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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空     飞越唐朝txt下载     飞越唐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七章偷梁换柱

    唐朝就微笑道:“耶律大王,你不必如此沮丧,我其实不是一个一般的步兵,我是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说着放开了他脖子上的刀,因为这个时候,他看见耶律雄姿所有的亲兵都不再妄动。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听说你已经出使突厥了?”

    “呵呵,实不相瞒,我已经和突厥国主签定了互不侵犯条约而返,我听说大王恨极了我唐朝军队,可你或许还不知道,或者是听了霍伤的谗言,才不惜拼死攻击我安西之军,其实您是大大的误会了我!”

    就在这城外的沙丘上,唐朝和耶律雄姿两个人,坐了下来,唐朝知道,有些秘密,还是以自己两人知道的好,耶律雄姿这个时候也不对唐朝再有丝毫的戒心,他知道,要是唐朝想杀他,早就杀了,也不用等到现在,所以想和他倾心一谈,至少在他现在的感觉中,唐朝的统帅不是一个凶残暴戾之人,他很吃惊唐朝的皮肤,居然像是一个好女一样,白得像天山上的冰雪。

    他很想知道唐朝究竟想怎样对待他。

    “我怎么误会你,你们唐朝军队,如狼似虎,都是杀人的魔鬼,残忍的杀害我们契丹人,搞得我们妻离子散,国家破亡?”耶律雄姿的黑脸上露出凄惨之极的神色。

    唐朝叹息一声:“大王可知道我们唐朝流行的一句话,神仙打仗,凡人遭殃,我们安西都护以前的统帅,是高仙芝将军……”

    当下也不隐瞒,将朝廷的局势,还有高仙芝想嫁祸于自己,残杀契丹人的事情向耶律雄姿说了,并且毫不隐瞒,将自己和李隆基翁婿之间的矛盾,也倾囊以告,说了个明白,最后说道:“耶律大王,要是您不相信我的话,可以随便派人到长安去探听,如我唐朝有半句虚言,叫我死于刀剑之下!”

    这几句话,说得正气凛然,一种茫茫苍苍的气概顿时弥漫了整个夜空。

    耶律雄姿早有人在长安探听消息,哪里还有不知道这些事情的,经唐朝一解释,也是豁然开朗,顿时相信了唐朝的话,嘶哑着嗓子道:“那,那我们契丹人的大仇,就不报了?”

    唐朝看着他血红的眼睛,知道这样的血仇,几句话是不能了结的,忽然说道:“当然不是!不过耶律大王,恕我直言,你报仇的时候,当惩罚恶,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子残杀不相关的我大唐的士兵,那样的话,就是是非不分,而且最重要的,还使你的仇人在背后笑你。”

    耶律雄姿本是一个粗莽之人,虽然靠着勇力能带兵,有些谋略,能控制得住本族的人,但是毕竟不像汉人的统帅,尤其是像高仙芝这样的统帅,头脑厉害非凡。

    就他这一招,自己得到无数的金银美女不说,还给唐朝留下了这样的大患,说句实在话,要不是唐朝手下有隆多这样的大将,拼死坚守,以契丹人的勇猛和不怕死的精神,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此城一失,安西都护府已成孤城,势必被霍伤围困而死。

    李隆基和高仙芝都是厉害的人物,算得很远,但是他们都没有算到,在南诏和平定岭南的过程中,唐朝得到了舍瓦和隆多这样的大将,还有专氏五虎以及班林辛白江这些人,实力大增,即使在兵力极端不利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坚守城池。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尤其是这样的坚守战,没有一个武功特别厉害的人镇压住局面,并且抵挡敌方武功高手高来高去的进攻,那就注定是死路一条,就像先前耶律雄姿的汉人军师黄先生说的那样,要霍伤和他亲自攻城,就是为了要人敌住隆多以及他的利箭,然后以契丹兵的勇敢攻城,那样的话,隆多危矣。

    “唐,唐大帅的意思,是要我找高仙芝报仇,或者是要我找到残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报仇?”耶律雄姿挥泪说道:“唐大帅,您这不是空话吗,你想想,高仙芝现在是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本身武功又是高强无比,并且远在长安,而且我已经探听明白,屠杀我契丹人的那些唐朝士兵,都已经调往岭南镇守,我契丹小国,怎么能深入唐朝腹地进攻这些人?”

    的确,这是困难的,唐朝也在这一刹那间对他充满了同情,一个像唐朝这样的大国,要欺负一个弱小的国家,那简直有的时候使人没有还手的余地,现在耶律雄姿的心情,就好象是一个决心上战场赴死的烈士,但叫能杀得几个敌人,自己死了就行了,一点也不考虑这样做的后果。他显然也知道,这次跟着霍伤杀唐朝士兵,不一定将来有好结果,他也不是贪图霍伤的金银贿赂,他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报仇,杀得了多少算是多少,显示了契丹人的野性和质朴。

    “耶律大王,您放心,我唐朝向您承诺,我手下的唐朝士兵,即使再次击败了霍伤,也不会对契丹民族报仇的,因为我知道,你和你的民族是有冤屈的,古人常常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惩治这些滥杀百姓的官兵,至于高仙芝,此人厉害非凡,我不敢说我能帮你杀了他,但我一定不会放过他的,我刚才也说了,他这样做,其实是嫁祸于我,他如此坏心眼,我唐朝也是不好惹的,岂会放过他!好啦,我的话已经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什么,你,你就这样让我走?”耶律雄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唐朝就将手上的马缰绳一抖,他先前骑的那匹大宛良马已经向他奔了过去,先前牛僧孺射的时候用金针,就是害怕伤到马,现在见唐朝居然敌友不分,居然将这样的一匹好马又还了人,并且还似乎要放了这个俘虏一般,大急道:“大帅,万万不可!”

    唐朝的脸色一沉,牛僧孺顿时不敢说话了,只听唐朝清朗的声音说道:“耶律大王,这是你的宝刀,一并归还,现在你可以走了!”

    说话之间电光一闪,那柄砍金切玉的宝刀就向他飞了过去。

    但奇怪的是,哐啷一声,宝刀掉在地上,耶律雄姿却没有接,任刀摔在地上,将缰绳也扔了,忽然下跪道:“主人,我既被你俘虏,全身的一切包括生命都是您的,只要你放了我,我一定带兵回契丹部落,您在一日,永不侵犯安西都护,至于这宝马和宝刀,乃是您的战利品,我无颜带回去!”

    唐朝微笑:“说什么话呢,是我俘虏,我也不是你主人,这样吧,你我一见如故,肝胆相照,不如结为异姓兄弟,你看可好?”

    耶律雄姿大笑:“能和大帅这样的英雄结为兄弟,是雄姿平生最大的愿望!”

    唐朝要的就是这句话,当即跪了下去,和这契丹的领结拜,捏土为香,对月为誓,互相拜了八拜,自然是耶律雄姿为兄,唐朝为弟,说了同年同月生死的誓言。

    拜毕,两人哈哈大笑,只将身边的牛僧孺看得眼热,唐朝如此厉害,我居然想对付他,搞得他现在让我吃红丸,不把我当兄弟相待,却是悔恨无及了。

    只听耶律雄姿说道:“贤弟,你我现在已经是兄弟,还分什么彼此,我知道你现在兵力空虚,我手下这一万人的兵马,包括我,都交给你指挥,你就是要我进攻霍伤,我也不会拒绝!”

    唐朝大喜:“难得大哥如此慷慨,小弟现在身边正缺人手,有大哥之助,破敌必矣,但霍伤如此猖狂,两次趁我不备攻打于我,这次有了大哥之助,一定要将马贼杀得元气大伤,方消我心头之恨!指挥就不用了,大哥,您带领你所部兵马,随我云门城堡之中的守军一起,一北一南插后营,我这里放起里应外合的号火,务必要给霍伤致命一击!”

    “是,贤弟,大哥这就去准备!一刻钟之后见!”当下拾起了地上的宝刀,骑上宝马,和唐朝等人挥手作别。牛僧孺还念念不忘耶律雄姿的宝马,只能摇头叹息了,待耶律雄姿一走,担心的道:“大帅,您就这么相信这些蛮人,不怕他们使诈?”

    唐朝就凛然道:“我以国士待之,他想必也会以国士待我,现在的形势,也只有孤注一掷了,要是不相信耶律雄姿,那就只能困守在孤城里,我知道的,我唐军在这段时间伤亡惨重,只有守卫而没有反击之能,长此下去,军心一乱,大势去矣,现在就只能押一宝了,要是耶律雄姿临阵叛我,那我们就只好落草为寇了,哼,我就信,我当马贼,就不如霍伤了。”

    所有的人都点头称是,的确,到了现在这样的地步,不借助外力,就靠不到一万的守军,要想再次击退凶悍的马贼,那可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并且霍伤现在这次进攻显然吸收了前面的教训,将粮草保护得很好,而且马匹食水充足。

    就在这个时候,只见云门城堡吊桥拉开,冲出一只军队,当先一人正是隆多,派专仁和专义两人在城上镇守,自己亲自出来接应,自是信号起了作用。

    一看见果然是大帅从突厥回归,欣喜的接住,要报告当前的战事,但唐朝一挥手阻止了他:“立即集合城中所有军队,全线出击!”

    他向来知道兵贵神的道理,不敢浪费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时间。

    一刻钟之后,隆多带领四千精兵来到唐朝面前,正在唐朝有些忐忑,以为耶律雄姿有什么反复的时候,他带领七千人的契丹士兵来到阵前,听凭唐朝调遣。

    原来,耶律雄姿是回营之后花了不少时间集合队伍向契丹兵解释,本来,先前还是友军,现在却要去进攻霍伤,实在有点突兀!但耶律雄姿在契丹人中威信极强,自是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将大军带来。

    唐朝一颗悬起的心顿时就放了下来,向牛僧孺一笑:“我知耶律雄姿必不负我!”牛僧孺羞惭满面,感觉自己是个小人。

    大朝大喜来到阵前,高声道:“现在,我宣布,契丹军队由耶律大王统领没,直接进攻霍伤的在南方军,我带领隆多以及所有唐军,进攻北方霍伤主力没,众将务必努力向前,论功行赏,有不遵军令者,有退后者,斩!出!”

    他说着将手里的配剑一指,大军出!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跟在唐朝身后的牛僧孺恐怖的想道,这就偷梁换柱之计啊,怪不得他纵横无敌,连李隆基都敢对抗,原来他不仅武功惊人,谋略也是非凡!

    到了这样的时候,他才死心塌地的不敢反叛唐朝,他其实一直在等机会,将唐朝制住之后逼唐朝拿出解药。但现在,他忽然取消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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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里应外合

    唐朝麾下,兵分两路,直扑霍伤背后,这个时候,隆多部下专门负责火箭传训的士兵在距离敌军七里左右的地方放起烟花,舍瓦在城中望见大喜。

    但他是个持重的人,害怕云门有失,敌人缴获烟花来引诱自己,所以虽叫全体士兵都全装贯带准备好,但却并不开城直接杀出,以防有变。

    这十余日之中,舍瓦已经和霍伤交战好几次,但都是在城墙上,以城中只有近六千的空虚兵力,舍瓦自然不会愚蠢到以力相拼的地步。霍伤仗着手下兵强,轮番进攻,企图打开缺口,但是城中粮草充足,众唐军又见识了舍瓦瞬间可以击杀百人的绝世箭技,自是拼死坚守,终于坚持了下来。

    有了上次自己强攻上城头差点被唐朝干掉的经历,霍伤谨慎了许多,只在城下督战指挥,他相信,就这样的消耗战,不出半月,唐朝守军定可以伤亡大半,到时候,自是一鼓而下,他本来忌惮唐朝,知道此人诡计多端,想不到出使突厥去了,他正是探听到这个消息的准信,所以才敢重新进攻唐朝的,毕竟,这使他看清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以前长安的传言并没有错,李隆基确实想对付唐朝,不然的话,唐朝也不会亲自前往突厥,很显然,唐朝已经将突厥看成了他今后最大的威胁。

    这正是自己再次包围安西都护府的机会,于是他不惜金银珠宝结交契丹领耶律雄姿,再次起兵,想要控制西域。

    先杀到的是契丹的士兵,在耶律雄姿的带领下,直接杀入,如狼似虎一般。

    镇守安西都护城南的是龙卷风兄弟中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手上一万五千人,正在宿营,以期明日再战,想不到耶律雄姿竟然带大军前来。

    “干什么?”守寨的官兵喝道。

    耶律雄姿就从旗影里闪了出来:“我是契丹国王,有要事面见蓝大将军!”

    这官兵早知道来人是契丹人,但想不到契丹国王竟然亲自前来,赶紧向里传报。寨中的蓝勇一听耶律雄姿竟然亲来,只得亲自出迎,但刚刚见到唐朝军士放的火箭烟花,心中起疑,骑在战马之上出来,身后跟着一队亲兵,都是马贼之中的健者。

    “耶律大王深夜来访,不知何事?”他大喝一声。

    “有要紧的事情!”耶律雄姿骑马靠近了他数尺,忽然出手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要知道,他手中这柄刀,乃是契丹的镇国之宝,锋利无比,自是一刀就要了蓝勇的命,砍裂坚固的盔甲,将蓝勇血淋淋的分为两半!

    “啊……”的一声长叫,他身后的蓝鲸见耶律雄姿一刀将兄长砍死,大喊一声杀来。

    这个时候,他也是装束停当,手上一杆狼牙棒,当头砸到,要给兄长报仇!

    也就在同一瞬间,耶律雄姿长刀一挥,高喊:“给我杀!”,全军杀出。

    当下耶律雄姿就和蓝鲸交战在一起,刀来棒往,杀得难解难分,他身后的契丹兵更是早有准备,起一起杀入马贼大寨,可怜好些马贼还在睡梦之中,猝不及防,做了契丹人的刀下之鬼,谁也想不到刚刚的友军,现在竟然反杀向自己,顿时死伤惨重。

    耶律雄姿不能取胜蓝鲸,手下部落中七八个骁将都上前相助,蓝鲸见大势已去,虚晃一棒,夺路走了,耶律雄姿也不追赶,心中暗暗吃惊,龙卷风三兄弟都是马贼之中凶名昭著的人,武功极强,传闻果然不错,要不是我猝不及防的杀了老大,恐怕倒是不好收拾。

    蓝鲸匹马逃命,手杀一万五千兵马被杀得七零八落,契丹人凶悍,要争功,斩四千余级,一个个都悬挂在马头之上,十分的血腥恐怖,有厉害的契丹兵,马上竟然有十余颗人头,都是击杀的马贼!

    本来,作为以前的友军,契丹人杀马贼,心里都有些愧疚感的,毕竟,这也算是背叛了,但是耶律雄姿一加解释之后,大家才知道,自己真正的仇人,原来不是安西都护城中的唐朝军队,而是高仙芝以及业已调往岭南的唐军,自是愿帮唐朝一个大忙,因为他和国王结拜为兄弟,答应以后帮他们报仇;当然,契丹人杀马贼不手软也是因为马贼是强盗的缘故,这些强盗,什么人都抢劫,什么人都杀,契丹民族当时弱小,自然有不少契丹老百姓受到马贼的欺负,深受西域人民的痛恨,对这些人,向来没什么好感,看成匪徒,出手自然就不留情了。

    城南的马贼大败,耶律雄姿自是带兵追击下去,蓝鲸在路上收拾败兵,只有三千人不到,驻扎在刚占领不久的红土城堡里,准备坚守,耶律雄姿围住,四面攻打。

    却说唐朝亲自带兵攻击霍伤所在的北路。霍伤是个乖觉的人,一见唐朝士兵放起里应外合的火箭烟花,就知道舍瓦来了援军,下令军士立即穿衣,松明火把通亮,防止敌人来劫寨。

    但又哪里来得及,也就在转瞬之间,唐朝已经一马当先,攻击他的后寨。

    霍伤的士兵多数是从睡梦中刚刚惊醒,哪里来得及抵抗,多数是身不着甲,马不着鞍,被唐朝士兵一阵急箭杀得人仰马翻,冲进寨中,到处乱杀!

    舍瓦一直在观望,本来还害怕这是霍伤的诱敌之计,但一听到唐朝的叫声,顿时再无怀疑,知道肯定是唐朝不知从哪里请到救兵,要自己内外夹攻,立即开城杀出,身后跟着两员大将,专仁和专义,还有五千余精兵。

    唐朝的吼叫,乃是属于化境高手特殊的能力,可以绵延十来分钟,高亢入云而且劲道十足,武功没有进入化境,是绝没有这样强大的呼吸之力的,其中尤其要求肺部的力量要巨大,和上次在安西都伏城中所的龙吟大同小异,不过更为绵密悠长。

    这声吼叫,是唐朝故意出的,目的就是要将舍瓦的军队召唤出来夹攻。他知道现在的局势,一个不小心,自己带的这四千多人,就可能反而陷入霍伤的包围。

    霍伤见只有数千人攻后寨,心中稍安,正想指挥大军包围唐朝,但哐啷哐啷的声音传来,城门大开,城中舍瓦一马当先,摔大军前来攻击。

    又是腹背受敌!

    到这一次,霍伤已经不止一次领教了唐朝内外夹攻的手段,但却又躲避不开,因为唐朝依靠坚城,总是能形成这样的局面。

    试想想,在三更半夜的时候,敌人上万的大军采取内外夹攻之势前来冲寨,这些纪律松散的马贼又怎么抵挡得了,自是一个个如无头的苍蝇乱窜,只顾逃命,哪里管什么阵形,指挥。

    其实,这也难怪,就是严阵以待,以马贼比唐军略强的兵力,但遭受被外夹攻,唐朝隆多舍瓦都是天下罕见的勇将,霍伤已经是抵挡不了,更不说这样的偷袭了!

    这段时间以来,唐军也被马贼欺负得狠了,被杀了无数的人,特别是霍伤为了激舍瓦出城决战,将附近的汉人抓来在城下杀戮为乐,更是使舍瓦等人几乎气破了胸膛,但又没有办法,明明知道敌人这是激将法,却就是不能出战,因为敌人是明明是陷阱。

    所以人人奋勇,杀得马贼哇哇怪叫,斩极多,霍伤虽然带着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月狼可玉狼可拼命冲杀,但也只是逃得性命。其余的则是说不上了。

    但唐朝哪里肯舍,和舍瓦会合之后,带领近万的大军追了上去,殿后的勇将车一经一双铜锤厉害无比,和唐朝战了十余个回合竟然不分胜负,却想不到被舍瓦一冷箭射中咽喉,倒撞下马,被舍瓦割了人头,马贼更是军心涣散,没命的逃跑。

    短短不到两个时辰的厮杀,歼灭敌军七八千人,霍伤带领五千人的残兵向西逃窜,他本还指望龙卷风兄弟的一万五千兵马来救援自己,想不到在红土城堡遇到的时候,龙卷风兄弟也已经兵败,而且仅剩的两兄弟蓝勇和蓝鲸又阵亡一人,只剩下蓝鲸。

    蓝鲸见霍伤也已经兵败,从红土城堡中杀出,霍伤随即合兵一处,只有五六千人,凄惶之极,向西方的大沙漠逃去!

    唐朝将得胜之兵和契丹的耶律雄姿会合,略作休整,向霍伤赶去,想将之消灭在大沙漠中。

    这一来,马贼逃散的有近万人,其余一万余人则尽被斩杀于军中,霍伤收集的五六千人多已带伤,唐朝以三倍于霍伤的人马追击,自是稳操胜券。

    这是一次真正的千里大追杀,霍伤混乱之中哪里顾得上粮草滞重,身下骑兵虽然骑术精良,但无奈的是多已带伤,再加上马力虽然在短时间里可以远远的甩开敌人,但却不能在沙漠中持久。只有带着骆驼队的马贼才是恐怖的,而唐朝无疑做到了这一点,他身后带的这六千精兵,后面就带着一群骆驼,可以随时的补充给养,所以唐朝追赶得并不急,他相信**的话“宜将剩勇追穷寇”,但并不愿意和这些马贼立即决战,也就是把他们追上绝路,做困兽之斗。

    他相信**的话,要瓦解敌人的军队,先要瓦解他们的意志,只有意志薄弱了,才能轻易的击败敌人,甚至有的时候,可以击败以前比自己强得多的敌人——

    这就是战争的气势,他以前在漳州一中的时候曾经读过《***军事谋略》一书,对**当年在战争中的神机妙算佩服得五体投地。

    果然,霍伤的马贼在奔驰近百里之后,果然停了下来,以为摆脱了唐朝的追击,开始休整,补充食水,埋锅造饭。

    请自持,谢谢!

第六十九章追杀穷寇

    这个时候,全体马贼的士气低落到极点,都是一言不,只顾吃东西,有些则是闭目养神,毕竟,他们雄心勃勃的从黄风山出来,就是为了从匪变成*人,想要名正言顺的控制丝绸之路,像以前的高仙芝那样,坐收渔人之利,但两次出兵,两次大败。

    第一次倒是没什么,至少没有损失元气,但这一次,却是元气大伤,剩下区区五六千人,又大多是桀骜不驯之辈,不说进攻安西都护府,就是自保也成问题,谁知道突厥或者天竺或者大食或者波斯这些国家不趁这个机会出兵灭了自己,自己这几万马贼的存在,的确给西域各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不知道抢劫了这些国家多少的商队和女人。

    他倒是不担心唐朝还会死命追赶他,毕竟,他知道唐朝的景况,现在兵力空虚,还要应付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是不宜在这个时候和自己死磕的。

    但他的神色却大变,所有的马贼也是神色大变,黄沙莽莽的沙漠里,尘土大起,一彪人马杀来,当先一面旗帜上血红的金线绣着一个巨大的“唐”字,正是唐朝亲自追来了。

    霍伤嘴里出一声愤怒的吼叫,他想不到唐朝竟然还不放过他,竟然亲身追来了,喝令众马贼火上马迎敌,马贼之中大部分人虽然吃了干粮,喝了些水,但是大多还没来得及吃饭,仅仅一盏茶的时间,唐朝的追兵就到了!

    霍伤红了眼睛,当先来迎,他的两个得力干净月狼可和玉狼可也是一起,誓要给唐朝点厉害,就在这一瞬间,霍伤以及手下的这两名干将已经现,唐朝追来的军队并不多,毕竟,契丹只来了两三千人,唐朝手下虽多,但也只有六千人,还可以一战。

    唐朝想不到霍伤竟然死拼,倒是不易实行自己的攻心战术了,只得紧一紧手中的厚背刀,来迎霍伤的大砍刀。

    哐啷一声,两般兵器相交,火星四溅,出一声大响。

    要知道,现在这两人手上的兵器,都是沉重兵器,精刚打造,即使遇上了宝刀宝剑,只要不是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使出,也不能被一下子毁了兵器,因为往往四五十斤,宝刀宝剑也削不断,这也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虽然有宝刀斩马刀,而只能偷袭杀死蓝勇,却不能杀死蓝鲸的道理了,因为蓝鲸用的是狼牙棒,宝刀能削掉棒子上的一些牙齿,但是不能削断棒头。

    像宝刀宝剑这样的材质,都是百年难遇的玄铁玄钢,获得艰难,绝没有人愿意拿来做成笨重长大的兵器,因为那几乎是暴殄天物,同时和别的沉重兵器交手,也占不了什么便宜,自是用来做成宝刀宝剑最为明智。

    后世出名的倚天剑和屠龙刀,据说就是用玄铁这种材质,锋利无比,单打独斗的时候可以增强自己一倍的武功,成为绝世之宝贝。

    唐朝和舍瓦以及霍伤等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用沉重兵器,除了上阵的时候占轻兵器的便宜之外,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的宝刀宝剑,免得一个不小心掉了性命,大家都知道赵子龙在长坂坡时早曹操军中七进七出,杀曹营名将五十余员,就是因为手上有“倚天剑”的缘故,后来的大将,大多借鉴了曹操当时大损爱将的经验,使用长大兵器,免于在战斗之中受制于敌方兵器,从而挥自己最大的能力。

    唐朝的武功和霍伤在伯仲之间,唐朝略高,已经入化,但霍伤功力深厚,武功驳杂,也并非没有爆冷战胜他的可能。

    这就是决斗的不确定性,不是说谁的武功强就一定能杀了武功低的,而是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当时的状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的因素。

    唐朝对这样的道理可是体会在心,他可是有亲身经验的,那次在长安皇宫勤政殿里,自己的武功明明比李隆基要低得多,但却靠着身上的藤甲欺骗了李隆基,败中取胜;更使唐朝谨慎的是,他穿越前,看足球的时候,往往一些弱队靠着放手反击将强大的球队击败,例子多了是。

    这两次战败霍伤,靠的也是防守反击,的确,这是一种看似丑陋的战术,有些胆怯的因素在里面,但无疑是最功利的,只在合适的时候才给对手致命一击。

    两人冲破黄沙,战在一起,各有忌惮,并不敢施展全力,招数绵绵而出,不到五分钟,已经交手十七招,两人的手掌都微微酸麻,被强烈的震荡所致。

    但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忽然失去了再和唐朝交战的勇气,他亲眼看到一副惨烈的画面,月狼可和玉狼可两员悍将一一死在舍瓦的刀下,刷刷两刀,像是砍掉两颗葫芦,这两兄弟的头就飞了起来,带着惊艳的血雨!

    这就是化境高手的实力,这两兄弟太急于解救霍伤了,所以忽视了冲过来的舍瓦,在这样的高手面前失神,自然是死的命运。本来,以这两人的实力,以二敌一,还是可以和舍瓦一战的,但如此被击杀,的确有些令人惋惜。

    霍伤的气势一泄,顿时抵挡不住唐朝的厚背大刀,当下催座下马,向西逃走,他身边的马贼,更是早无斗志,纷纷跟在他的后面逃窜,如丧家之犬,漏网之鱼。

    战争的时候,气势尤其的关键,一旦气势一泄,往往很强大的人也会失败,连当年力拔九里山的项羽都败在韩信的手下,更不用说霍伤了。

    霍伤是化境级别的高手,周身的感觉无比的灵敏,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已经准确的判断出,绝不是唐朝的敌手,纵然手下马贼和唐朝军队何以对抗,但主将却是大为悬殊。自己挥得好,或者可以勉力抵挡得住唐朝,但舍瓦就是如入无人之境了,月狼可和玉狼可被舍瓦在闪电般杀死,就是最好的证明,到时候两人一旦腾出手来合力击杀自己,那就是欲走也不可能了。

    本来,像他这样的高手,已入化境,全身铜筋铁骨,内功外功都已经到达了神奇的境地,天下间已经无所畏惧。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军中竟有两个这样的高手,而且武功都绝不在自己之下,其中尤以唐朝的武功,更为高不可测,这使他心中十分的吃惊,这人如此年纪小小,怎么却好似有了六七十年的功力?他自然不知道,药王孙思邈给他治疗经脉的时候,已经将自己近四十年的功力输送进他的经脉,再加上经脉粗大,能够爆的能量也是惊人。

    其中一个缠住自己,另外一个进攻,自己恐怕得将性命留在这里了,当机立断,走为上策。

    不过唐朝既然敢追杀穷寇,自然有他的算盘,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猛一勒马,高声喝道:“给我追,直捣黄风寨!”

    沙漠上顿时烟尘滚滚,无数人马呈追杀之势,席卷了整个沙漠。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唐朝高喝一声,当先冲出,身后的牛僧孺本来看不起唐朝,只觉得他的运气好,得到绝世的武功秘籍之类的东西才练成绝世武功,靠着一张脸蛋才娶到新灵公主和芹儿郡马,想不到他诗才竟是这样的好。如此佳6妙的诗句一作出,顿时使他改变了对唐朝的看法,终于除了武功之外,心悦诚服。

    这的确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以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成为天下武者中一等一的高手,文才更是绝佳,占尽天下形胜。

    就这样,没完没了的追赶,马贼座下的马虽都是好马,善于战斗,但补给却是远远的跟不上,很多人马背后的皮带里的水已经喝光,马更是无水可喝。

    这个时候,就显现出了唐朝的计算精密,因为他的军队后面是长长的骆驼队,军队轮番追赶,不仅可以得到休息,还可以更新马力,自然紧紧的缠住了霍伤,使他无法摆脱。

    本来,沙漠中是霍伤的势力,他到处都有补给战,有联络点,但是要命的是大沙漠中的补给战很远才有一个,几番战斗下来,马力已乏,要想赶到最近的补给战,必须回头和唐朝死战才能赢得时间,不然的话,小小的补给战,怕不被唐朝一股脑儿的占领了。

    可唐朝座下的马,似乎有无穷的精力,追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而这个时候,距离霍伤最近的补给站,还有三十里的路程,也许,大多数的马都不能坚持赶到,就会倒毙而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霍伤一咬牙,高喝一声:“停!”

    所有奔逃的马贼都停了下来,不知道领为什么不继续逃窜。

    霍伤知道,即使自己已经少数高手能逃得性命,但自己辛苦培养数十年的马贼军队,却是崩溃了,以能够保存下来的区区击败人,怎么能实现他要建立国家,称霸欧亚的雄心壮志。

    对自己手上这些军队,在霍伤看来,就是他的生命。

    唐朝随即约住军马,四面八方的摆开,越众而出,哈哈大笑:“霍大寨主,早知道逃不掉,何不爽爽快快的决一生死?”

    霍伤的脸色阴沉,半晌才道:“唐朝,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的厮杀,决一雌雄?”

    这明显是激将法,他现在形势不利,要和唐朝决战,唐朝显然不会答应,毕竟稳操胜券,何必去冒险,其实,他等的也是唐朝断然拒绝他,他这样说本来的目的就是要削弱唐朝追兵的气势,以达到振奋士气的作用,他心想,既然逃也逃不了,那只好做最后的年殊死战了,不管怎样,都要在亲眼看到自己的马贼部队确实败亡了他才死心,才会想到逃走!

    这就好比是自己的孩子,明知道救他很危险,但也还是保存最后的一丝希望。

    但使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清朗的声音传来:“好,本帅就和你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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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唐手P霍山神腿

    霍伤本不抱任何的希望,只是想通过这句激将的话来挫折唐朝的军心,但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同意了他的挑战,这使他心中兴奋起来,嘿嘿,他心中冷笑的想,到底是年轻人,经不起刺激,武功虽然不错,但又怎么会是我这样的武功大家的对手,雄心顿起,他想到了最好的控制局势的方法,那就是擒贼先擒王,只要擒住了唐朝,他就可以逼迫唐朝退军。当然,即使擒不住他,但只要战胜了唐朝,也可以大震自己的士气,在黄沙茫茫的沙漠上,和唐朝决一死战,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派人将最近补给站的物资拿来接应自己,这样的话,将不会处于一直被动的局面,当然,黄风山留守的马贼能接到飞鸽传书,迅的驰援,则是最好,不然的话,也可以给自己的队伍赢得时间。

    他甚至有些怀疑,唐朝是不是脑子坏了,竟然让自己拣这样天大的一个便宜。

    但是,当他看到唐朝的眼睛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再用没有嘲笑的想法,甚至觉得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即使将这几千人都损失了,还是该按照先前的计划,先保住性命再说。

    唐朝并没有动手,只是静静的看着他,那种气势,那种沉稳,坚定如磐石,也没有刻意的施展“目击”的手段,就这么淡淡的看着他,他心中就产生一种被看穿的冰凉感觉。

    他觉得,自己的所有想法,都被唐朝一眼看穿了,一种有若实质的感觉,使得霍伤在刹那间感觉到畏惧。

    但霍伤何许人也,立即收摄心神,顿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傲气,飘飘的跃下马来,还在半空中就喝道:“我们练武的人,比什么马上的功夫,还是在拳脚上分个高下吧!”

    说完,稳稳的落下地来,轻如鸿毛。

    一般的士兵见了,也还罢了,只觉得这人轻功很高而已,但舍瓦这样的大行家见了,却是知道这人厉害无比,已经将武功练到了全身各处,而且可以随即的控制自己的平衡,颠覆传统。他刚刚这跃,本来是向下落地,但在空中的时候,他全身的肌肉和骨骼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波动,使得他下坠的力道被减去大半,就好像是唐朝穿越前看电视直播里面的慢镜头,而且更使他吃惊的是,这人在说话的时候,真气不懈,这一点,舍瓦自忖现在即使自己能做到,但绝不能做得如霍伤这样自然流畅。

    这个时候,唐朝自然也看出了霍伤武功的不凡,心想,怪不得此人雄心不小,想要建国称雄,原来的确有过人的武功,这人高鼻深目,明显是个阿拉伯人,看这一手轻功,步伐诡异,似乎是后世阿拉伯世界著名的霍山伸腿,想不到这人作为后世著名的霍山老人的先祖,腿法如此厉害。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唐朝已经可以断定,这人最厉害的武功,是腿法。

    唐朝在霍山飘飘而下的时候,也不甘示弱,一招“杨柳冉冉”,如一片云朵一样不下了马背,用的却是学自李白的轻功,双掌虚按地面,缓缓落下,有一种飘浮如仙人的感觉。

    霍伤双拳虚握,将身上的斩马刀扔在黄杀里,哈哈一笑道:“难得唐大帅愿意较量武功,就在拳脚上见高下如何?”

    这人忒也狡猾,自己拳脚厉害,竟要唐朝比拳脚,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所长的《括苍山武经》,竟然也使以拳脚见长,当即点头:“好!”,身上配剑扔在地上。

    横跨一步,双腿如铁门闩,双拳虚握,外分,正是唐手之中著名的“举火撩天”式,全身放松,但却能动如脱兔,捷如飞鸟,是唐手之中的著名起手式。

    霍伤微微一笑,一掌打了过来,风声大作!

    刚击出这一掌的时候,他还在笑,但瞬间,他的脸色变得阴沉如鬼,全是煞气,这种脸色陡然的转变,有时候能吓破一般人的魂魄。

    唐朝的脸色也凝重起来,一掌拍出,正击在对方掌心!

    仿佛一声惊雷在沙漠里炸响,两人同时退了一步,两人力量,竟在伯仲之间。

    但唐朝冷笑一声,踏又上,日月轮拳出,方圆一丈之内都是拳风拳罡,黄沙飞舞之中,霍伤步步后退,舍瓦等刚松得一口气,但霍伤立即就将唐朝逼退——用的是腿!

    在唐朝的压迫下,霍伤终于用出了自己压箱底的功夫,后世著名的霍山神腿,鸳鸯连环,拐子腿,旋风腿,一起使出,顿时将唐朝的攻势敌住,还可以反攻。

    边上的舍瓦看得心中赞叹,我向来自负腿法不错,但和这人一比,简直是井底之蛙,恐怖的是,这人并不仅仅用阿拉伯的武功,还用波斯的武功,更用唐手中的武功。

    也就在一刹那间,舍瓦断定,两人在千招之内难以分出胜负。唐朝现在虽然稍处下风,但他轻功高绝,几乎已达天下第一的境界,进退自如,还是能寻隙而攻,使得霍伤不敢过于逼近。

    要知道,霍伤的武功,主要在一双腿上,神出鬼没,力量强大,要是挨实在了,就是以唐朝这样的武功,也是气血被打散的后果!

    而谁都知道,气血被打散,在霍伤这样的高手面前,和死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两人看似打得风尘滚滚,但那只是罡风带起的黄沙,两人还是打得小心翼翼的,刚开始的数十招,都是试探性的进攻。

    倏忽之间,一百招已经过去,双方也基本摸清了对手的虚实,开始了激烈的攻坚战。

    到了他们这样的化境,任何的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招数还未到,毛孔就细致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力量的大小,有无后着等因素。

    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体力,也就是武侠小说里说的功力,耐力,一拳一脚之间,都是实打实的接触,出蓬蓬蓬蓬雷鼓动山川一样的声音。

    无数双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看着场中两人的交手,先前还是血肉相搏的仇人,现在却忘我的观看,生怕错过了一瞬间。

    谁都清楚,像这种高手的比武,一辈子能亲眼目睹一次,那是莫大的运气,只要仔细体会,将来就有可能成为绝代高手。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开始力了,满场只看到他的脚尖的影子,带着呼啸的风声,四面八方向唐朝攻了上去,唐朝施展轻功满场游走,似乎已经完全落了下风。

    要知道,腿上的功夫,一旦练到绝顶,就是无敌的存在,只因为腿的力量比拳头大了十倍有余,中了一拳你也许没什么但是中了一腿,可就是立即身死的命运。

    唐手虽然厉害,但霍伤的腿法厉害,将战线拉长了,采取远距离进攻,这就使得唐朝的拳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用于封堵的时候多于进攻。

    这就好比是在马上用长枪这样的长兵器攻击持单刀的士兵,自是大占便宜,精于腿法的人,必定是高手中的高手。

    唐朝现在真的有点后悔,他本以为脱胎换骨之后,自己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任何招数在自己的眼里都没有秘密可言,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这话本来不错,用来对付一般高手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是用来对付像霍伤这样的绝世好手,却是差了一些。要对付这样的人,必须要有千锤百炼过硬的功夫,唐朝的唐手早已经熟极而流,但他侧重练的是拳法掌法,。腿上的武功则主要是用在轻功上,对腿法的运用本来不错,但和霍伤这样的大家相比,却是差了很多。

    正在唐朝微感焦躁的时候,霍伤的心中却是大震:我纵横西域三十余年,从来没有遇到今天这样难缠的对手。

    要是以往,早已经将敌人踏在脚下,取胜多时了,唐朝看似乎败势已成,但是总能在间不容的一刹那间躲开自己的致命一击,尽管我现在将腿挥到极至。

    多么恐怖的轻功!

    他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的领教了唐朝的轻功,进退如电,闪躲如狐,悄嫣动容,视通万里,仿佛是光的度,唐朝的身形在他的眼睛里变成了一束流动的光。

    唐朝几乎已经被激怒,硬接了霍伤十三脚之后,他觉得小腿微微酸麻,这是气血将被打散的先兆,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时候。

    但就在这个时候,霍伤的攻势忽然缓和了下去,不再用腿,而是满场游走,用拳进击,深深呼吸,显然是使力过巨的原因。

    好,这就是机会了,唐朝大喜,刹那间明白了敌人攻势放缓的原因,使用腿法虽然力量强大,但是极端的耗费体力,以霍伤化境高手似乎无穷的体力,现在施展了近三百招,已经是到了他的极限,但是还不能制服唐朝,他只好转攻为守。

    一声长啸,犹如龙吟,唐朝攻了出去,十字拳,跑拳,轰天雷,全力的施展,将霍伤打得满场游走,这个时候,舍瓦终于送了一口气,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在自己之上。他知道,要是换可自己在场上,这个时候肯定是使出拼命的招数和霍决斗,早已经分出胜负来了,但唐朝的体力似乎无穷无尽,本来刚才躲避霍山神腿的进攻,消耗的体力巨大,但是对唐朝来说,似乎算不了什么,他现在进攻的时候竟然体力充足,就好象再打三天三夜也不会累一样。

    霍伤的心中闪过一丝绝望。

    就在他三百多招的腿法都不奏效的情况下,霍伤感觉到了一丝绝望,如此强悍的攻击,唐朝都能接得下来,而且还能动这样疯狂的反攻,看来自己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他心中清楚,他的腿上随时可以出巨大的暗劲,甚至可以在一寸的距离内隔空伤人,以腿强悍无比的力量,一流的高手也接不了他一百招,鉴于今日情况特殊,必须战决以控制局势,他一开始就了全力,以为可以用暴风骤雨一样的神腿将唐朝击毙,最少是要伤他,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但是唐朝的体力似乎无穷,竟然能永无休止的躲开自己的攻击,就差一点点就可以重创他,但这一点点的距离,此人靠着鬼神惊怕的轻功,竟然都一一化险为夷。

    轰隆!双拳击实!

    然后,密如连珠般,唐朝的拳头都击在霍伤的拳上,然后,霍伤闭上的眼睛,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也避不开这击向自己胸口的一拳,刺拳如利刃,出尖锐的呼啸声。

    唐朝这一拳,有如一柄实质的钢刀。

    霍伤气血已散,只有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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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霸业成空

    霍伤也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一生的事业,雄心壮志转眼成空,也清晰异常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据说人临死的时候会将生平之事流星一样的划过脑海,霍伤也一样,想到这一生终究是一事无成,不禁倍感凄凉,叹了口气,闭目待死。

    但他的脸色忽然之间变得无比的惊讶,唐朝只是点了他身上十八处穴道,并没有杀他,唐朝在这一刹那间,化拳为指,转换天然,如羚羊挂角,丝毫不着形迹,就好象是唐朝本来就是用的指。

    舍瓦惊叹:这样的武功,天下已难有抗手,怪不得师傅以前常常说,武功越高,拼的招数越少,而实力越多。那隆的武功虽然远没有达到化境,但是眼光却是在的,说的一点不错。

    霍伤脸上的惊讶神色一闪而过,苦笑道:“我知道了,你是想收服我,为你所用,但是这怎么可能,呵呵……”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忽然一指点出,点在霍伤脸上的颊车穴上,这颊车穴道乃是人身大穴,控制牙齿的开阖,此穴一点,牙齿顿时动弹不得。

    原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看出他想自杀而死,所以赶紧阻止,心中却也微微的佩服,化境的高手,果然各个都是心高气傲之辈,不肯轻易为人所用,就算是死,也不甘心做别人的奴隶。

    这一点,唐朝是理解的。舍瓦这样的高手跟着自己出身入死,并不是唐朝有什么打动了他,而是他自愿的,为了对谢小意赎罪,他要完成这个女人未了的心愿,辅佐唐朝灭了唐朝——

    这个痴情的男人,到后来和狼正轩以及李格桑结拜为兄弟之后,终于明白了爱一个女人,真正的爱一个女人,是使她获得幸福,使她的心愿得偿,而不仅仅是占有的,所以,当他明白谢小意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就算是为他自杀而死,也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李格桑的居多,他也终于从一个像野兽一样痴情的男人变得有了人情味,认识到自己的无耻。

    他帮助唐朝,不仅有为谢小意的意思,还有为李格桑赎罪的意思,也许,当他喜欢谢小意的时候,完全忽略了,她已经是李格桑的妻子,也是这个南诏国王最心爱的女人。

    自己这样**裸的去抢夺别人的妻子,是不道德的,也是罪恶的。

    人就是这样,失去人性的时候,做的事情就是禽兽之行,在他当时看来,获得自己喜欢的女人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随着谢小意的死,悲剧的产生,他才开始反思,于是又从兽变成了人。

    像舍瓦这样的人,武功已达化境,要说让他随即听人的安排,颐指气使,那是万万不行的。

    就更不用说在西域建立马贼军队,纵横大沙漠,想要创建国家,横行天下的霍伤了,要他做别人的手下,这实在比杀了他还难受,所以他宁愿死,也不接受降的屈辱。

    这就是项羽当时在乌江自刎时的心情:“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以绝世武功,本以为早已经是天下无敌,但还是不能奈何这年轻人。

    “唐朝,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精力如此旺盛,似乎有永远不枯竭的体力?”

    要知道,功力再高的人,只要体力跟不上,照样得被击败,唐朝刚才之所以能击败霍伤,并不是武功上比霍伤强,相反,霍伤的武功庞杂,精湛,腿法更是天下第一,但却失败了,就是因为人的体力,即使是霍伤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也不是无穷无尽,总有个极限,他之所以失败,就败在使用腿法过多,消耗体力过剧,被唐朝在一瞬间击垮。

    其实,平心而论,要不是霍伤急于取胜,两人有攻有守,以他绝顶的轻功,是不容易败的,并且,即使是败,也会保全得住性命,至少可以和唐朝拼搏个两败俱伤,但他过于心急,再加上对自己的武功有一种然的自信,以为对方在自己的腿攻之下会一败涂地,想不到唐朝的轻功,远处于他的想象,这才着了道儿。

    即使下次再打,唐朝不一定能胜得了他。

    这就是比武时候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作用了。这次比武,在霍伤兵败之时,锐气已经失去,天时地利都不占优,再加上唐朝阵中有舍瓦这样不弱于他武功的人物存在,这就是一种无形的威胁,虽然说好了一对一的过招,但谁能保得住在唐朝危急的时候舍瓦不出手相助,这虽然看似乎很公平,别人助,自己这边为什么不可以,还有一个蓝鲸可以拿得出手。

    但霍伤知道,别说一个蓝鲸,就是三个,也不一定是舍瓦的对手。

    这是一种无形的心理上的压迫,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使霍伤想要战决,击败或者杀了唐朝之后再对付舍瓦,只要这两人或伤或死,自己又可以重新控制局面。像他这种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人,心智无比的坚定,就算在现在这样落魄的时候,他心中还是充满了必胜的信心,确信可以以自己一人之力,力挽狂澜于即倒。

    所以,他全力出击,要在极短的时间内解决唐朝,终因体力消耗过剧而败北。

    他现在想问的是自己败的原因,他真的有点不相信,到了现在都在怀疑,唐朝哪里来的这种无穷无尽的精力?

    他当然知道如果不投降的话,唐朝不会放过他,但他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投降,所以想在死之前将这个问题弄明白。

    唐朝就微笑的道:“霍大帅,到了这个时候,我自然不瞒你,说句实话,在你运用腿法不绝进攻的最后一刻,其实我也已经非常的狼狈了,随时准备和你拼个两败俱伤,因为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我确信,再过五十招,我或许将被你击败,但你那个时候体力已竭。”

    这些话虽然轻描淡写,但听在霍伤的耳朵里,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他在那个时候还能支持五十招,我的天,他这样年纪轻轻的,哪里来的这样人的体力?

    听着霍伤因为颊车穴被点而略显嘶哑的声音,唐朝忽然解开了他脸上的穴道。

    霍伤的声音变得清朗:“罢了,我死而无怨,我有最后的一个请求,不知道唐朝大帅是否能答应我?”

    唐朝就道:“请说吧!”

    “请给我留个全尸,我生的时候虽然是伊斯兰教的叛徒,但我死的时候,已经忏悔,盼望回到霍家的圣地,灵魂升华。”他说得很平淡,仿佛在说一件关系不大的事情,但谁都知道,他说的是自己身死之事。

    化境的高手,心情异常的淡定,竟然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也是古井不波。

    唐朝大起爱才之心,想要留下他一条性命,从手中取出了一个火红的药丸,正是可以控制人生死的红丸:“你吃了他,我饶你不死!”唐朝不回答他的话,认真的说道。实在话,他也很害怕这样的高手在背后捅自己一刀,所以要用控制的办法。

    霍伤惨笑:“我以波斯王子之尊,当年叛出伊斯兰,成为一名马贼,后来武功日进,成为黄风山的领,再后来统一天山南北各个马贼部落,成就数万马贼大军,朝夕训练,本以为可以占领安西都护府,进一步壮大我的势力,然后灭了突厥诸国,打回波斯,夺取皇帝位,想不到功败垂成,今日竟落得个被执的局面,想来是真主怒了,说我在西域杀人过多,故意这样惩罚我的,我这双手上,已经有了上千条冤魂,即使唐朝将军饶恕我,让我在你手下效力,我也会被所有西域的人看成一个杀人魔鬼,况且,世上只有战死的波斯王子,却没有屈膝投降的波斯王子,不成功,便成仁,苟延残喘于乱世,为别人做牛做马,非我之愿也!”

    说完这话,头一歪,竟然自杀而死了,唐朝这一次明明见他咬舌自尽,却没有再阻止,心想,他这样心高气傲的化境高人,哪里会甘心做我的奴仆,到时候别一个不小心载在他的手里,被他擒住,鱼死网破,可是个大大的隐患,再说了,这人的确是马贼的头子,生平杀人无数,要是李隆基知道了,一定又找带哦了罢免自己的借口。

    正在犹豫的当儿,霍伤自杀而死,唐朝和舍瓦都叹息,以王侯之礼将他收敛,保留全尸,命令他的侄子霍伦将他送回波斯,落叶归根。

    蓝鲸见大势已去,带领手下马贼近六千人全部归降。

    唐朝现在正是兵力空虚的时候,自然准其降,不过却把刚才霍伤没有服用的红丸给蓝鲸服用了,要他带领马贼回到黄蜂山,整顿之后随时待命,唐朝想他知道性命在自己掌握之中,当会管好马贼,不敢再有反叛之心。

    至此,西域马贼遂平,唐朝命令书记官写表奏闻朝廷,全线报捷,称已经和突厥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基本控制住了西域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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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筹措粮饷

    唐朝的奏折传回长安的时候,右相韦见素本想压住不禀,但李林甫得了唐朝不少的好处,已经是一丘之貉,自然赶紧将这一大捷奏闻皇上,亲自到华清宫中将这一消息报告了正搂着杨玉环不放的李隆基。

    对李林甫这样的老臣,李隆基向来不避嫌,而且还想借此增加感情,以表明自己对他们的信任。

    但李林甫又哪里敢抬头去看一些不该看的地方,眼睛死盯住地上,将唐朝在西域的大胜利向他禀报了。

    “李爱卿,朕知道了,你退下吧!”一听完,李隆基本来很好的心情立即就变得糟糕。

    这段时间,心灵公主这丫头老是到李隆基面前说情,缠着他要将唐朝调回长安,或者是想到西域军中去看丈夫,软缠硬磨,再加上杨玉环又是旁边帮腔,顿时将这个风流皇帝搞得焦头烂额,想放过唐朝,但又忍不下被他击败的耻辱,想不放过他,但这小子竟然迟迟不犯错,要是鸡蛋里挑骨头,将他直接贬了,又觉得不合适,怕天下人滔滔物议。

    妈妈的,这小子难道是神,居然以区区一万的兵力击败了强大的马贼,霍伤这个人,他时有耳闻,是个厉害无比的人,想不到竟被唐朝击毙,马贼一平,西域各国算是可以过声一段安生的日子,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突厥的新可汗辛干竟然和唐朝签订了互相不侵犯条约,这是怎么回事情?

    哦,朕知道了,这是缓兵之计策啊,突厥新立国主,怕国中有变,所以暂时和他签定个条约,我知道旭烈升是个狡猾的人,查明情况之后岂有不出兵的,击败马贼,虽然厉害,但这些都不是正规军,和土匪没什么区别,算不得能干,倒是契丹人怎么会先助马贼后助唐朝,实在有点而奇怪,需要下去好好的查一查。

    高仙芝的军中自然有皇上李隆基的细作,屠杀契丹城镇,自然是不能瞒过李隆基的耳目,但他本想给唐朝制造麻烦,高仙芝可说是帮了他一个小忙,因此并不追究。

    李隆基沐浴在华清池中,闭上双眼,任杨玉环给他锤打着滑腻的肌肤,想着对付唐朝的办法,最后总结了一下,哼,这小子现在只是度过了一个小小的考验,真正的考验还在后头,可不能心软听了新灵这丫头的话,哼,敢忤逆朕的人,若不能好好的炮制了他,倒显得朕无能了。

    这个时候的杨玉环,腻滑的肌肤和李隆基紧紧的挨擦在一起,心中无比的感叹:三郎这是怎么啦,似乎岁月不能对他造成伤害,要是换了别的人,六十多岁的年纪,早已经是肌肉松弛,一副老态,但现在他却是肌肉饱满,全身仿佛女子一般的光滑,和寿王那样的年轻人相比,也是毫不逊色啊!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这样大的年龄了,为什么各方面都还这样厉害呢,尤其是他某些方面,竟使我这样年轻需求旺盛的女人也感觉到应付为难,这究竟是为什么?

    “爱妃,您在想什么?”李隆基看着杨玉环嫣红的脸色,像是能一下子看穿他的内心,温柔的抱住了她。

    于是,清澈的华清池里,翻云覆雨,翻波戏浪,当然,除了高力士高公公能有幸看到这一出双鱼戏岁的景象,别的人是不能看到了——

    正如唐朝所料,李隆基不冷不热的嘉奖了他几句,一点实质上的好处也没有,粮草本来充足倒也罢了,援兵肯定是没有,一切都还得自己解决,契丹国王耶律雄姿带兵回本部落去了,临走的时候对唐朝说:“契丹和二弟,生死与共,今后但凡有艰危之事,契丹必定倾国以赴!”

    两人拥抱告别,唐朝心中稍安,西域能称得上大国的,天竺和波斯以及大食当其冲,但都距离遥远,摩擦常常生,和唐朝大规模的战争却是极少,毕竟,唐朝和天竺之间有天山之险,和波斯大食则是隔着强大的突厥,突厥和这两国倒是经常生战争,而唐朝却不能和这两个国家直接战争了,所以,现在的局势仍然没有改变,突厥仍是唐朝最大的威胁。

    当然,还有能力和唐朝颉颃的还有奚和回纥,不过奚和女贞这两个民族都是较为和平的,不像突厥契丹那样好战。

    其实这也是这两个小国国力不强大的原因,过着淳朴的奴隶社会的生活,还没有像契丹和突厥这样开化,以游牧和贸易为生,即使生战争,多数的时候是在自卫,女贞女贞,其实就是因为女真民族的女人经常被汉人和马贼抢劫,所以才使族中将女人的贞节看得很重,对女人的要求高,许多女人被抢劫之后往往自杀,这才赢得了名声,当然,女贞民族后来迁移到水草丰富的阿尔泰山和唐古拉河居住,势力渐渐展起来,才改名为女真,建立了强大的金和清朝,这当然是后话,当时的回纥是女贞的前身,自然不算强大。

    思考很久之后,唐朝知道,除了将手下的兵士再训练得精良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要是我私自招兵,按我现在的实力,是可以的,但被李隆基知道,难免被冠以叛乱的罪名,只得罢了。

    本来李隆基将粮草也断绝了,按理说早该捉襟见肘了,但唐朝财力雄厚,在岭南的时候得了不少的金银矿藏,富可敌国,接济粮草自不成问题,但一万大军的消耗,也是巨大,唐朝这个时候正在营中和牛僧孺等将领商量粮饷不继的事情,毕竟,坐吃山空,一只一万人的军队吃喝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唐朝虽然在背后骂李隆基他妈妈,但是困难面前,却也不想束手就擒。

    唐朝在中军帐中坐定,眼光如老虎一般一一的扫过座下的将领,忽然神色平静的说道:“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让你们谈谈该怎样解决粮饷的问题,只要能筹到粮饷,安西都护就稳如泰山,我深信,要不了多久,唐朝的商队又会很快的充实我们,使我们高枕无忧,你们有什么办法,尽管说!”

    这个时候,唐朝和马贼交战,唐朝的商队都滞留在雁门关观望风向,所以安西都护府没有丝毫的收入,面临窘境。

    一个唐军将领道:“依我之见,还是按照以前高大帅在的时候,直接出去打草谷就是了。”

    此话一说,顿时有不少人纷纷附和,显然都想出去打草谷。

    唐朝当然知道,所谓打草谷者,就是出去抢夺,抢粮食,抢金银值钱的,抢女人,打草谷回来之后,将一半以上的财物女人交给大帅,其余的则是这些士兵一个个瓜分了。

    所以一听到打草谷,这些将领就来了精神,知道唐朝一声令下,金银宝物和女人就会来到自己身边,过得很快活。

    唐朝冷笑一声,这样的部队,和强盗有什么区别,虽然他向来知道突厥的士兵都不军饷,都靠打草谷为生,一个个如狼似虎,知道这也是当时西域流行的筹措粮饷的办法,却也不以为异,当下脸色凝重,却不立即训斥,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如果实在不行,那也只好当黄风山那样的强盗了。

    七嘴八舌的议论了几句,牛僧孺说话了:“依我只见,打草谷虽然可行,但是毕竟只能一年半载的干一次,否则这些人里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不是根本之计,根本之计,是要恢复西域的商路,让大量的商队前往西域贸易,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收取客观的过往税,这是一笔庞大的收入,正好现在安西都护府兵力不多,我们不需要像最繁盛的时候,只要有以前十分之一的商队继续经营丝绸之路,我们军队的粮饷就不成问题,到时候朝廷问下来,我们的税收到哪里去了,自然可以以西域动乱为由搪塞过去。”

    几乎所有的人,都点头叫好,唐朝也是心中赞叹,这个计策好,这才是长远之计,天天打草谷,将边境的老百姓都吓跑完了,那以后怎么办?

    而且,在唐朝的心中,是抱着改革唐朝弊政的心态来出任安西都护的,不然的话,他又何必受李隆基的气,当这个没兵没粮的安西都护,花自己的钱当军饷?

    他常常想,我是一个穿越者,当然应该有穿越者的独到之处,将落后的唐朝改造。唐朝虽然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封建文明高度达,但是在的眼里,却是漏洞百出,离资本主义还有十万八千里,就更不用说社会主义和**了。

    他有一个愿望,就算不能将唐朝改造成社会主义,但适当的突破封建制度,展资本主义,却是自己能够做到的,他现在渐渐的积蓄实力,引起了李隆基的高度不满,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唐帝国的皇帝,他当然不希望有人在各方面都能和自己抗衡,本能的,他感觉到唐朝对他的地位是一种威胁,也不仅仅是觉得嫉妒这个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里面——

    “好,我决定,派牛僧孺到雁门关,疏通滞留不前的商队,立即恢复丝绸之路的交通,打草谷的事情,再也不用提,否则,军法从事!”唐朝最后威严的宣布。

    他这一生中,最恨的就是那种当强盗的官,当强盗的兵。他当然知道这会使军士很不舒服,尤其是以前经常打草谷的士兵很憋闷,但是他决心整顿,树立起安西都护府在西域各国的形象,不要西域所有的;老百姓所官兵都是和霍伤一样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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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整风运动

    部队休整七天之后,除了伤员,唐朝在这天的一大早,在晨时初刻,将所有士兵聚集在演武场上,开始了他的整风计划。

    这一万人的精兵,有从雁门关张文远处带来的五千人,还有以前安西都护府选出的八千余人,但在和霍伤的数次战斗之中,已经牺牲接近五千,现在的这一万人,是加上了唐朝在岭南带过来的八百名亲兵,这些亲兵可是最为厉害的,武功不错,损失也不大。

    其实,面对霍伤当时的进攻,如果唐朝不是聪明的先将自己的八百亲兵都安**唐朝军队之中,说不定早已经抵挡不住,投降了。

    这些唐朝军队,名义上是正规军,精兵,打草谷的时候无比厉害,但真正真刀真枪的交手,遇上了霍伤那样训练有素的马贼,肯定是抵挡不住的。

    从平定岭南的叛乱之中,唐朝已经吸取了教训,兵不在多而在于精,李隆基虽然明目张胆的整自己,只留了三万老弱残兵在安西都护府,但是从三万人中选出了八千人,到底还是精兵。

    他现在就要将这支近万人的军队训练成真正的精兵。

    唐朝还记得以前看戚继光传的时候,戚继光训练士兵的方法,也不是有很多的兵,要的就是一个精字。

    真正的精兵,可以像后世的岳家军一样,不说以一敌百,以一当十是绝对当得上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一万人的军队,训练成一只真正的精兵。

    他有的是钱,要不是他有富可敌国的财产,安西都护早就被霍伤攻破了,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使士卒离心。

    不管在哪朝哪代,钱都是当兵的人一个不可忽视的东西,匹马万里觅封侯,就是大多数人的志向,汉朝的霍去病,张謇这些人,都是不爱读书而想靠军功而封侯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只要封侯,什么都来了,金钱美女和地位,甚至比那些金马玉堂里出身的状元公还更加风光。

    军人不怕死,并不是真正的不怕死,而是有着值得用死去争取的利益!

    这一天,唐朝的开场白也是钱,只听他用了洪亮的声音,虽是缓缓说出,但是全场寂然,每一字都像是钉子一样的印敲进他们的耳朵。

    “诸位,你们当兵入伍,出生入死,保卫国家,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要想做到这一点,像前朝的秦琼、尉迟恭一样,金钱美女,名垂青史,做到武人的顶峰,看似艰难,其实也不难,本帅掌握安西都护,有兴趣去调查了一下,秦琼当年在秦王(李世民当时被封为秦王)的府兵之中享受的是一等家将的待遇,是多少呢?我仔细的算了一下,用黄金来计算,黄金是最稳定的货币,他当时每年的俸禄是黄金一斤,要是变成白银的话,恐怕是三千两左右,诸位,这样的待遇,自然极高,就更不用说这些人后来当了大官,日进斗金的风光了,本帅今日也仿照当年的秦叔宝等当年的俸禄,虚位以待贤者,只要有谁自忖能在本帅的万军之中武艺第一,则授黄金俸禄,赏金十斤,将来向皇上保举,可以出任一方节度使,后面如果在万军较艺之中位列三甲,则授予骁骑校尉之职,以将军之职看待,赏赐每人黄金一斤,再后面能位列前十者,则赏白银千两,再之后能位列前一百者,赏赐白银三百两,最后,能胜一场以得到十两白银,就这一次,作为军人的年俸,以后每年都是如此!说句实话,即使是朝廷里的神策军,金吾军,也没有这样优厚的待遇,各位想必知道,本帅如此不惜黄金白银,想你们做到的是什么,就是你要有过人的武功,只要你有过人的武功,不说在万军之中位列前十,但只要能胜一场,你就可以得到白花花的纹银十两,本帅可是知道的,有些人,当了一辈子的兵,得到了军饷还不足十两白银,最后说一下,剩下的近五千的士兵,因为你们武功不行,还必须加紧努力,所以除了一日三餐食用之外,没有任何的军饷!”

    这些话本来有些长篇大论,像是穿越前漳州一中的校长在开学典礼上做报告,但在现场近一万士兵的眼里,他就是神,公平之神!

    以前,从来没有一个边关的统帅有这样的魄力,将大公平这样降临到军中。但现在一来,任要职,领高薪的不再是和主帅关系密切的人,而是真正的强者,也就不存在以前的故意打压,因私废公的现象了,唐朝现在算起来,也是一个高三的学生,把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移植到了安西军中,那就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稍微的变了一下,将‘劳‘字变为‘武功’,这是一种生产武功全新的模式,他想通过这样先进的方法调动士兵的积极性!

    他知道这一招能奏效,在岭南的时候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岭南的镧兵训练成精兵,平息了蒙笑之乱。其他的人,显然没有他这样的钱财势力,就算像高仙芝那样的大帅,即使有唐朝这么多钱,也舍不得花在军队上。

    也许,在高仙芝这样的人看来,唐朝的做法是愚不可及,有点烧钱的味道,但是唐朝的心中,却有一种深沉的打算,在岭南的时候,虽然带了几千精兵,但由于时间紧迫,还没有变成真正的精兵,并且将数百家将带走,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势力。

    在唐朝,不说唐朝这样的大官,就是一般的地主豪绅也是蓄养家奴,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像玉真长公主这样有权势的人,家中的家将奴婢等更是上万,比得上南诏契丹这些王国的皇宫规模,更是设立了私人监狱,唐朝以前也蹲过她家的地牢。

    在社会清平的时候倒没什么,这些家将家奴只是跑跑腿,但一旦遇到动荡的年代,自己的家将家奴就是一种绝对的力量。

    当年秦王的府兵,有了秦琼和尉迟恭这些人坐镇,是天下最精锐的,即使只有区区几千人,但却完全比得上数完的精兵,这也就不难理解当时李世民在唐皇帝位的争夺中为什么能够斗败太子李健成,杀了李元吉,防止别人一波又一波的暗算,原因很简单,他有雄厚的家底,有精锐的秦王府兵!

    唐朝的历史虽然不算最好,但公元756年即将到来了,还有两三的时间,如果历史书没有记错的话,安史之乱就要爆了。

    在社会的大动荡之中,有钱有美女有粮食这些,都不是保险的,也许,在唐朝看来,能够拥有一支绝对效忠于自己的府兵,乃是他最大的定心丸。

    这些机密,就算是高仙芝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事先看到,不然的话,以他的才智,当会借口留在军中,指挥十万安西大军,到时候不仅可以替皇上平定叛乱,也甚至可以改朝换代。

    乱世之中,只要拳头硬,也就是**当年爱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唐朝就不相信,自己不能在这大时代中呼风唤雨一把。

    他这样看似在烧钱,其实目标是很深远的。

    短短一个月之后,唐朝已经明显的感觉到,军队的战斗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训练军队,唐朝自然是亲自训练,在黄沙漫漫的大沙漠里,沙场秋点兵,唐朝厚背刀在手,不仅训练他们的体能,而且训练他们的协作作战的能力,制订了严格的考核方式,弓箭自然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技击,最后是策论,分为三个方面,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完成考核。

    为了坚定这些士兵进步的信心,更是将成堆的黄金运到演武场上,金光闪闪的,刺激他们的感官。

    每个人都在努力,包括隆多这样的高手,都想在三个月结束之后的全军大比武之中一显身手,毕竟,黄金十斤一年的俸禄虽然算不了什么,但是勇冠三军的称号,却是武功高手看得最重的!

    唐朝暗暗欣喜,同时也加紧自身的训练,他知道,自己的内功已经渐渐的到了圆转如意的境界,到时候,假以时日,硬碰硬的击败李隆基这样的高手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唐朝也有一个愿望,就是即使不能取代李隆基成为中原的皇帝,也要硬碰硬的击败他!

    一个人的思想是会变的,当刚刚穿越的时候,他只不过是想做天宝盛世下一个安分的子民,但随着武功的提高,实力的激增,他的志向开始改变,当年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梦想又萦回在他的脑海!

    他想做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男人,他当然知道,这很难,要是李隆基现在知道他的想法,立即就会贬了他的官,将他擒拿,投入鼎镬。

    这就是大逆不道,再大的才能,在这条罪名面前,皇上都是不能容忍的。

    三个月的时间终于慢慢的过去了,明天就是全军大比武的日子,唐朝的心中很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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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万军大比武

    大唐天宝十一年秋七月望日,燕然山,安西都护驻地,演武场,一大清早,就有士兵在场上搭建起了高大的比武擂台!

    一杆大旗在风中猎猎飘扬,正处在中军之地,上面绣的,却是一个“唐”字,唐朝高踞于台上,手按剑柄,眼神之中涌起强大的意念,使人感觉是公正和公平的化身。

    一万人的队伍,在这个时候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而高台上金光闪闪的金子,却使这次比武充满了江湖上商业炒作的味道。

    唐朝心中想,燕昭王昔日有黄金台,招揽天下贤士,我唐朝今日之家底,未始比不上当时的燕王,就来学一学先贤。

    他心想,我穿越而来,当要将现代社会的商业元素融合进里面,体现优胜劣汰,这才能最大限度的刺激军队整体武功的进步。

    他心中当然清楚,即使和突厥签订了所谓的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大国之间,就像历史老师经常说的那样,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盟友!

    旭烈升只要稳定住了突厥形势,一年半载之后,是极有可能进攻自己的。因为那个时候,他想来已经可以透彻的探听到自己和李隆基的真实关系,极可能会兵进攻。毕竟,在自己嘴边的一块肥肉,吃了又没什么危险,何乐而不取呢?

    朝阳升起,金光万道,将广袤的演武场衬托得恢弘无比,仿佛圣殿。

    “我宣布,大军集体比武,现在开始!”唐朝的声音威严的传了出去,高亢入云霄。

    这个时候,一队队的士兵,开始捉对厮杀起来,采取的是捉鸡制度。

    何谓捉鸡制度,乃是在行伍之中,可以任意选择一人作为自己的对手,进行自由选择,一万人大概分成五千对厮杀。但为了保持公平,却要将明显强弱悬殊的拆分开。

    这个时候,一对对的士兵,开始交起手来,有的分出胜负快,有的却极慢,都统一由唐朝派出的贴身亲兵判断比赛的胜负。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全体比赛都结束了,五千人胜出,五千人被淘汰。

    这个时候,没有列人如五千胜利者的人失落非常,个个都在心中下定决心,苦练武功,下一年一定要一雪前耻,而五千胜利者则是欢欣雀跃,想到可以有十两银子的年俸,心中那是乐开了花,想想就觉得高兴,一旦战争之中不死,能够还乡,就可以靠着这些银子娶妻生子,买几亩薄田,过上幸福的生活。

    当然,其中武功高强之辈,则是盯着前三百名,一旦进入前三百,就可以每年五十两银,以后大鱼大肉的生活在等着自己,自是跃跃欲试。

    唐朝在高台之上见众军武艺精熟,心中甚喜,说道:“各位胜出着,还不能高兴太早,现在只是第一轮,休息一圈‘梦甜香’的时间,开始第二轮,刚才败了的人,若是认为自己武功比得上在场的胜利着,可以挑战,战胜之后,你就复活了,但有以个规则,相同的两个人,在大比武之中,只能交战一次,现在休息!”

    梦甜香是西域的一种名香,香味淳朴,被压制成圈状,很短一圈,大约两三分钟就可以烧完一圈,只有像唐朝这样的高级将领才有,以显气派。

    这话一出,顿时将先前五千胜利者之中的好些人喜悦的心情吓走,生怕有人找上自己,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被强劲的对手找上。

    “大比武第二轮开始!”唐朝高声喝道。其实,他先前的意思,只是五千对互相比一次就行了,胜者得十两银子,败者流口水,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要是那样的话,未免就有很多人专门捉拿弱小的“鸡”,有帽腻的成分在里面,未免不公平,当即下令第二轮比武。

    许多先前遇上强大对手的士兵输了之后本来心有不甘,但唐朝的这个命令一出,顿时备受鼓舞,纷纷选择相对弱小的对手,想要挤掉对方。

    这一来,演武场上战斗又起,这一次,大约有三千对决战,打得如火如荼,唐朝想不到还有这么多人不服,大喜,决定继续使用此挑战策略。

    就这样,连续比武了四次,其中也休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场上的胜负之势已经基本明朗,到第五次比武的时候,竟然只有十三对人出场,显然其余的人已经不用再比,基本默认了现在的格局,唐朝随即宣布:“第五次全军大比武,小组赛最后一场,一场定输赢。”

    很快的,这十三对士兵分出了高下。

    这样一来,所有士兵再无怨言,觉得唐朝这样做,真的是公平,对这个主帅很是佩服。

    公信公信,要的就是先要有了公,才能有信,唐朝深知这一道理,因此要以大公,立大信,有了大信,才能有大威严,也才能有战无不胜的铁军。

    唐朝满意得很,随即宣布:“愿意角逐前三百名的士兵,出列,不愿意角逐的,立即可以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

    谁都想不到,唐朝会立即兑现自己的诺言。本来,许多的士兵还以为唐朝以前说的那样优厚的待遇,都是骗人的,说来蒙的,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主帅对手下士兵可以好到这样,有一口饱吃,都应该感谢大帅了,更不用说将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到自己手中。

    但现在他们相信了,不少自认为武功不行的士兵就到黄金台前领取年俸十两。

    这个时候,将白花花的银子握在手里的时候,他们终于相信了,大帅是一个信人,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

    但很多的士兵,自持武功不错,参加了角逐,竟有九百余人,都是一万大军之中的强者。

    唐朝自然继续主持大会,确定了三百个种子选手,然后让下面的人上去挑战,但不能用车轮战消耗人的体力,一个人战斗一场之后有三圈梦甜香的休息时间。

    终于,经过三个多时辰的激烈战斗,前三百人决了出来,只是因为这些人中不乏高手,所以战斗时间极长,因此耗费了不少的时间。

    这个时候,所有的军士都在战场吃了战饭,继续比武,而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心中,都在期待最后的决战,能够冲前十的人,可以得到丰厚的奖金,而且能名声远扬,谁都看得眼热。

    这个时候,压轴大戏开始了。

    先出场的是舍瓦,他轻松的战胜了三名上来挑战的唐朝将军,树立了巨大的威信,一时之间再也无人上前挑战,在前十的第一把交椅上坐了下去,稳如泰山。

    这个时候,按照事先的准备,十把交椅放在了校场上显眼的地方,一字儿排开。并且实现宣布,武功比试都是点到为止,要是有意外,伤残废的给纹银十两,死的给纹银五十两抚恤。

    唐朝知道,前面考核的射义、骑马、策论等内容,都不是自己选择的主要尺度,自己真正想要的,是要将这前十以及三百名武功高强的将领培养成绝对的骨干,将来随着自己打生打死,纵横天下,所以,这次他还特意让自己的家兵参加了角逐,以在实战中检验他们的成色。

    令唐朝甚为满意的是,以前自己带的八百家将,竟有近百人进入了前三百的行列,说明自己训练有方,跟着自己越久的家兵,越是厉害。

    当然,像射义、策论这些,也要考核,但是都不是主要的,唐朝主要的是要看这些人在实战中真实的能力。

    唐朝早知道舍瓦必定是万军之中第一,见他做稳了头一把交椅,微微一笑,以义父的地位,本来不需要出来动手,但他还是出来了,显然是想做一个表率,不肯以势力压人,彰显公平。

    接下来,隆多坐进了舍瓦旁边的一张椅子。

    舍瓦和隆多等人,在以往的大战之中和霍伤这样的强人相持,积累了很高的威望,鉴于舍瓦砍瓜切菜的手段,自是不敢贸然挑战。这两人一时之间坐稳了这两张椅子。

    就在这个时候,牛僧孺走了上去,大马金刀的坐进了一张椅子之中,他是安西的副都护,武功在唐军中早已传遍,自没有什么人上前挑战。

    接下来,专氏四虎一人坐了一张椅子,已经占据七席,剩下的三张,将决定谁是武功前十,下面还有班林辛白江以及数十个以前唐军中的将领,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却没有人能立即挑战,气氛开始紧张起来。

    唐朝心中好笑,不知道专信到这里来,能坐第几把交椅,这个时候,他开始怀念起和这位彝族的直肠汉子在南诏结识的过程,他现在奉命留在长安当自己的管家,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这个时候,一个满脸虬髯的汉子已经来到了专仁的面前:“专将军,在下常寻,向你请教!”说着一抱拳,有种稳如巨钟的感觉——

    唐朝就心中一凛,此人气度不凡,专仁看来是遇到对手了。

    本来,专氏四兄弟一起上去的一刹那间,唐朝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知道这四人武功是极厉害的,但这么早的上去,势必先被无数高手挑战,有点峙武而高的架势,四人的武功不像牛僧孺和隆多已达暗劲的颠峰,势必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候虽说有休息时间但毕竟大耗体力,早上去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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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提前的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生了,隆多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身边的舍瓦微微一笑:“舍瓦将军,小将向您请教?”

    现在十张椅子还没有坐完,居然就有人开始争夺三甲的排位了。

    舍瓦微微一笑:“能和小将军过招,吾之愿也!”

    把拳一抱,站了起来,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现出严肃的神色,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眼神忽然无比的清亮,就像是涂抹了一层明油一般。

    唐朝站在高台之上,脸色微微的一惊,隆多的武功,进步得好快,竟然已经自然而徒然的到达了暗劲的颠峰,只因为他略微一运力,身上的肌肉就是青黑一片。

    隆多是岭南土著铁信部的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高强的武功,但是天赋异禀,有点像孟笑年轻的时候,唐朝当时在岭南遇上的时候,武功就已经十分的厉害,经过战争的洗礼,忽然明悟,领会了经脉运行的道理,渐渐修习高深内功,以他过人的天赋,自是很快达到了暗劲的顶峰。

    这其中,对他帮助最大的,就是战争的洗礼。其实,不仅舍瓦也是这样,唐朝又何尝不是,在一次次的生死搏杀中,武功突飞猛进。

    这就是实战对人的影响,要是没有实战,一个人武功底子再好,一旦真正交手,也很可能会死在远不如自己的高手的手里,实战,尤其是生死边缘的实战,对人的心智和能力的提高,帮助是最大的,唐朝的师傅孙思邈也说过,他年轻时候练武功,就经常站在终南山坠身崖的边缘练功,有一次一个失神,差点就掉下了下面的万丈深渊。

    隆多也抱了一下拳,随即开始进攻,他使的是长拳,大开大阖,再加上岭南人天生的敏捷,竟如一只很大的猴子围绕着舍瓦。

    舍瓦却只是稳守不动,任凭对方的攻势如狂风暴雨,但见招拆招,见式化式,将门户守得极紧,像这样的交手,可不是想点到为止就能点到为止的。

    暗劲如针勃,纵然像现在的隆多,已经可算是铜筋铁骨之身,但是一旦挨上了,也是重伤的命运,毕竟,化境高手的打击力,实在是太强大了,将人类潜在的体能绝大部分都挥了出来,而要达到全部挥潜能,就是一门深邃的学问了,那要必须研究穴窍之学。

    要知道,在人体之中,有二百一十六块大小不等的骨头,有形形**的经脉,将骨头和经脉都修炼到顶峰,也就是到了脱胎换骨,易经转脉的地步,武功已经到了化境的高峰,这样的人,通常在世上都是绝顶的强者。但却还不是武道的颠峰,武功到了化境,可以说是已经进入颠峰,但在颠峰里,却还有一个遥不可及的颠峰,那就是6地真仙。

    成就仙人!

    任何人都想成仙,上到以前的秦始皇,下到炼丹化汞的崂山道士,再到明朝宫廷著名的“红丸之变”,都是对长生不死的追求!

    一个人的武功到了绝顶,但并不是就没有了瑕疵,相对来说,瑕疵反而更多了,因为要求更严格了,这个时候能做的是什么呢,就是练全身的穴窍。

    人身三十六处大穴,七十二处**,练武功到化境的人,经脉改造,自然是能收缩自如,能点穴解穴,可这还不够,这一百单八穴之中每一个还有五个**,按照金木水火土的五行生克变化,形成一个五百四十个穴的庞大体系,七窍之中装着魂魄,更是武功修炼的最艰难突破的地方。

    这不管是武功修炼还是道术修炼,就是平时所说的死角,无法锻炼到的地方,像眼睛这些,就不好锻炼,只有唐朝这样的高手,才能有眼箭伤人,就是因为修炼了穴窍的原因。

    一旦突破,就将达到全身圆通,无可形容的境地,就是6地真仙,6地飞升!

    羽化而登仙,这是古往今来无数练武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传说中人将武功练到绝顶,将全身的穴窍都修炼到极致,就像是金钟罩一样,已经将全身都修炼得没有死门。

    任何人,只要找不到窍的门,窍门窍门,可不是那么好找的,找到之后,勤加修,使之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时候,就已经达到不坏的境界。

    能够达到不坏,使自己身体里生的每一次损伤都及时的得到修补,也就基本上战胜了生死,可以有资格修炼成真正的神仙。

    传说中武功达到这一步的人,可以脱生死,灵魂转世,西藏现在还有转世灵童,就是前世的修行已经达到了绝顶的境界,已经达到不坏,突破了天人之界的穴窍境界,肉身在活过至少一百五六十岁之后,因为自然界不可逆转的毁灭原则,精神不散,有如实质,重生在一个新生儿的身上。

    身体一旦达到这一步,找到了窍门,也就能暂时的逃过生死,活到一百多岁,等闲事耳。

    像隆多这样天赋异禀的人,天生有些穴窍就是通了的,也就是说能在战斗的时候能将人体本身的潜能挥出来。

    科学研究表明,人体的潜能是巨大的,一般人能开出来的,就算是博士,脑的潜能开也达不到百分之十,更不说其他地方的潜能了。

    这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像现在唐朝的武功,一脚击出的时候,可以达到三千斤,而一般的人,最多三百斤,这就是因为潜能开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异。

    要是真的能够达到古代那种6地真仙的境界,庄子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境界,像列子一样御风而行,将全身五百四十处穴道全部修炼完善,再将全身七窍八空里隐藏的潜能都开出来,就是神了。

    所以古代修炼的书都说将七窍等修炼成功,就是可以上通神灵,也就是借助神灵的力量,达到十龙十像的力量。

    试想想,拥有十龙十象的力量,单单是一头大象,其力量就大得吓人,更不用说十龙十象了,该是多么厉害的人,天神一样的存在!

    真正借助神灵的力量,是虚幻的,但是古代人不明白科学,如此巨大的能力,自然在修炼的经书中就附带了神话的色彩,认为窍门不是可以通神灵的话,是不可能有这样强大的力量的。

    用穴窍通神来解释也就不足为奇了。

    两人苦战多时,看看的将到一个时辰,地下飞沙走石。就像是两个天界的神仙在打仗一样,其无边的威势,自是惊住了所有的人,就连唐朝也有些意外,隆多的武功,的确是大进了,竟能和舍瓦战到三百招以上。

    因为这个时候,隆多已经露出败相,在外人看来,他还是攻势凶猛,一拳一脚击出的时候,出罡风,但在唐朝这样的大行家看来,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

    但使唐朝十分不解的是,舍瓦为什么迟迟不力,他知道,只要这个时候舍瓦一运唐手,全力出击,隆多绝档不住他三招两式,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但隆多忽然在这个时候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忽然不管击来的一拳,后退一步说道:“佩服,小子狂妄,还请大将军多多包涵!”

    舍瓦也在这刹那之间感觉出了他的意思,硬生生将手臂收回,抱拳笑道:“小将军如此年纪已有这样的武功,假以时日,我们这些老朽其实是不不中用了。”

    两人的话都说得客气,但谁胜谁败却已经是清清楚楚,唐朝也立即明白了舍瓦不力的原因,原来他是要隆多这少年自己认败伏输,也害怕力的时候伤了隆多。化境高手能力,是恐怖的,他上次见到霍伤和唐朝一战就知道,一旦真正的力,暗劲勃,很可能伤了隆多,而且他也想看看自己究竟能支持暗劲高手的进攻多久。

    这样一场较量,可说是提前上演的决战,看了两人刚才惊心动魄一场,本来还有不少人雄心勃勃的要得万军之中武功第一的称号的人都放弃了,毕竟,在战场上的时候大家都注意身前,没有过的之间观察别人的武功,尤其是自己人的武功,现在这一场较量下来,才知道自己和绝顶高手之间,有着不少的差距,许多的人放弃了。

    这场决战之后,又有不少的比武出现,不过见了隆多和舍瓦那一场的人,都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味道。

    后面的比赛波澜不惊,但比起先前的全军大比武,还是精彩了很多,经过数十场的较量之后,前三甲没什么悬念,分别是舍瓦第一,隆多第二,牛僧孺第三,令人意想不到的,唐朝以前的驻军之中有一个叫风萧的士兵,竟然战胜一个个的将领高手,最终夺取了第四的位置,再下面则是专氏四虎,这四个人虽然托大,但的确有真实本领,竟将上来挑战的人一一击败,占了第五到第八的位置,第九是辛白江,前十的最后一个人选是班林——

    他从突厥押运美女而归,这个时候刚好赶上全军大比武,终于在前十中夺得了一个位置。

    座次既定,唐朝很是欣喜,在高台上高声宣布:“恭喜各位获得如此佳绩,希望再接再厉,明年的时候,不要被后面的人抢走了位置,我现在宣布,所有获奖选手,所许黄金,立即叫军中度支兑现!”

    欢声雷动,经久不熄。

    唐朝待掌声停止,威严的说道:“下面,我再宣布军中人事任免的决定,任命舍瓦为冠军将军,和本帅一起统领三军,封隆多牛僧孺风萧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辛白江班林为将军,每人统兵八百,其余进入前三百名的人,则是百人之长,下一级必须得绝对的服从上级的命令,宣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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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突厥背盟

    自此之后,唐朝军中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态势,再在唐朝和舍瓦这样化境高手的亲自教导下,耳濡目染,渐渐的形成了坚强的战斗力,虽然只有一万兵马,但也是西域一只不可小视的力量,即使吐谷浑这种强大的部落,也不敢轻犯。

    毕竟,唐朝以极少的兵力,击败了西域著名的马贼,更亲自击败了名震西域的霍伤,迫使他自杀而死,这样的武功,已经是惊世骇俗。

    而这段时间,因为牛僧孺的疏通,丝绸之路开始启动,唐朝大量的丝绸、瓷器、纸张等,通过这条道路,源源运往西域,换回大量的香料、珍珠、象牙等,获得巨大的利益。

    唐朝征收的过往税收,也是可观,虽然暂时还不能支持一万大军的粮饷,但假以时日,显然是绰绰有余的。

    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展,但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接到探子的报告,旭烈升率领突厥骑兵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奔安西都护府,想要控制丝绸之路,也就在这个时候,来往的商队又开始绕道而行。

    唐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本来平静的心起了巨大的波澜,十倍的差距,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素来知道,突厥的骑兵都是厉害无比,是正规军不说,更是西域各国中最精锐的,战斗力非凡。

    这样一只军队,可以和唐朝举国抗衡,毕竟,在和平时期,唐朝都大规模的裁减军费,这使得以前在边关的守军仅仅只有十万,但是现在唐朝只有一万。

    他思考良久,立即命令探子:“继续给我哨探,突厥先头部队到了什么地方,行军情况!”

    两个时辰之后,探子回来报告:“报告大帅,突厥骑兵以每日五百里的度向云门红土城堡方向开来,先锋是者兰,带领突厥精兵八千人,已经到红土城堡外三百里,预计明日一早就将抵达,旭烈升带领大对人马跟在后面,除了自己中军的两万人之外,另外的七万人分别由七个万夫长率领,分别是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和耶率金枝,都是突厥军中著名的骁将,其中只有耶率金枝是一员年将,是辛干可汗同父同母的妹妹,年方十九,从小弓马娴熟,不喜欢读书和针线,却是喜欢舞刀弄枪,使两柄柳叶刀,武功很是不错,深得辛干可汗的喜欢,这次旭烈升出征,她知道唐朝绝对会失败,于是想出来见识见识战争,也是历练之意。

    罗兰阏氏虽然再三不许,但是熬不过她死缠硬磨,终于同意她带兵出来。

    她现在当上了万夫长,自是得意非凡,带着一只万人队,快马加鞭的,紧跟在先锋者兰的身后,想要立功。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因为她一当上万夫长的时候,就知道无数的将领在背后笑她,说她年纪轻轻,全靠母亲和哥哥的关系才当上高官,毫无真实本领,她就是想给这些笑话他的人看看。所以立功之心甚切。

    旭烈升知道了,并不阻拦,因为他知道,唐朝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面对自己这样比霍伤的马贼强横了好几倍的大军,根本是不敢出击的,显然是守在安西都护城中,加固城防,哪里有能力出城。

    但他想不到的是,唐朝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竟然立即布了出城迎战的命令。

    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士兵都觉得不可思议,唐朝为什么会这样冒险?

    历来冒险出击都没有好下场,尤其是兵力相差太大的时候。

    一看诸将的脸色,唐朝就知道,突厥的气势已经压住了唐军。当下冷冷一笑:“诸位,本帅已经探听明白,突厥的兵力虽强,但是他的先头部队轻敌大意,和后续部队相距一日的路程,况且只有区区八千人,兵力不如我,并且战斗力也不如我军,本帅辛苦练兵,为的就是今日,诸位,现在不用任何的担忧,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者兰,立功受赏的时候到了!”

    这几句话,顿时将众将的疑虑都消除了,人心振奋,一个个跟在唐朝的后面,带领大军出城,唐朝也只带兵八千,命令隆多带两千军马守城。

    一路走,唐朝一路的想,哼,旭烈升狂妄之徒,竟敢放心让先锋出击,显然是料定我不敢弃城出击,我就偏偏要出击一次。

    云门城堡只西北有山名熊耳山,因其状如熊耳而得名,是突厥骑兵前往云门城堡的必经之地,雄伟壮丽,山势绵延,适合埋伏。

    唐朝带兵就来到了这里,择险埋伏,静待者兰的先锋兵。

    这个时候,者兰带领八千突厥精兵正风一样的来到了这里。

    者兰是突厥有名的勇士,有一次突厥可汗上山狩猎的时候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巨虎,可汗三箭皆中其头,但这老虎竟然毫无伤,随即向可汗扑去,凶险无比的时候,者兰赤手空拳而出,一把揪住了老虎的顶花皮,一只山中之王的老虎,就这样活生生的被他给按在地下,打死了,从此勇力闻于天下,备受重用。

    且说者兰自恃勇力,带领手下八千先锋兵长驱直入,路上遇到几股商队,自是抢劫殆尽,正在意气风的时候,见到熊耳山优美的风景,想就地扎营,准备明日一早行军,晌午的时候到达云门城堡,先将城池包围,却想不到刚刚安营扎寨的时候,一声呐喊,树林里埋伏的唐朝军队四面八方的冲出,将他们团团围在垓心,先是羽箭飞射,然后是刀枪招呼,顿时将军队打散。

    者兰吃惊的上马的时候,军队已经不受控制,乱成一窝蜂,喝也喝不住,正想纠集亲随控制局势的时候,迎面碰到一个少年将军,正是唐朝。

    从唐朝的服色看,正是唐军之中的主帅,当下想将唐朝擒拿,勒马上前,举手中狼牙棒砸下,正是战阵之中凶猛无比的一招“天雷一棒”,以前无数的人就死在他这一招下。

    但使他吃惊的是,唐朝手中的厚背刀轻轻一磕,就将他的棒拨了开去,似乎他这千斤一棒,在唐朝的手上,就好象是羽毛一样的轻如无物。

    火星四溅之中,唐朝拍马冲来,又是一刀砍向自己。

    者兰奇怪的现,五六十斤重的厚背刀,在唐朝的手里使将出来,竟如纸刀一样轻忽,一磕开他的棒,顺势一拉,一条长长的刀气就呼啦的一声冲了过来!

    这个时候,连唐朝都有些意外,者兰居然不死!

    他自然躲开了这一刀,但是无疑很狼狈,因为就在危险降临的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一弹,蛇一样的滑下了马背,这使得唐朝的刀将他的座下马砍为两段。

    这样一来,他算是躲过了一劫,然后,他更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者兰杂在步兵里,向外逃跑,一个堂堂的先锋,竟然选择了逃走!

    就更不用说别的突厥骑兵了,虽然都是突厥精兵,但是又哪里比得上唐朝这半年来经过艰苦训练出来的军队,不说将领,每一个士兵,都比突厥骑兵精良一倍有余,又打的是伏击战,自是摧枯拉朽的就瓦解了!

    蛇无头不行,突厥军队虽然大多是身经百战的精兵,但者兰竟然不见踪影,在这样强悍的杀戮面前,自是节节败退,唐朝带兵大举追击,斩三千余级,俘虏四千人,者兰的先锋军,几乎是全军覆没,不过却走漏了者兰,大获全胜,唐军以惊人的八百零七人阵亡的代价,取得了连自己都无法相信的胜利!

    这个胜利,连唐朝都有些意外,他也觉得为什么自己的军队会这样强?

    他实在不能理解,一向在西域横行无忌的突厥骑兵,竟然就这样溃败了!

    但就在这胜利的当儿,唐朝的脸色忽然大变,前面为什么还有无数的骑兵涌来?

    我们是不是掉入敌人的口袋之中去了?

    他这次是得到了探子可靠的情报,所以才打了这样的一个漂亮的伏击战,想不到刚刚胜利,却又掉入了别人的埋伏。

    不过还好,前方的兵马只是从一个方向而来,唐朝军队不像是掉进包围圈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起:“何方鼠辈,竟敢拦本将军的路?”

    这是一个女将军,唐朝微微一笑,迎了上去,弓箭手早已经射住阵脚,摆成两军交战的态势。

    只见耶律金枝手握双刀,轻巧的舞了一个刀花,看着自己唐朝就道:“我是大唐安西都护府都护唐朝,却并不是什么鼠辈!”

    耶律金枝一惊:“你,你不在城中,却,却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显然,唐朝击败霍伤的消息在这个时候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西域,突厥没有不知道的道理,耶律金枝也是早有耳闻,知道自己虽然自视极高,却还不能和纵横沙漠数十年的马贼头领霍伤相比。但见唐朝不过二十左右年纪,但身上皮肤晶莹透亮,似乎是浸泡在牛奶里一样,不禁暗暗奇怪,这明明是个文弱书生,哼,中原汉人多诈,将自己的武功吹上了天,看来传闻未必是实。

    这样一想之后,她就娇喝了一声:“呔!唐朝,你敢和我一战么?”

    像她这样的,在战场上就叫做叫阵了,要是不敢接,势必会被对方所笑,但唐朝哪里把她放在眼里,说道:“当然!不过我有个条件。”他说得慢条斯理。

    “什么条件?”耶律金枝俏脸一寒道。

    好个英姿飒爽的女子,也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才仔细的看到了这个女子容貌过人,竟是西域罕见的美女,尤其是一种英气,使得男人心折。

    “你只要接得住我三个回合,唐某束手就擒,任你处置!”唐朝依旧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这立即刺激了耶律金枝的自尊,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为通红:“看我杀你这个轻薄小子!”

    他以为唐朝是在轻薄她,故意激怒她。

    唐朝叹了口气,看着冲过来的这个女将军,身子也不知道怎样的一闪,就到了对方的马上,五指一拂,她顿时就动弹不得,柳叶刀落地,然后,她就感觉到一双强壮的手臂抱住了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脸在刹那间羞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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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进军

    耶律金枝再也想不到,一个人的武功,居然可以达到这样的层次,在奔马之上跃到自己的马上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制服了自己。

    但她随即不再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隔空一抓,一股强大的气流产生,掉下地上数十斤重的厚背刀,就这样到了唐朝的手里。

    唐朝这个时候不知道怎样的一跃,已经提着她的身子,跃到了他自己的战马上,手里执着巨大的厚背刀。

    这隔空取物的一幕,虽然只是在几寸的空间生,但也已经使她惊为天人。

    她本来在挣扎,就这样被一个青年男子抱住,大大的不妥,但她现在忽然没有了一点的反抗心思,她的脸上涌起红晕。

    “将她擒回城去,等本帅大胜之后回来落!”唐朝随即吩咐道。

    耶律金枝这个时候双脚落地,被两个亲兵押着走了。

    但突厥大军毕竟是正规军队,主帅被擒,副将军随即指挥全局,在狭窄的熊耳山布成阵势,和唐朝相持,一时之间两军混战,互有杀伤。

    但突厥骑兵随即吃到了舍瓦等的苦头,因为突厥方面的将领虽厉害,但和舍瓦牛僧孺这样的人比起来,那是有很大差距的,一阵冲杀之下,顿时抵挡不住,向西逃走。

    要不是在这狭窄的地段,突厥骑兵早已经溃败,好在这支万人队原来的将军,也就是现在的副将军是个厉害的人,集合自己数百亲兵拼死守住后路,且战且走,这才没有遭受覆灭的命运,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损失了三千人。

    唐朝军队连番剧战,牛僧孺见还想继续冲击的唐朝,说道:“大帅,穷寇莫追,且我军已疲,不如莫追?”

    但唐朝横了他一眼:“冲啊!”当先冲了出去,追杀败兵。

    唐朝心中甚为恼怒,在这样紧张的当儿,你说这种话,显然是错误的,要知道,军队重的是武功和气势。

    现在突厥骑兵武功不行,气势也已经亏输,正是大举进攻的绝好时机,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回军,那不是放虎归山是什么?

    他知道牛僧孺担心的是什么,他是害怕突厥后续部队会很快的前来,那样的话,就危险了,殊不知唐朝早已经得到可靠情报,突厥先锋兵和耶律金枝麻痹大意,带兵远远在前,和突厥大队相距一日的行程,所以放心追杀。

    唐朝对情报最为重视,这是他以前看《无间道》这些警匪片之后得到的启示,派班林亲自主持,带领七只雪鹰四处侦探。

    雪鹰是大沙漠之中打猎必备的东西,可以侦察到哪里有野兽,并且可以在打到猎物的时候,将野鸡得叼到主人的身边,最是有用。

    西域的王公贵人,都有这种厉害的雪鹰,以供打猎之用,有的通灵的雪鹰,一只能值上百两黄金,抵得上王公贵族豢养的豹子等珍贵动物。

    用雪鹰来侦察情报,自然是不大如意,不过以雪鹰来传递消息,却是快捷得很,而且十分的安全。要知道,在西域,由于地势复杂,多是高山峻岭,野兽众多,而且禽鸟也是不少,著名的就有秃鹫,经常出来擒拿鸟兽作为它的食物,要是用鸽子来传信,却是害怕进入这些禽鸟的嘴巴,而雪鹰厉害无比,不怕秃鹫这样的凶狠的鸟,同时它自身也以鸟兽为食,一旦被驯服,是打猎和传信的绝佳工具,非常的稳当。

    对于情报,唐朝看得是重中之重,一旦得到了确切的情报,唐朝也就不再留手。

    他知道,突厥势大,要是不先狠狠的挫折他的锐气,那自己区区的安西都护府还是危如累卵,突厥骑兵可不像是霍伤的马贼,都是训练有素的,要是包围了安西都护,那可是危险到了极点,到时候铁桶一样的被包围,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情。

    好一场大杀,唐朝带领手下将士,直追赶了三百里方回,射杀突厥骑兵两千余人,其余的仗着马快,四散逃走了,溃不成军。

    唐朝在沙丘约住军马,计点军士,战死近两千人,一只本来八千的精兵,现在只剩下六千人,但战果也是辉煌,共射杀和斩杀突厥骑兵一万两千余人,大获全胜,兵力之精,使唐朝都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仗,本来有些意外,唐朝没有料到耶律金枝会这么快的赶到,但她随即变成自己口中的肥羊,却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八千精兵,击溃了近两万人的军队,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胜利。

    唐朝当下带领大军缓缓而回,在安西都护城中休整了一日之后,耶律雄姿带领的契丹援军已经到来。几乎是在接到突厥大军进攻的第一时间,唐朝派辛白江去唐古拉河向耶律雄姿求援。

    耶律雄姿是一个和重情义的人,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但还是义无返顾的带了一万大军前来,杯水车薪也是不顾了。

    唐朝在城门口接着,握住他的手,甚为感动,真的有种雪中送炭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蓝鲸率领的黄风山马贼也到了,带来近万名马贼。要知道,蓝鲸的武功和威望,和以前的霍伤相比,那是差了很远,因此不少马贼离散,自立门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缩水到了近万人。蓝鲸吃了唐朝的“红丸”,生死掌握在他的手上,接到唐朝的命令,自是乖乖的带兵前来,还好他武功是这群马贼之冠,以前龙卷风三兄弟又是大沙漠上赫赫威名的人物,因此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这群马贼的新领,不过按照唐朝的指示,收敛得多了。

    且说突厥旭烈升元帅听到败兵回去的报告,差点气得吐血,深以为耻,自责之余,飞快的催动军马,日夜兼程,要报仇雪恨!

    突厥大军纵横西域,还很少遇到这样的败绩,他也害怕此事传回朝中,反对派拿它来攻击自己。

    在临行之前的几个月,他已经广派探子到唐朝长安打听消息,结果和自己的猜测完全相同,李隆基果然不一兵一卒,粮草更是一粒也不给唐朝,摆明了是要整治唐朝,如传言之中的,只要唐朝有个小败,再来处置他。

    但这无疑给了他机会,经过半年多的整顿,突厥局势已经控制住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不会错过。

    他知道李隆基这是在玩火,想要整一个人,竟然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他知道,以突厥强大的国力,一旦自己率先控制了安西都护府,将唐朝的势力驱逐出了雁门关以北,那就是真正的西域霸主的地位了,以后财源滚滚是肯定的,即使唐朝再次带兵来夺取,即使高仙芝再来,他也不会怕他。毕竟,唐朝和突厥以前还是经常交战。

    “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行军途中,旭烈升喝道。

    这八个身边的大将立即道:“在!”

    “着寒考和麦金带骑兵两万为前部,和中军保持十里距离,其余四人各带四个万人队,一旦交战,漫山遍野的冲上去,唐朝手下有不少武功高强的大将,到时候以优势兵力缠住他,不要和和他们单打独斗,万弩齐,不要害怕有什么埋伏,即使有埋伏,本帅亲自带三万殿后的大军支援,唐朝现在兵力空虚,即使有什么小小埋伏,也不足为惧!”

    “是!”手下六大将领一一答应了。

    旭烈升随即抽出战刀,在空中虚击一记,喝道:“唐朝,我要杀了你!”

    本来,唐朝在和他比扳手的时候,是给了他脸面,有恩于他,但是他后来终于还是知道了,罗兰阏氏和唐朝还是生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罗兰是他的女人,他一直这样看,身为可汗的大哥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辛干虽然可以拥有这个女人,但是在旭烈升看来,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这就是突厥的风俗,没什么大不了,即使是唐朝开国时候的武则天,也还先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人,然后是唐高宗李治的女人,最后君临天下。其实,唐朝的时候,社会风气是十分开放的,女人也很开放,一个女人几个男人往往不足为奇,唐太宗就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独孤氏其实就是胡人。并且西域经常生战争,抢到的女人也是一个个的收为己有。

    在旭烈升看来,罗兰和她的儿子一起干什么事无关紧要,但唐朝在这其中得了甜头,那就是天大的罪恶了,所以他要报复唐朝!

    者兰带领败兵回到营帐的时候,旭烈升并没有责备他,仔细询问了双方交战的情况之后,他随即好言安慰他,叫他将一一逃回的败兵集合在麾下,又重新组成了一只万人大军,作为后队。

    现在,他麾下的骑兵,共有九万人,这在当时的世界上,是一只强大的力量,可以威胁到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当时西域任何一个大国的安全。即使天竺和波斯,遇到了十万骑兵的攻击,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应对不好,就是亡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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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坚壁清野

    在距离旭烈升的大军还有一日行程的时候,正是晨光曦微时分,近三万人的部队在唐朝的调度下,已经精神抖擞的站在演武场上。

    唐朝的声音洪亮,刺耳,传递进每一个角落的士兵耳朵里,但他接着说出的话,使所有的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听错了。

    他说的是:“三军听令,立即收拾辎重粮食,随即耶律雄姿国王以及舍瓦、隆多、牛僧孺两位大将撤出城外,隐藏进早已划分好的山林地带!

    呵呵,这在唐朝以前看的电视里,这就是游记战,再简单不过了,但在这些年代的士兵听来,则好象是天外之音。怎么可能,辛苦修建的坚固城池,就这样被轻易的送给别人,并且现在有兵三万,可以和突厥一战,为什么却要选择退走?

    要不是连续的几场胜仗,使唐朝的威望在军中空前的高涨,早已经有人出来质疑了。

    唐朝的这个想法,也是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之后,艰难做出来的,的确,他也很想倚靠坚城和突厥大军对峙,拖垮他们,但是他不能这样做,因为城中之粮草,本来够数年坚守之用,而且,唐朝以前有的是钱,买了不少的粮草堆积在城里,本来很妥当,但现在加上契丹和马贼两支军队,两万军马,消耗就巨大了,并且,他刚刚得到班林的情报,旭烈升正兼程带兵赶来,军中多带攻城器具,以九万大军的威势,就是凿穿黄河灌水也能淹了这座城,如今兵力悬殊巨大,敌人攻到城门边是一定的,到时候用大木砸开城门,一样得硬碰硬的厮杀。

    突厥的精兵,比蓝鲸手上的马贼和契丹的士兵,明显要精锐一些,不然的话,突厥也不能四处扩张了,早被别的国家给灭了。

    唐朝前天的时候虽然大胜了一场,斩一万二千人,但是那也是占了埋伏的便宜,并且是倾巢出动,就算是那样,自己这方也是损失两千。

    唐朝也知道,马贼和契丹士兵的战斗力,和自己手下这一万人比起来,差了很多,打打顺风仗是没问题的,但要是处境不利,那就难说得很了,毕竟,自己还没有使这些人为自己效死的能力。

    到时候,一战下来,恐怕是想哭都来不及了。

    要是战场上一对一的交手,兵对兵,将对将,那唐朝不怕,因为他知道自己手下大将不少,舍瓦就是以一敌百的角色,但是突厥骑兵,天下闻名。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一旦蜂拥而上,那就是可怕的后果,昨天擒拿住耶律金枝而他手下的士兵并不慌乱组织抵抗的一幕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么久了,自己次和正规的军队交手,才知道和在岭南以及和马贼交手完全不一样,和正规军交手,杀了统帅,副帅会立即站出来指挥军队,杀了副帅,大将会站出来指挥军队,层层相推下去。

    看似自己这边有三万人,但真正能够如身使手,如手使指的却只有八千人。

    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粮草被一车车的搬到了城外,按照实现准备的地点,一一的存放,城中放火一烧,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座空城。

    唐朝知道,除非这里的地势,能够像雁门关那样坚固,否则,坚守住的可能性极小,而且突厥骑兵,向来以凶悍著称。

    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内心之中,唐朝知道的,要是这三万大军坚守,互相成为犄角之势,旭烈升虽然势大,但还是难以攻破的,至少可以坚守五六个月。

    可这样一来,城中粮草那个时候就尽了,李隆基是不会真的救自己的,只会不断的些安慰的话来,却于事无补。

    也许,就能在这几个月的守卫之中,捕捉到战机,战胜强大的敌人。但也说不定,粮食都已经耗尽,还是没有能找到解围的办法,那样的话,军心必受打击,那样的话,可就危险万分了。

    其实,从稳妥的角度来说,还是唐朝打游击来得稳妥,毕竟,军队的实力还在,可以寻找战机,却不像龟缩在城里,让敌人话着法儿来攻击自己。

    但这样一来,唐朝可说就死定了,李隆基一定会说他无能,不能及时的退敌,那样的话,贬官的诏书很快就会出。唐朝在西域这几仗打生打死,换来的,还是灰溜溜回去的命运。

    和皇上对着干,历来都是艰难无比的事情,逆天而行,靠的就是逆天的手段,唐朝知道,想要尽快的将突厥解决掉,唯一的出路,就是选择合适的战略。

    这就是唐朝思考一夜的结果。

    三万大军分成三个部分,分别由唐朝、耶律雄姿和舍瓦率领。

    其中蓝鲸的近万名马贼是由舍瓦带,所有的人都知道舍瓦武功厉害,是冠军将军,将来要是立了功劳,加封下来,就是冠军侯,纷纷服膺。

    马贼最服的就是武功高强的人,舍瓦的武功,有目共睹,自是可以指挥如意。

    到了这样的时候,即使背上和马贼勾结的罪名,唐朝也不顾了,要知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退敌,等退了敌之后,再做区处。

    哼,你有张晾计,我有过墙梯,要是能击败突厥,在这样的大功劳之前,你李隆基难道真的能不顾黑白贬我的官?

    至少总要给我说话的机会,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现在,别说是马贼,就是监狱里面的犯人,他也要利用,毕竟,唐朝现在最缺的就是力量。

    有了力量,才能有战胜突厥大军的可能。

    这三万大军,投身进茫茫的原始森林,顿时毫不起眼,再多的人,在大自然的面前,也是渺小的。

    西域沙漠很广,但是绿洲也是不少,这三万军队所在的地方,就是两处水源丰富的绿洲。

    现在正是炎热的夏日,很多唐军以前在城里的时候,都觉得暑气逼人,但是现在一出来,却是一个个的神清气爽,感觉舒服得很。

    一到了外面,军队的差别就体现出来了,唐朝麾下将士都是循规蹈矩,严格遵守秩序,但是马贼则是挥汗如雨,不断的有人将衣服脱下,不成阵形,显然,这段时间以来,霍伤死后,马贼的操练肯定是废了,又回到了以前自由散漫的状态。

    契丹的军队则是出乎唐朝的意料,虽然比不上自己手下的士兵,但是也是井井有条,像一只有战斗力的军队。

    唐朝看到这,不由得暗暗佩服,耶律雄姿果然不错,契丹能够建立国家,毕竟和一般的草寇有大大的不同。

    却说旭烈升催军前进,麦金和寒考当先,带领大军在次日晚上达到了安西都护之外的红土城堡。

    两人本来以为会经过一场大战才能占领这个要塞的,想不到城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一进去的时候的,安静得像是地狱。

    没有人声,没有鸡叫,也没有狗叫,整个的一座城,寂静得可怕,大开的城门,似乎是巨大的魔鬼,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将人吞噬。

    在这血红的黄昏之中,这一幕多少显得有些诡异。

    寒考和麦金不知里面的虚实,叫一个千夫长带领了一千人进去查探。

    查探的结果很快的出来了,城中空无一人,粮食也被搬走了,许多房子也被烧了,可以说是一片瓦砾,什么也没有。

    寒考和麦金心中吃惊,赶紧派人去向旭烈升禀报,同时派两千军队守住红土城堡,继续前进。

    再前进的时候,使他们更加吃惊的事情生了,云门城堡,红石城堡都是空无一人。

    这三座城堡,是安西都护最大的屏障,这三城一失,安西都护大城处在四面受敌的境地之中。

    夜色降临的时候,麦金和寒考带兵到了都护大城之下,吃惊的现,竟然也是城门大开,里面什么也没有,是一座空城。

    到了这个时候,两人终于相对哈哈大笑,寒考道:“想不到唐朝的胆子这样小,害怕报复,明知敌不过,弃城而走了,如此甚好,我们兵不血刃的占领了安西都护府,报了当年败在高仙芝手下之仇!”

    两人大笑,随即派人报告旭烈升元帅。

    两人随即将部队驻扎在城中,心中轻快无比,这个地方,一直以来就是威胁突厥的根本重地,他们以前也在高仙芝的手下吃过很大的亏,一旦占领,心情自是极好。

    旭烈升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也是震惊,但他随即笑了起来:“唐朝畏惧我的力量,害怕被我四面包围,抢先逃出去了,那我就占领住安西都护府,到时候他自会找我决战,到那个时候我仍然处在主动!”

    掌握战争的主动权,是战争能否打胜的关键,这一点,对于他这个大帅来说,是深深知道的。

    但他有一点想不明白,唐朝为什么不在坚城里固守,那样的话,自己即使攻下了城池,但也必须得付出相当的代价,他这样拱手让给我,其中是否藏着阴谋?

    汉人多狡诈,这是他一直以来的观念。

    当旭烈升到达安西城中的时候,他的心情也是大好,虽然是一座空城,但在他而言,却觉得是绝世的功劳,哈哈大笑几声,命手下摆庆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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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神出鬼没

    接连七日,旭烈升都在安西都护城中,摆酒设宴,庆祝取得了突厥国有史以来少有的胜利。其实,突厥在西方开疆拓土,那是常有的事情,但是自从李靖平定突厥以来,数十年了,却是从没有过的事,唐朝一直在边境驻扎重兵,别说占领这个有象征意义的安西都护府,就是打败唐军,也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但现在唐朝却将安西都护府拱手相送,又怎能不叫他高兴?

    但他是一个出色的统帅,自己也觉得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有点奇怪,所以一直都处在深度的戒备之中,一直不敢懈怠!

    渐渐的,他也从占领这座枢纽城市的欣喜中摆脱出来,他开始想,唐朝是个厉害的角色,在西域大少好几战,都是威名赫赫,就在七天前,他还带兵歼灭了自己一万多人的骑兵,却为什么到现在还毫无动静?

    他占领的是一座空城,到现在为止,已经渐渐感觉到粮草不继。毕竟,突厥的骑兵,是从来不粮草的,所有的军饷,都是靠打草谷而得到,因此,随身携带的粮草,最多也只能支持半个月。

    他们有的是游牧民族的优势,马匹千里奔驰,可以抢夺很宽广的地方,区区粮草,自不在话下,所以他们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断粮,不担心自己的补给。

    但七天过去之后,九万大军在这空城之中,虽然可以用自己带的穹庐,露天睡觉,但是粮草却是日见窘迫。

    奇怪的是,他派出去打草谷的两万军队,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这就使坐守在城之中的旭烈升有些焦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由压雨万和耶律清云带领的两万突厥骑兵,来到了石林峪。

    石林峪是距离安西都护府一百里左右的一座绿洲,绿洲之中都是丛丛的原始森林,但是却物产丰富,盛产野兽,一个不知名的土著部落进十万人居住在这片绿洲上。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早已经探听到这处地方是个打草谷的好地点,于是一得到大帅的命令,急急的就赶到了这里,大军迅的推进,循着原始森林向纵深推进。

    两人看着茂密的原始森林,心情也是舒畅,居然在行军途中相互交谈,似乎觉得这是小题大做,这样打草谷的事情,随便派几个千夫长就能解决了,要自己两个万夫长出来,显然是看得过于严重了。

    只听压雨万道:“大帅也是的,太过小心,说是害怕唐朝的埋伏,叫我们小心谨慎,其实茫茫沙漠,哪里有埋伏的地方,大帅显然是多虑了!”

    耶律清云也附和道:“是啊,我觉得大帅这几天似乎心绪不宁,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还不简单,他现在是失陷了公主耶律金枝,害怕回朝之后无法向阏氏娘娘交差。”

    “哦,”压雨万道,“对对对,他这次的功劳虽大,但是失陷了公主,却是大大的一个污点了,哎,要是在这里能碰上唐朝的大军那就好了!”说罢叹息了两声。

    耶律清云奇怪:“平安无事完成任务不好的吗?”

    压雨万就叹息道:“要是在这里遇到唐朝,我杀了唐朝,打败唐军,就可以抢回公主,说不定,说不定阏氏一个高兴,就让我做额驸。”

    “哈哈哈哈”,耶律清云笑了起来,“说得好,我倒忘了,压将军您方当年少,而且又是武功高强,要是立下这等大功,那是极有可能的。”

    就在这个时候,突厥骑兵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一声呼哨之中,万箭齐,无数的骑兵翻身落马,军队大乱!

    这些羽箭没有一点点的征兆,都是突然而,并且都是躲藏在暗处的人。距离羽箭射的地点,大约有一百步,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突厥骑兵都没有能够事先现的原因。

    白步穿杨,是很高的箭术造诣,但一个活生生的人,毕竟比柳叶的目标大得多,再加上偷袭之人个个箭法都不错,所以这一轮突然的出箭,突厥士兵立即死伤千余人。

    随即,一声呐喊声中,利箭如雨一般的射出,又有无数的突厥骑兵死于非命,不少人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了帐。

    然后,四面八方都是喊杀声,无数的兵马包围了这只突厥骑兵。

    压雨万再也没有了先前擒拿唐朝当额驸的勇气,奋力指挥亲兵向外冲杀,想要逃得一条性命,但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剽悍的契丹人,正是契丹国王耶律雄姿。

    只见他手起一刀,就砍在压雨万举起的三尖两叉刀上,将刀柄砍了一个深深的缺口。

    这使压雨万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方手上的是一柄宝刀,急急招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柄厚背刀压下,他立即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这柄刀的力量,太沉重了。

    面对如此机会,耶律雄姿自是再起一刀,砍在压雨万的肩膀上,阿拉伯战刀划破沉重的铠甲,直接将他砍为两段。

    他回身一看,帮助自己的人,正是唐朝。原来,唐朝担心契丹人不穿铠甲,害怕他着了别人的冷箭,所以时时留意他。

    他自己倒不用担心,身上有防身至宝藤甲,武功已达化境,这世间能伤他的东西已经很少,所以关心的是整个的战局。

    耶律清云本是个没主意的人,一见中了敌人的埋伏,士兵四散奔逃,自己也就慌了,赶紧滚鞍鞯下马,想夹杂在乱军之中逃得性命,不过早已经盯上他的舍瓦又怎么会让他逃走!飞身跃下马来,将手中的厚背刀一扔,身子在空中蛇一样的一滑,就到了耶律清云的身边。

    他的人还没到,耶律清云就已经感觉到刺骨的寒冷。

    这就是杀气!身经百战的人的身上,有时候会有浓烈的杀气,这是一种武功和精神的混合的表现,有时候对于不熟谙武功的人而言,由于心神脆弱,往往这种绝顶高手的杀气一出,就可以立即夺取你的魂魄,将敌人隔空杀死。

    《三国演义》之中曹操的侄子夏侯恩就是被张飞在长坂桥头一声断喝,山泉倒流十里,而被生生的吓死!

    像张飞这样的绝世高手,杀人无数,身上的杀气自然凌厉,夏侯恩武功不行,猝不及防之下被喝断魂魄身死,乃是在情理之中。

    舍瓦的武功,距离张飞,当然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杀人无数,这种杀气却是凌厉。

    耶律清云连闪了七招,终于躲不过,和舍瓦硬碰硬的对了一掌,呼啦一声,他的身子被击飞,撞在一棵古树上,还在半空中,已经可以听到他身上骨头碎裂的声音。

    一落下地,已没有了呼吸。

    唐朝看着这惊心动魄的一幕,点了点头,义父的武功,似乎又进步了一层。

    舍瓦努力调允了自己的呼吸,暗叫一声侥幸,幸好这里是丛林,马匹施展不开,要是在战阵之中,他可以挡我三十个回合,他居然能徒手接我七招,武功的确已经不错了,突厥的精兵强将,果然是名不虚传。

    本来,他对于唐朝放弃根本的做法,是有一些抵制的,认为太损己方的士气,但现在,他不这样看了,他觉得唐朝是正确的,要是突厥交战的时候带领大军漫山遍野的杀来,唐朝这边区区三万人,如何能够抵挡?

    战斗进行得很顺利,两万突厥骑兵,由于深入丛林,遭到埋伏,再加上丛林之中不适合于马战,善于步战的唐朝士兵大占便宜,更重要的是,集中了优势兵力,以耶律雄姿、唐朝、以及舍瓦带领的马贼,共三万人。

    这一战,损失士兵四千人左右,且多是契丹和马贼战死,唐朝手下精兵损失只有区区一千人,但却将二万出来打草谷的突厥精兵歼灭,逃走的不足三千人,说全军尽墨也不过分。

    唐朝一直知道一句话,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说的就是战争是一件两败具伤的事,但现在唐朝仅仅损失一千人,竟歼灭敌人一万七千,说是以一敌十那是算得上了。

    到了这个时候,唐朝才清晰的体会到,兵不在多而在精的道理,他心中知道,即使在这里埋伏的只有自己这手下的八千人,照样可以将这二万兵马击败,但要歼灭,却是不可能了,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无兵却想打胜仗,那等于是缘木求鱼——

    原来,唐朝带领三万兵马躲藏在绿洲之中,四处派人打探消息,最重要的是就是探听敌人粮草的情报。这一天果然听到敌人在城中耐不住了,要出来打劫粮草,探听得确切,于是事先将三万精兵埋伏在石林峪,想不到这两个万夫长轻敌大意,居然不派人进林中打探,因此直接掉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全军覆没。

    想想也是,带着两万大军打草谷,本身就有些夸张,哪里想到居然有人能在太岁头上动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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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陷入困境

    压雨万和耶律清云麾下逃得性命的士兵回到帐中,向旭烈升哭诉了全军尽墨的经过。旭烈升大哭三声,心中对自己愤恨到了极点。

    本来,他之所以派出重兵打草谷,为的就是要万无一失,想不到,唐朝居然能事先知道自己部队的动向,在最短的时间内布成了口袋,让自己进入了埋伏。

    突厥的骑兵,迅无比,而且他又是随口下的命令,想不到唐朝能在这短暂的间歇之中抓住自己的漏洞,从而布置军队,完成了致命一击。

    到了这个时候,两战两败,突厥已经损失了骑兵二万五千余人,实力大打折扣,而两战下来,唐朝手中还控制着二万五千兵马,兵力的悬殊,正在生着微妙的变化。

    并且,现在最使旭烈升头痛的是,军心涣散,不少将领已经在背后议论他不善于统兵了,而且,要命的是,现在城中粮草看看将尽,还不够一旬之用,而前往突厥运送粮草的信使,还没半点消息,这使得他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不行,必须给唐朝一个教训,旭烈升大怒,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

    他本是想和唐朝堂堂正正的一战,然后以优势兵力将他击溃,杀死,但想不到的是,虽然占领了一坐空城,看似有功劳,但是却陷入了困难的境地之中,要是退走,肯定是不行的,那样的话,他可以预见,回国之后肯定会迫于压力辞职。

    自己一倒,说不定可汗和阏氏都会改变,毕竟,国中的不少元老,自己是靠武力压服的,到时候振臂一呼,自己就是倒台的命运。

    唐朝这种在他看来并不“光明正大”的战法,已经彻底的将他激怒,于是,他下了一个惊人的命令,留下五万五千军马守城,他自己则亲率领麾下三万大军,寻找唐朝军队的主力决战,他自然吩咐下去了,一旦火箭告急,城内守军全体出动增援,务必消灭唐朝。

    只见旭烈升骑的却不是马,而是一匹硕大的牦牛,狮子一样的形体,威猛无比,正是他在无数战斗之中常用的坐骑,甚有灵性,全身铺满铁甲,蹄子上也装了护具。

    在他的身周,有八百突厥死士保护着中军,他一向忌惮唐朝武功厉害,所以对自身的防卫,还是十分严密的。

    旭烈升一出城,直扑石林峪,眼中满是杀意,一百里的路程,自是飞快的到了,先派五百探子进入,以查看里面的情况。

    有了前面的教训,旭烈升虽然在暴怒之中,还是不敢犯明显的错误。

    探子很快的回报了杀气腾腾的旭烈升,林中已经空无一人,不仅唐朝的军队,就是居住在这里的土著部落,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森林中静寂得可怕,更为狠毒的是,土著人走的时候连房子也一把火烧了,光秃秃的一片白地,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情景,差点让旭烈升气破了胸膛,因为他扑了个空,白白的跑了一趟,杀气充溢,却就是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决战。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正带领着手下二万五千的兵力,隐藏在另外一片绿洲里,休整。

    刚刚经过那样的一场大战之后,肯定需要休整,好在粮草充足,众军士尽情吃喝。

    其实,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是想叫部队在石林峪就地休息的,但他随即得到雪鹰的情报,旭烈升正带大军前来决战,于是立即转移。

    他知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再打埋伏,肯定不会成功,并且军队已经疲惫,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以养足体力。

    到现在,唐朝算是尝到了情报快捷的好处,就以刚才而言,要是自己撤退得稍晚,恐怕旭烈升就会循着蛛丝马迹追赶上来,一场混战鹿死谁手不说,还有可能引来大队的突厥兵,那样的话,可就会将自己仅有的这点本钱玩完。

    旭烈升找不到唐朝的主力,心中空有冲天之怒,却是没有一点办法,只得带兵再赶了一百多里,将一处土著居民点洗劫一空,但杯水车薪,所得的粮食等物也只能支持七八万大军一两日之温饱,并且,唐朝早已经放出风去,专以打劫打草谷为生的突厥骑兵已经到了安西都护,边区居民早早闻得消息,稍微有点资产的,都逃进了山中,旭烈升就算再洗劫一百个这样的土著城镇,收效恐怕是极微,再加上沙漠之中绿洲与绿洲之间路途遥远,这样下来,恐怕也不是个善策。

    这几天显然还可以支持,但是再过得几天,本地土著都逃得远远的,那时候大军的粮饷就举步惟艰了。本来,军队出征,粮草先行,但突厥整个国家都是这样,军队靠的是抢劫为生,抢不到的骑兵,会被所有的人讥笑——

    当然,这也是匈奴和突厥几百年来都被西域和汉民族仇视的原因,干了不少明火执仗抢劫的勾当,自然流毒子孙。唐朝很清楚历史,日本大和民族动了侵华战争,杀了两千多万中国同胞,虽然现在日本有些人悔改了,向中国伸出了友好之手,但说句实在话,握住他的手的时候,你有时候想杀人,不说把大和民族灭了,但至少杀两千万的心是偶尔会有的。

    这就是历史的伤痛,并不是说过去了就了了,而是埋藏进一个民族的心中。匈奴和现在的突厥,都是剽悍的游牧民族,武力强大,周边民族自然少不了受他的欺负。

    其实,唐朝和耶律雄姿的结义,很大程度上是个人的原因,但为什么一传信他就带倾国之兵前来支持自己,很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契丹民族要报仇,突厥抢劫契丹,比之于高仙芝,那可是好上了百倍。因为高仙芝是个聪明的人,既然控制了西域的贸易,掌握丝绸之路,也就摆出大国的架子,和周边民族和睦相处,上次的屠杀契丹,只是想嫁祸给唐朝而已。

    旭烈升是知道的,回纥、契丹、奚这些部落国家,实力虽然不是很大,要是战争旷日持久下去,这些国家是肯定会支持唐朝的,到时候自己的军心再次受到打击,也许连全身而退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他现在心中的怒火很大,大得没有边,连续抢劫了好几个城镇之后,才收军而回——

    唐朝待班林带领雪鹰情报队伍回来,重加赏赐,知道自己这算是靠情报赢了旭烈升。当下又被派出外面打探消息。

    也就在这样的休整之后,第七天,唐朝接到了班林的一个重要情报,来自突厥的运粮车已经到达了离安西都护三百里之地。

    旭烈升左思又想之后也找不到解决粮草的办法,只好虚报军功,同时以快马命令国中运来粮食救急。到了这样的时候,旭烈升才感觉到唐朝的可怕。自己守着一座空城,随时都担心唐朝会靠着对地形的熟悉打回来,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提心吊胆的过着日子。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占领安西都护的第七日上命令手下两个万夫长冲及和混茫带两万人在城外驻扎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唐朝的突然袭击。

    这队押运粮草的车队是来自突厥,以马匹之力飞快的运来,粮草并不多,仅仅只有三千石,只能支持突厥大军一个月的粮食。

    这要是在别的时候,肯定会觉得滑稽,因为想不到突厥的骑兵会没有粮草,但现实确实就是这样,突厥大军没有粮草了。

    旭烈升现在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要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剿灭,谈何容易,但就这样退兵,显然又非是他之所愿。

    要知道,他心中还在打着如意算盘,希望占领住安西都护府,然后渐渐的控制住局势,让过往行商都畅通,好收取暴利。

    正是这样的心思才使得他要从突厥运粮,继续占领安西都护。

    不过,这样的时候,他也才感觉到了唐朝的威胁。

    也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带领一万大军,轻骑而行,往这队运粮队急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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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九丈原之战

    唐朝手中这支八千人的军队,都是自己手下最为精锐的,经过近半年的训练,再加上这几仗下来,自是生了质的改变,战斗力大大提升。

    要想培养出善战的军队,光靠训练是不行的,只有在血与活的战斗中,才能培养士兵钢铁一样的意志和冷静。

    而此时,突厥国中由布贴将军押解的应急粮饷,正在前往安西都护府的路上。旭烈升两场大败的消息自然不会传回突厥朝廷,传回朝廷的消息是,旭烈升元帅英明神武,已经占领了唐朝的都护所在地,在燕然山树立友好形象,以便恢复丝绸之路。

    而实际的情况,旭烈升现在是处于进退惟谷的境地,连半月的粮草都没有了,军心已经开始隐隐的动摇。

    突厥公主耶律金枝被唐朝所擒的消息却是传了回去,他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旭烈升现在唯一指望的,就是尽快找到唐朝的主力,然后一举击败,夺回公主,平息安西都护的局势。

    “恩,好马!”行军途中,唐朝忽然笑了起来。

    随行在他身边的辛白江和隆多不解的问:“大帅,什么好马?”

    的确,他刚才说的话,使这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朝就道:“此马奔腾的时候步幅极大,气息悠长,四蹄落地的声音极有规律,确实是世间极品?”

    两人不知所云,正想再问,一阵风吹来,气息中微微传来了一群人马的声音,但极微小,直到过了好一会儿,果然远处尘头起处,一彪人马奔来,正是突厥押运粮草的骑兵部队。

    这个时候,隆多和辛白江眼中才露出恍然大悟和敬佩的神色。他们实在想不到,唐朝的听觉,居然能这样厉害,敌人还在十余里之外,就已经凭借耳力感觉到有马匹奔近。

    唐朝所在的地方,和上次伏击的地点差不多,基本上是另外一个石林峪,不过这里有名字,叫九丈原,是突厥骑兵必经的道路,树林茂密,就在大白天也是阴森得很,更别说晚上了,自是墨黑一片,唐朝带兵一路而行,放弃了不少的地点,独独选中了这里。

    现在,他的部队,已经到达了这里两个时辰的时间,各种战斗前的准备,都做好了,一个个站在半山崖上,居高临下,每一个人的手中,不是标枪就是弓箭,一个个严阵以待,但都是屏声息气,生怕泄露了目标。

    就在这样的时候,一个个的突厥士兵,6续的奔驰进了这片原始森林之中,当先一员大将名叫布贴,座下一匹浑身火炭般的马轻轻一纵,就飞一样的滑过七八丈的距离。

    这马浑身火红,居然没有半根杂毛,奔行的时候显然只用了十分之一的能力,但已经轻松的走在骆驼队伍之前。

    押运粮草之事,除了民工伙夫之外,就是一万突厥骑兵,但托运粮草,还是以骆驼为最佳,因此用骑兵保护。

    布贴是旭烈升手下的心腹大将,他带兵离开朝廷之后,布贴就是负责固原的防务,可说是股肱之臣,只是因为这次事件十万火急,旭烈升生怕粮草有失,所以才动用了自己手下之中的这支王牌。

    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但使隆多焦急的是,唐朝一点也没有要下令动手的意思。

    看着隆多焦急的眼神,唐朝忽然一笑:“隆多将军,等会儿我和你比试一下,是谁能抢得下那匹“火电马”?”

    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居然有闲心谈这些事情。

    “好!不过,大帅,敌人即将过尽,要是让这些骑兵都过完,我们不是白白的来埋伏了?”

    “呵呵,还要稍等一下”,唐朝微微笑了,“这匹马是大月氏著名的宝马,本是当年布贴带大军攻占大月氏的时候从大月氏国王手中抢过来的,我在突厥的时候就听说过,布贴这人的武功非常厉害,等一下一定不要掉以轻心?”

    见唐朝的神色严重,隆多凛然答应,恢复了以前在训练之中的样子。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一万突厥骑兵过尽,终于迎来了身上托着大量粮食的骆驼队。

    这个时候,唐朝大手一挥,前万支早已经准备好的弩箭射出,不是射向牵马的伙夫和工人,而是射向了一匹匹的骆驼。

    顿时,九丈原在刹那之间陷入了箭风呼啸的境地,无数的伙夫被箭射死,就没有被射中的,也是吓得屁滚鸟流而走,逃进森林之中,没命的逃窜。

    这个时候,唐朝大喊一声:“放火队何在?”

    这一声令下,无数的干草和硫磺等物被引燃,向狭窄的路上丢了下去,先将前后的骆驼队都封闭死,大伙熊熊,顿时将粮食烧了起来。

    硫磺和干草等物,临行的时候,唐朝已经吩咐士兵准备在身上,想不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到了现在,隆多等人才明白了唐朝放突厥骑兵过去的用意,原来唐朝想的是烧毁敌人的粮草,而不是要击杀这一万突厥骑兵。那么,显然该放这些骑兵过去。

    前面骑着火电马的布贴一听后面喊杀连天,火光冒起,知道肯定是有人抢夺粮草,并不惊慌,将一万骑兵排成阵势,封锁了出路,亲自带兵回来救援,想要击败唐朝和扑灭火。

    在他印象中,其实并没有想到唐朝会奔行三百里前来焚烧自己的粮草,还以为是黄风山的马贼昏了头出来抢夺大军的粮食。

    他以为,在西域,只有霍伤的马贼有这样的能力。

    看着无数的粮草在熊熊大火之中化为灰烬,唐朝知道事情已经成功,当先而出,骑上了战马,和隆多并骑而出,杀向布贴。

    布贴愤怒,见有人前来,将座下火电马的肚子轻轻一踢,如飞一样的冲了过来。

    两将在火光之中交手,唐朝欲观隆多的武功,马到半途忽然停下,摆明了是要将这个功劳给隆多。

    布贴使的是柄大砍刀,人还未到,一股如野兽一样的腥风已经迎面扑来,隆多使绿沉枪来迎。

    果然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两将在火光之中纷纷滚滚的战斗了十八个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唐朝暗暗惊奇,他本以为以隆多的武功,该是手到擒来,他本身的目的就是夺了这布贴的宝马,然后冲杀一阵,然后收军回去。

    毕竟,在这样的时候,和突厥的精兵硬碰硬的交手,战胜当不成问题,但这毕竟损失自己的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好处,要是将突厥真逼急了,他国中有的是军队,死了一万骑兵,还有更甚于此的军队开来,可不像自己,战死一人实力就削弱一分,李隆基可不会那么好心,会给自己源源的派来援兵。

    确实,李隆现在就命令大将牛仙客带兵十万守卫在潼关,以观望唐朝这边的战事,只等唐朝有一小败。立即罢免了他的官职,然后将大军开进西域,不管是马贼还是突厥,总之是要占领安西都护府,将丝绸之路继续控制在自己手中。

    李隆基就不相信,鸡蛋还挑不出骨头,他现在可说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他等了很久,等得已经有些惊奇,唐朝这小子,以区区一万人马,居然能战胜强大的马贼,但自从突厥兴兵的消息传进他的耳朵,唐朝的高急文书雪片一样的进入他眼睛的时候,他就预感到,唐朝终于撑不住了,于是他很高兴,他在冷笑。

    他不相信这世上有他李隆基不能玩弄的人。

    他就是要玩弄他,光明正大的玩弄他,将他玩得服服帖帖,唐朝虽然厉害,但在他的眼里,还是一颗无足轻重的棋子,他还是可以随意的摆布他。

    唐朝已经暗暗心惊,因为,这个时候,隆多和布贴已经交手五十回合,兀自不分胜负。

    时间已经过去不少,唐朝开始担心起来,要是旭烈升得到消息派军来前后夹攻我,可是一件大大的烦恼之事。

    当下一声长啸,喝道:“隆多退下,本帅亲自来对付他!”

    隆多自然遵命,回马少歇。

    布贴将大砍刀在面前画了一个刀花,微微冷笑:“就是车轮战,我又有何惧?”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小子,不要狂妄,你只要能在本帅手下走得了十个回合,我饶你不死!”

    拍马横刀而出,一刀挥出,天风陡起,威势无与伦比。

    但布贴仗着凶悍,挥刀来迎。

    两刀相交,哐啷一声大响,布贴在刹那间只觉得手臂如欲断裂,而唐朝的手上也微感觉酸麻。这个时候,唐朝才知道此人能和隆多战成平手,果然有过人的武功。

    交手一个回合,双方互有忌惮。

    唐朝的第二刀来得好快,又是泰山压顶之势,直接劈在布贴的大砍刀上,两刀之间,简直分不出先后。

    布贴手上的疼痛感觉还没消失,感觉到危机,身上忽然出自己也无法想象的力量和度,接住了第二回合!

    三四五六七**十一连十个回合,唐朝不给他一点喘息的机会,连续的砍击,哐啷一声,大砍刀坠地,布贴拼命的坚持,但终于还是在第十个回合上将布贴的砍刀震落,霹胸一拉,抓住他胸口的丝条,生擒了过来,随即扔在地上,几个士兵上前按住。

    唐朝随即牵过了他那匹火电宝马。

    他手下的突厥亲兵正要相救,但唐朝忽然大吼一声,所有人都不敢上前,只听他说道:“这是匹宝马,天下宝物,惟有德者居之,本帅今日不杀你,你回去告诉旭烈升,要是遵守以前的和约,我们平息干戈,不然的话,我当带兵亲到固原,灭了突厥,滚!”

    布贴再也想不到还会逃得性命,抱头鼠窜而去,手下的骑兵,自然不敢拦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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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的少年唐朝,因为一次意外的飞车回到了唐朝。他本担心自己伟大的理想无法实现,想不到在这样一个权力鼎盛的时代里,他竟然如鱼得水,不仅取得了别人无法复制的成功,还彻底的改造了那个时代!且看我们的主角如何利用他在现代社会不算太强的能力,在万国盛唐中练武功、带军队、诛权臣、平叛乱、搞政变、治国安邦,威震异域,收尽美色江山,用自己的一双铁手,重铸大唐!--------------------------------------------------------------------本书已经签约,完本保证,请大家放心收藏!飞越唐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飞越唐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飞越唐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