099 夜读书稀客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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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月道:“兴许,如意被爷派出去做其他事了,夫人您可要照顾好自己,爷回来见您瘦了,指不定怎么处罚婢子呢。”
“他敢!算了,不提这事了。松月,你说我们家是不是还需要再买几个丫头?”沈如初道。
松月道:“婢子觉得倒是没必要,家里事情不多,有红袖和婢子就够了。”
“我想开医馆,到时前后里外都需要人手。”沈如初道。
松月想了想,道:“那倒是需要添置几个,能找几个略微懂点医术的奴才最好不过了。”
一路上说说讲讲便到了家,沈如初发现松月比以往健谈了许多,还很有自己的想法,心中颇为欣慰,这一两个月她没白白教她。
她需要的是一个助手,并不是一个没有想法和能力的仆人。
快到家门的时候,沈如初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事情,急忙命令宋伯将马车回头,又返回了医馆。
“怎么了,夫人?”松月急忙跟上下了马车就一路小跑的沈如初。
当她气喘吁吁地进了医馆的大门,被秦子辉看见了,贱兮兮地笑道:“这是舍不得离开我们呢,还是落东西了?”
沈如初这次走得时候尽可能低调,但还是被秦子辉发现了,他也不管沈如初愿不愿意答话,凑上来,得意一笑,道:“我还知道你回来做什么的。”
沈如初深深地鄙视着他,不等她开口,秦子辉又道:“我可是第一个发现你要离开的?怎么,和大公子闹扳了?”
“有病人来,还不去接迎!”沈如初道。
秦子辉一声“好嘞”脱口。一转身,门口根本没人,再一回头,沈如初已经走远了,他尽量压低声音,但声量却大的人人都听得见:“我知道你回来想做什么!”
沈如初越走越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还好,马上就离开这里了。
宫云枫果真在坐诊,正给一个老伯号脉。见沈如初站在那里,和他轻声说了几句,这才走过来,道:“怎么了,有事?”
沈如初道:“借一步说话。”
找了一个清静的地儿,沈如初简要将翠柳说得话转告了他,并恳请道:“如果可以,给她换个地方疗伤吧,我怕万一胡山海发现她没死。回来灭口。”
宫云枫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会安排的。”他看见沈如初定定地站在那里,道:“还有其他事么?”
沈如初这才回神。急忙摆手,跑了出去。
出门的时候又遇见了秦子辉,这孩子依旧嘴贱无敌,笑道:“沈大夫慢走啊。看看东西都带齐了没有,不要等一下再回来。我说吧,我猜到你是回来找大公子的。”
沈如初没理会他。上了马车,让宋伯快点驾车回去。
松月看沈如初脸色不善,马车中的气氛很是凝固,也不敢多说话,更怕说错话,半晌引了个话题,道:“晚上主子想吃什么,婢子以往在乡下跟着娘学了几道农家小菜。”
黄婆子不在,沈如初又没胃口,这几天不是从街上买一些熟食,就是在医馆吃饭,沈如初吃得又少,整个人看上去都没精神。
“好啊,晚上你试试。看看家里还有什么菜。对了,今晚回去便烧地龙了,昨晚热得不行,我们也节省点。”沈如初道。
现在她要想办法开源节流,这样座山吃空,迟早有一天捉襟见肘——说到开支用度,沈如初又暗自呐喊,文旭这些钱从哪里来的?
文旭在军中的职位和沈梦飞、沈燕飞等人差不多,沈梦飞的军饷根本不够补贴家用的,还是沈燕飞回来之后才让沈家的生活大有改善,按理说,文旭的军饷也高不到哪里去,可文家现在的吃穿用度,远远超过寻常人家的水准。
松月做了三个菜,一个芹菜肉丝,一个青椒鸡蛋,还有一个红烧咸鱼,加了一个青菜汤,这几日没人下厨房,更没人去买菜,所以厨房的储备不多,能凑出这几样很不容易了。
“还不错——就是有点咸。”沈如初道,这些菜不是咸了一点点,而是咸了很多。一般来说,穷苦人家的食盐量是富足人家的几倍,松月自幼在乡下长大,因为穷苦才被家人卖出来为奴,至于家人,也都死于饥荒和战争了。
“婢子去给夫人倒杯水。”松月麻利地转身。
沈如初道:“坐下来一起吃饭。”她看着松月茫然的眼神,又道:“我一个人吃饭无聊,来吧,一起吃饭。”
松月侧着身子坐下来,小心翼翼地陪着沈如初一起吃了一顿饭。
晚饭之后,沈如初心血来潮,搬出茶具,自己煮了一些茶,泡好茶,浇在茶趣上,反反复复,看得松月在一旁不停地打哈欠。
“睡吧。”沈如初起身道,“这里明天收拾。”
因为第二天不用早起去医馆,她也就乐得顺着自己的心意来,明知喝了浓茶睡不着,还饮了两杯,接着便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沈如初坐在灯前看书,研究的正是那本《毒典》,越看越觉得那是一本经典著作,里面对毒物的记载,毒性的表述以及症状无比详尽,起初看不懂只是因为那些药理都是隐藏在字面以下,若是只看那些文字,倒没有什么奥义可言,和普通的医书没什么不同,但真正明白它所记载的奥义,便对《毒典》有一个深刻的认知。
每一种毒药的记载中都会掺杂几个篆体,将这几个篆体连接起来,又有了新的发现,即,篆体字便是这种毒的名称。
这些发现让沈如初欣喜不已,她没想到上天会这么恩待自己,关了一扇窗,却给自己打开了一扇门。所给她的竟然比她期待得还要多!
眼下当务之急是找出办法解了轩辕吉安身上的毒,至于其他的,她真心没想过,如果可以,她希望这辈子不要与这些毒素打交道。救人,是她身为医者的职责,也是她热心盼望的事情;至于害人,还是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
她开始写写画画,将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分门别类地摘录出来,不懂的地方。又翻开了宫云枫给她找的那几本医书,几者结合起来,对各类毒药的认识又多了一层。
等她发困的时候,已经东方发白了。
“不行了,我要要睡一会。”当沈如初嘟囔完这句话,倒在床上扯了被子的一角盖在身上,就睡得死沉沉的。
松月进来的时候,看见沈如初鞋子都没来得及脱,一看就知道昨晚熬夜了。她夜里出来起夜,看见她房间的灯还亮着;帮她盖好了被子便出去做早饭了。
沈如初只觉得这一觉睡得很长,中间还做了一个长长的梦,这个梦长到需要她用半天的时间来口述。梦中她看见自己解开了轩辕吉安身上的毒,安北王一高兴,当即赏赐了很多金银珠宝,除此之外。她还梦见自己开了一家医馆,来往的人很多,但这些喜笑颜开。并不像是来看病的……
在松月一连声的叫唤下,沈如初艰难地睁开眼睛,道:“让我再睡一会。”
“夫人,来客人了,还在客厅候着呢。”松月耐心道。
“谁呀?”沈如初一阵呢喃。
松月犹豫了一下,到底怎么形容好呢?来人是沈芝媛,说她是沈家小姐吧,她现在是马文俊的外室,自己也作妇人装扮;说她是姨夫人吧,她又没嫁人,算不得正经夫人,更不能称她为马夫人了。
“是四姑娘来了,说是想夫人了,过来看看您。”松月道。
沈如初揉了揉眼睛,心说:她这么有好心来看我?不来怄我就谢天谢地了!虽说自沈梦飞的亲事开始,二人的关系有所缓解,各自找了男人之后便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往来。好在,也没什么过节,至少维持着表面的和睦。
“让她等等。我这就起来。”沈如初硬撑着坐起来。
一炷香之后,当沈如初衣着整齐地出现在沈芝媛面前的时候,沈芝媛大大惊艳了一下,沈如初一身淡蓝色的长裙,熨帖地穿在身上,墨绿色的丝绦扎了蝴蝶状,乌黑的头发松散地梳着,并没有太多的头饰,一只翡翠玉簪轻轻挽起,配上那桃花人面,越发显得清丽脱俗。
“我昨儿睡晚了,今儿便有些赖床。今儿怎么想起看我来了。”沈如初笑道,对她那惊艳的目光很满意。
沈芝媛打扮也不俗,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翡翠撒花洋绉裙,满头珠翠,粉腮红唇,镂空飞凤金步摇叮当作响,又是妇人打扮,且扮相有些老,看上去倒比沈如初还大上几岁、
“我来姐姐这里蹭饭吃,不过,也不白吃姐姐的。”沈芝媛笑道,拍了拍桌子上的礼盒,“这些都是送给姐姐,姐夫的。”
她身后两个丫鬟急忙将那些礼盒打开,有瓷器,有人参,还有一些金首饰,另外几盒则是安阳城最高糕点铺子——桃花楼的糕点。
“咦,怎么不见姐夫呢?”沈芝媛笑道。
沈如初道:“外出办事了。妹妹这是发达了,送我这么多好东西,我这个做姐姐倒是惭愧。松月,快给马夫人上茶,换我的好茶来。”
一声“马夫人”叫的沈芝媛眉开眼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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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姐妹相见论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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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两个月不见,你越发漂亮动人了,这日子很滋润吧?”沈芝媛笑道。
沈如初也是过来人,自然知道她话里的意思,笑道:“妹妹都看见了,寻常百姓的日子,倒是妹妹,如今珠圆玉润的,好不美丽!”
沈芝媛被她说得一阵得意,道:“我呀……”她拖了尾音,环视了一下房子,咯咯一笑,道:“咦,姐姐,你们的房子怎么没刷顶层呢?这要是掉灰尘了,多恶心人呀!”
松月与红袖就在外间,将沈芝媛的话听得真真切切,松月没和沈芝媛打过交道,但是以前秋蕊在的时候听了不少关于这位沈四姑娘的“好事”,看着她耀武扬威地显摆,一方帕子在她手里差点被揉烂了。
“松月姐,帕子不是那女人,你白瞎了一方帕子。”红袖捂嘴笑道。
松月瞪了她一下,道:“有点规矩!”
沈如初听了沈芝媛的话,冷冷一笑,道:“好生说话!再显摆就带着你的东西滚自己地盘去!”
沈芝媛脸色一阵白一阵红,现在她跟了马文俊,好东西有的是,回了沈家,谁看着她都要客客气气的,怎么到了沈如初这里又吃瘪!
但是,她赔了一个笑脸,道:“嘻嘻,姐姐,怎么这么大的脾气嘛!我们姐妹好久不见,姐姐若是不嫌弃,妹妹可以出钱帮姐姐刷了这屋顶,外头的柱子也找人雕上花……”
她话还没说完,沈如初就打断了,冷道:“你再说,我马上就轰人。”
她本来就是一肚子的起床气,见不得沈芝媛在这里炫耀,要是有本钱炫耀倒也罢了。做得尽是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沈芝媛两番碰了钉子,脸上挂不住,心里便怪自己这两个丫头不会做事,怎地也不站出来给自己的主子长长脸,平时都挺乖巧,挺能狗仗人势的,今天倒是奇怪了!
“三姐,我今天来,是为了二姐的事。”沈芝媛道,总算用正常的口吻说了一句人话。
沈如初笑了笑。道:“二姐姐的事?什么事?”她才不相信沈芝媛会这么好心,去多管沈芝媛的闲事,除非——她吃饱了撑得!
事实上,沈芝媛现在就是吃饱了没事干,时常撑着。马文俊十天半个月才去她那里一次,有时还匆匆忙忙的,所以,沈芝媛最大的休闲就是逗逗猫儿,喂喂鱼。说到猫儿。沈芝媛养了一只娇贵的波斯猫,每日懒得要死,又特别肥,沈芝媛抱也抱不动。要不然肯定带着它到沈如初这里显摆了。
在沈芝媛看来,她那只波斯猫比沈如初捡来的那只凶巴巴的小脏猫不知金贵多少倍。
“前儿我回家,二姐姐回来了,哭了半天。姚光祖那挨千刀的**货又打她了!她说就是死也不回去了,婶娘一听,当时也要死要活。”沈芝媛道。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沈如初心说,李氏会哭,肯定是难免的,但要死要活那是高氏才有的性情。想起沈念卿,沈如初心里一阵柔软,这个女人典型的古典美女,细细的眉眼,白皙的肌肤,娇小的身材,走路如同弱柳扶风,尤其是那一对微蹙的眉头,生愁的双眸,让人看了怜惜。
偏偏这样的女人遇见了姚光祖那样的男人……
可她那不争的性子,那将懦弱全然写在脸上的神情,又让沈如初在哀其不幸的同时,恨其不争。
“那你想怎么办呢?”沈如初道,她笑眯眯地看着沈芝媛,等着沈芝媛露出狐狸尾巴。
沈芝媛听了这话,有些迫不及待,道:“当然是让二姐与那个混帐东西和离,离开他们姚家,算什么东西!”
沈如初笑了笑,心说,姚家的确不算什么东西,但让沈念卿去和离谈何容易?先别说姚家放不放人,能不能在官府那里告赢,能不能说服沈念卿下一个和离的决心都是问题!
“你和二姐姐谈过?”沈如初问道。
沈芝媛急道:“哎哟,我说你怎么慢悠悠的,真是急死人!二姐姐现在还在家里哭呢。”
沈如初成心看着她着急,笑道:“哦,那我这两天正好有空,去看看二姐姐,顺便说说这和离的事情。”
沈芝媛一听这话还是没说到点子上,急道:“好姐姐,你怎么也是软绵绵的性子,你就一点不替二姐着急嘛?她以前可是很疼你的。你就算不帮二姐,那婶娘呢?婶娘可就二姐这么一个女儿,瞧着姚光祖那样子,谁来给她养老?”
沈如初眼睛都没动一下,道:“我来呗。你今天怎么了,这么先吃萝卜淡操心。你若想二姐日子好过,离开那姚光祖,自己动脑子呗。”
沈芝媛颓然地坐下来,道:“三姐,我这次是真心相帮二姐做点事,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吗?我若是能想到办法,我会来求你吗?你不是比我聪明,我才来找你的!”她一激动又站了起来。
沈如初招招手,道:“坐下,有话好好说。这件事我帮你分析一下,你让二姐和离,可能性太低,姚家肯定不准!姚家那边死活不放人,即便闹到官府,吃亏得也是二姐姐,这是大燕律例规定的。”
大燕律例中没有女子休夫一说,只有和离,若是女子主动和离,夫家不准的,官府不会判和离。一般来说,女子要求和离,这让夫家蒙羞,所以,夫家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接受这样的和离。
“那你说该怎么办?”沈芝媛急道。
沈如初受不了她这个急性子,不悦道:“你是哪根筋错乱了,急成这样子!你与其替二姐姐操心,不如想想自己的处境,你这样当外室要当多久!”
沈芝媛一扭身子坐下来,道:“你当我想这样啊?我不是没办法!你总是明着暗着讽刺我,以为我自甘堕落,总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也想进府里,我更想当正室,可你也不看看我们的家事,能争得起吗?”
沈如初没功夫听她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耐烦道:“你这么急吼吼地嚷什么!没本事那是你自己的问题,管沈家什么事!”
松月在外头听见这句话,小声嘀咕道:“就是,自己想当正室自己争去,管我们夫人什么事!”
红袖顺着松月的话,补了一句:“没皮没脸!”
沈芝媛看沈如初脸色不对,压根就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气焰小了几分,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姐姐,你说该怎么办?”
沈如初蹙眉:“什么该怎么办?”
沈芝媛道:“我该怎么办?现在的生活虽然光鲜,但有什么用,马文俊不过是图着一时新鲜,我连个名分都没有,他若是哪天厌倦了,以他那性子,肯定说也不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昨儿晚上他到我那里了,他狠狠地要了我两回,末了说他遇见姐姐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不过,也松了一口气,她能意识到马文俊对她的情意不过是图新鲜,说明她还不至于没救,至于后面那句话没羞没臊的话,就当……就当她放屁吧。
“你既然什么道理都明白,可见你不是傻子,也不是小孩子;能这么冷静地将这个事实摆出来,而不是哭闹,说明你并不是因情困惑,或者说你目前爱的,只是他的身外之物。这样一分析,你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你想要什么就想着法子去争取好了。简单一句话就是:讨好,但不要盲目地顺从。男人都是贱货,你越是把他当回事,他就越不把你当回事。”
沈芝媛惊讶得合不拢嘴,在她心目中沈如初都没接触过几个男人,没在男人身上吃过亏,恐怕也没什么“对敌”斗争经验——自己本来不想到她这里讨教经验的,但是,病急乱投医,她也没什么闺蜜,加上马文俊昨晚特别说了,要是想讨他开心,就要模仿沈如初。
为什么要模仿沈如初?她并不是聪明和敏感的女人,对马文俊的“情意”也没深刻到让她心思细腻,但她依然轻易地猜出了原因,却没有当面拒绝和忤逆马文俊。
沈如初怎么模仿?这个问题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只能到沈如初这里来取经和体验了。于是她来了文家,带着沈念卿遭遇不幸的由头。
当然,她还算有点知人之明,这样的话她是万万不敢当着沈如初的面说出来,怕被乱棍打出去。
“我若能像姐姐这样聪明就好了。我看姐夫被你收拾得服服帖帖,现在谁不知道你们夫妇二人出双入对,恩爱无比呢。”沈芝媛笑道,想到文旭,心里酸溜溜的。
她哪里知道文旭这么有家资,置办了这么座大房子,又请了好些人来服侍沈如初,看沈如初的吃穿用度,处处透露出殷实。虽说文旭因为娶沈如初而得罪马家,但到目前为止不是好好的吗?人家小日子红火得很,哪有半丝担忧和苦闷!
再联想到自己,虽说锦衣玉食,可做人哪还有半点尊严!
沈芝媛甚至认为,若不是自己的退让,沈如初哪里那么容易就和文旭喜结连理了?文旭本来该是自己的!
这样一想,沈芝媛心里便不平衡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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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劝和离姐妹聚首
于是,心理不平衡的沈芝媛说话就没那么中听了,道:“姐姐也算是有福气的人了,找到文旭这样老实巴交的男人,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至少善待姐姐。”
沈如初最看不惯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道:“是啊,我和文旭都是老实巴交的人,正好适合过日子,总好过你和马文俊那种,偷偷摸摸的,他什么样的家世,三妻四妾算不得什么,非要把你当成外室,难不成你是见不得人的粉头,连当妾都不够格?”
她静静地看着沈芝媛的脸色由红到绿,由绿到白,再由白到红,气得浑身哆嗦,身边的两个丫鬟干瞪着沈如初,愣是不敢发作。
“想不到姐姐说话绵里藏针,刻薄得功力见长了。”沈芝媛冷道。
沈如初毫不买账,冷笑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不说那些无聊的话,我就不会刻薄!你要是喜欢说我,你尽管开口,我倒是很想知道,谁更毒舌!”
她从来都不是好欺负的主儿,别人敬她一尺,她敬别人一丈;别人想找茬,对不起,她也会原封不动地送回去!
沈芝媛差点跳脚,活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差点张牙舞爪地朝沈如初扑过来。
“哼!你说得倒是轻巧,我哪里无聊了?我带着这么多东西来,是为了讨教经验的,你不愿意说就是了,还显摆自己的幸福。显摆也算了,还指桑骂槐,说我连粉头都不如。”沈芝媛道。
沈如初根本不生气,她早就摸透了沈芝媛的性子,最喜欢倒打一耙的主儿,你要是真的较真就输了。
“哟,这些都是好东西哪。”沈如初看过那些东西,的确都是好东西。沈芝媛这次下了血本,不过她从来都不是吝啬的主儿,虽说沈家不富有,但高氏偏爱,沈芝媛对勤俭持家并无概念。
沈芝媛骄傲地昂了小脑袋,道:“这胭脂可是从云州买来的,要一两银子一盒呢;还有这个灵芝,千年的,能够活命保命的;这些小首饰全部都是金的,你不喜欢这些款式转手卖掉也值不少钱。我呀,我首饰头面很多,不缺这些小东西。”
沈如初心说:你不炫耀会死么?
“松月,把四姑娘送来的这些东西都拿下去,好生收起来,这些都是好东西。顺带去我房间把那盒胭脂拿过来,再拿一瓶雪花膏来。”沈如初吩咐道,既然已经被沈芝媛恶心了半天,这些东西一定要收下。就当是精神赔偿了,和她讲清高,那就太矫情了。
沈芝媛满意地笑了,在她看来。沈如初既然收了她的东西,那就是“拿人的手短”,迟早要为她所用。
当松月捧着沈如初那盒胭脂出来时,沈如初咪咪笑地接过来。这还是上次唐梦瑶坚持送给她的,她又不喜欢胭脂这东西,抹在脸上就像个猴屁股。道:“这是京城来的胭脂,不贵,好像十两银子不到。我这种穷人就不凑这热闹了,你拿去用吧,女人啊,就是要美,色衰则爱弛。”
沈芝媛忙不迭地接过胭脂,道:“真的这么贵?”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道:“你看看这盒子,檀木的,光是盒子就能卖二两银子了。”说完她又晃动了一下手里的桃花小瓷瓶,笑道:“这个东西就大有来头了,名为雪花膏,有价无市,千金难买,是我亲手炼制出来的,美容养颜的圣品。”
“真的假的?”沈芝媛不信,但女人爱美的心理又促使她想将那瓶东西占为己有。
沈如初摇摇头,道:“要不是看你送我这么多东西,我还舍不得给你呢。前面有些人想来买,我都不卖的。你不要拉倒。等一下吃完饭我带一瓶给二姐好了。”
她送给沈芝媛的目的是让她做个宣传,一旦这雪花膏的口碑传出去,就不怕没有市场。
沈芝媛连忙抢过来,道:“有好东西,自然不能少了我啊,谢谢三姐了。”
沈如初安排松月、红袖买菜做饭,留沈芝媛吃饭,席间,沈芝媛倒是老实了不少,没有挑三拣四,没有故意显摆,起因便是吃饭前她悄悄试用了那雪花膏,用了之后觉得肌肤光滑红润不少,欣喜异常,还想着从沈如初那里再讨两瓶,不敢惹沈如初不开心。
“那个,三姐,能不能再给我、给我一瓶雪花膏?”沈芝媛试探着问。
沈如初道:“没了,一共做了五六瓶,还要送给大姐、二姐各一瓶。下个月做了再给你,不同香味的。走吧,你既然是为二姐而来,我们去看看二姐。”
“去看二姐?不是,我找你是……”沈芝媛差点说漏嘴。
沈如初一挑眉头,道:“怎么,不是为了二姐?”
沈如初提溜着沈芝媛一同去了沈家。
见过了沈云忠,送了礼物和保健的药品,便去李氏房间见李氏与沈念卿,给李氏和沈念卿也带了礼物,便是沈芝媛带过去的那些金首饰。
高氏不在家,听说最近又和马府的柳氏走得很近,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让柳氏不再迁怒于她,至于柳氏是不是知晓马文俊在外头养了外室,且这外室就是高氏的女儿就不得而知了。
“婶娘,我们和二姐说会悄悄话。”沈如初笑道,李氏太过本份,想必对于和离这件事是万万不敢想的。
李氏道:“好,你们姐妹一处说着,我去给你们洗一点水果。”
现在沈家没什么下人,杏儿跟了沈芝媛,秋蕊跟了沈如初,王嫂是高氏的人,就一个黄老三,总不能让她过来洗洗刷刷,粗活是周婆子做的,但周婆子年纪也大了,之前沈如初想着给沈家再买个使唤的丫头,但沈云忠却觉得不必要,所以李氏就要帮忙操持家务,身体力行的事基本上都是她自己动手。
沈如初和沈念卿寒暄了一会,想着怎么切入话题,沈芝媛却迫不及待地开口了,道:“二姐,我们姐妹一处就不说客套话了,我就问你一句:你和那姚光祖的日子还过得下去吗?”
沈念卿幽幽地看了一眼沈芝媛,又将目光扫到沈如初的脸上,那意思像是在询问,沈如初心急,这过日子好比是穿鞋,合不合脚,你自己最清楚,看我没用啊!
“二姐姐别担心,有什么话就直说。”沈如初道:“四妹妹心急了点,不过也是好意。可是那人又欺负你了?”
沈念卿一听这话,眼圈当即红了,沈如初又是一番安慰,不安慰还好,一安慰,沈念卿心中的委屈和屈辱便像是泄了闸的洪水,连眼泪也跟着汹涌起来。
待她情绪稍微稳定,哭哭啼啼地诉说了自己在姚家的遭遇,姚光祖多混蛋自不必细说,这次最可恨的是金柳,被正式纳为妾室之后十分嚣张,尤其是最近怀了身孕,更像是毒蝎子,见谁都想蛰一下。
“我根本没碰她,是她冤枉我!孩子的事情和我无关!”沈念卿激动地说着。
很明显,沈念卿不是什么宅斗高手,遇见金柳那种人,只能认栽。沈如初不用往下听,也能将事情猜到个大概。
真如沈如初猜测的那般,金柳为了陷害沈念卿,自己倒地却说是沈念卿所为,姚光祖不分青红皂白便当着众人的面将沈念卿一顿痛打,还扬言说她是个不下蛋的小母鸡,要将她卖到窑子里。
原本她还被关在柴房,她是在春桃的帮助下,趁着夜里逃出姚家的,因为姚家老太太这几天正在过寿,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她身上。
“恐怕春桃凶多吉少。”沈念卿哭道。
沈芝媛跳起来,道:“二姐,不是我说你,你也太窝囊了,怎么会被一个臭丫头骑在头上作威作福呢!金柳这个小贱人,我会收拾她不可!她拿着自己肚子做文章,我非让她尝尝教训不可!我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离开姚家?和那个混蛋和离?”
沈念卿抬起一双泪眼朦胧的大眼,喃喃道:“可能吗?他们不会让我有好日子过的,只要能离开姚家,我死也愿意……恐怕,这辈子也只有死路一条了。”
沈芝媛又要跳起来大喊大叫,被沈如初制止了。
“和离恐怕很难,但若是让姚光祖写了休书,姐姐不就是自由身么?以后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沈如初安慰着,这沈念卿是个美人儿,泪水涟涟的样子惹人怜爱,可惜这性子也腿软了点。
中间李氏进来过一次,一见女儿哭了,心都碎了,勉强招呼了一下沈如初和沈芝媛,一出门便老泪纵横。
沈念卿点点头,道:“我不怕没名声,他休了我,我求之不得。若是和他继续,我恐怕没几年火头了。”
说着又是一阵大哭。
不多会,李氏又进来了,有些不好意思,道:“媛儿,你家大表哥来了。”
沈芝媛眼睛都没抬,道:“他呀!来就来呗。”
李氏冲沈如初讪笑了一下,将目光投向了沈念卿,沈念卿神情显得有些激动,急忙抹干了眼泪,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还对着镜子照了照,这些动作一气呵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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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露端倪余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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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如初性子细腻,善于察言观色,一见沈念卿这番光景便猜出了几分,但也不确定。沈念卿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冲沈如初笑了笑,道:“方才哭得那么凶,让两位妹妹见笑了。”
此时的沈念卿虽然红着眼睛,但巧笑倩兮,与先前判若两人。
沈如初笑道:“二姐姐别客气,我们是一家人、亲姐妹,不用这么见外。走吧,我们窝在屋里这么久,是该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道去见见大表哥。”
沈芝媛却没什么兴趣,道:“他来就来吧,我才没兴趣见他。听说前几天才来过。”
前几天才来过?
沈念卿好像是前几天回娘家的,这大表哥前几天才来过?
有时候,巧合是机缘,但更多的情况下,巧合是预谋。
一听沈如初也要去见见大表哥,沈念卿有些为难,沈如初一把拉过她,笑道:“走吧,一道出去走走。”
关于这个“大表哥”沈如初了解并不多,只知道是高氏大哥的长子,是沈芝媛与沈梦飞的亲表兄,前年丧偶,寡居到现在,因为丧偶,去年一整年他都在服丧,深居简出,也没有到沈家来走动,所以沈如初并没有见过这个大表哥。
听说他是个跛子,还好,并不严重,若不是走得快,一般看不出来。
见了那高家大表哥高洋,看样子不到三十岁,有点瘦,但看上去并不弱,面皮很白,所以胡茬看得清晰。一双浓眉大眼是整张脸上最有明亮的五官,让原本平淡无奇的一张脸多了几分特点,甚至是明艳。
沈如初看人喜欢看眼睛,不得不说,高洋的一双眼睛很漂亮,乌黑发亮,汪着一潭水。
“大表哥好啊,好久不见。”沈如初盈盈一福身,算是见礼了。
高洋笑道:“三妹妹快请起。的确好久不见,连三妹妹的大喜之日都错过了。只是我乃不祥之人,不敢误了三妹妹的良辰吉日。”
他说得便是自己丧偶仍在服丧期。
不过,在安阳城丧偶之人比比皆是,寡妇也不胜枚举,所以这里的人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但高洋既然这么说了,哪怕是个谎言,沈如初也不好当众揭穿。
“大表哥此言差矣,人生在世不称意。难免会遇见种种磨难,大表嫂的离去我们都深表痛心,但是这是上天对我们的考验,哪里就是不祥之人?我看大表哥是个有福气的。”沈如初笑道。
她捣了一下沈芝媛。沈芝媛吃了沈如初几次亏,不服气归不服气,却也在吃了苦头之后开始高看沈如初,不敢轻易得罪。急忙附和道:“是啊,大表哥,你是有福之人。谁若是嫁给你,肯定会幸福的,那个、那个你快点给我再找个新表嫂。”
沈如初扑哧一笑,有时候,沈芝媛还是蛮可爱的。
沈念卿的脸一下子红了,喃喃道:“怎么都站着,表哥快请坐。”
简单闲聊了几句,沈念卿一直沉默,却不停地拿眼睛看高洋,眼神几乎能汪出水来;高洋的表现更不简单,说是来看望自己的姑母,带来的礼物却是两份,其中一份是特意给沈念卿准备的,虽说沈如初不知道那盒子里装得是什么,但却明白一定是高洋精心为沈念卿准备的。
沈芝媛对这个大表哥似乎印象不好,从始至终没给个好脸色,高洋也不以为意,和沈如初说了一些客套的话,随便聊了几句家长里短。
沈如初瞥见沈念卿从始至终不敢正眼看高洋,便肯定这其中有些蹊跷;又瞧见高洋虽和自己相谈,但眼光总是时不时地落在沈念卿的身上。
“时候不早了,家中还有一些琐碎的事情,文旭不在家,我这里里外外多多少少都要打点,就先回了。”沈如初起身道,既然这二人郎有情妾有意,自己就没必要杵在这里当电灯泡。
“四妹妹呢?”沈如初拉了一下沈芝媛。
沈芝媛早就不耐烦听这些家长里短了,一听沈如初问自己,慵懒道:“你都走了,我自然也要回去了。”
沈芝媛现在的身份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毕竟是家人和亲戚,谁也不好站出来指责,除了顾及沈芝媛的颜面,还有一层原因就是不敢得罪马文俊;何况高氏还在外头遮着掩着,并没有完全挑明,对于捕风捉影,那只能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谁也不会太较真。
和沈云忠、李氏等人辞行之后,出了沈家的门,沈如初问道:“大表哥和二姐姐很熟悉吗?”
沈芝媛不耐烦地看了沈如初一眼,有点鄙视道:“你这记性也太差了!”
“我?我怎么了?”沈如初道,沈芝媛有时候就是个坏脾气小孩,不能指望她多有耐心。
沈芝媛定定地看了沈如初一眼,冷道:“他们原本就是谈婚论嫁的,不过我大舅不同意;二姐后来又被姚光祖看中了,这才不了了之。你说你,装什么糊涂!年龄不大,记性却差!”
沈如初被她一阵数落,连连称是——毕竟人家说得对啊!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沈念卿和高洋竟然还有那么一段情史——怪不得二人相见的光景那番怪异,瞧着那情形,应该是余情未了。
“我看他们倒是般配。”沈如初笑道。
沈芝媛道:“我也觉得般配,可我们觉得没用!算了,不说这些了,我要想法子教训一下金柳那个小贱人。”
沈如初看了一眼沈芝媛,发现自从她从沈家搬出去,不再跟着高氏之后,似乎可爱了许多——她围着沈芝媛看了一圈,最后确定:虽说还是讨人嫌,不过真的可爱了许多。
“你自己小心,别惹事。”沈如初叮嘱道。
沈芝媛难得收到沈如初一句关心,调皮一笑,道:“放心!”
沈如初上了自家的马车。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揭开窗帘,对着坐在对面马车里的沈芝媛,道:“你知道哪里有牙行?靠谱点的。”她身边的两个丫头都是新买的,估计有经验。
沈芝媛得意一笑,道:“三姐,你要是喜欢,我这两个丫头就送你了,是找最好的牙婆买的,调教得不错。懂事,勤快。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我就半价让给你,不过,这半价也有点贵……”
沈如初听了这话,真是有点咬牙切齿了,道:“你不炫耀会死么?会么?宋伯驾车!”
沈芝媛一愣,继而咯咯笑起来。
沈如初回到家中,想着如何能让姚光祖写一份休书给沈念卿。然后促成沈念卿和高洋,想着想着,不觉得天色一晚。
她现在不用去医馆,家务事又有两个小丫头张罗。自己过得是米虫一般的生活,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思考或者说胡思乱想。
想想其他的事,至少能冲散对文旭的过度的牵挂,已经六天了。文旭音讯全无,他到底在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因为军马没有找回,所以……
沈如初不敢往下想。每每想到那个结果,即便是大白天她都会出一身的冷汗。
“他不会有事的。我不相信上天对我这么不公!”沈如初暗暗给自己打气。
“夫人,现在开饭吗?”松月道。
沈如初起身,道:“今晚做了什么菜?”
松月报了几个菜名,等端上来后,沈如初尝了一口,实在吃不下,一来没有胃口,二来这饭菜的味道真的无法恭维。
“饭菜不合口味?”松月小心道。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给我削个苹果吧。”
沈如初幽幽地看着那一桌子黑乎乎的饭菜,当即就决定去牙行那里买两个丫头,一个吃苦耐劳的,一个聪明精灵的。不管是哪一个,前提一定是:会厨艺。
安阳城最大的牙行在南市,说是牙行,也不过是一个牙婆家的大院子,其他牙婆隔三差五也会带一些奴隶来贩卖,久而久之形成了牙行。
每个月初五便是牙行开市,会有很多牙婆或人贩子带着奴隶到牙行交易,养不起儿女的父母也会去那里卖儿卖女。
沈如初到那里之后才发现场景十分壮观,离那牙行的院子还有数十米,一路上摆满了人,有卖儿女的,有自卖的,有牙婆领着人贩卖的,想必那牙行内更是人山人海了。
“这位夫人可是买人?是要男丁呢还是小丫头?”一个中年妇女热情地凑过来。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谢谢,我先自己看看。”
才走了几步,又有几个牙婆上来询问,都被沈如初冷冷拒绝了;一群人或男或女,或大人或小孩,三五成群地被圈着,像是按等级来区分。
“哟,您是来买人么?是给自己用还是给家里的爷用?我手里的丫头很多,你要什么模样、性情的都有,过来看看。”一个年纪不大的妇人热情地拉着沈如初。
松月一把揽住,没好气地吼了一声,道:“我们夫人自己会看!少拉拉扯扯!”
那妇人冷笑道:“哟,长本事了?你也是从这里卖出去的吧?德性!”说完转身便走。
沈如初回头看见松月脸色很难看,一路很沉默,现在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她大概是触景生情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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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买奴又遇二世祖
松月红彤彤的小脸上有一抹羞愤之色,紧闭的唇线让沈如初想起了初见她时的情形,她一直都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人,不爱说话,勤快谨慎,后来与沈如初朝夕相处,才渐渐开朗。如今她疏离的神情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沈如初牵着她的手,道:“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个地方的。我……我不知道你也是在这个地方……总之,是我考虑不周。”
松月嚅嗫道:“没、没关系,夫人,婢子没事。”
沈如初能发现她的低落情绪并开口道歉,这让她受宠若惊。她不是第一次被卖了,也不是第一次当丫鬟,但能找到沈如初这样的主子,对她来说,唯有庆幸。
她很聪明,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努力成为沈如初的心腹,帮沈如初做更多的事,让沈如初离不开她——这一点,沈如初也感受到了,所以,尽可能给她表现的机会。
“是婢子无用,做饭不好吃,手脚不麻利。”松月深深地自责,她很早便被卖出来了,之前是在大户人家做事,没进过厨房,自然不会烧菜做饭。
文家现在情形不同,并非大户人家,不讲那么多的排场,需要的是多面手,事情不多,但可能会很杂,需要有人面面俱到。
她最失落的情绪并不是来自于沈如初带她来买家丁,而是这买家丁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可她却没办法将这种心情用贴切的言语表达出来,她也没这个胆量。
“你有你的好,别担心,只要你愿意留下来,我会让你一直在文家的。”沈如初安慰道。
松月点点头。
沈如初并不想从牙子的手里买人,听说牙子对这些人残忍苛刻,表面看着乖巧。心理难免有些扭曲;还有一点就是,这些人牙子手里的人很多是从大户人家领出来的奴才,这部分人多数眼高手低,买回家未必使唤得顺心。
“你为什么自卖?”沈如初走到一处插着稻草在身上的年轻女子问道。
那女子满脸悲戚,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夫人,小女子的丈夫突然暴毙,家中虽有些薄产却被那群虎狼兄弟分掉了,至今无法安葬,小女子自卖。以求亡夫早日入土为安。”
沈如初仔细看了她几眼,青年丧偶,乃人生一大痛事,她虽悲戚却不哭泣,可见是坚强之人;宁可自卖,也不愿意去求那些叔伯,可见性情刚硬;她言辞清晰,语句缓慢,可见为姑娘时家教也不错。
“你需要多少钱?”沈如初道。
那小妇人抬眼看着沈如初。道:“亡夫生平虽是穷酸,却颇为讲究;我不想他死后过于寒酸,就算不能厚葬,也要新衣入殓。厚棺入土,方能报他生前善待于我。小妇人的自卖价钱为三十两纹银。”
三十两,不是小数目——一般来说,买个奴才最多也就十两银子。何况。这妇人是个寡妇,对沈如初这种新婚夫妻来说,是个晦气。
松月不满地瞪了那妇人一眼。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也看出来了,我不是富人,但我出得起你这三十两的身价,只是,我不喜欢当冤大头。你一个寡妇,进不了大户人家,他们不会买你进府;小户人家,倒是不嫌弃你是寡妇,但买不起你。这样吧,我念你一片赤诚,也是有血性之人,不肯折辱于你,又希望你丈夫入土为安,你若是愿意,我出二十两的身价。”
那夫人怔怔地看了沈如初一会。
沈如初微笑离开,丢下一句话:“你想清楚了,就在这里等着我。”
松月紧跑几步跟上沈如初,道:“夫人,您真的要买下她?”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走到一个胖胖的人牙子面前,道:“我想买一个会厨艺的丫头。”
那胖牙婆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大黄牙,像是拎小鸡似得,拉出一个瘦了吧唧的丫头,道:“这个,就是这个,会厨艺,以前在姚府上做过事。”
沈如初一听,愣了,在姚府?姚光祖家里做事?
“你叫什么名字?”沈如初问道。
不等那丫头回答,胖牙婆一巴掌拍过去,喝道:“快回答,今天还是没人买你,小心老娘回去让你吃竹板烧肉!”
所谓的竹板烧肉,就是用竹板抽打人。
那小丫头看上去娇小玲珑,眼神怯怯的,脸上有些伤,道:“奴婢兰儿。”
沈如初道:“你会厨艺?”
兰儿道:“是的,夫人,奴婢从小跟着父亲学做菜,奴婢的父亲是个厨子。”
沈如初问胖牙婆,道:“多少钱?”
胖牙婆又是一口黄牙咧出来,笑道:“不多,不多,十五两,您别看这丫头瘦弱,力气大着呢,随便使唤!别说做饭,家里头的重活也照样干。丫头好找,但会烧菜的人不容易寻,夫人您若是瞧中了,就领走呗。”
沈如初笑了笑,道:“我不喜欢讨价还价,这样吧,一口价,十两,你若同意我就领了她走。”
胖牙婆一拍大腿,一脸肉疼的样子,道:“哎哟,夫人,您这不是让老身为难么,哪有那么便宜的厨娘哦!她可是会做上百道菜的,夫人,再给加点吧。”
沈如初转身就走,她不喜欢讨价还价,若不是怕做冤大头,她都懒得还价——十两银子,爱卖不卖。
胖牙婆一见沈如初要走,急忙扭着胖身子挤过来,道:“夫人别走啊!小娘子,别走!老身就做一次亏本买卖,银子拿来,人你领走。”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送了一锭银子过去,接过牙婆的卖身契和奴籍,将那个瘦弱的丫头领了过来,道:“跟我们走吧。”
兰儿依旧怯怯的模样,沈如初看了她一眼,虽说是五月初的天气,但那瘦弱的小身板配那一身薄衣裳,看上去尤为单薄。似乎还很冷。
“以后你就叫甘草吧。”沈如初道,她随口从中药里取了个名字。
甘草急忙道:“谢谢夫人赐名。”
三人往外面走,沈如初没有再继续买人的意思,松月虽感到奇怪,却也没多说。
“夫人,我愿意跟您走,请收下小妇人。”那个年轻妇人过来,对着沈如初就是跪拜下来。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会意,拿出两锭银子放在那妇人的手里。
“多谢夫人。还请夫人宽限两天。让婢子将亡夫安葬了,就去府上服侍夫人。婢子叫阮青花,以往住在西市青牛巷子,现在夫家被霸占,婢子无处可去。”软青花恭敬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以后你就叫麦冬吧。”
麦冬,“性微甘味苦,寒”,这大概就是软青花的写照。
“多谢夫人赐名。”麦冬福身行礼。
松月拿了一张沈如初事先写好的文书过来。道:“你认得字吗?”
麦冬接过来看了看,道:“婢子认得字。婢子现在就签字画押。”她在接过松月递来的毛笔写了自己的名字,又在上面画押。
“这是婢子的户籍,请夫人收下。”麦冬道。既然她要卖身为奴,这户籍便是用不到了,以后只有奴籍。
沈如初点点头,道:“松月。”
松月一紧张。道:“夫人,您是不是也要给婢子赐名?”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你的名字都在官府备案了。我叫着也喜欢了,何苦找那麻烦事。我叫你,是让你领着她们两个去官府登籍造册。”
买奴婢不是将人领到家就完事了,最主要的是登籍造册,确立她们新的主家,换取新的奴籍,官府借机收一笔费用。这是买卖奴才的必经程序,也是对主家最大的保障。
松月笑道:“吓了婢子一跳,您放心,婢子等一下就去办这件事。”
“哟,这不是三妹妹么?真是巧了,太有缘分了,走到哪里都能遇见。”有人在背后油腔滑调地说着。
沈如初一转身就看见姚光祖吊儿郎当地走过来,照例带着两个猥/琐不堪的小厮。
沈如初装作没看见,这种泼皮无赖,跟他多说一句话都是折磨,偏偏姚光祖不知趣,见沈如初掉头要走,忙不迭地追上来,拦住了沈如初的去路,道:“妹妹这般心急回去?难道我们碰见了,不如一道吃个午饭,我认识一家馆子,是京都菜,味道非常正宗。”
沈如初逮眼看见他身后的两个小厮拉扯着一个丫头,年纪不大,但相貌清秀,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而甘草紧紧地躲在松月的身后不敢出来。
“姐姐若是知道你与我一同下馆子,恐怕会不高兴。”沈如初淡淡道。
姚光祖一见沈如初不再对自己横眉冷眼,当即心花怒放,嬉笑道:“怕什么!爷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她那样的木头不识趣儿,哪能和妹妹你相比。妹妹想吃什么?”说完便往前凑。
沈如初喝道:“你好歹也是个做爷的,当着这么多人对自己小姨子拉拉扯扯,你觉得像话吗?!”
她说得声色俱厉,姚光祖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那赶明儿,我们找个人少的地方?”姚光祖不要脸道。
沈如初心说,你个贱人,非虐死你不可!
“就算找人少的地方,也不能越过我姐姐,总之一句话:有她没我。”沈如初道,“松月,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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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旭:扑货兜,你有节操没有?你还能算个合格的写手么?
扑货兜(万分无辜):我怎么了?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文旭:扑货兜,为什么老子身为男主,这么多章没有戏份,你安得什么心?
扑货兜(恍然大悟):这么多章没戏份了?好吧,我只顾着如初娘娘了。立马给你加戏,还给你惊喜!
文旭:真的?
扑货兜(不以为然):废话!比珍珠都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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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猪狗人神秘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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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光祖被沈如初这句话弄得云里雾里,丈二摸不着头脑,不过沈如初离去时笑容却让他登时摸不着北,没皮没脸地嗅着空气中残留的香味。
“爷,您的机会来了。”一个年长的小厮笑道,盯着沈如初的背影差点能流出口水来。
“啪!”一巴掌拍过来,那小厮龇牙咧嘴,道:“爷,您手劲又涨了。”
姚光祖还要再拍,却被他脑袋一偏给躲过了,就听姚光祖叫骂道:“你个**货,爷看中的妞儿你也敢流哈喇子?”
另一个小厮急忙笑道:“就是,连我们爷看中的女人你都想着染指,爷,快揍断他的狗腿!”
那小厮扔下手里的丫头,喝道:“我先揍断你的狗腿再说!”
年纪轻的小厮急忙躲在了姚光祖的身后,姚光祖正在沉思,喝道:“都给爷老实点!有她没我?这到底什么意思?”
那年长的小厮急忙停了下来,笑道:“小的这要恭喜爷了!什么意思?那小娘子是看上爷了,有沈姨娘就没她,她之所以不愿意和爷您亲近,是挨着姐妹情面,若沈姨娘不再是沈姨娘,那她还不任君采撷?”
说完猥/琐一笑。
姚光祖哈哈大笑,笑得十分淫/荡,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两个小厮见状急忙狗腿地讨好:“恭喜爷,贺喜爷,爷又觅得美人!”
“嗯!到手了,爷给你们赏。”姚光祖想起沈如初方才的笑意,摆明了就是勾/引自己,于是乎踌躇满志,恨不得马上就找了沈如初风/流快活一番。
那个小丫头战战兢兢。道:“爷,您就高抬贵手放过奴婢吧,奴婢会做很多事的。”她早已从这三人的言行中猜测到了自己的结局。
姚光祖猥/亵地捉过那丫头, 摸了一把她的胸,道:“你只要做一件事就好了,伺候好大爷我,有你好处。”
小丫头想躲,早被姚光祖拽了头发拖到自己跟前,一巴掌甩过去:“别给你脸不要脸!老子最不喜欢别人哭丧着脸,活像是死了爹娘。”
那小丫头嘤嘤地哭着。道:“爷,我的确是死了爹娘,这才被哥哥嫂子卖出来。我什么都会做的,洗衣做饭都可以,还请爷不要为难奴婢。”
姚光祖听了这话,笑道:“女人嘛,伺候男人才是第一要务,你这么水灵漂亮,将我服侍得好了。爷不会亏待你,洗衣做饭那是丑女人该做的事。”
苍天在上,他这是睁眼说瞎话!
被他污了身子又卖到窑子里的女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府中上下的女人。但凡平头正脸能入眼的,没有逃过他毒手的,恐怕姚府中找不出几个处/子来。
沈如初走后,隐隐听见他们几声淫/秽的笑声。耳根火辣辣地烧着,这定然是有人背后议论自己,骂道:“畜生!作死!”
松月附和道:“夫人别气。他肯定不得好死!”
甘草却一直垂着头沉默寡言。沈如初瞥了一眼,道:“甘草,你以往是姚府上的,认得方才那人么?”
甘草点点头,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姚家少爷。”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你该知道你们府上的沈姨娘喽?”
甘草打了一个激灵,浑身抖了一下,道:“婢子认识。沈姨娘人很好。”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再往下追问——若想打听事情,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然而,沈如初万万没想到,她那一句似玩笑又似讽刺且破绽明显的“有她没我”会在不久的将来产生那么大的效果。
松月领着甘草和麦冬二人去官府备案,改换奴籍;老宋则驾车将沈如初送回家,在街口的转角处,沈如初叫停了。
“夫人,要买什么交给我就好了,您早点回去歇着。”老宋憨厚地说着。
沈如初笑道:“宋伯,我不累。你先把马车放回去,叫红袖过来找我。我在这里看看店铺,顺带吃点东西。”
老公恭敬道:“夫人,您喊我老宋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老宋。你先回去,让红袖过来。”
她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文家还有两条街,算上一条交叉的横街,那就是三条街。文家宅子所在的街道较为安静,并非街心,两旁都是住户,并没有什么门面。
从她脚下的位置走回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换算成现代计时,十分钟而已,在此之前她已经步行测算过几次。
“掌柜的,来一份飘香大馄饨。”沈如初笑道。
她偶尔也到这里来吃夜宵,铺子不大,但因为坐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又近街心,占尽了地利,所以生意火爆。
那掌柜的认识沈如初,知道她是新嫁过来的新嫁娘,夫婿是一个小武官,笑道:“夫人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做大馄饨,香油、蛋皮都多放么?”
沈如初摇摇头,道:“适中就好。”这家生意之所以好,不仅仅的地利问题,还因为这大馄饨确实味道很好,皮薄,馅多,味鲜,而且老板特别和气。
不论贫富,走到这里都能吃得起一碗热腾腾的大馄饨。
沈如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吃馄饨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来看看这里的地势,目测一下这里的人流量,打探一下这个地块的租金。
这个地块的确好,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别看这一爿小店,顾客倒不少,不一会的功夫来来去去了十几个吃馄饨的人。
“夫人您的大馄饨,趁热吃。要辣酱么?”掌柜淳朴地笑着。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大能吃辣。
“掌柜的,这个店是你自己盘下的吗?”沈如初笑道。
掌柜嘿嘿一笑,道:“这是祖传的小店,传了三代人,做了三辈子的馄饨,不瞒你说。我真是做够了。不想做馄饨了,可又不会其他手艺!我希望我下一代不要再做馄饨喽。”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灶房,那里立着一个少年,眉眼与掌柜有几分相像。
沈如初笑了笑,道:“总会有办法的,令公子现在做什么?”
掌柜干脆坐下来,道:“做什么?我送他去读书,榆木脑袋,不是读书的料;送去学武,折了两次胳膊腿。又被赶了回来。哎,真是文不成,武不就。看来,还是要做馄饨喽!又香又嫩的大馄饨。”
他一边说一边爽利地起身往灶台那边走去,嘴里还吆喝着,忙的不亦乐乎。
沈如初咬了一口馄饨,真的满口余香,鲜美至今。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一个清冷的声音道。
沈如初单单听了这声音就忍不住回头。真是一幅好嗓音,男低音中透着清冷,若是寻常百姓恐怕没有这份冷然。
只见她身后侧坐了一位紫衣男子。
那衣料一看就贵重,裁剪也十分精细。整件衣服正熨帖地穿在他身上,没有半分不适宜。
沈如初向来不喜欢穿得花红柳绿的男人,总觉得花哨而轻浮,但一身紫衣穿在那男子的身上却颇有些重量。不但不轻浮,反而衬托了他一身的好气质,在往来顾客中。那么得格格不入而又鹤立鸡群。
他的五官算不上英俊,与清秀也无缘,但却中规中矩,方正而大气。浓密的眉毛稍稍向上扬起,小眼睛,但很深邃;嘴唇微厚;肌肤算不上白皙,却是健康的小白色。在那一身紫衣的映衬下,显得此人霸气。
想到霸气,沈如初联想到一个词:霸气外露。
“公子,您真的要在这里吃东西?”随从显得有些为难。
沈如初心中冷笑。
掌柜似乎看出了那随从的难言之隐,趁着给别的桌子送馄饨的档口,上前笑道:“小哥请坐。小店的馄饨在安阳城颇有些名气,我们祖上三代在此做馄饨,先皇帝陛下衡嘉爷微服私访的时候,还到小店吃过馄饨呢。没什么吃不得!”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好笑——这掌柜的看似淳朴,说话也是绵里藏针:连先皇帝陛下都吃得的东西,你们难道比衡嘉爷还尊贵?
衡嘉爷是大燕国的第二位皇帝,是当今圣上永初爷的皇祖父,就算是永初爷亲自来了,出于一个“孝”字,也不能表现得比当年衡嘉爷更高贵。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那人又说了一句。
“好勒,客官您稍等!二十文一碗的大馄饨两碗。”掌柜的又吆喝开了。
沈如初起身,道:“掌柜的,收钱。”她还要去别的地方看看。
当掌柜的过来取钱时,就听那人道:“你这店卖不卖?”
掌柜的一愣,脸色便有几分不善,皮笑肉不笑,道:“卖啊,怎么不卖!就看客官您肯不肯出价了。”
沈如初走到门口又停住了,难怪这人明明衣着华贵,却会进这样的小店吃馄饨,原来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可惜心急了点,恐怕要碰钉子了。
“爹,这是咱们祖上传下来的是,时代经营,您不能……”灶房里的少年跑出来。
掌柜的很有气势地一摆手,那少年老实地回了灶房。
“你先开个价。”那紫衣人优雅地说着,轻轻动了一下衣摆,显得从容至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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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心有灵犀说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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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掌柜又是嘿嘿一笑,道:“小店门面不大,但地势好啊。我看客官是大富大贵之人,有眼光!我们一家三代在这里做馄饨,做够了,实在不想做了,既然客官看中了,那我也给一口真心价,三千两纹银。”
沈如初差点笑出来,才发现这中年汉子“嘿嘿”一笑里包含得不仅是淳朴还有狡黠:这么巴掌大的地方要价三千两,还是“真心价”,那“假意价”又该有多高?你怎么不去抢呢!
沈如初这边才腹诽完,就听那随从怒道:“三千两?你怎么不去抢?!”
掌柜皮笑肉不笑,道:“小老弟,不要着急!年轻人不要动不动就发脾气。”
那紫衣人不动声色,淡淡道:“掌柜的贵姓?”
掌柜的急忙用油腻腻的汗巾子抹了一把油腻腻的手,再次嘿嘿一笑,道:“免贵姓孙。”
沈如初这是第一次知道这店家姓孙。她也不好一直站在门口偷看,便装模作样地在旁边的水果摊那里挑水果,也不知道人家担子里卖的是什么,就道:“给我选几个大的、好的。”
“我说公子您还是请回吧,我这爿小店,不是我看不起你,你买不起。”孙掌柜一转身,从灶房内端出两碗热气腾腾的大馄饨,唱道:“皮薄馅多的大馄饨来喽。”
那随从看了紫衣人一眼,紫衣人没有表态,不表态就是不制止,他当即明白了自己主子的意思,怒道:“你这什么态度!你知道我们公子是谁吗?我们公子可是云州的贺大公子!”
沈如初并没有多想,扔了几个小钱给那卖水果的,结果发现自己根本提不动,回头一看。那小贩给自己装了一篓子藤木苹果,个顶个地大。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看了那小贩一眼,那小贩急忙道:“好吃,多买点!你要是提不动,给我几个铜板,我给你提回去,或者你把我这筐苹果都买下来,我也帮你提回去。”
奸商呀!
果真是无商不奸,这么个看似淳朴的小贩都是地地道道的奸商!
孙掌柜笑道:“贺公子,小店这里的馄饨味道如何?您若是买了这小店。以后可吃不到这么好的大馄饨喽。”
那紫衣人冷哼一声,有模有样地吃着馄饨。
店里的人一听紫衣人要买下这爿小店,纷纷表示不满,对那紫衣人也多了几分厌恶,但紫衣人充耳不闻。
沈如初微微纳罕,紫衣人不但不受外界影响,吃东西的神态和动作十分优雅,明明是一碗大馄饨却像是在吃满汉全席一般。
“夫人,婢子总算找到您了。”红袖道。这丫头胆子小,很少出门,此刻正是满头大汗,想必为了找自己。跑了不少路。
沈如初看着她气喘吁吁的样子,于心不忍,道:“你先歇歇。”说完自己去拎那篓子苹果。
红袖急忙抢过来,接手之后才发现有点沉。
“你有没有听说过云州的贺家?”沈如初自言自语。
红袖以为她是在问自己。摇头道:“夫人,婢子没听说过哎,云州在哪里?这贺家很有名么?婢子从来没离开过安阳。”
沈如初一愣。笑道:“没事,我自言自语呢。”问红袖这样的人等于白问,估计她连马家都不知道,哪怕马家在安阳城是钟鸣鼎食的大户人家。
回到家中,沈如初削了一个苹果,躺在躺椅上,晃荡了一会,心里想着文旭,他不在的这段日子,沈如初觉得自己的生活都像是生锈一般,带着钝钝的痛,她不敢去想那个结果,她害怕。
文旭对她意味着什么,沈如初也是现在才明白,是她心灵的归宿,是她前一世和这一生唯一的男人,也是爱人。
想到这里,沈如初的心,重重地痛了一下。
曾经,她以为自己不会爱上这个世界的男人,即便是心动,她也能克制内心的冲动,她能从爱情的漩涡中全身而退,她也能披着爱情的外衣从容应对男人的各种虚情假意,现在她清醒地意识到,她高估了自己的情商,她这一生注定要被情爱所牵绊。
文旭去哪里了?文旭究竟在哪里?
“文旭……”沈如初在心底大声疾呼,几乎惊醒了她睡在这具躯壳里的灵魂。
想着想着,握着水果刀的手没有稳住,擦到了左手的食指上。
红袖大吃一惊,道:“夫人,您流血了!”
沈如初这才知道自己削破了手。
“没事。”沈如初冷淡地扔下水果刀,从身上抽出帕子,轻轻包扎了一圈。
“夫人,真的不要紧吗?”红袖仍旧不安。
沈如初摇摇头,道:“我躺一会,如果爷回来了,记得叫醒我。”
与此同时,身在军营的文旭正焦虑地等待圣旨,正迫不及待地想回去,与章必清升官发财的美好心情不同,他满面愁容,愁眉不展。
“瞧你那样子,活像个娘们!”石磊捶了他一拳。
文旭摸了摸被捶打的肩头,无奈笑了笑,躺在草堆上两眼望天,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了沈如初,那或庄重或温婉,或娇俏或可爱的神情历历在目,就好像是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他与沈如初欢笑嬉闹,正是最开怀的时候。
从幼年时代的天真无邪,到少年时期的青春萌动,还有后来的若即若离,最后是机缘巧合下,二人成为了夫妻。
表面上看,是沈如初动了心思将他“坑”到手;事实上,背后他却使了不少心眼,看着沈如初按着自己的设想,一步步走到“坑”他为夫的地步。要真是算起来,到底谁“坑”谁,还真难说清楚。
想到这里,文旭咧嘴而笑。
石磊见了这情形,撇撇嘴。道:“哎,我说哥们,你做什么春秋大梦呢,说出来给哥几个听听。天天闷在这里,闲的我都能孵出个鸟来。”
不等文旭开口,刘力俊接话了,笑道:“你不是已经有了一个鸟么,还孵什么!哈哈”
石磊笑骂道:“老子再孵一只鸟行不行?老刘,我发现自从你定亲之后,你就本相暴露了。以前敢情是假斯文呢!说说看,有没有和那个姑娘那个那个啥?”
刘力俊也定了门亲事,就在沈如初与文旭定亲之后。听说也是军户之家,父母只有一个独生女,本想着招夫在家的,可安阳城缺的就是男丁,做上门女婿的少之又少,那姑娘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年长,已经过了十六岁。官府隔三差五命人来,不是追问嫁期,就是来催缴人头税。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把“六礼”的程序走得差不多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就剩一个迎亲了。
刘力俊啐道:“你当人人都和你一个德性,见了女人都挪不开眼睛!我现在和她没见过几面,手都没碰过!”
石磊猥/琐地笑着,道:“你是不想碰还是想碰。不给碰?你呀,是不知道女人的好,尝过甜头了保管你受不了。再不放老子出去。老子可真的能淡出个鸟来!”
文旭听他们说笑,想着和沈如初在一起的美好日子,眼睛又迷离起来。
“你说,如果我现在偷偷溜出去,会是什么结果?”文旭轻轻问道。
刘力俊看了他一眼,道:“再忍耐几天吧,很快就出结果了。胡山海这是咎由自取,没有了他,我们日子舒心点!以往拼死杀敌,他却总是把我们的功劳抢走!”
文旭若有所思地望着天空,道:“我怕我媳妇担心。我出门寻军马的事情她知道,一再叮嘱我小心。这么一多天没有音讯,她肯定以为我出事了。我这几天总是睡不好,总是梦见她出事了,心慌慌得难受。几天不见,怪想念的的。家里的做饭婆子又被赶走了,不知道她怎么吃饭呢。”
在他看来,沈如初并不会照顾自己。
他本以为说了这番话,石磊和刘力俊会笑话他,出乎意料的是,二人都沉默了。半晌,刘力俊一本正经道:“你溜出去就是违抗军令,太危险了。倒是可以想办法让如意混出去,让他报平安。”
石磊道:“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儿女情长的,以前在战场上那股狠劲去哪里了!所以说啊,这男人离不开女人,但又不能太以女人为中心——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哦!”
刘力俊捶了他一拳,笑道:“你就少说一句话。说别人轻巧,你那个仙儿呢?你走到哪里都带着!小心你这段时间不在,她给你戴绿帽子!”
石磊顿时脸红脖子粗,怒道:“她敢!我敲断她的腿!”
文旭笑起来,道:“她有什么不敢的?你确定她不敢?指不定现在已经在哪个男人的床上风/流快活呢。”
石磊暴跳如雷,道:“文旭,你丫的说话真损!不行,老子马上要出军营,必须回去!说不定真的能捉奸在床!老子得准备好刀,直接宰了那王八羔子!敢给老子戴绿帽子。”
文旭与刘力俊面面相觑:这娃也太容易入戏了吧?
正在说笑,如意一脸凝重地走了过来,道:“爷,营帐外有人想见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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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设奇谋兄弟同心
文旭敛了笑容,道:“什么人?”
军营可不是谁都能来的地方,一般人也不敢来。
如意为难地看了文旭一眼,刘力俊干咳一声,搂着石磊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笑:“你就那么在意你那个小妾?”
就听石磊骂道:“老子不是在意,女人多的是!可老子不能忍受有人给老子戴绿帽子。”——唉,他已经彻底跳入怪圈了,恐怕仙儿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说,何事?”文旭面色凝重道,如意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办事最稳妥,若不是重要的事件,他不会把刘力俊和石磊支开,否则就是故弄玄虚了。
如意对他附耳说了一阵。
文旭沉思了一下,道:“你看情形可靠么?”
如意点点头,道:“小的看着挺靠谱,不过还是要爷您去鉴别一下。只是,这是块烫手的山芋,爷确定要吗?”
文旭沉思了一会,道:“不想要,但又不能不接。要了,我就成了众矢之的,职位也不可能连升三级;不要,这件事就没玩没了。我想想……”
如意坚毅的目光看着文旭,道:“爷,还有一件事,到了交货的时间了,如果再不出去,恐怕那边要出乱子。”
文旭蹙眉,道:“我会想办法的,这个你不用担心。你先出去稳住那人,等一下我自会告诉你怎么做。”
如意领命而去。
文旭看了一眼已经走远的刘力俊和石磊,跑过去叫住他们,笑道:“你们溜得倒是快!”
石磊嘴快,笑道:“谁知道你在密谋什么大事,可不敢偷听啊。”
文旭正色道:“还真是一件大事,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石磊脸色一变,收起了先前的嬉皮笑脸,道:“那是自然!”
刘力俊淡淡道:“必须是好兄弟!”
文旭一脸严肃。道:“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说,长话短说。”
三人一同到了营帐几十米处的空地,确定四周无人且巡逻兵不会很快到来后,文旭道:“我有胡山海通敌叛国的证据,你们敢不敢要?若是有这个胆量,我们兄弟三个一同升官发财。”
石磊看了文旭一眼,道:“胡山海真的通敌叛国?那之前……”
文旭点点头,以前所谓的“通敌叛国”不过是马征明借势捏造的一个事实,否则什么样的罪名能让他当机立断地处死胡山海?胡山海是副帅,朝廷命官。马征明可以处置,却也不能恣意妄为到随意杀害的地步!
当权者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谋权与叛国!
有了“通敌叛国”这样的借口,胡山海就算是死一百次也死不足惜!
本以为只是个子虚乌有的事情,谁知道一转眼,就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
刘力俊道:“你大可以自己去请赏,整件事的功劳在你,恐怕章将军都只是挂个名头。”他已经猜到了整个事情的起因,胡山海虽然待他们三个都不善,但文旭才是他的眼中钉。还不至于连他们都容不下。他们之所以被厌恶,多少也受到了文旭的牵。
文旭淡淡一笑,道:“树大招风,我连升两级已经是咱们安阳军里前所未有的事情。引来多少红眼?想想也是,我们出生入死那么多回,混到现在也不过是从七品、正八品。他们现在看我,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才能心理平衡。找我打架的人比比皆是!”他无奈地摇摇头,最近受到不少人的追捧,待遇也比从前提高了不少。但也受到了更多人的敌视和妒忌。
石磊干脆道:“兄弟,客套话就不说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吧?我想发财,想升官,更想帮你分担。”
文旭点点头,笑道:“够意思。”
他将目光转向了刘力俊,刘力俊笑道:“不用废话,升官发财可少不了我!”
文旭当即将策略交代了一番,刘、石二人点点头,然后径直去了章必清的营帐,说发现了胡山海通敌叛国的铁证。
“你们所说属实?”章必清激动地站起来,正愁着无法和马征明交代,毕竟扳倒胡山海是伪造了证据,包括物证和认证。
石磊道:“回将军,没有半点虚言!”
刘力俊道:“末将愿意用身家性命担保。”
二人说完对视了一眼,心中都在说:文旭啊文旭,我们两个可把身家性命交给你了。
章必清审视了一下二人,思索了半晌,道:“这件事文旭知道吗?”
一来他很倚重文旭,毕竟二人有过命的交情,文旭也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二来他有些怀疑,这件事由文旭而起,也是文旭鼓动他说服马征明就此将胡山海扳倒,又是文旭亲手砍下胡山海的脑袋,就连“通敌叛国”的连环计也是文旭一手策划的,这次发现了胡山海真正通敌叛国的铁证,文旭竟然不知道?何况这三人是好兄弟,是军中有名的铁三角,他们做这样的举动,会背着文旭?
他现在是从四品的副骁骑参领,在军中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一言一行都会起到表率作用,而且因为升迁事件,马征明已经委婉地警告自己,凡事谨慎,不可轻举妄动。
如今事关胡山海,他不能不谨慎。
马征明的顾虑他完全理解,这件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漂亮,所谓“做得漂亮”就是滴水不漏,即便有一天被上峰或胡山海的庇护人追查起来,也无迹可寻,无证可考。
刘力俊道:“回将军,这件事文旭只是略知一二,我们并未让他完全知晓。虽说我们与文旭是生死之交,又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兄弟,但是我们也是七尺男儿,也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我们三人中,文旭最年幼,但他现在已经是六品的军校,我们却还是八品的小武官。不瞒将军说,我们心中有落差。所以,这件事我们并不希望文旭参与过多,将来若是论功行赏,也可以分他一点好处。还请将军三思并相信我们,时机不可错,请将军尽快定夺!”
他本来就是不苟言笑之人,与军人的铁血气质浑然天成,面相又是方正坦荡之辈,给人一种可信赖的感觉,所以,当他配上恳切的语气,让人不得不信。
“好!我就信你们一次!需要本将军怎样配合?”章必清道,因为文旭的关系,他和刘、石二人还算熟悉,但并没有和文旭那般亲密。
在这个档口,章必清之所以很快被他们说动,也是因为章必清存了私心,文旭现在只比差了两级,若是再让他找到胡山海犯罪的铁证,彻底赢取马征明的信任,再连升两级,那岂不是和自己平起平坐?即便暂时不加官进爵,成了马征明的心腹,自己自然就要坐冷板凳了。文旭的才干,他最清楚不过,那是一块璞玉,只要加以雕琢,必然是德才兼备、文武双全。
而文旭正是利用了章必清这种心理。
石磊看了一眼刘力俊,开口道:“将军,我们只需要带一小队人马包抄过去,就能将胡山海与北夷人联络的眼线给活捉回来,至于物证,听说胡山海的旧部有人知道了线索,正在想方设法销毁,我们应该抢在前头将这物证取回。末将不才,毛遂自荐去捉拿叛贼眼线。”
刘力俊道:“末将请求取回物证。”
章必清道:“好,刘力俊、石磊听令!”
“末将在!”石磊与刘力俊异口同声道。
“命你们二人各带一百人马,速速将胡山海通敌叛国的眼线捉拿归案;物证务必取回。”章必清发号施令。
“末将得令!”二人再次铿锵有力地回答。
章必清想了想,道:“等一下有什么零散的事情就让文旭去做吧,先不告诉他是什么事情,就说是我吩咐的。”
他送了一口气,为自己方才的私心做了一个大大的开脱,这个安排多多少少能让文旭捞到点油水,他也不必那般自责了。
石磊嘿嘿一笑,显得狡黠异常,道:“将军,末将明白!”
章必清作势踢人,道:“你们可要把握机会,务必将这件事做得周延,若是出了状况,为你们是问!”
文旭遥遥看见二人从章必清的营帐出来,时间过了这么久,知道他们定是说服了章必清,微微露出一个冷笑。
“等一下你换上军装混在队伍里,我会和石磊他们交代好,出了营帐之后你就溜出来,回家告诉夫人,让她不要担心,我一切安好,过段时间就能回去。还有那交货的事情,尽量不让夫人知道,万一被发现了,你就如实交代。”文旭道。
他精心部署了这一场,目的不仅仅是涉身事外,最大的想法就是送如意出去,回去给沈如初报平安,让她不要太担心。
“是,爷。”如意道。
文旭想了想,又道:“你快去准备吧,我这边走不开,章必清等一下必来找我,我还要应对一下。若是回不来了,就留在家照顾好夫人,有任何闪失,都算你头上!”
“是,爷。”如意恭敬道。
正说着,那边章必清笑哈哈地走过来,唤道:“文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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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一种相思两处愁
文旭低声道:“你装作没看见,直接忙你的事,石磊会给你安排的。”他迎上去,笑着抱拳过去,道:“末将参见将军。”
章必清笑道:“现在没人在场,跟我就没那么客套了!听说这几天把你憋闷得不行,怎么,想媳妇了?”
文旭不好意思低下头,道:“想!怎么能不想!我们成亲才两个月,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将军,我们时候能回去?那件事总不能一直悬着吧?”
章必清沉思道:“我估摸着圣旨也要下来的,应该快了,等几天吧。”如果能坐实胡山海通敌叛国的罪行,马征明第一个动作便是将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一网打尽,根本不怕走漏风声,更不怕圣命追下来。
“那就好。关键是我临行时没有交代清楚,没告诉内人我要在军营待几天,当初又犯了杀头的罪过,她现在肯定担心忧虑,寝食难安,以为我没找回军马……”文旭偷窥了章必清一眼,他神色如常,心里倒是佩服他有几分城府。
章必清大手一拍,道:“别担心,不出这个月,你一准能出军营!到时好生和你小媳妇乐呵乐呵。怎么样,这成亲也有两个月,什么时候当爹呢?”
文旭干咳了一声,小麦色的肌肤也看见了红,道:“这当爹的事哪能说当就当。”
章必清哈哈大笑,道:“你若想当爹,而且还想生个儿子,就一定要全力以赴、全神贯注!嗯?懂不懂?”
文旭苦笑了一下,道:“那末将回去试试?”
章必清蒲扇似的巴掌拍过来,打了文旭一个趔趄。
“你小子身体被掏空了?连我这一巴掌都禁不住!”章必清喝道。
文旭撇撇嘴,心里苦闷难言,谁不知道章必清在军中是有名的大力士,一双手能使八十斤重的银枪,上马杀敌。非常轻松。以往他验兵,通常都是状似无意和亲切地拍打对方一下,对方若是撑得住就留下来,若是倒地或受伤,他是绝对不要的,至少他麾下不要这样的——用他的话说,就是“脓包!怂人!”
文旭笑道:“将军今天这么得闲?专门来关心我的家事。将军,我真是想我媳妇了,您这么关心我,连后代问题都帮我想到了。不如放我回去?几天就好!哪怕一天呢!”
文旭涎着脸,完全与平日里一本正经的形象不符。
章必清一只大巴掌又要扑过来,却被文旭闪开了,嘿嘿一笑,道:“将军您也知道的,我最多经得起您一巴掌,您再来一巴掌,岂不是将我这条膀子给废了!”
章必清不好意思地笑了,道:“习惯了。嘿嘿,习惯了。不过,我可没用力气,很轻轻地拍了拍。”
文旭听了这话差点泪奔。幸好没用力气,若是用力了岂不是要废人臂膀?那你章必清到底是个将军呢还是断臂狂魔啊!
“我不吃力!”文旭笑道。
章必清很满意文旭的表现,文旭的弱不恰恰映衬了他的强么,骂道:“瞧你那怂人样!”
文旭嘿嘿一笑。道:“将军说件要紧事,您说我们什么时候能解禁?难道胡山海的案子没有定案,我们就不能离开军营半步?不离开就传递不了讯息了?”
章必清脸色凝重起来。道:“应该快了,京城那边也有动静了。再等几天,一定可以的。”
文旭点点头,露出一抹不易被察觉的冷笑。
一切都在按他设定的计划进行。
当夜,石磊与刘力俊领人出了营帐——没有章必清的将令,任何人都不能走出军营半步,何况最后一道门槛还需要马征明的将令。
文旭躺在营帐中翻来覆去睡不着,忽然眼前一亮,沈如初衣袂飘飘地站在自己面前,巧笑倩兮,嗔道:“这么久音讯全无,当真是不要那个家了么?”
文旭急忙起身,整个人扑过去,道:“怎么会!我日夜都想着你!”但是却扑了个空。
林小三颠颠地跑进来,道:“将军您说什么?”
文旭尴尬地会挥挥手,道:“出去出去!没事别进来。”
林小三委屈地看着文旭,道:“是,将军。”
文旭瞧了他一眼,又把他喊回来了,道:“这个拿去吧。”
林小三接了一个油纸包,不解道:“什么东西,将军?”
文旭没理会,躺下来翻个身子假装睡觉。
林小三打开油纸包,发出一声欢喜的惊呼,喊道:“烧鸡!烧鸡哎!谢谢将军!我这就拿出去和张静风一起吃!好香!太香了!”
张静风闻香而动,探着脑袋进了营帐,道:“什么东西这么香?快给我看看。”
林小三满脸得意,笑道:“将军给的烧鸡。”
“拿来吧你!”张静风力气大,个头也大,上来就夺。
文旭无奈,本来想着这两个兵蛋子都是长身体的年纪,有点油水便宜了他们,他们却见肉忘义,谦让就不提了,竟然还争抢起来。
争抢也罢了,竟然耽误自己睡觉!——有没有节操?
“要吃滚出去吃!别烦我睡觉。”文旭一骨碌爬起来,凶神恶煞地看着两个闹得正欢的兵蛋子。
林小三一撇嘴,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和张静风蹑手蹑脚地逃了出去,不多会,营帐外传来:“这个鸡腿是我的,我先从将军那里拿来的,你要吃就吃鸡屁股!”——林小三的气势明显和他的小身板一样,正处于下风。
“找死呀,让我吃鸡屁股,想挨揍是不?”——张静风显然霸气侧漏。
有道是“一处相思两处闲愁”,就在文旭无心睡眠之时,沈如初也一如既往地失眠了。
明明是睡不着,却又看不下任何文字;只要一正经想事就会头痛欲裂;盖了被子嫌燥热,不盖被子又觉凉。
白天,她努力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生活,做事,应酬,不显露任何倦态;夜晚,却是最难熬的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是胡思乱想的时候,寂寞侵蚀了她的心;而对文旭的担忧更像是看不见的枷锁,牢牢将她拴住。
她不愿意去想,却不能不想;
可她想到却都是惨烈的画面。
痛苦的失眠是因为不敢闭上眼,一闭眼便是悲剧的景象。
她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凡无奇普通人,所谓普通人,不仅仅是资质平庸,还意味着这一辈子要经历平淡无奇的生老病死;
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悲大喜,没有跌宕起伏的经历,也没有太多的生离死别;一生靠着自己的勤恳度日。
但目前来看,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显然超出了一个普通人应该经受的范围,她遇见了男神一样的宫云枫,和马文俊这样的纨绔作斗争,结识了北疆最有权势的郡主,还有一个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千金当姐姐……
再说文旭,先是得罪了马家,接着得罪了胡山海,后来再被人陷害丢失了军马,每一次都差点丧命,这又岂是一个普通人会有的经历?一个普通人岂会面对如此多的坎坷和生死?
沈如初只是心疼,心疼文旭为了自己吃了那么多苦,还没来得及好好待他,自己满腔的感恩之情还没来得及释放——她需要这样一个机会。
对文旭,她小心翼翼地捧着满腹的怜惜,却从未和他说起……
爱意,源于感恩,在对一个人的怜惜中越发浓重。
“如果你平安回来,我一定好好对待你,认真告诉你,我有多在意你。”沈如初在心中默念,“不管什么样的结局,我都会好好活下去……”
她心中还有一个歉疚,这是她隐藏在心底的秘密,她懂医术,知道如何避孕,这才是她没有怀孕的根本原因。想起文旭从始至终的满腔热情和期待,沈如初觉得自己好残忍……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沈如初一喜,这深更半夜有人敲门,一定是文旭回来了,一定是他!她披着一件衣服跑出去开门,但是门外空荡荡的,空无一人。
“文旭——文旭!”沈如初大力呼喊着,在前头有一个影影绰绰的人影,时近时远。
她眼看着就要追上了,但却总是差了一步之遥。
她拼命呼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急的流出眼泪,心慌意乱地抓着自己的胸口……
“夫人!夫人!”一阵急促的敲门传来,沈如初睁开酸涩的眼睛,才知道自己方才做了一个梦,梦境中的情形她并不能完全再现,但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
“怎么了?”沈如初披衣去开门。
松月焦急地站在门口,道:“不是奴婢找您,是沈家二少夫人出事了!”门口还站着一人,正是杨嫣的贴身婢女之一如画,后面跟着两个小丫头。
沈如初惊道:“二嫂怎么了?到底什么情况?”
如画脸色灰白得吓人,道:“二少夫人她、她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流血不止……文夫人,您快跟奴婢走吧,去晚了,我们少夫人她……她会……”
如画眼圈一红,眼泪就漫上来。
沈如初道:“你等等,我换了衣服就好。松月快去把我的药箱拿过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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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遇劫难杨嫣出事
等沈如初、松月、如画等人坐着马车赶到杨嫣在福佑里的宅子后,里面已经闹腾得不像样子,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除了来回忙碌的丫鬟仆人,还有一个个拎着大,药箱的郎中大夫,就连生孩子专用的稳婆都被请来了。
屋内隐隐传来几声惨叫,沈如初微微皱眉。她本不想过来,自己最近心理上的心烦意乱直接导致了生理上的虚弱病态,吃不好睡不安,她现在疾走几步都会气喘吁吁;何况她对妇产知识的了解也都是前一世的道听途说,并没有深入研究过,何况她也没有生过孩子,无论是医疗上的还是生理上的,她都毫无实践经验。
但她又不能不来!
在情在理她都要来。
“沈夫人,这边来。请跟奴婢来。”如画带着哭腔道。
沈如初道:“好丫头,不要哭了。不会有事的。”她本想说,这流产虽然不幸,但也算是常事,不至于如丧考妣。这句话终究没说出口,毕竟古人对生育看得很重,又因为医疗技术落后,流产之后容易落下病根,再怀孕有难度。
还没进房,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紧接着一样东西飞面而来,“咣当”一声落在沈如初的脚边,声音巨大,还溅得四处都是,吓得沈如初半天惊魂未定。
“庸医,笨蛋!滚!马上给我滚出这个房间!”说话得正是沈梦飞。
一个头发斑白、身材矮胖的人背着大药箱忙不迭地逃出来,待一站定,气得浑身哆嗦,越发显得那矮胖的身躯有喜感,怒道:“走就走!你们不按我的方法处理,有你们后悔的!孩子保不住,大人也休想保住!”
杨嫣哭道:“孩子,我的孩子啊!”
声音凄迷可怜。听得沈如初一阵心酸。
进了房间,和沈梦飞打了招呼,沈梦飞懊恼地垂着脑袋,整个人被一团戾气所包围,红着眼,见谁都是一副不耐烦。
杨嫣躺在床上,头发凌乱,满头是汗,一张脸苍白而挂满泪水,有时像死人一般。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帷帐;有时又忍不住大声嚎叫。
沈如初看了这一幕触动不小,杨嫣是何其骄傲,平时又是怎样的养尊处优,现在不管不顾,完全没有往日的风采,整个人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可见这件事对她的影响。
“嫂嫂。”沈如初试探着唤了一声。
“我早就和你说过,你现在有了身孕,凡事要注意。为什么你还要登高爬低?孩子现在没了,你怪谁?我问你,你怪谁!”沈梦飞又气又怜,握着拳头放在鼻子下面吸气。声音带着一股哭腔。
沈如初心中叹息,关于杨嫣突然流产的原因,在车上就听如画说了,杨嫣觉得最近胎位稳定了。便想着出门逛逛,结果在上马的时候,对面突然冲过来数十匹骏马。马蹄声声,尘土飞扬,好不神气!惊得那马匹当场受惊,扬起前蹄嘶鸣,恰好将杨嫣掀了下来,当场便觉腹痛无比。
“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跪着有用吗?还有你,怎么跟着夫人的?一个个都是死人吗?滚出去,我不想看见你们这些废物!”沈梦飞冲着跪在地上的几个丫头一顿臭骂,连才进屋的如画也不能幸免。
沈如初上前,道:“二哥,我先帮嫂子看看。”
她将手搭上杨嫣的手腕,查看她的脉象。事实上,验脉窥病的法子并不是沈如初所擅长的,恰恰是她最薄弱的地方,但是,古人没有那么多先进的器材,又信奉这验脉的法子,她不得不用。
沈梦飞压了压心中即将喷出的怒火,眼泪不停地打转,紧张地看着沈如初,道:“怎样了?她现在怎样了?要紧么?那几个笨老头,都说她没救了,怎么可能呢!你一直聪明能干,快帮我看看,到底有没有救。”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说到最后几乎成了哀求。
沈如初只看了他一眼,道:“二哥,你安静点,要不你到外面等着?你在我耳边不停说话,我没办法安静下来,这样对患者是很危险的,何况,嫂嫂现在的状况并不乐观。”
沈梦飞不肯离开,杨嫣也拉着他的手不放。
“我不能走,她害怕。你别看你嫂嫂平时很要强,其实胆子很小。我不能走。”沈梦飞喃喃道,顺手将杨嫣额头前被汗水和泪水沾湿的碎发拨到一边。
杨嫣泪水涟涟,似有万分委屈和痛苦,叫了一声:“夫君……我……我怕……”
沈如初号了脉,杨嫣因为失血过多,脉象很弱,心率不齐,若继续任由事态发展,必然危及性命,遂起身,冷眼看着沈梦飞,道:“我建议你出去!”
她说得很严厉。
沈梦飞这才惊醒过来,恢复了以往的状态,对杨嫣道:“没事的,三妹妹会治好你的。别担心。”又叮嘱沈如初:“拜托三妹了,我就在外面,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沈如初点点头。
沈梦飞出了屋子,唤了几人候在门前,随时供沈如初使唤。
“松月,把药箱拿来,准备纱布、止血、针线。”沈如初吩咐道。
杨嫣喃喃道:“我、我会不会死?我的孩子已经没了……孩子没了……”
沈如初道:“你不会死!”
她揭开被子,查看了一下杨嫣的下体,果真伤口还在流血,而且流出来的都是乌黑的血块,腥臭逼人。
松月急忙递了一方帕子过来,沈如初系在脑后,罩住自己的口鼻。
杨嫣已经怀孕四个月,这个时候胎儿在胎盘中相对稳固,一般不会流产,由于胎儿成形,一旦流产,只能做引产。
按照沈如初的估计,应该是引产过程中出了问题。
“你们几个过来按住夫人。”沈如初吩咐道,“嫂嫂别怕,有什么痛先忍着。我一定可以治好你的,能不动尽量别动。”
杨嫣茫然地点点头。
沈如初找到了症结所在,果真是稳婆引产的时候出了问题,不仅伤到了子宫,划破了产/道,还有部分胎儿残留在宫内,就连脐带也被带出了部分。
“啊!痛!痛死我了!”杨嫣喊叫着,身体开始扭动起来。
沈如初只是用手试探着按压她的子宫部位,确定那里是否如同自己猜测的那样,存在伤口。她拿着古代特有的手术刀在麻沸散中浸泡了一下。古代没有注射剂,也没有那么先进消毒设备,这麻沸散的纯度没有现代的麻醉药高,功效自然也达不到现代的标准,但总好过什么措施都不采取。
沈如初取出杨嫣体内的异物之后,便开始缝合伤口,然后用尽一切办法为杨嫣止血——照这样流血下去,杨嫣只有等死的份了!
当一切忙活完毕,已经东方露白。隐隐约约听见四邻八舍的鸡鸣声。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沈如初疲惫地喘着气,因为累,出气多进气少。
松月见她脸色苍白地如同一张纸。担忧道:“夫人,您快歇歇。”
沈梦飞道:“怎么了?你嫂子没事吧?”
沈如初一边净手,一边点点头,道:“嫂嫂没事。”
流产在现代而言。无论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都是见怪不怪了,因为医学技术的发达,已经将对女人的损害降到最低。至少没有生命危险,可在古代,只有大字不识且不懂医术的稳婆做这事,孕妇几乎是在阎王殿里走了一圈。
若不是迫不得已,在古代,也没人去流产或引产。
就拿杨嫣这事来说,本来并不棘手的一件事,经稳婆和郎中一折腾,把好好的孩子给弄没了,连大人都差点没命!
“多谢三妹!”沈梦飞感激地冲沈如初点点头,吩咐丫鬟们服侍沈如初早点休息,自己径直坐在杨嫣的床头,凝视着杨嫣,深情款款,让沈如初见识了沈梦飞温情的一面。
“梦飞,我们的孩子……”杨嫣说着又要哭。
沈如初虚弱道:“嫂嫂别担心,孩子以后还会有的,只是需要好生调养一段时间了。”
杨嫣急忙道:“好妹妹,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沈如初点点头,让如画拿来纸笔,给杨嫣开方子,方子开到中途,就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头重脚轻,一个没站稳,忽地倒下去。
“三妹!”沈梦飞眼疾手快,急忙接住就要倒地的沈如初。
松月上前扶住,急道:“夫人!夫人!”
沈梦飞讲沈如初放在椅子上坐着,自己冲出门外,唤来一个小厮,道:“你去找外头找几个郎中来,要好的!不,别的郎中不要,去宫式医馆请几个大夫来!快!”
沈如初歇了一会,幽幽转醒,道:“我不要紧,就是累了点。”
方才全身心地帮杨嫣治疗,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问题,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她整个后背都湿透了,一冷一热,加上这段时日身子虚弱无比,便感染了风寒。
沈梦飞苦笑道:“你也不用逞强了。不要说你在屋内做事,我在外头光是等一个时辰就累得不行。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气色不大好?”
他一回头,就见杨嫣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满脸都是劫难后的恬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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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说紫衣道是故人
沈梦飞将沈如初放在椅子上坐着,自己冲出门外,唤来一个小厮,道:“你去找外头找几个郎中来,要好的!不,别的郎中不要,去宫式医馆请几个大夫来!快!”
沈如初歇了一会,幽幽转醒,道:“我不要紧,就是累了点。”
方才全身心地帮杨嫣治疗,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问题,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她整个后背都湿透了,一冷一热,加上这段时日身子虚弱无比,便感染了风寒。
沈梦飞苦笑道:“你也不用逞强了。不要说你在屋内做事,我在外头光是等一个时辰就累得不行。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气色不大好?”
他一回头,就见杨嫣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满脸都是劫难后的恬静。
沈如初闭上眼睛假寐,脑子里却片刻不停歇,回忆方才的手术是不是有疏漏,她那样的治疗方法是不是妥帖,有没有更完美的方式,杨嫣能不能抵抗得住,她先前大出血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一幕幕在她脑海中涌现,她腾地站起来,道:“不对!方才应该有更好的办法,应该先止血!”
沈梦飞被她吓了一跳,紧张道:“那嫣儿她要不要紧?”
沈如初颓然而疲惫地重新缩回躺椅里,松月给她拿了一条羊毛毯子盖上,道:“夫人,要不要喝口水?”
沈如初一听到喝水,顿时觉得口干舌燥,而且嘴巴里苦苦的,道:“给我倒杯白开水就好,端一小碟蜜饯。”
松月应道:“哎婢子马上就去。”
如画急忙道:“还是奴婢来吧,文夫人稍等。”
还没等她出门,一个小丫头慌慌张张来报:“老爷子、夫人和沈三夫人都来了。”
沈梦飞道:“那还愣着干嘛,赶紧引到客厅去。”他起身帮杨嫣掖了掖被子。吩咐如画等人照顾好她。
“三妹,我们一起去看看爷爷?”沈梦飞道。
沈如初起身,走到床前,搭上杨嫣的手腕,探了探脉象,道:“虽说弱了点,但还算平稳。等嫂嫂醒来了,派人来叫我。”
随着沈梦飞一道去了客厅,见了沈云忠、高氏以及李氏。
沈云忠脸色不好看,虎着一张老脸半天不说话。白花花的胡子不停颤抖着,估计这是心在滴血的节奏,毕竟心心念念期盼的曾孙,巴望着四代同堂呢,现在是空欢喜一场。
李氏拉着沈如初,道:“你怎么也在这里?脸色比前儿看时更不好了。这是身子不舒服?不是婶娘说你,你自己都是做大夫的,怎么都照顾不好自己?”
沈如初没告诉他们文旭去找军马至今未回,沈梦飞和沈燕飞稍微知道一些内情。但为了不让长辈担心,对他们都是一致保密。
“我过来看看嫂嫂。我身子好得很,多谢婶娘关心。”沈如初笑道。
提到沈念卿,高氏眼神不悦。李氏小声道:“你二姐姐也生病了,本来也要跟着过来的,我看着她病得厉害,没让她过来。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啊。眼下换季,最容易得病。”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婶娘,我真的没事。”
高氏接过话头,道:“你当然没事了,可是我那儿媳还我那未出世的孙子哦……”说完竟掩面而泣。
沈如初有股强烈的冲动,这算什么歌情况,难道您老人家还巴望着我出事不成?杨嫣有事,和我没半点关系,好么?
沈梦飞不悦道:“娘,您就别添乱了!今晚还多亏了三妹!她为了救嫣儿累了一晚上了,所以脸色才这么差!”
高氏瞪了沈梦飞一眼,仍旧不依不饶,道:“谢谢她?那我孙儿呢!谁还我的孙儿!”
沈梦飞怒道:“娘!您就不能消停一会么?三妹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没有了,嫣儿正在大出血,要不是三妹及时赶到,嫣儿连命都保不住!平日里您想怎么说,想说谁,我们都由着您,可这个时候了,您就不能安静一下!?”
高氏被吓得半天不敢说话,呆愣地看着沈梦飞,儿子的沮丧和心痛也感染了她,她叹气道:“你说得对,这事还要多谢三丫头。如初,谢谢你了,赶明儿伯娘给你送点好东西过去。”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伯娘客气了。不如去看看嫂嫂吧,虽说是睡着了,你们既然来了,总归要去探望一下,就由二哥带路。”
高氏与李氏纷纷点头。
沈云忠道:“我就不去了。”
谁也没有勉强,毕竟爷爷去孙媳妇的闺房,这可不成体统。
“三丫头也留下来。”沈云忠又道。
沈如初正好也不想去,道:“爷爷别担心,嫂嫂身子只要调养一段时间,再孕应该是没问题的。”
沈云忠叹气,道:“都是命,老天若是这样安排,我老头子想得再美也没用!先不说他们了,有件事我倒想告诉你。”
他一边说一边挥手让那个在里头服侍的小丫鬟退出去。
沈如初笑兮兮道:“爷爷,什么事啊,看你神神秘秘的。”
沈云忠道:“本来不告诉你也没什么的,今天正好碰见你,说了也无妨,你只当闲话听听,千万别放心上。”
沈如初顿时来了精神:哟,这到底什么事,需要沈云忠再三叮嘱?
沈云忠道:“贺家那小子昨儿来看我了,给我带了些东西,都我扔出去了!”
“贺家那小子?贺子敬?”沈如初微微一吃惊。
沈云忠叹气道:“你也不用难过,更不用觉得难堪,他们贺家悔婚是他们的损失!你现在和文旭的小日子也过得不错。”
他显然误会了沈如初的表情,以为只有恨之入骨才会这般反应强烈,事实上,她之所以还记得这小子的姓名纯粹是因为自己记性好而已。
“嗯,嗯!爷爷放心,文旭待我极好,我们会幸福下去的。”沈如初强作笑颜,想起文旭,那是一阵揪心的痛。
“贺子敬是不是穿紫衣?”沈如初想起了那天在馄饨铺子里吃馄饨的紫衣男子,他从容地面对孙掌柜的刁难,算不上俊美却气质出众,吃饭的姿态那么优雅——呃,沈如初一恍然,怎么对一个悔婚的王八羔子用这么多赞美之词?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沈云忠眼里闪过一丝怜惜,道:“初儿,你已嫁做人妻,就不用纪念那些前尘往事了。唉,没想到你至今记着他爱穿紫衣。”
沈如初差点跳起来,这乌龙闹得也太大了吧?她只是想确认那天想买下店面的紫衣、贺姓之人是不是贺子敬而已,怎么会引起那么大的误会?
“爷爷,您别多想,我其实对从前的事情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那天遇见一个紫衣人,听说也是云州贺姓,想确认一下罢了。”沈如初诚恳道。
沈云忠道:“这小兔崽子,发达了就耀武扬威,都退婚了,还来看我作什么?看我死了没有?初儿,你争口气,好好活着,活得比他好!我看文旭也是有出息的,将来肯定要比那兔崽子发达!什么玩意儿,一个大男人,整天穿着紫衣服,不男不女,我老头子看不顺眼!”
果真,那天那人便是贺子敬!
这算是冤家路窄么?
沈如初笑道:“是啊,爷爷,文旭可有头脑了,将来肯定发达,到时候好好孝敬您老人家!”
沈云忠点点头,道:“你二嫂没事吧?”
沈如初安慰道:“没事,会好起来的。”
爷孙两个正聊得起劲,渐渐把杨嫣小产的烦心事给忘记了,高氏却扯着嗓子嚎进来了。
沈云忠皱眉,道:“老大媳妇,我说你怎么越发没有规矩,这深更半夜,你倒是嚎什么?这又不是在自己家里,让人见了笑话!”
高氏哭道:“爹啊,我不想活了!这个没良心的,娶了媳妇忘了娘,眼里只有媳妇,连我这个当娘的半句话也听不进去。”
沈如初想说话,站在高氏身后的李氏冲她悄悄摆摆手。
高氏又是一声干嚎,道:“爹您给评评理,她一个妇道人家保不住孩子,我这个做婆婆的还不能说半句了?她平日里不在跟前服侍,不端茶奉水,我这个做娘的不敢流露半分不满。她是出身大户人家不假,看不起我们这样的小门小户也不要紧,可大户人家最讲伦理孝道,她这样的做派到哪里能讲得通?”
沈如初听了这话,倒有几分在理。
高氏在沈家的所作所为,若是用大燕妇德的衡量标准来看,那差不多是无法无天了,平时谁敢说半个不字,只有沈云忠在忍无可忍时才跳出来骂几句,但那也是不痛不痒,过几天又是固态萌发。
如今遇见杨嫣,高氏算是找到了对头。
杨嫣显然不把高氏这个婆婆放在眼里,的确是瞧不上沈家这样的门第,但更多的看不惯高氏的做派。
沈梦飞灰头土脸地进来,跪在高氏面前,哭道:“娘啊,您就给儿子放条生路吧?她才醒过来,您这样大吵大闹,是要把这个家吵散!”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就事论事,杨嫣对高氏的态度也的确超出了婆媳该有的范围,高氏早就憋了一口气,迟早要爆发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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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烦心事一睡方休
高氏一听这话,气得青筋暴起,一张白胖胖的老脸扭曲得厉害,“啪”得一巴掌扇过去,骂道:“你个白眼狼!我白养了你!好,你有媳妇,那我走!我不管他们杨家多富有,这礼法不能在我这里废了!”
沈云忠站出来,冷道:“你们还嫌不够丢人现眼?你说说你”他指着高氏,“成天不在家,你哪里像是一个妇道人家?难道老大走了,你就无法无天了?你上不能孝敬公婆,中不能尊敬亡夫,下不能给晚辈做好表率。他现在敢这样对你,也是你咎由自取!”
高氏愣了片刻,捂着脸快步走了出去,冷冷丢下一句:“你们都不待见我,那我走!”
李氏冷眼看着高氏往外跑,依旧站在原地,轻声道:“爹,你消消气。”
沈梦飞哀求道:“爷爷,这件事不能全怪我娘,我也有错,都是我的错!”
沈云忠瞪着沈梦飞,怒道:“你也不是个东西,我们沈家人有你这样吃软饭的主儿?就连你三妹妹如初不也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前起早贪黑,走那么远去医馆当学徒!一个家要想安宁地过一辈子,就要阴阳调和,你这样下去只会让人继续拿捏,一辈子都甭想堂堂正正!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你瞧瞧你现在,哪点还有半分男子汉的气概!罢了,儿大不由娘,我这老头子更是管不着了。你好生照顾你家媳妇。我回了。”
沈梦飞被说得无地自容,猛然站起来,道:“爷爷,我这就去问问那婆娘,看她到底有多大谱!”
如画就在外头,听见沈梦飞这么说,急忙进来,福身。道:“爷,您这是……夫人才刚醒,受不起惊吓和刺激。”
“滚开!”沈梦飞一脚踹过去,痛的那如画一声哀嚎,蜷着身子滚到了一边。
沈如初只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又多了一个病患,够自己忙碌了!
果真,几个小丫头手忙脚乱地跑过来,一个劲地唤:“如画姐姐!”
沈云忠一看沈梦飞眼睛通红,活像一头受刺激得猫。张牙舞爪但力道不足,又气又恨,举着拐杖就是一顿打,骂道:“没出息的东西!受了点刺激就摸不着北了!老实点!男子气概不是打女人,更不是在女人小产的时候去闹腾!”
李氏看了不忍,道:“爹,算了!梦飞他还年轻,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
沈云忠搡开李氏,怒道:“都是你们给惯得!”——这句话是说给高氏听的。可惜高氏跑远了。
沈如初腰酸背痛,两眼冒星,但还是坚持给那如画查验一番,沈梦飞那一脚踢得很重。一口鲜血喷出来,号了脉相才知道是脾脏给踹破了!
沈如初摇摇头,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爷。您不能去……夫人会受不了的。”如画道,一字一顿,似乎每说出一个字都痛苦万分。
沈如初又想去送沈云忠。又怕如画出事情。
沈云忠停下了脚步,提着拐杖就冲过来,指着沈梦飞,喝道:“以往觉得你是个好孩子,越发不如了!你没见你三妹妹累得脸色发黄,还等着她救人,恐怕再救人,下一个出事的就是她了!愣着干嘛,出去叫个大夫来!”
沈如初将如画安顿好,走出门外,抱着沈如初的胳膊,撒娇道:“还是爷爷对我最好。”这脾脏破裂是需要马上施针的,这不是她的强项,而且她现在的确精力不济。
沈梦飞连声应了,跐溜一下就跑了出去——此时不跑更待何时,留下来只能备受摧残。
沈云忠道:“罢了,你也跟着我回去吧,这深更半夜的你回去不安全,留下来你肯定又睡不安。走,爷爷带你家去,你的房间还给你留着呢。”
沈如初笑道:“爷爷你真好!”
回想过去,是沈云忠给她撑起了一片天,对于沈云忠,沈如初的心情不能简单地用“感恩”或者“感激”来形容,是一种连着骨血的在意和尊敬。
在沈家小住了半日,和李氏说说家长,看着黄老三养狗——对了,黄老三最近养了一条小黄狗,取名叫“小黄”。
沈如初蛮喜欢小黄的,看着那呆头呆脑的样子,忍不住逗它,就在她逗狗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声“喵呜”传来。
小白不愧是雪龙猫,灵性异常,寻到了沈家,这在以前也发生过很多次,有时沈如初外出,比如逛街、去医馆,这小东西能自己找过来,时不时给沈如初一个惊喜。
就因为它灵性太大,沈如初很少束缚它,不像对一般宠物那样对待它。
“你来啦,白爷。”沈如初笑道。
小白臭屁地看了她一眼,显得很不屑,然后跑到小黄面前,吓得那小黄夹着尾巴,差点屁滚尿流。
“咦,怎么回事?狗狗怕起猫猫来了?”沈如初笑道,“小白,你可不要欺负小朋友!”小黄是只刚满月的小土狗,小白多大了?哼哼,沈如初说不清楚,总之,肯定是只成年猫。
小白不满意地喵呜了一声,在沈如初脚边蹭了蹭,沈如初心一动,养了小白这么久,第一次见它这么乖巧懂事,第一次见它有了宠物的样子,以往总是一副大爷的姿态,就连她这个主人都要让它三分。
“来,让我抱抱。”沈如初将小白抱在怀里,在它身上蹭了蹭,喃喃道:“最近真的好累。”
李氏过来寻她,笑道:“吃饭啦,烧你了你最爱吃的鲫鱼。”
沈如初又蹭蹭李氏,撒娇道:“婶娘最好了,我爱吃什么就给我做什么,是红烧还是清炖?”
李氏笑道:“馋猫儿。红烧的,你最爱吃红烧的,这次只放了一个辣椒,不辣,等一下多吃点。”
在鱼米之乡的江南,这鲫鱼恐怕是最普遍之物。但在安阳城,能吃得起鲫鱼的人家并不多。
沈如初心里暖暖的,无论人生多失意,亲情就是疗伤的最佳药物。在沈家,她可以平息焦躁不安的内心,她可以缓解对文旭的担忧和思念,她可以放下对未来的彷徨和无奈。
“嗯,一定多吃!”沈如初笑道。
从沈家回到住处,沈如初一口气睡了两天。
这两天里她没出过屋子,甚至没下过床。偶尔醒过来一次,就让松月送点水过来,她像是一条冬眠的蛇,将这些天的苦恼和疲惫都盘结起来,沉沉地睡上一觉,将这些天不曾安眠的晚上统统补回来。
最长一次苏醒是被食物的香味唤醒的,沈如初完全可以确定那是人的本能。
只能说,这个新买回来的甘草的厨艺还不错,基本能算得上色香味俱全。
当她一番饱腹之后。又接着沉沉睡去,至于梦中是不是流了哈喇子,是不是睡相很糟糕,这不是她想过问的事情。恐怕只有进进出出服侍的松月知道了。
沈如初是在第三天醒来的,或者用苏醒这个词更确切。
“我满血复活!”沈如初伸着懒腰笑道。
松月笑道:“夫人,您总算醒了。饿了么?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沈如初此刻正在刷牙,虽说松月对她这个举动很不解。又觉得不雅观,但是看着沈如初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却也忍不住想尝试一下像沈如初那样“刷牙”。
“要啊。饿死我了。我昨天好像只吃了一顿饭。”沈如初笑道。这一觉睡得她精神百倍,加上没吃东西,此刻只觉得身轻如燕,神清气爽。
松月撇撇嘴,道:“夫人,您已经睡了三天了。”
沈如初的下巴几乎合不上,惊道:“三天?我这是海参夏眠么?”
自幼没出过安阳城的松月自然不知道什么是海参,什么是夏眠,反正夫人偶尔都会冒出一两句她听不懂的意思,主子嘛,又是读过书,学过医的,见识比她广博,不懂也是情理之中——就因为这个“情理之中”,松月很少去追问。
一碗香喷喷的小米粥,两只小巧的白切馒头,两只素菜的包子,一叠蒸糕,两小碟腌制的小菜,清清爽爽的一顿早餐,看着沈如初食虫大动。
“你们都吃了没有?要不,一起吃?”沈如初心情特别好。
甘草连忙摆手,道:“婢子还没吃,等夫人吃完了婢子再吃。”她小心翼翼地笑着,看得沈如初心痛。
“甘草,你多大了?”沈如初喝了一口小米粥,真的很香甜哎。
甘草道:“婢子今年十五了。”
沈如初心说,自己这是使唤童工么?
“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多问问松月,我们家没有那么多规矩,你做好自己的本份就行。有什么需要随时来找我。这饭菜做得不错。谢谢你。”沈如初笑道,尽可能语调温和,生怕吓坏了这个小姑娘。
甘草受宠若惊地点点头,因为紧张和激动,嗓子出梗了一口痰,说出的话都很不自然,结结巴巴道:“多谢、多谢夫人关心。婢子很喜欢这里,也谢谢松、松月姐姐。”
沈如初又道:“我听说以前你在姚府,姚府上有位得宠的姨娘,叫金柳来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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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休书二世祖挨揍
甘草怯怯地看了一眼沈如初,道:“回夫人的话,是有这么一位姨娘,以前和婢子一样都是做奴才的,后来才上位。”
沈如初点点头,道:“嗯,声音还算响亮。”心中却不大满意甘草的答复,这丫头显然没把自己这个主子当自己人,有所隐瞒呐。
松月在一旁道:“甘草,夫人以后就是你的主子了,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夫人不会亏待咱们的。”
甘草“是”了一声就没有下文了。
沈如初不理会她,慢条斯理地用早餐。
才放下碗筷,松月看着沈如初吃好了,笑道:“夫人,今儿天气不错,又不算热,要不要去外面溜达溜达?”
松月现在很跳脱,肯说话,会逗笑,比以往泼辣了很多,沈如初也很能理解,自己一直把她带在身边,她俨然就成了贴身大丫鬟,以往还有个秋蕊与她相抗衡,现在秋蕊离开,论资排辈她都算得上老人了。
沈如初笑道:“是要出去走动走动了,只是这天也怪热的,要找个纳凉的地方。”
松月笑道:“那去涟水河啊,泛舟游玩很有趣。不过,婢子也没有去过。”
沈如初原本不打算去的,她上一世是土宅,这辈子打算死宅,所以人多热闹的地方都不喜欢,但是一看松月那期盼的小模样,笑道:“那就去吧,收拾一下,把甘草和红袖都叫上。”
她微微一叹气,就当给姑娘们发福利了。
松月不解,道:“甘草也去?”
“嗯。甘草新来的,年纪又小,以后你多担待着,我当初怎么待你的,你就怎么待她。”沈如初淡淡道,坐在梳妆台前梳头画眉。
松月被沈如初这番说得心有忐忑。在她看来,沈如初这话颇有深意,恐怕是要防着她欺负新人,暗含警戒之意。
“是,夫人。”松月答得恭敬。
红袖与甘草听说能出门玩耍都很兴奋,甘草的表现稍微矜持一些,怯怯地跟着红袖,连松月的边都不敢近,更别提靠近沈如初了,那模样俨然一副三等丫鬟自居。不争不抢。
才打开大门,命宋伯牵了马过来套车,就听门外有人优哉游哉地道:“哟,这是出门呢?买东西还是玩耍?到哪里去呀?”
沈如初本能地以为:这肯定是个大熟人,不然不可能用这种语调和自己说话,可惜听不出到底是谁的声音。
当沈如初笑容满面地转过头时,顿时笑不出来了,不但笑不出来,还换脸一般地换了另一种表情——她想吐呀!
就看见姚光祖穿了一身雪白的绸缎长袍。长袍用银线绣了玉如意的图案,那微微凸起的小肚子在宽大的长袍中若隐若现,充分体现了一个二世祖酒囊饭袋的本性。一笑,挤得两只大眼袋越发明显。一看就是纵/欲过度,否则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哪来那么明显的黑眼圈和眼袋。
沈如初越看越觉得恶心,这一恶心不要紧。按着她那偏执的性子,她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眼,目的是看出这家伙到底恶心在哪里。如何做到这么恶心的。
姚光祖两眼帽花,沈如初的这个动作再次证明了他的想法:这个妞对大爷我有意思,今天没白来,大爷这身新衣服没白穿。
“我和你很熟么?”沈如初没给他好脸色。
姚光祖见过了女人争风吃醋的表情,见多了女人的娇嗲,沈如初即便气恼也是小模样俏生生的,在他看来,沈如初这是在勾/引,故意以退为进,当即笑道:“好妹妹,你是我妹妹,怎么能算不熟呢。”
沈如初干咳一声,道:“老宋,看看咱们家有没有什么结实的棍子。”
“好嘞,夫人,我这就去找。”老宋跑得飞快,不多时,当真寻了一根手腕粗细,半丈长的棍子。
沈如初接过棍子,用力拍打在手里,道:“你若是再堵在门口,恐怕……嘿嘿。”她现在只有一个冲动,那就是揍人!揍死眼前这恶心的王八羔子。
姚光祖脸色一变,道:“想不到你这么辣!亏我以往还以为你是个温婉又懂情趣的人。不过……我喜欢!”
沈如初挥着棍子就要打,谁知那二货摆手道:“好妹妹,你别心急,你先看样东西,看过之后你就知道我的心意了。”
沈如初怒道:“什么东西?”
姚光祖笑道:“你上次不是说,有她没你,有你没她么?你瞧瞧,我写了休书,只要这休书扔给那婆娘,她就一辈子别想进姚家的门,再也碍不着我们的眼。”
沈如初急忙道:“真的?”
姚光祖得意洋洋,心说,女人啊,就好这一口,喜欢听着男人说好话来骗她,哪天真为她做件事,八成都不信!
“给我看看,我要看了才能确认嘛。”沈如初当即放下手段,撒娇道。
姚光祖挑着兰花指,用中指和食指夹了那休书递过来,还不忘给沈如初抛媚眼,他那两个小厮躲在墙角后面,一个劲地给鼓掌,就差点冲出来叫好了——沈如初一早便看见了,只当没看见,由着这几个二货先闹腾。
那的确是一纸休书,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立书人姚光祖,系疆北安阳城人,凭媒娉定沈氏念卿为妾,岂期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因念夫妻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回本宗,听凭改嫁,并无异言,休书是实。
“这是你亲笔写的?”沈如初追问道。
姚光祖又是一番得意,道:“怎样,我的书法还不错吧?那可是自幼师承名家。”
沈如初恨不得给这二货一榔头:这么不要脸,你爹你娘知道么?不过,平心而论,若这休书是姚光祖亲笔所写,那他的字体的确不错,算是可圈可点。
“我问你,到底是不是你亲笔所写?”沈如初不耐烦道。
姚光祖道:“大丈夫一言九鼎,我说了会写自然会写。好妹妹,为了你,我可是痛下决心,做了很久的心理斗争,你知道的,我这辈子最大的软肋就是女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过怜香惜玉,要不是为了妹妹,我也不肯辜负其他女人啊。”
他说得万分委屈,要不是沈如初有防备,差点上了这大灰狼的当!
沈如初给松月递了个眼色,松月会意,一转身跑回了房间,捧着半碟子朱砂出来了,沈如初笑道:“你不会是拿着这休书来哄我吧?”
姚光祖笑道:“我可舍不得哄你啊,我的心肝小宝贝!”
沈如初恶心得差点把早饭都给吐出来,但想着沈念卿的幸福,强忍着恶心,笑道:“那你当着我的面画押,我就相信是真的。”
姚光祖并不是傻帽,有二世祖的蠢相也有二世祖的精明,若是放在平时,他并不好糊弄,但此刻色迷心窍,又见沈如初粉腮水眸,笑容甜美,当即心旌摇荡,哪里还顾得了许多,只想着现在一切顺着她,等把她弄到手了再好好折磨。
“好,我画押,我现在就画。”他用右手大拇指沾了点朱砂,淫/邪地看着沈如初,按指印的时候还趁机摸了一下沈如初的手。
沈如初将画押完毕的休书叠好,交给老宋,道:“老宋,送到沈家,给我二姐,另外,记得告诉我爷爷。”
老宋道:“好,夫人,我一定办到。”
姚光祖上前想牵沈如初的手,忽然一声惨叫,几个异族装扮的人冲过来,对着姚光祖就是一阵痛打。
沈如初见状,急忙招呼老宋回来,将门关好,又冲着那群人道:“你们要打人,拖到一边打去,免得连累了我。”
外头传来姚光祖的求饶声,还有踢打声,那两个小厮日子也不好过,就听那几个异族人嘴里骂骂咧咧,虽说沈如初不懂他们说什么。
关了门,沈如初才发现情况有点异常,姚光祖虽然不是好东西,在安阳城是出了名的害虫一个,但就算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出城去得罪那些异族人。
这几个异族人为什么不偏不倚出现自己家的门口?又不分青皂白对着姚光祖一阵猛打?
在疆北,与安阳毗邻的地方不仅有北夷,还有柔然族的人。只是柔然族人口不及北夷那么多,版图也比北夷小,所以与北夷的嚣张不同,柔然族的人很本份。是以,出入安阳城来与燕人做生意的,除了少量艺高人胆大的北夷人,更多的是柔然族。
沈如初几乎可以断定这几个异族人便是柔然族的族人。
坐在屋内,沈如初将老宋藏着的休书反复看了几遍,确认那是真的,心中无限欢喜,想着沈念卿就要回复自由身了,脱离那个魔窟,暗暗为她高兴,此刻恨不得胁下生双翼,马上飞到沈家告诉她这个喜讯,然后再飞奔到官府办一个手续。
一欢喜,竟然忘记了门外还有个丧门星姚光祖,就连那几个柔然人也不放在心上,便让老宋备车。
“夫人,您瞧瞧谁回来了?”老宋领着一个柔然人站在门外。
沈如初抬眼看着来人,愣了半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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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一朝发达生欣喜
“如意?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快告诉我文旭呢?文旭现在在哪里?你一定知道的,对不对?”沈如初急切地问道。
松月默默地转身,倒了一杯水放在如意面前。
如意的确是渴了,但是在没回答沈如初问题前,他还不敢喝水,道:“夫人放心,爷一切安好,再过几天应该可以回来和夫人团聚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那颗惴惴不安的心总算回归了原先的位置,她慢慢坐下来,道:“你先喝杯水,慢慢说。
如意简单将文旭如何去后山剿灭贼寇、夺回军马的事说了一通,又一笔带过了胡山海因通敌叛国而被诛。
“你是说,文旭暂时回不来是因为马征明下了命令?“沈如初问道,这个命令太奇怪了,而且很牵强,充分见证了这马征明在疆北军中一手遮天,恣意妄为到了连个好的借口都不肯花心思去想的地步。
如意点点头,道:“是的,夫人。本来小的也不能出军营的,但是爷怕夫人太担心,想着办法将小的送出来。还请夫人放心,爷说这个月底之前一定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生活顿时恢复了灿烂,总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笑道:“那我就放心了。甘草,今天多少几个菜,我们要给如意接风洗尘。”
甘草应声下去,如意憨笑着答谢。
第二日,如意按照文旭的吩咐去处理交货的事情,当然这件事沈如初并不知情,按照文旭的交代,若是沈如初问起如实回答,但沈如初却没有问这件事,他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未和沈如初交代太多——主要是那边催货催得厉害。
沈如初忙着回沈家给沈念卿办理离婚手续——当然。在这个朝代可不叫离婚,拿着休书去府衙做“和离”,从此男女双方互无纷争,男可娶,女可再嫁。
沈念卿本就是个妾,不用这么复杂的程序,但沈如初坚持认为这个程序不能省,姚光祖那个混蛋还有什么不要脸的事做不出来,万一哪天反悔了,说不定又到沈家闹腾起来。沈念卿起初不肯去府衙。觉得被休掉已经够丢人现眼了,何苦再去府衙闹得四邻八方都知道。
“瞧瞧,有了这个证明你就恢复单身了,以后嫁娶随意。我这里要恭喜二姐姐了。”沈如初笑道,扬着那官府盖章的和离书。
沈念卿却满面愁容,道:“唉,不提什么嫁娶了,我一个被休的人,还有什么脸面……我打算去水月庵出家。这辈子青灯佛前,给一家人吃斋念佛,保佑你们平平安安的。”
沈如初头疼:“二姐!”
沈念卿道:“谢谢你了,三妹妹。我知道你是好心。你还小,不明白这女人的苦。夫家不要的女人根本就是没活路,何况咱们这样的人家。我去水月庵倒是寻片净土,也防止那混帐再找我或沈家的麻烦。”
她眼神迷离而哀伤。蒙了一层淡淡雾气,让人看不到她的内心,却又能准确无误地感受到她的哀伤和无助。
“姐姐。你不要这么悲观,凡事往好处想。你和姚光祖这种人在一起,真的会短命的。你现在离开了他,没什么不好意思,他这种败类根本不配拥有你,你也别怕他来找沈家的麻烦,我们沈家人也没有一个会怕麻烦。我们支持你。”沈如初笑道。
沈念卿仍旧是犹犹豫豫,搅着一缕头发,道:“我还是想去水月庵。”
沈如初差点爆出粗口,遇见沈念卿这种粘液质的大美女,她真是无计可施,想了想,道:“那你想想高洋大表兄呢?”
沈念卿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光亮,继而又湮灭了,道:“我和他不是一路的人。”
她的脸蛋一瞬间飞上了一抹红云,沈如初看在眼里,笑道:“好姐姐,我看大表兄对你是很有深意,他才去了夫人,你才离了夫家,正好是男未娶,女未嫁,可千万别再错过啊。”
沈念卿轻轻拍打了一下沈如初,道:“又胡说八道了。”
沈如初看准了她的娇羞,笑道:“原来姐姐一直看不上高洋大表兄啊,也是,他比姐姐大好多岁,腿脚又不灵便……”
沈念卿急忙截住沈如初的话,道:“不要说了。背后议论人不好。大表哥人很好的。”
沈如初噗嗤笑了,拉着沈念卿的手,道:“走吧,文旭这几天外头忙着,姐姐陪我过几天,我们一处说说话。”
沈念卿想了想,点点头。
马车从府衙往西市行,行到一十字路**叉处,就听见哒哒的马蹄声,而且这马蹄声连称一片,应该是不少人。
沈如初的心头跳了跳,情不自禁地揭开帘子,看了看外面,是一群耀武扬威的士兵,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其中为首的那个穿着一身银甲铠衣,白色的斗篷在身后随风张扬,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觉得英姿飒爽至极。
沈念卿也揭开帘子看了看,道:“这又是哪家小将凯旋而归了,但最近并未听说要打仗。”
沈如初摇摇头,道:“哪天都有仗要打,这北夷人最不要脸,隔三差五就来闹腾,只不过规模有大小罢了。”
看到这个人,沈如初想起了文旭。
按照如意的说法,月底之前肯定回来——那多数是在月底才能回来,恐怕还要过几天。
“想你们家文旭了?”沈念卿看着沈如初的光景也猜出了几分。
沈如初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笑了,道:“说不想那是骗人的。我担心。”
沈念卿拍拍她的手,笑道:“别担心,他肯定会平安归来的,说不定还给你带个大军功回来,你一转眼就成了将军夫人。”
正说着,外头赶车的老宋回头道:“夫人,咱们的马车现在过不去,路都被官兵占了呢。”
沈如初道:“那你就等等,或者看看有没有其他小道可以走。”
老宋正要调头,却急忙呵斥了马,惊呼道:“爷,是爷啊!”
沈如初道:“老宋,你作什么这么大惊小怪。”她和沈念卿、松月一同因为马车的突然停顿而打了个趔趄。
老宋回头道:“夫人,是爷回来了,那穿银铠的就是爷啊!”
沈如初一惊,激动的一颗心差点跳出来,松月急忙跳下马车,挥着手绢喊:“爷,爷!夫人在这里。”
那穿银铠的年轻将军一回头,沈如初这下看清楚了,真真就是文旭!
文旭一见松月呼喊,急忙调转马头,朝马车这里驶过来。
沈如初见他一步步走近,兴奋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明明想下去迎接他,偏偏又万分羞涩不好意思,而且忍不住吃吃笑起来。
沈念卿见状,拍了她一下,道:“傻妮子!人已经来了,你还不见么?”
“初儿……”耳边传来那个熟悉而亲切的声音,在梦里回响了千万遍,唯有这一次最为真实。
松月打开帘子,沈如初探出一张笑靥如花的脸,看得文旭微微一愣,道:“我们家初儿又长俊了!”
那语调就像是父亲对女儿的宠溺。
沈如初笑道:“你知道回来了?”
文旭不顾不管,径直拉过沈如初,用强有力的臂膀将沈如初从马车上抱起来,放到了自己的马前面,众人一阵欢呼。
沈如初轻轻捶打了一拳文旭,嗔道:“你怎么一点也不注意公众影响呢,你看看大家笑得,多让我难为情。”
文旭凑到她的耳边,呢喃道:“我喜欢这样呢。我想初儿了,我就是要对初儿好!谁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去!”
沈如初心里甜甜的,唯一的缺憾就是,这个文旭是越发霸道啦!
“别怕,我抱着你呢。”文旭感受到了沈如初身体的僵持,牢牢地报警她。
沈如初定了定神,道:“那你骑得慢点,我就不害怕了。”
文旭笑道:“好!不过,我想快点回家,这么久没见夫人了,真正明白古人所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死我了。夫人,你好香啊。”
他放慢了速度,凑过来在沈如初的颈窝那里嗅了半天。
沈如初嗔道:“你太没个正形了,光天化日的呢,你后面还有一群下属跟过来呢。”
事实上,她对文旭这种“没正形”一点办法也没有,而且正是青春年少,初尝人事的年纪,又应了那一句“小别胜新婚”,她被文旭这般抱着、吻着,心里痒痒的,某个部分自然而然地也起了点反应。
文旭一转身,果真以林小三、张静风为首的小兵蛋子屁颠屁颠地追上来,差点就寸步不离了。
“真是没个眼力劲儿。”文旭嘀咕道,一转身,道:“你们几个别跟的那么近!你们踢踏踢踏的声音,别吓到了我夫人。”
沈如初只想喊冤啊,她什么时候说害怕啊。
“笑什么呢?”文旭俯下高大的身子问道。
沈如初笑而不语,因为文旭平安归来而欣喜,因为文旭的一朝发达而为他欣喜,这种突如其来的欣喜让她的伶牙俐齿没了用武之地,她又不知如何说,只是心里甜蜜而欢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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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顺毛驴打情骂俏
文旭低着头在沈如初的脖子那里蹭来蹭去,笑道:“初儿,你真香。”
沈如初笑道:“当然啦,谁像你们这些臭男人,浑身那么臭!”
文旭对“你们这些臭男人”十分敏感,道:“什么叫‘你们这些臭男人’?难道还有其他男人?初儿,我……你这么美,我这段时间不在家,没有什么臭男人来、来骚扰你吧?”
他一边说,一边腾出一只手摸摸鼻子。
沈如初用脚踢了他一下,骂道:“你再这么说我,我可生气了!”
文旭急忙道:“夫人恕罪,夫人恕罪呀!小的再也不敢乱问了——只是夫人美若天仙,又冰雪聪明,人家担心么。”
沈如初扑哧笑起来,这家伙还开始卖萌了,于是道:“是么?你担心?来,给本姑娘笑一个。”她一转身,故作轻佻地抚了一下文旭的下巴。
文旭哈哈大笑,道:“初儿,你还是那么调皮。”
沈如初挥挥手,道:“你笑得这么粗狂,谁喜欢!”
文旭又是一阵大笑,然后道:“驾!”
沈如初一个没坐稳,差点趴下去,但文旭就势牢牢地抱住她的腰肢,笑道:“初儿坐稳了,为夫可要快马加鞭啦!”
回了家,沈如初还没回过神来,文旭跳下马,将沈如初抱起来,蹭蹭跑到内室,喉咙里发出一股异样的声音,嘴巴就亲了过来,道:“好初儿,我想死你了!好想你,日也想,夜也想。”
沈如初推了他一把,骂道:“没见过你这么急色的!”
文旭笑道:“我想你嘛,初儿!我心心念念的都是你啊。”
沈如初本来在马上被他那一番撩拨已经有了生理反应。这番受他如火热情的感染,早已不能控制了,羞人的嘤咛之声从腹腔之处发出来,更是让文旭不能自已,恨不得马上抱着沈如初就去逍遥一番。
“去洗洗嘛,我不愿意和一个臭臭的人那么亲密。”沈如初撒娇道。
文旭笑道:“好,那夫人等等我哦。”
红袖和甘草在府中,热水自然是不缺的,所以文旭急忙命人准备热水沐浴,沈如初整理了一下衣服。又简单收拾了一下发髻,这才去了浴房,文旭早已卸了铠甲,噗通一声跳进了浴桶了。
沈如初嗔道:“里衣也不脱就洗澡?没见你这么邋遢的。”说归说,却是亲自动手往他身上浇水,帮他搓背,然后解开他的头冠,帮他梳理头发。
不得不说,文旭的头发又黑又浓密。沈如初摸着那又亮又滑的头发,倒有些爱不释手了。
“怎么,很喜欢为夫的头发?不如我剪一段给你,当做定情的物件?”文旭半开玩笑道。
沈如初拍打了他一下。道:“好啊,你敢剪我就看收。”她摸着那坚实而宽阔的脊背,只见那脊背富有弹性而线条明朗,道:“原来我们文旭的身材这么棒!”
文旭得意一笑。道:“迷恋上了我吧?”
沈如初咯咯一笑,道:“自恋!”
“初儿,这段时间你一个人在家怎么过的?有没有生病。有没有遇见什么困难?医馆里的事还多不多?那个谁谁,宫云枫最近还献殷勤么?”
沈如初笑道:“我一个人呀,在家没什么事,就看看书,然后呢,想想某只猪头。至于生病嘛,你看看我好得很,体健如牛!困难?我想想,嗯,想起一件,那个姚光祖前几天在牙行看见我了,想着图谋不轨呢。”
还没等沈如初说话,正自在泡澡的文旭一下子跳起来,骂道:“这个龟孙子,下次老子见了他,非让他好看!”
谁敢动沈如初的主意,那简直是打他眼珠子的主意,必须强烈制止!
沈如初将他按下来,笑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你才回来,我有很多事情要汇报,咳咳,其中有一件事就是我败家了。”
文旭无所谓地笑了笑,道:“男人赚钱不就是给女人花的么,不够和我说,告诉你,爷可是财主,金主啊!”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道:“真的吗?原来咱们爷是个富人,我奴家要好好伺候爷,爷可不能太小气啊。”
文旭伸过脑袋,笑道:“我什么时候小气过?我整个人都是你的,初儿。说说看,你怎么败家了?对了,我不在这段时间,你踢被子了么?以往每夜要帮你盖几次被子,下次再踢被子,定不轻饶,一定要打屁屁!”
沈如初作出怕怕的样子,笑道:“我呀,买了两个使唤的下人,当然,不是用在咱们院子里,我是派其他用场的。你回来正好,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你商量,你可一定要答应我呀。”
她扭着糖丝儿对着文旭撒娇。
文旭显然很受用,闭着眼睛摇头晃脑,道:“帮爷把后背挠挠,伺候舒服了,就爷这种昏聩的人,还有什么不能答应你呢。”
沈如初一边恨得牙齿痒痒,一边认真地帮文旭挠着背,笑道:“那你呢,有什么情况要和我说明的?你这次回来升官发财了?”
文旭趁机搂过沈如初,在她嘴巴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笑道:“是啊,夫人,你真是我的福星!你看看你才进门没多久,我就升官发财了,我现在是六品的军校!嘿嘿,又升了两级,还奖了不少银子呢,一会儿统统上交到夫人这里,只求夫人赏我几口饱饭。”
沈如初啐了他一口,娇嗔地骂道:“哪天还饿了你不成,净说胡话!我买了个小丫头,烧出来的饭菜很不错,一会儿多吃点。”
文旭撇撇嘴,不理会,道:“你是故意曲解我的意思,我说的‘饱饭’可不是指大米饭。”他来过沈如初,对着她耳语了几次,沈如初只觉得耳根处发烧,顿时面红耳赤,捶了他一拳。骂道:“没正形!半个月不见,学了一肚子坏水!”
文旭看着沈如初娇羞的样子,哈哈大笑,道:“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真是饿死喽!”说完又是拉过沈如初一阵亲吻,嘤咛之声让文旭差点抑制不住,想把她拉进浴桶里,狠狠地云/雨一番。
沈如初欲迎还拒,当然也没打算完全顺着他的意思来,不然大白天在浴房就行了那敦伦。传出去还真不是体面的事,但是文旭现在正在兴头上,又是得了军功回来,也不好坏了他的兴致,何况男人很多时候都是顺毛驴,要顺着他,才好驯服他。
二人在打情骂俏,松月在外面敲门,道:“夫人……”
沈如初皱眉。这孩子这么没眼神,平时那么机灵的一个孩子,不会不知道他们这会子正是郎情妾意难舍难分吧?
“什么事?”沈如初声音中隐含不悦。
要是按照大燕的礼教规矩,哪有夫妇白日沐浴的。何况他们在里面到底做什么事谁也不清楚,传出去终究不大妥当,只是沈如初现代人的思维,才不会顾及那些。乐得陪着文旭一道闹腾。
松月也知道这个时候过来打扰不妥当,道:“夫人,沈二姑娘还在厅堂。”她想了想。既然沈念卿已经和离,与姚家没什么关系了,干脆还是按着在沈家时的排行来称谓,总归是错不了的。
沈如初在文旭的脸上亲了一口,道:“我先出去一下,姐姐已经和姚光祖和离了,我接她来我们家过几天。”
文旭本来就是身体躁动,被沈如初这么一撩拨,跐溜一下从浴桶里站起来,平滑的小腹,完美的曲线,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上闪烁着晶莹的水花,人鱼线清晰地显现,唯一不和谐的就是某一根铁杵的所在,正兴致勃勃地昂着头,跃跃欲试。
沈如初忍不住伸手敲了一下,道:“给我老实点!”
文旭急忙用手捂住,道:“夫人,它很娇弱哎。你不好好慰劳慰劳它就算了,还打它,让我这个做大哥的情何以堪呀!”
沈如初哭笑不得,发现文旭是越来越贫了,笑道:“你再这么贫,当心我拉开门,让丫鬟们都来看。让小白也来瞻仰一下。”
门外正好传来一声“喵呜”声,小白果真在门外。
文旭急忙钻进水里,恨恨地看着沈如初,道:“哼,小丫头,算你狠!等一下让你求饶。”
沈如初故意妖娆地理了理发髻,扭动着纤细的腰肢,道:“那你出来呀!要不要我先找个丫鬟来服侍一下?”
说到丫鬟服侍,松月在外头听得真真亮亮,小脸一下子红了,要说丫鬟最好的升级办法就是爬上男主子的床,然后生个一儿半女,即便是妾,那也是半个主子,眼下这情形,松月不敢奢望,一来自己没那个野心,二来文旭从未正眼瞧过她。
文旭急忙道:“你敢!”
沈如初笑着走出了房间,松月正站在门外一丈远处,见她出来,急忙福身,道:“沈二姑娘在候着您。”
沈如初道:“让甘草多做两个菜。”
去了客堂给沈念卿安置了一下,定了房间,又指派红袖临时过来服侍她,看到红袖,沈念卿的眼圈红了,喃喃道:“像,真是像春桃。”
沈如初才明白这是想起了她的丫鬟,恐怕这丫鬟在姚府已经凶多吉少了,回头倒是要去甘草那里打探一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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