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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空     飞越唐朝txt下载     飞越唐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三章雁门关

    雁门关雄伟壮丽,直通北国,是通往突厥的必经之地,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也是阻止燕代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一重屏障,巍峨高大,如一把巨大的锁钥,横亘在天地之间,无数大雁正从关上低洼的地方飞过,因为地势太高,大雁飞翔的时候也只能从关口的低洼之处鱼贯飞过,因以雁门云。

    其时雁门关的守将是张文远,封为镇北将军兼骁骑校尉,有八千朝廷精兵驻守在此,听说新任安西都护唐朝经此到北方燕然山就任安西都护,自是早早的开关迎接,要给他一个好印象。他虽然不属于唐朝直接管辖,但毕竟在安西这个地方,还是间接的在唐朝手下做事,所以不敢得罪了他。

    唐朝时的安西都护辖区,包括今新疆天山南北和印度周边的地区,土地辽阔。

    “下官张文远恭迎唐朝大帅!”刚到关口的时候,守将张文远带领着一大批属下将佐夹道欢迎,盔甲鲜明,精神抖擞,刀出鞘,弓上弦,一个个剽悍无比,一望而知是北国经过千锤百炼的精兵!

    唐朝心中暗叫了一声好,走了这么久,所过州县,虽然都是盛兵相迎,但却以这里的士兵最为精锐。

    验证唐朝身份的士兵早已经将唐朝大都护到来的消息报告了张文远。

    “免礼!”唐朝伸手一扶,像他他拉起来,但忽然之间感觉不对。

    因为感觉到张文远的手上似有千斤之力,自己轻轻一提,竟然提不动他。呵呵,唐朝心中冷笑一声,考我的武功来着?

    当下不动声色,潜运内力,双臂虚飘飘的一提,张文远立即感觉身子抽空,离地有一尺的长度,然后被唐朝迅无论的放下地来,旁边的人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交手的经过,但试探已经结束。

    唐朝已经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不错,根基更是十分的牢固,唐朝虽然看似轻描淡写的将他托了起来,但其实是用出了全力,好沉稳的身法!

    但就算是这样,张文远心中已经是大惊,本以为这少年人没什么武功,但想不到功夫竟然这样的好,一个不小心,竟然被他听出了我的重心,随即出手破去,武功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

    其实,他虽然害怕开罪唐朝,但是毕竟对唐朝甚为轻视,以为他只不过是靠着一张小白脸和祖宗余荫当上这样大官的,所以心里十分的看不起他,搭手的时候趁机试探一下他的武功,倒也并不是有什么恶意,只是一时为之,以为唐朝武功低微的话肯定是不知道自己是在试探,想不到吃了这样一个大亏。

    “请,请进,唐大帅!”张文远一张脸涨红,但眼睛里全是恭敬之色。

    唐朝身后的人,只有舍瓦等人看清楚了刚才的事情,见唐朝并不见怪,和蔼的走了进去,一路之上,三步一兵,五步一岗,个个标枪一样的站着,使他甚为满意,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来。

    张文远是久在官场的人,武功厉害但也不是笨蛋,一进去的时候礼物送上,竟是三千两银票。

    唐朝欣然接过,这点小钱,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收得干脆,却使张文远对他产生了不少的好感。

    “你的武功,似乎是传自少林寺一路,刚猛暴烈,有摧枯拉朽的气势。”唐朝喝了一茶,随口说道。

    张文远再也想不到唐朝不说官场上的升迁贬谪之事,而是说起武功,兴趣大起,点头道:“是的,我是少林寺十三神僧的第七代传人,学的是金刚掌法和拳法!”

    “哦,原来是名人之后!”唐朝颔,想起了唐朝开国时候的事情,这十三个少林的和尚投身李世民的军中,立下很大的军功,这十三人因为有功于朝廷而被封为国公,但是他们却不羡慕富贵荣华的生活,只要求继续在少林寺中修行,李世民甚为感动,将少林寺周围田产赏赐无数给这些人,就将少林寺作为这些人修行的地方,受国家保护,后来则渐渐的打出了少林寺的名声,这些和尚大都收了徒弟,一直流传了数千年。

    唐朝穿越到这个时代,和公卿聚会的时候难免会有人说起当年之事,他所以得知。

    “不敢,唐大帅,您年纪应该不大,为什么却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下官真的是甘拜下风!不知道您刚才将我提起来这一手,是什么功夫,真的是太神奇了!”他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无比艳羡的神色。

    唐朝哈哈一笑:“张大人太谦了,我这一手,是我学的唐手之中的一种手法,叫做听劲,一接触到你身体的时候,能够准确的判断出你的重心,然后破坏你的平衡,我刚才那一下,只是攻了你一个出其不意,其实你的功夫,还远远在我之上!”

    唐朝现在知道了,自己所练的《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后世流传千古的唐手。

    “听劲,真的是太奇妙了,可惜我不会这门武功。”他言下十分的唏嘘。

    唐朝忽然拉起了他的手:“张大人说哪里话,走走走,本帅有几句话要单独和你说说!”说着向身后的舍瓦和专氏四虎使了个眼色,专信打理长安的事务,没有跟随前来。

    张文远立即会意,当先领路,来到了一处秘室之中,关上门道:“唐大帅,有什么话您尽管说!”

    唐朝却不急,将《括苍山武经》之中听劲的法门说了,如何掌握敌人的动势,如何感知敌人的重心,虽然这个时代的人,不像穿越前那样明白的学物理书什么叫重心,但还是很快明白了,接着唐朝介绍了该怎样听出重心,怎样破坏,张文远听完,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谢谢唐大帅大恩,我得您指点之后,武功至少可以提高三成。”

    他说的不错,这人练武也很刻苦,但是仅仅涉猎了金刚拳法,一味的刚猛,遇到低手倒没什么,还能打出威势,但是遇到高手则不然,一味出拳凶猛,后力肯定不继,势必落败!

    唐朝教他的听劲,乃是给他打开了一扇神奇的武学之门,怎样将自己的力量用得恰到好处,更加巧妙,他如何不喜?

    “呵呵,这没什么,只是我学的一点粗浅功夫,希望这样切磋,我们以后经常进行。”说着他开始往外走,似乎施恩不忘报。

    当然,唐朝心中知道,这是以退为进的手法。

    果然,张文远拉住了他的手:“唐大帅,您要求我什么事这么难开口。您放心,就是杀了我头,我也张文远也不皱一下眉头,您要是不嫌弃,把我当个朋友吧,以后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总之,我张文远这条命,是卖给你啦!”

    他这样在官场之中混了这么久的人,一见了唐朝的架势,已经知道了**分,之所以不立即表态,他心中也是在悄悄的权衡,但现在,他忽然之间豁出去了,当下说了出来。

    唐朝大喜:“得兄如张文远,吾之愿也!”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他知道,现在自己是在进行一场赌博,要是胜了,可能风光无限,但要是败了,却是有可能身异处,而且也要张文远担上一条性命,他正是拿不准张文远是不是个血性汉子,所以只谈武功不说别的,其实也是难以开口。

    “唐大帅,就是您不说,我也知道您求我做的是什么。”张文远说道,声音出奇的镇定。

    “是什么,说来听听?”唐朝来了兴趣。

    “您是想向我借兵,我说的没错吧?”

    “哈哈,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张文远也,你是怎么知道的?”唐朝很激动,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这还不简单,从来没有一个当大帅的人要教手下的将领武功,还有,皇上这段时间接二连三的将镇守北国的军队调回中原,肯定是不想要北方了,但想不到却派了你这样一个年轻的人来当统帅,而且身边没有带粮草,这难道还不能说明这是皇上故意让你来涉险的吗?”

    他所有的都知道了,这人显然是个熟悉官场的人,什么都瞒不过他。

    唐朝喟然叹息一声:“张大人说的不错,我虽然是皇上的驸马,但皇上似乎不喜欢我,这次派我到这里做安西都护,将原来的精兵都调回中原,不粮饷,摆明的是要等我兵败之后好撤我的官,倒不是真的不想要北国这大片土地了。”

    见唐朝诚恳,张文远甚为感动:“难道大帅这样坦白,那这样吧,我关上的兵士,您带五千精兵在身边,只留三千守关。”

    “啊,这,要是皇上知道了,怪罪下来,却不是我连累了张大人?”唐朝有些忐忑,毕竟,张文远和自己虽投契,但是毕竟是初交,就这样把全副身家性命压在自己身上,风险是巨大的,他本来的意思,只是要他答应在困难的时候派兵相助,但想不到他竟这样的慷慨。

    张文远就道:“唐大帅,您放心,您这样肝胆相照的人,福星高照,纵有小小的坎坷,但必定能够终成大业,我知道,我这样做,等于是在赌博了,要是您能控制住西域局势,那我就赢了,反之则将这条性命搭上去,大丈夫生于世间,想要建功封侯,总得赌博几次,这一次,我豁出去了!”

    “好,好汉子,您这个兄弟,我唐朝交了!”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

    但张文远的心里,却是异常的高兴,心中想,我精通相学,一看这唐朝的相貌,就知道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吉星高照,就有些须的危险,总能逢凶化吉,因此才答应了这样一项重大的决定,可不仅仅因为唐朝是安西都护,为了巴结他才借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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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嚣张的马贼

    唐朝带领五千精兵,马匹三千,辎重粮草无数,心中大定,和张文远告别,逶迤往燕然山而去,进驻安西都护府,势极雄壮。他手上有的是金银,盔甲粮草,自是多多置办,虽只有五千人马,但是军容整肃,自觉战斗力很强。

    唐朝在行军途中已经将手下六百家将分派进军中担任小头目,更将四千人的军队分由专氏四虎率领,每人带一个千人队,有点像突厥的千夫长,他身边除了六百家将和一千精兵,就是舍瓦、隆多,以及班林和辛白江,组成中军,行军的时候组成的是长蛇阵。

    毕竟,张文远深知西域形式复杂,随时都有生战争的可能,这样用先锋军哨探,中军缓缓推进,步兵和辎重紧紧跟随,为的就是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西域的马贼,有多国人参与,并不像是中原内部的战争,都是汉人之间的混战。往往马贼之中,有吐蕃的、南诏的、甚至波司、大食的人,肤色人种都不相同,但却能因为共同的利益组成一只军队模样的集团,这就是西域各国都闻风色变的马贼!

    其实,国家与国家之间,比如唐朝和突厥,即使生大的战争,但也不可能一直的打下去,永无休止,多数时候是大多互相妥协,形成一种互不侵犯的局面,也就是唐朝这样的安西都护最希望看到的事情了,毕竟,经常作战,难免一败,一旦失败的消息传递进本国国王的耳朵里,自己这个帅位就岌岌可危了。但马贼不同,马贼是一批凶残成性的人,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规矩,只以获得利益为天职。

    当然,马贼也有马贼的规矩,就是不抢劫老弱妇孺,除开之外,烧杀抢劫,**掠夺,那是不在话下,他们可以拦截商队,也可以攻击各国的政府驻军。不过一般情况下,马贼虽然凶猛,个个都是杀人如麻,武功高强之辈,骑在大马上,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但一般马贼还是没有实力和各国的驻军相抗,要是遇到军队保护商队过沙漠向西域各国而去,大多不敢打什么主意。

    但在西域广大的地域里,却有一只马贼队伍,完全有能力和各国的军队相抗衡,除了少数单身客商被小马贼抢劫之外,大多数的商队失去物资,被绑票,都是因为一个巨大的组织。

    这就组织就是黄风寨,西域马贼的天堂就在这里,无数的客商都是因为这个组织而倾家荡产,将自己的身躯埋藏在西域广袤的黄沙里。

    这个组织是土匪组织,占山为王,在黄风山设立了总部,巢穴外面是茫茫的沙漠,在到达黄风山总部的地方,有三道屏障,都是西域的天险,围绕着天山,层层的修筑防御工事,宛然一个独立的王国。

    西域的土地,尤其是在边界上,存在着诸多的争端,并且因为领土的原因,各国时常的爆战争,当然,爆战争最多的是唐朝和突厥。一个是东方的大国,想要将手掌伸向西域广袤的土地,另外一个则是善战惯与侵略的游牧民族,双方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

    唐朝开国的时候,中原混乱,突厥趁机扩张,但后来李世民派李靖打败了突厥,将他们向西方赶走,不过,对于这样的游牧好斗的民族来说,赶走只是暂时的。他们在逃走的过程中,不断的兼并弱小民族的土地,养成气力,不几年又来和唐朝争锋。

    当然,吐蕃和回纥也是不容小视的力量,他们的支持与否,很多的时候能左右战争的胜负!

    当然,不仅仅这两个国家,还有大食、波司、天竺这三个国家,虽然不直接的参与战争,但是却有无数的武功好手,为了西域的利益,参与角逐,或是投军,或是加入马贼。

    另外,还有奚、契丹这两个国家,现在虽然弱小,但是却有少数民族的凶悍,占有一块领土,和周边民族贸易,也经常爆战争。

    所有这些因素,构成了西域社会的复杂,也就是为什么以高仙芝那样厉害的人,也觉得唐朝毫无希望的道理。

    以前,唐朝在安西都护府驻扎了十万军队,虽然不可能全部都是精兵,但是两三万精兵是有的,一旦生大的战争,自也有足够的兵力防守各处关隘,不使利益受到大的损失。毕竟,成天络绎不绝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不说别的,就光是这保护费,也是一项巨大的收益。

    历朝历代,就算是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但海关上的收入,最少的时候,还是抵得上大清田赋的所有收入,数千万两白银,这是不可小视的。唐朝的贸易并不比清朝的时候少,反而更加庞大,这就使控制丝绸之路的国家,说得直白点是军队能得到丰厚的利益。

    近十万的唐朝驻军,开支是巨大的,要不是李隆基命令军队就地屯田,还有就是向过往客商征收税务,根本支撑不起庞大的开支——

    行军途中,专仁忽然跑马回来,拿着一个公文袋。这袋子是一个红色的牛皮所制,上面盖了八百里加急的邮戳,显然是军机大事。

    唐朝就立在马上拆开,公文如下:“下官安西副都护牛僧孺泣血告急,西域地界最大的马贼黄风寨正攻打燕然山,想要一统天山南北,下官已经坚守一日一夜,但贼势猛烈,燕然山外屏障三处已经失守,现已经收缩防守于都护府,深沟高垒,拒不出战,急切盼望援救!下官可坚守一旬,旬日之后,纵粮草无忧,但兵力疲软,多不堪战,只有撤军一途!”

    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是给自己这个安西都护的大帅的,一封却是给朝廷的。

    看这信使汗透重衣的样子,就知道他冲出来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黄风寨的马贼看来真的是肆无忌惮了,居然嚣张到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根本重地,显然是其志不小,正如牛僧孺所说,想要统一天山南北,控制丝绸之路。毕竟,靠抢劫,永远不能洗清强盗的罪名,但要是像唐朝军队这样堂而皇之的收取保护费,却就是另外会议回事了。他们已经探明白,唐朝皇帝李隆基好象是了疯,竟然将镇守西域的十万大军撤去七万,而且留下的三万都是老弱之兵。黄风寨安插在军中的探子火的报告了黄风寨的马贼头领霍伤。

    霍伤是头老狐狸,来自波司,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不仅精通西域各国武功,尤其是阿拉伯武功,更精研唐手,是后世阿拉伯沙漠上最强大影响力也最大的强盗“山中老人”霍山的先祖。

    他一接到这个消息,就立即的判断,要不是唐朝国中生了重大的叛乱,就是疑兵之计。他有理由相信,如此丰厚的油水,西域各国都是垂涎三尺,唐朝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清楚李隆基这个人的性格,绝不属于傻子一流。

    再后来,他在长安的探子飞鸽传消传到西域,他就率先动手了。

    他知道的,即使自己不动手,也有别的国家抢着动手。

    现在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他以前受高仙芝的气太多了,偏偏又拿他没有办法,直接对抗那是肯定处于下风,下毒行刺也没有用,以高仙芝强横的武功,他知道,并不在自己之下,行刺也形同虚设。

    他一直在等机会,等高仙芝离任的一天。

    其他各国,也或多或少的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都在静观其变,只有霍伤最是心急,所以不惜进攻安西都护府,要将唐朝的势力彻底的赶出天山,到时候,能他对抗的就只有突厥的骑兵了,那就大大的轻松了,可谓是去了一个大大的眼中钉。

    唐朝在西域的势力,在许多外国人的眼里,就是强大的难以撼动的存在,以突厥颉利可汗的厉害,竟然还是败在李靖的手上,数十年来,唐朝在西域的守将都是十分厉害的人物,这使得西域各国都憋着一肚子的火。

    其中和安西都护府矛盾最大的就是突厥和黄风寨的马贼了——

    其实,突厥可以控制大沙漠,也能从无数的客商身上获得利益,毕竟,突厥虽然不如唐朝,在西域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就是汉朝时候的匈奴,虽然一分为二了,但是依旧不能小视,不用像黄风寨这样**裸的抢劫。

    马贼也是人,马贼也有廉耻,他们也不希望一辈子都是强盗,所以他们要攻占安西都护府,堂而皇之的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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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混战

    唐朝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门,距离安西都护府只有数十里的路程,甚至凄厉的喊杀声都能听到。当然只有舍瓦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才能隐约的听到,但唐朝忽然一挥手,全部队伍随即停下。

    唐朝知道,现在是布置战术的时候了,毕竟,等到一交锋时才布置,已经晚了,那可是大大的贻误战机。

    唐朝带领舍瓦和隆多等人,骑在大宛国的高腿良马上,跑到队伍的前面去了,这个时候,专氏四虎已经约束手下停止前进。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锐气,要知道,一只军队的第一战很重要,可不能折了,这是历代的人,只要读过《左传》的人都知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唐朝语文也是不错,记得当时语文老师还要大家将这篇课文全文背诵。

    穿越这么久,他虽然不能完整的背出来,但是这些重要的句子却还是不会忘记的。

    唐朝忽然跳下马,对身后的隆多道:“隆多将军,我以主帅的身份命令你为前部先锋!”同时拍了拍手中的马:“这匹马,是皇上临走的时候送给我的,产自大宛国,是良马中的良马,每当交战的时候它就会格外的兴奋,是战场上的上品战马,你拿去吧!”

    “谢大帅!”隆多大喜,接过缰绳,一跃上马,这马没有一丝的惊诧,显然是冷静非常的马,很可能曾经上过战场。

    唐朝时候,天下最出名的马,自然要数李世民收藏在凌烟阁的几匹他曾骑过的宝马了,但说句实话,像什么赤云、追电、落风这些名马,虽然都是万中选一的龙马,但毕竟数量太过稀少,只能给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骑骑,以显示尊贵,却是不能大量的用在战场上了。

    真正的好马,最出名的自是产自大宛国的良马,这是和山上的野马(也称天马,雄健无比)交配之后产出的崽子,长大了通体红色,出的汗也是红的,这就是金庸小说里面写的汗血宝马。

    但是产量也不多,战阵上经常用的战马几乎都是身高腿长的山东豢马溪出来的大马,燕赵北国多是用这种马武装起来的,不像川马和藏马身躯矮小,不适合冲锋作战。黄风寨的这些马贼响马大多是靠抢劫过往客商的良马为座下马,当然也不惜重金从山东、河北等地收购,毕竟,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猖狂,敢打安西都护府,就是因为他们的座下有好马,一旦交战不利,也可以千里遁走,这当然是各国都拿马贼没有办法的原因。

    试想想,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一个个身上都是长兵器,长刀大枪,杀人抢劫之后就走,等大队伍人马到来的时候,这些人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根本是拿他没办法。

    当然,不可否认,西域国家众多,黄风山又处在几个国家的边缘地带,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花偌大的精力去收拾这些响马,并且他们都知道,一旦自己收拾这些响马的时候,别的国家又会动自己的心思,并且这里是响马的天堂,杀了一批,又会产生一批,不过是空费精力,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消除这种现象,也就习以为常了——

    隆重前段时间因为伤心父亲之死,硬是要和唐朝闹矛盾,毕竟,这小子认为是唐朝害了他父亲铁信部的性命,好在杀死铁信部的那个将官也在岭南混战中死了,隆多查了个实在,也就没有话说,遂真心投降了唐朝,做了他的家将。孟笑知道隆多武功高强,不时的派人来拉拢他回岭南,但他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婉言谢绝了。

    尤其是上次在庭院之中比武过后,隆多更是对唐朝佩服得五体投地。几个月前,他和唐朝还可以一战,唐朝当时也是靠着藤甲胜了他,所以他心中不服,一定要和唐朝再次比过,结果唐朝当时个他一比,他竟然没有坚持多久,在第十五个回合的时候,将厚背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唐朝的刀法,已经大进,而且更加恐怖的是,唐朝的武功,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竟然能拨开他的绿沉枪,直接停在他的脖子上。

    这就说明,短短几个月时间,唐朝的武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的确,唐朝现在的武功,从初通暗劲到练到暗劲的顶峰,度化的境地,最重要的有自身血管经脉粗大的因素,换了是其他的人,至少得三年五载才能够有这样的成就,并且威力还大大不如唐朝。

    可以想象,唐朝的经脉比一般的练武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其中能存贮的真气自然比一般的人多了一倍,经脉筋骨粗壮之后,能爆出去的能量,也比一般的练武者多了一倍。也就是说,他只是随便的一拳一刀,就可以当别人使用暗劲出的力量。

    这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不断的施暗劲,却不伤身体,天下间又有谁能挡得住!

    战胜隆多这样天赋常,但是不会内功的人,那是在情理之中。其实,当时唐朝也没也怎样在招数上胜他,就是出招快捷,出招沉重,十五招下来,隆多已感支持不住,自然败在唐朝的手上。

    并且,以李隆基的厉害,也败在唐朝的手里,中了化境高手的一拳,膀子并没有粉碎,反而能够很快的复原,这样惊人的修复能力,也是拜唐朝经脉粗大之所赐,不然的话,以唐朝的武功底子,别说练成高强武功,就是像一般武士也是困难——

    唐朝随即坐上隆多的战马,吩咐专氏四虎带兵紧紧跟随,重申军令:“退后者斩,不服从军令者斩,众将务必努力向前,多立军功!”

    众军凛然听令,唐朝现在内力已有相当根基,随口说话都是声震四野,自有大帅的威势。

    军队随即起行,在云门外十里,遭遇了黄风寨的响马。

    只见烟尘蔽天之中,冲来无数的骑兵,每个骑兵都是手握长刀,喊声如雷,更增威势。

    隆多将手中绿沉枪紧了一紧,当先迎了上去,身后弓箭手射住阵脚。

    有几个凶悍的黄风寨骑兵冲杀了几次,但冲不动阵脚,都退后了,显然知道这是来了援军,号角四起,无数人马向隆多涌了过来。

    隆多手持绿沉枪,骑大宛马,精神抖擞,厉声高叫道:“大国交锋,先通姓名,我乃大唐先锋官隆多,谁敢与我决战?”

    他这几句话甚有气势,顿时将一个抽持阿拉伯大砍刀的将领震慑住了,本来,这个将领见隆多刚才连杀三个冲阵的骑兵,都是一枪就撂死,想来报仇,但听了如此**的喝声,还是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漫天灰尘已经慢慢褪去,从烟雾之中出来三个青面獠牙的领袖模样的人,一个个面目狰狞,高鼻子深目,显然是胡人。

    “啊,送死的来啦,老三,你先上吧!”最左边一个满脸大胡子额头上长个肉瘤的胡人喝道。

    最右边那个满脸刮得精光,全身如铁的汉子一听,虎吼一声冲了出来:“我乃是黄风寨龙卷风三兄弟的老三不留活口蓝沉,你纳命来吧!”

    的确,一提起龙卷风三兄弟,西域之人无不变色,因为这三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老大武功最好,好色;老二武功其次,好杀;老三武功最低,嗜杀!恶迹最重的就只个老三,似乎他是魔王转世,喜欢将人杀了,还要残忍的折磨,什么断手断脚,挖眼这些,在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这三人本是波司出名的强盗,犯了大罪之后无处容身,只好前来投靠霍伤。

    霍伤正是用人之计,素知道这三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叫这三人带兵,果然是残忍恶毒,在西域狠狠干了几票,凶名昭著,更得霍伤信任,这次攻打安西都护府,早就预料到唐朝可能会有援军,于是事先叫这三兄弟埋伏着。

    想不到这三人自恃武功高强,竟然不听霍伤的话,一见军马出现,竟然是铺天盖地的杀来,显然没有将唐朝的这点军队放在眼里。

    的确,唐朝现在虽然有近六千人的兵力,但是和黄风寨的响马一比,在数量上那是大大的吃亏,因为龙卷风三兄弟手下的人马,有一万人,并且都是凶名在外,能征善战的人物!

    两人交手一招,互相忌惮,手臂都被震得隐隐酸麻,知道对方身手很是厉害。

    唐朝随即带领舍瓦等人赶到,排成阵势,在门旗下看两将交手。看了片刻,两人已经转灯儿似的交手了十余招,心中震惊,想不到就是西域的响马也这样厉害,将身边的乌骨弓取下,交给般林,小声吩咐道:“我挡住你,你悄悄射他一箭!”

    班林会意,接过弓,搭上箭,由唐朝和舍瓦把他挡着,觑得亲切,一箭射出,正中蓝沉的肩膀。

    蓝沉身上穿了重铠,并不能伤了他,但却使他大吃一惊,刹那之间刀法散乱,现出一个大大的破绽。

    隆多大喜,知道机会难得,一枪锁出,扎了他个透心凉,倒撞下马,血流满地而死!

    龙卷风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见状气得哇哇怪叫,就想冲出,唐朝早有准备,知道敌人锐气已泄,按剑大喝:“给我冲啊!”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昏地暗,黄沙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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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犄角之势

    也幸亏唐朝使用诡计,出其不意的进攻龙卷风三兄弟所率领的马贼,舍瓦和隆多分别对上了三兄弟之中的老大和老二。隆多和老二蓝鲸战了个旗鼓相当,但老大蓝勇虽然厉害,但比之舍瓦就差得远了,只短短三个回合,蓝勇就抵挡不住,当先退走,唐军声势更盛,虽不足六千人,但却还是将众马贼击退。

    也幸得龙卷风手下的马贼都是杀人无数,一个个冷静凶残,纪律严明的队伍,这才没有溃败,龙卷风老大和老二且战且走,唐朝带领大军追赶三十里方回,缴获旗帜马匹不少,杀马贼近千人!

    唐朝带队而回的时候,正碰上包围都护府的马贼头目寇明逃走,截住了大杀一场,斩千余级。原来是牛僧孺遥见唐朝大军来援,开关杀出,内外夹击,黄风马贼虽然素以凶悍著称,但似乎并不擅长阵地战,见陷入包围之中,先已经乱了,因此大败!

    牛僧孺骑在一匹大马上,连续三刀砍下三个马贼的脑袋,高叫一声:“唐朝大帅,不用追了,赶快随末将进入都护府!”

    牛僧孺何等的武功,以前在玉真长公主地牢的时候就传过唐朝内息运行的法门,这样一提高了声音,用丹田之力喝出,在厮杀喧天的战场上也是清楚的传进了众人耳朵。

    唐朝见马贼大败,本想再趁机追杀一番,听见牛僧孺的声音,立即知道必有原因,喝令鸣金收兵,在牛僧孺的带领下进入了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坐落在燕然山之北麓,依山傍水,在唐古拉山的中断,潺潺的唐古拉河从脚下流过,属于黄河的支流,四望黄沙漫漫,天上白云尤其的高远,又是通往西域的要塞,南北一望,并无尽头,无限的苍凉意涌上唐朝的心尖。

    “呵呵,王之焕写诗说‘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说的就是这里的景象了?”唐朝忽然之间胸怀大畅。

    但牛僧孺显然没有他的心情好,应付似的笑了笑,心中道:你这无知小子,头都要伸进棺材板了还有心情看风景?但碍于他毕竟是上司,说道:“是啊,风景是好,有意境,不过二弟呀,现在情况糟糕到了极点,我们得马上商议一下,不然有灭顶之灾!”

    唐朝这才从神游之中收回心性:对对对,现在形势恐怕十分不利。

    赶紧说道:“那你说下这里的军情,以我看来,这些马贼虽然厉害,但好象人数不是很多,战斗力也不是很强。”

    牛僧孺暗暗摇头:哼,这蠢材,以为自己带几个武功高手,五六千军队,就可以像战国时候的盗枳一样纵横天下,无所顾忌了,其实则大谬不然,此一时,彼一时,别看你身边这个叫舍瓦的人武功高绝,但真正真正动起刀兵来,岂是你一个绝世高手能够左右战局的,当下正色道:“二弟呀,你还是年纪太轻啊,我知道,看你带来军队的服色,恐怕是向张文远这小子那里借口了五千人马吧,不过我实话告诉你,远远不够,最少需要五万兵马,都是精兵,才能控制住西域局势,你这点人,那是杯水车薪,连一个霍伤也对付不了,更不要说别的势力了,哦,不能耽搁,快点,霍伤这家伙好厉害,又攻上来了,我们这就去!”

    就在这个时候,都护府的西北角,响起了喊杀声,显然是霍伤又在进攻了。

    此次黄风寨的马贼,那是倾巢出动,准备一举将安西都护府攻占,然后就便占领之,将势力向唐朝边境扩展,是有备而,再不像以前依仗马力抢劫,粮草辎重那是随身带在身边。

    霍伤武功高强,手下能人无数,本以为可以手到擒来,他打听得清清楚,安西都护府守备空虚,只有三万老弱之兵,切都分散守卫在各处堡垒之中,自己以近三万的大军进攻,自是摧枯拉朽的架势,但谁想得到只取得了一些小胜,将都护府外的各处堡垒一一攻克,损失已经不小,想不到安西守将牛僧孺将城内的一万五千人集中起来龟缩防守,任手下有不少人武功厉害,但还不是被乱箭射回,攻不进去!

    任你再强的武功,万箭齐,还不是要像开国时候的罗成一样变成马蜂窝!

    安西都护府城高墙宽,易守难攻,城中弓箭充足,给养无忧,不说坚守区区几日等待援军,就是坚守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竟然急切难下!

    当然,牛僧孺治军有方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要不是他在近三万守军之中选出八千精兵出去和唐朝夹攻龙卷风兄弟,恐怕还不能解去东面的包围。现在龙卷风一败,只剩下西北马贼的主力,倒是可以微微的喘一口气,也可以振奋一下城中低落的士气。

    毕竟,马贼太强悍了,遇见了只有逃的份,现在朝廷来了军队,能打胜仗,就说明是精兵!

    其实从根本来说,李隆基这次为了对付唐朝,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如果唐朝故意大败,甚至和霍伤勾结,一定可以占领天山南北的大部分地区,控制丝绸之路的起源,和唐朝廷展开旷日持久的战争,那样的话,北方边境就会陷入非常危险的存在。不过这些,李隆基显然没有深思熟虑,他恐怕已经被上次在勤政殿里的那次失败气疯了头,非要整唐朝不可,要是换了在三十或者十年前,李隆基绝不会如此昏庸,但一个人掌握大权久了,渐渐的就会变得目空一切,以为天下什么事都可以不在乎,什么人都可以蹂躏,渐渐的走上了当年隋炀帝的老路,不过还好,他还不像隋炀帝那样滥杀无辜,在天下间广结仇怨。

    唐朝和牛僧孺骑马赶到西北角的时候,双方攻打得甚为激烈,乱箭横飞!

    霍伤的马贼抢劫客商虽然厉害,但是阵地战却不是他之所长,因此一进入唐军的射程之内,就非常难过,折损几个好手,只得暂缓攻击。

    唐朝到达的时候,战斗刚刚平息。

    唐朝看着坚固的城墙,无数的箭孔,心中稍定,向身边的牛僧孺道:“敌人攻势受阻,一定是在准备攻坚的利器,正好叫战士饱餐一顿,等一下战事一起,我要你带领三千精兵作为前驱,务必要挫折霍伤的锐气!”

    “这,大帅!”在众人面前,自然不能叫他二弟,但他的语气显然很焦急,“我们现在的兵力虽然不少,但是精兵太少,这样开城出战,大大的不利,还是先避其锋锐,然后再图进取的好!”

    唐朝甚为不悦,拿眼睛向他一横,自有一种巨大的威严,这是长期身居高位的人养成的一种官威。

    牛僧孺虽然武功绝顶,但是见了唐朝的眼光,还是情不自禁的畏缩了,不敢多言。

    就见唐朝脸色铁青的说道:“大丈夫而处世间,岂能坐让机会流失!牛将军的话,过于示弱,以后不要再提!诸将给我听着,城内的兵士,激战很久了,自然不能用于战阵之中,但是本帅带来的五千精兵,却是两战两胜,加上是在雁门关镇守的精锐之兵,都是身经百战之辈,当此国家用命之时,务须努力向前,请大家跟我一起高喊三声,唐朝必胜!”

    “唐朝必胜!唐朝必胜!唐朝必胜!”这三声一吼,响彻云霄,有山摇地动之势,军队的气质也就变了,有一种昂扬的情感在里面。

    唐朝甚为满意:“牛僧孺听令,你带本帅手下大将三员,专仁,专义气,专智,再加三千生力军,等霍伤下次动进攻的时候,给他以猛烈的冲击,本帅自会带大军殿后,务必要大开城门,一山崩海坼之势击溃霍伤的马贼!我在北面兵力强于他,士气强于他,兵士的战斗力强于他,若有不胜,尽皆斩!”

    这几句话森然的从唐朝嘴里说出来,有一种斩钉截铁的决断,下了死命令!

    而唐朝也觉得,是该下死命令的时候了!

    只听唐朝说了最后的几句话:“敌军若败,一直穷追,趁势夺回云门城堡,就地驻扎,霍伤刚刚占领此地,必没能将粮草辎重搬走,务必死守!和城内诸军形成犄角之势,敌人攻击我则你攻敌之背,敌人攻击你则我攻敌人之背,如此,则能固守,则能固守!”

    这是一个大胆的计划,虽然唐朝熟读兵这是一个妙法,一个以弱胜强的妙法,但若没有得力的人手居于险地,还是不能成功,不过唐朝和牛僧孺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之中相处数月,自是深知他的才能,长安临走的时候又听到高仙芝对他的赞美,说他可以当十万雄兵,唐朝虽然不信,却也他极为厉害!他本想叫舍瓦出去居险而驻,但考虑到牛僧孺毕竟在西域多年,熟知地理,也就将他派了出去——

    牛僧孺心中虽然郁闷,知道唐朝用的是犄角之势,摆明了一副固守的样子,这样的安排,自己冒的险是大了些,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是有可能创造奇迹的选择,但是这些,却是牛僧孺不愿意看到的!

    他甚至觉得,唐朝已经看破了高仙芝和自己的阴谋,其实真正意义上,牛僧孺想要的,是做安西的正都护,而不是副的!

    高仙芝在临走的时候就和牛僧孺计划停当,示弱,固守,西域各国势力包括马贼都会插手,到时候,经久不能平息叛乱,李隆基一定会罢免了唐朝的官职,到时候,再请求朝廷军队的支援,以牛僧孺的能力,再有大军相助,自能轻易的收复实地。他牛僧孺想要不立大功也不行了。

    可唐朝就仅仅一个犄角使势的计策就将他的算盘全部架空,自己先前危言耸听说各国都有可能派兵,实力单薄等话,居然对唐朝没有产生半点影响。

    此子的确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哎,我也不能败,要是我故意败的话,唐朝固然会受到罢免,而自己也是受到牵连,他很郁闷。

    好厉害的唐朝,他不仅正确的估量的现在的形式,敌强我弱,而且做好了稳固防守以图进取的准备!

    在他的感觉中,他以为唐朝一来,鉴于自己对西域的熟悉,一定会事事都听自己的,结果却是大谬不然!

    但再郁闷,军令如山,他是不能违抗军令的,他全身披挂,带兵而出!

    喊杀声再次响起,霍伤动了又一次的攻击,新的战斗即将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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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断粮道

    唐朝命令守兵不必急噪,小心防守,现在手上有的是兵力,防守自是轻而易举,果然,霍伤再次强攻很快支持不住,准备撤退。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当先披挂,冲阵而出,他身后则是舍瓦,带领六千精兵横击而出。

    这两员大将,在哪里都算是上是虎将,一个已经十分厉害,更不用说两人了,这一冲出,像猛虎下山,山崩地坼一般,顿时将霍伤的马贼队伍冲散。霍伤看唐军势头猛恶,亲自来迎当先的牛僧孺,两人正是对手,交手三合,不分胜负,惹恼了后面的舍瓦,大吼一声,和牛僧孺夹击霍伤。

    这样一来,霍伤顿时抵挡不住,虚晃一招就退入了箭阵之中,唐军大胜,冲阵而入,如入无人之境,毕竟,打仗靠的就是主将的气势,很多以弱胜强的战斗,都是主将勇敢,武功高强,才能将敌人击溃,连霍伤都败退,其余人就算武功不错,但气势已沮,自然不能抵挡。

    更加要命的是,城门大开,唐军随时有可能冲出来,一鼓作气歼灭自己,其实,他哪里知道,唐朝这样只是虚张声势,并不敢弃城攻出,唐朝现在手上的兵力,只有八千人,而北门的马贼,兵力在二万人左右,本来对唐军形成包围之势,只不过刚才由于牛僧孺和舍瓦冲出的缘故,霍伤稍微慌乱了一下,但随即手提宝剑,喝令手下马贼列成阵势,正要将牛僧孺和舍瓦包围在垓心。

    就在这个时候,城上的唐朝立即看出牛僧孺等人危险,命隆多为先锋,冲杀霍伤军的后背。

    霍伤最忌惮的就是内外夹击,赶紧风兵防守,派手下大将车一经敌住隆多,亲自押阵,防止唐军冲动阵势。

    在战场之中,主将最害怕的就是敌军冲动阵势,因为一旦被冲动,就会立即处于下风,往往兵力强于对手却免不了大败的命运。霍伤久于征战,自然知道被唐军冲动阵势的后果,所以亲自押阵。

    但唐朝随即鸣金收兵回城,他这样做,只是给牛僧孺和舍瓦夺取云门制造机会,牵制霍伤。这个时候见舍瓦等已经冲阵而去,也就停止了进攻。

    霍伤命令士兵趁机抢城,但城上流矢如飞,怎么能轻易攻得上去?

    其中最厉害的,自然要数隆多和唐朝的神箭,几乎是箭无虚,箭上又附带了暗劲,中箭之后,自是尸横就地的下场,并且更加恐怖的是,不论是击在盾牌上,还是身上,都一样的射下城头。

    这就使得霍伤的攻击部队损失很大,但是却没有进展,无数的云梯被推倒,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表明又一个马贼从云梯上摔了下去。

    而他们除了用云梯进攻,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进攻了大约一个时辰,霍伤猛然醒悟,不好,他看到了云门城堡旗兵向他冲来!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舍瓦和牛僧孺带了近六千人的军队冲出去,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冲出去?

    唐朝显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派六千军队出去,削弱自己这里的防守力量,这是为什么?

    当看见这个旗兵的时候,他忽然之间明白了:唐朝原来打的是云门城堡的主意!

    果然,这个旗兵一到就道:“禀告大将军,云门城堡被敌人攻得危急,请求支援!”

    果然不出我之所料,霍伤跌足大怒,但他毕竟是一个控制力极好的人,随即控制住自己狂的情绪,冷静的吩咐他手下大将车一经带一万五千军马守住北门,南门外还有蓝勇和蓝鲸带一万人守住,唐朝城中的虚实他早知道,不足一万人马,即使冲来来决战也不会对自己造成损失!

    他自己则是亲率领五千精兵前去解云门之围。

    他现在心中已经雪亮,唐朝这样做目的就是要断自己的粮道。我怎么就这样疏忽大意,先前还道是唐朝派这些人冲出去求救兵的,但想不到的是,这家伙并无逃走之意,而是前去攻击!

    这一着,的确是大大的出其不意,不仅霍伤,他手下的智囊月狼可和玉狼可兄弟也是没有想到,敌强我弱,想不到唐朝竟敢派人反来进攻自己已经获得的阵地,那不是以卵击石么?

    但唐朝用兵,就是这样的反其道而行,真的就使自己大大的没有想到。

    不好,既然告急,说明云门城堡真的有可能危急。他这才想到,用兵的精髓,真的要出其不意,想这一次,恐怕真的要出问题。因为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想到了武功奇高的舍瓦。

    我就一直在纳闷,为什么唐朝要将牛僧孺和舍瓦都放出去,原来是这样?

    想到这两人恐怖的武功,霍伤就想轮自己的耳光,他心急如焚的冲了出去,想要解去云门城堡之围。

    但遗憾的是,当他带着五千精兵赶到云门城堡的时候,高高的城池上已经悬挂了大唐的旗帜,红底黑丝绣的旗帜上,写的是一个大大的“牛”字,显然,唐朝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已经占领了云门城堡。

    霍伤跌足大骂:“无耻鼠辈,竟用这样卑鄙的伎俩,敢与我决一死战么?”

    但牛僧孺和舍瓦站在城墙边,扶着防护拦,互相微笑,并不理会他!

    他们刚才抢城,虽然攻了马贼一个出其不意,但是这里是霍伤的根本重地,大部分的粮草辎重都在城里,是他大军的生命线,自然派了重兵看守。可恨统帅这只五千精兵的领墨损却是个好赌之徒,知道霍伤强大,敌人绝不可能前来进攻,因此虽有坚固的城池,但防守却甚为松散,在中军帐中聚众将赌博,玩起了骰子。其实,这也不能怪墨损,因为马贼向来过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向来不受诸多的约束,追求的是一种自由放荡的生活,有的已经泯灭了人性,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以烧杀抢劫为业,哪里受得了诸多的约束。

    霍伤虽以绝世才华将这只马贼武装成一只军队模样,但毕竟在骨子里,贼性难改,要训练成一只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岂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当墨损正在军中大赌博的时候,牛僧孺的军队已经悄悄的潜入了云门城堡,按照唐朝的吩咐,先控制住粮草仓库,一旦不能攻下云门,但至少要将粮草都要焚烧一光。

    唐朝幼时经常读《三国演义》,断人粮道这一招,是向曹操学的。

    等到墨损醒悟过来,唐朝军队已经攻了进来,四处放活,将城中搞得一片混乱。但他是马贼领,平时凶横惯了的,只有他烧杀抢劫的份,别人怎么能这样做,激了他的凶悍之性,当先飞马来迎。

    正好遇到了牛僧孺,交手仅仅三合,被牛僧孺一枪刺死,杀向余众。

    但黄风山的马贼,是出了名的精悍,凶悍,见牛僧孺杀了墨损,并不慌乱,而是负隅顽抗,和唐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幸亏舍瓦等带的都是来自张文远手下雁门关的精兵,平时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交战下来,终于将马贼击溃。毕竟,马贼虽然个个凶悍,但是没有章法的战斗,毕竟不是正规军之敌,再加上舍瓦和牛僧孺英勇无敌,一招之出,必有一个马贼死亡,因此才以极快的度控制住了云门局势,除了逃出两千余人之外,其余的不是战死就是投降。

    也幸亏这样,才使霍伤救援不及,要是再迟得片刻控制住局势,恐怕就永远没有控制云门的希望了,因为霍伤的救兵已经到。

    牛僧孺听霍伤在城下骂战,知道是想激自己开城和他决战,自己的军队刚才攻占云门花了极大力气,已经疲惫,是万万不能和他交锋的,只和舍瓦端和美酒互相碰撞,故意让他看见,哈哈大笑!

    霍伤大怒,挽手上铁弓射出三只箭,如流星一样的上了城头,毕竟,云门虽然城池坚固,毕竟不能与安西都护府相提并论,城墙不甚高,霍伤内劲厉害,箭自然能及远。

    牛僧孺冷笑一声,将手中酒杯翻转,左右开弓,轻轻罩住了来箭,舍瓦也如法炮制,罩住了一只箭,就好象抓住了三只蚂蚁。

    霍伤知道无可奈何,破口大骂,就听牛僧孺大喝一声:“给我大骂之!”

    他身边十多个骂手立即开始大骂,将霍伤的祖宗三代都伤害了,而且这些骂手一个个声音洪亮,吐自清晰,顿时将霍伤的声音淹没了——

    霍伤知道无济于事,现在攻城只是以卵攻石,只得带领五千人马而去,和车一经的人马会合,知道粮草被占领,补给线被切断,等于是被人扼住了喉咙,十分的难受,却一时之间并无善策,本想以摧枯拉朽的形势攻下安西都护,左右丝绸之路,想不到却遇到这样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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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龙吟

    唐朝在得知云门已经被攻取的消息之后,开怀大笑,他知道,霍伤已受重创,虽有三万雄兵,但粮草不继,势必不能持久,不像自己先找到坚城为基地。果然,霍伤也在云门失守之后,立即会合龙卷风两兄弟的败兵以及车一经的大军,共三万余人,只攻西北角,务必要在旬日之内攻破城池,他现在的粮草,足够一月之用,当然不会就这样随意的撤兵了。

    他清楚得很,城内连上云门城堡的唐朝军,只有一万余人,且已久战疲劳,若现在一遇小败就撤兵,那不是明智之举,只不过,通过这次事情之后,他对唐朝这位新任安西都护的戒心,却是更增加了一层,一个大意,竟载在他的手里,使大好的局面横生波折。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叫马贼饱餐战饭,准备次日一早全力攻城,务必要先拿下安西都护府,也就在刹那之间,他已经定下了诱敌出城,然后聚而歼之的策略,他知道,唐朝这里是安西的根本,自不会开城轻易出击,但看唐朝的阵法,无疑就是三国以来很流行的犄角之势,虽然是攻守兼具的好阵势,但唐朝现在显然有弱点,那就是兵力空虚。要是想逃走,自己却也是拿他没办法,但他偏偏有一个最大的掣肘,就是不能不顾安西都护府的基业而带兵退走,困守于孤城之中,还不趁势攻之,那是大大的失算。

    这天晚上,霍伤和众兵睡到中夜,忽然听得鼓声如雷,寨子前面无数人马齐声呐喊,全营惊动,以为是唐朝来劫寨,慌忙披挂,各手执刀枪,霍伤也吃了一惊,火穿上衣甲出来,却并无唐军前来进攻,而且一切一如平常,惟闻沙场上无数的火把爆裂声。

    要知道,霍伤也料到了唐朝想要取胜,只有劫寨一途,所以将寨子布置得甚为扎实,周围都是辎重车辆,外面更是层层的骑兵,将中军守护得甚为严密,毕竟,领教的唐朝段粮道的招数后,他是十分的小心。

    怎么回事?正当霍伤全副武装准备好的时候,城中忽然停止了呐喊擂鼓之声,这使得他心中疑惑,但随即明白了,这是唐朝的疑兵之计,想以此扰乱自己的军心,当下严令下去,所有马贼刀出鞘,弓上弦,和衣而睡,不得惊诧,要以不变应万变。

    他心中冷笑,这是疑兵之计,我霍伤岂会中招,自是镇定以待。

    但要命的是,过了一个时辰,马贼刚刚睡下,城中又是钟鼓齐鸣,喧嚣起来,众马贼又是紧张,一个个醒来,凝神对待,做好抵御的准备。

    但奇怪的是,这样的喧嚣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归于平静,等这些马贼反应过来,全神戒备的时候,鼓声呐喊却又奇迹般的消失了。

    这正是唐朝的疑兵之计,要使霍伤惊疑不定。

    就这样,一天晚上四五次的呐喊擂鼓,使霍伤的马贼休息不好,整日处在惊恐之中。不过,惊恐也有个限度,见唐朝每次都是光呐喊擂鼓不动手,霍伤也慢慢的怠慢起来,毕竟,人也有个惊恐疲劳。就好象长期处在高度紧张的动物一样,神经会麻木,这样一来,甚至有的会自然的睡过去。

    这些马贼也是,一晚没有睡好,破坏了他们的生物钟,使得有些人感觉全身无力,昏昏欲睡的样子,体力不济。

    对于武功高强的人,比如霍伤、龙卷风兄弟以及车一经等人,自是不受影响,但是马贼虽然强悍,而且几乎都是身有不错武功的人,但是一般的毕竟都经受不住折腾。

    天刚蒙蒙亮,四周一片静寂,使得西域的景色分外的迷人,有一种朦胧的美,这使唐朝想到了《楼兰姑娘》这有些空灵飘渺的歌,从西域过去数千里,就是古老的楼兰王国,使得唐朝对唐朝的西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也许,我能在这里取得伟大的成功!

    唐朝深深的吐纳一次,出好象拉大风箱的声音,之后,全身精神奕奕。

    幸好,这个时候跟杂他身边的,只有专仁,要是别的人,一定会大吃一惊,一个人吞吐一口气,就能出像牛鸣一样的声音,将空气拉动到有形有质的地步,使空气生剧烈的对流而出声音,这的确是骇人听闻的。

    不过,唐朝现在就是感觉内脏逐渐的强大,练习内功的时候经脉之中奔行的真气越来越澎湃,有一种破体而出的味道,就比如刚才吞吐一口气,自己就觉得精力无穷,似乎可以永远无休止的吸气,而不用换气!

    这就是武功将达到化境的表现,因为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全身精力释放的时候,需要剧烈的氧气,才能使能量在瞬间爆出来,从而在对敌中达到最大的毁灭力量,这就是一个人武功高低的分野。

    你的力量大,但是别人的力量比你的还大,自然可以一锤杀死你,隋朝第一条好汉李元霸就是个例子,裴元庆也算是武功高手了,但是在李元霸面前只接得下他三锤,武功越练到后来,技巧已经慢慢淡化,看重的已只是绝对的力量,所以有些化境的好手似乎能凝聚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一般,其实则是因为他们太强大了,将自己的身体,肌肉,骨骼等练到化境的层次,一动手的时候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出全身之力,喷劲如针。

    试想想,要是谁中了这样的一击还有命么?

    李元霸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他绝不给你近身的机会,还没有靠近他的身体,一锤就要了你的命,也就是这个原因。其实,要是你以化境之力击在他的身上,他照样受不了,不死也得重伤!

    唐朝因为穿越而经脉粗大,正是符合了化境练骨髓改造身体素质的练功路字,所以武功进境极快,短短两年之间,体内就凝聚起强横的内力,不仅将孙思邈以前给自己的四十年功力消化掉,变成自己的,而且自己更培养出纯正宏大的真气内力。

    其实,化境和暗劲的分别,就是看能不能改造自己的体质,以求取得武功的突破。

    人都有一个瓶颈,这也是唐朝穿越前学习的“高原反应”,武功技术到了一定的层次,就似乎再也不能进步了。有的聪明绝顶的人自会找到不少的方法取得突破,而资质一般的人,只要没有名师的指点,很可能就会一直沉沦下去,最终沦为庸手。

    但资质绝佳的人,就能找到种种的方法,取得突破,而后世少林寺的《易筋经》,就是无数暗劲高手梦寐以求的宝典,因为里面记载了怎样改造自己身体的造血功能,怎样避免在真气的运行搬运过程中不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是练武之人最大的顾忌,毕竟,真气是无形无质的东西,在经脉之中运行,的确会对身体某些机能造成压迫,而且极端容易形成错乱,保持住心神就是最大的根本。

    但人的脑子,可不是容易控制的东西,有时候不想想某些事情的时候,却偏偏要去想,不受思想的支配。

    真气在周身百骸之中运行,稍一不受思想控制,就会到处冲突,好比是决堤的水,轻则全身瘫痪,重则性命不保。

    但是唐朝现在的经脉,没有靠任何的《易筋经》之类的书,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改造了血液循环以及真气的循环,避免了走火入魔这最难的一关。

    金庸的《天龙八部》里,游坦之就是在极端懵懂的情况下修炼成了易筋经内功,这才导致武功大进,当上丐帮帮主的,要踏过这一关,比登天还难!

    无数聪明绝顶的人都不能逾越,但唐朝却是天然的逾越了,而且更使人艳羡的是,他的经脉已经改造成功,不知不觉之间身体骨骼已经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现在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真气充溢的感觉。

    就是感觉自己全身的精力无比充沛。

    这一声龙吟,连唐朝自己都感觉到蹊跷,但确实的,他出来了,很长的时间。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产生这种现象。

    其实,这就是他的武功内力已经达到了一种极端充溢的情况之下才出现的吐气现象。

    唐朝知道,后世有记载的,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军中练功的时候就出过这样的龙吟,金庸的《神雕侠侣》里面也提到过,杨过就曾出过这样的声音,都是内力达到极大火候之后才能出现的现象——

    就在外面的战场上,全身披挂的霍伤也听到了这声奇异的龙吟,心中大惊:这是绝顶高手在吞吐罡气时才会出的声音,舍瓦这个绝顶高手明明在云门城堡守护,为什么城里还能有这样的人?

    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唐朝哈哈大笑三声,盘膝坐下,感觉全身真气已经进入化境!

    他需要调节全身气血,同时感受身上产生的种种神奇变化!

    请支持!

第四十九章初入化境

    于刹那之间,唐朝感觉神游物外,同时,全身暖烘烘的,有如许多河流,在阳光之下,汩汩的流动,周身舒服得像是飞升而为神仙,有点像古代道士在道经里描述的成就大罗金丹时的样子。

    一个佛家修行者的身体里成就了舍利,就是佛的境界,而同样的,道家修行者的身体里结成金丹,就是仙人的境界。这是佛道两家达到最高峰时的成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死后,火化之后,全身的骨骼会变的形同珍珠,这就是后世人称的舍利和金丹。

    这是不会化的,像极北之地海上得到的玄铁,坚硬无比,世上很难有东西能将之锻化,是世间少有的宝贝,传说佛祖释尊死后,他的舍利却是全身骨骼都化成玄铁珍珠舍利子,共二百一十六块,成为学武人心中的图腾,成为世界武术界的在珍宝。

    一般的修佛和练道的人,也会有舍利子,但是质量却和释尊这样的舍利子不能相提并论,毕竟,即使稍微硬一点的,也只是能当钢铁,大多数都是生铁级别,真正能像释尊这样全身舍利子如玄铁珍珠的,达摩之后,没有听说过。

    这也就说明换骨髓的艰难,想要使自己全身骨骼坚硬如玄铁,何等艰难,无数的修炼者潜心努力,但都不能达到这一步。

    武功到达暗劲,可以修炼骨髓,使骨骼坚硬如铁,但这一步可是因人不同,资质好的人可以使自己脱胎换骨的生变化,资质一般的人则是只能坚固自己的骨骼,使之日益坚韧,能使周身任何方位都能勃暗劲的力量,而像释尊这样的高人,全身有十龙十象之力,身体的骨骼坚韧,更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这才能使他在涅磐之后有那样全身骨骼光泽如珍珠,而硬度似玄铁的境界!

    这就是最高深的修为,无数修炼者奋斗一生也不能望其项背的境界。

    但这样的境界,世界上真的有。

    唐朝的这声龙吟也是,许多的人都会觉得奇怪,但是武功达到霍伤这样境界的人却一点不会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内功达到相当火候之后必然会出现的情况,一呼一吸之间,有地动山摇的力量。

    唐朝将眼睛闭上,潜心的感受各种真气在自己体内的运行情况,试图将它们更好的控制住,但总是差了一点点,好象是在水里捉鱼的时候,明明可以捉到鱼,但是一碰到鱼的时候,鱼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唐朝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自己身体内的真气,在可控和不可控之间,非常的奇妙,周身暖烘烘的,似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要奔腾而出,全身充满了强劲的力量,只要轻轻的一动,似乎就能乘风飞去。

    他现在更有种最美妙的感受,他感受到身体的血液,出像山泉一样汩汩的流动声音!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他当然不相信,血液不可能出这样大的声音,但是现在,他的耳朵,哦,不仅仅是耳朵,而是全身的感官,都感觉到身上血液在身上泉水一样的流动,好象无数条小溪,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冰雪融化所形成的欢歌!

    啊,多么美妙的意境!

    唐朝陶醉在无边的景色中,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幻,就这样静静的盘膝坐地,忘记了日月运行,天地万物,他已经忘我!——

    就在这样的时候,霍伤动了凌晨的攻击!

    他已经忍了很久,现在已不能再忍。昨天晚上受到唐朝呐喊鼓声的惊扰,他手下马贼的休息大大的打了一个折扣,但毕竟在绝地的兵力上还强于唐朝,所以他不想夜长梦多,想迅攻占下来。

    再有,他现在已经想好了对付云门城堡援军的办法!

    哼,你唐朝之所以有恃无恐不就是因为你布的是犄角之阵么,一处受敌,另一处救援么,那我就分兵攻击,看你还怎么救援?

    就在他起进攻前的一个时辰,他已经派自己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自己手下的两大护法月狼可可玉狼可进攻云门城堡,毕竟,他现在的兵力,还大大的优于唐朝,他这样做,倒并不是一定要车一经攻下云门城堡,只是起到牵制的作用,好使自己在攻击唐朝的时候不腹背受敌。

    他这一招真的很毒辣,正是看中了唐朝的弱点,兵力空虚。

    并且,霍伤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开战之前,都是事先通知车一经,同时动攻击,这就使得唐朝尾不能相顾,挥不出互为奥援的作用。

    唐朝这边刚刚放起求救的信号,云门城堡也立即放起了求救的信号,使双方大吃一惊,但同时有知道了一件事情,不必惊慌!

    唐朝曾经嘱咐过舍瓦的,只要敌人分兵攻打,那就不用担心,再怎么说,以坚城之助,自可以长期坚持,敌人兵力分散,自不能摧枯拉朽的进攻,这样的话,以自己强悍的精兵,自能保守。

    专氏四虎之中的三虎和隆多正在巡城,见到霍伤突然进攻,倒是在意料之中,一边组织抵抗,一边派专智前去禀告唐朝。

    怎么回事,大家都有些吃惊,以往的时候,一有什么风催草动,唐朝都是第一个先到,想不到现在不见他的面。

    要知道,唐朝是个穿越者,自然熟谙和谐社会的构想,中国正在实现和谐社会,但唐朝还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要想全盘照搬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既然沐浴了先进社会的春风,必然要在这完全陌生的时代里有所体现。

    他还有一个梦想,就是将现代社会的文明复制到这落后的唐朝。

    唐朝现在的心中,奇异的想起了这些事情,虽然感觉上遥不可即,但是唐朝总觉得,要是自己以后掌握了权柄,说不定就有机会,有机会在落后的唐朝实现自己伟大的构想。

    没有伟大的构想就没有伟大的事业,唐朝在这一点上倒还是想不到有什么能阻挠自己的意志!——

    他现在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身体里汩汩流动的声音!

    血液奔行,本来毫无声息,但是在他这样的修为下,一切都加倍的明亮了起来,响亮了起来,清晰了起来,敏锐了起来,不可思议了起来!

    这是一种美妙的境界,生活在这个境界里的人,可以比以前更加鲜明细腻的感受到这世界!

    他当然听到了城墙上声震入云霄的呐喊和拼杀,但是他的内心并没有一点儿的波动,他知道,即使霍伤的攻击再猛,但是昨天晚上一晚没有睡好,还是会给马贼的体力带来影响的,他们没有那么容易就攻破城池。

    他当然还清楚的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的布置,绝大部分的唐朝士兵都休息得很好,他只是让少量的军士出去敲锣打鼓,扰乱敌人,自己则是加紧的休息。

    所以他一点都不怕,而且,他现在处在这样美妙的境界之中,他简直是无法自拔,他不愿因为区区战事而放弃现在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动了最强劲的进攻,以五个千人队作为前驱,架起了无数云梯,他亲自射箭,阻止城上搬的檑木炮石的唐军。他现在的军中已经有了防备弩车的工具,那就是蓑衣甲,将不少的铁甲重叠在一起,顶在头上。

    当先进攻的这些马贼头上都厚厚的裹满了甲,所以遇到如飞的箭只的时候,这些马贼根本不当一回事。

    但专氏三虎都是竟经沙场的老将,自不会害怕,和隆多一起守御,击退了敌人一次又一地的进攻。

    渐渐的东方大亮,耀眼的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照射着整个大地,战场更加显得凄厉和残酷,羽箭横飞,呐喊连连,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回荡在燕然山的天空,将南飞的大雁惊得四散逃走,失去了整齐的队伍!

    这就是战场上的杀气,可以冲破云霄,可以使一切鬼神难以靠近。

    不得不说,隆多太厉害了,箭无虚,再厚的盔甲,中了他的箭,暗劲就已经到了身上,立即失去战斗的能力,从云梯上翻滚下去!

    霍伤看着无数的马贼出撕心裂肺的声音不断的从城墙上掉下,心中郁闷,隆多此人,武功已达暗劲层次,随手一箭就有借箭传劲的功力,不然的话,他的先头部队早已经到了城墙上!

    但隆多太过厉害,转瞬间又连伤了数十人,他其实并没有在箭上用出全身之力,但在半空之中的云梯上,这些马贼一旦失去战斗力,檑木炮石立即就要了他们的命,踏入死地。

    霍伤大怒,大吼一声,竟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亲身攻城了!——

    只见他就如一只急射的箭,沿着云梯的边缘,猴子一样,纸鸢一样的冲了上去,他要打头阵了!

    隆多连射了三箭都被他拨落,看看已经抢上城来,距离城头只有三丈的距离,急挺长枪来搠,要将他抵挡住,不然的话,敌军趁势抢上城来,后果不堪设想。

    “放他上来!”就在这个时候,后面传来唐朝冷静洪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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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瓮中捉鳖

    隆多一楞,知道唐朝的命令不可违抗,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霍伤轻轻一跃,上了城墙。

    好厉害的轻功,就这么随身一跃就是三仗,而且在这数十丈高的城墙上,一旦失足掉下去,即使以他这样的武功不会受伤,但是也必定灰头土脸,十分狼狈,但是这人却是若无其事,仿佛闲庭信步。

    专智大惊道:“大帅,他们已经上来了一百人,可以拦截了吗?”

    专智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要故意放一些敌人攻上城头,以全部歼灭,好挫折敌人的军心,但专智虽然答应了,看见蚂蚁一样冲上来的手执长刀的马贼,心中还是起了畏惧之心,见唐朝还不下令拦截,害怕敌人一拥上城,抵挡不住!

    “等一下,不用急!”唐朝的声音很冷静,像天山上的雪水。

    他的镇定使得唐军都镇定下来,这是一个统帅的素质。唐朝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就有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这不是仅仅靠官职权力就能拥有的,而是他许久以来经历尸山血海的战场磨练出来的气势。

    堪堪上来五百人的时候,唐朝大手一挥:“拦截!”隆多早有准备,一枪“夜战八方”使出,顿时将立足未稳的三个马贼跳下城墙。

    霍伤一上了城墙,也有些奇怪,唐朝为什么任由自己上城?

    但唐朝既然放心让自己的人上城,对自己可是一件好事,也乐得由他,所以并没有动手,心想,这是你唐朝自己找死,怪得了谁来?

    激烈的战斗在停滞了三分钟后再次打响,城上城下展开了一场大厮杀。

    毕竟,刚才让唐朝故意放上来的人,不过是一个小缺口,区区五百人,虽然都是精锐的马贼,但是其中并无大将,在专氏四虎如狼似虎的进攻下,顿时死伤惨重,而唐朝则一直看住了霍伤,要亲自接住他,这也使他分不出手来杀人!

    两人的武功,对方都清楚,除了全神对敌之外,没有腾出手来杀人的余裕。

    “哈哈哈”,唐朝大笑三声:“霍将军,昨夜可睡得安稳?”

    霍伤就冷笑一声:“卑鄙伎俩,能奈我何,你还是受死吧!”他不愿和唐朝做口舌之争,知道现在是破城的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战决,抢前两步,一掌成钩,一掌成刀,连环击出!

    唐朝感觉到了他全身的每一个变化,甚至他全身毛的每一个变化,有一种细致入微的把握。

    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达到现在这样的境界,以前在战斗中,他都是全神灌注,抵御对方的招数,猜测对方的后着,引诱敌人出错,也就通常所说的卖破,将对手击败。

    但是现在,唐朝却觉得一切虚招忽然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对方每一步的变化,每一个招数的变化,都清晰的先在对方的身体毛孔上显现出来。就像现在这招,霍使用的是阿拉伯拳法“触地泥河印”中的一招叫做“滚滚黄沙”,一拳刚完,一拳又生,一掌未到,一掌又生,变化无穷,最是反复的招数。当然,其中也就包含了无数的变化,诱惑,陷阱密布,稍一不慎就会陷入被动。

    在生死之间的搏斗之中,一方占有上风,那是极大的优势,胜的几率很大。

    但他这样繁复的招数,在唐朝看来,却无任何奥秘可言,因为再隐秘的招数,毕竟也是招数,都有迹可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运力的时候,毛孔汗腺都会都会事先产生变化。

    这样的变化,在唐朝而言,就是直观的变化,再隐秘的招数都等于是白纸一样清晰。

    原来如此,怪不得师傅孙思邈说武功越练到后来,比的就是拳头的力量,果然如此,李元霸就是一个例子,武功到达绝顶之后,任何的花巧在他面前都等于是没有,像李元霸,一拳就解决问题,不管是枪,是刀,是箭,还是链子枪,流星锤这些奇门兵刃,都是一招就解决问题。

    这就是穿越前政治老师经常讲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掘本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保持在最先进的状况,武功也是这样,最有效的武功,往往是最简捷有力的,那些花俏的变化,精彩的卖破,并不是没有市场,而是只有在武功相差不多的人身上才最鲜明的体现出来。

    的确,武功差不多的人交手,有时候靠的就是临场的挥和一点点的运气,这就牵涉到招数的精巧了,一个灵活多变的人,往往占有极大的便宜,可以在繁复的招数之中找到对手的破绽和漏洞,从而先制人。

    而实际上,真正的高手,尤其是绝顶高手,并不多,大多是武功相差不远,有的明劲颠峰,有的暗劲,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数的厉害就可想而知了,这也是江湖中成千成万的人想得到一流的武功秘籍的原因。

    但在大高手而言,许多平凡的招数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不过有些天马行空的招数还是需要的,毕竟,即使你能感受对方每一个毛孔的变化,但敌人的内心却是多变的,在招数就要加于你身的时候突然改变,有什么甚至是灵光一现,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神来之变,这个时候,即使能准确的感受到他毛孔气血的变化,但是仍然很可能不能避开别人的雷霆一击。

    毕竟,别人是大高手,全力出击,根本没有你思考的余裕,很多变化都是在下意识的状态之中完成的。

    已经修炼到化境层次的高手,之所以不怕别人的暗算,就是因为他自身的全身毛孔气血都极端的敏感,可以准确的感知对手的一举一动,从而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战斗意图。

    霍伤一拳还没有击出,就感觉到唐朝已经滑步抽身,避开了前胸要害,只得废然收招,但这样一来,对霍伤而言,是一个大大打击,因为他的气血就在这一刹那间感觉微微不畅。

    任何高手,即使是化境高手,全身的气血照样在运行,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震荡,自然就会对身体的挥造成影响。按照佛教化境的最高层次,武功到了这一步,就可以将全身的气血变得犹如铅汞,凝练到极点,释尊死后的二百零块骨头的舍利子,就是武功到达化境,将全身修炼得无比坚固的原因。

    这是怎么回事?霍伤有些慌乱,他感觉唐朝似乎能预判他进攻的方向和部位。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就动了进攻,腿!

    他的腿法来自阿拉伯的采石宗,讲究的是以迅捷为主,少跳跃,但度奇快,可以使人在刹那之间失去战斗力。很明显,他出腿的时候,能够将暗劲用上,这就使得他的腿锋利如刀,在几尺的距离内,他甚至可以不用腿踢到你的身上,就能将你的腿隔断!

    后世阿拉伯著名的霍山老人,就是以腿法而驰名天下的,霍伤是他的先祖,在腿上的造诣,自不能差了!

    这纯粹是以力取胜了!

    唐朝心中震惊:这人的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地步,竟然在一瞬间就辨别出了我的能力,然后以刚猛的招数应对,很显然,要是和我拼招数,他很可能会失去先机,但他转圜得快,立即应以刚猛的招数——

    以硬对硬,即使对手感觉到了自己的招数,但也只有出手化解一途,他深信,凭借自己深厚的功力,当可以压服唐朝。

    其实,他也不需要真的杀了唐朝,只要能牵制他,使城下的马贼能攻上来,城一旦破了,唐朝的生死,已经无关重要,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占领安西都护府,建立一个控制丝绸之路的巨大商业王国,他想自己做主,不想再做强盗了。

    这是阿拉伯男人的血性,也是他的伟大理想,为了实现这一切,他奋斗了许多年,现在行将实现了,心中反而有种忐忑的感觉。

    一招接实,两人实打实的交了一招。

    平实,毫无花巧,但是力量却是强大的,出清脆的一声脆响!

    唐朝半步不退,脸上闪过一丝惊喜,而霍伤则腿了一步,心中剧烈的一震,他的力量为什么这样大?

    唐朝这一掌使用了九成力,他想知道,自己进入化境之后,力量到底有没有改观,所以很谨慎,但想不到仅仅是九成掌力,已经将霍伤击退!

    不过唐朝也知道,霍伤虽然退了,但是却没有受到半点的伤害,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不肯伤害自己的半点实力!

    这也是一个可怕的人,唐朝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玄妙的感觉,我想瓮中捉鳖,将马贼放了进来,但真的能够杀了霍伤吗?

    他产生了一种不确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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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奇迹

    战斗在激烈的进行当中,无数的人在舍生妄死的战斗。不可否认的是,唐朝手上的的确是精兵,除开老弱病残,剩下的都是精兵,在隆多的带领下,抵挡住了一批又一批前来攻城的马贼,使敌人不能迅的抢夺上城来。

    已经上来的五百马贼,则被专氏四虎带两千精兵包围,层层的围裹上去,自是无法抵挡。要知道,专氏四虎的武功,都是暗劲的层次,本身有很好的修为,这些马贼,虽然凶悍,但也只是仗着身强力壮,有几手硬功,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深武功,所以虽然算是精锐,但却不能和他们相抗。加上被重重的唐军包围,心理上先就怯了,而自身又没有武功突出的大将和专氏四虎其中之一相抗,自然大处劣势,幸好霍伤之前稍微训练了这只马贼队伍,不然的话,早就崩溃了,毕竟,这些马贼的素质,都不是太好,更别说有什么凝聚力的事情了。

    唐朝大喜,因为他感觉到霍伤的心已乱,从他出招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他的气势弱了,闪电一般,两人交手七招,都是掌,互相硬碰硬,双方都知道,花巧的招式没有用,反会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

    这七掌下来,霍伤再也想不到,唐朝居然毫无损,似乎还犹有余力,这七掌,他已经了全力,满以为会就算不能将唐朝的气血击散,但至少能抢得先手,只要自己抢占了上风,就可以一鼓作气的杀了唐朝,他要趁自己上城的马贼队伍没有被唐军包围歼灭前,解决掉唐朝,至少当将他击退,他一直有这个信心,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世上最强的高手,他现在的修为,虽然没有像唐朝这样进入暗劲,可以听到自己血液在身上流动的汩汩声音,但却已经度化了,只不过因为经脉不像唐朝那样粗大,进入化境的感觉不像唐朝那样明显,那样清晰,但他本身数十年的修为,却是非同小可,想不到仍然不能奈何唐朝!

    唐朝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恐惧,一拳遥遥击出,拳未到,拳风已经笼罩了霍伤身体四周,凌厉得很。

    这是武功已经达到极高境界之后才会出现的情况,秋风未动蟾先觉,一种身体的明悟,他感觉到,此拳一出,霍伤已生退意,当即跟进一拳,用上了十成功力,他一直没有用全力,就是害怕武功刚刚大成,全力运功的话气血不调,到时候别一个不小心被霍伤所趁。

    他可一直记得和李隆基的那次决战,要不是自己拼着一只膀子不要的代价击散了他的气血,自己当时还只是暗劲顶峰,消耗战下来,拼的是实力,自己可是必败无疑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李隆基才觉得唐朝已经必死无疑,他那次是运用了李代桃僵之计,效果不错,既然自己能用,别人为什么不能用,所以他什么时候都防备着霍伤突出杀手!

    绝顶的高手,尤其是像霍伤和唐朝这种层次的高手,一拳之出,一脚之出,有千斤之力,即使练成暗劲,身体肌肉骨骼坚韧无比,但是被这样的大力击中,还是会受到重大的伤害!

    再怎么说,血肉之躯,即使脱胎换骨,还是血肉之躯,只不过比以前更加坚韧强横而已!

    霍伤忽然之间停止了脚步,双手如托塔,就如神话里的托踏天王,双掌一托,接住了唐朝全力的一拳!

    唐朝在接近他身体的一瞬间,连续七次变化了拳击出的方位,因为身上敏锐的直觉告诉唐朝,霍伤的重心在哪里,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已经进入一个神奇的层次!

    但霍伤也是厉害之极的人物,连续的变化了七次姿势躲开了,他自然不想一拳就被唐朝占据上风,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退走,城墙上这些马贼就会全部覆灭。

    这可是他辛苦培植起来的势力,他可不希望就这样的浪费了。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他终于全部看到了唐朝的实力,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济。在他感觉中,觉得唐朝手下只有一万兵马,只要自己不惜代价抢上城来,就会一鼓而下,哪里想到唐朝的手下的大将都是身经百战的人物,居然临危不惧。

    他虽然在和唐朝交手,但像他这样的大高手,身体四周的环境都在自己感觉之中,其中就是生了一丝一毫的变化,他也是了然于胸,自己手下的马贼一个个的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下,出临死的嚎叫,他知道,自己显然是低估了唐朝的实力。

    历来兵家作战的时候,得大将者得天下,有了专氏四虎这样的人,别说唐朝只放了五百人上城,即使放八百人,甚至一千上城,恐怕也不易将城池攻下!

    其实,客观上说,霍伤手下马贼之中,也有车一经和龙卷风以及月狼可玉狼可这样的人,武功可以和专氏四虎媲美,但是数万的大军,必须这些人在下面督战,哪里会像霍伤这样亲自上阵,自然起不到尖刀的作用,唐朝打开小缺口让他们攻上来,反而是在使用围歼战术!

    两人手掌再次交接,啪啪啪啪的连响了四次,出春雷一样的声音。

    唐朝大喜,感觉自己全力一击,霍伤一连退了七步,将身后向他出刀的两个唐朝士兵踢得骨节粉碎,摔出城墙,他竟然也借着这一退之势从虚空之中跃了下去!

    糟糕,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唐朝刹那之间甚为后悔,霍伤战局不利,一定会逃走的啊。

    唐朝知道,追是追不上了,只和隆多等人扑到城墙边,向下望去,这个时候,五百马贼已经全部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上,一具具的尸体抛出去,在高空之中进攻的马贼一看,虽然凶悍,但气势却是弱了。

    就这样,马贼这一批的进攻被轻易的化解,隆多等人也明白了坚守城池的好处了——

    无数的眼光注视下,霍伤的身子如一只纸鸢向下飘去,任他有绝世武功,这样直钩钩的掉下去,无所凭借,从高空而下的巨大重力加度,他看来死定了,可他为什么这样愚蠢?

    这样想的人是唐朝,因为他穿越的时候就是从高空之中下落,知道那种恐怖的力量。

    哎,这样一位高手,想不到为了逃命做出如此下策,倒是要好好的收敛他的尸骨,正在唐朝这样想着的时候,奇迹生了!·

    只见就在半空中的时候,霍伤的身子在空中一扑一拉,已经将和他几乎同时被他踢下城墙的两个唐朝士兵抓在手里,他在空中的身形,竟然像飞鸟,可以自由的转动。

    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到,他并不是身体能自由的转,而是靠着身体惊人的协调性使用手和脚的最大长度够着了两具尸体。

    这个时候,两个中了他脚的士兵自然已经是一具尸体。暗劲的高手杀人,并不一定要杀伤你的要害,随便一拳一脚击出,不管击在哪里,暗劲如针般出,产生剧烈的震荡,立即就要了命。

    这两个唐朝精兵本是好意,见唐大帅正在和人舍死搏斗,想助一臂之力而实施了偷袭,哪里知道化境高手全身的感觉无比的敏锐,就是风吹草动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更别说两柄鬼头刀砍出时出的声音了,自是随意出脚就踢碎了两人的腕骨,并且因为施了暗劲的缘故,两人立即身死。

    霍伤的武功,传自阿拉伯,一大半是腿上的功夫,这两个普通的士兵中了,又哪里有幸存的道理?

    就在霍伤将要最终掉在地下,摔得尸体的粉碎的情况下,奇迹生了,就在将要着地的一瞬间,霍伤将手里的两具尸体向身下抛出,双脚齐蹬在两人的肚子上,两具尸体顿时被踩得稀烂,但是霍伤轻轻一纵,下了地,似乎半点也没有受伤。

    城上城下数万人都着这一奇迹的一幕,却忽然爆出一片欢呼声,鼓掌!

    就连不少的唐朝的士兵,也情不自禁的鼓掌起来,他们是被震动了。

    谁都以为霍伤这一次就算不死也必定是重伤,但谁想得到他居然用这个妙法化解了劲力。

    下坠的力道在经过两次的转移之后,自然不能对霍伤这样铜筋铁骨的人造成什么伤害,看起来不可思议,但一明白了这一运力的技巧之后,唐朝知道,自己也能轻易做到,只是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一旦被自己缠上,四处都是唐朝精兵,霍伤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不禁也佩服他的果断聪明!——

    此人遇事冷静,不逞强好胜,能在最好的时机里逃走,的确是个人物,看他的武功,竟然不在岭南的孟笑之下!

    唐朝随即微笑,虽然没能杀了霍伤,但经此一役之后,马贼的锐气已失。而且可以看出来,霍伤也在这个时候派人进攻云门城堡。但必定是以进攻我这里为根本,舍瓦和牛僧孺武功高强,倒是丝毫没有担心。

    心中道:再过得几天,马贼粮草不济,自必然会崩溃,到时候趁势击之,可以破马贼!

    但奇怪的,小单于辛干却为什么不别而去,这倒是最大的一块心病。也许我当时就该和他签定互不侵犯条约的,那样的话就不担心突厥的进攻了。但他忽然一笑,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即使签定了条约,但见了我大唐空虚,出兵也是顺理成章的,他可不相信一纸条约就能束缚住一个大国的手脚。

    看来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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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溃败

    云门城堡,车一经带领的马贼死伤惨重,不说城里唐朝的六千精兵,就是舍瓦手上的神箭,就杀了数百人的马贼。他居高临下,弓箭技艺又精,再加上力量沉雄,每一箭出,世上就多了一条冤魂,就是盾牌也防不住!

    车一经和龙卷风兄弟领了霍伤的命令,尽力的进攻,拖住云门城堡对安西都护府的支持,破他们的犄角之势,这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短短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马贼已经伤亡三千人以上,坚守在坚城之中,占有地利,武力也不弱于对方,还有无数的掩体,这样的战争,胜负自不必说,这些马贼简直和送死有些差不多。

    终于,马贼不再进攻,知道再进攻的话等于是送死,车一经觉得,与其在外面送死,倒不如包围住云门城堡,却不进攻,反正,只要使唐军不形成犄角之势就行了,他打的是这个不损失兵力的如意算盘,但牛僧孺何等人物,先前已经见到安西都护府出的救援火箭,知道两处城池都遭遇攻击,当务之急是先退了眼前之敌再说。

    他知道,霍伤手下这名大将车一经厉害非凡,武功不在自己之下,更有龙卷风兄弟助阵,还有月狼可玉狼可两兄弟,实力大大强于己方,只要能够抵挡住他们的进攻,就是大大幸事了。但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的战斗力为什么如此之弱,就这样几轮箭只就打了,而且不敢进攻,只是围而不攻!

    但以他的聪明,恍然之间就明白了,如此看来,霍伤的确是在死力进攻唐朝,唐朝孤立无援,恐怕危矣,唐朝一败,自己这六千人马,可是无论如何支持不住的,当下自己带三千军守城,命舍瓦带三千人马下去冲阵,务必要破了霍伤之计。

    临走的时候,牛僧孺抓住舍瓦的手:“舍将军,您的武功,已达到化境,高不可测,现在由您带兵冲阵,务必再次挫动马贼士气!我听人说,我大唐开国时候的秦琼,单枪匹马和王世充对敌,为救太宗,在隋军之中五进五出,如入无人之境,今将军武功不弱于秦琼,手上还有精兵,千万不能让大帅失望!”

    这一番话,既捧了舍瓦,又使舍瓦不得不出死力,有很大激将的成分!

    牛僧孺作为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深通用兵和用将之道,果然几句话,就使舍瓦精神百倍!

    舍瓦何等样的人,一听牛僧孺的话,凛然点头,带兵而出!

    城门开处,舍瓦一马当先,带三千精兵冲阵而出,如天崩地坼一般!

    车一经万料不到以自己五六倍于舍瓦的兵力,城中竟敢放人出来送死,所以本来就些懈怠,再加上昨天晚上唐朝用锣鼓呐喊扰乱了这些人的睡眠,而且刚才进攻的时候又损失惨重,这几个因素加起来,顿时被舍瓦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车一经坐在一匹大宛良马之上,周围两个马贼士兵给他支撑起一把银色的大伞,躲避骄阳,手下无数的马贼则没有这种待遇,但允许盘膝坐在地下休息。

    就在这个时候,城门开,只见舍瓦如一只出弦的箭暴射而出,火辣辣冲向了车一经。

    车一经冷笑,看舍瓦的架势,是直接向他冲来,但他自恃身边有二十名死士,自己又是武功高手,反而将三十斤重的魔云枪挂在兵器钩上,看手下兵士迎战舍瓦,心中冷笑,这不是送死使什么?

    城中这一冲阵,众马贼立即跃了起来,飞快的布成阵势,但已经迟了,舍瓦冲锋在前,挡者披靡,没有他一合之将,连挥舞七刀,七颗人头乱滚,已经冲到了车一经的马前。

    车一经再也想不到,舍瓦的武功高到这样的程度,慌忙取兵器钩上的魔云枪,舍瓦已经取大刀砍下,将他的大枪轻轻一荡就变了方向,然后觑得亲切,一刀跟进,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割下了车一经的脑袋,鲜血四溢!

    所有的马贼都想不到唐军之中还有这样惊天动地的人物,居然一个回合之间就杀了武功高强的车一经。

    要知道,在黄风寨的马贼之中,车一经是除霍伤之外的第一高手,勇猛无比,平生也杀人无数,想不到竟不是舍瓦一合之将。、

    其实,舍瓦之所以这样厉害,并不是他的武功比车一经高了多少。客观来说,他的武功,肯定高过车一经,但也只能高他一线,刚才之所以杀了车一经,其实有诸多的因素!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舍瓦是抱着必死之心,像当年秦琼冲阵一样,牛僧孺的激将法,对一个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来说,的确能激他生命中的最强因子,再加上车一经毫不在意,这就给了舍瓦施展闪电战的机会!

    城头的牛僧孺见舍瓦居然一刀将车一经看翻,大惊之后是大喜,立即命令备马,只命一个千夫长带一千兵士守城,自己则是冲出接应!

    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战机的人,自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深深知道,擒贼先擒王,他刚才命令舍瓦冲出,最想做的就是能冲阵而出,攻击霍伤的后背,解去安西护府的危险,在他印象中,一直觉得在地牢中连人肉都不敢吃的唐朝是个懦弱的书生,即使在岭南取得了胜利也许是侥幸,所以对自己一点也不担心,最担心的还是唐朝。

    毕竟,他和唐朝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只能互相救助,不然的话,自己这一辈子的仕途,恐怕是走到尽头了。

    但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能杀得了车一经,他和这个大将交过手,知道这人的武功不在自己之下。

    城门之中很快的又冲出了牛僧孺,带两千精兵冲击。

    马贼见车一经一死,本来已经大乱,人数虽多,但已经乱了阵脚,再听得城里牛僧孺的军队呐喊杀出锐气尽失,竟然纷纷逃走!

    牛僧孺大喜,和舍瓦一前一后的追杀败兵,杀得血流成河,毕竟,阵中没有人能抵挡舍瓦这样的凶人,连霍伤坐下的左右护法之一的月狼可,也只能抵挡舍瓦七刀,然后灰溜溜的逃走!

    打仗有时候并不是以兵力取胜,很大程度上也在于主将先锋的挥,主将厉害了,一马当先,那种气势,就可以劈易千百人,主将厉害,后面的士兵自然也是气势大张,有的时候真的可以以一当十,水平的挥。

    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龙卷风兄弟,月狼可玉狼可这些人都不是舍瓦之敌,除了溃败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人数虽多,但蛇无头不行,顿时溃散,好在黄风寨的马贼胯下都是快马,一见风色不利,纷纷逃窜,逃窜的度,真的是厉害——

    这一仗,胜得有些意外,牛僧孺的激将法产生了莫大的效果,忍不住心中羡慕:唐朝这小子真的是厉害啊,他手下竟然有这样这样的人才,看来,皇上嫉妒他的传言也许真有其事也说不定,这样的人,留在世上,皇权都会感到恐惧!

    但想归想,也不敢过于追杀马贼,毕竟,马贼的兵力数倍于自己,要是把这些人追得做了困兽之斗,说不定还有兵败的危险。

    追杀三里之后牛僧孺手兵,命令舍瓦将得胜之兵三千人赶紧救援唐朝,自己则留下来清理战场,保护云门城堡,他头脑清楚得很,不管在任何时候,云门都不能有失,一旦失去这个屏障,必将变成困守孤城的局面,对唐朝军队大大不利——

    唐朝站在都护府的城头,看着霍伤像一只燕子一样的掉了城头,居然不死,心中也是骇然,但随即觉得满意,自己的武功,初入化境之后,的确是威力大增,也许,要是自己武功没有突破,霍伤这一攻上城来,自己并不是他的对手,那样的话,城破的可能性就大了。

    不过,那样的话,自己也不可能放马贼上城来,但以霍伤武功的强横,未必没有孤注一掷,自己亲自攻城的可能,那样的话,可是危急万分了!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尘土飞扬,如滚滚的长龙,视之,乃是舍瓦带兵前来解围,大喜,知道内外夹击的时候到了,命令隆多为先锋,自己殿后亲自带兵攻击,将城门大开,手中持一杆五十二斤重厚背刀,骑在黄膘马上,冲出城来!

    本来,霍伤手下也只有一万五千马贼,刚刚损伤不小,锐气已是大大受了打击,再加上现在唐朝尽起城内之兵,兵力上也不吃亏,众马贼都是各自为战惯了的,哪里经得起内外夹击,溃败!

    唐朝带兵众兵追杀败兵直到十里开外,杀贼五千余人,其余的不是投降则是逃窜,根本不成军队!

    这一仗,唐朝虽损失了近两千的军队,但是大或全胜,俘虏马贼六七千人,许多日子以来压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搬开了,霍伤随即收拾败兵,得马贼近万人,其余的已经逃散,虽然尚有进攻的可能,但是粮草不继,知道再也无力与唐朝争锋,带兵回转黄风寨去了!

    至此,安西都护府之围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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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安抚

    唐朝和牛僧孺指挥唐朝军队整理战场,所获辎重物品马匹等甚多,大赏军士,兑现了以前许下的诺言,士兵的锐气已成。要知道,在战场上,锐气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事关军队的凝聚力,一只没有锐气的军队,虽多不能取胜,而锐气形成,往往能以少胜多,就如以前曹操的士兵,在官度的时候之所以能以弱胜强,就是因为曹操以前带领这只军队屡破强敌,形成了凝聚力。

    锐气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要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才能形成,要有辉煌的战绩,就像唐朝今天这样,以一万人的军队,破了霍伤三万余人的大军,斩俘虏极多,就能使得手下心悦诚服。

    唐朝随即写表奏闻朝廷,具体的将大胜马贼的经过禀报朝廷,就便问李隆基俘虏的处置事宜。

    大明宫的勤政殿里,李隆基的脸色严肃,听着听着络绎不绝的使者回来报告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心中充满了震惊:这人究竟是人还是神?

    李隆基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就经常和军中大将结交,以图将来为自己内应,裴耀卿、高仙芝这些人,他当时都接触过,知道这些人武功高强不说,还善于带兵,而且他也自诩熟读兵,这一次他志在必得,他知道,三万老弱之兵,听起来不少,但最多能选出八千人作战,并且都称不上精悍之兵,比神策军不止低了一个档次。

    他就不相信,这样的一只军队,能守住安西都护府,但现在骇人听闻的事情生了,不仅守住,而且还击溃了霍伤。霍伤之名,天下皆知,以前高仙芝也多次的向他介绍了西域有这样一号马贼,手上的势力足以一个国家抗衡。

    但霍伤铩羽而归,而且还败得很惨,这是他无法想象的,不仅他这样想,他身边的章仇兼琼也露出十分难以置信的神色。

    “皇上,以微臣之见,唐朝这次虽然胜了马贼,但西域势力复杂,他缺兵少将,手上虽然有不少缴获的粮草辎重,但是突厥回纥早就想并吞安西都护府,还有契丹、奚、天竺这些国家,都对丝绸之路虎视耽耽,绝不会就此罢手,唐朝要是那个时候还能应付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将才了。”

    李隆基微微点头,心中郁闷的想,朕委派的新任安西都护恐怕已经抵达雁门关了吧,只要唐朝一个小小的败仗,我就可以立即罢了他的官,然后让新都护上任,呵呵,朕可不是一个糊涂的君王,丝绸之路那样丰厚的利益,难道就这样轻易的因为唐朝放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他这个皇上而言,不过是一次小小的玩弄权术,从小到大,他就深通权术之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炮制唐朝,他有的是手段,有的是心情,在武功上能战胜自己的人,如果不彻底的压服他,他心中会一直有一个疙瘩,将唐朝这样虎狼一样的人彻底的降伏,是他最大的快乐!

    当皇上就是这样,惟我独尊,有什么人看不顺眼,有什么事不如己意,想要改变,想要粉碎,不过是一纸诏书的事情,可他永远都认为自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帝王,所以他还很自负,将唐朝这样的蛟龙放之四海!

    这也是一个大国皇帝的自信,以大唐朝为煌煌天朝,而实际上,当时的唐朝,的确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当时,周边的阿拉伯帝国和傲斯曼土耳其帝国还没有兴起,西方还处在中世纪的扩张之中,封建制度还未能有唐朝这样的完善,《马可波罗游记》的作者就目睹了唐朝的繁盛!

    的确,李隆基有这个资格,可以睥睨天下,将天下的一切事,一切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上!

    所以他玩弄唐朝,但使他十分不爽的是,数次的玩弄,这家伙竟然遇挫越强,不仅没有将他按照自己的愿望玩死,还越玩越厉害,似乎玩出了火来,他心中清楚,自从真正把唐朝看成一个威胁开始,就让他到山东求雨,蓄意杀他,没有成功;然后是派到岭南,不军饷,想不到也没有成功;现在更派到最为险恶的西域,居然还能取胜!

    想到这里,李隆基虽然不齿唐朝敢娶自己的公主,但也禁不住佩服他的才华!

    但也更加的坚定了一个意思,不能让唐朝这样的人活在世上。

    他知道,自己的几个儿子,包括太子都是才能平庸之辈,将来要是让唐朝回朝廷掌握了大权,又是一个王莽!

    “好,章仇爱卿说的没错,不过一似乎说漏了两个国家,大食和波斯,还是对西域虎视耽耽的,朕从此不一兵一卒,粮草也给他扣起来,看他是不是个天纵之才,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将安西都护府经营下去?”他终于下了决定。

    章仇兼琼就说道:“皇上英明,以我之见,唐朝必定会四处借兵,到时候实力一起来,恐怕真给他控制住了形势也说不定,所以臣有一计,可以束缚住唐朝的手脚,让皇上处置他!”

    “爱卿有何策?”

    “就是皇上颁下一纸诏书,不准安西的其余的所有驻军不能借一并一卒给唐朝,我就查到这次唐朝之所以能打败马贼,那是因为从张文远那里借到精兵五千,不然的话,以安西都护城中区区八千人的兵力,怎么能是霍伤的对手,更不用说击败马贼了!”

    李隆基拊掌:“不错!张文远的守军虽然守雁门关,但是名义上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军队,他这次私自借兵,的确是有犯了军法的嫌疑,不过他刚刚在西域大胜,要是现在治他的罪,恐怕满朝文武不服,很好,章仇爱卿,你立即命令兵部尚书韦见素将这条军令布出去,西域的其他军队不得借用,即使是安西都护这样的统帅。”

    章仇兼琼又道:“皇上,唐朝现在的手中,只有区区一万兵马,听说他已经将两万多名老弱之兵遣散回中原,兵力空虚到了极点,也要防备突厥等国家一举攻下安西都护府,毕竟,臣以前的计策是,让唐朝有一个小败就罢免了他的官,但是如果明目张胆的这样打击他,臣害怕这小子年轻冲动,到时候投降了突厥或者别的国家,那就是大大的损失了,不如,给他一个空头的许诺,就说已经在准备援军,让他务必死守,到时候突厥这些强国肯定会出兵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他就算再厉害,遇上突厥的骑兵,一小败是不可避免的,那个时候再实行皇上的计划!”

    李隆基思索半晌,觉得深为有理,随即说道:“说得对!要是我大唐的驸马投降了突厥,那的确是有损国威,还是要安抚一下他的情绪,口头上嘉奖一下是可以的!”

    就这样,李隆基以口谕的形式嘉奖了唐朝的这次大胜,没有得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反而使边关各处驻军都不敢借兵给唐朝,因为他们已经先后得到了兵部尚书韦见素的指示,而且唐朝随即获得悉,张文远因为私自借兵给自己,被贬为信州刺史。

    唐朝心中老大的不是味儿,知道是自己害了他,但是现在自身难保,也只能在心中歉疚,思考的却是该怎样面对以后的困难——

    自从突厥小单于辛干等不辞而别之后,唐朝心中就紧张,害怕哪一天突厥的二十万骑兵忽然出现在大沙漠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将自己击败。

    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进帐来了,一见唐朝的脸色,就说道:“唐贤弟,我值得你为什么愁容满面,是在害怕突厥的骑兵吧?”

    “是,突厥骑兵,可不比马贼这样好对付,听说现在突厥骑兵的统帅是旭日桑,治军有法,在西域占领了大片的领土,想要进军俄罗斯的多瑙河,建立以前匈奴那样的大帝国?我军只有区区一万人,皇上虽然口头上有大批援军前来,但是我看多半是一句空话!”

    牛僧孺脸上露出赞赏的神色:“贤弟倒是明白皇上的心,但这样一来,您觉得,我们现在该做什么?”

    唐朝就哈哈一笑:“还能做什么,总不能坐以待毙,我想学学当年的张仪,到突厥各国去游说一番,不然的话,现在可说是陷入了绝境,要是等到突厥的骑兵到了城门之下,可就回天无力了。”

    牛僧孺的心中猛然升起一种赞叹之意:这小子好厉害,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明知道皇帝的旨意就是要他知难而退,回去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想不到这小子还要做困兽之斗。

    但想归这样想,口里却不能说出来:“贤弟的意思是,您要我出使突厥了?”

    “不,舍瓦和你留下来镇守安西都护府,我想亲自到突厥一行。”唐朝缓慢的说道。

    “这,你是一军之主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这怎么行呢?”

    唐朝就昂然道:“马贼新败,暂时还没有能力对我反攻,契丹和回纥等国,虽有进攻的实力和可能,但可惜国力并不强大,我以一万多的大军固守,和外面的云门城堡,岩石和红土城堡三面屏障,成犬牙交错的犄角之势,守个三五个月,不是问题;波斯、大食、以及天竺,出兵的可能性很小,毕竟数千里的跋涉,光是军队的补给就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沙漠中的艰难了,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突厥,突厥骑兵一旦东来,没有七八万的大军,是绝不能坚守住安西都护府的。所以我亲自去!”

    牛僧孺只得听令,就在当天,唐朝在军事会议上宣布舍瓦为安西都护府执行都护,暂行唐朝的职权,他自己则要到突厥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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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出使突厥

    就在三日之后的凌晨,唐朝随身带着班林辛白江以及一个突厥的翻译阿尔蚂开始了出使突厥之旅。

    他手上另外还有五十个精兵,都是自己的家将,以前在平定岭南的时候跟着出生入死的人,这五十个精兵押解着三辆大车,十五头骆驼。

    车中尽是绸缎瓷器还有金银宝贝无数,外加八个汉人美女,这些,都是用来贿赂突厥当权者的。

    丝绸金银瓷器等贿赂的是掌握大权的大将元帅等,美女则是要送给突厥可汗。

    唐朝这次出之前进行了精心的打扮,将自己和一干士兵都进行了化装,装扮成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丝绸瓷器等物本来笨重,不像金银便于运输,但是为了能顺利到达突厥,出之前还是进行了改装。

    临行的时候,唐朝握住牛僧孺的手:“大哥,您是安西的副都护,皇上亲自封的官,我现在让我义父代我行驶职权,您可要多加帮助,一切拜托了!”

    其实,唐朝也想过,该不该让牛僧孺暂代自己的职权?但仔细一想之后就觉得不行,牛僧孺此人,谋略厉害,要是悄悄向皇上奏一本,小败一下,他不仅没有责任,还有功劳,自己可就被坑死了,于是决定要舍瓦权摄军权,节制他。

    毕竟,义父曾经是彝部的领,长期统帅彝部军队,有统帅的威势,更兼武功高强,手下有隆多、专氏四虎这些大将,即使牛僧孺心中不平想造反,也还镇压得住局面。

    唐朝也不是不知道牛僧孺对自己有些不满,毕竟,自己没有把他看成一个懂西域的权威,事事都听他的,唐朝倒是知道,一旦自己有个闪失,安西都护府的大帅,就有可能变成他牛僧孺,要是按照他的意思,困守在城中,恐怕现在还在和马贼交战,哪里腾得出手来去向突厥活动。

    现在自己一走,牛僧孺如果听话,自是一员大将,但要是不听话,可就变成一个很大的威胁了,所以不得不加意的提防。

    唐朝出去的时候,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候,非常的隐秘,只有牛僧孺舍瓦等几员大将知道他的去向,其余的军队则是一概不知,毕竟,这样的大事情,是大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一行骆驼队在悠扬的驼玲声中向大沙漠迈进,举目只见黄沙莽莽,一望无际的向四面八方的天空伸展,似无尽头,心胸忽然一阵的开阔,想起了唐人的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副莽莽苍苍,广袤无边的意境,说的就是现在!

    正行之间,后面忽然出现了马蹄声,密集如鼓,唐朝一惊,命令大家各自在意,毕竟,背后的要是小队的马贼倒是没有什么,唐朝和手下两员大将足可以应付,但要是大群的马贼,那就危险了!

    黄沙蔽天之中,后面上来了一群人马,大约十二三人,唐朝一看清楚,心中松了口气。

    只见这些人马奔到唐朝等人的前面,忽然停止了奔跑,马上乘客一色的黑衣黑裤,背后没有任何辎重,在这广大的沙漠之中,甚是惹人注目,毕竟,马匹不像骆驼,能带无数的粮食和淡水,一旦长久找不到水源,那就糟糕了。

    现在唐朝等人才行进了三天,还没有进入大沙漠的中心,只是沿着以前丝绸之路的踪迹,向前迈进,这两天,闲暇无事,唐朝正在玩骑骆驼的游戏,哪里想到会出什么事情,听阿尔蚂大谈以前在丝绸之路上出现的抢劫,凶杀等事,仿佛觉得很遥远,但现在一见这十多人拦住了自己的去路,心中才升起一丝警惕!

    这段时间,唐朝的武功大进,初入暗劲,身上正在起着一种奇异的变化,似乎身体骨骼正在慢慢的转变,皮肤也变得比以前更加光滑了,就像是用牛奶洗澡的新灵公主的皮肤,那样的娇嫩,但是却是坚韧无比!

    唐朝现在也已经知道,他修炼的《括苍山武经》,的确是汉人武师的武功,被彝部的天龙子搜索得到,其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由于孙思邈的指点,渐渐的指点,渐渐的自成一派,有了自己的风格,他现在精研刀法,手上一杆厚背刀锋利无比,重五十斤,渐渐的将武功的小巧功夫用在了战场上。

    唐朝见状,勒马上前:“各位有什么事情?”满脸的微笑,一副西域商人的模样。

    他现在头上戴了头巾,将大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为的是躲避大沙漠里可以将人晒昏的毒日,皮肤有些黝黑。

    “我们被马贼抢劫了,你们,可不可以个我们食物和水,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恩情的?”这群黑衣人之中为一个领模样的人说话了,一双眼睛精光闪闪,显然内功不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有些凶狠,似乎想立即动手抢劫唐朝手上的物资,毕竟,唐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也难怪,唐朝现在已经进入了化境,虽是初进,但是身体毕竟已经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神光闪闪的眸子,现在可以完全的收敛起来,使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人,已经达到了收由心的地步,其实,他眼神强起来的时候也可以神光四射。

    看着这人像是狼一样看着自己的眼睛,唐朝却不害怕:“你们为什么没有食物和水,看你们奔跑的样子,是不是遇到马贼还是刚才的事情?”

    “哇呜,你问这些干什么,告诉我,给还是不给,不给的话,我杀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抽出了背后的腰刀,足有五尺长,这样的刀,在大唐是少有,来自阿拉伯的战刀!

    他这一抽出长刀,他背后的十二骑也立即抽出了刀,立即就要抢人的样子。

    其实,给这些人的食物和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却对沙漠上的这些骑马的人,唐朝却是深有戒心,毕竟,沙漠上最凶狠的就是马贼,依靠马的力量,杀人抢劫之后就走,谁能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只是要口饭吃的被抢了的客商呢?

    并且唐朝还一眼就看出,这些骑马的绝不像是商人。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回答之后我再决定是不是给你食物和水!”唐朝寸步不让,手势已经打出,身后的班林和心白江会意,指挥手下兵士取出兵器。

    他们的兵器都随身携带,毕竟,来往西域的客商佩带兵器已经成了习惯。李白的父亲就有一口锋利的龙泉剑,也是在经商的时候用来保护行礼的。

    “你找死!给我杀!”

    这黑衣人领一刀就砍了过来,飘忽如风,用马刀使出了长剑的轻灵招数,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

    但他面对的是唐朝,这黑衣人本以为会一刀解决的对手却还是一脸的微笑,一指就弹在他的刀脊上。

    刀脊如龙骨,在唐朝强大的指力下顿时弯曲如弓,可奇怪的是,这刀一闪之后又恢复了原状,正是阿拉伯著名的穆罕穆德斩马刀,坚硬无比,韧性极强,轻易不能损毁。

    唐朝吃了一惊,满以为这一指会将他的刀断为两截,想不到居然毫无损,猿臂一舒,忽然将这黑衣人的领口抓住,一把擒拿过来!

    交手仅仅一个回合,这黑衣人就被擒,而且看似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因为擒住他的时候,唐朝随手已经点了他胸口“中廷穴”。

    这人的武功其实是不错的,但是唐朝现在的武功,已入化境,到达神而明之的境界,虽只是一个伸指一弹的动作,但是其中却蕴涵了剧烈的暗劲,这黑衣领虽然没有马刀脱手,但是附在上面的暗劲一下子传递开来,使得这黑衣人虎口破裂,手上经脉被震断,内脏也受了不轻的伤,气血一下子被打散,哪里能够躲得过唐朝跟进的招数,自然是收到擒来。

    唐朝现在的境界,距离唐朝开国时候的李员霸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不能一击就将人击死,但损伤经脉却是轻而易举能够办到的——

    这样突然的变化太过匪夷所思,后面的十二骑黑衣人本来都高举马刀,要将唐朝乱刀分尸,但见了这样的情景,刀举在半空,竟是不能砍下!一个个的脸上都露出死灰一样的神色!

    唐朝伸手一抓,七八柄马刀就到了他的手里,用的是空手入白刃的手法,丢在地上,大喝一声:“都不许妄动,不然我杀了他!”

    唐朝不知道什么时候将马刀丢在地上,只留一柄架在那领的脖子上。

    刚才抛刀,握刀,在地下提人,度太快,所有的人都没有看得清楚,像鬼魅一般。要知道,唐朝以前的轻功,已经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现在进入化境,体魄在质上有了改善,轻功更是精进!

    这十二骑黑衣人果然不动,显然被唐朝震慑住了,一个个脸色灰败!

    “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老实的告诉我,生了什么事,你们为什么对我动手,我就饶了你们,不然的话,个个都是死!”

    他说的这话有种血淋淋的味道,唐朝知道,这些在沙漠里横行无忌的人,除了用铁血的手段对付,其他的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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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突厥特使

    这十二人虽然个个都是悍勇之人,但是见了唐朝刚才如天神般的武功,知道反抗的结果就是死,只得齐齐把目光望向了被唐朝抓住的人,也是这群人的领,这批人,显然是以被自己擒住这人马是瞻。

    在生死之交的关头,唐朝手里这黑衣人叹息一声:“想不到,想不到区区的一个使者,就有这样通天彻地的神功,我甘愿做您的奴隶,只求主人饶我一命!”

    这黑衣人终于说话了,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佩服到骨子里的感觉。

    唐朝立即知道,这肯定是沙漠中一个部落的人马,并且还处在奴隶社会时期,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说自己愿意做奴隶了。在沙漠各部落中,奴隶制度盛行,谁抓住了别的人,只要他同意效忠于你,一般就不杀害,作为您的奴隶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亲搁,是突厥可汗派到唐朝的特使,这是我的牦节还有关文!”也不等唐朝继续问,就从怀里取出了一大堆的物事。

    唐朝随即将阿拉伯战刀摔在地上,将这领也放下了地,知道点了他的穴道,这人不能动弹,可以放心的审问。

    见他拿出这些物事,手掌轻轻一招,就都到了自己的手里!

    “啊……”所有的人都出了一声经久不息的感叹,太不可思议了!

    “主人,想不到您有还有这样的武功,这就是传说中的控鹫功吧?”

    唐朝也甚为满意,毕竟现在武功进入化境,一举一动之间,中于经之会,合于桑林之舞,造化自然,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达到神而明之地步。

    这当然就是传说中天山血鹫老人传出来的控鹫功,可以隔空取物,非绝顶的内功高手不能做到。其实,真正武功达到唐朝这样级别的高手,一拳击出,一指点出,是有隔空伤人的能力,但也只能在方寸之间,根本不能及远,不像小说中说的可以隔个一丈,甚至几丈都能把人击死,那就简直是神话了,毕竟,人力有时而穷,像控鹫功这样的武功,不可能对人真正有什么杀伤力,用来表演,倒是十分好的法门。

    “是,小子稍微会得一点,见笑了!”唐朝这话虽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却有一种十分霸道的味道在里面。

    这些人一听,更是再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毕竟,能把武功练到隔空取物的境界,真的是非常之厉害了,有点像鬼神的手段,这些人顿时连最后一丝反抗的意识都消失。

    “主人,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我们这次到唐朝去,是受了天笑可汗的命令要打听到唐朝对西域政策的真实情况,我们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摸清了唐朝在西域的真实意图,原来是唐朝皇上李隆基和他的女婿唐朝驸马之间产生了矛盾,派他到西域去当安西都护,其实是想鸡蛋里挑骨头,将他贬回长安,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一旦对付了唐朝之后,李隆基又会派兵占领天山南北,重新控制丝绸之路。”

    好厉害,刚一说完,唐朝就在心里叫了一声,这特使好厉害的手段,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将这些消息得到了,而且真确无误,果然是厉害的觉得。

    当下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偷袭我?”

    这亲搁就说道:“因为我们刚刚回到这里的时候,在安西都护的探子告诉我们,唐朝有一只军队化装成商人出了城门,向突厥的方向前进,好象是前去见突厥的天笑可汗,有重大的事情商量,说人数并不说,要我们也假装成商人和你们一起回到突厥,用蒙*汗*药麻醉了你们,擒回突厥给天笑可汗,可是一个大大的功劳,想不想,想不到却遇上了主人您!”

    唐朝冷笑一声:“哼!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不听探子的话,觉得自己武功很厉害,所以想光明正大的抓住我们,不仅擒拿,还可以夺取我们的财物,是也不是?”

    到了这样的地步,亲搁知道,在唐朝这样的人面前,已经没有任何的谎可以撒,只得点头道:“探子告诉我们的时候,再三的叮嘱,要我们小心行事,说主人您的武功高得没有边,可我们突厥的骑兵,向来自负得很,哪里听到心上,要不然,也许还有机会!”

    看这这人叹息的样子,唐朝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一个疑问:我们走的时候那样的秘密,为什么敌人会这样清楚的知道我的行踪?我手下的八百家将,个个都是跟着自己血与火里面过来的,怎么也不会背叛自己,而我走的时候,除了牛僧孺,别的士兵没有一个参与,难道,牛僧孺不顾兄弟结义的义气吗?

    “说,探子是谁?”唐朝的眼睛里满是凶光,有一种杀人的味道。

    “他,这个我不能说!”亲搁叹了口气。

    “为什么?”唐朝的神色更加的狰狞了,心中满是杀意。

    “因为我过誓的,主人,求您了!”

    唐朝就凛然道:“或许您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吧,告诉你,我就是新任安西都护唐朝,你的情报没有错,我正是要到突厥去,和突厥的天笑可汗好好的结交,消弥一场战争,难道,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啊,主人,怪不得,怪不得您的武功这样出神入化,原来是唐大帅,我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我明白了,牛僧孺牛副帅原来想当安西都护,这个消息,就是他派人透露给我的!”

    这句话说出来,有种石破天惊的味道,他实在想不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冒着很大危险,冒着被李林甫整得死去活来的危险救了的人,竟会这样出卖自己,在背后捅自己的黑刀子!

    “一派胡言!”就在这个时候,三是米开外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当到唐朝面前的时候,飘忽如风,正是牛僧孺,他的身后排列着十八个死士,显然是他的心腹。

    唐朝抬起眼睛看着他,心中也是震惊,想不到牛僧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见他这样的排场,显然是蓄谋已久,这样的武功,也的确是厉害,自己刚刚一副心思在亲搁的身上,哪里注意到身后还有牛僧孺带着兵士跟来。

    但唐朝仔细一看,并无大队的兵马,牛僧孺身后只是十八个人,心中松了口气。

    “大哥,为什么这么说?”唐朝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也不能立即相信,牛僧孺真的会想杀了自己。

    “啊……”一声凄厉的叫声在大沙漠上传得很远,亲搁瞬间死去了,他的喉咙上,是一根黑色的银针,别人都没有看到,除了唐朝武功已入化境,眼神特别锐利之外,别的人根本都没有看到这突厥特使是怎么死的。

    “为什么,你为什么杀了他?”唐朝的手按在了剑柄上,显然被激怒了。

    牛僧孺就轻描淡写的一笑:“不守誓言,这样的人,就该杀!呵呵,我本想送他一场富贵,想不到这家伙竟然愚蠢至此,还敢出卖我,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你,原来他说的没有错,你,果然是你想杀我?”唐朝的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牛僧孺并不狡辩,只是哈哈一笑:“我知道,唐朝,你想说我忘恩负义,对不起你是不是?”

    唐朝的眼中如要冒出火来:“难道不是吗,我将你从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救出来,让你施展抱负,你不报答我,反而害我,这不是忘恩负义,猪狗不如吗?”

    “哼!住了,唐朝,高仙芝将军何等的人,岂会救不出我,即使没有你的帮助,高大人一定会轻易的将我救出!你虽然对我有微小的恩德,但是在大义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你难道不知道,皇上让我做安西副都护的用意吗,就是要你形式上到西域来走一趟,然后好好的回到京城,做你的新灵驸马,想不到你竟然蠢牛木马一般的人,竟然不懂皇上的心思,还要建什么功,立什么业,现在更要到突厥去议和,送黄金美女,让大唐颜面扫地,不惜损失大唐的国威也要保住你这个安西都护之位,真的是不知死活,逆天而行,我虽然和你结拜为兄弟,但在大义面前,也只能将你擒住,带回大唐,由皇上处置了!你们后面的五十个人,都记住了,唐朝反对的可不是别人,而是皇上,你们知道跟着唐朝反对皇上的下场吗?”

    他这一番话,强词夺理,站在李隆基的一边,居然说得头头是道,唐朝心中深为震惊,果然不愧是以前的状元,舌似滔滔,有若悬河,竟想将自己身边这五十个家将都说得动心。

    但唐朝随即微微冷笑,我这五十人,都是生死之中跟着我过来的,岂会因为这几句话就动摇,当下说道:“大胆牛僧孺,本官可是皇上赐封的安西都护,你到处造谣中伤朝廷大臣,死罪一条,不遵军令,军法当死,至于你忘恩负义,横行不法,到时候擒住了你,皇上自有公断,纳命来吧!”

    也不和他多说,背后一拉,长剑出鞘,正是一柄精钢长剑——

    他本极少用剑,向来喜欢用刀,但是《括苍山武经》之中有很多剑术的招式,他自然早已经熟极而流。

    所谓是一法通,万法通,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就是手上拿的是一只竹剑,照样恐怖得很!

    唐朝不用想,已经知道了安西都护城中生了什么事情。既然牛僧孺都带着自己的亲兵出来,追赶自己到这里,那是一定要擒拿住自己,将自己带回朝廷请赏的了,刚才一瞥之间,他就看到了牛僧孺身后的十八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显然有备而来,可得小心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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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只用一招

    唐朝手上长剑一举,天地之间顿时肃然一片,一种无边的气势立即笼罩了方圆十丈之地,不仅是牛僧孺随行的十八死士,就是牛僧孺本人,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威压,哼的一声,以真气震散了身周的空气,他才回过神来,喝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喝完这句话,他身后的十八人一下子清醒过来,抽出兵器向班林辛白江等杀去,他自己则是抽出腰刀,虚虚的在自己身前划了一个圈,一种飘渺的意境顿时充塞在宇宙之间!

    好厉害的人,真想不到,牛僧孺的刀法,竟然到了砍碎虚空的境界,刀一出手,一种灵动的意境就显现了出来!

    但唐朝并不理会,知道自己手下的五十个军士虽然都是精兵,但显然弱于这十八名武士,越早解决问题,受到的损失越小,一招“河洛成神”击出,以一种磅礴的气势挤压而出,方寸之间,剑尖出轻微的哧哧之声。

    这是全身真气运转,达到极端饱满的情况之后才会出现的现象,已经从剑身上溢出,似乎有形有质的一截剑尖!

    就在这一刻,牛僧孺忽然感觉到后悔,看到这无形气剑的一瞬间!

    唐朝的武功,已入化境。

    只有化境高手,出剑的时候才能形成这样恐怖的剑气,一般暗境绝顶的高手,已经可以能在出剑的时候击破空气,出裂帛一般的声音,但化境高手则能更进一步,在空气中形成气剑!

    唐朝这一招“河洛之神”乃是根据五行生克的变化,控制住自己一点灵明,以广阔磅礴之气控制住敌人的招数,挥了全身的能量,将敌人的变化和花俏都去掉,可谓是去芜存真的一招,逼迫得敌人只能以力相搏!

    而现在这一招,正是唐朝全身武功之所聚,他已经动了真怒,也明白眼前的形势,只想一招杀敌!

    卡嚓,一声轻微的爆响传来,两人的兵器终于在空中闪电一样的交集在一起,只生了一点微微的碰撞,火星满天!

    这不是以力碰力,况且,唐朝这一招虽然是要一击而杀,但却并不是在力量上见长,他是要以绝伦的度使得牛僧孺变化维坚,然后在他无法反应的时候出致命一击。

    这看似不可能,毕竟,就算化境的高手,也不能真的达到传说中的打碎虚空,随心所欲的地步,招数再快,总也避得开,其实不然,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身体的灵活和强悍已经达到了极端,唐朝现在也清晰的感觉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生一种意想不到的改变,以前的牙齿一一的脱落,却能长上新牙,身体上散出来的气息,也不再是以前那样出汗味,而是出木叶的清香,好闻得很,有点像初生的婴儿身上的气味。

    种种迹象表明,唐朝的的身体,正在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实,在唐朝的时候,武功并没有展到颠峰,以明清为最,他现在达到的境界,就是脱胎换骨!

    对,就是脱胎换骨!唐朝尽管才是初入化境,但是由于经脉粗大,使得骨髓的造血功能也相应的增大,渐渐的改造了骨髓,由于内内经脉和真气的运行锻炼,使得血液对养料的输送能力日益加强,也才能渐渐的改变骨髓的造血功能。

    其实,唐朝现在也对自己的食欲感觉到恐怖,一餐的时候,可以吃一口整养。

    没办法,不吃这么多,自己就是会觉得肚饿,当然,他就算是十来天不吃不喝,也会坚持得住,他自己隐隐的觉得,恐怕这也是武功突破到花茎之后的表现吧!

    牛僧孺的挡住了唐朝的剑,但这只是个假象,唐朝随即就出了真正的杀手,“河洛之神”,本是虚招,翻手之间,变为实招,唐朝出了李白传给他的“金针十八刺”!

    这是绝顶的剑术,所刺的方位,,所刺的力度,都是一般武人难以想象的!

    也是牛僧孺难以想象的。

    牛僧孺挡住唐朝的一剑,略感意外,但随即知道自己上当,他的刀已经因为和剑一撞,有了滞涩,又怎能防备这样行云流水的剑法。

    他一直知道唐朝用刀,但想不到,唐朝竟还能用剑,并且还能使出剑的神髓!

    唐朝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跃了起来,挽起了第一个平花,优美得像是一幅画,有一种飘逸!

    诗仙的剑法,就是飘逸得像是在很的要飞升的仙人。

    牛僧孺毕竟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岂会在敌人一招之下就吃亏,横刀砍出,他知道,剑走轻灵,刀却以沉稳见长,不能和唐朝比快,而要和他比劲!

    他这一招可说是刀破长剑的正宗之作,但他随即更加后悔,因为他拦不住剑,唐朝在空中的身法一转,挽起了第二个平花,飘逸得像是一朵扬花,从肋下奇异的角度击向他的后腰!

    怎么可能,他的身体怎么好象能忽然站到我的背后去?

    这是牛僧孺现在的想法,但事实上,这就是可能,唐朝现在就是从牛僧孺的身后在向他出剑,他全身都是空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

    没有天下绝顶的轻功,绝不宜使用李白的剑法,不然的话,弄巧反拙,一旦兵器被敌人的单刀之类的缠上,那就完了,毕竟,剑是轻武器,本不宜在战阵中使用,尤其是不应拿来对付牛僧孺这样武功高强而又经历了沙场血战的人物。

    但唐朝却可以,他的轻功,已达绝顶!

    这是一招以轻功为根基,以迅如雷电的攻击为真谛的招数,在唐朝这样的人使出来,可以说是必杀的招数,当牛僧孺勉强躲开,唐朝身子轻盈的一转,又挽起了第三个平花!

    多么恐怖的招数,能够创造出这一招的人,是天上地下的通才!牛僧孺如是的想,但他还要做困兽自斗!

    他不能失败!——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唐朝,不管怎样说,救了自己就是救了自己,他留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虽然有可能真被高仙芝救出去,但也可能被害死,他总之还是承了唐朝的情,他作为安西副都护,不助唐朝也罢,更不该起心害唐朝的!

    他本以为,就算唐朝的武功不错,但肯定在自己之下,所以他才起了擒拿唐朝的心思。他聪明绝顶,确切的知道了皇上的意思,他确信,抓住唐朝之后,自己就立下了大功,就可以实现多年以来的夙愿,当上安西大帅,呼风唤雨,驰骋天下!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牛僧孺一直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带领自己十八个亲卫前来擒拿唐朝,他十拿九稳!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有一些也并不是聪明绝顶的人能够预料到的!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的武功不是唐朝的敌手!

    他勉强躲过了第三个平花,唐朝的第四个平花又奇异的闪出,他的身体好象是空的,总能站在自己的背后,攻向自己致命的地方!

    他知道躲不过,索性不躲,一招“贴心凉”使出!

    既然死,总得让敌人受点伤,能够同归于尽最好!

    这是死中求活的招数,这是惨烈的招数,不顾自身,全力进攻!

    他知道,唐朝一剑可以刺得他个透心凉,但这一招使出,唐朝就算不死,也会重伤的,他这一刀,是从自己肩胛之下反刺而出,以惨烈的招数以求个同死!

    但他随即感觉到巨大的恐惧意,因为他的背心“神道穴”上忽然一麻,然后,他刺出去的刀,再也进不得分毫,因为夹在唐朝的两根手指上。

    他竟用两根手指夺下了自己的刀,牛僧孺心中忽然崩溃,全部的自信都失去!

    他实在难以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惊,唐朝居然用剑点了自己的穴道!

    他并没有杀自己,我如此背叛于他,他竟不杀我!

    “神道穴”乃是人身大穴,此穴被点,全身受制,夺下他的剑也就轻而易举!

    但牛僧孺想不通的是,唐朝为什么不杀自己,哦,他随即知道了,他是要好好的炮制我,让我生不如死!

    “大哥,让他们都停手吧!”唐朝冷冷的说道——

    牛僧孺手下的武士的确不错,是战场上出来的人,个个武功高强,唐朝的五十名军士就在这瞬间已经被杀了三个,幸亏班林辛白江的武功高强,这才保得没有多的损伤。

    牛僧孺叹息一声,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喝住了自己手下的人,对自己一生之中这个最大的错误,懊恼到了极点。

    “二弟,结义的时候我说过,我希望我们一直是朋友,因为我不希望有你这样的仇敌,我怎么忘了,我怎么忘了?”他差点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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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掌控生死

    唐朝的眼神依旧平静:“也许,大哥,你是被权力蒙蔽了眼睛,以你的聪明才智,要是醉心于武道上,恐怕早已进入脱胎换骨的化境境界,就算武功还不如我,也不至于不是我一招之敌!”

    唐朝说话的时候,有些惋惜,又有些劝慰的味儿,心态竟然出奇的平和。

    牛僧孺何等人也,心中立即大喜,他已经感觉出来,唐朝没有立即杀了自己的意思。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这样对待唐朝,他还能饶自己一条性命,这在他这样的人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我,我错了,我忘了当日你我结义时候的誓言,我该死!”牛僧孺忽然以极大的毅力忍受住羞辱,跪在黄沙里,全身肌肉抽搐!

    他这一生虽然遭受过挫败,但是却从来没有遭受过今天这样的挫败,连最后的一丝尊严都失去,他也的确是个人物,武功高得很,头脑更是精明到了极点,向来是他蹂躏人,是他玩弄人,想不到今天却栽在唐朝的手里!

    就拿今日他偷袭唐朝这件事情上,其实也是做得极端高明和毒辣的,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唐朝的武功今非昔比,居然高到一种不可想象的地步,不然的话,就算唐朝的武功和他在伯仲之间,恐怕也已经遭了他的毒手。他当然清楚自己的实力,他手下的这十八人,都是武功极高的军官,被他拉拢过来,唐朝手上区区五十个精兵,即使再加上辛白江班林,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在对方马力追及的范围内,可说不能胜就是死路一条!

    牛僧孺可谓是算无遗策,但是他还是算漏了一招,他永远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可以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一个武功绝顶的大高手!

    他跪在地下的时候,心中还在叹息,叹息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丧德败行的事情,不然的话,这世为什么要撞在枪口上!

    唐朝看着牛僧孺如此放得下自己的自尊,出奇的脸上并没有露出快意的神色,而是脸上充满了尊敬之意——能够这样沉得住气的人,的是一个可怕的人!

    叹息!唐朝就在这一生之中,似乎将叹息都用在了这里。

    牛僧孺的心沉了下去,唐朝不会放过自己,他已经做拼命的反抗了!

    谁也不知道,就在他跪进黄沙里向唐朝企命的一刹那间,他袖子里的链子锤已经在手,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出其不意,抢夺马匹之后逃窜!

    不好!

    就在这一刹那间,以唐朝化境高手强大的感应能力,他立即知道牛僧孺还要做困兽之斗,本能一移,瞬移,所有的人都立即生起一种错觉,唐朝不见了。

    唐朝当然没有飞天遁地的能力,他只是度太快了,所以才给人以这样的假象。

    眼前黄沙飞舞,牛僧孺早有准备,一腿扫在黄沙上,踢得烟尘滚滚,模糊了视线,也就在这一瞬间,他手里的链子锤箭一般的射出,他知道,就算以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铜筋铁骨,但是还是不能硬接自己这一招,毕竟,再强大也是肉身,抵挡棍棒也许没什么,但不能真的刀枪不入。

    他算得很准,他知道,即使伤不了唐朝,但一定能阻他一阻。

    他不需要很多时间,他只需要阻他一阻的时间就够了,他从来不曾小看自己,他现在的武功,仍然是极高!

    正当他跃上早已经看准的马匹时,他的脸色忽然灰败——他看到了面前的唐朝。

    唐朝像幽灵一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微笑着,有一种好整以暇的风度,只听他用了来自地狱一般的声音说道:“大哥,你太聪明了,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完这话,唐朝就出了手,在牛僧孺还来不及拔刀的瞬间。

    不过,唐朝也并没有占人的便宜,他也没有拔剑,他用的是掌——天山雪花掌!

    这是彝部天龙子前辈在天山居住十年创出的掌法,如雪花一样飘忽灵动,自是近战的上乘武学!

    当人在生死之间的时候,越的能激出出众的潜力,牛僧孺现在就是如此,他横臂一架,和唐朝硬捧硬的来了一招!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唐朝竟然微微退后了半步才化解他这一格。

    他心中大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力量,但随即明白了,自己是借助了马的力量!

    所有的人,包括他手下的十八骑兵,还有班林辛白江等人,都惊得呆了,想不到牛僧孺在投降的情况下居然能忽然难,扭转败局!

    马力,马力!也就在瞬间,牛僧孺知道了马力的含义,我坐在马上,却是借助了马的力量,而且我身下骑的,又是来自龟兹国的好马,力大无穷。

    阿拉伯帝国西侵的时候,手下的武士都是骑在大马上,一刀斩出,威力巨大,纵横亚欧,的确是不可小视。

    这个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士兵,用马刀砍出,力量也能抵得上暗劲的高手,更不用说牛僧孺这样暗劲顶峰的高手了。

    但幸好这个时候牛僧孺腾不出手拔刀,要是给他拔出刀来,或许他真的能够逃走也说不定!

    唐朝的拳法好快,如影随形跟着他,又递出了一拳,但奇怪的是,这一拳并不是击向牛僧孺,而是击向这匹马的腿!

    牛僧孺也在刹那之间,就已经死命踢了一脚马的肚子,马狂暴的冲出!

    他知道,现在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这匹马,一有机会,自然催马逃窜!

    牛僧孺豁出去了,他将全身力气凝聚在右掌上,硬接唐朝击向马后退的一招,射人先射马,他想逃走,自然要竭力的保护这匹马!

    但唐朝忽然一闪,并不和他硬接,似乎放弃了追杀。

    牛僧孺冲了出去,黄沙莽莽的沙漠上,留下他一骑绝尘!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施展轻功追了出去,他的轻功太为恐怖,在百步的距离内,他全力而行,竟然赶得上奔马!

    好恐怖的轻功!牛僧孺感觉得到唐朝在他身后追赶的压力,再次踢马的肚子!

    可是这一次,这匹西域的良马没有带给他前进的动力,反而是慢了下来!

    糟糕!他忽然听到马的血液汩汩流在黄沙上的声音,马已受了重伤!

    怪不得,怪不得唐朝并不急着和自己对攻,也许他知道,自己借助了马力,对攻的话,他占不到丝毫的便宜!

    牛僧孺忽然一肋马缰,停了下来,看着瞬间到了面前的唐朝,脸上露出一种嘲笑的神色,忽然一锤击在马脑袋上,免得让这马忍受痛苦。因这马先已经受了唐朝的无形罡气,内脏受到致命之伤,生机已失,能够奔跑到两里之外,确实是罕见的好马!

    唐朝本想动手,但牛僧孺忽然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二弟,您放心,这一次,我绝不做垂死挣扎了!”

    哐啷一声,他袖子里的链子锤落在黄沙里!

    唐朝冷冷的注视着他的脸,但他的脸上绝无一丝波动,忽然挥掌道:“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向自己的脖子切了下去,掌上风声凌厉,显然是贯注了剧烈的内劲——他居然自杀!

    “慢!”唐朝随即制止了他,牛僧孺似乎早有准备,戛然止住了掌力,只在脖子上砍出了一条蜈蚣样的红痕。

    “呵呵,想不到,贤弟的武功,已经达到隔空杀人,我再做挣扎,也是无用,我只希望,我死之后,你能给我留个全尸!”——

    说这话的时候,他神色之中有一种对生的无尽的依恋意,但是他知道,唐朝一定会杀了他,所以他觉得,还不如自杀的好!他是在赌,他在赌唐朝对他还有没有一点结拜兄弟的情义。

    唐朝笑了,他知道,这个时候,牛僧孺的生死已经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悠然道:“大哥,我们当年结义的时候不是说过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话吗,你这样先我而死,置兄弟于何地?”

    牛僧孺神色惨然,知道唐朝是要是猫捉耗子一样的将自己玩弄个狗,然后杀死,哪里给他这个机会,无奈的说道:“贤弟,是大哥毁誓言言在前,你必须多说,庸俗,死后什么都比知了,全尸有何用?”

    说完这话,他一拳击向自己的心脏要害!

    “我饶你不死!”唐朝忽然间说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

    “这,这是真的?”牛僧孺虽然抱了必死之心,但一听到这话,还是喜欢得心跳几乎都停止了。

    “不过,大哥,你先吃了这个吧!”唐朝的手心,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滴溜溜乱转的药丸,火一样红,正是可以控制人生死的红丸。

    “呵呵,我知道这药的,谢谢你,贤弟!”他接过来,二话不说,吞进了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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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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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的少年唐朝,因为一次意外的飞车回到了唐朝。他本担心自己伟大的理想无法实现,想不到在这样一个权力鼎盛的时代里,他竟然如鱼得水,不仅取得了别人无法复制的成功,还彻底的改造了那个时代!且看我们的主角如何利用他在现代社会不算太强的能力,在万国盛唐中练武功、带军队、诛权臣、平叛乱、搞政变、治国安邦,威震异域,收尽美色江山,用自己的一双铁手,重铸大唐!--------------------------------------------------------------------本书已经签约,完本保证,请大家放心收藏!飞越唐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飞越唐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飞越唐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