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当然要回来
两人四目对视,那瞎了一只眼的士兵脸上怒气却慢慢的变成了一种迷茫,伸手揉了揉眼睛,这才想起自己一只眼睛已经没了,这一揉,却是揉在了眼罩之上,一把抓下眼罩子,露出了一个黑窟窿。
“我,我好像认识你,我们以前见过么?”他惊奇的问道。
和尚蓄了长发,这两年也算是养尊处优,本身就身材高大的他,现在更是面红齿白,用丰神俊朗来形容也差不离,真是一副好皮囊。这与当初他在敢死营的时候的模样,可有不小的改变。
和尚微笑着看着他,“你是敢死营的老兄弟?”
“你知道敢死营?你,你是……”老兵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时候,大家都叫我和尚!”说着这话,和尚有些伤感了,再一次看到昔日的老兄弟,眼眶不由有些湿润起来。
“和尚队长!”老兵大叫了起来,“你,你……你不是走了么,好几年没有音讯了,从哪里冒出来的?”
“听说秦老大还活着,和尚我自然是要归队的。”和尚点头道。“秦老大现在在太平城吗?还有野狗,小猫他们?”
老兵连连摇头:“秦老大他们现在都在蒙山呢,听说有一票大买卖要干,老大在那里聚了好几万兵呢。”
和尚听了这话,一把拉起余秀娥,转身就走。
“和尚队长,等一等。”老兵上前一把拉住和尚,“这里距蒙山距离可不近,你知道路吗?”
“嘴长在脑袋之上,不知道自然可以问!”和尚笑道:“知道老大还活着,我便一刻也不想等了,只想最早见到秦老大。”
“和尚队长,磨刀不误砍柴工,据我所知,这两天便会有一支补给队从太平城出发往蒙山,到时候您跟着他们一起走,不仅不会迷路,还会免去许多盘查,会节约很多时间,再说了,巧手大人现在正在太平城中,您不想见见他么?”
“巧手也在?”和尚惊喜地问道,眼前这个士兵,以前是野狗的手下,他并不认识,但巧手可是当初秦老大直辖大队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却是很熟悉,他们所用的很多武器,都是由巧手改制的。
“我带您回太平城。”士兵重新蒙上眼罩,高兴地道:“其实在太平城中,还有不少当初的老兄弟,这几年打仗,从安阳城出来的六百多老兄弟死了不少,也伤了不少,不能再上战场的便都在太平城中做事呢。”
和尚点点头,却莫名的伤心起来,他知道,这些老兄弟中,没有一个是他的旧日部下了,他的一整个大队,都报销在安阳城中,从安阳城中逃出来的,基本上是野狗的直属部下和秦老大的直辖大队。
小半日之后,三人出现在了太平城下,看着那高高耸立在山顶的黑色城市,不仅是和尚,便连余秀娥也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和尚队长,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三年前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莽莽丛林,一片荒野,三年时间,我们已经把这里变成了我们的家,我们的世外桃源了,现在太平城还在不停的扩建当中,等到完全建成,哈,绝不会比当年的安阳城小。”士兵自豪地挥舞着手,这个伟大的城市,也留有他的汗水,鲜血,他是由衷地感到自豪,特别是当第一次抵达这里的人露出震惊的神色的时候。
与他们进入丰县一路看到的风景一般,山脚之下,无数开垦出来的农田里,百姓正在忙碌着,从山脚到山顶的盘山大道之上,行人络驿不绝,一派兴盛的景象。
“现在太平城内与周边的村民一起算起来,超过了十万人呢!”老兵兴致勃勃地介绍地道,“咱们现在不求人了,啥都能自产。老天爷这两年也很给面子啊,连着两年风调雨顺,年年丰收,和尚队长,现在可比当年在那边的时候好多了,还记得当年我们经常去抢别的军队的补给啊,哈,现在可是要啥有啥。”
听着老兵的介绍,和尚只是微笑,余秀娥则是异常动容,低声道:“你们这位秦老大,还真不是一般的人物,了不起。”
“秦老大一直都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和尚道:“你是不知道我们当初的敢死营都是一帮什么人,只有秦老大,能把大家凝聚成一个整体,有了秦老大,敢死营才有了魂儿,才有了今天。真是后悔当初不敢离开大家,我错过了敢死营最值得称道的一段历史。”
话没有说完,大腿之上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剧痛,却是被吴秀娥狠狠地掐了一把,猛然省悟过来:“当然,有失必有得,我现在却有了你。”
一边的老兵满脸诧异地看着两人,余秀娥为了行路方便,却是一直作男装打扮,在老兵的眼里,那就是一个俊俏的小哥儿,看着两人的神情有些暖昧,心中自在大讶,和尚在敢死营时的光辉业绩,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怎么离开了几年,竟然改性子了,现在有了断袖之癖么?
看到老兵瞪圆的那只独眼,余秀娥再彪悍,也忍不住有些脸红了。
巧手现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太平铁矿那边儿,在秦风订下了要重建一城的宏伟计划之后,他更多的精力则是投入到了这项工作当中,金景南被提拔起了组织这一项工作,但金景南毕竟是新人,与外头扯皮拉筋的事儿,都是巧手出面。重建一城,要花的钱海了去了,这都需要巧手去找葛庆生,找权云等人去要钱要物,而这两人主政一方,自然也有自己的考虑,为了筹集钱物,巧手这一段时间,倒是一直在找这两人磨嘴皮子。
虽然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了行政工作当中,但一个人的爱好,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在太平城里,巧手有一间属于自己的独立工坊,里面有他几个悉心教导的小弟子,年龄不大,但却聪明好学,一有时间,巧手都会回到这里,一边琢磨着新东西,一边教导弟子。他的工坊内里,摆满了他亲手打造的刀,剑,弓箭等一些精品,等闲人根本就见不到,更别是拿去用了,也只有一些老兄弟,才会在他这里来淘磨一些好货,这些巧手亲手打制的玩意儿,比起量产货,质量不知要高了多少。
当老兵兴冲冲地跑进巧手的工坊,将满手油污的巧手从内里拖出来,看到站在门前的和尚的时候,巧手的反应与老兵的反应一样一样的。
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面前站着的真是以前的那个家伙。
好半晌,他终于反应了过来,张开双臂,与和尚重重的来了一个熊抱,立时便在和尚的后背之上印上了两个黑漆漆的大手印。
“和尚,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你知道了老大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前些日子,我们老兄弟们还在一起念叼着你呢!”抱着和尚,巧手用自己的脑袋咚咚的撞着和尚肩膀,和尚身材高大,巧手整个人也就只到和尚的肩头。
“当然,我当然会回来,我还要给我的五百兄弟报仇呢!”和尚的声音也呜咽起来:“有老大带着我们,我们一定能复仇,我一听到老大还活着,便往这里跑了。”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两手用力的拍着和尚的后背,将黑手印又添上了几个。松开和尚,巧手后退了几步,目光转向一边的余秀娥,“这位是……”
他的眼光可不是那个老兵能比的,他是大匠,对于曲线结构什么的极其敏感,只扫了一眼余秀娥,便发现对面这人是女的,不过一想起和尚的德性,便也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是我妻子,余秀娥!”和尚赶紧介绍道。
余秀娥向前一步,双手抱拳,行的却是男儿礼:“巧手大哥,秀娥这边有礼了。”
听和尚说这人是他的妻子,巧手却是吃了一惊,能将这个花和尚拴上绳子,眼前这位可不简单啊,仔细打量,这个叫余秀娥的女子眼光湛然,神光内敛,竟然是一位武道好手,巧手不以武道见长,但好歹也有六级的身手,这一眼看过去,只觉得深不可测,心中再吃一惊。不过余秀娥表现得很豪爽,倒是让他心生好感。
“嫂子万万不可如此称呼,在敢死营时,和尚可是秦老大手下三大头头之一,我们见了他,都得行礼的。”
“你向我行过礼么?我怎么记不得了?”和尚在一边打趣道。“我倒是记得当初为了找你弄一柄好刀,足足给你行贿了十两银子。”
“有这事儿吗,不可能吧。”巧手大笑,将手一摆:“来来来,里头说话,和尚,你这一次回来,我送你一柄好刀,比你以前用的,要强上十倍,称其为当世利器也不为过。”
“如此甚好!”和尚大喜:“难得你吐血,我是绝不会客气的,你这里面的东西,任我挑吗?”
“任你挑!”巧手豪气的昂起头。(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八章:交待
巧手的屋里,一角是一个大炉子,一个学徒正在拉动着风箱,青色的火苗喷出去数尺之远,另几人则将烧红的铁块挟在铁毡之上,挥舞着小锤,反复的敲打着。而在墙上,则挂着一柄柄各式各样的刀剑。
随手从墙上取下一柄大刀,丢给和尚:“大小与你以前用得差不多,重量稍有增回,不过可比你以前的要锋利多了。”巧手笑着,顺手从一边捡起一根铁棍,“来,试试!”
和尚挥刀斩下,哧的一声轻响,铁棍应声自中而断,“好刀!”和尚轻抚刀锋,眼睛都亮了起来。
“功夫长进不小啊!”巧手看了看断口,冲着和尚竖起了大拇指。
和尚嘿嘿一笑,转头看了看余秀娥,心道你如果有这样一个老婆,没事儿就要与你干上一架,常常把你打得找不着北,几年下来,你的功夫也见长。
一边的余秀娥却没有看见和尚这个意味深长的一瞥,她的目光正被墙上的另一柄刀给牢牢地粘住了,那也是一柄大刀,不同的是,这柄刀上镂刻着数朵梅花,梅花刻得活灵活现,从刀锋开始,向下一直延伸到刀柄处。
顺着余秀娥的目光看过去,巧手笑道:“这柄刀可就是明珠蒙尘了,这是我打制的最满意的一把刀,当初啊,我也是一时兴起,顺着刀上的花纹便刻了这些梅花,瞧瞧,多么有美感,可这柄刀居然就没有要,第一,没几个人使得动,太重了一些,第二,使得动的人嫌这柄刀这些花太扎眼,太娘们儿了,不要,你说气人不气人?完全就是睁眼瞎嘛,和尚,你就别看了,我估摸着你使这刀够呛,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是不是?”
“那是那是!”和尚连连点头,抖了抖手里的这柄刀,“这柄就极好了,有了这家伙,接下来替秦老大冲锋陷阵,那可是如虎添翼。”
“那是自然,以前咱们在敢死营的时候,没有好的原材料啊,现在咱们自己有了一个大大的铁矿,有了自己的冶炼厂,其中炼出来的最顶级的材料,自然就归我了。”巧手洋洋得意,“凭我的手艺,有了好材料,还怕没有好家伙吗?”
两人说话间,余秀娥已是走到了那柄刀之下,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冰凉的刀锋。
“小心一些,这刀锋利得很。”看到余秀娥的动作,巧手赶紧喊了出来。
“巧手兄弟,这柄刀能送给我吗?”余秀娥转过头来,看着巧手,嫣然一笑。
巧手瞪大了眼睛,瞧着余秀娥,指了指那柄刀,又指了指对方那小巧的身材,“你…它…这刀和尚都使不动。”
余秀娥笑咪咪的一伸手,便将挂在墙上的刀取了下来,单手握着,平平的将比她高得多的刀平端了起来,手臂一动,屋子里顿时寒意大起,脚重重一踏,刚刚巧手丢在地上的两截铁棍跳了起来,哧哧之声不绝于耳,刀光敛去,地上多了无数半尺长短的小铁棍。
“巧手兄弟,我使得动,我很喜欢这柄刀,特别是这刀之上的梅花,送给我好不好?”余秀娥小声道,语气之中居然带上了乞求的味道,一脸的楚楚可怜,看得和尚是目瞪口呆,他可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老婆啥时候有过这种表情,看起来的确是很喜欢这柄刀了。
半晌,他才伸手戳了戳仍然有些目瞪口呆地巧手:“兄弟,你看……”
巧手如梦方醒,使劲地摇了摇头,看了看余秀娥,再看了看身边的和尚,一脸恍然的表情,心道难怪这个花和尚现在也娶了老婆了,敢情他这老婆比他厉害多了,有这样一个女人呆在身边,只怕这花和尚敢动花心思,立刻便下场堪忧。
“没问题,没问题,看来我这柄刀,就是为你量身订制的啊,难怪摆在这里一直没人动,和尚,你婚礼我没有参加,这刀,就算是我送给你们的贺礼如何?”巧手连声道。
“多谢巧手兄弟!”余秀娥大喜,连声道谢。
和尚却是不干了,“巧手兄弟,这你可就不对了,那有我结婚,你送刀的道理,这不吉利啊,这贺礼你得另行准备,回头我来收取。”
巧手一下子皱起了眉头:“和尚,过了几年了,你媳妇也娶了,但这脸皮,还是和以前一样厚啊!”
“脸皮厚,不吃亏!”和尚摸着自己的脸郏,嘿嘿的笑了起来。
“好,很好,这很和尚!”巧手摇头大笑。
三人都开心的笑着的时候,外头一名身着黑衣制服的士兵走了进来,向着巧手躬身道:“大人,葛城主听说您这儿来了客人,还是秦将军的旧部,已经准备在晚间设宴招待。请大人和两位客人到时候能赏脸出席。”
“好了,我知道了,你去吧,告诉葛城主,到时候我会和和尚一起过来的。”巧手挥了挥手,道。
“是,大人!”卫兵躬身退了出去。
和尚有些惊奇地道:“我这才刚刚来了多久,这个葛城主就知道了?还要设宴招待我?”
巧手微微一笑:“你离开这三年,发生了很多事,三两句也说不清楚,和尚,咱们里屋坐,一边喝茶一边慢慢聊吧!你回来后,秦老大肯定是要重用的,有些事情,你提前有个了解也好。”
走进小房间,房门一关,外面的砰砰的打铁声便完全隔绝了开来,小屋成了一个独立的世界。泡上热茶,放在桌上,三人围桌而坐,巧手看着和尚,道:“和尚,这三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一时也无法完全说清楚,不过现在的太平军,跟当初的敢死营可是有了太大的分别,你一点,你也应该能想到。”
和尚摩挲着茶杯,微微点头。
“那时我们在敢死营,你和野狗更好一些,剪刀自成一派,中军的人则是不偏不倚,那么小一支队伍,便有亲疏,现在秦老大占有两郡之地,麾下统管着百万子民,数万大军,这其中的道道,那就更不用说了。”巧手笑道。
“一支队伍之中各有山头,这个正常,但只要在大事之上,原则性的事情之上,都能劲儿往一处使,那就可以了,就像我们以前在敢死营中,我们都和剪刀不和,但打起仗来,还不是一样互相掩护,互相支持?这个好理解。”
“现在秦老大手下,有这么几个主要的派别,第一帮,当然便是咱们敢死营的老兄弟啦,小猫,野狗,我,千面,马猴这些人。如果算上文官系统中的人话,王厚应当算一个。葛庆生算一个。”
“王厚?这位是谁?”
“这是我们到越国之后,接纳的第一个外人。他本是丰县当地土豪,加入我们后,为我们在当地立足出了大力,现在他是沙阳郡的副郡守,但更重要的是他的女儿王月瑶,是我们太平军的钱袋子,掌管着整个太平军的对外贸易一块儿,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
“女的啊?她行吗?哎哟!”一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是大叫了起来,显然又被余秀娥暗算了一把,他这句明显瞧不起女人的话,让余秀娥恼了。
巧手有些羡慕地看着两人之间的小动作,和尚高大威猛一副好皮囊,在敢死营的时候便有女人缘,现在看起来还是如此,眼前这个女人看起来虽然不太温柔,但长得着实不错。像自己到现在,还是孤单单的一个人。
对于巧手来说,找一个女人容易,但要找一个情投意合的女人,那就难了。
“太平军中第二大帮,便是沙阳帮了,这是我们在这里站住脚跟的第二大助力,沙阳郡五大豪门在为首的刘氏带领之下,应当说是与我们结盟,他们的老大刘老太爷现在就住在太平城中,五大豪门势力雄厚,陈家洛现在在太平军中拥有一个战营,是我们的主力部队之一,田真在情报部门工作,刘兴文是沙阳郡城门军统领,麾下有三千人,其它的,也都在沙阳郡任职,他们的综合实力,说起来还要超过我们这一帮。第三派,力量算是最小的,其中文官以权云为代表,他是文官系统的首领,有本事,但以前是为五大豪门服务的,现在被老大争取过来了,军事上则是以邹明为代表,辖下也有一个战营,现在驻扎在丰县的就是他了。”
“听起来很复杂的样子?”和尚皱起了眉头,“其实我倒用不着了解这么多,反正我就听秦老大的,老大喊我往哪里打,我就往哪里打,喊我砍谁,我就砍谁!”
巧手一摊手:“和尚,话是这么说,但老大曾经说过,现在不是在敢死营的时候,私下里要求我们这些人都要多长几个心眼儿才是。虽然我现在不太明白这话的道理,但老大这样说,肯定是有原因的。”
“这话我记住了。”
“其实与野狗比起来,和尚你本来就是机灵的,以后自然会明白很多东西,今年,我们太平军的结构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连楚人都被囊括了进来,有了一个纯由楚人军队组成的战营,叫宝清营,从上到下,都是楚人把持的。”
“楚**队?”和尚的眼里顿时闪过厌恶之色。“老大是怎么想的,怎么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
“和尚,这就是我说的与以前的绝大不同,你初来乍到,反正牢牢记住一件事,多做,少说,等你重新融入了这个团体,站稳了脚跟,再说其它吧!”
“我明白了。”和尚点头道:“不过这件事情,我还是要与老大交流一下,我忘不了我的五百兄弟们死时的场景。”
“谁都忘不了。”巧手叹道。“夫人和孩子现在也在山上,等下我带你去拜见他们吧!”
“我,我不想见。”和尚欲言又止。
“糊涂!”巧手道:“昭华公主是老大的夫人,她的孩子是老大亲生的,你躲得过吗?再说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现在是秦夫人,可不是闵公主。”(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九章:风云起
萧开站在一片狼藉的原驻扎在兴山县的越国右路大军营地,眼中一片茫然。数万右路军哪里去了?
他从开平郡城奉大帅萧正刚的密令给右路军主帅陈慈。随着洛一水重新出现的消息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最近有情报显示,前军潘宏所部,异动明显,而右军对面的秦军更是兵力调劝频繁,这让萧正刚异常担心,左军已经开始备战,而萧正刚写信则是让陈慈密切注意秦军以及前军潘宏部的动向,如有异动,右军便与左军密切配合,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所有的可能扼杀在摇蓝里。
但现在,右军去哪里了?
没有帅府的调动命令,右军擅自行动,已经开始动手了?萧开不排除这种可能,要知道,陈慈与洛氏一直不和,是不是陈慈自以为抓住了机会,竟然迫不及待地动手复仇了?或者是陈慈发现了洛一水已经掌握了潘宏部,陈慈根本来不及向帅府报告,便先行动了?
脑子里紧张的思索着,完全没有任何思路。如果是以上情况,陈慈至少可以往开平郡的帅府送一封信啊?难道是自己一路上急于赶路,与信使错过了?
萧开觉得脑子有些乱。
右路军五万大军突然离开了他们的防线,这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最明显的就是他们的防线门户大开,如果秦兵发动攻击,矛头便会直指开平郡城。
陈慈是老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
“萧将军,找到了几个当地百姓!”几名亲兵纵马而来,他们的马上,都载着一个本地百姓打扮的人。
被这几个凶神恶煞的士兵抓着按在马上一路奔来,几个百姓早已是脸上毫无血色,被士兵仍下马来,站在萧开面前,浑身直打哆嗦。
“不用害怕,你们可知道,原来驻扎在这里的军队去哪里了?”萧开脸上挤出一丝微笑,伸手从怀里掏出几角碎银子,抛给哆哆嗦嗦的百姓。
或者是银子起了作用,也或者是萧开面目和蔼,几个百姓终于平静了下来,“这位官爷,驻扎在这里的大军,好几天前就已经全部走了。我们这些人,都是在这里捡些军队抛弃的东西而已,没有做什么作奸犯科之事。”一个年龄稍大一些的百姓声音有些颤抖的道。
“走了几天了?”萧开问道。
“应当有五六天了吧?”百姓歪头想了片刻,“具体的我们也不知道。以前我们经常来军营外做点小生意,但几天前一大早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这里就成这样了,什么人都没有了,没得生意做了,但这里丢弃着很多有用的东西,我们便天天来这里捡。”
“五六天了?”萧开打了一个寒噤,“那你们知道他们往那个方向去了?”
另一个村民手指向一个方向:“应当是往那个方向去了。”
看着村民所指的方向,萧开眼前一黑,几乎摔下马来,村民所指的方向,竟然是开平郡城的方向,陈慈未奉帅令,全军拔营向中军方向开进是什么意思?
另外几名士兵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人人脸色都显得有些苍白,半晌才道:“萧将军,不太可能是往开平郡城的方向,不然几万人的大军,我们这一路之上,怎么也能发现踪迹的。”
萧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陈慈的大军的确不是往郡城走的,但他们肯定因为什么放开了防线,陈慈不战而逃了,五万大军的离去,将会让秦军长驱直入。
“你们两个,马上赶往房县,看看那里潘宏的前军是个什么情况?探明直情况之后,不必前来回报我,立即回报萧帅。”他厉声道。
“遵命!”
“你们两个,马上赶回开平郡城,向大帅禀明,右军陈慈所部去向不明。”说这句话的时候,萧开自己都能感觉得声音抖得有些厉害,他强行压制着自己内心的不安。
“遵命,可是将军,我们都走了,您去哪里?”一名士兵问道。
萧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往前边去看看。”
“前边就是秦人控制区了。”一名士兵惊问道。
“没什么可担心的,我一个人,即便有什么情况,脱身也好,藏起来也好,都很容易,我必须要将情况弄清楚,你们,马上走!”萧开回手道。
几名士兵打马向着不同的方向狂奔而去,萧开转头看着身边几个仍然紧张不安地百姓道:“你们回去吧,告诉所有你们能见到的百姓,让他们赶紧逃,只怕是要出事了。”
“这位官爷,又要打仗了吗?”村民不停的吞咽着,喉头一上一下,看起来紧张到了极点。
“是啊,要打仗了,要打大仗了。”萧开喃喃地说着,一勒马缰,掉转马头,向着前方狂奔而去。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萧开已经到了原本越人控制线的最前端,这里原本有一个小小的哨卡,一幢高约十余米的石塔高高耸立,站在塔顶,可以监控到大约数里之外的敌情,但现在,这个哨卡也没有一个人驻守了,将战马拴在外面,他快步走入塔内,石塔内士兵们休息生活的区域已是一片狼藉,看起来离开的极为匆忙,还遗失了不少的东西。迈步上了塔顶,示警用的烽台之上,还好好的摆在哪里。双手扶着塔沿,看向前方空旷的原野,他心里松了一口气。
午日的阳光有些刺眼,他疲惫的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干粮袋子,从塔顶的水桶里舀了一瓢水,就着水,狼吞虎咽的吃着干粮。
陈慈所部一定出了什么事情,但究竟出了什么事情,居然让一支五万人的大军突然离开呢?萧开百思不得其解。这事儿如果发生在潘宏所部之上,他还能理解,但是发生在陈慈身上,他就完全不理解了。
陈慈与洛氏是死敌啊。
萧开忽然打了一个冷战,他想到了一种可能,一种看似异想天开,但却能扎实地解决他现在心中疑问的可能。
陈慈与洛氏根本就没有什么仇恨,他们以前所有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让世人谁都不会想到,陈慈实际上是洛氏的人。
他一下子剧烈的咳漱起来,满嘴的粉末喷了出来,用力地捶着自己的胸膛,又猛灌了几口水下去,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住了。
如果这是真的,那洛一水现在岂不是已经掌控了陈慈所部五万人,还有潘宏所部三万人,八万人的大军,这可是越国在边境之中一大半的兵力了。
他咳得面红耳赤,趴在哪里,不停的干呕着,涕泪交流。就竖在他面前的水桶里的水突然荡漾了起来,波纹一圈圈地从中心向外荡开,撞在桶壁之上,然后飞溅而出。
沉重的桶在踏踏的声音之中,居然在轻微的跳动,整个石塔似乎都在摇晃,萧开一下子跳了起来,瞪大眼睛,看向先前还空无一人的旷野。
一条黑线出现在天边,迅速地向着这边接近,那飘扬的旗帜虽然还看不见上面的花纹字体,但那熟悉的样式,却让萧开的心瞬间变得一片冰凉。
秦人来了!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秦人来了,而是越人自己乱了。原本应该驻守在防线之上的陈慈不见了,连陈慈都不见了,那房县的潘宏所部还靠得住了吗?秦人边军连他们一向不大舍得用的大规模的骑兵都慷慨地全部拿了出来,也就是说他们志在必得,他们已经深悉了这边的内情。
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手在抖着,好几下才将火折子晃燃,丢进烽火台中,看着示警的烽火缓缓燃起,丝丝缕缕的青烟飘起,萧开快跑下了石塔,爬上战马,打马向着后方狂奔。
示警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因为他的后方,根本没有了一个士兵,最多不过给秦人造成一个小小的困扰。现在他要想的,就是如何能逃出去了。
希望他派出去向萧帅报告的士兵能及时赶到,让萧帅能及时做出反应。
萧开的判断没有错,这一次秦军的确是倾巢而出,连他们平时不到关键时刻都舍不得用的骑兵都一次性的全都拿了出来,对于秦国边军来说,骑兵是一个奢侈的兵种,一旦使用,那银钱便哗哗的如流水一般,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这一次不一样,他们必须要用最短的时间赶到开平郡城,包围,分割越军主帅萧正刚,要以最短的时间拿下开平郡城,占领开平全境,达到战前的目标。
虽然与洛一水有协议,但李挚怎么也不会把宝全压在洛一水的身上,万一秦军攻击开平郡不顺受阻,又怎么能担保洛一水不会突然反戈一击,干脆将秦军先灭了再说呢?
他终究是一个越人。
作为一名统帅,李挚不能不防着洛一水会不会使出诱敌深入这一招,让自己先与萧正刚火并,然后他来捡便宜。
只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灭了萧正刚,才能让洛一水的这种有可能使出的招数根本就没有时间来施展。(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章:警钟鸣
冲天而起的狼烟,丝毫没有阻挡住秦军的步伐,如潮水般的铁骑洪流汹涌而来,在他们眼中,这个哨塔只不过是前进路上一颗小小的石籽而已。
当这股洪流越过这一区域之后,原本高高耸立的石塔已经变成了一地的碎石。
萧开拼命地鞭打着马匹奔逃,他甚至不敢回头看上一眼身后的追兵,跨下的马儿鼻孔之中喷出浓浓的白气,步伐却是愈来愈慢了。
身后蹄声如雷,铁骑洪流愈来愈近,萧开跨下的战马一个踉跄,险些摔倒,萧开叹了一口气,一跃下马,拍了拍马股,“好兄弟,逃命去吧!”
战马仰天长嘶了一声,且并没有离去,反而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子,又兜了回来,低下硕大的马头,粗重的鼻息喷在萧开的脖颈之上,马头不停地挨擦着他的脸庞,四蹄虽然不安地在地上刨动着,但却一点离去的意思也没有。
萧开仰天长笑起来,“好,好兄弟,既然你不离不弃,那咱们就一齐作人生的最后一战吧!”一跃上马,抽出腰间的佩刀,高高举起,两腿轻夹马腹,马儿缓缓向前加速。
先是小碎步,然后越来越高。
一人一马,向着对面的千军万马冲锋而去。
“杀呀!”如雷的蹄声之中,一个人的呐喊声显得如此的单薄,如此的无力,但却又显得那样的沉重,那样的高亢。
铁骑没有丝毫的停留,萧开瞬间便被淹没在这一股海潮当中,当无数的骑兵掠过,萧开和他的战马已经没有了丝毫的踪影,一片狼藉的地面之上,数片沾满血迹的碎破的衣物被风缓缓吹起,在空中打着滚,飘向远方。
秦军骑兵快速地展开突袭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支军队正在缓缓地行军,长长的队列在山道之上迤逦前行,这是原本驻防在房山的越国前军,原潘宏所部。现在,他们的将领已经重新换回了数年之前他们原本的将军,洛一水。
队伍行进的速度并不快,洛一水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洛将军,秦人会怎么做?”黄昊问道。
“如果我是李挚,自然会以骑兵迅雷突击,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开平郡城之下,切断郡城与左军之间的联系,是歼灭左军,然后步兵赶到,再围攻郡城。”洛一水淡淡地道:“开平郡城太大,而萧平刚的中军人数不足以守御如此大的城池,其结果必然是处处露出破绽,开平郡城,会被一击而破。”
“如果萧正刚能将左军迅速地撤入到城中呢?”黄昊问道。
洛一水哈哈大笑起来,“到了那个时候,萧正刚有了足够的兵力,守御开平郡城便不是梦想了,如果他能与秦人抗衡上几天,那我可就要对秦人不客气了。与陈慈左右合拢,包了秦人的饺子,将他们一口吞下,然后再来对付萧正刚。”
“这倒真是一个好注意!”黄昊双眼发亮。“那岂不是我们连开平郡也不用给秦人,还可以一劳永逸地击溃秦人边军的主力,这样一场大胜仗,将会极大的鼓舞国人的士气,也会让将军您的声望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想想而已罢了!”洛一水却并没有多少期盼之色,“李挚也好,邓忠也罢,都是久经战阵的老狐狸,哪里会想不透这其中的关窍,如果我猜得不错,此刻他们的铁骑已经快要插到开平郡城之下了,萧正刚没有机会的。而李挚也绝不会将这个机会给我,所以,你所设想的一切,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并不会在现实之中真正的实现。”
黄昊有些失望,“我就是担心到时候我们失了开平郡,而秦人却欲壑难填,追在我们的身后,到时候,我们前要与朝廷虎贲军对抗,后面要与秦军作战,双面作战,那可就难了。”
洛一水冷笑一声:“你多虑了,秦人拿下开平郡之后,想再往前,他就不得不考虑他的后勤补给问题,冬天刚刚过去,现在正是秦人最难受的时候,拿下开平郡,可以缓他们一时之急,再向前,延长的补给线便会牢牢地限制住他们的作战能力,这也一直都是秦人的死穴,他们想要冒进,就不得不冒着全面失败的危险,李挚是一个谨慎的人,他会先守好他获得的果实,然后看着我们与朝廷的战况再作决定的。”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至于虎贲军嘛,能不能全部到我们面前还得两说呢,听到我们起兵的消息,沙阳郡的太平军该是迫不及待的向正阳郡发起攻击了吧,那可是秦风一直垂涎三尺的地方,如果丢了正阳郡,太平军便会直接兵临越京城下,你说吴氏老儿会不会分兵出去抵挡太平军?”
“太平军如果出手,那自然是好,可以分担我们的压力。”黄昊点头道:“可那也是一头饿狼呢?”
“他是狼,我是虎,先给他一点甜头吧,等我收拾了吴氏老儿,再回头来对付他。”洛一水微笑道。
远处,数名哨探如飞而来。
“禀大将军,秦军以两万骑兵为先驱,已经越过了兴山防线,正在急速插向开平郡城与左军之间的区域,按将军吩咐,我们已经撤回了所有观察哨的弟兄。”
洛一水点点头:“意料之外,虽然有点小小的失望,萧正刚来不及作出反应了,传令全军,加速前进。”
刚刚还在缓缓推进的军队,瞬间便开始加速,如同一条游动的灵蛇,向着越国内地奔涌而去。而几乎在同一时间,另一个方向之上,陈慈率领的右军也开始加速,两支军队正在迅速地远离开平郡。
而此时的开平郡城,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城门大开,行人络驿不绝,商铺照常开门,对于他们来说,战争似乎很遥远,前两年打得这么凶,秦人也没有能直接威胁到开平郡城这里来,现在战事稳定,前方驻扎着近十万大军,开平郡城当然是稳如泰山。
没有人会想到,他们倚为干城的两支顶在前面的防守军队,此刻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而秦军的铁骑,已经是近在眼前。
城门前方的干道之上,一匹战马正疯一般的向着城门处冲来,马上的一名骑兵伏在马上,看起来竟然是生死不知,任由马匹不管不顾地冲撞,一路之上,也不知撞到了几多行人,多少摊子。
惊叫声,哭嚎声在忙碌的大道之上瞬间便响成了一片。
战马根本就没有停下的意思,仍然向着城门直冲,数名在城门处警戒的士兵见状大惊,一声吆喝,几人拖起摆在一边的拒马,迅速地扔在道路之上,城门之处,人群涌挤,如果任由这匹战马冲来,只怕死伤就不是小数目。
将拒马迅速地摆在了道路之上,更多的士兵涌了过来,长矛探出,对准前方,如果战马还想强行闯关,就算跃过了拒马,也会被这些长矛扎死。
马匹显然是训练有素,对于拦路的人不会有什么感觉,但对于这种专门对付骑兵的拒马,却有着天生的敏感,仰天长嘶声中,迅速减速,堪堪在拒马之前停了下来,而马上的骑士,却在战马停下的这一瞬间,被从马上抛了下来,重重的摔落在拒马之后。
城门守卫们一涌而上,七手八脚地准备按住这个士兵,但一出手这才发现,地上的士兵软弱无力,双目紧闭,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的意识,将他揪住一把拖了起来,城门守卫的一名军官已是失声叫了出来。
“这不是大帅府的亲兵张小乙吗?”
一口冷水喷在张小乙的脸上,这名拼死跑回来的士兵这才悠悠醒转,他们一行本是两人,但在返回不久,身后便已经追上了秦国骑兵,无法摆脱之下,另一人将自己的战马让给了张小乙,一人双马,迅速回来报信,张小乙一路狂奔,跑毙了一匹战马,这才堪堪回到了开平郡城。
“快,快,禀报大帅,右军陈慈所部不知所踪,秦国人已经打过来了,秦国骑兵,是秦国骑兵!”张小乙用尽全身的力气吼道。
军官听到这话,已是脸色大变,一边转身向着城内狂奔,一边声嘶力竭地吼道:“关闭城门,敲响警钟,秦国人打来了。”
有士兵拖着张小乙跟着军官向着大帅府方向奔跑,更多的人则是涌向城门,挥动着手里的长矛,将涌挤在城门处的人打得四散奔逃,沉重的城门在众人的合边之下被缓缓关闭,而城楼之上,巨大的警钟亦被同时敲响。
这是开战以来,开平郡城的警钟第一次被敲响。
当警钟响起的时候,整个城市似乎在这一瞬间被凝固了,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转头看向钟声敲响的地方。
越军统帅萧正刚正在公堂之中批阅着文件,听到钟声那一霎那间,他整个人都呆住了,扔掉了手里的笔,快步走出大堂,迎面便看到了一路狂奔而来的军官以及他身后被数个士兵几乎是一路拖过来的那名亲兵。(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弃城
秦国边军的骑兵配置一向很少,因为骑兵太花钱,养一个骑兵的钱,足以够秦国养一百个士兵,而对于秦人来说,似乎最不值钱的,就是士兵的性命了。在落英山脉之中与他们斗了多年的秦风以及他的敢死营对此深有体会,每一次与秦国边军作战,那都是要作好死无葬身之地的准备的。秦国边军一向不把自己的命当命,当然,也不把别人的命当命。
一旦秦国边军派出了自己的骑兵,那就是势在必得的一种打法了。与其它各国的骑兵不同的是,秦国边军的骑兵,清一色的彪形大汉,马多人少,自然是要选最好的士兵,他们所使用的也不是一般骑兵所用的马刀,刺枪,而是清一色的狼牙大棒。
他们的目标并不是开平郡城,而是距离郡城数十里远的左军大营。当开平郡城的越军主帅接到信报的时候,秦骑已经到了左军大营数里之处。
警钟长鸣,号角凄厉,整个左军大营乱成一团,一队队的士兵在军官的怒吼声中,提起兵器匆匆地冲向大营的栅栏,一枝枝的长枪架在了栅栏之后,更有悍不畏死的骑兵连队列都没有整好,骑上战马便冲出了营盘,举起长刀呐喊着冲向黑压压的敌人。
但这所有的一切,在如同泰山压顶的秦骑攻击面前,都显得是那样的苍白无力,情愿用自己的牺牲来拖延秦国骑兵步伐的越国骑兵,在对手面前,连一点小小的水花都没有泛起,便被无清的淹没。
骑兵浪潮涌到栅栏之前,一柄柄沉重的狼牙棒飞了起来,旋转着击向栅栏,栅栏被击碎,后面的士兵人仰马翻,而扔出狼牙棒后的秦骑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纵马从刚刚被击开的缺口冲了进去。
开平郡城,萧正刚呆呆的坐在他的大帅府里。
他自己明白,已经无力改变大局,从那名侥幸逃回来的亲兵的嘴里,他知道秦国骑兵去了那里,在左军大营只有两万士兵,而秦国边骑,却有一万人,二比一的比例,而且没有任何的防范,更重要的是,越军士兵在单体战力之上,连秦国步兵都比不上,而精挑细选的秦国骑兵,优势就更大了。
左军大营完了。
开平郡城也完了。
他的中军只有五千人,虽然战斗力很强,但如果出城与敌野战,不是对手,据城固守,可开平郡城太大,他区区五千人,连城墙都站不满。
可以想见,在秦国骑兵的身后,就一定是秦国边军的大队人马。当他们出现在开平郡城之下时,便是城破之日。
苦守了三年的局面,瞬间便毁于一旦。
“洛一水,你这个祸国大贼,越国会毁在你的手里!”萧正刚瘫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道,他想痛骂洛一水,可洛氏的遭遇却让他有些底气不足,他不属于洛派,也不属于现在的张宁一派,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将门世家而已,洛氏无罪被诛,洛一水想要复仇,本来也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
只是洛一水采取的方式让他无法接受而已。
而更让他想不通的是,陈慈是怎么一回事?现在的事情已经很明了的,洛一水一定通过什么方式说服了陈慈,否则,驻扎在兴山县的五万右军是不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当然,前军原潘宏的部队就更不用说了,这两支军队现在必然是绕过了开平郡城,正在向着越国内地进发。将整个开平郡开放给了秦人。
双方配合得如此恰到好处,当然是在事前已经达成了一切协议。
自己终究是高估了洛一水的人品,也低估了他的能力。
陈慈,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洛一水拿什么打动了你。
萧正刚恐怕永远也无法想到,在多年以前,洛氏便已经埋下了陈慈这样一个棋子。洛氏与越国皇室吴氏同样都是千年世家,在大唐帝国时期便定居于越京城,后来吴氏建国,洛氏是最重要的支持者,这么多年下来,洛氏的势力愈来愈大,已成尾大不掉之势,皇室想灭掉洛氏,也不是这些年才有的想法,只不过一直无法下手而已。
而三年之前的齐国入侵,终于给了皇室绝佳的借口,多年的布署一朝发动,顺利的将洛氏连根拔起,但百密一疏,洛一水的脱逃,终究是埋下了今日的祸根。
越国两大家族的内讧,只怕已经注定了越国必将成为大唐覆灭之后四个新建国家之中最新灭亡的一个。
“大帅,大家都到了。”门外,副将轻声道。
萧正刚站了起来,短短的时间,他似乎老了许多年,推开门,走了出去,外面,中军的十数位将领,人人都是脸露惶然之色,眼巴巴地看着萧正刚。
任是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诸位,国有大难了,现在可以肯定,陈慈所部,潘宏所部,都已经追随洛一水起兵叛变了,他们放弃了前方的防线,致使秦军长驱直入,而他们,现在必然已经绕过了开平郡城,向我大越内地进发了。”萧正刚声音苦涩地道。
所有将领如丧考纰,越军在开平郡集聚了十数万大军,现在其中的八万人,都已经变成了他们的敌人,而在他们的面前,现在还有不少于此数的秦人正在扑来,这局面,怎么看,都是一个必死的局面。
抬头看着垂头丧气的将领们,萧正刚微闭了一眼睛,再睁开之是,先前的颓唐之色已是全无,将是兵胆,如果这个时候自己先垮了,下头的这些将领,只怕就更没有一点点的勇气了。
“现在,我命令,全军放弃开平郡城,后撤。”萧正刚的开口,让所有的将领们都松了一口气,现在他们最怕的就是萧正刚下令死守开平郡城,因为根本就没有守得住的可能。
“国有大难,相比起洛一水的叛变,开平郡城已经不重要了,秦人纵使拿下开平郡城,也无力再向前进,所以我们撤兵,我们撵着叛军的屁股去,陛下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后,一定会派出虎贲军与敌决战,我们到时候前后夹击叛军,攘外必先安内,先击败洛一水,再来谈收复失地。”萧正刚语气激昂,把无奈之下的亡命撤退,变成了救援越京城的大义之举。
有时候,同一件事,换一个说法,鼓起的不仅是士气,也是大义的名份。
不得不说,萧正刚此刻的决断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此时,左军还在与秦骑鏖战,秦国的步卒还没有抵达,他们撤离的时间点也就只有这么一点点,一旦让这两支敌军腾出手来,他想跑也跑不了了。
既然守不住,那自然是要保存实力,以图后来。
封闭的开平郡城城门再次打开,然而让所有开平郡城里的百姓惊恐的是,驻守在城内的军队正在开拔,他们在撤退。
先前的警钟,封城,无一不是在宣示敌人就要来了,可接下来,军队不是想着守城保卫他们,竟然第一时间就要逃跑了。
哭嚎声,咒骂声,整个开平城内,完全乱了起来,百姓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收拾好自己的金银细软,跟着军队一起逃出城去。
能不能逃得掉,就只能看各人的运气了。曾经以为固若金汤的防守,现在瞬间便化为了泡影。
夜色渐渐落下帷幕的时候,萧正刚已经率军远去,而左军大营,此刻也已经完全沦陷,除开少量逃出去的士兵之外,其它人,要么成了俘虏,要么战死当场,整个左军大营完全落入到了秦骑之手。
邓素疲惫地盘膝坐在地上,头盔随意的丢在一边,身上的汗水早就将衣物完全浸湿,长途奔袭,一场恶战,让他的体力也几乎要透支了,越军的抵抗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原以为当他抵达左军大营的时候,对方必然不战自溃,岂料对方竟然战斗到了最后的时刻。
不过收获却是让他喜出望外。左军大营内,粮草堆集如山,很多武器,居然还没有开封,现在都成了他的战利品,对于一向穷惯了的秦人来说,这可是一笔绝大的财富。
当年他的二哥邓朴在楚国安阳郡大发了一笔,让秦国西军的装备立刻便上了一个档次,这一次,终于要轮到他们了。开平郡,富庶不在安阳郡之下啊。
“邓将军,开平郡城那边全乱了,萧正刚跑了,现在开平郡城已经空了。”一名骑兵如飞一般的纵马而来,两眼发亮地看着邓素。
邓素一下子站了起来,“想跑?没那么容易。来人,传我将领,留下一支军队看守这个大营,另外的人随我一起去追击萧正刚,砍下他的头颅,才算得了全功。”
“将军,那开平郡城呢?”
“糊涂,开平郡城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还能飞上天去?”邓素哈哈大笑。
号角声响起,秦骑虽然已是疲惫不堪,但仍然纷纷翻身上马,向着号角响起的方向奔来。
又一骑自外飞奔而来。
“邓将军,李大帅命令,着骑兵就地休息,看好左军大营,不得追击萧正刚部,也不得纵兵抢掠开平郡城。”马上骑士手中高举着李挚的令箭,看着一脸讶色的邓素。
“邓将军,大帅马上就要到了。”
“末将遵命!”虽然愕然,但邓素却仍是毫不犹豫地奉令,李挚对他来说,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警告
“舒服啊!”李挚一双大脚放在一个雕刻精致的烫脚盆中,身体仰靠在铺着虎皮的靠背椅上,双目微闭,两手呈大字摊开。另一边,邓忠微笑着正在泡茶,小火炉烧得正旺,铜壶里的水沽沽地冒着泡泡翻滚着,阵阵茶香在屋里翻滚着。
他们这是在开平郡城原萧正刚的大帅府里。萧正刚走得太急,什么东西也没有带走,现在倒是都便宜了李挚。
“一只烫脚的桶而已,居然镶金嵌银,雕刻得如此精细,啧啧,在我们大秦,恐怕只有我们的皇帝陛下的宫里才有吧?老邓,你家里有吗?”李挚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邓忠大笑起来:“在我们邓氏家里,那一个要是敢用这样的东西,非得被我打断腿不可。正如大帅所言,烫脚的桶而已,只要不漏水就好了,不瞒大帅说,我自己用的那一只,已经好几十年了,都发黑了,但只要不漏水,我还是会继续用下去的。”
李挚笑咪咪地道:“你那一双臭脚丫子上的污垢泡下来,将盆的缝隙都堵住了,我看会越用越重,越用越结实,岂有漏的道理?”
邓忠大笑起来:“李帅说得有道理,回去之后我拿刀子刮一刮,说不定便能因此换一个新桶。”
“那得请我喝一顿酒,以庆贺你换了新桶。”李挚开玩笑地道。
“就怕李帅不赏脸啊,我倒是想请李帅,李帅,这几十年,你可没有登我邓氏的门吧!”邓忠嘿嘿一笑,递了一杯泡好的茶给李挚。
捏着还没有一口茶的小茶杯,李挚叹道:“这种享受,我还真是过不来,我更喜欢大碗喝酒,大碗吃肉,渴了,舀一瓢冷水咕嘟咕嘟灌下去。还记得很早的时候在皇宫里,陛下亲手为我泡茶,也是这个样子的,那顿茶把我喝得浑身不自在,后来皇帝陛下干脆把茶壶扔了给我。”
“也只有李帅,才有这种待遇,我们在陛下面前可是大气儿都不敢喘!”邓忠微笑。
“是吗?”李挚若有所思地看着邓忠:“老邓,你真不敢喘大气儿吗?瞧瞧现在的大秦,邓氏控制着几乎所有的边军,卞氏控制着雍都,控制着雷霆军,你们两家斗来斗去,死了不少人,也伤了我大秦不少的元气啊!”
邓忠慢条斯理地喝着茶,“李帅,如果我们不斗,反而团结起你,您放心吗?陛下放心吗?”
李挚微微点头:“说得倒有道理,不过我希望你们斗而不破,有些原则性的问题最好不要触及,否则的话,我是不客气的。”
“这个我们当然理会的。有大秦,才有邓氏,也才有卞氏。不过李帅,我觉得你的注意力不应该放在我们邓氏身上,倒是要多看看卞氏。”邓忠道。
“你错了,真要说,我还真担心你们。”李挚盯着邓忠:“邓氏一族,艰苦自持,上至你这个族长,下至你的族人,不好钱财,不好女色,一心扑在边军之上,在边军以及边境各地,声誉崇高,一呼百应,比起卞氏来,你们如果有了异心,那才真会让秦国遭遇灭顶之灾。”
邓忠苦笑:“李帅,难道这也是错吗?难道我花天酒地,贪污好色,名声极臭,您就放心吗?”
李挚叹了一口气:“我今年多大了,六十多了,也不知还能活多少年?卞氏卞玉京,虽然有权谋,也有胆色,但他在权谋方面花的时间太多,这一辈子已无法晋级宗师,而你家二小子邓朴不过四十出头,已经摸到了门槛,假以时日,必然得以晋身宗师,到了那个时候,邓氏一族必然盖过卞氏,我如果死了,谁来制衡于你们?”
“李帅?”邓忠悚然色变。
李挚摆摆手,“我只是在与你探讨这种可能,老邓啊,我只是警告你,你们与卞氏是秦国的两条腿,断了任何一条,都会出大问题的,这一点你要牢记,也要告诉你家二小子,如果有一天,卞氏真的没有了,你们邓家存在的可能性也就没有必要了。”
邓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邓忠记住了。”
“邓朴是一个纯粹的军人,我还放心一些,老三邓素永远也只是一个冲锋陷阵的将军,成不了什么大气候,但你家大小子邓方,在黑暗世界里浸淫太久,最让我不放心的就是他了。将来你不行了的时候,邓家绝不能交到邓方手里,明白吗?到了他手里,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成为唯一的那一个的。”
“李帅,邓方没有那么大的胆子!”邓忠变色道。
李挚一笑:“因为我还活着,因为你还活着,因为邓朴还不是宗师。当这些条件都成熟了的时候,他或者会动心思的。老邓啊,我们大秦,皇室,邓氏,卞氏,是一个铁三角,缺一不可,我可以告诉你,不要以为皇帝陛下好像任事不管好像碌碌无为,更不要以为皇室当真没有力量。”
邓忠有些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
房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邓忠霍然抬头,看见老三邓素正站在门口,心中有事的他不由大怒,劈手就将手里的茶杯掷了过去。
“这是什么地方来,想进来就进来吗?你没长嘴吗?”
邓素一抬手接住父亲掷过来的茶杯,莫名其妙地看着父亲,眨巴着大眼睛,一脸的无辜模样。李挚却是呵呵一笑:“邓素,过来,替我捏捏脚,你老子刚刚被我训了一顿,心里不快拿你撒气呢!”
“是,大帅!”邓素赶紧凑到李挚跟前,伸出手,小心地替李挚按摩着脚部。“大帅,昨天这么好的机会干掉萧正刚,您为什么不许我前去追击啊?”
李挚微笑道:“当时的你已经很疲乏了吧?”
“是啊,不过我们大秦骑兵,再疲乏也能杀敌。”邓素大声道。
“的确是一员勇将。”李挚赞赏地道:“那你有没有想到除开这一点,还有其它什么别的理由呢?”
邓素摇摇头:“我想是李帅体恤士卒,穷寇莫追罢了。”
“体恤士卒?”李挚大笑起来,回首看着邓忠:“邓忠,还记得二十几年前那一战吗?为了完成战前的目标,我让你带着二万士卒自投死地,最后活着回来的还有多少人?”
“大帅,那是我平生最难忘的一战,最后随着我回来的一共有三百零六人。”邓忠道。
李挚转头看着邓素:“所以啊,我不是因为体恤士卒,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算把你们活活累死,我也会让你们一直向前。只不过没有必要了,因为萧正刚不可能活着回去了。”
邓素不解地看着李挚。
“因为洛一水不可能容萧正刚活着回去。”一边的邓忠忍不住解释道,自己这个儿子的确如李挚所言,连脑袋里都长满了肌肉。“萧正刚撤离开平郡城,最后只会一头撞进洛一水早就替他布置好的大网里。萧正刚是现在越国硕果仅存的几员足以与洛一水分庭抗礼的将领了,不杀了他难道还容他跟在洛一水的屁股后捣乱么?”
“原来是这样啊!”邓素呵呵的大笑起来:“那敢情好,省了咱们不少劲,可是李帅,咱们不抢开平郡么?这里的人可真富,抢了他们,咱们边军又可以过上一年好日子。”
“不抢!因为我们这一次要将开平郡纳入到我们大秦的统辖之下。开平郡土地富饶,可不是咱们大秦那种遍地黄沙飞舞的地方,经营好了,可以成为我们大秦的粮仓,财赋重地,可以大大缓解我们大秦的财政危机。”邓忠又在一边解释道:“你不要老想着你二哥抢了楚人的安阳郡发了大财,那是因为楚人的安阳郡我们即便拿了也守不住,还会引起与楚人的大战,所以抢了便抢了,留给乱摊子给楚人。但现在越国乱成一团糟,咱们占了开平郡,他们可没精力与我们算帐,有个几年功夫,咱们就将他消化成咱们自己的领地了,懂吗?要是学你二哥,抢个精光,那以后怎么办?细水长流才好。”
邓素呵呵一笑:“懂了懂了。反正我只管带兵打仗冲锋。李帅,这一次就算不抢开平郡,我们骑兵可也得好好补充一番了,我损失了不少人,还有马,还有武器,我想给骑兵们一人配上一柄马刀。”
“行行,这一次优先给你补充,我替你父亲答应你了。”李挚大笑着拍着他的脑袋,笑道。对于这个没有什么心机的邓家老三,李挚是真心的喜欢。
“那敢情好!”邓素大喜:“那我再好好给您捏捏。”
“原来给了你东西才会好好给我捏,先前是在敷衍么?”李挚开心地道。
“不不不,能给李帅捏脚松筋骨,是我的福分呢!”邓素呵呵笑道:“二哥要是知道了,定然要羡慕我。”
“你二哥马上就要晋为宗师了,他给我捏脚,我还真受不起。”李挚笑着摇头,闭上眼睛享受着邓素的服侍,半晌,突然睁开眼睛笑道:“老邓,刚刚我们还说到你的老大,没有想到,他现在就来了,也不知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消息。”
邓忠一听之下,大步走到门前,拉开房门,果然看到刚刚踏进小院的大儿子邓方。回首李挚,心中愕然之下更是有些担心,李挚果然很关注自己这个大儿子,这院子里来来去去的人并不少,但仅仅凭着邓方的脚步和呼吸之声,李挚便能判断出邓方已到,这对于邓方来说,只怕并不是什么好事。(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赚多赚少的问题
“父亲!”看到邓忠竟然拉开房门站在门槛之后看着他,邓方微吃了一惊,躬身行了一礼。邓忠微微点点头,这位长子与他和另外两个儿子的性格都大不相同,从来便性格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城府极深,为自己所不喜,而邓方所走的路也与其它邓氏子弟大不相同,他在边军打磨了一段时间之后,便离开了边军,进入到了秦军的谍报系统,从此如渔得水,从一个普通的官员,一路顺风顺水地升了起来。
其实不论是秦国皇帝也好,还是卞氏也好,甚至李挚也好,并不愿意看到邓方掌握住秦国这个暗黑机构,但问题是,邓方在这一行做得太出色了,出色得任何一个人也无法掩盖他的光芒,如果强行压制,又必须要担心邓氏的反应,几经较量之下,到最后,邓方已经牢牢地握住了这个机构的实权,与其有实无名,秦国皇帝干脆落个大方,让邓方当上了这一机构的最高首脑。
但也是从那一时刻开始,在邓氏与卞氏的较量之中,皇帝开始偏向了卞氏,这也是这些年来,卞氏敢于大量向邓氏掌控的边军进行大规模渗透的底气所在。
邓方正想再说些什么,邓忠却是身子微侧,从父亲让开的地方,邓方一眼便看到了屋内的李挚,自然也看到了正在替李挚揉着脚的邓素。眼中闪过一丝光芒,但旋即他又垂下了目光,敛手走进了屋内,躬身行礼:“见过李帅。”
“从越国过来?”李挚微微点头,**的脚从水盆里提了出来,随手扯过边上的一条毛巾,胡乱擦了擦,丢在一边。邓忠挥挥手,邓素立即便端起水盆,拿起毛巾,转身走出了房门。
房门在他身后立即紧紧地关了起来。
“是,不过只是打越京城过了一路,快要抵达这里的时候,才听说了这边的事情。”邓方站在李挚身前,恭恭敬敬地道。“恭喜李帅,开平郡终归我大秦了。”
李挚大笑了起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坐下说,这一路之上,你也辛苦了。”
“谢李帅!”邓方又行了一礼,这才会了下来,抬头直视着李挚,脸上满是恭敬的笑容。李挚也在看着他,在李挚的眼里,邓方的确在笑,但却只是表面上的,那双眼睛的深处,殊无笑意,这与邓素完全不同。
“你这段时间的重点,放在太平军身上?”李挚两个手指头捻起小小的茶杯,用另一只手缓缓地摩裟着。
“是,李帅,太平军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动员,秦风在蒙山大营集结了两万余精锐军队,随时都有可能出击。”邓方点头道。
“意料之中的事情!这样大好的机会,谁会不想来咬上一口?依你的判断,太平军的重点在哪里?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李挚问道。
“从目前我们获得的情报以及太平军的动向来看,他们的目标应当是正阳郡。”邓方道:“我们收买了一些人,不过这些人都接触不到机要,但我们仍然获得了他们的一些粮草调动,物资补给的公文,从这些文件上面,我们判断出,他们是想获得正阳郡。”
李挚长长吐出一口气:“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太好了?”邓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邓忠这时走了过来坐在李挚身边,用力点了点头:“当然,如果秦风的目标只是拿下正阳郡的话,那么对我们来说,就太好了。至少,他们不会成为我们的障碍。”
邓方有些迷惑地看着邓忠与李挚。
邓忠提起烧开的开水,冲进茶壶当中,异香扑鼻,热气袅袅当中,邓忠道:“你以为,李帅一直呆在前线,仅仅就是为了拿下开平郡么?”
邓方楞了片刻,恍然大悟一般点了点头,接着道:“不过有另外一个情况,非常重要。秦风收编了宝清的楚军。”
“宝清的楚军?”李挚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
“是,先前莫洛狗急跳墙,与楚军火并,楚军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太平军突然出手,与楚军前后夹击,将顺天军尽数击溃,莫洛手下包括鲍华等人,全部战死,莫洛只身脱逃,就此下落不明。而此后,太平军与楚军达成协议,包括程务本,江涛等在内的楚军,尽数归顺了太平军。”邓方道:“程务本此人,可是劲敌。”
李挚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与邓忠对视了一眼,“老邓,你怎么看?”
“有些麻烦。”邓忠也是丝丝吸着凉气:“程务本不会归顺太平军,他多半是想放长线钓大鱼,扶植太平军起来之后与齐人抗衡,以减轻楚国在战场之上的压力,此人可是老奸巨滑之辈,如果他全力帮助太平军策划的话,太平军可就如虎添翼了。”
用力的揪着下颔之上的胡须,李挚沉默了片刻,“太平军的高层,像小猫章孝正,野狗甘炜等人,都与楚军有着莫大的矛盾,程务本就算加入了太平军,也不见得能顺风顺水,秦风本人,也只会是利用程务本而已,双方并不是一条心,楚军也好,程务本也好,只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柄刀,双方不见得就能合作无间,猜忌,往往会毁了一盘好棋。我们以不变应万变吧,看看太平军接下来到底想要做什么?正阳郡这么大块的肥肉放在秦风的眼前,这个年青人真会忍得住?”
“但愿如此!说句老实话,我现在真希望看到太平军已经大举出动,扑向了正阳郡。”邓忠呵呵笑了起来。
李挚也是一笑,“不管怎么发展,反正开平郡我们已经稳稳的吃进了肚子里,再也不会吐出来,已经是收获了,就算后面不再获得什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咱们秦人的胃口一向不大,能吃进去的才是我们的,慢慢来,我们有时间,有耐心,苦惯了的人,能有一口窝窝头就已比大喜过望了,其它的好东西,就算吃不到,也无所谓,反正以前也没有吃过不是?”
“李帅豁达!”邓忠笑着点头,“不过说得不错,这一次,我们已经赚了,就看赚大赚小而已。现在春耕已经开始了,也不知朝廷的官员什么时候能赶过来接手?我们总不能一直让军队提着刀监督那些农民下田耕作吧?误了农时,到时候我们可就不划算了。”
“马上就要到了。”李挚淡淡地一笑。“卞家就算想为难你们,但我在这里,他们也不敢玩什么花样。”
“全仰仗李帅了。”邓忠笑道。
“邓方,你既然在太平军地盘里呆了那么久,说说那边的情况吧,说实话,我还是挺好奇的,这个秦风还真是有本事,你与他见过面吧,这个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大帅,秦风这个人,我实在是有些看不太懂,有时候冷酷无情,有时候却又妇人之仁,在安阳之时,他残酷杀了杨义等人,但却又放过了按理说他最痛恨的剪刀段渲,很难理解。从总体上来看,此人最擅长的还是治军练军以及作战,但在知人善任方面,也相当厉害,现在沙阳郡的权云,太平城的葛庆生,都可以说已经死心塌地的在为他效劳,有了这些经验丰富的文官帮他治理地方,让他如虎添翼。”邓方道。“这两个月,我一直便在沙阳郡,长阳郡等地走动,本来也想到太平城去看看,但那里是太平军的老巢,防备极严,而且现在郭九龄也投降了秦风,我便没有冒险过去。不过从外面收集了一些消息,也知道了内里大概的情况,太平城现在大约聚集有十万人,因为地理的关系,只怕是很难攻破的,而且他们现在正在筹划建第二座城,光是这份心劲,这份财力,让人不得不惊心啊!”
“沙阳郡的情况如何?”
“很好很富裕。那里虽然遭受过莫洛的战火荼毒,但恢复得异常之快,秦风在沙阳郡推行清量田亩,改革商税,受到了百姓的大力拥护,又让财赋得到了大力的提升,正是很难想象,沙阳五大家,居然对他俯首贴耳,任他在身上刮肉而不反抗,这倒也是奇事一件。”邓方连连摇头:“咱们大秦,也搞过清量田亩,可最终却是无疾而终,啥也没有干成。”
“那是因为秦风给了他们更大的希望,而且现在太平军节节胜利,所以矛盾都被压了下来,一旦太平军吃了败仗,一些矛盾就会暴露出来。”邓忠道。
“换句话说,如果太平军一直在胜利,一直在不停的扩充地盘,那依附在太平军身上的五大家,便可以在更广大的地盘里获得利益,小小的沙阳郡自然不在话下。不得不说,这些人还是挺有眼光和魄力的,比起我们大秦的一些土财主们强多了。如果这些人有更长远的眼光,我们大秦边军何至于一穷至斯?连持续打几场大战的能力也没有。”邓方有些怨气地道。
李挚微微一笑,他自然能听出邓方话里的意思是什么。
“以后我们恐怕也要与太平军直接打交道了,且走且看吧?是龙还是虫,现在下结论还委实早了一些。等他直面我们的时候再说吧,接下来我们先看看洛一水的表现吧,哈哈,很期待他的表现。”(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反贼?****?
前方,一杆大旗出现在萧正刚的视野之中,一列列的队伍出现在大旗之后,一层又一层,布满他的眼眸。飘扬的大旗之上,洛字刺痛了他的双眼。拨马欲向另一侧而去,另一面陈字大旗也跃然出现,更多的军队从地平线上涌出。
他的左侧,是奔腾的洛河,他的后方,是他刚刚逃离的开平郡,那里,有更多的秦**队在等着他。
萧正刚陷入到了绝境到中。
身后,五千亲军陷入到了慌乱当中,阵阵骚动在队列之中出现,不安的情绪迅速在漫延。
洛字大旗愈来愈近,那一列列的军队也紧跟着推进到了距他不过里许远的地方,数匹战马越众而出,在那杆大旗的伴随之下,全身盔甲的洛一水冷峻的面容出现在萧正刚的眼中。
“投降吧,你已经无路可走了!”洛一水抬起长枪,指向萧正刚,冷然道:“都是大越儿郎,我不想自相残杀,投降,与我一起杀回越京城去。”
看着前方的洛一水,萧正刚感慨万千,这位曾经在大越广受尊敬的大将,正在一步一步地将大越埋葬。
他没有直接回答洛一水的话,而是缓缓举起了手中的大刀。“洛一水,你会成为大越的罪人,你的父亲,即便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原谅你的作为。”
洛一水长枪横摆,指着远处奔腾的洛水,语气之中满是恨意:“我的父亲,我的族人,他们的头颅,他们的身躯,都在那滚滚的洛河之中,萧正刚,我的父亲只会为我的行为大声喊彩。大越在吴氏手中百余年,却始终是四国之中最为弱小的一个,在他的统治之下,越国已经到了灭亡的边缘,不破不立,我会让他凤凰浴火,涅磐重生。投降吧,以后的越国需要你,我也需要你。让我们携手再创一个强大的大越。”
“洛一水,你在做梦。”萧正刚摇摇头:“越国的确是最弱的一个,但这么多年,他还是挺了过来,而你现在,只会把大越彻底抹去,自此以后,天下再无大越。投降?笑话,我萧某人一生刚直,岂会到了老来,反而成为一个软骨头。大丈夫死由死耳。”
洛一水冷笑:“你是要带着你这五千人马,一齐奔赴黄泉吗?”
萧正刚白须飞舞,回望着身后的部下,大声道“今日萧某决意要与叛贼一决生死,尔等愿意与萧某共赴国难者,则随老夫杀敌,不愿随老夫者,则自行散去,老夫只希望你们,永远不要附贼,做那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萧正刚的声音很洪亮,运足真气吼出来的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数千人的队伍一阵骚动之后,居然没有人异动,仍然保持着整齐的军容。
看到这一幕,萧正刚仰头大笑:“好,儿郎们,随我杀贼!冲啊,杀光这些反贼!”两腿一夹马蹄,战马长嘶一声,发力向前冲出。
洛一水冷笑:“尔等,方为****。传我军令,全军出击,诛灭这些****,还我大越郎郎乾坤!”
战鼓声隆隆响起,两支军队呐喊着,彼此接近着,不久之前还是友军的他们,此刻却以誓不两立之势,轰然对撞在一起。
距离战场不远的的洛水河边,一个人坐在沙滩之上,面前架着一堆火,几条鱼被叉在棍子上,正在翻来覆去的烤着,阵阵香味随风飘荡。
孤独一人,茕茕孑立,长长的头发与胡子纠结在一起,几乎遮住了他大半个面庞,魁梧的身材原本应当是很强壮的,但现在,却瘦成了一个骨头架子,衣服穿在身上,飘飘荡荡,显得极大。
如果不是极熟的人,很难认出这个人便是曾经在越国掀起偌大风浪,起义浪潮席卷了越国数个郡的顺天军之主,顺天王莫洛。
只有他随手扔在一边的那张巨大的穿云弓,才能让人想起这位曾经让无数人心惊胆战的大魔王。
莫洛在宝清一战,被楚军与太平军前后夹击,最后的两万精况一朝尽丧,被关在门头沟那个地形特殊的葫芦里,除了他依仗着一身精湛的武功杀出重围以外,其它一众心腹,包括鲍华,都被击杀,现在,他成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动手之前,他以为太平军与楚军本来就是誓不两立,太平军肯定会乐意看到自己灭了楚军,而自己也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各个击破,但真正事到临头,他才发现,自己还真是太嫩了。
在没有上边任何命令的情况之下,驻扎宝兴的太平军便悍然出兵,与楚军默契配合,将他的大军尽数灭杀。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两支互相仇恨的军队,在对待他的问题之上,尽然可以携起手来,尽弃前嫌,难道他莫洛就这么不招人待见吗?
这个问题一直在折磨着他,他想不出答案。
政治就如同一个竖着贞洁牌坊的****,像莫洛这种江湖人,永远也不会想明白这里头的关切,当然,他也就只有迎接失败。
对于楚人来说,他只是一个可供利用的棋子,一旦失去了利用价值,自然就会抛弃掉。
而对于太平军来说,顺天军更是他们前进道路之上天生的敌人,与他们争食的对手,一个不讲道理的破坏者,更不会容忍他的存在。
楚人失去了一枚棋子,必然要去寻找下一个。
太平军欣然敞开怀抱与他们昔日的仇人结盟,只不过是要利用楚人来要挟齐人,甚至把楚人的军队当成了一把可以好好利用的刀。
双方一拍即合。
莫洛自然就没有再存在的必要。
失败的莫洛曾经潜入过太平军的营地,想要杀几个人泄愤,但自从他逃脱之后,太平军军营之内一直是戒备森严,他或者可以一箭得手,但他必然也不可能再一次脱逃。而秦风抵达蒙山大营之后,一直在附近寻找机会的莫洛再一次潜入营地,然而这一次,他刚刚进入营地,便被人锁定,要不是见机得快,逃得也足够果断,只怕他便不可能走出蒙山了。
太平军中,竟然出现了宗师级人物,这让莫洛心丧若死。
他一路西行而来。
他要去找洛一水。在他看来,自己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洛一水杀了吴昕,从而导致吴昕的部下与自己反目,顺天军内讧从而让太平军趁火打劫,他想问一问洛一水,这是为了什么?
一路行来,关于洛一水的消息,已是传得沸沸扬扬,当他抵达顺平郡时,洛一水已经正式起兵,而秦军也杀入到了开平郡内。
愕然之下,他加快了脚步,向着开平郡赶来。在他想来,秦军既然已经杀来,那洛一水必然会率军奋起抵抗,与秦军决一死战的。
鱼烤好了。
从火上取下鱼,撕去外面的焦皮,露出内里白皙嫩滑的鱼肉,莫洛大口地吃了起来,腰里系着一个葫芦,内里装满了烈酒,吃几口鱼肉,喝一大口酒。
河面之上,飘来了一些尸体,莫洛咦了一声,走到河边,看向这些尸体,尸体之上,还在向外泛着鲜血,看来死去不久,看这些尸体的数量,距自己不远处,一定是在发生一场两军对垒的大战。
但是为什么,飘下来的都是越军的尸体呢?
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回水湾,水流到了这里,转了一个大圈,在他面前形成了一大片平静的水域,此刻,这片水域之中,越来越多的尸体飘了下来,聚集到了一起。
虽然身上的制服有区别,但这只是越军不多编制之间的区别,他们都是越军。
好像这场战事,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而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否则,为什么只有不同编制部队之间越军的尸体,而没有一个秦人的?
在莫洛的心里,现在在顺平郡与开平郡的交界处厮杀打斗的,难道不是秦人和越人吗?
几口吃掉了剩下的鱼肉,他从沙滩之上捡起了他的穿云弓,背在了背上,顺着河滩,向前方疾奔而去。
事实正如莫洛所猜想的那样,这一场战事,的确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只不过交战的双方都是越**队而已,数万军队将萧正刚和他的五千部属包围在一起,将他们一点一点的逼到了洛水边上。
前面是看不到边际的敌人,身后是滔滔汹涌的洛水,萧正刚已是无路可走,不停的冲击,突围,越来越多的人倒在了洛水边。洛水之上,尽是飘浮的尸体。
在所有部属几乎全要死光的时候,萧正刚终于杀出了重围,他的部下用自己的生命努力为他创造出了一条逃亡的通道,沿着洛水,他策马狂奔,但在他的身后,养精蓄锐的洛一水正策马追来。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既然萧正刚不愿投降,那洛一水自然不可能容他活下来。现在的越国已几无可战之大将,杀了萧正刚,洛一水前进的道路之上,再也没有人能与他有资格在战场之上一较上下。(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五章:师兄弟
莫洛停下了脚步,在前方,两匹战马正一前一后,沿着洛河的堤岸向着他的方向狂奔而来,前面一个须发皆白,此时看起来狼狈异常,须发半红半白,那是鲜血溅了上去,头盔早已不知去向,身上更是血迹斑斑。而后面一个,却正是他朝思暮想地想要见到的人。
他的师兄,洛一水。
他年纪其实比洛一水要大,但洛一水却比他要入门早上许多,洛一水在极小的时候,便已经拜入到了卫庄的门下,而洛一水却是在成年之后,因为当山匪打劫卫庄,却因为卫庄惜才而收入门下的。
看到洛一水正在猛追前面的老将,莫洛不假思索,取弓,搭箭,一声鸣响,穿云箭破空而去,声未响,箭已至。萧正刚猛勒马头,战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飞来的羽箭却是无声无息的自战马的前胸透入,射入之时,只是一个小小的箭洞,但出来之时,却是将马背开出一个大洞。
萧正刚的武道修为不低,比起洛一水也不过稍弱,要不然也不可能从重重围困之中杀出,但狼狈的奔逃之中,他万万想不到,前方随随便便一个人射出来一支箭,便有着如此大的破坏力,等箭入马体,啸声才传至,箭破马体而出的时候,他这才陡然反应过来。
“穿云箭!”他凄厉的叫了起来,整个人从马背上倒飞而出,手中刀在这一瞬间不知挥出多少次,斩在仍然如闪电一般直飞过来的穿云箭之上。
空中火光四溅,穿云箭终于无力坠下,空中的萧正刚亦是一口鲜血喷出,落下地来,单膝跪倒在地上,以刀拄地,抬眼看着对面的那个瘦高的大汉,此时,那人的箭上已经搭上了第二支箭,正遥遥的对准着他。
但莫洛的这一箭并没有射出来,因为萧正刚只是来得及抬头看了他一眼,胸前便透出了一支长枪。
竭力避开这突出其来的穿云箭,萧正刚已是竭尽全力,身后的洛一水全力一击,他再也无力避开,甚至连闪避的动作也没有做出来,便已是被一枪穿透。附着在枪上的碧海生潮内力,瞬间便让他全身的骨头根根碎裂,他软塌塌的挂在墙上,却仍然努力地回头,瞪大了他死不瞑目的眼睛,看着洛一水。
这眼光,让洛一水极不舒服,枪杆一抖,抽出长枪,任由萧正刚的尸体跌落在了满地黄沙之中,鲜血顷刻之间便浸透了身下的黄沙。
抬头,看向莫洛,洛一水的脸上露出笑容,但旋即,他便只觉得浑身的汗毛根根倒竖,极度危险的感觉从内心深处直浮起来。
萧正刚死了,莫洛并没有放下他的箭,穿云弓抬起,穿云箭遥遥对准的却是洛一水。
“师弟,你干什么?”洛一水提着枪,横在胸前,看着莫洛,大声道。
莫洛不说话,只是恨恨地瞧着洛一水,随着洛一水胯下战马的移动,箭头也在不停的移动着。
“师弟,放下箭来!”洛一水再次喝道:“我是洛一水,你的师兄,你不认得吗?”
弓未放下,箭仍在弦上,莫洛充满恨意的声音传来:“我认得你是师兄,你还认得我是师弟吗?三年之前,要不是我千里赶来救了你的性命,你早就死了,可你干了什么?你害得我好苦。”
“我做什么害你了?”洛一水两手一摊,无辜地看着莫洛。
莫洛大怒:“如果不是你杀了吴昕,吴世雄,吴岭这些蠢货怎么会一心认定是我杀了他?碧海生潮,这世间除了师父,就只有你,我两个人练成了,你杀了吴昕,这笔帐却算在我的头上,吴昕旧部造反,顺天军内讧,太平军趁火打劫,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可能丢了长阳全郡,怎么会被迫退居上青林?怎么会穷途末路之下与楚人翻脸?怎么会被楚军与太平军夹击而使部众死伤殆尽?落到了今天这样孤身一人的地步?”
莫洛一连串的反问,让洛一水满脸苦笑。他摇着头,将手里的长枪夺的一声插在地上,翻身下马,空着两手,向着莫洛一路走去。
“师弟,这件事情,你听我解释。我们兄弟两人,虽然说不上感情有多好,但怎么也是师兄弟,你总会给我说话的机会吧!”
看着浑身松去劲力,毫无防备向自己走来的洛一水,莫洛犹豫片刻,还是缓缓垂下了手中的弓箭。
“你能有什么话说?难道我变成这样,就是你想要的么?”他有些伤感起来。
“师弟,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已经正式起兵,如果你声势浩大,那你我兄弟二人,正是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我怎么会愿意看到你这样?”洛一水站到了莫洛跟前,看着对方,道。“师弟,坐下来,咱们兄弟两个好好聊一聊。”
师兄弟两人并肩坐在了洛河边上,看着奔腾的河水,洛一水感慨地道:“师弟,还记得当年我们在师父门下的时候吗?你入门之时,我还只有十岁左右吧,虽然你叫我师兄,但其实在平时,都是你一直在照顾我。那十年日子,其实是我们兄弟两个感情最好的一段时间吧!”
莫洛默默的点点头:“那倒是。后来你也长大了,咱们两个,终究一个是贵胄子弟,一个是贫穷小子,在很多事情之上,认知根本就完全不同,所以我也就只能离开了。一晃也就是那么多年过去了。”
“三年之前,要不是你飞马赶来救我,我就真死了。”洛一水感慨地道:“除开师父,你是我在这世上最后一位亲人了。”
“三年之前,你要是听我的话,又怎么会走这么多的弯路?”莫洛冷笑:“那是你要起兵,说不定此刻,越京城那把椅子上坐的已经是你了。”
“我那个时候,想得太多了。”洛一水低下头:“师父一直不是那么教导我的。”
“不是我背后说师父,他就是书读得太多,一肚子的迂腐和不合时宜,我知道他后来越来越不喜欢我了,因为我离经叛道,师父把我当成不安定分子,我简直怀疑我要不是他的弟子,他说不定会宰了我。”
“怎么会?师父对我说过,我始终是朝堂上的人,而只有你,才是适宜传承他武道的真正人选。”洛一水摇头道。
“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杀了吴昕?”莫洛念念不忘的便是这一个问题。
洛一水叹了一口气:“三年之前,我离开你之后,便遇到了一系列的追杀,那些追杀我的人来自齐国。连番恶战,我虽然杀了他们好几个高手,但自己也终于是受了重伤。”
他沉默片刻,才接着道:“直到去年年底,在高湖,我亲眼目睹了齐楚的那一场大战,齐人飞舞的旗帜,如潮的兵锋,才让我彻底清醒了过来,我这才想起了我是谁?”
“你,你是说这三年,你完全失去了记忆?”莫洛骇然道。
洛一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是,我失去了记忆。奇怪的是,当我在高湖恢复意识之后,这二年多的生活,居然历历在目,一点也没有忘记,我被丰县一位地主的小姐救了回去,她给我请了大夫,保住了我的性命,但我的智力却只有十来岁的少年那个样子了,师弟,你知道吗?我居然叫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姐姐,而且一叫就是两年多。”
莫洛却没有笑。
“更巧的是,这个时候秦风到了越国,到了丰县,阴差阳错之下,这位姓王的地主加入到了秦风的军队之中,我也自然跟着这一家人到了军中,后来便一直住在了太平城。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便成了秦风一个得力的打手。”洛一水苦笑着看着莫洛。“吴昕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我杀的。”
“原来一切都是秦风在背后捣鬼。”莫洛愤怒地道。
洛一水点点头,“不错,太平军要拿下长阳郡,但吴昕却是他的一大障碍,除掉吴昕,早就在太平军的计划当中,刚刚这个时候,你与吴昕却产生了隙嫌,终是给了他们机会。师弟,不是我说你,你是不该疏离吴昕的,他是你的麾下有威信而且最有军事素养和战略眼光的一个人,即便是在我看来,他也是大将之才。”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莫洛叹了一口气:“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吃。”
“师弟,你那样是不行的,你麾下人虽多,但却尽是一群乌合之众,真正的军队不是你想的那样。”洛一水回头看了看远处正在向这里涌来的黑压压的军队。“真正的军队,令行禁止,真正的军人,兼有义、理、志、忠信与服从,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耀感随时在他们的血液中澎湃,对领袖忠诚,对同袍爱护,对家人惦念,对爱人牵挂,对自己要求近乎完美与苛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与做人的准则,把责任与荣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绝不背叛与妥协,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履行诺言、捍卫信仰、忠于责任而存在。”
“你的军队,达到了这一点吗?”莫洛问道。
洛一水摇摇头:“还没有,这是我心目之中最完美的,但现在,他们还差得很远,但他们至少已经做到了一点。”
洛一水坐在哪里,没有回头,却举起了自己的手。
随着他的手举起,不远处正在靠近的军队前方,数名带队的将官也随之举起了手,然后,整个军队便默默的停在了那里,毫无声息。
“师弟,跟着我干吧。我需要你这样的猛将。”洛一水微笑道:“冲锋陷阵,一箭毙敌,撼人心魄,夺人心志。”(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真的军队和男人
“真正的军队,令行禁止,真正的军人,兼有义、理、志、忠信与服从,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耀感随时在他们的血液中澎湃,对领袖忠诚,对同袍爱护,对家人惦念,对爱人牵挂,对自己要求近乎完美与苛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与做人的准则,把责任与荣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绝不背叛与妥协。”
洛一水肯定想不到,就在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另一个男人也在说着同样的一番话。说这番话的时候,这个男人正老老实实的盘腿坐在地上,身后,一个看起来极清秀的士兵,正手拿着剃刀,在替他刮着头发。
和尚有些伤感地低声道:“你不知道,在秦老大到敢死营之前,我们敢死营就是人渣集中地,什么人都有啊!”
“感觉你离开了敢死营之后,还是一个人渣啊!”身后传来了卟哧一声忍俊不禁的笑声。
头发纷纷落地,慢慢的露出了青茬茬的头皮,也露出了里面原先的戒疤。听到身后的调笑声,和尚不禁红了脸,“那是因为我以为秦老大已经死了,你不知道,那时的我,完全没有了人生的方向。小猫他们想着要复仇,可是我觉得老大死了,谁能捏合敢死营?又怎么能有能力复仇,心丧若死,你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会理解我当时的感受,我离开了那个在哪里呆一天就会让人伤心一天的队伍,浪迹天涯,重操旧业,打得注意就是活一天算一天,哪一天被人逮着就死了算了。那知到会遇到你这个奇葩!啊呀……”
一声惨叫,却是被身后的人来了一下狠的,手上不停地在刮着头发,另一只手却悄悄地垂下,捏出了和尚的软肉,狠狠一扭。
听到和尚的惨叫,周围正在休息的民夫们和士兵们都扭头瞧向他们这边,和尚赶紧正襟危坐,端正面孔。
“下手轻一些!”他悄没声的道。
“轻了你就没记性!”后头的声音也很低,但却充满着威胁意味。“你们秦老大还说了一些什么?”
“老大还说过,男人的一生就是为了履行诺言、捍卫信仰、忠于责任而存在。”和尚想了想,道。
“你们这个秦老大还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呢,说得真好,和尚,我可跟你说,那天你要是敢违备对我的诺言,我也不杀你,就一刀劁了你便罢。”
和尚打了一个寒颤,连声道:“你放心吧,我哪里敢?从遇到过你之后,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兑现了的,而且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假话。”
“哼哼,量你也不敢!”得意的声音传来,唰唰的声音连续不断地响起,一小会儿功夫之后,冰凉的小手轻轻地抚摸过头皮,“好了。”
和尚抬手抚摸着自己光溜溜的头皮,这一霎那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当年在敢死营的时候。
清秀的小兵自然是他的老婆余秀娥,盘膝坐在和尚的对面,两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对方,笑道:“能给我多说说你们敢死营的事情吗?哼,跟我结婚两年,居然连你出身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说实话,一直胡乱编造,你知道吗?我爹爹还专门派人去查过你,不过完全没有查出来,敢情你在敢死营这种地方,难怪查不出一丝一毫的信息。要不是咱们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我老爹说不定会砍了你。”
和尚干咳了两声,心道我这卖相还是不错的,一身武功也不错,在你爹面前一向乖巧好学,你老爹喜欢我着呢,要不是我收了你,只怕你现在还没有嫁出去,当然,这话他绝对是不敢说的,不然的话,只怕又是一顿暴打要上身了。
打不过老婆,也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和尚摸着头皮,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等回到了敢死营中,这个话题要是泄露出去,只怕遭人耻笑,怎么才能瞒住这一点不让那些家伙发现呢?
他觉得这个问题很挠头。
“在想什么啦?我在问你话呢?”对面伸出一支秀气的小手,崩崩敲着他的光头。
“我差不多是跟秦老大一起进敢死营的,那时候的他,就是靠着一对拳头,先在敢死营里打服了所有的人,那时候,他才只有十六岁。”和尚悠然道。“当然,敢死营里别的没有,那就是什么样的人才都有,机关,下毒,什么样的法子都用完了,结果都是下手的人结果很惨。从那以后,敢死营再也没有人敢惹他,从那以后,秦老大才开始对敢死营开始改造。”
“你呢,对他下过手没有?”
“当然干过,当然也被揍得极惨!”
“我们男人可真是一些贱骨头,不打不服。”余秀娥笑咪咪地看着和尚的光头,和尚赶紧捂住了脑袋。
“不知怎的,看着你这个油光光的头,就是想来敲几拳头。”余秀娥大笑,听了这话,和尚赶紧扯过一件衣服,盖住了脑袋。
“其实不止敢死营,但凡军队之中,拳头不硬那是说不上话的。”和尚道。“这段话,秦老大要求我们每一个都背下来,那时的他说要我们这些人渣真正理解这些话的意思,恐怕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但只要天天背着,天天做着,终有一天,我们会成为那样的男人,说实话,当时听他说这话的时候,我都觉得简直是一个笑话。”
“后来呢?”
“后来,我们敢死营真的成了这样一群人。我们成了楚国西部边军之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部队,当然,这个信条,还是只在敢死营内适用,不但敌人怕我们,友军也怕我们。因为我们的效忠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秦老大。我们的责任和荣耀就是让敢死营百战百胜。”和尚握起了拳头,在空中晃了晃。
“可是这样一支百胜之师,最后却是毁在了自己人手上。”激昂的和尚突然垂下了头,声音也呜咽了起来,“我当时就眼睁睁地看着,看着我的五百弟兄一个个倒在箭雨之中,倒在长枪之下,倒在火海之中,我却无能为力。”
看着昔日从来不流泪的和尚,竟然流下泪来,余秀娥心中怜意大起,站起身来,将那颗光脑袋轻轻地揽在怀里,“好啦好啦,过去的事情,别再想啦,你们秦老大现在不是又发达了吗?终有一天,你跟着他再杀回去,将仇人们一个个杀光不就好啦!”
“当然,我们会杀回去,哪怕敌人再强大,我们也会杀回去。”和尚呜咽着道。
一个士兵,抱着一个头上有戒疤的光头,这副场景,怎么看都很怪异,周边的士兵和民夫们一个个都转过头瞧着他们。
余秀娥抬头,看到这些一张张怪异得甚至有些扭曲的脸庞,轻哼了一声,脚一勾,躺在地上的比她还要高的大刀一下子飞到了空中,单手挚着这柄几十斤重的大刀,平平的抬起,指着那些人,“看什么看,谁敢再看?”
所有人一下子垂下了头,这一路之上,他们没少看到这个个子小小,说话也娘里娘气的家伙,挥舞着这柄大刀,教训了不知多少不开眼的人。长阳郡可不是沙阳郡,刚刚归到太平军的控制之下,乡野之间,匪徒可真是不少。
那柄刀,好几十斤重啊,平常一个人,平端起来就费劲得很,但这个家伙拿在手里,却好像是纸糊的一般。
“黄队长,我们要开拔了。”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兵走了过来,对和尚道,他是敢死营的老人了,知道其中的内情。
“走吧!”和尚站了起来,眼睛有些红肿,“还有多久,我们可以到蒙山大营?”
“快了,按照我们现在的脚力,大概还要半日功夫吧,这里已经进入到了军队实际控制的区域,不会有不开眼的小贼来打主意了。”瞎子笑道。“黄队长,当年的兄弟们看到你又回来了,不知有多开心呢!”
和尚却是有些羞惭:“希望他们不要嫌弃我,因为我是一个逃兵,当你们在雪地里跟着秦老大打拼的时候,我却跑了。”
“黄队长你早就了一段时间,其实那一段日子,我们也都很惶然,过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可是我们这些人无处可去,也没有胆子离开队伍去四处流浪,可谁知秦老大还活着呢,没有人怪你,当初那种情况,其实大家的心真已经散了,要不是马猴带回了老大还活着的消息,那几个月,我们根本就熬不过来。每次老兄弟们聚会的时候,说起你,大家都是遗憾呢,每人个都想念着你呢,要不是你放的那把火,我们能不能杀出城都还不知道。可是后来,我们完全失去了你的消息了。”
“兄弟们不嫌弃我就好,我要回家了,瞎子,秀娥,我要回家了,敢死营就是我的家啊!”和尚擦着眼睛,看向远处的莽莽群山。(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七章:谁将成为我们的敌人
随着洛一水正式起兵的消息传来,蒙山大营里的气氛也紧张了起来,各个军营里都开始了战前的前期准备动员,所有军官都清楚,他们集结在这里的目的,就是在等待着这一时机的到来,当洛一水与越国朝廷之间大打出手的时候,就是他们出击的时刻。
这一次的出击,将是决定太平军能不能更上一个新台阶的关键阶段,这一点,不仅是军官们都明白,连普通的士兵也很清楚。士兵们这两年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身边的变化,不仅是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乡,他们的家人,出征,却获得更多的领地,便能让他们的家人获得更多的财富,每一个士兵都是信心满满。
与士兵们不同,军官们则显得更紧张一些,既有建功立业的憧憬,又有对未知未来的恐惧,他们很清楚,这一次,他们面对的将是一个国家的正规军。而在这之前,他们还没有面对面的与一个国家的正规军正儿八经的交过手。
这些军队,不管是洛一水的越国边军,还是越国朝廷的精锐虎贲军,比起莫洛的顺天军,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整个太平军中,真正有过大战经验的就是以前的老敢死营,但他们的人数,相比起现在的太平军的规模,显得数量也太少了一些,而且这些人也大都集中在野狗的苍狼营和小猫的磐石营中。
这样一来,刚刚归顺太平军的楚军宝清营,便成了秦风手中一枚最重要的棋子。
这是一支从楚国东部边军中抽调出来的精锐,是程务本多年的心血所在,在东部边境与齐国大军对峙多年,经验丰富,战斗力更是强悍。
众多将领围着一张巨大的圆桌就坐,正对着大门的位置自然是秦风的,一左一右,分别坐着程务本和小猫。
程务本已经正式就任太平军参谋部的最指负责人,这一位置说起来并没有多少实权,但却不会有将领敢于有任何的轻视,一来是因为程务本本人的名声,二来是程务本虽然在太平军中没有多少实权,但却是规划战略,策划战役的核心部门,对于太平军的将领来说,真要是得罪了他,以后让你捞不着仗打,捞不到功劳,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圆桌的正中央,则是一个巨大的沙盘,栩栩如生的山川地貌完全地呈现在众多将领的面前,沙盘做得很精细,城市,村庄,山峰,河流,虽然缩小了无数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即便是江上燕,江涛这样的楚国将领,面对着这样的沙盘,也是格外惊讶。
“诸位,我们已经接到确切的情报,洛一水动手了,虽然我们早就料到了洛一水能成功地掀起这场大浪,但我们没有想到的是,陈慈居然也是洛一水的人。根据最新的情报,洛一水带着这八万大军突然离开了开平郡,放开了整个前线,使得秦人长驱直入,萧正刚猝不及防,在左军被秦国骑兵全歼的情况之下,只能放弃了开平郡撤离,在洛水之畔,他中了洛一水的埋伏,全军覆灭,萧正刚为洛一水所杀。”
秦风的话音刚刚落地,屋内已是传来一阵阵惊讶的倒吸凉气之声。众人早就知道他们将会参与这一场风云际会,自然对于方方面面的情况都有一定的了解,但陈慈的情况,仍然让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
“现在洛一水率部长驱直入,在他的面前,已经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量了,而秦人则停留在了开平郡,坐山观虎斗,伺机捡便宜的状态已是一览无余。而我们,也将开始我们的这一次征程了。越国,现在是一块大肥肉,洛一水想吞下去,秦人想咬一口,而我们,自然也跟他们一样,不但想咬一大口,还想吃下最肥美的那一块。”秦风笑道。“想必大家也都憋了很久了,都在时刻盼望着这一刻的到来。”
“老大说得对极了,我早就心痒痒了,就等着老大一声令下,便挥军杀过去。”狗野大声道:“老大,你下命令吧,野狗愿打前锋。就像以前在敢死营一样,我冲在最前面,你们,谁也不许和我争。”
野狗环视着众人,一双大眼里充满了威胁之意。
杨致轻轻地哼了一声,虽然没有说话,但那股挑衅的意思却极是明显,野狗勃然大怒,瞪视着杨致,刚想拍案而起,秦风轻轻地哼了一声,野狗身子一抖,偷瞧秦风一眼,身子一缩,不再作声了。
秦风没有再理会野狗,从手边拿起一面小旗子,随手一抛,嗖的一声,小旗插在了沙盘上的一个位置。
“这是我们本次战役之中,要占领的第一个地方。”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这面小旗所在的位置之上,惊讶之声再一次响起。
因为以前所有的消息都在证明,太平军这一次的目标是拿下正阳郡,夺取这一富裕的郡治,为太平军夯实原本有些薄弱的基础,但这一枚小旗子所插的位置,却是另一个方向上的永平郡
“怎么会是这里?”野狗大叫起来,如果是永平的话,那他现在布署在正阳郡内的苍狼营,可谓是南辕北辙了,别说是前锋,只怕连第二梯次都够不着。
正好坐在他对面的杨致压低声音笑了起来,看着野狗,幸灾乐祸,又惹得野狗怒目而视。
“永平郡与正阳郡比起来,看起来要穷得多,战略价值远不如正阳郡,但对于我们这一次的计划而言,却是至关重要。”秦风缓缓地道:“洛一水现在虽然拥有了八万大军,在国内也不乏支持者,但其实他的处境并不好,前面,他要应对越廷最为精锐的虎贲军,虎贲军虽然只有五万人,但却是越廷压厢底的军队,战斗力相当强大,而且越国皇帝肯定还会动员其它地方的郡兵加入这一场与洛一水的决战,而在后方,秦人虎视眈眈,随时都有可能背弃与洛一水的协议而从背后给他重重一击从而获取更大的利益。所以洛一水并没有多少战略空间,他只能走一条直线,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越国皇帝进行一场决战。在越国皇帝没有聚集起更多的军队以前,击败越国皇帝。而他们双方选择的战场,只能是在中平郡。”
看到秦风所指的方向,将领们脸上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
“如果我们现在就向正阳发起进攻,越廷为了保住这一块地区,必然会调派虎贲军来应对我们,这无疑会减轻洛一水的压力,使他们双方的决战少了一些看点,更是帮了洛一水的忙,所以,我们不打正阳郡。”秦风道。
“但永平郡一定要拿下,因为我们必须要参与到他们双方的决战之中来,江上燕,当他们双方的决战在中平郡展开的时候,永平郡因为距离这里最近,他们这里的郡兵必然会尽数被越国皇帝调去与洛一水作战,你就必须掐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路扫荡过去,夺下永平郡。这一次大战的先锋,便是你的宝清营,你能完成任务吗?”
江上燕微微点头,“完全没有问题。”
“你只管勇猛向前,一路攻击,而陆丰的矿工营,将作为第二梯队,跟在你的身后,扫荡残余之敌。陆丰,你的矿工营从来没有打过大战,这一次跟在宝清营后面,一来是可以好好地学习一番,二来通过剿灭残敌,也能让军队多些历练。”
“明白!”陆丰站了起来。
“小猫的磐石营和陈家洛的猛虎营作为主力,将与我一齐随后进入永平郡,在彻底稳固永平郡的胜利果实的同时,观望中平郡的战斗状态,随时准备加入这一场大战之中。至于我们的敌人是谁?”秦风突然笑了起来,“到时候再说吧!”
“老大,那我们呢?”野狗有些可怜兮兮地看着秦风,“以前都是我打前锋的。”
“你部仍驻扎在原地不动,大柱的撼山营也会进入到正阳郡与你会合,你们随时等候命令吧!”秦风笑盈盈地看着他们:“野狗,不要愁没有仗打,到时候,会让你好好的过把瘾的。不过我警告你,在没有我的命令之前,你在正阳郡现在的地盘内,老老实实地呆着,不许作出任何挑衅动作。”
“知道了!”野狗垂头丧气的道。
“江涛将军,你坐镇蒙山大营,王厚会过来与你会合,你们两人将负责整个军队的后勤调度。”秦风道。
“秦将军放心,我会与王郡守好好配合的。这一次,如果一切能按照我们的思路来,等到战争结束的时候,我们便会成为最大的赢家。”江涛笑道。
“程帅……”秦风转头看向程务本。
程务本道:“我一时间没有什么事情,便请樱上前线吧,我跟着江上燕的部队一齐行动,虽然是把老骨头了,但在战场之上,还是能略作贡献的。”
“那敢情好!”秦风大笑:“这一战任务最重的就是宝清营,虽然说到时候永平郡肯定很空虚,但如果有老帅坐镇,那可真是十拿十稳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八章:兄弟相见
辎重车队一辆接着一辆的驶进蒙山大营,和尚却站在大营的辕门之外,躇踌不前,几次迈出脚去,却又缩了回来,都说近乡情怯,他却是马上要看到分别几年的兄弟的时候情怯了。在他心中,他始终认为自己当年的离开是逃兵的行为,在敢死营最为困难的时候,他走了。这让他感到很难为情。
“和尚,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去吧!”一边的余秀娥看着犹豫的丈夫,小声摧促道。
既然来了,总是要见面的,和尚咬了咬牙,整理了一下衣裳,伸手狠狠地摩裟着自己的光头与脸庞,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很放松一些,就准备跨入大门。
恰在这时,内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军官一瘸一拐的向着辕门方向大步走来,别看他是个瘸子,但却脚步奇大,在他身后,另一个军官正在一边喊一边追着他。
是野狗!
这个瘸子是野狗!而在身后追着野狗的那个军官,却是小猫。
和尚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军官,可是,野狗的腿怎么瘸了?他离开的时候,野狗还被关在安阳城中,那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和尚并不知道。
野狗今天很生气。原本一直以为跑不掉的前锋任务,现在早已不知道飞到了那里?别说是前锋,现在看这架式,连后卫也轮不上他了,大军马上就在行动,他却要呆在正阳郡看热闹,这让他无比憋气,但在秦风的面前,他却不敢说半个不字。
这口气憋在心里,偏生还要时不时看到坐在他对面杨致那个可恶的小白脸的讥笑,让野狗更是恼火,一散会,他拔腿就往外走。
这蒙山大营呆不得了,还是回去得好,至少不用受杨致那砣****的嘲笑。他拔腿便走,小猫在后面急追,兄弟再见,总得好好的聚一聚再走,那能这样一语不合便一拍两散的。
野狗黑着脸冲向辕门,然后便看到了一个人站在了辕门中间,那颗光头,油光锃亮。
噌的一个急刹车,他先前步子太快,这时刹得太急,上身摇晃了几下,这才站稳。眨巴着眼睛瞪着眼前的那个光头,先是楞神了一下,接着下意识地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再一次地看来,在他身后,小猫也楞在了那里。
“和尚!”野狗怪叫了一声。
“野狗!”和尚舔了舔嘴唇,瞬间觉得喉咙里干涩了起来。
“和尚!”野狗再一次大叫了一声,猛地向着和尚跑来,而与此同时,和尚也正迎着他跑了过去,两个雄壮的汉子张开双臂,狠狠地拥抱在了一起,四只拳头,此起披伏,捶击着彼此的后背,嗵嗵的声音,让辕门口的士兵闻之色变。
“你个花和尚,这几年跑到哪里去了?”好半晌,两人才松开手,后退一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对方。“一点消息也没有?”
“说来惭愧,当初我离开了兄弟们,一路流浪,后来到了齐国洛城,才慢慢地安定了下来。今年,我终于听说了兄弟们的消息,便立即赶了过来。”和尚脸色有些发红,“野狗,你的腿怎么啦?”
野狗哈哈大笑,摆了摆手,“没啥,没啥,一点小毛病,一条腿短了一点,其它什么零件也没有少,还是一条好汉。和尚,当年我被老大救出来后,回到大伙中间,听说你走了,心里真是好失望啊!你怎么能走呢,怎么能离开大家呢?”
和尚垂下头,满脸羞惭:“当时,我以为老大死了,敢死营完了,一点希望也没有了,这才……”看到和尚的样子,野狗这才恍然明白,好像自己这一句话,对于和尚来说,无异于揭了他的脸皮,当下笑着打断了他:“好了,回来了就是好兄弟嘛,这两年兄们们都念叼你得紧,可是你却是一点信息也没有,而我们呢,又是隐姓埋名,连秦老大都换了一个假名,直到去年底,这才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世人面前,你也是这个时候听到的消息吧?”
“是,所以我立即便回来了。”和尚连连点头。
小猫一直安静地站在和尚的身边,野狗,和尚,剪刀三个人是跟着秦风最久的人,这两人的感情自然比一般人要深厚一些,直到两人说得差不多了,他才跨上一步,张开双臂,使劲地拥抱着和尚,“和尚,欢迎你回家。”
“谢谢,谢谢。”
“兄弟之间,那来谢谢!”小猫微笑着道。
一边的余秀娥,看着涕泪横流的和尚,眼眶也觉得有些湿润,她虽然不懂男人之间的这一种感情,但看到几个男人拥在一起,眼泪横流的时候,心中竟然也不由自主地酸酸的。
“大家好,我是余秀娥!”她走到三人身边,双手抱拳,行的却是江湖礼节。
野狗与小猫看着面前这个清秀的士兵,脸露疑惑之色。
和尚干咳了一声,“小猫,野狗,这是我媳妃。”
余秀娥除去头上戴着的头盔,满头的秀发倒垂下来,大大方方地看着两人,微笑着。
野狗的嘴巴张成了o形,小猫也是不停的揪着自己的下巴,和尚是个花和尚,向来自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而实际上,在敢死营的那些年,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可没有想到,三年过去了,他居然找了一个老婆,像和尚这种德性的家伙,岂不是自己找了一把锁把自己锁起来了。
“你个花和尚……”野狗一句话说了一半,已是被小猫从中打断,他双手抱拳,冲着余秀娥客气地道:“弟妹好,我们兄弟重逢,不免高兴得有些过了头,冷落了弟妹,罪过罪过!”
余秀娥笑着道:“小猫大哥倒不必替我家这口子遮掩,我嫁给他的那一天就知道,他就是一个花和尚,以前的事儿我不管,但从他跟了我之后,再敢有花花肠子,我就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听了这话,小猫看了和尚一眼,剧烈的咳嗽起来,野狗看看和尚,又看看余秀娥,呆了半晌,突然放声大笑起来。余秀娥不过简简单单几句话,却已经告诉了他二人太多的信息,也让二人明白了和尚在夫妻二人之间,那肯定是一个小媳妇的角色啊!
野狗开心极了,刚刚的一肚子窝囊气瞬间一扫而空,兄弟重逢此一喜也,看到兄弟从此成了一个妻管严,将成为自己永远的笑柄,被自己笑上一辈子,此二喜也。
野狗笑得开心,却也笑得怪异,余秀娥心下不觉有些着恼,下意识的便握紧了自己手里的刀,往上提了提,野狗的笑声戛然而止,刚刚那一瞬间,似乎有一根针突地刺了他一下,让他立时便是一激凌。
余秀娥不过是心中有些小恼怒,但对于野狗这样的人来说,对于这种流露出来的些许敌意也是极为敏感的,即便是一边的小猫,也是诧异之极,这位弟妹看起来柔柔弱弱,但身手竟然极是高明,难怪和尚被他吃得死死的。
野狗一手拉着和尚,转身就走,“我带你去见老大。”拖着和尚飞快,一边跑一边低语道:“和尚,恭喜恭喜,恭喜娶得母老虎一个,喂,告诉我,是你这个花和尚上了她脱不了身只能娶了她呢,还是你被她强上了被迫去做了压寨相公?”
本以为和尚要发怒,岂料和尚只是苦笑着看了他一眼,“这个以后再说,以后再说。”
看着和尚尴尬的样子,野狗笑得更是开心了,这里头有料,大大的有料啊。
看着二人飞奔而去,小猫耸了耸肩,“弟妹勿怪,他们二人在一起相处了多年,一同并肩杀敌,是砍得脑壳换得命的铁杆兄弟,骤然相见,欢喜得过了头些,野狗这是带和尚去见秦老大了,弟妹请,我来给你引路。”
余秀娥笑道:“小猫大哥,我理会得。以前和尚只字不提在敢死营的往事,但在我们来此的一路之上,他与我说起过很多你们的往事,秦将军的,还有你的,野狗的,很多很多。”
小猫脸色微微变了变,听着余秀娥的话,他便不由自主地想起葬经帽儿山上的妻子和还未出世的儿子,心下不由有些酸楚,咬了咬牙,将伤心强自压了下去。
秦风正在与程务本商讨着这一次计划的细节,在程务本没有加入太平军之前,他的计划只是稳打稳扎的拿下正阳郡,夯实太平军的基础,但在程务本加盟之后,却针对目前的情势,制定了一个庞大而且看起来很冒险的计划,但这个计划一旦成功,对于太平军来说,将不谛是鲤鱼跳龙门的一次蜕变,将会是太平军真正脱胎换骨,而这对于秦风的最终目标来说,无异是大大的向前挺进了一步。
思虑再三之下,秦风终究还是决定采纳程务本的计划,虽然这个计划之中,程务本不无私心,但对于秦风来说,能更早的接近自己的目标,也是一件好事。
计划太大,细节便众,细节太多,便容易露出破绽,这让秦风不得不小心从事,毕竟太平军的底子还很薄,真是栽一个大跟头,倾家荡产倒不见得,但大伤元气却是一定的。
砰的一声,大门几乎是被人踹开的,秦风抬头,映入眼帘的便是硕大的一颗光头,传到耳中的是一声带着哽咽的老大的叫声。(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九章: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
响水沟里,溪水孱孱,冬日里那些嶙峋乱石,如今被水流包围,或在水中时隐时现,或露出半个头来,一些从上游飘流下来的青草嫩芽,还有些星星点点的小花,有不少沾在上面,给这些此刻显得造型各异的石头平添了不少的风采。
超过二百余人便在溪水边围成了一个大圆圈,正中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将每个人的脸都映照得红堂堂的,兴奋,喜悦之色,洋溢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火上架着一个大铁架子,上面挂着数头洗剥干净的猪羊,几个士兵用力地摇着架子上的摇把,翻来覆去的将这几头猪羊烤得滋滋作响,香气四溢,另几个士兵则站在一侧,手里拿着大刷子,从坛子里沾上佐料,一遍遍的刷在猪羊身上。
这两百多人,都是老敢死营里出来的老兄弟。当初从安阳城逃出来的一共有近七百老兄弟,这三年的拼搏,奋斗,又有近两百兄弟永远地倒在了征途之中,一百多人因伤残而不得不离开军队而进入其它的行业,剩下的四百多,大部分都分布在小猫的磐石营和野狗的苍狼营中,这两个战营,也是整个太平军中公认的战斗力最强的部队。当然,他们现在有了一个强劲的对手,那就是来自曾经的楚国东部边军的楚军,宝清营。另有一些人被调入其它部队充当军官,但这些人数并不多。
野狗的苍狼营里的老兄弟不可能赶来,秦风却是一声令下,将磐石营里的老兄弟们尽数召集了起来,在这里集合起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重现当年敢死营的令人难忘和生活。
今天能坐到这个圈子里来的,便代表着他在太平军中的一种资历,那是首领秦风的老兄弟,铁杆心腹,是随时随地能毫无阻挡地走到秦风的跟前的一批人,哪怕他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兵头。
今天的主角自然是重新归来的和尚,肉还没有烤好,酒倒已是喝得不少了,看到一个个老兄弟们端着大大的酒碗排着队向自己走来,和尚不由有些惶然色变,在敢死营时,在每一次战争过后回到营地,一场关于酒的比拼,丝毫不比在战场之上差,一个大队与一个大队之间,那是互相看不顺眼的,用酒来干掉对方,显示自己的男儿气概,是最明智的选择。因为这一天,不会有领导们来找你的麻烦。
打了胜仗,普天同庆嘛要!
但那个时候,和尚还有五百兄弟,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现在的他孤家寡人一个,说了一个媳妇儿,还被瑛姑一把不知拖到哪里去了。举目四望,尽然皆是不怀好意的笑容,心中顿时怵了。
“老大!”他哭丧着脸,看着秦风:“这要是全都喝下去,我,我只怕真要去见阎罗王了。”
听到野尚的话,秦风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这个花和尚,也有认怂的一天。好了,看着你带回来一个媳妇的份上,他们来敬酒,自干一碗,你便喝一大口如何?”
“估摸这样的话,就能顶得住了!”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和尚点点头,“谢谢老大帮忙。”
秦风哈哈大笑,“兄弟之间,自当两胁插刀。”
有了秦风这句话,和尚当下豪气干云,提着一个酒坛子站了起来。
虽然说这两年沙阳郡,太平城等地都是连年丰收,而且由王月瑶负责的商务司,也每年赚取大量的钱财,这些钱财中的相当一部分,仍然被拿出来的收购粮食屯集,这些粮食一小部分来自齐国,因为齐人对粮食的出口控制很严,大部分则是来自越国。越国朝廷控制力较齐国要薄弱的多,很多商人只要有钱赚,铤而走险地走私粮食进入太平军控制区域之内。
因为秦风心中有一个大计划,他可不想到时候,因为粮食的问题,而扯了自己的后退,更重要的是,每年的粮食都是有定量的,越国多流出一分,他们国内就少一分,粮食少了,粮价自然要上涨,而粮价一上涨,其它各行各业都是跟着水涨船高,在这个年代,粮食仍然是一输金银的硬通货。
即便有丰富的粮食伫藏,但大规模的酿酒在太平军控制区域内仍然是不允许的,少数几家被特许酿酒的酒坊,每年的生产也都是有定数的。如果超过了这个量,那便必须要向政府申请另外的额度。
所以太平军的士兵,平素也是没有酒喝的,像今天这样如此豪奢,更是少之有少。所以这些老营的兄弟今天有机会放开量来痛饮,自然一个个是卯足了劲,准备好好的过一把酒瘾,过了这个村,下一次能放开肚皮痛饮,还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看着和尚提着酒坛子大战群雄,秦风端着酒碗笑咪咪地看着他,一侧的小猫和野狗,马猴等人则都是幸灾乐祸,今天可肯定有和尚好瞧的。
一圈下来,和尚的一张脸庞,已是面若桃花了。哪怕是别人喝一碗,他喝一大口,但在老兄们上瞪得几乎要蹦出眼眶的眼珠子,这一大口可是实实在在的,一点也没有玄虚,一轮下来,至少那也是好几斤酒下了肚子。
和尚的酒量与小猫,野狗比起来,是要差一些的,小猫结婚那一天,开怀痛饮的这些人中,第一个倒下的就是和尚。
小猫冲着和尚举起了手里的酒碗,那里面可是结结实实,满满当当的一碗酒。
酒碗举在和尚的眼前,小猫不作声,但和尚却明白他的意思,从地上绰起一个酒碗,咕嘟咕嘟倒满了酒,举了起来。
“豪气,还是我熟悉的那个虎死不倒威的和尚!”小猫不吝溢美之词,“兄弟重逢,自此并肩战斗,再不分开,来,干了这碗酒。”
砰的一声,两个酒碗撞在一起,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小猫先前可没有喝多少,又吃了不少的肉打底,一碗下去,那自是没有丝毫异状,和尚可就不行了,这一碗下去,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野狗的酒碗适时凑到了和尚的眼前。
“感情深,一口吞,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不怕喝吐血!”一只手搭在和尚的肩上,野狗笑咪咪地道。
“当然是感情深,谁要敢舔一舔,我拔了他舌头!”和尚自己的舌头都已经打结了,却豪气干云,也不与野狗碰杯了,端起碗,涓滴不剩的喝了个一干二净,碗口朝下,碗底朝上,抖上几抖,果然一滴酒也没有掉下来。
马猴呵呵笑着,用小刀切了一条羊腿上最肥美的部分递给和尚:“和尚大哥,吃点东西先垫一垫再喝。”
“还是小马猴贴心!”和尚大笑,伸手在马猴头上一阵乱揉,也不伸手去接肉,张大嘴巴,一口咬在马猴举着的刀子,将上面的羊肉叼嘴,在嘴里大嚼进来,“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我和尚也算是吃遍了天南地北,但最好吃的烧烤,还是莫过于我们敢死营的了。”
“那是自然!”秦风笑着,这些配方,可是舒畅与他的杰作,反复试验出来的最美调料,在外头,根本就没得卖,算是敢死营特供。
看着和尚吃完了羊肉,秦风一手一碗酒,举了起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天地霜,举碗邀和尚,喝就喝个双。”
“啥话也别说,最亲是老大!”和尚鼓起眼睛,从一边的小猫与野狗的手中接过早就准备好的两碗酒,咕咚咕咚的喝了一个干净。
放下碗的和尚已经开始坐不稳了,坐在哪里不停的摇来晃去,秦风冲着马猴使了一个眼色,马猴笑咪咪地凑了过来,“和尚大哥,这三年你一点消息也没有,咋就找了这么一个漂亮的老婆呢?听说还是一个富家女?家财万贯啊,和尚大哥可真有富气,这是财色兼收啊!”
和尚伸长脖子四面瞄了瞄,没有看见余秀娥,酒壮怂人胆,低下头,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漂亮是漂亮那不假,你和尚哥哥可是一表人才,不过啊,你哥哥我也是掉进这个坑里才知道,你这位嫂子,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啊!”
“哦?”几个脑袋立时凑到了一齐,这明显是有料啊,大家的神情立刻便兴奋了许多。
“和尚,你走的时候身上虽然揣了不少钱,但我们可知道你的德性,用不了几天,你便铁定是一个穷光蛋,因为你走到哪里,都改不了那个老毛病,无女不欢。就你这穷酸样,怎么能找到现在这个媳妇的。”
“嘿嘿嘿!”和尚叽叽地笑着,“你们说得不错,开头我有钱,便进楼子去找女人,后来没钱了,便又干上老本行,反正那个时候也不想活了,凑活着过一天算一天呗,但运气不好,第一次出去作案,便盯上了秀娥,那时候的她,一袭白衣,长发披肩,金不束头,可谓是国色天色啊,让我瞧上了,自然想一亲芳泽,那里料想得到,我这一次却是一头撞在铜墙铁壁之上,被她打得头皮血流,狼狈而逃,关键是,她不依不饶啊,对我是穷追不舍啊,这一追一逃,我们可就绕着洛城转了好几个圈子,起码得有上千里,这一路之上啊,我也坑过她几次,也被他几次险些干掉,咱们足足一追一逃了半年时间,最后,这不就好上了吗?不打不相亲嘛!”
“果然奇葩啊!”几个人一起惊叹起来,追采花贼追得爱上采花贼的,这余秀娥估计是前无古人,亦后无来者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章:越京城中
七色的长袖唰地一声,如同一道彩虹横贯过整个的客厅,又嗖的一声收了回去,围绕着舞者团团旋转,时而矫若游龙,时而灵如脱兔,伴随着或激烈或悠扬的乐曲,翩翩起舞。舞者身段妖娆,脸容妩媚,不过仔细看过去,就会发现这舞者虽然长得漂亮,但那张始终微笑着的脸庞,却缺乏了一些灵动的痕迹。
她叫紫萝,现在是鹰巢在越京城的第二负责人,主管下的天上人间已经成了太平军在越京城的情报中心。
因为毁容,她现在脸上戴着的是巧手精心依据她原来的样子制作的面具,虽然惟妙惟肖,但与活人相比,终究还是少了一份灵气。
曾经沧海难为水,沉沦数年一蹶不振的紫萝,现在早已心如止水,嫁给了救护她数年的田康,夫妻二人一起在越京城为太平军做着搜集情等地下工作。对于让她重新站起来,又恢复了往日自信的太平军,她死心塌地。
作为天上人间现在的老板娘,她已经极少亲自下场献舞了,而今天亲自献舞,欣赏的人却也只有两个,一个是她的丈夫田康,另一个则是从太平军鹰巢总部过来的外情首脑千面。也让为她制作这个面具的人。
一曲舞罢,两个男人用力鼓掌,紫萝笑着蜕去外衣,走到席前,盘膝坐在丈夫田康身侧,看着千面,歉然道:“久不下场,舞技生疏,倒是让千面大人看笑话了。”
千面连连摇头:“惊为天人,对我来说,紫萝的舞技可用瑶池仙子下凡尘来形容了,不怕二位笑话,我就是一个下里巴人罢了,平素那种慷慨激昂的战舞倒是看得多了,可这样的舞技,却是从来没有欣赏过,今日大开眼界。”
“这是紫萝费了年余功夫新编的舞曲霓裳,现在楼子里数十个姑娘都已经学会了,如果摆开阵势,一齐上阵,那场面才叫震撼,可惜啊,舞排好了,也练得熟了,越京城却变成了现在这样,根本没有人来欣赏了。”田康笑着给千面倒满酒。
洛一水造反,近十万大军自开平郡一路杀向越京城,整个越国,现在用乱成一团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即便是皇廷控制得最为森严的越京城,也是人心惶惶,暗自打着小算盘的人也不知有多少。
时事如此纷乱,又有多少人还有闲心来天上人心消遣了?这里本来就是一个销金地,普通人辛苦工作一年,所赚得的在这里还抵不上一顿酒席,而那些有钱的人,现在整个的心思都在关注着时局,盘算着自己还能不能在以后过上同过去一样的日子,自然是不会来捧场,昔日车水马龙,人满为患的天上人间,如今可以说是门可罗雀了。
“不要紧,好好的练着,用不了多久,你这新排的霓裳便能派上大用场了。”千面端起酒杯,向二人举杯示意。“秦将军将来进城的时候,你便带着姑娘们去城门外跳这霓裳,岂不美哉?”
田康与紫萝二人都是震惊地看着面前的千面,现在太平军声势虽然蒸蒸日上,但在他们看来,进军越京城恐怕也不是三五年间便能成功的事情,可在千面说来,这件事情,似乎已经近在眼前了。
“这一次秦将军打算经略越京城了?”身体前倾,田康有些激动。对于他来说,现在虽然跟过去相比,已经是天上地下的区别,算是典型的咸鱼翻身,但如果太平军当真拿下了越京城,他就可以堂堂正正的穿着官服,到这楼子里来坐一坐了。
现在虽然在行内风光,但与锦衣夜行,也差不了多少了。
千面却是矜持的一笑,“这件事情,现在还不能多说,你们心里有数就好。至于时事究竟如何发展,我也无法预测,只能说边走边看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或许便能成行了。对了,紫萝,这副面具戴着感觉如何?哪些地方需要修改的,你尽管发话,趁着我在这里,正好给你弄好。”
田康与紫萝也都是这行的老人,千面不愿多说,他们自然也不会再多问。
“多谢大人,大人当真是鬼斧神工之技,这面具戴着极好,有时候对着镜子,我甚至以为过去的我回来了。”紫萝欠身感谢。
“那就好,那就好。”千面嗬嗬笑道:“田老兄,我临走之前,秦将军还念叼着你那一碗羊杂面呢,现在还做吗?手艺可别生疏了,指不定那天秦将军到了你这里,你便又可以大显身手了。”
田康大笑起来,“这手艺上了身,可就不容易忘,大人放心,什么时候将军来,都能吃上那一碗原汁原味的羊杂面。”
三人都是大笑,当年秦风进越京城,与田康见面的时候,正是田康亲手煮的一碗羊杂面。
“希望将军早些掌控越京城吧,现在这样子如此萧条,天上人间可是天天亏本,这样一去,今年可就完不成鹰巢规定的收成了,到时候交不出钱来,千面大人可得替我们多多美言。”几杯酒下肚,紫萝已是微有熏意,笑看千面道:“田大人我是知道的,那可不是什么讲道理的人,现在新上任的郭大人倒是鼎鼎大名,以前我们就知道他,只是想不到,当年的楚国内卫副统领,现在居然成了鹰巢的最高负责人,也不知道他好不好说话?”
千面微笑道:“郭大人看起来是一个老好人,很和蔼的老头儿,你们这里的情况,他心中清楚,放心吧,今年你们能维持下去,那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从天上人间为太平军所控制之后,你们交上去的钱财,不仅仅是能维持鹰巢的开销,还被其它部门刮去不少,高层对你们是赞不绝口呢!不仅能收集情报,还能敛聚钱财,人人都竖起大拇指,夸田康紫萝夫妻二人真是能干。”
田康紫萝笑得合不拢嘴。
“我们也没有什么别的大理想,只想着秦将军能早日进城,我呢,可以一门心思去排舞练舞,不用再这样勾心斗角,从此过上太平的日子就好了。”紫萝微叹道。
千面微笑:“紫萝,将军志在天下,你想过太平日子,恐怕不那么容易,像你们夫妻二人这样有能力的人,将军怎么可能放你们去过逍遥日子?收起这些消沉的心思吧,打起精神来,天下未平,何以家为?”
田康道:“女人家总是喜欢生出些悲风秋月的心事,千面大人勿怪,我们夫妻二人一定会竭心尽力为将军效力,直到将军一统天下。”
“好,这话我爱听!”千面大笑,举起酒杯,“来,满饮此杯,恭祝将军早日功成。”
“干!”三个酒杯重重地碰在了一起。
再饮几杯后,千面放下了手里的酒杯,两手交叉放在膝上,脸色也郑重起来。看到千面这个模样,田康与紫萝二人也知道接下来千面要说正题了,也是正襟危坐,脸色肃然起来。
“田康,现在你在越京城,能完全掌控的地下力量有多少?”千面问道。
“我们已经控制了一个黑帮,他们掌控着西城那一片,加上这两年的渗透,需要的时候,我们能拉起大约五百人的武装力量。”田康回答道。
“五百人,也算不错了。”千面微微点头:“到时候,总部会派高手过来帮忙。既然你的力量在西城,那么对西城的守备力量有没有渗透?”
“有,不过越京城是皇帝控制最严的城市,中高级军官基本上不用打主意,我们收买的人都是一些小角色。”
“有时候小角色比大人物更管用!”千面笑道:“这样的人,要掌控紧,爱钱的给钱,爱色的给女人,总之,要让他们死心塌地为我们所用,当然,该有的掌控也绝不能少。”
“这我明白!”田康点头道。“不过我担心到了那时候,城内守备力量会有大调动,也许我们前期的一些准备工作就要泡汤了。”
“谋事在人而已,事情不可能完全在我们掌控之中,随机应便罢了。”千面摆摆手,“你这一块就这样了,紫萝,现在官面上的情况到底如何?”
“人心浮动。”紫萝道:“洛氏与吴氏都是这越京城的千年家族,各有各的势力,虽然洛氏被皇室拼命的清洗了一番,但究竟还有没有暗藏的,谁也不知道,陈慈事件之后,皇帝的猜忌之心愈重,越京城中的大臣,现在人人自危。前两天,兵部员外郎许杰便被下狱了。”
“许杰,就是那个到过我们太平城的官员吗?”
“就是他,他正是因为这件事,被斟拿下狱的,皇帝怀疑他在太平城便与洛一水勾结上了。”
千面大笑:“皇帝老儿乱了分寸了,不过这样更好。紫萝,能不能找到门路,我想要见一见左相张宁。”
“啊?”紫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楞在了哪里。
“有问题吗?”千面接着问道。“几天能办好?”
紫萝半晌才回过神来,“三天,我可以通过张简来联络这件事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一章:败军之将
越京城守备衙门,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不时有军官匆匆走进来,然后又匆匆奔出去,已是二更时分了,这里还是灯火通明。
越京城如今人心惶惶,不管什么地方,在这个时候,总是有很多的不法之徒或者本来就是心怀叵测之辈要趁机来生一些事情,纵然越京城已经戒严,但在夜幕之下,违法乱纪之事,仍在一幕接着一幕的上演,越京城的守备衙门便成了最忙碌的了,士兵们不但要守卫城门,巡逻城市,还得协助地方官府去捕捉这些不法之徒。
守备衙门的统领,可不是一般人,而是现在大越权倾天下的左相张宁的儿子张简。
张简的儿子自幼从军,但在洛氏掌权时代,张简自然是没有出头之日,好不容易熬到父亲在政争之中协助皇帝陛下大获全胜,将洛式灭门,他自然也是一飞冲天,一下子便从一个普通的将领跃升为虎贲军的副统领。
不过虎贲军是皇帝亲军,是大越最为精锐的军队,在那里面,即便是张宁的大名也不见得会让他们买帐,张简初入虎贲军,自然是想建功立业,扬名立万,顺便也让那些瞧不见他,认为他是靠着裙带关系爬起来的虎贲军将领瞧一瞧他的本事。
所以当顺天军在长阳郡大败而回的时候,急于立功的张简不顾其它虎贲军将领的反对,强行带着驻守正阳郡的五千虎贲军取青铜峡直袭长阳郡。
可惜他的算计,却被当年的吴昕看得清清楚楚,青铜峡之中设下埋伏,将五千虎贲军一网打尽,连张简也被生擒活捉。
如果不是那个时候顺天军处境艰难,吴昕逮住他之后,准备通过他来联络到张宁,从而得到朝廷的招安,让顺天军获得喘息的机会,他早就被顺天军砍了脑壳。
后来顺天军得到招安,张简自然也就得到了释放,这段被俘的经历自然也被隐去了,但明眼人自然能看出这里头的猫腻,虎贲军他是再也呆不下去了,五千虎贲儿郎在他的指挥之下全军覆灭,还是死在被沙阳的太平军打得狼狈不堪的顺天军手里,这口气,虎贲军如何咽得下去?这口气自然要撒在张简身上。
如果不是张宁深得皇帝宠幸,张简只怕在越京城中早就被人偷偷地干掉了。
在府里躲了一段时间之后,张简悄没声的调到了守备衙门干副统领,半年之后,原来的老统领光荣退休,他便名正言顺地顶了上来,成了越京城的守备统领。
但与在虎贲军时的尊贵相比,守备衙门简直就是一支打杂的部队,押粮食找他,押解银子回越京城也用他,抓抓小毛贼也是他们的本份,还得派出人去守卫各大臣的府邸,简而言之,他就是一个大杂烩,好像什么事儿也管,但却又没名没份。
这样一支军队的战斗力,自然也是可想而知的,正式成为统领之后,张简也想整肃一下军纪,提高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但马上便遭到了部下的反对,那种阴奉阳违暗底里下绊子的事情,让张简着实吃了几次大亏。准备杀鸡给猴看吧,还没有来得及下手呢,一张张说情的条子,一个个说客已经会把他的统领衙门的门槛踏破,最终,在一层层看不见摸不着的大网之下,张简败下阵来。
关键是他现在说话也没有底气啊,青铜峡之战,已经将他最后的尊严也给践踏得一干二净了。父亲张宁也给了他忠告,守备部队,就是大越权贵子弟们渡金的地方,在这里晃上几年,便有了军队的履历,再拉出去剿剿匪,反正离越京城不远的苍茫大山的深处,始终还有不曾臣服的山民们捣乱,部队拖出去,打几仗莫须有的仗,顺便带回一些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头卢颅,战功便也有了。升迁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从最开始雄心勃勃地想要干一番事业,名垂青史,做一代名将的梦想之中醒来,张简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官僚,但凡有事,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便是能轻而易举办到的事儿,也是拐上三个弯,不拿足好处,坚决不肯给你办好的主儿。
锐气没有了,全身都变成了一个沉腐的官吏,不过在他的父亲看来,张简反而是变得成熟了,现在的张简,让张宁更满意。
又打发走了一拨军官之后,张简疲乏地伸了一个懒腰,端起卫兵刚刚送来的热腾腾的茶水,呷了一口,将一双腿放在面前的大案之上,整个人都瘫了下来。
平时自然是可来可不来的,但现在可不一样,逃出一条性命的洛一水造反了,边境数万大军反戈一击,而最让朝廷惊恐的是,一直以洛氏反对派而闻名越国朝堂的陈慈,居然加入了洛一水的叛军,现在近十万大军一路势如破竹,已经快要抵达中平郡城了,来自中平郡城的求救急报一天十余道,那里的朝廷官员,驻守军队,胆都快要吓破了。
第一支两万人的虎贲军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中平郡,朝廷是绝不能让洛一水突破中平郡的,一旦让叛军占了中平郡,那越京城将如同一个**裸的美少女,一丝不挂地呈现在洛一水这个彪形大汉面前,不管是从军事之上,还是政治之上,都是皇帝不能接受的。
张简自然知道,张氏一门已经与洛一水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洛氏一门的灭亡,正是在张宁的策划之下实现的,洛水之畔,斩杀洛氏一门,张宁更是监斩官,如果让洛一水成功,张氏一门,只怕九族之内,都不得幸存,这一仗,对于皇帝,对于他们张氏,都是生死攸关的一件事情。
一向颓废的张简,也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这段时间,几乎都泡在衙门里,简直快要成为勤政的楷模了。
虽然只是干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只要认起真来,却也能做不少事情,甚至能从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之中,找出一些蛛丝马迹,这段时间,张简就从一个小偷那里找到线索,拔掉了一个洛氏隐藏在城内的支持者,一家大小数十口子,现在都被关进了大牢。
有了这样一个成功的案例,张简可是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起来,现在不同以往,乱世用重典,有了成功的先例,皇帝自然也不吝赏赐和职权,皇帝当然也明白,满朝文武之中,在这场皇室与洛一水的相争之中,真正能与自己做到共存亡的恐怕也只有张氏一门了。
手里有了权柄的张简自然要一真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狠狠收拾了给自己下过绊子的家伙,让整个守备军都老实了下来,非常时期,不同以往,倒是一个个都安分下来,整日里满城里乱窜,寻找着一切可疑的痕迹。
“统领,外头有人要见你。”亲信卫兵小跑着进来,对张简道。
“什么人?没看我正忙着吗?不是公事,就让他快点走。”张简收起了搁在案上的腿,顺手拿起一份文件,看着卫兵道。
亲信卫兵却露出一个暖昧的笑容,“统领,是天上人间的香姑娘,我看统领这几日也是乏了,但这时日,也不能天上人间,既然香姑娘找上门来了,倒是可以让统领去去乏,泄泄火,身子骨爽利了,不是更有精神替陛下办事么?”
“你倒是会说话,不过倒也有道理。”听到卫兵这么说,张简不由哈哈大笑起来:“这个香香,不知道现在是非常时期么,怎么敢找到我的衙门来,平素简直是把她宠坏了,简直有些无法无天,今天非得好好的收拾收拾她不可,让她懂点事儿才行。”
“那我去把她领进来,香姑娘倒也是乔装打扮了一番,穿着男装呢!”卫兵笑嘻嘻的道:“再有其他人来,我便说统领正在谈事情,让他们先候着。”
“好,好!”张简嘿嘿的笑着,站了起来:“在这衙门里好几天没有出门了,倒也是该轻松轻松,磨刀不误砍柴功嘛!快去快去。”
片刻功夫,一个青年文士模样的人,手里拿着一柄折扇,摇摇摆摆地走了进来,人刚一进门,张简已是眼前一亮,平素见到这女子,都是装扮得千娇百媚,今日一身男装,却是一种别样妩媚,往哪里一站,头一歪,折扇掩了半边脸庞,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笑盈盈地看着张简,立时便让他酥了半边身子。
“哎哟我的宝贝,这身装扮,可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啊,怎么啦,不过一个来月没有见着我,便按捺不住了,居然敢跑到我这衙门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张简大步走过去,一手便搂住了来人细软的腰肢,脸凑到那吹弹得破的粉脸之旁,用力摩挲了几下,深深地吸了一口那特有的女儿香,只感到浑身一下子便燥热了起来。
“人家早就来了,就等着你出来呢,一个月也不来看人家,好狠的心哟!哪知道等到这时候,也不见你出门,幸好你那个卫兵是认得我的,不然人家还知道怎么进来呢!”扭着腰,摆着头,女人娇声道。
“嘿嘿既然自己送上门来,呆会儿可不要讨饶!”张简笑着,打横将女人抱起来,一下子便丢在了大案之上,和身扑了上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