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语
我不喜欢在章节底部留言,所以有什么想说的就会发帖子或者直接发个作品相关。
这本书是被和谐的《非人基因统合体》之后重写的。
那本书被举报反人类,所以404了。所以这本书虽然名字差不多,但从设定到主角到配角都做了全新改变。
因为普通世界主角很容易无敌,所以在明面上娱乐向时,还会加入一些超自然地带和超自然物品、生物之类的元素,例如scp收容物,137什么的。
不过主角是唯一的异能者,并且地球也不会有任何超越人类极限的修行体系。【或许古代有吧。】
所谓超自然地带,指得是一些违背物理定律,有着超常现象的地区。
比如夸张处理后的天池、罗布泊、神农架、魔鬼海域、大金字塔……
另外稍微有点黑科技,这些黑科技也基本来源于某些收容物。
……
另外我每天更新两章,暂时没有断更过,昨天是凌晨更新的,因为有事两天没睡觉,所以今天起得很晚,十点才更新。虽然时间拉锯有些长,但还在一天之内,没有断更。
貌似很多人不知道有群,所以加入一下吧。
q群:四九零九七**四三
最后,我还没拉过票,嗯,我从来没拉过票!
无论是推荐票还是收藏,无论是群里还是正文中!我都没有提到过!
就是这样,嗯!
28章魔咒
28、29两章各种抽风。
点击28进入29,一会是28的内容,一会又29的内容。弄了好久啊。
终于弄好了,在印象里,貌似很多书第28章点娘都会抽一抽。
关于昨天没更
嘛,昨天的确没更新,别怪我没请假,实在是有一件急事,我只来得及在群里说一句,就去了。
有些东西,对我来说胜过一切。
不过勉强算是解决了……?反正我通宵了一晚上,立刻补上了昨天的,并且加上今天的。共四章。
顺便说一下吧,最近觉得我水的……嘛,的确很水。
有不少人想看怪物肆虐的,或者是威武霸气点的怪物。老是弄个精灵天天玩日常好差劲啊……巴拉巴拉……
首先,我告诉大家,我的存稿早就用完了……第二,我又又又又又一次开始改大纲,想渐渐写一些疯狂的东西……
当然,不会有修行系统,不会有超能力者,也不会有穿越者之类的……
不会一直日常的,以后想日常都难了……预告一下,精灵要结束了,下一个是……
呃……是个……更伪娘的存在……
orz你们现在拉着我还来得及。
如果没人拉着我,我保证这是一百字以内,最后一次伪……之后就是炎魔、巫妖、蛟龙了……看过老版本的都懂。
最后,我再次声明,我从来不会求票,纯看自觉。
反正我码字速度就这么点,三月份开始要工作、考驾照、看公务员考试资料、陪老婆、陪家人呢……
说实话我更新量比很多人多了……虽然我很水……但比尝瑜要好得多……
可能有的时候会没时间码字更新,见谅,看我心情补。
以上。
p。s:我是一个喜欢看书评,超级容易被书友带节奏的稚嫩写手。
有的人说我不会塑造人物,逻辑糟糕,剧情平淡,主角脑残,女主傻壁,配角无脑,情节狗血,文字稚嫩,观感恶心……
对此我只能说……对呀!
加油!
第一章 白毛狮子
辅州市境内的藩篱山区,植被茂密,山势复杂,又没有丰富的矿藏,当地政府对此地的开发并不上心。
不过作为当地仅有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地质旅游资源,倒是有着丰富的野生动物和珍稀动物。至今尚知兽类有33种,鸟类171种。珍稀动物金钱豹、蟒蛇、穿山甲、獐、麂、天鹅、白鹇、白鹤、白鹳、黑鹳、相思鸟、鸳鸯、锦鸡、角雉、草鸨等分布于山麓深处。
也因此在山区外围稍稍开发了一些观景台,弄了一些吸引旅客的项目。这同时也带动了山区边缘地带村落经济增长。
可惜这里自古以来就没有文人墨客留下点什么东西,是以在全国无数的壮丽景区中,根本排不上号。
山峦深处,这动物的净土之中,本应该没有人类的痕迹,然而却在山谷里一片水塘边,有着一堆被削好的木材,整齐摆放。还有一根折断的钻木,似乎有原始人不久前在这里钻木取火。
“唰!”
深山沟里,一头高大的猛兽直立行走,头上狂乱的毛发犹如狮鬃,狰狞的獠牙露出嘴外,双臂粗壮如柱,利爪在石头上轻轻一抓,被水塘冲刷多年的石头就仿佛豆腐一般被轻松抓碎。
那利爪太锋锐了,无论什么石头,爪子在上面一划,就能留下深刻的痕迹。
白色狂野的皮毛显得威风凛凛,猩红的双眼散发着冷冽野性。
破烂的布条包裹着腰间,遮掩胯下,配合它人立行走的姿态,又让他透露出丰富的人性。
仔细看看布条,会发现它们原本应该是长袖t恤以及牛仔裤。
“第六天!”
这如人般的白毛狮子,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用利爪深刻地划出一个字,正是汉字“六”,除此之外自然还有一二三四五。
“咕噜噜。”
白毛狮子张嘴就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妈呀,饿死我了。”
人形狮兽流露出丰富的面部表情,一脸痛苦,虚弱的姿态走到木材堆前。
伸出硕大的手掌,三下两下就把一根木头削尖,然后开始拿钻木在另一块木头上摩擦。
它那恐怖的双眼此时仿佛看待小婴儿一样温柔,小心翼翼地操作,生怕弄坏了什么精美的宝贝一般。
可惜,没过多久,就听见一声咔擦。
手上的木头直接折断,在它手中脆弱的跟豆腐一样。
“妈蛋!”
白毛狮子暴怒地跃起,一脚踢飞了木材堆,还不解气,又一掌拍在身旁的树干上,直接把大树拍成两截。
闹腾一番过后,它又丧气地坐在地上,眼神中露出煎熬的感受。
它快疯了。
“我要吃肉!我要吃肉!受不了了!”
只见它浑身散发着野性与暴躁,身子一弓,瞬间弹射出去,在树桠上轻松腾跃。
这白毛狮子浑身充满了爆发性的力量,野性在体内激荡,听觉和目力都远超人类,视野轻易洞穿茂密复杂的树林。
感受着周围的律动,一切生物都逃脱不出它的感知,就连一只爬虫在蠕动,都被它清晰地看到。
山谷树林里隐藏着诸多野生动物,白毛狮子凭借身体的狩猎本能,直接隔着老远便锁定了这些猎物。
遵循着本能天赋,不需要看,不需要听,相距甚远,也能敏锐地捕捉到猎物的踪迹。
这既是它此刻所感受到的狩猎律动!
锁定目标,瞬间从阴影处飞扑而出,利爪刺入一头野兔后脑,一击毙命,这兔子死得没有一丝痛苦,也没有一丝挣扎。
从开始狩猎到锁定几十米之外的目标,再到瞬间扑杀,全程只花费了几秒钟。
那凌厉地动作,那凶猛的姿态,那矫健的身影,完全是大自然里天生的追猎者。
而这么一个丛林之王,在这猎物丰盛的山里,却足足饿了六天。
“不行,我不能吃。”白毛狮子口吐人言,痛苦地挣扎了一下,就强行拒绝了血肉的诱惑,把野兔扔在了地上。
它不是找不到食物,而是面对食物,始终下不定决心生吞活剥。
因为他这个外表是白毛狮子的家伙,其实是一名人类,至少心灵是人类,一个叫蓝牧的魔都晨光报社的记者。
一周前,蓝牧接到任务,说是有人匿名信投诉辅州市藩篱山景区管理部门不作为,对当地的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不够,让一支盗猎团伙在自然保护区里肆意捕猎野生动物、濒危动物。
总编让他只是去当地的有关部门采访了解一下情况,若是暗中能调查出来什么劲爆的真相就更好了。
蓝牧年轻气盛,一心想着出名,做出些成绩来,得了这个出差任务后,自然想找到盗猎团伙的蛛丝马迹。
所以到了辅州市当天,他没有去有关部门,而是直接坐车到了藩篱山景区,买了门票,坐了缆车,在各个景区问询了不少工作人员,向他们直接了解情况。
本来他就没在这些人口中探听到什么,结果在他失望而归的路上,竟然离奇地遭遇了袭击。
天色将晚,一个人烟稀少的景区,不知道几个人从身后偷袭了他,将他打晕直接从山上翻过保护栏扔了下去。
害得他一路在山坡上翻滚,没有几秒钟,剧痛就将他惊醒。
醒来后发现自己在急速翻滚,大为惊慌,起初还想伸手抓住什么,可滚动之势太过迅猛,整个人蜷缩着犹如轮子一般往下翻,一些柔弱的枝桠、灌草都被顺势碾过。咕噜咕噜地滚下去,每一秒他身上都多出不少伤口,稍微突出点的地方就膈应着他弹起,感觉骨头都撞裂了。
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停在坡上,只得听天由命,双手抱头,尽量护住自己。
咬着牙强忍着剧痛,柔软的腰身暴露在外,不知道受到了多少次撞击,浑身上下每一个骨头都在疼痛,连绵不断地重击下,他终于撑不住再次晕倒。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醒来时,是被水呛到,冰冷的水刺激着他醒来,连喝了两大口水,气管都要窒息。
死亡危机逼迫着他强行驱动自己的四肢,疯狂向上划动,手脚每一次拨动都是痛到骨髓,好像全身都骨折了一般。
冲出水面,眯着眼睛看,马不停蹄地往岸上游,总算憋着最后一口气爬上一块石头。
当他放松下来后,还来不及惊喜自己大难不死,却悲剧的发现他无法动弹了,浑身上下不知道断了多少根骨头。
四肢全部失去知觉,只能躺在潮湿的地上等死。
不能打电话求救,他在这里就相当于等死,身上的伤势太重了,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恐怕活不过一夜。
就在他意识模糊,即将沉睡过去时。
一条蛇爬到了他身边,而就在他身旁,有一堆动物的尸骸,许多猩红的肌肉组织,骨头血肉什么都有,好像有不少动物死在那里一般。在这堆血肉上,静静地躺着一颗白色小球,乳白色一尘不染。
蛇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那颗乳白色小球。就在蛇距离小球十厘米左右时,小球突然自动飞起,钻进了小蛇的体内。
紧接着,小蛇全身覆盖了一层乳白色薄膜,然后痛苦地朝他冲来。
不过两秒,就听到砰的一声,小蛇爆体而亡,留下一滩残破尸骨,而小球在血肉中落出。
因为小蛇的靠近,它爆体后将小球带到了蓝牧身上,毫不意外,小球直接钻进了蓝牧体内。
蓝牧将蛇被白球爆体的全过程都看在眼里,心想自己必死无疑,怎料却反倒救了他一命。
他身体也包裹了一层乳白色物质,浑身细胞都在瘙痒,这种身体内部的瘙痒,挠又挠不到,难受地想死。
可预想中的爆炸没有出现,瘙痒持续了几秒钟就消失了,然后他感觉前所未有地安好。
一用力,蓝牧直接站起来了,身上剧痛的伤势离奇地消失了。
这一番离奇经历,将他从浑身骨折濒死的绝境拉了回来,治愈了他全部的伤势。
但同时也付出了难以接受的代价,他身体胀大了一圈,身高起码有两米,肌肉壮实,鞋子都被大脚掌给挣破。
变成了白毛狮子兽人。
这怪物之体虽然形似狮子,可蓝牧知道,绝不是真正的狮子。
因为太强大了,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还是体内那股神秘的能量,都绝不是地球上有的生物。
利爪能撕碎这座山里所有的物质,高大的身体却又极为灵巧,能在树枝上轻松地腾跃。
更为恐怖的是,他本能性的拥有了狩猎能力。
惊人的目力和嗅觉根本不算什么,他怪物般的身体隐藏着一种奇异的能量。
这股天赋能量一旦释放出来,就能让他感受到方圆一公里的生物律动,一切猎物都无所遁形。
而且当他运用这能量潜行时,哪怕站在猎物眼前,猎物也看不到他,根本感受不到危机的来临。
就仿佛,他隐形了一样。
蓝牧一开始还很兴奋,在山谷里肆意纵横,奔跑、跳跃,释放体内那旺盛的野性。
但随后,他就沉寂下来,因为变成这副模样,又怎么能暴露在他人眼前?
他变成了野兽,而野兽就是应该待在山里。他再也不能回归社会了。
还能怎样?身为现代人,变成这么个怪物,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躲在深山里茹毛饮血?直到有一天被人发现,然后抓起来切片研究?
不能回归社会,这对于蓝牧来说简直是无比煎熬。
想到未来的生活,他浑浑噩噩,迷茫了三天。
这三天躲在深山里,称王称霸,却不敢出去。哪怕他能轻松爬上高山,能在崖壁上徒手攀岩。
直到他感觉到饥饿终于忍耐不住后,这才惊醒。
不管他未来如何,现在他也必须生存下去,无论什么生物,都有着强烈的求生**,只要能活下去,或许有一天,他还能变回人类。
然而,一直到现在,他变身怪物的第六天,他还是一顿没吃。
一连六天没有进食,哪怕是这么强大的凶兽,也实在饿得不行了。
其实越是强大的野兽,对于食物的需求就越大。强横的肌肉力量,庞大壮实的体型,敏捷锐利的行动都会消耗他大量的体力,尤其是体内那股神秘力量,令他穿过重重屏障感知到猎物,还能隐形,这种能力,最是消耗过大,用过几次后,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能量的空虚。
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野性时常超越理性,很多时候,他恨不得茹毛饮血,直接生吞那些鲜活的猎物!
足足六天的时间,他光只是喝些水,已经到极限了。
再不吃饱肚子,他怕自己会彻底失去理智,沦为狂野嗜杀的凶兽。
“唉,其实我杀得猎物也不少了,每次按耐不住,就滥用能力猎杀小动物,现如今,我杀孽也造了,还装什么环保主义者啊!”
蓝牧脑海里不停地说服自己,杀都杀了,还在乎吃吗?
不过很快又压抑自己,毕竟他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了,他实在不愿意茹毛饮血,他怕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人类。
“啊!”
蓝牧仰天长啸,声如虎豹狮吼,附近的小动物受到惊吓,逃得一干二净。
“火!我一定要找到火!可恶,要不怎么说火是文明之源呢!太特么重要了!”
六天了,他在这深山老林憋了六天,如今,他终于决定出去,也不多待,只需要偷到火就行了。
而要偷火,非得接近缆车出口不可,那里有个观景台和工作人员办公室,常年有人值班,记得自己曾经采访过一个值班员,那人就抽烟,肯定有打火机。
“唉,盗火,我的网名不亏叫普诺米修斯啊……”
第二章 江湖救急
说干就干,蓝牧抛下了对于人类社会的疑虑,翻身上山,四脚并用。陡峭的山坡在他脚下如履平地,依靠插进岩石的肢体,硬生生把身体往上拔!动作虽然笨拙,可极为有效。
不多时,他便来到山腰处的观景台附近,他就是总这里摔下来的。
这一路上,他还能看到当初自己滚下去,在山坡上所留下的血迹!
“混蛋,我要知道是谁偷袭老子,非弄死他不可!”
他心里恼火,一切的缘由都是那天被人偷袭,现在想来,这事颇为蹊跷。
辅州市他是第一次来,没有熟人,更别说仇怨了,莫名其妙的怎么会被偷袭?
而且对方明显不是为了劫财,打晕他直接从山上扔下去,强盗也没这么丧心病狂啊!
想来想去,蓝牧隐隐觉得这事可能跟盗猎案有关,自己唯一跟本地的牵扯就是这次举报。
也怪自己问话不谨慎,在和值班员交涉时暴露了身份,莫非,这些景区的工作人员,本身也和盗猎团伙牵扯上了?
“啧,我还管得着这事吗?我连人都不是了……唉,先填饱肚子吧!”
来到景区栏杆处,只见一头身形庞大的白毛狮子灵巧地翻身而上,弯腰弓背,潜行在山路上。
附近也有不少游客,但都只顾着拍照,好像谁也没看见有怪兽来袭似得。
蓝牧已经开启了天赋能力,进入隐形状态,只要他不主动攻击、触碰他人,是不会被发现的。
于是,他堂而皇之地窜到缆车出口,值班室窗外。
可到这里容易,要想带走火却为难了。
缆车出口处人来人往,虽然不多,但他的样子完全不能被人看见,否则非引起大骚乱不可。
这里的人有几乎人手一部相机或者用手机拍摄,只要看到他,必然会留下影像资料,如若传播出去……
身在报社工作的他当然清楚现在这社会信息传播能力有多强大,若是被人发现,这地肯定火了,而且是大火特火!
直立行走的白毛狮子,谁见过?三条腿的狗都能当新闻,他要暴露,人们还不要疯啊?
可问题是这值班室一点也不隐蔽,就建在下缆车的地方,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每一个乘客都安全下车,自然是紧靠着的。
而他只要动手,触碰到他人,立刻就会取消隐形。
“这可怎么办?这观景台是禁烟的,也没人会拿个打火机放在明处,要想拿到火,非得动手动脚不可。”
蓝牧这一纠结犹豫,耽误了几分钟,很快就感觉到身体的虚弱。
他明白,自己身体支撑不住了,隐形本来就消耗极大,再不离开,恐怕会自动现行。
正在他抓耳挠腮时,突然鼻子耸动,闻到了香味。
定睛一看,很多游客坐在准备好的石椅上,拿出包里的食物,大快朵颐起来。
“现在好像是饭点……我的天哪!别当我面吃饭啊!你们还有人性吗?”
看到这一幕,蓝牧肚子更是饿得绞痛,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他体型庞大,肠胃更是比牛肚子还厉害,这咕噜噜声格外响亮,就好像抽水马桶的声音似得,一下子引起了附近游客的注意力,纷纷朝他这里看过来。
而蓝牧心急如焚,他的身体本能告诉他,隐形还能坚持几秒钟。
“完蛋了,我必须立刻离开!”
蓝牧刚想走,就见一个青年捧着个香肠边吃便朝这边走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这……”
被青年这么一挡,他注意到周围有不少人朝这里靠近,似乎想知道是什么东西发出那么大的动静。
“你们好奇心要不要这么大啊?”
蓝牧知道自己没法再三秒内逃走了,狮头快速一转,立刻纵身冲进不远处的一栋小平房,进了那里才反应过来,这是厕所!
与此同时,他身形闪烁,已经虚弱至极,强制退出了隐形状态。
“糟糕。”蓝牧来不及多想,拉开一扇门,就躲了进去。
景区的厕所能有多干净?他嗅觉又极度敏锐,不禁后悔躲在这么个鬼地方了。
小隔间空间又小,他长得比门还高,根本不敢抬头,只能缩着身子,尽量把自己挤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
厕所人来人往,时常有人进出,而他这扇门紧闭,自然不会有人打搅。
他躲在这里暂时安全,只不过是在活受罪而已。
用了太久的能力,他身体提不起劲,精神糜萎。一股子狩猎者的凶性不断冲击着他的心智。
堂堂丛林之王,天生的追猎者,竟然躲在狭小的厕所里饿肚子,对于这副身躯的折磨,实在太大了。
“我要吃肉!”
蓝牧饿得实在受不了了,竟然咆哮出声。
他这一嗓子吼出来倒是爽了,可把旁边一隔间的人给吓瘫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骂咧道。
“嚎个屁啊!拉个屎都不安生,还吃肉?脑残!”
被人这么一骂,蓝牧怔了怔,不怒反喜,他反应过来,自己可是会说人话的呀!
六天没有和人交流,都快忘记自己会说话了。
想到这里,他乐坏了,急忙讨好道:“哥们!哥们!我错了,你别生气!”
那人就蹲在他隔壁,听到蓝牧道歉,语气稍微好了些,说道:“就是嘛,吼什么吼?那么大嗓门,老子还以为你变丧尸了呢!”
蓝牧欲哭无泪,心中哀叹,他这哪是变丧尸啊,比丧尸厉害多了。
他急忙说道:“兄弟,打个商量,能帮个忙波?”
那人也不疑虑,自来熟道:“怎么?拉屎没带纸?”
“咳咳……”蓝牧苦笑道:“不是……”
“那帮什么忙?”那人也奇怪,好奇道。
“我……这个,我想吃肉……”蓝牧纠结道。
“……”隔壁一阵沉默,半晌那人才说道:“蹲着蹲着,蹲出食欲了?”
“唉,兄弟,算我求你,帮我这个忙吧!”蓝牧没法解释,只能恳求道。
那人还真给蓝牧逗乐了,笑道:“我活这么大,还第一次听说!”
“有找人借纸的,有找人借烟的,就是借个手机也说得过去啊!”
“我说大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逗我呢?上个厕所肚子饿了?还特么要吃肉?”
“怎么说我杨琦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一点小事不至于袖手旁观,可你这是什么意思嘛?不吃肉没力气拉?说得过去吗?”
蓝牧沉默,心说我也知道自己的要求过分了,可你也太能掰扯了,算了忍着吧。
见蓝牧不说话,那人也不搭茬,没过多久,就听到隔壁提裤子的声音,然后就传来冲水声。
那杨琦走出来,敲了敲蓝牧所在隔间的门,笑道:“说话啊?饿晕了栽坑里了?”
“我擦……”蓝牧错愕,这人说话也太损了。
“哦,还有动静呢,真不要帮忙?要不来根烟?”杨琦似乎无聊得很,语气嬉笑。
蓝牧一愣,说道:“兄弟,你要能送我一打火机也行,我谢谢你了。”
杨琦来了兴趣,说道:“又改打火机了?不吃肉了?”
蓝牧真心饿得肚子绞痛,听到肉字,忍不住发出咕噜噜声,那动静极大。
“嚯!你真能拉,原来之前那动静也是你发出来的呀?你是蹲了多久?算了,打火机送你了,我这还有香肠,也拿去吧!”杨琦倒是心底挺好,把打火机和香肠从门下方空隙递进去。
蓝牧动了动爪子,说道:“谢谢你了,兄弟,你放地上就好。”
杨琦莫名其妙,但还是放到了地上,眨巴眼睛,刚放下来的东西就已经不见了。
正疑惑着,就听见里面传来撕包装袋的声音,很明显,那根香肠已经给蓝牧吃了。
“兄弟,还有吗?”蓝牧舔着脸要道,吃了一根香肠,他更饿了。
杨琦呆滞地看着隔间,说道:“至于吗?你把厕所当饭店了?”
“啊……我……不好意思啊,我真的快饿死了,我叫蓝牧,魔都来的,江湖救急,以后一定报答。”蓝牧没办法,实在不敢露面,只能大开空头支票。
杨琦也不在意什么报答不报答的,笑了笑,走出了厕所。
蓝牧听到他走的动静,叹了口气,心想自己恐怕要支撑到天黑,才有可能逃回大山。
可没过多久,又听到脚步声,然后就是那熟悉的嬉笑传来。
“兄弟,十根香肠够不?”
蓝牧一怔,欣喜不已,激动道:“兄弟!你真是我亲兄弟!太谢谢你了。”
从门底下瞬间摸走十根香肠,利爪刨开包装袋,他血口一开,一口就全吃掉了。
砸吧砸吧嘴,想到自己口袋里有钱,那伙人偷袭自己,根本没拿钱,这回怕是派上用场了。
“兄弟,接着,两百块。”
杨琦刚准备走,听到这话,就看到门底下躺着两张红钞票。
“呵呵,我不要钱,江湖救急而已,算不了什么。”杨琦拒绝了钞票,转身就要走。
蓝牧急了,大喊道:“兄弟!我是求你……”
“嗯?什么?”
“那个……你能再买一百根香肠么?”
“……”杨琦错愕地看着紧闭的隔间,半晌无语。
第三章 盗猎者
多亏杨琦帮忙,还真拿钱给蓝牧买了一百根香肠。
把蓝牧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硬是把身上仅剩的一百块也全给了杨琦。
杨琦进进出出厕所好几次,如今也不客气了,收了钱笑道。
“你是没吃过香肠是怎么的?一百多根,你就这么在厕所里给塞进肚子了?”
蓝牧尴尬地说道:“我也是没办法,多谢你了。”
杨琦见他不肯说,也不多问,拿了钱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如今也耽搁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心肠再好,对蓝牧这厕所怪人再有好奇心,现在也兴趣缺缺了。
留下蓝牧一个人在厕所里继续拥挤着。
不过蓝牧也没留他,他感激杨琦,可也多给了点钱,算是一场交易。毕竟自己还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变回人类,有什么纠葛,当场算清比较好,说不定以后再也不能兑现。
多等了几分钟后,蓝牧再次开启狩猎律动,周围所有生物的行踪都逃脱不出他的感知。
只见他隐形之后,逃出厕所,三步并作一步,急忙忙地窜向栏杆,纵身一跃,直接从山腰上跳了下去。
浑身细胞激动地发抖,直接从这座小山落下,重重地砸在山壁上。
轰得一声,四肢插进岩石,挂在了半崖处。
乱石飞溅,他却兴奋异常。这身躯皮糙肉厚,对着坚硬岩石磕着碰着也无伤大雅。
到了这里,他已经不需要隐匿行踪,自由自在地感觉真好,他疯狂地下降,不一会就落到崖底,钻进了茂密的山林中,不见踪影。
吃了一百多根香肠,勉强恢复了一丝丝体力,让他又能隐形几秒钟,总算逃出了人类的视线。
回归大自然,他感觉自由是多么爽的一件事,能够畅快地奔跑,跳跃,为所欲为!
跑到自己住的水塘边,找到不久前猎杀的野兔,看肉质还可以,立刻用打火机生火,然后给兔子剥皮清洗,弄了一堆篝火,烧烤野兔,吃得贼香。
一连串的事情,他饥肠辘辘又很疲惫,这具身体消耗实在太大了,强则强矣,可也要补充营养。
他烤起了兔肉,没多久,看着兔肉吱吱冒油,蓝牧口水流了一地,大快朵颐起来。
吃了一个还不够,放下树枝,身子一闪冲出去,很快就一手抓着一只小动物跑回来,继续烤肉吃。
就这样,他吃完又抓,抓完就吃。足足吃到夜幕降临,月上梢头。
附近能抓的动物都给他吃光了,他拍了拍肚子,周围全是骨头渣,这才勉强半饱。
数了数自己吃了多少,悚然一惊,他这一顿竟然吃掉了三十多只小动物,蛇鼠鸡犬来者不拒,这也才半饱。
要靠这么吃下去,恐怕这座山都给自己吃空了!
蓝牧心里还是有生态保护意识,知道自己的存在已经超出了这片生态食物链的承受能力了。
“嘶!”
“吃个半饱就够了,不能再吃了……这山里都快养不起我了!”
莫名其妙成了个吃货,让蓝牧很是苦恼。
说来讽刺,他是来采访盗猎团伙的事情,结果自己反倒在山里大吃特吃起来。
好在他吃的都不是什么珍稀动物,只不过是些寻常的山间野味,再说他也不是环保主义者,自己都快饿死了,还不准吃吗?
只不过他存在本身已经超出了生态承受力,以后要换着地方吃,不能只在一块区域狩猎了。
收拾了一下篝火,在周围挖了一些土,把篝火掩埋熄灭了。反正自己有打火机,随时可以生火。
火光熄灭,山林一下子陷入黑暗,他往地上随意一趟,直接开始睡觉。
身在深山老林,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会有危险。
笑话,如此强大的野兽身躯,哪个不长眼的野兽敢靠近自己,真当丛林之王不吃荤吗?
吃饱喝足,呼呼大睡。
第二天日上三竿,他本能性地惊醒,阳光刺激着眼睛,可他眼睛也不知道什么结构,直视太阳一点事也没有。
一醒来,他首先发现的,是一头近在咫尺的金钱豹。
“呦呵!这可是珍稀动物。”
蓝牧刚醒来肚子就有些饥饿,不过体力倒是恢复的很好,看来昨天的食物全部转化为能量吸收了。
他当然不会去吃这头金钱豹,山里有那么多野生动物,不至于吃珍稀保护动物。
“去去去……”
蓝牧龇牙咧嘴一番,挥挥爪子,想赶走金钱豹。
怎料金钱豹先是被吓一跳,在附近徘徊两圈后,又凑近了。
“呵!你不怕我?”
蓝牧怎么说也是变身了六天,对自己这副身躯还算了解。
就好像是天生的王者一般,一般动物见到自己就跑,自己的气味就散发着狩猎者的威势,这还是第一次有动物敢靠近自己,动物一般都是相信本能的,这金钱豹胆子也太大了。
蓝牧拍拍手,像逗狗一样,逗弄着金钱豹,让它更靠近些。
金钱豹说胆子大吧,却又不是那么大,谨慎地靠近,走着猫步,亦步亦趋。
蓝牧虽然能轻易猎杀金钱豹,但他自然不会,孤独地待在山里,以后也没个人说话,还不知道要待多少年,如今有个不是那么怕自己的动物,他倒动起了养宠物的念头,也算是有个陪伴。
金钱豹猫步走着极慢,蓝牧不耐烦了,直接从地上站起,叫道:“快来啊!”
他这一嗓子起了反作用,吓得金钱豹面露惊恐,扭着身子就跑,前肢还因为动作过激,打滑了,滑稽得不行。
眼看着蓝牧内定的宠物跑了,他笑了一声,双腿一蹬,身子如闪电般窜了出去。
要说这世界上有什么陆地爬行动物的速度能跟他媲美,恐怕也只有豹子了。
虽然山里的金钱豹比不上草原上的猎豹速度快,但起码在这片山区里,它已经是速度之王了。
蓝牧和金钱豹一前一后追逐着,纯粹是吓唬它玩,也算是在深山老林里百无聊赖吧。
又或许是另一种形式的调教,他想要驯服这头金钱豹。
他俩一路追逐到森林深处,也不知道跑了多远,那金钱豹都累得气喘吁吁,佝偻着身子了。
蓝牧从树上跳下来,落到它面前,阳光都被他这高大恐怖的身躯遮蔽了。
金钱豹缩着身子靠着树干,瑟瑟发抖,哪里还像山林里的猎手?根本就是个可怜兮兮的小猫咪。
“这小豹子也是可怜,被我追了这么久,心里说不定怕得要死吧?真是个傻猫!我吓唬它都不知道。”
“对了,我这怪物躯体像极了狮子,虽然是白毛,可说不定就是一种猫科动物,哎呀,以后不能乱说傻猫了。”
蓝牧抱起金钱豹,摸了摸它脑袋,又调戏了它下巴和柔软的肚皮,捋顺了金钱豹纹的皮毛,看样子是真把金钱豹当做猫咪宠物来养了。
“以后你就叫猫猫了,走!想吃啥!吃啥!”
蓝牧真是孤独出毛病了,抱着金钱豹仿佛宠物,在山林里纵横跳跃。
顺手抓了几只山鸡,立刻生火烤肉。
不光自己吃,还喂猫猫吃,这可是熟食,没有血腥味,一开始猫猫还不愿吃。
可在蓝牧的淫威下,咬了一口,立刻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和蓝牧抢食起来。
一只山鸡下肚,猫猫就差不多饱了。剩下的蓝牧全部解决,还是饿的。
“唉,不够塞牙缝啊……但是不能再吃了,要克制食量。”
为了长远着想,蓝牧不敢大肆捕猎,毕竟在没有办法变回去前,他还得在这里靠山吃饭。
接下来,他百无聊赖,玩弄着猫猫,可怜的金钱豹,被他的大手折磨的眼泪汪汪。尾巴上还被蓝牧用利爪划了一条痕迹,作为他宠物的标记。
可摄于蓝牧的威势,金钱豹不敢反抗,真的就像一只小猫咪。
玩着玩着,蓝牧就没兴趣了,靠在石头上睡觉。这六天多以来,他在山里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睡觉。
等他午睡醒来后,发现猫猫已经不见了,想来是趁他睡觉溜了。
“啧啧,养不熟啊!”
蓝牧也不在意,山里不可能只有一头金钱豹,它也有自己的窝,没必要强行留下。
看了看天色,日头偏西,大概是下午四五点钟左右。
他活动一番身子,就开始搜寻猎物。
吃多了小野味,他晚饭想找到一头大点的动物,省得反复捕猎。
在开启狩猎律动后,视野一片猩红,密密麻麻地动物或远或近都呈现在他眼前,无视了所有遮蔽物。
“发现大家伙了……”
在距离蓝牧将近一公里的远处,有好几只大型生物。
他舔了舔利齿,身形快速地在丛林里穿梭。
可当他越靠近,却越觉得不对,直立行走的生物,在地面上……
随后他反应过来:“那是人!”
蓝牧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态,一方面他想避免和人类接触,可另一方面,他又想要靠近人类,和他曾经的同类交流。
“大约七个人,嗯?不光有人,还有头大家伙,好像是野猪,或许他们遇到麻烦了,我去看看!”
蓝牧在远处发现这群人似乎在被一头野猪追逐,立马加快的速度。
当他停在一棵大树上时,亲眼看到七个穿着皮衣的壮年男子,每个人都拿着长猎枪,那种一眼看去就知道是手工打造的土制枪。
此时他们正被一头惊人壮硕的野猪攻击,横冲直撞的野猪仿佛一头怪兽,肆意冲击着他们的阵型。
“开枪!开枪啊!”
“没用啊!这家伙起码中了我三枪,屁事没有!”
这群人仓皇地躲避着,借助着丛林的树干,东绕西绕,闪避野猪的撞击。
可明明有好几次机会能够逃走,这群人却没有,反倒是绕开野猪攻击,还留在原地走位,伺机对着野猪的脑袋瞄准。
“嘶……这群人好像是……盗猎者!”
蓝牧眉头一皱,原本想要暗中帮助他们的想法立刻收了起来。
再看那野猪,狂性大发,身高一米六,都快有马高了,浑身的鬃毛倒竖,犹如钢针一般恐怖,臃肿粗壮的身躯仿佛一头小象,敦实的四肢极具爆发力,土地被他刨得稀巴烂,恐怖地吨位令他每一次冲锋都威势惊人。
更别说那又粗又长的獠牙,再添几分杀伤力。
蓝牧若不是亲眼所见,根本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如此变态的野猪,这哪是野猪啊?简直是辆坦克!
眼尖的蓝牧发现野猪身上鬃毛里藏着几颗子弹,像是卡在肌肉里似得。
想来,是这群盗猎者主动招惹这头不知道活了多久的野猪,这才让它狂性大发,根本是自作自受。
反正这群人是盗猎者,被野猪教训了也是活该,蓝牧是不会出手帮忙的。
他宁愿站在猪这边,也不愿站在那些人这边。
可人终究是人,更何况是经验丰富的盗猎者,他们对付野兽很有一套。
哪怕是猎枪没用,他们也没放弃猎杀这头大得惊人的野猪。
野猪皮糙肉厚又能如何?两个身手灵活的猎人绕到野猪背后,开枪对着屁股打。还有两个在一旁对着猪脑袋射击,剩下的则在正面不停的牵制。
如此相互配合,轮流拉仇恨,看得蓝牧目瞪口呆,跟网游拉怪似得,这群猎人是把野猪当做boss打了吗?
野猪屁股肉柔软,经不住几枪,很快就脚步踉跄了。屁股上全是血,原本猩红的双眼也变得糜萎不堪。
“糟糕,大野猪要不行了!”
蓝牧看得焦心,恨不得跳进场内,一手一个把这群盗猎者统统制服。
但他有满心顾虑,始终下不定决心露面。
野猪流了许多血,又冲撞了很久,体力耗尽,终于停下身子,浑身发抖。
“它不行啦!”
“太好了!这么大一头野猪,我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呢!”
“快!不要破坏皮毛,用枪插进嘴巴,打爆猪脑子就行了。”
这群人一阵欢呼,步步逼近野猪,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却依旧不倒下,凶狠地盯着七人。
七人筹措半天,磨磨蹭蹭,深怕野猪还有拼死反扑的力量。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野猪这动物厉害的很,山里虎豹豺狼都不敢惹它,发起疯来老虎都要被撵着跑。
经验丰富的盗猎者当然知道野猪临死反扑的力量最恐怖,更何况是如此庞大的野猪,简直闻所未闻。肯定是磕着就死,擦着就残!谁也不敢第一个上去试探,一时间僵持了。
蓝牧怜悯地看着巨型野猪,叹了口气,他是天生的狩猎者,当然看得出来这头野猪已经到了极限。
只见他终于下定决心,在树上脱下了腰缠的破烂衣物和鞋子,藏好以后,**着身子往地上一扑。
半空中他就发出一声响亮的狮吼,临近的人震耳欲聋,吓得心跳都慢半拍,双腿发软。
惊恐地朝声音的源头看去,顿时脸色惨白。
一头身形雄壮,四脚着地的白毛狮子正瞪着猩红的双眼看着他们,迈着猫步,一步一步地靠近。
就不提那虬结的肌肉和恐怖的利爪,仅仅凭着白毛狮子威风凛凛的卖相,就吓坏一群人。
他们哪里见过这么大的狮子,那狂野的狮鬃肆意张扬,霸气四射。
“嗤……”
白狮仅仅龇牙咧嘴地从牙缝里喷出一丝口气,发出一声嗤响。
就有一名年轻的盗猎者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看样子已经被吓尿了。
第四章 七日之限
不怪盗猎者心理素质差,野猪虽然恐怖,也是大得前所未见,可毕竟那是野猪,只会野蛮冲撞。
但狮子不同,捕猎技巧强过野猪十倍,无论是血盆大口还是尖锐利爪,都是杀人利器,更何况是像眼前如此雄姿的白毛狮王?
那猩红的双眼是真的猩红!不是血丝,根本就是血染的一般!
不会有人怀疑,这头狮子吃不吃人!
而且白狮出场威风霸气,还发出了一声狂吼,那吼声似乎蕴含某种力量,震得众人手脚发软,头晕目眩。
他们不知道,这是蓝牧变身后天赋能力之一,动用体内神秘能量的一吼,足以震死一些小动物,就算没死。
方圆一公里听到吼声的动物也会吓得仓皇逃窜,威力可见一斑。
虽然不至于震死人类这种大型生物,可也足够吓坏他们,给他们脆弱的内脏器官造成一些冲击。
那个年轻盗猎者就是被蓝牧这一吼,给吓得膀胱失守。
蓝牧不愿暴露自己拥有人性,所以把衣服都留在了树上,自己故意四脚着地,加上他白毛狮子的外表,人们根本看不出来,只以为是一头真的狮子。
可山里哪来的狮子?狮子不是在大草原的嘛?
一个年纪最长的老猎手反应过来,面带疑惑,仔细观察蓝牧,一度怀疑这是哪个大人物从国外重金买回来饲养的宠物。
随后他又贪婪地盯着蓝牧的皮毛,那充斥着狂野美感的白毛狮鬃太漂亮了。
白色的狮子啊!还是这么大!这么威武!若是能卖出去……
老猎手陷入幻想,眼神一下子变了,看向蓝牧不再是畏惧,仿佛是看一堆钞票。
老猎手是大家的领队,他不动,其他盗猎者也都不动,更何况面对狮虎这种凶残的野兽,如果把背后面向它,恐怕会直接扑上来,所以也不敢动。
这一对峙,蓝牧郁闷了,他本意是出场吓唬吓唬他们,能赶走就好了,真没打算动手。
可没想到这群盗猎者贼心不死,竟然还打上他的主意了!
“混蛋!该死的!你们倒是跑啊!真想我扑上去啊!”
蓝牧一定不能怂,只能硬着头皮一步步逼近,他的猫步是本能的标准,脊背的筋骨一抽一动,仿佛一条大龙在抖动。
可事实上他心里也没底,深怕这群盗猎者丧心病狂,对着他直接开枪。
热武器的威力他当然明白,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开,所以双眼死盯着对面,注意力空前集中。
果然,这群人没那么容易吓退,只见那老猎手快速抬枪,对着他就是一发子弹。
好在他早有准备,在对方刚抬手时,就反应过来,想一旁蹿出,竟躲开了枪击!
“啊!”
盗猎者们惊呼,眼神中再次爆发恐惧。
他们都看到了蓝牧躲子弹的一幕,那速度太快了,一道白影,就出现在另一头,领队的子弹毫无意外打偏了。
老猎手眼神闪烁,不甘心地对着蓝牧又开了一枪。
蓝牧又是提前闪避,躲开了。他的速度当然没有子弹快,可架不住他反应快啊!老猎手瞄准需要时间,在他瞄准中他后,提前闪躲,自然就能躲子弹了。
“今天是不行了,我们慢慢退走!猎物不要了。小胡,把小崔带上,不要背对着狮子,我们撤!”说得不知道是哪里的土话,语调又快又急。
老猎手经验丰富,知道今天事不可为了,猎枪没用,他还真不敢和狮子刺刀肉搏。
身为一个精明的猎人,搏杀绝对是最最低级的狩猎方式,通常都是选中目标,做好充足的准备,利用陷阱或者伏杀,根据不同的猎物有不同的猎杀方式,靠的是脑子,绝不是蛮横的武力。
今天发现野猪已经是意外惊喜,没想到还会遇到这头极端稀有的白毛狮子,还会躲子弹!
其实很多猎物都能躲子弹,可那是习惯了猎人的枪,记住了枪声和枪的样子。这种猎物通常都是第一次猎杀失败的狼,狼受了伤都会死死记住伤它们的人,第一次用枪打伤了狼,第二次就别想轻易击中了,它们会在你抬枪的一瞬间躲避或者先下手为强。
可这头狮子太奇怪了,他第一枪就被提前躲开,老猎手很自信他的枪法,动物不认识枪的威力,第一枪他肯定都是必中的!能躲开第一枪,说明这头白狮见识过真枪射击。
再加上这山里根本不可能有狮子,老猎手越发怀疑,这是有主人的狮子。
他身为盗猎小队的领队,以前也抓捕过稀有的动物给有钱人当宠物,只是,从来没见过,有国人养狮子。
但不管如何,他盯上了这头狮子,一定要抓到它!
六人都端着枪戒备着蓝牧,老猎手更是挡在最前面,枪口始终对准着蓝牧,可就是不开枪。
蓝牧左躲右闪,也没等到子弹出膛,感觉自己被戏耍,顿时大怒。
“该死,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出击!”
“妈蛋,对我开枪,还想全身而退?”
蓝牧顿时浑身肌肉紧绷,哗得一声飞扑而起,像一道白色的闪电。
就在他飞扑的一瞬间,对面响起一连串枪声。
“一二三四五六……不好!还有一枪!”
此时蓝牧已经飞扑到半空中,看到老猎人激动地眼神和微翘的嘴角,知道自己躲不开这一枪了。
“砰!”
子弹打中他柔软的腹部,一阵剧痛袭来,子弹破开了他的皮肤,钻进了肌肉里,鲜血染红了雪白的毛发。
中了一枪,蓝牧不惧反怒,咆哮一声,直震得众人头晕目眩,双眼发花。
他血性被激起,怒而扑杀,直接把老猎人按倒在地,利爪深深陷入到老猎人肩胛骨中。
刚要一口咬下,可随后看到老猎人惊恐慌张的眼睛,却又犹豫了,就这一犹豫,他便听到旁边其他猎人子弹上膛的声音,急忙翻滚身体,向一旁躲过。
离开时,还顺手在老猎人脸上挠了一把,抓得对方血肉模糊,应该是破相了。
老猎人捂着脸痛呼惨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蓝牧听到枪响,速度不减,像闪电一般跃上一棵大树。
随后开启隐形状态,绕到对方身后的大树,直接从高处扑杀,又袭击了一名盗猎者。
巨大的力量将其扑倒在地,利爪挠的血肉模糊。
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他已经躲进了树后。
如此这般,配合着天赋能力,神出鬼没,这群人根本找不到他在哪里。
每一次狮吼都会对应一次惨叫,都会有一个同伴被扑倒抓伤。
这群盗猎者哪遇到过这种仗势,心态瞬间崩溃。
一连伤了他们五人,蓝牧就住手了,站在树上看着这群盗猎者扶持着伤员哭爹喊娘地逃跑,也消了气。
“哼,一群鼠辈!”
蓝牧骂咧着,随后捂着肚子叫痛,子弹还是伤到了他,腹部那颗子弹钻进肉里,痛到心里。
不过他也了解到自己有多强大,他感觉自己最擅长的,应该是像猎手一样,隐藏在暗处,瞬间扑杀,一击致命。
犹如阴影中的猎杀者,神出鬼没,秒杀一切。
同时,他也明白,自己根本没有像巨型野猪一样皮糙肉厚的身躯,虽然他可以一击秒杀任何动物,却也容易被一枪干掉。
若不是猎枪威力低,换成正统的制式步枪,恐怕刚才他已经一命呜呼了。
“唉,我原来是个高伤害、高敏捷的……脆皮啊!”
蓝牧坐在树杈上,绑好衣服,用利爪抠着肉里卡着的子弹,痛得自己死去活来。
好不容易把子弹抠了出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炎,学着动物世界里看的,舔了舔口水,抹在了伤口上。
可他的担心很快消失了,因为他发现肚子上的伤口突然离奇消失,而原本白毛也迅速消退不见踪影。
“啊咧?”
他感受到浑身由内到外,先是身体仿佛起了化学反应一般开始蜕变,平静的细胞重新活跃起来,基因仿佛是多米诺骨牌一般疯狂翻新,他敏锐的感官迅速变得迟钝,体内澎湃的强大力量也消失不见。
“我……我我……”
蓝牧惊得跳起来,一不留神从树上掉了下来,摔得他浑身剧痛。
“我变回来啦!”
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人的形态,虽然视力下降了,虽然没了感应能力,虽然失去了强大力量,体内空虚。
可他还是惊喜万分,因为能变成人,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重归社会,那些都不算什么。他又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性格,对于这份力量的失去并没有太大感受。
不过,他内心还是有一些惆怅,毕竟变身了七天的怪物,这份经历不是谁都有的。
在蓝牧变回来后,他的心态一下子变样了,反倒以审视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七天,渐渐认为,这是他一生极为珍贵的经历,是值得珍视,值得回忆的。
“啊!就好像做梦一样啊!这七天,谁有我这七天的经历离奇啊!”
“变身……和变回来,发生的太突然了!”
要不是眼前巨型野猪和茂密的森林证明着一切,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变过那白毛狮子。
“还好,那颗白球只让我变了七天,真要一辈子当狮子,我才不乐意呢!”
变回人类,简直是惊喜,蓝牧心里开心得很,一边穿着裤子,一边傻乐。
可他不远处的巨型野猪却轰然倒下,终于力竭而死。
“呃……”
蓝牧急忙冲上去,看到野猪瞳孔已经扩散,没有生命迹象了。
“唉,就这么死了?”
蓝牧突然有些自责,自己为何不早些出现,这样或许就能救下这头活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的野猪了。
能长这么大,对于野猪来说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他早知道自己就快变回来,他肯定会大大方方地暴露自己,让那群人找去吧!
这片山林以后或许会流传一个传说,一个白毛狮子的传说。至于抓到他?那是不可能的,恐怕自己早已经在家里喝着果汁,吹着空调看同行们追逐着白毛狮子的新闻吧?
“可惜,没有后悔药。”
蓝牧很快就不感伤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他的手机从落崖后就自动关机了,也不知道摔坏没有,之前他爪子太锋利,不敢摆弄,现在没事了。
只见他按着开机键,蹭蹭亮起,手机竟然开了。
“太好了!”
还没等蓝牧高兴多久,就听到一连串的提示音,他定睛一看,共有45个未接电话,21封短信。
“我的天……完蛋了!”
第五章 险死
蓝牧在深山老林了,天色已晚,夜幕降临,他变回人类也不敢到处乱走。
只好靠坐在巨型野猪身上,摆弄着手机,希望能找人来解救自己。
可随后他绝望地发现,手机没信号!
“我考!不是吧!”
不管蓝牧怎么摆弄手机,这里就是没信号。
打不出求救电话,难道要他自己走出去?
蓝牧沮丧地看着黑暗的树林,放弃了走夜路的打算,决定在这里凑合一夜再说。
对于他来说,除了月光,手机的光就是唯一的光亮了,而电量只剩下三分之一。
根据他的经验来说,要保持屏幕亮,只能坚持两个小时。
没办法的情况下,他只好先阅读短信。
21条短信,有19条是他的上司,梁主编发来的。
还有两条是自己的好友兼同事程铭所发。
他先看了梁主编的,短信虽多,说的基本是一个事,那就是……
你特么死哪去了!
“唉……我失踪了足足七天啊!主编你就不知道报警吗?”
蓝牧看着一条一条怒骂他的短信,梁主编简直把他骂成了不负责任,目中无人,没有大局观,肆意玩失踪,十恶不赦的恶劣员工了。
看到最后一条短信,梁主编说他无故旷工四天,还根本就没去已经打好招呼的有关部门采访,也没有任何解释,对此他已经上报,对他做出了开除处理。
“我的梁主编啊,你对我可真好,你就没想过我可能是特殊情况吗?”
“唉……这工作可不能丢。”
蓝牧很喜欢报社的工作,既稳定,待遇也不错,又有激情,符合他的脾气,对他的胃口。总的来说,就是这工作很重要,他不想丢。
为此他写了长长一篇回复,抑扬顿挫,涕泪横流,把他新闻专业学到的笔法统统运用上了,势必要保住工作。
他用的理由是自己在暗访盗猎时遭遇了黑恶势力的袭击,坠落山崖,大难不死,还在保护区内发现了盗猎团伙,亲眼看到他们猎杀了一头珍惜的巨型野猪。
为了增加说服力,他还特意拍下了野猪的照片,从多个角度讲述了事情经过。
当然,他全程隐瞒了自己变身白毛狮子七天的经历,这将是他一生最值得回味的秘密记忆。
不过,这封超长短信毫无意外地发送失败,根本没有信号,他只能无奈地保存到了草稿箱里。
至于他的好友程铭的短信,很简单,一封是告诉他另一个好朋友马翔跟女友订婚了。
另一封是问他到哪去了?怎么不和报社联系,联系好的工作任务也不完成,玩起失踪了。
看得蓝牧哭笑不得,好嘛,我失踪了你就发一封短信问问而已?
“感情我俩这么深厚的友谊,还不如梁主编对我关心多呢!”
梁主编可是足足发了19条短信,急得跟兔子似得。
对于程铭的短信,蓝牧不急着回复,等回家再说。
他看了看电量,还剩百分之十,急忙关机,周围一下子陷入黑暗。
“还好是夏天,不然这过一夜,我非大病一场不可!”
蓝牧靠着野猪想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周围全是各种蚊虫,死猪尸体招惹了不少毒虫蚂蚁。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些蚊虫根本不落在他身上,可光是在附近飞舞就够烦人的了。
实在忍受不了的蓝牧,决定离开这里,再找个好点的地方过夜。
可他刚站起来,就看到远处有灯光靠近,似乎有一群人走过来。
“有人?太好了!”
蓝牧没有高兴多久,当他看到出现了一行人后,心都凉了。
来者共有十二人,其中有七人正是下午遭遇到的盗猎者团伙!
只见他们有五人都带着伤,身上包扎着白色绷带,早已处理好的伤口。
“他们怎么回来了?是了,他们舍不得这头巨型野猪尸体,过这么久了,他们肯定认为白狮早离开了。”
“我傻了,竟然还留在这里……不过这或许不是什么坏事,我已经变回人类,说不定可以利用他们带我离开这该死的丛林?”
蓝牧眯着眼睛盘算着,灯光照在他脸上,刺激的睁不开眼睛。
“老大!这有人!”
“你是谁?”
听到盗猎者的询问,蓝牧自然地回答道:“我特么倒霉死了,从观景台掉下来,差点没命,你看我衣服,都破得不能穿了!走了一整天,天都黑了,手机也没信号,我还以为出不去了呢!”
“你们可算来救我了!辅州的救援队就是及时啊!”
听了他一席话,盗猎者们面面相觑,算是听懂了他的意思,这是把大家当成来救他的人了。
可是你刚才说什么?从观景台掉下来?
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端着手电筒,凑近一看,指着蓝牧叫道:“老大,是他!他是那个记者!”
“啊咧?”蓝牧懵了,什么情况?我都变成人了,你们还认识我?
可随后他反应过来,对方竟然还知道他的职业!
“啊!你们……”蓝牧感觉一股子凉气从后脊梁升起。
那壮汉龇牙冷笑道:“我们什么?嘿嘿。”
“呃,没什么,你们认识我啊,是不是我朋友叫你们来救我的?不对啊,我不是记者啊!我就是个服务员而已。”蓝牧假装镇静地说着,根本不敢指认这群人的身份。
但他现在已经百分百确定了,这些盗猎者,就是七天前那天晚上,偷袭他并且把他扔下观景台的狂徒!
“别装了,喏,这是你的证件不?晨光报社都市编辑、跑口记者蓝牧,嘿嘿,好长的头衔啊……你就是老子亲手扔下来的!”壮汉直接掏出了蓝牧的工作证,一把甩在了蓝牧脸上。
蓝牧脸色铁青,漠然不语,强行让自己冷静,弯下腰,捡起了自己的证件。
“他妈的,你竟然还没死?命真大啊!”壮汉一脚踢中蓝牧肚子,巨力让他连连退后,差点摔倒。
蓝牧被踢中肚子,稳住身形,强忍着剧痛,冷声道:“你们简直无法无天……”
“我只是向观景台值班人员询问了一下盗猎的事情,你们就要弄死我?竟敢如此草菅人命?”
壮汉一巴掌甩在蓝牧脸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满嘴口臭地说道:“人命?”
“我们兄弟几个谁没几个人命在身?从岭南逃回来,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个好地方,没有巡林警,管理疏松,虽然值钱的野货比较少,但也凑合了,你小子非要断我们财路?”
“妈的,你小子还挺聪明,竟然直接怀疑到守林巡卫是我们的人。就是靠着小唐给我们开后门每周才能这么大大方方地在保护区狩猎,要给你这死记者搞黄了,我们喝西北风啊?”
蓝牧听得莫名其妙,想了想才明白过来,这群人说的小唐,应该就是七天前他反复逼问的景区工作人员。
我考!你们不是吧?我只是看那人回答的语焉不详,就多问了几句。
他心理素质不是那么差吧?没见过记者的专业逼问吗?竟然跟你们说我怀疑他了……天!冤枉啊!
“你们……竟然因为这么可笑的理由……要灭我口?”
壮汉不耐烦地抬起猎枪,指着蓝牧的脑袋,残暴道:“可笑的理由?你管是什么理由,反正你小子留不得!”
“这里夜深人静,正是杀人留尸的好地方,一枪崩了你,谁也不知道!”
“等到几十年后,恐怕你的尸骨化了,都不会有人能找到你。哈哈哈!”
说完,壮汉手上用力,就要扣动扳机。蓝牧感觉到死亡的临近,这种感觉,就像七天前落下山崖,浑身残废躺在地上等死的感觉一样。
不!我日你全家!你们就这么随意的要杀我?
“等……等一下!”
蓝牧疯狂地颤抖,牙都要咬碎了。
此时他前所未有地期盼力量,就像白毛狮子那般恐怖的力量,强大到这群人都是蝼蚁!
“对了!白毛狮子!”
“你们不想知道白狮的下落吗?”
壮汉冷笑道:“什么白狮黑狮的?”
“等等!黄盛,你放下枪!”说话的是下午见到过的老猎手,他急切切地走上来,推开了壮汉。
壮汉黄盛疑惑地放下枪,问道:“老大,怎么了?”
老猎手没理他,双眼放光地问蓝牧道:“你刚才说白狮?那个全身雪白毛发的雄狮?”
蓝牧见黄盛放下枪,紧绷的心稍微放松,呼出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
“是的,就是一头白毛雄狮!”
老猎手突然笑了,想伸手拽着蓝牧衣领,刚抬手就一阵剧痛,他两个肩膀都受了重伤,包扎的绷带渗出血来。
忍受着剧痛,老猎手眼神中闪烁着凶光和怨恨。
黄盛这才反应过来叫道:“老大,他说的白狮,不会就是你们遭遇的那头……”
老猎手冷笑道:“那样的白色雄狮,全世界都不会有多少……”
“小记者,你下午是不是看到了我们和那头白狮的战斗?”
蓝牧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是晚上才到……”
“别撒谎!小子!”老猎手一副看破的表情,打断了蓝牧的话。
“刚才你被枪指着脑袋时,已经暴露了一切,你小子当时一定在场,亲眼看到了!”
“不然也不会笃定地说出,‘你们不想知道白狮的下落吗’这句话了!”
黄盛听了也在一旁用枪托砸了蓝牧一下,恶狠狠地说道:“妈的,就知道你小子不老实,快说!”
蓝牧吞了口唾沫,暗道自己还是太嫩了,说道:“是的。我都看到了。”
“当时我在附近,听到了枪声,就朝这边走来,看到了一头威武的白色雄狮扑倒了你们中的一个人,还抓伤了他。”
“我躲在远处的树后看着,你们不敌白狮,逃跑了。”
黄盛怒道:“什么逃跑?你小子懂个屁!”
“诶。”老猎手制止黄盛又要继续打的举动,冷笑道:“逃跑就是逃跑,没什么不能承认的。”
“说吧,我们走后,白狮去哪了?”
蓝牧张了张嘴,看着一群拿着猎枪围着他的人,突然闭口了。
“哼,小子,你不说就是死,说了还有一线生机。”老猎手森然道。
蓝牧不傻,他知道自己说了必死,不说才是有一线生机。
而且他也没法说,只能瞎编。他自己就是那头白毛雄狮,他上哪给这群人找白狮去?
眼看着黄盛又要用枪托打他,他漠然道。
“我知道白毛狮子的巢穴。”
第六章 逃出生天
“你知道它的巢穴?在哪?快说!”老猎手惊喜地追问道。
蓝牧却突然闭口不提,转而说道。
“这地方又没有坐标,我怎么说?除非是我带你们去找。”
老猎手冷笑着,他知道蓝牧是想活,不过他说的也有道理,想了想便答应道。
“好,就留你一命,可你要是不能给我们带对路,你知道后果的。”
蓝牧松了口气,暂时糊弄过去了,至于接下来怎么办,他要好好想想。
老猎手接下来发号施令道:“小洪,你带人把这头野猪运走。”
“黄盛,这小子交给你了,别让他跑了。”
黄盛一口答应,把猎枪背上,找来粗硬的麻绳,把蓝牧结结实实绑好,勒得蓝牧直吸气。
感受着对方的绑法,根本就是死结!蓝牧心更凉了。
“走!”
黄盛推搡着蓝牧先走一步,穿过重重密林,因为被绑,又时常被踢两脚,脚步踉跄。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蓝牧累得头晕眼花,再加上胸口憋闷,差点晕倒。
就听到黄盛叫道:“到了。”
“嗯?”蓝牧抬头一看,他竟然走出了密林,眼前开阔,竟是平缓的草地,不远处还有田垄,几辆大货车停在几米外。
货箱是封闭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但联想这群人的身份,恐怕那是专门用来放猎物的。
黄盛打开了货箱,把蓝牧往里面一推,用蛮力给扔了进去。
刚一进去,就听到一声咆哮,蓝牧惊悚地看到车厢里有不少铁笼子,其中一个装着一条修长的身影,正是一头金钱豹!
“哈哈!小子吓坏了吧?这可是老子亲自抓得!这会儿麻醉剂的药效已经过了,正是饿了一天,你可别吓死了啊?”黄盛坏笑着,故意把他绑到金钱豹的笼子上,然后把车厢门一关,不管他了。
一开始蓝牧还有些心悸,可仔细一瞧,就见金钱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还低着头闻他衣服裤子上的气味。
“这……”
蓝牧一愣,再看金钱豹的尾巴,上面果然有一条不明显的划痕,正是自己下午用爪子划得。
“猫猫?”
听到这声呼唤,金钱豹脖子一缩,整个身子躲到笼子的另一端,瞪着眼睛看着他。
“我去……你也被抓了?”
金钱豹听不懂他说话,但识得他身上的气味,那是谁也假冒不了的,白毛狮子的气味!
蓝牧变身了七天,虽然现在变回来了,可衣服之前一直缠绕着腰上,早就沾满了他的气味。
这气味对于金钱豹来说,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这回想来,蓝牧已经知道,为什么蚊虫不叮咬他了。
“猫猫!猫猫!别怕!过来啊!”
蓝牧此时已经陷入绝境,看到自己和曾经的宠物关在一起,欣喜若狂,就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
“你怕什么啊!你是我的宠物呀!你忘记了?”
“猫猫这个名字还是我给你取的呀!”
“喂!你怎么抖得更厉害了?”
“你可是金钱豹啊!是食肉的猎手啊!别真得跟个猫咪一样好吗?”
现如今猫猫可是蓝牧唯一的救命希望,他耐心地跟金钱豹说话,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费劲了口水,终于降低了金钱豹的畏惧,缓缓靠近了他。
金钱豹虽然凶猛,在他面前还是很温顺的,或许是因为那气味的缘故,蓝牧把手递在它嘴边,它都不敢咬。
“听话,帮我咬绳子……”
“就是嗷嗷,懂吗?嗷呜嗷呜,咬!嘎吱嘎吱,你滴明白?”
蓝牧又废话了一堆,终于用象声词让猫猫懂得意思,只见它听话地张开大嘴,撕咬起绳子来。
金钱豹也知道绳子不好吃,可摄于白毛雄狮的淫威,不敢不从。
“太棒了!猫猫,你真是太乖了!”
蓝牧挣脱绳子,双手活血,兴奋地不行。
这绳子绑得太紧了,差点把他这双手给绑废了!
可现在挣脱了绳子,却还是没用,他没有一点信心能从这群人的手中逃脱出去。
这时,他听到外面有大动静,似乎大部队回来了,听说话声,还把那头巨型野猪给运回来了。
随后老猎手就问黄盛他在哪里,黄盛拍了拍车厢说道:“喏!这里待着呢!”
蓝牧趁机叫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这里有豹子啊!”
黄盛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就在里面老实待着吧!哈哈哈!”
老猎手也说道:“大家抓紧时间休息,明天一早让这小子带路,我们先去踩踩点。”
听了外面的话,没多久,就没动静了。
蓝牧在车厢里走来走去,思考着脱身之计。
他想了一个将计就计,明天先带着他们在森林里乱逛,找个机会逃跑。
但很快否决了,首先他现在绳子已经被咬烂了,明天一早就会被发现,到时候肯定会遭受一顿毒打,猫猫也一定会跟他分开,而且对方会绑得更紧,说不定连动都动不了,更别说趁机逃跑了。
退一万步,就算他在森林里逃了,也会迷路,没有这群人带路,很难逃出深山老林。
“这个馊主意,我没有多余的机会了,现在我已经解绑,唯一能利用的就是猫猫,它怎么也算是个猛兽,勉强能帮上忙。明天早上他们一定会开门放我出去,那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一定不能错过!”
“但是猫猫被关在笼子里,我现在该想的是,如何把猫猫弄出来。”
想到脱身的唯一机会后,蓝牧全神贯注地研究笼子上的那把锁,可锁太结实了,周围也没有什么工具,他弄了半天也没有办法解开。
“笨蛋!电影白看了!”
蓝牧一拍脑袋,想到一个电影情节,他何必要解开锁?这是个笼子呀!只要把笼子的铁柱弄弯,开出一个大点的口子。
猫猫身形又修长,很容易就能钻出来的!
“可是我需要湿透的衣服和一根棍子。衣服我有,但没水没棍子啊!”
蓝牧不甘心,直接把长袖t恤脱下来,扭成麻花状,缠住铁栏,用力的扭转,想要撼动两指粗的铁柱。
可是他失败了,光有衣服并不能扭开。
生死存亡之刻,他苦思冥想,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终于在危机意识下,他想到了替代方法。
没有水,用尿也行啊!
他憋了半天,终于憋出点动静,弄湿了衣服,扭成麻花。
蓝牧现在也没心思去嫌弃这个嫌弃那个了,这人生过的,太特么刺激了。
“还差木棍……木棍……可恶,我特么身无长物,用什么代替啊!”
“长的……长的……咦?”
蓝牧一低头,看着身下一物,发现他还真的有个长物可以替代。
只见他坐下来,把那双已经破烂的运动鞋脱了下来。
他有四十二码的脚,这鞋算是够长了,就是被变身时的大脚掌给撑破了,可鞋底没事啊!
把两双鞋并在一块,用湿润的衣服和铁柱系在一块,开始费力地扭转。
果然有效,五分钟后,他硬生生把两根铁柱扭到了一起,露出一个大豁口。
双手伸进去,把探头探脑的猫猫拉扯出来,金钱豹身子细,头出来后,整个身子就都能出来了。
“nice!我的宝贝啊!天一亮,就看你的了!”
蓝牧接下来一晚上都没睡,生怕错过最佳时机,他抱着猫猫,不断地给它洗脑,试图临时训练一些口令。
几个小时后,天似乎亮了,外面有些动静。
蓝牧贴着货仓,很快听到了黄盛那熟悉而又可恶的声音,眼珠子一转,就拍打着货仓叫道:“黄盛!黄盛!”
“呦呵!一大早的叫你爹我干嘛?”黄盛的声音越来越近,氤氲着怒火,已经来到车厢门口。
蓝牧不打算让他们准备齐全后,再放自己出来,因为那样自己逃脱的几率会大为降低,说不定一枪就打废了。
必须提前让人打开车厢门,现在并不是所有人都醒来了,逃跑的最佳时机,就是这个时候!
咔嚓,黄盛果然怒气冲冲地打开了车厢门。
蓝牧双眼一亮,叫道:“就是现在!猫猫!”
门一开,阳光照射进来,蓝牧忍不住闭上眼睛。
然后猫猫纵身一跃,扑了出去。
“哎呀!”黄盛惊叫一声,朝一旁躲开。
蓝牧眯着眼睛看去,心里一凉。
因为猫猫扑出去被躲开后,连头都没回,撒丫子都跑,已经蹿出十几米远了。
“不是吧……你个养不熟的就这么抛下我啦?”
蓝牧懵了,这跟他计划的不一样,而这稍一犹豫,黄盛已经反应过来,就要掏枪了。
“没机会多想了,该死……拼了!”
蓝牧从车厢上纵身跃下,直接扑倒了黄盛,手指头还朝黄盛眼珠子抠去。
黄盛没想到蓝牧如此凶狠,还好他身强力壮,挡开了致盲一击。
但蓝牧变身白狮七天,学会了许多猛兽猎杀的搏命方法,手指不行,那就用牙!
这可是拼命的搏斗,无所不用其极,反观黄盛束手束脚,一心想推开蓝牧再用枪威胁,这样一来,便失了先机。
黄盛被蓝牧弄得狼狈不堪,耳朵脖子血肉模糊,疼得大喊大叫。
蓝牧一时间搞不定黄盛,眼看着其他人反应过来,再拖下去自己必死无疑。
他不禁绝望,还是不行吗?就连拼命都拼不赢吗?
“嗷呜!”
就在这时,一声咆哮,猫猫杀了个回马枪,扑到黄盛脑袋旁,一口就咬住了黄盛的脖子。
结果就是,蓝牧和猫猫,一人一边咬住了黄盛,把黄盛疼得直翻白眼,身子疯狂挣扎,那巨力直接掀飞了蓝牧。
然而猫猫死咬着不放,还有力气拖着黄盛乱甩。
“厉害,我这牙口就是不如你,猫猫干得漂亮!”
但蓝牧高兴不了多久,其他盗猎者已经拿着枪冲向这边,老猎手更是对着他开了一枪。
“砰!”
这一枪正中左臂,好在他趴在地上,黄盛挡住了他下半身,而老猎手又故意留他一命,所以这才瞄准手臂的。
若是他刚才站起来,这一枪绝对正中大腿,让他丧失逃跑的能力。
“妈的,真狠!”
“猫猫,快松牙!我们走啦!”
蓝牧拍了拍猫猫的脑袋,起身就跑,还故意跑着s型步伐,也不知道这电影里的玩意有没有用。
至于猫猫很听话地松开嘴,撒丫子就跟着跑了,而且速度极快,一溜烟就超过了蓝牧。
“跑跑跑!打不中我!打不中我!”
蓝牧不敢回头,不敢减速,不敢多想,一个劲地想着快跑。
耳边砰砰的枪响,也不知道这群人瞄准的哪里,反正是一枪也没打中他。
没多久,他就跑出近两百米,落到田垄中,那里还长着稻子,密密麻麻地正好遮挡他的身形。
于是一人一猫,不对,是一人一豹终于逃出生天,不会再被子弹打中了。
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敢停息,跑过一个个田垄,又看到高速公路,也不敢停歇,顺着高速公路一路狂飙。
跑了会想到万一他们开车追,自己在这路上岂不是很明显?
于是他又跳下高速公路,继续在田垄上跑,跑着跑着,他又上了一条高速公路。
此时天已经彻底大亮,他足足跑了一个小时,累得跟狗一样趴在路边栏杆上。
口干舌燥,浑身发虚,脸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
一阵头晕目眩,他这才想起,自己还中了一枪。
在彻底失去意识前,他看到了一辆电视台采访车停在自己面前。
“天啊!终于遇到组织了……”
第七章 得救
蓝牧恢复意识时,首先就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一睁开眼睛,便看到白色的病房。
他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右手还吊着药水,便一边调整状态,一边把身体向上挪动,最终靠坐在病床上。
病床对面还有其他病床,这不是一个单人病房。
想了想,蓝牧抬起左手想按铃呼叫护士,突然一阵剧痛,他一看,左手臂上进行了专业包扎,但这也提醒他,这个部位中了枪伤,明显还没养好,动一动就痛苦不堪。
没办法,他只好求救对面病床躺着的病友。
“你好,麻烦能帮我叫一下护士吗?”
怎料他问完,对面病床的男子却假装没听见,躺平身体装睡。
刚才明明看到他还偷瞄自己来着!
“什么情况?”
蓝牧不明所以,只好挪动着正在打针的右手,好不容易按了铃。
不久后,护士走进来,看到他醒了,立刻笑道:“你可算醒了!”
说完,护士帮他把手放好,又检查了一下药瓶,然后就直接往门外走。
“诶?等会儿!别走呀!我问一下……是谁救了我?我躺了多久了?什么时候能出院?”蓝牧见她要走,急忙出声。
护士回过头说:“你昨天上午被送来,现在刚好一天。什么时候能出院要问医生,另外,很快就有人找你问话了。”
蓝牧见她急匆匆走出去,有些奇怪,想到自己的枪伤,立刻恍然大悟。
“看来一会警察们就要到了。”
然而十分钟后,首先进入病房的是记者阵容。
记者阵容很简洁,就是一名女记者和一名男跟班。男的负责拿数码相机拍摄,女记者穿着干练的职业装,头发高高扎起成马尾,拿着录音笔就对着自己问话:“蓝先生,你好,我是辅州都市报的记者,我叫秦钰。请问你受到枪击是否与最新的盗猎案有关?”
蓝牧听完哑然失笑,这是他极为熟悉的质问式采访,开始就直入主题,不会给你太多回避空间,每一句话几乎都是问:是或者不是。
“秦记者是吧?我能先看看你的记者证吗?”
秦钰一怔,从口袋里拿出记者证挂在脖子上,蓝牧扫一眼就清楚了,的确是辅州都市报的,并且和自己一样都是跑口记者。只不过蓝牧还同时是编辑,有的时候可以拒绝一些跑口采访。
“蓝先生,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吗?”秦钰似乎很迫切,用期待的大眼睛看着蓝牧。
蓝牧调整了一下坐姿,说道:“什么问题?能再问一遍吗?”
秦钰深吸一口气,把问题再问了一遍。
“枪击这个事,嗯,我的确是受到枪击。”蓝牧磨磨唧唧地回答。
秦钰倒是很有耐心,又问道:“那是否与最新的盗猎案有关?”
蓝牧却不正面回答,而是说:“最新的盗猎案是指什么?这好像只有警方能确定吧?对了,警察什么时候来?”
秦钰似乎经验不足,很快被带偏了,回答道:“大概很快就来了,诶!请正面回答问题,蓝先生。”
蓝牧笑笑,他看出来秦钰是个新手,大概也就刚转正的那种,还当是每一个采访对象都是普通居民呢,对于他这种老油条来说应对经验不足。
不光秦钰问了半天没问出来什么,还好几次都被蓝牧带偏,反倒被蓝牧反套了几个问题。
就在秦钰咬牙切齿时,警方终于到了,四名警察走进了病房,一下子就把蓝牧的病床给围住了。
“嗯?秦记者到了?不好意思,我们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们能先出去吗?”
警察一进来,为首的就直接让秦钰先退避一下。
秦钰脸皮也是薄,竟然哦了一声,退出去了。
蓝牧笑笑,知道警察的问题是不可回避的,也不必要回避。并且他也想让那伙盗猎者落网!
“蓝先生,你的个人信息我们也了解的差不多了,请你直接把受到枪伤的原因说一下吧?”
蓝牧自然是有一说一,把自己被推下山,到发现盗猎者,再到险死还生,逃出生天,一系列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当然,期间对于自己变身的事情是完全不提的,不过见过白毛狮子的说辞,倒是不能不说。
听到蓝牧的口录极为详细,几个警察面露笑容。
蓝牧着实提供了几个很有用的线索,比如说巡林员小唐,这就是案件最大的突破口。
“赶紧行动起来,王堂立即去把这个小唐控制住,胡舵立即通知各个部门,在所有离开辅州的高速上设置排查,并且调看监控,务必找到所有符合蓝先生描述的车辆,并且截停。”
“最后麻烦蓝先生,马上配合我们的人把几个嫌疑人的面目特征描述一下,制作成画像。”
“我要回局里问一下岭南那边的同事,这群人应该杀过人,岭南那边一定有卷宗案底。”
蓝牧点点头,尽心地描述相貌,其中对于盗猎者头目和黄盛描述的最详细,这两人的绘像出来后几乎和本人一模一样。
“就是这样了,你们靠着这个,一定能抓到他们!”
留下来绘制画像的熊警官收起笔记本电脑,感谢了一下蓝牧就准备走。
蓝牧却叫住了他,问道:“我能问一下,是谁救了我吗?我记得自己失血过多晕倒在郊外的。”
“哦,就是门外的秦记者啊!也是她报的警。”
蓝牧点点头,又问道:“那你们是怎么知道有盗猎案发生呢?我记得辅州这次盗猎案隐藏的很深,难道秦记者她见过盗猎者了?”
熊警官说道:“那倒不是,你中的枪很明显是土质猎枪,这种猎枪一般是盗猎者才会用的。并且那头金钱豹现在就关在动物园呢,我们近期就准备把他放生回藩篱山了。”
“原来如此……”蓝牧点点头,若有所思。
熊警官再次感谢了一下蓝牧,让他好好休息,随即离开了。
不一会儿,秦钰又抿着嘴进来,坐在蓝牧床边。
蓝牧叹了口气,知道是秦钰救了自己后,感觉有些尴尬。
一开始他还本能的欺负这个同行,现在想来,对方救了自己,他还这样做有些过分了。
“不好意思,谢谢你救了我。”
秦钰听了喜形于色,说道:“不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见过你的证件,你是魔都记者,跟我们报社根本不冲突,你是前辈,就别欺负我了,现在能回答我的问题吗?”
蓝牧心想反正这种外地的新闻,晨光的确是不追求独家报道的,只是那封匿名信莫名其妙递到了魔都,这才有他出差的这回事。现在想来,那封匿名信就很有问题!
这个信息还没有提供给警方,看来他还得去一趟当地警局。
“蓝先生?蓝先生?”秦钰见蓝牧不说话,急得咬嘴唇,那样子蠢萌地可爱。
蓝牧见她都快哭了,不禁乐了,于是正面回答了她的问题。
几个问题下来,采访也步入正轨,秦钰问得也越来越犀利。
不过在蓝牧看来,还是稍显稚嫩,几个问题都没有问到点子上,于是还主动帮秦钰补充了几个问题,直到把事情交代的极为详细。
这并不是报恩,救他一命的恩情不是这么简单就能还的。
“基本上就是这样了,完全足够一期大新闻,对了,你交给编辑写文案的时候,记得让他先提枪击的事情,再提盗猎案……咳咳,不好意思,职业病……这种事情你们编辑应该懂得。”
“嗯,对了,如果你和编辑关系够好,完全可以让他把你也写进去,毕竟你救了我,也算是参与了这次案件。虽然你我都是做幕后工作的,但让读者记住你也没有坏处。”
秦钰被蓝牧指导了几番,很是感激,道谢几声后,急急忙忙就要走。
蓝牧见她风风火火的有些冒失,急忙喊道:“留个电话啊!喂!”
“我……”
然而秦钰已经冲出了病房,看来是急着提交素材。
蓝牧摇摇头,他本想等伤好了正式向她道谢,吃顿饭什么的。
不过她既然这么急就算了吧,到时候直接找到她单位就行了。
病房一下子空旷下来,整个病房就两个人,除他之外,只剩下对面病床的病友了,那人还在装睡。
蓝牧呵呵一声,想来对方知道他中了枪,又时常有警察来,估计误会了什么。
不过蓝牧也无所谓,找了半天,终于在床头抽屉里找到了自己的手机。
手机还剩不足百分之十的电,他急忙把草稿箱里准备好的信息发给梁主编。
等了一小会,眼看着手机电量不足,他还是打了个电话过去。
嘟嘟了几声,突然变成了“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诶?”
蓝牧一怔,明明打通了,怎么会突然占线?这种情况很明显就是被突然拉黑了。
接下来他又反复呼叫梁主编,一连几次下来都是占线。
直到十分钟后,手机即将关机,他打了最后一次,还是占线。
“滴……”
手机终于耗尽最后的电量变为黑屏。
蓝牧的心也沉下来了,他已经确定自己被拉黑。
“魔都那边发生了什么?”
第八章 疑心
蓝牧打完吊针后已经快正午十二点,只见他从床上下来,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的充电器。
他的随身物品都在床头柜里,一连七天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充电器什么的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无奈下,他跑到护士台借了个充电线,急忙给自己的手机充电。
然后一边思考,一边去食堂吃饭。
吃饱喝足后,他一边上厕所,还在想,到底是因为什么自己被拉黑,就算他真的被开除了,梁主编也没必要这样啊!
虽然平时他和梁主编关系一般,可直接拉黑这种事情,摆明了是要和他断绝一切关系。
“想不通啊!等会问问程铭,报社发生什么事了。”
走出厕所,就是自己病房外的那条走廊,他见到几个壮汉走进自己的病房,看外表就知道来者不善,随即悚然一惊。
“我在辅州根本没有认识的人,除了警察和记者会找我,还能有谁?”
蓝牧想到了一个糟糕的可能性,想看看时间,却发现手机没带。
但现在时间差不多是一点多钟,从秦钰离开到现在也有两三个小时左右。
这个时候突然来找自己的,不是警察记者,就只能是那伙人了……
“妈蛋,我算是知道为什么把匿名信寄到魔都了,看来寄信的人也清楚寄到本地没什么用。”
“那伙盗猎者是巡林员自己放进去的,他们很可能在辅州有一个关系网,不是在媒体有人,就是在警方有人,更甚至两边都有!所以匿名信才会寄到魔都,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辅州本地还不知道的盗猎情况,我在魔都反而知道了。”
蓝牧深吸一口气,急忙转身离去,下了楼走出了住院部。
他不敢回病房,鬼知道那群人找他是干什么的。
首先,他走出医院,找个了小卖部,先是找到辅州都市报的报纸,然后根据报纸上的电话,用小卖部的电话打给了秦钰的报社。
先是以秦钰同学的名义,表示有个新闻,然后辗转几次,电话那头终于是秦钰了。
“喂,你是蓝先生?”
“我是蓝牧,你旁边有人吗?”
“呃……没有,大家都在忙。”
蓝牧立刻说道:“你现在一个人来我这,我要好好感谢一下你。”
秦钰楞道:“呃,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
“必须来!”蓝牧语气强硬,毕竟这关乎他身家性命。
秦钰被蓝牧的强硬弄懵了,只好说道:“好吧,我马上到。”
“你知道我在哪吗?”
“嗯?你不是在医院吗?”
蓝牧听到这里,基本可以确定秦钰本人没问题,想来也是,不然当初她就没必要救自己。
而且蓝牧的感觉也告诉他,秦钰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不可能跟盗猎者有关系。
“你提交素材的时候,都有谁知道?换句话说,你们报社还有谁知道我在这家医院?”
“于编辑知道,主编也一定知道……还有我两个同事也知道,怎么了?”秦钰不知道到底发生什么情况了。
“我在医院对面的小卖部,你把我的位置告诉这些人,多的不用说,然后立即过来!我送你一场大新闻!”
说完,蓝牧就挂了。不过他没法离开小卖部,因为他身无分文。
小卖部老板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毕竟他穿着病号服。
蓝牧陪笑道:“我朋友马上来付钱,不好意思。”
说完,蓝牧蹲坐在小卖部,紧盯着医院。
大概十分钟左右,之前那伙进入他病房的壮汉走出了医院。
蓝牧紧盯着他们,右手握拳,很是紧张。
但随后就松了口气,因为那伙人连看都没看这边,直接上了一辆黑色丰田。
“呼……”蓝牧松了一口气,他基本可以排除报社的问题了。
可这样一来,他更加不敢报警了。原本他直接联系警方,说有一伙可疑的人在找他,警方一定会保护自己这个重要证人的。
但谁知道警方内部有什么问题?
等到那辆丰田离开后,秦钰才姗姗来迟。
原本蓝牧是想跟踪那伙人,但现在肯定是跟不上了,干脆放弃。
先拜托秦钰帮他付了钱,然后两人回医院,谨慎小心地靠近病房。
“到底怎么了?什么大新闻?”秦钰稀里糊涂就跟着蓝牧走,还不知道什么情况。
蓝牧嘘了一声,先是往病房里看了一下,没有其他人后,这才走进去。
急匆匆地拿了自己的手机,并且带上自己的衣物,虽然他的衣服裤子都已经破烂不堪了。
他想出院,怎么想都觉得医院一点也不安全。
之前在盗猎者手中真是险死还生,当时死亡威胁对他的刺激太大了,以至于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太没有安全感了。
“唉,哪里都不安全,现在想来,还是当初在深山里最潇洒自在。”
蓝牧有些怀念自己还是白毛狮子的时候,就在他准备离开病房时,突然听到了那唯一的病友躲在被窝里哭泣。
哭泣的声音很小,但他还是听到了。
“嗯?”
蓝牧突然又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僵硬地走到病床前,问道:“你哭什么?”
那人哭声停止,却不说话,只是把头露出来,怯怯地看着蓝牧,身为一个男人,那样子极为窝囊。
蓝牧又问:“刚才那伙人……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那人抹了抹眼泪,缓缓点头。
“考!”蓝牧嘴角抽搐,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
他无语了,知道自己闹了一个巨大的乌龙,还好他没有真的去跟踪那伙人。
这时秦钰还是懵的,追问道:“蓝先生,到底是什么大新闻啊?”
蓝牧哭笑不得道:“我……这……大新闻嘛……”
他眼珠子一转,立刻指着病友道:“问他啊!刚才有一伙人凶神恶煞地找他,说不定他被人恐吓了!”
两人一同看过去,那人一怔,眼神仿佛在说,你怎么知道?
蓝牧撇撇嘴,暗道果然如此,于是说道:“秦记者,他应该遇到麻烦了,被黑恶势力威胁什么的,你这可是第一手采访……嗯,我先报警。”
那人急得坐起来叫道:“别报警!”
“我报自己的警,跟你没关系。”说完,蓝牧直接走出了病房。
熊警官走前给他留了电话的,不一会就接通了。
蓝牧直入主题,直接说自己感觉医院不安全,希望能立即出院,并且把匿名信的事情也告知了熊警官。
熊警官考虑了一下答应了,但必须由警方来安排,毕竟蓝牧是重要的证人,可不能失踪找不到人了。
蓝牧随口又问了下案件的情况,从熊警官口中得知,那个巡林员小唐第一时间就被控制住了,并且顺藤摸瓜逮到了四个盗猎者,只可惜他们似乎早有准备,货车上除了笼子什么都没有。这四个人看似只是普通的货车司机,不过他们和画像极为吻合。
听到案件有重大进展,蓝牧也就放心了,这事交给警察,他不必多管了。
挂掉电话后,蓝牧靠在病房门口,现在只需要等警察来接他就好了。
只见他一边又打着手机给同事程铭,一边听着病房里,秦钰不断追问那人。
可是程铭的电话始终没人接,蓝牧心烦意乱,决定暂时不管魔都的事情,先把这边的问题搞定再说吧。
回到病房辅助秦钰采访那人,有他出手,不一会就把情况都套清楚了。
原来那人是得罪了人,被人找来本地混混打了一顿,不光如此,还被威胁五万块,并且不得报警。
这人也是窝囊透顶,被打怕了,真不敢报警。
“秦钰,你把这事一曝光,通过舆论督促警方,这种事情很容易就解决的。你叫李周是吧?不用怕,这种事情你越怕越麻烦,才勒索你五万,不是什么大事,你一分钱都不用给,他们还要赔你医药费。”
蓝牧对于这种事情见多了,很多时候都是受害者惧怕对方,最后都交钱息事宁人。他过去在魔都也通过不少舆论手段帮助受害者,最终警方一出马,稍微认真一点就解决了,不是什么大案。
搞定了这事,又借此解释了为什么那么急把秦钰叫来,但蓝牧还是觉得自己有些太麻烦秦钰了,怎么说也是救命恩人,要不是现在自己身无分文,真想好好感谢一下对方。
要来了秦钰的手机号码,蓝牧和她约定盗猎案解决后就请她吃饭。
蓝牧为表歉意,一路把秦钰送到住院部楼下。
秦钰浑然没有在意:“别送了,都说了是举手之劳,我也只是把你送到医院,跟着前辈我还学到不少东西呢,不要那么客气啦!”
蓝牧笑笑,觉得秦钰这人不错,人长得漂亮,心地还很好,不过救命之恩就是救命之恩,蓝牧从不喜欢欠人情,他觉得请客是绝不够的,这份恩情以后慢慢还。
送走秦钰后,蓝牧干脆就坐在医院小花园休息,刚才一番折腾,纯粹是自己折磨自己。
“我也太多疑了,现在那群盗猎者恐怕还在苦恼怎么逃离辅州吧?怎么可能找到医院来呢?我也是醉了。”
蓝牧自嘲地一笑,觉得自己职业病有点严重,就知道乱分析。明明不是警察也不是侦探,何必疑神疑鬼呢?
这种事他不专业,没必要参合,交给警察就行了,自己只需要到时候指证便好。
不久后,警察就到了,一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刚进医院就被蓝牧看到了。
“这里!”蓝牧打了声招呼,迎面而去。
来者是个二十七八岁的警察,见到蓝牧就说:“我是熊哥派来的,走吧,局里有医务室,你在那里也能修养。”
“这样啊……”蓝牧看了看警察的证件,的确是警察,叫王京虎。
“王警,出院不用办个手续什么的嘛?”
王京虎说道:“不用那么麻烦,我们都会做好的,你是重要的证人,尽快和我回局里就好。”
蓝牧点点头,他也没什么行李要带,穿着病号服直接就上了警车。
警车开离医院,蓝牧坐在副驾驶,还是习惯性试探问道:“案子怎么样了?抓着人没?”
“刚抓着几个,和画像上基本一致,就等你去当面指认呢!”
顺着话,蓝牧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可惜王京虎都守口如瓶,不爱搭理他了。
蓝牧也不在意的笑着,暗道辅州的警察嘴还挺严。
警车行驶了半个小时,蓝牧一直没说什么,可当看到警车开出市区,来到郊区时,终于感觉到不对劲了。
他不是本地人,自然不会认识辅州的路,但开出市区这种事情他还是看得出来的。
“王警……怎么辅州市局在郊区吗?”蓝牧试探道。
王京虎神色不变,随口说道:“当然不是,抓了几个犯人暂时在枣林区分局,我不是说了送你去指认吗?”
“哦……”
蓝牧不再多问,王京虎的话前后相应,没有矛盾的地方。
心想自己还是别疑神疑鬼了,他见过无数次警察证件,王京虎的警察证件是绝对真实的,做不了假。
于是蓝牧没有再多嘴,老老实实坐在车上。
然而,几分钟后,蓝牧就后悔了。
因为警车开进了一片别墅区……
蓝牧急忙想开门,却发现车门是锁住的,他对着王京虎说道:“你……”
话还没说完,王京虎就连按了三下喇叭,一栋别墅院子的铁门便开了,警车直接开了进去。
看着铁门轰得一下关闭,蓝牧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心却沉到底。
几名精壮男子等候多时了,直接走到了车门外,蓝牧根本无路可逃。
蓝牧被带下车,夹在几人之间。
“这就是你说的分局?”蓝牧冷笑着,有些咬牙启齿,他万没想到警察都不可信任。
王京虎压根不理他,板着脸对一名男子说:“我先走了,就不见赵老板了。”
“你赶紧回去吧!把行车记录和路况监控做点手脚,别被怀疑了。”男子说完,就打开了铁门。
“用不着你教!”王京虎开着警车,扬长而去。
第九章 追猎者
蓝牧算是看明白了,王京虎的确是名警察,他的身份不是假的。
不过王京虎同时也是一个叫赵老板的人,所以借用自己对警察的信任,把自己诓骗到他们老巢了。
这个赵老板很可能就是别墅的主人,甚至就是盗猎团伙的幕后老板之一。
至少盗猎者所谓在辅州关系,就绝对脱离不开这个赵老板。
“完蛋了……这回算是栽了。”
蓝牧不动神色的把手放进口袋,开启了手机录音,这种事情他做得多了,闭着眼睛都能做到。
随后他果然被带进了别墅内部,立刻就看到了几个熟人,都是当初他被生死威胁时记住的几个盗猎者。
其中黄盛和老猎手都在其中,正在和主位上的一名中年人攀谈。
几人见到蓝牧被带进来后,都不说话了,黄盛阴冷地盯着蓝牧,还伸手摸了摸脖子和耳朵。
黄盛被蓝牧与金钱豹猫猫撕咬,耳朵都被咬烂了,此时包裹着纱布,像个绷带狂人,更显得他疯狂凶戾。
“呼……”
蓝牧知道自己落到这伙人手上讨不了好,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
虽然蓝牧心中恐惧,可依旧保持镇定,不断地思索办法。
“赵老板,这就是那个记者!”老猎手指认了蓝牧,确定没有抓错人。
赵老板笑道:“你们这群人的名声我也听说过,竟然会栽到他手上?我听说他只是个外地的小记者。”
“他可不简单,独自一人身无长物在藩篱山里野外生存了七天,当初被我们从山腰扔下去,现在看来也没伤筋动骨的。”老猎手说道。
黄盛也插嘴道:“没错,更奇怪的是,那头野生金钱豹不伤害他,还帮着他攻击我!”
赵老板说道:“这小记者哪里也去不了,你们可以慢慢的问!”
“那头豹子过些日子就会被放生,藩篱山这段日子会盯着很紧,可惜了,我挺想要那头金钱豹的。”
“不过放生就放生吧!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那头白毛狮子!”
赵老板身子前倾,毫不顾忌蓝牧在场地说道:“我查过了,国内根本没有人养这种白狮,你们不必顾忌什么,那头狮子说不定根本没有主人。”
老猎手忧心忡忡地说:“不可能是野生的,藩篱山不可能有野生白狮。”
“我不管!那头白狮我要定了!至于有没有主人,那不是你们关心的事情!”
这些人当着蓝牧的面说话,蓝牧越听心越沉,他知道事后不管如何,绝不可能指望他们良心发现放自己走了。
“看好这个记者,没有他作为人证,你们被抓的人很快就会被放出来的。光凭两辆货车和几个空笼子,是不可能作为证据的,我自会找律师运作。”
“把他带到地下室,白狮的事情,我只要结果。”赵老板说完,直接带着人离开了这栋别墅。
蓝牧一怔,暗道这赵老板很谨慎,这栋别墅就算是他的,恐怕也不常来,估计是专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的地方。
赵老板走时带走了一半的人,除了八个盗猎者以外,只有四名精壮男子是他的人还留在这里。
他们一走,黄盛就扑向蓝牧,一脚把他踹倒在地。
蓝牧面露痛苦,却没有反抗,而是第一时间伸手在口袋里把手机直接关机了。
果然,盗猎者们拖着他往车库走,车库有一个门通往地下室。
黄盛粗野地搜身,把他身上所有东西都搜走了,见他手机关机,也没在意,直接和其他零碎东西一块扔到了车库里的一个铁桶中。
蓝牧进入地下室,看到这里有不少土质猎枪,还有一些盗猎者的装备,很明显他们是把证物藏在了这里。
“这里只要曝光,他们一个都跑不掉!并且证据确凿!我自然也没有后顾之忧了,不必以后还担心他们找我麻烦。”
“可是……我现在自身难保啊!”
他低头想着,突然挨了一巴掌,黄盛拿着绳子把他绑起来,蓝牧手臂还有枪伤,被绳子一勒更是痛得钻心。
蓝牧厌恨地看着黄盛,忍不住低吼道:“混蛋,我当初就不应该放过你们!”
黄盛对着他又是一顿毒打后,才说道:“不放过我?特么要不是我大意了,你能逃得掉?”
蓝牧闭口不言,他指得是当初他还是白毛狮子时,对付那六个盗猎者,就不应该放他们走,至少也该打残,这样之后变回人身,也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
现在悔之晚矣,说什么也没用了,蓝牧绝望地被他们逼问,尤其是黄盛,更是狠毒,想出各种方法折磨他,似乎不这样难消心头之恨似得。
这群盗猎者问得无非就是白毛狮子到底在哪里?为什么野生金钱豹会帮你之类的。
这些问题,蓝牧一个都回答不了,白毛狮子就是他本人,他怎么回答?
因此他的不说话被当做了守口如瓶,很快就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这群人根本不会手下留情,下手一个比一个黑,毕竟在他们眼中,蓝牧是迟早要死的人!
在蓝牧浑身麻痹,意识恍惚时,耳边不断响着被逼问的声音。
“白毛狮子在哪?白毛狮子在哪?白毛狮子在哪?”
蓝牧精神被拷问到极限,终于咆哮道:“我特么就是白毛狮!”
恍惚的意识中闪过一道血光,蓝牧的眼睛骤然睁开,浑身的细胞都开始沸腾,随后仿佛多米诺骨牌一般翻新,一种由内而外的基因蜕变开始,一眨眼就结束了。
他感觉浑身舒爽,连续被折磨的伤痛全部消失,力量仿佛浪花般层层叠叠地涌上来。
五感被急剧强化,甚至第六感也自然放出,感知到整个别墅区的所有生物。
那一个个生物,在他透过墙壁的目光中,呈现为一个个血色的人影,仿佛是猎物……
而眼前逼问他的盗猎者们此时都傻了,仿佛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蓝牧不自禁地朝前走出一步,瞬间崩断了身上的绳子,熟悉的力量流转全身。
“就是这个感觉!我……我又变了?”蓝牧打量着自己,果然,他又变成了白毛狮子。
只不过他有些虚弱,腹部还有个小洞,正是当初被老猎手射中的枪伤。
“变身后,人类身体的伤势会被修复,但白狮的伤却还保持我变回人类前的样子吗?”
蓝牧正在出神地想着,突然被大动静给唤回注意力。
原来那些盗猎者都开始争先恐后地逃跑,冲向地下室的大门。
其中黄盛更是跑得比谁都快,面露惊恐。
蓝牧恨得牙痒痒,一个直冲,便撞开了所有人,拦截在大门前。
这一撞没有留手,他们全都被撞得伤筋动骨,倒在地上哀嚎。
蓝牧恐怖的野兽身躯施展开,双脚直立仿若兽人,血色的瞳眸盯着他们,口吐人言。
“不是要找白毛狮子吗?”
“我就在你们眼前!”
蓝牧毫无保留,彻底释放出这天生追猎者对于猎物的杀念。
而那群盗猎者犹如叶公好龙,此时都吓得崩溃了!
前一秒还是被拷打的人类,突然犹如身在梦中,眼睁睁看着他变成了白毛狮子。
竟然还直立行走,力大无比,甚至口吐人言。
这特么是什么?妖怪?
蓝牧看着一个个任他宰割的盗猎者,终于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过去相比,还是变身后的他更好。
远超人类的力量,让他至少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如此算起来,他两次变身白毛狮人,已经两次的从死亡边缘爬回来了。
“原来我一直还有着变身的能力,只是我自作聪明地以为一切都过去了……”
“不过很好!这种感觉很好!”
蓝牧首先一把抓起黄盛,像拎小鸡一般把他举起。
黄盛吓得双腿乱抖,甚至**,嘴里还喊着:“妖怪!你是妖怪!”
“妖怪?或许吧……或许我真的是妖怪……”
蓝牧见他还在胡乱挣扎,直接用利爪斩下了黄盛的双臂,鲜血洒下来,其他人都疯了,一个个往地下室角落挤去。
黄盛大声哀嚎着,似乎剧痛下,反而激起了他的戾气,不惧反怒道:“你特么的找死!我会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你不是妖怪!你就是蓝牧吧!就是你吧?”
“你像一条死狗一样被老子……”
“噗嗤!”蓝牧只伸出一根手指,那利爪直接就刺进了黄盛的心脏,毫无阻力。
“黄盛,你猎杀那么多野生动物,可曾想过会有一只妖怪将你猎杀?你以杀人为豪,可曾想过会有一天也被人杀?”
蓝牧抽出手指,把黄盛的尸体随手扔下,他临死的表情依旧狰狞,还是充满了怨毒。
其他盗猎者惊恐地看着他,那老猎手却仿佛冷静下来,压制住了恐惧,竟然大喊道:“不要怕!他不是妖怪!用枪打他也会受伤!”
说完,老猎手拿起了地下室的猎枪,对着他就是一发!
刚扔下黄盛尸体的蓝牧措不及防,中了这一枪,闷哼一声,正中胸口。
盗猎者们见子弹有效,纷纷拿起猎枪射击。
一顿射击后,子弹打烂了地下室的门,却看不见蓝牧的踪影,仿佛凭空消失了。
“去哪了?”
“突然消失了!”
“真的是妖怪!快跑吧!”
这时,铁门被踢开了,留守在别墅里的赵老板的人冲进来,怒吼道:“你们搞什么?乱开枪!”
可随后他也傻了,因为见到了地上倒在血泊中的黄盛!
“这!怎么回事?”
盗猎者们不理他,一个个被突然消失的蓝牧吓坏了,用尽毕生速度冲出地下室,仿佛这里多待一秒都是危险一般。
蓝牧眼看着他们逃出去,却没有立即现身。
刚才中了一枪,痛得他发恼,却依旧保持足够的冷静。
第一时间隐身躲开,这才没有被乱枪击中。
这群人一个个都别想逃跑,白毛狮子是天生的追猎者,最擅长的不是正面猎杀,而是从暗处紧盯着猎物,一击致命,仿佛狩猎一般追杀!
盗猎者一个个跑出地下室,而落到最后一个的人刚要跨出,突然一道利爪从下巴刺出,脊椎瞬间碎裂,当场死亡。
蓝牧第一个猎杀对象,就是最后一个逃出地下室的盗猎者,一击致命,从隐身状态下瞬间出手,洞穿对方后颈。
解决掉他后,蓝牧已经因为战斗自动现出身形,可随后又立即隐身,一闪而过的白色兽影,吓得其他盗猎者更加惊恐。
盗猎者们拿着枪逃出地下室就立刻在别墅里狂奔,直冲向院子。
四个留守的赵老板的人不明所以,他们没见过白毛狮子,还以为这群人发疯呢!
“你们做什么?给我停下!不能就这么冲出去!”
“滚开!别挡路!”老猎手真的已经疯狂了,直接用枪指着四人。
“你疯了!赵老板知道了没你好果子吃!”那四人竟然也掏出枪来。
“哼!赵老板亲自在这里也没用!快给我让开!”
老猎手咆哮着,他每分每秒都感觉到生命的威胁。
当他发现对方会隐去身形后,狩猎多年的直觉立刻向他示警。
他明白这种怪物意味着什么,对方是天生的追猎者,你不知道他会从什么地方扑出来,瞬间秒杀你,这种看不见的死亡威胁才是最令人恐惧的地方!
老猎手经验老道,知道的越多,就越恐惧!越觉得生机渺茫!
他四处张望着,却看不到丝毫白狮的身影,不光如此,甚至连脚步声都听不到。
可他的直觉告诉他,对方就在附近!甚至还在一点点地靠近!
死神般的追猎者在不停靠近,却没有脚步声,那壮硕的白狮身躯却仿佛夜猫一般,悄无声息。
看不见的杀手,可谓死神。
第十章 终结
老猎手知道自己打中了对方,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但他并不能从血腥味中分辨出蓝牧的位置。
“必须逃出别墅!”
嘴上这么说着,老猎手却不敢轻举妄动。
被野兽盯上的猎物,一旦逃跑瞬间就会被袭杀,这一点他还是清楚的。
老猎手心中盘算,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蓝牧先跳出来解决其他人。
白毛狮子隐形状态下,一旦攻击就会现身,这一点老猎手已经猜出来了,刚才杀死一名盗猎者,那一闪而逝的白影就是证据。
只要蓝牧攻击其他人,老猎手有信心快速拔枪,击中对方。
老猎手稍微调整角度,将大部分人都囊括在自己视线之内,注意力空前的集中。
然而足足等待了五分钟,整个别墅大厅没有丝毫动静。
“他走了吗?”
“我们也快跑吧!别留在这里了!”
在死寂的压抑中,终于有人吃撑不住了,高度集中的压力快把他们的精神给摧毁。
提心吊胆下的五分钟前所未有的漫长,恐惧不断膨胀,很快将一些心理素质稍微差一些的盗猎者给压垮。
两个盗猎者终于忍不住,朝大门冲去。
“你们到底发什么疯?别带着枪出……”赵老板一个手下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惊悚的一幕。
只见两个盗猎者冲出大门刚一步,就被一道白影袭击,仿佛被利刃切割,脖子喷出鲜血倒在地上。
“他在门外!”老猎手大喊一声,子弹已经同时发出,可惜打空了。
他根本没想到蓝牧藏在别墅外,从一个死角袭击,一闪而过的白影也不过是一支手臂罢了。
眼看着两个同伙死掉,盗猎者们终于心态崩溃,随着老猎手那一声枪响,他们也开始乱开枪。
众人的射击下,别墅大门都被打碎了,视线直通向院子里,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别乱开枪!”老猎手出声阻止,但已经晚了。
他们的土质猎枪并不能连发,这子弹的真空期,老猎手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惊悚,浑身汗毛都炸起来了。
“噌!”
老猎手快速拔出一把短刀,他知道敌人已经逼近,眼珠子四处张望,开枪恐怕是来不及了,只能用短刀一搏!
然而,他根本没有找到蓝牧的踪影。
“噗嗤!”
攻击来自头顶上方,老猎手被一根利刃般的指甲从头顶贯入,直插大脑。
巨力拉扯着他向后仰头栽倒,临死前最后所看到的一幕。
是长着霸气獠牙和狮鬃的白色兽人从天而降,背后是摇晃的吊灯。
“老大死了!”
“快跑啊!老大都死了!”
盗猎者们终于彻底崩溃,不管不顾地四散而逃。
原本有着主心骨的他们,眼看着主心骨都死了,更是约束不住,乱哄哄涌到院子。
赵老板留守的四个精壮男子此时也大概了解他们处于什么境地了,虽然很不理解,怀疑自己在做梦,可素质也比那些盗猎者好得多。四人彼此依靠,背靠背紧盯四周乃至头顶,一步步向院子挪去。
蓝牧将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并不急于出手。
解决了老猎手这个心腹大患,剩下的人都不足为虑。
蓝牧隐藏着身形,此时已经蹲在别墅的围墙上,漠然地看着这群人逃出别墅。
在蓝牧的狩猎律动下,只要不逃出方圆一公里范围,他都能精确地追猎!
大部分盗猎者都逃了出去,只剩下那四个背靠背警戒的男子,蓝牧狮眼一眯,肌肉已经绷紧。
他的手上捏了一把短刀,正是击杀老猎手后顺手摸来的。
脚下猫步在围墙上无声地走动,居高临下,等到四人刚刚穿过铁门时,猛然一扑。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只看到白影一闪,凭空出现的一把短刀就刺进脑袋,瞬间死亡。
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开枪射击时,蓝牧已经再度隐身,脚步在地上悄无声息,轻巧地一个跳跃,就落到了他们身后。
那三人还在对着空气开枪,殊不知背后一把短刀再次出现,秒杀了一人。
剩下两人再度回头,只能看到喷血倒下的同伴,凶手不见踪影。
“咯咯……呃……”
又是一把从奇特角度刺来的短刀,斜插进一人左肋,直穿心脏。
短短时间内,三人被无形的敌人秒杀,最后一人冷汗浸透全身,浑身发抖。
他们没有老猎手那种敏锐的直觉,对于蓝牧的刺杀毫无所觉,对付他们实在太简单了。
蓝牧无声无息地走到最后一人身后,刀子随手一捅就送了他一程,不必再提心吊胆了。
再看剩下逃走的盗猎者,只有三人,他们很聪明地从不同方向逃跑,此时也只逃出不足百米。实在是蓝牧猎杀太快了。
既然已经开始猎杀,自然没有半途停下的道理。
蓝牧轻轻摇头,在心中已经宣判了他们死刑。
他知道这群人个个都有人命在身,与其关个几十年再放出来祸害人,不如死在他手中。
追猎中快准狠,也算是干净利索了。
凭借他的速度,只需要一个加速跑,外加一个飞扑,就能秒杀一个逃跑者。
一分钟都不需要,就把三个方向逃跑的盗猎者一一追上终结。
最远的一个,也才跑出别墅三百米罢了。
解决掉所有人,蓝牧隐藏着身形,很快就看到有路人走到附近,见到了路上的死尸,吓得跑出远远地报警。
见到有人报警,蓝牧几个纵跃,跳到房子上,在房顶腾跃而去,不一会就到了之前的别墅。
别墅已经空无一人,蓝牧没有解决尸体,只是把自己留在那里的东西收好,被自己崩断的绳子还有盗猎者们用过的刑具也一并带走。
然后迅速离开,急速跑出了别墅区。找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把短刀和绳子、刑具往下水道一扔。
蓝牧心想着变回人类,身体就瞬间收缩,半秒钟便重回人类身躯。
“连续不断地使用隐身和透视,哪怕是妖怪也有些受不了了。”
“好在……还能变回来……”
蓝牧见到自己果然如心所愿的变回人身,终于松了口气。
他大概了解了自己突然拥有的能力,应该就是可以在人类与白毛狮子间转换变身。
心念一动,他又变回了白狮,只不过一股虚弱感传来,体内的能量空虚,于是急忙又变回来。
“算了,以后再慢慢考究能力,先打个电话。”
蓝牧走出巷子,看向别墅区,定了定心神,打通了熊警官的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就听见熊警官说。
“蓝先生,你到哪去了?我派去的人说你不在医院。”
蓝牧听了,眉头一皱,随机冷笑。
“他是这么说的嘛?你派的人是不是叫王京虎?”
熊警官说:“是啊!蓝先生你不要乱跑,要配合我们警方工作啊!”
蓝牧说道:“我就是太配合了……熊警官……那个王京虎是内鬼啊!”
接下来,蓝牧把王京虎诓骗他到赵老板别墅的事情说了一遍,不过之后的事情,就改为了自己趁着他们大意,翻墙逃了出来。
至于那个赵老板的事情没有一丝隐瞒,全部交代了,并且表示。
“熊警官,我这里有一份录音,你听了就明白了。”
熊警官听得震惊无比,赵老板他不知道,毕竟姓赵的多了去了,可有这么大势力,连自己手下警察都被收买,想来想去,只有一个人有可能。
那就是赵明城,是本地的大商人,涉及很多生意,主要掌控的叫明昌投资控股公司,小到零售超市,大到百货商场、货运物流,奢饰品牌和房地产都有涉猎,甚至最近还在企图进入医药行业,是辅州的纳税大户。
熊警官很快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并且他知道蓝牧现在肯定极为危险。
于是立刻说道:“蓝先生,你在哪里,我立刻过去接你。”
“就是枣林区的青树山庄……”
“咦?我们刚才接到报警,那里有命案。蓝先生你在现场?”
蓝牧急忙说:“没有啊,出了命案吗?我早就逃出来了,根本不敢回去。其实说实话,打这个电话还是犹豫了很久,我对你们辅州的警方不是很信任了。”
“额咳咳……”熊警官听了蓝牧的话,有些尴尬,急忙说:“不要这么说嘛,终究只是一两个害群之马而已,你放心,我们一定会保证您的安全!”
“好,我相信你,熊警官。我在青树山庄外隔了两条马路的一个叫茗香茶楼对面。”
“马上就到,我本人过去!你可千万不要离开。”
挂断电话后,蓝牧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尽量把自己的心绪平复下来。
借着白毛狮子的身躯猎杀了十二人,生理上当时虽然没有丝毫反应,可现在平静下来,心里反复涌现的都是那些人惊恐死亡的惨状,变回人类身躯的他,光是回想,就感觉有些不适。
好在蓝牧心理素质过硬,杀便杀了,他也没有找一大堆理由来自欺欺人。别说这群人是还没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就算他们都被判为死刑,他就算杀得是死刑犯,那也是杀人罪。在法律下,个人永远没有资格终结他人的生命。
不过,蓝牧也没有那么迂腐。用犯罪来终结犯罪,只要不被抓,又能如何?
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从第一次变身开始,就已经不一样了,当时他竭尽全力压抑自己,宁愿饿得抓心挠肺,也要克制。
本来他还自以为意志坚韧,没想到今天真逼到死亡关头,那些法律道德什么的,瞬间抛弃。
人有了强大的武力,很难再平等看待那些弱小而该死的人了。
“他们本来就该死,警方解决不了,波及到我,那也只好代劳终结了……”
第十一章 职业杀手
虽然枣林区属于辅州偏僻的开发区,但熊警官这回来得及快,仅仅六分钟左右,他就到了蓝牧面前。
看到蓝牧穿着一身病号服,蹲在马路边的可怜样,熊警官急忙下车道歉。
“对不起蓝先生,是我的疏忽。请上车。”
蓝牧知道自己现在是重要证人的身份,所以对方才那么客气的。
“这没什么,我也没有出什么事。嗯……熊警官,王京虎抓到了吗?”
坐上车,熊警官并没有让司机掉头去局里,而是先开进别墅区。
并且同时回答道:“王京虎已经被控制住了,不过我们调查了行车记录仪和路口监控,都没有问题,他根本没有来过枣林区啊!蓝先生,只有你一个人的证词,恐怕……”
蓝牧拿出手机,播放了录音后,用蓝牙传给了熊警官。
然后说道:“这是我被骗进赵老板别墅后短暂录制下来的……至于王京虎的问题,我想医院那边肯定能找到不少人,当时见过他来接我,就在医院大门口上的警车,这足以证明他在医院接了我,而他却向你回报说我不在医院,没接到我人?呵呵,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熊警官点点头,打电话安排人去医院找找目击者,他为人还算谨慎,毕竟不可能听了陌生人的一面之词,就不相信自己多年的手下。不过其实他内心已经信了蓝牧的话,因为王京虎对于此事,没有任何辩解,一言不发。
随后他用手机打开了录音,录音很短,听了里面的对话后,他就信了蓝牧的话。
“录音如果是真的话,里面说的信息很有用,不过可惜,这些是不能当证据的。”
熊警官又说道:“虽然不能当证据,但足以让抓到的四个人开口供认,盗猎者是一个都别想跑掉。不过赵老板嘛……这个……”
熊警官口风还算紧,没有多说,但意思其实很清楚了,录音而已,根本奈何不了赵老板。
蓝牧明白意思,他其实也没有太多期望。
“嘶!”熊警官看着窗外,突然倒吸一口凉气,随后警车停下,他跑下车,目瞪口呆。
蓝牧看过去,他们已经进了别墅区,此时在一条黄线遮拦外,熊警官的同事已经封锁了附近,并且在现场提取线索后,开始收敛尸体。
蓝牧深吸一口气,也走下车,然后假装一副震惊的表情说道:“这是盗猎者之一!他怎么死了?”
熊警官本来准备一个人翻线进去,听到蓝牧的话,就把他也拉上,两人走进黄线近距离看着被收敛的尸体。
“你确定?”
蓝牧点点头道:“我确定!他是盗猎者之一!”
“好,你跟我来认!”
熊警官带着蓝牧继续向里面走,很快来到一栋别墅后门,这里也趴着一具尸体。
警方似乎提取好了线索,已经让人抬动尸体准备带走了。
“没错!这也是盗猎者之一!”蓝牧看了一眼尸体,直接说道。
熊警官点点头,带着蓝牧看过每一具尸体,蓝牧都一一认了出来。
“这些都是盗猎者,年纪大的是他们老大,至于这四具,我记得好像是赵老板的人,当时是把我从车上拽下来的。”
“到底怎么回事?他们怎么全死了?”
蓝牧神色凝重地说着,本能性拿出手机开始拍照。
“诶!别拍!我记得你是魔都的记者吧?这件事你就别报道了。”熊警官认真地说道。
蓝牧舔了舔嘴唇,收起手机点点头说道:“好吧。”
警方来了很多人手,把别墅里外所有尸体收敛后去尸检。
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走过来,几个提取线索的警察立刻汇报起来。
“范局长,现场没有被二次破坏的痕迹,甚至对方作案后根本没有任何扫尾工作,就好像普通人作案一般,不过所有人都是一击致命,下手极为狠辣。并且初步判断,凶手应该只有一个人……”
在场的警官还有那个局长都瞪大了眼睛,死者有十二人,命案竟然是一人所为!
“你们能确定吗?只有一个凶手?”范局长不可置信道。
几个小警察面面相觑,其中一个想了想再次确认道:“的确只有一个人,杀人手法大同小异,都是用利器突刺,并且伤口极深,凶手的力气应该很大!”
又有一个警察补充道:“不过现场没有发现凶器,甚至没有发现凶手作案时的痕迹,就好像凭空突袭。我们怀疑凶手是极为专业的杀手,清扫掉了自己的痕迹,却故意留下死者尸体不作处理。”
然而他说完,另外一个警察却提出质疑道:“可是在别墅地下室里发现的情况来看,那里是整个连环追杀案的起始点,凶手极可能原本就藏在地下室里,之后作案一个个追杀死者,同时这也解释了有三名死者分别散布在别墅外三个不同方向。”
“原本就在地下室里吗?”熊警官若有所思,突然看向蓝牧,忍不住说道:“蓝先生,你进过地下室吗?”
蓝牧摇摇头道:“没有。”
这当然不能承认,不然根本没法解释,毕竟警方已经知道凶手是从地下室开始整场杀戮的。
黄盛和另外一个盗猎者的尸体就是在地下室里发现的。
只要蓝牧不承认,警方没有证据,就算心理上有些怀疑自己也没用,他们根本不可能推理的出整个案件的真相。
毕竟终结这群人的是白毛狮子,别说他什么都没留下,就算留下了什么关于凶手的痕迹,也不是他本人的,而是一个怪物的。
“这位是谁?”范局长这才注意到现场有外人在。
熊警官急忙介绍了蓝牧,范局长得知是记者同时也是盗猎案的证人后,立刻说道:“熊晖,盗猎者的案子赶紧先结了。送蓝先生回局里指认一下。”
熊晖一听就懂,这是不要蓝牧这个外人在现场了,毕竟他记者的身份有些敏感。
而且盗猎者的案子的确该尽快结案,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新发生的特大凶杀案。
领导发话,熊晖赶紧带蓝牧离开现场,蓝牧也不多事,他自己巴不得赶紧让这次的事情快速了结。
蓝牧被带到市局,指认了被抓的四个盗猎者后,接下来就进入到繁琐的程序中,在证词上签字后,近期他可以随便去哪了,不过要保持电话畅通,因为警方随时要找到他,并且未来他还将要回到辅州出庭作证。
麻烦归麻烦,但这些他是避不开的。
当他走出警局后,已经是晚上八点,晚饭是熊晖请的。
并且因为蓝牧的特殊情况,熊晖甚至为他安排好了住宿和回魔都的车票,不过到时候回来出庭的车票,就是他自己掏了。
住进了招待所后,蓝牧把门反锁,手机充上电,稍微检查了一下房间,并没有问题。
蓝牧松了口气,看来警方还没有怀疑过他。
虽然他没有绝对证据表明自己不在案发现场,但很显然,谁也不认为,他就是那个一人之力解决十二个人的凶手。
他是故意不处理现场的,首先时间并不允许,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在显眼的地方打电话给熊晖,这样才能稍微证明他在案发前就逃出来了。
其次现场暴露的信息越多,也就越把身为人类的蓝牧的嫌疑排除掉了。
因为实际作案的,是白毛狮子。
变身白毛狮子的他,只要想,连脚印都不会留下。
蓝牧只是个记者,又不是职业杀手,就算熊晖稍微怀疑到他,恐怕也会立刻否定吧?
“这个案子估计会成为悬案,应该不会有后续的麻烦了。”
蓝牧爽快地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心中高悬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一心想着赶紧回魔都了。
不过在睡觉前,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弄清楚,实在是自己的能力不好好研究一番,睡不着觉。
一边想着,他一念之间就变身为白毛狮子,虚弱感和疼痛降临。
白毛狮子一共中了两枪,都是老猎手所为,无论人类形态过了多久,一旦变回白狮,伤口还是处于变回人类前的样子。
与之相反,人类形态不管受了多重的伤,一旦变身白毛狮子,等到再变回来,伤就好了。
想来想去,只能猜测变身时,融入体内的白色小球会提供变身的能量,而这股能量能够修复脆弱的人类身躯,至于更加强大的白毛狮子,因为太过强大,所以该能量不与修复。
不过也不是完全无视,白毛狮子本身也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伤口早就第一时间自己止血了,保持变身状态躺一会,大概一小时左右,伤口就基本愈合。
反复试验后,他也确定,自己随时随地都可以变身白毛狮子。
不过这就产生了一个疑点,当初在藩篱山,他变身了足足七天,其中不知道多少次心想着变回人类,为何当时不能变回来?要一直到七天后自动变回来?
最后想来想去,蓝牧只能无奈的归结于变身的副作用,初变身强制维持七天才能彻底掌握这种变身能力。
“天生追猎者,这种变身能力也算是超能力了吧?”
“不过,有毛用呢?除了在危机时刻,救自己一命,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啊!”
“人活一世哪有那么多打打杀杀的危急关头。”
蓝牧挠挠脑袋,想来想去,这个能力恐怕也只是让自己永远不会生病,受了伤也能立刻修复而已。
对于超能力这回事,蓝牧心思其实挺淡的,尤其是这种鸡肋的超能力。
他已经决定,变身为白毛狮子这种事情,不到必要时刻,绝不轻易变身。
不然若是变身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恐怕他的生活将彻底破碎。
被搅得乱七八糟。
第十二章 被离职
青树山庄的特大凶杀案终究纸包不住火,第二天的报纸就有许多家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
虽然对于详细案情描述不清,但至少死者十二人,并且还有枪械这种事情还是报道了出来。
随后第三天,辅州市局干脆公开此案,向媒体召开记者招待会,详细介绍了案情。
其中最令人惊讶的是死者的身份,有八名盗猎者,曾经在岭南大肆盗猎,是盗猎团伙中的资深队伍。不光猎取珍稀动物,还经常为客户活捉某些珍稀作为宠物,相比起来,后者更加赚钱。
不光如此,这伙盗猎者在岭南还牵扯进五起谋杀案,竟然还是在逃的通缉犯,其中黄盛更是身负三条人命,还都是警察!
从岭南调来的卷宗里显示,这群人无不是罪大恶极之辈,岭南警方对其围追堵截多年无果,最近这伙人流窜到辅州作案,其中四名被警方逮捕,八名被人谋杀在青树山庄别墅区。
至于另外四名,警方没有提供过多的信息给媒体,只是随口一提属于涉黑分子。
但仅仅如此,也足够媒体和民众脑补这起十二名死者的特大凶杀案了,到底是仇杀?还是黑吃黑?
当从警方处得知作案者有极大的可能性只有一个人,疑似职业杀手所为。
这个情报更是引爆了辅州,要知道有三名死者是散落在别墅外一百米到三百米不等,可以说从现场来看,这十二个人是被追杀致死的,如果是一人所为,那么这个人该有多厉害?
十二个拿枪的壮汉,被一人追杀逃命,最终一个个被一击致命。
这是拍电影吗?这个杀手不太冷?还是刺客联盟?
青树山庄事件发生后四到五天,这个案件逐渐发酵,因为死者都是罪犯、通缉犯之类的,以至于民众不仅没有因为特大凶杀案而恐慌,反而都在议论这个杀手。
毕竟杀手这种职业,离普通民众太遥远了,尤其是这么厉害的人物,大部分人认为这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
所以民众热议的话题,从凶杀案本身,快速转变到神秘杀手身上来。
有的人在讨论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种电影式的杀手,以一敌十,一击致命。
有的人在讨论这个杀手的目的,有没有可能是为了替天行道才十步杀一人的?
甚至有的大学生在想该杀手是男是女,长得怎么样?是不是又冷酷又温柔的矛盾性格?
以至于后来,网络上还开始有人崇拜起杀手,话题早就把凶杀案本身抛到九霄云外了。
很快为了扭转舆论,许多家媒体开始宣扬正确的法律观念,这个杀手不管有什么理由,他本身也是罪犯。
杀人就是犯罪,无论他所杀得人是不是该死,都是触犯了法律,绝不值得提倡和崇拜。
……
不管这次案件在辅州闹出多大风雨,当蓝牧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些舆论时,人已经回到了魔都。
“这事闹的满城风雨,亏辅州当局还想尽量遮掩,结果也没什么乱子嘛!”
“这年头,大家的重点根本就不关注你是不是特大凶杀案。”
蓝牧笑了笑就关闭了手机新闻,心思回到魔都自己的事情上来。
“报社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梁主编把我拉黑了,我还是要先找程铭探探底。”
蓝牧到了魔都第一时间没有去报社,而是先回家了,那是租的房子,一室一厅,自己一个人住,潇洒得很。
刚到家就又给程铭打了电话,这回很快就通了。
“牧哥,怎么了?我刚回魔都,你就知道了?”程铭的嗓门很大,平时就大大咧咧的,说话生怕别人听不见似得。
蓝牧听了这话,一下子了然,问道:“你也出差了?”
“那可不,你走后两天,我就跟杨老大去了趟昌州,听说那里发掘出了汉朝古墓,我们报社派了十六个人呢!我也去了。还别说,真牛掰,听说是现在所发现的考古贡献最大的汉朝古墓了。”
蓝牧问道:“挖掘古墓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个星期就搞定了?”
程铭咳咳两声,嗓门声音终于低了下来。
“那不是……呃……要不了那么多人吗?据说要挖掘三四年呢,咱报社就留了两个人在那常驻,我不就回来了嘛。”
蓝牧嗯了一声,又说道:“那你也不知道报社这几天的情况咯?”
“情况?什么情况?”
蓝牧跟程铭关系很好,直接就把自己在藩篱山被人弄下山,过了七天野人生活,然后和盗猎者搏斗,决死逃生,接着协助警方破案的情况说了一遍。
能说的他都告诉了程铭,光是如此,也足够离奇,一般人哪遇得到这些事?可以说他本身的经历,就足够一场大新闻了。
“……你是不知道,那一枪打中左臂,得亏我当时趴在地上,不然要是腿受伤,你以后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基本情况就这样了,你可以去查查辅州这几天的新闻,就知道我没骗你,真是大案子啊!我就近距离认了尸体的!”
“……梁主编绝对是拉黑了我,永远打他电话都是正在通话中。就算开除我,也得有个正式的解约程序吧?直接就当没我这个人了?你说这算什么事?”
程铭听完,消化了半天才说道:“牧哥,你出差一趟,就遇到这么多事?啧啧,我出差怎么没有呢?”
“别扯了,看来你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本来想找你探探底的,算了吧,我还是赶紧去一趟报社吧!”蓝牧摇头说道。
程铭急忙说:“行,你快来吧,我马上到报社了,先给你探探底,行了吧?我说牧哥啊,你怎么总是这么多疑啊?讲道理是你失踪了这么多天,连个假也没请,找你也找不到,难怪梁主编把你拉黑呢!”
“切!”蓝牧懒得跟他多扯,直接挂了后,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又在自家找到另外一张银行卡,便直接出门了。
先去取了一千块钱,充实了一下干瘪多日的口袋,然后直接打的前往晨光报社。
来到报社门口刚下车,就接到了程铭的电话。
“怎么样了?梁主编在吗?”
程铭说道:“牧哥,有点不对劲啊!梁主编单方面宣布了你离职,你的办公室都被人占了……”
蓝牧听了眉头一皱,说道:“什么情况?我办公室的东西呢?”
“都扔在仓库呢,要我帮你拿么?”程铭说道。
“拿你个大头鬼!嗯……总编在吗?”
蓝牧怎么说也干了几年了,不说因为不可抗力的事了,就算自己旷工多日要解约就解约吧,可哪有人不在,你单方面就把我给炒了?招呼都不打一个?发个短信就够了?直接拉黑?
或许吧,主编一句话的确可以把他炒了,可你也得按程序走吧?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拉黑?
程铭也觉得有些诡异,就说:“总编去首都了,跟你同一天离开的魔都,现在报社很多事情梁主编都可以代为处理,人事那边的他都帮你搞定了。”
蓝牧沉吟片刻,说:“我在报社外,你先出来。”
等了一会,程铭走出来,寸余的短发,穿着休闲,身高足有一米八,就是长相不可恭维,只能说他爱国。
程铭走到蓝牧身边,先是递了根烟,两人就站在报社门外抽起来,才开始说话。
“牧哥,我刚出来碰到梁主编了,直接当面问了他,他说你合同上报社是可以单方便与你解约,公事公办没有问题。还让我通知你去把东西拿走,另外去人事领一下解约单。”
“合同上?合同上还写了不可抗力呢!我差点没命回来,他跟我公事公办?”蓝牧莫名其妙丢了工作,有些恼火。
倒不是他多么舍不得这份工作,以他的能力,魔都那么多家报社,去其他家做也是一样的。
这不过看样子这个梁主编好像故意针对他,让他气不过罢了。
本来大家解约就解约,开开心心和平分手。怎么他弄起来,就这么恶心呢?
蓝牧与程铭走进报社,单位的人都认识他俩。
“呀!回来啦?听说你辞职了?找着好事了?”一个同事正急匆匆往报社外走,见到蓝牧笑嘻嘻说道。
蓝牧苦笑一声道:“哪有好事啊?我这是被辞职,行啦,你忙你的。”
走到总务处的仓库,仓库主管见到他立刻明白怎么回事了。
“来领东西?签个字吧。”
蓝牧没有动手,先说道:“签字不急,我先看看东西少没少。”
仓库主管点点头,带蓝牧进了仓库,指着一个箱子说:“这都是你的,你们办公室的人帮你收拾的。”
蓝牧检查了一番,没有少东西,他放在办公室的东西一样不差,全部在这了。
“我等会再来领,好像还要去人事处吧?”
“别啊,赶紧领了呗。”
蓝牧摇摇头,和程铭直接去到人事处。
到了门口,他一眼就看到里面一个小职员,立刻叫了声:“张群!”
然后使了使眼色,张群见到蓝牧,立刻了然,跑出办公室。
“牧哥,你总算回来了!到底去哪了?”
蓝牧又把自己为什么失踪解释了一遍,张群咧着嘴笑道:“你牛啊!那盗猎案原来是你曝光的呀!我还以为那新人真那么厉害呢!”
可随后又皱眉道:“牧哥,你回来太晚了,老梁把所有事情都处理了,除非总编发话,不然你就已经是离职状态了。”
“等会等会……新人?什么情况?你怎么知道辅州的盗猎案?在网上看的?”蓝牧问道。
“辅州盗猎案嘛,谁不知道?一人高的巨型野猪,这都是前几天的新闻了。魔都这边是咱们报社首发独家。”张群继续说道:“前段日子有个新人入职,第一天就带着新闻呢,有图有真相,一人高的巨型野猪,那牙比我手臂还粗。”
蓝牧看了程铭一眼,说道:“几天前魔都就报道了辅州盗猎案?”
程铭道:“我不清楚啊,我也刚回来。”
蓝牧突然笑了,点头道:“我知道了。”
“老梁你可真嚣张啊!”
程铭一听就明白了,说道:“牧哥,难道老梁拿了你的新闻,然后把你甩了?”
蓝牧把手机草稿箱里的彩信发给他看,程铭和张群见内容详细,还有报纸上的原图,立刻懂了。
“他妈的,他有病吧?这新闻值几个钱啊?打声招呼再发不行吗?”
蓝牧摇头道:“不是值几个钱的问题,那新人是他亲戚吧?”
“我失踪几天老梁就很生气,在短信里就已经说要开除我。”
“我想他本来也只打算正常开除我,毕竟我无故旷工,他跟我没什么交情,公事公办很正常。”
“但有了那个新人就不一样了,我好死不死在打电话给他前,把这封彩信发过去了,之后,打给他就被拉黑。”
“我估计他当时看了彩信就改变主意了,起了心思,然后把新闻给他亲戚开道。”
程铭和张群怒道:“我们打电话给总编,把你手机上的彩信给他看。”
蓝牧又摇头道:“不,虽然这事找总编,我也能解决,但我不想这么做。”
“说实话,我更想做一个自由的节目,如今正好。老梁开除我是没有任何意见的,早就想好了,只是没想到他开除的这么难看罢了。”
“我准备一个人搞新闻,不再和任何一家媒体有合约关系了,到时候我想给哪家提供素材,就给哪家提供素材。”
程铭听完,突然说道:“好!我挺你!牧哥,我也辞了。”
蓝牧笑道:“你辞个屁啊!我是被开除的!”
“牧哥,我被杨老大压得永无出头日,早就不想干了!”程铭不屑道。
蓝牧搭着程铭肩膀,两人又看想张群。
张群苦笑着说:“两位牛人,我家人好不容易让我在这上班的……我……”
蓝牧哈哈笑道:“我没让你辞啊!好好干,以后我可是靠老天爷吃饭了,你还是在报社稳定点。”
看着他俩抱着箱子离开报社,张群瘪瘪嘴低声道:“还要自由,哪有那么自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