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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卧笑伊人     变身女学霸txt下载     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四十三章 吴笛的对手?

    吴笛这种越来越任性的行为,使得她在舆论上有些不利,她虽然有煌萌传媒这样的庞然大物罩着,但是别忘了,华夏还有另外两大传媒的存在,银视传媒与骄御传媒。

    煌萌传媒因为拥有吴笛这样的超人气偶像,而愈发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甚至隐隐要打破三大传媒三足鼎立的平衡地位,这就引起另外两个传媒集团的不满。

    吴笛作为煌萌传媒力捧的偶像,也就遭到了另外两个传媒集团的打压,其中骄御传媒旗下的《新周刊》,向来喜欢报导吴笛的负面消息,因为它持续不断地黑吴笛,导致它被那些讨厌吴笛的人捧得很高,他们觉得《新周刊》中报导的吴笛,才是真实的吴笛。

    不仅如此,其余两大传媒见到煌萌传媒力捧出来的吴笛,给集团带来那么大的回报,他们也开始模仿煌萌传媒的举动,也想要推出一些有实力的美少女作家出来。

    比如说骄御传媒旗下的一名叫做万芳媛的少女作家,便得到了骄御传媒高层的垂青,他们认为这位少女作家或许可以推出去与吴笛打打擂台。

    原因当然是,这万芳媛在过去文坛上的经历极为耀眼,别看她此时也才高三毕业,但是她七岁就开始写作,九岁就写成散文集《打开天窗》,此书被某省教委定为素质教育推荐读本并改编为漫画书,十三岁那年便成为多家报刊的专栏作者。

    当初的万芳媛,毫无疑问是一位天才少女作家。而吴笛那时候则根本没有任何名气。

    若非吴笛的横空出世,这位万芳媛,绝对是同龄人中最耀眼的天才作家。虽然她的天才,与她有一个传统作家的母亲不无关系。

    万芳媛十六岁时,还是华夏少年作家学会的主席,她与华夏作协的关系也非常密切……

    这一次,吴笛在拒绝加入华夏作协之后,显然也让华夏作协的某些官员比较恼火,而让人玩味的是。万芳媛这位与吴笛同龄的少女作家,卸任华夏少年作家学会的主席之后,则高调加入华夏作家协会。

    这个消息。便被骄御传媒旗下的媒体大肆报导,它们开始故意拿万芳媛与吴笛做对比,并认为在个人品德方面,万芳媛这位少女作家。远远超过吴笛。甚至还批判吴笛现在的所作所为根本就算不上一名作家,只是一个肤浅的偶像而已。

    无论怎么看,万芳媛这位根正苗红的少女作家,才算是真正完美的传统天才作家,这一年高三的毕业的她,已经被中都大学破格录取,而且的她的作品还获得了这一届人民文学奖,一个分量还算重的文学奖。当然远远不能与周迅人文学奖相比……

    万芳媛在这个暑假已经确认,在进入中都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的同时。还成为了《新周刊》的一名特约记者,足见她已经越来越受骄御传媒的重视了。

    在骄御传媒高层看来,万芳媛最让人无奈的地方便是,若没有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作家在前,还能厚着脸皮吹嘘万芳媛是美女作家,但是有了吴笛做比较,万芳媛那六、七分的容貌,就实在不值一提了。

    若是万芳媛能够再漂亮一些的话,脑残粉更多一些的话,其影响力,说不定还真可以与吴笛竞争一番。

    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吴笛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固然是因为她的作品确实不错,但她的容貌也起了更大的作用,天才作家并不稀奇,美少女也有很多,可当这二者结合起来时,就产生了很大的化学反应,更不用说,吴笛还多才多艺,不仅仅是作家,她还兼具插画师、原创音乐人、歌手这样的职业。

    这样的吴笛,绝对不是万芳媛可以相比的。

    在骄御传媒的媒体们别有用心地炒作吴笛与万芳媛这两位即将成为校友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希望自己旗下的万芳媛也能拥有吴笛那样的影响力时,吴笛却一点也没有将这种事放在心上,她压根就没关注过什么《新周刊》。

    吴笛向来知道人红是非多的道理,她聪明的地方在于,在看对她个人的报导时,她让她的私人助理只筛选出赞美的报导,然后她看了就心情舒畅了,至于那些批评的,她直接命令助理别让这些影响心情的评论出现在她的眼前。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快快乐乐的,不要为自己加上一道又一道的枷锁。

    当然,对于自己文章的批评,吴笛却总是看得很仔细,她对待写文的态度,一直非常严谨认真。

    吴笛不关注这种消息,不代表吴笛的那些粉丝们不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骄御传媒故意将万芳媛与吴笛放在一起比较,也有借用吴笛的名气,让万芳媛的名气更上一层楼的想法。

    与吴笛的安静写作不同,万芳媛在网上、传统媒体上都比较活跃,而且她喜欢写时事评论,算是比较著名的“女公知”,在当今华夏,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汇还是比较中性的,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公知这两字和砖家、叫兽一样,都已经臭大街了……

    万芳媛曾公开表示,在当今文坛,她最欣赏的作家,便是姚琼,并非姚琼的文章,而是姚琼那独特的个性,实际上万芳媛的所写的文章也非常具有个性,她作品的内容看上去特别大胆、另类、坦率直白。

    在她十一二岁时,她就能够成熟地、平静地谈论着恋爱、月经、性,甚至伟哥,丝毫没有大惊小怪。她也坦白地写出了孩子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对出名,对升官(当班干部)发财的看法。

    翻翻书的内容:你发育了吗、比胸脯、鱼水缠绵……真是让人头晕目眩。人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万芳媛怎么敢这样写?她甚至自己在书中公然写到早熟的苹果好卖,我找男朋友,是大大地有标准。要富贵,要潇洒,要浪漫,要健壮……

    因为万芳媛时有一些妙论出现,便使得她的关注度确实挺高,微博粉丝有将近八百万,虽然比不上吴笛那让人恐怖的八千多万粉丝关注,稳居粉丝榜第一位。(未完待续。。)

明天的更新不知道能不能准时……以及大学学霸何在?

    这个时候,我在去桂林的飞机上,参加一个起点作家培训活动,七月四号到七月七号,也不知道这几天有没有时间更新……

    最近的更新确实不给力,主要便是因为卡文卡得比较厉害,而且创作激情期已经过去,写出来的文章质量自己也觉得不是很高,感觉就像是为了写而写一样。

    马上就要进入大学情节了,作为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当然对大学生活有很多回忆与感慨,不过我上的大学也就是最水的一本,不是什么名校,而且我感觉我这样混了四年的学渣,肯定写不出大学学霸的感觉,有没有真正的大学学霸提供些好的思路,写在书评区的【征集帖】中吧,感觉合适的我会采纳的。

    上大学吴笛肯定是住女生宿舍的,我又没住过女生宿舍,也不知道女生们作为室友相处起来到底怎样,本书有女读者没?提供点比较贴近生活的女生宿舍趣事可以吗?

    以及,吴笛是中文系的,还会辅修历史系,弄个高逼格的双学位,不过我这个学渣作者是数学系的,完全不搭界啊……中文系与历史系的大能多提点意见呗。

    最后,厚颜求月票……(嗯,这句话其实是最重要的,毕竟数据越好,越能让作者有激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四章 用心险恶

    现在吴笛的粉丝可以说成份十分复杂,因为吴笛在文学、绘画、音乐三个领域都有让人瞩目的成就,有人因为文学而成为吴笛的粉丝,有人特爱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有人则喜欢她那曲风多变、悦耳动听的音乐……

    还有一些用心险恶的人,则伪装成吴笛的脑残粉,以维护吴笛的名义,去到处给吴笛拉仇恨,这实际上也是吴笛有那么多人讨厌她的原因之一。

    这一次,被骄御传媒拉来与吴笛作比较的万芳媛,就被某些混入吴笛粉丝群中的阴险小人盯上了,他们煽动了部分不理智的粉丝,直接去万芳媛的微博下大放厥词,至于度娘吧,因为关注人数才两千多,所以倒也没有爆吧的必要了,人气实在太低……

    “万芳媛你这婊子还想和我们的小笛子相比,别逗了行不行,你看看你最近上市的《不曾沧桑》,写的都是什么jb玩意,总销量能超过百万吗?连《三国》系列小说的预定销量都比不上,就这样也好意思叫天才女作家?”

    “sb万芳媛,sb《新周刊》,长这么丑也好意思叫‘美女作家’?我们家小笛比你不知道漂亮多少倍!”

    “垃圾作协的走狗,我们家笛笛不加入作协就因为作协太黑暗太垃圾了,你万芳媛加入华夏作协,一定给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员艹不少次吧?话说你这么丑,也有人要艹你?都是什么奇葩审美观?”

    ……

    万芳媛这一次当真是莫名躺枪,事实上,她刚刚从国外拉丁洲某国举办的世界杯看球回来,还准备给《新周刊》写一些有关足球的采访稿,她挺喜欢足球的。她选择中都大学,除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还因为中都大学,是华夏豪门俱乐部“皇家中都”的青训营所在地。

    而华夏最著名的几个球员、教练都与这个俱乐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著名教练唐恩、常胜,以及著名球星楚中天、陈英雄、荣光等。都出自这个优秀的青训营。

    万芳媛与吴笛没有太多的交集,虽然她其实也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那确实是一种享受,作者比起读者来说,承受能力强得多,不会因为虐心的剧情而动容,反而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如何做……

    当然。万芳媛与吴笛就不是一个类型的作家,她更擅长杂文、散文,而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上,并没有太高的造诣,真正厉害的长篇小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写的。

    可以说,之前的万芳媛与吴笛完全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一次。她从国外回来后,看到自己微博上一群喷子。还一副以吴笛脑残粉自居的样子,她本人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万芳媛怎么说也是一位要强的天才作家,作为一名才女,为人也比较犀利,莫名遭受到这样的对待,她当然要反击。她先是直接发了一个微博:“能不能管一管你的那群疯狗,太恶心了!吴笛”

    吴笛平日里不怎么玩微博,都是交给她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反应,发现这确实是吴笛粉丝的错误之后。第一时间就进行了道歉,并约束粉丝的行为,但是看她的微博发言,比较官方化,显得没什么诚意。

    因为这件事,万芳媛对吴笛的印象也直线下降,其中当然也有一些嫉妒与不服气的原因,毕竟她现在的名气,与吴笛相差实在太大。

    她决定写一篇杂文,抨击越来越脑残的粉丝文化,而且她还想要当着吴笛的面,将这篇文章读给吴笛听,反正她和吴笛即将成为校友,总有机会见面的。

    而吴笛其实也被阴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她这个时候,还在网球场和吴迪打网球,这是她两世最喜欢的运动之一。

    今日的吴笛,系着马尾辫,戴着网球帽,穿着粉红性感的网球套裙,这是很漂亮的网球服装。

    吴迪忍不住瞥了对方那白皙如雪的美腿两眼,然后淡定地拿着网球拍到了另外一块场地,在知道妹妹最喜欢的运动是网球之后,他就基本上不打什么篮球了,而是陪妹妹打网球。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的网球技术还比较一般,算是入门了吧,而吴笛可是真正的高手。

    两人并没有来很正式的比赛,而是随便打着玩,就像是乒乓球那样。

    “我要发球了哟。”女孩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很开心地说道。

    吴迪被这样的笑容所感染,也露出了微笑,他回应道:“我准备好了。”

    他的话音刚落,便见到对面的吴笛将网球抛起,一个极为标准的发球动作做了出来,只听到“砰”得一声,球速极快!

    吴迪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甚至还在看女孩那微微飘起的粉色裙摆,而后网球便从他的身侧飞过,这是一个非常棒的ace球!

    吴迪忍不住苦笑道:“太厉害了吧,让让啊……”

    “是你太不专心了!”

    “好吧,抱歉抱歉,我会认真陪你的。”吴迪翻了翻白眼,心说打网球哪有看妹妹打网球的姿态来得享受?更不用说,今日穿着网球套裙的妹妹,相当美丽性感,那完全勾勒出了她匀称曼妙的身材。

    在妹妹刚刚大力发球时,她胸前那晃动的玉兔,则让吴迪分了神。

    不过在这之后,吴迪的状态也渐入佳境,他的运动天赋本就非常出众,凭借着他不惜体力的奔跑与作为男人的力量,倒是还能挣扎一番,有时候一些高质量的回球,也让吴笛十分棘手。

    就在两人沉浸在运动的快乐之中时,却有不速之客到来,在另外一个场地上,一个男人用贪婪的目光看着吴笛那美丽的身影,他终究没有忍住,带着自己的两个跟班,来到吴笛所在场地。

    名为高腾的男人,一看身份就颇为不凡,他在手上转着自己的网球拍,懒洋洋地对吴笛吩咐道:“美女,来陪我玩玩怎么样?一小时给你五千。”(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五章 我要打十个!

    高腾并不认识的吴笛,而本人的身份,其实是个暴发户家庭出身的富家少爷,因此他当然不知道吴笛真正的身份。

    他只知道,他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穿着粉色网球套裙的马尾辫女孩时,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而他看了吴笛那打网球时的美丽姿态后,他感觉自己完全被这个颇为英姿飒爽的女孩迷住了……

    吴笛看到高腾那炽热的目光,眉头微皱,心说这人不是在说胡话吧,她是什么人,难道还会看上对方那点小钱?

    吴迪走了过来,挡在妹妹的身前,淡淡道:“你是什么人?”

    高腾上下打量了吴迪一眼,嗤笑一声:“我看上你马子了,给你十万,赶紧滚!”

    吴迪笑了,没想到他居然还会被人砸钱,而且刚刚他也听到了,说是给吴笛一小时五千元钱陪人家,这简直就是笑话……

    “笑什么笑!你也不打听打听,在这一带我高腾是谁,赶紧滚吧!”高腾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吴迪挡着他的视线,实在让他非常不爽!

    吴迪也懒得废话,一个巴掌就抽了上去,然后往高腾下半身就是一脚,他抓起高腾的头发:“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谁。”

    高腾痛哼一声,有些畏惧地看着说动手就动手的吴迪,他大声道:“给我喊保安,打人啦!”

    高腾的两个跟班赶忙上来帮忙,然而他们哪里是练过格斗术的吴迪的对手,被他三两下就放倒在地,他依然拎着高腾的头发,一只脚还踩在一个跟班的脑袋上,脸上的神情倒是显得挺痛快。似乎很开心有人上门来给他打脸。

    吴笛则在一边悠闲地用网球拍玩着球,她刚刚还抽时间报了个警,在谨慎的她看来,这次他与吴笛来的这个网球场是随便找的,没有主场优势,被人家玩人海战术就不好了。

    当然。她可不怕什么人海战术,不过吴迪这小子就是个拖累,有鞭子在手,她连枪都不怕。

    吴笛的谨慎还是有道理的,过来的保安,分明就与高腾等人是一伙的,他们见到高腾被如此对待,连问话都不问,直接就冲上来想要将吴迪打一顿。

    吴迪见到来了十余人。心中微微一凛,头皮也隐隐有些发麻,他这才发现,自己刚刚似乎太冲动了,这地方终究不是他的主场……

    吴迪在走神的一瞬间,忽然听到一声“小心!”,他赶忙将高腾一推,然而他身上却被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棍子。让他感觉火辣辣的疼,这些保安下手真他妈的狠!

    “小子。敢这样对待高公子,我看你是不想活了!”为首的保安恶狠狠地说道。

    “飞哥说得对,在这里,没人敢惹我们高公子!”有手下立马接着说道。

    缓过来的高腾,一脸狰狞,他恶狠狠地说道:“妈的!给我往死了打。把你打残,然后搞死你马子!”

    “我艹!”吴迪咬牙站起,一股热血涌上心头,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给我退后!”吴笛果断将吴迪往身后一拉,挡在吴迪面前。淡淡道:“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还要动手?”

    “报警?哈哈……天真,警察来了,也要给我高腾的面子!这样吧,你当我马子,我放了这男的!”高腾一边这样说,心里却非常窝火,这么好的妞居然被人喝了头汤,他就觉得自己被带了绿帽一样!

    高腾在这一带横行惯了,不知祸害了多少女人,他最喜欢的就是个雏儿开苞!

    “哼!”吴笛也懒得废话,一鞭子抽了上去,那速度,简直肉眼难辨,她的鞭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高腾只觉得脑袋上一股剧痛传来,而一只眼睛更是痛得要人命,他惨叫一声,捂着自己的眼睛跌倒在地,他的右眼上下方,都有一道鲜明的鞭痕!

    “大家一起上,我们人多,完全不用怕!”飞哥吼了一声,便带头向吴笛冲了过去。

    “怎么办?”吴迪感觉非常不妙,他现在极为后悔,若不是他一时冲动,也不会闹到这般境地,他虽然知道吴笛精通鞭法,但是对方人多势众,他觉得吴笛会吃亏。

    “全部打倒就行了。”吴笛冷冷地扔下一句话,然后只见她的挥鞭的手仿佛出现了幻影,明明是一条鞭子,却像是万千触手一般,每一只都准确地抽准了保安们的头部,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然后他们全都摔倒在地!

    一边的吴迪瞪大了眼睛,在他的眼前,这个穿着粉色网球套裙,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美少女,那种强烈的反差感、彪悍的气场,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家妹妹的武力竟然这样恐怖如斯!

    捂着右眼的高腾,尚且完好的左眼,也看到了这一幕,他的神情就像见了鬼一样,在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惹上了多么可怕的女人,她看起来是如此的娇俏美丽,可是那看似柔弱的身躯中,却隐藏了这样可怕的力量……

    在这个时候,警察终于来了,为首的那位,一见到吴迪,立马谄笑地走了上来,然后他看到十几个倒在地上呻吟的保镖时,脑袋有些发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吴少,这是怎么了?”

    “全部抓走!”吴迪吩咐道,这次如果没有妹妹的话,那就要命了,他现在的心情很差……他忽然间发觉,在武力方面,他与吴笛的巨大差距。

    “敢抓我,你们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高腾叫嚣道,可他在知道吴迪兄妹俩真正的身份后,完全呆了!

    在这个时候,吴迪则感觉自家妹妹的武力,甚至比他那位外公的“大内侍卫”都要强悍,完全就达到了世俗中的巅峰,作为政阀子弟,他其实也隐隐知道,华夏表面上看起来掌握在政阀手中,但是……

    他按捺下自己心头的不安,刚刚走了几步,就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差点摔倒,还好有吴笛扶着,不过那些保安确实下手太狠,他感觉自己的内脏都受了伤。

    吴笛见状,微微皱眉,然后毫不犹豫地以一个“公主抱”抱起吴迪,将他迅速带往医院。

    “喂,不能用背的吗,这样的姿势太羞耻了吧!”吴迪红着脸大声吐槽道。

    “好轻。”吴笛面无表情地评价着对方的体重。

    “是你力气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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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又要追赶吴笛了

    医院的vip病房内,吴迪的父母刚刚离去,还好这次他受伤不算太过严重,不过医生却说,若非吴笛即时将吴迪送到医院,那情况还真不好说。

    很显然,这一次,是吴笛救了吴迪。

    吴迪内心深处当然也感激吴笛,不过一想到自己一个大男生,居然被吴笛“公主抱”,他就觉特别羞耻,而吴笛来了句“好轻”更是神补刀,他的身体怎么说也算高大健美好不好?

    不过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的妹妹绝不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确实这样,但一想到那漫天的鞭影,他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样的武力,让他不由想起了在华夏已经没落的武侠小说中那些超级武者们。

    华夏自古以来都有习武的风俗,即使现在已经是热兵器的时代,但华夏的习武风气依然很浓厚,比如大学中最受欢迎的社团,与武术有关的社团就有很多,比如剑道社、弓道社、格斗社等等,当然这些社团受欢迎的原因还有一个最特别的因素。

    甚至还有不少武者相信,武功练到高深处,便能破碎虚空,进入仙界。

    这种说法乍一听还会以为是小说家的戏言,但是华夏科学院,却有个部门在一本正经的研究武学,当然,它现在有个高大上的名字,叫做“人体力学”。

    华夏有一支名为“雪豹”的特种部队,个个都是能以一敌十的高手,不过他们也不可能拥有像吴笛这样变态的武力。

    吴笛有这样的武力原因很简单,自从获得何秀奶奶的那个无名功法之后,她就一直在修炼,一开始她并不相信这个功法会有什么效果。只是一句“永葆青春”让她心动而已,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自己的肌肤与体型都越来越趋向完美,而身体中更是感觉到一股气在丹田时,她就知道,这功法确实神奇!

    在明显感受到效果后。她每日必定会抽时间来修炼,她能使用出那样恐怖的鞭法,最关键原因的,还是身体中那一股气,她觉得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内力,而当她用内力催动鞭法时,那出现的效果,自然是无比惊人的。

    吴笛平日里当然不会将内力展现出来,那实在太惊世骇俗了。不过在那一日,她也不得不动用自己这强大的武力了,她可不是那种随意受人欺负的女孩。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安安静静地坐在吴迪的病床旁边,十分娴静地为他削苹果,她的技术很好,削下来的苹果皮能够保持不断。

    削完之后,吴笛将苹果递了过去。而吴迪也不客气,直接将苹果拿过来吃了。脸上带着满足的神色,不过他也颇为关心地问道:“你不累吗,好像晚上都一直在这里,根本就没睡觉……”

    “我很好,一点都不累。”吴笛在哪里都可以修炼,每次修炼完后精神都会非常饱满。就是凭借这样几乎无限的精力,她才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写成《三国正史》。

    “我也想学武。”吴迪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在见识了妹妹那强大的个人武力之后,他才发现,什么叫做真正的强大。他毫不怀疑,如果吴笛想要去暗杀一个人的话,那没有人能挡得住自己的妹妹。

    “想学就学呗。”吴笛漫不经心地说道。

    ……

    吴迪说到做到,他一出院后,就通过自己家的关系,找了一个所谓的真正高手,向其学习华夏最传统的武术。

    这个时候大学已经要开学了,他也暂时与吴笛分开,他来到了京城,毕竟他所上的大学,是华夏大学,而吴笛上的,则是中都大学,中都大学的地点大概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上海,两所大学的距离很远。

    吴迪所找到的这位高手,名字叫做袁光强,一直服务于聂氏,他在京城开了一个武馆,弟子众多,名气也极为响亮,在奥运会的武术比赛项目上,他的弟子就曾拿过冠军。

    这个世界奥运会的武术,可不像吴笛那个世界,是花架子,而是真正的打斗,时有受伤的情况发生。

    “吴少,你是要学哪种武术呢?强身健体,还是真正的杀人之术?”穿着一身劲装的中年壮汉,随意问道。

    “当然是真正的杀人之术!”

    “那还不如去当官。”袁光强淡淡道。

    吴迪皱了皱眉,他又问道:“以袁大师你的功夫,能当得天下第一吗?毕竟你在京城名气这么响亮……”

    袁光强听到吴迪的话,却自嘲一笑:“武者分外家与内家,真正的高手,都是内家高手,我这可不是在胡说八道,我曾亲眼看过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男生,轻轻松松举起一块千斤之石,我练武练了这么久,都做不到那种事……按照武者的实力划分,我估计我就是二流的外家武者而已。”

    “那一定是武学世家的人吧!他们在华夏非常神秘,地位超然,不过却似乎并不在意名利,而是一心追求武道。”吴迪忍不住猜测道。

    “确实如此,他们在军方很有势力,就算你们政阀,也不敢轻易得罪军方吧?”袁光强淡淡道。

    吴迪微微沉默,他在国外见识到了《学霸乐园》这样的黑科技后,就忍不住猜测与美利坚分庭抗礼的华夏也肯定有隐秘的力量,而他现在又发现自家妹妹那超越凡人的武力,他就不由猜测,说不定华夏隐秘的力量,就是那些真正的超级武者……

    “我曾见识过,一个女孩在瞬间用鞭子挥出十几道残影,这算什么层次呢?”吴迪忍不住问道。

    “什么?”袁光强不由讶然道,“你不是在做梦吧……”

    见到吴迪那认真的样子,袁光强只能苦笑道:“那就是真正的武学高手了,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传说中比内家高手还要厉害的先天武者,毕竟小说里都那样写的,但就算她不是的话,那也一定是最顶尖的内家高手,这样的武者,或许才能算得上天下第一!”

    妹妹竟然是天下第一的武者么?

    吴迪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而袁光强则详细地讲了一下外家武者的等级划分,那些不入流的外家武者,只能称为武学爱好者,分为一到十级,十级之后可以考取黑带,一旦能够凭借自己真实实力获得了黑带,那基本上能算是三流外家武者了,大概奥运会冠军就是黑带一到三段的层次,袁光强就是黑带六段,那些一流的外家武者,就是七到九段。不过一流的外家武者,基本上都是官员、富豪们争抢的人物,考不考段位也无所谓。

    至于内家武者的等级,袁光强自然就不清楚了,若非他曾偶然见过一次那种很不科学的景象,他根本就不信会有什么内家武者……(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七章 在去大学的路上

    马上要开学了,吴笛即将要去中都大学,没有任何疑问,她选择的是中都大学的中文系,不过她还决定辅修历史系,她反正精力充沛。

    虽然她现在的写作水准几乎已经达到了巅峰,但是她仍旧享受学习的快感,只有在修炼与学习中,她才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如此充实。

    在这一年,吴定邦的官职也动了,从副部级升到了正部级,居然当了华夏的外交部长,这种官场升迁,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显然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不过在华夏,倒是没有多少人觉得不对,华夏有不少主席都曾当过外交部长。

    不过,这对吴笛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她这一辈子,一直都没在那个圈子混,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倒是吴迪,已经在政阀子弟们的圈子中颇有声望了。

    吴迪有吴笛这样一个妹妹,使得他在一些聚会上,时常遭到其他贵族子弟的围剿,显然有不少人都觊觎吴笛的美色,而既然吴迪是对方的兄长,当然就要吴迪打好关系,说不定就近水楼台先得月……

    殊不知吴迪对那些打他妹妹注意的男人没有一丝好感。

    对于吴笛来说,这次来中都上大学,除了学习之外,最重要的便是体验美好的大学生活,感受真正属于名校的气氛。

    因此,她选择与夏薇薇一起乘坐高铁来到中都。

    夏薇薇与吴笛一样,选择的都是中文系,她极为爱好写作,在吴笛的帮助之下,她已经在《最独唱》上发表了她自己的短篇小说,人气调查与读者回馈都不算差。

    单单以一个新人作者的角度来评价夏薇薇的话。其实她已经十分合格了。

    吴笛与夏薇薇正亲昵地坐在一起,因为写作与音乐方面的交流,两人之间的关系愈发亲近,而又由于两人都考上了中都大学,再次成为同学,所以她们便约好了一同去中都大学。

    “小笛。《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什么时候出啊,我现在最想看到你怎么玩死吕布……”夏薇薇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

    吴笛“呃”了一声,有些不自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给吕布一个悲惨的结局?”

    夏薇薇看着吴笛的脸颊,那白皙的肌肤是如此的光滑细腻,她忍不住捏了一把,然后一副理所当然地说道:“这不就是你的风格嘛,越是出彩的角色,越没有什么好的下场,越是甜蜜的感情。到了最后……你懂的。”

    吴笛笑着躲开夏薇薇的手,却忍不住为自己辩解道:“我只是根据我原来的设定这样写而已,在那个三国乱世,以吕布这种性格,注定是成不了大事的。”

    “我就知道……不过一想到那些期待吕布有个好结局的读者,看到他最终的结局,我就特别兴奋呢。”夏薇薇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坏掉了。

    如今的夏薇薇,倒是越长越漂亮了。她弄了个大波浪的发型,柔软又不失淑女。既有轻盈飘逸的轮廓,又有妩媚迷人的视觉冲击。

    她与依然是黑色直长发的吴笛走在一起,就像是一对姐妹花,因为一直熏陶在文学与音乐之中,她身上的气质也特别文静高雅。

    “《三国》中我反正最喜欢荀彧荀文若荀令君,可惜他的结局也不好。真是的,我觉得《三国》中有那么多出彩的人物,可你下起手来就不带手软的,简直无情!当然,周瑜还要惨。中了流矢之后病死,这是在体现人生偶然、世事无常么?”夏薇薇还是忍不住吐槽道。

    吴笛与夏薇薇两人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却隐约能听到“三国”二字,这便让吴笛身边的男生顿时升起了通过《三国》来向身边这位带着墨镜的美女搭讪。

    吴笛与夏薇薇所做的高铁是二等座,一排中由三个连着的座位与两个连着的座位组成,她们两人正好是在三个连着的座位上,夏薇薇靠着窗户,吴笛坐在中间,吴笛旁边还有一位同样疑似大学新生的男生。

    男生确实是大学新生,名叫苏舜卿,来自一个江南小城,考上了中都大学,成了那个小城的骄傲,他平日里也比较喜欢看书,对《三国正史》与《三国》系列的第一部小说都颇为熟悉,如今听到身边这两位美女在谈论《三国》,他就忍不住想要表现一下自己。

    苏舜卿在坐到吴笛身边时,就闻到了女孩身上淡雅的清香,他忍不住瞥了戴着墨镜的女孩一眼,单单从侧面那完美的轮廓来看,他就知道,这绝对是一位超级美女,而对方一身素雅连衣裙的打扮又特别有气质,让他有些心猿意马。

    苏舜卿长相还算俊秀,斯斯文文的,不过脸上的痘痘有些多,破坏了他给人的整体感觉,他在高中时学习很刻苦,要不然也不会考上中都大学,他从来就没有恋爱的经历,但是现在都上大学了,他觉得自己应该要主动把握机会才行。

    “你们是在谈论《三国》吗?我也很喜欢这部小说,不过,我更喜欢《三国正史》,它给我的感觉,就像一本真正的史书,那个作者实在是太厉害了……”苏舜卿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

    “那个作者……你不会不知道《三国》的作者是谁吧?”还没等吴笛回话,夏薇薇忍不住反问道。

    又是个美女啊……虽然还是带着墨镜,是不是因为带墨镜给人的感觉更酷更时尚?苏舜卿在心中暗道。

    “我平时只看书,基本上不会去看作者的,我猜能写出这样超级巨著的作者,一定是堪比国学大师云牧山的著名学者,年龄嘛,起码能当我的爷爷了。”苏舜卿笃定地说道。

    苏舜卿放在古代,便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他确实不知道吴笛此人,他喜欢书,却对写书的作者不感兴趣……

    夏薇薇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让苏舜卿感觉有些莫名其妙,而一旁的吴笛则用她十分空灵地声音说道:“你也是去中都上大学的新生吗?”

    诶……为什么总觉得我刚刚做了什么错事?苏舜卿觉得这女孩给人的感觉真是好冷,不过也因此显得她特别出尘,像是仙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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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 耀眼

    “是啊,我是中都大学的新生,历史系。”饶是苏舜卿极力想让自己显得淡然一些,但语气中依然蕴含着一丝得意。

    怎么说在这个世界的华夏,中都大学与华夏大学便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清华北大,能够通过高考凭借真实实力考上它们,那就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尤其是外地的学生。

    而在苏舜卿想来,这两位美女虽然也是大学新生,但估计是中都其他大学的学生,说不定是什么影视、音乐艺术学院的,那他当然会产生一种优越感。

    至于他为什么这样想,当然是他的定势思维作怪,总觉得美女很难考上中都大学这样的顶尖名牌大学……

    “哦,那我们还是校友了,我叫吴笛,是中文系的。”吴笛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

    苏舜卿微微一愣,脸上的尴尬之色一闪而过,没想到这样的美女竟然也是中都大学的学生?

    夏薇薇也主动自我介绍道:“我叫夏薇薇,也是中文系的,我和我们家小笛是初中兼高中同学,马上还是大学同学!”

    居然两个都是!

    苏舜卿立马回应道:“苏舜卿,来自江南的一个小城,不过我住在乡下的一个山庄里,那里风景很好。”

    一边说着,他一边总觉得“吴笛”这个名字有些耳熟,然而他终究没有想起吴笛是谁,他所住的小镇风景虽好,但信息确实不算畅通,他平日里也不喜欢泡在网上,反而喜欢拿一本书,到自家后面的小山坡上躺下来安安静静地阅读。

    吴笛见苏舜卿似乎确实不认识她,她也没太过在意。她的知名度,确实比不上那种时常在广告、电视剧、电影中露脸的明星,她也不是纯粹偶像作家,没那么多的通告,一般不怎么上网、不关注文坛动态的人,还真不会对她有所了解。

    而且吴笛也不像梁凉、万芳媛那样喜欢议论时政。针砭时弊,本身不具备什么争议性,因此总是火一段时间就会沉寂下去,只有她的作品,让人时常挂在嘴边议论。

    吴笛觉得这样挺不错的,名声当然会给人带来虚荣,但是走到哪被人认出来围着要签名什么的,那也很麻烦。

    而因为苏舜卿不知道吴笛是怎样的“大人物”,他一个来自江南小城的好学生。在美女的刺激下,倒也侃侃而谈,先是说他对历史、书籍有多么多么喜爱,然后话题又转到他所在的美丽小镇,他夏日时常会去钓龙虾,抓螃蟹,话语中洋溢着他对自己故乡的喜爱。

    就这样,他居然叽叽喳喳说了整个旅途。大多是吴笛在听,他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第一次发现,他自己还颇有话痨的潜质,实际上他就是一话痨……

    不过苏舜卿倒是觉得,吴笛的性子虽然冷清了一些,但给人的感觉倒是特别优雅淑女,就像古时候的大家闺秀那样……他当然不知道。吴笛那看似柔弱的身躯下隐藏着怎样恐怖的武力。

    到了中都火车站下车时,苏舜卿的父母也出现了,他们倒也挺自然地和吴笛夏薇薇两人打了招呼,在知道两人都是中都大学的学生后,对待她们显得更加亲切了。

    苏舜卿的父母都是小镇中学的教师。也难怪他们可以培养出苏舜卿这样的好学生。

    在火车站,便有中都大学的学长学姐接应新生了,比如说大三的胡志清,就在其中。

    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的平常,理着很精神的板寸头,和一般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不过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他是酷爱飚车的**。

    这个时候,他正在用手机玩着“狂野飙车”的游戏,若他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个游戏的话,当然觉得里面的漂移就是扯淡,但是他每每想到那日在丘明山的经历,他就觉得,也许这个游戏还是有那点真实性的,只不过不是谁都有吴笛那样的车技……

    对了,今天吴笛应该来学校报导了吧,也不知她会怎么过来?想当年胡志清就是自己从京城一路开车开到中都的,他在学校外一直停着一辆很低调的车,但是这车的改装费用,怕是就要比某些名车要贵了。

    “吴笛,是吴笛来了,没想到她居然坐高铁!”另外一个大三的男生很兴奋地说道。

    然后他发现,他话音刚落,已经有机灵的男生,直接走了上去,很殷切地当吴笛与夏薇薇的向导。

    而还有一些崇拜吴笛的女生,则拿着纸笔,围住吴笛要签名。

    吴笛微笑着,很耐心地为她们一一签名。

    一边的苏舜卿完全就看呆了,这个吴笛到底是什么人物啊,居然让中都大学的学长学姐们这样兴奋激动?

    胡志清看着被围着的吴笛,心道一声果然是她,那日夜晚,她那在风中飘逸的漆黑长发,与她那精灵般的美丽容颜,以及一个不屑的眼神,给胡志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从来没有发现,一个女孩也可以那样帅气。

    不过他倒是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围上去,而是走到了苏舜卿身旁,履行一个作为接待学长的职责。

    苏舜卿一边感谢学长,一边却好奇道:“那个吴笛很有名吗?学长学姐们居然还问她要签名?”

    胡志清看着苏舜卿青涩稚嫩的脸颊,不由笑道:“你既然都知道她叫‘吴笛’了,居然还不知道她是谁?有手机吗,你自己用手机上网搜一下她的名字就行了。”

    苏舜卿一边拿出手机,喃喃自语道:“难道真是一个大明星吗?为人倒是挺随和的,我跟她说了那么多的话,她都没有不耐烦……”

    很快,搜索结果便出来了,他点开了度娘百科,便看到上面写着:“吴笛,笔名天净沙、浣溪沙等,当代华夏著名女作家、插画师、原创音乐人,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著有……中考状元,第x届x省高考状元,毕业于外国语高中,即将于中都大学中文系就读……”

    看到吴笛那一连串光辉耀眼的人生经历,苏舜卿当场呆立在那儿,长大了自己的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九章 女生宿舍

    苏舜卿根本就没想到,一路上听自己胡吹乱侃的安静女孩,居然就是他所喜欢的《三国正史》与三国系列小说的作者,亏他一开始还在卖弄他对《三国正史》是多么了解,这再怎么了解,有吴笛这个作者了解么?

    以及,在看到吴笛那变态的高考成绩之后,他算是彻底被对方所折服了,作为一个同样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他当然知道,在那优异的成绩背后,蕴含着多么难以想象的努力……

    不,就算是再努力,也不可能考出这样的高分,应该是本身就天资不凡,然后再加上后天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取得这样成绩。

    望着人群中微笑着给众人签名的吴笛,苏舜卿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还好他的天性一向乐观,很快就从那种莫名的失落中恢复过来。

    胡志清见到苏舜卿这副样子,倒也觉得颇为有趣,他对这个带着憨气的学弟挺有好感,然后他主动询问了苏舜卿的名字,两人算是互相认识了。

    作为一个很善于交际的**,聊了几句之后,他已经可以较为亲近地喊他一声“小苏”了,胡志清这样问道:“小苏,你说你在高铁上和吴笛说了很多话,你觉得她人怎样?”

    苏舜卿想了想,很真诚地说道:“我一开始看到她挺漂亮,然后还在和旁边的女孩聊《三国》,正好我对三国比较了解,就拿这个话题去和她们聊,不过我真不知道三国的作者是谁,我以为能写出这样有底蕴的历史小说的人,一定是像云校长那样的国学大师。没想到……”

    胡志清忍不住苦笑着打断道;“小苏啊,你的话果然很多,说了半天也不说重点。”

    苏舜卿憨厚一笑,露出了米黄色的牙齿:“抱歉抱歉,其实我在高中时经常一个人玩,没事喜欢对着那些小鸟小花大树啊什么的说话。没想到说着说着就成话痨了。我一兴奋也非常喜欢说话。我说重点啊,就是可能因为我说错了三国的作者,让她有些不爽,所以一开始她的态度显得很冷淡,不过后来听我说我家乡的故事,她的眉头就舒展开来了,确实是很喜欢听我说。然后我就一直不停地说着,就像现在这样,她就安静地听着。也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样子,我说到关键处,她还很配合地说‘接下来呢’,然后我就又有动力……”

    胡志清有些汗颜地看着滔滔不绝的苏舜卿,他说了半天,意思不就是,吴笛这样的名人,很优雅娴静、随和、平易近人嘛。他居然能扯这么多,在发现苏舜卿有越扯越远的趋势后。他只能在一旁心不在焉“嗯嗯啊啊”的附和着,心说吴笛这女孩定力还真强,居然能听这傻小子扯淡扯那么久。

    他一点也不觉得苏舜卿那长篇大论中有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信息,简直就是一堆废话,他倒也不讨厌这个憨厚的小伙子,这个小学弟还是很可爱的。

    不过苏舜卿眼中的吴笛。倒是与胡志清印象中的吴笛有些不一样,在胡志清看来,吴笛应该是那种特别骄傲的女孩,那种骄傲是刻在她的骨子里的,她那头飘逸的长发。与精灵般的美貌,以及一个不屑的眼神,让胡志清觉得特别有韵味。

    胡志清觉得自己这种爱车胜过于爱女人的奇葩,在面对吴笛时,都有些小心动。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与夏薇薇已经来到了中都大学的校门口,这中都大学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华夏古代四大学院之一的水镜山学院,因此它的外观也颇具古风,至少校门就是这样的。

    当然,在走进校门之后,就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中都大学不愧是世界上最顶尖的大学之一,首先在占地面积上,它就非常广阔,学生从宿舍去教学楼上课时,都需要骑个自行车、电动车什么的。

    中都大学中的教学区,就有保留完好的古建筑,这完全可以让学生们体验古人是如何学习的。

    从师资力量上来说,中都大学当然十分雄厚,几乎没有任何一门学科是短板,只要学生们肯学,当然就能从中都大学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

    吴笛与夏薇薇首先便去指定的地点拿自己的校园一卡通,然后便会有专门的学长学姐带领她们去宿舍安置行李。

    吴笛又经历了一次围观加签名,她虽然脸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但心里却依然生出一丝厌烦,问吴笛要签名的,其实大都是吴笛的乐迷,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笛确实算个歌星,只不过却与娱乐圈没什么交集, 她的歌基本上都没有什么mv,就算是有,也是配合小说发布的。

    而她也从来不接广告不跑通告不开演唱会,甚至连电视剧电影都懒得去演,要知道,她的演技可是很棒的,因为从一开始,她就在扮演一个完美女孩。

    让吴笛与夏薇薇两人都比较残念的是,两人并不在一间宿舍,还好是在隔壁,可以互相串门。

    这确确实实是吴笛第一次住超过两人的女生宿舍,她听说一般女生宿舍勾心斗角比较严重,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让某些女孩记恨好久,这让她心里有些莫名的恐惧,她虽然武力超群,但还真没有点什么宅斗的技能,而且她对女孩也比较尊重,肯定不会一言不合就开打……

    不过想想大家都是考上名校的学生,素质应该都比较高吧。

    当然,在中都大学、华夏大学这样的超级名校中,不乏有走特殊关系进来的学生,比如什么章冬雪、万芳媛,她们都还算好的了,有自主招生这样光明正大的借口,本身的名气也可以支撑她们进入超级名校,但是还有一些完全就是混进来的。

    吴笛只希望自己宿舍不要出现某些奇葩的女孩,那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相处,不过在另一方面,这倒也可以增加她的阅历,给她的写作带来素材,像她的散文集《随想录》便大都是取材于她自己生活的文章,很写实,也很受人欢迎。

    有读者表示,《自由》最大的亮点,便是吴笛的《随想录》。(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章 水伊人

    吴笛打量了一下这间四人间的宿舍,从整体上来看,设施还是不错的,虽然远远比不上她在学园都市与安吉拉所住的宿舍,但是后者那其实已经不算宿舍了,而是豪华双人间的公寓。

    在她的男性记忆中,她以前上的那个二流大学的宿舍,连个空调都没有,夏天都是小电风扇吹一整夜,而且一到晚上,各种蟑螂就出来活动了,甚至还有可能爬到蚊帐里。

    以前作为男生时她肯定大大咧咧的不在乎,男生嘛,邋遢一些也无所谓,不过现在她以一个纯粹女孩的角度来看,她表示绝对不能忍受那样的环境……

    至于床铺,倒是很富有大学的特色,都是上铺睡人,而下面则是一张课桌,给学生在宿舍中学习。

    吴笛第一个来到宿舍,在将自己的行李安置好,床铺铺好之后,便很自觉地打扫起整个宿舍来,她的家务专精,自然完全点满了。

    很快,吴笛的第一个室友终于进来了。

    这个女孩身材娇小,系着简单的马尾,面容清秀,五六分的姿色,只能说让人看了比较顺眼,很善良的样子,她给人的感觉比较拘谨,就像一株含羞草。

    她好像也不认识吴笛,看到坐在床铺下面的课桌前安静看书的吴笛时,显然被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震撼了一下,却不好意思上前和吴笛打招呼。

    陪同女孩一起来妈妈倒是非常健谈,她主动和吴笛打招呼,直夸吴笛真漂亮,然后又说道:“这个宿舍好干净,是你打扫的吗?”

    这位妈妈的普通话虽然不怎么标准,但吴笛却感受到了她的真诚和热情。吴笛坦然点了点头,承认了这件事,又引起她的一阵称赞,一边说着,还一边让自己的女儿多学一学吴笛……

    吴笛见状,心说不好。她对已经被妖魔化了的女生宿舍比较恐惧,这下成了对方妈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会不会让这个女孩怀恨在心,继而各种暗中使坏下绊子?

    结果发现这女孩很听话地点头,脸上神情也没太多的改变之后,吴笛才微微放下心来,觉得自己太疑神疑鬼了。

    吴笛主动和对方打了招呼,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叫做水伊人,倒是挺好听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嘛,不过“水”姓倒是挺少见的,但确实有姓水的,比如吴笛那个世界央视的主持人水均益。

    吴笛感觉这位“水伊人”同学实在是太害羞了,她在和对方相处时,总觉得自己成了那位话痨苏舜卿,总是她在不断地找话题。而对方则依然很拘谨地回答着,还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回答错了。

    吴笛忍不住调侃了她一下。说“伊人同学你可真像一株含羞草,大胆一些嘛”。

    结果水伊人的脸颊瞬间浮起两团红晕,显得非常紧张的样子,然后就一个劲地道歉:“对、对、对不起,吴、吴、吴笛同学,我、我天生、这、这样……”

    水伊人一紧张就会双腮通红。说话口吃,这个样子的她,倒是显得特别可爱了,她也是第一次住女生宿舍,而且她还说自己有轻微的人群恐惧症。她能考上中都大学,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埋头苦学,她害怕和别人相处。

    水伊人的爸爸妈妈离开的时候,她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让吴笛莫名地怜惜,然后她那位健谈的妈妈,拜托吴笛照顾一下不是很自立的水伊人,吴笛当然不会拒绝。

    结果当吴笛想要和伊人同学说些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自己的手提电脑,轻车熟路地连接了wifi,这个世界基本已经都用无线网络了,因为它的速度与稳定性都非常棒,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在宿舍用wifi玩一些游戏卡得跟狗似的,还是有线网比较给力,以及通过无线路由器分享的有线网。

    然后水伊人戴上了虚拟现实眼镜,吴笛便看到她已经打开了华夏最红的网络游戏《荣耀》,没有之一,一款由2d发展到3d,再发展到现在的虚拟现实程度的网游。

    2d的《荣耀》类似dnf“毒奶粉”,是横版格斗游戏,曾经火爆一时,甚至因为玩的人太多,而经常掉线……待到3d时,《荣耀》更加火爆了,甚至还有了《荣耀》电子竞技的比赛,其中一位“叶神”曾以战斗法师横扫天下,而后又以“散人”配合自制武器千机伞逆天,再次横扫天下,无人能敌,他是当之无愧的全职高手。

    现在《荣耀》已经进入了第三个时代,占据了华夏网游第一大市场,不过它的运营商非常神秘,不属于明面上的任何政阀、财阀,仿佛凭空蹦出来似的。

    《荣耀》中有传统网游的模式,但最受欢迎的玩法,自然就是某个推塔游戏模式,类似《英雄联盟》、《dota》那种,它同样是最富有影响力的电子竞技比赛的项目,中都大学都有专门的《荣耀》电子竞技社团,高校之间甚至还有《荣耀》电子竞技的对抗赛。

    某些《荣耀》的玩家,就喜欢互相比较自己排位赛的段位,什么你是青铜小学生啦,我是白金、钻石级的高手啦之类……

    吴笛看到水伊人戴上眼镜后,便像是找到家园的小猫咪一样露出了安详的神情后……得了,这又是个重度游戏宅。

    《荣耀》虽然好玩,却比不上更加开放的《学霸乐园》,前者里面终究是有职业划分的,而且每个职业打的位置也都比较明确。

    不过二者有些相似的地方在于,学霸在玩《学霸乐园》时天生领先于别人,而越会武术的人玩《荣耀》,就越厉害,它的出现,仿佛是鼓励人去练武一样……

    玩《荣耀》玩的好的人,不一定是武者,但武者却一定能够玩好《荣耀》,这几乎已经成了这个游戏的共识,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剑道社、弓道社、格斗社这么受欢迎。

    有好多玩《荣耀》上瘾的玩家,他们醉心于排位赛段位的提升,结果打着打着便发现——诶?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黑带武者啦,什么,国家体育总局还邀请我去参加奥运会?还轻松拿了金牌?这不是在做梦吧?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的另外两位室友倒是很巧地一起到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 室友们

    “太幸运了,没想到居然和我偶像住在一个宿舍!”名为曾巍然的胖女孩一脸开心地对吴笛说道。

    曾巍然的体型比较庞大,不过长得却白白胖胖的,挺可爱的一个胖妞,她的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仔细看看,吴笛觉得这女孩有些像她那个世界的明星“肥姐”沈殿霞。

    曾巍然进来的时候,就带着行李,背着吉他,一看就特别喜欢音乐,而她本身就是吴笛的乐迷,她一个劲地夸吴笛的创作实力实在是太强悍了……

    这个女孩倒是特别开朗大方,与那位水伊人同学正好相反。

    还有一个女孩,名字叫做俞筱,小麦色的肌肤,中等身高,面容姣好,一双桃花眼媚意流转,身上带着野性,一看就是很受男人欢迎的女孩。

    她在见到吴笛时,也微微一愣,然后很自然地向吴笛打招呼,给吴笛的感觉也不错,是个豪爽痛快的女孩。

    俞筱当然听说过吴笛的大名,也看吴笛所写的小说,听她演唱的歌曲,但是她在见到吴笛本人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激动的,她所喜欢的偶像,是华夏某个知名的男子偶像组合。

    曾巍然、俞筱与吴笛认识过以后,目光自然而然放在了水伊人身上,在看到她居然在玩《荣耀》之后,立马走了过去,进行围观。

    这个游戏,自己玩的时候能够身临其境,而别人想要观看的话,也能通过手提电脑上显示的画面来观看,这就完全与《英雄联盟》相似了。

    “你们也玩《荣耀》吗?”吴笛向她们问道。

    “当然,我玩了很久了,这游戏特别好玩。”曾巍然真诚地说道。

    “我也玩。主要是因为里面的角色非常美型。”俞筱一边说着,目光却盯着水伊人的屏幕,因为这是一次很关键很精彩的团战。

    水伊人玩得是ap中单位置,她的角色是元素法师,随着一个陨星幻灭大招出手,准确地进行火力覆盖。并灭杀了对方三名英雄之后,她的这一方一举赢下了这次团战,然后携着这股气势,直接推上高地,一波带走的节奏。对方见到无力回天,便直接投了,水晶一下子便粉碎了,然后水伊人的电脑屏幕上出现了“荣耀”两个酷炫的大字……

    水伊人拿下自己脸上的虚拟现实眼镜,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才发现自己的三个室友都在看着她,她缩了缩自己的脑袋,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仰着头望着三个女孩,弱弱地问道:“怎、怎、怎么了?”

    “认识一下吧,我叫曾巍然……你的《荣耀》技术很不错嘛,以后双排啊。”曾巍然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她的排位赛段位是白金i。勉强可以冲击钻石段位,这其实已经能算大神了。而水伊人的实力,则是白金vi,对女孩来说,能达到这个水准已经很不错了。

    俞筱也向水伊人打了个招呼,这个娇小害羞的女孩,总是可以引起别人的保护欲。她看起来就像个瓷娃娃一样。

    四个女孩很快就熟悉了,稍稍让吴笛有些郁闷的是,对方三人聊起《荣耀》来显得非常投机,连不怎么喜欢说话的水伊人,聊起《荣耀》来都变得十分兴奋。口吃属性都没了……那种拥有共同兴趣并互相分享的快乐,吴笛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她却从来没玩过这个网游。

    以后为了让自己与室友间的关系更亲近,看来要主动去玩一玩这个游戏了……吴笛淡淡地想着。

    “一起出去吃个饭怎样,我请客。”吴笛提议道,记得以前她作为男生时就这样做过,效果还不错。

    “一起吃饭当然可以,不过还是各付各的吧。”俞筱这样说道。

    结果曾巍然与水伊人都赞同俞筱的意见,女孩间总是把金钱问题分得很清楚,亲姐妹也要明算帐……

    吴笛算是又感受到了男女之间的差异,男生在对待金钱问题上向来比较大方粗犷,看似很容易因为互相请客而拉近关系,但是隐患也比较大,最后常常因为金钱问题而分道扬镳。

    而女孩中当然也有那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不过吴笛的这几位室友明显不是,她们的家境看起来都还不错,根本就不会缺这点钱。

    夏薇薇也加入到了这第一次的聚餐之中,曾巍然知道夏薇薇是“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当然也挺兴奋地与对方交流乐队的经验,因为她想要在有较多自由时间的大学中,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一顿饭吃得宾客尽欢,几人之间甚至已经开始用外号互相称呼了,俞筱的外号是“小鱼”,水伊人的外号是“小水”,吴笛则被称呼为“笛子”,而曾巍然则很不介意地让大家喊她“肥姐”,她说她都被这样喊惯了……

    几人还喝了一些酒,倒是让吴笛有些意外,她以为女孩间聚餐基本不会喝酒的。

    俞筱与曾巍然的酒量都不错,而其余三人就比较差了,尤其是吴笛,喝了一点之后她的脸颊就泛红了,面若桃花,倒是让几个女孩直夸可爱极了。

    与男生之间吃饭时会聊聊美女相同,女孩间当然也会讨论男人,俞筱似乎就对男女之事特别感兴趣,她直接向女孩们问道:“你们都有对象了吗?”

    水伊人与夏薇薇立马摇了摇头。

    曾巍然一脸无奈道:“就我这体型,哪会有什么对象啊,不过我也要感谢它,正好有助于我专心学习。”

    “肥姐如果减肥成功的话一定也会是个超级美女!”俞筱赶忙说道。

    曾巍然很随和地笑了笑,不是哪个人都有毅力去减肥的。

    “笛子你呢?”俞筱其实最好奇的是吴笛这位天才美少女作家有没有男友。

    吴笛喝得有些迷糊,反应也慢了一拍,直到俞筱追问时,她才淡淡道:“当然没有啦,这世上哪有能够配得上我的男人?”

    此言一出,其他几个女孩神色都有些微妙,不过想一想吴笛这几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超越了别人太多,她们倒也稍稍有些理解……

    俞筱有些怜悯地看了吴笛一眼,她原本还羡慕吴笛那无人能及的才华。

    不过,一个女人如果不找到一个好的归宿的话,未免太可怜了。

    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楚门的世界》

    第二天便有副班带领整个系的学生参观这个巨大的中都大学,这位来自大三的副班是位笑容甜美的细节。

    穿着一身纯白连衣裙,裸露着白皙美腿的吴笛,披着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在女生群体中是如此鹤立鸡群,以至于吸引了系里所有男生的关注,虽然中文系男生与女生的比例很不协调。

    这选择中文系的男生,大抵都是自恃有才的,或许在高中时代还会有个“才子”的称号,平日里喜欢在什么空间、人人上发表一些较为文艺的文章,只觉得以此便能吸引文学女青年……

    当然,这文学女青年如果长得太那啥的话,那就算了吧,在这些才子们的幻想中,真正的文学女青年不但要有文艺的气质,这容貌起码也得中上吧。

    不过现在嘛,吴笛这个女孩的出现,完全满足了他们对文学女青年向往,首先当然是吴笛那文学少女的气质,她只要安静地站在那儿,就像幽兰在空谷开放一般,那种被书本熏陶出来的书卷气,那种良好的教养,那种千金小姐般的淑女姿态,便已经让人赞叹了。

    所以,这些才子们敢于拍着胸脯说,他们喜欢的就是吴笛的内在美,至于她长得漂不漂亮,那是无所谓的……

    可实际上,必须承认的是,人都是视觉动物,美丽的外表永远可以给别人美好的第一印象,至于平凡的外表,那只能在长久的相处时间中发掘所谓的内在美了。

    在参观学校的各处建筑、设施时,有一些才子当场吟出一些诗作,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后再偷瞄吴笛的反应。这种如同开屏孔雀般的行为,让不少中文系的女孩捂嘴浅笑。

    不过这些才子确实都比较矜持,并没有直接到吴笛身旁和她搭讪。

    即使如此,吴笛也对这种每时每刻都受关注的感觉很难受、很厌烦,有些东西,还真是过犹不及。

    今日参观学校的。当然也不只是中文系,还有其他的大一新生,在遇到吴笛所在的中文系学生时,都纷纷驻足片刻,显然希望看到真实生活中的吴笛。

    只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学生的好奇心都降低了最好,减少对她的关注……吴笛淡淡地想着,她感觉自己在平时生活中就是个普通人,有什么好关注的?

    在中都大学的一座先进实验楼中。吴笛却意外地碰到了一个人。

    吴笛不认识对方,而对方却认识她,不过对方明显对她带有敌意。

    “没想到你真人比你的那些写真照还要清纯几分,也难怪有那么多的脑残粉呐。”万芳媛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吴笛面前,淡淡地说道。

    名为万芳媛的才女,容貌上自然无法与吴笛相比,但她身上的气质却极为独特。有另类的魅力,她的头发并不长。眼睛炯炯有神,嘴唇很薄,双手抱在胸口,下颚微微扬着。

    吴笛微微皱眉,对待女孩,她向来是十分温和的。她心平气和地说道:“请问你是?”

    “呵……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呐,果然网上的道歉全无诚意。”万芳媛自顾自地说着,“吴笛,你听好了,我讨厌你。一点都懂得尊重人的女孩,到底算什么女神?”

    吴笛一头雾水,然而在场的不少对网上的八卦很了解的学生,却知道万芳媛与吴笛之间的“恩怨”,再加上万芳媛的文坛经历也非常耀眼,如今还是华夏作协的成员,不少学生都看起了好戏,这可是才女间的对决呐!

    “那就请你告诉我,我到底哪里不尊重你了,我真的不认识你。”吴笛依然云淡风轻。

    万芳媛脸色很难看,她怎么说也是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了,因为喜欢在网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常会有她的文章在什么空间、人人上疯传,几乎只要对这些社区稍稍有些关注的学生,都应该知道她这位女公知……

    装,你就继续装吧!你不认识我,那你还用微博对我道歉?果然就是随意敷衍的吧!仗着脑残粉多,就这样有恃无恐么?

    “好吧,接下来我会让你认识我的,就让我来揭下你的那张面具吧。”万芳媛气冲冲地走了,她愈发厌恶吴笛了,简直与她想象中的一样,高傲自大、目中无人。

    有不少作家作品写得很好,但是人品堪忧,万芳媛已经将吴笛归类到了这种类型的作家中去了。

    吴笛莫名其妙地望着对方的背影,她认真地回想一下,发现这确实是她第一次和对方见面,真不知道对方哪来那么大的敌意。

    等等,刚刚听到对方提到了“脑残粉”这三个字,莫非是自己的粉丝惹了对方么?看来对方也应该是个有点名气的公众人物了……

    吴笛愈发感觉到了名声的烦恼,有时候铁杆死忠粉的维护偶像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很容易给她招黑,更不用说那种别有用心装脑残粉去恶心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讨厌吴笛的那种人了。

    有时候人们对吴笛的评价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粉吴笛的人就死命地粉,容不得对方说一点不好,黑吴笛的人当然就死命地黑,认为吴笛完全就是一无是处,他们不承认吴笛的任何成就,说吴笛背后有个超级团队,吴笛的名气全是这个超级团队打造出来的。

    整整一天,都在参观这个庞大的中都大学,晚上回来的时候,被自己的名声弄得很烦躁的吴笛,通过写文来发泄一下。

    她提笔写下了——《楚门的世界》。

    在吴笛以前那个世界,《楚门的世界》是一部黑色喜剧电影,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是怎样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造成闻名的电视明星,却完全被剥夺了自由、**乃至尊严,成为大众娱乐工业的牺牲品。影片反映了人类的希望和焦虑,同时也因触及到当今最敏感的社会问题而备受瞩目。

    吴笛想要借楚门这个平凡的小人物,来表达她对真正自由的向往。(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一篇博文

    《楚门的世界》大概的故事内容便是,30年前奥姆尼康电视制作公司收养了一名婴儿,他们刻意培养他使其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纪实性肥皂剧《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公司为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这一切却只有一人全然不知,他就是该剧的唯一主角——楚门。

    楚门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一座叫桃源岛的小城(实际上是一座巨大的摄影棚),他是这座小城里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纪人,楚门看上去似乎过着与常人完全相同的生活,但他却不知道生活中的每一秒钟都有上千部摄像机在对着他,每时每刻全世界都在注视着他,更不知道身边包括妻子和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楚门的世界》的演员……

    这部电影的结局自然便是,楚门从细节处发现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决定逃离这里,在离开这座小城后,却绝望地发现他面前的大海和天空竟然也是这个巨大摄影棚的一部分,这时策划这个节目的导演在天上巨大的控制室里向楚门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告诉楚门他如今已经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明星,他今天所取得的一切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如果他愿留在海景就可继续明星生活,楚门不为所动,毅然走向远方的自由之路。

    吴笛越思考这部电影,就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共鸣,她自己也觉得,她生活在一个“楚门的世界”之中,什么穿越啦、变身啦、另一个自己啦。都是别人给她编造好的故事,她所生活的这个“平行世界”也是完全虚构出来的。

    冥冥之中,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在操控着她的一切。

    不过,这样想的话,那她的一生,也太悲哀了。而且一旦这样思考,便会永无止境——若这样的思考,也是那位创造这个世界赋予她的,那她到底又算什么呢?

    真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哲学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楚门的世界》与《黑客帝国》以及“缸中之脑”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主人公的一生,都是被别人设定好的,都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之中,需要人们去寻找真正的现实。

    人生如戏。

    吴笛决定将这样的思考写成一部哲学书籍。《楚门的世界》不过是开胃小菜。

    她将这部经典电影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还配上了自己的插画。加入了自己的哲思,不得不说,在楚门走出小城那一刹那。明明充满希望,却又发现天空与大海都是巨大摄影棚的一部分时,那种让读者震撼人心的感觉,是可以想象的。

    这将会是一篇蕴含着许多哲理的中篇小说,值得读者们去细细品读,而在吴笛的UU小说,主人公的形象是那样鲜活有趣……

    其实这也是一篇“治愈系”文章,毕竟一开始楚门的生活虽然平凡,但是却很温馨甜蜜,吴笛将这段生活写得很富有生活气息,娓娓道来,可是,谁又能想到这只是被安排好的一个节目呢?

    吴笛准备直接将这部中篇小说发在博客之中,而很显然,这样一篇小说肯定会收录她的个人杂志《自由》之中。

    实际上她有段时间的经历与楚门也很像,那便是《自由》第一部发布时,附带的她的学习生活的场景,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摄像师拍了下来……

    而就在吴笛写《楚门的世界》时,她与万芳媛在参观实验楼时发生的冲突,却已经流传了出去,毕竟两人都是中都大学的“名人学生”。

    有好事者当场抓拍了两人对峙的图片,发了人人网的状态,还有的则发了微博,度娘吧也出现了这样的帖子。

    若此事仅仅与万芳媛有关的话,当然不可能流传得这么快,但是与吴笛一扯上关系,还是比较罕见的负面消息,那传播速度实在惊人!

    吴笛在进入中都大学后,在facejoking校花排行上一下子就被捧到了第一位,人气之高实在让人咋舌。

    而已经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华夏大学,被人称呼为奶茶妹妹的章冬雪,在人气上根本无法与吴笛抗衡,虽然她现在也是华夏大学公认的校花了。

    有嗅觉敏锐的娱乐新闻网站,已经开始拿这事做文章了,反正只要报导吴笛的消息,流量总会上升的。

    “难道吴笛与万芳媛之间真的有很深的矛盾么?她们两人的文章我都很喜欢啊……”网名为【最爱才女】的用户评论道。

    “看照片我感觉是万芳媛主动挑衅啊,吴笛的态度倒是很从容,到底发生了什么?”

    “求真相啊,莫非是两女争风吃醋?到底是哪个幸福的男人?2333……”

    ……

    大多数网民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看待这件事的,反正从照片上来看,两人又没动手什么的,如果真动手的话,才是超级大新闻。

    而吴笛的粉丝见状,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当初万芳媛指名道姓地骂吴笛与吴笛脑残粉的事迹,又经过某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煽动,这些狂热的粉丝,自然坐不住了。

    有自称分析帝的直接根据照片脑补出了真相,当然是万芳媛主动上门找茬,而吴笛则克制了自己……

    当事人之一的万芳媛,在看到自己与吴笛的照片这么快就疯传网络时,这心里还觉得挺惊讶。当然,还有一种莫名的虚荣萦绕在心头,她还是第一次这么红……她现在总算有些明白,那些人气低的歌手演员之类喜欢与超级明星发生绯闻、丑闻了,这简直是搏出位的最快方式。

    明白归明白,心高气傲的万芳媛却很不舒服,她一点也不想靠着吴笛出名,上次《新周刊》将两人故意放在一起比较,就是让万芳媛借吴笛的名气炒作,也让她非常不爽,哪怕她现在还是《新周刊》的特约记者。

    万芳媛直接在自己那人气越来越高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我讨厌吴笛》,她的文章本来就是直来直去的风格,直指本质,不饶弯子,就因为这样,被人认为是当代文坛最说真话的女作家,她以前就曾在记者采访中表示华夏的男人越来越女性化,越来越软弱。

    她不少地图炮的行为,有人褒赞也有人批评,不过她依然我行我素,要知道,她可是公开表明最当代文坛她最喜欢的男作家便是姚琼,她甚至还被人称作“女姚琼”。(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如何回应?

    “我讨厌吴笛。就是吴笛这个人,而不是她所写的文章,我这人也很有自知之明,虽然从小就开始写文,也曾被媒体称为‘天才少女’,一度处于飘飘然之中。

    但是,在文章尤其是小说创作这一方面,我确实比不上吴笛,综合写作能力远逊于对方,《新周刊》将我和吴笛放在一起比较,让我自己看了都浑身不自在。

    所以,吴笛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天才。我每次读吴笛的文章时,都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怎样处理这个情节,怎样刻画这个人物……但是,我遗憾地发现,再怎么思考,我都无法超越她。

    必须承认,吴笛的写作能力没有任何可以黑的地方,她已经与我这个年龄的作者,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了。

    不过,她的个人品德,让我很讨厌,我先客观地叙述下今天与吴笛偶然在陈克实验楼相遇的经过。

    ……

    你们看吧,上次吴笛在她微博上道歉的消息应该还在,可转眼间,她却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我觉得这完全就是对我的侮辱,她的潜台词应该就是——你这种小人物,也配让我知道?

    最让我气愤的,就是她装出来的那副样子,简直就是恶心,做作到了骨子里……

    ……

    最后,我还要大声说一句,吴笛的那些脑残粉,都睁大眼睛看看,这就是真实的吴笛,少些意淫吧!才华不能代表品德!”

    《我讨厌吴笛》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直抒胸臆,将万芳媛对吴笛的讨厌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顺带还痛骂吴笛脑残粉。直刺某些因为崇拜偶像而失去理智的现象,并且她还很大气地表示,她不需要任何脑残粉。

    万芳媛这篇文章一经上传,便遭到了许多网民的围观,甚至有不少文坛中人,也关注到了她这次与吴笛间的矛盾冲突。这难道又是一次笔战?

    中都大学才女与才女之间的直接对话?

    这万芳媛已经出招,也不知道吴笛该如何应对?

    对网络上的动向一直比较了解的梁凉,自然也关注到了这件事,他现在也算是比较知名的青年作家了,《青春祭》对他十分看重,因为他已经渐渐成长为极具号召力的作家了,他的第二部连载小说《流浪的心》再次巩固了他在青春小说中的地位。

    梁凉的小说,其实故事性并不强,但是却特别诙谐幽默。能够让人会心一笑,但是笑过之后,却也会陷入思索,因为这幽默中,隐藏着他对社会很无情地嘲讽。

    梁凉对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说法嗤之以鼻,为什么艺术不能就是生活?他坚持写最质朴直白的故事,他是用写杂文的方式来写小说的。

    梁凉的高考只是走了个过场。他有幸被京城的某所名牌大学破格录取,虽然比不上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但以他的成绩,能上这个大学简直就是奇迹,他很感谢写作,能让他有了这样深造的机会。

    万芳媛这么有个性的才女作家,梁凉知道她比吴笛还要早,毕竟他从小就有个作家梦。不过,不过在知道万芳媛文二代的背景后,完全出身草根的梁凉就对其没那么有感觉了,哪怕对方的直性子,也挺让他欣赏。

    看完这篇直抒胸臆的《我讨厌吴笛》。梁凉不得不感慨,这篇文章可谓字字诛心呐,不得不承认,万芳媛小说写得不怎样,可这笔战能力非常强大,不愧是喜欢评点时政的女公知。梁凉觉得自己与万芳媛在战斗方面,还真是一个路数,横冲直撞,气势非常足!

    万芳媛写了这么多文章,已经营造出了一种她就是个说真话的人的感觉,再加上她那非常直截了当的文风,一般人看了这篇《我讨厌吴笛》还真会觉得吴笛就是个目中无人,特别能装的做作女孩。

    可是梁凉不会,他怎么说也是吴笛的高中同学,私下里也保持着朋友般的联系,上次吴笛的新书发布会,他也有幸受到邀请,他对吴笛的性格可以说非常了解。

    而因为他与吴笛交好,他在文坛上也混得如鱼得水,完全就不像一个出身草根的作家,一般来说,草根要想当作家,除非确实实力强劲、才华横溢,否则也只能走网络写手的路子,等什么时候成了真正的大神,那自然而然半只脚踏进文坛了,这个世界的华夏网络写手,还是比较幸运的,毕竟没有盗版,他们的平均收入要比苦逼的中国网络写手高二十倍。

    正因为他对吴笛的性格非常了解,他就知道吴笛与其说是高贵冷艳得目中无人,倒不如说在某些事情上太过迟钝,有些呆,也许是因为她过于专注其他事情,而忽略了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

    很显然,如果万芳媛这篇文章没有任何虚假之处的话,那吴笛问万芳媛是谁,也确实是因为她不认识万芳媛,她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之前她与万芳媛之间的“恩怨”。当然,也很有可能吴笛压根没将万芳媛放在心上,转眼就忘了……

    吴笛不怎么玩微博,梁凉很清楚这事,她那个已经快接近一亿粉丝的最高关注的微博,其实一直是别人在帮她打理……

    当然,这一切都是梁凉根据吴笛的性格猜测的而已,他其实也想看看,吴笛到底怎么回应这件颇为棘手的事情,他会说他很期待吴笛也用文章来回应对方吗?

    不过以吴笛的性格,肯定不会反骂回去,他就没有看过吴笛失态的样子,在他的心目中,吴笛永远是最淡定的,仿佛没有任何事物能让这个女孩动容,他永远记得这个女孩那个中午,在黑板上挥洒自如的画面。

    只不过,美好的高中生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在万芳媛《我讨厌吴笛》这篇博文风靡网络,所有人都在等待回应的时候,吴笛的博客上则出现了一篇小说《楚门的世界》,还有她自己绘制的插画……

    这让不少人精神一震,难道这又是一篇媲美《变色龙》的讽刺小说么?不愧是吴笛啊,这笔战居然能够完全通过小说来进行……

    --------

    还有一章在下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五章 真实与虚假

    其实吴笛的《楚门的世界》紧随《我讨厌吴笛》这篇博文之后出现,完全就是个巧合,她在上传这篇文章时,才偶然发现万芳媛的这篇博文居然已经风靡网络了。

    一般来说,对这种明显说她不好的文章,吴笛是懒得看的,不过这一次,她却鬼使神差地点开看了一下。

    一口气读完之后,她倒也没觉得任何不适,这万芳媛的文章大开大合,极为直接率真,并不让吴笛讨厌。

    吴笛终于去了解了一下这个直率的女孩,发现自己居然真的与对方有一段因为脑残粉而引发的恩怨之后,不由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误会确实弄得越来越大了。

    她想了想,还是直接给万芳媛发了封私信,将这事的前因后果解释了一下,信不信由她。

    不过吴笛也终究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对方还是个女孩,她不喜欢对这种事斤斤计较,在写完《楚门的世界》之后,她已经在写《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了。

    不少读者误以为吴笛的这篇《楚门的世界》是对万芳媛的回应,便导致这篇文章刚刚出现在网络上,就让不少想要看好戏的读者第一时间去阅读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万芳媛的《我讨厌吴笛》反而为吴笛的作品打了广告。

    万芳媛在看到自己的一篇直接宣称讨厌吴笛的博文,居然越传越广之后,心中未免有些洋洋自得,她这才有些明白,为何记者们都喜欢写报导吴笛的文章了,无论是粉吴笛还是黑吴笛,都总会有人买账。

    而万芳媛在发现自己竟然多了好多支持者之后。也不由窃喜,没想到她居然有这么多隐藏的粉丝么?在这样的时刻,他们纷纷跳了出来,为自己摇旗呐喊……

    但是,在吴笛的《楚门的世界》出现之后,饶是万芳媛做好了吴笛反击的准备。她却没想到吴笛的反击竟然来得这么快,有被《变色龙》钉死在耻辱柱上的杨晓明在前,她当然心中惴惴,谁都知道,吴笛写起讽刺小说来,实在厉害,之前她可是还以一部《钱与情》勇夺周迅人文学奖。

    不,我和杨晓明完全不一样,我讨厌吴笛完全是有理有据的。李菊福啊……万芳媛不断地安慰自己。

    万芳媛在第一时间就阅读了这篇小说,她希望找到小说的漏洞,以此来还击。

    因此,她在阅读这篇文章时,显得十分认真投入。

    《楚门的世界》是非常适合吴笛发挥她写文特色的小说,她那华丽精致的文风让人在读这篇略显荒诞的幻想小说时,就像是真正在看电影一样。而小说前一部分的各种伏笔,到结尾部分完全爆发。真相大白时,绝对是震撼人心的!

    万芳媛正在看小说的开篇部分。直接记叙了主人公楚门那平淡温馨的生活,而楚门那种身上天生的幽默感,让人们在看小说时,时常可以会心一笑……

    “噗……太搞笑了!”本来正襟危坐如临大敌的万芳媛,正拿着平板电脑严肃地看着,但是现在。她却自然而然地躺在了床上,然后看着看着,就开心地笑了起来,在床上左滚来右滚去。

    万芳媛忽然觉得不对,自己怎么可以这样掉以轻心?

    她立马又恢复了严肃的表情。然后忍不住猜测,难道这幽默后面隐藏着无情的讽刺?

    她揣摩了几遍,发现有屁个讽刺,她觉得这篇小说中搞笑手法和《灌篮高手》中一样,带着恶搞的兴致,但的的确确非常搞笑,让人可以捧腹大笑……

    吴笛的这篇小说,不仅背景搬到了华夏,情节已经完安全跟电影不一样了,只有一个创意核心、哲学思维是一样的——人生如戏。

    万芳媛这才隐隐发现,可能吴笛的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针对她的。

    这个时候,她已经纯粹被小说本身吸引了,她很喜欢楚门这个小说的主人公,虽然平凡,却淳朴、幽默,有着小人物的闪光点。

    “这种人物刻画的水准,实在是太厉害了。”万芳媛对吴笛这个人讨厌归讨厌,但每一次看吴笛所写的文章,都忍不住感慨。

    在看到小说中期的时候,身为一个读者,她已经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小说中除了楚门这个角色之外,其行为举止,都让她感觉非常别扭……

    为什么会这样呢?万芳媛思考了片刻,就觉得原因应该是,吴笛对小说人物的刻画都有一种有血有肉的真实感,而这篇小说中,除了楚门之外的角色,时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行为,那实在太破坏那种真实感了,就像是在表演一样。

    这绝对是这篇小说最大的瑕疵!万芳媛忍不住下了个结论,她已经将这篇小说,当成了一篇类似心灵鸡汤式的治愈小说,很符合吴笛的一贯风格,算是一种另类的甜文。

    然而当她看到揭开真相的一张插画时,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本来躺着的她,则猛然坐了起来,捧着平板电脑的双手微微颤抖……

    这张插画,所画的便是一个配角演员,走出那个巨大的摄影棚的画面,带着这一日表演后的疲惫,这就已经能够完全解释一切了。

    “竟然是这样……竟然是这样!”万芳媛像是一个傻子一样,在喃喃自语着。

    然后,她立马往前翻看这篇小说,便发现之前她觉得是不合理之处、最大的瑕疵之类的地方,全是伏笔而已。

    楚门的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虚假的世界,亲情、爱情、友情等等,都是表演出来的……除了那个年轻的姑娘施维亚,多年前一位既是《楚门的世界》的忠实观众又是该节目群众演员的年轻姑娘,她十分同情楚门,楚门对她一见钟情。她给了楚门一些善意的暗示,自己却被强行带离片场。

    本来万芳媛还觉得吴笛写这个情节时非常突兀,哪有描写了一个初恋情人,就立马消失的?都以为是文学少女滚开么……滚开是一名网络作家,以杀妹证道、神展开、时间杀与女主路人化而闻名于世。

    此时,发现了小说真相后的万芳媛,却升起了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所生活的世界,是真实的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 报复社会的又一力作

    看完结尾后,万芳媛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一直是个非常高傲自负的才女,从小就生活在鲜花与掌声之中,可这时她却不得不承认,这部中篇小说实在是太精彩了!

    尤其是结尾的**部分!

    她原本以为,小说的开篇部分是最好看的,吴笛的文笔总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将一些明明很平常的情节写得趣味横生,或许这就是一名才华横溢作家的灵气。

    这样的灵气,对有志于达到更高境界的作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作家的灵气会越来越少,匠气会越来越多,这也是某些“一书封神”的作家,之后渐渐流于凡俗的原因,或许他的作品依然很受欢迎,可却已经没有当初的味道了。

    而这篇小说的中间部分,因为一些非常别扭突兀的细节,万芳媛还以为是瑕疵,可她却没想到这是整篇小说最重要的伏笔,看到最后结尾部分揭露真相,再回过头去阅读中间部分时,才会发现吴笛的构思是多么巧妙,多么缜密!

    结尾的部分也是一波三折,主人公楚门先是通过回忆施维亚的事情,然后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渐渐地楚门发现他工作的公司每一个人都在他出现后才开始真正的工作,他家附近的路上每天都有相同的人和车在反复来往,更让他不敢相信的是,自称是医生并每天都去医院工作的妻子竟不是医生。楚门开始怀疑他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包括他妻子、朋友、父亲等所有的人都在骗他,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油然而生。

    看到这里的时候,万芳媛作为欣赏主人公的读者,事实上,楚门的个性也确实能够让读者们欣赏。他淳朴而善良,还很具有幽默感,这种平凡中带着闪光点的小人物,挺让读者有代入感。

    因此,万芳媛当然希望楚门可以逃离这个虚假的世界,痛定思痛的楚门也确实决定不惜一切代价逃出海景这个令他噤若寒蝉的小城。去寻找属于自己真正的生活和真正爱他的人。然而,楚门却低估了集这个肥皂剧的制作人、导演和监制大权于一身的人的力量。他几乎将一切都设计得近乎完美,近30年里牢牢地把楚门控制在海景的超现实世界之中。

    若是较真的读者,肯定要大骂这个情节太不符合常理了,但实际上《楚门的世界》就是个充满了隐喻与哲思的超现实主义小说,只需要逻辑上的说得过去就行了,在现实中,哪有人真的可以构造出这样巨大的摄影棚?

    看到几次都没逃脱成功的主人公,万芳媛就觉得这文实在太“治愈”了。不过一想到这就是吴笛的风格,她也释然了。

    好不容易主人公逃出了小城,让万芳媛忍不住要为楚门欢呼时,之后的一张插画瞬间再将她打入谷底——楚门绝望地发现他面前的大海和天空竟然也是这个巨大摄影棚的一部分……

    她在看到这个情节时,差点气得将平板电脑摔掉!

    不过结局自然是开放式的,却也让人看了莫名的热血沸腾——楚门知道了一切真相,也知道了他已经凭借这个节目成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明星,他所取得的一切几乎都超越了凡人。但前提是他必须一直待在这个虚假的世界中,楚门理所当然地拒绝了。然后毅然走向远方的自由之路,无论外面的世界有多残酷。

    万芳媛看完这篇充满了哲思的小说之后,就陷入了思考,很显然,吴笛的这篇《楚门的世界》是非常值得深思的小说。

    它看起来非常荒诞,世界观的设定也充满了硬伤。但是它却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

    “不对……我明明是想挑这部小说的漏洞来反击她,怎么完全看入迷了啊!”万芳媛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的举动真是莫名其妙,不过她已经可以确定了,这根本就不是针对她的小说。大概是吴笛脑洞大开后的产物。

    不过这种别人难以企及的想象力与哲学思维,再通过她那超强的文字掌控力表达出来,对读者来说可真是一种享受。

    当然,吴笛那种“致郁”的风格实在太强烈了——看个开头还以为是普普通通的一篇生活流小说,结果之后竟然神展开到那种程度,楚门的遭遇简直虐心到了极致……难道不是么?明明活得好好的,结果突然发现一切都是假的!

    就在万芳媛忍不住还想再仔细阅读一遍,找一找有没有更深的伏笔时,她看到了吴笛的私信。

    看完之后,她本来严肃的神情柔和了下来,她算是接受了吴笛的解释,虽然她心中依然很讨厌吴笛这个人。

    所以,万芳媛也懒得去澄清什么了,让那些人随意误会去吧,她这个时候,也发现了,自己多了那么多“支持者”,其本质都是专门和吴笛作对的喷子而已,一想到“吴笛黑”的数量居然比她自己的粉丝都要多,她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搞了半天她其实也就是“吴笛黑”们所利用的工具么?

    其实这些孜孜不倦去黑吴笛的人,也是真爱吧?

    万芳媛默默在心里吐槽一句,爱与恨不是对立的,冷漠才是,真正讨厌一个偶像,应该就是不关注、不讨论、不粉不黑,直接将其当作路人。

    在万芳媛阅读完这部中篇小说时,其他读者也看完了这篇小说,原本他们还以为这部《楚门》的世界是吴笛用来回应万芳媛的一篇讽刺小说,但是看完之后整个人都被致郁得提不起劲的读者们才发现,这尼玛又是吴笛报复社会报复读者的一篇小说啊!

    虽然它的结局散发着浓浓的正能量——抛弃虚假的世界,抛弃明星的光环,勇往直前地去寻找外面的自由……多么激励人心、热血沸腾!

    好吧,这样算起来,其实《秒速五厘米》也是正能量呢……

    可是再仔细一想,读者们还是觉得楚门实在太悲哀了,而整篇小说也太虐了,吴笛你干嘛将之前楚门没发现异常的生活,写得那样甜蜜温馨幽默搞笑?(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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