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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伤离别倩女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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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急忙披了件衣服去了院子,果真看见沈燕飞躺在结了冰渣的石板上,正拿着酒壶灌自己,还发出一阵痴痴的傻笑。

    “哥哥,你这是怎么了?快起来!地上冷。”沈如初用力拉扯沈燕飞,秋蕊急忙过来帮忙,二人好不容易将沈燕飞拉起来,他一个用力,咕咚一声又倒了下去。

    沈燕飞呢喃道:“好酒!好开心!我真的好开心呀。”他用颤抖的手晃动着酒壶,将里面最后一滴酒倒出来。

    “醉成这个样子成何体统!老三,把他背进去!”沈云忠出现在院子中,看了这情景又心疼又生气,但很显然,生气占了上风:“若是不想好好过日子,就去战场,就算是死了,好歹也是战死,总好过在家里醉生梦死!”

    他近乎咆哮地说道,瘦削的身影在夜色中显得凄凉。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头一颤。

    沈燕飞睁开迷离的眼,喃喃道:“爷爷,我错了。爷爷,我没醉。”

    “我没醉……”他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完,又要倒下去,幸好被黄老三拉住了。黄老三虽说独臂,年纪也大了,但力气还有一把,驮了一个壮实的男人倒也不是难事。

    沈如初瞥见东厢的灯火忽然灭了,几乎不见地冷笑了一下,这个家已经不像是个家了——她就不信,这个时候高氏母女能睡着了。就算是睡着了,院子里这么大的动静还能不醒?

    李氏也披着衣服出来。见了这情形急忙道:“这、这是怎么了?燕飞!如初,你哥哥这是怎么了?”

    黄老三将沈燕飞放到了床上。沈如初吩咐秋蕊打了一盆热水给他擦脸,然后拖鞋,盖好被子。

    转身的时候,沈如初的手被人紧紧拉住,睡梦中的沈燕飞呢喃着:“千雪,你别走!别走……”

    秋蕊为难地看着沈如初,道:“姑娘,这……”

    沈如初轻轻拨开沈燕飞的手,将它放进被子里。重新帮他掖好被子,心中轻轻叹气,果真是为了千雪。

    这个千雪到底是何许人?身上带着刀伤的卖唱女,能将从不近生人的雪龙猫拐带走,能让粗枝大叶的沈燕飞为她醉生梦死,这样的女人会是平常人家的姑娘?

    李氏命周婆子将自己屋里的火盆给端了过来,道:“这吃醉酒的人最容易着凉,多个火盆要好很多。”

    沈如初拉着李氏的手,笑道:“婶娘费心了。秋蕊。去,把我的火盆子给婶娘送到屋里去。”

    李氏正要推辞,沈如初笑道:“婶娘,我年轻。火力大,不怕冷。”

    沈如初沈燕飞安排妥当,出门的时候。一道白色的闪电奔驰而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听“喵呜”一声,一团小小的东西在她脚下蹭来蹭去。

    沈如初喜道:“小白?真的是你?你终于回来了。没良心的东西。你总算回来了。”说完便把它紧紧抱在怀里,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小白继续喵呜地叫着,扑闪着一双碧绿的大眼,小脑袋不停地蹭着沈如初,秋蕊听见沈如初自言自语,一转身看见是小白,惊喜道:“姑娘,这猫儿回来了?想不到还能自己找回来了。”说完伸手抚摸,赞道:“真是个能干的小东西!”

    听见秋蕊说它是“小东西”,这家伙又是“喵呜”一声,以表示不满。

    小白忽然挣扎着跳出沈如初的怀抱,往前小跑了几步,然后一步一回头地看着沈如初,它的出现本来就让沈如初觉得惊奇,立即联想到了千雪,小白是和千雪同时从沈家消失的。小白这个模样显然是要引着她去见谁。

    还能有谁?千雪!

    “姑娘,把衣服穿好了再去,外面风大。”秋蕊道。

    沈如初一边扣衣服,一边往外走。

    寒风之中站着一个纤瘦的身影,长发飘飘之处看上去唯美而凄凉。

    “外面这么冷,怎么不进屋坐一会。”沈如初轻轻道。

    那女子转过脸来,白净清秀的小脸上透着一抹无奈,她并不算多美,但足够让人怜爱,来人正是千雪,她淡淡一笑,道:“我不该来的。”

    沈如初笑了,道:“从女人的立场出发,我支持并理解你;但是作为沈燕飞的妹妹,我不得不说,你既然知道不该来,又何必来。”

    她并不反对沈燕飞和千雪在一起,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二人之间隔着鸿沟,这辈子都无法结合。

    “可我还是来了,算是一个了结吧。小白送给你了。”千雪笑笑。

    沈如初道:“什么叫你送的,本来就是我的。我捡到了它,并尽心尽力将它救活,我当它的主人问心无愧。来,小白。”

    她蹲下身子招呼小白。

    千雪看着小白慢慢走向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得不走,替我谢谢燕飞,他是个好男人,应该有自己的幸福,将来也会娶一个贤惠的女人。而我,有自己的使命。”

    沈如初抱着小白,替它梳理毛发,它舒服而满足地闭着眼睛享受。

    “我知道不该问,但是女人都是好奇的,我很想知道你所说的使命到底是什么。”沈如初道。

    她不指望从千雪这里得到答案,但千雪说出乎意料地说出了答案:“我是北夷人,确切说我有一半北夷血统,我母亲是个燕人,有一年被掳到北夷,后来就生下我,我很悲哀,因为不是母亲所想,所以,不讨母亲喜欢;因为自己有燕人血统。又不讨父亲喜欢。我来安阳是打探情报的。”

    沈如初冷道:“那你是奸细?”

    千雪道:“没错,不过是一个悲哀的奸细。我不得不用这些情报来换我母亲的性命,虽然她不喜欢我。”

    她走近沈如初。塞给她一样东西,道:“这是燕飞送我的,麻烦你帮我还给她。”沈如初看见自己的手心里是一根精致的乌木簪。

    “好。你还会再回来吗?”沈如初试探着问道:“我并不讨厌你,甚至很希望你能和我哥哥在一起,前提是你们能幸福。”

    千雪苦笑了,道:“很显然,我们在一起不可能幸福的,只会连累他,连累你们。”

    沈如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房间的。总之,心情万分沉重,对着那根乌木簪发呆了很久,最后决定将簪子好生藏起来,至少暂时不能让沈燕飞知道——那个人哪,一根筋,若是知道千雪再也不回来了,指不定又做傻事。

    兴许是没了火盆子的缘故,又或者自己夜里太不安稳了。沈如初早上醒来的时候便觉得头昏脑涨,浑身无力,她知道自己这是得了伤风。

    正待挣扎着想起床,李氏却在外面敲门了。

    本以为有要紧的事。哪曾想李氏竟笑呵呵地说要去逛街。

    “嗬,婶娘怎么突然有了兴致?”沈如初笑道,哎呀。真是头痛,嗓子也好痛。

    李氏笑道:“这不是快过年了嘛。爹说今年难得大家都在家,让我去街上买些年货。我想着你整日很少去逛逛,不如去医馆告了假,我们娘俩一起去看看?”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难得李氏这般兴致勃勃,倒也不好驳了面子,正好自己今儿不舒服,去医馆恐怕也是不得劲,干脆叫来秋蕊,吩咐道:“去医馆里和唐公子说我病了,在家歇息一日,工钱他照扣就是了。”

    二人打扮一新有说有笑地出了门,一同跟去的还有周婆子。出门的时候,正巧被高氏见到了,特意问了一声:“你们这是去哪啊,笑得这么开心?”

    李氏笑道:“大嫂,我和初儿出去买些东西。”

    沈如初压根当她是空气,昨晚沈燕飞在院子里闹了那么大的动静,也没见某人出来问候一声,尊重是相互的!

    高氏没受到邀约,心中老大不愉快,虽说即便邀请她去,她也绝对不会去的。她并不稀罕这二人的邀请,而是享受那种被在意并尊重的感觉,偏偏这二人都知道她是什么心思,就是不买她这个长嫂加长媳的面子!

    兴许是要过年了,街上很热闹,总体来说,年味很浓,沈如初平日里都是早出晚归,倒也不曾见了这热闹的景象。沈如初有些好奇,离过年还有一个来月的时间,现在就开始采买东西是不是早了些?

    李氏笑道:“傻丫头,现在采买一点也不早。这安阳城不比关内,很多商贾都是外来的,人家也要赶回去过个团圆年,这时正在抛货,便宜又实惠,我们若是买的晚了,就买不到了。走,去瞧瞧衣料,给爹做身新衣裳,你呀,大姑娘家,也不要整日里穿得那么素净,等一下给你买身红的,喜庆!”

    沈如初笑道:“全听婶娘的。对了,婶娘,这是我的工钱,你等一下也给自己添置点衣物,不多,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将来侄女儿赚了大钱再孝敬您!”

    李氏推让了半天,这才笑眯眯地收下,心中乐开了花,想着,这丫头到底没白疼,指不定将来比二丫头得济。

    二人来到了一家布店,巧的是,才进了那家衣料铺子,便看见一个熟人,而且是沈如初不想看见的熟人,真真是无巧不成书,冤家路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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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放浪形骸辱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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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刘力俊和他娘孙氏。

    “好巧,你也来买衣料?”刘力俊红着脸向沈如初问好,又和李氏打招呼:“婶娘也在,真巧了。”

    李氏知道沈云忠在他家的遭遇,当即没给他好脸色,淡淡道:“整个西市又不大,碰见了正常。”

    沈如初点头笑了笑,从刘力俊面前行过,侧脸的弧度柔和而美丽,配上那微微上扬的嘴角,显得俏皮而美丽;虽对着刘力俊笑,但眼里却压根没有这个人。

    刘力俊受了刺激,本来心中就懊恼,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子本该是自己的妻子,如今她非但没有因自家的拒绝而伤神失落,反而光彩照人的活着,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酸楚,悔恨,失落一涌而上。

    沈如初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这种惟娘是尊、愚孝的人活该啊!

    孙氏正在专注地挑布料,选中了一匹缎子,但又心疼钱,正要叫刘力俊过去定夺,抬头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而刘力俊正满脸通红。

    “俊儿,你在和谁说话呢?”孙氏道,她现在正忙着给刘力俊说亲,只要是年轻的姑娘都让她眼前一亮,但是待看清来人是沈如初后,立马冷了脸,道:“我说你怎么像是被粘在那里,难不成没见过大姑娘,一点眼界都没有!”

    刘力俊不悦,道:“娘,您说什么呢!”

    李氏知道这其中的典故。看不惯孙氏倚老卖老,虽说不爱惹事。但也不能让外人欺负了自己的亲侄女,道:“以往俊哥儿总往沈家跑。看着倒像是个有眼界的人;如今看来——”李氏故意顿了一下:“我们如初现今寻了门好亲事,俊哥儿总该避避嫌,免得别人闲言碎语。”

    刘力俊听了这话惭愧无比,李氏的话是绵里藏针,无非就是指责他有眼无珠在先,如今又来招惹,恐怕是坏人名声之嫌。

    沈如初听了大快人心,赶紧小鸟依人地依偎着李氏。

    孙氏听了这话冷笑连连,打量了一眼李氏。眼神更是轻蔑,在她心目中她的儿子是最棒的,她打骂那是她的事,任何人都说不得刘力俊,当即冷了一张老脸,不满道:“找了个傻小子罢了,否则谁敢要!就他自己当宝了!”

    刘力俊喝道:“娘!您就少说两句!还嫌做儿子的不够为难嘛!”

    孙氏听了他这一声吼,半晌说不出话来,老嘴瘪了瘪。老脸虽然挂不住,但终究没说什么。

    刘力俊见沈如初越发漂亮,眉角眼梢都带着笑意,活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儿。又知道文旭当初也受了族里长辈的阻挠,但死活要娶沈如初,这才定了亲事。想到这里,他便悔不当初。

    “婶娘。我们走吧,安阳城又不是只有这家布店。”沈如初撅着小嘴。

    李氏见她娇嗲可爱。又这么依赖自己,母性大发,道:“好!我们换家店,眼不见心不烦。”

    孙氏大怒,道:“你说谁烦人呢?”正要拦住李氏与沈如初,却被刘力俊拉了过去。

    那店主从柜台上追出来,道:“这位夫人和小姐,小店布料最齐全,多买几匹,也好回去做新衣,嫁衣的料子也是有的。”他听见李氏说沈如初定了亲事,这样的人家最需要布料了。

    沈如初笑道:“不用了,掌柜的,你还是照顾好那两位贵客吧。”

    孙氏听了“贵客”二字,以为沈如初在讽刺自己,气得咬牙切齿:“好个张欢的小娼妇!”说完气咻咻地丢下那匹缎子。

    掌柜问道:“老太太,不买了?价钱很适中啊,颜色又正。”

    孙氏冷道:“不买了!”

    掌柜连连丢了两笔生意,心中不悦,啐道:“没钱充什么大尾巴驴啊!占着茅厕不拉屎,赶走了我的客人。”

    孙氏气得直要和掌柜理论,却被刘力俊急忙制止了,道:“娘,咱们就不能安分点嘛!”

    沈如初被孙氏那么一呛,也没心情逛街,便央着李氏一道回去,看看周婆子的篮子里,七七八八也买了不少小东西。

    谁知道回去的路上又遇见了两个大贱人。

    沈如初心中直呼:一定是出门没看黄历,今天肯定是不宜出门,出门遇贱人。

    李氏见面前的二人,面子上也挂不住,这到底算什么事?

    只见沈芝媛花枝招展地攀着马文俊,笑得花枝乱颤,波涛汹涌之处正是马文俊那流连的目光。

    李氏乃保守之人,先不说马文俊先前喜欢的是沈如初,死缠烂打了那么久;就算后头移情别恋了,也不该找沈芝媛,就算找了沈芝媛那该娶的娶,该纳的纳,这不清不白地在一道算什么事?而且这大白日的,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她哪里会想到沈芝媛已和马文俊行了那苟且之事。

    沈如初却看得明白,只能仰天长叹: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沈芝媛是猪油蒙了心,被人玩弄了还在那里沾沾自喜!

    马文俊故作没看见沈如初,心中有气,想起沈如初不小心丢下来的那张方子,他当时便认定那是沈如初自用的,沈芝媛又告密说沈如初早已和那文旭不清白,他便认定沈如初是那水性杨花之人,恨只恨自己当时看不清,全被那副容貌给迷了眼睛,还生出了怜花惜玉的心来,连替她养野种的打算都生出来了!

    “三婶,三姐。”沈芝媛笑道,唤的响亮,但那颗黑仁里却看不到她们的影子,压根没把她们放眼里。

    马文俊现在看沈如初,美则美矣,可惜是个破货。心中多了几分鄙夷,又想起沈芝媛也是个破货。而且竟没廉耻地和自己的姐夫在一起,心中认定这沈家乃是脏污纳垢之所在。也顾不得清理,当众捏了沈芝媛的丰乳一下。

    沈芝媛不但不恼,还嗔道:“冤家,作死了,这么众目睽睽!”

    李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算自己那死鬼丈夫当初在世的时候,夜间行那夫妻敦/伦,也不曾这般轻佻过,简直——简直就是不要脸!

    “你们。唉!我回去要告诉大嫂。”李氏气得浑身哆嗦!拉着沈如初急忙离开,再不离开指不定这二人说出什么淫/词秽/语来,免得污染了沈如初。

    沈如初不慌不忙地留下一句:“贱人!”

    沈芝媛跳起来,道:“你骂谁呢!你才是贱人!”

    马文俊紧紧捏着她的手,直到她疼得叫出声来,就听他低沉道:“你难道不是贱人么?净抢自己的姐夫!”

    言辞之下怨恨沈芝媛,他心里想得是,若不是沈芝媛处处勾搭自己,兴许和沈如初还能光明正大地好上。如今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沈芝媛被他这句话呛到脸色惨白,突然明白,自己还真是个贱人,若说抢了马文俊到也罢了。年少风/流,一抢一个准,毕竟沈如初不稀罕。毕竟也不是自己的姐夫,最多是“准姐夫”。这“准姐夫”有多少变数,谁能知道?她充其量就是个变数罢了。

    但是沈庆兰呢?那是自己亲姐姐。对自己是掏心掏肺那个好,可自己不照样滚上了姐夫的床?想到这里她恨得咬牙切齿,那吴浩远真不是个东西,简直猪狗不如,若不是当年他诱惑自己,好歹也是个清白姑娘,把清白身子交给了马文俊,岂不是得宠许多。

    马文俊看她一脸呆木,不由得心生厌烦,冷道:“家去吧,没事别来找我,需要你时,会派人叫你的。”

    沈芝媛老大不情愿,但是也无可奈何,想了想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沈如初,是沈如初让马文俊勾起了旧情,又勾起了心中的旧伤,少不得又在新仇旧恨上为沈如初添上一笔。

    要说,沈家,从沈老爷子年少时起算,本本分分一家人,虽谈不上清风亮节,却也是清清白白做人,沈芝媛是个例外,而这个例外的产生也是有原因的,家中的老幺,自幼受宠,更是被高氏一手捧上了天,贪慕虚荣的性子又让她学会了什么是“笑贫不笑娼”,当初也是吴浩远给了不少好处,才把她骗上了床。

    一路上李氏都在和沈如初念叨沈芝媛的放浪形骸,可见沈芝媛的大胆行为完全让这个孀居的妇人吓得魂不附体。周婆子一路上也是唉声叹气,却不敢对着小主子评头评足。

    “我平素不爱管闲事的,大房的事情也轮不到我来管,但不管怎么行!这可是有辱沈家门风的!”李氏絮叨叨地说着,听得沈如初耳朵生了茧子。

    “婶娘,我我觉得即便你和伯娘说了,她也不会管的。她既然觉得马家权势大,早就巴望着攀上这棵大树,怎么会阻止呢?除非爷爷亲自管这事。可爷爷年纪大了,这么一说,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子。”沈如初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

    李氏喃喃道:“那就不管了?由她去?”

    沈如初笑了笑,心想,这李氏也忒实在了,她倒是想管,能管得了吗?道:“顺其自然。免得让伯娘误以为我们这是从中作梗。”

    二人说说讲讲便到了李家,秋蕊在门口接应着,对着沈如初附耳道:“姑娘,大姑奶奶回来了。姑老爷也在。”

    沈如初笑道:“婶娘,今儿家里来了贵客,大姐回来了。”对于这个沈庆兰,自她来到这里还从未见过,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嫁的女儿轻易不回门;只听说沈庆兰夫妻和睦,倒是个有福气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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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 真姐夫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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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客堂,见过沈云忠,便是和沈庆兰问好,这沈庆兰皮肤白净,身形丰韵,穿着一新,一双儿女娇憨地坐在一旁吃糕点,兴许是上了点年纪,又生了孩子的缘故,没有沈芝媛那般水灵,五官随高氏,但大眼丰颊,倒像是个有福气的人。

    “大姐好,大姐今日家来,正好一家人团聚。听说大姐夫也来了,怎地不见?”说完便命秋蕊去自己房里将前几日无事打发时间做的玩偶给两个小家伙拿来。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好。三妹妹出落得越发俊秀,瞧瞧这身段气派。前段日子,我身子不舒服,倒是错过了妹妹的大喜事,今天啊,姐姐给补上。这对金镯子就送给妹妹当陪嫁。”说完从身边取出一个小盒子,送到沈如初的面前。

    高氏在一旁不停地给沈庆兰使眼色,这个大妮太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就算是送人也要送给自己的亲妹妹,这沈如初算哪门子妹妹!

    沈庆兰当做没看见一般。

    沈如初接过来一看,的确是金灿灿的镯子,不算精美,一看就是一般坊间的手艺,但小门小户讲究的是实在,看材质,这材质才是最关键的。

    “大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沈如初将盒子放在了桌上。

    沈云忠看在眼里,心里偏向沈如初,笑道:“三丫头。这也是你大姐姐的一番心意,就收下吧。今后有了什么好处,别忘了你大姐姐。还有这两个小外甥。”

    说到小外甥,那两个小屁孩对沈如初做得布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你一个我一个在那里玩得不亦乐乎。

    这两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儿,今年六岁多,小的是个儿子,刚刚五岁,正是好玩的年纪。

    沈庆兰如何听不出沈云忠是在帮着沈如初,也并非没看到高氏的眼色,只是她心中另有一番打算。自己的这几个弟弟妹妹,模样出挑、人品过硬、脑子灵活地没几个,这沈如初就是一个,文旭虽然出身不显贵,现在好歹也有个官职在身,好日子不愁的。

    现在拉拢一下沈如初,将来两家也好互通有无,何况,娘家有人。自己在婆家的底气才能硬。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就收下吧,这也是我这个做姐姐的一番心意。”

    高氏看沈如初的眼睛就像是个无底洞,恨不得将那对金灿灿的镯子吸过来,但沈云忠和沈庆兰都开口了。她也只能道:“是啊,三丫头,你大姐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吧。”

    近来高氏收敛了不少。大概是从沈云忠出钱给沈梦飞定了亲事,她觉得沈云忠身上还有油水。加上沈云忠旁敲侧击、轻重适中,让她也不敢太造次。

    沈云忠一看场面皆大欢喜。笑得老脸一堆褶子,人老了,就没有那么多奢望,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家人和美,道:“怎么不见孙女婿?”

    沈庆兰道:“是啊,方才还在呢,兴许是去后头看看三弟了。”于是命自己的丫鬟红赏去找,高氏笑道:“她一年半载才跟着你家回一次,怎知道在哪里。”便命了杏儿去寻。

    沈如初听见沈庆兰提到“三弟”正想去看看沈燕飞有没有醒酒,便也寻了个借口出去了,余下的仍旧在说笑聊天,沈如初隐约听见他们在谈沈梦飞的亲事,还说那杨家小姐是何等的标致,性格是何等温婉。

    她走出客堂的时候,正好看见杏儿杏色匆忙地绕到了东厢的屋后,这杏儿是个鬼精灵,和秋蕊不同,整日天马行空不说,一张小嘴更是讨巧,所以,她平时日里即便偷懒也没人去责罚她。

    “这丫头有古怪!”——这是沈如初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

    杏儿隔着墙角唤道:“姑娘,夫人找您!还是快些回去吧,大姑奶奶也在寻姑老爷呢。”

    沈如初躲在后面,隐隐听得有人不耐烦道:“滚!正在忙,去找个理由搪塞一下。”

    杏儿似有为难,道:“姑娘,他们寻得急!”

    “没用的东西。”一声男人的低吼。

    杏儿带着委屈走了,沈如初却惊得说不出话来,沈芝媛和男人在一起?这个男人是谁?如果是正常的事,大可堂堂正正地见面,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好奇心或者那种挖掘丑陋的决心让沈如初情不自禁地挪到了杏儿先前的位置,听到一阵让人难以启齿的声音,这对曾在二十一世纪饱受电影情节浸/淫的沈如初来说再熟悉不过。

    “听说你最近和那个马公子走得很近,怎么吃着他的肉 棒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一股浓重的喘息。

    沈芝媛妩媚的声音道:“死鬼,让你占点便宜你就口没遮拦地乱说!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姑娘家!”说出来的话是在拒绝,但发出来的呻/吟声却无限诱惑,让男人如何生受?

    那男声又道:“骚蹄子,还想瞒我!让我试试看,是不是有过其他男人!”

    沈芝媛传来一声吃痛的闷叫,然后不悦道:“你作死呢!这是什么地方!我跟着你有什么好处,你又不能娶我,也不能保证我一辈子衣食无忧!实话告诉你,我看上马文俊了,跟着这个男人我不吃亏!”

    “你!贱货!”那人骂道。

    沈如初轻轻伸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正将沈芝媛挤压到墙角处,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锦袍,因为背对着沈如初,沈如初看不清样貌,只是那油亮水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一只手正按在沈芝媛的丰满的胸部。

    沈如初心中一阵恶寒,她虽未见过传说中的大姐夫,但基本上已经肯定此人就是吴浩远。这就是传说中的乱/伦么,姐夫爬上了小姨子的床。

    “我贱货?你就不是贱货了吗?别忘了,我的处子之身是你骗走的,你不要逼着我去告诉大姐!”沈芝媛愤怒地说道。

    吴浩远冷冷一笑,道:“告诉她,她能怎样?你以为你们沈家是谁?破落户!”

    “不准你侮辱我们沈家,你自己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小妾下面流出来的下烂货!”沈芝媛骂道,她心中实在有恨,怎么就被这种男人骗了身子!

    沈如初急忙退了回去,先去沈燕飞的房间看了他是否醒了,沈燕飞正在床上发呆。

    “三哥,好些了么?要不要给你烧点热汤暖暖身子,柔和一下肠胃?”沈如初道,这个三哥虽说脾气暴躁,但实在是个热心肠的人。

    沈燕飞见来人是沈如初,道:“不用。我一会就起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道:“昨晚千雪也来了。”

    沈燕飞的眸子亮了一下,接着又黯淡下去,道:“我知道了。”

    沈如初道:“她是北夷人你知道吗?她是来安阳刺探情报的。”

    沈燕飞道:“我知道,我还帮她刺探情报过,我拿回家的那些银子就是她给的。她有没有说什么。”

    “让你忘了她,找一个贤淑的女子成亲生子。”沈如初淡淡道,她活了两世才明白,人这一辈子要的不是传奇,而是简单的幸福。所谓的幸运,也不过是能在每一次幸福来临时抓住幸福。

    沈燕飞叹了一口气,道:“知道了,让你担心了。以往我这个哥哥很暴躁,以后会改的。”

    沈如初回到客堂的时候,吴浩远已经在那里了,一抹油亮整齐的小胡子,虽然身材瘦小,但是五官还算端正。

    “三丫头,快来见过你大姐夫,这可是朝廷官员!”沈云忠热络地说道。

    吴浩远看见沈如初的那一刻,眼前一亮,心道:这丫头真是越发清秀可人了。以往的沈如初也是五官俊美,但因为为人木讷,眼睛无神,少了几分灵动;如今的沈如初总能根据时节和自身条件恰到好处地装扮自己,明眸闪耀,巧笑倩兮,十足的美人儿。

    “见过大姐夫。”沈如初浅浅一笑,大姐夫?大畜生还差不多!什么朝廷官员,不过是挂牌的七品笔帖式,有官阶,没实权!

    不一会沈芝媛在杏儿的陪同下也来了客厅,高氏第一眼看出了女儿的不对,这沈芝媛自幼受宠,那是高氏的心尖肉,道:“你大姐夫和大姐今儿过来拜访,快来见过。”

    沈芝媛轻轻一福身,道:“见过大姐姐,大姐夫。”沈庆兰知道高氏自幼偏爱沈芝媛,回娘家本来就是送礼物加厚感情,讨个长辈欢心,没理由和沈芝媛计较,急忙拉着沈芝媛到自己身边,送了三匹缎子,让她开春做新衣。

    “多谢大姐姐。”沈芝媛勉强地笑着。

    沈庆兰看了沈芝媛一眼,道:“怎么瞧着像是哭过了?难不成有人欺负你?”沈芝媛的眼睛红红,的确是哭过的样子。

    沈如初偷偷去看吴浩远,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蛛丝马迹,谁知那吴浩远正盯着沈如初看,二人眼神撞在一起,沈如初想起先前偷看的事,急忙回避,垂下眸子,这在吴浩远这种情场老手看来是眉目传情,当下心中欢喜。

    沈芝媛冷道:“大姐姐真想知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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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定亲事杨家结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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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话,沈如初的脸色微微一变,她担心这沈芝媛真的破釜沉舟,撕破脸皮将那丑事和盘托出,沈云忠听说了,还不气死?她不自重随她去,没必要闹得全家人鸡犬不宁。

    吴浩远的脸色很难看,心中腹诽了半天:这贱人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他生怕沈芝媛透露个风声,那沈云忠乃是出了名的暴脾气,若知道这件事指不定就把自己打个半死!除此之外,他还有些得意,虽说睡了小姨子被人不齿,但这么香艳的话题也让他在同僚中很有颜面,只是怕沈庆兰闹腾。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希望沈芝媛闭嘴!

    吴浩远一边看着沈芝媛,一边又偷偷瞅着沈如初,听闻沈如初是因为身子给了文旭这才和文旭定了亲事,想着这沈家姐妹都是一路货色,不然怎地未嫁便失了清白之身?于是心里千方百计想将沈如初也弄到手。

    沈如初心里正在咒骂这吴浩远,却听沈芝媛咬牙切齿道:“被畜生咬了一口!天打雷劈猪狗不如的东西!”

    吴浩远的脸色挂不住,但毕竟没有指名道姓,这等丑事不足为外人道,他再笨也不至于把污水往自己身上引,干脆不说话。

    沈云忠皱眉,道:“怎么说话呢!这半天不见,红口白牙地咒骂,一点姑娘家的矜持都没有!受了什么委屈,和你娘私下里说,怎么见了客人也这般无礼?”

    高氏听了这话急忙拉着沈芝媛出去了。沈云忠继续和吴浩远客套,倒是沈庆兰有些尴尬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想起吴浩远先前不停地拿狼眼瞄自己,老大不自然。干脆起身,道:“爷爷,我去看看饭菜好了没有。”

    谁知道还没到厨房,后头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三妹妹这么急着走啊?”

    沈如初只觉得浑身哆嗦,用“两股战战,几欲先走”来形容毫不夸张,回头一看,果真是那个身材矮小的吴浩远,心中咒骂:挨千刀的贱货!

    “你有事?”沈如初冷道。真心一个字都不愿意和这种贱人多说!

    吴浩远舔着脸笑道:“妹妹怎么突然这般冷淡了?说得我好心伤。这不是妹妹要大喜了么,我这做姐夫的还没表示一下心意,我送妹妹一根金钗如何?”说完从袖笼里拿出一根金灿灿的凤头钗来。

    沈如初气得七窍生烟,这泼皮定然是将自己当成沈芝媛那一流了,想起他方才强迫沈芝媛,心中又恨又气,虽说沈芝媛不争气,但和这吴浩远这个披着人皮的骚狼相比,吴浩远简直可恶了千百倍。杀了他的心都有!

    正在这时,小白一个闪电穿过来,沈如初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听吴浩远“哎哟”一声惨叫。金钗掉落在地,而吴浩远右手血肉模糊,整整一层皮都被揭掉了。鲜血滴答着,因为天气严寒。血液落下来马上成了一朵霜花。

    沈如初心中大快,也不管吴浩远的鬼嚎。匆匆离去,到了房间果真看见小白躺在枕头上,那个位置正好有阳光从窗棂里射过来,这家伙正懒洋洋地晒太阳。

    “是你咬伤吴浩远那个混蛋的?”沈如初问道,这雪龙猫真是不简单,速度快不说,咬得又准又狠。

    小白不屑一顾,样子十分臭屁,继续眯缝着眼睛在那里晒太阳。

    沈如初心情大好,走过来帮它梳理皮毛,笑道:“小样!这么拽?”小白享受地闭上眼,在她怀里蹭了蹭,喵呜地叫着。

    “谢谢你小白。你真棒!”沈如初笑道,说完抱起它在它那小巧的鼻子上亲了一口。

    小白顿时石化了,四肢耷拉着,连呼吸都没有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地望着沈如初,大眼扑闪着,嘴角一扬,它在笑——沈如初分明看见它在笑。

    沈如初不管外面如何吵闹,抱着小白继续说笑,小白却有些闪躲,一副嫌弃的模样,沈如初笑道:“哟,你嫌弃我?莫非这是传说中的男女授受不亲?哦,我忘记了,你是只公猫,让我确认一下,你真的是只公猫吗?”

    小白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一脸的鄙夷,但小脸却红起来了,透过那雪白的皮毛粉盈盈地呈现出来。

    “哟,还害羞了?要不要替你负责啊?”沈如初笑着,这家伙实在太可爱了,因为通人性,和它说什么它都听得懂。

    小白“倏”地一下溜走了,沈如初正好躺下来,自在地笑着,道:“谢谢你,这位置真舒服,正好有阳光哎。”

    小白却在一丈远处愤愤地盯着沈如初,遇见这种主人也是几辈子没做好事吧?

    且说沈家为了吴浩远被咬伤的事情忙活了一阵子,全家人连午饭都没好生吃,沈庆兰一肚子的怨气,心道这沈家阴气太重,才闹了这古怪,急忙护住了两个孩子,都说小孩子魂不全,最见不得怪事。

    谁也没想到这是小白做的“好事”。

    众人询问了半天,吴浩远愣是没说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咬了他一口,说是快如闪电,一团白乎乎的东西,那东西近身的时候还带着一股香气。

    沈云忠听了这描述探究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一副懵懂的样子,根本没给半点回应。

    他见多识广,知道小白的来历不同,不是一般的家猫,而且大白天的能闹出这样的怪事,隐患肯定就在自己家中,但他却什么也没说。他若是说了,不管到底是不是小白咬的,无异于承认沈家有过失,必然引起吴浩远的猜忌,那沈家都脱不了干系。

    沈芝媛却幸灾乐祸,笑道:“亏心事做多了,大白天也招鬼!”

    沈庆兰愤恨地瞪了沈芝媛一眼,心说,这亲妹妹真是一点也不会做人,以往去吴家,无论是自己还是吴浩远都没亏待过她,吴浩远总是劝自己待她好些,如今这是怎么了?

    当然,她是一个本分的女人,恪守妇道,万万想不到自己的亲妹妹和丈夫之间还有那等丑事。

    吴浩远毕竟是外戚,他被咬的事很快就被沈家的另一件大事给揭过了——那就是沈梦飞的终身大事。

    高氏最近一门心思扑在了沈梦飞的亲事上,连马府的请安都不去了,整日里和崔婆子、王嫂等人商议着与杨家的那门亲事,喜得合不拢嘴,就好像是妇人穿得大腰裤,不小心都会滑落下来。

    说起和杨家做亲,沈家真是高攀了,对于这一点沈云忠也默认了。

    杨家富足,祖上曾是当官的,积累了不少人脉和气韵。到了杨老爷杨奉英这一代才没落,不再是诗礼传家,也没有一官半职,但却在财富上多有建树,杨奉英为人精明,生意做得极大,不但在安阳城有几十间店铺,涉及酒楼、布庄、茶馆、瓷器,就是在燕国的其他城池也开有杨家店面。

    在安阳城提起杨奉英杨老爷,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其家财万贯毫不夸张,更是在安阳城内结了一张硕大无比的人脉网,安阳城大大小小的官员对其都是礼让三分。

    这杨家小姐杨嫣是名符其实的嫡女,只可惜虽托身富贵之家,却也是命薄的主儿,先前许配了一户人家,结果还未进门那夫婿莫名其妙得了恶疾不出一月便过世了,自视高人一等的杨小姐一下子成了望门寡。不知是旧情未了,还是姻缘未到,总之,这杨嫣一直未定亲事,相了几个人也都不中意,一来二去就成了老姑娘。

    既是望门寡,又是老姑娘,说亲就难上加难,好的人家看不上她,门户低了杨家又嫌弃,加上杨嫣心气大,又不肯做续弦填房,出身要好,相貌要好,还必须是个少年,这到哪里找?

    杨奉英宠爱她,因此每每说亲都让她在屏风后偷看,她同意了才肯定亲事,说来也巧,本来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让沈梦飞去相亲,谁知道老姑独处的杨大小姐见了沈梦飞竟然看对眼了,这才定了亲事。

    聘礼前些日子就下了,沈家也算是倾囊而出,总算让杨家长了点脸面,至少传出去不是杨家倒贴才换来的女婿。

    腊八这天,沈家又去了杨家请期,把婚礼的日子也给定了。按照燕国民间风俗,嫁娶忌讳“一进一出”,这样不吉利,尤其是军户人家,最讲究这些。明年沈如初出嫁,视为“一出”;若沈梦飞的婚礼也定在明年,那就是“一进”,这样就犯了“一进一出”的忌讳;若是定在后年,不仅是沈家等不起,杨家也耗不起这个时间。

    沈梦飞年长沈如初,按道理,兄长应该先娶,所以,一来二去,沈梦飞的婚事就定在年前的腊月二十四。

    日子定了,接下来就是准备工作,沈如初作为妹妹,又兼着沈云忠的信任,里里外外忙活着,天天不得闲。

    杨家早早派了人过来布置新房,原本杨奉英出于对女儿的疼爱,加之女儿嫁出去总算了结了一桩心事,将西市一处三起三落的四合院送给女儿当陪嫁,原想着就在那新院子里成亲,但沈家不肯,沈燕飞也不同意。

    沈家虽然不富贵,但在未过门的妻子的陪嫁院子里成亲算什么事,岂不是要闹笑话?(未完待续。。)

058 遇喜事沈家迎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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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房定在哪里,杨家倒也没怎么为难沈家,就定在沈家的大院里,将沈梦飞之前住的房子腾出来,又把隔壁一间原先摆放杂物的空房子收拾好,将两间房子打通了,再找了工匠做了打磨修整了,加了镂空雕刻的窗棂和台案,布置上大红喜字和绸花,喜庆的意味盎然无比。

    沈云忠的老脸绽放成了一朵菊花,那一缕白花花的胡子也得意地在寒风中飘荡,拄着拐杖在院子里指挥,又忙着招呼前来帮忙的朋友,沈如初见他忙得不亦乐乎,像是年轻了十岁。李氏也是嘴角带笑,就连一向懒惰成性的沈芝媛如今也忙着帮忙布置新房。

    这个家好久没有喜事了,好久没看见大家这么开心地笑了,沈如初由衷地感慨着,不管怎么说,沈家都是她容身的地方,沈家的人这一世对她而言都将血浓于水。她一转头,看见沈芝媛正踩在板凳上贴喜字,急忙过去扶着。

    “谢谢三姐。”沈芝媛笑得很灿烂。

    杨家的人花了半天的时间将新房布置好了,主要是床幔、铺盖和嫁衣,这是展现新娘的女红手艺;另外就是房间内的一些小摆件,什么灯台、瓷器、茶具、屏风等。

    杨家人带来的东西足以看出了这杨嫣在家里是何等的受宠,瓷器和茶具一看就是上等品,做工精美,选材金贵。灯台什么的全部是镶金嵌玉的;还有那个屏风,是一整块玉石打造的。两面雕刻着彩画,一看就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精致的小东西。

    沈如初见了这东西,在为沈梦飞感到开心的同时,也为沈家感到莫大的忧虑。沈梦飞找到这样的妻子,无异于少奋斗几十年,甚至几辈子,想必那杨奉英也有办法让沈燕飞脱了军籍;但沈家未必容得下杨嫣这尊大佛。

    腊月二十四转眼即到,沈如初起先也不明白怎么就把迎亲的日子定在了小年,后来听李氏说,这也是个讲究。沈家当年去了三个男人,借着年气,能去点晦气。

    “婶娘,为什么伯父去世,二哥不用守孝三年?还有我,为什么我的亲事定在明年,难道我们不用守孝?”这是沈如初心中最大的疑惑,今天终于找了个由头说出来。

    李氏笑道:“傻丫头,谁说我们不用守孝了?只是我们军户人家特殊。当今圣上圣谕特准的,以月代年,只要守孝三月,就等同于三年了。因为军户人家最注重休养生息。战乱不断,频频死人,家家死人。若是人人守孝三年,哪来的子息?”

    沈如初心中的疑惑终于得到圆满的答案——不是不孝。也不是不守孝,而是以月代年。虽说这个规矩和沈如初想的不一样,但显然人性化很多。

    婚礼当天,沈梦飞骑着高头大马去迎娶新娘了,文旭连同刘力俊、石磊都来沈家帮忙,还有沈梦飞在军中的一些朋友,并沈家的一些同姓族人。

    陪着石磊一同前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长眉细眼,嘴唇微厚,看五官算不上美女,但胜在面皮白嫩,而且丰乳肥臀,眉梢眼角带着一股风韵。

    沈如初前些日子听闻石磊不花一分钱纳了一房小妾,而且还是马府上的得意人儿,这可把石磊给高兴坏了,这不,连参加婚礼这种事都带着小妾,要知道在世人眼中,这小妾如同狗肉一般,美味是美味,但不能上台面的!他倒好,处处炫耀,还美其名曰“过来帮忙”。

    “那边有个屋子正需要打扫,让你这位尊夫人去吧。”沈如初不客气地吩咐道。

    那个妹子嘟囔着一张嘴,石磊却乐呵呵地劝着她去帮忙,然后对着沈如初低声道:“你这是吃醋了?”

    沈如初被这句话问得哭笑不得,道:“吃醋?吃谁的醋?你的还是你那个小妾的?我见过自作多情的,没见过像你这般自作多情的!再说了,你瞧瞧你那个小妾,莫说和我比,还不如我们秋蕊齐整漂亮,也就你当宝了!”

    石磊本来是得意洋洋,听了这一番话顿时如同霜打的茄子,差点抬不起脑袋来,心道:这娘们真狠,说的话全踩在点上了,一踩一个准,一准一个疼。

    不多会,沈梦飞将新娘子迎娶回来了,外面鞭炮声声,震耳欲聋,沈如初和沈芝媛则忙着招呼亲朋中的女眷,新娘来了,又忙着迎接那些陪嫁,安顿丫鬟、奶娘以及媒婆等人。

    秋蕊过来拉扯沈如初,沈如初不悦,道:“看不见我正在忙么?”

    秋蕊道:“石大爷的小妾找您,还在外头等着呢。”

    沈如初不悦道:“让她继续等着。”她找自己肯定没好事,谁不知道她以前是崔明月的婢女!

    待到忙活得差不多了,沈如初整理了一下情绪才施施然地走到地点,那个女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了沈如初就吼叫,道:“你怎么现在才来!”

    沈如初冷道:“那你吼叫完了我再来!”转身要走,却被那女人唤道:“我是代一个人给你传话的,你听完就走,我绝不拦着。”

    “你说。”沈如初淡淡道。

    这女人估计是被石磊宠坏了,这些天又受了不少名不副实的夸赞,这会子正飘飘然,遇见一个不买账的人,心中光火得厉害,她冷道:“马少夫人让我转告你,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小心吃得下却咽不下,到时给噎死了。”

    沈如初心中冷笑,果真是替崔明月传信的,果真是为了那笔银子的问题。

    “她想要?那你去转告一下,府衙的捕快抓了几个人,听说已经供述了,是受人指使的,按照大燕律例,这绑架可是重罪。”沈如初淡淡道,至于那捕快手里到底有没有证据,她不得而知,反正唬人也不犯罪。

    她抿着嘴瞪了沈如初半天,沈如初笑道:“别瞪我,你现在可不是马家的家奴,乃是石磊的小妾,我奉劝你一句,若真想过好日,就少管马家的闲事,今天的事我不会和石磊说道,但免不了以后会说漏嘴了,你自己好生想想吧。”

    除了这个插曲令人不愉快外,沈如初一整天的心情都非常轻松愉快,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沈家就接二连三地出现噩耗,整个沈家一片死气沉沉,如今总算摊到一件喜事,又是和杨家这样的大户结亲,沈家也算是水涨船高,脸上长了不少面子,整个喜宴办得喜气洋洋,前来道喜得人络绎不绝。

    杨家送的嫁妆极多,整整一百多箱子,这还不算先前送过来布置新房的那些物件,听说杨奉英还给了一些地契、房契,好家伙,真真是十里红妆,那些嫁妆摆进沈家,加上她带来的那些陪嫁,原先看着还算宽敞的沈家一下子拥挤起来。

    不仅是沈如初,沈家所有人似乎都从这件喜事上看到了一点盼头,而这盼头正是心中燃起得对未来生活的新希望。

    沈云忠则憧憬着四世同堂,逢人便笑。

    沈如初是第二日才看到杨嫣的,气质容颜都是上等的,心里为沈梦飞高兴,正巧碰见了沈芝媛,笑道:“二嫂真好看,二哥这次心中乐死了。”

    沈芝媛撇撇嘴,附耳道:“二哥心中有些不自在,嫌弃二嫂年龄大呢。”

    沈如初笑道:“这有什么,女大三抱金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口,那杨嫣不过是二十有三的年纪,怎么就成了老女人?沈如初差点呼天抢地,要知道她上辈子可是二十有五还待字闺中哪!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家含着金汤匙出身,若是没有半点瑕疵,又岂会下嫁给沈梦飞?即便如此,不知多少人羡慕沈梦飞呢!

    沈芝媛摇摇头,继续附耳道:“就怕那位架子太大,你去看看就知道了。”二人并肩去了客堂,杨嫣正给沈云忠和高氏敬茶。

    杨嫣这次带了两个陪嫁的丫鬟,一个管事的妇人,还有一个自幼服侍她的奶婆子,光是这个架势,高氏这个当婆婆的就拿不起劲来。

    “婆婆请喝茶。”杨嫣声音悦耳,却没什么感情,不过是轻轻一福身,还没等高氏接过杯子,她就起来了。

    高氏讪讪地笑了,却不敢表露出半点不开心,事实上,她也很开心。有道是“不看僧面看佛面”,即便杨嫣有些失礼,但杨家惹不起,就算惹得起,看在这么多陪嫁上面也该忍耐些。

    “乖媳妇。”高氏笑道。

    杨嫣命人端了东西上来,笑道:“媳妇给大家准备了礼物,还请笑纳。”给沈云忠送得是一块玉扳指,听说还是有些年头的;给高氏准备的是一套大小不同的金钗;沈芝媛、沈燕飞都有礼物;送给沈如初的一套医经。

    “听闻妹妹学医,这是家里藏的医书,临来时我央求父亲,他才容 带来,现在转送给妹妹。”杨嫣笑道。

    这礼物对沈如初而言,正中下怀,恰恰是她想要的,急忙谢道:“多谢嫂嫂,真是太好了,我正想着托人去京城购置几本呢。”安阳城偏远,这类医书并不好买,医馆里的藏书,被沈如初这几个月七七八八看得差不多了。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要请教妹妹。”杨嫣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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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 每逢佳节倍思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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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一听这话,顿时觉得手中的医书千斤重,果真是是拿人的手短,希望杨嫣提出的问题不要太难。

    敬茶仪式在杨嫣的一声哈欠中结束了,沈云忠见她打了哈欠,人也毫无精神,自己主动提出:“孙媳妇茶也敬了,心意也到了,不如今天就先散了吧,你说呢?”

    高氏也正有此意,以长辈的身份温情地交代了几句,无非就是把沈家当做自己家,虽然简陋但大家一处总有个照应,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又叮嘱沈梦飞善待杨嫣,夫妻之间要举案齐眉,争取早日让她抱上孙子。

    一句“早抱孙子”让沈梦飞与杨嫣神情古怪地对视了一眼,沈如初看得真切,绝不是羞涩,只是古怪,她敏感地意识到杨嫣要问的事大概与生养相关。

    果不其然,杨嫣和沈如初说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她用一种平静的语调很直白地说了一个女人们难以启齿的问题。

    “我之前堕胎过,喝了花红药,恐怕以后孕育难。”这是杨嫣的原话。

    沈如初像是看一个陌生人,事实上,杨嫣除了这个“二嫂”的身份,对她来说,本来就是个陌生人。堕胎这种事不光彩,世人皆知,但也绝对不是不能对人言,只是杨嫣这般毫无顾忌地对自己说,显得太不尊重沈家了。不管怎么说,她与她都是姑嫂关系。难道她不怕自己去沈梦飞那里告密?难道她料定了沈家不敢针对这件事拿乔?

    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中隐隐生怒,杨家是家大业大。门第富贵,但也不待这么瞧不起人的;再看杨嫣那精致的妆容,她便觉得虚假而刻薄。

    “妹妹不要误会,我并非辱没沈家的意思,这件事婆婆和你二哥在成亲之前都是知晓的,也是我这辈子挥之不去的隐痛,我之所以开门见山地和妹妹说,是希望妹妹能帮我。”杨嫣说得真诚。

    沈如初微微松了一口气,原来高氏和沈梦飞都知道——他们都不介意。自己又何苦去较劲!想到沈梦飞在听见高氏说要“早抱孙子”时的古怪神情,她心下顿时有了答案。

    她并非迂腐之辈,更不主张用封建礼制那一套来禁锢女人,婚前堕胎,她看到的不是下贱和自甘堕落,她只是气这些女人缺少保护意识,白白让身体和心灵生受了痛苦。

    “嫂嫂让我来看看脉相。”沈如初抓过杨嫣的手,她的手白皙而瘦削,真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唯有养尊处优才能养出这样一双绵软细嫩的手来。

    杨嫣道:“如何?”

    沈如初笑道:“嫂嫂不必担心,我看你的脉相还算平稳,花红药的确伤了你,但却没有破坏你的身子。你现在有虚寒之症。但好在底子好,我可以帮你调养。先将你月例不调的症状给治好。”

    “那就是说,不影响我生孩子?需要什么药物。妹妹尽管开口。”杨嫣急忙道,她一听沈如初号出自己月例不调。顿时信了几分,知道她有些手段。

    沈如初点点头。心中已经有了对策,道:“嫂嫂不必担心,我明日便去医馆给你抓些药,按时煎服便可。这事急不得,心态好了,才有助于病情。”

    杨嫣又道:“就拜托妹妹了,这种事我不便出门求医,以免被人传了出去。女人都需要有自己的孩子,我也想快些给沈家添个后代。”

    从杨嫣的房间出来,沈梦飞也找到了沈如初,他倒没有杨嫣那般直接,嚅嗫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但沈如初却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帮忙调理一下杨嫣的身子。

    “二哥放心,这件事交给我了。我帮嫂嫂号脉了,并不是大问题,只需几味药调理一下。”沈如初笑着打了包票。

    沈梦飞顿时送了一口气,道:“那就拜托三妹了。另外,这件事就你知道好了,别让爷爷他们担心。”

    沈如初笑道:“放心吧,我心中有数。想不到二哥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生个大胖小子!”

    沈梦飞脸色一红,笑道:“你个小丫头懂什么!”忽然想起沈如初之前交代她与文旭已成了那敦伦好事,自知又说错了话,脸色更红了。

    一转眼就到了除夕,一家人热热闹闹地过了年,除了沈燕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外,所有人的心中都暖融融的,心中对来年充满了盼望,就连高氏都慈祥可爱起来,说话柔和真诚许多;沈云忠想起了死去的三个儿子,虽然伤感,但眼看着孙辈们也开始成家立业,小日子又开始红火起来,尤其是娶了杨嫣进门后,丫鬟婆子的,陡然多出了几口人,沈家热闹了许多。

    沈如初不得不承认,沈梦飞的亲事让这个眼见着飘零破乱的沈家重新生出了凝聚力,重新产生了割舍不断的亲情,而这亲情是沈如初为之心动并倍感珍贵。

    除夕夜的晚上,沈如初照例守夜,拨动着火盆中的炭火,让秋蕊拿了几颗花生过来烤着吃,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就等着跨年。

    沈芝媛裹着一件大氅窝在椅子里,整个人乖巧许多,自从她与沈如初一同筹备沈梦飞的婚礼以来,二人之间莫名其妙地亲近了许多,不再是前段时间的剑拔弩张,她和马文俊的交往也低调了许多。

    沈燕飞一脸的茫然,若有所思盯着窝在一旁打盹的小白;晚间吃团圆饭的时候,若不是沈如初及时制止,恐怕他又要醉酒了。

    高氏和李氏陪着沈云忠打吊牌,沈梦飞也跟着去凑热闹,杨嫣含笑坐在一旁。不参与,却也看得起劲。

    几个小丫头跑出去玩雪仗。放烟花了,又缠着黄老三给她们讲故事。

    周婆子收拾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杨嫣的奶娘徐妈正坐在灯前纳鞋底。

    暖融融的房间里让沈如初的心中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伤感,外面的爆竹连天又将她的思绪带到了前一世,她走到窗前轻轻开了半扇窗,一阵寒风吹进来,冷得她打了个哆嗦,整个人也清醒了几分。

    她关好窗户,披着毛披风走到院子里。

    今晚的月色皎洁明亮,照在雪地上,白茫茫的一片。配上北方固有的干冷气候,让空气中弥漫的年味多了几分萧索,不远处的爆竹声接二连三地传过来,几个小丫头正在前面点燃爆竹,闹得正欢。

    沈如初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她自幼胆小,不敢放烟火。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沈如初怎么也没想到,当年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古诗会如此贴切地用在这个时候。

    她想起了前一世的父母。想起了前一世过年时的情景,还有前一世那有关南天门的故事。

    童年时代,她的母亲总是给她将一个故事——大年夜的午夜,如果她跑到院子中对着天空喊:南天门开!南天门开!南天门就会真的开。会有好多神仙出来,给下面的人们撒下金银财宝,还可以祈求聪明智慧。说出的愿望也会得到满足。

    这个故事激起了她的无限向往,只可惜年幼的她从来熬不到午夜时分便沉沉入睡。有一年。她又开始等待新一轮的南天门开,盯着墙上的挂钟。眼皮又在午夜到来之前沉重异常,于是睡之前跑出去大喊:南天门开!南天门开啊!——没有开,她也不指望它会开,因为还未到午夜。那一夜,她梦见了打开的南天门,看见了好多神仙,和荧屏上看到的一样,只是没有捡到传说中的金银财宝。——都说小孩子是有天眼的,那时候经常看见奇怪的东西,到现在她也不明白究竟是做梦还是传说中的天眼。

    长大后,沈如初知道传说中的南天门再也不会开了,可是母亲仍然会时不时地提起南天门的故事。

    如今再也没有人给自己讲南天门的故事……

    想到过去,她伪装出来的强硬瞬间柔软无比,内心深处一片潸然,什么叫独在异乡为异客,她现在根本就是在异世!

    “妹妹有心事?”杨嫣道,拿了自己的貂裘大氅披在沈如初的身上。

    沈如初摇摇头,道:“就是觉得自己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了。”

    杨嫣淡淡一笑,道:“是哦,你是个大姑娘了。我这两日吃了你开的方子,觉得体内舒畅了许多,精气神也好很多。妹妹的医术真是不简单。”

    沈如初心中苦笑,根本就不需要多少医术,她得的就是富贵病!于是笑道:“嫂嫂若是平时多走动,或者学一套拳法,会更有效。”

    “真的?那妹妹可会拳法?”杨嫣感兴趣地问道,以往在杨家,阳盛阴衰,哥哥弟弟一大帮,姐妹却没几个,就算有几个也都是小妾的女儿,和她本就不对付,话不投机半句多。如今到了沈家,有沈如初,沈芝媛,倒是多了个说话的人。

    沈如初笑道:“嫂嫂何必舍近求远?二哥不就会拳法吗?你跟着他学几套,肯定有效的。”

    杨嫣犯难道:“他那些打打杀杀的,我学了恐怕不妥当。妹妹来年可有什么打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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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元宵佳节闹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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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她曾经也问过自己,接下来做什么?到底做什么呢?她想做什么又该做什么?她想继续学医。

    “嫂嫂有什么建议?”沈如初笑道。

    杨嫣道:“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不过,我觉得你可以继续学医,将来如果有需要,我会助你一臂之力的。”

    沈如初笑道:“先谢过嫂嫂了,如初一定好生努力,不辜负嫂嫂的希望。”有杨嫣的支持,她学医的这条路走起来应该会轻松些许。

    曾经,她还有个愿望,她希望找一个相亲相爱的良人相伴一生,就像结婚誓言说得那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都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

    上一世,她沉浸在青春的梦想中,没来得及实现这个愿望,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世,能否携手良人相伴一生?

    脑海中忽然闪过文旭的音容相貌,他,可是自己白首偕老的良人?为何少了那一份怦然心动?

    沈芝媛从屋内跑出来,欢快地喊道:“你们别聊天了,爷爷发红包了,给我们压岁钱呢!”

    沈如初笑道:“真的?爷爷给压岁钱了?”还有什么比长大成人后能继续收到压岁钱更让人开心呢?她急忙提起裙摆跑了进去,欢快地喊着:“爷爷,我的压岁钱!”

    沈云忠笑骂道:“都是大姑娘了。还那么皮!”

    李氏拉过沈如初笑道:“来,婶娘这里也有压岁钱。”

    高氏这段时间心情大好。逢人便笑,典型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也给沈梦飞等人准备了压岁的红包,塞了一两碎银子在里面。

    新年是在欢声笑语中度过的,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家中的分歧就出现了,先是沈梦飞说家中太挤,鼓动大家都搬到杨嫣的陪嫁宅子中,这个建议第一个遭到了沈云忠的反对,虽说沈家不如杨家富贵。但也几代居住在此,祖宅岂能说丢就丢?高氏也不同意;虽说是沈梦飞提出来的,但背后是谁唆使的,大家心知肚明,却也不好点破。

    接着就是杨嫣以养病需要静养为由,提出搬家,为了表达这一决心,她干脆领了几个丫鬟婆子回了娘家,说是想爹娘了。其实就是较着一股劲——沈家若是不上门接她回来,这杨家不知要掀出什么风浪来;若是上门接她回来,这少不得就要在搬家一事上做出妥协。

    在这一点上,沈如初和沈芝媛出奇地同仇敌忾。

    沈芝媛道:“娘。你这到底是娶儿媳进门呢,还是请了一尊佛爷过来?咱们自家过得好好的,去她陪嫁的宅子住。算什么?现在满城人都说沈家高攀了,说我哥哥吃软饭了。真要是搬过去,还不把咱们脊梁骨给戳断了!”

    高氏一巴掌拍过来。骂道:“就你这个蹄子话多!哪里轮得到你插嘴!”

    沈如初很是赞同沈芝媛的话,其实搬到新院子住倒也没什么不好,听说占地十余亩,亭台楼阁应有尽有,是仿着杨家的祖宅大院建造的,但是搬到那里住的弊端也非常明显——终究不是自己的地盘,寄人篱下,定然是别人说了算,万一杨嫣哪天心血来潮赶了他们走,又当如何?虽说这是最坏的打算,却也不能不预想一下。

    “不知道二哥是怎么个打算?”沈如初将话题引向了沈梦飞,夫凭妻贵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古今中外比比皆是,万一沈梦飞自己愿意搬到新宅子去住,也没必要非得拦着。

    沈梦飞犹豫了一下,道:“由爷爷和娘做主吧,我这边都行。”

    这句话看似给沈云忠和高氏莫大的权柄,其实底气不足,也暴露了沈梦飞心中的想法,气得高氏破口大骂:“没用的东西!娶了媳妇忘了娘,这还是新婚里头,还在蜜月呢,媳妇一声不响就回了娘家!连个婆娘都镇不住!”

    沈梦飞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他倒是想管,可是怎么管?管得了吗?冷道:“娘,你净说这些有的没的!当初这门婚事可是你一门心思要定的,我不同意你就寻死觅活!难不成我现在要去杨家抢人不成?”

    “你……”高氏气结,眉心拧到了一起,心口疼得厉害,儿子这般窝囊她也不愿意看见,可那样的媳妇谁得罪的起?

    沈云忠摆摆手,道:“过几天再说吧,等过了元宵节之后。梦飞明天去杨家把孙媳妇接回来。”

    说起元宵节,沈如初倒有几分期待,听秋蕊说,安阳城最热闹的不是过年,而是闹元宵,沈芝媛早早就准备了,不但准备衣饰,还领着杏儿亲自上街买了一盏别致的花灯,小巧但做工精致,是个三层的莲灯。

    “姑娘,您不准备一下吗?元宵节那天可热闹了,不管是穷人家的姑娘还是富家千金,都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嘻嘻,也会有很多年轻的公子去涟水河那里放花灯,许愿可灵验啦。”秋蕊兴奋地说着。

    沈如初见她欢喜,似乎从王连盛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了,道:“秋蕊可是有心上人了?”

    秋蕊不好意思道:“姑娘别逗了,奴婢的情况您还不清楚?何苦问这样的问题来怄奴婢。也该着奴婢报应,遇见那个不得好死的杂碎!奴婢这是替姑娘开心呢,文公子白日不是来了么?”

    白天,文旭是来了,托了黄老三带了个口信,约了元宵节那天一起去涟水河放花灯许愿。

    沈如初看了秋蕊一眼,心道:这丫头是留不住了。年龄大了,不好使唤不说。心思也散了,就她先前那兴奋得摸不着北的光景。哪里有受了情伤、看透男人的幡然悔悟?但她没挑破,道:“你现在脾气见长了,我才问了一句,你还了我十几句,真有本事!”

    秋蕊垂眸道:“奴婢不敢。”

    沈如初冷冷丢下一句,道:“敢不敢你心里最清楚。自己下去准备吧,我不用管。”

    元宵节那一天,沈梦飞领头,带了杨嫣、沈如初、沈芝媛等人去涟水河放花灯。说来也奇怪。安阳城寒冬腊月,处处风雪结冰,唯独这涟水河一年四季流水潺潺,从不结冰,即便三九寒天,偶尔有几块浮冰,但也不影响淙淙流水。

    文旭早早地在桥边等候了,他今天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束了一条蓝色的缎带。越发显得阔肩瘦腰,身材挺拔;那刮了胡子的脸,显得方正而英武。

    沈如初一时还没认出来,心说:这孩子怎么陡然之间这般成熟了?

    “冷不冷?”文旭脸红道。这段时间不见,他心里十分想念沈如初,时常做梦梦见沈如初。白日里也会想沈如初,想着想着甚至会一个人傻笑。为此没少受朋友们的调侃,不过。这些调侃和他心中的甜蜜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明明心中有千言万语,恨不得竹筒倒豆子,但是见了面偏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沈如初也被他这个别扭的神情弄得别扭起来,以往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二十岁嘛,在她这种活了两辈子的人眼中可不就是个孩子嘛,只是这孩子怎么突然间长得这么高大威猛?沈如初站在她面前都需要抬头仰望了。

    “不冷。”沈如初干脆地答道,“如何放花灯?你教教我。”

    文旭惊讶:“你不会?”

    沈如初追问道:“你会?我这是第一次来放花灯,自然不会。难不成你以往每年都来放花灯?”

    元宵节一来是闹元宵求团圆,二来则承载了老百姓的信仰,即“散百病”,三来则是“情人节”,不过少适婚的青年男女都是在元宵佳节这一天定情的,而定情的途径就是放花灯!

    只要男女双方的花灯被彼此选中,双方又投了眼缘,自然就默许定情了,而且元宵节上的定情不但不对人们诟骂,还会成为一段佳话。

    文旭急忙解释:“没有的事,我这也是第一次来。只不过,我来之前求教了很多人罢了。”

    杨嫣和沈梦飞故意从他们身边走过,沈芝媛更是扮了一个鬼脸,然后跑到人群里,估计是寻马文俊去了。

    “那我要准备些什么?”沈如初问道,她可没工夫吃哪门子飞醋,开心地玩乐才要紧,何况这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实在热闹非凡,加上今年没有战乱,街上熙熙攘攘得都是人,连那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都纷纷出动了。

    文旭笑道:“先去买个花灯。”

    大街上到处是卖花灯的,而且各色各样,令人眼花缭乱,沈如初对那些纯手工艺的花灯爱不释手,见惯了工业技术,难免对精致的手工艺兴趣昂然,文旭看在眼中却以为沈如初一个个都喜欢,急忙掏出银两想要全买下。

    沈如初惊道:“怎么,你这军爷当够了,是要贩卖花灯当小贩么?”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道:“我以为你都喜欢呢。”

    沈如初笑道:“一个个看着都很喜欢,但只要买一个就够了嘛。”说完随手挑了一个样式普通但制作精美的花灯。

    那卖花灯的汉子笑道:“姑娘真是识货,这盏灯耗费的时间最多。”

    文旭忽然敛起笑容,道:“见到个熟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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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许愿灯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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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警觉地看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异常,就听文旭笑道:“逗你玩的啦,快跟我来,放花灯要到上游,去晚了可没有好位置。”

    沈如初紧紧跟在文旭的身后,穿过拥挤的人群,一路上文旭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生怕她被挤到,却又不敢碰到她,好不容易到了涟水河边。

    “你们可以回去了,这是给你们买酒的钱,可以喝酒,但是别误事!”文旭将两个人叫起来,扔给他们一些碎银子。

    那两个人沈如初见过,正是一天到晚跟在文旭身后的新兵蛋子,应该是被文旭叫过来占位子的。

    二人知道眼前这位貌美如花的姑娘便是文旭的心上人,连忙点头哈腰地问好请安,差点就把那声“夫人”叫出口了,却被文旭踹着屁股给踢走了。

    “哟,我说怎么一转眼不见人了呢,原来挑了个好地儿,正好,我们也来赶个场子,文兄弟不介意吧?”沈梦飞笑道。

    文旭笑道:“不介意!你们能来求之不得,人多了才热闹。”

    沈芝媛快人快语,撇嘴道:“鬼话,谁信!你巴不得我们都走得远远的,好和我三姐花前月下,共同许愿。”

    沈如初自认为脸皮够厚,但是,这个场合,也不得不尴尬地干咳几声,杨嫣轻轻捶打了沈芝媛一下。道:“就你话多!放灯吧。”

    早有丫鬟们取了纸笔过来,先递给了沈梦飞。沈梦飞与杨嫣对视了一眼,将笔交给了杨嫣。道:“夫人先请。”

    杨嫣又客气地将笔推了过来,道:“还是你先来吧。”

    沈梦飞看了一圈众人,就数自己年长,于是提起笔来,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万事如意”四个字,然后塞进花灯里,轻轻地放在了涟水河里。

    接下来便是杨嫣,她写了一行字:“有情人终成眷属”,娟秀的小楷。笔力带劲,风骨傲然,沈如初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子不愧是大户人家,虽说是富贾,却也是诗书传家,否则,怎会连女儿都这般识文断字?

    她细细琢磨那句话,似有无限情意。又带着道不明的惆怅,难道说杨嫣心中所爱另有他人?是了,选择沈梦飞原本就是退而求其次。

    沈如初看见沈梦飞殷勤地搀扶着杨嫣,嘴角上扬。似笑非笑的模样,不知道该为他庆幸还是为他悲哀,一个男人取了一个能给他锦衣玉食但却失了贞洁、心中所爱另有其人且自己又不敢宣泄不满的女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沈芝媛神神秘秘地写了纸条,匆匆塞到那莲花灯里。自己跑到河沿处放灯了。

    接着是沈燕飞,他本来不肯出来的。硬被沈如初拉出来,他很随意地写了四个字:“襄王有意”,毫不遮掩地递给了秋蕊,让秋蕊帮忙去放灯。

    襄王有意,神女无情,他这单相思的心情再明白不过,众人微微有些差异,唯独沈如初知道这事与千雪有关。

    文旭提起笔来,刷刷写了半天,沈如初凑过头去,看见一堆还算工整的字,笑道:“你写了什么?”

    “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文旭骄傲地说道,然后用嘴吹干墨迹,小心翼翼地装进自己的花灯里。

    沈燕飞看了这情形,用胳臂肘捣了沈如初一下,压低声音道:“这是写给你看的吧?”他这段时间观察,文旭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至少置办的宅子写了沈如初的名字,光是这一点就让他这个未来大舅子对文旭刮目相看。

    沈如初笑道:“我可不敢自作多情。”

    文旭将笔交给沈如初,浅笑道:“你有什么愿望呢?”

    沈如初看了众人的写法,知道这所谓的许愿并非详细地写下某件事,而是一个概括地祝愿,于是潇洒地写下:“梦想成真”。

    她的梦想有两个,成为一名大医,了却前一世父母的心愿,弥补自己不能尽孝的遗憾,成全自己救死扶伤的美德;还有就是找到一位悲欢与共、生死相伴的良人。

    文旭出神地看着她,心中陡然一沉,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沈如初了,这个丫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梳着两个垂髫跟在自己屁股后转悠的小丫头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她不曾和自己说起,甚至她不记得“总角之宴,言笑晏晏”的过去。

    失落,莫大的失落。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却被人触碰了一下,道:“别发呆了,赶紧放灯许愿去。”沈如初轻轻拍打了他一下。

    文旭缓过神来,咧着嘴傻笑,轻轻摸了一下沈如初拍打过的地方,有些不舍,目光追着沈如初俏丽的背影而去,这丫头越发顽皮了,记得前两年她还那么羞涩内向的。转念想到自己与她的亲事是如何定的,倒抽了一口冷气:是了,这个法子她都想得出来,真真要刮目相看了。

    沈燕飞跟在后头,走过他身边时低语道:“我妹妹在前面,你还不快点去!”

    “哎!好!”文旭忙不迭地追上沈如初。

    文旭蹲在沈如初的边上,教沈如初如何放灯:“把灯座放平,轻轻推出去。我们这是在上游,流水会将花灯带到下游的。”

    沈如初将自己的花灯轻轻送出去,道:“你先前看见谁了?”

    文旭笑道:“不过是个熟人罢了。我们开心放灯,走,去下游挑花灯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应景了,若是应景了来年一定心想事成。”

    沈如初笑而不语,和沈燕飞等人打了招呼便跟着文旭去了下游,沈芝媛气咻咻地跑过来。挽着沈如初的手,叫骂道:“什么东西。耀武扬威,赶明儿我得了势。让她好看!”

    沈如初不解,皱眉道:“说谁呢?大过节的这又闹什么别扭?”

    沈芝媛用手指了个方向,狠道:“还不是那个贱人!”

    沈如初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到了巧笑倩兮的崔明月,正被丫鬟仆妇围着,身边陪同的正是高大白皙的马文俊。

    沈如初心道,能骂原配是“贱人”的小三实在太霸气了!小三的行径她向来不齿,但沈芝媛毕竟是沈家人,自家人难免会护短。这一护短,当小三的沈芝媛似乎就没那么可憎了。

    “不理他们就是了,我们去挑灯,你呢?”沈如初制止住她的喋喋不休,问道。

    沈芝媛恨恨道:“不能便宜了那贱人,以为自己多受宠似的!你们去吧。”

    沈如初皱眉,道:“你不要惹事。”

    沈芝媛应了一声“知道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人群。

    文旭道:“你别担心,她泼悍得很,吃不了亏!”

    沈如初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怪异。沈芝媛的泼悍,他是如何知道的,她拿眼瞧着文旭,看得文旭头皮发麻。只得道:“她之前不是中意我,但我不同意,她堵了我几次。幸好我逃得快。”

    沈如初听完哈哈大笑,嗔骂道:“瞧你那点出息。难不成她一个弱女子还吃了你这大男人不成?”

    文旭一本正经道:“话不能这么说,她是吃不了我。但她若是吵着喊着说我非礼了,我也只能硬着头皮背黑锅。”

    沈如初点点头,道:“崔明月的手段你也知道了,绑架都干得出来,她遇见这样的对手恐怕占不到便宜,并非人人都对她手下留情。”

    文旭笑道:“我倒是发现个问题,你现在对她很关心,你们什么时候梁鸿接了孟光案?”

    沈如初知道他这是问自己,怎么突然和沈芝媛的关系好起来,之前二人可是相互看不惯,又是“情敌”,笑道:“终归是一家人,血浓于水嘛。她只要愿意改,我就会认她这个妹妹。”

    文旭悻悻地跟上去,怪自己多管闲事,心中却担心沈如初天性善良,阅历不深,若是与沈芝媛这等人走得近了,恐怕迟早出事,沈如初如今表态愿意接纳沈芝媛,自己却不得不防范些。

    他顺手买了一根挑杆,笑道:“一会你看中哪个花灯就挑起。”

    到了下游,果真有很多青年男女都在,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有些少年早已把持不住,蹭到姑娘堆了借着讨教的由头,兜售自己,引得姑娘们一阵娇笑。

    就听其中一个姑娘掩嘴笑道:“瞧你说得天花乱坠,却未见真材实料,该不会是银枪蜡枪头!”

    众人一阵调笑,那少年面红耳赤,连连摇头,败下阵来。

    又有青年男女单独寻了个僻静的地方,说着那些不痛不痒的客套话,无非是寻了姓名门第,改日好上门做媒说亲。

    还有很多已经定了终身的少年少女们月下幽会,那叫一个娇嗔!

    还有一群女子凑到一块儿,从水里捞出个花灯,争着抢着去看别人花灯里的字条。

    沈如初心中万分感慨:谁说古人保守,男/欢/女/爱古来有之。

    “你看中哪个花灯,我帮你捞。”文旭拿着手里的挑杆,期待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朝河里看了看,各色各样的花灯都那么漂亮,真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她看了一款金灿灿的元宝型的灯,又大又别致,在一群灯中显得瞩目。

    “确定?”文旭问道。

    沈如初正要点头,却被隔壁一人眼疾手快,忙不迭地挑了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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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 涟水放灯生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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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瞪着身边那人,是一个身着绸缎的胖子,捞起那个金元宝花灯之后手舞足蹈,笑道:“爷就看中了这个花灯,等了半天总算给捞上来了。”

    旁边有小厮急忙笑道:“是啊,爷真是了不起,一捞一个准。”

    另一个则帮腔:“爷想捞这个花灯,就捞到了;今年一定心想事成。”

    文旭讨好地笑着,道:“对不起,下手晚了。不如我帮你捞一个更漂亮的?”他冷冷看了那胖子一眼。

    沈如初摆摆手,笑着示意,去看那胖子的纸条,那胖子眉开眼笑,文旭瞥见那纸条上写着“发大财”。

    沈如初也瞧见了那歪歪扭扭的字,噗嗤一声哈哈大笑——果真,什么样的人配什么样的心愿!再一瞧那金元宝花灯,顿时觉得俗气无比。

    而那个胖子看到纸条后哈哈大笑,身旁的两个小厮又是一连串的溜须拍马,沈如初听得满头黑线,嘴角直抽。

    文旭指了指中间的一盏宫灯,笑道:“那一盏怎样?”

    沈如初笑道:“也行啊。你帮我捞。”

    沈燕飞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道:“不怎样!那盏灯里写的愿望肯定是不明所以,不信捞上来看看。”

    沈如初笑道:“真的这么玄乎?”

    沈燕飞不言语,身手灵活地跳跃到河水中间的一块大石头上,手中的挑杆一动。便稳当当地将那盏轻纱做帐,绣着淡粉桃花的宫灯给捞了上来。交给沈如初,笑道:“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沈如初惊讶地看了沈燕飞一眼。想不到他身手这么好,低头看了一眼花灯,真的有他说得那么玄乎?

    从灯里面抽出一个纸条,是熏香的信笺,上面用蝇头小楷写了一行秀气纤弱的字迹,一看便是出自女子之手:凝妆上翠楼,陌头杨柳色。

    这叫什么愿望?

    沈如初真是被惊到了,这哪里是许愿,分明是闺怨!这掐头去尾的诗词分别表达了一种浓浓的闺怨。她若是没记错的话,后面还有一句“悔教夫婿觅封侯”。

    文旭笑道:“还真被你猜到了。”

    沈燕飞不以为然,道:“根本就不是靠猜,这里面大有讲究!这花灯一看就是出自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吃穿不愁,只会无病呻吟,所以真让他许愿,他也想不出什么具体的愿望,写出来的东西也就莫名其妙。普通百姓忙于生计。愿望很多但也很实际,不信你捞一个最不起点的花灯试试?”

    文旭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顺手从自己跟前流过的一溜花灯中随便捞了一个,样式满大街都是。颜色也是土气的红色,毫无新意,也卖的最便宜。

    “快打开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沈如初好奇地凑过头。急切地想验证沈燕飞的说法对不对。

    文旭展开纸条,确切地说是个纸头。就是随便从哪个地方撕下来的半片纸,上面一板一眼地写着四个字:“早生贵子。”

    沈如初噗嗤笑出声来。道:“恭喜你啊,文大人,早生贵子。”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沈燕飞却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与文旭定了亲事,婚期就在三月。

    文旭看她的窘态,不由得笑了,这叫什么?多行不义必自毙?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总是偷着乐就是了。

    沈燕飞自己随手捞了一个花灯,不出挑但看着做工很是精致,而且花灯的四周写了诗词,看样子像是谜面,沈如初很期待地看着他,道:“打开看看,哥哥!”

    沈燕飞本就是过来凑个热闹,自从千雪走了,他就觉得这生活了无生趣,只是隐忍不说罢了,如今捞花灯也不过是应景,但捞出的纸条上却写着“神女逐梦”。

    文旭一拍大腿,赞道:“什么是巧了?这便是巧了!一个襄王有意,一个神女逐梦,这不是天作之合么?你赶紧去认识一番,别辜负了上天的一番美意。”

    沈如初也推着他去寻那个放花灯的姑娘,这般来说,在上游放花灯,都会到下游来捞花灯,很多人不会马上离去,就算是离开了也不要紧,花灯上多少会留些痕迹,顺着这蛛丝马迹查下去,害怕找不到这是谁家的姑娘?

    沈燕飞无奈地笑了笑,这安阳城那么大到哪里去找这放花灯的姑娘?可见他们这是异想天开。但他抬头一见,却在灯火阑珊处有一个姑娘正瞧着他手中的花灯出神。

    沈如初捂嘴而笑,道:“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欢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说沈家一群人并着那三五个少年在涟水河那里冒着寒冬流连忘返,一直玩闹到深夜,依然意犹未尽,毫无倦意。

    文旭将沈如初送回沈家的时候更是依依不舍,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能迎娶沈如初了,身上便充满了力量,那种小心盼望的美好就像是在呵护一颗正要破土萌芽的种子,情爱的力量让他斗志昂扬,生出许多保护的**。

    过了元宵节,新年就算彻底过完了,沈如初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去医馆做事了,即便是过年期间,她也是和馆里的同仁们轮流当值——这疾病总不会因为过年就不寻人了,生病的人时时有,救死扶伤也时刻需要。

    到医馆的时候,猴精的秦子辉仍旧是早到的,见了沈如初笑得神乎邪乎,简直令沈如初毛骨悚然,道:“你这是吃错药拿的吧?”

    秦子辉冷眼看着她,贼贼一笑,道:“我看见你和你家那位了。”然后还伸着两个手指比划了半天。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他,“什么时候?”

    “就昨天晚上。瞧瞧你们那亲密劲,羡慕死唐公子了,他一个劲地说将来也要找一个你这样的女子”然后学着唐天瑞的神态:“花前月下,写诗作画,一同去涟水河放花灯。”

    “咳咳”一阵干咳声传来,唐天瑞施施然地走出来,见了沈如初又是一阵干咳,道:“元宵节怎么过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苦笑不得——哟,唐小三,你这是明知故问呢,按照秦子辉的话,昨晚的情形他也看见了,那他肯定也去了涟水河,既然看见了,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唐公子昨晚是如何度过的?我可听说了,咱们安阳城的头号媒婆万嫂子已经盯上您啦,正要给您说门好亲事呢。”沈如初笑道,当然这个八卦也是秦子辉悄悄告诉她的。

    唐天瑞又是一阵干咳,道:“不说笑了,来了个病人,指明了要你去看病。”

    沈如初看了一眼大堂,空空如也,现在还是清晨,大清早的病人向来不多。

    “在哪里呢?”沈如初惊讶道,再说了,什么人点名了要自己看病?自己明明就是个学徒,还是个半吊子,从明面上说,宫氏医术传男不传女,自己这个学徒当得还很没前途。

    唐天瑞道:“在内堂。”

    进了内堂,沈如初看清了来人,是个年轻的姑娘,有些面熟,略一思索才想起这是前几个月来医馆求落胎药的姑娘。

    “姑娘莫非又要……”沈如初说不出后面的字了。

    那少女摆摆手,笑道:“咱们一回生二回熟,也算是老相识了。我叫喜鹊……”

    沈如初面带黑线,果真,人如其名,叽叽喳喳。

    “那姑娘来找我是为了?”沈如初欲言又止。

    喜鹊道:“还是我们家主子的事情,主子说用了你的药效果很好,如今想要你开些调理的药,好让我们主子恢复元气,将来好诞下子嗣。”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想做调理,只是不知那人身体状况,如何调理,她又不是神仙,不过是个未出师的学徒罢了。

    “我尚不知令主子的体能和体质,恐怕这调理的方子无法开出来,这也是为了令主子着想,药理有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讲究的是三分治七分养,这养也讲究方式方法,我不能乱开方子,这样误人误己。”沈如初道。

    喜鹊笑道:“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但我也不能白跑一趟,这冷飕飕的天,大清早地赶过来,你总要有个解决的办法,我也好回去复命。”

    沈如初想了想道:“如果令主子信得过我们,可以让我们当面诊脉,看病就医,并非恶事,讳疾忌医不可取。”

    喜鹊犹豫了一下,道:“你有把握?”

    沈如初笑道:“把握这个词也讲究一个度,就看你主子是否信任我。”

    喜鹊笑道:“自然是信任的,我们主子也略懂医术,翻了医书,对了你的方子,才知道你的用药巧妙之极,药性轻重始终,不多一味也不少一味,所以才巴巴地又让我来请你。你别说,你一个姑娘家学医真不容易,能有所成更不容易了。”

    她快人快语地说了一通,沈如初好脾气地听着,知道这是个大人物,连个丫鬟都穿金戴银的,一副落胎药就给了二十两诊金。

    “算了,我也不和你罗嗦了,我先回去和主子转达你的意思,若是成了,免不了要让你上门一次,你可要做好准备。”喜鹊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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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 婚期在即云归来

    ps:不好意思,这一更又晚了。

    沈如初本以为这喜鹊去了就回,很快便有回音,当即地翻出很多医书,针对女人小产后的调理、食药落胎的调理等,她细细地梳理了一个小册子,又去找脉相记录的书籍,根据不同的脉相确定这个人的疾患和体质,从而对症下药。

    林子清看沈如初忙乎着,在她身边转悠了许久,然后极不自然地拿出一本《千金方》扔给沈如初,道:“这是我在京城时寻来的,对治疗和调理妇疾甚为有效,借你看两天吧。”

    沈如初笑道:“多谢林大哥。”

    被她这一声“林大哥”叫的不好意思,林子清干脆坐下来,道:“那个啥,妹子,以往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

    沈如初噗嗤笑出来,道:“林大哥怎么这么客气,过去什么失礼的事,我可是都忘记了。多谢林大哥借书,我一定认真研读。”

    午饭的时候,唐天瑞找了个很烂很假的借口,说是请教问题,然后请沈如初到隔壁的小酒家吃饭,还是老宋夫妇接待,老宋上前笑道:“沈姑娘,还是凉拌笋干、木耳烧肉、油拌鸡丝吗?”

    沈如初隔三差五到这里吃饭,一来省事,二来这里吃饭便宜,而且老宋夫妇为人热情善良,饭吃得特别舒心。

    “我先问问唐公子。”沈如初笑眯眯地看向唐天瑞,唐天瑞不自然地笑着,道:“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不挑食?是谁整日里嫌弃医馆老婆子做的饭菜不可口,叫嚷着自己来了安阳城不到三个月瘦了好几斤?这都是哪个哦!

    唐天瑞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来意。他想在安阳城寻个姑娘,明媒正娶。但前提是要像沈如初一样聪明美丽,最好还是学医的。

    沈如初喝了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择偶标准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要以自己为标杆呢?

    “你虽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但也别小瞧这安阳城,这里可是藏龙卧虎,名门大族多得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富家千金没有?”沈如初放下杯子问道,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以为这唐天瑞看上自己了。

    唐天瑞脸色通红。嚅嗫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个个矫揉造作,我不喜欢。”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唐小三大概是挑花眼了,谁不知道他家里是当官的,祖上也都是当官的,至于多大的官她并不清楚,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坊间传言在那里,即便是个小官。那也能捞些油水,家境定然是好的,何况唐天瑞通身装扮处处透露着贵气。

    “我看公子是挑花眼了。各花入各眼是没错,但门当户对是古训。要想婚后日子好,门当户对是少不了的。”沈如初说完这话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唐天瑞叹了口气。道:“你不懂。我最近很煎熬。”

    沈如初没心情去安慰他,换句话说。她也没资格去安慰她,如果两世为人。连唐天瑞这点小心思都不懂,那真是白活了!可她懂了又怎样?她已经选定了文旭,大张旗鼓地定了亲,就算没有爱情,难道没有责任吗?

    她不是不懂,只能装作不懂。

    沈如初仍旧每日去医馆做事,下工的时候,文旭的两个兵蛋子和秋蕊会过来接自己,然后安妥地将自己送到沈家。

    她一直等着那喜鹊回头找自己,结果一等半个月,没见到喜鹊的音讯,却等来了自己的婚事。转眼之间到了二月二龙抬头,因为婚事定在了三月初,沈云忠便和沈如初商量,医馆的事要先放下,婚礼嫁妆该准备起来了。

    沈如初想想也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原因,婚姻是大事,既然是大事就不能太马虎了,于是去医馆告假。

    “唐公子呢?”沈如初问秦子辉。

    秦子辉的八卦天赋再次呈现,神秘道:“唐公子最近心情不好,昨晚上又醉酒了,现在宿醉未醒,我看哪……”

    沈如初急忙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哪,你该做事去了。”她有时真替秦子辉着急,按理说他年纪也不小了,整日里在医馆打杂,半点本事没学到,想“熏”出一个医者来,那要“熏”到何年何月?

    “沈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唐梦瑶从里屋婷婷袅袅地走出来,神采明亮,双目含笑。

    沈如初急忙行礼,道:“见过唐小姐。”她已经发现唐梦瑶的头发盘起来了,是妇人的发髻,却也不敢贸然称她为“宫夫人”,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百分百——她与宫云枫本来就是婚约在身的表兄妹;再者,若是嫁了别人,她又怎么会离开京城来安阳呢?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你该叫我一声宫夫人了。”

    正巧宫云枫也从里屋出来,仍旧是一身宝蓝色的长袍,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玉簪缎带,神采飞扬,与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的颓然和伤感不同,如今的宫云枫整个人像重生了一般,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和喜意,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态,急忙行礼道:“见过公子。如初恭喜公子、夫人喜结连理,祝愿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宫云枫眼中的沈如初更加明丽动人,像一颗水润的宝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那是智慧,那是温情,那甚至是她勤奋之中的一点点慵懒。

    唐梦瑶看见自己丈夫眼中的异彩以及那转瞬即逝的怅惘,急忙道:“多谢妹妹,妹妹也要抓紧啊,找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心说:总归要过去的,自己那点小心思应该瞒不过宫云枫这样的人精,但那又怎样?男未娶女未嫁,少女怀春有何不可?如今他已成亲,我也要嫁作人妇,尘埃落定,何苦为难自己?

    “多谢夫人关心。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亲事告假的,下月是我的婚礼,爷爷让我家去稍作准备,所以,还请公子、夫人准许。”沈如初浅浅地躬身,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的欣喜甚至是激动。

    “这是好事啊!我恭喜妹妹了。桃红,快去将我的百宝箱取来,我要给沈姑娘准备一件贺礼。”唐梦瑶笑道。

    宫云枫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失落,轻轻地落座,和唐梦瑶的欣喜截然相反,道:“寻的是谁家的公子?为人怎样?”

    沈如初平淡地答道:“这人您也认识,就是文旭。为人嘛,公子恐怕比我还清楚。”

    宫云枫微微一吃惊,继而笑起来,道:“不错,文旭是我在安阳城认识的、为数不多让我欣赏的人。”末了,他又道:“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因为他这句话,唐梦瑶欢喜接百宝箱的动作倏然停在了半空中。

    最后,唐梦瑶选了一对精致的翡翠耳环送给沈如初,沈如初倒也没有太推托,开开心心收下了。

    “这段时日,如初做得不好,又总是为琐事所绕,未做到全心全意投入学医之中,又时常告假,如初愧对公子的栽培。不管如初是否成亲,今后都还想继续学医,也会更加努力学习,恳求公子和夫人不嫌弃,继续给如初这样一个机会,让如初继续在医馆学习。”沈如初恳切地说着,她要为自己的后路做好铺垫。

    在现代,女人一旦结婚成家,在事业上就会走下坡路,接着会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种种歧视;在大燕这个崇尚礼教的过度更是如此,女人一旦成亲就只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宜室宜家才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

    可她想学医,想继续追梦,她不怕别人非议和笑话,她能咬牙坚持。作为安阳城最大的医馆,馆里的大夫有很多来自京城,宫氏更是曾经的御医世家,这无非是自己学医和接近梦想最好的去处。

    唐梦瑶想说话,却被宫云枫抢先道:“你很有天赋,想法也多。成亲之后继续回来当学徒吧,以你的水平明年应该可以出师了。”

    沈如初急忙行礼,喜道:“多谢公子,多谢夫人!”

    宫云枫无异于给了她两个承诺:一,可以继续在医馆做事;二,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出师,那么可以登堂问诊,正式成为医师。

    沈如初欢喜了收拾了自己在医馆的东西,无非就是些纸笔书籍,跑堂时换的千层底布鞋,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做事,临下工的时候才把自己的活儿给交接了,她整理得很仔细,全部用笔记录了,又认真地和秦子辉等人交代了。

    唐梦瑶笑道:“沈姑娘做事真的很细心。我很喜欢她。”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她何止是认真。她很适合当一名医者,有一颗父母心。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是抱着一只小猫来就诊。”

    唐梦瑶见丈夫神色平常,倒也不好说什么,只得转移了话题,笑道:“不知她这位夫婿如何,是不是配她这般的人品长相?我听说马元帅的公子可是相中了她,一直想纳她当个贵妾。”

    宫云枫听见她提起马文俊微微不喜,道:“等一下说不定你就见着了。”

    正说着,文旭便进了医馆,来接沈如初下工家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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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备婚礼好事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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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宫云枫淡淡一笑,没有及时回应,也未说出泼冷水的话来,让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小姐说出这般直白的情话,即便是婚后,也知道她是难为情了。

    “怎么,你觉得我比那文旭更优秀?”宫云枫未抬头,已经猜出唐梦瑶之所以说出这番话,应该是见了文旭的缘故。

    唐梦瑶嘤咛一声,撒娇道:“你真坏!在我心中还有谁比你更优秀?就算是一百个文旭也比不上你。”

    宫云枫放下手中的手札,拉着唐梦瑶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让你跟着我吃苦了,安阳比不得上京繁华。”

    唐梦瑶笑道:“那是我心甘情愿的,有情饮水饱。”

    且说文旭陪着沈如初出了医馆,沈如初笑道:“怎么不见你那两个属下?”

    文旭笑道:“其中一个病了,我让他早些歇息;若只派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正好没事。”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与文旭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前一世在谈恋爱。比恋爱的感觉少了一点亲密,比相亲的感觉又多了一份信任和了解。

    走到半路。文旭忍不住开口,道:“我,我还有点紧张。”

    沈如初笑道:“紧张什么?”

    “婚事,我们的婚事。”文旭如实回答。

    沈如初又笑,道:“怎么,后悔了?我可是记得某人当初可是毛遂自荐了好几次哦,不然我才不会选某人呢。”

    文旭急忙赔笑道:“不是,不是!绝不是后悔了,我是想着怎样把婚事办得更好一些。”

    沈如初点点头。却无法直视他的眼睛,那眼神实在太过灼热,任谁都会被融化在其中,她还不想沉迷,或者说,她还没做好接受这份感情的准备,至少现在没有,她所累积的阅历还不足以承受这份感情的厚度,但她会去努力。

    既然选了文旭。便会试着相信这就是她携手一生的良人。

    “初儿。”文旭激动地抓起沈如初的手,牢牢地放在掌心里,抱在自己的胸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沉声道:“你还记得那对大雁吗?我会发誓,我会像那对大雁一样。忠贞可靠,一辈子只有一个配偶。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如初脑袋嗡嗡叫了半天,上辈子也曾谈过恋爱。甚至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是她听过的最炽热的表白和承诺,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有些感动,想哭,但却欢喜地笑了,半晌才道:“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沈如初安心地在家准备嫁衣等,有钱人家的姑娘可以找一群能工巧匠来府里定制,像沈家这样的家境少不了要亲自动手,沈云忠早就派了秋蕊、周婆子来帮忙,沈如初是不懂什么女红的,绣品少不得要自己去买。

    说起来,还要感谢沈芝媛,别看她整日闲荡,这手里的针工却是数一数二的,帮着沈如初做了不少事,对于这一点沈如初是挺感激的,毕竟拿人的手短,一改往日的成见,觉得这沈芝媛也并非一无是处,身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姐姐,这被面子的刺绣我帮你做好了,双面绣,你看看哪里要改的。”沈芝媛笑道,抱着一团锦缎被子过来,这锦缎还是文旭送过来的聘礼之一,按风俗,女方的陪嫁里要有八床春夏秋冬的被子。

    沈如初象征性地摊开一看,笑道:“真不错,妹妹的手真巧,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妹妹呢。”

    沈芝媛笑道:“要感谢我还不简单,到时也帮我画几个花样,姐姐画的花样我都是第一次瞧见,瞧着怪新鲜的,也淡雅。”

    沈如初笑道:“好啊,改明儿你嫁人了,一定帮你画。”

    说到嫁人,沈芝媛面露喜色,道:“姐姐,我先要恭喜你找到文大哥这样的如意郎君,我看得出来文大哥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在意你。不过我呢,也有一件喜事。”

    沈如初笑道:“和我还卖关子,快说。”

    “马公子说了,五月纳我进门。”沈芝媛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骄傲,踌躇满志。

    沈如初一愣,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又想着既然沈芝媛与那马文俊已经不清不白,能进马家的门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虽然在她看来是退而求其次了,但在普通百姓心中,马家之妾的位置可是香饽饽,趋之若鹜,求之不得。

    “好,先恭喜你。到时让伯娘也把你风光大嫁了。”沈如初笑道。

    高氏对沈如初依旧不冷不热,即便自家的两个子女包括儿媳妇都和沈如初打得火热,她依然无动于衷,她以自己丰富的人情世故的经验来看,这个沈如初不简单,迟早要骑到他们大房的头上。

    沈如初抱着“礼尚往来”的态度,对待高氏不卑不亢,事实上,从高氏想方设法将自己卖到马家当妾时开始,二人就结下了梁子,后面又发生了绑架的事件,而沈芝媛与高氏都非常可疑,她之所以不计较,是看在沈云忠的面子上,不管怎么说,始终都是一家人,只要她们不再犯,有些事她会努力让它成为过去。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抬头望了望天,这安阳城别的没有,空气却是一等的新鲜,天空是一等的蓝,尤其是早春,冰雪渐渐融化,万物复苏,正是生机勃勃之时,虽说略有困倦,但心情却是好的。

    唯一不足的是,北方地寒,春寒料峭,接近三月,依然严寒。

    杨嫣本来是想搬出去的,这个话头在沈云忠放出话之后,被她亲自提起,沈云忠倒也无法可说,只是又碰巧赶上了沈如初的婚事,杨嫣少不得权衡一番,若说沈家她倒是真没放在眼里,偏偏对这个小姑子待见得不行,加上沈如初真有几分本事,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便治好了她的月例不调之症。

    她若这时候搬出去,作为嫂子不能帮衬小姑子的婚事,多少失礼,倒也收了搬到新宅子的心思,叫了自己的如画、静儿帮忙做些事,又命管事的大嫂白大娘从自己的陪嫁里选了不少值钱的东西送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准备,沈如初这才知道原来成亲要准备这么东西,有这么多讲究,暗叹自己真是长了见识,而且在这个忙碌的过程中,人人都带着欢喜的心情向她道喜,让她一度沉浸在欢喜之中。

    偶尔,她也会疑惑,这坑来的竹马郎君又会怎样对待自己?自己后面的道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疑惑归疑惑,这段时间可谓是喜事连连,好事成双。

    先是前头院子里的春燕成亲了,总算嫁给了周翔,虽说周翔不成气候,但好歹家里又爿店,马相过得去,最主要的是春燕喜欢,又是明媒正娶,落胎那档子事应该是可以遮掩过去,将来生个白胖小子,小日子自然不会太差。

    接着,便是沈燕飞订了亲事,说得竟是沈庆兰婆家的一个家下堂妹。说来也巧,正是元宵节那晚沈燕飞捞起的那盏花灯牵的线,原来当晚那姑娘就在附近,悄悄躲起来看见了沈燕飞捞起了自己的花灯,更巧的是,她捞到的花灯正是沈燕飞放出的那只。

    真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后来一打听,竟是吴浩远的家下堂妹,沈如初最初从心底是反对这门婚事的,吴浩远是什么德性?那是只披着人皮的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吴浩远是那龌龊的性子,难保这吴小姐也是一样的品性,后来听沈庆兰说,这吴小姐与吴浩远都出了五服了,沈如初这才放下心来。

    沈庆兰出面,撮合了这门亲事。

    最高兴的人是沈云忠,以往反对他与千雪来往,后来沈燕飞一再反对寻亲事,他便认定沈燕飞的倔脾气上来了,九头牛拉不回,恐怕自己是活不到看见他娶妻生子那一天了,没曾想风头一转,沈燕飞竟寻了一门好亲事。

    接下来的好事简直让沈家的人兴奋得鸡飞狗跳了,杨嫣怀孕了!

    这对期待四世同堂的沈云忠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沈如初确诊之后,沈云忠穿了新衣,焚香沐浴去祠堂拜祭列祖列宗了,自此之后,便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杨嫣过得舒心、开心,就连沈如初的婚事也为沈家的第四代让步了,沈云忠根本顾不上沈如初的婚礼还差了什么,倒是隔三差五就吆喝着沈如初来给杨嫣把脉报平安。

    高氏要做祖母了,自从知道这个消息,既不上街也不走访了,整日里陪着杨嫣,想讨好这位背景优渥的儿媳妇,可是杨嫣不领情,想想也是,婆媳之间哪有那么多共同话题?

    说说讲讲,忙忙碌碌,转眼便到了三月,沈如初的婚事近在眼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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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当嫁娘喜气洋洋

    ps:第一更送上,很抱歉又晚了,今天网络有点问题,第二更时间不定。

    忙碌了这些日子,沈如初倒没多想,也没时间多想,日子充实不说,每日与家人在一起,也特别开心,除了准备婚事,就是看看医书,顺带招呼一下七姑八大姨,这些亲戚要按照当地的风俗给她送压箱礼。

    这压箱礼娘家人是不能要的,要由新娘带到婆家之后才能打开的。

    迎来送往的,虽说有些疲惫,却也乐在其中,毕竟见识了古风如何。然而,转眼间到了婚期,沈如初这才感到惊慌失措——这就要嫁人了?这就要和那个自己眼中的小屁孩文旭共结连理了?

    虽说惶恐,但又带着一点期待,不管怎么说,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文旭不会亏待她,至少目前不会。

    秋蕊帮沈如初整理好了嫁衣,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出来,沈如初已经猜测到了她想说什么,却并不主动提起,由着她胡思乱想。她从小到大一只服侍沈如初,和沈如初的感情一向如同姐妹,这次沈如初出嫁,便让她当了陪嫁丫头跟了去。

    这陪嫁的丫鬟大有讲究,跟着原先的主子去夫家,是什么身份?像以往一样做个普通的丫头,还是升级为男主人的通房丫头?

    沈如初原本以为她从王连盛那里买了教训,死了心,能安心在自己这座小庙里做事,但元宵节那天的言行又让沈如初对她之前的言行质疑——这个丫头心太大,罢了。她并非强人所难之人,也没那么多的控制欲。愿走愿留,那是她的自由。

    随后李氏进来了。怀里抱了一个朱红色的雕花镶铜的四方盒子。

    “婶娘,这么晚了还没睡?快坐着,我帮你倒杯热茶。”沈如初笑道,这段时间也对亏了李氏,不但教导自己很多为人妇的道理和规矩,还为亲力亲为替自己准备嫁妆、嫁衣,连自己传家的玉镯子都送给她当了陪嫁。

    “别忙活,咱们娘俩说会体己话。”她将盒子放在桌上。

    沈如初蹭过来,笑得如花灿烂。撒娇道:“婶娘,我也正好和你说说心里话,很紧张哎。”明天就要成亲了,大姑娘上花轿,这是头一回。

    李氏笑道:“傻丫头,这是一个女人都会经历的过程,这一天我也盼了很久。”她声音有点哑,开始抹眼泪,“一直把你当亲闺女。你这孩子自小懂事。长大了更是惹人疼,婶娘早把你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看待。”

    “婶娘别哭,是我不好,不该招惹婶娘的。”沈如初腻着她。

    李氏破涕而笑。道:“明天就要嫁人,还一团孩子气!我来和你说件要紧的事,这可是爷爷交代的。本来这事要你娘亲来做的,但二嫂走得早。我虽只是你婶娘,但我们娘俩有缘。也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所以啊,就由我代劳了。”

    说完把那个盒子抱过来,吸了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一把钥匙慢慢打开。

    里面还有一个小盒子,另外是一条绸缎的花裤子。

    花裤子没什么奇怪的,怪就怪在那是条开裆裤。

    小盒子也被打开了,沈如初看清那是一本小册子——她的脸一下红了,火辣辣的几乎能烫热半壶酒,心下明白那就是传说中的“春/宫/图”——初嫁女必备。

    既然和春/宫/图放在一起,那条开裆裤的用处也就不言而喻了。

    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没有见过对方,虽说夫妻敦伦无可厚非,但第一次见面时就要脱光衣服实在有些尴尬。女方父母以此开裆裤作为嫁妆,让女儿在第一次房事时可以减少心理障碍。当然,还有一个用处就是,防止男方因女方脱光衣服了感到太兴奋而早/泄,或者因为害羞而难以正常发挥。

    古人真是为了儿女费尽苦心啊!

    “来,婶娘教教你。”李氏拽过沈如初,顺手就将那春/宫/图给撩开了。

    沈如初干咳了几声,心说这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说来也悲哀,上一世因为家教严谨,她老姑独处了二十几年,一直都是处/女身子,为此没少受闺蜜的调笑。

    “婶娘,不用了,怪不好意思的,回头我自己摸索一下吧。”沈如初笑道。

    李氏嗔道:“过了今天你就是个大人了,嫁做人妇,还有什么不好意思!快来,让婶娘教你点实用的东西,免得到时抓瞎!”

    沈如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硬是被李氏拉着将那画着丑兮兮的光屁股小人“黄/色”书籍看了个遍。

    “可要收好了,这可是传家宝,以后要传给你的女儿,很贵的一本呢!”李氏如释重负,将盒子塞给了沈如初,沈如初脸色垮得差点落泪:这算哪门子传家宝,简直就是小黄/书!

    浑浑噩噩了大半夜,兴奋得睡不着,第二日天不亮便被秋蕊闹醒了,她穿了一身红绿相间的新衣服,脸上画着红红的胭脂,看得沈如初直想笑,和那唱戏的旦角好不了多少!

    “姑娘要沐浴更衣了。热水都给您准备好了。”秋蕊道。

    沈如初扯了扯自己的眼皮,实在没精神,被秋蕊赶着胡乱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便是梳妆打扮,沈芝媛早上也是打扮一新,喜滋滋地跑到沈如初的房间,杨嫣有了身孕,整个人越发娇气,这会子都还没醒,即便是醒了也赖在床上。

    高氏却是难得热心,和李氏都到了沈如初的房间,守着一群人帮沈如初梳妆打扮。

    沈云忠来了,道:“三丫头,来,爷爷和你说几句悄悄话。”

    沈如初跟着沈云忠去了内屋,沈云忠道:“可给你爹娘上香了?”

    沈如初道:“沐浴更衣之后便去上香了。”

    沈云忠笑道:“那就好,那就好啊。文旭这孩子不错,我看着对你也上心,不管先前发生了什么,以后都要好生跟着他过日子。你如今找了好归宿,爷爷也算对你父母有个交代。这几年家境不如从前,陪嫁少了点,爷爷这里还有些体己,你拿着吧,将来用急。”

    他拿出一张折了又折的银票塞给沈如初,沈如初一再推脱,道:“爷爷,你比我更需要钱,我还年轻,将来会自己赚钱。”

    沈云忠硬把那五十两的银票塞给了沈如初,道:“拿着吧,爷爷老了,还有几年活头。”他抹了一把老眼,转而笑道:“今儿大喜,不说这些丧气话,你进去吧,开开心心地嫁人。”

    出了里屋,李氏照旧热络,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高氏却拽了李氏,附耳道:“爹向来最偏心,以前是二房,现在就是三丫头,不知道又塞了什么东西给她。”

    李氏一个寡妇向来不争不抢的,又没个儿子和在室女,不听她的挑唆,道:“爹愿意给什么是他的事,他自己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

    高氏遭了李氏的白眼,少不得心中怀恨,只是这档口也不好发作,却见沈芝媛忙得不亦乐乎,便找到了出气口,唤着沈芝媛喝道:“作死的蹄子,这样的天气,谁让你这大冷天穿得恁少!”

    沈芝媛不悦道:“哎哟,娘,我不冷!这屋里头烧着两个火盆,暖着呢。”

    梳妆打扮一新,就坐在屋里等吉时,杨嫣慢悠悠地领着两个婢女过来了,手里托着一个精致的镶金木匣子。

    “三妹,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这身子越发惫懒了。给妹妹道喜了。我这个做嫂嫂的准备了一件礼物,聊表心意。这是我命人去庄子里取得碧玉钗,给妹妹戴上。”杨嫣打开木匣子,里面现出一只碧澄澄的玉钗,足足半尺长。

    “瞧瞧,真是与妹妹相得益彰。”杨嫣为沈如初插好簪子,仔细端详着,不由得夸赞,心说这沈如初真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再想想沈庆兰、沈念卿,沈芝媛,这沈家姐妹各个都相貌出挑。

    众人也连声赞美。

    沈如初急忙起身道谢:“多谢二嫂,这礼物实在太贵重了,如初受不起,不如请嫂子……”她伸手便要摘下玉钗,却被杨嫣制止了,道:“玉钗配美人,你若担不起,还有谁能担得起?”

    外头传来一阵响亮的鞭炮声,杏儿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喊道:“新、新郎官来了!快,快点!”

    高氏骂道:“你个蹄子,惊惊慌慌得像什么样子!没个见地。”

    沈燕飞却来了门外,叫沈如初,众人急忙将沈如初的盖头盖好,搀扶着沈如初出了闺房。

    安阳城当地的风俗是,出嫁当天,新娘子要由兄弟亲自背着出门,送上轿子,没亲兄弟的少不了要麻烦堂兄弟。

    “扶好了。”沈燕飞沉着嗓子道。

    院子里吹吹打打的,好不热闹,就听沈芝媛在身边笑道:“想不到文旭这家伙还有些家私,弄了这么个排场。”说完心里又酸溜溜的。

    文旭一身喜庆的新衣,端坐在高头大马上,胸前挂着一朵大红花,怀里抱着那对灰头大雁,器宇轩昂,英气逼人,沈云忠摸了摸稀朗的胡须,颔首而笑。

    沈如初被沈燕飞放进了轿子里,秋蕊急忙为她整理个衣饰,才坐定,就听礼官高唱:“起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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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 清晨狼吻见族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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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看看满屋子的大红喜字,红鸾帐,红被罩,还有文旭那一张大红脸。

    “你这是做什么?”沈如初惊道,自己不过走神了一段时间,这家伙就手脚麻利地将地铺给做好了,正拎着一个枕头扔在上面。

    文旭狡黠一下,道:“嘿嘿,我都说了舍不得夫人了,怎么能让夫人这样娇滴滴的美人打地铺呢。”说完便躺了下来。

    沈如初道:“你快起来,这地上凉。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刻薄了你,以为我是那种毒妇呢!”说完便起身去抽文旭的枕头。

    文旭笑道:“夫人这是舍不得我?”

    沈如初嗔道:“少来!只是怕你坏了我的名声罢了!”新婚之夜分床睡,还把丈夫赶到地上,这个恶名真是担不起,不等出蜜月,她这脊梁骨就会被戳断!

    文旭嘻嘻一笑,然后猴子一般蹿到了新床上,还得了便宜又卖乖,笑道:“我可是为了夫人的名声着想哦。”

    沈如初心中升起一股想打人的冲动来。

    二人并肩躺下之后,沈如初是如论如何也睡不着,身边突然多出个人来,还是个男人,这让她如何心安?更别说适应了。

    “你怎么还睁着眼?”文旭笑道。身子不由自主朝里面挪了挪,靠得沈如初更近了。他最近的酒气都闻得到。

    沈如初被这话给逗笑了,道:“你不也是睁着眼么?不然怎么看得见我也睁着眼?”

    文旭又朝这边蹭了蹭。道:“夫人,我怕冷啊。”

    沈如初将被子裹了又裹,她现在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不想太仓促,道:“柜子里好多新被子,你自己去抱一床。”

    文旭哪里肯,他根本就不冷,虽说沈如初裹着裹着,真把那被子的大半都裹了过去。只剩下点边角给他留着。

    “我想挨着你。”文旭老老实实地回答。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还没做好准备,不过你放心,这辈子我都会对你好,尽我最大的能力。”

    文旭笑了笑,起身道:“我还是下去睡吧。”

    沈如初本能地想拦着,但又不知如何开口,听说男人有了反应忍着都是辛苦的,自己留他在床上。却不与他欢/好,无疑于撩拨了他又不肯替他泻火,干脆由着他去。

    文旭躺在地铺上,心里千回百转。想着自己总算娶到了意中人,但这意中人一时却难以接受自己;想着沈如初为何当初要说自己已经与她玉成了好事,明明连手都没牵过。她到底为什么这么说?她有没有想过这么说的后果?如果当初自己不同意或者不配合她演这样一出戏,她又将如何收场?自己在她心目中又是怎样的位置?她是为了报恩才嫁给自己的?

    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

    沈如初也是躺着睡不着。让她如何睡着?当新娘是她两辈子头一遭经历,光是兴奋是不足以形容的。何况这其中还掺杂了许多复杂的情绪,这个过程简直**迭起来形容。

    她转身看见文旭正背对着自己,身形起伏,想来也没睡着,试问哪个男人新婚之夜被赶下床了,还能酣睡入梦?

    沈如初觉得自己残忍,甚至太过分了!她这样做,无非是仗着文旭对自己的宠爱,恃宠而骄,这样的女人太可恶了!

    她起身一看,文旭盖的被子又小又薄,根本就是夏天的单被,又是心疼又是好笑,轻轻戳了他一下,道:“别委屈了,到床上挤挤吧。”

    文旭头也没回,道:“不去,这样睡着挺好的,我都睡着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也不恼,笑道:“我冷,我怕冷。”都说男人是个小火炉,越是年轻的男人火力越旺,她至今还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呢。

    文旭急忙转过身来,狐疑道:“真的?”

    “比珍珠都真!”沈如初笑道,又忙着给他收拾铺盖,心里想着这果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若不是自己闹腾,也不至于收了两次铺盖!

    她心里的想法很明确,既然做了夫妻,那就是有缘分,何况文旭是个好人,对自己也好,更是救自己于危难中,一想到这里,沈如初的心就柔软起来,轻轻拉过被子盖在文旭身上。

    文旭这一夜虽然老实,却也不够老实,不是故意蹭蹭她,就是偷偷亲吻她,看着俊美如画的沈如初,怎么看都看不够。

    沈如初一夜未睡好,好不容易挨到清晨,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却觉得耳边痒痒的,一睁眼看见文旭正在小心翼翼地亲吻自己。

    “没个正形!”沈如初嗔道。

    她又娇又嗔,而且香香软软的,文旭又是个毛头小伙子,在文旭看来哪里是在怪他?根本就是在鼓励他!就算是怪,也顾不得许多,因为诱惑实在太大了!然后一个翻身趴在了沈如初的身上,手不小心触碰到了沈如初胸前的柔软,沈如初一惊,抽了一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那双大手触电一般缩回去了,不敢停留,小心翼翼地抱住了沈如初的后背,一对火热的唇瓣便覆盖到了沈如初柔软而饱满的嘴唇上。

    沈如初正想说话,却紧紧地被堵住,一个温热的舌头便伸了过来,在那里搅动,吞舔,弄得沈如初又尴尬又不舒服,哪里还有什么甜蜜!

    呜呜,初吻就这么没了!

    呜呜,总算明白什么是狼吻了,这一定是传说中的狼吻。不然为何自己的嘴唇被啃了一遍之后已经肿起来了?

    好吧,这一记长吻。让沈如初彻底没了睡意。

    “这么早就起来了?”文旭半裸着身子,这么冷的天。这家伙喜欢裸/睡,只穿了个裤衩,虽说遭到了沈如初的抗议,但坚持这样睡比较舒服。

    沈如初道:“不是说好了要去拜见你那位叔爷爷,还有一干本族长辈么?”

    文旭笑道:“算不得直系,你若嫌烦,就不用去了。”

    这说得是什么话?恐怕每个新媳妇都嫌烦,但有几个因为嫌烦连敬茶的程序都省略的?古人最看重孝道,越是有门第的越喜欢讲究这些。听说文静春是个老学究最喜这一套。

    文旭见她见坚持要去,急忙起身批了衣裳,龙凤台案的支架上取出宝剑,寒光一闪,宝剑出鞘。

    “你这是做什么,大清早的?”沈如初惊道。

    文旭笑而不语,然后轻轻地割了一下自己的左手食指,沈如初大惊,急忙上前道:“你怎么自残啊?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文旭见她这么关心。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紧紧地拥住她,一阵傻笑。

    “夫人关心我,我好感动。光顾着感动了,忘记了正事。”说完拥着沈如初走到床前,将那食指上的血擦到了雪白的床单上。

    沈如初顿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这古代女子新婚之夜不落红,会被视为婚前不贞。就算沈如初没有公婆来追究这件事,但若是被丫鬟仆人传出去。名声也受影响。虽说,自己先前对家人说是因为清白给了文旭,才要嫁给文旭,但那个消息已经被沈家封锁了,知道的人应该不多。

    “其实我,我……”沈如初半晌说不出话来,她怎么说出“我还是处女”这句话啊!

    文旭在她额头上笨拙地亲了一下,道:“不要紧,我血多,这点算不得什么!叫丫鬟进来帮你穿衣梳洗吧。”

    沈如初道:“不用了,这段时间都是我自己打理,等一下让秋蕊进来帮我梳头就是了。”

    文旭笑道:“这可不行,你以后就是这里的女主人了,我在外面打拼也是为了让你能过上好日子。前段时间我买了几个丫头,都很挺勤快的。松月,进来服侍夫人穿戴。”

    说完便进来一个身量偏瘦的姑娘,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五官只能用端正来形容,就是扔在人群里认不出来的那种人。

    “婢子松月给夫人请安。”松月恭敬地 ,声音很清亮。

    沈如初也不推辞,本来就打算辞了秋蕊,再挑个顺心的丫头来,眼前这个松月低眉顺眼的倒可以试用一下。

    秋蕊连同一个婆子进来收拾床铺,看着床单上的落红,那婆子露出一抹微笑,秋蕊却笑得不自然,心说,这二人不是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这会子怎么……心里疑惑归疑惑,主家的事情就算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明里乱说。

    二人坐了一辆小马车走街过巷地去了文静春的府上。

    这文静春是个进士,可惜仕途不畅,加上天高皇帝远,又没个朝中大官来引荐,至今没有接到朝廷的致仕旨意,一直赋闲在家,这一闲竟是十余年,如今也年入花甲,恐怕即便哪一天皇帝想起来了,也不会准许一个花甲老人去赴任!

    “孙媳妇如初给叔爷爷请安,恭祝叔爷爷福如东海。”沈如初福着身子道,她刻意省略了后半句的“寿比南山”,说人寿比南山,往往是这人很老了,以文静春的个性,对致仕仍有盼望,应该很忌讳别人说他老。

    文静春捋着胡子点点头,正要说话,忽听一个娇柔的声音道:“这是旭表哥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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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小三挑衅遭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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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但表面上装作没听见,仍旧和文静春那个年轻的填房夫人乌氏寒暄,来之前甚至成亲的前几日,沈家已经帮沈如初准备好了礼物,这要得益于高氏,是她将这文静春的家族关系打探得一清二楚,连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喜好忌讳都清清楚楚。

    文旭眉头微蹙,压根没有朝后看,继续与文静春攀谈;沈如初看见乌氏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悦。很快,那娇嗲之声的主人转眼到了跟前。

    “给外公、外婆请安,雨珊有礼了。”这女子道,一副千娇百媚的样子。

    乌氏笑道:“起来吧,今儿来得正巧,你文旭表哥娶了新夫人,模样性情都是一等的,你可要跟着好生学习。”

    沈如初瞧着这姑娘少说也有十四五岁,而乌氏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最多四十岁,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外孙女,想来其母乃是文静春原配所出。

    沈如初思索了一下,照高氏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这姑娘八成是文静春嫡长女的女儿杜雨珊了,其父乃是文静春的学生,后来参加了科举也得了个进士,不知怎地攀了京中当官的一名远亲,一来二去也弄了个候补的缺儿,现在已经是安阳城的府通判了。

    文静春不言苟笑道:“姑娘家讲究闺德,你倒好,人未到声先到。哪里有你这样大呼小叫的!还不快见过你表哥表嫂。”

    杜雨珊急忙给文旭和沈如初行礼,眼睛却不住地看文旭。最后当着众人的面,笑道:“表嫂真是有福气。找到我表哥这样的人才。”

    沈如初想了想,道:“那祝愿妹妹早日寻见意中人。”既没有夸杜雨珊如何美貌,也没有表达自己的受宠若惊,这让原本得意的杜雨珊多少有些不快。

    文家的其他人对沈如初都甚为满意,就连文静春都挑不出个不是来,沈如初谈吐从容,举止得体,俨然受过良好的家教;文静春喜欢舞文弄墨,作为文人的通病。对医学又有所涉猎,和沈如初谈论去医学来,沈如初对答如流,真真让文静春自愧不如,但沈如初又恰到好处给了他台阶。

    乌氏万分热情地留二人下来吃午饭,可这顿午饭让沈如初食难下咽——试问,哪个女人看见另外一个女人对着自己的丈夫暗送秋波、处处讨好,还能心平气和地微笑对待?

    沈如初自问做不到!

    不管她爱不爱文旭,文旭都是她的丈夫。她现在面对的不是爱情,而是婚姻!动了她的婚姻,就是动了她的根本,甚至动了她做人的底线。

    杜雨珊故意刺挠着沈如初。沈如初却依然微笑,她内心做不到,但两世为人的老练成熟却让她可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不会轻易写在脸上。

    “你最爱吃鱼了,多吃点。”沈如初夹起一块鱼。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鱼刺剔出来,放到文旭的碗里。

    文旭是不是真的爱吃鱼。她不知道;至少此刻,文旭表现出对鱼肉得极大热爱,吃得甜蜜而欢乐。

    众目睽睽,杜雨珊不会傻到也要给文旭夹菜,她干脆将整盘鱼都端到了文旭的面前,笑道:“旭表哥这下可以吃个痛快了。”

    乌氏收了沈如初的礼,又谈得融洽,身为女人的她很敏感地意识到了杜雨珊的小九九,喝道:“胡闹!”

    杜雨珊挨了训斥,老实了一会。

    沈如初始终面带微笑,自己吃得很少,不停地给文旭夹菜。

    从文家大院走出来时,杜雨珊悄悄送了一句话:“你就不怕旭表哥有朝一日被人抢走?”

    沈如初笑得自信:“能把我丈夫抢走的女人还没出生呢!”轻轻一句话,气得那杜雨珊当场变了脸色。

    坐在马车里,沈如初一言不发,脸色也很难看,文旭见状有些紧张,道:“你吃得很少,可是不合口味?”

    沈如初冷道:“气都气饱了。”

    “谁惹你生气了?”文旭问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文旭从来不是傻子,杜雨珊做得那么明显,又处处找自己茬儿,他能不明白什么原因?

    但新婚头天就吵架、闹别扭,也让人小瞧了去,笑道:“你觉得杜小姐如何?”

    文旭皱眉:“你说杜雨珊?她好不好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她不及某人万分之一。”

    沈如初听了这话想笑:哟嗬,某人现在口才了得呀!

    她本想将杜雨珊和文旭结识的始末问个清楚,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情,也没有突如其来的心动,总有些典故吧?但是碍于才成亲,说这些空穴来风的事情,有牵扯到一个未嫁的姑娘,倒显得自己不识大体、小肚鸡肠了。

    将沈如初送回家,文旭支支吾吾了半天,像是有难言之隐,面红耳赤,甚至抓耳挠腮,沈如初不解,道:“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不能直接说?我们现在是夫妻,是一家人。”

    文旭酝酿了一番,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就是想去西郊的校场查看一番,不去吧放心不下,毕竟那是自己的辖制所在;去吧,成亲才一天,又恐沈如初误以为自己怠慢了她。

    沈如初笑道:“这有什么为难的!男人以事业为重,你有要事在身,又岂能为了儿女私情让别人笑话。快去吧,我在家里等你回来一道吃晚饭。”

    文旭听了这话,高兴得手舞足蹈,喊道:“夫人真好!”一把抱住沈如初又亲又跳,正巧被松月等人看了去,她们掩嘴而笑。

    沈如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心说完了,这张脸算是舍出去了!

    文旭一走,沈如初正好补个觉,醒来之后便安排人去准备晚饭,顺带领着秋蕊松月在新家里转悠了一番,看看哪里需要改动,还有什么要添置的。

    “婢子听说这宅子买在夫人的名下?”秋蕊问道。

    沈如初道:“那你是听谁说得呢?”

    秋蕊答不出来,然后急忙寻了别的问题遮掩过去,沈如初也不揭穿,由着她改变话题,反正这事她不想说。

    松月一路上都不曾说话,既不忙着讨好,惟命是从,也不表露不满,自以为是。沈如初打算找个机会好生和她谈谈,若是可以,将来自己留作重用。

    晚饭是四菜一汤,汤是沈如初亲自做得豆瓣蹄花汤,足足炖了两个时辰,可饭菜冷了又热,热了再冷,还是不见文旭回来。

    沈如初便有些担忧,亲自到了门外去查看,远远看见文旭独自一人牵着马回来了。

    “外面这么冷,你怎么在门口站着?喝了冷风怎么办?”文旭将马交给了一个老仆人,搀着沈如初往里走。

    沈如初喃喃道:“担心你……”

    哎,不知从几时起,自己开始担心他了……是从成亲的那一刻开始还是从自己决定嫁给他的那一刻开始?

    进了屋子,屏退所有人,文旭才道:“我受伤了,给我找点药酒。嘶——”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

    沈如初紧张道:“怎么会这样?”然后麻利地翻出药箱,道:“把衣服脱了。”

    文旭道:“我手痛,你帮我脱。”

    沈如初分不清他是真的手痛,还是借机调戏自己,也顾不得那么多,医者父母心,救人要紧!三下五除二,脱了文旭的衣服,身上露出一块块青紫,还有两处刀伤,伤口不深,但是很长。

    沈如初又是心疼又是担忧,道:“怎么会这样?谁把你打成这样的?难道校场……”她说不下去了,本能地想到了马文俊,除了他,还有谁能在军队里对一个八品的武将动手?

    “没事,伤不重,嘿嘿,我就是喜欢看你心疼担忧的模样,我心里暖暖的。给我擦点药酒,伤口包扎一下就好。”文旭笑嘻嘻地说道。

    沈如初不悦道:“明明里衣都湿透了,还贫嘴!”

    她先清理了伤口,又给身上淤青红紫的地方涂了药酒,然后把伤口认真地包扎好,又从柜子里拿出一身干净的里衣给他换上。

    “看着我干嘛?”沈如初忙完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现文旭从始至终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走到哪里,他的脑袋就转到哪里。

    文旭喃喃道:“我觉得你好美!初儿,来,过来,让我抱抱。”

    沈如初笑道:“先吃饭吧,你忙了一下午,这会子肯定是饿了。”但她哪里躲得过,某个大力男已经一把拉过了她,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你身上好香!我不想吃饭,我想吃你。”文旭说得理所当然,这理所当然中又带着撒娇的意味,但听在沈如初却是另一番情景,莫非……

    等到文旭紧紧抱着她一同倒在床上的时候,那张性/感温柔的嘴唇胡乱地亲过来的时候,她才明白,这不是莫非想吃自己了,是一定要把自己吃了的节奏!

    “别,我还没准备好。”沈如初羞赧地说着,想推,但哪里推得动,就算推得动也怕弄到了他的伤口。

    文旭心里给明镜似得,知道沈如初怕碰到他伤口,故意道:“伤口很痛的,若是碰到了,会裂开……”

    沈如初咬牙切齿,道:“那你还不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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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 玉成好事行敦伦

    ps:咳咳,这一章会比较热烈,你们懂的。今天第一更送到,让亲们久等了。

    文旭喘着粗气,哪里肯放过沈如初,又是一阵没有章法的乱吻,沈如初急了,这哪里是享受,简直就是受罪,但是这也说明文旭过去的感情经历比较单纯,在这方面的经验为零,少不得对他包容些。

    “初儿,我忍得好难受。”文旭的脸红彤彤的,吻变得温柔起来,虽说生涩,但因为带着浓烈的感情,而让沈如初有些沉迷,她并不反感,甚至有些享受。就在一刹那,她才明白,她是喜欢文旭的。

    女人固然敏感,但仍有很多女人后知后觉,沈如初就属于这一类,她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的心意,竟不知不觉被文旭感化,一颗心早已交出了半颗。

    “我想——要,初儿。”文旭呢喃着。

    沈如初本想着拒绝,终究哈没做好完全交出自己的准备,却被文旭抱得死死的,二人就这样紧紧抱着,亲着,文旭年轻气盛,如何能够受的了,再看沈如初,外衫都被退得差不多了,脸色潮红好比陇外盛开的桃花,真真是香艳诱人,文旭道:“好初儿,我好喜欢你,从小就喜欢,这么多年了,终于娶到你了。”

    他一口气说了半框子好话,沈如初渐渐心动。

    沈如初的衣服全部被褪去,一只大手覆盖在了胸前的柔软上,突如其来的寒冷让沈如初哆嗦了一下,文旭虽然被情/欲所控制。但依然顾及沈如初的感受,猛地拉起被子。将二人盖得严实。

    这下正合了沈如初的意思,她本就是害羞。想来文旭也是害羞,盖了被子之后大胆和勇猛了许多,开始对着沈如初上下其手。

    “别、不要啦!”沈如初娇嗔着,可这时候说“不要”,对男人来说就是一种欲迎还拒的致命诱惑。

    “初儿,我这辈子都不会辜负的,我只要你一个人,我想要你,一辈子都要你。”文旭喘着粗气。粗粝的掌心抚摸着沈如初如雪的肌肤,引发一阵阵战栗。

    他的吻越来越火热,越来越娴熟,越发具有挑逗性,沈如初在他一再撩/拨下,眼神渐渐迷离,喉咙里发出让人心痒难耐的声音。

    不光沈如初是个处子,文旭也是个未经人事的毛头小伙子,两个雏儿碰到一处。又没个无师自通的,想办成好事,自然就难了些。

    幸好文旭年纪大一些,又是真心实意喜欢沈如初。这才能隐忍,顾及沈如初的感受,一边摸索一边不忘征询沈如初的感受。

    沈如初头一遭经历这事。哪里有什么感受可寻,就算是有些感受也不好意思说出来。只能靠身体扭动来表达。

    “在哪里呢,是这里吗?”文旭的手摸到一处滑腻腻的地方。

    沈如初急忙夹紧了腿。不啃声,文旭又是一阵探寻,这才将那滚热的铁杵放在了那里,摩挲了半天,一用力,却没有入捣进去。

    “痛!”沈如初一阵惊呼。

    文旭额头冒汗,粗气喘得像牛,不敢怠慢,放慢了速度,减轻了力道,但仍旧堵在那里,雄赳赳气昂昂地想要进去。

    沈如初看了不忍心,道:“要不,先歇一会?”

    文旭摇摇头,道:“不用。初儿,你那里好紧啊,不好进。”

    沈如初呸了一声,嗔道:“我可是清白的身子,你以为呢!”话音才落,文旭又是一阵用力,这下勉强挤进去一些,但痛的沈如初整颗心都揪紧了,眉头紧锁,差点喊出声来。

    此刻,她才想起那本春/宫/图,道:“我出嫁前夕,婶娘送了我个春/宫图儿,要不拿出来观摩一下?”

    虽然不好意思看,但都是夫妻了,学些夫妻敦伦的技巧势在必行,何况这鱼水之欢决定了影响着夫妻感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文旭笑道:“不用了,那东西,我成亲之前看了好多遍,该懂的都懂了,不懂的,要我们两个以后慢慢摸索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噗嗤笑出声来,下体仍旧灼热地痛着,喃喃道:“疼。真的疼。”然后捶了他一拳,道:“恨死你了!”

    文旭趁机停下来,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道:“好舒服!初儿,你是我的啦,我太幸福了,我真是太幸运了!你真是好女人!”

    那根火热的铁杵又朝里进了进,沈如初用力抓着文旭滚圆的臂膀,低声吼道:“痛!痛死我了!你再不停下,我恨你一辈子!”

    文旭一把掀开了被子,喘气道:“热死我了!我现在浑身好热。初儿乖,我就在这里不动,等你适应了我再进去。”

    真心是痛啊,当女人真不容易,沈如初龇牙咧嘴地想着,下辈子再也不当女人了。说归说,文旭真的老老实实地停下来了,紫胀着一张俊脸,心说真的好难受——忍得难受,但若是不忍,难道就这样泄了吗?

    沈如初帮他擦擦汗,道:“瞧你热的,用得着这么卖力吗?”

    文旭毫不含糊地答道:“必须这么卖力,事关夫人的福祉。嘿嘿。”

    沈如初感觉体下有东西正在慢慢地拼命地挤进来,文旭固然是怕弄疼了沈如初而小心翼翼,但男人的本能让他不能自已,突然遇见一处障碍,他心中一惊,然后情不自禁地用力入捣过去。

    随着沈如初的一声低吼,她觉得下体被人生生撕裂了,她的指甲挖进了文旭的肌肉里,痛的她差点咬破了嘴唇;而文旭则心中充满欣喜和感激,心疼抱紧沈如初喃喃道:“都是我不好,怪我太笨了,乖初儿,不哭。我会小心的,不哭。”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时辰,这才将洞房花烛夜的美事给做成、做全了。

    沈如初有些失落,终归是没做好心理准备,虽说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此时多少有些遗憾,何况方才那一番真是刻骨铭心,文旭虽知道心疼她,但终归少了技巧,鲁莽硬来的成分不能排除,所以才弄得她这么痛。

    文旭呢,则是踌躇满志,心满意足,想着沈如初完完整整是她的,那么清白那么贞洁,那么美丽那么聪明,恨不得将世间最美好的词都用在她身上。之前,沈如初骗家里人说自己**于文旭,当时文旭虽不信,想到这只是沈如初的一个说辞,但心中多少有些疑惑,也一度以为沈如初身子已经不完整。

    他当时想得不多,就是要对这个女人好,万一她被人骗了童贞,那个浑人不肯对她负责,自己一定要护着她,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娶她。

    如今发现沈如初乃是处子之身,床单上的鲜红也印证了这一点,他差点欣喜若狂,搂着沈如初不肯松手。

    总之,二人虽成了鱼水之欢,又是彼此在意,但此刻却是各怀心事,想法各不相同。

    沈如初心中也不是没有疑问,文旭明明在婚前和自己连手都没拉过,听闻自己婚前便**给她,二话没说,便娶了自己,难道他从来没有怀疑和疑问吗?

    文旭的肚子忽然发出一阵咕咕的叫声,这才想起,早过了晚饭的时间,笑道:“初儿,你饿不饿?”

    沈如初笑道:“恐怕是你饿了,我起来叫人帮你把饭菜热一下。”

    正要起床,却被文旭按了回去,道:“这点事不劳你,你累了,要多休息一下,我让热好了送进来,我喂你吃。”

    外间,秋蕊和松月都候着,半天没传出动静,秋蕊忍不住便想去敲门,却被松月拦住了,道:“爷和夫人有事会叫我们的。只管候着。”

    秋蕊不服气,心说自己是夫人娘家带过来的丫头,又从小服侍沈如初的,怎么着不比你这才买的丫头体面,当即不肯做低伏小,冷道:“你也太托大了吧?说不定爷和夫人在考验我们呢,这半晌也该吃完了,难道事事要等着主子吩咐了才去做?”

    文旭穿好了衣裳,开门唤道:“来人,把饭菜端出去热一热,另外,吩咐厨房的婆子明儿给夫人准备几只乌鸡,补补身子。”

    文旭回到里屋,坐在床边,却被沈如初轻轻捶了一拳,道:“作死呀你,这么大张旗鼓,生怕别人不知道么?哪里就那么娇气了。”

    文旭嘿嘿一笑,也不和她计较,道:“要不要擦擦身子,等一下吃完饭了,我命人去准备热水。”

    沈如初道:“这宅子里有几个使唤的人?”

    文旭想了想,道:“看门的,厨房的,粗使的,外就是秋蕊和松月,还有一个如意,平时帮我养养马,以前在祖宅里看祖宅,我成亲了才叫他过来帮忙,总计六个人。”

    沈如初道:“咱们这小门小户的,你在外赚钱不容易,哪里需要使唤这么多人,有些事我自己都能做。”

    文旭笑着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道:“这个不用你劳心,等过几日我把自己的体己都交给你打理,我在军队有个职位,以前父母高堂在世时给我留了些家产,有一些外头的营生,只是我平时怕着树大招风,不曾外道。所以,生计的事情,你无须担心。我还打算再买两个丫头给你使唤。”

    沈如初听了这话,微微有些吃惊,文旭竟有这么多的家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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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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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边军户之女,父兄叔伯悉数战死,家境一落千丈! 当家伯娘一心要将她卖去高门做妾,爷爷选中的孙女婿个个想攀高枝,假正经的世家大公子步步紧逼! 不甘命运的摆布,她坑个竹马当夫君! 只是这坑来的夫君突然飞黄腾达了,据说男人有权就变坏,只是嘛,这竹马夫君为何对自己这般疼爱? 上得了厅堂,开得了医坊;斗得过小三,打得过色狼;做得了内助,当得了贵妇! PS:无良扑货兜人品有限,坑品一般,但挖坑必自填,欢迎入坑!良配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良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良配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