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小男孩遇记
烟花燃尽,月落日升。
当东面的曙光再一次降临世界的时候,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草叶沾着夏日夜晚的凝露,在晨光下,晶莹颤动,叶芽而也舒展了开来;水中,一只微不可查的蜉蝣又开始了他的一生——一切都是新的。
洞天的山水,就在这样的荣光中复生。
光线照到周易家里的时候,木制的窗棂,一线光束漏下,撒在一张大床上。
床上躺着的一个皮肤白皙的小男孩,被晕黄的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颤动,很快,就露出一双迷蒙的大眼睛。
眼睛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他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昨天晚上,他是在酒宴中、美丽灿烂的烟花夜景下睡过去的。他没有想到,在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就换了个地方。
他感受着身边熟悉的气息,看着身边年轻母亲依旧均匀的呼吸,心里就安静熨帖了下来,转而对整个陌生环境产生了好奇。
小男孩自己穿好了衣服,看着年轻的母亲依旧酣睡的模样,推开了门,走了出去。
外面是一条宽阔的长廊,是在一间木屋的第二楼,跟他家里的别墅有些相似。当然,他远在英国的家里,可没有这样向外张露的中式长廊。
小男孩轻轻的呼吸了一口气,感受着晨风的清爽,感受着这山风中的灵毓,他感觉非常的舒适——安稳舒睡了一晚的大脑,愈发的清晰清醒起来。
眼前是一面大湖。碧青碧清的水。只有在那些摄影师的照片与艺术家的油画里才能见到;稍远些的山也是碧青碧清的。但跟水柔和而略显深邃的碧澈不同,是婉约的绿,清朗的绿。
当然,他无法找到这些形容词来形容面前的一切,也没办法说出怎么样美妙的诗句,但在他小小的心里、稚嫩而敏感的眼光里,眼前的一切,都让他享受。不忍丝毫瞥开。
他足足看了好几分钟,孩子天性的好动,终于让他暂时离开了面前的一切。
离开,是因为他想更近距离的触摸——他想接触那片随风摇曳的竹林;想躺在下面那片棋布水绕的规整树林下,跟那些鸭子鸟儿做朋友,晒晒太阳;他想走到桥上,看着桥底的柔波,感受水雾蒸腾;他想……
在孩子的心里,面对陌生的美丽,实在生出了太多的想法。
终于让他找到了下楼的路。
就当他走到宽敞的房厅中的时候。他又被一个巨大的水缸吸引了。
水缸里,游草清碧清碧的。在纯澈的水中摇曳;六只鱼,微微的扇动着鳍、缓缓的摆动着尾巴,悠游自在的在水里耍乐。
瘦长的身躯,在每一次游动的时候,都是那么的优雅,显得从容而自然——小男孩仿佛看见了照片里的外祖母——那个年轻而美丽优雅的女人,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
水里的鱼,并没有太奇幻的模样,就跟普通的河鱼一样,除了嘴边的长须,并没有多出其他什么、有什么特别的,但小男孩就是觉得这些鱼儿很特别。
水里的鱼,也没有什么丰富的色彩——甚至说得上色彩简单——也就红黑白三色罢了。
但这三种颜色,特别的纯、特别的净、特别的莹亮!仿佛整个世间,所有的与这三种颜色有关的一切,都集中在了这三条鱼身上。
红得透亮,比火焰还有红亮三分,即便远远的站着,也能感受到红里的炽烈与热情;黑得深邃,而且幽亮幽亮的,就如同每一个绅士所穿的那一身最合体的黑装;白似乎到了一种极致,不是苍白的,而是泛着荧光的优雅的白,比婚纱更圣洁、比美人鱼的银装更美丽……
小男孩形容不出这许多,只是瞪大着眼睛,呆呆的、好奇的欣赏着面前这些水中的精灵。
就在小男孩呆呆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涌来一股力量,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推他,将他推倒在地上。
“砰!”一声闷响,小男孩摔倒在了地上。
摔得并不重,他并没有哭,而是转过了头去,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推了他。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巨大的狗脸,长长的吻突兀出来,舌头咧出来,嘴巴歪斜着,像极了人脸的“嘲笑”。
“布莱克!”出乎意料的,小男孩并没有害怕或者愤怒以及哭泣,他在看到几乎跟他一样高、远比他大的大黑狗,眼里露出极大的惊喜,小小的身体爆发出偌大的力量,一把将大黑狗的身体抱住,头贴着大黑狗的头,轻声的呼唤着。
恶作剧得逞的大黑狗,没有预料到小男孩的变化,狗眼中流露出惊愕。但他并不排斥对方的亲近,反而用舌头舔了舔小男孩白皙可爱的脸蛋。
“哈哈哈——布莱克,别舔,好痒!”
大黑狗并不能说话,但他已经能听懂一些。他不知道小男孩为什么一直叫他布莱克,但并不妨碍周小黑与他玩耍。
“汪——汪——汪——”周小黑遇到新朋友,欢乐极了,叫出了声。
沙发后面,一个巨大的金黄色脑袋探了出来,望了一眼,又趴伏了下去。
金黄色的大脑袋下面,一阵肉(未免和谐,请勿乱想)浪涌动,一个黑白相间的“熊猫脑袋”好容易探了出来,朝着金黄色大脑袋叫了几声,以示不满,随即将整个小小的身体从大黄狗巨大的身躯下拉了出来。
“布莱克,这是你的新朋友吗?”小男孩抱起跑到面前的、身材略小的周小花,亲了亲,算是友好的招呼了。
小男孩跟俩狗玩闹了一会,突然又想起外面的风景,想起自己方才的愿望,说道:“布莱克,我们出去玩吧!”
周小黑趴下了他高高的、巨大的躯体。
“你不愿意跟我出去玩吗?”小男孩失望的说道。
周小黑摇了摇头,又叫了两声,似乎在示意着什么。周小花走了过来,用牙齿咬住了小男孩的衣袖,拉着他,往周小黑背上去。
周小花已经趴到了周小黑背上,用牙口紧紧的咬住了周小黑背上的老肉。
“布莱克,你是叫我们到你背上去吗?”小男孩兴奋的求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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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男孩的目光,看看……
晚点,还有一章。(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小男生遇记2
周小黑的背上,虽然不及大黄狗背部的宽阔,但载一个小孩子和一条小狗,却是远远的足够了。
更何况,他脚步轻灵,小男孩趴在他的背上,竟感觉不到半丝的震动,非常的舒坦。这当然是周小黑顾忌到小男孩的稚弱,而放轻放慢了脚步。若非如此,一开始,周小花也就不会用他细密的牙口,紧紧的咬住周小黑背部的老肉了。
一只大黑狗,驮着个白皙精灵的小娃娃还有另一只小花狗,这场面,也够让人好奇的了。也幸亏天色尚早,而昨日欢笑得太晚,这个时候,路面上还没什么人,大黑狗就稳当当的驮着一人一狗进了林子。
走进林子的深处,瀑布的轰鸣声愈发的小了,阳光渐渐放了出来,暖融融的洒满了整个天地。
“羊——羊——”小男孩指着巨大的、从树丛里露出头的羊,大声的叫嚷道。
周小黑未必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但看着面前的羊,他知道该怎么办。他觉得自己应该满足一下新朋友的好奇心。
周小黑驮着一人一小狗,往前奔去,接近那只大羊。
弯角的大羊愣了一愣,看着周小黑背上两个“小怪物”,小蹄子一颤,跃入了树林中。
周小黑照顾着小男孩,跑得并不快。大羊似乎也对坐在周小黑背上的小男孩有些好奇,不时的停下来回望一眼,这才没有失去踪影。
也不知追了多久,林子里的阳光愈发的暖和了。露水也渐渐晞去。小男生一个不注意。“啪啦”一下,从周小黑的背上摔下来,直接落入了草丛里。
“哈哈哈——”小男孩被草丛接住,在上面打着滚,反而觉得舒服,大声的笑了起来,任由阳光给他的小肚子做着按摩。
周小黑舔了舔他的脸,也坐了下来。享受着夏日难得的一刻的阳光的和煦。
周小花却停不下来,东跑西跳,甚至跳到了树上去,从一棵树飞跃动另一棵树,跟动物世界里,树上的云豹一样敏捷。
“咯——”一声尖利的充满威胁的叫声想起。不止尖利,而且显得雄壮、充满力量。
小男孩抬起头来,只觉天上一黑,大风一卷,再睁开眼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不高的树上。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鸟”。
金红色的头冠,如加冕的国王;雄壮的身躯,比战场上的将军更有威慑;长长的向后翘起的尾羽,在阳光下,五光十色的流转,说不出的华丽。
小男孩将心中因为刚才那一声尖叫、那一团黑影带来的恐惧都丢去了,只剩下浓浓的好奇。
“如果这只‘皇帝鸟’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去,能有多好啊!”‘皇帝鸟’是他给那只变异的巨大的变异公鸡起的名字。
这只因为带着七只母鸡,被周易取名叫“周小宝”的大公鸡,绽开了所有翎羽,尾巴斜斜的向上撑起、展开,比孔雀开屏还要华美。
他晶亮的小眼睛,如利箭一般的恶狠狠的盯着周小花,发出威吓的叫声。
这只大公鸡,如今在天上地下没有了威胁,称王称霸,好不得意。每日早起,只有他长鸣之后,才有其他的鸟儿敢叫唤;在这片桃林里,几乎已经没有了别的鸟类,除了他和几只母鸡。
整个世界,似乎也就周易,能让他稍给几分颜色。
周小花“汪——汪——”的叫了几声,好似想沾点口头便宜,然后很快,从树上下了去。
周小黑这时不忿的叫唤了起来。
他可不愿意在新朋友面前丢了面子。
大公鸡依旧昂着头,展开翅膀,准备离开这棵已经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小树的时候,突然听到周小黑不满的叫声,不知为什么,顿了一顿,长长的翅膀如刀子一般划出——树梢上,几个白种透着粉的大桃子划落下去。
呼的一阵风响,大公鸡再次消失在一人俩狗的面前。
小男孩就怔怔的看着那只高飞的“大鸟”,良久也没回过神来。
周小黑不满的叫唤了几声,又用脑袋一顶,将他顶翻在地上。
“布莱克,你不喜欢那只大鸟吗?真的很厉害,也很漂亮。”小男孩似乎明白周小黑的一些心思,亲热的抱着他的头,说道。
“好吧,既然你不喜欢,那我就也不喜欢他好了。”小男孩皱着更细小的眉头,犹豫的说道。他的眼睛仍旧时不时的往上瞟上一眼,也不知是瞟见那碧蓝的天空,还是心中有其他的期待。
周小黑休息够了。他想去另外一个地方,请他的好朋友尝尝他偷偷藏起来的好东西。
不过,因为刚才的事,他对这个好朋友有一点点不满——难道英俊帅气的我,还比不过一只鸡?即便那只鸡变得不一样了,难道就真以为他成为雄鹰了吗?
他并没有将小男孩放到背上,而是咬住他的衣服,往前跑去。
周小花自然也没有了偷懒的权利,只能更加快速的迈动着两条小短腿,这才没让周小黑将他甩掉。
“布莱克,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小男孩看着越来越近的黑乎乎的山洞,有些疑惑的说道。他并没有担心,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朋友,相信“布莱克”。
周小黑带着小男孩在洞里穿梭了一阵,一直往上行,眼前光明渐生,很快,到了一个宽敞的溶洞里面。
溶洞里,乳白色的钟乳垂下、地笋上升,一线金黄色的阳光从洞顶上一个小洞口射进来,经过最上头那个巨大的晶莹石柱反射、折射变幻,经过无数石乳变化,最终让整个溶洞光辉大放。
小男孩长大着嘴巴,早已经被这钟自然造化的美丽的一切给惊住了。
“布莱克,你带我来到了神的住所吗?”小男孩喃喃的说道。
周小黑看着他的新朋友又发愣了,不满的叫唤了一声,用爪子啪啦了小男孩一下——他可不认为这些石头有什么好看的。
“好了,布莱克。你的力量太大了,会弄伤我的。”小男孩无奈的说道,“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这个时候,周小花那双狗鼻子早已经被堆在墙角的那几个酒罐子吸引住。(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小男孩遇记3
酒罐的盖子被周小花咬开,一股难以言喻的酒香,霎时间,就充满了整个不算狭窄的空间。
酒雾形成的淡淡云气,在溶洞里映射的五光十色中,愈发的如梦似幻。
小男孩眼睛一亮,鼻子轻抽,俨然一个小酒鬼的模样——“好香啊!”他微微眯着眼睛说道。
周小黑显然非常享受小伙伴的赞美。虽然他不是那么的听得懂小男孩口中的话,但那种情绪,他是能感受到的。
他走到酒罐的旁边,两只前腿抱起一个酒罐,非常轻巧的人立而起,走到小男孩面前,将酒罐放下、将封盖打开,示意他喝。
“这是给我的吗?”小男孩惊喜的说道。
随即,他又犹豫了,“可是,妈妈说不让我喝酒。一个好的小孩是不应该喝酒的。我还太小了……”小男孩啰嗦了半天,随即看着大黑狗,想了想,又说道:“妈妈也说过,不应该辜负朋友的好意。
好吧,布莱克,既然你这么好意的请我喝酒,那我就喝一点点吧。”
小男孩用小拇指比了比,似乎在说,就一点点。
他拿着小拇指伸进酒液里,蘸出一点点的酒,满含期待的伸到了嘴里。
“呜~”如同一只小狗一样,发出心满意足的声音;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连身体也蜷曲起来。
良久,当口中那难以形容的味道逐渐淡去的时候,那只小手指,又再一次伸入了酒液里面。而后放入嘴巴。又一次的吮吸起来……
小男孩的脸色开始布满了云霞。逐渐酡红起来,整个玉质一般的小身体,也散发出红色,发出淡淡的酒香。
一黑一花两只狗,抱着两个未喝干净的酒罐子,早已瘫倒在地上,只剩下腹部的温热起伏……
一个溶洞口,一只火红色的小矮马。闻着酒香气,向着黑乎乎的溶洞里探头,徘徊不前。浓郁的酒香,如同魔鬼的诱惑,不断的引诱着他往前;而黑魆魆的在夏日里冒着凉气的洞穴,却将他的脚步阻住。
这匹马之所以叫矮马,实在是因为他太过娇小,或许不比溶洞里那个吮吸着手指的小男孩高上多少。
矮马,在平安,又叫驼茶马。是平安-县的特有马种——至少周易没在别的地方看到过这样的马。
他们无法向草原上的马匹一样,高头阔步。以极快的速度奔驰,但他们有草原马没有的耐受能力、攀爬能力,在这样山区的石道上,他们能承重两百余斤如履平地,因而是以往平安-县的茶民最好的伙伴。
因为道路的开阔、科技的发达、交通的便利,矮马,在平安-县,已经很少见了。这匹小矮马,是周易花了不少代价,从深山里的数个农户家里买来的少数十余匹矮马之一,因为全身火红,周易叫他小火儿。
火红色的小矮马,终于下定了决心,一步一步的谨慎的闻着酒香的来路,往洞子里迈去。
溶洞中的艰险,只要能容他过身的,都难不倒这位常年在山间行走的健将。
他轻巧的迈过一个又一个的险坑、踏过一道又一道坎,终于,眼前光明初放——他飞蹄弹跃而起,几步之间,便跨过了所有距离,跨入了一个光明的、宽敞的大溶洞里。
他看到了躺倒在地上了一人两狗。
两条狗,他都很熟悉。他试探着向前,打了个响鼻,准备先与两条狗打个招呼。
但两条狗沉醉在梦境里面,哪里搭理得了他?
酒香,愈发的浓厚了,不断的撩拨着小火马的鼻息,让他的鼻息愈发的沉重。
他在洞里徘徊了一会儿,终于受不了酒香的诱惑,将头埋入了第一个酒罐子里面、第二个酒罐子里面、第三个酒罐子里面……
酒液被小马鲸吞入口,很快,除了一个罐子,所有的酒罐子都见底了。
小矮马一如刚才一样,再没有半丝犹豫的,轻轻的踢踏着蹄子,迈到最后一个酒罐子旁边,蹲下身躯、低下头,开始继续享受他的美酒。
火红色的身躯,随着酒液的不断涌入,愈发的红,红得莹亮透彻,一股淡淡的异香随之释放出来。
“呼——”小男孩打了个小呼噜,感受着好闻的气味,如同往日里睡着了,攀在父母身上一样,一双小手伸出来,紧紧的攀倒在马背上。
他的脚,紧紧的夹着马肚子、手紧紧的抱着小矮马的脖子——突如其来的束缚,让酒醉的小矮马大惊起来,小小的躯体,爆发出偌大的力量,在宽敞的空间里,疯狂的蹦来跳去、踢腿提臀,又或仰立而起、飞跃腾升……
小男孩的手,如同铁夹子一样,紧紧的箍住马脖子;脚也紧紧的夹住了马腹,丝毫不脱离,任由小马弹跳,也甩脱不出去。
或许是天性使然,小矮马发疯似的往外跑去,黑暗的溶洞,变得纤毫可见;来时小心的险关,此时一跃而过,不过片刻,便出了溶洞——小矮马没有半丝的疲累,在青草之上、矮树从中,奋力狂奔起来,时不时还来一个急刹车,连风都被他甩到了后面!
小男孩就如同一块牛皮一样,紧紧的贴着矮马,没有半点重量的,任由他奔跃发狂,也没有半点动作……
“艾伦、艾伦——”太阳晒到年轻母亲屁股上的时候,她终于醒了过来。
恍惚之中,她就往身边摸去,嘴里还呼喊着,一如往日一样,她准备抱起自己的孩子,给他一个爱的亲吻。
孩子显然不在了。
能看到他下床的痕迹,女人并没有太多的担心,但她还是走了出去,呼喊起来,“艾伦——艾伦!”
“碧丽思,怎么了?艾伦不见了吗?”周易端着一碗豆浆,从厅堂里走了出来。
“周,你看到艾伦了吗?”碧丽思听到周易的话,开始有些着急了。
“我没有看到他。我一大早出去了,刚才才回来做了点早点。我以为他一直在房间里。”周易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说道,“你等等,我帮你问问——
阿黄、阿黄——”(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追
听到周易的呼唤,一直依旧慵懒着身体、懒懒的晒着太阳的阿黄,慢腾腾的站了起来。
庞大的身躯,往声音的来处挪动过来,如同一只下山的猛虎——如果有这么懒的猛虎的话。
碧丽思从未见过这么大的一条狗,“我的天啊,这是一条狗吗?我怎么感觉像是丛林里的巨兽!”
“你见到小艾伦没有?”周易暂时没有理会碧丽思的惊叹,他对着阿黄说道。
阿黄眼里露出疑惑的色彩,虽然他能听懂周易的一些话,但他并不知道“小艾伦”是谁。
“就是一个小男孩。”周易用手比了比。
“汪!汪!”阿黄点着头,用洪亮的声音肯定的答复着。
“他到哪里去了?”周易问道。
阿黄看了周易一眼,突然一纵身,从二层楼廊上一跃而下,继续往前面跑去——他是在带路。
“不是说了要走楼梯吗!你这个懒货!”周易看着一跃而下的阿黄,无奈的骂了声,随即对着碧丽思说道:“阿黄知道小艾伦去那里了,我先跟他过去找找。”
他说着话,在碧丽思惊愕的目光之下,与那条超越寻常的金黄色毛发的大狗一样,从二层楼高处,一跃而下,很快消失在旁边的树林里。
“噢——我看到了什么?中国功夫?高手?大侠?”碧丽思对于中国文化,特别是中国功夫以及侠客文化,似乎有些了解;瞠目结舌的看着周易消失的声音,愕然说道。
她说着话。看了看五六米高的楼层。终于没有勇气跳下去。最后还是从楼梯上蹬蹬而下,追着周易留下的痕迹过去。
周易与周小黄走得极快,不多时,就到了那个黑魆魆的洞口。
阿黄几乎没有犹豫的,熟门熟路的往洞里钻,不多时,就到了那个光辉四洒的大洞中。
溶洞里面,没有人工的灯光。但愈发强烈的阳光,照得整个旷洞愈发的绮丽。酒升的薄雾,还在溶洞的上方,久久不去,将光折射出七彩的亮色,直如仙家府邸一般神秘玄奇。
即便见多了奇景的周易,见到眼前景状,也不由微微一滞——他从不知道,洞天这地方,还有这样的景致。
或许应该将这些美景开发出来。与更多的人分享。周易心中一个念头一转而过,转瞬又消失不见。
他闻着淡淡的熟悉的酒香味。眼睛眸光一转,便将整个洞穴里的一切收入眼底。
“这两条死狗!”周易踢了大黑狗一脚。大黑狗醉得死沉沉的,没有半点清醒的意思,即便被他踹了一脚,依旧没有动静。如果不是胸腹之间,还在有规律的起伏,他还真以为大黑狗已经死掉了。
“早就应该将你剁了吃肉!”周易又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大黄在溶洞里转了两圈,用脚先在大黑狗的狗背上指了指,最后停留在一个酒罐子旁边。
周易想了想,大概理解了大黄狗的意思,“你是说,是小黑带着小孩过来的。他还带着小艾伦喝了酒?”
大黄狗点了点头。
“那小艾伦呢?他去哪里了?”
大黄狗将头转向另一边的另一个洞口,转身跳了进去。
洞子里面黑魆魆的,深下去,冒着凉气。但周易眸眼转动间,却在黑暗的环境下,将周围打量了个边,也跃入洞里,跟了过去。
他不由有些担心了。毕竟,这些溶洞,他也没来过,谁知道里面有些什么。万一爬出来一条大蟒蛇,直接将小艾伦吞了……
一人一狗没走多远,一束亮光射进来,很快就出了溶洞。周易继续跟着阿黄走下去……
就在周易跟着大黄狗寻找小艾伦的时候,小艾伦在醉梦中,感觉自己骑着一只独角兽,在天空中飞翔。
这只独角兽似乎有些不大听话——他紧紧的抱住了独角兽的脖子,脚紧紧的夹住了独角兽的腹部,这才让他没有甩落下去。
他看着越来越远的大地,感受着愈发旷阔的天空,感觉高兴极了,恨不得张开双手,大声喊叫,想所有人展示他的快乐……
这个时候,小红马已经冲出了树林,冲入了道路里面。
一路沿着小道奔驰到尽头,又进了山里,从山的这头上去,那头下来,劲力依旧十足。
这个时候,他已经出了洞天了,到了入洞天的那个瀑布的那一面。
他又跳到了人工开凿的道路上。
这个时候,已经有人发现了他。
同时,也发现了小红马背上的那个小男孩。
但等那人注意到马背上的小男孩的时候,小红马如一阵风刮过似的,从他身边跑了过去。
“妈的!操——不会出事吧!”这人乡音土话的骂道——显然是本乡本土的人。他认识那匹小红马,知道那是周易的宝贝,连忙掏出电话,给周易拨打过去。
电话仍在呼叫中,但电话的铃声却在耳边响了起来,同样响起来的,还有周易的说话声,“叔,你打我电话干什么?”
“哦,周易啊。”那位老叔还在打着电话,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周易,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愣,随即立马说道,“周易,你快去看看,你家的那匹小红马背着一个小孩,跑过去了。速度太快了,怕是会出事……”
他话还没说完,周易已经顾不得惊世骇俗,卯足了气力,带着一阵狂风消失在远方……
“跑这么快?刘翔都没这么快吧?”这位老叔惊讶的看着周易绝尘而去。他只是感觉到周易的速度快极,嘴里也只是一时感叹,却没有想到那样的速度真的远远超出了人体极限。
周易脚下的这条路,并不算好走。
这是一条修建在山中的“茶马古道”。
现在周围都种上了葡萄树,弯曲的水边,也建起了一座座古朴的木房子,是民居、是客栈,也可能是酒楼茶馆,全都是古式的建筑。
滑腻的青石板铺就的、印着古老的马蹄印的茶马古道,就在这样的一座座新建的木房间、弯曲的山水间,崎岖陡峭、云遮雾绕的山壁间绵延着向前。
周易无法想象,当那只喝了酒的小红马,载着一个同样喝醉了酒的小孩子,在这样的山路上发疯似的往前狂跑,会发生怎么样的一幕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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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定时更新,但没有存稿的狗,有时候会显得无力。(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救
青石铺就的古道,早已在岁月的磨砺下、在风雨的侵蚀下、在“哒哒的马蹄声”中,打磨得光滑、折磨出凹凸不平。
青石道沿着烟溪水铺就、顺着山势的起伏而上下。
周易就在这样不断起伏宛转的山路间,跑动、跳跃。
为了追赶那匹驮着孩子的小红马,周易已经顾不得惊世骇俗,隔着十许米远,直接略过顺着山体凹进去的一段路,从一个小山头跳往一团云雾之中的另一个山头。
“那是什么——?”一个女游客惊奇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感觉像拍的电影一样——她看到了一个人直接跃过十许米的高空,跳入了一团云雾之中。
“怎么了?”身边的同伴顺着她指向的地方看去——什么也没看到,不由发出疑惑道。
“我看到一个人从那个山顶上,跳到了那团云雾里面……”女游客不确定的说道。
“你想多了吧……人怎么能跳那么远?说不定是一只猴子……”同伴好笑的说道。
“肯定是人……可能我看错了。”女游客心中那丝怀疑还是占了上风。一直以来的经验知识告诉她,一个人是不可能跑得这么快、跳得这么远的——或许真是她出现幻觉了。
也是周易对这段路十分熟悉,才敢贸贸然的穿过那团团的云雾,直接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
他却不知道,在此之前,那只小红马。用同样的方法。从这个山头跳到了那个山头。喝过酒的小马。似乎在无意识间,激发出了内里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他完成前所未有的飞跃。
周易稳稳的站立在对面山头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那匹小红马,还有那个被他驮着的小艾伦。
“没事就好。”周易看到眼前这一幕,终于放下心来。
他继续往前追去,以更快的速度。他可不希望意外出现在他的面前。
就在这个时候,再一次从一个小山头跳往另一个山头的小红马。当他飞跃到半空中的时候,马背上的小孩不知为何,突然的松开了一直紧抱着马脖子的小手,随即,如同发生连锁反应一般的,夹住马腹的小脚也放松了,整个人从马背上摔落了下去。
一人一马,就以这样的状态,撞破了团团遮蔽的云雾,从山野的团雾中撞了出去。暴露在阳光普照的天地下。
还不算多的游客,正好瞧见了这惊险的一幕。所有人都发出惊呼——有的人甚至张大着嘴巴,连声带都忘记了震动。
云雾挡不住周易的目光。
他的眼光,如一条光炬一样射穿了云雾,正好看见了飞跃在空中的小红马、从小红马背上掉落的小艾伦。
周易心中一惊,都来不及骂上一声、发泄一下心中的情绪——他愈发加快了速度,到最后,脚用力一蹬,将历经上千年风雨磨砺的青石板蹬出偌大一个脚印,整个人飞扑向前,直接飞跃过一座小山包、向另一个山头飞去;也撞破了云雾,在阳光下显出身影。
如计算好的一样,他正好将空中跌落的小艾伦接住,而后在众人惊呼之中,撞向一整块硬实的山壁。
少数几个看到这一幕的游客,都发出了尖叫声——甚至有人捂住了眼睛,不忍看这残忍的一幕发生。
事情显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事实上,以周易现在的身体,直接撞到这块山壁上,也未必会出什么事,但他抱着一个小男孩,自然不能这么做。
小男孩在跌落马背的时候,被狂猎的山风一吹,也醒了过来,从“独角兽”的美梦中醒了过来。
他迷糊的眼睛,睁了睁,感觉到周围的变化,这才发现自己处于千尺深渊之上,并在失重之中,无限的往下跌落。
他还没来得及产生惊恐的情绪、发出一声尖叫,突然的,又落入了一个怀抱之中。
小男孩的脸依旧酡红着,看着周易这张略微熟悉的脸,看着不断加快的速度与变幻的景象,脸上却露出惊喜的笑容,“东方的超人叔叔,你在带我飞吗?”
周易无暇理会小男孩的话,就在他撞到石壁的时候,他的背部紧紧的贴住了石壁,一只手插入了石壁之中,紧紧靠着,不使坠落。
小男孩在周易撞到石壁的时候,已经略略清醒过来的他,紧紧的捂住了眼睛。就在这一刻,连小男孩自己也没感觉到周围环境的两次突兀的变幻。
周易怕急剧的震荡,为小男孩脆弱的身体带来伤害,在撞到石壁的那一刻的某个瞬间,将小男孩送入了空间中,随即在震荡消失的下一刻,又立马将小男孩抱入了手中。
没有人发现小男孩消失了一个刹那,连小男孩自己也不清楚,就在他捂眼的一个瞬间,自己竟去另一个神奇的世界走了一趟。
这或许是除周易这个意外之外的另一个奇迹,可惜这个奇迹只有周易知道。
游客的惊呼,并未因为周易和小男孩的暂时的安全而停下来,反而又一声声惊呼传来,甚至有人提醒,“上面——上面!”
周易也注意到了来自上方的异样。他抬起头来,正看见那匹小红马从头顶上跌落下来。
原来,就在最后一次跳跃的时候,小红马酒劲渐去,逐渐开始脱力。力道少了一分的结果,就是当他跳到对面小山头的时候,只有半个身体上了去——另半个身体、整个后(需要和谐吗?)臀依旧悬空在外。
如果是以往,小红马很容易就将后(不说话)臀拉上去了。
但这个时候,酒劲方去,在经历过极端的奔跑之后,全身脱力的当口,哪里还有力气提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整个身躯从崖壁间滑落。
更麻烦的是,小红马滑落的正下方,就是周易和小艾伦所处的地方。
如果周易任由这只小红马跌落山崖的话,最简单的办法,只需避开就行。即便不再显露出超人的本事,借着崖壁间的突兀,他也不难脱身。
但他并不愿意眼睁睁的看着这匹小红马跌落山崖、摔成肉泥。
“抱紧!”周易将小艾伦放到自己攀着崖壁的那只手上,示意他抱紧了,随即用空出的那只手,去接头顶上掉落下来的那匹小红马。
周易的那只手,以人眼几乎难见的速度,在小红马的大马(要和谐?还是谨慎点好)臀用力一撑,小红马肥硕的臀上,臀(哎呦,明明没有什么,弄得好像有什么一样)浪一涌,立时间将绝大部分力道化去,随即,周易用手一圈,将小红马抱入怀中。
也幸亏马身不大,周易才抱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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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废话,但正文肯定超两千。
更新小贴士:如果前一天能写出来,就早上八点更一章;如果上午写出来了,就中午十二点更新;如果下午写出来,就傍晚六点更新;如果再晚了,就只能等晚上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救2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团黄色的影子从云雾中跳出来。
这团黄影实在太大了,如同一只老虎一样,“张着翅膀”从天空中“飞”来,“飞”到那个山头上。
本来已经足够惊骇的几个游客,这个时候,愈发的骇然——“难道我们已经不在地球上了?”
所有人注视着那只“飞来的老虎”,远远的看着,随时准备拔腿就跑;还有一两个,这个时候醒悟过来,拿出了手机,准备将眼前的一幕录下来;也有人开始打电话报警。
“汪!汪!”
众人眼中的那只“老虎”口中,发出如狗一般的叫声,巨大的头颅望着悬崖下面,那个掉落下去的“人”的方向。
众人听得狗叫声发出,不由愕然,再仔细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一只老虎?连虎身上斑斓的条纹都没有,怎么就被认为是一只老虎了呢?
分明就是一条狗么!只是这条狗有点大。
其中有一个看过去的本地人,认出了那条狗正是周易家的大黄狗。再往崖壁上看去,那个人不正是周易么?还有那匹马,不就是周易前段时间买回来的么?
那个小娃娃又是怎么一回事?
所有人都闹腾了起来,有的继续打电话报警,不过说的东西有些不同了;有当地人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叫人快些拿绳子过来救人;还有好奇者,依旧拿着手机,高举着摄像头……
“我刚才就说看到有个人飞过去了吧。你还不信。”刚才那个女游客说道。
“现在我信了。还有这么大一条狗。”女游客的同伴不可思议的瞪大着眼睛。说道。
她跟着几个好奇的游客。慢慢的往那座山头接近而去,拿着手机开始录制起来,同时问向旁边那位当地人,“那条大黄狗不咬人吧?这么大一条狗,哪里来的?没有成精吧?那个人是谁,会不会出事……”无数的问题,从她口中发出。
“狗没事,不会咬人的。”那人并没有为他解惑的打算。迅速的沿着古道,向那个山头登临上去,往下面看着。
“易伢子,你没事吧?还抓得住吗?”
“没事,叔。你快叫人过来,带条长点的结实点的绳子。”周易说道。
他不仅没事,还好得很,若不是考虑到现场有这么多人在,若不是顾忌太过惊世骇俗,他早已踩碎石壁。攀援了上去。
“让开、让开,都围过来干什么!”这位老叔勉力的维持着现场的秩序。一边又对着周易说道,“易伢子,你再撑着点,很快就有人来了。撑不住了叫叔。”这位老叔还在周围打量着,看哪里又能用的东西,能为周易减轻点负担。
“实在不行,你把那匹马丢下去。还是自己的命重要!”老叔看着周易的样子,再一次开口道。他觉得,如果他处于周易那个位置,是怎么也撑不下去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那匹马丢下去。
到现在,他都没搞明白,都这时候,周易怎么还有想法救下那匹马的。
“叔,没事,我还撑得住。”
这个时候,一路跟着周易跑来的碧丽思,在路上闻听了消息,赶了过来。
“艾伦,我的小艾伦!你没事吧。”
“mum,是东方的超人叔叔救了我。”小艾伦打着哈切,听得母亲的声音,精神一震,叫喊着说道。
“好了,孩子,你别动,别说话。抱紧周叔叔,很快就会有人来救你。”此时碧丽思也顾不得追究小艾伦怎么跑这么远、跑到这里来的事情了。
一刻钟后,长长的绳子终于从山顶上吊了下来。
周易一手攀着绳子、照顾着小艾伦,另一只手抱着小红马。
上头,几人一狗开始用力,人也不断的上升,终于有惊无险的顺利“着陆”了。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你这个小犊子,都这时候了,还抱着你那匹马敢什么?感情真成你命根子子了!”那位老叔看着周易终于安然无恙的上了崖,这才骂道。
“叔,我这不是还有劲嘛。”周易笑着说道。
“你啊,还真是个怪胎。这匹小马,这么说也有一两百斤吧,我都不知道你怎么接住的。”这位老叔说着话,还抱起死沉沉躺倒在地吹着酒气的小红马,掂量了一阵。
“那时候哪想这么多啊。”周易依旧笑道。
这位老叔显然不是科学家,他不会计算周易做到这些,需要怎样一个强健的身体。他只是用手在周易身上摸了摸,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又见他没受什么伤,寒暄了一阵,径自离去。
“周易啊,今天晚上,你得请我吃一段饭。上你家那个酒楼!还有你那酒可不能少!”这位老叔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几个胆大的游客,看着躺在旁边懒洋洋似乎没有多大危害的大黄狗,慢慢的走近过来,“哥们,你真是厉害。练过的吧?我开始还以为有人在表演杂技或者吊钢丝演戏呢!”
“什么太极八卦心意**,都略懂一点。没有两下子,还真不敢就这么从山那边跳过来救人。”周易仍旧笑着说道,“当时也没多想,过后才感到后怕。”他依旧是一脸的人畜无害,似乎所做的一切都微不足道,至少给人这样一种错觉。
他先前两次超人的飞跃,几乎没有人看到。没有人想到,他是在云雾之中,从另一座山头,直接飞跃过一座山头过来的。
如果单单从旁边那个山头加速跳飞过来,借着下落的势头,也有不少人做得到,难得的还是在于怎么样在空中接住一个人之后,安全的攀住崖壁,不让自己受伤;更难在怎么在悬空的状态下,接住那匹体型不算大但相对于人来说,也不算小的小马。
因为没有拍到周易最开始的镜头,所以绝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很快都放到了旁边那只巨大得不可思议的大黄狗身上,围绕着他拍摄着什么,企图之后放到网上去,增加一些关注。
“哥们,这条狗是你的?太俊了!这么大的体型,足够去申请一下吉尼斯纪录了!”
周易口上应付着,心里略略松了口气。
……(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审判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被周易的“表演”所糊弄过去,也非每一个人都被周家那只大黄狗给吸引过去,还有两个女游客将目光注视在周易的身上。
两人非常的确定,最开始从那两个山头间跳跃的人,就是周易。
从一个山头,跳到另一个山头,并没有利用什么工具,足足好十几米的距离,绝非普通人弄做到的。
两人现在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些特殊的人、存在一些神奇的力量,能让人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动作出来,比如武侠小说中的轻功。
周易显然没有给两女解惑的打算。
他感受着投注在他身上的两道疑惑的目光,转头看过去,对着两个女孩咧嘴一笑。
两女立时花容失色,目光闪躲起来,再打眼看去时,不知什么时候,周易早已经离开。
今天的事,网络上,又难免一阵沸腾。但洞天,在这一段时间,已经火热的够久了,也没人过多的在意这些。
关于周易救人的讨论,很快平息了下去。大黄狗却很快成了洞天的明星。不过懒惰的他,总是待在周易家里,让人寻常难得一见,小小的风波,也就渐渐的平息了下去……
碧丽思坐在周易家一楼的矮几旁,双手抱在胸前,审问着面前的小家伙,“碧丽思的小宝贝,说吧,我亲爱的小艾伦,你是怎么跑那么远的?你又从哪里喝的酒?”
小艾伦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满脸的泪花。“我……我早上起来。看见妈咪你还没醒来。就想出去看看……然后就见到了布莱克……”
“布莱克?”周易看着脑袋伏在地上,耳朵紧捂,两只脚紧紧的抱着头的周小黑。
“布莱克是我家的一条大黑狗。不过他已经在小艾伦四岁的时候,老死了。”碧丽思解释说道,“小艾伦和他的感情非常好。你或许不知道,小艾伦并没有父亲,而布莱克,一直陪着他玩、照顾着他……”
“不!布莱克没有死!”小艾伦听到碧丽思的话。强烈的抗拒着,大声的说道。他紧紧的抱住了旁边的周小黑。
“亲爱的,布莱克早已经离开了我们。你需要面对现实。如果你将这条大黑狗当做布莱克的话,那么不仅对布莱克不公平,对于这条大黑狗也不公平。”碧丽思看着小艾伦,说道。
“不、不,他就是布莱克!”
“不,他不是布莱克!”碧丽思再一次强调道。她的声音不大,但肯定而有力的撞进了小艾伦的心里。
“周,他叫什么名字?”
周易知道。碧丽思说的“他”,是指周小黑。于是说道:“周小黑。周,跟我一个姓。”
“听见没有,他是一条姓周的华夏狗。他是周的家人。他叫‘小布莱克’。”碧丽思摊着手,向小艾伦解释道。她之所以说是小布莱克,完全是因为在英语发音里,“黑色”的发音就是“布莱克”。
小艾伦不说话了,或许他早已经知道了事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他满是眼泪的小脸,依旧紧紧的贴着周小黑的脸。
“好了,我亲爱的小艾伦,今天我不再追究你偷喝酒的事了。但我希望没有下一次。”即便碧丽思在对待小艾伦,有时候显得严苛一些,但更多的,还是怜爱。她不想在这个时候,过多的逼迫于他。
她轻轻的抱起了小艾伦,让他的小脑袋埋进她的胸(和谐?)脯里,手轻轻的拍打着他的背,嘴里哼起了不知名的英格兰小调。
小艾伦的事情结束了,但周易没打算放过周小黑两兄弟,还有那匹聪明的小红马。他们都已经有了一定的灵性与智慧,周易希望他们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免以后再闯出祸来。
如果今天小艾伦真的出了什么事,那绝对会让所有人产生遗憾。
他决定给这些家伙一个教训。
“周小黑,别趴在地上装死,老实交代吧。”周易看着趴在地上、捂着头的大黑狗,板着脸说道。
周小黑将遮在眼睛上面的狗腿稍稍移开,眼睛微睁,一脸迷糊的看着周易,好似在说:“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周小黑,你真的听不懂?”周易看着装相的大黑狗,发出最后通牒。
大黑狗耳朵耷拉的愈发长了,垂头丧气的;两只迷糊的狗眼里面,露出可怜的目光,简直就是刚才小艾伦的翻版。
“我问你答,你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了。”周易看着大黑狗说道。
“你的酒,是不是昨天晚上偷来的?”大黑狗犹豫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简直就像个做了坏事被抓包的小孩子。
碧丽思在旁边看着,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意,却没有出声。
小艾伦也从妈妈的怀抱里抬起头来,眼里依旧泪光闪闪。他看着这位难兄难弟,无能为力。
周易无法得知他是用了什么办法偷来的酒,他并不打算去探知。他冷着脸,继续说道:“你是早上见到小艾伦,然后背着他,去品尝你偷来的酒的吗?”
大黑狗再一次犹豫了一下,看着周易如刀子般割来的目光,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你偷酒,是第一错;偷酒之后,带着小艾伦去喝酒,却没有想到他这么小年纪,能不能承受得住,是第二个错误。错上加错,你认还是不认!”
周小黑早已失去了最后一丝勇气,看了周小黄那张憨厚的大狗脸一眼,知道自己绝对是被他出卖了;又看了艾伦这个小屁孩一眼,看着他无能为力的小眼神,再接触到周易充满“杀气”的眸光,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等待最后的判决。
“既然你认错,现在,出去,站到房门外面去。一个小时!”
周小黑如同接到最终审判的罪犯,有气无力的拖着腿、耷拉着头和耳朵,一步三回头的往门外走去,似乎外面就是死刑执行地。
碧丽思心中好奇,也跟了出去。他想看看,周易所说的站到门外,是什么处罚。(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能力
她瞪着眼睛,就看见周小黑走到外面的长廊上,头一举、两脚一抬,人立而起——两只前腿无力的耷拉了下来。
就在这时,又听见屋内周易的声音,“周小花,你是从犯,罚你站立半个小时。”
不多时,就看见那只黑白花色的小狗,也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走了出来,与大黑狗相视一眼,人立而起,站到了大黑狗的旁边。
很快,又看到那匹醒过神、回复了气力的小红马也踢踏着蹄子走了出来,看到两位狗兄狗弟的样子,学着人立着站了起来。
这匹小红马显然没有经过这样的“训练”,站了不多时候,一个平衡不住,整个身子就往前倾了一倾,哪里像身旁的俩狗兄弟一样,一看就是久经考验的,站住了,就一动不动,颇有些渊渟岳峙之势。
碧丽思看着从高到低的三个家伙,感觉好笑之余,作为一个有孩子的母亲,又觉得这样的教育方式有问题,不由提出质疑,“周,我觉得你这样对他们进行身体的惩罚,并不是一件好事。”
她显然将周易的方式与教育孩子等同了起来。
“中国千百年来,就是这样教育孩子的。我的父母也是这么教育我的。我并不觉得这样的方式有什么不对。而且我确信,这不会伤害到他们的身体。”周易并不打算与碧丽思在这件事情上发生争论。
他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去,正看到安德鲁几人一同走到门口。
“安德鲁。昨天你们睡得好吗?”
“真是好极了……周。你在干什么……”几人相互寒暄着。安德鲁几人似乎对站立的几只有些疑惑。
碧丽思看着旁边说着话的几个男人,知道周易无意与她多讨论这件事,只能无奈的耸了耸肩,“华夏家庭的独裁主义者!”
她满脸同情的看着那匹勉力支持的小红马,又看了看两只站立着一动不动的两条狗,“几个可爱的小宝贝,祝你们好运!”
……
关于洞天的某些事件,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洞天葡萄酒保卫团”的公众账号依然在社交平台上活跃。汉姆希望以此为平台。宣传洞天葡萄酒。
同时,他还包下了世界诸国诸多葡萄酒杂志封面,将周易几乎所有的存货一扫而空。他希望以洞天葡萄酒为根基,建立一个属于他的葡萄酒帝国。
西方的媒体,渐渐消退了热度。
他们希望看到一个西方人为了宣扬民主与文明,在落后的东方土地上充当“救世主”身份的故事,而不是为东方某不知名的葡萄酒做免费的广告。
东方的媒体,也渐渐的将关于“洞天葡萄酒”以及相关事件的热度降了下来。毕竟,全世界每天都发生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件,谁能一直占据所有人的目光?
只有在葡萄酒世界。洞天葡萄酒还在持续的发酵,必将掀起另一番波涛……
……
因为周易身上发生的事。而陆续前来的人,又陆续的离开了。
虽然所有人都对周易酿制的酒恋恋不忘,但,终究到了离开的时候。
是夜,一场大雨将所有的一切都洗净,到第二天,又是好一个清朗明亮的早晨。
周易醒了过来,草草的吃过早饭,就开始在洞天还有沿烟溪水下的葡萄沟游看。
他想彻底的了解,整个洞天、整个葡萄沟到底发展得怎么样了。这些并不是那些简单的数据与财务报单能体现的。
他并没有忘记,当他再一次回到这片亲爱的土地的时候,当感受到所有亲人、朋友、乡里乡亲那一份诚挚的感情之后,那个一直以来,没有确定的想法、没有下定决心去实施的念头。
他是一个散淡的人、一个懒散偷闲的人,一个自私的人。
不过,在得到这个神奇空间的时候,他是否应该为家乡做点什么“举手之劳”的事?
这个念头,他以前就有过,但从未有如此的下定决心的要去做,而不是带着私心的“想去做”。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那个神奇空间不断的扩展,也随之不断变化得“非人”的躯体、感受不到生命力流逝的躯体,那么,尘世的一切,那些纸做的金钱、那些功名利禄,似乎与他没有了太多的关系。
他所牵挂的,也只有那几个亲人,那几个朋友,那些乡人乡亲,还有这片养育着他、养育着所有人的土地。
他希望做些什么,在某一天到来之前,在他要去寻求某些东西、真正的探索某些东西之前……
洞天谷地,已经种满了葡萄;小桥流水、古木建筑都有了,几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极限。
从溶洞出了洞天,沿着烟溪水看下去。
青石的古道,早已被整理了出来,但两旁的建筑,依旧稀疏;某些险要的地方,还缺乏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溪畔的土地,许多都被开发了,但那一片片荒地,在这些整齐的田垄之间,依旧显眼……
他继续顺道而下,沿溪水流入了那条横贯清山镇的小河里。
溪水的清澈与浑浊灰暗散发着异味的河水,在溪水的入水口处,变得泾渭分明。清与浊、净与晦,同样是水,却没有哪一刻这么分明过。
清溪入口处,清水固守的那一段,如同一个碧绿的清潭,里面水草窈窕、游鱼自在,螃蟹横行,虾米清透;而环绕着清潭的臭水,则生机全无。
如此强烈的对比,让周易不由暗暗皱眉。
清山镇的厂矿几乎关停了,但几万人的生活污水,依旧未经处理的淌入河中,让这条河水浊臭——或许他应该出点钱,与政府合作,治上一治……
周易继续沿着河流而上,整个清山镇就出现在面前。
清山镇,随着旅游人口的增多,交通压力愈发的大。
因为有车的人多了,本来可以勉强容四车通过的街面上,两边都停满了车辆,稍发生点事,就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听说镇上早就筹备着要在旁边建一条道路,使外来车辆不经过镇区,也不知道计划得怎么样了……
如今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其实除了在家里偷懒躲闲,还有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去适当的介入其中、参与一下。
以前看不顺眼,只能动嘴的他,现在似乎有了改变某些东西的能力。(未完待续。)
第八十章 笺
就这十数日的时间,牟图洞天这片“福地”的陈金昌损失很大。
这种损失,绝非是金钱上的,更多是各种人情关系以及某些隐性方面的东西。
即便他并没有直接用金昌地产公司的面目出现在这一事件当中,这一谨慎,让他得以迅速的斩断触角、退出泥潭,但他旗下的长昌房地产公司,不可避免的陷入一些不好的事情当中,比如权钱勾结、行贿等等。
而那位收受了陈金昌宝玉的大人物,其湖湘一众党羽,被一直紧盯着他的政(自动和谐)敌趁势而上,咬落半片江山。
大人物气急败坏之余,自然不可能给陈金昌好脸色看了。他全然忘了,是因为他自己的贪婪,而导致目下这一切……
时间回到数日之前。
陈金昌目无表情的看着朝廷电视台那位女主持人的播报,看着电视里面,郝镇长的一系列拙劣的表演,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漂亮的女秘书敲开了房门。
“什么事?”
“陈总,这里有些消息,我想您可能需要。您要不要看一看?”女秘书小心的说道。她知道自家**oss一直在为了一块偏僻地方的土地发愁。
她想不通,自家这位大老板,脑袋里到底是想着一些什么,怎么会花那么大代价,想要拿下那样一个偏僻地方的土地。
做房产——她可不认为那里是一个好地方。难道仅仅只因为那个神棍的几句话?
大人物的想法,她不懂。
她小心的将手里打开的平板电脑递过去。
陈金昌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最新一条热点新闻——“八国联军再次来华”——他的目光往标题下方移去,眉头越皱越紧。待到看完整条新闻的时候。两条又浓又黑的大眉毛。已经缩到了一起,划成了一条线。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陈金昌看了看手机号码,眉头皱得更紧了,两条眉毛间都看不出一点间隙,完全成了一道,“张书记,您贵人事忙。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啊。上次那块宝玉怎么样?那可是我藏了好多年的宝物……最近有一个拍卖会,上面有一块秦朝流传下来的帝王宝玉……听说是含有龙气的风水镇物,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咱们一起去瞧瞧?”
他说着话,皱着的眉头也散开了,满脸的笑意,一如他口中吐露的春风。
这个时候,那位女秘书早已知机的走了出去,闭紧了房门。
电话那头,刚想要问责唾骂的话音。收起了一大部分。不知为什么,听到陈金昌话音。不知是因为声音让人熨帖,还是那声音里透漏出的某些东西让人心动,总之,某人心里的怒火立刻消失了大半,也想起两人昔日的情谊来。
“老陈啊,这次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那些人的损失,你看着办吧,至于那什么宝玉,就……”某人说的“那些人的损失”,自然指那些因此事落马的官员以及其他利益受损的人,比如想郝镇长这样的人物,在政(这不是个好东西,还是和谐一下)治利益受损的时候,只能从其他地方安抚一下,不然以后还有谁跟你干?
陈金昌听着电话对面最后传来的犹豫不绝之意,连忙打断道:“行!老陈,这次是事情,是我没有安排妥当,你就给我这个老兄弟一个面子。
我知道最近风声紧,拍卖会那样的地方不适合你,不过……到时候咱们老兄弟再聚一聚。至于其他朋友的损失,你还信不过兄弟我?
我这人,没有别的本事,一是对朋友讲义气;二是好交朋友!”
……
陈金昌和某位人物通完电话,想了想,换了身衣服,出了门。
黑色的豪车,在一处偏僻的山野别墅前停了下来。
他刚走下车,就见一个女人走到了车门口,“陈总,老师已经走了,他临走前要我把这个交给你。”
陈金昌知道面前这个女人,就是他从东南面请来的那位名号唤作“玉麒麟”的大师身边的人。他接过女人递来的暗黄信封,展目一看,封面上书:陈金昌亲启。
颇善书法的他,只觉这几个字如风云流水、无拘无碍,心中的不悦顿时淡去几分。
信封并未封口,甫一展开,一张硬片便从信封里滑落——正是当日陈金昌赠送出去的那张金卡。
他没有在意跌落到地上的那张、代表着普通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财富的小卡片,两个手指深入信封中,夹出一张薄薄的信笺。
笺纸薄而清透,愈发衬得上面墨色浓郁、在光明下玄光震烁。
只见上面写道:
福地洞天岂凡主?未知天人,又起俗心,收拾东西且家去,高卧颂黄庭。
并没有往日的故作高妙,文中之意,昭然若揭。但陈金昌又拿不准,这“洞天福地”,当是说他谋求的那一片土地。
“岂凡主”,不就是说,这样的地方,岂是凡俗之人所能占据的?那转念一想,是不是在说,这片洞天福地的主人,就不是普通人了。
陈金昌想到这里,悚然一惊。他想去回想那位他曾见得一面的“洞天”主人,却发现,除了那懒散清淡的气韵,略显青涩的质体,其他的,竟回想不出太多来。
或许连周易都没有想到,随着空间的扩展变化,随着他自身的变化,他本身显露出的不同之处,总是有意无意间被人忽略;甚至他的身形样貌,若有人刻意去想,就发现,竟想不起太多来。
他很多方面,远不如他自己所想的掩饰得好,但却甚少有人对他某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产生怀疑。或许,这就是道家所说的“和光同尘”——或许是他心里的变化,而引动某种莫名的力量而产生的效果。
陈金昌看到第二句,愈发的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不妨又想起在洞天之中,自己未曾太过注意的种种奇异之事,比如那些太过灵性如妖的动物、比如那些味道远远好过他处的菜肴,比如……
这些年,所谓“福地洞天”所谓“风水好”的地方,他见过不知道到时候,甚至也听过种种异闻,但无论是哪个地方,哪里有表现得这么神奇的?
那分明不是一片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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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事情耽误了,两章一起传上。(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章 茶
几日间,陈金昌通过东南面的一些熟人打听,果听说“玉麒麟”自回去后,闭门不出,不再为人相看风水,只留几个徒弟在外行走……
一月后,洞天迎来了一位普通而特殊的客人。
普通在于,他只是一个寻常的老人,只比别的老家伙步履稍矫健几许,若非眉眼之间的皱络,黑色的头发,几乎让人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之所以说特殊,因为他叫陈金昌,月许前,差点就成为了脚下这片土地的主人。
陈金昌这次来得很低调,没有带任何人来;到了洞天外,便下了车,一个人徒步过了溶洞,到了洞天谷地。
到了洞天之中,这一次,他比前面几次都要用心的感受这片土地、感受这里的阳光空气和雨露,这才愈发的感觉到一种不同。
单单站在这里,就让他觉得心怀畅快;呼吸之间,舒顺的空气润入肺中,轻微的喘息,很快平息下来,心也愈发的阔静了。
“果然是仙家福地,可惜不为我所有。”他心里叹息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太多的遗憾。他这辈子错过的东西太多了,很多事情早就看开了,用过心、尽过力,就不生憾感。
这一次,刨除了功利之心,带着一种欣赏的怀绪,整个世界,似乎也豁然的对他放开,愈发的明晰起来,心思也愈发的坦然无咎;连那些隐现的小动物,也愈发的和人亲近,显得可爱。
他一路往前。一直走到周易的家门前。没有碰到对他吹鼻子瞪眼的那位熟人。倒也是好事。
他见周易房门打开。估摸着会有人在,便脱了鞋子,大步入屋,“有人吗?”
声音在厅堂里空荡荡的响,也没见个人出来。
“可能是出去了。”他想到。
想到这里,陈金昌也不出去找人,径自从提着的小包里拿出一溜儿茶具。
在门外的水渠里打了水,放到自个儿带来的袖珍型的加热器上加热。倒去第一泡,将第二泡茶满入三个摆成品字形的小杯中,一个人就自拿起小杯,悠游的饮起茶水来。
屋外的山湖景象,也尽收入怀中。
他早年在大陆东南部打混时日,别的东西没学着,单单将潮汕人饮茶的风头,学了尽,于是到哪里都要带着副茶具——他已经很久没有自己一个人带着茶具往外跑了。
陈金昌一口饮尽三杯茶,又自斟满。正欲待再喝去,突然抬头一看。面前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一个巨大的金黄色头颅,两眼如火炬一般的看着他面前装满了茶水的杯子。
他也不惊,举起其中一个装满茶水的小茶碗,送到大黄狗面前,“好朋友,来喝一杯茶!”
大黄狗蹲坐着身子,两条前腿如人手一般的伸出,稳稳的“捧住”递来的小茶碗,如同演练过千万遍一般的,和方才陈金昌一样,将小茶碗往嘴边递,直将茶液送入口中。
如瓶盖大小的小茶碗,比之大黄狗的嘴巴,显得太过的小。他喝上这么一小碗茶,就如同人抿了一口茶水一样,虽不解馋,但尝尝味道也足够。
他尝了尝陈金昌的茶水,摇晃了几下大脑袋,对着陈金昌呜声几下,也不知是什么意思,转头往楼上去。
大黄狗走起路来,跟猫相似,竟没有太多的声音。偌大的身躯,跑动之间,反显露出轻盈姿态。
陈金昌还没来得及反应,大黄狗的身形就消失在他面前。
很快,大黄狗又如同一阵黄风吹将下来,等陈金昌看清楚的时候,只见他嘴里轻叼着个竹雕小筒、尾巴上顶着一只稍大的茶碗,落在他面前。
竹筒和茶碗已经安稳的放置在茶几上了。
大黄狗指了指竹筒,又指了指自己的茶碗。
陈金昌并不懂大黄狗的意思,但不排除他看看那个竹筒里面的东西。
竹筒并不算精致,紫色的竹身,也不知是什么品类材质;圆圆的筒身上,粗略的刻着一株细兰,一看便知是初学者的作品。
陈金昌猜测是这栋小楼主人雕刻。
紫竹筒触手温润,不滑不腻,透着淡淡竹香。他将竹筒盖轻轻打开,露出里面的容物;于此同时,一股淡淡的茶香清逸出来,久郁不去。
他将茶叶倒到手中一看,浓黑的茶叶,一根根的曲着,长短不相一致,形貌也不相类,看起来比之市面上十来块钱一斤的杂品还有不如,但那清郁沁人的茶香,却有让他不敢怠慢。
他几乎能想到,这是某种超极品的茶叶,经过制茶新手炮制之后的成品。若非极品的茶叶,没有这样清郁的香;若非制茶的新手,也弄不出这样难看的茶叶。
作为一个好茶之人,看到这样的糟蹋,不免心痛。
他将茶叶放入泡壶中,热水一泡,立时间,一股不算极浓,但沁人口鼻的芬芳便从茶水叶脉中涌出,随着茶叶的舒展而展放。
虽是第一泡,但陈金昌直接倒入了杯中,忍着口中之欲,先将第一杯茶请到端坐的大黄狗手中,而后自己端起第二杯茶,慢慢的嗅着茶盅升起的香雾,看着在阳光下,澄黄灿然的泛着金毫的茶色,眉目之间,是无尽的享受,连多日来略显苍白的脸色都红润了十分。
他看着茶色中的金色微光闪烁,不由一怔,就着从窗棂间射进来的太阳光,仔细的打量着,却发现,茶液之中,一根根极细的毫发在悬浮、飘荡、闪烁。
这是什么?
陈金昌心中闪过一个疑问,顺手从旁边的茶筒里捏起一根细茶,迎着射入窗棂的熹微光线,仔细瞧去,正瞧见那炮制好的细茶叶上,无数极细的黑色绒毛生出——原来是茶上之微毫,化入水中所致。
他笑了一笑,端起仍泛着热气的茶水,轻轻一口,抿入嘴中。
因是第一泡茶,茶香仍淡,但馥郁的香味却早已初露端倪,润人心肺;浓厚的茶味还不突出,却恰到好处的衬得水味的清甜滋润,爽人胃脾……
当周易回来的时候,正好就看着端坐在厅堂里品茶的一人一狗。他那大半筒茶叶,却已经见底……(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计划书
周易看着眼前见底的茶筒,看着悠然品茶的一人一狗,只觉他们不像在喝茶,反倒是在请客吃饭,一碗接一碗的,要吃饱了才够。
一人一狗“两兄弟”也发现了周易的到来,不过谁也没有起身。陈金昌依旧将手中第二泡的赤红色茶水倒入一大两小三个茶碗之中。
也不用他请,大黄狗自个儿就拿了茶碗吃了起来,就着桌上早摆上了的、大黄狗从周易的摆置里淘弄来的茶点。
周易看了陈金昌一眼,也不以为意,并不开口相问,径自坐下,拿了个小茶碗就喝了起来。
他算不得好茶之人,但喝茶于他,也多少算是一个消遣。这时举茶碗而细饮,啧啧品尝,确实发现,这不同的人,泡出来的茶,是不一样的。
虽然是他常喝的茶、甚至是他制出来的茶,以往常在家中自饮自酌,味道熟悉已极,但现在品来,却多出了几许陌生的味道,显得更加的老辣、火候更足了。
东西都是要比较才能发现其中的不同。
比如周易,喝到手中的茶水,才知道自己平日里琢磨着泡出来的茶,还是少了些韵味,但这种韵味不单单是练习就能成的,还需要相应的茶具配合,需要时间的磨砺,需要自己的品悟。
况且,不同的茶味,也未必没有好处。
茶过三味,陈金昌见周易不主动发问,也只能吐露自己的来意。
“我倒真喜欢这个地方!”他慢慢放下茶碗,看着满目的山光湖色。感受着自然毓质。不由说道。“本来准备划弄来当做养老埋骨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不成啦!”
说着话,他将视线从碧清的湖光之中,转移周易身上。
窗棂漏进来的熹微斜霞的日光下,周易整张脸泛着如羊脂白玉一般的莹彩,几乎没有半丝的瑕疵,比聚光灯下,最好的妆容还有完美得多。
他斜斜的坐着。宽松的衣物削体而下,长袖乱倚。这样的衣装,放在另一个人,必定是极其邋遢、显得懒惰猥琐的形象,但到了周易身上,就清淡逸然起来,如那古画里的隐士谪仙,好似下一刻就要飘然而去……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他握着茶碗往下放的手滞了一滞,心中叹了一句。
“原来以为只是个好运的小子,还可以欺上一欺。却没想到……”陈金昌终于将手中茶碗放下,毫不掩饰的在周易面前吐露自己那点心思。
他说着话。从旁边那个手袋里,拿出一个文件包,递到周易面前,“你看看吧。”
周易对于陈金昌,并没有什么痛恨之说。毕竟商人逐利,这是很正常的事。用一切手段打压对手,也是很正常的事;相对而言,面前这位,手段已经足够干净了。
同样,这也是他清淡的心性使然。
或许更重要的是,他并没有其他人想象中的那么在意这片土地的归属;或许,他一开始就相信,也有这个底气相信,属于他的,谁也拿不走。
正因为心中有底,正因为没有那么在乎,正因为看得明白,所有,在面对眼前这位“敌人”的时候,才没有忿怒。
反而是,比周易自己相信中的,他的内心,还要平静。
一如醇厚的茶香,一如这波澜不起的茶水。
他看着对方递过来的文件,倒有些好奇,难道是来求和的?示好的?
以对方的身份,大可不必这样。
或许是,眼见巧取豪夺不成,准备合作共赢了?
周易心中想着,手上却不慢,将文件一页页的翻开,慢慢的翻看。
他手上的,俨然是一个个关于洞天这片土地、洞天周围土地,乃至清山镇的一个整体规划,其中内容之详备、计划之严谨,几乎让周易看到了整片土地未来的样子。
单看这些计划书,就知道对方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资源在上面。这不仅仅需要一个智囊团的脑力运作,还要对清山镇的地理人文等各方面条件,已经未来的发展有足够的了解。这些了解,绝非用脑袋、或者上网百-度一下可以知道的,甚至只有整个县市的某些官员及特殊人员才能知晓一些。
这份资料的价值,就不言而喻了。
他继续往下翻阅着,当他看到一张手绘得、极精致的山形水脉图的时候,眼睛一定,手也停止了翻看的动作。
图面里,左下角,是一个湖;湖似u形,更像那茶马古道的青石板上、几百年上千年踏出来的马蹄印记,被群山环绕。
u形的一头,瀑布跳落,盘桓入烟溪而去;u形的另一头,穿山而过,汇入另一片大湖之中。
周易看着那湖面上露出的一个个小岛,组成一朵芙蓉花儿一般的形状,一个地名蓦然出现在他脑海中——“芙蓉山”。
“洞天还与‘芙蓉山’连着?这么近?”周易心中惊奇。他转念一想,想到那日他乘船回家的时候,正瞧见洞天的那群飞鸟在芙蓉山的山岛水面上嬉耍,便又不觉得那么奇怪。
他更多是好笑——他小时候就住在洞天,即便后来搬出去了,近几年又一直在洞天安住,竟不知旁边还有这么大一片水域湖泊比邻,还有这么一座有趣的“芙蓉山”!
他细细的看着芙蓉山水域和洞天水域的连接处。
他知道哪里,小时候还去玩过不少次。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溶洞,将整个水面紧紧的盖在阴影之下,显得极为阴森恐怖,如同一张怪兽的大嘴,恶行恶相的。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有人进水洞里面,失踪了,是被里面的水鬼抓住了。
在这样的影响下,几乎没有小孩、甚至没有几个大人敢往那水洞里去,甚至连那水洞周围的百许米地方,都成了“人类”的禁区。
因为人迹罕至的缘故,原本就阴暗的洞穴,愈显凄冷惨青,周围的沙石面上,尽满了绿苔藻藓——这下,也就更没人过去了。
连常住洞天的周易,不知为何,在有意无意间,将那里忽略过去,竟从未起过探寻的心思。
————
还有一章。(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菜香
周易慢慢的将文件合上,抬起头来,再次看着眼前这人。
“不知道,陈老板是什么意思。”
虽然这份计划书对他很有用、也正是他所需的,但如果对方如他所想,是来寻求合作的,那么他们能谈的就不多了。
对方作为一个商人,最大的目的,就是攫取利益。而他呢,小富可安,目下的财富,足够他的花销。他剩下要做的,不是怎么掘取这片土地的价值,而是让这片土地,变成他想象中的最好的样子。
不管怎么样,他都还是愿意听听对方的话。
“小兄弟不必这么谨慎。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不多,饮茶算一项,做菜算一项,经商算一项,还有一项,便是交朋友。”陈金昌说着话,又饮下了一口茶水,这才继续说道,“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这些东西,我也用不着了,现在拿出来,就是希望与你交个朋友。不知道小兄弟你觉得怎么样?”
陈金昌说得也够坦荡,姿态也放得够低了,诚意也真是十足了。像他拿出的那些计划书,即便对他没用了,但绝对不能因此而否认它的价值。
周易见对方如此大气,即便对他这样一个“小人物”,竟也放低了姿态,心道:难怪能将生意做这么大。
生意场上,手段狠辣凌厉,手眼通天;出了利益圈子,为人又大气坦荡,论气量胸怀,周易与之一比,那是大大的不如。这样的人物。如果都不能成功。那就没有能成功的人了。
对方既将姿态放得如此之低。周易也不愿当个气量狭小之辈,不由笑道:“与陈叔交朋友,那可真是抬举小子我啦!”
陈金昌听此,洪声道:“我陈金昌看重的朋友,怎么能差得了?!小兄弟这次能把陈某人弄得个灰头土脸,若陈某人交不上你这个厉害的朋友,以后那群龟崽子还不知道要怎么笑话陈某人。”
“成。陈叔既然看得上我周易,那我今天就以茶代酒敬陈叔一杯。”周易将茶杯举起。说道。他并非忸怩之人,稍一推脱,一见对方是真情实意之至,便随口应了下来。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不是?
这一口应下,也代表着架在两人之间的梁子彻底的拿开了。
“好、好、好!今天我陈某人又交到一个好朋友,要大饮三杯庆祝!”陈金昌年纪大了,脸皮也更加的厚,两人关系稍一缓和,他就叫嚷了起来,“周兄弟。我听说你是酿酒的行家,家里藏着不少好酒。怎么不拿出来一起尝一尝,庆祝一下咱们今日的交好?”
周易的酒水够多,也不差他这一口;见他狂态,愣了一愣,便顺口说道:“也好。我再去酒楼里弄点下酒菜来。”
他刚要起身,便被陈金昌拉住了,“去什么酒楼?你只管准备酒,下酒菜的事情,我来负责!你家厨房在哪里?东西都有吧?”
“一般的菜肉都有。没有的,去酒楼里拿就行了。”周易说完,便上楼取酒去。
陈金昌边往厨房里走,边开口说道:“那只老螃蟹在吗?有时间把他叫来。那个老头太倔了,我过去怕被他打将出来。”
……
当周易领着施团儿过来的时候,一缕缕香味已经从厨房里冒了出来。
施团儿老大鼻子嗅了嗅、又嗅了嗅,突然说道:“这味道有点熟悉啊。”
“呵——你还能从菜味上,闻出是哪个人做的菜不成?”周易笑道。
施团儿没把周易口中的调笑当回事,张开解释道:“每个人对于调料的使用与用量、火候的把控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人,做出来的菜的味道是不同的。每个人勺下的菜,都有它独一无二的味道,也有它独一无二的气味。只是绝大多数人,容易品尝出味道的不同,而难以分辨出气味上的细微差别……”
“那您能闻出这是谁做的菜吗?”周易听他说得玄乎,不由试探道。
施团儿大大的鼻子又嗅了嗅,只觉这股菜香味无比的熟悉,但真要他说出是哪个人的手笔,却总觉得蒙了层薄纸一样,让他看不分明。
他脑袋里转了又转,突然一道光芒闪过,如一把长刀划破了遮在面前的薄纱,彻底露出眼前“庐山真面目”,讶道:“是那个老鬼?”
就在这个时候,陈金昌挺着个大肚子、围着小裙,端着一盆菜,走了出来。
“原来是你这个王八羔子!”施团儿抬起手,就要往陈金昌脑袋上打。
他转念一想,突然又觉不对,“小周,他这个乌龟螃蟹蛋怎么跑你这里来了?大黄,给我咬他!”
周小黄听得施团儿的话,看了他一眼,呜了一声,继续趴在旁边,“消化”着那一肚子的茶水。
“你这只老螃蟹,人家皇帝不急,你这个老太监跳个什么劲?”陈金昌将菜色放到大案上,看着吹胡子瞪眼的施团儿说道。
“你这个乌龟螃蟹蛋儿子,你说什么?你以为我真的不敢打你不是?信不信我把你绑起来,全喂了我的蟹孙儿!”施团儿涨红着脸,骂声道。
“周易,你还不把他赶出去?留这个祸害继续害你啊!”
“施老爹,你歇口气,喝口茶水。人家这低头上门,还说要顿饭菜给我赔礼道歉的,我总不能将人拒之门外不是?”周易哄着这位老小儿道。
“真的?你别看我老人家年纪大了就哄我啊。我看啊,他这种乌龟儿子,还是离远点的好,最好早死早超生,免得又祸害人。周易你可别被他的一时低头给迷惑了,要我说啊,打蛇就要打死……”
周易看着他越说越不靠谱,连忙将桌面下的那坛酒提了上来,“菜都上齐了,咱们喝酒!”
“喝酒好啊!”施团儿鸡爪样的手爪子一拍瘦腿儿,说道。一说到酒,他就把“陈金昌”这个他口中的“威胁”“祸害”放到了一遍。
“我说易小子,你可真不地道。明明有好酒藏着,就是不知道孝敬一下老人家……不过你那酸糊酸糊的葡萄酒还是自己收着,其他都算我老人家一份……”
施团儿说着话,迫不及待的拍开了酒坛盖……(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入水
屋外炎阳烈烈,到了屋内,只留过竹清风,习习而来。
三杯两盏之后,酒未足,饭已饱。
陈金昌不雅的打了个饱嗝,拍了拍他那愈发挺壮的肚子。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好几月没下厨了,看来我厨艺见长啊!”陈金昌夹起一根切得极匀极细的莴笋丝,舔到嘴里,在舌尖把玩一阵,这才恋恋不舍的下了肚,仍自嗅着莴笋的清香。
“你这个老不要脸的东西!”施团儿胡须上沾着饭粒,继续往嘴里塞东西,只是动作愈发的缓慢了,每次夹得也愈发的少了,“明明是小子种的菜好,跟你这个老东西有什么关系?!”
“亏你还是个大厨师,反而比不上我这个业余的了——怎么说出这么外行的话?厨师做菜,第一步要做的,不就是选材吗?况且,若不是我的润色,能有这味道?你去外面找一个煮猪食的村妇来看看……”
“我呸!你选的材料?明明是人家家里现成的,老不要脸!”
“好你个老螃蟹,给你三分颜色就开染坊了不是?也就你敢在我面前龇牙,要是到了外面,都不用我动手,早有人耳刮子扇过去……有本事你别吃!”
“好大威风、好大煞气!好一个厉害的——老王八蛋!”施团儿一口黄沫正正的吐到了陈金昌的脸面上。
“你……你……”
“我什么我?这么老大不小了,还要当哥哥的我教你做人的道理?”施团儿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不屑道。“哥哥我吃完了。还不将碗洗干净咯!”
陈金昌碰到施团儿。算是碰到了天敌对手。耍心眼子,施团儿一万个也耍不过他;但论到耍混,他就只能干瞪眼了。
两人早早年是同在一个师傅下面学过厨艺的师兄弟,都知道,当年老师傅说的,做菜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刷盘子洗碗,将厨房整理干净。
这是老派的厨师。什么事情都讲究亲力亲为,自己动手。
陈金昌听着施团儿的话,心里虽然郁闷,但也只能乖乖的端着盘子进厨房去洗。
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一阵老调从厨房里传出,从周易的房子里传了出去,赤炎灼热的阳光,似乎也和煦了几分,暖洋洋的,透过天窗。照得大黄狗那一身皮毛愈发金灿……
周易吃完饭,早就出去了。正好避开了两人邋遢肆意的一面。
当他回到厅堂时候,屋子里早已整洁一新,厨房也清洁的干干净净,两个老头,脚对脚的躺在窗户底下,一人给大黄狗颔下挠痒,一人把弄着大黄狗大而长的尾巴,一时之间,整个房屋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得午后蝉鸣阵阵。
“两位老哥,我准备往湖的另一头去探探,你们去吗?”周易看着两人眼睛半睁半闭,安详静谧的模样,单问了一句。
周易早在看到洞天的一头,连着那莲花山的时候,在想到那个神秘的入水洞穴的时候,就坐不住了,忍不住想要去探探。
“去去去!老哥我好久没动过了,骨头里正痒痒!”陈金昌整个人一跳而起,看起来似乎年轻了几岁的模样——心情似乎不错。难道是被施老头而骂得爽快了?
周易也不知道在他去拿船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竟让两个一直吵吵闹闹、骂骂咧咧的老哥俩,能这么安静的躺倒一起去。
“老头子我这把骨头都酥掉了,再不走走,以后真要走不动喽!”施团儿这么说着,无比利落的从地上爬起来。
只有大黄狗,依旧懒洋洋的,卧在一片阳光洒下的地方,不弹不动。
“阿黄,你去不去?”陈金昌跟大黄狗似乎结下了情谊。他看着大黄狗,不由问了一句。
大黄狗巨大的狗眼微微的睁开,惺忪的看了他一眼,又闭上了眼睛。
两人跟着周易走到湖岸边。
一艘乌蓬小船正悠悠的在碧波微澜的水上漂着,因为一头被绳子紧紧的系住了,这才没有漂离开去。
周易等两人上了船,解开绳子,竹竿子一撑——紫色的竹竿似乎极富韧性,弯成了一道大弧,随即愈发快速的再次伸的笔直。
小船就借着这股蓄发的力道,被急速的往前一推,划破波面,往前行去。
船还离岸不远,就在此时,一道黄影突然从陆上窜来,窜到岸边,用力一扑,直向乌蓬小船扑将过来。
如此大一团黄影,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以此速度扑下,非得弄个船翻人覆不可。
周易见此,却不急不缓,竹竿往水中一伸,用力一撑,长直的竹竿子再次曲了一曲,整个小船,周易站立的一头,都往下沉了一沉。
随即,小船就如同在尾后装了个引擎一样,呼的一下,从水中跃出湖面尺许,又平稳的落了下去,借着这一起一落,船便在水面上滑开数十米去。
“嗵!”
船滑开不久,巨大的黄影就空中落下,预料之中的巨响没有出现,也没有多少水花飞溅,只有轻声闷响,遁入人耳,如鱼跃入水中,瞬间消失不见。
整个黄影,也似乎在那一霎那,融入了水中。
“易小子,你慢着点!”施团儿两人坐在船舱内,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船一上一下的,电射而出,突然就在湖面上滑行出老远距离。
他话音落下不多久,就见水深处,一团黄影钻出,巨大的身躯,金灿灿的毛发紧贴,如水獭一样的,从水里向小船飞速游来,如同一个水中巨怪。
“阿黄?”陈金昌从船舱里走出来,看见水中金黄兽影,疑惑出声。因为大黄狗如妖般的人性化,所以现在,面对他如此擅长游泳的事情,陈金昌也就不那么惊讶了。
“这小子,你别看他平时憨厚老实,实际上蔫儿坏。刚才叫他来,还偏不来,现在船划出去了,就从岸上跳扑过来了。如果不是我操船得快,船都得被他弄翻。”周易看着水里那个东西,说道。
周小黄听到陈金昌的唤声,从水里面钻出来,抬起头,叫了一声,前爪招了招,眼见周易拍过来的竹竿子,又钻到水底去了。
周易看着这只懒货竟然从家里出来了,原本还以为他是转性了,想要跟过去玩玩,却原来不知是脑子哪地方抽了,跑来祸害了一阵,又不知跑哪里晒太阳躲懒去了。
他看着从水下面消失,逐渐消失在岸边的黄影,再一次将船撑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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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感觉自己水了一章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八十五章 探幽
周易在出发前,早问过乡里的几个老人,关于那个洞墟的事。
就老人们说,很早以前,洞天与莲花山确实是连着的,可以划船过去。不过,大概在几十年前,发生了一件事,就再也没有人去过那洞墟了,甚至后来连那洞墟都渐渐遗忘在记忆的岬角。
老一辈的人物,在听周易问起那个洞墟的时候,还十分惊讶。
“易伢子,你怎么问这事了?那灵龟洞里面有水鬼啊,你千万别去!”老头正是以前经常在洞天钓鱼的老头。只是最近几年,这洞天的鱼,越来越机灵,基本上不上钩了,他就不在这里钓鱼了。
他说的灵龟洞,也就是周易所想的那个覆水的洞墟。
说起“灵龟洞”这个名称,周易对那个洞墟的记忆又明晰了几分,想起了在那个大洞里面,光能照到的地方,还有一块巨大的圆盘形的石头,如同一只大乌龟盘在水里,所以当地人称那个洞为“灵龟洞”。
不过关于那个洞墟的事情,很少有人提了,连“灵龟洞”这个名字,也渐渐的忘却在尘埃中。
“哎呀,鱼伯,我也就问问。这不是好奇嘛?我听说那灵龟洞以前联通莲花山的,可以坐船过去,是不是啊。”因为这老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在钓鱼,所以乡里面人都称他鱼伯或者鱼老头,反倒将他本来的名字忘记了。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你不会真准备去哪里吧?!易伢子啊,你还年轻。又有成就。还是惜命点好。那洞子邪门。真去不得!”鱼伯看着周易问得仔细,真的急了。这么年轻,真进了那鬼洞子,出不来,就可惜了。
况且,万一人家以为,是他这个老不死将周家的这根贵苗苗,引到那洞里去的。他就是死一万遍,也不够赔人家的啊!
“鱼伯,我真是就是听说了些传闻,好奇问问,没有别的意思。”周易安他心道。
“不过你说水鬼——这都什么时代了。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那洞子里面?”周易好奇的说道。
“行了,既然你问了,我就跟你说说,免得你不知好歹。”鱼老头说道。
“这事情过去好几十年了。那时候我还年轻,也经常从那洞子里驾船来往。以前我都是去那莲花山那边打鱼的。
就在那一天。我又准备驾船去的时候,被我老娘拉住了。说今天日子不好,不能出水。
那都什么时候?四旧都破光了,这迷信的话,我哪儿信啊。不过我娘一直拉着我,最后还是没去成。其他几个朋友都去了。
不过,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一个都没回来?尸体呢?找到了吗?”周易忙问道。他觉得或许从尸体上,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死无全尸,哪里来的尸体啊!
那洞子里的水路我们都走过,平平坦坦的,连个水窝子都没有,谁知道七八号人进去,就这么死无全尸了。”
“那有人进去找过吗?”
“哪能不去找?几个死了儿子的老人都进去了,也没出来。连尸体也没找到。直到现在,就再也没有人进去过了。
你们这些小后生,总以为我们老人家是编话骗你们,就不知道……”鱼老头睨了周易一眼,哼了一声,又怕周易还有怀疑,继续说道:“疯猛子,你认识吧?”
“怎么了?”周易不知道“疯猛子”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鱼老头所说的疯猛子,是清山镇的一个疯子。周易小的时候,就见他疯疯癫癫在街上打混,直到现在,还能经常见到他——十年如一日,光着脚、泥着衣,手永远抱在怀里,一副保护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疯猛子’他爹就是那次去掉的。他年纪还小,听说爹没了,一哭坏了脑子,就成了现在这个样。”
周易倒是听说那个“疯猛子”是因为哭疯掉的,却一直不知具体到底是个什么事,现在算知道了。
周易了解了那灵龟洞的故事,对于那里通莲花山的事,倒是确定了。不过那里面的“水鬼”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还有些疑惑。
不过想来,也扯不到什么神鬼上面去。
他愈发有心思去探上一探了。
至于叫上施团儿两人,是因为早跟他俩说的时候,两人就说要一起去探探,这时候,也不好反悔。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于护住两人,心里还是有些底的。大不了,如果情况危急,将两人打昏了,装那空间里去。
况且,那里面的东西到底还在不在,还不知道呢?
周易竹竿一撑,水波滑向一旁,给船只让开了道。乌蓬小船借着道儿,平稳稳的往前行去。
船里的两个半老头儿,早已摆开了阵势,你一杯我一杯的喝将起来,当然,仅仅是茶水而已——借着这满湖的碧色。
水上的风,格外的柔,比柔波还要柔上三分,将满夏的炎色都去掉十分,如美人的手,轻轻的拂过周易的身体,让他操使得愈发的畅快。
没多久,风渐渐转寒了,有些阴冷;阳光似乎也暗淡了下来,很快,连金黄色都退去了,只剩下山阴的笼盖。
仿佛在一霎那,便到了另一个世界,从初夏的暖熏中,入了秋风瑟瑟里,还带着几分冬的阴寒。
但前面的黑洞,如同巨兽的一张嘴,比冬的阴冷,还给人以压迫感,让人畏惧、退后。
船渐渐驶进了暗中,空气也愈发的阴湿起来,两边的石壁,爬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绿藓一层又一层的,老绿老绿,看起来湿滑湿滑,绝非让人愉快的感受。
不止是光,连水也暗淡了起来,本来映着碧清碧清的湖水,渐深渐暗,化成了绿色中的黑,依旧平静无波。
当船真正驶入灵龟洞中的时候——这个时候,连风的声音,都成了奢侈。
整个暗中,只有一滴一滴的水从洞壁上滴落的声音,以及,船桨将水拨动的声音。
桨的声音,在一片黑暗的寂静中,在已经沉寂了几十年的黑暗中,格外的显眼。它在洞墟里回荡、回荡、回荡,不知道最终将在哪里消逝。
船舱里,两人的说话声,也没有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章 探幽2
两个半老头儿,瞳孔微放,适应着黑暗。茶水依旧倒入口中,似乎只有这茶水的余温,才能让他们的身心温热几分。
一盏亮灯从船头闪现,将黑暗了太多年洞穴照亮。光芒照到两人瞳孔上,刚才放开的瞳孔骤然一缩。
“周小子,你行吗?不行咱们就回去,老头我还想安享晚年呢。可不想栽在这个鬼地方。”施老头儿眼珠子在暗地里转了转,心里已经不知有多后悔了。真是好奇心害死老螃蟹啊。
周易还没说话,陈金昌就开口了,“老螃蟹,你还是这么胆小,跟当年一样。哈哈——你不会还像那次一样,被吓得尿裤子吧。”
“什么吓得尿裤子……你这个老王八蛋尽说胡话!”老螃蟹讪着脸,没有半点底气的否认道。他可不想在小辈面前丢了脸面。
陈金昌看着老螃蟹急得脸都红了,只是切切的笑,倒也不再撩拨他,免得老螃蟹真的翻脸。
就在这时,一阵呼扇声音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异于常的尖利的叫声。
一个巨大的黑影,倏忽而来,直扑向这条乌蓬小船。
“妈呀——”施老头儿已谁都没想到的速度,抬起那半片衣襟遮住了眼睛,整个人就躲到了船体中间的那张小案底下去了。
谁也想不到,作为中国美食界有不少名气大厨师,作为一个活了几十年的老家伙,竟有这样胆小的一面。
事实上,不止施团儿。连陈金昌看到从天上扑下来的那个巨大的黑影。脸色也不由变了一变。平日里豪气冲天的他,此时心里渗出出一丝一丝的悔意——如果葬身在这里,那真是……
什么‘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样类似的古语警言都从他脑袋里冒出来,为他今日酒后略显莽撞的行事而自责。
也是,若非喝了些酒,平日里,以商人身份第一的陈金昌,怎么会屈尊冒险的想要跟周易往这鬼地方来?若非酒意。施团儿这个罕有人知的“胆小鬼”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地方来,自曝其短?
现在被这么一吓,两人什么酒意都给吓没了,只剩下满肚子的后悔。
巨大的黑影,犹如魔幻电影里的恶兽,带着巨大的风声与奇怪刺耳的尖叫声扑将下来,扑到了整个船面上。
这个时候,周易似有所觉。
脸上倒还带着熟稔的笑意,从怀里掏出个果子,往天上一抛。
“好久不见啊。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也不回去看看。”周易似乎在与某个朋友说话。
这个时候。灯光照了上去,正好罩住那团黑影,可见是一只巨大的蝙蝠,两只血红色肉翼展开,足有两米来长,看起来渗人不已。肉翼的末端,还有一只尖利的小爪子。
周易确定这就是前两年他喂养过的一只蝙蝠,不仅是那熟悉的体态与尖利的鸣叫声——大概没有其他地方的蝙蝠能长这么大了。
大蝙蝠扇着翅膀,可怖的身体在空中舞蹈着,看起来极为兴奋与喜悦,又似在召唤着什么。
周易抛出去了苹果,被他尖牙咬到,咔嚓几下,入了恐怖的牙口之中。
就在这个时候,黑洞之中,又出来几只蝙蝠,后面带着一群小蝙蝠,简直是群蝠乱舞。
后面出来的一群蝙蝠中,有两只只比大蝙蝠略小一圈,一同飞转过来围着周易打转。
无数的小蝙蝠,在稍远些的地方,上下的翻飞着,围着他们的父母或者老大,与周易这条小船,隔得远远的,只偶尔有一两只调皮胆大的,从周易的船头上飞过去……
在洞天,因为溶洞多、气候适宜,蝙蝠是常见的。早些时候,因为蚊虫的困扰,周易弄了几只小蝙蝠与小壁虎来喂养。
不过在一两年前,喂养的三只蝙蝠就全都不见了。
他竟不知道原来这三只蝙蝠,正好是一雄二雌,变成了一家子,隐入这幽洞里生活,可劲的造人——看这些大大小小上下翻飞的几百只蝙蝠就知道。
当然,也未必全部是他们的孩子,也可能是他们收的小弟也说不定。
一直注意着外面情况的陈金昌,感受着气氛的平静,伸出头,往外瞧了过去。
“易兄弟,你认识他们?”他讶然的看着那三只超乎寻常大小的蝙蝠说道。
“是啊。这三个,他们以前还是我养大的呢!”周易颇有一种做父母的见到孩子成家立业的自豪。
藏在茶案下的施团儿老脸儿一红,也探出头来,“哎呦,我这一睡,怎么就睡到这底下去了?咦——这蝙蝠怎么这么大一只的啊?”他的演技也真不错,看起来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似乎才发现天上翻飞的大蝙蝠。
“是啊,一睡睡案头下去了。不想,你这老螃蟹,躺下去得快,钻出来得也真是快……”
两人这么一打混,再加上有这么多大大小小的东西在旁边护航,气氛又恢复了热闹,原本洞中的凄清,被一扫而净。
灵龟洞,除了一道直通莲花山的大隧洞,周围岔岔道道的,又不知分出多少道来,更不知那被隔离开去的幽深水道,又通往何处。
周易也不管,径自划了船,沿着暗长宽敞的大道,一直往前去。
有了这些蝙蝠“地主”的护卫,他略微绷紧的神经,也放松了一些。
船篷里的两位,又重新斟上了热茶,举杯微抿,抬目四顾,看着这巨大幽深的溶洞里,平日里难得一见的一切。
船上的灯,照出熹微的光,在洞墟里扩散开来。整个洞穴,都被淡淡的光芒映照、被潾潾的波光闪烁。
洞天入口处的那个溶洞,两人是看过的,但比之眼前,这些通天而上、壁体晶莹的乳石,比之直插云天的笋尖,比之这十人合抱不住的“**钟”,比之眼前这些如飞鸟、如仙人、如凌云楼阁的巨大洞墟幻境,未免显得太过秀气、袖珍。
溶洞中的一切,当显露在两人面前的时候,譬如幻世仙府,让人忘却了这遗忘了几十年的黑暗里的恐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