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八、我们回不去了
清晨的阳光从天空中洒下来,由于天空中没有云朵,所以刚刚rì出,阳光就已经十分耀眼。此时虽是晚chūn,但山中的气温还犹如冬季,阳光并不能驱走寒意,这洒满金sè阳光的早晨,仍然带给所有人一种冷冷的孤寒。
山顶上的士兵和百姓们,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议论昨晚发生了什么。虽然昨晚混混无赖们冲下山的事他们并不知道细节,但能听到他们吆喝、呐喊、以及奔跑时发出来的各种声音,好事的人们难免要为此打听一番。
“喂,谁知道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旁边那山洞住的好几个人不见了……我听那山洞里没走的人说,他们几个是连夜跑下山去向官兵投降去了……”
“真的假的?这些人太不仗义了吧,说跑就跑了?”
“不是仗义不仗义的问题吧,他们没听过赵钰的故事吗?跑下山去哪里还有活路?”
“这个倒也不一定吧,说不定官兵真的接受他们投降呢?”
“这个……”
大伙儿正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山崖边的哨兵突然惊呼了起来:“大家快来看,官兵的营寨前面挂出了一些东西……”
大群的士兵和百姓拥到了山崖边,一起向山下张望,只见官兵的营寨前面,突然挑起了十几根竹竿,每一根竹竿的顶端,都挂着几颗人头,这些人头的头发缠在一起打了个结,吊在竹竿的顶部,脸上的表情还带着临死前的惊恐,有好几个人的眼睛都没闭上,看来他们到死都有问题没想明白,鲜血从断脖处滴答滴答向下滴着,看起来分外恐怖。
“丝!”士兵和百姓们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觉得自己的脖颈处也有点些微的冷意。
“我认出来了,那几个就是我旁边山洞住那几个兄弟……”
“他们真的跑下山了?现在全死在了官兵的手里……”
“天啊,他们真傻,何必跑下山去自寻死路。”
感叹声此起彼伏。
正在这时,山顶上突然响起了传令兵们的大叫声:“大家注意了,朱八哥有话要说,请除了哨兵之外的所有人,到山顶的练兵场上集合……大家注意了,朱八哥有话要说……”同一时间,到处都有传令兵在山顶上奔走通知,让所有人都到山顶的练兵场上听朱八哥说话。
大伙儿jīng神一振,赶紧向着山顶的练兵场跑去。
不一会儿,练兵场上就挤满了人,除了王二带下山的两百人和放哨的士兵之外,别的人不管男女老幼,全都来到了山顶上,分成军民两堆站好。
朱元璋高高地站在上风处的一块大石头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上半身。他的脸sè有点沉重,似乎带着一抹子不甘的情绪,沉静了一会儿,等场面完全安静了,朱元璋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士兵们,乡亲们,昨晚上发生了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压了压气场,才继续道:“昨晚有五十三名兄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不想继续在山上当土匪了……我劝了他们几句,叫他们别下山,但是他们没听进去,还是坚持着要下山,我阻拦无效,只好把他们放下去了。”
“都怪我,没有好好地劝他们留下来!”朱元璋假装出难过的表情:“我还以为官兵不会这么凶残,没想到……这五十三名兄弟相信了官兵的话,以为下山去投降会有好结果,可以重新做回普通的良民……但是,官兵根本没有给他们机会……”
“事情原来是这样!”士兵和百姓们恍然大悟。
“他们被官兵骗了!”朱元璋大声地叫道:“他们带着善意走进了官兵的营寨,结果……他们的脑袋今天早上就挂在了官兵的营寨前面,用竹竿挑着……他们的眼睛到死都没有闭上!”
“哗!”百姓们齐齐哗然。
“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朱元璋用激昂的声音道:“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原来官兵要杀降的事是真的啊……”百姓们开始议论纷纷,士兵们的脸sè则是变得一片铁青,对于农民起义军来说,最难克服,也必须要克服的,就是坚决造反,到死不变的坚定信念,要知道这玩意儿说起来简单,真要有,就很难。大凡农民起义军,心里始终有一个“我是流寇”、“我是土匪”的潜意识,总是认为官兵才是正统,才是王道,早晚有一天得向官兵投降……或者有人的心里和赵钰想的是一样的,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所以,自古以来,农民起义军里就有许多叛徒,他们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向官兵投降,希望重新回到“正统”的大旗之下。
如果不能克服这一点,不论多么强大的义军,都有可能分崩离析在一夜之间。
而现在,朱元璋正在试图扭转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把坚决造反的信念植入灵魂的深处!
不得不说,用这样的方式,远比别的方式有效,山下一排人头,正血淋淋地倾叙着投降的下场,对于山上的活人来说,这是最有力的说词,它足以击碎一切投降派的美丽幻想,让他们明白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境地。
“我们已经回不去了!”这句话犹如一记重锤,敲得许多人jīng神一醒。
这时朱元璋又从怀里摸出一张纸片来,迎风一展,对着所有士兵和百姓道:“大伙儿认识这东西吗?”
站得近的士兵们定睛一看,原来朱元璋拿出来的是一张户籍文书,这玩意儿,相当于大明朝百姓的身份证,无比重要,如有遗失,就相当于这个人从大明朝被抹去。
朱元璋拿起户籍,大声念道:“朱八,现籍白水,祖籍,西安,家中有男丁……”他大声地念了起来。明朝的户籍制度十分完备,户籍上面不但列着姓名,出生年月、籍贯、现居地,还列着家里有多少口人,有几间房子,有几头牛……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然,这东西是十年一造,所以朱元璋读的这份户籍,并不是他现在真实的情况,而是好几年前朱八家的情况,例如户籍里记着他还有兄弟姐妹,父母亲人,但实际上这些人都饿死了,他这一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至于宅子,牛什么的,更是啥都没了。
读了好一阵子,他才把这张户籍给读完了,然后他嘿嘿一笑道:“大伙儿听清楚了么?”
士兵和百姓们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全都茫然地看着他。
朱元璋突然从旁边的马小天手里接过一只火把,将户籍文书放到了火上……
“哗!”百姓们齐声大哗。
只见黄纸造成的户籍一点火就着,瞬间包裹在火焰之中……朱元璋将手一挥,燃烧的户籍跌落在地,化为一堆黑sè的纸灰,山风一吹,飘散得干干净净。
“那是昨天的我,现在我已经与昨天说了一声永别!”朱元璋大声道:“我回不去了,也不打算再回去,从今天起,朱八已经没有了户籍,永远不会再回到朝廷的怀抱里去,你们呢?敢和我一起来吗?”
原来如此,士兵和百姓们终于明白朱八哥在做什么了,他烧毁了户籍,烧毁了唯一可以证明他曾经是谁的凭证,而没有了那东西,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切,按大明律,没有户籍的人,被官府抓到会立即流放充军,也就是说,就算他放下武器回家去,仍然做不了良民。
破釜沉舟,背水而立,烧毁户籍就是最好的明证。
他这个动作,很快就传染了周围所有的士兵和百姓,人这东西,最容易热血上脑,一旦热血上脑,就会什么也顾不得,有几个身上带着户籍的百姓,一冲动之下,拿出户籍来就跟着朱元璋一起烧,火苗在人群中窜起,连续好几张户籍化为灰烬。
“拼了,反正下山投降,还是要被杀!”
“对,反正都回不去了,我怕个屁。”
“烧,我也烧!”
百姓们群情汹涌,许多把户籍放在山洞里没有带出来的人,扭头就向着自己居住的山洞里跑去,不一会儿,就将他家的户籍带了出来,百姓们在山顶上围坐成一圈,在中间升起大火把,然后轮流将自己的户籍投入火中。
其实他们烧的不是户籍,而是烧毁的最后一丝投降之心,烧毁最后一丝妥协的可能,从今天开始,他们将在造反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直到死,也没有回头的可能xìng。
就在他们烧毁户籍的同时,山脚下的官兵又开始劝降了:“下来投降吧,荣华富贵,举手可得。”
“拿朱八的人头送下来山来,得赏银五百两……”
“流寇当得了一辈子吗?还是下山来做良民吧?”
官兵们还不知道山顶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声嘶力竭地大叫着,希望能把山顶上的人劝得乖乖下山投降,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此时山上的人,已经与昨天的大为不同,官兵们一浪接一浪的呼叫声,对他们来说犹如山风一般,从耳边掠过,翻不起一丝波澜。
看到军心如此之坚定,朱元璋微微一笑,扬声道:“传令山寨所有士兵,整装,咱们杀下山去!是时候让官兵知道我们的厉害了!”
一二九、朱元璋的军阵
整个山寨都鲜活了起来,朱元璋在这个时候下令主动出击,下山与官兵决战,可以说将时机拿捏得无比之好。
首先,官兵连续几天攻山,被山上的人用滚木擂石砸得狼狈不堪,山上的士兵和百姓们在面对官兵的时候,恐惧的心理已经消退了不少,以前他们以为朝廷的官兵根本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官兵也是人,也是一个肩膀一脑袋,被石头砸中,也是会恼浆迸裂而死的。
再次,官兵们“杀降”的举动,也让山顶上的人们升起了一种兔子狐悲的感觉,他们都感觉到没有退路了,被朱元璋煽动起来烧毁了户籍,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回头路可走。
这是军心最稳的时候,也是军心最哀的时候,所谓哀兵必胜,这可不是说着玩的。像朱元璋这种级数的领袖,绝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这是与官兵决战的最佳良机,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在朱元璋的一声令下,军队开始整列,山寨里本来训练了八百名士兵,共分八个大队,每队一百人,其中的一队和二队,都是最老的jīng锐,现在已经被王二领下山,绕到官兵后面去了。剩下的还有六个大队加上朱元璋的三十五名心腹卫兵。
山中物资不足,这六个大队的武装都不好,每个人都只能拿一把木矛,只有少量的人矛上有铁制的矛尖,大部人的木矛只是削尖的木棍,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与官兵拼了的决心。
在军乐队奏响的平缓乐曲之中,六个大队开始下山,他们排成整齐的纵列,从前山的路上走下。
山下的官兵很快就发现了这个行动,立即通报给正在大营里苦思着攻山良策的杨洪。他一听贼寇主动下山,顿时大喜:“太好了,这些家伙放弃难以攻打的山寨,主动到山下来,真是自找死不可活,传令!别在他们下山时进攻,以免把他们吓回去了,让他们下山来列阵,咱们就和他们打一场正正经经的仗,让他们知道官兵的厉害。”
有些看官可能不明白,杨洪为什么不趁着对方一半人下山时就开打呢?这样岂不是可以趁着流寇还没列好阵,只下来一半的时候将他们干掉?
其实所谓趁敌军半渡而击,大多用于防守战役,在已方采用攻势时,敌人守在坚城或者坚固的山寨里,是很麻烦的。为了防止敌军缩回坚城,进攻方的将领往往会纵容防守方出城或者下山,任由对手在平原地布阵,如果你不放任对手布阵,而是妄图破坏对手布阵的行动,那么敌人很有可能缩回城中或者山顶,再也不出来,让你一直面临着棘手的攻城问题。
不信的话,看官们可以看看古往今来的各种战例,防守方出城布阵,进攻方从来都是不干涉的,只会惟恐对方不出来。
官兵们接了杨洪的命令,从山口退了开来,向后退了几乎一里,然后官兵们率先开始列起阵来,杨洪稳坐阵中,身边环绕着他的五十名家丁兵,然后是军乐队,一堆旗令兵和百户军官,近五百名官兵在前面排开,其中三百人构成中军,左右两翼各有一百人。
摆好阵之后,杨洪笑嘻嘻地看着流寇下山,去年他剿灭郑彦夫时,也经历过几乎一模一样的场面,他在山下布阵,然后山上走下来一群流寇,他们傻乎乎的也不布阵,也不防御,就这么吆喝怪叫着向自己冲过来,然后一片一片地倒毙在官兵的矛阵之下。
对付一群流寇,就是那么轻松!杨洪只感觉整个人都有点向上飘的味道,仿佛已经看到胜利在对他招手。
虽然隔了一里远,但是官兵中眼尖的斥候们,仍然能看清楚许多细节,不时有眼力好的官兵笑道:“看对面的流寇,他们身上没甲,穿的只是普通的布衣。”
“没甲是正常的,你什么时候剿匪碰上对方披甲?倒是他们的兵器,太寒酸了。”另一个官兵叫道。
“那根本不是兵器嘛,只是削尖的木棍。”
“他们这群乌合之众,比去年的郑彦夫一伙还要糟糕。”
“是啊,郑彦夫一伙人好歹还有狼牙棒和厚背刀……现在这群家伙连铁都没有。”
官兵们发出的嘲笑声此起彼伏,其实在行军布阵的时候,士兵们按理是严禁交谈的,但是明末军纪败坏,杨洪御下不严,他的军队就是这般懒散样子。
不过官兵们只笑了几声之后,就开始有点笑不出来了,流寇们下山之后,并没有像郑彦夫一伙人那样乱七八糟的站着,而是开始列阵……
而且这阵列得很有法度,一排一排的矛兵列成横纵的队列,每一百人形成一个小方块,每两个方块之间,还会故意空出一条比较宽阔的间隔,没过多久,在官兵们的面前就摆出了六个小方块,其中三个形成中军,与官兵的三百名中军阵相对应。旁边两个小方块作为左右两翼,还有一个小方块退在最后,并没有加入到军阵里来。
有点军阵知识的杨洪知道,那个最后的小方块,叫做“备兵”,如果用后世的话来说,就叫候补,通常用来临时应急用,例如左翼的百人队被敌人击溃时,这只备兵就可以立即顶替过去,帮助左翼重新稳定阵脚。
这是一个极为工整的军阵,甚至连备兵都准备好了,这一点简直让杨洪目瞪口呆。他也算西安府里有点战力的武将,剿匪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什么时候见过流寇会列军阵?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他现在的心情,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形容。
假设你是一个程度员,擅长编程,能写一些很漂亮的收发邮件一类的小程序。然后有一天,你到幼儿园去玩,突然发现幼儿园里有一个小孩抱着一台笔记本,正在编程,而且编的程序丝毫不比你差……你说你抓狂不抓狂?
杨洪揉了揉眼,以确保自己没有看错,结果是他真没看错,对面的军阵就在战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见鬼了!”杨洪低低地咒骂了一声:“这朱八究竟什么来头?为什么会摆军阵?”
刚骂完,他突然恍然大悟:“一定是个逃亡的军户,说不定还是边军。”
军户,也就是世代从军,充当军差的人户。在古代,一个男人的户口本上如果写的是军户,就表示他必须去当兵,他的子子孙孙,曾孙曾曾孙,都必须去当兵。每一次国家征兵对付某某敌人时,军户就必须派出一个男丁入伍,如果你家没男丁咋办?朝廷才不管呢,反正你去坑去骗去偷去抢去收养都行,给朝廷交个兵出来。
不是有个著名的花木兰吗?她家就是个军户,要交男丁,但她老爹已经有点不行了,于是花木兰冒充男人,参了军!当然,这是个美谈,从这个美谈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军户制度的弊端,随便什么人,甚至是没啥战斗力的女人,说参军就参军了……这样的军队,能有战斗力吗?
又扯远了,赶紧拉回来,在大明朝,军户的生活很苦,经常会逃亡。尤其是在明朝末年,军户的逃亡情况非常严重,许多士兵逃散流落到民间。
这里摘录一段杨嗣昌在崇祯十年写的奏疏: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其时河南抚臣张我续、道臣王景邀击之于孟津,斩首二十余级,飞捷上闻。于是不入潼关,而走山西以至延绥,不敢归伍而落草。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说69年时,许多援辽的士兵逃了,他们逃到河*南,结果被当地的地方官逮住部份斩了首,别的士兵不敢再走河*南那条路,改向西行,于是穿过山*西跑进了陕*西,不敢再回军队,落草变成了流寇。
还有一段史料可以用来佐证,这是戴笠、吴殳的描述:陕西兵于万历己未四路出师,败后西归,河南巡抚张我续截之孟津,斩三十馀级。馀不敢归,为劫于山*西、陕*西边境。其后调援频仍,逃溃相次,边兵为贼由此而始。
其实我们从这两段史料中也能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前一个说斩二十余级,后一个说道斩三十余级……非常欢乐!笔者想在这里提醒一下广大读者,史不可尽信,其中不实之处甚多。
杨洪把朱八猜为逃兵,自以为猜中,心中倒是不那么惊讶了,这个白水朱八,很有可能是一个逃亡的军户,他懂得布军阵,也就没什么稀奇了。但是,懂得布阵和懂得运用军阵,这可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杨洪并不认为自己指挥军阵的水平,连一个逃兵也赶不上。
双方也没有什么话好说的,杨洪根本懒得走出来说点阵前废话,他将令旗微微展动,身后的军乐队立即锣鼓翻天地奏鸣起来,官兵的军阵开始缓缓向前走。
对面的朱元璋也微微一笑,展动了自己的令旗,他身边的军令队,也锣鼓翻天地奏鸣起来,士兵们在鼓声中,也开始缓缓前进。
两个军阵相隔一里,开始向中间挤压,双方都走得极慢,前面也说过多次,两军交阵,飞一般地冲过去是不可取的,士兵们如果狂奔一里,体力都用完了,没法交战。所以军阵相迎时,走得都很慢,那真是越慢越好,越慢越稳。
但这种慢,也有一个负面作用,那就是对士兵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压迫,尤其是走在最前排的士兵,他们看到对面缓缓压过来的敌军阵列,心里面难免有一种畏惧感。
流寇们怕,他们还是怕官兵!
官兵们也怕,他们虽然是有经验的老兵,但是他们平时多受军官的欺负,经常被朝廷克扣军饷,所以,他们并没有那种为了朝廷拼命的觉悟,为了这样的朝廷死,不值!能不死还是不死的好。
双方都带着畏惧,军阵颤颤巍巍地缓缓逼近……
一三零、变幻自在
走在最前排的士兵支起了盾牌,官兵的盾牌比较jīng致,有铁盾、有包皮的木盾、也有包铁皮的木盾,大明朝的军队很扯蛋,他们的兵器多数都是由自己筹备的,而不是由朝廷统一发放的,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盾牌样式都不同的情况,这种让士兵自己买兵器的情形,放在后世来看简直匪夷所思,但在当时偏偏就是这样运作的。仅有少量的部队,会由长官配发兵器甲胄,那就是……家丁兵了。
而朱元璋这边,盾牌也一样乱,有的士兵手上拿着块菜板,有的士兵手上拿着个锅盖,有的则是拿着块石板,这石板的一边用藤条做了一个手柄,方便持在手中。这并不是朱元璋不想给他们好的装备,只是山寨中的条件实在有限,只能达到这样的装备水平。
数百只长矛,一起向前平举,从前排的盾牌兵中间的间隔中伸出来,双方的军阵都像刺猬一样,让人难以下口。
两个军阵还没贴到一起,杨洪就有点耐不住了!若是对付乱七八糟的流寇,他根本懒得做任何多余的指令,直接一个硬碰硬,将对方拿下即可,但是敌军既然摆了军阵,那就得另当别论。
这矛阵对矛阵,如果还非要硬碰硬,就会进入消耗战,但是他率领的是朝廷的官兵,和一群流寇打消耗战,这合适么?这事儿如果传回西安,同僚们只怕牙都要笑掉。在朝廷官员们的心里认为,官兵剿匪,应该就是以一破百,轻松取胜才对,哪会容得官兵有大损失。
杨洪决定变阵,利用交错变化的阵形来打乱敌人的军阵,然后轻松破之……他挥起了手中的令旗……
“朱八哥……官兵变阵了!”拼命三郎紧张地叫了起来。
只见前进中的官兵速度明显放缓,而官兵左翼的一只百人队,突然加速向前,摆出了一幅要绕击侧面的姿势,拼命三郎不解地道:“官兵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站在拼命三郎旁边的朱元璋笑道:“以侧翼的佯动,来造成我军士兵的慌乱。对面的左翼这么一动,我军的中军士兵,就会分心,他们不敢再一直盯着前面看,眼神难免会向左翼瞟,如果是纪律不严明的军阵,甚至会发生混乱。”
“原来如此?那我们该怎么办?”拼命三郎叫道。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左翼对左翼,顶住他就行了。”朱元璋笑了起来:“这是杨洪在试探我,想看看我会不会运用军阵。他大概是把我当成一个逃亡的军户了,懂得摆军阵,但不懂得运用军阵……例如那个啥,王嘉胤,应该就是这种人。”
朱元璋一边说笑着,一边挥起了自己的旗令,身边的军乐队立即卖力地敲起鼓来。右翼的一只百人队,立即收到了命令,加紧了步子,向前迎去。
官兵的左翼,就是朱元璋的右翼,双方这一下变阵,几乎是摆出完全一样的动作,就像互相在照镜子似的。
“该死,这朱八居然和我做完全一样的动作!”杨洪气得跳了起来:“他哪来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想和官兵硬碰硬?”
杨洪并不知道,朱元璋还真是一个喜欢硬碰硬的人,他是历史上也算个异数,是个非常喜欢硬碰硬的皇帝,在大军团交战时,朱元璋很少搞什么yīn谋诡计,总是用光明正大,无以伦比的正面攻击,将对方彻底打垮。
例如蒙古骑兵,当年曾席卷欧亚,多少国家被蒙古骑兵打得焦头烂额,但是朱元璋不怕,他也组织了一只骑兵队,多达十几万,先是由徐达率领,后来又是由蓝玉率领,总之,不论哪个将领率领,都是和蒙古人以骑对骑,硬碰硬!
这硬拼的结果是:天下无敌的蒙古骑兵,被老朱的骑兵打得连北都找不到。
因为在他指挥下的骑兵,来去如风,切入战场和脱离战场的时机都无懈可击。本朝太祖就说过一句话:“自古能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本朝太祖的战斗力是无需多言的,以他的眼光来看,朱元璋也是天下前两号的人,可见朱元璋有多厉害。
朱元璋敢硬拼,杨洪不愿意,他的左翼突前,只是想扰乱敌阵,并没有打算和敌军的左翼直接拼到一起,于是他手里令旗招展,左翼居然又开始后缩。
拼命三郎又不懂了:“这官兵搞什么?一前一退的……打仗不是应该一起向前冲吗?哪有他这样打的?”
朱元璋笑了:“谁说的打仗就是一起向前冲?有句古话形容军队‘进退有度’,从这句话就能知道,自古以来打仗就是要一进一退,进进退退。杨洪这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的左翼佯攻被我扼制,于是打算向后缩,引诱我军的右翼向前追,如果我军的军阵运转不灵活,右翼追深了,他就可以分出一部份中军来截断我们的右翼和中军之间的联系,再形成局部包围,将我军的右翼吃掉……”
“呃……不太懂!”拼命三郎大汗:“朱八哥,您就直接说我们该怎么办?”
朱元璋哈哈一笑:“既然他引我追,想围我,我就真追进去让他围围看……他打算围我右翼一百人,我给他送两百人过去,看他围不围得住。拼命三郎……你领一百备兵,跟在右翼后面,一起追入敌阵。”
“是!”拼命三郎虽然不懂得朱八哥在想什么,但却毫不犹豫地接了命令。
这时官兵的左翼飞快地后退,中军还在继续向前,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官兵的左翼就缩到了中军的侧后面,军阵的前列形成一个凹凸不成的线条。
朱元璋却并没有给自己右翼别的指令,右翼的一百名士兵,就在鼓声中,直追向敌军左翼,穿插进了敌军之中。
杨洪大喜:“哈哈,流寇果然傻,这下看你不上当……中军,以两百人缠住敌军中军,以一百人切入敌军右翼与中军之间,然后反转,包围吃掉对方的右翼。”他发出了复杂的命令,这种程度的命令,军乐队是不太管用了,靠音乐很难传达,所以一个接一个的传令兵跑了出去,手上拿着三角形的传令小旗,不停地把杨洪的命令吆喝出来。
官兵的中军接了命令,赶紧向前压迫,想缠住朱元璋的中军,使之无法救援右翼,同时一只百人队也分离了出来,切割向朱元璋的右翼与中军之间……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杨洪几乎就要看到胜利的微笑了。
然而正在这时,朱元璋的军势一变,留在后面一直没动的一百名备兵,突然动了……拼命三郎率着这一百人,刷地一下横切进来,抢在了官兵的百人队割断他们的右翼之前,先填补在了这个关键的地方,一下子,拼命三郎这一百人将朱元璋的中军和右翼联接在了一起。
“啊?”杨洪大吃一惊:“他怎么猜到我要抢占这个位置?我cāo……传令,给我一定要拿下那里。”官兵军中的大鼓,急促地敲响了起来,拼命三郎所处的位置,成为了整个战场的核心,如果拿下这里,朱元璋的军队就被割断,如果拿不下,官兵反而会因为扭曲的阵形,而陷入不利的局面。
官兵挺着长矛,向着这个关键的位置捅了过来,而拼命三郎率领的一百名士兵,也奋起迎敌,长矛与长矛在半空中纠结,鲜血飙起,双方都同时付出了不少的伤亡。不过总的来说,官兵的伤亡要大得多,因为官兵压根没想到这里还会窜出来一只军队,他们的提防心比较小,阵形在运转的时候,更多的是面对着朱元璋的右翼的,没想到备兵在这个时候插入,顿时吃了亏。
而且官兵用来冲突这一个关键位置的一百人,是从中军里分离出来的,现在中军只剩下两百人,朱元璋怎会错失这样的好机会?令旗一展,鼓声轰轰,朱元璋手下的中军三个大队,猛地向着官兵中军剩余的两百人冲突了过去……局部战场上的以多对少,这可是非常不容易获得的机会……一冲之下,官兵的中军顿时人仰马翻,叫苦连天。
“怎么会这样?”杨洪大惊:“这不可能……对方为什么拥有这么完美的军阵运作手段?为什么这些流寇与我的官兵交战,不论在士气还是战斗力上都不落下风?如果硬拼硬,应该是我的兵更强才对。”
这支流寇,不是普通的流寇,因为普通的流寇,在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完全不是官兵的对手,甚至人数十倍于官兵,也会被官兵打得抱头乱窜,哭爹喊娘,但现在面前的对手,仅仅只比官兵多了一百人,就压得他的军阵四处告急,苦不堪言。这在杨洪漫长的军旅生涯中,真是平生首见。
这时候,朱元璋的眼光已经越过官兵,看到了官兵身后的山沟里,他喃喃地叹了一句:又是敲锣又是打鼓,还有无数人喊马嘶的声音,王二肯定早就听到了,我想……差不多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一三一、白水王二来也
朱元璋的士兵与官兵之间,很快就形成了近乎全面的大混战。经过刚才那一番巧妙的阵形运转,官兵的左翼一百人,与朱元璋的右翼各一百人,形成了拉锯战。官兵中军的一百人,与朱元璋的备兵一百人,也形成了相峙的局面。而官兵中军的两百人,则被朱元璋中军的三百人隐隐压住。
杨洪见势不妙,赶紧调右翼过来帮忙,朱元璋令旗一挥,左翼迎上了官兵的右翼,死死咬住,不让他们增援中军,如此一来,战场上形成了好几个局部对抗的局面,战阵撕得支离破碎。
朱元璋手下的士兵们一开始对官方有很大的畏惧感,但是战着战着,发现官兵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厉害,他们的肉搏战斗能力也不怎么样嘛!大明朝的卫所兵,种了三百年的地,其实与普通的农民想比,也强不到哪里去,官兵拥有的优势,仅仅是阵列cāo练得好,比农民们更懂得听从军令。但这两个优势,朱元璋的士兵也有!
在这种兵员素质差不多,人数却相差一部份的情况下,官兵唯一可以依仗的,就是杨洪的指挥,但可惜的是,杨洪在军阵变化这一方面,完全不是朱元璋的对手,仅仅是照面两次变阵,就被朱元璋抓住了破绽,形成了局部混战,以多打少的局面。
杨洪只觉得一阵口干舌燥,他的手紧紧地捏在令旗杆上,考虑着要不要挥挥令旗,示意军乐队鸣金收兵。现在虽然处在下风,但损失还不算很大,军阵也还没有溃散,如果赶紧鸣金收兵,还能保持着阵形不乱的情况下退出战场,对方见到自己未乱,也未必敢深追……
但这次军阵相交如果退了,士兵们的士气必定受到巨大的打击,他们会想:平地上都打不赢,攻山更是不可能成功。杨洪就再也不可能说动他们攻打山寨了,那么这次剿匪行动就可以就此宣告失败,回到西安府去,他一定会被同僚们嘲弄一番,升官发财也就别想了。
杨洪一时犹豫不决。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官兵背后的一条山沟里,突然刷地跳出一条大汉来,长得五大三粗,手提一把jīng铁朴刀,双眼圆瞪,发出一声巨吼:“白水王二来也!”
王二带着两百弟兄,从山寨的后山山崖用绳索垂下,绕了一个大圈到了官兵后面几里外的山沟里,在山沟里安安静静地潜伏了几天,这几天时间里,他无时无刻都竖着耳朵在听官兵这边的动静,只等着朱八哥说的战鼓声。
好不容易,王二终于等来了让他上阵杀敌的战鼓声!
好斗份子王二,等着上战场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从小他就爱听评书,爱听说书先生们讲《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故事。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向往着千军万马,上阵杀敌的那种豪雄风范,最喜欢的英雄豪杰,就是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关二爷。如今终于给他等来了这个冲锋陷阵的机会,岂有不兴奋的道理?
王二连自己身后的两百弟兄都顾不上率领了,只对着他们吼了一句:“跟我来!”说完之后,他兴奋得一刻也呆不住,撒开双腿,顺着山沟狂奔,没命地向着战场上就冲。两里地的山沟,跑得他出了一身毛毛汗,若是普通人,这样狂奔两里山路,到了战场早就没力气了。但王二体格异于常人,他的力气丝毫未减,一跳出山沟,立即学着评书里的英雄豪杰们那样,大吼了一声:“白水王二来也!”
他这一吼,就在杨洪身后炸响,差一点没把杨洪三魂吓散,七魄吓飞,心中惨叫:“不好,流寇在我后面还有伏兵?”
他扭过头来看,想看看究竟有多少伏兵,结果这一看,鼻子顿时气歪,在他后面就一个敌人,王二!原来是王二太过兴奋,跑得太快,后面那两百兄弟还在远处山沟里没跟得上来呢。
“cāo,差点吓死军爷。”杨洪大怒:“去几个人,把这贼泼皮给我剁了,妈的,吓得老子不行。”
他心腹的五十名家丁兵本来就围在他身边没上战场,此时听到他的命令,很自然地从外围分出了四个人,向着王二冲了过去。
战场的另一边,朱元璋也看到了冲出来的王二,他心中大喜,两百伏兵终于来了,这下可以前后夹击,把官兵一网打尽了。然而还没等朱元璋开心,他就发现王二是一个人跳出来的,后面的两百士兵显然没跟上……
朱元璋顿时也气了个不行:这家伙……真是不长进,叫他领兵,他就顾着自己开心了。
四名家丁兵冲向王二,他们都是杨洪的心腹,身上的鸳鸯战袄都是崭新的,红得十分鲜艳好看,关键的位置还有铁制的护甲片,头上的头盔也是铁制的,防御力出sè。手上拿着的长矛是最有韧xìng的白木杆,用油泡制两年而成,结实程度简直不像木头,矛头上套着磨得发亮的矛尖,腰间还挂着一把jīng铁打造的朴刀。从这身装备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杨洪jīng心打造的部队,不是普通士兵可比。这样的jīng兵一起来了四个,目的只是杀一个人,那真是手到擒来。
杨洪连看都懒得再看王二一眼,在他认为,王二已经是死人。他当前更应该注重的是正面战场,因为这一边的情形比较紧张。
他又开始考虑,要不要撤退……还是干脆把身边的家丁兵也投入战场,和流寇拼个你死我活。
才刚开始考虑这问题,他身后就传来一声惨叫,杨洪心神岔了岔,暗想:肯定是那个叫王二的家伙被杀了,活该,吓着军爷我的代价就是死。
然而惨叫声居然还有,啊啊啊地连着又是三声,杨洪心中一奇:一个人死怎么发出了四声惨叫?
他扭头过去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王二好好地站在那里,混身染血,而他派过去的四名家丁兵,全部横尸在地。就在这么短短的一小段时间里,王二连杀四人,毫不拖泥带水,真是一刀一个敌人,眉头也没皱一下。
“哈哈哈哈,过瘾,太过瘾了,打仗真是太过瘾了。”王二发出了一阵开心的大笑声,刚才那四个家丁兵喷在他身上的血珠子,随着他仰天大笑时的抖动,从身上振落下来,显得十分可怖。
“这……这人什么来头?”杨洪只觉得汗毛倒竖。
“那是……白水王二,在朱八出名之前,他是白水第一条好汉。”旁边的马千九大声叫道:“将军,切不可小看这家伙,他是出名的能打,等闲几十条大汉近不了他的身。”
“去,都他妈的围过去,一起对付他,他妈的,杀我的家丁兵……老子非宰了他不可。”要知道家丁兵来之不易啊,每一个人身上都倾注了杨洪无数心血,现在居然一下子被杀了四个,实在是让他心痛得直抽筋。
“将军……我们要是离开您身边,您的安全……”家丁兵们为难了,剩下四十六名家丁兵,要是都离开了杨洪身边去围殴王二,那肯定能赢,但是杨洪的安全就无法保证了,对于这些家丁兵来说,杨洪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安全必须保证。
如果留下一部份保护杨洪,去对付王二的人太少了,说不定还是拿不下那巨汉。
“我不要你们管!去给我杀了那家伙。”杨洪火气上冲,乱发命令。
家丁兵们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只好舍了保护杨洪,将杨洪和马千九两人留在中军,四十六个人一起拖起长矛,向着王二扑了过去。
这倒是把王二吓了一跳,他虽然莽撞爱冲,但不傻,对面一下子扑过来四十六名jīng兵,他就算真的傻,也不可能冲上去以一敌四十六。刚刚那四名家丁兵虽然他几刀就杀了,但是对方的矛尖和刀尖,也有两次险些落到了他的身上。这也算是也给他提了个醒,家丁兵可不容易对付。
“唉,想做个一骑当千的英雄,也满难的,看来我是当不了关二爷了。”王二苦笑一声,拖刀就向来路跑,他的来路就是一条小山沟,一钻进去就不见了踪影,后面四十六个家丁兵怪叫着追了过去,也没入山沟中看不到了。
“他妈的,王二,你有本事别跑啊!”杨洪掂起脚,想瞅瞅山沟里面,可惜瞅不到,心里不免有些不爽,不能亲眼看到手下们把王二碎尸万段,他心里难免会有点失落。
“马千九,过来趴下给军爷搭个人桥,军爷站高点看山沟里……”杨洪招手。
马千九脸sè一苦,他虽然是马家的仆人,但也是个管事级,好歹也算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哪有趴在地上给人踩的道理?心中十分不愿。
杨洪见他扭扭捏捏,正要发怒,突然听到山沟里一阵人喊嘶吼之声,刚刚追进山沟里的四十六名家丁兵,一起退了出来。
“哦?这么快?”杨洪冷笑:“那王二不是很厉害吗?碰上我的家丁兵,还不是两刀就玩完了,一柱香的时间都撑不过……”
他话音未落,只听见那四十六名家丁兵齐声大喊道:“将军……快逃……有伏兵……”
就在家丁兵的身后,又刷地冲出来一只军队,为首者正是王二,这家伙返身逃回山沟,终于迎头碰上了后面跟着的两百名士兵,于是转身发一声喊,又冲杀了过来,那四十六名家丁兵顿时从追变成逃……
一三二、您的熟人,马千九
你追我逃,我追你逃,这乱七八糟的一阵变幻之后,看着山沟里狂涌而出的敌军,杨洪的嘴巴顿时变成了圆圈形。
远处看着的朱元璋,也忍不住苦笑了一声:“这王二,唉,说他什么好呢?罢了,yīn差阳差,鬼使神差,总算没坏我的事,还是如计划一般的带着伏兵来了。”
王二刚才一个人冲出来,结果被敌人追得像狗一样的逃,现在带了两百人再冲出来,立即反追得敌人像狗一样的逃。他心中忍不住想道:难怪将军们都要带兵,单枪匹马冲锋虽然听起来很厉害,实际上不太好办,还是带着士兵冲,才更稳妥。
这边王二在发感叹,那边杨洪啥也没想,整个人都呆了。
前方的军阵已经落在了下风,后面又来敌方伏兵,这一下不用打了,败局已定。杨洪就算是齐天大圣,现在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心,就算他能临危不乱,在这种时候坚持着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极为巧妙的军阵运转来反败为胜,他的士兵也不可能听他的命令来变阵了。因为士兵们的心理很脆弱,他们承受不了前后受敌的那种巨大压力,士气马上就要崩溃。
果然不出杨洪所料,王二带着这两百伏兵一出来,前方正在与敌军交战的官兵们,顿时大哗,军心一瞬间就出现了不稳的情况。
士兵不傻,他们虽然不像将领那样能纵观全局,但他们对战争也是略知一二的,那些经历过的战事比较多的老兵知道,任何一只军队,一旦陷入腹背受敌的状况,结局通常都是玩完。身为一名士兵,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命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对方前后两拨军队还没完成合围的时候,从侧翼溜出去。
到了这种时候,油滑的老兵们是绝对不会听将领的命令的,违背军令不一定会被处死,但被敌人合围了一定是死,选哪一条路走,再明白不过了。
军阵前一片怪叫声此起彼伏:“逃……”
“快逃啊……”
“对面的都是同乡,放条生路如何?我们不打了……”
前排正在和朱元璋军拼长矛阵的官兵们,几乎齐齐向后猛退了几步,然后扔下长矛,转身就逃,后排的官兵本来就没有直面战场,他们早就向着侧翼溜了出去。一时之间,战场上到处都是长矛和刀剑、盾牌落地发出来的咣当声。
在官兵的军阵后面,四十六名家丁兵没命地向杨洪冲了过去,一下子将杨洪围在其中,一名身材壮实的家丁兵想也没想,将杨洪往背上一背,撒腿就向侧翼开跑,另外四十五名家丁兵死命相随。
“哪里走!”王二大叫一声,带着两百人就追了过去。
他带的人立即紧紧地咬在了家丁兵们的后面。
好个家丁兵,当真是狠厉无比,看着被流寇缠上了走不掉,其中三十名左右的家丁居然一起停下来不跑了,返身向着王二一行人杀了过来,嘴里大叫道:“将军先走……我们给您断后……”
这些人为了自己的主子,明知不敌,也要返身作战,倒是有一把硬骨头!
别小看三十人,横站成一排,一起返身冲过来,倒也颇有气势,王二带的那两百虽然是最jīng锐的老一队和老二队,但面对这些不要命,红了眼冲过来的jīng锐家丁兵,也感觉到头皮有点发炸,士兵们赶紧挺起长矛,用十只长矛对付一个,将那三十名家丁兵吞没在了军阵之中。
王二大急,挥起朴刀乱砍,连续砍倒了三名家丁兵,但是当他抬起头来再看时,杨洪已经去得远了,连影子也看不到半点。
这时场面极乱,官兵们向着四面八方乱跑,有的东,有的西,有的钻山沟,有的爬山坡,有的入树林,有的甚至往草丛里钻……
朱元璋手下的军队毕竟只是一只新军,在列着阵对付敌人时,还能有模有样的,一旦打赢了,把敌人打散了,面对着这个复杂混乱的局势,却一时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若是官兵打赢了,就会知道怎么做,他们剿匪在行,一旦把匪徒打散,就会以十一人为一组,四处追击逃散的流寇,割取首级领功。
但是朱元璋这些手下,还没有割取首级领功的想法,朱元璋也没有向他们许这个诺……实际上现在的朱元璋手上无钱,也赏不出银子。士兵们战斗的理由,只是因为他们想活下去,现在生命威胁已经解除,心情放松,就没有追击敌人的心思了。看着四处逃开的官兵,士兵们几乎同一时间放下了手中的武器,目送官兵逃跑,只有极少数胆子大的人,还提着刀跃跃yù试,但是别人都没追,他们也不敢离开了已方的军阵。
朱元璋也知道,追击无益,就算杀光这些官兵又如何?区区五百名官兵,对整个大明朝来说有如九牛一毛,全部杀光也伤不了大明朝的元气,对山寨的发展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反而有可能在追击的时候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亡。
他挥舞了一下令旗,下令军乐队鸣金。
听到鸣金的声音,士兵们才终于如梦初醒,他们同时惊喜地大叫起来:“哈哈,我们赢了!”
“我们打败官兵了!”
“哈哈哈哈,太好了,原来我们也是可以打败官兵的!”
“哦也!”
欢呼声顿时炸响。
山顶上观战的百姓们,也一起欢呼起来,没过多久,就有百姓从山顶上跑了下来,山路上全是兴高采烈的乡民,军队中的士兵有的是这些百姓家里的男人,有的是某老头的儿子,他们第一时间迎了上去,在山路上就抱成一团,大声欢呼。
“老子没死!哈哈哈!”
“爹,孩儿没事,哈哈……孩儿在战前娶了个丑媳妇想给咱老刘家续香火,结果这一仗没事……nǎinǎi的,早知道就不娶那个丑媳妇了……现在退婚还成么?什么?不成?爹……孩儿亏大了。”
“相公……你在哪里?啊……相公,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当然,也有一小部份的士兵战死了,他们的亲人黯然地把他们的尸体抱出来,默默无言地穿过人群,返回山顶,这样的事情是难免的,朱元璋早就见惯了这样的情景,倒也没什么触动,他只是招来了李初九,吩咐道:“给这几家人多送几石米去……告诉他们,我朱八不会忘了他们的儿子,或丈夫在这里战死,将来,我会让他们这一家人,过上对得起战死兄弟的rì子。”
这时王二也带着老一队和老二队回来了,他满身是血,兴奋劲儿还没褪去,整个都得意洋洋的:“哈哈哈哈,打得真过瘾,可惜的是……我还没打够,杨洪那小子就跑了……以后伏击这种事不要我做了,让拼命三郎做,我要是在拼命三郎的位置上,还能多打一阵呢。”
见他回来,朱元璋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叹道:“王二兄弟,你今天在搞什么鬼呢?一个人冲出来,又被人打得像狗一样的逃回山沟里……这样好玩吗?”
“呃……不好玩!”王二抠了抠脑袋:“我……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士兵一个人冲了。”
“嗯,知道错了就好,回山寨之后,在山顶的练兵场蹲十二个时辰的马步,少一个时辰都不行。”朱元璋语气转厉地道:“从今以后,严禁你在士兵们还没冲上去之前,自己先冲上去,如有再违反,定斩不饶!”
王二乖乖地点了点头,没有抗议。他这人虽然冲动了点,但还算是个恩怨分明的好汉,知道自己的错了的时候,是认打认罚的。
大战过后的狂欢过后,朱元璋命令士兵们打扫战场,把官兵丢下的物资都捡回来,顺便还派了一队人进入官兵的营寨,将里面的物资也全部收集起来。
官兵虽然只来了五百人,人数并不多,但是携带的物资是很丰富的。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官兵与流寇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他们出击时,总是携带着大量的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而流寇们往往是打到哪里抢到哪里,手里根本没有余粮。
在官兵的营寨里不光发现了许多粮食,还有大量的箭矢,几十张七斗弓,一百个矛尖,几十面盾牌,还有一些穿旧的鸳鸯战袄,把这些东西收捡起来,再加上从战场上捡回来的,官兵丢弃的兵器,倒是一笔相当不错的物资。
要知道山寨里现在非常缺铁,朱元璋的山寨并没有自己开采铁矿的能力,又不可能出山去购买铁器,所以山里的铁器极少,一口铁锅都是稀罕物,现在一次收缴了大量的铁制盾牌,矛尖,对于山寨今后的发展,有极大的好处。
正在收拾战场的过程中,马小天突然跑到朱元璋身边,用带着点诡异的表情道:“朱八哥,咱们……抓到一个俘虏……他没随着别的人一起逃跑,可能是吓坏了跑不动,就蹲在一个草丛里,兄弟们收捡兵器时把他发现了,就抓了过来。”
“嗯?”朱元璋听他的语气,感觉有点怪怪的,于是问道:“抓到了谁?”
“是您的老熟人,马千九!”
一三三、战利品
马千九被抓到了?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若是一个普通人,抓到了以前的上司,难免会有点尴尬,难堪,或者不想见面什么的,但是朱元璋经历过的事太多,压根没有这些想法。
他挥了挥手道:“抓住了就抓住了,有啥好问的?先把他和活捉到的官兵关在山洞里,暂时不做处理,我得想想怎么用这些人。”
原来士兵们不光抓住了马千九,还抓住了好些官兵,大多数是主动投降,或者受了点轻伤,或者累坏了没跑掉的,至于重伤的官兵,大伙儿也懒得往回抓,反正山寨里缺医少药,没有大夫,重伤了大抵上救不活,还不如一刀杀了,帮他少受点罪。
“朱八哥,这些官兵留活的做啥?还不如通通杀了!”拼命三郎从旁边走了过来,说话的语气有点恶狠狠的,他自从去年败在官兵手上之后,对官兵有点深恶痛绝的味道,看到朱元璋居然把官兵留活的,他非常不理解。
朱元璋叹了口气:“因为我们需要吸纳,而不是拒绝。”
在他游魂天际,观看世界变化的时候,曾经亲眼见识过一次明末农民起义的发展过程,他深刻地知道,明末农民起义的初期,义军,或者说贼军的战斗力是非常差劲的,经常会出现几百个官兵追杀成千上万的义军的情形,三千官兵就可以追得十万流寇哭爹喊娘的逃跑。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大量的官兵叛变,加入流寇的队伍,才提高了流寇的战斗素质,让他们发生改变,这样的改变持续了十几年,流寇才能和官兵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朱元璋知道,吸纳五十名官兵,比吸纳一百名普通百姓更好。虽然他也有信心把普通百姓训练成士兵,但那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克服许多困难。百姓们来投靠他,只是为了谋得一条活路,甚至有些百姓只是想混口饭吃,把这样的人训练成士兵难度不小。
但官兵却不同,一旦能把他们吸纳进来,直接就可以引以为自己的战力,因为大明朝的军户,就是为了打仗而被生养长大的,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就认为,他们必须打仗,应该打仗,打仗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这是心理上的差距,举个例子,你本来是一个程序员,有一天,你的老板突然叫你:“别编程了,去学学美工,我们公司现在需要一个美工。”
这种情况下,你愿意学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辞职不干了,而不是去学做美工。
但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美工,你的老板对你说:“去把美工知识强化学习一下,我们公司需要你做更jīng美的图片。”
大多数人会欣然同意,然后拿着公司给的学费去深造学习。
这就是身份的不同,带来的心理差距。
朱元璋很明白这一点,他现在靠着激励百姓们的求生意志,将他们训练成了士兵,但终有一天,当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时,就不想打仗了。而官兵不同,他们是“军户”,世世代代都是保家卫国,负责打仗的,他们不会有那种生活过好了就不想打仗了的意识,或者说,就算生活变得好了,他们仍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打仗。
朱元璋也明白大明朝的军户制度有许多弊端,早晚都得改,但在现在这种特殊的时期,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值得利用的。活捉到的官兵,完全可以吸纳到自己的队伍里来,成为自己战力的一部份,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士兵们按朱元璋的吩咐,将活捉到的官兵带上了山,关押在山洞里,外面留了哨兵看守着。马千九也被关了起来,有趣的是,山寨里的士兵们对官兵的态度很差,又打又骂,但对马千九却恭敬有礼得多。
原因很简单,当初马千九在马家任大管事,也算是白水的一号名人,许多乡民和百姓都认识他。他的为人还行,至少不像别的管事那么欺压穷人,所以在民间的口碑不错。山寨里的士兵们有不少就来自马家,例如李初九、王二等人,以前也是马千九的手下,大伙儿都自觉地敬他三分。
士兵们没有像朱元璋吩咐的那样,把他和官兵关在一起,而是在关押官兵的山洞旁边,另外弄了一个小山洞来关他。这也许算是好人有好报的一种形式,若是换了马家二少爷被抓上来,早就被厌恶他的百姓们踩成肉泥了,哪里还有单独的山洞可住?
朱元璋暂时没时间去理会俘虏们,他把从官兵那里夺来的兵器和粮食全部登记造册,记好之后,才让士兵们搬运上山。别小看这登记造册的动作,如果你不登记就让士兵们搬,说不定搬到半路上就会少了点什么。登记之后再搬,就没有人敢偷偷摸摸的私拿财物了。这年头的军队,还做不到军纪严明,秋毫不犯,能不烧杀抢掠就很不错了。
朱元璋暗中算了算,这次缴获的兵器,足够重新武装四个大队,至少可以给他们用铁制矛尖的长矛了,不必再用削尖的木棍,这对于军队的战斗力其实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好的兵器可以带给士兵们胆量,对士气有正面的帮助。
另外,从死人身上还扒下来近百件大明官兵制式的鸳鸯战袄,这玩意还不错。穿着这东西上战场,比穿着麻布衣强多了,力气不够的弓箭手shè过来的箭,是穿不透鸳鸯战袄的。
有些不太熟悉冷兵器战争的朋友,会认为兵器好,军队就厉害,其实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冷兵器时代打仗,甲胄比兵器更加重要!因为冷兵器时代的兵器杀伤力非常有限,就拿百兵之王的枪来说,枪尖就算再锐利,也是捅不穿铁板的。
而一套好的甲胄,就相当于一块铁板,我穿一身铁板站你面前,让你捅上一百枪也没事,你穿件布衣站我面前,我一枪就可以捅翻你。
古代的武将,肯定是穿最好的甲胄上阵的,全身上下,包得跟铁块似的,普通士兵手上拿着根竹棍儿,怎么对付这种铁玩意儿?所以说啊……赵子龙穿了一身银sè的铁板,长坂当阳,七进七出百万大军,左敲右打,硬是没受伤。后来还有一个杨再兴,单骑冲金兵的军阵,杀数百人而回,这也是披了一身铁板的功劳。
直到热兵器开始大行其道,铁制铠甲实在抗不住子弹,因为子弹动能太大,就算打不穿铁板,隔着铁板也能把你震出内伤,铁板反而影响了士兵的灵活程度,这玩意儿才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保护全身到保护躯干,再到连躯干也不保护了,直接穿布衣军装上阵,反正大家拿冲锋枪“突突突”,谁先“突”到谁,谁就玩完,穿不穿甲胄都是一样。
朱元璋对缴获的长矛和弓箭都没啥感觉,但缴获的一百套鸳鸯战袄,却让他感觉到十分欣喜。在大明朝的民间,要弄到兵器很容易,随便找个铁匠铺,要买刀就有刀,要买枪就有枪,但是要弄到甲胄却很困难。因为大明朝的民间允许私藏兵器,但是禁止私藏甲胄,私藏甲胄就等同于造反。举个例,武则天当初处死太子李贤,给的罪名是啥?私藏甲胄数百具!
嘛,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古人也知道甲胄比兵器更有用。
这一百套鸳鸯战袄,可以极大幅度地提高朱元璋军的战斗力,他打算把这些军服重新染个sè,以免和官兵的战袄颜sè混淆,然后再把它们发放给马小天这一拨儿亲兵,以及老一队的jīng锐,以后就让穿这些战袄的士兵担当主力作战部队。
零零碎碎的事,让朱元璋忙了许久,直到天sè都黑了,他才终于处理完了战后的事宜,纵然他是铁打的身躯,此时也有点累了,于是去山后的小溪洗了个澡,返回自己的山洞里来。
山洞里仍然黑漆漆的,草帘子横在洞中,自从那天朱元璋对张樱仙发火之后,她再也没敢吭声,一直安安静静的待在那边,没有过来打扰过他。
朱元璋也没兴趣理会她,他只是有事要找秋叶,于是开口对着草帘那边道:“秋叶在么?”
“在……我在……”秋叶似乎吃了一惊,声音颤颤地飘了过来。
朱元璋随口问道:“你会染布么?今天缴获了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我想把它们的颜sè换一换。”
“会!”秋叶隔着帘子道:“山里有不少浆果,可以用来染布……朱八哥要染什么颜sè,我就去找相应颜sè的浆果就行了。”
她的的声音似乎有点小慌乱,女人这种生物,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朱元璋本来也没在意,但是他对秋叶很熟悉,总觉得今天她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正常,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朱元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秋叶,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个调调?你在慌乱什么?”
“没……没有什么……”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一三三、战利品
马千九被抓到了?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若是一个普通人,抓到了以前的上司,难免会有点尴尬,难堪,或者不想见面什么的,但是朱元璋经历过的事太多,压根没有这些想法。
他挥了挥手道:“抓住了就抓住了,有啥好问的?先把他和活捉到的官兵关在山洞里,暂时不做处理,我得想想怎么用这些人。”
原来士兵们不光抓住了马千九,还抓住了好些官兵,大多数是主动投降,或者受了点轻伤,或者累坏了没跑掉的,至于重伤的官兵,大伙儿也懒得往回抓,反正山寨里缺医少药,没有大夫,重伤了大抵上救不活,还不如一刀杀了,帮他少受点罪。
“朱八哥,这些官兵留活的做啥?还不如通通杀了!”拼命三郎从旁边走了过来,说话的语气有点恶狠狠的,他自从去年败在官兵手上之后,对官兵有点深恶痛绝的味道,看到朱元璋居然把官兵留活的,他非常不理解。
朱元璋叹了口气:“因为我们需要吸纳,而不是拒绝。”
在他游魂天际,观看世界变化的时候,曾经亲眼见识过一次明末农民起义的发展过程,他深刻地知道,明末农民起义的初期,义军,或者说贼军的战斗力是非常差劲的,经常会出现几百个官兵追杀成千上万的义军的情形,三千官兵就可以追得十万流寇哭爹喊娘的逃跑。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大量的官兵叛变,加入流寇的队伍,才提高了流寇的战斗素质,让他们发生改变,这样的改变持续了十几年,流寇才能和官兵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朱元璋知道,吸纳五十名官兵,比吸纳一百名普通百姓更好。虽然他也有信心把普通百姓训练成士兵,但那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克服许多困难。百姓们来投靠他,只是为了谋得一条活路,甚至有些百姓只是想混口饭吃,把这样的人训练成士兵难度不小。
但官兵却不同,一旦能把他们吸纳进来,直接就可以引以为自己的战力,因为大明朝的军户,就是为了打仗而被生养长大的,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就认为,他们必须打仗,应该打仗,打仗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这是心理上的差距,举个例子,你本来是一个程序员,有一天,你的老板突然叫你:“别编程了,去学学美工,我们公司现在需要一个美工。”
这种情况下,你愿意学么?大多数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辞职不干了,而不是去学做美工。
但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美工,你的老板对你说:“去把美工知识强化学习一下,我们公司需要你做更jīng美的图片。”
大多数人会欣然同意,然后拿着公司给的学费去深造学习。
这就是身份的不同,带来的心理差距。
朱元璋很明白这一点,他现在靠着激励百姓们的求生意志,将他们训练成了士兵,但终有一天,当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时,就不想打仗了。而官兵不同,他们是“军户”,世世代代都是保家卫国,负责打仗的,他们不会有那种生活过好了就不想打仗了的意识,或者说,就算生活变得好了,他们仍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打仗。
朱元璋也明白大明朝的军户制度有许多弊端,早晚都得改,但在现在这种特殊的时期,特殊的情况下,还是值得利用的。活捉到的官兵,完全可以吸纳到自己的队伍里来,成为自己战力的一部份,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士兵们按朱元璋的吩咐,将活捉到的官兵带上了山,关押在山洞里,外面留了哨兵看守着。马千九也被关了起来,有趣的是,山寨里的士兵们对官兵的态度很差,又打又骂,但对马千九却恭敬有礼得多。
原因很简单,当初马千九在马家任大管事,也算是白水的一号名人,许多乡民和百姓都认识他。他的为人还行,至少不像别的管事那么欺压穷人,所以在民间的口碑不错。山寨里的士兵们有不少就来自马家,例如李初九、王二等人,以前也是马千九的手下,大伙儿都自觉地敬他三分。
士兵们没有像朱元璋吩咐的那样,把他和官兵关在一起,而是在关押官兵的山洞旁边,另外弄了一个小山洞来关他。这也许算是好人有好报的一种形式,若是换了马家二少爷被抓上来,早就被厌恶他的百姓们踩成肉泥了,哪里还有单独的山洞可住?
朱元璋暂时没时间去理会俘虏们,他把从官兵那里夺来的兵器和粮食全部登记造册,记好之后,才让士兵们搬运上山。别小看这登记造册的动作,如果你不登记就让士兵们搬,说不定搬到半路上就会少了点什么。登记之后再搬,就没有人敢偷偷摸摸的私拿财物了。这年头的军队,还做不到军纪严明,秋毫不犯,能不烧杀抢掠就很不错了。
朱元璋暗中算了算,这次缴获的兵器,足够重新武装四个大队,至少可以给他们用铁制矛尖的长矛了,不必再用削尖的木棍,这对于军队的战斗力其实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好的兵器可以带给士兵们胆量,对士气有正面的帮助。
另外,从死人身上还扒下来近百件大明官兵制式的鸳鸯战袄,这玩意还不错。穿着这东西上战场,比穿着麻布衣强多了,力气不够的弓箭手shè过来的箭,是穿不透鸳鸯战袄的。
有些不太熟悉冷兵器战争的朋友,会认为兵器好,军队就厉害,其实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冷兵器时代打仗,甲胄比兵器更加重要!因为冷兵器时代的兵器杀伤力非常有限,就拿百兵之王的枪来说,枪尖就算再锐利,也是捅不穿铁板的。
而一套好的甲胄,就相当于一块铁板,我穿一身铁板站你面前,让你捅上一百枪也没事,你穿件布衣站我面前,我一枪就可以捅翻你。
古代的武将,肯定是穿最好的甲胄上阵的,全身上下,包得跟铁块似的,普通士兵手上拿着根竹棍儿,怎么对付这种铁玩意儿?所以说啊……赵子龙穿了一身银sè的铁板,长坂当阳,七进七出百万大军,左敲右打,硬是没受伤。后来还有一个杨再兴,单骑冲金兵的军阵,杀数百人而回,这也是披了一身铁板的功劳。
直到热兵器开始大行其道,铁制铠甲实在抗不住子弹,因为子弹动能太大,就算打不穿铁板,隔着铁板也能把你震出内伤,铁板反而影响了士兵的灵活程度,这玩意儿才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保护全身到保护躯干,再到连躯干也不保护了,直接穿布衣军装上阵,反正大家拿冲锋枪“突突突”,谁先“突”到谁,谁就玩完,穿不穿甲胄都是一样。
朱元璋对缴获的长矛和弓箭都没啥感觉,但缴获的一百套鸳鸯战袄,却让他感觉到十分欣喜。在大明朝的民间,要弄到兵器很容易,随便找个铁匠铺,要买刀就有刀,要买枪就有枪,但是要弄到甲胄却很困难。因为大明朝的民间允许私藏兵器,但是禁止私藏甲胄,私藏甲胄就等同于造反。举个例,武则天当初处死太子李贤,给的罪名是啥?私藏甲胄数百具!
嘛,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古人也知道甲胄比兵器更有用。
这一百套鸳鸯战袄,可以极大幅度地提高朱元璋军的战斗力,他打算把这些军服重新染个sè,以免和官兵的战袄颜sè混淆,然后再把它们发放给马小天这一拨儿亲兵,以及老一队的jīng锐,以后就让穿这些战袄的士兵担当主力作战部队。
零零碎碎的事,让朱元璋忙了许久,直到天sè都黑了,他才终于处理完了战后的事宜,纵然他是铁打的身躯,此时也有点累了,于是去山后的小溪洗了个澡,返回自己的山洞里来。
山洞里仍然黑漆漆的,草帘子横在洞中,自从那天朱元璋对张樱仙发火之后,她再也没敢吭声,一直安安静静的待在那边,没有过来打扰过他。
朱元璋也没兴趣理会她,他只是有事要找秋叶,于是开口对着草帘那边道:“秋叶在么?”
“在……我在……”秋叶似乎吃了一惊,声音颤颤地飘了过来。
朱元璋随口问道:“你会染布么?今天缴获了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我想把它们的颜sè换一换。”
“会!”秋叶隔着帘子道:“山里有不少浆果,可以用来染布……朱八哥要染什么颜sè,我就去找相应颜sè的浆果就行了。”
她的的声音似乎有点小慌乱,女人这种生物,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朱元璋本来也没在意,但是他对秋叶很熟悉,总觉得今天她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正常,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
朱元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秋叶,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个调调?你在慌乱什么?”
“没……没有什么……”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一三四、张樱仙逃跑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没有……我……我怎么会怕朱八哥呢?”秋叶虽然说着不怕,但她颤抖和迟疑的声音,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朱元璋刷地一下跳了过去,一把掀开了屋中的草帘。山洞里很昏暗,但是他在黑暗中行动已经习惯了,只是一眼就看出来,床上只躺了秋叶一个人,她身边空空如也,张樱仙不在。
“原来如此……”朱元璋的脸sè沉了下来:“你怕我掀开草帘走过来看到你家小姐不在,所以今天很怕和我说话……”
“不是……是……呜……”秋叶更加慌乱了。
“好,现在告诉我,你家小姐去哪里了?”朱元璋的脸sè要多沉有多沉,这种黑面神形象,挺吓人的,秋叶吓了一大跳,原本和张樱仙约定好的几句什么小姐去后山小溪里洗澡,小姐去散步一类的说辞,全都忘到了九宵云外,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低声道:“小姐……小姐逃了……她不想再留在这里。”
“嗯?”朱元璋眉头暗皱,这茫茫黄龙山,就算一个大男人,也未必敢孤身一人跑进去,说不定就被野狼或者野狗给叨走,她一个弱质女人,敢逃?他以前一直没怎么看管张樱仙,就是料定她不敢逃跑,现在她怎么突然有勇气了?有鬼,一定有鬼。
朱元璋的思维有如电闪,根本没怎么仔细去想,一个念头就刷地闪过脑海:马千九!对了,张樱仙肯定是去找马千九,她先私放马千九,然后让他带她逃出去。
想通了这一点,他倒是不生气了,脸sè慢慢地舒展了开来,不管是马千九也好,还是张樱仙也好,都不是他必须要留在身边的人,当初抓回张樱仙,只是为了帮马家三小姐洗脱通匪的嫌疑,现在已经洗清,张樱仙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放她跑了也没什么。
至于马千九,也是一个无所谓的人,这个人是马家心腹,对马家忠心耿耿,不可能收为已用,他又没有什么恶劣的行迹,不是非杀不可的人,如果他们两人一起逃走,倒是为自己省了点麻烦。
在朱元璋这种曾经坐拥天下的人来看,马千九和张樱仙,都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就如蝼蚁一般,实在不必放在心上。就如有一天你抓了几只蚂蚁养在盒子里,晚上,蚂蚁们从盒子的缝里钻出去逃了,你会想把它们抓回来杀掉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朱元璋轻叹了一口气,对着秋叶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她要逃,就让她逃,你何必怕我怕成这样!”
“啊?朱八哥……您……您的押寨夫人跑了,不生气吗?”秋叶看得出来,他的情绪好转了,于是大着胆子反问了过来。
“我和她究竟是不是夫妻关系,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朱元璋长叹一声,放下草帘回到了自己那半边山洞里。
“那……您为什么要抓她来做压寨夫人呢?您不喜欢她,她也怕您,这扭到一块儿多别扭……还不如……不如……”秋叶在心底里补充道:“不如娶我呢。”
秋叶没说得出口,朱元璋当然就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他这辈子和上辈子,都很善于揣摩人心,但从不揣摩女人的心,因为没这必要。他是爱江山,胜于爱美人的君王。
过了一阵,他突然低声道:“秋叶,我倒觉得,你家小姐未必逃得掉,我曾经对她说过,马千九这次来得古怪,很有可能是马家二少爷派他来亲眼确认你家小姐的死,所以啊……她想让马千九带着逃,人家未必愿意,搞不好一脚踢开她,自己逃走了。你家小姐现在说不定在后山某条小道上蹲着哭呢……”
“啊?”秋叶赶紧朝山洞外面跑:“我去看看……”
----------------
夜sè说不上很黑,因为明月高悬,在明末漫长的十几年间,由于小冰河时期的到来,天下大旱,所以天空中很少能看到云朵,没有云朵遮蔽,月亮就显得越发的亮了,它弯钩似的脸,带着几抹凄厉和冷艳。
张樱仙借着月sè,在山顶上缓缓地走着,夜风掠过,她穿得单薄,所以感觉到有一点微微的寒意,但是她的心是热的。
被流寇们掠来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她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着回去,重新回到正常的世界里,做回那个大家闺秀,但是茫茫黄龙山,她不敢逃,没有勇气逃。如今上天终于给了她一个机会,只要她能放走马千九,就可以借着马千九的帮助,逃回去了。
她也想过朱八给她说的话,比如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什么的,但她并不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因为一旦相信了,就代表她失去了一切的机会,这一辈子都只能跟在朱八的身边,做一个流寇的压寨夫人,虽然这样的生活也未必就很糟,但她并不希望过这样的rì子。
她一步一步走向关押马千九的山洞,努力让自己的步伐看起来平稳一点,不要引起别人的疑心。
“大嫂!”
“大嫂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啊!”
“大嫂晚上好!”
偶尔碰上一两个士兵,向她恭敬地行礼和问安,她微笑着点头回礼。实际上,她并不讨厌这些人,甚至还有点喜欢他们,但她也不甘心和这些人继续待在一起,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很难说得明白。
借着月光,她走到了关押马千九的小山洞前。两个哨兵坐在山洞口,眉飞sè舞地谈论着白天的大战,兴奋劲儿还没有褪去,张樱仙没有心情去听他们在谈什么,只是不停地听到“朱八哥好厉害”这一句话,从他们两人的脸上,可以明显地看到仰慕和敬畏。
见到张樱仙走了过来,两名哨兵同时跳了起来,恭敬地道:“大嫂怎么来了?”
张樱仙微微有点紧张,强行压了压慌乱的情绪,尽量把声音放得平和,用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道:“相公叫我来把马千九带过去,他有话要和马千九说。”
“咦?”两名哨兵楞了楞:“朱八哥怎么叫大嫂亲自来带人?随便叫两个士兵也好啊。”
张樱仙被这个问题唬了一跳,她还没真没想到,两个哨兵的思路这么清楚,她赶紧轻咳了一声道:“马千九是我和相公的老熟人了,以前都是一个马家大院里的,所以叫我过来招呼……”
“哦,原来如此!”两名哨兵很轻易地被这个谎话瞒过了,这种真七成,假三分的谎话,是最容易骗倒人的。
很快,马千九就被他们从山洞里牵了出来,他被关押了大半天,神情略有点委顿,看到张樱仙站在面前,马千九似乎吃了一惊,但惊讶很快就从眼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恍然大悟般的神sè。
“你们回去休息,我自己带他过去就行。”张樱仙对哨兵挥了挥手。
“大嫂,您小心点,虽然捆着,他毕竟是男人……”两名哨兵把牵引马千九的绳索递给了张樱仙:“要不要咱们陪同着押他过去?”
“不用了!”张樱仙尽量镇定地道:“都是老熟人,知根知底的……”
哨兵退去,张樱仙牵着绳头,带着马千九向山后走,两人都默默不语。张樱仙是害怕周围有人听到,所以不敢乱说话。马千九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两人走了一阵,看到左近无人,张樱仙突然向旁边的小路里一岔,带着马千九一阵急走,两人七拐八拐,左拐右拐,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边。由于今rì大胜,官兵已退,这条小路已经没有哨兵放哨了,周围安安静静,只有草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
张樱仙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马千九手上的绳索。
“咦?”马千九略有点意外。
只听张樱仙用急促的声音道:“马总管,带上我逃……我和你一起回去。”
马千九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张樱仙是来做啥的,原来搞了半天,她是要放我逃生,顺便也想让我带她逃生……人这东西,在这种时候总是会特别的聪明,不需要多说什么,只需一句话,足以讲明白很多意思。
张樱仙蹲下身子,从旁边的草丛里摸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小包干粮,足够两个吃上好些rì子的干饼,有一个小小的皮囊,装了一囊水,还有一个火折子,可以用来升火,居然还有两套换洗衣服……女人就算逃命,也要带着衣服逃,张樱仙很忠实地贯彻了这个特sè。
张樱仙把手上的剪刀也顺手放进了小包裹,然后把包裹递到马千九手边道:“马总管,我准备了这么多东西,足够支撑到我们逃出黄龙山了……”
马千九接过包裹,脸上闪过一抹略带些尴尬的神sè,他没有接张樱仙的话,只是突然问道:“二少nǎi姐……我刚才听到,那哨兵叫你大嫂……你和朱八两人……”
“这个……”张樱仙苦笑一声:“朱八强抢了我做他的压寨夫人……”她正准备说: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他并没有碰过我……
但是这后半句话还没出口,马千九突然低声道:“抱歉,得罪了……”话音落下,马千九突然从小包裹里抽出了剪刀,猛地向前一扎,狠狠地捅进了张樱仙的腹部……
一三四、张樱仙逃跑
“不对劲,你好像很怕我和你说话似的……”朱元璋突然jǐng惕起来:“你在怕什么?怕我揭开帘子走过来是不是?”
“没有……我……我怎么会怕朱八哥呢?”秋叶虽然说着不怕,但她颤抖和迟疑的声音,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朱元璋刷地一下跳了过去,一把掀开了屋中的草帘。山洞里很昏暗,但是他在黑暗中行动已经习惯了,只是一眼就看出来,床上只躺了秋叶一个人,她身边空空如也,张樱仙不在。
“原来如此……”朱元璋的脸sè沉了下来:“你怕我掀开草帘走过来看到你家小姐不在,所以今天很怕和我说话……”
“不是……是……呜……”秋叶更加慌乱了。
“好,现在告诉我,你家小姐去哪里了?”朱元璋的脸sè要多沉有多沉,这种黑面神形象,挺吓人的,秋叶吓了一大跳,原本和张樱仙约定好的几句什么小姐去后山小溪里洗澡,小姐去散步一类的说辞,全都忘到了九宵云外,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低声道:“小姐……小姐逃了……她不想再留在这里。”
“嗯?”朱元璋眉头暗皱,这茫茫黄龙山,就算一个大男人,也未必敢孤身一人跑进去,说不定就被野狼或者野狗给叨走,她一个弱质女人,敢逃?他以前一直没怎么看管张樱仙,就是料定她不敢逃跑,现在她怎么突然有勇气了?有鬼,一定有鬼。
朱元璋的思维有如电闪,根本没怎么仔细去想,一个念头就刷地闪过脑海:马千九!对了,张樱仙肯定是去找马千九,她先私放马千九,然后让他带她逃出去。
想通了这一点,他倒是不生气了,脸sè慢慢地舒展了开来,不管是马千九也好,还是张樱仙也好,都不是他必须要留在身边的人,当初抓回张樱仙,只是为了帮马家三小姐洗脱通匪的嫌疑,现在已经洗清,张樱仙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放她跑了也没什么。
至于马千九,也是一个无所谓的人,这个人是马家心腹,对马家忠心耿耿,不可能收为已用,他又没有什么恶劣的行迹,不是非杀不可的人,如果他们两人一起逃走,倒是为自己省了点麻烦。
在朱元璋这种曾经坐拥天下的人来看,马千九和张樱仙,都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就如蝼蚁一般,实在不必放在心上。就如有一天你抓了几只蚂蚁养在盒子里,晚上,蚂蚁们从盒子的缝里钻出去逃了,你会想把它们抓回来杀掉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朱元璋轻叹了一口气,对着秋叶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她要逃,就让她逃,你何必怕我怕成这样!”
“啊?朱八哥……您……您的押寨夫人跑了,不生气吗?”秋叶看得出来,他的情绪好转了,于是大着胆子反问了过来。
“我和她究竟是不是夫妻关系,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了。”朱元璋长叹一声,放下草帘回到了自己那半边山洞里。
“那……您为什么要抓她来做压寨夫人呢?您不喜欢她,她也怕您,这扭到一块儿多别扭……还不如……不如……”秋叶在心底里补充道:“不如娶我呢。”
秋叶没说得出口,朱元璋当然就不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他这辈子和上辈子,都很善于揣摩人心,但从不揣摩女人的心,因为没这必要。他是爱江山,胜于爱美人的君王。
过了一阵,他突然低声道:“秋叶,我倒觉得,你家小姐未必逃得掉,我曾经对她说过,马千九这次来得古怪,很有可能是马家二少爷派他来亲眼确认你家小姐的死,所以啊……她想让马千九带着逃,人家未必愿意,搞不好一脚踢开她,自己逃走了。你家小姐现在说不定在后山某条小道上蹲着哭呢……”
“啊?”秋叶赶紧朝山洞外面跑:“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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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sè说不上很黑,因为明月高悬,在明末漫长的十几年间,由于小冰河时期的到来,天下大旱,所以天空中很少能看到云朵,没有云朵遮蔽,月亮就显得越发的亮了,它弯钩似的脸,带着几抹凄厉和冷艳。
张樱仙借着月sè,在山顶上缓缓地走着,夜风掠过,她穿得单薄,所以感觉到有一点微微的寒意,但是她的心是热的。
被流寇们掠来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她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着回去,重新回到正常的世界里,做回那个大家闺秀,但是茫茫黄龙山,她不敢逃,没有勇气逃。如今上天终于给了她一个机会,只要她能放走马千九,就可以借着马千九的帮助,逃回去了。
她也想过朱八给她说的话,比如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什么的,但她并不相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因为一旦相信了,就代表她失去了一切的机会,这一辈子都只能跟在朱八的身边,做一个流寇的压寨夫人,虽然这样的生活也未必就很糟,但她并不希望过这样的rì子。
她一步一步走向关押马千九的山洞,努力让自己的步伐看起来平稳一点,不要引起别人的疑心。
“大嫂!”
“大嫂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啊!”
“大嫂晚上好!”
偶尔碰上一两个士兵,向她恭敬地行礼和问安,她微笑着点头回礼。实际上,她并不讨厌这些人,甚至还有点喜欢他们,但她也不甘心和这些人继续待在一起,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很难说得明白。
借着月光,她走到了关押马千九的小山洞前。两个哨兵坐在山洞口,眉飞sè舞地谈论着白天的大战,兴奋劲儿还没有褪去,张樱仙没有心情去听他们在谈什么,只是不停地听到“朱八哥好厉害”这一句话,从他们两人的脸上,可以明显地看到仰慕和敬畏。
见到张樱仙走了过来,两名哨兵同时跳了起来,恭敬地道:“大嫂怎么来了?”
张樱仙微微有点紧张,强行压了压慌乱的情绪,尽量把声音放得平和,用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道:“相公叫我来把马千九带过去,他有话要和马千九说。”
“咦?”两名哨兵楞了楞:“朱八哥怎么叫大嫂亲自来带人?随便叫两个士兵也好啊。”
张樱仙被这个问题唬了一跳,她还没真没想到,两个哨兵的思路这么清楚,她赶紧轻咳了一声道:“马千九是我和相公的老熟人了,以前都是一个马家大院里的,所以叫我过来招呼……”
“哦,原来如此!”两名哨兵很轻易地被这个谎话瞒过了,这种真七成,假三分的谎话,是最容易骗倒人的。
很快,马千九就被他们从山洞里牵了出来,他被关押了大半天,神情略有点委顿,看到张樱仙站在面前,马千九似乎吃了一惊,但惊讶很快就从眼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恍然大悟般的神sè。
“你们回去休息,我自己带他过去就行。”张樱仙对哨兵挥了挥手。
“大嫂,您小心点,虽然捆着,他毕竟是男人……”两名哨兵把牵引马千九的绳索递给了张樱仙:“要不要咱们陪同着押他过去?”
“不用了!”张樱仙尽量镇定地道:“都是老熟人,知根知底的……”
哨兵退去,张樱仙牵着绳头,带着马千九向山后走,两人都默默不语。张樱仙是害怕周围有人听到,所以不敢乱说话。马千九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两人走了一阵,看到左近无人,张樱仙突然向旁边的小路里一岔,带着马千九一阵急走,两人七拐八拐,左拐右拐,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边。由于今rì大胜,官兵已退,这条小路已经没有哨兵放哨了,周围安安静静,只有草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
张樱仙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马千九手上的绳索。
“咦?”马千九略有点意外。
只听张樱仙用急促的声音道:“马总管,带上我逃……我和你一起回去。”
马千九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张樱仙是来做啥的,原来搞了半天,她是要放我逃生,顺便也想让我带她逃生……人这东西,在这种时候总是会特别的聪明,不需要多说什么,只需一句话,足以讲明白很多意思。
张樱仙蹲下身子,从旁边的草丛里摸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小包干粮,足够两个吃上好些rì子的干饼,有一个小小的皮囊,装了一囊水,还有一个火折子,可以用来升火,居然还有两套换洗衣服……女人就算逃命,也要带着衣服逃,张樱仙很忠实地贯彻了这个特sè。
张樱仙把手上的剪刀也顺手放进了小包裹,然后把包裹递到马千九手边道:“马总管,我准备了这么多东西,足够支撑到我们逃出黄龙山了……”
马千九接过包裹,脸上闪过一抹略带些尴尬的神sè,他没有接张樱仙的话,只是突然问道:“二少nǎi姐……我刚才听到,那哨兵叫你大嫂……你和朱八两人……”
“这个……”张樱仙苦笑一声:“朱八强抢了我做他的压寨夫人……”她正准备说:其实只是名义上的,他并没有碰过我……
但是这后半句话还没出口,马千九突然低声道:“抱歉,得罪了……”话音落下,马千九突然从小包裹里抽出了剪刀,猛地向前一扎,狠狠地捅进了张樱仙的腹部……
一三五、刀伤入腹
“为什么?”张樱仙想问,但这句话没问得出口,剧烈的疼痛感,以及被马千九出手暗算的那种惊愕感,使得她一句话都没说得出来,甚至没有惨叫。她只是捂着腹部,缓缓地坐倒了下去,鲜血从指缝里渗出,很快就染湿了她小腹处的衣衫,粘粘的十分难受……
“你身为咱们马家的二小nǎinǎi,却被一个贼抢来做了压寨夫人,咱们马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二少爷叫我来亲眼确认你死!”马千九认真地道:“可是官兵打了败仗,你没有死在杨洪手里,只能死在老奴的手里了……老奴在马家出生,在马家长大,为了维护马家的声誉,什么也做得出来……”
张樱仙的嘴角飞快地闪过一抹苦笑,她本来想解释的,朱八没碰我!真的没碰我!可是……人家没给她解释的机会,而且她终于懂了,就算解释也没用,谁会相信一个女人落入贼寇的手里,却还没有被玷污?她只是好不甘心……辛苦地保护着自己,夜夜担心着草帘被揭开,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甚至连马千九转身跑掉也没注意到,脑子里纷乱如麻,只感到滚烫如火的鲜血从伤口流出,流到手上……变得像冰一样冷!活下去的理由似乎已经没有了……不如,就这样死在这里,也许更加幸福?
就在这时候,秋叶从山道上飞快地跑了过来,隔得尚远,她就借着月光看到了坐倒在树边的张樱仙,三步并作两步跑近过来,看到她半身浴血,秋叶吓了一大跳:“小姐……你怎么了……”
张樱仙不答,只是眼神涣散地扫了秋叶一眼。
主仆两人毕竟相交多年,这一眼看过来,虽然没说什么话,但秋叶已经大致上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张樱仙的面前,抱住她的肩背,大哭道:“苦命的小姐……”
一个女人哭,一个女人发楞,生命之火正在缓缓熄灭之中,突然,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谁在那里鬼哭?”
原来是王二的声音,白天打仗的时候,王二一个人跑得太快,结果和后面的部队脱节,差点影响了战局,他被朱元璋罚在山顶的练兵场上站桩。王二虽然经常冲动易怒,但是个认打认罚的好汉,被罚站桩之后二话没说,就一直在山顶上站着了。
但是王二也很爱面子,站在练兵场中间被人看罚站,多不好意思?他就向后山位置移了老远,故意站在了远离众人视线的歪角位置,这位置距离下山的小道比较近,秋叶一哭,顿时就惊动了王二。
“大半夜的鬼哭狼嚎,吓人不吓人?”王二一边念叨着,一边走了过来。其实他还是一个热心打抱不平的好汉,当初朱元璋初到贵境,饿得走不动路,王二就主动找上去,把自己的肉分给朱元璋吃,从这些地方可见,这个人很爱管闲事,听到有女人痛哭,他这种xìng子的人哪里按捺得住?
王二走过来一看,顿时唬了一跳,只见张樱仙脸sè苍白,半身浴血倒在地上,秋叶抱着她嚎啕大哭,这情景也有够怪异的,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嫂怎么了?”
秋叶指了指山路:“马千九……他刺伤了小姐,然后跑了。”
王二不傻,再加上他也是马家大院里出来的,对这几个人的关系十分清楚,一听这话,也明白了个五六成,一时之间,怒发刷地一下冲了起来:“贼子安敢?我追上去,把马千九这混蛋抓回来挫骨扬灰,你别哭了,再哭下去大嫂就不行了,赶紧背她回去,找人救她,现在医治也许还来得及。”
说完之后,王二撒腿就向山道上跑,一溜儿就追了下去。虽然他不知道马千九向哪个方向跑的,但是王二也有不少在山里打猎的经验,要追踪一个外行人,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情。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秋叶被王二一吼,才想起了要把小姐送去医治,再哭几声,只怕张樱仙真的要去见阎王爷了。她赶紧矮下身,将张樱仙背了起来。好在秋叶并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而是一个勤劳的小丫鬟,平时做的杂事不少,身体锻炼得还行,所以背个人也能走得动,她背着张樱仙就向着朱元璋的山洞里狂奔了回去。
朱元璋刚刚躺下休息,就见到秋叶背着张樱仙,神sè惶急地冲了进来:“朱八哥,救救小姐吧……快找大夫……”
一向比朱元璋更加节检的秋叶主动点亮了屋子里的油灯,昏黄的灯光映照出张樱仙惨白的脸庞,仿佛一张写满了心碎二字的宣纸。
朱元璋只看了一眼,就了然于胸:“马千九干的?”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sè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
一三六、回不去了
朱元璋随口报了一堆药名,秋叶赶紧记下来,朱元璋脑子里有许多偏方,他选的是一种材料比较简单,方法不复杂的治法,这样的治法也比较符合山寨现在物资稀缺的情况,要是他列出什么人参、何首乌一类的药,那真是找破天也没地方找去。
秋叶把夏枯草、葱白、大麻仁这几个药方反复读了几遍,记在心里,赶紧道:“朱八哥,您看着小姐一会儿,我去找乡亲们问问有没有这几种药。”
夏枯草很容易弄到,它是一种随处可见的野草,由于夏天一过就枯死,所以叫做夏枯草。民间的穷人们买不起茶叶,就喜欢采摘夏枯草,晒干之后存放,用来泡水喝,以此代茶。山寨里的百姓们就有储备这种草,随便找几家人就能讨来。
葱白也很简单,所谓葱白,就是葱的近根处,sè白,所以叫做葱白,这玩意儿可食用,也可入药。中国的农民,也许会因为地域不同,土地不同,而种植各种不同的农作物,但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在自家的田边角地带种点葱,要炒菜的时候,就到田边随便摘一颗葱回来用。甚至到了现代,还有许多人在自家阳台的花盆里种着葱……秋叶随便找个田梗就能弄到这东西,也不算困难。
最麻烦的就是大麻仁了,所谓大麻仁,就是大麻的果实。有些书友可能一听到大麻二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毒品,其实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大麻都是无毒的,通常说的毒品大麻,是指印度大麻中的一种较矮多枝的变种,大明朝的大麻没有那样的毒xìng,通常只是用来做麻醉用。起到缓解疼痛、增进食yù等功效。
跟着朱元璋上山来的百姓们,连饭都吃不起,哪有人有心思弄大麻这种玩意儿?秋叶出去找了半天,硬是没找到哪一家人有,最后哭着回来,倒是带回来了一把晒干的白芍药,说是有一个乡亲听说她要治刀伤,就给了她一把这个。
朱元璋接过白芍药,倒是大喜:“这个确实也可以治疗刀伤,把它放入水中,熬黄,研细。再用洒或者米汤送服,也可以治疗刀伤淤血入腹。”
秋叶听了这话,这才转悲为喜,赶紧就在山洞门口点起了火堆,拿了个瓦罐熬起药来。
在秋叶熬药的时候,朱元璋就抓了一把刚找来的夏枯草,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嚼碎之后,用手指敷到张樱仙的伤口上面,刚开始敷的时候,草渣很快就会被血冲开,但是多敷了一阵之后,草渣终于凝结起来,将伤口堵住了。
止住了血,这是一个好开始,只要再好好休养,吃几次对症的药,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朱元璋这才把她的衣衫从两边拉回来,重新盖住胸腹,让她不至于一直袒胸露腹地躺着。
这么闹腾了一阵子,张樱仙其余的丫鬟也得到了消息,纷纷赶过来看望自家小姐,她们虽然没有和张樱仙住在一个山洞里,但是也住得不远,听说自家小姐受了伤,一个个心急如焚地跑过来看,一大群女人挤满了小山洞,差点把朱元璋给挤了出去。
“你们这是做什么呢?”秋叶发火了:“朱八哥是小姐的主治大夫,你们全挤在这里,把朱八哥都弄得没地方站了,他怎么给小姐看伤?小姐的伤势恶化了怎么办?出去,统统给我出去。”
一群丫鬟走进来,又被撵出去,山洞里还是只有朱元璋和张樱仙两个人。
张樱仙的血止住之后,jīng神似乎恢复了一点点,她的心情还是很糟,但脸sè总算是不那么苍白了,似乎已经从巨大的打击之中缓了过来。她艰难地道:“朱八……你说得对,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的……我……就是马家的家丑。”
“嗯!”朱元璋只是嗯了一声,并没有软语安慰,不管前世今生,他都不是一个喜欢安慰女人的人。
“真可笑……咳……真可笑……”张樱仙咳了几声,牵动伤口,秀美的眉头紧紧地皱到了一起:“本来我和你清清白白,什么也没有,结果他捅我一刀,害得我的胸腹全都被你看光了……本来什么也没有,现在却真的是家丑了……哈哈……咳……哈哈……咳……”
“我只是给你治伤!”朱元璋冷冷地道:“别想太多。”
“不管是不是治伤,你看到了!”张樱仙伤心地道:“我真的成家丑了,已经毁了……”
“我要是说,我什么都没看到,你信么?”朱元璋摇了摇头道:“我的眼睛只看了你的伤口,别的地方长成什么样,压根没看到眼里去。”
张樱仙哪里肯信,她用愤愤的语气道:“你抢我做压寨夫人,不就是看上了我这身体吗?我是县令家的千金小姐,知书达礼,大家闺秀,在你这样的流寇眼里,是攀不起的高枝,如果不用这种非正常的手段,你一辈子也娶不到这样的妻子。现在你把我变成这样,你高兴了?你得意了?假装什么正人君子?没看!哼,没看!谁信你没看?别再假意腥腥装好汉了,我已经被你毁了,你若真有种,别再这样遮遮掩掩的,不是男人!”
张樱仙其实也有泼辣的一面,以前她和马家二少爷就是一对关系极差的夫妻,天天吵架,成亲了一年了都没同房,可见她的xìng子颇有点刚烈。前些rì子,她因为害怕朱元璋,所以不敢在朱元璋面前吵,但现在心灰意冷,豁出去了,顿时展现出真实的一面来。
见她发怒,朱元璋禁不住哑然失笑,这个样子,才像平时那个天天和马家二少爷吵架的张樱仙嘛,这几个月来像鹌鹑一样的她,压根就不对劲。
“也好!”朱元璋忍不住笑着说了一句,站起了身来向山洞外走:“好好休息吧,淤血入腹,需静养,你在这种时候非要找我吵架,是自寻死路。”
“别走……你给我站住!”张樱仙还在愤愤不平地道:“你到底看没看?给句男人的答复!”
“我说没看,就是没看!”朱元璋挥袖答道,他把声音压得比较沉,因为张樱仙不相信他刚才说的话,所以他颇有点生气,这句话的语气就不太好。他是堂堂帝王,君无戏言,说没看就没看,哪有一个女人提出置疑的份儿?所以他微怒之下,这句话忍不住就把君无戏言的那种气势给放了出来。
张樱仙还想再多说几句废话,突然就感受到了朱元璋身上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他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根本不容人置疑,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说服力。
“吓?为啥不看?”张樱仙楞了一楞,说出一句自己都感觉很傻的话:“难道你要等明媒正娶,拜过了堂,才会向我出手?”
“有病!”朱元璋的声音消失在了山洞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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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被人刺伤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山寨,因为秋叶半夜三更哭着到处去找人讨药,所以这事儿只用了一晚上,就传得整个山寨里沸沸扬扬的。
有些知道马家人物关系的乡民,倒是能猜到马千九为什么要刺杀大嫂,说白了无外乎就是朱八抢了马家二少的夫人,这种小事,在已经造反杀官兵的士兵和乡民眼里看来,真不是什么大事儿。
一大清早,乡民们就议论了起来:“马千九真不是个东西,敢向咱们的大嫂出手,等王二哥把他抓回来,咱们把他碎尸万段。”
“马家二少那废物,凭什么娶这么千娇百媚,知书达礼的媳妇?我看大嫂只有配朱八哥才最登对。”
“就是,和朱八哥比起来,马家废物二少就只有提鞋的份儿。”
“大伙儿一起去看望一下大嫂吧。”
“行,都去!”
乡民们拖家带口的向朱元璋的山洞行来,每个人都带了点礼品,他们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财物可以拿来送礼的,带来的大抵上都是进山之后,在山里采摘来的一些稀奇古怪的植物或者果实,但是这心意却是实打实的。
有人带了一把松子,有人带了几把野菜,有人带着一只活蹦乱跳的松鼠,装在竹笼里提着来送给张樱仙,拼命三郎送的礼物最好,他居然打了一只狐狸,扒了一张完整的狐狸皮,雪白的狐毛根根蓬起,这么好的毛皮,若是能卖进城里,少说也能卖十几两银子,算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了,不过山寨里的人现在还不敢和山外的人搞贸易,所以这皮还出不了手。
这些人鱼贯走进山洞,给病床上的张樱仙作个揖,问个好,叫一声:“大嫂好好休养……”然后再恭敬地退出去,他们的脸上明显可以看到真诚的关心。
张樱仙真是百感交集,不知道说什么好。马家派人来杀她,山寨里的百姓们却对她如此尊敬,这真是天下与地下的差别,当天晚上,她裹着拼命三郎送她的狐狸皮睡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就这样想:“我回不去了……今后不如安安心心地在这个山寨里当大嫂吧,这辈子……就这样的命了……”
一三七、养伤
张樱仙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多月,她的伤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大伤,但是她本身就是个弱质小姐,体质比较差。再加上种种因素,流血较多,心情太差,不利于伤口恢复,用的药也是些拼拼凑凑的土方,结果这一病,就是连绵一个多月,期间伤口化脓,并发了炎症,又发烧说胡话,实在是闹腾得不清。
朱元璋虽然对她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却也没有对她不闻不问,经常会来关注她的伤势情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临时大夫也是大夫,总得把伤员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才行。
挂在屋子中间的草帘,不知不觉间就取掉了,因为张樱仙的伤势,朱元璋经常要掀开草帘过来看她,一来二去,不论是朱元璋还是秋叶,都觉得屋中挡一张草帘十分麻烦,有时候明明隔得老远就能看她的气sè如何,偏偏要掀开草帘走到近处,麻烦不?
某一天,张樱仙还在沉睡的时候,手脚麻利的秋叶就把草帘取掉了,等张樱仙醒过来的时候,顿觉得身边明亮了许多,她这一半山洞,不再像以前那样黑漆漆,冷冰冰的,而是有温暖的阳光洒进来,原来屋中的草帘没有了……
如果是受伤前的张樱仙,只怕已经跳起来三丈高,要丫鬟们赶紧再编新的,但是现在的她却没有把注意力留在这种小事上了,她只是喃喃地说了一句:“原来帘子没了啊……”然后就没了下文,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提过草帘的事。
没有帘子后,有些事情其实挺不方便的,例如有一次秋叶帮她脱了衣服,拿了张湿布给她擦拭身体,正好这时候朱元璋回山洞来了,没了草帘,朱元璋只需要稍稍偏头,就可以看到她羊脂白玉般的身体。张樱仙本想赶紧抓过衣服来掩,但是她惊讶地发现,朱元璋的眼光压根没往她这边来,她光着身子对他而言完全没有吸引力……
张樱仙去抓衣服的手忍不住就垂下了,她甚至有点自暴自弃地想:我就不掩,不信你真不看!
事实由不得她不信,朱元璋从头到尾,眼光都没转动过!
某一天,一名乡民突然送来了一个大木桶,原来这个乡民在加入山寨之前,是一名桶匠,祖传一手箍桶的本事,他本来没想到送这个桶,但是他家的媳妇儿给他提了个意见:“大嫂重伤卧床,不能去后山的小溪洗澡……像大嫂那种贵气的人儿,不洗澡能行么?当家的,你给大嫂箍个洗澡桶吧,人家朱八哥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一直无以为报,箍个桶儿送去也是应该的。”
于是,一个半人高,直径达一丈的大桶,就摆到了张樱仙的床前。
对于这个大桶,张樱仙是满喜欢的,那桶匠的媳妇儿正好猜中了她的心思,卧床一个月,不能洗澡,这真的有点难为大家小姐,她感觉自己的头发都有了馊味,身上更是混合着汗水和药草的味道,用湿布抹都抹不去,再不洗澡她也要抓狂了。
张樱仙赶紧叫丫鬟们去后山的小溪打水,十来个丫鬟小跑了几大圈,人人跑得气喘吁吁,才把半人高的木桶给装满了水,然后又烧热水来掺在里面,把水温弄到合适的程度,费了不知道多少力气,秋叶才将她从床上扶起来,脱光衣服,然后慢慢地扶到洗澡桶边。
张樱仙正打算翻进桶里泡着……正在这时,朱元璋回来了。
张樱仙本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对她毫无兴趣,看都不看一眼,她也没有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任何掩饰,大大方方地向桶里爬。
突然,朱元璋开口道:“别进桶,就在外面站着洗!”
张樱仙心中先是一惊,随后升起的是一种取得了胜利似的得意,你不是不看吗?结果你怕我进了木桶你看不到,想让我站在外面洗澡……说不看都是装的,哼,男人!
她的想法刚刚到这里,就见到朱元璋又扭头走出山洞,边走边道:“听人说桶匠送了你一个洗澡桶,我就知道你要发傻,所以赶紧回来一趟,腹部有伤,你居然真想泡在水里?找死不是你这样找法!伤口结疤两个月以后才能盆浴,现在只能淋浴,让丫鬟们用小桶勺水给你浇着洗吧。”
“吓?”张樱仙楞了楞,搞了半天,这男人叫我别进桶,只是这个意思,不是想让我站在外面让他看吗?
很明显,真不是,朱元璋已经走出了山洞,这其间连头也没回一下。
张樱仙瞪大了美丽的眼睛,站在木桶边,整个人都呆了:“这人,究竟为什么逼我做她的压寨夫人?我在这里究竟是用来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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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张樱仙治伤的这一个多月里,山寨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上次从官兵那里收缴来的武器,已经分发给了士兵们,战斗力最强的老一队和老二队,现在都用上了正正经经的兵器,不再使用削尖的木棍了。他们的长矛有了铁制的矛尖,而且少量的士兵还用上了铩。
铩,这个词大伙儿肯定很陌生,但如果看看这个成语——“铩羽而归”,大家就恍然大悟了。
铩是中国冷兵器时代的一种长矛,它与普通长矛的区别,就是在矛尖的下部,伸出了两只耳朵,使得矛尖看起来像是十字形。这种兵器其实自汉朝之后,就已经不被军队采用,但是由于明末武备混乱,士兵们经常自己打造些古怪兵器来用,所以有少量的铩也落到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种兵器其实比长矛要好用,最关键的就在于那两只多出来的耳朵。
长矛刺人,一般来说刺入一定的深度就足以致命了,但是在战场上,由于双方互相冲近,长矛捅刺,很容易就把对方捅个透心凉,前胸扎进,后背穿出。这样虽然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却没什么好处,因为长矛将对方刺穿之后,要再拔出来就困难了,长达好几米的长矛,得退多远才能拔出?
所以,使用长矛实际上只需要捅入对方身体一小截,到足以致命的程度,就停止前进,赶紧拔出来捅下一矛……铩(十字枪)这种兵器多出来的两只耳朵,就可以保证长矛在刺死对方之后不致于贯穿而过。只刺到一定的深度,就停下来。
这种兵器可以说是正宗的凶器了,与削尖的木棍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批矛和铩配备给老一队和老二队之后,朱元璋的军队素质又一次拔高了一个台阶。由于打败了官兵,寨子里的士兵们士气也非常高涨,大伙儿对未来都有了不小的期待,有些胆子大的,甚至已经在幻想着某一天冲出黄龙山去,占据府城。
在这种jīng神鼓舞下,士兵们训练的时候格外卖力,勤练武艺,恭听命令,显得十分有劲儿。
被他们抓来的五十几名官兵,在关押了大半月之后,陆陆续续投了降,答应落草为寇。其实这一点也在朱元璋的意料之中,明朝末期,官兵对朝廷的忠诚度其实是很低的,先别说有大量的官兵后来投降了满清,就说满清入关之前吧,大明朝的军户其实就一直在逃亡。俗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大明朝的军户地位太低,rì子太苦,许多军户选择逃跑,宁可做流民,也不做官兵。
在这种大环境下,这些官兵不投降才怪,总不可能为了保住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官兵身份,而选择宁死不屈吧?
曾经在天空中看过世事变迁,王国倾覆的朱元璋深深地知道,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一类的东西,都是虚的,你要让一个人为你而战,不外乎威逼与利诱,所谓威逼,就是用生存为前提使之奋战,例如他现在手上的士兵,都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揭竿造反。至于利诱,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东西,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大明朝末期,士兵忠诚度不高,普遍叛逃的问题,并不是用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提高军人们的地位,给军人更优厚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不光是在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为自己而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
这些投降过来的官兵,朱元璋今后是打算要重用的,他们至少比一帮子流民要强。不过目前他们刚刚投降,还不能妥以重任。
这五十几个官兵,被朱元璋拆散开来,分别编入了老一队到老八队中间的五十几个小组里面,让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形成联合的关系,接下来才是慢慢地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在山寨里生活比在朝廷的治下要幸福……这样才能真正让他们变成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守山寨大门的哨兵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王二哥回来啦……王二哥回来啦……”
听到哨兵呼喊的人,趴到山崖边一看,只见白水王二双手拖着一头大野猪,左腰挂一颗人头,右腰挂一把朴刀,顺着上山的小道,缓缓走了上来。
一三八、和我的过去说再见
王二上了山,将大野猪往旁边的乡民身前一扔,轰地一声响,几百斤猪肉落地,真是好声势。他哈哈笑道:“我下山追踪贼人,居然打到一头野猪,哈哈哈,这灾年里野猪可不容易找到呢,真是好运气,谁以前做过屠夫?来把这猪剖一剖,给大伙儿分一分,见者都有份,哎呀,在山里追踪了一个多月,全都吃干粮,我真是饿坏了,谁有吃的给我来点?”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哥就是豪气,打到野猪自个儿还没吃就说分给我们……”
王二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做这种仗义疏财似的英雄人物,被乡民们转着他欢呼,他就发自内心深处高兴。他把腰间吊着人头取下来,提在手中,笑道:“贼人的脑袋也被我拎下来了……”
他左手一抬,一张扭曲发黑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正是马千九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几天前割下来的,断颈处血早就凝固了,变成了黑sè,连脸sè也变成了黑青黑青的颜sè。幸好山中的气温还很低,这人头还不至于腐烂。
这么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平时出现在乡民们眼前,大伙儿早就吓坏了,但是自从造反对抗官兵以来,这东西三番两次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大伙儿已经不怕了。
“这就是刺伤大嫂的凶手?”
“死得好!”
“呸!”
“走,咱们把这人头拿去送给朱八哥……”王二笑道:“大嫂的伤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大嫂没事儿,剪刀能扎得了多深?”乡民们笑了起来:“现在好好的呢。”
一大群人拥着王二,向朱元璋的小山洞走来,路上不停地有人加入。没多久就聚起了几百人,这阵子张樱仙重伤,淳朴的乡民们其实都挺担心她的伤势,又愤恨贼人伤了自家的大嫂,现在真凶的首级拿回来了,大伙儿都想来看看大嫂知道报了仇时的喜悦表情。
这种心理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你给自己的朋友买了份礼物送去,你肯定想看到她拿着礼物时露出的幸福笑容!
此时朱元璋正在山洞里休息,张樱仙腹部的伤已经好得仈jiǔ不离十了,她正在秋叶的搀扶下在山洞里走动,也就是所谓的活血,人长时间躺着不动是不行的,需要走动一下,把身体里的血液活起来,不然那就真的废了。
张樱仙走动了几步,看着朱元璋闭目养神,看都不看她一眼,心里又开始不爽了,这个男人,干嘛老是当我不存在?
她以前是大家闺秀,后来又是富家二少nǎinǎi,都让她被迫约束着言行,但她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十六岁女孩的那种青chūn活力,终于失去了束缚。再加上现在身体好了些,jīng神也好了些,一种久违了的调皮劲儿忍不住就跳了出来。看着闭目养神,像个老头儿一样的朱元璋,她心里升起了一种捉弄他的想法。
但是要捉弄这个男人,可不容易,太过火的玩笑,她不敢开,从内心深处她还是怕他的,那就只能来一些不伤大雅的小调皮了,既然你无视我,我就偏要你注意到我……张樱仙走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故意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的伤口处,其实伤口已经基本上好了,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红印,红印四周是雪一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晶莹透亮。
她故意把这一小块儿肌肤凑到朱元璋的眼睛前面,这个动作是她以前绝不敢做的,但是随着最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发生,她居然有勇气做了出来:“你看看……我的伤口好了吗?要不要再继续敷药?”
这是一种挑衅,她心里甚至在想,我就不信,你看到我雪白的肌肤真的能老僧入定。
朱元璋张开眼,在他伤口上随眼一瞄,视那晶莹雪白的肌肤有如无物,立即就闭上了眼继续养神,嘴里随意地道:“不需要敷药了!”
张樱仙一阵气苦……这一阵又输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是王二的豪笑:“朱八哥,大嫂,我回来啦,我把混蛋马千九的脑袋给拧了回来。”
朱元璋双眼一睁,扬声对着洞外道:“进来吧!”
很快,王二就提着青黑sè的人头走了进来,他把人头故意向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踢上去,这人头咕噜咕噜就滚向了朱元璋的床边。
朱元璋跳下床来,一脚踩住。然后转头对张樱仙道:“他刺的是你,这个东西就给你处置吧。”对于朱元璋这种做大事的人来说,马千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虽然他刺伤的是自己的夫人,但是这夫人有点假,所以他也并没有如何生气,要是马千九是刺的大脚马皇后,只怕现在他的十族都被诛没了。
朱元璋没心思来管这种事情,伸脚在人头上一挑,将它挑起来,抄在手上,递向张樱仙。
张樱仙刚才调皮,正好就站在朱元璋面前,这一递,青黑sè的人头就直接到了张樱仙眼前。
男人啊,就是这般粗枝大叶,朱元璋和王二可以踢人头玩,但人家张樱仙小女人一个,哪有他们这么粗大的神经,看到青黑sè的人头靠近过来,吓得赶紧后退,她身子无力,血液不畅,这一退,脚下轻绊,直挺挺地就向地上摔。
朱元璋眼明手快,赶紧伸手抄住她的腰,这才免了她又被摔伤。
张樱仙的脸sè飞快地红了红,白了白,然后又转成青sè,过了许久,她才缓过气来,哼哼道:“拿开人头……对了……还要放开我……”
旁边的秋叶也赶紧过来,从朱元璋的手里把张樱仙接了过去。
“人头,你怎么处置?”朱元璋好奇地问道。
张樱仙不答,还在恶心呢。
秋叶却接口道:“这人刺伤小姐,罪大恶极,让婢子把它的人头拿去扔进山沟喂狗吧。”
张樱仙默默地点了点头。
秋叶倒是胆子大,伸手抓了人头就打算往外走。
这时朱元璋突然开口了:“你真的认为,刺你这一刀的罪过,是在马千九身上吗?”
“不是吗?”张樱仙反问。
“他不过是马家一个老奴。”朱元璋摇头道:“他没有必须杀死你的理由,真正扎你这一刀的是谁,你应该懂的。”
“我懂了……”张樱仙也是聪明的女子,一听就懂:“是马家……马智彬那个纨绔,我名义上的相公。”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我当初说过,带你上山,其实并不是要害你,而是救你。就算我不带你上山,不向外宣布你是我的压寨夫人,马智彬也不会相信你能安然从当时的马家大院里逃出去,他一定会用不守妇道的借口除掉你,你现在信了?”
“我已经全都明白了!”张樱仙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红晕,不是害羞的红,而是气愤的涨红:“你对我说这些,是叫我安心留在山上,不要再妄想跑掉,对吗?”
“其实我要做的事已经做到了,你留不留下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其实你也知道,你算不上我的压寨夫人……”朱元璋随口道:“只是相处久了,也算是熟人,不想看你走错路,再被某人杀死在某处,所以提点你一句罢了,你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把自己摆在什么样的位置,全都得看你自己怎么去想了。”
张樱仙默默无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道:“秋叶,把那人头给我……我亲自来扔。”
“小姐,你……”
“我要亲自扔掉它!”张樱仙皱起了眉头,伸手到秋叶那里接人头,青黑sè的人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让张樱仙几乎不敢睁眼去看,但她还是勇敢地将它接了过来,抓着人头上面的头发,将它倒抽在手中。
秋叶扶着张樱仙,一主一仆缓缓地走出了山洞,走到了山崖边上,几百名乡民和山寨里的士兵在旁边围观着。
张樱仙用低沉的声音喃喃地对着人头道:“你是我的过去,必须扔掉,不能再有所留恋……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被某人杀死在某处……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张斗耀的女儿,也不再是马智彬的夫人,甚至不再是朱八的压寨夫人……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来开创。”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个人dú lì自主,真正存活的领悟,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其实都算上人,只能算成命运的傀儡。张樱仙浑浑噩噩地活了一十六年,终于,她也懂得了这个道理……这是她的新生!
张樱仙将马千九的人头用力地扔下了山崖,也不看它坠落,就立即转过身来道:“秋叶……走,扶我去召集所有的丫鬟来……染布!”
染布?秋叶楞了楞,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在张樱仙被刺伤那晚,朱元璋叫秋叶把收缴来的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换个颜sè,因为这些战袄现在还是明军制式的红sè,如果山寨里的士兵使用,会和官兵混淆。本来朱元璋是想让秋叶帮自己染这批鸳鸯战袄的,但是由于张樱仙受伤,秋叶天天忙着照顾,哪里还顾得上染布……这事儿一拖,就拖了足足一个多月。
现在张樱仙决定证明自己的也是有用的人,她要找到自己在山寨里的价值,从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从染布这种小事做起吧!
一三九、当教书先生去吧
古代的女人,几乎个个会织布、染布、裁剪、缝衣、因为那个时代的商店,是不会出售成衣的,都只出售布匹,这种习惯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后世,在笔者出生长大那的那些年月里,也就是大约1980年左右,还有许多家庭是自己买布来缝制衣服。即使是到了2012年,仍然有许多勤劳的老一辈自己买毛线来织毛衣。
要给这一批鸳鸯战袄染个颜sè,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难的事,随便找几个女人就可以做好。
但是,染一件衣服和染一百件衣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染一件衣服只需要找几个人随便出点力就可以做到,但是想要用比较快的速度染完一百件衣服,就牵涉到安排人手,分工合作,这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管得下来的。
张樱仙主动来负责染这一百件战袄,还真是对了!因为秋叶xìng子比较软,要让她来负责安排人手,那铁定砸锅。但是张樱仙却是从小就使唤人使唤惯了的,安排丫鬟家丁做事,也是得心应手。这是富家子弟得天独厚的优势,穷人出身的人,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还真做不了这个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她粗通人力资源应用。
张樱仙首先把自己的十几个丫鬟集合起来,然后再让她们去山寨里传了几圈,找来了大量的妇女,都是懂得染布和缝衣的,又找来了一些农闲的男人。然后她就开始分派任务了,男人们去山里寻找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花茶、红茶、玫瑰等可以用来染布的东西。女人们则先把鸳鸯战袄洗干净,把上面的破洞缝补好。
古时的自然染布,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熬制染sè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把采来的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什么的放到水里煮,把颜sè给煮出来。然后捞尽杂质,就得到了一大锅染sè水。然后再用另一个锅装干净水煮布,把布煮“熟”,去掉上面的污痕。最后把煮好的衣服,放进染sè水里,浸泡一小会儿,再拿出来挤干水,用清水冲一下,晾干,颜sè就染好了。
在张樱仙的安排下,男人们找来浆果,女人们则烧水的烧水,洗衣的洗衣,分成许多个小组工作,显得分毫不乱,这确实算是一种本事,换了秋叶来负责安排的话,铁定是安排不了这么好的。
结果染布工作仅仅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百件鸳鸯战袄全都红sè变成了黑紫sè,与官兵的衣服完全不同了,而且战袄上破损的地方,都被女人们仔细地缝补了起来。
当这一百件黑紫sè的战袄送到朱元璋面前时,他忍不住咦了一声,颇感意外,对张樱仙的能力倒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尤其是缝补好的那些地方,让他心里忍不住想起一件事来。
上一世,朱元璋刚刚起兵时,军队的条件也像现在一样的差,士兵吃不饱,穿不暖,娶不起媳妇,衣服破了都没人管。他当时的妻子,也是大脚马皇后,就主动站出来照顾士兵,帮将士们缝衣做鞋,为稳定军心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元璋以一介布衣的身份起兵,却能有那么多英雄豪杰忠心耿耿地追随他打天下,不光有他自己的个人魅力,也有马皇后出了一份力气的原因在里面。
红花还需绿叶衬!英雄身边没女人是不成的。
看到朱元璋眼中难得地闪过一抹欣赏之sè,张樱仙居然有一点暗自窃喜,你的眼里终于有我了么?这是个务实的男人,拿美sè在他眼前晃,他不为所动,但当她做好了一件事时,却能明显地看到朱元璋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他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相处!张樱仙胆子大了点,凑近道:“其实我还可以帮你处理文书、记账、管理军械、粮草……据我这几个月的观察,这个山寨里,就你一个人识字……李初九虽然认识几个字,但识得不多,记账很困难……但是我从小就知书达礼,什么都学过,这些事都可以帮你。”
听到这句话,朱元璋忍不住笑了:“我这里只是个区区土匪窝,哪有什么文书要处理?难道我还要和朝廷公文往来不成?至于军械粮草,压根就没几件,拿脑子记账就记得过来,李初九那点水平足以应付。”
“可是……我……我必须做点什么!”张樱很认真地道:“如果什么也不做,我……没有安全感。”
朱元璋皱起了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舒展开来:“有件事倒是适合你做。”
“什么事?”张樱仙大喜。
“教书!”朱元璋道:“就如你刚才所说,我这山寨里,就我一个人识字,别的全是大老粗,李初九那点水平,应付土匪窝还行,将来出了山,进了城,他马上就得晕过去。我希望你能暂时充当一下教书先生,让李初二、王二、拼命三郎、马小天这些家伙识几个字。”
“出山?进城?”张樱仙被他话里的这几个关键字给惊住了,她以为朱元璋要在山里当一辈子土匪了呢,也做好了给土匪当一辈子压寨夫人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这男人野心不小,居然还想进城去。
“你以为……这小小山寨,就是我的舞台?”朱元璋随口应了一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刻意压着自己的气,因为山洞里就他和张樱仙两个人在,他没有必要在这个女人的面前掩饰什么,那曾经俯览天下的气势,忍不住就从这句话里迸发了出来。
张樱仙感受到了他的豪气,忍不住就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
三天后,山顶的一个小山洞被打扫了出来,里面摆上了板凳和桌子,弄成了一间小学堂,张樱仙这个全山寨唯一的知识分子,开始在这里当教书先生,这个学堂并没有限制,谁想学读书识字都可以来。
最积极的学员就是李初九,一听说大嫂愿意教他读书写字,那干劲真不是一般的大,早早就来蹲在了学堂里。很快马小天也跑了来,还带来了他那三十五名兄弟,都兴奋地想学点东西,作为朱元璋最早的一批心腹,将来山寨的规模只要一扩大,他们都将担负重任,所以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拼命三郎也不情不愿地硬着头皮来了。
至于王二嘛……逃课了!要这粗豪汉子读书识字,那就像杀了他一样难受。
很快,朱元璋就知道了王二逃课的消息,顿时气得跳了三丈高,大怒下令道:“所有士兵都给我出去找,把王二抓回来,罚他在学堂里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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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rì,金sè的太阳照常从东方升,chūn风暖暖地刮过娇嫩的草叶,chūn天的气息终于走入了黄龙山。山外已经是四月天,山中却还只是初chūn,这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元璋晨起打了一趟拳,活动了一下筋骨,等到天完全亮起来之后,他又到山顶的练兵场去检视了一下士兵们的晨练,然后又去学堂旁听了一会儿,看到王二规矩地坐在学堂里没逃课,他才算放下了心。
随意漫步在山顶,他心里忍不住开始盘算起起:进黄龙山半年时间了,山外的情形也不知道如何了?虽然他曾经幽魂数百年,接下来的历史事件都如数家珍,但是那都是大事,一些细节小事,或者发生于某一处的局部战役,他也并不清楚。所以,现在山外是什么情况,他也说不上来。
带进山来的粮食,也已经消耗掉一半了。
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喜欢把存粮吃完了,再去找下一批食物的人。这种蠢事,连动物都不屑为之,例如松鼠都知道在山洞里多存些食物,以备不时之需,朱元璋这种雄才大略的人,怎么可能临时抱佛脚?
他忍不住暗暗盘算,是时候出山打粮了!
黄龙山的周围,围绕着好几个城市。南边的白水、澄城这两个*县熟得不能再熟,就不用再介绍了。在黄龙山的北面,是宜*川*县,西边则是洛*川*县和黄*陵*县,至于东边,则是黄河天险,过了黄河就是山*西*省了。
在这一大堆城市中,选哪一个来打粮呢?盲目的选肯定不成,看来得派马小天他们出山走一趟,去这些县城里转转,了解一下情报再行决定。
朱元璋刚想到这里,山寨门口放哨的哨兵又嚷嚷了起来:“注意……山下来人了……人不少……注意……”
“空空空”的梆子声敲响了起来,山寨里的士兵们听到梆子声,赶紧向着山寨的各个防御点跑去,站好自己的位置,全神戒备。
这时朱元璋也走到了一个哨塔边下,伸头向山下打量。
只见山脚下果然来了一大帮子人,随眼一看,起码七八百,难怪哨兵要敲梆子报jǐng。这些人没有穿明军的军服,而是穿着普通的麻布衣,看起不来像官兵,更像是普通百姓。而且他们也没有拿兵器,面是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有拿个大篓的,有拿铁锅的,有人甚至背着一个柜子,有人扛着一张桌子……这些人看起来,像是在搬家!
一四零、夹道欢迎
一只七八百人的搬家大队突然跑到山寨下面,挺离奇,山寨里的士兵们都有些紧张,不少人拽紧了兵器,有人则举起了大石头,甚至有几个士兵合力推动滚木,随时打算滚下山。
在学堂里愁眉苦脸学读书识字的王二也赶紧窜了出来,跑到朱元璋身边,开心地大叫道:“好啊,有敌来犯,不用读书了。”
朱元璋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王二赶紧改口道:“山下是哪里来的怪军?难道是官兵的诡计?朱八哥,给我两三百人马吧,我这次绝对好好指挥,把山下的来敌击退。”
“不,依我看,这些人不是敌人。”朱元璋淡淡地道:“现在是四月,你想想,这个时节里,山外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
王二歪起头,想了半天,没想出来。
“是chūn赋!”朱元璋叹道:“三月,朝廷征收chūn赋,又要坐堂比粮,但是去年的旱灾如此之严重,秋赋大家都交不出来,逼反了咱们一寨子的人,今年的chūn赋他们怎么可能有钱交?山下这些搬家的人,应该是去年秋赋时砸锅卖钱交上了,今年却无论如何交不出chūn赋了,只好被逼着跑进了山来。”
原来如此!王二恍然大悟。
“找点嗓门大的士兵来,对山下齐声大吼,让他们派几个代表上山来说话。”朱元璋下令道。
很快,王二就揪了几个大嗓门过来,他本人也是个大嗓门,也站在那群人中间,朱元璋让他们对山下齐声大吼道:“山下的人听好了,此山是白水朱八占了的,你们在山寨下面鬼鬼祟祟干什么?如果不想挨揍,赶紧派几个说得上话的人到山上来。”
这几声吼过,只见山下的人起了一阵子sāo动,许多人围聚在一起,过了一阵子,似乎他们达什么了什么共识,人群中走出了三个男人,为首一个比较年长,看来是有点德望的,另外两个比较年轻胆大,估计是来保护他的。
两个年轻人掺扶着年长的,一起走上了山道,向着山寨里走来。
这三个人走到半山腰,就有士兵惊叫起来:“呀,这三个人我都认识啊。这是咱们白水*县的人……为首的老人家是雷牙乡的德大爷!另外两个年轻人,是上王乡的狮子、狗子两兄弟,合称狮子狗,打架很不要命的。”
“狮子狗?这外号……”朱元璋真是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叹气,不过雷牙乡的德大爷他倒也听说过,据说这位老人家在雷牙乡德高望重,因为处事公平,说一不二,乡民们都服他。
狮子狗扶着德大爷,缓缓走到了山寨门口,朱元璋挥手示意,负责寨门的士兵就推开树干绑成的山寨大门,将三人放了进来。
朱元璋对着德大爷抱了抱拳,算是行了江湖礼数,然后才道:“德大爷,什么风把你吹到我这小小山寨来了?”
“唉!”德大爷叹了口气,颤颤巍巍地回了个礼,这才道:“您就是传闻中的白水朱八大哥?”
一个老头儿叫自己大哥,换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会感觉别扭,但是朱元璋没这感觉,他两世为人加上游魂数百年,心理年龄已经是个老妖怪级数,这老头儿别说叫他大哥,就算叫他大爷,他也不会有什么异样:“是的,我就是朱八。”
德大爷楞楞地看着他,过了半响,长叹一口气道:“朱八大哥,求求您收留山下的七百八十三名乡亲吧,大伙儿都走投无路了,只好进黄龙山来找您……”
“哦?”
德大爷见他露出询问的表情,赶紧道:“去年秋赋时,您揭竿起义,杀入了黄龙山,咱们当时没跟着来……主要是……怕……”他把话只说到这里,后面省略了没说,但是大家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也没深究。
德大爷继续道:“但是您打败杨洪的消息传了过来,大伙儿也就不是那么怕了……今年chūn赋,官府新委任的县令又来催逼,折腾得乡亲们苦不堪言,大伙儿想到朱八大哥的威风,就决定进山来投靠您……”
他说到这里,旁边的王二顿时嚷嚷起来:“朱八哥,您又猜中了……哇,您什么时候猜错一次给我看看。”
德大爷被他打了岔,只好停了口,顿了顿才继续道:“求朱八大哥行行好,把乡亲们都收下吧,大家连家里的东西都全搬了出来,已经回不去了。”
朱元璋听完他的话,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好!我收下你们!”
“哗!”狮子狗两人一起叫了起来:“这么容易就答应了?”这两个号称打架很不要命的年轻人,其实自上山来就一直憋着一股劲,心想:如果朱八不答应让他们入伙,就拼了这条命打一架。
他们的担心也不是没道理的,大多数山匪、流寇都是自私的,并不喜欢随便招人入伙。例如说书先生讲的《水浒传》里面有个王伦,林冲上山入他的伙,他非要人家交个投名状,以此来刁难。
狮子狗自认为,他们两人就是像林冲一样的好汉,小小山寨未必敢接纳他们这样的人,而且德大爷德高望重,走到哪里都有无数人拥护,朱八搞不好也会刁难他们,让他们交投名状什么的,或者干脆拒绝接受他们。
到那时候,他们只好学习林冲,来一出火并王伦的故事了。所以两人的神经一直很紧张,随时打算大打出手。
没想到自己这边话刚说完,朱八想也不想就答应了……狮子狗憋着的一股劲儿啪地一下炸碎,险些找不到地方宣泄,把自己给憋成内伤。
“为什么不答应?”朱元璋和蔼地笑了起来:“都是一乡一地的乡亲父老,你们有难,我岂能坐视,快把乡亲们请上山来……”
他一边对着德大爷和狮子狗微笑着,一边转头对王二和马小天等人吩咐道:“把咱们寨子里的所有士兵和乡亲都叫出来,大家列个队,欢迎一下新来的乡亲们。”
“欢迎?”王二没搞懂这是什么意思,但他一向服朱元璋,也不问为什么,就赶紧传令去也。
不一会儿,山寨里的八大队士兵都集结了起来,站成了两列,在上山的道上夹道欢迎,所有人都穿整齐了衣甲,手上拿好兵器,威风凛凛地分两列一站,倒是挺有气势。在他们后面则是他们的家眷,山里的老弱妇孺。
如此规模的“夹道欢迎”,倒是颇为别致。
德大爷和狮子狗下山招呼了一下山下的乡亲,大伙儿背着柜子,扛着桌子,向山上行来。首先入眼的,就是夹道的两排士兵,这两排士兵全都穿着大明朝制式的鸳鸯战袄,军容整齐,气势不凡。
狮子狗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是……官兵?怎么官兵也帮朱八守山寨?”
“不是官兵!”德大爷低声道:“官兵的鸳鸯战袄是鲜红sè的,他们的是黑紫sè……这是从官兵手里夺过来之后重新染sè做成的。”
狮子狗这才恍然:“好厉害的朱八,敢从官兵手是抢东西,看来外面传闻他大败杨洪,不是吹的。”
他们继续向前走,道路两旁的士兵没有再穿鸳鸯战袄了,但是人人都提着长矛,神sè严肃,杀气腾腾,走在这样的两排人中间,狮子狗这种不要命的好汉,也感觉背心发冷,更莫说普通百姓了。大伙儿被朱八军的气势所震住,全都不敢出声,默默地走着。
德大爷又低叹了一声道:“难怪朱八要‘夹道欢迎’我们,他其实是故意在展示山寨的实力给我们看,叫我们入了伙之后乖乖的,不要捣乱。”
他们穿过士兵组成的欢迎队伍之后,前面的气势突然一缓,大量的老弱妇孺出现在了眼前,这些都是最普通不过的村民了,有老得白发苍苍走不动路的,也有小得还只能在地上爬的,有弱质得搬不动石块的小女人,也有伤残了手脚的可怜人……这群人出现在欢迎队伍的未端,顿时让刚刚上山的乡民们心里一暖:“这山上不全是土匪嘛,也有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
狮子狗有点不懂了,低声向德大爷问道:“他不是要向我们示威吗?怎么又弄这么一群人在最后?”
德大爷的脸上泛起了一抹笑容:“这是在安我们的心,他首先示威,叫我们别捣乱,听他的安排。接下来用这些老弱妇孺来告诉我们,山寨并不嫌弃我们,只要和他们一条心,大伙儿就能像这些人一样,在这山里扎下根来。”
狮子狗抹了一把汗:“搞个欢迎都有这么多学问在里面?这个我们真不懂!”
德大爷摇了摇头道:“后生可畏啊,我在你们这个年龄的时候,也不懂得这些道道!活了一辈子,我才终于jīng明了一点点,可是这朱八才多大年龄,他就能把这种事做得如此得心应手……这个人,不简单呢!咱们来这个山寨,算是来对了!他绝对不是普通的山匪流寇可以比得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