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帅爆了的漂移
只要是看过《头文字d》的动画或电影的人应该都知道,主人公藤原拓海虽然在与别人的赛车比赛中几乎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在感情上,他却比较悲惨,他喜欢的女孩是被干爹包养的援交女……虽然后来女孩改邪归正了,但两人最终并没有走到一起。
除了拓海以外,他身边的几个朋友,也在感情上颇为不顺,最终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赛车手不需要女人。
只能说《头文字d》不愧是青年漫,牛头人横行,仿佛男主在感情上的失意,才能增加漫画的深度,才能促进他变得更强大。
可实际上,那些无关紧要的虐主感情戏,阻止了吸引更多的读者,明明《头文字d》可以是更加热血更加大众的作品。
这就好比一部出色的网络小说中,却出现男主被ntr的情节,哪怕它再好看,却也会将不少读者拒之门外,如果没有这种情节的话,它一定可以更受欢迎,有一些网络写手,就因为被打上爱写ntr的标签,而使得不少读者看到他的笔名,就不敢看他的书了。
因此,吴笛准备将《头文字d》改编成类似《灌篮高手》那样的更加热血,更加大众化的作品,而感情戏将会比较暧昧朦胧,到小说结束,也不会点破这一点,为了吸引腐女这个群体,她当然更加会写更加热血的兄弟之情……
吴笛将这部作品定位于商业作品,如何盈利早在她的计算之中,这部小说,其实在写之前,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目标当然就是华夏的各大汽车商。若他们的商品出现在吴笛的小说中,对他们而言可是一个巨大的广告效应。
这就好比电影中的植入广告一样,吴笛写这部有关赛车的商业小说,植入再多的汽车品牌都可以,毕竟要将这样的赛车小说写得真实,对车子的品牌、性能都要有深刻的研究才行,越是写得详实,就越能够给读者一种不明觉厉的专业感。
“继续啊?下面怎么样了?”吴迪兴致勃勃地问道,对方正说到,秋名山的86无意间战胜了red_suns车队的一位天才车手。那是车队队长的弟弟,但这位车手表示不服,想要报仇,认为自己绝不可能输给开着ae86的主角……结果显然就是他被再次打脸。
不得不说,这种经典的“扮猪吃虎”桥段。不论是在小说中,还是在漫画中。都是大大的爽点。而吴迪这厮又特别喜欢扮猪吃虎,所以这代入感就来了。
吴笛横了他一眼,喝了一口水,才不爽道:“不说了,说得我口干舌燥,你听得倒是悠闲。等我回去写出来,你再看吧。”
“喂!可也不用停在这个关键的地方吧,你的那些读者说你就是个坑,果然没错!”吴迪现在颇为抓狂。就好比网络小说看到精彩部分,发现章节断在了一个关键的地方……
吴笛正想反驳,只见旁边有一辆跑车飞驰而过,那发动机的声音十分响亮,车身上也喷着花里胡哨的图案,让她很不爽的是,这个大约二十岁左右板寸头青年,向正在开车的吴迪竖了个中指,显然是在挑衅吴迪。
“啧,这一带的飞车党可真是多。”吴迪淡淡地说道,一点也不将这种事放在心上,别看他才十九岁,可却已经非常老成了。
“换我来开,太嚣张了,我要给他一个教训!”吴笛对吴迪说道。
“能不能行啊?你刚刚还喝了酒。”吴迪怀疑道。
“早就醒了,我其实没喝多少酒,但是却沾酒就倒……”这就是吴笛的特殊体质。
其实她还想说,酒后飚车其实状态更佳!
既然妹妹这样说了,吴迪也不磨蹭,将车停下后就和妹妹换了座位,然后系好安全带,脸上的神色倒是挺兴奋的,他同样喜欢那种极速的感觉!
吴笛很快就熟悉了这辆跑车的操作,然后直接提起了速度!
这终究没有她自己改装的车称手……吴笛淡淡地想着,然后车内劲爆的音乐响了起来,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一边的吴迪,看着妹妹那行云流水的动作,眼神闪闪发亮,今天的妹妹,穿着简单的t恤和热裤,那双白皙的美腿与手配合着她的动作,显得更加迷人。
世上有多少美少女可以像吴笛这样飚车?那种强烈的反差萌,让吴迪心中十分自豪——他的妹妹,是最完美的妹妹!
此时夜已经渐渐深了,天气微凉,清风沉醉,在丘明山那曲折多弯的山道上,一阵发动机因为强烈运转而产生的如同撕心裂肺的一般声音打破了寂静的山道,刺眼的车灯照亮了那堪堪能容两辆跑车齐头并进的山道,这是最后一个弯道,呈之字型,出了弯道,就是另一片坦途。
一辆全身花里胡哨的改装跑车首先出现在了入弯口,原本极度飞快的速度骤然一降,速度降得恰好,时机把握真是精准至极,足见控制这辆跑车的人驾驶水平之高,再加上这辆已经改装过的性能极好的超级跑车,似乎已经宣告了他的胜利。
因为这是约定俗成的丘明山山道的终点最后一个弯道。他的嘴角微微勾出一个弧度,极淡极淡,然而在下一刻,他的嘴唇微微分开,脸上出现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就在此时,准确的说,应该在那一瞬间之前,他的跑车的后方响起了轮胎与地面强烈摩擦的声音,是一辆华夏龙尊16.4,银灰色的车身,如同尘土一般的颜色,完美的车型,全球仅仅只发售400辆的号称公路上最快最昂贵的超级跑车华夏龙尊16.4在这一刻诠释了什么叫做低调的华丽。
而驾驶着车的女孩竟然在这个弯道没有减速,反而紧紧踩住油门,随即刹车,方向盘瞬间打到最死,纤长完美的手指如同幻影,在极短的时间内,两次变转方向,飞车在速度极具飙升的情况下抓地力消失的瞬间,产生了令刚刚那位挑衅吴迪的青年吃惊至极的连续漂移!
这是一次完美的漂移!
之字型的弯道上忽然闪过一道银灰色的闪电,伴随着极其刺耳的擦地声,华夏16.4从他的身旁擦过,他与吴笛相隔仅仅两层车门加一个空空的车位,他的余光瞥见了让他深深震撼的身影,长发飘飞的女孩转过头,嘴角微翘,给了他一个不屑的眼神,然后扬长而去!
帅爆了啊!
等等……为什么觉得这个女孩好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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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原来是她
这个女孩的漂移技术实在是太厉害了!
开着改装跑车的青年名为胡志清,是中都大学的学生,马上大三了,他的来头也不小,虽然不是政阀子弟,但他的父亲却是高官,他本人还在上大学,便已经加入了华夏著名超跑俱乐部之一的中都跑车俱乐部,凭借着他的身份与他的改车技术,他在整个跑车俱乐部都赫赫有名。
胡志清平时在大学里比较低调,和一般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他穿着一般价格的衣服,理着板寸头,容貌也只是中上之姿,他的同学甚至都不知道他有这么大的来头,不过酷爱跑车的他,一坐到车上,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
追求速度,便是他最大的爱好。在山道上看到一辆华夏龙尊16.4,他完全就是见猎心喜,一般来这丘明山的,其实很多都是竞速爱好者,于是他直接挑衅了对方一下,便希望对方能和他比一场。
在他以为对方不会与他竞速之后,他还有些觉得空虚,不能和那样的限量版超级豪车竞速,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然而就在他这个念头产生时,便发现对方已经追上来了,他顿时便觉得热血上涌,然后猛踩油门,两辆车便在这丘明山山道上开始了一场赛车。
最终,他输了,而且输得心服口服!
难得他在输掉之后,都感觉酣畅淋漓……
那种非人的技术,到底怎么练出来的?还有,那样的豪车居然也能玩出那么漂亮的漂移,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最关键的是,开车的居然还是个漂亮如精灵一般的女孩!
……
桃花源会所,在中都跑车俱乐部的一次主题派对上。胡志清就对不少车友讲述了他在丘明山的这次经历,对方最后超车那一刹那,黑发随风飘舞、眼神那样高傲不屑的女孩,可谓让他记忆深刻。
“胡少,我怎么觉得你在吹牛皮啊,且不说华夏龙尊16.4这样的豪车很难见到。单说一个美女玩车玩得那么好,就实在让人无法相信,你莫不是晚上做梦在跟别人赛车吧?”车友江锦首先表示不信。
这位江锦也是高官之子,他家与胡志清家算是世交,他是京城跑车俱乐部的成员,本人也在华夏大学就读,不过在中都跑车俱乐部举办一下活动时,他也会来凑一凑热闹。
其实跑车俱乐部像胡志清这样真正喜欢玩城市、山道赛车的人并不多,有很多人加入跑车俱乐部就是为了拓展自己的人脉。虽然有时候各个跑车俱乐部也会切磋车技、举行比赛,但少有亲自上阵的,毕竟都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不,肯定不是在做梦,我总觉得那个开车的美女很眼熟……”胡志清用坚定地口吻说道。
“哈?你不会是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吧,难得有一个女孩在车技上战胜了你。”江锦调侃道。
“一见钟情倒不至于,虽然对方确实很漂亮。”胡志清笑着说道。比起美女来说,他对车子更感兴趣。
江锦正要说些什么。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来电铃音便是那优美的《故乡的原风景》,他看到电话,顿时态度就端正了起来:“喂,是叶公子啊,有什么事吗?”
胡志清听到这首《故乡的原风景》。顿时像是抓住了什么一样,他拿出自己的手机,用度娘搜索了一下,果然便发现了在度娘图片之中,有一张吴笛穿着华服吹埙的唯美照片。
这不就是那个车技惊人的女孩吗?
没想到居然就是吴笛!
要说他对吴笛。其实也并不太了解,主要是因为他对文学、音乐都不感兴趣,甚至有时候车里面播放着魔理沙的歌曲,他都没去弄清楚魔理沙真正的身份,他可不是那种追星族。
但是最近因为吴笛选择了中都大学,这就使得他的不少同学在讨论这件事,吴笛这个名字出现在中都大学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甚至还有人已经把吴笛的海报往自己宿舍里贴了,因此他才会觉得吴笛很眼熟……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却没想到这次跑车俱乐部的主题派对,连叶昭尘这位叶氏财阀的公子也会来参加。
这叶昭尘虽然是叶家的旁系,但谁都知道他其实深得叶家高层的赏识,而本来这准备从商的叶昭尘,似乎又改变主意了,只看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华夏大学,就知道他估计以后会从政。
想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华夏,政阀的力量可比财阀要强,因为前者有钱更有权,后者在官场上则略显弱势,别看最近叶家的那位嫡女叶明在京城的太庙高调举办盛典什么的,可实际上叶家却已经隐隐在走下坡路了。
第三代中,嫡女叶明、叶静都没有从政,看来这担子还是得落在叶昭尘头上。
当然,即使如此,普通人奋斗一辈子,怕是也无法达到叶家这样的高度。
叶昭尘的到来,让整个派对的气氛更加热烈了,江锦便将之前胡志清说的“美女飚车”这样的轶事说给了叶昭尘听。
“如果这事是真的的话,那开车的人就是吴笛没跑了,这辆车是她哥哥的新座驾啊,聂家人送的,这小子高考够猛,全省前十,消息传到了京城,让那位聂老爷子很欣慰呢。”叶昭尘淡淡道。
江锦本来还以为叶昭尘会不信,却没想到稀里糊涂地就揭露出了真相。而一边的胡志清则在心中暗道,果然是那个吴笛!
“吴笛么?我刚刚听你们在谈吴笛,我是她粉丝啊……”有人凑了过来。
“听说吴笛来头不小,你们知道她真实身份吗?”有富二代凑过来八卦。
“嘿,那可是聂家那一位的亲外孙女啊,在京城那那些大家族祭祖的时候,我可是远远地看到那位老爷子很和颜悦色地对她说话呢……”有略知高层八卦的人这样说道,仿佛说出这样的话,自己的身份也就高了一层。
“可为什么我一直听说那个吴迪是独子,什么时候多出一个妹妹来啦?”
“怎么可能,我小时候在京城上幼儿园时,都见过吴笛呢,她小时候就特漂亮特淑女!”
“原来你竟然是吴笛的幼儿园同学?失敬失敬……”(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一章 下面给你吃
时间回到那一天。
“呼……好爽!”吴迪要倚在跑车上,明明在高速漂移时很害怕摔下山去,可这时过后的他心里却非常激动。
吴笛站在山巅,吹着夜晚的风,俯瞰着万家灯火,同样觉得非常痛快。
追求刺激,本来就是人之常情。
“回去吧。”吴笛对他说道。
“我还没吃晚饭……”吴迪说道。
“诶?那你不早点说,我以为你吃过了才来接我的……算了,等会回去我下面给你吃。”吴笛柔声道。
“下面?”
“不喜欢么?那做个蛋炒饭好了……”
“下面就下面吧,反正你的厨艺,我放心。”
……
吴迪带着妹妹到了某高档公寓之中,反正高考结束了,这个暑假可以随便玩,哪怕同时夜不归宿。
“这套房子倒还不错。”吴笛进入之后,环视里面的布置,随意地点评了一句。
客厅中吊灯下的空间很宽敞,靠着厨房的地方还有一个吧台,灯光下的玻璃桌散发着迷人的光晕,酒柜中摆放着各种价值不菲的名酒。
“有时候我就一个人住在这里,没人管的感觉挺好。”吴迪为妹妹准备了一双拖鞋,然后随手打开了空调。
吴笛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吴迪便已经将各种水果洗好了递到了她的面前,然后打开了墙上的电视,很熟练地便调到了美食节目。他对妹妹的爱好了如指掌。
休息了片刻,吴笛吃了几个圣女果后,便对他说道:“我去帮你下面,你等着。”
吴笛走进了厨房,吴迪也没闲着,他总要为她准备好食材,然后告诉他一些器具在哪里,说来也惭愧,他这厨房的一些器具几乎都是崭新的,因为他偶尔住在这里的时候早就习惯了叫外卖。虽然这里总是会有下人准备好的各种食材。
见到吴迪帮忙。吴笛也不以为意,系上围裙后,她很娴熟地使唤这位兄长大人,吴笛先为他煎了两个鸡蛋。然后才开始做面条……
吴迪在一边看着妹妹那熟练的样子。心中愈发觉得自豪了。在这个会做饭的女孩越来越少的时代,像妹妹这样精通厨艺的女孩实在是太少了,更别说妹妹还这么漂亮。现在的漂亮女孩还要学厨艺么?
吴迪甚至觉得,妹妹做菜的动作也是一种优雅的艺术,有条不紊,还富有节奏感。
在看到妹妹的额上出现汗水时,吴迪暗骂自己一声,虽然开着空调,但是厨房的温度却还是很高,他索性拿了一把折扇过来,先用面纸给妹妹擦了擦汗,然后便在一旁为妹妹扇扇子。
“谢谢。”专注于下面的吴笛下意识说了一句。
吴迪露出了笑容,刚刚在为妹妹擦汗时,他可是闻到了一阵浓郁的幽香,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香汗淋漓”?
他感觉这种香味简直就让男人毫无抵抗力,若非现在的他已经练就了十分坚定的意志,他肯定又想要像以前那样抱上去,将妹妹紧紧搂在怀中了。
一大碗阳春面终于完成,当吴笛将煎蛋放到这色香味俱全的面中时,一旁的吴迪在直吞口水。
“实在是太好吃了!”吴迪吃了一口后,忍不住大赞道。
吴笛就坐在他的对面,撑着脑袋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她此时身上还裹着围裙,就像是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
不过看到吴迪吃得这么津津有味,她自己都有些胃口大开了,她其实晚上并没有吃多少,毕竟是酒宴。
“你也要吃吗?”吴迪询问道。
“不用了,我肚子又不饿。”吴笛刚刚说完,她的肚子便“咕咕咕”叫了起来,她微微低下头,耳朵一下子变红了,非常可爱!
“噗……”吴迪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不过旋即他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恶劣,刚刚妹妹可是饿着肚子给他下面吃。
“一起吃吧,反正这么多我也吃不完。”吴迪又拿了一双筷子过来。
“你笨蛋啊!我才不要吃你吃过的东西……”吴笛抬起头,鼓着腮帮说道,她脸上的红晕似乎还未褪去,刚刚真是糗大了。
“来嘛来嘛,反正都是你自己做的,再说了,都是自己人,你难道还嫌弃我啊?”吴迪淡笑着。
听到“自己人”三个字,吴笛倒是产生了很大的认同感,确实啊,她和他要分什么彼此呢?
难道自己还嫌弃自己不成?
更别说这个“自己”已经变得非常出色了……
于是,吴迪与吴笛两人开始合吃一碗面,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吴迪看着妹妹那优雅的样子,总觉得这就是真正的幸福。
这一碗面,永远是他人生中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
两人消灭掉了一碗面,吴笛忽然捂着自己的脸,羞恼道:“为什么会这样啊,明明我可以再拿一个碗!”
看到妹妹捂着眼睛没脸见人的呆萌样子,吴迪实在憋不住大笑起来,他发现其实妹妹的也有“天然呆”这个隐藏属性啊!
确实是这样呢,之前他对妹妹动手动脚,似乎对方从来没注意到这一点,总觉得妹妹对他是完全不设防的,那是真正地毫无保留地信任,让他既感动又羞愧。
这个世上有吴笛这样的女孩,可真好呢。
“笑什么笑!你去洗碗啦!”吴笛气呼呼地瞪着吴迪,将围裙一脱,她现在只想好好洗个澡。
“遵命,妹妹大人!”吴迪一边笑着,一边将碗筷拿进厨房,恍然间他感觉自己与吴笛就像真正的夫妻,他的心头萦绕着淡淡的温馨与幸福。
吴笛刚刚脱光衣服进入浴池时,她在洗头时,本来享受着沐浴的她,脸上忽然出现了慌张的神色……
因为她刚刚满心思都是想要洗澡,完全忘了这不是她的家!
因此,这里可没有供她换洗的衣服……
这怎么想都是吴迪的错!
现在该怎么办呢?
她花了好长时间洗完澡后,纠结了半天,终于强自镇定地向外面的吴迪喊道:“吴迪大笨蛋,你过来一下!”
将碗筷洗掉的吴迪,正坐在沙发上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美滋滋地看着体育频道,最近世界杯正在火热进行之中,煌萌电视台的“豪门盛宴”节目正在跟踪报导,这届世界杯据说华夏要卷土重来,与美利坚争夺冠军,毕竟华夏与美利坚都是最早出现足球的国家,底蕴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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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最适合吴笛的服装
听到妹妹从浴室中传来的声音,吴迪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他可不觉得妹妹会喊他一起洗澡……啧,与妹妹一起洗澡什么的,不不,我现在可不是动不动就对妹妹发情的低等神生物了,吴迪在心中坚定地对自己说道。
看世界杯吧,世界杯绝对比妹妹好看!
吴迪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耳朵却竖了起来。
“没听到吗,你这家伙,我叫你过来!”空灵的声音中分明带着一丝窘迫,让人甚至可以猜想到女孩是处于多么尴尬的状况之中,因为这浴室里连浴巾都没有,只有毛巾……
吴迪深吸一口气,身体却有些颤抖地站了起来,他来到了浴室门口,强自镇定地说道:“怎么啦?是浴室里有什么问题么,我记得里面有新的毛巾什么的……”
他这样说着,脑中却闪过一道闪电,难道说……
“我知道……可是我没换洗的衣服啊!”吴笛愈发窘迫了,脸上还有些发烧,她怎么就忘了这回事!
果然……吴迪已经可以确定了,自己的妹妹就是时不时犯呆的萌物!其实他觉得以吴笛那种爱干净的程度,就算是穿之前的衣服,也没什么,反正都是香香的。
“我马上去帮你买……我先拿两件我的衣服给你吧。”吴迪一边说着,一边拿了自己的衬衫和t恤递了进去,以他的身高,吴笛光是穿着上衣,就能遮住臀部了。
然后吴迪便开门出去了,顺势淡笑地发了一条短信:“总要告诉我内衣的尺寸吧?”
为了妹妹的面子着想,他可不会当面问那种尴尬的问题,但是通过手机的话。一切就没问题了,没想到居然通过这样的方式彻底了解到了妹妹的身材……
浴室中的吴笛看着自己手中两件吴迪的衣服,虽然觉得吴迪的表现没有任何瑕疵,但为什么总有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呢?这是错觉吧。
偶尔穿一次男生的衣服也没什么,倒不如说还有一种怀念的感觉,其实她对“自己”衣服的尺寸非常熟悉。
她光着身子穿上吴迪的白衬衫。衬衫的下摆直接遮住了她的臀部,她迫不及待地走出闷热的浴室,省得洗完澡又要出一身汗。
外面有空调果然好多了……吴笛惬意地想着。
她走了两步,下身凉飕飕的感觉,才让她忽然察觉到,自己这样的打扮是不是有些太大胆了?内衣内裤都没穿,单单穿了一件刚刚遮住臀部的白衬衫。
而且,没穿内衣直接穿衬衫,她的胸前的敏感处摩擦着衬衫的感觉。让她特别异样,她索性便不扣纽扣了,衬衫就这样松松垮垮地披在她的身上,虽然是纯白的衬衫,但却并不露点。
吴笛很快就看到手机上的短信,她的神色变幻了一阵,只能很无奈地将自己衣服的尺寸告诉了对方,其实她的身材非常匀称。可以说将东方美女的优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吴迪没回来之前,吹完头后的吴笛便很悠闲地横躺在沙发上。仅仅披着一身白衬衫的她,将那种半遮半掩的诱惑感发挥到了极致,那一双美腿那样笔直修长,衣摆仅仅遮住臀部,谁都知道她的白衬衣下没有任何着装,她的肌肤比衬衫还要白皙。在吊灯的光线下,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晕。
吴笛拨开了香蕉,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电视中的体育节目,发现居然是世界杯的节目后。倒也兴致勃勃的看了起来,不过华夏居然已经拿了n次世界杯了?这还真是个玄幻的世界啊……
华夏足球超级联赛,好像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足球联赛之一,不少足球运动员向往的圣地,而华夏与美利坚联合举办的世界俱乐部冠军联赛,则是俱乐部所能获得最高荣誉。
居然由华夏与美利坚领衔足球……吴笛感觉挺违和,因为在她那个世界,中国与美国都不擅长足球,强队都在欧洲与南美。
不过想到两个国家悠久的历史,吴笛便释然了。
吴迪终于回来了,在替妹妹买内衣内裤的时候,他其实也是比较尴尬的,毕竟一大男人却独自一人去买女人的内衣,总感觉有些变态,不过,为了妹妹,就算是被当成变态也无所谓了。
他比较开心的是,那位嘴很甜也颇有几分姿色的售货员在一个劲地夸他是个好男人,他稀里糊涂之下便买了各种样式的十套内衣,关键这还是奢侈品牌店,于是他离开之后,还被塞了一张小纸条。
他连看都没看,直接扔了,在他心里,任何女孩都比不上吴笛的。
除了内衣之外,他还买了一些他一直想看吴笛穿在身上的女装,大多是比较大胆的那种,一些连衣裙,那裙摆非常短,仅仅可以包住臀部,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齐x小短裙?即使如此,普通的女装他也没落下,他可是要做一个真正对妹妹无微不至关怀的兄长大人。
然而当他走进自己的公寓时,才发现,他买的任何衣服,都比不上此刻妹妹的打扮——全身仅仅披着一件白衬衫,两条美腿俏生生地暴露在了空气中,衬衫的扣子没有扣,她用手捂着胸口,倒是很好地遮掩住了关键部位。
吴迪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要流鼻血的冲动,他将一大堆女装往沙发一放,扔下一句“你慢慢穿吧,我去洗澡了”便落荒而逃,他害怕再多看几眼后,忍不住像饿狼一般扑向妹妹……
“谢啦,哥哥。”吴笛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然后便将衣服拿到了卧室中,便看到了那张很大的双人床,被子上的手工刺绣非常漂亮,床头上还有一幅油画,出自名家之手,若是真货的话,也许价值百万,整个房间的布置就挺有格调。
不得不说,女孩似乎天生就对衣服没有什么抵抗力,那是一种追求美的天性,反倒是男人,对穿着打扮就看得比较淡了,因为男人真正的魅力不在于外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三章 以吕布为视角的开篇
此时的吴笛,已经将全部的心神投入到了三国系列小说的创作中去了,她开篇便引用了杨慎的一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首词也是原版《三国演义》的开卷词,这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
吴笛每次在品读这首好词时,一边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那汹涌东逝的滚滚长江,这就相当于一条历史的长河,浪花飞溅,不知有多少英雄在其中湮没不闻。对也罢,错也罢;成也好,败也好,功名,事业,一转眼的工夫就随着江水流逝,烟消云灭,不见踪影。只有青山仍旧矗立眼前,太阳每日东升西下。
“长江”、“逝水”、“浪花”、“英雄”、“青山”、“夕阳”、“渔樵”、“江渚”、“秋月”、“春风”、“浊酒”,意境高远而淡泊。衬托这些意象的还有“滚滚”、“淘尽”、“转头空”、“依旧在”、“几度”、“惯看”、“喜相逢”、“笑谈”这些生动的字眼,给这首词宁静的气氛中增加了几份动感。
其实读了这首词后,总觉得会有种人生悲凉的感觉,也觉得有些荡气回肠,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
而现在,吴笛就要将她那个世界的历史,用小说的笔法展现在所有读者面前,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的五千年文明,是永垂不朽的!
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小说。让更多的人知晓那些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人物,让他们的作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也是她想要设立一些文学奖的意义所在,她要尽可能地宣传她UU小说的那些人物。
吴笛的开篇,首先便交代了小说的背景。这是为了照顾那些没有看过《三国正史》的人,毕竟她写这部小说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小说写得越有趣越好,哪怕牺牲一些合理性也在所不惜。
如同《三国演义》那样,她并没有重点写“黄巾之乱”,虽说大贤良师张角所谓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口号很响,还号称是南华老仙的弟子,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其实就是个邪教教主,装神弄鬼的本事倒是挺厉害,但遇上正规军,一般的黄巾众其实就是乌合之众。
当然。在《三国演义》中,这张角、张宝确实会妖法。还是从《太平要术》中领悟的,结果居然被猪羊狗血给破了,记得括号是这样点(吐)评(槽)的——《太平要术》甚是不济,关公当日可与翼德并称伏魔大帝……
虽说吴笛写的是三国系列的小说,但里面也不想出现这种扯淡的东西,以后或许可以出个黄巾起义的外篇。弄出个“南华八怪”什么的。
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末年,如同黄巾起义这样的农民起义有很多,比如秦末时的陈胜吴广起义,隋末时瓦岗寨等,但真正农民能够当上皇帝的都比较少。好像也只有朱元璋这位明朝开国皇帝,其余的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属于“革命先行者”的角色。
黄巾之乱基本上也就是这样,算是一个三国的开端,三国真正的主角,还是那些诸侯、军阀们。
但必须承认的是,它的意义还是比较重大的,就因为有黄巾之乱,每个州的刺史之类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招兵买马了,这就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
而后来的那些黄巾众,也基本上都被诸侯收编了,比如比较有名的青州兵,就被曹操收编,大大地增加了曹操的实力。
有时候就算玩三国游戏的时候,往往都不会从“黄巾之乱”开始玩,因为那个时候势力太少了,玩起来也没意思,后面的“讨伐董卓”“群雄割据”才是重头戏。
虽说农民起义大都以失败而告终,可它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以说将这样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其实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所缺少的精神,然而纵观这个世界的华夏历史,却又会发现,它的人民,比多苦多难的中国人民,要幸福得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也很有道理。
“革命”这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可它却不是请客吃饭,而是血淋淋的。
革命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暴乱,它可以粉碎固化的阶级,让一大批底层人民翻身骑在那些权贵阶级的头上,然后再渐渐形成新的权贵阶级。
纵观历史,便发现它以这样一种姿态螺旋上升。
吴笛使用的第一个视角,便是号称“战神”、“飞将”、“虓虎”的吕布,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位公认的三国第一猛将。
吕布虽然人品不佳,但却也有他的个人魅力,况且,他的人品放在三国时期确实算很差,毕竟那是一个很讲究忠义的时代,可若是超脱历史来看待吕布的话,便会发现吕布其实只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只可惜较为短视,喜欢唯利是图,时常刚愎自用,野心挺大,却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器量。他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失败,在现实位面,一个人再骁勇,在千军万马面前也终究是无力的。
那些号称“万人敌”的武将,真让他一个人去和一万士兵战斗,除非他有《三国群英传》里的武将技、必杀技,否则怎么可能打得过。
其实要说三国时代,最像吕布这个投靠过许多诸侯,却又叛出自立的人,便是刘备,然而刘备在历史上的评价可不知要比吕布高了多少。
除了因为刘备的人品确实要比吕布好以外,究其本质,还是那四个字——成王败寇。
试想,如果吕布最终成就了大业,历史又会如何评价他呢?那肯定是英才无双、志存高远,即使屡次背叛主人,也会被人认为是忍辱负重,所图甚大,逆袭董卓这个残暴的权臣也会被人认为是天大的功绩。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刘备能成功有其性格的必然,而吕布失败,同样也源于他那唯利是图、刚愎自用的性格,只可惜了他的那些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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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重塑吕布
其实吕布手下有很多能人,比如说以张辽为首的“八健将”,以及统领“陷阵营”的高顺,尤其是高顺,只要对三国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此人“清白有威严”而且非常忠义,在吕布完全战败后,张辽投降了曹操,而他却拒绝投降,与吕布共同赴死,他的治军之才也十分出众,毕竟“陷阵营”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
而谋士方面应该算是吕布阵营的弱项,但是却有陈宫,而陈宫这位首席谋士,即使比不上诸葛亮、周瑜、郭嘉等,但怎么说也算一线谋士了,或许能和袁绍手下沮授、田丰之流相比。
这样一看,吕布前期应该算是很有本钱的军阀了,至少比刘备强,毕竟刘备虽然有关羽、张飞这样的猛将,但是他手下的谋士都太水了,什么孙乾、糜竺、简雍,估计加起来都比不上陈宫……
可惜吕布空有这些人才,却不会使用,或者说关键时候总是任性一番,最终还被八健将中的几位背叛,殒命白门楼。
吴笛开篇写的便是吕布在并州与胡人作战的战争描写,这全是她的原创,她用那画面感极强的笔力,一下子便将那种残酷战争场景勾勒了出来,突出描绘了汉人与胡人之间的仇恨,这就为后面的“异族入侵”(蔡琰就是在这次入侵中被掳走的)以及西晋后的“五胡乱华”埋下了伏笔。
吴笛塑造的吕布形象,是希望他自身能够有更大的人格魅力,让读者更加认同这位“三国第一猛将”。
于是她的第一个情节便是,汉人百姓正在遭受胡人的抢掠,而这个时候,吕布带着自己的并州狼骑。从天而降,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其中便包括一个小女孩。
这自然又是一个伏笔,小女孩便是以后的貂蝉,吕布带着狼骑在百姓们山呼“飞将”中的情况下洒然离去时,貂蝉望着吕布那高大的背影。仿佛想要将此人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脑海中。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吕布以一个杀胡英雄出现,拯救汉人百姓于危难之中,显然能够一下子让读者产生认同感,并自然而然代入到吕布这个角色中去,这前期的吕布,绝对是爽文主角,不仅长相英武,杀伐果决。武力值max,而且还拥有一位真正的生死相随的兄弟——高顺。
吴笛着重刻画了两人之间深深的友情,比如说两人被胡人围住,却互相托付后背,最终吕布还因为高顺而受了重伤,吕布让高顺独自逃跑,但高顺却坚决不从……
明明是非常狗血的段子,但在吴笛UU小说。却又显得异常热血,那种深深的兄弟情义。完全让人看了之后热泪盈眶!(这显然又是卖给腐女的福利,因为腐女最擅长将热血的兄弟情yy成基情,吕布x高顺的cp没跑了)
这些自然都是吴笛的原创,她的《三国正史》上可不会记载这种具体的情节,而且有关貂蝉的设定,其实也是情节需要。历史上有关貂蝉的说法有很多,她当然不可能小时候就遇上吕布,还被吕布所救,她压根就不是并州人。
为了让吕布的形象更加正面,吕布的第一任主公丁原。自然就被吴笛黑了,比如他对吕布表面很亲近,实际上却很疏远,因为丁原觉得吕布过于勇猛,他手下的狼骑又非常厉害,他因此而忌惮吕布,所以便时常打压吕布,让吕布这些能够生死依托的兄弟在战场上损失严重,他连给吕布的官职,都是主簿这样的文官。
当吕布发现这件事时,便升起了反叛之心,同样也让他有了自立的想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兄弟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
吕布时常挂着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活着,才是最好的。
在吴笛的设定中,吕布自幼是孤儿,与其他孤儿互相扶持着长大,因此感情非常深厚,他也非常注重亲情、友情(就是因为这样,吕布注定不能成为枭雄),同样在从小长大的过程中,他尝尽了人世间的艰辛,求生的本能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子里。
《三国演义》中,吕布是“三姓家奴”,先后认丁原、董卓为义父,在吴笛的小说里,自然就将什么认义父的桥段砍掉了,算是美化吕布,毕竟读者都爱代入一个重情重义的真汉子。
吴笛写这部小说的根本目的,便是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她尽可能地将这部三国系列的小说写得大众化一些。
吕布在丁原帐下,算是“抑”的部分,而随着丁原接到何进的徵召,率领军队到洛阳,密谋诛杀宦官,被任命为执金吾。适逢何进为宦官所杀,董卓入京,“扬”的部分便要到来了。
在这其中,吴笛穿插了背景描述,自然是让那些没看过《三国正史》的人大概了解一些当时的背景,彼时灵帝驾崩,幼主继位,外戚与宦官专权,互相也是死对头,谁都想弄死谁,最终何进犯二棋差一招,被宦官杀死,此过程中,曹操、袁绍这两位日后的雄主出来露了个脸。
“扬”的部分,便在于一开始吕布与董卓之间的对抗,以及他的反叛。
为了再次烘托吕布的勇猛,在这之前自然也要铺垫董卓有多厉害,否则吕布就算赢了董卓,也不会让读者感到爽感。
董卓其人,可谓西凉一霸,手下的西凉铁骑很猛,他本人也在羌人中有很高的威望,他一出场便要行废立之事,可谓霸气侧漏。
在这段铺垫过程中,董卓的首席谋士李儒被吴笛刻画得非常出彩,便是他劝动董卓抓紧时机进京勤王,而后又以废立之事立威,挟天子以令天下,那种谋士们特有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样子,让读者们读起来有种莫名的爽感,虽然他其实算是个反面配角。
以吕布为视角的小说开篇的**部分终于来临,当然是牛逼哄哄的董卓,因为想要行废立之事,与丁原发生了矛盾,其实这一切也在李儒的意料之中,要让董卓更有威望,丁原便是一个很好的立威对象。
然后两军交战,丁原派吕布与并州狼骑出战,董卓则派华雄与西凉铁骑出战。(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五章 即将上市
毫无疑问,华雄是董卓帐下的一员猛将,但他现在的作用,就是为了衬托吕布,在开战之前,所有人都十分看好华雄,轻视吕布,毕竟吕布在丁原帐下就是个“主簿”,一个文职官……
两军并没有进行斗将,而是直接交锋,若是斗将的话,华雄要是死在吕布的方天画戟之下,之后那经典的“温酒斩华雄”岂不是完不成了?华雄此人的作用,就是用来当垫脚石的,放在网络小说里,他就是一个小boss……
吴笛当然知道“温酒斩华雄”是戏说,正史上华雄是被孙坚所斩,但是这样就没有戏剧性了,为何关羽战华雄那样经典?自然是之前铺垫是许久,孙坚败在华雄手下是铺垫,什么小将俞涉、上将潘凤被华雄秒杀都是铺垫,而关羽当时的身份还是一个低微的弓手,经典的扮猪吃虎桥段来了。
曹操为关羽热上一杯酒,更是将气氛烘托到了极致,关羽逼格大涨,然后关羽出马,秒杀了华雄,酒还是温的,这简直装逼装到了极致!瞬间就让那些代入关羽的读者觉得暴爽!
这样一分析,就能看出罗贯中的写作技巧还是非常高明的,层层铺垫营造期待感,然后一瞬间爆发,经典的扮猪吃虎、装逼打脸(秒杀)的桥段,于是关羽的形象立马丰满起来……
吴笛这里写吕布对战华雄,先写所有人都瞧不起吕布,再写两军交战时,华雄是多么多么勇猛,他甚至一个人杀了三四名骁勇的并州狼骑!
然后再写董卓是多么多么自信、嚣张,以为自己的西凉铁骑必胜了……
就在此时,期待感已经营造到了极点。吕布终于手持方天画戟,杀入西凉铁骑之中,然后玩了一把“人肉烧烤串”,什么叫做“人肉烧烤串”?那便是他在方天画戟上戳了四五个人!
在吴笛那超强的文笔之下,吕布那种扑面而来的霸气,简直让读者high到爆!
华雄见到天神下凡的吕布。都吓傻了,西凉铁骑更是士气大降,随着吕布玩了一次又一次的“人肉烧烤串”,西凉铁骑终于崩溃了,吓傻了的华雄狼狈而逃!
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读者看了简直就是心潮澎湃,吕布那战神的形象完全深入人心,而这一战,华雄打心眼里敬畏吕布……
董卓自然也落荒而逃。再也不复嚣张的姿态,还动了收服吕布的念头。于是,与吕布同乡的李肃自告奋勇地出现了,他带着赤兔马去了吕布帐中……
开篇第二个大**,自然就是吕布背叛丁原,投奔董卓,在《三国演义》中,吕布为了宝马金珠直接斩杀丁原的举动很惹人厌。毕竟吕布与丁原是义父义子,而且关系确实亲密。但是在吴笛的小说中,却是丁原极力打压吕布,害死吕布不少兄弟。
在这样的情况下,吕布反杀丁原,然后还获得赤兔马,这简直就是妥妥的爽点。这就好比仙侠小说中,主角被自己师门打压,结果敌对师门又送灵石又送法器让他当个内应什么的,除非是那种超级迂腐的主角,否则肯定会叛变……
吴笛通过吕布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吕布也不真心忠于董卓,而是永远忠于自己,这也为后来吕布再次背主而埋下伏笔。
其实在资本主义的华夏,这种自私自利、利益至上,其实也很符合华夏人的价值观,让读者们很有代入感,现在可没有多少读者喜欢那种nc圣母的主角,不过在三国时期,吕布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要被唾弃的。
吕布的每次背叛,都实在是太彻底了,他就不该亲自杀丁原的,这就好比现代社会,职业经理人为了更好的待遇跳槽,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若是为了讨好新公司而大肆泄露原公司的商业机密,这固然会得到新公司的赏识,可显然也会让新公司的老板产生一种“你既然那样对待老公司,那当你再次跳槽时,会不会这样对待我们”这样的不信任感。
事实也是如此,董卓一开始对吕布的投靠很高兴,但内心深处,总是有一丝芥蒂的,随着的时间的推移,那种不信任感肯定会渐渐增加,或许还会因为小事而爆发出来,而吕布同样野心勃勃,自然不可能一直被董卓支配。
有关吕布的故事,便写到“三英战吕布”这个经典情节为止,不过这个经典情节,也被吴笛改了……
在董卓专权期间,李儒这个配角谋士被刻画得很好,但他却是吴笛用来烘托贾诩的伏笔,毕竟贾诩当时是在董卓帐下效力的,以两人的谋士身份,肯定有所交集,但贾诩却在藏拙,因为他早就看出,董卓不是明主。
董卓在当了权臣之后,就开始完全随心所欲了,有关董卓的残忍嗜杀也被吴笛刻画得淋漓尽致,让读者巴不得这个残暴不仁的董卓早点去死。
其中两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情节便是:一次,朝中许多官员被董卓邀请去赴宴。官员们都莫名其妙,不知董卓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宴会上,董卓兴致高昂,招呼大家不要顾忌,畅怀痛饮。
酒过三巡,董卓突然起身,神秘地对在场的人说:“为了给大家助酒兴,我将为各位献上一个精彩的节目,请欣赏!”说完,击掌示意,狂笑不已。
顿时,整个宴席变成了肃杀的刑场。董卓把诱降俘虏的几百名北方反叛者押到会场正中央,先命令士兵剪掉他们的舌头,然后有的人被斩断手脚,有的人被挖掉眼睛。其手段之残忍,令所有在场官员和士兵惨不忍睹,许多宾客手中的筷子都被吓得抖落在地。董卓却若无其事,仍然狂饮自如,脸上还流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
另有一次,董卓把俘虏来的数百名起义士兵先用布条缠绑全身,头朝下倒立,然后浇上油膏,点火活活将他们烧死,可谓残忍至极。
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在暑假中上市了,与《三国正史》的低调不同,这次吴笛原创的三国系列小说,宣传阵势非常强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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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各种报导
宣传从好几个方面展开,有传统的纸质媒体,有电视媒体,还有网络媒体、网上的各大社区等。
比如《煌萌日报》就对吴笛的新书这样报导:“三年磨一剑!青年作家、高考状元吴笛新小说《三国系列》的第一部即将上市……”
《煌萌日报》毕竟是主流媒体,能够报导吴笛的新闻,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它的报导并不算长,但是由于它已经有百年的历史,也比较权威,读者众多,所以这对吴笛小说的宣传非常有帮助,而它的读者群都是比较成熟社会人士,吴笛之前的影响力是在广大的青少年之中,很显然,这一次她想要用《三国》系列小说一举拓展自己的读者群体。
吴笛能够上《煌萌日报》,除了因为她母亲聂馨予的原因以外,当然还有她本身对煌萌传媒的宣传非常有帮助。
煌萌传媒在吴笛身上倾注了不少资源,然后同样收获了不少,比如说依靠吴笛在岛国的影响力,煌萌传媒成功入侵岛国,与吴笛息息相关的基本杂志《最独唱》、《最漫画》等都在岛国卖出了不错的销量,而无敌文化公司制作的动画同样收视率拥有不俗的表现……
煌萌传媒的高层都知道,吴笛身上最宝贵的财富,除了她那得天独厚的才华以外,便是她的名气,她那强大的号召力、影响力,而像煌萌传媒这样的庞大的传媒帝国,缺的可不是金钱,而是真正的影响力!尤其是国外的。所以,他们才这样看重吴笛!
除了《煌萌日报》以外,文坛对此当然也非常关注,毕竟已经确定。吴笛的《钱与情》获得了周迅人文学奖的提名。
明明这个消息应该是轰动性的,毕竟以吴笛这个年龄,以及她还不算学院派的作家,可却硬是获得是华夏三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的提名,这实在是让文坛上的作家们大跌眼镜,有人甚至觉得。学院派的内部进行了一场变革……
当然,更多的作家,则认为,吴笛的这一篇《钱与情》写得确实不错,文字不似她写幻想小说那样华丽精致、充满画面感,但是却简洁有力,锋利如刀,完全就是一篇真正经典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这样的小说。若是连个提名也得不到的话,那对周迅人文学奖本身的权威就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但之所以它的轰动性不强,却是在当时,另外一件事牵动了所有人的新,那便是吴笛《三国正史》中的一部《建安风骨》居然被楚中爆出无法获得青衫诗歌奖,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因为《建安风骨》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在古诗方面。都完爆当代的一切诗人!
而正因为吴笛在文坛上的影响力,她真正意义上的一部长篇巨著即将发表。还是基于《三国正史》这宏大设定上的小说,有关文学的各类报纸当然要跟踪报导。
《文汇读书周报》就这样报导:“当代最具才华的青年女作家吴笛,终于运用她花了三年时间设定的《三国正史》进行架空历史小说的创作,看过《三国正史》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她对历史的设定是多么严谨……吴笛出道这么久,佳作频出……”
这个《文汇读书周告》不仅大力宣传了吴笛即将上市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还花很大的篇幅叙述了吴笛那耀眼的文坛经历,而吴笛在国外当交换生一年在文学上的进步简直无人能比……
《文学周刊》、《青春文学报》等也都进行了类似的报导,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些报纸的主编都发现了,每次有关吴笛的报导越多。这销量就越好,想到日后吴笛在文坛上的地位,现在为她大力宣传,怎么看都是一比非常不错的交易。
吴笛可不像姚琼那个刺头,特别喜欢与媒体作对,不少媒体圈人士都发现,吴笛这个女孩似乎完全不在意外界的评价,她对待媒体过于冷淡了……
这样一比较,媒体圈人士反而更喜欢姚琼了,个性、有争议的作家才能吸引眼球嘛,当然,吴笛的才华,确实保证了她并不需要那样玩个性。
现在文坛已经公认了,吴笛确实是一个喜欢安安静静写作的人,写作态度极为认真,只要不像杨晓明那厮惹到吴笛头上,就不用担心她主动抨击别人,她的这种写作态度,与华夏短篇小说巨匠袁龙川很像。
如此一想,吴笛能设定出那样宏大缜密的《三国正史》倒也正常了,不是哪个作家都有像吴笛、袁龙川这样的写作态度的,其中写作态度不端正的代表人物,那自然就是姚琼了,不过最近他的《一个爱情故事》有重新捡起节操的趋势。
在诸多纸质媒体的报导上,都提到了一件事,那便是吴笛将在八月中旬举办她的新书发布会,算是她亲自上阵为她的三国系列小说的开篇做宣传,这可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足见她非常看重自己的三国系列小说!
当然,这也有紧张的高中生涯终于结束,与高中相比,相对轻松的大学生涯即将开启有关。
吴笛的号召力果然惊人,自从一年前她在签名售书活动上献唱,让不少没有去现场的粉丝大呼可惜以后,不少粉丝都十分期待再次与吴笛的真人相见。因此,这一次的新书发布会,让许多粉丝都想要来参加。
但是得到参加机会的,只有那些真正的死忠粉,几乎都是有关吴笛的一切周边上品都购买的那种,有不法商家见状有利可图,居然制作吴笛的充气娃娃销售,一时间销量简直火爆得惊人,不过下场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当然啦,买这种充气娃娃的人,其实很多是非常讨厌吴笛的人,真正的粉丝,对自己的偶像,即使有一些幻想,也不可能做那样低俗的事情。
时间很快便来到了八月中旬,吴笛盛装出席三国系列小说的新书发布会上,其声势,堪比某些电影大片的首映式!(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七章 新书发布会
吴笛虽然是个态度极为认真作家,喜欢安安静静地写文章,可这却不代表她在文坛上没有人脉,只看这次新书发布会来这里捧场的作家们就知道了。
当代著名作家就有华夏短篇小说巨匠的袁龙川,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他的《袁龙川短篇小说集》在华夏文学图书榜上排行第七,世界文学图书榜上排三十二,还有著名历史小说作家花泉镜,遁矛文学奖呼获得者,公认的实力与偶像兼备的作家,还有诗人南岛、楚中等出席……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人作家也到场,比如说吴笛的同学梁凉,他的处女作《沉,默》已经完本,大概写了三十万字,最终单行本销量接近百万册,据说已经有娱乐公司愿意买下这部青春小说的改编权,准备拍摄电视剧。
还有《最独唱》力捧的新人作家谷扬帆,他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以及与吴笛合作的《凉宫春日系列》都是在岛国人气逆天的存在,在“这本轻小说真厉害”中调查排名分列二、三位……
《俺妹》作者叶昭尘也来了,不过他还在装神秘,是以吴迪友人的身份到场的,实际上他心里可对吴笛这新书发布的大排场羡慕极了,但他知道,以他现在的名气,若是学吴笛的话,那是自取其辱,他在文坛上的影响力与吴笛比较起来,实在相差太大了。
吴笛的小姨,最美网络女作家王静姝作为网络作家的代表出席,煌萌旗下的诸多大神作家也到场了,这些大神作家也许在文坛上没有话语权,但是他们所赚的钱,绝对不比传统作家少。
由于这个新书发布会是网络直播的。有不少无缘来到现场的粉丝们,已经直接在网上在线观看了,当他们看到这个阵势时,各种各样的评论都刷了出来:
“不愧是吴笛啊,这新书发布会弄得跟电影的首映式差不多了,到场的都是著名作家呢!”
“花泉镜果然去了,穿着华服留着长发的他实在太帅啦,完全就是真正的古典美男!”
“中原五白,是中原五白诶!简直比照片上的还要漂亮嘛!”
“看着阵势,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看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了。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什么《三国正史》……”
……
王静姝的《斗破苍穹》也即将完本,她的这部书,简直是一部商业价值达到巅峰的网络小说,不论是pc端,还是无线端。完全就是真正的通杀,凭借着她的这部书。煌萌成了真正的最大的网络小说平台。
可能有人没看过吴笛的那些小说。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斗破苍穹》确实是毫无疑问的,在吴笛的大纲下,王静姝所写的《斗破苍穹》力量体系基本上没有崩溃,逻辑基本自洽,其中也没有什么“恐怖如斯”“放眼xx大陆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这种写多了让读者无力吐槽的句子。
因此,它的口碑要比吴笛那个世界的《斗破苍穹》好一些。但是骂声同样不少,尤其是那些已经进化成老白的读者,对这个《斗破苍穹》简直恨到了极点,因为一部《豆粕》。使得现在的玄幻小说不退婚不废柴开头就不是玄幻小说似的……他们觉得,这一切都是《斗破苍穹》这种脑残小说的错!
在《斗破苍穹》即将完本时,吴笛给了王静姝两个大纲,一个是《斗罗大陆》的,还有一个是《凡人修仙传》,王静姝果断选择了后者。吴笛心中默默为仙侠小说默哀,估计那些老白又要大骂日后的“烦人流”全是《凡人修仙传》的错!
不过确实如此,凡人一出,修仙基本上就变成黑社会火拼了,仙人已经失去了仙气。
王静姝除了写《凡人修仙传》以外,突发奇想地想要用她以前的那个笔名“淑女也绅士”写女频小说,她随意问吴笛有什么好的构思,这次她不要吴笛的什么大纲细纲了,只要有个构思,她自己下笔就是了。
吴笛没看过多少女频小说,便将什么《甄嬛传》之流的拍成电视剧的宫斗小说的构思随便说了点,可惜王静姝没有采纳,大概是太俗套了,吴笛只能表示,女频小说她帮不上忙……
今日的吴笛,同样是以古典的华服盛装出现,华服本来就是华夏人重大活动的礼服,只要是女孩,几乎都会穿,而男人的话,除了穿华服以外,也可以穿类似西装的礼服,毕竟现代男人都是短发,穿那种古装的华服,在气质上肯定会减分。
其实来这儿的,也不仅仅是作家们,还有一些娱乐圈的明星,其中有些是吴笛改编成电影《秒速五厘米》中的一些演员,还有的则是顾雅君工作室中的歌手。以及著名歌唱家何欢老师,他是这次吴笛所作词曲的《临江仙》演唱者。
在新书发布会开始之前,吴笛首先与这些人友好地打了招呼,她对这种应酬的还是非常熟悉的,一举一动都显得落落大方,礼节完美。
而在发很多人都已经开始发自内心地尊敬她之后,她的虚荣心也小小地满足了一下,她现在所取得的成就,确实在她这个年纪,完全就是惊世骇俗。
然而吴笛却凭借着她的一贯表现,便让人觉得,这女孩年纪轻轻,有这样的成就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对方是真正的天才,而天才再配上那些凡人都难以企及的努力的话,那将达到怎样的高度呢?
新书发布会的开幕式别开生面,属于无敌文化公司旗下的专业cosplay团队直接对吴笛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的人物进行了cos演出,可以说赚足了眼球,毕竟他们身上的那些装备,非常的炫目。
紧接着,则是一段根据吴笛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制作的三维cg动画,这是由吴笛亲自监督制作而成的,制作人员是华夏与岛国最出色的动画制作人员,还有凯瑟琳的技术支持。
来到现场的记者以及粉丝,还有这些作家们,都被这一套组合拳打懵了,这真的只是新书发布会吗?
花样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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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惊人的销量
萧逸仁作为吴笛的死忠粉,无敌卫队的副队长,当然也有幸来到了吴笛新书发布会的现场。想到此,他都感觉十分庆幸,在吴笛的名声最差的时候,依然坚守在吴笛的身边,这就使得他在吴笛死忠粉中很有威望。况且,他还是吴笛的高中同学。
萧逸仁高考发挥一般,上了个二本的大学,他果断选择了在直辖市中都市的二本,至少这样,可以离吴笛更近一些。
他已经决定,在大学的空闲时间,就去写网络小说,他即使没法成为一名传统作家,也要当一名网络作家。
在新书发布会的现场,萧逸仁看到了许多文坛著名作家,让他不胜向往。当然,花泉镜这种人生赢家,他是最讨厌了,虽说花泉镜与吴笛之间的绯闻就是无稽之谈,可萧逸仁依旧对这个花泉镜十分不爽。
不过,在萧逸仁作为粉丝代表,与吴笛近距离接触时,他的心中全是喜悦与自豪,他似乎想起了当初默默地给吴笛送情书、送爱心形状的棒棒糖的青葱岁月,看着这个穿着华服的绝美少女,他不由思绪万千……
能够与吴笛握一次手,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很快,萧逸仁的注意力便被那极为炫目的cosplay表演吸引了,他对《三国正史》还是有些了解的,那些朗朗上口的诗歌,他都有背诵,甚至背得比课本上那些诗人们的大作还要熟悉,因为他觉得吴笛写的诗歌,不比那些古代诗人们差。
而让萧逸仁更加激动的,则是表演之后的cg动画,开场便是歌唱家何欢老师那雄浑壮美的歌声!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与到场的所有人都一样,萧逸仁也戴上了虚拟现实眼镜,然后他感觉自己一下子近距离地触摸了历史!
伴随着这样的歌声,在这凝固的历史画面上。滚滚东逝的长江、高远的青山、似血的残阳、白发的渔夫、悠然的樵汉,意趣盎然于秋月春风。
动画与歌声,已经完全融为了一体,完全震撼了萧逸仁的心神!
而后随着一阵短兵相接,金戈铁马的声音传出,吕布带着他的并州狼骑与胡人交战的的场面,鲜血横飞,让萧逸仁忍不住长大了嘴巴,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完全就是真实的历史!
这就是吴笛第一部书的主角吕布吗?
简直帅呆了啊!
萧逸仁感慨着。他虽说对《三国正史》也比较了解,可是其中的人物实在太多了,他只注意了魏蜀吴三国中分量重的人物,而吕布前期就领便当后期根本就没戏份了……
cg动画并不长,只是做了几个精彩的片段,可却已经将萧逸仁的兴致完全勾起来了,他现在只想立马看到这本小说!
cg动画中,萧逸仁最难以忘怀的。除了吕布百发百中的箭术以外,莫过于吕布用方天画戟玩“人肉烧烤串”的画面。那种一人一骑,在万军丛中如入无人之境的勇猛与霸气,让他瞬间就被吕布这位“战神”给征服了。
不过,三英战吕布后,最后那位击退了吕布的,骑着白马。拿着银枪的小将,又是谁呢?
在cg动画结束后,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还沉浸在那种仿佛进入历史,近距离触摸历史的震撼之中。还有一些吴笛的女粉丝,则捧着脸颊叽叽喳喳地讨论“吕布”这个人物……
吴笛面带微笑地拿着一本典藏版的三国系列小说,上面的封面,便是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手持方天画戟,座下嘶风赤兔马的吕布,这是吴笛自己绘画而成的,她的画风,其实最适合画帅哥了,那种注重细节的华丽精美,是一般画师及不上的。
她落落大方地开始介绍自己的这部小说,闪光灯不断地闪起……
毫无疑问,这次新书发布会绝对是非常成功的!
至少萧逸仁他在记住小说的预售日后,就决定瞬间预订一本豪华典藏版的,身为死忠粉,难道还买普通版的?
而随着那段cg动画的视频出现在电视、网络上,看到这个画面的人都非常惊叹,吸引了原本对什么吴笛、《三国正史》都不了解的人。
至于那些原本就是吴笛的粉丝,在看到这个视频之后,纷纷感慨:
“这是真正的大手笔啊……我估计以后没有哪本历史小说能比得上《三国》系列了。”
“cg动画中的吕布帅爆了啊!我没看过《三国正史》,有知道吕布的结局是什么吗?”
“我估计是原创角色吧,以吕布这样的第一猛将作为主将,这次吴笛的小说绝对是爽文,我敢肯定!”
“难说啊,以吴笛的一贯风格,前期爽、温馨、治愈,后期虐、致郁,她的小说就是用来坑人的!”
“有吕布的手办吗?赶紧出周边啊,就冲这个华丽帅气,本小姐肯定要收集!”
……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小说刚刚开启网上预定,第一日的预定数额就达到了将近一百万册!
这个数量无疑是非常惊人的,有些传统作家,一本书的总销量达到一百万册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要知道,吴笛虽然商业价值很高,但她其实并不算商业作家,她的作品,往往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讨厌的人非常讨厌,有读者在深刻了解到了吴笛那种风格之后,看到“天净沙”这三个字,都是绕行的,说起来她现在作品的总销量加起来,估计还没有《盘龙》、《斗破苍穹》的总销量多……
不过她的《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梁祝》、《吴笛短篇小说集》、散文集《随想录》其影响力自然不是商业作品能比的,这一次的《三国》系列小说能够有这么高的预定数量,显然是因为宣传非常成功!(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九章 欲罢不能
正因为如此,也有一些眼红嫉妒的言论出现,说是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虽然在销量上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的销量肯定不容乐观!
总有那么一些批评家,看不惯吴笛拥有那样庞大的宣传资源,他们觉得这完全就是作弊,新书发布会都和那些电影大片的首映式差不多的,这简直让某些作家嫉妒疯了!
所以,这些人以《三国正史》的销量不佳作为依据,来证明《三国》系列小说绝对也像《三国正史》那样,一开始销量高是因为支持的人都是吴笛的粉丝,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本身书的质量不行,所以销量肯定是后继无力的。
夏薇薇的父亲夏建业可管不了那么多,他在知道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上市后,立马就让她的女儿给他弄一本,作为一名古文教授,他对历史小说非常感兴趣。
而吴笛的《三国正史》其实非常符合他的胃口,他闲暇时,便会细细品读文言文版本的《三国正史》。
每次读完一篇人物传记,他都感觉回味无穷,他觉得古文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此,真正爱好古文的人,在品读古文时,就像是在吃大餐一样。
当然,让他汗颜的是,吴笛年纪这么小,在古文上的造诣,显然已经超过作为古文教授的他了,真不知道她是如何锻炼出这样高深的古文功力的。
夏建业也知道,有不少人都质疑这部《三国正史》不是吴笛自己一个人写出来的,但是在他看来,这都是没有依据的胡乱揣测,就算是古文,也是有文风的。纵观整部《三国正史》,古文全是统一的风格,这肯定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话又说回来,就算是真的请枪手,枪手哪有这么高的写作水准!难不成还去请国学大师云牧山给吴笛代笔?
吴笛的文章,是永远也无法模仿的,这几乎成了文坛的共识,她的行文有非常独特的文风,随着她的写作水准越来越高,她的风格也越来越鲜明。就连普通的读者,也会轻而易举辨认出吴笛的文章来。
这样鲜明的风格,让吴笛根本无法找枪手,也同样强有力地证明了,她的文章全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这也是为何总是有无数人这样那样质疑她,可她却在质疑中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强大。
《三国正史》让他回味无穷。但夏建业也知道。不是所有读者都像他这样喜爱古文、喜爱历史,有人看到“正史”这两个字,就觉得头大……
他对此感到十分可惜,明明是一本真正的巨著,却太曲高和寡了,只希望《三国》系列小说能够吸引更多的读者。去关注这部《三国正史》。
夏建业在拿到这本典藏版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时,摩挲着这本书这精美的封面,心里颇为忐忑,他每看完吴笛的一部小说。都会大声疾呼——女人写的书看不得,太坑了有木有?
然而他每次嘴上都这样说,可吴笛的新作出来时,他又会忍不住屁颠屁颠地去阅读,这样的行为,让他自己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
吴笛的书,总是可以把握住商业与艺术的平衡,仿佛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魔力,去吸引别人去阅读,看她的幻想小说,便像是在看一部制作精良的电影大片,那种画面感,那种气质,实在让人欲罢不能!
哪怕吴笛写的文结局都让人叹息,可读者们就是买账,因为她的文章,不具备可跟风可模仿的能力!
因此,喜欢的人越读越喜欢,因为吴笛写文水准是在不断提升的,她可不是那种喜欢吃老本而被人诟病的作家,话又说回来,她脑中可以借鉴的创意有无数,根本就没必要吃老本。
而讨厌吴笛文章的人当然也越来越讨厌,他们就是不明白,吴笛的文章到底有什么好看,那么虐心的结局,哪里能忍受得了?
还有,这些人也无法理解,吴笛的读者,那种去疯狂挖掘伏笔的狂热到疯魔的劲头……看小说本来就是消遣的,搞得这么夸张干什么?
说到底还是因为,吴笛的文章不够白,他们更喜欢浅显易懂的文章。
夏建业一咬牙,忍不住了,虐就虐吧,反正虐着虐着也就习惯了……希望没有什么蛋疼的感情戏。
很快,他就入迷了,开篇写吕布的并州狼骑与胡人间的战斗,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看制作精良的电影,脑中自然而然便出现了画面。
吕布的勇猛,渐渐深入人心,而他与高顺之间的生死之交的兄弟情谊,也让夏建业极为感动,这就说明吴笛笔力很强,能将洒狗血的情节写得非常热血,无比动人……
在吴笛的小说中,吕布的性格是那种热血冲动型的,而高顺则是理智内敛型的,两人正好互补,也给了腐女们yy的空间。
“嘶……这也行?!果然是战神啊!”夏建业看到精彩处,忍不住拍案而起,这个情节,自然便是吕布的并州狼骑与董卓的西凉铁骑战斗的情节,还配有一张吴笛自己画的插画——马背上吕布的方天画戟上串了五六个人……而华雄则被吕布的勇猛给吓傻了!
夏建业几乎一口气读到这里,让他非常满意的是,里面一点蛋疼的男女感情戏都没有,甚至连女人都没怎么出现,有的只是让人热泪盈眶的兄弟情谊,至于开篇那个被吕布所救的小女孩,直觉告诉他,这估计是个伏笔,但是随着情节的深入发展,那精彩的战争、打斗情节,让他早就将这个小女孩忘了!
除了战争情节以外,还有那扣人心弦的宫廷政变,即外戚与宦官之间的斗争,吴笛的环境描写,几乎还原出了汉朝的一切建筑风格、宫殿的格局布置等等,就像是真正在看一部历史电影。
夏建业终于明白为何吴笛的文章能够让他欲罢不能了,就是这种逼真的细节!
读着吴笛的小说,他恍然间觉得自己也成了这段历史的参与者一般,他是吕布手下的并州狼骑,他是东汉宫中的大臣,他是那位无助被废而后又被毒杀的汉少帝,他是……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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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果然又坑了
夏建业合上书,心满意足地松了一口气,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一个下午过去了,外面天色渐晚,他还是头一次看书看得这么入迷过!
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似乎还回荡着书中一个个让人记忆深刻的画面……
“实在是太好看了,真想一口气看完所有的《三国》系列小说!”夏建业在心中感慨着。
整部书以吕布的视角来写,几乎就没有任何虐点,只要吕布出场,读者们就期待他大杀四方的场面,然而最后在三英战吕布时,吕布却终于败了……
而在吴笛的小说中,击败吕布的,不是刘关张,而是在刘关张后面出场的一位白袍小将——赵云。
她当然知道,历史上赵云从未曾与吕布交手过,但是这一次,吴笛却安排赵云在吕布力压刘关张精疲力尽时出场,然后与吕布单挑,将吕布击退的情节,但是她却没有写出赵云的名字,算是留下了一个很大的伏笔。
只要是读完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的人,都会对最后这位高喊着“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出场的白袍小将印象十分深刻,因为只有他,真正击退了吕布,哪怕这是精疲力尽的吕布,但是,这已经足够让人遐想万千了……
毕竟那个时候的赵云,还是个少年英雄,吕布却是处于武将的巅峰期。
通过赵云,也引出了公孙瓒手下的一支“白马义从”精锐骑兵,他们是让胡人们闻风丧胆的骑兵:“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
这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已经有不少精锐兵种出现了,吕布的并州狼骑、高顺的陷阵营、董卓的西凉铁骑、飞熊军、鞠义的先登营等等,都让读者们忍不住去比较,这些精兵交战时,又会是何等的盛况。毕竟吴笛的战争场面描写,就是一绝!
许多读者读完这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都有些微妙地发现,前面所描绘的战神吕布,仿佛都在为最后这三英战吕布,白袍小将击退吕布而做铺垫似的,难道吕布也只是一块垫脚石吗?
不要这么坑吧……
夏建业这个时候也有些醒悟过来,他发现吕布这个人物形象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中了,虽然勇猛无双。时常热血冲头,但是必须得承认,他身上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头脑比较简单,而且贪生怕死,唯利是图,然而他在对待亲情、友情方面,却又异常真诚。有时候为了亲人而不顾大局。
即使吴笛美化过吕布了,却也没有改动他性格中的致命缺陷。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可不是说笑的,在一部好的小说中,人物写到最后,作者也无法控制他的发展,因为小说最重要的便是人物,若是为了情节而扭曲人物的性格。那小说本身,便已经落了下乘。
吕布的性格,注定了他在那个关键时刻,为了妇人家眷,而不听陈宫的计策。最终兵败被俘。
不过,在读者眼中,这些都不重要,他们只知道,他们非常喜欢这位霸气无双的战神,看着他那样威风,每战必胜,便感觉十分痛快。因此,已经代入吕布的读者,当然希望吴笛给吕布一个好的结局……
然而,说到底吴笛美化吕布,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喜欢他,让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一炮而响,读者纷纷为了这个有魅力的主角而掏钱,等到越来越多的人看三国系列小说时,她再无情地将吕布虐杀。
因为,这就是真正的历史。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评价的好,吕布这种人“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吕布终究不是一位合格的上位者。
而反正在写到那个时候,她又已经换视角了,她可是用伪pov写法来写三国系列小说的,没有谁,是永恒的主角,所以也没有任何主角不死定律,因为前一部的主角,在下一部中,就成了配角,甚至是路人。
深知吴笛写作风格的夏建业,已经觉得有些不妙,他迅速开始翻《三国正史》中的吕布的传记,发现居然没找到?
他不由有些庆幸,难不成这吕布真是吴笛的原创角色吗?
等等……总觉得在谁的传记中,看过吕布出场?然后夏建业凭借着自己的记忆,恰巧翻到了曹操的便看到这样一段记录:
“曹操堑围之三月,上下离心,其将侯成、宋宪、魏续缚陈宫,将其众降。布与其麾下登白门楼。兵围急,乃下降。遂生缚布,布曰:‘缚太急,小缓之。’操曰:‘缚虎不得不急也。’布请曰:‘明公所患不过于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曹操有疑色。刘备进曰:‘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及董太师乎!’曹操颔之。布因指备曰:‘是儿最叵信者。’于是缢杀布。布与宫、顺等皆枭首送许,然后葬之。”
果然是这样……这就是吕布的结局!
夏建业将两部书一合,往椅子上一靠……
真是的,我怎么就忘了吴笛这家伙的风格,我早就该醒悟的,别看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吕布到处大杀四方,一副气吞万里如虎的样子,可是,他最终的结果,注定是悲剧!
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夏建业这个时候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要手贱去翻《三国正史》呢?让他多期待一下吕布的未来该有多好……
夏建业虽然再次暗骂吴笛写的书不能看,但他毫不怀疑,待到三国系列小说出第二部的时候,他又会迫不及待地去看,因为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真正写出了那种波澜壮阔的历史感,它的可读性与趣味性,比《三国正史》要高得多,哪怕有不少情节的合理性让人过后想想,简直无力吐槽……合理党就该去看《三国正史》!
在这个时候,网络上有关三国系列小说的讨论,声势已经十分浩大,那种看完一本好书,迫切想要与别人分享的感觉,是吴笛的书迷们所共有的,因为吴笛的书,有这样的巨大魔力!(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 讨论与吐槽
现在吴笛书迷在网上聚集的地方有很多,其中最鱼龙混杂的,当属天净沙的度娘吧,但毕竟玩度娘吧的年纪都比较小,虽说天净沙吧大多自诩为文艺青年,但是有时候吵起来也就跟泼妇骂街似的,成了二b青年,反正在网上,谁都不知道电脑面前是人还是狗。
还有特意为了讨论吴笛的小说而成立的一个天净沙小说论坛,原本只有很少一部分在那儿混,气氛一直比较融洽,其中大多数都是已经工作了几年,甚至是有家室的读者,都已经比较成熟了,因此即使有争论,也会以理服人,而不是那种“总之我就是对的,反对我的都是错的”的中二少年。
有时候即使互相都无法说服对方,却也会理解对方的理念,毕竟有时候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错误,只是各自的立场不同而已,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少有人会背叛自己的阶级利益。
随着吴笛的小说越来越受欢迎,这个天净沙小说论坛也渐渐热闹起来,甚至还增设了其他版块,除了小说讨论区以外,还有推书区,以推荐当代传统小说为主。
而因为吴笛的一篇《钱与情》,天净沙小说论坛出现了时政帖,随着因为《钱与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讨论时政的人也越来越多,索性便又开了一个时政区。
在这样的情况下,天净沙小说论坛的建立者,索性就将天净沙小说论坛搞成了一个综合性的论坛,虽然无法与海角论坛这种超大型论坛相媲美,但怎么说也比小众论坛蛇的天空强了,毕竟蛇的天空主要讨论网络小说。而天净沙小说论坛则是传统小说论坛,在当今华夏,传统小说可是主流。
传统商业作家,写爽文的功力,可不比网络作家们差,如今的网络作家,除了中原五白王静姝,能够创下那样强大的销量记录以外,其余网络作家,在实体出版方面。还真的没法与传统作家相比。
此时,天净沙小说论坛的小说讨论区,也是流量最大的一个版块,就在讨论吴笛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
“花了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三国》系列的第一部小说,感觉天净沙的写作功力越来越深厚了。这部小说更加偏向商业化,但是那种无与伦比的画面感。实在是太痛快了。读天净沙的小说,感觉就像是在看电影一样!”
“吴笛的插画也越来越棒了,作为她的铁杆乐迷,很期待她能为《三国》写出更多的好歌来,仅仅一首《临江仙》根本不够!顺带一提,何欢老师完全唱出了《临江仙》的神韵。点赞!”
“非常流畅的一部作品,历史小说中难得的佳作,娱乐价值非常高,人物刻画十分鲜明。在这一部小说中,我记住了吕布、董卓、曹操、袁绍、刘备、关羽、张飞……当然,还有那个唯一击败吕布的白袍小将,表示非常期待这个伏笔!”
“我没看过《三国正史》,在这个论坛会不会有人笑我?总觉得听到‘正史’这两个字就头大,但是这部《三国》系列小说,我在看了那个超炫的cg动画后,忍不住买了一本,试着去读了一下,发现就算没看过《三国正史》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现在为了找伏笔,我去翻《三国正史》了!”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喜欢那个‘白马义从’的?感觉清一色的白马什么的,实在是太帅了啊,那个战胜吕布的小将,就是白马义从中的一员吧……”
“我发现很多人喜欢断章取义诶?那个小将能击退吕布,只是因为前面刘关张已经把吕布的体力耗尽了,这关羽可是秒杀华雄的人诶,还有张飞,文中说他是和关羽一样的‘万人敌’,刘备这个大耳朵双股剑也用得挺犀利,更别说之前断手的武安国、公孙瓒也和吕布战了十几个回合,这种车轮战简直就是作弊!在我心目中,吕布是无敌的!”
“吕布是无敌的+1,你们这么吹那个连名字都没的小将,作者知道吗?我不由想到个笑话,一个包子没饱,两个包子还没饱,到第五个包子饱了,就使劲夸第五个包子是最好的,而那个白袍小将,和第五个包子没什么区别吧?”
……
单从讨论区一片赞誉之声,就可以看出,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的开篇非常出色,让不少从来都没看过《三国正史》的人,对这段历史产生了兴趣,而小说中所刻画的一个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其实在刻画人物方面,吴笛是有天然的优势的,因为她自己是个插画师,她总是能够将自己UU小说小说场景,绘画出来,这就使得某些人物的形象,一下子就深入人心了。
当然,除了赞誉之声以外,总有人跳出来质疑一些东西的,没有哪本小说可以获得所有人的认可,总有人挑刺的。
比如有科学物理帝吐槽吕布玩“人肉烧烤串”的问题,觉得这tm的就是吴笛一拍脑袋胡乱瞎写的玩意,还有人则吐槽关羽那什么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这真的用得顺手吗?还有就是“斗将”这个环节,感觉特别违和……有精研《三国正史》的人,便说这《三国》系列小说完全就跟《三国正史》自相矛盾,到底写得什么玩意啊!
还有吴笛的忠实女读者表示,她原本很期待吕布与被吕布所救的那个小女孩会有后续发展,结果第一部小说结束了,里面压根就没什么男女感情戏,除了战争、政斗、屠杀等以外,一点男女感情戏都没有,这让原本很期待吴笛能够写过与《梁祝》媲美的古代言情小说的女读者,十分失望。
她这个帖子一发出来,则遭到了不少男读者的吐槽,说是只求吴笛不写感情戏,那简直让人蛋疼,现在的节奏正好,还有极端点的,说是从来不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这已经不是虐主了,是虐心啊!
“《三国》本来就是一部写给我们男读者的小说,那些求感情戏的还是绕道吧!”有男读者得意洋洋地回复道。
“呵呵,《三国》分明就是写给我们腐女的小说,你们实在是太肤浅了,难道你们没看到吕布与高顺之间的真爱,你们没看到刘关张之间的真爱,你们没看到袁绍与曹操之间的真爱,你们没看到曹操与关羽之间的真爱?最关键的是,吴笛的画风天生就属于**!这些美男们不凑成一对又一对,能看?”某腐女语出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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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得主
在腐女们那强大的战斗力之下,不少男读者纷纷退避三舍,最关键的是,经这些腐女读者一说,为什么再回过头来看那些特别热血的兄弟情谊时,就想歪了呢?
腐女,果然是毁三观的生物啊!
但是不得不说,腐女们花起钱来确实大方,这《三国》系列小说的周边还没推出,就已经有不少人在问了……
除了有女读者表示不喜欢没有言情的历史小说以外,还有一些人,则又开始从立意上来批评吴笛的小说没内涵了,他们认为这部《三国》是一本媚俗的商业作品,一点都没有阅读的价值。
有读者直接将《三国正史》甩到了他们脸上,然而这些追求内涵的人,却又不去看真正高大上的《三国正史》。
要知道,《三国正史》可是真正的有“以史为鉴”的作用的,里面的不少政治权谋手段,值得学习,而其中对三国的形成等,还有最本质的分析,只要去认真读《三国正史》的人,一定能够收获他想要的。
可惜,真正去认真读《三国正史》的人实在太少了,哪怕吴笛已经尽可能地降低它的阅读难度了,不过它的严谨性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说这些读者也不过就是叶公好龙而已,内涵的作品在这个世上有很多,但销量却并不高,可见其实大多数人看小说,并不是为了追求大道理,而是将其当成一种精神食粮,首先要好吃才行,怎样的小说才好吃?当然是有趣的小说。
若是有趣的小说也很有内涵的话,那就最好了。
还有比较犀利的读者表示,什么内涵不内涵。都是人分析出来的,最懂得找内涵的人,其实是语文出卷老师……
这么一说,还真有一位出卷老师,直接拿着这首《临江仙》出了道诗歌鉴赏题,先是问这首词是什么类型的词。用了什么样的写作手法,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
结果一群论坛众还真开始赏析这首词了——
“这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意味无穷,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作者试图在历史长河的奔腾与沉淀中探索永恒的价值,在成败得失之间寻找深刻的人生哲理,有历史兴衰之感,更有人生沉浮之慨,体现出一种高洁的情操、旷达的胸怀。读者在品味这首词的同时,仿佛感到那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仿佛倾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于是,在叹息中寻找生命永恒的价值。”
“楼上的。你当年高考诗歌鉴赏一定是满分吧?这简直就是标准答案嘛!”
“给高考达人跪了,说起来,本来我就觉得这首《临江仙》很好,读起来感觉胸中有一股气,就是不知道好在哪里,原来只有会做诗歌鉴赏题的高人才能说出它好在哪里么?”
……
在一群人的调侃中。那位说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没内涵的论坛众无奈退去,他这才发现,其实内涵不内涵,全看有没有语文出卷老师拿它出题!
而随着《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的大受好评,它的销量持续增加。在一个星期内,销量突破了五百万册!并且每日的销售量还在平稳增加之中!
这个销量,完全将之前那些说《三国》系列小说全靠宣传才有销量的人脸都抽肿了!
只有真正的好(白)书,才能让读者买账,而随着《三国》系列小说的大卖,它也带动了《三国正史》的销量,虽然效果并不明显,有许多人即使看了小说,也不会有兴致去研究正史。
经过读者调查发现,《三国》系列小说的新增读者,大都是那些对历史小说很感兴趣,已经上了年纪的男人,这可是让吴笛的名气,再一次得到了拓展!
那些因为《三国》系列小说而知道吴笛的读者,则又去买了之前吴笛所写的小说看,喜欢的自然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种风格,那些对言情不感冒的,则去看看吴笛的哪些小说不是言情小说,然后再买来阅读。
吴笛的写作能力,已经完全得到了读者们的认可。
当初那位说吴笛写不出构架严谨的历史小说的杨晓明,此时已经销声匿迹,再也不敢发表对吴笛的任何评论,因为怎么看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都是要直接封神的节奏,遁矛文学奖,近在咫尺!
而与此同时,吴笛出席周迅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并成功以一篇《钱与情》将周迅人文学奖揽入怀中的消息再次登上了各大报纸,她是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
文坛上的不少作家,都对此羡慕嫉妒恨,吴笛在文学上的天赋,实在是无人能及!
不过,在之后的青衫诗歌奖颁奖仪式上,吴笛却并没有出席,这说明她自愿放弃了这个历史最悠久的诗歌奖项,虽然她发微博解释说自己没资格获得青衫诗歌奖,但是这分明就是对青衫诗歌奖**裸的报复!
有人猜测吴笛是为那位被作协驱逐的诗人楚中鸣不平,而吴笛拒绝加入华夏作协,更是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以吴笛现在在文坛上的地位,拒绝加入作协,简直就是对作协本身最大的讽刺……
而因为吴笛拒领青衫诗歌奖,导致这项诗歌奖的权威性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它其实已经是个名存实亡的奖项了,因为谁都知道,吴笛所写的古体诗,是当代最出色的古体诗。
吴笛拒领青衫诗歌奖,与拒绝加入华夏作协的举动,又引起了媒体的争相报道,甚至又有人拿体制问题说事——吴笛为什么不加入作协?一定是体制的问题!这不禁让人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可是,吴笛为什么要加入作协呢?这对吴笛来说本来就是多此一举的事情,她懒得做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