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死或是接受(下)
“为什么,您可是万金之躯,我唐朝一介凡人,怎么能与您动手,皇上,我知道您心中一定很难受,说我和新灵公主不听您的话,但是,皇上,也请您想想,我们是凡人,我们的能力低微,我知道皇上心中的意思,就是觉得我唐朝艳丽福太重,还有就是顾忌皇室的威严,认为既将芹儿郡主嫁给了我,就不能再娶公主了,其实,皇上,您这样想是不对的,三皇五帝的时候,尧不是把他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鲧吗?更何况,臣现在只是娶了一位公主,皇上,我回去之后思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明白了皇上不喜欢我的原因。”
“是什么?”李隆基有些好奇。
“皇上,您是信不过臣,我说的没错吧?”
李隆基笑了:“你既然知道,在朝廷也这么久了,该知道怎么做了吧,怎么还一再的触朕之怒?”
“回皇上,臣虽然知道皇上还信不过臣,尤其是当知道臣以前在南诏的身份之后,不过,臣却是想通过自己的忠心王事来取得皇上的信任,先前在山东求雨,后来平定岭南叛乱,都是向皇上表明,臣是忠心于您的,至于以前是南诏之臣的事情,的确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有道是英雄莫问出身低,臣为皇上立下如此大功,难道还不能表明忠心于陛下?”
“呵呵,说这些又有何用,唐朝,枉你幼读诗理也不明白,历朝历代,上位者选择人才的时候,都是重心术,其次才是才能,你不管有再大的功劳,但只要欺骗过朕一次,朕就很难原谅你,朕让你到山东求雨,将你贬到岭南,不军饷,凡此种种,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小子,想不到你智能天纵,竟然完成了几件让朕都以为绝不能完成的任务,我们之间,仇怨已经形成,你这个人,会是不计前嫌的人吗?”
“回皇上,臣从来不曾怨恨过陛下,即使是到山东求雨,臣也以为是皇上对我的磨练,我想的话,即使当时我求不到雨,皇上也不会真的杀我吧?”
“你错了,朕当时其实是起了杀你之心。”唐朝本以为他会抵赖,但想不到他这样爽快的承认了。妈妈的,干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他居然干得光明正大,似乎还是对的。
“皇上……”他的声音都颤抖了,皇上连这些都说了,难道今天,他真的不会放过我了么?
他本来依仗新灵公主和自己已经是名无实存的夫妻,皇上会看在新灵公主的面上不杀自己,哪里想得到他现在竟丝毫不顾念这一层,说出了这样的大秘密。一般情况下,皇上都会说自己是为天下着想,对众臣公正之类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现在李隆基竟然毫不讳言。
“我就知道你心中是怎么想的,你以为我会看在新灵这孩子的份上放过你,不会的,绝不会的!”
“皇上,我,我和新灵之间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并无虚假。”***,豁出去了,看来他是不相信,唐朝终于疯狂。
就这样窝囊的死在皇宫之中,倒不如昨天晚上就带着公主逃回南诏!
李隆基的脸色铁青:“畜生!”骂了这句话,唐朝的脸上火辣辣的着了一个耳光,痛入骨髓!
高力士和马正章都是跟随皇上多年的老人,却从来没有看皇上过这么大的火,幸好这个时候左右的太监都被支了出去,只有他们这两个心腹看见,但留在两个人心中的震惊,却是巨大的,为什么李隆基对唐朝这样大的敌意?
“臣何罪之有?”唐朝虽然努力忍住不动手,但身子却不在跪着,而是站了起来,一种强悍的气质顿时流露了出来,连马正章都吃了一惊,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干什么,唐朝,你想以下犯上?”
但唐朝却纹丝不动,只是正色道:“皇上,臣何罪之有?”
他已经豁出去了,知道今天就是战死在这里,也不能辱没了穿越一场,他的眼神也凌厉了起来。
李隆基本来暴怒,但忽然之间觉,自己刚才所为,的确是太过冲动了,失去了大国国主的风度,坐下,喘息,不必说话。
以他现在的武功,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冲锋陷阵也不会这样剧烈的喘息,但现在他却剧烈的喘息,足见是心情太过激动所致。
“力士,你们两个都出去,我有些话,要单独和唐朝说!”
“皇上,您的安全,唐朝的武功可是非同等闲?”高力士担心起来。
“叫你出去就出去!”李隆基翁声嗡气的再说了一遍,高力士知道已经不可违背,只得退出去了,不过和马正章都不敢走得太远,只是在勤政殿门外等着,相隔数十米的距离,以他和马正章的耳力,自是能将里面的情况听得清楚,一个不对,立即冲入勤王。
但使高力士和马正章奇怪的是,李隆基忽然将大门关上了,这扇大门十分的好,乃是天下的高手匠人倾力之作,门一关上,一切都隔绝开来,仿佛和外面的空间形成了两个世界,外面人无再也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了。
唐朝也很是惊讶,但却是冷笑一声,并不说话,他的直觉告诉他,李隆基一定是有什么机密的事情向自己说。
果然,李隆基现在一点也没有动手的意思,还指了指边上的一把椅子:“唐朝,你也坐!”
“谢皇上!”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和皇上客套,叫他坐就坐下了。
“唐朝,你可知道,朕是嫉妒你,真的,就是嫉妒,所以,朕才要杀了你!”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李隆基才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三十年前,父皇没有把太子之位传给我大哥,本来,我虽然灭韦后立下大功,但按照排行,我是老三,大哥才是皇帝位的天然继承者,但是大哥知道我的才能远远的强于他,所以向父皇推荐我,让我做太子,我父皇知道,我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劳,不做太子,恐怕是不行了,于是只能同意了,我也成了太子,不然的话,今日之天下,恐怕还不一定是我李隆基的,大哥当时让我,就是因为我的嫉妒心太强,他知道,要是他做了太子,恐怕我得杀了他,所以他退缩了,后来,我和太平公主斗了几年,你死我活的,我们两人,一男一女,都是嫉妒心特强的人,为了权势,自然是互不相下,终于,我在父皇面前成功的使父皇对她产生了怀疑,毕竟,我占了优势,我是我父皇的亲生儿子,好厉害的女人,也许我大哥不做太子,也是有自知之名的,要是他做太子,说不定早就死在太平公主的手里了,多么厉害的女人,她竟然不惜出卖色相,也要得到我父皇的宠幸,最终,我动政变,杀了她,顺利的登上皇位……”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唐朝甚为纳闷,但随即明白了,嫉妒心太强,换个说法就是权利欲太强,不能忍受比自己优秀的人存在于世间,想自己在绝无可能求到雨的情况下,居然求到了雨,而且在没有军饷的情况下还平息了岭南叛乱,孟笑的实力,李隆基肯定是清楚的,像我这样的人,也许不弱于他年轻的时候,而且,我的武功,也已经到了非常高明的境地,这是一个皇上不能忍受的,也许,他能容忍李白在他面前的张狂,但是却不能容忍唐朝,因为李白并不是大官,在他眼里,只是一个技人,对他造不成任何的威胁,但唐朝不同,他可以感觉到他的力量,就是动政变,也不是不可能的,听说他府中有一位绝世高手,叫做舍瓦的,这样的人,即使把他送到边关,也是一定不能留下在身边的。
他说了实话,说的都是真心话,这些话,他一直憋在心中,说不出来,其实非常的难受,他之所以关上门和唐朝说这些话,就是要隐藏自己的内心。
“我是嫉妒你,当然你来自南诏,我也不信任你,可你却一步步的爬上了高官,而且还是朕亲口封的,你使朕不得不想办法对付你!”
唐朝大摇其头:“皇上,谢谢您告诉我真话,可是我就不明白了,自己的臣子能干,为什么就不能是好事,可以为你分忧,可以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比如这次岭南的叛乱,要是你派一个不会带兵的节度使,不是要劳命伤财吗?”
“不行,别人可以,你却不行!”
“为什么?”
“因为朕看到你的时候,就想到我少年时,你活脱脱的就少年时代的我,我可以容忍李林甫、张家正、章仇兼琼这样的人起来,但是却不能容忍你!”
在话看似不合逻辑,但是唐朝立即明白了,他是不希望这世界上有人能赶得上他李隆基。
好狂妄的人!但他的确狂得起,他的确是惊才绝艳之辈。
“我明白了,皇上是希望这世上永远没有人能赶得上你?”
“哈哈,知道就好,朕年轻的时候自号‘小阿瞒’,可是现在,我已经不佩服他了,曹操虽然算个枭雄,但是和朕相比,我觉得他差远了!”李隆基自信满满的说,有一种睥睨天下的狂妄!
“的确,皇上,你掌握的唐朝,疆域一统,曹操虽然厉害,但是却只有天下三分之一,您亲自制作《霓裳羽衣曲》,扫平太平公主的叛乱,的确是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唐朝虽然是在恭维,但的确也说了实话,所以并不感觉到汗颜。
“如此,朕所有的话都已说尽,你现在有两重选择,一是死,一是接受朕的挑战,我们交手一场,朕说过的,你如果胜了,朕就放过你,你还可以风光的和新灵完婚,然后做安西都护,从此委以重任!败了也是死!”
唐朝眼神凝重,他先前已经知道,李隆基既然将那样掏心的话都说了,是一定不会放过自己的,而今果然,冷静的道:“皇上,你为什么要和我亲自交手,直接杀了不就行了?”
“哈哈,我要直接杀你,早就杀了,但朕岂是那样的小人,即使是死,也要让你死得口服心服!”
“好,看来我已别无选择,皇上,那臣只好接受挑战了?”他说着双拳一抱,用上了江湖上的礼节,毕竟,皇上以江湖上的决斗来解决问题,自己也要遵守江湖上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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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决战唐帝
他知道,李隆基这个人能力绝高,自将天下人都看得如无物,不然的话,也不会做出这样惊人之事,要知道,以大唐帝国皇帝之尊,像江湖上下三滥的一样交手,的确是大**份,但他心中,已经把唐朝看成了一个绝顶的人物,所以才做出了这次挑战。
在李隆基这种人的心中,敌人越强大,如鹰,如虎,他越要战胜,战胜了,才越显得自己的强大,他的确有这个气魄,也有这样武功,其实,在他的心中,常常以为自己是个完人,无论是谁,无论在哪个方面,都不能越他,而现在的唐朝,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非凡的才华,甚至有比他当年更厉害的能力,这样的人,自然不能让他活在世上。
其实,不仅李隆基是这样的人,曹操也是这样的人,杨修之才,天下皆知,反应还在他之上,一次在拜见蔡邕墓的时候,杨修比曹操先悟出了墓碑上“黄娟幼妇,女子长舌”,其实是“绝庙好辞”四字,自此忌他,终于最后以祸乱军心之罪将他斩。
历朝历代的帝王,尤其是太平盛世,大都目空一切,有贤声当世而自认为莫己若者,几乎莫有好下场,不能收贤人为奴仆家人,则施斧钺以诛之,李隆基自号“小阿瞒”,和曹操的性格,真的是有九分相似。
“唐朝,你不是作了一叫《摸鱼儿》的一种叫词的东西吧?”李隆基刚要动手,忽然之间问出了这句话。
唐朝想不到他会在这个时候问这件事情,一听之下说道:“不错,当时韩休大人和我相见的时候,我无意之中做了一词,都是俚俗的东西,让皇上见笑了!”
李隆基就冷笑一声:“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使唐朝万分吃惊的是,李隆基竟然将这词一字不漏的背诵了出来,而且语气之中充满赞赏。
“哼!”一背诵完,李隆基就冷笑一声:“唐朝,你知道朕为什么想杀你的头吗,这你词中之意,不是在讥讽我李隆基对李昭仪这样的女人移情薄幸,而且还在咒我大唐朝江山岌岌可危,哼,好个‘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你给朕从实说来,你是不是南诏派到我大唐来的卧底?”
唐朝一听,心中立即升起一种深深的恐惧,李隆基,你真***不是人,就从一词中就现了我的企图,真的是不简单,但他知道,这样的罪名自己是承担不起的,赶紧道:“回皇上,这词的确是当时在南诏的时候一时兴起所作,其中也的确有怨恨皇上不用我之意,但怨的却不是皇上,而是怨的南诏皇上不知道我的才能,让我怀才不遇,其中的薄幸云云,和皇上和女人没有半点关系,比喻的是南诏的皇上不理睬我,将来的情况一定是非常的危险,‘烟柳断肠’,没有一丝对皇上您不敬的地方,请皇上明鉴?”
李隆基一听,顿时释然,但心中一个声音对他说,这样天才的人物,居然能自创一种文体,而且写出这样脍炙人口的诗词,的确是无我有才得多,这样的人,是不能让他活在世间的。
“实在对不起,我不得不杀了你,不过真的是可惜了,杀你之后,以后是再也见不到你写出这样的好词了。”李隆基有些叹息,他知道,自己刚才说他谋反其实甚为勉强,说白了只是一个借口,现在终于说出了实话。
“皇上,对景当歌,人生几何,皇上,既然您下定决心要杀我,那就满足我一个小小的心愿,听我做完这词之后,我们再动手可好?”
“好,好,那你做!”李隆基很期待。
现在的情形,双方已经是仇敌模样,李隆基铁了心要杀他,自然不顾新灵公主的幸福了,当然,在他看来,以后自己随便给她找门婆家也就是了,即使不是原装货,但碍于皇室的威严,可没有人敢乱说!他现在的心情,就像是当初听着嵇康弹《广陵散》的钟会。
绝响!
在李隆基的心中,他想听到像《广陵散》那样的绝响。
“我就作一曲子词,词牌名叫做《山坡羊、大明宫怀古》,你听好了!”
只见他念道:“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化成土,亡成土!”
本来这最后的两句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但唐朝灵机一动,改成了“兴,化成土;亡,化成土。”一下子使词中之意变成有关于性命之说和功过得失,使李隆基想到,我现在已经这样的年龄,即使杀了唐朝,过不了多少年,自己也是化成土。
一种看破世间一切,洞察千年未来的意境,充塞在李隆基的心中,唐朝见李隆基似乎意动,马上道:“人生不过百年,皇上,虽然天下人都叫您万岁,但那都是虚无的,百年之后,兴亡都已经化为尘土,何况对我唐朝的小小的嫉妒,皇上,我说的没错吧?”
李隆基顿时醒悟,自己的心胸,似乎的确是狭窄了,我这样杀了唐朝,良心的确会受到谴责。
他的神色,已经有些自责的情绪在里面,唐朝趁机道:“皇上,人死之后,占得多少地方?”
李隆基一笑:“不过巴掌大的一块地,想想真没什么意思。”
“是啊,皇上,是非成败转头空,皇上,你想想吧,我做黄门侍郎,整天在宫里穿来穿去,要是早知道皇上会对我起加害之心,您也知道的,我府中有一个叫舍瓦的绝世的高手,要刺杀皇上,也未必没有这个可能,可我并没有这样做,就算是今天,皇上派兵包围我府邸的时候,我也完全可以和舍瓦这样的高手冲出去,随便到哪个国家,总之能够保全性命,但我唐朝相信皇上是个言出必践的好君王,是个光明正大的人,所以才坦然来到皇宫,所有这些,加上我以前给皇上立下的大功,皇上,你要是觉得臣还是个忠臣,那就赦免我的罪吧?”
李隆基十分意动,也深觉自己甚为无耻,用这样的**裸的手段杀了唐朝,的确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端,沉默了良久才答道:“要是我还不赦免你呢?”
唐朝沉默,沉默了半晌,忽然昂然说道:“大丈夫生于世间,当为皇上建功立业,既不能,当死于刀剑之下!”
“好好,有气魄,这才是条汉子,我心中已起了爱才之念,不管你是不是南诏的奸细,不管你将来会不会怨恨朕,我都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能接得下我的十三招,我就免你一死,将心灵公主嫁给你,做你的安西都护吧!”
“皇上,您是不是托大了,臣身有不错的武功,恐怕十三招我还能走得过。”
李隆基如何不知道他使的是激将法,但从来都以为自己武功天下无敌,以前他也亲眼见过唐朝的武功,知道自己全力一击,不说十三招,就是三招也是足够了,但他这人,向来是个深谋远虑的厉害角色,也是担心唐朝经过在战争中的磨练,武功大进,所以才说到十三招,不然的话,三招足矣。
“哼,那就试试吧!”李隆基不再说话,双脚不丁不八,马步沉稳,摆了一个唐手的起手势。
要知道,唐朝的武功,已经是十分厉害,尤其是经过唐朝开国时候尉迟恭、秦琼、李靖、李世民这些人的展,更是展成一种独立的体系,形成后世所推崇的唐手,攻守兼备,流传到波司、大食、硫球等地,李隆基人极聪明,加上教育得法,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深得唐手的神髓,要知道,《括苍山武经》虽然是彝族著名的武功,但绝大部分,都是唐手之中的武功,不能逾越这个藩篱,因此客观上说,以李隆基的武功,唐朝现在虽然是武功大进,已经达到暗劲的顶峰,但是却依旧不是他十三招之敌。
但唐朝心中早有打算,将双拳一抱,沉稳无比,仿佛一座山,凝重不动。
李隆基见他如此气势,激了心中的凶性,他刚才心中虽然被唐朝说动,但一想到要是在决战中杀了他,自己心里却没有一点的愧疚,所以决心在技击之中杀了他,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见李隆基的眼中闪过杀意,唐朝并不慌乱,而是欺身直进!
跑锤!他用的是《括苍山武经》之中的最凌厉的杀招,在跑动之中击出刺拳,借助了重力加度以及自身的重量动能,有天甭地坼之威,一往无前,生死不计!唐朝知道,自己这样的打法,有点无赖,将自己全身的空门大露,放手进攻,虽然冒险,但是却是现在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方法,毕竟,李隆基的武功太强,一看就知道是已经到达了化境的层次,要是由他先起攻击,占了上风,肯定会一直将自己打死!
李隆基冷笑,口中数到“一!”,避开了唐朝这一招,随即双臂圈转,用的是金刚轮拳,以硬碰硬,第二招就立即反攻。
两只手臂一交,唐朝感觉到剧烈的疼痛,李隆基的手臂,似乎是钢铁所铸,饶是唐朝现在已经练得全身筋骨如铁,但还是被他撞得剧痛无比!
仅仅两招,唐朝就全处下风,李隆基拳头回收,脚步错乱,不知道怎么的一移,已经进入了唐朝的门户,手上一斗,五指如五根烧红的萝卜,向他的喉咙捏了过来,一招就要置唐朝于死地。
“啊……”唐朝实在想不到,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这样匪夷所思的地步,出一声绝望的嚎叫!
他实在想不到,他竟不是李隆基三招之敌!
李隆基的武功,已经到了鬼神都害怕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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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逆转
面对李隆基疾拍而来的一掌,唐朝知道终究是难以幸免,忽然背脊一弓,如一张弓一样的前窜了一步,堪堪避开了心脏要害,但手下却不闲着,暴拳击出,拼着肋下受他一掌,也要让他出点血,这是典型的两败俱伤的打法,从一开始的时候唐朝就贯彻了这样的思想!
但李隆基微微一笑,对唐朝击向自己的一拳并不躲闪,忽然化掌为拳,平击而出,正击在唐朝的右手臂膀上!
哼!我的拳先一步击中你,你拳上虽有千斤之力,但也不能到达我的身上。
但谁也想不到,唐朝的右拳却猛然收回,劲力密布集中于肩,刹那间这一块坚硬如铁,要硬抵李隆基的重拳。
李隆基大为惊讶,自己这一拳,虽然是平击而出,威力不如爆而出的一拳,而且中间还有一个由掌到拳的变化,威力已经大打折扣,但是他却知道,这一拳仍旧不下千斤之力,几乎非人力所能抵抗。
一般明劲的高手,抵抗近百斤的拳头轰击,不会失去战斗力,但也十分难受,暗劲顶峰的高手,全身坚硬似铁,相唐朝这样,也只不过能承受五六百斤的打击,即使是化境级别的高手,承受上千斤的打击,也会受伤,更不用说唐朝还根本没有进入化境,恐怕就这一拳,已经可以将他的肩膀骨骼打得粉碎!
唐朝的左掌如刀,横切而出。
这一切都似乎早有预谋,唐朝的右拳根本是个幌子,真正的杀手,却是他的左掌,轻飘飘的像一阵风。
所有的一切都在电光石火之间,度极快,李隆基对唐朝的变化虽然稍感意外,但一拳还是带着呼啸的风声击出,击中!
因为唐朝已经没有闪避的可能!
像李隆基这样化境级别的高手,拳势凌厉,根本不容人有任何喘息的机会,要不是唐朝在血与火的考验中,早已经将自己的神经锻炼得就像钢铁一样的坚韧,恐怕早已经尸横就地,但就算是这样,他也立即感觉到身体上钻心一样的痛!
李隆基的拳太沉重,暗劲勃,力透筋骨,饶是唐朝身上穿着无坚不摧的藤甲,也是痛入骨髓,半边膀子酸软,失去了活动的能力!
但是,也就在这他中拳的一刹那间,他的左掌已经闪电般的切中了李隆基的咽喉要穴——天突穴!
李隆基一拳击中唐朝,听到骨骼的碎裂声,知道唐朝已再无反抗之能,中了自己这样的一拳,不仅肩膀骨头,就是内脏也已经被震裂,肯定是死定了。李隆基对自己拳头的力量很清楚,一拳可以击毙一头疯牛!
更别说是唐朝这样的人了,所以他很放心,面对唐朝左手切来的一掌,并不闪避!
他知道,即使击中了自己的咽喉,也已经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以自己修炼到化境,铜筋铁骨的身体,自是丝毫不能伤害自己!
但李隆基忽然吃惊,汗毛炸起,他心中的反应在这个时候还没有他本能的反应快,化境级别的高手能很好的躲过暗杀,就是因为他们身体的感应能力非常强,就像现在,李隆基的内心虽然没有丝毫的警惕,但是全身毛孔汗毛却感应到了唐朝的攻击,本能的一闪,因为唐朝左掌切割而来的风声十分的怪异,裂帛一般,飒然而至,劲力丝毫没有因为右膀骨头被击碎而滞涩。
但已经迟了,李隆基化境本能的反应虽然救了他的性命,但是却不能抵挡住这一招的快捷,李隆基的喉咙一缩,唐朝的手掌如影随形,没有丝毫的滞留,像九天之上落下的银河,横砍在李隆基的“天突穴”上。
李隆基仓促之间能做的,就是劲布喉咙,脖子上的青筋勃起,如条条小青蛇,十分的恐怖。
明眼的人一下就知道,这是铁布衫用在颈项上的功夫,练到高深的时候,甚至可以抵挡钢刀的切割,硬性和韧性惊人!
这是他在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要闪,是闪不开的,唐朝这一招蓄势待,拼着一条膀子不要的一击,岂同等闲!
这个时候,李隆基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他本来一直以为自己的身法和度不是任何人能抵挡的,所以在唐朝露出空门的时候,才那样的自信,一拳轰出,以为一切事情都解决了,他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惋惜,枉我那样高看唐朝,原来他只是一个银样蜡枪头,并没有真实的武功。
但现在,他后悔得想吐血,自己竟然中了这家伙的诡计,被这一掌切中了“天突穴”之后,浑身立即酸软无力,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
饶是他的铁布衫功十分的厉害,但是却还是抵挡不住这有备而的一招。
并且,更加要命的是,唐朝似乎完全没有受到李隆基那开山裂石一拳的影响,暗劲割体,有如刀剜,虽然以铁布衫硬接住了,但气血已经被打散!
高手和高手交手的时候,气血被打散的后果只有一种,那就是被人抢占住上风,一直将你打死!
但唐朝并没有立即的进攻,而是在得手之后退在一边,左手暗住右手的伤处,卡嚓两声,将已经打得裂开的骨头接好。
一个人的武功达到了暗劲的层次,就是一个高明的骨科医生,因为明劲练的是肉,暗劲练的就是骨头,将骨头练得坚硬无比,甚至可以抗击钝器的既打,用上百斤的大铁捶敲打他的肉身,他也会行若无事。
本来,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达到了钝器敲打行若无物的境界,但他刚才中的这一拳,乃是化境高手的拳头,就是同为化境的高手,也不敢硬接这一拳,更不用说唐朝还没有达到化境的层次。
要不是唐朝的藤甲坚韧,他现在早已经死于非命了,这也是李隆基上当受骗的原因,以李隆基这样的层次,自然可以敏锐的感觉出唐朝的武功在一个什么样的层次上,所以上手的时候就是成竹在胸,哪里想到唐朝身上穿了刀枪不入的藤甲。
这可是李格桑国中的重宝,要不是看在唐朝对他有救命大恩的份上,是绝不会轻易给人的,仅仅就是这一件宝贝,可以抵得上一万人的军队的价值。
刹那间,唐朝的骨头复合,轻轻一摆,现自己并没有受内伤,心中大安,眼神一寒,向李隆基看了过去。
就在刚才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都暂时的丧失了战斗力,毕竟,给对方的都是致命一击!
唐朝若有行动的能力,补上一掌,趁李隆基气血已散,没有行动能力的时候,自可以轻易的杀了他;而李隆基也一样,要是他能抢先恢复,甚至早有准备,躲得开唐朝的那一掌,一回过气来,唐朝也早已经尸横就地。
“你,你的铁布衫如此厉害,佩服!”李隆基双眼血红,有一种深沉的愤怒。
这样的挫折,在他纵横天下这三十多年中,是从未有过的,他终于相信了自己当初的判断,唐朝的确是一个能和自己媲美的人,要是现在不杀了他,以后天下间将无人能制。
但他也知道,现在自己气血被打散,需要喘息一下,他生怕唐朝立即抢上动手,那样的话,不仅不能杀唐朝,自己还有性命之忧伤。
我小看了他,一直小看了他,像他这样在战争中经过磨练,尸山血海里浸泡出来的人,怎么自己三招就能杀了了他。
一个判断失误,满盘皆输,他很郁闷。
但他同样奇怪:“这个人的胆子也太大了,为了诱敌,竟然不惜损失自己的一条膀子!”
但更使他奇怪的是,他的膀子好象是精钢做的,怎么在那样强悍的暗劲之下居然能完好无损?
看着唐朝接好自己骨骼的时候,唐朝知道,不出半个月,唐朝就会恢复如初,武功达到暗劲层次的人,骨骼粗壮,骨髓达,身体的再生能力十分的强大,刚才将他的骨头打碎,也会很快的复原。
但唐朝并不回答他的话,只是说道:“皇上,我已受重伤,自不能让你恢复气血,不然的话,我就死定了,你看招吧!”
唐朝心中雪亮,李隆基刚才的确想杀了自己,妈妈的,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他知道,一出了这勤政殿,四周都是大内高手,自己就是插翅也难飞,所以,必须得在出去之前把握住机会。
唐朝可不能给他这个机会,猱身而上,他要在李隆基气血恢复过来之前击毙他,或者是控制住他,不然的话,唐朝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且慢!”李隆基说话了,这个时候,他脖子上还是麻木,身上酸软无力,唐朝刚才的那一刀,运聚起了他全身的功力,一个暗劲高手和化境高手决战,只要把握好机会,也有战胜的可能,以唐朝这样强悍的暗劲,直接的击在他的脖子上,力量何等的巨大,这就是他不能立即恢复气血的原因。
换了是击在他的肩膀上,或者别的地方,他早已经恢复,但唐朝击中他的是喉咙,还是喉咙上的大穴——天突穴。
他知道,趁这个机会,唐朝完全可以杀了自己,虽然他一只手已废,但另一只手可是完好如初,要杀他,还是可能的!
“什么?”唐朝再次逼近一步。
“朕赦免你啦!”李隆基是一个识时务的人,终于屈服。
“谢皇上隆恩!”唐朝跪下去,将李隆基扶起,然后,站起来,开门,走了出去。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心中充满了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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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完婚
唐朝昂然的走出了皇宫,外面心急如焚的马正章和高力士则要拦阻他,但随后出来的李隆基挥了挥手:“让唐爱卿去吧!”
就这一句话,给唐解了围,不然的话,他是知道的,他难以生出皇宫。
当唐朝走出皇宫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感慨,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样从生到死的走了一遭,唐朝忽然对生命充满了顿悟——不管怎样,活着总是好的,因为我还有未来!
专信见到他的时候,立即就说道:“大哥,我们回南诏吧?”
这么久下来,两人早已经心灵相通,再也没有丝毫的隔阂,和情人也没什么分别,他自然立即就看出来了,唐朝在宫中一定生了非同寻常的事情,不然他不会是这副神情。
“回去再说吧!”他很累的样子,倒进马车里,居然呼呼的睡着了。
他的膀子上的伤,专信自然看不出来。
唐朝回去之后,立即召集全府家将到秘室议事,最终讨论下来,还是按照唐朝的意思,继续留在长安,静观其变。
十余日无事,唐朝的伤已经大好,心中高兴,连他自己也想不到,虽然自己有取巧的嫌疑,但这次是真正的战胜了李隆基,从生死边缘将自己的性命拣了回来,想到舍瓦的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的心就无比的轻快。
就在这个时候,人报玉真长公主求见。
怎么会是她,唐朝迟疑了一下,想到毕竟是公主之尊,还是立即传见。
唐朝在大厅之中接见了他,用上了最隆重的礼节,摆下香案,跪接公主。
这是唐朝的规矩,除了像李林甫这样的宰相可以行礼之外,像唐朝这样的黄门侍郎,官职虽高,但却是必须跪接,以显现皇室的威严。
“起来吧,今天我是来给你报告好消息的!”玉真长公主将他拉了起来,将他的手握得紧紧的,仔细的端详着他的脸,良久,叹息一声:“便宜了你这小子!”
唐朝轻轻的挣脱了她的手,心中涌起一种奇特的情感,怎么回事,看到他的时候,我怎么觉得这样亲近?
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自己现在对玉真长公主,竟有一种特殊的依恋的感情!
这也许就是艾伦博士所说的亲近产生混淆的感情吧!
他以前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翻墙出去上网也有那么好几次,喜欢浏览的都是些性啊或者**什么的帖子,知道有这么一种观点,就是男女之间因为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崇拜会产生一种先抵触后回归的现象。
“娘,你就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好消息吧?”唐朝坐定之后就道。
“我是来给我哥哥李隆基提亲的,他要把自己如花似玉的新灵公主嫁给你这个臭小子,纳彩,问名,你总该听说过吧?”
“是,我从张尚一点点。”唐朝心花怒放,他本以为,过些日子之后,皇上就会有罢免自己的诏书下来,但是想不到竟得到这个好消息,看来,李隆基倒真像是个言而有信的人,这一点,从他那天在皇宫之中放了自己就可以看出一点来。
想到这里,他更觉得自己决断的正确,按照专氏五虎的想法,自己现在早已经回到南诏,做上柱国,天下兵马副元帅了。
“哼!我还以为你对我家芹儿是忠心不2,想不到还是一个好色之徒,娶了个郡主还嫌不够,还要娶公主,那你说说,你为什么不答应我以前的要求?”玉真长公主怒气填膺的样子。
唐朝吃了一惊,回身一看,专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大概他也是个乖觉的人,早看出来唐朝和玉真长公主在一起的时候需要单独相处。
不过,就算是这样,唐朝也是十分狼狈,拉住了她的手:“娘,都现在这样的时候了,您还提这些干什么?”
玉真长公主猛然的抱住了他:“唐朝,您就答应我好不好?”
要命!她的**硕大而浑圆,像一颗大火球,使唐朝一下子就在生理上生了反应。
他现在毕竟已经是阅绝色女人不少的男人了,武功虽然修炼得越来越高,但是定力方面却是大不如前了。
就在唐朝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的时候,芹儿的咳嗽声传来:“妈,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事先告诉女儿一声?”
要命!比开头更家的要命,芹儿居然出来了。
经过这么久的夫妻双修,芹儿已经被强大的唐朝将女人的风味全部都催生了出来,现在的芹儿,十足的一个风韵少*妇。
玉真长公主如何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所做所为是过分了,但她毕竟是老于情场的人,一把推来唐朝,嗔道:“小子,这么亲热干什么,我要不是你妈,外人看见了,还当我和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这一来,恰到好处,将自己抱住唐朝的事情推得一干二净,似乎是唐朝和他岳母和女婿之间的感情好,在闹着玩一般。这样一来,芹儿自然是不能作,不过,睁着一双杏眼,眨巴的说道:“只要妈喜欢唐朝,我就放心了,我就害怕你不喜欢!”
她眼中的神色,却是十分的狐疑。
对,就是狐疑,像狐狸一样的怀疑!
看着女儿的这种神色,玉真长公主在心中叹息了一声:“看来,这丫头比谁都管得紧啊,硬是要和我这个老妈作对,这有什么办法,哎,她的美貌,的确是比我这老太婆强多了,也难怪唐朝迷恋她,哼,、可也不能得意得太早,现在这个心灵公主,可比芹儿还要美貌,地位又是高贵,以后你想专宠,却是不能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起这样的心思,倒是希望别的女人抢夺了唐朝的宠爱,使自己的女儿冷落一般。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现象,因为,在玉真长公主的感觉中,就是自己的女儿抢走了唐朝,所以到现在还恨她。当然,芹儿也对他妈心怀不满,蓄意破坏他和唐朝的事情不说,更关了她几次在囚室之中。
接下来,玉真长公主就将皇上托付她的事情一一说了,得准备什么,有什么礼节,夫家要宴请哪些人,娘家也就是皇家有什么礼节,规矩,自然甚为烦琐,有十多个程序,像是赏赐故人,结食——宴请夫家的人,送针,回门……
这其中的礼节,上次给芹儿办婚礼的时候,玉真长公主心中不满,一切都是从简,像泼水一样将芹儿泼出去了,但是这次不同,新灵公主是皇帝的女儿,所有仪节都是按照朝廷的规矩,不仅让玉真长公主这个长辈做了媒人,还让张家正这个礼部尚书亲自主持婚礼。
所有这一切,都是按照最高的标准,差点赶上太子娶妃的隆重了。
李隆基老来寂寞,平时经常就是这个最爱的公主在身边,自是更加爱惜,赏赐加倍,京师震动。
送礼的官员更是络绎不绝,毕竟,就算以前皇帝和唐朝侍郎不和,但是现在已经将最喜欢的小女儿嫁给了他,以后富贵荣华更是不可限量,堆满了满满两间大屋。虽然说唐朝在岭南的时候挖掘到金银无数,富可敌国,但钱财珍宝这种东西,对他来说,还是多多益善,收下了,专信现在作为大管家,事情是越的忙碌了,将修炼功夫也耽搁了不少。
这天,终于将一切事情都搞定,新灵公主在国家乐队的伴随下,一路吹吹打打,耍龙灯,唱大戏,终于将她迎进了唐朝府邸。
宾客盈门,唐朝之盛,以今日为最,不少王公贵人都亲自前来道贺,唐朝高兴得快疯了,酒到杯干,一连喝了上千杯,竟然不醉,使人大为骇异,但熟知唐朝武功的舍瓦等却是心中雪亮,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到了能自由输送内劲的时候了,经脉中一条条的真气运转来去,可以将酒水循环进经脉之中,然后排出体外,上几次厕所就都进粪池之中去了,不说千杯,就是万杯,恐怕也是酒到杯干!——
新房里,新灵公主欢喜无限,看着芹儿郡主亲自给自己弄好的新房,甚觉得过意不去,但是她的话还言犹在耳:“公主,您不用担心,以后我就当是您的婢女,伺候唐相公和您,我是二房,绝不敢和公主您相争的!”
她本来还担心将来谁是大的问题,这样一来,算是彻底的去了这块心病。而芹儿的心中,却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要是当初不我答应她当我的伴娘,那就不会生这样的事情!
这天晚上,在红彤彤的蜡烛的照射下,风华绝代,美丽绝伦的新灵公主,虽然已经不是一个处*女,但是心中荡漾的,却是最美丽的情感,最纯真的感情,她知道,这一生,她终于可以属于这个自己心爱的男人了。
唐朝千杯酒之后,进了洞房,没有让她失望,他以狂暴的****告诉心灵公主,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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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逆天不祥
唐朝自此之后成了李隆基的女婿,在深宫之中,年迈的韦坚坐在李隆基的面前,泪水潺潺的流下:“皇上,老臣一片忠心,想不到皇上竟真的允许心灵就这样给了唐朝,您不会后悔吗?”
这个已经被贬了宰相的老臣相,不知道竟出现在这里,神色异常的悲愤模样。
“韦爱卿,您不用伤心,我这次之所以答应唐朝,并不是信不过你,而是比武输了给他,答应赦免他的一切罪责,我贵为皇帝,自不能食言于天下之人,您放心,朕会按照您的意思,严密的监视唐朝,我也知道,他极有可能是李格桑派到我唐朝的卧底,不过这没有什么,再厉害的人,总有出差错的时候,哼,也许他现在以为当上了我的驸马,朕就会放过他,但是他错了,朕永远不会改变对他的策略,我初见他的时候,就知道此子必非常人,他竟然敢斩铁尉,完成朕的旨意,自那以后,朕就密切的关注他,后来派他到山动求雨,就是想直接杀了算了,免得留下后患,想不到这人有夺天地造化之能,居然求到了雨,于是后来罢他的官,让他到岭南做节度使,不军饷,其实目的都没有变,就是为了剪除他,但此人实在厉害,竟然在那样的情况下战胜了孟笑,我可知道,孟笑的能力,那是非常的厉害的,直到我现在比武输给他,所有这一切,都是这人逆天而行的成就!我听古人说,逆天不祥,这样的人,也许合不当死,韦相爷,你想想,朕总不能真无缘无故的杀了他,使天下人心离散吧?”
“是,皇上,您是一位厚道之君,不过,俗话说,忠臣不事二主,唐朝这样的人,来自南诏,就算他不是奸细,但也不能委以重任,老臣听说您已经任命他为安西都护,可得防备他军权在握,搞出叛乱的事情来?”韦坚忧心忡忡的。
李隆基哈哈一笑:“这个请老臣相放心,您牺牲自己的宰相之位来向我表明忠心,我自是深信不疑,我也把唐朝看成妖邪一路,他就算立下再大的功劳,终究是不会相信他的,这个您请放心,不过您刚才的担心,却是不必的,因为,他绝不会搞出叛乱的事情来,而且,这是一石两鸟之计。”
“请皇上说得详细点?”
“很简单!高仙芝在西域多年,久握军权,根深蒂固,他又屡立大功,将士用命,现在虽然是太平盛世,自不用担心军队祸乱天下,但一旦天下有变,可是一个大大的祸根,因此我才将他调回朝廷,顺便将他手下的精兵调去镇守孟笑,听说唐朝班师之后,他在岭南又蠢蠢欲动,至于唐朝吗,到了西域之后,兵无好兵,粮草肯定是没有的,还是和他去岭南的时候一样,西域的形势,错综复杂,多数时候靠的是武力解决问题,到时候他一旦有个小败,朕就可以下旨罢免了他的官职,用不叙用,听说他诗才不错,到时候就当他是李白那样的人看待,我家心灵这丫头肯定也喜欢,因为夫君天天都在身边,岂不绝妙?”
“皇上高明,老臣佩服!”韦坚由衷的赞道,知道皇上肯定会对唐朝鸡蛋里面挑骨头,他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算起来,他的仇也是报了,在他看来,将自己从宰相之位上挤下来的,正是唐朝,两次派人刺杀之,正是因为感觉到了威胁,后来辞相,也是因为身中剧毒,不得不采取的办法,宰相这个位置虽然诱人,总还不如性命宝贵,而且他自己以为,唐朝已经给了他的解药,以后就等着看唐朝的笑话了。但令他更加想不到的是,唐朝早已经洞悉了他的奸谋,知道这老朽对自己不安好心,上次给的解药,分量并不够,一年之后,必得毒而死。
果然,韦坚一年之后暴病死去,家人举哀,居然并没有人料到这是毒药作的缘故,他儿子韦见素后来逐渐受到李隆基的宠幸,韦氏一门,竟然没有因为韦坚的倒台而褪去光环,也算是奇迹了。
当然,唐朝也不可能知道李隆基和韦坚在背后这样算计他,他只是作为一个穿越人的直觉,知道韦坚这样权力欲熏心的人,是不会轻易的放弃相位的,其中必有缘故,所以留了一手,假如以后并我异常,他还是会遵诺言将解药交给韦坚,说穿了只是分期支付解药而已——
就在唐朝新婚之后的第十五日的早朝,李隆基隆的宣布,高仙芝和唐朝的官职互换,并且立即生效,从即日起,高仙芝行黄门侍郎事,而唐朝则必须得赶赴西域,接手西域的防军。
也在这样的时候,唐朝才看到了高仙芝这个人,果然和高仙灵是同胞兄弟,都是长得虎背熊腰,相貌威武,和高仙灵不同的是,这人眼中精光闪闪,仿佛是光的星星,十分的刺目。
唐朝一看就知道,这人练的是道家的功夫,眼神如钢刀,有如实质,武功深不可测。
就在李隆基在朝廷上向朝臣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唐朝的府邸里,却来了一个穿做奇特的胡人,领头的一人气质深沉,大约四十上下年纪,一脸精悍之色,给专信呈上的名帖上写的是“大突厥小单于辛干!”
唐朝很郁闷的下朝,想不到竟在门口遇到了这个人,心中奇怪,接过名帖一看,立即以礼待之,他知道,既然是小单于,那么以后突厥的汗位就一定是由他继承,地位十分之高。
唐朝将之引进宅子,见这小单于辛干脚步轻捷,步履沉稳,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气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居然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知道他练的是一种奇特的西域武功,也不希奇。
要知道,当时西域有很多的国家,波司、大食、天竺,还有突厥、吐蕃等,每一个国家,都自有本民族的武功,并且因为经常进行战争,所以武技展很快,实战能力特别强。
“不知道小单于驾到,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唐朝叫人恭敬的上茶。
小单于辛干就道:“都护说哪里话,小王能得唐大帅接见,是莫大的荣幸,还请屏退左右,我有机密话相告!”
唐朝随即斥退左右,只他和辛干两人,然后说道:“小单于千里入京见小子,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小单于见只有自己两人,心中放下了一半,从怀里取出一方朱红的印绶,交给唐朝道:“小王听说,去年的时候,唐大帅还是黄门侍郎的时候,收到过别人送的用以陷害您的明珠,可有这事?”
“是,有。”唐朝很吃惊,他想不到这人竟然如此熟悉朝廷。
就听辛干道:“所以,小王这次没有备礼物,但是我的身份,却是必须要验明的,请看,这就是我的太子印,有了这个,足够表明我的身份!”
唐朝从来没有见到过太子还有印玺的,拿过来仔细一看,乃是用一块精致的玉石做成,上面刻着奇形怪状的文字,但质地精美,一望而知并非凡俗,当下反交在辛干的手里:“好,本帅已经相信了小单于的身份,有什么事,但说无妨。”
他不愿在这个突厥人面前承认自己无知,因此假装什么都明白的样子,侃侃而言。
小单于就清了清嗓子,用了不十分熟练的官话说道:“唐大帅,小王这次随着高大帅回京,是想拜托您一件事,请求您的帮助。”
来了,棘手的事情来了,唐朝想,现在还没有上任,就有人已经来到长安找我,看来西域的事情的确很复杂,想要处理好,的确不容易!
“什么事?”他很想听听,这小单于再三不说出来,看来事情重大。
“唐大帅,我突厥以前和唐朝战争不断,但这么多年下来,却是没有战事,这都是靠了高仙芝大帅的互相体谅,不知道唐大人可否和突厥订立一份互不侵犯的条约,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合作了。”
原来是这样,互不侵犯,但这些突厥人,长于战争,弓马娴熟,经常劫掠唐朝边关,签个条约,就能制止侵略?
但唐朝尽管不相信,但还是点头道:“小单于的这个主意,的确是好,不过,我刚刚上任安西都护,还没有了解到详细的情况,也不能立即就和小单于签定什么协议,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近段时间之内,唐朝绝不可能有对突厥动兵之事。”
小单于见唐朝说话干脆,点头道:“很好,我理解唐大帅的想法,您是一个持重的君子,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这是优点,不过也请唐大帅想一想,我是突厥的小单于,在国中地位尊贵,敢于出来和唐大帅谈结盟的事,就是因为信得过唐大帅是个君子,我现在也知道,您对我了解不深,也不能轻率的下判断,所以小王准备好了和唐大帅一起到西域,到时候请您派一个得力的手下到我大突厥国中,和我父可汗谈判,今后互相支持,主宰西域的贸易!”
贸易!哦,原来,这才是重要的!
要知道,边境上的贸易,利益之大,难以想象,早在张骞通西域的时候,丝绸之路就已经形成,行走在从新疆到天竺的路上的客商骆驼队就是络绎不绝,蔚为大观,是西域最重要的交通孔道。
要知道,历朝历代,贸易经商就是一种十分赚钱的行业,更不用说用骆驼队到西域的商队了,带上唐朝的特产丝帛、瓷器、黄道锦棉等,到了西域各国,那是奇货物可居,几乎可以比得上黄金,赚取大量的利润。天宝年间,不少骆驼队回过的时候要买无数的马匹,就是因为赚的钱太多,只能用骆驼装黄金白银,而用新买的马匹装载各种西域的特产,回唐朝获利,可以想象,就是一次旅行,就可以赚上百万两的白银,西域各国,都想控制这条丝绸之路,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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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我不想你死
小单于也是爽快的人,直接说明来意之后随即要求留在唐朝的身边,唐朝自无异言,但是要小单于和他的手下换了汉人的装束,以免被人认出。毕竟,唐朝开国初年的时候,和突厥打了不少的仗,而自从唐太宗的时候,突厥分为东西突厥,而东突厥又被唐朝击败之后,突厥的主要展方向,转而向西域各国,通过扩张,也占领了不少国家的领土,继续过着游牧民族流离的生活,男子从小都是生长在马背上,依旧拥有西域诸国出众的战力,开元年间还侵略过唐朝,不过被高仙芝打败之后,一直安定到今天。
历史上的东突厥,有一个著名的可汗,名叫颉利可汗,投靠了唐朝,但最终还是死于叛乱之中,因为,他是为了报仇而借用唐朝的力量,一旦成功之后即反叛唐朝,最后被著名的军事家李靖带大军平定,自此以后,突厥和唐朝之间,时时的生战争。
这是游牧民族和中原农耕民族之间无法避免的。毕竟,中原美女无数,金银遍地,封建文明高度达,落后的游牧民族,自然想得到,这也是从唐延续到清朝,都是北方少数民族骑兵剑指中原,永无休止的侵伐的根本原因。
第二天一早,李隆基置在大明宫,亲自为唐朝送行,随行的还有几个朝官,都是平时为李隆不喜的进士,名义上是说让他们到边疆从军立功,但实际上却是送羊入虎口,只要唐朝兵败的消息一传回长安,李隆基清楚,他会以诏书的形式立即罢免了唐朝的官,并追究各级的责任,这几个朝官自然受唐朝的牵连!
这些微妙的道理,唐朝也懂,从李隆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又开始玩弄自己了。
这是身为天子的乐趣,他不仅要光明正大的罢了唐朝的官,还要使满朝文武都无异言,这也是许多太子以前老读“心术”的原因。
其实,身为皇帝,最需要学习的一门功课就是“心术”,怎么驾御朝臣,怎么保持平衡,怎么排除隐患,怎么拉拢分裂……
等等,因此,说句实在话,中国历代的皇帝,当然也包括外国的,很多人的寿命都是极断,有的当皇帝只当了几天就死了的,像后世朱元璋那样自己策立的太子都已经病死而他还没有死的,的确是少数,除了后宫之中的女人使他们身体衰弱而外,最大的伤害,就是过多的使用了心术。
所谓心术,就是驾御天下的手段。有正道,有奇道。正道还好,什么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但奇道就不一样了,都是残忍恶毒,大伤阴德的做法。比如赫赫有名的越王勾践,名列春秋五霸。他依靠文种的灭吴十计,尽心辅佐,消灭了夫差之后,害怕文种不利于他,竟然用一口名剑“嘱娄”,将他赐死,心肠之狠毒,难以理解。还有隋炀帝,觉得才能过自己的,找种种借口将之杀死,因为文才风流而被他害死的人,光有名的士大夫就有数十人之多,费力劳心不说,也大伤阴德,使帝祚不永。
但现在的李隆基,并不管这些,他知道的只有一点,自己在比武的时候失败了,而且,要是自己当时不认输赦免他的话,自己已是一具死尸,他是一个高傲的人,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得将唐朝收拾了。
这一点,他清楚,唐朝也很快的清楚了,因为皇上不同意自己将新婚的心灵公主带到西域去。
唐朝立即同意了,他知道,推辞也没有用,以李隆基的聪明,瞬间可以找到理由来拒绝自己,于是他喝下了金杯中的酒。
“唐朝,朕等着你凯旋归来!”李隆基也饮尽了杯中的酒。
唐朝骑在青葱马上,奔腾而出,并不回头,有一种易水离别的悲壮,当走出皇城的时候,看着清澈的护城河,高高的城墙,唐朝心中忽然觉得无比的喜悦,不管未来如何,但现在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的时候了。
我一旦离开紫禁城,就没有人再能威胁到我的生命,这种快感,在这一刻,他体会得非常的深刻——
在十里长亭,唐朝忽然停止了奔驰的脚步,约束身后的六百亲兵停下来,因为这个时候他看到了高仙芝。
这个铁一样的人,昨天早朝的时候才和自己官职对掉的高大帅,威名赫赫,震惊了天下的风云风物。
高仙芝举杯,杯中有酒,清澈如碧玉,是京城中云锦楼的特产——竹叶青。
“唐兄弟请先干了此杯,高某了几句肺腑之言相告!”高仙芝说话得体,举止大方,是个长期在上位的人,这也是长期居住高位带来的一种潜移默化的变化,换句话说,他仍然有以前做大帅的风度气质。
唐朝一饮而尽,将空杯对着他一照,哈哈的笑了起来,高仙芝也将酒喝光,丢下杯子,坐下了。
这里是长安城外面的专司送别的亭子,一路之上都是,也从这一点上,显示出长安是帝王之都,深有文化的氛围。
“唐朝大人,先多谢您了,牛僧孺这小子,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吧?”高仙芝先说道。
唐朝顿时有些意外,这人总算是没有忘记,脸色一寒,说道:“过去的事情,说他干吗?”他可是知道,因为救了那小子,李林甫差点要了自己的小命,引出了许多的不愉快。
“哈哈,本座知道唐大人一定会不快,我今天来,就是将功补过的。”
听他这样一说,唐朝的脸色好过了一点。
就听高仙芝说道:“唐大人,牛僧孺是我的人,你救了他,也等于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所以我这次回来的时候,把牛僧孺这家伙留在西域了,到时候,他就是您的属下,西域的事情,牵涉到不少的国家,比朝廷更加复杂,这小子是个能人,有了他,抵得上十万大军,本来,皇上是要我把他也调走的,但是我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枪,总算是把他留下了,这送算是将功补过了吧?”
唐朝听到“抵得上十万大军”的话,心中一震,知道高仙芝这样的人,说话极有分量,既对自己的手下这样嘉奖,牛僧孺有绝世才华,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见了唐朝的脸色,高仙芝知道,唐朝现在肯定不会多相信,但却假装没有看到:“哈哈,唐大人,也许高某是夸大了一点,但是,牛僧孺这人,的确是个大才,是个独挡一面的人物,你到时候到了西域就知道了,不过有一点你却不能忘了,他现在为你效力,我无话可说,但他却是我的人,你控制住西域的局势之后,我就会让他回到我身边,他这样的人,是天才,你可不能眼红哦?”
唐朝就道:“好,一言为定!不过,听您的意思,西域现在好象并不平静?”
高仙芝就点头:“不错!我在西域十多年,身任安西都护,以前刚去的时候,也的确打过好几场漂亮的胜仗,和各国都交过手,使得西域各国震慑而不敢胡来,安静了十来年了,虽然时不时的有些小的战斗,但都是不堪一击,声名远播。但你不一样,你年纪太轻,加上又初次到那么复杂的地方去,各国都看着丝绸之路这块大肥肉,欺你不明形势,对唐军动武那是肯定的,你要多采纳牛僧孺的意见,他在西域多年,什么情况都熟悉。哎,不是我说你,你现在能调动的军队只有三万,而且都是老弱之兵,要想扼住燕然山,难难难,就是我也办不到,唐大人,你既然是皇上的驸马了,他为什么还要这样把你往死里整?”
说到这里,他叹息了起来,皇上的命令,他是知道的,将他手下所有的精兵都调到岭南震慑孟笑,更将五万军队调回范阳,归平卢和范阳节度使安禄山节制,只留下三万老弱之兵,见了突厥的骑兵,恐怕不战已经先自乱了,拿什么控制丝绸之路,拿什么镇守边关,拿什么抵抗侵略?
连高仙芝这样厉害的人物都觉得,即使是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说自己办不到。
“呵呵,一言难尽,你回朝廷之后慢慢就会知道的,小弟不想说。”唐朝意兴阑珊。
的确,再强大的主帅,但手下都是些乌合之众,怎么能够战胜敌人?
更要命的是,唐朝没有粮草,皇上虽然说了以后会运来,但他的意思值得玩味,是不是要等到自己兵败之后再运来?
以高仙芝的经验,像唐朝这样大量的撤兵,显然是放弃了西域燕然山以北的地方,收缩防守的表现,天竺、吐蕃、突厥等镇守边关的人都是精灵得成精的老狐狸,打听到这样的事情,岂有不出兵的,这些人,可不是自己的弟弟高仙灵那样的草包,一有机会就会见缝插针,抢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
他之所以留下牛僧孺,说得好听点是帮助唐朝,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别要搞个全军覆没,好使他在适当的时候劝他带兵逃回内地。他这样精明的人,一下子就看透了皇上的用心,倒不是对唐朝的能力有什么推许,而是在给唐朝找一个死的借口——
既然看透了皇上的意思,那就索性成全了皇上,说不定,到时候皇上会嘉奖自己,所以,今天在十里长亭送唐朝的时候,他觉得他送的是一个死人,以区区三万的孱弱老弱兵力,失败是肯定的,只要人员伤亡不是太大,也许皇上会看在他是驸马的份上不杀他,但这辈子的仕途,算是已经走到了尽头。
唐朝这小子为什么这么蠢,惹皇上干什么?
他当然不知道,不是他惹皇上,而是皇上惹他!
“去吧!王维的诗写得好,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函谷无故人,来,我们干了此杯,祝你在西域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唐朝大笑:“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高大帅的话,痛快!”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一跃上马,带领六百家将,风驰电掣的去了!
高仙灵轻轻的将手中的杯子放下,自言自语道:“奇怪,人人都说这年轻人厉害,怎么武功还是暗劲层次,倒是他家将之中一个秃头的人,武功深不可测,要是以后唐朝败了,倒是可以招揽这样的人到我麾下!哎,唐朝,你可要听牛僧孺的话,因为我真的不想你死!”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去得远了。
他要去的第一个关口,是雁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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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雁门关
雁门关雄伟壮丽,直通北国,是通往突厥的必经之地,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也是阻止燕代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一重屏障,巍峨高大,如一把巨大的锁钥,横亘在天地之间,无数大雁正从关上低洼的地方飞过,因为地势太高,大雁飞翔的时候也只能从关口的低洼之处鱼贯飞过,因以雁门云。
其时雁门关的守将是张文远,封为镇北将军兼骁骑校尉,有八千朝廷精兵驻守在此,听说新任安西都护唐朝经此到北方燕然山就任安西都护,自是早早的开关迎接,要给他一个好印象。他虽然不属于唐朝直接管辖,但毕竟在安西这个地方,还是间接的在唐朝手下做事,所以不敢得罪了他。
唐朝时的安西都护辖区,包括今新疆天山南北和印度周边的地区,土地辽阔。
“下官张文远恭迎唐朝大帅!”刚到关口的时候,守将张文远带领着一大批属下将佐夹道欢迎,盔甲鲜明,精神抖擞,刀出鞘,弓上弦,一个个剽悍无比,一望而知是北国经过千锤百炼的精兵!
唐朝心中暗叫了一声好,走了这么久,所过州县,虽然都是盛兵相迎,但却以这里的士兵最为精锐。
验证唐朝身份的士兵早已经将唐朝大都护到来的消息报告了张文远。
“免礼!”唐朝伸手一扶,像他他拉起来,但忽然之间感觉不对。
因为感觉到张文远的手上似有千斤之力,自己轻轻一提,竟然提不动他。呵呵,唐朝心中冷笑一声,考我的武功来着?
当下不动声色,潜运内力,双臂虚飘飘的一提,张文远立即感觉身子抽空,离地有一尺的长度,然后被唐朝迅无论的放下地来,旁边的人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交手的经过,但试探已经结束。
唐朝已经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不错,根基更是十分的牢固,唐朝虽然看似轻描淡写的将他托了起来,但其实是用出了全力,好沉稳的身法!
但就算是这样,张文远心中已经是大惊,本以为这少年人没什么武功,但想不到功夫竟然这样的好,一个不小心,竟然被他听出了我的重心,随即出手破去,武功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
其实,他虽然害怕开罪唐朝,但是毕竟对唐朝甚为轻视,以为他只不过是靠着一张小白脸和祖宗余荫当上这样大官的,所以心里十分的看不起他,搭手的时候趁机试探一下他的武功,倒也并不是有什么恶意,只是一时为之,以为唐朝武功低微的话肯定是不知道自己是在试探,想不到吃了这样一个大亏。
“请,请进,唐大帅!”张文远一张脸涨红,但眼睛里全是恭敬之色。
唐朝身后的人,只有舍瓦等人看清楚了刚才的事情,见唐朝并不见怪,和蔼的走了进去,一路之上,三步一兵,五步一岗,个个标枪一样的站着,使他甚为满意,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来。
张文远是久在官场的人,武功厉害但也不是笨蛋,一进去的时候礼物送上,竟是三千两银票。
唐朝欣然接过,这点小钱,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收得干脆,却使张文远对他产生了不少的好感。
“你的武功,似乎是传自少林寺一路,刚猛暴烈,有摧枯拉朽的气势。”唐朝喝了一茶,随口说道。
张文远再也想不到唐朝不说官场上的升迁贬谪之事,而是说起武功,兴趣大起,点头道:“是的,我是少林寺十三神僧的第七代传人,学的是金刚掌法和拳法!”
“哦,原来是名人之后!”唐朝颔,想起了唐朝开国时候的事情,这十三个少林的和尚投身李世民的军中,立下很大的军功,这十三人因为有功于朝廷而被封为国公,但是他们却不羡慕富贵荣华的生活,只要求继续在少林寺中修行,李世民甚为感动,将少林寺周围田产赏赐无数给这些人,就将少林寺作为这些人修行的地方,受国家保护,后来则渐渐的打出了少林寺的名声,这些和尚大都收了徒弟,一直流传了数千年。
唐朝穿越到这个时代,和公卿聚会的时候难免会有人说起当年之事,他所以得知。
“不敢,唐大帅,您年纪应该不大,为什么却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下官真的是甘拜下风!不知道您刚才将我提起来这一手,是什么功夫,真的是太神奇了!”他说话的时候,眼神中有无比艳羡的神色。
唐朝哈哈一笑:“张大人太谦了,我这一手,是我学的唐手之中的一种手法,叫做听劲,一接触到你身体的时候,能够准确的判断出你的重心,然后破坏你的平衡,我刚才那一下,只是攻了你一个出其不意,其实你的功夫,还远远在我之上!”
唐朝现在知道了,自己所练的《括苍山武经》上的武功,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后世流传千古的唐手。
“听劲,真的是太奇妙了,可惜我不会这门武功。”他言下十分的唏嘘。
唐朝忽然拉起了他的手:“张大人说哪里话,走走走,本帅有几句话要单独和你说说!”说着向身后的舍瓦和专氏四虎使了个眼色,专信打理长安的事务,没有跟随前来。
张文远立即会意,当先领路,来到了一处秘室之中,关上门道:“唐大帅,有什么话您尽管说!”
唐朝却不急,将《括苍山武经》之中听劲的法门说了,如何掌握敌人的动势,如何感知敌人的重心,虽然这个时代的人,不像穿越前那样明白的学物理书什么叫重心,但还是很快明白了,接着唐朝介绍了该怎样听出重心,怎样破坏,张文远听完,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谢谢唐大帅大恩,我得您指点之后,武功至少可以提高三成。”
他说的不错,这人练武也很刻苦,但是仅仅涉猎了金刚拳法,一味的刚猛,遇到低手倒没什么,还能打出威势,但是遇到高手则不然,一味出拳凶猛,后力肯定不继,势必落败!
唐朝教他的听劲,乃是给他打开了一扇神奇的武学之门,怎样将自己的力量用得恰到好处,更加巧妙,他如何不喜?
“呵呵,这没什么,只是我学的一点粗浅功夫,希望这样切磋,我们以后经常进行。”说着他开始往外走,似乎施恩不忘报。
当然,唐朝心中知道,这是以退为进的手法。
果然,张文远拉住了他的手:“唐大帅,您要求我什么事这么难开口。您放心,就是杀了我头,我也张文远也不皱一下眉头,您要是不嫌弃,把我当个朋友吧,以后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总之,我张文远这条命,是卖给你啦!”
他这样在官场之中混了这么久的人,一见了唐朝的架势,已经知道了**分,之所以不立即表态,他心中也是在悄悄的权衡,但现在,他忽然之间豁出去了,当下说了出来。
唐朝大喜:“得兄如张文远,吾之愿也!”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他知道,现在自己是在进行一场赌博,要是胜了,可能风光无限,但要是败了,却是有可能身异处,而且也要张文远担上一条性命,他正是拿不准张文远是不是个血性汉子,所以只谈武功不说别的,其实也是难以开口。
“唐大帅,就是您不说,我也知道您求我做的是什么。”张文远说道,声音出奇的镇定。
“是什么,说来听听?”唐朝来了兴趣。
“您是想向我借兵,我说的没错吧?”
“哈哈,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张文远也,你是怎么知道的?”唐朝很激动,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这还不简单,从来没有一个当大帅的人要教手下的将领武功,还有,皇上这段时间接二连三的将镇守北国的军队调回中原,肯定是不想要北方了,但想不到却派了你这样一个年轻的人来当统帅,而且身边没有带粮草,这难道还不能说明这是皇上故意让你来涉险的吗?”
他所有的都知道了,这人显然是个熟悉官场的人,什么都瞒不过他。
唐朝喟然叹息一声:“张大人说的不错,我虽然是皇上的驸马,但皇上似乎不喜欢我,这次派我到这里做安西都护,将原来的精兵都调回中原,不粮饷,摆明的是要等我兵败之后好撤我的官,倒不是真的不想要北国这大片土地了。”
见唐朝诚恳,张文远甚为感动:“难道大帅这样坦白,那这样吧,我关上的兵士,您带五千精兵在身边,只留三千守关。”
“啊,这,要是皇上知道了,怪罪下来,却不是我连累了张大人?”唐朝有些忐忑,毕竟,张文远和自己虽投契,但是毕竟是初交,就这样把全副身家性命压在自己身上,风险是巨大的,他本来的意思,只是要他答应在困难的时候派兵相助,但想不到他竟这样的慷慨。
张文远就道:“唐大帅,您放心,您这样肝胆相照的人,福星高照,纵有小小的坎坷,但必定能够终成大业,我知道,我这样做,等于是在赌博了,要是您能控制住西域局势,那我就赢了,反之则将这条性命搭上去,大丈夫生于世间,想要建功封侯,总得赌博几次,这一次,我豁出去了!”
“好,好汉子,您这个兄弟,我唐朝交了!”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
但张文远的心里,却是异常的高兴,心中想,我精通相学,一看这唐朝的相貌,就知道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吉星高照,就有些须的危险,总能逢凶化吉,因此才答应了这样一项重大的决定,可不仅仅因为唐朝是安西都护,为了巴结他才借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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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嚣张的马贼
唐朝带领五千精兵,马匹三千,辎重粮草无数,心中大定,和张文远告别,逶迤往燕然山而去,进驻安西都护府,势极雄壮。他手上有的是金银,盔甲粮草,自是多多置办,虽只有五千人马,但是军容整肃,自觉战斗力很强。
唐朝在行军途中已经将手下六百家将分派进军中担任小头目,更将四千人的军队分由专氏四虎率领,每人带一个千人队,有点像突厥的千夫长,他身边除了六百家将和一千精兵,就是舍瓦、隆多,以及班林和辛白江,组成中军,行军的时候组成的是长蛇阵。
毕竟,张文远深知西域形式复杂,随时都有生战争的可能,这样用先锋军哨探,中军缓缓推进,步兵和辎重紧紧跟随,为的就是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西域的马贼,有多国人参与,并不像是中原内部的战争,都是汉人之间的混战。往往马贼之中,有吐蕃的、南诏的、甚至波司、大食的人,肤色人种都不相同,但却能因为共同的利益组成一只军队模样的集团,这就是西域各国都闻风色变的马贼!
其实,国家与国家之间,比如唐朝和突厥,即使生大的战争,但也不可能一直的打下去,永无休止,多数时候是大多互相妥协,形成一种互不侵犯的局面,也就是唐朝这样的安西都护最希望看到的事情了,毕竟,经常作战,难免一败,一旦失败的消息传递进本国国王的耳朵里,自己这个帅位就岌岌可危了。但马贼不同,马贼是一批凶残成性的人,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规矩,只以获得利益为天职。
当然,马贼也有马贼的规矩,就是不抢劫老弱妇孺,除开之外,烧杀抢劫,**掠夺,那是不在话下,他们可以拦截商队,也可以攻击各国的政府驻军。不过一般情况下,马贼虽然凶猛,个个都是杀人如麻,武功高强之辈,骑在大马上,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但一般马贼还是没有实力和各国的驻军相抗,要是遇到军队保护商队过沙漠向西域各国而去,大多不敢打什么主意。
但在西域广大的地域里,却有一只马贼队伍,完全有能力和各国的军队相抗衡,除了少数单身客商被小马贼抢劫之外,大多数的商队失去物资,被绑票,都是因为一个巨大的组织。
这就组织就是黄风寨,西域马贼的天堂就在这里,无数的客商都是因为这个组织而倾家荡产,将自己的身躯埋藏在西域广袤的黄沙里。
这个组织是土匪组织,占山为王,在黄风山设立了总部,巢穴外面是茫茫的沙漠,在到达黄风山总部的地方,有三道屏障,都是西域的天险,围绕着天山,层层的修筑防御工事,宛然一个独立的王国。
西域的土地,尤其是在边界上,存在着诸多的争端,并且因为领土的原因,各国时常的爆战争,当然,爆战争最多的是唐朝和突厥。一个是东方的大国,想要将手掌伸向西域广袤的土地,另外一个则是善战惯与侵略的游牧民族,双方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
唐朝开国的时候,中原混乱,突厥趁机扩张,但后来李世民派李靖打败了突厥,将他们向西方赶走,不过,对于这样的游牧好斗的民族来说,赶走只是暂时的。他们在逃走的过程中,不断的兼并弱小民族的土地,养成气力,不几年又来和唐朝争锋。
当然,吐蕃和回纥也是不容小视的力量,他们的支持与否,很多的时候能左右战争的胜负!
当然,不仅仅这两个国家,还有大食、波司、天竺这三个国家,虽然不直接的参与战争,但是却有无数的武功好手,为了西域的利益,参与角逐,或是投军,或是加入马贼。
另外,还有奚、契丹这两个国家,现在虽然弱小,但是却有少数民族的凶悍,占有一块领土,和周边民族贸易,也经常爆战争。
所有这些因素,构成了西域社会的复杂,也就是为什么以高仙芝那样厉害的人,也觉得唐朝毫无希望的道理。
以前,唐朝在安西都护府驻扎了十万军队,虽然不可能全部都是精兵,但是两三万精兵是有的,一旦生大的战争,自也有足够的兵力防守各处关隘,不使利益受到大的损失。毕竟,成天络绎不绝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不说别的,就光是这保护费,也是一项巨大的收益。
历朝历代,就算是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但海关上的收入,最少的时候,还是抵得上大清田赋的所有收入,数千万两白银,这是不可小视的。唐朝的贸易并不比清朝的时候少,反而更加庞大,这就使控制丝绸之路的国家,说得直白点是军队能得到丰厚的利益。
近十万的唐朝驻军,开支是巨大的,要不是李隆基命令军队就地屯田,还有就是向过往客商征收税务,根本支撑不起庞大的开支——
行军途中,专仁忽然跑马回来,拿着一个公文袋。这袋子是一个红色的牛皮所制,上面盖了八百里加急的邮戳,显然是军机大事。
唐朝就立在马上拆开,公文如下:“下官安西副都护牛僧孺泣血告急,西域地界最大的马贼黄风寨正攻打燕然山,想要一统天山南北,下官已经坚守一日一夜,但贼势猛烈,燕然山外屏障三处已经失守,现已经收缩防守于都护府,深沟高垒,拒不出战,急切盼望援救!下官可坚守一旬,旬日之后,纵粮草无忧,但兵力疲软,多不堪战,只有撤军一途!”
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是给自己这个安西都护的大帅的,一封却是给朝廷的。
看这信使汗透重衣的样子,就知道他冲出来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黄风寨的马贼看来真的是肆无忌惮了,居然嚣张到进攻安西都护府的根本重地,显然是其志不小,正如牛僧孺所说,想要统一天山南北,控制丝绸之路。毕竟,靠抢劫,永远不能洗清强盗的罪名,但要是像唐朝军队这样堂而皇之的收取保护费,却就是另外会议回事了。他们已经探明白,唐朝皇帝李隆基好象是了疯,竟然将镇守西域的十万大军撤去七万,而且留下的三万都是老弱之兵。黄风寨安插在军中的探子火的报告了黄风寨的马贼头领霍伤。
霍伤是头老狐狸,来自波司,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不仅精通西域各国武功,尤其是阿拉伯武功,更精研唐手,是后世阿拉伯沙漠上最强大影响力也最大的强盗“山中老人”霍山的先祖。
他一接到这个消息,就立即的判断,要不是唐朝国中生了重大的叛乱,就是疑兵之计。他有理由相信,如此丰厚的油水,西域各国都是垂涎三尺,唐朝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清楚李隆基这个人的性格,绝不属于傻子一流。
再后来,他在长安的探子飞鸽传消传到西域,他就率先动手了。
他知道的,即使自己不动手,也有别的国家抢着动手。
现在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他以前受高仙芝的气太多了,偏偏又拿他没有办法,直接对抗那是肯定处于下风,下毒行刺也没有用,以高仙芝强横的武功,他知道,并不在自己之下,行刺也形同虚设。
他一直在等机会,等高仙芝离任的一天。
其他各国,也或多或少的知道了这些消息,但是都在静观其变,只有霍伤最是心急,所以不惜进攻安西都护府,要将唐朝的势力彻底的赶出天山,到时候,能他对抗的就只有突厥的骑兵了,那就大大的轻松了,可谓是去了一个大大的眼中钉。
唐朝在西域的势力,在许多外国人的眼里,就是强大的难以撼动的存在,以突厥颉利可汗的厉害,竟然还是败在李靖的手上,数十年来,唐朝在西域的守将都是十分厉害的人物,这使得西域各国都憋着一肚子的火。
其中和安西都护府矛盾最大的就是突厥和黄风寨的马贼了——
其实,突厥可以控制大沙漠,也能从无数的客商身上获得利益,毕竟,突厥虽然不如唐朝,在西域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就是汉朝时候的匈奴,虽然一分为二了,但是依旧不能小视,不用像黄风寨这样**裸的抢劫。
马贼也是人,马贼也有廉耻,他们也不希望一辈子都是强盗,所以他们要攻占安西都护府,堂而皇之的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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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混战
唐朝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门,距离安西都护府只有数十里的路程,甚至凄厉的喊杀声都能听到。当然只有舍瓦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才能隐约的听到,但唐朝忽然一挥手,全部队伍随即停下。
唐朝知道,现在是布置战术的时候了,毕竟,等到一交锋时才布置,已经晚了,那可是大大的贻误战机。
唐朝带领舍瓦和隆多等人,骑在大宛国的高腿良马上,跑到队伍的前面去了,这个时候,专氏四虎已经约束手下停止前进。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锐气,要知道,一只军队的第一战很重要,可不能折了,这是历代的人,只要读过《左传》的人都知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唐朝语文也是不错,记得当时语文老师还要大家将这篇课文全文背诵。
穿越这么久,他虽然不能完整的背出来,但是这些重要的句子却还是不会忘记的。
唐朝忽然跳下马,对身后的隆多道:“隆多将军,我以主帅的身份命令你为前部先锋!”同时拍了拍手中的马:“这匹马,是皇上临走的时候送给我的,产自大宛国,是良马中的良马,每当交战的时候它就会格外的兴奋,是战场上的上品战马,你拿去吧!”
“谢大帅!”隆多大喜,接过缰绳,一跃上马,这马没有一丝的惊诧,显然是冷静非常的马,很可能曾经上过战场。
唐朝时候,天下最出名的马,自然要数李世民收藏在凌烟阁的几匹他曾骑过的宝马了,但说句实话,像什么赤云、追电、落风这些名马,虽然都是万中选一的龙马,但毕竟数量太过稀少,只能给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骑骑,以显示尊贵,却是不能大量的用在战场上了。
真正的好马,最出名的自是产自大宛国的良马,这是和山上的野马(也称天马,雄健无比)交配之后产出的崽子,长大了通体红色,出的汗也是红的,这就是金庸武侠小说里面写的汗血宝马。
但是产量也不多,战阵上经常用的战马几乎都是身高腿长的山东豢马溪出来的大马,燕赵北国多是用这种马武装起来的,不像川马和藏马身躯矮小,不适合冲锋作战。黄风寨的这些马贼响马大多是靠抢劫过往客商的良马为座下马,当然也不惜重金从山东、河北等地收购,毕竟,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猖狂,敢打安西都护府,就是因为他们的座下有好马,一旦交战不利,也可以千里遁走,这当然是各国都拿马贼没有办法的原因。
试想想,来去如风,行走似电,一个个身上都是长兵器,长刀大枪,杀人抢劫之后就走,等大队伍人马到来的时候,这些人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根本是拿他没办法。
当然,不可否认,西域国家众多,黄风山又处在几个国家的边缘地带,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花偌大的精力去收拾这些响马,并且他们都知道,一旦自己收拾这些响马的时候,别的国家又会动自己的心思,并且这里是响马的天堂,杀了一批,又会产生一批,不过是空费精力,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消除这种现象,也就习以为常了——
隆重前段时间因为伤心父亲之死,硬是要和唐朝闹矛盾,毕竟,这小子认为是唐朝害了他父亲铁信部的性命,好在杀死铁信部的那个将官也在岭南混战中死了,隆多查了个实在,也就没有话说,遂真心投降了唐朝,做了他的家将。孟笑知道隆多武功高强,不时的派人来拉拢他回岭南,但他感于唐朝不杀之恩,婉言谢绝了。
尤其是上次在庭院之中比武过后,隆多更是对唐朝佩服得五体投地。几个月前,他和唐朝还可以一战,唐朝当时也是靠着藤甲胜了他,所以他心中不服,一定要和唐朝再次比过,结果唐朝当时个他一比,他竟然没有坚持多久,在第十五个回合的时候,将厚背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唐朝的刀法,已经大进,而且更加恐怖的是,唐朝的武功,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竟然能拨开他的绿沉枪,直接停在他的脖子上。
这就说明,短短几个月时间,唐朝的武功,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的确,唐朝现在的武功,从初通暗劲到练到暗劲的顶峰,度化的境地,最重要的有自身血管经脉粗大的因素,换了是其他的人,至少得三年五载才能够有这样的成就,并且威力还大大不如唐朝。
可以想象,唐朝的经脉比一般的练武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其中能存贮的真气自然比一般的人多了一倍,经脉筋骨粗壮之后,能爆出去的能量,也比一般的练武者多了一倍。也就是说,他只是随便的一拳一刀,就可以当别人使用暗劲出的力量。
这是一种恐怖的存在,不断的施暗劲,却不伤身体,天下间又有谁能挡得住!
战胜隆多这样天赋常,但是不会内功的人,那是在情理之中。其实,当时唐朝也没也怎样在招数上胜他,就是出招快捷,出招沉重,十五招下来,隆多已感支持不住,自然败在唐朝的手上。
并且,以李隆基的厉害,也败在唐朝的手里,中了化境高手的一拳,膀子并没有粉碎,反而能够很快的复原,这样惊人的修复能力,也是拜唐朝经脉粗大之所赐,不然的话,以唐朝的武功底子,别说练成高强武功,就是像一般武士也是困难——
唐朝随即坐上隆多的战马,吩咐专氏四虎带兵紧紧跟随,重申军令:“退后者斩,不服从军令者斩,众将务必努力向前,多立军功!”
众军凛然听令,唐朝现在内力已有相当根基,随口说话都是声震四野,自有大帅的威势。
军队随即起行,在云门外十里,遭遇了黄风寨的响马。
只见烟尘蔽天之中,冲来无数的骑兵,每个骑兵都是手握长刀,喊声如雷,更增威势。
隆多将手中绿沉枪紧了一紧,当先迎了上去,身后弓箭手射住阵脚。
有几个凶悍的黄风寨骑兵冲杀了几次,但冲不动阵脚,都退后了,显然知道这是来了援军,号角四起,无数人马向隆多涌了过来。
隆多手持绿沉枪,骑大宛马,精神抖擞,厉声高叫道:“大国交锋,先通姓名,我乃大唐先锋官隆多,谁敢与我决战?”
他这几句话甚有气势,顿时将一个抽持阿拉伯大砍刀的将领震慑住了,本来,这个将领见隆多刚才连杀三个冲阵的骑兵,都是一枪就撂死,想来报仇,但听了如此**的喝声,还是忍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漫天灰尘已经慢慢褪去,从烟雾之中出来三个青面獠牙的领袖模样的人,一个个面目狰狞,高鼻子深目,显然是胡人。
“啊,送死的来啦,老三,你先上吧!”最左边一个满脸大胡子额头上长个肉瘤的胡人喝道。
最右边那个满脸刮得精光,全身如铁的汉子一听,虎吼一声冲了出来:“我乃是黄风寨龙卷风三兄弟的老三不留活口蓝沉,你纳命来吧!”
的确,一提起龙卷风三兄弟,西域之人无不变色,因为这三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老大武功最好,好色;老二武功其次,好杀;老三武功最低,嗜杀!恶迹最重的就只个老三,似乎他是魔王转世,喜欢将人杀了,还要残忍的折磨,什么断手断脚,挖眼这些,在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这三人本是波司出名的强盗,犯了大罪之后无处容身,只好前来投靠霍伤。
霍伤正是用人之计,素知道这三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叫这三人带兵,果然是残忍恶毒,在西域狠狠干了几票,凶名昭著,更得霍伤信任,这次攻打安西都护府,早就预料到唐朝可能会有援军,于是事先叫这三兄弟埋伏着。
想不到这三人自恃武功高强,竟然不听霍伤的话,一见军马出现,竟然是铺天盖地的杀来,显然没有将唐朝的这点军队放在眼里。
的确,唐朝现在虽然有近六千人的兵力,但是和黄风寨的响马一比,在数量上那是大大的吃亏,因为龙卷风三兄弟手下的人马,有一万人,并且都是凶名在外,能征善战的人物!
两人交手一招,互相忌惮,手臂都被震得隐隐酸麻,知道对方身手很是厉害。
唐朝随即带领舍瓦等人赶到,排成阵势,在门旗下看两将交手。看了片刻,两人已经转灯儿似的交手了十余招,心中震惊,想不到就是西域的响马也这样厉害,将身边的乌骨弓取下,交给般林,小声吩咐道:“我挡住你,你悄悄射他一箭!”
班林会意,接过弓,搭上箭,由唐朝和舍瓦把他挡着,觑得亲切,一箭射出,正中蓝沉的肩膀。
蓝沉身上穿了重铠,并不能伤了他,但却使他大吃一惊,刹那之间刀法散乱,现出一个大大的破绽。
隆多大喜,知道机会难得,一枪锁出,扎了他个透心凉,倒撞下马,血流满地而死!
龙卷风的老大蓝勇和老二蓝鲸见状气得哇哇怪叫,就想冲出,唐朝早有准备,知道敌人锐气已泄,按剑大喝:“给我冲啊!”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昏地暗,黄沙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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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犄角之势
也幸亏唐朝使用诡计,出其不意的进攻龙卷风三兄弟所率领的马贼,舍瓦和隆多分别对上了三兄弟之中的老大和老二。隆多和老二蓝鲸战了个旗鼓相当,但老大蓝勇虽然厉害,但比之舍瓦就差得远了,只短短三个回合,蓝勇就抵挡不住,当先退走,唐军声势更盛,虽不足六千人,但却还是将众马贼击退。
也幸得龙卷风手下的马贼都是杀人无数,一个个冷静凶残,纪律严明的队伍,这才没有溃败,龙卷风老大和老二且战且走,唐朝带领大军追赶三十里方回,缴获旗帜马匹不少,杀马贼近千人!
唐朝带队而回的时候,正碰上包围都护府的马贼头目寇明逃走,截住了大杀一场,斩千余级。原来是牛僧孺遥见唐朝大军来援,开关杀出,内外夹击,黄风马贼虽然素以凶悍著称,但似乎并不擅长阵地战,见陷入包围之中,先已经乱了,因此大败!
牛僧孺骑在一匹大马上,连续三刀砍下三个马贼的脑袋,高叫一声:“唐朝大帅,不用追了,赶快随末将进入都护府!”
牛僧孺何等的武功,以前在玉真长公主地牢的时候就传过唐朝内息运行的法门,这样一提高了声音,用丹田之力喝出,在厮杀喧天的战场上也是清楚的传进了众人耳朵。
唐朝见马贼大败,本想再趁机追杀一番,听见牛僧孺的声音,立即知道必有原因,喝令鸣金收兵,在牛僧孺的带领下进入了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坐落在燕然山之北麓,依山傍水,在唐古拉山的中断,潺潺的唐古拉河从脚下流过,属于黄河的支流,四望黄沙漫漫,天上白云尤其的高远,又是通往西域的要塞,南北一望,并无尽头,无限的苍凉意涌上唐朝的心尖。
“呵呵,王之焕写诗说‘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说的就是这里的景象了?”唐朝忽然之间胸怀大畅。
但牛僧孺显然没有他的心情好,应付似的笑了笑,心中道:你这无知小子,头都要伸进棺材板了还有心情看风景?但碍于他毕竟是上司,说道:“是啊,风景是好,有意境,不过二弟呀,现在情况糟糕到了极点,我们得马上商议一下,不然有灭顶之灾!”
唐朝这才从神游之中收回心性:对对对,现在形势恐怕十分不利。
赶紧说道:“那你说下这里的军情,以我看来,这些马贼虽然厉害,但好象人数不是很多,战斗力也不是很强。”
牛僧孺暗暗摇头:哼,这蠢材,以为自己带几个武功高手,五六千军队,就可以像战国时候的盗枳一样纵横天下,无所顾忌了,其实则大谬不然,此一时,彼一时,别看你身边这个叫舍瓦的人武功高绝,但真正真正动起刀兵来,岂是你一个绝世高手能够左右战局的,当下正色道:“二弟呀,你还是年纪太轻啊,我知道,看你带来军队的服色,恐怕是向张文远这小子那里借口了五千人马吧,不过我实话告诉你,远远不够,最少需要五万兵马,都是精兵,才能控制住西域局势,你这点人,那是杯水车薪,连一个霍伤也对付不了,更不要说别的势力了,哦,不能耽搁,快点,霍伤这家伙好厉害,又攻上来了,我们这就去!”
就在这个时候,都护府的西北角,响起了喊杀声,显然是霍伤又在进攻了。
此次黄风寨的马贼,那是倾巢出动,准备一举将安西都护府攻占,然后就便占领之,将势力向唐朝边境扩展,是有备而,再不像以前依仗马力抢劫,粮草辎重那是随身带在身边。
霍伤武功高强,手下能人无数,本以为可以手到擒来,他打听得清清楚,安西都护府守备空虚,只有三万老弱之兵,切都分散守卫在各处堡垒之中,自己以近三万的大军进攻,自是摧枯拉朽的架势,但谁想得到只取得了一些小胜,将都护府外的各处堡垒一一攻克,损失已经不小,想不到安西守将牛僧孺将城内的一万五千人集中起来龟缩防守,任手下有不少人武功厉害,但还不是被乱箭射回,攻不进去!
任你再强的武功,万箭齐,还不是要像开国时候的罗成一样变成马蜂窝!
安西都护府城高墙宽,易守难攻,城中弓箭充足,给养无忧,不说坚守区区几日等待援军,就是坚守个一年半载也不是问题,竟然急切难下!
当然,牛僧孺治军有方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要不是他在近三万守军之中选出八千精兵出去和唐朝夹攻龙卷风兄弟,恐怕还不能解去东面的包围。现在龙卷风一败,只剩下西北马贼的主力,倒是可以微微的喘一口气,也可以振奋一下城中低落的士气。
毕竟,马贼太强悍了,遇见了只有逃的份,现在朝廷来了军队,能打胜仗,就说明是精兵!
其实从根本来说,李隆基这次为了对付唐朝,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如果唐朝故意大败,甚至和霍伤勾结,一定可以占领天山南北的大部分地区,控制丝绸之路的起源,和唐朝廷展开旷日持久的战争,那样的话,北方边境就会陷入非常危险的存在。不过这些,李隆基显然没有深思熟虑,他恐怕已经被上次在勤政殿里的那次失败气疯了头,非要整唐朝不可,要是换了在三十或者十年前,李隆基绝不会如此昏庸,但一个人掌握大权久了,渐渐的就会变得目空一切,以为天下什么事都可以不在乎,什么人都可以蹂躏,渐渐的走上了当年隋炀帝的老路,不过还好,他还不像隋炀帝那样滥杀无辜,在天下间广结仇怨。
唐朝和牛僧孺骑马赶到西北角的时候,双方攻打得甚为激烈,乱箭横飞!
霍伤的马贼抢劫客商虽然厉害,但是阵地战却不是他之所长,因此一进入唐军的射程之内,就非常难过,折损几个好手,只得暂缓攻击。
唐朝到达的时候,战斗刚刚平息。
唐朝看着坚固的城墙,无数的箭孔,心中稍定,向身边的牛僧孺道:“敌人攻势受阻,一定是在准备攻坚的利器,正好叫战士饱餐一顿,等一下战事一起,我要你带领三千精兵作为前驱,务必要挫折霍伤的锐气!”
“这,大帅!”在众人面前,自然不能叫他二弟,但他的语气显然很焦急,“我们现在的兵力虽然不少,但是精兵太少,这样开城出战,大大的不利,还是先避其锋锐,然后再图进取的好!”
唐朝甚为不悦,拿眼睛向他一横,自有一种巨大的威严,这是长期身居高位的人养成的一种官威。
牛僧孺虽然武功绝顶,但是见了唐朝的眼光,还是情不自禁的畏缩了,不敢多言。
就见唐朝脸色铁青的说道:“大丈夫而处世间,岂能坐让机会流失!牛将军的话,过于示弱,以后不要再提!诸将给我听着,城内的兵士,激战很久了,自然不能用于战阵之中,但是本帅带来的五千精兵,却是两战两胜,加上是在雁门关镇守的精锐之兵,都是身经百战之辈,当此国家用命之时,务须努力向前,请大家跟我一起高喊三声,唐朝必胜!”
“唐朝必胜!唐朝必胜!唐朝必胜!”这三声一吼,响彻云霄,有山摇地动之势,军队的气质也就变了,有一种昂扬的情感在里面。
唐朝甚为满意:“牛僧孺听令,你带本帅手下大将三员,专仁,专义气,专智,再加三千生力军,等霍伤下次动进攻的时候,给他以猛烈的冲击,本帅自会带大军殿后,务必要大开城门,一山崩海坼之势击溃霍伤的马贼!我在北面兵力强于他,士气强于他,兵士的战斗力强于他,若有不胜,尽皆斩!”
这几句话森然的从唐朝嘴里说出来,有一种斩钉截铁的决断,下了死命令!
而唐朝也觉得,是该下死命令的时候了!
只听唐朝说了最后的几句话:“敌军若败,一直穷追,趁势夺回云门城堡,就地驻扎,霍伤刚刚占领此地,必没能将粮草辎重搬走,务必死守!和城内诸军形成犄角之势,敌人攻击我则你攻敌之背,敌人攻击你则我攻敌人之背,如此,则能固守,则能固守!”
这是一个大胆的计划,虽然唐朝熟读兵这是一个妙法,一个以弱胜强的妙法,但若没有得力的人手居于险地,还是不能成功,不过唐朝和牛僧孺在玉真长公主的地牢之中相处数月,自是深知他的才能,长安临走的时候又听到高仙芝对他的赞美,说他可以当十万雄兵,唐朝虽然不信,却也他极为厉害!他本想叫舍瓦出去居险而驻,但考虑到牛僧孺毕竟在西域多年,熟知地理,也就将他派了出去——
牛僧孺心中虽然郁闷,知道唐朝用的是犄角之势,摆明了一副固守的样子,这样的安排,自己冒的险是大了些,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是有可能创造奇迹的选择,但是这些,却是牛僧孺不愿意看到的!
他甚至觉得,唐朝已经看破了高仙芝和自己的阴谋,其实真正意义上,牛僧孺想要的,是做安西的正都护,而不是副的!
高仙芝在临走的时候就和牛僧孺计划停当,示弱,固守,西域各国势力包括马贼都会插手,到时候,经久不能平息叛乱,李隆基一定会罢免了唐朝的官职,到时候,再请求朝廷军队的支援,以牛僧孺的能力,再有大军相助,自能轻易的收复实地。他牛僧孺想要不立大功也不行了。
可唐朝就仅仅一个犄角使势的计策就将他的算盘全部架空,自己先前危言耸听说各国都有可能派兵,实力单薄等话,居然对唐朝没有产生半点影响。
此子的确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哎,我也不能败,要是我故意败的话,唐朝固然会受到罢免,而自己也是受到牵连,他很郁闷。
好厉害的唐朝,他不仅正确的估量的现在的形式,敌强我弱,而且做好了稳固防守以图进取的准备!
在他的感觉中,他以为唐朝一来,鉴于自己对西域的熟悉,一定会事事都听自己的,结果却是大谬不然!
但再郁闷,军令如山,他是不能违抗军令的,他全身披挂,带兵而出!
喊杀声再次响起,霍伤动了又一次的攻击,新的战斗即将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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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断粮道
唐朝命令守兵不必急噪,小心防守,现在手上有的是兵力,防守自是轻而易举,果然,霍伤再次强攻很快支持不住,准备撤退。就在这样的时候,牛僧孺当先披挂,冲阵而出,他身后则是舍瓦,带领六千精兵横击而出。
这两员大将,在哪里都算是上是虎将,一个已经十分厉害,更不用说两人了,这一冲出,像猛虎下山,山崩地坼一般,顿时将霍伤的马贼队伍冲散。霍伤看唐军势头猛恶,亲自来迎当先的牛僧孺,两人正是对手,交手三合,不分胜负,惹恼了后面的舍瓦,大吼一声,和牛僧孺夹击霍伤。
这样一来,霍伤顿时抵挡不住,虚晃一招就退入了箭阵之中,唐军大胜,冲阵而入,如入无人之境,毕竟,打仗靠的就是主将的气势,很多以弱胜强的战斗,都是主将勇敢,武功高强,才能将敌人击溃,连霍伤都败退,其余人就算武功不错,但气势已沮,自然不能抵挡。
更加要命的是,城门大开,唐军随时有可能冲出来,一鼓作气歼灭自己,其实,他哪里知道,唐朝这样只是虚张声势,并不敢弃城攻出,唐朝现在手上的兵力,只有八千人,而北门的马贼,兵力在二万人左右,本来对唐军形成包围之势,只不过刚才由于牛僧孺和舍瓦冲出的缘故,霍伤稍微慌乱了一下,但随即手提宝剑,喝令手下马贼列成阵势,正要将牛僧孺和舍瓦包围在垓心。
就在这个时候,城上的唐朝立即看出牛僧孺等人危险,命隆多为先锋,冲杀霍伤军的后背。
霍伤最忌惮的就是内外夹击,赶紧风兵防守,派手下大将车一经敌住隆多,亲自押阵,防止唐军冲动阵势。
在战场之中,主将最害怕的就是敌军冲动阵势,因为一旦被冲动,就会立即处于下风,往往兵力强于对手却免不了大败的命运。霍伤久于征战,自然知道被唐军冲动阵势的后果,所以亲自押阵。
但唐朝随即鸣金收兵回城,他这样做,只是给牛僧孺和舍瓦夺取云门制造机会,牵制霍伤。这个时候见舍瓦等已经冲阵而去,也就停止了进攻。
霍伤命令士兵趁机抢城,但城上流矢如飞,怎么能轻易攻得上去?
其中最厉害的,自然要数隆多和唐朝的神箭,几乎是箭无虚,箭上又附带了暗劲,中箭之后,自是尸横就地的下场,并且更加恐怖的是,不论是击在盾牌上,还是身上,都一样的射下城头。
这就使得霍伤的攻击部队损失很大,但是却没有进展,无数的云梯被推倒,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表明又一个马贼从云梯上摔了下去。
而他们除了用云梯进攻,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进攻了大约一个时辰,霍伤猛然醒悟,不好,他看到了云门城堡旗兵向他冲来!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舍瓦和牛僧孺带了近六千人的军队冲出去,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冲出去?
唐朝显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派六千军队出去,削弱自己这里的防守力量,这是为什么?
当看见这个旗兵的时候,他忽然之间明白了:唐朝原来打的是云门城堡的主意!
果然,这个旗兵一到就道:“禀告大将军,云门城堡被敌人攻得危急,请求支援!”
果然不出我之所料,霍伤跌足大怒,但他毕竟是一个控制力极好的人,随即控制住自己狂的情绪,冷静的吩咐他手下大将车一经带一万五千军马守住北门,南门外还有蓝勇和蓝鲸带一万人守住,唐朝城中的虚实他早知道,不足一万人马,即使冲来来决战也不会对自己造成损失!
他自己则是亲率领五千精兵前去解云门之围。
他现在心中已经雪亮,唐朝这样做目的就是要断自己的粮道。我怎么就这样疏忽大意,先前还道是唐朝派这些人冲出去求救兵的,但想不到的是,这家伙并无逃走之意,而是前去攻击!
这一着,的确是大大的出其不意,不仅霍伤,他手下的智囊月狼可和玉狼可兄弟也是没有想到,敌强我弱,想不到唐朝竟敢派人反来进攻自己已经获得的阵地,那不是以卵击石么?
但唐朝用兵,就是这样的反其道而行,真的就使自己大大的没有想到。
不好,既然告急,说明云门城堡真的有可能危急。他这才想到,用兵的精髓,真的要出其不意,想这一次,恐怕真的要出问题。因为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想到了武功奇高的舍瓦。
我就一直在纳闷,为什么唐朝要将牛僧孺和舍瓦都放出去,原来是这样?
想到这两人恐怖的武功,霍伤就想轮自己的耳光,他心急如焚的冲了出去,想要解去云门城堡之围。
但遗憾的是,当他带着五千精兵赶到云门城堡的时候,高高的城池上已经悬挂了大唐的旗帜,红底黑丝绣的旗帜上,写的是一个大大的“牛”字,显然,唐朝安西副都护牛僧孺已经占领了云门城堡。
霍伤跌足大骂:“无耻鼠辈,竟用这样卑鄙的伎俩,敢与我决一死战么?”
但牛僧孺和舍瓦站在城墙边,扶着防护拦,互相微笑,并不理会他!
他们刚才抢城,虽然攻了马贼一个出其不意,但是这里是霍伤的根本重地,大部分的粮草辎重都在城里,是他大军的生命线,自然派了重兵看守。可恨统帅这只五千精兵的领墨损却是个好赌之徒,知道霍伤强大,敌人绝不可能前来进攻,因此虽有坚固的城池,但防守却甚为松散,在中军帐中聚众将赌博,玩起了骰子。其实,这也不能怪墨损,因为马贼向来过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向来不受诸多的约束,追求的是一种自由放荡的生活,有的已经泯灭了人性,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以烧杀抢劫为业,哪里受得了诸多的约束。
霍伤虽以绝世才华将这只马贼武装成一只军队模样,但毕竟在骨子里,贼性难改,要训练成一只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岂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当墨损正在军中大赌博的时候,牛僧孺的军队已经悄悄的潜入了云门城堡,按照唐朝的吩咐,先控制住粮草仓库,一旦不能攻下云门,但至少要将粮草都要焚烧一光。
唐朝幼时经常读《三国演义》,断人粮道这一招,是向曹操学的。
等到墨损醒悟过来,唐朝军队已经攻了进来,四处放活,将城中搞得一片混乱。但他是马贼领,平时凶横惯了的,只有他烧杀抢劫的份,别人怎么能这样做,激了他的凶悍之性,当先飞马来迎。
正好遇到了牛僧孺,交手仅仅三合,被牛僧孺一枪刺死,杀向余众。
但黄风山的马贼,是出了名的精悍,凶悍,见牛僧孺杀了墨损,并不慌乱,而是负隅顽抗,和唐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
幸亏舍瓦等带的都是来自张文远手下雁门关的精兵,平时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交战下来,终于将马贼击溃。毕竟,马贼虽然个个凶悍,但是没有章法的战斗,毕竟不是正规军之敌,再加上舍瓦和牛僧孺英勇无敌,一招之出,必有一个马贼死亡,因此才以极快的度控制住了云门局势,除了逃出两千余人之外,其余的不是战死就是投降。
也幸亏这样,才使霍伤救援不及,要是再迟得片刻控制住局势,恐怕就永远没有控制云门的希望了,因为霍伤的救兵已经到。
牛僧孺听霍伤在城下骂战,知道是想激自己开城和他决战,自己的军队刚才攻占云门花了极大力气,已经疲惫,是万万不能和他交锋的,只和舍瓦端和美酒互相碰撞,故意让他看见,哈哈大笑!
霍伤大怒,挽手上铁弓射出三只箭,如流星一样的上了城头,毕竟,云门虽然城池坚固,毕竟不能与安西都护府相提并论,城墙不甚高,霍伤内劲厉害,箭自然能及远。
牛僧孺冷笑一声,将手中酒杯翻转,左右开弓,轻轻罩住了来箭,舍瓦也如法炮制,罩住了一只箭,就好象抓住了三只蚂蚁。
霍伤知道无可奈何,破口大骂,就听牛僧孺大喝一声:“给我大骂之!”
他身边十多个骂手立即开始大骂,将霍伤的祖宗三代都伤害了,而且这些骂手一个个声音洪亮,吐自清晰,顿时将霍伤的声音淹没了——
霍伤知道无济于事,现在攻城只是以卵攻石,只得带领五千人马而去,和车一经的人马会合,知道粮草被占领,补给线被切断,等于是被人扼住了喉咙,十分的难受,却一时之间并无善策,本想以摧枯拉朽的形势攻下安西都护,左右丝绸之路,想不到却遇到这样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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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龙吟
唐朝在得知云门已经被攻取的消息之后,开怀大笑,他知道,霍伤已受重创,虽有三万雄兵,但粮草不继,势必不能持久,不像自己先找到坚城为基地。果然,霍伤也在云门失守之后,立即会合龙卷风两兄弟的败兵以及车一经的大军,共三万余人,只攻西北角,务必要在旬日之内攻破城池,他现在的粮草,足够一月之用,当然不会就这样随意的撤兵了。
他清楚得很,城内连上云门城堡的唐朝军,只有一万余人,且已久战疲劳,若现在一遇小败就撤兵,那不是明智之举,只不过,通过这次事情之后,他对唐朝这位新任安西都护的戒心,却是更增加了一层,一个大意,竟载在他的手里,使大好的局面横生波折。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叫马贼饱餐战饭,准备次日一早全力攻城,务必要先拿下安西都护府,也就在刹那之间,他已经定下了诱敌出城,然后聚而歼之的策略,他知道,唐朝这里是安西的根本,自不会开城轻易出击,但看唐朝的阵法,无疑就是三国以来很流行的犄角之势,虽然是攻守兼具的好阵势,但唐朝现在显然有弱点,那就是兵力空虚。要是想逃走,自己却也是拿他没办法,但他偏偏有一个最大的掣肘,就是不能不顾安西都护府的基业而带兵退走,困守于孤城之中,还不趁势攻之,那是大大的失算。
这天晚上,霍伤和众兵睡到中夜,忽然听得鼓声如雷,寨子前面无数人马齐声呐喊,全营惊动,以为是唐朝来劫寨,慌忙披挂,各手执刀枪,霍伤也吃了一惊,火穿上衣甲出来,却并无唐军前来进攻,而且一切一如平常,惟闻沙场上无数的火把爆裂声。
要知道,霍伤也料到了唐朝想要取胜,只有劫寨一途,所以将寨子布置得甚为扎实,周围都是辎重车辆,外面更是层层的骑兵,将中军守护得甚为严密,毕竟,领教的唐朝段粮道的招数后,他是十分的小心。
怎么回事?正当霍伤全副武装准备好的时候,城中忽然停止了呐喊擂鼓之声,这使得他心中疑惑,但随即明白了,这是唐朝的疑兵之计,想以此扰乱自己的军心,当下严令下去,所有马贼刀出鞘,弓上弦,和衣而睡,不得惊诧,要以不变应万变。
他心中冷笑,这是疑兵之计,我霍伤岂会中招,自是镇定以待。
但要命的是,过了一个时辰,马贼刚刚睡下,城中又是钟鼓齐鸣,喧嚣起来,众马贼又是紧张,一个个醒来,凝神对待,做好抵御的准备。
但奇怪的是,这样的喧嚣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归于平静,等这些马贼反应过来,全神戒备的时候,鼓声呐喊却又奇迹般的消失了。
这正是唐朝的疑兵之计,要使霍伤惊疑不定。
就这样,一天晚上四五次的呐喊擂鼓,使霍伤的马贼休息不好,整日处在惊恐之中。不过,惊恐也有个限度,见唐朝每次都是光呐喊擂鼓不动手,霍伤也慢慢的怠慢起来,毕竟,人也有个惊恐疲劳。就好象长期处在高度紧张的动物一样,神经会麻木,这样一来,甚至有的会自然的睡过去。
这些马贼也是,一晚没有睡好,破坏了他们的生物钟,使得有些人感觉全身无力,昏昏欲睡的样子,体力不济。
对于武功高强的人,比如霍伤、龙卷风兄弟以及车一经等人,自是不受影响,但是马贼虽然强悍,而且几乎都是身有不错武功的人,但是一般的毕竟都经受不住折腾。
天刚蒙蒙亮,四周一片静寂,使得西域的景色分外的迷人,有一种朦胧的美,这使唐朝想到了《楼兰姑娘》这有些空灵飘渺的歌,从西域过去数千里,就是古老的楼兰王国,使得唐朝对唐朝的西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也许,我能在这里取得伟大的成功!
唐朝深深的吐纳一次,出好象拉大风箱的声音,之后,全身精神奕奕。
幸好,这个时候跟杂他身边的,只有专仁,要是别的人,一定会大吃一惊,一个人吞吐一口气,就能出像牛鸣一样的声音,将空气拉动到有形有质的地步,使空气生剧烈的对流而出声音,这的确是骇人听闻的。
不过,唐朝现在就是感觉内脏逐渐的强大,练习内功的时候经脉之中奔行的真气越来越澎湃,有一种破体而出的味道,就比如刚才吞吐一口气,自己就觉得精力无穷,似乎可以永远无休止的吸气,而不用换气!
这就是武功将达到化境的表现,因为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全身精力释放的时候,需要剧烈的氧气,才能使能量在瞬间爆出来,从而在对敌中达到最大的毁灭力量,这就是一个人武功高低的分野。
你的力量大,但是别人的力量比你的还大,自然可以一锤杀死你,隋朝第一条好汉李元霸就是个例子,裴元庆也算是武功高手了,但是在李元霸面前只接得下他三锤,武功越练到后来,技巧已经慢慢淡化,看重的已只是绝对的力量,所以有些化境的好手似乎能凝聚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一般,其实则是因为他们太强大了,将自己的身体,肌肉,骨骼等练到化境的层次,一动手的时候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出全身之力,喷劲如针。
试想想,要是谁中了这样的一击还有命么?
李元霸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他绝不给你近身的机会,还没有靠近他的身体,一锤就要了你的命,也就是这个原因。其实,要是你以化境之力击在他的身上,他照样受不了,不死也得重伤!
唐朝因为穿越而经脉粗大,正是符合了化境练骨髓改造身体素质的练功路字,所以武功进境极快,短短两年之间,体内就凝聚起强横的内力,不仅将孙思邈以前给自己的四十年功力消化掉,变成自己的,而且自己更培养出纯正宏大的真气内力。
其实,化境和暗劲的分别,就是看能不能改造自己的体质,以求取得武功的突破。
人都有一个瓶颈,这也是唐朝穿越前学习的“高原反应”,武功技术到了一定的层次,就似乎再也不能进步了。有的聪明绝顶的人自会找到不少的方法取得突破,而资质一般的人,只要没有名师的指点,很可能就会一直沉沦下去,最终沦为庸手。
但资质绝佳的人,就能找到种种的方法,取得突破,而后世少林寺的《易筋经》,就是无数暗劲高手梦寐以求的宝典,因为里面记载了怎样改造自己身体的造血功能,怎样避免在真气的运行搬运过程中不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是练武之人最大的顾忌,毕竟,真气是无形无质的东西,在经脉之中运行,的确会对身体某些机能造成压迫,而且极端容易形成错乱,保持住心神就是最大的根本。
但人的脑子,可不是容易控制的东西,有时候不想想某些事情的时候,却偏偏要去想,不受思想的支配。
真气在周身百骸之中运行,稍一不受思想控制,就会到处冲突,好比是决堤的水,轻则全身瘫痪,重则性命不保。
但是唐朝现在的经脉,没有靠任何的《易筋经》之类的书,而是自然而然的就改造了血液循环以及真气的循环,避免了走火入魔这最难的一关。
金庸的《天龙八部》里,游坦之就是在极端懵懂的情况下修炼成了易筋经内功,这才导致武功大进,当上丐帮帮主的,要踏过这一关,比登天还难!
无数聪明绝顶的人都不能逾越,但唐朝却是天然的逾越了,而且更使人艳羡的是,他的经脉已经改造成功,不知不觉之间身体骨骼已经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现在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真气充溢的感觉。
就是感觉自己全身的精力无比充沛。
这一声龙吟,连唐朝自己都感觉到蹊跷,但确实的,他出来了,很长的时间。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产生这种现象。
其实,这就是他的武功内力已经达到了一种极端充溢的情况之下才出现的吐气现象。
唐朝知道,后世有记载的,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军中练功的时候就出过这样的龙吟,金庸的《神雕侠侣》里面也提到过,杨过就曾出过这样的声音,都是内力达到极大火候之后才能出现的现象——
就在外面的战场上,全身披挂的霍伤也听到了这声奇异的龙吟,心中大惊:这是绝顶高手在吞吐罡气时才会出的声音,舍瓦这个绝顶高手明明在云门城堡守护,为什么城里还能有这样的人?
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唐朝哈哈大笑三声,盘膝坐下,感觉全身真气已经进入化境!
他需要调节全身气血,同时感受身上产生的种种神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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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初入化境
于刹那之间,唐朝感觉神游物外,同时,全身暖烘烘的,有如许多河流,在阳光之下,汩汩的流动,周身舒服得像是飞升而为神仙,有点像古代道士在道经里描述的成就大罗金丹时的样子。
一个佛家修行者的身体里成就了舍利,就是佛的境界,而同样的,道家修行者的身体里结成金丹,就是仙人的境界。这是佛道两家达到最高峰时的成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死后,火化之后,全身的骨骼会变的形同珍珠,这就是后世人称的舍利和金丹。
这是不会化的,像极北之地海上得到的玄铁,坚硬无比,世上很难有东西能将之锻化,是世间少有的宝贝,传说佛祖释尊死后,他的舍利却是全身骨骼都化成玄铁珍珠舍利子,共二百一十六块,成为学武人心中的图腾,成为世界武术界的在珍宝。
一般的修佛和练道的人,也会有舍利子,但是质量却和释尊这样的舍利子不能相提并论,毕竟,即使稍微硬一点的,也只是能当钢铁,大多数都是生铁级别,真正能像释尊这样全身舍利子如玄铁珍珠的,达摩之后,没有听说过。
这也就说明换骨髓的艰难,想要使自己全身骨骼坚硬如玄铁,何等艰难,无数的修炼者潜心努力,但都不能达到这一步。
武功到达暗劲,可以修炼骨髓,使骨骼坚硬如铁,但这一步可是因人不同,资质好的人可以使自己脱胎换骨的生变化,资质一般的人则是只能坚固自己的骨骼,使之日益坚韧,能使周身任何方位都能勃暗劲的力量,而像释尊这样的高人,全身有十龙十象之力,身体的骨骼坚韧,更是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这才能使他在涅磐之后有那样全身骨骼光泽如珍珠,而硬度似玄铁的境界!
这就是最高深的修为,无数修炼者奋斗一生也不能望其项背的境界。
但这样的境界,世界上真的有。
唐朝的这声龙吟也是,许多的人都会觉得奇怪,但是武功达到霍伤这样境界的人却一点不会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内功达到相当火候之后必然会出现的情况,一呼一吸之间,有地动山摇的力量。
唐朝将眼睛闭上,潜心的感受各种真气在自己体内的运行情况,试图将它们更好的控制住,但总是差了一点点,好象是在水里捉鱼的时候,明明可以捉到鱼,但是一碰到鱼的时候,鱼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唐朝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自己身体内的真气,在可控和不可控之间,非常的奇妙,周身暖烘烘的,似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要奔腾而出,全身充满了强劲的力量,只要轻轻的一动,似乎就能乘风飞去。
他现在更有种最美妙的感受,他感受到身体的血液,出像山泉一样汩汩的流动声音!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他当然不相信,血液不可能出这样大的声音,但是现在,他的耳朵,哦,不仅仅是耳朵,而是全身的感官,都感觉到身上血液在身上泉水一样的流动,好象无数条小溪,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冰雪融化所形成的欢歌!
啊,多么美妙的意境!
唐朝陶醉在无边的景色中,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幻,就这样静静的盘膝坐地,忘记了日月运行,天地万物,他已经忘我!——
就在这样的时候,霍伤动了凌晨的攻击!
他已经忍了很久,现在已不能再忍。昨天晚上受到唐朝呐喊鼓声的惊扰,他手下马贼的休息大大的打了一个折扣,但毕竟在绝地的兵力上还强于唐朝,所以他不想夜长梦多,想迅攻占下来。
再有,他现在已经想好了对付云门城堡援军的办法!
哼,你唐朝之所以有恃无恐不就是因为你布的是犄角之阵么,一处受敌,另一处救援么,那我就分兵攻击,看你还怎么救援?
就在他起进攻前的一个时辰,他已经派自己手下大将车一经以及自己手下的两大护法月狼可可玉狼可进攻云门城堡,毕竟,他现在的兵力,还大大的优于唐朝,他这样做,倒并不是一定要车一经攻下云门城堡,只是起到牵制的作用,好使自己在攻击唐朝的时候不腹背受敌。
他这一招真的很毒辣,正是看中了唐朝的弱点,兵力空虚。
并且,霍伤是一个非常谨慎的人,开战之前,都是事先通知车一经,同时动攻击,这就使得唐朝尾不能相顾,挥不出互为奥援的作用。
唐朝这边刚刚放起求救的信号,云门城堡也立即放起了求救的信号,使双方大吃一惊,但同时有知道了一件事情,不必惊慌!
唐朝曾经嘱咐过舍瓦的,只要敌人分兵攻打,那就不用担心,再怎么说,以坚城之助,自可以长期坚持,敌人兵力分散,自不能摧枯拉朽的进攻,这样的话,以自己强悍的精兵,自能保守。
专氏四虎之中的三虎和隆多正在巡城,见到霍伤突然进攻,倒是在意料之中,一边组织抵抗,一边派专智前去禀告唐朝。
怎么回事,大家都有些吃惊,以往的时候,一有什么风催草动,唐朝都是第一个先到,想不到现在不见他的面。
要知道,唐朝是个穿越者,自然熟谙和谐社会的构想,中国正在实现和谐社会,但唐朝还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要想全盘照搬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既然沐浴了先进社会的春风,必然要在这完全陌生的时代里有所体现。
他还有一个梦想,就是将现代社会的文明复制到这落后的唐朝。
唐朝现在的心中,奇异的想起了这些事情,虽然感觉上遥不可即,但是唐朝总觉得,要是自己以后掌握了权柄,说不定就有机会,有机会在落后的唐朝实现自己伟大的构想。
没有伟大的构想就没有伟大的事业,唐朝在这一点上倒还是想不到有什么能阻挠自己的意志!——
他现在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身体里汩汩流动的声音!
血液奔行,本来毫无声息,但是在他这样的修为下,一切都加倍的明亮了起来,响亮了起来,清晰了起来,敏锐了起来,不可思议了起来!
这是一种美妙的境界,生活在这个境界里的人,可以比以前更加鲜明细腻的感受到这世界!
他当然听到了城墙上声震入云霄的呐喊和拼杀,但是他的内心并没有一点儿的波动,他知道,即使霍伤的攻击再猛,但是昨天晚上一晚没有睡好,还是会给马贼的体力带来影响的,他们没有那么容易就攻破城池。
他当然还清楚的知道,自己昨天晚上的布置,绝大部分的唐朝士兵都休息得很好,他只是让少量的军士出去敲锣打鼓,扰乱敌人,自己则是加紧的休息。
所以他一点都不怕,而且,他现在处在这样美妙的境界之中,他简直是无法自拔,他不愿因为区区战事而放弃现在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动了最强劲的进攻,以五个千人队作为前驱,架起了无数云梯,他亲自射箭,阻止城上搬的檑木炮石的唐军。他现在的军中已经有了防备弩车的工具,那就是蓑衣甲,将不少的铁甲重叠在一起,顶在头上。
当先进攻的这些马贼头上都厚厚的裹满了甲,所以遇到如飞的箭只的时候,这些马贼根本不当一回事。
但专氏三虎都是竟经沙场的老将,自不会害怕,和隆多一起守御,击退了敌人一次又一地的进攻。
渐渐的东方大亮,耀眼的阳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照射着整个大地,战场更加显得凄厉和残酷,羽箭横飞,呐喊连连,一声声声嘶力竭的喊叫,回荡在燕然山的天空,将南飞的大雁惊得四散逃走,失去了整齐的队伍!
这就是战场上的杀气,可以冲破云霄,可以使一切鬼神难以靠近。
不得不说,隆多太厉害了,箭无虚,再厚的盔甲,中了他的箭,暗劲就已经到了身上,立即失去战斗的能力,从云梯上翻滚下去!
霍伤看着无数的马贼出撕心裂肺的声音不断的从城墙上掉下,心中郁闷,隆多此人,武功已达暗劲层次,随手一箭就有借箭传劲的功力,不然的话,他的先头部队早已经到了城墙上!
但隆多太过厉害,转瞬间又连伤了数十人,他其实并没有在箭上用出全身之力,但在半空之中的云梯上,这些马贼一旦失去战斗力,檑木炮石立即就要了他们的命,踏入死地。
霍伤大怒,大吼一声,竟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亲身攻城了!——
只见他就如一只急射的箭,沿着云梯的边缘,猴子一样,纸鸢一样的冲了上去,他要打头阵了!
隆多连射了三箭都被他拨落,看看已经抢上城来,距离城头只有三丈的距离,急挺长枪来搠,要将他抵挡住,不然的话,敌军趁势抢上城来,后果不堪设想。
“放他上来!”就在这个时候,后面传来唐朝冷静洪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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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瓮中捉鳖
隆多一楞,知道唐朝的命令不可违抗,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霍伤轻轻一跃,上了城墙。
好厉害的轻功,就这么随身一跃就是三仗,而且在这数十丈高的城墙上,一旦失足掉下去,即使以他这样的武功不会受伤,但是也必定灰头土脸,十分狼狈,但是这人却是若无其事,仿佛闲庭信步。
专智大惊道:“大帅,他们已经上来了一百人,可以拦截了吗?”
专智按照唐朝先前的吩咐,要故意放一些敌人攻上城头,以全部歼灭,好挫折敌人的军心,但专智虽然答应了,看见蚂蚁一样冲上来的手执长刀的马贼,心中还是起了畏惧之心,见唐朝还不下令拦截,害怕敌人一拥上城,抵挡不住!
“等一下,不用急!”唐朝的声音很冷静,像天山上的雪水。
他的镇定使得唐军都镇定下来,这是一个统帅的素质。唐朝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就有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这不是仅仅靠官职权力就能拥有的,而是他许久以来经历尸山血海的战场磨练出来的气势。
堪堪上来五百人的时候,唐朝大手一挥:“拦截!”隆多早有准备,一枪“夜战八方”使出,顿时将立足未稳的三个马贼跳下城墙。
霍伤一上了城墙,也有些奇怪,唐朝为什么任由自己上城?
但唐朝既然放心让自己的人上城,对自己可是一件好事,也乐得由他,所以并没有动手,心想,这是你唐朝自己找死,怪得了谁来?
激烈的战斗在停滞了三分钟后再次打响,城上城下展开了一场大厮杀。
毕竟,刚才让唐朝故意放上来的人,不过是一个小缺口,区区五百人,虽然都是精锐的马贼,但是其中并无大将,在专氏四虎如狼似虎的进攻下,顿时死伤惨重,而唐朝则一直看住了霍伤,要亲自接住他,这也使他分不出手来杀人!
两人的武功,对方都清楚,除了全神对敌之外,没有腾出手来杀人的余裕。
“哈哈哈”,唐朝大笑三声:“霍将军,昨夜可睡得安稳?”
霍伤就冷笑一声:“卑鄙伎俩,能奈我何,你还是受死吧!”他不愿和唐朝做口舌之争,知道现在是破城的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战决,抢前两步,一掌成钩,一掌成刀,连环击出!
唐朝感觉到了他全身的每一个变化,甚至他全身毛的每一个变化,有一种细致入微的把握。
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达到现在这样的境界,以前在战斗中,他都是全神灌注,抵御对方的招数,猜测对方的后着,引诱敌人出错,也就通常所说的卖破,将对手击败。
但是现在,唐朝却觉得一切虚招忽然都失去了意义,因为对方每一步的变化,每一个招数的变化,都清晰的先在对方的身体毛孔上显现出来。就像现在这招,霍使用的是阿拉伯拳法“触地泥河印”中的一招叫做“滚滚黄沙”,一拳刚完,一拳又生,一掌未到,一掌又生,变化无穷,最是反复的招数。当然,其中也就包含了无数的变化,诱惑,陷阱密布,稍一不慎就会陷入被动。
在生死之间的搏斗之中,一方占有上风,那是极大的优势,胜的几率很大。
但他这样繁复的招数,在唐朝看来,却无任何奥秘可言,因为再隐秘的招数,毕竟也是招数,都有迹可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在运力的时候,毛孔汗腺都会都会事先产生变化。
这样的变化,在唐朝而言,就是直观的变化,再隐秘的招数都等于是白纸一样清晰。
原来如此,怪不得师傅孙思邈说武功越练到后来,比的就是拳头的力量,果然如此,李元霸就是一个例子,武功到达绝顶之后,任何的花巧在他面前都等于是没有,像李元霸,一拳就解决问题,不管是枪,是刀,是箭,还是链子枪,流星锤这些奇门兵刃,都是一招就解决问题。
这就是穿越前政治老师经常讲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掘本质,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保持在最先进的状况,武功也是这样,最有效的武功,往往是最简捷有力的,那些花俏的变化,精彩的卖破,并不是没有市场,而是只有在武功相差不多的人身上才最鲜明的体现出来。
的确,武功差不多的人交手,有时候靠的就是临场的挥和一点点的运气,这就牵涉到招数的精巧了,一个灵活多变的人,往往占有极大的便宜,可以在繁复的招数之中找到对手的破绽和漏洞,从而先制人。
而实际上,真正的高手,尤其是绝顶高手,并不多,大多是武功相差不远,有的明劲颠峰,有的暗劲,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数的厉害就可想而知了,这也是江湖中成千成万的人想得到一流的武功秘籍的原因。
但在大高手而言,许多平凡的招数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不过有些天马行空的招数还是需要的,毕竟,即使你能感受对方每一个毛孔的变化,但敌人的内心却是多变的,在招数就要加于你身的时候突然改变,有什么甚至是灵光一现,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神来之变,这个时候,即使能准确的感受到他毛孔气血的变化,但是仍然很可能不能避开别人的雷霆一击。
毕竟,别人是大高手,全力出击,根本没有你思考的余裕,很多变化都是在下意识的状态之中完成的。
已经修炼到化境层次的高手,之所以不怕别人的暗算,就是因为他自身的全身毛孔气血都极端的敏感,可以准确的感知对手的一举一动,从而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战斗意图。
霍伤一拳还没有击出,就感觉到唐朝已经滑步抽身,避开了前胸要害,只得废然收招,但这样一来,对霍伤而言,是一个大大打击,因为他的气血就在这一刹那间感觉微微不畅。
任何高手,即使是化境高手,全身的气血照样在运行,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震荡,自然就会对身体的挥造成影响。按照佛教化境的最高层次,武功到了这一步,就可以将全身的气血变得犹如铅汞,凝练到极点,释尊死后的二百零块骨头的舍利子,就是武功到达化境,将全身修炼得无比坚固的原因。
这是怎么回事?霍伤有些慌乱,他感觉唐朝似乎能预判他进攻的方向和部位。
不过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随即就动了进攻,腿!
他的腿法来自阿拉伯的采石宗,讲究的是以迅捷为主,少跳跃,但度奇快,可以使人在刹那之间失去战斗力。很明显,他出腿的时候,能够将暗劲用上,这就使得他的腿锋利如刀,在几尺的距离内,他甚至可以不用腿踢到你的身上,就能将你的腿隔断!
后世阿拉伯著名的霍山老人,就是以腿法而驰名天下的,霍伤是他的先祖,在腿上的造诣,自不能差了!
这纯粹是以力取胜了!
唐朝心中震惊:这人的武功,已经到了极端厉害的地步,竟然在一瞬间就辨别出了我的能力,然后以刚猛的招数应对,很显然,要是和我拼招数,他很可能会失去先机,但他转圜得快,立即应以刚猛的招数——
以硬对硬,即使对手感觉到了自己的招数,但也只有出手化解一途,他深信,凭借自己深厚的功力,当可以压服唐朝。
其实,他也不需要真的杀了唐朝,只要能牵制他,使城下的马贼能攻上来,城一旦破了,唐朝的生死,已经无关重要,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占领安西都护府,建立一个控制丝绸之路的巨大商业王国,他想自己做主,不想再做强盗了。
这是阿拉伯男人的血性,也是他的伟大理想,为了实现这一切,他奋斗了许多年,现在行将实现了,心中反而有种忐忑的感觉。
一招接实,两人实打实的交了一招。
平实,毫无花巧,但是力量却是强大的,出清脆的一声脆响!
唐朝半步不退,脸上闪过一丝惊喜,而霍伤则腿了一步,心中剧烈的一震,他的力量为什么这样大?
唐朝这一掌使用了九成力,他想知道,自己进入化境之后,力量到底有没有改观,所以很谨慎,但想不到仅仅是九成掌力,已经将霍伤击退!
不过唐朝也知道,霍伤虽然退了,但是却没有受到半点的伤害,这是一个务实的人,不肯伤害自己的半点实力!
这也是一个可怕的人,唐朝在刹那之间升起一种玄妙的感觉,我想瓮中捉鳖,将马贼放了进来,但真的能够杀了霍伤吗?
他产生了一种不确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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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奇迹
战斗在激烈的进行当中,无数的人在舍生妄死的战斗。不可否认的是,唐朝手上的的确是精兵,除开老弱病残,剩下的都是精兵,在隆多的带领下,抵挡住了一批又一批前来攻城的马贼,使敌人不能迅的抢夺上城来。
已经上来的五百马贼,则被专氏四虎带两千精兵包围,层层的围裹上去,自是无法抵挡。要知道,专氏四虎的武功,都是暗劲的层次,本身有很好的修为,这些马贼,虽然凶悍,但也只是仗着身强力壮,有几手硬功,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深武功,所以虽然算是精锐,但却不能和他们相抗。加上被重重的唐军包围,心理上先就怯了,而自身又没有武功突出的大将和专氏四虎其中之一相抗,自然大处劣势,幸好霍伤之前稍微训练了这只马贼队伍,不然的话,早就崩溃了,毕竟,这些马贼的素质,都不是太好,更别说有什么凝聚力的事情了。
唐朝大喜,因为他感觉到霍伤的心已乱,从他出招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他的气势弱了,闪电一般,两人交手七招,都是掌,互相硬碰硬,双方都知道,花巧的招式没有用,反会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
这七掌下来,霍伤再也想不到,唐朝居然毫无损,似乎还犹有余力,这七掌,他已经了全力,满以为会就算不能将唐朝的气血击散,但至少能抢得先手,只要自己抢占了上风,就可以一鼓作气的杀了唐朝,他要趁自己上城的马贼队伍没有被唐军包围歼灭前,解决掉唐朝,至少当将他击退,他一直有这个信心,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世上最强的高手,他现在的修为,虽然没有像唐朝这样进入暗劲,可以听到自己血液在身上流动的汩汩声音,但却已经度化了,只不过因为经脉不像唐朝那样粗大,进入化境的感觉不像唐朝那样明显,那样清晰,但他本身数十年的修为,却是非同小可,想不到仍然不能奈何唐朝!
唐朝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恐惧,一拳遥遥击出,拳未到,拳风已经笼罩了霍伤身体四周,凌厉得很。
这是武功已经达到极高境界之后才会出现的情况,秋风未动蟾先觉,一种身体的明悟,他感觉到,此拳一出,霍伤已生退意,当即跟进一拳,用上了十成功力,他一直没有用全力,就是害怕武功刚刚大成,全力运功的话气血不调,到时候别一个不小心被霍伤所趁。
他可一直记得和李隆基的那次决战,要不是自己拼着一只膀子不要的代价击散了他的气血,自己当时还只是暗劲顶峰,消耗战下来,拼的是实力,自己可是必败无疑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李隆基才觉得唐朝已经必死无疑,他那次是运用了李代桃僵之计,效果不错,既然自己能用,别人为什么不能用,所以他什么时候都防备着霍伤突出杀手!
绝顶的高手,尤其是像霍伤和唐朝这种层次的高手,一拳之出,一脚之出,有千斤之力,即使练成暗劲,身体肌肉骨骼坚韧无比,但是被这样的大力击中,还是会受到重大的伤害!
再怎么说,血肉之躯,即使脱胎换骨,还是血肉之躯,只不过比以前更加坚韧强横而已!
霍伤忽然之间停止了脚步,双手如托塔,就如神话里的托踏天王,双掌一托,接住了唐朝全力的一拳!
唐朝在接近他身体的一瞬间,连续七次变化了拳击出的方位,因为身上敏锐的直觉告诉唐朝,霍伤的重心在哪里,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已经进入一个神奇的层次!
但霍伤也是厉害之极的人物,连续的变化了七次姿势躲开了,他自然不想一拳就被唐朝占据上风,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退走,城墙上这些马贼就会全部覆灭。
这可是他辛苦培植起来的势力,他可不希望就这样的浪费了。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他终于全部看到了唐朝的实力,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不济。在他感觉中,觉得唐朝手下只有一万兵马,只要自己不惜代价抢上城来,就会一鼓而下,哪里想到唐朝的手下的大将都是身经百战的人物,居然临危不惧。
他虽然在和唐朝交手,但像他这样的大高手,身体四周的环境都在自己感觉之中,其中就是生了一丝一毫的变化,他也是了然于胸,自己手下的马贼一个个的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下,出临死的嚎叫,他知道,自己显然是低估了唐朝的实力。
历来兵家作战的时候,得大将者得天下,有了专氏四虎这样的人,别说唐朝只放了五百人上城,即使放八百人,甚至一千上城,恐怕也不易将城池攻下!
其实,客观上说,霍伤手下马贼之中,也有车一经和龙卷风以及月狼可玉狼可这样的人,武功可以和专氏四虎媲美,但是数万的大军,必须这些人在下面督战,哪里会像霍伤这样亲自上阵,自然起不到尖刀的作用,唐朝打开小缺口让他们攻上来,反而是在使用围歼战术!
两人手掌再次交接,啪啪啪啪的连响了四次,出春雷一样的声音。
唐朝大喜,感觉自己全力一击,霍伤一连退了七步,将身后向他出刀的两个唐朝士兵踢得骨节粉碎,摔出城墙,他竟然也借着这一退之势从虚空之中跃了下去!
糟糕,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唐朝刹那之间甚为后悔,霍伤战局不利,一定会逃走的啊。
唐朝知道,追是追不上了,只和隆多等人扑到城墙边,向下望去,这个时候,五百马贼已经全部死在专氏四虎的手上,一具具的尸体抛出去,在高空之中进攻的马贼一看,虽然凶悍,但气势却是弱了。
就这样,马贼这一批的进攻被轻易的化解,隆多等人也明白了坚守城池的好处了——
无数的眼光注视下,霍伤的身子如一只纸鸢向下飘去,任他有绝世武功,这样直钩钩的掉下去,无所凭借,从高空而下的巨大重力加度,他看来死定了,可他为什么这样愚蠢?
这样想的人是唐朝,因为他穿越的时候就是从高空之中下落,知道那种恐怖的力量。
哎,这样一位高手,想不到为了逃命做出如此下策,倒是要好好的收敛他的尸骨,正在唐朝这样想着的时候,奇迹生了!·
只见就在半空中的时候,霍伤的身子在空中一扑一拉,已经将和他几乎同时被他踢下城墙的两个唐朝士兵抓在手里,他在空中的身形,竟然像飞鸟,可以自由的转动。
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到,他并不是身体能自由的转,而是靠着身体惊人的协调性使用手和脚的最大长度够着了两具尸体。
这个时候,两个中了他脚的士兵自然已经是一具尸体。暗劲的高手杀人,并不一定要杀伤你的要害,随便一拳一脚击出,不管击在哪里,暗劲如针般出,产生剧烈的震荡,立即就要了命。
这两个唐朝精兵本是好意,见唐大帅正在和人舍死搏斗,想助一臂之力而实施了偷袭,哪里知道化境高手全身的感觉无比的敏锐,就是风吹草动都能清晰的感觉到,更别说两柄鬼头刀砍出时出的声音了,自是随意出脚就踢碎了两人的腕骨,并且因为施了暗劲的缘故,两人立即身死。
霍伤的武功,传自阿拉伯,一大半是腿上的功夫,这两个普通的士兵中了,又哪里有幸存的道理?
就在霍伤将要最终掉在地下,摔得尸体的粉碎的情况下,奇迹生了,就在将要着地的一瞬间,霍伤将手里的两具尸体向身下抛出,双脚齐蹬在两人的肚子上,两具尸体顿时被踩得稀烂,但是霍伤轻轻一纵,下了地,似乎半点也没有受伤。
城上城下数万人都着这一奇迹的一幕,却忽然爆出一片欢呼声,鼓掌!
就连不少的唐朝的士兵,也情不自禁的鼓掌起来,他们是被震动了。
谁都以为霍伤这一次就算不死也必定是重伤,但谁想得到他居然用这个妙法化解了劲力。
下坠的力道在经过两次的转移之后,自然不能对霍伤这样铜筋铁骨的人造成什么伤害,看起来不可思议,但一明白了这一运力的技巧之后,唐朝知道,自己也能轻易做到,只是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一旦被自己缠上,四处都是唐朝精兵,霍伤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不禁也佩服他的果断聪明!——
此人遇事冷静,不逞强好胜,能在最好的时机里逃走,的确是个人物,看他的武功,竟然不在岭南的孟笑之下!
唐朝随即微笑,虽然没能杀了霍伤,但经此一役之后,马贼的锐气已失。而且可以看出来,霍伤也在这个时候派人进攻云门城堡。但必定是以进攻我这里为根本,舍瓦和牛僧孺武功高强,倒是丝毫没有担心。
心中道:再过得几天,马贼粮草不济,自必然会崩溃,到时候趁势击之,可以破马贼!
但奇怪的,小单于辛干却为什么不别而去,这倒是最大的一块心病。也许我当时就该和他签定互不侵犯条约的,那样的话就不担心突厥的进攻了。但他忽然一笑,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即使签定了条约,但见了我大唐空虚,出兵也是顺理成章的,他可不相信一纸条约就能束缚住一个大国的手脚。
看来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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