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幸存(上)
克瑞玛尔在黑夜的密林中孤身前行,这种行为在他还是个普通人时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黑夜中的密林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要来的阴森恐怖,并且真实,许多夜行性的动物与飞禽都已经醒了,它们多半食肉并且预备好了狩猎;密林中没有道路,一些地方树干与藤蔓密集的就连只小云雀都穿不过去,不过如果你没有一双精灵或是野兽的眼睛,那么你是看不到它们的,你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到——只要你伸直手臂,你就像是被丢入了一团危机重重的黑暗,到处都是绞索、刀剑与毒液。
施法者能够看见去路,但为了避免一些生物的骚扰,他让那只火元素侍者,也就是那只小蜘蛛趴在他的肩膀上,它周身燃烧着最为纯正的火焰,虽然只有小指头那么大,但具有智慧的生物立刻就聪明地躲开了,而那些不具有智慧的,在接近克瑞玛尔的那一瞬间就变成粉末与焦炭。
“不要留下火星。”克瑞玛尔提醒道。
小蜘蛛咔哒咔哒地举起螯牙,那些在黑暗中星星点点闪烁飘落的小亮点儿就像跟随着妈妈的孩子那样朝它成群结队地飞舞了过来,而后被牢牢地吸附在了它的身上,闪着光,八条腿的小家伙就像是沾满了钻石粉末。
“做得好。”
小蜘蛛得意洋洋地用最后一对节肢理了理它浑圆的肚子——它放出了更多的热量,还有光,亮的就像是一只四十瓦的白炽灯泡,它的威胁就像光线做制造的箭矢那样刺向了密林中的每一种生物——所以当一只拳头大的姬鴞跌跌撞撞地向克瑞玛尔冲来的时候,法师感到惊奇,而他的侍者则觉得自己被挑衅了。
它敲打螯肢,发出人类无法听见的嘶嘶声,姬鴞的羽毛呼地一声被点燃了,鸟儿发出凄厉刺耳的叫喊。
“停下!”克瑞玛尔叫道,与此同时,他敏捷地伸出手,抓住了那只快要变成了火球的小姬鴞,他施放的法术熄灭了火焰,并且降低了姬鴞身体的温度,一边还不忘命令火元素侍者回到暂时给它休憩的宝石里去。
光和热一下子消失了,克瑞玛尔能感觉到侍者的怒气冲冲,但现在他可没心思去安慰这个性情暴烈的小家伙。
“哥舒拉?”他试探性地问道。
姬鴞回应般地叫了一声,猫头鹰的叫声可真是算不上动听。
哥舒拉翅膀上的飞羽与复羽、绒毛都被烧掉了,光秃秃肉红色的部分让异界的灵魂不太厚道地想到了超市里售卖的冰鲜鸡翅膀,希望精灵们的药能让它们重新长回来,他想,合拢双手,因为那只脸就像被拍在地上过的小鸟正努力扑腾着想要跳出去,发现无法成功后它用力啄着克瑞玛尔的手掌。
“你现在可没办法飞。”克瑞玛尔说。
而姬鴞对他大喊大叫,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猫头鹰的大声鸣叫简直就是一个噩梦。
“我们得回灰岭去。“克瑞玛尔喃喃道,而姬鴞更加激动了,它灵活地钻出了手掌缝隙,抓住克瑞玛尔的腰带,用力地啄着悬挂在腰带上的袋子——那个袋子装着承载火元素灵仆的宝石。
“呃,那个,”克瑞玛尔说:“我很抱歉……”
姬鴞显然气得有点发晕,它跳了下去,钻进草丛,在克瑞玛尔想要弯下身捉住它的时候,它又停住了,再度大叫,它叫的那么用力,嘴角都裂开了,流出了血。
——它有事情要告诉你,巫妖说,用巧言术。
——姬鴞算是智力生物吗?
——与你相比,曾经的不死者认真地说道,当然是。
***
狼群将活着的人类集中起来。
他们曾想用手里的木杖、木棒和石头与这些凶猛的野兽对抗,但它们很快就被夺走,或是拿着它们的手掌被咬断,手臂被洞穿,他们在失去了仅有的武器后被巨狼的獠牙逼迫着站到了一起,幼狼们轮番冲上来,撕咬他们的手和脚,试着将其中一个人拖倒,拖进它们的包围圈,然后玩耍般地撕开他的身体。
“它们……它们……”一个学徒颤抖着喊道,他比亚戴尔还要小,几乎没受什么伤,除了巨狼夺走木棒时木棒粗糙的外皮在他的手掌里擦出的伤痕。
“它们正在拿我们训练他们的幼崽。”主任牧师沉静地帮他补完这句话。
学徒恐惧地哭了起来,脸色比那个已经被开膛破腹,流光了血的人还要苍白难看。
亚戴尔沉默地将学徒和主任牧师向自己的身后推去。
母狼督促般地呜呜叫唤了一声,幼狼们抬起满是血污的毛脸,它们转向剩下的人,学徒、亚戴尔与主任牧师。
一只尾巴卷着的幼狼向前跳了一步,这一步无需它用上全力但仍有十二尺左右,主任牧师瘦骨嶙峋的手指紧抓住亚戴尔的衣服,而学徒的肩膀顶着亚戴尔的脊背,他歇斯底里的大叫,哭泣着——让亚戴尔没有想到的是,当那只幼狼跃起的时候,他被推了出去,迎向带着内脏碎片与鲜血的牙齿。
他本能地抬起手臂,幼狼的牙齿一下子就贯穿了皮肤和肌肉,在他的骨头上磨的咯吱作响。无法与成年狼相比,但仍有七八十磅重量的幼狼身躯将亚戴尔掀翻在地,它的爪子紧压着年轻牧师的胸口和腹部,让他无法喘气,另一只幼狼扑了上来,寻找着机会,在亚戴尔的腿上咬了一口。
我就要死了,亚戴尔清晰地想,被狼咬死,吃掉。
他能够看见那只母狼正在注视着屠场内的一切,从容而谨慎地,如果他真的还有力气推开或是踢开某只幼狼,它一定会马上冲过来咬断亚戴尔的喉咙。
他没能看到的是他的老师,罗萨达曾经的主任牧师咆哮着扑了过来,锥子一样的手指抓和刺向了幼狼的眼睛,咬着亚戴尔手臂的幼狼疼叫着,猛烈地甩动着脑袋,亚戴尔被摔向一侧,它的兄弟被它惊吓到了,它们跳了起来,跳的很高,并且躲开了。
主任牧师想要将亚戴尔拖开,或是扶起来,但无论他想做什么,我们都无法知道了,因为狼群的首领,那只最大的灰狼已经攫住了他的肩膀,压住他,从容不迫地咬穿了他的血管与气管。
母狼赶到幼狼身边,安慰地叫着,舔着它的眼睛。
在狼群陷入混乱时学徒以为自己找到了机会,他想要逃走,在转过身去时他看见了一个亮点,只有一个亮点,那个亮点眨了眨。
***
克瑞玛尔赶到时以为自己已经晚了。
他从宝石里释放了火元素侍者,郁闷的小蜘蛛将自己的怒火完完全全地倾泻到了那些可怜的巨狼身上。
燃烧着的巨狼就像之前被它们狩猎的人类痛苦凄惨地哀嚎着,它们在血和污泥中翻滚,盲目地寻找着生路,但那些火焰就像是活着的,具有智慧的生命那样形成了刀剑、长矛与围墙,燎烤这它们皮毛身体的火焰一经熄灭就会被再次引燃,火焰会跟随着它们钻入洞穴,它们也无法接近溪水。
被火焰紧紧裹住的头狼站立着,金色的眼睛凝视着克瑞玛尔,施法者,它想要最后一次凶猛有力地跳起,将牙齿嵌入他的颈脖,但它只是走了一步,焦脆的腿骨就折断了。
血腥的屠场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恶臭与深灰色的烟雾,克瑞玛尔走进火焰,他找到了主任牧师,曾经的胖子,还有更多记忆犹新的面孔——而后他听见了咳嗽声。
亚戴尔正在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
另一个咳嗽声来自于克瑞玛尔的身后,伴随着一把雪亮的斧头。
作者的话:下一章放在明天……感谢诸位大人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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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幸存(下)
狼趾很少这样冒险,但这次他必须,因为所有的死人中唯独少了那个最该死的——他活着,那么这个任务就是失败的。狼趾不聪明,但公会的首领明确地告诉过他,公会对他的宽容是建立在每一桩成功的任务上的,只要他失败了一次,那么他的特权就会被剥夺本人也会被惩罚——狼趾见过被惩罚的公会成员,有时他和他的动物工具还是执行者,他一点也不想去亲自尝试一下它们的滋味;同时他心怀侥幸,他不是孤陋寡闻的人,他的父亲就是一个祭司,他在公会以及任务里也见过所谓的施法者,他们可不像蠢笨的平民或奴隶以为的那样刀剑不侵,他的父亲被双刃斧砍了头和四肢,而施法者们,他们甚至虚弱的无法抵抗一柄小小的匕首。
他成功地将自己的行动掩藏在火焰、烟雾以及巨狼的翻腾与嚎叫中,但那些烟雾太讨厌了,它们就像长毛的小手那样不住地搔动着他的眼睛与喉咙,在最后一步他无法遏制地咳嗽了,但幸好这个距离已经足够他将斧头砍过那条脆弱雪白的小脖子。
他最喜欢的斧头,一下子就能砍倒一棵碗口粗的椴树——兽人的碗。
斧头砍在了抬起的手臂上,狼趾疑惑的眨动眼睛,却并不惊慌,他知道,这柄锋利的斧头将会砍断那条手臂,再接着往下,砍断脖子,说不定还会砍去半边肩膀。
但他想象中的血腥景象并未出现,那个穿着白袍(狼趾起初还以为他也是一个牧师)的施法者的手臂没有断,它安然无恙并转过来抓住了斧头与木柄的连接处,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它从狼趾的面前推开,随即出现在狼趾面前的是黑发施法者的另一只手。
有什么东西从狼趾的身体里扯走了他的力量,他沉重而笔直地倒了下去,眼睛大大的睁着,唾液从张开的嘴里流了出来。
他活着,仍能呼吸,能发出声音,但不能动弹,连晃动一下小手指也不能。
克瑞玛尔吝于投给这个丑陋的半兽人第二眼,他踩过母狼与幼狼还在燃烧的身体,去查看亚戴尔的情况。
亚戴尔跪在主任牧师的……身体边,徒劳无功地想要用手指头堵住汩汩流血的齿洞,但血还是溢出了他的手掌,主任牧师看着他,看着自己年轻的弟子,他或许是想要说些什么的,可声音都从破裂的气管里溜走了;他或许还想握住亚戴尔的手,抑是抚摸他的头发,但就像我们知道的,人类的力量是会随着血液流走的,他只好看着亚戴尔,看着他,直到最后一丝生命的光辉从那双浑浊的眼睛中消散。
克瑞玛尔转过眼睛。
他想他永远都不可能习惯这个。
施法者寻找着主任牧师的洞穴,他记得它就在亚戴尔的洞穴附近,克瑞玛尔带来的药物都收藏在那儿,他找到了,钻了进去,里面又黑又湿,幸好药粉和药水都是装在小瓶子里的。
他钻出来的时候,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叫着救命,施法者驱散了声音来源处的烟雾,不无惊喜地发现还有人活着,一个即将自男孩转变为少年的孩子,罗萨达牧师的学徒,他的脸被撕咬的血肉模糊,身上也是,但他还活着。
不知为何,亚戴尔看见学徒的时候眼神变得有些古怪:“还……还有人活着吗?”他声音嘶哑地问,眼睛红得就像是要滴出血。
“他,还有一个半兽人。”克瑞玛尔说,“你。”
亚戴尔沉默地看向学徒,学徒畏缩地垂下眼睛,哭泣着,一方面是痛楚确实难以忍受,另一方面是出于畏惧——一个卑劣的叛徒对于被出卖者的畏惧,他知道这个总是身着白袍的黑发施法者是亚戴尔的朋友,他也许会因为亚戴尔的要求,或是出于愤怒,拒绝为他治疗,把他扔在这儿等死。
但亚戴尔什么都没说,他沉默着接受了克瑞玛尔的帮助,然后看着他给予了学徒同样的治疗。
“半兽人是怎么一回事?”等一切就绪后,他问。
“突然出现并且想用斧子砍掉我的头。”克瑞玛尔简单的回答,拖来一具幼狼的尸体垫在学徒的脖子下面,精灵的药粉与药水具有奇效,他的脸已经在逐渐痊愈了,但鼻子和嘴唇肯定回不来了,他的牙齿连同牙龈都暴露在外面。
半兽人还躺在原地,亚戴尔看了他一会,艰难地降下膝盖,在他身上翻找起来。
“你在找什么?”
“公会的标记。”亚戴尔疲惫地说:“帮我一个忙,割开他的衣服,看看他的肩膀或是胸膛。”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狼趾说,“我只是偶尔好奇过来看看。”
“然后发觉我的头不太符合你的审美?”克瑞玛尔讥讽道。
“一个普通的冒险者可不会穿着呢绒的外套和丝绸的衬衫,套着蜥蜴皮的靴子,也不会挂着金链和带着精钢的斧子和匕首。”亚戴尔说,阴翳一阵阵地掠过他的眼睛。
狼趾闭上了嘴,克瑞玛尔割开了他的衣服,但他们除了肮脏的皮肤与腥臭的毛皮之外什么都没能找到。
“一个普通的冒险者也有权利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狼趾无耻地坚持道,“也可以有那么几件用于自保的武器。”
“你相信他吗?”亚戴尔问克瑞玛尔。
克瑞玛尔摇摇头。
亚戴尔拔出原属于狼趾的匕首,喘息着,将它冰凉的锋刃放在他的眼皮上面:“我也不信。”
***
克瑞玛尔回到灰岭时,浅淡的晨光正在变得明亮与鲜明,星光河泛起金色的涟漪,水獭坐在水边的木墩上梳理自己的毛皮,见到他唧地叫了一声。
重新掌握身体的巫妖在距离自己的居所还有近百尺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正有人等着他,但他没想到那人居然会是凯瑞本。
“我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巫妖直截了当地说。
“我也有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要告诉你。”凯瑞本说。
克瑞玛尔从自己的怀里掏出那只差不多被燎光了羽毛的姬鴞递给他:“抱歉,”巫妖不甚真诚地说:“无心之失。”
哥舒拉看到凯瑞本的时候又一次地大叫了起来,不过这次不是惶急而是忿怒。
“你说的坏消息就是这个?”凯瑞本把哥舒拉捧在手里。
“很可惜,”巫妖说:“不是。凯瑞本——是罗萨达的牧师们,曾经的牧师,”他补充道:“他们遭到了一群巨狼的袭击。”
他注视着精灵碧蓝的眼睛:“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亚戴尔,还有一个学徒,其他人都死了。”
“意外?”
“不。”巫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手指,上面浓密的黑毛已经被刮除干净,灰蓝色的刺青痕迹赫然可见——一道道密集的斜线交错而成的格子。
“一个叫做‘细网’的盗贼工会,他们接受了一笔酬劳丰厚的委托,那些巨狼是他们派出的一个盗贼自风暴绝壁的北面诱惑而来的,他是一个拥有祭司血脉的半兽人,是它们的首领,也是它们的头脑。”
“谁的委托?”
“一个小卒子没权利知道的人。”巫妖说:“但亚戴尔知道。”
凯瑞本抬起头,他从克瑞玛尔的黑眼睛里读到了那个名字。
“他们已经被烙印、驱逐与流放了。”
“有些人活着就是威胁。”巫妖说。
“……那个盗贼呢?”
“被亚戴尔杀死了。”漫长的,痛苦的。
哥舒拉嘎哈嘎哈地叫着,有那么一会儿,它是两者之间仅存的声音。
“死去的人……”
“他们已经获得安息。”罗萨达曾经的侍奉者们给自己挖掘的藏身之处成了他们的墓穴,收敛和清洗他们耗费了克瑞玛尔和亚戴尔很长的时间与不少力气。
“还有,”巫妖说:“亚戴尔托我向您和佩兰特致谢,并表示歉意,因为他不得不辜负您们的好意了——他要离开这里。”
“离开?那他能到哪儿去呢?”
“北方,也许,”巫妖说:“我想,总会有那么一个善意与恶意都无法找寻得的地方吧。”
“哦,对了,”曾经的不死者好奇地问道:“你那个不怎么好的消息是什么?”
凯瑞本停顿了一下,他从身侧抽出一个由白银圆筒装着的卷轴:“白塔与鹧鸪山丘的领主派遣的使者送来的消息。”
“安芮与德蒙即将缔结婚约,成为夫妻,我们被邀请前往白塔观礼与见证。”
***作者的话:本来端午两天想要双更的,但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抱歉,以后会找时间补上的,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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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婚礼(上)
作者的话:抱歉啊,被拖去开会,晚发了……
***
克瑞玛尔从未认真的看过白塔。
他第一次来到白塔是为了继承比维斯的遗产,在此期间,他一直住在罗萨达的圣所里,为了避免那些新生的,脆弱的肌肉、血管与肌腱不会受到第二次伤害,他行动的次数与范围被缩减至了最少和最小,在获得遗产后,他和凯瑞本一起返回灰岭,没有在白塔过多地停留;而第二次,他和凯瑞本来到这儿,是为了保证亚戴尔以及其他的无辜的人能够获得一个公正的判决——由于德蒙的谎言,那时的白塔居民对精灵的观感已经降低到了有史以来最低的一次,城里又死去了太多的人,大部分店铺都被迫关闭了,在街道上走来走去的全是些沉溺于悲恸与茫然之间,身着黑衣的可怜的未亡人,克瑞玛尔当然不会有心情去观赏与领略这座城市的美丽与奇妙之处,他和凯瑞本在安东尼奥法师的一个老朋友开设的旅店中休憩,除非必要,否则他们只会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白塔留给他的印象就像是一团灰色的迷雾,所有的东西都是模糊不清的,除了比维斯的住宅,三座白塔——领主城堡的主塔,安东尼奥法师的法师塔与罗萨达的至圣所,哦,对了,还有弗罗的神殿。
如今的白塔完全推翻了他印象中的那一个——它不像尖颚港的城市那样阴暗潮湿,由歪斜不规整的房屋与狭窄的巷道占据最大的地盘;它也不怎么像碧岬堤堡,碧岬堤堡固然洁净、富有、生机勃勃,但作为一个自由港口,它也有着独属于自己的松散与复杂,譬如过多的酒馆、旅店,纷乱的店铺,集市上固定与不固定的商人,城区外的流民……等等等等。
白塔曾经的执政官却是个孤独而又刻板的人,他不喜欢有什么东西超脱自己所认可的那个范围,所以在白塔,每样东西,不管是什么,都必须是井井有条,一目了然的——所有的街道都是笔直,交叉处不是直角就是直角的二分之一,路面铺设着三寸见方的灰色方形石块,宽度分为六尺、十二尺与四尺,两栋房屋之间最窄不得低于两尺,且都有排水设施;与碧岬堤堡不同,白塔虽然也是一个以商业为主的城市,但酒馆、旅店以及其他类型的店铺都必须按照执政官的意志分区开设,也就是说,你要喝酒,就必须到酒馆区去;想要住宿,那么就得去旅店区;想要买点东西——绸布有绸布区,亚麻有亚麻区;铁匠不会和金匠搅合在一起,你也别指望能在做鞋子的对面找到一家卖帽子的。
除了这些,就连各个住宅的门楣、门廊与廊柱也受到了限制,从伸展出去的长度到柱子的个数都有要求,颜色也是,它们都是灰色的,墙壁由灰色的大块石砖砌筑而成,柱子用的是一种铅灰色的砂岩,有些人家会镂空它(每户的图案都不尽相同),然后在里面点上油灯,灯光从柱子的内部透射出来,形成了一种难以模仿的独特符号。
在外城区你很少能够看得到高大的树木,人们仅在门前与屋后这两小块地方种上一点只能说是聊以**的灌木与草花,如果你能自上而下的俯瞰,那么你会发现只有三个地方才能找到大片的绿色,罗萨达的圣所与弗罗的神殿,还有流经了整个白塔的内河两侧。
克瑞玛尔和凯瑞本走在内河河畔的一侧,梧桐与橡树向略显浑浊的内河伸出宽大翠绿的枝叶,它们的阴影覆盖了整条青灰色泽的木栈道,深褐色的橡树果实星辰般地点缀着栈道和栈道下方的草坡,孩子们在湍急的人流中钻来钻去,在它们还未被坚硬的靴子和木鞋踩碎前捡拾起来放进自己的衣兜——能在白塔定居的人都能买得起麦子与面粉,但这些像是戴着一顶小帽子的果实只要放进火里烤烤也能算是一种不错的小零嘴儿。
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灵魂观察着身边的人群——他们之中有白塔的居民,也有自其他地方赶过来目睹且参与这一盛事的商人、骑士、吟游诗人与手工艺人,但你很难找寻得出之中的区别——那些就在不久前才失去了父母、兄弟姐妹与配偶子女的人们似乎已经彻底摆脱了死亡笼罩在他们头上的阴霭,他们脱下了黑色的丧服,换上鲜艳的丝绸或丝绒的衣服,戴着金、铜与木头的项链,面色红润,步伐轻快,他们发笑,他们大声说话,年轻人就如同小鸟一般愉快地互相追逐与唱歌。
——在我们这儿,曾经的不死者说,死亡可是不要受欢迎又是最为常见的客人,一般而言,长久的哀悼只属于国王、贵族、施法者与那些与之地位相当的人,凡人的死亡有时反而是种解脱,他们的亲人并不会为之哀伤太久,他们需要忙忙碌碌,劳作奔忙,以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被哀悼的人。
——只是有点难以想象,异界的灵魂说,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这里还充斥着怒火与眼泪。
——能吃着蜜糖的时候就别去想着苦药,巫妖说,及时行乐才是人生真谛——毕竟人类的生命是那样的短暂与不可测,更何况——他轻轻晃动手指,无情地讥讽道,正义业已得到伸张,罪人也受到了惩罚,我想他们已经心满意足了。
但也不是没有变化的,异界的灵魂注意到,相比起以往,白塔的人们已经不再那么热衷于佩戴罗萨达的标志和圣徽了,更准确点说,只有寥寥那么几个人,而且他们很快就将它摘下或是藏进了外套里,而后轻松愉快地融入到了那股幸福的河流中去。
他们吃喝、跳舞、听和说着不堪入耳的下流笑话,成群结队地去看骑士比武。
按照常规,一个领主或是执政官的婚礼之前,必定是要有持续一段时间的骑士比武大赛的,主人要负责通知、召集那些勇猛无畏的骑士并负责他们的食宿,还要提供比赛的彩头,一些较为慷慨的领主还会向他喜爱的骑士赠送铠甲、刀剑、马匹或是代为支付他的赎金。
这种大赛通常会持续两轮,最多可达六轮,也就是半年有余,聚拢来的骑士数量要看主人提供的彩头如何——领主会提供自己领地上的一头野牛,抑是部分铠甲,一柄锐利的宽剑,或是著名的娼妓,当然,还有可能是某个不怎么讨他喜欢,以至于不想提供嫁妆的女儿的婚事……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为了一些声名显赫的对手而来,因为一旦击败了后者,他们就能同时获得威名与精美昂贵的装备。
譬如那一位。
他已经装束停当,只从头盔后露出一点卷曲的深灰色头发。他的铠甲并不像其他骑士那样华丽繁琐,头盔顶上没有镀金的圣徽,魔鬼般的角或是羽毛、毛皮制作而成的盔缨,面盔也没有打造成哗众取宠的鹰嘴或是犬嘴,只是最为普遍采用的猪嘴,胸甲上没有细密精致的花纹与曲线,也未在臂甲上留下赞美女性的诗词,只在心脏位置敲有一架安置在锤子上的天平——表示他是隶属于公平者,戒律者的保护者,公正与正义之神泰尔的骑士。
但这具铠甲的价值甚至要高过那些镀金或是镶嵌宝石的同类,不单单是因为它是全钢的并用精金做铆钉,还在于它巧妙而实用的构思——铠甲的腿甲与臂甲都敲有棱条,既能减轻重量又能加强保护效果;胸甲由三块甲片组成,中间格外细窄的一块仅作为连接件而存在,以保证穿着者不至于因为无法活动的庞大胸甲而变得笨拙迟缓;手甲分作五个部分,分别覆盖在每根手指上,关节处均能自如屈伸,最值得一提的是,它还配备了带有护颚的大型护颈,以便护住脆弱的颈脖。
他还有一匹漂亮的马,棕红色的皮毛油光发亮,大约有一千二百磅那么重,细窄的前额至鼻尖都是白色的,人们通常称之为“细流星”的那种,马蹄是蓝灰色的,性情沉稳,既不会刨蹄子也不会老是想要嚼点什么。
当凯瑞本和克瑞玛尔来到他们受邀请的那个位置上时,两两对战的第一部分——长矛对刺已经结束了。泰尔的骑士相当公平地没有去刺击敌人仅以链甲保护的脖颈,而是准确地击中了其持有的盾牌面上四颗钉子中的一个,那是固定带与盾牌铆接的部分,十分脆弱,长矛在击碎了盾牌后甚至殃及了盾牌后的手臂,他的敌人猛地滚落在地上,头盔跌落一旁。
胜利者的随从一拥而上,想要将主人的手下败将拖走,但他们的主人摆手示意他们退下——他等待着他的敌人站起来,拔出宽剑,将整个比赛带向第二部分。
他也从马上跳了下来,同样脱掉头盔,护颈,拔出他的剑。
这一回合要比长矛刺击来的略久些,但也只是略久,失败者的手臂再一次被打中了,他失去了他的武器和抵抗的能力——至少观众是这么认为的,当后者赤手空拳地扑向泰尔的骑士时,即便比武大赛中确实有着名为徒手摔跤的第三部分,观众们还是止不住地哈哈大笑并大声地喝起了倒彩。
泰尔的骑士可以说是带着点无奈与不耐烦地掀翻了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他的侍从亟不可待地扑了上来,将这个坚决不认输的家伙拖回了他们的“营地”,即休息与暂时用于安置人质的地方——鉴于他之前的表现,他们用钉着铁箍的木棒狠狠地敲打了他的腿和背,好让他老实点。
深灰色头发的骑士婉拒了下一个挑战,他朝装饰着锦缎的看台走了过来,观众们激动地欢呼了起来,贵妇与少女们投掷出的鲜花在他的脚下形成了一条馥郁的光荣之路,但他完全没去在意,他走到克瑞玛尔与凯瑞本的座位下方,向他们,准确点来说,向凯瑞本招了招手。
第六十九章 婚礼(中)
精灵游侠站了起来,只到他腰部的看台护栏根本不能说是一个障碍,他单手撑起自己的身体翻越了它,落在地上的动静比一只橡树果实所能造成的更小。
克瑞玛尔左右张望了一下,又一场比赛开始了,到处都是激动挥舞着的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放声大喊的嘴巴与忘乎所以的脑袋,他不觉得他们会注意到有个人正需要一条能够离开此地的通道,他仿效了游侠的做法,从自己的座位上直接跳进场内。
直到跳下看台,与这个骑士处于同一水平线时克瑞玛尔才发现他很高大,简直就像是个肌肉发达的半食人魔,当然,他露出的脸是人类的,一张值得称赞的脸,但那是一种粗糙强硬的美,他的皮肤是浅褐色的,眼睛也是灰色的,但要比头发的颜色更浅一些,带有透明质感,他蓄留胡子,那种被叫做“短箱”的式样——;自两鬓延伸连接着下颚的铁灰色短胡须,末梢修平,长度只有一寸左右,嘴唇下方除了中间的凹陷处全被刮得干干净净,嘴唇上方是对“一字型”的细胡须,尾端与两鬓的胡须连接在一起。
他的肩膀和胸部尤其宽阔厚实,当他拥抱精灵游侠的时候,克瑞玛尔觉得那就像是只人立的巨熊正在拥抱一匹纤细的独角兽。
“啊,你带来了一个小朋友。”灰发骑士说。
人们的呼喊声震耳欲聋,差点就彻底盖过了他的声音——提出挑战的骑士所驱策的马匹就在他们身边不足五尺的地方摔倒,扬起的尘土足以吞没一个人。
“我们在场内走动不要紧吗?”克瑞玛尔紧盯着那匹嘶鸣着想要站立起来却被自己的蠢主人拖累的红色马匹。
“你爱走到哪儿都行,但不能打搅骑士们的比赛,另外他们不负责保护你的性命。”灰发骑士解释道。
他虽然这么说,但还是谨慎地将凯瑞本和克瑞玛尔带出了可能被殃及的范围——他们来到了他的营地里,这儿很安全,就是有点嘈杂,铁匠正忙于修补那些在比赛中折损的武器与甲胄;侍从们奔跑着服侍骑士穿上和脱下铠甲、罩袍,收起武器,抱来干草、端来烤肉、清水以喂饱又饥又渴的马匹和他们的主人——医师与牧师则忙于治疗他们,一些骑士坚持认为自己的伤势无关紧要,但负责治理他的人总认为他们再不治疗就要死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导致了不断的小小争吵甚至殴斗。
被俘虏的骑士们对他们需要付出的赎金数量不满意,有些是觉得多了——就像灰发骑士所擒获的那个,这比较好解决,因为大部分骑士注重名誉胜过金币;有些是觉得少了,与他尊贵的身份不相符,而那个俘虏他的骑士又出于上面的原因坚持不肯索要更多的赎金……身着艳丽服饰的吟游诗人在他们身边赞颂着这种高尚的行为,他们打着响板,敲着小鼓,弹着五弦琴与索尔特利琴——后一种乐器由十五根弦与一块等腰梯形形状的木板组成,因其高昂锐利如同武器相互击打的声音而深受骑士们的青睐。但想要很好地演奏它可不太容易,毕竟它的弦不是用来拨动而是用来击打的,否则你压根儿就没法听见它发出的声音——贵族少女们演奏它时往往需要使用小锤子或相类似的器具,而要比她们强壮得多的吟游诗人们在弹奏过多首曲子后也免不得手指酸痛,疲惫不堪。
如果这样,他们就会拿出长笛与单簧管,吹上一两个诙谐的小片段来争取一点休息的时间。
不过他们的辛苦总是能有所报偿的,获胜的骑士们不会吝于显示自己的大方,银币,金币,或是被充作赎金的骑士装备的一部分都会被当做赏赐或是馈赠。
所以说,比武大赛时,骑士们的营地简直就是一个能够吵死活人,又能吵活死人的地方。
灰发骑士是这些骑士的首领,他的帐篷是最大的,位于营地中央,帐篷的前方竖立着旗杆,悬挂着他的旗帜——银色与青色两种底色上刺绣着一头直立而起,双掌举起,侧对一柄巨剑的灰熊,在灰熊与巨剑的上方,是泰尔的圣徽,两侧是破碎的垂帷,它们周围环绕着盾形的荆棘纹。
帐篷是用野牛皮制成的,粗厚结实,但在隔音方面就不那么尽如人意了。
但自从那个黑发的年轻人一走进来,帐篷里就突然变得安静起来,外面的声音变得微弱而统一,就像夜晚风吹过时树林发出的沙沙声。
“希望你别太介意我的自作主张,”游侠说:“不然我们就要另寻地方谈话了。”
“这样就很好,”灰发骑士说:“施法者?”他对克瑞玛尔说。
“克瑞玛尔法师,”凯瑞本相互介绍道:“以及雷霆堡的伯德温……伯德温,我注意到你的纹章有所变化——我依然该称你为雷霆堡的伯德温吗?又或者我该称您为阁下?”
“别取笑我了,”灰发骑士说:“唉,我必须承认这是一份让我时常坐立不安的恩赐——我只是尽了我的职责,而我所效忠宣誓的那位陛下却总是那样的宽容慷慨,他不容许我拒绝这份荣誉——你要我怎么办呢,他将刺绣有新纹章的斗篷披在我的身上,又让我拿着敲有新纹章的金杯喝水……但我的封地依然是雷霆堡,这点就像我们的友谊一般必定是永恒不变的,”他说着,向克瑞玛尔微微一鞠躬,“让我们尽朋友的礼节吧,我已经很难再找到让我放松心情,畅所欲言的地方啦。”
他这么说,也这么做,他在克瑞玛尔回礼后便磊磊落落地叫来自己的侍从帮着他脱去了累赘的铠甲,将自己的武器放在一边,又叫他们拿来食物和酒。
侍从拿来的酒是蓝紫色的,克瑞玛尔尝了一口,又甜又辛辣,醇厚的就像是已经储存了上百年。
“或许你需要掺上一点清水或是淡酒,这种酒很容易令人喝醉,”伯德温说:“因为它就像蜜酒那样甜,却要比它烈上十倍或更多——一些不擅长饮酒的人甚至会因为贪图它的甘美而不知不觉地鲸吞下足以致死的分量。”他的帐篷里只有一张宽平的矮榻,没有椅子,所以他索性和自己的客人一起席地而坐,靠着他的侍从从其他地方拿来的天鹅绒坐垫。
“幸而这种酒只有北地有出产,”凯瑞本说:“而且产量很低。”
“因为想要酿造这种酒不单需要技巧、葡萄和橡木桶,”伯德温说:“还需要命运投下的青眼——我的子民们从现在起就开始向欧吕尔祈祷,希望她能适时地将霜冻与低温降临到他们的葡萄园里——你觉得呢?凯瑞本?我知道精灵们对于气流与温度是相当敏感的。”
“谁也无法预测神祗的去向,”凯瑞本说:“但今年的龙脊山脉或许会比以往更为温暖。”
“这可真不是个好消息。”伯德温说:“寒冬时节的温暖只会带来泥浆、蚊虫、瘟疫……”
“还有兽人。”凯瑞本补充道。
第七十章 婚礼(下)
——兽人?
——你不会以为那些在尖颚港与灰岭晃荡的兽人是像土豆那样从地下长出来的吧,巫妖说,他们也是从母亲的肚子里带着一身鲜血热乎乎地爬出来的,有故土,有信仰的神与祭司,也有军队,有统治者,就是没有国王——但或许很快就有了,在那个意外……他瞥了异界的灵魂一眼,尚未发生时,一个灵魂给我带来的消息中说,在数千个部落,数十个氏族中力量最强的那几个正预备联合起来,如同人类一般建立国家,这事情之所以被延续至今,只因为他们正在争抢那把必然只有一把的王座而已。
——……
——兽人的领土位于巨龙群山的北侧,遍及整个群山,但最大人数最多的部落基本都在龙脊山脉脚下的尖啸平原巡游徘徊,他们习惯于在阔叶树落光所有的树叶之前侵袭南方,用异族人的财富与血肉填充自己的肠胃,喂养自己的子民,以度过尖啸平原严酷而漫长的冬季……如果寒冬之神欧吕尔愿意为人类发发慈悲的话,她就会如以往的每一次那样用暴雪、狂风与能够将钢铁冻裂的低温笼罩整个龙脊,或是只有雷霆堡所在的龙腹隘口也行——暴雪会掩埋道路与陷坑,遮蔽悬崖,模糊视线;狂风会推动那些步履不稳的脚和蹄子,摇晃不定的身体与松脆的冰雪,让他们寸步难行;而可怕的低温将会在一夜之间冻结整支军队——兽人们已经有十年没有越过龙腹隘口了,假若这次真像那个精灵所预测的,他们获得了一个温暖的冬天的话,雷霆堡的人类可能会被迫面对由饥饿而疯狂的兽人所造就的汹涌浪潮。
——所以他们是来寻求精灵们给予帮助的?
——只要给他们一个理由,精灵总是不惮于伸出他们的爪子的,曾经的不死者嘲讽道,银冠密林所覆盖的范围甚至越过了龙脊山脉,虽然山脉那一端的密林早被兽人们砍伐一空了,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就愿意看着植被茂密的那一端安守本分,他们焚烧密林以从银冠树中取得珍贵的秘银,侵入精灵的宫殿掠夺财富,还有精灵,就像他们对人类所做的那样;不,他们憎恨精灵甚于人类,人类的男性还有被充作奴隶的机会,人类的女性也会被当做繁衍的工具而被留下一条性命,只有那些衰老受伤无用的人类才会被砍杀,煮熟与烤熟作为军队的食粮——但所有的精灵,无论你有多么崇高的身份或是多么美丽的外表,都会被他们的祭司用来祭祀兽人们的神灵……而在祭祀前,祭品必然会被漫长而残忍地施与侮辱和折磨,兽人们坚信祭品的尖叫与哀嚎越清晰越高亢就能愈发获得他们神灵的欢心,到最后,他们砍掉祭品的手脚,挖出除了心脏之外的内脏,五官,剥去全身皮肤,放干净它的血,并在它失去最后一丝温度前将它的灵魂囚禁在血玉髓里——你的表情令我感到恶心,蠢货,你在想些什么?
——呃……我只是在想,那个,你在说到这些的时候……总是显得……格外亢奋?异界的灵魂克制地评论道。
——因为这是我最为热爱的本职,巫妖说,附赠恶毒暴躁的一瞥,当然,你无法理解,这很正常——好吧,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浪费彼此的时间了,你只要知道,龙腹隘口的南侧,除了人类的城市也有着精灵的城市,就是他们从不允许非精灵进入的那块儿(这里异界的灵魂听出了快要溢出来的幸灾乐祸),所以精灵们和这个泰尔骑士所宣誓效忠的国王有盟约——雷霆堡的主人不是来寻求帮助的,而是要求他们履行约定的。
——战争?
——战争。
而在识海内的讨论告一段落的时候,识海外的谈话也已经到了尾声,伯德温和凯瑞本都是疏阔而又豪爽的人,虽然从某一程度上来说,游侠和骑士都可以算是身处高位的人,但他们并不觉得这会影响到自己的处世为人,所以两者之间的交谈简短而又明快,既没有言不由衷也没有虚言推诿——不过这也和他们并非最终决策者有关,他们的职责是将自己了解的东西完完整整,一丝不缺地带回去,带给他们所宣誓效忠的人。
“你见过有比这更奢华的婚礼吗?”骑士伯德温问道,但显然他是不需要答案的:“如果说是个公爵或是国王的婚礼我也相信啊——持续了近四旬的,五百个骑士的比武大赛;数以百计的吟游诗人、丑角和耍熊,耍猴子的艺人;数量可以与前者媲美的弗罗的牧师与娼妓,到处都是鲜花和锦缎,赠送给客人们的衣服;免费的淡酒和面包……价格低到近似于赠送的冰……不论是矮人的硝石还是法师的法术,制造它们的代价都不会太低的。”
“法师,”凯瑞本说:“德蒙就是一个法师,他最近又给白塔招募了更多的法师。”
“我讨厌法师,”伯德温握着金杯,若有所思地说:“我也不喜欢德蒙,我觉得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儿都太巧了——看看,他的父亲在那场人为的暴乱中摔下了城墙,他的小弟弟发了疯杀死了他的兄长,而他呢,他终结了这场暴乱,治好了人们的疯病,获得了白塔里的每一个人的信任和爱戴,并且顺理成章地将整个城市从容不迫地收入囊中。”他饮了一口辛辣而甜蜜的液体:“你觉得他会是个好统治者吗?要知道,我虽远在千里之外,可也听过他的名字,即便在法师里,他的阴沉和古怪也是相当著名的——而且他不喜欢精灵,并不在意将其表露出来,他甚至可以说是憎恨你们的。”
“那又怎么样呢,”凯瑞本淡漠地说:“他不敢做些什么,也不能再做些什么了。”
“我觉得在白塔这儿,”伯德温直言不讳地说:“你们的决策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你们不该让人们参与到对白塔的管理里来,更不该同意上任领主的提议,以让他的女儿,一个半精灵成为领主的条件来换取他弟弟对白塔的终身且可继承的统治权——一个女人!”他摇头:“这可真是大错特错,一个手握权杖的女人就和一个会生孩子的男人一样糟糕透顶。”他叹了口气,真心实意地:“瞧,她们总是会被珠宝和甜言蜜语迷惑住,然后轻而易举地将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送出去——军队,土地,人民对于她们而言,可不比一支带着露水的小花儿更惹人爱——她们自己也就是一支小花儿,你可以宠爱她们,保护她们,但绝对不能给予她们权利,哪怕是处置她们自身的权利,因为她们总能将事情弄到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你绝对无法想象——一只没脑子的地精也不会将剑尖对着自己的心脏,她们却能将自己的心挖出来送给别人踩踏呢!”
“那是她的选择。”
“错误的选择,”伯德温斩钉截铁地说:“我都能看到她的结局了,德蒙会很快厌弃她的,在他拥有了如此之大的权力之后,你是否知道他正在代为批阅鹧鸪山丘的文件?他会得到更多更妙的美人儿,更多的法师和军队,更多的财富——假若德蒙想要和你们保持一定程度的来往,她会在生出一个或两个孩子后死去;假若德蒙不想继续维持与精灵们的联系呢,那么她和她的孩子都将无法幸免。”
“那也是她的选择。”
伯德温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时候那双灰色的眼睛闪闪发亮,格外漂亮:“精灵真是种让人无法彻底理解的生物,”他举了举杯子,表示“请见谅”,“人们有时会说你们很宽容,但我觉得你们那可不是宽容,而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的苛刻——尤其对你们的半个同族而言,”他斜睨了那个黑发的孩子一眼:“能够从你们的考验中拿到一个优良可真是太难了,特别是在你们连规则都不愿意说清楚的前提下。”
“但这不是无法达成的,”凯瑞本神色如常地说:“是不是,克瑞玛尔?”
“嗄?”
伯德温大笑起来,眼尾聚集起可爱的小细纹,“我喜欢这个小家伙!”他说,“真的。”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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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悔恨
作者的话:本书中的精灵们事实上是种非常……身为并追寻理想化与完美化的两化生物,和他们相处——短期的,你会觉得他们真是很好很宽容,长期的……你就会知道,那实际上是那只是一种含蓄的疏远方式,对不得不打交道又不听话的蠢货尤甚。
***
那个精灵们不得不打交道又不听话的蠢货坐在她的房间里,领主的婚礼原本应该在她的主堡中举行,但德蒙认为,经过了一场暴乱的白塔更需要安抚。比武、杂耍、娼妓、免费的酒肉能让白塔的民众尽快忘记那个可怕的夜晚,并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他不需要一群终日沉湎在哀伤与恐惧中的无用之徒——与精灵们的贸易停了一月有余,德蒙数次向灰岭的管理者精灵佩兰特提出会面要求都被拒绝了,虽然后者的理由不可谓不充分——遭受兽人与巨人袭击的灰岭同样需要修整,但还是让他倍感羞辱。
那些商人和议员们却并不怎么在乎这个,他们就像跳蚤一样成团地聚集在一起窃窃私语——他们固然对德蒙口中精灵的不作为感到不满,但他们更看重的是精灵所有的精金秘银,方铅丹红,冬蜜槭糖带来的利益,那些如同星光河水般滚滚而来的金币,还有特权与力量,在外界,为了获得一柄精金的匕首,精金的长剑,一瓶冬蜜,一盒槭糖而愿意屈尊为商人们服务的骑士与法师并不在少数。
他们向德蒙赠送礼物,一次比一次贵重,但德蒙已经不像第一次收到昂贵的礼物时那样喜悦异常了,他知道他是要为这些礼物付出代价的,它们是无声的催促,也是有形的桎梏。
成为白塔主人的兴奋与新奇已然远去,剩下的几乎只有疲惫与沮丧,而后就是这两者转化而成的忿怒。
他将这份忿怒发泄在了官邸的仆人、下属和安芮身上。
安芮所提出的每个要求都会被驳回,她不被允许走出房间,也不被允许与贴身侍女之外的人说话——但她不知道该和她的贴身侍女说些什么。她最喜欢,也是最勇敢的那个侍女被德蒙殴打、施以暴行并割去了舌头,他不允许她召唤牧师,结果她们只能用冷水给发热的受害者降温,拆下和磨碎珍珠和珊瑚给她止血,再让她含上一颗石榴石以促进伤口尽快愈合。感谢生命之神安格瑞思,她活了下来,只是因为舌头被割得太深,痊愈后,她的下唇如半兽人一般膨胀着向外翻起。
德蒙勒令她到厨房去做活,因为他不想在自己的妻子身边看到这么一个丑陋的怪物,侍女沉默而谦卑地遵从了这个命令,离开时,她吻了安芮的裙角,而安芮只有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做错了。
安芮得到的供给依然是顶好的,各种奢侈的礼物更是从不断绝,晚餐前,德蒙还依照习俗送来了她婚礼上要穿的衣服,这件衣服恐怕值得上白塔一整年的税收。
她独自端坐在这件衣服面前,自从那件事情发生过后,除了必要,她不允许她的侍女出现在她的身边,她告诉德蒙这是由于嫉妒,可笑的是德蒙居然信以为真了。
然后她听到了一声很轻的笑声。
起初的时候她还会因此受到惊吓,但随着它出现的次数越发频繁,如今她连心跳都不会加快一点:“你不去服侍你的主人吗?阿斯摩代欧斯?”
小魔鬼从阴影中现了身,它收起了自己的尾巴和翅膀,看上去就是个毛茸茸的黑色圆球,还挺可爱的。
但安芮看见过它杀人。
“德蒙不太喜欢看见我出现在别人面前。”
“是吗?”安芮说,伸出她纤长雪白的手指点了点,示意它正坐在自己面前,坐在她的嫁衣上。
“您不是别人,”阿斯摩代欧斯理直气壮地说:“您可是我的女主人呢。”它迅速地动了一下,安芮要想一想才知道它是鞠了一个躬——毕竟那看上去只是一个圆球略微向前滚了滚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我身上可没你想要的东西。”安芮知道德蒙是用灵魂宝石来喂养这个小魔鬼的,精灵的血在她的身体里翻腾着,让她想要呕吐。
“你有的,”阿斯摩代欧斯开开心心地说道,它伸出舌头,贪婪地舔抿着安芮的痛苦与悔恨,“亲爱的女主人,你有的,”它声音轻柔说:“等着,我会向你索要的,在将来;但从现在起,你可以考虑我能给你的报偿了。”
***
一个吟游诗人在伯德温走出帐篷的时候放声歌唱,他歌唱着伯德温的勇猛,歌唱着他的仁慈,也歌唱他的无私与公正。
因为他的歌曲中明确地提到了伯德温的名字,以及他的封地雷霆堡,伯德温便礼貌地停下了送别凯瑞本与克瑞玛尔的脚步,恭谨地邀请他们一起倾听——那是个装扮奇异的吟游诗人,他穿着褐色的束腰外衣,束着一条由无数条打结的小绳子编织而成的腰带,外衣下是黑色的紧身裤和一双铜靴尖的茶色靴子,之所以说他装扮奇异,是因为他还裹着一条一般女性才会使用的咖啡色头巾,将自己的头发和眉毛严严实实地藏了起来,前额和两鬓、下颚处都悬挂着用银币做成的头饰与挂饰,在头饰的两侧还插着黑白相间的鸵鸟羽毛。
他所唱的每一句都与伯德温相关,从他平凡的出身,卓越的天赋,忠诚的心,到敏锐的头脑与取之不竭的勇气,以及每一场必定以胜利而告终的战役……他用一种浑厚而洪亮,带有不可抵御的魅力的男中音描述它们,但其中无论诗句和调子都只能说是朴实无华,却正合伯德温的心意,因为克瑞玛尔听见伯德温正在吩咐他的扈从从他的帐篷里取装着金币的匣子来。
不过当匣子拿来的时候,伯德温又改变了注意,因为那个吟游诗人正模仿着泰尔骑士同伴的口吻向他要求:“伯德温,给我一把剑……伯德温,给我一顶头盔……伯德温,给我一匹马……”这原本不过是吟游诗人为了渲染战场的气氛而添加的小插曲,但这无疑给了伯德温一个不错的灵感,他向他的客人短暂地致歉,让扈从放下匣子,给他穿上铠甲,带上头盔与护颈,拿起他的宽剑与长矛,跳上马疾驰而去,向敌对阵营的某个骑士提出了挑战。
这场战斗结束的很快,并不是每个骑士都有勇气如伯德温先前的那个对手一般厚颜无耻的,泰尔的骑士赢回了一整套装备,还有一匹马,随即把它们全数赠送给了那个带着鸵鸟羽毛的吟游诗人。
“这可真是一笔切切实实的意外之财,”凯瑞本取笑他说:“看来吟游诗人们的手抄本上,有关于你的诗句又能增加一首了。”
“我正有此意。”伯德温诚实地说。
获得了不菲赏赐的吟游诗人站在原地深深地向伯德温鞠躬,表情一如既往,也就是说,并未如让人们所以为的那样欣喜若狂,他的眼睛是深茶色的,颧骨高耸,面色苍白,但嘴唇就像凝固的鲜血那样红得发黑。
他或许还想用言语向伯德温表示感谢,但恰在此时,一个穿着红色丝绒外衣的传令官骑着匹斑点公马驰入了比武场,传达了白塔与鹧鸪山丘主人的意旨——领主与白塔的执政官即将贲临此地,亲自观摩骑士们的无畏风姿,并将此次比武大赛的彩头赐予最终获得胜利的骑士——一件附魔的秘银链甲,能够自动调整大小以适应穿着者,并能恒定穿着者的体温。
这份奖赏不可谓不贵重,不过伯德温只是兴致缺缺地做了个鬼脸,作为雷霆堡的主人,国王的重臣,精灵们的盟友与一个近乎于无敌的骑士,铠甲从来不是他缺少的东西。
安芮和德蒙并肩出现在白塔民众眼前时,人们欢呼了起来,并向他们投掷鲜花。
奇妙的是本该志满意得的两人都有点心不在焉,德蒙焦躁地掸去了一串落在他黑色外袍上的铃兰花,抓紧了安芮的手。
安芮温顺地任凭自己的手被抓的发疼,这点疼痛还比不上她身上的衣服更让她难以忍受,据德蒙说,这件可以抵得上白塔一年税收的衣服来自于南方诸国,那儿的贵族们已经厌烦了方块般的长袍与罩衣,他们的女性更青睐能够更好地显示出身份与身材的服饰——丝绸的长内衣,一直落到脚面,下摆很宽,但袖口束紧,圆形或方形领口,露出部分胸脯,腰间系着各种丝带,丝带的末端挂着珍珠,而后在这件衣服外面罩上一件带有很宽的皮革束腰的披肩丝绒长外衣,袖子从手肘处突然加长变宽,尾部足以亲吻到地面,袖子和下摆都要有繁复精美的刺绣,后裾拖出近六尺,用宝石做纽扣和点缀。与之相配的,是用金丝发网在头两侧固定住的两个发髻与一顶双角的帽子,帽尖向后投伸的影子几乎超过了后裾,尖端各垂下一条薄如蝉翼的细纱。
比起新装,它们更像是一具装饰着丝绸与珠宝的枷锁。
但现在的安芮必须为此喜悦并万分感激,并且可以想象得到,这样的情况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你还有我,我亲爱的女主人……有我呢。”阿斯摩代欧斯说,隐身的小魔鬼就蹲在安芮的肩膀上,距离她耳朵不过一寸,但就在它预备将言语的毒液更多地注入到这个半精灵的心里的时候,一个黑发白袍的身影擦过它的眼角。
向无尽深渊发誓,小魔鬼想到,我肯定见过这个人。***再次感谢诸位大人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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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格瑞第
附魔的秘银链甲最终被一个流浪骑士获得——他并不是最强的,但通常情况下,过于昂贵的赏赐有其象征意义,尚未向某人屈膝宣誓的骑士或许会就此被认为愿意效忠于那个授予他这份荣誉的人,而那些已然向他们的领主、大公或是国王献出剑与盾的骑士们若是接受了这份馈赠,他们的忠诚将会受到质疑——毕竟在人们的认知中,一个真正的骑士是不可能接受如此之大的恩惠却丝毫不去考虑如何报偿的。
德蒙当然不会对这个结果满意,他甚至没去试着招揽那个流浪骑士,在之后的庆典中,他得施个小法术才能让自己露出笑容。
一些被德蒙认为可笑无聊的虚文俗礼被他坚决地取消了,譬如夫妻共用一个漏勺饮完一盆浓汤之类的,他不觉得身边的这个有着精灵血统的女性会是一个能够与他并驾齐驱的聪明人,他也不需要这样的聪明人。
只是有些过程还是不可省略的,在这个凡人与神祗关系紧密的大陆上,大概只有动物、奴隶与没有婚姻与家庭概念的地精才会无视于任何神祗而自顾自地去厮混,生养它们的小崽子——但作为一个施法者,德蒙只能说他对神祗至少保有最基本的尊敬——精灵与半精灵们倒是会在与爱人缔结婚约时指着生命之神安格瑞思起誓,但德蒙可不会想要听见这个,他也不喜欢在白塔盘踞了近千年的罗萨达,可要是在沃金的神殿里完成自己的婚礼又不免显得有些讽刺,最后他决定向人类的婚姻与生命之神格瑞第献祭并求得她对婚姻与子女的保护。
一百多年前,人们缔结婚约的时候所敬拜的神祗是弗罗,因为婚姻乃是爱情的结晶,想要生儿育女的时候向查缇祈求,因为这位仁慈的女神见证着每一粒种子的繁育与生长,但不知从何时起,弗罗的神殿里你只能看到前来寻欢作乐的男人们与依靠着前者生存的娼妓,以及那些与娼妓几乎没有太大区别的弗罗的牧师……同样地,也没人知道是从何时起,祈望着爱情、婚姻乃至于子女的少女与妇人开始祭祀与觐拜格瑞第,一个强大而神秘的女性神祗。
格瑞第是个喜爱黑暗与火焰的神祗,她的神殿全部由黑色石块砌筑而成,除了巨大的铁铸门扉,只在墙壁的上方预留有细窄的通风口,自然的光线很难渗入其中,只能靠着灼热的火把、火炉与鲸蜡灯照亮,她的牧师们穿着鲜红的丝袍,佩戴珠宝,浑身涂满了气味浓重的香膏,无论男女都很强壮与傲慢。
她的人类形态,也就是她的圣像,有着一个美艳的头颅与一具曼妙的身体——除了她的腹部,那个高高隆起的庞大的肚子,就像粗制滥造的泥丸那样呈现出不规则的圆形,扭曲的凸出遍及整个球体,一如孕育着能够毁灭整个城市或是国家的怪物,既不合乎比例,又与美感完全无缘,但它们被组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却会情不自禁地受到吸引,视线根本无法从那具古怪变态,兼具着丑陋与美丽的身躯上离开哪怕一瞬间。
位列于圣像之前的石质祭坛能够轻而易举地放置上一头公牛或是一只巨熊,四周开有宽而深的血槽,边缘固定着十二枚铁环——格瑞第的牧师们合力将一头怀孕待产的母羊送上祭坛,用拴在铁环上的绳子系住它的四蹄,让它仰面躺着,袒露出被除毛与清洗过的膨胀的腹部,母羊咩咩地叫着,流着眼泪,像是已经揣测到了自己不幸的命运。
格瑞第的牧师手持着一柄黑曜石的刀子,缓慢而顺畅地剖开了母羊的肚子——事实上,只有刚下去的那一刀需要用点力气,这只母羊怀的羊崽十分肥壮,它的皮肤与肌肉已经被撑的又薄又紧,到最后它几乎是自己裂开的——牧师面带微笑地将手探入母羊的子**宫,提出已经长齐毛发却没有睁开眼睛的胎儿,而后又是一只……整整两只!围观的人们无不欢欣鼓舞地拍起手掌来。
“他们为什么这么高兴?”克瑞玛尔低声问道,他和伯德温,凯瑞本都是贵宾,有幸在这场残忍奇特的节目中居于前列——并不怎么好受,神殿中的空气本来就燥热浑浊,再加上祭品的鲜血与内脏、粪便与尿水发出的腥臭味儿,牧师们投入火炉的珍贵香料,人类散发出的体味与口臭味儿……等等,混杂在一起之后几乎能让一个健康强壮的巨人瞬间窒息而死。
“哦,对了,你还没结婚,”伯德温说,他举起手来,像是要摸摸自己的胡子,实际上却是将藏在口袋里的薰衣草小包抵在了鼻子下面:“他们是在祈求格瑞第保佑这对新婚夫妇的婚姻能够尽快带来尽可能多的孩子——也可以说是一种占卜,”他看着牧师将那只尚未完全死去的母羊和它的小羊丢在了一个被血液浸渍的发黑发亮的藤筐里,然后送上另一头,如法炮制后牧师只从它的肚子里抓出了一头小羊,人们发出失望的叹息:“缔结婚约的人需要向神殿敬献黄金与有孕的动物,羊、鹿、马匹或是熊都可以,牧师们会在格瑞第的注视下剖开它们的肚子,祭品肚子中的崽儿数量就是他们今后孩子的数量——如果有很多只,那么以数量最多的为准。”他侧头看了看祭坛下方,近百头大腹便便的母羊与母鹿跪在一起,它们身边就是那些已经被用完丢弃的同类,蹄子高高地撅着,几只羊羔还未死去,它们蠕动着,竭力挣扎,翕动鼻子和嘴,像是要从母亲冰冷的躯体里摄取最后的一点热量与乳汁。
“看来白塔的新执政官相当自信于他的男性能力。”伯德温半是讥讽半是厌憎地说:“他一定是想要个大数字。”
诚如伯德温所说,所有有孕的母羊与母鹿都被宰杀殆尽,牧师从一头哀叫着的母鹿的腹腔里挖出了四只光溜溜的鹿胎,这是最多的一只,她进一步拉出了母鹿的子**宫,翻找出热乎乎的胎盘,在德蒙的帮助下强迫面无人色的安芮吃了下去。
克瑞玛尔抿起了嘴,他转过头去,凯瑞本正注视着这一切,钴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无以言表的怜悯——但他不知道这份怜悯是属于谁的。
能够离开格瑞第的神殿时三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外面的清新空气简直就是一剂救命的良药,民众走在他们身边,充满喜悦地谈论着领主与执政官将会有的四个孩子,因为那四只鹿胎是三公一母,所以他们也认为安芮与德蒙将会有三个儿子与一个女儿,一些人坚持他们会先有一个女儿,一些人则判定这个女儿将会在三个哥哥长大后方才降生,不过热衷于这些的多半是男人,他们妻子则簇拥在另一端,争相向格瑞第牧师的学徒们购买那些被剖开肚子的母羊、母鹿和它们的孩子,依照牧师的话来说,它们是能够滋补身体并增强生殖能力的,尤其是那些小崽子,你想生个健壮的儿子,就拿只小公崽子去吧,你想生个漂亮的女儿,那这只有着大眼睛的小母鹿可真是再适合你也没有过啦。
“接下来还有晚宴,”伯德温苦恼地抓了抓他蓬乱但有光泽的深灰色卷发:“我怀疑德蒙是因为筹办晚宴的肉钱不够了才出此下策——说实话,我现在对他拿出的任何东西都有些倒胃。”
“但我有听说……大人,”一个年轻的骑士期期艾艾地说,他是伯德温的扈从之一,“他们……会在晚宴上会邀请……弗罗的牧师。”
“啊,这个也许不,”伯德温向他意味深长的眨眼:“好吧,我确定我会去参加晚宴的,还会带着你。”
年轻的骑士脸红了。
“弗罗的牧师?”克瑞玛尔说,那个往罗萨达的圣水池里投入毒药的女人侍奉的正是弗罗,他不觉得白塔的民众会那么宽宏大量——就算她们确实非常美丽而诱人。
“我们曾见过的那些都早已聪明地逃跑了。”凯瑞本解释道:“这些应该是德蒙从其他地方邀请来的。”
***
弗罗的牧师惊呼了一声,迅速地躲进柱子的阴影里。
“怎么了?梅蜜?”她的同伴探头往下看,她没看到什么会让人受到惊吓的东西——相反的,站在那儿与白塔的安东尼奥法师交谈的是三个极其出色的男人,骑士、精灵,以及一个身着白袍的黑发年轻人,他可能是个善神的牧师。
“哦,不错,真的,都很不错,哪个都行,”梅蜜的同伴喃喃道,舔着自己的嘴唇:“不需要礼物——他们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梅蜜,你觉得那个黑头发的可爱孩子会是个雏儿吗?”
“我不知道,”梅蜜说,附赠一个漂亮的白眼:“我只知道我一看见他我的鼻子就疼。”
***
“我想我需要喝上一口他的血,”阿斯摩代欧斯说:“这样或许我就会想起他是谁了。”
作者的话——还有人记得尖颚港的弗罗牧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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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尖啸平原 (两更合一)
这是一片广袤、寒冷、令人生畏的土地。
一年之中,只有六分之一的时间才会有阳光照耀此地,而这六分之一中还要减去二分之一止仅覆盖着苔藓与地衣的沙地与泥沼,其余的地方则被细叶苔草、棘豆、针矛和一些尚未命名的草与低矮的灌木占领,你或者也能看到山枔、桦树、白杨与落叶松,但无一例外地,它们都生长缓慢,矮小并且奇形怪状,有时候就连最富有经验的德鲁伊也无法在看见它们的第一眼判断出这是种什么样的植物。
它们身上的青色与绿色至多只能保留六十天,其余时间,树木的叶子会落光,而草木会萎缩,低伏,变成黄褐色,直至冬季的第一场雪将它们全部变成白色。
随之而来的是长达数月的极低温,伴随着狂风与暴雪——在这段时间里,任何不曾被包裹在厚重皮毛里的肢体只要暴露在空气中超过正数一百下,它就会变得僵硬、惨白并能够轻易地从身体上被敲掉;你也不能赤手空拳地去碰触金属物品,只要一瞬间它们就会黏在你温暖的肌肤上,想要直接把它们拿下来就会撕掉一层皮,唯一妥当的解决方法是对着它小便,这点热量足够让你摆脱窘境,但如果你像某个粗心大意的蠢货那样将自己的匕首咬在嘴里——虽然只有短短那么一会儿,不愿接受施法者帮助也不想尝尝别人“味儿”的他把它硬拽下来的时候,他的嘴唇、脸和牙龈都血流如注。
所有的东西都会变得又硬又脆,缺乏韧性,你需要两倍到三倍的食物才能负担起寻常一般的工作,但这儿每一种生物都是那样的凶猛迅捷,你能够捕捉到的可能只有树皮下藏着的幼虫,你时常感到疲倦,渴望休息,既是你知道自己该去搜集柴火点燃它让自己不至于冻死,你也会麻木呆滞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等着获得真正的解脱。
正因为如此,人类、精灵、地精、巨人几乎都无法在这儿长期居留,只有如同熊、狼、角鹿那样天生覆盖着毛皮的兽人能够。
法师站立在帐篷外面,注视着三四只幼兽人正在合力捕捉的一只角鹿,那只角鹿足有五百磅,树枝状的犄角伸展开有一个成年人类男性的身高那么长,宽大松软的蹄子胡乱地踩踏在黄绿色的泥泞地面上,挣扎着不让自己倒下去——幼兽人没有武器,只有尖利但长度与硬度都颇为欠缺的爪子和牙齿,披裹着的毛皮也不像成年兽人那样厚实,所以他们无法咬开角鹿强健的脖颈,还得小心地避让开如同多支匕首小剑的鹿角和踢蹬着的鹿蹄——一个像是在面孔与头顶都生满了红褐色猪鬃的幼兽人在他的同伴不断地冲上去用抓挠与撕咬引开猎物注意力的时候转到了它的身后,伸出一条同样生满毛发,指头却长的畸形,指甲粗厚的手臂,深深地插进了角鹿的双臀之间,只一下子就掏出了它的肠子。
角鹿哀鸣着,疯了一样地跑了出去,它的肠子耷拉在地上,被它自己的蹄子踩的乌糟糟的,幼兽人们跟着它一起奔跑,大声嚎叫,角鹿没跑出多远就颓然倒下,他们立即扑了上去,撕开它失去防备的腹部,急不可待地喝它的血,吃它的心脏和胸脯肉。
“真是一群好小崽子,是吧?”一个比起说话更像是在吠叫的声音突然从法师的身后响起,一个比法师高出近半个上身的兽人肆无忌惮地垂首看着施法者,他的脚步是整个部落中最为轻捷的,甚至可以不去惊动冰面下的鱼——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要恐吓一下这个外来者,但他不知道法师早就放出了自己的另一双“眼睛”,而且就算没有它,法师也绝不会错认远在一千尺以外也能轻松辨出的浓重臭味,但他还是做出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兼具惊讶与畏惧的表情:“……毋庸置疑,”他说:“他们将会成为一群强壮而勇猛的战士。”
兽人得意地将嘴唇向后拉,露出了所有的牙齿,“首领和祭司让你去他们的帐篷。”他说,他是部落里屈指可数的勇士之一,所以被允许穿着一件铁环链甲,并拥有两件武器,一只盾牌——不远处传来的新鲜血腥味儿让他闭孔膨胀,流出了透明的涎水,如果不是有着首领和祭司的命令,也许他会扑过去赶走那些小崽子,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
法师跟随着他走进了祭司的帐篷,事实上,即便没有人领路,他也能找到所需要去的地方——这座帐篷比部落首领的帐篷更大,围绕着帐篷的杆子上挂满了精灵的干缩头颅,他们的金色头发被抹了经过特殊处理的油脂,依然保持着在生时那份如同锦缎般柔滑明亮的质感。
已经变得稀薄褪色的阳光自帐篷的四方天顶照下来,但帐篷的中央还是燃着一堆细小的篝火,相比起身躯高大壮硕的首领显得格外干枯瘦小的祭司盘腿坐在火堆前面,火焰照亮了他的脸,还有摆在他双膝之前的一排小瓶子。
法师向祭司与首领鞠了一躬,然后泰然自若地坐在了他们对面:“如何?”他问:“尊敬的奥克斯祭司,尊敬的首领,您们是否已经得到了想要的那个结果呢?”
“这是精灵们的生命之水。”奥克斯祭司说,他的通用语十分纯正,如果你闭上眼睛,你不会觉得是在兽人对话。
“灰岭的精灵与半精灵们,”法师说:“我们为此折损了一股很大的力量。”
“如果一百个懦夫与混血也能称之为很大折损的话,”坐在祭司左侧的首领慢吞吞地说:“那我只要怀疑是否该将我们之间的交易继续下去了。”
“拥有一千个奴隶与五百个战士的黑血部落的主人当然可以这么说,”法师笑吟吟地说:“我一点儿也不介意您们用后者付账,我保证他们在我们的公会会得到很好的待遇,并能够时刻尝到热血,在敌人的骨头上磨砺他们的斧头。”
“战士绝对不行。”首领说。
“奴隶也行。”法师说。
“奴隶也不行。”祭司说:“如果制造的药水真的有效,我们可以给你金子和宝石。”
“啊……”法师说:“真令人失望啊……我以为我能给公会招揽上一批强壮凶悍的战士呢——您们连奴隶也不愿给,是因为……您们预备发起对人类的战争了吗?”
只是一霎那,黑血部落的首领跳了起来,他的毛发因为惊怒而张开,显得他的身躯更加庞大,投下的阴影完全地笼罩住了法师,他从喉咙里发出了嘶哑的吼声,带着腐蚀性的唾液迅速地涌满口腔,他的牙齿痛痒难忍,除非用热的血与鲜活的肉去洗——但在下一刻,他的动作突然停住,因为一条漆黑的双首毒蛇正从法师的怀里钻出来,向他露出更为可怕的两颗獠牙。
奥克斯祭司以一种与他的外表年龄丝毫不相称的速度站了起来,他从皮囊里掏出药草,念诵着对他们的神的颂歌,魔力弥漫过来,如果阿尼莫斯是条普通的蛇,它会在第一时间昏睡过去,但出乎他们的意料,它大声尖笑,向火堆喷出毒液,腾起的烟雾变成了紫色,祭司和首领紧抓着自己的喉咙倒在了地上,局势完全地变了过来。
法师做了一个手势,确保帐篷外的人不会听到里面的动静:“不要太过惊慌,”他温和地说:“我只是个商人,一个对生意之外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的商人而已。”他说:“我们可以接着往下谈了吗?”
他命令阿尼莫斯给两个兽人解了毒,阿尼莫斯不经同意地落在了首领的脖子上,牙齿紧靠着他毛茸茸的耳朵:“我觉得他的耳朵一定会很脆,”它嘶嘶地说:“您觉得呢,主人?”
“等我们的生意谈完,”法师说:“我想你会有很多耳朵可吃,您说呢,首领?”
“你怎么知道我们将要对人类发动战争?”
“不发动对人类的战争,您们的部落将会遭到毁灭性的灾祸吧。”法师说:“据我所知,您们被阻隔在龙腹隘口也有十年之久了,我看到您们的战士正在自己放牧——您们的人类奴隶几乎都已经死光了,您们的武器和用具都生了锈,衣袍破碎不堪,招待我的肉食里面没有盐也没有糖……而且今年又是这样的热,我一路走来,冻结的土地都在融化,雪水渗入地下,湖泊消失了大半,草场变成了沼泽,河面与湖面结不起能够供您们和您们的畜群行走的厚冰,您们的鹿和羊既没法找到足够的草来吃也没法到处迁移,我看到您们正在大量地屠宰它们,在它们饿瘦倒毙之前,但姑且不说您们是否能在这些肉腐烂消融之前吃光它们,您们的冬天该怎么度过呢?在需要两倍到三倍肉食却无法狩猎的冬天?”
“您们要发动战争,抢掠人类的食物或是人类,毕竟人类也是您们的食物嘛。但问题是,您们觉得自己现在的力量足够攻破龙腹隘口吗?即便您们真能和其他几个大部落联合在一起,但就我看到的,他们的情况并不比您们好太多——您们的精锐战士在十年前的雷霆堡之战中折损殆尽,这儿全是战后新出生的幼兽人,他们的爪牙可还稚嫩的很呢。”
“巧舌如簧的人类,”奥克斯祭司说:“你带来的……药水,不正是为了这个吗?”他举起一个小瓶子,里面的生命之水就像融化的黄金那样闪着光。
“您们可以试试,”法师说:“这个药水的配方来自于红袍,他已经做过了上百次的实验。”
“人类,还是兽人?”
“这点恕我无可奉告,”法师狡猾地说:“我只能保证药水是有效的——您准备好了药水基底吗?奥克斯祭司?”
“我杀光了我最后的几个人类奴隶。”奥克斯祭司说:“我最喜欢的女奴和最聪明,最有经验的牧者。”
“您会获得更多的。”法师说。
“如果我的族人死了,”首领说:“我会将你的头挂在我的帐篷前面——奥克斯祭司会让我的弟弟继承我的位置。”
法师只是轻轻一笑。
那个浑身长满了棕红色猪鬃般毛发的幼兽人被叫进了祭司的帐篷,他的眼睛在昏暗的帐篷中闪闪发亮,因为紧张而毛发直竖,在看到祭司的时候,他恭敬地四肢着地爬了过去,舔抿他露在外面的脚趾,然后是首领。
奥克斯祭司从一个很大的陶缸里舀了一碗黑乎乎的水,又往里面加了点亮闪闪的东西,“喝吧,”他说。
幼兽人毫不犹疑地接过木杯,喝掉了里面的液体,那是血,他咂着舌头,人类的血,但很奇怪,像是存放了很久,又像是刚从血管里喷出来的。
没过多久,他就感到饿了——但他记得自己刚吃光了一头鹿的整个前胸。
奥克斯祭司与首领密切地关注着幼兽人的情况——他先是表情古怪地抓了抓自己的脸,一大缕毛发连着皮肤掉了下来。
首领再一次跳了起来,全然不顾阿尼莫斯的牙齿与绞紧的身体,但奥克斯祭司挥动他的手,强迫他坐了下来。
然后他们听到了极其奇异的声音,他们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但可能今后再也无法忘记——那是皮肤、肌肉、骨头生长的声音,旧的毛发脱落,新的发毛又生长了出来,肌肉在新生皮肤的包裹下伸展凸起,骨头发出咯咯的声音,幼兽人痉挛着倒在地上,浑身抽搐,疼痛让他的眼睛逐渐变成了红色,流出的汗水、眼泪与唾液浸湿了祭司的地毯。
所有的成长终告一段落时,幼兽人,或说一个崭新的,成年的强壮的兽人茫然地站了起来,他看向法师,像是看到了一块鲜美的肉,他扑了过去,不顾一切地。
法师施放了一个小法术,解决了这个小麻烦:“这大概是唯一的缺憾了,”他等到奥克斯祭司与首领的神色变得紧张起来之后才说:“变化完成后他们会很饿,但提供给他们足够的食物就行了。”
首领让他的守卫将这个新生的兽人搬了出去,吩咐给他一整头鹿,而奥克斯祭司沉默良久:“我们还有多少幼崽?”他问。
首领皱起眉头,他可不擅长计算:“大概……有一千个吧。”
“你还有多少生命之水?”奥克斯祭司问法师。
“很多。”法师说。
法师离开黑血部落的时候,已是第三天,新生的战士吃光了那些被迫提前屠宰掉的鹿和羊,黑血部落的首领需要更多的武器,这又是一笔大生意。他将这个消息发给他的公会,转而向另一个大部落进发。
凄厉尖锐的风声在他耳边吹过,拉直他的斗篷——兽人们认为这些声音来自于他们的神的号角,或是他们敌人灵魂的呼叫,但法师很早就知道,那只是因为来自于极寒之地的风穿过了石山的空洞而形成的“哨声”——这些石山零乱地横亘在荒凉的平原上,兽人们将它们称之为肋骨岩,人类们称它们为龙肋矮峰,尖啸平原正是因此得名。
阿尼莫斯躲在他的怀里昏昏欲睡,法师弄醒它的时候它坚持自己需要冬眠。
“你不是一条蛇,”法师无奈地说:“你是魔鬼,阿尼莫斯。凡世间的温度影响不到你。”
“一条魔鬼蛇。”阿尼莫斯说。
“不知道阿斯摩代欧斯怎么样了?”法师状似无意地说。
而后他满意地看到阿尼莫斯嗖地一声从自己的怀里窜了出来:“让它见鬼去吧!”它声嘶力竭地喊道,“我才是您的仆人!”
***
那么我们的小魔鬼,阿斯摩代欧斯现在怎么样了呢?
它被抓住了,紧紧地,一双各有着十四根指关节的手交叉成了一个紧密的牢笼,它想要竖起毛发——它的每一根毛发实际上都是中空蕴含着毒液的刺针,或是变化成阴影或是污泥溜走,却都失败了。
那双手是那么的冷,又是那么的坚硬,像是随时会把它撕开,这个感觉真是太熟悉了——但还没等阿斯摩代欧斯想到这个感觉究竟是来自于哪里,它就看到抓住它的那个人微微地动了动嘴唇。
这大概是法师所能做出最危险的动作之一。
作者的话:
因为写着写着发觉很难断,所以两天的章节合在一起了。
第七十四章 梅蜜
巫妖认出了自己曾经的宠物,它是个小魔鬼,名字是阿斯摩代欧斯。当他把它召唤出来的时候导师的其他学生都在嘲笑他,因为它实在是太小了,从外表上看又只是一只可爱无害的小毛球,既没有巨大的利爪也无森然的獠牙,虽然蕴含着毒液的中空毛发也能在某个时刻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但哪个小魔鬼没有毒囊呢?但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巫妖和他的小仆人就扭转了他们的看法——能从无底深渊被召唤出来的魔鬼都具有着超乎凡人的智慧,但阿斯摩代欧斯最为值得称道的一点是它能够压制住自己的**,就像个大魔鬼那样以理智行事而非以本能行事,这让它能够做到一般小魔鬼无法做到或是说即便去做了也必然会失败的事情。
有一次它甚至收起翅膀和尾巴,只留下欺骗性极强的外表,充当了一个贵族女儿的宠物整整二十天,只为了进到她父亲守卫森严的卧室里,偷走一样至关紧要的宝物——当然,最后那个女孩被当做食物赏赐给了阿斯摩代欧斯,但没有哪个小魔鬼能够如此善于忍耐,尤其是忍耐一个如此脆弱愚笨的低层生物,换了暴躁的双首毒蛇阿尼莫斯大概会在第二天或是第三天就挖出她的眼睛。
小魔鬼们叽喳着认为阿斯摩代欧斯是个懦弱卑微不值得被冠上魔鬼头衔的废物,但邪恶的施法者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固然喜爱品味他人的痛苦,畅饮牺牲品的血和啃噬他们的骨头,但更多的他们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听话而又得力的助手,以便完成能够酿造出更多灾难的苦酒,而且阿斯摩代欧斯的攻击力虽然不是那么强但也并不像它的同类认为的那样弱。于是愈来愈多的视线落在了阿斯摩代欧斯的身上,很多人都以为巫妖会用他与小魔鬼的契约去和比起他来更为强大的法师换取一点利益。
没人知道这对主仆究竟发生了点什么,只有很少几个人知道巫妖单方面终止了他与阿斯摩代欧斯的契约,但只有巫妖知道他惩罚性地重创了这个小魔鬼,在他想要彻底地毁灭它时,它逃走了。
他初次召唤阿斯摩代欧斯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死者,是一具批裹着灰袍的骷髅,眼眶中闪烁着如同针尖般的红光,他不知道今天阿斯摩代欧斯找到他只是想要痛饮一番一个善神的牧师或是法师的鲜血还是已经认出了自己,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它是危险的,如今的他比起还是阿斯摩代欧斯的主人时要虚弱和无能得多,小魔鬼可能会找到机会杀了他或是察觉出他的不妥之处,所以他在抓住它后毫不犹豫地施放了他所能施放的最强的一个法术——自他来自白塔就一直谨慎地保留着这个法术,它可将生物强行遣返回它的原属位面,只是为了防备德蒙或是其他法师召唤来的魔鬼或恶魔。
如果被强行遣返,阿斯摩代欧斯将会在无底深渊中沉沦一百年,而一百年后,如果他还存在着,那么即便是无尽深渊中的魔鬼领主他也同样有着一战之力。
令他失望的是一股颤抖的波动紊乱了他的法术——波动来自于血脉的反噬,在作为不死者的时候反噬所能产生的影响被降到了最低,但现在……巫妖的身体里涌流着承继着诅咒的血,他还不至于被它击败,但他所施放的驱逐术毋庸置疑地失败了,小魔鬼从他的手掌中化为一团无法捕捉的阴影,眨眼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曾经的不死者粗暴地拉掉了纠缠着他双腿的毯子,穿上白色的外袍,走到窗前去观察外面的情况。
从他房间的窗口向外看去,能够看见城堡的整个前庭,昨晚的婚宴为了容纳人数众多的宾客们,没有依循常规在主堡的大厅举行,而是安置在了室外,城堡的仆役们搭起了四面无墙方形帐篷,帐篷的用料是商人们免费租借的白色厚绸布,绸布的末端用金色的丝带捆绑在光滑的松木杆上,法师们用戏法在绸布上留下代表着领主的狮子爪印与代表着执政官的高塔印,阳光从绸布的上方照射下来,这两种印迹就在厚重的木桌、倾倒的长凳,横七竖八酩酊大睡的人们脸上和身上投下变形的阴影。
奢侈的宴会从魔法星河初升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魔法星河完全消失,灼热的阳光几乎晒干了杯子的剩酒才告结束。
仆人们动作缓慢,呵欠连天地将重要的客人送回他们的房间,几个女仆拖着步子,摇摇晃晃的收掇着桌面和地面——昨天的菜肴实在是太丰富了,就连狗儿也吃肚腹满满,甚至连骨头也不去啃了,女仆们抱怨着,将那些臭烘烘烂糟糟的残骸装进需要两人共提的大篓子——凯瑞本和克瑞玛尔在宴席还未真正开始时就告退离席,但巫妖还是能在其中找出一两道他还是生者时颇为熟悉的菜肴。
譬如那个有着妇人手臂长的龙骨突,那肯定是只很大的公孔雀留下的。
厨师拧断它的脖子,小心地掏出它的内脏,用伸进它肚子的烙铁把里面的肉烙到半生不熟。五十只斑鸠,两百只云雀在厨房里拔毛煮熟,切碎捣烂,混合上盐和香料做成好吃的肉圆,煮透之后再被厨师塞进到装着玻璃眼珠,羽毛一根不缺的孔雀的肚子里,送上餐桌的时候它甚至要比活着的时候还要来的光鲜靓丽。
但在被掏空了肚子之后它还有什么用处呢,扈从们吃光了它的肉,侍女拿走了它的羽毛,狗儿舔光了骨头上的油。
还有那只大的连篓子都无法盛装的头骨,上面还残留着被拔除独角后留下的空隙,它应当是属于一只独角鲸的,人们吃它的脑子,厨师们将它们舀出来用冰冻过的柠檬水硬化,再用加了藏红花、丁香与桂皮的面粉收干它们,最后才用奶油和黄油去煎,煎熟后浇上蘑菇酱与蜂蜜,把它们装进曾经的容器里。
烤鸡,猪肉,肉酱馅饼、腌制的鲱鱼与鳕鱼,新鲜的海豚与比目鱼,鲸鱼,用蔬菜和水果熬制的汤倒是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与之相媲美的是装着各种酒类的木桶,两个仆役正从其中的一只里拖出一个醉醺醺睡得正舒服的法师学徒,刺目的阳光激怒了他,他挥动手指,将其中一个打了出去,那个倒霉鬼撞到了两个女仆,摔倒在她们提着的装满了残渣的篓子里,学徒哈哈大笑。
梅蜜厌烦地转开目光:“施法者。”她厌恶地说。
“并不是每个施法者都是这样的。”伯德温的扈从说,雷霆堡也有着自己的法师,所以作为领主的随从他对他们很熟悉,关系也不错。
“我可不觉得。”梅蜜说,摸了摸鼻子,虽然它早已痊愈,但她总觉得那儿还是会时不时地抽痛。
扈从明智地闭嘴了,“让我们再休息一会吧,”他恳求道:“别去关心那些让人不愉快的事情。”
“那么和我说说王都的事儿吧。”梅蜜说,从树枝间穿插落下的金色阳光让她闪闪发光,在那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的眼里,这个弗罗的牧师简直就是她的化身。
白塔是个富饶而又平静的地方,梅蜜原本是想在这儿暂时落脚,既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休息——如果不是那个施法者——在尖颚港他弄断了她的鼻梁,虽然她治疗了自己,但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她始终不敢让别人去碰自己的鼻子,因为它一被触动地就会流出血和鼻涕,而且她总觉得它有点歪了。
好不容易它终于痊愈了,梅蜜不想在和那个让她遭了好一番罪的家伙再见面了,她打听了他的事儿,知道他会回去精灵和半精灵们聚居的灰岭,但有可能随时回来,这儿还有着他的一栋房子呢。
于是梅蜜改变了原先的主意,她要跑的远远的,可她也不想跑到那些人迹罕至,或是贫苦荒凉的地方去,弗罗的牧师需要向他们的神做奉献,平民和奴隶可拿不出女神钟爱的黄金与珠宝,她有想过去南方,但如今南方的国度已经有太多弗罗的牧师与娼妓了,她又不是那种能让所有人为之倾倒迷恋的新鲜货色——她清楚自己的身价,到了那儿,可能到最后她还是得和盗贼勾搭在一起,靠着打劫赚钱——她不想再给某个半食人魔或半身人免费享用——弗罗女神在上,他们又臭又脏,粗鲁,毫无体贴之心,而且那种买卖也过于危险,这次她只是断了鼻梁,下次可能就会折断脖子,或是被守卫挂上绞刑架。
她的同伴对她选择了这个小扈从颇感惊奇,他其貌不扬,也不像是能够拿出一份昂贵礼物的人,但梅蜜和他交谈后发现,虽然他只是一个只能和其他人共享一个房间的扈从,但他所服侍的爵爷却是雷霆堡的伯德温,梅蜜当然不会对一个随时可能遭到兽人侵袭的地方感兴趣,但他们在婚宴结束之后并不会立即返回雷霆堡,而是要前往高地诺曼的王都谒见他们的国王。
高地诺曼的王都处于大陆正北区域的中心点,离白塔可不是一般的遥远,另外,既然是王都,自然不会缺少权势与财富。
梅蜜觉得自己肯定能在那儿找寻到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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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伯德温
对于自己的小扈从想要带一个弗罗的牧师同行之事伯德温并无太大意见,虽然出于谨慎,他还是见了那个弗罗牧师一面——那确实是个不错的美人儿,尤其是对他的这个扈从而言——他从十岁就开始为伯德温提抗盾牌,擦拭宽剑,喂养马匹,空暇时间不是用来和牧师(不是弗罗的牧师)学习写字就是和他的同伴们一起练习武技,加之雷霆堡作为一个军事要塞,男性的比例更是大大高于女性,而那些女性几乎和男性一样强壮而粗鲁,他大概只在一年两度的集市上见过与之年龄相仿的少女——但那些少女无不因为艰辛的边城生活而变得皮肤粗糙,矮小黄瘦——商人与骑士们的女儿或许要较为美貌一些,问题是她们总是被她们的父兄如同小鸟一般地关在房间里,出行的时候也会蒙着直至脚跟的细纱,身后跟随着成打的仆妇侍女,一个扈从是不可能得到一睹真容的机会和容许的。
所以他被一个以龌龊的行为为荣的圣洁的娼妇迷惑简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伯德温宽容地允许他带上这个妇人,但要求他负责她的饮食、衣服与马匹,且不得懈怠自己的职责,他很快交给了小扈从一个任务,那就是将伯德温在此次比武大会中赢得的马匹、甲胄与武器全部归还回去,如果有哪位骑士出于尊严与荣誉坚持不肯取回的话,就从他的箱子里拿出金币和宝石,买上一副价值约莫相等的装备赠送给那个骑士。
“可那是很大一笔钱。”扈从说。
“这次我带来白塔的皮毛几乎都已经出罄了,在王都我还有一笔积蓄——可能这次回去陛下还会有所赏赐——我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哦,等等,让我想想,你或者可以帮我叫一个珠宝商人和丝绸商人来,我想我可以给我的妻子一个惊喜。”
“我这就去,”小扈从说:“爵爷。”
“你也可以给你的情人带点小礼物,”伯德温和善地提醒道,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弗罗的牧师是无礼不欢的——就算只是个梦,那也是一个甜美的梦:“她会更加喜欢你的,如果没有钱,你可以先从我的箱子里拿。”
小扈从猛地红了脸,但他还是记得给伯德温鞠了个躬才后退着走出房间。
伯德温愉快地叹了口气,小扈从的眼神与表情让他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他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只是个猎手,除了勇敢与强健的身体别无一物,而他的妻子,那时候也只是个没有父母,靠着给人纺线抽纱过活的孤女,他们的屋舍(或说泥棚)彼此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尺——谁也不记得是谁先靠近谁的,伯德温只记得他们第一次相互依偎的时候,噢,可怜的潘妮,她是那么的瘦小,浑身都是骨头,头发稀疏,但她的身体是那么的热,热的就连严冬时分的篝火也无法与之媲美。
伯德温走到书桌边坐下,从抽屉中取出纸张、鹅毛笔、墨水,他随身携带着信鸟,它会把他的信件带回给他的妻子。
他将窗户全部打开,让阳光照到信纸上面,用云母石的镇纸压住略微有些卷曲的羊皮纸,他思考了一会该怎么写,才将鹅毛笔在墨水里蘸了蘸。
伯德温和他的妻子都是比奴隶稍好一点的平民,当然不会有牧师或法师来教导他们悉文识字,伯德温还是因为他的骁勇敏锐获得了雷霆堡的上一个主人青睐后,才有幸得到一个向他的书记官学习阅读与书写的机会——雷霆堡之前的领主是个心灵如同黄金一般的好人,虽然伯德温在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了,但他依旧是那样的威严、强悍、并且公正无私,他在雷霆堡坚守了六十年,对于兽人与高地诺曼而言,这位泰尔的老骑士比雷霆堡更为固若金汤,坚不可摧。
他有一个儿子,可惜的是其品行与思想恰与他的老父亲背道而驰,他只愿在王都肆意享乐,手脚软得就像是下了水的面条,老爵士将他的钱财与房产全都给了他的儿子,却将他的军队与雷霆堡赠与了养子伯德温,让他从一个平民骑士一跃成为一个拥有领地与姓氏的贵族。
但伯德温的妻子一直没能学会看和写,伯德温曾经找来几个没落的贵族女性教她写字读书,但没多久她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理睬,直到伯德温让那些女人离开为止——她到现在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所以伯德温只能用另一种方式给她写信,他现在羊皮纸上画了一个简化的纺车,又画了一个带着头巾的小人,表示这是潘妮,然后又在小人的后面画了几个箱子,箱子里堆满发光的珠宝,又画了几件裙子,再画了一个骑着马的战士,代表他自己,接着他估算了一下信鸟飞行所需的时间,画上了几十个太阳与几十个月亮,表示他将在多少个昼夜后回到王都,他画了浴桶,表示自己回家就要洗澡,又画了烤鸡和面包,表示还要吃饭,好让潘妮有所准备。
最后他小心翼翼地画了两只张开的手臂,一张围绕着胡须的嘴,“一个拥抱和一个吻。”他窃笑道,潘妮在第一次看到这个的时候完全不懂,还是他身体力行地诠释了这个图形的含义后她才明白过来——那次他们有了一个难以忘怀的热烈的夜晚。
小扈从的回应可谓异常快速——那些来参加婚宴的商人们甚至还没能离开城堡,伯德温刚写完信,将贝壳的粉末洒在上面吸去多余的墨水,商人们就恭恭敬敬地等候在外面的房间里了。
为了妻子的珠宝与衣服,伯德温箱子里的金币少了近三分之一,但这没什么好惋惜的,白塔的金匠与裁缝秉承着精灵的喜好与传统,出自于他们之手的珠宝与服饰精致华贵之程度除了南方的埃雅旁人难以企及,与高地诺曼的粗犷风格完全不同。伯德温希望它们能够帮助到他的妻子——他有所耳闻,潘妮因为她卑微的出身、乏味的谈吐、贫瘠的学识以及平凡无奇的相貌在王都的贵妇圈中长期处于一个透明人的位置——这还是在伯德温深获国王宠爱信任的前提下。
潘妮也曾经提过是否可以和伯德温一起常驻雷霆堡,伯德温考虑再三后还是拒绝了,他在雷霆堡是和自己的骑士与士兵们住在一起的,饮食粗糙,衣着简陋,他觉得作为一个女性,应该生活在她的父兄丈夫所能给予的最好的环境里,而不是跟着他们一起陷入到无谓的危险与辛劳中去。
在送走商人后,伯德温犹豫了一会,从信筒中抽出羊皮纸,在信的末尾写上:“敬吾爱。”他知道潘妮看不懂,但没关系。
第七十六章 愚蠢
此时此刻,伯德温的小扈从对梅蜜所抱持的爱情几乎和他的主人与女主人之间的一样多,他给梅蜜准备了一匹棕红白三色的摩尔马,三岁不到,母马,此类马匹不会被用在战斗里,却很适合负重与长途跋涉,还为她预备了一头健壮的驮骡,用来承载她的行李。
梅蜜的同伴对她的离去颇感不解,一些人甚至还会在暗地里嘲笑她——高地诺曼的王都当然不能不说是个好选择,但相比起四季分明,平静安详又富饶繁盛的白塔来,它便明显地逊色了——不管怎么说,她们从吟游诗人和伯德温的骑士扈从那儿知晓,比起宝石与皮毛,高地诺曼的王都更为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漫长无趣的寒冬与同寒冬一般严酷的律法。
而且高地诺曼王都的弗罗神殿还有着它的主任牧师和牧师们,流浪的弗罗牧师到了那儿可能会被接纳,但更有可能的是被她们冠以种种匪夷所思的罪名驱逐出去,或是被设法关进监狱里——一些所在地域的“资源”不那么富足,而女神的侍奉者却已经人满为患的神殿就会这么做,另外年老或是对当地的民众来说已没有什么新鲜感的牧师也要提防着新人偷窃或是抢去她们的位置。
白塔的神殿却是空着的,先前的弗罗牧师走的很匆忙,除了随身的衣物饰品与钱财之外什么都没带走,执政官的卫兵们又到来的很及时,所以神殿中的家具与丝毯等奢侈物品一件未缺,也不曾遭到损毁,八个弗罗的牧师可以说是高高兴兴地住了进来,她们用各自带来的干香豌豆花、珠宝和黄金敬献了弗罗,向她祈祷,看看她属意她们之中的哪一个做这座神殿的主任牧师。
通常情况下,谁最年轻,最美,奉献的物品最珍贵,谁就最有可能获得这个位置,但出乎弗罗牧师意料的是,主任牧师的荣光未曾落在她们之中的某个人身上,她们与弗罗之间的联系也变得异常模糊与漂移不定。
一个陌生的女性从那座雕绘着男性与女性的大理石壁后走了出来,她比弗罗牧师曾见过的任何一位女性都要美貌与傲慢,褐色皮肤光滑紧实,卷曲的长发散乱地垂落,黑色的眼睛如同月光下的深深潭水那样闪动着盈盈水光。
两名盗贼与一个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的食人魔紧随在她的身后,要与后者作对比,才发现她也要比普通女性更为高大和健壮,她穿着鲜红色的丝绸长袍,但腰带上没有系着金铃,反而悬挂着一柄没有剑鞘的短剑,一条如同毒蛇般的鞭子与一个银光闪闪的尖头锤。
弗罗的侍奉者抬起头来,想要呵斥这个闯入神圣仪式的亵渎者,但一个盗贼敏捷地跳了过来,给了她重重的一耳光,一下子就把她打晕了头:“闭嘴,”他嘶声道:“听这位可敬的女士说话。”
他的同伴威胁性地拔出了他的刀子。
穿着红袍的女性露出了一个邪恶的微笑,“别弄伤她们,”她说:“她们可是公会的重要资产。”
***
德蒙很不礼貌地打了一个哈欠,摩挲着手指上的宝石戒指,戒指里面还藏着一个秘银戒,戒面上铭刻着公会的标志,在整个计谋尚未实施之前,他作为一个能力平平的法师没有资格在手指上直接纹上“细网”,如今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勇气与能力得到了整个白塔(不久的将来或许还要包括鹧鸪山丘),他们反倒要恳求他纹上这个标志,并且是银色的细网,表示他已经成为了整个暗藏的庞大的公会领导层中的一员,但这次犹豫不决的成了德蒙,他是否还需要公会呢?还是作为成员之一而非主宰者。虽然他的学徒契约还在他的导师手里,但他可以通过很多种方法让这份契约失效——比如说,杀死他的导师——想到这儿,德蒙瑟缩了一下,他的导师曾一次剿灭了一个有着两百人之多的盗贼团,也曾经让上千名因为饥荒而奔逃至此的流民陷入法术制造的沼泽,他强大而残忍冷酷,
或者如他之前所计划的,用精金秘银,雪蜜丹红换取契约?单用膝盖想德蒙也知道那不会是个小数目,他的导师就像巨龙那样贪婪。
精金、秘银他可以从其他地方弄到,但雪蜜是银冠密林独有的产出,想到他必须再去与那些精灵虚与委蛇,德蒙就烦躁地像是睡在一张烧红的铁床上。
因为这个,就连他期望了许久的美妙时刻都未曾让这个白塔的新主人更高兴一点,晨曦尚未穿透黎明时分轻薄的雾气时,他就离开了舒适的卧榻,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在卷轴与魔杖,魔法药水,符咒的包围中他感到了些许安心,他的视线在一卷来自于弗罗神殿的丝毯上略做停留——丝毯用粉色水晶做坠脚,边缘编织进犀牛角与牡蛎壳制成的珠子,描绘的内容是一对甜蜜的情人,他们身边围绕着香豌豆花,胡椒、生姜、桂皮,洋葱——也就是人们常用的“热”药。
除了这些他还得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装满黄金与宝石,德蒙知道她们在祈求什么,当他派人去邀请其他地方的弗罗牧师时,可没禁止他们告诉别人白塔的弗罗神殿已经失去了它的主人,果然,他和公会不曾花费一个金币就得到了九个年轻而美貌的弗罗牧师,虽然不知为何有个弗罗牧师匆匆离开了,但这无伤大雅。
这些年轻妖娆并富于经验和技巧的女人能为公会带来相当可观的钱财与情报。
可惜的是,他不能从里面拿走一个银币,或是免费得到一个不甚可靠的路边消息。
但德蒙觉得他还是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他知道公会的宽仁可以与弗罗牧师的贞洁相媲美,他和他的导师追捕过的自作聪明者比他见过的公会成员还要多。
“走着瞧吧。”他说,一边抚摸着他最喜欢的那根精金法杖,念诵咒语,打开通往密室的暗门。
他也有着一个与碧岬堤堡的阿尔瓦法师相差无几的黑曜石火盆,连同着火元素位面,那个不够驯服与尊敬主人的小魔鬼阿斯摩代欧斯奄奄一息地倒在火盆里——火焰对来自于无尽深渊的小魔鬼没有太大伤害,毕竟它的故乡充满了烟雾、硫磺与火炎,甚至还能起到一定的治疗作用,但阿斯摩代欧斯憎恶的是描绘在火盆外围的封魔圈,它限制和消弱了小魔鬼的魔力。
如果是以前,它不会被这个愚蠢而脆弱的法师捉住,但它在挣脱驱逐术的时候受了很重的伤,它几乎死了。
它吱吱叫了一声,声音很小,带着恐惧与卑微,它知道他的临时主人会为之高兴的。
“你快要死了,”德蒙得意洋洋地说,俯视着他的魔宠:“你将会被遣回,整整一百年,而且还需要有人召唤你,你才能再度来到这儿——这个满是食物与乐趣的地方。”
“哦,”小魔鬼虚弱地哀求道:“别……我能给你做很多事情。”
德蒙等了好一阵子,直到他自以为已经尝够了阿斯摩代欧斯的痛苦:“我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小孩子了——阿斯摩代欧斯,我不相信你——除非你给我你的真名,别用似是而非的矫名或是变体名来欺骗我,我有一张卷轴,能够判定你是否说了真话。”
小魔鬼犹疑着,德蒙施放了一个法术,先是锐利的风刃,再是黄绿色的酸液,阿斯摩代欧斯圆滚滚的身体上顿时多出了好几条狰狞的伤口,它无法忍耐地尖声叫唤了起来:“给你,”它哭泣道:“给你,给您,我尊敬的主人,如果您真的想要,您可以拿去——我的真名。”
我的真名……那个仅属于我真正主人的真名。
第七十七章 名单
那么阿斯摩代欧斯的真正的主人现在正在干什么呢?
他正舒舒服服地把自己浸在一池滚热干净的水里。
灰岭那种高高地挂在树枝上的屋子当然不会配备有着冷热水龙头的浴室,精灵们是这个世上最不容易被黑暗与污秽侵入的生物,无论心灵或是身体——曾有人类饱含着隐晦的恶意地称他们为最精妙的造物,因为除了柔软与温暖,精灵们的表皮确实如同雪花石一般光滑与洁白,他们几乎不会罹患种种即会流传于人类也会流传于兽人之中的疾病,受了伤也会很快痊愈,并且不会留下瘢痕与色斑。
无论在外界餐风露宿多久,战斗多激烈,他们也不会大汗淋漓或是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灰尘与污垢也像是有意识般地鲜少在这样的身体上停留。
但精灵与半精灵还是会经常性地跃入与潜入河流与溪水,有时只是因为在战斗中被溅上敌人的血,或是被松鼠鸟儿捉弄弄得一头叶子或是茸毛,又或是在工作中沾上槭树的汁液或是银腹蜘蛛的蛛丝,不过更多地只是喜欢那种被湍急的水流击打皮肤肌肉的感觉或是享受凫水的乐趣罢了。
一些精灵与半精灵们喜欢热水浴,他们向水獭学习,在星光河边用倒下的树木与石块围拢起自己的水池,然后往里面投掷辉石或火球——问题是需要向矮人购买的辉石在灰岭是被限量分发的,至于火球,当一个冒失的法师学徒往他和同伴的水池里投入了过多的火球,因而引发了一场爆炸与灼伤之后,灰岭的管理者,精灵佩兰特严厉地惩罚了始作俑者并且禁止了这种做法。
于是他们发现克瑞玛尔无需点燃火球也能让水暖热甚至沸腾以后,克瑞玛尔能够与之交换的东西,就多了一种。
时间进入秋季,灰岭早晚的气温明显降低,对气温不是那么敏感的精灵们也已经穿起了丝绒的外衣,能在繁重忙碌的工作之后享用一个快乐热闹的热水浴成为了许多半精灵与精灵们的选择。
至于为什么会被称之为快乐而热闹的,是因为他们并不喜欢一个人。
能够将一个可以说是相当私密的行为转化成一场聚会的,除了异界灵魂所在那个世界的希腊人大概就只有精灵了——真是奇妙啊,精灵们的想法甚至与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间段中的人类重合了——他们认为完美的躯体与洁净的灵魂是作为一个生者所能拥有最为珍贵的财产,后者固然重要,但前者也同样能够得到他们的追求,一个精灵在值得信任的同伴面前卸下铠甲、武器,放弃累赘的衣物与饰品,是一种对于爱与友谊的最为直白的表现,以及对自身的一种赞赏、认可与爱。
嗯……简单点说,那就是精灵与深受其影响的半精灵们是不惮于袒裎相见的,不论性别。
他们三三两两地在蒸腾的雾气中相聚,和比较亲密的朋友或爱人依偎在一起,品尝着松树枝与槭树糖共同酿造的淡酒、坚果和小串的黑葡萄,这种葡萄皮厚,但很甜并且没有籽,结果期很长,一直可以延续到大雪湮没整个灰岭。
在水汽浓重的地方无法弹奏西塔拉琴,长笛也不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特殊的聚会就没有音乐了,一个精灵顺手捉住一片飘过石头堤岸外的落叶,放到嘴边。
叶笛的声音悠长、明亮,单纯又优美,但比它更令人沉醉的是紧随其后的歌声。
它自由而苍凉,犹如一支利箭,击破天穹,也击破生者的心灵。
忍耐着燥热蹲在不远处,大吃大喝精灵们作为交换给克瑞玛尔带来的各类果实、蜜酒的水獭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它竖起被星光河中的鱼类与灰岭中的蜜糖喂养的越发肥硕的身体,立着两只又圆又小的耳朵,聚精会神地倾听着。
异界的灵魂静静地伏在被水温热的卵石之间,下颌紧压着手臂,坚硬的卵石会在不久的以后还以颜色,在他的手臂上留下深深的痕迹,但他完全不曾顾虑到这个——他正在学习精灵语,虽然尚未达到运用自如的地步,却仍能辨认出这是一首属于精灵的悼歌。
***
精灵的王庭面积广阔,不逊色于任何一个种族的王都,建筑繁复精致而又不失威严,其中空间高而宽到能够容许一头成年巨龙在其中昂首阔步的行走;那些华美的门窗柱墙,拱券穹顶,造成它们的既不是石头,也不是木材,不是这个世间任何一个地方能够找寻得到的材料,你在之中也绝对无法找到一丝拼接、粘连或是砌筑的痕迹——它们就像是以熔岩凝成的,或是从水中析出,又像是从泥土中萌发而出的,所有的构件都是那样纯净明亮而又生机勃勃,当你在穿廊厅堂中行走时,你甚至能够听见它们在轻缓地呼吸。
与墙壁穹顶融为一体,遮天蔽日的银冠树伸出坚硬如同钢铁的枝干,展开墨绿色的针叶,盛开着如同新月般皎洁的银色花朵——愈靠近生命之泉所在的王庭中心,花朵的数量就愈发繁多——闪烁着无数星光的生命之泉自一棵已经屹立于此上千万年的银冠树的须根下溢出,上方的花朵如同密密叠叠的云层,当微风轻轻拂过的时候,半透明的勺形花瓣纷沓坠落,落进泉水里,变成打着弯儿旋转的小船。小船一路颠簸前行,具有多种奇效的生命之泉逐渐与其他水源同化,逐渐被稀释至近似于无,当它再一次或潜入地下,或涌上地面的时候,就已经与普通的泉水一般无二了。
大小与拇指相仿的金蜂在银冠花间整年忙碌不休,它们吸取银冠树花的甜汁,饮用生命之泉的水,所酿造出的蜂蜜就是施法者们趋之若鹜的雪蜜。
一只手端起一只镶嵌着无色锆石与翡翠的秘银高脚杯,轻轻拂开水面上的银色花瓣,从仿佛永不干涸的生命之泉中舀出一杯冰凉而洁净的水——银冠密林的王走下台阶,将这杯水交给佩兰特。
佩兰特接过杯子,喝了一口,转而交给身边的凯瑞本。
不管是精灵游侠,还是灰岭的管理者,都已经换上了精灵的惯常装束——白绸的长内衣,银腹蜘蛛的蛛丝编织而成的及膝灰色外衣与紧身裤,龙皮短靴,秘银腰带,只在一些细微的地方有所差别。
“凯瑞本,”密林的王说道:“这次前往雷霆堡的人员由你挑选。”
“依旧一百五十名吗?”
“不,”王说,“五百名。”
凯瑞本与佩兰特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银冠密林的王是个吝啬而苛刻的精灵,他爱惜自己的子民就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与人类签订盟约也只不过是龙腹隘口恰好处于人类的领地上,而龙腹隘口又是兽人唯一可以大举入侵至银冠密林的紧要关卡而已——事实上,凯瑞本知道,他的父亲,银冠密林的王还曾经动过将龙腹隘口纳入精灵箭矢射程的念头,人类真该好好感谢精灵们的生命之神安格瑞思,王详细而周密地计算了所需耗费的钱财、精力、时间,尤其是子民的伤亡以及邻近国家与城邦的反应后,还是颇为遗憾地放弃了这个主意。
但就这样,有四百六十年了,他派遣去雷霆堡的精灵与半精灵永远不到两百名,有一次甚至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十个,当高地诺曼的皇帝忍着怒气发来信函时,他只是回复了一封简单的如同口信的短笺——没有什么能比子民的性命更值得他珍爱,他之所以之派遣了四十个精灵,只因为在他的预测中,那一年兽人对雷霆堡的攻袭即便只有人类他们也能应付,如果不是碍于盟约,雷霆堡一个精灵也不会见到。
密林之王是正确的,善变而虚荣的欧吕尔女神在两个月后掀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雪,覆盖了整个龙脊山脉,就算兽人的祭司们将四分之一的财产洒落在了雪地里作为对她的奉献与哀求,他们的队伍依然坠入了白色的无尽深渊,只有几支幸运至极的小部落到达了雷霆堡的脚下,但没有武器,没有给养的他们又能怎样呢?就连堡内的妇女也能用烧开的水和屎尿战胜他们,他们很快就死伤殆尽。雷霆堡的人们与精灵们度过了一个难得的安详(虽然有点冷)的冬季。
而这次密林的王派出的人数是五百名。
“精灵,或是半精灵,”他平静地说,“你可以随意挑选任何一个,只要你认为他合适,即便是我的卫队或是法师团。”
“向您致歉——我们的王,我并非想要质疑您,”佩兰特疑惑地问道:“我知道我们可能面临一个罕见的暖冬,也知道它将逼迫兽人们发动一次大规模的战争,但五百名……”
“佩兰特,”密林的王说:“凯瑞本,我想我需要让你们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五百名战士或是法师,我期许他们做到的事情并非帮助人类取得胜利,而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回到密林。”
“情况会变得这么糟糕吗?”
“可能更糟一些。”密林之王银蓝色的眼睛转向佩兰特,他立刻低下了头,“佩兰特,这次巨人、食人魔与兽人们对灰岭的袭击,除了我的子民,你们最多损失的是什么?”
“……药水。”佩兰特毫不犹疑地答道,巨人们无一逃脱,但精灵们打开他们的皮袋时,发现所有的药水都不翼而飞了——灰岭的管理者微微停顿了一下,露出些许凝重与警惕之色,“灰袍也会参与这场战争吗?”
“红袍,”密林之王说:“魔法星河与风带给我的讯息并不是那么完全准确,但谨慎永远都不会是个过错——还有的就是,”他转向凯瑞本:“法师克瑞玛尔。”
“他将会在名单上。”凯瑞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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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雷霆堡(一)
有关前一章——我要说的是偶是水獭的亲妈。
还有有关于精灵的部分——我承认我在设定角色的时候,曾考虑过将银冠密林的王设定成女性,就是为了避免读者联想到瑟兰迪尔,李佩斯饰演的王实在是太过深入人心——必须承认他对我确实有影响,无论小说还是电影,但最终我还是将他设定为了男性,因为这个角色着实不太适合女性——这个高魔位面太危险,嗯,当然可以设定成女汉子,不过您们真要看女汉子精灵王吗?
另外,他吝啬的是他子民的性命,并不是财富,虽然他也很擅长敛财。
伊尔妲像陶瑞尔,这个,我得说伊尔妲虽然早早离开了我们,但她是绝对不会喜欢上一个矮人,还将自己的弓箭对准自己的王并对他大放厥词的——某些人或许会觉得她很酷,但我的个人意见,实在是不喜欢这种不够忠诚,也不够理智的女性角色的。
顺带一提,在我的文里,银冠密林的王有着很高的权威,本身的能力也很强大,就连他的继承人凯瑞本也必须完全遵从与尊重他,像电影中的陶瑞尔熊孩子会被拖下去揍,如果影响到他的战略布局,被驱逐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需要申明的是,我文中的精灵参考了诸多西幻文学中的精灵,除了魔戒,也包括了黑暗精灵三部曲与牧师五部曲,(龙枪中的哈喽kk我们就别提了),因为涉及后面的剧透就不多说了,唯一可以确定的,就像我之前描述的,他们绝不是傻白甜来着。
***
在确定了名单后,精灵与半精灵们很快就出发了,天气越来越冷,他们必须在第一场雪到来之前赶到雷霆堡。
这次精灵占了大多数,但只有十名法师,包括克瑞玛尔——异界的灵魂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之多的精灵聚集在一起,不是电影,也不是照片——每个精灵都对灰岭的新成员感兴趣,更正确点讲,非常感兴趣,“可爱的孩子”克瑞玛尔的小故事在他们的唇间耳边传来递去,他们尤其喜爱抚摸克瑞玛尔的头发,因为它如同黑夜般的颜色在灰岭和银冠密林都很少见,而异界的灵魂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辛苦地将暴跳如雷的巫妖按捺下去。
——这都得怪你自己。异界的灵魂说,你不该把自己的年龄设定的那么小,二十岁——对精灵来说,你就是个刚满周岁的小婴儿,一个成年人摸摸小婴儿又能怎么样呢?
——半精灵的成年年龄是按照其非精灵血脉来计算的,巫妖冷笑着说:精灵虽然很讨人厌但在礼节上他们从不轻忽,除非面对着的是他们的敌人——他们抚摸你只是因为他们察觉到你很喜欢这个——蠢货,你之前有多大?或者就如你刚才说的,一个刚满周岁的婴儿?
——……(被如同2d的3d美人抚摸可不是一个死宅能够强硬拒绝的事儿)
——还有,在星光河上,你究竟干了点什么?为什么直到现在他们还在为之津津乐道?
——呃……
——你在桅杆上跳舞了?
——这个绝对没有,异界的灵魂坚决地否认道。
——我希望你今后能够……比较的,优雅一些,巫妖说,如果再让我听到有关于你的可爱小故事——他慢吞吞地打了个响指,凯瑞本或许会在某一刻不那么小心地摔到兽人的斧头下面去。
异界的灵魂希望他们在离开灰岭的时候不必乘坐船只,不然他的同居人也许会被刺激到凶性大发,虽然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如他所说的那样借助兽人之手将精灵游侠扔进哀悼荒原的——凯瑞本是异界的灵魂在这个位面的第一个朋友,巫妖清楚他对那个白痴的重要性,一些让他不太愉快的小事还不足以让不死者破坏掉两人之间看似稳固,实则岌岌可危的平衡——但他还是能让凯瑞本倒些小霉,比如说,凯瑞本偶尔会吃到又咸又辣的浆果,也会不小心踩到一块尖角朝上的石头,上次他的帐篷还突然自己长脚跑了。
远在不知几个位面之外的神佛奇迹般地保佑了异界的灵魂,他们没有乘坐船只,而是驾驭马匹,沿着银冠密林的边缘行进,这样他们的安全与食物都能获得保证,偶尔精灵的巡逻队经过他们的营地,还会和营地中的精灵与凯瑞本交谈一会再离开。
有时半精灵们会进入密林,爬上银冠树的顶端眺望那座隐藏在密林之中的庞大王庭,即便他们知道王庭在精灵法师设置的迷锁中,未经允可,他们是无法亲眼目睹其壮阔华美的,但他们还是会试试,凯瑞本和巡逻队也从不会去阻止他们——只有一次,他们连宿营地都推后了十里有余,并且所有人不被准许离开营地。
没过多久,异界的灵魂就感觉到有一股澎湃凶猛的力量正从密林深处迸发,并如浪潮一般向着四面八方延伸拓展——那是一股充满了生机的力量,却带着仅属于王者的,不容置疑的威严与冷酷。
整个银冠密林都在为之颤抖。
——……这是银冠密林的精灵王在加强防御,巫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只听说和从书籍里面看到过……
——很强大吗?
——非常强大。巫妖说,简直就是无以伦比。
之后他们再也未曾感受到那股力量,精灵们的队伍一路北行,途中帮助几个村庄剿灭了一个地精巢穴,三个食人魔,一个迷路但找到了一个好食堂的巨人,还有两头野猪。
野猪成了精灵与半精灵们的加餐,克瑞玛尔记得阿尔瓦法师曾经盛赞过精灵们烤兔子的手艺,他还没吃过精灵们的烤兔子,但精灵们的烤野猪肉已能让异界的灵魂在精神上五体投地了。
“我希望之后还能碰上野猪。”异界的灵魂满足地说。
“会的,”凯瑞本说:“等我们到达雷霆堡,第一件事情就是会猎。”
“会猎?”异界的灵魂有些惊讶,但他马上想到了一个可能:“是为了彼此磨合?”
“不,精灵不会听从人类的指挥,”凯瑞本说:“会猎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为了保证雷霆堡的士兵与民众不至于在漫长的冬季中挨饿,第二是为了消耗兽人们的食物——黑牛、角鹿、羊,它们会寻找食草并跟着它走,如果是暖冬,龙脊山脉的北面一样会生出植物,它们会迁徙过去,然后成为兽人们的猎物,我们要在它们还未跨越山脊之前就将那些顽固的家伙赶回南面。”
异界的灵魂努力地将不合时宜的“动物世界”主题曲与赵老师醇厚质朴的画外音挥出自己的思想。
凯瑞本微笑着,乘着黑发的施法者还在发呆,摸了摸他的脑袋。在鹧鸪山丘的地下水道里,克瑞玛尔的头发在战斗中被削断,现在它们终于长到了原有的长度,为了方便,他自己给自己编了一个小辫子,用来捆扎它的是那根凯瑞本颇为熟悉的银色细绳——死去的芬威告诉佩兰特,这是一根恒定了活化术的绳子,和它的主人一样危险。
我希望你错了,芬威,凯瑞本在心里说。
***
今天的雷霆堡被灿烂的阳光笼罩着,它是那么灼热激烈,就像是要将之后的几个月中无法宣泄的热情在这一天内全部投掷到这个冷硬的堡垒里。
梅蜜曾经的情人,伯德温的扈从垂头丧气地牵着他的马经过一个小广场,广场的中央有一口架着黑铁轱辘的水井,水井边聚集着孩子与老人,还有一些妇女,他好奇地走了过去,发现人群里坐着一个吟游诗人,那块深色的用来包住所有头发的头巾与压在前额与两侧的银币是个极为鲜明的标志,他认出了那个人,他曾为他的主人唱过颂歌,还因此得了骑士的一匹马和一整套铠甲,为了表示感谢,他跟着伯德温去了高地诺曼的王都,又从王都跟到了雷霆堡。
扈从多么希望他的情人也能这么做啊,但梅蜜只愿意在王都等他,而且他不知道梅蜜是否还会有别的情人——别的骑士告诉他这是一定的,因为弗罗的牧师从不知贞洁为何物。
他给了吟游诗人一枚银币,希望他能唱一首有关于爱情的歌曲。
吟游诗人欣然从命。
第七十九章 雷霆堡(二)
一睁开眼睛就在立flag。
近两章观评有感。
——作者。
PS:凯瑞本的精灵名字可以引申至凯勒芃,意思是银树,属于一个古老而伟大的精灵王,绝对高大上来着——至于他为毛会是个游侠,嗯,在我的设定中,精灵中虽然也有王、贵族,但他们更多的是要负起重任而不仅仅是肆意享受,所以凯瑞本需要为他外出游历的族人们担任一个前锋与向导,另外他特殊的身份也能帮助他在外界获得一个比较高的起点——他之前所结识和打交道的几乎都是一地颇有权威或权势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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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本所带领的队伍原本是要在第六天的正午时分赶到雷霆堡的,但拜愈发猖獗的地精群落,零星兽人,巨人之赐,他们在第七天的微光时分才终于得以踏入伯德温爵爷的广阔领地。到他们能够看见雷霆堡斑驳的灰色城墙边沿的时候,璀璨的魔法星河已经完全横贯过了黑丝绒般的天穹,星辰的光芒照亮了经过夯实的道路与远处的泥棚,精灵们也能从带着针叶林香的风中嗅到燃烧潮湿木头与树叶的气味。
雷霆堡的夜巡队伍在距离堡垒还有十五里的时候遇见了精灵们,他们的队长是个十分精神的小伙儿,他留下和精灵们一起前行,他的队伍继续执行他们的任务,另有两个擅长骑术与目光锐利的孩子被他派出去向雷霆堡通报这一讯息。
龙腹隘口的形状与龙腹毫无干系,它更像是巨龙的盲管,细长而弯曲,两侧峭壁陡立,人们之所以这么称呼它只因为对于人类与精灵的国土来说它和巨龙的腹部那样脆弱——在雷霆堡尚未建造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兽人骑着巨狼、角鹿和马经过这里,他们带着空荡荡的肚子和皮口袋,而回去的时候这两者都被装得满满的,他们如同驱赶着羊群那样驱赶着数量是他们两倍或三倍的奴隶,在身后留下十倍于前者的尸体。
高地诺曼那时还只是一个大部落,而他们的首领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远见卓识,他可以说是倾其所有建起了雷霆堡,隔绝了兽人南下的唯一通道,血腥而残暴的侵袭得到了遏制,他的部落得以喘息与发展,他拿回了更多的财富与几乎所有人的爱戴,他的儿子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家,首领死去的时候未曾能够披上冕袍,手持权杖,但为了表示对父亲的敬仰与彰显身份的正统,尊奉他的儿子,高地诺曼国王的旨意,他在死去近二十年后成为了高地诺曼第一任国王。
雷霆堡的首位领主是高地诺曼国王的弟弟,而后又是国王次子或是侄儿,国王的女婿或是外孙,总之都是值得他们信任并有血缘关系的亲眷,上一任的领主是国王的堂叔,当他举荐出身卑微,甚至不是个贵族的伯德温成为雷霆堡的下一个主人时,王都的人们都为之沸腾了,随后人们一致认为伯德温是老爵士的私生子,所谓的收养与战功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就连身为王子时曾与伯德温并肩作战,对他的骁勇与智慧有所了解的现任国王也不免对此流言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毕竟作为一个平民,无论他立下了多么显赫的功劳,又有着多么出色的才能与勇武,一小片土地,几十个农奴与一个骑士的封号就足以打发了。
老爵士也总是以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应对着那些前来打探的人,在王都等候国王做出决定时,他给出的一系列反应与其说是澄清流言倒不如说是推波助澜;奇妙的是他的亲生子居然也对此没有什么不满的,要知道,雷霆堡虽然危险而贫瘠,但它确实还是一片在面积上可以说是颇为客观的土地,但那个浪荡懒散的正统继承人面对狐朋狗友们的挑拨与怂恿不是假装没有听懂就是直白地表示自己对那鬼地方一点儿不感兴趣。
伯德温在受封与领受雷霆堡的时候在王都短暂地居住过一段时间,与老爵士的儿子也有所来往,他得承认他这个人们所以为的兄弟并不是那么糟糕,但这个虽然出身高贵而富有,本质上却更加近似于一个商人的混球并不适合雷霆堡,他担心这家伙也许会把雷霆堡卖上一个不错的好价钱——只要兽人出得起。
但他也有所考量,他向他所信奉的神祗泰尔与国王承诺,当他衰老、受伤、死去因而无法继续履行作为一个骑士与领主的义务时,他会将雷霆堡返还给它真正的主人们——让国王来做决定谁来继承这座最为重要的关卡——如果不是国王只有一个女儿,而国王的弟弟又身体虚弱(他甚至无法骑马)的话,作为泰尔的骑士,伯德温是不会接收雷霆堡的统治权的。
——伯德温不知道自己为何又会想起许多年之前的事情,也许是因为这次他回到王都见到了太多人的关系——国王、公主、公爵……他去老爵士的家族墓地探望了这位正直磊落的老人——他在六年前去世,又见了他名义上的弟弟,后者所拥有的商会现在是整个高地诺曼最大的,每次看到他的时候伯德温都要遮住眼睛免得被他身上披挂的黄金与珠宝所反射出的光辉刺伤。
当然,还有他的妻子,伯德温微笑,他们也许会有个孩子——伯德温心想,一个孩子,他们已经期望了很久了,他思忖着是否应该去向格瑞第献祭,但他必须说作为一个泰尔的骑士,格瑞第牧师的许多行径都让他们心怀疑虑——或者他应该把他的妻子接到雷霆堡,相隔千里的夫妻就算是向格瑞第献祭上一整个牧场的牲畜也不会生出孩子来,至少不是他们其中之一的。
想到这儿伯德温又不免想到了情妇——贵族们一贯是有情妇的,高地诺曼的贵族也不例外,但在他上一次回返王都述职的时候,王都的风气还没那么败坏——诺曼的贵族们先前只会有节制地寻找一两个未婚的小商人或是平民女子作为自己的情妇,现在呢,他们热衷于任何一个阶级,甚至不仅限于女性,男人涂脂抹粉,女人袒胸露背,奢靡的聚会通宵达旦,烤肉堆积成小山,蜜酒与冰甜酒就像水那样流淌出去。
幸而他的妻子依然保持着朴素纯洁的本色,不过伯德温知道她正处于极度的紧张与不安中,她不止一次地询问过伯德温对情人的看法。
“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的,”伯德温摇摇头,举起她的手放在面颊边侧头吻了吻:“我们相爱。”
他决定在这次冬季战役结束之后就将他的妻子接到雷霆堡来,她可以住在内城区而不是堡垒里,这样伯德温可以每隔十天回一次家,他想念她的肉汤和素菜馅饼,自从离开了那个小窝棚,他已经很久没再吃过那些了。
侍卫的通报中断了他温暖的幻想,伯德温命令他们放下吊桥,拉起闸门,沿途点燃火把,预备热水与食物。
深夜的寒风已经带上了些许金属利刃般的锐利,精灵们拉起了斗篷上的兜帽,但从他们的领口依然能够看见秘银链甲的闪光,亲自前来迎接的伯德温随着他们的接近而然逐渐变得面色凝重,他在雷霆堡的时间已能容许一个人类的婴儿成长为一个健壮的少年或少女,每年精灵们都会来履行他们的盟约,而银冠密林的王从未如此慷慨过。
他将不祥的预感深深地隐藏在心里,用力拥抱了凯瑞本。
“啊,”在看见克瑞玛尔时,他说:“这次你把这个小家伙也带来了。”
“他很聪慧,也很强悍,只是缺少实战得来的经验与教训。”凯瑞本说。
“那些东西我们这儿倒有很多,”伯德温说:“只是想要拿到它们不免要吃点苦头。”
“你们的房间已经准备妥当了,就在原先的塔楼里,”在和凯瑞本并肩通过黑暗的甬道时,伯德温说:“还有热水和食物——我预备在后天晚上举行宴会,明天你们可好好休息。”
“多谢,伯德温,”凯瑞本和善地玩笑道:“不过我们很有可能吃掉你储备的很大一部分。”
“但能带来更多,”伯德温说:“龙脊山脉的羊、角鹿和野牛会痛哭不己的。”
正如伯德温所说,精灵们惯常居住的那个塔楼被整修过并打扫的非常干净,紧靠着大厅一侧的炉床中火焰熊熊燃烧,架在上面的锅子沸腾着,散发出蜜酒的甜香,长桌上堆着咸面包和切成薄片的腊肠,各种各样的坚果与浆果,浆果的种类尤其多,但每种的分量都很少,可以想象负责采集它们的人是何等辛苦——雷霆堡位于银冠密林的最北端,他们这儿的春秋季离开的更早。
一个吟游诗人坐在炉床边,膝盖上放着一尊造型优雅的西塔拉琴。在看见克瑞玛尔的时候他站起来向精灵们微微鞠了一躬,“想要来点音乐吗?”他微笑着说:“爱情,还是战争?”
第八十章 雷霆堡(三)
吟游诗人弹奏西塔拉琴的技巧十分出众,即便无法与精灵相比,也可以说是相当接近。
与酷爱音乐的精灵与半精灵们略有不同的,来自于另一个位面的灵魂更偏重于**的食粮而非精神的食粮,毕竟在他的世界里,他属于一个能将美食转化为至高无上的艺术并将其传承数千年之久的饕餮之国——精灵们是以餐点佐以音乐,只有这个黑发的小家伙儿是以音乐佐以餐点的,他吃了每一样端上桌面的东西,并且喝了许多蜜酒。
连接六天六天的奔驰,就连体力远超于人类的精灵们也不免感到疲倦,他们轻声呼唤着爱人、朋友或是一些较为脾性相投的同伴,三三两两向凯瑞本和伯德温告了别,步伐轻盈地爬上了又窄又黑,旋转向上的楼梯,大厅里能够听见他们开门与关门的声音,这个声音一路向上。
吟游诗人适时地退出了温暖的厅堂,伯德温站了起来,现在这儿只剩下了凯瑞本与坐在炉床边因为饱腹和酒精而昏昏欲睡的克瑞玛尔。
凯瑞本的眼睛一直追随着吟游诗人,在他的身影伴随着银币的碰撞声消失之后,他又将自己的视线转回到伯德温身上。
“我知道在这个紧要关头,让一个陌生人进入雷霆堡不是太合适,”伯德温会意而轻松地说:“但他确实很有趣,会唱歌,会弹琴,还会玩些小戏法,我和我的士兵都挺喜欢他的——好吧,”他耸耸肩:“我知道你的意思,明天我就把他送去内城区,那儿有旅店,也有商人,凭借着他的技艺,我想,他要安安稳稳地度过这个冬天并不会太难。”
“戏法?”凯瑞本问道:“他是个法师?”
“唔……”伯德温想了想:“那只是些靠着敏捷的手和锐利的眼睛就能玩的普通戏法,像是从耳朵里拿出一块银币之类的,我觉得他不太像是个施法者,或许他会是个盗贼。”
“我希望他不是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凯瑞本语带双关地说:“黑暗的严冬即将来临,我们经不起一点额外的损失。”
“我会安排他住到一个可靠的人开设的旅店里。”伯德温说。
克瑞玛尔打了个哈欠。
“那么晚安了,”伯德温说:“愿苏纶的光芒始终与你相随。”
“它永不消失。”凯瑞本说。“一如您的勇气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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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妖从一张又厚又软又热的白熊皮上醒来,塔楼的设施既可以说是简陋又可以说是奢侈,或许是因为仅供战时居住的关系,房间里没有过多的装饰,没有挂毯和地毯,没有帷幔,也没有精致的雕塑与非必要的用具——他们的床和储物箱上没有一点花纹,既宽又大,简直就像个没腿儿的巨人那样笨重,但寝具的材质却是丝绸、羊毛与熊皮——虽然看不到一星半点儿的刺绣,但它们真是舒服极了;铜质的灯具里填充的是有着浅淡香味,却没有黑烟的鲸头骨蜡。
凯瑞本在黎明到来之前就离开了,巫妖知道,但这和他无关。
曾经的不死者观察了一下异界的灵魂的状况——它还睡着,漂浮着,就像是一大块半透明的溶胶;他走到窗户前面,数之不尽的宽大叶片遮挡住了他的视线,他轻轻伸手拨开它们的同时看见了藤蔓上伸出的密集尖刺,它们有小有大,小的可以用来绣花,而大的可以用来破开一头野猪,他在银冠密林里看到过这种刺藤,它从水和阳光中汲取养分,但也极其擅长用它多刺的触手捕捉和绞死猎物,然后安静地等待着它们发臭腐烂,给自己加上一份特殊的美餐——但在巫妖触碰它的时候,它温顺的就像只刚出生的小猫。
昨晚在他们进入塔楼之前,巫妖注意到有两个精灵法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毫无疑问,这些刺藤是他们所设置的魔法防护链中的一环。
不过他现在最为关心的并不是这个,邪恶而不幸的本地居民想要掌握的并不是一根无趣的刺藤——他之前从未到过雷霆堡,一如密林之王的威势,他只能在书本和记忆里寻找到一点与其相关的浮光掠影——在他还是个关在塔里忙于实验与研究的不死者的时候,它究竟如何和他没有哪怕一个铜币的关系,但他现在站在这儿,距离即将发生在此地的战争或许不过一旬,他就必须尽快地了解这个地方,越深刻,越完全越好。
精灵们所居住的塔楼正位于内城区与堡垒之间,它的高度保证了站在顶端房间里的人能够轻而易举地俯瞰整个雷霆堡。
雷霆堡与其他地方的城堡有所不同,它是被建造在隘口中的,而正如我们之前所描述的,隘口是一条弯曲而狭长的通道——但这个狭长是与龙脊山脉相比,它最窄的地方也有一千五百尺,高地诺曼的先祖先是营造了一座巨大而敦实的主堡,而后是栖身于两侧山壁较小的次堡,三者之间以能够容许四个骑士并驾齐驱的内外城墙相连接,内外城墙中空,留有供士兵走动的通道与刺出长矛,射出箭矢的投掷口,城墙中间是人们通常称之为外堡的幽暗通道,敌人即便攻下了外城墙,只要守城者撤去连通内外城墙的临时桥梁,他们就得拥挤在外堡里承受内城墙与塔楼上士兵的攻击,想要摆脱这个痛苦的险境他们只有不顾一切地向前,或是放弃进攻退走。
但想要攻破比外城墙更高和更厚重的内城墙并不那么容易,至少在它建成的几百年里,兽人没能攻入雷霆堡一次。
雷霆堡的内城区位于三重堡与双重城墙之后,再过去是为了防备零星兽人与盗贼们的单城墙,它和内城区都是在主堡与内外城墙完成后才建造起来的,宽度与内在构造与双重城墙相仿,内城区里面居住着商人与骑士们的家眷,单城墙外是一条引自地下暗流的护城河,护城河外是外城区,住着仆役、农奴与流民,低矮的房屋与泥棚被一列只能说是安慰的半人高石墙包围着。
如果想要形容一下的话,雷霆堡的俯瞰图就像是贵妇们喜爱的蕾丝花边,三重堡、双重城墙、内城区、单城墙、护城河,外城区一层一层地叠加着,逐渐变得坚实而稳固。
看完这些,巫妖又观察了次堡所在的两侧山壁,它们都有近三千尺那么高,陡峭的就像是两柄深深插入大地的刀子。
他如果愿意继续就雷霆堡观察下去的话,就能看见几辆连贯而行的马车正从外城区通过,它们运载的不是货物,而是一人高的笼子,里面塞满了赤身**,瘦骨嶙峋的人类。
“最近王都送来很多囚犯,”守卫之一摇着头说:“我数过,快一千个了。”
“我倒希望越多越好,”他的同伴说:“我可不想去去对付那些疯了的奴隶与半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