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一个男子正坐在厨房的角落里吃早餐。他吃着炒鸡蛋,偶尔抬起头来,看见花园里有一只金角白色独角兽,正在静静的吃玫瑰花。于是,男子走到楼上的卧室,唤醒正在酣睡的妻子:“花园里有一只独角兽!正在吃玫瑰花!”她睁开眼,讨厌地看着他。“独角兽是神话里的动物。”她咕哝着,不理睬他。
丈夫慢慢的走下楼梯,向花园走去。独角兽还在那里,正在吃郁金香。“吃吧,独角兽。”他边打招呼边拔起一枝百合递过去。独角兽认真严肃的吃着。由于花园里有一只独角兽,男人感到很高兴,他又跑进屋里唤醒妻子。“独角兽吃了一枝百合花。”他说。
妻子从床上坐起来,冷淡的打量着他。“你真是个傻瓜。我要叫人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她说。
男人从不喜欢听“傻瓜”和“精神病院”这样的字眼,特别在阳光灿烂的早晨和花园里有一只独角兽的情况下,他更不想听到这样的话。他想了一下,说:“好吧,走着看吧!”说着他就往门外走去。他想再到花园里看看那只独角兽,临走前对妻子说:“独角兽额头正中长着一只金角。”但独角兽已经走了。男人就在玫瑰丛中坐下,没多会工夫睡着了。
丈夫走后,妻子就赶紧起床穿衣。她很高兴,眼睛射出胜利的光芒。她先打电话给警察,再打电话给精神病院医生,要他们尽快到她家里来,并带上紧身衣。警察和医生都来了,他们坐着,有趣的观察着这位夫人。“我的丈夫,”她开始说,“今天一早看见一只独角兽。”警察与医生面面相觑。“他说,独角兽吃了一枝百合花。”她继续说。警察又望着医生,医生也望着警察。“他说,独角兽额头正中长着一只金角。”她说完了。精神病医生严肃地给警察发出暗号。警察从椅子上跳起来,抓住了这位妇女。但是他们要制服她也不容易,因为她拼命挣扎。最后他们还是制服了她。当她的丈夫走进屋里时,他们刚好给她套上了紧身衣。
“您对您妻子说过,您看到了一只独角兽,是吗?”警察问。
“当然没有,”丈夫答道,“独角兽是神话里的动物。”
“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些,”精神病医生说,“把她带走。很遗憾,先生,您的妻子精神失常了。”
尽管这个妇人又骂又闹,警察还是把她带走了,并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从此,她的丈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离去便是天涯
自从毕业后,好多同学都混得有模有样,我却默默无闻,在一家工厂当制图员,每月和丈夫一起靠着不多的收入共同撑着这个家。同学聚会,我本不打算去,可禁不起同学们的一片盛情,只好答应。
丈夫正在帮儿子复习功课,儿子就要上初中了,为了上一所好中学,这段时间丈夫没少心,东奔西走,至今还没着落呢。看了儿子一眼,我走出了家门。
天安酒店是高级酒店,我走进包房的时候,同学们都已到齐。还没坐稳,一张张名片就飞了过来,一看一个个不是总经理就是带长的,就连以前成绩总是甩尾的阿辉也当上了派出所所长。望着服务小姐端上眼花缭乱的菜肴,我真感叹自己孤陋寡闻,光这一桌就足以抵我三个月的收入了。
阿辉像宴席的主人一样不停地招呼大家吃,不时地为这个斟酒、为那个夹菜,嘴里还说:"只管吃,算我的。"大伙也没任何拘束,一轮接一轮地交杯把盏、海阔天空地闲聊。酒足饭饱之后,天色已不早,此次聚会该结束了。可究竟谁埋单,我看大伙好像都没有要慷慨解囊的意思。
这时候阿辉掏出手机,按了一串号码,然后说:"小李,今晚所里扫黄抓到人没有?哦!刚抓到———好!好!随便送一个到天安酒店来给我埋单。"说完,他得意地把手机放进了口袋,一旁的同学跟着哄笑起来。
十五分钟不到,一个中年人就进来了,他看了账单,不禁皱了皱眉头,看来他身上的现钞也不足。他随即也拿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说:"廖工吗?我是马校长呀!你儿子要转学读我们学校的事,我今天就给你拍板定下来了……不过我今晚请朋友吃饭,你过来埋单好吗?在天安酒店203包厢……"
二十分钟后,有人敲了敲包厢的门,门被打开了。我见到戴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丈夫站在门口……。
再不幸福,我们都老了
电话响起时,她正在泡澡.她知道是他打来的,那是专属于他的特别的铃声,可是,她不愿意爬起来.此刻的她,懒懒的享受着茉&莉花香的拥抱,不接受任何人的打扰,包括他。
半个小时以后,她给他挂去电话:“刚泡澡呢,睡了吧?”他的声音慵懒着:“嗯,累了,睡吧。”“好,晚安。”她挂下电话,将自己扔进柔软的被窝里,心里却突然生出莫名的凉意。
八年了,他和她恋了八年,但谁也不曾想到,他们会从一开始的如胶似漆变成如今的相敬如宾。
那时,他们也是爱彼此爱到深入骨髓的,仿佛只要对方一个温柔的眼神,便觉此生无憾。他会冒着严冬的寒风,在深夜为她买回一杯香浓的珍珠奶茶;会在电闪雷鸣的傍晚,奋不顾身的跑到她的公司,只为给她一个安心的拥抱;会在她感冒咳嗽时,天天为她煲一锅清淡的蔬菜粥;会在任何朋友面前,骄傲的宣布她是他最在乎的那个人。而她,不管在何时何地,只要是属于他的电话铃声响起,她都会不顾一切的扑过去接起来。哪怕是在寒冷的冬季,她也可以抛弃热水的拥抱,赤身**的冲进卧室,接听他的电话。身体冻得发抖,可心确实滚烫的。
她觉得此生,她一定是为了他才来到这个世界的。每一次分离,她都觉得自己的心像碎了一小块,痛得无法呼吸。可是,她何曾料到,有一天,她会为一缸热水冷落他的电话,而他,亦只是沉沉的睡去,不在乎她接或不接,不担忧她好或不好。他们不再是彼此心里牵肠挂肚的那个人了。然而,他们不说分手,习惯了有彼此的日子,习惯了将对方称作恋人的日子,他们谁也不敢去想象,分手后要怎么办。
很多时候,她想,一辈子就这样过了吧。至少,他们那么浓烈的爱过,用回忆也许可以过得很好。直到某个深夜,她看着午夜剧场无聊地打发时间,突然就落下泪来。她感到一种叫光阴的东西,正一寸寸的从她身边逃开,她想抓住却无能为力。那一刻,有句话便闯进了她的脑海:“再不相爱,我们就老了。”而他和她,再不去寻找自己的爱情,也要慢慢老去了。
她终于在他的手机上发了一句话:“再不分手,我们就老了,是不是?”她一夜无眠,哭得像个泪人。第二天中午,他的短信才姗姗来迟:“如果可以,我只想你幸福的老去。”那一刻,她再次哭成泪人。他们依然彼此懂得彼此,只可惜,他们不再相爱了。
终放开了彼此的手,从此陌路。日子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她甚至明媚了不少。因为她明白,从此又是一段新的人生起航,她该好好期待。
爱情怎么可能永远都是轰轰烈烈的,连小说都会避免永远写下去。
宿命
我退伍之后,被分配到一个村的供销社。
黑龙镇白龙村。
当时我已经发表很多文章了,走南闯北,见过些世面,因此,每天都郁郁的,一副怀才不遇的样子。
不过,我喜欢白龙村的宁静。
村后是一大片土豆花,雪白雪白,凝重而肃穆。
我经常吃完晚饭后,坐在那片土豆花前,估计我的未来。
那里,天黑得特别慢。
那里的夜静极了,正适合睡眠或者回忆。
我很想听一两声狗听,却没有。
村头第二家,只有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都六十岁左右。
老头很瘦,老太太很胖。
我到白龙村报到的当天下午,就在村长的陪同下走进了这户人家。村长早就打过招呼了。
屋子里很干净。
老太太热情地倒了两碗水,递给我和村长,大着嗓门说:“小周,我以后就认你做干儿子吧。”
我说:“好哇。”
她马上又跟上一句:“你可得供干妈吃糕点啊!”
我从她那有含义的眼神里看出,她说这句话半真半假。
我说:“你放心吧,这个不会少。”
我明白,在人家里住着,不可能那么小气。
后来,我真的给她买回了很多包糕点,都是我用工资买的。
那是黑龙镇食品厂制造的糕点,跟石膏一样硬,我看一眼就没胃口。
那个老头一直没说话。
他坐在炕头面壁,像个植物人。
我就在这一家住下来。
工作清闲极了,往来皆白丁。我有大块大块的时间写作。
那期间,我正写一部爱情小说。
我写的是个真事,是一个女孩讲给我的。她在我嫂子的发廊学徒(那时候我哥嫂还没有离婚)。
现在,我先讲一讲那个爱情故事:
在长白山脚下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叫香米的姑娘。她偷偷跟一个小伙子相爱了,那个小伙子叫黄阿龙。
香米十七,属猪。
黄阿龙十八,属狗。
香米的父母好像不同意这门婚事,主要是她妈。香米却执拗,非要嫁给黄阿龙。她父亲怒了,用擀面杖把她打出了家门。
香米家跟黄阿龙住在两个村。
香米连夜跑了十几里路,扑进了心上人的怀里,哭哇哭哇。
她把她手腕上的一对银镯子摘下一只,戴在黄阿龙的手腕上,当作信物。黄阿龙也哭了。
不久,黄阿龙当兵走了。
他在国()民党新编第六军当兵,那是在抗日战争中很有名的部队。
他走了之后就没了音信。
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升了官,有人说他在大城市娶了妻生了子。
香米都这些话都不信。她一直在等。
每一年在黄阿龙离家远行的日子,香米都要精心梳洗打扮一番,坐在村口,朝远方张望。她一直说黄阿龙会回来。
一年又一年,她死活不嫁人。
那时候,香米的母亲已经去世了。
父亲没办法,扯着她,挑着行李卷,离开那个村子,千里迢迢来到更远的一个村子,扎下根,开始新生活。
香米还是不嫁人。
不久,她父亲老了,干不动农活了,香米就侍奉他。
她很孝顺,一直到父亲离开人世。
她父亲咽气前的一句话是:“香米,爹耽误了你一辈子啊。”
香米还在一心一意地等待黄阿龙。
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黄阿龙笑吟吟地出现了。
他说,国(百度)民党都逃跑了,没人给他发饷了,他就扔了枪回家了。他说,这十来年,他一直在寻找香米。
这时候,香米的眼角都有细微的鱼尾纹了……
那是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幕啊。
村里的人你一砖我一瓦为他们盖起了一间新房,并且为他们举行了最隆重的婚礼。
全村的人都是香米的娘家人。
他们几乎动用了全屯子的马车,拉着新娘,拉着几百口娘家人,围着村子转了三圈,然后送进了新房……
从那以后,香米和黄阿龙就像童话里讲的那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寄宿的这一家老两口,一辈子没有孩子。
老头很瘦,别说干活,就是走路都艰难。
他整日面壁而坐,一言不发。
呼吸对于他已经不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上,如同井里的水桶,一上一下,成了附加在生命之外的一项艰难劳动。
老太太一个人忙里忙外。
只是,她的心脏有毛病,不过不常犯。
我在他家住了一段时间,我渐渐发觉老头和老太太之间有些敌对。
老太太总是叨叨絮絮地小声咒骂,因为老头从来不干活,而且长年累月离不开药物,花了很多钱……
老头聋,两耳不闻身外事。
不过,他时不时也嘀咕一句,似乎是自言自语,其实锋芒都是针对老太太刚才的话,我怀疑他偶而听得见。
他们偶尔也正面交锋,吵得很凶。
有那么几天,老头没钱买药了。他天天都在吃药。
他趁老太太不在屋子里,把我叫到面前,要我帮着他把一对银手镯拿到供销社卖掉。
没想到,老太太早察觉了他的鬼祟,一直埋伏在外屋,全听见了。
她双手叉腰,站在他面前,破口大骂:“那是我家祖传的东西,你想卖?白日做梦!”
老头也不示弱:“你不要像驴一样叫嚷!我也活够了,拿条命换个鬼总换得来吧?”
老太太继续尖叫:“像你这样的废物,早该死啦!……”
老头恶狠狠地说:“死,死,大家都得死……”
从身体状况看,老头肯定活不过老太太。
老太太当时气得两眼一翻,重重摔在地上!
她的心脏病犯了。
我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只知道这时候不能动她。
那老头转过脸来,看着老太太,竟然毫不在意,甚至流露出幸灾乐祸的笑意……
你们猜出来了,这个老头就是黄阿龙。
老太太就是香米。
这对银手镯是当年老太太被父亲用擀面杖打出家门,连夜跑到老头家痛哭的那天夜里,她送给他的定情物。
当时,他们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八岁。
在嫂子家学徒的那个女孩正是白龙村的,她讲的就是他们的故事……
于是,我就跟村长请求,住在这户人家了。
我在那部爱情小说的结尾写道:
爱到极点,情到深处,爱情的花就要绽开……
而花一开,就要谢了。
花开之前,缘于爱,男人女人互相奉献一切。
花开之后,缘于爱,男人女人互相索要一切……
恋爱的人都以为自己的爱是无条件的。
其实,每个人都想在爱情身上得到很多很多很多。
他们的幻想往往彼此矛盾,比如男人想要的温柔与女人想要的宽厚,于是男人女人化玉帛为干戈,由鸳侣变成怨偶……
厚情薄命的我跪下来祈祷:
爱情啊你别开花,
爱情啊你别开花,
爱情啊你别开花……
快三十的时候,我回家过大年。
那个供销社总共有两个人,另一个是经理,姓霍,他管理我。
霍经理家就是白龙村人。
平时,总是我在供销社看柜台,他守着孩子老婆热炕头,很少来。
那次,他对我说:你回家多呆些日子吧,我在这里顶着。
于是我就回去了。
我从腊八到正月十六,在家里过了一个长长的大年。
我回来之后,老太太死了。
生命就是这样脆弱,就像一个机器,你离开之前它还好好地运转着,等你十分钟之后回来,它已经停了。
我离开他家之前,我还给老太太买了一包糕点,给老头买了100片镇痛片。
那天晚上,老太太又跟老头吵了一架,她的情绪坏极了。
我帮她把猪喂了。
那是一只很高大的母猪,长得丑极了,一排排乳(百度)头几乎垂到了地上。它的两只大耳朵挡住了它的眼睛,它听见有人的时候,肯定猛地停下来,一动不动,看人的脚。
晚上,老头睡炕头,老太太睡炕梢。
这对老两口在这铺炕上热热腾腾地翻滚几十年,现在,他们冷却下来,一个睡炕头,一个睡炕梢,中间空荡荡的,洒着无声的月光。
我就睡在空荡荡的中间。
半夜的时候,黄阿龙扶着墙出去解手,他家的狗疯狂地叫起来。
那是一条黑色的狗,眼睛上有两撮白毛,俗称“四眼”。
自家的狗竟然咬自家人,这是我一直不理解的事。也许是因为他长年累月足不出户的缘故?
趁老头不在,老太太突然转过身,低声对我说:“小周,我怀疑这老东西不是人。”
“大娘,您怎么说这种话呢?”
“我怀疑他打仗的时候就挨了枪子……”她的声音压得更低:“可能是个鬼跟我过了一辈子!”
我打了个冷战:“您消消气吧。”
“你想想,他都十年没有音信了,而且我又离开吉林来到了黑龙江,突然他就笑吟吟地出现了,哪有这么巧的事呀?”
“大爷对你好,他一直都在找你。”
“还有,那狗一见了他就叫,你没听见?”
“狗叫怎么了?”
“有些不干净的东西,人看不见,狗却看得见!……”
我有些反感了。
我困了。我觉得老太太这种怀疑太恶毒了。
我闭上了眼睛,说:“大娘,你个大爷风风雨雨这么多年,千万不要这样说,大爷听到了,一定会伤心的。”
她还想说什么,老头已经回来了。
他进门有个习惯——干咳一声。
老太太听见咳声,不再说话,立即转过身去。
她似乎看都不愿意看他一眼。
老太太去世的前两天,同村的一个好心大嫂在她家看护。那个女人叫桂青。
那两天,老太太一直头昏,一直躺在炕上起不来。
桂青对我讲了老太太死前死后的情形。
那天半夜,桂青发现老太太在被窝里拱动。
桂青半睡半醒着,见老太太醒了,一下就坐起来,问:“大娘,你有事?”
“我想尿尿。”
桂青就给老太太端来一个便盆。
老太太尿完了尿,重新躺下。
那个老头好像永远不睡觉,他还在面壁枯坐。
他听不见这些声音,就是听见了他也不会管。
在半睡半醒的月光里,老太太对桂青说:“桂青啊,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啥梦?”
“我梦见一群要饭花子追我,截我,要把我赶到一间黑房子去……”
“那些人你都认识吗?”
“不认识。”她想了想,又说:“有一个认识。”
“谁呀?”
“于二贵。”
“大娘,啥梦不能做呢?睡觉吧。”
老太太就睡了。
结果凌晨天没亮,她就死在了桂青的身边。
桂青跑回家,告诉丈夫黄家老太太死了,丈夫立即起床去报信,把村里的壮劳力都叫了来……
老太太活化之后,骨灰装进棺材,棺材准备埋在村东三里远的坟地里。
村里八个壮劳力抬棺材。
奇怪的是,那棺材怎么都不动。
又加了两个胆子大的小伙子,那棺材还是不动。大家都很纳闷。
这时候,太阳已经升起很高了,桂青看见有个人远远地走过来。
是于二贵。
他走进老太太家的院子,似笑非笑地说:“来来,我凑个手。”
他加入到抬棺材的行列之后,那棺材飘飘悠悠就离了地……
后来,桂青对村里一个年长的人说起老太太死前几小时做的梦,那个年长者告诉她:那要饭花子就是台棺材的人,那黑房子就是棺材。
我不信这件事。
这事情分析起来很复杂。
1,这个梦就是一个梦,这种解释完全是牵强附会。
2,老太太从小到大,曾经有一次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在临死之前说,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群要饭花子要把他赶进一间黑房子……于是,老太太在感觉到自己快不行的时候,这个记忆深处的梦就显现出来……
3,桂青在添枝加叶。老太太死前确实做过一个梦,只有桂青听了她的讲述,但是那个梦只是一个雏形,桂青不知不觉把它添枝加叶了。你在给别人讲述你经历的一件挺玄的事,讲过多少遍之后,肯定跟真实有了些出入,多少加进了一些夸张。你可以反省一下。
4,桂青当时是在做梦。她太累了,自己都不知道是梦境还是现实。
5,老太太临死的时候,有一种巨大的力量把她推向一个狭窄、黑暗、潮湿的地方,她肯定做相关的梦。
6,于二贵来了,棺材就抬起来了,那是因为正好少一个人的力量。
我对桂青实话实说。
桂青当时看着我说了一句话,我至今难忘。她说:“小周,这个梦严丝合缝,你为啥非要找那么多牵强的解释替换它呢?”
办丧事,我真像老太太的干儿子一样忙前忙后。
老头冷眼看着这一切,一个眼泪疙瘩都没有掉。
老太太入土之后,这个家突然安静下来。
只剩下我和黄阿龙了。
那是下午。
他突然又拿出了那对银手镯,对我说:“小周,你帮我把这对银手镯卖掉,然后再帮我买100片镇痛片来,啊?”
我接过那对银手镯,感到很沉。
心中不由涌出一丝悲凉。
我说:“好的。”
老头吃药简直就像吃饭一样,每次要吞服两到三倍药量的镇痛片。他身上已经有了严重的抗药性。
我把药给他买回来,他像吸毒者一样,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大把。
那天夜里,就发生了一些怪事。
先,老头刚刚躺下,就突然厉声叫起来。
我爬起来,惊慌地问他:“大爷,你怎么了?”
“肚子疼,疼死啦!……”
我赶紧把他扶起来,又跑到外间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他喝了之后,还是爹一声妈一声地叫。
我立即想到他是吃什么变质的食物了。
可是,晚饭是我做的呀,苞米粥,蒜茄子,我也吃了,我的肚子没疼啊。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跑到村西头找到屯子里的土大夫冼长江。
冼长江来了,给他摸了摸脉,没看出什么来。
这时候,他似乎好一些了。
冼长江走了后,我和他又躺下来。
他不叫了。
这一天的月亮很暗淡,外面有风。
他似乎睡过去了。
在我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我突然听见外面的狗狂叫起来,很多狗都在叫,好像村里进来了队伍一样。
我听着听着,越来越觉得不对头。
爬起来,朝窗外看,村道上黑糊糊的,没有一个人。
狗叫什么?
又过了好半天,狗叫声才渐渐消失。
狗们刚刚安静下来,黄阿龙忽地一下坐起来。
他平时起身很艰难,这一次却回光返照,像一个充足了电的机器。
我看见他的手里握着一把剪刀,那剪刀直直地对着我。
幸好我离他很远,我躺在炕梢,老太太死前睡觉的地方。
“你回来干啥!”他厉声问。
“大爷,是我……”
“快点滚出去!”
我想起来,他听不见,就大声说:“大爷,是我,小周!”
他还是听不见,眼睛直直地逼视着我。
好像我的身旁,或者说我的身上,真的附着一个人。
他气喘吁吁地说:“我在战场上都死过几次了,我不怕你!”
我不再说话了,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终于,他摸索着把那一瓶新买的镇痛片抓在手里,猛地朝我砸过来,歇斯底里地叫道:“还你!你这个母夜叉!”
那药瓶砸到了墙上,摔到地下,碎了。
药片应该散了满地。
老头终于平静了些,把眼睛转开了,但是口气依然愤愤的:“你死不死的跟我没关系!你找冼三去!”
我不知道他说的冼三是谁。
是村里那个土大夫冼长江?
后来,他木木地躺下了。
我怀疑他是在说梦话。但是我不敢睡,静静地观察他。
他的脸朝着我,似乎闭上了眼,睡去了,但是他没有哮喘声。
突然,他猛地睁开眼,大吼一声:“你找冼三去!”
老太太去世之后几个月里,老头经常在半夜突然坐起来,像梦魇一样说一些诡怪的话。
时间长了,我也就不怕了。
我一直睡在老太太生前睡的地方。
夜里,我经常听见那老头的喘息声越来越艰难,好像要不行了,就十分害怕,我还没有经历过一个活人在我的身边死去。
如果,这个黑糊糊的房子里,再有一个人也好一些。
只有我和他。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多少次想爬起来,跑出去,找大夫……
可是,多少次黄阿龙都见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时间长了,我又不太怕了。
这天夜里,他平静多了,呼吸似乎变得很顺畅。
我的心里很安然,很快就迷糊了。
这一夜特别黑。
半夜的时候,老头突然翻过身来,说:“小周……”
我猛地清醒了。外面的狗又惊惶地叫起来,叫成了一片。
“我做了一个梦……”他说。
他是个聋子,我只有静静地听。
“我梦见有一群要饭花子,他们在后面追我,还从四面八方拦截我,他们要把我赶进一间黑房子……”
我惊怵了!
今夜,他要死了?
他是个聋子,他听不见老太太死前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可是,他现在说的话,竟然和老太太死前说的话一模一样!
他又说:“我看见,那群要饭花子里,就有那个死鬼,她也在追我……”
我知道他说的死鬼就是指老太太。
屋子里阴虚虚的。
我不敢睡,惊惶不安地听着黄阿龙的动静。
天一点点亮了。
我终于看见黄阿龙慢腾腾地坐了起来。我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转眼就睡着了。
那天,我起得很晚。做了点早饭,我和老头都吃了些,然后我上班去了。
老头死于那天上午十点多钟。
是一个邻居发现的。
他像一只小鸡一样瘦仃仃地躺在炕上,很凄惶。
尸体当天就烧了。
本来他和香米应该合葬。只要把香米的棺材打开,把他的骨灰放进去就行了。
可是,桂青说了一句话,大家都傻住了。她说:“老太太死前只留了一句遗言,她死后不和老头并骨。”
村长想了想,说:“尊重死人的遗愿。”然后挥挥手,对几个壮劳力说:“去黑龙镇买口棺材!”
老头说,他梦见了老太太也追他,把他朝一间黑房子里赶……我总不相信今天她会出现,来抬老头的棺材。
抬棺材的时候,我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想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蹊跷事。
这一次,七个男人就把棺材抬起来了。
我松了一口气。
那是八人抬的棺材。
突然,我的眼睛盯住了那个空位,心猛地抖了一下……。
判官
聊斋故事之,有许多是为人所熟知的,“判官”可算其之一。这个故事的原相当长,这里是取其的几点。最有趣的,自然是阴间、阳间的随意突破,生死界限几乎不在存在,设想奇绝。在故事,也可以看出古人认为思想由心产生的这种观念,所以换心可以聪慧,换了头思想不变。这种“手术”的设想,至今仍然大胆新奇之至。
少了朱尔旦豪放爽朗的笑声,气氛一样热烈,因为大家在讨论:朱尔旦是否大胆到真能把阎王殿上的那具判官“请”来。
在你一言我一语,大有一提起阎王殿,就脸上变色者在。十殿阎王,判官小鬼,牛头马面,一尊尊都塑得栩栩如生,白天走进去,传统的精神压力和森严的景象,都曾令人感到阴风阵阵,幽明阻隔,阴阳分界,都那么神秘不可测,人死之后必然要进阎王殿去果报分明一番的观念,都曾叫人自心底深处粟然,所以也就连气息都要放缓。何况如今已是午夜,更何况是那一尊判官像——绿脸红须,最是狰狞可怖!朱尔旦居然口出狂言要把它“请”出来!
许多人对一个,打了赌,要是朱尔旦真有这个胆子,大家轮流请他豪饮,要是他不敢,自然也得轮流请客,有人料定朱尔旦必输的,算算朱尔旦得花多少银子,仿佛已看到了他垂头丧气的样子。
然而,没有多久,所有人全静了下来,朱尔旦一步跨进来,双手抱着一尊比常人略高的塑像,放下,将塑像转过身,面对众人,他若无其事地哈哈大笑,所有人不但出不了声,且有脸青唇白,全身发抖的!
虽然灯火通明,判官塑像也离了厅,人也多,可是判官实在太狰狞,那一双凸出的眼睛之,闪耀着夺命追魂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背脊上像有许多虫在爬一样地不自在。
好一会,才有一胆子较大的开了口:“我们……认输,你把……判官请回去吧!”
朱尔旦哈哈大笑:“既然来了,岂可无酒!拿酒来,我和判官对饮!”
那人咕哝了一句:“你……饮吧,我们……失陪了!”
各人闪的闪,躲的躲,转眼之间,都溜走了。
朱尔旦骂:“胆小鬼!”
他大碗酒喝下肚,大碗酒在判官面前,洒向地,直到天色将明,才拦腰抱起塑像,脚步不免有点踉跄,可是胆气更豪,哼着小调,把塑像送回了阎王殿。
一连几天,各人心悦诚服,轮流宴饮,朱尔旦酒醉饭饱回家,有时未能尽兴,兀自独酌,听更鼓声,正是三更,门外忽然有沉重脚步声渐渐移近,竟连地面也似在隐隐震动。
门半开着,垂着竹帘,外面黑,看不真切是什么人有这样异样的脚步声。朱尔旦不禁感到一股寒意,陡然起立,看到帘外影影绰绰,有一条人影。
他毕竟意态豪迈,一声长笑:“何不进来?”
随着他的语声,竹帘“砉”然掀起,赫然便是绿脸红须的判官,大踏步走了进来。
朱尔旦先是凛然,头皮发麻,双腿发软,遍体生寒,毕生未曾有过那种恐惧之感,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我死了!已经在阴间了!不然,何能见到真正的判官?
一想到自己已死,反倒定下神来——反正已经是那么回事,害怕又有何用?他一豁出去,再无惧意,哈哈笑着:“可是前几晚冒犯金身,现在来提拿我归阴曹地府?”
判官阔嘴一咧,笑容极为难看,可是却很真诚:“当然不是,那晚喝得不够,今晚再来!”
朱尔旦喜得手舞足蹈,提起酒瓶来,每人先连干三碗,才问:“判官贵姓大名?”
喝得急了,酒顺着判官的红须下来,他也不抹:“我姓陆,无名。”
朱尔旦又举起了酒碗:“陆判兄,再干三碗!”
陆判大声酣呼:“痛苦!痛苦!”
朱尔旦和陆判成了好朋友,陆判虽然不至于每晚都来,但一个月总有十七、八天到朱家来痛饮,朱家上下,吓得动都不敢动,朱夫人更是胆小。一次陆判走了,朱尔旦大有酒意,进房之后,见妻子脸色恐惧,就指着妻子大笑:“你容貌本来就不怎么样,这一害怕,更是难看!”
他的手向下移,妻子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减少,莹白柔滑,如丝缎,如玉如璧的女体,在闪耀不定的烛光下,闪起一片令丈夫血脉偾张的光彩,妻子也尽量把自己身体的美好处,向丈夫呈现。
第二天晚上,午夜过后,陆判没有到,朱尔旦在书房睡着了,朦胧,忽然感到胸口有点凉意,睁开眼来,看到的景象,令他直跳起来,可是却软得一点气力都没有,他想大叫,但他对自己和陆判友情的信心,使他镇定下来——他看到的是,自己整个胸膛都打开着,陆判正捧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心,放进胸口去!
朱尔旦的声音还是不免有点发颤:“陆兄,你自然不会害我,可是你在做什么?”
陆判神情严肃,说着话,手上一刻不停;把人心放进去之后,将打开的胸口合上,伸手在上面抚摸,伤口随摸随合,了无异状,他说的是:“找了一颗极聪慧的欣,心窍剔透玲珑,替你换上,可使你思大进,博个功名!”
等他说完,缩回手,朱尔旦坐起身,像是什么也未曾发生过一样,他陡然之间想起一件事来,疾声问:“人心可以换,人头能不能换?”
陆判笑:“要换,自然可以!”
他侧着头,打量着朱尔旦,朱尔旦双手乱摇:“不是我,恩……我妻子……体形……大佳,可是容颜……”
他结结巴巴说到一半,陆判大笑:“我明白了,等有好的,我替你留意!”
朱尔旦喜得当晚捧着妻子的丑脸胡言乱语,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第二天酒醒,略微记得些,也没存着太大希望,倒是换心之后,思大进,出口成章,人人都惊讶不已。
过了一个来月,四更天时,朱尔旦骤然惊醒,只见陆判胸前全是血,手挽着一柄锋利之极、刃口雪亮的长刃,已直闯了进来,一手拉起朱尔旦,一刀已向仍在睡乡的朱夫人头际切了下去。
朱尔旦张口结舌,陆判动作快绝,随手抛开切下的头,自怀提出另一颗血迹斑斑的头,向无头的脖子上按下去,手在头上的衔接处缓缓抚摸,低声喝:“快取水来洗血污!”
朱尔旦没口答应,等他取了水来,看到陆判已然不在,妻子坐着,一脸血污,也看不出是什么模样,他忙用面巾一把一把抹拭着,才抹了两把,就看到星眸流转,口角带春,朱唇欲语,鼻孔翕张,美得连替她抹脸的手,也在发颤。
可是美丽的脸庞上,却充满了迷惘的神情,一开口,声音娇甜:“夫君,为什么替我抹脸?”又吃惊地叫:“怎么全是血!”
然后,用手在自己脸上抹着,惊惶更令她的美丽增加了楚楚动人。
朱尔旦作手势,妻子望向他,血已全抹干净了,他温柔地缓慢地谈;贪婪地吻向她诱人丰满的朱唇——这是他们夫妻间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
第一百八十七章 皇室嫡系 旧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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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际遇,有许多事的发生,都偶然之极。而偶然发生的事,可以对一个人的一生,形成巨大的影响,甚至于改变一生。
离渊见到此处又是一阵感叹,想了片刻,对金言格道:“金老,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训练小偷的机关人,和在木头人身上挂风铃的事,只是不清楚现在还存在这种训练模式么,如果真能够这样的话,倒是勤能补拙,成为所谓的‘神偷’也不是什么很难得事情。”搜索最新更新尽在.Z
金言格一扬眉,道:“哦,现在知道这种训练方法的人不多了,这算是一种很难把握的技巧,关键是靠个人不断的感悟跟不断的尝试,也不完全是训练方式的远因?”
听了此话,离渊若有所思的盯着那挂满风铃的机关人,如果凭借着风水秘法的话,可以暂时用灵枢秘术定那风铃片刻,或许也能够取的像金言格那种境地,但总就是取巧之法,算不得真本事,就是不清楚如过自己这样作的话,不知道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条件。
“小子,帮个忙把这些风铃给收了吧,时间不早了,我把这些包袱中的古玩恢复原位去,你小心点,这机关人不经不起折腾,“说着金言格小心的从苏绣包裹中,将一件件稀世古玩拿出来,在内室找位置摆放好,在场几人中,丰虚道长肯定是不屑于做这般的事情,至于夏达呢,金言格是完全不敢让她做这般的事情,离渊要收拾那机关人,这样一来,最熟悉这些古玩布局的,当然由自己来做。
眼见金言格一副心神都放在那古董上边,离渊将风铃一个个小心的收到小匣子之中,当机关人上边的风铃只剩下十五个左右的时候,离渊看着略显得空落落的机关人,心中一动,手臂装着取那风铃,手却是灵巧一动,从那重重叠叠的风铃中穿了过去,顺势从那机关人的衣服中取出了一支钢笔,而后手诡异的弯成一个角度,从另一个位置退了出来,那十五个风铃却是没有声响。
见此离渊心中不由得一喜,看来自己学习这小偷的技术,还是有一点天赋的,这十五个明显不是离渊现在的极限,如果再加强些训练的话,也有可能达到一个不小的地步,想到此处,离渊不由摇了摇头,自己如今连风水秘术也是才算是登堂入室,怎么能分心去做其他的事情呢。
离渊动手穿过十五个风铃取那钢笔的一幕,被在一旁无事的丰虚道长看到了眼中,而那金言格全部心思都放在那古玩之上,倒是没有注意到此时的一幕,夏达则是心中不知道想些什么,显得有些魂不守舍,直接将这些事情忽略了过去,丰虚道长不由得叹了一口气,离渊确属一个难得的少年,不但是风水秘法上边,在其他的领域他同样有着独特的天赋,只是可惜了,不提也罢,真要让金言格知晓了,他的心中也不会太舒服。
当然这只能算是一个小的插曲而已,不到盏茶的功夫,离渊已将那风铃全部都取下,放置好了,闲来无事就在丰虚道长的一旁坐下,看着金言格金老摆放那古玩,夏达也是默不作声的轻轻的依着离渊,感受到夏达身上曲线玲珑的娇躯,不由得心中乱动,强自按奈下来,如今夏达也这么大了,还是如此这般没大没小,真不知道这小丫头是觉得这样舒服,还是故意如此呢。
待金言格将那苏绣包裹中的古玩都放置好后,原本正堂前边的桌子上只剩下离渊刚刚看过的三件紫色的木匣了,里边的弦纹尊、犀角杯、玉观音、德化双螭壶,离渊方才已经看过了,但是眼见那金言格将这三件古玩如此郑重的与其他古玩区分起来,倒像是有着其他的寓意,就是不知道这三样古玩对那金言格又有什么含义了。
金言格把玩着那其中的一个紫色木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今离渊对那金言格的性格也摸得七七八八了,这金老外表严肃其实内心是个不大不小的老好人,如今与金言格算是不打不相识,熟稔之后也没有太多的顾忌,离渊终于将心中一直犹豫的问题问了出来:
“金老,这三件古玩好像对你的意义挺大的,只是不知道到底又有什么不同之处?”
“只不过是以前家族传下来的东西,谈不上什么珍贵,但是每一件都代表着家族的事情,想想以前的辉煌,到现在社会的多少落寞,难以自我罢了,老人嘛就喜欢回忆个过去。”金言格头也没抬起,只是缓缓的说道,点起了一袋旱烟抽了起来。
“这样,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金老如今的‘盗贼之王’称号也是世袭下来的么,我见那匾额上边的署名好像不是江湖之辈,倒像是朝廷大员颁发的称号,我早前在一处豪绅家中也见到过相似的,在下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为何贼与官能够掺乎在一起。”离渊指着上边的赤龙九青匾额,言外之意指的就是那弘时名字的来历。
“小友还真是有些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心思啊,这个问题本来我可以不说的,也可以不回答的,这个匾算是我家族最大的痛了,这些旧事恐怕丰虚,也不清楚我的家族来历吧!”金言格看了一眼离渊,苦笑一声说道。
“这个我的确不知道,我还以为这是你本身神偷水平,得来的,不过好像你家几代都是这称号吧!你不说起来,我还以为你家族武术传承比较的好呢。”丰虚道长听了金言格的话语,脸上也是闪过一丝异色。
“呵呵,如果真是那样倒是好了,起码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丰虚道长,其实我本名不是姓金的,只是因为被迫改名的,从我祖上开始,就被赐姓称呼这个名字,其实我家原来的族姓是爱新觉罗-豪格,现如今你们也不是外人,索性我就将那陈年旧事讲出来,省的我闷在心中。”金言格苦笑了一番,放下紫色匣子道。
“爱新觉罗,你是满清皇室的人!”离渊听到此处不由得失声开口问道,联想到方才那青色大匾上边的弘时嫡系一族,原本一直缠绕离渊的错误,都显得迎刃而解了,怨不得一开始就觉得这弘时名字如此熟悉,只是官匪不一家,离渊一时之间恍惚了过去。
“都是以前的虚名了,现在哪还有什么皇室之人了,满清弘历一族的人脉早就断绝了,我们弘时一族早就不属于那皇室的人了,都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切都是不可考究的,趁现在离中午还有些时间,我给你们讲个陈旧多年的故事。”金言格说到这里,按了一下手中的一个现代化的盒子。
不多时一个管家打扮的中年人进来房中,金言格面色红润的,轻轻一挥手吩咐道:“方文,你去准备些南京的特色菜肴,今天中午我要陪着几位贵客吃饭,你就下去安排吧,对了,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要让其他访客到我这里了,你替我打发掉吧。”
“好的,老爷不知道这位道长是吃斋还是………”那中年人迟疑了一番,对着丰虚道长问道。
“不必因我有什么不同,随意弄些就行了,我这人吃饭一向不多,修行以来特别期望能够达到辟谷的境界,呵呵。“丰虚道长微微一笑道。
“那我知道怎么安排了,你们先聊着,中午准备好了的话,我找你们来。“方文说了这样一番话,就体态文雅的下去了。
“呵既然没有人来打搅,我就慢慢的把这事情说下来,这以前的旧事埋在我心中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到现在才能给痛痛快快的说出来,也可谓是一件幸事,当初我那祖上的故事也是以一顿豪宴开端的故事。“
离渊夏达等人听到此处都是面带好奇的听着,屋内一时间很惊,只有金言格金老一个人的声音,伴随着的则是他偶尔抽旱烟的声音。
金言格的家族史皇室的支系,这故事的开端当然在京城开始的:
“清朝乾隆六十年的端午节,这天,皇城北京最负盛名的天福居大酒楼,大堂里人头攒动,欢声笑语,几十桌筵席桌桌爆满。令人诧异的是,从衣着打扮来看,这些食客并非老百姓们认识的达官贵人,亦或者皇商阔佬,却几乎尽是平头百姓,以及各地的三教九流人士;而更令人惊诧的是,再次大摆筵席、请客的主人竟是在江湖中声明呵护的“天下贼王”金贤平金六爷。
在江湖“绺子行”,也就是窃贼行当中,提起金六爷,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金六爷纵横京师及顺天府几十年,专偷豪门贵宦钱财,而且得手之后,还在墙壁上盖上“天下贼王”四个朱红印戳,因此人称“天下贼王”。官府豪门对金六爷恨之入骨,派人抓捕追杀,却连个人影儿也没见到。
但是奇怪的却是,一个月前,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六爷忽然在江湖上现身,并遍撒“英雄帖”,邀请京师及顺天府的“绺子”同道,于端午节到天然居赴宴,一来是庆贺自己七十五岁大寿,其二是当众宣布他从此退出江湖,因此名曰“金盆寿宴”!酒菜上齐之后,酒楼掌柜来到大堂,拱手发话,说金六爷在楼上牡丹厅雅间设有专席,如果有自出道以来,从不曾“失风”的同道,请“更上一层楼”,陪金六爷喝上一杯!
这下偌大厅堂安静了下来。常言道: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不失风的盗贼可谓凤毛麟角!大堂里不少绺子惭愧地低下了头。就在这时,有四个汉子应声而起,跟在酒楼掌柜身后上了楼梯,大伙儿抬头望去,只见这四人中,一个是普普通通土眉土眼的老农,一个是矮小猥琐腰别量衣尺的裁缝,一个是不时抹脸捋须老生打扮的戏子,走在最后的则是一个身着长衫、手摇折扇的白面书生。
乍一看,这四个人没有一个像窃贼,但谁也想不到,他们不但是窃贼,而且是从未失过风的盗窃高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四个人来到牡丹厅,只见一张堆满山珍海味、琥珀玉液的大圆桌前,端坐着一位白眉长须的老人,他身板挺直、双目炯炯,颇有几分不怒自威的王者风范。不用说,他就是“天下贼王”金六爷。令人吃惊的是,金六爷竟然身穿赭黄色团花龙袍,这种龙袍只有亲王爷才能穿,普通人穿了便是杀头之罪呀!这个金六爷真是贼胆包天!。
第一百八十八章 愚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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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那酒店的大厅之中,数百名江湖上边的朋友眼中都带着异色,只见那数名那农夫、裁缝和戏子打扮的三个人,一起上前一步跪倒在地,待三人三叩六拜之后,向金六爷行江湖晚辈之礼,然后各自报了名号:愚翁、一剪梅、百变神丑。金六爷哈哈一笑,上前将三人一一扶起道:“果然不出所料,现如今这江湖这么大,江湖豪杰虽然不少,但是现在能够陪金某喝杯寿酒的,也只有你们三人了!”三人便挨着金六爷依次落座。
只不过到最后的,那名白面清秀的书生只是简简单单的,向金六爷拱了一下手,沉声道:“堂兄好,本……本人这厢有礼了!”说罢,山河扇在手中一拢,便在金六爷对面坐了下来,听他的介绍,三人才明白,原来他是金六爷的自家族人,这次来为金六爷过寿当做陪客的。搜索最新更新尽在.Z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或许有在座之人心中都不知道想什么,酒宴气氛一时有些沉闷,金六爷捋捋长须轻声开口道:“多谢诸位为金某祝寿,只是现如今这酒宴不可不热闹。”说着,他像是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比鼻烟壶,大不了多少的细颈白玉酒壶来,酒壶的一侧刻着“煌迎酒”三个大字,另一侧只有一个鲜红的“御”字,原来金六爷手中拿的竟然是宫中的御酒!
金六爷拍下了手掌指着御酒,对愚翁等三人说道:“现如今如此佳酿,金某岂敢独享?愿与诸位分饮。若是猜拳行令、罚酒为乐,未免俗不可耐;若是联诗斗句、胜者为饮,又怕咱们文才浅薄,大煞风景。这样吧,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各位都是咱们盗贼行当的高手,想请各位说一说自己出道以来最有趣的故事,尤其要说说自己从不失风被抓的原因,以助酒兴。如何?”三人听了,连声道好。
金六爷又望着对面的堂弟,话中有话地说:“十五弟,你不少江湖之人,本是局外人,今天在此,你只管听故事、品故事。若是你认为谁的故事讲得好,就给他斟上一杯御酒,如何?”书生也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第一个开口的是农夫打扮的——愚翁:
紧挨着金六爷左边的愚翁,略一停顿说道:“我是个肚子里搁不得事的急性子,我先说说我的故事,也算是在此抛砖引玉吧。”随即他筷子一放,正色说了起来:愚翁家本在京郊乡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因为他锄地不懂得变通,所以人称“愚翁”。平常年景,他一家人苦死累活侍弄几亩薄田,好歹还能落个肚儿圆;可最怕遇到旱涝灾害,那就全家都要拄棍子外出讨饭了。
三十年前的年关,却是遭逢大寒天降大雪,愚翁妻儿老小饥寒交迫,连出门讨饭都没地方去。愚翁狠狠的一咬牙,拿起锄头,来到村前山路口的大树后,做起了抢劫过路行人的强盗。没一会儿,他看到一个背个布口袋的汉子走来。愚翁见那汉子的布口袋鼓鼓的,又仗着自己有锄头,便从大树后跳出来。毕竟他是第一次做强盗,硬着头皮“嗨”一声,自己已经不由两腿直打颤颤。
那汉子猛地听了这声咋呼,忽然吓了一跳,待他回过神来,只瞟了愚翁那一眼,又脚步停也没停地直往前走。愚翁见此拿着锄头往前追,可不知咋的,尽管他拼命狂追,那汉子却不慌不忙地走着,两人就差那么一锄杆的距离,就是赶不上那汉子。
不一会儿,愚翁便累得气喘吁吁,就在他自认晦气停住脚步扭头回去时,不曾想从那汉子的布口袋里竟掉下一块东西,他慌忙跑过去捡起一看,竟是一锭细丝纹银。愚翁脸上大喜,心说:这下好了,一家人过年的吃喝穿戴费用可全都有着落了!
愚翁觉得很是高兴,这不头一回做强盗就轻而易举地得了一锭雪花银,这比种庄稼强多了!第二天是大年三十,他忍不住又来到了三岔口。可这回运气没有昨天好,他在风口里冻了半天,愣是不见一个人影儿。直到天快黑了,才看见一个白胡子老头,弓着腰,背着一个布口袋,摇摇晃晃过来。
愚翁一步从大树后跳到路上,把锄头抡得高高的,大喝一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他原以为那老头听见这一嗓子,一定吓瘫求饶,谁知老头却冷哼一声:“还真有种了,你就来抢吧!”愚翁被激火了,锄头一横,就向老头腰间扫去。老头稍稍一闪身,锄头扫了个空,愚翁反被闪了个狗吃屎。愚翁抬头一看,顿时吓得魂飞天外。只见那老头腰也不弯了,白胡子也不见了,原来还是昨天那汉子!
愚翁知道遇到了高人,赶忙跪下,边叩头求饶,边把家中窘境一五一十说了。汉子把他拽起来,拍拍肩上的口袋说:“实不相瞒,你是个强盗,我是个翻高墙的盗贼,咱是一家子啊!我看呐,做强盗风险大,远不如做窃贼轻松。愿不愿意跟着我干?”
愚翁一听,连连点头说:“愿意,愿意。”
汉子这时才说道:“离此二十里柳家堡的大户柳员外今天娶媳妇,那媳妇的娘家也是个门当户对的大户,箱箱笼笼的陪嫁极多,其中有个存放一年四季衣物的大方柜,听说用了工匠一千个工才做成,因此叫做‘千日柜’。现在我们赶过去,来个浑水摸鱼,偷他千日柜里的衣物,顺便我也教你两招。”
于是,愚翁跟着汉子翻山越岭,奔到柳家堡时正是掌灯时分。汉子一提气,身子就轻飘飘地飘到了柳大户的高墙上,而愚翁手脚并用,连爬几次也没爬上墙。汉子见了一笑,又跃下墙,拿过愚翁手中的锄头,教了他一个跳墙法:让他退后十几步,向前猛跑,在离高墙只有两三尺时,撑起锄杆,借助锄杆之力,耸身一跃,登墙而上。愚翁咬紧牙关,如法一试,‘唿’地一下子还真的让他跃上了高墙。
翻过高墙后,愚翁放好锄,亦步亦趋地跟在汉子身后,隐在墙角黑影里,只见柳家大院高朋满座,酒席摆了一桌又一桌。突然,汉子一扯他的手,将他从黑影里拽了出来!吓得愚翁差点儿叫出声来,而壮年汉子却镇静自若,扯着他来到酒桌前,找了个空座坐下来,掂起筷子又吃又喝。
惊奇的是柳家奴仆们对他俩客气得很,还不时给他俩筛酒添菜,原来是把他俩当作贺喜的宾朋了!等到酒足饭饱,宾朋们陆续告辞时,汉子一扯愚翁,又隐到了黑影之中。待柳家仆人收拾好杯盏碗筷,已是半夜三更,他们打着呵欠回房熄灯歇息去了,此刻只有厨房还亮着灯。汉子扯了愚翁来到厨房窗下,见几个厨娘还在洗盘子,边洗边扯新娘子的事,扯着扯着便扯到了嫁妆上,说那些嫁妆全在东厢拐角房里堆着,还没来得及收拾呢。
听到这里,汉子便扯着愚翁来到了东厢拐角房,悄悄拨开门闩,撬开那口硕大的立柜,附在愚翁耳边道:“这就是千日柜,你钻进去拿衣物,我在外面接应。”愚翁探身钻进柜里,黑暗中一掏摸,啊,这柜里共四层格屉,依次放着春夏秋冬四季衣物,全是绫罗绸缎、锦裘貂袍,哪一件都能值几十两银子!他喜坏了,便一件一件地往外递。
正递得欢时,汉子在柜外悄声道:“够用了吧?”愚翁头都没抬道:“我第二个格屉还没拿多少呢,下层一定还有更好的衣物……”不料汉子听了,冷笑一声:“你也太贪心了!干这一行最忌的是贪心,贪心早晚要失风。与其让你晚失风,不如让你早失风!”没等愚翁反应过来,只听‘叭’的一声,柜门被汉子从外面锁上了!
愚翁大惊,他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好,心说:第二天柳家人开柜子,我岂不束手就擒?愚翁说到这里,那个百变神丑惊乍乍地叫起来:“张兄,你这……这不是失风了吗?”愚翁瞟了金六爷一眼,笑道:“我若失了风,今天又岂能有资格喝金六爷的御酒?那天夜里,我胆战心惊地在千日柜里蜷伏着,直到天快亮时才听到一个老仆起身撒尿。
我急中生智,死命用手指甲抠柜底,抠得手指磨出了血,终于引起了那个老仆的注意,他惊叫一声:‘千日柜里有老鼠!’另一个老仆赶过来,两人合力打开了千日柜。我趁机随手抓了一个柜子中的器物,也没看是什么,‘噌’地一头撞倒两人,飞出房门,一口气跑到昨夜翻墙进来的地方。所幸我的锄还在,我撑起锄杆跃墙而逃……”百变神丑长出了一口气道:“好个脱身的主意!”
愚翁继续说道:“这次我虽然被汉子算计了,但是也没有白去,临最后从那庄园中拿出了一件白玉观音,等到家中按下信赖,逃回来细一琢磨,觉得汉子说的不可贪心的话,很是在理!况且人家没拿走我的锄,分明是给我留着后路呢。从此以后,我依旧干我的庄稼活,遇到年成差时,我便掂着锄杆出来做贼。不过我牢记汉子的话,哪怕对方的财物再多,我都不多拿,只要够维持一家老小的温饱就行。嘿,也别说,这么多年我还真没失过风!也就是说,我不失风的原因就是不贪心。”
顿了顿,愚翁望着金六爷,将手中的那尊白玉观音拿了出来,摆在桌子上作为祝寿的大礼,最后道,“那汉子其实是我的恩人。今天……”
金六爷打断了他的话,说:“既然你的故事已经讲完了,又何必画蛇添足?”随即又对书生说,“十五弟,愚翁的故事,如何?”
书生何等聪慧,心中已经明白愚翁言犹未尽的话。他微笑道:“好!”接着,便为愚翁斟了满满一杯御酒。愚翁道过谢,接过杯,一口干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双尊逸事
那白面清秀的书生看了一眼那白玉观音,脸上闪过一丝异色,第二个开口的则是那裁缝打扮的盗贼——一剪梅,那书生没有多说什么,站起身给坐在身旁的裁缝打扮的男子,倒了一杯酒,这时候,坐在愚翁腰间的一剪梅显得很是随意,只是吸溜了一下鼻子,说:
“好香的美酒!只是不知我有没有张兄的口福,我的故事很是单调,不知道能不能入了在座几人的眼。”接着,他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一剪梅本是通州人,三岁丧父,与靠着给人家洗衣浆裳、缝缝补补的娘相依为命。谁知到他十岁那年,娘双眼瞎了,瘫在床上动弹不了,而那一剪梅年纪还小,还不懂得怎样谋生,没有办法,一剪梅只好跑到通州街上捡破烂、乞讨谋生,养活自己和老娘。十岁的孩子懂得什么?不久就自然而然地入了盗贼小偷的行档之中,干起了偷窃活儿。
说来也奇怪,一剪梅自从上街偷盗后,竟然从没失过手,想偷什么就能偷到什么。渐渐地,圈子里的同行们都称他为“小神偷”,其实相对于这些虚名,一剪梅当然心里清楚,自己并没有什么神技绝招跟身法,有的只是很笨的手段,只不过是街坊邻里怜悯他家孤儿寡母,看见了也装作没看见罢了,这样一剪梅才靠着那些小手段养活自己的母亲。
一晃七八年过去了,一剪梅已经长成能自食其力的小伙子了。他想再偷下去就要遭到街坊的指责,甚至捉去见官了。于是,他便琢磨着学个一技之长安身立命。不料,就在这时候,他却被通州城的首富刘九爷,抓进了刘家大宅院。起初一剪梅蒙了,心说:我从没偷过刘家的一草一木啊,他们抓我干啥?
说到这个刘九爷,可真大有来头,他的儿子就是和和中堂的大管家刘全!一剪梅被抓进刘家,大院门一关,刘九爷立马命人给他松了绑,不由分说的将他拉进大厅,一脸神秘地说要请他这个“小神偷”为自己偷一回东西!
听闻此话,那一剪梅顿时感到哭笑不得,可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刘九爷请他偷的东西竟是他老人家昨天新娶的九姨太穿在身上的贴身内衣!刘九爷说,如果一剪梅夜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内衣偷到手,就赏他白银百两!如果敢不答应,就将他捆了送到县衙,治他个盗窃罪,这辈子恐怕就会在那监狱中了断残生了。
一剪梅一听顿时慌了,他想自己一旦蹲了大牢,自己那瞎眼老娘就得饿死。无奈之下,他只好答应下来,但他要求得给他一天的“踩点”时间。刘九爷捋着山羊胡子同意了,而且还亲自领着一剪梅在大院里转了一圈,特意的把九姨太住的房间位置指给他看。碰到这般刁难的事情,一剪梅当然越想越觉得这事情煞是古怪!一出了刘家大院,他便找到绺子同行打听,很快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姓刘的老东西年近古稀,却色心未泯。两个月前他路过一家绒线铺,见到这家铺子里有个姑娘,年约十**岁,姿容俊俏,身材苗条。老色鬼顿时迈不动步子,捋着山羊胡子,盯着姑娘上上下下直打量。姑娘被他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气得立即上了门板关了铺。刘九爷自感丢了面子,恼羞成怒,回到家中,立即托人用重金向绒线铺店主下聘礼,要娶姑娘做他的九姨太。绒线铺店主本也是个贪财之人,在这般重金厚礼下哪还经得住,当即收下了彩礼,不几日便将如花似玉的女儿硬塞进了花轿。
入了洞房,刘九爷一把挑落新娘子的红盖头,盯着姑娘细看了之后,“嘿嘿”奸笑道:“你当初不是不让我看吗?如今我把你买到家,自然是爱怎么看就怎么看!”接着他脸面一寒,厉声喝道:“脱,赶紧把衣服全脱下来!老爷我不仅要看你穿红着绿的俏模样,还……还要看看你的玉体!”他见新娘子泪流满面,抓紧衣服一动不动,顿时兽性大发一下子扑上来,伸出鸡爪子似的双手又撕又扯。
那新娶的新娘子左遮右挡,拼死反抗。老色鬼到底上了年纪,不必年轻人,洞房花烛夜也是虚的很,不多时累得气喘吁吁,才将新娘子的大红喜服撕烂,但就是脱不下新娘子的贴身内衣。新娘子见刘九爷仍在撕扯强逼,急得“嗖”地从怀里掏出一把亮闪闪的剪刀,对准了喉咙。刘九爷只得气咻咻地道:“你等着,老爷我手里有的是银子,定……定要把你的贴身内衣脱下来……”
一剪梅弄明白是这么回事,顿时气炸了肺,心说:我可不能贪图银子助纣为虐!但若不把新娘子的贴身内衣偷到手,歹毒的刘九爷会放过我吗?会放过我的家人嘛,这可怎么办呢?
说到此处,一剪梅卖了个关子不说了。听故事的几个人早就停了筷子,替他捏一把汗,在场的人种,只有金六爷细眯了眼睛,气定神闲地轻轻摇着扇子听一剪梅说下去。
一剪梅继续说道:“我思谋再三,还是决定去偷。第二天夜里,经一番充分准备之后,我翻进刘家大院,径直来到新娘子住的房间屋顶上,悄悄揭开气窗,趁着月光往下一看,只见新娘子和衣躺在雕花牙床上,犹自抓着衣结嘤嘤啜泣。我在房顶上耐心等到二更天时,才听得新娘子发出了轻微的鼾声。于是,我便将一根下头绑着猪尿泡的长竹竿从气窗里伸了下去……”
百变神丑听了,忍不住叫了起来:“这不是宋朝的神偷‘我来也’吊锡酒壶的手段吗?我在戏台上演过这一出!”一剪梅笑道:“‘我来也’吊锡酒壶用的是吹了气的猪尿泡,我这猪尿泡里装的全是水。”百变神丑摇头不信道:“水?水能吊上来衣服?”
一剪梅有点得意地说:“我将那猪尿泡悄悄放在新娘子的侧背下。大约到了三更天,新娘子朦胧中一翻身,‘啪’地一下把猪尿泡压破了,她一个激灵惊醒,急忙翻身坐起,发现自己的衣褂全湿透了。她大为茫然,实在不明白床上这摊水从何而来。此时正是暑热天气,**的衣褂紧紧裹在身上,咋受得了,但是又怕脱了自己的贴身内衣,再无可替换,这可如何是好。
正在矛盾之间,一转头那女子借着从窗棂里射进来的月光,新娘子突然看见床头衣架上搭着一身干爽的衣褂!于是,她也不及细想,一把抓了过来,钻进蚊帐内迅速替换下来,然后顺手把那身湿衣褂扔到了床榻下。但她却没有注意到,此时一根带钩的竹竿又从房顶悄然而下……”
一剪梅笑着接下来说道:“当我拎着新娘子的贴身内衣来到大厅见刘九爷时,天还没亮。刘九爷见到内衣可乐坏了,打发我走之后,便趁着夜色,提着灯笼向新房走去。我心里却说不出是喜是恨。可是等我吃过早饭,到街上悄悄一打探,心里却是乐开了花,原来刘九爷在去新房的路上不知怎么跌了一跤,脑袋撞在了太湖石上,这一下彻底的呜呼哀哉啦!
更让我开心的是,当天夜里,我睡得正香,房门被人推开,月光下只见刘九爷的那个新娘子竟俏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新娘子急切地对我说,眼下那权势通天的刘全认为他老爹死得蹊跷,正派人来捉‘小神偷’呢!我大吃一惊,急忙背起老娘,和那新娘子连夜逃出了通州,隐姓埋名来到京城谋生。
当然我一名小偷,怎么会到宝地空手而归呢,于是乎我边跟新娘子,一人一间东西从那刘家带了出来,这两件东西就是这两件,一件青色犀角杯,一件弦纹尊,说到这里,那一剪梅从怀中拿出两件宝贝,紧接着那一剪梅说到,这两件东西我后来才知道,是那刘家千方百计搜刮来的宝贝,正准备呈给那和中堂,被我顺手给拿回来,就再没有让外人看到过,说完一剪梅将那两个宝贝放在桌子上作为金六爷的祝寿贺礼。
接下来的故事,当然是很简单,自然而然地,刘家新娘子就成了我的妻子,我们俩开了间裁缝铺,小日子过得十分美满。后来,妻子告诉我,那晚刘九爷死后,她怕再受污辱,就掏出那把防身的剪刀正要自尽,却被一个从房梁上一跃而下的蒙面人阻拦住了。蒙面人背起她穿房越墙,逃离了刘家大院,并将去我家的路径指点给她,说我可以托付终身……至此我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的一举一动早就在那从不曾露面的蒙面人掌控之中,我肯定那该死的刘九爷也一定是被他除掉的!蒙面人就是我的恩人哩!”
说到此处,一剪梅望着金六爷,眼中含泪道:“为记住恩人的恩情,我妻子在裁缝铺前挂了那把剪刀当招牌,我则自称‘一剪梅’……”
金六爷听到这儿,开口道:“好了好了。你的故事到此结尾最好,就不必节外生枝了。”金六爷说罢,又转头意味深长地问书生:“十五弟,你看一剪梅可不可以喝上一杯御酒?”
书生听完这故事,慢慢的思量良久,依然是默不作声地点点头,玉壶一倾,又是酒香四溢,那一剪梅仰起头一口将那酒喝完,脸上不经意间带着几滴泪痕,不知道喝下去的酒是甜还是苦……
第一百九十章 盗影重重
江湖很大,大到身在其中的人一辈子也摸不到边涯。
江湖很小,小到立身其内的人一时间也脱不得束缚。
这其中难以掩藏的,总是那一段段不显山露水的情义。
一场酒宴喝到此处,众人眼中都带着几分激动,不知道心中到底想些什么,不过每个人这样,才显得尽兴十足,否则的话,一场酒宴没有主题,也不会如此这般惬意,酒宴论参加的人又书中,墨客骚人的诗词歌会固然乐趣几多,但那江湖人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涯也不必其他少逊色很多。
“呵呵,二位既然已经说完了,那么现在终于轮到我了,不过在场的几人,你们也看得出,我本是个多嘴多舌的话篓子,这会儿可把我憋坏了!”百变神丑丝毫不顾忌旁人的眼色,立马啜了口香茶润了润嗓子,然后便手舞足蹈,抑扬顿挫地说起来:
常言道:“戏台小天地,天地大戏台。”百变神丑人在未入盗行之前,在戏台上扮的尽是涂三花脸的武丑,学的几身不错的功夫,但仍就是个不入流的角色儿。古代职业分三六九等,以往戏子出名难,丑角出名更难,可出不了名就难养家糊口,为出名,百变神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苦没少吃,罪没少受,可就是没有绝活儿。怎么才能有绝活儿呢?他琢磨着这武丑戏几乎全是扮演小偷、盗贼,
世道艰难也难于立足,于是,他一咬牙便入了江湖绺子行,投帖子拜师学盗技。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两年后,盗贼行的探开、抠夹、翻扑、跌跳,这些盗贼的功夫和技巧,不足一年全让他学到了手,终于成了戏台上的“一招鲜”,把个盗贼演活了,而他也得了个戏台上“百变神丑”的美名。
不过,由于这般学艺经历,百变神丑习性中,学习盗技太投入了,竟意外的染上了盗瘾,三天不去那个三教九流俱有、杂耍逗乐的天桥练练身手,心里就直痒痒。不过,百变神丑还懂得几分的规矩,虽然做盗贼只为练手,但是却不把盗得的东西放进自己兜里,而是依旧不着痕迹地塞回原主的衣兜里。因失主没丢东西,他又咋会失风被抓呢?话有说回来,没有贼物被盗走,这能算是个贼么?这倒是一段值得传诵的奇遇。
三年前,“百变神丑”的名声传到皇上耳朵里,皇上便把他所在的戏班传进宫中,在皇家戏楼畅音阁连演一个月的宫廷大戏《时迁盗甲》。一进宫,就有戏迷太监神神秘秘地指着,离那皇帝听戏的畅音阁不远处的御宝楼,对百变神丑说近日北京城出了个大盗,胆子大得出奇,一不盗民,二不盗官,专门光顾皇宫大内;而进入皇宫后,他一不去天下美色云集的三宫六院,二不去窖藏奇珍异宝的大内府库,却直奔保管皇上玉玺的交泰殿御宝楼。
最叫人称奇的是,皇上的二十五方玉玺中,他一连三次专盗那方皇上只有每年四时到天坛祭坛时才用的“敬天之宝”玉玺。而盗走之后,过不了多久,他又悄悄归还,每回盗走及归还玉玺时,都要在墙壁上写上“提防善保”四个大字。据看守御宝楼的四个太监描述,那大盗来时一阵风,去时一个影,武功高超如神,因此将此盗称为“风影大盗”。
皇上气啊,这不是拿朕开涮、调侃朕,连玉玺都不能“善保”吗?当下皇上找来了自己最宠信的和中堂,亲自向他询问防盗之策。和向皇上献了三策:一,将御宝楼层层加锁;二、增派大内侍卫巡逻御宝楼;三、祭坛前三日,关闭京城九门,大搜城内可疑之人。
之后,尽管闹得整个皇城鸡犬不宁,无数无辜百姓被作为疑犯关进大狱,但到了祭坛前一天,“敬天之宝”玉玺还是不翼而飞,和的三策全泡了汤!皇上只得再找和问策,和再也没了防盗之策,却想好了推托之词,说祭坛这事儿一向归礼部尚书刘墉所管,可找刘墉想办法。谁都知道刘墉是和的死对头。刘墉进了宫,才知道自己被和算计了,但他镇静下来之后,却向皇上提出了与和完全相反的防盗三策:一、将御宝楼的锁全部拿掉;二,撤除大内侍卫对御宝楼的巡逻;三,祭坛前,大开京城九门!
皇上一听气呀,心说:这不是开门揖盗吗?没想到你个刘罗锅也拿朕的玉玺开玩笑!皇上当下冷冷地口传御旨:“好,朕就依刘爱卿的三策,若是玉玺再失盗,就拿你是问!”一旁的和别提多开心了!眼看要到冬至,皇上又要祭坛了,宫中太监们都在眼巴巴地盯着御宝楼的玉玺呢!
百变神丑听了风影大盗这事,很是疑惑:天下哪有来如风、去如影的盗贼?只怕是太监们夸大其词罢了。可细一琢磨,猜想这怪事八成是御宝楼的四个看守太监捣的鬼,于是便留心起他们来。他见四个太监一直满面愁容,还常常聚在一起嘀嘀咕咕,分明是心中有鬼!百变神丑虽是个绺子行中人,但却最痛恨家贼!当下,他便决定将这四个太监捉个现行。
一天深夜,百变神丑悄悄潜入那四个太监的住处,舔破窗纸,发现他们正抱头痛哭,从他们呜呜咽咽的互相诉说中,他终于明白:“风影大盗”果然是他们捏造出来的子虚乌有的东西!只不过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让皇上提防那个叫“善保”的人盗用玉玺。谁是善保?善保原来是和的乳名,只是皇上因年老忘记罢了!这几年,随着皇上的宠爱日深,和胆大妄为,为了便于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竟勾结宫中的大内总管,屡屡盗用皇上那方最中用、能罢黜百官的“奉天之宝”玉玺!
御宝楼里这几个看守太监对皇上忠心耿耿,但他们地位低下,对和的所作所为是敢怒不敢言,便凑在一起想了这么个法子。谁知皇上一再不悟,眼看又要连累不肯扰民的清官刘墉了。
得知了真相,百变神丑感愧至极,心说:没想到一向被人瞧不起的太监中竟有如此忠义之士,和他们相比,自己还算是个大老爷们吗?当下百变神丑决定来个假戏真做,解他们一难!第二天夜里,他没费多大劲就潜进了御宝楼,一进门便故意弄出动静,被正巡夜的大内侍卫捉个正着,当作“风影大盗”关进了刑部监狱……
几个人听到此处,都紧张地望着百变神丑。百变神丑一笑道:“嘿嘿,也许你们以为我都被捉进监狱了,岂不是失风了吗?说来怪得很,就在我在监狱里坐等被押往菜市口砍头时,监狱官却把我提进大堂,说我害了‘失心疯’,打了十大板后赶了出来!当然我这般受了一场罪,怎么能够白白的承受呢,不忿其他的吧,便出宫的时候,顺手抓了一个紫匣子,等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里边装的是一件德化象牙白瓷器,这物件作为大内皇宫中的东西,一直都是贡品,我又何敢出手,一直这般保存着。
如今金六爷祝寿,正好能够排上用场,这不现在我就带来了,后来我才知道,就在我进监狱后不久,御宝楼真的遭了盗,不过这回玉玺没被盗走,只是在墙壁上留下‘不来了’几个字。看来,这才是真正的风影大盗!我明白了:自己是被盗贼同行救了!在偌大北京城,能有如此手段的,只有……”
金六爷听到这里,用筷子一敲酒桌说:“百变神丑,不要再嗦了!十五弟,该你品评品评百变神丑的故事了。”
那白面清秀的书生显然仍沉浸在百变神丑的故事中,好大一会才回过神,叹道:“风影大盗这事我也曾听说过,只是没想到背后竟有这样精彩的故事!”说罢,手一扬,玉液飞溅杯中。
这时,跑堂伙计从下边,送上一盆尾巴翘得老高的鱼汤,金六爷呷了一口鱼汤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喝了这盆鱼尾汤,金盆寿宴已近尾声,咱们就要各奔东西了。不过,好戏总是在后头,你们最想听的,恐怕还是我金某人的故事吧。”
这个时候,在座的几个人早已停下杯盏,洗耳恭听。金六爷轻轻弹了弹身上的团花盘龙袍,幽幽地说:“也许你们以为我自称天下贼王是大胆狂妄而已,其实,我是正宗的爱新觉罗皇家嫡系子孙,我的父亲不是别人,乃是先皇的三阿哥、当今皇上的亲哥哥弘时!”
愚翁等几人一听这话,惊得胸口怦怦乱跳,只有那白面秀气的书生显得平静如常,金六爷那低沉而充满沧桑的话语,使人仿佛回到了六十多年前……
话还要从雍正说起。众所周知,雍正是与众兄弟苦斗了几十年、耍尽阴谋和血腥杀戮才登上皇帝宝座的,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孙重演骨肉相残的悲剧,他别出心裁地创立了秘密立储的方法,就是在位的皇帝亲自将继位的阿哥名字写在御旨上,密封在锦匣里,藏在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面,待皇帝“驾崩”之时,由众大臣共同取出,按御旨所定人选继承皇位,敢有盗锦盒者,诛无赦!
当时雍正的长子和二子早已夭折,年长者只有三阿哥弘时和四阿哥弘历。弘时聪颖有胆识,弘历英武有学识,手心手背都是肉,兄弟俩堪称是雍正的一对眼珠子。本来,雍正对兄弟俩一视同仁,但自从雍正将确立继位的锦盒放入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他对弘时的态度越来越严厉、冷淡,而对弘历则显得宽厚仁爱。敏感的弘时不由暗自猜疑,尤其是在一连三年都是由弘历代父皇恭谒祖陵之后,他断定:藏在锦盒中的名字,必定是弘历!
弘时心想:同是一父所生,才干不相上下,而且自己居长,为什么父皇对自己如此薄情?他心中不平,决定将锦盒从正大光明匾额后面偷出来!于是,他不惜重金,招募江湖盗贼高手来到府中,让他们手把手地教给自己盗技,很快练成了不凡身手。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一切的筹划看似天衣无缝。
时在,雍正五年八月的一天黄昏,弘时利用自己进入乾清宫为父皇献礼之机,找了个借口去了供电一趟,很轻易的飞身上檐,将锦盒偷了下来。可当他回到府中书房,打开锦盒,只见御旨中的太子名字竟然是自己!这一番使得他心中极度矛盾,更让他魂飞天外的是,此时书房门突然被推开了,雍正和两个侍卫悄然无声地走了进来,如此境地,那弘时不由双腿一软,跪了下来。
雍正冷笑道:“没想到吧?朕选中的嗣皇恰恰是你!朕当初看中的是你聪颖有胆识,可你聪明过了头,胆子也太大了!”随即雍正又痛心疾首地说,“朕自继位以来,大刀阔斧,力改朝俞积弊,得罪了朝野上下,怨声载道。朕方才明白,治国乃文武之道,须一张一弛才好,不可求治太急。因此,朕便有意冷落你而亲近弘历,其实是为了磨磨你急躁的性格,让你多点忍耐之心,将来做一个更合格的皇帝!万万未料到你竟如此心肺……”
弘时深知大错铸成,紧抱着父亲的脚求道:“皇阿玛,儿臣知错了!”
“大错已成,为是已晚了!”有着“冷面王”之称的雍正咆哮如雷,“你打开锦盒之时,就是你自绝之日。这是朕诏告了天下的,岂可自食其言?没想到你好好的亲王不做,偏要做为人所不齿的盗贼。哈哈哈,爱新觉罗的子孙竟成了鸡鸣狗盗之徒!”说到伤心处,雍正失态地狂笑起来,笑得泪花满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两个侍卫则将一杯鸩酒放在了弘时面前……
赐死了弘时,并将他从皇家玉牒中“削除宗籍”之后,性格怪异的雍正还不解恨,又将弘时年仅四岁的儿子改名叫做“霍勒哈”。所谓“霍勒哈”,就是满语“盗贼”的意思,并从全国捉来十几个盗技高强的盗贼,让他们“将功赎罪”,充当霍勒哈的师傅,定要将他培养成名副其实的“天下贼王”。雍正认为:爱新觉罗的子孙,做贼也是天下之王!
“故事讲到这儿,你们一定也明白了,我这‘天下贼王’的名号乃是先皇御封的!”金六爷泪流满面地继续说,“先皇驾崩那年,我十来岁了,已知道做贼是天下大耻,更知道水有源、树有根,便一再提出要认祖归宗。可先皇终究是冷面王,临终之际专为我和当今皇上下了一道密旨:只有霍勒哈有能耐再一次从正大光明匾额后面盗得锦盒,方可允许弘时这一支系的子孙重回皇家玉牒!
这……这不是逼着我和我的子孙代代做贼吗?没奈何,我只得死心塌地跟着盗贼师傅们苦练盗技,就是希望有朝一日我的子孙不再做贼。当今皇上福寿双全,稳坐天下六十年,直到去年才将自己的锦盒放在了正大光明匾额后。上个月,我潜入了乾清宫,终于将锦盒盗了出来,然后交给了皇上。皇上不食前言,答应我的子孙可以认祖归宗,最后又将这壶三杯御酒赐给了我,让我过寿时用。皇上还说,到时候他将派一位皇子前来亲自为我把盏斟一杯御酒……”
愚翁等三人听了,知道原来书生竟是十五阿哥嘉亲王!当下三人急忙起身,要向嘉亲王行参拜大礼。嘉亲王摆摆手道:“算了算了,今日本王和你们一样,都是为金兄祝寿的客人,身在江湖,就不必行俗世之礼了。再说你们讲的故事,着实让本王受益匪浅,大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呢!”说着,便手执白玉瓶,为金六爷斟酒,可这次一滴御酒也没滴下来,白玉瓶已经空了!
金六爷微笑着让他紧攥白玉瓶瓶颈,左旋三圈,右旋三圈。嘉亲王如法一旋转,果真不多不少,又斟下最后一杯酒来。金六爷端杯在手,望着嘉亲王,神情异样地说:“十五弟,感谢你来为我祝寿,我也掏心掏肺地对你说几句话,从今以后我族内子弟也不会再入爱新觉罗系列之中,这些年我早已看透了这富贵的过眼烟云,一切都是杯中虚酒,就让我的子弟随我的金姓,传承下去!
另外这么些年,当我昼伏夜出、穿梭于京城街坊胡同之时,无意中发现一个惊心事实:那些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朱门豪贵,他们的泼天财富,全都来自于对千万百姓的层层盘剥,而且官越大,所聚的不义之财越多!迫于饥寒的百姓就像愚翁、一剪梅一样,越来越多地流落江湖,沦为盗贼,当今天下可谓盗贼遍地,大清的江山不稳啊!作为爱新觉罗子孙,我忧心如焚,只能暗中做些替天行道之事,稍解民怨!”说罢,红着眼睛将御酒一饮而尽。
金六爷酒杯一放,继续对嘉亲王说:“你知道皇上为什么单单让你来为我祝寿吗?”嘉亲王摇摇头。
“因为你是名入锦盒的阿哥!”金六爷朗声道,“这是天大的秘密,金某泄露出来是死罪啊!十五弟,今天我安排你听愚翁他们三人讲故事,一来让你了解民间疾苦,二来让你明白——天下有贼,但真正的大盗贼身居庙堂之中,庙堂之贼不去,天下难安!对此,我这个江湖贼王无能为力,只能拜托你了!”说罢,他离座对嘉亲王长揖一拜。
嘉亲王急忙上前,动情地叫了一声:“金兄!”然后,这一对皇家兄弟紧紧拥抱,热泪长流。
突然,金六爷面色苍白,额头大汗淋漓,身子也不断摇晃起来。嘉亲王急忙问道:“金兄,你……你怎么了?”
金六爷跌坐在椅子上,苦笑道:“御酒名为三杯美,就只有三杯美酒,若再倒出第四杯酒来,便是赐死的断肠鸩酒!其实,皇上这么做,也是遵从先皇‘盗锦盒者,诛无赦’的遗旨……”
金六爷话语越来越低,口中流出黑血来“师傅!”愚翁等三人忍不住大放悲声。嘉亲王潸然泪下道:“金兄,请你放心,本王他日定除庙堂之贼!”
金六爷欣慰一笑,端坐而逝……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嘉庆王立派众议,另在京城西郊树了一族的宗庙,又御赐了这方青龙大匾,我族内的依然留在了江湖之中,不入庙堂之内。
…………………….
如此这般,一切都是源于这块,我祖上逝去之后,族内的人没有再入爱新觉罗的氏族,也没有离开那令人热血的江湖,天下贼王的称号属于我们家族,后辈子孙当然不会辱没了这个称号,无论通过任何的手段,就要保证这称号的归宿。
盗亦有道,并不简简单单的是劫富济贫,救人水火那么简单,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世间那有那么多大的对错,到了我这一代,虽然其余族人早已凭借手中的积累,成为一方土豪了,而我这辈子,经过了民-国抗-战共-党,可以说能够受的苦都经受个七七八八了,如今这块土地算是我家族祖产了,我也是近几十年才通过手中的财富,慢慢的换回来的,说一句不成体统的话语,我觉得现今社会,盗窃的艺术已经完全的败了了,不过那些类似古代的蛀虫仍在。
我并非守财奴,但是这社会却让我变成了守财奴,我的古玩自是不想放在那所谓的博物馆,死气沉沉的待后人凭吊。
而后见说完这番话,那金言格长叹息一声,眼中带着些许无奈,小心的将三件紫匣子中的几件古玩,放入那临桌的柜子中,离渊低首一看那柜子也非凡品,看上去好似檀香木的存在,脸上的闪过一丝奇色,而后自我嘲笑一番,看来这金言格的确是‘守财奴’一般的,这整个屋子内恐怕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不过,这样也好,古玩落在懂得人身上,才能给使得价值体现了。
“如今,金老头你们一族的遭遇也不能说是太被动,王朝更迭荣华富贵,对我等修行之人来说,不愧于过眼烟云,不如一门真正的技法存世,我想现如今就是爱新觉罗的嫡系子孙,恐怕也只能默默无闻不着一方了,哪有现在你这老头过的好啊,满屋都是珍宝,一方土豪,做个世袭的土王爷也不是什么难事!”丰虚道长看出了金言格眼中的落寞,开口劝导道。
“丰虚道长说的很对,如今想必金老仍然资助那些个末代皇族们的嫡系后代把,我在游历的时候,听闻早在民国及在解放后期的时候,爱新觉罗的子孙被一些人残杀了不少,特别是最近六七十年代,如今报道上边仍然有一些末代子孙存在,虽然血缘不那么的近,但是想必没有金老暗中帮他们想来也过不了这一劫!”离渊听了丰虚道长的话语,心中一动,将心中的话语说了出来。
“这倒没什么值得掩饰的,我却是暗中帮助过他们,毕竟都是一脉传承的子孙。”金言格虽然这么说,但是语气中那一丝骄傲之气仍是存在,以前他们弘时的一族被爱新觉罗抛弃,如今这些嫡系子孙却是靠着他来资助,这难道不是很值得笑,不值得金言格以此为荣么?
“我说为何如今那些末代皇孙都以——金为主姓呢,想必这其中也有一定的缘由啊。”丰虚道长哈哈一笑道,丰虚道长比金言格晚了那么十几岁,但是并不影响二人之间的同辈交情,毕竟一同经历困苦责难,就足够这些人平辈相交;了。
“这倒是没什么直接的关系,要知道以前在古代,皇帝微服出顺的时候,很多的时候也是用金姓,你还以为我国的姓氏那么多的规矩啊,我金某人没那么大的能耐。”金言格倒是不敢应承丰虚道长的话语,只是哈哈一笑将话题插了开去。
第一百九十二章 黄酒醉金螯
金言格与离渊等人谈话间的功夫,时间过得飞快,不觉之间已经大半时光已悄悄的流逝。
早上刚出门时,日头红彤彤的刚出云海,到现在太阳也已经升至头顶上空,艳阳照射下,庄园也呈现出另一番场景,暖意非凡。
正在这个时候,那庄园的大管家方文已然是走了进来,笑着对众人道:“各位,那边的菜席已经准备好了,不如移步去那里再聊吧。”
丰虚道长笑着站起身来,面对着三人笑道:“赶紧过去吧,离渊丫头,我猜今天你们可是好口福了,以往我在的时候,那金老头顶多随意的安排一下,就草草了事,可是现在却是让方文亲自办理菜席,你们可知道这方文是何来历?”
这边方文听到丰虚道长的话语,淡淡一笑,没有说什么。
那边的夏达则是忍不住开了口问道:“方大叔什么来历啊,看上去干干净净的,不像是个会做菜的人?难道比我离渊哥哥做的还好吃。”
离渊一听到这句话,心间一阵无奈,夏达什么话语都喜欢往外搂,他不过只是会一些一般的菜肴,又不是做的真不错,夏达只吃过一次,就外往咧咧,其实这也怨不得夏达,在她的眼里,离渊还算是“过得去”,自然比对男子的时候,喜欢拿离渊当做原型来比较。
“女娃娃,嘿嘿,离渊那臭小子虽然不错,但是在这方面,我相信绝方文绝对比他强多了,不是我胡乱的吹,我这人本来就有些厌食,如果不是方文每日监察我的饭食,现如今每天顶多一顿饭。”金言格看着方文哈哈一笑道。
“这个我的确可以打包票了,方文的外公是清末鼎鼎有名的御膳房执事——陈光寿,原本是为皇帝一脉准备餐理搭配的,而且在晚清末年,如今南北厨艺界也是陈光寿一人独自重新整合的,满汉全席的完整版本,也是在陈光寿的手中补充完整的,你说说这算不算是强!”丰虚道长上前一步,走到方文的身边,很细心的为离渊夏达二人解释道。
陈光寿这个名字对离渊可是不陌生,现如今一些香港的娱乐电影常常还以之为主题,看着金言格不由得道:“金老的生活,颇有些皇族的味道啊,家里的大管家也是御厨样的身份,可见金老是个会享受的人啊,”
在三人说笑的时候,那边的夏达已经拉着方文奔出了门去,她昨天晚上就是因为太饿了,才会摸到金言格的住处,从晚上到现在只吃了一点点的甜食点心,如何能够不饿呢,离渊见此皱了下眉头跟了上去。
金言格待客的地方,是庄园内一处独立酒楼性质的,与其住处还是离的又段距离,离渊想想也是对的,自古君子远庖厨,没有太多的要求之下,在风水常理上,人生活的卧室也应该远离,杀生的厨房避免受到杂类气息干扰。
但是金言格这处庄园酒楼,丝毫不比其他高规格的酒店逊色,这里我以前只是听说过,夏达跟着方文这一进门,就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稀奇。千年古城的仿古装饰做的格外精细,一楼大厅的小桥流水美人靠,还有古色古香的桌椅窗棱,再加上四周墙壁上的绘画与大型陶瓷装饰,看得夏达一阵眼花缭乱——这得花多少钱布置这么个酒楼?
然而方文却没有给离渊夏达时间多看,走在前面头也不回的就上了三楼,直接把三人领进了月白厅。这月白厅空间很大,足有正常居室的半个大,装修不算奢华,而是非常精雅。墙上挂着一幅唐玄宗游月宫的山水人物画,虽不是名家所作也是功力不错的作品了。四周是沙发电视和茶几,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大圆桌,坐十几个人没有问题。
金言格在桌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坐的却不是主座,毕竟他是主人,这般情况下,只有那丰虚道长坐了主座,离渊怕夏达惹什么麻烦,拉着她坐到了自己的身边,
这丫头在餐桌上基本上不讲究什么,也懒得和她计较,方文在门口的位置坐了下来,随带吩咐下人上了壶茶水,到现在人才算是齐了,这才有几名年轻的女子上菜,每一道菜上边,盖着银色的餐具,夏达流着口水的,摸着那银色的餐具,不知道是眼馋里边的菜肴,还是这几对纯银的餐具呢?
一时间众人都盯着里边的菜肴,都不说话,尤其是夏达,走进房间之后那神情几乎都呆住了,左看右看看什么东西眼神都是直的。这时候方文突然看着夏达笑了,方文细细的将每一道菜都仔细的介绍了一番,包含着做菜的典故,自古倘若每一道经典的菜必有一段值得玩味的典故。
大概的介绍了一番,方文笑着说:“也不知道你们都喜欢吃什么,往日我也只是为金老搭配,今日索性来了一个大满园,一共十六道菜,几乎包含着各式的菜系了,现在只是上了十五道,这十五道可能众位在其他地方见过,不过这最后一道的压轴菜,恐怕诸位在其他的地方绝对难以见到。”
丰虚道长一听方文这么说,素知他不会空穴来风,顿时来了精神道:“其他地方难以见到?不太可能,我本人至少也算的上是吃遍大江南北了,皇帝御菜也是多有涉猎,除非是国外的特产。”
方文笑着摇了摇头,问道:“原料是南京本地的……只是用的普通的河蟹吗,道长熟读诗书,肯定记得红楼梦中有一段,中秋夜赏月吃南京本地的螃蟹宴?”
丰虚道长点了点头笑道:“这些我自然是知道,《红楼梦》里第三十八回写到了螃蟹宴,在湘云与宝钗的安排下,在藕香榭设下了螃蟹宴,邀请了贾母等一众女眷过来赏桂花。贾府的筵席一向都极为讲究,这螃蟹宴也不例外。设宴所选的环境自然是上佳的,藕香榭中的对联就是最好的写照“芙蓉影破归兰桨,菱藕香深泻竹桥”,再伴着那两颗桂花树随风送来的馥郁花香,难怪深得贾母赞许。
只不过那螃蟹性寒,因而需要伴以驱寒之物。所以,凤姐吩咐丫头们:“把酒烫得滚热的拿来。”热酒可敌螃蟹的寒性,黛玉身子弱,“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喝口烧酒”。黛玉不喜黄酒,宝玉便赶紧命丫鬟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给黛玉喝。合欢花能解郁安神,用于心神不安、忧郁失眠,于黛玉的性格实在相宜。
除了用酒祛除螃蟹的寒性以外,吃蟹还需伴以姜醋,宝玉在诗中就提到了“持螯更喜桂阴凉,泼醋擂姜兴欲狂。”平儿伺候凤姐吃蟹,凤姐嘱咐:“多倒些姜醋。”姜性温能驱寒,醋能消食开胃,散瘀血,还能祛腥味。姜醋汁是吃螃蟹时的最佳调味品。
现如今我还能够背下来这段章节呢。”
方文还是笑着摇头:“下一道菜并不是黄酒醉金螯,是用金螯蟹做的另外一道菜,这算是当初红楼梦那道菜的原型了吧,其实这道菜其实也简单,原料只有一味,就是金螯蟹,只不过工序有些复杂罢了,我如今称之为——白玉蟹。“
“方大厨,这次你有些托大了吧,只是这一种原料,恐怕很是不好弄吧,我自问是想象不出这道菜是什么样子的。“丰虚道长哈哈一笑道,脸上认为不置可否。
方文这才详细的介绍了这道菜的来历,白玉蟹的原料确实简单,就是蟹。它是一种类似蒸饺状的主食。只不过这白玉蟹的内陷不同了,将金螯蟹蒸熟之后,用勾针将双螯以蟹腿的第一节足棒肉剔出来,配着独家的调料拌成汁。这些肉用细棒撵成靡,什么别的都不加,至于这蒸饺的外皮。用蟹壳中白色的蟹籽,与蟹身的蟹黄加些精粉融合。最后还有一道工序,就是用陈醋和嫩姜茸与活的生蟹黄调和成蘸酱,再蒸得微热熟,将蒸饺在里面滚一遍,挂汁以后装盘端上来。
这样做下来,这一道菜就如同白玉一般,看上去让人食欲大振。
简简单单的一席话,离渊也不由得眉头皱了下,他素知这菜的难做,口中喃喃道:“如果真是这般做下来,这得用多少只蟹才能做一笼蒸饺啊?”
方文看了离渊一眼,微微笑道:“麻烦是有些麻烦,不过多了些精致的功夫,绝对让众位感觉不错,这材料也是最近才收集全的,以往就是金老家中,再来贵客也没有做过,我印象中好像只为金老做过一次,诸位当真是幸运。”
第一百九十三章 意外谋划
方文的这番话,似乎已经把丰虚道长的兴趣给完全勾了上来了,连带着离渊跟夏达都觉得如果不吃这道菜,实在是太可惜了。
有这道主菜作为压轴,众人对于其他菜倒是没有多高的要求,不过就算是方文并非全心安排,那么其余几道菜也算的上是绝味了,方文安排侍者将菜的压盖揭开后,而后向离渊等人问道:“诸位准备准备喝什么类型的酒,醇酒、汾酒、或者红酒?”
一提到酒字,夏达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就发亮了,抢在所有人前面说道:“就喝玉液红,就喝这种酒,他们家应该有,我听说在皇家御酒就是这种名字,具体的叫什么名字我倒真想不起来了,废话少说赶紧上酒。”
夏达的这一番话,搞得众人苦笑不得,不过也不好再说什么了,离渊心中也一直纳闷,不知道这丫头怎么会听说这御酒的名字了,这一点事情到后来离渊才晓得了,都是妙浅语的缘故,妙浅语是个妙人,自然很喜欢品尝大江南北国内国际的名酒了,夏达从小跟着妙浅语混,自然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醉猫了。
以后的日子中,离渊也很难有如此好的机会,品尝到正宗皇家的美食。
每当离渊回忆起来那段时光,这顿饭其它的酒和菜是什么滋味离渊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大家一直在等那盘黄酒醉金螯。有意思的是,方文做了这道菜之后,那夏达的态度居然平和了不少,不再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几人说笑喝酒之间,至少等一个小时。
实际上等了一个多小时,这盘久违的菜点才端上来,一小笼很简单的黄酒醉金螯蒸饺。
夏达大概早就等的不耐烦了,盘子一端上来,夏达就已经端着酒杯嚷嚷道:“一盘总共十五个蒸饺,我们五个人,正好一人三个,我先吃我的了……哦!”说话间夏达已经夹了一个蒸饺入口了,未待几个人注意,夏达突然发出一声低促的惨叫。
离渊没抬头的看了她一眼,嘴角轻笑道:“你又怎么了,难道不好吃么?”
此刻的她张嘴直吸凉气,夏达口中含糊不清的答道:“大好吃了!我刚刚差点咬到舌头了。”
众人一阵哄笑,离渊这才发现,夏达除了给自己添麻烦外,其余的还真是个小女子的样子,趁着这个功夫,在场的众人纷纷伸出了筷子,准备马上开动这就尝尝这名满天下的美味。
离渊小心的夹起这蒸饺轻轻的一入口,顿时觉得唇齿之间鲜香无比,满口生津——难怪夏达那丫头刚才会咬到舌头!以往在离渊的认知下,餐桌上的美味,总可以想像出什么才是好吃的味道,可是今天这道黄酒醉金螯蒸饺,在未亲口品尝这味道之前,其美味是离渊本人连想也不曾想过的,这黄酒醉金螯的口感说是天下独此一家,也没有任何的夸口之处。
在场的众人不说话,都在品尝着那蟹肉,大概心里的想法也和离渊差不多。这没几筷子的功夫,盘子已经见底了,想得出来,那金言格也是不常吃这道菜,觉得还不错,只吃三个的话,自然是不会感觉到油腻。
方才说了一人三个,大家都很自觉,谁也没好意思多吃,待离渊三个蒸饺下肚之后都停下了筷子。然而盘子里还剩下两个——谁吃的这么慢?
只见所有人都放下筷子,只有方文还在夹着半个丸子在细嚼慢咽,一边吃还在一边说:“季节不对,要是中秋前后口味是最好的,四月的金螯蟹,材料上就差了两分……蒸煮的火候也不对,加工的时候仓促了点,又减了两分口味。这黄酒醉金螯的滋味也只做出了一半而已……不过第一次做能达到这个滋味也不错了,以后我琢磨下,再请大家好好来品尝,现在无法做出那个味道了。”
夏达感到极其吃惊的问道:“方大哥,不会这个样子,这还不算是完美?那我真的想像不出十分滋味究竟有多好吃!”
离渊听到这句话,笑着对着众人道:“这道菜,使我想起了红楼梦里贾府的茄鲞……看来有钱未必真贵族,三代才成世家子,……方兄,为这道菜,我敬你一杯,中国伟大的厨艺不应该断送在我们这些人的手里边,希望你们这些大厨能够重现满汉全席的姿态。”
方文连说不敢不敢,端起一杯酒与离渊一干而尽。
不过在方文吃下了第一个蒸饺后,就放下了筷子,说他本人不想再吃了。而夏达呢,看上去很傻很呆,睁大的眼睛盯着盘子里那最后两个丸子,离渊不用看就知道夏达心中到底想什么呢,那样子就像口水要流到桌子上。离渊不及夏达开口,又拿起桌上干净的公筷,将丸子夹了起来,放在了夏达的碗中,口中笑道:“在座的这些都是前辈,自然不会给争着吃东西了,想吃就赶紧吃了,不要那么没修养。”
说完这话,丰虚道长以及金言格都是哈哈一笑,那边的夏达也不拒绝,两口给吃完了,而后大大咧咧的一擦嘴,对着门口的方文叫道:“方大哥,这菜做的真是不错——我头一次吃的这么好吃的菜,什么时候再来做两盘啊!”
方文一听这话语,脸上泛起无奈的笑容,道:“夏小姐,今天恐怕是不行了,这道菜耗费的材料及其的复杂,我下边的那几个徒弟忙了这么久才做了这么一盘菜,想来的确是难为他们了……今天想来是真的没有办法再做第二道菜肴了,待以后我将菜的材料辅料完毕之后,亲自下厨为你们做好了!”
方文的话让离渊吃了一惊,虽然方文的话语说的很含蓄,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样的情况,金言格的这一道黄酒醉金螯菜,不知道到底是用了多少的材料,不过吃了一盘菜而已!这得用多少金螯蟹!这盘菜得花多少钱?这顿饭花了多少钱离渊也不知道,总之金言格绝对不愁这些个钱,就算是再多,想来金言格也绝对支付的起。
吃完这道菜之后,再吃别的菜就觉得没了胃口,几人也就纷纷起身出了这庄园内的阁楼。
在外边夏达忍不住的小声对离渊道:“看来我以后一定要拼命的想办法弄钱啊,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这才是人吃的东西,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这样小日子过得多爽啊。”
“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总之我猜你肯定要在这庄园多待几天了,方才你不是已经答应人家,做人家的徒弟么,在这期间你这丫头肯定会呆在这庄园呢,好好跟那方文打交道,让他多给你做好吃的!“离渊笑着抚摸夏达的脑袋,半是调侃道。
夏达倒是没有听出离渊调侃的意思,脸上带着不忍之色,半撅着小嘴道:“我不想留在这里,我舍不得你啊,你也知道,咱们还要去上海呢!”说着夏达还对着离渊使了个小眼色,生怕他不懂得样子。
离渊哪还不知道她的小心思,打击夏达道:“你现在的小偷水平太低了,还是在这里练习一年半载的吧,我看那金老对你也不错,其他的事情可以暂时放一放,现在又不急。“
“哼,别想甩开我,我知道你八成要去找你那小警察去,由我在这里,你就散了这个心吧……不过要想我答应你的事情也可以,你只要跟我在一块陪我半年之类的就行了,没什么大要求。“夏达看着离渊提出了这么一个条件,在她看来,貌似还便宜了离渊本人。
“你这话说的,你这丫头,让我来在这里干嘛,难道陪你一块学怎么偷东西?我在外边还有事情,肯定不会陪你在这里浪费时间的。“离渊板着个脸笑着说道,多少有些批评夏达的意思,别的不说,现在他在南京还有几件事情要处理,可不单单是知烟的事情。
“恐怕你这臭小子的算盘打错了,你也要在这里呆上几个月。“丰虚道长听到离渊夏达二人的谈话,不由得插口道,让离渊很是意外。
“道长,怎么回事?非要我留在这庄园之中,南京外边还有几件事情…….”离渊意外的看着丰虚道长。
未等到离渊将话语说完,丰虚道长就直接打断离渊的话语道:“我不管你到底有什么事情,总之你现在是不可能出去的,至少在高千秋的宗门大典之前,你是别想出去。”
第一百九十四章 衣钵传承
离渊听到此话,惊疑的望向那一旁淡笑的丰虚道长,奇怪的道:“道长,这高千秋的宗门大典跟我什么关联,况且我本就不认得高千秋,宗门大典自然应该你们老一辈风水人物去,我就不必了吧!”
“不是我不让你出去,而是你如果现在出现在金陵的话,恐怕立刻就会被数十个风水人物围杀,你懂我的意思了吧,”丰虚道长似笑非笑的道,眼神冷然的盯了离渊一眼。
“谁要对我离渊哥哥不利啊,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啊!”夏达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一转,就想到什么,对这丰虚道长毫无礼貌的冷喝一声道。
“你这丫头,真是不知道好坏,我是为你家那傻小子好,我要害他难道你还能挡得住么……再说了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是一直想那离渊陪着你嘛,现在如你的愿了,怎么倒埋怨起我来了。”丰虚道长略带笑意的望着夏达。
丰虚道长见过那么多的世面,对感情的认识远远的超出了离渊这些年轻人,而对于夏达呢,她心中原本一直打着的小九九,被丰虚道长直言点破,夏达再厚的脸皮也耐不住羞了,升起点点的红晕:“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情嘛,再说了,我也只是出来的时候,我姐姐妙浅语吩咐我的,要看好离渊,我肯定要这般做了。”
离渊听到夏达的话语,顿时感觉到头都有些大了,直接反问那丰虚道长道:“道长不知道你真正的意图到底为何,莫非还有些筹划么?“
那丰虚道长当然不会无的放矢,自然有他自己的道理,见到离渊有些急了,自然笑着不去管那发傻的夏达,对离渊道:
“如今那宗门大典再过一个月就要举办了,风水江湖的一些宗门大派,大部分已经派人前来观礼了,那水宗玉逍门的杜应轩,在金陵已经准备借助宗门势力将你格杀,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那寻龙宗传人你总要考虑了吧。“
“不知道道长怎么筹划的,总不能让我躲他一辈子,“离渊眉头皱了一下道。
“当然不会这样了,堂堂寻龙宗传人怎能一辈子都躲在幕后呢,据我所知,每一代那寻龙宗宗主,可是年少成名,绝对没有任何不足之处,你师父冷谦十八岁就以进阶神识之境,威震风水江湖,我准备将你在高千秋宗门大典之机,将你推向风水江湖!“丰虚道长说道这里,眼中闪过一丝锐芒,望向离渊的眼中颇有些期许。
“道长莫非是在开玩笑,你方才还再说,寻龙宗在风水江湖上的仇家甚多,这番将我推出去,不是让万劫不复么!“离渊听到丰虚道长话语,脸色大变道。
“你这臭小子,我哪舍得你死掉呢,就算我舍得你死掉,那葛鸿葛老头子肯定不会愿意的,他怎么舍得你这个好外孙女婿呢?“丰虚道长嘿嘿一笑,”这个主意是我跟那葛鸿一起想起的,恐怕也只有这般,你才能够堂堂正正的继承寻龙宗一脉。“
丰虚道长的话语刚说完,那方才还迷迷糊糊的夏达就站了出来,又是一声大喊,“哪个敢抢我的离渊哥哥,做别人家的孙女婿,也不问问我愿不愿意,那葛鸿又是谁啊,”
不料那夏达的声音有些大了,连带着后边的金言格都听到了他们三个的话语,金言格笑着插口道:“葛鸿可是个大财主啊,他的钱比我多的很,而且我听说他外孙女墨菲,长得比仙女还美丽呢,我猜想你这娃娃的姐姐肯定比不上,嘿嘿!!”
“是真的嘛,能有我姐姐漂亮么?”夏达听了这话语,面容变了一番,却是极其认真的问离渊道,女子就是爱这般,一听到哪个女子好看了,总是想要比一番,夏达这样还算好的了。
离渊无奈的一摆手无言以答,这金言格也真是的,哪壶不开提哪壶,明明在跟丰虚道长说着正事,偏偏岔开话题,这般说道,使得离渊不知道怎么答复那夏达,墨菲跟妙浅语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美,如何能够相比呢。
“哼,你不回答就是默认了,我这就给姐姐打电话去,让她赶紧到金陵来,来晚了那离渊就成别人的外孙女婿了。”夏达说着话,小嘴一撇,眼圈一红,看样子要马上就要哭出来。
这个时候拿金言格却是笑着开口了,“不用找你姐姐来,关键是看你啊,你如果跟在我的身边,好好的学习偷盗手艺,到时候我支持你,我可是皇族后裔啊,那葛老头的家产就算雄厚点,不过也只是些小钱罢了,我这些年在全国各地屯得地皮,就够葛鸿受了。”
夏达没有动静,仍是两眼看着离渊一动不动,不知道心里想的都是些什么。
金言格见到没有打动那夏达,又直接开口诱惑她道:“其余的不说了,我肯定会阻止那葛鸿认他做外孙女婿,到时候,封你做个格格什么的,葛鸿如果不愿意,那臭小子就是把墨菲拐跑也不管用,这下放心不了。”
“你说的可是真的?”夏达木然地望着金言格道,眼中出现了一丝转机。
“我这么大岁数,至于骗你么,按我的想法,到时候除了你姐姐,连你也过来伺候你离渊哥哥……哎可真是便宜了那臭小子,也不知道他到底哪一点好?”金言格越说越离谱了,竟然说出了这般话语,离渊顿时有些无地自容的感觉了。
幸亏站在一旁的丰虚道长解围道:“金老头,你说话越来越没谱了,赶紧拉着你徒弟去其他地方训练去吧,这女娃娃在这一块总是添麻烦,我这里还有正事呢,你就莫要这般胡闹了。”
“嘿嘿我还不想跟你们参合呢,走,夏达,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地契,我这一辈子除了对古董感兴趣之外,更多的是对中国的土地热爱,谁让我是爱新觉罗的后人,现如今我除了在国外,在东南亚的地契更是比的上一些小国家的面积了。”金言格说道这里,眼神中带着些落寞,又显得分外自豪。
此刻那方文不知道从哪里开过来一辆高尔夫观光车,金言格带着夏达上了车子,金言格的庄园的确是大,不这样还真难以在庄园内四处游览呢,离渊看着夏达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嘱咐了她几句,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听进去没有,害的离渊心中多了几分担心,就怕她胡想了。
“他们也走了,现在也该说正事了。”丰虚道长看了一眼那金言格,抚须笑道:“其实到宗门大典的时候,不是让你以寻龙宗传人的身份面对风水江湖,我是想让你作为我的徒弟去,以你如今的神识境界修为,在年轻一代只强不会弱,”
“可是我现如今已经身为寻龙宗的传人了,再入那天符宫的话……”离渊有些犹豫的道,他见过岩修使用那符篆之道克敌制胜,当然也十分羡慕那威能极大、耗费神识之力又少的秘术,一旦碰到强敌,拼着精血大损,一叠子符篆扔出去,恐怕比他强一两个层次的人也不是离渊的对手。
“这个你不必发愁,我虽然作为天符宫刑法长老,但是一身所学也并非完全是天符宫的秘术,这一个月内,我不会传你任何天符宫的秘法,只是会教会于你我这前半生杂学的秘术,完全是我自创的,不过我不会做你的师父的,只会大概的教授你如何去用,至于你能否学会这些秘术,都要看你的造化了,“丰虚道长脸色极其认真的道,看来丰虚道长这一生所专研的秘术不是太好学的样子。
“这个样子,那就不知道晚辈能否不让道长失望了!“离渊听到这些,心间原本高兴的神色,暗淡了几分,其实他更想学的是天符宫的秘术。
“嘿嘿,臭小子,别太好高骛远,我这秘术你如果能够学会的话,走遍大半个风水江湖自是没有一点问题,而且,现如今你身上那把青霖剑已经泄露踪迹了,恐怕再无法掩藏住了,在宗门大典上也要拿出来,我已经想好了你的说辞了。“丰虚道长说到这里极其诡异的道。
离渊听到此话,大感惊疑,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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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天符秘史(上)
“没有意外的话,如果我将那青霖剑,在高千秋宗门大典上拿出的话,恐怕更会让人认为我是寻龙宗的后人?“离渊听了此话,面上带着些迟疑的表情。
“当然如果你在宗门大典上,只拿出那把青霖剑,有可能会使你遭到众人的针锋相对,可是如果拿出另外一件风水法器的话,我想那些风水江湖的人,都会乖乖的把嘴巴闭起来,不敢声张分毫的。”丰虚道长望着离渊摇了摇头,面上胸有成竹的道。
“另外一件风水法器,前辈莫非是想要我把寻龙宗的宗门信物——寻龙罗盘,当着风水山三宗的面拿出来?除此之外,我真的再想不出,我师父冷谦还留给我什么珍贵的法器。”离渊皱了下眉头,思量了一会颇有些玩笑意味的道。
“你如果真舍得话,我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就怕你那师傅冷谦会晚上托梦,训斥你这个不孝徒……….我问你,当初冷谦前辈是怎么陨落的?”丰虚道长哈哈一笑道。
“这个我想那葛鸿葛老先生先前已经告诉你了,本来就是因为与那风水江湖邪派宗师——妖僧贯休,在九顶山秘法比拼,我师父冷谦本来就陈年旧伤在身,最后虽然侥幸的击杀了贯休,不过也秘法大损被贯休临死反噬,总归没能够幸免遇难。”离渊声音低沉的回忆了一番。
“这就对了,那么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让你再将二人宗师之战对决的情形复述一下,你还能不能够完全的讲下来,而且没有一点的偏差?”丰虚道长紧接着追问道。
“如果真要我再讲的话,大概差不多的样子,毕竟那一次生死环生的,险些就此死在那九顶山,到如今身上还有那次被冷谦‘利用’的后遗症,并且此事关联到青霖剑,多少还是可以想明白的,偏差应该可以忽略吧。”离渊慢慢的说道,口气并不是特别的肯定。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好办了,其实我跟葛鸿原本商量的计划,也很容易明白,到时候在高千秋的宗门大典之上,你以我外派子弟的名义出现在那里,顺便将那青霖剑展示给风水江湖中各派前来观礼的人群,并且亲自用青霖剑在观礼大典上,演示我教你的几道风水秘法真符,相信足以震慑一下那些对青霖剑有企图的宵小之辈。
至于到时候,如果有宗门大派怀疑那青霖剑来源的话,你大可以原封不动的将,冷谦与那妖僧贯休宗师之战的具体情形描述出来,我想以那些宗门秘法高手的眼界,自然会判断是否二人宗师之战是否为真假,只不过到时你将那最后的结尾改变一番,冷谦中了妖僧贯休的临死反噬之后,一代秘法宗师就这般陨落,而你那青霖剑则是从冷谦的手中得到的,作为你协助他击杀贯休的报酬。
真要到了那个时候,恐怕还会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找机会,诋毁与你,这个时候,你只需将那妖僧贯休的成名法器——三段禁忌羊骨,摆在那些风水山三宗的领袖门派面前即可,那三宗的秘法宗师领袖,颇有些是正义之人,你不必担心其他的诬陷,反而可能会被认为是,年轻一代的风水扛旗之人,到时候你想不出名都难。
而且此举颇有些混乱视听的作用,那妖僧贯休的威名在风水江湖上,比那冷谦只强不弱,那邪门法器禁忌羊骨你大可随手丢给那些人,我想一些习练水宗秘术的秘法高手,一定是对那禁忌羊骨既爱又恨欢,到时候那秘法风水高手相争-禁忌羊骨,你就可以趁机摆脱焦点拘束了。
哼,到时候如果真还有一些家伙太不像话,还有我这个天符宫长老给你做后盾,你自是不必担忧。“丰虚道长说到这里,眼神冷峻,忽的发出一丝寒光,以其风水神识第三重的秘法修为,带来的压迫力使得离渊也感觉不舒服。
“道长的想法是好,不过晚辈恐怕有些难处,那妖僧贯休的禁忌羊骨我并没有,当初二人斗法完毕之后,我还未来得及收拾那些个法器,就体力不支的昏倒下去,等我醒来的时候,也发现没有了,现在想想,恐怕那羊骨被葛老拿走了,现在并不在身边。”
离渊认真的权衡了一番,不禁这般沉吟道,此举虽然丰虚道长讲的信心十足,可是真要到了那种境地,恐怕局势会瞬息万变,想来也不是丰虚道长所能够掌控的住的,只不过这些话语离渊不好讲出口来,莫非那丰虚道长还有什么后手没有向离渊本人叙述?
“这个当然没有什么问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开口向那葛鸿要羊骨就行了,他一个算命的,就算是那羊骨能够使得他增加几分占卜准确率,想来也是不划算的,你不必问这件事发愁担忧了。”面对离渊的担忧,那丰虚道长显得并未完全在意。
“既然这样的话,晚辈也只好听从道长的意见了,不过那高千秋的宗门大典再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了,道长难道真觉得我本人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那几道风水真符么,而且像你说的那么震慑宵小之辈,别到时候被晚辈弄砸了。”
离渊还是有些不放心的道,他本人从踏足风水江湖,见过的风水秘法高手也就那么几个,现在让他去参加风水江湖的集会,恐怕到时候秘法高手怎么着也要上百人,这的确有些为难离渊了。
“我还不担心搞砸,你担心什么,平心而论,你自己本人在没有人指点的情况下,能够进阶风水神识之境,可见你的机缘很多,我想凭你的天分,在那学习符道上面一定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这些又并非天符宫所有,希望你能够传承下去。”丰虚道长似乎看出离渊的担忧,安慰他道。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晚辈也只好这般做了,这一个月我是不会再出这庄园了,大不了晚些时候向外边打个电话得了。”话道如此,离渊真的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了。
“这样才对,你以为我真是闲的慌,让你在这庄园陪我闲聊么………对了天符宫的渊源你是否知道一些?”丰虚道长见到离渊同意了,便是表现的极其高兴的问道。
“晚辈很少关注这些,以前没有见到天符宫风水秘术之前,我的确还不知道符篆可以当做攻低来用,还望前辈指点!”离渊这些说的倒是实话,他虽然现如今风水秘法到了神识境界,但是对风水江湖的了解,有可能还没有一些风水门外之人好一些。
“这些在风水江湖也不算是什么秘密的事情,先跟你说下那符篆之术的由来。
符篆术导源于巫觋,始见于东汉。早期道教承袭此术,五斗米道和太平道,就是以造作符书和以符水为人治病来吸引信徒创建组织的。唐末宋初,天师道和上清、灵宝派分别以龙虎山、茅山、阁皂山为活动中心,形成著名的“三山符篆”。南宋金元之际,更在“三山符篆”基础上,分衍出神霄、清微等众多符篆派。
可以说,宋元以前,符篆道法是道教的主流。金元之际,全真道内丹兴起,但擅长符篆之正一道仍在南方与之鼎足而立。直至明清,重符篆的正一道和主内丹的全真道一直分统着道教,史实与道教的历史相始终。只不过当初一些人,在造作这些字时,或许曾赋予它们以某种意义,但现已难于知晓,难于认识,无非是让人产生神秘感而崇信其术而已。
天符宫是元代开始真正步足风水江湖的,其中第一代开山祖师号称‘天符真人’,虽然不是像茅山,寻龙宗这般从唐宋时期就传承下来的风水宗门,但在元朝那年,创立此门的天符真人一出现在风水江湖,就凭借也曾以自创的六大风水真符威震过风水江湖,甚至差一点让天符宫成为风水江湖的领袖宗门,此派也一度门人数万,雄踞过一州之地的。
只是成也符,败也符!天符宫的风水秘术大多建立在符道之上,虽然在制符之道上有一定的造诣,但在风水秘法的主修功法上平平常常,只有一些天赋异禀之人,才能够习练的那天符真人流传下来的风水秘术,故而几代之后,天符宫也就迅速败落下来了,风水符篆之道也并未在风水江湖上边真正的盛行起来,离渊这种对风水江湖了解不多的人,不懂得那符篆之道也算是情由可原。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天符秘史(下)
在明朝初期,历史文化璀璨多姿,更是风水秘法的百家争鸣时期。
有着“御赐堪舆”称号的东西茅山一脉,作为山宗最强大的宗门,势力近乎掌控了整个风水江湖,正一门崂山两个风宗水宗两脉领袖门派,作为传承久远的门派,在风水秘法高手上边也出现了一批天资卓越的宗师级人物,风水江湖的格局也开始洗牌。
而天符宫秘术在风水江湖中独树一帜,不属于风水山三宗任何一脉,在风水江湖之中,处处受到三宗的挤压,能够保持一席之地,除了天符宫秘术乃符篆秘术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天符宫的威名给其他宗门留有的震慑作用。
明朝中期,天符宫的势力因人才凋零,实力在风水江湖接连下降,在风水江湖上近乎被灭派断绝传承,连天符宫所栖身的四川白芒山也近乎保留不住,天符真人一脉传承险些断送在那时期。
乱世出英雄
不过在那番危机的年代,那天符宫竟然重新出了一代天骄的人物——玉符道人,玉符道人本人跟丰虚道长的经历相仿,本是其他三宗门派的秘法修行者,曾经是明朝龙渊寺的和尚,四处挂单游走期间,仰慕那天符宫的秘术自愿入道门修行。
玉符道长在天符宫中,算是带艺拜师,这也算是机缘巧合,玉符道人的这番经历,从另一方面就直接弥补了,天符宫秘术对主修风水功法的不足。
玉符道人在符篆之道上极具天赋,虽然比不得那开创本门的天符真人,不过在符篆之道上却是独辟蹊径,除了那天符真人的六道真符被玉符道人继承下来,连带着玉符道人青出于蓝,以玉符为媒介,开创了符篆之道一个的分支——玉符。
将真符之中蕴含的威能,分成若干份,依次用秘术祭练到玉符之中,这般下来虽然威能下降了不少,但胜在方便之极,甚至于普通人皆可以用玉符辟邪佑身,如果是上好的玉器做成的纯粹玉符,作为护身符也是极为妥当。
之所以能够想出玉符这个理念,一部分理念来自于佛道中的“开光”,佛家所说的正宗开光,当然不仅仅是高僧庇护,一般都是经过秘法经文的加持,这种加持可以作用到外物之上,但是大多乃平常的器物。
而天符真人的符篆之道则是要求复杂无比,不但书写符篆的符纸需要特定的黄纸,而那书写用的挥毫之笔,更是关键之极,常为珍稀兽类的背部茸毛,到如今已经是难得万分了,大多为流传下来的粗豪大笔。
这还算是外物,符篆之道的困难在于书写损耗的精力。
世言——“画符不知窍,反惹鬼神笑;画符若知窍,惊得鬼神叫。”天符真人所传符篆之道,书写符篆之法郑重异常,符篆前三天斋戒必备。
最重的宗旨自然是心诚。符者,阴阳符合也,唯天下至诚者能用之,诚苟不至,自然不灵矣。故曰,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精精相附,神神相依,所以假尺寸之纸号召鬼神,鬼神不得不对。”
其次就是那符篆之道所蕴含的威能大小,与本人的秘法修为有很大的关系,更与你运气书符的过程有关。
运气书符。即要求书符者平时有内炼工夫,书符时发放精气于笔端,使符篆上附着气功家的精气《云笈七签》卷七《符字》说:“以道之精气,布之简墨,会物之精气。”宋元以后诸符篆派更加重视这原则,认为:“符朱墨耳,岂能自灵;其所以灵者,我之真气也。直认符篆只是形式,起作用的是附着其上的精气……
玉符道人出身佛经正宗龙源寺,本身对此理念清楚的分毫,用此法祭练的玉符,威能广泛,一时之间天符宫的信徒光波千里,嫡系子弟更是不占少数,玉符道人晚年的时候,为天符宫重新创立了习练符篆的秘术真法,将其一生游历领会到的风水秘术揉合为一体,弥补了那些原本存在的缺陷,到此时,那天符宫的秘法渊源,才算是真正的成型。
玉符之道为此大行世间,自明朝开启新的玉符时代。
玉符使用十分广泛。有用于为人治病者:或丹书符篆于纸,烧化后溶于水中,让病人饮下;或将符篆缄封,令病人佩带。有用于驱鬼镇邪者:或佩带身上,或贴于寝门上。有用于救灾止害者:或将玉符投河堤溃决处以止水患,或书符召将以解除旱灾等。至于道士作斋醮法事,更离不开玉符,或书符于章表,上奏天神;或用符召将请神,张贴、悬挂各式玉符。
不过这般下来,玉符秘术的容易易祭练,那天符真人的六道真宵天符也就被荒废了,天符宫纵然门徒众多,但不过是壮大门庭而已,不负有天符真人时期的独霸风水江湖的威名了,至如今那六道真霄天符已然是失传三道,剩下的三道真符也是残缺不堪。
天符真人的三道真符信封的鬼神之道,真符威能更是召神劾鬼、镇魔降妖,到了如今自然是没有那么的可怕,不过今日我传你的这道真符,也属于天符真人所传六道之一,不过并非那天符宫的三道真符中的任何一道。
是我早年在外游历期间,在一处无名洞穴中发现的几道符篆琢磨出来的,并非那天符宫传下来的,与当初那天符真人本身创造的也差了不知道多少,如今传给你,自是不违反那天符宫的禁令,不过如果你能够书写这道真符,我相信除了那天符宫三道真符外,其余的符篆应该没有再能奈何你的了,“丰虚道长哈哈一笑,眼神盯着离渊颇为自信的道。
“应该?道长如此的不确信?你自己琢磨深思出来的符篆之道,你怎么会连威能也不清楚呢。“离渊听了丰虚道长的话语,特别是那最后一句话,令离渊倍感奇怪。
“我虽然琢磨出来了,只是一种理论而已,我如今秘法境界才是神识第三层,习练了那三道天符真符已然是我的极限,本身已经无法再练这道符篆,你以为我又多大的能力习练真符而不受反噬,就算是那六道真符仍在天符宫,也没有几个人能习练超过四道,传承这些朝以来,也只不过玉符道人一个人习练完全那六道真符。“
丰虚道长眼见离渊这个符篆的门外汉,出口的问题有悖常识,不由出言批评道。
离渊听了此话,两眼差点泛白,那丰虚道长拿一个研究的半成品,让自己修习,虽然不知道习练符篆出了差错,对本身秘法根基有何害处,但想来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丰虚道长也真敢让离渊去尝试,况且一个月之内,这道真符能否习练完全也难以预料,的确是个险招啊。
现在回想那丰虚道长的计策,十足带着危险特点,不由得离渊不后怕:“道长,你这个不好说吧,毕竟从那符篆中琢磨出来的,跟原本的应该差距颇大的,首先不知道效果如何,恐怕真的不如呢,这般在宗门大典上亮相,恐怕会落了你老人家的威名。“
“哼,不想学就是不想学嘛,还净找些借口,说落了老人家我的威名…….你有些担心也没什么,我之所以说你习练这道真符会有大效果,大半原因是因为那把青霖剑的缘故,你真以为真符那么好习练,就算你天资聪慧,想要习练一道真符,至少要花费一年的功夫才算是入门。“丰虚道长何等人物,自是听出了离渊的怀疑色彩,不由得向他泼了盆冷水道。
“一道真符要习练一年?“离渊未接触这些,自然不知其中的内涵。
“那是对别人,如今你有了青霖剑,自然令当别论,这些我已经考虑好了,否则我也不会拿寻龙宗开玩笑,这些日子,只希望你用心习练,有我指点,保你在一个月之内入门,青霖剑毕竟是取巧,如果真想大成的话,再习练半年应该就差不多了。“丰虚道长嘿嘿一笑,极为认真的道。
听了此话,离渊才多少有些明白,为何那天符宫这些年以来,在风水江湖没有真正的大能人士出现了,想必其中的艰辛难以对外人述及,符篆初成的威力在风水江湖并不是太显眼,而想要那符篆大成,恐怕也至少要丰虚道长这般年纪了,到时候想必也没有了年轻争强斗胜的心里了。
“天符宫的子弟,以往擅长符篆与阵法,二者缺一不可,这就是当初我在昆仑洞窟中,偶得的几张真符,同属于一种,还有这十三枚玉符,是我亲自雕琢用来激发那真符的工具,为了试验原本的符篆威能,我已经用掉一张,剩下的两张与那十三块玉牌都放在这里,”
丰虚道长从长袖中,拿出两张紫色的符篆,上边画着一些歪七扭八的银色符文,恰似蝌蚪一般不着一些边际,不过上边并未什么感觉到什么威压,还不如一些平常的符篆有震慑力,“这就是那真符,怎么感觉没有特别之处,如果不是道长拿出的话,我还以为只是一些普通的符篆呢?”
面对离渊的疑问,丰虚道长则是笑道,越是威能巨大的真符,其越能够韬光养晦,这与人一般,没有任何的不同之处,当初要不是我习练了其他的三道真符,也不会发现这就是那失传的第四道天符真符,如果用那十三块玉符激引的话,威能恐怕足以撼动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