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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空     飞越唐朝txt下载     飞越唐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三章整风运动

    部队休整七天之后,除了伤员,唐朝在这天的一大早,在晨时初刻,将所有士兵聚集在演武场上,开始了他的整风计划。

    这一万人的精兵,有从雁门关张文远处带来的五千人,还有以前安西都护府选出的八千余人,但在和霍伤的数次战斗之中,已经牺牲接近五千,现在的这一万人,是加上了唐朝在岭南带过来的八百名亲兵,这些亲兵可是最为厉害的,武功不错,损失也不大。

    其实,面对霍伤当时的进攻,如果唐朝不是聪明的先将自己的八百亲兵都安**唐朝军队之中,说不定早已经抵挡不住,投降了。

    这些唐朝军队,名义上是正规军,精兵,打草谷的时候无比厉害,但真正真刀真枪的交手,遇上了霍伤那样训练有素的马贼,肯定是抵挡不住的。

    从平定岭南的叛乱之中,唐朝已经吸取了教训,兵不在多而在于精,李隆基虽然明目张胆的整自己,只留了三万老弱残兵在安西都护府,但是从三万人中选出了八千人,到底还是精兵。

    他现在就要将这支近万人的军队训练成真正的精兵。

    唐朝还记得以前看戚继光传的时候,戚继光训练士兵的方法,也不是有很多的兵,要的就是一个精字。

    真正的精兵,可以像后世的岳家军一样,不说以一敌百,以一当十是绝对当得上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一万人的军队,训练成一只真正的精兵。

    他有的是钱,要不是他有富可敌国的财产,安西都护早就被霍伤攻破了,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使士卒离心。

    不管在哪朝哪代,钱都是当兵的人一个不可忽视的东西,匹马万里觅封侯,就是大多数人的志向,汉朝的霍去病,张謇这些人,都是不爱读书而想靠军功而封侯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只要封侯,什么都来了,金钱美女和地位,甚至比那些金马玉堂里出身的状元公还更加风光。

    军人不怕死,并不是真正的不怕死,而是有着值得用死去争取的利益!

    这一天,唐朝的开场白也是钱,只听他用了洪亮的声音,虽是缓缓说出,但是全场寂然,每一字都像是钉子一样的印敲进他们的耳朵。

    “诸位,你们当兵入伍,出生入死,保卫国家,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要想做到这一点,像前朝的秦琼、尉迟恭一样,金钱美女,名垂青史,做到武人的顶峰,看似艰难,其实也不难,本帅掌握安西都护,有兴趣去调查了一下,秦琼当年在秦王(李世民当时被封为秦王)的府兵之中享受的是一等家将的待遇,是多少呢?我仔细的算了一下,用黄金来计算,黄金是最稳定的货币,他当时每年的俸禄是黄金一斤,要是变成白银的话,恐怕是三千两左右,诸位,这样的待遇,自然极高,就更不用说这些人后来当了大官,日进斗金的风光了,本帅今日也仿照当年的秦叔宝等当年的俸禄,虚位以待贤者,只要有谁自忖能在本帅的万军之中武艺第一,则授黄金俸禄,赏金十斤,将来向皇上保举,可以出任一方节度使,后面如果在万军较艺之中位列三甲,则授予骁骑校尉之职,以将军之职看待,赏赐每人黄金一斤,再后面能位列前十者,则赏白银千两,再之后能位列前一百者,赏赐白银三百两,最后,能胜一场以得到十两白银,就这一次,作为军人的年俸,以后每年都是如此!说句实话,即使是朝廷里的神策军,金吾军,也没有这样优厚的待遇,各位想必知道,本帅如此不惜黄金白银,想你们做到的是什么,就是你要有过人的武功,只要你有过人的武功,不说在万军之中位列前十,但只要能胜一场,你就可以得到白花花的纹银十两,本帅可是知道的,有些人,当了一辈子的兵,得到了军饷还不足十两白银,最后说一下,剩下的近五千的士兵,因为你们武功不行,还必须加紧努力,所以除了一日三餐食用之外,没有任何的军饷!”

    这些话本来有些长篇大论,像是穿越前漳州一中的校长在开学典礼上做报告,但在现场近一万士兵的眼里,他就是神,公平之神!

    以前,从来没有一个边关的统帅有这样的魄力,将大公平这样降临到军中。但现在一来,任要职,领高薪的不再是和主帅关系密切的人,而是真正的强者,也就不存在以前的故意打压,因私废公的现象了,唐朝现在算起来,也是一个高三的学生,把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移植到了安西军中,那就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稍微的变了一下,将‘劳‘字变为‘武功’,这是一种生产武功全新的模式,他想通过这样先进的方法调动士兵的积极性!

    他知道这一招能奏效,在岭南的时候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岭南的镧兵训练成精兵,平息了蒙笑之乱。其他的人,显然没有他这样的钱财势力,就算像高仙芝那样的大帅,即使有唐朝这么多钱,也舍不得花在军队上。

    也许,在高仙芝这样的人看来,唐朝的做法是愚不可及,有点烧钱的味道,但是唐朝的心中,却有一种深沉的打算,在岭南的时候,虽然带了几千精兵,但由于时间紧迫,还没有变成真正的精兵,并且将数百家将带走,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势力。

    在唐朝,不说唐朝这样的大官,就是一般的地主豪绅也是蓄养家奴,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像玉真长公主这样有权势的人,家中的家将奴婢等更是上万,比得上南诏契丹这些王国的皇宫规模,更是设立了私人监狱,唐朝以前也蹲过她家的地牢。

    在社会清平的时候倒没什么,这些家将家奴只是跑跑腿,但一旦遇到动荡的年代,自己的家将家奴就是一种绝对的力量。

    当年秦王的府兵,有了秦琼和尉迟恭这些人坐镇,是天下最精锐的,即使只有区区几千人,但却完全比得上数完的精兵,这也就不难理解当时李世民在唐皇帝位的争夺中为什么能够斗败太子李健成,杀了李元吉,防止别人一波又一波的暗算,原因很简单,他有雄厚的家底,有精锐的秦王府兵!

    唐朝的历史虽然不算最好,但公元756年即将到来了,还有两三的时间,如果历史书没有记错的话,安史之乱就要爆了。

    在社会的大动荡之中,有钱有美女有粮食这些,都不是保险的,也许,在唐朝看来,能够拥有一支绝对效忠于自己的府兵,乃是他最大的定心丸。

    这些机密,就算是高仙芝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事先看到,不然的话,以他的才智,当会借口留在军中,指挥十万安西大军,到时候不仅可以替皇上平定叛乱,也甚至可以改朝换代。

    乱世之中,只要拳头硬,也就是**当年爱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唐朝就不相信,自己不能在这大时代中呼风唤雨一把。

    他这样看似在烧钱,其实目标是很深远的。

    短短一个月之后,唐朝已经明显的感觉到,军队的战斗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训练军队,唐朝自然是亲自训练,在黄沙漫漫的大沙漠里,沙场秋点兵,唐朝厚背刀在手,不仅训练他们的体能,而且训练他们的协作作战的能力,制订了严格的考核方式,弓箭自然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技击,最后是策论,分为三个方面,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完成考核。

    为了坚定这些士兵进步的信心,更是将成堆的黄金运到演武场上,金光闪闪的,刺激他们的感官。

    每个人都在努力,包括隆多这样的高手,都想在三个月结束之后的全军大比武之中一显身手,毕竟,黄金十斤一年的俸禄虽然算不了什么,但是勇冠三军的称号,却是武功高手看得最重的!

    唐朝暗暗欣喜,同时也加紧自身的训练,他知道,自己的内功已经渐渐的到了圆转如意的境界,到时候,假以时日,硬碰硬的击败李隆基这样的高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唐朝也有一个愿望,就是即使不能取代李隆基成为中原的皇帝,也要硬碰硬的击败他!

    一个人的思想是会变的,当刚刚穿越的时候,他只不过是想做天宝盛世下一个安分的子民,但随着武功的提高,实力的激增,他的志向开始改变,当年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梦想又萦回在他的脑海!

    他想做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男人,他当然知道,这很难,要是李隆基现在知道他的想法,立即就会贬了他的官,将他擒拿,投入鼎镬。

    这就是大逆不道,再大的才能,在这条罪名面前,皇上都是不能容忍的。

    三个月的时间终于慢慢的过去了,明天就是全军大比武的日子,唐朝的心中很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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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万军大比武

    大唐天宝十一年秋七月望日,燕然山,安西都护驻地,演武场,一大清早,就有士兵在场上搭建起了高大的比武擂台!

    一杆大旗在风中猎猎飘扬,正处在中军之地,上面绣的,却是一个“唐”字,唐朝高踞于台上,手按剑柄,眼神之中涌起强大的意念,使人感觉是公正和公平的化身。

    一万人的队伍,在这个时候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而高台上金光闪闪的金子,却使这次比武充满了江湖上商业炒作的味道。

    唐朝心中想,燕昭王昔日有黄金台,招揽天下贤士,我唐朝今日之家底,未始比不上当时的燕王,就来学一学先贤。

    他心想,我穿越而来,当要将现代社会的商业元素融合进里面,体现优胜劣汰,这才能最大限度的刺激军队整体武功的进步。

    他心中当然清楚,即使和突厥签订了所谓的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大国之间,就像历史老师经常说的那样,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盟友!

    旭烈升只要稳定住了突厥形势,一年半载之后,是极有可能进攻自己的。因为那个时候,他想来已经可以透彻的探听到自己和李隆基的真实关系,极可能会兵进攻。毕竟,在自己嘴边的一块肥肉,吃了又没什么危险,何乐而不取呢?

    朝阳升起,金光万道,将广袤的演武场衬托得恢弘无比,仿佛圣殿。

    “我宣布,大军集体比武,现在开始!”唐朝的声音威严的传了出去,高亢入云霄。

    这个时候,一队队的士兵,开始捉对厮杀起来,采取的是捉鸡制度。

    何谓捉鸡制度,乃是在行伍之中,可以任意选择一人作为自己的对手,进行自由选择,一万人大概分成五千对厮杀。但为了保持公平,却要将明显强弱悬殊的拆分开。

    这个时候,一对对的士兵,开始交起手来,有的分出胜负快,有的却极慢,都统一由唐朝派出的贴身亲兵判断比赛的胜负。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全体比赛都结束了,五千人胜出,五千人被淘汰。

    这个时候,没有列人如五千胜利者的人失落非常,个个都在心中下定决心,苦练武功,下一年一定要一雪前耻,而五千胜利者则是欢欣雀跃,想到可以有十两银子的年俸,心中那是乐开了花,想想就觉得高兴,一旦战争之中不死,能够还乡,就可以靠着这些银子娶妻生子,买几亩薄田,过上幸福的生活。

    当然,其中武功高强之辈,则是盯着前三百名,一旦进入前三百,就可以每年五十两银,以后大鱼大肉的生活在等着自己,自是跃跃欲试。

    唐朝在高台之上见众军武艺精熟,心中甚喜,说道:“各位胜出着,还不能高兴太早,现在只是第一轮,休息一圈‘梦甜香’的时间,开始第二轮,刚才败了的人,若是认为自己武功比得上在场的胜利着,可以挑战,战胜之后,你就复活了,但有以个规则,相同的两个人,在大比武之中,只能交战一次,现在休息!”

    梦甜香是西域的一种名香,香味淳朴,被压制成圈状,很短一圈,大约两三分钟就可以烧完一圈,只有像唐朝这样的高级将领才有,以显气派。

    这话一出,顿时将先前五千胜利者之中的好些人喜悦的心情吓走,生怕有人找上自己,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被强劲的对手找上。

    “大比武第二轮开始!”唐朝高声喝道。其实,他先前的意思,只是五千对互相比一次就行了,胜者得十两银子,败者流口水,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要是那样的话,未免就有很多人专门捉拿弱小的“鸡”,有帽腻的成分在里面,未免不公平,当即下令第二轮比武。

    许多先前遇上强大对手的士兵输了之后本来心有不甘,但唐朝的这个命令一出,顿时备受鼓舞,纷纷选择相对弱小的对手,想要挤掉对方。

    这一来,演武场上战斗又起,这一次,大约有三千对决战,打得如火如荼,唐朝想不到还有这么多人不服,大喜,决定继续使用此挑战策略。

    就这样,连续比武了四次,其中也休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场上的胜负之势已经基本明朗,到第五次比武的时候,竟然只有十三对人出场,显然其余的人已经不用再比,基本默认了现在的格局,唐朝随即宣布:“第五次全军大比武,小组赛最后一场,一场定输赢。”

    很快的,这十三对士兵分出了高下。

    这样一来,所有士兵再无怨言,觉得唐朝这样做,真的是公平,对这个主帅很是佩服。

    公信公信,要的就是先要有了公,才能有信,唐朝深知这一道理,因此要以大公,立大信,有了大信,才能有大威严,也才能有战无不胜的铁军。

    唐朝满意得很,随即宣布:“愿意角逐前三百名的士兵,出列,不愿意角逐的,立即可以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

    谁都想不到,唐朝会立即兑现自己的诺言。本来,许多的士兵还以为唐朝以前说的那样优厚的待遇,都是骗人的,说来蒙的,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主帅对手下士兵可以好到这样,有一口饱吃,都应该感谢大帅了,更不用说将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到自己手中。

    但现在他们相信了,不少自认为武功不行的士兵就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十两。

    这个时候,将白花花的银子握在手里的时候,他们终于相信了,大帅是一个信人,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

    但很多的士兵,自持武功不错,参加了角逐,竟有九百余人,都是一万大军之中的强者。

    唐朝自然继续主持大会,确定了三百个种子选手,然后让下面的人上去挑战,但不能用车轮战消耗人的体力,一个人战斗一场之后有三圈梦甜香的休息时间。

    终于,经过三个多时辰的激烈战斗,前三百人决了出来,只是因为这些人中不乏高手,所以战斗时间极长,因此耗费了不少的时间。

    这个时候,所有的军士都在战场吃了战饭,继续比武,而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心中,都在期待最后的决战,能够冲前十的人,可以得到丰厚的奖金,而且能名声远扬,谁都看得眼热。

    这个时候,压轴大戏开始了。

    先出场的是舍瓦,他轻松的战胜了三名上来挑战的唐朝将军,树立了巨大的威信,一时之间再也无人上前挑战,在前十的第一把交椅上坐了下去,稳如泰山。

    这个时候,按照事先的准备,十把交椅放在了校场上显眼的地方,一字儿排开。并且实现宣布,武功比试都是点到为止,要是有意外,伤残废的给纹银十两,死的给纹银五十两抚恤。

    唐朝知道,前面考核的射义、骑马、策论等内容,都不是自己选择的主要尺度,自己真正想要的,是要将这前十以及三百名武功高强的将领培养成绝对的骨干,将来随着自己打生打死,纵横天下,所以,这次他还特意让自己的家兵参加了角逐,以在实战中检验他们的成色。

    令唐朝甚为满意的是,以前自己带的八百家将,竟有近百人进入了前三百的行列,说明自己训练有方,跟着自己越久的家兵,越是厉害。

    当然,像射义、策论这些,也要考核,但是都不是主要的,唐朝主要的是要看这些人在实战中真实的能力。

    唐朝早知道舍瓦必定是万军之中第一,见他做稳了头一把交椅,微微一笑,以义父的地位,本来不需要出来动手,但他还是出来了,显然是想做一个表率,不肯以势力压人,彰显公平。

    接下来,隆多坐进了舍瓦旁边的一张椅子。

    舍瓦和隆多等人,在以往的大战之中和霍伤这样的强人相持,积累了很高的威望,鉴于舍瓦砍瓜切菜的手段,自是不敢贸然挑战。这两人一时之间坐稳了这两张椅子。

    就在这个时候,牛僧孺走了上去,大马金刀的坐进了一张椅子之中,他是安西的副都护,武功在唐军中早已传遍,自没有什么人上前挑战。

    接下来,专氏四虎一人坐了一张椅子,已经占据七席,剩下的三张,将决定谁是武功前十,下面还有班林辛白江以及数十个以前唐军中的将领,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却没有人能立即挑战,气氛开始紧张起来。

    唐朝心中好笑,不知道专信到这里来,能坐第几把交椅,这个时候,他开始怀念起和这位彝族的直肠汉子在南诏结识的过程,他现在奉命留在长安当自己的管家,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这个时候,一个满脸虬髯的汉子已经来到了专仁的面前:“专将军,在下常寻,向你请教!”说着一抱拳,有种稳如巨钟的感觉——

    唐朝就心中一凛,此人气度不凡,专仁看来是遇到对手了。

    本来,专氏四兄弟一起上去的一刹那间,唐朝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知道这四人武功是极厉害的,但这么早的上去,势必先被无数高手挑战,有点峙武而高的架势,四人的武功不像牛僧孺和隆多已达暗劲的颠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候虽说有休息时间但毕竟大耗体力,早上去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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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提前的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生了,隆多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身边的舍瓦微微一笑:“舍瓦将军,小将向您请教?”

    现在十张椅子还没有坐完,居然就有人开始争夺三甲的排位了。

    舍瓦微微一笑:“能和小将军过招,吾之愿也!”

    把拳一抱,站了起来,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现出严肃的神色,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眼神忽然无比的清亮,就像是涂抹了一层明油一般。

    唐朝站在高台之上,脸色微微的一惊,隆多的武功,进步得好快,竟然已经自然而徒然的到达了暗劲的颠峰,只因为他略微一运力,身上的肌肉就是青黑一片。

    隆多是岭南土著铁信部的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高强的武功,但是天赋异禀,有点像孟笑年轻的时候,唐朝当时在岭南遇上的时候,武功就已经十分的厉害,经过战争的洗礼,忽然明悟,领会了经脉运行的道理,渐渐修习高深内功,以他过人的天赋,自是很快达到了暗劲的顶峰。

    这其中,对他帮助最大的,就是战争的洗礼。其实,不仅舍瓦也是这样,唐朝又何尝不是,在一次次的生死搏杀中,武功突飞猛进。

    这就是实战对人的影响,要是没有实战,一个人武功底子再好,一旦真正交手,也很可能会死在远不如自己的高手的手里,实战,尤其是生死边缘的实战,对人的心智和能力的提高,帮助是最大的,唐朝的师傅孙思邈也说过,他年轻时候练武功,就经常站在终南山坠身崖的边缘练功,有一次一个失神,差点就掉下了下面的万丈深渊。

    隆多也抱了一下拳,随即开始进攻,他使的是长拳,大开大阖,再加上岭南人天生的敏捷,竟如一只很大的猴子围绕着舍瓦。

    舍瓦却只是稳守不动,任凭对方的攻势如狂风暴雨,但见招拆招,见式化式,将门户守得极紧,像这样的交手,可不是想点到为止就能点到为止的。

    暗劲如针勃,纵然像现在的隆多,已经可算是铜筋铁骨之身,但是一旦挨上了,也是重伤的命运,毕竟,化境高手的打击力,实在是太强大了,将人类潜在的体能绝大部分都挥了出来,而要达到全部挥潜能,就是一门深邃的学问了,那要必须研究穴窍之学。

    要知道,在人体之中,有二百一十六块大小不等的骨头,有形形**的经脉,将骨头和经脉都修炼到顶峰,也就是到了脱胎换骨,易经转脉的地步,武功已经到了化境的高峰,这样的人,通常在世上都是绝顶的强者。但却还不是武道的颠峰,武功到了化境,可以说是已经进入颠峰,但在颠峰里,却还有一个遥不可及的颠峰,那就是6地真仙。

    成就仙人!

    任何人都想成仙,上到以前的秦始皇,下到炼丹化汞的崂山道士,再到明朝宫廷著名的“红丸之变”,都是对长生不死的追求!

    一个人的武功到了绝顶,但并不是就没有了瑕疵,相对来说,瑕疵反而更多了,因为要求更严格了,这个时候能做的是什么呢,就是练全身的穴窍。

    人身三十六处大穴,七十二处**,练武功到化境的人,经脉改造,自然是能收缩自如,能点穴解穴,可这还不够,这一百单八穴之中每一个还有五个**,按照金木水火土的五行生克变化,形成一个五百四十个穴的庞大体系,七窍之中装着魂魄,更是武功修炼的最艰难突破的地方。

    这不管是武功修炼还是道术修炼,就是平时所说的死角,无法锻炼到的地方,像眼睛这些,就不好锻炼,只有唐朝这样的高手,才能有眼箭伤人,就是因为修炼了穴窍的原因。

    一旦突破,就将达到全身圆通,无可形容的境地,就是6地真仙,6地飞升!

    羽化而登仙,这是古往今来无数练武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传说中人将武功练到绝顶,将全身的穴窍都修炼到极致,就像是金钟罩一样,已经将全身都修炼得没有死门。

    任何人,只要找不到窍的门,窍门窍门,可不是那么好找的,找到之后,勤加修,使之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时候,就已经达到不坏的境界。

    能够达到不坏,使自己身体里生的每一次损伤都及时的得到修补,也就基本上战胜了生死,可以有资格修炼成真正的神仙。

    传说中武功达到这一步的人,可以脱生死,灵魂转世,西藏现在还有转世灵童,就是前世的修行已经达到了绝顶的境界,已经达到不坏,突破了天人之界的穴窍境界,肉身在活过至少一百五六十岁之后,因为自然界不可逆转的毁灭原则,精神不散,有如实质,重生在一个新生儿的身上。

    身体一旦达到这一步,找到了窍门,也就能暂时的逃过生死,活到一百多岁,等闲事耳。

    像隆多这样天赋异禀的人,天生有些穴窍就是通了的,也就是说能在战斗的时候能将人体本身的潜能挥出来。

    科学研究表明,人体的潜能是巨大的,一般人能开出来的,就算是博士,脑的潜能开也达不到百分之十,更不说其他地方的潜能了。

    这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像现在唐朝的武功,一脚击出的时候,可以达到三千斤,而一般的人,最多三百斤,这就是因为潜能开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异。

    要是真的能够达到古代那种6地真仙的境界,庄子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境界,像列子一样御风而行,将全身五百四十处穴道全部修炼完善,再将全身七窍八空里隐藏的潜能都开出来,就是神了。

    所以古代修炼的书都说将七窍等修炼成功,就是可以上通神灵,也就是借助神灵的力量,达到十龙十像的力量。

    试想想,拥有十龙十象的力量,单单是一头大象,其力量就大得吓人,更不用说十龙十象了,该是多么厉害的人,天神一样的存在!

    真正借助神灵的力量,是虚幻的,但是古代人不明白科学,如此巨大的能力,自然在修炼的经书中就附带了神话的色彩,认为窍门不是可以通神灵的话,是不可能有这样强大的力量的。

    用穴窍通神来解释也就不足为奇了。

    两人苦战多时,看看的将到一个时辰,地下飞沙走石。就像是两个天界的神仙在打仗一样,其无边的威势,自是惊住了所有的人,就连唐朝也有些意外,隆多的武功,的确是大进了,竟能和舍瓦战到三百招以上。

    因为这个时候,隆多已经露出败相,在外人看来,他还是攻势凶猛,一拳一脚击出的时候,出罡风,但在唐朝这样的大行家看来,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

    但使唐朝十分不解的是,舍瓦为什么迟迟不力,他知道,只要这个时候舍瓦一运唐手,全力出击,隆多绝档不住他三招两式,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但隆多忽然在这个时候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忽然不管击来的一拳,后退一步说道:“佩服,小子狂妄,还请大将军多多包涵!”

    舍瓦也在这刹那之间感觉出了他的意思,硬生生将手臂收回,抱拳笑道:“小将军如此年纪已有这样的武功,假以时日,我们这些老朽其实是不不中用了。”

    两人的话都说得客气,但谁胜谁败却已经是清清楚楚,唐朝也立即明白了舍瓦不力的原因,原来他是要隆多这少年自己认败伏输,也害怕力的时候伤了隆多。化境高手能力,是恐怖的,他上次见到霍伤和唐朝一战就知道,一旦真正的力,暗劲勃,很可能伤了隆多,而且他也想看看自己究竟能支持暗劲高手的进攻多久。

    这样一场较量,可说是提前上演的决战,看了两人刚才惊心动魄一场,本来还有不少人雄心勃勃的要得万军之中武功第一的称号的人都放弃了,毕竟,在战场上的时候大家都注意身前,没有过的之间观察别人的武功,尤其是自己人的武功,现在这一场较量下来,才知道自己和绝顶高手之间,有着不少的差距,许多的人放弃了。

    这场决战之后,又有不少的比武出现,不过见了隆多和舍瓦那一场的人,都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味道。

    后面的比赛波澜不惊,但比起先前的全军大比武,还是精彩了很多,经过数十场的较量之后,前三甲没什么悬念,分别是舍瓦第一,隆多第二,牛僧孺第三,令人意想不到的,唐朝以前的驻军之中有一个叫风萧的士兵,竟然战胜一个个的将领高手,最终夺取了第四的位置,再下面则是专氏四虎,这四个人虽然托大,但的确有真实本领,竟将上来挑战的人一一击败,占了第五到第八的位置,第九是辛白江,前十的最后一个人选是班林——

    他从突厥押运美女而归,这个时候刚好赶上全军大比武,终于在前十中夺得了一个位置。

    座次既定,唐朝很是欣喜,在高台上高声宣布:“恭喜各位获得如此佳绩,希望再接再厉,明年的时候,不要被后面的人抢走了位置,我现在宣布,所有获奖选手,所许黄金,立即叫军中度支兑现!”

    欢声雷动,经久不熄。

    唐朝待掌声停止,威严的说道:“下面,我再宣布军中人事任免的决定,任命舍瓦为冠军将军,和本帅一起统领三军,封隆多牛僧孺风萧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辛白江班林为将军,每人统兵八百,其余进入前三百名的人,则是百人之长,下一级必须得绝对的服从上级的命令,宣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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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突厥背盟

    自此之后,唐朝军中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态势,再在唐朝和舍瓦这样化境高手的亲自教导下,耳濡目染,渐渐的形成了坚强的战斗力,虽然只有一万兵马,但也是西域一只不可小视的力量,即使吐谷浑这种强大的部落,也不敢轻犯。

    毕竟,唐朝以极少的兵力,击败了西域著名的马贼,更亲自击败了名震西域的霍伤,迫使他自杀而死,这样的武功,已经是惊世骇俗。

    而这段时间,因为牛僧孺的疏通,丝绸之路开始启动,唐朝大量的丝绸、瓷器、纸张等,通过这条道路,源源运往西域,换回大量的香料、珍珠、象牙等,获得巨大的利益。

    唐朝征收的过往税收,也是可观,虽然暂时还不能支持一万大军的粮饷,但假以时日,显然是绰绰有余的。

    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展,但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接到探子的报告,旭烈升率领突厥骑兵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奔安西都护府,想要控制丝绸之路,也就在这个时候,来往的商队又开始绕道而行。

    唐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本来平静的心起了巨大的波澜,十倍的差距,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素来知道,突厥的骑兵都是厉害无比,是正规军不说,更是西域各国中最精锐的,战斗力非凡。

    这样一只军队,可以和唐朝举国抗衡,毕竟,在和平时期,唐朝都大规模的裁减军费,这使得以前在边关的守军仅仅只有十万,但是现在唐朝只有一万。

    他思考良久,立即命令探子:“继续给我哨探,突厥先头部队到了什么地方,行军情况!”

    两个时辰之后,探子回来报告:“报告大帅,突厥骑兵以每日五百里的度向云门红土城堡方向开来,先锋是者兰,带领突厥精兵八千人,已经到红土城堡外三百里,预计明日一早就将抵达,旭烈升带领大对人马跟在后面,除了自己中军的两万人之外,另外的七万人分别由七个万夫长率领,分别是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和耶率金枝,都是突厥军中著名的骁将,其中只有耶率金枝是一员年将,是辛干可汗同父同母的妹妹,年方十九,从小弓马娴熟,不喜欢读书和针线,却是喜欢舞刀弄枪,使两柄柳叶刀,武功很是不错,深得辛干可汗的喜欢,这次旭烈升出征,她知道唐朝绝对会失败,于是想出来见识见识战争,也是历练之意。

    罗兰阏氏虽然再三不许,但是熬不过她死缠硬磨,终于同意她带兵出来。

    她现在当上了万夫长,自是得意非凡,带着一只万人队,快马加鞭的,紧跟在先锋者兰的身后,想要立功。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她一当上万夫长的时候,就知道无数的将领在背后笑她,说她年纪轻轻,全靠母亲和哥哥的关系才当上高官,毫无真实本领,她就是想给这些笑话他的人看看。所以立功之心甚切。

    旭烈升知道了,并不阻拦,因为他知道,唐朝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面对自己这样比霍伤的马贼强横了好几倍的大军,根本是不敢出击的,显然是守在安西都护城中,加固城防,哪里有能力出城。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竟然立即布了出城迎战的命令。

    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士兵都觉得不可思议,唐朝为什么会这样冒险?

    历来冒险出击都没有好下场,尤其是兵力相差太大的时候。

    一看诸将的脸色,唐朝就知道,突厥的气势已经压住了唐军。当下冷冷一笑:“诸位,本帅已经探听明白,突厥的兵力虽强,但是他的先头部队轻敌大意,和后续部队相距一日的路程,况且只有区区八千人,兵力不如我,并且战斗力也不如我军,本帅辛苦练兵,为的就是今日,诸位,现在不用任何的担忧,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者兰,立功受赏的时候到了!”

    这几句话,顿时将众将的疑虑都消除了,人心振奋,一个个跟在唐朝的后面,带领大军出城,唐朝也只带兵八千,命令隆多带两千军马守城。

    一路走,唐朝一路的想,哼,旭烈升狂妄之徒,竟敢放心让先锋出击,显然是料定我不敢弃城出击,我就偏偏要出击一次。

    云门城堡只西北有山名熊耳山,因其状如熊耳而得名,是突厥骑兵前往云门城堡的必经之地,雄伟壮丽,山势绵延,适合埋伏。

    唐朝带兵就来到了这里,择险埋伏,静待者兰的先锋兵。

    这个时候,者兰带领八千突厥精兵正风一样的来到了这里。

    者兰是突厥有名的勇士,有一次突厥可汗上山狩猎的时候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巨虎,可汗三箭皆中其头,但这老虎竟然毫无伤,随即向可汗扑去,凶险无比的时候,者兰赤手空拳而出,一把揪住了老虎的顶花皮,一只山中之王的老虎,就这样活生生的被他给按在地下,打死了,从此勇力闻于天下,备受重用。

    且说者兰自恃勇力,带领手下八千先锋兵长驱直入,路上遇到几股商队,自是抢劫殆尽,正在意气风的时候,见到熊耳山优美的风景,想就地扎营,准备明日一早行军,晌午的时候到达云门城堡,先将城池包围,却想不到刚刚安营扎寨的时候,一声呐喊,树林里埋伏的唐朝军队四面八方的冲出,将他们团团围在垓心,先是羽箭飞射,然后是刀枪招呼,顿时将军队打散。

    者兰吃惊的上马的时候,军队已经不受控制,乱成一窝蜂,喝也喝不住,正想纠集亲随控制局势的时候,迎面碰到一个少年将军,正是唐朝。

    从唐朝的服色看,正是唐军之中的主帅,当下想将唐朝擒拿,勒马上前,举手中狼牙棒砸下,正是战阵之中凶猛无比的一招“天雷一棒”,以前无数的人就死在他这一招下。

    但使他吃惊的是,唐朝手中的厚背刀轻轻一磕,就将他的棒拨了开去,似乎他这千斤一棒,在唐朝的手上,就好象是羽毛一样的轻如无物。

    火星四溅之中,唐朝拍马冲来,又是一刀砍向自己。

    者兰奇怪的现,五六十斤重的厚背刀,在唐朝的手里使将出来,竟如纸刀一样轻忽,一磕开他的棒,顺势一拉,一条长长的刀气就呼啦的一声冲了过来!

    这个时候,连唐朝都有些意外,者兰居然不死!

    他自然躲开了这一刀,但是无疑很狼狈,因为就在危险降临的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一弹,蛇一样的滑下了马背,这使得唐朝的刀将他的座下马砍为两段。

    这样一来,他算是躲过了一劫,然后,他更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者兰杂在步兵里,向外逃跑,一个堂堂的先锋,竟然选择了逃走!

    就更不用说别的突厥骑兵了,虽然都是突厥精兵,但是又哪里比得上唐朝这半年来经过艰苦训练出来的军队,不说将领,每一个士兵,都比突厥骑兵精良一倍有余,又打的是伏击战,自是摧枯拉朽的就瓦解了!

    蛇无头不行,突厥军队虽然大多是身经百战的精兵,但者兰竟然不见踪影,在这样强悍的杀戮面前,自是节节败退,唐朝带兵大举追击,斩三千余级,俘虏四千人,者兰的先锋军,几乎是全军覆没,不过却走漏了者兰,大获全胜,唐军以惊人的八百零七人阵亡的代价,取得了连自己都无法相信的胜利!

    这个胜利,连唐朝都有些意外,他也觉得为什么自己的军队会这样强?

    他实在不能理解,一向在西域横行无忌的突厥骑兵,竟然就这样溃败了!

    但就在这胜利的当儿,唐朝的脸色忽然大变,前面为什么还有无数的骑兵涌来?

    我们是不是掉入敌人的口袋之中去了?

    他这次是得到了探子可靠的情报,所以才打了这样的一个漂亮的伏击战,想不到刚刚胜利,却又掉入了别人的埋伏。

    不过还好,前方的兵马只是从一个方向而来,唐朝军队不像是掉进包围圈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起:“何方鼠辈,竟敢拦本将军的路?”

    这是一个女将军,唐朝微微一笑,迎了上去,弓箭手早已经射住阵脚,摆成两军交战的态势。

    只见耶律金枝手握双刀,轻巧的舞了一个刀花,看着自己唐朝就道:“我是大唐安西都护府都护唐朝,却并不是什么鼠辈!”

    耶律金枝一惊:“你,你不在城中,却,却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显然,唐朝击败霍伤的消息在这个时候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西域,突厥没有不知道的道理,耶律金枝也是早有耳闻,知道自己虽然自视极高,却还不能和纵横沙漠数十年的马贼头领霍伤相比。但见唐朝不过二十左右年纪,但身上皮肤晶莹透亮,似乎是浸泡在牛奶里一样,不禁暗暗奇怪,这明明是个文弱书生,哼,中原汉人多诈,将自己的武功吹上了天,看来传闻未必是实。

    这样一想之后,她就娇喝了一声:“呔!唐朝,你敢和我一战么?”

    像她这样的,在战场上就叫做叫阵了,要是不敢接,势必会被对方所笑,但唐朝哪里把她放在眼里,说道:“当然!不过我有个条件。”他说得慢条斯理。

    “什么条件?”耶律金枝俏脸一寒道。

    好个英姿飒爽的女子,也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才仔细的看到了这个女子容貌过人,竟是西域罕见的美女,尤其是一种英气,使得男人心折。

    “你只要接得住我三个回合,唐某束手就擒,任你处置!”唐朝依旧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这立即刺激了耶律金枝的自尊,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为通红:“看我杀你这个轻薄小子!”

    他以为唐朝是在轻薄她,故意激怒她。

    唐朝叹了口气,看着冲过来的这个女将军,身子也不知道怎样的一闪,就到了对方的马上,五指一拂,她顿时就动弹不得,柳叶刀落地,然后,她就感觉到一双强壮的手臂抱住了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脸在刹那间羞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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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进军

    耶律金枝再也想不到,一个人的武功,居然可以达到这样的层次,在奔马之上跃到自己的马上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制服了自己。

    但她随即不再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隔空一抓,一股强大的气流产生,掉下地上数十斤重的厚背刀,就这样到了唐朝的手里。

    唐朝这个时候不知道怎样的一跃,已经提着她的身子,跃到了他自己的战马上,手里执着巨大的厚背刀。

    这隔空取物的一幕,虽然只是在几寸的空间生,但也已经使她惊为天人。

    她本来在挣扎,就这样被一个青年男子抱住,大大的不妥,但她现在忽然没有了一点的反抗心思,她的脸上涌起红晕。

    “将她擒回城去,等本帅大胜之后回来落!”唐朝随即吩咐道。

    耶律金枝这个时候双脚落地,被两个亲兵押着走了。

    但突厥大军毕竟是正规军队,主帅被擒,副将军随即指挥全局,在狭窄的熊耳山布成阵势,和唐朝相持,一时之间两军混战,互有杀伤。

    但突厥骑兵随即吃到了舍瓦等的苦头,因为突厥方面的将领虽厉害,但和舍瓦牛僧孺这样的人比起来,那是有很大差距的,一阵冲杀之下,顿时抵挡不住,向西逃走。

    要不是在这狭窄的地段,突厥骑兵早已经溃败,好在这支万人队原来的将军,也就是现在的副将军是个厉害的人,集合自己数百亲兵拼死守住后路,且战且走,这才没有遭受覆灭的命运,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损失了三千人。

    唐朝军队连番剧战,牛僧孺见还想继续冲击的唐朝,说道:“大帅,穷寇莫追,且我军已疲,不如莫追?”

    但唐朝横了他一眼:“冲啊!”当先冲了出去,追杀败兵。

    唐朝心中甚为恼怒,在这样紧张的当儿,你说这种话,显然是错误的,要知道,军队重的是武功和气势。

    现在突厥骑兵武功不行,气势也已经亏输,正是大举进攻的绝好时机,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回军,那不是放虎归山是什么?

    他知道牛僧孺担心的是什么,他是害怕突厥后续部队会很快的前来,那样的话,就危险了,殊不知唐朝早已经得到可靠情报,突厥先锋兵和耶律金枝麻痹大意,带兵远远在前,和突厥大队相距一日的行程,所以放心追杀。

    唐朝对情报最为重视,这是他以前看《无间道》这些警匪片之后得到的启示,派班林亲自主持,带领七只雪鹰四处侦探。

    雪鹰是大沙漠之中打猎必备的东西,可以侦察到哪里有野兽,并且可以在打到猎物的时候,将野鸡得叼到主人的身边,最是有用。

    西域的王公贵人,都有这种厉害的雪鹰,以供打猎之用,有的通灵的雪鹰,一只能值上百两黄金,抵得上王公贵族豢养的豹子等珍贵动物。

    用雪鹰来侦察情报,自然是不大如意,不过以雪鹰来传递消息,却是快捷得很,而且十分的安全。要知道,在西域,由于地势复杂,多是高山峻岭,野兽众多,而且禽鸟也是不少,著名的就有秃鹫,经常出来擒拿鸟兽作为它的食物,要是用鸽子来传信,却是害怕进入这些禽鸟的嘴巴,而雪鹰厉害无比,不怕秃鹫这样的凶狠的鸟,同时它自身也以鸟兽为食,一旦被驯服,是打猎和传信的绝佳工具,非常的稳当。

    对于情报,唐朝看得是重中之重,一旦得到了确切的情报,唐朝也就不再留手。

    他知道,突厥势大,要是不先狠狠的挫折他的锐气,那自己区区的安西都护府还是危如累卵,突厥骑兵可不像是霍伤的马贼,都是训练有素的,要是包围了安西都护,那可是危险到了极点,到时候铁桶一样的被包围,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情。

    好一场大杀,唐朝带领手下将士,直追赶了三百里方回,射杀突厥骑兵两千余人,其余的仗着马快,四散逃走了,溃不成军。

    唐朝在沙丘约住军马,计点军士,战死近两千人,一只本来八千的精兵,现在只剩下六千人,但战果也是辉煌,共射杀和斩杀突厥骑兵一万两千余人,大获全胜,兵力之精,使唐朝都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仗,本来有些意外,唐朝没有料到耶律金枝会这么快的赶到,但她随即变成自己口中的肥羊,却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八千精兵,击溃了近两万人的军队,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胜利。

    唐朝当下带领大军缓缓而回,在安西都护城中休整了一日之后,耶律雄姿带领的契丹援军已经到来。几乎是在接到突厥大军进攻的第一时间,唐朝派辛白江去唐古拉河向耶律雄姿求援。

    耶律雄姿是一个和重情义的人,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但还是义无返顾的带了一万大军前来,杯水车薪也是不顾了。

    唐朝在城门口接着,握住他的手,甚为感动,真的有种雪中送炭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蓝鲸率领的黄风山马贼也到了,带来近万名马贼。要知道,蓝鲸的武功和威望,和以前的霍伤相比,那是差了很远,因此不少马贼离散,自立门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缩水到了近万人。蓝鲸吃了唐朝的“红丸”,生死掌握在他的手上,接到唐朝的命令,自是乖乖的带兵前来,还好他武功是这群马贼之冠,以前龙卷风三兄弟又是大沙漠上赫赫威名的人物,因此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这群马贼的新领,不过按照唐朝的指示,收敛得多了。

    且说突厥旭烈升元帅听到败兵回去的报告,差点气得吐血,深以为耻,自责之余,飞快的催动军马,日夜兼程,要报仇雪恨!

    突厥大军纵横西域,还很少遇到这样的败绩,他也害怕此事传回朝中,反对派拿它来攻击自己。

    在临行之前的几个月,他已经广派探子到唐朝长安打听消息,结果和自己的猜测完全相同,李隆基果然不一兵一卒,粮草更是一粒也不给唐朝,摆明了是要整治唐朝,如传言之中的,只要唐朝有个小败,再来处置他。

    但这无疑给了他机会,经过半年多的整顿,突厥局势已经控制住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不会错过。

    他知道李隆基这是在玩火,想要整一个人,竟然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他知道,以突厥强大的国力,一旦自己率先控制了安西都护府,将唐朝的势力驱逐出了雁门关以北,那就是真正的西域霸主的地位了,以后财源滚滚是肯定的,即使唐朝再次带兵来夺取,即使高仙芝再来,他也不会怕他。毕竟,唐朝和突厥以前还是经常交战。

    “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行军途中,旭烈升喝道。

    这八个身边的大将立即道:“在!”

    “着寒考和麦金带骑兵两万为前部,和中军保持十里距离,其余四人各带四个万人队,一旦交战,漫山遍野的冲上去,唐朝手下有不少武功高强的大将,到时候以优势兵力缠住他,不要和和他们单打独斗,万弩齐,不要害怕有什么埋伏,即使有埋伏,本帅亲自带三万殿后的大军支援,唐朝现在兵力空虚,即使有什么小小埋伏,也不足为惧!”

    “是!”手下六大将领一一答应了。

    旭烈升随即抽出战刀,在空中虚击一记,喝道:“唐朝,我要杀了你!”

    本来,唐朝在和他比扳手的时候,是给了他脸面,有恩于他,但是他后来终于还是知道了,罗兰阏氏和唐朝还是生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罗兰是他的女人,他一直这样看,身为可汗的大哥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辛干虽然可以拥有这个女人,但是在旭烈升看来,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这就是突厥的风俗,没什么大不了,即使是唐朝开国时候的武则天,也还先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人,然后是唐高宗李治的女人,最后君临天下。其实,唐朝的时候,社会风气是十分开放的,女人也很开放,一个女人几个男人往往不足为奇,唐太宗就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独孤氏其实就是胡人。并且西域经常生战争,抢到的女人也是一个个的收为己有。

    在旭烈升看来,罗兰和她的儿子一起干什么事无关紧要,但唐朝在这其中得了甜头,那就是天大的罪恶了,所以他要报复唐朝!

    者兰带领败兵回到营帐的时候,旭烈升并没有责备他,仔细询问了双方交战的情况之后,他随即好言安慰他,叫他将一一逃回的败兵集合在麾下,又重新组成了一只万人大军,作为后队。

    现在,他麾下的骑兵,共有九万人,这在当时的世界上,是一只强大的力量,可以威胁到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当时西域任何一个大国的安全。即使天竺和波斯,遇到了十万骑兵的攻击,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应对不好,就是亡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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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坚壁清野

    在距离旭烈升的大军还有一日行程的时候,正是晨光曦微时分,近三万人的部队在唐朝的调度下,已经精神抖擞的站在演武场上。

    唐朝的声音洪亮,刺耳,传递进每一个角落的士兵耳朵里,但他接着说出的话,使所有的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听错了。

    他说的是:“三军听令,立即收拾辎重粮食,随即耶律雄姿国王以及舍瓦、隆多、牛僧孺两位大将撤出城外,隐藏进早已划分好的山林地带!

    呵呵,这在唐朝以前看的电视里,这就是游记战,再简单不过了,但在这些年代的士兵听来,则好象是天外之音。怎么可能,辛苦修建的坚固城池,就这样被轻易的送给别人,并且现在有兵三万,可以和突厥一战,为什么却要选择退走?

    要不是连续的几场胜仗,使唐朝的威望在军中空前的高涨,早已经有人出来质疑了。

    唐朝的这个想法,也是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之后,艰难做出来的,的确,他也很想倚靠坚城和突厥大军对峙,拖垮他们,但是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城中之粮草,本来够数年坚守之用,而且,唐朝以前有的是钱,买了不少的粮草堆积在城里,本来很妥当,但现在加上契丹和马贼两支军队,两万军马,消耗就巨大了,并且,他刚刚得到班林的情报,旭烈升正兼程带兵赶来,军中多带攻城器具,以九万大军的威势,就是凿穿黄河灌水也能淹了这座城,如今兵力悬殊巨大,敌人攻到城门边是一定的,到时候用大木砸开城门,一样得硬碰硬的厮杀。

    突厥的精兵,比蓝鲸手上的马贼和契丹的士兵,明显要精锐一些,不然的话,突厥也不能四处扩张了,早被别的国家给灭了。

    唐朝前天的时候虽然大胜了一场,斩一万二千人,但是那也是占了埋伏的便宜,并且是倾巢出动,就算是那样,自己这方也是损失两千。

    唐朝也知道,马贼和契丹士兵的战斗力,和自己手下这一万人比起来,差了很多,打打顺风仗是没问题的,但要是处境不利,那就难说得很了,毕竟,自己还没有使这些人为自己效死的能力。

    到时候,一战下来,恐怕是想哭都来不及了。

    要是战场上一对一的交手,兵对兵,将对将,那唐朝不怕,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下大将不少,舍瓦就是以一敌百的角色,但是突厥骑兵,天下闻名。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一旦蜂拥而上,那就是可怕的后果,昨天擒拿住耶律金枝而他手下的士兵并不慌乱组织抵抗的一幕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么久了,自己次和正规的军队交手,才知道和在岭南以及和马贼交手完全不一样,和正规军交手,杀了统帅,副帅会立即站出来指挥军队,杀了副帅,大将会站出来指挥军队,层层相推下去。

    看似自己这边有三万人,但真正能够如身使手,如手使指的却只有八千人。

    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粮草被一车车的搬到了城外,按照实现准备的地点,一一的存放,城中放火一烧,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座空城。

    唐朝知道,除非这里的地势,能够像雁门关那样坚固,否则,坚守住的可能性极小,而且突厥骑兵,向来以凶悍著称。

    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内心之中,唐朝知道的,要是这三万大军坚守,互相成为犄角之势,旭烈升虽然势大,但还是难以攻破的,至少可以坚守五六个月。

    可这样一来,城中粮草那个时候就尽了,李隆基是不会真的救自己的,只会不断的些安慰的话来,却于事无补。

    也许,就能在这几个月的守卫之中,捕捉到战机,战胜强大的敌人。但也说不定,粮食都已经耗尽,还是没有能找到解围的办法,那样的话,军心必受打击,那样的话,可就危险万分了。

    其实,从稳妥的角度来说,还是唐朝打游击来得稳妥,毕竟,军队的实力还在,可以寻找战机,却不像龟缩在城里,让敌人话着法儿来攻击自己。

    但这样一来,唐朝可说就死定了,李隆基一定会说他无能,不能及时的退敌,那样的话,贬官的诏书很快就会出。唐朝在西域这几仗打生打死,换来的,还是灰溜溜回去的命运。

    和皇上对着干,历来都是艰难无比的事情,逆天而行,靠的就是逆天的手段,唐朝知道,想要尽快的将突厥解决掉,唯一的出路,就是选择合适的战略。

    这就是唐朝思考一夜的结果。

    三万大军分成三个部分,分别由唐朝、耶律雄姿和舍瓦率领。

    其中蓝鲸的近万名马贼是由舍瓦带,所有的人都知道舍瓦武功厉害,是冠军将军,将来要是立了功劳,加封下来,就是冠军侯,纷纷服膺。

    马贼最服的就是武功高强的人,舍瓦的武功,有目共睹,自是可以指挥如意。

    到了这样的时候,即使背上和马贼勾结的罪名,唐朝也不顾了,要知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退敌,等退了敌之后,再做区处。

    哼,你有张晾计,我有过墙梯,要是能击败突厥,在这样的大功劳之前,你李隆基难道真的能不顾黑白贬我的官?

    至少总要给我说话的机会,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现在,别说是马贼,就是监狱里面的犯人,他也要利用,毕竟,唐朝现在最缺的就是力量。

    有了力量,才能有战胜突厥大军的可能。

    这三万大军,投身进茫茫的原始森林,顿时毫不起眼,再多的人,在大自然的面前,也是渺小的。

    西域沙漠很广,但是绿洲也是不少,这三万军队所在的地方,就是两处水源丰富的绿洲。

    现在正是炎热的夏日,很多唐军以前在城里的时候,都觉得暑气逼人,但是现在一出来,却是一个个的神清气爽,感觉舒服得很。

    一到了外面,军队的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唐朝麾下将士都是循规蹈矩,严格遵守秩序,但是马贼则是挥汗如雨,不断的有人将衣服脱下,不成阵形,显然,这段时间以来,霍伤死后,马贼的操练肯定是废了,又回到了以前自由散漫的状态。

    契丹的军队则是出乎唐朝的意料,虽然比不上自己手下的士兵,但是也是井井有条,像一只有战斗力的军队。

    唐朝看到这,不由得暗暗佩服,耶律雄姿果然不错,契丹能够建立国家,毕竟和一般的草寇有大大的不同。

    却说旭烈升催军前进,麦金和寒考当先,带领大军在次日晚上达到了安西都护之外的红土城堡。

    两人本来以为会经过一场大战才能占领这个要塞的,想不到城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一进去的时候的,安静得像是地狱。

    没有人声,没有鸡叫,也没有狗叫,整个的一座城,寂静得可怕,大开的城门,似乎是巨大的魔鬼,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将人吞噬。

    在这血红的黄昏之中,这一幕多少显得有些诡异。

    寒考和麦金不知里面的虚实,叫一个千夫长带领了一千人进去查探。

    查探的结果很快的出来了,城中空无一人,粮食也被搬走了,许多房子也被烧了,可以说是一片瓦砾,什么也没有。

    寒考和麦金心中吃惊,赶紧派人去向旭烈升禀报,同时派两千军队守住红土城堡,继续前进。

    再前进的时候,使他们更加吃惊的事情生了,云门城堡,红石城堡都是空无一人。

    这三座城堡,是安西都护最大的屏障,这三城一失,安西都护大城处在四面受敌的境地之中。

    夜色降临的时候,麦金和寒考带兵到了都护大城之下,吃惊的现,竟然也是城门大开,里面什么也没有,是一座空城。

    到了这个时候,两人终于相对哈哈大笑,寒考道:“想不到唐朝的胆子这样小,害怕报复,明知敌不过,弃城而走了,如此甚好,我们兵不血刃的占领了安西都护府,报了当年败在高仙芝手下之仇!”

    两人大笑,随即派人报告旭烈升元帅。

    两人随即将部队驻扎在城中,心中轻快无比,这个地方,一直以来就是威胁突厥的根本重地,他们以前也在高仙芝的手下吃过很大的亏,一旦占领,心情自是极好。

    旭烈升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也是震惊,但他随即笑了起来:“唐朝畏惧我的力量,害怕被我四面包围,抢先逃出去了,那我就占领住安西都护府,到时候他自会找我决战,到那个时候我仍然处在主动!”

    掌握战争的主动权,是战争能否打胜的关键,这一点,对于他这个大帅来说,是深深知道的。

    但他有一点想不明白,唐朝为什么不在坚城里固守,那样的话,自己即使攻下了城池,但也必须得付出相当的代价,他这样拱手让给我,其中是否藏着阴谋?

    汉人多狡诈,这是他一直以来的观念。

    当旭烈升到达安西城中的时候,他的心情也是大好,虽然是一座空城,但在他而言,却觉得是绝世的功劳,哈哈大笑几声,命手下摆庆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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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神出鬼没

    接连七日,旭烈升都在安西都护城中,摆酒设宴,庆祝取得了突厥国有史以来少有的胜利。其实,突厥在西方开疆拓土,那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自从李靖平定突厥以来,数十年了,却是从没有过的事,唐朝一直在边境驻扎重兵,别说占领这个有象征意义的安西都护府,就是打败唐军,也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但现在唐朝却将安西都护府拱手相送,又怎能不叫他高兴?

    但他是一个出色的统帅,自己也觉得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有点奇怪,所以一直都处在深度的戒备之中,一直不敢懈怠!

    渐渐的,他也从占领这座枢纽城市的欣喜中摆脱出来,他开始想,唐朝是个厉害的角色,在西域大少好几战,都是威名赫赫,就在七天前,他还带兵歼灭了自己一万多人的骑兵,却为什么到现在还毫无动静?

    他占领的是一座空城,到现在为止,已经渐渐感觉到粮草不继。毕竟,突厥的骑兵,是从来不粮草的,所有的军饷,都是靠打草谷而得到,因此,随身携带的粮草,最多也只能支持半个月。

    他们有的是游牧民族的优势,马匹千里奔驰,可以抢夺很宽广的地方,区区粮草,自不在话下,所以他们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断粮,不担心自己的补给。

    但七天过去之后,九万大军在这空城之中,虽然可以用自己带的穹庐,露天睡觉,但是粮草却是日见窘迫。

    奇怪的是,他派出去打草谷的两万军队,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这就使坐守在城之中的旭烈升有些焦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由压雨万和耶律清云带领的两万突厥骑兵,来到了石林峪。

    石林峪是距离安西都护府一百里左右的一座绿洲,绿洲之中都是丛丛的原始森林,但是却物产丰富,盛产野兽,一个不知名的土著部落进十万人居住在这片绿洲上。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早已经探听到这处地方是个打草谷的好地点,于是一得到大帅的命令,急急的就赶到了这里,大军迅的推进,循着原始森林向纵深推进。

    两人看着茂密的原始森林,心情也是舒畅,居然在行军途中相互交谈,似乎觉得这是小题大做,这样打草谷的事情,随便派几个千夫长就能解决了,要自己两个万夫长出来,显然是看得过于严重了。

    只听压雨万道:“大帅也是的,太过小心,说是害怕唐朝的埋伏,叫我们小心谨慎,其实茫茫沙漠,哪里有埋伏的地方,大帅显然是多虑了!”

    耶律清云也附和道:“是啊,我觉得大帅这几天似乎心绪不宁,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还不简单,他现在是失陷了公主耶律金枝,害怕回朝之后无法向阏氏娘娘交差。”

    “哦,”压雨万道,“对对对,他这次的功劳虽大,但是失陷了公主,却是大大的一个污点了,哎,要是在这里能碰上唐朝的大军那就好了!”说罢叹息了两声。

    耶律清云奇怪:“平安无事完成任务不好的吗?”

    压雨万就叹息道:“要是在这里遇到唐朝,我杀了唐朝,打败唐军,就可以抢回公主,说不定,说不定阏氏一个高兴,就让我做额驸。”

    “哈哈哈哈”,耶律清云笑了起来,“说得好,我倒忘了,压将军您方当年少,而且又是武功高强,要是立下这等大功,那是极有可能的。”

    就在这个时候,突厥骑兵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一声呼哨之中,万箭齐,无数的骑兵翻身落马,军队大乱!

    这些羽箭没有一点点的征兆,都是突然而,并且都是躲藏在暗处的人。距离羽箭射的地点,大约有一百步,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突厥骑兵都没有能够事先现的原因。

    白步穿杨,是很高的箭术造诣,但一个活生生的人,毕竟比柳叶的目标大得多,再加上偷袭之人个个箭法都不错,所以这一轮突然的出箭,突厥士兵立即死伤千余人。

    随即,一声呐喊声中,利箭如雨一般的射出,又有无数的突厥骑兵死于非命,不少人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了帐。

    然后,四面八方都是喊杀声,无数的兵马包围了这只突厥骑兵。

    压雨万再也没有了先前擒拿唐朝当额驸的勇气,奋力指挥亲兵向外冲杀,想要逃得一条性命,但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剽悍的契丹人,正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

    只见他手起一刀,就砍在压雨万举起的三尖两叉刀上,将刀柄砍了一个深深的缺口。

    这使压雨万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方手上的是一柄宝刀,急急招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柄厚背刀压下,他立即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这柄刀的力量,太沉重了。

    面对如此机会,耶律雄姿自是再起一刀,砍在压雨万的肩膀上,阿拉伯战刀划破沉重的铠甲,直接将他砍为两段。

    他回身一看,帮助自己的人,正是唐朝。原来,唐朝担心契丹人不穿铠甲,害怕他着了别人的冷箭,所以时时留意他。

    他自己倒不用担心,身上有防身至宝藤甲,武功已达化境,这世间能伤他的东西已经很少,所以关心的是整个的战局。

    耶律清云本是个没主意的人,一见中了敌人的埋伏,士兵四散奔逃,自己也就慌了,赶紧滚鞍鞯下马,想夹杂在乱军之中逃得性命,不过早已经盯上他的舍瓦又怎么会让他逃走!飞身跃下马来,将手中的厚背刀一扔,身子在空中蛇一样的一滑,就到了耶律清云的身边。

    他的人还没到,耶律清云就已经感觉到刺骨的寒冷。

    这就是杀气!身经百战的人的身上,有时候会有浓烈的杀气,这是一种武功和精神的混合的表现,有时候对于不熟谙武功的人而言,由于心神脆弱,往往这种绝顶高手的杀气一出,就可以立即夺取你的魂魄,将敌人隔空杀死。

    《三国演义》之中曹操的侄子夏侯恩就是被张飞在长坂桥头一声断喝,山泉倒流十里,而被生生的吓死!

    像张飞这样的绝世高手,杀人无数,身上的杀气自然凌厉,夏侯恩武功不行,猝不及防之下被喝断魂魄身死,乃是在情理之中。

    舍瓦的武功,距离张飞,当然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杀人无数,这种杀气却是凌厉。

    耶律清云连闪了七招,终于躲不过,和舍瓦硬碰硬的对了一掌,呼啦一声,他的身子被击飞,撞在一棵古树上,还在半空中,已经可以听到他身上骨头碎裂的声音。

    一落下地,已没有了呼吸。

    唐朝看着这惊心动魄的一幕,点了点头,义父的武功,似乎又进步了一层。

    舍瓦努力调允了自己的呼吸,暗叫一声侥幸,幸好这里是丛林,马匹施展不开,要是在战阵之中,他可以挡我三十个回合,他居然能徒手接我七招,武功的确已经不错了,突厥的精兵强将,果然是名不虚传。

    本来,他对于唐朝放弃根本的做法,是有一些抵制的,认为太损己方的士气,但现在,他不这样看了,他觉得唐朝是正确的,要是突厥交战的时候带领大军漫山遍野的杀来,唐朝这边区区三万人,如何能够抵挡?

    战斗进行得很顺利,两万突厥骑兵,由于深入丛林,遭到埋伏,再加上丛林之中不适合于马战,善于步战的唐朝士兵大占便宜,更重要的是,集中了优势兵力,以耶律雄姿、唐朝、以及舍瓦带领的马贼,共三万人。

    这一战,损失士兵四千人左右,且多是契丹和马贼战死,唐朝手下精兵损失只有区区一千人,但却将二万出来打草谷的突厥精兵歼灭,逃走的不足三千人,说全军尽墨也不过分。

    唐朝一直知道一句话,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说的就是战争是一件两败具伤的事,但现在唐朝仅仅损失一千人,竟歼灭敌人一万七千,说是以一敌十那是算得上了。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才清晰的体会到,兵不在多而在精的道理,他心中知道,即使在这里埋伏的只有自己这手下的八千人,照样可以将这二万兵马击败,但要歼灭,却是不可能了,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无兵却想打胜仗,那等于是缘木求鱼——

    原来,唐朝带领三万兵马躲藏在绿洲之中,四处派人打探消息,最重要的是就是探听敌人粮草的情报。这一天果然听到敌人在城中耐不住了,要出来打劫粮草,探听得确切,于是事先将三万精兵埋伏在石林峪,想不到这两个万夫长轻敌大意,居然不派人进林中打探,因此直接掉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全军覆没。

    想想也是,带着两万大军打草谷,本身就有些夸张,哪里想到居然有人能在太岁头上动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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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陷入困境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麾下逃得性命的士兵回到帐中,向旭烈升哭诉了全军尽墨的经过。旭烈升大哭三声,心中对自己愤恨到了极点。

    本来,他之所以派出重兵打草谷,为的就是要万无一失,想不到,唐朝居然能事先知道自己部队的动向,在最短的时间内布成了口袋,让自己进入了埋伏。

    突厥的骑兵,迅无比,而且他又是随口下的命令,想不到唐朝能在这短暂的间歇之中抓住自己的漏洞,从而布置军队,完成了致命一击。

    到了这个时候,两战两败,突厥已经损失了骑兵二万五千余人,实力大打折扣,而两战下来,唐朝手中还控制着二万五千兵马,兵力的悬殊,正在生着微妙的变化。

    并且,现在最使旭烈升头痛的是,军心涣散,不少将领已经在背后议论他不善于统兵了,而且,要命的是,现在城中粮草看看将尽,还不够一旬之用,而前往突厥运送粮草的信使,还没半点消息,这使得他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不行,必须给唐朝一个教训,旭烈升大怒,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

    他本是想和唐朝堂堂正正的一战,然后以优势兵力将他击溃,杀死,但想不到的是,虽然占领了一坐空城,看似有功劳,但是却陷入了困难的境地之中,要是退走,肯定是不行的,那样的话,他可以预见,回国之后肯定会迫于压力辞职。

    自己一倒,说不定可汗和阏氏都会改变,毕竟,国中的不少元老,自己是靠武力压服的,到时候振臂一呼,自己就是倒台的命运。

    唐朝这种在他看来并不“光明正大”的战法,已经彻底的将他激怒,于是,他下了一个惊人的命令,留下五万五千军马守城,他自己则亲率领麾下三万大军,寻找唐朝军队的主力决战,他自然吩咐下去了,一旦火箭告急,城内守军全体出动增援,务必消灭唐朝。

    只见旭烈升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匹硕大的牦牛,狮子一样的形体,威猛无比,正是他在无数战斗之中常用的坐骑,甚有灵性,全身铺满铁甲,蹄子上也装了护具。

    在他的身周,有八百突厥死士保护着中军,他一向忌惮唐朝武功厉害,所以对自身的防卫,还是十分严密的。

    旭烈升一出城,直扑石林峪,眼中满是杀意,一百里的路程,自是飞快的到了,先派五百探子进入,以查看里面的情况。

    有了前面的教训,旭烈升虽然在暴怒之中,还是不敢犯明显的错误。

    探子很快的回报了杀气腾腾的旭烈升,林中已经空无一人,不仅唐朝的军队,就是居住在这里的土著部落,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森林中静寂得可怕,更为狠毒的是,土著人走的时候连房子也一把火烧了,光秃秃的一片白地,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情景,差点让旭烈升气破了胸膛,因为他扑了个空,白白的跑了一趟,杀气充溢,却就是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正带领着手下二万五千的兵力,隐藏在另外一片绿洲里,休整。

    刚刚经过那样的一场大战之后,肯定需要休整,好在粮草充足,众军士尽情吃喝。

    其实,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是想叫部队在石林峪就地休息的,但他随即得到雪鹰的情报,旭烈升正带大军前来决战,于是立即转移。

    他知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再打埋伏,肯定不会成功,并且军队已经疲惫,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以养足体力。

    到现在,唐朝算是尝到了情报快捷的好处,就以刚才而言,要是自己撤退得稍晚,恐怕旭烈升就会循着蛛丝马迹追赶上来,一场混战鹿死谁手不说,还有可能引来大队的突厥兵,那样的话,可就会将自己仅有的这点本钱玩完。

    旭烈升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心中空有冲天之怒,却是没有一点办法,只得带兵再赶了一百多里,将一处土著居民点洗劫一空,但杯水车薪,所得的粮食等物也只能支持七八万大军一两日之温饱,并且,唐朝早已经放出风去,专以打劫打草谷为生的突厥骑兵已经到了安西都护,边区居民早早闻得消息,稍微有点资产的,都逃进了山中,旭烈升就算再洗劫一百个这样的土著城镇,收效恐怕是极微,再加上沙漠之中绿洲与绿洲之间路途遥远,这样下来,恐怕也不是个善策。

    这几天显然还可以支持,但是再过得几天,本地土著都逃得远远的,那时候大军的粮饷就举步惟艰了。本来,军队出征,粮草先行,但突厥整个国家都是这样,军队靠的是抢劫为生,抢不到的骑兵,会被所有的人讥笑——

    当然,这也是匈奴和突厥几百年来都被西域和汉民族仇视的原因,干了不少明火执仗抢劫的勾当,自然流毒子孙。唐朝很清楚历史,日本大和民族动了侵华战争,杀了两千多万中国同胞,虽然现在日本有些人悔改了,向中国伸出了友好之手,但说句实在话,握住他的手的时候,你有时候想杀人,不说把大和民族灭了,但至少杀两千万的心是偶尔会有的。

    这就是历史的伤痛,并不是说过去了就了了,而是埋藏进一个民族的心中。匈奴和现在的突厥,都是剽悍的游牧民族,武力强大,周边民族自然少不了受他的欺负。

    其实,唐朝和耶律雄姿的结义,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原因,但为什么一传信他就带倾国之兵前来支持自己,很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契丹民族要报仇,突厥抢劫契丹,比之于高仙芝,那可是好上了百倍。因为高仙芝是个聪明的人,既然控制了西域的贸易,掌握丝绸之路,也就摆出大国的架子,和周边民族和睦相处,上次的屠杀契丹,只是想嫁祸给唐朝而已。

    旭烈升是知道的,回纥、契丹、奚这些部落国家,实力虽然不是很大,要是战争旷日持久下去,这些国家是肯定会支持唐朝的,到时候自己的军心再次受到打击,也许连全身而退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他现在心中的怒火很大,大得没有边,连续抢劫了好几个城镇之后,才收军而回——

    唐朝待班林带领雪鹰情报队伍回来,重加赏赐,知道自己这算是靠情报赢了旭烈升。当下又被派出外面打探消息。

    也就在这样的休整之后,第七天,唐朝接到了班林的一个重要情报,来自突厥的运粮车已经到达了离安西都护三百里之地。

    旭烈升左思又想之后也找不到解决粮草的办法,只好虚报军功,同时以快马命令国中运来粮食救急。到了这样的时候,旭烈升才感觉到唐朝的可怕。自己守着一座空城,随时都担心唐朝会靠着对地形的熟悉打回来,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提心吊胆的过着日子。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占领安西都护的第七日上命令手下两个万夫长冲及和混茫带两万人在城外驻扎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唐朝的突然袭击。

    这队押运粮草的车队是来自突厥,以马匹之力飞快的运来,粮草并不多,仅仅只有三千石,只能支持突厥大军一个月的粮食。

    这要是在别的时候,肯定会觉得滑稽,因为想不到突厥的骑兵会没有粮草,但现实确实就是这样,突厥大军没有粮草了。

    旭烈升现在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要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剿灭,谈何容易,但就这样退兵,显然又非是他之所愿。

    要知道,他心中还在打着如意算盘,希望占领住安西都护府,然后渐渐的控制住局势,让过往行商都畅通,好收取暴利。

    正是这样的心思才使得他要从突厥运粮,继续占领安西都护。

    不过,这样的时候,他也才感觉到了唐朝的威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带领一万大军,轻骑而行,往这队运粮队急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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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九丈原之战

    唐朝手中这支八千人的军队,都是自己手下最为精锐的,经过近半年的训练,再加上这几仗下来,自是生了质的改变,战斗力大大提升。

    要想培养出善战的军队,光靠训练是不行的,只有在血与活的战斗中,才能培养士兵钢铁一样的意志和冷静。

    而此时,突厥国中由布贴将军押解的应急粮饷,正在前往安西都护府的路上。旭烈升两场大败的消息自然不会传回突厥朝廷,传回朝廷的消息是,旭烈升元帅英明神武,已经占领了唐朝的都护所在地,在燕然山树立友好形象,以便恢复丝绸之路。

    而实际的情况,旭烈升现在是处于进退惟谷的境地,连半月的粮草都没有了,军心已经开始隐隐的动摇。

    突厥公主耶律金枝被唐朝所擒的消息却是传了回去,他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旭烈升现在唯一指望的,就是尽快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一举击败,夺回公主,平息安西都护的局势。

    “恩,好马!”行军途中,唐朝忽然笑了起来。

    随行在他身边的辛白江和隆多不解的问:“大帅,什么好马?”

    的确,他刚才说的话,使这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朝就道:“此马奔腾的时候步幅极大,气息悠长,四蹄落地的声音极有规律,确实是世间极品?”

    两人不知所云,正想再问,一阵风吹来,气息中微微传来了一群人马的声音,但极微小,直到过了好一会儿,果然远处尘头起处,一彪人马奔来,正是突厥押运粮草的骑兵部队。

    这个时候,隆多和辛白江眼中才露出恍然大悟和敬佩的神色。他们实在想不到,唐朝的听觉,居然能这样厉害,敌人还在十余里之外,就已经凭借耳力感觉到有马匹奔近。

    唐朝所在的地方,和上次伏击的地点差不多,基本上是另外一个石林峪,不过这里有名字,叫九丈原,是突厥骑兵必经的道路,树林茂密,就在大白天也是阴森得很,更别说晚上了,自是墨黑一片,唐朝带兵一路而行,放弃了不少的地点,独独选中了这里。

    现在,他的部队,已经到达了这里两个时辰的时间,各种战斗前的准备,都做好了,一个个站在半山崖上,居高临下,每一个人的手中,不是标枪就是弓箭,一个个严阵以待,但都是屏声息气,生怕泄露了目标。

    就在这样的时候,一个个的突厥士兵,6续的奔驰进了这片原始森林之中,当先一员大将名叫布贴,座下一匹浑身火炭般的马轻轻一纵,就飞一样的滑过七八丈的距离。

    这马浑身火红,居然没有半根杂毛,奔行的时候显然只用了十分之一的能力,但已经轻松的走在骆驼队伍之前。

    押运粮草之事,除了民工伙夫之外,就是一万突厥骑兵,但托运粮草,还是以骆驼为最佳,因此用骑兵保护。

    布贴是旭烈升手下的心腹大将,他带兵离开朝廷之后,布贴就是负责固原的防务,可说是股肱之臣,只是因为这次事件十万火急,旭烈升生怕粮草有失,所以才动用了自己手下之中的这支王牌。

    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但使隆多焦急的是,唐朝一点也没有要下令动手的意思。

    看着隆多焦急的眼神,唐朝忽然一笑:“隆多将军,等会儿我和你比试一下,是谁能抢得下那匹“火电马”?”

    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居然有闲心谈这些事情。

    “好!不过,大帅,敌人即将过尽,要是让这些骑兵都过完,我们不是白白的来埋伏了?”

    “呵呵,还要稍等一下”,唐朝微微笑了,“这匹马是大月氏著名的宝马,本是当年布贴带大军攻占大月氏的时候从大月氏国王手中抢过来的,我在突厥的时候就听说过,布贴这人的武功非常厉害,等一下一定不要掉以轻心?”

    见唐朝的神色严重,隆多凛然答应,恢复了以前在训练之中的样子。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一万突厥骑兵过尽,终于迎来了身上托着大量粮食的骆驼队。

    这个时候,唐朝大手一挥,前万支早已经准备好的弩箭射出,不是射向牵马的伙夫和工人,而是射向了一匹匹的骆驼。

    顿时,九丈原在刹那之间陷入了箭风呼啸的境地,无数的伙夫被箭射死,就没有被射中的,也是吓得屁滚鸟流而走,逃进森林之中,没命的逃窜。

    这个时候,唐朝大喊一声:“放火队何在?”

    这一声令下,无数的干草和硫磺等物被引燃,向狭窄的路上丢了下去,先将前后的骆驼队都封闭死,大伙熊熊,顿时将粮食烧了起来。

    硫磺和干草等物,临行的时候,唐朝已经吩咐士兵准备在身上,想不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到了现在,隆多等人才明白了唐朝放突厥骑兵过去的用意,原来唐朝想的是烧毁敌人的粮草,而不是要击杀这一万突厥骑兵。那么,显然该放这些骑兵过去。

    前面骑着火电马的布贴一听后面喊杀连天,火光冒起,知道肯定是有人抢夺粮草,并不惊慌,将一万骑兵排成阵势,封锁了出路,亲自带兵回来救援,想要击败唐朝和扑灭火。

    在他印象中,其实并没有想到唐朝会奔行三百里前来焚烧自己的粮草,还以为是黄风山的马贼昏了头出来抢夺大军的粮食。

    他以为,在西域,只有霍伤的马贼有这样的能力。

    看着无数的粮草在熊熊大火之中化为灰烬,唐朝知道事情已经成功,当先而出,骑上了战马,和隆多并骑而出,杀向布贴。

    布贴愤怒,见有人前来,将座下火电马的肚子轻轻一踢,如飞一样的冲了过来。

    两将在火光之中交手,唐朝欲观隆多的武功,马到半途忽然停下,摆明了是要将这个功劳给隆多。

    布贴使的是柄大砍刀,人还未到,一股如野兽一样的腥风已经迎面扑来,隆多使绿沉枪来迎。

    果然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两将在火光之中纷纷滚滚的战斗了十八个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唐朝暗暗惊奇,他本以为以隆多的武功,该是手到擒来,他本身的目的就是夺了这布贴的宝马,然后冲杀一阵,然后收军回去。

    毕竟,在这样的时候,和突厥的精兵硬碰硬的交手,战胜当不成问题,但这毕竟损失自己的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好处,要是将突厥真逼急了,他国中有的是军队,死了一万骑兵,还有更甚于此的军队开来,可不像自己,战死一人实力就削弱一分,李隆基可不会那么好心,会给自己源源的派来援兵。

    确实,李隆现在就命令大将牛仙客带兵十万守卫在潼关,以观望唐朝这边的战事,只等唐朝有一小败。立即罢免了他的官职,然后将大军开进西域,不管是马贼还是突厥,总之是要占领安西都护府,将丝绸之路继续控制在自己手中。

    李隆基就不相信,鸡蛋还挑不出骨头,他现在可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他等了很久,等得已经有些惊奇,唐朝这小子,以区区一万人马,居然能战胜强大的马贼,但自从突厥兴兵的消息传进他的耳朵,唐朝的高急文书雪片一样的进入他眼睛的时候,他就预感到,唐朝终于撑不住了,于是他很高兴,他在冷笑。

    他不相信这世上有他李隆基不能玩弄的人。

    他就是要玩弄他,光明正大的玩弄他,将他玩得服服帖帖,唐朝虽然厉害,但在他的眼里,还是一颗无足轻重的棋子,他还是可以随意的摆布他。

    唐朝已经暗暗心惊,因为,这个时候,隆多和布贴已经交手五十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时间已经过去不少,唐朝开始担心起来,要是旭烈升得到消息派军来前后夹攻我,可是一件大大的烦恼之事。

    当下一声长啸,喝道:“隆多退下,本帅亲自来对付他!”

    隆多自然遵命,回马少歇。

    布贴将大砍刀在面前画了一个刀花,微微冷笑:“就是车轮战,我又有何惧?”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小子,不要狂妄,你只要能在本帅手下走得了十个回合,我饶你不死!”

    拍马横刀而出,一刀挥出,天风陡起,威势无与伦比。

    但布贴仗着凶悍,挥刀来迎。

    两刀相交,哐啷一声大响,布贴在刹那间只觉得手臂如欲断裂,而唐朝的手上也微感觉酸麻。这个时候,唐朝才知道此人能和隆多战成平手,果然有过人的武功。

    交手一个回合,双方互有忌惮。

    唐朝的第二刀来得好快,又是泰山压顶之势,直接劈在布贴的大砍刀上,两刀之间,简直分不出先后。

    布贴手上的疼痛感觉还没消失,感觉到危机,身上忽然出自己也无法想象的力量和度,接住了第二回合!

    三四五六七**十一连十个回合,唐朝不给他一点喘息的机会,连续的砍击,哐啷一声,大砍刀坠地,布贴拼命的坚持,但终于还是在第十个回合上将布贴的砍刀震落,霹胸一拉,抓住他胸口的丝条,生擒了过来,随即扔在地上,几个士兵上前按住。

    唐朝随即牵过了他那匹火电宝马。

    他手下的突厥亲兵正要相救,但唐朝忽然大吼一声,所有人都不敢上前,只听他说道:“这是匹宝马,天下宝物,惟有德者居之,本帅今日不杀你,你回去告诉旭烈升,要是遵守以前的和约,我们平息干戈,不然的话,我当带兵亲到固原,灭了突厥,滚!”

    布贴再也想不到还会逃得性命,抱头鼠窜而去,手下的骑兵,自然不敢拦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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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非你不嫁

    唐朝没有损失一兵一卒,放火焚烧了布贴押运的粮草,亲自骑着战利品火电马回到了驻扎的绿洲。消息一传出,耶律雄姿和蓝鲸都向唐朝表示祝贺,欢庆自不在话下。

    布贴逃得一条性命,想到唐朝的武功,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无力的感觉,他天赋异禀,再加上遇到汉人明师,传以高深唐手内功,在突厥纵横无敌,想不到竟挡不住别人十招。但他也禁不住佩服,唐朝此人说话算话,的确是个君子,说只要我挡住他十招,就饶我一命,我挡住了十招,他果然放了我一条性命,换了是其他的人,既然擒住了我,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布贴带领一万骑兵,火到了旭烈升军中,将粮草被焚烧的消息禀报了。旭烈升此时的眼睛血红,红丝密布,本已经焦头烂额,再一听此消息,大叫一声,忽然昏倒。

    布贴等诸将赶紧扶住,半晌方醒,仰天叹息道:“唐朝,我誓杀你!”咬牙切齿。

    他这样武功的人,身体又是极好,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因为连日来劳心劳神,十余日睡不着觉,再一听这噩耗,知道最后的希望也已经破灭,哪能不气?

    他一辈子在大沙漠上纵横驰骋,只有敌人害怕的份,哪里像今天这样狼狈过,所以急怒攻心之下,昏迷了过去。

    “可是,大帅,我军中无粮,旦夕可尽,现在又没有补给,现在要杀唐朝,似乎很难,不如——?”布贴说到这里,忽然不再说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旭烈升眼中忽然有了泪花。

    他自小跟随旭烈升,哪里见过他有现在的沮丧,吃惊得话也说不出了,只听旭烈升用了悲怆的声音说道:“损失了二万多兵马,这都算不了什么,随便安个罪名搪塞过去就是了,但是公主,我大突厥的公主却失陷在唐朝手中,你叫我回军,我知道你们是想要我班师,我又哪里有脸面去见罗兰阏氏和辛干可汗?”

    这个时候,在自己最亲信的弟子面前,他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现在也算是彻底的明白了唐朝的战略,那就是不和自己直接交锋,打的是游击战,抽冷子杀一枪是一枪,然后躲藏起来,遇到粮草就烧,切断自己军队的补给线,近十万的大军,粮草耗费何其巨大,自不能在安西都府久留,而且他现在还害怕唐朝趁机动攻击,他现在的军心不稳,虽有八万之众,但是唐朝手上的兵力也有三万,气势正盛,硬碰硬的交手,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军队不败。

    毕竟,打仗这件事,并不是谁的兵力更多,就一定能取胜的。

    他现在不班师,恐怕还有完败的危险!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的传令兵进入营帐:“报告大帅,唐朝安西都护唐朝在门外求见!”

    “什么,他在哪里?我杀了他!”旭烈胜哐啷一声抽出了配刀,混芒和布贴赶紧抱住了他:“大帅,万万不可,现在绝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旭烈升忽然冷静下来,将刀还鞘,冷笑一声:“我正要找他,他来得正好,他带了多少人?”

    “他只是孤身一人,一个士兵也没有带。”

    “什么?”这句话,使得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巴,有点像是听到天下最滑稽的笑话。

    “真的?”有人还不确定。

    “是真的,他还带了我们大突厥的公主,就他们两个人一起来。”

    “这——这——?”营帐里忽然鸦雀无声,不少人的脸上都现出古怪的神色,许多人心中都在想,会不会美丽的公主,已经被唐朝占了便宜?或者,已经是他的人了?

    “传!”旭烈升大喝一声,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甜甜的,原来刚才吼得过猛,已经将声带撕裂,足见他心中的愤怒。

    不过,这样一来,他这个大帅,算是冷静了下来,恢复了昔日战胜波斯,指挥若定的神态。

    唐朝全身儒将打扮,手上孔明逍遥扇,脚下小牛皮靴子,不带兵器,脚不点地一般,飘飘的走了进来,一见到旭烈升,就微笑的拱手:“大唐安西都护唐朝,单身前来拜见旭烈升元帅!”

    一种儒雅的风度,自然而然的透露了出来,似乎闲庭信步,仿佛这里不是突厥的中军帐,而是他家门口的花园。

    有几个突厥将领抽出了战刀,但被旭烈升用眼神制止了。

    “我们是敌国,你来干什么?”旭烈升道。

    “我们可以不是敌国,我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点而来的。”唐朝很友好的道。

    “这怎么可能,我突厥自汉朝以降,和汉人经常战争,我们两个民族,似乎血液之中就是仇敌,不可能真正的友好。”

    “不然!综观两国历史,战争虽然时有生,但是和平还是主流,况且,我现在要的只是三年的安定,我想这不算是奢侈吧?”

    “哼!你还是要我遵守半个月前你在突厥和我签定的条约,可是,我拿什么相信你?”

    唐朝一听这话,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他知道,旭烈升果然已生退意,和谈有了基础,赶紧道:“问得好!大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你的确很难相信我,但是我有诚意,这个诚意就是,亲自归还耶律金枝公主!”

    说完,手指一伸,在虚空之中一拂,立即拂开了耶律金枝公主身上的穴道。她显然被点了穴道,全身受制,只是腿上没有被点穴道,所以只能行走,不能说话。

    耶律公主一得自由,脸色一阵羞红,向唐朝说了声“谢谢!”,其实,她最害怕的就是当着突厥这么多将领,唐朝解开她穴道的时候在她身上动手动脚,但现在唐朝隔空解穴,使他避免了这场尴尬。

    唐朝微笑:“不用!”然后转向旭烈升,“大帅,本帅不惧身死,单身一人亲自来到虎狼军中,将公主送还,不知你觉得,本帅有没有诚意?”

    到了这个时候,旭烈升终于点头:“很好!你确实有诚意!”

    事实摆在面前,他也不得不承认,同时,他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只要找回了公主,自己在突厥的地位就稳如磐石。

    “那大帅,三年之内,我们互不侵犯,可好?”唐朝很直接的道。

    “好,本帅就如你所愿!”

    “谢大帅,本帅告辞!”唐朝也不多言,将手一拱,准备走了,在虎狼军中,能早走一刻,毕竟是好的,所以他不想耽搁时间。

    “且慢!唐朝,你以为我突厥十万大军是供桌上之牺牲,你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太不把我旭烈升和大突厥放在眼里了吧?”

    唐朝凛然转身:“你想怎样?”

    这句话一说,天气间一片肃杀,唐朝全身都在戒备中。

    旭烈升冷笑:“你知道,你武功虽然绝高,但是毕竟只有一人,本帅要杀你,你纵然能杀得不少人,但最终必死无疑?”

    “那是当然,可是,大帅,你难道没有想过,即使你杀了我,大唐朝难道就不要西域了?你以为李隆基真的那样愚蠢,放着好好的西域不要,给你突厥壮大实力?我已经探听得清楚,他已经派牛仙客带兵十万,驻扎在潼关,一旦我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闪失,李隆基立即就会罢免了我的官,让牛仙客做西域都护,和突厥开战,现在的唐朝,可不是汉朝时候送公主和亲的朝廷了,有的是兵马钱粮,杀了我,于你有何好处?到时候你一旦有个失败,那不是损失一世英名?现在的丝绸之路,一直在唐朝的控制之中,突厥虽强,恐怕仍旧不能与大唐相抗衡,还是安守本分的好,你恐怕也已经探听清楚,本帅和李隆基有不小的矛盾,手下仅仅有一万兵马,要是我有十万精兵,又何必这样低声下气,冒着被围杀的凶险亲自到突厥军中,本帅诚意,天日可表,你信也行,不信也行,说吧,你想干什么?”

    这一席话,只把旭烈升说得暗暗点头,的确,要是杀了唐朝,换了其他的守将,那突厥反而危险了,现在唐朝受李隆基冷遇,手上兵力空虚,突厥正可以加紧侵略西域各国,三年之约,算是解除了东面这个最大的威胁。

    至于罗兰阏氏和唐朝有染的事情,他也已经打听得清楚,是罗兰施展了海棠**香,使得唐朝昏迷,生的那些事,本不是唐朝存心勾引罗兰,也就去了怀恨之心。

    “好!本帅敬你是条汉子,回去吧!”旭烈升终于强压下想要将唐朝围杀的念头,毕竟,他能拥有今天的地位,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

    “唐大哥,等等!”耶律金枝忽然叫住了他,而且这个称呼,使他有点脸红。

    唐朝停住脚步,用眼睛看住公主的脸:“有什么能为公主效劳的吗?”

    “你过来,过来,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公主忽然撒娇,使得唐朝有些不知所措。

    但他只得走了过去,耶律金枝公主就将樱桃小口凑着唐朝的耳朵,亲密的说道:“告诉你,我非你不嫁,一直在突厥等你,你一辈子不来,我就一辈子不嫁!”

    说完,公主嫣然一笑,转到中军帐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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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不会死心

    唐朝在忐忑的心情之中离开了突厥军营,心中有一种赌博得了头彩的感觉,妈妈的,想不到旭烈升倒也并不是一个笨蛋,还是放下了暂时的恩怨和自己达成了一致。

    他本以为这家伙想到自己的女人曾经被自己玩过,可能会像一些蛮横的男人一样将情敌杀死,但是现在旭烈升显然还是以自己的前途为重,没有意气用事。

    只是使唐朝想不到的是,这个美丽的公主,被自己擒拿之后,居然会喜欢上自己,更使他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当着旭烈升等众将的面说喜欢了自己。

    以这些将领的耳力,自是将她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唐朝随即策马加鞭,向大军驻扎地绿洲行去,他倒是还防范着旭烈升有什么阴谋手段。以突厥的实力,要是刚才是帐中一拥而上,任唐朝有通天的武功,也是凶多吉少,毕竟,武功是一人敌,十人敌,百人敌的都少之又少,千人敌的则存在在神话里,传说宋朝大将杨再兴在小商桥上杀金兵三千人,疑有可能是后世史家觉得金兵太过残暴,故意夸大的言辞,并且《说岳全传》乃是小说,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很难使人取信。

    但真正的绝顶高手,以唐朝精锐士兵的战斗力,恐怕就是百人敌,再多的话,恐怕也是不敌。所以历代的人,即使武功再高,但还是要投军之后才能挥最大的能力,就是因为匹夫之勇毕竟只适合刺杀或者江湖上的战斗,而不能产身体感摧城拔寨使政权产生的力量。

    从这个角度上说,唐人重视科举,兴文事还是有道理的。

    但唐朝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回到营帐,没有遇到一个突厥埋伏的骑兵,显然,在明显的形势下,旭烈升已经意识到,要是再和唐朝死磕下去,自己会败得很惨,到时候十万大军都会毁在自己的手里,他简直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纵横西域的突厥骑兵,居然还会有粮草不继被困死的时候。

    突厥骑兵向来是抢粮抢人,但是现在却变成了瓮中之鳖模样,

    他心中清楚,再过十五日之后,军中无粮,只有班师一途了。

    他当然不会让唐朝就这样轻易的击败,派人四处打劫,不过边境的老百姓知道现在战事吃紧,早逃进了山里躲藏了起来,打草谷的收效甚微。

    班师,说起来虽然好听,但和狼狈逃窜是一个意思,而且,他知道,到了那个时候,唐朝会不会平安的让自己走路还是一个问题。

    唐朝养精蓄锐这么久,要是在自己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可是天大的灾祸。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旭烈升才强压下了心中想唐朝立即毙于帐下的打算,让他安然离开,不过他随即得到情报,耶律公主不辞而别,向唐朝前进的方向去了。

    旭烈升一听,本来愁眉不展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吩咐身边一个亲信道:“去,持明珠三十颗,送给唐朝大帅,就说是我旭烈升送给他和公主成亲的礼物,不过记住,这话只能让唐朝一人知道!”

    “是,大帅!”这亲兵立即飞快的去了。

    旭烈升看着亲兵走出去,脸上的笑容还未曾褪去,笑了:“公主啊公主,本人正愁找不到借口退兵,你这样一来,可是帮了本帅一个大大的忙了。”

    却说,耶律金枝公主喜欢唐朝,情不自禁,骑马跟在他的身后,想要追上他,说几句亲热的话儿,哪里想到唐朝座下的马乃是火电马,行走如风,只转瞬之间,就将他抛在了后面,竟然连影子也不见了。

    耶律公主心中大恨,拼命催自己的马,眼中掉出泪来,她知道,突厥和唐朝,经此一战之后,已是敌国,要是再不抓住时间,恐怕就来不及了。

    西域的女子,性格奔放,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从来没有顾忌,可不像女贞或者汉人的女子,教养都很严厉,其时突厥一带,社会开放,男女之间野合的事情也是司空见惯,像这样喜欢上了唐朝就抛头露面的追了出来,在突厥,算不了什么。

    虽然她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尊贵,但是毕竟还是不脱突厥女人敢爱敢恨的性格。

    看看到了晚上,四周黑了下来,她不禁开始焦急起来。

    其实,她即使被唐朝擒住,也是受到了礼遇,并没有以囚犯来看待她,就更不用说她在固原所受的尊贵待遇了,但是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天色将黑,一望不尽的黄沙之中,夕阳虽然艳丽,但是还是带着无限孤独的意味。

    就在这个时候,黄沙之中冲来一彪人马,为的是一个四十上下的壮年人,身材高大,将头上的辫子一根根的盘在头上,露出黄铜一样的肌肤,手握大刀,骑一匹无鞍马,剽悍无比。他身后十余骑都是和他一样的打扮,有几个人的马头上竟然都是血淋淋的人头,显然是刚刚经一场剧烈的厮杀。

    饶是耶律金枝公主武功不错,又是见过战场场面的人,也不禁心中生出一股寒意,仿佛见到了地狱之中阴森的恶鬼。

    “哈哈、、、、、、”这几个人也立即看到了耶律金枝公主,眼中现出贪婪的光芒,显然,已经好久了,他们也没有见到过如此标致的娘儿了。

    的确,耶律公主皮肤白嫩,加上又是习武的人,本来美丽,再加上一种英气,显得分外的美丽,也难怪这些蛮子一样的人一见了她之后都魂不守舍了。

    “你,你们想干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十多骑的包围,耶律公主也像是全天下所有的柔弱女孩子一样,有些惊慌害怕起来,不过还好的是,她手中还有两柄柳叶刀,双刀挥舞,在空中虚霹了两个刀花,顿时将想要上前的一个骑兵吓了一跳。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西域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吐谷浑的一部,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和契丹人比邻而居,民风凶悍,多以猎杀动物为生,也经营畜牧,不时和周边民族生战争,正处在民族的上升时期,侵略性极强。

    在以前,也是高仙芝经常头痛的一个部落。

    “我们不干什么,只是想叫你快活,哈哈!”为的这人见了如此惹火的女人,自是大喜过忘,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一笑,他身后的十余骑也一起大笑,逼得更近了。

    “找死!”忽然之间,一个吐谷浑部落的汉子忽然掉下马来,身异处,鲜血染红了大片黄沙。

    哗啦一声,所有包围的人,脸上都变了色,他们显然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女人,居然还是这样的辣手,居然能一刀杀了自己的族人。

    这个被杀的叫土骨,是吐谷浑大酋长长秦的小儿子,聪明伶俐,风流得很,精通多国语言,虽不到三十岁,但家里女人奴隶已经是不少,最是好色,这次见了耶律公主的美色,立即有些控制不住,还在马上就伸手出来,想要在耶率公主的大腿上摸一把。

    这原是他的拿手好戏,平时轻薄惯了的,耶率公主手里虽然拿着刀,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孩子手里的竹刀,根本伤不了他。

    他自幼学武,加上天赋不错,练得肌肉似铁,哪里将耶率公主放在眼里,猝不及防之下,竟被武功不错的耶率公主杀了!

    众人楞了一下,那个为的男子喊了一声:“上啊,活捉了这娘儿,交给酋长落!”

    这一声喊出,十几柄刀,十几匹马,一起向耶率公主招呼,顿时将她包围在垓心里。

    也幸亏耶率公主真的是武功有过人之处,在这十多人的包围下,紧紧守住门户,座下马也是百中选一的好马,这才多支持了一些时候。

    唐朝回到帐中之后,将已驯服了旭烈升之事向大家一说,众人都是雀跃,纷纷称赞唐朝神机妙算,说要不是这个计策,恐怕这个时候还在城里和旭烈升比耐性,不像这样很快的就退了敌。

    唐朝谦逊几句,单独骑了火电马,向旭烈升军营方向而来,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出军营的时候被耶率公主盯上,自是一切都在自己感觉之中。

    不过当时因为担心旭烈升玩什么阴谋,自然无心管她,自是离开突厥军营为是,所以虽然现,却假装不知道,本来快马离开,是想摆脱这个女子,毕竟,自己已经有了李莲文姜以及芹儿和新灵公主,不想再在男女之事上有所累赘。

    不过,对方既然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如此之高,倒也不能伤了她的脸面,因此才派了一个亲兵出去观察一下,有什么情况回报,想不到就得到了耶率公主被吐谷浑人包围的事情,知道这点事情自己自能对付,当下单骑出马。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不想这样事情被别的人知道,以免又有人在李隆基面前说自己的坏话,到时候难以自处。

    一百步开外,喊杀声剧烈,三四个人已经受了伤,耶率公主也是手上受伤,但双刀挥舞,还是奋力在挣扎,丝毫不显得气馁。

    北国的女子,有一种血性,越在危险的时候,越是;拼命,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女子。

    “驾!”唐朝一看见这情景,轻喝一声,火电马奔腾而出,以一种神奇的度,几乎就是在瞬间,到达了这一群人的面前,手臂一挥,这十多个武功不错的吐谷浑人竟然一个个都不能动弹,喀嚓几声,十多柄单刀掉在地下,一个个呆若木鸡,坐在马上,竟然忘记了动弹!

    太恐怖了!

    谁能在一瞬间就将十多个捍勇的武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像是看到了传说,再也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这一切却是清晰的生了。

    “滚!”唐朝轻喝,像是在每个人的心里打了一个炸雷。

    这十多人一醒悟过来,立即逃窜。

    “大哥,谢谢你!”耶率公主忽然奔跑了过来,纵体格入怀,抱住唐朝的时候,她的眼中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感激,但有一点是真实的,因为她抱得很紧。

    唐朝叹息一声,也紧紧的抱住了她,感觉到一种迷人死人的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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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你欠我太多

    旭烈升很快得到消息,叹息一声,知道这样美丽的女人,终于还是为唐朝所得,如今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只得班师回朝。

    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升起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强大的突厥竟然就这样被唐朝打败了,他知道,就算现在自己的实力,还远在唐朝之上,但是使他沮丧的是,他还是不得不班师,而且承认自己败了,他输得口服心服。

    他知道,数万将士的鲜血,竟然换不回一场胜利,自己是突厥的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自己不是被唐朝用武力打败的,自己是被他用计谋打败的,谁也想不到,堂堂的安西都护,竟会被我赶出都护府,但恰是这样,才使自己不得不签定了耻辱的互不侵犯条约,才使自己被迫撤退。

    再死几万人,他不会觉得可惜,他觉得,战争就是生命的代价,可使他郁闷的是,公主被擒了,他现在甚至有些感谢唐朝,要不是唐朝答应将公主放还,自己这一辈子辛苦建立的基业,就毁于一旦了,他知道,国内反对派就在等这样掀翻他的机会。

    可惜,耶率公主那样美丽的女人居然成了唐朝的女人。一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生气,他甚至不恨唐朝,有些恨这个不争气的公主,为什么自己如此讨厌的人,她会看上呢?

    这小子得到了罗兰阏氏的青睐,居然连她的女儿也一起收了,这是何等耻辱的事情!

    所以,旭烈升元帅做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就在他带领着队伍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喝道:“沙拉兀听令!”

    帐下一员骁将应声出列,答应了。

    “你骑快马,加急赶到宫中,禀报阏氏,就说本帅已经同意了耶率公主和唐朝的婚事,敦请唐朝不日就到突厥和公主完婚!”

    沙拉兀是他心腹死士,甚有谋略,闻言一惊:“大帅,唐朝已经尚了唐朝的新灵公主,现在再、、、、、、再娶我大突厥公主,于礼法不合?”

    旭烈升就微微一笑:“你有所不知,我只是叫你去探听一下阏氏的意思,一有消息,立即回报。”

    “是,大帅!”他现在算是明白了。

    本来,快马前去探听消息,并不算最快,最快的是用雪鹰、雪雕等,但是因为事情重大,又害怕被人逮住把柄,所以派心腹乃是最佳的选择。

    沙拉兀快马而回,不一日到了固原,立即进见阏氏。

    罗兰阏氏自从和唐朝有过一次露水因缘之后,心中一直挂念,不知道什么原因,竟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起来。她时常奇怪的想,为什么一个醉酒的男人,某些方面的能力,居然还是强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她是一个在某些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的女人,也真的算得上一个绝代的尤物,她自己说自己是突厥的珍宝,倒也不算是吹嘘。

    如此自傲的一个女人,自从见到唐朝之后,尤其是有过那样糊涂的一个晚上之后,她忽然像是找到了自己的初恋。

    连她自己也难以相信,阅尽人间男色的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迷惑,她忘不掉,他一直在拒绝她,但是她还是忘不掉,并且灵魂之中仿佛还被打上了烙印。

    连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希望这次旭烈升不要将唐朝的头颅血淋淋的带回来见他。

    她见过太多次了,旭烈升都是这样将自己的情敌的头带回来见她,然后自己一定会热烈的安抚他,至于怎样安抚,她知道得很清楚,这个男人就是喜欢自己的**,即使是一个软绵绵的眼色,他有时候都会疯狂,这是一个爱自己爱得不顾一切的男人。

    所以,当听说他带领大军为国出力,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时候,她就知道,旧事恐怕得重演了,他哪里真的是为国出力,只不过是要亲手割下唐朝的头颅。

    事实是不是这样,她不得而知,但以她突厥第一女人的自尊,她觉得,旭烈升这出征,就是为了她这个女人,为了她这个突厥的珍宝一样的女人。

    于是,当沙啦兀将旭烈升兵败班师,并且已经同意了唐朝和耶率公主的消息告诉她的时候,这个一向冷静自持的女人还是失声惊呼:“什么,这是真的?”

    沙拉兀点头:“卑职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欺骗阏氏的,此事千真万确!”

    然后,罗兰阏氏的身子颤抖了起来:“唐朝,好你个无耻的男人!”

    只见她满脸涨得通红,双拳紧握,但忽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冷静:“你先出去一下!”

    沙拉兀从未想到阏氏会这样失态,震惊的退出去了。

    沙拉兀刚一走出去,就听到了女人的哭声,原来——阏氏哭泣的时候,和别的女人也没有什么分别,他如是的想。

    罗兰有一种伤心的感觉,忍不住哭了,以前,她也从未想到过,自己会为一个男人哭泣,但是她现在却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哭得像个泪人儿。

    她一直觉得男人都是蠢货,都是拿来利用的,她曾经利用美色征服了先可汗,可汗死后,她更是凭借母亲的优势,轻易的征服了自己的儿子辛干可汗,就更不用说旭烈升这样的粗莽男人了。

    但她现在不是,自从听到唐朝没有被旭烈升杀死的这一刻起,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或许整个天下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唯一值得去爱的男人。

    “你得到我还不够,你还无耻的得到了我的女儿,你欠我太多,太多!”她喃喃的不断的重复这句话,完全失去了一个阏氏的风度。

    但当她冷静下来走出去的时候,她又是那个风华绝代,高高在上的阏氏:“沙拉兀,你立即回去告诉旭烈升将军,就说本宫已经同意了他的决定,不过有一个要求,必须得办到的要求,就是唐朝必须在一旬之内来到固原温泉宫百花谷,本宫要单独见一见他,和他详谈金枝的婚事。”

    消息传回旭烈升军中,旭烈升脸上浮起一丝荒唐的微笑,心中想:两个下贱的女人,小的为唐朝神魂颠倒,老的也是,哼,不过,这个时候,我的机会却是来了!

    很多人对付情敌的办法,就一个字,杀!

    旭烈升是个粗莽汉子,他对付情敌的办法也是杀,匈奴人残暴的因子挑动着他残暴的杀戮情绪。

    哼,也许在战场上我不是你唐朝的对手,但是我会玩阴谋诡计!

    他太熟悉罗兰阏氏这个女人了,风流本性是改不了的,唐朝这人虽讨厌,但是武功人品长相都是头挑人选,罗兰阏氏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只要能将唐朝诱到固原,自己的机会就来了,在十万军中,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杀了他,但是一旦回到突厥的都城,杀他就有很多理由,并且即使他手下的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知道了,也查不出线索,到时候自然可以除掉这个眼中钉,他最害怕的,就是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

    一旦知道是他害了唐朝,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纵然能保全性命,但也必定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稍一不慎,命就不在自己的手上了。

    所以,要害绝代的好手,必须要靠阴谋诡计,再强的好汉,可以顷刻间立杀百人的好汉,不可以力敌,但可以智取,他熟读汉人的书,《三国演义》里的吕布,天下无敌,还不是为手下的计谋所擒。

    唐朝皮肤如处*女一般嫩滑,长相高雅,自是个风流人物,耶率公主这样大**份的将身体交给了他,由此可见一斑,要对付他,恐怕还是得在女人上下功夫。

    罗兰阏氏自然是个合适的女人。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的肌肤之所以生巨大的改变,不是因为天生皮肤好,而是练武的缘故,武功步如暗劲颠峰之后,骨髓的造血功能显著加强,连骨髓本身也生了进化,身体皮肤自然会生奇异的变化。

    旭烈升的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明白这些道理,总觉得唐朝是妖邪一路,总觉得之所以生自己难过的事情,是唐朝勾引罗兰造成的。

    自己的孩子再坏,父母往往都把他想象成好的,他深爱罗兰,所以才什么都将她往好的方面去想,而将唐朝想象得邪恶无比,世上许多惨事由此而生。

    其实,历代修道的,或者是练武的,修炼到高深的时候,皮肤毛孔,甚至声音都会生奇怪的变化,大异于常人,往往不是在民间被视为是神一样的人物就或者妖怪。

    白莲教就是妖异的教派,派中的女神性感无比,其实就是因为修炼了高深武功,再加上修炼了媚惑人的一些技巧,才会使男人趋之若骛。

    唐朝当然不知道这些,他不知道一张阴谋的网又向他张开了,还搂着性感美丽的耶率公主,和她说着最甜蜜的话儿。

    不过,在他的内心,他却是开始深深的担忧,武功进步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也异常的灵敏,想到了这件事情的关键,我已经尚了唐朝的公主,再尚突厥的公主,显然是不行的,而且,唐朝和突厥现在刚刚交战完毕,还属于是敌国,我怎么能娶一个异国的公主呢?

    可是,看着耶率公主朦胧和期待的眼神,他就知道,这一生,这个女人恐怕得永远跟着自己了,她已经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交给了自己。

    他知道女人那些血红的证明,以前在莲儿、文姜、芹儿和新灵公主的身上一一生过的,现在,那清晰的红色又再现。

    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必须得让她堂堂正正的做自己的女人,可这其中的难度,他知道,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甚至可以预见到,李隆基知道了这件事,不管自己以前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一笔抹杀,然后将自己四海通缉,最后投入天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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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委屈

    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唐朝和耶率公主含怨分别在即,公主紧紧偎依在他怀中,眼圈儿红了,泪水在将掉未掉之际,唐朝说道:“金枝,哭什么,我不是已经答应你,三日之后就到固原来迎娶你,你何必悲伤?”

    公主就柔情无限的看着唐朝,叹息了一声,这声叹息很轻,但却像是有几千万年的惆怅:“郎君!践妾不管你说的话是真还是假,我还是要告诉您真话,你在我的心中,是一个传说,对,就是一个传说!你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我只能抬头仰望你,你有你的事业,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你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元帅,你有你的苦衷,你不来也没关系,不过,要是你不来,我宁愿去死,我不骗你,这是真的!”

    耶率公主这样说话的时候,本来英姿艳丽的脸上显现出一种坚决的决绝之情,一种自内心的坚毅之情,在脸上表露了出来,使她这个人在突然之间有一种菩萨一样的慈悲尊严!

    唐朝顿时相信,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子,要是自己真的抛弃了她,她的确是会选择死的。

    于是,唐朝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握得很紧,但只握了一下,然后,忽然抽出,说道:“我唐朝是一个怎样的男人,你几天之后就能看到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在公主的面前,但当这句话一说完,蹄声已响在输林里。

    耶率公主有一种骇然的感觉,同时惊喜:自己深爱的男人武功绝顶不说,轻功更是已经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

    唐朝骑火电马回到军营的时候,舍瓦和牛僧孺等人正在商量要不要在半道上伏击旭烈升。

    唐朝略略一听了在座将领的意见后,下了决断:“不用伏击了!从现在开始,突厥和唐朝,已经是友邦,本帅有重要的事情要立即前往固原,安西都护之职,由我义父舍瓦暂摄,立即命令随军书记官,报告平定突厥之事,按照功劳簿上的情况,如实上报朝廷,论功行赏,不得有误!”

    众将凛然遵命。击败突厥之后,唐朝在军中的地位再次的飙升,一言一语均有千钧之重。就连舍瓦见了唐朝,心中都有一种奇异的压迫感,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或许已经不弱于自己,再加上有一种大元帅的威严在里面,使得自己都产生了忌惮。

    化境的高手是一种怎样的存在?那几乎就可以说是一种无敌的存在,可以任意的决定一般人的生死,在化境高手的身上,有一种生杀予夺,掌控一切的能力,这从李隆基将天下一切人都玩弄于股掌的心态就可以看得出来。

    舍瓦的武功或许没有李隆基厉害,但是武功既入化境,就好象修仙成就正果,可以永生不死一般,不说在南诏这样的小国可以纵横无敌,就是在唐朝,只要不是独闯紫禁城,简直可以说是来去自如,在大城大州的府库官衙,就像在自己家里一般闲庭信步!

    到了化境层次的高手,轻易都不会为人所用,像李南靖帮助韦坚杀唐朝,那是因为他受过韦坚的大恩,但两次无果之后,他还亲自告诉唐朝,事情的始末。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风范!因为,天下间,已经没有了他们畏惧的东西。武功到了这样地步的人,已经不害怕刺杀,因为,他们身上的反应厉害得不可思议。比如,当你在他背后的百步开外向他施放冷箭的时候,他背后被瞄准的部位的毛孔就会产生一种过电一样的酥麻感,从而轻易的避开。在唐朝穿越前的社会,武功到了这种层次的人,即使你在千步之外用枪瞄准了他,他也能立即的生出感应,从而避开危险。

    这样的高手,在冷兵器的时代,可以称得上无敌了。当然,遇到暗劲层次不同的高手,比如化境绝顶的高手对上化境初级的高手,也能轻易的取胜,但要取别人的性命,却是极端危险之事,往往是同归于尽的下场,因为只要是暗劲颠峰如临化境的高手,拼死一击的能量,都大得吓人,一个高手要完胜对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要硬碰硬的进攻,这样的时候,弱势一方同归于尽的招数出,任谁都挡不住,因此,绝顶的高手之间,鲜少交手,并且即使交手,多以点到即止收场,很少有像唐朝和霍伤拼战分出胜败的。

    并且,霍伤之所以败,是中了唐朝的诡计,不知道藤甲的厉害,他的武功,也并不在唐朝之下。

    唐朝和专仁等人以及隆多等人话别,舍瓦甚是担心:“唐朝,固原凶险,你怎么能孤身犯险,还是多带几个人手,缓急之时也好有个照应?”

    唐朝挥手阻止了:“多谢义父关怀,孩儿近日领悟了不少上乘武功的妙谛,就有什么小小刺杀,孩儿并不放在眼里,况且,旭烈升并非愚笨,想来这次的结盟乃是真心了,但请放心!”

    他心中,却是有一句话不便说出,和突厥公主结亲这件事事关重大,决不能让李隆基知晓,自是以保密为第一要务,一旦有变,自己轻功绝顶,要走,天下间恐怕还没有人能挡得住,人多了反而是累赘。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特征,独来独往,不受任何的牵制,有穿透一切的能力。

    在血与火的战斗中,唐朝武功大进,终于突破了那一层膜,本来,在击败霍伤的时候,他的武功就已经取得了突破,但距离化境还是差着一层皮,本来,以唐朝现在的修为,这层皮迟早会捅破,一般应在数年之后,要知道,这是质的改变,需要无数的积累的,像有的明劲高手,功力深厚,但就是一辈子卡在那里,不能突破到暗劲,缺少的是一些天赋和勇气。

    在战场上血与火的交战中,武功可以突飞猛进,往往历朝历代的高手,都和军队有密切的联系,即使没有在军队中磨练,但也是经常打架踢馆的人物,不然的话,没有实战经验,武功就是空壳,表演的时候花团锦簇,但一见了真章,比死也得重伤。

    唐朝为了不引起注意,没有骑自己的火电马,摸进突厥大营中偷了一套突厥衣服穿上,将帽檐压得很低,忍不住哈哈大笑。

    突厥守营的士兵听到笑声进来看的时候,眼前一花,唐朝施展轻功去也,他还怀疑是看花了眼,以为白日里遇到狐狸大仙,哪里想到唐朝是以绝顶身法闪到了他的背后,然后电逝而去。

    突厥大军是分批而行,倒也竟然有序。唐朝看了之后也忍不住赞叹,旭烈升此人虽败,倒也算得上个人才,他显然是想到了唐朝可能会在半路上伏击他,所以前后呼应,并不是大军整体开拨,到时候即使遇上伏击,也不过是小的损失,没有致命伤。

    唐朝也不骑马,脚步一滑,冲了出去,他有心想看看自己的轻功到底到了什么样的境界。

    这一奔只闯得沙尘滚滚,长龙一样的奔向了固原,以他现在的体力,自然具备千里马的能量,不急不慢的奔行之中,有一种飘飘若飞的感觉,果然,上乘的轻功加上无穷的体力,挥了难以想象的威力,他竟和耶率公主同时到达了固原。

    耶率公主座下的是千里马,并且公主回国见唐朝心切,日夜不停,策马狂奔。

    此时此刻,唐朝感觉还是精神奕奕。

    ————————————————————————————

    罗兰阏氏终于又见到了唐朝,在她意想不到的时候,当唐朝将头上的帽子取下,向她微笑的时候,她忽然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这里是温泉宫百花谷,阏氏真会享受!”他笑得很自然,仿佛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但是罗兰知道,突厥皇宫虽比不上长安,但也是森严之地,比得上大食这些国家宫廷,他竟能避开一百多道岗哨,包括大内侍卫,并且进入自己的寝宫,而且似乎还选择了时间,在自己身边只有一个宫女的时候现身相见,这份能耐,真的是匪夷所思了。

    “谁?是谁带你进来的,是皇儿吗?”罗兰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似乎担心有什么地方有瑕疵。

    但像她这样的人,自是将自己的仪表每时每刻都整得尽善尽美的,哪里有什么瑕疵,显然,她是害怕唐朝见了之后不喜欢。

    就这一个微妙的动作,唐朝已经感觉到阏氏对自己是十分重视的,心中叹息,多么美丽的女人啊,要是在你二十年前遇见我,或许我真的不会放过,但现在,却是不能乱来。

    但却气定神闲的答道:“都不是!是我自己进来的!”

    “这怎么可能?”她的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

    “在长安城中,我一怒之下,曾经和李隆基角斗于勤政殿,将其击败,固原弹丸之地,我自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这几句话说得轻描淡写,不过一种狂放的气势已经完全将罗兰阏氏笼罩。

    罗兰阏氏岂是轻易能被吓倒的人,冷笑一声:“阿辛,去报告皇上,就说唐朝安西都护大帅星夜来访,叫他好好看住城门,突厥好客,想请大帅在固原多住些日子!”

    “是!”这个宫女正想走,但唐朝忽然隔空一指点出,这宫女顿时不动了,原来脚上“环跳穴”被唐朝点了,自然不能行走。

    “你。你干什么?”罗兰阏氏眼睛里似乎要滴出血来。

    “我只不过是点了她的穴道,十二个时辰之后,穴道自解,倒没有伤她性命。”唐朝依旧说得轻描淡写,有种万事都不放在心上的感觉。

    “好好好!既然你这样无法无天,本宫就问你,你就是这样来求亲的吗?”

    她面色寒冷如冰,心想,我本想好好的折辱这小子一番,然后看他是不是能顺老娘的意思,做我的男人,但想不到他竟然这样霸道,不过还是禁不住佩服他的能耐,竟然能这样轻易的在固原皇宫里擒住我!

    她知道,自己毫无武功,对上武功绝顶的唐朝,她现在的地位,等于和被擒一般无二。

    “是!耶率金枝已经成了我的女人,你答应我也娶她,你不答应我也娶她,我现在这样做,就是告诉你,你要破坏我的好事,你现在应该清楚了,即使你是阏氏,我要杀你,也好象是杀一只鸡,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同意我的一切条件,还有一条就是死,我不希望你选择后者!”

    唐朝的话冰冷如倒,深深的刺痛了罗兰的心,她的泪水流下:“唐朝,你,你竟然如此狠心?我答应你,我怎么会不答应你,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你抱我次,你再抱我一次,我就一切都答应你,哦不,就算死又算得了什么?”

    她泪如雨下,梨花带露一般,扑在唐朝的脚下。

    唐朝蓦然间一阵感动,他知道,自己的话说重了,这虽然是一个身子不再纯洁的女人,但的确是喜欢自己的,真心喜欢自己的女人!

    于是,他温柔的抱住了她,没有一丝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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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刺杀

    唐朝抱住罗兰阏氏,吻了她如花的脸,心中充满叹息的放开了她,此时此刻,他心中在想,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绝丽的女人,想不到还是我的岳母!

    当唐朝走出去的时候,他听到一个女人的放声痛哭,像是春天里杜鹃啼血的。

    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唐朝的心中有一些失落,情不自禁的唱起了这歌,心中有一种深深的惆怅,他知道,在自己生命中,是永远不能忘记这个女人了,只记得依稀的梦中,有一个被突厥突厥视为珍宝的女人曾经和自己有过一夕缠绵。

    但他的心情随即平静下来,因为他想到了美丽的耶率公主,他知道,她这个时候正在宫里痴痴的等着自己,可不能辜负了她一片心。

    于是,唐朝脚步闪动之间,上了高高的宫墙,对现在的唐朝而言,壁虎也只能望他兴叹了,再也赶不上他的灵活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宫墙的一个角落里,一个面色阴沉的年轻侍卫模样的人脸上却露出了狞笑,这笑一出,立即使得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丑陋无比。

    此人正是旭烈升的座下大弟子沁风,武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达到明劲的极高层次,旭烈升带兵出征,将国中一切事情都交给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计谋深远,手段层出不穷,能应付朝中的反对派。

    他现在当然已经接到师傅兼上司的命令,要在固原刺杀唐朝,而且不能留升下一点痕迹。

    他自然绝对服从师傅的命令,而且以他的智慧,很快的就定下了监视阏氏的计划。

    他自然是知道阏氏情不自禁和唐朝生过的一些风流韵事的,他就不相信唐朝到了固原之后不找罗兰,果然,唐朝以绝顶轻功潜入了温泉宫。

    唐朝虽然厉害,但也只能避开一般的侍卫,还是不能避开绝顶的好手,大内是侍卫本在沁风的掌握之下,于是,沁风火急的在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且听到了阏氏和唐朝的话。

    以他的武功和势力,要在暗中监视,并不是难事,就连耳目极端聪明的唐朝也没有现他的存在。

    毕竟,在固原这样的地方,是突厥皇宫,有一种神奇的念力使得武功高手不能尽亏宫中秘密。

    这虽然有点像是在说神话,但是却是确实存在的。

    唐朝在夜色中看去,就像一只灰色的大鸟,不停的在墙壁院落之间穿梭,轻盈的难以想象,没有花上半个时辰的时间,他已经探明了耶率公主的寝宫。

    不过,在这样的时候,他还是忍了下来,他可不能在煌煌白昼里去见公主。毕竟,他现在来的目的就是要带着公主离开突厥,要是让人看清楚了自己的真面目,以后从此多事。

    还有,他的心中也很忐忑,他想求公主一件重大的事情,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去见她,不然的话,到时候一旦有变,可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唐朝所处的位置是在宫里的御厨的房屋顶上,一阵阵的香味传了上来,唐朝知道,现在恐怕是到了宫中用晚餐的时候,肚子忍不住呱呱叫了起来,偷了几碟大菜来吃,果然味道绝美。

    以他此时轻功,厨子又哪里能察觉他,所以宫中立即传出了狐狸大仙降临固原的消息。再怎么说,突厥皇宫还是戒备森严之地,可不能让人随便偷东西。

    这件小事也很快的传到了沁风的耳朵里,并且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冷冷一笑,命令监视阏氏的人马全部用来监视耶率公主的居所,只听他喃喃说道:“唐朝,我早已将你看清,你是一个多情种子,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会不惜一切的,你既然敢威逼阏氏,多半会私下来见公主。

    唐朝吃抱喝足,仰面看天上的星星,心中感慨,想不到一千多年前,星星还和在漳州时一样,一样的灿烂,一样的神奇。

    夜已沉,唐朝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身子轻轻一震,蝴蝶一样的在琉璃瓦上打了个转,觉得全身充满了精力,半日以来用轻功赶路的疲惫一扫而空。

    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换髓换血的威力,武功进入化境,身体武道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意境在里面。

    他这个时候最大的变化就是身体的代谢能力非常的强,刚才在御厨中偷的这几盘大菜,用来一席的人吃也是绰绰有余,但是他一个人却几乎吃了个碗底朝天。传说中的仙人能一灿食尽全牛,说的恐怕就是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

    当然,唐朝现在的武功,还处在化境的初级阶段,睾丸和眼睛这些敏感部位,还没有能修炼得铜筋铁骨,没有能暗劲伤人的能力,不过,假以时日,还是能将这些部位修炼得坚固异常,能随时暗劲勃伤人,当然,那也是化境达到高深境界之后的事情了。

    唐朝的身心正处于极大的放松之中的时候,遇到了第一次暗算。

    暗算他的是箭。

    这不是一般的箭,而是小箭,弩车出的,威力是一般弓箭手出的箭的十倍。

    更恐怖的是,箭尖都是蓝汪汪的,显然是淬了剧毒。

    在这样的星光下,唐朝的眼睛里纤毫毕现,眼神里透露出不屑,他知道,这样的阵仗虽强,但是还是分毫不能伤害自己,因为他身上穿着坚韧之极的藤甲。

    一有了这件宝贝,竟将这件武功好手人人害怕的利器破去了。要知道,在战阵中,即使是化境的高手,身体铜筋铁骨,但也只能抗击钝器的击打,而不能抵挡利箭的射杀。

    这也就是历代的武功绝顶的高人都还是要寻找宝刀抱甲的原因,用来防备的,就是这种弩车出的箭,再有就是抵挡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人的进攻。

    唐朝身子轻轻一抖,无数的箭只四散飞开,都被他震落,飘飘的下了宫墙。

    “大胆刺客,动手!”喝令的这个人语言冰冷。

    就在这个时候,五百柄标枪箭一般的射向了唐朝。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才变了,因为五百柄标枪出的尖笑刮得他的皮肤毛孔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就好象一个人在无意之中见到响尾蛇出叫声从自己身上游过一样。

    这是一种恐怖的声音,更使唐朝奇怪的是,耶率公主的寝宫一片寂静,而且没有丝毫的灯光,一切都像是在梦境里一样呈现在他眼前。

    敌人已经事先得到了消息,这是唐朝一刹那间的感觉。

    敌人使谁?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成功的躲开了五百柄标枪,其中有几柄,贴着唐朝的肉滑了过去,掷标枪的人明明见到刺中了唐朝,但是却还是没有真正的刺中。

    标枪的威力,那是大于弩车箭了,而且比箭还灵活得多,变化多端,有的快,有的慢,有的迂回,有的则是霸道,其中隐含了不少兵法的道理,在中原虽然并不流行,但在突厥军中,却是第一的杀手剑,向不轻出,出必杀人。

    沁风吃了一惊,他一切都判断正确,判断到唐朝很可能来找公主,于是将全部御林军都调集到逐这里,更是精心选择了弩箭手和标枪手,想不到还是不成功。

    以刺客之名杀了唐朝,即使舍瓦知道了,恐怕也不会前来杀自己。他可是知道,舍瓦这样的人,可是连自己师傅都害怕的人,要是知道自己蓄意杀了他,自会来取自己的脑袋。

    于是,沁风把心一横,下了围杀的命令——面对唐朝这样的敌人,除了依仗人多,他实在也找不到好的办法了。

    他早听人说过,化境高手是不怕暗杀的,而今果然。

    本来,及使唐朝能躲过弩箭,但标枪是突厥国的镇国之宝,五百只标枪,变化万千,唐朝可说是绝无可能躲过,但唐朝偏偏就躲得过,有的明明刺中了,但却毫无效果。

    唐朝肌肤的感应能力,已经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能够准确的感应到任何威胁。

    不过,这都是表面现象,唐朝却是心中叫苦,因为他感觉到刚才刺在自己身上的数只标枪的投手,的确是膂力惊人之辈,虽用护体真气将之震落,但是余劲还是伤了自己的气血。

    “你们这是干什么?”耶率公主的声音传出,刹那之间,灯光已经亮起,耶率公主手握双刀,带领着一队女兵,出现在星空下——

    “是你正好,我今天就是来俘虏你的!”就这一缓,唐朝的气血已和,从丹田里吼了一声,将所有的人都震住。

    然后,使人吃惊的事情生了,耶率公主居然并不反抗,就这样被唐朝擒住,向高墙上一掷,他自己随即如一只大鸟般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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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私奔

    以唐朝此时轻功,天下间能追上他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他又是早有准备,手上一抖,一只铁抓就抓住了宫墙外面的一棵大树,耶率公主攀附在他的身上,两人的重量相加,却并不觉得沉重,轻飘飘的几个起落,已经到了皇宫外面。

    唐朝落下地来,和耶率公主相视而笑,公主随即给了他深情一吻。

    **之后,唐朝郑重的一笑:“我要俘虏你,你为什么不挣扎,还要跟着我逃跑?”

    耶率公主道:“你们汉人之中有个叫杜牧的写得好‘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和你心心相印,你的心思,我难道还有不明白的吗?”

    “我有何心思?”唐朝故意装不明白。

    “大哥,我知道你不好意思说,但是我知道,你这次来,就是想给我妈一个教训,然后带我悄悄回到唐朝,做你见不得光的夫人。”

    唐朝一惊,好厉害的女人,她果然看清楚了我的意图,我还以为外邦的女子粗莽,哪里想到心竟然这样的细。

    他哪里知道,女人,不管是哪里的女人,对感情方面的事情,都是十分在意,一个近二十岁的少女,苦苦等待自己喜欢的男人,一旦见到唐朝这样的,哪里有不睁大了眼睛看着的道理。

    “你,你怎么知道?”

    耶率公主嫣然一笑,娇羞无限,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唐朝就充满歉疚的抱住了她:“就是太委屈了你!”

    耶率公主用上排牙齿咬住下嘴唇,眨了眨眼说道:“大哥,只要能在你的身边,做你的妻子,别说是做一个没有名分的夫人,就是做一个丫头,整天供你使唤,给你洗脚穿衣,也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日子。”

    听她说得深情无限,唐朝紧紧抱住了她。

    他这次答应阏氏的请求,亲自到突厥,其实不是要名正言顺的娶耶率公主,而是要威迫阏氏答应自己的要求,让她的公主和自己私奔。

    这本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唐朝早料到不会十分平静,所以全身充满了戒备,制服阏氏倒是在他意料之中,但遭受到沁风的暗算,却是他没有想到的事。

    “公主,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唐朝忽然推开了他。

    “你要去干什么?”

    “突厥和我大唐已经不是敌国,我倒想看看,究竟是谁想要我的命!”唐朝森然道。

    耶率金枝忽然抱住了他:“大哥,一定是旭烈升叔叔,我求您一件事!”

    唐朝的心沉重了起来,他内心岂不知道这肯定是旭烈升的诡计,之所以当面没有说出来,就是害怕公主阻拦,想不到她还是阻拦了。

    “你求我什么?”

    “大哥,旭烈升叔叔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只喜欢我妈,想不到我妈却喜欢你,好象还和你生了一点关系,他想杀你,不是他的真心,他只是觉得愤怒,你,你就算要对付他,也请留住他一条性命好吗?”

    “你,连这些你都知道?”唐朝的心中震惊。他实在想不到,耶率公主竟连这些都知道,忽然很羞愧的说道:“公主,真的是对不起,我,我和阏氏是生了点关系,但我以天地良心誓,决不是我有心为之!”

    “不要再说了!”耶率公主抱住了他,“我知道的,绝不是大哥的错,我,我不怪你!”

    唐朝一阵感动,亲了亲她艳丽的脸:“公主,我也答应你,不伤他性命就是了!”

    说完这话,唐朝飞身一跃,十余丈高的宫墙,他只两三个起落就已经到了顶,然后,身子一弹,顺着墙到了皇宫。

    要是在大明宫,唐朝是万万不能这样大白天的进入的,毕竟宫卫无数,但是突厥比之唐朝,显然低了几个等次,建筑也不能和大明宫相比,唐朝要进去,却是轻而易举。

    沁风这个时候正坐在温泉殿左侧的办公房里,默默的生气。

    他显然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宫门之外布满十万雄兵,那样的话,围而歼之,就可以使完成师傅的嘱托了。

    不过,他的心中随即升起一种不可捉摸的情绪,他那样恐怖的轻功,只是要走,天下间又有谁拦得住?刹那间,他因为师傅居然惹下这样的魔头而恐怖。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敲门的时候,还很有礼貌:“沁大统领就住这里吧?”

    沁风驾御手下极严,手下在他面前不可能这样说话,一惊而起,立即就看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男人,只见他刚刚将手中的一个卫士放下,用嘉许的口气说道:“你没有说谎,沁统领果然就在这里,就饶你一命!”

    沁风立即明白了,唐朝就是靠逼问自己的手下找到自己的。

    呼啦的一声,一拳冲出,先下手为强,沁风的反应也是极快,在这同时,他丹田中吐出一口气,喝道:“有刺客!”

    唐朝微微摇头,手臂不知怎样的一伸,架住了他这突袭的一拳,内力一吐,沁风立即感觉就是千斤鼎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想摆脱,但却立即知道,摆脱的命运,是自己的胸腹空门,完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在唐朝这样的高手面前,一丝空门都有可能致命,更不用说这样巨大的漏洞,和送死几乎没有分别。

    所以他只能挡,唐朝的天山雪花掌也就凝聚成实招,浑厚无比的内力一收一放,沁风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心脏忽然被抽空了。

    这倒并不是唐朝真的抽空了他的心脏,而是在巨大的内力打击下,沁风的身体还来不及感觉到疼痛,就已经被彻底的伤害。

    这是实质性的伤害,就算他以后还能如常人一般,但武功却是废了。

    唐朝看着他慢慢瘫软下去,喃喃的道:“小子,你师傅虽然叫你害我,但是你不该心存恶毒,用标枪大阵取我性命,要不是我的武功已经达化境,身体的感应能力强,我已经栽在了你的手里。”

    说完,唐朝随意挥洒,将抢进来的卫兵的武器随手夺取,然后腾身一跃,脚尖踩在无数的刀枪尖上,一飞冲天,安然离开了皇宫。

    唐朝会合耶率公主之后,直奔旭烈升的大营,按照公主的意思,白天不宜下手,晚上的时候,潜入旭烈升的军营,在睡梦之中给了他一掌。

    此时旭烈升虽在军营之中,手下守备森严,但在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还是找到了一丝空隙,抓住一个士兵,剥了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此混入了大帐之中,出其不意的点了旭烈升几个贴身亲卫的穴道,在他的胸口上印了一掌。

    以此时唐朝功力,收由心,这一掌虽不能要他的性命,但是却能使他全身瘫痪,身上经脉受到大损,即使治好了,也终生只能在轮椅里生活。

    可以断言,从此之后,旭烈升风光的日子结束了。

    倒也并不是唐朝存心不良,而是这家伙背信弃义,尽干阴谋之事,还有一个远虑就是,旭烈升不能主持国事,突厥必将生变乱,到时候哪里有余力进攻唐朝,自己好不容易稳定住西域局势,可不想立即又生变乱。

    突厥要是像现在这样,旭烈升完全控制局势,就有余力出来觊觎丝绸之路。

    自己的身边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当权者对权术的运用,到了这里,就不会再去考虑是否伤天害理。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就是阴谋,善于阴谋者得逞。

    唐朝也差点着了高仙芝的道儿,和契丹生死战。

    战争是一门越邪恶越受人景仰的艺术,诸葛亮杀人那么多,但是后世纷纷还觉得他厉害,有计谋,一切卑鄙,龌龊,只要运用成功,即使将自己的老婆拿里使美人计,世人都纷纷赞叹!

    唐朝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下了重手,但唐朝知道,还是没有违背爱妻的意思,差不多也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公主,一切都按您的吩咐,完成了。”

    耶率公主纵体入怀,无限的幸福:“啊,从此以后,我就是大哥您的人了,我已经想好了,我以后就当你的丫头。”

    “你说什么呢?”唐朝大笑。

    “大哥,我说的是真的,我不像你娶的新灵公主,也不像你在南诏取的李莲和文姜公主,也不如你的那个芹儿,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身份,那就不妙了,还是做你的丫头划算,天天给你梳头穿衣,反而比李莲公主她们好。”

    “有什么好了,她们可是正室夫人,会欺负你这个丫鬟的?”唐朝故意笑了起来。

    耶率公主就无限幸福的笑了:“这倒没有什么,我高兴的是,可以天天见到大哥你啦!”

    听着这样痴情的话,唐朝有一种心醉的感觉,人生而有这样的知己,夫复何求?

    谁也想不到,大突厥的公主,为了能跟着唐朝,竟然私奔了,突厥国中,旭烈升果然全身瘫痪,不能理事,混乱非常,生查等又重新掌权,内部矛盾尖锐,再也没有能力进攻唐军了。

    罗兰阏氏畏惧于唐朝的威吓,只得将公主失踪的消息严密封锁,只能想象自己女儿和唐朝的快活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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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的少年唐朝,因为一次意外的飞车回到了唐朝。他本担心自己伟大的理想无法实现,想不到在这样一个权力鼎盛的时代里,他竟然如鱼得水,不仅取得了别人无法复制的成功,还彻底的改造了那个时代!且看我们的主角如何利用他在现代社会不算太强的能力,在万国盛唐中练武功、带军队、诛权臣、平叛乱、搞政变、治国安邦,威震异域,收尽美色江山,用自己的一双铁手,重铸大唐!--------------------------------------------------------------------本书已经签约,完本保证,请大家放心收藏!飞越唐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飞越唐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飞越唐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