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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十二变     明末朱重八txt下载     明末朱重八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一二八、我们回不去了

    清晨的阳光从天空中洒下来,由于天空中没有云朵,所以刚刚rì出,阳光就已经十分耀眼。此时虽是晚chūn,但山中的气温还犹如冬季,阳光并不能驱走寒意,这洒满金sè阳光的早晨,仍然带给所有人一种冷冷的孤寒。

    山顶上的士兵和百姓们,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议论昨晚发生了什么。虽然昨晚混混无赖们冲下山的事他们并不知道细节,但能听到他们吆喝、呐喊、以及奔跑时发出来的各种声音,好事的人们难免要为此打听一番。

    “喂,谁知道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旁边那山洞住的好几个人不见了……我听那山洞里没走的人说,他们几个是连夜跑下山去向官兵投降去了……”

    “真的假的?这些人太不仗义了吧,说跑就跑了?”

    “不是仗义不仗义的问题吧,他们没听过赵钰的故事吗?跑下山去哪里还有活路?”

    “这个倒也不一定吧,说不定官兵真的接受他们投降呢?”

    “这个……”

    大伙儿正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山崖边的哨兵突然惊呼了起来:“大家快来看,官兵的营寨前面挂出了一些东西……”

    大群的士兵和百姓拥到了山崖边,一起向山下张望,只见官兵的营寨前面,突然挑起了十几根竹竿,每一根竹竿的顶端,都挂着几颗人头,这些人头的头发缠在一起打了个结,吊在竹竿的顶部,脸上的表情还带着临死前的惊恐,有好几个人的眼睛都没闭上,看来他们到死都有问题没想明白,鲜血从断脖处滴答滴答向下滴着,看起来分外恐怖。

    “丝!”士兵和百姓们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觉得自己的脖颈处也有点些微的冷意。

    “我认出来了,那几个就是我旁边山洞住那几个兄弟……”

    “他们真的跑下山了?现在全死在了官兵的手里……”

    “天啊,他们真傻,何必跑下山去自寻死路。”

    感叹声此起彼伏。

    正在这时,山顶上突然响起了传令兵们的大叫声:“大家注意了,朱八哥有话要说,请除了哨兵之外的所有人,到山顶的练兵场上集合……大家注意了,朱八哥有话要说……”同一时间,到处都有传令兵在山顶上奔走通知,让所有人都到山顶的练兵场上听朱八哥说话。

    大伙儿jīng神一振,赶紧向着山顶的练兵场跑去。

    不一会儿,练兵场上就挤满了人,除了王二带下山的两百人和放哨的士兵之外,别的人不管男女老幼,全都来到了山顶上,分成军民两堆站好。

    朱元璋高高地站在上风处的一块大石头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上半身。他的脸sè有点沉重,似乎带着一抹子不甘的情绪,沉静了一会儿,等场面完全安静了,朱元璋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士兵们,乡亲们,昨晚上发生了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压了压气场,才继续道:“昨晚有五十三名兄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不想继续在山上当土匪了……我劝了他们几句,叫他们别下山,但是他们没听进去,还是坚持着要下山,我阻拦无效,只好把他们放下去了。”

    “都怪我,没有好好地劝他们留下来!”朱元璋假装出难过的表情:“我还以为官兵不会这么凶残,没想到……这五十三名兄弟相信了官兵的话,以为下山去投降会有好结果,可以重新做回普通的良民……但是,官兵根本没有给他们机会……”

    “事情原来是这样!”士兵和百姓们恍然大悟。

    “他们被官兵骗了!”朱元璋大声地叫道:“他们带着善意走进了官兵的营寨,结果……他们的脑袋今天早上就挂在了官兵的营寨前面,用竹竿挑着……他们的眼睛到死都没有闭上!”

    “哗!”百姓们齐齐哗然。

    “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朱元璋用激昂的声音道:“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原来官兵要杀降的事是真的啊……”百姓们开始议论纷纷,士兵们的脸sè则是变得一片铁青,对于农民起义军来说,最难克服,也必须要克服的,就是坚决造反,到死不变的坚定信念,要知道这玩意儿说起来简单,真要有,就很难。大凡农民起义军,心里始终有一个“我是流寇”、“我是土匪”的潜意识,总是认为官兵才是正统,才是王道,早晚有一天得向官兵投降……或者有人的心里和赵钰想的是一样的,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所以,自古以来,农民起义军里就有许多叛徒,他们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向官兵投降,希望重新回到“正统”的大旗之下。

    如果不能克服这一点,不论多么强大的义军,都有可能分崩离析在一夜之间。

    而现在,朱元璋正在试图扭转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把坚决造反的信念植入灵魂的深处!

    不得不说,用这样的方式,远比别的方式有效,山下一排人头,正血淋淋地倾叙着投降的下场,对于山上的活人来说,这是最有力的说词,它足以击碎一切投降派的美丽幻想,让他们明白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境地。

    “我们已经回不去了!”这句话犹如一记重锤,敲得许多人jīng神一醒。

    这时朱元璋又从怀里摸出一张纸片来,迎风一展,对着所有士兵和百姓道:“大伙儿认识这东西吗?”

    站得近的士兵们定睛一看,原来朱元璋拿出来的是一张户籍文书,这玩意儿,相当于大明朝百姓的身份证,无比重要,如有遗失,就相当于这个人从大明朝被抹去。

    朱元璋拿起户籍,大声念道:“朱八,现籍白水,祖籍,西安,家中有男丁……”他大声地念了起来。明朝的户籍制度十分完备,户籍上面不但列着姓名,出生年月、籍贯、现居地,还列着家里有多少口人,有几间房子,有几头牛……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然,这东西是十年一造,所以朱元璋读的这份户籍,并不是他现在真实的情况,而是好几年前朱八家的情况,例如户籍里记着他还有兄弟姐妹,父母亲人,但实际上这些人都饿死了,他这一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至于宅子,牛什么的,更是啥都没了。

    读了好一阵子,他才把这张户籍给读完了,然后他嘿嘿一笑道:“大伙儿听清楚了么?”

    士兵和百姓们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全都茫然地看着他。

    朱元璋突然从旁边的马小天手里接过一只火把,将户籍文书放到了火上……

    “哗!”百姓们齐声大哗。

    只见黄纸造成的户籍一点火就着,瞬间包裹在火焰之中……朱元璋将手一挥,燃烧的户籍跌落在地,化为一堆黑sè的纸灰,山风一吹,飘散得干干净净。

    “那是昨天的我,现在我已经与昨天说了一声永别!”朱元璋大声道:“我回不去了,也不打算再回去,从今天起,朱八已经没有了户籍,永远不会再回到朝廷的怀抱里去,你们呢?敢和我一起来吗?”

    原来如此,士兵和百姓们终于明白朱八哥在做什么了,他烧毁了户籍,烧毁了唯一可以证明他曾经是谁的凭证,而没有了那东西,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切,按大明律,没有户籍的人,被官府抓到会立即流放充军,也就是说,就算他放下武器回家去,仍然做不了良民。

    破釜沉舟,背水而立,烧毁户籍就是最好的明证。

    他这个动作,很快就传染了周围所有的士兵和百姓,人这东西,最容易热血上脑,一旦热血上脑,就会什么也顾不得,有几个身上带着户籍的百姓,一冲动之下,拿出户籍来就跟着朱元璋一起烧,火苗在人群中窜起,连续好几张户籍化为灰烬。

    “拼了,反正下山投降,还是要被杀!”

    “对,反正都回不去了,我怕个屁。”

    “烧,我也烧!”

    百姓们群情汹涌,许多把户籍放在山洞里没有带出来的人,扭头就向着自己居住的山洞里跑去,不一会儿,就将他家的户籍带了出来,百姓们在山顶上围坐成一圈,在中间升起大火把,然后轮流将自己的户籍投入火中。

    其实他们烧的不是户籍,而是烧毁的最后一丝投降之心,烧毁最后一丝妥协的可能,从今天开始,他们将在造反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直到死,也没有回头的可能xìng。

    就在他们烧毁户籍的同时,山脚下的官兵又开始劝降了:“下来投降吧,荣华富贵,举手可得。”

    “拿朱八的人头送下来山来,得赏银五百两……”

    “流寇当得了一辈子吗?还是下山来做良民吧?”

    官兵们还不知道山顶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声嘶力竭地大叫着,希望能把山顶上的人劝得乖乖下山投降,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此时山上的人,已经与昨天的大为不同,官兵们一浪接一浪的呼叫声,对他们来说犹如山风一般,从耳边掠过,翻不起一丝波澜。

    看到军心如此之坚定,朱元璋微微一笑,扬声道:“传令山寨所有士兵,整装,咱们杀下山去!是时候让官兵知道我们的厉害了!”

一二九、朱元璋的军阵

    整个山寨都鲜活了起来,朱元璋在这个时候下令主动出击,下山与官兵决战,可以说将时机拿捏得无比之好。

    首先,官兵连续几天攻山,被山上的人用滚木擂石砸得狼狈不堪,山上的士兵和百姓们在面对官兵的时候,恐惧的心理已经消退了不少,以前他们以为朝廷的官兵根本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官兵也是人,也是一个肩膀一脑袋,被石头砸中,也是会恼浆迸裂而死的。

    再次,官兵们“杀降”的举动,也让山顶上的人们升起了一种兔子狐悲的感觉,他们都感觉到没有退路了,被朱元璋煽动起来烧毁了户籍,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回头路可走。

    这是军心最稳的时候,也是军心最哀的时候,所谓哀兵必胜,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像朱元璋这种级数的领袖,绝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这是与官兵决战的最佳良机,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在朱元璋的一声令下,军队开始整列,山寨里本来训练了八百名士兵,共分八个大队,每队一百人,其中的一队和二队,都是最老的jīng锐,现在已经被王二领下山,绕到官兵后面去了。剩下的还有六个大队加上朱元璋的三十五名心腹卫兵。

    山中物资不足,这六个大队的武装都不好,每个人都只能拿一把木矛,只有少量的人矛上有铁制的矛尖,大部人的木矛只是削尖的木棍,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与官兵拼了的决心。

    在军乐队奏响的平缓乐曲之中,六个大队开始下山,他们排成整齐的纵列,从前山的路上走下。

    山下的官兵很快就发现了这个行动,立即通报给正在大营里苦思着攻山良策的杨洪。他一听贼寇主动下山,顿时大喜:“太好了,这些家伙放弃难以攻打的山寨,主动到山下来,真是自找死不可活,传令!别在他们下山时进攻,以免把他们吓回去了,让他们下山来列阵,咱们就和他们打一场正正经经的仗,让他们知道官兵的厉害。”

    有些看官可能不明白,杨洪为什么不趁着对方一半人下山时就开打呢?这样岂不是可以趁着流寇还没列好阵,只下来一半的时候将他们干掉?

    其实所谓趁敌军半渡而击,大多用于防守战役,在已方采用攻势时,敌人守在坚城或者坚固的山寨里,是很麻烦的。为了防止敌军缩回坚城,进攻方的将领往往会纵容防守方出城或者下山,任由对手在平原地布阵,如果你不放任对手布阵,而是妄图破坏对手布阵的行动,那么敌人很有可能缩回城中或者山顶,再也不出来,让你一直面临着棘手的攻城问题。

    不信的话,看官们可以看看古往今来的各种战例,防守方出城布阵,进攻方从来都是不干涉的,只会惟恐对方不出来。

    官兵们接了杨洪的命令,从山口退了开来,向后退了几乎一里,然后官兵们率先开始列起阵来,杨洪稳坐阵中,身边环绕着他的五十名家丁兵,然后是军乐队,一堆旗令兵和百户军官,近五百名官兵在前面排开,其中三百人构成中军,左右两翼各有一百人。

    摆好阵之后,杨洪笑嘻嘻地看着流寇下山,去年他剿灭郑彦夫时,也经历过几乎一模一样的场面,他在山下布阵,然后山上走下来一群流寇,他们傻乎乎的也不布阵,也不防御,就这么吆喝怪叫着向自己冲过来,然后一片一片地倒毙在官兵的矛阵之下。

    对付一群流寇,就是那么轻松!杨洪只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向上飘的味道,仿佛已经看到胜利在对他招手。

    虽然隔了一里远,但是官兵中眼尖的斥候们,仍然能看清楚许多细节,不时有眼力好的官兵笑道:“看对面的流寇,他们身上没甲,穿的只是普通的布衣。”

    “没甲是正常的,你什么时候剿匪碰上对方披甲?倒是他们的兵器,太寒酸了。”另一个官兵叫道。

    “那根本不是兵器嘛,只是削尖的木棍。”

    “他们这群乌合之众,比去年的郑彦夫一伙还要糟糕。”

    “是啊,郑彦夫一伙人好歹还有狼牙棒和厚背刀……现在这群家伙连铁都没有。”

    官兵们发出的嘲笑声此起彼伏,其实在行军布阵的时候,士兵们按理是严禁交谈的,但是明末军纪败坏,杨洪御下不严,他的军队就是这般懒散样子。

    不过官兵们只笑了几声之后,就开始有点笑不出来了,流寇们下山之后,并没有像郑彦夫一伙人那样乱七八糟的站着,而是开始列阵……

    而且这阵列得很有法度,一排一排的矛兵列成横纵的队列,每一百人形成一个小方块,每两个方块之间,还会故意空出一条比较宽阔的间隔,没过多久,在官兵们的面前就摆出了六个小方块,其中三个形成中军,与官兵的三百名中军阵相对应。旁边两个小方块作为左右两翼,还有一个小方块退在最后,并没有加入到军阵里来。

    有点军阵知识的杨洪知道,那个最后的小方块,叫做“备兵”,如果用后世的话来说,就叫候补,通常用来临时应急用,例如左翼的百人队被敌人击溃时,这只备兵就可以立即顶替过去,帮助左翼重新稳定阵脚。

    这是一个极为工整的军阵,甚至连备兵都准备好了,这一点简直让杨洪目瞪口呆。他也算西安府里有点战力的武将,剿匪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什么时候见过流寇会列军阵?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他现在的心情,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形容。

    假设你是一个程度员,擅长编程,能写一些很漂亮的收发邮件一类的小程序。然后有一天,你到幼儿园去玩,突然发现幼儿园里有一个小孩抱着一台笔记本,正在编程,而且编的程序丝毫不比你差……你说你抓狂不抓狂?

    杨洪揉了揉眼,以确保自己没有看错,结果是他真没看错,对面的军阵就在战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见鬼了!”杨洪低低地咒骂了一声:“这朱八究竟什么来头?为什么会摆军阵?”

    刚骂完,他突然恍然大悟:“一定是个逃亡的军户,说不定还是边军。”

    军户,也就是世代从军,充当军差的人户。在古代,一个男人的户口本上如果写的是军户,就表示他必须去当兵,他的子子孙孙,曾孙曾曾孙,都必须去当兵。每一次国家征兵对付某某敌人时,军户就必须派出一个男丁入伍,如果你家没男丁咋办?朝廷才不管呢,反正你去坑去骗去偷去抢去收养都行,给朝廷交个兵出来。

    不是有个著名的花木兰吗?她家就是个军户,要交男丁,但她老爹已经有点不行了,于是花木兰冒充男人,参了军!当然,这是个美谈,从这个美谈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军户制度的弊端,随便什么人,甚至是没啥战斗力的女人,说参军就参军了……这样的军队,能有战斗力吗?

    又扯远了,赶紧拉回来,在大明朝,军户的生活很苦,经常会逃亡。尤其是在明朝末年,军户的逃亡情况非常严重,许多士兵逃散流落到民间。

    这里摘录一段杨嗣昌在崇祯十年写的奏疏: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其时河南抚臣张我续、道臣王景邀击之于孟津,斩首二十余级,飞捷上闻。于是不入潼关,而走山西以至延绥,不敢归伍而落草。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说69年时,许多援辽的士兵逃了,他们逃到河*南,结果被当地的地方官逮住部份斩了首,别的士兵不敢再走河*南那条路,改向西行,于是穿过山*西跑进了陕*西,不敢再回军队,落草变成了流寇。

    还有一段史料可以用来佐证,这是戴笠、吴殳的描述:陕西兵于万历己未四路出师,败后西归,河南巡抚张我续截之孟津,斩三十馀级。馀不敢归,为劫于山*西、陕*西边境。其后调援频仍,逃溃相次,边兵为贼由此而始。

    其实我们从这两段史料中也能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前一个说斩二十余级,后一个说道斩三十余级……非常欢乐!笔者想在这里提醒一下广大读者,史不可尽信,其中不实之处甚多。

    杨洪把朱八猜为逃兵,自以为猜中,心中倒是不那么惊讶了,这个白水朱八,很有可能是一个逃亡的军户,他懂得布军阵,也就没什么稀奇了。但是,懂得布阵和懂得运用军阵,这可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杨洪并不认为自己指挥军阵的水平,连一个逃兵也赶不上。

    双方也没有什么话好说的,杨洪根本懒得走出来说点阵前废话,他将令旗微微展动,身后的军乐队立即锣鼓翻天地奏鸣起来,官兵的军阵开始缓缓向前走。

    对面的朱元璋也微微一笑,展动了自己的令旗,他身边的军令队,也锣鼓翻天地奏鸣起来,士兵们在鼓声中,也开始缓缓前进。

    两个军阵相隔一里,开始向中间挤压,双方都走得极慢,前面也说过多次,两军交阵,飞一般地冲过去是不可取的,士兵们如果狂奔一里,体力都用完了,没法交战。所以军阵相迎时,走得都很慢,那真是越慢越好,越慢越稳。

    但这种慢,也有一个负面作用,那就是对士兵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压迫,尤其是走在最前排的士兵,他们看到对面缓缓压过来的敌军阵列,心里面难免有一种畏惧感。

    流寇们怕,他们还是怕官兵!

    官兵们也怕,他们虽然是有经验的老兵,但是他们平时多受军官的欺负,经常被朝廷克扣军饷,所以,他们并没有那种为了朝廷拼命的觉悟,为了这样的朝廷死,不值!能不死还是不死的好。

    双方都带着畏惧,军阵颤颤巍巍地缓缓逼近……

一三零、变幻自在

    走在最前排的士兵支起了盾牌,官兵的盾牌比较jīng致,有铁盾、有包皮的木盾、也有包铁皮的木盾,大明朝的军队很扯蛋,他们的兵器多数都是由自己筹备的,而不是由朝廷统一发放的,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盾牌样式都不同的情况,这种让士兵自己买兵器的情形,放在后世来看简直匪夷所思,但在当时偏偏就是这样运作的。仅有少量的部队,会由长官配发兵器甲胄,那就是……家丁兵了。

    而朱元璋这边,盾牌也一样乱,有的士兵手上拿着块菜板,有的士兵手上拿着个锅盖,有的则是拿着块石板,这石板的一边用藤条做了一个手柄,方便持在手中。这并不是朱元璋不想给他们好的装备,只是山寨中的条件实在有限,只能达到这样的装备水平。

    数百只长矛,一起向前平举,从前排的盾牌兵中间的间隔中伸出来,双方的军阵都像刺猬一样,让人难以下口。

    两个军阵还没贴到一起,杨洪就有点耐不住了!若是对付乱七八糟的流寇,他根本懒得做任何多余的指令,直接一个硬碰硬,将对方拿下即可,但是敌军既然摆了军阵,那就得另当别论。

    这矛阵对矛阵,如果还非要硬碰硬,就会进入消耗战,但是他率领的是朝廷的官兵,和一群流寇打消耗战,这合适么?这事儿如果传回西安,同僚们只怕牙都要笑掉。在朝廷官员们的心里认为,官兵剿匪,应该就是以一破百,轻松取胜才对,哪会容得官兵有大损失。

    杨洪决定变阵,利用交错变化的阵形来打乱敌人的军阵,然后轻松破之……他挥起了手中的令旗……

    “朱八哥……官兵变阵了!”拼命三郎紧张地叫了起来。

    只见前进中的官兵速度明显放缓,而官兵左翼的一只百人队,突然加速向前,摆出了一幅要绕击侧面的姿势,拼命三郎不解地道:“官兵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站在拼命三郎旁边的朱元璋笑道:“以侧翼的佯动,来造成我军士兵的慌乱。对面的左翼这么一动,我军的中军士兵,就会分心,他们不敢再一直盯着前面看,眼神难免会向左翼瞟,如果是纪律不严明的军阵,甚至会发生混乱。”

    “原来如此?那我们该怎么办?”拼命三郎叫道。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左翼对左翼,顶住他就行了。”朱元璋笑了起来:“这是杨洪在试探我,想看看我会不会运用军阵。他大概是把我当成一个逃亡的军户了,懂得摆军阵,但不懂得运用军阵……例如那个啥,王嘉胤,应该就是这种人。”

    朱元璋一边说笑着,一边挥起了自己的旗令,身边的军乐队立即卖力地敲起鼓来。右翼的一只百人队,立即收到了命令,加紧了步子,向前迎去。

    官兵的左翼,就是朱元璋的右翼,双方这一下变阵,几乎是摆出完全一样的动作,就像互相在照镜子似的。

    “该死,这朱八居然和我做完全一样的动作!”杨洪气得跳了起来:“他哪来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想和官兵硬碰硬?”

    杨洪并不知道,朱元璋还真是一个喜欢硬碰硬的人,他是历史上也算个异数,是个非常喜欢硬碰硬的皇帝,在大军团交战时,朱元璋很少搞什么yīn谋诡计,总是用光明正大,无以伦比的正面攻击,将对方彻底打垮。

    例如蒙古骑兵,当年曾席卷欧亚,多少国家被蒙古骑兵打得焦头烂额,但是朱元璋不怕,他也组织了一只骑兵队,多达十几万,先是由徐达率领,后来又是由蓝玉率领,总之,不论哪个将领率领,都是和蒙古人以骑对骑,硬碰硬!

    这硬拼的结果是:天下无敌的蒙古骑兵,被老朱的骑兵打得连北都找不到。

    因为在他指挥下的骑兵,来去如风,切入战场和脱离战场的时机都无懈可击。本朝太祖就说过一句话:“自古能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本朝太祖的战斗力是无需多言的,以他的眼光来看,朱元璋也是天下前两号的人,可见朱元璋有多厉害。

    朱元璋敢硬拼,杨洪不愿意,他的左翼突前,只是想扰乱敌阵,并没有打算和敌军的左翼直接拼到一起,于是他手里令旗招展,左翼居然又开始后缩。

    拼命三郎又不懂了:“这官兵搞什么?一前一退的……打仗不是应该一起向前冲吗?哪有他这样打的?”

    朱元璋笑了:“谁说的打仗就是一起向前冲?有句古话形容军队‘进退有度’,从这句话就能知道,自古以来打仗就是要一进一退,进进退退。杨洪这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的左翼佯攻被我扼制,于是打算向后缩,引诱我军的右翼向前追,如果我军的军阵运转不灵活,右翼追深了,他就可以分出一部份中军来截断我们的右翼和中军之间的联系,再形成局部包围,将我军的右翼吃掉……”

    “呃……不太懂!”拼命三郎大汗:“朱八哥,您就直接说我们该怎么办?”

    朱元璋哈哈一笑:“既然他引我追,想围我,我就真追进去让他围围看……他打算围我右翼一百人,我给他送两百人过去,看他围不围得住。拼命三郎……你领一百备兵,跟在右翼后面,一起追入敌阵。”

    “是!”拼命三郎虽然不懂得朱八哥在想什么,但却毫不犹豫地接了命令。

    这时官兵的左翼飞快地后退,中军还在继续向前,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官兵的左翼就缩到了中军的侧后面,军阵的前列形成一个凹凸不成的线条。

    朱元璋却并没有给自己右翼别的指令,右翼的一百名士兵,就在鼓声中,直追向敌军左翼,穿插进了敌军之中。

    杨洪大喜:“哈哈,流寇果然傻,这下看你不上当……中军,以两百人缠住敌军中军,以一百人切入敌军右翼与中军之间,然后反转,包围吃掉对方的右翼。”他发出了复杂的命令,这种程度的命令,军乐队是不太管用了,靠音乐很难传达,所以一个接一个的传令兵跑了出去,手上拿着三角形的传令小旗,不停地把杨洪的命令吆喝出来。

    官兵的中军接了命令,赶紧向前压迫,想缠住朱元璋的中军,使之无法救援右翼,同时一只百人队也分离了出来,切割向朱元璋的右翼与中军之间……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杨洪几乎就要看到胜利的微笑了。

    然而正在这时,朱元璋的军势一变,留在后面一直没动的一百名备兵,突然动了……拼命三郎率着这一百人,刷地一下横切进来,抢在了官兵的百人队割断他们的右翼之前,先填补在了这个关键的地方,一下子,拼命三郎这一百人将朱元璋的中军和右翼联接在了一起。

    “啊?”杨洪大吃一惊:“他怎么猜到我要抢占这个位置?我cāo……传令,给我一定要拿下那里。”官兵军中的大鼓,急促地敲响了起来,拼命三郎所处的位置,成为了整个战场的核心,如果拿下这里,朱元璋的军队就被割断,如果拿不下,官兵反而会因为扭曲的阵形,而陷入不利的局面。

    官兵挺着长矛,向着这个关键的位置捅了过来,而拼命三郎率领的一百名士兵,也奋起迎敌,长矛与长矛在半空中纠结,鲜血飙起,双方都同时付出了不少的伤亡。不过总的来说,官兵的伤亡要大得多,因为官兵压根没想到这里还会窜出来一只军队,他们的提防心比较小,阵形在运转的时候,更多的是面对着朱元璋的右翼的,没想到备兵在这个时候插入,顿时吃了亏。

    而且官兵用来冲突这一个关键位置的一百人,是从中军里分离出来的,现在中军只剩下两百人,朱元璋怎会错失这样的好机会?令旗一展,鼓声轰轰,朱元璋手下的中军三个大队,猛地向着官兵中军剩余的两百人冲突了过去……局部战场上的以多对少,这可是非常不容易获得的机会……一冲之下,官兵的中军顿时人仰马翻,叫苦连天。

    “怎么会这样?”杨洪大惊:“这不可能……对方为什么拥有这么完美的军阵运作手段?为什么这些流寇与我的官兵交战,不论在士气还是战斗力上都不落下风?如果硬拼硬,应该是我的兵更强才对。”

    这支流寇,不是普通的流寇,因为普通的流寇,在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完全不是官兵的对手,甚至人数十倍于官兵,也会被官兵打得抱头乱窜,哭爹喊娘,但现在面前的对手,仅仅只比官兵多了一百人,就压得他的军阵四处告急,苦不堪言。这在杨洪漫长的军旅生涯中,真是平生首见。

    这时候,朱元璋的眼光已经越过官兵,看到了官兵身后的山沟里,他喃喃地叹了一句:又是敲锣又是打鼓,还有无数人喊马嘶的声音,王二肯定早就听到了,我想……差不多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一三一、白水王二来也

    朱元璋的士兵与官兵之间,很快就形成了近乎全面的大混战。经过刚才那一番巧妙的阵形运转,官兵的左翼一百人,与朱元璋的右翼各一百人,形成了拉锯战。官兵中军的一百人,与朱元璋的备兵一百人,也形成了相峙的局面。而官兵中军的两百人,则被朱元璋中军的三百人隐隐压住。

    杨洪见势不妙,赶紧调右翼过来帮忙,朱元璋令旗一挥,左翼迎上了官兵的右翼,死死咬住,不让他们增援中军,如此一来,战场上形成了好几个局部对抗的局面,战阵撕得支离破碎。

    朱元璋手下的士兵们一开始对官方有很大的畏惧感,但是战着战着,发现官兵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厉害,他们的肉搏战斗能力也不怎么样嘛!大明朝的卫所兵,种了三百年的地,其实与普通的农民想比,也强不到哪里去,官兵拥有的优势,仅仅是阵列cāo练得好,比农民们更懂得听从军令。但这两个优势,朱元璋的士兵也有!

    在这种兵员素质差不多,人数却相差一部份的情况下,官兵唯一可以依仗的,就是杨洪的指挥,但可惜的是,杨洪在军阵变化这一方面,完全不是朱元璋的对手,仅仅是照面两次变阵,就被朱元璋抓住了破绽,形成了局部混战,以多打少的局面。

    杨洪只觉得一阵口干舌燥,他的手紧紧地捏在令旗杆上,考虑着要不要挥挥令旗,示意军乐队鸣金收兵。现在虽然处在下风,但损失还不算很大,军阵也还没有溃散,如果赶紧鸣金收兵,还能保持着阵形不乱的情况下退出战场,对方见到自己未乱,也未必敢深追……

    但这次军阵相交如果退了,士兵们的士气必定受到巨大的打击,他们会想:平地上都打不赢,攻山更是不可能成功。杨洪就再也不可能说动他们攻打山寨了,那么这次剿匪行动就可以就此宣告失败,回到西安府去,他一定会被同僚们嘲弄一番,升官发财也就别想了。

    杨洪一时犹豫不决。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官兵背后的一条山沟里,突然刷地跳出一条大汉来,长得五大三粗,手提一把jīng铁朴刀,双眼圆瞪,发出一声巨吼:“白水王二来也!”

    王二带着两百弟兄,从山寨的后山山崖用绳索垂下,绕了一个大圈到了官兵后面几里外的山沟里,在山沟里安安静静地潜伏了几天,这几天时间里,他无时无刻都竖着耳朵在听官兵这边的动静,只等着朱八哥说的战鼓声。

    好不容易,王二终于等来了让他上阵杀敌的战鼓声!

    好斗份子王二,等着上战场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从小他就爱听评书,爱听说书先生们讲《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向往着千军万马,上阵杀敌的那种豪雄风范,最喜欢的英雄豪杰,就是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关二爷。如今终于给他等来了这个冲锋陷阵的机会,岂有不兴奋的道理?

    王二连自己身后的两百弟兄都顾不上率领了,只对着他们吼了一句:“跟我来!”说完之后,他兴奋得一刻也呆不住,撒开双腿,顺着山沟狂奔,没命地向着战场上就冲。两里地的山沟,跑得他出了一身毛毛汗,若是普通人,这样狂奔两里山路,到了战场早就没力气了。但王二体格异于常人,他的力气丝毫未减,一跳出山沟,立即学着评书里的英雄豪杰们那样,大吼了一声:“白水王二来也!”

    他这一吼,就在杨洪身后炸响,差一点没把杨洪三魂吓散,七魄吓飞,心中惨叫:“不好,流寇在我后面还有伏兵?”

    他扭过头来看,想看看究竟有多少伏兵,结果这一看,鼻子顿时气歪,在他后面就一个敌人,王二!原来是王二太过兴奋,跑得太快,后面那两百兄弟还在远处山沟里没跟得上来呢。

    “cāo,差点吓死军爷。”杨洪大怒:“去几个人,把这贼泼皮给我剁了,妈的,吓得老子不行。”

    他心腹的五十名家丁兵本来就围在他身边没上战场,此时听到他的命令,很自然地从外围分出了四个人,向着王二冲了过去。

    战场的另一边,朱元璋也看到了冲出来的王二,他心中大喜,两百伏兵终于来了,这下可以前后夹击,把官兵一网打尽了。然而还没等朱元璋开心,他就发现王二是一个人跳出来的,后面的两百士兵显然没跟上……

    朱元璋顿时也气了个不行:这家伙……真是不长进,叫他领兵,他就顾着自己开心了。

    四名家丁兵冲向王二,他们都是杨洪的心腹,身上的鸳鸯战袄都是崭新的,红得十分鲜艳好看,关键的位置还有铁制的护甲片,头上的头盔也是铁制的,防御力出sè。手上拿着的长矛是最有韧xìng的白木杆,用油泡制两年而成,结实程度简直不像木头,矛头上套着磨得发亮的矛尖,腰间还挂着一把jīng铁打造的朴刀。从这身装备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杨洪jīng心打造的部队,不是普通士兵可比。这样的jīng兵一起来了四个,目的只是杀一个人,那真是手到擒来。

    杨洪连看都懒得再看王二一眼,在他认为,王二已经是死人。他当前更应该注重的是正面战场,因为这一边的情形比较紧张。

    他又开始考虑,要不要撤退……还是干脆把身边的家丁兵也投入战场,和流寇拼个你死我活。

    才刚开始考虑这问题,他身后就传来一声惨叫,杨洪心神岔了岔,暗想:肯定是那个叫王二的家伙被杀了,活该,吓着军爷我的代价就是死。

    然而惨叫声居然还有,啊啊啊地连着又是三声,杨洪心中一奇:一个人死怎么发出了四声惨叫?

    他扭头过去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王二好好地站在那里,混身染血,而他派过去的四名家丁兵,全部横尸在地。就在这么短短的一小段时间里,王二连杀四人,毫不拖泥带水,真是一刀一个敌人,眉头也没皱一下。

    “哈哈哈哈,过瘾,太过瘾了,打仗真是太过瘾了。”王二发出了一阵开心的大笑声,刚才那四个家丁兵喷在他身上的血珠子,随着他仰天大笑时的抖动,从身上振落下来,显得十分可怖。

    “这……这人什么来头?”杨洪只觉得汗毛倒竖。

    “那是……白水王二,在朱八出名之前,他是白水第一条好汉。”旁边的马千九大声叫道:“将军,切不可小看这家伙,他是出名的能打,等闲几十条大汉近不了他的身。”

    “去,都他妈的围过去,一起对付他,他妈的,杀我的家丁兵……老子非宰了他不可。”要知道家丁兵来之不易啊,每一个人身上都倾注了杨洪无数心血,现在居然一下子被杀了四个,实在是让他心痛得直抽筋。

    “将军……我们要是离开您身边,您的安全……”家丁兵们为难了,剩下四十六名家丁兵,要是都离开了杨洪身边去围殴王二,那肯定能赢,但是杨洪的安全就无法保证了,对于这些家丁兵来说,杨洪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安全必须保证。

    如果留下一部份保护杨洪,去对付王二的人太少了,说不定还是拿不下那巨汉。

    “我不要你们管!去给我杀了那家伙。”杨洪火气上冲,乱发命令。

    家丁兵们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只好舍了保护杨洪,将杨洪和马千九两人留在中军,四十六个人一起拖起长矛,向着王二扑了过去。

    这倒是把王二吓了一跳,他虽然莽撞爱冲,但不傻,对面一下子扑过来四十六名jīng兵,他就算真的傻,也不可能冲上去以一敌四十六。刚刚那四名家丁兵虽然他几刀就杀了,但是对方的矛尖和刀尖,也有两次险些落到了他的身上。这也算是也给他提了个醒,家丁兵可不容易对付。

    “唉,想做个一骑当千的英雄,也满难的,看来我是当不了关二爷了。”王二苦笑一声,拖刀就向来路跑,他的来路就是一条小山沟,一钻进去就不见了踪影,后面四十六个家丁兵怪叫着追了过去,也没入山沟中看不到了。

    “他妈的,王二,你有本事别跑啊!”杨洪掂起脚,想瞅瞅山沟里面,可惜瞅不到,心里不免有些不爽,不能亲眼看到手下们把王二碎尸万段,他心里难免会有点失落。

    “马千九,过来趴下给军爷搭个人桥,军爷站高点看山沟里……”杨洪招手。

    马千九脸sè一苦,他虽然是马家的仆人,但也是个管事级,好歹也算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哪有趴在地上给人踩的道理?心中十分不愿。

    杨洪见他扭扭捏捏,正要发怒,突然听到山沟里一阵人喊嘶吼之声,刚刚追进山沟里的四十六名家丁兵,一起退了出来。

    “哦?这么快?”杨洪冷笑:“那王二不是很厉害吗?碰上我的家丁兵,还不是两刀就玩完了,一柱香的时间都撑不过……”

    他话音未落,只听见那四十六名家丁兵齐声大喊道:“将军……快逃……有伏兵……”

    就在家丁兵的身后,又刷地冲出来一只军队,为首者正是王二,这家伙返身逃回山沟,终于迎头碰上了后面跟着的两百名士兵,于是转身发一声喊,又冲杀了过来,那四十六名家丁兵顿时从追变成逃……

一三二、您的熟人,马千九

    你追我逃,我追你逃,这乱七八糟的一阵变幻之后,看着山沟里狂涌而出的敌军,杨洪的嘴巴顿时变成了圆圈形。

    远处看着的朱元璋,也忍不住苦笑了一声:“这王二,唉,说他什么好呢?罢了,yīn差阳差,鬼使神差,总算没坏我的事,还是如计划一般的带着伏兵来了。”

    王二刚才一个人冲出来,结果被敌人追得像狗一样的逃,现在带了两百人再冲出来,立即反追得敌人像狗一样的逃。他心中忍不住想道:难怪将军们都要带兵,单枪匹马冲锋虽然听起来很厉害,实际上不太好办,还是带着士兵冲,才更稳妥。

    这边王二在发感叹,那边杨洪啥也没想,整个人都呆了。

    前方的军阵已经落在了下风,后面又来敌方伏兵,这一下不用打了,败局已定。杨洪就算是齐天大圣,现在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心,就算他能临危不乱,在这种时候坚持着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极为巧妙的军阵运转来反败为胜,他的士兵也不可能听他的命令来变阵了。因为士兵们的心理很脆弱,他们承受不了前后受敌的那种巨大压力,士气马上就要崩溃。

    果然不出杨洪所料,王二带着这两百伏兵一出来,前方正在与敌军交战的官兵们,顿时大哗,军心一瞬间就出现了不稳的情况。

    士兵不傻,他们虽然不像将领那样能纵观全局,但他们对战争也是略知一二的,那些经历过的战事比较多的老兵知道,任何一只军队,一旦陷入腹背受敌的状况,结局通常都是玩完。身为一名士兵,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命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对方前后两拨军队还没完成合围的时候,从侧翼溜出去。

    到了这种时候,油滑的老兵们是绝对不会听将领的命令的,违背军令不一定会被处死,但被敌人合围了一定是死,选哪一条路走,再明白不过了。

    军阵前一片怪叫声此起彼伏:“逃……”

    “快逃啊……”

    “对面的都是同乡,放条生路如何?我们不打了……”

    前排正在和朱元璋军拼长矛阵的官兵们,几乎齐齐向后猛退了几步,然后扔下长矛,转身就逃,后排的官兵本来就没有直面战场,他们早就向着侧翼溜了出去。一时之间,战场上到处都是长矛和刀剑、盾牌落地发出来的咣当声。

    在官兵的军阵后面,四十六名家丁兵没命地向杨洪冲了过去,一下子将杨洪围在其中,一名身材壮实的家丁兵想也没想,将杨洪往背上一背,撒腿就向侧翼开跑,另外四十五名家丁兵死命相随。

    “哪里走!”王二大叫一声,带着两百人就追了过去。

    他带的人立即紧紧地咬在了家丁兵们的后面。

    好个家丁兵,当真是狠厉无比,看着被流寇缠上了走不掉,其中三十名左右的家丁居然一起停下来不跑了,返身向着王二一行人杀了过来,嘴里大叫道:“将军先走……我们给您断后……”

    这些人为了自己的主子,明知不敌,也要返身作战,倒是有一把硬骨头!

    别小看三十人,横站成一排,一起返身冲过来,倒也颇有气势,王二带的那两百虽然是最jīng锐的老一队和老二队,但面对这些不要命,红了眼冲过来的jīng锐家丁兵,也感觉到头皮有点发炸,士兵们赶紧挺起长矛,用十只长矛对付一个,将那三十名家丁兵吞没在了军阵之中。

    王二大急,挥起朴刀乱砍,连续砍倒了三名家丁兵,但是当他抬起头来再看时,杨洪已经去得远了,连影子也看不到半点。

    这时场面极乱,官兵们向着四面八方乱跑,有的东,有的西,有的钻山沟,有的爬山坡,有的入树林,有的甚至往草丛里钻……

    朱元璋手下的军队毕竟只是一只新军,在列着阵对付敌人时,还能有模有样的,一旦打赢了,把敌人打散了,面对着这个复杂混乱的局势,却一时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若是官兵打赢了,就会知道怎么做,他们剿匪在行,一旦把匪徒打散,就会以十一人为一组,四处追击逃散的流寇,割取首级领功。

    但是朱元璋这些手下,还没有割取首级领功的想法,朱元璋也没有向他们许这个诺……实际上现在的朱元璋手上无钱,也赏不出银子。士兵们战斗的理由,只是因为他们想活下去,现在生命威胁已经解除,心情放松,就没有追击敌人的心思了。看着四处逃开的官兵,士兵们几乎同一时间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目送官兵逃跑,只有极少数胆子大的人,还提着刀跃跃yù试,但是别人都没追,他们也不敢离开了已方的军阵。

    朱元璋也知道,追击无益,就算杀光这些官兵又如何?区区五百名官兵,对整个大明朝来说有如九牛一毛,全部杀光也伤不了大明朝的元气,对山寨的发展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反而有可能在追击的时候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亡。

    他挥舞了一下令旗,下令军乐队鸣金。

    听到鸣金的声音,士兵们才终于如梦初醒,他们同时惊喜地大叫起来:“哈哈,我们赢了!”

    “我们打败官兵了!”

    “哈哈哈哈,太好了,原来我们也是可以打败官兵的!”

    “哦也!”

    欢呼声顿时炸响。

    山顶上观战的百姓们,也一起欢呼起来,没过多久,就有百姓从山顶上跑了下来,山路上全是兴高采烈的乡民,军队中的士兵有的是这些百姓家里的男人,有的是某老头的儿子,他们第一时间迎了上去,在山路上就抱成一团,大声欢呼。

    “老子没死!哈哈哈!”

    “爹,孩儿没事,哈哈……孩儿在战前娶了个丑媳妇想给咱老刘家续香火,结果这一仗没事……nǎinǎi的,早知道就不娶那个丑媳妇了……现在退婚还成么?什么?不成?爹……孩儿亏大了。”

    “相公……你在哪里?啊……相公,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当然,也有一小部份的士兵战死了,他们的亲人黯然地把他们的尸体抱出来,默默无言地穿过人群,返回山顶,这样的事情是难免的,朱元璋早就见惯了这样的情景,倒也没什么触动,他只是招来了李初九,吩咐道:“给这几家人多送几石米去……告诉他们,我朱八不会忘了他们的儿子,或丈夫在这里战死,将来,我会让他们这一家人,过上对得起战死兄弟的rì子。”

    这时王二也带着老一队和老二队回来了,他满身是血,兴奋劲儿还没褪去,整个都得意洋洋的:“哈哈哈哈,打得真过瘾,可惜的是……我还没打够,杨洪那小子就跑了……以后伏击这种事不要我做了,让拼命三郎做,我要是在拼命三郎的位置上,还能多打一阵呢。”

    见他回来,朱元璋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叹道:“王二兄弟,你今天在搞什么鬼呢?一个人冲出来,又被人打得像狗一样的逃回山沟里……这样好玩吗?”

    “呃……不好玩!”王二抠了抠脑袋:“我……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士兵一个人冲了。”

    “嗯,知道错了就好,回山寨之后,在山顶的练兵场蹲十二个时辰的马步,少一个时辰都不行。”朱元璋语气转厉地道:“从今以后,严禁你在士兵们还没冲上去之前,自己先冲上去,如有再违反,定斩不饶!”

    王二乖乖地点了点头,没有抗议。他这人虽然冲动了点,但还算是个恩怨分明的好汉,知道自己的错了的时候,是认打认罚的。

    大战过后的狂欢过后,朱元璋命令士兵们打扫战场,把官兵丢下的物资都捡回来,顺便还派了一队人进入官兵的营寨,将里面的物资也全部收集起来。

    官兵虽然只来了五百人,人数并不多,但是携带的物资是很丰富的。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官兵与流寇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他们出击时,总是携带着大量的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而流寇们往往是打到哪里抢到哪里,手里根本没有余粮。

    在官兵的营寨里不光发现了许多粮食,还有大量的箭矢,几十张七斗弓,一百个矛尖,几十面盾牌,还有一些穿旧的鸳鸯战袄,把这些东西收捡起来,再加上从战场上捡回来的,官兵丢弃的兵器,倒是一笔相当不错的物资。

    要知道山寨里现在非常缺铁,朱元璋的山寨并没有自己开采铁矿的能力,又不可能出山去购买铁器,所以山里的铁器极少,一口铁锅都是稀罕物,现在一次收缴了大量的铁制盾牌,矛尖,对于山寨今后的发展,有极大的好处。

    正在收拾战场的过程中,马小天突然跑到朱元璋身边,用带着点诡异的表情道:“朱八哥,咱们……抓到一个俘虏……他没随着别的人一起逃跑,可能是吓坏了跑不动,就蹲在一个草丛里,兄弟们收捡兵器时把他发现了,就抓了过来。”

    “嗯?”朱元璋听他的语气,感觉有点怪怪的,于是问道:“抓到了谁?”

    “是您的老熟人,马千九!”

一三三、战利品

    马千九被抓到了?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若是一个普通人,抓到了以前的上司,难免会有点尴尬,难堪,或者不想见面什么的,但是朱元璋经历过的事太多,压根没有这些想法。

    他挥了挥手道:“抓住了就抓住了,有啥好问的?先把他和活捉到的官兵关在山洞里,暂时不做处理,我得想想怎么用这些人。”

    原来士兵们不光抓住了马千九,还抓住了好些官兵,大多数是主动投降,或者受了点轻伤,或者累坏了没跑掉的,至于重伤的官兵,大伙儿也懒得往回抓,反正山寨里缺医少药,没有大夫,重伤了大抵上救不活,还不如一刀杀了,帮他少受点罪。

    “朱八哥,这些官兵留活的做啥?还不如通通杀了!”拼命三郎从旁边走了过来,说话的语气有点恶狠狠的,他自从去年败在官兵手上之后,对官兵有点深恶痛绝的味道,看到朱元璋居然把官兵留活的,他非常不理解。

    朱元璋叹了口气:“因为我们需要吸纳,而不是拒绝。”

    在他游魂天际,观看世界变化的时候,曾经亲眼见识过一次明末农民起义的发展过程,他深刻地知道,明末农民起义的初期,义军,或者说贼军的战斗力是非常差劲的,经常会出现几百个官兵追杀成千上万的义军的情形,三千官兵就可以追得十万流寇哭爹喊娘的逃跑。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大量的官兵叛变,加入流寇的队伍,才提高了流寇的战斗素质,让他们发生改变,这样的改变持续了十几年,流寇才能和官兵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朱元璋知道,吸纳五十名官兵,比吸纳一百名普通百姓更好。虽然他也有信心把普通百姓训练成士兵,但那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克服许多困难。百姓们来投靠他,只是为了谋得一条活路,甚至有些百姓只是想混口饭吃,把这样的人训练成士兵难度不小。

    但官兵却不同,一旦能把他们吸纳进来,直接就可以引以为自己的战力,因为大明朝的军户,就是为了打仗而被生养长大的,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就认为,他们必须打仗,应该打仗,打仗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这是心理上的差距,举个例子,你本来是一个程序员,有一天,你的老板突然叫你:“别编程了,去学学美工,我们公司现在需要一个美工。”

    这种情况下,你愿意学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辞职不干了,而不是去学做美工。

    但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美工,你的老板对你说:“去把美工知识强化学习一下,我们公司需要你做更jīng美的图片。”

    大多数人会欣然同意,然后拿着公司给的学费去深造学习。

    这就是身份的不同,带来的心理差距。

    朱元璋很明白这一点,他现在靠着激励百姓们的求生意志,将他们训练成了士兵,但终有一天,当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时,就不想打仗了。而官兵不同,他们是“军户”,世世代代都是保家卫国,负责打仗的,他们不会有那种生活过好了就不想打仗了的意识,或者说,就算生活变得好了,他们仍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打仗。

    朱元璋也明白大明朝的军户制度有许多弊端,早晚都得改,但在现在这种特殊的时期,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值得利用的。活捉到的官兵,完全可以吸纳到自己的队伍里来,成为自己战力的一部份,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士兵们按朱元璋的吩咐,将活捉到的官兵带上了山,关押在山洞里,外面留了哨兵看守着。马千九也被关了起来,有趣的是,山寨里的士兵们对官兵的态度很差,又打又骂,但对马千九却恭敬有礼得多。

    原因很简单,当初马千九在马家任大管事,也算是白水的一号名人,许多乡民和百姓都认识他。他的为人还行,至少不像别的管事那么欺压穷人,所以在民间的口碑不错。山寨里的士兵们有不少就来自马家,例如李初九、王二等人,以前也是马千九的手下,大伙儿都自觉地敬他三分。

    士兵们没有像朱元璋吩咐的那样,把他和官兵关在一起,而是在关押官兵的山洞旁边,另外弄了一个小山洞来关他。这也许算是好人有好报的一种形式,若是换了马家二少爷被抓上来,早就被厌恶他的百姓们踩成肉泥了,哪里还有单独的山洞可住?

    朱元璋暂时没时间去理会俘虏们,他把从官兵那里夺来的兵器和粮食全部登记造册,记好之后,才让士兵们搬运上山。别小看这登记造册的动作,如果你不登记就让士兵们搬,说不定搬到半路上就会少了点什么。登记之后再搬,就没有人敢偷偷摸摸的私拿财物了。这年头的军队,还做不到军纪严明,秋毫不犯,能不烧杀抢掠就很不错了。

    朱元璋暗中算了算,这次缴获的兵器,足够重新武装四个大队,至少可以给他们用铁制矛尖的长矛了,不必再用削尖的木棍,这对于军队的战斗力其实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好的兵器可以带给士兵们胆量,对士气有正面的帮助。

    另外,从死人身上还扒下来近百件大明官兵制式的鸳鸯战袄,这玩意还不错。穿着这东西上战场,比穿着麻布衣强多了,力气不够的弓箭手shè过来的箭,是穿不透鸳鸯战袄的。

    有些不太熟悉冷兵器战争的朋友,会认为兵器好,军队就厉害,其实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冷兵器时代打仗,甲胄比兵器更加重要!因为冷兵器时代的兵器杀伤力非常有限,就拿百兵之王的枪来说,枪尖就算再锐利,也是捅不穿铁板的。

    而一套好的甲胄,就相当于一块铁板,我穿一身铁板站你面前,让你捅上一百枪也没事,你穿件布衣站我面前,我一枪就可以捅翻你。

    古代的武将,肯定是穿最好的甲胄上阵的,全身上下,包得跟铁块似的,普通士兵手上拿着根竹棍儿,怎么对付这种铁玩意儿?所以说啊……赵子龙穿了一身银sè的铁板,长坂当阳,七进七出百万大军,左敲右打,硬是没受伤。后来还有一个杨再兴,单骑冲金兵的军阵,杀数百人而回,这也是披了一身铁板的功劳。

    直到热兵器开始大行其道,铁制铠甲实在抗不住子弹,因为子弹动能太大,就算打不穿铁板,隔着铁板也能把你震出内伤,铁板反而影响了士兵的灵活程度,这玩意儿才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保护全身到保护躯干,再到连躯干也不保护了,直接穿布衣军装上阵,反正大家拿冲锋枪“突突突”,谁先“突”到谁,谁就玩完,穿不穿甲胄都是一样。

    朱元璋对缴获的长矛和弓箭都没啥感觉,但缴获的一百套鸳鸯战袄,却让他感觉到十分欣喜。在大明朝的民间,要弄到兵器很容易,随便找个铁匠铺,要买刀就有刀,要买枪就有枪,但是要弄到甲胄却很困难。因为大明朝的民间允许私藏兵器,但是禁止私藏甲胄,私藏甲胄就等同于造反。举个例,武则天当初处死太子李贤,给的罪名是啥?私藏甲胄数百具!

    嘛,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古人也知道甲胄比兵器更有用。

    这一百套鸳鸯战袄,可以极大幅度地提高朱元璋军的战斗力,他打算把这些军服重新染个sè,以免和官兵的战袄颜sè混淆,然后再把它们发放给马小天这一拨儿亲兵,以及老一队的jīng锐,以后就让穿这些战袄的士兵担当主力作战部队。

    零零碎碎的事,让朱元璋忙了许久,直到天sè都黑了,他才终于处理完了战后的事宜,纵然他是铁打的身躯,此时也有点累了,于是去山后的小溪洗了个澡,返回自己的山洞里来。

    山洞里仍然黑漆漆的,草帘子横在洞中,自从那天朱元璋对张樱仙发火之后,她再也没敢吭声,一直安安静静的待在那边,没有过来打扰过他。

    朱元璋也没兴趣理会她,他只是有事要找秋叶,于是开口对着草帘那边道:“秋叶在么?”

    “在……我在……”秋叶似乎吃了一惊,声音颤颤地飘了过来。

    朱元璋随口问道:“你会染布么?今天缴获了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我想把它们的颜sè换一换。”

    “会!”秋叶隔着帘子道:“山里有不少浆果,可以用来染布……朱八哥要染什么颜sè,我就去找相应颜sè的浆果就行了。”

    她的的声音似乎有点小慌乱,女人这种生物,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朱元璋本来也没在意,但是他对秋叶很熟悉,总觉得今天她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正常,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朱元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秋叶,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个调调?你在慌乱什么?”

    “没……没有什么……”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一三三、战利品

    马千九被抓到了?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若是一个普通人,抓到了以前的上司,难免会有点尴尬,难堪,或者不想见面什么的,但是朱元璋经历过的事太多,压根没有这些想法。

    他挥了挥手道:“抓住了就抓住了,有啥好问的?先把他和活捉到的官兵关在山洞里,暂时不做处理,我得想想怎么用这些人。”

    原来士兵们不光抓住了马千九,还抓住了好些官兵,大多数是主动投降,或者受了点轻伤,或者累坏了没跑掉的,至于重伤的官兵,大伙儿也懒得往回抓,反正山寨里缺医少药,没有大夫,重伤了大抵上救不活,还不如一刀杀了,帮他少受点罪。

    “朱八哥,这些官兵留活的做啥?还不如通通杀了!”拼命三郎从旁边走了过来,说话的语气有点恶狠狠的,他自从去年败在官兵手上之后,对官兵有点深恶痛绝的味道,看到朱元璋居然把官兵留活的,他非常不理解。

    朱元璋叹了口气:“因为我们需要吸纳,而不是拒绝。”

    在他游魂天际,观看世界变化的时候,曾经亲眼见识过一次明末农民起义的发展过程,他深刻地知道,明末农民起义的初期,义军,或者说贼军的战斗力是非常差劲的,经常会出现几百个官兵追杀成千上万的义军的情形,三千官兵就可以追得十万流寇哭爹喊娘的逃跑。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大量的官兵叛变,加入流寇的队伍,才提高了流寇的战斗素质,让他们发生改变,这样的改变持续了十几年,流寇才能和官兵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朱元璋知道,吸纳五十名官兵,比吸纳一百名普通百姓更好。虽然他也有信心把普通百姓训练成士兵,但那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克服许多困难。百姓们来投靠他,只是为了谋得一条活路,甚至有些百姓只是想混口饭吃,把这样的人训练成士兵难度不小。

    但官兵却不同,一旦能把他们吸纳进来,直接就可以引以为自己的战力,因为大明朝的军户,就是为了打仗而被生养长大的,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就认为,他们必须打仗,应该打仗,打仗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这是心理上的差距,举个例子,你本来是一个程序员,有一天,你的老板突然叫你:“别编程了,去学学美工,我们公司现在需要一个美工。”

    这种情况下,你愿意学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辞职不干了,而不是去学做美工。

    但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美工,你的老板对你说:“去把美工知识强化学习一下,我们公司需要你做更jīng美的图片。”

    大多数人会欣然同意,然后拿着公司给的学费去深造学习。

    这就是身份的不同,带来的心理差距。

    朱元璋很明白这一点,他现在靠着激励百姓们的求生意志,将他们训练成了士兵,但终有一天,当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时,就不想打仗了。而官兵不同,他们是“军户”,世世代代都是保家卫国,负责打仗的,他们不会有那种生活过好了就不想打仗了的意识,或者说,就算生活变得好了,他们仍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打仗。

    朱元璋也明白大明朝的军户制度有许多弊端,早晚都得改,但在现在这种特殊的时期,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值得利用的。活捉到的官兵,完全可以吸纳到自己的队伍里来,成为自己战力的一部份,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士兵们按朱元璋的吩咐,将活捉到的官兵带上了山,关押在山洞里,外面留了哨兵看守着。马千九也被关了起来,有趣的是,山寨里的士兵们对官兵的态度很差,又打又骂,但对马千九却恭敬有礼得多。

    原因很简单,当初马千九在马家任大管事,也算是白水的一号名人,许多乡民和百姓都认识他。他的为人还行,至少不像别的管事那么欺压穷人,所以在民间的口碑不错。山寨里的士兵们有不少就来自马家,例如李初九、王二等人,以前也是马千九的手下,大伙儿都自觉地敬他三分。

    士兵们没有像朱元璋吩咐的那样,把他和官兵关在一起,而是在关押官兵的山洞旁边,另外弄了一个小山洞来关他。这也许算是好人有好报的一种形式,若是换了马家二少爷被抓上来,早就被厌恶他的百姓们踩成肉泥了,哪里还有单独的山洞可住?

    朱元璋暂时没时间去理会俘虏们,他把从官兵那里夺来的兵器和粮食全部登记造册,记好之后,才让士兵们搬运上山。别小看这登记造册的动作,如果你不登记就让士兵们搬,说不定搬到半路上就会少了点什么。登记之后再搬,就没有人敢偷偷摸摸的私拿财物了。这年头的军队,还做不到军纪严明,秋毫不犯,能不烧杀抢掠就很不错了。

    朱元璋暗中算了算,这次缴获的兵器,足够重新武装四个大队,至少可以给他们用铁制矛尖的长矛了,不必再用削尖的木棍,这对于军队的战斗力其实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好的兵器可以带给士兵们胆量,对士气有正面的帮助。

    另外,从死人身上还扒下来近百件大明官兵制式的鸳鸯战袄,这玩意还不错。穿着这东西上战场,比穿着麻布衣强多了,力气不够的弓箭手shè过来的箭,是穿不透鸳鸯战袄的。

    有些不太熟悉冷兵器战争的朋友,会认为兵器好,军队就厉害,其实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冷兵器时代打仗,甲胄比兵器更加重要!因为冷兵器时代的兵器杀伤力非常有限,就拿百兵之王的枪来说,枪尖就算再锐利,也是捅不穿铁板的。

    而一套好的甲胄,就相当于一块铁板,我穿一身铁板站你面前,让你捅上一百枪也没事,你穿件布衣站我面前,我一枪就可以捅翻你。

    古代的武将,肯定是穿最好的甲胄上阵的,全身上下,包得跟铁块似的,普通士兵手上拿着根竹棍儿,怎么对付这种铁玩意儿?所以说啊……赵子龙穿了一身银sè的铁板,长坂当阳,七进七出百万大军,左敲右打,硬是没受伤。后来还有一个杨再兴,单骑冲金兵的军阵,杀数百人而回,这也是披了一身铁板的功劳。

    直到热兵器开始大行其道,铁制铠甲实在抗不住子弹,因为子弹动能太大,就算打不穿铁板,隔着铁板也能把你震出内伤,铁板反而影响了士兵的灵活程度,这玩意儿才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保护全身到保护躯干,再到连躯干也不保护了,直接穿布衣军装上阵,反正大家拿冲锋枪“突突突”,谁先“突”到谁,谁就玩完,穿不穿甲胄都是一样。

    朱元璋对缴获的长矛和弓箭都没啥感觉,但缴获的一百套鸳鸯战袄,却让他感觉到十分欣喜。在大明朝的民间,要弄到兵器很容易,随便找个铁匠铺,要买刀就有刀,要买枪就有枪,但是要弄到甲胄却很困难。因为大明朝的民间允许私藏兵器,但是禁止私藏甲胄,私藏甲胄就等同于造反。举个例,武则天当初处死太子李贤,给的罪名是啥?私藏甲胄数百具!

    嘛,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古人也知道甲胄比兵器更有用。

    这一百套鸳鸯战袄,可以极大幅度地提高朱元璋军的战斗力,他打算把这些军服重新染个sè,以免和官兵的战袄颜sè混淆,然后再把它们发放给马小天这一拨儿亲兵,以及老一队的jīng锐,以后就让穿这些战袄的士兵担当主力作战部队。

    零零碎碎的事,让朱元璋忙了许久,直到天sè都黑了,他才终于处理完了战后的事宜,纵然他是铁打的身躯,此时也有点累了,于是去山后的小溪洗了个澡,返回自己的山洞里来。

    山洞里仍然黑漆漆的,草帘子横在洞中,自从那天朱元璋对张樱仙发火之后,她再也没敢吭声,一直安安静静的待在那边,没有过来打扰过他。

    朱元璋也没兴趣理会她,他只是有事要找秋叶,于是开口对着草帘那边道:“秋叶在么?”

    “在……我在……”秋叶似乎吃了一惊,声音颤颤地飘了过来。

    朱元璋随口问道:“你会染布么?今天缴获了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我想把它们的颜sè换一换。”

    “会!”秋叶隔着帘子道:“山里有不少浆果,可以用来染布……朱八哥要染什么颜sè,我就去找相应颜sè的浆果就行了。”

    她的的声音似乎有点小慌乱,女人这种生物,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朱元璋本来也没在意,但是他对秋叶很熟悉,总觉得今天她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正常,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朱元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秋叶,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个调调?你在慌乱什么?”

    “没……没有什么……”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一三四、张樱仙逃跑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没有……我……我怎么会怕朱八哥呢?”秋叶虽然说着不怕,但她颤抖和迟疑的声音,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朱元璋刷地一下跳了过去,一把掀开了屋中的草帘。山洞里很昏暗,但是他在黑暗中行动已经习惯了,只是一眼就看出来,床上只躺了秋叶一个人,她身边空空如也,张樱仙不在。

    “原来如此……”朱元璋的脸sè沉了下来:“你怕我掀开草帘走过来看到你家小姐不在,所以今天很怕和我说话……”

    “不是……是……呜……”秋叶更加慌乱了。

    “好,现在告诉我,你家小姐去哪里了?”朱元璋的脸sè要多沉有多沉,这种黑面神形象,挺吓人的,秋叶吓了一大跳,原本和张樱仙约定好的几句什么小姐去后山小溪里洗澡,小姐去散步一类的说辞,全都忘到了九宵云外,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低声道:“小姐……小姐逃了……她不想再留在这里。”

    “嗯?”朱元璋眉头暗皱,这茫茫黄龙山,就算一个大男人,也未必敢孤身一人跑进去,说不定就被野狼或者野狗给叨走,她一个弱质女人,敢逃?他以前一直没怎么看管张樱仙,就是料定她不敢逃跑,现在她怎么突然有勇气了?有鬼,一定有鬼。

    朱元璋的思维有如电闪,根本没怎么仔细去想,一个念头就刷地闪过脑海:马千九!对了,张樱仙肯定是去找马千九,她先私放马千九,然后让他带她逃出去。

    想通了这一点,他倒是不生气了,脸sè慢慢地舒展了开来,不管是马千九也好,还是张樱仙也好,都不是他必须要留在身边的人,当初抓回张樱仙,只是为了帮马家三小姐洗脱通匪的嫌疑,现在已经洗清,张樱仙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放她跑了也没什么。

    至于马千九,也是一个无所谓的人,这个人是马家心腹,对马家忠心耿耿,不可能收为已用,他又没有什么恶劣的行迹,不是非杀不可的人,如果他们两人一起逃走,倒是为自己省了点麻烦。

    在朱元璋这种曾经坐拥天下的人来看,马千九和张樱仙,都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就如蝼蚁一般,实在不必放在心上。就如有一天你抓了几只蚂蚁养在盒子里,晚上,蚂蚁们从盒子的缝里钻出去逃了,你会想把它们抓回来杀掉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朱元璋轻叹了一口气,对着秋叶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她要逃,就让她逃,你何必怕我怕成这样!”

    “啊?朱八哥……您……您的押寨夫人跑了,不生气吗?”秋叶看得出来,他的情绪好转了,于是大着胆子反问了过来。

    “我和她究竟是不是夫妻关系,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朱元璋长叹一声,放下草帘回到了自己那半边山洞里。

    “那……您为什么要抓她来做压寨夫人呢?您不喜欢她,她也怕您,这扭到一块儿多别扭……还不如……不如……”秋叶在心底里补充道:“不如娶我呢。”

    秋叶没说得出口,朱元璋当然就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他这辈子和上辈子,都很善于揣摩人心,但从不揣摩女人的心,因为没这必要。他是爱江山,胜于爱美人的君王。

    过了一阵,他突然低声道:“秋叶,我倒觉得,你家小姐未必逃得掉,我曾经对她说过,马千九这次来得古怪,很有可能是马家二少爷派他来亲眼确认你家小姐的死,所以啊……她想让马千九带着逃,人家未必愿意,搞不好一脚踢开她,自己逃走了。你家小姐现在说不定在后山某条小道上蹲着哭呢……”

    “啊?”秋叶赶紧朝山洞外面跑:“我去看看……”

    ----------------

    夜sè说不上很黑,因为明月高悬,在明末漫长的十几年间,由于小冰河时期的到来,天下大旱,所以天空中很少能看到云朵,没有云朵遮蔽,月亮就显得越发的亮了,它弯钩似的脸,带着几抹凄厉和冷艳。

    张樱仙借着月sè,在山顶上缓缓地走着,夜风掠过,她穿得单薄,所以感觉到有一点微微的寒意,但是她的心是热的。

    被流寇们掠来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她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着回去,重新回到正常的世界里,做回那个大家闺秀,但是茫茫黄龙山,她不敢逃,没有勇气逃。如今上天终于给了她一个机会,只要她能放走马千九,就可以借着马千九的帮助,逃回去了。

    她也想过朱八给她说的话,比如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什么的,但她并不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因为一旦相信了,就代表她失去了一切的机会,这一辈子都只能跟在朱八的身边,做一个流寇的压寨夫人,虽然这样的生活也未必就很糟,但她并不希望过这样的rì子。

    她一步一步走向关押马千九的山洞,努力让自己的步伐看起来平稳一点,不要引起别人的疑心。

    “大嫂!”

    “大嫂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啊!”

    “大嫂晚上好!”

    偶尔碰上一两个士兵,向她恭敬地行礼和问安,她微笑着点头回礼。实际上,她并不讨厌这些人,甚至还有点喜欢他们,但她也不甘心和这些人继续待在一起,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很难说得明白。

    借着月光,她走到了关押马千九的小山洞前。两个哨兵坐在山洞口,眉飞sè舞地谈论着白天的大战,兴奋劲儿还没有褪去,张樱仙没有心情去听他们在谈什么,只是不停地听到“朱八哥好厉害”这一句话,从他们两人的脸上,可以明显地看到仰慕和敬畏。

    见到张樱仙走了过来,两名哨兵同时跳了起来,恭敬地道:“大嫂怎么来了?”

    张樱仙微微有点紧张,强行压了压慌乱的情绪,尽量把声音放得平和,用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道:“相公叫我来把马千九带过去,他有话要和马千九说。”

    “咦?”两名哨兵楞了楞:“朱八哥怎么叫大嫂亲自来带人?随便叫两个士兵也好啊。”

    张樱仙被这个问题唬了一跳,她还没真没想到,两个哨兵的思路这么清楚,她赶紧轻咳了一声道:“马千九是我和相公的老熟人了,以前都是一个马家大院里的,所以叫我过来招呼……”

    “哦,原来如此!”两名哨兵很轻易地被这个谎话瞒过了,这种真七成,假三分的谎话,是最容易骗倒人的。

    很快,马千九就被他们从山洞里牵了出来,他被关押了大半天,神情略有点委顿,看到张樱仙站在面前,马千九似乎吃了一惊,但惊讶很快就从眼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恍然大悟般的神sè。

    “你们回去休息,我自己带他过去就行。”张樱仙对哨兵挥了挥手。

    “大嫂,您小心点,虽然捆着,他毕竟是男人……”两名哨兵把牵引马千九的绳索递给了张樱仙:“要不要咱们陪同着押他过去?”

    “不用了!”张樱仙尽量镇定地道:“都是老熟人,知根知底的……”

    哨兵退去,张樱仙牵着绳头,带着马千九向山后走,两人都默默不语。张樱仙是害怕周围有人听到,所以不敢乱说话。马千九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两人走了一阵,看到左近无人,张樱仙突然向旁边的小路里一岔,带着马千九一阵急走,两人七拐八拐,左拐右拐,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边。由于今rì大胜,官兵已退,这条小路已经没有哨兵放哨了,周围安安静静,只有草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

    张樱仙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马千九手上的绳索。

    “咦?”马千九略有点意外。

    只听张樱仙用急促的声音道:“马总管,带上我逃……我和你一起回去。”

    马千九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张樱仙是来做啥的,原来搞了半天,她是要放我逃生,顺便也想让我带她逃生……人这东西,在这种时候总是会特别的聪明,不需要多说什么,只需一句话,足以讲明白很多意思。

    张樱仙蹲下身子,从旁边的草丛里摸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小包干粮,足够两个吃上好些rì子的干饼,有一个小小的皮囊,装了一囊水,还有一个火折子,可以用来升火,居然还有两套换洗衣服……女人就算逃命,也要带着衣服逃,张樱仙很忠实地贯彻了这个特sè。

    张樱仙把手上的剪刀也顺手放进了小包裹,然后把包裹递到马千九手边道:“马总管,我准备了这么多东西,足够支撑到我们逃出黄龙山了……”

    马千九接过包裹,脸上闪过一抹略带些尴尬的神sè,他没有接张樱仙的话,只是突然问道:“二少nǎi姐……我刚才听到,那哨兵叫你大嫂……你和朱八两人……”

    “这个……”张樱仙苦笑一声:“朱八强抢了我做他的压寨夫人……”她正准备说: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他并没有碰过我……

    但是这后半句话还没出口,马千九突然低声道:“抱歉,得罪了……”话音落下,马千九突然从小包裹里抽出了剪刀,猛地向前一扎,狠狠地捅进了张樱仙的腹部……

一三四、张樱仙逃跑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没有……我……我怎么会怕朱八哥呢?”秋叶虽然说着不怕,但她颤抖和迟疑的声音,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朱元璋刷地一下跳了过去,一把掀开了屋中的草帘。山洞里很昏暗,但是他在黑暗中行动已经习惯了,只是一眼就看出来,床上只躺了秋叶一个人,她身边空空如也,张樱仙不在。

    “原来如此……”朱元璋的脸sè沉了下来:“你怕我掀开草帘走过来看到你家小姐不在,所以今天很怕和我说话……”

    “不是……是……呜……”秋叶更加慌乱了。

    “好,现在告诉我,你家小姐去哪里了?”朱元璋的脸sè要多沉有多沉,这种黑面神形象,挺吓人的,秋叶吓了一大跳,原本和张樱仙约定好的几句什么小姐去后山小溪里洗澡,小姐去散步一类的说辞,全都忘到了九宵云外,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低声道:“小姐……小姐逃了……她不想再留在这里。”

    “嗯?”朱元璋眉头暗皱,这茫茫黄龙山,就算一个大男人,也未必敢孤身一人跑进去,说不定就被野狼或者野狗给叨走,她一个弱质女人,敢逃?他以前一直没怎么看管张樱仙,就是料定她不敢逃跑,现在她怎么突然有勇气了?有鬼,一定有鬼。

    朱元璋的思维有如电闪,根本没怎么仔细去想,一个念头就刷地闪过脑海:马千九!对了,张樱仙肯定是去找马千九,她先私放马千九,然后让他带她逃出去。

    想通了这一点,他倒是不生气了,脸sè慢慢地舒展了开来,不管是马千九也好,还是张樱仙也好,都不是他必须要留在身边的人,当初抓回张樱仙,只是为了帮马家三小姐洗脱通匪的嫌疑,现在已经洗清,张樱仙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放她跑了也没什么。

    至于马千九,也是一个无所谓的人,这个人是马家心腹,对马家忠心耿耿,不可能收为已用,他又没有什么恶劣的行迹,不是非杀不可的人,如果他们两人一起逃走,倒是为自己省了点麻烦。

    在朱元璋这种曾经坐拥天下的人来看,马千九和张樱仙,都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就如蝼蚁一般,实在不必放在心上。就如有一天你抓了几只蚂蚁养在盒子里,晚上,蚂蚁们从盒子的缝里钻出去逃了,你会想把它们抓回来杀掉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朱元璋轻叹了一口气,对着秋叶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她要逃,就让她逃,你何必怕我怕成这样!”

    “啊?朱八哥……您……您的押寨夫人跑了,不生气吗?”秋叶看得出来,他的情绪好转了,于是大着胆子反问了过来。

    “我和她究竟是不是夫妻关系,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朱元璋长叹一声,放下草帘回到了自己那半边山洞里。

    “那……您为什么要抓她来做压寨夫人呢?您不喜欢她,她也怕您,这扭到一块儿多别扭……还不如……不如……”秋叶在心底里补充道:“不如娶我呢。”

    秋叶没说得出口,朱元璋当然就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他这辈子和上辈子,都很善于揣摩人心,但从不揣摩女人的心,因为没这必要。他是爱江山,胜于爱美人的君王。

    过了一阵,他突然低声道:“秋叶,我倒觉得,你家小姐未必逃得掉,我曾经对她说过,马千九这次来得古怪,很有可能是马家二少爷派他来亲眼确认你家小姐的死,所以啊……她想让马千九带着逃,人家未必愿意,搞不好一脚踢开她,自己逃走了。你家小姐现在说不定在后山某条小道上蹲着哭呢……”

    “啊?”秋叶赶紧朝山洞外面跑:“我去看看……”

    ----------------

    夜sè说不上很黑,因为明月高悬,在明末漫长的十几年间,由于小冰河时期的到来,天下大旱,所以天空中很少能看到云朵,没有云朵遮蔽,月亮就显得越发的亮了,它弯钩似的脸,带着几抹凄厉和冷艳。

    张樱仙借着月sè,在山顶上缓缓地走着,夜风掠过,她穿得单薄,所以感觉到有一点微微的寒意,但是她的心是热的。

    被流寇们掠来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她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着回去,重新回到正常的世界里,做回那个大家闺秀,但是茫茫黄龙山,她不敢逃,没有勇气逃。如今上天终于给了她一个机会,只要她能放走马千九,就可以借着马千九的帮助,逃回去了。

    她也想过朱八给她说的话,比如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什么的,但她并不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因为一旦相信了,就代表她失去了一切的机会,这一辈子都只能跟在朱八的身边,做一个流寇的压寨夫人,虽然这样的生活也未必就很糟,但她并不希望过这样的rì子。

    她一步一步走向关押马千九的山洞,努力让自己的步伐看起来平稳一点,不要引起别人的疑心。

    “大嫂!”

    “大嫂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啊!”

    “大嫂晚上好!”

    偶尔碰上一两个士兵,向她恭敬地行礼和问安,她微笑着点头回礼。实际上,她并不讨厌这些人,甚至还有点喜欢他们,但她也不甘心和这些人继续待在一起,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很难说得明白。

    借着月光,她走到了关押马千九的小山洞前。两个哨兵坐在山洞口,眉飞sè舞地谈论着白天的大战,兴奋劲儿还没有褪去,张樱仙没有心情去听他们在谈什么,只是不停地听到“朱八哥好厉害”这一句话,从他们两人的脸上,可以明显地看到仰慕和敬畏。

    见到张樱仙走了过来,两名哨兵同时跳了起来,恭敬地道:“大嫂怎么来了?”

    张樱仙微微有点紧张,强行压了压慌乱的情绪,尽量把声音放得平和,用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道:“相公叫我来把马千九带过去,他有话要和马千九说。”

    “咦?”两名哨兵楞了楞:“朱八哥怎么叫大嫂亲自来带人?随便叫两个士兵也好啊。”

    张樱仙被这个问题唬了一跳,她还没真没想到,两个哨兵的思路这么清楚,她赶紧轻咳了一声道:“马千九是我和相公的老熟人了,以前都是一个马家大院里的,所以叫我过来招呼……”

    “哦,原来如此!”两名哨兵很轻易地被这个谎话瞒过了,这种真七成,假三分的谎话,是最容易骗倒人的。

    很快,马千九就被他们从山洞里牵了出来,他被关押了大半天,神情略有点委顿,看到张樱仙站在面前,马千九似乎吃了一惊,但惊讶很快就从眼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恍然大悟般的神sè。

    “你们回去休息,我自己带他过去就行。”张樱仙对哨兵挥了挥手。

    “大嫂,您小心点,虽然捆着,他毕竟是男人……”两名哨兵把牵引马千九的绳索递给了张樱仙:“要不要咱们陪同着押他过去?”

    “不用了!”张樱仙尽量镇定地道:“都是老熟人,知根知底的……”

    哨兵退去,张樱仙牵着绳头,带着马千九向山后走,两人都默默不语。张樱仙是害怕周围有人听到,所以不敢乱说话。马千九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两人走了一阵,看到左近无人,张樱仙突然向旁边的小路里一岔,带着马千九一阵急走,两人七拐八拐,左拐右拐,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边。由于今rì大胜,官兵已退,这条小路已经没有哨兵放哨了,周围安安静静,只有草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

    张樱仙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马千九手上的绳索。

    “咦?”马千九略有点意外。

    只听张樱仙用急促的声音道:“马总管,带上我逃……我和你一起回去。”

    马千九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张樱仙是来做啥的,原来搞了半天,她是要放我逃生,顺便也想让我带她逃生……人这东西,在这种时候总是会特别的聪明,不需要多说什么,只需一句话,足以讲明白很多意思。

    张樱仙蹲下身子,从旁边的草丛里摸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小包干粮,足够两个吃上好些rì子的干饼,有一个小小的皮囊,装了一囊水,还有一个火折子,可以用来升火,居然还有两套换洗衣服……女人就算逃命,也要带着衣服逃,张樱仙很忠实地贯彻了这个特sè。

    张樱仙把手上的剪刀也顺手放进了小包裹,然后把包裹递到马千九手边道:“马总管,我准备了这么多东西,足够支撑到我们逃出黄龙山了……”

    马千九接过包裹,脸上闪过一抹略带些尴尬的神sè,他没有接张樱仙的话,只是突然问道:“二少nǎi姐……我刚才听到,那哨兵叫你大嫂……你和朱八两人……”

    “这个……”张樱仙苦笑一声:“朱八强抢了我做他的压寨夫人……”她正准备说: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他并没有碰过我……

    但是这后半句话还没出口,马千九突然低声道:“抱歉,得罪了……”话音落下,马千九突然从小包裹里抽出了剪刀,猛地向前一扎,狠狠地捅进了张樱仙的腹部……

一三五、刀伤入腹

    “为什么?”张樱仙想问,但这句话没问得出口,剧烈的疼痛感,以及被马千九出手暗算的那种惊愕感,使得她一句话都没说得出来,甚至没有惨叫。她只是捂着腹部,缓缓地坐倒了下去,鲜血从指缝里渗出,很快就染湿了她小腹处的衣衫,粘粘的十分难受……

    “你身为咱们马家的二小nǎinǎi,却被一个贼抢来做了压寨夫人,咱们马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二少爷叫我来亲眼确认你死!”马千九认真地道:“可是官兵打了败仗,你没有死在杨洪手里,只能死在老奴的手里了……老奴在马家出生,在马家长大,为了维护马家的声誉,什么也做得出来……”

    张樱仙的嘴角飞快地闪过一抹苦笑,她本来想解释的,朱八没碰我!真的没碰我!可是……人家没给她解释的机会,而且她终于懂了,就算解释也没用,谁会相信一个女人落入贼寇的手里,却还没有被玷污?她只是好不甘心……辛苦地保护着自己,夜夜担心着草帘被揭开,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甚至连马千九转身跑掉也没注意到,脑子里纷乱如麻,只感到滚烫如火的鲜血从伤口流出,流到手上……变得像冰一样冷!活下去的理由似乎已经没有了……不如,就这样死在这里,也许更加幸福?

    就在这时候,秋叶从山道上飞快地跑了过来,隔得尚远,她就借着月光看到了坐倒在树边的张樱仙,三步并作两步跑近过来,看到她半身浴血,秋叶吓了一大跳:“小姐……你怎么了……”

    张樱仙不答,只是眼神涣散地扫了秋叶一眼。

    主仆两人毕竟相交多年,这一眼看过来,虽然没说什么话,但秋叶已经大致上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张樱仙的面前,抱住她的肩背,大哭道:“苦命的小姐……”

    一个女人哭,一个女人发楞,生命之火正在缓缓熄灭之中,突然,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谁在那里鬼哭?”

    原来是王二的声音,白天打仗的时候,王二一个人跑得太快,结果和后面的部队脱节,差点影响了战局,他被朱元璋罚在山顶的练兵场上站桩。王二虽然经常冲动易怒,但是个认打认罚的好汉,被罚站桩之后二话没说,就一直在山顶上站着了。

    但是王二也很爱面子,站在练兵场中间被人看罚站,多不好意思?他就向后山位置移了老远,故意站在了远离众人视线的歪角位置,这位置距离下山的小道比较近,秋叶一哭,顿时就惊动了王二。

    “大半夜的鬼哭狼嚎,吓人不吓人?”王二一边念叨着,一边走了过来。其实他还是一个热心打抱不平的好汉,当初朱元璋初到贵境,饿得走不动路,王二就主动找上去,把自己的肉分给朱元璋吃,从这些地方可见,这个人很爱管闲事,听到有女人痛哭,他这种xìng子的人哪里按捺得住?

    王二走过来一看,顿时唬了一跳,只见张樱仙脸sè苍白,半身浴血倒在地上,秋叶抱着她嚎啕大哭,这情景也有够怪异的,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嫂怎么了?”

    秋叶指了指山路:“马千九……他刺伤了小姐,然后跑了。”

    王二不傻,再加上他也是马家大院里出来的,对这几个人的关系十分清楚,一听这话,也明白了个五六成,一时之间,怒发刷地一下冲了起来:“贼子安敢?我追上去,把马千九这混蛋抓回来挫骨扬灰,你别哭了,再哭下去大嫂就不行了,赶紧背她回去,找人救她,现在医治也许还来得及。”

    说完之后,王二撒腿就向山道上跑,一溜儿就追了下去。虽然他不知道马千九向哪个方向跑的,但是王二也有不少在山里打猎的经验,要追踪一个外行人,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情。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秋叶被王二一吼,才想起了要把小姐送去医治,再哭几声,只怕张樱仙真的要去见阎王爷了。她赶紧矮下身,将张樱仙背了起来。好在秋叶并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而是一个勤劳的小丫鬟,平时做的杂事不少,身体锻炼得还行,所以背个人也能走得动,她背着张樱仙就向着朱元璋的山洞里狂奔了回去。

    朱元璋刚刚躺下休息,就见到秋叶背着张樱仙,神sè惶急地冲了进来:“朱八哥,救救小姐吧……快找大夫……”

    一向比朱元璋更加节检的秋叶主动点亮了屋子里的油灯,昏黄的灯光映照出张樱仙惨白的脸庞,仿佛一张写满了心碎二字的宣纸。

    朱元璋只看了一眼,就了然于胸:“马千九干的?”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sè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

一三六、回不去了

    朱元璋随口报了一堆药名,秋叶赶紧记下来,朱元璋脑子里有许多偏方,他选的是一种材料比较简单,方法不复杂的治法,这样的治法也比较符合山寨现在物资稀缺的情况,要是他列出什么人参、何首乌一类的药,那真是找破天也没地方找去。

    秋叶把夏枯草、葱白、大麻仁这几个药方反复读了几遍,记在心里,赶紧道:“朱八哥,您看着小姐一会儿,我去找乡亲们问问有没有这几种药。”

    夏枯草很容易弄到,它是一种随处可见的野草,由于夏天一过就枯死,所以叫做夏枯草。民间的穷人们买不起茶叶,就喜欢采摘夏枯草,晒干之后存放,用来泡水喝,以此代茶。山寨里的百姓们就有储备这种草,随便找几家人就能讨来。

    葱白也很简单,所谓葱白,就是葱的近根处,sè白,所以叫做葱白,这玩意儿可食用,也可入药。中国的农民,也许会因为地域不同,土地不同,而种植各种不同的农作物,但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在自家的田边角地带种点葱,要炒菜的时候,就到田边随便摘一颗葱回来用。甚至到了现代,还有许多人在自家阳台的花盆里种着葱……秋叶随便找个田梗就能弄到这东西,也不算困难。

    最麻烦的就是大麻仁了,所谓大麻仁,就是大麻的果实。有些书友可能一听到大麻二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毒品,其实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大麻都是无毒的,通常说的毒品大麻,是指印度大麻中的一种较矮多枝的变种,大明朝的大麻没有那样的毒xìng,通常只是用来做麻醉用。起到缓解疼痛、增进食yù等功效。

    跟着朱元璋上山来的百姓们,连饭都吃不起,哪有人有心思弄大麻这种玩意儿?秋叶出去找了半天,硬是没找到哪一家人有,最后哭着回来,倒是带回来了一把晒干的白芍药,说是有一个乡亲听说她要治刀伤,就给了她一把这个。

    朱元璋接过白芍药,倒是大喜:“这个确实也可以治疗刀伤,把它放入水中,熬黄,研细。再用洒或者米汤送服,也可以治疗刀伤淤血入腹。”

    秋叶听了这话,这才转悲为喜,赶紧就在山洞门口点起了火堆,拿了个瓦罐熬起药来。

    在秋叶熬药的时候,朱元璋就抓了一把刚找来的夏枯草,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嚼碎之后,用手指敷到张樱仙的伤口上面,刚开始敷的时候,草渣很快就会被血冲开,但是多敷了一阵之后,草渣终于凝结起来,将伤口堵住了。

    止住了血,这是一个好开始,只要再好好休养,吃几次对症的药,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朱元璋这才把她的衣衫从两边拉回来,重新盖住胸腹,让她不至于一直袒胸露腹地躺着。

    这么闹腾了一阵子,张樱仙其余的丫鬟也得到了消息,纷纷赶过来看望自家小姐,她们虽然没有和张樱仙住在一个山洞里,但是也住得不远,听说自家小姐受了伤,一个个心急如焚地跑过来看,一大群女人挤满了小山洞,差点把朱元璋给挤了出去。

    “你们这是做什么呢?”秋叶发火了:“朱八哥是小姐的主治大夫,你们全挤在这里,把朱八哥都弄得没地方站了,他怎么给小姐看伤?小姐的伤势恶化了怎么办?出去,统统给我出去。”

    一群丫鬟走进来,又被撵出去,山洞里还是只有朱元璋和张樱仙两个人。

    张樱仙的血止住之后,jīng神似乎恢复了一点点,她的心情还是很糟,但脸sè总算是不那么苍白了,似乎已经从巨大的打击之中缓了过来。她艰难地道:“朱八……你说得对,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的……我……就是马家的家丑。”

    “嗯!”朱元璋只是嗯了一声,并没有软语安慰,不管前世今生,他都不是一个喜欢安慰女人的人。

    “真可笑……咳……真可笑……”张樱仙咳了几声,牵动伤口,秀美的眉头紧紧地皱到了一起:“本来我和你清清白白,什么也没有,结果他捅我一刀,害得我的胸腹全都被你看光了……本来什么也没有,现在却真的是家丑了……哈哈……咳……哈哈……咳……”

    “我只是给你治伤!”朱元璋冷冷地道:“别想太多。”

    “不管是不是治伤,你看到了!”张樱仙伤心地道:“我真的成家丑了,已经毁了……”

    “我要是说,我什么都没看到,你信么?”朱元璋摇了摇头道:“我的眼睛只看了你的伤口,别的地方长成什么样,压根没看到眼里去。”

    张樱仙哪里肯信,她用愤愤的语气道:“你抢我做压寨夫人,不就是看上了我这身体吗?我是县令家的千金小姐,知书达礼,大家闺秀,在你这样的流寇眼里,是攀不起的高枝,如果不用这种非正常的手段,你一辈子也娶不到这样的妻子。现在你把我变成这样,你高兴了?你得意了?假装什么正人君子?没看!哼,没看!谁信你没看?别再假意腥腥装好汉了,我已经被你毁了,你若真有种,别再这样遮遮掩掩的,不是男人!”

    张樱仙其实也有泼辣的一面,以前她和马家二少爷就是一对关系极差的夫妻,天天吵架,成亲了一年了都没同房,可见她的xìng子颇有点刚烈。前些rì子,她因为害怕朱元璋,所以不敢在朱元璋面前吵,但现在心灰意冷,豁出去了,顿时展现出真实的一面来。

    见她发怒,朱元璋禁不住哑然失笑,这个样子,才像平时那个天天和马家二少爷吵架的张樱仙嘛,这几个月来像鹌鹑一样的她,压根就不对劲。

    “也好!”朱元璋忍不住笑着说了一句,站起了身来向山洞外走:“好好休息吧,淤血入腹,需静养,你在这种时候非要找我吵架,是自寻死路。”

    “别走……你给我站住!”张樱仙还在愤愤不平地道:“你到底看没看?给句男人的答复!”

    “我说没看,就是没看!”朱元璋挥袖答道,他把声音压得比较沉,因为张樱仙不相信他刚才说的话,所以他颇有点生气,这句话的语气就不太好。他是堂堂帝王,君无戏言,说没看就没看,哪有一个女人提出置疑的份儿?所以他微怒之下,这句话忍不住就把君无戏言的那种气势给放了出来。

    张樱仙还想再多说几句废话,突然就感受到了朱元璋身上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他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根本不容人置疑,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说服力。

    “吓?为啥不看?”张樱仙楞了一楞,说出一句自己都感觉很傻的话:“难道你要等明媒正娶,拜过了堂,才会向我出手?”

    “有病!”朱元璋的声音消失在了山洞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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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嫂被人刺伤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山寨,因为秋叶半夜三更哭着到处去找人讨药,所以这事儿只用了一晚上,就传得整个山寨里沸沸扬扬的。

    有些知道马家人物关系的乡民,倒是能猜到马千九为什么要刺杀大嫂,说白了无外乎就是朱八抢了马家二少的夫人,这种小事,在已经造反杀官兵的士兵和乡民眼里看来,真不是什么大事儿。

    一大清早,乡民们就议论了起来:“马千九真不是个东西,敢向咱们的大嫂出手,等王二哥把他抓回来,咱们把他碎尸万段。”

    “马家二少那废物,凭什么娶这么千娇百媚,知书达礼的媳妇?我看大嫂只有配朱八哥才最登对。”

    “就是,和朱八哥比起来,马家废物二少就只有提鞋的份儿。”

    “大伙儿一起去看望一下大嫂吧。”

    “行,都去!”

    乡民们拖家带口的向朱元璋的山洞行来,每个人都带了点礼品,他们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财物可以拿来送礼的,带来的大抵上都是进山之后,在山里采摘来的一些稀奇古怪的植物或者果实,但是这心意却是实打实的。

    有人带了一把松子,有人带了几把野菜,有人带着一只活蹦乱跳的松鼠,装在竹笼里提着来送给张樱仙,拼命三郎送的礼物最好,他居然打了一只狐狸,扒了一张完整的狐狸皮,雪白的狐毛根根蓬起,这么好的毛皮,若是能卖进城里,少说也能卖十几两银子,算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了,不过山寨里的人现在还不敢和山外的人搞贸易,所以这皮还出不了手。

    这些人鱼贯走进山洞,给病床上的张樱仙作个揖,问个好,叫一声:“大嫂好好休养……”然后再恭敬地退出去,他们的脸上明显可以看到真诚的关心。

    张樱仙真是百感交集,不知道说什么好。马家派人来杀她,山寨里的百姓们却对她如此尊敬,这真是天下与地下的差别,当天晚上,她裹着拼命三郎送她的狐狸皮睡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就这样想:“我回不去了……今后不如安安心心地在这个山寨里当大嫂吧,这辈子……就这样的命了……”

一三七、养伤

    张樱仙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多月,她的伤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大伤,但是她本身就是个弱质小姐,体质比较差。再加上种种因素,流血较多,心情太差,不利于伤口恢复,用的药也是些拼拼凑凑的土方,结果这一病,就是连绵一个多月,期间伤口化脓,并发了炎症,又发烧说胡话,实在是闹腾得不清。

    朱元璋虽然对她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却也没有对她不闻不问,经常会来关注她的伤势情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临时大夫也是大夫,总得把伤员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才行。

    挂在屋子中间的草帘,不知不觉间就取掉了,因为张樱仙的伤势,朱元璋经常要掀开草帘过来看她,一来二去,不论是朱元璋还是秋叶,都觉得屋中挡一张草帘十分麻烦,有时候明明隔得老远就能看她的气sè如何,偏偏要掀开草帘走到近处,麻烦不?

    某一天,张樱仙还在沉睡的时候,手脚麻利的秋叶就把草帘取掉了,等张樱仙醒过来的时候,顿觉得身边明亮了许多,她这一半山洞,不再像以前那样黑漆漆,冷冰冰的,而是有温暖的阳光洒进来,原来屋中的草帘没有了……

    如果是受伤前的张樱仙,只怕已经跳起来三丈高,要丫鬟们赶紧再编新的,但是现在的她却没有把注意力留在这种小事上了,她只是喃喃地说了一句:“原来帘子没了啊……”然后就没了下文,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提过草帘的事。

    没有帘子后,有些事情其实挺不方便的,例如有一次秋叶帮她脱了衣服,拿了张湿布给她擦拭身体,正好这时候朱元璋回山洞来了,没了草帘,朱元璋只需要稍稍偏头,就可以看到她羊脂白玉般的身体。张樱仙本想赶紧抓过衣服来掩,但是她惊讶地发现,朱元璋的眼光压根没往她这边来,她光着身子对他而言完全没有吸引力……

    张樱仙去抓衣服的手忍不住就垂下了,她甚至有点自暴自弃地想:我就不掩,不信你真不看!

    事实由不得她不信,朱元璋从头到尾,眼光都没转动过!

    某一天,一名乡民突然送来了一个大木桶,原来这个乡民在加入山寨之前,是一名桶匠,祖传一手箍桶的本事,他本来没想到送这个桶,但是他家的媳妇儿给他提了个意见:“大嫂重伤卧床,不能去后山的小溪洗澡……像大嫂那种贵气的人儿,不洗澡能行么?当家的,你给大嫂箍个洗澡桶吧,人家朱八哥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一直无以为报,箍个桶儿送去也是应该的。”

    于是,一个半人高,直径达一丈的大桶,就摆到了张樱仙的床前。

    对于这个大桶,张樱仙是满喜欢的,那桶匠的媳妇儿正好猜中了她的心思,卧床一个月,不能洗澡,这真的有点难为大家小姐,她感觉自己的头发都有了馊味,身上更是混合着汗水和药草的味道,用湿布抹都抹不去,再不洗澡她也要抓狂了。

    张樱仙赶紧叫丫鬟们去后山的小溪打水,十来个丫鬟小跑了几大圈,人人跑得气喘吁吁,才把半人高的木桶给装满了水,然后又烧热水来掺在里面,把水温弄到合适的程度,费了不知道多少力气,秋叶才将她从床上扶起来,脱光衣服,然后慢慢地扶到洗澡桶边。

    张樱仙正打算翻进桶里泡着……正在这时,朱元璋回来了。

    张樱仙本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对她毫无兴趣,看都不看一眼,她也没有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任何掩饰,大大方方地向桶里爬。

    突然,朱元璋开口道:“别进桶,就在外面站着洗!”

    张樱仙心中先是一惊,随后升起的是一种取得了胜利似的得意,你不是不看吗?结果你怕我进了木桶你看不到,想让我站在外面洗澡……说不看都是装的,哼,男人!

    她的想法刚刚到这里,就见到朱元璋又扭头走出山洞,边走边道:“听人说桶匠送了你一个洗澡桶,我就知道你要发傻,所以赶紧回来一趟,腹部有伤,你居然真想泡在水里?找死不是你这样找法!伤口结疤两个月以后才能盆浴,现在只能淋浴,让丫鬟们用小桶勺水给你浇着洗吧。”

    “吓?”张樱仙楞了楞,搞了半天,这男人叫我别进桶,只是这个意思,不是想让我站在外面让他看吗?

    很明显,真不是,朱元璋已经走出了山洞,这其间连头也没回一下。

    张樱仙瞪大了美丽的眼睛,站在木桶边,整个人都呆了:“这人,究竟为什么逼我做她的压寨夫人?我在这里究竟是用来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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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张樱仙治伤的这一个多月里,山寨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上次从官兵那里收缴来的武器,已经分发给了士兵们,战斗力最强的老一队和老二队,现在都用上了正正经经的兵器,不再使用削尖的木棍了。他们的长矛有了铁制的矛尖,而且少量的士兵还用上了铩。

    铩,这个词大伙儿肯定很陌生,但如果看看这个成语——“铩羽而归”,大家就恍然大悟了。

    铩是中国冷兵器时代的一种长矛,它与普通长矛的区别,就是在矛尖的下部,伸出了两只耳朵,使得矛尖看起来像是十字形。这种兵器其实自汉朝之后,就已经不被军队采用,但是由于明末武备混乱,士兵们经常自己打造些古怪兵器来用,所以有少量的铩也落到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种兵器其实比长矛要好用,最关键的就在于那两只多出来的耳朵。

    长矛刺人,一般来说刺入一定的深度就足以致命了,但是在战场上,由于双方互相冲近,长矛捅刺,很容易就把对方捅个透心凉,前胸扎进,后背穿出。这样虽然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却没什么好处,因为长矛将对方刺穿之后,要再拔出来就困难了,长达好几米的长矛,得退多远才能拔出?

    所以,使用长矛实际上只需要捅入对方身体一小截,到足以致命的程度,就停止前进,赶紧拔出来捅下一矛……铩(十字枪)这种兵器多出来的两只耳朵,就可以保证长矛在刺死对方之后不致于贯穿而过。只刺到一定的深度,就停下来。

    这种兵器可以说是正宗的凶器了,与削尖的木棍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批矛和铩配备给老一队和老二队之后,朱元璋的军队素质又一次拔高了一个台阶。由于打败了官兵,寨子里的士兵们士气也非常高涨,大伙儿对未来都有了不小的期待,有些胆子大的,甚至已经在幻想着某一天冲出黄龙山去,占据府城。

    在这种jīng神鼓舞下,士兵们训练的时候格外卖力,勤练武艺,恭听命令,显得十分有劲儿。

    被他们抓来的五十几名官兵,在关押了大半月之后,陆陆续续投了降,答应落草为寇。其实这一点也在朱元璋的意料之中,明朝末期,官兵对朝廷的忠诚度其实是很低的,先别说有大量的官兵后来投降了满清,就说满清入关之前吧,大明朝的军户其实就一直在逃亡。俗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大明朝的军户地位太低,rì子太苦,许多军户选择逃跑,宁可做流民,也不做官兵。

    在这种大环境下,这些官兵不投降才怪,总不可能为了保住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官兵身份,而选择宁死不屈吧?

    曾经在天空中看过世事变迁,王国倾覆的朱元璋深深地知道,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一类的东西,都是虚的,你要让一个人为你而战,不外乎威逼与利诱,所谓威逼,就是用生存为前提使之奋战,例如他现在手上的士兵,都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揭竿造反。至于利诱,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东西,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大明朝末期,士兵忠诚度不高,普遍叛逃的问题,并不是用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提高军人们的地位,给军人更优厚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不光是在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为自己而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

    这些投降过来的官兵,朱元璋今后是打算要重用的,他们至少比一帮子流民要强。不过目前他们刚刚投降,还不能妥以重任。

    这五十几个官兵,被朱元璋拆散开来,分别编入了老一队到老八队中间的五十几个小组里面,让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形成联合的关系,接下来才是慢慢地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在山寨里生活比在朝廷的治下要幸福……这样才能真正让他们变成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守山寨大门的哨兵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王二哥回来啦……王二哥回来啦……”

    听到哨兵呼喊的人,趴到山崖边一看,只见白水王二双手拖着一头大野猪,左腰挂一颗人头,右腰挂一把朴刀,顺着上山的小道,缓缓走了上来。

一三八、和我的过去说再见

    王二上了山,将大野猪往旁边的乡民身前一扔,轰地一声响,几百斤猪肉落地,真是好声势。他哈哈笑道:“我下山追踪贼人,居然打到一头野猪,哈哈哈,这灾年里野猪可不容易找到呢,真是好运气,谁以前做过屠夫?来把这猪剖一剖,给大伙儿分一分,见者都有份,哎呀,在山里追踪了一个多月,全都吃干粮,我真是饿坏了,谁有吃的给我来点?”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哥就是豪气,打到野猪自个儿还没吃就说分给我们……”

    王二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做这种仗义疏财似的英雄人物,被乡民们转着他欢呼,他就发自内心深处高兴。他把腰间吊着人头取下来,提在手中,笑道:“贼人的脑袋也被我拎下来了……”

    他左手一抬,一张扭曲发黑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正是马千九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几天前割下来的,断颈处血早就凝固了,变成了黑sè,连脸sè也变成了黑青黑青的颜sè。幸好山中的气温还很低,这人头还不至于腐烂。

    这么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平时出现在乡民们眼前,大伙儿早就吓坏了,但是自从造反对抗官兵以来,这东西三番两次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大伙儿已经不怕了。

    “这就是刺伤大嫂的凶手?”

    “死得好!”

    “呸!”

    “走,咱们把这人头拿去送给朱八哥……”王二笑道:“大嫂的伤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大嫂没事儿,剪刀能扎得了多深?”乡民们笑了起来:“现在好好的呢。”

    一大群人拥着王二,向朱元璋的小山洞走来,路上不停地有人加入。没多久就聚起了几百人,这阵子张樱仙重伤,淳朴的乡民们其实都挺担心她的伤势,又愤恨贼人伤了自家的大嫂,现在真凶的首级拿回来了,大伙儿都想来看看大嫂知道报了仇时的喜悦表情。

    这种心理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你给自己的朋友买了份礼物送去,你肯定想看到她拿着礼物时露出的幸福笑容!

    此时朱元璋正在山洞里休息,张樱仙腹部的伤已经好得仈jiǔ不离十了,她正在秋叶的搀扶下在山洞里走动,也就是所谓的活血,人长时间躺着不动是不行的,需要走动一下,把身体里的血液活起来,不然那就真的废了。

    张樱仙走动了几步,看着朱元璋闭目养神,看都不看她一眼,心里又开始不爽了,这个男人,干嘛老是当我不存在?

    她以前是大家闺秀,后来又是富家二少nǎinǎi,都让她被迫约束着言行,但她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十六岁女孩的那种青chūn活力,终于失去了束缚。再加上现在身体好了些,jīng神也好了些,一种久违了的调皮劲儿忍不住就跳了出来。看着闭目养神,像个老头儿一样的朱元璋,她心里升起了一种捉弄他的想法。

    但是要捉弄这个男人,可不容易,太过火的玩笑,她不敢开,从内心深处她还是怕他的,那就只能来一些不伤大雅的小调皮了,既然你无视我,我就偏要你注意到我……张樱仙走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故意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的伤口处,其实伤口已经基本上好了,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红印,红印四周是雪一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晶莹透亮。

    她故意把这一小块儿肌肤凑到朱元璋的眼睛前面,这个动作是她以前绝不敢做的,但是随着最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发生,她居然有勇气做了出来:“你看看……我的伤口好了吗?要不要再继续敷药?”

    这是一种挑衅,她心里甚至在想,我就不信,你看到我雪白的肌肤真的能老僧入定。

    朱元璋张开眼,在他伤口上随眼一瞄,视那晶莹雪白的肌肤有如无物,立即就闭上了眼继续养神,嘴里随意地道:“不需要敷药了!”

    张樱仙一阵气苦……这一阵又输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是王二的豪笑:“朱八哥,大嫂,我回来啦,我把混蛋马千九的脑袋给拧了回来。”

    朱元璋双眼一睁,扬声对着洞外道:“进来吧!”

    很快,王二就提着青黑sè的人头走了进来,他把人头故意向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踢上去,这人头咕噜咕噜就滚向了朱元璋的床边。

    朱元璋跳下床来,一脚踩住。然后转头对张樱仙道:“他刺的是你,这个东西就给你处置吧。”对于朱元璋这种做大事的人来说,马千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虽然他刺伤的是自己的夫人,但是这夫人有点假,所以他也并没有如何生气,要是马千九是刺的大脚马皇后,只怕现在他的十族都被诛没了。

    朱元璋没心思来管这种事情,伸脚在人头上一挑,将它挑起来,抄在手上,递向张樱仙。

    张樱仙刚才调皮,正好就站在朱元璋面前,这一递,青黑sè的人头就直接到了张樱仙眼前。

    男人啊,就是这般粗枝大叶,朱元璋和王二可以踢人头玩,但人家张樱仙小女人一个,哪有他们这么粗大的神经,看到青黑sè的人头靠近过来,吓得赶紧后退,她身子无力,血液不畅,这一退,脚下轻绊,直挺挺地就向地上摔。

    朱元璋眼明手快,赶紧伸手抄住她的腰,这才免了她又被摔伤。

    张樱仙的脸sè飞快地红了红,白了白,然后又转成青sè,过了许久,她才缓过气来,哼哼道:“拿开人头……对了……还要放开我……”

    旁边的秋叶也赶紧过来,从朱元璋的手里把张樱仙接了过去。

    “人头,你怎么处置?”朱元璋好奇地问道。

    张樱仙不答,还在恶心呢。

    秋叶却接口道:“这人刺伤小姐,罪大恶极,让婢子把它的人头拿去扔进山沟喂狗吧。”

    张樱仙默默地点了点头。

    秋叶倒是胆子大,伸手抓了人头就打算往外走。

    这时朱元璋突然开口了:“你真的认为,刺你这一刀的罪过,是在马千九身上吗?”

    “不是吗?”张樱仙反问。

    “他不过是马家一个老奴。”朱元璋摇头道:“他没有必须杀死你的理由,真正扎你这一刀的是谁,你应该懂的。”

    “我懂了……”张樱仙也是聪明的女子,一听就懂:“是马家……马智彬那个纨绔,我名义上的相公。”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我当初说过,带你上山,其实并不是要害你,而是救你。就算我不带你上山,不向外宣布你是我的压寨夫人,马智彬也不会相信你能安然从当时的马家大院里逃出去,他一定会用不守妇道的借口除掉你,你现在信了?”

    “我已经全都明白了!”张樱仙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红晕,不是害羞的红,而是气愤的涨红:“你对我说这些,是叫我安心留在山上,不要再妄想跑掉,对吗?”

    “其实我要做的事已经做到了,你留不留下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其实你也知道,你算不上我的压寨夫人……”朱元璋随口道:“只是相处久了,也算是熟人,不想看你走错路,再被某人杀死在某处,所以提点你一句罢了,你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把自己摆在什么样的位置,全都得看你自己怎么去想了。”

    张樱仙默默无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道:“秋叶,把那人头给我……我亲自来扔。”

    “小姐,你……”

    “我要亲自扔掉它!”张樱仙皱起了眉头,伸手到秋叶那里接人头,青黑sè的人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让张樱仙几乎不敢睁眼去看,但她还是勇敢地将它接了过来,抓着人头上面的头发,将它倒抽在手中。

    秋叶扶着张樱仙,一主一仆缓缓地走出了山洞,走到了山崖边上,几百名乡民和山寨里的士兵在旁边围观着。

    张樱仙用低沉的声音喃喃地对着人头道:“你是我的过去,必须扔掉,不能再有所留恋……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被某人杀死在某处……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张斗耀的女儿,也不再是马智彬的夫人,甚至不再是朱八的压寨夫人……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来开创。”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个人dú lì自主,真正存活的领悟,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其实都算上人,只能算成命运的傀儡。张樱仙浑浑噩噩地活了一十六年,终于,她也懂得了这个道理……这是她的新生!

    张樱仙将马千九的人头用力地扔下了山崖,也不看它坠落,就立即转过身来道:“秋叶……走,扶我去召集所有的丫鬟来……染布!”

    染布?秋叶楞了楞,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在张樱仙被刺伤那晚,朱元璋叫秋叶把收缴来的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换个颜sè,因为这些战袄现在还是明军制式的红sè,如果山寨里的士兵使用,会和官兵混淆。本来朱元璋是想让秋叶帮自己染这批鸳鸯战袄的,但是由于张樱仙受伤,秋叶天天忙着照顾,哪里还顾得上染布……这事儿一拖,就拖了足足一个多月。

    现在张樱仙决定证明自己的也是有用的人,她要找到自己在山寨里的价值,从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从染布这种小事做起吧!

一三九、当教书先生去吧

    古代的女人,几乎个个会织布、染布、裁剪、缝衣、因为那个时代的商店,是不会出售成衣的,都只出售布匹,这种习惯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后世,在笔者出生长大那的那些年月里,也就是大约1980年左右,还有许多家庭是自己买布来缝制衣服。即使是到了2012年,仍然有许多勤劳的老一辈自己买毛线来织毛衣。

    要给这一批鸳鸯战袄染个颜sè,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难的事,随便找几个女人就可以做好。

    但是,染一件衣服和染一百件衣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染一件衣服只需要找几个人随便出点力就可以做到,但是想要用比较快的速度染完一百件衣服,就牵涉到安排人手,分工合作,这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管得下来的。

    张樱仙主动来负责染这一百件战袄,还真是对了!因为秋叶xìng子比较软,要让她来负责安排人手,那铁定砸锅。但是张樱仙却是从小就使唤人使唤惯了的,安排丫鬟家丁做事,也是得心应手。这是富家子弟得天独厚的优势,穷人出身的人,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还真做不了这个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她粗通人力资源应用。

    张樱仙首先把自己的十几个丫鬟集合起来,然后再让她们去山寨里传了几圈,找来了大量的妇女,都是懂得染布和缝衣的,又找来了一些农闲的男人。然后她就开始分派任务了,男人们去山里寻找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花茶、红茶、玫瑰等可以用来染布的东西。女人们则先把鸳鸯战袄洗干净,把上面的破洞缝补好。

    古时的自然染布,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熬制染sè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把采来的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什么的放到水里煮,把颜sè给煮出来。然后捞尽杂质,就得到了一大锅染sè水。然后再用另一个锅装干净水煮布,把布煮“熟”,去掉上面的污痕。最后把煮好的衣服,放进染sè水里,浸泡一小会儿,再拿出来挤干水,用清水冲一下,晾干,颜sè就染好了。

    在张樱仙的安排下,男人们找来浆果,女人们则烧水的烧水,洗衣的洗衣,分成许多个小组工作,显得分毫不乱,这确实算是一种本事,换了秋叶来负责安排的话,铁定是安排不了这么好的。

    结果染布工作仅仅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百件鸳鸯战袄全都红sè变成了黑紫sè,与官兵的衣服完全不同了,而且战袄上破损的地方,都被女人们仔细地缝补了起来。

    当这一百件黑紫sè的战袄送到朱元璋面前时,他忍不住咦了一声,颇感意外,对张樱仙的能力倒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尤其是缝补好的那些地方,让他心里忍不住想起一件事来。

    上一世,朱元璋刚刚起兵时,军队的条件也像现在一样的差,士兵吃不饱,穿不暖,娶不起媳妇,衣服破了都没人管。他当时的妻子,也是大脚马皇后,就主动站出来照顾士兵,帮将士们缝衣做鞋,为稳定军心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元璋以一介布衣的身份起兵,却能有那么多英雄豪杰忠心耿耿地追随他打天下,不光有他自己的个人魅力,也有马皇后出了一份力气的原因在里面。

    红花还需绿叶衬!英雄身边没女人是不成的。

    看到朱元璋眼中难得地闪过一抹欣赏之sè,张樱仙居然有一点暗自窃喜,你的眼里终于有我了么?这是个务实的男人,拿美sè在他眼前晃,他不为所动,但当她做好了一件事时,却能明显地看到朱元璋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他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相处!张樱仙胆子大了点,凑近道:“其实我还可以帮你处理文书、记账、管理军械、粮草……据我这几个月的观察,这个山寨里,就你一个人识字……李初九虽然认识几个字,但识得不多,记账很困难……但是我从小就知书达礼,什么都学过,这些事都可以帮你。”

    听到这句话,朱元璋忍不住笑了:“我这里只是个区区土匪窝,哪有什么文书要处理?难道我还要和朝廷公文往来不成?至于军械粮草,压根就没几件,拿脑子记账就记得过来,李初九那点水平足以应付。”

    “可是……我……我必须做点什么!”张樱很认真地道:“如果什么也不做,我……没有安全感。”

    朱元璋皱起了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舒展开来:“有件事倒是适合你做。”

    “什么事?”张樱仙大喜。

    “教书!”朱元璋道:“就如你刚才所说,我这山寨里,就我一个人识字,别的全是大老粗,李初九那点水平,应付土匪窝还行,将来出了山,进了城,他马上就得晕过去。我希望你能暂时充当一下教书先生,让李初二、王二、拼命三郎、马小天这些家伙识几个字。”

    “出山?进城?”张樱仙被他话里的这几个关键字给惊住了,她以为朱元璋要在山里当一辈子土匪了呢,也做好了给土匪当一辈子压寨夫人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这男人野心不小,居然还想进城去。

    “你以为……这小小山寨,就是我的舞台?”朱元璋随口应了一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刻意压着自己的气,因为山洞里就他和张樱仙两个人在,他没有必要在这个女人的面前掩饰什么,那曾经俯览天下的气势,忍不住就从这句话里迸发了出来。

    张樱仙感受到了他的豪气,忍不住就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

    三天后,山顶的一个小山洞被打扫了出来,里面摆上了板凳和桌子,弄成了一间小学堂,张樱仙这个全山寨唯一的知识分子,开始在这里当教书先生,这个学堂并没有限制,谁想学读书识字都可以来。

    最积极的学员就是李初九,一听说大嫂愿意教他读书写字,那干劲真不是一般的大,早早就来蹲在了学堂里。很快马小天也跑了来,还带来了他那三十五名兄弟,都兴奋地想学点东西,作为朱元璋最早的一批心腹,将来山寨的规模只要一扩大,他们都将担负重任,所以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拼命三郎也不情不愿地硬着头皮来了。

    至于王二嘛……逃课了!要这粗豪汉子读书识字,那就像杀了他一样难受。

    很快,朱元璋就知道了王二逃课的消息,顿时气得跳了三丈高,大怒下令道:“所有士兵都给我出去找,把王二抓回来,罚他在学堂里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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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rì,金sè的太阳照常从东方升,chūn风暖暖地刮过娇嫩的草叶,chūn天的气息终于走入了黄龙山。山外已经是四月天,山中却还只是初chūn,这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元璋晨起打了一趟拳,活动了一下筋骨,等到天完全亮起来之后,他又到山顶的练兵场去检视了一下士兵们的晨练,然后又去学堂旁听了一会儿,看到王二规矩地坐在学堂里没逃课,他才算放下了心。

    随意漫步在山顶,他心里忍不住开始盘算起起:进黄龙山半年时间了,山外的情形也不知道如何了?虽然他曾经幽魂数百年,接下来的历史事件都如数家珍,但是那都是大事,一些细节小事,或者发生于某一处的局部战役,他也并不清楚。所以,现在山外是什么情况,他也说不上来。

    带进山来的粮食,也已经消耗掉一半了。

    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喜欢把存粮吃完了,再去找下一批食物的人。这种蠢事,连动物都不屑为之,例如松鼠都知道在山洞里多存些食物,以备不时之需,朱元璋这种雄才大略的人,怎么可能临时抱佛脚?

    他忍不住暗暗盘算,是时候出山打粮了!

    黄龙山的周围,围绕着好几个城市。南边的白水、澄城这两个*县熟得不能再熟,就不用再介绍了。在黄龙山的北面,是宜*川*县,西边则是洛*川*县和黄*陵*县,至于东边,则是黄河天险,过了黄河就是山*西*省了。

    在这一大堆城市中,选哪一个来打粮呢?盲目的选肯定不成,看来得派马小天他们出山走一趟,去这些县城里转转,了解一下情报再行决定。

    朱元璋刚想到这里,山寨门口放哨的哨兵又嚷嚷了起来:“注意……山下来人了……人不少……注意……”

    “空空空”的梆子声敲响了起来,山寨里的士兵们听到梆子声,赶紧向着山寨的各个防御点跑去,站好自己的位置,全神戒备。

    这时朱元璋也走到了一个哨塔边下,伸头向山下打量。

    只见山脚下果然来了一大帮子人,随眼一看,起码七八百,难怪哨兵要敲梆子报jǐng。这些人没有穿明军的军服,而是穿着普通的麻布衣,看起不来像官兵,更像是普通百姓。而且他们也没有拿兵器,面是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有拿个大篓的,有拿铁锅的,有人甚至背着一个柜子,有人扛着一张桌子……这些人看起来,像是在搬家!

一四零、夹道欢迎

    一只七八百人的搬家大队突然跑到山寨下面,挺离奇,山寨里的士兵们都有些紧张,不少人拽紧了兵器,有人则举起了大石头,甚至有几个士兵合力推动滚木,随时打算滚下山。

    在学堂里愁眉苦脸学读书识字的王二也赶紧窜了出来,跑到朱元璋身边,开心地大叫道:“好啊,有敌来犯,不用读书了。”

    朱元璋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王二赶紧改口道:“山下是哪里来的怪军?难道是官兵的诡计?朱八哥,给我两三百人马吧,我这次绝对好好指挥,把山下的来敌击退。”

    “不,依我看,这些人不是敌人。”朱元璋淡淡地道:“现在是四月,你想想,这个时节里,山外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

    王二歪起头,想了半天,没想出来。

    “是chūn赋!”朱元璋叹道:“三月,朝廷征收chūn赋,又要坐堂比粮,但是去年的旱灾如此之严重,秋赋大家都交不出来,逼反了咱们一寨子的人,今年的chūn赋他们怎么可能有钱交?山下这些搬家的人,应该是去年秋赋时砸锅卖钱交上了,今年却无论如何交不出chūn赋了,只好被逼着跑进了山来。”

    原来如此!王二恍然大悟。

    “找点嗓门大的士兵来,对山下齐声大吼,让他们派几个代表上山来说话。”朱元璋下令道。

    很快,王二就揪了几个大嗓门过来,他本人也是个大嗓门,也站在那群人中间,朱元璋让他们对山下齐声大吼道:“山下的人听好了,此山是白水朱八占了的,你们在山寨下面鬼鬼祟祟干什么?如果不想挨揍,赶紧派几个说得上话的人到山上来。”

    这几声吼过,只见山下的人起了一阵子sāo动,许多人围聚在一起,过了一阵子,似乎他们达什么了什么共识,人群中走出了三个男人,为首一个比较年长,看来是有点德望的,另外两个比较年轻胆大,估计是来保护他的。

    两个年轻人掺扶着年长的,一起走上了山道,向着山寨里走来。

    这三个人走到半山腰,就有士兵惊叫起来:“呀,这三个人我都认识啊。这是咱们白水*县的人……为首的老人家是雷牙乡的德大爷!另外两个年轻人,是上王乡的狮子、狗子两兄弟,合称狮子狗,打架很不要命的。”

    “狮子狗?这外号……”朱元璋真是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叹气,不过雷牙乡的德大爷他倒也听说过,据说这位老人家在雷牙乡德高望重,因为处事公平,说一不二,乡民们都服他。

    狮子狗扶着德大爷,缓缓走到了山寨门口,朱元璋挥手示意,负责寨门的士兵就推开树干绑成的山寨大门,将三人放了进来。

    朱元璋对着德大爷抱了抱拳,算是行了江湖礼数,然后才道:“德大爷,什么风把你吹到我这小小山寨来了?”

    “唉!”德大爷叹了口气,颤颤巍巍地回了个礼,这才道:“您就是传闻中的白水朱八大哥?”

    一个老头儿叫自己大哥,换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会感觉别扭,但是朱元璋没这感觉,他两世为人加上游魂数百年,心理年龄已经是个老妖怪级数,这老头儿别说叫他大哥,就算叫他大爷,他也不会有什么异样:“是的,我就是朱八。”

    德大爷楞楞地看着他,过了半响,长叹一口气道:“朱八大哥,求求您收留山下的七百八十三名乡亲吧,大伙儿都走投无路了,只好进黄龙山来找您……”

    “哦?”

    德大爷见他露出询问的表情,赶紧道:“去年秋赋时,您揭竿起义,杀入了黄龙山,咱们当时没跟着来……主要是……怕……”他把话只说到这里,后面省略了没说,但是大家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也没深究。

    德大爷继续道:“但是您打败杨洪的消息传了过来,大伙儿也就不是那么怕了……今年chūn赋,官府新委任的县令又来催逼,折腾得乡亲们苦不堪言,大伙儿想到朱八大哥的威风,就决定进山来投靠您……”

    他说到这里,旁边的王二顿时嚷嚷起来:“朱八哥,您又猜中了……哇,您什么时候猜错一次给我看看。”

    德大爷被他打了岔,只好停了口,顿了顿才继续道:“求朱八大哥行行好,把乡亲们都收下吧,大家连家里的东西都全搬了出来,已经回不去了。”

    朱元璋听完他的话,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好!我收下你们!”

    “哗!”狮子狗两人一起叫了起来:“这么容易就答应了?”这两个号称打架很不要命的年轻人,其实自上山来就一直憋着一股劲,心想:如果朱八不答应让他们入伙,就拼了这条命打一架。

    他们的担心也不是没道理的,大多数山匪、流寇都是自私的,并不喜欢随便招人入伙。例如说书先生讲的《水浒传》里面有个王伦,林冲上山入他的伙,他非要人家交个投名状,以此来刁难。

    狮子狗自认为,他们两人就是像林冲一样的好汉,小小山寨未必敢接纳他们这样的人,而且德大爷德高望重,走到哪里都有无数人拥护,朱八搞不好也会刁难他们,让他们交投名状什么的,或者干脆拒绝接受他们。

    到那时候,他们只好学习林冲,来一出火并王伦的故事了。所以两人的神经一直很紧张,随时打算大打出手。

    没想到自己这边话刚说完,朱八想也不想就答应了……狮子狗憋着的一股劲儿啪地一下炸碎,险些找不到地方宣泄,把自己给憋成内伤。

    “为什么不答应?”朱元璋和蔼地笑了起来:“都是一乡一地的乡亲父老,你们有难,我岂能坐视,快把乡亲们请上山来……”

    他一边对着德大爷和狮子狗微笑着,一边转头对王二和马小天等人吩咐道:“把咱们寨子里的所有士兵和乡亲都叫出来,大家列个队,欢迎一下新来的乡亲们。”

    “欢迎?”王二没搞懂这是什么意思,但他一向服朱元璋,也不问为什么,就赶紧传令去也。

    不一会儿,山寨里的八大队士兵都集结了起来,站成了两列,在上山的道上夹道欢迎,所有人都穿整齐了衣甲,手上拿好兵器,威风凛凛地分两列一站,倒是挺有气势。在他们后面则是他们的家眷,山里的老弱妇孺。

    如此规模的“夹道欢迎”,倒是颇为别致。

    德大爷和狮子狗下山招呼了一下山下的乡亲,大伙儿背着柜子,扛着桌子,向山上行来。首先入眼的,就是夹道的两排士兵,这两排士兵全都穿着大明朝制式的鸳鸯战袄,军容整齐,气势不凡。

    狮子狗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是……官兵?怎么官兵也帮朱八守山寨?”

    “不是官兵!”德大爷低声道:“官兵的鸳鸯战袄是鲜红sè的,他们的是黑紫sè……这是从官兵手里夺过来之后重新染sè做成的。”

    狮子狗这才恍然:“好厉害的朱八,敢从官兵手是抢东西,看来外面传闻他大败杨洪,不是吹的。”

    他们继续向前走,道路两旁的士兵没有再穿鸳鸯战袄了,但是人人都提着长矛,神sè严肃,杀气腾腾,走在这样的两排人中间,狮子狗这种不要命的好汉,也感觉背心发冷,更莫说普通百姓了。大伙儿被朱八军的气势所震住,全都不敢出声,默默地走着。

    德大爷又低叹了一声道:“难怪朱八要‘夹道欢迎’我们,他其实是故意在展示山寨的实力给我们看,叫我们入了伙之后乖乖的,不要捣乱。”

    他们穿过士兵组成的欢迎队伍之后,前面的气势突然一缓,大量的老弱妇孺出现在了眼前,这些都是最普通不过的村民了,有老得白发苍苍走不动路的,也有小得还只能在地上爬的,有弱质得搬不动石块的小女人,也有伤残了手脚的可怜人……这群人出现在欢迎队伍的未端,顿时让刚刚上山的乡民们心里一暖:“这山上不全是土匪嘛,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

    狮子狗有点不懂了,低声向德大爷问道:“他不是要向我们示威吗?怎么又弄这么一群人在最后?”

    德大爷的脸上泛起了一抹笑容:“这是在安我们的心,他首先示威,叫我们别捣乱,听他的安排。接下来用这些老弱妇孺来告诉我们,山寨并不嫌弃我们,只要和他们一条心,大伙儿就能像这些人一样,在这山里扎下根来。”

    狮子狗抹了一把汗:“搞个欢迎都有这么多学问在里面?这个我们真不懂!”

    德大爷摇了摇头道:“后生可畏啊,我在你们这个年龄的时候,也不懂得这些道道!活了一辈子,我才终于jīng明了一点点,可是这朱八才多大年龄,他就能把这种事做得如此得心应手……这个人,不简单呢!咱们来这个山寨,算是来对了!他绝对不是普通的山匪流寇可以比得上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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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介绍:
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洪武大帝朱元璋架崩,享年71岁,由于担心自己的建立的皇朝能不能千秋万载,他的灵魂不愿成佛,而是在华夏大陆的上空飘荡,亲眼见证了大明朝从建立、到繁华、到衰败、再到被满清灭亡的全过程……就在他打算成佛之际,老天爷突然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重生到明末乱世,变成了一无所有的放牛娃朱重八。今生令世,放牛娃朱重八要再战满清!明末朱重八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明末朱重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明末朱重八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