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实话
两天后,随着一声沉闷嘶吼,泥土轰然炸碎,宋阳双目赤红,又一次重返人间。
焦糊的味道,残垣和灰烬,小小院落被付之一炬。正在残骸中搜索的盘头儿大吃一惊,一跤摔倒在地,再看清突然从地下冲出来的人是宋阳后,盘头儿更加骇然:“阳伢子,怎么回事?”
宋阳反问:“他在哪里?舅舅在哪?”
盘头儿刚一摇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宋阳已经冲了出去。
脚步声轰鸣,沙石飞溅久久不散,汇聚成宋阳狂奔的轨迹,小镇四周,宋阳全无方向,只有一步一步地找,虽然明知道是白日梦,可他还是盼着能在某处,突然看到一个瘦竹竿样的老头子,臭着脸吼他:“怎么才来,老子差点被人打死……”
这世上,唯一一个真正疼爱他的人。
三天…五天…直到十天之后,宋阳才在距离燕子坪四十里外的一座小小山坳中,找到了些痕迹。没有尸体,只有一蓬蓬洒落在地、早已干涸的血迹。
黑色血迹,在阳光下,闪出诡异颜色。还有山石上的刀痕,不难分辨,其中几道尤其狰狞的痕迹,都是龙雀留下的。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宋阳用出所有的手段,揪着头发想尽办法,可最终也没法找出敌人离开的方向,能确定的只是这里曾经是尤太医的战场,仅此而已。
在小山坳中枯坐一天,宋阳长长吸了一口气,伸手揉了揉脸,起身返回了小镇。途中,悲恸与绝望渐渐褪去,哭着寻找凶手和笑着报仇,他选后者。
出乎意料的,盘头儿和几个衙门里的差役,正吆喝着、带领着一群街坊搬运土石,看样子,他们再帮宋阳重新盖房子。
见宋阳回来,盘头儿迎上来:“尤仵作……”
宋阳摇了摇头:“没找到。”说着,伸手向自家院子指了指。盘头儿应道:“尤仵作走了,你还得接着住不是,大伙一块动手,用不了几天。”
宋阳点了点头:“有心了。我现在没钱,算我欠…”不等他说完,盘头儿就笑了起来,压低声音:“头几天,这一季修葺衙门的款子到了,你就不用操心了。”
宋阳也露出了一个笑容:“那就再多盖出来两间,住着宽敞些。”
镇子上的泥瓦匠走上前,问宋阳:“伢子,新围墙上还留不留狗洞?”
宋阳点了点头:“猫恋家、狗恋主,都会回来的,狗洞照旧吧,多谢。”尤太医回不来了,但他收养的那些癞皮狗、断尾巴猫都不曾走远……
这个时候,宋阳忽然抬头望向前方,一个瘦小老者,双手对揣袖中,正缓缓走来。
顾昭君。
自从上次见面后,他就再没出现过。
顾昭君走到近前,眼看着大火留下的残骸,略显意外:“怎么会失火?”
宋阳引着他走到安静处:“尤太医出事了,仇人上门,多半无幸。”
顾昭君的神情更惊讶了,而后又正色摇头:“这件事和我没有一点关系,你别想到我身上。”
“我怀疑过,不过…总之暂时排除你了。”两年前,顾昭君派荣友全来杀尤、宋两人,可荣友全的本领根本不是尤太医的对手。
足见顾昭君也不知道尤太医的底细,如果他是那个‘仇人’,也不会不清楚尤太医的手段。
而且,姓顾的知道‘宋阳了解自己的身世’,就凭尤太医那副生冷样子,任谁也不会觉得尤太医会真心疼爱宋阳,更不会觉得尤太医死后,宋阳会咬碎牙齿来发誓要替他报仇。
在顾昭君看来,尤太医的死活宋阳都不会放在心上。这一来,‘杀尤太医、逼宋阳入世,与顾昭君合作,借力寻找凶手’这个动机就不存在了。
宋阳语气清淡:“我想替他报仇,尤太医。”
果然,顾昭君略显意外,皱了皱眉:“替姓尤的报仇?当真没想到。不过这件事怕是不容易。你以为,我找到你同时,会不调查尤太医的背景么?不过…”说着,他耸了耸肩膀:“我什么都没查到,尤太医的背景比雪还干净,没有一丝值得追查的地方。他本人都没有可追查的地方,又如何去查他的仇人。”
宋阳没废话,开门见山:“帮我找到仇人、帮我报仇,事后我帮你收拢付家势力。说到做到。”
顾昭君低头琢磨,片刻后笑了起来:“虽然是无头案,可真要去查,也总会有水落石出那一天,但是时间没法控制…三年五载是它,十年八年也是它,你觉得,我等得起你十年么?”
尤太医的事情来得太突兀,事前没有任何征兆,更没有什么脉络可循,即便顾昭君手段了得,也没法马上查出什么。
“十年?我也等不起。”宋阳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继续道:“有两条线索可供追查。”
顾昭君饶有兴趣:“哦?那就不一样了,说来听听?”
宋阳应道:“第一个,大燕国师。他和舅舅或许有什么关联……”尤太医生前,能看透国师的夺取蛮族十二尊尸的企图,还把凶僧手中的独门机括改装在马车上,无论怎么看,他都和国师存了些关系。
可还不等宋阳把其中情形说清楚,顾昭君就挥手打断了他:“燕国师是什么人?追查他只会有一个下场:被他发觉、反追回来,引火烧身的事情我不会做,更不会帮你做,这条线索你不用想了,没人会帮你查,你自己也查不动。”
对此宋阳并不意外,只是笑了下:“你再听另外一条线索。”说着,俯身捡起一根树枝,从地上勾勾画画,在地上描出了一个图案。
顾昭君看了看:“刀?这么大,那得多沉呵。”
“不光大,颜色也特殊,金柄红身,刀身上还有有细鳞,唤作‘龙雀’。试试看,能不能找到这把刀的下落。”宋阳在地上画出龙雀,这是他能想到的、追查凶手下落最直接的途径。
顾昭君不置可否,只是说:“我试试吧,你别抱太多希望,追查这把刀和追查尤太医的无头案也没什么区别,要是凶手十年后再把刀拿出来使用,你还是得等十年。”
说完,他抬起头,仔细看了看宋阳,继续笑着:“你现在的样子…还是好好休息吧!我下次再来找你,多休息。你会给尤太医守灵吧?”
待宋阳点头后,顾昭君继续道“那好,我六个月后再来找你,如果真有消息,也到时候再说。还有你自己小心些,说不定尤太医的仇人还会回来呢。”
宋阳冷晒,虽然他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但可以肯定的是,尤太医已经彻底‘了结’了此事,否则杀尤太医的人,又怎会放过他不理。不过即便如此,宋阳还是问顾昭君:“你手下应该挺多的,为何不干脆派些人来护着点我。”
顾昭君摇头,一本正经:“我不想你死,但你也别指望我因为你去惹麻烦…谁知道尤太医的仇人是什么样的角色,我能做的,充其量也就是帮你查一查。这就不错了,你知足吧。”
宋阳没什么语气,只是平平地应了句:“和你说话倒是挺省心的,总能听到实话。”
顾昭君笑呵呵的:“我这个人,轻易不说谎的。小时候我有个绰号,叫‘九成九’,意思是我说的话,九成九都可信。”说完,转过身,也不打招呼,和上次一样轻飘飘的离开了。
第三十二章 一品
不久之后废墟原地建好新宅,和原来几乎没什么区别,只是从屋顶、墙壁到灶台、家具,什么都是新的。不知是鼻子灵敏,还是心情使然,宋阳总能闻到一股焦糊味道。
一天夜里,宋阳挥动铁锹,从前院中挖出了尤太医埋藏下去的第三只木箱,解开盖子,迎面一道宝气绽放,夜色被涤荡一空,小小的院落转眼明亮。宋阳大吃一惊,忙不迭扣上了盖子,幸好,子夜时分,家家户户都深陷梦乡,没人注意到。
三尺高的珊瑚树,殷红如血;龙眼大的夜明珠,玄光流转;七枚古玉璧,铭刻远古文字,不知记载些什么;几近透明的小小香炉,质地比着冰种还要更透彻,像极了传说中才有的‘水种翡翠’,其间各色宝石点缀……尤太医留下的,竟是慢慢地一大箱子奇珍异宝。
随便哪一件,都当得‘价值连城’四字。
直到此刻宋阳才知道,他们爷俩居然守着一座宝藏,过了快十八年的清苦日子。宋阳忽地笑了,看来舅舅还不太笨,没把这些宝贝拿出去换钱……任意一件,只要出现在市面上,必会引来数不清的麻烦。
宋阳把玩着几块璀璨宝石,毫无意义地琢磨着,舅舅哪来的这么多宝贝…宝石在手里不停磕碰,叮咚作响,好听极了。
最后宋阳箱子埋回原处,只选了一块猫眼戴在身上,尤太医什么都留下,这块宝石就当做一个念想。
转过天来,宋阳去找刘二傻,二傻不知从哪弄来几条绳子,绑在自家的山羊身上,挥舞鞭子过车夫隐,正玩得不亦乐乎,连他的蜥蜴朋友都被丢在了一边……宋阳把马车拉回来后,二傻有空就来他家,爬上马车去玩。
宋阳不拦他,车厢里的机关都在暗处,二傻找不到。不过这一来,二傻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嚷嚷着说要送给他一头羊,可总也没见他带羊来过。
南理习俗,长者猝,不远行,要在家守灵六个月。宋阳依足晚辈的规矩,供设灵堂、牌位,每日早午晚清香三株。
日子平淡简单,宋阳借着这段时间平复心思,认真练功。偶尔会有云雀从京都飞来,任小捕从来没有正经事,连她自己的现状也不说,完全是扯闲话;宋阳没把尤太医的死讯告诉她,毕竟,尤太医和任小捕没什么相干。
六个月弹指而过,宋阳年满十八。
炼血之术功亏一篑,尤太医半生图谋,只差最后这区区六个月。
守灵期满,同时与顾昭君约定见面的日子也到了。
当晚顾昭君如约而至,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神气,口中连声客气着‘叨扰、叨扰’,进门入座,双手一如既往,对揣在衣袖里,这样倒好,宋阳不用给他斟茶了。
不过宋阳也由此好奇起来:“你的手从不当着外人面拿出来?吃饭怎么办?”
顾昭君应道:“有人喂我,从小就这样,几十年了。”
“有钱人。”宋阳评论了一句,就此转入正题:“查到什么没有?”
“你真想听?或者说,你真要给尤太医报仇?我倒劝你,再仔细想清楚……”
宋阳没太多耐心:“早就想好了,说吧。”
“你说的那把龙雀刀现世了。”不知为何,顾昭君的语气,少有的低沉,随即看到宋阳双眉轩起,他又摇头道:“莫急,先听我把话说完。三个月前,北疆犬戎可汗传书燕景泰皇帝,大概的意思就是,犬戎要派十位武士入关,挑战大燕十位顶尖高手,问景泰皇帝敢不敢应战。”
这些年犬戎和大燕的争斗日益激烈,前后打过几场大仗,各有输赢,燕军虽然伤亡惨重,但犬戎铁蹄也始终无法跨入关内半步。
景泰皇帝对内手腕强硬对外也好勇斗狠,自然应战,不过他觉得只是两国对打不热闹,干脆传书西北回鹘、西域吐蕃和南理,邀约其他三国选拔武士,都来燕都比试。景泰皇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光打垮犬戎不算什么,要在五国中夺魁才有些味道。
事关国体,连南理在内几个国家全都答应下来,约定明年端午,在燕国都城、当着满城燕人的面前拼斗夺魁,大会定名‘一品’。
听上去好像儿戏,不过宋阳知道景泰做得出来,当年杀灭‘天煞妖星’,无数婴儿人头落地,对这位皇帝来说也同样是个儿戏。
介绍过前因后果,顾昭君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终于说到了重点:“既然是比武拼斗,总要有个奖品……你要我找的龙雀刀,就是奖品之一。”
顾昭君本以为话一出口,宋阳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咬牙发狠,可宋阳却意外的平静,只是轻轻皱了下眉:“龙雀在景泰皇帝手里么?”
这么轻描淡写的反应,让顾昭君有种重拳落空的别扭感觉。
宋阳没注意顾昭君的神情,语气平淡地继续道:“凶手是皇帝?或者凶手把刀献给了皇帝……还有,刀是我的,我得拿回来。”说着,他转头望向顾昭君:“拿刀也好、追查凶手也罢,我都得去参加这个‘一品’。”
顾昭君语气无奈:“你想去就能去得?‘一品’是国事、也是国赛,管你是江湖名宿还是武林翘楚,全都没资格上台,要先被本国选中,列为参赛武士才有机会。”
宋阳笑了起来,嘟囔了句:“跟奥运会似的,野生运动员不行。”
顾昭君一头雾水:“什么跟什么,说梦话呢?”
宋阳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当真,继续说正经事:“南理也还是要选拔武士的,一步一步来吧。”天干丁字,在年轻人里已经算是出类拔萃了,宋阳觉得自己应该有希望,何况他还会施毒用药的本领,无论如何他都要去那个‘一品’之会。
且不论报仇,单说‘刀’。龙雀是尤太医传给他的,他又哪能不去争。
宋阳没想到的,顾昭君仍是摇头:“还是不行,据我所知,南理不从民间选人,皇帝早就传旨,从魁堂选拔好手。”魁堂,南理皇朝转为搜罗国内高手而立,已有百多年的历史。不止南理,其他几座大国也都有类似的机构。
宋阳皱眉:“那其他四国呢?”哪国从民间选拔,他就去哪国,代表谁去赴擂‘一品’他不在乎,宋阳比所有人都明白,自己这一仗是为谁打的。
“回鹘太远,不知道。犬戎早已定好了人选;燕没什么动静,多半和南理一样,吐蕃最近倒是热闹的很,各部藩主都在选拔武士,不过他们可不会接纳汉人高手。另外我劝你也先等一等……”说着,顾昭君算了下时辰,再度开口:“不用等太久,一两个时辰的样子,事情或许会有变化。”
宋阳不解,但是也没多问,端起杯喝了几口水:“你渴的话自己想办法,别指望我喂你喝水。”
“我不渴,不劳操心。”宋阳有问,顾昭君必有答,一贯如此……
还不到一个时辰,夜空中忽然传来一串清脆啼鸣,顾昭君吹响呼哨回应,片刻之后,一头火红色的小鸟从门外疾飞而至。中土世界,鸟儿是传讯的重要工具,且上品云雀自孵化出壳后就会接受训练、服食药物,能够克服夜盲。
小鸟落在顾昭君的肩膀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而顾昭君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浓。
眼前的情形,分明是一只小鸟在向顾昭君‘呈报要事’,宋阳再怎么淡然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从未想过,就算顾昭君能听得懂鸟语,可就凭着鸟儿那颗小脑袋,它能说出一套一套的完整意思?
红色小鸟叫了半晌,看来说‘说完’了事情,双翅一振飞走了。宋阳眨巴眼睛,看看它离去的方向,又回头望向顾昭君:“它、你…真能听得懂?”
顾昭君一愣,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听得懂个屁!红色雀子是好消息,黑色雀子是坏消息,不用通宵鸟语,能分得清颜色就成!”
宋阳愕然:“那它叫个啥?”
“大半夜飞这么远来给我送讯,还不许它叫几声了?”顾昭君回答得理所当然。
跟着,他把笑容一敛,重复道:“红色雀子,是个好消息。若我所料不差,过不了多久,南理朝廷就会发下榜文,从军中和民间选拔武士。你安心等待吧。”
宋阳不解:“为什么?不是内定魁堂了么。”
“魁堂突遭无名大火,伤亡惨重。提得上名号的,全都被烧成了焦炭。”
第三十三章 杀狗
宋阳从来不曾轻视过顾昭君,时隔十五年还能查到尤太医落脚隐居地方的人,手段岂会差得了。可即便宋阳以为自己足够重视对方,实际上,他还是小看顾昭君了。
虽然比不得大燕云霄阁、犬戎天骄庄园,但南理魁堂成立百余年,专门为皇家网罗国内武功高手,实力也绝不容小觑,能够有资格进入其中的人,怎么会被一把火烧死。
不可能死在火场的高手,明明白白地被烧死了,他们的尸体都被烈火烤焦了。
顾昭君的脸上,既无得意也没有刻意的低调,只是继续说:“几个人合伙做生意,赚了些钱,就养了条狗来看家护院,偶尔也会让它去咬那些对头。开始一切都好,可是到了后来,这条狗被几个伙伴中的一人拉拢了过去,渐渐忘记了其他人也是他的主人,不再向他们摇尾巴,不摇尾巴也就算了,它还时不时的冲另外几人呲牙、狂吠……你说,其他人该怎么办?当然要把狗杀了。”
宋阳起身,换了个座位。
在正堂里有一把摇椅,以前尤太医总喜欢坐在上面琢磨医方药。六个月前那把摇椅被烧毁,新居建成后,宋阳按照同样的款式置办了一把,仍是摆放在相同的位置。
宋阳坐上了摇椅,晃了几下:“说句题外话,纯粹是好奇…你为何不把事情说成‘为了让你有机会列选,我派人毁了魁堂’?这样人情就大得很了。”
魁堂失火,南理皇家能外派的高手伤亡惨重,想再赴擂‘一品’,多半要张榜招贤、从民间选拔高手,宋阳也就有了机会。
顾昭君耸起了肩膀:“我当然想卖你人情,但关键是…我要真那么说,你信么?”
宋阳笑了,摇头:“还真不信,这么大的手笔,就为了卖我个人情,怎么看也不像真的。”
顾昭君也笑了起来:“我这个人自负,总觉得自己挺聪明,但是我也从来不敢小看别人。没把握的谎话,还是少说为妙。何况不管我们为何毁去魁堂,你都从中得了便宜,这个人情你不受也受了。”
宋阳点了点头,没说话。
或许是红色小鸟带来的喜讯,顾昭君的兴致很不错,嘴巴不停:“现在是有了机会,却不是说你一定就能脱颖而出、拿到代表南理的资格,这件事情总要靠你自己。另外…我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做,反正第一份人情已经送到,倒不妨再加些分量,等南理颁下皇榜,开始选拔武士的时候,我也会派人参选,到时候和你一起去‘一品’,好歹助你把龙雀夺回来。”
宋阳意外:“你要派自己的武士,助我打‘一品’?这可不像你的处事。”可以预见,明年端午时的‘一品’之争会何其激烈,名宿高手将倾全力代表本国出战,谁也不会轻易退缩,每一场都是生死之战,就算真正的大宗师上去,也未必能活着回来,顾昭君会派自己麾下高手去送死么?
顾昭君再度大笑起来:“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我派人不是争冠夺魁的,只是护着点你别被打死,反正只要你不死,就一定能拿回龙雀……因为你的龙雀刀,是第五名的奖品。”
‘一品’是国赛,燕为泱泱大国,做事绝不小气,只要来参赛就有奖品。龙雀不是凡品,但也仅仅是第五名的‘安慰奖’。
“操!”宋阳平静不再,这个脏字,是他替尤太医骂的。
若尤太医泉下有知,听说自己小心珍藏的宝刀只是个‘安慰奖’,必然大怒。其实不是龙雀不够好,而是它特殊,与那把被尤太医毁掉的甘霖一样,想要发挥威力,非得修习专门的功法不可。这一来,龙雀就算落入大宗师的手中,功法不对路也没有大用处,价值自然大打折扣。
见宋阳发怒,顾昭君不再大笑,而是好奇了起来,上上下下打量着宋阳,饶有兴趣的样子。
宋阳被他看得全身不自在:“怎了?”
“当初我听右荃给我回报阴家栈前失手的情形,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和你聊天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的。”说着,顾昭君又开始摇头:“可是给尤离报仇这件事,却是傻瓜才会做的……你自己说,你到底是聪明是傻?”
宋阳坐在摇椅上晃着、想着,最终摇了摇头:“这事跟脑筋、心思没关系,是性子。从性子上论的话…”宋阳古里古怪地笑了起来,伸手一指自己的鼻尖:“我就是个煞笔青年。”
顾昭君啼笑皆非,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过了半晌再度大笑出声:“谁都是从煞笔青年过来的,我也一样!先走了。”
宋阳对他背影喊道:“还有件事请你帮忙,我没趁手兵刃,下次来给我带把刀,最好沉重一些的。”
顾昭君头也不回:“知道了,不过不会是什么宝刀。”
等顾昭君离去后,宋阳才想起来一件事,喃喃道:“友全?荣友全?她给你回报…那妞的没死在山溪蛮手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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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哗啦、哗啦!
南理国都凤凰城,皇宫内院、御书房之中,怪响始终不停,三个太监走马灯似的轮番上前,俯身高举的瓷盘上,摆放着一篓一篓竹筷。皇帝爷大发雷霆,狂怒无以宣泄,正狠狠地把筷子往地上砸……
南理皇帝今年刚满二十五岁,登基七年,开元年号丰隆。
南理是小国、穷国,历代皇帝都以勤俭为训,丰隆皇帝虽然年轻但是也懂得持家,发脾气的时候舍不得砸瓷瓶毁家具,无意中发现一把筷子砸到地板上,响动惊人,既能出气又大大省钱,而且筷子摔断了可以当做引火木柴,没摔断的话还可以留着下次再摔或者用来吃饭。
丰隆帝一怒就乱砸竹筷,在宫中既为笑谈也是美谈。
可是这一次,无数筷子摔到地上,年轻皇帝胸中怒火仍无法稍减,魁堂,整整一百三十名武功高手,其中还有一位乙字宗师,六位丙字强者,居然、竟然被一把火给烧死了。
在本国臣民眼中是无法言喻的惨案,在其他强国眼中则是惊人的笑柄,不止赔大了,还丢人到了家。
筷子一把一把的往地上摔,几位负责递送的太监吓得面如土色,没人敢在这个时候出言相劝,可筷子就快被摔光了,除非圣上开恩,能让他们把地上的捡起来再重新摔。
幸好,在只剩最后三篓筷子的时候,丰隆帝停了手,坐回书案后呼呼地喘着粗气。就算南理皇宫的规模不大,把几乎所有的筷子都砸光,也绝对是个力气活了。
五位朝中重臣垂首肃立,默然不语。
喘了一阵,丰隆帝开口:“案子查得如何了?”
刑部尚书姓杜,本来就长了张苦瓜脸,现在更苦了:“已经查明,就是意外失火,别无其他原因。”
丰隆皇帝气得快要背过气去了,傻子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可刑部也实在找不出丝毫线索。
左丞相踏出半步,开口替刑部尚书解围:“圣上息怒,魁堂遭遇横祸,满朝文武痛心疾首,追查真相固然重要,可当务之急,还有一件大事要尽快落实。”
年轻皇帝本性不错,但心思谈不上多精明,何况早被气糊涂了,全没想到还有什么‘当务之急’,瞪眼问:“什么事?”
“明年端午,大燕摆擂一品……”
不等左丞说完,丰隆帝就不耐烦地打断:“魁堂没人了,朕还有的是人!让镇西王从军中抽调骨干,他的军队常年和吐蕃蛮子鏖战,久经历练,有的是好手。实在不行就从朕身边的侍卫中选人。”
即便早猜到皇上会这么说,左丞还是摆出了一副吃惊表情:“魁堂刚遭重创,敌国刺客、蛮荒反贼都会蠢蠢欲动,抽调御前高手万万使不得!至于军中,我南理猛将如云自不必说,可将军战阵,和私斗比武大不相同。而且军中猛将都有重责在身,一来抽调不易,二来万一要是有些折损……臣直言,一位将军,就算和他们十位江湖宗师同归于尽,吃亏的也还是我们。”
用会打仗的勇将与和只懂得武功的江湖强者拼命,明摆着就是吃亏。丰隆皇帝想了想,挥手道:“那就张贴皇榜,从民间征召习武强者为国出力。”
左丞仍是摇头:“这也不妥,民间武人行止粗陋,不懂礼数也难以约束,选他们赴擂,难显我南理气度,更可虑的,这些武人到了邹城,当会朝见燕国天子,万一他们举止不当,得罪了景泰皇帝,落下口实惹来刀兵大祸……”
哗啦,丰隆帝又砸了一把筷子:“魁堂完了,其他人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说该怎么办?干脆,你们五个,加上我,再加上……”说着,他伸手数了数御书房里的太监:“再加上他们仨,还差一个,让你儿子顶上,咱们十个去打擂吧!”
第三十四章 奇士
皇帝再度大怒,御书房里连大臣带太监,全都不迭劝慰着‘圣上息怒’,这时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冷冰冰地响起:“陛下御驾亲征四海臣服,定能夺魁‘一品’,扬我南理国威,此事大有可为,吾皇明见万里,老臣由衷钦佩。”
说话的是右丞相。
右丞相姓班,老得连胡子都快掉光了,一块一块灰褐色的老年斑几乎遮住了他的本来样貌,自从进入御书房后,始终一言不发,直到此时突然开口。谁都听得出,他说的不是好话。
而丰隆帝却没再未戳指怒骂,只狠狠瞪了一眼右丞,就此收敛了怒火……右丞相资格太老,早在丰隆的爹出生前,他就在辅佐南理皇帝了,即便丰隆贵为天子,也不敢对他随意发脾气。
丰隆深吸一口气,重新端坐在龙书案前:“那现在该怎么办,从哪里找人?”
右丞站在原地,眼睛半闭全无反应,似乎没听到皇帝的问话。左丞则忽然跪在地上:“启奏吾皇,臣有逆耳之言,如鲠在喉,乞陛下恕臣……”
“恕你无罪,有话就说。”
左丞伏地而言:“南理励精图治,但受地势所限,国势比起其他四国,终归还是稍逊一筹。从百年前,北疆大燕、西域吐蕃就对我虎视眈眈,怀豺狼之心,只恨出兵无名。而犬戎、回鹘两国,虽然与我相距万里,但对南理社稷也举足轻重,毕竟有两国在远北,可以大大牵制燕和吐蕃。”
丰隆摆了摆手:“起身,继续说。”
左丞谢恩,站起身来:“燕、吐、犬、回,哪一个也不能得罪,邹城的‘一品’之会,就让他们去打、去抢,我们只要不失了国统、不……”
说着,左丞目光闪烁,显然在措辞,丰隆说话倒不怎么忌讳,大方道:“不输得太丢人、太难看就好!”
难听话被皇帝说出来了,左丞松了口气,继续道:“参加这一品之会关键是,不失体统、不被人看扁,虽败犹荣,虽然屈居末位但也彰显出我南理的国体、国威。所以我们才要在魁堂中选人,魁堂中人不仅身手勇猛,更重要的,他们辅佐皇廷已久,懂得礼数和进退,再合适不过。”
丰隆皇帝看了看筷子,又看了看死气沉沉的右丞相,咬牙忍怒,对案前的左丞皱眉道:“说了半天,怎么又绕回来了,难不成你的左丞府中还有一座魁堂?!”
皇帝的话说得重,咕咚一声左丞相又跪回到地上,先是连声告罪,又大表忠心。丰隆满脸不耐烦:“你家里没有魁堂,就别再跟我提魁堂的事情,起来接着说,这个‘一品’人选该怎么办。”
左丞这次没起来,就在地上说话:“陛下曾着臣看过燕帝送来的国书,对方的意思虽然再明白不过,就是要武斗比试,但他在国书上,只说‘甄选奇士、共鉴一品’。”
丰隆大概有些明白左丞的意思了,眨了眨眼睛:“大伙都明白这次是比武夺魁,但是在国书上并未直接说出来……甄选奇士、共鉴一品。”
左丞用力点头:“正是如此。依臣拙见,参赴‘一品’的人选,还是从民间选拔,但并非武士,而是征兆各类奇人异者,最终选定十位佼佼者。景泰国书上说的是‘奇士’,那我们就派遣真正奇士,这也不算违背约定……”
丰隆皇帝若有所思:“不和他们比武,朕派去的这十位奇士又有真本领,施展之下足以扬我国威,任谁也不敢小觑了南理。”
左丞呼了声‘吾皇圣明’,又补充道:“既然选拔出的并非武人,自然也就没有动辄拔刀的泼辣习气,只要事先详加指点,去邹城觐见景泰皇帝时便不会出乱子。”
丰隆皇帝终于笑了起来:“最好能找到些懂得‘呼风唤雨’、‘奇门遁甲’、‘入梦密语’的真正能人,让那四国都明白我南理人杰地灵,英才无数。此事吏部、户部督办,越快越好,让各州府都动起来,征召能人异士,为国效力!都下去吧。”
五位重臣整肃衣衫,施礼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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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拔武士,而是能人异士?”宋阳诧异,情不自禁瞪大了眼睛:“什么叫能人异士?”
燕子坪偏僻,丰隆皇帝御笔亲批示的选贤消息还没传到这里。宋阳提前知晓的原因很简单,今天一早,顾昭君又来登门拜访,虽然已经知道不选武者,他还是如约给宋阳带来一把刀,刀身不轻、刃口锋锐、刀身的成色也不错,但终归还是凡品,和龙雀远远没法比。
顾昭君耸了耸肩膀:“只要出类拔萃就成,比如唱歌南理第一,又或者训狗无人能及…没有个具体标准,选起来看,谁都能去试一试。”说着,他笑眯眯地望向宋阳:“你有什么特殊的本事么?”
宋阳心里也在盘算,除了武功,自己还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本事……医术?或者用毒?真正的医、毒大家是尤太医,宋阳学到的本事虽然不错,但麻烦的,这两行的门道演练机会少、辩理成分大,宋阳则是典型的‘实战派’,论到‘辩’,随便从药铺中找来个郎中,都能把他说下去。
顾昭君挺遗憾:“现学点啥都来不及了。”
宋阳烦他:“该吃早饭了,这里没人喂你,慢走不送。”
顾昭君哈哈一笑,扔下了句‘我还真想看看,你怎么去大燕一品’转身离开。
宋阳关门闭户,坐在书桌前咬着笔杆,时不时在纸上写上几句……不动武、不施毒、不治病,怎么还能算…能人?
十天之后,皇帝选贤的消息终于传到了燕子坪,这次选贤规模空前,自然也会有选拔的章程和规矩。丰隆皇帝从凤凰城中派遣九路钦差,分别进驻南理辖下九州州府,各自订好日期,公开筛选能才。
无需乡、县衙门举荐,只要觉得有一技之长者皆可就近赶赴所属州府,向钦差献技,中选便有丰厚赏金,即便没选中,除非无理取闹者否则也会发放来回路费。九路钦差手上也没有名额限制,觉得可用就能留下来,一并带往凤凰城,交由皇帝定夺,钦点十位‘南理一品’。
燕子坪所属的青阳州,钦差已经入驻,定于三十天后的腊月初一,正式举办‘选贤’之会。
这些天里宋阳时时刻刻皱着个眉头冥思苦想,直到日期将近,这才略作收拾,准备出门。可没想到,还没等他离开,就有人找上门了——刘二傻。
刘二傻不是空手来的,肩膀上趴了只蜥蜴,手中还牵了匹马。
第三十五章 刘二
燕子坪一共也没有几匹马,宋阳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衙门里养的‘官马’,笑道:“你偷的?小心盘头儿抓你。”
二傻一听就吓坏了,赶忙回头张望,仿佛盘头儿已经挥舞着锁链追到身后。
看二傻的样子,宋阳更惊讶了:“真是你偷的?赶紧送回去。”一边说,一边忍不住想笑,就算衙门小、差役平时都不怎么上心干活,也不至于让一个傻小子把马给偷了吧。跟着,他又安慰道:“我和你一起去,放心,送回去了就不算偷,我和盘头儿说。”
二傻听说他肯帮忙,立刻显出开心模样,一个劲地点头:“那你记得给我求情……”说着牵转马头向衙门走去,可没走两步,二傻就站住了脚步,他把实情想起来了:“不对,马不是偷的,是我用羊跟盘头儿换的。”
要说燕子坪的衙门,就好像是周大老爷和盘头儿俩人合伙开的似的,官马换羊这种事还真不值得奇怪,宋阳只是纳闷问二傻:“你换马做什么?”
“去青阳城,向钦差献技。南理一品,奇士刘二。”刘二傻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平静语气淡漠,当真一副‘一品’模样。
说完,停顿了片刻,傻笑再度浮现,高人气质转眼灰飞烟灭:“听说你也要去应选。你有车,我换了马,咱俩赶车去。”
宋阳好奇笑问:“奇人刘二,你的本领是什么?”
刘二傻一向老实,不料关键时刻还挺奸,只傻笑,不吱声。
宋阳又问:“那你用多少头羊换了这匹马?”
傻笑变成了哭丧脸,刘二傻满脸难过:“赔了,所有羊,一共四十六只。”
四十六只肥羊换回一匹驽马,就连二傻也知道赔了……这个时候盘头儿的笑骂声传来:“阳伢子,你听二傻胡诌!”
说话声中,盘头儿带着几个差役,肩负粗绳、车马具笑呵呵地走上前:“什么羊换马,尽胡说八道。马是大老爷借给你俩的,他的羊暂时寄养在衙门里,等他回来再还他。”
刘二傻怫然不悦:“进京做官,哪能说回来就回来。”
盘头儿不和他矫情,只是笑道:“您老什么时候回来,羊什么时候还您,四十六头,一只也少不了。”
一个衙役搭腔笑道:“刘二傻不在家,他的羊可活不了太久,就是咱们兄弟这些天要轮班当羊倌了。”
盘头儿把身上背负的诸般车具交给手下,几个衙役忙活着,开始套车装辕。盘头儿怀中取出一只信封递过来:“官马拉私车,遇到盘查麻烦不小,这是周太爷的证笺,证明你们不是偷马贼,随身放好千万别弄丢了,回来的时候连马带笺要一并交还的。”
说完又拉着宋阳走开了几步,继续道:“刘二听说‘选贤’,不知抽了哪门子风,非得要去不可,偏偏又不肯说他有本事……他能有个狗屁本事。本来我不敢让他去,万一冲撞了钦差,那是不得了的大祸。可再想想,他脑子不好,一辈子没出过远门,难得这次兴致这么高,好歹我也算看着他长大,真要黑脸黑眼的拦他心里也不落忍。”
宋阳明白盘头儿的意思:“我照看他,就当带他出门玩一趟,不会惹事。”
盘头儿点了点头:“你多上点心,就是因为有你照看,我才放心让他去。”说着,伸手一拍宋阳肩膀,转身回去帮忙套车了。
再看二傻正爬上爬下,满脸兴奋,可把他忙坏了。
不久后车子套好,刘二攥着放羊的鞭子一屁股坐到车夫位置。宋阳也不管他,和盘头儿等人说笑告别,可没想到,就这么一会的功夫,刘二居然熟练上手,轻轻松松地赶着马车在附近兜了几个圈子。
盘头惊讶而笑:“这伢子,对畜生门道怕是还真有点天分,也不对,要不也不会前后弄丢两头牛。”
宋阳正想搭话,忽然一阵清脆啼鸣传来,一只白色雀子疾飞而至,在天空盘旋两周,落到宋阳身前,这是任小捕和他的‘专用信道’。宋阳伸手解下短函,读过之后眉毛一挑,随即笑了起来……
此时刘二傻已经把车赶回到门口,对着院里吆喝:“宋阳,安心上路吧!”
盘头怒斥:“胡说八道,乱放狗屁。”
宋阳哈哈一笑,也不当回事,迅速给任小捕回了短笺,绑在鸟儿腿上让它带走,跟着对送行乡亲拱手告别,翻身跳上马车,和刘二傻并肩而坐:“咱走。”
刘二傻挥舞鞭子,用从说书先生那里学来的强调,拉着长音大喊:“起…驾…回…”宋阳赶紧伸手捂住他嘴巴,把最后一个字挡住了……
青阳州府青阳城,距离燕子坪三天车程,前两天的行程一路平安,刘二傻手上挥鞭赶车,嘴巴喋喋不休,但既不惹事也不乱跑,听话得很。
那只他从小养到大的蜥蜴,始终趴在他肩膀上,眼睛半闭不吃不喝,要不是偶尔探出舌头,都分不清它是死是活。到了第三天黄昏时分,二傻忽然从怀里摸出了钱袋,对宋阳道:“咱今晚上住店吧,我请客。”说着晃了晃钱袋,哗哗作响,看来他还真有些铜板。宋阳空有偌大一箱奇珍异宝,但身上没啥钱,前面两天都睡在了车里,没舍得到客栈投宿。
刘二傻有自己的心思,继续道:“明天腊月初一,选贤第一天咱们刚好进城,今天晚上洗洗衣服、再洗个澡。”
宋阳本来也有这个打算,总不能蓬头垢面地去‘选贤’,这下他和傻子想到一块去了,点头道:“把你的钱袋收好,住店的钱我有。”
刘二傻大乐,喜滋滋地收好钱袋:“那好,你请我住店,回去我送你一头羊。”
宋阳咳了一声,笑了起来。
再向前走上一阵,路边见到客栈,刘二傻欢呼一声赶车上前,不等停好就跳下车,跑进客栈大喊:“伙计,住店!”伙计迎上来,满面歉意:“对不…”不等对方说完,二傻就伸手向门外正收拢缰绳的宋阳一指:“我不管事,有话和他说。”
伙计也看出来他的脑筋似乎不灵,笑呵呵地说了声‘好’,快步走向门外的宋阳:“对不住的很,小店今天被客人包了下来。”
他们走的是官道,此时已经临近州府,客栈数量不会太少,宋阳问道:“这附近哪里还有客栈。”
伙计态度不错,耐心给他指路。两个人在外面说话的时候,二傻就站在客栈大堂里,看着一桌桌客人说笑、吃喝。二傻天性老实,不会主动惹事,人家吃得高兴,他也看着开心。
相邻不远的一张桌边,一个绸衫年轻见他肩膀趴着一只丑陋蜥蜴、满脸傻笑的样子,不禁笑问:“你干啥?”
二傻从来都是有问必答:“住店,宋阳请客,今晚上洗衣服洗澡,明天进城参选。”
绸衫青年诧异,显然没想到傻子居然也会去凑这个热闹,这一座店子里都是他们的人,闻言全都笑了起来。二傻跟着一起笑,突然福临心智,反问对方:“你们也是去选贤的?”
绸衫青年点头。
刘二傻挺高兴:“祝你们全都中选,以后咱们同朝为官。”
绸衫青年失声而笑:“同朝为官?你倒信心十足,说来听听,你的本事是什么?”
刘二傻的本事连宋阳都不告诉,当然不肯对陌生人说,摇了摇头不吭声。
绸衫青年也不生气,伸手拍了拍身旁的空位:“说说你的本事,我请你喝酒吃肉。”
二傻吞了口口水,居然忍住了,继续摇头,但嘴巴不停:“你的本事是啥?”
绸衫青年哈哈一笑,坐在原处不动:“想看我的本事,简单!”说着肩膀轻轻一震,一道剑光乍起、即灭,擦着二傻脸颊闪过。
此人出剑又急又快,同行人齐声喝彩,绸衫青年得意莞尔,不想再和傻子废话:“店我包了,你换别家吧。”刘二傻没受伤,但也没看清对方如何出手的,不过眼力再差劲也能看到对方拔了刀子,再不敢和他们说话,转头跑出了客栈。
此时宋阳已经大概问明白路径,正想招呼傻同乡启程,就看刘二傻脸色苍白地从客栈里逃出来了,显然被吓得不轻。
宋阳皱眉:“怎么了?”
刘二傻没声张,一个劲的摇头:“没事没事,咱们快走。”或许是怕两个青年路人吃亏,或许是怕他们在店里闹事,宋阳身边的店小二也赶忙附和着:“没事就好,两位尽早启程,能赶在天黑前住进客栈。”
宋阳没理会他,只是望着二傻问道:“你的蜥蜴怎么了?”
刘二傻愣了愣,嘀咕着‘刘三没事儿啊’,伸手向着肩膀上的蜥蜴摸去。蜥蜴是他从小养的,名字也是顺着自己往下排的,叫刘三。
可一摸之下,二傻猛地怪叫了一声。绸衫青年那一剑没伤到刘二傻,却削掉了蜥蜴的脑袋。
捧着无头‘刘三’,二傻双手颤抖、嘴巴颤抖、整个人也在颤抖,未几哇的一声大哭出来,全忘了对方的刀子,转身就往客栈里冲,哭喊着:“赔来,陪我!”
店伙计反应很快,拦腰就抱住了二傻,他和傻子讲不清道理,一边用力拦住刘二,一边对宋阳说:“客官,里面的人惹不起,不过就是一头蜥蜴,息事宁人……”
宋阳却没理他的话茬,只是问道:“他们有钱?”
“有钱有势还有刀子。”
宋阳又问:“里面所有人都是一伙的?”
“都是一起的,不下三十个,人人习武……”
伙计言之凿凿,只盼宋阳能知难而退,全没想到自己的话还没说完,遽然一阵隆隆脚步声响起,身前那个衣衫朴素、长相清秀的青年,竟踩出了比着大象还要更沉重的脚步,轰轰烈烈一头冲进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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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雀冲,侵略如火!因为想要推荐票,所以宋阳急了……
第三十六章 百万
龙雀冲,侵略如火。
不过是朴素青年,但客栈的所有人都同时升起一种古怪感觉……冲来的,是一座燃烧着熊熊烈焰的巨兽。宋阳二话不说,进门就打!
龙雀轰,重若山崩。
距离门口最近的一桌人,连起身都来不及就遭受重击摔飞开去,其余人齐声发喊,抽刀拔剑一拥而上,客栈中转眼乱成一团。
外面的店伙计吓得脸色苍白,刘二傻手捧‘刘三儿’哇哇大哭……可很快,暴乱的响动就消失了,客栈内重新安静下来,店伙计大着胆子返回去查看。
刘二傻发了性子,既要去‘救’宋阳也要替刘三报仇,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嗷嗷怪叫着冲了进来,才刚一进门肩膀就被一只手稳稳按住:“刘二,你看看,刚才谁向你动手。”
客栈之内,桌椅碎裂,碗盘菜肴泼洒满地,十多个壮汉倒在地上呻吟挣扎,宋阳全无损伤,就站在刘二傻身旁。
对方人数虽多,但没有像样的高手,谁都挡不住宋阳一击,短短片刻,大半人都被放倒。最先出剑的那个绸衫青年在七八个伴当的护卫下,退缩在屋角处,如临大敌。
刘二傻还没来得及开口,在绸衫青年的脸上忽然现出冷笑,与此同时一个面目阴冷的中年手挽长枪,从客栈二楼突袭而至,长枪直指宋阳胸膛!
枪势凶狠,远胜一楼那些武人,即便宋阳也不敢硬挡,怪叫一声拉起二傻向外就跑。
一追一逃,都快如疾风,长枪锋锐始终不离宋阳身后三尺。
宋阳头也不回,一直逃到马车旁,抓着刘二傻一起翻身跳进车厢,下一个瞬间里,一抹灿灿刀光映衬夕阳,从车厢中倒卷而出直劈强敌!
龙雀不再,顾昭君送来的刀宋阳并未随身携带,只是将之放在车厢中,他跑回来就是为了拿刀。
持枪中年应变奇快,枪势陡转由刺变封,随即金铁交击的巨响炸起!刀是凡品,无法承受宋阳的霸道劲力,惊鸣一声四散崩碎;长枪也同时崩断,断成了三四截。
中年人长枪折断,向后退了一步,站在原地皱眉不语。
宋阳也不理他,看了看手中的残刀,嘀咕了句‘姓顾的果然小气’,随手将其扔掉,回头招呼刘二傻下车,继续问他:“刚才伤蜥蜴的是谁?”
刚巧不巧,这时候绸衫青年带人追了出来,刘二傻伸手向他一指。
绸衫青年本以为能看到同行高手狙杀一疯一傻两个小子,没想到自家高手呆呆站在原地,不知发什么呆,当即低吼:“刘老师动手无妨,狠狠……”
不料话还没说完,‘刘老师’突然喷出一口鲜血,两眼一翻直挺挺晕倒。
‘刘老师’的本领不差,但是比起空手的宋阳也还是差了一等,充其量天干戊字。不过宋阳赤手空拳想要擒下他,总得打上片刻才行,那宋阳怕其他人会趁机伤了二傻,由此当时并未恋战,撤回到马车取刀。
宋阳所有的本领都是为了‘刀’,有刀在手时实力突进。一击之下‘刘老师’当即吃了大亏,虽然挡下刀锋加身的厄运,但抗不过‘龙雀转’的凶狠力道,受到重创。
可惜不是龙雀,否则对方连人带枪都会被从中劈断。不过这样也好,宋阳只是打架,没想着杀人。
绸衫青年神情大骇,就在‘逃’字刚刚浮现脑海、还没来得及转身时,宋阳又用几乎踩翻大地的身法冲入近前,左手握拳正中面门,不等他身子仰倒宋阳右手又抓住了他的衣襟,把他拽到二傻跟前。
一进、一拳、一抓、一退都在弹指间完成,连绸衫青年带手下伴当全都来不及反应。
与对付长枪时不同,这次宋阳没有全力出拳,否则绸衫青年的脸都会被打烂,现在也不过是鼻梁折断、鼻血长流外加两颗门牙。
伴当色厉内荏,手中刀剑遥指宋阳:“小子,你惹祸了。”
宋阳没理会伴当,只是伸手拍了拍绸衫青年的肩膀:“小子,你也惹祸了。”
伴当不敢上前,但又不能不说话,沉声道:“你可知……”话正说到一般,绸衫青年就开声怒斥:“蠢材,闭嘴!”
宋阳笑:“果然还是你聪明些。先说好,打架砸坏的东西算你的,要赔钱给店家。”
绸衫青年痛快点头:“照三倍赔。”店小二心惊胆颤,早都躲到一旁去了,连道谢都不敢。
宋阳放开对方,反正也不怕他能逃,转头望向刘二傻道:“到你了,他杀了刘三,想让他赔什么尽管开口。”
二傻一辈子老实,当时就恨不得打架拼命,现在宋阳帮他闹了一场,他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可一想自己宝贝蜥蜴惨死,心肝肺都抽到一起的疼,嘴巴颤抖半晌:“赔…赔、赔礼道歉!”
绸衫青年立刻长身施礼:“在下一时鲁莽,误伤兄台尊宠,还请兄台海量相容,万乞见谅。”
二傻又不知道说什么了,泪眼汪汪转头望向了宋阳。后者开口:“这位公子不止赔礼,还愿意赔钱。”说完,宋阳又怕二傻老实,就要几个铜板了事,又提醒道:“公子有的是钱,你尽管开口便是。”
绸衫青年点头附和:“兄台尽管开口,让小弟略表心意,虽不足补偿尊宠万一,但求稍减心中愧疚。”
刘二傻抹眼泪,抽嗒着,哽咽着:“一百万两银子。”
哧的一声,宋阳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绸衫青年的脸都青了。一百万两,按照盘头儿他们的一年十两的‘工食银’来算,能雇十万个捕快。
二傻把自己知道的最大的数报出来了,宋阳乐不可支,可这个数太不像话,根本没法谈,最后还是宋阳打圆场,一口价五百两银子,这也是狮子大开口,这笔钱已经够二傻安安稳稳过完后半辈子了。
绸衫青年咬牙答应,当即就有伴当上前,把一个小箱子递过来,五两一只的金元宝,整十只。
二傻要到了甜头,悲愤稍减,又眼巴巴地望向客栈旁拴着的一匹匹骏马,试探着问宋阳:“能要马不?”
“能!”宋阳回答的斩钉截铁。
或许是怕刘二再要‘一百万匹’马,这次绸衫青年抢先开口:“五匹马送你,待会你随便挑。”
二傻终于显出了开心模样,乐了。宋阳也替他开心,从旁边笑道:“你再想想,看还要他再赔些啥。”
二傻目光转动,刚刚向上翘起的嘴角渐渐撇下,片刻后又哞哞地哭了起来:“我还想让他们赔我刘三儿……”
第三十七章 官马
打了一架,帮二傻出气,一头小小蜥蜴,赔回来五十两金子和五匹骏马,事情到此为止。宋阳陪着刘二傻一起,从客栈中寻回‘刘三’的头,和身体拼在一起埋了。而后把五匹好马牵在车辕上,这才重新上路。
这次由宋阳赶车,二傻捧着一小箱金子闷闷不乐,宋阳知道他们‘兄弟情深’,免不了还要安慰几句,但说来说去也不外‘等回去再养一头就是了,我帮你捉’。
可二傻却一个劲地摇头:“来不及了。”
宋阳纳闷:“什么来不及了?”
刘二傻这才说出了实话:“我的本事就是训刘三。它死了,我就当不了官了。”
宋阳愕然,想笑又觉得不合适,忍住了。刘二傻沉沉叹气,片刻后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打开了小箱子:“这钱咱俩平分,你帮我打架了。”
宋阳笑而摇头……差不多就在他们两人落脚下一间客栈的时候,枪折吐血的‘刘老师’也被同伴抬到房间里,喂下了伤药,绸衫青年坐在他病榻前,脸色阴沉目光闪烁。
不长的功夫,一声呻吟响起,‘刘老师’醒了过来,他是被硬力击中,伤得虽然不轻,但经脉无损只要安心调养就好。
绸衫青年立刻起身,神情里既有关切也有惭愧:“学生无能,连累刘老师负伤,罪不容赦。”
刘老师勉强摇头:“公子言重了。”绸衫青年家中势力不小,否则也请不到天干戊字的好手来做亲随。
这位‘刘老师’平时也指点过公子武功,但并未拜师,所以绸衫青年对他以‘老师、学生’相称,他则还是称呼公子。
“可恨的是不知哪里来的野小子,蛮力惊人,打伤家丁也就算了,竟还伤了您,不让他死在青阳城,学生无颜见您。”提起宋阳,绸衫青年目光阴狠,嘴上说要替刘老师报仇,心里更恨的则是自己的两颗门牙。
刘老师不置可否,只是皱眉道:“那小子的一刀之力,只怕天干丙字的力道了,这点年纪就有这样的修为……说不通!”
绸衫青年不屑:“再怎么强,也不过是一个人,打得过三十个,还能打败三百个么。”
刘老师也想给自己报仇,不过还是谨慎道:“可虑的不是这个小子,而是他的师门…别说咱们南理,就是燕国那些名门大宗,门下能有一两个这样的鬼才弟子也算是不得了了。”
“等到青阳城,宰他的又不是咱们,是城中守备、军中健卒,他师门再凶也凶不过朝廷,还敢造反么?我这就给二叔传讯,请他帮忙。”
刘老师当然知道东家的背景,但他自己不直说,而是引着绸衫青年说出这句话,当即也跟着点头而笑。
绸衫青年又把话锋一转:“不过,青阳城里现在有钦差大人,二叔估计也不敢随便动兵抓人,最好能有个像样的由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要是惊动了钦差,问下来总得有话可说。”
刘老师终于明白了,东家这是要自己这个老江湖来帮忙出主意,当即开口:“公子没留意么,那两个小子拉车用的是官马。”老江湖目光锐利,与宋阳交手前后不过眨眼功夫,但是已经看清楚马屁股上的官家印记。
绸衫青年目光一亮,呵呵地笑了起来:“城中差官发现两人的马匹有异,上前查看,不料两个小子动手伤人,这才引来大队官兵围剿。”
刘老师接着说了下去:“两个乡下小子被诛灭当场,事后搜身,如果找不到官马证笺那就不用说了,必是恶贼无疑;即便找到了证笺,也是两人‘拒绝盘查、动手在先’,反正都是死有余辜。”
绸衫青年的笑容更加欢愉了,他赔给二傻的是五匹好马,谁也不会用它们来拉车,是以他不担心宋阳会换马……
笔走龙蛇,绸衫青年迅速写好一封信,唤进一个做事妥帖的伴当,吩咐道:“连夜进城,务必把信送到长史大人手中!”他家二叔在青阳城任‘长史’之职,是太守大人的幕僚之首,这个官职虽然不是实衔,但权力着实不小,必要时甚至可以亲自领兵
第二天一早,宋阳洗漱完毕,带着二傻来从二楼客房到客栈厅堂吃早饭,才刚一下楼,宋阳就摇头而笑,伸手捻了捻自己的眉心——顾昭君又来了,这次他身旁多出个漂亮侍女,正一勺一勺为他喝粥。
顾昭君挺客气:“一起来吃,我把你俩那份也点出来了。”
宋阳坐到桌前:“很闲么,最近你的功夫没少花在我身上。”
顾昭君摇头:“碰巧,我也要走这条路,又在无意里听说你昨天打架了,有些好奇就过来聊聊。”
“好奇什么?”
“一个打三十个,还一刀砸垮了个戊字高手,比我想得可凶猛多了……你的武功,天干丁字总有了吧?”顾昭君眼线广布,昨天宋阳打架的情形他都已经详细了解了。
宋阳不置可否,拿起一根油条,同时示意二傻快吃,不用管别人。
没得到回应,顾昭君也不以为意,只是笑道:“一怒拔刀,少年英雄,果然不脱傻…那个青年的本色。”说着,转头看了身边的漂亮侍女一眼,继续对宋阳道:“我这人有个毛病,当着女人的面骂不出脏话来。”
侍女莞尔,眸子清纯,唇角却荡起了一丝妖娆。
宋阳没理他的话茬,径自说自己的事情:“对了,提到刀,上一把断了,还有没新的?”
“早准备好了。”顾昭君回答。身旁侍女不用吩咐起身向外走去,片刻后转回,手中捧回一柄乌鞘长刀,并未直接递给宋阳,而是抽刀给他观瞧。
“咦,还不错哦。”说完,宋阳自己呵呵呵地笑了起来……笑,与刀无关,是因为他在学周杰伦。可惜身边没人明白的。
刀光阴冷锋锐流光,刀身隐隐透出一汪幽蓝,显然在锻造时加入了特殊金属,让刀子更加结实、锋利,美中不足的是刀子正中有一条红色血痕,这把刀曾经折断,又被重新炼合。
虽仍远逊龙雀,但比起上一把刀好上太多了。
侍女收刀,随手将其依在桌旁,又捻起汤匙开始喂顾昭君喝粥。
顾昭君微笑:“我这个人从不小气,但也绝不会浪费。在我眼里,你什么样的人,就要配什么样的刀,你的武功在我意料之外,给你换一把好刀是应该的。不过……光身手好,你还是拿不到它。”
说完,他也不解释什么,回头望向客栈院子里的马厩:“你今天要赶着车进城么?”
宋阳显出一份无奈:“一点小事却兜了这大一个圈子,累不累。”
顾昭君则怡然摇头:“不累,我喜欢这样。”
宋阳笑了下皮笑肉不笑,转开了话题:“昨天那个绸衫青年,应该有些势力,身边带了快三十个伴当,还请到一个天干戊压阵。更要紧的,他的伴当里有几个人,用的是横刀。”
横刀是公门专用制式的佩刀,与民间、江湖常见佩刀样式略有区别。
话题突兀,侍女把清澈目光望向宋阳,神情不解,顾昭君却显得饶有兴趣,点头道:“你继续。”
“他有公门背景,挨了打后如果还不甘心的话……昨天睡觉前我想过,他要报复,多半会在我拉车的那匹马上花心思。”宋阳把自己的想法大概说了说,随即又耸了耸肩膀:“不过我还不算换马,更不想步行。老马旧车原样不动,就这样进城。”
顾昭君挑了挑眉毛,追问:“这么说,就算他在城里动用官兵对付你,你也有办法应付?”
宋阳嘴里有食物,没说什么点了点头。
顾昭君并不追究细节,只是欢畅笑道:“成了,你想到他可能会在你的马上花心思,就配得上这把刀。”
侍女乖巧,闻言立刻把长刀递到宋阳手中,同时还送了他一个甜甜笑容。
“那你昨天打架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干脆把那小子直接杀了,不就什么后患都没有了。”
这次宋阳沉吟了下才开口:“如果用你的话说,应该是‘什么事情都会有个价钱’,他杀了刘三固然可恨,但我把他们打翻,又讹了五百两银子和五匹马…这件事就是这个价钱了。能明白?毕竟,我确定不来他会不会报复。”
“还有一问,你不确定他会不会报复,为何不干脆弃马步行,这一来什么事都没有了,省得麻烦。”
“稳赢的事情,我从来不怕麻烦。”宋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顾昭君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专心喝粥,但是片刻后他又纳闷望向刘二傻,笑问:“你怎么不吃东西,光看着我俩?”
从落座到现在,二傻一直直勾勾的看着侍女和顾昭君两人,一口早饭也没吃。
二傻目光凄然:“我以前也像她这样喂刘三。”
触景生情。
顾昭君咳了一声:“那我走,不扰你的好胃口。”跟着又望向宋阳:“上好宝刀,我还有几把,盼着有一天能把最得意的那一柄送你。”
和以前一样,顾昭君起身走了几步,又站住了,回头问宋阳:“你觉得她好看么?喜欢么?”意指身旁侍女。
宋阳只是应了前半句:“好看得紧。”
顾昭君挺开心的样子:“你要能入选凤凰城,我就把她送你。”
说完也不管宋阳答不答应,乐呵呵地走了,侍女跟在主人身后,走出门口时不忘对宋阳回眸一笑,眼波如水。
宋阳没多理会,只催促二傻快吃东西,等两人吃饱喝足才知道,顾昭君的确是点出了三人的早饭,但他没结账……宋阳眉啼笑皆非,事情虽小但以顾昭君的仔细,绝不会是忘记了,老头子就是来蹭饭的。
把帐目一并结算清楚,把五匹骏马寄存客栈,依旧老马旧车,宋阳与二傻一起驾车上路。
第三十八章 玄机
青阳城未到,但城头耸立的两杆大旗早早映入眼帘,一面是南理王旗自不必说,另一面则代表着城中钦差的尊贵身份,公主专配的青凤旗,上面纹绣两字:玄机。
渐行渐近,路上的行人也就越多,二傻放慢了车速,低声对宋阳道:“你小心看好咱的金子。”说着满脸警惕目光来回巡梭,他现在有钱了,看谁都像贼。
宋阳笑:“箱子在你屁股底下坐着呢,谁能偷得走。”这个时候身后马蹄声急促,昨天和他们打过一架的绸衫青年,带着几个未受伤的伴当从背后赶上来。擦肩而过之际,绸衫青年对宋阳、二傻拱手抱拳,笑道:“祝两位好运,入选京师。”
对就快死掉的人,他从不吝惜笑容。
宋阳同样报以微笑,一套吉祥话送了过去。又向前走了一阵,城门遥遥可见,宋阳也开始和二傻一样,运足目力来回巡视周遭人群,不过不是防贼,他在找人,片刻后他神情一喜,跳上车棚远远对着站在城门外的一个精壮汉子挥手大喊:“秦大哥,这里!”
适逢腊月初一,‘选贤’第一天,四方百姓蜂拥而至,参选的不少、更多的是来看热闹的。此刻人潮汹涌、密密麻麻拥在城门,唯独那个‘秦大哥’身边冷冷清清,人人都绕着他走……因为他的长相实在太过骇人,脸皮殷红如血,五官扭曲在一起,不想活人更像恶鬼。
也是因为这副恐怖样貌,所以宋阳以前虽只见过一次,但一下子就认出了他——秦锥,红波府家将,一年前曾去过燕子坪,替任小捕给宋阳传了个口讯、留下了传书灵雀。
秦锥布衣,未着红甲,听到宋阳呼喊露出了个狰狞笑容,一边挥手致意一边迎了上来。这个时候在在他身后人影一闪,一个脸膛黑到几乎都看不清五官的少女,从秦锥身后绕了出来,手里还拿着半个牛肉烧饼,满眼喜悦地快步跑过来:“宋阳,还认得我不!”
任小捕换上了女装,但那脸孔丝毫未变,做小捕快时一摸一样的易容。
三年未见,阴家栈前干干瘦瘦的小女孩已经出落成婀娜少女,走路时衣裙迎风身姿摇摆,曼妙毕现。
宋阳当然认得她,只是没想到她会亲自来城门外等自己,开心同时问了句:“你怎么亲自来了?今天‘选贤’第一天,钦差不用在场主持么?”
选拔民间奇士,这是天大的热闹,任小捕又哪能错过,她爹是皇帝的叔叔,她是皇帝的堂妹,在得到消息当晚就入宫去找丰隆帝,讨了一路‘钦差’的差事。南理一共九州,任小捕特意挑了青阳州,而后传书燕子坪。
在信上任小捕只是将此事告知宋阳,既没请他来参选,更没要他来探望自己,不过这小子还算识趣,回信来说他这就赶过来……任小捕算准了日子,连早饭都没吃,一早就到城门口来等人了。
她身份特殊,虽然青阳认得她的人几乎没有,但万一被认出来,非得惹出大乱子不可,所以只改了女装,脸上仍旧易容成当年的小捕快。
听到宋阳发问,任小捕豪气挥手:“钦差是我,我说什么时候开始选就什么时候选。”
丑汉秦锥插口笑道:“我家小姐今天早传谕州官说身染微恙,把大选退后了一天,青阳太守紧张得不行,亲自带了本地名医赶赴驿馆,却不知小姐早从后门溜了。”
任小捕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嘿嘿笑道:“现在这个身份不管做什么都会麻烦别人,心里怪过意不去,还是以前当捕快舒服,干啥都没人管。”
宋阳伸手指向城头的‘玄机’青凤旗:“那面旗子是你的?原来不是机敏郡主么?升官了?”
“三年没见,怎么还这么笨,这不叫升官,叫进爵。”一年前皇帝传旨,册封任小捕为公主,封号‘玄机’。这是好事,任小捕却显出了些不开心,摇摇头岔开话题,问宋阳:“你是来看热闹的,还是来参选的?”
“参选。”宋阳回答。
任小捕‘哈’地笑出了声:“那你可别指望我能帮你,本钦差为官清廉,绝不徇私枉法,你有真本事我自然带你进京,你要是滥竽充数来的,我连回家的路费都不发给你。”
钦差大人言辞正义,全忘了自己为了来接宋阳,让全城无数百姓都晾了一天。
“我可不敢指望你徇私舞弊。”宋阳笑着跳下马车,拉着任小捕往走开几步:“倒是我这个傻兄弟…你还记得不,刘二傻。”
宋阳先把刘二傻的情形仔细对任小捕说了一遍,而后道:“他发了憨性子,没有了蜥蜴也非要参选不可,一定要把自己的本事说给钦差听,说大人自会公断…到时候你好好嘉奖他一番,别伤了他。”
任小捕立刻答应下来:“到时候我夸奖一番,再给他颁一个好听称号,让他高高兴兴回家就是了。还有,杀刘三的那个人长什么样?你仔细说给我听,他这辈子也别想过选了!”
正咬牙发狠之际,任小捕忽的又想起另外一件事,目光很快变作好奇,望着宋阳问道:“你怎么也会来参选?你这个人…可不像会为国出力的样子。”
事关尤太医,宋阳心里微微一沉,摇了摇头不想解释。
任小捕没看出宋阳的郁郁,还道他故意卖关子,既不满又不屑地撇嘴:“不说?很了不起么?也未必有多难猜,你等着!”说着,就好像三年前断案阴家栈时那样,毫不顾忌身段,深蹲在地双手抱头,满脸痛苦皱眉苦思,片刻后跳起来,一字一顿地说道:“结义兄弟!你是为了结义兄弟才来参选的。”
宋阳被她说懵了,啼笑皆非:“什么跟什么。”
任小捕扬起下颌,哼了一声:“你不承认也没用,反正你就是为了结义兄弟来参选的。”
宋阳不和她在这种没头没尾的事情上纠缠,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笺,递给任小捕:“我这里还有件事要拜托你,你先看一看。”
任小捕接信一看,满脸纳闷:“官马证笺?什么意思?”
宋阳语气轻松:“待会说不定会有一桩‘围剿盗马恶匪’的冤案,还要请钦差大人伸冤做主。”随即把自己的推测说了出来。青阳城的钦差就是任小捕,这是宋阳早就得知的消息,所以对绸衫青年‘可能的报复’毫不忌讳,只不过宋阳没想到任小捕会亲自来接他,这倒更加省心了。
任小捕听得直皱眉:“他敢这么做,当真没王法了么?”
宋阳摇了摇头:“只是‘有备无患’吧,也许人家无意再惹事,那就最好了。”
此时一旁的丑汉秦锥突然冷笑了一声:“狗崽子一定会动手,就在你入城的时候!”今早秦锥在城门口等人时,就察觉城门兵马调动有异,有大群快刀手隐匿暗藏。秦锥本来是出生入死的百战勇将,这些小把戏自然瞒不过他,不过事不关己他也懒得去过问,只要保护好小姐就成了,现在听说了事情经过,当即明白那些人都是冲着宋阳来的。
恼怒、惊讶、还有……无以复加的兴奋,任小捕眼睛亮的吓人:“走,咱们进城,看他们……”
事情要靠任小捕帮忙,但宋阳无意让她涉险,不等她说完就摇头道:“不用你和我一起进城,对方要动手,就请秦大哥亮出身份镇住他们便好。”
任小捕瞪大眼睛:“就镇住?哪怎么行?”
不用宋阳回答,秦锥就接口道:“普通官兵、差役都是奉命行事,不必为难他们,只要顺着调令顺藤追上去,总能找到主使之人,小姐放心,一定能办成铁案。”
宋阳拱手而笑:“拜托拜托,一是要请秦大哥帮忙喝止那些杀我的官兵;二是劳烦钦差大人费心办下这桩案子。”
玄机公主正色摆手:“国器私用不算,而且还是伤天害理之事,这件案子我亲自办,涉案的一个也别想逃……我想和你一起进城。”
宋阳断然拒绝,秦锥隐蔽地打了几个手势,护送公主的当然不止一个,周围还有不少红波家将便衣潜行,看到手势当即靠拢过来,护着任小捕先行进城,秦锥自己留下与宋阳同路。
任小捕虽然有些小小的任性,但从来不会为难手下,也不再强求,转身先走了,不过她走得很慢……故人相见满心欢喜,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还没能让宋阳看见自己的漂亮脸蛋,那就先让他看看公主的玲珑身姿吧。
可惜她这番小心思又落空了,宋阳没看他,正耐心劝说刘二傻先躲进车厢。
二傻喜欢坐在外面看风景,不肯进车厢,直到宋阳告诉他有人会来抢金子,他才如临大敌,抱着小箱子躲进车厢去了。不久之后,玄机公主背影不见,宋阳和秦锥并肩坐在马车上,吆喝两声车子移动,向着城门缓缓行去。------------------下午临时有点事,不等六点提前发上来了,兄弟姐妹元旦快乐哟^_^
第三十九章 顾忌
一切都‘按部就班’,马车刚进城门洞子,就有健卒迎上、拦住,待确认拉车的是官马无疑,健卒面露冷笑,身后两个百人队倏然现身,连喝问都没有一句,手执利刃急速围拢而至。
宋阳的手按在自己的刀上,秦锥面无表情,伸手入怀摸出红波卫的腰牌,就连车厢里的二傻都惊觉气氛变化,开口大吼了声:“抢金子,救命……”
可出乎意料的,就在两个百人队堪堪杀到、秦锥已经取出腰牌、正要亮出的时候,突然一个校尉疾驰而至,扬声传令,命埋伏在此的所有官兵收刀回营。
官兵只是奉命行事,并不多问,转眼就散去了,再没人理会宋阳……
宋阳略显诧异,与秦锥对望了一眼:“被他们看破身份了?”
秦锥明白他的意思,当即摇头:“不可能,连我都认不出小姐了。”
宋阳有点不好意思:“你别介意,其实…秦大哥你比你家小姐好认。”
秦锥才不在意这些,把腰牌收回怀中同时笑了起来:“那也不会,进城之后只要有外人的场合我们都挂起面盔,除了自家兄弟,没人知道我是红波卫。”
不是因为发觉‘宋阳与红波府有关系’所以撤兵……事情越说不通,宋阳就愈发小心,琢磨了一阵后,突然莫名其妙地笑出了声。
秦锥见他笑得古怪,纳闷问道:“怎了?”
“这事情应该没完,我不信他们突然善念大发就此收手。再仔细想想的话……有可能会是这样。”而后宋阳压低了声音,和秦锥耳语了几句,时不时还忍不住要笑上几声。
把话说完,秦锥也哈哈大笑了起来,但欢笑过后,丑汉子的脸沉了下来:“那些狗崽子,当真活腻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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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衫青年就在城门附近,本来正笑嘻嘻的等着看宋阳被砍成肉泥,没想到官兵忽然收队,意外之下,暂时都不去报名,带着亲随直接进城去找他的长史二叔。
本拟今日开始的青阳州选贤,因为公主‘身染微恙’被推迟了一天,要昭告全城,还要重新安排诸多官吏、兵丁的轮值,青阳长史高大人正忙得焦头烂额,但是听说侄子上门,还是抽出个空子,着下人领入……
昨天夜里,高大人接到侄子的信,当场大怒。高家有钱有势,但从高长史往下,人丁忽然淡薄起来,下一代女儿众多,男娃却只有绸衫青年一个,从小就被大家当成了宝贝,这次被人痛打、讹诈,这个仇如何能够不报。
起先高大人就按照侄子信上的安排,调动健卒埋伏城门后,只待宋阳进城立刻将其砍翻。但是今天早上他仔细琢磨过此事,又觉得先前的安排不妥。
归根结底,可虑的并非一个上品丁字的青年高手,而是这个青年高手背后的师门,任谁都能想得到,徒弟如此了得,师父更不好惹。
官马的借口勉强能说得过去,表面上看斩杀宋阳的是南理朝廷,师父想要替徒弟报仇,除非是造反。可实际上,宋阳的‘师父’要想报仇也不一定非得打下凤凰城火烧南理宫。大可来青阳城一趟,好歹一查都能查到是高长史下令调兵,到时候可大大不妙。
所以高大人再度传令,于一触即发之际撤走埋伏的人马。
高大人几句话,给侄子把事情讲清楚,绸衫青年眉头紧皱,半晌后才叹了口气:“那个野小子说不定真有什么背景,犯不着为他伤筋动骨,我自己找机会杀掉另外那个傻子,出口气就算了,不劳烦二叔了。”
“不逞一时意气,果然懂事了,不枉我们几个兄弟都把你当宝。”高大人满脸畅慰,笑了起来:“不过那个野小子伤了你,我可没打算饶他,只是不想自己动手吧!”
绸衫青年神色一喜:“怎么说?”
高大人卖起了关子:“我是干什么?”
绸衫青年迎奉二叔,笑道:“您老是青阳城长史,太守之下青阳第一人。”
高大人抚须:“这就是了,身为长史要帮太守大人处理诸多公务,卷宗事务也是其一,我若想添上份卷宗,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绸衫青年不解,笑嘻嘻的说了声:“侄儿愚钝。”
“明天这个时候,伤你的野小子就会多出个‘通缉巨寇’的身份,当然,暂时还不会有差人去找他的麻烦。他不是来‘选贤’的么?等他上台献技时,我会拿他的‘通缉卷宗’给太守大人看。”
绸衫青年恍然大悟:“您是要让太守传令拿人……”
不等说完,高大人就摇头笑道:“所以说,你还是年轻,还要历练。太守绝不会调兵抓人的。他会把卷宗呈给公主过目。”
绸衫青年完全糊涂了,神情茫然,也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为什么要找公主?”
“太守镇守一方,缉拿恶贼是分内之事,就算当着公主的面抓了恶贼,也不会有功劳嘉奖。既然没有功劳,就不必抢了,还不如送一份人情给公主。”
说到这里,高大人拉长了声音:“玄机公主法眼如炬,识破恶贼身份,号令亲随当场缉拿……公主身份尊贵,当然也不会贪图功劳,但这是一份美誉,也是一段佳话,呵呵,这就是太守大人送给公主的人情。而且我听说,玄机公主嫉恶如仇,即便不理会那份好听的名声,她也不会放过恶贼。”
高大人停顿了片刻,声音略略放低,语气却更重了:“最要紧的,公主身边的亲随是红波卫,他们出手,恶贼只有被打残打死的份,绝没有逃跑的道理。以后恶贼的师门要是追究,要么去找公主,要么就找镇西王…不管哪个都身份尊崇,野小子的师父哪有机会见到他们?就算见到了,凭着公主、镇西王爷,会和那些江湖人去掰开揉碎分析缘由经过?野小子的师父要是识趣就远远滚开,不识趣就被当场格杀。”
说完,停顿片刻,高大人再度大笑了起来:“野小子死定了,将来就算有人想替他报仇,也都直奔凤凰城,根本不会来青阳。”
绸衫青年满脸钦佩,随着二叔一起大笑……
虽然没机会听高大人这一番仔细解释,但是宋阳也大概猜到了,对方若不肯罢休,多半会借公主、红波卫的手来杀自己。其实推断的过程并不麻烦,只要先想清楚对方最最顾忌自己的地方是什么、再想通他们会如何避免这个‘顾忌’,结果也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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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头槌
秦锥留在了宋阳身边,既方便双方联络,也是为了护卫宋阳安全。
青阳城中几条繁华大街,各处都有官差设置的‘选贤’报名处。不过报名处多,来参选的人更多,每一处都前排起长龙。宋阳三人也在排队。
‘报名’要登录家乡、籍贯、特长等诸多项目,每过一人都需要些时间,宋阳并不着急,一边和秦锥随口闲聊着,一边安心排队。
排在他们身后的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少女,比叫花子毫不逊色。见队伍移动缓慢,少女脸上渐渐露出焦急的神情,又等了一阵终于耐不住,小心翼翼地拍了拍宋阳的肩膀:“这位大哥……”
刚说了四个字,秦锥也回过头来,少女被丑汉子的狰狞脸孔骇了一跳,满眼恐惧,下面的话不敢再说出口。
宋阳问:“怎了?”
邋遢少女目光低垂,不敢抬眼,生怕再看见秦锥的鬼脸,小声道:“能不能打个商量,让、让我排到三位前面。”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她也知道这是不情之请,越说声音越低……
不等宋阳开口,刘二傻就斩钉截铁回答:“不行。”
少女依旧不敢抬眼,咬了咬嘴唇,鼓着勇气继续哀求:“三位大哥行行好,我着急得很。”一边说着,一边作揖行礼,神情急迫。
还是不等宋阳说话,刘二傻又抢着开口:“哦,好吧。”
少女没口子地道谢,排到了三人前面,但也没就此停下,而是继续央求再前面的人让他插队……是个女孩子,而且被前插一个位置也不算吃了多大的亏,前面的人大都也痛快答应,不多时她就走到了队伍前列。
可就在她眼看就要排到位置的时候,街上奔来一个四十年纪的壮汉,冲入队伍伸手两记耳光打得少女口鼻流血,而后抓住她的头发向外就扯,口中怒骂:“小杂种,跟我回去!”少女毫无挣扎余地,被拖出了队伍。
负责维持秩序的差官眉头大皱,斥道:“哪里来的泼汉!”
壮汉毫不示弱,瞪圆双眼:“她是我女儿,老子打女儿天经地义,王法管不着!”
差官是从临区调来临时帮忙的,对街面上的事情不熟,转目望向身旁的里长,里长对他点了点头,而后也对着壮汉骂道:“孙愣子,要打女儿回家打去,别在大街上撒野。”孙愣子不答腔,骂骂咧咧地拖着少女就走,但是才刚走两步,迎面撞到了一个人身上,孙愣子开口要骂,不过抬头一看对方的相貌,满口秽语全都吞回了肚子里。
秦锥拦路。
与其他贵族的家将、侍卫不同,镇西王对红波卫的‘第一戒训’是:吾当如何。
‘吾’指的是王爷自己。戒训字面大意‘我这个王爷会怎么做’,而它真正的含义是:不用管本王是否在场,当你独自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要去想本王会怎么做?
本王怎么做,你红波卫便怎么做。
镇西王在此,会拦住孙愣子问个清楚;玄机公主在此,也不会就让孙愣子拖走可怜少女,所以秦锥踏出队列,把人拦了下来。
同时宋阳也抢上前,伸手在孙愣子抓着少女头发的手上迅速一拂,孙愣子只觉得手上仿佛烈火烧灼般的剧痛,痛呼松手,宋阳顺势把少女扶了起来,同时送她一个轻松笑容,柔声安慰:“不用怕。”
少女痛哭失声,躲到了宋阳身后。秦锥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汉子,沉脸发威时杀气迸现,孙愣子完全为他所摄,不敢乱骂,只是色厉内荏的喊道:“强抢民女么?不怕王法么。”
秦锥不理他的聒噪,转头望向里长:“你来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里长连小吏都算不上,只是了解地面,充当官府和附近居民的联系人,狰狞汉子语气森严发问,他立刻开口解说……少女名叫萧琪。较真算起来,虽然不同姓,但孙愣子还真是少女的‘父亲’。
萧琪未出襁褓亲生父亲就病故,母亲带她改嫁孙愣子。但是过门后才知道,孙愣子实际是个无赖泼皮,对他们母女非打即骂。去年少女娘亲故去,孙愣子开始给萧琪物色婆家,想要赚一笔聘礼。
萧琪不愁嫁,但谁也不愿意和孙愣子做亲家,始终没能谈拢,孙愣子不耐烦起来,干脆把女儿买进了勾栏,订金已收,订好今天交人。由此宋阳也大概明白了,萧琪这么狼狈,多本是被孙愣子关了起来,不得洗漱更衣,而后找到机会偷跑出来的。
事情说完,孙愣子理直气壮:“小杂种今年十六岁,我整整养了她十六年,吃的穿的用的哪样不要钱,我养她到大,卖她也天经地义。”
少女哭诉:“从小到大所有家用都靠娘亲缝补挣来,你何曾往家里拿过一个大钱……”孙愣子大怒,又想冲过来打人,秦锥则阴森森地说了句:“你动她一根手指试试。”
孙愣子立刻停住脚步,恨恨收手。
卖儿卖女,父母做主,南理律对此并不过问,即便把这桩官司打到州府衙门,至多也只是警告孙愣子不许把女儿卖入妓院。可再之后呢?孙愣子回家照样开打开骂……宋阳走到孙愣子面前,没多废话直接问:“多少钱?”
孙愣子撇嘴:“你问晚了,我早和倚翠楼谈好,连定钱都收了……”
不等他说完,宋阳挥手打断,还是那三个字:“多少钱?”
孙愣子嘿嘿嘿地笑了起来,不再矫情,伸出了一根手指头:“一百两纹银,现钱交易,你拿钱她就跟你走。”
刘二傻平时财迷,答应宋阳的羊一直不肯送,但这时候也有股仗义劲,抱着他的宝贝箱子走过来、打开。
孙愣子当即直了眼,脸上笑容更盛。宋阳没想到二傻忽然大方了起来,对他笑道:“你要买,还是要借钱给我?”
二傻想了想,不觉得买个少女有什么好处,对宋阳说:“算我借你钱。”
宋阳呵呵笑着点头,从箱子里拿出两只金元宝,总共十两金子,伸手递到孙愣子跟前:“两清,人我带走了。”
孙愣子大喜点头,伸手接钱,可万万没想到还没摸到金子,宋阳突然甩头,重重一个头槌砸在了他脸上!上品武士的脑袋,哪是个泼皮能消受的,孙愣子满脸鲜血,连惨叫都没来得发出就直挺挺地摔翻、昏厥过去。
宋阳冷晒,把金子扔回到二傻箱中,回头对少女笑道:“没事了,他醉死过去了,快去报名。”
在场的差官也笑了起来,对着里长挥手:“这人一大早就吃酒,醉倒在这,找人把他拖走,快快快。”
……
为了方便管理,这次来青阳城的参选者一律不许自行投宿,由城中统一安排,住进临时搭建的驿站。只要萧琪报了名,就受到官家保护,就是亲爹也不许来骚扰,至少在献技前不会再有事,至于以后,宋阳想和任小捕求个人情,把她带去凤凰城,随便安排个丫鬟仆役的事情来做。这点事对玄机公主而言,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天下可怜人无数、不平事无数,宋阳管不过来,不过身前遇到的,能伸手帮忙时就帮一下。
为了要住进驿站、贴身护卫宋阳,秦锥也胡乱报了个名,而后众人一并被带到驿站。住所颇为简陋,但胜在不要钱而且还管饭,众人都安心住下,不久后有小吏唱名、发放登台号牌,他们算是来得比较晚的,号牌靠后,二傻是第一千三百号,秦锥紧随其后,一三零一,宋阳再后一位。
少女萧琪比他们稍稍靠前几位。
诸般琐事妥当,萧琪怯生生的过来道谢,此时她已经简单洗漱过,秦锥见了她还咦了一声,笑道:“居然还是个美人胚子。”
二傻接口,煞有介事:“值一百两呢。“
萧琪还不知道宋阳早帮她想好了日后出路,但是就单单打翻孙愣子、帮她完成报名这件事,她就已经万分感激了。
闲聊时,秦锥问起萧琪的‘本领’。或许是从小生长的环境使然,萧琪没有同龄少女的活泼、开朗,无论说话还是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仿佛孙愣子还站在她身后,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毒打。
萧琪的声音很轻:“从小到大,晚上我都不敢睡在家里…我家旁边是一座马行,每天我都到马厩里过夜,时间长了,自己摸索出些相马的道理,想来试试。”
说着,眼圈渐红,泪水流出:“我一无所有,又是女儿身,逃不走也更逃不远。老天保佑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只要被钦差选中我就能离开青阳,躲开那个恶人……”说到这里,萧琪盈盈下拜:“还要再谢三位恩人,让我如愿报名。”
国家选贤,南理百姓趋之若鹜,只要自觉有一技之长的人全都来参加了,可人人目的不同,如宋阳是为了抢到席位去夺回尤太医遗物、追凶报仇;如二傻是为了一鸣惊人增光露脸;如萧琪…这是她唯一的出路了。
宋阳有些唏嘘,但依旧没有透露对少女透露他的安排,在退无可退时去咬牙拼一拼,她将来最最美好得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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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频道上也有个投票的,兄弟姐妹若得闲,请支持一下。下午刚换榜的时候豆子兴冲冲地去看了下,《活色生枭》是最后一名,呵呵,真刺激啊,后面就再没去看过,今天元旦,咱得高高兴兴过年^_^。
Ps:零点时还有一更,同时附新年感言,敬请关注。
第四十一章 香蕉
(新年感言,本来准备发个单章,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就放在章节更新中吧,以下。)
年到了,真快呵。有时候填表格、写文件要填写日期,总觉得2011还没写习惯,现在就要改成2012了,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的感觉。
祝所有兄弟姐妹顺顺利利,幸福安康。
新年的时候,总会有新愿望……其实我估计着大伙都能猜到我想说啥,嘿嘿^_^。没错,豆子最实际的一个愿望就是希望《活色生枭》能够有好成绩。
这本书写到现在,你们真的没有亏待我。新书榜第一,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我记得很清楚,以前冲新书榜的时候,最好的成绩是第三名,而且当时还有一个非常好的起点推荐助力。说句心里话,谁不想当第一呢?所以要谢谢你们,这个第一是你们给我的,是新年前夕最最让我快乐的事情。不管下周或者以后的成绩如何,豆子都会记得,2012元旦时,你们给过我一个‘第一名’,谢谢你们。
《活色生枭》我自己写得很开心。卡文、瓶颈、挠头咬牙等等以前有过的麻烦,现在依旧存在甚至更加严重,码字的速度也实实在在地更慢了,一个小时都不满千字,可我就是开心,就好像找对了路子.这种辛苦但不痛苦、缓慢但却投入的感觉很难完全说清,也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不过也因此确定了一件事:我爱这本书。这样很好,真的很好。虽然我的全情投入不能保证这《活色》的钱途,但却足以让我有底气地、笑眯眯地告诉你们、告诉追看活色的书友:哥们真格尽力了。
如果没有太夸张的意外,在新的一年里,豆子会和《活色生枭》拼老命……其实矫情地想一想,每一天都能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天都能完成一点让自己得意的作品,这又何尝不是种幸福。
我喜欢写故事,而对于一个写手而言,码字这件事最最辛苦的地方,莫过两个字:寂寞。可是就因为有了你们这帮家伙,寂寞不再,哈哈,TMD,让我怎么夸你们才好呢?
豆子是逻辑党,顺着前文轻易就解出了一个逻辑关系:我新年愿望是《活色生枭》红红火火、龙年大吉,你们是我写好活色生枭的源动力、源基础,而且活色生枭本来就是写给你们看的……所以你们也就顺理成章、拦都拦不住地进入了我的新年愿望:祝我所有的书友、朋友、兄弟姐妹红红火火,龙年大吉!!!
再见,2011;你好,2012。
豆子与所有看到这篇感言的书友共勉,我们都要努力撒。
^_^我爱你们。
豆子惹的祸
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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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贤会场设置在城西,专门建起的高台作献技之用,本来钦差席位被设在不远处一座三层阁台上,可以鸟瞰全场又不受百姓打扰,但任小捕前几天来‘视察’时嫌太远看不清,非要把座位搬到高台上去,她是钦差,说什么就是什么,谁敢不听……
转过天来,公主殿下‘身体痊愈’,会同青阳太守和城中大吏登台落座,先由随行太监高声宣唱圣旨,再请太守大人对参赛之人鼓励一番,最后有官吏宣讲规则,一个接一个说了大半个时辰,终于一声铜锣震彻高台,盛会正式开始,‘选手’登台向钦差献技。
宋阳距离上台还早得很,一早起来和两个同伴一起,挤在人群里看热闹。
最先几位上台的,无一例外都是武士,这次‘选贤’内定不选武士,但诏告天下时并未明言,否则岂不是把国内练武之人统统得罪了,是以仍有大批习武之人赶来,先前和宋阳打架的绸衫公子也在此列。
擂台上刀枪挥舞、拳脚生风,虽然打得热闹,但在宋阳看来并无出色之处,倒是钦差大人看得眉飞色舞,恨不得亲自下场和人家比划几下……直到十余人后,上台的终于不再是武人,而是个衣裙华贵、仪容端庄的美妇。
早在报名时众人就题写了自己特长,美妇上台上,有小吏唱号:“岑叠红,青阳州红衣镇人士,卅一年纪,献技…男、男人。”
‘报幕’小吏事先也没留意看过稿子,唱出‘男人’两字时,着实踌躇了一下子。而唱号落时,台下也哄的一声,看热闹的百姓纷纷议论。岑叠红敛衽施礼,拜见台上钦差和众位大人,任小捕好奇得很,挥手道:“免了,你的‘男、男人’是怎么回事?”
岑叠红恭敬回应:“男人就是男人,民女的本领便是这两个字。其他并无特殊之处,民女所擅,一在口、二在手。”
说着,她取出一根事先备好的香蕉,对着众人盈盈一笑,也不剥皮直接把香蕉含入口中,而后双颊轻轻蠕动,显然是舌头忙得很,片刻后香蕉离开嘴巴时,蕉皮已经被剥开四份,露出白嫩果肉。
任小捕哪看得懂这个,惊讶地瞪大眼睛,啧啧称奇:“舌头这么灵活。”
而此时美妇已经把第二根香蕉放入口中,仍是不剥皮,只见她用力一吸,‘啵’一声轻响,蕉瓤直接从皮中挤了出来,再次技惊四座。任小捕大乐,正想让她继续演下去,她身后一个亲近女卫看不过眼了,俯身低声提醒:“公主,她演的服侍男人的下流技艺,太、太哪个、不堪入目的东西。”
任小捕这才恍然大悟,脸蛋立刻红成个苹果。
就在岑叠红取出第三根香蕉的时候,太守大人开口怒喝:“把她给我赶下去!”同时给身后亲随打了个眼色,亲随明白太守大人这是要‘夜审’岑叠红,点点头转身去了。
岑叠红只知道选贤,入宫面圣,照着她的想法,有机会进京就有机会服侍真正的大人,哪怕帮着大人们调教侍妾也好。可她不晓得南理选贤的目的是去参加燕国‘一品’之擂,要真让她去燕国表演她的‘男人专长’,南理从皇帝到众臣全都一头撞死去算了。
台下百姓已经有不少人在皱眉怒骂,可更多的是像宋阳这样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的,秦锥也大笑不止,心里琢磨着回头打听下红衣镇在哪,等休值闲暇,倒不妨去逛逛。
岑叠红被赶走,又有旁人上台,后面武者不少,但其他技艺也渐渐多了起来,既有歌舞杂耍,也琴棋书画。
无数人轮番献艺,各有精彩之处,时常会引来震天价似的喝彩,气氛着实热烈,如果当成一场热闹来看着不错,可要是在踏升一步,从‘选贤’的高度来看这场盛会,就实在没什么意思了。
练武的不必去想,至于其他人,技艺虽强,但要想代表南理去折服别国,实在还差得太远。一天下来,将近四百人登台,愣是没有一人能够入选过关。
等到了第二天情形更糟,至少前一天里献艺众人大都有些真才实学,可今天登台的这些人,好像提前说好了似的,个个都是信心胀破了天的‘奇士’,歌喉破落舞蹈笨拙,偏偏还当自己的演出只应天上有……宋阳在‘一千年后’看过选秀,早就猜到会有这样的情形,可南理百姓哪见过这样的阵势,全都笑到眼泪迸溅,任小捕也完全忘了职责所在,在公主帷幔后笑到四脚朝天,正经的本事她都不想看了,只盼着‘神经病’多些再多些……
第二天足有六百多人先后登台,倒有三分之一都是自不量力的‘奇人’,其他的也没有太精彩的表现,仍是未过一人。
但是在这一天里,有一对登台夫妇引起了宋阳的注意,等到‘散场’后,宋阳特意找到了两人。
夫妇都是四十岁左右的年纪,夫家姓曲,身体强壮,妻子则是个矮胖女人,两口子都是山乡中的歌者,从嗓音到唱法都是粗犷豪放的风格。但是南理受燕国江南调地影响,从宫廷到民间,乐声都以柔和、旖旎为主,曲氏夫妇的唱法全不入流,难以入选。
见宋阳找来,曲姓汉子略显意外:“小兄弟有什么事情?”
宋阳先报上自己的姓名,又对两人的歌艺恭维了一番,这才转入正题,问他们会不会谱曲。
曲姓汉子回答:“山野调子,哪谈得上谱曲那么正式,有时候是按着词来抓调子,有时候则是心里有了调子,随口去编词儿,总之不成个体统。不过随心随性地编个曲子,倒也是常事。”
宋阳神情一喜:“我这里有一段词,想劳烦曲大叔给配个调子,最好还能请您唱出来,酬劳方面也请您放心……”
曲大叔笑道:“小兄弟不用这么客气,我们两口子天生就是喜欢唱歌,随口哼个调子,谈什么酬劳。”
宋阳又客气了两句,这几天一直跟在他们的少女萧琪为人乖巧,在说话的时候就找来了纸笔。宋阳写下了歌词,曲大叔接过来轻声咏读: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刚读了两句,曲大叔的神情就变了,回头对自己的妻子吆喝:“老婆子,给我点钱,我要去和小兄弟喝两杯!”
说完,又转目望向宋阳:“这个词…非得喝酒才敢唱!”
仍是将进酒。
尤太医在世最喜欢、死前放声高歌的一阕‘将进酒’。
宋阳的想法很简单,山乡歌者唱法豪迈,刚好和应了这一阙好词。他想定下个调子、学会这首歌,迟早有一天他会找到尤太医的埋身之处。
到那时,在坟前,虽然阴阳相隔,宋阳还是要给尤离再唱《将进酒》。
哪能让曲大叔花钱,宋阳拉上他们两口子,又把秦锥、二傻和可怜少女萧琪一起喊上,在城中找了一座小小酒家。
山民嗜酒、秦锥海量、宋阳心事……半斤的小酒坛被一个个放空,到了最后数也数不清,让宋阳略略意外的是一行人中,酒量最好的居然是少女萧琪。
酒酣时候,曲大叔也终于拿起竹筷,敲着空坛放声高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将进酒,杯莫停。歌声粗狂,不见悲凉只有豪情。
一如尤太医在最后一战时,不见悲凉,只有豪情。
新生之中宋阳第一次喝醉,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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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五见,黄河之水天际来唉唉,奔流到海不复回诶诶……
第四十二章 相马
第三天,城西会场依旧热闹,也依旧没有太多新意,到了下午时分,随着选手不停登台、下台,就快轮到宋阳等人了。
少女萧琪的号牌比着宋阳他们提前几位,她最先上台。越到近前、萧琪就越发紧张,小脸煞白,双手也无可抑制地开始颤抖了,终于,小吏的唱号声响起:“萧琪,青阳州青阳城人士,十六年纪,献艺相马。”
宋阳伸手拍了拍少女肩膀,二傻也攥拳咬牙地小声喊了句:“加油啊!”萧琪想对同伴露出个笑容,可脸颊肌肉发紧,最终挤出的表情更像要哭……等到了台上,少女更加手足无措,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
长史高大人拍案怒斥:“无礼女子,还不拜见公主殿下和太守大人。”
这几天里宋阳等人的行止,秦锥早都呈报公主,任小捕自然不会为难这个可怜少女,微笑开口:“免了,萧琪,你会相马?这可是个好本领。”
‘相马’的确是了不起的本领,但这门学问高、浅差异奇大,凡俗里最最普通的马贩子也懂得相马,而真正的高深马师,在朝堂、皇帝眼中的分量比着武学大宗师也毫不逊色。
毕竟‘马’是军队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说得夸张些,从马师的数量、本领,就能基本看出国家军队的强盛程度。
在之前也又深谙相马之道的能人登台,说得头头是道,但也都未能过选。
萧琪慌忙行礼,声音发颤着回应:“民女略知一二。”
太守的态度始终和公主保持一致,任小捕声音轻柔,他也和蔼可亲:“相马十二经,你读过几本?有什么心得,现在说来听听。”
萧琪目光茫然,摇了摇头,她都从未听说过‘相马十二经’这一套典籍,小声回答:“我没读过书…只是会看马,另外还懂一点养马。”
台下不少人都闻言而笑,不懂马经又何谈相马,还养马?太守皱眉,长史又欲怒骂,任小捕则大方道:“来人,牵几匹马来给萧琪看看,十匹吧。”她一开口,太守大人当即传令,命守备军卒牵上来十匹优秀军马。
与人相处时,萧琪神情惶惶,从不敢直视别人目光,但一见到马儿,脸上不知不觉里就挂起一份恬静笑容。她相马与众不同,迈步向前伸手就向着距离自己最近的健马摸去。
牵马的兵丁皱眉提醒:“小心,我家的马儿性子桀骜,从不认外人!”
可是更加奇怪的,这些健马见萧琪靠近,先是狞眼呼气一副愤怒模样,不过在被萧琪的小手抚摩过后,很快就温顺了下来,就连台下的秦锥也没想到会这样,惊讶笑道:“小丫头有点意思。”
相马之术讲究极多,相头耳、相头骨、数肋端目甚至观尿,林林总总,但萧琪相马与众不同,走在骏马中仿佛置身一群久未谋面的闺中密友中,时而搂搂抱抱,时而耳鬓厮磨,从神情到动作都亲热得不得了。
翩翩少女穿梭十匹高头大马之间,别有一番情调。众人看得稀奇,暂时都不做声,唯独二傻叨咕不绝,把自己看羊的经验搬出来,小声指摘萧琪这是‘歪门邪道’。
不久之后,萧琪恋恋不舍从马群中走出,脸上的欢喜神情也消失不见,又变回先前的模样,低声道:“它们都是好马。”
声音刚落台下就‘哄’地一声笑了起来,有好事者高声叫喊:“咱们青阳城的军马匹匹神骏,还用你说?这样的本事趁早下台去吧。”
萧琪窘迫异常,任小捕耐下心追问道:“那脚程呢,你能看得出,哪个更快些么?”
萧琪伸手指向了其中一匹马,嘴唇轻动好像要说什么,可还不等她出生,牵马上台的军卒就不屑冷笑:“它是跑得最慢的!”
这一下连任小捕都泄气了,坐在丝幔后叹了口气,没说话。
太守大人缓缓挥动大袖:“下台去吧。”
萧琪的目光一下子暗淡了,还没来得及说出的话,永远的留在口中,转身正欲下台,耳中忽然响起了一声熟悉的大吼:“只这一个机会。”
大吼的是宋阳,他在参选选手的队列中等待献艺,距离高台很近,不用灌注真气,只凭嗓音大喊也足以让少女听见。
宋阳也不知道秦琪究竟有没有真本事,不过他有自己的想法,秦琪上台固然是因为这是她能找到的唯一退路,但凭着她胆小内向的性子,如果没有些把握,也不会把这次选贤当成‘机会’。就这么下去了?宋阳替她惋惜。
你只这一个机会。
若这么下台,就真的完了。是安心认命、被卖入青楼任人淫乐;还是一头扎进青阳河中了此残生,到了九泉之下去找娘亲抱头痛哭?
最后的机会,还要再退么?没路可退了……萧琪忽地站住了脚步,咬牙把刚才未曾出口的话说了出来:“那匹马本应最快,但养的路子错了,把它给我调养两个月…不,五十天就够了,民女人头担保,十匹马中它能跑到第一。”
高长史怫然不悦:“混账,你以为公主殿下,列位大人能等你五十天么?你的人头,连一刻都换不来,来人,赶这刁民下台。”
悍吏执棍,分开人群要上台赶人,旁人都忙不迭让开道路,唯独有三个……一人面容清秀、一人丑陋似鬼、一人抱着个箱子满脸傻笑,这三个人不肯主动让路,让那几个差人略略耽搁了片刻,而就趁着这个功夫,台上的萧琪声音用力,全不理会高长史的叱喝,一股脑向下说去:“就现在而论,这匹黑马,十里之内最快;三十里要以那匹枣红马为尊;若五十里,胭脂白斑;百里,就要属这匹黄骠马;三百里的话,又会是这匹黑马;但还有个前提,骑士不能身着重甲,轻装而行;若负重二百斤以上,则是它!”
说话时,萧琪伸手不停指点提到的马匹,声音也越来越高,到最后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大喊。
公主殿下听得一清二楚,忍不住吸溜了一口凉气,嘟囔道:“真的假的?”跟着放开声音,问那个马卒:“她说的可对?”
马卒一脸地惘然,愣愣摇头:“小、小人也不知道。”平时他只管照看马匹,偶尔遛马也不会让马匹拼命奔跑,萧琪的一番评论他也无法辨别。
不知道没关系,公主把白皙水嫩的小手一挥:“把马拉下去,现在就试!”要一一验证萧琪所言,就要跑出三百里,不是一时三刻就能有结果的,不过任小捕才不怕等,她有的是时间。
不料,任小捕传令声刚落,萧琪就摇头道:“不用!”
一众官吏尽做愕然,萧琪却根本没想到自己刚刚在叱喝公主。公主倒是笑嘻嘻地不以为意:“为何不用?不验怎么能证明你所言?”
萧琪摇头:“不是不验证,而是这样让马儿这样去跑太耽搁时间……以三里为限就好,我来标清名次。”说着,萧琪再次开始指点,还未跑马,她就已经把十匹马的前后名次排列完毕。
接下来士兵牵马下台,同时还有一群红波卫跟去以求公正……很快红波卫督赛归来,到公主身旁低声呈报,秦琪预先排好的名次,十个里对了八个,只有第五、六两名对调了下,而这个小小错误,其实也和她相马无关,毕竟跑马竞赛时,不光要看马匹的脚力,骑士也是重要一环。
任小捕霍然大喜。
不是因为半吊子的熟人关系。秦琪相马别具一格,但你管她如何辨别马匹,只要说对了结果就足以了,这样的本领,终于让任小捕有了交差的底气,选贤已近尾声,终于找到一个能够带回去向其他钦差‘显摆’的好人选了!
最最关键的,相马之术与国力相关,带上一个出色到近乎神奇的马师出访大燕,何尝不是向其他几个强国暗示‘南理骑兵了得’,这样的本领,比起诗词歌赋要更有力得多。
相马之术自古流传,渊博精深方法繁杂,萧琪的本领却根本不在典籍之中,她的确会相马,但源自冥冥天资,与‘技术’全无关系,也许老天爷就是如此,给了少女一段穷苦人生的同时,也悄悄赐下了一份神奇本领……公主陛下全无仪容,猛地一拍桌子,大声宣布结果:“十马全中,萧琪当得奇人二字!”
八中和十中本来也没什么区别,任小捕干脆选了最上口的说辞,台下百姓先是哑然发愣,片刻后齐声喝彩!任小捕继续扬声笑道:“萧琪中选,随本钦差回京。来人,赏!”
萧琪奇艺,折服众人,青阳城中也终于出了一位‘奇人’,青阳百姓人人兴高采烈,欢声雷动。
在四下涌起的笑声、鼓掌声、喝彩声中,萧琪五体投地放声大哭……一场新生,就那么毫无征兆的降临,让她如何能够不哭。
最后的退路,真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呵。
第四十三章 猛禽
中选之人不用再回台下,而是进入专属的席位,等今日散会后去往早就准备好的舒适驿馆。不过萧琪还是先来到宋阳、秦锥和二傻三人跟前,下拜道谢。宋阳伸手扶住了她,摇头道:“不用总是这么周到,更不用向我们道谢,是你自己有真本事。”
说着,宋阳笑了起来:“还有,以后也别再总那么小心谨慎,正是没心没肺的年纪呢!”
萧琪听他说得有趣,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点头道:“以后…不怕了。三位恩公却是一定要谢的,不止今天谢,以后一辈子都要谢。还要祝三位也一并入选。”
宋阳学着二傻的强调,点头道:“是,以后同朝为官,彼此还能有个照应。”萧琪嘻嘻一笑,盈盈敛衽施礼,轻快转身跑回坐席。
萧琪之后,陆续又有几人上台,技艺普通,但是托了萧琪刚刚中选、现场气氛热烈的福,虽然没能被钦差看中,至少得了不少百姓的掌声,很快,排在二傻之前的人登台,此人神汉打扮,并非空手而是带了个半人多高的笼子,还神神秘秘地用黑布蒙了,让人看不到笼中到底是什么。
神汉施礼后,得意道:“小人偏居深山,日日为南理祈福,只盼天下太平百姓平安,或许是被小人的虔诚之意打动,半年前神鸟翩翩而来,眷恋不去。”
任小捕语气好奇:“神鸟?笼子里头?打开来瞧瞧。”
神汉躬身应诺,伸手揭开黑布,随即凄厉啼鸣声震惊高台,笼子里一头巨喙、秃羽、双翅生爪的怪鸟,正扑腾着翅膀,想要挣脱桎梏。
怪鸟的样子凶狠丑陋,把台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宋阳则‘哎哟’一声,呵呵呵地笑了起来,哪是什么‘神鸟’,分明是一头还未长大成形的泰坦鸟。
神汉机缘巧合,在山里捡到刚刚这头破壳的泰坦鸟,本应看窝的大鸟不知去了哪里。神汉以前也没见过这种丑陋东西,但觉得养大以后,不管是拿来卖还是靠它去唬人都不错,所以就养了下来,几个月间还摸索了些驾驭凶鸟的门道。
神汉从怀中摸出了一根笛子:“小人吹响一曲,神鸟自会和应,与我一起为天下祈福、为万岁祈福、为公主殿下祈福、为太守大人……”
任小捕咯咯笑道:“吹!少废话。”
按照‘千年后’的说法,泰坦鸟是食物链的顶端,真格‘以虎豹为食’凶物,性情何其暴戾,这头‘小’鸟自幼在神汉身边长大,平时也还算听话,可它哪见过这种人山人海的场面,受惊之下立刻激起了凶性,根本不理会主人的笛声,声声厉啸中不停地撞击鸟笼。
而畜生发狂后蛮力大增,原本结实牢靠的笼子‘嘭’地一声被它撞了个粉碎!神汉首当其冲,泰坦鸟巨喙一探,一口咬住了他的胳膊。
虽然还是小鸟,但它的力量也不是普通人能忍受的,神汉高声惨叫,拼命挣扎,但无论如何也无法把胳膊挣脱出来。
恶鸟发狂伤人,一排红波卫仿佛从天而降,突兀出现在公主丝幔周围,其中一个抽刀跃出,直奔恶鸟而去,可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古里古怪地口哨声响起。
口哨独特,听上去更像大蛇吐信子的怪响,可说也奇怪,被激发了凶性的怪鸟听到口哨声,突然放松了嘴巴,昂起头望向台下,黄色的眸子来回转动,寻找哨声的来源……
很快怪鸟就找到了,吹哨之人就在台旁——二傻。
刘二傻的神情轻松得很,一点也不当回事,跃出杀鸟的红波卫略作踌躇,把目光望向了二傻身旁的秦锥,后者隐蔽地做了个手势,示意他暂时等一等,有秦锥在此,台下也不会有人受伤。
口哨声忽高忽低,恶鸟的神情则越来越放松,双翅缓缓收敛起来,就好像找到了亲人似的,从台上缓缓踱到二傻跟前,最后竟卧在了他脚下,光秃秃的脑袋和巨大的喙时不时在他的裤腿上摩挲两下,喉中发出咕咕低鸣。
二傻收起口哨声,嘿嘿一笑:“没事了。”也不知道他是对宋阳说话,还是在安慰怪鸟。
这可是任谁都不曾想到的稀奇事,宋阳的神情和旁人毫无差异,愕然瞪大眼睛,过了半晌才开口问道:“你还会驯鸟么?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过?”
二傻一脸无所谓:“鸟没良心,一飞到天上就听不见口哨了,我不喜欢。”言语间根本就不把自己会训鸟当回事,旋即他的神情又现悲苦:“还是刘三好。”二傻自己都不知道,和萧琪相马一样,他驯鸟的本事也是与生俱来,可他不喜欢鸟,把这桩本领全都放在了‘刘三儿’身上……
两个人刚说完,有红波卫得了公主之令,来到台上扬声询问:“这种鸟有人见过么?它是雏鸟还是老鸟?”
宋阳当即回答:“还是雏鸟,若长大,能长到两人高,十几个壮汉都休想靠近。”
公主哈的一声笑了出来,大声宣布:“过了,这个也过了!”
任小捕为人大大咧咧,不懂阴谋算计,但是在‘选贤’这件事上毫不糊涂。
选贤真正的目的是,是要去参加燕国‘一品’之擂,借着那个机会去彰显南理国威。
距离明年端午之期还有半年时间,到时候这头鸟就算长不到两人高,一人高总也有了吧。连南理本地人都不认识的凶鸟,其他几个国家的权贵自然也不识得,在显示了它的力量和凶猛之后,其他一切都由南理使团去吹好了。
这种只能用‘怪兽’来形容的猛禽,如果驯化了十头,放在战场上就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若能集结一百头,力量堪比一支军队……这种鸟南理究竟有多少?南理朝廷又驯化了多少?让燕国和吐蕃去想破头好了,只要二傻能带着这一头过去,就足以警示列强了。
如果说萧琪的本领,代表了南理国的骑兵质量;那二傻和凶鸟,昭示的则是南理蛮荒的可怕。
公主在台上拍板,所有人都知道她的‘过了’是指二傻说的,唯独二傻自己不知道,眉头大皱着抱怨:“那个神汉胳膊都差点被咬掉了,还能过?”
宋阳大喜,急忙张罗着让二傻登台谢过公主,心里琢磨着,这还真是托了那位神汉的福,待会下来自己得帮人家看看伤口……
二傻迷迷糊糊地就去找萧琪就伴了,台下欢呼声不停,前面两天多都没开张,现在短短一会功夫就入选两人,南阳城民与有荣焉,兴高采烈。
神汉的号牌是一二九九,二傻紧随其后,一人登台变成了两人献艺。在二傻过后就轮到秦锥献艺。丑汉子没啥特殊之处,上台打了一套拳,虽然无意中选,但在家主面前也不敢有丝毫倦怠,拳脚卖力身法翻腾,打得异常好看。
这个时候青阳长史高大人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取出一本卷宗,恭恭敬敬递到太守身前:“大人,卑职日前查阅参选者名录,察觉到些可疑,又再回顾卷宗时,总算查出……请大人过目。”
卷宗内是一份通缉令,两个流窜三省、作案无数、身背十余条人命的恶盗,虽然姓名不相符,但相貌体态明明白白,一个就是台上正在打拳的秦锥,另一个则是准备下一个登场的宋阳。
高长史城本来只打算对付宋阳一个人,但后来他在城内的眼线呈报,又有一个丑陋汉子‘入伙’。没人知道秦锥底细,但不难看出此人杀气内敛、武功不凡,长史把他当成了宋阳师门或者江湖上的朋友,伪造卷宗干脆一起办了。
即便明知道太守会把卷宗呈给公主,高长史还是认真说道:“卑职已经安排好人手,只等太守一声令下即生擒恶贼。当着公主殿下的面,正是太守显示手段的大好时机。”
正如高长史所料,太守大人嘿嘿嘿地笑了起来:“老高啊,你的心思没得说,但论起为官之道,比起本官你还略逊一筹,拿贼这件事…你看我如何处理。”说着,拿起卷宗快步走到公主的丝幔前,对守卫的红波卫低声说了几句。
红波卫接过卷宗,转身去程秉公主,太守大人则转回头,笑眯眯地看了高长史一眼。
高长史则摆出一副又是恍悟、又是钦佩的表情……
片刻之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容突兀从公主的丝幔中响起,听得出,不止公主一个人,而是与内中众多卫士一起在放声大笑,仿佛发现了天下最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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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人证
笑声之中,一个红波卫跨步走出,先对着太守抱拳道:“请太守大人稍待,公主殿下要亲审此案。”
太守小心提醒:“这两个盗匪都有惊人武艺,最好是先把他们两人拿下。”
红波卫摇头道:“公主殿下自有分寸,不劳大人费心。”说完,伸手一指还在台上纵跃来去打拳不休的秦锥:“你,”刚说了一个字,红波卫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赶忙收敛笑容,虎着脸继续喊:“你先停手,站在原地不许乱动!”
跟着,红波卫又伸手指向台下宋阳:“你也上台,站到他身旁,不得号令不许稍动,否则格杀勿论!”
青阳太守眉头微皱,心中责怪公主糊涂,通缉大令上写的明白,两个贼人都是厉害武者。现在选贤突然中断,他们明白自己暴露了行踪,哪会安心听令,必会发难以求逃走……可没想到,秦锥老老实实地站在了原地,宋阳也安安分分的上台,全无反抗之意。
高长史远远坐在一旁,手捻须髯,公主这是要审案…待会几句问讯下来,两个恶贼肯定是喊冤、不服,哪会怎么办?红波家将岂是好相与的,自然是严刑拷打,一想到此,高长史不禁微笑,目光转动,望向就站在台下不远处的大侄子。
绸衫青年脸上笑容洋溢。
这个无声的交流,被宋阳尽收眼底,本来宋阳还不知主使是哪个,没想到对方却自己‘举手’了。
台下百姓本来正兴高采烈的看打拳,突见台上形式急转,不知公主打算做什么,一时间尽做哗然,台上那位红波卫则高声叱喝:“公主法眼如炬,发觉此地有作奸犯科、重罪之人,暂停选贤亲自断案,借此高台暂作公堂,旁人一律噤声,不得扰乱公堂!”
选贤变成了查案,大伙打从心眼里那么高兴,此刻只嫌站得远看不清、听不清,哪会有人喧哗,人人嘴巴紧闭,目光兴奋盯着台上。
等彻底安静下来,红波卫转目望向台上两人:“报上名来!”
“草民秦锥。”
“草民宋阳。”
红波卫点了点头,回身对着公主所在处躬身一揖,退开了一步,剩下的话就要由任小捕亲自问了。
任小捕半天没出声,她正躲在丝幔里,一手捂住嘴一手捂着肚子没完没了的笑,足足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她才勉强平复声音,开口道:“秦锥、宋阳,本宫收到密报,指你二人为凶残恶盗。”说着,加重了语气:“辗转三州,作案数十起,身上背了十多条人命!”
秦锥不吭声,宋阳大声喊冤,已经坐上‘中选’席位的二傻也帮他一起喊冤。
任小捕哼了一声不怎么冷的冷哼:“再胡乱喊冤,就重打五十大板!”
宋阳立刻闭嘴。
任小捕吓唬了个平民,声音都得意起来,循着卷宗上罗列的案子念道:“四年前,正月初一,东罗城刘员外家遭劫,死三人,伤十一人,劫银七百两;三年前,六月十三,铁桥关如意金宝行遭劫,死五人,伤两人,遭劫珠宝作价三千两;两年前,九月初六,青阳本地吉祥赌档遭劫……别的先不提了,就说这三桩案子,都是你俩做的吧!”
宋阳又喊了声‘冤’,开口道:“这些年里,小人一直住在燕子坪,从未远行,街坊四邻都能作证。”
公主语气不屑:“他们都是你的同伙也说不定,不足证信。秦锥,你又有什么话说?”
秦锥循礼躬身,恭敬回答:“四年前,小人在西陲苦水关;三年前落户京都凤凰城,一直跟随家主办差……”
不等他说完,任小捕就呵呵笑道:“说得头头是道,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刘太守,您看该如何?”
青阳太守姓刘,听到公主询问,明白公主是把‘断定真假’的差事交给自己了,当即转回头望向自己的长史。
平时城中大案,都由高长史主办,总能做得妥妥帖帖,这种事情还是要指望他。
高长史没想到自己还有在公主面前露脸的机会,心里着实高兴,郑重开口代太守问话:“秦锥,你所说的这四年中的行踪,可有人证?”
对公主躬身回话,对姓高的秦锥可就没那么客气了,直起了腰身,冷着脸应了句:“有,与我共事的同僚甚多,都能证明。”
“同僚?”高长史冷笑:“或许是同伙吧!也罢,你说出人证在何处,本官当派快马寻证,放心,你若是清白的,没人能害你;你若真是贼盗,也没人能救得了你!来人,先将两名疑犯收监,等人证到时再仔细审过。”
当着钦差公主的面,高长史也不敢招呼用刑,事情到现在和他想象中的略有差异,不过也尽在控制之中,姓高的有自己的想法,等‘取证’回来,公主早就回京,而秦、宋两人,也早都变成大牢中的枯骨了。就算公主一时兴起,又想起这桩案子再来垂询也不怕,连刑部的通缉大令都能伪造,何况区区几句证言证词,这是桩‘铁案’,两个恶贼死定了。
高长史传令,不料秦锥却摇了摇头:“不用快马,证人就在眼前。”说着,伸手一指就守在他身边的那个红波卫。
高长史一愣,一时间有些分不清,是自己眼花看错了,还是那个丑陋壮汉突然发了失心疯……而被指到的红波卫却笑了起来:“不错,我能证明,四年前我和秦大哥一起在苦水关戍边,那一年里我一共杀了七个西境越界的恶匪,秦大哥杀的,是我的两倍还多!”
秦锥哈哈一笑:“好兄弟,你也不错!”跟着又伸手向前一指:“他们也能证明。”
他手指的方向,不知何时从公主丝幔中走出了十余个红波卫,为首之人也点头笑道:“我也能证明,我与秦大哥一起,同为红波家将为王爷效命,两年前受王爷之命,追随玄机公主殿下。”
这个时候任小捕哪舍得不吭声,人在幔后,声音清脆传出:“我也能证明!秦大哥的清白,就是红波府的清白。”
咕咚一声,太守大人跪倒在地。虽然还有些想不通事情为什么会这样,但他又哪能不明白,这次麻烦大了,竟然把公主身边的红波卫错当成‘通缉大盗’,更要命的,这个丑陋汉子在红波卫中竟还颇有些地位,在他面前公主只以家人相称,唤他‘秦大哥’。
心中又惊又怕,还有无尽愤恨,刘太守转头狠狠瞪向高长史。
高长史此刻面无血色,目光惊骇,愣愣站在原地,彻底呆住了,如果不是额头一滴一滴不停渗出的冷汗,让人几乎难以分辨,他究竟是个活人还是个泥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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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勇士
先是两名参选之人被指做盗匪,随即其中一人竟是大名鼎鼎的红波家将。台下百姓早都忘了不久前的‘噤声严令’,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是州官昏庸,有人却以为刑部通缉大令不会有错……这时宋阳踏上半步:“启禀公主,小人有话想说。”
任小捕痛快得很:“有话就说!”
不知为什么,一‘沾上’宋阳,任小捕总恨不得多说几句,所以片刻后又加了句:“说得好有赏,说不好挨打!”
宋阳笑着转回身,望向秦锥:“秦大哥,请问你在苦水关戍边多久?”
秦锥回应:“十八岁秦某应征入伍,驻防苦水关,到调任红波卫止,整整十五年。”
宋阳又问:“苦水关太平么?”
“南理的娃娃都知道,那里是封拒西域的第一道关卡,百多年里就从未太平过,每隔几日都有吐蕃健卒化作盗匪,少则数十,多则上千,打不绝杀不尽,只有打醒十二分的精神,一见烽烟便出征杀贼。”
不知不觉里,场面再度安静下来,宋阳的声音清晰异常:“咱们南理将士杀贼,可有凭据么?”
秦锥淡然回答:“人头就是凭证,狗贼伤我南理无辜,我们便割了狗脑袋回来交差。”
宋阳点了点头,继续道:“那你杀过多少人,还记得么?”
“每交上一颗人头,营吏都会记录在案,调任时我曾查证过,十五年间,秦某共缴回三百一十六颗藩贼狗头。此事有案可查,苦水关每一位兄弟都是秦某的证人!”
宋阳沉默片刻,突兀道:“秦大哥,宋阳拜谢!”说着投身欲拜,可秦锥却一挥手托住了他,声音沉闷也沉重:“不受!男儿当报国,自幼学艺便是为了杀贼,分内事,无功,不受拜谢。”
这时台下忽然响起一声喝彩,不知是谁,而下一瞬间里,无数喝彩声于寂静之中遽然爆发!
南理西陲匪患举国皆知,吐蕃藩主残忍好杀,手下军兵时常越境掠劫,屠村之事司空平常,所有南理人都视吐蕃毒蛇猛兽,心中恨极了他们,此刻大好战士锵锵而言,如何能不换来漫天喝彩。
半晌之后,场面才再度恢复平静,而宋阳的话还没说完:“秦大哥,你的脸为何会被烧成这样?”
秦锥昂首,神情骄傲,丝毫不觉得自己面孔丑陋:“为救人,十三年前恶贼掠劫、烧村,我们赶到时贼人已退,眼前只剩一片火海,我听到有娃娃哭声就冲了进去。总算老天保佑,娃娃被我救出来了,是个男孩。”
“我粗通医术,明白这样的重伤,一辈子也无法彻底痊愈,每逢天气变化都会剧痛不已,视力也会慢慢减退,现在或许不觉,但少则十载、多则二十年,会失明的……秦锥,你后悔么?”
秦锥狰狞而笑:“后悔?你可知,我救下的那个娃娃,如今也学了一身好武艺,入伍当兵,与数不清的好娃娃一起镇守苦水关,上个月传来消息,小兔崽子已经交回来三颗狗贼头颅!你说我后悔么?!”
台下有人饮泣,有人咬牙,更多的人则双拳紧握。
宋阳却还嫌不够,继续道:“有个不情之请,秦大哥能否除下上衫?”
“有何不可,这张脸都不怕见人,何况胸口肚皮。”笑声中,秦锥伸手撕裂上衫,从前胸到后背,除了烧伤痕迹外,只有数不清的纵横伤疤,肚皮上还有两处凹陷纠结的皮肤,曾被长枪破洞后长好的样子。
宋阳的声音渐响:“我听说,真正勇士只在胸前留疤,后背的伤痕是逃跑时才会留下的。”
“你说的那些‘真正勇士’一定人数众多。”
宋阳故作不解:“为什么?”
秦锥大笑:“一个打八个的时候,被人围住了乱砍的时候,让你说的‘真正勇士’来试试,看看他们后背上留不留疤?”
狰狞汉子大笑,台下百姓也跟着一起笑,大半眼中有泪,但也笑……吐蕃人多,南理兵寡,背后的伤疤不是胆小的象征,恰恰相反,正说明秦锥悍不畏死,以寡敌众仍奋勇杀上!而远在前线,戍边拒敌的南理将士,从来都是以少敌多。
这个时候任小捕的声音传来:“红波卫,除却上衫。”
几十名精壮汉子同时卸除甲胄,脱掉上衫,与秦锥并列一排,每个人都和秦锥一样,满身恐怖刀枪疤痕,宋阳则再度提高了声音,盯住他们问道:“秦锥,你图什么?红波卫,你们又图个什么?”
没人开口,宋阳却宽衣解带,也把自己的上身**出来,与一群铁卫并肩而立,虽然宋阳不算细皮嫩肉,但和这些出生入死的凶卒比起来,也光滑得醒目。
宋阳长长吸气:“你们这一身难看伤疤,换来的是我这一身好皮肉。这就是你们的所图吧。”
一句话平静说完,宋阳陡然挥手,把手中的衣衫狠狠地砸在个高台上,声音里灌注全部真元,咆哮大吼:“那我就不明白了,为何还有人要陷害秦锥!”
声音落处,台下在此爆发大吼,但这次不再是欢呼,而是愤怒咒骂。虽然众多百姓想不到究竟是谁在诬陷秦锥,但无论这个人是谁,都已经激起民愤。
高长史这时候已经清醒了大半,脑中苦思扳回局面的办法,可现在民愤已成,哪还能扳得回,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尽量抓住些小把柄,鼓足勇气对宋阳叱喝:“刁民大胆,蛊惑民心罪同谋反。”
他的叱喝完全被震天价的怒骂声淹没,根本没人理会,就只有宋阳……真正让高大人觉得脊背发冷的是,宋阳转目望过来,居然对他露出了一个灿灿笑容。全无敌意,和善可亲,透着一股少年人的爽快。
台下群情激奋,若非大队官兵阻拦,早就冲上来了,刘太守汗出如浆,一个头磕在地上,颤声辩解:“下官一时糊涂…可刑部颁下的通缉大令却是如此,是他们搞错了……”
任小捕‘哦’了一声:“红波家将中的一位首领,居然上了刑部的通缉令?我可是杜叔叔看着长大的。”
‘杜叔叔’是刑部尚书,早年也曾带兵打仗,与镇西王很有些交情,即便真有红波卫犯下重案,刑部也只当是王爷家事,通报红波府处理,又哪会直接发出通缉令。任小捕的语气稍稍加重:“我在想呵,到底是刑部搞错了,还是有人伪造了卷宗?”
不知什么时候,宋阳已经走到了刘太守身边,对着任小捕所在的帷幔躬身道:“公主殿下,草民还有话说。”
“说。”
“草民以为太守大人非但无过,反而为人谨慎,对亲随下属也不存盲目信任……倒是将卷宗提报给太守大人的官员,应该仔细审问。”宋阳给刘太守抛出了一根救命稻草。
太守大人不是傻子,重重点头顺着宋阳的话说了下去:“正是如此,下官见到卷宗时并不知秦将军是红波铁卫,但隐隐察觉通缉大令有些可疑,但又无法判断,所以斗、斗胆将卷宗呈上,请玄机公主明察,果然公主殿下明察秋毫……”
说到这里,任小捕已经咯咯咯地笑了起来:“马屁就不用拍了,太守大人辛苦了。”
刘太守终于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总算从这件烂事中抽身而出,先对宋阳满是感激地点点头,跟着转回头,转头怒斥高长史:“混账东西,是你干的好事啊!”
高长史也编好了一个理由,反正就是要推诿责任,当即跪倒在地:“公主息怒、大人息怒,卑职有话……”
可这一次,任小捕根本就不容他开口,她有些功夫底子,冷笑里灌注真元,声音不算小:“国家栋梁险些被你送入铡刀,红波家将用命换来的清誉随随便便就被你毁掉;南理刑部的公文你们说写就写…真想看看,你是不是连圣旨都写了好几份了!有什么废话都等一会再说,红波家将,给我打。”
公主传令,红波卫立刻动手,这次诬陷到秦锥头上,红波卫人人恼怒,出手何其沉重,各种霹雳手段全向高长史身上招呼,片刻之后,又有红波卫把绸衫青年押上高台……他早就被公主的人盯上了,哪有逃跑的机会。
不多时高长史就挨不住了,惨叫着认罪。
而后公主的随行太监朗声昭告,把‘案情’合盘托出,不提宋阳等人的经历,只说红波家将便装执勤时,遇到绸衫青年祸害乡里,是以出手惩戒。而对方不知红波卫身份,勾结长史意图报复,公主明察秋毫,故意等他入瓮,同时借此事考察太守大人,刘太守不负国家期望,并未包庇下属等等。
这一来‘真相大白’,不仅红波卫的声望更上层楼,连同镇西王、玄机公主也都成了在世青天、百姓之福,至于高长史叔侄则没机会下台,直接被红波卫活活仗毙台上。
换了地点、换了时间、换了场景…但今天对付高家叔侄的事情,本质上与当年阴家栈前对付燕国杀手一摸一样,宋阳只是穿针引线、整合资源,最后顺势而起发动凶猛一击!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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