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做你的臣
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通过一次次的信使,加上玉真长公主的疏通之后,终于传到了李隆基的耳朵里。
韦见素和章仇兼琼虽然百般阻挠,但在长公主和李林甫的手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办理成功,芹儿多方斡旋,还是将这消息传达给了李隆基。
现在朝中的形势,又有了一些微小的变化,杨国忠异军突起,职务从以前的闲厩判官变为给侍中兼监察御使。杨国忠此人,武功不错,胆子也是忒大,皇上叫他到山东整理财物,充实国库,他果然有办法,大量收购丝娟,鼓励通过丝绸之路贸易不说,还向济南的不少富户下了辣手,不向国家“捐献”的人就是“匪徒”,他一去,将整个山东的财富搜刮了尽办,却几乎全部上交朝廷,李隆基自然大赞他果然会理财,升官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虽然如此,以杨国忠现在的官职,还不足引起李林甫和韦见素两大派的足够重视,朝中现在还是韦李两派得势,唐朝势力大张之后,李林甫现在和他反而是兄弟模样的关系,考虑到南诏国主李格桑的养奸臣计策,唐朝自是和李林甫尽释前嫌,隐隐结成联盟,韦坚取代他父亲的地位,依然是宰相,和章仇兼琼、裴耀卿等一批人也构成了一党,互相倾轧,一派想做的事情,另外一派必定千方百计的阻挠,李隆基居中调停,掌握平衡之术,倒也渐渐的如了他原先设计的轨道,他自以为,这是他的明创造,这样一来,既然可以天天和杨玉环过醉生梦死的生活,还能将整个天下牢固的控制在自己的手上,有点像秦始皇第一个称皇帝一样,沾沾自喜,却不知道,世界上绝无不劳而获得这件事情,唐朝的国力,在虚无的开元盛世之后,已经只剩下一空壳。
沉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隆基的表情是沉默,沉默了半晌之后,他忽然冷笑。
他冷笑了很久,他笑的时候,额头上的青筋暴露,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狰狞的感觉,然后,他握紧拳头,骨节的声音如爆豆般响起,随即重重的一拳击出,空气有种被撕裂的感觉。
然后,他整个的人忽然松弛下来,躺进一张大椅里,问身边的高力士:“力士啊,唐朝此人,你觉得如何?”
高力士就恭身回答:“皇上,臣以为他是个能人。”
“不错!”李隆基隔了半晌才说道,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胸中似乎有种极大的怨气,这使得桌上的玉杯被他这声闷喝给震裂了口子,汩汩的将茶水倾泻,“想不到我还是小看了他,他的确是个能人,你觉得,一万的兵马,可以击败突厥吗?”
“不可能!回皇上,听说唐朝这次击败突厥,靠的是契丹的兵马以及以前击败霍伤马贼的时候收编的贼军,不然的话,区区一万兵马,怎么能与旭烈升的大军抗衡,这小子别的能力倒不算什么,拉拢人的本事倒是不小。”他知道,皇上不喜欢唐朝,自然要挑选点唐朝的漏洞,不能把他说成一个无所不能的存在。
“力士啊,这话你说错了,会拉拢人,也是本事,况且他的武功,先前已经不错,现在恐怕不弱于你了吧,要是我叫你和他动手,有几成胜算?”
高力士沉吟了一下:“回皇上,即使他武功大进,老奴才以为,五成胜算还是有的。”
李隆基就叹息了一声:“天下之事情,都在朕掌握之中,我本以为,要炮制唐朝,不过是件简单的事情,想不到屡不如愿。”
“不,皇上,唐朝私自收编马贼,还私自向契丹借兵,而且为了取胜,放弃了安西大城,即使胜利,但也大大的损了盛唐国威,皇上要办他,也是轻易得很的事情。”
李隆基就微笑了起来:“力士,你说的什么话,我要是愿意这样做,早就做了,一纸诏书就把他给罢免了,但是却不能使他服气,朕富有天下,手段无数,他唐朝即使能侥幸成功,终要丧在我的手里,你刚才说的这三桩罪名,任何一宗,都可以治唐朝的罪,但他刚刚大胜利,威镇西域,我要是罢免了他,边疆不稳,更重要的是,天下人会笑我是个小肚鸡肠之人,也许我女儿新灵也会怪我,她喜欢的男人,应该是个英雄般的男人,而不是高阳公主那样的男人,不过,我得节制他,我可不希望再出一个王莽。”
就这样,皇上嘉奖唐朝,粮食美酒,这一次,再也没有诸多的拖延,终于一一到帐,唐朝接着,自是大赏士卒,该升的升官,安西大庆。
大帅府邸,自是设宴庆祝,酒过三巡,牛僧孺忽然拉住了唐朝:“大哥,小弟有几句话,需要单独和你谈谈。”
唐朝见他脸色凝重,不像是在说笑,指着身边的专氏四虎以及隆多舍瓦等人道:“这些都是我生死之交的兄弟恩亲,有什么话,直接说了吧!”
牛僧孺见唐朝如此说,顿了一顿说道:“我现在名义上是安西的副都护,随着皇上的嘉奖,收到了皇上的一封密诏,大哥请看!”
说着拿出一卷黄色的丝娟,果然是一封闭密诏。
唐朝拿起来,展开:“着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听者,务必关注唐朝的一举一动,如有任何异常,向朕禀告;再,唐巢不久将会被朕定以罪名离开西域,到时候安西都护就是你,若无寸功,朕有大罚。”
唐朝一一看完,气得咬牙切齿,心想,妈妈的,我为你抛头颅,洒热血,保护边关,你却处处掣肘我,想让我回去当一个安份守己的子民,却不知道我穿越而来,知道大唐朝历史的轨迹,你那皇帝位,也没有几年可以做了,却还在嫉妒贤能,如此不能容物,哪里还像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皇帝,像桀纣这样的亡国之君还差不多。
唐朝暴怒,但以他此时武功,却是很快的平息了胸中愤怒,只淡淡一笑:“我早知道李隆基对我不满,但没有想到他会一再的阴谋算计我!”
当下将这诏书让手下亲信都一一看了,无不咬牙切齿,誓要报仇。
其中隆多最是气愤:“大哥,我们为他出死力,他却在背后算计我们,不如带领大军,打进长安,将这狗皇帝杀了,奉哥哥来做皇帝!”
众人一听,纷纷叫好,都拿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赶紧道:“吁!”
等大家都不出声了,唐朝才面色凝重的道:“如此大事,岂同儿戏,不说李隆基手下猛将无数,就说他本人,武功也是厉害之极,再加上他能调动全国之兵,唐朝也还没有到分崩离析的时候,此时动手,大为不智。”
舍瓦一听,露出一丝喜欢:“我一直以为,你不想和唐朝开战,但听你刚才这话,并不是不想动手,只是觉得时机未到?”
唐朝就压低了声音说道:“正是,牛大哥,你以前虽然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但人生一世,若不求富贵荣华,闻达于天下,像你我这样的人,的确比死更难受,你暗算我,也在情理之中,但今日你将皇上的诏书给了我,足见再无隔阂,我又何以奴隶待你,来吧,这是解药,服用之后,从此以后,你再不受我控制,享受畅快的人生!”
牛僧孺大喜,再也想不到唐朝如此大度,将控制自己的解药给了自己,显然是真心相信了自己,不禁热泪盈眶:“唐大哥,你如此度量,将来一定是个成皇成帝的人,我今后再无2心,做你的臣!”
说到这里,他跪了下去,有点像朝见皇帝的景况。
众人见他这样,也纷纷下拜,毕竟,专氏四虎这些人,都知道唐朝是南诏的十太子,极端有可能将来继承南诏大统的人物,伏虎太子的功劳、武功,没有一样能和唐朝相比,向他下拜,觉得是理所当然。
唐朝慌了,低喝一声:“都给我起来,这像什么话!”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脸色铁青,显然是真的怒了。
“你们这是陷我于不义啊,幸亏现在是在大帅府邸里,这里的都是心腹,但是你们的话,趁早给我收起来,即使要起兵反唐,也是三年之后的事情,现在,绝不能透露出去一点消息,不然,在座诸位头上的脑袋,就不那么保险了!”
“三年,为什么是三年?唐朝现在政治动乱,民不聊生,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地步,也许,大哥你登高振臂,一呼百应,即使不胜,也可以避祸南诏,你看看鲜于仲通这人,刚刚当剑南节度使,竟是败仗连连,唐朝现在的国力,连一个小小的南诏都不如了,现在不起兵,必然后悔。”
牛僧孺虽然不知道唐朝和南诏有什么具体的关系,但舍瓦和专氏四虎是南诏的人,他却是轻易就能知道的,所以十分焦急。
他也是干大事情,的人,知道唐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有勇气,只要一步跨出去,就是一番新天地,所以极力的怂恿唐朝现在动手。
唐朝就按住他的肩膀,微微一笑:“牛大哥,这是解药,你先收下。”说着将一颗火红色的药丸放进他的手里,然后说道:“诸位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但现在反唐,时机还不成熟,我精通《易》学,曾经暗中算过一卦,唐朝气数虽衰,但却至少还有三年的安定,再说了,安禄山拥兵二十万,坐守太原,潼关更有十万唐军,都是唐朝最为精锐的部队,我现在手上虽然有数万兵马,但远远不是他们的敌手,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我在岭南得到的大量钱财,招收人马,置办兵器,勤加操练,到时候一旦天下有变,方可趁势而起,万不可卤莽行事!”
众人一听,都是点头,知道唐朝说的没错,连牛僧孺心中都起了敬意,想不到唐朝的头脑如此的精明,竟丝毫不动火气,要是现在动手,很可能被四方弹压,弄个全军覆没的结局。
但这小子说他深通《易》学,到底是真还是假,也许他说的没错,三年之后,天下要大乱了。
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并不是不想反,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
自此之后,安西都护府的声威震于西域,马贼也是深自收敛,重新恢复了丝绸之路,杨国忠的骆驼队更是络绎往来,赚取大量的钱财,加上他善于钻营,金钱美女权势自是滚滚而来。不过因为要巴结杨贵妃,再加上虢国夫人也是人间绝色,杨国忠还和她保持十分光明正大的暧昧关系。
唐朝随即着手招收兵马,购置兵器,当然,这些都是在极端秘密的状态下进行,他知道,一旦李隆基知道了,新灵和芹儿这样的女人就不再属于自己,到时候自己只得亡命天涯。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章朝中大变
就这样安定了一年有余,唐朝骑着追电马,不时的往返于长安和燕然山之间,和几个妻子过那鱼水之欢,只是苦了莲儿和文姜,南诏遥远,不能相见,只能鸿雁传书,诉说相思。
当然,在这一两年之中,几个夫人给他添了七个儿子不说,唐朝还觉,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全身经脉再无任何的阻挡,也就是以前钨侠小说中说的打通了任督二脉,使全身经脉和奇经八脉都联结成一个整体,身体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挥,同时全身真正的脱胎换骨,身体里几乎没有杂质,武功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战胜李隆基,光明正大的战胜李隆基。
再加上他身边有舍瓦这个良师益友的帮助,时相切磋,逐渐将唐手和南诏西域的武功融会贯通,平时打熬力气,训练士卒,竟使得唐朝身上的气质,和刚刚穿越的时候,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唐天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74o年春正月,安史之乱爆前的一年,大唐边关再度告急——南诏犯边。
就是前一年,章仇兼琼和狼正轩在人头石一战,互有胜负,双方互相忌惮,因此相安无事。
但章仇兼琼很快升为户部尚书,按照节度使升迁的原则,接连换了两任节度使,但都被狼正轩窥出破绽,一举攻破,李隆基因此大怒,接连换了两个节度使,但无奈的是,狼正轩武功太强,加上南诏在李格桑的领导下,训练出真正的精兵,剑南兵马,本就不及南诏精锐,再加上接连更换节度使,操练废弛,粮饷多被贪污,内部矛盾尖锐,哪里有什么战斗力,狼正轩兵不血刃就占领了四川的几座县城,将剑南行辕包围。
这个时候,杨国忠已经呼摇直上,当上了右臣相。
不得不说的是,杨国忠此人,的确口齿伶俐,善于察言观色,又会迎合杨贵妃的意思,自然也就博得了李隆基的欢心,更兼武功高强,与韦见素合谋害死了李林甫之后,他自然继李相之后当上了宰相,并且兼吏部尚书,当然身上还有四十多个头衔,包括长安的京兆尹,声威无两。
李林甫死,唐朝多少还是有些悲伤的,毕竟,两人一在朝,一在疆,互相呼应。
这也是贯彻李格桑的计策,养奸臣!
但奸人一死,唐朝也许就会有起色。
正在唐朝为此担心的时候,听到杨国忠不久就封为右相,哈哈大笑,派舍瓦亲自送重礼结交。
他知道,杨国忠出身微寒,为长安权贵所忌,但偏偏又大权在握,必然会结下众多的仇家,更是个吃喝嫖赌的破烂,他一掌权,唐朝可说走进了更加黑暗的深渊,甚至比李林甫当政的时候更加阴暗。
杨国忠现在春风得意,金钱美女无数,玩乐无极限,忽然接到唐朝的消息,更有无数珍珠宝贝奉献,自是立即接见,厚待舍瓦。
其实,后世史书中将杨国忠写得过于残忍,其实,杨国忠此人,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一见唐朝的书信,想到这是和自己结拜为兄弟的人,当下就回书一封,加意的结交,不仅不收唐朝的礼物,还回馈礼物无数。
唐朝收到回只要有这样的人在朝中给自己作为强援,那就是高枕无忧,自此不再担心李隆基害他,专心练兵习武。
顺带提一句,韦坚一年之后毒性作死去,后人都以为他是寿终正寝,其实却是死在孙思邈的毒药之下。
李隆基本想治唐朝的,但这也不过是兴之所至才想到的事情,很快的,他就投入杨玉环的怀抱,过诗酒风流的生活,将人间疾苦忘记在九宵云外,过着放纵无度的日子。
这几年之中,杨国忠更是干了不少的坏事,虽有不少忠臣冒死进谏,但李隆基哪里听得进去,朝政自是达到了最黑暗的时期。
当然,这还只是杨国忠刚刚当上宰相之后的事情,自从杨国忠这天早晨“教训”谏官之后,朝中就再也听不到他的反对声了,相反,都是好的,一旦称杨臣相,必是阿谀奉承的好话。
这天上朝的时候,杨国忠将一干谏官召集在一起,乜斜着一双醉眼,说的话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寓言:“各位!本相今日把你们召集在这里,是想叫你们看看宫门外这八匹仗马(仪仗用的马,按照封建帝制,朝门外有八匹骏马,以显朝廷威严。),你看看,他们一只一只都是挺乖的,每一马的俸禄,比得上七品的官员,这样岂不是活得很好,但只要有哪只不听话,随意嘶叫,立即就会被杀,呵呵,本相刚刚上任,说的都是些闲话,各位千万不要当真!”
就这一席话一说,谏官之中再也无人敢说他坏话,都知道这话的寓意,谁敢像马一样嘶鸣,立即就是杀头的命运。
这些话,李林甫当年也隐约说过类似的话,李林甫是杨国忠一手提拔上去的,自是将他这一套学了个形神具备。
自然,过河拆桥,恩将仇报,这样的事情,他也是学了个十足十。
唐朝的国势,自李林甫以来,已经是江河日下,就更不用说杨国忠上台了。
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在群臣的再三催促之下,终于上了朝,满朝文武按照品级和官阶分列两旁。
李隆基现在已经十日没有设朝了,有些事情,的确也必须处理了,尤其是南诏最近再次战败的事情。
李隆基眼睛抬了抬,露出青黑的眼苔,明显是**太过满足的表现,拉长了声音说道:“诸位爱卿,别的事情,都暂且放一放,但南诏犯边之事,却是刻不容缓,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这句话要是换了在以前,早有不少人接过话匣子,但现在,杨国忠独揽朝政,一手遮天,谁还敢嫌命长,抢他的风头,一起拿眼睛看着他。
这样一来,李隆基的眼睛自然看了过去:“杨爱卿,你是朝廷的柱石,你认为,当此情形下,该用何策?”
杨国忠就恭身道:“回皇上,当此情形之下,微臣以为,该当撤换剑南节度使,原因是他由朝廷调派前去,并不熟悉边关防务,狼正轩狡猾多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了。”
李隆基点头:“卢轮虽然曾在天山多年,但初到形势复杂的剑南,骤遇大敌,他又不清楚局势,失败在情理之中,但是他曾为朕在西域立下大功,难道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见皇上如此说,杨国忠哪里还不明白事理的,顿时顺水推舟道:“皇上说的是!卢节度大才,自不能因为一次失败而否定一切,还是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不如从朝中抽调数万兵马,前驱策应。”
韦见素就在这个时候接过了话头:“皇上,臣以为,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加上狼正轩武功不凡,更是狡猾如狐,卢节度虽有大功于朝廷,在这样的时候,是该打出一个翻身仗的时候了,不然,一个小小的南诏接连战胜强大的唐朝,有损大唐国威,皇上应以国家为重!”
李隆基沉吟良久:“不错!韦爱卿的话也不错,是该以国家为重,韦爱卿,依你之见,派何人去剑南最为恰当?”
“臣以为,杨国忠相国武功高强,更兼出生四川,多知剑南事情,对南诏吐蕃等国最是熟悉不过,若是杨相国出征,必然成功!”
说这话的时候,韦见素心中冷笑,杨国忠小子,你刚刚当上宰相,就将我排挤,处处散步我和前朝韦皇后是甥亲关系,让皇上处处防备我,结果独揽朝政,哼,我岂会让你入愿!
杨国忠一听,身上的冷汗直冒,妈妈的,韦氏小儿,你想报仇,我可不能上你的当,立即说道:“皇上,微臣极愿为皇上征战边疆,马革裹尸,但要我统兵出征,请皇上罢了我右相之职!”
“此事万万不可!”李隆基现在正宠幸他,哪里舍得他离开。
杨国忠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皇上的一切吃喝玩乐,包括采集海马、虎鞭等壮阳之物,都是自己一手包办,自己一旦离开,皇上可要难过万分了,因此才用了这个以退为近之策。
将皇上反对,心中暗喜,脸声却不动声色:“皇上,臣愿意为皇上肝脑涂地,这绝无怀疑,只是微臣以为,南诏乃一小国耳,若是派一国之宰相出征,倒显得过于重视了,历来蛮荑之地,多惩凶顽,但并不能对朝廷构成威胁,所以,微臣以为,派章仇兼琼将军再次前去为剑南节度,乃是上上之选。”
但这样一说,章仇兼琼并无反应,只哑巴一样的站在朝班里。
李隆基就问道:“章仇将军,杨爱卿的话,你觉得如何?”、
章仇兼琼恨杨国忠入骨,他以前本是户部尚书,但杨国忠一得势之后,立即就打击他,将他降为户部侍郎,现在他这一派的领韦见素已经被杨国忠全面压制,一听杨国忠的话,就识破了他的一石二鸟之计,哼,我难道不知道你的意思,你一是想摆脱自己被派出去的命运,二是想削弱韦相的力量,韦相本已全面被制,要是我再一走,简直是孤掌难鸣。
当下跪下道:“回皇上,臣愿意为皇上万死,但无奈的是,臣这几日练功,伤了经脉,连马也不能骑了,望皇上见谅!”
李隆基是武学的大行家,一见之下,果然不错,章仇兼琼竟然受伤,武将不能骑马,那还打什么仗?
杨国忠见了,却是心中冷笑:小子,你以为你武功天下第一,想来我府中杀我,想不到被我所算,重了重伤,却不是练武伤了身子!
李林甫死之后,铁慕容随即投靠了杨国忠,但极为秘密,章仇兼琼不知究理,前去暗算杨国忠,自然中了圈套。
“恩,既然如此,杨爱卿,你再推荐有一位能臣?”李隆基有些不耐烦,的确,以前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形,你推我让的。要知道,去边疆杀敌,那是立功的极好机会,但这些人竟然都不把握,难道是疯了?
“我觉得,鲜于仲通此人,是我自小结拜的兄弟,是剑南富商,熟悉剑南形势,武功也不错,可以执掌剑南兵马!”
“准奏!”李隆基随即口谕下诏,鲜于仲通纸张剑南节度遂成定局。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一章决战高仙芝
唐朝在安西训练兵马,渐渐满意,忽然接到朝廷急报。
打开一看,却是杨国忠的亲笔信,用官文的形势投到安西,书中再三提及结拜之情,然后话锋一转,却是请唐朝到剑南做节度使,言辞甚为急迫。唐朝有细作在长安,自然对朝廷局势洞若观火,知道杨国忠推荐的鲜于仲通在剑南刚刚被狼正轩打败,日子难过,因此才想借助自己的兵力压制南诏,平息朝中对他的猜疑,说他用人惟亲。
心想,要是我到剑南,就中取事,夺取了四川、云南、贵州自不在话下,但李隆基知道我是南诏的驸马,要是派我去对付南诏,恐怕会怀疑于我,虽然我已经娶了新灵公主,释了他心中的怀疑,但是,毕竟有很大的嫌疑,且假意推辞。
唐朝当下修书回复,将以上情况说明,说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替兄长分忧云云相告。
果然,三日之后,信使将杨国忠的回书带到,火急的要他准备好到剑南就任节度使的事情,说他以右相的身份,保唐朝绝不会受到攻击。
唐朝大喜,想到距离安史之乱爆的时间已经近在咫尺,当即回书一封,但只答应担任剑南兵马副使之职,开始准备一切事情,准备出征。
果然,十五日之后,朝廷的诏书下来,命令高仙芝再掌安西都护帅印,派唐朝带麾下精兵三万援救鲜于仲通,就按唐朝所请,封为剑南节度副使,外加无数粮草兵器,补给充足。
唐朝接到诏书,刻日起行,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个个在这翰海沙漠中磨练得无比的精锐。
经过雁门关的时候,想到曾经借五千兵给自己的张守经,感激丛生,立即派人到他被贬的地方,将他招入军中,授予将军之职。他现在是皇上宠幸的大帅,招几个人进入军中,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事,向朝廷写一道表,也就什么都没事了。
唐朝手中金银充足,自是多多购买军器粮草,当成随军辎重,他可是知道,剑南形势复杂,要想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足够的补给。
也就在雁门关,唐朝遇上了前来交接关防的高仙芝,于是,产生了震惊武林的一战。
交接之前,两人都面带笑容,但交接之后,唐朝的脸色沉了下来:“高大帅,你我的恩怨,今日是该了结的时候了,今日不要外人相助,只是你我,要是大帅你胜了我,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要是你败了,可要听凭我处置?”
高仙芝淡淡一笑:“要是平手呢?”
唐朝心中豪气顿起:“要是你能接住我五百招,就算平手,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
高仙芝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看着唐朝,良久之后才道:“唐大帅,我虽有错,但你窜起太快,不得不让我忌惮,因此屠杀契丹,给你惹下祸根,但你英明神武,一一削平大乱,也可说是本帅造就了你,你现在的武功,已经使得皮肤光洁如玉,眼神内敛,达到化境,但年轻人,本帅纵横天下数十年,岂惧你区区一化境高手,何必以五百招羞辱老夫,分生死就是,请!”
这几句话,充满了强烈的战意,顿时使唐朝对他刮目相看。
但唐朝随即一笑,心想,此人自持功力深厚,又修炼到了化境,所以觉得武功还在我之上,想不到我经脉异于常人,进入化境之后,这一两年以来,功力突飞猛进,已非吴下阿蒙,也不说破,冷冷道:“请!”
雁门关,峰顶之上,一片广阔之地,正是校场,现在四周井井有条的围着无数的兵马,所有的人都看着场中的两个人,这两个曾经威震西域的大人物,进行的一场生死较量。
寒风凌厉,现在正是冬天未尽之时,皑皑白雪上,两个人的脚印淡如飞鸿之印,很显然,一旦这两人施展开轻功的时候,必定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踏雪无痕。
两人木立在寒风中,任寒风吹拂,眼神绝没有一丝的波动,因为,谁的眼中出现了波动,就是敌人动致命攻击的时候。
先机,先机。
像这样的高手之间的搏斗,一旦被人占了先机,就有可能一直被人暴风骤雨般的招式给直接击败,甚至击杀。
动,晃动!
唐朝的手有一丝的晃动,因为报仇的心态使他有种急迫的出手感觉。
但全无破绽,高仙芝的身形如枯松一样屹立在冷风中,眼神如刀,有一种轻蔑的意味,他镇定得很,像他这种经历过无数战争的人,心中自有一种深沉的自信,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不弱于自己,能决定成败的,也许在毫厘之间。
唐朝终于出手,一出手的时候,用的是腿——霍山神腿!
这腿法自没有在霍伤手中使出来时那样威力十足,但借鉴了他的神髓,使出的时候,也有很强的霸气,一刹那之间,将三丈方圆之地踢得烟尘滚滚,碎屑纷飞之中,高仙芝终于动了。
他不得不动。
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唐朝的腿一出,居然可以化成满天残影。
这腿上的力道,有一种深沉的威迫感,他不退!
砰!
一声巨响之后,唐朝脚踝微微酸麻!
他也没有想到,高仙芝在第一个回合就硬碰硬的和自己对上了,而且也用的是腿法。
高仙芝也吃了一惊:唐朝的力量为什么大得出奇?
但当此情景下,他只得深呼吸一口气,尽力的调息,务必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恢复。
唐朝心中一震,高仙芝的武功,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高一些,但心中的恨意再一次的受到激,狂吼一声,双拳全力击出,这一次,他不用腿。
因为刚才他已经试出,高仙芝原来也是用腿的高手,不然的话,如此诡异的一腿,高仙芝没有不手忙脚乱的道理,但他安如磐石。
砰蓬蓬砰的声音不断传来,是两人拳脚碰撞出的声音,要是江湖上一般的高手见了,一定会吓得够呛,因为这声音实在是恐怖,很难想象,**的人能出这样巨大的声响,有点像是金铁交鸣的声音。
忽然之间,所有的士兵的呼吸再次的屏息,因为他们已经看不清楚两个人的影子。
由极静变为极动,这其间有一种奇异的改变。
唐手!旁边的舍瓦心中虽然紧张,但每一招每一式却是看得清楚,心中暗暗感叹,我一直以为我跨进了化境高手的行列,武功已经不用再提升,但现在看这两人交手,才知道自己还差不少。
高仙芝的武功,沉稳浑厚,以深厚的功力作为基础,虽然没有唐朝的飘逸灵活,但是却能恰当的抵挡住唐朝的进攻。唐朝虽然进攻剧烈,身法也比高仙芝要明显的快一些,但是却始终攻不进高仙芝一丈方圆的防御圈子里。
外人看起来,就只看到一条人影缩在垓心,而另外一条灰影子则是围着别人飞奔,达到肉眼几乎无法看清的地步。
高仙芝终于不再紧缩,开始飞奔起来,他本再也不想移动身形,但他现在不得不动,不得不飞奔,唐朝拳脚上的力量逐渐的加大,力如千钧,但奇怪的是,似乎还能无限的加大力量。
这是一件恐怖的事情,高仙芝再也想不到,自己这样浑厚的功力,居然还渐渐抵挡不住唐朝的拳脚大力,只有闪避。
闪避!
交手三百招之后,高仙芝终于放弃了硬碰硬的对攻——因为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拳脚上为什么能有这样的无穷大力!
他当然不会知道,唐朝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加上身上经脉本来粗大,身体的改造生了几乎彻底的变化,因此力量比以前有了巨大的提升。到了他们这样境界的人,武功招数都在意料之中,有什么变化也大多逃不出猜测,所以,到了这样的地步,如果不能创造出绝世的武功招数,并且以此取胜,那么就只能靠功力决出高下。
高仙之所以不接受五百招的限制,就是觉得自己功力比唐朝深厚,即使招数不能取胜的话,还可以凭借浑厚的内力克制唐朝,至少,不会输掉这场比武,但郁闷的是,他现在才感觉到唐朝的威力。
但现在才感觉到,却已经迟了,唐朝的攻势展开,更占得了先机,无穷无尽的力量附带在拳脚之上向高仙芝压迫了过去。
四百七十招!
高仙芝已经汗流满面,他知道,这是油尽灯枯的前奏,等到身上汗水流尽,则是死亡的象征。
很艰难的,高仙芝再坚持了二十七招,他只感觉到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有一种要将人压成齑粉的感觉,忽然再使三招拼命的招数,然后,身上忽然腾起一股烟雾,将他的身形包裹在里面,但手上胳膊喀嚓一声,竟然断了。
唐朝叫声可惜,但害怕烟雾中有毒,不敢追击,任由高仙芝在手下的搀扶下去了。
舍瓦也叫一声:“可惜,但你为什么不追击,要是你追击的话,他必死无疑?”
唐朝就道:“大丈夫言出如山,我说过,他接得住我五百招就放了他,我不管他怎么说,但我不能食言。”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二章剑南实权副节度
第九十二章剑南实权副节度
高仙芝狼狈而去,终于知道唐朝已经再不是两年之前的唐朝,武功已经稳稳胜过他一头,只得含羞带涩而去,从此不敢轻视唐朝。
牛僧孺本是高仙芝的旧部兼心腹,但感于唐朝光明磊落,并不以奇药控制他,等高仙芝到西域都护的时候说追击的话,竭力阻止。至此,唐朝在西域经营两年,手下训练了三万精兵,留下赫赫威名而去,波斯、大食、天竺、罗马、俄罗斯各国都和唐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重新恢复了因为马贼而时断时续的丝绸之路,财源滚滚,但这些钱财,并没有流进唐政府的国库,反而是进入了唐朝的腰包,扩充军备,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天下大乱。
高仙芝战败的消息不知为什么传进了章仇兼琼的耳朵,使他甚为可惜,他心想,也许,我该答应杨国忠再次出任剑南节度使的,毕竟,我虽然略有军功,但还不足以像高仙芝那样立下赫赫之功,在朝中受排挤当个户部侍郎也是窝囊,但事已至此,值得罢了。
大明宫中,李隆基听着杨国忠的话,忽然站了起来:“什么,唐朝居然战胜了高仙芝?”
“是的,皇上,他是在雁门关一对一的战胜了高大帅。”
杨国忠现在的心情很高兴,哼,有了这个武功高强的义弟,要是到剑南给我打几个胜仗,那我在朝中的地位,就不会这样尴尬。他内心是清楚的,自己当上右相,靠的主要还是杨玉环的关系,皇亲国戚以及文武大臣多有不满,现在自己举荐的鲜于仲通又连吃败仗,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义弟了。
李隆基随即沉默,半晌之后道:“力士啊,你怎么看唐朝的武功?”
“回皇上,唐巢武功本已极高,再在西域锻炼有年,肯定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要说能战胜高大帅,却是大大的难!”
李隆基也点头:“是啊,高爱卿的武功,朕是深知的,最先是武举的状元,后来是镇守吐蕃、回纥,屡战屡胜,再后来镇守西域,决战疆场无数次,武功已经深入化境,唐朝一个区区弱冠的少年,真的能战胜他,一对一的?”
问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也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他常常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和高仙芝在伯仲之间,或许自己要强一点,但究竟是不是自己强一点,没有比试过,谁也不知道。但唐朝的武功,怎么会有这样恐怖的进步?
“皇上,这是高大帅,亲自写给微臣的亲笔信,信中诉说了自己和唐朝一战的经过,皇上请过目!”
到了这个时候,连皇上都开始怀疑他的话,他也只好将这封密信拿了出来,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李隆基一接过信,脸上就露出奇怪的表情:“不错!这是高爱卿的信,他写的字,大开大阖,有龙虎之姿!”
待到看完,李隆基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口中喃喃的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高力士跟随李隆基数十年,就是当初谋诛太平公主这等大敌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过李隆基这样失态,但皇上今天是真正的失态了,当下问道:“唐朝就算武功再厉害,也只不过是陛下的臣子,况且,臣子的武工越高,皇上应该高兴才是啊?”
李隆基脸上就露出枯涩之极的笑容:“是啊,杨爱卿的眼光独到,剑南战事危急,有唐巢去,当是最好,吩咐内务府各部,粮食军器等的补给,不能有缺,要他专心王事,一旦有功,回到朝廷,朕封他为兵部尚书。”
说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充满了狂暴的愤怒,的确,说这些话,是违心的,他本想将唐朝召回朝廷的时候,在御花园里和他一战,亲自将他击败,以雪囊日被他在勤政殿中击败的耻辱,但他哪里想到,仅仅两年左右的时间,唐朝武功已经到达了一种惊人的地步,隐隐然有独步天下的气势,一旦交手,自己竟是没有丝毫的优势,这口气,看来是不能出了。
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并不愚蠢,知道既无绝对的制胜把握,值得罢了。
高力士最是明白皇上的心思,心想,唐朝以前已经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但是皇上刚才只是说,一旦唐朝战胜,只能当六部之一的兵部尚书,看来,皇上是信不过他,还在生他的气,考虑到驸马不能担任过大官职的传统,只是笼络控制而已。
杨国忠自是大喜,写密信一封,派心腹将宫中一切相告。
唐朝带兵一路缓缓而行,一面派专义回到南诏知会狼正轩,要他在近期加紧进攻剑南行辕,将鲜于仲通的军队击溃,威慑唐朝廷。
还没到昆明,接到了李隆基以御赐为名义的粮草军饷无数。
唐朝一一笑纳,知道这是杨国忠的功劳,抽出一部分送回长安杨臣相府中,信誓旦旦的表达了“为国效力”的意愿。
果然,在这近半个月的缓慢行军当中,传来了鲜于仲通大败的消息,在野狼口,狼正轩亲率八千精兵为先头部队夜袭了鲜于仲通,随即大军包围,唐朝军队虽多,约有八万之众,但是在强大的攻势下,一败涂地。
杨国忠得到消息,心惊Rou跳,以宰相的权威压住不报皇上,只说是小规模的接战,不影响大局,一面急催唐朝,迅到剑南布防。
唐朝知道不能再拖,率大军径袭狼正轩的后路,其实只不过是装腔作势的交战了一场,仁由狼正轩将缴获的粮草辎重军器等都搬回南诏去了,解了鲜于仲通的危难,和他在成都会合。
这个时候,鲜于仲通收集败残军马三万余人,本想一直往西逃入长安,想不到唐朝“战胜”狼正轩,等于是救了他,一见面,自是抓住唐朝的手不放,泪如雨下,千恩万谢,感谢唐朝的大恩大德。
唐朝也不点破,将大军驻扎在成都,派人回朝报捷。
鲜于仲通四十上下年纪,有些武功,但远远称不上武功高强,剑南军中本有几个将领武功不凡,但使用并不得法,加上狼正轩神箭,就在主将这一环上已经差距很大,再加上狼正轩熟悉地理,身先士卒,敢于深入重地,因此一举将鲜于仲通击溃。
成都行辕之中只有鲜于仲通和唐朝两人。
鲜于仲通普通一声,忽然向唐朝跪了下去,泪水汪汪的,像个伤心的老女人,完全没有了一方宗主的气派。
唐朝假意一惊,抓住了他的肩膀:“鲜于大帅,您的官职在我之上,你这样做是干什么?”
“唐大帅,您一定要救我一命,不然,我死定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泪水流得更狠了。
“起来,有话好好说!”唐朝心中鄙夷,一个大帅,居然像个女人!
“大帅,您不救我的命,我就不起来?”
“好好。只要我能够帮得上忙的,我一定救你,你起来吧!”
鲜于仲通大喜,从地上爬起来,叹息的说道:“大帅,你一定不能将我这次大败的消息传回朝廷,杨臣相说过的,他压得住,只要你不上报,我脖子上这颗脑袋,就暂时还保得住!”
唐朝微笑了:“您放心,鲜于大帅,你我同在边疆为臣,这点事情还不简单,我自然不上报,不过,这损失了五万兵马,朝廷要是查问起来,可不好交差?”
这也是实在话,鲜于仲通这次败得够惨,他平时就不操练士兵,战斗力不强不说,还经常克扣军饷,搞得怨声载道,不然,即使卢纶在的时候,军队还是很有战斗力的,毕竟,这些都是章仇兼琼留下来的精兵,但这样一来,自是一盘散沙,一旦被击败,四处流窜,成了地方的土霸王,哪里还愿意继续留在军中。
鲜于仲通本是一个没主意的人,一听到脖子上的脑袋又在打转,漆盖一软,又要跪下去,唐朝哪里受得起,隔空一托,一股强劲的气流会聚成一种大力将他的身子托住,他再也跪不下去。
只听唐朝说道:“你我兄弟,都是自己人,怎么也要救大帅一命,放心,这些事,我也一并隐瞒不报就是!”
鲜于仲通兴奋得脸都红了:“谢谢唐大人的大恩大德,从此以后那五万溃散士兵的粮饷,全部都是唐大帅您的,我,我手下的三万兵马,也一兵归你调遣!”
“这,这怎么行呢,您是大帅,我是副帅,别人知道了,还说我是喧宾夺主?”
“唐大帅,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在下在蜀中薄有家产,钱是不需要了,唐大帅,你收下就是,还有,我毫无带兵的经验,上次折了两万兵马,现在更是一下子折了五万兵马,我担心这样下去,这仅有的三万也保不住,我,我当剑南节度使,挂着虚名就是了,实际上还是要大帅您负责,我一切都听你的,绝不食言。”
唐朝本可以接受剑南节度使之位,但害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只当个副使,本就是要控制鲜于仲通的,这样一来,自是高兴,假意推辞了几次,见他其意甚坚,也就答应了下来。
自此,剑南节度使的行辕设在成都,狼正轩得到消息,也不进攻,安定了下来,李隆基自然大赏两人,加上杨国忠在长安的调度,无数的钱财粮饷都进入了唐朝的腰包。
唐朝也是加紧的控制云贵川三省,安**自己的心腹,只等安史之乱一爆,一举将唐朝的大西南占领,先当个云南王。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三章 一石三鸟
唐朝实际控制住剑南的时候,立即派手下专义亲自回到南诏,向李格桑报告了这件事情,并且附上唐朝亲笔信一封,大意是说剑南已在控制之中,如此如此。
李格桑看罢大喜,立即命令御前总管铁凝诏书一封,封唐朝为南诏承接太子,以后继承南诏天下,并且另有一个附加的诏书,说,假如以后进攻唐朝之时,唐朝能够控制住云、贵、川三省,就封唐朝为西南王。
专义以及传递诏书的铁凝很快来到剑南军中,铁凝随即将李格桑陛下的诏书宣读,唐朝跪接了过来,心中大喜过望。
但他随即也有隐隐的担心,李格桑此人,可谓是雄才大略,现在自己本来还没有为南诏立下多大的功劳,但他就已经将虚悬很久的太子之位传给了自己。
这其中自然有拉拢之意,但是最主要的,却是一种称霸天下的野心。
奇怪,唐朝忽然之间却感觉到一种恐惧:皇上如此厚待于我,将自己两个公主嫁给我,还封自己一个外姓人为承接太子,封赏太过,会不会留下祸患?
对李格桑的知遇之恩以及自己对他的救命之恩,两者一相权衡之后,唐朝立即就感觉到李格桑对自己太好,毕竟,就算自己对一国的皇上有救命之恩,但高官厚禄也就行了,哪里还谈得上将两位公主下嫁,并且将来继承大位!
他还封我为西南.
这可是一个诱人的职位,要是真的占领了西南,那么手下控制的地方可要远远的大于南诏了,到时候,我还听从李格桑的号令吗?
但他随即不敢再想,只觉得这样的想法十分的肮脏,李格桑以两公主和江山社稷相送,自己还不满足,似乎有点太过无耻了!
且不说唐朝接到李格桑的诏书心中喜悦,却说人头石守将兼南诏天下兵马大元帅狼正轩一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欢喜若狂,想到和唐朝一起打下万里江山的计划即将实现,心中激动自不必说。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的信使,化妆成普通士兵的专义来到了狼正轩军中,将唐朝的计划用口信的形式说了出来。
“唐大帅想要你进攻他!”
“什么?”
初听到这话的时候,狼正轩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狼大帅,你没有听错。唐朝的确是希望你带兵‘攻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专义的脸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呵呵,我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叫我带兵假意攻打他,然后再相机行事?”
狼正轩笑了起来,唐朝曾经是他的对手,他深知他的厉害,因此想到唐朝肯定是要用计谋了,但却偏偏又不知道,不禁很是期待,叹道:“要是亲自见了唐朝,当和他共进一斗!”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要和唐朝这样的人共事,他心中就有一种喝酒的冲动。
“唐大帅也极想和狼大帅共饮烈酒,只是因为公务繁多,最重要的是,害怕引起李隆基的怀疑,所以才派小子前来接洽,望狼大帅见谅?”
狼正轩在南诏国中威名素著,更有强横的武功,虽然多谋略,但xing格却是相当强硬的一个人,想到军国大事,唐朝自己不来,只派了手下一员将领前来,所以心中十分的郁闷,现在听专义这样一说,心中顿时释然,暗暗责怪自己:我怎么不顾及大局,现在唐朝的身份越隐秘,以后南诏得到的好处越大,我这样想,倒显得心胸狭窄了。
急忙说道:“快说。他有哪些安排?”
“狼大帅,您说的对,唐大帅说要你带少量的兵力进攻剑南,绝不能轻易的撤去对唐朝边疆威慑的力量,他这就将浮犁作为屯粮之所,叫你务必在短期内派人占领浮犁,将一切粮食搬走殆尽,到时候,他带兵来,你就佯装不敌,并且装成大败而走的样子,务必要使唐朝大帅向李隆基报功的时候,能够得到嘉奖!”
“哈哈,妙计啊!”
狼正轩听完,拊掌大笑,抓身身边一个牛皮袋子的酒,仰着脖子,咕噜咕噜的就喝完了,随即将酒袋子掷在地下,叹息:“唐朝之才,我所深知,但我总还不服输,总想有一天能和他拼一拼,但刚才听了这一席话,我是彻底的服输了,哎!”
说这话的时候,五十上下的狼正轩脸上现出一种十分奇怪的神色,有点赞赏,有点嫉妒。
然后,他忽然说道:“好!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要送我军器粮草啊,哎,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唐朝啊!这几年下来,我先后和、高仙灵、章仇兼琼、卢纶以及鲜于仲通交手,连年征战,唐朝一个大国,倒还不觉得供应为难,但是我小小一个南诏,却是诸多困难。虽然这二十年来,我们积累了不少,但毕竟和唐朝这样的大国相比,我们是大大不如,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送我们军器粮草,真可谓是及时雨啊,不过,我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哪里来这么多军器粮草?”
“回大帅,唐朝大帅让我转告你,他在岭南和西域的时候打了不少胜仗,得到的军器钱粮也不在少数,知道皇上对他的封赏之后,他是感激涕零,所以,为了表示忠心,特意将这些年来的积蓄都送给南诏,只是为了能够掩人耳目,这才要大帅你假败一次,有损您威名的事情,还请大帅多多包涵,请大帅多多体谅他的苦心,他也是不得已,他将所有的积蓄送给南诏之后,要是不能在杨国忠那里要到粮草军饷,军队就没法带了!”
狼正轩叹息一声:“是啊!他将来是我南诏的皇帝,我也是他的子民,还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其实,他这样做,虽然表面上我们南诏是败了一场,但实际上却是大大的赚了,还可以因此而麻痹李隆基,让他对剑南战事掉以轻心,一旦北方有变,我们南诏突然动战争,才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我的小小虚名,又算得了什么。”
专义一直看着狼正轩脸色的变化,见他说了这句话之后,眉宇中有一种郁闷之感,心中好笑,想到唐朝的吩咐,赶紧说道:“谢谢狼大帅理解,唐大帅临行的时候说,您在南诏功劳赫赫,要是你打了大败仗,即使是名义上的,也会对南诏军心产生动摇,因此唐朝大帅说,要您隐藏或者回到大理,将主帅的位置暂时交给御林军总管铁凝接管,到时候,败军的责任就在他身上,而不在您的身上。”
狼正轩大喜,毕竟,再说他心胸豁达,但一位战功赫赫的大元帅,要是传出去打了大败仗,威名可是一落千丈。但铁凝不同,铁凝虽然也是武功高强,而且会带兵,但是他在军中的影响并不很大,不像狼正轩那样是神一样的存在。
自从上次狼正轩的精兵在人头石硬碰硬的打败了章仇兼琼之后,再后来占领了贵州、巴蜀的大片领土之后,在南诏军中,狼正轩就是神的存在。
一旦让他大败,即使得到再多的粮草军器,也是蚀本买卖。
但唐朝这一招,却是将责任转嫁在了铁凝的身上。虽然了铁凝的威信,也没什么,毕竟,以后他还回去做他的御林军总管。
狼正轩点头,叹道:“唐朝有帝王之才,我跟着他,并不丢脸,好!你立即回去告诉他,请铁将军早日来到南诏军中,我要演一出无中生有计了。”
“什么叫无中生有?”专义忍不住好奇。
狼正轩就莫测高深的一笑:“我说的话你也许不懂,但是唐朝大帅一定懂,你回去问他吧。送客!”
专义怏怏而出,对狼正轩的倨傲甚为不满,心想,你虽然武功高强,又是天子脚下官职最高的角色,但我专义好歹也是一方诸侯,你这样对我,似乎不对,但也不能计较,回到唐朝营中,将此事偷偷报告了唐朝。
唐朝一听,脸上就露出微笑:“哦,我知道他的意思了,他这是要假装和铁凝产生矛盾,顺便再和李格桑产生矛盾,以为他们君臣不和,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还要将事情尽量闹大,让那些在南诏的探子知道这件事,好回报李隆基,不过,他这倒不用担心,即使那些蠢笨如牛的探子探听不到,本帅还是会将这个消息报告给李隆基的。”
专义随即说了狼正轩脸色不好的事情,唐朝听完,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一个久握兵权的人,忽然之间要放手,任谁都有点舍不得,他哪是在生你的气,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啊。”
专义随即辞去,向铁凝通知了即将接任南诏大元帅之事。
唐朝一个人在帐中,心情很复杂,我这个一石三鸟之计,难道,狼正轩已经看出来了?
其实,这样布置的时候,唐朝就清晰的有三个目的。
第一,要尽可能的将兵马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剑南军队十万都不到,想要占领西南那是绰绰有余,但是要统一天下,却显得兵力薄弱了,起码要二十万军队,学当年的曹操一样,所以要将南诏的这十万守军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第二,要向李格桑表明自己的忠心,所以将钱财数百万送给南诏。
第三,要排挤久在军中掌握大权的狼正轩,不然的话,自己以后难以真正的控制这支军队,虽然他现在是准皇帝的身份,有这个权力直接剥夺狼正轩的帅印子,但他知道绝不能那样做。
安史之乱就要爆了,要是历史没有记错的话?唐朝喃喃的在心里想这句话,心中有一种冲动和兴奋的感觉,也许,我唐朝真的能统一天下也说不定?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四章出乎意料
唐朝以南诏承接太子之尊,要狼正轩暂时交出军权,倒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为了试探一下,这位曾经背叛过李格桑的大将,高手中的高手,一手箭法冠绝天下的人,会不会觊觎自己这个位子。
有些位置,你还没有做上去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但是一旦坐上去了,就要承担许多风险。
皇帝被杀的很多,不说王莽这样的篡臣死于乱军,就是几十年的事情,隋炀帝杨广不也是在江都被部将杀死么?宇文家族可以捧他,也可以杀他!
唐朝近来经常读史,读的是唐朝前宰相杜审文的杂文,虽然写得不是很好,但是其中多有牵涉唐朝旧事的,特别是读到太宗皇帝以大智慧在玄武门杀了太子李建成和李元吉之事,心中更是唏嘘十分。
他近来自然也读了魏征的不少文章,其中牵涉到李世民的事情也非常之多,他觉得,李世民其实也是一个仁慈的人,并不是残忍好杀之徒,尤其是连李元吉抢去的隋朝公主,最后投向自己怀抱的时候,他还是不嫌弃她身子已污,而是大度的收了她。
李世民统治天下的时候,有了贞观之治,他不仅没有滥杀功臣,而且还对天下的老百姓都好,综其一身,虽然在上没有什么成就,但在武功上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但他还是杀了李建成。
其实,说句实在话,唐朝现在距离李世民的时代也不远,各种材料都还在,他知道,其实李建成的能力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李世民的大才能,但是毕竟经过血战,枪林弹雨里都过来的人,能够使李渊牢牢的不动摇,将他封为太子,其实也是一个聪明非凡的人。
但在这样的时候,李世民终于还是做了一件非常恶毒的事情,他动了杀心。
其实,凭心而论,李建成害李世民的事情,或许有,后人都说是他先在酒里下毒要害死李世民,但这样的事情,以李世民的大才能,大手段,不过是买通一个史官的问题,有谁能有确凿的证据?
正是因为这件事,才使唐朝现在的心态和以前生了巨大的改变。
刚穿越的时候,他不过是想在这乱世中求一个生存,但是这要求,现在他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了——天下间几乎没有人能杀死他!
武功!他现在经过恩师孙思邈的培养,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武功,连威名赫赫的高仙芝都败在他的手下,放眼天下武林,不说战胜他的,就是能与他比肩的,也是寥寥可数。
要是李隆基知道唐朝的武功会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勤政殿中,他也许不会就那么轻易的放了唐朝,他当时放走唐朝的心态是很高傲的,他要亲手将唐朝击败,让他输得口服心服!
唐朝的武功,自从经脉得到改造之后,逐渐的圆满,渐渐的觉得天地通明,一闭上眼睛,身上的器官细胞都清楚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就好象计算机将身体的数据解剖清楚呈现在他面前一样。
到了现在,他已经渐渐的将自己以前熟悉的手机、电脑等抛在脑后,他现在更加务实。
到了现在,他已经推想的千百次,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当初穿越的时候,很可能是掉进了时空隧道之类的装置里面,这才奇异的来到了公元53o年间,几乎是永远不可能回去的了。
既然不能回去,既然再也没有希望见到自己的母亲,既然不能实现当时伟大的理想,只好在来生实现了。
他把现在自己生存的世界当成自己的第二次生命。
是的,如果自己没有进入时空隧道,也许已经死于那次车祸。
一个人能力的加强,导致了心态的变化。
当一个人处在四面楚歌声中的时候,时时自危,自然是极端的艰难,但是当他登上顶峰,一览众山小的时候,心态自然就不一样了,唐朝现在就是这样。
他做事也光明磊落,他知道狼正轩也这样,但在权力面前,在一个人渴望一生也不能得到的东西面前,他不能确信,狼正轩是否会学当年的李世民。
剥夺他的兵权,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是唐朝要做的事情。
当一个帝王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用人,将最适合的人用在最适合的位置上。
唐朝知道,以后自己不可能不让狼正轩带兵,要是贬了他,他不过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而已,那显然是不行的,自己想要统一中原,也不是简单的自己就能解决的事情,手下没有狼正轩这样的大将,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军易得,一将难求!
只有求到了好的将领,自己才能高枕无忧。
汉高祖刘邦知道,带兵打仗并不是自己的强项,但是善于使用人,却是自己成就霸业的关键。
唐朝的命令下达之后的第七日,收到了狼正轩的回复:“遵守承接太子的指令,今晚进攻浮犁,为求使唐酋深信,我不得不全力以赴!”
传递回复的是唐朝的心腹专义,自没有任何的误差。
唐朝刚看到前面几行字的时候,心中还很高兴,但是看到“全力以赴”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却凝重起来:狼正轩这是干什么?
难道他已经知道我在试探他?
种种猜测,使唐朝心绪不宁,绕着剑南行辕走了四五遍,终于下定了决心,有两种可能:一,要是狼正轩不遵守自己的指令,一定会全力打败自己,真正的打败自己,那显然,他是已经看出了我的用心,想重重的给我上一课;二,他是完全听我的话,显然,他有可能看不出我的用心,但也许是看出了但是却不敢轻易冒险。
隆多谨守唐朝的命令,坚守在浮犁,静待狼正轩的进攻。
他自然是做好了坚守的准备,毕竟,他手下这八千士兵,都是剑南军中老弱之辈,他只是想装模做样的守一下,然后自己逃命要紧。
兵败如山倒,可以想象,大军崩溃的时候一旦冲击到他,任你武功再高,也可能死于混乱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能不能统一天下,必须要有大量兵力才能奏效的缘故。
这天晚上的月色很美,弯弯的月儿正露出新芽,夜风温柔得象是在唱摇篮曲,李隆基这个时候正搂着杨玉环,沐浴在夜的华清池里,温热的水使得他做了一些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做的事。
哗啦一声,一大片火焰升腾起来,在屯粮的地方——浮犁周围。
然后,在这囤积了数千万斤粮草的大营四周,都升腾起了红色的火焰,喊杀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
一切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于是,殊死的战斗开始,唐军倚靠地利进行放手,羽箭破空的声音呼呼的传来。
十箭,十条人命!
先动攻击的人是狼正轩!
在他的箭下,很难有活着的人,除非你手上随时带着盾牌。
但显然,狼正轩要的就是突然袭击的效果,所以他很少打阵地战,他喜欢学汉朝的韩信,用机动兵力更多一些。
隆多受唐朝的吩咐,自是派兵紧紧的防守,却是故意在北面露出一个空隙。
防守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失误,但是现在失误却生了。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这是唐朝故意干的。
狼正轩在火把之下敏锐的现了这个缺口,亲率精兵八千冲了过来,没有花到一盏茶的时间,已经在山顶上占据了一个大小百亩的地方,稳住阵脚。
隆多在火光之中见到弓弦一响,为的十个唐朝士兵一起中箭死亡,也是吓了一跳,久闻狼真轩神射,天下无双无对,而今一见,果然不假。
其实,隆多的武功,也以弓箭见长,虽也能连珠箭,却不能如狼正轩这样十箭中敌,而且精确得可怕,将一些误差也算在里面,的确是惊世的功夫。
狼正轩此次带了三万精兵攻打小小的浮犁,而且还亲自带着他的前锋营,以前,他就是靠着这支精兵,将武功高强的章仇兼琼击败!
隆多骑在大宛良马上,持绿沉枪来迎,两个主将就在山顶上交起手来。
狼正轩手下的将领早得了他的吩咐,其余的人可以射杀,但隆多一定不能对他放冷箭。
隆多其实可以早早逃走,但是忍住了,他实在想见识一下,名震西南的狼大帅,除了弓箭之外,武功到了怎样的境界。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五章打出真火
狼正轩勃然大怒,以他在战场上的经验,立即知道,唐朝军中一定有人在拼命抵抗。
到现在为止,他手下的亲卫已经死了一百余人。
这可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旧人,想不到被唐军倚靠地利杀了这么多。
他还要靠着这支军队实现他远大的理想,占领中原,称孤道帝,所以每死一名死士,他心中就是一痛苦,虽然,在他的神箭之下,唐军死伤狼藉,但这里的守将显然没有按照唐朝的意思,虚拟的接战一下,然后溃败,好让自己身后的数万大军将粮草搬回南诏。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手持绿沉枪的隆多。
隆多骑在一匹黄彪马上,火红的披风使他在夜色中分外的耀眼。
狼正轩连出七箭,但都被此人一一拨落,早有身边的两员骁将迎了上去。
这两员将一是诸葛孔,一是诸葛明,素有勇力,双刀齐出,从左右兜截过去!
当当!
两声碰撞之后,两员将忽然自马上倒撞下来,胸口都是一个血洞,抽搐两下,死于非命。
刷!
狼正轩周围数十面盾牌举了起来,显然为隆多威势所慑。
近距离作战,弓箭已挥不出作用,但就在隆多以为并无危险的时候,三只羽箭带着破空的啸声忽然出现在他的视野。
不好,他枪尖在空中奇妙的划了一个圆弧,本拟将三只箭击飞,但只击中了两只箭,另外一只箭,在他的枪身将要击中的一刹那,像是长了翅膀一般,奇异的打了一个旋,射进了他座下马的脑袋里。
啊!
凄厉的一声惨叫,这匹跟随他征战千里的良马缓慢的倒下,隆多心中一酸,看到几滴马的泪水流下。
啊!隆多将枪呼啦的一声拉开,如一吧大刀一样的挥舞而出,顿时将面前的三员南诏精兵扫落马下,他也凭借这股劲力稳稳的落在第下,枪尖如蛇闪动之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个时候,隆多已经身陷重围,后面的亲兵距离他最近的也在百步之外。
谁也想不到,他作为唐朝在浮犁守军的主将,竟然这样以身犯险。
“都给我退开!”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
隆多随即见到刀光,梦一般的刀光。
此人手中的似乎是一柄魔刀,刀色如银,就这么随便的一刀挥出,但隆多却是感觉到四面八方都是刀光,都在刀的笼罩之中!
他退,但是忽然之间懊悔欲死——他已经退不及。
一柄如红日一般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架了他的脖子上。
虽然,这一刀的使出,有点出其不意,趁他前后御敌,而且马刚刚被射死这个时候。
这是隆多心灵上少有的破绽,他本以为射出这绝世神箭的人还会继续用箭,所以全身心都在防备箭上。
他的确很吃亏。
处在四面敌人的环境中,而且敌手的武功还高得吓人,尤其是一张弓——他亲眼见到自己手下一百三十一人就在刹那间死在这人的箭下,箭无虚,一击毕命。
这人是弓之神,但武功不一定高,所以他才想以出众的武功降伏此人,他从来对自己充满自信。
“好个愚蠢的家伙,绑起来,听候落!”
说这话的人,有一种深沉的威严,正是出手制住隆多的狼正轩。
隆多叹息一声,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面前这个威严厚重的男人,为什么能有这样惊人的轻功,他实在是大意了!
动如脱兔,疾如鹰隼!
常听人说,狼正轩不仅箭法通神,而且武功也是不错,但想不到竟然高到了这样的地步。
隆多被擒,其余的唐朝守军本是乌何之众,老弱之辈,怎经得起狼正轩大军的冲击,假意的放了几把火之后,狼狈逃窜。
狼正轩随即指挥军队控制住了山上局势,随后到来的数万士兵开始搬运粮食,足足运了数千车,才将如山的粮食搬运一空,自此,南诏十年之中,即使颗粒无收,也不用担心有饥寒之苦。
而远处,自己驻军的大营里,却是火光连天,绵延十余里。
狼正轩知道,那是唐朝亲自带兵将大营少了,顺便还杀散八千驻守在营中的老弱之兵。
这是一出戏。
他和唐朝是这出戏的主角。
要骗的只有一个人,李隆基。
他们要使李隆基相信,唐朝和南诏是死敌,这是其一。
他们要让李隆基明白,唐朝为唐朝廷立下了汉马功劳,是他保卫了剑南,使李隆基退守四川的时候可以有个后路。
不仅后来的蒋介石都重庆,唐朝的李隆基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天下再乱,也要学汉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进可以得天下,退可以全xing命。
这是其二。
其三,南诏要进攻中原,必须有充足的物资作为保障,这一点,唐朝为李格桑做到了。
就这样,狼正轩“大败”,从此一蹶不振,狼狈逃回南诏,唐朝军队重新控制了包括人头石在内的大片国土,有点光复的味道。
消息传回长安,高力士亲自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李隆基。
李隆基一听,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南诏一小国耳,在他心中,不足道,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小小的国家居然屡次犯边,而且手下的大将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这使他很恼火。
现在唐朝收复了失地,将剑南节度行辕搬回旧址,他自然很开心。
他知道杨国忠在说谎,但是他知道他是迫不得已,所以装着不知道。
他们已经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有些事情,本就是自己这个当皇帝的指使他去干的,他又会去惩罚他?
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是什么?
他知道,安禄山官职太大,也许真有叛逆的迹象也说不定,但区区一个胡人,不过是有一身蛮力,所以他毫不担心,他担心的是章仇兼琼,担心的是高仙芝、唐朝这样的人背叛他。
这些人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一旦天下有变,他们趁势而起,未尝不能奄有天下。
剑南一平,他心中也像是放下一块大石头,和杨国忠此时的心情一个样。
历代的驸马,都不能有太大的官职,再过些日子,我将唐朝调回朝廷,当个兵部尚书就是了,虽然是耍些yin谋手段,那也说不得了,毕竟,当皇帝的人,损害一个臣子,只要不杀他,都仍然算是一种恩典。
至于要亲自击败唐朝,现在看来,他武功大进,连高仙芝都能战胜,我并无必胜他的把握,这个仇,暂时寄下,他为我数立大功,杀他是不行,但鸡蛋里挑骨头,要贬他的官,那是简单得很的一件事情。
李隆基自打他的如意算盘,但在南诏边关的野马河边,狼正轩却是心中心情郁闷。
他现在已经不是南诏兵马大元帅,只是闲置的将军。
自从他将大批的粮草运回南诏的时候,所有的人也知道了一个消息,狼大帅在边关大败!
南诏从实质上得到了好处,国力比以前强盛了几乎一倍,但是狼正轩的名声,却是一落千里。
所有人都知道,替他打败仗的铁凝是个好人,他铁凝是帮狼正轩顶罪的。
他现在已经可明显的感觉到,唐朝似乎是在对付他。
好厉害的人物,**不吐骨头,就这样被他利用了,而且我表面上还得感激他。
我必须要对大哥李格桑忠,他做的事,的确是好事,但以后还会启用我吗?
哦,我知道了,唐朝是有野心的,他是想控制南诏啊!
嘿嘿,也谈不上,他已经是承接太子,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但他显然还不放心。
他以前在南诏的时候和唐朝交过手,深知他的厉害,当时他还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现在,他已经练成了绝世的武功,光看看这次这一计策,智谋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
一石三鸟,一石三鸟啊!
他收复了失地,李隆基肯定不会怪他损失了粮草,反正唐朝国力雄厚,损失得起,反而会大大的褒奖他。
他排斥了我,对,就是排斥了我,到现在,寂静的野马河边,他才清晰的看清楚唐朝的思路,好厉害的人!
他向李格桑表明了忠心,你将两个公主尚我,而且破例封我为承接太子,我就立即显示出足够的忠诚。使南诏国力陡然提升一倍,要是这样还不能表明忠心,那就没什么可以表明忠心了。
嘿嘿,不过我抓住的这个隆多,倒真的是个大将之才,如果不是有恃无恐,他是不会这样孤身犯险的,哼,小小年纪,就轻视天下英雄,可不能便宜的放了他,得好好的炮制他一番。
哎,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叹息一声,我本想带手下精锐狠狠的羞辱唐朝一番,再退走,但想不到就是他手下这一个将领隆多,就使我死伤惨重,也许,这些也在唐朝的算中,我是处处受制啊!
想到这,使狼正轩的心中升起一团火,而且这火还燃烧得很旺盛。
他手下区区一个将领,就有如此武功,连我手下良将诸葛孔明兄弟都死于他手,妈妈的,这小子本可以做做样子就撤退,但偏偏让我痛失爱将,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不能这样便宜了唐朝。
他心中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他已经打出了真火!
这个南诏的英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战意。
也就在这个时候,隆多说了一句火上浇油的话:“狼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拳脚上见个高下?”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六章自断一臂
狼正轩的眼睛如雪山上的秃鹫,有些红,有些紫,看着隆多,良久,忽然在鼻孔里哼出一声:“隆将军,我不杀你,不过,却要你自断一臂!”
隆多笑了起来:“你果然不敢和我动手,想用这种方法来炮制我,卑鄙小人!”
但这句话还未说完,隆多心中就升起一种悔意,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惊艳的刀光!
刀光如雪,就像红日初升照在雪山之颠,晶莹灿烂!
隆多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柄刀,正是这柄魔一样的刀,让他尝到了今生最大的屈辱,阶下囚。还在岭南的时候,他就一直是族中武功最高的人,败在唐朝手下之后,本有不服,但后来唐朝武功进展太快,他知道这辈子休想再过他,但除了唐朝,他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是可以一战的。
他武功的确很高,高到了许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地步,而且,自从唐朝开始传授他武功之后,他心中的期许更高了,这是一个秘密,他和唐朝之间的秘密。
唐朝甚为大度:“做我的弟子,提都不用提,你我年纪相若,有武功为什么不该同享,以后就是生死之交吧!”
就这一句话,使隆多再不起杀唐朝之心。
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可说是死在唐朝的手中,但是战场的交手,正如唐朝所言,即使不是派他唐朝去,也很可能会派另一位大将去剿灭岭南匪患。
他一直想报仇,即使明明知道受了唐朝不杀之恩还想报仇,就是觉得父仇不共戴天,但唐朝这样一来,使他终于死心塌地的跟随唐朝。
见了唐朝那样盖世的武功,以及他武功日进,自是小看了天下英雄,打听到狼正轩有怨怼唐朝之心,不禁想给他点厉害看看,想不到一旦用蛮,竟然为狼正轩所擒。
隆多闭目待死,他心中后悔得要死,因为知道自己死在了小人的手里。
看着狼正轩相貌堂堂,一脸正气,以为是个人物,想不到暗中还是干这样的龌龊之事,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忍一忍,他自然知道狼正轩和唐朝只不过在做一场戏。
但隆多担心的事情并没有生,刀光艳丽的一闪,他忽然觉得身上一轻,身上的绑缚全部掉落。
他的双手双脚顿得自由,有一种轻快的感觉。
也在这一刹那间,他明白了,自己错怪了他,狼正轩并不打算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杀了他。
他当然知道,要是狼正轩杀了自己,他有一百种理由向唐朝解释,唐朝不知道真相,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狼正轩笑了,四方的国自脸上露出皱纹,有一种戏谑的味道:“你的武功不错,难怪你这样张狂,如你所愿,只要你在我手下能走得了五十招,不是你自断一臂,我自断一臂!”
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一种强大的自信浮现在他的脸上,忽然间,似乎掩盖了红日刀的光芒。
狼正轩以前的刀,是金背厚背刀,但后来换成了这柄红日!
他要用红日一样的刀,斩杀出大片的江山,成一国之主,这是他数十年的心愿。
在这样一种微妙的时刻,在感觉到受到唐朝压迫的时刻,他心中有一种升腾的火焰,无论是谁,只要在这样的时候触怒他,那是正好在狮子怒的时候去撩拨他。
隆多的心中忽然一惊,看着狼正轩深厉的眼神,忽然心中又升起一种后悔——也许,我一直低估了面前这个人的武功。
但他随即强行将这种想法压制下去,他心中清楚,在决战之前,是不能气馁的,一旦气势弱了,几乎就等于失败,我在唐朝那样的高手手下都能轻易走上百招,狼正轩武功再好,总好不过唐朝,看来,他这是在送死!
隆多的眼神随即变得阴森:“那好,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有没有能在阁下手下走五十招的能力,哈!”
隆多在这样的时候忽然呼叫了一声,将胸中一股浊气吐出——先下手为强,于是他出了招。
他现在使的正宗的唐手,云门探幽,十字架,一出手就用上了全身之力。
听着这尖锐的拳风破空声,狼正轩就知道,隆多的武功,已经到了明劲的颠峰,几乎打破虚空的境地,忽然一声冷笑,一拳轻飘飘的甩出!
他甩出这拳的时候,很轻,很柔,好象是去攀附情人的香肩。
这和狼正轩以前大开大阖威猛霸道的招式截然不同,他好象已经变了一个人。
但这样温柔的招式,却使隆多感到恐惧,因为他用尽全身之力击出的一招,击出时出音爆的一招,可以立即击毙一头牛的一招,击在狼正轩的拳头上,忽然像是打在棉花里,软绵绵的滑了出去,毫不受力一般。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狼正轩的拳头晃动之间,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挤压了过来,隆多立即觉得胸口一滞,全部的身形移动也是受制,仿佛自己的身体被禁锢起来了一般。
他有一种一下子掉进淤泥的感觉!
这是他战斗以来最诡异的一种感觉,敌人无形的力量居然能使自己的行动受制。
既无可闪避,惟有硬接!
于是,隆多最担心的局面出现了,他只有横臂格挡。
狼正轩如山的神力就在这个时候迸了出来,将他的身子击得晃了一晃。
隆多心中告诫自己,绝不能和敌手比拼内力,不惜以懒驴打滚的身法退了出去!
交手仅仅一招,隆多全处下风。
他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唐朝是不是骗了我?
他可不知道,唐朝教他武功,丝毫没有骗他,但是和他对拆招数的时候,招式上却是绝不附带内力,所以他能和唐朝随便的招架上百招。
他可不知道,像狼正轩这样,武功本已达到极高境界,再经过血与火的战斗的磨练,终于突破了暗劲的瓶颈,进入化境。
舍瓦是这样,狼正轩和李格桑也是这样,隆多自然也是这样,他的武功,以前只能算是二流,但是在战争中艰苦磨练加上唐朝的训练,他现在几乎可算是踏入了一流的行列,不过毕竟因为年纪太小,不过和唐朝年龄相若,功力不够,还没有有进一步的突破。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年轻一辈之中鹤立鸡群的人物了。
只是他遇上的高手实力太强,这才没有能挥出他武功的威力,其实在战场上,两马相交,狼正轩未必能像现在这样得心应手的击败隆多,但是江湖上一对一的交手,他可和狼正轩有段很大的距离。
隆多急退的时候,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冷笑,狼正轩第二招化拳为指向他攻了过来,他只听到噗嗤的一声,自己的脑袋上脑门心所在的地方一阵焦热,然后一大片头飘了下来!
奇怪!
狼正轩的手掌明明还距离他的头有三四寸的距离,但怎么就能伤了自己?
骇然!不错,他现在的心中是惊骇,他自然听说过,传说中武功达到化境颠峰的人,可以聚力成寸,在极短的距离内,不需要真拳真脚击中你,只要用真气击中你,但和真拳真脚击中造成的杀伤力是一样的。
难道,狼正轩真的练成了这样绝世的武功?
其实,不仅是隆多,就是唐朝亲至,见了狼正轩的武功,也会叹息佩服。
他本身功力就高,突破暗劲的瓶颈之后,隐隐然已经能够和铁慕容和李南靖这样的高手并驾齐驱,加上现在他又动了真火,一拳一脚击出的时候,都是全身之力。
化境高手倾力一击,即使是驷马的战车,也是一击抛飞,就更不用说区区人体一百多斤的重量。
隆多自然觉得压力沉重,但他当此情景,又不能不挡。
他知道狼正轩轻功厉害,但想不到厉害到了能如影岁形的地步,只能硬接。
三四五六七!
仅仅七招,隆多的鼻子已经流出血来。
两行鲜血如瀑布一般的流出,哗哗的向下,刹那间浸湿了他的衣襟和胸口。
隆多有些绝望,但天生一种倔强的性格使得他豁出了命来。
第八拳,他居然攻了出去,几乎在他油尽灯枯,最为虚弱的时候攻了出去。
狼正轩这个时候有一丝的后悔,他知道,隆多是唐朝的爱将,一旦,伤他胜倒没什么,但要是在十昭之下就杀了他,难免结怨。
唐朝可是将来南诏的皇上,可不能得罪太深,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就有这样一种一举将人杀死的感触——他隐约的感觉到,也许是自己在生气,一个久掌大权的人忽然之间被人剥夺了权力,感觉肯定是郁闷的。
狼正轩本来在后悔,但想不到隆多如此悍不畏死,当下见招拆招,见式化式,堪堪让隆多走到二十七招,忽然奋起神威,一拳将隆多击得七窍流血,身子再也不能站立,渐渐的委顿了下去。
隆多倒下去之后,狂吸了几口气,眼光中流露出钦佩的神色:“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我一直下看了你!”
说完这话,他从怀中掏出一柄匕,轻盈的切去了自己的左臂,血流如注,然后,他昏了过去,口中还喃喃的道:“我输得口服心服。”
狼正轩身后的三百名随从着这一幕,眼光中升起深深的敬意。
狼正轩眼神如刀,看着北方的万里长空,长啸了一声:“唐朝,你竟敢排挤于我,我会让你后悔终身的!”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唐朝的眼神如鹰,有一种深厉的颜色,这使他黄玉一般的脸上显现出强大的杀意,忽然“哼的”冷笑一声。
这一声虽然轻微,但是帐下诸将都是微微变色,因为就这微微一声冷哼,案上的景德镇烟花唐三彩瓷杯竟然碎裂了开来。
这是他声音中贮存了内力,近距离只下,对周围物品产生有如实质的危害。
帐下的舍瓦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畏惧。
是,的确是畏惧!
他觉得他已经渐渐看不清唐朝这个人。他实在不能将现在的唐朝和当年他在南诏认识的唐朝相提并论。他常常问自己,一个人,是什么使他产生了这样神奇的改变。
是武功。
也许,但他立即摇头,不仅仅如此,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制,与众不同的特制,即使在亿万人之中,你还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的鹤立鸡群。
他自然佩服唐朝的武功,但是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的头脑,他的头脑之中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就有那么深的城府,那么非凡的想象力。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高坐于剑南节度使帅位上的这个人,还在手下无兵无将的时候就已经名震南诏,后来到唐朝之后更是混得风声水起,小小年纪获得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平岭南叛乱,削平突厥,收复安西都护府,几乎无所不能,现在更是控制十万大军,驻守剑南!
他越看唐朝,就越觉得他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甚至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他想膜拜他,除了这人的智谋,他更佩服的是他的武功,如此小小年纪而有这样的武功,即使当年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武人重视的就是武功,但要使真正的勇士佩服,则不仅仅是武功,好需要过人的手腕。
“你做得到很好,我不会让你白白断臂的!”
唐朝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缓慢,同时语调低沉,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怜惜。
隆多的眼泪下来了,因为唐朝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步跨下来,摸住了他的断臂,十分伤心的样子。
温暖!
一刹那间,他只觉得温暖,他心中本在担心,大帅会不会处斩他!
他知道,这一次浮犁之战,他本可以不和狼正轩硬拼的,要是他事先知道狼正轩那么难惹,他的武功那么高,他是会一定执行唐朝命令的。
但是他年轻气盛,他要会一会这个南诏的英雄,结果造成今天的局面。
当然,即使隆多不挑衅狼正轩,他也会大杀唐朝士兵,算是对唐朝的一种反抗,这样一来,隆多倒反而有了功,正是因为他的一念好胜,才使得唐军受到了最小的损失。
“不过,”唐朝抓住隆多的手臂,叹息了一声“你却故意违背了军法,我当时给你的命令是坚守,要是他攻得紧,就紧守,要是他攻得不紧,则略作坚持,随即撤退,但你没有这样做,你坚守没错,但是孤身犯险,最后为人所擒,终于在决战中损失一臂,回到我军中,但损我军士气,更是一种耻辱!你以我帐下大将之尊,竟然做出如此莽撞之事,你我虽然情同兄弟,但是法不可违,推出去斩啦!”
这一声令下,帐下两名军士立即上前,要将隆多牵下斩杀!
所有人都吃惊,想不到唐朝竟然杀死就如自己左右手的隆多。
要知道,在唐朝军中,高手虽然不少,但是除了舍瓦这个一流的高手之外,就只有隆多和牛僧孺的武功最高,牛僧孺已经留在西域,帐下的高手之中,专氏死虎还有辛白可等,武功和隆多相比,都要差一些。
这样的一元虎将,唐朝竟然要斩杀了。
虽然说他自断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是就这样杀了他,难免会使人觉得他刻薄,一旦手下能人无用了则抛弃之。
“隆多将军有大功于朝廷,这次虽然莽撞了一点,但还望大帅看在隆多将军年轻冲动的份上,饶恕了他这一次,谅来他也不敢再犯!”
众将视之,说情的人是舍瓦,隆多经常向他讨教武功,已经是师徒的关系,只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收徒而已。
舍瓦说情的时候,是跪下的,这一来,其余众将一齐跪吓,请求免去隆多之死!
唐朝冷厉的眼神从众将身上一一的扫过,终于停在隆多的手臂上,说道:“既众将求免,死罪且寄下,但活罪难逃,重打一百军棍,开除军籍,从此不能称是我唐朝的人!”
“谢大帅不杀之恩,可是,要是大帅驱逐我出军营,隆多又死而已!”说罢流下泪来。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丝柔和,但随即冷静如常:“这又是为什么?”?
“大帅,自跟随您之后,我,我已经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从没想过离开,与其流离在外无家可归,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忽然从怀中摸出一柄匕,正是他当日和狼正轩战败之后自裁之物,一刀扎向自己的心口。
所有人都大惊,谁也想不到隆多刚烈至此,舍瓦虽然有能力施救,但他距离隆多较远,隆多出手又快,自是不及。
其余的将领,武功都在隆多之下,自然拦阻不及。
“放肆!”唐朝忽然抓住了他的匕。
也不知道怎样的一拿一扭,隆多手上已经只剩空手。
众将眼神一花,唐朝已经出手,夺刀,随即坐回了椅中,似乎动也没有动过,全部的动作一气呵成。
武功较低的人,根本不知道唐朝居然出过手,还救了隆多一命。
“大帅,您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实在是罪该万死?”隆多跪下。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为一时意气而死,死有如鸿毛,不过是你心胸狭窄的自了汉罢了,你有大功于国家,失手被人所擒,虽然莽撞了点,但击得狼正轩不敢再追击我军,也是大功劳一件,本帅既已饶你性命,你就该好自珍重,但你我情义虽重,却不能乱了公理,驱逐出去!”
隆多还想争辩,忽然之间只觉得喉头一麻,下颌“颊车穴”上一阵刺痛,再也说不出话,随即身上一麻,胸口膳中穴受制,就此动弹不得。
舍瓦等将领更是惊心——隔空指!
舍瓦心中见到这一指,终于彻底的折服,他本以为,唐朝的武功大进,胜他自是由余,但要杀自己,却是难能,但是现在,他知道,要是唐朝以这样的武功来对付自己,自己未必能够接得下,逃命也非常困难。
千百年来,无数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居然给他练成了。
一般的隔空劲,比如掌力扑灭烛火,很多武林中的一流高手都可以随手拈来,而且有的练“隔山打牛”,一拳击出,虽然不中敌人的身体,拳风却能伤人皮肉。
但要练到唐朝这样,随手出指,可以隔空点了人的穴道,却非要有绝高的内力不可,哦,不仅仅是内力要旷古铄今,而且悟性要好到颠,不然的话,气功靠的就是对内力的掌控,一旦不小心,就会内力反噬,走火入魔而死非常容易。
但现在竟给他练成了,又怎么不使舍瓦这样的高手也生出无力的感觉来。
他甚至怀疑,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唐朝,不然的话,他小小年纪,整日军务倥偬,又哪里来的时间修炼,再说了,像隔神指这样的武功,非要有绝高的内力才行,但他仅仅数年的练武功力,却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内力爆增?
这个时候,帐下军士已经将隆多抬了出去。
众将凛然,以隆多是唐朝手下爱将,他都险些杀了,更不用说其余人了。
唐朝刚才情急之时以隔神指救了隆多一鸣,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底牌,有些懊悔,又有些欢喜。他懊悔的是没能预料到隆多会自杀,以至于自己为了保全他的性命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喜的是自己的功夫居然进步这样快,已经将经脉穴道完全打通,只要按照师傅孙思邈的法子,不断修补体内的伤痕,就能够达到化境的颠峰,尝一下6地真仙的感觉。
要知道,他现在所习的内功,都是极端高明的法门,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粗大经脉,竟然使得他的内力再一次的大进,再加上他体内本身拥有了孙思邈数十年的功力,这一能自己运聚内力,竟像是百川归海,培养出庞大无比的气息。
换句话说,他修炼一天,抵得上别人修炼一个月获得的内力,因此,虽然只是三四年的修炼,但却有了一般高手七八十年的功力。
不然的话,隔空指这样完全依靠内力的功夫,他是不能练成的。
世间无数的高手,都知道无刀胜有刀,无剑胜有剑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对敌,却是都用刀用剑,更有的不择手段寻找宝刀宝剑,就是因为人力有时而穷,想要拥有唐朝这样罕见的内力,除了聪明,还要机缘,外加勤奋,三者缺一不可。
**的结构,充满了神秘,要是肉身拥有绝大的内力,像唐朝这样能够隔空点人穴道,那身体必须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就像现在的唐朝,全身肌肤如处子,眼神充足,举投足之间有惊人的度,甚至一拳挥出,能产生音爆。
别人不知道,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隔空一拳全力击出,可以使一丈开外的墙壁击穿,而不必拳头真的接触到墙壁。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看着业已被抬走的隆多,喃喃的道:“臭小子,你不知道我这样对你另有用意,不过,这样一来,所有人倒是相信了一点,就是隆多已经被我惩罚,这样的话,我就有可能使安禄山相信我!”
他心中清楚,自己帐下这三百名将官,肯定有朝中和安禄山等人的眼线,他这样做,就是做给这些人看的。
任何一只军队,不可能完全杜绝奸细,他深知这一点。
然后,唐朝微笑起来,因为,他接到了狼正轩的战书!
手下军士还远在数丈之外,他已经看到封皮那触目的“挑战这书是狼正轩派人送来的。
“果然是个人物,而且是一个极有风度的男人,就凭这一点,可以带十万大军!”这就是唐朝对狼正轩的评语。
将一个人军权剥夺,观察他的反应,的确能看到一个人的真性情。
狼正轩是个不服输的汉子,而且深谋远虑,正是一名合格的军事统帅所必须有的素质!
于是,唐朝轻易了批下了两个字:“来日决战!”
请支持,谢谢!
第九十八章威服狼王
狼正轩和唐朝的一战,选择在野马河边!
这里风景绝美,且绝无人烟。
唐朝身边无人,只剩空身;狼正轩自然也不带一人。
要求是唐朝出的,他不想自己输的样子被人看到,至少,他话是这样说的。
狼正轩暗笑,未战先怯,看来唐朝已不足畏。
他手下有的是能人,知道唐朝近来武功大进,但是,一个年轻人,纵能进步,也必有个限度,所以他是怀着必胜的信心来的!
唐朝双手笼在袖中,飘飘的走了出来,十丈,四丈,七步!
的确是七步!
不多不少,正好是七步!
这倒使狼正轩吃了一惊,唐朝武功到了何等地步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轻功,要是是天下第二,恐怕无人敢自居第一。
这是多么恐怖的轻功!
一刹那之间,十丈的距离,就在他的脚下消失了,几乎已经到了传说中的缩地成寸。
但当唐朝站在狼正轩的面前,再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心中却充满了惊讶——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男人!
不错,现在的唐朝,眉目娇好
如处子,眼神中更有一种质朴的光华,这使得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他不是刻意的在显示自己的高贵,但高贵的气质却在举投足之间显露无遗。
“狼将军,别来可好?”
一听到这话,狼正轩心中就升起一种恐惧,这声音充满了磁性,他是一个在女人身上有过无数阅历的人,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完了,世界上只要还有此人存在,天下的女人绝不会再向自己正眼瞧一眼。
唐朝的声音清朗,亮丽,还带一种动人心魄的韵律,他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踏着世间某种无声的节奏,随风而舞。
哦,不仅仅说话,他的言行举止,每一个动作神态,都似乎参透了宇宙的某种奥秘,达到随心所欲而能与周围的一切水**融的地步。
这是一种神奇的境界,即使武功已入化境像狼正轩,也只能意会,无法表达出来。
但使狼正轩肯定的是,在自己和他在南诏叛乱之之后的这三四年里,唐朝的身上,已经生了某种可怕的变化!
“谢承接太子关怀,老朽身子还算康健!”不知道为何,狼正轩说话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干,像是一口痰堵在心里的感觉。
“狼将军,你的武功,早已经到达明劲的颠峰,想不到数年不见,你终于妙参造化,将全身的暗劲都练成了,恭喜你步入化境!”
狼正轩心中冷笑,你一眼就看穿我的武功,这有什么希奇,等你尝到我红日刀的厉害,才是我武功的精髓。
练武的人,向来没有谁服了谁,要服,就只得一个倒下不能站起,那就真的服了,狼正轩此时虽然感觉唐朝想亦在这些年间练成了高强的武功,但又哪里想到他能战胜威震天下的高仙芝呢,所以还存着一拼的心理。
“太子慧眼!多谢看得起老朽,我们今天,就在兵刃上见个高下如何?”不知什么原因,狼正轩不想和唐朝多说话,仿佛每说一句,自己就更危险一分。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受,连他也感觉到吃惊。
唐朝笑了。
笑得很淡,像是微风拂过水面带起的涟漪,充满了空灵和不可捉摸。
狼正轩本以为对手是在轻蔑他,但他随即现又不是;是赞许吧,好象是,又好象不是,而是漫不经心。
总之,这在神秘的笑容背后,狼正轩感觉自己的心神受到震动!
不好!
一招未交,我心神已经受制,好恐怖的人,竟然以承接太子之势在气势上将我压制了。
哐啷!
狼正轩抽出了早已经别在腰畔的红日刀,出刺耳的啸声!
他的刀鞘用上好的精钢制作,一旦抽出的时候和边缘摩擦,则会出如屠猪杀狗一般的怪叫声。
唐朝点了点头,赞赏的看着面前的狼正轩,他知道心神受制的刹那间,居然以这种方法脱困,真是一个人杰,将气势重新鼓了起来。
要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固然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绝高地步,但是对武功的理解,更是有了突破,比如刚才,他就在对话中加入了兵法的因素,这导致狼正轩一招未交,已经落了下风。
唐朝知道,要是自己把握住先前那个机会,断然出手,纵以狼正轩已达化境的武功,还是很可能难逃一死!
在狼正轩抽刀的一瞬间,唐朝也并没有闲着!
像唐朝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失去先机。
既然狼正轩先机已失,他就永远不会让他有喘息之机。他内心十分清楚,狼正轩的武功,和当日他动叛乱的时候,进步了一大截,已进入化境,即使以自己绝顶功力,一旦被他占了先机,加上他非凡的战斗经验,再加拼命的话,不说胜他,败也有可能。
所以,狼正轩抽刀的时候,唐朝立即出手!
向狼正轩的侧后方出手!
狼正轩本欲横削而出的刀赶紧回守!
不是因为这一刀他挡不了,而是这一招太怪了,因为它破绽百出。
唐朝手中无兵器,就这样一拳击出!
无论从哪个角度,狼正轩都知道,不能对自己构成任何威胁。
这使他自己的刀也一时受到感应,升起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要攻的话害怕敌人有厉害的后着,不攻的话害怕中敌人的圈套,所以他回刀自守。
唐朝的脸上随即露出笑意,心中十分的满意,这就是兵法!
实者虚之,虚者实之,也许对上隆多这样的捍将还有些忌惮,但对上深通韬略的狼正轩,却正是击中了他的软肋。
只见唐朝微微变化了一个角度,将拳力了出去!
此拳一出,一股有如实质的飓风就在他的身边刮起,然后,狼正轩看到了这使自己永远折服的一幕!
野马河奔腾着流水,流水中正有一只飞奔的娃娃鱼!
它似乎在为着赶上前面的某个聚会,但是它忽然之间失去了生命,头和身分离。
只因就在它万分惬意的游动的时候,一种神奇的毁灭性的力量击中了它。
这股神奇的力量将野马河水刺激得忽然裂开了一个丈许宽的大冻,然后,这只娃娃鱼就带着迷惘死在野马河边,被激飞的河水给抛上了对岸。
狼正轩的眼神变了,变得有如死灰,因为十丈的距离之中,他忽然失去了唐朝的影子。
当他再次看到唐朝的时候,这个飘逸而高贵的年轻人正在叹息。
他的手上放着这只娃娃鱼的残骸,轻轻的说:“看来,我的功力还未到精纯,将这只鱼是杀死了,但这样杀,未免太过残忍,要是能击中它而使它毫无伤的死去,也算是一壮功德!”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声叹息落在狼正轩的耳朵里,他忽然觉得自己只一只井底的青蛙。
以他这样的轻功,自己永远不能有靠近他的机会!
以他这样的气功,可以隔空杀人,他自是早已立于不败之地,那么,我想以绝世的刀法欺进他的身边,战胜他,不过是一个梦。
况且,我的红日刀法真的可以战胜他吗?
刹那间,狼正轩心中升起一种强烈的沮丧意味,武功无敌,雄图大业,称孤道帝,本是他心中不灭的理想,先前,他不惜背弃李格桑也要得到南诏帝位,就是觉得当今天下,他才是最杰出的人物,可想不到的是,他完败!
他知道,即使以自己现在的武功,唐朝要杀自己,还是非常容易,他就不明白了,一个年仅弱冠的人物,怎么就能有这样的武功?
一个区区二十余岁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有这样通彻的头脑,也就在片刻之间,他感受到了唐朝将招数用兵法施展出来的威力!
这是某种不知名的可怕的存在,使得他心中刹那间有一种无助的感觉。
在强的人,只要你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没有使用任何阴谋,他一定会觉得恐惧!
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失败,你也不得不承认。
唐朝的神情仿佛邈姑射仙子,低眉垂目,看着滚滚的野马河水,似乎在感受水之精神!
他现在已经可以分明的感觉到,四周的景物,包括天空,有和他在进行一种神奇的交流,他有种灵觉,仿佛天地万物和自己正在进行一种默契的沟通。
他在静静的等,等着狼正轩开口。
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狼正轩正经历着他一生之中也许是最大的抉择。
他内心无疑是痛苦的。
他知道,唐朝这样的武功,就是武林中传说奇妙到了极点的隔神指,隔神拳。
唐朝既已打出了这一拳,一切已经不用再比!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他也知道,唐朝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唐十太子,终我狼正轩一生,都是您的臣子!”他很痛苦带点伤感的说出了上面的话。
“谢了!”唐朝无比的真诚。
“呵呵,”狼正轩忽然强笑一声,“我纵然不能做天下的霸主,但只要能名垂千古,也算是一时之豪杰!”
“将军本就是豪杰!”唐朝伸出了他的手。
第九十九章那一种如花的温柔
唐朝接到信!
密信!——来自京师,而且是马正章亲自送来!
唐朝很吃惊!
现在的唐朝,宠辱不惊,但他见到是这个人送来的这封信,他还是吃了一惊。
他很清楚这个人的身份——神策军的领。
他是红人,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在山东求雨的时候,要不是自己终于求到了雨,性命已经丧在这小子手里了。
他知道这人的武功。
虽然,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今非昔比,可以傲视天下任何高手,但是他还是感到震惊,马正章的武功,竟然使自己看不透。
以唐朝现时现在的武功,他还是看不透,他年纪不算大,三十七八,但因为武功已入化境的缘故,看去只是二十七八年纪,正是最令少女着迷的年龄。
他也的确很帅气,传说中这人在京师之中和韩国夫人时相往来,有私秘的交往。
唐朝一看到他,就知道今生也许难免和这人一战,但他强压下愤怒。
他不喜欢这个人!
唐朝且不管这些,他拆开了信。
要这样的一个绝顶高手送来的一封信,会是写的什么呢?
这使唐朝十分的好奇。
信开,唐朝的心跳了起来。
这是一种娟秀的字体,环肥燕瘦的,却又明显的感觉得出,这字是出自一个女子的手。
一个他曾经想念了很久,但依然无法得到的女人的手!
他不能得到,他不可能染指,他当时也没这个胆子,但现在呢,唐朝扪心自问的时候,心中就升起了可怕的感觉。
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但四个字还是清晰的回荡在他的心底:机会来了。
这个女人自然是中国古代史上著名的杨玉环,现在是贵妃而不名,千娇百媚,百媚千娇的杨玉环。
信是这样写的:“唐弟,你回来一次好吗?”
没有落款,或许是因为不必要,或许是因为有所忌讳,反正,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封信。
这样的信,能使我们的唐大帅在军务倥偬之际,回到京城吗?
没有人知道这封信的作者是谁,不过唐朝一看这字体,一看后面所描绘的那一只小小小小的燕子,立即就知道,是贵妃叫我回去。
他和她之间,有一种难以说清楚的情谊,唐朝知道,如果不是这样的一个女人,自己是不能在唐朝爬到这样高的地位的。
玉真长公主虽然真正的帮助了自己,但若没有了这个叫做杨玉环的女人,他知道,他早已经是个死人了。
而有些事,唐朝知道,若不是这个叫杨玉环的女人已经将自己看成了生死之交,她是不会冒险救自己性命的。唐朝记得清楚,这历史上著名的美人曾经救过自己两次性命,足足两次。
也许,就是因为杨玉环这样维护自己,才使李隆基对自己动了杀机。
唐朝可不相信当时在勤政殿里李隆基的鬼话:“就因为秦国夫人赞美自己,他就要打击自己!”
也许李隆基有疑心,他疑心自己和他的爱妃有什么苟且之事!
李隆基一向是一个自信的人,但是他毕竟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纵然因为保养和武功高强的因素而显得“年纪不大”,但是他已经失去了少年人的自信。
一个人当岁月流逝的时候,当再也输不起的时候,他必定分外的残忍,外面越斯文,也许内心越兽!
李隆基自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也许他向来就是这样评价自己的,但是,在这方面,他知道,唐朝有他过人的优势,也许自他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小子是不能信任的。
他果然没有信任唐朝,也**裸的将唐朝从相当于宰相的位置上给拉下马来,让他在外面做了几节度使,或者安西都护。
他就是要刻意整他,但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没有被他整倒。
唐朝知道皇上的内心,这一次就暂时饶恕了自己,但是俟政局稳定下来,让南诏的战事稳定下来,他再来收拾自己。
唐朝现在在南诏,已经牢牢控制了局势,再经过这段时间的招兵买马,加上唐军本来的力量,已经有近二十万人!
且正在日夜操练之中!
以他从太原和朔方的消息,安禄山手下猛将如云,也正在日夜操练之中,只不过,安禄山的官职实在太大,大到了可以威镇一方,只手遮天的地步,因此他隐瞒得住。
可是唐朝知道,要遂了自己的志愿,那么现在就得开始揭露安禄山了,不然,以后这个自称的大燕皇帝就是自己真正的死对头。
唐朝熟知历史,当然不能让安禄山太过得意,那样的话,自己可就没有希望了!
哼,我既穿越到唐朝,就得将唐朝的历史改写!
也以前没有这样的豪气,但是他现在就有,而且十分强烈!
“马将军,这信是谁写的,怎么我也看不出来写信的人是谁?”
唐朝问得有些奇妙,他故意这样问,他要试一试,马正章究竟是哪方面的人。
“唐大帅,信封是就金漆漆过的,而且又是加密信件,我怎么能知道这信里的内容,不知道,我能不能看看这封信?”
马正章的回答有点怪,而且他在问的时候,脸上浮起一种奇特的笑意。
妈拉巴子,你小子和样玉环私交甚笃,还装什么蒜?
唐朝立即肯定了一件事,马正章是知道内情的。
就因为这样说,他才能判断一件事。
哼!好个幼稚的家伙,我在长安的眼线早已经将观察所得报告了回来,马正章恃才傲物,但其实是个十分肤浅的家伙,而今果然。
就仅仅一句话,他已经泄露全部秘密,他果然是杨国忠一派的,不然,谁能差得动他这样的人物?
高力士也许就是看准了这一点,知道马正章虽然邪恶,但是毕竟是个直肠直肚的恶人,这才这样宠着他吧!
“能,当然能!马将军是自己人,看看有什么打紧。”
唐朝立即将手上的信交给了马正章。
马正章的脸上现出最惊奇的神色:“这,这算是什么信啊,没有落款,谁知道写信的谁了?”
唐朝的心中一阵犹豫,手上迸出浓烈的杀气!
以唐朝现在的修为,全身的精气神都能随意的控制,已经几乎达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极高境界,看起来就和常人没有任何两样。
但奇怪的是,唐朝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候释出身上的杀气——而且是浓重的杀气?
马正章何等样人,立即就感应到了,身上的筋肉一缩,全身都在戒备中。
虽然他死也不相信唐朝会杀他,会杀得了他但是他还是退了一步,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他知道,不退,可能会被这座山活活的压死!
一退之后,他眼里有一种惊和怒的感觉,不过惊大于怒!
唐朝哪来这样的气势,还在数年之前,他在芹儿郡主的“比武招亲”大会上,曾经见过唐朝的武功,不错,是可以冠绝群伦,但是毕竟和自己相差太大,他没有放在眼里,却想不到,数年之间,唐朝居然可以有这样的变化!
他在这一刹那间的感觉,就觉得有一个巨人要向自己压下来。
这纯粹是一种心理上的感觉,但他比谁都清楚,能在未动手的时候就能在心理上这样压迫自己的人,一定有绝世的功力!
而有这样功力的人,放眼天下武林,也还真的不多,也许,皇上是一位,高公公是一位,但也许,他们也不能出这样强大的威慑力。
有些时候动武,并不一定要亲自交手才知道谁赢谁输,只需要看一眼就行了。
所以真正的绝顶高手,出手对付人的时候,大多是几招,有的甚至只一招,一招就已经足够了,因为学武并不是要将所有的人都杀死,而是为了某种利益,或者公理,比如正义。
所以血流成河并不是真正的武功,武功只是实现目的一种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的好。
所以马正章立即感觉到全部的压力陡然释去,他身子居然竟然动了一动,像微风拂过水面。
他身后的六个随从都没有看出两人就在咫尺之间生的战争。
但马正章知道的一件事——唐朝是一个可怕的人!
他看着面前这个笑起来如平常人一般的少年人,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愤怒,也许,在尼山求雨的时候该先杀了他的!
他很后悔,但已来不及,他只有愤怒,在心里愤怒。
“唐大帅,别的事我不管,既然信已经送到,告辞!”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走出帐外,然后忽然一惊,背心都是冷汗:怎么搞的,我一直叫他“唐将军”,为什么临走的时候要改口叫他“大帅!”
也许,我的神志已经在刹那间为他所制。
要是,要是他在这样的时候出手对付我,我接得下来吗?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马正章不仅背心,还有额头都是汗水!
唐朝却笑了起来,丝毫忘记了刚才的事,他想到了那个女子,那个如花的女子,还有她如花的温柔。
她早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但是,他觉得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子,仿佛前世三生,就在这里等着他,等着和他生一种梦一样的关系。
请支持,谢谢!
第一百章那个要命的丰腴女子
唐朝回到了京城——长安。
他回来的时候,无人知道,至少,剑南军中绝不知道他已经回去了,知道这消息的只有舍瓦一人。
刚刚走到小布街,他就迎面碰到了一个卖花的女子。
这女子一看见他,就仿佛看到了神。
至少在唐朝的眼里是这样,于是他好笑起来,这女子,这纯洁而贫苦的美丽卖花女子,也许等的就是我这样的男子吧。
有些梦想,实现不了,但憧憬一下也是好的,他少年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男子,不知道为什么,他喜欢陈惠琳。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称为神仙中人也不为过,只因自己虽不算是一个绝顶帅气的年轻人,但是修炼了孙思邈的武功之后,已经几乎完全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人上人。
人是会蜕变的,是会进步的,一旦真正的进步了,就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三年前,当他作为南诏的使节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武功还很低微,低微到处处时时只能以“一阵风”这样的**防身,但有谁知道三年后的他会变成唐朝的侍中,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权力,甚至说真正的宰相也无不可。
虽然,这只是昙花一现,但是在这时候唐朝的心中,还是很感慨。
连他也觉得很奇怪,奇怪到感动,所以他轻轻的捉住了这卖花女子的花。
这女子已经痴了,她再也想不到,这个骑在白马上的少年英俊侠客,居然竟然要了他的花。
啊,我心中的那个男子!
她这样想着的时候,忘记了叫他付出花的小费。
但这有什么呢,像他这样的男人,难道我还不能舍弃一朵花?
可她还是忽然觉得自己的腰包里有了一点重量,一种非同寻常的重量,于是她伸手取出一块金色的硬物,然后她就知道,她许是遇到了这一生最难以忘记的男子。
谁说这男人白要花,他付出的代价还很昂贵!
拿着花的唐朝很开心,许多年来,自从穿越以来,他已绝少有机会送花了。
这是一次意外,让唐朝重新体验了在高中时代所看到的情景。
手中拿着花,唐朝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冲动,热切的冲动,他想起一个深居在宫中的女人来。
他见过她的舞,更见过她的容颜,一种只有绝代美人才有的容颜。
自从看见她的那一天起,他就从来没有忘怀过。
当然,许是因为少年的轻狂,许是因为她是历史上著名的女子,也许什么也不是,他就是觉得她是一个绝丽的女子,所以一旦结交了,就不能相忘于江湖。
多么美丽的女子啊,她的话语犹在耳边,她的容貌像在眼前,而她的才情,像是在自己的心上,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她无一不会,无一不精。
她留给他独处的时间其实不多,但是时过境迁,而今重回京城,他才知道看似无意的交往,现在却要了他的命。
只因这一切都深深的刻在了他的心里。
当一个男人真正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只有在欲得到满足的时候。
因为,人是一种可怕的动物,有时候甚至不为什么就会有欲这东西。
可情,世界上毕竟是有的,只是,只有和你人在欲上得到交流之后,然后,你仍然还喜欢她,还爱她,还会为她不顾一切,那么,你算是有了情。
你算是真正的爱了这个女人。
没有得到过女人的男人,谈不上爱。
因为根本不配。
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的心中忽然回忆起许多年前高中时代的事情,一个痴情的男子一直守侯了一个女子三年,在那女孩子家墙角的那棵大槐树下,每日如此,天天如此,可依然不能求得那个女子正眼看他一眼。
爱是要付出的,爱是看得见的,不让这个女人知道,也许你一辈子都生活在梦幻里,生活在寂寞里,足够杀死人的寂寞里。
哎,宫中的女子还在,虽是一个残破的女子,但为什么在我的心中就如此放不开呢?
这使唐朝很为李莲、文姜以及芹儿、金枝新灵公主鸣不平。这么些个美丽的女子,全已经将生命中最珍贵的交给了他,为什么就不能使自己像热恋时候那样爱她们。
是她们不够优秀,显然不是,那么,是什么呢?
唐朝想到这里的时候,苦笑了起来,是不是没有得到的女子,才会使自己的心分外的悸动?
思君如明月,夜夜减清辉,宫中的这位女子,是不是将我已全然的忘怀了呢?
夜已深,长安城的月色分外的皎洁,一片寂静,谁也不知道安禄山明年就要起兵反唐了。
唐朝手上拿着这枝美丽的花,一只红色的牡丹,宫中的这位女子,艳色天下重,若是还配不上这朵花,那花这个名目,可以从世间除名了。
唐朝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起了温柔的感觉,这虽然不是一个纯洁的女人,可为什么能让我经久不休的记忆深刻。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已在无意之中拨动了他的心。
华清殿。
如此的深夜里,是谁在楼台无眠?
谁会想到,如此孤寂的夜晚,夜露霜重,还有这样的一个伊人,对月无眠?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我识重的那个男人,今夜会不会来?
会不会冒着杀头的危险来到这样的禁地里?
想到他的时候,她笑了,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心中哪里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她知道,不是这个男人教她,她永远也不会明白这一点:女人并不是男人的附庸。
女人要成为真正的女人,就像男人要成为真正的男人一样,必须给她或他自由。
就这一种思想,使她深以为戚戚焉。
唐朝奔行在琉璃瓦面上,感受着夜的美,这声音,这风,这月色,这月色下的花,当然还有在某处等着他的人,那个曾经迷惑了无数代人,名垂后世的女人。
唐朝落下,飘飘无依,仿佛从天上掉下了谪仙。
杨玉环轻轻的拍打自己的胸口,谁有如此绝顶的轻功?
唐朝现在的轻功,已经到了一羽不能加,轻如无物的境界。
真是梦中的那个女子?
唐朝有些痴,痴痴的将手里的花交给她,忽然像是诗人有了灵感,将花插在她的上,用他轻盈的手,洁白如玉的手。
于是,杨玉环看着这个自天而降的人,眼神中充满了一种怀疑鸿蒙新开的惊喜:“是你,真的是你吗?”她有点怀疑。
唐朝本是好看的男人,尤其是现在武功高得没有边的他,更是好看得煞人,他比处*女更女子,比男人更男人,却又有一种无法复制的魅力!
这是一种妖异的美,妖孽一样的美!
当时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拒绝这种美,因为,连杨玉环也不能!
她轻轻的倒进了他的怀抱,用一种似乎是少女但更多是少*妇的那种冲动!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们的心中都是空灵的。
这是一种看似污浊实际却境界绝高的美。
杨玉环终于清醒过来。
她当然要清醒过来,她是皇帝的女人,不是寿王的女人,更不是唐朝这小子的女人,她是他的贵妃,她是他不可或缺的女人。
清醒过来的杨玉环,有些欣喜,有些黯然,似乎还有些流连。
然后,她微叹了口气:“唐弟,劳你万里回来,妾身真是无以为报?”
她微微的福了福,丰腴的身子将春风唤醒,她扭动出了整个春天。
啊,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女人!
也在这一刹那间,他比以往任何时候看到杨玉环更觉得震惊,在这月下,她有一种动人心魄的美,美得孤高绝世,却又天下美女全浓缩在她的阴影里,美得雍容大度,不可一世。
“为杨姐效劳,死而无怨!”
唐朝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惊喜,他回到了六年前暗恋陈惠琳的年代。
“不敢,唐弟言重了,但你我之间,状如唇齿,客气的话就不说了,我这样急着求您回来,是要你帮我解决一个敌人,你客气帮我吗?”
“求?”这样的女人再求人,唐朝忽然忘记了世间一切的女人“好,我答应你!”
“替我到范阳杀了安禄山!”
“这,他和你有仇?”唐朝愕然。
“他和我无仇,相反,他还喜欢我,喜欢我得甚至不惜反动叛乱也要将我抢夺,不过,他却是我兄长国忠必除之而心甘的人。”
“没有转圜的余地?”
妈的,替杨国忠这狗官卖命,岂是我唐朝之所为?
“没有,我知道我兄长在外面做了不少坏事,但他对我是好的,他代表的杨氏,包括我,不能退,退无死所。”
“如果是别人,我绝不同意,不过是你,我答应了!”
哎,这要命的丰腴的美丽女子!
请支持,谢谢!
第七十七章暗柔(下)
(记住我们的网址如此情况之下,要是高金刚不接受,那显然在全军之前大大的丢脸,自己以后想拉拢亲附李林甫的势力,那是想也别想,肯定会觉得自己是个瘪三,上不得台盘,只能靠掉了命根子那点机会当个皇上的近宦,其实是草包一个。
他显然不愿意被全军这样认为,现在虽然春意融融,但他站在高高的旗台上,却感觉到寒冷逼人,接受还是不接受?
他知道,自己的武功,和章仇兼琼这厮比较起来,显然要逊一筹,要是一个不小心伤了自己,那自然大失面子,但要是不接,显然又是大大丢脸,该怎么办呢?
就在一瞬间,他下了决定,接受,为什么不接受,即使我落下风,但我现在的身份,是朝廷的使者,他是不敢把我怎么样的,毕竟,要是伤了我,损伤了皇上的脸面,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这样一想之后,高金刚先抱拳:“章将军,点到为止,承让了!”
想不到章仇兼琼也是十分有礼的一抱拳:“高公公,请您先进招吧!”
高金刚思忖半晌,也不再客气,猛的挥舞双臂,直上直下的进攻,快得晃人的眼,一般的士兵只见到他双拳如一片影子向章仇兼琼扑去。拳还未到,但虎虎的拳风已经破空而出,撕裂了空气,声势逼人。
“啪啪啪啪啪啪”,接二连三的,拳掌相交,章仇兼琼半步不退,接下了他疯狂的六拳,然后,两个人的身形分开,各自双拳虚握,却不进攻。
底下一万名士兵张大了眼睛,看着这不可思议的快拳,都知道了,换了是自己上去,这样的如风的拳法,而且又刚猛无比,配得上高金刚金刚这个名字,恐怕是接不住了,想不到章大帅半步不退,硬是将对手这如山崩海坼一样的拳法接了下来。
两人的身形开始游走,都不直接进击,而是蓄势待,准备一击而中,竭力的掩饰自己的空门而寻找对方的空门,尘沙滚滚中,两条人影比的已经不仅仅是格斗,而是轻功和格斗的融合。
高金刚现在很后悔,一时忍受不住失面子,想不到竟落入了这样的圈套,他现,章仇建琼的武功,几乎已经到了从心所欲的化境,先前的六拳,每一拳都准确的命中目标,这对于他来是不可思议的,他这样的拳头,别是人,就是老虎也被他这头金刚杀了,但章仇兼琼坦然的以看似柔弱的掌力接了他六拳,竟然丝毫不损,而且,就在这一刹那间,他感觉到一种奇异的力量忽然在他六拳之后的空隙里钻进了他的小腹。
哦,好象不是,准确点,应该是丹田,小腹下面,距离肚脐三分的地方,就是练武人看得比性命还重的丹田命门。
他的感觉并不明显,只觉得小腹下面就像是忽然被蚂蚁咬了一口,痛得透骨,但也就这么一下,然后,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他全身没有任何异常。
但这个时候,高金刚已经感觉有些不妙,如金刚一样刚猛的拳法里,似乎有种虚脱的感觉,所以他开始逃避,他的轻功竟然不错,别看他名字叫金刚,但轻功竟也不错,章仇兼琼想追上他,但他一加力,在旗台上旋转得像一溜烟,也就不为己甚,忽然停了下来,面不红,气不喘,仿佛闲庭信步,再一看高金刚,已经是大汗淋漓,其间的高下,又有水看不出来。
一万精兵见了章大帅这样惊人的武功,都是心中佩服,同时的确也不敢轻视了高金刚,监军看似一个宦官,想不到身手竟然这样的好,连章大帅那样的轻功,也追赶他不上。
只见章仇兼琼面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抱拳道:“高公公,谢谢你的指点,我们这场教武,就以平手收场如何?”
高金刚求之不得,觉得章仇兼琼虽然讨厌,但这几句话得最有水平,果然,这小子还是考虑到别损伤了皇上的颜面,不敢真的将我击倒,这样最好,这样最好,也是抱拳道:“好,章将军武功高强,的确名不虚传,老奴佩服!”
台下的一万军兵还道这真的是章仇兼琼给他们做的实战演练,丝毫不知道章仇兼琼的用意,就连高金刚自己,也感觉怪怪的,这家伙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狼坪一败,心中乱了方寸,故意用这样的方式来巴结我来着,嘿嘿,老子可不是这么容易巴结的。
接下来的三天,章仇兼琼没有任何变化,都是教武,操练,到各处军营去视察防务,任留高金刚在中军帐中和一些高级将领接触,似乎抱了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态,反正已经战败了,也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高金刚大喜,自是带领手下心腹在剑南军中大肆活动,不少将领看了他那天显示的武功,对他甚是佩服,再加上动辄以皇上为辞,自是拉拢了一帮人,人数虽然不多,但都是重要的将领,想到李林甫在朝廷的权势,自是巴结他,受他蛊惑。
虽然有不少忠心章仇兼琼的将士去向他保密,但章仇兼琼却是微微一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本帅对皇上忠心耿耿,相信皇上会明辨是非,南诏这一战,唐军只是小败,并没有挫动军心,是和是战,还是看皇上的意思吧,皇上要是真的撤我的官,我也没办法。”
众军士见章仇兼琼这样光明磊落,无不大为佩服,有将领就劝他道:“高金刚不是好人,在剑南军中到处拉拢人,似乎是亲善于李相爷一方的,不可不防啊?”
章仇兼琼就无比神秘的一笑:“恶人自有天谴。”
这些将领明着虽然点头附和,但心中却是不以为然,嘿嘿,将军着是气得糊涂了,想等高金刚那样的高手受到天谴,那不是西域那些人信魔尼教,信菩萨,相信转世轮回吗,要是真的能够遭到天报,也真的是笑话了。
但也奇怪,就在第四日上,高金刚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肚子不舒服,还以为是闹肚子,也不在意。
但这可不是一般的闹肚子,一开始就无可收拾,一连十多次,把三天前吃的的清水都屙光了,但还是腹泻,这次泻的东西却有点恐怖,不是清水屎尿,而是血块,一大块一大块的,不停的从肚子里面屙出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肚肠心肺五脏六副已经烂掉,正在慢慢的往外屙,每屙一次,他就感觉身体虚弱了十分,而且使他更加恐惧的是,他尿血,身子简直就存不住血,直往外六,这实在是恐惧的事情,他恐惧的想到:“我定是着了章仇兼琼的道儿,对了,那天在演武场上比武的时候,我不是感觉到独子痛了一下吗,现在拉肚子肯定和那次有关系,而且也有大关系,妈妈的,我肯定在那个时候中了他的毒手。”
但当此情况之下,他知道,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不知道就被章仇兼琼暗下毒手,那么就只有去求他了。
于是在中军帐里,高金刚顾不得天使的身份,跪了下去:“章将军,高某有些地方实在对不起您,请您高抬贵手,救我一命,高某一定一切都听章将军的话。”
章仇兼琼就笑道:“高公公快快请起,不过,我实在不明白你的什么意思?”
高金刚虽然知道这家伙是在捉弄自己,但不敢倔强,只得将病症向他了。
章仇兼琼仔细的听着,心中充满了得意,也甚为满意,高金刚所的,和自己所要的结果,那是完全一样。
他中我的暗劲,而且是暗劲之中最高明的一种功夫,叫做暗柔。
章仇兼琼本来还不能确定高金刚受伤的程度,但现在可是全部知道了——他已经回天乏术!
章仇兼琼的武功,果然已经到了暗劲的层次。
要知道,天下人练武功,最终能够登堂入室,成为高手的,莫不是进入暗劲层次的高手,因为这个时候,练武者已经将自己身上练得具有极大的爆力,能在一瞬间将全身的劲力在一瞬间爆,当然,爆的当然载体是拳或脚,其他的地方,都要通达暗劲,尤其是舌头、下阴这些脆弱之地,要想修成暗劲,天赋不够的人,一辈子也休想,这也是高手和低手的分野。
武功练到极高层次,不仅仅是用身体在练武功,更重要的是看你的头脑的领悟能力,武林中人最看重资质和人品,原因就在这里,上乘的武功,是用脑子来练的,头脑不能明悟的人练一百年也不一定有效,而天赋特殊的高手转眼就能学会学精。
像章仇兼琼现在的情况,就是已经将暗劲练透,将向化境过渡的表现。
因为只有将暗劲练透,交手的时候才能不出声音,得直白点就是想出声的时候就出声,不想出声的时候就不出声,像前几天在演武场上的交手,双方就硬碰硬的那六拳六掌,用的就是暗钢的劲,互相以深厚的抗击打能力抵消,但接下来,章仇兼琼向五指劲,趁高金刚受自己压迫全身空门大开的机会,轻微的拂中了他的小腹丹田,那种像蚂蚁一样的痛就是暗劲以柔力出的表征,而且中招之后和正常人丝毫无异,不痛不痒,皮肤也不会变色,但被拂中部位的细胞因为暗劲的伤害却急遽的坏死,直到感觉疼痛,已经是无药可治了,在唐朝穿越前,可以换心换肺,当然有救活的可能,但大都成了植物人,可以唐朝的科技能力,显然是天方夜谈。
不过,章仇兼琼却有他的想法,他还不想明着和李相过不去,于是他道:“高公公显然是误会我了,我一看你这症状,就知道是中了血蚁之毒,要是调理得法,还有一线生还的可能。”
高金刚就好象是洪水中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抱住章仇兼琼的腿道:“血蚁是什么,不管这些,您救我一命吧?”
章仇兼琼就道:“血蚁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蚂蚁,全身血一样鲜艳的红,体形极小,剧毒无比,一旦咬上人之后,如果不立即施治,当时虽然看不出来,但过得几天,就会出现高公公现在这样的状况,在下虽知其毒,但也没有解救之方,赶紧让军医开一些解毒药物吧,不然的话,毒势蔓延,那就真的不好了,其实,高公公,以在下之见,你应该回到朝廷,请御医生包善灵帮你看看,他医术极精,当能治疗血蚁之毒。”
高金刚这个时候肚子又涨痛起来,想要拉屎,急急的入厕,他是练武的人,当然知道章仇兼琼的都是假话,你,什么血蚁,就是再毒的蚂蚁咬老子十口,恐怕也没半点事,肯定是被这小子害了,看来,他真的已经练成了传中的暗劲转柔的功夫,能以柔和之力将暗劲送入的体内。
这个时候,章仇兼琼的暗劲已经非常高明,可以将劲力通达五脏六腑,出的时候可以使人不值不觉,至于当时高金刚感觉到如蚂蚁咬一样的疼痛,那是暗劲如针,传递得再隐秘,也必定会使受害者感觉得到。
高金刚知道,章仇兼琼刚才的可是实话,再不急点回朝廷,找包善灵这样的御医看看,自己恐怕是好不了的了,于是再也不理拉拢的事情,急急的收拾了行礼起身,心中恨章仇兼琼至极,也不和他话别,径自带领手下三百人回归长安。
章仇兼琼听手下来报,高金刚如此如此,也不理会,心中冷笑,就是皇上问我,我也还是先前的话,高金刚,看来你就等着人度你去西方极乐世界做金刚了,妈妈的,如此的死心的整我,这就是利益熏心的报应!
果然,高金刚的病情一日比一日重,还没有能回到朝廷,已经死半路上,手下宦官只好将他的灵柩运回京城,并且立即向高力士报告此事。
高金刚临死之前,将一切前因后果都写在一封信里,高力士因此知道他是死于厉害之极的暗柔劲力之下,但想到章仇兼琼一口咬定高金刚是死于血蚁之下,甚为难办,但势逼如此,决心给自己的这个兄弟报仇。
请有鲜花的支持一下,谢谢!。
您的留言哪怕只是一个都会成为作者创作的动力,请努力为作者加油吧!(记住我们的网址
第七十八章谗者当诛
(记住我们的网址高力士所居住的终南别业里,高金刚的尸体被放在一个优质的楠木棺材里,尸体一丝不挂,高力士和马正章都是面色凝重,都仔细的观察尸身,想从这上面看到一些端倪。
但使马正章失望的是,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只有高力士极细心的才看到他下阴命门有一个如针尖般的小孔,马正章随着他的目光,很快的也看到了,脸上露出骇然的神色,颤声道:“章仇兼琼的武功,已经达到暗柔的层次,公公,我现在或者也还没有达到他的水平。”
高力士就眯缝起一只眼睛,有些神秘的道:“就是本座,或许也没有他现在的武功,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他武功已入化境,手脚上已经练到暗柔的境地,放眼天下武林,难有他的对手,我倒是一直小觑了他,不然的话,也不会让金刚白白的去送死啦,哎,金刚!”
高力士拍了拍高金刚的尸身,想到高金刚一生忠于自己,本想提拔他,想不到竟死在章仇兼琼的手中,心中叹息,吩咐道:“将他给本坐好好的葬了,以侯爵之礼,我知道,高金刚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封侯爵!”
“是!”他手下的人答应了,高力士当先出了门,马正章进跟在后面。在马正章的心中,这个时候才真的产生了震动。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已经天下无敌了,他知道,高力士高公公的武功虽高,但却从来不轻易显露,而且他自忖,武功并不在高公公之下,可现在,他一见了高金刚的伤势,就知道,要以暗劲的手法伤人,自己也能办得到,但却很难做到像章仇兼琼这样不露丝毫痕迹,而且据一起回来的别的宦官,章仇兼琼是在演武场上和高金刚交手时施的辣手,高金刚的武功,自己乃是深知,也算是一个高手,但竟章仇兼琼竟能伤他于无形,他自忖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是无法办到。
高力士坐在客厅的雕花大椅上:“大家都章仇兼琼的武功厉害,想不到真的如此,他手段如此高明,要是不能尽快的解决他,以后再要对付他,就困难了。”
“为什么,公公?”马正章问,显得很疑惑。
“这很简单,他是一方节度使,手握近十万大军的兵权,要是让他整顿好军心,不仅我和李相拿他没办法,就是皇上,也不一定对他有办法。”
“什么,他,他敢造反?”马正章睁大了眼睛。
“他有什么不敢的,他在长安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物,要是到时候皇上真的撤他的官,不定他就会起反叛之心,他手握兵权,皇上又能把他怎么样?”
马正章的眼睛再次圆睁:“不大可能吧,公公,要是他起兵反叛,皇上会杀了他全家老幼的,他的家人可全都在长安。”
高力士就道:“我看靠不住,章仇兼琼是个为达目的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再了,要是知道了皇上想贬他官职的意图,他可能会设法先保全自己的家小,再反叛也不迟。”
“恩,有这个可能,那高公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不急,李相比我我们更急,我想他会想到办法的,老奴也该上朝了,这就看看皇上的意思吧。”
朝廷里,四处龙形花纹的朝堂上,李隆基今日破例的早朝,见到众臣子一脸的肃穆,心中甚喜,正想像以前一样几句轻松的话儿之后再正事,却想不到黄门侍郎唐朝当先出班奏道:“皇上,微臣有本要奏。”
李隆基就有趣的看着唐朝,哼,这小子,就是不会揣摩朕的圣意,拖长了声音道:“呈上来!”
唐朝这几日之中投身在芹儿的温柔乡之中,本来无心管理朝廷这些事情,再了,以他以前和南诏的瓜葛(他曾任南诏使臣),也不宜在这样的时候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但郁闷的是,李林甫昨天晚上又是夤夜来访,要自己给他点面子,出班向皇上禀报一下剑南的军情,交给他一个事先就准备好的奏本。
唐朝一听,立即就知道了,禀告是假,进谗是真,狼坪大败的消息很快的传回了朝廷,这个时候,满朝文武都知道了这件事,大家虽然谁都不,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皇上会贬去章仇兼琼剑南节度使的官职,但奇怪的是,七八日过去了,皇上虽然早知道狼坪惨败的消息,却是提也不提这事,好象将这样的军国大事忘记了。
李林甫狡猾无比,以他的心思,还是觉得皇上会立即换人,所以乐得静观其变,但见这七八日过去,皇上毫无动静,生怕章仇兼琼请得韦坚这些人给他疏通,皇上会不追究他这次大败的责任,所以想到请唐朝替他出头奏闻。
他本也想找他手手下的几个尚书出来奏本,但以皇上的精明,一下子就会想到这是他授意的,他这段时间很不得意,因为被皇上疑心他派人刺杀唐朝的缘故,对他甚为恼怒,觉得他专横跋扈,甚至觉得他就是杀死王巨的凶手,因为王巨是他手下的人,或许是因为不听从他的指挥,所以对他下了毒手。再加上对选立太子一事上,这家伙又和自己作对,很想罢免了他的相位,将张九龄重新召回朝廷,但想到张九龄这老家伙太也爱唠叨,什么事情都管,要是他一回朝,自己逍遥快乐的日子算是完结了,所以还暂时将李林甫留着,以观后效。
就因为这样,李林甫不愿在这样的时候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况且,他上次是当面章仇兼琼的坏话,他和南诏李格桑勾结,结果却传来剑南大捷的消息,使他的谎言不攻自破,闹了一个大大的笑话,事后,他只得派人将那南诏使节杀了了事,自然是害怕以后真相大白,自己在朝廷上公然诬陷边疆大臣,这可是一个大罪,就是惹人疑心也不得了。
果然,这件事情很快的经过韦坚的口传进了皇上的耳朵,是上次在朝廷上作证污蔑章仇兼琼的南诏使节忽然暴病身亡,此事十分的可疑。
韦坚本以为这个事情一报上去,李林甫和可能从相位上跌下来,想不大皇上竟然不闻不问,仿佛没有这件事情一样,知道帝心难测,也只得罢了。
就因为这件事情之后,不少朝臣开始倒向博学多才的韦坚,李林甫现在,可是到了他为相以来十分尴尬的境地,不除章仇兼琼,自己在朝廷上的威信大为降低,完全有被韦坚压倒的可能。
所以他才不惜大降身份,第二次到唐朝的终南豪宅,请求唐朝出马。
唐朝本不想出马的,但想到南诏要是有了章仇兼琼这样的劲敌,对以后的计划可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再加上陛下李格桑已经当面请求他回来将章仇兼琼干倒,所以就做个顺水人情,愿意奏章仇兼琼一本。
李隆基拿着奏折,以一目十行的度,很快的将奏折的了,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心想,终于有人出来章仇兼琼的坏话了,朕一直就在等这个人,只是由唐朝来,似乎有些奇怪,但以他的睿智,立即想到,他为什么要整章仇兼琼,他和李林甫不是对着干的吗,怎么现在似乎反而是在为李林甫话?难道,他还和南诏有着不可告人的联系?
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觉得不可能,朕如此重用他,就是让他当南诏的国王,又哪里像现在当黄门侍郎的风光,况且,他一个小小的南诏使臣,朕能够这样对待他,他该不会起2心吧?
当下脸色渐渐转为严厉,看着下面的唐朝,心中冷笑的想,我就是觉得此事或许对章仇兼琼不利,所以不要唐朝自己,而要他上奏折,而今果然,奏折上的文字,矛头直指章仇兼琼,什么南诏和唐朝二十年不动刀兵,就是因为章仇好勇斗狠,杀了对方三千人马,现在狼正轩又通过狼坪一役找回场子,而且奏折中直言章仇兼琼无统兵能力,既然敢对南诏下手,就该想到南诏可能会有的反击,疏于防范,结果被狼正轩打败的时候,烽火台没有起到传递警示的作用,而且,被南诏不足三千的军队灭了自己这方三千人,简直可是奇耻大辱,这明章仇兼琼治军无方,军队战斗力不堪一击,根本不配留在剑南节度使的高位上。
李隆基想,嘿嘿,唐朝这小子倒是有些文才,分析得也头头是道,但就是不能揣摩朕的意思,显然还不会作官,当下沉着脸道:“一派胡言!”
唐朝再也想不到皇上会出这样的话来,赶紧跪下,磕头出血道:“请皇上恕罪!”
奶奶,不管自己是不是真有罪,先这句话总是没有错的。
只听李隆基道:“以朕所知,章节度上次进攻南诏,的确不是他的本意,他是想通过作战表明,他是忠心于朕的,不像有的人他勾结南诏李格桑,正因为这样,他才得罪了南诏,所以才有这次的突袭,惨败,但这也不能全怪章将军,据朕所知,唐朝和南诏边关甚广,狼正轩率领的,又是南诏的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却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只选择一个据点进行突然袭击,控制了烽火台,谁也防备不了。”
这个时候,李林甫忽然出班奏道:“皇上,臣有话要。”
李隆基一笑,嘿嘿,这小子要来反驳我的话了,但还是和颜悦色的道:“李爱卿,你想什么?”
“回皇上,臣以为,烽火台要是守备森严,防范周密的话,并不会被人攻一个措手不及,不定要是及早示警,还可以调动大军围捕狼正轩。”
李隆基脸上现出一丝不屑,哼,这老家伙,还真敢和朕对着干了,他以前和从来也不敢这样啊,但转念一想,顿时就释然了,朕这段时间也大大的扫了他宰相的面子,也许,章仇兼琼真的不是一个将才,只是一个武夫,你要他像上次一样打个漂亮仗,他能够办到,但要他治理好军队,却是不行。但自己的话已经出口,自来天子无戏言,也是正色道:“李爱卿,你刚才的话,也并非没有道理,不过,剑南战线太长,还要防备吐蕃,狼正轩以精锐之师实施突袭,的确很难防备,而且以实力而论,双方悬殊过大,即使有烽火台示警,但狼正轩带领的都是骑兵,这次兵败,实是有因。不过,胜就是胜,败就是败,朕在这里这话,不是想给章仇兼琼洗刷战败之罪,而是就事论事,胜则加赏,败则思刑,章仇兼琼将军上次有大功,这次有大过,而且功过相当,所以二者抵消,朕和满朝文武都静观剑南战事,到时候再做定夺吧!”
满朝文武见李隆基高大的身形屹立在龙椅里,出这样的话来,已经知道皇上是铁了心相信章仇兼琼的忠心了,不敢出丝毫声音。
李隆基的眼光在众臣子身上扫过,忽然停留在跪在地上不敢起来的唐朝身上:“唐巢,你知罪了吗?”
“臣,臣不知,请皇上告知。”,老子又有什么罪,我所的,哪样又不是真话,只不过,目的有点不良。
李隆基就道:“你这就叫进谗言,你知道吗,每每看到你这样的臣子,我就想到小人两个字。”
啊,唐朝一听,心中凉了半截,皇上,别了行不行?
但李隆基显然还想再几句:“谗者当诛!唐朝,你知道这话的意思吧?”
唐朝的腿打了两闪:“臣知道。”
“是什么意思?”李隆基大声的问。
唐朝就战战兢兢的道:“是,是进谗言的人,应该被,被诛。”
李隆基就笑了起来:“很好,回答得很好,那朕问你,你这样做,该不不该诛?”
这可要了唐朝的命,要是不该吧,显然没有揣摩圣意,有很大的风险,要不当诛吧,万一皇上因为这事将自己杀了,可就大大的不值了。”、
正在他五心不定的时候,李隆基冷笑一声:“怎么,这么简单个问题就把你拦住了?”
经这一吓,唐朝练的什么内功都不管用,心神大乱:“当,当诛。”
李隆基一听,笑了起来,这小子这次终于学了乖,知道朕要他的意思了。
然后,他向着李林甫道:“李爱卿,那您觉得他当诛吗?”
李林甫就从容一笑:“回皇上,臣觉得不该诛。”
“却是为何?”
李林甫就在肚子中道,,这个奏折是我亲自写的,写得可谓是条理分明,证据确凿,想不到皇上铁了心维护章仇兼琼,也没办法,但这个理,却是要辨一下的,当下道:“皇上,唐侍郎的奏折,臣候朝的时候看过,的是剑南军中军务废弛,防备不严,这次战败的责任,很大程度是出在消息不畅方面,要是烽火台不被敌人控制,迅传递消息出去,章将军带大军立即救援,胜败之数还很难,唐侍所的都是实情,称不上谗言,自然就不该诛杀了。”
李隆基哈哈大笑:“唐朝,平身吧!”
“谢皇上!”唐朝好不艰难的站了起来,摸着额头被磕出的血伤,心中反有些感激李林甫,这老家伙不对付我,果然是不对付我,在这样关键的时候敢于帮自己上几句话,倒算得是肝胆相照的朋友了。他却不知道,授意唐朝出奏折的人是他,他一早已经向自己的心腹们透露了这件事,对于唐朝愿意帮忙,都感觉十分的惊讶。在这样的时候,要是李林甫再落井下石,真的让李隆基杀了唐朝,不免要被那一帮手下看白了,自己心狠手辣,连替自己做事的人都不救,不免人人自危,这一点,显然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并且,以他地李隆基的了解,他这些话,无非是向满朝文武传递一个信息,不要当进谗言的人,谗者当诛,并不会着的杀了唐朝。
李隆基笑道:“唐朝,受惊了,不过,你想没想过,朕刚才,看到你这样的人,就好象看到了小人,是什么意思,你猜得到吗?”
“臣愚蠢,请皇上指点矛塞。”
“朕就要你看,回答。”
“是皇上,臣以为,这是因为微臣的年纪还小,刚刚二十岁就做上了黄门侍郎,皇上似乎嫌微臣的年纪太小了。”
李隆基就微笑的摇头:“不是,昔日的甘罗十二岁做宰相,你年龄比他大了不少,不是朕见你年纪小才将你认为是小人的,再猜。”
“那,那想必是觉得臣这样上奏折,想要不利于章仇兼琼将军,是个陷害忠良的小人了。”唐朝终于可耻的道。他知道,皇上要的就是这句话,但一下子猜中,恐怕显得自己太聪明了,所以分用两次才猜中。
李隆基闻言,果然大喜点头:“是啊,朕就是这个意思,小人和大人的区别,不在于年纪相差多少,而在于他做的事,章仇兼琼将军在边关抛头颅,洒热血,击败了南诏,现在他受一点小小的挫折,就立即将他拉下马,这,就是朕心中的小人,毕竟,人不是神,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章将军武功是高的,这是朕深知的,我想,一个人既然能将武功练到极高,在其他的方面也能够做得很好,今后关于剑南的事情,朕会亲自过问。”
群臣听了这一番话,都知道了一个事实,皇上现在相信章仇兼琼将军,要打他的主意,还是以后吧!
接下来,李隆基有处理了两件事情,一是山东大旱,赈济灾民的事情,一是祈求雨的事情,讨论了很久,最终下了定论,叫户部尚书张行佑到山东开仓赈济灾民。唐朝事不关己,听得直想打瞌睡,正在试着自己新学的武功,在睡觉走路的时候都能练武,现在在朝廷上听这些废话,那就当是自己睡着了,看能不能在这样的时候搬运自己经脉**道中的内力,以期达到增加内力的效果。
“唐朝,你在干什么?”李隆基的这声呼喊,将他从黄梁美梦中惊醒。
睁开眼睛一看,包括皇帝,所有的朝臣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这才慌了神:“回皇上,臣,臣刚有点头晕,所以,所以闭上眼睛栖息了一下。”
李隆基自然相信了,心中苦笑的想,这小子,真的是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朕在讨论国家大事,这小子倒好,竟然在朝廷上睡着了,不收拾他一下,恐怕是不行的,当下皮笑肉不笑的道:“哦,是这样,那你现在好了吗?”
“回皇上,微臣已经好了,现在不昏了。”
哼,谎言!李隆基冷笑的想,随即道:“唐朝,至于到山东求雨的事情,就叫你去办吧!”
“回,回皇上,臣不会求雨,还是,还是叫礼部去办吧?”
“放肆!朕的话你也敢推三阻四的,就着你以黄门侍郎兼山东求雨大使的身份,会同玉真道场的祈雨道人,即刻前往山东,务必在十五日之内求到甘霖一场,不然的话,提项上人头来见朕,还不谢恩?”
唐朝心中郁闷得很,皇上,你这不是寻着刺儿来要我这条小命吗,,刚刚从大理来了舍瓦等高手,本想在京城大干一场,至少,也当做几件轰轰烈烈的事情,建立自己的班底,在朝廷立住脚,想不到皇上不知听信了谁了的谗言,现在似乎是开始对付我唐朝了。
不过,他倒是知道违抗圣旨的后果,只得跪下道:“谢皇上隆恩,臣遵旨。”仓促之间,将这两句乱了顺序,但也顾不得了,李隆基暗暗好笑,哼,这小子,既然杨玉环那样的夸他,玉真姐也在我面前夸他,倒要看看他有没有真才实学,以他这样的年龄,做到黄门侍郎,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不做出点突出的成绩来,世人都会朕滥封官职,那可不好了。
唐朝可不知道皇上是这样想的,还以为皇上从哪里知道了自己背叛他的事情,心中吓得抖,很想就此逃回南诏,再不理会唐朝内部的事情了。
请有鲜花的支持一下,谢谢!。
您的留言哪怕只是一个都会成为作者创作的动力,请努力为作者加油吧!(记住我们的网址
第七十九章惊才绝艳
(记住我们的下朝的时候,唐朝就微笑起来,,我现在也过过钦差大臣的瘾,就去山东转转,要是十五日之内真的没有雨,那就逃回南诏吧,心中打定主意,反觉得异常的惬意,不管怎样,先把小命保住,这是最重要的事情。
其实,不仅唐朝,就是李林甫以前当黄门侍郎的时候,李隆基也不时的给他出出难题,为的,就是考较一下你的能力,看你能不能接受重用,毕竟,黄门侍郎这样的人,以后是宰相和各部尚书的天然人选。
山东大旱,已经连续九个月不下雨了,,只给老子十五天的时间,希望显然是渺茫之极,但在离开唐朝之前,顺便到孔夫子的故乡山东曲阜去转转,也未必不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本钦差大人倒也可以摆摆威风了,一想到这里,甚觉有趣。
这天回家的时候,正遇上杨国忠前来拜访,虽然不想和这样的家伙多所结交,但想到他毕竟是杨玉环的堂哥,要是以后没有记错的话,他以后就是李林甫的接班人,将来大唐的宰相,这样的人,毕竟还是不能真的得罪了。
杨国忠走进来的,唐朝全府的丫鬟都围拢过来看,毕竟,这个男人太漂亮了,真的是漂亮,也怪不得这么丫鬟奴婢。
唐朝眼中微微露出嫉妒意,随即释然了,听战国的时候楚国贵族特好男色,看来杨国忠如果生在那个时代,倒是可以大展手脚了。
杨国忠昂然的进了厅堂,四周雕梁画栋,啧啧称赞道:“唐大人,您真是会享福啊?”
“哪里哪里,蜗居不堪入眼,来来来,客厅里坐!”
一到客厅坐下,杨国忠就很兴奋的道:“章仇兼琼将军这次可得重重的谢我,我刚才已经听今天朝廷里生的事情了。”
唐朝心中一惊,这小子不简单啊,听他话的口气,刚刚在朝廷上生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当下道:“他为什么谢你?”
“这还不简单,唐朝大人,是这样的,他让我送我妹妹杨贵妃的礼物,我除了将一串珍珠拿来自己用之外,别的可都全送给了我妹妹,我妹妹一见就十分的喜欢,是特别喜欢章将军送的那种白得像雪一样的貂皮,唐朝大人您见过我妹妹不久,她也召见我了,我就把章仇兼琼的事情向她再了下,她当时很高兴,是小事一桩,她会帮这个忙的,我还求我妹妹,合适的时候也给我弄一个官来当当。”
“她都答应了?”唐朝忽然感觉有些醋意。
“当然,我是她堂哥,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有这个情分,她能不答应我吗?”
“哦,那这次皇上不治章仇兼琼的罪,就是因为杨贵妃娘娘在皇上面前给他了好话?”
“那还用,我这次来,就是向三弟这个事,还有,我听三弟现在遇到点麻烦,要是山东求雨,事情有点棘手是不是?”
唐朝本对这个大哥没怎么放在眼里,但见他如此热心的为自己着想,心中顿时升起一种感激之意:“是啊,小弟知道,皇上的意思,就是不想让我在朝廷里,他这样做,是寻我的事,九个月都没下雨,我有什么办法能在十五天里求出雨来,这不是摆明了整我吗?”
杨国忠道:“这却是不然,你想想,皇上不是派玉真观中的道士和你一起去祈雨吗,要是真下不了雨,朝廷还不是有责任,朝廷没有福泽,不能降雨,那个时候,也损害了朝廷的名声,也许,皇上这样做,真的是在考验你也不定,我认识一个游方道士,茅山人,听道法高强,可以呼风唤雨,要不要给贤弟介绍一下?”
唐朝的眼睛立即亮了:“茅山道士,很有名的?”
杨国忠就道:“是啊,听一般的道士,只能穿墙,附影,都算是道法高强了,但这个茅山道士,却真的能呼风唤雨,有特意的能力。”
“快快,快,他姓甚名谁,现居何处?”唐朝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心情之急切可知。
杨国忠笑道:“三弟不要急,所谓是‘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你终日住在终南山之中,却想不到这里却是藏龙卧虎,有的是高人,只不过你没有去现罢了。”
“你,你就在这终南山之中?”唐朝心中勃勃然的想,同时有几分相信,我师傅孙思邈那样的高人,都住在这终南山之中,别的异士高人住在终南山之中,那也是寻常之极的事情。
“是啊,我知道他的住所,前几日他到虢国夫人的府上化缘,我有幸认识了他。起认识这人,还真的有一番遇合。”
唐朝急着要去礼部商洽去山东求雨的事情,知道时间就是自己的性命,要是在十五日之内没有雨,一旦被皇上抓住了,那就难免赔上自己的一条小命,哪里有时间听他什么故事,着急道:“大哥,故事就以后再吧,我们这就去找他,小弟现在的时间,可是比黄金还宝贵啊?”
杨国忠一笑:“是啊,为兄倒是糊涂了,走,一边走我一边给你。”
时间紧迫,唐朝也来不及向师傅告别,只向舍瓦简单的明白了事情的经过,要他和专氏五虎准备好行礼,随自己前往终南山北坡绝顶,他知道,以师傅的武功,别人是伤害不了他的,要是自己真的完不成皇上的任务,只好带着舍瓦等人先逃回南诏,毕竟,保全实力是至关重要的,要是自己的事情一,舍瓦等人驻守在京师,出了什么意外,那可是很大的损失,专氏四虎都是勇将,一旦有失,那可是南诏的大损失了。
其实,唐朝这样做,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缓急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一下,毕竟,山东生了那样的大旱,粮食不产,盗贼必多,有了舍瓦这样的高手在身边,等于是买了一张护身符,师傅有这么多奴婢供养着他,倒也可以颐养天年,不必以九十九岁的年纪跋涉江湖了。
但奇怪的,当唐朝带着专氏五虎和舍瓦以及杨国忠就要出门的时候,孙思邈仙风道骨的身形出现在门口:“孩子,你们的话,我都听到了,不过,耽误皇上吩咐的事情,就不要去做了,还是直接去山东吧!”
杨国忠的脸上一红:“孙,孙前辈,那个道士很灵验的。”
孙思邈的脸一沉:“本人九十九的年纪,什么人没见过,别去信这些邪术,孩子,快去山东吧,那里的百姓还在等着你去祈雨呢!”
“是,师傅,徒儿拜别!”下跪下去。
孙思邈赶紧将他拉了起来:“孩子,道士的东西大多是虚文,没有实际效力,回来的时候,师傅也可以传你一些,去吧!不过,杨居士这样的人,你就不用带去了,心!”
在途非止一日,唐朝带领舍瓦等人来到山东曲阜,渐渐春光不再,举目之处只见树叶灰败枯萎,田里不生禾苗,只有几星如沙漠里的杂草,到处是饿殍,有老人妇孺,皆丑陋不成模样,衣衫褴褛,露出东一块西一块的肌肤,都是黑黄的颜色,仿佛刚产生的牛屎,望之另人作呕。
唐朝和舍瓦等人以及求雨的道人则乘坐在三辆豪华的大车里,车用的是一品大官的派头,驷马车,四匹黑色的骏马车厢后粮草充足,奋麝扬蹄,拖得山东平原上烟尘滚滚。
唐朝手里拿着一杯冰水,看着低矮的空气里时时的爆出的一声鸟鸣,觉得惬意得很,,终于离开了京城那危险的地方,现在,我是钦差大臣,而且身边还有不少的高手,专信得好,就是遇上了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自己也是丝毫不惧,只觉得天下事情在自己掌握之中。
这样的感觉,非常的奇妙,那是一种无人无我的自由境界,只觉得天地都和自己合二为一,无意之间,唐朝体会到了以前历史老师经常所的儒家天人合一的道理,也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人没有任何危险的时候,才能够这样清晰的感觉到自然界,感觉到心灵的恬静。
唐朝的身心处在绝对的放松之中,他甚至暂时也忘记了皇上十五日之内没有求到雨自己就要提项上人头去见他的话,他想到了权力的可贵,妈妈的,要是没有当钦差大臣,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感受到今天的心境。
只有对生活明悟的人,才能有这样的心境,也只有这样的心境。才能在作官和学武上都取得惊人的成就,以前,唐朝在电视里看到才十七岁的李世石击败了世界上所有最著名的围棋高手,心中就产生了一种向往,一种震动,这小子不上学,只学棋,想不到竟在那样稚嫩的年龄,击败天下所有的高手,成为Lg杯冠军。
绝顶高种境界,是一种几乎无法用言语表述的存在,甚至不以年龄作为高下的分野,吴清源东渡日本的时候,天下无抗手,所拥有的,也是比一般绝顶棋手多一分沉稳的心态,任何棋手都不能从落子开始,算出从一劫争开始时落子的东西南北147手,这就是用象棋的时候电脑可以轻易的击败一流棋手,而电脑却对围棋绝顶高时候无可奈何的原因。
世界上有些东西,你要去算,各方面都要去算,那是永远算不完的,你没有电脑那样强的计算能力和记忆能力,人本身是物质的,你永远局限在自然界里,是自然界的产物,不会越自然成为一个虚无的存在,若真的有,像那些修仙者可以与天地同寿,可以与日月同光,那就纯粹是神话了。
所以,人力有时而穷,无数的伟人在面对生死和自然界大威力的时候,都无可奈何。
再伟岸的人生,也不过是和人类和类似人类的东西相比,谁想得到在无穷宇宙中都是一粒沙,一颗屎,所以人活的就是一种心态!
正当唐朝活在无我和真我之境之中的时候,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危险之事。
他的马车高高在前,向着官道急驰,四周灰尘大起,大路高敞,本来,这样的情形,任谁也不会选择这样的时候暗算,但驾车的专信忽然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杀机,他立即控辔,拔刀,因为一枪逼来。
当暗杀一起,专信立即就知道刺杀者的心意,先料理了自己,于是他挥刀狂斫,但没有用,他一刀砍空,然后,他的身体就被一种奇异的牵引力向外一拨,然后,他就感觉自己头重脚轻的向干燥的地面扑了下去。
他只好如此,他不敢在半空中强行拧身,那样的话,他的腰会断掉,并且即使那样,也不一定能阻止敌人对车中唐朝的暗袭。
唐朝本能的惊起,身子忽然轻飘飘的跃了起来,在空中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向一丈开外的麦地扑去,这个时候,在空中一瞥的唐朝,却看到了一副壮丽的景象!
他乘坐的马车被挑起,被一杆大枪挑起,枪杆弯弯如弓,四匹马的缰绳齐断,嘶鸣着向四方冲出,后面车上的舍瓦看得清楚,也就在枪要挑上车的一瞬之间,抢尖闪动了四次,然后,牛筋做的缰绳就那么朽木一般的断了,然后,马车被挑起,在空中呼啦的打了个旋转,落向唐朝,或者不如是砸向唐朝。
唐朝在空中鹞子翻身的时候,已经将身上残余的动势用尽,由于是翻滚而下,在空中停留的时间稍久,马车竟然能后先至,暗杀者对力道的把握,已经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境地,于是唐朝本能的一击车辕。
就听哗啦一声,坚硬的樟木车辕被击得变成曲尺一把,然后,将唐朝箭一般的射出,持枪之人手腕一转,天地间的一切似乎在刹那间凝固,唐朝的眼中,只看到一丝枪尖的残影,然后,他听到呼啸的风声,如铁哨惊鸣,炸得他的耳朵都麻了,他知道,这样的一枪,足可以置自己于死地,要是自己在,尚可以借着灵巧的身法躲避,闪展腾挪,但现在枪势一起,虽只一枪,但唐朝却觉得全身都是空门,全身都暴露在他的攻击范围之内,持枪的人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知道,现在还不是出枪的最好时机,他要等到枪尖距离唐朝咫尺之间的时候再出雷霆一枪!
这一枪的风度,这一枪的美丽,这一枪的不可一世,足可以用惊才绝艳来形容,处在枪势中的人们,就好象大海海啸旋涡中的一只蚂蚁,没有一点生还的可能,唐朝,已经必死无疑!
但有一个前提,要是没有人救他的命的话!
舍瓦救了他!
就在枪挑马车的时候,舍瓦已经腾身跃起,然后,剑光暴盛,他终于出了他的剑。
就在枪尖就要将唐朝格杀于当场的一刹那间,舍瓦的剑尖爆出离合的神光,准确的命中了枪尖。
叮的一串歇斯底里的尖响,如爆豆一般的声音响彻了全场,枪剑也不知在刹那间交击了多少次,终于,擦卡一声,这持枪黑衣人的手上的枪出一声郁闷的断裂声,然后,从中间一分为二,但黑衣人半步不退,只是脸上露出十分惋惜又十分自负的神色。
这个时候,舍瓦已经落下地来,如一粒微尘。
这黑衣人是一个蒙面人,只留下一张炯炯有神的眼睛露在外面,一望而知气度不凡,只见他任由唐朝和舍瓦落地,用了重浊的声音道:“好功夫!不知道中原武林中,何时出了阁下这样的人物?”
舍瓦就一笑:“好功夫,你也是个人物,我险些就丧在你的手里。”
这黑衣人就一笑道:“不错,要是我手里的是一杆精钢铁枪,我或许真能杀了你,可惜可惜,我从不用铁枪,因为那太笨重。”
这个时候,舍瓦脸上才现出骇然的神色,因为,他看到了掉在地下的枪头,以及一根已经断为两截的树干。
这是一根不大的树干,大约九尺,还有不少的新芽暴露在外面,断折的地方并不齐整,显然并非是以刀剑砍削,而是以掌力切削而成。
这虽然是一棵小树,但却是十分坚韧的柳树,可见此人的武功已经到了能柔能刚的地步,这使他想到了唐朝昨天给他的章仇兼琼的事情,这人的武功,应该不在章仇兼琼之下。
而且,刚才要不是我以宝剑削断了他的大枪,我身在半空中,处境十分的不利,险些丧生在他的手里,并没有胡乱话。
唐朝现在还是心有余悸,但他的心思转得很快,这人如此高强的武功,并且又是蒙面,那么一定是中原武林中一位著名的高手,那,又是谁呢?
这个时候,专氏五虎已经和唐朝舍瓦一起,隐隐将这黑衣人包围了起来。
在这样的阵容面前,天下再强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也在这样的时候,黑衣蒙面人脸上露出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后悔。
他后悔自己太过轻敌,竟然这样单枪匹马的前来刺杀唐朝。
他也是受人之托,临行前,要他动手的那个人,暗中已经将唐朝这次前去山东求雨要带的几个人都做了详细的介绍,他一听,只有这个专信的武功还差强人意,但和自己一比,也有断不小的距离,即使唐朝和专信的身手差不多,但他要对付的只是唐朝,一旦得手,立即遁走,本是十拿九稳,因此才自重身份,将光明正大的拦路行刺。
但他遇到了舍瓦。
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然有这样高强的武功,这样一个个子不高,秃头大耳,相貌平平的人,竟然有这样高强的身手,就看他这手剑法,灵活圆容,已经深得剑法的真谛,自己一对一的和他交手,也不见得能胜过他,现在再加上那个武功不错的专信,要是唐朝和另外几人的武功和专信相差无几,那么自己现在的处境真的是危险到了极点,一旦被舍瓦缠上,那今日十九就会将性命送在这里。
唐朝见合围之势已成,却不急于进攻,只是道:“蒙面的人,我问你,本官和你有和冤仇,你要这样来害我?”
这黑衣人哼了一声并不置答,似乎觉得回答他显得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但唐朝并不生气:“蒙面的朋友,你虽然想杀了我,但我唐朝怎会杀你,以我之见,你如此高强的身手,不像个为非作歹的小人,我估计你是受人请托,你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立即将你放走,现在的形势,你也看见了,要是你不给我个交代,你今天是很难生出此地的,我的话没错吧?”
黑衣人终于点头,但显然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缓慢的道:“你有什么条件?”
“我的条件很简单,你将来不要再刺杀我了,我就放你走!”
黑衣蒙面人再也想不到唐朝会提这样轻的一下条件,不禁甚为吃惊,他本以为唐朝会问主使他的人是谁,冷笑一声道:“就这样一个条件,你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我唐朝何必假话,我相信你,你应该是一个有担当,有身份人物,出来的话,就一定能做得到。”
这黑衣人就有些狡黠的一笑:“你并不认识我,万一我是一个无信之徒,你怎么办?”
唐朝不慌不忙的道:“唐朝虽然无知,但也知道,如阁下这般惊人武功,普天之下,应该不会过五位,而这五位高手,肯定都是江湖中威名赫赫的人物,你这样的人,只要以后不再以我为敌,我唐朝有什么好怕的?”
人都喜欢听恭维话,唐朝这几句话,乃是极高明的马屁功,是他这段日子混迹在官场之中琢磨出来的,算得是作官的上乘功夫,果然,这蒙面汉子一听,笑道:“呵呵,你将我的武功列入天下前五,未免夸大,江湖中多英雄豪杰,唐朝大人过奖啦!”
唐朝就道:“以我所知,天下前五位的高手,中州大侠铁慕容当算一位,丐帮帮主李南靖当算一位,还有就是这位舍瓦大侠,当算得上,至于其余的两位,朝廷中著名的马正章以及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都有可能算得上,只要是绝顶的高手,无不身经百战,要是没有名,都称不上绝顶的高手,我想阁下既然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想必是个很有身份的大高手,唐朝只求您以后不对付我,别的事情,就是不问,也能知道一二,倒不用使阁下背负失信的恶言了,这样来,阁下是答应我刚才的这个条件了?”
“等等!”唐朝的心跳了一跳,他知道,即使以目前的阵容,是过后豪华了,但真的要留下此人,怕仍然难以办到,要是以后他阴魂不散的找上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难防住此人的狙杀的。
但这黑衣蒙面人忽然一声长叹:“哎。我为朋友做到这样,也算是尽力了,大人也不能怪我,告辞!”
着将拳一拱,转身走出,根本不理将后背空门卖给了身后的舍瓦。
唐朝心中大喜,他知道,他既然走出,那就等于是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多么高傲的人,就是在认输的时候,也是绝不肯一句示弱的话。这样看来,此人在武林中的地位一定不低,再加上自己亲眼见到了他的身高体貌和眼睛,这样看来,和师傅孙思邈所的丐帮帮主李南靖什么的相似。
难道,刚才以一杆木枪刺杀我的,就是丐帮的现任帮主,也许,他不用自己擅长的青竹杖,却用了一杆在战阵之中经常使用的大枪,为的就是掩人耳目。
可要这一切是真的话,那又是谁能请动这样的高手呢?
这样的武林高手,靠差遣是不行的,肯定是借用了一些情面等因素,可,朝廷中谁又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请得动这样一位大高手来给他当枪使呢?
几乎是立即的,唐朝想到了李林甫,会是他吗?
请有鲜花的支持一下,谢谢!。
您的留言哪怕只是一个都会成为作者创作的动力,请努力为作者加油吧!(记住我们的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