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现代都市金玉良颜TXT下载金玉良颜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金玉良颜全文阅读

作者:姚颖怡     金玉良颜txt下载     金玉良颜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 庶长女

    金媛声音尖利,脸上的脂粉被眼泪冲去大半,一双美目狠狠瞪着玲珑,像要喷出火来。

    金敏这才注意到两个女儿,金媛脸上还有泪痕,一个丫鬟半跪在地上,正给她揉着膝盖,看来方才摔得不轻。

    玲珑比她更惨,身上的衣裳有几处已经磨破了,裙摆上斑斑点点,金敏仔细一看,不由倒抽一口凉气,那是鲜血!

    “父亲,您为何不骂玲珑啊,都是她勾结外人欺负我娘,她还欺负我,把我推倒在地上,我的腿快要疼死了!”

    家中长辈正在说话,金媛大咧咧插嘴已是欠教养,偏偏她口口声声称呼宋秀珠为“我娘”!

    爱屋及乌,金三老爷对这个庶长女也多了几分溺爱,可这时当着聂氏和孙三娘子,他也觉得金媛做的有些过分了。

    他正想开口训斥,却听聂氏冷哼一声:“三小姐口中的娘亲是哪一位,就我这个当伯母的所知,你的娘亲冯氏大太太这会子正在容园养病,没被我这个外人欺负了啊。”

    在这府里,不论是金媛还是底下的丫鬟婆子,早就把冯氏当做透明的,在这里,宋太太宋秀珠才是正牌女主人,当家主母。

    不论人前人后,金媛一向称呼宋秀珠为娘亲,却忘了宋秀珠只是妾室,即使她这个亲生女儿,也不能称呼宋秀珠为娘亲的。

    根据大武律例,庶出子女非但不能视生母为母,生母去世,他们甚至不能为生母操持葬礼。

    平日里金媛在金三老爷面前叫宋氏娘亲,金三老爷虽觉不妥,可也没有斥责过她,但眼下当着外人,又是这两位眼睛里不容沙子的妇人,这声娘亲就显得格外刺耳。

    “媛姐儿,小小年纪这般不懂规矩,快回自己房里去!”金敏虽是斥责,可任谁都能听出他这是帮女儿开脱。

    可金媛不但没有遗传到宋氏的容貌,更没有学到宋氏的善解人意,察言观色。她非但没有走,反而继续哭喊:“父亲,你要骂玲珑啊,是她推倒我的,就是她!”

    一旁的孙三娘子再也忍不住了,这是金家的家事,她这个外人原是不好开口的,但眼前这位金三小姐行事太过份,孙三娘子也不是省油的灯,哪容她信口雌黄。

    “三小姐,方才你口口声声骂许家为何相中了五小姐,五小姐不和你一般见识,你就动手拽她,把五小姐拽倒在地时,你也摔倒还砸在五小姐身上,你以为金三老爷和东府大太太不在现场,忘了我就在五小姐身边,这些事这些话我全都听到了。”

    饶是金三老爷见多识广,此时脸也发烧,庶长女竟在孙三娘子面前抱怨许家看上玲珑的事,这就是告诉所有人,她想抢妹妹的亲事啊!

    金媛还要反驳,金三老爷已经驳然大怒,对那几个吓得手足无措的婆子吼道:“你们还愣着作甚,把三小姐拉下去,没有我的吩咐,不许走出望荷园半步!”

    金媛这时才知道害怕,父亲从没有骂过她,更别说当着外人的面要把她关起来了,怎会这样,被关起来的应该是玲珑啊,怎么会是她?父亲一定也像她一样,被玲珑骗了!

    她还想再说话,宋秀珠跑过来骂道:“你个不懂事的,还不快滚出去,你们快点把三小姐拉走啊!”

    几个婆子七手八脚拖了金媛出去,屋子里这才安静下来。

    金敏的脸上如同四季飘过,今天的事不论谁对谁错,西府的脸面也丢尽了。

    他忍不住看向玲珑,见玲珑还在那里垂手站着,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她的眼睛比冯氏生得还要好,眸子漆黑,宛若沾水的星子,不染半丝尘埃。

    玲珑身上是家常穿的素缎小袄,已经磨破了,挑线裙子上也是斑斑血迹。可她就是这样站在那里,丝毫不显狼狈,坦然自若,沉静得如同一泓春潭。

    “你大伯母说你受伤了,伤得可重?你衣裳上的血是怎么回事?”金敏沉声问道。金媛做得再过份,她方才喊出的几句话还是进了金敏的耳朵。金媛说都怪玲珑,是玲珑和聂氏一起欺负宋氏,也是玲珑欺负了金媛。

    玲珑摇摇头:“只是些瘀青而已,不是大伤。衣裳上的血不是我的,是大厨房的奴才的。父亲不要担心,女儿没事的。”

    说着,她挪动了一下身子,眉头微微蹙了一下,显然是在强忍疼痛。

    宋秀珠连忙跪在地上,哀哀怨怨:“都是妾身不好,那些婆子又粗手笨脚,伤到了五小姐,妾身一定教训她们。”

    玲珑闻言苦笑:“二太太还是不要再教训她们了,我害怕。”

    看着宋秀珠那张假惺惺的脸,杏雨再也忍不住了,她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砰砰砰的,给金敏磕起头来。

    “三老爷,奴婢是打小侍候五小姐的,今儿的事奴婢都看到了。宋太太让几个人按住五小姐,不让她动弹,她们还拧住我的胳膊,奴婢的胳膊这会子还疼着呢。宋太太让人在五小姐面前打人,还要打出血来,若不是东府大太太来了,五小姐也要被他们打了。三老爷,您要给五小姐做主啊,奴婢说的句句属实。”

    这是玲珑没有想到的,她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杏雨会义无反顾为她挺身而出。

    昨天和父亲说了小厨房的事,她就猜到宋秀珠今天定会来找她的麻烦,十有八|九是要吓她一通,让她从此后再也不敢在父亲面前说话。

    她当然知道孙三娘子今天这个时辰会来,所以她没有担心,宋氏不会在外人面前太过造次。

    可她没有想到聂氏竟然也来了,更没想到杏雨会这般护主。

    聂氏也怔住,玲珑身边竟有这么忠勇的丫头,也真是难得。

    “老三你真是好福气,府里有这样的忠仆。这丫头说得没有错,和我亲眼看到的是一样的,你这位爱妾,真是不一般,不一般呐。”

    这个时候,纵是金敏对宋秀珠万般怜爱,百般庇护,他也不能在聂氏和孙三娘子面前维护她。

第三十一章 我不走

    玲珑正在试图把杏雨扶起来,可那丫头倔强,就是不肯起来,还在一个头一个头磕下去。

    玲珑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回到京城后,她还是第一次落泪。她知道杏雨这样做很笨,但她也知道,杏雨是为了她,这傻丫头为了她连命都能不要。

    “老爷,您别听这丫头的,妾身真的不......”

    宋秀珠的话还没有说完,金敏手里的粉彩花鸟茶盏已经飞了出去,在她身前碎裂,四散的碎片飞溅出去,划破了她粉嫩的俏脸。

    宋秀珠对她的容颜一向爱护,平日里保养得宜,三十几岁的人了,依旧水嫩光鲜。可此时,碎片贴着她的脸飞过去,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

    她只觉脸上一疼,下意识的抹了一把,看到手上的血,她啊的一声尖叫,便晕了过去。

    金敏也是一愣,他本能地想冲过去看看,一抬头就看到聂氏正在看着他,眼神里都是嘲弄。

    他咬咬牙忍住了,对张婆子道:“还愣着做甚,快把宋太太扶回去,和媛姐儿一样,没有我的吩咐不许出来!”

    丫鬟婆子,扶的扶抬的抬,把宋秀珠扶出了宴息处。

    看到宋秀珠走了,金敏这才长舒一口气,对聂氏道:“都是三弟管教不严,让长嫂见笑了。”

    聂氏冷笑一声:“老三,琳琅正在备嫁,平日里也不能出门,不如让玲珑过去住些日子,姐妹两个也能说说话,你看呢?”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金敏也知道宋秀珠定是让玲珑受了委屈,他看向玲珑,见玲珑正用帕子给杏雨擦拭头上的血渍,那丫头方才一直在磕头,额头已有血珠渗出来。

    他忽然不知要如何面对玲珑,这是他的嫡女,但他对这个女儿并不熟悉,他甚至不想看到她,不想看到她那张与冯氏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脸。

    这个时候聂氏要接玲珑去东府,他求之不得,便道:“也好,那就劳烦大嫂了。”

    “我不去,我哪里也不去,我要留在这里照看母亲。”一个细嫩的声音传来,还带着童音,这是玲珑。

    所有人都看向玲珑,谁都以为这个时候她会很愿意离开这里,可她偏偏不肯去。

    聂氏并没有吃惊,她也没有生气。玲珑不是第一次拒绝了,上一次她也是不肯走。这孩子是舍不得冯氏,她担心她走了,冯氏的日子会更加不好过。

    “珑姐儿,你怎么这样不懂事,大伯母好心接你过去,你为何不去,眼下你庶母犯了过失,府里暂时也没有人能照顾你,你去东府住一阵子也好。”

    金敏看着站在下首的玲珑,他真的不知道这个女儿心里在想些什么,玲珑离家时只有四岁,回来时已是十二岁的少女了,如果不是那张酷似冯氏的脸,怕是走在街上他也认不出自己的女儿。

    “我不去,我要照看母亲,母亲去哪里我就去哪儿,母亲不去,我也不去。”

    玲珑的声音很低,但大厅里的每个人都能听到。金敏叹了口气,十二岁的女孩子,哪有什么让人猜不透的心思,她不过就是舍不得离开母亲而已。小女孩大多如此,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眼下出了这样的事,他是真心不想面对玲珑,宋秀珠虽然做得有些过分,但她本意也并非要刁难玲珑,这些年来宋氏辛辛苦苦为这个家操劳,把后宅打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同僚们谁不羡慕他有这样一位既美貌可人又贤良淑德的美妾啊,就连远在江苏的母亲和族里的亲戚们,对宋氏也是称赞有加。

    这样的人儿,自是不能因为她偶尔的过失便要责罚,但若不罚她,玲珑有聂氏维护着,定是不肯善罢甘休,哭哭闹闹那是免不了的。

    当务之急,就是让玲珑出门住些日子,等这件事尘埃落定,再接她回来不迟。

    “你母亲的病亦不是一日两日了,你也不用整日贴身服侍,为父记得琅姐儿的婚事定在秋日里,你不如就陪她住到那个时候,待她出嫁了你再回来。”

    玲珑在心里暗暗冷笑,什么时候父亲对她说话竟是这般苦口婆心了,您不是一向连请安时都懒得面对我吗?

    “我不去,我要陪着母亲。”玲珑低眉垂目,眼睛看着自己的裙摆,谁也看不到她眼中的神情,但都能猜到,那眸子里一定透着倔强。

    金敏眉头蹙起,他是真的没有耐心哄小女孩,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哄骗。

    他的脸上现出不耐,看向聂氏,只能向她求助。

    聂氏倒似忽然想起来,一拍太师椅的扶手,道:“老三,咱家在西岭不是还有一处庄子吗?琳琅恋着那里的风景,早就说要到那里去住些日子,依我看大弟妹的病也需要静养,不如就让大弟妹和玲珑也一起过去,那里离京城不远,三娘子去诊脉也方便。老三,你看如何?”

    金敏早就忘了还有这处庄子,聂氏这样一说他才隐约记得。不由暗叹聂氏算盘打得精。金家大房五个兄弟虽然各有家业,但祖业并没有分开,西岭的这处庄子不属于他们兄弟的私产,而是金家祖业,每年的收成计入总帐。

    聂氏掌管着金家在北直隶的家业生意,是以金敏不记得这处庄子,而她却清清楚楚。

    “那里依山而建,甚是清幽,四侄女在那里待嫁自是合适不过。珑姐儿,听到你大伯母说的话了吗?你同你母亲一起过去,为父再给你们多指几个人服侍,这总能去了吧?”

    玲珑心里想笑,您老人家是多盼着我走啊,我若是再不走,那当真是不给您面子了。

    “我不要别人,就要今儿个因我挨打的那几个。”小女孩娇嫩的声音,听上去还有些颤颤的,让人心里一软。

    “那些人平素里总是欺负你,为何还要他们?”金敏重又皱起眉头。

    “别的人我都没见过,就想要他们。”小姑娘坚持着。

    好不容易玲珑肯走了,金敏总算松口气,他自是不想为了几个下人再麻烦,便道:“为父随你,你想带哪个就带吧。”

第三十二章 桐花开

    金家的庄子位于西岭,距京城约有五十里,风景优美,冬暖夏凉,只是金氏一族家大业大,像这样的庄子还有多处,近十年来,也只有东府的几位少爷和小姐偶尔来此打猎春游。

    玲珑和四堂姐琳琅坐在一辆马车上,冯氏则在后面的车上。送她们来的是金家二爷金子焕。

    金子焕十七岁,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眼下在京城拜在大儒苏东城门下,偶尔也到自家铺子里帮着大哥打理生意。

    聂氏对几个儿子管得甚松,你若想读书,我便给你找师傅花钱供你;你若不想读书,那就去铺子里学生意。能高中自是最好,如若不能,就心平气和做个生意人,不必钻牛角尖一定要考取功名。

    是以,金子焕读书并没有天份,虽然有苏东城这样的名师,他也没对自己寄予太多厚望,索性两手准备,一边读书一边学生意。

    这也是金敏最是看不惯的,就因为有聂氏这样肤浅的母亲,耽误了金家的大好儿孙,先是大爷金子焰,原是有大好机会捐资入国子监读书的,可却一门心思弃文从商,眼下二爷金子焕跟了名师,却也是整日往铺子里跑。金敏虽然对此斥之以鼻,无奈长兄还在,轮不到他这个做叔叔的说话,只好对自己的两个儿子金子烽和金贤管得更严。

    西岭位于清越山的西麓,此时正值六月,一路走来花开似锦,绿草茵茵。玲珑把脑袋探出车窗,放眼望去,只见清越山云雾缭绕,山色青青,宛若人间仙境。

    “这里真美,空气也好,住在这里保证能延年益寿。”玲珑感慨,前世她去过很多地方,但来去匆匆,偷完就走,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欣赏美景。人果然要死过一次才能珍惜眼前的一切。

    “咦,前面那些车马和咱们似是去的同一方向,莫非也是来庄子里的?”山路蜿蜒,玲珑眼尖,看到前面离他们约一里左右,有一队车马,声势浩大,似有百来人。

    金子焕也已看到了,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楚那些人的服色,也不知是什么人。

    “西岭不只金家一处庄子,这里风景宜人,京城很多达官显贵都在这一带有庄子,那队人马有那么多,不像是寻常人家,倒像是哪位宗室出行。”

    宗室?那肯定不会是去金家的,金家虽然有钱,可毕竟不算显贵。

    四小姐琳琅也把脑袋探出来,却没有看远处的那些人,而是抬头看向蔚蓝的天空。

    “哥,你快看那朵云,像不像你的脑袋?”

    “切,我哪有那么肥,那只鸟儿才像你呢,叽叽喳喳,话多得不成。”

    ......

    兄妹两个开始斗嘴,玲珑羡慕地看着他们,她还记得小时候二哥欺负四姐,四姐跑着找大伯母告状,大伯母拧着二哥的耳朵过来,对他说:“看看你三弟对珑姐儿多好,你就不能像他一样疼爱妹妹啊。”

    隔了这么多年,这兄妹两个没有变,斗起嘴来还是停不下来,玲珑心里苦笑,当年小小年纪就懂得心疼妹妹的三哥却连多看她一眼也不肯了。

    待到拐上一条岔路,却见方才那队人马却停在那里,驻足不前。

    离得近了,这才看清楚,那些人并非是他们想像中的宗室随从,只见个个都是一身劲装,倒像是哪位王孙公子带人来打猎的。

    金家的车马从这些人身边走过去,玲珑和琳琅是女儿家,不便撩开帘子探头去看,却也微微掀起窗帘一角向外窥看。

    只见为首的一骑白马,神骏不凡。玲珑虽不懂相马,可也能看出这马并非凡品。马上坐着的是一位少年,十六七岁年纪,古铜色的脸庞,剑眉星目,丰神俊朗,虽只着一袭湖蓝衫子,却是周身一团贵气。

    他骑在马上,满脸都是不高兴,似是别人全都欠他钱一样。一看就是个被家中长辈宠坏了的孩子。

    玲珑对小嫩葱不感兴趣,可也忍不住多看了这少年几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少年很合她的胃口。

    且,这少年越看越觉得眼熟,倒像是在哪里见过。

    这一世玲珑见过的男子并不多,大多都是自家亲戚,这样一想,她便记起这人是谁了。

    那日龙舟会上,安定河上的那叶扁舟。没错,这就是扁舟上迎风而立的少年。

    那日在河面上,他站在船头,风把他的衣裳吹得鼓起来,像是随时都能飞起来一样,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画舫上的少女们都是大家闺秀,大多读过书的,看到这个少年,怕是都想起了这几句词。

    如果说水上的少年带了股灵气,此时的他那就是贵气了,贵气逼人。

    “二哥,那人生得比你俊多了。”刚刚走过不远,琳琅就忍不住撩开窗帘。

    金子焕笑道:“不害羞,原来你方才偷看人家了。让李二郎知道了,怕是要吃醋了。”

    金子焕口中的李二郎是琳琅的未婚夫君,吏部李侍郎的嫡次孙李越。他们的亲事定在中秋节后,距现在还有两三个月。

    被哥哥这么说,琳琅的俏脸红了,拉着玲珑的手说:“五妹妹,咱们不理二哥啦,他那张嘴最是要不得,待回到京城见到母亲,看我好好给他告上一状。”

    车窗外的金子焕发出爽朗的笑声,笑声里全是宠溺和得意。

    在府里见过哥哥金子烽几面,玲珑从未见他似金子焕这样笑过,偶尔一笑也是淡淡的笑意,若有若无。

    玲珑再次回头张望时,见那队车马重又上路,但却是向着另一条路行驶,看来真的不是去金家这个方向的。

    玲珑心里有点遗憾,可惜看不到那个养眼的少年了。

    金家的庄子坐落在西岭脚下,庄子后面便有一条小路直通西岭山上。此时正是夏日,桐花还没有谢尽,和一丛丛灿若云锦的红杜鹃交相辉映。桐花如雪映照,杜鹃美艳如霞,红白辉映,把这漫山遍野点缀得瑰丽夺目。

    “咱们来得晚了,若是早来一个月,正是桐花开得最好的时候,一朵朵的,像玉石雕成。”琳琅感慨着,她早就想来了,只是没有人陪她一起来,母亲不放心,好在现在有玲珑和三婶婶陪着她。

    “这也挺美的,我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桐花呢,真好看。”玲珑深深吸口气,喘气都比在京城舒服,真好。

第三十三章 紫藤花

    金子焕把两个妹妹送到庄子里,小坐一会儿,便急急忙忙赶回京城,明日苏先生要考他,现在他要回去温书。

    金家的主子们平日里很少来这里,因而庄子里的下人并不多,好在琳琅和玲珑都带了不少人。

    庄子的管事叫金顺,从他爷爷那一代便是金家卖断了的奴才,跟了主子的姓氏,金顺是地地道道的家生子。金顺媳妇年轻时是聂氏身边的丫鬟,夫妻两个虽然都是下人,身份却是一等一的体面。

    玲珑从小在江苏老宅长大,自是知道大宅门里有的下人比不得志的主子还要牛气。像金顺夫妇便就是了。

    金顺媳妇已经让人收拾出一处清净的院子给冯氏和玲珑住下,玲珑里里外外看了看,屋里很干净,被褥都是新的,院子里有一株海棠,此时不是花期,叶子绿油油的。

    抄手廊子外面种着紫藤,虽已是夏日,山里的气候略显清凉,原是开在暮春时节的紫藤此刻开得正艳,深紫浅紫的花穗挂在枝蔓上,错落有枝,却又带了几分慵懒。

    金顺媳妇带着两个婆子进来,三人都是梳着光溜溜的圆髻,干净俐落。

    两个婆子把手里的柳条篮子放下,掀开外面的蓝花布,露出里面的东西。

    一只篮子里装的是烧饼,另一只里则是四小碟蒸腊味,分别是腊肉、腊鱼、腊肠和腊鸡。

    金顺媳妇笑着道:“山里没什么可口的,这些腊味都是媳妇子几个自己晒的,倒是这烧饼,是咱们庄子里用红泥吊炉烤的,京里还真是吃不到呢。给三太太和五小姐尝尝鲜儿。”

    这里是金家长房共有的庄子,金顺媳妇口中的三太太就是三房大太太冯氏。

    玲珑连忙让杏雨收了,又问道:“四姐姐那边也送了吗?”

    金顺媳妇道:“四小姐也有,她以前来过,不喜这椒盐味儿,媳妇子给她烤的是豆沙的,不知三太太和五小姐口味如何,若也不喜椒盐,媳妇子下次也烤豆沙的。”

    见她说话爽利又老实,玲珑很满意,笑着道:“母亲和我都是一样的,哪种口味都喜欢,劳烦顺嫂子了。”

    说着,她让杏雨拿出三条帕子赏了给她们,回到京城她除了照顾母亲和练功,闲瑕时间就和杏雨绣花做针线,这个时候正好派上用场。

    金顺媳妇以前是侍候聂氏的,另外两个婆子也都是家生子,好东西见得多了。可拿着这帕子还是真心欢喜:“这真是五小姐绣的啊,这绣功可真好。”

    她们虽然远在庄子里,可来来往往的都是金家各房的下人,也知道这位五小姐在家里过得并不好,可现在一看,五小姐年纪虽小,待人却是大方得体,不卑不亢,立时对玲珑高看了一眼。

    三个媳妇走后,玲珑和代婆子一起,服侍着冯氏吃了半个烧饼几片腊味。玲珑怀疑母亲当年兴许是来过这里,自从进了庄子,冯氏便一言不发,呆呆地盯着那满架子的紫藤花。

    傍晚时分,院子里微风徐徐,紫藤花的香气随风散来,玲珑在抄手廊子里坐了,让杏雨把那几个下人叫过来。

    这些人原本都是大厨房里打杂的,宋秀珠要拿人开刀吓唬玲珑,自不会找那些有点身份的,这些人在大厨房里身份低微,有的还是烧火间的。别说刁难玲珑,她们甚至连能见到小姐的机会也没有。

    玲珑早就猜到这些都是宋秀珠随手找来的,当中不会有她的心腹,甚至连能和宋太太身边人说上话的都不会有。因此她才敢要她们过来侍候自己。

    这些人过来,个个战战兢兢,忽然间就把她们从府里带出来,又是跟着五小姐,她们不知道这五小姐是存了什么心思。

    杏雨看到她们傻站着,果如小姐说的,都是些在府里没见过世面的小角色,身上都有伤,有几个伤势特别重的是在强撑着站在那里。

    杏雨道:“你们傻站着干嘛,还不给五小姐请安,谢谢五小姐把你们从府里带出来,免去你们的皮肉之苦。”

    这些人这才如梦方醒,连忙跪倒。

    “五小姐,奴婢真的没有刁难过您啊,昨日奴婢才是头回见您。”

    “求求您了,五小姐,您就饶过奴婢,奴婢冤枉啊。”

    “奴婢是烧火间的,整日也不见外人,真的没有刁难您的心思。”

    ......

    院子里一时乱成一团,这些人哭的哭,喊的喊。玲珑咳嗽一声,她们这才安静下来,玲珑微笑道:“我知道不关你们的事,让你们受苦了。方才刚进庄子时,我问过了,庄子里就有治跌打损伤的药,一会儿你们选个伤势轻的,跟着杏雨去拿来,回去自己用上。”

    看着她们一个个呆愣着,玲珑又道:“我把你们从府里要出来了,以后你们就是我屋里的人了。我这里的月例有限,你们拿到的可能和以前在大厨房的差不多,好在我这儿也没有什么活儿,你们就听杏雨安排就行了。”

    “你们还愣着干啥,快谢过五小姐啊。”杏雨喊道。

    有机灵的连忙磕头,别的人也跟着一起磕,虽说五小姐在府里没什么地位,可侍候小姐总好过留在大厨房里打杂,再说这位小姐把她们从府里带出来,又给她们疗伤,说话的样子也不像三小姐那么傲气,斯斯文文的,看上去像个脾气好的。跟着五小姐,兴许比在大厨房要更好呢。

    玲珑数了数,共有九个人,其中有三个上些岁数的粗使婆子,还有六个都是年轻丫鬟。

    玲珑挑了三个十四五岁的,帮着杏雨做些细致活儿,三个更小的小丫鬟就跟着粗使婆子们一起打理院子,洗洗涮涮。

    把这些人安顿好,杏雨问玲珑:“小姐,是不是要挑两个去照顾大太太啊,奴婢总是觉得代婆子不可靠。”

    玲珑摇摇头:“暂时不用,忙不过来时再让人去帮忙好了,侍候母亲的人一定要细心又耐心,这些人都是做粗使活计的,一时半会还做不来这些事。”

第三十四章 夕阳下

    三个丫鬟浣翠、流朱和沁绯都是玲珑给改的名字。再加上杏雨,四个人的名字里都有水,玲珑笑说以后天旱也不怕了。

    这三碗水以前都是烧火间的,长得也不丑,只是经年累月烟熏火燎,蓬头垢面,脖子也是黑黝黝的像截木炭。

    杏雨把她们按住,用香胰子搓了又搓,洗涮得香喷喷的,这才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四小姐琳琅让贴身丫鬟找来几件衣裳,琳琅许偌回府就给她们缝新的,让她们先把衣裳拿出来给三碗水换上。这些衣裳簇新簇新的,一看就是丫鬟们新做了舍不得穿的。

    三碗水换了衣裳,也都是花朵似的小姑娘,就是有些拘束。

    “这才像是侍候小姐的样子,也才配得上你家小姐给你们改的新名字。”琳琅不但遗传了聂氏明朗的长像,性格也带着聂氏的爽快俐落。

    玲珑和这位堂姐很投缘,她喜欢堂姐的性子。她笑道:“多谢四姐姐啦,我还琢磨着到哪里给她们找衣裳呢,四姐姐帮了我一个大忙呢。”

    琳琅也笑:“哪来这样客气,我看上你的荷包了,你若真想谢我,就给我绣个荷包吧。”

    玲珑嘻嘻一笑:“一个荷包算什么,四姐姐若是不嫌弃,我就绣个屏风给您当嫁妆。”

    琳琅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玲珑的刺绣功夫了,虽说小堂妹只有十二岁,让她绣屏风有些难为了,可琳琅天生就不是婆婆妈妈客套的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敢情好了,我不喜欢花鸟鱼虫的,你给我绣个八扇博古的,我摆到书房里。”

    玲珑笑着点头:“好哩,我明天就开始绣,保证不会耽误四姐姐过嫁妆。”

    提起出嫁,琳琅杏脸微红,看到玲珑又拿起手上的针线活,就一把拉起她:“大好的景致,不要整日躲在屋里做针线了,小心把眼睛都给弄花了,咱们出去走走。”

    玲珑看一眼天色,已近傍晚,她记挂着母亲不想走远,就道:“快要晚膳了,咱们先到这附近走走,明日一早趁着凉快咱们再往远处去吧。”

    琳琅早就惦记着外面的美景,没等玲珑说完,就拉上她走了出去。

    金顺媳妇听说两位小姐要出去,就让先前来过的两个媳妇子跟着一起去,免得小姐们迷了路。

    金顺媳妇是个做事稳妥的,听说四小姐正在待嫁,便挑了这两个全和人给小姐们使唤。这两人一个是王二家的,另一个是桂嫂子,她们都是家生子,一家老小都在金家做事。

    庄子后面便有一条羊肠小路,蜿蜒向上,小路两旁都是一簇簇的山杜鹃,红艳艳的,此时开得正好。

    两个媳妇子都是常年在山里的,脚力很好,反而是几个年轻丫鬟落在了后面。琳琅和玲珑正是爱玩的年纪,把这些人全都抛在后面,两人小跑着上了山坡,玲珑脚步轻盈,琳琅却已经娇喘连连。

    玲珑没有再往上走,她站在半山坡上极目四望。此时金乌西沉,片片红云映红天际。一丛丛杜鹃花在微风中摇曳,带起层层红浪,与天上的云霞交相辉映,站在这里,只觉彤云蒸腾,天上地下都是一片金红。

    两个媳妇子和几个丫鬟也撵上来,王二媳妇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果树说:“那里的果树都是金家的,这时候还有些早,等到秋日里才是最好的,有山楂、核桃、柿子还有枣树。”

    玲珑却看向不远处的林子,问道:“那处林子里可有猎物?”

    来这里的路上,她听二堂兄金子焕说起和五弟来这里打猎的事,玲珑听得心痒,也想试试身手。

    王二媳妇道:“这里来往的人太多了,野物不来这边,倒是雨后林子里有的是菌子,用这新鲜菌子煮汤炖肉,那味道鲜美着呢,打猎要到山后面去,过了雾亭就能猎到各种野味,春天里二爷和五爷还猎过一只大野猪呢。”

    听说这里没有野味,玲珑有些失望,可听到野猪,她的精神头立刻来了。

    “野猪?这里还有野猪啊?”

    王二媳妇笑道:“有的,二爷最是体恤咱们,还把那野猪胆赏给我家那口子,换了十两银子呢。”

    野猪胆可入药,山里的庄户人家当成宝贝。

    玲珑正想再问,却见那林子里一前一后走出来几匹马。

    离得远看不太清楚,待到稍微近些,玲珑认出来,那走在前面的,骑在白马上的正是路上遇到的少年!

    少年身上是黑色滚金边的箭袖,夕阳的余辉落在他的身上,犹如镶上第二道金边,亮丽得耀眼。几名劲装青年不远不近跟在他身后,都是背弓挎箭。

    少年的脸上是与这温暖的余晕完全相反的清冷,似是还带着些不耐烦。

    看他们这副打扮,显然也是来林子里打猎的,没想到林子里没有猎物,只能空手而返,难怪这少年满脸不高兴。

    玲珑她们站的地方是个岔路,几匹马迎面走来,想来是要从这里拐到山那边的雾亭。

    王二媳妇和桂嫂子看到有男子,连忙护住两位小姐避到一旁,挡在她们前面,唯恐被这些不知来历的男人看到惹出事端。

    玲珑好奇,她喜欢看古铜色皮肤的少年,如果这少年不是那么冷傲就更好了。

    只是她尚未长成,个子矮小,被两个高大健硕的婆子挡着,想看也看不到。

    却听一旁的琳琅偷笑:“还以为他不是来西岭的,没想到在这里又碰到他。”

    玲珑冲她挤挤眼睛,学着二堂兄的语气,小声说:“四姐姐你订亲了,不能乱看啊,让李二郎知道了,会去找人家拼命的。”

    琳琅脸上一红,啐她一口,却道:“你这小不点儿也不许看啊,别忘了你也订亲了,让许二爷知道了,也会去找人家拼命的。”

    玲珑一愣,原来在别人眼里,她也是订了亲的人了。

    就是那个许庭深?

    自从金媛在龙舟会上闹出那么一出,玲珑直觉上她和许庭深已经没有瓜葛了,现在听琳琅说起来,这才意识到,不论宋氏和金媛是怎么想的,也不论哥哥金子烽在中间做了些什么手脚,她和许庭深自幼订亲都是不争的事实。

    按理说许家相看过了,接下来就该正式请人上门提亲了,可是许家没有动静。

    玲珑想,或许因为龙舟会上的事,许家不想再让儿子迎娶金家任何一位小姐,这门亲事就此作罢呢。

    想到这里,玲珑长松了一口气,她还只有十二岁,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婚姻大事最好晚一些,再晚一些。

第三十五章 雾茫茫

    暮色渐浓,山下的庄子里升起炊烟,玲珑惦记着母亲,拉着琳琅下了山坡回到庄子里。

    紫藤花架下放了藤椅,冯氏坐在那里,目光迷离,自从昨日来到这里,她似乎对这一架子的紫藤花很有兴趣。

    花香阵阵,玲珑跳起来摘了一朵,给冯氏插在鬓边,冯氏戴的就是那对碧玺耳坠子,暮色中焕发着柔和的光晕。

    “母亲,您真好看。”冯氏的鬓边已经有了白发,但没有发病的她,面色恬淡,依然不失为一位美人。

    冯氏收回目光,缓缓看向玲珑,她忽然伸出手来,枯瘦的手指摸摸玲珑的头发,嘴角牵动,竟然笑了一下。

    玲珑张大了嘴,她没有看错吧,母亲冲她笑了!

    那日玲珑睡得很香,回到京城后,她第一次睡得这样香甜。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玲珑便去隔壁院子找琳琅,昨天说好了要一起爬山的。琳琅还没有起身,玲珑等了一会儿,琳琅的贴身丫鬟绣儿出来,给玲珑施了礼,道:“四小姐说了,她还没有睡够,改日再陪五小姐去山上。”

    金家四小姐在府里娇生惯养着,从没试过这么早就起床,虽说也想去山上玩儿,可是真的起不来。

    虽说琳琅不能去了,可玲珑却不想就这么回去,这个时候山上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人,不如趁着早上空气好,去练练脚力。

    主意打定,她对杏雨道:“你带着她们三个先回去吧,我上山跑两圈儿。”

    杏雨知道小姐每天都在练功,当下便带着三碗水回去了,玲珑独自一人上了山。

    山里的清晨雾气腾腾,放眼望去,丝丝缕缕的白烟笼在半山腰上,如同一道道轻纱。露珠打湿了树叶和青草,绿油油的,山坡上有一点儿滑,四周空气里都是带着湿湿的青草味道。

    鸟儿在树梢上轻啼,叽叽喳喳却并不喧闹,反而让人心情舒畅。

    玲珑跑上山坡,举目四望,只见太阳露出了半个脸蛋,薄雾正在渐渐散去。

    不远处就是通往雾亭的那条小路,玲珑决定过去看看。

    小路并不崎岖,显然是走的人多了,虽是蜿蜒而上,却甚是平缓。

    玲珑提一口气,放开步子,在小路上奔跑,她今天穿着银红色的绣花箭袖,轻巧俐落,此时漫山遍野看不到人,她正好练练功夫。

    这条小路通往的并非只是后山,而是另一座山峰。约末跑出三里多地,她便上了半山腰。

    她看到了雾亭。

    太阳已经探出大半个脸,山里的雾气大多已经消了,但雾亭外却依然云雾蒸腾。雾亭坐落在半山腰上,从早到晚,浓浓的山雾在半山腰袅袅缭绕,雾亭便座落在这片白雾之外,从这里观雾景色最好,因此才得了雾亭这个名字。

    玲珑停下脚步,走进雾亭,飞檐上有几只鸟儿被惊起来,大惊小怪地叫着,拍拍翅膀飞进白雾之中。

    站在亭内放眼望去,雾亭下面便是山谷,烟雾氛氲,看不清楚。她深深呼出一口气,跑了几里山路,这时有些口渴。

    她舔舔嘴唇,心里想着明日再来时一定要带个水袋子,一转身,却见雾亭的柱子上龙飞凤舞题着两句诗:踏雾乘同归,撼玉山上闻。

    这是唐代李贺的诗,李贺的诗词留世很多,但这两句却算得冷僻。这题诗之人倒也雅致,这两句诗题在这里最是恰当不过。

    诗是好诗,字也是好字,玲珑忍不住踮起脚尖,用手指顺着那字体,把这两句诗临摩一遍。

    铁划银钩,宛若行云流水,这字不但写得好,且极具风骨。

    玲珑读过李贺的所有流传下来的诗词,在江苏时,族里请了女先生教小姐们读书识字,读的大多是女诫、女则。商贾之家的小姐只要识的几个字也就行了,没想让她们成为才女。

    玲珑年纪小,又在族里没有地位,堂姐妹常常欺负她,有一次甚至几个人按住她,往她和杏雨衣服里面灌香灰。多亏女先生经过,她们这才放开她。从那以后,女先生才开始留意她,见她年纪小小却甚是聪颖,认字写字都比堂姐妹学得快,便时常拿些书来给她看,李贺的诗词便是那时读过的。

    玲珑在雾亭里稍做歇息,便又提了一口气,向着前面跑去。

    王二家的说过,过了雾亭便常有野物出没,今日一看,这里的地势倒也平缓,修了石阶,四周灌木丛生,星星点点的野花五颜六色。

    玲珑快步奔走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越跑越远,渐渐的变成一个红点,消失在一片山色之中。

    顾锦之从一棵古柏上跳下来,方才他正在树杈上睡觉,被山鸟的惊叫吵醒,便看到一个穿着银红衣裳的小姑娘正从树下跑过去。

    这是哪里来的小姑娘,大清早就跑到这里来,看那穿着打扮,不像是山野村姑,倒像是哪家的小姐。

    不对,那小姑娘跑得很快,步履轻盈,分明就是个练家子。

    清越山一带的庄子大多都是京城大户的,甚至还有两处皇庄,却不知这姑娘是哪家的,竟然还会武功。

    他对这一带很熟悉,顾家在这里也有庄子,他每年都会来住上一阵子。昨天听两个小厮说,就在这附近见到有野猪出没,他来了兴趣,谁也没带,整夜躲在树杈上,就是想只凭自己一人之力,打头野猪玩玩。

    他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但危险也挺犯傻的,传到别人耳中,会以为他是想要逞能。

    可他太无聊了,无聊到不知自己要做什么,好在这山里常有野兽出没,他还能有些事做。

    看到刚才那个跑得很快的小姑娘,顾锦之忽然来了兴趣,会武功的大家闺秀他是见过的,自己的五位姐姐个个都会武功。但是会武功又在山里乱跑的小姑娘他还是头一回见到,而且这小姑娘不但会武功,更是身手敏捷,倒似是还会轻功!

    会轻功的大家闺秀,哈哈,太有趣了。

    顾锦之索性不等野猪了,提起袍子,把一角塞在腰里,向着方才小姑娘跑过去的地方追了下去。

第三十六章 金钱镖

    玲珑一口气又跑出三四里路,山里不似平地,三四里的山路跑起来并不轻松。

    掏出绣着紫薇花的帕子,玲珑擦擦额头上渗出的汗珠,早起吃的玉米渣子粥和两块肉饼,这会儿都已经消化殆尽,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太阳已经全都从云层里出来,精神抖擞着,也像个不知疲倦的小姑娘。

    玲珑又舔舔干涩的嘴唇,大眼睛向着四处寻觅,听王二媳妇说过,西岭一带水泉极多,越往后山就越多。

    可是放眼望去,不但看不到泉水,连条溪流也没有。玲珑不由得失望起来,跑了一个早上,她真的又渴又饿。

    这里已经没有了石阶,山路开始崎岖,前面出现一条岔路。玲珑注意到其中一条路比另一条似是潮湿,两旁的树木长势也更加青翠,她猜想那边一定会有水源,便朝着前面跑了下去。

    她没有判断错误,刚跑出不远,她便听到了水声,那水声不是一点,而是很多很多。绕过两块一人多高的巨石,她的眼前豁然开朗。

    只见一眼清泉正在汩汩地向外冒着,泉眼四周已经形成一道溪流。玲珑走到溪边,踩着高低不平的大卵石来到泉眼前面,用小手掬起清澈的泉水喝了几口,清泉甘甜,带着凉爽,沁人心脾。

    前世玲珑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若是在那一世,她是万万不会直接饮用山泉的。即使是现在她依然心存顾忌,水里会有寄生虫,运气不好小命就要挂了。

    可她太渴了,她是临时决定一个人上山的,既没带火折子也没有可以用来烧水的器皿。反正也喝了一口了,那就再多喝上几口,管他有没有寄生虫,先喝个痛快再说。

    就这样想着,玲珑又掬起一口,刚刚送到嘴边,噗的一声,一个东西落到她的掌心,她的双手下意识松开,水洒了出来,溅湿了她身上银红色的箭袖小袄。

    那东西应声而落,掉进水溪里,溪水清可见底,原来那竟是一枚铜钱。

    这铜钱不会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会就是一枚铜钱那么简单。

    这是金钱镖!

    玲珑从水里捡起那枚铜钱,用食指和中指夹住,她缓缓站起来,忽然间回过头去,她原以为那人就在她背后不远的地方,可是她猜错了,身后空空荡荡,除了树木石头,就只有叽叽喳喳的山鸟。

    玲珑狐疑,四下张望,却见在她来的那条山路上,一个人由远及近,正向这边跑过来。

    这人穿着刻丝团绣的大红箭袖,脚上是小牛皮的黑色短靴,头发上缀着缨络珠子,阳光照上去闪闪发光。如果不是他身后背弓,腰上跨箭,玲珑还以为这人是戏台上走下来的,想不到还真有人在深山野地里打扮得花团锦簇,何况这人还是男的。

    待他走近一些,玲珑夹起那枚金钱镖,冲他喊道:“喂,你干嘛打我?”

    那人怔了一下,四下看看,确定玲珑真的是在和他讲话,便笑道:“你也看到了,我刚刚才追上你,怎么会打你的?”

    可这四下没有别人了,不是他还能是谁。玲珑是知道有些暗器高手,能够隔着很远的地方发镖,且镖无虚发。

    这人看上去顶多十五六岁,莫非他就是这样的高手?

    “你说不是你打的,那你干嘛追我?”玲珑瞪着大眼睛直视着他,那人自己也说是在追她的,两人素不相识,他追她做什么?

    那人一怔,洁白如玉的精致脸蛋上还挂着几滴汗珠,这会儿,汗珠子顺着面颊流下来,也和头发上的缨络一样,亮晶晶的:“你不但会武功,还会轻功。你是哪家的,这轻功是和谁学的?”

    不是说古代有很多高手吗?怎么每个人见到她的功夫都要问她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那个石二是这样,眼前这个华丽的少年也是如此。

    “谁说我会轻功啦,我只不过就是跑得比你快些罢了。”

    玲珑边说边沿着被溪流冲洗着光如明镜的圆石头走过来,她虽然还是挺渴的,但被那枚金钱镖打了一下,倒也不想再喝水了。

    那人见她不肯承认,眨着一双雾气腾腾的桃花眼看着她:“你问你不会轻功,我才不信,谁家的小姐会像你这样,一溜烟就不见了,这不是轻功是什么?”

    玲珑不想再和他争辩下去,她看看天,已是日上三竿,她从天刚蒙蒙亮时就出来了,已经过了很久了,也该回去了。

    她又向前面看了一眼,只见再往前去,水声便更大了几分,想来远处的泉眼更多,更大。

    她盘算着改日还要来,这里树木葱茏,泉水淙淙,正是野炊的好地方。多带几个人一起来,尤其是四姐姐,溪水里一定有鱼的,在这里烤鱼吃,肯定别有风味。

    就这样想着,玲珑已经往回走了,却见眼前一花,那个锦衣的少年挡在她的面前。

    “你怎么不说话啦,我问你的话,你还没回答,你是哪家的姑娘?这里的我大多全都见过,怎么从未见过你的。”

    顾锦之不是登徒浪子,他只是闲得发慌。他告诉自己,眼前的小姑娘也还太小,还没到可以欢好的年纪,他和她说话,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好奇。

    无聊加好奇,的确就是顾锦之的特点。

    玲珑却已板起了俏脸,明明是如春花般娇艳的容颜,此时却罩上了寒霜。

    可不知为何,看着她时,顾锦之却想起了书房外面的那株红梅树。每当白雪压满枝头时,那满树的红梅花便也是这般冷冷的颜色,却又艳丽夺目娇美得无法形容。

    “我是镇国公世子顾锦之,你呢?”

    这人也真有意思,方才还在问她是哪家的,可没等她说话,他就已经自报家门。

    玲珑手里还捏着那枚金钱镖,她用手指挟起来问他:“这真的不是你打过来的?”

    顾锦之有些不屑:“我从不会在背后偷袭,这种下做的事,我才不干。”

    话音刚落,顾锦之忽觉右腿上一疼,有什么东西正打在他的环跳穴上,他没有防备,被这东西一打上去,便不由自主弯了身子,右腿单膝点地,跪了下去。

第三十八章 雪花酪

    听说没有钥匙,杏雨诧异:“东府大太太做事最是妥贴,想必是来送东西的人忘了吧,那人走了吗?我去问问。“

    玲珑摆摆手:“不用了,想来也不是很急的物事,等到回京城后再说吧,麻烦桂嫂子了,杏雨,你去把咱们从京城带来的雪梨糖拿些来。”

    桂嫂子连忙推辞,杏雨把一盒子雪梨糖塞到她手里,笑着说:“这是东府自己熬的,嗓子不舒服含一颗这个最好啦。“

    桂嫂子进来时咳嗽了两声,雪梨糖正是对症。五小姐赏的不是金银,就是一盒子治咳嗽的糖。当下桂嫂子不再推让,捧着雪梨糖欢欢喜喜离去。

    待到桂嫂子走了,杏雨正想再问玲珑那只锦盒的事,却见玲珑已经捧了锦盒回了屋里。

    锦盒里面装的东西,玲珑已经猜到是何物了。钥匙并非是送东西来的人忘记带了,而是这东西隐密,孙三娘子担心被人在中途知晓,这才索性不给钥匙。

    锦盒上面的铜锁小巧,玲珑仔细看了看,便知这锁并非寻常之物,定是名匠所制,普通的开锁匠很难开启,若想打开锦盒,就只能用斧头把盒子劈开,那样一来也就瞒不住了。

    对于偷儿来说,开锁并非基本功,不会开锁的大有人在,但玲珑不是普通偷儿,即使武力值尚未达到前世水准,开锁却是手到擒来。

    前世她不但会开锁,还是个中翘楚。

    玲珑回到自己的睡房,从针线筐里找出一根略粗些的针,一边把针捅进锁孔,一边侧耳倾听,她能根据针在锁孔里轻微的响动来辩别方向。古代的锁头和现代并不相同,但总有些东西传承下来,玲珑把那根针在锁孔里捅了十几下,啪哒一声,锁头打开了。

    锦盒里的东西和玲珑猜想的一样,就是她请孙三娘子找人制做的百卉香。

    这是真正的百卉香,虽然味道与冯氏屋里的大同小异,但内在的成份已然不同。

    玲珑长舒了一口气,她已经把母亲房里的百卉香停了一阵子了,长此以往必会打草惊蛇,眼下孙三娘子把这些送过来,来得正是时候。

    “杏雨,你找个小丫头把代婆子叫过来,我有事问问她。”

    杏雨答应着,便叫来了负责打扫院子的小丫头碧儿去喊代婆子,待到代婆子进了屋子,杏雨则捧着那些刚到的百卉香闪身进了冯氏的屋子……

    玲珑简单叮嘱了几句,便问代婆子:“你儿子在铺子里干得可好?”

    代婆子闻言连忙赔笑:“难为五小姐惦记着,我家小子倒也做得不错,我临来这里时,他还托人送了些点心给我,说是掌柜赏的。”

    玲珑含笑:“那就好,代妈妈能享儿子的福了。”

    说着,她一抬眼,见杏雨端着托盘进来,便问:“托盘里装的什么?”

    “金顺媳妇让人给送来的雪花酪,让趁凉吃呢。”杏雨答道。

    “在这里还能吃到雪花酪,金顺媳妇真是有心了,走吧,端到母亲那里去,她老人家应该也爱吃。”

    说着,玲珑便起身,代婆子不明白五小姐叫她过来究竟是为了哪般,也不好多问,跟着一起去了同院里大太太的屋子。

    一进屋,玲珑就掩住鼻子:“怎么味道这么大了?”

    冯氏几乎每天都会便溺在裤子里,屋里有味道不足为奇,以往玲珑不让用百卉香,只靠通风散味,今天这味道实是太大,大到她也受不了。

    代婆子趁机说道:“原本用着百卉香的,屋里自是没有这么大的味儿。”

    “还有百卉香吗?快些拿出来点上,这味道太难闻了。”玲珑吩咐着,端了雪花烙坐到冯氏身边,不再去管代婆子的事。

    代婆子从那只八角盒子里取出一块香饼,放进香炉里燃上,屋子里顿时好闻了一些。

    早在大半个月前,玲珑就不让代婆子用百卉香了,可这只八角盒子她却从京城带到这里,显然还是想着有机会就点上。

    看到杏雨凑到香炉前闻味儿,代婆子乘机小声问道:“杏雨姑娘,那以后这百卉香还用不用啊?”

    杏雨有些不耐烦:“屋里这么大的味道,怎能不用啊,五小姐让你用了,你就用吧。”

    金顺媳妇送来的雪花酪做得精细,里面还加了桔饼和吐番国的葡萄干,玲珑用白瓷汤勺舀了一口送到冯氏嘴边,冯氏却紧闭着嘴不肯吃。

    玲珑柔声哄着:“这个又凉又甜,可好吃啦,您尝一口。”

    冯氏看着玲珑,忽然道:“秀珠妹妹也爱吃,给她送一碗吧。”

    玲珑唇边的笑意隐去,秀珠就是宋氏的闺名,昔日这对表姐妹很要好,冯氏对这个娇娇弱弱的表妹最是怜惜。

    她想起百卉香里的那几味要命的药材,咬咬牙,重又挤出笑容,对母亲说道:“已经送过去了,您放心吧,快点吃吧,一会儿化了就不好吃了。”

    冯氏这才张开嘴巴,吃了几口,却又道:“不给冯婉容吃,冯婉容那个该死的,她害了秀珠,不给她吃。”

    玲珑强忍着泪水,笑着道:“不给不给,一定不给的。”

    从母亲的房里出来,玲珑紧走几步,不想让杏雨看到夺眶而出的泪水。

    即使她查出来母亲是被宋秀珠用百卉香害的又能如何,母亲依然疯得不会为自己辩解,而弟弟再也不能活过来,金家人依然不会原谅母亲,而始作俑者的宋秀珠只要把这百卉香的事,找个替罪羊一推便可以了。

    前几日宋秀珠苛刻嫡女,明明有聂氏和杏雨作证,父亲金敏却仍然袒护着不了了之,更别说百卉香这样的事了,宋秀珠能找到大把的替罪羊。

    玲珑心里像是堵了一块巨石,心情诅丧,她穿过抄手廊子来到院子里,却见流朱和沁绯正和几个粗使婆子在搭兔窝。

    那兔窝搭得很大,玲珑问道:“怎么搭这么大的窝,兔子还小呢。“

    看到玲珑走过来,流朱笑着扬起小脸:“五小姐,兔子可能生呢,回头生个十只八只的,这窝就不嫌大了。”

    十只八只?

    玲珑失笑:晕,我养那么多兔子做什么?

第三十九章 嚼舌头

    四小姐琳琅直到用了午膳才过来,快要亲迎了,她打扮得也更加妩媚起来。海棠红的缠枝褙子,梳了单髻,插着两只红珊瑚镶金的云纹钗,配着同款的耳坠子,手腕上则是一对和田红玉镯子,镯子红如鸡冠,却又并非沁玉,极是难得。

    玲珑让人在紫藤架下支了绣花架子,她正在绣屏风。看到小堂妹正给她绣嫁妆,琳琅有点不好意思。

    “明日四姐再陪你到山上玩吧,可你也别起得那么早。”

    玲珑冲她咧咧嘴,我才不听你的呢,谁知道你是不是每天都要睡到日上三竿。

    “我发现一处好玩的地方,有泉水,溪流里还有鱼,改日咱们可以去烤鱼吃。”玲珑对早上去过的那处地方意犹未尽,可惜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个愣头青,又不知有哪位土豪躲在暗处扔钱玩。

    “对了,四姐姐,有位镇国公吗?”玲珑初回京城,对这些都不了解,那个打扮华美的愣头青说他是什么镇国公世子顾锦之。

    “咦,你遇到镇国公府的人了,该不会是顾锦之吧?”琳琅边说边从针线筐里拿了几条丝绳打起了络子。

    “是啊,他说他叫顾锦之,冒冒失失的。”玲珑没有抬头,手上飞针走线,这个屏风极是费时,她要在琳琅亲迎前绣出来。

    “遇到他倒也不奇怪,顾家在这里也有处庄子,离咱家不远。镇国公祖上是开朝十八勋贵之首,二十年前瓦萨犯境,这代的镇国公平乱有功,勋贵之中属顾家最是风光。”琳琅自幼便在京城,金家又是皇商,说起官宦人家的事,琳琅如数家珍。

    “原来如此,那个顾锦之岂不是太会投胎了。”玲珑问道,既然顾家这般富贵,回京后倒可以“拜访拜访”,换几个小钱花花。

    “顾锦之虽是独子,可顾家最出名的却是七仙女。”

    “七仙女?”玲珑终于放下手里的绣花针,好奇地听琳琅口若悬河。

    原来镇国公顾自持有七位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顾锦之有五位姐姐两位妹妹。当今圣上对顾家恩宠有家,顾锦之的五位姐姐全都许配给了皇子,也就是说顾家的五位女婿都是皇子。这样的家世,别说是大武朝,就是前朝也没有过先例。

    玲珑闻言先是一愣,继而便想明白了。当今圣上尚未册立皇储,而顾家想必手握兵权,又是一等勋贵,皇子们自是都想与顾家结交。圣上想来是个聪明人,干脆全都让你们与顾家结交,都给顾家当女婿。镇国公手心手背都是肉,自是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在争储一事上,镇国公只能袖手旁观,谁也不帮,也不会看着任何一个出乱子。

    玲珑不禁莞尔,这皇帝倒也有趣,当然更有趣的是镇国公竟然生了这么多的女儿,若是只有一女,皇帝这办法也就不能用了。

    “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爹和姐夫,顾锦之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等着他爹死后袭爵就行了,所以啊,这位顾大少整日游手好闲,担心镇国公骂他,索性躲来这里,一年里倒有七八个月在庄子里。”

    这么说来这个顾锦之顶多算个小纨绔而已,倒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可他大白天追小姑娘也挺恶劣的,玲珑对这种二世祖历来没好感。

    琳琅和她聊了一下午,说的都是些京城里的家长里短,贵女们时常聚在一起开茶会打马球,宫里的和勋贵间的这些事,更是她们喜欢谈论的。

    “顾家有七仙女,五个许给皇子,那还有两位呢?”玲珑问道。

    “顾解语和我一般年纪,都是今年刚刚及笄,听说万岁有意让她嫁与九皇子,至于最小的顾嫣然嘛,比你大一岁,长相却是七姐妹里最好的,她的母亲虽然只是继室,可她却最得皇后娘娘喜爱,只可惜人强命不强,大家都猜她可能是七姐妹里最倒霉的那个。”琳琅的信息量绝对强大,就连人家八字还没一撇的亲事也打听出来了。“

    “倒霉?难道姐姐们都能许配皇子,只有她不能吗?”玲珑也好奇,她虽然比同龄人多一世记忆,可骨子里也还是个小姑娘,聊天讲八卦的事,她也一样感兴趣。

    浣翠端来刚沏好的雨前,琳琅喝了一口,润润嗓子,继续说道:“当今圣上有好几位皇子呢,顾嫣然自是能轮到一位,可惜她要许配的这位却是夺嫡希望最渺茫的一位,不当皇帝倒也没什么,还能做个富贵王爷,可偏偏这位是个病秧子……”说到这里,琳琅煞有介事压低声音,“我听人说啊,这位十二皇子是用人参吊着才活到现在,不但没有几年可活了,且不能人道。顾嫣然嫁过去即使暂时不当寡妇,也要守活寡。”

    别看琳琅口无遮拦,可她快要嫁了,男女之事自是也懂了一些,说到这里时忍不住杏脸微红,可她还担心玲珑太小听不懂,便又补充道:“想来就和宫里的太监一样,娶了娘子只能看,不能碰。”

    前世,玲珑的身份令她没有机会谈情说爱,但这些事她当然懂,比琳琅要懂得多,不由得叹口气,古代男人无后为大,难怪这位十二皇子与皇位无缘,只是这一条“不能人道”,便给挡在了立储人选之外了。

    “咦,十二皇子不能人道的事,怎么就传得大家都知道了呢?”朝廷虽然挡不住民间芸芸众口,但像十二皇子不能人道的事,在皇家也应属秘密,怎会传得连大家闺秀们也知道了呢。

    琳琅笑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听说啊十二皇子刚刚养病回京时,万岁赐浴朝华池,还选了十位美女进去服侍,结果……哈哈……结果……”

    琳琅笑得花枝乱颤,说不下去了。

    玲珑连忙追问:“到底怎么了,四姐姐你快说嘛。”

    “哈哈,结果啊,在众目睽睽之下,十二皇子衣衫不整跑了出来,身上还低着水珠呢。有太监就进去盘问那十位美女,才知道十二皇子那个不行,羞愤交加,这才跑了出去。”

    这一次,别说是玲珑,就连旁边服侍的几个丫鬟也都是面红耳赤,琳琅自己更是红到了耳根子,脸红归脸红,小姑娘们的八卦之火却没有熄灭,个个掩着嘴笑个不停。

第四十章 白芍药

    园子里种了几株白芍药,冰清玉洁,晶莹剔透,芍药里以白色最为出彩,明明是素淡之极的颜色,花开却妍丽无筹。这花名叫“玉盘盂”,是从皇后娘娘的永华宫里移来的。

    顾锦之就坐在白芍药旁边的汉白玉石桌前,桌上摆了只紫光檀的鸟笼子,鸟笼里面却没有鸟,空荡荡的。

    “世子,小的在前面镇上看到一只画眉,和七小姐原本的那只一模一样,要不小的去买回来?”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赔着笑脸,小心翼翼问道。

    七小姐顾嫣然刚回京城,世子爷就把她的宝贝画眉给玩死了,七小姐本来就生了一肚子闷气,若是让她知道了,到夫人那里告上一状,世子少不得要让国公爷一顿臭骂。

    “先别说鸟儿的事,小钩,我让你打听的那件事怎么样了?”顾锦之的眼睛盯着那几株玉盘盂,随口问道。

    名叫小钩的小厮忙道:“小的打听了,金家的两位小姐前几日刚来,其中有一位就是十二三岁。”

    “金家?活财神金家?”顾锦之的精神头顿时来了,一双好看的眼睛也有了神采。

    “世子爷说得没错,就是活财神金家,他家在这里也有一处庄子,从他家庄子后面就有一条路直到雾亭,离您说的那里也并不远。”

    顾锦之起身便往外走,走了几步却又折回来,问小钩:“那位十二三岁的金家小姐长得什么样,叫什么名儿?”

    “那位是金五小姐,她是金家三房的嫡女,她爹如今在户部京司衙门做郎中,至于模样嘛……”小钩苦着一张脸,大户人家的小姐哪是能随便见到的,他也不知是长什么模样。

    顾锦之倒也不在意,知道是金五小姐就行了,别的都好打听,他的眼睛又看向那几株玉盘盂,忽然伸手就朝那开得最好的一朵掐下去。

    “哎哟,我的爷啊,这可是七小姐的宝贝,七小姐自己都舍不得摘啊,您……”小钩话音未落,顾锦之已经掐下来一朵。

    “去给爷拿把剪刀来,挑着开得好的,全都剪下来,给金五小姐送过去。”

    小钩真的傻了,世子爷这真是闲得难受了,就见过那位金五小姐一次,这就要给人家送花去,让国公爷知道了,世子爷说不准要挨板子了。

    可看着世子爷那股兴奋劲儿,小钩又不想阻止了,世子爷够可怜了,有家不能回,只能躲在这远离京城的庄子里,好不容易找到一件好玩的事,就随了他吧。再说那位金五小姐也只有十二三岁,还没到可以欢好的年纪,世子爷也就不会有出格的事。

    看着小钩捧着花出去,顾锦之索性也跟上,小钩到金家庄子前叫门,他就在不远处一棵大槐树上坐着等。

    金家庄子外面有条小溪,那溪流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几只水鸭子在里面嬉戏,顾锦之忽然觉得金家建庄子选的地方也好,依山伴水,比自己家的庄子好多了。

    小钩说得没错,他现在就是无家可归了。父亲总能找出他这样那样的不是,见他一次就骂上一次,有几回还动了板子。好在父亲公务烦忙,没空来西岭,他还能有个地方安身,免得看到父亲的那张脸。

    金家的大门打开又关上了,再打开时,走出来一个穿着翠绿比甲的丫鬟,顾锦之看着那丫鬟接过小钩手里的花儿,他松了一口气。

    看到他让人送花,小姑娘肯定很奇怪,她是见过他的,一定会到那日和他遇到的地方当面问个清楚,这样他就能再看到她了,然后和她好好比试比试。

    会轻功的大家闺秀,他还是头一回遇到。

    “那丫鬟怎么说呢?”顾锦之问小钩。

    “什么都没说,连个谢谢也没说。”小钩正暗自庆幸呢,金家没拿大棒子把他打出来,还真幸运。

    顾锦之有些失望,又问:“那她知道是我送的吗?”

    “知道啊。”小钩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吓得连忙捂住嘴巴。

    可他的动作太明显了,顾锦之全都看到了:“怎么了?快点说。”

    小钩快要哭出来了,这次他真的把差事办砸了,世子爷接下来还怎么玩啊!

    “世子爷,是小的该死,要不您再找点什么给金五小姐送去,小的再跑一趟。”

    小钩带了哭腔,他从六岁就跟着世子爷,办砸的事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只要他用这个腔调说话,世子爷肯定不会责罚他。

    顾锦之一屁股坐到路边的大青石上,没精打采:“你是不是只说送花,没说是爷我送的花啊?”

    小钩只好点头,世子爷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对,呸呸,世子爷怎么会是蛔虫,世子爷是金虫子银虫子,富贵吉祥的虫子。

    “小的说……这是给金五小姐的……门子就去叫来丫鬟,那丫鬟问都没问,拿了花就进去了。小的这会儿想起来了,是真的没说……”

    顾锦之叹口气,仰头望天。真无聊啊,天也不蓝了,云也不白了,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世子爷,要不咱再去给送一次?”小钩小声试探着,这次他肯定大张旗鼓说是世子爷送的,就让那位金五小姐受宠若惊去吧,自家世子爷还没给女孩子送过花呢。

    “还去?她会当我是卖花的。”顾锦之赌气。

    小钩一想,可不是嘛,那些卖花的隔三差五就给府里的夫人小姐们免费送花,为的就是府里到他们那里采购更多更贵的花木。

    若是世子爷接二连三去送花,金五小姐一定以为镇国公府新开了花木场。

    “那世子爷,您说送什么,小的这就去。”

    顾锦之摇摇头,他也不知道送什么。

    “算了,咱们到镇上去吧,把那只鸟给嫣然那丫头买回来。”

    小钩高兴了,谁说世子爷不长耳朵了,他那会儿说的话世子爷都听到了。

    “世子爷,七小姐就算知道这只鸟不是先前那只,看您这么用心思给她买回来,她也会高兴的。”

    顾锦之哼了一声:“她不会高兴了,大老远从京城跑过来,却连半个人影儿也没看到,可她刚走,人就来了,她若是知道了,能高兴才怪呢。”

    小钩想想也是,皇后娘娘想把七小姐赐婚给十二皇子,夫人听说后哭成泪人儿了,谁家会把个花朵似的闺女许给个废人啊,可怜七小姐听说十二皇子要来西岭小住,就从京城跑来,想亲眼见见这位传说中的十二皇子,没想到在这里等了十几日,都没看到十二皇子的影子。

第四十一章 不如人

    一盏茶的功夫了,琳琅还在看着插在琉璃花瓶里的那一捧白芍药。玲珑看她一眼,抿嘴笑笑,继续埋头绣花。

    “五妹妹,我看出来了。”琳琅终于说话了。

    玲珑只好停下手里的针线侧耳恭听:“四姐姐,你看出什么了?”

    “首先这不是普通的白芍药,这是玉盘盂,先前我娘和宫里的贵主子讨了一株,可惜给养死了。”

    玲珑听到这里,重又低下头绣屏风,还以为你看出什么了,原来就是你养死过这种花。

    看到玲珑不感兴趣,琳琅有点失望,索性坐到绣架旁边,歪头看着玲珑:“你还没听明白啊,我是说这种玉盘盂普通人家是没有的,这花是从宫里移来的。能从宫里移来花木的,能是什么样的人家。你好好想想,你是不是认识了哪位皇亲国戚?”

    玲珑放下手里的针线,茫然地摇摇头。皇亲国戚她不认识,但外家当年倒是勋贵,可惜外祖父去世后,理应袭爵的舅舅们都在边关不明不白死了,万岁的袭爵诏书就此再也没有颁下,几位表兄弟非但没能袭爵,且就连京里的宅子也变卖了,眼下都已不知下落。

    除此以外,她真的想不起自己还认识哪位贵亲了。

    “你不是说大伯母也从宫里讨过一株吗?咱家也不是皇亲国戚,说不定是二堂兄从哪里搞到的,让人带过来,只送我不送给,故意气你的,哈哈。”金子焕和琳琅兄妹情深,又是整日吵个不停,这种气人的事,倒也不是没有的。

    琳琅却一个劲摇头:“非也非也,我娘也只讨来一株而已,你看看这里的花枝足有十几支,这要好几株才能剪得这么一瓶子。再说你看这花多新鲜,分非就是刚从花枝上剪下来的。所以我猜啊,这送花的人就在这附近。玲珑,你猜会不会是那日咱们遇到的那人啊,那人随从就有百来人,二哥也说像是宗室中人了。”

    玲珑眼前浮现出见过三次的少年,活了十二岁有人送花给她,若真是那个少年也是件美好到完美的事,可惜这绝不可能。

    的确是见过三次,但那是她见了人家三次,人家可没有见过她。

    “怎么会呢,咱们根本不认识他……”说到这里,玲珑眼睛亮了一下,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怎么刚才没有想到呢,顾家不就是能到宫里移花的皇亲国戚吗?再说,那个顾锦之光天化日下在野地里追小姑娘,这种上门送花的事,也不是做不出来啊。

    想到这里,她有些赌气,站起身来,刚想让人把这些花还回去,可又一眼,如果就这样给送到顾家庄子,那顾锦之就知道被她识破了,那人还不知又会有何幺蛾子,索性装糊涂。

    “来历不明的东西我不要,谁喜欢就拿去,别在我这里放着。”

    看到玲珑板起小脸,琳琅噗哧笑出来,几枝花而已倒也无所谓,这种玉盘盂不是哪家都有的,又是就在这附近,说不定就有人能猜出来出自哪里,与其被下人们传来传去,影响到金家小姐的名声,还不如打发出去。

    “这些花扔了倒也可惜了,你们拿到前院去,谁若喜欢就拿去吧,就是不能往五妹妹和我的院子里放,以后你们都长点记性,再有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哪个也不能收。”

    看到婆子们拿花出去,琳琅也打个哈欠:“我回去歇息,你也不要总是绣花,我让王二媳妇煲了冰糖雪蛤膏子,一会儿给三婶和你送过来。”

    玲珑答应着,注意力却依然在屏风上,琳琅摇摇头,这个小堂妹做事情这么专注,倒像极了三叔,可惜父女缘浅。

    琳琅走了不久,王二媳妇便送来了冰糖雪蛤膏子,玲珑和杏雨给母亲端过去时,冯氏正在睡着,玲珑不想打扰她,就让杏雨把雪蛤膏子收起来。

    此时是午后,天气渐渐热起来,玲珑不想再绣花了,她换上箭袖,从庄子后门出去,又上山了。

    这次她没有再去那处有泉水的地方,免得再遇到顾锦之那个神经病。她只想去雾亭,她喜欢看那片白雾蒸腾的山谷。

    虽是夏日,可山上要比山下凉快许多,玲珑一路跑到雾亭,竟然没有出汗。她估摸着这次比上次用的时间更短了。年纪小就是有好处,前世的技艺和体能恢复得也很快,她记忆中,上一世她十二岁时,轻身功夫远不如现在。可惜想要达到前世临死前的水准,还差得太远。

    她从身上取出水袋子,坐到雾亭里,一边喝水一边赏雾。

    常栖在这里的山鸟倒似是认识她了,不似上次的惊慌飞去,反而落在飞檐上轻声啼叫。玲珑觉得有趣,抬起头想要逗逗它们,却见雾亭上面多了两个字——露霭。

    笔迹苍劲挺拔,又如蛟龙出海,和那两句诗词的笔迹相同,显然出自一人之手。

    玲珑坐的这处正是雾亭背面,也就是临着山谷的位置,雾亭建在山崖上,远远望去凌空而建。胆子小的也只是站在雾亭里面远眺风景,玲珑胆子大,又想看下面的山谷,这才坐到边缘之处。

    上次她便是在这里看到那两句李贺的诗句,当时并没有多想,可这次看到诗句上面多出一条横批,这才想到,那位在此处写字的人不但胆子大,很有可能还有轻功。

    单是那两句诗倒也罢了,成年男人也能写上去,可这横批却是在飞檐下面,这个位置想架梯子很难,而且还很危险。

    要想在上面写字,除非是写字的人飞身上去,用最快的速度写完再落下来。

    她是学过轻功的,但她的轻功师承自现代的秦玛丽,她能奔跑如脱兔,也能飞檐走壁,但像这样仅凭一口丹田之气立在空中写字,不但她做不到,就是她的师傅秦玛丽双腿不残,也无法做到。这样的功夫,玲珑一向认为都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杜撰出来的。

    莫非在古代真有这样的功夫,只是年代久远到了她那一世已经失传了?

    玲珑来了兴趣,她放下水袋子,凝神提气,纵身向上跃去……

    可惜她连跃十几次,虽然能摸到那两个字的位置,但却无法停留,到后来,她索性跃到雾亭顶上,坐在飞檐上面,两条小腿耷拉着,看着脚上那双粉缎子绣碎花的绣鞋直叹气。

    但凡是练武的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这样的无奈,那就是四个字——技不如人。

第四十二章 皇子到

    已是下午,山谷里的白雾却没有散去,丝丝缕缕,又如白练一般,在山谷中缠绕着,徐徐升腾。袅袅的雾气与两侧的青峰交相辉映,宛若人间仙境。

    玲珑不是个爱纠结的人,叹了几口气,看着这片美景,就又觉得神清气爽。她正想飞身下去,却不由得秀眉蹙起,或许是两条腿垂在半空姿势不对,这会儿竟然麻了。

    她正在长身体,每日的运动量又很大,难免会有这种情况,她也不是第一次腿麻了,只是这次有些尴尬。她强忍着酸麻,稍稍动下身子,让自己坐得稳当一些,免得腿脚不便摔下来。

    可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阵马踏鸾铃的声音,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三四匹,马儿跑得很快,玲珑还没有藏起身形,这几匹马已经到了雾亭前面。

    “什么人?”平地里一声暴喝,玲珑给吓了一跳,她原本还心存侥幸,过路之人想来也不会注意到亭子顶上还有一个人,可没想到却被人一眼就看到了。

    她想转身解释一下,可还没有开口,就听到一阵弯弓上箭的声音,一个人吼道:“小心刺客,保护殿下!”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玲珑顾不上双腿不能动弹,咬咬牙,纵身向下跃去!

    可她忘了,这会儿她的腿不听使唤,这一跃,并非如她想像的那般身轻如燕,翩然落地,然后拔腿就跑;而是如沙袋一样,噗通一声,摔在青石砌成的石阶上,惊起一片飞鸟。

    好在这么一摔,她的腿竟然不麻了,恢复了知觉,可是这知觉就是彻骨的疼痛!

    她强撑着想爬起来,身边出现了几双脚,穿着马靴的男人的大脚。

    “殿下,这是个小姑娘。”

    “看着好像不是刺客。”

    ……

    玲珑疼得直吸气,嘴里低吼:“谁是刺客了,我在上面坐得好好的,你们干嘛吓唬人。”

    那几个人显然也有些不好意思,这姑娘看上去还很小,也不像是山野村姑,说不定是哪家的小姐。把个大家闺秀当成刺客,这也不是光彩的事。

    玲珑试图站起来,可腿上和屁|股又是一阵剧痛,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腿,倒是不像骨折。想来并无大恙。她松了口气,这才抬头去看这几个人。

    正在这时,又有一个人走了过来,这几个人连忙让开,其中一个小心翼翼道:“殿下,是卑职没有看清楚,但这姑娘竟然坐在亭子顶上,也是怪异。”

    他的话音刚落,玲珑便道:“我愿意坐在上面,你管得着吗?我坐在上面看风景还有罪啦,这是哪门子的律法?”

    就在这一刻,她的大脑已经恢复清明,那些人口口声声叫着殿下,他们的主子想来就是位皇子了。既然是皇子,那就不是山匪强盗,她本就没有招惹他们,自是不怕。

    可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正走过来的那个人。

    原来是他!

    她见过他三次,加上这次是第四次,这就是安定河上的那个少年。

    电光火石间,玲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当日的龙舟会,传闻十二皇子也投了注,还会亲自前来观看;来西岭的路上,他前呼后拥,二堂兄也说像是宗室子弟;而此时,这些人称呼他为殿下,还为虎作伥害得她从亭子上摔下来。

    他就是传说中的十二皇子。

    那少年已经走到玲珑身前,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满脸都是不耐烦,目光在玲珑脸上冷冷扫过,带着几分厌恶。

    玲珑忽然想起前世时有位霸道总裁曾经说过,大把的女人在他面前故意摔倒啊晕倒啊想引起他的注意,这位总裁说这些话时,脸上就是这种厌恶又不耐烦的表情。

    想到这里,玲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霍的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她可不想让这位什么皇子误以为她是故意坐在这里,等着他路过时再跳下来。

    可是她站起来的速度还是慢了半拍,就在她还没站稳的时候,十二皇子已经转身,对身边一人说道:“给她几两银子看大夫,打发走。”

    待到这些人重新上马,全都离去,玲珑还站在那里,手里捧着五两银子。

    她是金家人,金家人就没有不爱钱的,你们既然当我是碰瓷的,那我不收钱就太亏了。再说身上这么疼,说不定真要看大夫。

    只是银子拿了,那位美少年在她心里的形像也是一落千丈。

    那么好看的人,却是既自大又没有同情心,真是浪费了一副好皮囊。她不禁又想起从琳琅那里听来的关于这位十二皇子的传说,忍不住笑出声来。

    传说中很多老太监都是变|态的,想来这位天皇贵胄的十二皇子也是如此。

    年纪轻轻又生得玉树临风,可惜却不能人道,难怪他是这副德性。不是自大,而是自卑,因此对女子也厌恶起来。

    玲珑这样想着,方才的坏心情烟消云散,就连那五两银子,也是越看越觉得成色好。

    她上山时是一路狂奔,下山却是一瘸一拐,用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回到庄子里。

    看到小姐走路不利索,衣裳也脏了,杏雨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小姐,您这是怎么了?”

    “没事,摔了一跤。你们去找瓶跌打酒,帮我搓搓。”前世她有过两次重伤,全都捡回一条命,比起那些,这点小伤真不算什么。

    杏雨还是心疼得不成,一边让三碗水去给小姐找换洗衣裳,一边翻箱倒柜找跌打酒。小姐平时练功时也常会磕着碰着,所以跌打酒常备着。

    很快,屋子里便弥漫着跌打酒刺鼻的味道,杏雨帮玲珑搓着伤处,小声说道:“小姐,庄子里来了客人,您猜是谁?”

    这里本就是金家公有的产业,不是任何一房的私产,金家人都能来这里,可看到杏雨说话的腔调,倒似是来的这人与众不同。

    “是谁啊?”玲珑问道。

    “是许家二爷,他是和咱家三爷一起来的。”杏雨压低了声音。许庭深是玲珑自幼定下的夫君,平素里便更要避讳,免得被下人们听了去乱嚼舌根子。

    玲珑吃了一惊,原来是趴在罗汉椅上,这会儿坐起身来。

    “三哥不是上个月刚回山东吗,怎么这就回来了?”古代可没有寒暑假一说,泰山书院管得又严,哪是说回来就回来的。

    一一一

    姚姚第一次用手机上传,结果刚刚发现复制得乱七八糟,现在再重传一遍,用手机看书的读者,可以重新下载,就能看到后传的了。先试试,如果还是不行,我再改。

第四十三章 竹香院

    金子烽和许庭深还真的不是逃学回来的,他们是正大光明跟着泰山书院的师兄出来游学的。

    这也是泰山书院的独到之处,每年都会通过考核选拔出优秀弟子到各处书院游学,博采众家之长。

    金子烽和许庭深过完端午节回到书院,便在考核中胜出,跟着师兄陆吾和李宁济一起去了江苏的金陵书院,一个月后,他们离开金陵书院,来到第二个游学的地方——树德书院。

    树德书院没在京城,食宿甚是艰苦。金子烽便想起自家有处庄子离此不远,这才和陆、李、许三人一起来到西岭。

    此番游学,金子烽也只是写信告诉父亲,那时他还没有离开山东,到了金陵后偏又跟了位极是风雅的夫子,没让他们留在书院,反而带上四人和自己的弟子们一起去了栖霞山,于名山大川中感悟学问。

    这与泰山书院刻板的教学风格完全不同,这位夫子每日就是带他们登山看景,溪边垂钓,却又冷不丁就考他们的学问,四个人被弄得云里雾里,往往张口结舌回答不出,反而金陵书院的学生们都是对答如流。

    为了不致于在夫子面前丢脸,四个人只好挑灯夜读,明明是游山玩水,却比在泰山书院时还要用功,直到他们终于能在夫子面前畅所欲言,这位夫子才让他们离开金陵。

    经此,四人的学问都是大涨,但谁也没有闲瑕给家中写信,告知行程。

    眼下来到京城附近的树德书院,看到这里也是重峦叠幛,想来又要进山做学问,四人谁也不敢懈怠,听说金家在这里有庄子,想来比客栈里更安静更适合读书,便相跟着来到庄子里。

    正因为一直没有和父亲通信,金子烽直到在庄子里住下,才知道琳琅和玲珑也在庄子里。

    他是刚过端午就离京的,并不知道后来府里发生的事,却也听许庭深说起表兄韩云开提亲被拒的事。

    对于金媛的亲事,他不置可否。他比谁都知道许庭深的心思,更知道许家不会娶庶女为妻。他和玲珑虽不亲近,但只要许家还认这门亲事,他都会出手相助。

    他要助的自然不是亲妹子,而是许庭深。许庭深的父亲如今是国子监祭酒,如果许庭深真能成为他的妹夫,他的仕途自是要比别人顺畅。

    听到金顺媳妇说起四小姐和五小姐也在庄子里,许庭深眼中是藏不住的欣喜,他没有说话,右手却捏紧了那只扇子套。

    扇子套上绣了几竿翠竹,他的行囊里有一块象牙雕的镇纸,上面雕的竹子和这扇子套是一样的。这是他忙里偷闲雕出来的,原本还想着中秋回京城时找机会送给玲珑,没想到现在竟然和她同住在一所庄子里。

    见来的人是三房的嫡长子,金顺和自家媳妇更是不敢怠慢,收拾出两间院子,金子烽和许庭深住了一间,陆吾和李宁济住了另一间。

    晚膳是在前院的凉亭里用的,这阵子两位小姐住进来,庄子里的食材自是比以前要丰富,金子烽四人来了,正好派上用场。

    这山里的菜式虽然比不上京城府里的精细,却也别有风味。四人在金陵时风餐露宿,这时免不得胡吃海塞,全没了读书人的儒雅。

    吃饱喝足,四人也没有离席,就在凉亭里闲聊些在金陵的感受,这时一个婆子走进来,道:“三爷,媳妇子的男人是庄子里的王二,媳妇子是庄子里调过去给两位小姐使唤的,这会子四小姐和五小姐都到三爷您的院子里去了,等着给您见礼呢。”

    金子烽这才想起依规矩两个妹妹是要来给他见礼的,方才只顾用膳,倒是把这事给忘了。

    听说有女誊,陆吾和李宁济连忙告辞,原本想要拉着许庭深一起走,到他们的院子里继续聊,却见许庭深坐着没动,压根儿没有要走的意思,两人只好自己先走。

    金子烽在心里暗笑,这个小师弟还是太过生嫩,就这样把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许贤弟和我家是世交,和舍妹也是见过的,就不必避嫌,咱们一起回去吧,别让她们久等。”

    虽说都在一个庄子里住着,但男女有别,许庭深想要见到玲珑也是很不容易,他原本还在想着要怎生想个法子才能把这象牙镇纸送到她手上呢,现在听到金子烽这样说,他顿时一阵狂喜,清俊的玉面上泛起了红霞。

    金子烽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起身离席,向他和许庭深暂住的院子走去,许庭深忙在后面跟上。

    得知三爷正在天下有名的书院里读书,金顺便挑了这座竹香院。金家不是书香门第,庄子里更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整个山庄共有大大小小六七个院子,却也只有这里有名字。名字虽然直白,少了风雅,但却也应景。

    竹香院里的房屋陈设全是用竹子制成,竹篱笆上爬满蔷薇,粉红、雪白的花朵艳而不俗。再往里面,就是竹木搭就的抄手长廊,种的却是绿萝,枝叶繁茂,绿意盈盈。

    琳琅和玲珑就在抄手廊子里坐着,有凉风吹进来,绿萝的藤蔓随风摆动,多了几分灵动。

    “听说许家二爷也住在这个院子,一会儿该不会碰上吧。”琳琅轻声笑着,她是要嫁的人了,这会子却想看看小堂妹遇到未婚夫君的情景。

    玲珑冲她皱皱鼻子,道:“怎么会呢,有三哥在,自是不会那般唐突。”

    话虽是这样说,可玲珑心里却没有底。上次哥哥随手就把她绣的东西给了许庭深,让她硌应了好久。只是希望他还能念着一母同胞之情,不要再枉做小人。

    “那倒也是,我娘说过,三哥就是三叔的影子,脾气秉性全都像,那样的人想来做事也是一板一眼,正正经经的。”

    有个整日和她吵架的二哥金子焕,琳琅倒是挺向往能有个正正经经的哥哥。她和三哥金子烽并不熟,也就是逢年过节见见面,印像中三哥不苟言笑,倒真是那样的人。

    姐妹两个正在说话,就见琳琅的丫鬟端云跑过来:“四小姐五小姐,三爷回来了,这会子已经过了月亮门了。”

第四十四章 冯婉容

    听说金子烽来了,琳琅整整衣裳站起身,却见玲珑却还好整以暇坐在那里,就像是并不急着见哥哥一样。

    她虽然性格爽快,但却不是粗心的人,只是有些事一时没有想到而已。

    方才没有多想的事,这时却全都想起来了。三堂兄是下午到的,按理说一来便要先去给三婶婶请安的,他陪着同窗用膳倒也能勉强算是无奈,可用完膳怎么就直接回来了,没去后院看望三婶呢?

    难怪五妹妹像是不太高兴,想来三堂兄平素里对三婶并不孝顺。

    琳琅没来及再想下去,金子烽已经走进了抄手廊子。

    这次游学,书院不允许他们携带随从,是以他们四个人全是轻装简行,无论是在金陵还是在路上,身边都没有使唤的人。

    金子烽从凉亭里回来这里,没有小厮书僮跟着,身边却还有一位年轻公子。

    琳琅立刻明白了,这位公子就是许家二爷。

    这时玲珑才慢吞吞起身,和琳琅一起给两人见礼,有外男在这里,琳琅不想久留,也只和金子烽寒暄几句,便告辞。玲珑却没有走,她盯着金子烽的眼睛,低声问道:“三哥不准备去看望母亲吗?”

    金子烽白皙俊美的脸上泛起铁青,但碍着许庭深也在,便道:“安顿了师兄们,我自是会去,你和四妹先回去吧。”

    玲珑却依然看着他的眼睛,目光清朗,却又如寒泉让金子烽心头颤了一下,自家妹子的这双眼睛竟似看进他的心里。

    你能去才叫奇怪!端午回来那么多天,你都没有踏进容园半步,现在到了这里,又有几位同窗也在,想来你非但不会去,甚至也不会让人知道你还有亲娘也在庄子里面。

    玲珑一双秀目看着金子烽,一句话也没有再说,稚嫩的小脸上是与年龄不相衬的讥诮,像是在嘲笑着自己的哥哥。

    金子烽脸上的铁青更加浓重,他别开脸,不让自己的眼睛与玲珑相遇。或许真如二太太所说,他小看了这个妹妹。

    不过就是十二岁的小姑娘,看他的目光却令他无地自容。

    对,就是无地自容。虽然他不想用这四个字来形容,但他不得不承认,如果此时可以离开,他一定会躲到一旁,不去看她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看他的时候,目光并不凌厉,也并非灼灼逼人。相反,还分外平静,如同清泉不染半点尘埃,纯净得让他自惭形秽,却又——

    无地自容!

    琳琅已经先行告退,玲珑也向金子烽和许庭深福了福,带了两个丫鬟告辞,她从金子烽身边走过时,没有再看哥哥一眼,但她一抬眼,却看到许庭深正在看着她。

    玲珑打扮得并不出挑,却搭配得赏心悦目。身上是蜜合色小袄和月牙白的挑线裙子,梳着双螺髻,戴了两朵蜜合色抽纱绢花,一张小脸脂粉未施,却白里透红,分外娇艳。

    许庭深甚至没有看清金家四小姐的模样,他的眼里只有玲珑,却又不敢盯着她看,见她要走了,又是低着头,他这才大着胆子去看她。

    两个月没见,她出落得越发好了,只是她似是不爱笑,她生得这般好看,若是笑起来,一定也如花朵一般,可惜从没见她笑过。

    他就这样想着,却没提防玲珑正好抬起头来,两人目光相撞,许庭深的俊脸上浮起红潮,他尴尬得不知所措,右手下意识地捏住一侧的衣衫。

    自己真是唐突,怎么能这样肆无忌惮去看她,她会不会当他是登徒浪子呢?

    越是心慌就越是不知所措,待他好不容易恢复从容,玲珑早已走出了竹香院。

    她的脑海里都是哥哥闪烁的眼神和敷衍的话语,她对哥哥的失望又多了一分。

    她没回自己的屋子,而是来到母亲住的东厢。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又传出母亲凄利的喊声。

    “冯婉容,你给我出来,快出来,你杀了我儿子,我要杀了你!”

    玲珑的脑袋嗡的一声,自从来到庄子里,母亲的精神就很好,再配上孙三娘子给开的安神药,她已经有一阵子没有犯病了。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她临去竹香院时,还看到母亲冯氏正在窗前看着不远处的紫藤花架,面色安详。这才不到半个时辰,怎么就又发作了呢?

    玲珑没有怠慢,挑开细纹竹布的绣花门帘,冲了进去。杏雨想拦着她,没有拦住,只好也跟着进去,倒是新来的浣翠,听到冯氏宛如夜枭般的叫声,吓得面如土色,搓着手在门外,不敢走进去。

    她先前在烧火间时,就听人说起过大太太是疯子,只是侍候小姐也有几天了,偶尔在院子里看到大太太,也没见她发疯,她还以为那些人都在胡说,没想到却是真的。

    代婆子已经吓得缩在墙角,簌簌发抖。玲珑刚走进屋子,冯氏就冲了过来,像以前一样,掐住玲珑的脖子,哭喊着想要掐死她。

    杏雨帮着玲珑使劲掰开冯氏的手指,玲珑刚一解脱,就拽住冯氏的胳膊,手上使了几分力气。她是练家子,冯氏只是虚弱的妇人,玲珑拽得有技巧,冯氏并没觉得疼痛,可是两条胳膊却动弹不得,噗通一声摔坐在罗汉椅上,嘴里却依然发出嘶哑的叫声,对着玲珑不住谩骂,当然她骂的不是玲珑,而是冯婉容。

    见她不能动弹了,玲珑松了口气,给杏雨使个眼色,杏雨忙拿了靠枕和引枕,让冯氏舒服地靠在罗汉椅上。

    “娘亲乖啦,你看清楚,我是珑姐儿,我不是冯婉容,我是你女儿珑姐儿啊。”稚嫩的童音带着温柔,语调缓慢却又让人踏实,玲珑一边说着,一边把身体靠到冯氏身上,双手却依然拽着母亲的手臂没有松开。

    感觉到怀里那个娇小而又温暖的身子,冯氏的神经稍稍松缓,涣散的眼神看向玲珑乌黑的鬓发,呆怔怔地说道:“你是珑姐儿,你是珑姐儿,珑姐儿啊,你快走,冯婉容弄死了你弟弟,她又要来杀你了。”

第四十五章 桑皮纸

    夏日的夜色并不孤清,就连月光也是暖融融的。玲珑松开拽着冯氏的双手,却已握住母亲的手。

    母亲的手苍白瘦削,手腕干枯,毫无光泽。玲珑记得当年的母亲,手上常戴着一对金镶玉的镯子,她丰腴艳丽,镯子里只能塞下一条帕子。

    还不到十年呢。昔日的如花似玉的美妇人就变成眼前瘦弱枯槁的疯妇。

    玲珑心里唏嘘,眼光一扫,却见代婆子还缩在墙角不敢过来,右手握成拳,指缝里似有什么东西。

    这时冯氏已经开始打瞌睡了,她就是这样,每次疯劲儿过去就如抽丝一般,整个人很快便没了精神。

    玲珑用眼角再瞟向代婆子,见她的右手已经松开,手里的东西显然扔掉了。

    “代妈妈,你来服侍大太太歇息吧,我让厨房煮了淮山粥,若是晚些时候母亲醒了,你就给她喝了,若是一直睡着,就明晨再用。”

    玲珑轻声细语地吩咐着,她一向如此,说话也是不紧不慢,看不出语音里有任何波澜。

    代婆子答应着,这才走过来,替换了玲珑,服侍着冯氏平躺在装着决明子的凤穿牡丹枕头上。

    这只枕头是玲珑亲手绣的,里面的决明子明目醒脑,也是她亲手装进去的。

    趁着代婆子服侍冯氏,玲珑朝着杏雨使个眼色,杏雨便问代婆子:“百卉香在哪儿,我来帮你点上,这屋子里待久了真是不好闻。”

    代婆子正在给冯氏盖夏被,嘴里答应道:“劳烦姑娘了,香盒子就在架子上呢。”

    杏雨假装去拿香盒子,却用身子挡住玲珑,而玲珑就趁着代婆子一转身的功夫,迅速把扔在墙角旁边脸盆架子底下的那团东西塞进衣袖,那是个纸团。

    待到代婆子把冯氏安顿好,玲珑和杏雨已经出了东厢回到她们住的西厢房。

    玲珑把揣在袖子里的纸团拿出来伸展开,原以为纸上会有字,却没想到空空如也,纸上一个字也没有。

    玲珑看着这张纸,怔了好一会儿。被代婆子握在手里的肯定就是这张纸,这张纸即使随手扔在案子上也不会引人注意,可她为何鬼鬼祟祟要藏起来呢。

    还有母亲原本好端端的,为何忽然又发作了呢?

    玲珑看着那张纸,一动不动。

    这不是普通的纸,这是桑皮纸。这种纸比宣纸更加柔韧,作画写字古意盎然。前世,玲珑跟着师傅秦玛丽学习过如何以肉眼初步鉴别古籍善本,这也是基本功夫,避免千辛万苦偷回来的古书古画是赝品。

    桑皮纸不但韧性比宣纸更强,且因为独特的原材料和制作工艺,令这种保存更持久。因此大多安经文古籍,甚至族谱都是用的这种桑皮纸。

    玲珑平日里使用的也是以宣纸为主。亦就是说,这种纸并非代婆子这样的下人能够拿到的。

    会不会是母亲看到这张纸才犯病呢?

    这里远离京城,又并非三房私产,除了代婆子,不会再有宋秀珠的人。

    要么这张纸是代婆子从京城带来的,要么就是今天有人给她的。

    会是谁呢?

    玲珑猛的想起金子烽,如果问谁手里会有桑皮纸,那最有可能的就是他。

    想到此处,玲珑的心砰砰直跳。她先前也只是怨哥哥对母亲未尽孝道,可却没有怀疑过什么。难道哥哥也像宋秀珠和她的儿女们一样,盼着母亲永远疯疯癫癫,甚至死去?

    玲珑不敢再往下想了,她使劲甩甩头,不过就是一张纸而已,还是不要想得太多。

    她把那张纸重又团起来,让杏雨从窗缝里扔进东厢房,以免被代婆子发现这纸不见了。

    杏雨扔了纸团回来,见浣翠还站在堂屋里,便没好气道:“方才五小姐险些受伤,你全都不进去帮忙,这会子伫在这里做什么,怕五小姐骂你啊!”

    浣翠红了脸,眼圈儿也红了:“杏雨姐姐,我方才给吓慌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麻烦你和五小姐说说,别因为这事就不要我了。”

    杏雨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道:“你也知道这是好差事了。”

    浣翠不住点头:“我以前是烧火丫头,原以为跟着小姐虽然风光,可也少不了受刁难。可来到这里,五小姐对人那么好,我真心不想再回烧火间了。求求你,杏雨姐姐,千万别不要我了。”

    杏雨从小在江苏老宅长大,那里并不比京城西府消停,反而也是暗潮云涌。

    “你倒是不笨,知道烧火间不能再回去了。就你这样被宋太太打了,又被五小姐收了,再回烧火间只能比以前过得更加不好。”

    其实杏雨就是不说,浣翠也想到了。她若是再给打发回去,管事妈妈随随便便找个借口,就能让她在烧火间过得比以前更差。

    浣翠快要哭出来了,眼巴巴看着杏雨,杏雨这才噗哧一声笑出来:“五小姐才不是那么尖酸小气的人呢,你以后好好干,多帮衬着五小姐,说不定等到五小姐出嫁,还能让你一起跟着呢。”

    浣翠那张带了几分俊秀的脸蛋上终于露出笑意,给五小姐当陪嫁丫头呢,那可是最好最好的差事。

    “杏雨姐姐,以后五小姐让我干嘛我就干嘛,杏雨姐姐你如果有活儿就吩咐我去做,我是烧火间里干的就是劈柴的活儿,这么多人里,数我力气最大。”

    杏雨笑道:“五小姐又不用你去劈柴,你只要以后一门心思向着咱家五小姐就行了。”

    就是这么简单?浣翠不住点头:“我以后十门心思听五小姐的话。”

    十门心思……

    玲珑独自坐在绣架前给琳琅绣屏风,下午摔得她七荤八毒,这会子身上还有几处依然酸痛。

    玲珑又把杏雨叫进来,让她再帮着又抹了一遍跌打酒。

    屋子里到处都是药酒难闻的味道,玲珑顺手把湘妃竹的窗帘子向上卷起,用桃红的丝带绑住,一阵凉风立刻吹了进来。

    “小姐,一会儿蚊子就要飞进来了。”杏雨抱怨着,连忙用手里的团扇驱赶着趁机想要飞进来的小虫。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12485/ 第一时间欣赏金玉良颜最新章节! 作者:姚颖怡所写的《金玉良颜》为转载作品,金玉良颜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金玉良颜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金玉良颜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金玉良颜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金玉良颜介绍:
大武朝的金家穷得只剩下钱了,对了,他们还有一层道貌岸然的厚脸皮。 带着秘密重生而来,金玲珑看一眼满目的金璧辉煌,又看向自己的一双空空妙手,轻声笑道:只要是我想要的,我都能偷得到,可我偷那么多干嘛呢,怪累的。 某人冷笑:你有本事把我也偷走啊。金玉良颜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金玉良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金玉良颜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