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好心情
今天金媛心情特别的好,她让木兰给她梳了单螺髻,头上是累丝嵌翡翠金钗,又插了两朵蜜蜡石簪花,配着翡翠镶金珠的耳坠子,八宝攒珠金项圈。细细的眉毛仔细描画了,抹上秀罗春的香粉和胭脂膏子,她今天用的胭脂膏子是玫瑰红的,和身上这件玫瑰折枝妆花褙子很相配。
她在西洋美人镜前左顾右盼,总觉得还是少点什么,又让木兰给她在脑后别了只金蝴蝶,这才满意的洒上西洋香花水,和早就等待多时的金妤一起走出望荷园。
她要和父亲母亲一起到城外迎接祖母,金玲珑都没有这个资格,而她却有。
她是祖母的孙女,金家三房的长女,她当然能去,金玲珑算个什么东西,不过就是疯妇的女儿而已,她就是想和自己争,也是争不过的。
今天她要让老宅的亲戚们看看,她金媛才是三房长女,金玲珑连出来见人都不配!
宋秀珠穿件妃色盘领对襟绣金花褙子,配着暗红色八幅裙,梳了凤尾髻,却没有戴过多首饰,只插了支茑尾兰紫玉钗。
看到金媛打扮得艳若桃李的走过来,一旁的金敏眉头皱起,斥责道:“只是出城接你祖母,又不是去赴宴,你打扮成这样作甚?”
看到父亲竟然指责自己的穿着,金媛有些委屈,父亲以前从未如此挑剔过她,他还时常叮嘱母亲给她和妹妹打造新首饰的。定是在衙门里惹了不快,这才发作到她头上。再说,哪有当爹的嫌女儿穿得漂亮的。父亲是读书人,更不会管这些后宅之事。
她正想辨解,宋秀珠却已经在斥责木兰:“你是怎么给小姐梳妆的,还不快给她把首饰取下几件。”
木兰去摘,金媛老大不乐意,只好把两朵蜜蜡石簪花摘下一朵,算是应付差事。
宋秀珠恨铁不成钢的剜了她一眼,跟着金敏上了马车。
金媛委屈得快要哭出来,父亲这样,母亲竟然也这样。她一转身,就看到三哥金子烽和弟弟金贤也要上马车。
她今日才正式免了禁足,走出望荷园,并不知道金子烽已经回府,但却知金子烽和许庭深游学住在庄子里的事。
见到金子烽,她顾不上方才在父母面前受的委屈,快步走上前,给金子烽行了礼,便急急问道:“三哥回京城了,许家二爷也回来了吗?”
金子烽和金贤早就站在这里了,方才那一幕全都看到了,见金媛非但没有去重新妆扮,反而厚着脸皮来向他打听许庭深,不由的在心里冷笑,这样的蠢货,真若是嫁进许家,也只能添乱,根本帮不上自己。
“许贤弟还在书院里准备明年的乡试,没有随为兄回京。”
金媛失望,正想再问,木兰忙道:“三小姐,您快上车吧,老爷和二太太的马车已经要启程了。”
金媛无奈,只好随着木兰上车,木兰轻声道:“三小姐啊,您万不能向三爷打听许家二爷的事啊,三爷对您再好,他和五小姐也是一个娘生的,和您终归是隔着心呢。”
金媛的纤纤玉指把玩着腰间缀着梅花络子的汉白玉平安扣,不屑的向车帘外瞟了一眼,已经看不到金子烽的人了,想来也已坐进马车里了。
她哼了一声,冷笑道:“娘常说让我多听你的话,还说你是个明白人,可我看啊,你是越来越糊涂了。那疯婆子这辈子也别想翻身了,父亲之所以没有休了她,还不就是要给三哥留面子。”
看到木兰一头雾水,金媛得意的说道:“眼瞅着明年就是乡试了,三哥如今最怕的就是他中了举人,却被人翻出是休妇之子取消名额。所以啊,他现在巴不得讨父亲和我娘的欢心,那疯婆子的命运,可都在我娘手里攥着呢,我若是他,就卯足劲儿撮合我和许家二爷的亲事,这门亲事成了,我娘自是不会为难他,怎么也要给他留下几分颜面,给那疯婆子一个体面点的去处。”
木兰闻言却微微蹙起秀眉,小声说道:“虽是这个道理,可五小姐呢,依婢子看,五小姐可不是省油的灯,别的不说,就是那次您好心把首饰借给她,她可是翻脸不认人,婢子和王嬷嬷亲自去要,反而被她奚落一番,到后来那些东西白白进了她的口袋,宋太太也没有追究啊。”
提起这件事,金媛便生气。她当然不稀罕那两支南珠子钗和那副耳坠子,比这更好的东西,她也有的是。
她气得是她竟在金玲珑面前吃了这样的哑巴亏,而且就连宋氏也没能给她作主。
“她金玲珑算什么,不过就是穷疯了没见过世面,贪小贪到我头上,我就当打发个穷丫头,免得她光秃秃什么也没有,没脸见人。”
见自家小姐动气了,木兰只好小心陪笑:“是是是,咱家三小姐最是大方得体,五小姐算什么,不过就是个疯妇之女,别说是许家二爷那么出挑的人物,就是个寻常人家,也没人会娶个疯婆子的闺女,谁知道以后她生下的孩子会不会也是个小疯子呢。”
想到金玲珑或许会生下小疯子,金媛心里就特别痛快,她掀开车帘,夏日的天空蓝得透明,看不到一丝云彩,也和她此时的心情一样,没有金玲珑在眼前晃荡,别说是天空,就是一花一草,一块石头一滴水,也看着比以前让人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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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是巧合
昨日聂氏接到由西岭庄子带回京城的口信,觉得甚是诧异,四丫头几时这般细心了?仔细问了,才知道交待口信的并非琳琅,而是玲珑。
玲珑让她大张旗鼓出城迎接金老太太,要做的有多排场就要多排场。
初时听说西府竟然私下里把金老太太接过来,她就猜到是宋秀珠搞的鬼。宋秀珠在她这个长嫂和玲珑手上吃了亏,便怂恿金老太太过来主持大局。她是真的够聪明,知道在金家,有资格整治她聂氏的,也只有金老太太了。
聂氏本是一肚子的气,听玲珑说让她大方排场迎接老太太,她有些不解,金老太太是何许人也,她才不吃这一套。
但她还是依照玲珑所说操办了,兴师动众来接金老太太。
“母亲,祖母对您素来就不好,您不怕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上几句难听的话,不给您面子啊。依女儿来看,咱们只当作不知道,横竖祖母和三叔那边都没打算告诉咱们。”
劝她的是长女璇玑,金家大小姐璇玑早已嫁了,夫君眼下在金吾卫做事,是位武官。当年祖母如何苛刻聂氏,璇玑比弟弟妹妹们更加清楚。
“不,我想这次听玲珑的,我觉得她定有她的道理。”聂氏微笑,眼前浮现出那双春潭般明朗的眼睛。
“可玲珑只有十二岁,她还是个孩子。”璇玑不解,却又不禁在想智慧如母亲怎会无缘无故信任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聂氏笑道:“也不过就是出城走上一回,即使错了,也无伤大雅,不如试试。”
此时,在迎客亭外,看到金敏脸上尴尬的神情,聂氏便知道她这一试,不会有错。
一向以儒雅清贵自居的金家三老爷,身穿官服,只带着妾室和庶子庶女来接金老太太,若是没有金子烽给他充场面,怕是要让同僚笑掉大牙了。
而这时,张大太太在亭内看到从马车上走下的少年,脸上欢喜:“说曹操,曹操到,老太太,丁夫人,我娘家侄儿到了,妾身要先行告辞了。”
韩云开站到亭外施礼:“姑母,侄儿来接您啦,您等急了吧,都怪老太君,她怕您在路上饿着,逼着侄儿给您到六皇子府上讨了一碟子茶叶酥,这才来晚了。”
张大太太笑道:“你这小猴儿,说得倒像是老太君只疼我一个人,硬逼着你这个世子爷似的,还不快给金太夫人和丁夫人请安,多亏她们在路上照顾我。”
说着,她又笑着问金老太太:“老太太,我这侄儿尚未及冠,虽说是外男,可也是小孩子,您老不介意吧。”
金老太太看向亭外的少年,见他十八|九岁,穿着绛色滚金边的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脚下是鹿皮青底的靴子,腰间挂着宝剑,头发用几颗大珠束成马尾,不是斯文清秀的公子哥儿,倒像是武将家的,听张大太太称他世子爷,想来是出自勋贵之家。
金老太太是见过世面的,这时正暗道自己走眼了,只知道张大太太夫君是个从五品知府,她又和气没有架子,还以为她娘家是个小门小户的。却没想到竟是大有来头,不说别的,能到六皇子府上讨点心的,这整个京城又有几个人呢。
金老太太虽然心里暗叹自己走眼,脸上却笑得更加雍容:“张大太太客气了,左右是个孩子,哪有那么多的避讳,大热的天,快让他进来喝碗凉茶消消暑气。”
张大太太笑着对亭外的少年道:“还不快进来给金太夫人和丁夫人、金家太太问安。”
正说话间,金赦和聂氏带着儿女们也来了,他们本是先于韩云开到的,却被金敏父子拦着说了几句话,这时才走过来。
金老太太是早就看到他们了,见长子弄了这么大的阵仗来接自己,心里更是得意。因此便假装没看到,她要给聂氏一个下马威,你再是风光得意,我也是你婆婆!
金赦和聂氏带着儿女们进亭给金老太太见了礼,这时韩云开也已见礼,金老太太是第一次见到韩云开,宋秀珠却是认识的,方才她就巴望着韩云开不要进来,这会子韩云开不但进来了,还有意无意看了金媛一眼。
“这不是建安伯世子吗?怎么您也在这里?”说话的是聂氏,她和建安伯府韩家有生意上的往来,自是认识韩云开。
见是聂氏,韩云开拱手道:“方才我在路上便见到你们东府的车马了,只是急着接姑母,才没打招呼的,可不是怠慢啊,您见到我家老太君千万别给我告状。”
聂氏爽朗的打个哈哈,心里却是打了个突儿。怎么竟是这么巧,金老太太竟是和韩家姑太太在一起,莫非是玲珑能掐会算?
这当然不是玲珑能算出来的,她能猜到金敏带宋秀珠出去,却无论如何也不知道韩家姑太太也会这时来京城,这完全是巧合。
聂氏是生意人,她不但精明能干,同样也是睚眦必报。你宋秀珠偷偷把金老太太请来对付我,我就不会让你好看。
“说起来还真的都不是外人,多亏世子爷亲自下水,从河里把我家三姑娘救上来,媛姐儿,还不快谢过世子爷的救命之恩。”
迎客亭内方才还是喜气洋洋欢声笑语,这会子忽然就安静下来,静得掉根针也能听到。
张大太太诧异地看向侄儿,轻声道:“真有此事?”
韩云开一向洒脱,况且他也让人去金家提亲了,金家不答应,那这事就此掀过,我救人不图你回报,我要负责任你又不领情,那咱们两清。再说那金三小姐如此算计,也不是什么善类,他也没必要留面子。
听闻姑母问起,他便实话实说:“确有此事,我和许家表弟一起救人的,许家表弟早和金家五小姐有婚约,自是不能另娶,老太君便托人到金家西府提亲,要纳金三小姐为妾,只是金家三老爷没答应罢了。”
金老太太方才看到韩云开时还曾想过,韩家这么好的家世,若是金家能和韩家结亲,那是再好不过。这会子听了聂氏和韩云开的话,大吃一惊,只觉得一股子血气直往脑门涌上来,她噗通一声跌坐在铺了素缎夹棉垫子的石凳上。
第六十二章 迎客亭
金老太太已有多年没来京城了,自从北直隶的生意都由聂氏掌管以来,金老太太便没有再踏进京城。
她膝下四子,嫡出的金赦、金政、金敏,庶出的金春,这四个儿子中,她最疼的就是老三金敏。
金敏生得眉清目秀,十八岁便中了进士。金老太太早就有意和妹妹家结亲,还把外甥女柳玉儿接到吴中暂住,只等金敏回来便给他们成亲。
可没想到,金敏刚中进士就遇到兵部郎中、永庆伯的幼女冯婉容。冯家是将门,冯婉容不通女红,少读诗书,但却生得娇媚动人。
那时金老太爷已经作古,金家长房是金老太太作主。但金敏贪恋着冯氏美貌,任凭母亲写信再三反对,还是做了冯家女婿。
得知表哥另娶他人,柳玉儿哭得泪人一般,次年便嫁给荣休回乡的吏部侍郎丁大人做了填房,可惜丁大人年事已高,不过几年便去世了,只留下柳玉儿和幼子相依为命。
这柳玉儿也是个能干的,把家业操持得井井有条,还在京城开了两间铺子,眼下又准备开第三间了,听闻姨母金老太太要进京,她便与金老太太作伴一起来了。
和金老太太一起来的,除了柳玉儿,还有金家四爷金春的正妻焦氏。
将至京城时,金老太太身子有些不适,多亏同住一家客栈的一位太太身边带了大夫,也只耽搁一日,金老太太的身子便已无恙。
这位太太夫家姓张,任庐州知州,只因她做月子时落下病根,娘家人在京城给她找到一位千金科的名医,她来京城娘家治病小住。
见是位从五品知州的太太,金老太太乐于结交,何况人家还帮了她。她索性请张大太太坐到她的马车上,和柳玉儿、焦氏一起搓起了麻将。四人之中金老太太是长辈,大家少不得多给她喂牌,虽说都是小钱,可还是哄得金老太太眉开眼笑。
两天后,两家的车马便来到距京城一里之外的迎客亭。
迎客亭素来是迎亲送友之地,金家西府众人早已候在亭外,待看到悬挂着“金”字羊角琉璃灯的马车在古道旁停了,金家诸人连忙跪了,恭请金老太太下车。
金老太太掀开福字细绸车窗帘子,看着外面跪了一地的子孙们,心情更加舒畅,对张大太太道:“张大太太在京里住着,改日一定到我家府上坐坐,说起来你家大人和犬子也是同僚呢。”
张大太太连忙道:“妾身在安徽时就听说过金家,庐州虽是小地方,可也有金家的商号,眼下有幸认识老太太,免不得日后要到府上讨扰,您到时可别烦啊。”
跟着金老太太来的金禄家的从外面撩了车帘,金老太太搭了她的手下了马车,张大太太、柳玉儿和焦氏也随后从马车上下来。
金敏原本也猜到母亲会带女眷前来,见下来的人里有一个极是面熟,仔细一看竟是曾经谈婚论嫁的表妹柳玉儿,忍不住皱皱眉头,心想母亲也真是的,怎么让柳玉儿一起来了。
迎客亭内已经备了茶点,金老太太在众人的簇拥下先到亭内小憩。
金老太太引见了张大太太和柳玉儿,宋秀珠听闻张大太太只是个从五品知州太太,也没有太过热情,她不知道金敏与柳玉儿的过往,得知这是老太太的亲甥女,便满脸是笑,嘘寒问暖。
因有别家女眷,金敏带着金子烽和金贤问安后便出了迎客亭,让女眷们在亭内寒暄小坐。
见男人们都退出去,金老太太便对张大太太道:“可有娘家人过来接你吗?”
张大太太笑着回道:“侄儿这会子还没到,小孩子做事怠慢,让老太太笑话了。”
金老太太看看站在外面早已在此恭候多时又穿着官服的金敏,只觉得说不出的气派,她金老太太在吴中是顶尖儿的富贵,就是来到京城也是有身份的,比起张大太太,不知要风光多少。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柳玉儿轻声道:“姨母,那可是咱家五小姐玲珑吗?这读书人家的小姐就是不同,您瞧这打扮这头面,金家各房的嫡小姐怕是都要给她比下去了。”
金老太太正高兴着,听到柳玉儿说起玲珑已是不快,又看到站在宋氏身后的金媛,她脸上的笑容凝住了,碍于张大太太在旁边,强忍着没有发作,淡淡道:“不是珑姐儿,那是宋姨娘生的媛姐儿。”
柳玉儿连忙陪笑:“您瞧瞧我这眼神儿,也太拙了。”
张大太太忙圆场道:“女大十八变,丁夫人认错了也难怪。”
金老太太却已经收起了脸上的笑意,狠狠剜了宋氏一眼,怪她教女无方,让个庶女打扮得狐媚子一般,在张大太太和柳氏面前让她丢脸。
金敏和两个儿子正在外面候着,亭内女眷的声音偶有听到,他皱皱眉,暗道金媛也真是不懂事,还是惹得老太太不快了。
正在这时,只见又有七八驾马车从京城的方向驶来,待得马车停下,金敏才看到,马车上也有金家标志。
从马车上下来的,竟是久不出门的金家大老爷金赦,他由聂氏陪着,身边还有两个嫡子金子焰和金子焕,已经出嫁的嫡长女金璇玑也和夫君一起来了。
他们身后还跟着二三十个穿着豆青比甲,戴着金镯子的丫鬟婆子,其中几个捧着红木描金的托盘,上面放着给老太太用的镶翡翠的梳妆匣子、乌木镶珠的点心攒盒、定窑粉彩花鸟茶壶茶盏,一看就是迎接贵客的排场。
这次请金老太太进京,是宋秀珠的主意,金敏也是准了的,但却没有和大哥大嫂商量。
一来他知道金老太太和聂氏素来不对盘;二来也是因为上次聂氏逼他责罚宋氏母女的事,他不想与聂氏正面相对。
可没想到,东府竟然还是知道了,而且如此兴师动众,与此相比,金敏却只带着个姨娘前来,除了金子烽以外,其他子女也全是庶出,但东府的庶子庶女和姨娘们,却一个也没让来。
金敏不知道这是哪里出了差错,东府知道老太太会在这个时辰到京,毕竟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倒也还罢了,可东府这个排场,却像是故意与他作对,不对,分明是在羞辱他!
虽是如此,但长兄来了,金敏还是要硬着头皮上前请安,他刚给金赦见礼,就见又有两驾马车挨着金家的马车停下来。
一个少年从马车上走下来,少年生得粗粗壮壮,走路也是虎虎生风,金敏正在诧异,不知这是何人,却见一旁的金子烽已经迎了上去。
“韩世兄,真是巧啊。”
金敏此时也已看清楚那马车上的徽记,建安伯府。
这少年便是建安伯世子韩云开!
第六十四章 走一圈
金老太太年届六旬,但身子壮健,她虽是气火攻心,倒也没有晕倒,但脸色已是大不好了。
众人手忙脚乱,金禄家的掏出翡翠花鸟内画鼻烟壶,放在金老太太鼻下给她嗅着,金老太太这才缓过气来。
张大太太很不好意思,可又不能再多说,只好拉着侄儿先行告辞。
见建安伯府的人终于走了,金老太太指着金敏质问:“你说,刚才韩家人说的可是真的?”
金敏正不知如何作答,金媛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祖母,分明就是韩家羞辱孙女,您要给我作主啊。还有玲珑,都是她害的我,明明应该掉进河里的是她!”
她这么一哭闹,金老太太更气,拍着石桌子低吼:“你们还伫着干嘛,还不快把这个孽障给我塞到车里去,还由着她在这里丢人现眼啊!”
不用金老太太说,宋秀珠已经让张婆子和木兰拖了金媛出去,只是金媛却还是在呜呜哭着,金敏的脸上如四季飘过,今日真不是黄道吉日,长兄长嫂来了也就罢了,韩家人竟然也在这里,还弄得母亲一下车就气成这样。
他连忙对金老太太道:“儿子一早就罚了媛姐儿,若非接您进京,她这会儿还在禁足,以后有您主持中馈,自是能多教教她,母亲可歇息够了,咱们此刻进城可好?”
金老太太心里的气稍顺一些,她冷哼一声:“还歇息作甚,横竖我这老婆子也是多余的,就给你们气死算了。”
金敏脸上发烧,甫一回眸,却见柳玉儿正在似笑非笑看着他。
柳玉儿三十出头,瓜子脸,丹凤眼,眼角一颗红痣多了几丝妩媚。她是寡居,穿得素净,一袭湖蓝的长身褙子,戴的珍珠头面也是恬淡适中,雍容却不招摇。
金敏虽曾和柳玉儿谈婚论嫁,却也和她没见过几次,这会儿见她看着自己,连忙把眼睛移开,看向宋秀珠,示意她快去哄哄金老太太。
因为远在京城,宋秀珠自从嫁进金家,也没有见过金老太太几回,但这些年来,她没少给金老太太写信,各色礼品更是月月都会托人送去江苏,不单是给金老太太的,其他各房也都有份。
金老太太初时对这个滕妾不以为然,但抵不住族中女眷们总是夸奖这位宋姨娘识大体懂分寸又孝顺,一来二去,她对宋氏也便高看一眼。
宋氏原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这会子更是楚楚可怜,她正要劝金老太太不要生气,聂氏已经一步上前,对宋氏道:
“宋姨娘快帮我扶老太太上车吧,一会儿误了吉时可就不好了。”
聂氏和宋氏几乎同时伸手去搀扶金老太太,金老太太原就有气,这会子看到她们全都来搀她,更是心烦,索性不去看她们,对站在她身后的柳玉儿道:
“外甥女,你搀我起来。”
聂氏面色不变,悬在半空的手顺势从茶壶里倒了碗凉茶喝了一口,笑道:
“这大晌午的,天儿可真热,可钦天监偏就说这个时辰最利老人家省亲,瞧瞧,这不是难为人嘛。”
金老太太原是连个眼角子也没给她,闻言却忍不住问道:“真是钦天监说的?”
“昨个儿我正陪着贵主子挑簪子,顺口提起咱家老太太进京的事儿,贵主子当即就传了钦天监的人来,给了这么个时辰,还说若是误了这个时辰,就只能等到宵禁以后了。大老爷听说了,就立马让人看了从最近的驿站过来要用的时辰,可不就是快到晌午了,老太太,咱回家再话家常,可别误了吉时啊。”
金老太太半信半疑,没说什么,却迈腿向亭外走去。聂氏笑吟吟地看向宋秀珠,见她方才同样伸出来的手这会子是放下了,使劲攥着手里的帕子,就好像被谁欺负了一样。
金老太太出了亭子,东西两府的马车都停在外面,两府的儿孙全都并排站着,金老太太不禁又欣慰起来。虽说金媛让她在张大太太面前失了脸面,可刚才聂氏的一番话还是挺让她顺气的。
她不是寻常老妇,自是不相信聂氏真是请了钦天监看时辰,但就是这番话也让她腰板挺了起来。
“母亲,马车都备好了,您请上吧。”金敏走过来,躬身相请。
“您来京城自是要住到长房,怎能劳烦三弟,府里给您把园子都收拾出来了,这些个下人就是给您使唤的,您还是上这边的车吧。”大老爷金赦身子不好,平素里显少露面。
金敏一听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忙道:“大哥,我府里的事您也知道,这才请母亲过来主持中馈,若是母亲住到您府上,那多有不便。”
金赦为人木讷,听金敏这样说,便觉得没必要和弟弟去争,聂氏见了,连忙笑着对金敏道:
“三弟,谁不知道你府上有位精明能干的姨娘,这些年把府里操持得井井有条,你再要劳烦母亲,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次接金老太太进京,原本就是因为宋秀珠被禁足,府内无人操持,金敏这才动了心思,依从宋秀珠的意思。可这会儿宋秀珠已经被他放出来了,所有人都看到了,他如果再提这个原因,那聂氏定会咬着宋秀珠责打嫡女的事不松口。
这里毕竟不是府里,大庭广众之下,总会落人口实。
金敏这样盘算,张张嘴,竟是让聂氏问得哑口无言。
金老太太见两个儿子都变成没嘴的葫芦,心里不喜,对聂氏道:“宋氏虽然贤惠,却也只是妾室,西府总要有人操持,我去住上几日,给他们立立规矩,这也用不着你这个当儿媳妇的插手吧,你没事少出风头,侍候好自己相公比什么都强!”
若是以前,听她这么说,聂氏少不了也来上几句,可今天她却面不改色,依然笑容可掬:“既然老太太都想好了,大老爷,咱们就跟在西府的马车后面,送老太太过去吧。”
就连金敏都没想到,聂氏竟然这么好说话,轻轻松松就让他把金老太太接走,倒像是她这么大排场过来,就是为了送金老太太去西府一样。
璇玑陪着聂氏坐在同一辆马车上,她悄悄问道:“母亲,咱们兴师动众的来了,为何就这样让西府把祖母接走?”
聂氏笑笑,看向璇玑:“你或许是不信,这些都是玲珑说的,是她说让咱们排排场场的去,再排排场场的回来。起先我是不明白,可这会儿却是看得清楚,宋氏自以为聪明会算计,到头来还是要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
璇玑不解,玲珑只有十二岁,她真能算计出这么多事吗?
聂氏看出长女的心思,她没有说话。虽然她没有问过玲珑,可从孙三娘子那里也猜出了大概,玲珑怕是已经查出冯氏的病因,却还能沉稳应对,这个孩子定是与众不同的。
再说,这件事上,她也并不吃亏,就连样兴师动众走上一圈,也免得金老太太忘了还有大老爷这个长子。
金家的家业,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入别人之手,她辛苦二十多年,这是长房应得的,也是大老爷和她的儿女们应得的。
第六十五章 暮色中
玲珑坐在屋子里,一边绣屏风一边听着杏雨绘声绘色讲着从四小姐那里听来的事。
“小姐啊,老太太该不会要让咱们回去吧?”
杏雨跟着玲珑在老宅住了八年,想起这些年来,小姐在老宅受的那些委屈,她的眼圈儿红了。
“她老人家不但让咱们回去,还会逼着父亲大人休妻另娶。”
“什么?”杏雨吓了一跳,三老爷虽说当大太太透明人一样,可这么多年了,他也没有休妻啊,怎么小姐会这样说呢?
玲珑笑笑,眼皮子都没有抬起,手上飞针走钱,直到把一只鱼盆绣完,这才抬起头来,悠哉悠哉的说:“宋氏打死也想不到,老太太会带着柳表姑一起来京城,所以说,机关算尽只能把自己算进去。”
杏雨还是不明白,柳家表姑太太进京的事,还是经她的口告诉小姐的,小姐这是又猜到什么了?
杏雨有个好习惯,想不通的事就不会再想,她现在就是担心三老爷会把大太太休了,到时自家小姐变成弃妇之女,日后嫁到许家,可就抬不起头了。
“小姐,您......”
她刚一开口,就被玲珑打断了话头子:“绣了一下午了,我眼睛都要花了,你照看着,我到山上走走,晚膳时回来。”
杏雨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是傍晚了,一会儿就要晚膳了。
玲珑却已经换了身轻便的衣裳,半新不旧的蜜合色家常小袄,下面是同样半新不旧的葱黄绫子裤。
闺秀们平素都是穿裙子,这种绫子裤是胡服,只有骑马时才会穿着。大武朝以武力得天下,三代君王都是战功赫赫,因此贵族们不改尚武之风,豪门望族的闺秀们也以善长骑马和打马球为荣。这胡服便是骑马时的最佳穿着,玲珑虽然没打过马球,但这种裤子也缝了两条,穿这个练功,远比裙子更方便。
“如果我回来晚了,你们别等我,先吃吧。”
玲珑说完了,便一溜烟似的跑了。正像她所说,绣花绣得眼花了,她要出去放松一下。
落日西斜,没有了白天的火烈,带着暖暖的金辉,山野披上蝉翼般的金纱。桐花已经谢了,山杜鹃却依然开得灿烂夺目。
远处传来枣花的清香,和着杜鹃的花香,令人精神为之一爽。
玲珑站到山坡上,深深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做了几个扩胸运动,便向着雾亭跑去。
自从上次摔伤以后,她还是第一次来雾亭。过了好几天,那位杯弓蛇影担心有刺客的十二皇子,八成已经回京城了,再说,就算遇到也没关系,他既然赔了银子,那就证明她不是刺客,不是犯罪嫌疑人,她有什么可怕的。雾亭虽是大武疆土,可也不是你们皇家园林,谁爱去谁去,你管得着吗?
玲珑这么想着,便已来到雾亭里。亭下便是那片白雾茫茫的山谷,已经傍晚,山谷中依然云蒸雾罩,宛若人间仙境。
玲珑欣赏了一会儿雾景,便又开始训练自己——
向着横批上的两个字不停跳跃!
她练习的当然不是单纯的跳跃,而是在空中停留的时间,每一次跃起,她都用手指在那字上描画,但最多的时候,也只是描画了两笔,身子便落了下去。
自从上次在雾亭看到这个横批,知道真的有人能在空中写字,玲珑便琢磨着或许师傅和秦空空真有关系呢。
石二第一次见到她的身法,便说她是秦空空一脉的,秦空空姓秦,她的师傅秦玛丽也姓秦,师傅从未提起过自己的身世,江湖上也没人知道。
如果他们真的有关连,那这门功夫从古代传到现代,八成已经有很多精华失传了。但世间所有的功夫,都是苦练得来的。她有根底,年纪又小,这时练习还来得及,因此玲珑自从病好以后,每天晚上睡前都会跳上几百次,来到雾亭,当然更不能放过现场历练的好机会。
其实她今天出来时是有心事的,别看她和杏雨说得轻松,可是柳玉儿来京城的事,还是让她挺郁闷的。
自从大半年前她大病初愈记起前生的事,便盼着有朝一日回到京城,回到母亲身边。纵使那时她在老宅整日做些下人们的粗使活计,也还是打听到一些事,其中就有关于这位表姑太太的往事。
柳玉儿曾经和她爹议过亲事,在她爹另娶他人之后,伤心欲绝,随便找了个人便嫁了。没过几年,夫君死了,柳玉儿带着幼子相依为命。
大武朝的律法是不阻止寡妇改嫁的,柳玉儿真想改嫁给父亲金敏,也并非没有可能。
金老太太明知道柳玉儿和金敏的过往,却还是不避嫌的和她一起来京,想来就是存了这个心思。
宋秀珠自以为聪明,没想到引狼入室。
宋秀珠和柳玉儿孰胜孰败,玲珑不关心。她关心的只有母亲。
冯家家道中落,再也无力帮持母亲,父亲这些年之所以没有休妻,想来就是为了哥哥金子烽。
但若是金老太太硬逼着他休妻,或者中间再出什么变故,母亲唯一残留的这个名份也就荡然无存了。
玲珑心事重重,但是跳着跳着心情反而轻松下来。她越跳越起劲,忘了时辰,也忘了这些不愉快的事。
“珑姐儿,你怎么在这里?”
玲珑吃了一惊,她竟没留意到有人走过来。她落地看过去,只见暮色下,一个人站在那里,却是许庭深。
他没有和金子烽在一起,穿一件浅灰色细棉直裰,清秀的面容在暮色中多了些朦胧,整个人也更加恬淡。
见玲珑看着他却不说话,许庭深有些不好意思,担心自己冒犯到她。
“我来这里散步,恰好路过,不是故意的。”
听他这么说,玲珑差点笑出来,这人倒也挺有趣的。
以前见他总和哥哥在一起,玲珑直觉上把他和哥哥金子烽归成一路人,都是那种会算计的人。
可这会儿单独见他,却又觉得自己误会了。许庭深看上去还有几分木讷,远不如哥哥会说话。
第六十六章 好相送
“我也是来散步的,真巧,许二爷。”
许庭深在这里,玲珑不能再跳了,只好摘下别在衣襟上的紫薇花帕子抹抹汗。傍晚的天气没有白天的炎热,可她跳了这么久,早已汗流浃背。
水嫩白净的小脸因为出汗抹上了一层水光,更显娇嫩,许庭深偷眼看着她,暮色下,玲珑的俏脸水淋淋的,晶莹得近乎透明,只觉得书上说的吹弹得破便是如此吧。
少年的心砰砰直跳,如同有只小鹿闯进心房,有些心慌,有些甜蜜,更有些不知所措。
“你送我的笔袋子我随身带着呢,只是扇子套丢了,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他弄丢了她绣的扇子套,也不知她听到会不会生气,家里的堂姐妹常常为些小事就气得不吃饭,玲珑也会气他的吧。可是他不想瞒着她,他不想对她说谎,永远都不想。
玲珑有点儿心虚,那个扇子套被她偷回来了,想不到这个许庭深这么老实,把这事也告诉她。
纵然她对这门亲事不置可否,许庭深也是她自幼定亲的未来夫君。前世的玲珑也只活到二十出头,但她很小便出来“做事”,比起同龄少女更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身处这个时空,以她的身份,不会去妄想自由恋爱,那都是电影里骗人的。和许家的亲事是母亲给她定下的,她从很小时便知道有这门亲事,也知道她未来的夫君叫许庭深,她没有憧憬,也没有嫌弃,只是回到京城后金媛横插一脚,又加上哥哥金子烽暧|昧不明的“成全”,让她心里很硌应,连带着对许庭深也没有好感了。
除了在市集上说过两句话,她还是第一次和许庭深单独相对。少年清秀与青涩并重,如同一件细腻洁白的薄胎瓷器,惹人好感,也让人怜惜。
玲珑原是想找机会告诉他,那笔袋子和扇子套原就不是绣给他的,可这会子,她却不忍心说出来了。
“你送我的象牙雕我看了,雕得真好。”
玲珑由衷的说。她没有恭维他,那象牙雕雕功娴熟,竹子形态各异,分外灵动。偷过那么多好东西,玲珑对艺术品多多少少也懂一些。他的雕功并非如他所言的初学,而是应有多年的功底。
听到玲珑夸奖,许庭深的俊脸上浮起两抹红霞:“雕得不好,你过奖了。”
看他竟有些忸怩,玲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如果他们真的成亲了,这孩子还不要让她欺负了。
“天色不早了,许二爷继续散步吧,我先回庄子了。”
既然遇到许庭深,玲珑也就不能再在这里练功了,她弯腰向许庭深福福身子,便转身告辞。
许庭深见玲珑要走,急道:“珑姐儿,你一个人走山路我不放心,我送你回去吧。”
他这是要保护她吗?
玲珑诧异,她不习惯,活了两世,不记得曾经被人保护过,如果有,那就是杏雨吧,四叔家的堂妹带着族里的姐妹打她时,杏雨用身子护着她。
至于男子,从未有过。
前世她没有搭档,也没有亲人,师傅从来不会亲自出马,她十几岁便是单打独斗。
看她没有说话,许庭深的脸色又红了几分,自己一定是吓到她了,她这么小,恐怕还是第一次和外男说话,虽说是未婚夫君,但自己就这样说要送她回去,终归还是唐突了。
“我并非登徒浪子,只是听说这里会有野猪......快到庄子时,我就回来,不会让别人看到我送你回去的,要不,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
看他急得面红耳赤,玲珑莞尔:“那就走吧。”
说着,她快走几步,果然走到他前面,许庭深又惊又喜,玲珑真的答应了,她同意让他送她了!
他连忙在后面跟上,又担心跟得太近惹她不高兴,只是远远的跟在后面。
这一跟不要紧,他更没想玲珑走得这样快,一眨眼,许庭深便被她远远地甩在后面。好在玲珑倒也没有把他甩得看不到人,总是在他前面,却又不是很近。
快到庄子时,玲珑停下来,向着许庭深行个万福,谢谢他相送回来。
许庭深连忙拱手,暮色已浓,他已看不清玲珑的脸,但那双明澈一定是亮晶晶的,分外明朗。
待到玲珑娇小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暮色之中,许庭深还拱手站在那里,虽然他和玲珑一直都隔着距离,但经过今天,他们离得近了,玲珑应该知道自己的心意了吧,她那么小,也不知是不是懂了。她会绣物件给他,定是懂得。
“你是哪个,为何鬼鬼祟祟跟着金五,你有何居心?”蓦地里,一个声音从背后传出,许庭深吓了一跳。
不用他回头,那人已经从背后跳到他的面前,手里拎着笼子,笼子里装的不是鸟,而是一只松鼠。他穿着月白盘领直裰,头上梳了几根小辫子,小辫子束在一起,用大颗明珠结成一条大辫,夕阳已落,山里升起淡淡雾霭,映得他的脸朦朦胧胧,看不到平日里的张扬,却凭添灵秀。
虽然都是京城的名门公子,但顾家门第太高,两人的生活圈子各不相同,许庭深还是第一次见到顾锦之。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华贵少年是何许人也,但无端被人撞破,许庭深的脸又红了,十五岁的少年还很羞涩。
他不想搭理面前的锦衣少年,抽身要走,那少年却像影子一样,不论他往哪个方向走,都能挡在他前面。
许庭深俊脸板起,怒道:“这位兄台,你为何苦苦纠缠?“
顾锦之却还是那副懒洋洋的表情:“我只问你为何在后面跟着金五,你说了,我便放你走。”
今天他也往雾亭走,远远的看到有个小姑娘正在雾亭那里跳来跳去,便跑回去拿了这只小松鼠,小松鼠是他昨日刚捉的,金五活泼好动,一定喜欢。
可他拿着松鼠还没有回到雾亭,就看到金五走过来,他刚想跳出来在背后忽然出现,吓她一跳,便发现有人跟着她,还是个男人!
第六十七章 踩点去
许庭深为人斯文,可也是有脾气的,何况顾锦之嘴里说的人是玲珑。
这人苦苦相逼,还把玲珑挂在嘴上,许庭深心里有气,说出的话也便带了怒气。
“那是我没过门的娘子,我在后面跟着她,是担心她遇到你这样的登徒浪子。”
闻言,顾锦之便怔住了,就连许庭深在他身边走过时重重撞了他的肩膀都浑不在意。
许庭深骂他是登徒浪子,他没有听到,听到也像没听到,因为他在许庭深说金五是没过门的娘子时,就已经走神了。
当他明白过来,想拽着许庭深问个究竟时,许庭深早就走了,四周茫茫暮霭,已看不清道路。
“小钩,小钩,你死到哪去了?”
话音方落,小钩就跳出来了。这小子根本就是藏在一边,随时等待召唤。
“世子爷有何吩咐?”
“去给爷查查刚才那小子,还有他和金五是否真的订亲了。”
“回世子爷的话,这事小钩知道,大半个京城的人都知道。”
顾锦之愣了愣:“爷为何不知道?”
小钩抓抓梳得一丝不乱的小抓髻,世子爷您日理万机、魂不守舍、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怎知您为何不知道呢。
“这种小事,爷自是懒得听。”
顾锦之瞪他一眼:“那你快说。”
“这还要从端午节龙舟会说起,国子监祭酒许大人的公子许庭深许二爷和建安伯世子韩云开,在安定河里遇了金家三小姐......”
小钩有一副好口才,虽然是道听途说,但从他嘴里说出来亦是舌灿莲花:“......许家没去提亲,去提亲的是韩家,后来才得知原来许家和金家早有婚约,但是并非这位金三小姐,而是金五小姐金玲珑。”
顾锦之忽然就像是吞了十只八只苍蝇,从里到外全都不好了,硌应得他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你既是知晓,为何一直没有告诉爷?”
小钩又抓抓小抓髻,他觉得世子爷的话挺多余的,可世子爷永远是对的,他说的废话也是金废话、银废话,世上最值钱的废话。
“小钩以为这是小事,世子爷不用一一过问。”
这是小钩自认为最合体最理智的回答,可他换来的却是顾锦之的一个飞踹!
“自己到帐房领罚,扣你两个月的例钱!”
顾家家大业大,有钱有势,“有钱人全都抠门,就连小厮的银子也要算计。”
这是小钩的自言自语,他说这话时,顾锦之已经走了。
玲珑并不知道在她身后发生的这些事,回到庄子里,用了晚膳,又看着阿根嫂和沁绯服侍着母亲躺下,她便来到屋后,打了一趟拳,便又开始一次次跳跃。
跳得乏味时,她便飞身跃到屋顶,再从这个屋顶跃到那个屋顶,找到最高的一个,坐在上面晒月光。
做为一个白天里不能随便出门的大家闺秀,玲珑喜欢夜晚。夜色降临,她就可以做很多事,比如现在,她决定去外面走走。
她还穿着白天时的蜜合色小袄和葱黄绫子裤,月光下有些显眼,玲珑原想回去换上夜行衣,可她所在的屋顶离自己屋子并不近,反正今天也只是踩点,只要身法够快,也不会被人发现。
想到这里,她便跃上墙头,出了庄子。
西岭一带有两处皇庄,玲珑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谁让那个十二皇子害她受伤呢,再说放着皇帝家里的东西不拿,天理难容!
她早就打听到皇庄的位置,她今夜要去的是清觉山庄。
早年越清山一带都是皇庄,先帝一生戎马,少了享乐之心,这些皇庄竟是从未来过。平素里都是由太监们管着,少不得做些欺压山民终饱私囊的事。越清山一带的百姓们忍无可忍,在京城的兴安大街上拦路告状。
这兴安大街是文武百官下朝必经之路,告状的百姓也是由人指点过的,这状子直接递到御史言官手中。
先帝先是处置了那些为虎作倡的太监,又觉这些地方长久空置未免还会带来麻烦,索性让内务府找了名目卖出去充盈国库,又因太后甚喜田园小景,便留下清觉和清眠两处庄子给太后小住之用。
太后仙去之后,这两处庄子也就很少再有宗室前来。西岭一带的庄子因为以前都是皇庄土地,因此价格昂贵,能在这里置办庄子的人家非富则贵。可这么多年了,也还是头一回在这里见到宗室,十二皇子来此的消息虽然密而不宣,但这一带早就无人不知了。
只是这两日倒也没有再听到十二皇子的消息,大家揣摸着这位皇子已经回京了。
玲珑也是猜测这位皇子走了,这才来清觉山庄踩点。她不敢托大,十二皇子手下有百余人,其中不乏高手,若是前生她自是不怕,可现在她还只是个尚未长成的小姑娘,武力值差得远呢。
清觉和清眠两处庄子紧紧相连,中间只隔了一片竹林。两座庄子外面也是竹林,还没有靠近,玲珑就看到竹林内似有人影闪动,这么晚了,当然不会是有人在挖竹笋,那是暗卫!
玲珑暗叹,这还只是皇庄,若是皇宫,防卫会更严密。
她有些后悔没有穿夜行衣了,可是已经来到这里,也没有原路返回的道理。
她从怀里掏出弹弓,又取出一颗小铃铛,朝着远处的一棵竹子射出去。
铃铛孔里塞着棉花,玲珑在发射前把棉花扯出一半。铃铛飞在半空时,棉花还在里面,铃铛没有发出声音。
当铃铛噗的一下射到竹子上时,里面的棉花经此一震掉了出来,而铃铛却没有掉落在地,而是向着横次里弹了出去,这时的铃铛声声清脆,在寂静的夜色里极是悦耳。
玲珑躲在远处的大树后面,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只见随着铃铛弹起,十几条人影便从竹林中闪出,向着发出声音的方向掠去。
一个、两个、三个......玲珑数着人数,暗暗记下每一条身影跳出时的方位,这是最考验踩点人的眼力和记忆力的时候,她要在短时间内记下所有的一切。
足足十五个人,八个方位,玲珑闭一下眼睛,在脑海里把这八处方位重又像放电影一样过了一遍,加深记忆。
铃声已沉寂,竹林里的噪动也停止下来,没有人走出竹林,显然发现是一场虚惊后,这些人又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把守。
玲珑目的达到,正准备打道回府,一转身,却见身后站着一个人。
深更半夜的,这人穿得比她还要显眼,鹅黄的交领直裰,黑亮的青丝用丝带随意束在脑后。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件多余的饰物,但仔细看去,鹅黄的衣袖泛着淡淡珠光,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珠光锦,领口和袖口的刺绣花纹精美绝伦,而他束发用的丝带竟是蜀锦。
简单随意,却又精致绝伦的衣饰,衬得面前的少年如玉石般光彩,却又没有脂粉气,相反,这是从骨子里透出的华贵。
第六十八章 红酥手
这一世,玲珑没有见过几个外男,可面前的这人她非但认识,且记忆深刻。
这是第五次见面,他就是十二皇子,初时印像美好,很快原形毕露,害她受伤的那个家伙。
看到十二皇子忽然出现在身后,玲珑的寒毛炸了起来,这人如同鬼魅,她全身戒备,却没有发觉,在山上时见他骑马戎装,知道他是练武的,却没想到他有这样的身法。
大武皇帝以武得天下,是以宗室和勋贵子弟全都尚武,但他们自幼练的都是马上功夫,就和顾锦之一样,是硬扎硬打骑马打仗用的,和江湖上武林中的武功并非一路。
玲珑是来踩点的,她全身都处于高度警戒之中,可却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待到她发现时,这位十二皇子已在她身后!
对于一个在刀尖上找生活的人,这是很可怕的事,相当于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儿。
玲珑有自知之明,十二岁的她只是个稍有几下子的孩子,连前世的三成也不到,但在这样全身戒备的情况下,被人走到身后而不知,也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十二皇子不是普通的纨绔!
十二皇子显然对上次从雾亭上掉下来的小姑娘毫无印象,即使有印象也无所谓,左右不过就是个碰瓷的。
“深更半夜,你在此处作甚?”十二皇子如水墨画般好看的眉毛微微蹙起,疑惑地打量着玲珑。
玲珑的神经绷起,换上一副迷途小羔羊的面孔:“这里都是竹子,我找不到路了……”
小姑娘声音娇娇怯怯,皎洁的月光下,双眸中泪光闪动,她吓得快要哭出来了。
十二皇子冷哼一声,指着前面的大路:“那不就是路吗?”
玲珑摇头:“我就是从这条路一路向西走过来的,可是怎么走也找不到家了,我家在安次镇上,可这里不是啊。”
“安次镇在这里的西北方向,你分明就是一路向东走过来的。”十二皇子面色稍霁,显然,他以为遇到了路痴。
玲珑索性路痴到底,她指指南面:“北边有家客栈的,我爹带我来过,可我也找不到了。”
十二皇子已经懒得再理她了,没好气道:“那是南,不是北。你向着来时相反的方向走,就能回去了。”
玲珑装出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点头哈腰,转身就走,这个装路痴的伎俩并不高明,再不走就要被识穿了。
“等等”,十二皇子高贵而冰冷的声音传来,像一阵夜风从玲珑耳边擦过,“把你的手给我看看。”
玲珑吃了一惊,有没有搞错,这画风转得也太快了,她虽然怎么看也是个未及笄的小姑娘,可也不能给男人看手啊。
她瞬间想到十二皇子为何要看她的手了,不是变|态,也并非是要沾便宜,他是想看看她是不是练武的。
即使保护得再好,练武的女子手上都会有薄茧,练兵刃的会在手指处有茧,练掌的更加不用说了,手掌会比寻常女子粗厚许多。
玲珑把双手藏到背后,哆哆嗦嗦,如同小白兔面对大灰狼:“不给看,不给看……”
十二皇子冷笑,手臂伸出,就势把玲珑按在竹干上,强行把她藏在背后的双手拽了过来。
夏夜燥热,十二皇子的手却冰冷干燥,他手上有茧子,磨擦着玲珑细嫩的小手,她本能的想要抽回来,但他抓得很紧,她又不敢暴露身份,只能哭丧着脸任由他抓着手。
玲珑的手柔若无骨,皮肤吹弹得破,即使最柔滑的丝绸也不过如此,她的手上没有茧子,就连闺秀们做针线被绣花针磨出的印子也没有,这是一双宛若初生婴儿般娇嫩的手,十指纤纤,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柔美得让人不忍轻触。
月光下,这双手宛若披上一层轻纱,朦朦胧胧,十二皇子的目光从这双手上移开,星眸微眯,重新打量着面前的少女:“你可以走了。”
玲珑慌忙把手从他的大手上抽出来,低头便走,这个人太狡猾,再在这里耽搁就要露馅了。
她刚走几步,就感到背后一阵掌风袭来,狗屁皇子,表面装作相信,却在背后试探,我怎会被你唬住。
随着这阵掌风,玲珑哎呀一声摔倒在地,她是有技巧摔倒,自是不会像在雾亭那样,摔得七荤八素。
她夸张地挣扎了几下,费了好大劲儿才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向身后望去,十二皇子已经不在。
这人根本没有相信她,否则不会在背后试探,他或许那一掌拍出,会武功的人自会避开或反抗,却不知他面对的是小偷而非杀手。
暴露行藏不要命的是杀手,扮猪偷老虎打不过就跑的才是真小偷!
方才他们说话的声音定是早就惊动了竹林中的暗卫,纵使十二皇子已经试探过,眼下仍然有多双眼睛正在暗处监视她,一旦她有所举动,暗器便从四面八方射过来,把她扎成筛子。
想起暗器,玲珑就想起黑子屁|股上的潇湘针雨,她缩缩脖子,古代暗器强大超乎她的想像,踩点结束,见好就收,风紧扯乎。
迷路的女孩如同夜风中颤抖的小白花,抽泣着踏上那条大道,抱着肩膀,瑟缩前行……
走出不到半里,玲珑便感觉到有人跟踪她,皇子身边的侍卫果然尽职,就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玲珑没有回头,却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揉着走得发酸的小腿,看着四周黑乎乎的山野,越看越害怕,越看越觉得自己可怜,索性呜呜呜哭了起来。
等她哭够了准备继续赶路时,身后的警报已经解除。她回头望去,没有人跟踪,当然更没有那位十二皇子。
玲珑在心里冷笑,却仍然没有放松警惕,她绕了两圈儿,这才在四更时分回到庄子里。
杏雨伏在案子上已经睡着了,这个忠心的丫头,小姐没回来,她从不肯先睡,可又支撑不住,每每睡得东倒西歪。
玲珑拍拍她的肩膀把她弄醒,看到小姐终于回来了,杏雨连忙起来给小姐倒热水,自从上次玲珑发烧以后,无论多晚,杏雨都会备上热水,再不让她用冷水沐浴。
第六十九章 闪护卫
回纹翘脚条案上摆了只精巧的白玉莲花并蒂香炉,带着檀香味道的香雾从香炉里冉冉升起,条案后是黄花梨木罗汉椅,放着蓝色杂宝卷云暗缎靠垫,一位清俊的少年半靠在上面,手里拿了根雕花木柄黄铜香铲在香炉里拨弄着,有些心不在焉。
屋里点了几盏白瓷蟠龙灯,他已换下了那件鹅黄的珠光缎直裰,身上是件居家穿的道袍,道袍用整幅的月白真丝刺绣腊梅傲雪图裁剪制成,他的头半低着,鸦青的黑发垂下一缕,整个人浸在淡黄的烛光下,便是一幅绝美的风景。
“殿下,那女子深更半夜在此地,定有古怪。”
闪辰垂手立在旁边,说着大煞风景的话,他二十上下,穿着松青色细布襦袍,身材瘦削,若不是右颊上那道伤疤,看上去倒像个读书人。但有了这道疤,即使他面色平和,也让人不寒而栗。
罗汉椅上的美少年闻言头都没抬,却把手里的香铲扔下,身子后仰,没精打采倚在靠垫上,如高山晴雪般的双眸带了一丝茫然:“......她的手很美。”
闻言,闪辰的眉头皱了一下,很快便又恢复常态。
“殿下,听说顾家七小姐又来了,今天还来过庄子,门口的崽子给拦下了,说您走了。据说顾七小姐走时,似是挺失望的。”
少年依然保持那个姿势,一动不动,嘴角却牵出一抹揶揄。
“她是想来看看我是否真有传说中的病吧,这个好像看不出,要试试才行。”
唉,方才这话还不如不说,反而让殿下认为顾七小姐是来自荐枕席。闪辰低下头,淡淡道:“属下不知。”
少年却已经坐直了身子,长腿忽然向面前的条案上踹去,劲道不大,却也震得香炉摇摇欲坠:“我父皇派你来盯着我,你还有何不知的,滚出去!”
闪辰叹口气,谦卑地深施一礼,倒退着走出去。
出了屋子,他脸上的谦卑隐去,对迎面走来端着宵夜的美人道:“花雕,宵夜别送了,让所有人都去睡吧,殿下又发脾气了。”
花雕闻言莞尔,凑到闪辰耳边,压低声音:“跟踪那个小丫头的人回来了,说是那孩子走走停停,哭得可怜见儿的,不像是可疑的。”
闪辰叹口气,和花娘一起来到一处雕栏前面,沉声道:“殿下夸那姑娘美呢。”
“什么?”花雕吃了一惊,睁大了一双描画得美伦美焕的杏目,“殿下他......病好了?”
闪辰这才发现自己的语病,补充道:“......殿下是夸奖她的手美。”
花雕夸张地拍拍心口:“有你这样说话的吗,吓死老娘了。”
闪辰轻笑:“别总是老娘老娘的,再这样说你就更嫁不出去了。”
花雕白他一眼:“小猴崽子,老娘这辈子就没打算嫁出去,能配得上老娘那个还没出生呢。”
闪辰懒得理她,却向着夜色下的院落努努下巴,花雕看他神情有异,也向栏外眺望,见状唇边勾起一弯妩媚:“殿下真会给自己找乐子,赶明儿老娘偷偷跟着去一回,看看好玩不。”
闪辰瞪她一眼,故意恶心她:“让殿下发现了,当心划花你的脸,让你再也不能勾男人。”
花雕气得双手叉腰,正要破口大骂,却见有一队小宫女持着宫灯走过来,她连忙换上一副温柔娴淑的表情:“有劳闪护卫了,妾身这便吩咐下去。”
她行个万福,转身对已经走到近前的宫女们道:“都去睡吧,殿下疲累,想要安静安静,这里只留护卫。”
花雕故意走在宫女们后面,直到走出几丈开外,她才回过头来,冲着闪辰做个砍头的动作,似乎在说:“敢在话头子上占老娘便宜,看老娘不收拾你。”
看着花雕远去的背影,闪辰无奈地摇摇头。
他还记得多年前初见花雕时,她还刚刚及笄,她也如方才这样叉着腰,凶巴巴的:“我比你大,你要叫我姐姐,不许淘气,不许带坏殿下,还有,不许偷看我洗澡。”
那时他盼着花雕快些嫁出去,这样就不用整日被她骂来骂去了,他去问殿下,殿下却道:“她那么凶,除非我抓个人来硬逼着和她成亲,否则谁会娶她。”
没想到殿下一语成谶,如今花雕已过花信之年,仍然没有嫁出去。
怕是真要有那么一日,殿下抓个人来和花雕成亲吧,想到这里,闪辰不由得面露微笑,只觉神清气爽,从小到大,在花雕这里受的欺负都如过眼云烟,不对,就连方才在殿下这里受的委屈也不觉什么了。
他确实是皇帝派来的,那年他只有九岁,先是被送到府军前卫接受培训,继而便被挑选出来,和另外几个孩子一起来到宫外的一处地方。
那时他们都很高兴,以为从此就可以正式留在府军前卫了,他们都是小孩子,满心以为是要带他们去领赏。
但等待他们的却是净身。
一位干枯的老太监伸出鸡爪般的手,手里拿的是一柄微弯如镰刀状的刀子,几个孩子被依次带进屋里,闪辰听到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他不想净身,他那花朵般的姐姐自愿卖给地主家做小妾,就是为了凑够银子,让舅舅带他到京城找营生,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姐姐卖身也要给他寻个好前程。
大户人家都给少爷们找小厮伺候,小厮们跟着少爷,吃得好住得好,长大后还能由主子们出面,娶府里的丫鬟,成家立业。
他以为他运气很好,一向只招收贵族子弟的府军前卫破天荒的要招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只要是十岁左右,身强体壮的孩子均可报名。他长在庄户人家,自小就下地干活,身板比起城里的孩子壮实许多,那次只录取了三十人,其中便有他。
就在早晨的校考中,他又和另外几人打败了其他人,脱颖而出,他以为他终于可以有个好前程,将来把可怜的姐姐赎回来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净身。
他一拳打在按着他的太监鼻子上,又有几个太监出来,他和他们扭成一团,打斗中,他的脸上挨了一刀,就是被用来净身的刀子划的。
那一架,他打死了两名太监,自己也是伤痕累累。因为杀了人,他被捆了关进牢里,他以为他会被砍头了,但十日后,他却被秘密送到一处地方,在那里,他有了新的名字,闪辰。
在那里,他没有见到那几个被净身的小伙伴,很快,他就知道了,他能活下来的原因,是因为他够狠,他比别人都要狠。
三年后,十二岁的他,终于见到了皇帝。从此,他便来到殿下身边,和花雕一样,成了殿下最贴身的侍卫。
第七十章 中暑了
玲珑没有猜错,没过两日,金老太太便让人来接她回去。
只是接她,不接冯氏。
来接她的是府里的管事金善和他媳妇。这夫妻两个虽是家生子,但在府里地位不高,管的也是没油水的差事。
金五小姐又穷又不得宠,大老远的跑去接她,也不会有赏钱,这种差事没人稀罕。但三爷就不同了,前几日老太太来的时候,是刘管家亲自来接三爷的,现在三爷给老太太磕过头回来继续念书,又是刘管家亲自送回来。
一母所生,境遇去是天上地下。
金善和他媳妇来的时候,玲珑刚刚从白家村回来,另一枚玉盏送去,九百两的银票尾款已经装在她的小荷包里了。
一千六百两即使是在金家这样的人家,也不是小数目。拜石二所赐,玲珑轻轻松松赚到第一桶金。
玲珑后悔,早知道踩点这样赚钱,前世她做专职踩点该有多好,赚得不少,跑得比谁都早。
可也要遇到一个像石二那般视金钱如粪土的搭档才行。
这样的搭档可遇不可求,玲珑决定好好珍惜。她还小,本事有限,这个时候有一个好搭档太重要了。
可惜她和石二都是偶遇,不能随时合作,否则清觉山庄这票买卖,如果能有石二加入,定能如虎添翼。
西府要接她回去,这是她早就猜到的;只接她不接娘亲,也是她早就猜到的。
无论金老太太多么憎恨冯氏,也不会把个疯婆子放在面前碍眼。
但宋秀珠是不同的,只有把冯氏放在她的眼皮底下,她才能更放心。因此,接下来她会绞尽脑汁说服金老太太接冯氏回去。
只是现在还不行。
玲珑想要成全她。
“你们告诉祖母,我要和母亲一起回去,母亲不回,我也不回。许家二爷眼下也在庄子里住着,如果真要强行带我回去,被许家知道也不太好。”
抱歉,许庭深,小小利用了你一把。
金善和他媳妇都不是笨人,听到五小姐这样说,就知道今天有些棘手。虽然老太太才来几天,可把底下人整得够惨,就连刘管家都是小心翼翼,更不用说像他们这样的小角色了。
这是他们头回给老太太办差,若是不能把五小姐接回去,老太太怪罪下来,扣月钱是小,被轰到县里的庄子可就是大事了。
“五小姐啊,老太太来了,您怎么也要回去磕个头啊,大太太还病着,老太太年纪大了,给过了病气就不好了。再说这会子表姑太太也在,的确不太方便,您就行行好,看在咱们夫妻诚心诚意来一趟,跟咱们回去吧。”
玲珑又猜对了,柳玉儿也在西府住着呢。
她倒是真想回去,接下来西府肯定挺热闹的。
可是这样一来,清觉山庄那票买卖就要无限期搁浅了。她是大家闺秀,回到府里,平日里连出门的机会都不多,更别说出城了。
普通人无法理解偷儿的心思,这就和猎人看到猎物差不多。清觉山庄那样的一块肥肉,如果不能去啃上几口,就是暴殄天物。
且,她已经踩过点。
这种事瞬间万变,如果耽搁久了,就要重新踩点。
玲珑不想再遇到那个十二皇子,上次踩点的经历令她很不快乐。
“母亲不回,我也不回。”玲珑轻声道,口气坚定。
金善和他婆娘交换下目光,二人在心里冷笑。五小姐也真是年少无知,还真把自己当成小姐了。如今是老太太和二太太当家,你一个疯妇之女,没把你连同你娘一起送进疯人塔就不错了,还容你说不字?
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五小姐,你这不是难为人吗?横竖欺负咱们是下人,你是主子,可在咱们府里,主子也为三六九等,先不说别的了,您若真不回去,老太太怒了,真让咱们用强的,哪个不长眼的真的碰到您,这传出去也是不好听,您这亲事能不能成还是后话呢。”
天气炎热,玲珑坐在抄手廊下的藤椅上,轻轻摇着手里的猫儿扑蝶图案的团扇,浣翠正在往水天一色的茶盏里倒凉茶,忽然,玲珑哎呀一声,吓得浣翠的手抖了一下,凉茶把藤编的小方几溅湿了。
随着这一声,玲珑娇小的身体便从硕大的藤椅上滑落下来,正在一旁摆弄花枝子的杏雨闻声跑过来,冲着金善夫妇没头没脸的喊道:“这大热天的,非要拉着五小姐在这里叽叽歪歪,这是中暑啊,五小姐前几日刚刚病过,身子还没有恢复呢。”
金善和他媳妇互望一眼,这五小姐中暑也太快了,说中暑就中暑。
他们正想再问问,就听丫鬟们已经大呼小叫起来,这个喊着请大夫,那个叫着去请四小姐。
玲珑已经被搀了起来,靠在大藤椅上,浣翠小跑着拿来沉香色素缎子迎枕,让玲珑靠得更舒服。
她指着愣在一旁的金善夫妇,对杏雨道:“杏雨姐,我方才全听到了,这两个天杀的就要对五小姐来强的,五小姐八成是被吓晕了。”
杏雨一听更是火冒三丈,指着金善鼻子骂道:“好啊,以为这里是庄子,就敢说这等黑良心的话,你等着,若是咱家小姐有啥不好,你们别想活着离开庄子。”
“小姐,您好些了吗?”杏雨让人找来只鼻烟儿,放在玲珑鼻下让她嗅着,却见玲珑依旧双目紧闭,白玉般的手指正指向金善夫妇的方向。
杏雨心领神会,转身对着正赶过来的几个婆子道:”去找金顺借几个人来,把这天杀的两口子绑了,五小姐好端端的,就让他们给害得昏过去了。等三爷从书院回来,交给三爷处置。“
金善两口子一听就慌了,他们打死也没想到,五小姐会来这么一手。他们也不是傻的,今天这事摆明就是五小姐不想回去,故意演的一出戏。
可麻烦就麻烦在,明明知道这是五小姐在演戏,他们却无法揭穿。若是说五小姐压根没有中暑,这件事就要闹大了,今日怕是连这院子都别想走出去,更何况,三爷和四小姐都在庄子里,许家二爷也在。
“杏雨姑娘消消气,咱夫妻今儿个也只是转达老太太的吩咐,哪想到日头这么毒,害得五小姐中暑了,都怪咱们。”
说着,金善朝自己脸上就是一嘴巴,他媳妇也依葫芦画瓢,结结实实给了自己一嘴巴。
这两口子在西府虽说没啥正经差事,可他们是家生子,平日里也挺牛的,尤其是金善,别看他早三十多岁的人了,可专爱吃小丫头的豆腐。一等二等大丫鬟他不敢招惹,专对粗使丫头下手,今天他一进院子,几个丫头就恨得咬牙切齿,恨不能紫藤花架子忽然倒了,把这混蛋砸个满脸开花。这会子见他狼狈不堪,又说好话又扇耳光,都觉得解恨。
玲珑终于睁开眼睛,对金善媳妇说道:“我要和母亲一起回去,若是真怕母亲过病气给老太太,那就让母亲暂时留在这里住着。可是我想让宋姨娘来接我吧,若是宋姨娘不想来,那就算了,你告诉她这庄子里虽说比不上府里,可附近有纸作坊,桑皮纸也能买上几张。我住着也挺好的,日后就在这里亲迎吧。”
金善媳妇一头雾水,五小姐是拿中暑当下马威,先把他们夫妇给摆了一道,接着就让他们带话给老太太和宋姨娘,这倒也还能说得通,可五小姐为何要说起桑皮纸呢?
只是这个时候,他们夫妇早就被玲珑弄得六神无主,既然五小姐给了他们台阶,他们也有了回老太太的借口,哪还敢细细琢磨,飞奔着回京城去了。
第七十一章 花枝子
玲珑心里有数,她把金善夫妇打发回京城,也只是一时之计,坚持不了几日,且,宋秀珠若是亲自过来,那事情会有很大改变。
她必须抓紧时间,到清觉山庄走一趟,拿回几件像样的物件,也不枉她被十二皇子“欺负”一场。
念头打定,玲珑养足精神,等待天黑。
想不到中午时分,金子烽和许庭深却提前从书院回来了。
树德书院的夫子家中有事,让他们这四位游学的回来自修。金子烽回到庄子,便听小厮说起上午金善夫妇来接五小姐的事。
“说是那两口子不懂规矩,硬生生害得五小姐中暑了,被五小姐身边的丫鬟婆子轰出去,这会子回京了。”
毕竟是后院之事,小厮所知不多。一旁的许庭深听闻玲珑病了,白皙的俊脸上满是焦虑,对金子烽道:“金世兄,珑姐儿前几日方才病愈,如今又中暑,我们许家在望都老宅供养着一位大夫,医术高超,为人也甚是稳妥,小弟修书一封,让人把他请来,给珑姐儿好好诊治一番,世兄看可妥否?”
天气炎热,女子身子娇弱,中暑也并非大事,金子烽本是并未在意,却听许庭深这样说,心道让他家大夫给玲珑看看也好,横竖不是大病,免得许家以为玲珑身体太弱,日后影响生育,即使真是诊出体弱,趁着年幼调理,也不会影响这门亲事。
他假意推托:“中暑也并非大病,望都距此一来一回也要一日,许贤弟还是不要劳烦望都的亲戚了,若让人误以为珑姐儿病入膏荒那就不好了。”
许庭深皱眉,想到玲珑在娘家过得不好,他便道:“中暑不是大病,但事关珑姐儿就是马虎不得。她与我有婚姻之约,便已是半个许家人,许家人有病,请许家的大夫,也无甚不可。”
日头毒辣,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也不凉快,玲珑索性在屋里支起绣花架子,浣翠在窗外的青石地上洒了水,两面的窗子打开,有过堂风吹进来,多多少少减了些燥热。
十二扇的屏风比起四扇八扇的繁复,可也绣了大半,余下的再有月余便能绣好。
流朱跑进来,说是三爷和许家二爷来看望五小姐了。
闻言,玲珑连忙离开绣花架子,半倚在放了弹墨迎枕的红木罗汉椅上,杏雨拿了汲湿的帕子放在她的额头,浣翠则把金顺媳妇送来的藿香水洒了一些在屋里。
流朱挑了湖绿色黄鹂鸣枝门帘,金子烽和许庭深走了进来。
金子烽身上是居家穿的靛青色水波纹道袍,他和玲珑长得不像,玲珑更像冯氏,而他则遗传了父亲金敏的清俊儒雅。
许庭深却穿的比金子烽正式,银灰的杭绸直裰,黑发用古玉簪子束起,白皙的额头上渗着薄汗,也不知是天热还是怎么的,俊脸上泛着微红。
这是他第一次走进玲珑的香闺,虽然只是在庄子里暂住,但这里处处都透着女孩家的娟秀。小几、圈椅上的台布和椅搭都绣着精致的花鸟,一看就是玲珑的手艺,而一旁的绣架上,还有一副没绣完的博古图。
屋里弥漫的藿香水味道遮去了原有的女儿香,却提醒着进来的人,这里的小姐中暑了,身子不适。
他看到玲珑半靠在红木罗汉椅上,穿着件半新不旧的茶白小袄,豆绿色挑线裙子,裙子的下摆从暗红色罗汉椅上洒下来,淡淡的一缕,轻轻柔柔的。
她的双手交握在胸前,手肘抵在罗汉椅的靠背上,那里似是有个白色的东西,看仔细了,原来是一只系着五色缨络的玉玲珑。
许庭深双眼淡然,嘴角却牵出一抹浅笑,金玲珑和玉玲珑,这真是绝配,妙趣横生。
他听着金子烽毫无热度的问候几句,平素里金子烽读书的声音极是悦耳,铿锵有力,抑扬顿锉,但他此时问候妹妹虽然关切,却全无念书时的感情。
玲珑微睁双眸,欠欠身子,却没有起来,只是小声谢过,便又闭上眼睛,似是没有精神,也似是懒得搭理他们。
许庭深心里有些戚然,玲珑不会是也懒得理他吧。带着失望,他和金子烽向屋外走去,快走到门口时,却见门边的花架上摆着一只藤编的大花瓶,里面插了一捧子干花,这花叫不上名字,倒像是田野里常见的那种星星点点的小花,被有心人采来后晒干,长久保存。
那花瓶正是在市集上他送的那一只,那时许庭深还想过,这种藤子编的花瓶不能贮水,插不了鲜花,怕是只能用来放鸡毛掸子这样的物件儿。
看到玲珑竟用这花瓶配了干花,许庭深忽然觉得,这样的藤编花瓶就是要配上干花才最好。只有长着一颗玲珑心的人才会有这么巧妙的心思。
想到玲珑为了这只花瓶而亲手晒制干花,他的心里就暖了起来,方才的失望荡然无存,一股甜蜜从心底浮起,然后,越来越多,荡漾了整个心田。
金子烽和许庭深刚走,玲珑就从罗汉椅上跳起来,站到窗前猛吸几口新鲜空气,这藿香水的味道真不好闻,她差点窒息了。
流朱送了两位爷出去,回来时把廊下晒的花枝子抱了一捧进来。
“五小姐,方才出门时那位许二爷看到这些花枝子,问晒好后可否给他一些。”
经过那日在山上的事,玲珑对许庭深已没有恶感,只觉得这人性情纯良,和哥哥不像是一样的人。既然他想要这些干花,索性送他些,也还了他上次送她回来的人情。
“这次晒得挺多的,你给四姐姐送些过去,余下的送到竹香院。”
流朱答应着出去,杏雨却又追出去,叮嘱道:“你送到竹香院时别乱说话,这花是给竹香院的,咱家三爷和许二爷谁爱要谁要,咱们别管,可记住了?”
玲珑和许庭深虽有婚约,毕竟尚未亲迎,专程送东西给许庭深,若是传言出去,终归是影响小姐的闺誉。
第七十二章 你是神
二更时分,玲珑换上夜行衣,特制的头罩把满头青丝和脸全都遮挡起来,只留一双明眸在外面。
依山而建的庄子树木多而茂密,树影掩映下,她如一只黑色的狸猫在屋脊上掠过,很快便消失在院墙外。
夜色的华光洒遍山野,漫天的星斗把这夜晚点缀得珠光宝气。山风湿润清凉,夹杂着桅子花的气息,暗示着这是溢彩流芳的季节。
玲珑要去的地方是清觉山庄,那个大武皇室人员闲得发慌时才去的地方。
结合前世对皇室园林和离宫的了解,这些地方都会有些历代皇帝后妃皇子皇女们曾经把玩过的东西,纵然这里从此空置,昔日住过的人都已住进皇陵,那些东西仍然完好无损躺在原来的位置上,静静见证岁月流逝,浪费着做为一件宝物应有的价值。
玲珑认为,这些搁置在皇庄里被人遗忘的宝物,其命运远不如随着主人去陪葬的那些。因为那些陪葬品还有机会在几百上千年后经由盗墓贼之手寻找有缘人。而并非如这样暴殄天物。
小偷的心思和正常人永远不能相同,因此玲珑从不会和正常人交流她的这些心得。
即使是师傅秦玛丽也没有过。
她从很小时就知道她只是师傅利用的工具,师傅腿残之后,便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小孩,后来便遇到她、收养她、调|教她,她初次接订单做买卖时和现在一样,也是十二岁。
那次客户需要一个小女孩来完成任务,因为那家人的女儿在很小时就被偷走了,他们一直在盼望女儿回来,而玲珑要扮演的就是被警方解救回来的那个女儿。
那家人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她,因为这些年来他们已经被骗了许多次。他们甚至对十二岁的她严刑逼供,玲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却仍然没有松口。就在那家人最终对她放松警惕的时候,她完成了任务。
那一次,她问师傅:“你知道他们用相同的方法折磨死很多孩子吗?”
师傅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面,正在手上抹着特制的护手霜,闻言只是瞟了一眼她的手,那双手上也有伤,好在没有伤到筋骨。
师傅的眼波淡然如水,声音也透着疏离:“你能活着回来,以后可以接更大的单子。”
她顺手从梳妆台上拿起一只瓶子,扔给玲珑:“记住,下次不要让人伤到你的手,没有了这双手,你就是个废人,比师傅都不如的废人。”
十二岁的玲珑什么都没有说,默默接过那瓶治手伤的药,默默走出去,又默默地帮师傅关上了房门。
她知道,从那一刻起,她正式成为师傅的工具,一件有着无限潜能的工具,直到十年后,已经脱离师傅许久的她,依然被师傅坑去性命。
她已经不再是师傅的工具了,所以她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可能是夜风中夹杂的桅子花的气息让她浮想联翩,师傅的身上永远都有淡淡的桅子花香。
玲珑吸吸鼻子,让自己适应这种味道,不受任何影响。
一个小偷如果在行动中不能集中精神,那不是好事。
玲珑感觉她今天的状态不是很好,或许她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可是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清觉山庄近在咫尺,她不能入宝山而空返。
她今天走的这条路不是去踩点的那一条,她没有走大路,而是沿着迤逦的山径一路狂奔。
这里即使是在白天也鲜少有人经过,夜晚更是不见人影。夜鸟在林中轻啼,四周并不冷清。
然而,玲珑却听到了马蹄声,马蹄清脆,有飞鸟惊起,拍打着翅膀。随着马蹄声愈来愈近,玲珑看到了迎面而来的那匹黑色健马和马上也同样一身黑色的石二。
这一次,石二没有跑过去再返回来,因为山路狭窄,玲珑就站在睡中央。
他勒住缰绳,诧异地看着她:“你是小球吗?”
玲珑自怨自艾,和石二也算是搭档了,可是他几乎每次见面都会问类似的话。她蒙面时如此,不蒙面时也如此。要么是她长得太大众,要么就是大武朝的未成年罪犯多如牛毛,因此石二才记不住她的脸。
“为何你每次都不认的我?”玲珑问道。
石二又换了一张脸,可笑的是,这张脸依然假得离谱,丑得亦离谱。
“......你蒙着脸,我当然认不出。”石二的回答就像他的假脸一样苍白虚伪。
玲珑撇嘴:“胡说,我前两次没有蒙面,你也一样认不出来。”
石二怔了一下,强词夺理:“我不想和小孩子商讨这么幼稚的问题。”
他坐在马上,玲珑站在地上,石二居高临下,或许是看在玲珑怎么也算是成长中的把风新秀,他终于发了善心:“上来吧。”
其实吧,就在方才听到马蹄声时,玲珑就盼着来人会是石二。清觉山庄不是普通地方,即使她踩过点,却依然没有十足把握,何况那位皇子殿下也像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如有石二相助就完全不同了,这人虽然有些神经质,但说起来也还算大方,分赃时没有欺负她是小孩子。
石二话音刚落,玲珑已经飞身上马,笑嘻嘻坐在他的身后,隔了黑布,石二也能感到她的奴颜媚骨。
“我今天只是出来走走,不是做买卖,你别以为能捡好处。”
他说的好处当然是指分赃,玲珑悲观审视自己十二岁的人品,原来她在石二眼中已是贪图小利见利忘义的人了。
“石二哥,既然你没有目标,不如就跟我走吧,咱们去个好地方,保管能让你增加几件战利品。”
不论金银珠宝还是古玩玉器,对石二来说都只是战利品。
他享受偷东西的乐趣,更享受把玩这些东西时的洋洋自得。玲珑对同行中有这样一位大神而慨叹,石二真是大神,神经病的神。
“什么地方?”石二声音平淡,没有半丝亢奋,显然他认定这个小毛贼选不出什么好地方。
“皇庄,我们去清觉山庄干票大的。”和他不同,玲珑露在黑布外的一双大眼睛流光闪烁。
她原以为石二听到清觉山庄四个字,多多少少会有些兴奋,可眼前的石二非但没有兴奋,还像看菜鸟一样看着玲珑:“你不是嫌弃皇家东西不好脱手吗?”
“你不会捡着年代久远的拿啊,再说了,也不是件件都是宫廷御制的啊。你是行家,不会不懂,你若是不敢去就承认,小爷自己去。”
说着,她便从马上跳下来,甩开步子,向着石二来的方向走去。
走出约末半里地,身后的马蹄声便越来越近,石二策马挡在她面前:“反正也没有什么好去处,就和你走一趟。”
石二说这两句话就像高高在上的君王说要大赦天下,傲娇的样子配上那张丑脸,玲珑忍不住笑出来。
看到她盯着他的脸,石二问道:“不论我换成哪张脸,你为何总能认出我来?”
其实玲珑之所以每次都能一眼认出他,还是黑子的功劳,她往往都是先看到黑子,之后再看到他。
“因为你的脸很丑,每张脸都这么丑,丑得出类拔萃,世间少有,想不认识你都很难。”
第七十三章 蓝烟火
月色如水,寂静的山路被柔光覆盖。马蹄轻脆,连同夜鸟拍打翅膀的声音,如节拍声声入耳。
玲珑坐在马背上,和石二离得很近,他身上的气息清爽干燥。她早就发现,石二虽然审美能力极差,但他是个整洁体面的人。他的夜行衣永远都是镶着金丝,在夜色中带起一片华光。穿着这样的夜行衣做案的,玲珑两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他的头发永远都梳得一丝不乱,身姿挺拔,干净清爽,若不是那张丑得不能再丑的假脸,他应是令女人有好感的那种人。
可能是路上枯燥,石二忽道:“小球,唱支歌,就是嗲声嗲气像女人的那种。”
玲珑闻言,恨不能踹他一脚,什么嗲声嗲气,她那分明还是童音。
“嗓子疼,不想唱。”
石二倒也没有勉强,两人又陷入沉默,这也是做贼的共同特点——沉默。
做贼的能有搭档的不多,即使有搭档也是各有各的事情去准备,所以他们都养成了沉默的习惯。
前面已能看到那片竹林,夜风吹过,传来竹叶的沙沙声。
“我在外面引开护卫,你进去,记着捡着年代久些的东西拿。”
这还是玲珑第一次吩咐石二,他们两个人,一向都是石二做主导。
“为何让我进去,明明是你想来这里做买卖的,我在外面,你去。”石二凉凉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他没有回头,脊背挺直,如鹰隼般注视着那片竹林。
“我们在一起,一向都是由我把风,再说我还是十二岁的小孩子,你不能太狠毒。”
石二终于转过身来,他那盖着面具的假脸在嘴角那里抽了抽,肯定是想骂人,可还是忍了没有骂出来。
玲珑猜想他定是不屑,骂一个年幼无知又贪小便宜的小孩子,有损他的光辉形象。
果然,他瞥向玲珑的眼神充满嫌弃,还带着沮丧,沮丧他何其不幸,遇到小球这样无耻的小孩子。
银白的月光如薄纱,透过茂密的竹叶洒在林间,有人影晃动,那里分明藏着暗卫。
“竹林里有暗卫,就凭你,非但不能掩护我,还要拖我的后腿。”
他见过玲珑的武功,轻功尚可,但武力上普普通通,十二岁的小孩子,从娘胎里练起,也就是她如今的水准了。
被人红果果的讽刺轻视倒也罢了,但是嫌弃她拖后腿,这让她想要反驳。
“你让我把风时,为何没有嫌弃我拖后腿?”
石二讥诮:“若没有黑子,你我轻功再好,也难逃潇湘针雨。”
玲珑默然,那次的事的确是她疏忽。但她自己都快要忘记了,石二却还记得,这人要多爱记仇啊。
“可今天若不让我在外面拖住暗卫,你根本无法进去,山庄里面的人说不定比外面这些还要厉害。石二哥,虽然我的武功和你相比,米粒之光无法与星月争辉,但外面这些小喽罗又怎配石二哥你亲自动手,里面的大内高手才是你的对手,你只管进去,外面一切有我,小球决不会给石二哥丢脸的。”
这番话不但厚颜而且无耻,玲珑呕得差点吐出来,偷眼看石二,却见石二眼波炯炯,似是多了几分赞许。
自大的家伙,果真是喜欢别人吹牛拍马。
“上次给你的焰火还有吗?”前两次把风时,石二都给过玲珑焰火,但都没有机会使用。
“我带着呢。”玲珑指指腰前的皮囊,展示她这个把风新秀的专业态度。
石二满意,假脸扭曲成怪异的样子,玲珑猜他一定是在微笑。
稍作布置,玲珑和石二便分开了,各自藏身在灌木丛中。
玲珑掏出弹弓,这次她射出的不是铃铛,而是石子,这颗石子穿破夜风,向着林间闪过的黑影射去。
随着一声轻呼,几条黑影窜出来,玲珑也从灌木丛里跳出来,向着与石二相反的方向迅速掠过去。
竹林里共有十五名暗卫,以玲珑的经验,暗卫们一旦排好班次和位置,是不会随意变更的。
她早就把有暗卫的危险方位牢记于胸,她不是要躲开他们,而是他们在哪里,她就偏往哪里去。
随着她的挑衅,整个竹林动荡进来,低呼声、碰触竹叶的磨擦声,孤寂的夜色变得喧嚣,而这个时候,石二已在树木阴影的掩护下,如同一只灵巧的山狸,飞入青灰色的高墙之内。
山庄外面,玲珑在竹木间奔腾跳跃,暗卫们明明看到她,却怎么也追不上,刀剑在月色下泛起冷冷的寒光,带着讥诮。
玲珑躲闪着,却又一次次趟入暗卫的禁区,十五名暗卫展开围捕,待到围拢过来,才发现要追的那个早就跑出了包围圈。
玲珑当然不会让他们失望,就在他们想要四处搜寻时,又是一颗小石子弹到其中一名暗卫的身上,于是新的追捕开始了。
这是猫捉老鼠的游戏,但却是老鼠在戏弄猫。
小老鼠用最大的努力把猫拖在墙外,让里面的大老鼠偷个痛快。
但庄子里面当然不可能风平浪静,如果墙外是暗流涌动,墙内就应是惊风骇浪。
玲珑奔跑着,也暗暗为石二捏把冷汗。
十二皇子的身边定有传说中的大内护卫,玲珑还记得在雾亭时,那些人的反应速度,如果她慢了一步,就要被射成刺猬。
十二皇子自己,也是高手,他能悄无声息站到她的背后,这样的人,绝非普通王孙公子。
从开始行动到现在,已有一炷香的时间,对于一名专业小偷来说,这一炷香的时间就是入室盗窃的黄金时间。
他要在这段时间里扫平一切障碍,找到藏东西的所在地。
如果这些不能在一炷香的功夫里搞定,一旦援手到了,他想出来难于登天。
玲珑心里焦急,脚上却没有慢,她跃到一棵竹子上,从这棵竹子荡到另一棵,而正在此时,天空忽然变得明亮,一道蓝色的烟火从山庄里升腾起来。
玲珑大喜,石二得手了。
她从皮囊里也掏出烟火,把点燃的烟火绑到弹弓上,向着西南方向射了出去。
那里并非是她让石二逃离的地方,恰恰相反,那是她要把暗卫们引到那里,只有暴露同伙的位置,才能让石二顺利逃出来。
第七十四章 吃独食
那一点火星在夜空中划出完美的弧度,消失在竹林的尽头。接着,便有亮光升起,亮光之后,便是一道蓝色的焰火,美得炫目,美得妖异。
就在蓝焰火升起的瞬间,玲珑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
那是一片枣树林子,属于附近某座庄子。此时还不是枣子成熟的季节,淡淡的枣花香,氤氲在夏夜里。
玲珑坐在一棵树下喝水,一路飞奔出七八里,口干舌燥。
熟悉的马蹄声传来,玲珑微笑,石二来了。
她从始至终就没有怀疑过石二的能力,她相信他一定能逃出来。
石二下马,让黑子到一旁吃草,他走进枣林,把那只口袋扔到玲珑面前。
枣树枝叶并不繁茂,月色皎洁,如水银般洒下,那只口袋鼓鼓囊囊,丝质的布料在月光下泛起淡淡的光华。
石二个子很高,精瘦健壮,玲珑坐在地上,需要使劲扬起脖子对他仰望。她抬起手臂,把手里的水袋子递过去。
石二却没有接过来,声音动听,语气冷淡:“我从不吃别人吃剩的东西,水也一样。“
玲珑扬扬眉,以现代人敬酒的姿势晃了晃手里的水袋子:“马到成功,干杯!”
然后她就把水袋子里的茉莉凉茶咕噜噜全喝了,一滴不剩。自大的家伙,不识好人心。
石二怔了怔,这才低头看向她,玲珑却已经解开大口袋了。
以玲珑对石二的了解,她认为这人的审美观虽然不值一提,但他对宝物的鉴别能力与她不相上下,因此,对这次的买卖,她寄予了很高期望。
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这话永远值得牢记。
在玲珑看到口袋里的东西时,她有一种要打人的冲动。
玲珑两辈子最卖命的一次把风掩护,石二看似超能力发挥,挥来的便是整整一口袋儿童玩具!
拨郎鼓、鸭子车、蹴鞠球、鸡毛键子、各种面具、石头刻的小动物......
“石二!你是想吃独食吧!”玲珑低吼。
“独食?”石头反问。
玲珑冷声笑道:“你欺负我是小孩子是吧,半路上把东西换了,拿这些破烂蒙人,枉我拼死拼活给你打掩护,你良心让狗吃了,还是压根儿就是狼心狗肺!”
石二眸色微敛,静立不动,似是被玲珑这一通劈头盖脸的挖苦给震住了,好一会儿,他才讪讪道:“我以为你会喜欢这些东西,上次给你的那只玲珑,你就很欢喜。”
那只玲珑球是皇子皇女们的玩具,这些也是。听起来好像很合理。
玲珑顺手拿起一只蹴鞠的皮球朝着石二的脑袋扔过来,石二身子一闪避开了。
“你是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的。那只玲珑是什么做的,那是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这只球是什么做的,几块碎皮子!你清高,你偷的东西是给自己把玩的,小爷我不是!我娘和弟弟被人害得一个疯一个死,我爹和我哥哥不管我们了,我连家都快要没有了,我偷东西不是为了好玩,我要换成银子,我有很多事情要做!刚才十五个人追着打我一个人,我差点连命都没了,可你却拿回来一堆破烂,你赔我银子,你赔我银子。呜呜呜......”
玲珑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她其实是不想哭的,可是这一世的身体只有十二岁,无论她有多少前世记忆,她还只是个小女孩。
石二怔在那里,他没想到小球会气成这样,先前见小球坚持要来偷皇庄,倒也没有多想。在庄子里找东西时,无意间看到一只箱子,打开来里面都是些皇子小时候的玩具,他想起上次给小球一只玉玲珑,小孩高兴得连宝贝口袋都不要了,要是把这么多玩具全都给他,这孩子肯定很开心。
苍天在上,他当时真的是这样想的。
至于这趟买卖值不值得,他根本没有概念。
他一向只偷他看着喜欢顺眼的东西,这些玩具他看着就挺喜欢挺顺眼的,他以为小球会更喜欢。
但好像有哪里不对了,小球贪财是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银子。这些玩具好像真的不值钱。
“你没去找白员外吗?”他问道。
“找了,一千六百两,怎么了,你还想和我分钱吗?”玲珑没好气,对石二她再也不会和言悦色了。
“一千六百两好像也够用些日子,你能买房子安置你娘了。你爹和哥哥不管你们,你也可以带你娘搬出来。”想起上次分给小球很多东西,石二认为足能忽略掉这次的不足。
一个月前,玲珑的想法和石二是一样的,她想过带着母亲远走高飞,逃到金家人找不到的地方去。但是那张桑皮纸出现后,她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我为何要搬出去,那是我的家,我不但不走,还要给我娘洗清冤屈,给我弟弟报仇,我要看着那些害我们的人,一个个生不如死。算了,你这种人情商低下,是不会懂的,我现在走了,就当咱们从不认识。”
玲珑越说越气,她起身就走,这个石二和这口袋破烂儿,她多看一眼就能气死。
待到玲珑的身影完全消失,石二才弯腰,把散落在地上的玩具捡起来装回袋子,那只球滚出去很远,他打亮火石才找到。
他又伸手在袋子里摸了一会儿,这才摸到两枚石头印章,印章很小,在袋子的角落里,方才没被翻出来。
一只的底座上方,雕的是小猴子,另一只则是兔子。印章也同样是猴子和兔子,这一看就是小孩的玩意。
石二把两枚印章小心翼翼揣进怀里,其它东西仍然留在口袋里面。
这个时候,玲珑早就在几里以外了。今夜真是糟糕透了,如果没有在半路上遇到石二,或许她现在已经偷到好东西了。
直到现在,她依然不相信石二真的只拿出一口袋玩具,他一定是把好东西私吞了!
玲珑气得咬牙切齿,忽听身后又有马蹄声传来,寂静的石径,这声音格外响亮。
玲珑二话不说,从怀里掏出弹弓,朝着迎面而来的石二就是一颗铁弹子!
第七十五章 洒金扇
铁弹子夹着风声,袭向石二面门,石二身子一动,铁弹子贴着他的面颊飞过去,虽是假脸,也被擦得隐隐作痛。
“回去。”石二的声音疏淡,如同薄纱般的月光。
一击未中,玲珑更加沮丧,她不想再和石二废话,转身就走,刚走几步,一股劲风便由身后袭来,下一秒,她已被石二扔在马背上。
可能是怕她再有幺蛾子,石二把她放在前面,也就是他胸前那个位置,并非如以前让她坐在身后。
“你干嘛?”
“给你拿几样好东西,让你养你娘。”
做贼的大多不会太有骨气,玲珑当然也这样,听到石二这么说,她的火气小了一半。
“别去了,或许那些大内高手正在附近搜捕咱们呢,回去就是送死。”
气归气,可也不能意气用事,别说是回到清觉山庄,就是清觉山庄方圆几里,这时怕是已经草木皆兵了。
“那你等在这里,我一个人去,免得你拖后腿。”石二说完就勒住缰绳停了下来,似是在等着玲珑反驳。
小球现在就像是只小炮仗,一点就燃......不过,真的很有趣。
“我会拖后腿?笑话,方才或不是小爷拼命掩护你,你能把那袋子破烂偷出来才怪。”
想起那袋子破烂,玲珑气就不打一处来,若不是石二说要去再拿几样好东西,她又想走了。
“你就在刚才的枣树林子里等着我,我去去就回。”石二没有和她争辩,催马回到那片枣林,把玲珑从马上扔下来,一声不吭,掉转马头出了林子。
看着他的背影,玲珑怔了一会儿,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又去清觉山庄了,还是良心发现,去把先前私吞的东西拿回来。
凭心而论,她倒是真的希望他是回清觉山庄了。石二是她这一世认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行家,她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惺惺相惜。如果他真的是那种私吞的小人,她还真会挺失望的。
如今已经打草惊蛇,想要单枪匹马从清觉山庄拿出东西来,难度很大。
玲珑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已是四更。白日的炎热全都褪去,夜风习习,带着枣花的清甜。
枣林里并不宁静,夏蝉啼鸣,还有各种各样的飞虫嗡嗡作响。这个晚上,玲珑跑了很多山路,又在竹林里和那群暗卫斗智斗力,她的身体还很稚弱,这会子已经又困又累,强撑着不让自己睡觉,等着石二回来。
月光下,枣林里只有她一个人,也听不到那熟悉的马蹄声,玲珑开始担心起来,石二已经走了半个时辰了,她现在已经确定,这人定是真的回清觉山庄了。
如果他私藏东西,早就能回来了,而不用这么久。
而此时的清觉山庄,想来早就洒下天罗地网,要捉拿方才那两个漏网小偷。
玲珑这么想着,睡意全无,透过或疏或密的枝叶,她仰头看向夜空,繁星点点,宛若恒河沙数。
在江苏老宅时,她曾听绣娘们讲过关于星星的传说,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她们说人死了便会到天上,化做一颗星星,永生永世在天上守护着他的家人,而那样小而淡的星星,则是没有长大便夭折的孩子。
前世的玲珑虽然没有机会进大学读书,但为了工作需要,她也自修过很多知道,她当然知道这些只是传说,但她宁愿相信,小弟就在天空的某个角落,守护着母亲和她。
......若是今天石二死了,肯定不会变成和蔼可亲的星星,他一定会来找她索命的。
玲珑朝着月亮拜拜,阿弥陀佛,保佑石二千万别死,我可没有逼着你再去一次,是你自愿的,死了也别来找我。
这么想着,玲珑的心情反而轻松下来。人的心情放松了,眼皮便越来越沉,她靠在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睡梦中,有人拍拍她的脸蛋,那是一只没有温度的手。
玲珑惊醒,就看到石二站在她的面前,他的手上戴着黑丝手套,难怪感觉不到热度。
“在这里也能睡着,你不怕野猪吃了你”,石二说着,把那只口袋递到她的面前,“贪财的小孩,这次别再哭了,烦死了。”
玲珑也懒得搭理他的冷嘲热讽,她已经迫不及待打开了口袋。
这次石二果然没让她失望,口袋里装着的是两方砚台、一方镇纸,还有狼毫和一把折扇。
“你去书房了?”玲珑的兴致来了,石二是个识货的,这些东西的价值丝毫不输于金银珠宝。
石二没理她,姿态倨傲,却又双目炯炯,看着玲珑的一举一动。
玲珑用眼角的余光瞥他一眼,暗笑这人的老毛病一点也没变。他之所以找她当搭档,并非是看中她的功夫,而是因为她懂行有眼光,他想要得到懂行人的赞美。
“秋山老人?这是谁?”借着火折子,玲珑看向其中一方端砚。
“这都不懂,你没有读过书?”石二的口气带着讥诮。
玲珑咧咧嘴,这关我有没有读过书什么事。
“别卖关子,是谁啊?”
挖苦够了,石二这才不紧不慢地说道;“先帝做太上皇时,将他的书斋命名为秋山斋,秋山老人便是他为自己取的雅号。”
“哈哈哈,赚到了!先帝品评过的东西,价高又易出手,还没有风险,这下子发达啦。”
玲珑笑道,让石二的眼神更加嫌弃。明明是一件很风雅的事,从这小贼坯子嘴里说出来,就变得俗不可耐。
玲珑懒得去研究他的眼神,她已经打开了那把折扇。这只是一把普通的象骨洒金扇,上面是一副花鸟图,玲珑只看了一眼,便眉开眼笑:“石二哥,你真有一套,连这东西也能拿出来,谢啦。”
见她这次没有提问,石二问道:“你知道这扇子的来历?”
“谁不知道太宗皇帝一生酷爱诗画,号称诗画双绝,你再看这扇面,如此粗劣的画连街头画工都不如,却能堂而皇之陈列在皇庄里,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这就是太宗的扇面,对了,你再看这上面有大大小小的印章,这样丑到极致的画,竟有十几枚印章,想来大武朝历任皇帝都在上面盖章了,画得再差,也是祖宗的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