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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鱼     圣者txt下载     圣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六章 攻城(七)

    伯德温以为自己要等很长时间,毕竟凯瑞本的伤势看起来是那么地恐怖与严重,但还没等他来来回回地在房间外的狭窄走道上踱上三个圈子,那扇紧闭着的门就被打开了,黑发的施法者站在门口,面色苍白,呼吸浅而急促,神情疲惫——从那个危险的任务中生还的每个精灵都是疲惫的,但施法者的疲惫又与他们不同,他看上去就是被割裂或是被夺走了一部分本质,如果他就此倒下长眠不醒伯德温也丝毫不会感到奇怪。

    克瑞玛尔点了点头,现在就算是做出这么个小动作都会让他感觉吃力,一个精灵战士帮助他在房间里的一把椅子上坐下,不过异界的灵魂更想要直接睡在地上,反正这个房间里铺设有白熊皮的地毯。

    最为年长的精灵牧师急切地走过去观察凯瑞本的情况,令人倍感喜悦的,笼罩在精灵游侠伤口上的不祥的黑雾已然消散殆尽,他看了克瑞玛尔一眼,得到了一个确定的眼神后撕开了一个治疗卷轴,卷轴发出柔和的白光,白光如同漂浮着的雪花那样轻柔地落在凯瑞本的身上,流血立即停止了,新生的肌肉与筋腱,皮肤就像春天的嫩芽与花瓣急匆匆地生长与伸展,痛苦从年轻的精灵脸上消失,呼吸也逐渐从艰难转化为舒畅。

    一个女性精灵递过一个银杯,杯子里盛装着闪耀着光点的生命之水,克瑞玛尔接过来一饮而尽,干净的水流在口中还是冷的,到了咽喉就变得温暖,乃至滚热,它从他的身体深处蔓延至每一根血管,又被每一根血管带至他的指尖与脚尖。他轻轻打了一个寒颤,杯子差点从手指间滑落,“你需要休息。”那个女性精灵说,拿过杯子,她的另一只手温柔地搭住施法者的肩膀,以防他从椅子上摔下来——她有着与伊尔妲相似的金发与如新叶一般青翠的眼睛,克瑞玛尔几乎是立刻转过头去——他知道这很无礼,但他深深地畏惧着,畏惧着下一个瞬间她就会看着他露出微笑并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像伊尔妲……异界的灵魂一点也不想知道她的名字,他们正处于战争之中,她……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幸好他们之间的沉默很快就被打破了,“兽人攻城了。”伯德温的扈从气喘吁吁地说:“爵爷让受伤的人和需要休息的法师退回双塔。”

    他所说的双塔就是矗立在三重堡垒,双重城墙与内城区之间的那两座高塔,一座属于精灵,一座属于人类法师,克瑞玛尔当然和凯瑞本在一起。

    ——或许我们应该在所有人无暇顾及我们的时候离开雷霆堡,曾经的不死者无趣地拍打着他的颚骨,我知道他们有一条隐秘的地下通道。

    ——凯瑞本一直昏睡着,他未必知道发生了些什么。异界的灵魂有气无力地说,他第一次知道灵魂也会脚下打转,眼前发黑。

    ——这很正常,巫妖说,你向精灵们的生命之神安格瑞思祈祷了不是吗?

    异界的灵魂小小的吃了一惊,之所以是小小的,还是因为他现在正挂着一个虚弱的dbduff。

    是的,在割开自己的手臂,看着自己被光点充盈因而变得如同水银般明亮闪耀的血液往下流淌的时候,根正苗红,接受了十几年无神论教育的异界灵魂祈祷了,不是向他的世界里的神,不带一丝亵渎与轻忽,他认认真真,虔诚至极地向精灵们的神安格瑞思祈祷——他不知道该怎样祈祷,也不知道那些他在他的世界里听到过的“至高无上”、“爱”、“福音”是否能够博得异世界神祗的欢心,他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祈祷,呼喊着安格瑞思的名字,希望他能将视线投向这里,投给他最亲爱的孩子,一个正直而纯洁的精灵,恳求他容许自己的血液在凯瑞本的身上发挥应有的,正确的效用,千万别让凯瑞本死,也别让凯瑞本变成有史以来第一个(只?)章鱼精灵。

    ——安格瑞思回应我了?

    ——也许。曾经的不死者说,因为他有那么一小会儿不由自主地想要将自己蜷缩起来塞在任何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同时还感到恶心想吐,想吃点酸的。

    ——可我不是精灵啊,异界的灵魂糊里糊涂地说,我也不信奉安格瑞思。

    ——谁知道呢,巫妖不耐烦地说,反正你的精灵活了,并且没有长出八条胳膊。

    ——嗯,异界的灵魂说,那么,剩下的拜托你了——如果……他迟疑了一下,如果没有……没有……我是说,那些可能威胁到我们生命的事情发生,你可以……暂时留在这儿吗?

    ——视情况而定,巫妖说,但我保证不会因为一根砸到了脑袋的羽毛而哭喊着跳起来逃跑的。

    ——谢谢,异界的灵魂高兴地说,紧接着他就毫无防备地倒了下去。

    巫妖没有急着上浮,在规定的时间到来之前,他即便上浮到了识海表面也是无法操纵这具身体的,他早就试过了——他安静地呆在原地,而那个很像是一大块无色水母的灵魂正从表面缓慢地下沉至深处——也就是他所在的地方,他“注视”着它,它的轮廓还是那么模糊,但可以确认的,它要比不死者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更为凝实。

    它是脆弱的,胆小,并且无知,一个地精的灵魂或许还要比它更强壮些,巫妖曾以为它只是个无用的累赘,或是一个特殊的惩罚工具,他教导它利用这具身体血脉中蕴含的魔力施放法术,因为他从未认为这个卑贱的小贼能够成为一个法师——它的精神力在最初的时候并不那么强,更正确地说,是薄弱与涣散,它在学习的过程中犯下的错误与造就的失败累积起来足以令一条活了几千年的巨龙发疯。

    后来它渐渐变得熟练甚至擅长施放法术了,但巫妖认为这更多的与这具身体里流动的血液有关——他必须承认自己犯了一个错误,曾经的不死者想,它或许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意外。

    一个神祗,即便是善神,也不会去倾听一个无信者的祈祷,在他们的世界里,一个无信者比一个伪信者更不值得眷顾,因为后者至少还有过信仰,即便他并不虔诚——没有哪个无信者能够在第一次祈祷时就能获得神祗的回应,即便他跪伏的是一个邪恶的神祗,并且奉献了一个村庄,或是一个城市的生命作为祭品——因为他们的不信将会动摇所有神祗的根基,他们是所有神祗敌视的对象,他们无法如愿,也无法获救。

    但这个来自于一个没有神祗的世界的灵魂成功了,精灵的生命之神回应了他的呼唤——巫妖现在已经能够确定那些如同指引般的轻柔呢喃正是来自于安格瑞思,单纯地给出鲜血只会让身体疲惫,灵魂的疲惫只会来自于更高层面的亏损。

    ——希望你只是为了你的子民而来,安格瑞思。巫妖阴沉地说。

    ***

    伯德温站在塔楼上向下望去,兽人们拥挤在一起,他们的眼睛如同野兽一般在黑夜中闪亮,汇聚而成的不祥光河从隘口的彼端蔓延至雷霆堡的城墙下。

    “他们已经没了攻城锤,也没有巨型投石机,”一个首次在雷霆堡服役的骑士迷惑地说:“但他们仍在继续进攻。”

    “兽人不是人类,”伯德温说,“他们之前可从未有过巨型投石机和攻城锤,但他们仍然攻打了雷霆堡六百年之久。”

    一千五百尺的城墙如同遭受到海啸击打的巨岩,兽人在城墙下堆积如山,他们踩着同伴的肩膀、脊背甚至脑袋,狂热地向上攀爬——只有很少的地方需要竖起长梯,投出抓钩——与还未发挥作用就被伯德温毁掉的攻城锤来说,巨型投石机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它投射出的白磷陶罐击碎了城墙的坚冰盔甲,并在石砖上留下了数之不尽的坑洼,兽人们可以借着这些凹凸不平的地方直接攀上城墙——他们咬着粗陋的骨刀铁剑,或是直接使用牙齿和爪子,只有一小部分兽人穿着盔甲,其他大多是一整块皮毛制成的皮甲,拼接着零碎的链甲,但他们的皮毛就像野猪那样涂满了松脂,普通的士兵根本无法刺穿它们。

    所以人类用沸水、滚油和沥青招待他们,每一锅都能带来长久不绝的哀嚎惨叫,除了这些,更多的士兵们在城墙上奔跑,砍断抓钩连接着的绳索,推开梯子,伸出长矛刺击每一个敢于探出城墙以外的兽人脑袋,但只有平衡感极佳的精灵能够站在伸出城垛的木平台上向下射箭,他们的目标集中于那些穿着铁质盔甲的兽人勇士,后者是最容易对人类的防线造成威胁的。

    骑士们身着链甲,挥舞着宽剑与长剑,也有锤子和连枷,他们和精灵一样,主要对付那些普通士兵无法应付的强壮兽人——其中最为瞩目的莫过于伯德温和他的骑士,他们都是泰尔的追随者,泰尔的光芒始终照耀着他们,几乎令人们以为黎明已经提前到来。

第九十七章 攻城(八)

    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云层紧压着雷霆堡的城墙,兽人的攻袭一如狂潮又如熔岩,披裹着皮毛的尸体在城墙下累积凝固,成为新一批兽人士兵的阶梯踏脚。

    一个精灵法师挥手将一个能够烹煮整条野牛的大锅掀翻,里面已经融化却还未变得滚烫的黏腻黑油流出锅子边沿,浇淋了下方的兽人一头一身。在看守锅子的人类士兵叫嚷着“还没热呢”时,他又取下了火把突出的一根小枝条,点燃它后掷向那个还在津津有味地舔抿着嘴边油脂的兽人——这些油脂都是从商人们自临海诸国与领地搜集来的废弃的鲸鱼油。那些被用来煎炸食物的鲸鱼油,价格本来就很低廉,在经过无数次重复使用后,即便往里面投入一块冰也会被它污染成黏腻肮脏的黑色,这种无用的油脂不能直接倒入泥土、河流或是下水道,不然土地上会寸草不生,河流里的鱼儿会被窒息而死,下水道会被堵塞——领主和国王允许北地的商人们以一个近似于免费的价格收购它们,只求它们能够尽快被运走。

    所以它们多半还带着苦涩的甜味,奇特的辣味与混杂不清的香味,对于头脑简单的兽人士兵来说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小小的诱惑,在它还没有那么烫的时候。

    燃烧的小枝引燃了满身油脂的兽人,他在胡乱拍打与坠落的过程中又殃及了更多攀附在石砖上的兽人,于是城墙上多了一条窄而长的兽人火把,他们嚎叫着,掉了下去,并且疯狂地四处奔跑——兽人的勇士们不得不走出去,先将他们杀死,免得攻城的阵形在没能碰触到雷霆堡城墙的石砖之前就趋向溃散。

    人类的士兵聪明地仿效了精灵法师的做法,这种方法不但杀伤的敌人更多,而且更快,也更节约燃料,毕竟将油脂融化与将油脂烧煮至沸腾是两回事——几乎所有的大锅中的冰雪都被改换成了油脂,雷霆堡的整条城墙都燃烧了起来,新的备用弩炮与小投石器也被运上了垛口,十二尺长的弩箭与钵盂大小的石块如同暴雨冰雹般倾斜而下,它们带来的死亡之云笼罩在兽人士兵的头顶,逼迫他们放弃进攻,转身逃跑。

    “你听到了吗?”在人们欢呼的间隙,最为年长的精灵法师问道:“鼓声。”

    “不应该是现在,”伯德温满怀忧虑地说:“这才是第一天。”

    “这场战争中不同寻常的东西太多了。”精灵法师说。

    在兽人们呈现出颓势时,“暴雪”部落的首领格什注视着祭司的弟子们从他的帐篷里搬出了一面皮鼓,鼓面的皮是从一个精灵的身上活生生地剥下来的,非常完整,没有一丝疤痕,也没有黑痣与色斑,并用同一个精灵的血染红,鼓身出自一条巨龙锯断后掏空骨髓的胫骨,圆头钉子和箍都是精金。

    “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格什说,“你已经失去了卡乌奢的宠爱,你甚至无法治愈你的伤。”

    “我已经将我的血肉祭献给了伟大的卡乌奢,他会倾听我的愿望。”丹佛说,他的脸就连兽人也难以直视——精灵们引发的爆炸杀死了卡乌奢侍者的寄生体,杀死了三名祭司、承受神恩的勇士与数以百计的士兵,丹佛被甩向山壁,他奇迹般地没有死去,但爆炸中飞出的石块与木片削平了他的脸,他失去了一条手臂,一只手,还有一只脚,但他依然保持着最强祭司的威严,端坐在由四个兽人抬着的皮兜上,指挥他的弟子抬出他的皮鼓。

    每个兽人在出战之前都喝过所谓的“勇士之酒”,格什不是很清楚,但他知道这种酒里有着一种很小的虫子,当祭司拍打这面精灵皮鼓的时候,这些虫子会钻进他们的脑子里,操控他们的思想和行动。

    “你只是想要杀死他们。”格什丑陋地笑了笑:“因为你的儿子死了。”

    “如果不是他们过于怯懦,”丹佛说:“我的儿子会活着并且取得胜利。”

    “然后他就能堂而皇之地取代我了。”

    “伟大的卡乌奢会因为你纵容人类杀死一个勇士而给予他所能给予的最为严厉的惩罚。”丹佛说。

    我期待着,格什在心里说,但他并没有诉诸于口,卡乌奢并不是一个宽容的神灵,于是他改换了一个说法:“会比你更重吗?丹佛?”他无礼地直呼祭司的名字:“你将我们的勇士与士兵送到了人类的箭矢与石头下面。”

    “我们还有更多的士兵,而伟大的卡乌奢会将欣然接收这份盛大的祭献。”丹佛说,这里他倒和格什不谋而合了。

    格什不再说些什么,他抱起手臂,目送祭司和他的皮鼓分开战阵向前缓慢行去,丹佛已经举起了裸露在外的尺骨和桡骨,有节奏地敲打起鼓面。

    人类之前取得的小小战果似乎从未存在过,兽人再一次向雷霆堡的城墙发起了疯狂而浩大的进攻,与之前不同的是,他们似乎已经不再感觉到疼痛与畏惧,他们的眼睛变得红色,肌肉鼓胀,动作迅猛,即便被火焰吞没烧灼,被弩箭贯穿,被石头砸碎骨头,只要四肢仍然能够动作,被夺去了自我的兽人们就能毫不犹疑地继续向上攀爬——遍布毛发的爪子一只紧接着一只地攀上了垛口,士兵们大声吼叫,用刀和剑砍断它们,但他们所要面对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伯德温的子民疲于奔命,顾此失彼——一个,或是更多个直立行走的熊与恶狼扑向他们,用剑、骨刀、爪子、牙齿和身体的重量或是燃烧着的火焰杀死所能抓住的每一个活物——唯一能够延迟他们脚步的大概只有食欲了,一个胸腹被法师施放的法术撕开,踩着自己掉落的内脏艰难行走的兽人咬下了一个士兵的脸,肉从他的喉咙下去,又直接从断裂的食道滑出了他的体外,但他还在吃着,充满喜悦地。

    只有骑士与法师才能组织起有效的反击,法师向远处的兽人投掷火焰与雷电,并且能够为骑士们施放保护与治疗性的法术,但法师们需要骑士的保护,而且他们必须斟酌着使用宝贵的法术——在兽人看似无穷无尽的时候,他们可不会适时停战以便施法者休整与查看记忆他们的法术书。

    伯德温的小扈从是无法获得法师协助的骑士之一,他已经竭力拼杀了近半个夜晚,即便有着泰尔的眷顾,他的精神与**也已经到了极限,伯德温注意到了,他命令这个年轻人和其他几个精疲力竭的骑士进入箭楼,那儿有精灵法师与生命之水。

    伯德温身边的法师施放了一个法术,飞弹打飞了他们必经之路上的几个兽人,小扈从和他的同伴们快步奔向箭楼,箭楼上的士兵向下射箭以保证他们的安全,一边大声喊叫催促,小扈从是最后一个踏上阶梯的,喊叫声突然变得大而激烈,他在明白其中意义之前就被一块巨大的阴影笼罩——一个有着九尺高的兽人勇士攀上了城墙,人类的箭矢穿透了他的鼻子和手臂,被血污与皮毛覆盖的背脊燃烧着,散发着焦香与臭味,但他恍然无觉,只一心一意地抓住了小扈从的脚踝,年轻的骑士被举了起来,兽人在人类惊恐的大喊中把他撕成了两半。

    他是伯德温身边最为年轻的扈从,没有之一,他没有父母,也没有妻子儿女,而在他死去之前那短短一瞬,他想到的只有两个人,他的主人伯德温爵爷,还有他的爱人——弗罗的祭司梅蜜。

    梅蜜在高地诺曼的王都,距雷霆堡有着千里之遥,她很安全,真好,他这么想着,陷入了永远的黑暗之中。

第九十八章 堕落

    而远在千里之外,一座有着几十个房间的庞大宅邸中,弗罗的祭司梅蜜正伸长了手臂,将手指撮着的一缕香料撒入由辉石粉末加热的铜香船,然后探过身体,深深地嗅吸着自炉中升腾而起的,气味馥郁的蓟色烟雾。而她身边的潘妮睁大了眼睛,好奇而专注地追寻着她的一举一动,她觉得这个弗罗的祭司既神秘,又漂亮,充满着即便是个女人也不得不为之折服的魅力,她完全地被梅蜜吸引住了。

    “来闻闻它,”梅蜜习惯性地以那种甜蜜沙哑的声音呼唤到:“潘妮,这可是很难得的。”

    潘妮小心翼翼地翘起鼻子嗅了嗅,她闻到了胡椒、红醋栗、蜂蜜的气味,还有其他一些她无法辨识或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气味——她和伯德温尽情地欢乐后她能在他身上嗅到的那种气味,但要更加浓郁、淫*靡,它们就像针那样直接刺入了她的鼻子,她失礼地打了个喷嚏,还摇了摇头,当她发现自己干了些什么后,她脸上的层层厚粉几乎无法掩盖得住厚重的红晕。

    弗罗的祭司宽容地笑了,“它能让你变得更美。”她说,一边拿起一面很小的银镜,潘妮在银镜中看到了自己的眼睛——它太小了,只能容纳面孔的一部分,贵妇人与弗罗的祭司们将它悬挂在腰带上,既是装饰又能随时查看自己的妆容——曾经的纺纱姑娘从未看到过那么动人的一双眼睛(虽然视线模糊),黑色的瞳孔放大到了正常尺寸的三倍,平平无奇的茶色虹膜缩窄成金褐色的细圈,眼中充盈着泪水,倒映着漂移不定的烛光……她眨了眨眼睛,镜子中的眼睛也跟着眨了眨。

    “一份没药,三份**,半份颠茄,一份硝酸,一份铜,”梅蜜歌唱般地低吟:“价格昂贵,但物有所值,每个看到这双眼睛的男人都会无法自拔地爱上它的主人。”

    “这是……魔法,还是神术?”潘妮问。

    “只是药物而已,”梅蜜又往香船里面加了一点香料,“来吧,再多闻闻——它的效用还很多呢——潘妮,你会喜欢它的。”

    潘妮依照她的话去做了。

    烟雾散发出的气味奇异而古怪,说实话潘妮一点儿也不喜欢这股味儿,也不习惯,但她这几天确实从梅蜜那儿得到了不少好处,她的皮肤变得白皙细腻,嘴唇变得嫣红而浑身燥热——梅蜜说这是身体开始二次生长的征兆,她信任这个弗罗的牧师,而且,其他的贵妇人,男爵夫人,子爵妇人甚至伯爵夫人也都在这么做,看看,在这个温暖奢侈的房间里,只搭着一件宽松的丝袍的美貌妇人不是比比皆是吗?

    她们在这儿纵情欢乐,跳舞,唱歌,无节制地饮酒,品尝蜜糖,说着一些只能够在女子与女子之间流传的有关于男性的笑话。

    潘妮又吸了两口,在吸入足够多的烟雾之后,她觉得它似乎并不像她一开始以为的那样奇特刺鼻,相反的,它的气味如此地芬芳诱人,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想起了伯德温,想起了他们的小屋,又黑又小的泥棚,他们养的猪和他们睡在一起,臭烘烘的热量从猪和伯德温的身上辐射出来,让她觉得安心快乐——她的精神先于**溃败,而身体也很快随着精神的放松而松弛,她沉甸甸地倾倒在梅蜜身上,梅蜜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推到一边。

    弗罗的祭司将最后一点香料撒入铜香船,然后在它生出更多的烟雾前转过头去:“潘妮,你要按摩吗?”她轻声问:“我觉得你需要一次痛痛快快的享乐。”

    潘妮含糊不清地唔了一声,梅蜜耸了耸肩,站了起来,她摇晃铜铃,一个只穿着一条丝绸裤子的俊美少年推开门走了进来,他在潘妮身边跪下时梅蜜踮着脚尖,安安静静地走了出去。

    梅蜜径直穿过走廊,在一个交叉口转向左侧横廊,她在那一扇扇看似并无不同的雕花木门上寻找,在雕刻着一蓬曼陀罗与茴香花的门前停住,她尊敬地叩响了精致的门环,门自行打开了,然后在梅蜜的身后关闭。

    男爵夫人斜倚在床上,房间里好像只有她一个人,但梅蜜知道男爵夫人并不是一个施法者,她刚才或许正在忙于用自己的身体招待一个法师,一想到这个,梅蜜的鼻子就不由自主地隐隐作痛——还在尖颚港的时候,她和一个半食人魔,半身人、人类临时组合起来的盗贼团伙合谋起来企图抢掠一个陌生而富有的旅客,谁都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是一个施法者,他杀死了梅蜜的同谋,敲断了梅蜜的鼻子。

    梅蜜用祈祷来的神术治好了自己的鼻子,但从那以后,她只要一见到施法者鼻子就会痛,而且她总觉得它有点歪。

    “我们的潘妮小甜心怎么样了?”男爵夫人问。

    “正做着一个好梦呢。”梅蜜说,投入铜香船里的香料除了她说出的那些以外,还有着被人们称之为魔鬼手指的菌类经炮制后制成的药粉,据说只要使用得当,它能令得一个最为虔诚的白袍堕落——梅蜜只听说过这个,使用还是第一次,它的效用并不像吟游诗人所说的那样显著直接,弗罗的祭司想,为了取信潘妮,她也吸入了加有魔鬼手指的烟雾,它似乎并不那么难以摆脱——或许这正是它最为危险的地方。

    不过有一点梅蜜还是能确认的,那就是这种药粉确实十分昂贵,它论克买卖,价格虽然时有浮动但都不会低于一千枚金币——如果有施法者急需,这个价格还会翻上一番或更多。

    潘妮曾和梅蜜说过,她曾经送给了男爵夫人五千枚金币,这是一大笔钱,问题是,单单就今天的魔鬼手指药粉而言,男爵夫人就做了一笔亏本买卖。

    弗罗的祭司竭力将自己的疑问按捺与隐藏起来,男爵夫人虽然只是个男爵夫人,但她是这个安乐窝的主人,她的裙摆与身后可能隐藏着不下一打动动手指就能让梅蜜从此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男人——她恭谨地弯下颈脖,听候吩咐。

    ***

    巫妖在晒太阳,对以一个曾由负能量主导与支持的不死者来说,这不比伯德温在敌人的刀剑獠牙下赤身**的沐浴更轻松些——即便他知道阳光对他现在的身体有益。

    他打开自己的法术书,试图依靠着记忆法术来忘记这种难以言喻的不适感,但随即他就听到了敲门声。

    来人正是雷霆堡的领主,伯德温爵爷的骑士中的一个,他见到法师后立刻以手按肩,行了一个简单快捷的战时礼,他的链甲、武器因为这个动作而夸嚓作响。

    “尊敬的法师克瑞玛尔,”他说:“爵爷请我代为转达他的歉意——他必须尽快见到您,事情紧急,非常重要。”

    “当然,”巫妖将法术书收进怀里:“不过我能问问是什么事吗?”别告诉又有个什么人被蛇或魔宠咬了,他没有那么多的血可以免费提供!

    “盗贼葛兰,”骑士一边退后,为法师让出通道,一边说:“您还记得这个名字吗?”

第九十九章 公正

    “那边怎么样了?”巫妖问。

    骑士停顿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不是很好,”他说:“兽人的数量超过了预期,在爵爷的命令下我们被迫放弃了第一城墙——我们在撤回第二城墙后撤除了与第一城墙相连接的吊桥,他们有尝试跳过那段距离,但更多的还是掉进了外堡,然后我们从射击洞往外倾倒黑油,法师们投射火球,那些可憎的野兽全都被烧死在了里面。”

    难怪他有闻到缭绕不绝的臭味,“那么他们已经撤退了吗?”

    “暂时地,”骑士恭谨地说:“您的族人已经动身去探查兽人们的动向了,还有他们的人数,爵爷怀疑兽人们将一部分力量隐藏了起来……”沿着塔壁一路向下的螺旋石头阶梯只有一人宽度,出于常规,骑士一直走在法师的前方,以便在遇到变故时能够预先一步面对敌人,但这让他无法看清施法者的脸色,而后方短暂的沉默让他不免有所误会。虽然从外表上来说,两人的年龄似乎相差无几,但骑士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半精灵,依照半精灵的寿命比例计算,身后的人还是个孩子呢:“他们应该不会遇到太大的危险或是阻碍,”他解释说,“爵爷只希望知道他的推测是不是正确的。”

    “正确。”

    骑士仿佛听到身后的法师在这么说,但他停下脚步回过头去的时候,只在朦胧的微光中看到了一个带有询问意味的催促眼神。

    或许是自己听错了,他继续往下。

    虽然骑士的描述可谓简单至极,巫妖想,但他可以想象那场战斗有多么地漫长而痛苦。泰尔的追随者在接受这个任务后清洗和整理过自己,但他的身体依然处于极度疲惫带来的软弱与无法控制之中,他的步伐沉重而拖沓,反应迟钝的有负于骑士的身份,放在剑柄上的手不是为了姿态优美也不是为了防备某个敌人,而是为了避免难堪的颤抖;他脱掉了链甲里的护甲衣——这种衣服由厚实的棉布制成,里面镶嵌着贴片,激烈的战斗过后,它会吸满了骑士与其敌人的血,不像链甲与盔甲那样只要冲洗和擦拭就能轻易地弄干净——虽然他的链甲在不显眼的地方也带着黑色的干涸血痕;以及,它太沉了,沉到不适合压在一个亟需休息的人的肩上。

    最主要的是,即便没有站在双重城墙之上,作为一个曾经的不死者,巫妖依然能够触碰到风所带来的死亡的气息。

    他愉快地感受着那份久违了的阴冷,在见到那个盗贼葛兰的时候,他居然还微笑了起来。

    “你认识这个人吗?”伯德温问。

    “一个意外,”巫妖说,“我曾经在尖颚港迷了路,那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对我来说,”他向葛兰点了点头,这个可怜家伙的眼中顿时爆发出了希望的光芒,“我委托钝头酒馆的主人给我找了一个船位……但非常可惜,愿意给我这个船位的德雷克船长,也就是黄金夫人号的主人似乎经常将‘他的乘客’与‘他的货物’弄混淆,而且他也去不了我想要去的地方,”他注意到伯德温挑了挑他浓密的眉毛,显然雷霆堡的领主也对德雷克船长的大名有所耳闻:“所以,”巫妖走了两步,在他的位置上坐下:“最后我找到了葛兰——在德雷克船长的竭力推荐下,他是‘银指’公会尖颚港分部的首领——一个热情而又慷慨的好人(伯德温在听到这个词儿的时候没能藏住自己的笑容),他帮我解决了这个小麻烦。哦,希望你别太在意,”他对葛兰说:“我想我应该对你说声谢谢,为了那个船位——小雀号的主人考伯特先生是个很好的朋友。”

    还有将近一半的资金,葛兰怨恨地想到,他之所以在这里,归根结底还要落在这个黑发的年轻法师身上。他威胁了葛兰,掠走了公会的财产,为了每一季度的审计到来前填补上那个可怕的窟窿,葛兰只有疯狂地压榨他的下属,德雷克与尖颚港的酒馆与商铺,他的行为激起了他们的忿怒与反抗,他们在他看不见也听不到的地方密谋,在一个看似简单的谋杀任务中,他杀死了不该杀死的人,遭受到了可怕的诅咒——在他得知公会没有将他驱逐出去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欢欣鼓舞啊,但到了最后,他才知道公会之所以还保留着他的会员身份,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替罪羊。

    “他帮你解决那个小麻烦的时候,”伯德温问:“你还记得是哪一天吗?”

    “弗罗的庆典日,”法师说:“魔法星河横贯天空的那一天。”

    “你确定吗?”

    “确定。”施法者说,如果他还保留着原先的身份与力量,巫妖思忖,单就这个蠢问题这个泰尔的蠢骑士就该被剥皮一百次。

    “他证明了!”葛兰迫不及待地嚷嚷道,他甚至要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两个骑士立刻把他按住:“他证明了我的话,大人,我是无辜的!我没有杀死那个人,我是被冤枉的!放我走——你是泰尔的骑士,你必须公正!”

    伯德温抬起头,但在他说出最后的判决之前,他身边的一个骑士将带着铁手套的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爵爷,”他说:“你不能赦免这个人。”

    “一个施法者的证词还不足以取信公爵,”那个骑士说,并不在意那个黑发法师投来的目光,他的装扮奢华精致,并且干净,甚至超过了此地的主人。他的盔甲上雕琢着密集的花纹,就像是女人裙子上的刺绣。一般而言,花纹愈多,穿着者的身份也就愈高:“在你没有找寻出更确凿的证据证明‘银指’公会的负责人在说谎,并且抓住那个所谓真正的刺杀者之前,你没有放走罪犯的资格。”

    “而且,”他继续说道,口气轻蔑:“这种人不值得你付出同情,他是一个盗贼,还是一个分部的首领,他的手不可能洁净清白,他惯于撒谎、盗窃抢劫与谋杀,不管他做过什么,他的善行都不可能越过他的恶行。如果在王都,他会被处以分尸之刑或是车轮刑,而亲王没有那么做而是把他送到这里,就是为了让他成为兽人的食粮——如果他安然无恙地重又出现了,那么无论是公爵,还是陛下,都会对您非常失望的,伯德温。”

    “他被控杀了谁?”巫妖突然问。

    那个装束华丽的骑士一开始并不怎么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但他也不愿意那么直白地得罪一个施法者,尤其他知道这个施法者虽然看上去非常年轻,实际上却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在雷霆堡服役多年的法师后,他看了一眼伯德温,伯德温转过身去,靠近克瑞玛尔:“公爵的儿子,”他低声说,幸而这在高地诺曼算不上什么秘密:“虽然他不是在婚床上所生的(指非婚私生子),但他是亲王唯一的儿子,如果公爵愿意和他的母亲缔结婚约,那么他就是高地诺曼排位第二的继承人。”

    “公爵是第一继承人。”

    “我们的国王没有儿子,公爵是他的弟弟。”伯德温遗憾地说,高地诺曼的国王仅有一女,而高地诺曼的法律是不允许女儿继承父亲的领地与财产的,即便是公主,她所能得的也只有一份嫁妆而已。

    葛兰一直紧张地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在伯德温回复到原先的位置并且许久没有说话时,他近似于崩溃地大叫:“你们不可以这样做!”他向在场的所有人投去恶毒的目光,如果可能,他的眼神会像刀子一样挖出他们的心脏:“你们已经亏欠了我!”他声音嘶哑地喊道:“我杀死了兽人,一个、两个、三个……或更多,我还救了一个精灵!”

    他挣扎得是那么地疯狂,就连两个穿着链甲的骑士都无法完全控制得住他。

    “如果你愿意,”那个骑士说:“伯德温,你可以就这么杀了他,是的,砍掉他的头,把他的身体扔给兽人或是烧掉——我会和殿下说,他是受尽了兽人的折磨而死的。”

    伯德温思考着,他的身边是公爵的骑士,这个国家的继承人的心腹,他能对伯德温做出这样的让步,完全是出于一个骑士对另一个骑士的钦佩与怜悯,甚至于他愿意对他的主人小小的不忠诚一次,不过他并不是泰尔的追随者,对此毫无压力。

    但出于他意料的,在盗贼的呼喊声逐渐变得微弱时,伯德温做出了他的判决。

    他赦免了这个盗贼。

    “向您的主人如实回报吧,尊敬的骑士,”伯德温说:“泰尔在上,我的判决必须是公正的。”

第一百章 命运(一)

    如果有人愿意为多变的命运塑一樽俗世的像的话,那么,我们脚下的这个人,这个可笑的盗贼,倒可以成为一个相当好的模板呢。——by一个曾经的不死者

    ***

    公爵的心腹骑士神色阴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压抑着自己的怒意——无论如何,这里是雷霆堡,在一个领主就是法律的地方与它的统治者正面冲突不该是个聪明人做的事情:“如果你执意如此,”他抚摸着镶嵌着祖母绿与红宝石的剑柄:“爵爷……”

    他的话被打断了,不是被别的什么人,正是他与伯德温所处立场的关键,那个死有余辜的盗贼,但不是因为后者说了些什么,而是他在两个骑士扶持下站起来后,又忽然毫无预兆地倒了下去——一个骑士降低自己的膝盖,半跪下来,将他翻了个身,正面朝上,而这个幸运的人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他的四肢软绵绵的,面色青白,嘴唇上还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容,但黑色的瞳孔已经放大了许多倍。

    跪在他身边的骑士抽出自己的匕首,将冰冷雪亮的刀刃抵在囚犯的鼻子下面,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带着点迷惑不解地回报道:“爵爷,”他说:“他死了。”

    “好啊,这下子可什么都解决了,”公爵的心腹骑士嘲讽地扯了扯嘴角:“爵爷,您所做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伴随着这个卑贱的盗贼——您的仁慈,您的宽容和公正,都得统统埋进土里去了——您要为他举行一个葬礼吗?这样我向殿下回报的时候也能描述的更为详细一点,大人他一定会为此开怀大笑的。”

    伯德温无奈地摸了摸他的胡子。

    巫妖站起来走近盗贼的身体,对,不是尸体,作为一个熟悉并擅长利用死亡的施法者,他并未听见通往哀悼荒原的大门敞开的声音,也不曾感受到从门内吹出的寒风——虽然确实有森冷的气息自那具看似瘦弱却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来得顽强的躯体内渗出,曾经的不死者围绕着他摊开的手脚走了半圈:“不,”他饶有趣味地说:“他没有死。”

    “但他不再呼吸了,”将匕首插回鞘内的骑士说,接着他将手放在盗贼的胸膛下方,“他的心也不再跳动了。”他说。

    “离他远点。”巫妖粗鲁地说:“他被诅咒了。”

    骑士犹豫了一下,立即站了起来——一个是友非敌的施法者如果愿意说些什么,你最好能认认真真地听着并且按照他的话去做,这是雷霆堡的骑士长期与施法者合作以积累下来的经验。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盗贼的身躯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产生变化——它正以百倍的速度萎缩、裂开、粉碎。皮肤、内脏、血液与毛发转瞬间变成了一堆细碎的深红色灰尘,只留下干瘪的肌肉与扭曲的骨头,巫妖做了一个手势,挪开护甲衣,好让他更细致地观察其中的变化,这个动作扬起了那些……灰尘,伯德温和其他人不自觉地匆忙后退,以免沾染到那些令人倍感不适的东西。

    它们之中的一小部分在阳光下纷乱地飞舞,而更多地堆积在被整齐排列着的白骨周围,除了颜色,看上去和普通的尘埃没有任何区别,不知内情的人或许还会以为是某个粗心的侍女不小心打翻了一捧普通且颜色暗沉的胭脂粉末。

    “这是什么?”来自于王都的骑士问。

    “等着,”巫妖说:“如果这正是我以为的那个诅咒。”

    “它们在动。”一个骑士惊骇而厌恶地说道——那些灰尘正在缓慢地聚拢在一起,虽然很慢,但凭着人类的眼睛完全能够捕捉到它们的移动:“这是否与不死者有关?”

    “恰恰相反。”巫妖说。

    灰尘在被阳光渲染成暗金色的石板地面上重新汇聚成一个赤色的单薄影子,但它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就像之前那一段短暂的时间被倒置了那样,那些被剥夺的东西重又回到了他的身体里,人们重又看到了那个被伯德温开恩赦免的盗贼,他赤身**地躺在地上,完好无损,在几次沉重艰难的呼吸后他睁开眼睛,一开始它们是痛苦而又迷茫的,但很快地,一个老练的盗贼才有的狡狯与残忍占据了这双棕色的眼睛。

    他看到了那个身着黑袍的施法者,一切灾祸的根源——法师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曾在盗贼的噩梦中无数次出现的黑眼睛正一眨不眨地打量着他的身体,盗贼葛兰并不丑陋,相反地,他有着一张会令那些无知的女孩为之心旌动摇的脸,虽然男性会认为这张脸过于阴柔刻薄。毕竟葛兰继承了他母亲,一个弗罗祭司的脸——他的眼睛狭长,眼尾高高挑起,鼻子又窄又尖,嘴角两侧微微上翘,像是随时随地带着一张微笑的面具——虽然作为一个囚犯,他无权也没有那个机会碰触到剃刀,茂密的胡须遮盖了他的小半张脸,但仍然无法完全地遮挡住那份与生俱来的古怪吸引力——他的头发在尖颚港时被修剪的很短,毕竟一个盗贼可不适合和某些爱美的贵族那样留着累赘拖沓,难以打理的长发,现在它们也已经长长到了肩膀位置,并且形成了数个弧形柔和的茶色漩涡。

    盗贼的身体苍白而纤瘦,但并不柔弱,他的力量就像他的肌肉那样被慎密地隐藏着,他的胸膛左下方有着一条很大的瘢痕,形状如同一只手骨,那只手骨虚握着,像是正在紧紧地攫住他的心脏。

    “这是死亡之神的诅咒,”巫妖说:“你杀了一个死亡之神的祭司,这是他的复仇。”

    即便是最好的画手与雕塑者也无法重新描绘与雕琢出葛兰的神情,若说他下一刻就会变成一头猛兽,将面前的人撕碎而后吞下每一块肉、骨头,舔抿掉每一滴落在地上的鲜血也不会令人感到奇怪,骑士们立即上前,拔出利剑指向这个死而复生者的要害。

    伯德温疲倦地挥了挥手,他的骑士们随即上前,前一刻才脱下的镣铐与项圈重又套回了葛兰的手脚和脖子。

    “我杀了兽人。”盗贼说,声音不大,但超乎寻常的尖锐,刺着伯德温的耳朵:“我应该得到赦免,自诩公正的泰尔骑士——我杀了兽人!”

    伯德温跌回到自己的椅子里,他摩挲着额头,紧皱着眉毛,幸而他的骑士向来以行动敏捷而著称,葛兰被拖了出去,他的声音随即被厚重的木门隔绝。

    “哦,”公爵的骑士说:“我还以为你会坚持——即便那个你想要赦免的可怜虫曾经杀死了一个祭司,死亡之神的侍奉者。”

    “我之所以赦免他是因为他并未谋杀殿下的子嗣。但他身上的诅咒证明了他曾犯下另一桩罪行,”伯德温说:“我将查清整件事情,然后给予他最后的判决。”

    ——好像有点感冒,写的少了点,对不起,明天补……

第一百零一章 命运(二) 两更合一

    “如果他在监禁着他的房间里变成了一具骨架,”公爵的心腹骑士提醒道:“他会从窗户里爬出去的。”

    “那么我们就找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来关他。”伯德温说。

    “我觉得他更适合一座坟墓,它没有窗户也没有门。”装束华丽的骑士这么说。

    ***

    巫妖对于一个人类生死与否漠不关心,虽然他确实有点想要那个盗贼——他想要研究一下盗贼身上的诅咒,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相类似的诅咒了。

    新的死亡之神克兰莫是个寡言少语的神祗,他从未贪慕过主物质界的虚荣,他的神庙高大却空旷简陋,他的侍奉者们过得犹如一个苦行僧,他并不向人们要求祭品与黄金,如果你想要向这位象征着生命末途的神祗祈求些什么的话,只需要带上一些香料、油脂与石蒜(石蒜是克兰莫的圣花)。

    但这并不是说克兰莫的牧师会像弗罗的祭司那样虚弱无能,他们在人类的社会中占有着一个沉默但不可或缺的位置——牧师们负责主持葬礼,处理各种与死亡相关的事务,应人们(多半是贵族或是执政官)的要求监督遗嘱的执行过程与结果——本来巫妖以为他在白塔接受比维斯的“遗产”时就能见到一个死亡之神的牧师,但没有,或许是因为比维斯并未立下真正的遗嘱以及无人对此有所争议的关系,又或者是因为矗立在白塔的罗萨达的圣所——虽然作为晨光、活力与复兴之神的罗萨达并不怎么敌视死亡之神克兰莫(后者确实是个公正的中立神祗),但因为两者的神职从某方面来说确有冲突的关系,他们的牧师几乎很难心平气和地待在同一个如白塔般细微的小城里。

    而且他们的人数确实不多,死亡之神的侍奉者无不经历过一次或更多次的死亡——他们自己的,或是至亲好友的,通往哀悼荒原的大门曾在距离他们仅有咫尺之遥的地方打开过,他们的鼻子里充满着由阴冷的衰败之风吹来的骨灰般的尘埃,他们见过灰色的,没有星辰也没有太阳与月亮的天空,呼吸过那儿干燥的空气。

    在巫妖的导师仍在这片大陆上四处漫游的时候,死亡之神的王座上还坐着那个无所事事的老家伙,死亡之神的牧师可不像现在这么少,不管怎么说,成为死亡之神的侍奉者是有利可图的,诸神在上,那可真是一群贪婪下流而又无知无畏的斑鬣狗!比起祈祷与施法,他们更为擅长的就是借着死亡的力量恐吓与勒索生者——他们时常与一个不死的施法者合作,后者派遣他的不死生物去攻打一个城镇或城市,而死亡之神的牧师们则要等到领主和他的子民们奉上足够多的金币、土地、奴隶与祭品之后才会伸出他们尊贵的手,施放死亡之神赐予的神术——他们会毁灭一部分不死生物,但将更多的放走,抑是留为己用——而那个不死的施法者将会得到一部分金币与充足的实验材料。

    那时死亡之神的牧师与不死的施法者之间的关系就像掺糖的蜜那样甜,死亡之神的诅咒常被牧师们用在一些顽固的人类身上,他们也从不介意卖出其中的一两个,巫妖就曾在他的导师那儿瞧见过一个——但自打那个凡人克兰莫从前一任死亡之神那儿接过他的权责之后,不死者们的日子就不太好过了——新任的死亡之神憎恨这些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力量摆脱了死亡羁绊的施法者,他认为这是对死亡的亵渎与危害,他的牧师致力于令得每一个他所见到的不死生物重归死亡的怀抱,杀死那些大量制造死亡的恶人,或是创造不死生物的施法者,有时候他们为此不惜发动所谓的“圣战”,借助世俗间的力量与冒险者来达成他们的目的。

    对于巫妖来说,克兰莫的牧师,也就是会在白袍外系上一根灰色的细绳,活像是个半伪装的死灵法师样的混蛋,甚至要比安格瑞思或是罗萨达的牧师还要令人讨厌,因为他们原本是一国的,他们曾坐在一起,从金杯中啜饮凡人甜美的鲜血与苦涩的泪水,品味其中的恐惧与悲伤,如今呢?他们中的一半人向曾经的猎物与祭品屈膝逢迎,并乐在其中。

    曾经的不死者在回到自己房间的一路上想的很多,多到如果你愿意把它写成一本书,那么这本书的厚度可能会超过一尺,但他在回到他们的塔里的那一刻,他就中断了所有的思考与模拟——模拟他该如何弄到那个盗贼的尸体,最好是完整的。

    凯瑞本醒了,即便是巫妖,也无法从精灵平静的脸上看出些什么来——他没有过多的道谢,没有询问克瑞玛尔究竟用了这么方法救了他的命,没有露出任何能够被人称之为怀疑与疏远的迹象。但他们也没能交谈得很久,伯德温和他的侍从走进了游侠的房间,雷霆堡主人的面孔上挂满了如同冰霜般厚重的忧虑与不安。

    “看来我的族人给你带来了不太好的消息,”凯瑞本说,几乎令他死去的毒素与腐蚀性已经被那些有着旺盛生命力的血祛除了,但他还需要时间休养以便真正的痊愈,伯德温做了个手势让他继续待在他的枕头与靠垫之间:“是的,”泰尔的骑士承认到,“他们证实了我的推测,我们将要面对一万个以上的兽人士兵。”

    凯瑞本收紧了他的肩膀和他的脊背,他没有说不该有这么多之类的,这没有意义并对眼下的困境毫无帮助,“你需要我们做什么?”

    “精灵将不参与正面对抗,”伯德温说:“你们已经牺牲了太多人,抱歉,凯瑞本,但我需要你们的战士与法师——至于他们才能让战争依照我们的步调行进。”

    凯瑞本投去疑虑的一瞥:“你正在做出一个危险的决定——我以为在你会将这个秘密转交给雷霆堡的下一个主人。”

    “武器的意义在于使用。”

    “你知道那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不会比兽人造成的伤害更多。”伯德温说,他的视线落在了克瑞玛尔身上:“另外,我还需要两个法师。”

    “克瑞玛尔和瑞雯。”凯瑞本不带一丝犹豫地说。

    ***

    “他要我们去做什么?”伯德温离开之后,巫妖问道。

    “雷霆堡的人类需要尽快撤离这儿——鉴于此地即将成为一个血腥与危险的战场。”凯瑞本说。

    “离开?”巫妖说:“从哪儿?”

    一条隐秘而又宽阔的地下通道。

    龙腹隘口外是一片广袤的平原,生长着人类的小麦、黑麦、番薯与生机勃勃的荒草,荒草能够长到人类的腰那么高,携家带口的人类在其间行走,一天能够走出四十里就很不错了,而兽人即便不靠坐骑(巨狼、马匹与角鹿),凭着他们强壮的四肢也能在一格(一小时)内跑出六十里到九十里。

    高地诺曼的第一个国王在建造雷霆堡时从未考虑过撤离,在他眼中,雷霆堡是一座孤独而又冰冷的军事要塞,士兵和将领们在里面生活与作战,顶多加上他们的妻子儿女,如果他们抵挡住了兽人的进攻,他们大可以安安稳稳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如果不能,那么死人是不需要逃跑的——他并没有留下除铁匠、厨师之外的手工艺人与商人的位置——但在雷霆堡建立起来的五十年后,敢于走出雷霆堡,与兽人们做交易的商人们越来越多,呼啸平原并不丰饶,但它有最厚软的毛皮,最精纯的黄金,最璀璨的宝石与能够发热的辉石——商人们最为青睐的货物之一——毫不夸张地说,每个贵族女性的小手炉里燃烧的辉石里有三分之二来自于呼啸平原。

    商人们需要仓库、需要住宅,需要作坊——兽人们只经过了简单的刮除脂肪血肉,风干的皮毛需要进一步的鞣制,黄金与宝石需要打造琢磨,辉石需要从伴生矿石里分解出来,磨碎装盒……还有角鹿、野牛、巨狼,牧师与施法者会感兴趣的小生物、昆虫、植物、粪便与其他稀奇古怪的东西,他们用布匹、盐、奴隶和铜器来换取它们,偶尔还会走私一些兽人们最为亟需的武器与盔甲。

    雷霆堡的主人不止一次地想要拒绝在一张张的特许状上签字,但没有了这些沃金的忠实信徒,他也没有了收入(该诅咒的他还欠着矮人一大笔钱),他的士兵没有了酒,没有了马匹,没有了盔甲、没有了武器,他们的妻子没有了衣服而他们的孩子吃不到哪怕一小粒粗劣的黑糖,所以最后他只能做出退让,所以就有了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内城区以及内城区以外的单城墙。

    内城区的人们被召集起来,传令官宣读了伯德温的命令——这并不是第一次,也并非毫无预兆,所有的人都尽其可能地保持着镇定,没有质疑,也没有犹豫,强壮的年轻男性与女性都被留下,储存的食物被分发下去,孩子、老人与受伤的士兵可以乘坐马车或牛车(但如果你是牛车或是马车的主人,那么你可以继续保有它二分之一的所有权),没有牛车或马车的人被获准带上一个不影响别人与自己行动的背囊,里面装着食物与他们认为最宝贵的财产。

    巫妖站在高处俯瞰他们聚集在一起,地下通道的端口是个造型奇特的洞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的开口处看上去狭窄的就像是只能容纳下一个松鼠之家,但只要你走进去,你会发现一个可供上百个巨人使用的宏伟厅堂与允许四辆马车并排行走的通道。

    通道的地面算不得非常平坦,墙壁与顶面更是保持着开凿时的原状,凿子与锤子的印记在巫妖的眼睛里清晰的就像是昨天刚留下的:“这不像是矮人的作品。”他说,虽然矮人不会像精灵那样攀上穹顶雕刻忍冬、铁线莲或是常春藤,但他们留下的痕迹不会那么杂乱无章。

    “是人类开凿的,”瑞雯说,“人类在勘察地下水的时候偶尔发现了它,这条通道原本非常狭窄,某些地方还是堵塞的,他们挖掘了整整一百二十年,在这儿死去的人几乎能够与一场战役中死去的人相等。”

    巫妖转过身去凝视着她的脸,与另一个灵魂所认为的相反,曾经的不死者认为她与伊尔妲并不相像,精灵法师的发色偏向于玫瑰金,也就是那种加了百分之十五的黄铜的金,她的眼睛也不是湖水那样的碧蓝色,而是灰蓝色,微光时刻的天空颜色。

    “他们使用了几次?”巫妖问:“我是说,这条通道?”

    “这是第二次。”

    太多了,巫妖在心里说,然后他转回身去,专注地看着那些人类,他们非常嘈杂,当然,他们已经尽量忍耐了,但总有些不可理喻的蠢东西——固执的老人,任性的孩子和肮脏的牲畜,喃喃怀念着自己的作坊与仓库的商人,一个女孩想要跑回去找寻自己的情人,她的父亲打了她,受伤的士兵无法忍耐地哀嚎与咒骂——这里聚集着成千上万的人类,伯德温将他的军队分出了一部分保护他们,其中包括几个有着特殊身份的骑士——譬如那个盔甲上刻满了花儿的骑士,他的盔甲如今都放在一匹褐色斑点的白色摩尔马身上,一个扈从正在检查箱袋的束带,他的主人裹着一件灰白色的巨狼皮斗篷,略带烦躁的反复检查着他的武器,宽剑,短剑与匕首。

    士兵们从马车上拿下绳索,命令人们抓着它排成一列,每列约有五十个人,前后都有一个拿着火把的士兵负责照明与维持秩序。

    凯瑞本以及其他三个受伤因而无法作战的精灵们也在撤离之列——一个多愁善感并且富有的年轻寡妇在看到这些美丽的像是发光的精灵时,只觉得她的心都要碎了,她毫不犹豫地捐献出了一辆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能以奢华形容的旅行四轮车,这辆车是人类仿造着侏儒的作品制作的,有着包铁的车轮,由皮带悬挂在车架上的厢体,黄铜的双辕杆,以及两匹温顺的摩尔马,它们一前一后地站着,时不时地打着响鼻,马蹄上敲着带铁钉的“鞋子”,鬓毛被编织成可爱的小辫子。

    如果不是她的尊严与未亡人的身份使然,她或许还会去充任一个暂时的侍女,嗯,毕竟他们是那么地……虚弱……这个当然不行,但那些平民女孩可以,她们跟着马车走,但凯瑞本只允许一个怀孕的年轻女性上车,与其说是需要一个侍女倒不如说是在照顾一个未来的母亲,然后他们又接受了两个婴儿。

    一个老人曾经走过这条被埋藏在山脉中的道路,他告诉他的孙子,那次他们是在星河显现之时进入通道的,而走出通道后迎接他们的是绚丽的晨光。

    “那么这次呢?”

    “我想会是黑夜,”老人说:“一个平静而安详的黑夜。”

    居住在这个洞穴里的蝙蝠、蛇与虫子可不这么认为,它们安宁寂静的生活被人类惊扰了,作为报复,虫子冲向火把,而蝙蝠冲向虫子,士兵们随意挥动一下短柄梭镖都能打中一两只蝙蝠,当然,他们不可能突然之间就有了如精灵般的敏捷身手与锐利眼神——蝙蝠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你张开手掌就能抓住一只。不止一个人踩到了蛇,蜥蜴、大甲虫,幸而在蝙蝠粪便中慵懒度日的大部分都是无毒的圆头蛇,能够对人类造成威胁仅有毒性不是那么强烈的锦蛇与巨蟒,当一条巨蟒从洞穴的缝隙中探出头来时,凯瑞本的姬鴞发出尖叫。瑞雯投出一个法术,缝隙上方的石块被击碎,克瑞玛尔只看到鲜黄色的斑点在黑暗中一晃就消失了,而其他人,尤其是人类,根本就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他们只要稍一停顿就会被后面的人踩到脚跟,还会被士兵呵斥,所以他们只能安静地走走走——这是件好事,这儿可是拥挤着几千人,还有马、驴子骡子和牛。

    巫妖向瑞雯做了一个法师间通用的手势,无声无息地落在一个金匠或是抄写员身边,他徒步行走,衣着整洁,皮肤白皙,总是有点跌跌撞撞,因为他的眼睛不像其他人那样适应黑暗,他的手紧紧地抓着绳索,食指、中指与大拇指没有在抄写员身上常见的扭曲变形,但指头有着茧子,手掌密布灼伤与细小的刺伤,那么应该是个金匠?

    走在他身后的那个人才是个抄写员,他一直在喃喃自语,祈求知识之神给予他护佑,巫妖一点不觉得这会有用,用肚子在地上爬行的生物可不会介意吞进嘴里的是泥巴还是墨水,只要那个猎物足够肥嫩就行。

    在人群中行走着一辆用以载货的两轮马车,一个男孩正在和他的同伴抱怨这段路途可真是太无趣了,他想要捉住一只甲虫,或是飞虫也行,结果反而被螫了一口。

    巫妖倒不觉得这段路途很无趣——瞧瞧他找到了什么?反正要比一只大甲虫更可爱一些。

    ***

    一阵湿冷而又令人窒息的风弄熄了一个士兵的火把,当那个士兵在同伴的火把上重新点燃它,并且回到自己的位置后,他没发觉自己的队列里少了一个人——走在前面的人当然不会知道后面的人没有跟上,而走在后面的人也没法儿从一个模糊的背影上辨识出走在前面的还是不是原先那个人——他以为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放慢了脚步,所以飞快地跑了一步,填补了那个突然出现的空缺。

    ***

    “你令我感到惊讶,”巫妖说:“你是怎么逃出来的,葛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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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命运(三)

    然后男爵夫人和梅蜜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喊叫。

    “看来她发现了。”男爵夫人说,从床边的椅子上拉过自己的丝袍,一边匆匆忙忙地将它套过手臂,一边旋风般地冲出房间,在她踏入走廊的时候,柔滑如同水流一般的黑色丝绸才刚刚滑过她的膝盖。

    “跟我来。”她厉声道,梅蜜背对着她做了个鬼脸,即便男爵夫人没那么说,她也会赶紧离开的,她最不需要的就是和一个施法者单独呆在一起。

    潘妮站在房间外面,大叫着,湿漉漉的丝袍紧贴在身上,像是一只被人扔进滚水桶又拼死跳出来的母鸡,但没人能听清她在叫嚷什么,她一看到男爵夫人就猛地扑了过了来,死死地抱住她,男爵夫人抓住她的手臂,无奈地看向描绘着一个女性与一头野牛对战情景的天花板,同时在潘妮看不见的地方蹙眉,因为潘妮身上的水、酒、香料粉末正在疯狂地折磨着她最喜欢的袍子。

    你会有更多袍子的,从丝绸到皮毛,男爵夫人在心里安慰自己道。

    “好啦,”她柔声说:“好啦,发生什么事儿啦?我的小宝贝,说吧,是谁招惹了你?”她动作轻缓地抚摸着潘妮的头发——这真是她看到过,摸到过的最粗糙的东西了,男爵夫人思忖道,她得尽快将保养头发这件事情安排上日程表,上次南边的商人传来了一个新方子,什么来着,是骆驼尿还是大象粪便,管他呢,都弄点来试试,实在不行,她还认识一个红袍法师,他能将死人的头发连着头皮一起黏贴在你的脑袋上。

    “一个……”潘妮抓紧了袍子的前襟,像是靠着这个就能维护住自己的贞洁:“一个男人,诸神在上,有一个男人在房间里!”

    男爵夫人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别胡说,”她把潘妮推开点:“不可能,”她强调道:“就连我们的丈夫都不会被允许进入这里!”

    “可是……”潘妮哽咽了一下:“他就在房间里。”

    “让我看看,”男爵夫人说:“如果真有那个无耻的小贼潜入了这儿,我会叫执政官用烧红的火钳一寸一寸地扯掉他的四肢还有他的哔——,然后再用小锤子敲碎蛋蛋。”

    “呃……”

    房间里所有的东西,人都保持着原样,男爵夫人与一位穿着奶油色丝袍的贵妇默契地对视了一眼,后者懒洋洋地吸了一口气味芬芳的水烟,吐出一个个套叠在一起的青色烟圈——这仿佛是一个信号,在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适时地收起了轻蔑的眼神与讥讽的微笑,“你吓了我们一跳,”奶油色丝袍甜蜜地问道:“小潘妮,我的姐妹,怎么啦?是那个奴隶没有伺候好你吗?没有尽力,还是他不慎弄痛了你?”

    “一个……他是……一个……男人……”潘妮结结巴巴地说:“一个男人!”

    直到现在,男爵夫人才总算开恩将自己的视线落在了那个自从被潘妮推开就一动不动跪伏在原地的年轻男人身上:“……这或许是个误会,”她语调缓慢地说:“潘妮。,如果你说的就是这个人——那么他绝对不会是个男人,奴隶,站起来。”

    “来,潘妮,”她温和地说:“看看他。我以我丈夫的名义起誓,你绝对不会看到一个男人。”

    她抓着潘妮的下巴,半强迫地让她看清楚那个人。

    作为一个奴隶,他不能够直视他的主人与客人,所以他只能深深地低着头,藏着他的脸。

    “他是个阉人,”男爵夫人摆了摆手,才想起她的扇子没有拿:“抱歉,潘妮,因为姐妹们抱怨了有段时间了——她们总觉得女奴的力气不够大,按摩的力度根本起不到她们想要的效果,所以我就从南面购买了几个阉人。”

    潘妮看看男爵夫人,又看看那个……阉人,她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但不管怎么说,”男爵夫人严厉地看了一眼她的奴隶:“既然他惊吓到了你,那么他就该受到惩罚,我会让人抽他几十鞭子,然后把他卖掉。”

    弗罗的祭司恰到好处地叹了口气。

    那个奴隶聪明地微微抬了抬头,他身材高大,但有着一张犹带稚气的俊美面孔,眼睛里充满泪水。

    “哦……”潘妮迟疑地说,“但这是我的错,我不知道他是个……我以为他是个男人。”

    “那么你要他服侍你吗?”

    “如果……你不在因此责怪他的话。”潘妮说,随即她又发出一声小小的尖叫,因为那个奴隶跪下来亲吻了她的脚。

    “好吧,”男爵夫人开心地说:“看来你还是挺喜欢他的,让他好好的服侍你——我一会就来——我把我的扇子忘在另一个房间了,没有它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

    “你有什么疑问吗?”

    “我只奇怪您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男爵夫人已经这么说了,梅蜜也不再掩饰她的疑惑:“她只是一个普通村妇——而你只是想让她堕落——或许一个骑士扈从在马棚里就能完成这个任务。”

    “她的确只是个普通的村妇,”男爵夫人说,一面烦躁地拿过她的羽毛扇子用力扇了扇,“但她有着一个权高位重,正值壮年的夫君,他并不丑陋,富有魅力并且真诚而深沉地爱着她,她从他那儿得到的东西——房子、土地、金币、珠宝……信任,多的能让王都中的任何一个女人为之嫉妒得发疯,哪怕是我们的王后,如果她还活着——我们的国王陛下可不是个忠诚的丈夫,他的情妇遍及王都的每个角落,有人说他居然迄今为止也没能弄出一个私生子来只因为王后曾经诅咒过他。

    想想看,如果是你,一个平凡的女人,却有着如同巨龙般的财富,你还会想要背叛你的丈夫吗?

    所以我们只能从伯德温无法给她的东西入手——一个美貌、温柔而又多情的男人,他必须有着伯德温没有的东西,譬如说,纹章、血统、学识以及一颗敏感而骄傲的心。”

    “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你先要给她一个阉人。”

    “因为你直接给她一个情人她会跳起来头也不回地逃跑——在她自己都不喜欢自己,并认为自己深爱着丈夫的时候,一个莫名其妙地出现,过于殷勤的情人只会让她警惕——所以我们必须让她拥有更多的筹码,让她能够参与到我们的赌局里来,而一个阉人,只是我们必须先输给她的一个小零头。

    让她懂得如何享受除了丈夫之外的男性——当然,首先是半个男性给予的情爱之乐——让她熟悉它,习惯它,然后爱上它——之后,我们就能下那个最大的注了。”

    “听起来真不错。”梅蜜口是心非地说,事实上她觉得这个计划真是太繁琐了,繁琐的稍有差池就会出错。

    男爵夫人也这么想,但真的,她从来没认为能够真正弄懂那些男人的想法,而且她也不认为让伯德温蒙羞就是他们真实和最后的目的。

第一百零三章 命运(四)两更合一六千上

    女人们在讨论男人,而男人们也在议论女人。

    高地诺曼的王都庞大而丑陋,所有建筑都是由一种布满了麻点的黄色岩石砌筑而成的。因为高地诺曼的第二任国王只是个北方部落酋长儿子的关系,他的目光并不长远或是挑剔。所以在最初,在他自行戴上铁质的冠冕,披着兽人的皮毛,举着一根被敌人的鲜血浸染的长矛,在部落的子民与祭司的见证下宣称自己为王之后,他的宫殿也只是一座被原先的主人废弃良久的城堡——那时候高地诺曼的第一任国王已占据了小半个北地,其中大部分都是荒无人迹的荒峰野岭,却也不乏因为无力对抗兽人而被其领主放弃的城市与村镇——在一个酋长儿子的眼里,一座石头的城堡可比一座牛皮的帐篷好得多啦,虽然他和他的子民都有点儿不习惯固定在一个地方居住,但它十分高大,安全,不会被大风刮走也不会被积雪压垮,而且还有着很多的房间。

    既然如此,你也就别指望他会如何看重那些可有可无的奢侈品与装饰物了,虽然其中某些确实能让使用者感到舒适与心情愉快——不幸的是,就和雷霆堡最初的几位领主一样,他们效忠的国王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他们甚至将城堡的窗户(镶嵌着玻璃的那些)和遮蔽窗洞的挂毯卖给了商人,改而用木板封堵它们;一百多年里,国王与他的王后、子女、侍从和他们的狗和马一起住在房间里,地面与墙壁都是光秃秃的,没有床也没有桌子,只有几个储物的木箱;底层的大厅里燃着篝火,篝火上吊着锅子,大臣们席地而坐,只有祭司尊贵的屁股下面才能有幸多张兽皮。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愈来愈多的流民、逃亡的奴隶、冒险者与商人涌入高地诺曼为止——他们耕种、他们采集、他们狩猎,他们挖掘、他们买卖……为高地诺曼的国王带来了真正的赋税与收入,也带来了嫉妒与贪婪——在某段时期,高地诺曼的士兵与骑士不但要对抗兽人,还要对抗那些想要夺回领地以及掳掠更多的贵族与诸侯。正因为如此,在王都需要拓展时,不甚牢靠的草泥、木质,半土木被立即排除在了选择之外,当时的国王毫不犹豫地拿起了一块来自于龙脊山脉的石头,并选择了最为实用的建筑风格——简单点来说,就是他在修缮了自己的城堡之后,又在城堡的外围修建了更多的堡垒,然后用墙壁将它们连接起来——就连仆人与奴隶居住的屋子也不例外。

    这些不是长方体就是圆柱体的建筑呆板无趣,黄褐色的外墙光滑单调,找不到一块仅为了装饰而存在的线条或是凹凸,屋顶覆盖着青灰色的铁皮,没有窗户,只留有手臂长短的方孔取光与通风,没有雕塑——除了矗立在屋脊顶角的石像鬼,它们是有魔法的,在必要的时刻它们会依照施法者的命令起飞攻击敌人。城中道路狭窄,路面崎岖,铁闸与吊桥随处可见,王都以内,以外一百里以内的树木更是被砍伐一空,以免被敌人用来制作攻城器械与搭建营地。

    虽然如今高地诺曼的诸侯与骑士们已将他们的领地与军队推进至更远的地方,王都不再时时刻刻受到敌人的威胁,但国王的意志还是被完全地继承了下来,经过三次拓展的王都依然像是个结构复杂严密的大堡垒群,而不是宫殿与宅邸——有人曾经想要将这些堡垒加以改造,譬如说,更大更精美的门窗,曲折的外廊,或是向外延伸的露台与桥架,但都被国王严厉地斥责并要求即刻恢复原样——堡垒式的建筑居住起来又暗又冷,沉闷狭小,所以数百年后的诺曼贵族们更愿意居住在舒适而奢华的外城里,当然,王都的“堡垒”宅邸依然被他们精心地保留着,虽然他们已无需依靠这个来保证自己与家人的安全,但这些环绕着王宫的建筑象征着不可动摇的荣耀与地位。

    环绕着宫殿的塔楼共有七座,而这七座塔楼的旗帜与纹章几乎从未更改过,其中一面旗帜是一头站立着的灰熊,底色是青与银,它属于唐克雷家族,这个家族世代与王室通婚,他们的女儿曾经嫁给国王,而国王的女儿也曾经嫁给他们的儿子,他们与他们的继承人深受国王的信任——而雷霆堡曾经的主人摩顿.唐克雷侯爵,正是现任国王的表兄。

    摩顿.唐克雷侯爵在临终前将自己的军队与雷霆堡的统治权尽数赠予了一个出身卑微的骑士——据说国王陛下曾为此与他单独谈话——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但最后国王竟然同意了他的要求,这让所有人惊骇莫名。虽然高地诺曼的主宰是以诺曼人沿袭了上千年的神圣传统“死者的遗愿为最后的权威”为由而半强迫地令摩顿.唐克雷侯爵的儿子与族人们遵从了这个疯狂的遗命,但很多人依然认为,摩顿.唐克雷侯爵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那个叫做伯德温的年轻骑士正是他的非婚生子,人们一致认为他深爱着伯德温的母亲,才会毫不留情地将自己唯一的婚生子弃置一旁,改而将这个混杂着低劣血统的下等人直接送上了他原本尽其一生也无法攀上的位置。

    或许正是因为可怜的狄伦是他唯一的婚生子,约翰公爵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狄伦的血统是纯正的,问题是他来自于父亲那一方的血统始终受到质疑。摩顿.唐克雷侯爵长期驻守雷霆堡,而他的妻子,国王的姐姐,高地诺曼的公主却从未离开王都半步,作为夫妻,他们共聚仅有两次,一次是他们结婚的时候,耗时十二天,而第二次侯爵应国王的召唤匆匆而来,只在王都待了三天,而六个月后,狄伦.唐克雷就出生了。

    唐克雷家族的男性几乎都是灰色的头发与各种灰色——银灰、蓝灰、灰黄色的眼睛,但狄伦却继承了王族成员的红发,还有一双就连他母亲也没有的绿眼睛。

    人们很快将视线转移到了王都当时仅有的一个有着绿眼睛的人,深受老王宠幸的财政大臣富凯。此人与摩顿侯爵年龄相仿,却要比雷霆堡的主人更为多情温柔,他与公主之间的暧昧关系或许一般人不得而知,但对于王族成员与他们身边的人来说,这只是个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一些人猜测摩顿.唐克雷会向富凯挑战,用他斩下了无数兽人头颅的宽剑将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好情人儿砍作两截,或是设法让那个令他蒙受耻辱的“婚生子”悄无声息地消失——他不能杀死公主,但一个孩子,即便在王室,因为一场风寒或是一次坠马而死去的孩子也不在少数呢。但唐克雷侯爵让他们失望了,他什么也没做,平静而懦弱的简直有辱一个骑士的名声,他返回了雷霆堡,并在那儿驻守到快要死去。

    也需要正是这个原因,国王才无法拒绝他的要求,一个正直的泰尔骑士在最后的时刻做出的小小报复,他让一个非婚生子成为了国王的朋友,给了他姓氏,给了他爵位,让他成为了雷霆堡的主人——哈,当他第一次来到王都,带着唐克雷家族特有的灰发灰眼,站在国王与廷臣面前的时候,后者的表情可真是狠狠地逗乐了约翰公爵,尤其是富凯。

    约翰公爵的姐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大发雷霆,如果不是国王的严令,她或许会命令她的卫队去处死伯德温。不过就约翰公爵看来,她的愤怒只因为她的尊严与占有欲遭到了损害,一个只和她相处了十五天的丈夫在她心中的分量大概还不如藏在她裙子下的小狗。

    被那位古板的泰尔骑士伤害到的可能只有坐在他面前的这个人,狄伦.唐克雷。

    无论是那个人在看到狄伦.唐克雷的时候都会觉得眼睛刺痛——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微型宝库,巨龙都会为之垂涎三尺的那种。

    他的每根手指上都套着戒指,手腕上套着宽大的金手镯,胸膛上垂挂着金链子的护身符珠宝匣,袖口、领口缀着别针,掩蔽在灼热铜丝般的红发里的耳朵坠着耳饰,腰带镶嵌宝石与秘银,一柄象牙柄的短剑斜插其中,他的纽扣与靴尖都是纯金的,他还戴着头饰——虽然作为公主的儿子他有权这么做,但诸神保佑,就连国王也不会每时每刻地顶着一只重达十磅的纯金额冠,还在上面镶嵌红宝石与闪耀如同太阳一般的坚石。

    公主之子自出生起就只用细亚麻、绸缎与毫无瑕疵的毛皮包裹,现在也是。因为整个房间已被辉石温热的关系,唐克雷侯爵名义上的儿子拉掉了自己的斗篷与外套,它们被直接扔给了一张已然不堪重负的单人小写字桌,倾翻的墨水污染了羊皮纸、白色的貂皮、黑色的飞鼠皮与鲜红色的丝绒。

    他坐在壁炉前面,火光照耀着他深红色的紧身内袍,面料的表面光滑细腻,金线与小粒珍珠、黑曜石盘绕而成的王室纹章——一对庞大的白熊各自占据着他的胸膛一侧相对咆哮,更大些的珍珠被用做内袍的扣子,不是六颗而是六十颗,它们让整件内袍更为奢华与贴身,每颗珍珠都有一个黄金的半圆托,并用秘银粉在上面描画图案。

    即便如此,狄伦.唐克雷也是主物质位面中,寥寥无几的,能够令这些珠宝成为自身的衬托而不是在珠宝的光辉下黯然失色之人。

    他的容貌甚至胜过了高地诺曼的公主李奥娜,不,不是他的母亲,而是他母亲的侄女,现任国王仅存的血脉,真是太可惜了,约翰公爵想,如果李奥娜有着这么一张精致的面孔,即便有点危险,他也是愿意娶她为妻的,这样也能将整件事情变得更简单点。

    不,约翰公爵又想道,他的兄长是不会答应的,他对他的女儿爱若掌上珍宝,不会同意把她嫁给她的叔叔,而且他近年来愈发地异想天开了,白塔与鹧鸪山丘的主人给了他些许启迪,国王正在致力与说服贵族与长老们,希望他们能支持他改变高地诺曼的传统与律法,正确点来说,只有继承法。

    他想让他的女儿,李奥娜公主继承他的王位,而不是他的弟弟,约翰公爵。

    一缕尖锐的冷风穿过挂毯与窗洞之间的细小缝隙,带来了新鲜的空气与深重的寒意。约翰公爵情不自禁地轻轻颤抖了一下,他走过去,将那张沉重的挂毯重新摆正位置,这张挂毯有成年男性的手臂张开那么长,那么宽,描绘的是假想中的,高地诺曼的首任国王登基时的景象,国王坐在椅子上,带着冠冕,披着长袍,手持权杖,身边站立着七个家族的首领,每个首领的头顶都标示着他们的姓氏,下方是高地诺曼王室的血脉谱系,直至今日,他们已经有了二十四位国王,约翰公爵本应成为第二十五个。

    他的手指停在挂毯边缘,唐克雷家族的塔楼是七座塔楼中最高的,从上而下的俯瞰,能够看见大半个王都与外城,王宫就像是被一顶冠冕保卫着的头颅,深夜的王都之中只有它是明亮的,其他地方都是黑沉沉的一片;外城则不然,贵族、富有的商人居住在那里,在一些庆典日中它甚至能够彻夜通明——即便今天不属于任何一个神祗,它依然如同聚集了星辰的湖水那样闪闪发亮,诸多神祗的殿堂也在那儿,毕竟神殿与圣所对方向、用材与规格都有着严苛的要求,它们很难在狭窄刻板的王都中找寻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其中最为显眼的莫过于弗罗的神殿,带着金币与珠宝的男人们络绎不绝地前来朝拜她的侍奉者们,约翰公爵有段时期是她们的常客,但现在他已经很少踏入那儿了,虽然能够取得弗罗宠爱的侍奉者在她的眷顾下很少会如同常人般地衰老与得病,但他可不想数年如一日地对着同样的几个女人——一个多月前某个新的弗罗祭司从白塔来到了这儿,但她还未来得及做些什么之前就被弗罗神殿的主祭扔进了监狱,如果不是约翰公爵,她会被狱卒活活弄死。

    约翰公爵愉快地享受了一番,随后他叫来了男爵夫人,也就是他的情妇,将这只诱人的小母羊交给她,希望她能在他的计划中派上一点用场。

    那个有着一个不祥名字的弗罗祭司确实派上了他意想不到的用场,她并不在意接近一个粗俗的农妇,迎逢她,赞美她,偶尔地卑躬屈膝,这是约翰公爵之前不曾考虑到的——伯德温的妻子不受王都贵妇们的欢迎,这很正常,毕竟他们家的非婚生子还在农庄干活儿,而且他还是公主的丈夫,唐克雷侯爵的儿子;但他没想到的是,她同样被那些所谓的“夫人”们所厌恶,他好奇地问过男爵夫人,得到的回答是她们嫉妒她有一个忠诚而富有的丈夫,并且不知满足,男爵夫人坦率地说,如果她也有这么个丈夫,她一定会满怀感激地待在家里为他生上成打的孩子,而不是一天到晚没完没了的哀叹与抱怨。

    若是没有梅蜜,男爵夫人就得忍耐着自己的厌恶去敷衍这个女人了,幸好,现在她只需要在关键时刻出现就行了,计划进行的很顺利,只是有点昂贵。

    “你拿出了多少魔鬼手指,狄伦?”约翰公爵放下挂毯,看似随意地问道。

    “两盎司。”被询问者没精打采地回答道。

    “也就是五十六克,五万枚金币,”约翰公爵说:“更重要的是你还是个施法者,据我所知,施法者们对魔鬼手指向来是趋之若鹜。”

    “那是因为他们缺少这个,”狄伦说:“而我不。”

    “那是因为你的商会就像河流带来水那样为你带来金币。”约翰公爵提起两只银座玛瑙的高脚杯:“蜜酒、冬酒、还是腐甜酒?”

    “冬酒。”狄伦说,他接过杯子,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瓶子,往里面倒了点冬蜜。

    约翰公爵为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腐甜酒,这种色泽紫蓝如同垂暮天空的甜酒只有雷霆堡有出产:“你哪儿还有腐甜酒吗?”他问,一边欣赏着杯子的颜色,蓝紫色的酒、玛瑙、火光三者交叠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相当古怪的颜色,它令约翰公爵想到了被生挖出来的肝脏,假如你把它热气腾腾地扔在雪地里,雪会变成淡红色,而它会僵硬,发脆,然后凝固成他现在所看到的这种颜色。

    “很多。”狄伦向公爵举杯:“敬我们的殿下。”

    “敬我们的陛下。”约翰公爵说,然后他像是听他的小丑说了个再可笑也没有过的笑话那样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的太厉害,以至于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他喝了一口甜酒想要把它止住,但事与愿违,他咳嗽的更加厉害,喉咙里发热,并且尝到了甜味。

    “你的药呢?”狄伦问。

    约翰公爵摇了摇头,狄伦站起来,从自己的护身符匣里取出了几颗只有小手指头大小的黑色药丸。

    “吃了它你会好些。”狄伦说,约翰公爵犹豫了一会,从里面挑了一颗比较小的吞了下去。

    药效显著,几乎刚一吞下去,约翰公爵的咳嗽就停了下来,肺部也不再那么火烧火燎的疼痛。

    “又是那些红袍的?”

    “你不喜欢红袍?”

    “听说他们拿婴儿的脑子做药。”

    “这和我们没有关系。”狄伦说。“那又不是我们的婴儿。”

    “但这总会让我想起兽人。”约翰公爵说。

    “你觉得我们与兽人有何区别,殿下?”狄伦说:“只是在用餐方式上有所差别而已。”

    “别把自己说的这么恶劣,”约翰公爵抽出了一块丝巾擦了擦嘴角:“你只是在做买卖而已——利益之前,无分敌我。今年的生意如何,我亲爱的外甥?”

    “非常好,”狄伦说:“红袍的新药被视为兽人之神的恩赐,希望伟大的兽人之神别在意我拿走了一部分本应奉献给他的黄金与宝石。”

    “幸而这位伟大的神祗更喜爱争斗、杀戮与新鲜的血肉,”约翰公爵放低了声音:“多少?”

    “足够你为一个五百人队配置装备——长矛、宽剑、盔甲、马匹、仆从。”狄伦说。

    约翰公爵露出了一个甜蜜的笑容,或者能够胜过他杯子里的酒:“我简直无法再爱你了,狄伦,我的外甥,”他说:“毫无疑问,你继承了你父母的优点,我姐姐的美貌与富凯的才能。”

    “我的父亲是摩顿.唐克雷。”

    “他的儿子只有伯德温,一个卑贱之人。”约翰公爵冷冷地说:“谁能知道他体内的另一半血是属于谁的呢?一个农妇,还是一个纺纱女,或是一个娼妓?而你,”他猛地靠近狄伦,将自己的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紧紧地盯着他的绿眼睛:“富凯的姓氏同样标记在挂毯上,他是七位贵族的后裔,而你的母亲,是国王的姐姐,你的血统高贵无比,你根本无需去争取唐克雷的爱——你知道当你的母亲知道你想到雷霆堡服役时有多么地痛苦与悲伤吗?唐克雷没你想象的那么完美,他只是个执拗的白痴,就像我的哥哥,我们的国王那样,他们看重的只有自己的血脉,”他嗤笑了一声:“为了他们的儿子,还有女儿,他们什么可笑疯狂的事儿都做得出来。“

    “你不必提醒那时的我有多么天真,”狄伦说,把他推开:“若是我对摩顿.唐克雷还抱有哪怕一丝幻想,我的商队就不会出现在呼啸平原上。”

    约翰公爵显而易见地松了口气,对外甥的失礼举动他不以为忤,“……还有,”他问:“有关于那些药水……”

    “如果伯德温死了,”狄伦说:“那些药水也能保证兽人无法侵入王都。”

    “如果,”约翰公爵咀嚼了一下这个单词:“面对三倍于己的数量,伯德温依然能够取得胜利?”

    “谁知道呢?”狄伦将杯子里的冬酒一饮而尽,冬酒几乎没有味道,只是翻涌而上的热流让他感觉如同吞下了一杯燃烧的木炭,烧灼着他的心,“不管他身体的那一半血有那么卑贱,另一半仍然是属于唐克雷的,而唐克雷从来就是高地诺曼最为勇武的姓氏之一。”

    “那么我们的小潘妮就能派上用场了。”约翰公爵说,他没有喝掉剩下的酒,而是将它泼进了壁炉,火焰猛然升腾而起,公爵退后了一步:“我希望伯德温真有我们以为的那么爱她。”

    “而她也有着我们以为的那么蠢。”狄伦补充道。

第一百零四章 命运(五)

    雷霆堡的人们采用一种相当古拙的方法来制造火把,首先,他们会削出一根长度约在两尺长的木棒,在木棒的顶端凿出一个锥形的凹坑,卷一根灯芯放在凹坑里,再用干松脂填满压实,松脂烧完后可以添加——这种火把比那些用树枝草草捆绑而成的燃烧的时间更长,如果火把的顶端足够粗大,在这个锥形的凹坑被烧毁之前,它可以持续上一格(一小时)之久。

    它也要比那些松散的树枝更为明亮,普通的树枝火把只能照亮一到两个人,而这种火把投下的光能同时笼罩到三到四个人,但无论如何,它是无法与真正的阳光或月光相比的,脱离了这个范围就是一片浑浊冰冷的黑暗。

    人们的脚步声与火把带来的光逐渐远去,空旷的通道里只留下了两个人——施法者克瑞玛尔与盗贼葛兰。

    葛兰没有立即回答那个罪魁祸首提出的问题,虽然他知道自己正面对着一个施法者,但他的心已经被嫉恨与绝望占满,他不觉得自己还需要恐惧些什么,但他还能做些什么,这儿正在陷入黑暗,而作为老练的盗贼,即便只有着细微的光或是一点也没有,也并不妨碍他盗窃或是刺杀。

    “他们是一群好人。”葛兰说,不无讽刺地:“法师,他们没再把我扔进一个洞穴里,也没再把我拴在一根木头上,虽然我还戴着镣铐,但我有了一个房间,房间里有床,看守我的骑士还拿来了清水、酒、烤肉和面包,我吃的饱饱的,又睡了一觉。他们就在我的房间外面交谈,毫无避忌,或许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快要死了,又或许是因为他们所谈论的算不得什么秘密——雷霆堡可能沦陷,所以里面的人都会被撤走。我听到了,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

    “但我没有杀人,”葛兰紧接着说:“他们可能会头晕一阵子,但不会死,如果他们的爵爷没把他们丢给兽人的话,尊敬的法师,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极其的轻信与缺乏警惕心,您知道吗,他们甚至对我抱有愧疚之心,因为我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哪怕我是个盗贼。”他借着最后一丝微光瞥了一眼法师的眼睛,黑眼睛,就像是深渊,隐藏着你难以想象的危险与秘密。

    直觉告诉他他是否在逃亡的过程中杀了人将会导致他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结局——他确实放过了那两个自以为是的小铁罐头,他毕竟不是个刺客,谋杀不是他的主业,而且他不肯定自己的逃亡是否能够成功,在他们没能找到受害者之前,他只会被关起来,但如果真有那么一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前来指控他,那么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温爵爷一定会很高兴地用他的宽剑砍下他的头。

    “哪怕我是一个盗贼,”他重复道:“但我在泰尔的骑士面前受到的待遇并不公正,您看,如果他是要以杀死了那个小杂种的罪名来审判我,很遗憾,您已经为我作证了,那晚我的脖子上缠着您的绳子,为了给您找到一个舒适的船位与挖空公会的仓库而奔忙了整整一夜,我知道,您一直在注视着我,我根本不可能杀死某个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对吗?那么,如果他是以杀死了某个死亡之神的牧师的罪名来审判我,亲爱的法师,又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那也是我被押送到雷霆堡之前的事儿,而作为一个无辜的人,我,和那些罪不可赦的混蛋们一起被踢出了城墙,丢在数以千计的兽人眼前,啊,强壮而又饥饿的兽人,如果我不是还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好运气,我已经在他们的胃袋里了——但我并没有怨恨他们,我甚至还完成了他们交代的任务,即便我无罪可赎,但我还是做了,为了人类的胜利,我杀死兽人,摧毁了他们的器械,还救了一个精灵的命,我做了那么多,法师,我还有什么罪名不能获得赦免的呢——但尊敬的伯德温爵爷还是没能把我应得的自由还给我,所以我只好自己去取,但我没有取任何人的性命,以我母亲的坟墓发誓,我顶多偷了一套衣服。”

    “也偷走了他的身份。”巫妖说,他略微低下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光,葛兰现在的模样与他之前大相径庭,完全可以说是成了另一个人。如果站在那儿的不是曾经的不死者,而葛兰也不是他预定的重要材料的话,他应当可以凭借这个有趣的小把戏远远地逃之夭夭:“你把他扔在哪儿啦?”

    “他的木桶里。”葛兰说,他知道抵赖是毫无用处的。

    “你一定把他藏的非常隐秘,”巫妖用一种难以捉摸的语气说:“兽人也未必能够发现的那种。”

    “我把他藏在了臭咸鱼桶里,”葛兰说:“但兽人的鼻子可是非常灵敏的,我不保证他一定会安然无恙,但我能保证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活得好好的。”

    本来他并不准备和这些人一起离开,太危险了,城外的田野与荒原更能为一个逃亡的盗贼提供庇护——但他被发觉了,一队骑士而不是一个骑士,幸而他熟悉那个被他取代的人——雷霆堡的狱卒之一,他身体虚弱,性情古怪,不讨人喜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假如今天使用这具身体的是另一个灵魂,巫妖思忖,它一定会异常纠结——面对着一个……嗯,实质意义上的罪人,可以肯定的,盗贼葛兰不会如他所描述的那样是个只拿过餐刀的纯洁小姑娘,他不单是个盗贼,还是一个公会分部的首领——但没人能拿出什么证据或证人证明他确实犯下过怎样的罪行,毕竟他之前远在尖颚港,与雷霆堡间隔着海湾与陆地。

    而另一个灵魂所属的那个位面里有着许许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道德标准与法令——全都仁慈地近似于可笑,它在这种带有愚弄与麻痹的平和氛围中度过了近三十年,可以想象,简直就是又甜又软——在面对着一个兽人、半身人或是食人魔时,它的表现只能说堪堪在巫妖的忍受范围以内,但如果它面对的是一个和他一样的人类,或是和人类差不多的东西,譬如精灵,它的软弱与天真几乎令让一个曾经的不死者发狂。

    若是没有死亡之神的诅咒,巫妖很愿意把葛兰留给异界的灵魂——葛兰之前说的很清楚,依照高地诺曼的法律,他已经赎清了他之前的罪,他是清白的,他有权得回自己的性命,但一个盗贼,一个被公会抛弃,无人关注也不受制约的盗贼,他在凡人群集的村落或是城镇中能够造成多大的危害谁也料想不到。

    它会怎么做?

    前行的队伍已经走出很远,四周陷入一片浑浊而宁静的黑暗,葛兰的手指抚摸着他的臀部,在那儿藏着一块碎裂的黑曜石,薄的就像是一片冰——他偷取并敲碎了一块黑曜石的护身符,从碎片里挑出了最锐利的那一片,这种连手掌也无法刺穿的小碎片放在一个普通人的手里可能连一条鱼也无法杀死,但在葛兰手里,它的致命性绝不逊色于弩箭或是短刀。

    现在就算是他也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影子——白色的外袍,就像是个牧师的施法者,他屏息静气,全力以赴地嗅闻和感觉着空气中的气味与动静,盗贼们杀死的施法者并不少!不,等等,或许他身上会有着防护性的魔法,葛兰曾经看到公会里的法师施展这个法术,并将他受到的伤害转嫁到向他刺出刀剑、射出弩箭的蠢货身上——那么这个法师会这么做吗?他有没有预备和学习过这个法术?

    葛兰知道自己必须做出决定。

    然后他听到了一声惨叫。

第一百零五章 命运(六)

    一声凄厉的叫喊,然后是更多。

    黑发的施法者轻微地啧了一声,转身迅速离开,他没有施放法术,但在黑暗的洞穴中前行时不比一只稍大一点儿的飞蛾更能引起其他生物的注意——盗贼站在原地,侧耳倾听,除了那些惊慌的喊叫声,现在又多了金属相互碰撞的声音与牲畜的嘶鸣声。他面色僵硬地站在原地,犹豫着,一时间无法决定该怎么做。如果是在尖颚港,或是别的任何一个城市,他都会借着这个大好机会毫不迟疑地逃跑,但这是雷霆堡——他窥视过那座单城墙,虽然雷霆堡的人类建造它只是为了抵御人类的盗贼与军队,但它的宽度与高度并不逊色于雷霆堡的另两道城墙,而且它的闸门已然落下,而铁门每一条都浇上了融化的铅水,城墙与箭塔上都有士兵,他们的手里拿着弩弓,葛兰一点也不想去试试他们的眼睛是不是有人们传说的如同鹰隼那样的锐利无匹。

    至于雷霆堡两侧的巉崖,那种堪堪与竖直的镜面相比的山壁大概只有精灵、施法者与盘羊才有可能在上面攀爬行走,葛兰连尝试的**都没有。

    还有,他不觉得克瑞玛尔,也就是那个有着一个艰涩得就像是有意编造出来的名字的黑发施法者与他之间的交谈就这么结束了。

    盗贼转动脚尖,靴子陷入了厚厚的蝙蝠粪便里,无声地讥笑,当然不会,他可不是那种会被白袍的虚言妄语所欺瞒玩弄的愚昧无知之人。无论那个黑发的施法者是个半精灵、半龙又或是半兽人,半食人魔,他的底子和葛兰并没有什么不同,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盗贼就深知这一点——缠绕在他脖子上的可不仅仅只是一根绳子。

    盗贼葛兰并不是一个含着大拇指的乖宝宝,但有时候他必须表现出令人满意的温顺与蠢笨——他这么做已有二十年,或许更久,所以他才能一直活到现在。

    一只甲虫钻进了他的靴筒,从别人那儿偷来的靴子略微有点儿大,葛兰提起脚趾,用他的脚后跟压死了那只甲虫——那些声音就在洞穴中回荡,受惊吓的蝙蝠再一次地腾空而起,它们拍打翅膀的声音一如狂风穿过洞穴,即便如此,葛兰觉得自己还是能够听见那只甲虫支离破碎的声音,它的汁液渗透了盗贼用来取代袜子的裹脚布。

    法师有没有在黑暗中向他投掷了某个法术?

    葛兰不知道,他深深地吸了一口肮脏寒冷的空气,向光与声音的源头走去。

    ***

    精灵法师的暗金色长发在火焰带来的灼热气浪中翻滚,她的敌人是一个红袍,他或许并不那么强大,但胜在卑鄙狡猾以及无所顾忌——他投掷法术的时候完全不用去考虑是否会殃及周边的人类,而瑞雯却不能,她不能对着孱弱的老人与孩子施放大范围的致命或是致伤性法术,施法者与强壮的战士或许能够忍受与躲避过去的火焰与利刃会毫不留情地夺去它们的性命。

    凯瑞本站立在马车顶上,射出利箭以打断法师的施法——他们面对着三个红袍与一个灰袍。

    在他身边是一个精灵法师,他因为折断了腿骨而不得不提前离开战场,但他仍然在晨曦拂过雷霆堡时记忆了他的法术,一贯的谨慎帮助了他和他的同伴,没有他施法协助,凯瑞本可能早就被红袍的法术吞没了;另外两个是战士,他们一个被兽人的斧子斩断了锁骨,一直斩到肋骨;另一个则被小投掷器投出的梭镖贯穿了胸膛,虽然牧师及时地施加了治疗术,但新生的骨骼与内脏依然十分脆弱,每一次跳跃和挥击都会令他们的身体犹如撕裂般地疼痛。

    牧师与法师们从不赞成伤者在治疗术生效后立即投入新的战斗,因为柔嫩脆弱的新生肌肉、骨骼与内脏经不起过大与过多的震动与打击,它们会碎裂甚至融化,并且这种伤害需要更强的治疗法术,更长时间的静养方能痊愈,又或者说,受伤的人再一次遭到重创后就再也不需要治疗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但精灵们不得不投入战斗,突如其来的敌人很显然地不需要俘虏,也不需要奴隶,他们首先遭遇的攻击就是两枚如同旭日般璀璨刺眼的火球,它们被投掷到人群当中,瞬间爆裂,细小的火焰与巨大的火星就如同豪猪身上锐利的刺针那样飞跳向四面八方,人们身上着了火,丢弃了草绳,瞪大了眼睛哭喊着仓皇奔逃。火焰落进蝙蝠粪便里,从粪便中升腾而起的烟雾与蒸汽臭不可闻,火光照亮了洞穴,而腥臭刺激的烟雾和蒸汽又阻挡了人们的视线。

    他们惊慌失措,漫无目的地奔逃,对高声喝斥的士兵与哭叫的孩童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他们推开所有阻碍着的东西并践踏它们,包括那些保护着他们的人和应该被他们保护的人。

    而借助绳索与法术攀附在洞穴墙壁与顶上的敌人们举起弩弓,他们暂时不会去对付那些普通人——伯德温爵爷从已经十分紧张的兵力中抽调了三百名士兵与五十名骑士,而他们只有一百人,但他们很聪明并且有施法者,单靠着后者的法术他们就能令整个局面往他们想要的方向发展——一个半兽人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就在他前方十尺不到的灰袍,他带着兜帽,披着斗篷,伸出的手指和骨头上包了一层纸张般的皮肤毫无区别,他指向一个地方,念诵咒语,然后盗贼看到那个方向的人类突然陷入到了无法控制的混乱与惊恐中,虽然他们没有着火也没有被刀剑刺伤,但他们仍然疯狂地跑了起来,一个士兵在试着拉起一个小女孩时被推倒,然后许多双脚从他的脊背上踩了过去。

    一个趁乱混入人群的盗贼想要乘机刺穿他的脖子,但一小股雷电准确地穿过人群的缝隙击中了他的匕首,电流在他身上小蛇般地四处攒动,他大叫一声摔进了厚厚的蝙蝠粪便里。

    灰袍立即向法术投掷而来的方向看过去,一个白袍?不,一个法师,或说,一个拙劣地伪装成牧师或是圣骑士的法师,可真是让人厌恶:“你至少应该穿件黑袍!”灰袍低声责备道,再次伸出他的手指。

    但让他吃惊的是,他投掷出的法术就如同涟漪一般在那个白袍法师的身上轻微地颤动一阵后便消失了,它并未给目标带来痛苦和伤害,那个黑发的年轻施法者还在继续向前,他甚至还有余力做出手势,投掷法术——突如其来的风穿过洞穴,带走了一部分烟雾、蒸汽、火焰与恐惧。

    负责统率与指挥这些士兵的骑士首领在第一个火球在人群中炸开后就很不幸地死于一柄自黑暗中刺出的匕首,奇妙的是,率先代替他履行职责的人并不属于雷霆堡,他来自王都,他迅速地在扈从的帮助下穿上了盔甲,带上面罩,骑在他的马上来回奔驰(他的扈从举着他的旗帜紧随其后),一边大声而连续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与发出命令,他的爵位与昂贵的装备起到了慑服人心的作用,还能行动的士兵举着梭镖与长矛集结到他身边,在片刻犹豫后,他们遵照那位爵士的命令,开始“梳理”那些被恐惧掌控了头脑的蠢货们,用厉声恫吓、闪光的刀剑与切实的伤害——还在大叫大嚷或是想要乱跑的人会被刺伤耳朵,手臂和其他一些不紧要的地方,疼痛让他们变得清醒,少数仍在灰袍的法术中战栗的人被打晕,失去控制的牲畜一律杀死。

    精灵法师将随身携带的种子丢入泥沼般的粪便里,而后滴入自己的鲜血,藤蔓们飞一般地生长,纠缠成屏障与陷阱,红袍的火焰轰鸣着打在上面,翠绿色变成黑色,而黑色又变成了翠绿色,它们并不能坚持的太久,但躲藏在里面的人们得到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一些士兵将随身携带的多余武器交给他们的亲眷与朋友,或是认得的人也行,以增加他们在战斗中存活的机会。

    “你会用刀吗?”一个士兵问,他询问的对象是个吟游诗人,就是伯德温从白塔带到雷霆堡的那个。

    “我更擅长用琴呢。”那个吟游诗人说。

    士兵打量了他一下,发现他确实瘦骨伶仃,面色苍白,他摇了摇头,转过身去,“那就躲到马车下面去吧,虽然有点臭,但总比没了命好。”

    “真是的,”吟游诗人微笑着说:“我可没在开玩笑哪。”

    自打进了地下通道,他就自始至终怀抱着他心爱的索尔特利琴,现在,灵活的手指只是动了动,一根琴弦就被拆了下来——像这种女性演奏时甚至需要用小锤子击打才能发出声音的琴弦当然不会是用丝线或是头发制成的,每一根琴弦都是镀银或是镀金的钢丝,我们的这位吟游诗人热裤所用的琴弦没有镀上金银,它毫无装饰,光滑柔韧,只一下子就勒断了那个士兵的脖子。

    那个士兵直至死亡也未能弄明白发生了些什么,吟游诗人只用一只膝盖就托住了沉重的尸体,在士兵的肩膀上擦干净了他的琴弦后温柔而隐蔽地将他放下,没关系,这儿多的是尸体,而现在也不会有人去探查某个寻常士兵的死亡原因——如果也没人会去注意他们的临时首领那就再好也没有过啦。

    吟游诗人打开索尔特利琴的底板,十根弩箭稳稳当当地被固定在里面,每根都只有鸽子的尾羽那么小。***作者的话——感谢诸位大人的打赏!!受之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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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命运(七)

    吟游诗人在残存的火焰与烟雾中缓步前行,双手抱着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一些士兵看到了他,还以为这个胆大的吟游诗人正准备向新任的骑士首领献上一曲,他们既叹服于他的胆量又有些匪夷所思。

    “我需要一个,不,两个人回去向伯德温子爵求援,”王都骑士喊道:“他的子民正处于极大的危难之中!”

    一个骑士向他行了礼,回过身去执行这个命令。

    “伯德温爵爷那儿未必能够抽调得出更多的人,”他的扈从说道:“他们正在面对一万个以上的兽人。”

    “我知道,”王都骑士说,“但帮助他们并通知伯德温是我的职责,有权决定这些民众是否能够得到援助的是伯德温。”

    “事实上您并没有那个必要这么做,”他的扈从说,藏在面罩后的眼睛搜索着被火焰照亮的洞穴,人类、半兽人、精灵与蝙蝠的影子在凹凸不平的岩壁上形成了扭曲而斑驳的黑色图案:“您并未在雷霆堡服役。”

    “但我正面对着弱者,以及人类共同的敌人,”王都骑士说:“虽然我并不是泰尔的追随者,并时常沉溺于各种**之中,但我终究还是个骑士——所以我不会离开,直到伯德温或是伯德温指定的人前来接过这份职责。”

    “那么,我和您一起,”还只是个少年的扈从说:“如果我有幸得到这一殊荣的话。”

    王都骑士在面罩后微微一笑,他的心还是沉重的——虽然他无法得知盗贼的正确数目,但他已经看到了兽人、半兽人与半食人魔,还有三个以上的施法者,并且训练有素,配合默契——而先前毫无防备的士兵与骑士们被他们杀死了……单就他所看到的,就有二十个以上,还有双倍乃至三倍数量的士兵死于火焰与民众的践踏之下。

    最主要的还是施法者,他不得不由衷地感谢起冥冥中的命运之神的指引,因为正是在他的指引下,伯德温才会将两名精灵法师派驻到这只庞大的队伍中来,他关注着不远处女性精灵法师与红袍的魔法争斗,他的扈从警惕地环绕在他的周围,他们甚至不允许普通士兵与民众太过靠近——但谁也没去在意一个瘦弱单薄的吟游法师,一个扈从甚至策马靠右走了一步,略微留下一道缝隙,好让那个装束奇特的吟游诗人更为清晰地看见他主人的一举一动,从而谱写出让整个王都的贵妇人为之感动流泪的诗篇来。

    而那个吟游诗人似乎也察觉到了,他在二十尺以外向扈从鞠了一躬,将他的琴举过肩膀,当那个扈从还在奇怪他为什么会用那么奇特的方式弹奏索尔特利琴时,那枚小如鸽羽的空心箭矢已经颤抖着穿过被火焰烫热的空气,射进了那道狭小扁长的孔洞——骑士盔甲上唯一的弱点,眼睛。

    完成了他之前的命令前来回复的骑士看到了这一幕,他大吼一声,拔出他的剑劈向那个吟游诗人,索尔特利琴,褐色的头巾、束腰外衣,由无数打结的小绳子编织而成的腰带被瞬间斩开,银币做成的头饰和挂饰叮叮当当地掉在地上,但没有血,也没有分裂的肢体。

    他消失了。

    骑士们的临时首领已经从马上摔了下来,他的扈从急切地拿下了他的头盔,那枚细小的弩箭并没有直接射中眼睛,只是擦过了他的眉骨,但它是有毒的,王都骑士的眼前一片黑暗。

    “……伯德温?”他喘息着问道。

    “求援的人已经离开了。”雷霆堡的骑士回答。

    “离开了,”巫妖说:“但并不意味能够抵达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什么意思?”骑士问。

    “你们捕捉雁群时会允许它们的警卫发出讯号吗?”巫妖说,一边撕开了一个医疗用的卷轴:“他们走不出一百尺。”

    骑士的脸色顿时变得很糟糕,他跳起来跑开了。

    “他们是盗贼,”一个扈从说:“他们只是想要金币和珠宝。”

    “那就给他们,”另一个扈从说:“我们的主人会愿意为他和我们支付赎金的。”

    “如果没有灰袍的话。”巫妖说,作为一个曾经的不死者,他太清楚一个灰袍出战会索取怎样的代价了。一个灰袍,也就是一个死灵法师很少会为某个公会长期服务,但他们接受短期聘用,并索要很高的酬劳,想要减少金币与珍贵的施法材料的损失办法并不多,其中之一就是将所有的尸体交给他们,死灵法师从来就不会拒绝尸体,尤其是新鲜的。

    另外,犯下这个罪行的人很有可能会被质疑与兽人有所干系(比贩卖药水或是奴隶更为可憎),毕竟这个时机掌握的太过巧妙了——这是一个大罪名,即便如同“恶刺”、“银指”这样的大的盗贼公会也无法直面与之相关的指控,但这笔生意所得的利润确实可能高过他们之前做的任何一个,毕竟这是一个城市的人们数十年来积累下来的所有财富。

    鉴于这两方面,雷霆堡的民众想要凭借金币与珠宝的威力逃脱死亡的威胁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而且盗贼们可以从他们的尸体上拿走自己想要的每一样东西。

    就在这当儿,那个骑士已经回来了,他什么都不必说,那张颜色灰败的面孔与鲜血淋漓的伤口已然说明了一切。

    “或者可以让我的人去试试。”巫妖说,骑士跟着他的视线看向一个角落,一个看上去并不怎么强壮的男人站在那儿,骑士皱了皱眉,他觉得他见过这个人,又觉得他很陌生。

    “他是谁?”骑士问:“他不像是个精灵?”

    “一个盗贼,”巫妖说:“一个出色的盗贼。”

    “让盗贼去对付盗贼,”眼前依然一片黑暗,但已经不那么痛苦的王都骑士说:“这也许是个好办法。告诉他,如果他能做到我们希望他能做到的事情,我会赐予他一笔丰厚的赏赐,多的足以让他成为一个爵士。”

    “我想他并不需要这个,”巫妖说:“是不是,葛兰?”

    “如果这是您的愿望。”葛兰谦卑地鞠了一躬。

    “他应该在监牢里。”王都骑士说,挣扎着在扈从的扶持下坐了起来。

    “假如他还在监牢里,就没人去给伯德温报信啦。”

    “他会逃走,就像之前那样,”王都骑士坚持说:“您呢,您是一个施法者,您应该有办法回去。”

    “是的,我可以,”巫妖说,“但我不能离开,我的朋友在这儿。”他做出最后一个手势,将自己的法术施展完毕,“我或许会因为这个短暂的旅途耗费掉所有的法术,然后看着我的朋友痛苦的死去却束手无策——这或许有点自私,但我的朋友是凯瑞本,他已经死了一次。”

    骑士抿起了嘴。

    “给葛兰想要的吧,”巫妖漫不经心地站起身来:“他要的不会太多。”

    ***

    “我以为我要的并不多,”年轻的伯爵说:“只是一个吻而已。”

    “但我发过誓,我的嘴唇是属于我丈夫的,只有他才能吻我的唇。”潘妮说。

    假如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温爵爷能够出现在此时此地,他准会大吃一惊,又或者他只会茫然四顾,因为他已经没法儿认出他的妻子了——短短的数十天里,潘妮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她用浸过醋的铅梳子梳理头发,好让它变黑,然后擦上玫瑰油,用火钳烫弯;她在脸上和裸露的肩膀和手臂上涂抹铅粉与奶油的混合物,又或是直接涂抹水银,好让皮肤变得白而有金属光泽;在晚上临睡前,她用驴奶洗澡,敷上用胎盘做的药膏;侍女们帮着她用醋擦洗指甲,然后用牛皮打磨光滑,力求如象牙般精致洁白;她还效仿男爵夫人用宝石粉与木炭描绘眼睛四周,又往眼睛里滴入含有颠茄的药水;她向弗罗献祭,珠宝、金币和新鲜的香豌豆花(以高昂的代价从法师那儿获得),以换取能够让私密之处娇艳柔嫩的药膏。

    她也已经习惯了阉人无微不至,细心周到的服侍,甚至在回到自己家里,失去了他的陪伴时会变得怅然若失,难以忍受,所以她越来越多地停驻在那个秘密的小窝里,与那些“贵夫人”一起在水烟与熏香中懒洋洋地消磨一个白天,一个夜晚,然后又是一个夜晚,一个白天……

    她的“朋友”们邀请她去参加一个聚会,她去了,并且异常尽兴,她第一次与伯德温以外的男性跳舞,起初她还有些紧张,但随即她好笑地发现那个年轻人比她还要紧张,他踩了她的裙子,还差点跌倒在她身上。

    性情和善的潘妮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大发雷霆,她宽容地原谅了那个年轻人,但真没想到,这个腼腆温柔的男孩居然是一个伯爵,他甚至有着王位继承权,虽然要排到六十名之后。

    不知何时,他们的关系逐渐变得亲密起来,潘妮在此之前从未想过世上会有那么多快乐的事情——他们打猎,他们聚餐,他们四处游玩,在月光下跳舞,在日光下行船。

    他们有时会跑得很远,在一个农庄借宿时,农庄的女主人误认为他们是对夫妻,并且认为他们是相当般配的一对儿。

    “如果这是真的,”当他送潘妮回到她的房间时,轻轻地在她耳边说:“那该多好啊。”

    他的唇距离潘妮的耳朵那么近,又那么热,热的就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

    潘妮闭上眼睛,她从未如此地想念过伯德温。

    她给伯德温写了一封信,但她始终没能得到回应。

    当伯爵再一次来邀请她时,她拒绝了——她连续拒绝了三次,然后男爵夫人邀请她来欣赏温室里的玫瑰花,她来了,看见了玫瑰,也看见了伯爵。

    “那么,”伯爵问:“我可以吻一吻你的手指吗?”

    潘妮的手指并不美,她曾经昼夜与一座破旧的纺车相伴,指头上结了厚厚的茧子,指甲又方又平,但伯爵把它们接过去,小心翼翼地吻着它们的时候,就像是在吻着一对价值连城的珍宝。

    “如果你把你的嘴唇留给你的丈夫,”伯爵最后请求道:“那么就把你的手指留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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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命运(八)

    葛兰是个盗贼,还是一个盗贼公会分部的首领,他当然不可能清白无瑕,他杀过老人、杀过孩子,杀过男人,也杀过女人;杀过无辜的人(绝大多数),也杀过有罪的人(奇妙的是这类人的数量也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少);他领受公会的命令杀人,也会为了酬金杀人,或是止仅为了自己的私欲杀人,他杀死仇人,也杀死恩人,在他手上积累起的白骨足以塞满他的房间。

    但他是第一次直面战争。

    与公会那种小规模的,偷偷摸摸的战斗不同(虽然在那时,超过五十人的行动对于葛兰来说就是一场惊心动魄,声势浩大的战役了);也与之前他所亲身经历的,雷霆堡城墙之外,完全可以说是试探性的战斗不同;雷霆堡的士兵、民众与骑士们面临的是一场真正的战争。

    不,这一切并不像周游各地的吟游诗人所歌唱的那么宏伟壮丽,恰恰相反,它是丑陋的,肮脏的,令人绝望并且厌烦的——没有绚丽的旗帜,没有光亮的盔甲,没有泪眼朦胧,手持玫瑰为心爱的骑士送行的美人儿,甚至没有振奋人心的演说,没有慷慨激昂的乐曲,就连一个值得描述一二的眼神都没有,这里只有死亡与即将到来的死亡。

    人类已经得回了第一道城墙,但这也只是暂时的,看看那些攀附在城墙上的兽人!他们就像是覆盖在牛腿上的虻虫那样密密麻麻,无所不在。死去的兽人与人类被拖向城墙,堆积起来,他们流下的血在严寒的天气里迅速地凝结,让这具由尸体所构筑的梯子变得又坚硬又稳固;一些兽人将那些死去的同类的爪子砍下来,作为链球使用——肮脏的爪子就像小匕首那样锋利,哪怕只被刮破一点,如果没有牧师及时的治疗,里面藏着的让人类发热与呕吐的毒也会夺走一个强壮骑士的性命——除了爪子,死去兽人与人类的脑袋和内脏取代石球被投掷进城墙里,前者会带来疫病而后者会带来恐惧。

    这场战争已经几乎没有所谓的谋略可言,也不再需要,人类与兽人的战力比例为一比三——一个人类士兵需要同时面对两个或更多以上的兽人,他们的力气几近枯竭,而敌人无穷无尽。

    葛兰在第二道城墙上找到了伯德温。

    兽人在第一次攻下两道城墙之前的外堡时所留下的尸体还未被清理出去,某些地方的火焰依然存活着,黑烟袅袅,它们散发的气味已经不像起初那样显著——因为现在双重城墙上到处都是火焰、血与尸体。

    “为什么他们会让你来?”伯德温身边的骑士问道:“我们的士兵和法师呢?”

    “那儿有着三个红袍与一个灰袍,”葛兰说,一边不自然地挪动了一下身体,尚未消散的白光让他感觉很不舒服:“还有一百个精擅隐藏与刺杀的盗贼。”他拉开斗篷,让他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他的伤口,伤口被潦草地处理过,但仍然能够看得出它是怎样的凶险——往上一点就是他的动脉,而往下一点就是他的心脏:“而我恰好是个盗贼。”

    伯德温疲惫地叹了口气,并且满怀疑窦:“我以为你更应该远远地逃走,而不是重新回到这个危险的监牢中来。”

    而葛兰只是微微地耸了耸肩,如果可以,他当然愿意尽快地远离这儿——他从他的暗袋里掏出了一条金项链,金项链挂着一枚嵌缀珐琅与宝石的纹章,这是亲王的心腹所属家族的纹章,伯德温一眼就能辨认出来,如果只有纹章,或许伯德温还能说是被偷来或是从尸体上拿走的,但葛兰随即拿出了一个活的证据,凯瑞本的姬鸮,他吹了吹一枚小银笛,那只看上去就像是只毛茸茸的圆球的小鸟儿就飞了进来。

    “我又听说过某种法术是能够迷惑动物的。”一个骑士说。

    “还能瞒过公正伟大的泰尔呢——随便您怎么认为吧,”葛兰挖苦道:“但再不快点,雷霆堡的人类可都要死在那儿了,呃,就是你们要保护的那些。”

    骑士们向他投来的目光表示他并不受他们信任,即便伯德温所施放的侦测法术表明盗贼没有在说谎,但这种法术无法保证他说出了所有的实情,又或者字面的每一个单词都能与真实意义相符合,但没人能够承担得起这份责任——最终他们还是将视线归结到了他们的主人身上——雷霆堡的领主坐在一把简陋的木椅上面,他的额头受了伤,伤口凝结着发黑的血瘢,他的头发和胡须都是乱糟糟的,面色透着不健康的青色。

    “……法师们呢?”伯德温问。

    一个骑士向前走了一步,“在休息,”他脸色严肃地说:“但是大人……”

    “请亚尔佛列德和他选择的两个法师立即到这里来。”伯德温说:“或许他确实是在说谎——但我们……”他又摇了摇头。

    法师们到来的很快,他们看上去精神尚可,黑色的长袍也算得上整齐干净,叫做亚尔佛列德的法师年约四十,但眼角与嘴角都已经布满了严苛的皱纹,下巴上留着一撮灰白色的山羊胡,他以慎重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葛兰。

    “你被施放了什么法术吗?”

    “啊,问题就在这儿,”葛兰不那么愉快地回答道:“我不知道——您能够看得出我被施放了什么法术吗?”

    而亚尔佛列德法师只是回转身去,向伯德温行了一个法师礼,“我们会尽快回来,爵爷。”

    “如果真如……葛兰所说,”伯德温说:“你们无需考虑这里,我不想让你们受到任何束缚——在你们必将面对如斯棘手的敌人时,”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法师的肩膀:“我把他们交给你——还有,”他向身侧的扈从点了点头:“十名骑士与五十名士兵,抱歉,我不能给你们更多了。”

    “……他和我们一起走。”亚尔佛列德法师要求道——一个满怀怨恨的盗贼,一枚有毒的钉子,留在这个岌岌可危的地方不知道会造成怎样的危害呢,在雷霆堡服役已超过十年的人类法师不会容许伯德温身边出现任何不该有的隐患——他们可没多余的人手能分派给这个卑贱的家伙,何况之前已经有两名骑士因为他而长出了大包,就在后脑勺上,现在还有点晕。

    葛兰对此毫无异议,他不觉得这儿会比那个岩洞里安全多少。

    “伯德温爵爷,”在离开前,葛兰突然问道:“如果我依然呆在您的监牢里,我会怎样?”

    “你会被讯问,有关于你的每一项罪行,巨细靡遗——而后是一场公正的审判。”

    “但无论是何种罪行——依照高地诺曼的法律,”葛兰说,“我都已经赎清了它们。”

    “是的,”伯德温用近似于耳语的声音说,“如果是那样……你将会得到赦免。”

    ***

    “嗯,你怎么会知道他们会用这个?”

    来自于王都的骑士好奇地问道,而距离他大约有着一个马身的地方,一具被转化为僵尸的士兵正咆哮着向他伸出爪子,但很遗憾地,它陷入粪便泥沼的双腿被藤蔓的根系牢牢地纠缠在了一起,紧密的就像是一条奇形怪状的虫子,它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了五尺以内,所以说,虽然它看上去十分的狰狞恐怖,以及强壮有力,但它所能威胁到的东西只有那些在蝙蝠粪便中宁静度日的虫子。

    而在它的身边,密布着数量惊人的同类,但它们的境况并不比它好上多少,藤蔓向上生长,缠绕住它们的手臂和牙齿。

    人们哭泣着,但还是毫不犹豫地斩掉他们曾经的同伴、朋友与亲人的头,或许是因为那些头开满了花儿的关系,巫妖事不关己地想到,看不到熟悉的面孔可真是件值得安慰的好事儿。

    “哦,我想这应该是个常识,”巫妖语调轻柔地回答道:“从你看见灰袍开始。”***抱歉,最近几天工作比较繁忙,明后天会乖乖在家码字的——不做预告……预告总是会不准……

第一百零八章 命运(九)

    灰袍大概没能料到这个——在诸多施法者之间,众神的侍奉者,也就是白袍是最多的,而身着黑袍的普通法师次之,携带着魔鬼或是龙血的术士(红袍)大致与黑袍相等,灰袍最少,在施法者中的比例仅为百分之一——考虑到施法者的罕有,那么,显而易见的,灰袍法师也不会是什么常见的玩意儿。

    精通死灵法术的灰袍对凡俗间的享乐以及**早早就失去了兴趣,既不喜欢也不擅长与人交际,为了便于取得施法材料和避免白袍们与愚民的骚扰,他们将自己的居所设置在荒僻的沼泽或是阴森的墓穴中;魔法用具及材料商店的主人或许偶尔能够见到他的傀儡、魔像或是学徒前来取走预定的施法与实验材料,但你若是想要借机一窥他的底细,也许不必等到第二天,当晚就会有死灵抑是骷髅前来敲开你的脑袋看看你究竟听到和看到了多少东西。

    除非你是某个灰袍的直系血亲或是配偶,父母、兄弟或是妻子之类的,又或是你,你所在的公会早在他还是个学徒时就与他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关系——虽然两者都不那么可靠,世人皆知,灰袍与红袍的思维方式完全就是属于另一个位面的——但至少能够保证你能活着走到他面前。

    仅有的,为世人所知的,灰袍们与一部分不死者聚居的地方就是七十七群岛,虽然它的名字叫做七十七群岛,事实上它是由数以千计的小岛组合而成的,并且随时都有小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沉没或升起,其中最小的不过百步方圆,而最大的也不过一钩(三十亩,或是零点一二平方公里),岛屿与岛屿之间充满暗礁,漩涡与暗流,漆黑的海水中生长着如同陆地森林般的高大海藻,无数饥饿的细齿章鱼、有毒海蛇、鳝鱼、鳗鱼与刺骨鱼栖身其中,如同森林里的鸟儿和虫子。

    那儿没有白昼,也没有黑夜,天空终日灰暗阴沉,云层低压,幽魂在风中颤抖着声音哀嚎不休。

    巫妖不知道这个灰袍是公会通过何种渠道弄到这个灰袍的,但就曾经的不死者看来,他即便是个法师,也只是一个离开他的导师没多久的小雏鸟,这可能是他参与的第一场战斗而不是争斗。起初,他向人群投掷惊恐术——但一个飞弹或是火球、酸液球也能起到同样的效用;紧接着,他又向精灵投掷疫病术,诸神在上,难道他的导师就没告诉过他疫病术在免疫大多数疾病的精灵身上从来就是事倍功半吗?好吧,这些问题都还在其次,糟糕的是他似乎从未想到过隐匿自己的身份以及在战斗过半后才开始施放操纵死尸的法术——巫妖也曾是个灰袍,但从他还是个学徒时起,他就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着直面死灵法师与其造物的经验——在一场参与人数大于十的战斗中,作为一个并非孤身作战的灰袍,还是把那些大出风头的机会让给热血沸腾的红袍们吧,一个死灵法师还是比较适合在落幕之前甚至之后跳出来给他们来个出其不意的一个大惊喜——但如果你预备了操纵尸体的法术,那么你可以更早些使用,在你的敌人还未意识到这里站着一个灰袍时。要知道,当人们看到他受伤的朋友或是亲人重又站立起来的时候,第一个反应绝不会是警惕——如果你足够幸运,那么你得以操纵的对象就会多上一个,即便不能,有时候一也是大于一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虽然站起来的尸体密如长矛,但精灵们已提前一步催生了茂盛的藤蔓,人类对此也早有预备,它们所造成的伤害并不多,至少对于曾经的不死者来说,这种低劣的错误会导致他被导师拧下脑袋。

    呃,倒不是说,现在的他会对这样的敌人感到不满——巫妖觉得自己已经很忙碌了。

    三名红袍之中有两名是学徒,而第三个正是前两者的导师,但这算不上什么好消息——如果站在这里的是三个水平相当的红袍术士,那么很有可能,他们会由于各种原因彼此或明或暗地争斗起来,如果没有,那么巫妖也非常愿意给他们提供一些;但基于红袍一贯采用的近似于酷刑与折磨的教导方式,在学徒未能离开自己的导师前,他们对自己的导师永远是恭谨温顺的,而且作为一个学徒,他们同样熟悉导师与同伴的行事方式与想法,彼此配合施放法术时几乎毫无破绽可言——一个导师,两个学徒,就像三角体一样稳固尖锐,势不可挡。

    在回到主物质位面后曾经的不死者第一次感到了压力。

    幸而在他撕开最后一个卷轴前雷霆堡的援军终于抵达——亚尔佛列德法师投掷而出的雷电立刻杀死了一个身着红袍的家伙,非常可惜,那只是一个学徒——但他们的到来确实令得局面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倾斜,红袍术士与他的学徒敏锐地觉察到了,在又一次激烈的碰撞后,他们率先消失在了烟雾里;而后知后觉的灰袍在短促的诅咒后低声念出咒语,更多的死者从血腥的泥沼中爬了起来——它们连同着盗贼蹒跚着冲向人类,逼迫他们后退。

    洞窟突然开始摇晃时人们惊骇地放声大叫,石头自空中坠落,墙壁碎裂而地面翻滚不休,火把被迎面而来的浑浊气流扑灭。

    等一切都安静下来以后,凯瑞本身边的精灵法师施放了一个小戏法,点亮了自己的手指头,在黑暗中那一点光微不可见,但足以他弄明白刚才发生了些什么。

    “我们被堵住了。”他说。

    “魔法?”王都骑士问道。

    “不,”精灵法师说:“是侏儒的炸药。”

    陆陆续续地,火把被重新点燃,人们终于能够看清四周,他们还在洞穴里,但前路已经被崩塌的碎石封堵,之前灰袍逼迫他们后退就是为了保证那些运载着珍贵物品与金币的车队能够被裁切在他们那一边。

    如果伯德温拒绝相信一个盗贼,或是他蠢到只是派来了士兵和骑士,那么这些来自于侏儒的火药就是为了阻截追兵——无论是人类还是兽人,当然,现在也是一样,虽然他们没能拿走所有的东西。

    不,正确点说,他们已经拿走了太多的东西了——岩石的缝隙中传出了人类的叫嚷与哭泣,但即便是法师对此也无能为力,虽然魔法能让岩石化为沙子,但没有了支撑的石头只会酿造出更为惨重的灾祸,而且沙子同样致命或更危险。

    “我们还能退回雷霆堡吗?”一个骑士问道。

    “恐怕不能,”亚尔佛列德法师说:“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

    作者的话:犹豫再三,还是做了大幅度的删改——有关于战争的,毕竟前面的描述已经够多了——本来想要写满三千字的,但因为突然之间感冒变得严重了,手脚发软,没有力气,所以只能写到这儿了,抱歉,最近的状态确实有点不太好……对不起……

第一百零九章 命运(十)

    作者的话:对不起,生病了……病了……了……一个美好的假日全都用来休养生息……抱歉。

    人们被催促着尽快离开,返程比来时更漫长更痛苦,因为那时他们抱有希望,而现在几乎只剩下了绝望——因为被火焰惊吓到的牲畜都被王都骑士下令杀死,所以他们的马车与牛车(侥幸留在这儿的)都变成了无用的木头,他们被迫抛下了所余无几的财产,抛下了死去的人,只带着食物和水——原本他们只要能够到达彼方就能获得的东西,但如今,之后的好几天他们或许都得靠那几只并不饱满的皮囊活着。

    士兵们举着火把,在倒毙的牲畜间行走,砍断它们的腿,抗在肩膀上,血从他们的脖子一直流到胸膛。

    两部没有蓬帐的马车被临时栓上皮绳,既然没有马和牛了,那么由人来拉也是可以的,那几个宝贵的位置仅有受了重伤无法行走的骑士才有权占有,除了他们,就算是孩子也得徒步行走,于是一些男人和女人将那些还不到腰部的孩子背起来,他们之前未必认识,或许还有点矛盾和过节,譬如说,那个缺了门牙的小混蛋,他不止一次地偷走过邻居的苹果、面包和咸鱼——作为一个被**和粪工养大的孩子他身手灵活,不惧肮脏,也习惯了被人追逐和恐吓,所以变故突生时他毫不犹豫地钻进了厚厚的蝙蝠粪便里,躲过了火焰、弩箭与刀剑的威胁,却被一头惊恐的黑牛踩断了腿,他忍耐着没有哭泣叫嚷,而是爬到一块石头后面躲了起来,期望自己能够幸存……他幸存了下来,但他根本无法如他所以为的那样能够匍匐着逃出生天,他藏在衣服里的豆饼和干枣都丢了,稍稍一动他的腿疼的就像是被人放在铁砧上反复敲打,而他所有的力气全被用来支撑着他的上半身,好让自己不至于溺死在腥臭的粪便里——他差不多可以想象得到自己会被抛下,人们粘稠拖沓的脚步声逐渐远去,留下的只有蝙蝠、老鼠和甲虫,一旦火光消失,四周陷入黑暗,它们就会一拥而上,活生生地将他瓜分殆尽。

    他被抓起来放到一个肩膀上的时候吓的差点放声大叫起来,但他很快认出了那个宽厚的背脊与那个即便摆上一份只有爵爷才有权享用的早餐也绰绰有余的大屁股——他曾因为偷了一罐子蜜糖而被这个大屁股坐在身下被高热、汗水和臭屁折磨了有整整一个下午那么久,“加西亚夫人?”

    “怎么?”

    “您女儿呢?”他记得她有个身体不怎么好的小女儿,那罐子蜜糖就是为了给她掺在牛奶里补养身体而特意买来的。

    “死了。”

    有些人决定留在这里,譬如一个由于技艺高超而积攒了不少金币的手工艺人,他从雷霆堡带出的财产被盗贼们掠夺殆尽,他的长子死于去年的战争而次子就在刚才为了他的亲人奋战而死,他最小的儿子与他的母亲一同死在崩塌的岩石下,火焰点燃了他的外套、头发和脸,他的手指被烧得焦黑蜷缩,他虽然还活着,但已经没有了希望——他取下他的项链与戒指交给仆人,祝福他,而后请他(如果一切结束后他还活着)给他们举办葬礼,“若是之后实在没办法找到我们,”他看了一眼仍旧不时有碎石坠落的洞穴:“就在阳光能够照射得到的地方立一块小小的墓碑吧,告诉人们我们葬身于此。”

    还有些人是为了自己的亲人而选择留下,他们还活着,问题是他们不是被掩埋在了巨石下就是因为伤势过于沉重而无法行动,士兵们并不阻扰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劝说与等待的时间了,他们只能保护着愿意离开的人先行一步——但一个跟随着马车步行的骑士扈从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了他最喜欢的那个姑娘,她刚才没有和其他女孩那样乘坐马车或是牛车,她搀扶着自己的老父亲一起慢慢地走在队伍后面,这让他们侥幸逃过了最初的火焰与刀剑。

    如果不是一支失去了准头的箭矢射进了老头儿的脊背,他们准会没事儿的;又如果,骑士的马匹没有被杀掉,他的扈从无需背负着他的盔甲和刀剑的话,扈从也是能够将心爱姑娘的父亲背到肩上,一同离开这儿的;但这一切都是假设,他们匆匆对望了一眼,便移开了彼此的视线,“玛丽安。”扈从小心翼翼地低声提醒道:“这儿很危险……”他没说完,但玛丽安和她的父亲似乎都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但我们能去哪儿呢?”女孩问道:“我们还能去哪儿呢?”她说,这也是大多人的想法:“即便我们能够走到平原上,兽人也会追赶到我们的。”

    “不,”扈从悄声说:“雷霆堡会把他们留下来的。”

    ***

    幸存者们是无法越过高耸宽厚的城墙窥见雷霆堡内部的情况的,假如他们能够看到,准会吓得心惊胆战。

    雷霆堡的领主已经放弃了双重城墙、堡垒与外堡,施展了飞行术的法师们不断地从箭塔的顶端提走已经射光了所有箭矢的士兵——兽人们就在他们的脚下猛烈地敲打铁质的翻板门;或是在追逐着骑士的兽人的前方燃起一道火墙,或是制造一片沼泽,一个法师施放了法术让空气中充满呛人的烟雾与刺激的臭气,而另一个法师则捏起一块油脂让那些被烟雾臭气蒙蔽了感官的兽人们冲得更快些——更快地冲进第三个法师所营造的风暴陷阱里去。

    精灵战士在坚实的屋顶上疾步行走与跳跃滑翔,他们的长发在薄暮时分的绯色余光下就像是燃烧着的黄金,每一个与人类的士兵过于接近的兽人都能获赠一支来自于他们的箭矢,有些时候他们索性站立在一只滴水兽的脑袋上纹风不动,于是追逐着人类的兽人会愚蠢地以为可以轻而易举地捉到一只近在眼前的精灵——精灵们中较为年轻与恶劣的几个会耐心地等到那些肮脏的毛茸茸快要碰到自己的脚尖时才慢条斯理地举起长弓——用弓弦弹他们的鼻子或是直接用弓背抽打他们的眼睛。

    这种对人类来说相当有利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兽人们的祭司越过城墙为止。

    从内城区最高的建筑——罗萨达的塔上向下看,兽人已经越过了预设的中线,也就是一半以上的城区,就像黑色的蛆虫那样覆盖在灰白色的奶酪上那样,密密麻麻,令人作呕——若是没有精灵战士与法师的帮助,人类的士兵只怕很难如计划中的那样准时地冲到单城墙脚下,城墙的侧门被打开,骑士与士兵们沿着中空城墙中的楼梯爬上城墙。

    “封门!”一个骑士高喊道,他距离单城墙还有三百尺之多,但人们已能从他的身后看到兽人喷出的白色雾气了。

    预先准备好的泥浆倾泻而下,封闭侧门,在法术的催化下,它们凝结变硬,变化完成后会比岩石更加难以撼动。而跟在骑士身边的扈从,还有几个士兵,不由得露出了绝望与怨恨的神情,但他们没去浪费时间与力气抱怨命运的不公。

    他们转过身去,握紧手里的武器。

    适时返回的亚尔佛列德法师投出了一个火球,他的法术所剩不多,其他法师也是如此,这略微争取到了一点时间,士兵们从垛口扔下绳索,“快啊!快啊!”他们大叫道。

    骑士勒转马头,抓起一个士兵,然后命令另一个跳到他的身后,他的扈从如法炮制,而另外两个士兵被一对精灵战士抓住了手臂,就像悬挂在父母臂弯里的孩子那样被带着飞一般地跑。

    “如果你要做些什么!”亚尔佛列德冲着伯德温大喊,“现在正是时候!”

    然后雷霆堡就在他们眼前整个儿地坍塌了。

第一百一十章 命运(完)

    “据我所知,”来自于王都的骑士捂着他那只空洞洞的眼眶说:“尊贵且荣耀的高地诺曼之王是一个睿智而有着远见卓识的人,他让矮人从他那儿拿走的钱足以铸造一座黄金城堡,为了这笔费用,连接十位雷霆堡的领主一辈子都处于赤贫的负债状态,而矮人所做的就是这个?将整个雷霆堡变作一个陷阱?”

    “为什么不,”伯德温说:“它埋葬了近一万个兽人,而且崩塌的只是内城区,三重堡、城墙与护城河都安然无恙,只要请法师施展几个法术它们就能恢复原样。”

    “但你的城市呢?”王都骑士不可思议地说。

    “它总能被重建的。”伯德温说。

    “我不认为他们会在看到这些后能够继续毫无芥蒂地居住在这儿。”亲王的心腹摇头道:“矮人们都是疯子。”

    从城墙上俯瞰,你能看到一个相当齐整的长方形凹陷,如果想要形容一下的话,那就像是一块沉入积雪的石块,而石块上堆满了破裂倾倒的玩具小屋,兽人的尸体被灰尘覆盖,看上去就像是散落各处的小粒污垢。

    “至少这场战争已经结束了。”伯德温说,他从未觉得重建雷霆堡的城区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和精灵的白塔那样,沃金的信徒们选择这儿长期居住只不过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金币——只要呼啸平原依然存在,或更正确地说,它的宝石、黄金、辉石与皮毛依然存在,他的城市就会继续存在下去。

    而且商人们会欣喜地发觉,兽人们将会更为热衷与人类交易,他们需要盐,需要铜和铁,需要奴隶,需要一切他们未曾抢掠得到的东西。

    又或者,伯德温思考道,他还可以做一件之前的领主从未做过的事情,他已经厌倦了等待战争。

    不过这些都要等到很久以后了。他要忙的事儿多着呢——兽人的尸体要烧掉,他们身上生满了会带来瘟疫的有毒小虫;他的民众和士兵……死去的需要收殓,而活着的需要温暖的住处,干净的水与充足的食物……还有商人……雷霆堡的主人考虑着,他应该给国王的外甥写一封信,狄伦,他没有血缘的弟弟,一个庞大行会的首领,就像之前的每一次,他会派遣他的商人来与伯德温会谈,伯德温必须承认他们十分地贪婪,但同样地,他们也很擅长处理各种伯德温不擅长处理的杂乱事务。

    他可以在正文的开头即询问狄伦是否愿意卖给他一座完整的城区,伯德温微微一笑,狄伦会欣喜若狂的。

    ***

    “我的兄长写信给我,询问我有无一座完整的城区出售,”狄伦.唐克雷举起一张羊皮纸,它卷曲得厉害,一看就知道是被塞在铜管里,由鹞鹰送来的。

    约翰公爵闻言烦躁地皱起了眉,他大步地走过去,以一种在他身上实属罕见的粗鲁劲儿抽出了那张羊皮纸,直接扔进了熊熊燃烧的壁炉里:“别开这种低劣的玩笑!”他厉声指责道:“我可没有一个从农奴的裙子下面钻出来的外甥!”

    狄伦无所谓的耸耸肩,今天他佩戴着全套由秘银与黑曜石镶嵌而成的珠宝,长袍和斗篷都是银白色的,着上去就像是雪中的河流那样冰冷与难以捉摸:“你在焦虑不安,亲爱的舅舅,”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还能为了什么!”约翰公爵高声说道:“伯德温,当然是伯德温,我的哥哥,你的另一个舅舅和高地诺曼的国王,竟然想要赐予他一个盛大的凯旋式!”他在房间里急速地来回走动,外袍扬起的风甚至影响到了壁炉中的火焰:“可笑,太可笑了!这是胜利吗?他的骑士与士兵所余无几,而他的民众更是死伤无数,他说他杀死了上万个兽人,但谁能证明呢?事实上我们只得到了一箱子灰烬!我们甚至看不到一只耳朵!”

    “我的商人倒是能够证明,”狄伦咯咯地笑着说:“毕竟给他召来这些麻烦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

    “现在可不是说笑的时候,”约翰公爵面色阴沉地说,一边举起丝绢挡住自己的嘴,压抑着咳嗽的冲动:“这个麻烦很快就要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了……还记得那一条吗?绣在挂毯上的——诺曼的血脉将是雷霆堡永远的盾与矛——我们的陛下以此向我索要我的骑士与士兵。”

    “这不是法律,只是一个古老到快要被遗忘的传统,”狄伦说:“你是有权拒绝的。”

    “可这会影响到我的声望,”约翰公爵无可忍耐地咳嗽了两声,然后又是好几声,他咳得几乎停不下来:“咳……他们会认为我是个懦夫!”

    “但您并没有妥协。”

    “这得感谢我的儿子,虽然他也只是个血统不纯的小杂种,”约翰公爵说:“但他的死帮我争取了四个月的缓刑,加上筹备的时间,我可以拖延到盛夏来临,但在初秋之前,我必须交出五百名骑士与两千名士兵——诸神在上,若是伯德温死了或是获罪,就如我们之前所以为的,我倒是挺愿意那么做的,摩顿.唐克雷从你手上夺走的,最后还是交还到你手上,但现在……”

    “国王陛下正在给他最得力的臂膀戴上铠甲,送上利剑呢,为了他的女儿,他似乎已经不怎么在意那张伪善的面具了。”

    狄伦抚摸了一下手上的戒指,反复将伯德温的名字在牙齿间咀嚼了好几遍,“他赦免了那个盗贼?”

    “他一准是惺惺相惜了,”约翰公爵讥讽道:“一对儿从阴沟里钻出来的老鼠。”

    “你的骑士怎么说?”

    “一个蠢货,”约翰公爵说:“等他一回来我就把他绞死。”

    “我以为他是忠诚于您的。”

    “他忠诚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国家。”约翰公爵说,他是一个拥有广阔封地的公爵,另外,因为他是国王的弟弟,所以也是这个国家唯一的男性继承人,但它随时都会变成一个笑话——如果他的侄女李奥娜继承了王位,这个头衔会被立刻收回去。

    “你刚才说四个月……”狄伦思索着问道:“那么说,这场凯旋式将在四月举行喽?”

    “差不多,”约翰公爵说:“现在的雷霆堡不比呼啸平原好多少,作为一个‘仁慈’的领主,伯德温不会看着他的领民冻死和饿死,他得忙碌上好一阵子。”

    “我会派我的商人过去,他们会严密地掌控所有的进度,”狄伦说:“等他返回王都的时候,他会收到一份堪称惊喜的礼物。”

    “噢,我几乎忘了,”公爵假惺惺地轻呼道:“那朵山野里的小玫瑰接受了夜莺的拜访吗?”

    “当然。”狄伦百无聊赖地摘下自己的头饰,又把它戴上,如同翠叶般的祖母绿坠子遮住了他眉毛上方的浅淡瘢痕:“那只夜莺可是我麾下羽毛颜色最为艳丽,歌喉最为婉转动听的一个——除了李奥娜,他可从未在女人身上受过挫折。”

    “我真怀疑我的侄女是否有着天生的疾病或是后天的怪癖,”约翰公爵说:“她也许并不怎么喜欢男人,狄伦,或者你应该让其他的夜莺与猫去试探一下,国王当然可以蓄养一两个心爱的骑士,但一个更喜欢与女人躺在一张床上的女性王储只会是个丑陋恶心的怪物。”

    随即他看见他的侄儿在片刻思索后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我曾经听到一个听起来只能说是荒谬的流言……”

    “哦,不,别告诉我李奥娜真的喜欢女人。”

    “不,我想她喜欢的还是一个男人,”狄伦快乐地拍了拍手:“看来我们确实要努力地去证实它了,在某个关键时刻,它肯定能起到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作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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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者介绍:
“我是邪恶的,自始至终,从无更改。” “是咪?” 一个邪恶而不幸的巫妖与一个无厘头的异界灵魂不得不分享一具躯体的悲惨故事……就这样(摊手)。 非种马,非耽美(BL),无后宫。圣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圣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圣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