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溃败
云门城堡,车一经带领的马贼死伤惨重,不说城里唐朝的六千精兵,就是舍瓦手上的神箭,就杀了数百人的马贼。他居高临下,弓箭技艺又精,再加上力量沉雄,每一箭出,世上就多了一条冤魂,就是盾牌也防不住!
车一经和龙卷风兄弟领了霍伤的命令,尽力的进攻,拖住云门城堡对安西都护府的支持,破他们的犄角之势,这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短短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马贼已经伤亡三千人以上,坚守在坚城之中,占有地利,武力也不弱于对方,还有无数的掩体,这样的战争,胜负自不必说,这些马贼简直和送死有些差不多。
终于,马贼不再进攻,知道再进攻的话等于是送死,车一经觉得,与其在外面送死,倒不如包围住云门城堡,却不进攻,反正,只要使唐军不形成犄角之势就行了,他打的是这个不损失兵力的如意算盘,但牛僧孺何等人物,先前已经见到安西都护府出的救援火箭,知道两处城池都遭遇攻击,当务之急是先退了眼前之敌再说。
他知道,霍伤手下这名大将车一经厉害非凡,武功不在自己之下,更有龙卷风兄弟助阵,还有月狼可玉狼可两兄弟,实力大大强于己方,只要能够抵挡住他们的进攻,就是大大幸事了。但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的战斗力为什么如此之弱,就这样几轮箭只就打了,而且不敢进攻,只是围而不攻!
但以他的聪明,恍然之间就明白了,如此看来,霍伤的确是在死力进攻唐朝,唐朝孤立无援,恐怕危矣,唐朝一败,自己这六千人马,可是无论如何支持不住的,当下自己带三千军守城,命舍瓦带三千人马下去冲阵,务必要破了霍伤之计。
临走的时候,牛僧孺抓住舍瓦的手:“舍将军,您的武功,已达到化境,高不可测,现在由您带兵冲阵,务必再次挫动马贼士气!我听人说,我大唐开国时候的秦琼,单枪匹马和王世充对敌,为救太宗,在隋军之中五进五出,如入无人之境,今将军武功不弱于秦琼,手上还有精兵,千万不能让大帅失望!”
这一番话,既捧了舍瓦,又使舍瓦不得不出死力,有很大激将的成分!
牛僧孺作为安西都护府的副都护,深通用兵和用将之道,果然几句话,就使舍瓦精神百倍!
舍瓦何等样的人,一听牛僧孺的话,凛然点头,带兵而出!
城门开处,舍瓦一马当先,带三千精兵冲阵而出,如天崩地坼一般!
车一经万料不到以自己五六倍于舍瓦的兵力,城中竟敢放人出来送死,所以本来就些懈怠,再加上昨天晚上唐朝用锣鼓呐喊扰乱了这些人的睡眠,而且刚才进攻的时候又损失惨重,这几个因素加起来,顿时被舍瓦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车一经坐在一匹大宛良马之上,周围两个马贼士兵给他支撑起一把银色的大伞,躲避骄阳,手下无数的马贼则没有这种待遇,但允许盘膝坐在地下休息。
就在这个时候,城门开,只见舍瓦如一只出弦的箭暴射而出,火辣辣冲向了车一经。
车一经冷笑,看舍瓦的架势,是直接向他冲来,但他自恃身边有二十名死士,自己又是武功高手,反而将三十斤重的魔云枪挂在兵器钩上,看手下兵士迎战舍瓦,心中冷笑,这不是送死使什么?
城中这一冲阵,众马贼立即跃了起来,飞快的布成阵势,但已经迟了,舍瓦冲锋在前,挡者披靡,没有他一合之将,连挥舞七刀,七颗人头乱滚,已经冲到了车一经的马前。
车一经再也想不到,舍瓦的武功高到这样的程度,慌忙取兵器钩上的魔云枪,舍瓦已经取大刀砍下,将他的大枪轻轻一荡就变了方向,然后觑得亲切,一刀跟进,如行云流水一般的,割下了车一经的脑袋,鲜血四溢!
所有的马贼都想不到唐军之中还有这样惊天动地的人物,居然一个回合之间就杀了武功高强的车一经。
要知道,在黄风寨的马贼之中,车一经是除霍伤之外的第一高手,勇猛无比,平生也杀人无数,想不到竟不是舍瓦一合之将。、
其实,舍瓦之所以这样厉害,并不是他的武功比车一经高了多少。客观来说,他的武功,肯定高过车一经,但也只能高他一线,刚才之所以杀了车一经,其实有诸多的因素!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舍瓦是抱着必死之心,像当年秦琼冲阵一样,牛僧孺的激将法,对一个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来说,的确能激他生命中的最强因子,再加上车一经毫不在意,这就给了舍瓦施展闪电战的机会!
城头的牛僧孺见舍瓦居然一刀将车一经看翻,大惊之后是大喜,立即命令备马,只命一个千夫长带一千兵士守城,自己则是冲出接应!
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战机的人,自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深深知道,擒贼先擒王,他刚才命令舍瓦冲出,最想做的就是能冲阵而出,攻击霍伤的后背,解去安西护府的危险,在他印象中,一直觉得在地牢中连人肉都不敢吃的唐朝是个懦弱的书生,即使在岭南取得了胜利也许是侥幸,所以对自己一点也不担心,最担心的还是唐朝。
毕竟,他和唐朝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只能互相救助,不然的话,自己这一辈子的仕途,恐怕是走到尽头了。
但他再也想不到,舍瓦竟能杀得了车一经,他和这个大将交过手,知道这人的武功不在自己之下。
城门之中很快的又冲出了牛僧孺,带两千精兵冲击。
马贼见车一经一死,本来已经大乱,人数虽多,但已经乱了阵脚,再听得城里牛僧孺的军队呐喊杀出锐气尽失,竟然纷纷逃走!
牛僧孺大喜,和舍瓦一前一后的追杀败兵,杀得血流成河,毕竟,阵中没有人能抵挡舍瓦这样的凶人,连霍伤坐下的左右护法之一的月狼可,也只能抵挡舍瓦七刀,然后灰溜溜的逃走!
打仗有时候并不是以兵力取胜,很大程度上也在于主将先锋的挥,主将厉害了,一马当先,那种气势,就可以劈易千百人,主将厉害,后面的士兵自然也是气势大张,有的时候真的可以以一当十,水平的挥。
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龙卷风兄弟,月狼可玉狼可这些人都不是舍瓦之敌,除了溃败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人数虽多,但蛇无头不行,顿时溃散,好在黄风寨的马贼胯下都是快马,一见风色不利,纷纷逃窜,逃窜的度,真的是厉害——
这一仗,胜得有些意外,牛僧孺的激将法产生了莫大的效果,忍不住心中羡慕:唐朝这小子真的是厉害啊,他手下竟然有这样这样的人才,看来,皇上嫉妒他的传言也许真有其事也说不定,这样的人,留在世上,皇权都会感到恐惧!
但想归想,也不敢过于追杀马贼,毕竟,马贼的兵力数倍于自己,要是把这些人追得做了困兽之斗,说不定还有兵败的危险。
追杀三里之后牛僧孺手兵,命令舍瓦将得胜之兵三千人赶紧救援唐朝,自己则留下来清理战场,保护云门城堡,他头脑清楚得很,不管在任何时候,云门都不能有失,一旦失去这个屏障,必将变成困守孤城的局面,对唐朝军队大大不利——
唐朝站在都护府的城头,看着霍伤像一只燕子一样的掉了城头,居然不死,心中也是骇然,但随即觉得满意,自己的武功,初入化境之后,的确是威力大增,也许,要是自己武功没有突破,霍伤这一攻上城来,自己并不是他的对手,那样的话,城破的可能性就大了。
不过,那样的话,自己也不可能放马贼上城来,但以霍伤武功的强横,未必没有孤注一掷,自己亲自攻城的可能,那样的话,可是危急万分了!
就在这个时候,远方尘土飞扬,如滚滚的长龙,视之,乃是舍瓦带兵前来解围,大喜,知道内外夹击的时候到了,命令隆多为先锋,自己殿后亲自带兵攻击,将城门大开,手中持一杆五十二斤重厚背刀,骑在黄膘马上,冲出城来!
本来,霍伤手下也只有一万五千马贼,刚刚损伤不小,锐气已是大大受了打击,再加上现在唐朝尽起城内之兵,兵力上也不吃亏,众马贼都是各自为战惯了的,哪里经得起内外夹击,溃败!
唐朝带兵众兵追杀败兵直到十里开外,杀贼五千余人,其余的不是投降则是逃窜,根本不成军队!
这一仗,唐朝虽损失了近两千的军队,但是大或全胜,俘虏马贼六七千人,许多日子以来压在心头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搬开了,霍伤随即收拾败兵,得马贼近万人,其余的已经逃散,虽然尚有进攻的可能,但是粮草不继,知道再也无力与唐朝争锋,带兵回转黄风寨去了!
至此,安西都护府之围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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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安抚
唐朝和牛僧孺指挥唐朝军队整理战场,所获辎重物品马匹等甚多,大赏军士,兑现了以前许下的诺言,士兵的锐气已成。要知道,在战场上,锐气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事关军队的凝聚力,一只没有锐气的军队,虽多不能取胜,而锐气形成,往往能以少胜多,就如以前曹操的士兵,在官度的时候之所以能以弱胜强,就是因为曹操以前带领这只军队屡破强敌,形成了凝聚力。
锐气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要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才能形成,要有辉煌的战绩,就像唐朝今天这样,以一万人的军队,破了霍伤三万余人的大军,斩俘虏极多,就能使得手下心悦诚服。
唐朝随即写表奏闻朝廷,具体的将大胜马贼的经过禀报朝廷,就便问李隆基俘虏的处置事宜。
大明宫的勤政殿里,李隆基的脸色严肃,听着听着络绎不绝的使者回来报告唐朝在安西大胜的消息,心中充满了震惊:这人究竟是人还是神?
李隆基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就经常和军中大将结交,以图将来为自己内应,裴耀卿、高仙芝这些人,他当时都接触过,知道这些人武功高强不说,还善于带兵,而且他也自诩熟读兵,这一次他志在必得,他知道,三万老弱之兵,听起来不少,但最多能选出八千人作战,并且都称不上精悍之兵,比神策军不止低了一个档次。
他就不相信,这样的一只军队,能守住安西都护府,但现在骇人听闻的事情生了,不仅守住,而且还击溃了霍伤。霍伤之名,天下皆知,以前高仙芝也多次的向他介绍了西域有这样一号马贼,手上的势力足以一个国家抗衡。
但霍伤铩羽而归,而且还败得很惨,这是他无法想象的,不仅他这样想,他身边的章仇兼琼也露出十分难以置信的神色。
“皇上,以微臣之见,唐朝这次虽然胜了马贼,但西域势力复杂,他缺兵少将,手上虽然有不少缴获的粮草辎重,但是突厥回纥早就想并吞安西都护府,还有契丹、奚、天竺这些国家,都对丝绸之路虎视耽耽,绝不会就此罢手,唐朝要是那个时候还能应付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将才了。”
李隆基微微点头,心中郁闷的想,朕委派的新任安西都护恐怕已经抵达雁门关了吧,只要唐朝一个小小的败仗,我就可以立即罢了他的官,然后让新都护上任,呵呵,朕可不是一个糊涂的君王,丝绸之路那样丰厚的利益,难道就这样轻易的因为唐朝放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他这个皇上而言,不过是一次小小的玩弄权术,从小到大,他就深通权术之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炮制唐朝,他有的是手段,有的是心情,在武功上能战胜自己的人,如果不彻底的压服他,他心中会一直有一个疙瘩,将唐朝这样虎狼一样的人彻底的降伏,是他最大的快乐!
当皇上就是这样,惟我独尊,有什么人看不顺眼,有什么事不如己意,想要改变,想要粉碎,不过是一纸诏书的事情,可他永远都认为自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帝王,所以他还很自负,将唐朝这样的蛟龙放之四海!
这也是一个大国皇帝的自信,以大唐朝为煌煌天朝,而实际上,当时的唐朝,的确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当时,周边的阿拉伯帝国和傲斯曼土耳其帝国还没有兴起,西方还处在中世纪的扩张之中,封建制度还未能有唐朝这样的完善,《马可波罗游记》的作者就目睹了唐朝的繁盛!
的确,李隆基有这个资格,可以睥睨天下,将天下的一切事,一切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上!
所以他玩弄唐朝,但使他十分不爽的是,数次的玩弄,这家伙竟然遇挫越强,不仅没有将他按照自己的愿望玩死,还越玩越厉害,似乎玩出了火来,他心中清楚,自从真正把唐朝看成一个威胁开始,就让他到山东求雨,蓄意杀他,没有成功;然后是派到岭南,不军饷,想不到也没有成功;现在更派到最为险恶的西域,居然还能取胜!
想到这里,李隆基虽然不齿唐朝敢娶自己的公主,但也禁不住佩服他的才华!
但也更加的坚定了一个意思,不能让唐朝这样的人活在世上。
他知道,自己的几个儿子,包括太子都是才能平庸之辈,将来要是让唐朝回朝廷掌握了大权,又是一个王莽!
“好,章仇爱卿说的没错,不过一似乎说漏了两个国家,大食和波斯,还是对西域虎视耽耽的,朕从此不一兵一卒,粮草也给他扣起来,看他是不是个天纵之才,以区区一万人的兵马将安西都护府经营下去?”他终于下了决定。
章仇兼琼就说道:“皇上英明,以我之见,唐朝必定会四处借兵,到时候实力一起来,恐怕真给他控制住了形势也说不定,所以臣有一计,可以束缚住唐朝的手脚,让皇上处置他!”
“爱卿有何策?”
“就是皇上颁下一纸诏书,不准安西的其余的所有驻军不能借一并一卒给唐朝,我就查到这次唐朝之所以能打败马贼,那是因为从张文远那里借到精兵五千,不然的话,以安西都护城中区区八千人的兵力,怎么能是霍伤的对手,更不用说击败马贼了!”
李隆基拊掌:“不错!张文远的守军虽然守雁门关,但是名义上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军队,他这次私自借兵,的确是有犯了军法的嫌疑,不过他刚刚在西域大胜,要是现在治他的罪,恐怕满朝文武不服,很好,章仇爱卿,你立即命令兵部尚书韦见素将这条军令布出去,西域的其他军队不得借用,即使是安西都护这样的统帅。”
章仇兼琼又道:“皇上,唐朝现在的手中,只有区区一万兵马,听说他已经将两万多名老弱之兵遣散回中原,兵力空虚到了极点,也要防备突厥等国家一举攻下安西都护府,毕竟,臣以前的计策是,让唐朝有一个小败就罢免了他的官,但是如果明目张胆的这样打击他,臣害怕这小子年轻冲动,到时候投降了突厥或者别的国家,那就是大大的损失了,不如,给他一个空头的许诺,就说已经在准备援军,让他务必死守,到时候突厥这些强国肯定会出兵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他就算再厉害,遇上突厥的骑兵,一小败是不可避免的,那个时候再实行皇上的计划!”
李隆基思索半晌,觉得深为有理,随即说道:“说得对!要是我大唐的驸马投降了突厥,那的确是有损国威,还是要安抚一下他的情绪,口头上嘉奖一下是可以的!”
就这样,李隆基以口谕的形式嘉奖了唐朝的这次大胜,没有得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反而使边关各处驻军都不敢借兵给唐朝,因为他们已经先后得到了兵部尚书韦见素的指示,而且唐朝随即获得悉,张文远因为私自借兵给自己,被贬为信州刺史。
唐朝心中老大的不是味儿,知道是自己害了他,但是现在自身难保,也只能在心中歉疚,思考的却是该怎样面对以后的困难——
自从突厥小单于辛干等不辞而别之后,唐朝心中就紧张,害怕哪一天突厥的二十万骑兵忽然出现在大沙漠上,以摧枯拉朽之势将自己击败。
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进帐来了,一见唐朝的脸色,就说道:“唐贤弟,我值得你为什么愁容满面,是在害怕突厥的骑兵吧?”
“是,突厥骑兵,可不比马贼这样好对付,听说现在突厥骑兵的统帅是旭日桑,治军有法,在西域占领了大片的领土,想要进军俄罗斯的多瑙河,建立以前匈奴那样的大帝国?我军只有区区一万人,皇上虽然口头上有大批援军前来,但是我看多半是一句空话!”
牛僧孺脸上露出赞赏的神色:“贤弟倒是明白皇上的心,但这样一来,您觉得,我们现在该做什么?”
唐朝就哈哈一笑:“还能做什么,总不能坐以待毙,我想学学当年的张仪,到突厥各国去游说一番,不然的话,现在可说是陷入了绝境,要是等到突厥的骑兵到了城门之下,可就回天无力了。”
牛僧孺的心中猛然升起一种赞叹之意:这小子好厉害,果然不是个省油的灯,明知道皇帝的旨意就是要他知难而退,回去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想不到这小子还要做困兽之斗。
但想归这样想,口里却不能说出来:“贤弟的意思是,您要我出使突厥了?”
“不,舍瓦和你留下来镇守安西都护府,我想亲自到突厥一行。”唐朝缓慢的说道。
“这,你是一军之主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这怎么行呢?”
唐朝就昂然道:“马贼新败,暂时还没有能力对我反攻,契丹和回纥等国,虽有进攻的实力和可能,但可惜国力并不强大,我以一万多的大军固守,和外面的云门城堡,岩石和红土城堡三面屏障,成犬牙交错的犄角之势,守个三五个月,不是问题;波斯、大食、以及天竺,出兵的可能性很小,毕竟数千里的跋涉,光是军队的补给就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沙漠中的艰难了,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突厥,突厥骑兵一旦东来,没有七八万的大军,是绝不能坚守住安西都护府的。所以我亲自去!”
牛僧孺只得听令,就在当天,唐朝在军事会议上宣布舍瓦为安西都护府执行都护,暂行唐朝的职权,他自己则要到突厥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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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出使突厥
就在三日之后的凌晨,唐朝随身带着班林辛白江以及一个突厥的翻译阿尔蚂开始了出使突厥之旅。
他手上另外还有五十个精兵,都是自己的家将,以前在平定岭南的时候跟着出生入死的人,这五十个精兵押解着三辆大车,十五头骆驼。
车中尽是绸缎瓷器还有金银宝贝无数,外加八个汉人美女,这些,都是用来贿赂突厥当权者的。
丝绸金银瓷器等贿赂的是掌握大权的大将元帅等,美女则是要送给突厥可汗。
唐朝这次出之前进行了精心的打扮,将自己和一干士兵都进行了化装,装扮成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丝绸瓷器等物本来笨重,不像金银便于运输,但是为了能顺利到达突厥,出之前还是进行了改装。
临行的时候,唐朝握住牛僧孺的手:“大哥,您是安西的副都护,皇上亲自封的官,我现在让我义父代我行驶职权,您可要多加帮助,一切拜托了!”
其实,唐朝也想过,该不该让牛僧孺暂代自己的职权?但仔细一想之后就觉得不行,牛僧孺此人,谋略厉害,要是悄悄向皇上奏一本,小败一下,他不仅没有责任,还有功劳,自己可就被坑死了,于是决定要舍瓦权摄军权,节制他。
毕竟,义父曾经是彝部的领,长期统帅彝部军队,有统帅的威势,更兼武功高强,手下有隆多、专氏四虎这些大将,即使牛僧孺心中不平想造反,也还镇压得住局面。
唐朝也不是不知道牛僧孺对自己有些不满,毕竟,自己没有把他看成一个懂西域的权威,事事都听他的,唐朝倒是知道,一旦自己有个闪失,安西都护府的大帅,就有可能变成他牛僧孺,要是按照他的意思,困守在城中,恐怕现在还在和马贼交战,哪里腾得出手来去向突厥活动。
现在自己一走,牛僧孺如果听话,自是一员大将,但要是不听话,可就变成一个很大的威胁了,所以不得不加意的提防。
唐朝出去的时候,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候,非常的隐秘,只有牛僧孺舍瓦等几员大将知道他的去向,其余的军队则是一概不知,毕竟,这样的大事情,是大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一行骆驼队在悠扬的驼玲声中向大沙漠迈进,举目只见黄沙莽莽,一望无际的向四面八方的天空伸展,似无尽头,心胸忽然一阵的开阔,想起了唐人的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副莽莽苍苍,广袤无边的意境,说的就是现在!
正行之间,后面忽然出现了马蹄声,密集如鼓,唐朝一惊,命令大家各自在意,毕竟,背后的要是小队的马贼倒是没有什么,唐朝和手下两员大将足可以应付,但要是大群的马贼,那就危险了!
黄沙蔽天之中,后面上来了一群人马,大约十二三人,唐朝一看清楚,心中松了口气。
只见这些人马奔到唐朝等人的前面,忽然停止了奔跑,马上乘客一色的黑衣黑裤,背后没有任何辎重,在这广大的沙漠之中,甚是惹人注目,毕竟,马匹不像骆驼,能带无数的粮食和淡水,一旦长久找不到水源,那就糟糕了。
现在唐朝等人才行进了三天,还没有进入大沙漠的中心,只是沿着以前丝绸之路的踪迹,向前迈进,这两天,闲暇无事,唐朝正在玩骑骆驼的游戏,哪里想到会出什么事情,听阿尔蚂大谈以前在丝绸之路上出现的抢劫,凶杀等事,仿佛觉得很遥远,但现在一见这十多人拦住了自己的去路,心中才升起一丝警惕!
这段时间,唐朝的武功大进,初入暗劲,身上正在起着一种奇异的变化,似乎身体骨骼正在慢慢的转变,皮肤也变得比以前更加光滑了,就像是用牛奶洗澡的新灵公主的皮肤,那样的娇嫩,但是却是坚韧无比!
唐朝现在也已经知道,他修炼的《括苍山武经》,的确是汉人武师的武功,被彝部的天龙子搜索得到,其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由于孙思邈的指点,渐渐的指点,渐渐的自成一派,有了自己的风格,他现在精研刀法,手上一杆厚背刀锋利无比,重五十斤,渐渐的将武功的小巧功夫用在了战场上。
唐朝见状,勒马上前:“各位有什么事情?”满脸的微笑,一副西域商人的模样。
他现在头上戴了头巾,将大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为的是躲避大沙漠里可以将人晒昏的毒日,皮肤有些黝黑。
“我们被马贼抢劫了,你们,可不可以个我们食物和水,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恩情的?”这群黑衣人之中为一个领模样的人说话了,一双眼睛精光闪闪,显然内功不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有些凶狠,似乎想立即动手抢劫唐朝手上的物资,毕竟,唐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也难怪,唐朝现在已经进入了化境,虽是初进,但是身体毕竟已经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神光闪闪的眸子,现在可以完全的收敛起来,使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人,已经达到了收由心的地步,其实,他眼神强起来的时候也可以神光四射。
看着这人像是狼一样看着自己的眼睛,唐朝却不害怕:“你们为什么没有食物和水,看你们奔跑的样子,是不是遇到马贼还是刚才的事情?”
“哇呜,你问这些干什么,告诉我,给还是不给,不给的话,我杀了你!”
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抽出了背后的腰刀,足有五尺长,这样的刀,在大唐是少有,来自阿拉伯的战刀!
他这一抽出长刀,他背后的十二骑也立即抽出了刀,立即就要抢人的样子。
其实,给这些人的食物和水,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却对沙漠上的这些骑马的人,唐朝却是深有戒心,毕竟,沙漠上最凶狠的就是马贼,依靠马的力量,杀人抢劫之后就走,谁能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只是要口饭吃的被抢了的客商呢?
并且唐朝还一眼就看出,这些骑马的绝不像是商人。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回答之后我再决定是不是给你食物和水!”唐朝寸步不让,手势已经打出,身后的班林和心白江会意,指挥手下兵士取出兵器。
他们的兵器都随身携带,毕竟,来往西域的客商佩带兵器已经成了习惯。李白的父亲就有一口锋利的龙泉剑,也是在经商的时候用来保护行礼的。
“你找死!给我杀!”
这黑衣人领一刀就砍了过来,飘忽如风,用马刀使出了长剑的轻灵招数,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
但他面对的是唐朝,这黑衣人本以为会一刀解决的对手却还是一脸的微笑,一指就弹在他的刀脊上。
刀脊如龙骨,在唐朝强大的指力下顿时弯曲如弓,可奇怪的是,这刀一闪之后又恢复了原状,正是阿拉伯著名的穆罕穆德斩马刀,坚硬无比,韧性极强,轻易不能损毁。
唐朝吃了一惊,满以为这一指会将他的刀断为两截,想不到居然毫无损,猿臂一舒,忽然将这黑衣人的领口抓住,一把擒拿过来!
交手仅仅一个回合,这黑衣人就被擒,而且看似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因为擒住他的时候,唐朝随手已经点了他胸口“中廷穴”。
这人的武功其实是不错的,但是唐朝现在的武功,已入化境,到达神而明之的境界,虽只是一个伸指一弹的动作,但是其中却蕴涵了剧烈的暗劲,这黑衣领虽然没有马刀脱手,但是附在上面的暗劲一下子传递开来,使得这黑衣人虎口破裂,手上经脉被震断,内脏也受了不轻的伤,气血一下子被打散,哪里能够躲得过唐朝跟进的招数,自然是收到擒来。
唐朝现在的境界,距离唐朝开国时候的李员霸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不能一击就将人击死,但损伤经脉却是轻而易举能够办到的——
这样突然的变化太过匪夷所思,后面的十二骑黑衣人本来都高举马刀,要将唐朝乱刀分尸,但见了这样的情景,刀举在半空,竟是不能砍下!一个个的脸上都露出死灰一样的神色!
唐朝伸手一抓,七八柄马刀就到了他的手里,用的是空手入白刃的手法,丢在地上,大喝一声:“都不许妄动,不然我杀了他!”
唐朝不知道什么时候将马刀丢在地上,只留一柄架在那领的脖子上。
刚才抛刀,握刀,在地下提人,度太快,所有的人都没有看得清楚,像鬼魅一般。要知道,唐朝以前的轻功,已经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现在进入化境,体魄在质上有了改善,轻功更是精进!
这十二骑黑衣人果然不动,显然被唐朝震慑住了,一个个脸色灰败!
“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老实的告诉我,生了什么事,你们为什么对我动手,我就饶了你们,不然的话,个个都是死!”
他说的这话有种血淋淋的味道,唐朝知道,这些在沙漠里横行无忌的人,除了用铁血的手段对付,其他的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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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突厥特使
这十二人虽然个个都是悍勇之人,但是见了唐朝刚才如天神般的武功,知道反抗的结果就是死,只得齐齐把目光望向了被唐朝抓住的人,也是这群人的领,这批人,显然是以被自己擒住这人马是瞻。
在生死之交的关头,唐朝手里这黑衣人叹息一声:“想不到,想不到区区的一个使者,就有这样通天彻地的神功,我甘愿做您的奴隶,只求主人饶我一命!”
这黑衣人终于说话了,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种佩服到骨子里的感觉。
唐朝立即知道,这肯定是沙漠中一个部落的人马,并且还处在奴隶社会时期,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说自己愿意做奴隶了。在沙漠各部落中,奴隶制度盛行,谁抓住了别的人,只要他同意效忠于你,一般就不杀害,作为您的奴隶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亲搁,是突厥可汗派到唐朝的特使,这是我的牦节还有关文!”也不等唐朝继续问,就从怀里取出了一大堆的物事。
唐朝随即将阿拉伯战刀摔在地上,将这领也放下了地,知道点了他的穴道,这人不能动弹,可以放心的审问。
见他拿出这些物事,手掌轻轻一招,就都到了自己的手里!
“啊……”所有的人都出了一声经久不息的感叹,太不可思议了!
“主人,想不到您有还有这样的武功,这就是传说中的控鹫功吧?”
唐朝也甚为满意,毕竟现在武功进入化境,一举一动之间,中于经之会,合于桑林之舞,造化自然,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达到神而明之地步。
这当然就是传说中天山血鹫老人传出来的控鹫功,可以隔空取物,非绝顶的内功高手不能做到。其实,真正武功达到唐朝这样级别的高手,一拳击出,一指点出,是有隔空伤人的能力,但也只能在方寸之间,根本不能及远,不像武侠小说中说的可以隔个一丈,甚至几丈都能把人击死,那就简直是神话了,毕竟,人力有时而穷,像控鹫功这样的武功,不可能对人真正有什么杀伤力,用来表演,倒是十分好的法门。
“是,小子稍微会得一点,见笑了!”唐朝这话虽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却有一种十分霸道的味道在里面。
这些人一听,更是再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毕竟,能把武功练到隔空取物的境界,真的是非常之厉害了,有点像鬼神的手段,这些人顿时连最后一丝反抗的意识都消失。
“主人,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我们这次到唐朝去,是受了天笑可汗的命令要打听到唐朝对西域政策的真实情况,我们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摸清了唐朝在西域的真实意图,原来是唐朝皇上李隆基和他的女婿唐朝驸马之间产生了矛盾,派他到西域去当安西都护,其实是想鸡蛋里挑骨头,将他贬回长安,好好的做他的新灵驸马,一旦对付了唐朝之后,李隆基又会派兵占领天山南北,重新控制丝绸之路。”
好厉害,刚一说完,唐朝就在心里叫了一声,这特使好厉害的手段,还没有到达长安,就已经将这些消息得到了,而且真确无误,果然是厉害的觉得。
当下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偷袭我?”
这亲搁就说道:“因为我们刚刚回到这里的时候,在安西都护的探子告诉我们,唐朝有一只军队化装成商人出了城门,向突厥的方向前进,好象是前去见突厥的天笑可汗,有重大的事情商量,说人数并不说,要我们也假装成商人和你们一起回到突厥,用蒙*汗*药麻醉了你们,擒回突厥给天笑可汗,可是一个大大的功劳,想不想,想不到却遇上了主人您!”
唐朝冷笑一声:“哼!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不听探子的话,觉得自己武功很厉害,所以想光明正大的抓住我们,不仅擒拿,还可以夺取我们的财物,是也不是?”
到了这样的地步,亲搁知道,在唐朝这样的人面前,已经没有任何的谎可以撒,只得点头道:“探子告诉我们的时候,再三的叮嘱,要我们小心行事,说主人您的武功高得没有边,可我们突厥的骑兵,向来自负得很,哪里听到心上,要不然,也许还有机会!”
看这这人叹息的样子,唐朝心中如电光石火一般的闪过一个疑问:我们走的时候那样的秘密,为什么敌人会这样清楚的知道我的行踪?我手下的八百家将,个个都是跟着自己血与火里面过来的,怎么也不会背叛自己,而我走的时候,除了牛僧孺,别的士兵没有一个参与,难道,牛僧孺不顾兄弟结义的义气吗?
“说,探子是谁?”唐朝的眼睛里满是凶光,有一种杀人的味道。
“他,这个我不能说!”亲搁叹了口气。
“为什么?”唐朝的神色更加的狰狞了,心中满是杀意。
“因为我过誓的,主人,求您了!”
唐朝就凛然道:“或许您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吧,告诉你,我就是新任安西都护唐朝,你的情报没有错,我正是要到突厥去,和突厥的天笑可汗好好的结交,消弥一场战争,难道,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啊,主人,怪不得,怪不得您的武功这样出神入化,原来是唐大帅,我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我明白了,牛僧孺牛副帅原来想当安西都护,这个消息,就是他派人透露给我的!”
这句话说出来,有种石破天惊的味道,他实在想不到,自己曾经帮助过的,冒着很大危险,冒着被李林甫整得死去活来的危险救了的人,竟会这样出卖自己,在背后捅自己的黑刀子!
“一派胡言!”就在这个时候,三是米开外一个声音传了过来,当到唐朝面前的时候,飘忽如风,正是牛僧孺,他的身后排列着十八个死士,显然是他的心腹。
唐朝抬起眼睛看着他,心中也是震惊,想不到牛僧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见他这样的排场,显然是蓄谋已久,这样的武功,也的确是厉害,自己刚刚一副心思在亲搁的身上,哪里注意到身后还有牛僧孺带着兵士跟来。
但唐朝仔细一看,并无大队的兵马,牛僧孺身后只是十八个人,心中松了口气。
“大哥,为什么这么说?”唐朝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也不能立即相信,牛僧孺真的会想杀了自己。
“啊……”一声凄厉的叫声在大沙漠上传得很远,亲搁瞬间死去了,他的喉咙上,是一根黑色的银针,别人都没有看到,除了唐朝武功已入化境,眼神特别锐利之外,别的人根本都没有看到这突厥特使是怎么死的。
“为什么,你为什么杀了他?”唐朝的手按在了剑柄上,显然被激怒了。
牛僧孺就轻描淡写的一笑:“不守誓言,这样的人,就该杀!呵呵,我本想送他一场富贵,想不到这家伙竟然愚蠢至此,还敢出卖我,这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你,原来他说的没有错,你,果然是你想杀我?”唐朝的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牛僧孺并不狡辩,只是哈哈一笑:“我知道,唐朝,你想说我忘恩负义,对不起你是不是?”
唐朝的眼中如要冒出火来:“难道不是吗,我将你从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救出来,让你施展抱负,你不报答我,反而害我,这不是忘恩负义,猪狗不如吗?”
“哼!住了,唐朝,高仙芝将军何等的人,岂会救不出我,即使没有你的帮助,高大人一定会轻易的将我救出!你虽然对我有微小的恩德,但是在大义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你难道不知道,皇上让我做安西副都护的用意吗,就是要你形式上到西域来走一趟,然后好好的回到京城,做你的新灵驸马,想不到你竟然蠢牛木马一般的人,竟然不懂皇上的心思,还要建什么功,立什么业,现在更要到突厥去议和,送黄金美女,让大唐颜面扫地,不惜损失大唐的国威也要保住你这个安西都护之位,真的是不知死活,逆天而行,我虽然和你结拜为兄弟,但在大义面前,也只能将你擒住,带回大唐,由皇上处置了!你们后面的五十个人,都记住了,唐朝反对的可不是别人,而是皇上,你们知道跟着唐朝反对皇上的下场吗?”
他这一番话,强词夺理,站在李隆基的一边,居然说得头头是道,唐朝心中深为震惊,果然不愧是以前的状元,舌似滔滔,有若悬河,竟想将自己身边这五十个家将都说得动心。
但唐朝随即微微冷笑,我这五十人,都是生死之中跟着我过来的,岂会因为这几句话就动摇,当下说道:“大胆牛僧孺,本官可是皇上赐封的安西都护,你到处造谣中伤朝廷大臣,死罪一条,不遵军令,军法当死,至于你忘恩负义,横行不法,到时候擒住了你,皇上自有公断,纳命来吧!”
也不和他多说,背后一拉,长剑出鞘,正是一柄精钢长剑——
他本极少用剑,向来喜欢用刀,但是《括苍山武经》之中有很多剑术的招式,他自然早已经熟极而流。
所谓是一法通,万法通,唐朝现在这样的修为,就是手上拿的是一只竹剑,照样恐怖得很!
唐朝不用想,已经知道了安西都护城中生了什么事情。既然牛僧孺都带着自己的亲兵出来,追赶自己到这里,那是一定要擒拿住自己,将自己带回朝廷请赏的了,刚才一瞥之间,他就看到了牛僧孺身后的十八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显然有备而来,可得小心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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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只用一招
唐朝手上长剑一举,天地之间顿时肃然一片,一种无边的气势立即笼罩了方圆十丈之地,不仅是牛僧孺随行的十八死士,就是牛僧孺本人,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威压,哼的一声,以真气震散了身周的空气,他才回过神来,喝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喝完这句话,他身后的十八人一下子清醒过来,抽出兵器向班林辛白江等杀去,他自己则是抽出腰刀,虚虚的在自己身前划了一个圈,一种飘渺的意境顿时充塞在宇宙之间!
好厉害的人,真想不到,牛僧孺的刀法,竟然到了砍碎虚空的境界,刀一出手,一种灵动的意境就显现了出来!
但唐朝并不理会,知道自己手下的五十个军士虽然都是精兵,但显然弱于这十八名武士,越早解决问题,受到的损失越小,一招“河洛成神”击出,以一种磅礴的气势挤压而出,方寸之间,剑尖出轻微的哧哧之声。
这是全身真气运转,达到极端饱满的情况之后才会出现的现象,已经从剑身上溢出,似乎有形有质的一截剑尖!
就在这一刻,牛僧孺忽然感觉到后悔,看到这无形气剑的一瞬间!
唐朝的武功,已入化境。
只有化境高手,出剑的时候才能形成这样恐怖的剑气,一般暗境绝顶的高手,已经可以能在出剑的时候击破空气,出裂帛一般的声音,但化境高手则能更进一步,在空气中形成气剑!
唐朝这一招“河洛之神”乃是根据五行生克的变化,控制住自己一点灵明,以广阔磅礴之气控制住敌人的招数,挥了全身的能量,将敌人的变化和花俏都去掉,可谓是去芜存真的一招,逼迫得敌人只能以力相搏!
而现在这一招,正是唐朝全身武功之所聚,他已经动了真怒,也明白眼前的形势,只想一招杀敌!
卡嚓,一声轻微的爆响传来,两人的兵器终于在空中闪电一样的交集在一起,只生了一点微微的碰撞,火星满天!
这不是以力碰力,况且,唐朝这一招虽然是要一击而杀,但却并不是在力量上见长,他是要以绝伦的度使得牛僧孺变化维坚,然后在他无法反应的时候出致命一击。
这看似不可能,毕竟,就算化境的高手,也不能真的达到传说中的打碎虚空,随心所欲的地步,招数再快,总也避得开,其实不然,唐朝这样的化境高手,身体的灵活和强悍已经达到了极端,唐朝现在也清晰的感觉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生一种意想不到的改变,以前的牙齿一一的脱落,却能长上新牙,身体上散出来的气息,也不再是以前那样出汗味,而是出木叶的清香,好闻得很,有点像初生的婴儿身上的气味。
种种迹象表明,唐朝的的身体,正在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实,在唐朝的时候,武功并没有展到颠峰,以明清为最,他现在达到的境界,就是脱胎换骨!
对,就是脱胎换骨!唐朝尽管才是初入化境,但是由于经脉粗大,使得骨髓的造血功能也相应的增大,渐渐的改造了骨髓,由于内内经脉和真气的运行锻炼,使得血液对养料的输送能力日益加强,也才能渐渐的改变骨髓的造血功能。
其实,唐朝现在也对自己的食欲感觉到恐怖,一餐的时候,可以吃一口整养。
没办法,不吃这么多,自己就是会觉得肚饿,当然,他就算是十来天不吃不喝,也会坚持得住,他自己隐隐的觉得,恐怕这也是武功突破到花茎之后的表现吧!
牛僧孺的挡住了唐朝的剑,但这只是个假象,唐朝随即就出了真正的杀手,“河洛之神”,本是虚招,翻手之间,变为实招,唐朝出了李白传给他的“金针十八刺”!
这是绝顶的剑术,所刺的方位,,所刺的力度,都是一般武人难以想象的!
也是牛僧孺难以想象的。
牛僧孺挡住唐朝的一剑,略感意外,但随即知道自己上当,他的刀已经因为和剑一撞,有了滞涩,又怎能防备这样行云流水的剑法。
他一直知道唐朝用刀,但想不到,唐朝竟还能用剑,并且还能使出剑的神髓!
唐朝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跃了起来,挽起了第一个平花,优美得像是一幅画,有一种飘逸!
诗仙的剑法,就是飘逸得像是在很的要飞升的仙人。
牛僧孺毕竟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岂会在敌人一招之下就吃亏,横刀砍出,他知道,剑走轻灵,刀却以沉稳见长,不能和唐朝比快,而要和他比劲!
他这一招可说是刀破长剑的正宗之作,但他随即更加后悔,因为他拦不住剑,唐朝在空中的身法一转,挽起了第二个平花,飘逸得像是一朵扬花,从肋下奇异的角度击向他的后腰!
怎么可能,他的身体怎么好象能忽然站到我的背后去?
这是牛僧孺现在的想法,但事实上,这就是可能,唐朝现在就是从牛僧孺的身后在向他出剑,他全身都是空门,暴露在唐朝的攻击之下!
没有天下绝顶的轻功,绝不宜使用李白的剑法,不然的话,弄巧反拙,一旦兵器被敌人的单刀之类的缠上,那就完了,毕竟,剑是轻武器,本不宜在战阵中使用,尤其是不应拿来对付牛僧孺这样武功高强而又经历了沙场血战的人物。
但唐朝却可以,他的轻功,已达绝顶!
这是一招以轻功为根基,以迅如雷电的攻击为真谛的招数,在唐朝这样的人使出来,可以说是必杀的招数,当牛僧孺勉强躲开,唐朝身子轻盈的一转,又挽起了第三个平花!
多么恐怖的招数,能够创造出这一招的人,是天上地下的通才!牛僧孺如是的想,但他还要做困兽自斗!
他不能失败!——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唐朝,不管怎样说,救了自己就是救了自己,他留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里,虽然有可能真被高仙芝救出去,但也可能被害死,他总之还是承了唐朝的情,他作为安西副都护,不助唐朝也罢,更不该起心害唐朝的!
他本以为,就算唐朝的武功不错,但肯定在自己之下,所以他才起了擒拿唐朝的心思。他聪明绝顶,确切的知道了皇上的意思,他确信,抓住唐朝之后,自己就立下了大功,就可以实现多年以来的夙愿,当上安西大帅,呼风唤雨,驰骋天下!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牛僧孺一直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带领自己十八个亲卫前来擒拿唐朝,他十拿九稳!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有一些也并不是聪明绝顶的人能够预料到的!
他再也想不到,自己的武功不是唐朝的敌手!
他勉强躲过了第三个平花,唐朝的第四个平花又奇异的闪出,他的身体好象是空的,总能站在自己的背后,攻向自己致命的地方!
他知道躲不过,索性不躲,一招“贴心凉”使出!
既然死,总得让敌人受点伤,能够同归于尽最好!
这是死中求活的招数,这是惨烈的招数,不顾自身,全力进攻!
他知道,唐朝一剑可以刺得他个透心凉,但这一招使出,唐朝就算不死,也会重伤的,他这一刀,是从自己肩胛之下反刺而出,以惨烈的招数以求个同死!
但他随即感觉到巨大的恐惧意,因为他的背心“神道穴”上忽然一麻,然后,他刺出去的刀,再也进不得分毫,因为夹在唐朝的两根手指上。
他竟用两根手指夺下了自己的刀,牛僧孺心中忽然崩溃,全部的自信都失去!
他实在难以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惊,唐朝居然用剑点了自己的穴道!
他并没有杀自己,我如此背叛于他,他竟不杀我!
“神道穴”乃是人身大穴,此穴被点,全身受制,夺下他的剑也就轻而易举!
但牛僧孺想不通的是,唐朝为什么不杀自己,哦,他随即知道了,他是要好好的炮制我,让我生不如死!
“大哥,让他们都停手吧!”唐朝冷冷的说道——
牛僧孺手下的武士的确不错,是战场上出来的人,个个武功高强,唐朝的五十名军士就在这瞬间已经被杀了三个,幸亏班林辛白江的武功高强,这才保得没有多的损伤。
牛僧孺叹息一声,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喝住了自己手下的人,对自己一生之中这个最大的错误,懊恼到了极点。
“二弟,结义的时候我说过,我希望我们一直是朋友,因为我不希望有你这样的仇敌,我怎么忘了,我怎么忘了?”他差点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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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掌控生死
唐朝的眼神依旧平静:“也许,大哥,你是被权力蒙蔽了眼睛,以你的聪明才智,要是醉心于武道上,恐怕早已进入脱胎换骨的化境境界,就算武功还不如我,也不至于不是我一招之敌!”
唐朝说话的时候,有些惋惜,又有些劝慰的味儿,心态竟然出奇的平和。
牛僧孺何等人也,心中立即大喜,他已经感觉出来,唐朝没有立即杀了自己的意思。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这样对待唐朝,他还能饶自己一条性命,这在他这样的人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我,我错了,我忘了当日你我结义时候的誓言,我该死!”牛僧孺忽然以极大的毅力忍受住羞辱,跪在黄沙里,全身肌肉抽搐!
他这一生虽然遭受过挫败,但是却从来没有遭受过今天这样的挫败,连最后的一丝尊严都失去,他也的确是个人物,武功高得很,头脑更是精明到了极点,向来是他蹂躏人,是他玩弄人,想不到今天却栽在唐朝的手里!
就拿今日他偷袭唐朝这件事情上,其实也是做得极端高明和毒辣的,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唐朝的武功今非昔比,居然高到一种不可想象的地步,不然的话,就算唐朝的武功和他在伯仲之间,恐怕也已经遭了他的毒手。他当然清楚自己的实力,他手下的这十八人,都是武功极高的军官,被他拉拢过来,唐朝手上区区五十个精兵,即使再加上辛白江班林,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在对方马力追及的范围内,可说不能胜就是死路一条!
牛僧孺可谓是算无遗策,但是他还是算漏了一招,他永远想不到唐朝的武功,可以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一个武功绝顶的大高手!
他跪在地下的时候,心中还在叹息,叹息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丧德败行的事情,不然的话,这世为什么要撞在枪口上!
唐朝看着牛僧孺如此放得下自己的自尊,出奇的脸上并没有露出快意的神色,而是脸上充满了尊敬之意——能够这样沉得住气的人,的是一个可怕的人!
叹息!唐朝就在这一生之中,似乎将叹息都用在了这里。
牛僧孺的心沉了下去,唐朝不会放过自己,他已经做拼命的反抗了!
谁也不知道,就在他跪进黄沙里向唐朝企命的一刹那间,他袖子里的链子锤已经在手,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出其不意,抢夺马匹之后逃窜!
不好!
就在这一刹那间,以唐朝化境高手强大的感应能力,他立即知道牛僧孺还要做困兽之斗,本能一移,瞬移,所有的人都立即生起一种错觉,唐朝不见了。
唐朝当然没有飞天遁地的能力,他只是度太快了,所以才给人以这样的假象。
眼前黄沙飞舞,牛僧孺早有准备,一腿扫在黄沙上,踢得烟尘滚滚,模糊了视线,也就在这一瞬间,他手里的链子锤箭一般的射出,他知道,就算以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铜筋铁骨,但是还是不能硬接自己这一招,毕竟,再强大也是肉身,抵挡棍棒也许没什么,但不能真的刀枪不入。
他算得很准,他知道,即使伤不了唐朝,但一定能阻他一阻。
他不需要很多时间,他只需要阻他一阻的时间就够了,他从来不曾小看自己,他现在的武功,仍然是极高!
正当他跃上早已经看准的马匹时,他的脸色忽然灰败——他看到了面前的唐朝。
唐朝像幽灵一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微笑着,有一种好整以暇的风度,只听他用了来自地狱一般的声音说道:“大哥,你太聪明了,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
说完这话,唐朝就出了手,在牛僧孺还来不及拔刀的瞬间。
不过,唐朝也并没有占人的便宜,他也没有拔剑,他用的是掌——天山雪花掌!
这是彝部天龙子前辈在天山居住十年创出的掌法,如雪花一样飘忽灵动,自是近战的上乘武学!
当人在生死之间的时候,越的能激出出众的潜力,牛僧孺现在就是如此,他横臂一架,和唐朝硬捧硬的来了一招!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唐朝竟然微微退后了半步才化解他这一格。
他心中大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力量,但随即明白了,自己是借助了马的力量!
所有的人,包括他手下的十八骑兵,还有班林辛白江等人,都惊得呆了,想不到牛僧孺在投降的情况下居然能忽然难,扭转败局!
马力,马力!也就在瞬间,牛僧孺知道了马力的含义,我坐在马上,却是借助了马的力量,而且我身下骑的,又是来自龟兹国的好马,力大无穷。
阿拉伯帝国西侵的时候,手下的武士都是骑在大马上,一刀斩出,威力巨大,纵横亚欧,的确是不可小视。
这个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士兵,用马刀砍出,力量也能抵得上暗劲的高手,更不用说牛僧孺这样暗劲顶峰的高手了。
但幸好这个时候牛僧孺腾不出手拔刀,要是给他拔出刀来,或许他真的能够逃走也说不定!
唐朝的拳法好快,如影随形跟着他,又递出了一拳,但奇怪的是,这一拳并不是击向牛僧孺,而是击向这匹马的腿!
牛僧孺也在刹那之间,就已经死命踢了一脚马的肚子,马狂暴的冲出!
他知道,现在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这匹马,一有机会,自然催马逃窜!
牛僧孺豁出去了,他将全身力气凝聚在右掌上,硬接唐朝击向马后退的一招,射人先射马,他想逃走,自然要竭力的保护这匹马!
但唐朝忽然一闪,并不和他硬接,似乎放弃了追杀。
牛僧孺冲了出去,黄沙莽莽的沙漠上,留下他一骑绝尘!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施展轻功追了出去,他的轻功太为恐怖,在百步的距离内,他全力而行,竟然赶得上奔马!
好恐怖的轻功!牛僧孺感觉得到唐朝在他身后追赶的压力,再次踢马的肚子!
可是这一次,这匹西域的良马没有带给他前进的动力,反而是慢了下来!
糟糕!他忽然听到马的血液汩汩流在黄沙上的声音,马已受了重伤!
怪不得,怪不得唐朝并不急着和自己对攻,也许他知道,自己借助了马力,对攻的话,他占不到丝毫的便宜!
牛僧孺忽然一肋马缰,停了下来,看着瞬间到了面前的唐朝,脸上露出一种嘲笑的神色,忽然一锤击在马脑袋上,免得让这马忍受痛苦。因这马先已经受了唐朝的无形罡气,内脏受到致命之伤,生机已失,能够奔跑到两里之外,确实是罕见的好马!
唐朝本想动手,但牛僧孺忽然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二弟,您放心,这一次,我绝不做垂死挣扎了!”
哐啷一声,他袖子里的链子锤落在黄沙里!
唐朝冷冷的注视着他的脸,但他的脸上绝无一丝波动,忽然挥掌道:“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向自己的脖子切了下去,掌上风声凌厉,显然是贯注了剧烈的内劲——他居然自杀!
“慢!”唐朝随即制止了他,牛僧孺似乎早有准备,戛然止住了掌力,只在脖子上砍出了一条蜈蚣样的红痕。
“呵呵,想不到,贤弟的武功,已经达到隔空杀人,我再做挣扎,也是无用,我只希望,我死之后,你能给我留个全尸!”——
说这话的时候,他神色之中有一种对生的无尽的依恋意,但是他知道,唐朝一定会杀了他,所以他觉得,还不如自杀的好!他是在赌,他在赌唐朝对他还有没有一点结拜兄弟的情义。
唐朝笑了,他知道,这个时候,牛僧孺的生死已经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悠然道:“大哥,我们当年结义的时候不是说过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话吗,你这样先我而死,置兄弟于何地?”
牛僧孺神色惨然,知道唐朝是要是猫捉耗子一样的将自己玩弄个狗,然后杀死,哪里给他这个机会,无奈的说道:“贤弟,是大哥毁誓言言在前,你必须多说,庸俗,死后什么都比知了,全尸有何用?”
说完这话,他一拳击向自己的心脏要害!
“我饶你不死!”唐朝忽然间说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
“这,这是真的?”牛僧孺虽然抱了必死之心,但一听到这话,还是喜欢得心跳几乎都停止了。
“不过,大哥,你先吃了这个吧!”唐朝的手心,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滴溜溜乱转的药丸,火一样红,正是可以控制人生死的红丸。
“呵呵,我知道这药的,谢谢你,贤弟!”他接过来,二话不说,吞进了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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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罗兰阏氏
唐朝见他如此爽快,倒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但随即明白了,能留下一条性命,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此人十足就是一个务实的人物,于是也立即说道:“大哥,我还得告诉你,这是剧毒的毒药,吞进肚中之后会游到胃谷中心停留,千万别想用真气将之逼出体外,不然的话,毒药溢出,立即死亡。不过,这药丸面前的这个红色糖衣却是能保证一年之内,毒药不会作,一年之后,你来我这里拿解药就是了!”
到了此时,牛僧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点头道:“好,二弟,从此以后,大哥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他也回答得很干脆,唐朝甚为满意,这家伙虽然奸猾毒辣,但是做事倒真是干净利落,现在既然控制了他,他自会尽力做事。
“很好,我会马上派人回安西都护府,说你牛副都护是跟随我到突厥出使了,将一切事情都交由舍瓦处理,你从此就跟在我身边!”
“是,主人!”牛僧孺见先前自己叫唐朝“二弟”的时候他在皱眉,于是赶紧改口,他可是个乖觉的人。
唐朝随即吩咐手下回去报告,同时就地扎营,将牛僧孺的十多个手下一一训话,以使他们不敢起异心。
舍瓦得到情报之后很快派隆多亲自来回复唐朝,叫他放心,同时带来了唐朝要的化装的衣服。
毕竟,带着牛僧孺这些人去突厥,不可能还是以马贼的样子,还是要装成客商。
次日一早,牛僧孺走在队伍的前头,一行近七十人的商队逶迤往突厥进。
这其间,自是遇上了小股强盗,但又怎么是牛僧孺的敌手,自是轻描淡写的就解决了,唐朝乐得在骆驼的背上修炼神功,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渐渐的透过他的全身,渗透进血液里面,他隐隐的感觉到,自己全部的血液,包括骨骼,都在进行彻底的更新。
越往北走,寒冷吹起,北国已经渐渐的下起雪来,鹅毛一般,越来越冷。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曾经的孱弱少年的心中,凭添了几丝怀念,唐朝忽然想到在前年的这个时候,自己穿越的时候掉进滇池的事情,而今,已经穿越两个年头了,不知道“神水仙子”是否已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不知道老妈是不是还在干那种肮脏的行当,不知道漳州一中今年有没有人能考得上清华北大?不知道以前自己口口声声说“爱”的那些“女朋友”,现在可还记得自己?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安然抵达了突厥,带着无数的珍宝金银,还有美女,他到达的时候,先在突厥的临时都门所在地固原找了一处巨大的客栈住下,徐徐展开计划。
固原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几乎比不上太原,更不用说和唐朝的洛阳和长安相比。但这也难怪,突厥本就是一个游牧民族,四处迁徙,喂养牲畜必须得沿袭水草丰美的地带长期流动,也建立不了繁华的大城。但虽然如此,固原也算是一个很大的才城市,城中店铺林立,各种交易盛行,有来自各国的人,并且还有许多中原汉人商人,戴着皮帽,拉下帽沿,只露出一双眼睛。
突厥的天气,真的是寒冷,怪不得突厥的骑兵如此厉害,原来就是因为北方苦寒,这些人都生得身强力大,又长于骑射,自然要四处扩张了。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要练成绝世的武功,先天条件是很重要的,比如俄罗斯民族,就是典型的身长力大,练起武功来,也更容易出成绩,以前的俄罗斯帝国,纵横欧亚非三洲,出现了彼得这样的大帝,成为欧洲的宪兵队,后来还击败了拿破仑,这就是天赋。没有强悍的歌萨克士兵的素质,哪里能够占领大片大片的领土?
但话又说回来,一个民族的武力强大与否,还和凝聚力有很大的关系,像中华民族之中五千年的传承,即使在身体素质上比西方高大的白种人吃了一点小亏,但是仍然是不可小视的。
按照实先的计划,阿尔蚂出去很快的就将突厥现在的情况探听回来了:现在是突厥的外强中干时期,可汗刚刚死,年仅仅十七岁的辛干继承可汗位,由他的生母罗兰阏氏垂帘听政。
这辛干是罗兰的亲生儿子,按照习俗,娶了自己的母亲,三十七岁的罗兰为妻,统治突厥。不明白历史的人,都会觉得这样做大逆不道,哪里有自己的儿子还和母亲结合的道理,那不是**是什么,但是历史上确实就是有这样的情况,而且就出现在匈奴和突厥。在突厥近千年的传承中,来自汉民族的细柳公主就是个非常突出的人物,他先是被汉文帝嫁给了匈奴可汗,和第一任可汗结婚,可汗死,她的儿子即第二任可汗又娶他作为阏氏,生子,后可汗又死,他自己的儿子已经十八岁,于是和父亲一样,娶母亲细柳公主为阏氏,生子!
一个女人,连续和自己的两个儿子结婚,并且是阏氏的地位,这在匈奴和突厥国的历史中都是极端罕见的现象,但像突厥现在这样,可汗死,自己的母亲随即成为自己的阏氏,在当时看来,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无关!
朝中现在最有权力的人当然是阏氏,但是大元帅旭烈升却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经常带领突厥骑兵征伐,据说和突厥的阏氏关系有些不清不楚,其余的都是各部落的领,和南诏的建制大同小异。
唐朝早已经拟订好了送礼的礼单,对于现在的权臣旭烈升和阏氏都送重礼,其余的重臣各有礼物,分三六九等。
直到这个时候,唐朝的心中才稍稍的放了点心,原来,突厥小可汗辛干不辞而别,并不是想立即回来带骑兵攻击唐朝,而是自己的父亲死了,急着回来继承可汗位的。
呵呵,唐朝想了想,金银美女已经送出,各大臣见了唐朝安西都护的身份,都表示了礼敬,旭烈升更是派了自己的副手亲自到客栈中将唐朝接到突厥的国家宾馆住下,拉拢之意很是明显。
唐朝心中大喜,知道自己送美女的计划成功了。果然,旭烈升这样的大元帅,爱的不是金银,而是美女,唐朝将其中两个美丽得很的汉人女子送了他,他显然这是在表示感谢!
其实,突厥的骑兵出来抢劫,也能抢劫到不少汉人美女,但都是小户人家的女人,那些大户人家,居住在洛阳长安,品质高贵,性情温良,即使是突厥的大官,也享受不到,现在唐朝一下子满足了他的心愿,自是对唐朝感谢之极。
但是,还剩下六名美女,该不该送给辛干可汗呢?
正在唐朝吃着宾馆里的烤抓羊肉,想要派牛僧孺去突厥皇宫之中送美女的时候,一个太监模样的人来到了宾馆里,拉开诏书就读:“有懿旨,着唐朝使节安西都护唐朝立即进宫面面阏氏!”
唐朝大为高兴,看来,我送阏氏的礼算是收到效果了,心中高兴无限,突厥是安西都护现在最大的威胁,只要和突厥掌握实权的阏氏达成协议,那就可以学学当年刘备刚刚死的时候诸葛亮的退兵之道。
唐朝随着太监兴冲冲的来到了突厥皇宫。
突厥的皇宫并不高大巍峨,是用一块一块巨大的石头堆砌而成的,取名为固原的意思,就是想让汉民族看看,善于战斗的游牧民族,也能修建坚固的城堡。但是虽然如此,宫中还是大青石铺地,宽阔整洁,有一种大国的威严!
罗兰阏氏的脸隐藏在步摇里面,静静的坐在安乐宫里,静静的看着唐朝走近!
唐朝虽然没有和她说一句话,但是却本能的感觉到一种灵魂被窥视的感觉,这女人好强悍的威风,居然能使我这样化境层次的人也能感觉到她锐利的目光,自从他一进这安乐宫,就感觉浑身不自在!
这就是念力的作用。一个国家的皇宫,代表至高无上的存在,其中蕴涵了无穷的念力,唐朝可以本能的感觉到这阏氏并不会半点武功,但却能带给自己这样强大的威压,就是念力的作用,连化境的高手都要受到压迫,更不用说一般的人,初次进皇宫的人,往往会脸色苍白,双腿打战,四肢僵硬,就是这种念力压迫的结果。
“唐朝!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这样冒犯我,你不害怕我马上出兵灭了安西都护府?”
还没有等唐朝说话,也没有拜见,还是数十步之外,罗兰阏氏猛的站了起来,眼中的精光大盛,威风凛凛,一种森寒的杀意刹那间弥漫了整个安乐宫,使得所有的宫女和太监都不敢抬起头来。
但唐朝却昂然的走了进来,面上古井不动,他心中虽然惊骇,但是却能不动声色。
只见唐朝静静的到了罗兰阏氏的面前:“大唐朝安西都护唐朝拜见突厥国罗兰阏氏?”身子半蹲,算是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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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阏氏的畏惧
罗兰阏氏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微笑,她已经开始有点佩服面前的这个漂亮的年轻人起来,在突厥朝廷之中,这人竟能保持这样冷静平和的姿态,有泰山一样的沉稳,衬托出他无比坚定的心智。
这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这是罗兰阏氏现在的感受。的确,唐朝在穿越之前,不敢说是美男子,但在穿越之后,却绝对能算是个美男子,尤其是在练功之后,现在达到化境,身体皮肤上更是晶莹如处子,有点像庄子在《南华经》里描述的一样,皮肤如冰雪,光滑如锦缎。
唐朝深通暗劲的时候,全身微微黑,那是因为全身的赘肉都被练掉了,可以直接的看到皮肤外面一条条的动脉血管,功夫越深,就越是深黑,就像现在牛僧孺的修为!
这样暗劲达到绝顶的人,是十分恐怖的,有时候甚至能够战胜化境初期的高手。唐朝之前之所以能一招之间就制住牛僧孺,其实不是他真实的功力比牛僧孺强多少,而是他不仅拥有了绝世的功,还能使出绝世的剑法,李白压箱底的绝招“金针十八刺”,不然的话,唐朝虽然因为天赋异禀的缘故,能够战胜牛僧孺这样的高手,但是却必须得费一番手脚的。
他现在进入化境之后,皮肤由以前的深黑渐渐的变得光滑晶莹,玉一般,再加上他作为一个穿越人,现在人的身体素质明显就好于古代人,他小时候虽然不怎么样,但他老妈靠她那种特有的养育方式,还是满足了他吃上优质的奶粉!
所以武功一入暗劲之后,他的皮肤毛孔就变得非常的达,可以将身体中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除出体外,全身清洁无比,这就是武功到达化境的表现!
他现在的确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要是回去在见到李莲和文姜的时候,她们一定会大大的吃一惊的,而且在晚上的时候,她们更会惊喜于唐朝某些方面的能力强大无比,死死的缠住他不放的。
“免礼,唐大人,坐!”罗兰阏氏平静的说道,这个时候,他知道威胁唐朝起不了半点作用,忽然也客气起来。
她一直是一个客气的女人,一个有修养的女人,她虽然不是出自汉民族,但是他却是学到了汉民族大家族女人的一切修养,这使她看起来非常的有气质,非常的高贵,她的阏氏的地位也培养了她这种高贵的气质!
她的声音如银,如水,如缎子一般的在唐朝的心中滑过,这使他立即想到了穿越之前的“神水仙子”,他那个网友,声音就是这样的好听!
在传说中,声音好听的女人,要在再长得漂亮的话,就一定是一个绝顶的尤物!
罗兰阏氏无疑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唐朝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像揭开他头上的步摇,他想好好的看一下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但唐朝心中虽然这样想,却显然不能真的这样做,毕竟,他现在是代表的唐朝,可不能折了唐朝的国威,让突厥等国的人说一句,唐朝的时节是个好色之徒。
“我尊敬的阏氏,您刚才说要出兵灭了安西都护,在下不明白您的意思,还请明示?”唐朝坐下之后,端起茶来,象征性的喝了一口,侃侃的说道。
他本是十分冷静的人,但随即的,唐朝心中却是大吃一惊,面前这个阏氏,突厥国最有权力的女人,做出了惊人的事情。
“您看我漂亮吗?”罗兰阏氏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轻轻的取下了头上的步摇。
这是一张美丽如天仙的脸,虽然早在唐朝的意料之中,但真正看到了,他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世上还有这样媚艳入骨的女人!她穿得并不暴露,该露的地方露,该藏的地方藏,有点像模特大赛上的一些国家小姐,况且现在是北国寒冷的冬天,她也不可能穿得很少!
正在唐朝惊诧于突厥阏氏的媚艳的时候,她做了一件惊人的事情,她缓慢的脱下了自己蒙在外面的纱衣,露出了光滑如象牙的玉肩。
唐朝的心中蓬蓬的跳了起来,他是真正的吃惊,这个女子难道是疯了?
当下自己一众的手下,有太监,有宫女,他就这样在自己的面脱衣服?
“且慢!你,你干什么?”唐朝终于失去了冷静,出言阻止,心想,就算突厥民风开放,但也不能开放到这样的地步吧,简直追得上穿越前的法国和美国了,男女之间只要有眼缘,就可以立即做一些特别的事情,可现在明明是一千多年前的唐朝?
“扑哧嘻嘻……”罗兰阏氏快意的笑了起来,将一对**又重新藏进了丝绸的衣服里,“唐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名声,在大唐才长安可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好色之徒,你靠当玉真长公主的小白当上黄门侍郎,又娶她女儿,再娶心灵公主,怎么,今天见了本宫你要装清高了是不是?”
唐朝眼中显出一丝落寞的神色:“天下流言滔滔,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又何必在乎?”
“你不在乎,你真的不在乎吗,本宫问你,要是有人抢了你的老婆心灵公主,还在你面前耀武扬威,你会怎么对待他?”
她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中有一种愤怒却又奇怪的感情。
唐朝本来一直冷静,刚才受震动也只是因为事情太突然了,这个时候一听此话,心中油然而生怒意,你在你手下人面前脱衣服,信得过也由你,但你怎么忽然说道天真无斜的新灵公主身上?
要知道,心灵公主很爱唐朝,李隆基不准他随行,她只得每月叫人传书,写了厚厚的几大包,派人到安西送给唐朝。
她文笔极佳,又和唐朝是新婚燕尔,自是将心中的思念爱慕,都写进了字里行间。相比较而言,李莲文姜以及芹儿,虽然不时也有家信给他,但都不善于表达,言语不多。
当下强忍住怒气:“这还用问吗,我立即杀了他,挫骨扬灰。”
男人有些事情可以忍受侮辱,但却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
罗兰阏氏就微笑了,像秋水被微风吹动,滑过浅浅的湖面,的确,这不仅是美丽到极点的女人,还有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情,在她将她的艳丽彻底的释放出来的时候,唐朝的头脑些昏。
他很难想象,要是罗兰阏氏诱惑他做某些事的事情,他是不是抵挡得住诱惑?
“很好!你说这话,像个男人,你的情况,我们突厥知道得一清二楚,本宫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既然像个男人,那本宫问你,你为什么不考虑我的感受?”
她的语言恢复了冷静,有一种冷艳的感觉。
“尊敬的罗兰阏氏,我唐朝事事光明磊落,的确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了您,还请指教?”他实在有些奇怪,这女人无缘无故的自己的脾气,要是别的女人也还罢了,但她偏偏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一个应对不好几十万突厥骑兵就会进攻安西都护府,到时候,自己可就回天乏术了。
“本宫听说,你送旭烈升两个美女,还打算送我儿辛干单于六名美女,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她的眼中似乎要冒出火来。
“是,……”,是有这么回事,唐朝本来纳闷阏氏这么大的火干什么,但一想到阏氏和旭烈升有染的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外间传言,果然并非空穴来风,唐朝何等聪明的人,自然立即就知道她是为什么威胁自己了!
呵呵,奸夫**,果然是不打自招,这罗兰阏氏如此嫉妒,显然是不满唐朝送这两个人的礼物,不是别的礼物,而是汉人美女,其中和旭烈升有**无疑;而罗兰阏氏的儿子也就是新任的突厥可汗辛干,已经娶了她这个母亲为阏氏,唐朝再送汉人美女,那不是要在她面前争宠是什么?
想到这里,唐朝忽然笑了:“尊敬的阏氏,您的美貌,世间少有,几和汉人的美女,就使你害怕成这个样子?”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有一种调侃的意味。
罗兰阏氏的脸色变了,但见了唐朝丝毫不在乎的样子,像是明白了什么,冷冷一笑:“那以你看来,我的美貌和你送的那几个美女相比,究竟谁高谁下?”,这个时候,她竟然出奇的冷静了下来。
“当然是阏氏您更胜一筹,不过,桃花落去,后来人还是有可能赶上您的。”这几句话,说得很隐晦,但意思却很明显,你现在虽然美丽绝伦,但年龄不免大了,假以时日,又哪里争得过汉人的美女?
历代以来,在突厥的女人心中,都知道汉人的美女极端厉害,迷得他们的可汗神魂颠倒,心中最是害怕。西汉初年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在白登山被匈奴包围,几乎全军不保,就是用了陈平的美人计,派人到匈奴阏氏那里去说道:“要是占领了汉人的土地,进军中原,可汗见了中原美丽绝伦的女子,定然不会再专宠你了!”当时的阏氏果然听了陈平的话,劝说匈奴单于收取赎金等,放了刘邦等人。
异族有权势的女人对汉人美女的畏惧,由此可见一斑!
罗兰阏氏虽然是突厥最有权力的人,但她知道,要是大元帅旭烈升不支持自己,照样什么都不是,历代的女人,都是靠男人统治天下,唐朝这家伙送金银倒也罢了,但送汉人美女给旭烈升,却是他不能容忍的!
就更不用说送汉人美女给辛干可汗了!
唐朝看着这个美艳到骨子里的女人,心中忽然闪过一种荒谬绝伦的念头:要是在穿越前,这婆娘一定是个风云天下的艳星,手下粉丝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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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旭烈升
“不错!你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你现在明白本宫为什么会讨厌你了,那我想问你,你接下来该怎么做啊?”她说话的时候,一双桃花眼直钩钩的看着唐朝,有玩味和欣赏的味道。
唐朝就道:“我自然会将还没有送出的六名绝色的汉人美女带回中原,不过,却有一个条件。”
“放肆!在本宫面前,也有你谈条件的资格么,不过不妨说来听听?”罗兰阏氏眼中有戏谑的味道,这是长期处在高位的人无形中形成的一种生杀予夺的威严。
“我想和贵国签订一份在最近三年内互不侵犯的盟约,同时,我想向尊敬的阏氏阁下借兵一万!”他平静的说了出来。
罗兰阏氏的脸忽然间变得无比的难以置信,然后,说道:“荒唐!订立盟约倒还情有可原,但突厥和唐朝,向来不睦,岂肯借兵给你这样的一个边关臣子,本宫生平见过不少的厚颜无耻之徒,却没有一个比得上你唐朝的,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李隆基和你翁婿之间不和,故意派你镇守安西都护府,想找个借口将你贬斥了,让你回到长安好好的做你的新灵驸马,只给你留了一万兵马,我儿出使唐朝,和你一起回到燕然山,尽知你军中虚实,本宫现在只须派三万骑兵,就可以立即占领安西,控制丝绸之路,你还敢在我面前张狂?”
唐朝在猜到他有这样的表情,倒也并不惊诧:“我想,阏氏会答应我的!虽然,我现在说这句话,您或许不信,但是这样的形势下,您不得不答应,您也不想想,可汗刚刚驾崩,策立了新可汗,突厥国中看似平静,但却暗潮汹涌,要是我的情报没有错的话,旭烈升大帅是和阏氏您一路的人,但是生查却一直和旭烈升不和,他是突厥过中三朝元老,在满朝文武之中有很大的威信,一旦生出什么事来,阏氏的您座下的江山,恐怕得易主了,您现在的处境,能立即调动三万大军攻击安西都护府,而不害怕朝中生动乱吗?”
罗兰阏氏像看着鬼一样的看着唐朝,他不知道唐朝为什么在自己的土地上说话还敢这样的嚣张!
不错,唐朝所说的话没有错,的确是将他现在的处境看得清楚,但说话的语气却充满了威胁之意,再加上刚才自己在他面前试图要脱衣服,这男人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的波动,这就使她产生了一种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可以支配自己!
这是一种很郁闷的情感,尤其是像她这样高高在上的皇后,平生除了太后,连自己的丈夫可汗对他都一直是客客气气的,这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心智冷静无比,我无论什么样的招数用在他的身上,似乎都起不到作用,也就在刹那之间,她心中升一种无助的感觉!
他可不知道,这就是霸气的威压。一般上过战场,经过生死搏杀的人,身上都有一种凌厉的杀气,更不用说唐朝这样身经百战,武功已入化境的人了,一旦将真气凝练,无形之中就会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
要不在自己的地盘,罗兰阏氏又长期养成了高贵的气质,她毫无武功,恐怕只需要被唐朝的眼睛一瞪就会心灵脆弱。不过在唐朝强大的气机压迫下,罗兰阏氏的神魂并没有失守,只是坐回了椅子,声音微弱的吩咐身边的太监:“去请旭烈升元帅火到安乐宫来,说有国家大事相商!”
唐朝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闻言微微一笑,并不阻拦,见气势的威慑已经奏效,收起了全身的气血。
刹那之间,罗兰阏氏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恐怖气息,看着唐朝的时候,又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就以她这样的年纪,心中还是闪过了一丝绮念,要是和这样的男人有过一段因缘,那该是多么好的事情啊?
唐朝刚才震慑阏氏,用的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内功运行方法,全力运行周身的气血,将自己的精气神都聚集到体外,产生一种威势。在他这样的化境高手而言,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他全力运功的时候,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血液如山泉一样汩汩流动的声音。
“唐朝,也许,你刚才说的话也有道理,你代表大唐朝出使,不卑不亢,的确很令人心折,但你所提的要求,本宫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至于你送的礼物,倒还真的是大方,本宫听说,李隆基不给你一兵一卒,也不任何粮草,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她的说话果然缓和了下来,不过言辞依旧很锋利。她刚才的气势被唐朝压制住了,心中憋闷得很,极力想立即扭转这种状况,开始在心理上攻击唐朝,这就是一种微妙的心理战,而她在这方面的修为的确也很深。就拿现在这句话来说,要说钱是皇上给的,没有人信,反是大笑话,要说自己贪污,又说不出口,叫人无法回答。
只要达到了使唐朝很难开口的情况,她的心理攻势就成功了。
好厉害的女人,但这点把戏,在经历过千人答辩的唐朝而言,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当初,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他可是班里出名的答辩高手,在全校辩论“上网有利还是有弊”一课题的时候,他站在反方,将对手驳斥得体无完肤。
只见唐朝微微一笑:“呵呵,在下这点钱,不是皇上给的,也不是贪污受贿所得,而是来自一场小小的战斗,您知道霍伤这个人吧,他是黄风山的马贼头目,见安西都护空虚,所以带了三万马贼进攻我,被鄙人略施手段,杀了个大败亏输,逃回阿拉伯沙漠中的黄风山去了。用来送阏氏和旭烈升大帅的礼物,不过是顺手牵羊之举,有礼节不周之处,还请阏氏谅解?”
罗兰阏氏语塞,本是要打击唐朝的自信心,削弱他的气势,想不到反给他这样一个提升气势的机会。
毕竟,罗兰阏氏早已经得到情报,西域著名的马贼霍伤带三万人马围攻安西都护府,被唐朝打得大败。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得靴声橐驼,一个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宫殿外似乎有人走了进来。
唐朝吃了一惊,这人显然还远在数是丈外,连面目都看不清,但这样沉重的脚步声就先已经传来了。
其实,这人的脚步声也不是惊天动地,而是十分的平和,一步一步之间,距离极大,落地的声音极微,但奇怪的是,在唐朝这样的人的眼里,就知道此人的武功十分厉害,已经可以颠覆轻重二字了。
落地无声,在至轻的脚步中蕴涵沉重之意,武功无疑已经达到不可思议的境界。
唐朝本还以为突厥乃是野蛮之邦,不会有武功绝顶的高人,所以并不在意下,现在一听这人的脚步声,就知道要是这人缠上了自己,突厥宫中的侍卫再一围攻,自己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武功到了唐朝这种层次的人,皇宫大内,龙潭虎**,在他的眼里,都已经算不了什么,尤其是他轻功绝高,一觉形势不利,自可随时抽身而走。他之所以连牛僧孺也不带,就这样孤身前来见罗兰阏氏,就是自恃即使谈判弄僵了,也可以全身而退,带了别的人,反而要出手照顾,掣肘手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旭烈升见过阏氏!”
这人到了罗兰阏氏十步之外的地方,微微的恭身,口中说道。
唐朝仔细的打量此人,见他身长九尺,脸上全是黑毛,微胖,眉宇之间有一种威严的煞气,自是久经战阵磨练出来的气质了。
“免礼,请座!”罗兰阏氏温柔的看着他,眼里似乎要滴出水来。
旭烈升随即坐下,眼睛在唐朝的身上扫了一下,随即闭上了双眼,似乎在思考什么。
“呵呵,在下安西都护唐朝,这位相必就是大名鼎鼎的突厥黑魔王中军大元帅旭烈升将军了?”唐朝先抱拳,心中暗笑,我刚才和他对视的时候忽然动用“神机眼”攻击了他一招,他猝不及防之下眼睛定然万分的不舒服,嘿嘿,要不然,他是不会闭上自己的双眼的。
要知道,武功越到了高深的层次,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气势上就可以打垮敌人,像唐朝先前运转周身气血震慑罗兰阏氏一样,但这样的震慑,对不会武功的罗兰阏氏自然奏效,对上旭烈升这样的高手则是起了不作用,所以他才运用了“神机眼”来攻击旭烈升,在气势上取得优势。
要知道,在双方谈判的时候,对谈双方的气势非常重要,往往可以左右谈判的胜负。记得李鸿章和英国人在签定《南京条约》的时候,英国佬为了打击李鸿章,带他到英国的军舰上参观了一下,见识了除了枪炮之外自然的力量,使他的气势更加低落,一举促使他签定了像“降低关税”和割让领土这样危害清朝根本的条约,成为最大的卖国贼!
这旭烈升的武功不凡,要是再给他借着皇室的威严向自己施加压力,即使签订盟约,也很可能对自己大大的不利,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唐朝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手中兵力空虚,急需要补充实力,才能够稳定西域的局势,不然的话,回纥、吐蕃、天竺、、契丹、大食这些国家都虎视耽耽的看着丝绸之路,没有相应的兵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就注定了要失败!
所以他知道这次的事情有点像与虎谋皮,但还是尽力的一试,实在不行,也要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而回,再想别的办法,毕竟,突厥才是自己在西域最大的敌人!
第六十一章伸量
旭烈升吃了这个暗亏,心中勃然大怒,但也甚是佩服,知道唐朝的武功厉害非凡,要是让自己用眼睛伤人,却是做不到,只得勉强按捺住怒火,向唐朝说道:“这为想必就是李隆基陛下的驸马唐朝了,果然是好表人才!”
他本来是一个威严持重的人,但现在一笑,却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里面。
“大元帅过奖啦!见过元帅!”说着微微一揖,有点像江湖上的礼节。
旭烈升如老虎一样的眼睛一直看着唐朝,有数十秒,眼中渐渐的露出诧异之色,这人的皮肤怎么这么洁白,就像是牛奶一样?
但他随即一笑:“好好,唐大人,听说您这次到固原,是为了和我们签订互不侵略的条约,还要借兵?”
唐朝立即会意,这人在来之前已经从传递信息的太监那里了解到了安乐宫里的情况。
“是的,我很有诚意,元帅和阏氏可以看得出来,我以安西都护之尊,手下有无数的公务,但我还是不远千里来到固原,为的就是向元帅和阏氏表明唐朝绝无侵占突厥国土之意,两国已经保持了十余年的安定,我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同时,我来到固原,也是为了探询辛干小可汗不辞而别的原因,不过我现在放心了,小可汗已经继承了汗位,请元帅和阏氏三思。”
他说了这话,作势就要离开,毕竟,该说的话说完了,剩下的就是这两个人商量该怎样对待唐朝了。
“且慢!”旭烈升挥手阻止了他的离开,“唐大人,我们突厥人生性淳朴,不像你们汉人多机心,你就老实的告诉我,你这样千里跋涉来到固原,是不是因为你岳父李隆基想要你乖乖在京中做驸马,所以不一兵一卒给你,这才使得你向我国借兵?”
唐朝哈哈一笑:“阏氏和元帅都问,我只好实言相告了,不错,的确是这样,我岳父李隆基不希望我在外面打打杀杀,害怕一旦有个什么闪失,他的小女儿就没有丈夫了,所以想找个借口将我贬官回去,我现在的确也遇到了麻烦,刚刚击败西域马贼霍伤,实力严重受损,一旦和贵国交战,肯定十分困难,所以已经做好一败的准备,这次来贵国,就是想商量互不侵犯的事情,好了,元帅和阏氏,你们最想得到的真话,现在已经证实了,你们有什么看法?”
这几句话,唐朝说得坦白,知道即使隐瞒,迟早还是要拆穿,不如直接面对。
“很好!唐大帅,我很希望相信你,可是却有点奇怪,听说你在安西都护府的兵力,不足一万人,我和霍伤对次交战,向有耳闻,他手下可至少有三万马贼,你怎么能将之大败呢?”罗兰阏氏一听,心中立即佩服旭烈升的头脑,不错,要是我们相信了唐朝的话,轻易出兵进攻,说不定还中了唐朝的陷阱,焉知唐朝这次到固原来,不是在实行诱敌深入的计策呢?
汉人多诈,这是她一直以来的观点,对汉人美女就更是深恶痛绝,恨不得全部杀死!
唐朝就悠然一笑:“为良将者,当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昔日的韩信,曹操,都是这样的人,我虽然比不上这些贤人,但自比于我大唐开国时的李靖,却是不敢妄自菲薄了!”
旭烈升脸上升起一种强烈的杀意,不仅是因为唐朝说的话很狂妄,更因为他提到了李靖,这个以前曾经将突厥民族杀得血流成河的人,这一直就是突厥民族的痛,想不到唐朝自比于他,显然其中除了炫耀自己之外,还有威胁的成分!
在突厥的皇宫之中居然还敢威胁自己,显示了强大了自信,这不由得使旭烈升不生气。但他随即在心中告诫自己,你要是轻易的相信了这汉人的话,那你就是蠢才了,哼,你说你是指挥能力绝顶,以区区一万不到的兵马,可以击败强大的霍伤,但辛干明明告诉我们,他还从雁门关调遣了五千精兵,这人的话,假中藏真,是个泥鳅一样的人物,可不要被他骗了,也许,他这是故意来示弱呢?一想到这里,以旭烈升的老谋深算,立即就想,他故意示弱干什么,莫非是在引诱我向安西都护府出兵,他安排好埋伏,好一举将我击败,到时候在李隆基那里立一个大大的功劳,听说这小子以前在岭南的时候干过不小的功劳,这完全有可能是疑兵之计;不过,他送我美女金银,数量不少,倒是不像骗人的样子,到底该不该相信他呢?
其实,突厥刚刚换了新可汗,害怕其余的元老,尤其是南院大王生查起来闹事,现在陡然向安西出兵,本就不是时候,还是先签订条约的好,像他这样的人,自然知道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不过,也不能答应得太过爽快,不然的话,倒显得突厥怕了安西都护府。
他知道,要是在别的时候,比如高仙芝在的时候,恐怕已经趁这个机会向突厥动兵了,唐朝可不是什么好鸟,以前在安西屯了近十万的兵力,控制丝绸之路,到处充当国际警察的角色,什么事情都要插一手,天幸在更换可汗的时候唐朝也更换守将。
其实,唐朝从西域撤兵的情报很早就传到了他耳中,但是都是嗤之以鼻,根本不相信,包括到了现在,他也不相信,李隆基真的会愚蠢到将丝绸之路拱手让给别国的道理,所以,当霍伤带领大军进攻安西都护的时候,他还是按兵不动,他就不相信这世上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果然,霍伤大败,逃回黄风山。
“呵呵,唐大帅真是少年豪放,本帅佩服,说的话也很有道理,不过,要本帅答应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还得经一个小小的考验!”旭烈升笑道。
“什么考验?”唐朝好奇的问,感觉到旭烈升果然是个人才,自己说话这样狂妄他都似乎没有听到,泥人一样。
“我们扳扳手,要是你能胜得了本帅,我自无异议,要是胜不了,那可就要屈唐大帅在突厥长时间做客了,哈哈!”
唐朝一惊,这老狗好无赖,居然是想扣留我,将我扣留在突厥?
不不,唐朝立即就否定了这个想法,要是真的要扣留我,怎么会和我扳手,他知道,突厥国中,崇尚武力,互相不服谁的时候,往往提出扳手的挑战,就有点像明清时候见面互相拉手伸量对方的武功一样,自己刚才一见面的时候就用眼睛伤了他,刚才说话又如此狂妄,自然已经大大的触怒了他!
他和罗兰阏氏自然有**,在心上女人的面前受了挫折,要是不找会颜面,那就不是男人了!
唐朝心中大喜,知道激将法已经生效,这人要和我扳手,显然是心中存了要签约的念头,然后在扳手的时候挫败我,以在罗兰阏氏的面前保持体面。
他这个时候的感觉,灵敏无比,甚至有时候能知道对方心中是怎么想的,就是到了儒家所说的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
唐朝现在距离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之的最高境界虽然还有一段距离,但是皮肤毛孔以及心灵的感应都已经远远的过常人。
“好!”唐朝不愿浪费一个字。
旭烈升倒是想不到唐朝会答应得这样爽快,他自知道唐朝的武功厉害,来自长安,唐手肯定厉害无比,武功可不同于力气,有些力气小的,反而可以轻易的战胜力气大的,就好象人用枪刀野兽一样,所以决定以自己之长,攻敌之短。他一向知道自己的力气,在突厥国中是出了名的,可以徒手举起一头牛,扳手更是从小纵横突厥惯了的,只要这小子接受条件,就要大大的羞辱他一番,以报刚才受挫之仇。哼,要是唐朝不答应,那谈条件的时候就好办多了,重新抢占了气势。
旭烈升微微冷笑,当先走出,说道:“跟我来吧,偏殿之中有扳座!”
罗兰阏氏的脸上了光,向唐朝微笑示意,她也很想看看这两个男人到底谁是英雄。
女人都喜欢看男人争夺,更喜欢他们为了自己争夺。
唐朝心中冷笑,哼,想看我出丑,那不是笑话是什么,但却不动声色,心中已想好应对之法,但同时又明白了一个事实,旭烈升在皇宫之中能这样自由的出入,阏氏还专门给他设立了扳手的扳座,两人的**,恐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偏殿中有一个半人高的扳座,上面垫了牛皮作为垫子,上面有些地方光滑得很,显然旭烈升经常在这里和人扳手。
唐朝见旭烈升急不可耐的脱下了外套,露出袖子,笑了,也如法炮制,他并不想忽悠罗兰阏氏。
他的手晶莹,洁白,不像旭烈升那样强健粗犷,似乎比处*女的身子还要柔弱!
罗兰阏氏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是在看着一头待宰的羔羊,唐朝的肩膀一裸露出来,一个完美的少年的身体出现在罗兰阏氏的面前,终于打动了罗兰阏氏这个爱好广泛的女人!——
像唐朝这样的男人,她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所以她不愿唐朝受人宰割,阻止了他:“唐大人,您不是旭烈升元帅的对手,你只要答应我,在皇宫之中陪我五天,教我汉人的诗词歌曲,我就答应你的请求,你这个人生来就是一个书生,可不能比武,我到时和你签定条约,并且看你的表现,是否借兵一万给你!”
唐朝哈哈一笑,一下子就看到了这罗兰阏氏的心里去,这婆娘也是一个践货,看到特殊的男人就想占有,于是立即拒绝了她:“谢谢阏氏,不过,也许我不会输也说不定!”一笑下场。
旭烈升本在担心阏氏看上唐朝,但听了唐朝的话,心中落下一块石头,将一只手竖在垫子上,手上的肌肉暴露出来,像一条条的蟒蛇,喝道:“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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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保存颜面
唐朝随即举起了自己的手,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的手臂上生了一种奇异的改变。他本来光滑绵密的手臂,看去弱不禁风的手臂,居然强大了起来,陡然间像是一被压缩的海绵反弹了回来,变得青筋暴露,一条条的静脉血管像是无数的小青蛇,闪着长信,随时要扑咬人一般。
这个时候,唐朝的脸色也变了,变成了青黑的颜色。其实,善于观察的人都会看到,现在的唐朝和转眼之前的他,生了很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那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而是一个狰狞的机甲战士,他的身体也似乎膨胀了起来,变得强大无比,浑身透露出凶悍,狂霸的气息!
旭烈升在刹那之间就感觉到无比的恐怖,他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一个人,怎么能一下子由书生变成了魔王?
罗兰阏氏的眼里了光,他显然震惊,但是她却并不在乎,她的内心之中,其实反而希望唐朝获胜。旭烈升在国中已经胜得太多,不能再胜了,任何人的心中,虽然佩服强者,但是还是希望能打破他的记录,不让他一枝独秀。
这是人们心中一种微妙的心理,其实反应的就是真实的人性。
泰山一样,唐朝的手臂举起,有一种巍峨的感觉,抓住了旭烈升的手。
吃紧!这就是在瞬间的事情。
谁都知道要抢占先机,就好比高明的摔交者,要抢占位置一样,旭烈升在突厥扳手纵横无敌,手段厉害非凡,倒不仅仅是因为他力气巨大,更因为他的技巧。这虽然是一门小小的技巧,但是他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将这一技巧掌握得炉火纯青。
唐朝吃了亏,手臂受到他如山的威压,微微的倾斜。
其实,唐朝现在的臂力,进入化境之后,全身都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气血比一般练武的人加倍的凝聚,力大无穷,在本力上已经可以越旭烈升,他正是因为这一点而有恃无恐,想不到扳手虽然是小技巧,但是其中却有一个小小的要领,就是翻腕。
翻腕在扳手之中还有一个名称叫做“断手摔”,那是相比于摔法之中的一种刚猛招数,意思是运用得好的话,可以将人的手活生生的扳断!
人的筋骨,进是平常人的筋骨,尤其是手臂上韧带的力量,都能承受数百斤,即使你能一拳将他的骨骼击碎,但是却不能将韧带击裂,会扳手的高手韧带的力量,有时候可以达到两千斤。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古代大力士可以举起千斤重的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的骨骼被千斤鼎一压,也是粉碎的命运,但是韧带和手上的踺子肉强健无比,却能将千斤重物举起。
会扳手的人,就是利用了韧带的之中原理,一旦抢先,就可以将敌人压制,最终采取不同的策略,将敌手击败!
一上手,旭烈升靠着娴熟的扳手技巧将唐朝的手压制住,心中大喜,你的力量虽然恐怖,但是不明白技巧,输定了!
一旦占了这点先手,更是绝不放松,排山倒海一般的力量压将下去,务必要将唐朝一举压服。
唐朝当此危急之际,本能的反扳,如一张弓,将弓弦绷得紧紧的。
旭烈升得意的一笑,他正是要唐朝这样,现在他战局先手,只要持续的施压,唐朝就算臂力比自己还强大,还是一个输的命运。
扳手的时候,占据了先手之后,就可以使用不同的力道来引诱对方,因为,手分无指,五个指头分别掌握着力量的分布,每一根手指力量的变化,每一根手筋瞬间力量的爆,都可以改变运力的方向,占据优势的人,自然可以从中随意变化,从而使处于劣势的一方穷于应付,最后一举击败!
这是旭烈升在千百次的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相比于武功而言,的确是厉害得不能再厉害的绝招了。
唐朝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了这种压力,他也在瞬息之间感觉到对方的力道变化了七八次,每一次下压的力道都略有不同,稍微一个抵御不慎,就是被压服的命运。
扳手的胜负,自然是以将对方的手扳得被压制到垫子上为胜。
唐朝也在刹那之间开始惊叹这旭列升的老奸巨滑,竟然不和自己比武决雌雄,而是选了这样的一种方式。他知道,在这样的一种游戏规则之下,自己的臂力虽然略强于敌手,但是一上来处于劣势,却是不易扳转过来。
毕竟,先手就是先手。就好象象棋比赛的时候,掌握了先手就掌握了对局的主动权,可以抢先变化,变招,至少可以取得兵卒的领先,运用得好,就是得大子马炮的收获,然后几举击溃敌手!——
旭烈升连运了十九道巧劲,想不到都被唐朝准确的感应到,以相应的力量一一的化解,连唐朝都开始有些佩服自己,居然能抵挡这样狂风暴雨的招数。
旭烈升的额头上微微见汗,他想不到唐朝竟然如此难缠,在他一生之中的扳手对决之中,从来还没有遇到像唐朝这样的敌手——败而不倒,明明已经占尽优势,却就是不能压服对手!
唐朝经过了这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明显的感觉到对手放松了进攻的步伐,他知道,这是对手力气消耗过大之后一个缓冲期,再过得一会就会重新凝聚起内力,向自己动新一轮的进攻。
但唐朝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手腕一转,如巨大的磨盘,刺激得双方的手上韧带出祗噶刺骨的声音。
唐朝现在已经进入化境,手上身上有无穷的力量,换句话说,按照唐朝穿越前的观点,这就是身体脱胎换骨之后,人体的新陈代谢比以前加倍的厉害,呼吸之间就可以重新找到最强的力量,有无穷无尽强悍的力量。
不行!不能让他翻腕成功,那样的话,自己可是前功尽弃,自己还处于劣势。
以旭烈升娴熟的技巧,自是明白这其中的关键,不等内息调整好,用出全身的力量,再次的进攻。
两人纠缠在一起,好象两条来自洪荒的大蟒蛇,剧烈的缠斗。
唐朝开始微笑,就在一刹那之间,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输掉这场较量,因为他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应,——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运力的大小,包括对手身上每一根筋的抖动,每一个毛孔的变化。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先前,在他抵挡住对手十九道力量的攻击之后,他就在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异的能力,能够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力量位置方向虚实等等。
但现在,醍醐灌顶一样,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原来,一个人的武功进入了化境,不仅仅是身体上脱胎换骨的变化,铜筋铁骨,力大无比,还有感觉上的无比灵敏。在激烈的战斗中,尤其是两人比武的时候,能够准确的感受到对手每一个毛孔的变化,就不用说敌手运力的变化了,肯定是明查秋毫。
唐朝于刹那之间明白了师傅孙思邈以前说的话,化境的高手不怕偷袭!
原来他武功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能理解,但现在却豁然明白,原来是这样,一旦武功入化之后,全身的感觉变得灵敏无比,居然可以不用眼睛耳朵,只是单纯的身体毛孔感应,就能准确的判断出敌手的招数。
怪不得,怪不得自己在刚才旭烈升连续十九道的攻势下没有崩溃,原来是自己的毛孔感觉到了对手运力的方向,因此事先准备,每一招都是有备而,哪里有什么漏洞——
现在,旭烈升被自己打乱了内息,不出一盏茶的时间,肯定是力尽被执的局面。
就在这样的时候,唐朝微笑道:“旭大帅,果然厉害,我们平手言和怎么样?”
旭烈升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了出来,对手在这样强大的对决中,居然能从容的开口说话,这是何等深湛的功力?
也在这一瞬间,他万念俱灰,知道不收手的话,自己迟早会被唐朝磨死,力量一减。
唐朝的感觉灵敏无比,立即脱出了他的掌握,浑身气血一收,立即就恢复了翩翩公子的样子。
“好好!果然是有志不在年高,英雄也可年少,唐朝大人好功夫!”
这个时候,他可是由衷的感谢唐朝,说道:“好,平手!”
他内心无比的清楚,再比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唐朝这是给足了自己的脸面,可不能见好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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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订盟
罗兰阏氏虽然看不懂武功的奥妙,但见唐朝能在扳手的时候从容的说话,也知道即使是平手,但唐朝显然已经占据了上风,一阵心喜,同时更惊于唐朝皮肤的变化,仅仅就在这一瞬间,唐朝的皮肤又恢复了她刚见到时候的晶莹洁白,玉一般,似乎皮肤上有无数的光华流动,宝相庄严。
这个时候的唐朝,看上去,有一种仙人的感觉,飘飘出尘,身上洁净无比。
其实,这也不希奇,到了唐朝这样的武功,全身的代谢能力常,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杂质都排出体外,身上的毛孔浓密,细腻,也就是古代小说中所说的6地仙人。只不过,以前的小说中,都加上了道士做法,佛家传法的因素,这才蒙上了神秘的色彩。现在的唐朝,只要稍稍包装一下,保管比悟清真人更像一个仙人,要是在长安上流社会,一定是像乐圣李龟年一样出名的人物。
“阏氏,唐大帅远道而来,我们应设宴款待,有什么国家大事,正好在席间畅谈,不知以为然否?”旭烈升随即说道。
罗兰阏氏微微一笑:“准奏闻,请!”,说话的时候,摆出一种很幽雅的姿态,腰肢像是杨柳一样轻柔。
多么媚艳的女人,虽然将身体隐藏在衣服里,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朝看着他的时候,就好象她什么也没有穿。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像诗人做出的有意境的诗,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已经将自己的身体修炼得使男人产生一种绮念的意境,的确是一个绝代的尤物,怪不得两代可汗都抵挡不住这女人的诱惑。要知道,新可汗是完全有权利另外选择美女作为自己的阏氏,而不必选择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辛干可汗却选择了自己的母亲,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魅力!
旭烈升让唐朝走在前头,向举行国宴的地点——红园走去。
红园坐落在固原的一处十分低洼的所在,四周都被皇宫的房屋包围了,并且最令人向往的是,红园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温泉,地气很重,虽然在这隆冬之际,还是百花盛开,鸟语间关,十足的一处人间仙境。
唐朝哈哈大笑:“杜甫说得好啊,‘此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想不到突厥的皇宫,居然比得上我大唐的御花园,妙妙妙!”
罗兰阏氏看着唐朝的时候,眼里忽然似乎滴出了水,她实在有些喜欢,武功如此强悍的一个人,出口都是典故,文才看来也不低,文武双全,又这样年轻,新灵公主这丫头倒是好福气,竟然将他找为驸马!
历代的女统治者,女王,幕后掌握实权的皇后,拥有了人间的荣华富贵,极品权势之后,没有一个不喜欢男色的,俄罗斯帝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英国伊丽莎白女王,还有武则天,都是这样的人,一旦丈夫死去,她独揽大权,心灵上和**上就会觉得无比的空虚,自然要找男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只要是女人,荷尔蒙分泌正常的女人,都有这方面的浓厚的**,想当年,杨国忠的舅舅张宗昌、张易之兄弟都是武则天的男宠,两人也是相貌俊美,皮肤白净,而且能歌善文,风度翩翩,不由得老年的武则天不喜欢。
旭烈升虽然和罗兰阏氏有染,但那只是一种利益上的结合,并不是喜欢这样粗犷不文的男人,现在一见到唐朝的绝顶容貌,顿时灵魂失守,喜欢上了他。这也难怪,她先前和唐朝单独谈判的时候,心神就受到唐朝的压迫,再加上看到唐朝英雄一样的和旭烈升打成了平手,自是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因为她的心灵,正是有生以来最为脆弱的时候。
许多古代的小说都写有些狐仙在变成女人的时候,把别的男人弄得油尽灯枯而死,其实也是一个相同的道理,因为狐仙一方的阴气太强大了,使你的心灵和根本受到削弱,到了一定的时候,自然是死亡的结局。
旭烈升见了罗兰阏氏的眼神,心中自然立即的感应了她的变化,但是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受到这样重大的挫败,心灵本来脆弱,再加上自己最喜欢的女人似乎看上了唐朝,这顿时就使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沮丧的感觉,心灵失守,忽然说道:“尊敬的阏氏,本帅心中忽感不舒服,想回府休息一下?”
“好的,你去吧!”阏氏欣然的答应了,这个时候,她的一片心思,都在唐朝的身上,闻言顺水推舟。
“唐大帅,在突厥,阏氏的话就是圣旨,签定条约和借兵的事情,用不着本帅了!”说完,哼了一声,郁闷而去。
无论是谁,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为别人神魂颠倒,心中都不是个味儿,但他总算想到唐朝刚才不胜之恩,心中平和了点,一回府的时候,就和唐朝刚刚送他的两个汉人美女巫山**,以派遣自己的郁闷。
罗兰阏氏掀起了玉臂,举起了翡翠酒壶:“来,唐朝,我敬你一杯,听说你在大唐的时候,和玉真长公主关系很密切,先前我还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你的确是一个能使任何女人着迷的男人!”
唐朝心中一震,看这阏氏的意思,是想我做她的小白,这显然不行,一旦有一点点风声传进了李隆基的耳朵里,他就会勃然大怒,然后不管自己在西域立下多大的功劳,都会以自己风流好色为借口,也他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历代的官家,娶了公主,都是过得战战兢兢的,在自己家里玩玩小妾,那没什么,但要是出去乱来,可是天大的罪名——有辱皇室的威严!
“谢阏氏!”唐朝很拘谨,不敢多说话,只是举杯和她碰了一下,一触即回,仰头干了。
“好爽快的男人!本宫见你天庭饱满,印堂红光闪烁,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将来是个宰相之才,但眉宇之间隐隐有黑气透出,似乎现在正经历危险,来,我看看你的手相?”
这女人竟然知道不少相士骗人的把戏,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抓住了自己的手。
以唐朝的聪明,自然知道这婆娘先前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幌子,想和自己肌肤接触才是真的。
在唐朝还没有决定该怎么做的时候,罗兰阏氏抓住了他的手,反复的摩挲,眼里出惊叹的神色:“你的手相贵不可言,我刚才看错了,你不仅仅是宰相之才,而是一个,一个帝王的命啊?”
唐朝吃了一惊,他心中虽然有野心,将来也觉得有把握做上南诏的皇帝,但他实在想不到,这个突厥国的阏氏竟然也能从手相上看出,一般的相士,恭维人的时候最多能说的就是宰相,从来没人敢说能做皇帝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但罗兰阏氏说了。
“为什么,手相能看出来吗?”唐朝有些吃惊,感觉到了她滑腻的手掌,柔若无骨,有一种使男人不安分的因素。
“当然,本宫精研相术,您的掌纹,长而直,浮凸外露,粗大精状,贵不可言,是最上乘的手相。”就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将唐朝的手掌捧起,轻轻的放进了自己的怀里。
这虽然在她做来像是一个随便的动作,但在唐朝的眼里,这无异于是晴天霹雳——她这是在勾引我!
唐朝立即明白了这一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不愿意将手抽出,甚至还有侵略的冲动——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坐怀不乱,控制力强的男人了,他早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男人面对此情此景的时候,都会产生冲动,更何况,唐朝的指间,现在感觉到了罗兰阏氏那包在衣服里的颤抖的**。
“对不起,阏氏,本帅今日前来,是要签定这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至于借兵的事情,以后再谈吧,来,拿出可汗的玉印,盖个章,我们再谈私事好吗?”唐朝忽然清醒,从怀里拿出早已经拟订好的条约,在那上面,清楚的签了他自己的名字——
罗兰阏氏吃吃的笑了:“好,本宫就和你定个盟约,然后,你可不能让本宫不高兴哦?”,她的眼睛似乎在滴水,一种暧昧之意暴露无遗。
“好的!”唐朝答应得很快,但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女人虽好,但毕竟比起新灵公主,还是差了一截,自己可不能舍大而取小,一旦签了盟约,凭自己绝世的轻功,当可以轻松离去。
“凤言,去将可汗的玉玺拿来!”罗兰阏氏随即吩咐道。
一个贴身宫女应声而去,一转眼的时间,已经捧着一个四四方方,大约三尺来长的盒子来到了阏氏面前。
这其间,阏氏和唐朝说了一话,笑了一次,那种**的笑。
只见她喀嚓一生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四方的印绶在唐朝递给她的纸上重重的按了一下,出一声轻响,然后,向唐朝嫣然一笑:“唐大帅,本宫已经满足了您的要求,现在,请随我去看一件我大突厥的宝物吧,可以吗?”
唐朝将盟约装进口袋,本想不告而别,因为害怕这女人夹缠不清,但想不到的是这女人居然叫他看宝物,这可是一件很礼貌的事情,要是当着这些宫女太监的面拒绝了她,可是大大的损伤了她的颜面,只得喝干了杯中的酒,点头:“那好,我就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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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宝物动人心
罗兰阏氏娉婷的当先带路,一路香风缭绕,将唐朝带到了一处美伦美奂的屋宇前,然后,吩咐很后的太监不要跟来,只带随身的宫女一人以及唐朝进入,巧笑嫣然:“唐公子,这就是我的海棠别院,可好看吗?”
唐朝这才注意到这里到处都是开得火红的海棠,有一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四处的花香比先前的温泉处更为馥郁,忍不住惊叹,当上一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的确是荣华富贵,一般的人,哪里能享受这样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
“凤言,你带唐公子到海棠居之中,我去去就来!”她微笑的对唐朝说道。
“阏氏不是说要我看宝物吗?”唐朝有些焦急,“唐公子”,似乎过于亲热了,再加上现在身边太监也没有一个,只有一个娇媚得很的小宫女,他隐隐的已经感觉出不对,想趁早抽身。
但罗兰阏氏轻轻的抓住了他的手:“唐公子,当然有宝物,您先不要急,待会就知道了!”
唐朝忽然之间感觉这女人吹气如兰,身子也像是要靠近自己的怀里,心中大为吃惊,怎么回事,这女人明明已经三十好几的人了,但为什么身上的味道,还是十**岁处*女的香味?
李莲和文姜以前都是这个年纪的处*女,他当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的心中疑惑起来。
“唐公子,请吧,嘻嘻!”见唐朝似乎被阏氏迷惑得神魂颠倒,这个叫凤言的宫女掩口娇笑。
唐朝这才回过神来,现罗兰阏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脸色红了红,跟在她的后面,向前走去。
一路的曲廊,屋宇精致,直到将唐朝带进一处出醇厚香味的屋子,这宫女才说道:“唐公子,到了。”
这间屋子里只有一张椅子,地下是红色的地毯,都是一朵朵的牡丹花,鲜艳欲滴,但此外却再无一物,只闻到比在外面浓烈十倍的花香,人在这里里面,仿佛拥抱着整个春天。
凤言就道:“唐公子,阏氏吩咐了的,要你一个人在里面看宝物,我可要虚掩上门?”
这宫女笑得似乎天真无邪,但同时又有种暧昧的意思在里面,有阴谋,但似乎又不像,正在唐朝犹豫不绝的时候,凤言已经关上了门,不过果然是虚掩,还可以看到外面的天光,他顿时放了心,冷笑的想,别说是一扇普通的门,就是铁板钢板,又能奈我何?
当下心中再无戒心,看四周的景色,微微有些失望,除了这屋子实在很大之外,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只要闭上的眼睛养神,感受着这如醇酒百秒年的芬芳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唐朝忽然睁开了眼睛,感觉到门口有轻微的脚步声。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看到了一副使自己终身难忘的景象!
她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哦不,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他,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他看到门口进来一个绝丽的女人!
她轻轻的进来了,进来的时候,轻轻的关上了门,门外随即喀嚓一声,似乎有人上了锁,于是,这间屋子,就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
喀嚓一声,灯光亮了起来,是那种最纯的松油等,本来黑暗的屋子一下子亮如白昼。
这个女人微微一笑:“唐公子,让您久等啦,真的万分的对不起!”
这女子的盈盈的向自己一福,婀娜的腰肢像是风摆杨柳,轻盈流畅,有种临风飞翔的感觉。
“阏,阏氏,原来是你?”唐朝的声音都颤抖了,他实在想不到,穿上宫装的罗兰阏氏,会是这样一个美丽到骨子里的女人,许多人都说世上有祸水,说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唐朝突然的感觉到心动,他并非圣贤,食色,性也,也就在这一刹那间,一股热力自他小腹间升起!
这实在是一个能勾起任何男人兴趣的女人,一个绝代的尤物。
她现在穿着轻纱作成的宫装,洁白如玉的肌肤微微的暴露在柔和的光线里,裙椐很短,这使得她下面的身体有些白得耀眼,这使得唐朝不敢再往下看,他知道,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就会做出禽兽的事情来。
他当然知道罗兰阏这样对待他,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男子汉大丈夫,当以国家大事为重,岂能耽于美色,况且,这虽然是一个美丽性感绝伦的女人,但是毕竟名声不好,既是两代可汗的阏氏,又和旭烈升元帅有苟且之事,想想就觉得恶心。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运起《括苍山武经》上的内功,强行将自己的心情平息下去。
这个时候,他看着宫装的罗兰阏氏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绮念,毕竟,她的穿作虽然很前卫,但是却是很自然的,不会被流俗之人认为轻佻,就是出去接见臣民,也无可厚非,只是因为她美丽性感了,这才使唐朝这样的人一见之下都忍不住心动。
“宝物,宝物呢,我想见了宝物就走,对不起?”唐朝忽然有些口吃,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这个女人强大的吸引力使得他心中脆弱,知道还是及早离开的好,不然一个不小心,恐怕就会是被诱惑而沉沦的下场。这样的事情,不管对自己,还是对阏氏,其实都是不利的,他很理解,这个女人其实也是被自己吸引了,有点疯狂的味道,想到先前旭烈升元帅离开的时候看着自己那火热嫉妒的眼光,唐朝就知道,要是真和这个女人有了什么,恐怕订立好的盟约也会破裂,更谈不上借兵的事情了。
但人就是这样,尤其是像罗兰阏氏这样有极大权力的女人,觉得整个国家都在自己掌握之中,有什么好的东西,一定得自己得到,就是这样的心理,使得她即使觉得旭烈升会不快,但是还是情不自禁的施展了感情的攻势。
要知道,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在这样的时候,就等于解除了安西都护府的威胁,于唐朝来说,就等于是解除了心腹之患,她一口就答应了,可见这阏氏对自己,是怎样的一种迷恋了。
正是感于她的恩情,唐朝才和她一起到了海棠别院,想看了宝物之后就走,想不到却是阏氏想和自己单独待在一起。
但这个时候,罗兰阏氏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翩翩的舞了起来,峰峦壮丽,如惊鸿一瞥,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光艳四射。
就这样,罗兰阏氏翩翩的来到了唐朝的面前,跪下,朦胧了双眼,梦一样的说道:“所有的人都说,本宫是突厥的珍宝,过一切的珍珠宝贝,唐公子,您觉得他们说错了吗?”
没有没有!唐朝在心中疯狂的叫了起来,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女人狂热的吸引力。
不错,这女人的确是突厥的珍宝,虽然汉人的美女多得很,但是能比得上她的,却是寥寥可数,不可否认,要是自己还是一个纯情少年的话,说不定面前就算有金山银山,也会疯狂的爱上她。
“没有,的确没有,不过,我已经看过珍宝,我想想告辞了。”他终于说道,用了自己全部的能力。
“不行,唐公子!谢谢你的称赞,无论如何,你要看了这段舞蹈之后才能离开!”罗兰阏氏温柔的说道。
于是,唐朝睁开了眼,看到了世上最美丽的图画。
然后,一切都朦胧——
当唐朝迷迷糊糊的走出突厥皇宫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甚至觉得刚刚生的一切是一场梦。
他也不知道以自己化境高手的能力,居然能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在那个海棠别院的宽大的屋子里那种馥郁的花香,原来是一种**。
再强的高手,纵然不怕毒药,因为可以将剧毒从经脉中逼出,但也怕**。
唐朝自从武功大进之后,从来没有使用自己以前特制的**“一阵风”了,想不到自己这个使用**的大行家,现在居然着了别人的道儿——
有谁能够想得到馥郁的花香之中,竟然藏着厉害之极的**。
自己被迷之后干了什么,就是不用想也知道,哎,想不到罗兰阏氏竟是这样一个强硬的女人,一个占有欲这样强烈的女人!
她应该不笨啊,却为什么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旭烈升肯定有耳目在朝廷里,一旦知道她如此放荡,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几乎就在刹那之间,他看到了怒气冲冲,全身披挂的旭烈升,在这位突厥元帅的身后,是一只三千人的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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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契丹之围
唐朝自然知道这男人为何如此恼怒,但站在当地,动也不动,静待旭烈升走上前来,神色不变,故意惊讶道:“大元帅为何如此怒气冲冲?”双手一拱,如渊之沉,如岳之峙,自有化境高手的风度。
旭烈升就道:“你在皇宫之中一晚不归,在干什么?”,他这个时候有点气急败坏的感觉,就好象是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了。而事实也是这样,自从可汗死后,他向来把罗兰阏氏看成自己的禁脔,想不到唐朝胆子这么大,竟敢横插上一脚。
男人不能忍受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一般的女人也还罢了,到处都是,也不在乎,杀了扔了,不过是一件破衣服,但是罗兰阏氏却是他深爱的女子,就算明明知道是她的错,是她勾引唐朝的,但是还是来找唐朝算帐。
唐朝在穿越前的时候经常见到母亲张翠花看焦点和相亲这些节目,不少的男人在现自己妻子有外遇之后,不是找妻子算帐,和她一刀两断,开始新的生活,反而是贪恋**,死活要和妻子在一起,不管她的错误,而是去找外面勾引她的男人,把这个男人看成罪魁祸,深恶痛绝,甚至干出杀人的事情来,其实仔细想想,又何苦来,男人要有志气,要有追求,曾经深爱的妻子红杏出墙,何不努力的奋斗,混出一个男人的新天地,哈男儿志在四方,相信到时候一定有可爱的女子来到你的身边,慰藉你干渴的心灵,让你找回男人尊严!而要是莽撞的杀人捅黑刀子,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无论你以前多么的深爱她,都应该放下,放不下,你就不是个男人,放不下,就永远没有找回自己尊严的时刻。
男人要活得有自尊!
也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开始鄙视起面前的旭烈升元帅来,你有胆子,为什么不去皇宫之中向罗兰阏氏兴师问罪,却来气势汹汹的威胁我?
“我能干什么,罗兰阏氏要求我去看宝物,这就看了一晚上了宝物,如此而已。”
唐朝悠然的回答,觉得这回答绝妙。
“宝物?什么宝物能看一晚上?”旭烈升见唐朝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神情一疑惑。
唐朝就轻蔑的一笑:“突厥国中,阏氏的事情,你凭什么管?你要知道,你仅仅是突厥的北院大王,统领兵权,可管不到后宫之事,再说了,阏氏召见我,乃是召见唐朝的使节,国家大事,岂是你能随意猜测的,要是外面传出什么风言风语,你担当得起?”
这几句话咄咄逼人,使得旭烈升心中顿时升起一种犯上的感,他不由得想,虽然罗兰阏氏是我的女人,但是这并且,毕竟这是秘密的,我这样名目张胆的拦截唐朝,的确很容易被人误解,并且,阏氏就在在后宫之中留宿唐朝,名义自己还是管不到,自己这样做,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好好,唐朝,你好口才,我也很佩服你,你放心,我不日就将带领铁骑到天山狩猎,还请多多留意!”
好厉害的人,果然不是个好勇匹夫,立即就将我的气势打压下去了。要知道,自己现在最害怕的就是突厥骑兵,他却偏偏用骑兵来威胁自己,的确是看到了自己的弱点。
当此敏感的时刻,唐朝立即决定,不是硬来的时候了,他虽然说得客气,到“天山狩猎”,其实就是要带兵进攻自己,他知道,他这样的大帅,一旦稳定住突厥的形势,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向唐朝开战,现在可不是和他硬碰硬的时候,脸色忽然转为柔和:“大元帅,你我经一扳手之后,惺惺相惜,但你却不能无端猜疑,这样的话,不仅我脸上无光,就是阏氏,脸上也是无光,旭大元帅,您也不想想,我唐朝一介使臣,难道敢孤身一人在宫中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错,我正是看了一晚上的宝物,至于是什么,你去问问阏氏不就得了,我把大元帅看成兄弟,顺便奉劝您一句,生查是南院大王,知道你这样带兵在城中横行无忌,恐怕又是一个大大的攻击你的把柄,现在辛干可汗刚刚继位,大元帅不应制不安的因素,而应该先稳定住突厥形势,至于你以后带不带兵到天山狩猎,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这些话,合情合理,顿时将旭烈升说动,不错,我这样带兵阻截唐朝,的确会被生查在朝堂上攻击,再说了,即使阏氏和唐朝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自己要惩罚她,也不应该闹得固原满城皆知。
当下示意手下让开一条路,放唐朝去了。
唐朝暗中叫声好险,自己武功虽高,但是由于面对的是大军的包围,要是遇上一个和自己武功差不多的缠住自己,恐怕将是被擒的命运。谁也不能轻视一个民族的力量,说不定突厥军中就有一个武功和自己相差不远的,而且很可能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能靠着绝顶的轻功逃走,也必十分狼狈——
唐朝回到突厥国家宾馆,将盟约已经签订的事情向牛僧孺等人分说明白,众皆称赞,想不到唐朝的动作这样的快,竟能在短短两天之内就将这件最严峻的事情搞定,唐朝苦笑,命令大家立即启程,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心想,这次虽然签定盟约,但因为有罗兰阏氏昨天晚上那些事,旭烈升恐怕会记恨于心,所以借兵之事,索性就放弃了,毕竟,明知是与虎谋皮的事情,还是不要空耗心力的好,同时也吃惊于罗兰阏氏的手段,别看这是一个不会丝毫武功的女人,但却能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也算是一个厉害的人了,知道旭烈升即使当面质问她,她也很可能编造出谎话来说叫唐朝看了什么宝物。也许。旭烈升元帅还不一定敢,罗兰阏氏毕竟是现在突厥最有权势的女人!
牛僧孺早已经按照的唐朝的意思将骆驼卖掉,做好好临走的时候的准备,现在一声令下,全部骑马,只叫班林带十个精兵在后,将那没有送出的六个美女缓缓押回安西都护府。
唐朝虽然中了**,醒来之后身体却是无碍,因为一马当先,赶回燕然山。
行军刚到一半的时候,正遇上前来突厥报信的信使,呈上安西现在的形势,唐朝才知道已经是危在旦夕。
原来,霍伤在黄风山做了简单的休整之后,还不死心,收罗失散的马贼近万人,重新聚集起近两万的军队,更以重礼买通了契丹领椰律雄姿,出契丹兵一万,两面进攻,务必要拿下安西都护府,控制丝绸之路,建立像阿拉伯那样横跨欧亚的帝国。
此人武功绝顶,抱负更是远大,不是那种一遇挫折就灰心丧气的角色。
就在五日之前,黄风山的马贼和契丹的椰律雄姿已经带领人马抵达安西都市护所在地,舍瓦兵力空虚,按照唐朝走之前的吩咐,无论如何绝不开关决战,拖住了霍伤,现在已经攻下了安西的三坐屏障之中的两坐,红土和戈壁城堡,只有云门城堡在隆多的拼死坚持守之下没有失守,但霍伤武功高强,更兼契丹人悍不畏死,以优势兵力轮番进攻,要不是霍伤带领大队人马依旧进攻安西都护,要使唐朝军队尾不能想应,各个击破的话,云门城堡区区五千人的守备,恐怕已经失守了也说不定。
但就算隆多神勇,弓箭厉害,但是契丹兵死了一批,又上一批,竟似乎生命不是自己的,已经将隆多拖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在这样的时候,他只好派人冲出重围,将交战的情况向舍瓦和唐朝分说,请求援兵。
你道这契丹人为什么不怕死,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凶悍,是化外的部落,而是因为高仙芝走之前曾经带兵狠狠的屠杀过一次契丹部落,杀人抢劫无数不说,更将契丹的女人抢走无数,想想,以当时高仙芝手上庞大的兵力,干这种坏事,天下又有谁能挡得住他?即使有人向李隆基参他一本,他这样的人,自是随便都可以找一个借口搪塞过去,不过这样一来,这就和契丹民族结下了深仇,他们当然不管现在的统帅已经换了,自是对欺负他们的唐朝军队深恶痛绝,死命的进攻,戈壁城堡和红土城堡本来坚固,但都是被契丹人这样不顾性命的攻下来的。
打仗的时候,最害怕遇到的就是这样的哀兵,所以有人说哀兵必胜,唐朝穿越之前就关注了伊拉克足球夺取亚洲冠军的奇迹,经过伊拉克战争之后,伊拉克足球已经可以说是死了,没有薪水,缺乏训练,拿不出钱,就是出来参加亚洲杯也是千里跋涉坐的大巴,因为没钱坐飞机,外教都没有薪水的,义务执教,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就是不输个5:o,也已经可以向国人交代了,但他们夺取了亚洲冠军。
这就是哀兵的力量,即使以弱对强,他们也极有战胜的可能,更不用说现在是以强对弱,要不是城池太过坚固,隆多太过厉害,他们或许早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
高仙芝自然不是个好人,他自然要给他的后任安西都护留些困难,这样的话,后任不断的因为战事向朝廷求兵求粮,他的价值就显现出来了,也许到时候,还是只有他高仙芝能镇压住局面,又派他回去。他早年其实很想回到朝廷担任左仆射,但自从没有争过李林甫之后,他就知道,李隆基现在昏庸,即使回朝也不一定能成功,不如在边关做个大帅,手下有雄兵十万,到时候一旦朝廷有变,自己提一旅之师回到长安,就可以学当年的董卓,废立皇帝,或者干脆学司马炎,自立为帝王,天下在掌握中。
他不在乎伤天害理,不在乎杀戮,他一向是一个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唐朝明白这些形势之后,心急如焚,带领牛僧孺和辛白江星夜赶回云门城堡,他知道,有舍瓦的绝世武功,再加上城墙的无比坚固,安西都护府当能再坚持一段时间,当务之急是解了云门自围。
他带领五十余骑兵赶回云门城堡的时候,正是月上柳梢时分,途中累死了三十余匹健马,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人困马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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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步兵凶猛
这个时候,唐朝知道,即使有战机,但也不易把握,于是叫五十骑兵都就地歇息,以便恢复体力。
就在这个时候,远远看到月下数十骑拥来,当先一人**着上身,面黑身长,就在月光之下也觉得此人黑如煤炭,他身边稍微落后一步,是一个汉人儒生模样的人,两人的马跑得极慢,似乎是在商量什么。
唐朝害怕暴露,早叫这五十人都藏在树阴里,马也藏在树阴里,并且用布包住了嘴巴,原因很简单,云门城堡之外都是契丹人的天下,有上万的大军,一旦自己这五十骑被现,被包围,那就是一个死的命运,除了唐朝和牛僧孺极有可能仗着武功杀透重围之外,并没有丝毫的胜算。
所以这数十骑兵奔来的时候,没有现藏在树阴里的唐朝兵马。
一明一暗,这就是胜负的分野,唐朝心中大喜,已经看出当先这黑面长身之人似乎是领模样,当下附耳向牛僧孺道:“待会离这为之人五十步的时候,你我同时抢出,务必要生擒这人!”
牛僧孺应诺,他知道,以自己两人的武功,那是极有希望成功的。
唐朝吩咐完牛僧孺,随即吩咐身边的辛白江:“等会儿不管我们擒拿成功与否,你都立即放起要城中接应的七色火箭!”
辛白江应诺,他知道唐朝的意思,不管是否擒住这个番兵领,要的任务当是进城中与大军会合,将早已经预备好的火箭取了出来。
这七色火箭是唐朝临走时和舍瓦约定的最高机密,除了事情万分火急之外,不能使用,并且以唐朝安西都护之尊,身边也只带得三只,外人绝对模仿不来。
说话之间,这番兵前面的两人声音隐隐传来,最前的一个说道:“隆多的武功,的确不错,黄先生,似这样久攻下去,本王担心即使攻下云门城堡,我这一万兵马恐怕也将折损大半,这可是本王十年来辛苦培养出来的精兵,你有什么良策没有?”
这个叫黄先生的儒生模样的人就道:“椰律大王,请恕我直言,这是霍大帅一石二鸟之计,要是他肯亲来这里攻击,隆多武功虽高,但多半已经攻下了云门城堡,可是他却以进攻安西都护为借口,要大王独自进攻这坚固之极的云门城堡,让大王折损不小的兵力,同时也削弱了隆多。”
“恩,对对,非黄先生所言,本王倒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节,霍伤的武功,明明在我之上,要是他聚集马贼和我一起进攻云门,恐怕早已经拿下多时,但他却说害怕舍瓦形成什么犄角之势,害怕腹背受敌,这恐怕正如黄先生所说,这是他的什么石鸟之计,不过,黄先生,本王和唐朝军队仇深似海,即使没有他的这个计,本王也势必要攻下安西都护,将全城尽屠,方报当日之仇,请问先生还有何妙策?”
哇噻!唐朝武功已达化境,自是将这两人的对话远远的听在耳朵里,心中大喜,这人自称“本王”,看来不是契丹兵中一般的领,而是契丹统帅椰律雄姿,这就好办了,看他刚才说话时候咬牙切齿的模样,知道他对唐军已经恨之入骨。
心中机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仇恨之为物,竟是如此厉害!同时叹息高仙芝心肠之歹毒,居然为了嫁祸给自己,对契丹人犯下这样的罪恶,也难怪椰律雄姿恨到这样的地步。
只听黄先生说道:“以我之见,大王应向霍伤大元帅请求救兵,最好请他自己亲来,说一举攻下云门城堡之后,契丹兵愿为前驱,总攻安西都护府!”
“这,他会答应吗?”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以后占领了安西都护府之后,害怕大王分他一杯羹,要和他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所以趁现在这个机会削弱大王的力量,使大王到时候不和他争。不过,要破他的阴谋,却也不难,你就派人到他的军中对他说,契丹这十余日以来伤亡惨重,士兵都不愿意再打下去,准备班师,积蓄力量再来报仇!”
椰律雄姿摇头:“不行!不杀了唐狗,我椰律雄姿誓不回军!”
黄先生就哈哈大笑:“大王!黄某只只叫你这样对霍说话罢了,他是个聪明人,绝对要拉拢你,亲自前来攻城,那样的话,我们的伤亡小了,到时候,一旦西域局势有变,大王手中雄兵数万,也未始没有左右西域的力量。”
这一番话,直将唐朝听得暗暗点头,这黄先生,倒是一个厉害的人物,以后当可以收在自己的麾下。
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已经和唐朝仅仅相隔五十步的距离。
唐朝一个眼色向牛僧孺示意,然后风一样的抢了出去。
唐朝奔行的时候,有一种愉快而轻盈的感觉,真的是万古灵宵一羽毛,增之一分则重,减之一分则轻,体会到古代修炼到6地真仙级别的高手的快意。
“什么人?”就在唐朝抢出的一刹那间,椰律雄姿现了面前有人逼近,他身下的马是一匹良马,见到危险靠近,呜的一声叫,人立起来。
椰律雄姿拔出了身上的配刀,虚空之中仿佛电光一闪,竟是一柄罕见的宝刀,他身后的三十余亲兵则是刀剑出鞘,簇拥上来,要对付唐朝和牛僧孺。
但已经迟了,高手相争,胜负只在咫尺之间,椰律雄姿心中震动,他实在想不到唐朝的轻功,居然能快到这样的境地,只一眨眼的时间,五十步的距离忽然没有了,竟然好象是缩地成寸,空间在这个人的面前忽然消失了。
空间当然不会消失,但在椰律雄姿的感觉中,却觉得唐朝的身法快如鬼魅——
唐朝武功已入化境,就是和李白这样能创出“青云直上”绝世轻功的高手相比,也不遑多让,更不用说轻功平平的椰律雄姿了。
椰律雄姿从小生长在深山之中,以狩猎虎豹为食,天赋异禀,一身的铜筋铁骨,和隆多的武功不相上下,更兼契丹民族是个游牧民族,武功虽然比不上孟笑,善于骑马,借助马的力量,所以比岭南的蒙笑战斗力更为惊人。
他见了唐朝的威势,并不慌乱,马刀一举,刷拉一声就砍了下来,他身下的大宛良马出一声嘶鸣,作势想要向唐朝踢出。
这就是最好的战马,可以明白主人的意思,有的甚至能够躲避飞箭,不需要主人控制。
在战场上,对绝大部分的高手来说,战马就是和人的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一旦马匹被杀,在战场上无数长兵器的攻击下,即使你的武功比别人高几倍,也几乎逃不脱被杀的命运。
只有像唐朝这样的绝顶高手,才有可能自保,除了杀人抢马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好走。
马刀在空中划过的气流灼热,狂暴,但唐朝厚背刀一立,就准确的接住了这一刀。
喀嚓!唐朝吃了一惊,幸亏缩手得快,不然的话,恐怕会受伤,因为自己这柄百炼精钢打造的厚背刀,曾经隔下无数人头的刀,居然朽木一般,一碰就断了,火星也没有冒一点。
这契丹的领,坐下是良马,手中是宝刀,武功虽然不是绝高,但是这一骑在马上,当得上一位暗劲绝顶的高手,和牛僧孺可以一战。
椰律雄姿见毁了对方的兵器,大喜之下又是一刀,也不用什么刻意的招数,只是随便乱挥,他知道,就算这样唐朝也毫无办法。
唐朝叹息一声,准备先闪一闪,再施展空手入白刃的招数。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那匹来自大宛的宝马却忽然之间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屈膝跪了下去!
伤马的是牛僧孺,他出了身上的金针,双手挥舞,准确的射进了这匹大宛马的眼中,膝盖,这马立即就失去了战斗力。
本来,这马甚有灵性,射向他眼睛的金针居然被它躲开,但是射向膝盖的却是再也躲不开了,金针中马腿,等于是点了穴道,自然将椰律雄姿摔了下来。
这还是牛僧孺见了这匹宝马,起了爱慕之心,想夺为己用,不然的话,满把金针,早已经杀了。他的轻功虽好,但是和唐朝毕竟差了一大截,所以只能施放金针。
这一来,椰律雄姿竟向唐朝扑来,看似凶猛无比,但身子在空中已经失了凭借,却是最危险的。
唐朝就一闪,一擒,点了椰律雄姿身后的神道穴,顿时动弹不得。
他手上那柄宝刀虽然凶猛的砍在唐朝的肩膀上,但唐朝似乎丝毫不觉,轻轻一弹就到了他的手里,对着月光笑道:“好刀!”
而就在这个时候,椰律雄姿身后的三十余骑兵才堪堪冲到,但见唐朝若无其事的将刀架在领的脖子上,都是不敢妄动,他们都清楚,唐朝手里的刀,乃是一柄绝顶的战刀,砍金断玉,厉害无比,一个不小心,切人头如切豆腐。
“呵呵”,椰律雄姿忽然笑了起来,“我堂堂契丹之主,骑在马上,居然斗不过一个步兵?”竟然有一种深沉的悲壮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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