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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空     飞越唐朝txt下载     飞越唐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二章非你不嫁

    唐朝没有损失一兵一卒,放火焚烧了布贴押运的粮草,亲自骑着战利品火电马回到了驻扎的绿洲。消息一传出,耶律雄姿和蓝鲸都向唐朝表示祝贺,欢庆自不在话下。

    布贴逃得一条性命,想到唐朝的武功,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无力的感觉,他天赋异禀,再加上遇到汉人明师,传以高深唐手内功,在突厥纵横无敌,想不到竟挡不住别人十招。但他也禁不住佩服,唐朝此人说话算话,的确是个君子,说只要我挡住他十招,就饶我一命,我挡住了十招,他果然放了我一条性命,换了是其他的人,既然擒住了我,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布贴带领一万骑兵,火到了旭烈升军中,将粮草被焚烧的消息禀报了。旭烈升此时的眼睛血红,红丝密布,本已经焦头烂额,再一听此消息,大叫一声,忽然昏倒。

    布贴等诸将赶紧扶住,半晌方醒,仰天叹息道:“唐朝,我誓杀你!”咬牙切齿。

    他这样武功的人,身体又是极好,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因为连日来劳心劳神,十余日睡不着觉,再一听这噩耗,知道最后的希望也已经破灭,哪能不气?

    他一辈子在大沙漠上纵横驰骋,只有敌人害怕的份,哪里像今天这样狼狈过,所以急怒攻心之下,昏迷了过去。

    “可是,大帅,我军中无粮,旦夕可尽,现在又没有补给,现在要杀唐朝,似乎很难,不如——?”布贴说到这里,忽然不再说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旭烈升眼中忽然有了泪花。

    他自小跟随旭烈升,哪里见过他有现在的沮丧,吃惊得话也说不出了,只听旭烈升用了悲怆的声音说道:“损失了二万多兵马,这都算不了什么,随便安个罪名搪塞过去就是了,但是公主,我大突厥的公主却失陷在唐朝手中,你叫我回军,我知道你们是想要我班师,我又哪里有脸面去见罗兰阏氏和辛干可汗?”

    这个时候,在自己最亲信的弟子面前,他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现在也算是彻底的明白了唐朝的战略,那就是不和自己直接交锋,打的是游击战,抽冷子杀一枪是一枪,然后躲藏起来,遇到粮草就烧,切断自己军队的补给线,近十万的大军,粮草耗费何其巨大,自不能在安西都府久留,而且他现在还害怕唐朝趁机动攻击,他现在的军心不稳,虽有八万之众,但是唐朝手上的兵力也有三万,气势正盛,硬碰硬的交手,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军队不败。

    毕竟,打仗这件事,并不是谁的兵力更多,就一定能取胜的。

    他现在不班师,恐怕还有完败的危险!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的传令兵进入营帐:“报告大帅,唐朝安西都护唐朝在门外求见!”

    “什么,他在哪里?我杀了他!”旭烈胜哐啷一声抽出了配刀,混芒和布贴赶紧抱住了他:“大帅,万万不可,现在绝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旭烈升忽然冷静下来,将刀还鞘,冷笑一声:“我正要找他,他来得正好,他带了多少人?”

    “他只是孤身一人,一个士兵也没有带。”

    “什么?”这句话,使得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巴,有点像是听到天下最滑稽的笑话。

    “真的?”有人还不确定。

    “是真的,他还带了我们大突厥的公主,就他们两个人一起来。”

    “这——这——?”营帐里忽然鸦雀无声,不少人的脸上都现出古怪的神色,许多人心中都在想,会不会美丽的公主,已经被唐朝占了便宜?或者,已经是他的人了?

    “传!”旭烈升大喝一声,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甜甜的,原来刚才吼得过猛,已经将声带撕裂,足见他心中的愤怒。

    不过,这样一来,他这个大帅,算是冷静了下来,恢复了昔日战胜波斯,指挥若定的神态。

    唐朝全身儒将打扮,手上孔明逍遥扇,脚下小牛皮靴子,不带兵器,脚不点地一般,飘飘的走了进来,一见到旭烈升,就微笑的拱手:“大唐安西都护唐朝,单身前来拜见旭烈升元帅!”

    一种儒雅的风度,自然而然的透露了出来,似乎闲庭信步,仿佛这里不是突厥的中军帐,而是他家门口的花园。

    有几个突厥将领抽出了战刀,但被旭烈升用眼神制止了。

    “我们是敌国,你来干什么?”旭烈升道。

    “我们可以不是敌国,我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点而来的。”唐朝很友好的道。

    “这怎么可能,我突厥自汉朝以降,和汉人经常战争,我们两个民族,似乎血液之中就是仇敌,不可能真正的友好。”

    “不然!综观两国历史,战争虽然时有生,但是和平还是主流,况且,我现在要的只是三年的安定,我想这不算是奢侈吧?”

    “哼!你还是要我遵守半个月前你在突厥和我签定的条约,可是,我拿什么相信你?”

    唐朝一听这话,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他知道,旭烈升果然已生退意,和谈有了基础,赶紧道:“问得好!大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你的确很难相信我,但是我有诚意,这个诚意就是,亲自归还耶律金枝公主!”

    说完,手指一伸,在虚空之中一拂,立即拂开了耶律金枝公主身上的穴道。她显然被点了穴道,全身受制,只是腿上没有被点穴道,所以只能行走,不能说话。

    耶律公主一得自由,脸色一阵羞红,向唐朝说了声“谢谢!”,其实,她最害怕的就是当着突厥这么多将领,唐朝解开她穴道的时候在她身上动手动脚,但现在唐朝隔空解穴,使他避免了这场尴尬。

    唐朝微笑:“不用!”然后转向旭烈升,“大帅,本帅不惧身死,单身一人亲自来到虎狼军中,将公主送还,不知你觉得,本帅有没有诚意?”

    到了这个时候,旭烈升终于点头:“很好!你确实有诚意!”

    事实摆在面前,他也不得不承认,同时,他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只要找回了公主,自己在突厥的地位就稳如磐石。

    “那大帅,三年之内,我们互不侵犯,可好?”唐朝很直接的道。

    “好,本帅就如你所愿!”

    “谢大帅,本帅告辞!”唐朝也不多言,将手一拱,准备走了,在虎狼军中,能早走一刻,毕竟是好的,所以他不想耽搁时间。

    “且慢!唐朝,你以为我突厥十万大军是供桌上之牺牲,你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太不把我旭烈升和大突厥放在眼里了吧?”

    唐朝凛然转身:“你想怎样?”

    这句话一说,天气间一片肃杀,唐朝全身都在戒备中。

    旭烈升冷笑:“你知道,你武功虽然绝高,但是毕竟只有一人,本帅要杀你,你纵然能杀得不少人,但最终必死无疑?”

    “那是当然,可是,大帅,你难道没有想过,即使你杀了我,大唐朝难道就不要西域了?你以为李隆基真的那样愚蠢,放着好好的西域不要,给你突厥壮大实力?我已经探听得清楚,他已经派牛仙客带兵十万,驻扎在潼关,一旦我这里有一个小小的闪失,李隆基立即就会罢免了我的官,让牛仙客做西域都护,和突厥开战,现在的唐朝,可不是汉朝时候送公主和亲的朝廷了,有的是兵马钱粮,杀了我,于你有何好处?到时候你一旦有个失败,那不是损失一世英名?现在的丝绸之路,一直在唐朝的控制之中,突厥虽强,恐怕仍旧不能与大唐相抗衡,还是安守本分的好,你恐怕也已经探听清楚,本帅和李隆基有不小的矛盾,手下仅仅有一万兵马,要是我有十万精兵,又何必这样低声下气,冒着被围杀的凶险亲自到突厥军中,本帅诚意,天日可表,你信也行,不信也行,说吧,你想干什么?”

    这一席话,只把旭烈升说得暗暗点头,的确,要是杀了唐朝,换了其他的守将,那突厥反而危险了,现在唐朝受李隆基冷遇,手上兵力空虚,突厥正可以加紧侵略西域各国,三年之约,算是解除了东面这个最大的威胁。

    至于罗兰阏氏和唐朝有染的事情,他也已经打听得清楚,是罗兰施展了海棠**香,使得唐朝昏迷,生的那些事,本不是唐朝存心勾引罗兰,也就去了怀恨之心。

    “好!本帅敬你是条汉子,回去吧!”旭烈升终于强压下想要将唐朝围杀的念头,毕竟,他能拥有今天的地位,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

    “唐大哥,等等!”耶律金枝忽然叫住了他,而且这个称呼,使他有点脸红。

    唐朝停住脚步,用眼睛看住公主的脸:“有什么能为公主效劳的吗?”

    “你过来,过来,我只说给你一个人听!”公主忽然撒娇,使得唐朝有些不知所措。

    但他只得走了过去,耶律金枝公主就将樱桃小口凑着唐朝的耳朵,亲密的说道:“告诉你,我非你不嫁,一直在突厥等你,你一辈子不来,我就一辈子不嫁!”

    说完,公主嫣然一笑,转到中军帐后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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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不会死心

    唐朝在忐忑的心情之中离开了突厥军营,心中有一种赌博得了头彩的感觉,妈妈的,想不到旭烈升倒也并不是一个笨蛋,还是放下了暂时的恩怨和自己达成了一致。

    他本以为这家伙想到自己的女人曾经被自己玩过,可能会像一些蛮横的男人一样将情敌杀死,但是现在旭烈升显然还是以自己的前途为重,没有意气用事。

    只是使唐朝想不到的是,这个美丽的公主,被自己擒拿之后,居然会喜欢上自己,更使他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当着旭烈升等众将的面说喜欢了自己。

    以这些将领的耳力,自是将她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唐朝随即策马加鞭,向大军驻扎地绿洲行去,他倒是还防范着旭烈升有什么阴谋手段。以突厥的实力,要是刚才是帐中一拥而上,任唐朝有通天的武功,也是凶多吉少,毕竟,武功是一人敌,十人敌,百人敌的都少之又少,千人敌的则存在在神话里,传说宋朝大将杨再兴在小商桥上杀金兵三千人,疑有可能是后世史家觉得金兵太过残暴,故意夸大的言辞,并且《说岳全传》乃是小说,虚构的成分在里面,很难使人取信。

    但真正的绝顶高手,以唐朝精锐士兵的战斗力,恐怕就是百人敌,再多的话,恐怕也是不敌。所以历代的人,即使武功再高,但还是要投军之后才能挥最大的能力,就是因为匹夫之勇毕竟只适合刺杀或者江湖上的战斗,而不能产身体感摧城拔寨使政权产生的力量。

    从这个角度上说,唐人重视科举,兴文事还是有道理的。

    但唐朝的担心是多余的,直到回到营帐,没有遇到一个突厥埋伏的骑兵,显然,在明显的形势下,旭烈升已经意识到,要是再和唐朝死磕下去,自己会败得很惨,到时候十万大军都会毁在自己的手里,他简直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纵横西域的突厥骑兵,居然还会有粮草不继被困死的时候。

    突厥骑兵向来是抢粮抢人,但是现在却变成了瓮中之鳖模样,

    他心中清楚,再过十五日之后,军中无粮,只有班师一途了。

    他当然不会让唐朝就这样轻易的击败,派人四处打劫,不过边境的老百姓知道现在战事吃紧,早逃进了山里躲藏了起来,打草谷的收效甚微。

    班师,说起来虽然好听,但和狼狈逃窜是一个意思,而且,他知道,到了那个时候,唐朝会不会平安的让自己走路还是一个问题。

    唐朝养精蓄锐这么久,要是在自己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可是天大的灾祸。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旭烈升才强压下了心中想唐朝立即毙于帐下的打算,让他安然离开,不过他随即得到情报,耶律公主不辞而别,向唐朝前进的方向去了。

    旭烈升一听,本来愁眉不展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笑意,吩咐身边一个亲信道:“去,持明珠三十颗,送给唐朝大帅,就说是我旭烈升送给他和公主成亲的礼物,不过记住,这话只能让唐朝一人知道!”

    “是,大帅!”这亲兵立即飞快的去了。

    旭烈升看着亲兵走出去,脸上的笑容还未曾褪去,笑了:“公主啊公主,本人正愁找不到借口退兵,你这样一来,可是帮了本帅一个大大的忙了。”

    却说,耶律金枝公主喜欢唐朝,情不自禁,骑马跟在他的身后,想要追上他,说几句亲热的话儿,哪里想到唐朝座下的马乃是火电马,行走如风,只转瞬之间,就将他抛在了后面,竟然连影子也不见了。

    耶律公主心中大恨,拼命催自己的马,眼中掉出泪来,她知道,突厥和唐朝,经此一战之后,已是敌国,要是再不抓住时间,恐怕就来不及了。

    西域的女子,性格奔放,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从来没有顾忌,可不像女贞或者汉人的女子,教养都很严厉,其时突厥一带,社会开放,男女之间野合的事情也是司空见惯,像这样喜欢上了唐朝就抛头露面的追了出来,在突厥,算不了什么。

    虽然她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尊贵,但是毕竟还是不脱突厥女人敢爱敢恨的性格。

    看看到了晚上,四周黑了下来,她不禁开始焦急起来。

    其实,她即使被唐朝擒住,也是受到了礼遇,并没有以囚犯来看待她,就更不用说她在固原所受的尊贵待遇了,但是现在自己孤身一人,天色将黑,一望不尽的黄沙之中,夕阳虽然艳丽,但是还是带着无限孤独的意味。

    就在这个时候,黄沙之中冲来一彪人马,为的是一个四十上下的壮年人,身材高大,将头上的辫子一根根的盘在头上,露出黄铜一样的肌肤,手握大刀,骑一匹无鞍马,剽悍无比。他身后十余骑都是和他一样的打扮,有几个人的马头上竟然都是血淋淋的人头,显然是刚刚经一场剧烈的厮杀。

    饶是耶律金枝公主武功不错,又是见过战场场面的人,也不禁心中生出一股寒意,仿佛见到了地狱之中阴森的恶鬼。

    “哈哈、、、、、、”这几个人也立即看到了耶律金枝公主,眼中现出贪婪的光芒,显然,已经好久了,他们也没有见到过如此标致的娘儿了。

    的确,耶律公主皮肤白嫩,加上又是习武的人,本来美丽,再加上一种英气,显得分外的美丽,也难怪这些蛮子一样的人一见了她之后都魂不守舍了。

    “你,你们想干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十多骑的包围,耶律公主也像是全天下所有的柔弱女孩子一样,有些惊慌害怕起来,不过还好的是,她手中还有两柄柳叶刀,双刀挥舞,在空中虚霹了两个刀花,顿时将想要上前的一个骑兵吓了一跳。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西域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吐谷浑的一部,生活在阿尔泰山一带,和契丹人比邻而居,民风凶悍,多以猎杀动物为生,也经营畜牧,不时和周边民族生战争,正处在民族的上升时期,侵略性极强。

    在以前,也是高仙芝经常头痛的一个部落。

    “我们不干什么,只是想叫你快活,哈哈!”为的这人见了如此惹火的女人,自是大喜过忘,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一笑,他身后的十余骑也一起大笑,逼得更近了。

    “找死!”忽然之间,一个吐谷浑部落的汉子忽然掉下马来,身异处,鲜血染红了大片黄沙。

    哗啦一声,所有包围的人,脸上都变了色,他们显然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女人,居然还是这样的辣手,居然能一刀杀了自己的族人。

    这个被杀的叫土骨,是吐谷浑大酋长长秦的小儿子,聪明伶俐,风流得很,精通多国语言,虽不到三十岁,但家里女人奴隶已经是不少,最是好色,这次见了耶律公主的美色,立即有些控制不住,还在马上就伸手出来,想要在耶率公主的大腿上摸一把。

    这原是他的拿手好戏,平时轻薄惯了的,耶率公主手里虽然拿着刀,但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孩子手里的竹刀,根本伤不了他。

    他自幼学武,加上天赋不错,练得肌肉似铁,哪里将耶率公主放在眼里,猝不及防之下,竟被武功不错的耶率公主杀了!

    众人楞了一下,那个为的男子喊了一声:“上啊,活捉了这娘儿,交给酋长落!”

    这一声喊出,十几柄刀,十几匹马,一起向耶率公主招呼,顿时将她包围在垓心里。

    也幸亏耶率公主真的是武功有过人之处,在这十多人的包围下,紧紧守住门户,座下马也是百中选一的好马,这才多支持了一些时候。

    唐朝回到帐中之后,将已驯服了旭烈升之事向大家一说,众人都是雀跃,纷纷称赞唐朝神机妙算,说要不是这个计策,恐怕这个时候还在城里和旭烈升比耐性,不像这样很快的就退了敌。

    唐朝谦逊几句,单独骑了火电马,向旭烈升军营方向而来,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出军营的时候被耶率公主盯上,自是一切都在自己感觉之中。

    不过当时因为担心旭烈升玩什么阴谋,自然无心管她,自是离开突厥军营为是,所以虽然现,却假装不知道,本来快马离开,是想摆脱这个女子,毕竟,自己已经有了李莲文姜以及芹儿和新灵公主,不想再在男女之事上有所累赘。

    不过,对方既然是突厥的公主,地位如此之高,倒也不能伤了她的脸面,因此才派了一个亲兵出去观察一下,有什么情况回报,想不到就得到了耶率公主被吐谷浑人包围的事情,知道这点事情自己自能对付,当下单骑出马。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不想这样事情被别的人知道,以免又有人在李隆基面前说自己的坏话,到时候难以自处。

    一百步开外,喊杀声剧烈,三四个人已经受了伤,耶率公主也是手上受伤,但双刀挥舞,还是奋力在挣扎,丝毫不显得气馁。

    北国的女子,有一种血性,越在危险的时候,越是;拼命,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女子。

    “驾!”唐朝一看见这情景,轻喝一声,火电马奔腾而出,以一种神奇的度,几乎就是在瞬间,到达了这一群人的面前,手臂一挥,这十多个武功不错的吐谷浑人竟然一个个都不能动弹,喀嚓几声,十多柄单刀掉在地下,一个个呆若木鸡,坐在马上,竟然忘记了动弹!

    太恐怖了!

    谁能在一瞬间就将十多个捍勇的武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像是看到了传说,再也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这一切却是清晰的生了。

    “滚!”唐朝轻喝,像是在每个人的心里打了一个炸雷。

    这十多人一醒悟过来,立即逃窜。

    “大哥,谢谢你!”耶率公主忽然奔跑了过来,纵体格入怀,抱住唐朝的时候,她的眼中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感激,但有一点是真实的,因为她抱得很紧。

    唐朝叹息一声,也紧紧的抱住了她,感觉到一种迷人死人的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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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你欠我太多

    旭烈升很快得到消息,叹息一声,知道这样美丽的女人,终于还是为唐朝所得,如今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只得班师回朝。

    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升起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强大的突厥竟然就这样被唐朝打败了,他知道,就算现在自己的实力,还远在唐朝之上,但是使他沮丧的是,他还是不得不班师,而且承认自己败了,他输得口服心服。

    他知道,数万将士的鲜血,竟然换不回一场胜利,自己是突厥的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自己不是被唐朝用武力打败的,自己是被他用计谋打败的,谁也想不到,堂堂的安西都护,竟会被我赶出都护府,但恰是这样,才使自己不得不签定了耻辱的互不侵犯条约,才使自己被迫撤退。

    再死几万人,他不会觉得可惜,他觉得,战争就是生命的代价,可使他郁闷的是,公主被擒了,他现在甚至有些感谢唐朝,要不是唐朝答应将公主放还,自己这一辈子辛苦建立的基业,就毁于一旦了,他知道,国内反对派就在等这样掀翻他的机会。

    可惜,耶率公主那样美丽的女人居然成了唐朝的女人。一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生气,他甚至不恨唐朝,有些恨这个不争气的公主,为什么自己如此讨厌的人,她会看上呢?

    这小子得到了罗兰阏氏的青睐,居然连她的女儿也一起收了,这是何等耻辱的事情!

    所以,旭烈升元帅做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就在他带领着队伍班师的时候,他忽然喝道:“沙拉兀听令!”

    帐下一员骁将应声出列,答应了。

    “你骑快马,加急赶到宫中,禀报阏氏,就说本帅已经同意了耶率公主和唐朝的婚事,敦请唐朝不日就到突厥和公主完婚!”

    沙拉兀是他心腹死士,甚有谋略,闻言一惊:“大帅,唐朝已经尚了唐朝的新灵公主,现在再、、、、、、再娶我大突厥公主,于礼法不合?”

    旭烈升就微微一笑:“你有所不知,我只是叫你去探听一下阏氏的意思,一有消息,立即回报。”

    “是,大帅!”他现在算是明白了。

    本来,快马前去探听消息,并不算最快,最快的是用雪鹰、雪雕等,但是因为事情重大,又害怕被人逮住把柄,所以派心腹乃是最佳的选择。

    沙拉兀快马而回,不一日到了固原,立即进见阏氏。

    罗兰阏氏自从和唐朝有过一次露水因缘之后,心中一直挂念,不知道什么原因,竟对这个男人念念不忘起来。她时常奇怪的想,为什么一个醉酒的男人,某些方面的能力,居然还是强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她是一个在某些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的女人,也真的算得上一个绝代的尤物,她自己说自己是突厥的珍宝,倒也不算是吹嘘。

    如此自傲的一个女人,自从见到唐朝之后,尤其是有过那样糊涂的一个晚上之后,她忽然像是找到了自己的初恋。

    连她自己也难以相信,阅尽人间男色的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迷惑,她忘不掉,他一直在拒绝她,但是她还是忘不掉,并且灵魂之中仿佛还被打上了烙印。

    连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希望这次旭烈升不要将唐朝的头颅血淋淋的带回来见他。

    她见过太多次了,旭烈升都是这样将自己的情敌的头带回来见她,然后自己一定会热烈的安抚他,至于怎样安抚,她知道得很清楚,这个男人就是喜欢自己的**,即使是一个软绵绵的眼色,他有时候都会疯狂,这是一个爱自己爱得不顾一切的男人。

    所以,当听说他带领大军为国出力,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时候,她就知道,旧事恐怕得重演了,他哪里真的是为国出力,只不过是要亲手割下唐朝的头颅。

    事实是不是这样,她不得而知,但以她突厥第一女人的自尊,她觉得,旭烈升这出征,就是为了她这个女人,为了她这个突厥的珍宝一样的女人。

    于是,当沙啦兀将旭烈升兵败班师,并且已经同意了唐朝和耶率公主的消息告诉她的时候,这个一向冷静自持的女人还是失声惊呼:“什么,这是真的?”

    沙拉兀点头:“卑职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欺骗阏氏的,此事千真万确!”

    然后,罗兰阏氏的身子颤抖了起来:“唐朝,好你个无耻的男人!”

    只见她满脸涨得通红,双拳紧握,但忽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冷静:“你先出去一下!”

    沙拉兀从未想到阏氏会这样失态,震惊的退出去了。

    沙拉兀刚一走出去,就听到了女人的哭声,原来——阏氏哭泣的时候,和别的女人也没有什么分别,他如是的想。

    罗兰有一种伤心的感觉,忍不住哭了,以前,她也从未想到过,自己会为一个男人哭泣,但是她现在却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哭得像个泪人儿。

    她一直觉得男人都是蠢货,都是拿来利用的,她曾经利用美色征服了先可汗,可汗死后,她更是凭借母亲的优势,轻易的征服了自己的儿子辛干可汗,就更不用说旭烈升这样的粗莽男人了。

    但她现在不是,自从听到唐朝没有被旭烈升杀死的这一刻起,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或许整个天下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唯一值得去爱的男人。

    “你得到我还不够,你还无耻的得到了我的女儿,你欠我太多,太多!”她喃喃的不断的重复这句话,完全失去了一个阏氏的风度。

    但当她冷静下来走出去的时候,她又是那个风华绝代,高高在上的阏氏:“沙拉兀,你立即回去告诉旭烈升将军,就说本宫已经同意了他的决定,不过有一个要求,必须得办到的要求,就是唐朝必须在一旬之内来到固原温泉宫百花谷,本宫要单独见一见他,和他详谈金枝的婚事。”

    消息传回旭烈升军中,旭烈升脸上浮起一丝荒唐的微笑,心中想:两个下贱的女人,小的为唐朝神魂颠倒,老的也是,哼,不过,这个时候,我的机会却是来了!

    很多人对付情敌的办法,就一个字,杀!

    旭烈升是个粗莽汉子,他对付情敌的办法也是杀,匈奴人残暴的因子挑动着他残暴的杀戮情绪。

    哼,也许在战场上我不是你唐朝的对手,但是我会玩阴谋诡计!

    他太熟悉罗兰阏氏这个女人了,风流本性是改不了的,唐朝这人虽讨厌,但是武功人品长相都是头挑人选,罗兰阏氏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只要能将唐朝诱到固原,自己的机会就来了,在十万军中,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杀了他,但是一旦回到突厥的都城,杀他就有很多理由,并且即使他手下的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知道了,也查不出线索,到时候自然可以除掉这个眼中钉,他最害怕的,就是舍瓦这样的绝顶高手。

    一旦知道是他害了唐朝,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纵然能保全性命,但也必定成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稍一不慎,命就不在自己的手上了。

    所以,要害绝代的好手,必须要靠阴谋诡计,再强的好汉,可以顷刻间立杀百人的好汉,不可以力敌,但可以智取,他熟读汉人的书,《三国演义》里的吕布,天下无敌,还不是为手下的计谋所擒。

    唐朝皮肤如处*女一般嫩滑,长相高雅,自是个风流人物,耶率公主这样大**份的将身体交给了他,由此可见一斑,要对付他,恐怕还是得在女人上下功夫。

    罗兰阏氏自然是个合适的女人。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的肌肤之所以生巨大的改变,不是因为天生皮肤好,而是练武的缘故,武功步如暗劲颠峰之后,骨髓的造血功能显著加强,连骨髓本身也生了进化,身体皮肤自然会生奇异的变化。

    旭烈升的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明白这些道理,总觉得唐朝是妖邪一路,总觉得之所以生自己难过的事情,是唐朝勾引罗兰造成的。

    自己的孩子再坏,父母往往都把他想象成好的,他深爱罗兰,所以才什么都将她往好的方面去想,而将唐朝想象得邪恶无比,世上许多惨事由此而生。

    其实,历代修道的,或者是练武的,修炼到高深的时候,皮肤毛孔,甚至声音都会生奇怪的变化,大异于常人,往往不是在民间被视为是神一样的人物就或者妖怪。

    白莲教就是妖异的教派,派中的女神性感无比,其实就是因为修炼了高深武功,再加上修炼了媚惑人的一些技巧,才会使男人趋之若骛。

    唐朝当然不知道这些,他不知道一张阴谋的网又向他张开了,还搂着性感美丽的耶率公主,和她说着最甜蜜的话儿。

    不过,在他的内心,他却是开始深深的担忧,武功进步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也异常的灵敏,想到了这件事情的关键,我已经尚了唐朝的公主,再尚突厥的公主,显然是不行的,而且,唐朝和突厥现在刚刚交战完毕,还属于是敌国,我怎么能娶一个异国的公主呢?

    可是,看着耶率公主朦胧和期待的眼神,他就知道,这一生,这个女人恐怕得永远跟着自己了,她已经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交给了自己。

    他知道女人那些血红的证明,以前在莲儿、文姜、芹儿和新灵公主的身上一一生过的,现在,那清晰的红色又再现。

    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必须得让她堂堂正正的做自己的女人,可这其中的难度,他知道,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甚至可以预见到,李隆基知道了这件事,不管自己以前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一笔抹杀,然后将自己四海通缉,最后投入天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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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委屈

    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唐朝和耶率公主含怨分别在即,公主紧紧偎依在他怀中,眼圈儿红了,泪水在将掉未掉之际,唐朝说道:“金枝,哭什么,我不是已经答应你,三日之后就到固原来迎娶你,你何必悲伤?”

    公主就柔情无限的看着唐朝,叹息了一声,这声叹息很轻,但却像是有几千万年的惆怅:“郎君!践妾不管你说的话是真还是假,我还是要告诉您真话,你在我的心中,是一个传说,对,就是一个传说!你是一个神一样的男人,我只能抬头仰望你,你有你的事业,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你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元帅,你有你的苦衷,你不来也没关系,不过,要是你不来,我宁愿去死,我不骗你,这是真的!”

    耶率公主这样说话的时候,本来英姿艳丽的脸上显现出一种坚决的决绝之情,一种自内心的坚毅之情,在脸上表露了出来,使她这个人在突然之间有一种菩萨一样的慈悲尊严!

    唐朝顿时相信,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子,要是自己真的抛弃了她,她的确是会选择死的。

    于是,唐朝忽然握住了她的手,握得很紧,但只握了一下,然后,忽然抽出,说道:“我唐朝是一个怎样的男人,你几天之后就能看到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在公主的面前,但当这句话一说完,蹄声已响在输林里。

    耶率公主有一种骇然的感觉,同时惊喜:自己深爱的男人武功绝顶不说,轻功更是已经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

    唐朝骑火电马回到军营的时候,舍瓦和牛僧孺等人正在商量要不要在半道上伏击旭烈升。

    唐朝略略一听了在座将领的意见后,下了决断:“不用伏击了!从现在开始,突厥和唐朝,已经是友邦,本帅有重要的事情要立即前往固原,安西都护之职,由我义父舍瓦暂摄,立即命令随军书记官,报告平定突厥之事,按照功劳簿上的情况,如实上报朝廷,论功行赏,不得有误!”

    众将凛然遵命。击败突厥之后,唐朝在军中的地位再次的飙升,一言一语均有千钧之重。就连舍瓦见了唐朝,心中都有一种奇异的压迫感,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或许已经不弱于自己,再加上有一种大元帅的威严在里面,使得自己都产生了忌惮。

    化境的高手是一种怎样的存在?那几乎就可以说是一种无敌的存在,可以任意的决定一般人的生死,在化境高手的身上,有一种生杀予夺,掌控一切的能力,这从李隆基将天下一切人都玩弄于股掌的心态就可以看得出来。

    舍瓦的武功或许没有李隆基厉害,但是武功既入化境,就好象修仙成就正果,可以永生不死一般,不说在南诏这样的小国可以纵横无敌,就是在唐朝,只要不是独闯紫禁城,简直可以说是来去自如,在大城大州的府库官衙,就像在自己家里一般闲庭信步!

    到了化境层次的高手,轻易都不会为人所用,像李南靖帮助韦坚杀唐朝,那是因为他受过韦坚的大恩,但两次无果之后,他还亲自告诉唐朝,事情的始末。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风范!因为,天下间,已经没有了他们畏惧的东西。武功到了这样地步的人,已经不害怕刺杀,因为,他们身上的反应厉害得不可思议。比如,当你在他背后的百步开外向他施放冷箭的时候,他背后被瞄准的部位的毛孔就会产生一种过电一样的酥麻感,从而轻易的避开。在唐朝穿越前的社会,武功到了这种层次的人,即使你在千步之外用枪瞄准了他,他也能立即的生出感应,从而避开危险。

    这样的高手,在冷兵器的时代,可以称得上无敌了。当然,遇到暗劲层次不同的高手,比如化境绝顶的高手对上化境初级的高手,也能轻易的取胜,但要取别人的性命,却是极端危险之事,往往是同归于尽的下场,因为只要是暗劲颠峰如临化境的高手,拼死一击的能量,都大得吓人,一个高手要完胜对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要硬碰硬的进攻,这样的时候,弱势一方同归于尽的招数出,任谁都挡不住,因此,绝顶的高手之间,鲜少交手,并且即使交手,多以点到即止收场,很少有像唐朝和霍伤拼战分出胜败的。

    并且,霍伤之所以败,是中了唐朝的诡计,不知道藤甲的厉害,他的武功,也并不在唐朝之下。

    唐朝和专仁等人以及隆多等人话别,舍瓦甚是担心:“唐朝,固原凶险,你怎么能孤身犯险,还是多带几个人手,缓急之时也好有个照应?”

    唐朝挥手阻止了:“多谢义父关怀,孩儿近日领悟了不少上乘武功的妙谛,就有什么小小刺杀,孩儿并不放在眼里,况且,旭烈升并非愚笨,想来这次的结盟乃是真心了,但请放心!”

    他心中,却是有一句话不便说出,和突厥公主结亲这件事事关重大,决不能让李隆基知晓,自是以保密为第一要务,一旦有变,自己轻功绝顶,要走,天下间恐怕还没有人能挡得住,人多了反而是累赘。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特征,独来独往,不受任何的牵制,有穿透一切的能力。

    在血与火的战斗中,唐朝武功大进,终于突破了那一层膜,本来,在击败霍伤的时候,他的武功就已经取得了突破,但距离化境还是差着一层皮,本来,以唐朝现在的修为,这层皮迟早会捅破,一般应在数年之后,要知道,这是质的改变,需要无数的积累的,像有的明劲高手,功力深厚,但就是一辈子卡在那里,不能突破到暗劲,缺少的是一些天赋和勇气。

    在战场上血与火的交战中,武功可以突飞猛进,往往历朝历代的高手,都和军队有密切的联系,即使没有在军队中磨练,但也是经常打架踢馆的人物,不然的话,没有实战经验,武功就是空壳,表演的时候花团锦簇,但一见了真章,比死也得重伤。

    唐朝为了不引起注意,没有骑自己的火电马,摸进突厥大营中偷了一套突厥衣服穿上,将帽檐压得很低,忍不住哈哈大笑。

    突厥守营的士兵听到笑声进来看的时候,眼前一花,唐朝施展轻功去也,他还怀疑是看花了眼,以为白日里遇到狐狸大仙,哪里想到唐朝是以绝顶身法闪到了他的背后,然后电逝而去。

    突厥大军是分批而行,倒也竟然有序。唐朝看了之后也忍不住赞叹,旭烈升此人虽败,倒也算得上个人才,他显然是想到了唐朝可能会在半路上伏击他,所以前后呼应,并不是大军整体开拨,到时候即使遇上伏击,也不过是小的损失,没有致命伤。

    唐朝也不骑马,脚步一滑,冲了出去,他有心想看看自己的轻功到底到了什么样的境界。

    这一奔只闯得沙尘滚滚,长龙一样的奔向了固原,以他现在的体力,自然具备千里马的能量,不急不慢的奔行之中,有一种飘飘若飞的感觉,果然,上乘的轻功加上无穷的体力,挥了难以想象的威力,他竟和耶率公主同时到达了固原。

    耶率公主座下的是千里马,并且公主回国见唐朝心切,日夜不停,策马狂奔。

    此时此刻,唐朝感觉还是精神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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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阏氏终于又见到了唐朝,在她意想不到的时候,当唐朝将头上的帽子取下,向她微笑的时候,她忽然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这里是温泉宫百花谷,阏氏真会享受!”他笑得很自然,仿佛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但是罗兰知道,突厥皇宫虽比不上长安,但也是森严之地,比得上大食这些国家宫廷,他竟能避开一百多道岗哨,包括大内侍卫,并且进入自己的寝宫,而且似乎还选择了时间,在自己身边只有一个宫女的时候现身相见,这份能耐,真的是匪夷所思了。

    “谁?是谁带你进来的,是皇儿吗?”罗兰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似乎担心有什么地方有瑕疵。

    但像她这样的人,自是将自己的仪表每时每刻都整得尽善尽美的,哪里有什么瑕疵,显然,她是害怕唐朝见了之后不喜欢。

    就这一个微妙的动作,唐朝已经感觉到阏氏对自己是十分重视的,心中叹息,多么美丽的女人啊,要是在你二十年前遇见我,或许我真的不会放过,但现在,却是不能乱来。

    但却气定神闲的答道:“都不是!是我自己进来的!”

    “这怎么可能?”她的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

    “在长安城中,我一怒之下,曾经和李隆基角斗于勤政殿,将其击败,固原弹丸之地,我自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这几句话说得轻描淡写,不过一种狂放的气势已经完全将罗兰阏氏笼罩。

    罗兰阏氏岂是轻易能被吓倒的人,冷笑一声:“阿辛,去报告皇上,就说唐朝安西都护大帅星夜来访,叫他好好看住城门,突厥好客,想请大帅在固原多住些日子!”

    “是!”这个宫女正想走,但唐朝忽然隔空一指点出,这宫女顿时不动了,原来脚上“环跳穴”被唐朝点了,自然不能行走。

    “你。你干什么?”罗兰阏氏眼睛里似乎要滴出血来。

    “我只不过是点了她的穴道,十二个时辰之后,穴道自解,倒没有伤她性命。”唐朝依旧说得轻描淡写,有种万事都不放在心上的感觉。

    “好好好!既然你这样无法无天,本宫就问你,你就是这样来求亲的吗?”

    她面色寒冷如冰,心想,我本想好好的折辱这小子一番,然后看他是不是能顺老娘的意思,做我的男人,但想不到他竟然这样霸道,不过还是禁不住佩服他的能耐,竟然能这样轻易的在固原皇宫里擒住我!

    她知道,自己毫无武功,对上武功绝顶的唐朝,她现在的地位,等于和被擒一般无二。

    “是!耶率金枝已经成了我的女人,你答应我也娶她,你不答应我也娶她,我现在这样做,就是告诉你,你要破坏我的好事,你现在应该清楚了,即使你是阏氏,我要杀你,也好象是杀一只鸡,你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同意我的一切条件,还有一条就是死,我不希望你选择后者!”

    唐朝的话冰冷如倒,深深的刺痛了罗兰的心,她的泪水流下:“唐朝,你,你竟然如此狠心?我答应你,我怎么会不答应你,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你抱我次,你再抱我一次,我就一切都答应你,哦不,就算死又算得了什么?”

    她泪如雨下,梨花带露一般,扑在唐朝的脚下。

    唐朝蓦然间一阵感动,他知道,自己的话说重了,这虽然是一个身子不再纯洁的女人,但的确是喜欢自己的,真心喜欢自己的女人!

    于是,他温柔的抱住了她,没有一丝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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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刺杀

    唐朝抱住罗兰阏氏,吻了她如花的脸,心中充满叹息的放开了她,此时此刻,他心中在想,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绝丽的女人,想不到还是我的岳母!

    当唐朝走出去的时候,他听到一个女人的放声痛哭,像是春天里杜鹃啼血的。

    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唐朝的心中有一些失落,情不自禁的唱起了这歌,心中有一种深深的惆怅,他知道,在自己生命中,是永远不能忘记这个女人了,只记得依稀的梦中,有一个被突厥突厥视为珍宝的女人曾经和自己有过一夕缠绵。

    但他的心情随即平静下来,因为他想到了美丽的耶率公主,他知道,她这个时候正在宫里痴痴的等着自己,可不能辜负了她一片心。

    于是,唐朝脚步闪动之间,上了高高的宫墙,对现在的唐朝而言,壁虎也只能望他兴叹了,再也赶不上他的灵活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宫墙的一个角落里,一个面色阴沉的年轻侍卫模样的人脸上却露出了狞笑,这笑一出,立即使得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丑陋无比。

    此人正是旭烈升的座下大弟子沁风,武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达到明劲的极高层次,旭烈升带兵出征,将国中一切事情都交给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计谋深远,手段层出不穷,能应付朝中的反对派。

    他现在当然已经接到师傅兼上司的命令,要在固原刺杀唐朝,而且不能留升下一点痕迹。

    他自然绝对服从师傅的命令,而且以他的智慧,很快的就定下了监视阏氏的计划。

    他自然是知道阏氏情不自禁和唐朝生过的一些风流韵事的,他就不相信唐朝到了固原之后不找罗兰,果然,唐朝以绝顶轻功潜入了温泉宫。

    唐朝虽然厉害,但也只能避开一般的侍卫,还是不能避开绝顶的好手,大内是侍卫本在沁风的掌握之下,于是,沁风火急的在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且听到了阏氏和唐朝的话。

    以他的武功和势力,要在暗中监视,并不是难事,就连耳目极端聪明的唐朝也没有现他的存在。

    毕竟,在固原这样的地方,是突厥皇宫,有一种神奇的念力使得武功高手不能尽亏宫中秘密。

    这虽然有点像是在说神话,但是却是确实存在的。

    唐朝在夜色中看去,就像一只灰色的大鸟,不停的在墙壁院落之间穿梭,轻盈的难以想象,没有花上半个时辰的时间,他已经探明了耶率公主的寝宫。

    不过,在这样的时候,他还是忍了下来,他可不能在煌煌白昼里去见公主。毕竟,他现在来的目的就是要带着公主离开突厥,要是让人看清楚了自己的真面目,以后从此多事。

    还有,他的心中也很忐忑,他想求公主一件重大的事情,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去见她,不然的话,到时候一旦有变,可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唐朝所处的位置是在宫里的御厨的房屋顶上,一阵阵的香味传了上来,唐朝知道,现在恐怕是到了宫中用晚餐的时候,肚子忍不住呱呱叫了起来,偷了几碟大菜来吃,果然味道绝美。

    以他此时轻功,厨子又哪里能察觉他,所以宫中立即传出了狐狸大仙降临固原的消息。再怎么说,突厥皇宫还是戒备森严之地,可不能让人随便偷东西。

    这件小事也很快的传到了沁风的耳朵里,并且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冷冷一笑,命令监视阏氏的人马全部用来监视耶率公主的居所,只听他喃喃说道:“唐朝,我早已将你看清,你是一个多情种子,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会不惜一切的,你既然敢威逼阏氏,多半会私下来见公主。

    唐朝吃抱喝足,仰面看天上的星星,心中感慨,想不到一千多年前,星星还和在漳州时一样,一样的灿烂,一样的神奇。

    夜已沉,唐朝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身子轻轻一震,蝴蝶一样的在琉璃瓦上打了个转,觉得全身充满了精力,半日以来用轻功赶路的疲惫一扫而空。

    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换髓换血的威力,武功进入化境,身体武道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意境在里面。

    他这个时候最大的变化就是身体的代谢能力非常的强,刚才在御厨中偷的这几盘大菜,用来一席的人吃也是绰绰有余,但是他一个人却几乎吃了个碗底朝天。传说中的仙人能一灿食尽全牛,说的恐怕就是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

    当然,唐朝现在的武功,还处在化境的初级阶段,睾丸和眼睛这些敏感部位,还没有能修炼得铜筋铁骨,没有能暗劲伤人的能力,不过,假以时日,还是能将这些部位修炼得坚固异常,能随时暗劲勃伤人,当然,那也是化境达到高深境界之后的事情了。

    唐朝的身心正处于极大的放松之中的时候,遇到了第一次暗算。

    暗算他的是箭。

    这不是一般的箭,而是小箭,弩车出的,威力是一般弓箭手出的箭的十倍。

    更恐怖的是,箭尖都是蓝汪汪的,显然是淬了剧毒。

    在这样的星光下,唐朝的眼睛里纤毫毕现,眼神里透露出不屑,他知道,这样的阵仗虽强,但是还是分毫不能伤害自己,因为他身上穿着坚韧之极的藤甲。

    一有了这件宝贝,竟将这件武功好手人人害怕的利器破去了。要知道,在战阵中,即使是化境的高手,身体铜筋铁骨,但也只能抗击钝器的击打,而不能抵挡利箭的射杀。

    这也就是历代的武功绝顶的高人都还是要寻找宝刀抱甲的原因,用来防备的,就是这种弩车出的箭,再有就是抵挡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人的进攻。

    唐朝身子轻轻一抖,无数的箭只四散飞开,都被他震落,飘飘的下了宫墙。

    “大胆刺客,动手!”喝令的这个人语言冰冷。

    就在这个时候,五百柄标枪箭一般的射向了唐朝。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才变了,因为五百柄标枪出的尖笑刮得他的皮肤毛孔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就好象一个人在无意之中见到响尾蛇出叫声从自己身上游过一样。

    这是一种恐怖的声音,更使唐朝奇怪的是,耶率公主的寝宫一片寂静,而且没有丝毫的灯光,一切都像是在梦境里一样呈现在他眼前。

    敌人已经事先得到了消息,这是唐朝一刹那间的感觉。

    敌人使谁?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成功的躲开了五百柄标枪,其中有几柄,贴着唐朝的肉滑了过去,掷标枪的人明明见到刺中了唐朝,但是却还是没有真正的刺中。

    标枪的威力,那是大于弩车箭了,而且比箭还灵活得多,变化多端,有的快,有的慢,有的迂回,有的则是霸道,其中隐含了不少兵法的道理,在中原虽然并不流行,但在突厥军中,却是第一的杀手剑,向不轻出,出必杀人。

    沁风吃了一惊,他一切都判断正确,判断到唐朝很可能来找公主,于是将全部御林军都调集到逐这里,更是精心选择了弩箭手和标枪手,想不到还是不成功。

    以刺客之名杀了唐朝,即使舍瓦知道了,恐怕也不会前来杀自己。他可是知道,舍瓦这样的人,可是连自己师傅都害怕的人,要是知道自己蓄意杀了他,自会来取自己的脑袋。

    于是,沁风把心一横,下了围杀的命令——面对唐朝这样的敌人,除了依仗人多,他实在也找不到好的办法了。

    他早听人说过,化境高手是不怕暗杀的,而今果然。

    本来,及使唐朝能躲过弩箭,但标枪是突厥国的镇国之宝,五百只标枪,变化万千,唐朝可说是绝无可能躲过,但唐朝偏偏就躲得过,有的明明刺中了,但却毫无效果。

    唐朝肌肤的感应能力,已经到了明察秋毫的地步,能够准确的感应到任何威胁。

    不过,这都是表面现象,唐朝却是心中叫苦,因为他感觉到刚才刺在自己身上的数只标枪的投手,的确是膂力惊人之辈,虽用护体真气将之震落,但是余劲还是伤了自己的气血。

    “你们这是干什么?”耶率公主的声音传出,刹那之间,灯光已经亮起,耶率公主手握双刀,带领着一队女兵,出现在星空下——

    “是你正好,我今天就是来俘虏你的!”就这一缓,唐朝的气血已和,从丹田里吼了一声,将所有的人都震住。

    然后,使人吃惊的事情生了,耶率公主居然并不反抗,就这样被唐朝擒住,向高墙上一掷,他自己随即如一只大鸟般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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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私奔

    以唐朝此时轻功,天下间能追上他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他又是早有准备,手上一抖,一只铁抓就抓住了宫墙外面的一棵大树,耶率公主攀附在他的身上,两人的重量相加,却并不觉得沉重,轻飘飘的几个起落,已经到了皇宫外面。

    唐朝落下地来,和耶率公主相视而笑,公主随即给了他深情一吻。

    **之后,唐朝郑重的一笑:“我要俘虏你,你为什么不挣扎,还要跟着我逃跑?”

    耶率公主道:“你们汉人之中有个叫杜牧的写得好‘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和你心心相印,你的心思,我难道还有不明白的吗?”

    “我有何心思?”唐朝故意装不明白。

    “大哥,我知道你不好意思说,但是我知道,你这次来,就是想给我妈一个教训,然后带我悄悄回到唐朝,做你见不得光的夫人。”

    唐朝一惊,好厉害的女人,她果然看清楚了我的意图,我还以为外邦的女子粗莽,哪里想到心竟然这样的细。

    他哪里知道,女人,不管是哪里的女人,对感情方面的事情,都是十分在意,一个近二十岁的少女,苦苦等待自己喜欢的男人,一旦见到唐朝这样的,哪里有不睁大了眼睛看着的道理。

    “你,你怎么知道?”

    耶率公主嫣然一笑,娇羞无限,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唐朝就充满歉疚的抱住了她:“就是太委屈了你!”

    耶率公主用上排牙齿咬住下嘴唇,眨了眨眼说道:“大哥,只要能在你的身边,做你的妻子,别说是做一个没有名分的夫人,就是做一个丫头,整天供你使唤,给你洗脚穿衣,也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日子。”

    听她说得深情无限,唐朝紧紧抱住了她。

    他这次答应阏氏的请求,亲自到突厥,其实不是要名正言顺的娶耶率公主,而是要威迫阏氏答应自己的要求,让她的公主和自己私奔。

    这本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唐朝早料到不会十分平静,所以全身充满了戒备,制服阏氏倒是在他意料之中,但遭受到沁风的暗算,却是他没有想到的事。

    “公主,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去就来!”唐朝忽然推开了他。

    “你要去干什么?”

    “突厥和我大唐已经不是敌国,我倒想看看,究竟是谁想要我的命!”唐朝森然道。

    耶率金枝忽然抱住了他:“大哥,一定是旭烈升叔叔,我求您一件事!”

    唐朝的心沉重了起来,他内心岂不知道这肯定是旭烈升的诡计,之所以当面没有说出来,就是害怕公主阻拦,想不到她还是阻拦了。

    “你求我什么?”

    “大哥,旭烈升叔叔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只喜欢我妈,想不到我妈却喜欢你,好象还和你生了一点关系,他想杀你,不是他的真心,他只是觉得愤怒,你,你就算要对付他,也请留住他一条性命好吗?”

    “你,连这些你都知道?”唐朝的心中震惊。他实在想不到,耶率公主竟连这些都知道,忽然很羞愧的说道:“公主,真的是对不起,我,我和阏氏是生了点关系,但我以天地良心誓,决不是我有心为之!”

    “不要再说了!”耶率公主抱住了他,“我知道的,绝不是大哥的错,我,我不怪你!”

    唐朝一阵感动,亲了亲她艳丽的脸:“公主,我也答应你,不伤他性命就是了!”

    说完这话,唐朝飞身一跃,十余丈高的宫墙,他只两三个起落就已经到了顶,然后,身子一弹,顺着墙到了皇宫。

    要是在大明宫,唐朝是万万不能这样大白天的进入的,毕竟宫卫无数,但是突厥比之唐朝,显然低了几个等次,建筑也不能和大明宫相比,唐朝要进去,却是轻而易举。

    沁风这个时候正坐在温泉殿左侧的办公房里,默默的生气。

    他显然十分的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宫门之外布满十万雄兵,那样的话,围而歼之,就可以使完成师傅的嘱托了。

    不过,他的心中随即升起一种不可捉摸的情绪,他那样恐怖的轻功,只是要走,天下间又有谁拦得住?刹那间,他因为师傅居然惹下这样的魔头而恐怖。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敲门的时候,还很有礼貌:“沁大统领就住这里吧?”

    沁风驾御手下极严,手下在他面前不可能这样说话,一惊而起,立即就看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男人,只见他刚刚将手中的一个卫士放下,用嘉许的口气说道:“你没有说谎,沁统领果然就在这里,就饶你一命!”

    沁风立即明白了,唐朝就是靠逼问自己的手下找到自己的。

    呼啦的一声,一拳冲出,先下手为强,沁风的反应也是极快,在这同时,他丹田中吐出一口气,喝道:“有刺客!”

    唐朝微微摇头,手臂不知怎样的一伸,架住了他这突袭的一拳,内力一吐,沁风立即感觉就是千斤鼎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想摆脱,但却立即知道,摆脱的命运,是自己的胸腹空门,完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在唐朝这样的高手面前,一丝空门都有可能致命,更不用说这样巨大的漏洞,和送死几乎没有分别。

    所以他只能挡,唐朝的天山雪花掌也就凝聚成实招,浑厚无比的内力一收一放,沁风有一种感觉,自己的心脏忽然被抽空了。

    这倒并不是唐朝真的抽空了他的心脏,而是在巨大的内力打击下,沁风的身体还来不及感觉到疼痛,就已经被彻底的伤害。

    这是实质性的伤害,就算他以后还能如常人一般,但武功却是废了。

    唐朝看着他慢慢瘫软下去,喃喃的道:“小子,你师傅虽然叫你害我,但是你不该心存恶毒,用标枪大阵取我性命,要不是我的武功已经达化境,身体的感应能力强,我已经栽在了你的手里。”

    说完,唐朝随意挥洒,将抢进来的卫兵的武器随手夺取,然后腾身一跃,脚尖踩在无数的刀枪尖上,一飞冲天,安然离开了皇宫。

    唐朝会合耶率公主之后,直奔旭烈升的大营,按照公主的意思,白天不宜下手,晚上的时候,潜入旭烈升的军营,在睡梦之中给了他一掌。

    此时旭烈升虽在军营之中,手下守备森严,但在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还是找到了一丝空隙,抓住一个士兵,剥了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就此混入了大帐之中,出其不意的点了旭烈升几个贴身亲卫的穴道,在他的胸口上印了一掌。

    以此时唐朝功力,收由心,这一掌虽不能要他的性命,但是却能使他全身瘫痪,身上经脉受到大损,即使治好了,也终生只能在轮椅里生活。

    可以断言,从此之后,旭烈升风光的日子结束了。

    倒也并不是唐朝存心不良,而是这家伙背信弃义,尽干阴谋之事,还有一个远虑就是,旭烈升不能主持国事,突厥必将生变乱,到时候哪里有余力进攻唐朝,自己好不容易稳定住西域局势,可不想立即又生变乱。

    突厥要是像现在这样,旭烈升完全控制局势,就有余力出来觊觎丝绸之路。

    自己的身边有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当权者对权术的运用,到了这里,就不会再去考虑是否伤天害理。

    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就是阴谋,善于阴谋者得逞。

    唐朝也差点着了高仙芝的道儿,和契丹生死战。

    战争是一门越邪恶越受人景仰的艺术,诸葛亮杀人那么多,但是后世纷纷还觉得他厉害,有计谋,一切卑鄙,龌龊,只要运用成功,即使将自己的老婆拿里使美人计,世人都纷纷赞叹!

    唐朝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下了重手,但唐朝知道,还是没有违背爱妻的意思,差不多也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公主,一切都按您的吩咐,完成了。”

    耶率公主纵体入怀,无限的幸福:“啊,从此以后,我就是大哥您的人了,我已经想好了,我以后就当你的丫头。”

    “你说什么呢?”唐朝大笑。

    “大哥,我说的是真的,我不像你娶的新灵公主,也不像你在南诏取的李莲和文姜公主,也不如你的那个芹儿,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身份,那就不妙了,还是做你的丫头划算,天天给你梳头穿衣,反而比李莲公主她们好。”

    “有什么好了,她们可是正室夫人,会欺负你这个丫鬟的?”唐朝故意笑了起来。

    耶率公主就无限幸福的笑了:“这倒没有什么,我高兴的是,可以天天见到大哥你啦!”

    听着这样痴情的话,唐朝有一种心醉的感觉,人生而有这样的知己,夫复何求?

    谁也想不到,大突厥的公主,为了能跟着唐朝,竟然私奔了,突厥国中,旭烈升果然全身瘫痪,不能理事,混乱非常,生查等又重新掌权,内部矛盾尖锐,再也没有能力进攻唐军了。

    罗兰阏氏畏惧于唐朝的威吓,只得将公主失踪的消息严密封锁,只能想象自己女儿和唐朝的快活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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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做你的臣

    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通过一次次的信使,加上玉真长公主的疏通之后,终于传到了李隆基的耳朵里。

    韦见素和章仇兼琼虽然百般阻挠,但在长公主和李林甫的手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办理成功,芹儿多方斡旋,还是将这消息传达给了李隆基。

    现在朝中的形势,又有了一些微小的变化,杨国忠异军突起,职务从以前的闲厩判官变为给侍中兼监察御使。杨国忠此人,武功不错,胆子也是忒大,皇上叫他到山东整理财物,充实国库,他果然有办法,大量收购丝娟,鼓励通过丝绸之路贸易不说,还向济南的不少富户下了辣手,不向国家“捐献”的人就是“匪徒”,他一去,将整个山东的财富搜刮了尽办,却几乎全部上交朝廷,李隆基自然大赞他果然会理财,升官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虽然如此,以杨国忠现在的官职,还不足引起李林甫和韦见素两大派的足够重视,朝中现在还是韦李两派得势,唐朝势力大张之后,李林甫现在和他反而是兄弟模样的关系,考虑到南诏国主李格桑的养奸臣计策,唐朝自是和李林甫尽释前嫌,隐隐结成联盟,韦坚取代他父亲的地位,依然是宰相,和章仇兼琼、裴耀卿等一批人也构成了一党,互相倾轧,一派想做的事情,另外一派必定千方百计的阻挠,李隆基居中调停,掌握平衡之术,倒也渐渐的如了他原先设计的轨道,他自以为,这是他的明创造,这样一来,既然可以天天和杨玉环过醉生梦死的生活,还能将整个天下牢固的控制在自己的手上,有点像秦始皇第一个称皇帝一样,沾沾自喜,却不知道,世界上绝无不劳而获得这件事情,唐朝的国力,在虚无的开元盛世之后,已经只剩下一空壳。

    沉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隆基的表情是沉默,沉默了半晌之后,他忽然冷笑。

    他冷笑了很久,他笑的时候,额头上的青筋暴露,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狰狞的感觉,然后,他握紧拳头,骨节的声音如爆豆般响起,随即重重的一拳击出,空气有种被撕裂的感觉。

    然后,他整个的人忽然松弛下来,躺进一张大椅里,问身边的高力士:“力士啊,唐朝此人,你觉得如何?”

    高力士就恭身回答:“皇上,臣以为他是个能人。”

    “不错!”李隆基隔了半晌才说道,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胸中似乎有种极大的怨气,这使得桌上的玉杯被他这声闷喝给震裂了口子,汩汩的将茶水倾泻,“想不到我还是小看了他,他的确是个能人,你觉得,一万的兵马,可以击败突厥吗?”

    “不可能!回皇上,听说唐朝这次击败突厥,靠的是契丹的兵马以及以前击败霍伤马贼的时候收编的贼军,不然的话,区区一万兵马,怎么能与旭烈升的大军抗衡,这小子别的能力倒不算什么,拉拢人的本事倒是不小。”他知道,皇上不喜欢唐朝,自然要挑选点唐朝的漏洞,不能把他说成一个无所不能的存在。

    “力士啊,这话你说错了,会拉拢人,也是本事,况且他的武功,先前已经不错,现在恐怕不弱于你了吧,要是我叫你和他动手,有几成胜算?”

    高力士沉吟了一下:“回皇上,即使他武功大进,老奴才以为,五成胜算还是有的。”

    李隆基就叹息了一声:“天下之事情,都在朕掌握之中,我本以为,要炮制唐朝,不过是件简单的事情,想不到屡不如愿。”

    “不,皇上,唐朝私自收编马贼,还私自向契丹借兵,而且为了取胜,放弃了安西大城,即使胜利,但也大大的损了盛唐国威,皇上要办他,也是轻易得很的事情。”

    李隆基就微笑了起来:“力士,你说的什么话,我要是愿意这样做,早就做了,一纸诏书就把他给罢免了,但是却不能使他服气,朕富有天下,手段无数,他唐朝即使能侥幸成功,终要丧在我的手里,你刚才说的这三桩罪名,任何一宗,都可以治唐朝的罪,但他刚刚大胜利,威镇西域,我要是罢免了他,边疆不稳,更重要的是,天下人会笑我是个小肚鸡肠之人,也许我女儿新灵也会怪我,她喜欢的男人,应该是个英雄般的男人,而不是高阳公主那样的男人,不过,我得节制他,我可不希望再出一个王莽。”

    就这样,皇上嘉奖唐朝,粮食美酒,这一次,再也没有诸多的拖延,终于一一到帐,唐朝接着,自是大赏士卒,该升的升官,安西大庆。

    大帅府邸,自是设宴庆祝,酒过三巡,牛僧孺忽然拉住了唐朝:“大哥,小弟有几句话,需要单独和你谈谈。”

    唐朝见他脸色凝重,不像是在说笑,指着身边的专氏四虎以及隆多舍瓦等人道:“这些都是我生死之交的兄弟恩亲,有什么话,直接说了吧!”

    牛僧孺见唐朝如此说,顿了一顿说道:“我现在名义上是安西的副都护,随着皇上的嘉奖,收到了皇上的一封密诏,大哥请看!”

    说着拿出一卷黄色的丝娟,果然是一封闭密诏。

    唐朝拿起来,展开:“着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听者,务必关注唐朝的一举一动,如有任何异常,向朕禀告;再,唐巢不久将会被朕定以罪名离开西域,到时候安西都护就是你,若无寸功,朕有大罚。”

    唐朝一一看完,气得咬牙切齿,心想,妈妈的,我为你抛头颅,洒热血,保护边关,你却处处掣肘我,想让我回去当一个安份守己的子民,却不知道我穿越而来,知道大唐朝历史的轨迹,你那皇帝位,也没有几年可以做了,却还在嫉妒贤能,如此不能容物,哪里还像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皇帝,像桀纣这样的亡国之君还差不多。

    唐朝暴怒,但以他此时武功,却是很快的平息了胸中愤怒,只淡淡一笑:“我早知道李隆基对我不满,但没有想到他会一再的阴谋算计我!”

    当下将这诏书让手下亲信都一一看了,无不咬牙切齿,誓要报仇。

    其中隆多最是气愤:“大哥,我们为他出死力,他却在背后算计我们,不如带领大军,打进长安,将这狗皇帝杀了,奉哥哥来做皇帝!”

    众人一听,纷纷叫好,都拿眼睛看着唐朝。

    唐朝赶紧道:“吁!”

    等大家都不出声了,唐朝才面色凝重的道:“如此大事,岂同儿戏,不说李隆基手下猛将无数,就说他本人,武功也是厉害之极,再加上他能调动全国之兵,唐朝也还没有到分崩离析的时候,此时动手,大为不智。”

    舍瓦一听,露出一丝喜欢:“我一直以为,你不想和唐朝开战,但听你刚才这话,并不是不想动手,只是觉得时机未到?”

    唐朝就压低了声音说道:“正是,牛大哥,你以前虽然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但人生一世,若不求富贵荣华,闻达于天下,像你我这样的人,的确比死更难受,你暗算我,也在情理之中,但今日你将皇上的诏书给了我,足见再无隔阂,我又何以奴隶待你,来吧,这是解药,服用之后,从此以后,你再不受我控制,享受畅快的人生!”

    牛僧孺大喜,再也想不到唐朝如此大度,将控制自己的解药给了自己,显然是真心相信了自己,不禁热泪盈眶:“唐大哥,你如此度量,将来一定是个成皇成帝的人,我今后再无2心,做你的臣!”

    说到这里,他跪了下去,有点像朝见皇帝的景况。

    众人见他这样,也纷纷下拜,毕竟,专氏四虎这些人,都知道唐朝是南诏的十太子,极端有可能将来继承南诏大统的人物,伏虎太子的功劳、武功,没有一样能和唐朝相比,向他下拜,觉得是理所当然。

    唐朝慌了,低喝一声:“都给我起来,这像什么话!”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脸色铁青,显然是真的怒了。

    “你们这是陷我于不义啊,幸亏现在是在大帅府邸里,这里的都是心腹,但是你们的话,趁早给我收起来,即使要起兵反唐,也是三年之后的事情,现在,绝不能透露出去一点消息,不然,在座诸位头上的脑袋,就不那么保险了!”

    “三年,为什么是三年?唐朝现在政治动乱,民不聊生,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地步,也许,大哥你登高振臂,一呼百应,即使不胜,也可以避祸南诏,你看看鲜于仲通这人,刚刚当剑南节度使,竟是败仗连连,唐朝现在的国力,连一个小小的南诏都不如了,现在不起兵,必然后悔。”

    牛僧孺虽然不知道唐朝和南诏有什么具体的关系,但舍瓦和专氏四虎是南诏的人,他却是轻易就能知道的,所以十分焦急。

    他也是干大事情,的人,知道唐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有勇气,只要一步跨出去,就是一番新天地,所以极力的怂恿唐朝现在动手。

    唐朝就按住他的肩膀,微微一笑:“牛大哥,这是解药,你先收下。”说着将一颗火红色的药丸放进他的手里,然后说道:“诸位的意思,我已经知道了,但现在反唐,时机还不成熟,我精通《易》学,曾经暗中算过一卦,唐朝气数虽衰,但却至少还有三年的安定,再说了,安禄山拥兵二十万,坐守太原,潼关更有十万唐军,都是唐朝最为精锐的部队,我现在手上虽然有数万兵马,但远远不是他们的敌手,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我在岭南得到的大量钱财,招收人马,置办兵器,勤加操练,到时候一旦天下有变,方可趁势而起,万不可卤莽行事!”

    众人一听,都是点头,知道唐朝说的没错,连牛僧孺心中都起了敬意,想不到唐朝的头脑如此的精明,竟丝毫不动火气,要是现在动手,很可能被四方弹压,弄个全军覆没的结局。

    但这小子说他深通《易》学,到底是真还是假,也许他说的没错,三年之后,天下要大乱了。

    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并不是不想反,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

    自此之后,安西都护府的声威震于西域,马贼也是深自收敛,重新恢复了丝绸之路,杨国忠的骆驼队更是络绎往来,赚取大量的钱财,加上他善于钻营,金钱美女权势自是滚滚而来。不过因为要巴结杨贵妃,再加上虢国夫人也是人间绝色,杨国忠还和她保持十分光明正大的暧昧关系。

    唐朝随即着手招收兵马,购置兵器,当然,这些都是在极端秘密的状态下进行,他知道,一旦李隆基知道了,新灵和芹儿这样的女人就不再属于自己,到时候自己只得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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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朝中大变

    就这样安定了一年有余,唐朝骑着追电马,不时的往返于长安和燕然山之间,和几个妻子过那鱼水之欢,只是苦了莲儿和文姜,南诏遥远,不能相见,只能鸿雁传书,诉说相思。

    当然,在这一两年之中,几个夫人给他添了七个儿子不说,唐朝还觉,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全身经脉再无任何的阻挡,也就是以前钨侠小说中说的打通了任督二脉,使全身经脉和奇经八脉都联结成一个整体,身体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挥,同时全身真正的脱胎换骨,身体里几乎没有杂质,武功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战胜李隆基,光明正大的战胜李隆基。

    再加上他身边有舍瓦这个良师益友的帮助,时相切磋,逐渐将唐手和南诏西域的武功融会贯通,平时打熬力气,训练士卒,竟使得唐朝身上的气质,和刚刚穿越的时候,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唐天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74o年春正月,安史之乱爆前的一年,大唐边关再度告急——南诏犯边。

    就是前一年,章仇兼琼和狼正轩在人头石一战,互有胜负,双方互相忌惮,因此相安无事。

    但章仇兼琼很快升为户部尚书,按照节度使升迁的原则,接连换了两任节度使,但都被狼正轩窥出破绽,一举攻破,李隆基因此大怒,接连换了两个节度使,但无奈的是,狼正轩武功太强,加上南诏在李格桑的领导下,训练出真正的精兵,剑南兵马,本就不及南诏精锐,再加上接连更换节度使,操练废弛,粮饷多被贪污,内部矛盾尖锐,哪里有什么战斗力,狼正轩兵不血刃就占领了四川的几座县城,将剑南行辕包围。

    这个时候,杨国忠已经呼摇直上,当上了右臣相。

    不得不说的是,杨国忠此人,的确口齿伶俐,善于察言观色,又会迎合杨贵妃的意思,自然也就博得了李隆基的欢心,更兼武功高强,与韦见素合谋害死了李林甫之后,他自然继李相之后当上了宰相,并且兼吏部尚书,当然身上还有四十多个头衔,包括长安的京兆尹,声威无两。

    李林甫死,唐朝多少还是有些悲伤的,毕竟,两人一在朝,一在疆,互相呼应。

    这也是贯彻李格桑的计策,养奸臣!

    但奸人一死,唐朝也许就会有起色。

    正在唐朝为此担心的时候,听到杨国忠不久就封为右相,哈哈大笑,派舍瓦亲自送重礼结交。

    他知道,杨国忠出身微寒,为长安权贵所忌,但偏偏又大权在握,必然会结下众多的仇家,更是个吃喝嫖赌的破烂,他一掌权,唐朝可说走进了更加黑暗的深渊,甚至比李林甫当政的时候更加阴暗。

    杨国忠现在春风得意,金钱美女无数,玩乐无极限,忽然接到唐朝的消息,更有无数珍珠宝贝奉献,自是立即接见,厚待舍瓦。

    其实,后世史书中将杨国忠写得过于残忍,其实,杨国忠此人,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一见唐朝的书信,想到这是和自己结拜为兄弟的人,当下就回书一封,加意的结交,不仅不收唐朝的礼物,还回馈礼物无数。

    唐朝收到回只要有这样的人在朝中给自己作为强援,那就是高枕无忧,自此不再担心李隆基害他,专心练兵习武。

    顺带提一句,韦坚一年之后毒性作死去,后人都以为他是寿终正寝,其实却是死在孙思邈的毒药之下。

    李隆基本想治唐朝的,但这也不过是兴之所至才想到的事情,很快的,他就投入杨玉环的怀抱,过诗酒风流的生活,将人间疾苦忘记在九宵云外,过着放纵无度的日子。

    这几年之中,杨国忠更是干了不少的坏事,虽有不少忠臣冒死进谏,但李隆基哪里听得进去,朝政自是达到了最黑暗的时期。

    当然,这还只是杨国忠刚刚当上宰相之后的事情,自从杨国忠这天早晨“教训”谏官之后,朝中就再也听不到他的反对声了,相反,都是好的,一旦称杨臣相,必是阿谀奉承的好话。

    这天上朝的时候,杨国忠将一干谏官召集在一起,乜斜着一双醉眼,说的话也很简单,就是一个寓言:“各位!本相今日把你们召集在这里,是想叫你们看看宫门外这八匹仗马(仪仗用的马,按照封建帝制,朝门外有八匹骏马,以显朝廷威严。),你看看,他们一只一只都是挺乖的,每一马的俸禄,比得上七品的官员,这样岂不是活得很好,但只要有哪只不听话,随意嘶叫,立即就会被杀,呵呵,本相刚刚上任,说的都是些闲话,各位千万不要当真!”

    就这一席话一说,谏官之中再也无人敢说他坏话,都知道这话的寓意,谁敢像马一样嘶鸣,立即就是杀头的命运。

    这些话,李林甫当年也隐约说过类似的话,李林甫是杨国忠一手提拔上去的,自是将他这一套学了个形神具备。

    自然,过河拆桥,恩将仇报,这样的事情,他也是学了个十足十。

    唐朝的国势,自李林甫以来,已经是江河日下,就更不用说杨国忠上台了。

    就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在群臣的再三催促之下,终于上了朝,满朝文武按照品级和官阶分列两旁。

    李隆基现在已经十日没有设朝了,有些事情,的确也必须处理了,尤其是南诏最近再次战败的事情。

    李隆基眼睛抬了抬,露出青黑的眼苔,明显是**太过满足的表现,拉长了声音说道:“诸位爱卿,别的事情,都暂且放一放,但南诏犯边之事,却是刻不容缓,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这句话要是换了在以前,早有不少人接过话匣子,但现在,杨国忠独揽朝政,一手遮天,谁还敢嫌命长,抢他的风头,一起拿眼睛看着他。

    这样一来,李隆基的眼睛自然看了过去:“杨爱卿,你是朝廷的柱石,你认为,当此情形下,该用何策?”

    杨国忠就恭身道:“回皇上,当此情形之下,微臣以为,该当撤换剑南节度使,原因是他由朝廷调派前去,并不熟悉边关防务,狼正轩狡猾多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了。”

    李隆基点头:“卢轮虽然曾在天山多年,但初到形势复杂的剑南,骤遇大敌,他又不清楚局势,失败在情理之中,但是他曾为朕在西域立下大功,难道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见皇上如此说,杨国忠哪里还不明白事理的,顿时顺水推舟道:“皇上说的是!卢节度大才,自不能因为一次失败而否定一切,还是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的,不如从朝中抽调数万兵马,前驱策应。”

    韦见素就在这个时候接过了话头:“皇上,臣以为,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加上狼正轩武功不凡,更是狡猾如狐,卢节度虽有大功于朝廷,在这样的时候,是该打出一个翻身仗的时候了,不然,一个小小的南诏接连战胜强大的唐朝,有损大唐国威,皇上应以国家为重!”

    李隆基沉吟良久:“不错!韦爱卿的话也不错,是该以国家为重,韦爱卿,依你之见,派何人去剑南最为恰当?”

    “臣以为,杨国忠相国武功高强,更兼出生四川,多知剑南事情,对南诏吐蕃等国最是熟悉不过,若是杨相国出征,必然成功!”

    说这话的时候,韦见素心中冷笑,杨国忠小子,你刚刚当上宰相,就将我排挤,处处散步我和前朝韦皇后是甥亲关系,让皇上处处防备我,结果独揽朝政,哼,我岂会让你入愿!

    杨国忠一听,身上的冷汗直冒,妈妈的,韦氏小儿,你想报仇,我可不能上你的当,立即说道:“皇上,微臣极愿为皇上征战边疆,马革裹尸,但要我统兵出征,请皇上罢了我右相之职!”

    “此事万万不可!”李隆基现在正宠幸他,哪里舍得他离开。

    杨国忠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皇上的一切吃喝玩乐,包括采集海马、虎鞭等壮阳之物,都是自己一手包办,自己一旦离开,皇上可要难过万分了,因此才用了这个以退为近之策。

    将皇上反对,心中暗喜,脸声却不动声色:“皇上,臣愿意为皇上肝脑涂地,这绝无怀疑,只是微臣以为,南诏乃一小国耳,若是派一国之宰相出征,倒显得过于重视了,历来蛮荑之地,多惩凶顽,但并不能对朝廷构成威胁,所以,微臣以为,派章仇兼琼将军再次前去为剑南节度,乃是上上之选。”

    但这样一说,章仇兼琼并无反应,只哑巴一样的站在朝班里。

    李隆基就问道:“章仇将军,杨爱卿的话,你觉得如何?”、

    章仇兼琼恨杨国忠入骨,他以前本是户部尚书,但杨国忠一得势之后,立即就打击他,将他降为户部侍郎,现在他这一派的领韦见素已经被杨国忠全面压制,一听杨国忠的话,就识破了他的一石二鸟之计,哼,我难道不知道你的意思,你一是想摆脱自己被派出去的命运,二是想削弱韦相的力量,韦相本已全面被制,要是我再一走,简直是孤掌难鸣。

    当下跪下道:“回皇上,臣愿意为皇上万死,但无奈的是,臣这几日练功,伤了经脉,连马也不能骑了,望皇上见谅!”

    李隆基是武学的大行家,一见之下,果然不错,章仇兼琼竟然受伤,武将不能骑马,那还打什么仗?

    杨国忠见了,却是心中冷笑:小子,你以为你武功天下第一,想来我府中杀我,想不到被我所算,重了重伤,却不是练武伤了身子!

    李林甫死之后,铁慕容随即投靠了杨国忠,但极为秘密,章仇兼琼不知究理,前去暗算杨国忠,自然中了圈套。

    “恩,既然如此,杨爱卿,你再推荐有一位能臣?”李隆基有些不耐烦,的确,以前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形,你推我让的。要知道,去边疆杀敌,那是立功的极好机会,但这些人竟然都不把握,难道是疯了?

    “我觉得,鲜于仲通此人,是我自小结拜的兄弟,是剑南富商,熟悉剑南形势,武功也不错,可以执掌剑南兵马!”

    “准奏!”李隆基随即口谕下诏,鲜于仲通纸张剑南节度遂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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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决战高仙芝

    唐朝在安西训练兵马,渐渐满意,忽然接到朝廷急报。

    打开一看,却是杨国忠的亲笔信,用官文的形势投到安西,书中再三提及结拜之情,然后话锋一转,却是请唐朝到剑南做节度使,言辞甚为急迫。唐朝有细作在长安,自然对朝廷局势洞若观火,知道杨国忠推荐的鲜于仲通在剑南刚刚被狼正轩打败,日子难过,因此才想借助自己的兵力压制南诏,平息朝中对他的猜疑,说他用人惟亲。

    心想,要是我到剑南,就中取事,夺取了四川、云南、贵州自不在话下,但李隆基知道我是南诏的驸马,要是派我去对付南诏,恐怕会怀疑于我,虽然我已经娶了新灵公主,释了他心中的怀疑,但是,毕竟有很大的嫌疑,且假意推辞。

    唐朝当下修书回复,将以上情况说明,说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替兄长分忧云云相告。

    果然,三日之后,信使将杨国忠的回书带到,火急的要他准备好到剑南就任节度使的事情,说他以右相的身份,保唐朝绝不会受到攻击。

    唐朝大喜,想到距离安史之乱爆的时间已经近在咫尺,当即回书一封,但只答应担任剑南兵马副使之职,开始准备一切事情,准备出征。

    果然,十五日之后,朝廷的诏书下来,命令高仙芝再掌安西都护帅印,派唐朝带麾下精兵三万援救鲜于仲通,就按唐朝所请,封为剑南节度副使,外加无数粮草兵器,补给充足。

    唐朝接到诏书,刻日起行,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个个在这翰海沙漠中磨练得无比的精锐。

    经过雁门关的时候,想到曾经借五千兵给自己的张守经,感激丛生,立即派人到他被贬的地方,将他招入军中,授予将军之职。他现在是皇上宠幸的大帅,招几个人进入军中,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事,向朝廷写一道表,也就什么都没事了。

    唐朝手中金银充足,自是多多购买军器粮草,当成随军辎重,他可是知道,剑南形势复杂,要想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足够的补给。

    也就在雁门关,唐朝遇上了前来交接关防的高仙芝,于是,产生了震惊武林的一战。

    交接之前,两人都面带笑容,但交接之后,唐朝的脸色沉了下来:“高大帅,你我的恩怨,今日是该了结的时候了,今日不要外人相助,只是你我,要是大帅你胜了我,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要是你败了,可要听凭我处置?”

    高仙芝淡淡一笑:“要是平手呢?”

    唐朝心中豪气顿起:“要是你能接住我五百招,就算平手,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

    高仙芝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看着唐朝,良久之后才道:“唐大帅,我虽有错,但你窜起太快,不得不让我忌惮,因此屠杀契丹,给你惹下祸根,但你英明神武,一一削平大乱,也可说是本帅造就了你,你现在的武功,已经使得皮肤光洁如玉,眼神内敛,达到化境,但年轻人,本帅纵横天下数十年,岂惧你区区一化境高手,何必以五百招羞辱老夫,分生死就是,请!”

    这几句话,充满了强烈的战意,顿时使唐朝对他刮目相看。

    但唐朝随即一笑,心想,此人自持功力深厚,又修炼到了化境,所以觉得武功还在我之上,想不到我经脉异于常人,进入化境之后,这一两年以来,功力突飞猛进,已非吴下阿蒙,也不说破,冷冷道:“请!”

    雁门关,峰顶之上,一片广阔之地,正是校场,现在四周井井有条的围着无数的兵马,所有的人都看着场中的两个人,这两个曾经威震西域的大人物,进行的一场生死较量。

    寒风凌厉,现在正是冬天未尽之时,皑皑白雪上,两个人的脚印淡如飞鸿之印,很显然,一旦这两人施展开轻功的时候,必定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踏雪无痕。

    两人木立在寒风中,任寒风吹拂,眼神绝没有一丝的波动,因为,谁的眼中出现了波动,就是敌人动致命攻击的时候。

    先机,先机。

    像这样的高手之间的搏斗,一旦被人占了先机,就有可能一直被人暴风骤雨般的招式给直接击败,甚至击杀。

    动,晃动!

    唐朝的手有一丝的晃动,因为报仇的心态使他有种急迫的出手感觉。

    但全无破绽,高仙芝的身形如枯松一样屹立在冷风中,眼神如刀,有一种轻蔑的意味,他镇定得很,像他这种经历过无数战争的人,心中自有一种深沉的自信,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不弱于自己,能决定成败的,也许在毫厘之间。

    唐朝终于出手,一出手的时候,用的是腿——霍山神腿!

    这腿法自没有在霍伤手中使出来时那样威力十足,但借鉴了他的神髓,使出的时候,也有很强的霸气,一刹那之间,将三丈方圆之地踢得烟尘滚滚,碎屑纷飞之中,高仙芝终于动了。

    他不得不动。

    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唐朝的腿一出,居然可以化成满天残影。

    这腿上的力道,有一种深沉的威迫感,他不退!

    砰!

    一声巨响之后,唐朝脚踝微微酸麻!

    他也没有想到,高仙芝在第一个回合就硬碰硬的和自己对上了,而且也用的是腿法。

    高仙芝也吃了一惊:唐朝的力量为什么大得出奇?

    但当此情景下,他只得深呼吸一口气,尽力的调息,务必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恢复。

    唐朝心中一震,高仙芝的武功,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高一些,但心中的恨意再一次的受到激,狂吼一声,双拳全力击出,这一次,他不用腿。

    因为刚才他已经试出,高仙芝原来也是用腿的高手,不然的话,如此诡异的一腿,高仙芝没有不手忙脚乱的道理,但他安如磐石。

    砰蓬蓬砰的声音不断传来,是两人拳脚碰撞出的声音,要是江湖上一般的高手见了,一定会吓得够呛,因为这声音实在是恐怖,很难想象,**的人能出这样巨大的声响,有点像是金铁交鸣的声音。

    忽然之间,所有的士兵的呼吸再次的屏息,因为他们已经看不清楚两个人的影子。

    由极静变为极动,这其间有一种奇异的改变。

    唐手!旁边的舍瓦心中虽然紧张,但每一招每一式却是看得清楚,心中暗暗感叹,我一直以为我跨进了化境高手的行列,武功已经不用再提升,但现在看这两人交手,才知道自己还差不少。

    高仙芝的武功,沉稳浑厚,以深厚的功力作为基础,虽然没有唐朝的飘逸灵活,但是却能恰当的抵挡住唐朝的进攻。唐朝虽然进攻剧烈,身法也比高仙芝要明显的快一些,但是却始终攻不进高仙芝一丈方圆的防御圈子里。

    外人看起来,就只看到一条人影缩在垓心,而另外一条灰影子则是围着别人飞奔,达到肉眼几乎无法看清的地步。

    高仙芝终于不再紧缩,开始飞奔起来,他本再也不想移动身形,但他现在不得不动,不得不飞奔,唐朝拳脚上的力量逐渐的加大,力如千钧,但奇怪的是,似乎还能无限的加大力量。

    这是一件恐怖的事情,高仙芝再也想不到,自己这样浑厚的功力,居然还渐渐抵挡不住唐朝的拳脚大力,只有闪避。

    闪避!

    交手三百招之后,高仙芝终于放弃了硬碰硬的对攻——因为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拳脚上为什么能有这样的无穷大力!

    他当然不会知道,唐朝自从进入化境之后,加上身上经脉本来粗大,身体的改造生了几乎彻底的变化,因此力量比以前有了巨大的提升。到了他们这样境界的人,武功招数都在意料之中,有什么变化也大多逃不出猜测,所以,到了这样的地步,如果不能创造出绝世的武功招数,并且以此取胜,那么就只能靠功力决出高下。

    高仙之所以不接受五百招的限制,就是觉得自己功力比唐朝深厚,即使招数不能取胜的话,还可以凭借浑厚的内力克制唐朝,至少,不会输掉这场比武,但郁闷的是,他现在才感觉到唐朝的威力。

    但现在才感觉到,却已经迟了,唐朝的攻势展开,更占得了先机,无穷无尽的力量附带在拳脚之上向高仙芝压迫了过去。

    四百七十招!

    高仙芝已经汗流满面,他知道,这是油尽灯枯的前奏,等到身上汗水流尽,则是死亡的象征。

    很艰难的,高仙芝再坚持了二十七招,他只感觉到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有一种要将人压成齑粉的感觉,忽然再使三招拼命的招数,然后,身上忽然腾起一股烟雾,将他的身形包裹在里面,但手上胳膊喀嚓一声,竟然断了。

    唐朝叫声可惜,但害怕烟雾中有毒,不敢追击,任由高仙芝在手下的搀扶下去了。

    舍瓦也叫一声:“可惜,但你为什么不追击,要是你追击的话,他必死无疑?”

    唐朝就道:“大丈夫言出如山,我说过,他接得住我五百招就放了他,我不管他怎么说,但我不能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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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剑南实权副节度

    第九十二章剑南实权副节度

    高仙芝狼狈而去,终于知道唐朝已经再不是两年之前的唐朝,武功已经稳稳胜过他一头,只得含羞带涩而去,从此不敢轻视唐朝。

    牛僧孺本是高仙芝的旧部兼心腹,但感于唐朝光明磊落,并不以奇药控制他,等高仙芝到西域都护的时候说追击的话,竭力阻止。至此,唐朝在西域经营两年,手下训练了三万精兵,留下赫赫威名而去,波斯、大食、天竺、罗马、俄罗斯各国都和唐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重新恢复了因为马贼而时断时续的丝绸之路,财源滚滚,但这些钱财,并没有流进唐政府的国库,反而是进入了唐朝的腰包,扩充军备,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天下大乱。

    高仙芝战败的消息不知为什么传进了章仇兼琼的耳朵,使他甚为可惜,他心想,也许,我该答应杨国忠再次出任剑南节度使的,毕竟,我虽然略有军功,但还不足以像高仙芝那样立下赫赫之功,在朝中受排挤当个户部侍郎也是窝囊,但事已至此,值得罢了。

    大明宫中,李隆基听着杨国忠的话,忽然站了起来:“什么,唐朝居然战胜了高仙芝?”

    “是的,皇上,他是在雁门关一对一的战胜了高大帅。”

    杨国忠现在的心情很高兴,哼,有了这个武功高强的义弟,要是到剑南给我打几个胜仗,那我在朝中的地位,就不会这样尴尬。他内心是清楚的,自己当上右相,靠的主要还是杨玉环的关系,皇亲国戚以及文武大臣多有不满,现在自己举荐的鲜于仲通又连吃败仗,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义弟了。

    李隆基随即沉默,半晌之后道:“力士啊,你怎么看唐朝的武功?”

    “回皇上,唐巢武功本已极高,再在西域锻炼有年,肯定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要说能战胜高大帅,却是大大的难!”

    李隆基也点头:“是啊,高爱卿的武功,朕是深知的,最先是武举的状元,后来是镇守吐蕃、回纥,屡战屡胜,再后来镇守西域,决战疆场无数次,武功已经深入化境,唐朝一个区区弱冠的少年,真的能战胜他,一对一的?”

    问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也升起一种恐怖的感觉,他常常觉得,自己的武功,也许和高仙芝在伯仲之间,或许自己要强一点,但究竟是不是自己强一点,没有比试过,谁也不知道。但唐朝的武功,怎么会有这样恐怖的进步?

    “皇上,这是高大帅,亲自写给微臣的亲笔信,信中诉说了自己和唐朝一战的经过,皇上请过目!”

    到了这个时候,连皇上都开始怀疑他的话,他也只好将这封密信拿了出来,以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李隆基一接过信,脸上就露出奇怪的表情:“不错!这是高爱卿的信,他写的字,大开大阖,有龙虎之姿!”

    待到看完,李隆基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口中喃喃的道:“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高力士跟随李隆基数十年,就是当初谋诛太平公主这等大敌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过李隆基这样失态,但皇上今天是真正的失态了,当下问道:“唐朝就算武功再厉害,也只不过是陛下的臣子,况且,臣子的武工越高,皇上应该高兴才是啊?”

    李隆基脸上就露出枯涩之极的笑容:“是啊,杨爱卿的眼光独到,剑南战事危急,有唐巢去,当是最好,吩咐内务府各部,粮食军器等的补给,不能有缺,要他专心王事,一旦有功,回到朝廷,朕封他为兵部尚书。”

    说这话的时候,李隆基的心中充满了狂暴的愤怒,的确,说这些话,是违心的,他本想将唐朝召回朝廷的时候,在御花园里和他一战,亲自将他击败,以雪囊日被他在勤政殿中击败的耻辱,但他哪里想到,仅仅两年左右的时间,唐朝武功已经到达了一种惊人的地步,隐隐然有独步天下的气势,一旦交手,自己竟是没有丝毫的优势,这口气,看来是不能出了。

    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并不愚蠢,知道既无绝对的制胜把握,值得罢了。

    高力士最是明白皇上的心思,心想,唐朝以前已经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的地位,但是皇上刚才只是说,一旦唐朝战胜,只能当六部之一的兵部尚书,看来,皇上是信不过他,还在生他的气,考虑到驸马不能担任过大官职的传统,只是笼络控制而已。

    杨国忠自是大喜,写密信一封,派心腹将宫中一切相告。

    唐朝带兵一路缓缓而行,一面派专义回到南诏知会狼正轩,要他在近期加紧进攻剑南行辕,将鲜于仲通的军队击溃,威慑唐朝廷。

    还没到昆明,接到了李隆基以御赐为名义的粮草军饷无数。

    唐朝一一笑纳,知道这是杨国忠的功劳,抽出一部分送回长安杨臣相府中,信誓旦旦的表达了“为国效力”的意愿。

    果然,在这近半个月的缓慢行军当中,传来了鲜于仲通大败的消息,在野狼口,狼正轩亲率八千精兵为先头部队夜袭了鲜于仲通,随即大军包围,唐朝军队虽多,约有八万之众,但是在强大的攻势下,一败涂地。

    杨国忠得到消息,心惊Rou跳,以宰相的权威压住不报皇上,只说是小规模的接战,不影响大局,一面急催唐朝,迅到剑南布防。

    唐朝知道不能再拖,率大军径袭狼正轩的后路,其实只不过是装腔作势的交战了一场,仁由狼正轩将缴获的粮草辎重军器等都搬回南诏去了,解了鲜于仲通的危难,和他在成都会合。

    这个时候,鲜于仲通收集败残军马三万余人,本想一直往西逃入长安,想不到唐朝“战胜”狼正轩,等于是救了他,一见面,自是抓住唐朝的手不放,泪如雨下,千恩万谢,感谢唐朝的大恩大德。

    唐朝也不点破,将大军驻扎在成都,派人回朝报捷。

    鲜于仲通四十上下年纪,有些武功,但远远称不上武功高强,剑南军中本有几个将领武功不凡,但使用并不得法,加上狼正轩神箭,就在主将这一环上已经差距很大,再加上狼正轩熟悉地理,身先士卒,敢于深入重地,因此一举将鲜于仲通击溃。

    成都行辕之中只有鲜于仲通和唐朝两人。

    鲜于仲通普通一声,忽然向唐朝跪了下去,泪水汪汪的,像个伤心的老女人,完全没有了一方宗主的气派。

    唐朝假意一惊,抓住了他的肩膀:“鲜于大帅,您的官职在我之上,你这样做是干什么?”

    “唐大帅,您一定要救我一命,不然,我死定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泪水流得更狠了。

    “起来,有话好好说!”唐朝心中鄙夷,一个大帅,居然像个女人!

    “大帅,您不救我的命,我就不起来?”

    “好好。只要我能够帮得上忙的,我一定救你,你起来吧!”

    鲜于仲通大喜,从地上爬起来,叹息的说道:“大帅,你一定不能将我这次大败的消息传回朝廷,杨臣相说过的,他压得住,只要你不上报,我脖子上这颗脑袋,就暂时还保得住!”

    唐朝微笑了:“您放心,鲜于大帅,你我同在边疆为臣,这点事情还不简单,我自然不上报,不过,这损失了五万兵马,朝廷要是查问起来,可不好交差?”

    这也是实在话,鲜于仲通这次败得够惨,他平时就不操练士兵,战斗力不强不说,还经常克扣军饷,搞得怨声载道,不然,即使卢纶在的时候,军队还是很有战斗力的,毕竟,这些都是章仇兼琼留下来的精兵,但这样一来,自是一盘散沙,一旦被击败,四处流窜,成了地方的土霸王,哪里还愿意继续留在军中。

    鲜于仲通本是一个没主意的人,一听到脖子上的脑袋又在打转,漆盖一软,又要跪下去,唐朝哪里受得起,隔空一托,一股强劲的气流会聚成一种大力将他的身子托住,他再也跪不下去。

    只听唐朝说道:“你我兄弟,都是自己人,怎么也要救大帅一命,放心,这些事,我也一并隐瞒不报就是!”

    鲜于仲通兴奋得脸都红了:“谢谢唐大人的大恩大德,从此以后那五万溃散士兵的粮饷,全部都是唐大帅您的,我,我手下的三万兵马,也一兵归你调遣!”

    “这,这怎么行呢,您是大帅,我是副帅,别人知道了,还说我是喧宾夺主?”

    “唐大帅,请您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在下在蜀中薄有家产,钱是不需要了,唐大帅,你收下就是,还有,我毫无带兵的经验,上次折了两万兵马,现在更是一下子折了五万兵马,我担心这样下去,这仅有的三万也保不住,我,我当剑南节度使,挂着虚名就是了,实际上还是要大帅您负责,我一切都听你的,绝不食言。”

    唐朝本可以接受剑南节度使之位,但害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只当个副使,本就是要控制鲜于仲通的,这样一来,自是高兴,假意推辞了几次,见他其意甚坚,也就答应了下来。

    自此,剑南节度使的行辕设在成都,狼正轩得到消息,也不进攻,安定了下来,李隆基自然大赏两人,加上杨国忠在长安的调度,无数的钱财粮饷都进入了唐朝的腰包。

    唐朝也是加紧的控制云贵川三省,安**自己的心腹,只等安史之乱一爆,一举将唐朝的大西南占领,先当个云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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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一石三鸟

    唐朝实际控制住剑南的时候,立即派手下专义亲自回到南诏,向李格桑报告了这件事情,并且附上唐朝亲笔信一封,大意是说剑南已在控制之中,如此如此。

    李格桑看罢大喜,立即命令御前总管铁凝诏书一封,封唐朝为南诏承接太子,以后继承南诏天下,并且另有一个附加的诏书,说,假如以后进攻唐朝之时,唐朝能够控制住云、贵、川三省,就封唐朝为西南王。

    专义以及传递诏书的铁凝很快来到剑南军中,铁凝随即将李格桑陛下的诏书宣读,唐朝跪接了过来,心中大喜过望。

    但他随即也有隐隐的担心,李格桑此人,可谓是雄才大略,现在自己本来还没有为南诏立下多大的功劳,但他就已经将虚悬很久的太子之位传给了自己。

    这其中自然有拉拢之意,但是最主要的,却是一种称霸天下的野心。

    奇怪,唐朝忽然之间却感觉到一种恐惧:皇上如此厚待于我,将自己两个公主嫁给我,还封自己一个外姓人为承接太子,封赏太过,会不会留下祸患?

    对李格桑的知遇之恩以及自己对他的救命之恩,两者一相权衡之后,唐朝立即就感觉到李格桑对自己太好,毕竟,就算自己对一国的皇上有救命之恩,但高官厚禄也就行了,哪里还谈得上将两位公主下嫁,并且将来继承大位!

    他还封我为西南.

    这可是一个诱人的职位,要是真的占领了西南,那么手下控制的地方可要远远的大于南诏了,到时候,我还听从李格桑的号令吗?

    但他随即不敢再想,只觉得这样的想法十分的肮脏,李格桑以两公主和江山社稷相送,自己还不满足,似乎有点太过无耻了!

    且不说唐朝接到李格桑的诏书心中喜悦,却说人头石守将兼南诏天下兵马大元帅狼正轩一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欢喜若狂,想到和唐朝一起打下万里江山的计划即将实现,心中激动自不必说。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的信使,化妆成普通士兵的专义来到了狼正轩军中,将唐朝的计划用口信的形式说了出来。

    “唐大帅想要你进攻他!”

    “什么?”

    初听到这话的时候,狼正轩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狼大帅,你没有听错。唐朝的确是希望你带兵‘攻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专义的脸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呵呵,我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叫我带兵假意攻打他,然后再相机行事?”

    狼正轩笑了起来,唐朝曾经是他的对手,他深知他的厉害,因此想到唐朝肯定是要用计谋了,但却偏偏又不知道,不禁很是期待,叹道:“要是亲自见了唐朝,当和他共进一斗!”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要和唐朝这样的人共事,他心中就有一种喝酒的冲动。

    “唐大帅也极想和狼大帅共饮烈酒,只是因为公务繁多,最重要的是,害怕引起李隆基的怀疑,所以才派小子前来接洽,望狼大帅见谅?”

    狼正轩在南诏国中威名素著,更有强横的武功,虽然多谋略,但xing格却是相当强硬的一个人,想到军国大事,唐朝自己不来,只派了手下一员将领前来,所以心中十分的郁闷,现在听专义这样一说,心中顿时释然,暗暗责怪自己:我怎么不顾及大局,现在唐朝的身份越隐秘,以后南诏得到的好处越大,我这样想,倒显得心胸狭窄了。

    急忙说道:“快说。他有哪些安排?”

    “狼大帅,您说的对,唐大帅说要你带少量的兵力进攻剑南,绝不能轻易的撤去对唐朝边疆威慑的力量,他这就将浮犁作为屯粮之所,叫你务必在短期内派人占领浮犁,将一切粮食搬走殆尽,到时候,他带兵来,你就佯装不敌,并且装成大败而走的样子,务必要使唐朝大帅向李隆基报功的时候,能够得到嘉奖!”

    “哈哈,妙计啊!”

    狼正轩听完,拊掌大笑,抓身身边一个牛皮袋子的酒,仰着脖子,咕噜咕噜的就喝完了,随即将酒袋子掷在地下,叹息:“唐朝之才,我所深知,但我总还不服输,总想有一天能和他拼一拼,但刚才听了这一席话,我是彻底的服输了,哎!”

    说这话的时候,五十上下的狼正轩脸上现出一种十分奇怪的神色,有点赞赏,有点嫉妒。

    然后,他忽然说道:“好!你不用再说了,我已经明白唐朝的意思,他是要送我军器粮草啊,哎,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唐朝啊!这几年下来,我先后和、高仙灵、章仇兼琼、卢纶以及鲜于仲通交手,连年征战,唐朝一个大国,倒还不觉得供应为难,但是我小小一个南诏,却是诸多困难。虽然这二十年来,我们积累了不少,但毕竟和唐朝这样的大国相比,我们是大大不如,现在他知道我们的困难,送我们军器粮草,真可谓是及时雨啊,不过,我还是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哪里来这么多军器粮草?”

    “回大帅,唐朝大帅让我转告你,他在岭南和西域的时候打了不少胜仗,得到的军器钱粮也不在少数,知道皇上对他的封赏之后,他是感激涕零,所以,为了表示忠心,特意将这些年来的积蓄都送给南诏,只是为了能够掩人耳目,这才要大帅你假败一次,有损您威名的事情,还请大帅多多包涵,请大帅多多体谅他的苦心,他也是不得已,他将所有的积蓄送给南诏之后,要是不能在杨国忠那里要到粮草军饷,军队就没法带了!”

    狼正轩叹息一声:“是啊!他将来是我南诏的皇帝,我也是他的子民,还计较那么多干什么,其实,他这样做,虽然表面上我们南诏是败了一场,但实际上却是大大的赚了,还可以因此而麻痹李隆基,让他对剑南战事掉以轻心,一旦北方有变,我们南诏突然动战争,才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我的小小虚名,又算得了什么。”

    专义一直看着狼正轩脸色的变化,见他说了这句话之后,眉宇中有一种郁闷之感,心中好笑,想到唐朝的吩咐,赶紧说道:“谢谢狼大帅理解,唐大帅临行的时候说,您在南诏功劳赫赫,要是你打了大败仗,即使是名义上的,也会对南诏军心产生动摇,因此唐朝大帅说,要您隐藏或者回到大理,将主帅的位置暂时交给御林军总管铁凝接管,到时候,败军的责任就在他身上,而不在您的身上。”

    狼正轩大喜,毕竟,再说他心胸豁达,但一位战功赫赫的大元帅,要是传出去打了大败仗,威名可是一落千丈。但铁凝不同,铁凝虽然也是武功高强,而且会带兵,但是他在军中的影响并不很大,不像狼正轩那样是神一样的存在。

    自从上次狼正轩的精兵在人头石硬碰硬的打败了章仇兼琼之后,再后来占领了贵州、巴蜀的大片领土之后,在南诏军中,狼正轩就是神的存在。

    一旦让他大败,即使得到再多的粮草军器,也是蚀本买卖。

    但唐朝这一招,却是将责任转嫁在了铁凝的身上。虽然了铁凝的威信,也没什么,毕竟,以后他还回去做他的御林军总管。

    狼正轩点头,叹道:“唐朝有帝王之才,我跟着他,并不丢脸,好!你立即回去告诉他,请铁将军早日来到南诏军中,我要演一出无中生有计了。”

    “什么叫无中生有?”专义忍不住好奇。

    狼正轩就莫测高深的一笑:“我说的话你也许不懂,但是唐朝大帅一定懂,你回去问他吧。送客!”

    专义怏怏而出,对狼正轩的倨傲甚为不满,心想,你虽然武功高强,又是天子脚下官职最高的角色,但我专义好歹也是一方诸侯,你这样对我,似乎不对,但也不能计较,回到唐朝营中,将此事偷偷报告了唐朝。

    唐朝一听,脸上就露出微笑:“哦,我知道他的意思了,他这是要假装和铁凝产生矛盾,顺便再和李格桑产生矛盾,以为他们君臣不和,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还要将事情尽量闹大,让那些在南诏的探子知道这件事,好回报李隆基,不过,他这倒不用担心,即使那些蠢笨如牛的探子探听不到,本帅还是会将这个消息报告给李隆基的。”

    专义随即说了狼正轩脸色不好的事情,唐朝听完,哈哈大笑:“你知道什么,一个久握兵权的人,忽然之间要放手,任谁都有点舍不得,他哪是在生你的气,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啊。”

    专义随即辞去,向铁凝通知了即将接任南诏大元帅之事。

    唐朝一个人在帐中,心情很复杂,我这个一石三鸟之计,难道,狼正轩已经看出来了?

    其实,这样布置的时候,唐朝就清晰的有三个目的。

    第一,要尽可能的将兵马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剑南军队十万都不到,想要占领西南那是绰绰有余,但是要统一天下,却显得兵力薄弱了,起码要二十万军队,学当年的曹操一样,所以要将南诏的这十万守军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第二,要向李格桑表明自己的忠心,所以将钱财数百万送给南诏。

    第三,要排挤久在军中掌握大权的狼正轩,不然的话,自己以后难以真正的控制这支军队,虽然他现在是准皇帝的身份,有这个权力直接剥夺狼正轩的帅印子,但他知道绝不能那样做。

    安史之乱就要爆了,要是历史没有记错的话?唐朝喃喃的在心里想这句话,心中有一种冲动和兴奋的感觉,也许,我唐朝真的能统一天下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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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出乎意料

    唐朝以南诏承接太子之尊,要狼正轩暂时交出军权,倒不是不信任他,而是为了试探一下,这位曾经背叛过李格桑的大将,高手中的高手,一手箭法冠绝天下的人,会不会觊觎自己这个位子。

    有些位置,你还没有做上去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但是一旦坐上去了,就要承担许多风险。

    皇帝被杀的很多,不说王莽这样的篡臣死于乱军,就是几十年的事情,隋炀帝杨广不也是在江都被部将杀死么?宇文家族可以捧他,也可以杀他!

    唐朝近来经常读史,读的是唐朝前宰相杜审文的杂文,虽然写得不是很好,但是其中多有牵涉唐朝旧事的,特别是读到太宗皇帝以大智慧在玄武门杀了太子李建成和李元吉之事,心中更是唏嘘十分。

    他近来自然也读了魏征的不少文章,其中牵涉到李世民的事情也非常之多,他觉得,李世民其实也是一个仁慈的人,并不是残忍好杀之徒,尤其是连李元吉抢去的隋朝公主,最后投向自己怀抱的时候,他还是不嫌弃她身子已污,而是大度的收了她。

    李世民统治天下的时候,有了贞观之治,他不仅没有滥杀功臣,而且还对天下的老百姓都好,综其一身,虽然在文学上没有什么成就,但在武功上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但他还是杀了李建成。

    其实,说句实在话,唐朝现在距离李世民的时代也不远,各种材料都还在,他知道,其实李建成的能力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李世民的大才能,但是毕竟经过血战,枪林弹雨里都过来的人,能够使李渊牢牢的不动摇,将他封为太子,其实也是一个聪明非凡的人。

    但在这样的时候,李世民终于还是做了一件非常恶毒的事情,他动了杀心。

    其实,凭心而论,李建成害李世民的事情,或许有,后人都说是他先在酒里下毒要害死李世民,但这样的事情,以李世民的大才能,大手段,不过是买通一个史官的问题,有谁能有确凿的证据?

    正是因为这件事,才使唐朝现在的心态和以前生了巨大的改变。

    刚穿越的时候,他不过是想在这乱世中求一个生存,但是这要求,现在他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了——天下间几乎没有人能杀死他!

    武功!他现在经过恩师孙思邈的培养,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武功,连威名赫赫的高仙芝都败在他的手下,放眼天下武林,不说战胜他的,就是能与他比肩的,也是寥寥可数。

    要是李隆基知道唐朝的武功会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勤政殿中,他也许不会就那么轻易的放了唐朝,他当时放走唐朝的心态是很高傲的,他要亲手将唐朝击败,让他输得口服心服!

    唐朝的武功,自从经脉得到改造之后,逐渐的圆满,渐渐的觉得天地通明,一闭上眼睛,身上的器官细胞都清楚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就好象计算机将身体的数据解剖清楚呈现在他面前一样。

    到了现在,他已经渐渐的将自己以前熟悉的手机、电脑等抛在脑后,他现在更加务实。

    到了现在,他已经推想的千百次,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当初穿越的时候,很可能是掉进了时空隧道之类的装置里面,这才奇异的来到了公元53o年间,几乎是永远不可能回去的了。

    既然不能回去,既然再也没有希望见到自己的母亲,既然不能实现当时伟大的理想,只好在来生实现了。

    他把现在自己生存的世界当成自己的第二次生命。

    是的,如果自己没有进入时空隧道,也许已经死于那次车祸。

    一个人能力的加强,导致了心态的变化。

    当一个人处在四面楚歌声中的时候,时时自危,自然是极端的艰难,但是当他登上顶峰,一览众山小的时候,心态自然就不一样了,唐朝现在就是这样。

    他做事也光明磊落,他知道狼正轩也这样,但在权力面前,在一个人渴望一生也不能得到的东西面前,他不能确信,狼正轩是否会学当年的李世民。

    剥夺他的兵权,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是唐朝要做的事情。

    当一个帝王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用人,将最适合的人用在最适合的位置上。

    唐朝知道,以后自己不可能不让狼正轩带兵,要是贬了他,他不过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而已,那显然是不行的,自己想要统一中原,也不是简单的自己就能解决的事情,手下没有狼正轩这样的大将,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军易得,一将难求!

    只有求到了好的将领,自己才能高枕无忧。

    汉高祖刘邦知道,带兵打仗并不是自己的强项,但是善于使用人,却是自己成就霸业的关键。

    唐朝的命令下达之后的第七日,收到了狼正轩的回复:“遵守承接太子的指令,今晚进攻浮犁,为求使唐酋深信,我不得不全力以赴!”

    传递回复的是唐朝的心腹专义,自没有任何的误差。

    唐朝刚看到前面几行字的时候,心中还很高兴,但是看到“全力以赴”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却凝重起来:狼正轩这是干什么?

    难道他已经知道我在试探他?

    种种猜测,使唐朝心绪不宁,绕着剑南行辕走了四五遍,终于下定了决心,有两种可能:一,要是狼正轩不遵守自己的指令,一定会全力打败自己,真正的打败自己,那显然,他是已经看出了我的用心,想重重的给我上一课;二,他是完全听我的话,显然,他有可能看不出我的用心,但也许是看出了但是却不敢轻易冒险。

    隆多谨守唐朝的命令,坚守在浮犁,静待狼正轩的进攻。

    他自然是做好了坚守的准备,毕竟,他手下这八千士兵,都是剑南军中老弱之辈,他只是想装模做样的守一下,然后自己逃命要紧。

    兵败如山倒,可以想象,大军崩溃的时候一旦冲击到他,任你武功再高,也可能死于混乱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一个能不能统一天下,必须要有大量兵力才能奏效的缘故。

    这天晚上的月色很美,弯弯的月儿正露出新芽,夜风温柔得象是在唱摇篮曲,李隆基这个时候正搂着杨玉环,沐浴在夜的华清池里,温热的水使得他做了一些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做的事。

    哗啦一声,一大片火焰升腾起来,在屯粮的地方——浮犁周围。

    然后,在这囤积了数千万斤粮草的大营四周,都升腾起了红色的火焰,喊杀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

    一切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于是,殊死的战斗开始,唐军倚靠地利进行放手,羽箭破空的声音呼呼的传来。

    十箭,十条人命!

    先动攻击的人是狼正轩!

    在他的箭下,很难有活着的人,除非你手上随时带着盾牌。

    但显然,狼正轩要的就是突然袭击的效果,所以他很少打阵地战,他喜欢学汉朝的韩信,用机动兵力更多一些。

    隆多受唐朝的吩咐,自是派兵紧紧的防守,却是故意在北面露出一个空隙。

    防守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失误,但是现在失误却生了。

    不过谁也没有料到,这是唐朝故意干的。

    狼正轩在火把之下敏锐的现了这个缺口,亲率精兵八千冲了过来,没有花到一盏茶的时间,已经在山顶上占据了一个大小百亩的地方,稳住阵脚。

    隆多在火光之中见到弓弦一响,为的十个唐朝士兵一起中箭死亡,也是吓了一跳,久闻狼真轩神射,天下无双无对,而今一见,果然不假。

    其实,隆多的武功,也以弓箭见长,虽也能连珠箭,却不能如狼正轩这样十箭中敌,而且精确得可怕,将一些误差也算在里面,的确是惊世的功夫。

    狼正轩此次带了三万精兵攻打小小的浮犁,而且还亲自带着他的前锋营,以前,他就是靠着这支精兵,将武功高强的章仇兼琼击败!

    隆多骑在大宛良马上,持绿沉枪来迎,两个主将就在山顶上交起手来。

    狼正轩手下的将领早得了他的吩咐,其余的人可以射杀,但隆多一定不能对他放冷箭。

    隆多其实可以早早逃走,但是忍住了,他实在想见识一下,名震西南的狼大帅,除了弓箭之外,武功到了怎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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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打出真火

    狼正轩勃然大怒,以他在战场上的经验,立即知道,唐朝军中一定有人在拼命抵抗。

    到现在为止,他手下的亲卫已经死了一百余人。

    这可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旧人,想不到被唐军倚靠地利杀了这么多。

    他还要靠着这支军队实现他远大的理想,占领中原,称孤道帝,所以每死一名死士,他心中就是一痛苦,虽然,在他的神箭之下,唐军死伤狼藉,但这里的守将显然没有按照唐朝的意思,虚拟的接战一下,然后溃败,好让自己身后的数万大军将粮草搬回南诏。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手持绿沉枪的隆多。

    隆多骑在一匹黄彪马上,火红的披风使他在夜色中分外的耀眼。

    狼正轩连出七箭,但都被此人一一拨落,早有身边的两员骁将迎了上去。

    这两员将一是诸葛孔,一是诸葛明,素有勇力,双刀齐出,从左右兜截过去!

    当当!

    两声碰撞之后,两员将忽然自马上倒撞下来,胸口都是一个血洞,抽搐两下,死于非命。

    刷!

    狼正轩周围数十面盾牌举了起来,显然为隆多威势所慑。

    近距离作战,弓箭已挥不出作用,但就在隆多以为并无危险的时候,三只羽箭带着破空的啸声忽然出现在他的视野。

    不好,他枪尖在空中奇妙的划了一个圆弧,本拟将三只箭击飞,但只击中了两只箭,另外一只箭,在他的枪身将要击中的一刹那,像是长了翅膀一般,奇异的打了一个旋,射进了他座下马的脑袋里。

    啊!

    凄厉的一声惨叫,这匹跟随他征战千里的良马缓慢的倒下,隆多心中一酸,看到几滴马的泪水流下。

    啊!隆多将枪呼啦的一声拉开,如一吧大刀一样的挥舞而出,顿时将面前的三员南诏精兵扫落马下,他也凭借这股劲力稳稳的落在第下,枪尖如蛇闪动之间,三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个时候,隆多已经身陷重围,后面的亲兵距离他最近的也在百步之外。

    谁也想不到,他作为唐朝在浮犁守军的主将,竟然这样以身犯险。

    “都给我退开!”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

    隆多随即见到刀光,梦一般的刀光。

    此人手中的似乎是一柄魔刀,刀色如银,就这么随便的一刀挥出,但隆多却是感觉到四面八方都是刀光,都在刀的笼罩之中!

    他退,但是忽然之间懊悔欲死——他已经退不及。

    一柄如红日一般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架了他的脖子上。

    虽然,这一刀的使出,有点出其不意,趁他前后御敌,而且马刚刚被射死这个时候。

    这是隆多心灵上少有的破绽,他本以为射出这绝世神箭的人还会继续用箭,所以全身心都在防备箭上。

    他的确很吃亏。

    处在四面敌人的环境中,而且敌手的武功还高得吓人,尤其是一张弓——他亲眼见到自己手下一百三十一人就在刹那间死在这人的箭下,箭无虚,一击毕命。

    这人是弓之神,但武功不一定高,所以他才想以出众的武功降伏此人,他从来对自己充满自信。

    “好个愚蠢的家伙,绑起来,听候落!”

    说这话的人,有一种深沉的威严,正是出手制住隆多的狼正轩。

    隆多叹息一声,却是怎么也想不明白,面前这个威严厚重的男人,为什么能有这样惊人的轻功,他实在是大意了!

    动如脱兔,疾如鹰隼!

    常听人说,狼正轩不仅箭法通神,而且武功也是不错,但想不到竟然高到了这样的地步。

    隆多被擒,其余的唐朝守军本是乌何之众,老弱之辈,怎经得起狼正轩大军的冲击,假意的放了几把火之后,狼狈逃窜。

    狼正轩随即指挥军队控制住了山上局势,随后到来的数万士兵开始搬运粮食,足足运了数千车,才将如山的粮食搬运一空,自此,南诏十年之中,即使颗粒无收,也不用担心有饥寒之苦。

    而远处,自己驻军的大营里,却是火光连天,绵延十余里。

    狼正轩知道,那是唐朝亲自带兵将大营少了,顺便还杀散八千驻守在营中的老弱之兵。

    这是一出戏。

    他和唐朝是这出戏的主角。

    要骗的只有一个人,李隆基。

    他们要使李隆基相信,唐朝和南诏是死敌,这是其一。

    他们要让李隆基明白,唐朝为唐朝廷立下了汉马功劳,是他保卫了剑南,使李隆基退守四川的时候可以有个后路。

    不仅后来的蒋介石都重庆,唐朝的李隆基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天下再乱,也要学汉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进可以得天下,退可以全xing命。

    这是其二。

    其三,南诏要进攻中原,必须有充足的物资作为保障,这一点,唐朝为李格桑做到了。

    就这样,狼正轩“大败”,从此一蹶不振,狼狈逃回南诏,唐朝军队重新控制了包括人头石在内的大片国土,有点光复的味道。

    消息传回长安,高力士亲自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李隆基。

    李隆基一听,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南诏一小国耳,在他心中,不足道,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小小的国家居然屡次犯边,而且手下的大将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这使他很恼火。

    现在唐朝收复了失地,将剑南节度行辕搬回旧址,他自然很开心。

    他知道杨国忠在说谎,但是他知道他是迫不得已,所以装着不知道。

    他们已经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有些事情,本就是自己这个当皇帝的指使他去干的,他又会去惩罚他?

    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是什么?

    他知道,安禄山官职太大,也许真有叛逆的迹象也说不定,但区区一个胡人,不过是有一身蛮力,所以他毫不担心,他担心的是章仇兼琼,担心的是高仙芝、唐朝这样的人背叛他。

    这些人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一旦天下有变,他们趁势而起,未尝不能奄有天下。

    剑南一平,他心中也像是放下一块大石头,和杨国忠此时的心情一个样。

    历代的驸马,都不能有太大的官职,再过些日子,我将唐朝调回朝廷,当个兵部尚书就是了,虽然是耍些yin谋手段,那也说不得了,毕竟,当皇帝的人,损害一个臣子,只要不杀他,都仍然算是一种恩典。

    至于要亲自击败唐朝,现在看来,他武功大进,连高仙芝都能战胜,我并无必胜他的把握,这个仇,暂时寄下,他为我数立大功,杀他是不行,但鸡蛋里挑骨头,要贬他的官,那是简单得很的一件事情。

    李隆基自打他的如意算盘,但在南诏边关的野马河边,狼正轩却是心中心情郁闷。

    他现在已经不是南诏兵马大元帅,只是闲置的将军。

    自从他将大批的粮草运回南诏的时候,所有的人也知道了一个消息,狼大帅在边关大败!

    南诏从实质上得到了好处,国力比以前强盛了几乎一倍,但是狼正轩的名声,却是一落千里。

    所有人都知道,替他打败仗的铁凝是个好人,他铁凝是帮狼正轩顶罪的。

    他现在已经可明显的感觉到,唐朝似乎是在对付他。

    好厉害的人物,**不吐骨头,就这样被他利用了,而且我表面上还得感激他。

    我必须要对大哥李格桑忠,他做的事,的确是好事,但以后还会启用我吗?

    哦,我知道了,唐朝是有野心的,他是想控制南诏啊!

    嘿嘿,也谈不上,他已经是承接太子,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但他显然还不放心。

    他以前在南诏的时候和唐朝交过手,深知他的厉害,当时他还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现在,他已经练成了绝世的武功,光看看这次这一计策,智谋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

    一石三鸟,一石三鸟啊!

    他收复了失地,李隆基肯定不会怪他损失了粮草,反正唐朝国力雄厚,损失得起,反而会大大的褒奖他。

    他排斥了我,对,就是排斥了我,到现在,寂静的野马河边,他才清晰的看清楚唐朝的思路,好厉害的人!

    他向李格桑表明了忠心,你将两个公主尚我,而且破例封我为承接太子,我就立即显示出足够的忠诚。使南诏国力陡然提升一倍,要是这样还不能表明忠心,那就没什么可以表明忠心了。

    嘿嘿,不过我抓住的这个隆多,倒真的是个大将之才,如果不是有恃无恐,他是不会这样孤身犯险的,哼,小小年纪,就轻视天下英雄,可不能便宜的放了他,得好好的炮制他一番。

    哎,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叹息一声,我本想带手下精锐狠狠的羞辱唐朝一番,再退走,但想不到就是他手下这一个将领隆多,就使我死伤惨重,也许,这些也在唐朝的算中,我是处处受制啊!

    想到这,使狼正轩的心中升起一团火,而且这火还燃烧得很旺盛。

    他手下区区一个将领,就有如此武功,连我手下良将诸葛孔明兄弟都死于他手,妈妈的,这小子本可以做做样子就撤退,但偏偏让我痛失爱将,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不能这样便宜了唐朝。

    他心中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他已经打出了真火!

    这个南诏的英雄,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战意。

    也就在这个时候,隆多说了一句火上浇油的话:“狼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拳脚上见个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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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自断一臂

    狼正轩的眼睛如雪山上的秃鹫,有些红,有些紫,看着隆多,良久,忽然在鼻孔里哼出一声:“隆将军,我不杀你,不过,却要你自断一臂!”

    隆多笑了起来:“你果然不敢和我动手,想用这种方法来炮制我,卑鄙小人!”

    但这句话还未说完,隆多心中就升起一种悔意,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惊艳的刀光!

    刀光如雪,就像红日初升照在雪山之颠,晶莹灿烂!

    隆多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柄刀,正是这柄魔一样的刀,让他尝到了今生最大的屈辱,阶下囚。还在岭南的时候,他就一直是族中武功最高的人,败在唐朝手下之后,本有不服,但后来唐朝武功进展太快,他知道这辈子休想再过他,但除了唐朝,他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是可以一战的。

    他武功的确很高,高到了许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地步,而且,自从唐朝开始传授他武功之后,他心中的期许更高了,这是一个秘密,他和唐朝之间的秘密。

    唐朝甚为大度:“做我的弟子,提都不用提,你我年纪相若,有武功为什么不该同享,以后就是生死之交吧!”

    就这一句话,使隆多再不起杀唐朝之心。

    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可说是死在唐朝的手中,但是战场的交手,正如唐朝所言,即使不是派他唐朝去,也很可能会派另一位大将去剿灭岭南匪患。

    他一直想报仇,即使明明知道受了唐朝不杀之恩还想报仇,就是觉得父仇不共戴天,但唐朝这样一来,使他终于死心塌地的跟随唐朝。

    见了唐朝那样盖世的武功,以及他武功日进,自是小看了天下英雄,打听到狼正轩有怨怼唐朝之心,不禁想给他点厉害看看,想不到一旦用蛮,竟然为狼正轩所擒。

    隆多闭目待死,他心中后悔得要死,因为知道自己死在了小人的手里。

    看着狼正轩相貌堂堂,一脸正气,以为是个人物,想不到暗中还是干这样的龌龊之事,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忍一忍,他自然知道狼正轩和唐朝只不过在做一场戏。

    但隆多担心的事情并没有生,刀光艳丽的一闪,他忽然觉得身上一轻,身上的绑缚全部掉落。

    他的双手双脚顿得自由,有一种轻快的感觉。

    也在这一刹那间,他明白了,自己错怪了他,狼正轩并不打算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杀了他。

    他当然知道,要是狼正轩杀了自己,他有一百种理由向唐朝解释,唐朝不知道真相,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狼正轩笑了,四方的国自脸上露出皱纹,有一种戏谑的味道:“你的武功不错,难怪你这样张狂,如你所愿,只要你在我手下能走得了五十招,不是你自断一臂,我自断一臂!”

    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一种强大的自信浮现在他的脸上,忽然间,似乎掩盖了红日刀的光芒。

    狼正轩以前的刀,是金背厚背刀,但后来换成了这柄红日!

    他要用红日一样的刀,斩杀出大片的江山,成一国之主,这是他数十年的心愿。

    在这样一种微妙的时刻,在感觉到受到唐朝压迫的时刻,他心中有一种升腾的火焰,无论是谁,只要在这样的时候触怒他,那是正好在狮子怒的时候去撩拨他。

    隆多的心中忽然一惊,看着狼正轩深厉的眼神,忽然心中又升起一种后悔——也许,我一直低估了面前这个人的武功。

    但他随即强行将这种想法压制下去,他心中清楚,在决战之前,是不能气馁的,一旦气势弱了,几乎就等于失败,我在唐朝那样的高手手下都能轻易走上百招,狼正轩武功再好,总好不过唐朝,看来,他这是在送死!

    隆多的眼神随即变得阴森:“那好,我现在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我有没有能在阁下手下走五十招的能力,哈!”

    隆多在这样的时候忽然呼叫了一声,将胸中一股浊气吐出——先下手为强,于是他出了招。

    他现在使的正宗的唐手,云门探幽,十字架,一出手就用上了全身之力。

    听着这尖锐的拳风破空声,狼正轩就知道,隆多的武功,已经到了明劲的颠峰,几乎打破虚空的境地,忽然一声冷笑,一拳轻飘飘的甩出!

    他甩出这拳的时候,很轻,很柔,好象是去攀附情人的香肩。

    这和狼正轩以前大开大阖威猛霸道的招式截然不同,他好象已经变了一个人。

    但这样温柔的招式,却使隆多感到恐惧,因为他用尽全身之力击出的一招,击出时出音爆的一招,可以立即击毙一头牛的一招,击在狼正轩的拳头上,忽然像是打在棉花里,软绵绵的滑了出去,毫不受力一般。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狼正轩的拳头晃动之间,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挤压了过来,隆多立即觉得胸口一滞,全部的身形移动也是受制,仿佛自己的身体被禁锢起来了一般。

    他有一种一下子掉进淤泥的感觉!

    这是他战斗以来最诡异的一种感觉,敌人无形的力量居然能使自己的行动受制。

    既无可闪避,惟有硬接!

    于是,隆多最担心的局面出现了,他只有横臂格挡。

    狼正轩如山的神力就在这个时候迸了出来,将他的身子击得晃了一晃。

    隆多心中告诫自己,绝不能和敌手比拼内力,不惜以懒驴打滚的身法退了出去!

    交手仅仅一招,隆多全处下风。

    他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唐朝是不是骗了我?

    他可不知道,唐朝教他武功,丝毫没有骗他,但是和他对拆招数的时候,招式上却是绝不附带内力,所以他能和唐朝随便的招架上百招。

    他可不知道,像狼正轩这样,武功本已达到极高境界,再经过血与火的战斗的磨练,终于突破了暗劲的瓶颈,进入化境。

    舍瓦是这样,狼正轩和李格桑也是这样,隆多自然也是这样,他的武功,以前只能算是二流,但是在战争中艰苦磨练加上唐朝的训练,他现在几乎可算是踏入了一流的行列,不过毕竟因为年纪太小,不过和唐朝年龄相若,功力不够,还没有有进一步的突破。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年轻一辈之中鹤立鸡群的人物了。

    只是他遇上的高手实力太强,这才没有能挥出他武功的威力,其实在战场上,两马相交,狼正轩未必能像现在这样得心应手的击败隆多,但是江湖上一对一的交手,他可和狼正轩有段很大的距离。

    隆多急退的时候,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冷笑,狼正轩第二招化拳为指向他攻了过来,他只听到噗嗤的一声,自己的脑袋上脑门心所在的地方一阵焦热,然后一大片头飘了下来!

    奇怪!

    狼正轩的手掌明明还距离他的头有三四寸的距离,但怎么就能伤了自己?

    骇然!不错,他现在的心中是惊骇,他自然听说过,传说中武功达到化境颠峰的人,可以聚力成寸,在极短的距离内,不需要真拳真脚击中你,只要用真气击中你,但和真拳真脚击中造成的杀伤力是一样的。

    难道,狼正轩真的练成了这样绝世的武功?

    其实,不仅是隆多,就是唐朝亲至,见了狼正轩的武功,也会叹息佩服。

    他本身功力就高,突破暗劲的瓶颈之后,隐隐然已经能够和铁慕容和李南靖这样的高手并驾齐驱,加上现在他又动了真火,一拳一脚击出的时候,都是全身之力。

    化境高手倾力一击,即使是驷马的战车,也是一击抛飞,就更不用说区区人体一百多斤的重量。

    隆多自然觉得压力沉重,但他当此情景,又不能不挡。

    他知道狼正轩轻功厉害,但想不到厉害到了能如影岁形的地步,只能硬接。

    三四五六七!

    仅仅七招,隆多的鼻子已经流出血来。

    两行鲜血如瀑布一般的流出,哗哗的向下,刹那间浸湿了他的衣襟和胸口。

    隆多有些绝望,但天生一种倔强的性格使得他豁出了命来。

    第八拳,他居然攻了出去,几乎在他油尽灯枯,最为虚弱的时候攻了出去。

    狼正轩这个时候有一丝的后悔,他知道,隆多是唐朝的爱将,一旦,伤他胜倒没什么,但要是在十昭之下就杀了他,难免结怨。

    唐朝可是将来南诏的皇上,可不能得罪太深,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就有这样一种一举将人杀死的感触——他隐约的感觉到,也许是自己在生气,一个久掌大权的人忽然之间被人剥夺了权力,感觉肯定是郁闷的。

    狼正轩本来在后悔,但想不到隆多如此悍不畏死,当下见招拆招,见式化式,堪堪让隆多走到二十七招,忽然奋起神威,一拳将隆多击得七窍流血,身子再也不能站立,渐渐的委顿了下去。

    隆多倒下去之后,狂吸了几口气,眼光中流露出钦佩的神色:“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我一直下看了你!”

    说完这话,他从怀中掏出一柄匕,轻盈的切去了自己的左臂,血流如注,然后,他昏了过去,口中还喃喃的道:“我输得口服心服。”

    狼正轩身后的三百名随从着这一幕,眼光中升起深深的敬意。

    狼正轩眼神如刀,看着北方的万里长空,长啸了一声:“唐朝,你竟敢排挤于我,我会让你后悔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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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隔神指

    唐朝的眼神如鹰,有一种深厉的颜色,这使他黄玉一般的脸上显现出强大的杀意,忽然“哼的”冷笑一声。

    这一声虽然轻微,但是帐下诸将都是微微变色,因为就这微微一声冷哼,案上的景德镇烟花唐三彩瓷杯竟然碎裂了开来。

    这是他声音中贮存了内力,近距离只下,对周围物品产生有如实质的危害。

    帐下的舍瓦心中忽然产生一种畏惧。

    是,的确是畏惧!

    他觉得他已经渐渐看不清唐朝这个人。他实在不能将现在的唐朝和当年他在南诏认识的唐朝相提并论。他常常问自己,一个人,是什么使他产生了这样神奇的改变。

    是武功。

    也许,但他立即摇头,不仅仅如此,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制,与众不同的特制,即使在亿万人之中,你还是一眼就能看到他的鹤立鸡群。

    他自然佩服唐朝的武功,但是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的头脑,他的头脑之中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就有那么深的城府,那么非凡的想象力。

    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高坐于剑南节度使帅位上的这个人,还在手下无兵无将的时候就已经名震南诏,后来到唐朝之后更是混得风声水起,小小年纪获得相当于宰相的权力,平岭南叛乱,削平突厥,收复安西都护府,几乎无所不能,现在更是控制十万大军,驻守剑南!

    他越看唐朝,就越觉得他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甚至有一种膜拜的冲动!

    他想膜拜他,除了这人的智谋,他更佩服的是他的武功,如此小小年纪而有这样的武功,即使当年天下第一条好汉李元霸,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武人重视的就是武功,但要使真正的勇士佩服,则不仅仅是武功,好需要过人的手腕。

    “你做得到很好,我不会让你白白断臂的!”

    唐朝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非常的缓慢,同时语调低沉,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怜惜。

    隆多的眼泪下来了,因为唐朝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步跨下来,摸住了他的断臂,十分伤心的样子。

    温暖!

    一刹那间,他只觉得温暖,他心中本在担心,大帅会不会处斩他!

    他知道,这一次浮犁之战,他本可以不和狼正轩硬拼的,要是他事先知道狼正轩那么难惹,他的武功那么高,他是会一定执行唐朝命令的。

    但是他年轻气盛,他要会一会这个南诏的英雄,结果造成今天的局面。

    当然,即使隆多不挑衅狼正轩,他也会大杀唐朝士兵,算是对唐朝的一种反抗,这样一来,隆多倒反而有了功,正是因为他的一念好胜,才使得唐军受到了最小的损失。

    “不过,”唐朝抓住隆多的手臂,叹息了一声“你却故意违背了军法,我当时给你的命令是坚守,要是他攻得紧,就紧守,要是他攻得不紧,则略作坚持,随即撤退,但你没有这样做,你坚守没错,但是孤身犯险,最后为人所擒,终于在决战中损失一臂,回到我军中,但损我军士气,更是一种耻辱!你以我帐下大将之尊,竟然做出如此莽撞之事,你我虽然情同兄弟,但是法不可违,推出去斩啦!”

    这一声令下,帐下两名军士立即上前,要将隆多牵下斩杀!

    所有人都吃惊,想不到唐朝竟然杀死就如自己左右手的隆多。

    要知道,在唐朝军中,高手虽然不少,但是除了舍瓦这个一流的高手之外,就只有隆多和牛僧孺的武功最高,牛僧孺已经留在西域,帐下的高手之中,专氏死虎还有辛白可等,武功和隆多相比,都要差一些。

    这样的一元虎将,唐朝竟然要斩杀了。

    虽然说他自断一臂,武功已经大打折扣,但是就这样杀了他,难免会使人觉得他刻薄,一旦手下能人无用了则抛弃之。

    “隆多将军有大功于朝廷,这次虽然莽撞了一点,但还望大帅看在隆多将军年轻冲动的份上,饶恕了他这一次,谅来他也不敢再犯!”

    众将视之,说情的人是舍瓦,隆多经常向他讨教武功,已经是师徒的关系,只是没有名正言顺的收徒而已。

    舍瓦说情的时候,是跪下的,这一来,其余众将一齐跪吓,请求免去隆多之死!

    唐朝冷厉的眼神从众将身上一一的扫过,终于停在隆多的手臂上,说道:“既众将求免,死罪且寄下,但活罪难逃,重打一百军棍,开除军籍,从此不能称是我唐朝的人!”

    “谢大帅不杀之恩,可是,要是大帅驱逐我出军营,隆多又死而已!”说罢流下泪来。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丝柔和,但随即冷静如常:“这又是为什么?”?

    “大帅,自跟随您之后,我,我已经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从没想过离开,与其流离在外无家可归,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忽然从怀中摸出一柄匕,正是他当日和狼正轩战败之后自裁之物,一刀扎向自己的心口。

    所有人都大惊,谁也想不到隆多刚烈至此,舍瓦虽然有能力施救,但他距离隆多较远,隆多出手又快,自是不及。

    其余的将领,武功都在隆多之下,自然拦阻不及。

    “放肆!”唐朝忽然抓住了他的匕。

    也不知道怎样的一拿一扭,隆多手上已经只剩空手。

    众将眼神一花,唐朝已经出手,夺刀,随即坐回了椅中,似乎动也没有动过,全部的动作一气呵成。

    武功较低的人,根本不知道唐朝居然出过手,还救了隆多一命。

    “大帅,您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实在是罪该万死?”隆多跪下。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为一时意气而死,死有如鸿毛,不过是你心胸狭窄的自了汉罢了,你有大功于国家,失手被人所擒,虽然莽撞了点,但击得狼正轩不敢再追击我军,也是大功劳一件,本帅既已饶你性命,你就该好自珍重,但你我情义虽重,却不能乱了公理,驱逐出去!”

    隆多还想争辩,忽然之间只觉得喉头一麻,下颌“颊车穴”上一阵刺痛,再也说不出话,随即身上一麻,胸口膳中穴受制,就此动弹不得。

    舍瓦等将领更是惊心——隔空指!

    舍瓦心中见到这一指,终于彻底的折服,他本以为,唐朝的武功大进,胜他自是由余,但要杀自己,却是难能,但是现在,他知道,要是唐朝以这样的武功来对付自己,自己未必能够接得下,逃命也非常困难。

    千百年来,无数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居然给他练成了。

    一般的隔空劲,比如掌力扑灭烛火,很多武林中的一流高手都可以随手拈来,而且有的练“隔山打牛”,一拳击出,虽然不中敌人的身体,拳风却能伤人皮肉。

    但要练到唐朝这样,随手出指,可以隔空点了人的穴道,却非要有绝高的内力不可,哦,不仅仅是内力要旷古铄今,而且悟性要好到颠,不然的话,气功靠的就是对内力的掌控,一旦不小心,就会内力反噬,走火入魔而死非常容易。

    但现在竟给他练成了,又怎么不使舍瓦这样的高手也生出无力的感觉来。

    他甚至怀疑,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唐朝,不然的话,他小小年纪,整日军务倥偬,又哪里来的时间修炼,再说了,像隔神指这样的武功,非要有绝高的内力才行,但他仅仅数年的练武功力,却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内力爆增?

    这个时候,帐下军士已经将隆多抬了出去。

    众将凛然,以隆多是唐朝手下爱将,他都险些杀了,更不用说其余人了。

    唐朝刚才情急之时以隔神指救了隆多一鸣,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底牌,有些懊悔,又有些欢喜。他懊悔的是没能预料到隆多会自杀,以至于自己为了保全他的性命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喜的是自己的功夫居然进步这样快,已经将经脉穴道完全打通,只要按照师傅孙思邈的法子,不断修补体内的伤痕,就能够达到化境的颠峰,尝一下陆地真仙的感觉。

    要知道,他现在所习的内功,都是极端高明的法门,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粗大经脉,竟然使得他的内力再一次的大进,再加上他体内本身拥有了孙思邈数十年的功力,这一能自己运聚内力,竟像是百川归海,培养出庞大无比的气息。

    换句话说,他修炼一天,抵得上别人修炼一个月获得的内力,因此,虽然只是三四年的修炼,但却有了一般高手七八十年的功力。

    不然的话,隔空指这样完全依靠内力的功夫,他是不能练成的。

    世间无数的高手,都知道无刀胜有刀,无剑胜有剑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对敌,却是都用刀用剑,更有的不择手段寻找宝刀宝剑,就是因为人力有时而穷,想要拥有唐朝这样罕见的内力,除了聪明,还要机缘,外加勤奋,三者缺一不可。

    **的结构,充满了神秘,要是肉身拥有绝大的内力,像唐朝这样能够隔空点人穴道,那身体必须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就像现在的唐朝,全身肌肤如处子,眼神充足,举投足之间有惊人的度,甚至一拳挥出,能产生音爆。

    别人不知道,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隔空一拳全力击出,可以使一丈开外的墙壁击穿,而不必拳头真的接触到墙壁。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看着业已被抬走的隆多,喃喃的道:“臭小子,你不知道我这样对你另有用意,不过,这样一来,所有人倒是相信了一点,就是隆多已经被我惩罚,这样的话,我就有可能使安禄山相信我!”

    他心中清楚,自己帐下这三百名将官,肯定有朝中和安禄山等人的眼线,他这样做,就是做给这些人看的。

    任何一只军队,不可能完全杜绝奸细,他深知这一点。

    然后,唐朝微笑起来,因为,他接到了狼正轩的战书!

    手下军士还远在数丈之外,他已经看到封皮那触目的“挑战这书是狼正轩派人送来的。

    “果然是个人物,而且是一个极有风度的男人,就凭这一点,可以带十万大军!”这就是唐朝对狼正轩的评语。

    将一个人军权剥夺,观察他的反应,的确能看到一个人的真性情。

    狼正轩是个不服输的汉子,而且深谋远虑,正是一名合格的军事统帅所必须有的素质!

    于是,唐朝轻易了批下了两个字:“来日决战!”

    请支持,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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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的少年唐朝,因为一次意外的飞车回到了唐朝。他本担心自己伟大的理想无法实现,想不到在这样一个权力鼎盛的时代里,他竟然如鱼得水,不仅取得了别人无法复制的成功,还彻底的改造了那个时代!且看我们的主角如何利用他在现代社会不算太强的能力,在万国盛唐中练武功、带军队、诛权臣、平叛乱、搞政变、治国安邦,威震异域,收尽美色江山,用自己的一双铁手,重铸大唐!--------------------------------------------------------------------本书已经签约,完本保证,请大家放心收藏!飞越唐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飞越唐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飞越唐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