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罗兰阏氏
唐朝见他如此爽快,倒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但随即明白了,能留下一条性命,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此人十足就是一个务实的人物,于是也立即说道:“大哥,我还得告诉你,这是剧毒的毒药,吞进肚中之后会游到胃谷中心停留,千万别想用真气将之逼出体外,不然的话,毒药溢出,立即死亡。不过,这药丸面前的这个红色糖衣却是能保证一年之内,毒药不会作,一年之后,你来我这里拿解药就是了!”
到了此时,牛僧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点头道:“好,二弟,从此以后,大哥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他也回答得很干脆,唐朝甚为满意,这家伙虽然奸猾毒辣,但是做事倒真是干净利落,现在既然控制了他,他自会尽力做事。
“很好,我会马上派人回安西都护府,说你牛副都护是跟随我到突厥出使了,将一切事情都交由舍瓦处理,你从此就跟在我身边!”
“是,主人!”牛僧孺见先前自己叫唐朝“二弟”的时候他在皱眉,于是赶紧改口,他可是个乖觉的人。
唐朝随即吩咐手下回去报告,同时就地扎营,将牛僧孺的十多个手下一一训话,以使他们不敢起异心。
舍瓦得到情报之后很快派隆多亲自来回复唐朝,叫他放心,同时带来了唐朝要的化装的衣服。
毕竟,带着牛僧孺这些人去突厥,不可能还是以马贼的样子,还是要装成客商。
次日一早,牛僧孺走在队伍的前头,一行近七十人的商队逶迤往突厥进。
这其间,自是遇上了小股强盗,但又怎么是牛僧孺的敌手,自是轻描淡写的就解决了,唐朝乐得在骆驼的背上修炼神功,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渐渐的透过他的全身,渗透进血液里面,他隐隐的感觉到,自己全部的血液,包括骨骼,都在进行彻底的更新。
越往北走,寒冷吹起,北国已经渐渐的下起雪来,鹅毛一般,越来越冷。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曾经的孱弱少年的心中,凭添了几丝怀念,唐朝忽然想到在前年的这个时候,自己穿越的时候掉进滇池的事情,而今,已经穿越两个年头了,不知道“神水仙子”是否已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不知道老妈是不是还在干那种肮脏的行当,不知道漳州一中今年有没有人能考得上清华北大?不知道以前自己口口声声说“爱”的那些“女朋友”,现在可还记得自己?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安然抵达了突厥,带着无数的珍宝金银,还有美女,他到达的时候,先在突厥的临时都门所在地固原找了一处巨大的客栈住下,徐徐展开计划。
固原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几乎比不上太原,更不用说和唐朝的洛阳和长安相比。但这也难怪,突厥本就是一个游牧民族,四处迁徙,喂养牲畜必须得沿袭水草丰美的地带长期流动,也建立不了繁华的大城。但虽然如此,固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才城市,城中店铺林立,各种交易盛行,有来自各国的人,并且还有许多中原汉人商人,戴着皮帽,拉下帽沿,只露出一双眼睛。
突厥的天气,真的是寒冷,怪不得突厥的骑兵如此厉害,原来就是因为北方苦寒,这些人都生得身强力大,又长于骑射,自然要四处扩张了。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要练成绝世的武功,先天条件是很重要的,比如俄罗斯民族,就是典型的身长力大,练起武功来,也更容易出成绩,以前的俄罗斯帝国,纵横欧亚非三洲,出现了彼得这样的大帝,成为欧洲的宪兵队,后来还击败了拿破仑,这就是天赋。没有强悍的歌萨克士兵的素质,哪里能够占领大片大片的领土?
但话又说回来,一个民族的武力强大与否,还和凝聚力有很大的关系,像中华民族之中五千年的传承,即使在身体素质上比西方高大的白种人吃了一点小亏,但是仍然是不可小视的。
按照实先的计划,阿尔蚂出去很快的就将突厥现在的情况探听回来了:现在是突厥的外强中干时期,可汗刚刚死,年仅仅十七岁的辛干继承可汗位,由他的生母罗兰阏氏垂帘听政。
这辛干是罗兰的亲生儿子,按照习俗,娶了自己的母亲,三十七岁的罗兰为妻,统治突厥。不明白历史的人,都会觉得这样做大逆不道,哪里有自己的儿子还和母亲结合的道理,那不是**是什么,但是历史上确实就是有这样的情况,而且就出现在匈奴和突厥。在突厥近千年的传承中,来自汉民族的细柳公主就是个非常突出的人物,他先是被汉文帝嫁给了匈奴可汗,和第一任可汗结婚,可汗死,她的儿子即第二任可汗又娶他作为阏氏,生子,后可汗又死,他自己的儿子已经十八岁,于是和父亲一样,娶母亲细柳公主为阏氏,生子!
一个女人,连续和自己的两个儿子结婚,并且是阏氏的地位,这在匈奴和突厥国的历史中都是极端罕见的现象,但像突厥现在这样,可汗死,自己的母亲随即成为自己的阏氏,在当时看来,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无关!
朝中现在最有权力的人当然是阏氏,但是大元帅旭烈升却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经常带领突厥骑兵征伐,据说和突厥的阏氏关系有些不清不楚,其余的都是各部落的领,和南诏的建制大同小异。
唐朝早已经拟订好了送礼的礼单,对于现在的权臣旭烈升和阏氏都送重礼,其余的重臣各有礼物,分三六九等。
直到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才稍稍的放了点心,原来,突厥小可汗辛干不辞而别,并不是想立即回来带骑兵攻击唐朝,而是自己的父亲死了,急着回来继承可汗位的。
呵呵,唐朝想了想,金银美女已经送出,各大臣见了唐朝安西都护的身份,都表示了礼敬,旭烈升更是派了自己的副手亲自到客栈中将唐朝接到突厥的国家宾馆住下,拉拢之意很是明显。
唐朝心中大喜,知道自己送美女的计划成功了。果然,旭烈升这样的大元帅,爱的不是金银,而是美女,唐朝将其中两个美丽得很的汉人女子送了他,他显然这是在表示感谢!
其实,突厥的骑兵出来抢劫,也能抢劫到不少汉人美女,但都是小户人家的女人,那些大户人家,居住在洛阳长安,品质高贵,性情温良,即使是突厥的大官,也享受不到,现在唐朝一下子满足了他的心愿,自是对唐朝感谢之极。
但是,还剩下六名美女,该不该送给辛干可汗呢?
正在唐朝吃着宾馆里的烤抓羊肉,想要派牛僧孺去突厥皇宫之中送美女的时候,一个太监模样的人来到了宾馆里,拉开诏书就读:“有懿旨,着唐朝使节安西都护唐朝立即进宫面面阏氏!”
唐朝大为高兴,看来,我送阏氏的礼算是收到效果了,心中高兴无限,突厥是安西都护现在最大的威胁,只要和突厥掌握实权的阏氏达成协议,那就可以学学当年刘备刚刚死的时候诸葛亮的退兵之道。
唐朝随着太监兴冲冲的来到了突厥皇宫。
突厥的皇宫并不高大巍峨,是用一块一块巨大的石头堆砌而成的,取名为固原的意思,就是想让汉民族看看,善于战斗的游牧民族,也能修建坚固的城堡。但是虽然如此,宫中还是大青石铺地,宽阔整洁,有一种大国的威严!
罗兰阏氏的脸隐藏在步摇里面,静静的坐在安乐宫里,静静的看着唐朝走近!
唐朝虽然没有和她说一句话,但是却本能的感觉到一种灵魂被窥视的感觉,这女人好强悍的威风,居然能使我这样化境层次的人也能感觉到她锐利的目光,自从他一进这安乐宫,就感觉浑身不自在!
这就是念力的作用。一个国家的皇宫,代表至高无上的存在,其中蕴涵了无穷的念力,唐朝可以本能的感觉到这阏氏并不会半点武功,但却能带给自己这样强大的威压,就是念力的作用,连化境的高手都要受到压迫,更不用说一般的人,初次进皇宫的人,往往会脸色苍白,双腿打战,四肢僵硬,就是这种念力压迫的结果。
“唐朝!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这样冒犯我,你不害怕我马上出兵灭了安西都护府?”
还没有等唐朝说话,也没有拜见,还是数十步之外,罗兰阏氏猛的站了起来,眼中的精光大盛,威风凛凛,一种森寒的杀意刹那间弥漫了整个安乐宫,使得所有的宫女和太监都不敢抬起头来。
但唐朝却昂然的走了进来,面上古井不动,他心中虽然惊骇,但是却能不动声色。
只见唐朝静静的到了罗兰阏氏的面前:“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拜见突厥国罗兰阏氏?”身子半蹲,算是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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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阏氏的畏惧
罗兰阏氏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微笑,她已经开始有点佩服面前的这个漂亮的年轻人起来,在突厥朝廷之中,这人竟能保持这样冷静平和的姿态,有泰山一样的沉稳,衬托出他无比坚定的心智。
这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这是罗兰阏氏现在的感受。的确,唐朝在穿越之前,不敢说是美男子,但在穿越之后,却绝对能算是个美男子,尤其是在练功之后,现在达到化境,身体皮肤上更是晶莹如处子,有点像庄子在《南华经》里描述的一样,皮肤如冰雪,光滑如锦缎。
唐朝深通暗劲的时候,全身微微黑,那是因为全身的赘肉都被练掉了,可以直接的看到皮肤外面一条条的动脉血管,功夫越深,就越是深黑,就像现在牛僧孺的修为!
这样暗劲达到绝顶的人,是十分恐怖的,有时候甚至能够战胜化境初期的高手。唐朝之前之所以能一招之间就制住牛僧孺,其实不是他真实的功力比牛僧孺强多少,而是他不仅拥有了绝世的功,还能使出绝世的剑法,李白压箱底的绝招“金针十八刺”,不然的话,唐朝虽然因为天赋异禀的缘故,能够战胜牛僧孺这样的高手,但是却必须得费一番手脚的。
他现在进入化境之后,皮肤由以前的深黑渐渐的变得光滑晶莹,玉一般,再加上他作为一个穿越人,现在人的身体素质明显就好于古代人,他小时候虽然不怎么样,但他老妈靠她那种特有的养育方式,还是满足了他吃上优质的奶粉!
所以武功一入暗劲之后,他的皮肤毛孔就变得非常的达,可以将身体中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除出体外,全身清洁无比,这就是武功到达化境的表现!
他现在的确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要是回去在见到李莲和文姜的时候,她们一定会大大的吃一惊的,而且在晚上的时候,她们更会惊喜于唐朝某些方面的能力强大无比,死死的缠住他不放的。
“免礼,唐大人,坐!”罗兰阏氏平静的说道,这个时候,他知道威胁唐朝起不了半点作用,忽然也客气起来。
她一直是一个客气的女人,一个有修养的女人,她虽然不是出自汉民族,但是他却是学到了汉民族大家族女人的一切修养,这使她看起来非常的有气质,非常的高贵,她的阏氏的地位也培养了她这种高贵的气质!
她的声音如银,如水,如缎子一般的在唐朝的心中滑过,这使他立即想到了穿越之前的“神水仙子”,他那个网友,声音就是这样的好听!
在传说中,声音好听的女人,要在再长得漂亮的话,就一定是一个绝顶的尤物!
罗兰阏氏无疑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唐朝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像揭开他头上的步摇,他想好好的看一下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但唐朝心中虽然这样想,却显然不能真的这样做,毕竟,他现在是代表的唐朝,可不能折了唐朝的国威,让突厥等国的人说一句,唐朝的时节是个好色之徒。
“我尊敬的阏氏,您刚才说要出兵灭了安西都护,在下不明白您的意思,还请明示?”唐朝坐下之后,端起茶来,象征性的喝了一口,侃侃的说道。
他本是十分冷静的人,但随即的,唐朝心中却是大吃一惊,面前这个阏氏,突厥国最有权力的女人,做出了惊人的事情。
“您看我漂亮吗?”罗兰阏氏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轻轻的取下了头上的步摇。
这是一张美丽如天仙的脸,虽然早在唐朝的意料之中,但真正看到了,他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世上还有这样媚艳入骨的女人!她穿得并不暴露,该露的地方露,该藏的地方藏,有点像模特大赛上的一些国家小姐,况且现在是北国寒冷的冬天,她也不可能穿得很少!
正在唐朝惊诧于突厥阏氏的媚艳的时候,她做了一件惊人的事情,她缓慢的脱下了自己蒙在外面的纱衣,露出了光滑如象牙的玉肩。
唐朝的心中蓬蓬的跳了起来,他是真正的吃惊,这个女子难道是疯了?
当下自己一众的手下,有太监,有宫女,他就这样在自己的面脱衣服?
“且慢!你,你干什么?”唐朝终于失去了冷静,出言阻止,心想,就算突厥民风开放,但也不能开放到这样的地步吧,简直追得上穿越前的法国和美国了,男女之间只要有眼缘,就可以立即做一些特别的事情,可现在明明是一千多年前的唐朝?
“扑哧嘻嘻……”罗兰阏氏快意的笑了起来,将一对**又重新藏进了丝绸的衣服里,“唐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名声,在大唐才长安可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好色之徒,你靠当玉真长公主的小白当上黄门侍郎,又娶她女儿,再娶心灵公主,怎么,今天见了本宫你要装清高了是不是?”
唐朝眼中显出一丝落寞的神色:“天下流言滔滔,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又何必在乎?”
“你不在乎,你真的不在乎吗,本宫问你,要是有人抢了你的老婆心灵公主,还在你面前耀武扬威,你会怎么对待他?”
她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中有一种愤怒却又奇怪的感情。
唐朝本来一直冷静,刚才受震动也只是因为事情太突然了,这个时候一听此话,心中油然而生怒意,你在你手下人面前脱衣服,信得过也由你,但你怎么忽然说道天真无斜的新灵公主身上?
要知道,心灵公主很爱唐朝,李隆基不准他随行,她只得每月叫人传书,写了厚厚的几大包,派人到安西送给唐朝。
她文笔极佳,又和唐朝是新婚燕尔,自是将心中的思念爱慕,都写进了字里行间。相比较而言,李莲文姜以及芹儿,虽然不时也有家信给他,但都不善于表达,言语不多。
当下强忍住怒气:“这还用问吗,我立即杀了他,挫骨扬灰。”
男人有些事情可以忍受侮辱,但却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
罗兰阏氏就微笑了,像秋水被微风吹动,滑过浅浅的湖面,的确,这不仅是美丽到极点的女人,还有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情,在她将她的艳丽彻底的释放出来的时候,唐朝的头脑些昏。
他很难想象,要是罗兰阏氏诱惑他做某些事的事情,他是不是抵挡得住诱惑?
“很好!你说这话,像个男人,你的情况,我们突厥知道得一清二楚,本宫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既然像个男人,那本宫问你,你为什么不考虑我的感受?”
她的语言恢复了冷静,有一种冷艳的感觉。
“尊敬的罗兰阏氏,我唐朝事事光明磊落,的确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您,还请指教?”他实在有些奇怪,这女人无缘无故的自己的脾气,要是别的女人也还罢了,但她偏偏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一个应对不好几十万突厥骑兵就会进攻安西都护府,到时候,自己可就回天乏术了。
“本宫听说,你送旭烈升两个美女,还打算送我儿辛干单于六名美女,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她的眼中似乎要冒出火来。
“是,……”,是有这么回事,唐朝本来纳闷阏氏这么大的火干什么,但一想到阏氏和旭烈升有染的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外间传言,果然并非空穴来风,唐朝何等聪明的人,自然立即就知道她是为什么威胁自己了!
呵呵,奸夫**,果然是不打自招,这罗兰阏氏如此嫉妒,显然是不满唐朝送这两个人的礼物,不是别的礼物,而是汉人美女,其中和旭烈升有**无疑;而罗兰阏氏的儿子也就是新任的突厥可汗辛干,已经娶了她这个母亲为阏氏,唐朝再送汉人美女,那不是要在她面前争宠是什么?
想到这里,唐朝忽然笑了:“尊敬的阏氏,您的美貌,世间少有,几和汉人的美女,就使你害怕成这个样子?”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一种调侃的意味。
罗兰阏氏的脸色变了,但见了唐朝丝毫不在乎的样子,像是明白了什么,冷冷一笑:“那以你看来,我的美貌和你送的那几个美女相比,究竟谁高谁下?”,这个时候,她竟然出奇的冷静了下来。
“当然是阏氏您更胜一筹,不过,桃花落去,后来人还是有可能赶上您的。”这几句话,说得很隐晦,但意思却很明显,你现在虽然美丽绝伦,但年龄不免大了,假以时日,又哪里争得过汉人的美女?
历代以来,在突厥的女人心中,都知道汉人的美女极端厉害,迷得他们的可汗神魂颠倒,心中最是害怕。西汉初年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在白登山被匈奴包围,几乎全军不保,就是用了陈平的美人计,派人到匈奴阏氏那里去说道:“要是占领了汉人的土地,进军中原,可汗见了中原美丽绝伦的女子,定然不会再专宠你了!”当时的阏氏果然听了陈平的话,劝说匈奴单于收取赎金等,放了刘邦等人。
异族有权势的女人对汉人美女的畏惧,由此可见一斑!
罗兰阏氏虽然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但她知道,要是大元帅旭烈升不支持自己,照样什么都不是,历代的女人,都是靠男人统治天下,唐朝这家伙送金银倒也罢了,但送汉人美女给旭烈升,却是他不能容忍的!
就更不用说送汉人美女给辛干可汗了!
唐朝看着这个美艳到骨子里的女人,心中忽然闪过一种荒谬绝伦的念头:要是在穿越前,这婆娘一定是个风云天下的艳星,手下粉丝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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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旭烈升
“不错!你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你现在明白本宫为什么会讨厌你了,那我想问你,你接下来该怎么做啊?”她说话的时候,一双桃花眼直钩钩的看着唐朝,有玩味和欣赏的味道。
唐朝就道:“我自然会将还没有送出的六名绝色的汉人美女带回中原,不过,却有一个条件。”
“放肆!在本宫面前,也有你谈条件的资格么,不过不妨说来听听?”罗兰阏氏眼中有戏谑的味道,这是长期处在高位的人无形中形成的一种生杀予夺的威严。
“我想和贵国签订一份在最近三年内互不侵犯的盟约,同时,我想向尊敬的阏氏阁下借兵一万!”他平静的说了出来。
罗兰阏氏的脸忽然间变得无比的难以置信,然后,说道:“荒唐!订立盟约倒还情有可原,但突厥和唐朝,向来不睦,岂肯借兵给你这样的一个边关臣子,本宫生平见过不少的厚颜无耻之徒,却没有一个比得上你唐朝的,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李隆基和你翁婿之间不和,故意派你镇守安西都护府,想找个借口将你贬斥了,让你回到长安好好的做你的新灵驸马,只给你留了一万兵马,我儿出使唐朝,和你一起回到燕然山,尽知你军中虚实,本宫现在只须派三万骑兵,就可以立即占领安西,控制丝绸之路,你还敢在我面前张狂?”
唐朝在猜到他有这样的表情,倒也并不惊诧:“我想,阏氏会答应我的!虽然,我现在说这句话,您或许不信,但是这样的形势下,您不得不答应,您也不想想,可汗刚刚驾崩,策立了新可汗,突厥国中看似平静,但却暗潮汹涌,要是我的情报没有错的话,旭烈升大帅是和阏氏您一路的人,但是生查却一直和旭烈升不和,他是突厥过中三朝元老,在满朝文武之中有很大的威信,一旦生出什么事来,阏氏的您座下的江山,恐怕得易主了,您现在的处境,能立即调动三万大军攻击安西都护府,而不害怕朝中生动乱吗?”
罗兰阏氏像看着鬼一样的看着唐朝,他不知道唐朝为什么在自己的土地上说话还敢这样的嚣张!
不错,唐朝所说的话没有错,的确是将他现在的处境看得清楚,但说话的语气却充满了威胁之意,再加上刚才自己在他面前试图要脱衣服,这男人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的波动,这就使她产生了一种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可以支配自己!
这是一种很郁闷的情感,尤其是像她这样高高在上的皇后,平生除了太后,连自己的丈夫可汗对他都一直是客客气气的,这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心智冷静无比,我无论什么样的招数用在他的身上,似乎都起不到作用,也就在刹那之间,她心中升一种无助的感觉!
他可不知道,这就是霸气的威压。一般上过战场,经过生死搏杀的人,身上都有一种凌厉的杀气,更不用说唐朝这样身经百战,武功已入化境的人了,一旦将真气凝练,无形之中就会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
要不在自己的地盘,罗兰阏氏又长期养成了高贵的气质,她毫无武功,恐怕只需要被唐朝的眼睛一瞪就会心灵脆弱。不过在唐朝强大的气机压迫下,罗兰阏氏的神魂并没有失守,只是坐回了椅子,声音微弱的吩咐身边的太监:“去请旭烈升元帅火到安乐宫来,说有国家大事相商!”
唐朝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闻言微微一笑,并不阻拦,见气势的威慑已经奏效,收起了全身的气血。
刹那之间,罗兰阏氏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恐怖气息,看着唐朝的时候,又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就以她这样的年纪,心中还是闪过了一丝绮念,要是和这样的男人有过一段因缘,那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啊?
唐朝刚才震慑阏氏,用的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内功运行方法,全力运行周身的气血,将自己的精气神都聚集到体外,产生一种威势。在他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他全力运功的时候,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血液如山泉一样汩汩流动的声音。
“唐朝,也许,你刚才说的话也有道理,你代表大唐朝出使,不卑不亢,的确很令人心折,但你所提的要求,本宫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至于你送的礼物,倒还真的是大方,本宫听说,李隆基不给你一兵一卒,也不任何粮草,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她的说话果然缓和了下来,不过言辞依旧很锋利。她刚才的气势被唐朝压制住了,心中憋闷得很,极力想立即扭转这种状况,开始在心理上攻击唐朝,这就是一种微妙的心理战,而她在这方面的修为的确也很深。就拿现在这句话来说,要说钱是皇上给的,没有人信,反是大笑话,要说自己贪污,又说不出口,叫人无法回答。
只要达到了使唐朝很难开口的情况,她的心理攻势就成功了。
好厉害的女人,但这点把戏,在经历过千人答辩的唐朝而言,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当初,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他可是班里出名的答辩高手,在全校辩论“上网有利还是有弊”一课题的时候,他站在反方,将对手驳斥得体无完肤。
只见唐朝微微一笑:“呵呵,在下这点钱,不是皇上给的,也不是贪污受贿所得,而是来自一场小小的战斗,您知道霍伤这个人吧,他是黄风山的马贼头目,见安西都护空虚,所以带了三万马贼进攻我,被鄙人略施手段,杀了个大败亏输,逃回阿拉伯沙漠中的黄风山去了。用来送阏氏和旭烈升大帅的礼物,不过是顺手牵羊之举,有礼节不周之处,还请阏氏谅解?”
罗兰阏氏语塞,本是要打击唐朝的自信心,削弱他的气势,想不到反给他这样一个提升气势的机会。
毕竟,罗兰阏氏早已经得到情报,西域著名的马贼霍伤带三万人马围攻安西都护府,被唐朝打得大败。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得靴声橐驼,一个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宫殿外似乎有人走了进来。
唐朝吃了一惊,这人显然还远在数是丈外,连面目都看不清,但这样沉重的脚步声就先已经传来了。
其实,这人的脚步声也不是惊天动地,而是十分的平和,一步一步之间,距离极大,落地的声音极微,但奇怪的是,在唐朝这样的人的眼里,就知道此人的武功十分厉害,已经可以颠覆轻重二字了。
落地无声,在至轻的脚步中蕴涵沉重之意,武功无疑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唐朝本还以为突厥乃是野蛮之邦,不会有武功绝顶的高人,所以并不在意下,现在一听这人的脚步声,就知道要是这人缠上了自己,突厥宫中的侍卫再一围攻,自己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武功到了唐朝这种层次的人,皇宫大内,龙潭虎**,在他的眼里,都已经算不了什么,尤其是他轻功绝高,一觉形势不利,自可随时抽身而走。他之所以连牛僧孺也不带,就这样孤身前来见罗兰阏氏,就是自恃即使谈判弄僵了,也可以全身而退,带了别的人,反而要出手照顾,掣肘手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旭烈升见过阏氏!”
这人到了罗兰阏氏十步之外的地方,微微的恭身,口中说道。
唐朝仔细的打量此人,见他身长九尺,脸上全是黑毛,微胖,眉宇之间有一种威严的煞气,自是久经战阵磨练出来的气质了。
“免礼,请座!”罗兰阏氏温柔的看着他,眼里似乎要滴出水来。
旭烈升随即坐下,眼睛在唐朝的身上扫了一下,随即闭上了双眼,似乎在思考什么。
“呵呵,在下安西都护唐朝,这位相必就是大名鼎鼎的突厥黑魔王中军大元帅旭烈升将军了?”唐朝先抱拳,心中暗笑,我刚才和他对视的时候忽然动用“神机眼”攻击了他一招,他猝不及防之下眼睛定然万分的不舒服,嘿嘿,要不然,他是不会闭上自己的双眼的。
要知道,武功越到了高深的层次,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气势上就可以打垮敌人,像唐朝先前运转周身气血震慑罗兰阏氏一样,但这样的震慑,对不会武功的罗兰阏氏自然奏效,对上旭烈升这样的高手则是起了不作用,所以他才运用了“神机眼”来攻击旭烈升,在气势上取得优势。
要知道,在双方谈判的时候,对谈双方的气势非常重要,往往可以左右谈判的胜负。记得李鸿章和英国人在签定《南京条约》的时候,英国佬为了打击李鸿章,带他到英国的军舰上参观了一下,见识了除了枪炮之外自然的力量,使他的气势更加低落,一举促使他签定了像“降低关税”和割让领土这样危害清朝根本的条约,成为最大的卖国贼!
这旭烈升的武功不凡,要是再给他借着皇室的威严向自己施加压力,即使签订盟约,也很可能对自己大大的不利,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唐朝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手中兵力空虚,急需要补充实力,才能够稳定西域的局势,不然的话,回纥、吐蕃、天竺、、契丹、大食这些国家都虎视耽耽的看着丝绸之路,没有相应的兵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就注定了要失败!
所以他知道这次的事情有点像与虎谋皮,但还是尽力的一试,实在不行,也要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而回,再想别的办法,毕竟,突厥才是自己在西域最大的敌人!
第六十一章伸量
旭烈升吃了这个暗亏,心中勃然大怒,但也甚是佩服,知道唐朝的武功厉害非凡,要是让自己用眼睛伤人,却是做不到,只得勉强按捺住怒火,向唐朝说道:“这为想必就是李隆基陛下的驸马唐朝了,果然是好表人才!”
他本来是一个威严持重的人,但现在一笑,却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里面。
“大元帅过奖啦!见过元帅!”说着微微一揖,有点像江湖上的礼节。
旭烈升如老虎一样的眼睛一直看着唐朝,有数十秒,眼中渐渐的露出诧异之色,这人的皮肤怎么这么洁白,就像是牛奶一样?
但他随即一笑:“好好,唐大人,听说您这次到固原,是为了和我们签订互不侵略的条约,还要借兵?”
唐朝立即会意,这人在来之前已经从传递信息的太监那里了解到了安乐宫里的情况。
“是的,我很有诚意,元帅和阏氏可以看得出来,我以安西都护之尊,手下有无数的公务,但我还是不远千里来到固原,为的就是向元帅和阏氏表明唐朝绝无侵占突厥国土之意,两国已经保持了十余年的安定,我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同时,我来到固原,也是为了探询辛干小可汗不辞而别的原因,不过我现在放心了,小可汗已经继承了汗位,请元帅和阏氏三思。”
他说了这话,作势就要离开,毕竟,该说的话说完了,剩下的就是这两个人商量该怎样对待唐朝了。
“且慢!”旭烈升挥手阻止了他的离开,“唐大人,我们突厥人生性淳朴,不像你们汉人多机心,你就老实的告诉我,你这样千里跋涉来到固原,是不是因为你岳父李隆基想要你乖乖在京中做驸马,所以不一兵一卒给你,这才使得你向我国借兵?”
唐朝哈哈一笑:“阏氏和元帅都问,我只好实言相告了,不错,的确是这样,我岳父李隆基不希望我在外面打打杀杀,害怕一旦有个什么闪失,他的小女儿就没有丈夫了,所以想找个借口将我贬官回去,我现在的确也遇到了麻烦,刚刚击败西域马贼霍伤,实力严重受损,一旦和贵国交战,肯定十分困难,所以已经做好一败的准备,这次来贵国,就是想商量互不侵犯的事情,好了,元帅和阏氏,你们最想得到的真话,现在已经证实了,你们有什么看法?”
这几句话,唐朝说得坦白,知道即使隐瞒,迟早还是要拆穿,不如直接面对。
“很好!唐大帅,我很希望相信你,可是却有点奇怪,听说你在安西都护府的兵力,不足一万人,我和霍伤对次交战,向有耳闻,他手下可至少有三万马贼,你怎么能将之大败呢?”罗兰阏氏一听,心中立即佩服旭烈升的头脑,不错,要是我们相信了唐朝的话,轻易出兵进攻,说不定还中了唐朝的陷阱,焉知唐朝这次到固原来,不是在实行诱敌深入的计策呢?
汉人多诈,这是她一直以来的观点,对汉人美女就更是深恶痛绝,恨不得全部杀死!
唐朝就悠然一笑:“为良将者,当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昔日的韩信,曹操,都是这样的人,我虽然比不上这些贤人,但自比于我大唐开国时的李靖,却是不敢妄自菲薄了!”
旭烈升脸上升起一种强烈的杀意,不仅是因为唐朝说的话很狂妄,更因为他提到了李靖,这个以前曾经将突厥民族杀得血流成河的人,这一直就是突厥民族的痛,想不到唐朝自比于他,显然其中除了炫耀自己之外,还有威胁的成分!
在突厥的皇宫之中居然还敢威胁自己,显示了强大了自信,这不由得使旭烈升不生气。但他随即在心中告诫自己,你要是轻易的相信了这汉人的话,那你就是蠢才了,哼,你说你是指挥能力绝顶,以区区一万不到的兵马,可以击败强大的霍伤,但辛干明明告诉我们,他还从雁门关调遣了五千精兵,这人的话,假中藏真,是个泥鳅一样的人物,可不要被他骗了,也许,他这是故意来示弱呢?一想到这里,以旭烈升的老谋深算,立即就想,他故意示弱干什么,莫非是在引诱我向安西都护府出兵,他安排好埋伏,好一举将我击败,到时候在李隆基那里立一个大大的功劳,听说这小子以前在岭南的时候干过不小的功劳,这完全有可能是疑兵之计;不过,他送我美女金银,数量不少,倒是不像骗人的样子,到底该不该相信他呢?
其实,突厥刚刚换了新可汗,害怕其余的元老,尤其是南院大王生查起来闹事,现在陡然向安西出兵,本就不是时候,还是先签订条约的好,像他这样的人,自然知道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不过,也不能答应得太过爽快,不然的话,倒显得突厥怕了安西都护府。
他知道,要是在别的时候,比如高仙芝在的时候,恐怕已经趁这个机会向突厥动兵了,唐朝可不是什么好鸟,以前在安西屯了近十万的兵力,控制丝绸之路,到处充当国际警察的角色,什么事情都要插一手,天幸在更换可汗的时候唐朝也更换守将。
其实,唐朝从西域撤兵的情报很早就传到了他耳中,但是都是嗤之以鼻,根本不相信,包括到了现在,他也不相信,李隆基真的会愚蠢到将丝绸之路拱手让给别国的道理,所以,当霍伤带领大军进攻安西都护的时候,他还是按兵不动,他就不相信这世上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果然,霍伤大败,逃回黄风山。
“呵呵,唐大帅真是少年豪放,本帅佩服,说的话也很有道理,不过,要本帅答应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还得经一个小小的考验!”旭烈升笑道。
“什么考验?”唐朝好奇的问,感觉到旭烈升果然是个人才,自己说话这样狂妄他都似乎没有听到,泥人一样。
“我们扳扳手,要是你能胜得了本帅,我自无异议,要是胜不了,那可就要屈唐大帅在突厥长时间做客了,哈哈!”
唐朝一惊,这老狗好无赖,居然是想扣留我,将我扣留在突厥?
不不,唐朝立即就否定了这个想法,要是真的要扣留我,怎么会和我扳手,他知道,突厥国中,崇尚武力,互相不服谁的时候,往往提出扳手的挑战,就有点像明清时候见面互相拉手伸量对方的武功一样,自己刚才一见面的时候就用眼睛伤了他,刚才说话又如此狂妄,自然已经大大的触怒了他!
他和罗兰阏氏自然有**,在心上女人的面前受了挫折,要是不找会颜面,那就不是男人了!
唐朝心中大喜,知道激将法已经生效,这人要和我扳手,显然是心中存了要签约的念头,然后在扳手的时候挫败我,以在罗兰阏氏的面前保持体面。
他这个时候的感觉,灵敏无比,甚至有时候能知道对方心中是怎么想的,就是到了儒家所说的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
唐朝现在距离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的最高境界虽然还有一段距离,但是皮肤毛孔以及心灵的感应都已经远远的过常人。
“好!”唐朝不愿浪费一个字。
旭烈升倒是想不到唐朝会答应得这样爽快,他自知道唐朝的武功厉害,来自长安,唐手肯定厉害无比,武功可不同于力气,有些力气小的,反而可以轻易的战胜力气大的,就好象人用枪刀野兽一样,所以决定以自己之长,攻敌之短。他一向知道自己的力气,在突厥国中是出了名的,可以徒手举起一头牛,扳手更是从小纵横突厥惯了的,只要这小子接受条件,就要大大的羞辱他一番,以报刚才受挫之仇。哼,要是唐朝不答应,那谈条件的时候就好办多了,重新抢占了气势。
旭烈升微微冷笑,当先走出,说道:“跟我来吧,偏殿之中有扳座!”
罗兰阏氏的脸上了光,向唐朝微笑示意,她也很想看看这两个男人到底谁是英雄。
女人都喜欢看男人争夺,更喜欢他们为了自己争夺。
唐朝心中冷笑,哼,想看我出丑,那不是笑话是什么,但却不动声色,心中已想好应对之法,但同时又明白了一个事实,旭烈升在皇宫之中能这样自由的出入,阏氏还专门给他设立了扳手的扳座,两人的**,恐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偏殿中有一个半人高的扳座,上面垫了牛皮作为垫子,上面有些地方光滑得很,显然旭烈升经常在这里和人扳手。
唐朝见旭烈升急不可耐的脱下了外套,露出袖子,笑了,也如法炮制,他并不想忽悠罗兰阏氏。
他的手晶莹,洁白,不像旭烈升那样强健粗犷,似乎比处*女的身子还要柔弱!
罗兰阏氏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是在看着一头待宰的羔羊,唐朝的肩膀一裸露出来,一个完美的少年的身体出现在罗兰阏氏的面前,终于打动了罗兰阏氏这个爱好广泛的女人!——
像唐朝这样的男人,她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所以她不愿唐朝受人宰割,阻止了他:“唐大人,您不是旭烈升元帅的对手,你只要答应我,在皇宫之中陪我五天,教我汉人的诗词歌曲,我就答应你的请求,你这个人生来就是一个书生,可不能比武,我到时和你签定条约,并且看你的表现,是否借兵一万给你!”
唐朝哈哈一笑,一下子就看到了这罗兰阏氏的心里去,这婆娘也是一个践货,看到特殊的男人就想占有,于是立即拒绝了她:“谢谢阏氏,不过,也许我不会输也说不定!”一笑下场。
旭烈升本在担心阏氏看上唐朝,但听了唐朝的话,心中落下一块石头,将一只手竖在垫子上,手上的肌肉暴露出来,像一条条的蟒蛇,喝道:“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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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保存颜面
唐朝随即举起了自己的手,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的手臂上生了一种奇异的改变。他本来光滑绵密的手臂,看去弱不禁风的手臂,居然强大了起来,陡然间像是一被压缩的海绵反弹了回来,变得青筋暴露,一条条的静脉血管像是无数的小青蛇,闪着长信,随时要扑咬人一般。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也变了,变成了青黑的颜色。其实,善于观察的人都会看到,现在的唐朝和转眼之前的他,生了很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那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而是一个狰狞的机甲战士,他的身体也似乎膨胀了起来,变得强大无比,浑身透露出凶悍,狂霸的气息!
旭烈升在刹那之间就感觉到无比的恐怖,他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一个人,怎么能一下子由书生变成了魔王?
罗兰阏氏的眼里了光,他显然震惊,但是她却并不在乎,她的内心之中,其实反而希望唐朝获胜。旭烈升在国中已经胜得太多,不能再胜了,任何人的心中,虽然佩服强者,但是还是希望能打破他的记录,不让他一枝独秀。
这是人们心中一种微妙的心理,其实反应的就是真实的人性。
泰山一样,唐朝的手臂举起,有一种巍峨的感觉,抓住了旭烈升的手。
吃紧!这就是在瞬间的事情。
谁都知道要抢占先机,就好比高明的摔交者,要抢占位置一样,旭烈升在突厥扳手纵横无敌,手段厉害非凡,倒不仅仅是因为他力气巨大,更因为他的技巧。这虽然是一门小小的技巧,但是他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将这一技巧掌握得炉火纯青。
唐朝吃了亏,手臂受到他如山的威压,微微的倾斜。
其实,唐朝现在的臂力,进入化境之后,全身都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气血比一般练武的人加倍的凝聚,力大无穷,在本力上已经可以越旭烈升,他正是因为这一点而有恃无恐,想不到扳手虽然是小技巧,但是其中却有一个小小的要领,就是翻腕。
翻腕在扳手之中还有一个名称叫做“断手摔”,那是相比于摔法之中的一种刚猛招数,意思是运用得好的话,可以将人的手活生生的扳断!
人的筋骨,进是平常人的筋骨,尤其是手臂上韧带的力量,都能承受数百斤,即使你能一拳将他的骨骼击碎,但是却不能将韧带击裂,会扳手的高手韧带的力量,有时候可以达到两千斤。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古代大力士可以举起千斤重的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的骨骼被千斤鼎一压,也是粉碎的命运,但是韧带和手上的踺子肉强健无比,却能将千斤重物举起。
会扳手的人,就是利用了韧带的之中原理,一旦抢先,就可以将敌人压制,最终采取不同的策略,将敌手击败!
一上手,旭烈升靠着娴熟的扳手技巧将唐朝的手压制住,心中大喜,你的力量虽然恐怖,但是不明白技巧,输定了!
一旦占了这点先手,更是绝不放松,排山倒海一般的力量压将下去,务必要将唐朝一举压服。
唐朝当此危急之际,本能的反扳,如一张弓,将弓弦绷得紧紧的。
旭烈升得意的一笑,他正是要唐朝这样,现在他战局先手,只要持续的施压,唐朝就算臂力比自己还强大,还是一个输的命运。
扳手的时候,占据了先手之后,就可以使用不同的力道来引诱对方,因为,手分无指,五个指头分别掌握着力量的分布,每一根手指力量的变化,每一根手筋瞬间力量的爆,都可以改变运力的方向,占据优势的人,自然可以从中随意变化,从而使处于劣势的一方穷于应付,最后一举击败!
这是旭烈升在千百次的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相比于武功而言,的确是厉害得不能再厉害的绝招了。
唐朝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了这种压力,他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对方的力道变化了七八次,每一次下压的力道都略有不同,稍微一个抵御不慎,就是被压服的命运。
扳手的胜负,自然是以将对方的手扳得被压制到垫子上为胜。
唐朝也在刹那之间开始惊叹这旭列升的老奸巨滑,竟然不和自己比武决雌雄,而是选了这样的一种方式。他知道,在这样的一种游戏规则之下,自己的臂力虽然略强于敌手,但是一上来处于劣势,却是不易扳转过来。
毕竟,先手就是先手。就好象象棋比赛的时候,掌握了先手就掌握了对局的主动权,可以抢先变化,变招,至少可以取得兵卒的领先,运用得好,就是得大子马炮的收获,然后几举击溃敌手!——
旭烈升连运了十九道巧劲,想不到都被唐朝准确的感应到,以相应的力量一一的化解,连唐朝都开始有些佩服自己,居然能抵挡这样狂风暴雨的招数。
旭烈升的额头上微微见汗,他想不到唐朝竟然如此难缠,在他一生之中的扳手对决之中,从来还没有遇到像唐朝这样的敌手——败而不倒,明明已经占尽优势,却就是不能压服对手!
唐朝经过了这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明显的感觉到对手放松了进攻的步伐,他知道,这是对手力气消耗过大之后一个缓冲期,再过得一会就会重新凝聚起内力,向自己动新一轮的进攻。
但唐朝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手腕一转,如巨大的磨盘,刺激得双方的手上韧带出祗噶刺骨的声音。
唐朝现在已经进入化境,手上身上有无穷的力量,换句话说,按照唐朝穿越前的观点,这就是身体脱胎换骨之后,人体的新陈代谢比以前加倍的厉害,呼吸之间就可以重新找到最强的力量,有无穷无尽强悍的力量。
不行!不能让他翻腕成功,那样的话,自己可是前功尽弃,自己还处于劣势。
以旭烈升娴熟的技巧,自是明白这其中的关键,不等内息调整好,用出全身的力量,再次的进攻。
两人纠缠在一起,好象两条来自洪荒的大蟒蛇,剧烈的缠斗。
唐朝开始微笑,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输掉这场较量,因为他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应,——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运力的大小,包括对手身上每一根筋的抖动,每一个毛孔的变化。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先前,在他抵挡住对手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他就在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异的能力,能够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力量位置方向虚实等等。
但现在,醍醐灌顶一样,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原来,一个人的武功进入了化境,不仅仅是身体上脱胎换骨的变化,铜筋铁骨,力大无比,还有感觉上的无比灵敏。在激烈的战斗中,尤其是两人比武的时候,能够准确的感受到对手每一个毛孔的变化,就不用说敌手运力的变化了,肯定是明查秋毫。
唐朝于刹那之间明白了师傅孙思邈以前说的话,化境的高手不怕偷袭!
原来他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能理解,但现在却豁然明白,原来是这样,一旦武功入化之后,全身的感觉变得灵敏无比,居然可以不用眼睛耳朵,只是单纯的身体毛孔感应,就能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招数。
怪不得,怪不得自己在刚才旭烈升连续十九道的攻势下没有崩溃,原来是自己的毛孔感觉到了对手运力的方向,因此事先准备,每一招都是有备而,哪里有什么漏洞——
现在,旭烈升被自己打乱了内息,不出一盏茶的时间,肯定是力尽被执的局面。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微笑道:“旭大帅,果然厉害,我们平手言和怎么样?”
旭烈升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了出来,对手在这样强大的对决中,居然能从容的开口说话,这是何等深湛的功力?
也在这一瞬间,他万念俱灰,知道不收手的话,自己迟早会被唐朝磨死,力量一减。
唐朝的感觉灵敏无比,立即脱出了他的掌握,浑身气血一收,立即就恢复了翩翩公子的样子。
“好好!果然是有志不在年高,英雄也可年少,唐朝大人好功夫!”
这个时候,他可是由衷的感谢唐朝,说道:“好,平手!”
他内心无比的清楚,再比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唐朝这是给足了自己的脸面,可不能见好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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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订盟
罗兰阏氏虽然看不懂武功的奥妙,但见唐朝能在扳手的时候从容的说话,也知道即使是平手,但唐朝显然已经占据了上风,一阵心喜,同时更惊于唐朝皮肤的变化,仅仅就在这一瞬间,唐朝的皮肤又恢复了她刚见到时候的晶莹洁白,玉一般,似乎皮肤上有无数的光华流动,宝相庄严。
这个时候的唐朝,看上去,有一种仙人的感觉,飘飘出尘,身上洁净无比。
其实,这也不希奇,到了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的代谢能力常,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出体外,身上的毛孔浓密,细腻,也就是古代小说中所说的6地仙人。只不过,以前的小说中,都加上了道士做法,佛家传法的因素,这才蒙上了神秘的色彩。现在的唐朝,只要稍稍包装一下,保管比悟清真人更像一个仙人,要是在长安上流社会,一定是像乐圣李龟年一样出名的人物。
“阏氏,唐大帅远道而来,我们应设宴款待,有什么国家大事,正好在席间畅谈,不知以为然否?”旭烈升随即说道。
罗兰阏氏微微一笑:“准奏闻,请!”,说话的时候,摆出一种很幽雅的姿态,腰肢像是杨柳一样轻柔。
多么媚艳的女人,虽然将身体隐藏在衣服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她什么也没有穿。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像诗人做出的有意境的诗,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已经将自己的身体修炼得使男人产生一种绮念的意境,的确是一个绝代的尤物,怪不得两代可汗都抵挡不住这女人的诱惑。要知道,新可汗是完全有权利另外选择美女作为自己的阏氏,而不必选择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辛干可汗却选择了自己的母亲,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魅力!
旭烈升让唐朝走在前头,向举行国宴的地点——红园走去。
红园坐落在固原的一处十分低洼的所在,四周都被皇宫的房屋包围了,并且最令人向往的是,红园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温泉,地气很重,虽然在这隆冬之际,还是百花盛开,鸟语间关,十足的一处人间仙境。
唐朝哈哈大笑:“杜甫说得好啊,‘此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想不到突厥的皇宫,居然比得上我大唐的御花园,妙妙妙!”
罗兰阏氏看着唐朝的时候,眼里忽然似乎滴出了水,她实在有些喜欢,武功如此强悍的一个人,出口都是典故,文才看来也不低,文武双全,又这样年轻,新灵公主这丫头倒是好福气,竟然将他找为驸马!
历代的女统治者,女王,幕后掌握实权的皇后,拥有了人间的荣华富贵,极品权势之后,没有一个不喜欢男色的,俄罗斯帝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英国伊丽莎白女王,还有武则天,都是这样的人,一旦丈夫死去,她独揽大权,心灵上和**上就会觉得无比的空虚,自然要找男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只要是女人,荷尔蒙分泌正常的女人,都有这方面的浓厚的**,想当年,杨国忠的舅舅张宗昌、张易之兄弟都是武则天的男宠,两人也是相貌俊美,皮肤白净,而且能歌善文,风度翩翩,不由得老年的武则天不喜欢。
旭烈升虽然和罗兰阏氏有染,但那只是一种利益上的结合,并不是喜欢这样粗犷不文的男人,现在一见到唐朝的绝顶容貌,顿时灵魂失守,喜欢上了他。这也难怪,她先前和唐朝单独谈判的时候,心神就受到唐朝的压迫,再加上看到唐朝英雄一样的和旭烈升打成了平手,自是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因为她的心灵,正是有生以来最为脆弱的时候。
许多古代的小说都写有些狐仙在变成女人的时候,把别的男人弄得油尽灯枯而死,其实也是一个相同的道理,因为狐仙一方的阴气太强大了,使你的心灵和根本受到削弱,到了一定的时候,自然是死亡的结局。
旭烈升见了罗兰阏氏的眼神,心中自然立即的感应了她的变化,但是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受到这样重大的挫败,心灵本来脆弱,再加上自己最喜欢的女人似乎看上了唐朝,这顿时就使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沮丧的感觉,心灵失守,忽然说道:“尊敬的阏氏,本帅心中忽感不舒服,想回府休息一下?”
“好的,你去吧!”阏氏欣然的答应了,这个时候,她的一片心思,都在唐朝的身上,闻言顺水推舟。
“唐大帅,在突厥,阏氏的话就是圣旨,签定条约和借兵的事情,用不着本帅了!”说完,哼了一声,郁闷而去。
无论是谁,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为别人神魂颠倒,心中都不是个味儿,但他总算想到唐朝刚才不胜之恩,心中平和了点,一回府的时候,就和唐朝刚刚送他的两个汉人美女巫山**,以派遣自己的郁闷。
罗兰阏氏掀起了玉臂,举起了翡翠酒壶:“来,唐朝,我敬你一杯,听说你在大唐的时候,和玉真长公主关系很密切,先前我还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你的确是一个能使任何女人着迷的男人!”
唐朝心中一震,看这阏氏的意思,是想我做她的小白,这显然不行,一旦有一点点风声传进了李隆基的耳朵里,他就会勃然大怒,然后不管自己在西域立下多大的功劳,都会以自己风流好色为借口,也他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历代的官家,娶了公主,都是过得战战兢兢的,在自己家里玩玩小妾,那没什么,但要是出去乱来,可是天大的罪名——有辱皇室的威严!
“谢阏氏!”唐朝很拘谨,不敢多说话,只是举杯和她碰了一下,一触即回,仰头干了。
“好爽快的男人!本宫见你天庭饱满,印堂红光闪烁,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将来是个宰相之才,但眉宇之间隐隐有黑气透出,似乎现在正经历危险,来,我看看你的手相?”
这女人竟然知道不少相士骗人的把戏,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抓住了自己的手。
以唐朝的聪明,自然知道这婆娘先前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幌子,想和自己肌肤接触才是真的。
在唐朝还没有决定该怎么做的时候,罗兰阏氏抓住了他的手,反复的摩挲,眼里出惊叹的神色:“你的手相贵不可言,我刚才看错了,你不仅仅是宰相之才,而是一个,一个帝王的命啊?”
唐朝吃了一惊,他心中虽然有野心,将来也觉得有把握做上南诏的皇帝,但他实在想不到,这个突厥国的阏氏竟然也能从手相上看出,一般的相士,恭维人的时候最多能说的就是宰相,从来没人敢说能做皇帝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但罗兰阏氏说了。
“为什么,手相能看出来吗?”唐朝有些吃惊,感觉到了她滑腻的手掌,柔若无骨,有一种使男人不安分的因素。
“当然,本宫精研相术,您的掌纹,长而直,浮凸外露,粗大精状,贵不可言,是最上乘的手相。”就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将唐朝的手掌捧起,轻轻的放进了自己的怀里。
这虽然在她做来像是一个随便的动作,但在唐朝的眼里,这无异于是晴天霹雳——她这是在勾引我!
唐朝立即明白了这一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不愿意将手抽出,甚至还有侵略的冲动——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坐怀不乱,控制力强的男人了,他早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男人面对此情此景的时候,都会产生冲动,更何况,唐朝的指间,现在感觉到了罗兰阏氏那包在衣服里的颤抖的**。
“对不起,阏氏,本帅今日前来,是要签定这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至于借兵的事情,以后再谈吧,来,拿出可汗的玉印,盖个章,我们再谈私事好吗?”唐朝忽然清醒,从怀里拿出早已经拟订好的条约,在那上面,清楚的签了他自己的名字——
罗兰阏氏吃吃的笑了:“好,本宫就和你定个盟约,然后,你可不能让本宫不高兴哦?”,她的眼睛似乎在滴水,一种暧昧之意暴露无遗。
“好的!”唐朝答应得很快,但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女人虽好,但毕竟比起新灵公主,还是差了一截,自己可不能舍大而取小,一旦签了盟约,凭自己绝世的轻功,当可以轻松离去。
“凤言,去将可汗的玉玺拿来!”罗兰阏氏随即吩咐道。
一个贴身宫女应声而去,一转眼的时间,已经捧着一个四四方方,大约三尺来长的盒子来到了阏氏面前。
这其间,阏氏和唐朝说了一话,笑了一次,那种**的笑。
只见她喀嚓一生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四方的印绶在唐朝递给她的纸上重重的按了一下,出一声轻响,然后,向唐朝嫣然一笑:“唐大帅,本宫已经满足了您的要求,现在,请随我去看一件我大突厥的宝物吧,可以吗?”
唐朝将盟约装进口袋,本想不告而别,因为害怕这女人夹缠不清,但想不到的是这女人居然叫他看宝物,这可是一件很礼貌的事情,要是当着这些宫女太监的面拒绝了她,可是大大的损伤了她的颜面,只得喝干了杯中的酒,点头:“那好,我就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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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宝物动人心
罗兰阏氏娉婷的当先带路,一路香风缭绕,将唐朝带到了一处美伦美奂的屋宇前,然后,吩咐很后的太监不要跟来,只带随身的宫女一人以及唐朝进入,巧笑嫣然:“唐公子,这就是我的海棠别院,可好看吗?”
唐朝这才注意到这里到处都是开得火红的海棠,有一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四处的花香比先前的温泉处更为馥郁,忍不住惊叹,当上一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的确是荣华富贵,一般的人,哪里能享受这样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
“凤言,你带唐公子到海棠居之中,我去去就来!”她微笑的对唐朝说道。
“阏氏不是说要我看宝物吗?”唐朝有些焦急,“唐公子”,似乎过于亲热了,再加上现在身边太监也没有一个,只有一个娇媚得很的小宫女,他隐隐的已经感觉出不对,想趁早抽身。
但罗兰阏氏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唐公子,当然有宝物,您先不要急,待会就知道了!”
唐朝忽然之间感觉这女人吹气如兰,身子也像是要靠近自己的怀里,心中大为吃惊,怎么回事,这女人明明已经三十好几的人了,但为什么身上的味道,还是十**岁处*女的香味?
李莲和文姜以前都是这个年纪的处*女,他当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的心中疑惑起来。
“唐公子,请吧,嘻嘻!”见唐朝似乎被阏氏迷惑得神魂颠倒,这个叫凤言的宫女掩口娇笑。
唐朝这才回过神来,现罗兰阏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脸色红了红,跟在她的后面,向前走去。
一路的曲廊,屋宇精致,直到将唐朝带进一处出醇厚香味的屋子,这宫女才说道:“唐公子,到了。”
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张椅子,地下是红色的地毯,都是一朵朵的牡丹花,鲜艳欲滴,但此外却再无一物,只闻到比在外面浓烈十倍的花香,人在这里里面,仿佛拥抱着整个春天。
凤言就道:“唐公子,阏氏吩咐了的,要你一个人在里面看宝物,我可要虚掩上门?”
这宫女笑得似乎天真无邪,但同时又有种暧昧的意思在里面,有阴谋,但似乎又不像,正在唐朝犹豫不绝的时候,凤言已经关上了门,不过果然是虚掩,还可以看到外面的天光,他顿时放了心,冷笑的想,别说是一扇普通的门,就是铁板钢板,又能奈我何?
当下心中再无戒心,看四周的景色,微微有些失望,除了这屋子实在很大之外,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只要闭上的眼睛养神,感受着这如醇酒百秒年的芬芳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唐朝忽然睁开了眼睛,感觉到门口有轻微的脚步声。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看到了一副使自己终身难忘的景象!
她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哦不,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他,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他看到门口进来一个绝丽的女人!
她轻轻的进来了,进来的时候,轻轻的关上了门,门外随即喀嚓一声,似乎有人上了锁,于是,这间屋子,就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
喀嚓一声,灯光亮了起来,是那种最纯的松油等,本来黑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如白昼。
这个女人微微一笑:“唐公子,让您久等啦,真的万分的对不起!”
这女子的盈盈的向自己一福,婀娜的腰肢像是风摆杨柳,轻盈流畅,有种临风飞翔的感觉。
“阏,阏氏,原来是你?”唐朝的声音都颤抖了,他实在想不到,穿上宫装的罗兰阏氏,会是这样一个美丽到骨子里的女人,许多人都说世上有祸水,说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唐朝突然的感觉到心动,他并非圣贤,食色,性也,也就在这一刹那间,一股热力自他小腹间升起!
这实在是一个能勾起任何男人兴趣的女人,一个绝代的尤物。
她现在穿着轻纱作成的宫装,洁白如玉的肌肤微微的暴露在柔和的光线里,裙椐很短,这使得她下面的身体有些白得耀眼,这使得唐朝不敢再往下看,他知道,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就会做出禽兽的事情来。
他当然知道罗兰阏这样对待他,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男子汉大丈夫,当以国家大事为重,岂能耽于美色,况且,这虽然是一个美丽性感绝伦的女人,但是毕竟名声不好,既是两代可汗的阏氏,又和旭烈升元帅有苟且之事,想想就觉得恶心。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运起《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强行将自己的心情平息下去。
这个时候,他看着宫装的罗兰阏氏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绮念,毕竟,她的穿作虽然很前卫,但是却是很自然的,不会被流俗之人认为轻佻,就是出去接见臣民,也无可厚非,只是因为她美丽性感了,这才使唐朝这样的人一见之下都忍不住心动。
“宝物,宝物呢,我想见了宝物就走,对不起?”唐朝忽然有些口吃,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这个女人强大的吸引力使得他心中脆弱,知道还是及早离开的好,不然一个不小心,恐怕就会是被诱惑而沉沦的下场。这样的事情,不管对自己,还是对阏氏,其实都是不利的,他很理解,这个女人其实也是被自己吸引了,有点疯狂的味道,想到先前旭烈升元帅离开的时候看着自己那火热嫉妒的眼光,唐朝就知道,要是真和这个女人有了什么,恐怕订立好的盟约也会破裂,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
但人就是这样,尤其是像罗兰阏氏这样有极大权力的女人,觉得整个国家都在自己掌握之中,有什么好的东西,一定得自己得到,就是这样的心理,使得她即使觉得旭烈升会不快,但是还是情不自禁的施展了感情的攻势。
要知道,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在这样的时候,就等于解除了安西都护府的威胁,于唐朝来说,就等于是解除了心腹之患,她一口就答应了,可见这阏氏对自己,是怎样的一种迷恋了。
正是感于她的恩情,唐朝才和她一起到了海棠别院,想看了宝物之后就走,想不到却是阏氏想和自己单独待在一起。
但这个时候,罗兰阏氏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翩翩的舞了起来,峰峦壮丽,如惊鸿一瞥,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光艳四射。
就这样,罗兰阏氏翩翩的来到了唐朝的面前,跪下,朦胧了双眼,梦一样的说道:“所有的人都说,本宫是突厥的珍宝,过一切的珍珠宝贝,唐公子,您觉得他们说错了吗?”
没有没有!唐朝在心中疯狂的叫了起来,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女人狂热的吸引力。
不错,这女人的确是突厥的珍宝,虽然汉人的美女多得很,但是能比得上她的,却是寥寥可数,不可否认,要是自己还是一个纯情少年的话,说不定面前就算有金山银山,也会疯狂的爱上她。
“没有,的确没有,不过,我已经看过珍宝,我想想告辞了。”他终于说道,用了自己全部的能力。
“不行,唐公子!谢谢你的称赞,无论如何,你要看了这段舞蹈之后才能离开!”罗兰阏氏温柔的说道。
于是,唐朝睁开了眼,看到了世上最美丽的图画。
然后,一切都朦胧——
当唐朝迷迷糊糊的走出突厥皇宫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甚至觉得刚刚生的一切是一场梦。
他也不知道以自己化境高手的能力,居然能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在那个海棠别院的宽大的屋子里那种馥郁的花香,原来是一种**。
再强的高手,纵然不怕毒药,因为可以将剧毒从经脉中逼出,但也怕**。
唐朝自从武功大进之后,从来没有使用自己以前特制的**“一阵风”了,想不到自己这个使用**的大行家,现在居然着了别人的道儿——
有谁能够想得到馥郁的花香之中,竟然藏着厉害之极的**。
自己被迷之后干了什么,就是不用想也知道,哎,想不到罗兰阏氏竟是这样一个强硬的女人,一个占有欲这样强烈的女人!
她应该不笨啊,却为什么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旭烈升肯定有耳目在朝廷里,一旦知道她如此放荡,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他看到了怒气冲冲,全身披挂的旭烈升,在这位突厥元帅的身后,是一只三千人的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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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契丹之围
唐朝自然知道这男人为何如此恼怒,但站在当地,动也不动,静待旭烈升走上前来,神色不变,故意惊讶道:“大元帅为何如此怒气冲冲?”双手一拱,如渊之沉,如岳之峙,自有化境高手的风度。
旭烈升就道:“你在皇宫之中一晚不归,在干什么?”,他这个时候有点气急败坏的感觉,就好象是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了。而事实也是这样,自从可汗死后,他向来把罗兰阏氏看成自己的禁脔,想不到唐朝胆子这么大,竟敢横插上一脚。
男人不能忍受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一般的女人也还罢了,到处都是,也不在乎,杀了扔了,不过是一件破衣服,但是罗兰阏氏却是他深爱的女子,就算明明知道是她的错,是她勾引唐朝的,但是还是来找唐朝算帐。
唐朝在穿越前的时候经常见到母亲张翠花看焦点和相亲这些节目,不少的男人在现自己妻子有外遇之后,不是找妻子算帐,和她一刀两断,开始新的生活,反而是贪恋**,死活要和妻子在一起,不管她的错误,而是去找外面勾引她的男人,把这个男人看成罪魁祸,深恶痛绝,甚至干出杀人的事情来,其实仔细想想,又何苦来,男人要有志气,要有追求,曾经深爱的妻子红杏出墙,何不努力的奋斗,混出一个男人的新天地,哈男儿志在四方,相信到时候一定有可爱的女子来到你的身边,慰藉你干渴的心灵,让你找回男人尊严!而要是莽撞的杀人捅黑刀子,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无论你以前多么的深爱她,都应该放下,放不下,你就不是个男人,放不下,就永远没有找回自己尊严的时刻。
男人要活得有自尊!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开始鄙视起面前的旭烈升元帅来,你有胆子,为什么不去皇宫之中向罗兰阏氏兴师问罪,却来气势汹汹的威胁我?
“我能干什么,罗兰阏氏要求我去看宝物,这就看了一晚上了宝物,如此而已。”
唐朝悠然的回答,觉得这回答绝妙。
“宝物?什么宝物能看一晚上?”旭烈升见唐朝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神情一疑惑。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突厥国中,阏氏的事情,你凭什么管?你要知道,你仅仅是突厥的北院大王,统领兵权,可管不到后宫之事,再说了,阏氏召见我,乃是召见唐朝的使节,国家大事,岂是你能随意猜测的,要是外面传出什么风言风语,你担当得起?”
这几句话咄咄逼人,使得旭烈升心中顿时升起一种犯上的感,他不由得想,虽然罗兰阏氏是我的女人,但是这并且,毕竟这是秘密的,我这样名目张胆的拦截唐朝,的确很容易被人误解,并且,阏氏就在在后宫之中留宿唐朝,名义自己还是管不到,自己这样做,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好好,唐朝,你好口才,我也很佩服你,你放心,我不日就将带领铁骑到天山狩猎,还请多多留意!”
好厉害的人,果然不是个好勇匹夫,立即就将我的气势打压下去了。要知道,自己现在最害怕的就是突厥骑兵,他却偏偏用骑兵来威胁自己,的确是看到了自己的弱点。
当此敏感的时刻,唐朝立即决定,不是硬来的时候了,他虽然说得客气,到“天山狩猎”,其实就是要带兵进攻自己,他知道,他这样的大帅,一旦稳定住突厥的形势,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向唐朝开战,现在可不是和他硬碰硬的时候,脸色忽然转为柔和:“大元帅,你我经一扳手之后,惺惺相惜,但你却不能无端猜疑,这样的话,不仅我脸上无光,就是阏氏,脸上也是无光,旭大元帅,您也不想想,我唐朝一介使臣,难道敢孤身一人在宫中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错,我正是看了一晚上的宝物,至于是什么,你去问问阏氏不就得了,我把大元帅看成兄弟,顺便奉劝您一句,生查是南院大王,知道你这样带兵在城中横行无忌,恐怕又是一个大大的攻击你的把柄,现在辛干可汗刚刚继位,大元帅不应制不安的因素,而应该先稳定住突厥形势,至于你以后带不带兵到天山狩猎,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这些话,合情合理,顿时将旭烈升说动,不错,我这样带兵阻截唐朝,的确会被生查在朝堂上攻击,再说了,即使阏氏和唐朝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自己要惩罚她,也不应该闹得固原满城皆知。
当下示意手下让开一条路,放唐朝去了。
唐朝暗中叫声好险,自己武功虽高,但是由于面对的是大军的包围,要是遇上一个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缠住自己,恐怕将是被擒的命运。谁也不能轻视一个民族的力量,说不定突厥军中就有一个武功和自己相差不远的,而且很可能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能靠着绝顶的轻功逃走,也必十分狼狈——
唐朝回到突厥国家宾馆,将盟约已经签订的事情向牛僧孺等人分说明白,众皆称赞,想不到唐朝的动作这样的快,竟能在短短两天之内就将这件最严峻的事情搞定,唐朝苦笑,命令大家立即启程,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心想,这次虽然签定盟约,但因为有罗兰阏氏昨天晚上那些事,旭烈升恐怕会记恨于心,所以借兵之事,索性就放弃了,毕竟,明知是与虎谋皮的事情,还是不要空耗心力的好,同时也吃惊于罗兰阏氏的手段,别看这是一个不会丝毫武功的女人,但却能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也算是一个厉害的人了,知道旭烈升即使当面质问她,她也很可能编造出谎话来说叫唐朝看了什么宝物。也许。旭烈升元帅还不一定敢,罗兰阏氏毕竟是现在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
牛僧孺早已经按照的唐朝的意思将骆驼卖掉,做好好临走的时候的准备,现在一声令下,全部骑马,只叫班林带十个精兵在后,将那没有送出的六个美女缓缓押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虽然中了**,醒来之后身体却是无碍,因为一马当先,赶回燕然山。
行军刚到一半的时候,正遇上前来突厥报信的信使,呈上安西现在的形势,唐朝才知道已经是危在旦夕。
原来,霍伤在黄风山做了简单的休整之后,还不死心,收罗失散的马贼近万人,重新聚集起近两万的军队,更以重礼买通了契丹领椰律雄姿,出契丹兵一万,两面进攻,务必要拿下安西都护府,控制丝绸之路,建立像阿拉伯那样横跨欧亚的帝国。
此人武功绝顶,抱负更是远大,不是那种一遇挫折就灰心丧气的角色。
就在五日之前,黄风山的马贼和契丹的椰律雄姿已经带领人马抵达安西都市护所在地,舍瓦兵力空虚,按照唐朝走之前的吩咐,无论如何绝不开关决战,拖住了霍伤,现在已经攻下了安西的三坐屏障之中的两坐,红土和戈壁城堡,只有云门城堡在隆多的拼死坚持守之下没有失守,但霍伤武功高强,更兼契丹人悍不畏死,以优势兵力轮番进攻,要不是霍伤带领大队人马依旧进攻安西都护,要使唐朝军队尾不能想应,各个击破的话,云门城堡区区五千人的守备,恐怕已经失守了也说不定。
但就算隆多神勇,弓箭厉害,但是契丹兵死了一批,又上一批,竟似乎生命不是自己的,已经将隆多拖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在这样的时候,他只好派人冲出重围,将交战的情况向舍瓦和唐朝分说,请求援兵。
你道这契丹人为什么不怕死,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凶悍,是化外的部落,而是因为高仙芝走之前曾经带兵狠狠的屠杀过一次契丹部落,杀人抢劫无数不说,更将契丹的女人抢走无数,想想,以当时高仙芝手上庞大的兵力,干这种坏事,天下又有谁能挡得住他?即使有人向李隆基参他一本,他这样的人,自是随便都可以找一个借口搪塞过去,不过这样一来,这就和契丹民族结下了深仇,他们当然不管现在的统帅已经换了,自是对欺负他们的唐朝军队深恶痛绝,死命的进攻,戈壁城堡和红土城堡本来坚固,但都是被契丹人这样不顾性命的攻下来的。
打仗的时候,最害怕遇到的就是这样的哀兵,所以有人说哀兵必胜,唐朝穿越之前就关注了伊拉克足球夺取亚洲冠军的奇迹,经过伊拉克战争之后,伊拉克足球已经可以说是死了,没有薪水,缺乏训练,拿不出钱,就是出来参加亚洲杯也是千里跋涉坐的大巴,因为没钱坐飞机,外教都没有薪水的,义务执教,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就是不输个5:o,也已经可以向国人交代了,但他们夺取了亚洲冠军。
这就是哀兵的力量,即使以弱对强,他们也极有战胜的可能,更不用说现在是以强对弱,要不是城池太过坚固,隆多太过厉害,他们或许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
高仙芝自然不是个好人,他自然要给他的后任安西都护留些困难,这样的话,后任不断的因为战事向朝廷求兵求粮,他的价值就显现出来了,也许到时候,还是只有他高仙芝能镇压住局面,又派他回去。他早年其实很想回到朝廷担任左仆射,但自从没有争过李林甫之后,他就知道,李隆基现在昏庸,即使回朝也不一定能成功,不如在边关做个大帅,手下有雄兵十万,到时候一旦朝廷有变,自己提一旅之师回到长安,就可以学当年的董卓,废立皇帝,或者干脆学司马炎,自立为帝王,天下在掌握中。
他不在乎伤天害理,不在乎杀戮,他一向是一个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唐朝明白这些形势之后,心急如焚,带领牛僧孺和辛白江星夜赶回云门城堡,他知道,有舍瓦的绝世武功,再加上城墙的无比坚固,安西都护府当能再坚持一段时间,当务之急是解了云门自围。
他带领五十余骑兵赶回云门城堡的时候,正是月上柳梢时分,途中累死了三十余匹健马,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人困马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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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步兵凶猛
这个时候,唐朝知道,即使有战机,但也不易把握,于是叫五十骑兵都就地歇息,以便恢复体力。
就在这个时候,远远看到月下数十骑拥来,当先一人**着上身,面黑身长,就在月光之下也觉得此人黑如煤炭,他身边稍微落后一步,是一个汉人儒生模样的人,两人的马跑得极慢,似乎是在商量什么。
唐朝害怕暴露,早叫这五十人都藏在树阴里,马也藏在树阴里,并且用布包住了嘴巴,原因很简单,云门城堡之外都是契丹人的天下,有上万的大军,一旦自己这五十骑被现,被包围,那就是一个死的命运,除了唐朝和牛僧孺极有可能仗着武功杀透重围之外,并没有丝毫的胜算。
所以这数十骑兵奔来的时候,没有现藏在树阴里的唐朝兵马。
一明一暗,这就是胜负的分野,唐朝心中大喜,已经看出当先这黑面长身之人似乎是领模样,当下附耳向牛僧孺道:“待会离这为之人五十步的时候,你我同时抢出,务必要生擒这人!”
牛僧孺应诺,他知道,以自己两人的武功,那是极有希望成功的。
唐朝吩咐完牛僧孺,随即吩咐身边的辛白江:“等会儿不管我们擒拿成功与否,你都立即放起要城中接应的七色火箭!”
辛白江应诺,他知道唐朝的意思,不管是否擒住这个番兵领,要的任务当是进城中与大军会合,将早已经预备好的火箭取了出来。
这七色火箭是唐朝临走时和舍瓦约定的最高机密,除了事情万分火急之外,不能使用,并且以唐朝安西都护之尊,身边也只带得三只,外人绝对模仿不来。
说话之间,这番兵前面的两人声音隐隐传来,最前的一个说道:“隆多的武功,的确不错,黄先生,似这样久攻下去,本王担心即使攻下云门城堡,我这一万兵马恐怕也将折损大半,这可是本王十年来辛苦培养出来的精兵,你有什么良策没有?”
这个叫黄先生的儒生模样的人就道:“椰律大王,请恕我直言,这是霍大帅一石二鸟之计,要是他肯亲来这里攻击,隆多武功虽高,但多半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可是他却以进攻安西都护为借口,要大王独自进攻这坚固之极的云门城堡,让大王折损不小的兵力,同时也削弱了隆多。”
“恩,对对,非黄先生所言,本王倒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节,霍伤的武功,明明在我之上,要是他聚集马贼和我一起进攻云门,恐怕早已经拿下多时,但他却说害怕舍瓦形成什么犄角之势,害怕腹背受敌,这恐怕正如黄先生所说,这是他的什么石鸟之计,不过,黄先生,本王和唐朝军队仇深似海,即使没有他的这个计,本王也势必要攻下安西都护,将全城尽屠,方报当日之仇,请问先生还有何妙策?”
哇噻!唐朝武功已达化境,自是将这两人的对话远远的听在耳朵里,心中大喜,这人自称“本王”,看来不是契丹兵中一般的领,而是契丹统帅椰律雄姿,这就好办了,看他刚才说话时候咬牙切齿的模样,知道他对唐军已经恨之入骨。
心中机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仇恨之为物,竟是如此厉害!同时叹息高仙芝心肠之歹毒,居然为了嫁祸给自己,对契丹人犯下这样的罪恶,也难怪椰律雄姿恨到这样的地步。
只听黄先生说道:“以我之见,大王应向霍伤大元帅请求救兵,最好请他自己亲来,说一举攻下云门城堡之后,契丹兵愿为前驱,总攻安西都护府!”
“这,他会答应吗?”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以后占领了安西都护府之后,害怕大王分他一杯羹,要和他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所以趁现在这个机会削弱大王的力量,使大王到时候不和他争。不过,要破他的阴谋,却也不难,你就派人到他的军中对他说,契丹这十余日以来伤亡惨重,士兵都不愿意再打下去,准备班师,积蓄力量再来报仇!”
椰律雄姿摇头:“不行!不杀了唐狗,我椰律雄姿誓不回军!”
黄先生就哈哈大笑:“大王!黄某只只叫你这样对霍说话罢了,他是个聪明人,绝对要拉拢你,亲自前来攻城,那样的话,我们的伤亡小了,到时候,一旦西域局势有变,大王手中雄兵数万,也未始没有左右西域的力量。”
这一番话,直将唐朝听得暗暗点头,这黄先生,倒是一个厉害的人物,以后当可以收在自己的麾下。
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已经和唐朝仅仅相隔五十步的距离。
唐朝一个眼色向牛僧孺示意,然后风一样的抢了出去。
唐朝奔行的时候,有一种愉快而轻盈的感觉,真的是万古灵宵一羽毛,增之一分则重,减之一分则轻,体会到古代修炼到6地真仙级别的高手的快意。
“什么人?”就在唐朝抢出的一刹那间,椰律雄姿现了面前有人逼近,他身下的马是一匹良马,见到危险靠近,呜的一声叫,人立起来。
椰律雄姿拔出了身上的配刀,虚空之中仿佛电光一闪,竟是一柄罕见的宝刀,他身后的三十余亲兵则是刀剑出鞘,簇拥上来,要对付唐朝和牛僧孺。
但已经迟了,高手相争,胜负只在咫尺之间,椰律雄姿心中震动,他实在想不到唐朝的轻功,居然能快到这样的境地,只一眨眼的时间,五十步的距离忽然没有了,竟然好象是缩地成寸,空间在这个人的面前忽然消失了。
空间当然不会消失,但在椰律雄姿的感觉中,却觉得唐朝的身法快如鬼魅——
唐朝武功已入化境,就是和李白这样能创出“青云直上”绝世轻功的高手相比,也不遑多让,更不用说轻功平平的椰律雄姿了。
椰律雄姿从小生长在深山之中,以狩猎虎豹为食,天赋异禀,一身的铜筋铁骨,和隆多的武功不相上下,更兼契丹民族是个游牧民族,武功虽然比不上孟笑,善于骑马,借助马的力量,所以比岭南的蒙笑战斗力更为惊人。
他见了唐朝的威势,并不慌乱,马刀一举,刷拉一声就砍了下来,他身下的大宛良马出一声嘶鸣,作势想要向唐朝踢出。
这就是最好的战马,可以明白主人的意思,有的甚至能够躲避飞箭,不需要主人控制。
在战场上,对绝大部分的高手来说,战马就是和人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一旦马匹被杀,在战场上无数长兵器的攻击下,即使你的武功比别人高几倍,也几乎逃不脱被杀的命运。
只有像唐朝这样的绝顶高手,才有可能自保,除了杀人抢马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
马刀在空中划过的气流灼热,狂暴,但唐朝厚背刀一立,就准确的接住了这一刀。
喀嚓!唐朝吃了一惊,幸亏缩手得快,不然的话,恐怕会受伤,因为自己这柄百炼精钢打造的厚背刀,曾经隔下无数人头的刀,居然朽木一般,一碰就断了,火星也没有冒一点。
这契丹的领,坐下是良马,手中是宝刀,武功虽然不是绝高,但是这一骑在马上,当得上一位暗劲绝顶的高手,和牛僧孺可以一战。
椰律雄姿见毁了对方的兵器,大喜之下又是一刀,也不用什么刻意的招数,只是随便乱挥,他知道,就算这样唐朝也毫无办法。
唐朝叹息一声,准备先闪一闪,再施展空手入白刃的招数。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那匹来自大宛的宝马却忽然之间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屈膝跪了下去!
伤马的是牛僧孺,他出了身上的金针,双手挥舞,准确的射进了这匹大宛马的眼中,膝盖,这马立即就失去了战斗力。
本来,这马甚有灵性,射向他眼睛的金针居然被它躲开,但是射向膝盖的却是再也躲不开了,金针中马腿,等于是点了穴道,自然将椰律雄姿摔了下来。
这还是牛僧孺见了这匹宝马,起了爱慕之心,想夺为己用,不然的话,满把金针,早已经杀了。他的轻功虽好,但是和唐朝毕竟差了一大截,所以只能施放金针。
这一来,椰律雄姿竟向唐朝扑来,看似凶猛无比,但身子在空中已经失了凭借,却是最危险的。
唐朝就一闪,一擒,点了椰律雄姿身后的神道穴,顿时动弹不得。
他手上那柄宝刀虽然凶猛的砍在唐朝的肩膀上,但唐朝似乎丝毫不觉,轻轻一弹就到了他的手里,对着月光笑道:“好刀!”
而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身后的三十余骑兵才堪堪冲到,但见唐朝若无其事的将刀架在领的脖子上,都是不敢妄动,他们都清楚,唐朝手里的刀,乃是一柄绝顶的战刀,砍金断玉,厉害无比,一个不小心,切人头如切豆腐。
“呵呵”,椰律雄姿忽然笑了起来,“我堂堂契丹之主,骑在马上,居然斗不过一个步兵?”竟然有一种深沉的悲壮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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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偷梁换柱
唐朝就微笑道:“耶律大王,你不必如此沮丧,我其实不是一个一般的步兵,我是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说着放开了他脖子上的刀,因为这个时候,他看见耶律雄姿所有的亲兵都不再妄动。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听说你已经出使突厥了?”
“呵呵,实不相瞒,我已经和突厥国主签定了互不侵犯条约而返,我听说大王恨极了我唐朝军队,可你或许还不知道,或者是听了霍伤的谗言,才不惜拼死攻击我安西之军,其实您是大大的误会了我!”
就在这城外的沙丘上,唐朝和耶律雄姿两个人,坐了下来,唐朝知道,有些秘密,还是以自己两人知道的好,耶律雄姿这个时候也不对唐朝再有丝毫的戒心,他知道,要是唐朝想杀他,早就杀了,也不用等到现在,所以想和他倾心一谈,至少在他现在的感觉中,唐朝的统帅不是一个凶残暴戾之人,他很吃惊唐朝的皮肤,居然像是一个好女一样,白得像天山上的冰雪。
他很想知道唐朝究竟想怎样对待他。
“我怎么误会你,你们唐朝军队,如狼似虎,都是杀人的魔鬼,残忍的杀害我们契丹人,搞得我们妻离子散,国家破亡?”耶律雄姿的黑脸上露出凄惨之极的神色。
唐朝叹息一声:“大王可知道我们唐朝流行的一句话,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我们安西都护以前的统帅,是高仙芝将军……”
当下也不隐瞒,将朝廷的局势,还有高仙芝想嫁祸于自己,残杀契丹人的事情向耶律雄姿说了,并且毫不隐瞒,将自己和李隆基翁婿之间的矛盾,也倾囊以告,说了个明白,最后说道:“耶律大王,要是您不相信我的话,可以随便派人到长安去探听,如我唐朝有半句虚言,叫我死于刀剑之下!”
这几句话,说得正气凛然,一种茫茫苍苍的气概顿时弥漫了整个夜空。
耶律雄姿早有人在长安探听消息,哪里还有不知道这些事情的,经唐朝一解释,也是豁然开朗,顿时相信了唐朝的话,嘶哑着嗓子道:“那,那我们契丹人的大仇,就不报了?”
唐朝看着他血红的眼睛,知道这样的血仇,几句话是不能了结的,忽然说道:“当然不是!不过耶律大王,恕我直言,你报仇的时候,当惩罚恶,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子残杀不相关的我大唐的士兵,那样的话,就是是非不分,而且最重要的,还使你的仇人在背后笑你。”
耶律雄姿本是一个粗莽之人,虽然靠着勇力能带兵,有些谋略,能控制得住本族的人,但是毕竟不像汉人的统帅,尤其是像高仙芝这样的统帅,头脑厉害非凡。
就他这一招,自己得到无数的金银美女不说,还给唐朝留下了这样的大患,说句实在话,要不是唐朝手下有隆多这样的大将,拼死坚守,以契丹人的勇猛和不怕死的精神,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此城一失,安西都护府已成孤城,势必被霍伤围困而死。
李隆基和高仙芝都是厉害的人物,算得很远,但是他们都没有算到,在南诏和平定岭南的过程中,唐朝得到了舍瓦和隆多这样的大将,还有专氏五虎以及班林辛白江这些人,实力大增,即使在兵力极端不利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坚守城池。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尤其是这样的坚守战,没有一个武功特别厉害的人镇压住局面,并且抵挡敌方武功高手高来高去的进攻,那就注定是死路一条,就像先前耶律雄姿的汉人军师黄先生说的那样,要霍伤和他亲自攻城,就是为了要人敌住隆多以及他的利箭,然后以契丹兵的勇敢攻城,那样的话,隆多危矣。
“唐,唐大帅的意思,是要我找高仙芝报仇,或者是要我找到残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报仇?”耶律雄姿挥泪说道:“唐大帅,您这不是空话吗,你想想,高仙芝现在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本身武功又是高强无比,并且远在长安,而且我已经探听明白,屠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都已经调往岭南镇守,我契丹小国,怎么能深入唐朝腹地进攻这些人?”
的确,这是困难的,唐朝也在这一刹那间对他充满了同情,一个像唐朝这样的大国,要欺负一个弱小的国家,那简直有的时候使人没有还手的余地,现在耶律雄姿的心情,就好象是一个决心上战场赴死的烈士,但叫能杀得几个敌人,自己死了就行了,一点也不考虑这样做的后果。他显然也知道,这次跟着霍伤杀唐朝士兵,不一定将来有好结果,他也不是贪图霍伤的金银贿赂,他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报仇,杀得了多少算是多少,显示了契丹人的野性和质朴。
“耶律大王,您放心,我唐朝向您承诺,我手下的唐朝士兵,即使再次击败了霍伤,也不会对契丹民族报仇的,因为我知道,你和你的民族是有冤屈的,古人常常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惩治这些滥杀百姓的官兵,至于高仙芝,此人厉害非凡,我不敢说我能帮你杀了他,但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我刚才也说了,他这样做,其实是嫁祸于我,他如此坏心眼,我唐朝也是不好惹的,岂会放过他!好啦,我的话已经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什么,你,你就这样让我走?”耶律雄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唐朝就将手上的马缰绳一抖,他先前骑的那匹大宛良马已经向他奔了过去,先前牛僧孺射的时候用金针,就是害怕伤到马,现在见唐朝居然敌友不分,居然将这样的一匹好马又还了人,并且还似乎要放了这个俘虏一般,大急道:“大帅,万万不可!”
唐朝的脸色一沉,牛僧孺顿时不敢说话了,只听唐朝清朗的声音说道:“耶律大王,这是你的宝刀,一并归还,现在你可以走了!”
说话之间电光一闪,那柄砍金切玉的宝刀就向他飞了过去。
但奇怪的是,哐啷一声,宝刀掉在地上,耶律雄姿却没有接,任刀摔在地上,将缰绳也扔了,忽然下跪道:“主人,我既被你俘虏,全身的一切包括生命都是您的,只要你放了我,我一定带兵回契丹部落,您在一日,永不侵犯安西都护,至于这宝马和宝刀,乃是您的战利品,我无颜带回去!”
唐朝微笑:“说什么话呢,是我俘虏,我也不是你主人,这样吧,你我一见如故,肝胆相照,不如结为异姓兄弟,你看可好?”
耶律雄姿大笑:“能和大帅这样的英雄结为兄弟,是雄姿平生最大的愿望!”
唐朝要的就是这句话,当即跪了下去,和这契丹的领结拜,捏土为香,对月为誓,互相拜了八拜,自然是耶律雄姿为兄,唐朝为弟,说了同年同月生死的誓言。
拜毕,两人哈哈大笑,只将身边的牛僧孺看得眼热,唐朝如此厉害,我居然想对付他,搞得他现在让我吃红丸,不把我当兄弟相待,却是悔恨无及了。
只听耶律雄姿说道:“贤弟,你我现在已经是兄弟,还分什么彼此,我知道你现在兵力空虚,我手下这一万人的兵马,包括我,都交给你指挥,你就是要我进攻霍伤,我也不会拒绝!”
唐朝大喜:“难得大哥如此慷慨,小弟现在身边正缺人手,有大哥之助,破敌必矣,但霍伤如此猖狂,两次趁我不备攻打于我,这次有了大哥之助,一定要将马贼杀得元气大伤,方消我心头之恨!指挥就不用了,大哥,您带领你所部兵马,随我云门城堡之中的守军一起,一北一南插后营,我这里放起里应外合的号火,务必要给霍伤致命一击!”
“是,贤弟,大哥这就去准备!一刻钟之后见!”当下拾起了地上的宝刀,骑上宝马,和唐朝等人挥手作别。牛僧孺还念念不忘耶律雄姿的宝马,只能摇头叹息了,待耶律雄姿一走,担心的道:“大帅,您就这么相信这些蛮人,不怕他们使诈?”
唐朝就凛然道:“我以国士待之,他想必也会以国士待我,现在的形势,也只有孤注一掷了,要是不相信耶律雄姿,那就只能困守在孤城里,我知道的,我唐军在这段时间伤亡惨重,只有守卫而没有反击之能,长此下去,军心一乱,大势去矣,现在就只能押一宝了,要是耶律雄姿临阵叛我,那我们就只好落草为寇了,哼,我就信,我当马贼,就不如霍伤了。”
所有的人都点头称是,的确,到了现在这样的地步,不借助外力,就靠不到一万的守军,要想再次击退凶悍的马贼,那可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并且霍伤现在这次进攻显然吸收了前面的教训,将粮草保护得很好,而且马匹食水充足。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云门城堡吊桥拉开,冲出一只军队,当先一人正是隆多,派专仁和专义两人在城上镇守,自己亲自出来接应,自是信号起了作用。
一看见果然是大帅从突厥回归,欣喜的接住,要报告当前的战事,但唐朝一挥手阻止了他:“立即集合城中所有军队,全线出击!”
他向来知道兵贵神的道理,不敢浪费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时间。
一刻钟之后,隆多带领四千精兵来到唐朝面前,正在唐朝有些忐忑,以为耶律雄姿有什么反复的时候,他带领七千人的契丹士兵来到阵前,听凭唐朝调遣。
原来,耶律雄姿是回营之后花了不少时间集合队伍向契丹兵解释,本来,先前还是友军,现在却要去进攻霍伤,实在有点突兀!但耶律雄姿在契丹人中威信极强,自是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将大军带来。
唐朝一颗悬起的心顿时就放了下来,向牛僧孺一笑:“我知耶律雄姿必不负我!”牛僧孺羞惭满面,感觉自己是个小人。
大朝大喜来到阵前,高声道:“现在,我宣布,契丹军队由耶律大王统领没,直接进攻霍伤的在南方军,我带领隆多以及所有唐军,进攻北方霍伤主力没,众将务必努力向前,论功行赏,有不遵军令者,有退后者,斩!出!”
他说着将手里的配剑一指,大军出!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跟在唐朝身后的牛僧孺恐怖的想道,这就偷梁换柱之计啊,怪不得他纵横无敌,连李隆基都敢对抗,原来他不仅武功惊人,谋略也是非凡!
到了这样的时候,他才死心塌地的不敢反叛唐朝,他其实一直在等机会,将唐朝制住之后逼唐朝拿出解药。但现在,他忽然取消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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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里应外合
唐朝麾下,兵分两路,直扑霍伤背后,这个时候,隆多部下专门负责火箭传训的士兵在距离敌军七里左右的地方放起烟花,舍瓦在城中望见大喜。
但他是个持重的人,害怕云门有失,敌人缴获烟花来引诱自己,所以虽叫全体士兵都全装贯带准备好,但却并不开城直接杀出,以防有变。
这十余日之中,舍瓦已经和霍伤交战好几次,但都是在城墙上,以城中只有近六千的空虚兵力,舍瓦自然不会愚蠢到以力相拼的地步。霍伤仗着手下兵强,轮番进攻,企图打开缺口,但是城中粮草充足,众唐军又见识了舍瓦瞬间可以击杀百人的绝世箭技,自是拼死坚守,终于坚持了下来。
有了上次自己强攻上城头差点被唐朝干掉的经历,霍伤谨慎了许多,只在城下督战指挥,他相信,就这样的消耗战,不出半月,唐朝守军定可以伤亡大半,到时候,自是一鼓而下,他本来忌惮唐朝,知道此人诡计多端,想不到出使突厥去了,他正是探听到这个消息的准信,所以才敢重新进攻唐朝的,毕竟,这使他看清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以前长安的传言并没有错,李隆基确实想对付唐朝,不然的话,唐朝也不会亲自前往突厥,很显然,唐朝已经将突厥看成了他今后最大的威胁。
这正是自己再次包围安西都护府的机会,于是他不惜金银珠宝结交契丹领耶律雄姿,再次起兵,想要控制西域。
先杀到的是契丹的士兵,在耶律雄姿的带领下,直接杀入,如狼似虎一般。
镇守安西都护城南的是龙卷风兄弟中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手上一万五千人,正在宿营,以期明日再战,想不到耶律雄姿竟然带大军前来。
“干什么?”守寨的官兵喝道。
耶律雄姿就从旗影里闪了出来:“我是契丹国王,有要事面见蓝大将军!”
这官兵早知道来人是契丹人,但想不到契丹国王竟然亲自前来,赶紧向里传报。寨中的蓝勇一听耶律雄姿竟然亲来,只得亲自出迎,但刚刚见到唐朝军士放的火箭烟花,心中起疑,骑在战马之上出来,身后跟着一队亲兵,都是马贼之中的健者。
“耶律大王深夜来访,不知何事?”他大喝一声。
“有要紧的事情!”耶律雄姿骑马靠近了他数尺,忽然出手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要知道,他手中这柄刀,乃是契丹的镇国之宝,锋利无比,自是一刀就要了蓝勇的命,砍裂坚固的盔甲,将蓝勇血淋淋的分为两半!
“啊……”的一声长叫,他身后的蓝鲸见耶律雄姿一刀将兄长砍死,大喊一声杀来。
这个时候,他也是装束停当,手上一杆狼牙棒,当头砸到,要给兄长报仇!
也就在同一瞬间,耶律雄姿长刀一挥,高喊:“给我杀!”,全军杀出。
当下耶律雄姿就和蓝鲸交战在一起,刀来棒往,杀得难解难分,他身后的契丹兵更是早有准备,起一起杀入马贼大寨,可怜好些马贼还在睡梦之中,猝不及防,做了契丹人的刀下之鬼,谁也想不到刚刚的友军,现在竟然反杀向自己,顿时死伤惨重。
耶律雄姿不能取胜蓝鲸,手下部落中七八个骁将都上前相助,蓝鲸见大势已去,虚晃一棒,夺路走了,耶律雄姿也不追赶,心中暗暗吃惊,龙卷风三兄弟都是马贼之中凶名昭著的人,武功极强,传闻果然不错,要不是我猝不及防的杀了老大,恐怕倒是不好收拾。
蓝鲸匹马逃命,手杀一万五千兵马被杀得七零八落,契丹人凶悍,要争功,斩四千余级,一个个都悬挂在马头之上,十分的血腥恐怖,有厉害的契丹兵,马上竟然有十余颗人头,都是击杀的马贼!
本来,作为以前的友军,契丹人杀马贼,心里都有些愧疚感的,毕竟,这也算是背叛了,但是耶律雄姿一加解释之后,大家才知道,自己真正的仇人,原来不是安西都护城中的唐朝军队,而是高仙芝以及业已调往岭南的唐军,自是愿帮唐朝一个大忙,因为他和国王结拜为兄弟,答应以后帮他们报仇;当然,契丹人杀马贼不手软也是因为马贼是强盗的缘故,这些强盗,什么人都抢劫,什么人都杀,契丹民族当时弱小,自然有不少契丹老百姓受到马贼的欺负,深受西域人民的痛恨,对这些人,向来没什么好感,看成匪徒,出手自然就不留情了。
城南的马贼大败,耶律雄姿自是带兵追击下去,蓝鲸在路上收拾败兵,只有三千人不到,驻扎在刚占领不久的红土城堡里,准备坚守,耶律雄姿围住,四面攻打。
却说唐朝亲自带兵攻击霍伤所在的北路。霍伤是个乖觉的人,一见唐朝士兵放起里应外合的火箭烟花,就知道舍瓦来了援军,下令军士立即穿衣,松明火把通亮,防止敌人来劫寨。
但又哪里来得及,也就在转瞬之间,唐朝已经一马当先,攻击他的后寨。
霍伤的士兵多数是从睡梦中刚刚惊醒,哪里来得及抵抗,多数是身不着甲,马不着鞍,被唐朝士兵一阵急箭杀得人仰马翻,冲进寨中,到处乱杀!
舍瓦一直在观望,本来还害怕这是霍伤的诱敌之计,但一听到唐朝的叫声,顿时再无怀疑,知道肯定是唐朝不知从哪里请到救兵,要自己内外夹攻,立即开城杀出,身后跟着两员大将,专仁和专义,还有五千余精兵。
唐朝的吼叫,乃是属于化境高手特殊的能力,可以绵延十来分钟,高亢入云而且劲道十足,武功没有进入化境,是绝没有这样强大的呼吸之力的,其中尤其要求肺部的力量要巨大,和上次在安西都伏城中所的龙吟大同小异,不过更为绵密悠长。
这声吼叫,是唐朝故意出的,目的就是要将舍瓦的军队召唤出来夹攻。他知道现在的局势,一个不小心,自己带的这四千多人,就可能反而陷入霍伤的包围。
霍伤见只有数千人攻后寨,心中稍安,正想指挥大军包围唐朝,但哐啷哐啷的声音传来,城门大开,城中舍瓦一马当先,摔大军前来攻击。
又是腹背受敌!
到这一次,霍伤已经不止一次领教了唐朝内外夹攻的手段,但却又躲避不开,因为唐朝依靠坚城,总是能形成这样的局面。
试想想,在三更半夜的时候,敌人上万的大军采取内外夹攻之势前来冲寨,这些纪律松散的马贼又怎么抵挡得了,自是一个个如无头的苍蝇乱窜,只顾逃命,哪里管什么阵形,指挥。
其实,这也难怪,就是严阵以待,以马贼比唐军略强的兵力,但遭受被外夹攻,唐朝隆多舍瓦都是天下罕见的勇将,霍伤已经是抵挡不了,更不说这样的偷袭了!
这段时间以来,唐军也被马贼欺负得狠了,被杀了无数的人,特别是霍伤为了激舍瓦出城决战,将附近的汉人抓来在城下杀戮为乐,更是使舍瓦等人几乎气破了胸膛,但又没有办法,明明知道敌人这是激将法,却就是不能出战,因为敌人是明明是陷阱。
所以人人奋勇,杀得马贼哇哇怪叫,斩极多,霍伤虽然带着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月狼可玉狼可拼命冲杀,但也只是逃得性命。其余的则是说不上了。
但唐朝哪里肯舍,和舍瓦会合之后,带领近万的大军追了上去,殿后的勇将车一经一双铜锤厉害无比,和唐朝战了十余个回合竟然不分胜负,却想不到被舍瓦一冷箭射中咽喉,倒撞下马,被舍瓦割了人头,马贼更是军心涣散,没命的逃跑。
短短不到两个时辰的厮杀,歼灭敌军七八千人,霍伤带领五千人的残兵向西逃窜,他本还指望龙卷风兄弟的一万五千兵马来救援自己,想不到在红土城堡遇到的时候,龙卷风兄弟也已经兵败,而且仅剩的两兄弟蓝勇和蓝鲸又阵亡一人,只剩下蓝鲸。
蓝鲸见霍伤也已经兵败,从红土城堡中杀出,霍伤随即合兵一处,只有五六千人,凄惶之极,向西方的大沙漠逃去!
唐朝将得胜之兵和契丹的耶律雄姿会合,略作休整,向霍伤赶去,想将之消灭在大沙漠中。
这一来,马贼逃散的有近万人,其余一万余人则尽被斩杀于军中,霍伤收集的五六千人多已带伤,唐朝以三倍于霍伤的人马追击,自是稳操胜券。
这是一次真正的千里大追杀,霍伤混乱之中哪里顾得上粮草滞重,身下骑兵虽然骑术精良,但无奈的是多已带伤,再加上马力虽然在短时间里可以远远的甩开敌人,但却不能在沙漠中持久。只有带着骆驼队的马贼才是恐怖的,而唐朝无疑做到了这一点,他身后带的这六千精兵,后面就带着一群骆驼,可以随时的补充给养,所以唐朝追赶得并不急,他相信**的话“宜将剩勇追穷寇”,但并不愿意和这些马贼立即决战,也就是把他们追上绝路,做困兽之斗。
他相信**的话,要瓦解敌人的军队,先要瓦解他们的意志,只有意志薄弱了,才能轻易的击败敌人,甚至有的时候,可以击败以前比自己强得多的敌人——
这就是战争的气势,他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曾经读过《***军事谋略》一书,对**当年在战争中的神机妙算佩服得五体投地。
果然,霍伤的马贼在奔驰近百里之后,果然停了下来,以为摆脱了唐朝的追击,开始休整,补充食水,埋锅造饭。
请自持,谢谢!
第六十九章追杀穷寇
这个时候,全体马贼的士气低落到极点,都是一言不,只顾吃东西,有些则是闭目养神,毕竟,他们雄心勃勃的从黄风山出来,就是为了从匪变成*人,想要名正言顺的控制丝绸之路,像以前的高仙芝那样,坐收渔人之利,但两次出兵,两次大败。
第一次倒是没什么,至少没有损失元气,但这一次,却是元气大伤,剩下区区五六千人,又大多是桀骜不驯之辈,不说进攻安西都护府,就是自保也成问题,谁知道突厥或者天竺或者大食或者波斯这些国家不趁这个机会出兵灭了自己,自己这几万马贼的存在,的确给西域各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不知道抢劫了这些国家多少的商队和女人。
他倒是不担心唐朝还会死命追赶他,毕竟,他知道唐朝的景况,现在兵力空虚,还要应付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是不宜在这个时候和自己死磕的。
但他的神色却大变,所有的马贼也是神色大变,黄沙莽莽的沙漠里,尘土大起,一彪人马杀来,当先一面旗帜上血红的金线绣着一个巨大的“唐”字,正是唐朝亲自追来了。
霍伤嘴里出一声愤怒的吼叫,他想不到唐朝竟然还不放过他,竟然亲身追来了,喝令众马贼火上马迎敌,马贼之中大部分人虽然吃了干粮,喝了些水,但是大多还没来得及吃饭,仅仅一盏茶的时间,唐朝的追兵就到了!
霍伤红了眼睛,当先来迎,他的两个得力干净月狼可和玉狼可也是一起,誓要给唐朝点厉害,就在这一瞬间,霍伤以及手下的这两名干将已经现,唐朝追来的军队并不多,毕竟,契丹只来了两三千人,唐朝手下虽多,但也只有六千人,还可以一战。
唐朝想不到霍伤竟然死拼,倒是不易实行自己的攻心战术了,只得紧一紧手中的厚背刀,来迎霍伤的大砍刀。
哐啷一声,两般兵器相交,火星四溅,出一声大响。
要知道,现在这两人手上的兵器,都是沉重兵器,精刚打造,即使遇上了宝刀宝剑,只要不是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使出,也不能被一下子毁了兵器,因为往往四五十斤,宝刀宝剑也削不断,这也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虽然有宝刀斩马刀,而只能偷袭杀死蓝勇,却不能杀死蓝鲸的道理了,因为蓝鲸用的是狼牙棒,宝刀能削掉棒子上的一些牙齿,但是不能削断棒头。
像宝刀宝剑这样的材质,都是百年难遇的玄铁玄钢,获得艰难,绝没有人愿意拿来做成笨重长大的兵器,因为那几乎是暴殄天物,同时和别的沉重兵器交手,也占不了什么便宜,自是用来做成宝刀宝剑最为明智。
后世出名的倚天剑和屠龙刀,据说就是用玄铁这种材质,锋利无比,单打独斗的时候可以增强自己一倍的武功,成为绝世之宝贝。
唐朝和舍瓦以及霍伤等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用沉重兵器,除了上阵的时候占轻兵器的便宜之外,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宝刀宝剑,免得一个不小心掉了性命,大家都知道赵子龙在长坂坡时早曹操军中七进七出,杀曹营名将五十余员,就是因为手上有“倚天剑”的缘故,后来的大将,大多借鉴了曹操当时大损爱将的经验,使用长大兵器,免于在战斗之中受制于敌方兵器,从而挥自己最大的能力。
唐朝的武功和霍伤在伯仲之间,唐朝略高,已经入化,但霍伤功力深厚,武功驳杂,也并非没有爆冷战胜他的可能。
这就是决斗的不确定性,不是说谁的武功强就一定能杀了武功低的,而是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当时的状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的因素。
唐朝对这样的道理可是体会在心,他可是有亲身经验的,那次在长安皇宫勤政殿里,自己的武功明明比李隆基要低得多,但却靠着身上的藤甲欺骗了李隆基,败中取胜;更使唐朝谨慎的是,他穿越前,看足球的时候,往往一些弱队靠着放手反击将强大的球队击败,例子多了是。
这两次战败霍伤,靠的也是防守反击,的确,这是一种看似丑陋的战术,有些胆怯的因素在里面,但无疑是最功利的,只在合适的时候才给对手致命一击。
两人冲破黄沙,战在一起,各有忌惮,并不敢施展全力,招数绵绵而出,不到五分钟,已经交手十七招,两人的手掌都微微酸麻,被强烈的震荡所致。
但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忽然失去了再和唐朝交战的勇气,他亲眼看到一副惨烈的画面,月狼可和玉狼可两员悍将一一死在舍瓦的刀下,刷刷两刀,像是砍掉两颗葫芦,这两兄弟的头就飞了起来,带着惊艳的血雨!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实力,这两兄弟太急于解救霍伤了,所以忽视了冲过来的舍瓦,在这样的高手面前失神,自然是死的命运。本来,以这两人的实力,以二敌一,还是可以和舍瓦一战的,但如此被击杀,的确有些令人惋惜。
霍伤的气势一泄,顿时抵挡不住唐朝的厚背大刀,当下催座下马,向西逃走,他身边的马贼,更是早无斗志,纷纷跟在他的后面逃窜,如丧家之犬,漏网之鱼。
战争的时候,气势尤其的关键,一旦气势一泄,往往很强大的人也会失败,连当年力拔九里山的项羽都败在韩信的手下,更不用说霍伤了。
霍伤是化境级别的高手,周身的感觉无比的灵敏,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已经准确的判断出,绝不是唐朝的敌手,纵然手下马贼和唐朝军队何以对抗,但主将却是大为悬殊。自己挥得好,或者可以勉力抵挡得住唐朝,但舍瓦就是如入无人之境了,月狼可和玉狼可被舍瓦在闪电般杀死,就是最好的证明,到时候两人一旦腾出手来合力击杀自己,那就是欲走也不可能了。
本来,像他这样的高手,已入化境,全身铜筋铁骨,内功外功都已经到达了神奇的境地,天下间已经无所畏惧。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军中竟有两个这样的高手,而且武功都绝不在自己之下,其中尤以唐朝的武功,更为高不可测,这使他心中十分的吃惊,这人如此年纪小小,怎么却好似有了六七十年的功力?他自然不知道,药王孙思邈给他治疗经脉的时候,已经将自己近四十年的功力输送进他的经脉,再加上经脉粗大,能够爆的能量也是惊人。
其中一个缠住自己,另外一个进攻,自己恐怕得将性命留在这里了,当机立断,走为上策。
不过唐朝既然敢追杀穷寇,自然有他的算盘,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猛一勒马,高声喝道:“给我追,直捣黄风寨!”
沙漠上顿时烟尘滚滚,无数人马呈追杀之势,席卷了整个沙漠。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唐朝高喝一声,当先冲出,身后的牛僧孺本来看不起唐朝,只觉得他的运气好,得到绝世的武功秘籍之类的东西才练成绝世武功,靠着一张脸蛋才娶到新灵公主和芹儿郡马,想不到他诗才竟是这样的好。如此佳6妙的诗句一作出,顿时使他改变了对唐朝的看法,终于除了武功之外,心悦诚服。
这的确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以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成为天下武者中一等一的高手,文才更是绝佳,占尽天下形胜。
就这样,没完没了的追赶,马贼座下的马虽都是好马,善于战斗,但补给却是远远的跟不上,很多人马背后的皮带里的水已经喝光,马更是无水可喝。
这个时候,就显现出了唐朝的计算精密,因为他的军队后面是长长的骆驼队,军队轮番追赶,不仅可以得到休息,还可以更新马力,自然紧紧的缠住了霍伤,使他无法摆脱。
本来,沙漠中是霍伤的势力,他到处都有补给战,有联络点,但是要命的是大沙漠中的补给战很远才有一个,几番战斗下来,马力已乏,要想赶到最近的补给战,必须回头和唐朝死战才能赢得时间,不然的话,小小的补给战,怕不被唐朝一股脑儿的占领了。
可唐朝座下的马,似乎有无穷的精力,追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而这个时候,距离霍伤最近的补给站,还有三十里的路程,也许,大多数的马都不能坚持赶到,就会倒毙而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霍伤一咬牙,高喝一声:“停!”
所有奔逃的马贼都停了下来,不知道领为什么不继续逃窜。
霍伤知道,即使自己已经少数高手能逃得性命,但自己辛苦培养数十年的马贼军队,却是崩溃了,以能够保存下来的区区击败人,怎么能实现他要建立国家,称霸欧亚的雄心壮志。
对自己手上这些军队,在霍伤看来,就是他的生命。
唐朝随即约住军马,四面八方的摆开,越众而出,哈哈大笑:“霍大寨主,早知道逃不掉,何不爽爽快快的决一生死?”
霍伤的脸色阴沉,半晌才道:“唐朝,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的厮杀,决一雌雄?”
这明显是激将法,他现在形势不利,要和唐朝决战,唐朝显然不会答应,毕竟稳操胜券,何必去冒险,其实,他等的也是唐朝断然拒绝他,他这样说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削弱唐朝追兵的气势,以达到振奋士气的作用,他心想,既然逃也逃不了,那只好做最后的年殊死战了,不管怎样,都要在亲眼看到自己的马贼部队确实败亡了他才死心,才会想到逃走!
这就好比是自己的孩子,明知道救他很危险,但也还是保存最后的一丝希望。
但使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清朗的声音传来:“好,本帅就和你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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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唐手P霍山神腿
霍伤本不抱任何的希望,只是想通过这句激将的话来挫折唐朝的军心,但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同意了他的挑战,这使他心中兴奋起来,嘿嘿,他心中冷笑的想,到底是年轻人,经不起刺激,武功虽然不错,但又怎么会是我这样的武功大家的对手,雄心顿起,他想到了最好的控制局势的方法,那就是擒贼先擒王,只要擒住了唐朝,他就可以逼迫唐朝退军。当然,即使擒不住他,但只要战胜了唐朝,也可以大震自己的士气,在黄沙茫茫的沙漠上,和唐朝决一死战,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派人将最近补给站的物资拿来接应自己,这样的话,将不会处于一直被动的局面,当然,黄风山留守的马贼能接到飞鸽传书,迅的驰援,则是最好,不然的话,也可以给自己的队伍赢得时间。
他甚至有些怀疑,唐朝是不是脑子坏了,竟然让自己拣这样天大的一个便宜。
但是,当他看到唐朝的眼睛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再用没有嘲笑的想法,甚至觉得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即使将这几千人都损失了,还是该按照先前的计划,先保住性命再说。
唐朝并没有动手,只是静静的看着他,那种气势,那种沉稳,坚定如磐石,也没有刻意的施展“目击”的手段,就这么淡淡的看着他,他心中就产生一种被看穿的冰凉感觉。
他觉得,自己的所有想法,都被唐朝一眼看穿了,一种有若实质的感觉,使得霍伤在刹那间感觉到畏惧。
但霍伤何许人也,立即收摄心神,顿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傲气,飘飘的跃下马来,还在半空中就喝道:“我们练武的人,比什么马上的功夫,还是在拳脚上分个高下吧!”
说完,稳稳的落下地来,轻如鸿毛。
一般的士兵见了,也还罢了,只觉得这人轻功很高而已,但舍瓦这样的大行家见了,却是知道这人厉害无比,已经将武功练到了全身各处,而且可以随即的控制自己的平衡,颠覆传统。他刚刚这跃,本来是向下落地,但在空中的时候,他全身的肌肉和骨骼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波动,使得他下坠的力道被减去大半,就好像是唐朝穿越前看电视直播里面的慢镜头,而且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在说话的时候,真气不懈,这一点,舍瓦自忖现在即使自己能做到,但绝不能做得如霍伤这样自然流畅。
这个时候,唐朝自然也看出了霍伤武功的不凡,心想,怪不得此人雄心不小,想要建国称雄,原来的确有过人的武功,这人高鼻深目,明显是个阿拉伯人,看这一手轻功,步伐诡异,似乎是后世阿拉伯世界著名的霍山伸腿,想不到这人作为后世著名的霍山老人的先祖,腿法如此厉害。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唐朝已经可以断定,这人最厉害的武功,是腿法。
唐朝在霍山飘飘而下的时候,也不甘示弱,一招“杨柳冉冉”,如一片云朵一样不下了马背,用的却是学自李白的轻功,双掌虚按地面,缓缓落下,有一种飘浮如仙人的感觉。
霍伤双拳虚握,将身上的斩马刀扔在黄杀里,哈哈一笑道:“难得唐大帅愿意较量武功,就在拳脚上见高下如何?”
这人忒也狡猾,自己拳脚厉害,竟要唐朝比拳脚,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所长的《括苍山武经》,竟然也使以拳脚见长,当即点头:“好!”,身上配剑扔在地上。
横跨一步,双腿如铁门闩,双拳虚握,外分,正是唐手之中著名的“举火撩天”式,全身放松,但却能动如脱兔,捷如飞鸟,是唐手之中的著名起手式。
霍伤微微一笑,一掌打了过来,风声大作!
刚击出这一掌的时候,他还在笑,但瞬间,他的脸色变得阴沉如鬼,全是煞气,这种脸色陡然的转变,有时候能吓破一般人的魂魄。
唐朝的脸色也凝重起来,一掌拍出,正击在对方掌心!
仿佛一声惊雷在沙漠里炸响,两人同时退了一步,两人力量,竟在伯仲之间。
但唐朝冷笑一声,踏又上,日月轮拳出,方圆一丈之内都是拳风拳罡,黄沙飞舞之中,霍伤步步后退,舍瓦等刚松得一口气,但霍伤立即就将唐朝逼退——用的是腿!
在唐朝的压迫下,霍伤终于用出了自己压箱底的功夫,后世著名的霍山神腿,鸳鸯连环,拐子腿,旋风腿,一起使出,顿时将唐朝的攻势敌住,还可以反攻。
边上的舍瓦看得心中赞叹,我向来自负腿法不错,但和这人一比,简直是井底之蛙,恐怖的是,这人并不仅仅用阿拉伯的武功,还用波斯的武功,更用唐手中的武功。
也就在一刹那间,舍瓦断定,两人在千招之内难以分出胜负。唐朝现在虽然稍处下风,但他轻功高绝,几乎已达天下第一的境界,进退自如,还是能寻隙而攻,使得霍伤不敢过于逼近。
要知道,霍伤的武功,主要在一双腿上,神出鬼没,力量强大,要是挨实在了,就是以唐朝这样的武功,也是气血被打散的后果!
而谁都知道,气血被打散,在霍伤这样的高手面前,和死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两人看似打得风尘滚滚,但那只是罡风带起的黄沙,两人还是打得小心翼翼的,刚开始的数十招,都是试探性的进攻。
倏忽之间,一百招已经过去,双方也基本摸清了对手的虚实,开始了激烈的攻坚战。
到了他们这样的化境,任何的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招数还未到,毛孔就细致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力量的大小,有无后着等因素。
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体力,也就是小说里说的功力,耐力,一拳一脚之间,都是实打实的接触,出蓬蓬蓬蓬雷鼓动山川一样的声音。
无数双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看着场中两人的交手,先前还是血肉相搏的仇人,现在却忘我的观看,生怕错过了一瞬间。
谁都清楚,像这种高手的比武,一辈子能亲眼目睹一次,那是莫大的运气,只要仔细体会,将来就有可能成为绝代高手。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开始力了,满场只看到他的脚尖的影子,带着呼啸的风声,四面八方向唐朝攻了上去,唐朝施展轻功满场游走,似乎已经完全落了下风。
要知道,腿上的功夫,一旦练到绝顶,就是无敌的存在,只因为腿的力量比拳头大了十倍有余,中了一拳你也许没什么但是中了一腿,可就是立即身死的命运。
唐手虽然厉害,但霍伤的腿法厉害,将战线拉长了,采取远距离进攻,这就使得唐朝的拳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用于封堵的时候多于进攻。
这就好比是在马上用长枪这样的长兵器攻击持单刀的士兵,自是大占便宜,精于腿法的人,必定是高手中的高手。
唐朝现在真的有点后悔,他本以为脱胎换骨之后,自己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任何招数在自己的眼里都没有秘密可言,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这话本来不错,用来对付一般高手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是用来对付像霍伤这样的绝世好手,却是差了一些。要对付这样的人,必须要有千锤百炼过硬的功夫,唐朝的唐手早已经熟极而流,但他侧重练的是拳法掌法,。腿上的武功则主要是用在轻功上,对腿法的运用本来不错,但和霍伤这样的大家相比,却是差了很多。
正在唐朝微感焦躁的时候,霍伤的心中却是大震:我纵横西域三十余年,从来没有遇到今天这样难缠的对手。
要是以往,早已经将敌人踏在脚下,取胜多时了,唐朝看似乎败势已成,但是总能在间不容的一刹那间躲开自己的致命一击,尽管我现在将腿挥到极至。
多么恐怖的轻功!
他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的领教了唐朝的轻功,进退如电,闪躲如狐,悄嫣动容,视通万里,仿佛是光的度,唐朝的身形在他的眼睛里变成了一束流动的光。
唐朝几乎已经被激怒,硬接了霍伤十三脚之后,他觉得小腿微微酸麻,这是气血将被打散的先兆,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时候。
但就在这个时候,霍伤的攻势忽然缓和了下去,不再用腿,而是满场游走,用拳进击,深深呼吸,显然是使力过巨的原因。
好,这就是机会了,唐朝大喜,刹那间明白了敌人攻势放缓的原因,使用腿法虽然力量强大,但是极端的耗费体力,以霍伤化境高手似乎无穷的体力,现在施展了近三百招,已经是到了他的极限,但是还不能制服唐朝,他只好转攻为守。
一声长啸,犹如龙吟,唐朝攻了出去,十字拳,跑拳,轰天雷,全力的施展,将霍伤打得满场游走,这个时候,舍瓦终于送了一口气,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在自己之上。他知道,要是换可自己在场上,这个时候肯定是使出拼命的招数和霍决斗,早已经分出胜负来了,但唐朝的体力似乎无穷无尽,本来刚才躲避霍山神腿的进攻,消耗的体力巨大,但是对唐朝来说,似乎算不了什么,他现在进攻的时候竟然体力充足,就好象再打三天三夜也不会累一样。
霍伤的心中闪过一丝绝望。
就在他三百多招的腿法都不奏效的情况下,霍伤感觉到了一丝绝望,如此强悍的攻击,唐朝都能接得下来,而且还能动这样疯狂的反攻,看来自己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他心中清楚,他的腿上随时可以出巨大的暗劲,甚至可以在一寸的距离内隔空伤人,以腿强悍无比的力量,一流的高手也接不了他一百招,鉴于今日情况特殊,必须战决以控制局势,他一开始就了全力,以为可以用暴风骤雨一样的神腿将唐朝击毙,最少是要伤他,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但是唐朝的体力似乎无穷,竟然能永无休止的躲开自己的攻击,就差一点点就可以重创他,但这一点点的距离,此人靠着鬼神惊怕的轻功,竟然都一一化险为夷。
轰隆!双拳击实!
然后,密如连珠般,唐朝的拳头都击在霍伤的拳上,然后,霍伤闭上的眼睛,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避不开这击向自己胸口的一拳,刺拳如利刃,出尖锐的呼啸声。
唐朝这一拳,有如一柄实质的钢刀。
霍伤气血已散,只有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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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霸业成空
霍伤也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一生的事业,雄心壮志转眼成空,也清晰异常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据说人临死的时候会将生平之事流星一样的划过脑海,霍伤也一样,想到这一生终究是一事无成,不禁倍感凄凉,叹了口气,闭目待死。
但他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无比的惊讶,唐朝只是点了他身上十八处穴道,并没有杀他,唐朝在这一刹那间,化拳为指,转换天然,如羚羊挂角,丝毫不着形迹,就好象是唐朝本来就是用的指。
舍瓦惊叹:这样的武功,天下已难有抗手,怪不得师傅以前常常说,武功越高,拼的招数越少,而实力越多。那隆的武功虽然远没有达到化境,但是眼光却是在的,说的一点不错。
霍伤脸上的惊讶神色一闪而过,苦笑道:“我知道了,你是想收服我,为你所用,但是这怎么可能,呵呵……”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忽然一指点出,点在霍伤脸上的颊车穴上,这颊车穴道乃是人身大穴,控制牙齿的开阖,此穴一点,牙齿顿时动弹不得。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看出他想自杀而死,所以赶紧阻止,心中却也微微的佩服,化境的高手,果然各个都是心高气傲之辈,不肯轻易为人所用,就算是死,也不甘心做别人的奴隶。
这一点,唐朝是理解的。舍瓦这样的高手跟着自己出身入死,并不是唐朝有什么打动了他,而是他自愿的,为了对谢小意赎罪,他要完成这个女人未了的心愿,辅佐唐朝灭了唐朝——
这个痴情的男人,到后来和狼正轩以及李格桑结拜为兄弟之后,终于明白了爱一个女人,真正的爱一个女人,是使她获得幸福,使她的心愿得偿,而不仅仅是占有的,所以,当他明白谢小意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就算是为他自杀而死,也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李格桑的居多,他也终于从一个像野兽一样痴情的男人变得有了人情味,认识到自己的无耻。
他帮助唐朝,不仅有为谢小意的意思,还有为李格桑赎罪的意思,也许,当他喜欢谢小意的时候,完全忽略了,她已经是李格桑的妻子,也是这个南诏国王最心爱的女人。
自己这样**裸的去抢夺别人的妻子,是不道德的,也是罪恶的。
人就是这样,失去人性的时候,做的事情就是禽兽之行,在他当时看来,获得自己喜欢的女人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随着谢小意的死,悲剧的产生,他才开始反思,于是又从兽变成了人。
像舍瓦这样的人,武功已达化境,要说让他随即听人的安排,颐指气使,那是万万不行的。
就更不用说在西域建立马贼军队,纵横大沙漠,想要创建国家,横行天下的霍伤了,要他做别人的手下,这实在比杀了他还难受,所以他宁愿死,也不接受降的屈辱。
这就是项羽当时在乌江自刎时的心情:“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以绝世武功,本以为早已经是天下无敌,但还是不能奈何这年轻人。
“唐朝,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精力如此旺盛,似乎有永远不枯竭的体力?”
要知道,功力再高的人,只要体力跟不上,照样得被击败,唐朝刚才之所以能击败霍伤,并不是武功上比霍伤强,相反,霍伤的武功庞杂,精湛,腿法更是天下第一,但却失败了,就是因为人的体力,即使是霍伤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也不是无穷无尽,总有个极限,他之所以失败,就败在使用腿法过多,消耗体力过剧,被唐朝在一瞬间击垮。
其实,平心而论,要不是霍伤急于取胜,两人有攻有守,以他绝顶的轻功,是不容易败的,并且,即使是败,也会保全得住性命,至少可以和唐朝拼搏个两败俱伤,但他过于心急,再加上对自己的武功有一种然的自信,以为对方在自己的腿攻之下会一败涂地,想不到唐朝的轻功,远处于他的想象,这才着了道儿。
即使下次再打,唐朝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这就是比武时候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作用了。这次比武,在霍伤兵败之时,锐气已经失去,天时地利都不占优,再加上唐朝阵中有舍瓦这样不弱于他武功的人物存在,这就是一种无形的威胁,虽然说好了一对一的过招,但谁能保得住在唐朝危急的时候舍瓦不出手相助,这虽然看似乎很公平,别人助,自己这边为什么不可以,还有一个蓝鲸可以拿得出手。
但霍伤知道,别说一个蓝鲸,就是三个,也不一定是舍瓦的对手。
这是一种无形的心理上的压迫,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使霍伤想要战决,击败或者杀了唐朝之后再对付舍瓦,只要这两人或伤或死,自己又可以重新控制局面。像他这种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人,心智无比的坚定,就算在现在这样落魄的时候,他心中还是充满了必胜的信心,确信可以以自己一人之力,力挽狂澜于即倒。
所以,他全力出击,要在极短的时间内解决唐朝,终因体力消耗过剧而败北。
他现在想问的是自己败的原因,他真的有点不相信,到了现在都在怀疑,唐朝哪里来的这种无穷无尽的精力?
他当然知道如果不投降的话,唐朝不会放过他,但他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投降,所以想在死之前将这个问题弄明白。
唐朝就微笑的道:“霍大帅,到了这个时候,我自然不瞒你,说句实话,在你运用腿法不绝进攻的最后一刻,其实我也已经非常的狼狈了,随时准备和你拼个两败俱伤,因为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我确信,再过五十招,我或许将被你击败,但你那个时候体力已竭。”
这些话虽然轻描淡写,但听在霍伤的耳朵里,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他在那个时候还能支持五十招,我的天,他这样年纪轻轻的,哪里来的这样人的体力?
听着霍伤因为颊车穴被点而略显嘶哑的声音,唐朝忽然解开了他脸上的穴道。
霍伤的声音变得清朗:“罢了,我死而无怨,我有最后的一个请求,不知道唐朝大帅是否能答应我?”
唐朝就道:“请说吧!”
“请给我留个全尸,我生的时候虽然是伊斯兰教的叛徒,但我死的时候,已经忏悔,盼望回到霍家的圣地,灵魂升华。”他说得很平淡,仿佛在说一件关系不大的事情,但谁都知道,他说的是自己身死之事。
化境的高手,心情异常的淡定,竟然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也是古井不波。
唐朝大起爱才之心,想要留下他一条性命,从手中取出了一个火红的药丸,正是可以控制人生死的红丸:“你吃了他,我饶你不死!”唐朝不回答他的话,认真的说道。实在话,他也很害怕这样的高手在背后捅自己一刀,所以要用控制的办法。
霍伤惨笑:“我以波斯王子之尊,当年叛出伊斯兰,成为一名马贼,后来武功日进,成为黄风山的领,再后来统一天山南北各个马贼部落,成就数万马贼大军,朝夕训练,本以为可以占领安西都护府,进一步壮大我的势力,然后灭了突厥诸国,打回波斯,夺取皇帝位,想不到功败垂成,今日竟落得个被执的局面,想来是真主怒了,说我在西域杀人过多,故意这样惩罚我的,我这双手上,已经有了上千条冤魂,即使唐朝将军饶恕我,让我在你手下效力,我也会被所有西域的人看成一个杀人魔鬼,况且,世上只有战死的波斯王子,却没有屈膝投降的波斯王子,不成功,便成仁,苟延残喘于乱世,为别人做牛做马,非我之愿也!”
说完这话,头一歪,竟然自杀而死了,唐朝这一次明明见他咬舌自尽,却没有再阻止,心想,他这样心高气傲的化境高人,哪里会甘心做我的奴仆,到时候别一个不小心载在他的手里,被他擒住,鱼死网破,可是个大大的隐患,再说了,这人的确是马贼的头子,生平杀人无数,要是李隆基知道了,一定又找带哦了罢免自己的借口。
正在犹豫的当儿,霍伤自杀而死,唐朝和舍瓦都叹息,以王侯之礼将他收敛,保留全尸,命令他的侄子霍伦将他送回波斯,落叶归根。
蓝鲸见大势已去,带领手下马贼近六千人全部归降。
唐朝现在正是兵力空虚的时候,自然准其降,不过却把刚才霍伤没有服用的红丸给蓝鲸服用了,要他带领马贼回到黄蜂山,整顿之后随时待命,唐朝想他知道性命在自己掌握之中,当会管好马贼,不敢再有反叛之心。
至此,西域马贼遂平,唐朝命令书记官写表奏闻朝廷,全线报捷,称已经和突厥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基本控制住了西域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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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筹措粮饷
唐朝的奏折传回长安的时候,右相韦见素本想压住不禀,但李林甫得了唐朝不少的好处,已经是一丘之貉,自然赶紧将这一大捷奏闻皇上,亲自到华清宫中将这一消息报告了正搂着杨玉环不放的李隆基。
对李林甫这样的老臣,李隆基向来不避嫌,而且还想借此增加感情,以表明自己对他们的信任。
但李林甫又哪里敢抬头去看一些不该看的地方,眼睛死盯住地上,将唐朝在西域的大胜利向他禀报了。
“李爱卿,朕知道了,你退下吧!”一听完,李隆基本来很好的心情立即就变得糟糕。
这段时间,心灵公主这丫头老是到李隆基面前说情,缠着他要将唐朝调回长安,或者是想到西域军中去看丈夫,软缠硬磨,再加上杨玉环又是旁边帮腔,顿时将这个风流皇帝搞得焦头烂额,想放过唐朝,但又忍不下被他击败的耻辱,想不放过他,但这小子竟然迟迟不犯错,要是鸡蛋里挑骨头,将他直接贬了,又觉得不合适,怕天下人滔滔物议。
妈妈的,这小子难道是神,居然以区区一万的兵力击败了强大的马贼,霍伤这个人,他时有耳闻,是个厉害无比的人,想不到竟被唐朝击毙,马贼一平,西域各国算是可以过声一段安生的日子,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突厥的新可汗辛干竟然和唐朝签订了互相不侵犯条约,这是怎么回事情?
哦,朕知道了,这是缓兵之计策啊,突厥新立国主,怕国中有变,所以暂时和他签定个条约,我知道旭烈升是个狡猾的人,查明情况之后岂有不出兵的,击败马贼,虽然厉害,但这些都不是正规军,和土匪没什么区别,算不得能干,倒是契丹人怎么会先助马贼后助唐朝,实在有点而奇怪,需要下去好好的查一查。
高仙芝的军中自然有皇上李隆基的细作,屠杀契丹城镇,自然是不能瞒过李隆基的耳目,但他本想给唐朝制造麻烦,高仙芝可说是帮了他一个小忙,因此并不追究。
李隆基沐浴在华清池中,闭上双眼,任杨玉环给他锤打着滑腻的肌肤,想着对付唐朝的办法,最后总结了一下,哼,这小子现在只是度过了一个小小的考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可不能心软听了新灵这丫头的话,哼,敢忤逆朕的人,若不能好好的炮制了他,倒显得朕无能了。
这个时候的杨玉环,腻滑的肌肤和李隆基紧紧的挨擦在一起,心中无比的感叹:三郎这是怎么啦,似乎岁月不能对他造成伤害,要是换了别的人,六十多岁的年纪,早已经是肌肉松弛,一副老态,但现在他却是肌肉饱满,全身仿佛女子一般的光滑,和寿王那样的年轻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啊!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这样大的年龄了,为什么各方面都还这样厉害呢,尤其是他某些方面,竟使我这样年轻需求旺盛的女人也感觉到应付为难,这究竟是为什么?
“爱妃,您在想什么?”李隆基看着杨玉环嫣红的脸色,像是能一下子看穿他的内心,温柔的抱住了她。
于是,清澈的华清池里,翻云覆雨,翻波戏浪,当然,除了高力士高公公能有幸看到这一出双鱼戏岁的景象,别的人是不能看到了——
正如唐朝所料,李隆基不冷不热的嘉奖了他几句,一点实质上的好处也没有,粮草本来充足倒也罢了,援兵肯定是没有,一切都还得自己解决,契丹国王耶律雄姿带兵回本部落去了,临走的时候对唐朝说:“契丹和二弟,生死与共,今后但凡有艰危之事,契丹必定倾国以赴!”
两人拥抱告别,唐朝心中稍安,西域能称得上大国的,天竺和波斯以及大食当其冲,但都距离遥远,摩擦常常生,和唐朝大规模的战争却是极少,毕竟,唐朝和天竺之间有天山之险,和波斯大食则是隔着强大的突厥,突厥和这两国倒是经常生战争,而唐朝却不能和这两个国家直接战争了,所以,现在的局势仍然没有改变,突厥仍是唐朝最大的威胁。
当然,还有能力和唐朝颉颃的还有奚和回纥,不过奚和女贞这两个民族都是较为和平的,不像突厥契丹那样好战。
其实这也是这两个小国国力不强大的原因,过着淳朴的奴隶社会的生活,还没有像契丹和突厥这样开化,以游牧和贸易为生,即使生战争,多数的时候是在自卫,女贞女贞,其实就是因为女真民族的女人经常被汉人和马贼抢劫,所以才使族中将女人的贞节看得很重,对女人的要求高,许多女人被抢劫之后往往自杀,这才赢得了名声,当然,女贞民族后来迁移到水草丰富的阿尔泰山和唐古拉河居住,势力渐渐展起来,才改名为女真,建立了强大的金和清朝,这当然是后话,当时的回纥是女贞的前身,自然不算强大。
思考很久之后,唐朝知道,除了将手下的兵士再训练得精良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要是我私自招兵,按我现在的实力,是可以的,但被李隆基知道,难免被冠以叛乱的罪名,只得罢了。
本来李隆基将粮草也断绝了,按理说早该捉襟见肘了,但唐朝财力雄厚,在岭南的时候得了不少的金银矿藏,富可敌国,接济粮草自不成问题,但一万大军的消耗,也是巨大,唐朝这个时候正在营中和牛僧孺等将领商量粮饷不继的事情,毕竟,坐吃山空,一只一万人的军队吃喝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唐朝虽然在背后骂李隆基他妈妈,但是困难面前,却也不想束手就擒。
唐朝在中军帐中坐定,眼光如老虎一般一一的扫过座下的将领,忽然神色平静的说道:“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让你们谈谈该怎样解决粮饷的问题,只要能筹到粮饷,安西都护就稳如泰山,我深信,要不了多久,唐朝的商队又会很快的充实我们,使我们高枕无忧,你们有什么办法,尽管说!”
这个时候,唐朝和马贼交战,唐朝的商队都滞留在雁门关观望风向,所以安西都护府没有丝毫的收入,面临窘境。
一个唐军将领道:“依我之见,还是按照以前高大帅在的时候,直接出去打草谷就是了。”
此话一说,顿时有不少人纷纷附和,显然都想出去打草谷。
唐朝当然知道,所谓打草谷者,就是出去抢夺,抢粮食,抢金银值钱的,抢女人,打草谷回来之后,将一半以上的财物女人交给大帅,其余的则是这些士兵一个个瓜分了。
所以一听到打草谷,这些将领就来了精神,知道唐朝一声令下,金银宝物和女人就会来到自己身边,过得很快活。
唐朝冷笑一声,这样的部队,和强盗有什么区别,虽然他向来知道突厥的士兵都不军饷,都靠打草谷为生,一个个如狼似虎,知道这也是当时西域流行的筹措粮饷的办法,却也不以为异,当下脸色凝重,却不立即训斥,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如果实在不行,那也只好当黄风山那样的强盗了。
七嘴八舌的议论了几句,牛僧孺说话了:“依我只见,打草谷虽然可行,但是毕竟只能一年半载的干一次,否则这些人里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不是根本之计,根本之计,是要恢复西域的商路,让大量的商队前往西域贸易,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收取客观的过往税,这是一笔庞大的收入,正好现在安西都护府兵力不多,我们不需要像最繁盛的时候,只要有以前十分之一的商队继续经营丝绸之路,我们军队的粮饷就不成问题,到时候朝廷问下来,我们的税收到哪里去了,自然可以以西域动乱为由搪塞过去。”
几乎所有的人,都点头叫好,唐朝也是心中赞叹,这个计策好,这才是长远之计,天天打草谷,将边境的老百姓都吓跑完了,那以后怎么办?
而且,在唐朝的心中,是抱着改革唐朝弊政的心态来出任安西都护的,不然的话,他又何必受李隆基的气,当这个没兵没粮的安西都护,花自己的钱当军饷?
他常常想,我是一个穿越者,当然应该有穿越者的独到之处,将落后的唐朝改造。唐朝虽然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封建文明高度达,但是在的眼里,却是漏洞百出,离资本主义还有十万八千里,就更不用说社会主义和**了。
他有一个愿望,就算不能将唐朝改造成社会主义,但适当的突破封建制度,展资本主义,却是自己能够做到的,他现在渐渐的积蓄实力,引起了李隆基的高度不满,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唐帝国的皇帝,他当然不希望有人在各方面都能和自己抗衡,本能的,他感觉到唐朝对他的地位是一种威胁,也不仅仅是觉得嫉妒这个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里面——
“好,我决定,派牛僧孺到雁门关,疏通滞留不前的商队,立即恢复丝绸之路的交通,打草谷的事情,再也不用提,否则,军法从事!”唐朝最后威严的宣布。
他这一生中,最恨的就是那种当强盗的官,当强盗的兵。他当然知道这会使军士很不舒服,尤其是以前经常打草谷的士兵很憋闷,但是他决心整顿,树立起安西都护府在西域各国的形象,不要西域所有的;老百姓所官兵都是和霍伤一样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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