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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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二年九月十日,李阳带着部队和满载货物的火车,沿着铁轨返回基地。
李阳有着属于自己的奇遇,在审判日那天,恶魔之门打开的‘恶魔清洗’冲击波不仅让百分之五十的人类变成了行尸走肉、将地球的电能全部击毁以外,还激活了他的祖传手镯,让他成为了一个可以随意兑换各种物资的人,他也因此,从一个和平纪平平无奇的小邮递员,成为了现在,一个主宰着上万人聚居地的老板。
物资虽然可以兑换,但是价格却是出奇的昂贵,能抢一些还是抢一些,尤其是今天后面车厢里面的染料和一些手动的车冲刨铣的机床,虽然力量很小,却能手工切割和生产出很多零件。
李阳正在闭目假寐,这个世界现在已经不是人类的世界,丧尸、恶魔、人类三股势力纵横交错,混杂在一起,让世界上每一寸土地都已经不安全了。
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纷乱的乱世,不过李阳相信,人类总有一天会重新拿回地球的使用权。
咔擦~划拉~
车厢门打开,张盛走了进来,说道:“老板,快到基地了,不过我感觉有些不对。”
“什么不对?”李阳没当会儿事,基地有着他的老大哥臧峰和心腹陈昂、李国兵坐镇,能出什么事情。
这个张盛就是太过敏感了一些。
“火车站上站岗的士兵多了三倍。”张盛睁开眼睛说道。
“哼,大惊小怪。”在车厢不远的陈林格说道。
“还是小心点的好。”寸步不理李阳的郑晓斌警惕心十足。
“有什么事情!咱这是到家了!哪有什么危险,别疑神疑鬼的,告诉弟兄们,准备下车了!”李阳不耐的挥挥手,示意别说了。
不过他没看见陈林格眼中闪过的一丝阴冷。
火车缓缓的驶入平阳镇,这是李阳的大本营,因为有着一个小号的火车站,李阳可是付出了二百多精锐战士的性命才清理干净这个小镇的丧尸,盘踞这里,成为了他李阳的基地。
李阳意气风发的下了火车,李阳伸了一个懒腰,看着正午的太阳,说道:“天气不错,怎么没人接站?”
李阳浑不在意的在月台上走了没多远,张盛惊呼:“老板!真的不对劲!”
李阳回头,看着周围,他才发现跟他出征的二百多名士兵,只有一百三四十人下了车,周围站在月台上站岗的士兵们也都慢慢的靠拢过来!
“陈林格的兵没有下车!”郑晓斌人头熟,一瞬间就看出少的人是陈林格的兵!
“所有人警戒!”张盛马上招呼手下警戒,月台上围过来的士兵们看他们做出警戒状,迅速撕下伪装,毫不犹豫的抬起枪,对准他们就是无情的扫射!
“寻找掩体!”张盛招呼手下的人抵挡,同时冲着李阳这边大喊:“小斌子!带着警卫排!往天水围走!”
天水围,就是火车站出口的反方向!
这时候就算是傻子也知道,火车站出口处不安全!
不过就在这时,车内留下的六七十人,也把枪搭在了火车的各个窗口,对准他们扫射!
已经是半月形的包围了!
只有车站出口处没有敌情,但是惊疑未定的李阳抬头就绝望了,他看见黑压压的一片人,在臧峰的带领下,出现在了火车站的出站口,灯光照耀,四挺黑漆漆的**式重机枪,正冒着寒光的盯着李阳等人。
“还不停手!”臧峰大吼一声,作为军队中第一人的臧峰,有着难以想象的威望,一时间,敌我双方竟然同时停止了开火。
不过,在一轮打击后,李阳的人只剩下七十几个,有半数已经躺在地上,都被打成了筛子。
李阳愣愣的看着毫不顾忌走到人群前的臧峰,他下意识的说:“为什么?”
臧峰示意手下枪口抬起,直接站了出来,大笑着说道:“为什么?当然是为了权利!为了在这操蛋的世道中掌握自己的命运!”
李阳也算是反应过来,他怒火满面的说道:“你虽然是平阳军的副军长,但是你不可能掌握的了全城的军队!陈昂的巡逻队、警察,李国兵的城卫队、段平的宪兵连、何大明的炮兵连!是谁!是谁背叛了我!陈昂?是陈昂对不对!”
臧峰听后,哈哈大笑,说道:“李阳!你活该遭到背叛!你知道么!全城的军队,唯一没有背叛你的就是陈昂!你个众叛亲离的傻小子,最后还怀疑到对你忠心耿耿的人身上,带上来!”
在阴影中,有走上来一队人,为首的是城卫队队长李国兵,他身后的士兵拎着一个软塌塌的人,直接扔在了李阳面前。
是市长陈昂以及他手下的警察局长和巡逻队长三人的尸体!
李阳犹如斗败的公鸡,一下子瘫倒在地,倚靠着石柱子说道:“诺诺和赵晴呢!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臧峰哈哈大笑道:“说你是个白痴就是白痴,不仅众叛亲离还不知道根子在哪!”
赵晴扭着腰肢从阴影中走出来,当着李阳的面,依偎进臧峰的怀里,臧峰粗暴的搂住赵晴丰满的臀部,上下抚摸着说道:“你个好运的小白痴,从与赵晴的重逢后你的命运就不是你的了!”
李阳跪倒在地,抬起血红的眼睛,盯着赵晴道:“为什么!为什么!我对你百依百顺,你说什么是什么,就连臧峰当上副军长。。”
李阳说到这,声音突然停止了,然后不可思议的看着二人,怒吼道:“从一开始!从一开始你就不是投奔我!你是以你自身为饵,钓我这条大鱼!”
“哈哈哈,你还不笨,李阳,你我从相识开始,我就说过,你小子不笨,就是太过天真了!”
臧峰有些惋惜的看着李阳。
“要不是你太过天真,又身怀绝世宝物,我臧峰有你这么个兄弟,也是会珍惜的,不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老板,我最后叫你一声老板。把东西交出来,我放你们走。”
臧峰一挥手,一个人压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上来,小女孩还活着,只不过已经奄奄一息了。抬头看见李阳,说道:“哥哥!快跑!不要管诺诺!”
李阳睚眦欲裂,眼睛红的都能留下血水,看着诺诺就使足了浑身力气要扑过去,不过却被郑晓斌死死按住!
“老板!”郑晓斌俯身在李阳耳边说道:“留得青山在,你就还能翻身!你那特殊的能力,可以让你再次拉起一只大军!为我们报仇。”
郑晓斌说完,不理会错愕的李阳,对着张盛二人对视一眼,张盛坚决的点了点头,张盛挥手就一枪打了出去,他竟然一枪打死了奄奄一息的诺诺!
“老板,不杀了小公主,你是不会走的,老张我清楚!”张盛一边说一边反击,大喝:“长心的都想想老板待你们的好!只要老板跑出去,会为我们报仇的!弟兄们,跟着我张盛,就轰轰烈烈的打他一场!”
这一嗓子,不仅李阳手底下剩的人都是一副舍生赴死的架势,就是周围包围上来的士兵,他们是受着长官指使,和承诺的种种好处,但是他们也想过,当兵以来受到的好处都是李阳给的!
一时间竟然无人开枪!
他李阳养的这些人也不全是白眼狼!
李阳也清醒过来,虽然心里痛恨诺诺的不得不死,赵晴和臧峰从始至终把自己玩弄于鼓掌间,但是张盛说得对,他只要跑得掉,哪怕是孤身一人,也有机会卷土重来!
因为他有那兑换手镯!
不过臧峰早就有所准备,他只是叹息了一声,说实话,李阳天真归天真,作为领导者,是让人感觉到不上进,但是作为一个家主,他是合格的。
雨露均沾,在李阳手下,每个人都过得很好。
这也是,臧峰和赵晴里应外合,却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架空了李阳。
臧峰手一挥,四挺**式重机枪喷吐出火舌,张盛以及他的手下被当场撕扯成了碎片,重机枪的子弹,打在脆弱的**上,就是一个洞。
无数警卫排的士兵们为了让李阳逃跑,挡在李阳身前挡子弹。
其中就包括郑晓斌。
郑晓斌这个曾经侦查营出身的战士,军事素质是过硬,是李阳在废墟里从他的战友身边把他拽出来的,从此就寸步不离的保护李阳,曾经不止一次说过,他绝对不会让李阳死在他前面。此刻郑晓斌拿着一面井盖,死死地挡住了重机枪对准李阳的视线,看着身体不断震动的郑晓斌,李阳只能心痛的翻身逃跑,他知道,那是重机枪的子弹打在井盖上的震动,郑晓斌已经活不成了,他不是被子弹撕碎的,是被活活震死的。。
郑晓斌履行了他的诺言。
不过就当他在三个士兵的帮助下跳出铁丝网,以为逃出生天的瞬间,一发子弹击中了他的头部,他在仰面倒下的瞬间,他看见的是一个趴在不远处六楼的一个身影。
平阳军首席狙击手,葛烈阳。
臧峰看着倒下的李阳,说道:“走,去看看,希望能找到那个东西。”
李阳致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臧峰在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前,就真的敢射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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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南柯一梦
我好恨啊!
我好悔啊!
臧峰,我如此的信赖你!我把整个平阳军都交给你,你却带着军队反叛与我!
赵晴,我一颗心都拴在你身上,我从初中时期就暗恋你,自灾变后重逢,却没想到你是奔着谋害我而来,跟我甜言蜜语在一起长达一年半!
陈昂,因为你的孤傲不逊,我曾几度三番不信任你,却没想到,你却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从叛逆,对我最忠诚之人!
张盛、郑晓斌、龙祁峰、姚文远..
如果有来世,众兄弟们,我必不负你们!
至于诺诺..
孤苦伶仃的小可怜,没了我,你也活不下去吧,咱们就一起去那陌生的世界吧。
李阳愤恨之际,他听见一个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
重启..
“什么尼玛重启!”李阳一下子猛地坐了起来!
然后,李阳就呆住了。
他全须全尾的坐在这里,他穿着破烂的,露着棉絮的大衣,住在一个草棚一样的地方,这里弥漫着脚臭、屎臭以及各种腥气的味道,既熟悉,又陌生。
这个草棚子只有十几平米的大小,却睡了十个人,他李阳靠着墙。
外侧就是一众跟他一样的人,内侧,是一个穿着粉色羽绒服,却脏兮兮的看不出粉色的女孩子。
诺诺。
李阳看着这似曾相识的场景,感觉这浑浊的空气有些不利于思考,就走出了草棚子。
草棚子有一个棉絮的门帘,掀开后是一股不算寒冷的凉风,以他新历近两年的生活,他一瞬间就判断出这是冬末春初的天气。
他坐在门口一个大石头上,看着外面的场景,心里已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过他有些不敢相信而已。
他重生了。
或者说,那血淋淋,记忆深刻的背叛,是南柯一梦?
他看着手腕上的祖传手镯,散发着阵阵灰白色的光芒,这阵光芒只有他能看见。
这是能量使用过载的现象。
他都不用去猜自己现在什么时候。
这冬末春初的时节,这跟诺诺二人居住在草棚子的日子,他就知道他现在的时日了。
新历元年四月十日。
这一天,是恶魔之门在灾难日后的第二次放射出‘恶魔清洗’,这一次清洗将人们在灾变后,造出来的一些使用电的物品再次摧毁殆尽,用事实告诉人们,电力再也回不来,他们所作所为,不过是徒劳。
但对李阳却是命运的转折点。
手镯被激活。
他在死后听见的重启,是真的重启了。
他被重新启动到了手镯被激活的那一天。
可以说,属于他李阳的世界,再次重新开始了。
我这一次能走好么?
无论如何,我活过来了。
老天爷让奇迹再次降落在我的头上。
曾经他很迷惑,老天为什么会让自己有这么强大的能力,对自己的眷顾?
经历过这一年半的经历、他风光过、他享受过、他高高在上过、也经历过了人间冷暖,见识了丑恶的嘴脸和相濡以沫。
最后让自己以背叛为结束,老天在暗示什么?
现在他仿佛看懂了什么,却很模糊。
既然再来一次,他要做的比之前更好。
曾经那三十万人被丧尸屠杀的惨剧,自己是否能阻止呢?
那些曾逝去的人,是否能挽救呢?
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自己是否能将这种危险扼杀于萌芽呢?
一想到这里,李阳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狠厉。
如果赵晴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自己是否能真的下得去杀手呢!
就在李阳想入非非,渐渐被仇恨遮蔽双眼的时候,一双温暖柔软的小手握住了李阳的大手,在这初春的寒风中,给李阳带来了一丝暖意。
李阳的思绪被拉了回来,李阳原本有些扭曲的脸瞬间变得柔和,反手握住小手,拉过诺诺,看着一副可怜兮兮看着自己的诺诺,李阳眼中竟然升腾起一丝水雾。
他强忍着那股鼻音,说道:“怎么不睡了?”
“哥哥不在,诺诺害怕。”
诺诺扑入李阳的怀里,搂着李阳的腰。
李阳的眼泪不争气的落了下来。
自己曾几何时被赵晴迷得晕头转向,忽视了这个小丫头。
以前,李阳只不过把诺诺当成一个长不大的妹妹,在事业有起色后,却很少再陪着诺诺,整天不是在忙着物资的事情,就是围着赵晴团团转。
重新回到这份共患难的时期,李阳才明白,自己或许将来有别的生活,但是诺诺,自己就是她整个世界。
自己亏欠她太多。
想想灾变以后的几个月,冬日里共穿一件大衣,用身体相互取暖。
大雪中为了不被冻死,我们一起有说有笑的转圈跑步,堆雪人。
在第一次分到配给粮时,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一锅白米粥..
往昔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在脑海中回想,眼泪止不住的流。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李阳很少流泪。
只因未到伤心处,但是经历过种种,反应过来才知道后悔和珍惜。
有多少人有这样的机会呢?
多少人在经历过才知道亲情的可贵呢?
追求着浮华的未来,却忽视了亲情的重要,这样真的有意义么。
“哥哥不哭,诺诺有吃的。”诺诺从她那件破烂的粉色羽绒服里掏出一块硬邦邦的馒头,只有糖果大小,不够人一口吃的。
以为自己是饿哭的呢。
李阳笑着一抹眼泪,接过诺诺递过来的硬馒头,塞进嘴里嘎嘣嘎嘣咬的津津有味。
不能让诺诺再担心自己。
我发誓,这辈子,让诺诺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活着!
我李阳这辈子,再也不会为了乱七八糟的事情,伤了真正关心,爱自己的人!
李阳吃的样子,诺诺看得很开心,满脸的笑意,李阳哪里不清楚,在四月十日之前,他跟诺诺何曾吃过一顿饱饭。
不过看到哥哥破涕而笑,诺诺这种关心怎么能让李阳不为之感动呢。
老天爷,我会珍惜机会,好好地重新活一次,不过,我也在此祈求你,替我保护诺诺,替我保护她不受任何人的伤害。
感受着在怀里睡去的诺诺,李阳看着那皎洁的明月挂在天上,思绪飘到了无边的夜空当中。
这个手镯重启过后,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启动,在这期间,他必须想点办法,让诺诺不挨饿才行。
第3章 双营山聚居地
李阳所居住的地方是双营山聚居地,也是平洲以南最大的聚居地,因为这里有东北四座最大的常平仓双营山粮仓,所以,这里虽然距离平洲市有一百四十公里之远,却仍聚集了多达五十几万人之众,是平洲市外最大的人类聚居地。
灾变当日,地球上以人口最密集的地方打开了所谓的恶魔之门,光李阳所知,在双营山聚居地周围就有三座。
平洲市,松江市,大吉市。
三座人口都不小于二百万,尤其是作为主要城市之一的平洲市更是有着高达八百万以上的人口。
恶魔之门打开时散发的辐射,也就是新纪元的开始,被称为‘恶魔清洗’的震荡辐射波后,一切电力全部消失,用电的设备也被破坏,最可怕的是,地球上半数的人类被辐射后感染变异,成为了电影里的丧尸。
从恶魔之门里跑出无数的恶魔,小恶魔、小翼魔、地狱犬等传说中,神话中的恶魔。
幸好的是,灾难爆发是2013年一月一日,人类逃出城市后,天降大雪,大雪封路,将恶魔和丧尸们堵在了城市当中,让人类的以聚集,生存。
就算是如此,没有被感染的五成人口,在逃难过程中,死于丧尸之口,恶魔之手,冻死的,饿死的,或者因为抢夺资源被同类杀死的,据所谓的学者估计,在第二次辐射后,人类能活下三成,就已经是最乐观的估算了。
而现在,冬天过去,春天即将到来,看着日益变少的皑皑白雪,李阳知道,人类的灾难要来临了。
恶魔之门每发出一次‘恶魔清洗’的脉冲波,就会毁灭所有的电力,并增强丧尸们的实力,而且,会有更强力的恶魔从恶魔之门里出来。
这是在新纪元挣扎近两年的李阳得出的结论。
在以前,截止到九月,他经历了四次‘恶魔清洗’每一次,都会有大批的人类死亡。
他清晰地记得,第二次‘恶魔洗礼’过后,也就是五月么左右,出现了第一次的恶魔攻城,造成原本想种粮食的聚居地死伤惨重不说,更是面临着粮食耗尽的局面。
“哎,不想了,也不知道这个手镯什么时候恢复。”他没经历过所谓的重启,当然就不知道他的兑换手镯什么时候才能用,但是现在,他必须去找点营生,养活自己和诺诺的肚皮。
李阳所住的草棚子是双营山聚居地的西南角落,可以说,经历过灾变后四个月的规划了建设,整个双营山聚居地以粮仓、军队、政府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向外扩散的圆形聚居地,被粮仓南面的铁路和以粮仓为中心的东西南北贯通的公路为区分,划分了五大区。
这五个区里,大半都是平民居住的地方,内城以南的中心区,渐渐的成为了商业中心和精品区,稍微有些身家的都会去中心区居住,而其余四区,就是脏乱差的代表的贫民区了。
从古至今,无论是什么年代,什么世界,人类生活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争夺资源,争夺在这个世界生存的权力和资源。
只不过方法不同而已。
草棚子里的人陆续都走了出来,一个男子跟李阳交情还算不错,拍他肩膀说道:“开春了,土软了,上面开始派工修城墙,赶紧走吧,据说管一顿饱饭还给两个馒头。”
李阳点点头,示意知道了,他是清楚的,作为当过上位者的他,他很清楚,这是一种不浪费行为。
在末世,人命既不值钱,也值钱。
人变得稀少,为了在危机四伏的世界生存下去,人类就要抱团,种地、修墙、征兵,哪一样不需要人?
所以上位者或许不关心普通人的死活,却不允许人类大规模的死亡。
例如饿死。
但是双营山聚居地的管理层们当然不愿意白白出粮食养着这些人,所以,就出台了配给粮和征工制。
配给粮每一个星期一发放,数量之少,只够一个人一天两碗稀饭,饿不死而已,但是长久这么吃下去,人要么因为免疫力下降病死,要么就是饿死。
所以,征工制才是双营山几十万人活下去的保证。
缝制衣服、清理街道、搬运尸体、整理粮仓、修建城墙等等的工作每天都会在各个区张贴告示,将工作和待遇写明,让人们付出劳力,得到的却只是勉强果腹的东西而已。
但就算如此,也是狼多肉少,每天能有十万人次的用工,已经是好的了。
现在开春时节,大肆修建城墙,抵御丧尸和恶魔们的攻击,用工多大二十万,要有十万人一起开工,不得不说是大手笔。
但是大手笔也是值得的,以过来人的身份来看,要没有这座城墙,第一次恶魔攻城,双营山聚居地根本挡不住。
不过李阳不会去做这种出苦大力的工作。
李阳起身,走到对面的一个土坯房,敲开了房门。
开门的是一个看起来膀大腰圆的妇女,不过现在也是明显看的瘦了一圈。
这个人叫做林霞,四十几岁的一个农村来的妇女,身子骨结实,一般城里长大的小伙子都没她力气大,人热心肠的很。
李阳在灾变后没少受她照顾,不过手镯激活后,他就离开了这个区域,倒是再也没有跟这个大婶有过瓜葛。
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有些太绝情了,要没有林婶的照顾,他跟诺诺,撑不到四月。
林婶开门看是李阳,笑着说道:“怎么,李小哥来串门了?不过我这可不管饭。”
李阳笑着说道:“林婶,我呢,要出去干活,诺诺呢,还请您帮我看一下。”
林婶点了点头,示意进屋:“不过说清楚,管不管饭,多长时间。”
林婶话说的直白,不熟悉的,听这么直白的话,面子上就挂不住。
“最迟明天晚上我会回来,诺诺给你,管饭就成,我回来一定补交。”
林婶看着李阳,李阳倒也是光杆的不怕看,他知道,林婶在盘算东西,林婶最近在帮西南区的一个富裕人家做长工,也带着帮人看看没有劳动力的人。
最后,好心肠的林婶点了点头,说道:“行,李小哥去忙,这两天把诺诺交给我,我给你看管着,不过有时候她要帮着干点活的。”
李阳放心的点了点头,说道:“这是应当的。”
就隔了一条马路,李阳把诺诺送到林婶这里,嘱咐诺诺,哥哥去找工作,最多两天来接她,诺诺很乖,十三岁的丫头什么都懂,在林婶的怀里冲着李阳挥手,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在李阳走了几步后,林婶突然大喊:“李小哥,别轻易送了命,诺诺我是不会替你看一辈子的!”
这个傻大婶子,要说激励李阳的话,也不必说的这么直白吧。
第4章 小恶魔营地
他李阳有着重生的优势,又怎么会走空呢?
他清晰的记得,四月十三日,也就是三天以后,有一个名叫做王宏的家伙带着四个人拖回来整整一车军弩,当时他在中心区试图卖掉一些刚从手镯中兑换来的粮食,还用粮食跟这个人换了两把军弩,攀谈了很久。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人说过,就在营地西南方向不远处,有六个黄色的小恶魔在看着一个黑色的小货车,里面有很多箱子,全是军弩、弩箭,应该是平洲哪个军品店的进货。
现阶段什么最贵李阳不一定知道,但是什么卖的最快,当然是粮食、药品和武器了。
李阳从林婶那里借来了一个麻袋和一把铁铲,他就出发了。
不过在门口处,他还是花掉了身上仅有半袋盐,大概有二十克,换来了两个馒头,揣在怀里,就走出了聚居地。
按照印象里,西南方向沿着大道走四公里,看见一颗只有两根大树杈的白桦树,往南走,走上小路,大约一公里就看见一间残破的砖瓦房,站在砖瓦房门前就能看见那六个小恶魔和那辆被小恶魔们当成宝贝的黑色小货车。
李阳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因为那军弩是他用兑换手镯兑换来的粮食换来的第一件兵器,当时兴奋的跟摊主交谈,当然记得清楚。
西南向的公路上到处都是汽车的残骸,能被再次利用的东西都已经被卸掉,燃油、座椅、轮胎、轴承什么的,总之,现在躺在公路两边的车辆都是一个个车架子而已,电能的消失,注释着汽车时代的终结。
物品的价值是相对需求而定的,因为没有了市场,钞票的无用,所以粮食变得值钱,因为青菜和肉类的匮乏,盐这种能维持人身体最低微量元素的摄入变得弥足珍贵。
因为没有电,晚上变的黑暗,所以,燃油制成的油灯,又使人们吸光了道路上车里的油料。
因为交通运输的匮乏,自行车和三轮车成了紧俏货,所以,汽车上的轴承和转向管成了好东西,轮胎更是一个不留的被卸下来。
人善于发明,更善于破坏。
李阳看着道路两边的废旧汽车,只剩下车身跟底盘,等双营山煤矿的开采,使得炼铁变得现实,到时候,这些车身和地盘都会被回炉,练成一把把兵器。
毕竟现在的树木太少了,根本不当事,而且人类还算是有理智,知道防风林不能砍。
其实李阳自嘲的想,如果不是那点树木根本什么事情都不当,人类怎么会留下他们继续当防风林呢?
为了生存,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一路上行人很多,都是来去匆匆的武装人员,最次的都是手里一把长刀或者斧头,拿着猎枪和弓弩的也是随处可见,像李阳这样拿着把铁锹就敢出城的,尤其是一个人的,绝对不多见。
路上甚至有缺人的队伍试图吸纳李阳,不过李阳拒绝后他们也就不再强求,毕竟双方都清楚,他们要李阳多半是炮灰使用,李阳可不想把命运交给别人。
李阳终于看到了那颗标志性的白桦树,李阳心思镇定了三分,继续往南走,越过一个山坡就出现了一个小路,但此时已经人际罕至了,李阳端起手里的铁锹。
虽说小恶魔们性子胆小,但是说不准有远程攻击的小恶魔和小恶魔祭祀什么的,那就不好办了。
小恶魔是恶魔之门里跑出来最弱小的一种恶魔,他们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矮胖的身躯,短小的双腿,却有着跟人类差不多的手臂,走路时一蹦一跳的,智商低下,胆子极小,典型的欺软怕硬的怪物。
不过还好,虽然这片区域双营山聚居地的军队还没来得及清理,但是距离清理区很近,一路上都没有看见丧尸或者小恶魔。
很快,他看见了了那个所谓的砖瓦房,李阳小心翼翼的走到残破的砖瓦房前,四周看了看,确信了砖瓦房里什么都没有后,才走了进去,他也发现了在南边的几棵树下,有一伙小恶魔正在围着一个火堆转悠。
而旁边就是传闻中的黑色小货车。
小恶魔是小聚落式生活的,小则只有三四人,多则数百,至少在那仿若梦一般的前世,杀过各种颜色的小恶魔无数,也是没见过过千的小恶魔部落的。
这也是小恶魔虽然繁殖力强,数量多,单独却对人类形不成威胁的原因。
当然在那股莫名的力量指引下的恶魔攻城就另当别论了。
小恶魔胆小,只会欺软怕硬,如果说一般人从众才有胆气,曾经有人说过,战争一方,死伤超过三成就要撤退,超过五成就要溃散,除非是极其精锐或者是无路可退才会死战到底,但是小恶魔们,只要出现伤亡就会动摇,死伤超过两成就会乌泱泱的散开逃跑,所以,这才是李阳敢于一个人来的缘故。
再三确认,没有远程的小恶魔后,李阳从怀里掏出两个冰冷的馒头,开始吃起来。
他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就算是面对知根底的小恶魔,他也不能大意,必须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随着馒头一点点的进肚子,李阳感受到失去的力量在一点一点的回来,长时间不吃东西,就会感到四肢乏力,同样,只要及时的吃下食物,就能明显的感觉到体力的恢复。
两个馒头下肚,李阳的力量恢复了过来,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的巅峰,但是却已经有足够的体力一战,否则,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用全力发力,等待他的只有昏厥或者腿脚发软倒地。
李阳全力一挥铁锹,感觉身体状态不错,至少不会有眩晕和无力的感觉,这就足够了。
李阳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小恶魔们的视觉和听觉都很好,隔着几百米,他们就发现了李阳,他们先是警惕的拿起身边的木棒和斧头,仔细观察周围,发现只有李阳一个人的时候,露出了兴奋的嘴脸,在他们想来,有食物了。
第5章 第一桶金
五只成年,一只幼年,六只黄色的小恶魔蹦蹦跳跳的就迎着李阳围了过来,李阳狞笑,我进了手中铁锹也走了过去。
这里荒郊野地,如果不是特意过来,在这种避开大小路的地方,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很快,五个成年的黄色小恶魔蹦蹦跳跳的就围住了李阳,那个幼年的胆子更小,只敢在外面跳跳,嘴里乱叫的打气而已。
也不知道这种小恶魔是怎么活下来的。
李阳也很耐心,站在那里,手紧握着铁锹,以一敌五,对手还是以灵巧著称的小恶魔,他主动进攻只会留下破绽。
这具身体没有经过前世那种军事化训练,只是一个饿久了的亚健康都市青年的身体,他可不想阴沟里翻船,幸好他在前世不断的带兵冲击各种恶魔的营地和丧尸盘踞的村镇,每次都是参与战斗,战斗技巧绝对是丰富至极。
果然,这群小恶魔看李阳不动,按耐不住,相互使了眼色,一个在李阳后背位置的小恶魔猛地向李阳扑过来,在他们看来,后背攻击,最容易成功。
李阳早就等着你们攻击呢,手里的铁锹抡圆了向后一轮,铁锹尖锐的锹头直接镶进向他飞来的小恶魔的上半身,然后被力量猛地灌入地面,铁锹整个锹面都插了进去,这个小恶魔当场被剖开胸膛,死掉了。
一众小恶魔大惊失色,李阳脚踩这个死去小恶魔的头部猛地用力,拔出铁锹,以一种嗜血的模样环顾这些小恶魔。
这几只小恶魔猛地向后跳,在他们看来,李阳就是恶魔,他们打不过。
六个打一个,只不过被打死一个,其他五个就毫无战意,李阳不得不感慨,这种生物的猥琐。
不过李阳看着退出十几米的小恶魔,不打算放过他们,小恶魔还有个习性,那就是如果伤亡不大,就会在逃窜后不久再回曾经的营地集合,但是如果伤亡很大,他们就会远离这个危险地带,再也不会在营地出现。
什么叫重大伤亡?对于这个六人小营地来说,只要在此地干死两只,他们就再也不敢回来!
所以,李阳瞄准一只小恶魔,助跑,投掷!
手中的尖头铁锹直接飞出去,命中了正在逃跑的一只小恶魔,李阳猛地冲上去把这只还在挣扎的小恶魔直接用锹头乱锹打死!
小恶魔的血液也是红色,倒是染了李阳一身,李阳浑不在意,他现在说不出有多脏,衣服脏的都看不出原来的蓝色,他是不怕的,自然干就好了。
李阳站在原地冷冷的看着其他的小恶魔没命一样四散逃走,只五分钟,就已经看不见身影。
李阳知道,他安全了。
李阳再次确认地上的两只小恶魔死了后,就走到了他们的营地,篝火上烤着一只人类的大腿,旁边也是人类的骨架,不过李阳凑到正在烧烤的大腿上一闻,就一脚踹翻了。
丧尸的肉。
小恶魔是食肉的,不过他们对肉类毫不避讳,属于恶魔界的鬣狗,只要是肉,臭肉,腐肉他们都吃的,不挑。
相对于捕猎人类,对小恶魔不感兴趣,不会主动攻击他们的丧尸,反而是安全的,不过这帮子胆小的小恶魔,也就敢吃一吃落单的丧尸,数量一多,他们也是不敢向前的。
毕竟丧尸不会主动攻击他们,但是挨揍了也不是不会还嘴的。
李阳不去管这些,经历过末世的种种,他的内心已经无比强大,什么场面都不能让他动容了,他用铁锹狠狠的砸向货车上的锁头,七八下以后,就把锁头砸了下去,不过铁锹的锹头也有些扭曲。
“看来要赔林婶一柄好铁锹了。”
李阳打开货车门,里面是摆满了条形木箱子还有鼓鼓的旅行包!
你妹的王宏,看来这里不光是军弩啊。
想起那个兴奋不已的憨厚农家汉子,看来什么人都有心眼啊。
大约十口大号的条形箱和八个旅行袋,李阳全部搬下车后,才查验有些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兴奋地嗷嗷叫啊。
二十七支军弩,一千根弩箭和二百多袋钢珠,估计有上万发钢珠了。
远远不止这些。
五十柄带鞘的长军刺,八个旅行包,还有整整二十套春秋军用迷彩服!
这不是简单的二十套衣裤,有腰带、斜跨式背带、内裤、袜子、背心、胶鞋、战术手套、还有宽边的迷彩帽!
这是发大财了!
李阳当即扔了身上这身破布烂衫,全部都扔掉,脱了个干净,然后换了一身才罢休,看了看没有女式的,李阳就放弃了给诺诺带一套的打算,卖点武器,给诺诺买一套女孩子的衣服也就可以了。
这套衣服在现在穿是正正好好,虽然可能还有些冷,但是却已经不妨事。
李阳把自己武装完以后,就开始找了一个土制松软,曾经是农田的地方开始挖坑,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是带不回去的,之前他一穷二白,这种事情没有办法跟人说,不能雇人,否则见财起意,现在还饿着的李阳,搞不好会被雇佣的人灭了口。
所以,他在出发就想好了,带了一柄铁锹和一个麻袋,就是为了把东西全部埋起来,然后装一麻袋带回去换点粮食。
不过现在麻袋用不到了,这里可是有着现成的旅行包啊。
李阳忙活了一上午,从十点多开始,一直忙活到下午两点,才算是把所有东西都埋好,他为了以防万一,不仅把土填实,还在上面铺上了一层还没化透的雪,看着跟其他地方一个样子,别人辨别不出来后,李阳就在北边的废弃砖瓦房和西边的一颗大的白桦树上做了标记,才拎起装好的旅行包准备离开,看着自己背上的军弩和大腿侧的军刺,感觉手里已经钝了的铁锹有些碍眼,也就找了个雪厚的地方,插了进去,留在这吧。
做完这一切,李阳才紧了紧背带,一手放在随时可以拿起背后军弩的位置,一手拎着沉重的旅行袋,沿着来时的路,小心翼翼的准备返回营地。
第6章 商业区买卖
很快,李阳就上了公路主干道,他现在的装束,绝对的引人注目。
来的时候,一身破烂露着棉絮的大衣,背上用麻绳绑着一个破布麻袋,手里拎着一把铁锹,一看就是出门找食的贫民,这个样子根本没人注意。
但是现在穿的是带着一丝泥土气息的迷彩服,让人一打眼就能看出是新衣服,背上的军弩,腰间的弩箭托露出的两排弩箭,穿着新的的胶鞋,大腿两侧还有两柄军刺,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
在华夏,国情就是枪械被禁,虽然末世后没人管这个,相反,所有人都在试图弄一杆枪防身,不过军队们禁枪禁的严,市面上流出一些也被有心人瞬间吃掉,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反而是手工打造的土枪,和军弩、弓箭一类的,甚至标枪和飞刀的市场都很不错。
所以,就个人而言,李阳这身装备,已经算是双营山顶级了。
一路上引得无数人侧目,甚至那些有着自行车队的人还询问李阳是否入伙,绝对是精英的待遇云云。
不过李阳曾经是一个数万人聚居地的头,怎么会给人当小弟,笑着谢绝了。
四公里的路程不是很远,李阳在三点多一点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双营山聚居地,他没有选择回去接诺诺,而是直奔中心商业区。
中心商业区位于聚居地的内城铁路正下方,因为为了维护商业区的正常交易,不会有人强买强卖,整个商业区被铁丝和铁钎围住,只留下一个宽敞的正门,这样就算有人偷抢拐骗,都要从正门走,方便于双营山聚居地的巡逻队的执法。
只有一个公平的架子,才会吸引人来此交易,也更容易收税。
至少,在大双营山聚居地,口碑最好的绝对是商业区。
不得不说,作为商业部部长的郑旭东和双营山聚居地市长的王凯,这二人的口碑还是很不错的。
李阳走进商业区,直接到窗**钱领摊位牌子。
“要什么摊位?”窗口的文员相貌不错,这也能理解,在这个年代,文员这种文职工作,那是抢破头的。
“给我个临时二等位。”
李阳对这里很清楚,前世在这里甚至有过一阵子长租铺面。
商业区很大,分为临时铺面和长租铺面,每一种又因为位置不同,分为三个等,李阳见识过三等的位置,不仅是商业区最里面,还是角落,他想快点卖出去,可不想耽误太多时间。
至于一等也没必要,一般选择一等的,大都是常见货物,急于脱手的人,像李阳手里的军弩也好,军刺也好,都是紧俏货,只要不是坑爹的位置,出手速度都一样。
“先付后付?”
因为临时摊位是按半个小时一次征收摊位费,先付是不退钱的,后付则要多交百分之五十的滞纳金。
李阳当然选择后付。
他手里没钱啊!
在衣服上贴了一个红色的金属牌,上面敲着‘待付款’的钢印,这样在商业区的巡逻队就不会让你跑了。
这个金属牌只有在收款处才能去掉。
李阳走到自己的摊位,恩,位置不错,正门进入后第三条大街的中心位置,人很多。
李阳直接拉开旅行袋,把军弩、军刺、军服都摆了出来。
还没等他摆完,一个男子就噌的一下来到他面前,拿起军弩看起来。
“还有新油的味道,弩机没有破损,弩身没有划痕,没用过的新弩啊,好东西!”
男子十分专业的检查军弩,李阳也不理他,男子看了半天后,说道:“小兄弟,这两支,加上你背上的那支都卖我怎么样?”
李阳抬头冷冷的看着男子,说道:“保命的家伙,不卖。”
男子脸色一红,这个李阳看来不是一个好骗的雏,这要是把随身的家伙都卖了,出了商业区,还不分分钟被人打闷棍。
“那就这两把,什么价!”男子干脆的说道。
“七十。”
“两把?”
“想什么呢。”李阳白了男子一眼。
这里讨价还价的钱,是军方和政府发放的一种粮票,他们开了一家粮食兑换行,发行这种简洁的粮票,一比一兑换。
七十元,就是七十斤粮票。
“太贵了!那边土枪才一百。”
男子当即摇了摇头。
“你不怕子弹卡克,炸膛就去买土枪,你是行家,我的弩是什么货,你应该清楚,信不信我喊两嗓子,看看我七十卖不卖的出去。”
“别!”男子那挡住大街上人视线的小动作,李阳早就看清楚了,李阳这个价格不低,但也绝对不高,这样好货色的军弩,卖上一个土枪的价格,根本不是难事。
“这两条战术背带,还有弩箭托,都是送的吧。”男子颇为厚颜无耻。
李阳把最后一个插满弩箭的箭托放在地上,作势清了清嗓子。
“咳咳~”
男子当即投降,说道:“开玩笑,开玩笑呢。”
最后,两把军弩,加上两个插满弩箭的弩箭托,两条战术背带,再加上一百颗钢珠,卖了一百八十块,这男子也算是磨破了嘴皮子。
要不是李阳心态不一样,不斤斤计较,这些东西卖个二百二三十块,还是没问题的。
男子背着一把,捧着一把喜滋滋的走了。剩下的东西出手也快,一套连鞋在内的崭新迷彩服,卖五十块轻松愉快。
一把军刺三十块也是轻松地。
在商业区,甚至有不少捡漏的人,李阳的价位正好卡捡漏人的心理价位之上,让他们犹豫再三后,考虑到昂贵的摊位费,他们还是放弃了。
不到半个小时,李阳兜售一空,带着剩下的大约五十支弩箭和二百粒钢珠,拎着旅行包就离开了。
这期间甚至有不少人打上了李阳身上装备的主意,甚至有人旁敲侧击问李阳是在哪里搞的,都让李阳不动声色的挡掉,同时也提起了一份小心。
兜里揣着四百多块钱,也算是小有身家,不会再挨饿了。
在门**了五块钱的摊位费,吐槽了昂贵的摊位费后,离开了商业区,直奔粮食兑换行,准备换点粮食,再看看有没有肉什么的,就回去找诺诺。
第7章 张盛
(昨日被拖到农村,本以为晚上螚赶得及回家发书,却告知要住一晚,所以昨晚的两章没有更新,今天一并发出。)
粮食兑换行就在中心区北面,也就是内城的门口,这里直通后方粮仓,就算有大笔兑换,也方便支付。
距离商业区不远,要是兑换粮食,在各地都有专门的粮店,赚一些差价,却省了距离,为什么来这里,主要是这里还开放一些别的作物。
例如土豆、地瓜、盐、糖等。
双营山粮食兑换行,名字很大气,有七个兑换窗口,每个窗口两个人,一个文员负责负责接待,一个大汉负责秤粮食。
因为是粮食这种笨重的物品,所以兑换行是直接对外营业,也就是说,是室外。
今天人不多,只开三个窗口,还不用排队,李阳抬头看了一眼今日的兑换价格,就直接走到七号窗口,说道:“十斤大米,十斤白面,一斤精盐,一颗白菜,一瓶酱油,五斤土豆,就这些了。”
文员飞快的拨弄着手里的算盘珠子,在李阳话音落下,她也就拨弄完了,因为李阳的兑换的东西很多,是大客户,而且穿的在这个年月也算是顶级,所以这个圆脸小美女笑容很甜,问:“只有这些是么,先生?”
“恩,就这些。”
“一共是七十六块五,先生。”
李阳掏出一沓子粮票,掏出八张十元的,递了进去,女孩子看着李阳掏出一沓子钱,只是点出一少部分,笑容就更甜了。
李阳明白,这些当文员的女孩子,其实工资也不是很高,一个星期也就二十块算是高的了。
“先生,最近新到了一批日用品,你是不是买一些。”女孩子很有眼力,看得出李阳衣着光鲜,但是脸上有些脏,头发也是蓬松的,就知道李阳需要什么,趁着一旁大汉在秤粮食,就推销到。
李阳眼睛一亮,说道:“是么?拿出来看看。”
他是真的很讨厌这身脏兮兮的样子,能清理一下,再好不过。
看着女孩子笑眯眯递过来的一个新的报价单,上面的东西真的好贵。
一块以前只要七块钱的香皂,他竟然标出三十元的价格,那就是三十斤大米啊。
不过李阳知道,这价格不是很离谱,就买了一小瓶未开封的洗发露,一块香皂,足足花了六十几块。
就在李阳刚收好钱和洗发露,等着一旁大汉装粮食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让他熟悉而又激动的声音。
“苍天啊!你就可怜可怜我张盛吧!我的妻子真的要死在床上么!”
李阳闻声猛地转头,看见在一号窗口处,一个大汉,脸颊饿的都有些下陷,穿着一身破军大衣,跪在地上,一旁撒着一片花花绿绿的钞票。
李阳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前世张盛是他在征兵时遇到的汉子,他要粮食养活他的儿子,才加入李阳的军队,有着一身过硬的功夫,尤其是一双手掌,浸淫铁砂掌二十年,按在砖墙上都是一个大手印。
李阳记得他跟张盛喝过酒,张盛说过,他原本是一个能自食其力的人,这个李阳信,在这末世,一个会功夫的汉子,怎么也饿不死。
但是老天跟他开了个玩笑,张盛是幸运的,灾变的时候,他一家三口都没有被感染,他跟他的师妹,也就是他的妻子带着儿子一路杀到双营山聚居地,并在此扎根下来,他跟妻子靠着过硬的身手,加入一个佣兵团,也算是吃穿不缺。
但是这种在刀口上讨生活的工作风险性很大,他跟李阳说过,他跟他妻子在一次任务中,遇到了一小群进化过的丧尸也就是俗称利爪丧尸,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就剩下六个人跑回来,佣兵团也解散了,最可悲的是,他的妻子被利爪丧尸抓伤,需要大量的消炎药。
双营山市面上的消炎药很贵,但是张盛不想放弃妻子,他就上商业区卖掉了他跟妻子所有的武器装备,凑了一百多块,准备去买药,却被卖药的小贩当场把钞票打在脸上。
因为他的钱是假的!
张盛不相信,还去了兑换行,但是事实告诉他,那就是假的。
所以,张盛的妻子因为没有药物,硬生生病死了。
这一段血泪史,张盛曾经喝酒时跟李阳说过,因为是过去的事情,李阳没有多问,也就忘了时间,在他的印象里,普通丧尸进化成利爪丧尸,普遍的时候,还是要六月份第一次丧尸攻城时才出现,却没想到是四月的事情!
至于尸毒,倒是没事,因为‘恶魔清洗’的缘故,没有病毒抗体的人早就变成了丧尸,而活下来的人,则因为有了尸毒抗体,不再惧怕尸毒,除非是尸毒最强的牙齿里的毒素进入大动脉,才有机会让有了免疫力的人再次尸变,否则,像抓伤这种伤,是不会出现尸变的,就算是死,也只是普通人一样的死亡而已。
想想这个刚强的汉子一年多的时间跟随在自己左右,靠着自己的本事在自己的队伍里上位,实际上李阳没给他多少关照,他却对李阳忠心耿耿,李阳曾经问他为什么,他的回答只是李阳让他有了生活的尊严,有了养活儿子的本钱!
这样一个忠诚,正直,勇敢,真性情的汉子,他李阳怎么会放过!
李阳不顾身后窗口文员的呼喊,大踏步走到张盛身前,说道:“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起来!”
张盛满面通红的抬头看着李阳,他实在是不认识李阳,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年轻人来管自己。
“不就是收了假钱么,至于哭成这个样子么!”
李阳不能说的太多,只能一点一点的诱导张盛。
“你知道什么,你什么都不知道,这些钱是救命的钱,没有钱,就买不到药,没有药,我妻子会死的!会死的!”
“不就是钱么!没了再去赚,看你膀大腰圆的,一双手掌跟磨盘一样,练过吧。赚钱应该不难。”
“来不及,来不及了!我妻子已经发高烧,再不用药,他挺不过明天!”张盛说到这里,声音已经因为哭泣变了。
李阳掏出一把钱,说道:“要钱,容易!我需要人干活,你要是跟我走,这个你拿着!”
掌声猛然抬头,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在手里摔打着一沓钱的李阳,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做!”看那沓钱绝对不止一二百,张盛猛地点头。
李阳知道,这一刻,他再次收了张盛。
此生,绝不负他。
第8章 买一赠一
张盛着急妻子的病,拎着装满李阳兑换来的粮食的旅行袋,跟着李阳再次走进了商业区,找到了那个卖药的小贩,李阳正眼都不瞧他,掏出了一百八十块,买了一针青霉素针剂,一盒口服消炎药,还弄到了一些没打开包装的纱布,酒精棉什么的,对于发这种财的人,李阳从来都是深恶痛绝的。
为了安张盛的心,李阳把药塞进张盛手里,犹如棕熊一样的汉子这时候竟然手抖了,李阳看着,没好气的从张盛手里拿过药,说道:“我的钱可不够再买一份,你妻子的命还是我来拿着吧,走,带路,去你家。”
张盛浑浊的泪留下,猛地跪在地上。
“恩公!无论结果如何,我张盛这条命就是你的,从此以后,我就跟你混了!”
说完,梆梆梆就是三个响头,声音之响,引得周围人侧目。
李阳赶紧说道:“别轻贱了自己,当你欠我的,我以后给你开薪水,还干净了,爱干嘛干嘛,别动不动就卖命,人命值不值钱,得看你自己把不把你当回事儿。”
张盛闻言,猛地站了起来,说道:“恩公高义,我张盛记下了!”
说完二人直奔西区。
张盛住在西区靠着内城的位置,是一座彩钢房,看得出,张盛的日子过得不错,要不是心急妻子的病收了假钞,他也是过日子比较舒服的人。
一个五十岁出头的男子挂着听诊器在掌声房间里昏睡,但是张盛开门的瞬间,他就醒了,看见张盛和李阳,紧跟着就看见李阳手里的医疗包,猛地就抢过来,在里面发现青霉素和消炎药后,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说道:“再晚回来半天,小媛的命就捞不回来了!”
李阳进屋,看见一个上下铺的行军床,一个三十岁出头,脸色苍白的少妇躺在床上,浑身出冷汗,已经是昏迷状态了。
这个明显是医生的人也不管李阳是谁,拿出一个针管,对准少妇的手臂就扎了下去,然后拿出两片药,就着水喂进了少妇的嘴里,然后掀开被单,李阳才看见少妇腰上侧面有这一条不深不浅,却已经发炎的伤口,虽然缝合了,却因为发炎而变得异常吓人。
“爸爸,妈妈会死吗?”
这时候,一个男孩子拿着一盆冰水进来,看见爸爸回来,放下水问道。
李阳认识这个小子,他是张盛的儿子,今年应该是九岁,叫做张数,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
李阳知道这时候没自己什么事情,他掏出纸笔,写下自己的地址,说道:“这是我的地址,还有一百块钱,不要拒绝,我只能帮你这么多,无论嫂子情况如何,后天清晨,我希望看见你来找我。”
说完,李阳拎着自己的旅行包,就走出了房间。
“对了,忘了说,我叫李阳!”
张盛没想到李阳这么信任自己,不仅没要求自己什么,又留下一百块钱,还不看着自己,这份大气,这份信任,让张盛感动的无以复加。
“恩公,我一定会去!”
李阳迎着夕阳走去,背对着张盛挥了挥手,李阳那瘦弱的身影在夕阳的衬托下,显得那般高大。
李阳现在兜里只剩下五十几块,所幸的是粮食都买够了,回到住地,正是各家各户吃晚饭的时候,也没有几个认识李阳的人,这一路上倒也没引发什么惊叹。
李阳敲了敲林婶家的门,李阳就听见一阵疯跑的声音,紧跟着就是门开了,诺诺的身形出现了。
“我就知道是哥哥回来了!”诺诺看见李阳喜不自禁,直接扑进李阳的怀里。
林婶笑眯眯的走过来,看着穿着光鲜的李阳,骂道:“还真是个走狗屎运的小子,这一天的功夫,就鸟枪换炮了,我就说李小哥是个有本事的人,这身行头,怎么也要几十块吧。来进屋,杵着干什么,今天要是不给林婶子交出几个土豆来,你就别想囫囵个出去。”
李阳笑眯眯的抱着树袋熊一般的诺诺就进了屋,门一关,把旅行袋往饭桌上重重一放,说道:“林婶子自己拿。这么长时间要不是您照顾,我跟诺诺哪能活到今天。”
“这话有点大,你生你死管我什么事,我就是看个丫头。”林婶打开旅行袋,扒拉一下,掏出一个五斤的面袋子,说道:“这么久照顾你们兄妹俩,拿你五斤白面算便宜你了。”
“都给您都成,林婶,拿着这个。”李阳把白菜、土豆、酱油递给林婶,说道:“做一个滋味十足的菜,让我好好吃一顿。”
“行,老婆子给你做土豆炖白菜,我记得还有块香肠,找到了扔里面,算是咱们伙着开饭了。”
“林婶你可不老,现在打扮一下,迷倒老爷子一片!”
李阳打趣林婶,手里一用力,就像撕狗皮膏药一样把诺诺撕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棒棒糖,递给诺诺,又掏出一套干净的女士衣服,花了李阳二十几块,虽然不是什么新东西,却也是完整的,而且洗干净的衣服。
诺诺兴奋地大叫,捧着衣服猛亲李阳,弄得李阳满脸口水后,才算是罢休,跑进小屋换衣服去了,没有哪个女孩会对新衣服有抵抗力,尤其是脏了几个月以后。
当夜三人吃了一顿久违的美味,带着淡淡香肠的肉味,一锅分量十足地土豆炖白菜愣是吃的干净,就连小人儿的诺诺,也吃了足足两大碗米饭。
李阳才发现,林婶做饭真是地道,看来以后就在林婶这开火就行了。
第二日,李阳没有干别的,只是带着诺诺逛了一圈商业区,买了一双可爱的小鞋子和一个北极熊大布偶,玩了一整天。
看着诺诺开心的笑,在前世,自己虽然保证了诺诺衣食无忧,却怎么也想不起,诺诺有过这样的笑容了?
这辈子,一定要多陪一陪诺诺。
第三日清晨,林婶出门倒晚上的尿桶,才发现门口站了两个人,叫醒了赖在她家里不走的李阳,李阳看着门口站着张盛和他面带病容,却一副英姿飒爽样子的妻子,李阳开心的笑了。
这买卖值啊,买一赠一。
第9章 抓小鬼
把张盛的儿子张数安排在林婶家跟诺诺在一起,三人花钱租了一辆倒骑三轮车,俗称倒骑驴的车辆向货物埋藏的地方出发,今天要把所有货物都拉回来。
张盛的妻子叫做王媛,很普通的一个名字,但是人却不普通,张盛一米八五左右的个头,因为一直衣食不缺,显得十分健硕魁梧,这自然不必多说,王媛虽然脸色还有一些病态,但是整个人都很精神,一米七出头的高挑身姿,线条优美看着像一直充满力量的雌豹。
通过交谈,得知,张盛和王媛是师出同门,不过师父是女的,所以得到真传的反而是王媛,张盛只是身强力壮,一双蒲扇大的双手练就的无坚不摧的铁砂掌,而王媛则是八岁就跟着师傅,尽的真传,轻功和一套短刺的剑法据说出神入化。
不过前世见识过很多的李阳知道,所谓的武功也不过是一打多的技巧而已,在面对枪械面前,或许靠着灵巧的身手和预判能躲过几发子弹,但是只要拉开距离,终究不是持枪老兵的对手。
李阳身上还剩下一把弩和两把军刺,李阳留下一把军刺,听闻王媛善用短刺,就把另一根军刺给了王媛,把军弩给了张盛,不过张盛却笑眯眯的把军弩递给王媛,自己拿过军刺,说道:“小媛虽然在兵器上的造诣比我深,不过她的伤口刚刚愈合,还是不要有大动作的好,否则又是一笔药钱,现在的药,不仅贵,还可遇不可求。”
李阳点点头,是啊,只要他的兑换手镯没有开启,任何伤势都有可能要了一人的性命,就算是有钱都买不到药,谨慎一些好。
张盛蹬着三轮车,李阳和王媛坐在后面,相谈甚欢,王媛是一个相貌不错的少妇,加上李阳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和新老板,倒也是知无不言的跟李阳交谈起来。
张盛也在前面有一搭没一搭的插嘴。
因为前世张盛的关系,李阳对这二人毫不怀疑,直接告诉他们,自己捣毁了一个小恶魔营地,找到了一批军品店的好货,就是他身上这些,这一次就是去全拉回来。
张盛和王媛都是惊讶的看着李阳,他们没想到李阳会把这等秘密告诉他们,要知道,他们夫妻俩可是武艺高深之人,他李阳看着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而且把武器给了他们,这要是他们夫妻二人见财起意,他李阳怎么都死了!
“李兄弟,你不怕我夫妻俩来个杀人越货?”张盛竟然停下蹬车,问道。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别说这批货物实际上没多少,就算是价值连城,我相信的人,我就会相信到底,张哥,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相信,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耿直汉子,绝对不会做出害人的事情,你是求问心无愧的人。”
“至于媛姐,气魄更比张哥强,我相信我看人的本事。”
李阳笑着说道,实际上他还真没想过,在他看来,张盛妻子的命是他救得,而且前世,张盛为了保他死在乱枪下的那份凄惨,让他选择无条件的相信张盛。
但是这话对张盛夫妇的震撼力却是强大无匹。
前一天还素不相识,不仅在张盛走投无路时拉了一把,让王媛得以生还,而且还大气的只留下地址,没有说任何话,这些都是无条件的信任啊!
这是胸怀多么大气之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
像他们这样率性而为的豪爽之人,找的不就是一个对他们信任有加的老板么。
原本秉承着报恩加上找新饭碗意图而来的夫妇二人,这一刻算是真的折服在李阳的信任下。
他们以为这是只见了几面就看透他们的知己,殊不知,张盛的脾气秉性在前世已经看个透彻。
二人恭敬的对着李阳抱拳:“张盛、王媛,见过老板!以后我们就跟着老板混饭吃了。”
这才是真的归心。
李阳笑眯眯的接受了二人的大礼,说道:“放心跟着我好了,绝对让你们感觉到跟别人的不同。”
那个地方本就不远,步行一个小时左右也就到了,骑三轮车也就是二十分钟,这还是因为下了公路后路不好走,怕车子出毛病,慢骑的缘故。
“到地方了。”
李阳指着不远处的破旧砖瓦房说道。
王媛因为伤病闭目养神,这时候缓缓的睁开眼睛,说道:“附近有人。”
说完端起军弩,对着的方向正好是李阳埋东西的地方,张盛也停下车,三人悄无声息的包抄过去。
张盛夫妇是练过的,当然能做到悄无声息,却没想到平淡无奇的李阳也能做到。
李阳经过连续两天饱餐的缘故身体状态已经调整的很不错,看着二人吃惊的目光,笑着小声说道:“小技巧而已,在这世道磨砺出来的。”
四个月就能练就这般本事,看来这个李阳果然不一般。
他们哪知道,这本事可不是四个月练出来的,而是近两年练出来的。
雪还没有完全化干净,三人借着灌木的遮挡,悄无声息的靠近了。
王媛耳聪目明,尤其是生病了,听觉反而更敏锐,只看见一个人影就伸出五个手指。
示意有五个人,不过看那笨拙的动作,张盛自信的点了点头。
意思是说,就算真打起来,这五个人还不够瞧的。
“都给我找仔细点!这地方有小恶魔的营地,有死伤的小恶魔,这里还藏着铁锹,那一个破损的货车里的东西一定没有全部运走,一定是被发现者埋下了!找到了,弟兄们就发财了!”
李阳感觉声音有些熟悉,站起来隐蔽的探头一看,笑了。
王宏。
今天是四月十二日,王宏是四月十三日在城里发卖军弩的,算算时间也算是吻合,看来这个地方还是没逃脱王宏的手心,不过区别在于,东西是他的,而不是王宏的。
李阳看得出,几人就是普通的冒险者,手里有些家伙,却没有远程攻击武器,别说有张盛和王媛在,就是一把军刺在手,这样普通的五个人,现在体力恢复的李阳都能解决掉。
李阳直接站了出来,喝道:“干什么呢!”
看仔细了,一个小子还真发现了他的埋藏地点,要是晚来一会儿,说不定东西就没了!
五人没想到有人在,发愣了很久,才反应过来,抄起手里的家伙警戒。
有木棍、砍刀、消防斧、还尼玛有折凳这种凶残至极的兵器。
王媛没有出来,张盛则是狞笑的站了出来。
“你们干什么的!”
“你们在我的货物上面做着小偷的行径,被抓了现行,还问我是干什么的?”
第10章 干民夫不
野外的东西本来就是谁找到是谁的,但是自己等人毕竟是有一种偷偷摸摸的感觉,被发现后,王宏有些恼羞成怒,却不敢发作,他也是在末世混了一阵的人,虽然没混出头,经常挨饿的主,但是也是有眼界的,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李阳一身光鲜的迷彩服,腰间一把军刺,而张盛穿的也是干净便于行动的衣服,那看着就能吓人一跳的身板子配上蒲扇大的手掌,谁也不会把他当成花架子。
“别介,既然你们是正主,我们就撤了。”都是住在一起难兄难弟,王宏不想有伤亡,别说还没找到东西,就算找到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不值当为这个付出伤亡。
李阳笑着走了过去,说道:“别走啊!”
说完走了过去,踩在他埋东西的地方,说道:“看几位也是三餐不继的,我正在招民夫,有兴趣跟我干不?多了不说,保证你们不饿肚子。”
几个人已经意动,不过却齐刷刷的看着王宏,王宏梗着脖子说道:“一天三顿饭!”
李阳笑着答应了。
所以王宏五人就成了李阳的民夫,李阳好不客气的让他们挖开脚下,王宏懊悔,他刚才一个小弟已经找到这个位置了,如果在有些时间,这些东西就是他们的了。
李阳,埋得不深,盖上的土也就是三五十厘米的样子,很快他们就铲到了木质长条箱,李阳没有让他们看里面是什么,他不想这些人因为见财起意生了别的想法,他毕竟这是抢了王宏的东西,他不想亲手在这里杀了王宏几人。
东西虽多,不过也就是二三十人的一套装备,这辆三轮车后轮是拆卸自汽车的轮胎,轴承和承力杆都是来自于汽车,解释的很。
在他们装完车,十个条形箱和七个旅行袋把车子装的满满腾腾的,要蹬车也要费好大力气,李阳让五人轮着蹬车,回城里就吃饭。
就在众人等着出发的时候,在一旁的树上滑下一个苗条的身影,身体轻盈的落下,手里拿着一杆军弩在车上找了个好位置,就坐下。
张盛走过去,关切道:“谁让你上树的,就这几个毛贼,值得你做这么大动作么。”
王媛白了张盛一眼,说道:“谨慎点好,放心,伤口没裂开,我有分寸。”
就这样,两个人推车,一个人蹬车,其他二人待命,李阳跟张盛凶悍的警戒,跟坐在车上的王媛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几人笑声连连,王宏五人则是苦不堪言,这地方是田地和土路,相当难走,车身又沉。
他们出苦大力也是习惯,否则还真干不了。
李阳说道:“等回去,这批货卖掉一半,留下一半,然后就拉杆子起队伍。”
张盛点点头,说道:“要不是租场地,交组建费还有吃食费钱,这样的好货,真不该卖啊。”
李阳笑着说道:“没事,我们前期也不要多大规模,十几个人我感觉就够了,人贵精不贵多。”
这时候王宏插嘴了,说道:“我们加入,行不行?”
李阳看着这几个人,笑着说道:“你们可不行,我招募了的人就要为他们负责,你们身子太虚,而且战斗技巧也差劲了些,当我的正式队员不够格,不过相见就是缘分,这样,等我们组团的时候,你们不嫌弃,就过来当民夫,你当民夫队队长,到时候要是还相当正式队员,就跟着训练,什么时候够格了,我就给你们升上来,怎么样。”
一个人问道:“当民夫?危险么?什么待遇。”
张盛有些不喜,没做事,先问价,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李阳到不在乎,这年月,还不是等价交换,没有足够的利益,谁为你卖命。
他说道:“危险当然有,我的民夫,要在紧跟在作战部队后面的,但是不会要求你们参与战斗,只是战后的搬运工作,死亡率应该不高,意外死亡会有赔偿,平时的待遇嘛~一天三顿饱饭,一个星期二十五块。恩,就这个样子。”
二十五块就是二十五斤大米,别看听上去很多,够吃饭的,但其实不是很多,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花钱。盐要买吧,理发和修面总要吧,这一趟最便宜也要两三块,衣服不能只穿一件,就算是不挑款式,只求能穿,一件干净的也要四五块钱,所以,二十五块一星期,只能保证衣食足的情况下,养活一个人,也就是说,在李阳手下做民夫,孤身一人会干的比较舒服,有盈余,但是如果有家人,有一个的话,能够养活,有两个,就困难了,需要家人再去弄份工作。
不过这个待遇已经很让人满意了尤其是只干民夫不用去拼命,至于有危险,他们都习惯了,只要在野外行走,就有危险,这年月想吃饱饭,就没有不危险的。
要知道这年月有多少只管吃住不给钱的工作满世界人抢着做啊,这要不是有这次偶遇,这种好活哪有他们的份。
看着几人满意的表情,王宏知道,这帮兄弟都愿意,就点点头,说道:“我们干了。”
“好,我的第一批民夫们,相信我,跟着我绝对不会挨饿。”
既然正式收为自己人,警惕可以放松些,渐渐地,交谈圈子,从三人转换到了所有人,天南海北的胡吹一通,倒也是其乐融融的模样。
因为货物多,半个小时才上了公路,上公路后就轻巧许多了,三轮车不用推也能蹬动,就在一行人准备返回双营山聚居地的时候,他看见一个满身鲜血的身影从远处跑了过来。
边跑边喊:“有没有哪位义士!帮帮我!战狼团的人黑吃黑!他要吃掉我们队伍和货,我不要货了,只要帮我救出几位弟兄!”
一边往双营山聚居地方向沿着公路狂奔,一边喊。
李阳看着此人的身影,不由得双目一热。
那有些狼狈,穿着制式军队作战服的年轻人就是用井盖挡子弹,给他争取逃亡时间,活活被重机枪震死的郑晓斌!
第11章 抄家伙
所有人听到战狼团的名字就都躲开了,别说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就是真跟自己有关,惹上战狼团也是有多远躲多远。
双营山聚居地的佣兵团无数,小到几十人,大到过千人的规模,而战狼团就是一个一流佣兵团,据说养活着两千多人,成名之战是曾经打过一个叫做龙腾山庄的地方,那地方连着三个村子,光丧尸就过千,据说还有数百小恶魔,他们那一仗收获无数,也成就了战狼团的威名。
李阳当然不会不管,他跟郑晓斌相遇是在野外被战狼团的人伏击,郑晓斌只是路过,二话不说就参与进来,徒手击毙四人,救下了当时李阳刚刚建起的团队,也就是那样,孤身一人的郑晓斌加入了李阳的队伍。
后来,李阳知道了郑晓斌的过去,他是一个侦察连的士兵,一个班的人去平洲市取物资,没想到发生尸变,全班九个人当场就有四人尸变。
他们逃了出去,一路逃到双营山聚居地,想加入这里的地方军队,但是双营山的守备司令刘健是个小气的人,军队不纳入外来人,虽然他们是军人,还是精锐的侦察兵,但是却因为他们是直属大军区,而不是隶属刘健的平洲守备师的,所以,他们被拒之门外。
成立了一个小的车队,在野外求生存,不过在一次丰收后,被战狼团盯上,其他几个兄弟见郑晓斌最小,就让他逃出来去找救兵,不过傻子都知道,什么救兵,就是让他逃命!
没想到他竟然能遇到刚遭遇战狼团的郑晓斌!
至于得罪战狼团?
哼,想到前世自己跟战狼团结怨,几次险象环生,最后靠着兑换的物资,拖垮了战狼团,生生的灭了战狼团,他就没有任何犹豫!
战狼团,前世你毁在我手里,今世你照样是我的翘板!
李阳目光如炬的看了一眼张盛夫妇,冷声说道:“我们帮他!王媛你留下,张盛抄家伙!”
李阳掀开一个条形箱,拎起一支军弩,扔给张盛,指着一个旅行包说:“那里有战术腰带和弩箭托,挂满!”
李阳又拿起一柄军弩,大喝一声:“那个汉子!我们帮你!”
郑晓斌狂奔的状态生生止住,他一回头,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扔过来,他下意识接住,才看清是一把军弩!
“抄家伙,我们帮你救人!”
郑晓斌热泪盈眶,人间自有真情在啊!
猛地跑过来,看着一三轮车打开的条形箱和军刺,毫不客气的就往身上招呼。
李阳对着王宏等人说道:“你们是民夫,不求你们跟我趟浑水,要想跟我混的,就留在这里看车,不想的,自己走!”
王宏看着目光有些躲闪的几个兄弟,叹口气,然后下了老大决心的对李阳说:“我想跟你去!”
李阳盯着王宏眼睛足足五秒,看到的是坚定的信念,从怀里抽出一张大饼,递给他,说道:“我说过,你身子虚,吃掉它,长点力气,自己挑家伙,能跟上我们,你就是我兄弟了!”
王宏也不客气,抄起一条腰带挂在身上,然后带抓了一把弩箭塞进怀里,拿了一把军刺,就开始吃大饼,竟然没带军弩。
不过这时候李阳也没管他,他武装好自己,对着王媛说道:“媛姐,你负责看车,如果有人动歪心思,能打就打,不能打保命要紧,东西可以不要,媛姐你的命比这些东西值钱。”
王媛跟张盛这个感动啊,王媛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李阳背着一把军弩,手里拿着一把军弩,说道:“准备好了没?”
张盛早在王媛的帮助下武装好了,而郑晓斌本身身上就有战术背心,挂带也很快,王宏一口吃干最后的大饼,表示准备好了。
李阳一拍郑晓斌,说道:“兄弟,带路!”
郑晓斌感激的看着这几个人说道,那个方向:“有三十几个人!”
“走!”李阳军弩一引,四人就跑了过去。
王媛看着留下的四人,没有走的意思,还好,不是纯废物,冷冷的说道:“帮我守住这辆车,老板答应你们的待遇,不变,谁要敢起歪心思,我虽然病体未愈,徒手也能宰了你们四个!”
四人信,这股子冰冷的杀气,不是一般人拥有的,何况还是一个女人。
郑晓斌其实跑出的不是很远,大约也就一公里,而且是在公路不远处,在公路上都能看得见,这帮战狼团的人嚣张的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也敢动手!
看到打斗的人群,也听见了打斗的声音,郑晓斌高兴的说道:“太好了,队长他们还活着!”
李阳感觉身体有着不轻的喘息,叹息道这个没有经过军队是训练的身体之弱,用特殊的呼气方式喘匀了一点后,说道:“那还等什么!上!除了你的兄弟,全宰了!”
李阳说的豪气冲天,郑晓斌听着感觉气血上涌,毕竟年轻,一瞬间竟然对着看起来不是很强的李阳升起的崇拜的感情!
三人排成一排,瞄准那群人,就是边走边射!
战狼团的人嚣张的很,在他们印象里,战狼团的旗一竖,谁敢呲牙,这些人为了些许财物干死拼到底,就已经很让人惊讶了,他们怎么会想到,还会有人从外围攻击他们,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有人打了过来!
三箭,一箭射中一个人的屁股,这是张盛,一箭射中一个人的脖子,这是郑晓斌,最后一箭,直接命中一人高举起刀的手臂,这是李阳!
李阳的身体可能还差一些,但是技巧是不会忘得!
李阳上箭速度极快,几乎是在出箭的瞬间,他一只手已经抽出一支新箭,在机械力的帮助下重新定位弓弦,紧跟着第二箭就射出。
这一手上箭的速度,就是让郑晓斌和张盛叹为观止。
想当初我第一件远程兵器就是从王宏手里买到的军弩,足足用了两个月,其熟练度,当然不是假的!
在七十几米外能射中人已经是好射手了,张盛别看射中屁股,那也是殊为不易的。
张盛和郑晓斌两轮箭,李阳已经射了三轮,七支箭,干掉了四个人,其中两人毙命,两人倒地不起。
出现伤亡后,终于有人发现了三人的踪迹,郑晓斌大喊:“队长,撑住!我找到人来救你们了!”
第12章 猛人和普通人
混战当中已经杀成血葫芦的四人闻言身形一震,原本快要放弃抵抗准备受死的几人重新焕发了生机,一个大汉一脚踹翻正面的敌人,指着他说道:“三刀!今天看看是谁的死期!”
一个手持双斧的人已经是满身鲜血,力气渐渐的枯竭,但是在声音激励后,竟然重新挥动双斧,挡开看过来的四五件兵器。
一个瘦高带着破碎眼睛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柄上了刺刀的土枪,听见声音后躲开致命的一刀,反手一刺,就挑开了一个人的胸膛。
一个手持长矛的男子已经躺在地上,竟然一跃而起,一记扫堂枪,扫到大腿无数。
就这一见,李阳感叹。
都是猛人啊!
郑晓斌说过,他是他们班本事最差的,此刻一看,所言不假!
这几个猛人,既然救了,那就必须收入麾下!
戴眼镜的瘦高人竟然开始像他们靠拢,看到只剩下十几米的距离,郑晓斌摘下李阳背后的军弩,扔了过去。
“文亮哥是我们的神枪手!”郑晓斌看到四人都活着,充满喜悦的说道。
李阳点点头,他们从七十米冲到不到二十米的位置,战狼团的人已经分出六七个人冲他们而来,张盛收起军弩,没有拿军刺,竟然直愣愣的走过去!
一个人猛然一刀冲着张盛砍下,张盛大吼一声,一掌蛮横的扫过去,速度快且狠,刀只在半空,一巴掌已经把人直接扇倒,这个人倒地以后,猛地就是一口鲜血吐出,张盛一脚揣在这人小腹上,人竟然飞出去,扫倒了冲过来的两人,张盛在二人胸口一人一掌,竟然能明显看见胸膛往里凹进去!
李阳曾经记得张盛说过,打架他能打十个普通人,杀人?
他只是哈哈大笑!
这根本就是虎入羊群!
郑晓斌也看傻了,这个人看着就不简单了,谁能想到是这么一个绝世猛人!
两个蒲扇大的手掌上下挥舞,只几个呼吸,七个迎面而来的人竟然都倒下了!
剩下的人也看出这所谓的援军的不简单,那被围在当中的四个人虽然厉害,却也是强弩之末,翻不了天,他们则是生力军,必须尽快解决。
这个战狼团的负责人指着三人大吼:“弄死他们!”
说完,就有几人抄出远程武器!
三把土枪,一把手枪,还有两柄弩!
这战狼团果然资源雄厚至极!
郑晓斌当场射中一个手持土枪之人,李阳瞄准那个手枪,也是眼疾手快的解决掉,但是还剩下,两杆土枪和两柄弩,李阳就算手速再快,也比不上他们快!
但就在这时,两个距离他们最近的,只有十米不到的人竟然同时脸部中箭!
而另外一边,那个手持长矛的人一矛甩死一个土枪,另外一个就被戴眼镜的年轻人一箭封喉!
猛人之多,竟然让如此之多的远程武器,一枪都没打出来!
李阳回头,想看看是谁发射的最关键两箭!
竟然是王宏。
王宏气喘吁吁的赶上来,喘着气说道:“还好赶上了,我在酒吧是飞镖纪录保持者。”
李阳笑着拍他肩膀说道:“好样的!”
瞬间战狼团的人数少了一半,只剩下十六七个,在这么多猛人的打击下,很快被屠戮殆尽,打的缴械投降。
最后六个人浑身是伤的跪在地上,由王宏、张盛还有一个叫做王莽,手持双斧的敦实汉子看管。
这时候,李阳才能看看这几位老兄的伤势。
戴眼镜的身上挨了好几刀,幸运的是伤口都不深,此刻正再淡定的拿水壶的水擦拭着已经破碎的眼镜片上的血迹。
郑晓斌介绍。
这人叫做齐文亮,是他们班的狙击手,也是整个侦察营排进前三的枪王。
一个身形不弱于张盛的大汉坐在地上看着手持长矛男子的伤势,抬头看见李阳,也是呲牙一笑。
这个叫做洪军,是他们的班长,也是现在的队长,老兵,军事技能娴熟,就是岁数有点大,体能跟年轻人比不了,但是综合实力,还是他们当中当仁不让最厉害的,胳膊上挨了一枪,也有几道不深不浅的刀伤,无伤大雅。
而躺在地上的就是手持长矛的人叫做黄远,是山地丛林侦查的好手,擅长徒手搏斗,这一次命不好,挨了一刀狠得,还好他们有医疗箱,临时的止血保命还是能做到的。
不过这样子郑晓斌就很知足了,他是这个队里年纪虽小的,看到几位哥哥都没死,就已经喜极而泣了。
“男子汉大丈夫,留什么泪!”洪军呵斥道。
“恩,我不哭!”不过郑晓斌此时只有十九岁,谁也不能太过强求他。
李阳没去什么货物吸引了战狼团杀人越货,只是看着几人,说道:“我叫李阳,想在这世道干一番事业,此时刚刚起步,我看诸位都是高手,有没有兴趣跟我干。”
这就开始拉人了,张盛咧嘴一笑,他虽然是高手,也要承认,这五个人都是猛人。
要不然怎么能在三十几人的围攻下杀了七八个,还能挺到援军到来。
要知道这三十几个人也都是有饱饭吃,见过血的东北汉子。
这五个人,拉过来的话,李阳手底下的骨干就算是有了。
洪军扫了一眼众兄弟:“你们什么意见。”
“我无所谓,大哥去哪,我就去哪。”躺在地上的黄远此时还有力气说话,就能看出意志有多坚定。
“不过啊,我们人太少,既然得罪了战狼团,要想不被吞掉,跟着一个有魄力的人,也是一个好办法。”
黄远的意见说完,洪军点点头,看向齐文亮。
“跟着他走吧,我在他身上看出了自信,我同意黄远的话,队长,你不适合当头领。”
洪军听了也不恼火,看向王莽,王莽还压着别人呢,说道:“你怎么选,我就跟你走。”
洪军最后看向郑晓斌,说道:“你小子当然同意了,是吧。”
“恩,队长,无论你怎么选择,我决定跟老板走了,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他给了我阳光,当时我就在想,只要你们都活着,我就跟他走!”
郑晓斌是个一根筋的人,李阳从来都知道。
第13章 班底初现
“放了我!成王败寇,这次我认栽,把我交给团长,团长会给你们足够的赎金!”就在李阳收小弟手的其乐融融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来,李阳走了过去,看着这六个近乎完好无损的男子,地上倒着的其他重伤的就不看了。
这是末世,是新纪元,很少有人的人命贵到可以用药物治疗的,这地上重伤的十几人,命中注定就是死定了。
这个男子说的很合逻辑,如果在李阳不知道战狼佣兵团团长潘文和那所谓毒狼黎东信的为人和作风的话,或许还真会相信。
不过,李阳深知这二人的为人,当然不会发傻的信他们。
他需要时间,需要招募人手,训练。
还有就是等待手镯恢复,一旦手镯恢复,他就有了跟任何人对抗的底气。
所以,这几个人不能放回去。
“老板,他的建议不错,废物利用也好。”张盛倒是不在意什么对手强弱的问题,只想换点东西。
“不能留!战狼团的团长潘文我知道,是个阴狠的主,用他们去换钱,不如杀干净他们,然后躲进双营山聚居地,战狼佣兵团虽然规模不小,但是在双营山聚居地,他们能量不大,我们才有喘息的时候,如果去用他们换赎金,或许会得到一笔不菲的数目,但是我敢肯定,暴露的我们,只有等着被杀干净的下场!”闻言大惊的人,竟然是王宏。
李阳深深的看了一眼王宏,这个只与李阳有过一次交集的人,曾经的印象是一个憨厚爽直的人,但是随着小恶魔营地,再到敢于狠厉的跟自己去跟战狼团开打,那手惊才绝艳的飞镖神技,再加上此时言语中透露出的狠决,让李阳感到这人竟然有一丝危险。
李阳现在聚拢的班底都是以曾经性命之交,可以说知根知底的郑晓斌和张盛为纽带的,只有这个王宏,自己只不过是感觉占了他的货物,收下他,让他衣食无忧算是补偿而已。
现在想一想,李阳跟张盛二人一出现在埋东西的地方,王宏就很光棍选择带人离开,这是不是王宏有着果断选择取舍的本事?而且对危险的预判非常清晰,对敌我认知很清楚。
这可不是普通人甚至精明人的本事了。
李阳自己也是经过一年多的,甚至在平阳基地成立以后他才渐渐有了这种本事。
看来,不能小看天下人。
王宏看李阳看自己的那种深邃目光,马上就说道:“当然,这只是一个建议,老板怎么做,老板说了算。”
那份惊慌失措的表情,如果在几分钟之前,或许李阳认为,他的王八之气四溢,但是现在,他只会认为王宏的戏很好。
这就是主观印象决定一切了。
李阳若无其事的拍了拍王宏的肩膀,说道:“没事,你说得对,我们跟战狼团之间,需要的是时间。”
然后抬手一箭,射穿为首之人的头颅,对着王莽和张盛说道:“送他们离开这悲惨的世界。”
闻言张盛裂开大嘴,双手发力,直接将两个人的天灵盖拍碎,王莽也是两斧头砍在两个人的脖子的大动脉之上,至于最后一个,早就被冷眼旁观的齐文亮一箭射死。
然后众人就去结果在地上苦苦挣扎的重伤人士了,李阳跟着洪军和齐文亮来到他们的三轮车前,一打开上面蒙着的黑色油布,里面竟然是各种日用品的纸壳箱子。
李阳翻看了一下,乐了。
“你们发现了杰宝的送货车?”看着里面,一半是各种护肤品,香皂、洗衣粉、洗发水、剃须刀、还有纸尿裤呢。
想自己前两天还大价钱买了香皂和洗发水呢。
想想一块香皂的高价钱,再看看这里足足有两辆满载的三轮车,就不难想象为什么战狼团盯上这东西了。
这批东西,价值都是以万计,怎么能不让人眼红呢。
“盖好,上公路,咱们走,黄远的伤拖不了太久。”李阳很自然的已经把这些东西当成自己的了。
洪军点点头。
一行人如血洗的一般走上公路,公路上看热闹的人都下意识的退避开来,他们可是眼睁睁的看着这八个人杀光战狼团三十几个人,尤其是刚刚生杀俘虏,和一刺刀一个戳死在地上乱滚的人时,他们后脊椎骨都是凉的。
这群人猛地不像话啊。
跟这群猛人沾上边,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别说不知道他们车上装的什么货物,就是知道,谁敢起歪主意,就算是宝藏,也要有命花才是啊。
李阳在马路上,毫不客气的用十块香皂换了一辆三轮车,把黄远在上面平放好,其他人上车,郑晓斌、王宏、张盛三人一阵猛蹬,消失在公路尽头。
在公路角落里一个黄头发的青年人看着消失的李阳等人,心里莫名盘算着什么。最后想定注意,意志坚决的脱离了现在的队伍,花掉了全部的钱,搭上了一个要回双营山的车。
向着李阳等人追去。
李阳等人很快他们汇合了等在路边的王媛等人,王宏四个兄弟都没离开,四辆三轮车就疯狂的驶向双营山聚居地。
李阳开心极了,这一趟出门,原意只是要运回那一批军品货物,却没想到能遇到郑晓斌,不仅重新将郑晓斌收回麾下,连本应死去的他四个兄长都收入囊中。
至于那两车昂贵的日用品在李阳看来只是应急的添头,相比这五个猛人,什么财物都是浮云。
对于拥有兑换手镯的李阳来说,什么都比不上人才重要。
尤其是忠心耿耿的人才,有了这批人,他做任何事都有了底气。
不知不觉间,他重建平阳军的班底,已经初现了。
至于看不透的王宏,李阳也想明白了,什么人有什么用法,只要注意一下就行,说不定有意外惊喜呢,自己有着末世近两年的生存经验,有这一年半的领导经历,还有着大起大落的人生。
重生过一次的我,还会怕一个居心叵测的新人么?
第14章 涅槃佣兵团
从洪军嘴里得知,他们在城东的佣兵团区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驻地,十几个人住没问题,刚一进城,李阳就做了安排。
郑晓斌跟齐文亮带着王宏等人直接去商业区卖掉一部分日用品,换来的钱,不要犹豫,全部买药品,张盛、王媛夫妇去接诺诺、张数、林婶直接去驻地,顺便要把郭老,也就是给王媛看病的那个医生也带过去。
李阳和洪军带着一众病号就直接去了驻地。
东区有一半是佣兵驻地,这里的随处可见的都是身带武器的汉子,不过不过秩序还可以,街面整洁,毕竟政府雇佣的清洁工数量很多,尤其是现在缺少药品只要得病就会要命,政府十分注重公共卫生的安全。
洪军他们只注册了一个佣兵身份,却没有注册佣兵团,毕竟注册一个佣兵团,每月上缴的费用就很大,因为只有佣兵身份才能合法在双营山里带兵器行走,否则一旦遇到轻则没收兵器,重则还要挨板子。
至于坐牢?
做梦吧,这年月哪有牢饭这种好东西!
洪军他们混的很不错,毕竟是五个猛人,驻地是一个用彩钢房搭建的一个回字形的小院子,不仅有多达七间的彩钢房,还有一个摆着单双杠的小院子,很是不错。
很快,该来的人都来了,郭元清,郭老爷子看到满屋子伤兵视而不见,说了一句死不了人,就直奔屋内躺着的黄远而去了。
黄远的伤口虽然被学过战地急救的队友们处理过,但是在专业的外伤医生看来,就太业余了,什么酒精、清水、纱布招呼过后,郭老擦汗说道:“明早之前,只要有消炎药就能活命。”
也就是说,黄远活下来了。
这是最大的喜讯,郑晓斌这五个狠人,算是一个不拉,没有遗憾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低调修养加上佣兵团的组建了。
李阳让王宏注册了一个中型佣兵团,名字就叫做涅槃佣兵团,取名他浴火重生之意。
在双营山聚居地,有着四个等级的佣兵团,小型佣兵团是二十人以下,中型佣兵团是一百人以下,大型佣兵团是五百人以下,而所谓的超大型佣兵团就是两千人以下,至于超过两千人的佣兵团,很抱歉,聚居地是不允许存在的。
当然还有独立佣兵,洪军他们就是独立佣兵的身份,自成队伍,主要是避开了佣兵团的税。
因为拥兵在双营山有很多特权,例如可以佩戴武器,有很多律条也可以罔顾,甚至有很多犯法的事情,只要使佣兵就可以用钱赎罪。
相对的,佣兵要交的钱也多,佣兵团要按分级每个月上缴一份营业税,还要按照注册佣兵人数,上缴人头税,武器使用税,而且最重要的是,成为佣兵,虽然特权种种,但是政府的最低标准配给粮就会取消。
一个佣兵团要交的钱之多,如果没有点本事,是不行的。
双营山聚居地有着一支精锐的八千人的正规军,这是统治这片五六十万人的聚居地的根本,这八千人,可是纯粹的军队装备,枪械齐全,清一色的自动步枪,还有重机枪和炮兵,不是禁枪下的佣兵们可以比拟的。
就因为这支正规军的存在,所以佣兵团的大佬们就算再厉害,也是老老实实的交纳佣兵税,没有人敢耍这个滑头。
时间不等人,李阳记得清楚,五月末就有了第一次恶魔攻城,到时候如果没有实力,他们将会成为炮灰的命,记得前世,自己那时候只拉起一支百十来人的队伍,恶魔攻城的时候被战狼佣兵团指挥,被暗算的差点灭团!
只有成为大型佣兵团,他才能拥有独立权!
但是现在他也很冷静,他手里的资源,就算加上那些日用品全卖掉,也不够维持一个大型佣兵团,贪多嚼不烂,饭还是一口一口的吃,什么时候兑换手镯恢复了,他再一鸣惊人不迟。
所以,三天后,四月十五日,他的佣兵团正式挂牌成立,这三日里,他手下的人只做一件事,就是一批一批的把日用品都卖掉,至于那批军品,当然都留下了,而且还不够,为了征兵准备,他还购进了一批砍刀等冷兵器,至于那些只能单发的粗制步枪,也购进了几支,聚居地是庞大的,那批日用品看似很多,其实也就是两辆三轮车,三天里就撒的干干净净,十二万的票子让李阳稳稳的抓在手里。
这是一笔令人疯狂的巨款,还好都是自己人,洪军等人竟然没有生出不满,只能说不愧是郑晓斌的兄弟。
有了钱当然不会留着,李阳从来不做守财奴的事情,他三天里,将驻地左右的区域都买下来,整整两排自建的民居,正对面的一个小学操场也让他买下来当了训练场,就这些就撒出去四万的票子。
宿舍有了,武器有了,操场有了,李阳还找了一批人赶制一批军服和军旗,购进了存粮,佣兵团可以说准备就绪,就差人了。
要招多少人呢,经过一番商讨,李阳认为,招募七十个人是一个比较靠谱的数字。
张盛、王媛、洪军、齐文亮、黄远、王莽、郑晓斌,他们各招募十个人,李阳的要求很简单,能吃苦的老实孩子,身体没有残疾,识字,这个要求不高,李阳一再强调,要找些老实人,只有老实人才会吃苦训练,一切解散的佣兵团的佣兵战斗力是不错,但是一个个眼睛长在头顶上,不听训,整合起来太慢,太费心力。
最重要的是,如果是那些本身实力不错的佣兵,会很容易形成客大欺主的局面,李阳要这些人训练出来以后,都是可靠的自己人。
所有人明白了李阳的要求,就撒出去自己找兵源了。
李阳说了,招募回来统一训练,但是往后,谁招募的谁带,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当然都上心了,一个个满聚居地拉人,见到看着满意的就问想不想当兵,待遇从优云云的。
至于王宏,原本高看一眼他的李阳现在对他起了一份提防的心思,没有用他,只是告诉他可以参加新兵训练,负责民夫,多少也算是一个管事的。
第15章 训练
每一次佣兵团招募人手都是让人蜂拥而至,在东区有专门的佣兵待业广场,一群相当佣兵的人会集中在那里,招募起来十分方便,但是涅槃佣兵团的招募要求,是不适用在这里的,这里的人大都是有佣兵身份,原本的团队散了的,自己注册成独立佣兵的,总之都是急于找人帮他付人头税和武器税的人。
这样的人都是有着丰富的经验,胆气也足,战斗力不俗,不用训练可以直接拿来用,但是这样的人作为只有一个架子的涅槃佣兵团,是不敢用的,根本管不住。
涅槃佣兵团骨干的七人,竟然去了修城墙的地方,专门找身强力壮,貌似忠厚的人,询问吃不吃得了苦,敢不敢当佣兵云云。
谁不想多赚点,出苦大力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何况家人了,在这里干活的,大部分都是被生计所迫,要养家的人,没想到有佣兵团到这里招人手,被选上的人当然不会拒绝。
所以,七十人很快就招募齐全,不仅如此,七十多人,还带了一百人的家眷前来,让李阳一阵头大,不得不又花了五千,在此处买了一片房屋才算了安置下来。
既然人拉回来,就不能浪费资源,以洪军为主,开始进行新兵训练,除了重伤不能参训的黄远以外,就连身上还缝针的王媛也加入了训练当中。
不过还好,除了每天的体能训练,王媛主要负责的是刺杀训练。
刚开始,王莽还不服,他一向自傲的就是近身搏击,自从换了两把砍刀可以说是除了张盛那双大蒲扇手谁都没服过,就对王媛起了质疑,毕竟王媛只是一个女人,说等王媛伤好了就挑战她,王媛笑眯眯的邀请王莽去了不远处的一片森林,只半个小时王媛毫发无伤的出来了,而王莽则被绑住的脚,倒挂在树上,从此,每人再敢小瞧王媛,尤其是王莽,有点避开走的意思。
训练很简单,主要以体能训练为主,早上练,中午练,晚上点着油灯还练,中间夹杂着刺杀和格斗的训练,以及军弩的打靶训练。
训练强度很高,除了这招募的七十人,算是李阳这些人,一共八十几个人都是必须参训的,每天洪军带着训练,齐文亮买了副新眼镜后成了训练参谋,每天制定训练计划,贴在操场上的告示板。
这么高强度的训练当然是为了让他们的气力尽可能的悠长,不要像街头打架一样,嗷嗷叫的上去,手中的砍刀挥舞十几下就气喘吁吁,那样是不行的,还有现在没了汽车,行军都考两只脚,他们没有充沛的体力,是支撑不住急行军的。
至于士兵们能不能承受的主,那就是值不值得的事情了。
李阳开出了让他们必须承受的主的价码。
从参训那一天起,每天早九点,晚七点两顿饱饭,家属也在同一时间有定量的伙食供给,没有薪水,等训练结束,被选入佣兵团的,成为涅槃佣兵团注册的佣兵,享受一日三餐,一季两套军服,日用品按需发放的优待,不仅如此,每个人每星期还有四十块的军饷,出行动另付奖金,战死有补偿,轻伤免费医治,至于重伤,因为药品奇缺,李阳现在打不开兑换手镯,就不敢托大的给出承诺,这个是人都理解,就没有一个佣兵团说管治重伤的。
这样的待遇,已经是一流佣兵团主力的待遇了,他们当然怎么摆弄都认了,李阳特意挑选的老实人,在利益足够面前,是没有怨言的。
至于比本队人还多的家属群,李阳虽然只管吃住而不管其他,但只要是佣兵团的日常事物都交给他们,按劳付报酬,比如缝补衣物,洗衣做饭、清理宿舍场地什么的。
这方面的主管是王媛兼着,由林婶负责协助打理,林婶一个泼辣性子,倒是镇得住一帮以女人为主的家属群。
参训的人一共有八十四人,这八十四人都清楚,操场上有着一块六十个空格的黑板,明示着李阳只留下六十人当佣兵,其他的人,要么选择离开,要么就只能去待遇低了一大截的运输队,虽然都是老实孩子,但是争强好胜的心还是有的。
在整个队伍里,训练最积极竟然是李阳,李阳曾经有着职业军人的身体素质,但是重生之后,就一直为这孱弱的身体懊恼,一个不到一公里的武装奔袭,他就差点跑不下来,太丢人。
李阳的以身作则同样激励了整个训练队伍,谁家团长这么玩命的,他们怎么能输给团长呢。
李阳算着日子,到五月份前,他都能安心的在这里训练,因为现在外面刚刚是冬春换季,因为寒冷、路途阻碍、恶魔迁移等问题,这时候出城,收获不是很高,正好用这段时间练兵,等五月份,大地彻底回春,到时候才是他大展身手的时候,我有着重生的优势,知道哪里危险低,知道哪里可能有收获。
用最低的付出,换回最大的回报,这种事情,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干的。
实际上,在四月份到七月初这段时间,被称为黄金时间,因为全部冰雪融化,通往城镇的道路打通,而且因为天气不热,那些城市里可以食用的物资经过一个寒冷的冬季后还没有变质,等七月以后,还留在城镇里的东西就都坏掉了,而且丧尸们自六月后大量的从笨拙的一瘸一拐的普通丧尸进化成颇具威胁力的利爪丧尸,荒原里到处可见的也不在地低级的各色小恶魔,而是更高级别的恶魔,搜索就变得异常艰难了。
李阳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靠这一个月来看看,兑换手镯能不能自己恢复,如果一个月还不能修复,他就只能想一些冒险的办法了。
他记得高级一些的恶魔会有能量体,兑换手镯吸收之后会得到源能量,到时候说不得就要猎杀一些高级一些的恶魔,手机能量体来恢复兑换手镯了。
李阳相信,这个办法还是有用的。
没有兑换手镯,李阳就没有底气能带着自己人在这个世道里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