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坑死人不赔命
这绝对是故意的!
不少读者都感受到了吴笛对整个世界深深的恶意,这个天才美少女作家前科实在太多了,她那篇稚嫩的处女作短篇小说《剑仙》几乎奠定了她写出的一些经典小说的基调,比如她收获两项新人文学奖的作品《秒速五厘米》,而之后大卖的经典悲剧《梁祝》,几乎都是一个路数。
那些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也不用说了,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你为何还要来揭穿?给个麻醉读者的机会行么?
博客下方的评论栏,已经被看完这篇小说,感觉被坑之后的读者们,那汹涌的怨念所覆盖……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作为一名吴笛的忠实读者,我早该觉悟的!小说很好看,不过看完后脑子很乱,累了,不能再爱了……提醒所有读者,以后吴笛写的越温馨甜蜜的开头,就越要警惕反差太大的结尾!”
“好吧,我来看这篇博文的最大原因,就是想看看吴笛怎么回应万芳媛的博文,我以为这篇文章是和《变色龙》类似的讽刺小说,应该非常欢乐,结果……只能说吴笛大作家你干得漂亮,报复社会也不带这样的吧?”
“我看开头还以为是心灵鸡汤类型的生活流小说呢,毕竟里面好多激励人心的句子,蕴含不少哲理,平凡的生活在吴笛的UU小说也显得生动有趣,结果万万没想到,后面竟然神展开到那种程度,楚门的世界竟然是一个摄影棚,太坑了吧?楚门这么好一主人公,差点被你活活地玩崩溃了啊!”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在周遭的监视下,只是缺少一个摄影棚和一大堆摄像机罢了!!”
“看完的时候甚至有种绝望的情绪。这个世界有时就是这么的令人无助。”
“一口气读了下来,超级赞呐!作为一名研读过吴笛所有文章,热衷寻找各种伏笔的读读者,我从几个方面来发表一下我对这篇文章的喜爱。首先是文笔方面,当然不用多说,这一直是吴笛的最强之处。她总能够化腐朽为神奇,都说吴笛的某些经典之作治愈功力惊人,其实这不是因为一些看似悲惨的结尾,而是因为有些地方她凭借文笔写得太有代入感,太让人沉醉在她所创造的小说世界中了,这最后来那么一下,当然让所有读者都感到揪心。
其次是伏笔,或者或是对整篇文章的规划、设定能力,这同样也是吴笛的强项。我曾看过她在《自由》杂志中公开的一些手稿,上面有她详细的创作过程与思路,感觉她非常善于写大纲,而她也能够保证自己的文章不偏离大纲。著名网络作家中原五白的《盘龙》、《斗破苍穹》似乎就是采用了她的大纲,然后成为了超级畅销的作品。如今的《凡人修仙传》显然也是一个设定宏大、新奇的仙侠世界,值得一看的商业作品。
但是,吴笛在小说上的创意一直为人所诟病,虽然她总能够凭借自己的文笔化腐朽为神奇。然而。这一次,她在博客上发表的这篇《楚门的世界》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创意。或许有人要诟病它的合理性,但我还是想说,这绝对是一篇充满了创意充满了寓言哲思的经典小说。我期待看到它被拍成电影,一定能够斩获许多大奖!”
“很有哲理的感觉,到底是在虚假的世界中装聋作哑地享受虚假的幸福,还是在走出虚假的世界。找寻真正的自由?这是个问题。然而,何为虚假,何为真实?如果我是楚门的话,我宁愿选择光鲜体面的明星生活,而不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自由远方。”
……
吴笛的这篇《楚门的世界》名气渐渐传开。阅读的人越来越多,讨论的人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的时候,倒是没有人再去关注万芳媛的那篇《我讨厌吴笛》了,前者注定会成为又一篇经典不朽的小说,后者却没有任何意义与价值。
而万芳媛也没有再与吴笛纠缠下去,她虽然讨厌吴笛,但却承认自己的写作水准根本无法与对方相提并论,她骨子里也是骄傲的,这让她根本就不愿意去借吴笛的名声炒作,在看了吴笛所发的比较真实可信的私信之后,她就觉得有了交代,而且她也不想成为那些“吴笛黑”们利用的道具。
梁凉这个时候看到吴笛这篇博文短短时间内超过百万的点击,十万的转载之后,只能在心底表示膜拜,他发表的博文,一般点击量只能和对方的转载数相比……
而其实自从微博出来之后,博客就渐渐没落了,但是吴笛所写的文章竟然能够达到这样的点击量,简直就是奇迹!
梁凉在读完《楚门的世界》后,也忍不住啧啧而叹,他在看之前还以为这又是一篇类似《变色龙》那样的讽刺小说,却没想到它竟然是一片创意非凡、构思精巧、充满哲思的超现实主义小说。
这一次,吴笛的创意让他都震撼不已,他其实也察觉出了吴笛写这篇文章最本质的目的——她讨厌媒体暴力,向往真正的自由,若她没有这么大的名气,万芳媛发一篇《我讨厌吴笛》哪里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完全是媒体与粉丝们炒作出来的。
不过吴笛的一篇文章就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这还真是让梁凉佩服不已,本来他还想看才女之间的对决,不过看样子吴笛与万芳媛两人压根就不在一个层次上……这场戏,落幕得太早了。
而吴笛在写完《楚门的世界》后,又抛出了一个“缸中之脑”的哲学理论,再次让不少读者陷入了迷惘之中,虽然她一再表示,这只是她脑洞大开后的产物,并决定根据这个理论来创造几部长篇科幻小说,当然是软科幻,而非硬科幻。
她准备写的,自然就是《黑客帝国》与《盗梦空间》,尤其是《黑客帝国》,在这个什么《荣耀》啊《学霸乐园》啊之类黑科技网游横行的世界,一定会震撼所有的读者!(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八章 拜访
袁龙川正在家中的书房里伏案认真写着东西,他倒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准备马上中都大学开学后所教授的内容。
作为中都大学的中文系系主任,他所教授的是华夏现当代文学,它有四个方向,即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现代文化和民间文学。 其实一般来说,作为一名大学教授,还是中文系的系主任的,他根本无需这样认真做准备工作,随便上课时吹嘘一下就行了,反正以他在中都大学以及文坛上的地位,也不会有人敢说什么闲话。
华夏的高校教师也是有职称的,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而袁龙川便是最高的教授级职称,只要他想,就没必要给学生上课了,可以担任中都大学中更高的行政职务。他这个年纪便有了教授的职称,可以说前途非常远大。这中都大学的校长,可就相当于副部级的高官了。
其实一般来说,给学生上课的,基本上都是讲师的职称。
然而,袁龙川却很乐于给学生们上课,并且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对待课程的认真程度,简直就堪比高中教师。
这其实就是袁龙川为人处事的风格,他做任何事情都非常投入认真,绝对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学者。
而有不少二、三流高校的教师,平时教起课来,基本上就是照本宣科,枯燥无味,这也就导致某些大学的逃课率居高不下。
中都大学中文系最受欢迎的两个老师,就是袁龙川与花泉镜,花泉镜的教课风格与认真的袁龙川迥然不同,他所教授的是华夏古代文学与古典文献学,他几乎不用做任何课前准备,便能够直接张口就详细地讲解华夏的一些古典文献……
袁龙川听到了敲门声。他微微皱了皱眉,他不喜欢自己在工作时有别人打扰,不过他还是淡淡道:“进来。”
敲门的是袁龙川的妻子,长得并不漂亮,身材也有些臃肿,但却有股温柔如水的气质。她对自己的丈夫轻声说道:“是陈思飞导演来访,好像有什么事要拜托你。”
一听是陈思飞,袁龙川点了点头,准备先将自己的工作放下。
这位陈导来头可不小,算是华夏非常著名的文艺片导演,他与文坛上许多著名作家的关系都很不错,袁龙川最为著名的短篇小说《竹林中》便是由他搬上了大荧幕,然后斩获了不少电影奖项,还获得了华夏电影界最高荣誉金龙奖的提名。不过最终却与金龙奖失之交臂。
不过陈思飞的名头也已经打了出去,跻身一线导演的行列。
“袁龙川老师,非常抱歉,在这个时候来打扰你。”陈思飞见到袁龙川来到客厅,立马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浮现出尊敬的笑容,赶忙上前与其握手。
袁龙川的品德其实比他的作品还要受人尊敬,这要是放到古代。就是真正的君子。
“没事没事,什么风把陈导吹来了?”袁龙川温和地说道。
陈思飞又与袁龙川寒暄一阵。还拿出了颇为珍贵的茶叶作为礼物,他这次来,确实是有求于人。
“我听说袁龙川老师与那位天才作家吴笛的关系不错?”陈思飞终于要说出自己的真实来意了。
“我只是很欣赏那个小丫头而已,而且她确实挺尊师重道的。”袁龙川想起吴笛过年都会来他家拜访,并且还总是在写作上对他虚心请教时,他不由就感觉很欣慰。对方那种对写作的虔诚与热爱,让他非常欣赏。
听到袁龙川这样说,陈思飞顿时心里就有底了,竟然能算是亲密的师徒关系么?难怪当初袁龙川会帮吴笛……
陈思飞拿出一份文稿,很郑重地说道:“我看了她写的《楚门的世界》后。感觉非常震撼,脑中更是充满了灵感,我想要将这部小说,搬上大荧幕!”
“嗯?《楚门的世界》?那是什么?”袁龙川一边接过文稿,一边问道。
“忘了袁龙川老师难得上网……这《楚门的世界》是吴笛发在博客上最新的博文,是一部很好看的中篇小说,我也觉得非常适合改编成电影,太具有创意与深度了!”陈思飞压抑着兴奋说道。
袁龙川手上的文稿,便是打印下来的《楚门的世界》,这打印机的质量挺高,连吴笛的插画都完全复制了下来。
听到陈思飞对《楚门的世界》评价这么高,袁龙川的好奇心也被完全吊起来,他当然知道,陈思飞作为一名文艺片导演,其实非常善于鉴赏小说,能够入得他法眼的小说,质量绝对是过关的。
袁龙川很快便阅读起吴笛的这篇新小说来,而陈思飞也在一旁安静地等待,他其实也希望看看袁龙川对这篇小说的评价。
袁龙川看了开头,便感觉到了吴笛那强烈的个人风格,说明这确实是吴笛本人的作品,袁龙川当然也知道网上总有人认为吴笛的所有作品都是代笔,但他对这样的观点完全是嗤之以鼻的。
吴笛在向袁龙川请教时,就在他面前写过一些段落、句子,那就是她的个人风格,而他在看到吴笛那漂亮的书法时,心中在赞叹的同时,也会有些惭愧,因为他自己的书法并不怎么样。
小说的开头让袁龙川看了嘴角微翘,神情也放松下来,这分明就是一部温情脉脉的小说嘛……
中间部分则让他的眉头再次皱起,显然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看似温情的小说,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在不知不觉看完结尾后,他看着那幅插画,还有些愣神,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他深吸一口气,忍不住赞叹道:“非常有创意的一部小说!读完后值得细细思考!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丫头在小说的创意方面有所欠缺,却没想到这部《楚门的世界》给了我这么大的惊喜,这样的创意配合她本来就很棒的文笔,其感染力无疑是惊人的!”
陈思飞看到袁龙川对这部小说如此高的评价,这便愈发坚定了他要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决心,他感觉自己脑中已经构想好了许多镜头,拍出来一定可以成为一部经典之作!(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九章 抢手的版权
“既然如此,那袁龙川老师能不能替我引见一番呢?”陈思飞忍不住说道。
袁龙川却疑惑道:“陈导,你可是我们华夏的一线导演,你直接去找她不就行了?我想只要是作家,就都会希望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只要不乱改原著的话。”
听到袁龙川的话,陈思飞不由微微苦笑,他其实是一位独立导演,而陈思飞工作室确实在影视圈颇有名气,尤其那些特别想要获奖的演员,基本上都愿意与陈思飞合作。
而且,陈思飞也算是圈内少有的作风正派的导演,他追求纯粹的电影艺术,这其实也是他独立出来的原因,若是在某些大公司的话,那掣肘实在太大,公司总是会动不动塞点演技实在惨不忍睹的演员进剧组,至于这些演员的身份是什么,那当然算是公开的秘密。
总而言之,他很讨厌这些破事,实际上他这样的人,在娱乐圈简直快绝种了,这看一看每年娱乐圈爆出来的丑闻,什么吸毒啦、**易啦、艳照门啦,就知道它到底有多脏。而导演这样的身份,要玩潜规则实在太容易了。
其中与娱乐圈比较接近的文坛,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候作家聚会,就是吃喝嫖赌。
陈思飞苦笑的原因很简单,若吴笛只是身份一般的作家的话,他肯定立马登门造访了,如袁龙川说的那样,没有哪个作家会拒绝自己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的诱惑。
然而以吴笛的身份。她就从来不会有作品版权卖不出去的烦恼,只要是出自她之手的小说,一经问世,必定会遭到许多影视公司的哄抢,条件也非常优厚,因为他们知道,吴笛的作品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
之前的《灌篮高手》的真人电视剧已经在网络、电视台上以每周两集的速度开始同步连载,无论是点击量还是收视率,都极为惊人!
当然,原作党总会吐槽这真人电视剧完全毁了小说、漫画。因为演员基本上都是偶像派。演技不算好,原作党吐槽说“樱木的乐观向上演成了二b犯傻”“流川的冷酷帅气成了装x犯”等等,不过即使如此,他们却依然乐此不疲地追看。然后再吐槽……
而那些拥护真人电视剧的观众。则说演员演得都挺不错的。总之电视剧非常好看!
就在这样的争论中,《灌篮高手》的真人电视剧倒是越来越受欢迎了,吴笛这部偏向商业性的篮球竞技小说。其销量也不断增加,有关灌篮的周边同样卖得极好,华夏某个超大品牌的体育服装公司,好比吴笛那个世界的阿迪、耐克之流,费了很大的代价获得了吴笛的授权之后,立马紧锣密鼓地开始制作那些球衣、球鞋,销量同样不俗。
至于拍摄这部电视剧的电视台,在知道吴笛的《灌篮高手》还有两部时,抢着要预定它的电视剧版权,这小说都还没开始写呢,版权就有人抢着要了,足见吴笛的小说多么抢手。
因此,可以想象,吴笛的这部极为适合改编电影的中篇小说《楚门的世界》,在问世之后,已经有不少公司像闻到腥味的猫一样,纷纷联系吴笛的经纪人团队,其中不乏有一些娱乐圈中的巨头公司。
而这些公司与吴笛打交道多了,知道直接找吴笛是没用的,这女孩根本就不会被任何利益打动,而她本身的背景也让一些宵小之辈不敢造次。
现在圈内人都已经知道,吴笛只将作品版权交给那些真正愿意将小说拍成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得精良的公司,那些想要通过改编吴笛的小说捞钱的公司,是永远无法得到吴笛的青睐的。
吴笛在电影、电视剧的演员选择方面,权力也很大,她甚至能够直接指定一些重要的角色,只不过她从来就没有这样做过而已,她个人对影视圈不是太熟。
“袁龙川老师,你难道不知道吴笛的作品改编权是多么抢手么?我一个小小的独立公司,怕是竞争不过那些巨头啊,有的影视公司甚至就是煌萌传媒旗下的,你知道吴笛的身份吧?”陈思飞脸上微苦,若不是他太喜欢这部小说,太想要自己来拍这部电影,他哪里会来走袁龙川的门路……
他知道直接和吴笛经纪人团队打交道的话,是肯定没用的。
“原来如此,我倒是忘了这丫头在商业上的超强号召力……对了,你说她的身份?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啊?”袁龙川一脸懵懂。
你与吴笛关系这么近一口一个“丫头”叫着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陈思飞忍不住在心中默默吐槽,可他也知道,袁龙川说得是真话,这也的确能够看出,袁龙川实际上一点也不懂钻营……
“她的来头太大了,用度娘搜一下都会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百科上也只有她的一些个人成就,家世都没有提及,讳莫如深,实际圈内只要消息有点灵通的人物,就知道她是政阀子弟,煌萌传媒的小公主,父亲是刚刚上任的华夏外交部长,爷爷是前总理。某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也打过她的主意,毕竟长相在那里呢,结果下场很惨……”陈思飞大概解释了一下。
袁龙川愣了愣,他还真没想到那个在他面前虚心求教的女孩来头这么大。
“那好吧,反正她也是我中文系的学生,我抽时间帮你引见一下好了,但是你要说服她的话,还是要靠你自己的诚意,既然你这么喜欢这部小说,将其拍成电影,肯定有你自己独特的想法,希望你可以打动她。”袁龙川淡淡道,他觉得陈思飞拍文艺片确实有一套,给吴笛推荐下也未尝不可。
“实在是太感谢了!”陈思飞显然颇为激动,他其实就差一个契机,没有人比他更想要拍好这部电影了!他要用自己的真诚打动对方!
这可不是说笑,吴笛现在既不缺名也不差钱,能打动她的,只有真诚!(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章 小清新宿舍
大学开学自然也是要军训的,不过这对吴笛来说是非常轻松的事情。
随着她个人的修为越来越高,她其实已经摆脱了作为一个女人的限制,她已经斩赤龙成功,再也不会为月经这件事而困扰。
这让她最近的心情非常不错,虽然早就习惯了作为女人每月都有那么几天,但只要是女人,估计都不喜欢这玩意,有时候在考试、工作的关键时候,却痛经了,那个滋味绝对让人非常难受。
不过,修炼到现在,吴笛也终于感受到了真正的瓶颈,每次都无法进入那种玄妙的状态中去,她体内的能量似乎也达到了极限……
下一步,应该便是沟通天地,使得自己的身体与整个天地之间产生联系,然后灵气源源不断地进入自己的身躯,形成人体与天地间的循环,体内灵气也几乎无穷无尽,永葆青春,这便是真正的先天高手,真正的质的变化。
瓶颈就瓶颈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自然而然地顿悟了,吴笛淡淡地想着。
她在修炼上从来不强求,以前强迫自己做一个完美女人时,当然一切都要做得最好,所以修炼进展一直很慢,而她在真正随心所欲,保持逍遥、乐观的生活态度之后,这进展倒是一日千里,连斩赤龙都成功了。
在她达到这个内家高手巅峰的境界之后,曾尝试去练一练以前所看的武侠小说的招式,毕竟只要是痴迷武侠小说的人,都会幻想自己会什么降龙十八掌、六脉神剑、一阳指、弹指神通之类的武功。
然后她开心地发现,自己还真能用出这些武功,不过却是有其形无其神,实际上就是将外放的真气模拟成那些样子而已。但这已经让她玩得十分过瘾了。
这让她突发奇想想要写一部原创的都市,纯粹自娱自乐的作品,因为自己是个修炼者,因此她觉得自己一定能写出那种修炼者的感觉来,如果能写出逼真的感觉的话,一定会很受欢迎的。
《凡人修仙传》总是被人诟病没有仙气。仙侠世界完全就成了黑社会横行的世界,纯粹的资源流小说,但是却能有如此多的读者喜欢,正是因为那种争夺灵石宝物、弱肉强食就是现实社会的写照,每个人都在其中挣扎着。
虽然达到了瓶颈,但是习惯了修炼的吴笛,每日晚上也睡不着觉了,她看了一通宵的电子书,依然精神抖擞。
说起来。她能有这么大的成就,或许也与她将别人睡觉的时间用来学习有关,一个人一辈子起码有二三十年都在睡觉中渡过吧?
天亮了,吴笛准时从床上爬了起来,脸上没有任何疲惫的神色,不过看到因为军训而非常劳累的三位室友都在熟睡,她倒是不忍心叫她们起床,然而这次的教官却异常严格。尤其是对待女生,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对女生有偏见。
如果军训迟到的话。不是在烈日之下站军姿,就是罚跑几圈,系里的女孩每次回到宿舍,都会疯狂吐槽这个名叫刘莽的教官。
吴笛下床之后,一个个将她们叫了起来,她已经很习惯做这样的事情了。在华夏,这大学生可比高中生懒多了。
水伊人还好,几乎一叫就起来了,而曾巍然和俞筱,每次都要到火烧眉毛的时候才起床。然后急匆匆地刷牙洗脸抹bb霜。
吴笛觉得,若她们真正学会化妆的话,一定就会早起,不过还是大一女生,太纯了,到了大三,只要是爱美的女孩,没有不化妆打扮的。这前后对比,简直就是两个物种。
其实修炼到吴笛这个层次,已经可以保证自己全身不染尘埃,每天甚至都不用洗漱不用保养,因为有灵气无时不刻地滋养全身,但是她可不想被自己的室友认为是不讲卫生的女孩,所以她尽力模仿凡人,不被当成异类。
吴笛的寝室非常干净,几人都已经分配好了打扫卫生的工作,还有吴笛用自己超凡的力量清理一些寝室内的死角,这就使得几人生活的环境遭到了系里所有女生的围观,甚至还有学姐来这里膜拜。这寝室已经成了公认的“小清新寝室”。
这增加了寝室的凝聚力,非常会打扮屋子的俞筱,还买了一些饰品回来,最美观动人的无疑是阳台上的风铃,风儿一吹,便发出空灵美妙的音乐,不得不说,在这样的寝室睡觉,真是一种享受。
洗漱完毕后,几人都穿上军装军帽,准备马上奔赴操场,水伊人主动给几个女孩带回了早饭,她们便在路上吃着。
现在食物对吴笛来说,纯粹已经是尝鲜的东西了,她完全可以直接吸收灵气补充自己身体的能量,还不含任何杂质、毒素。
吴笛觉得室友间的关系确实不错,尤其曾巍然和俞筱,两人意气相投,基本上已经成了闺蜜,经常一起行动,而水伊人则习惯了一个人,她的性格过于内向害羞了,在寝室外面时,仿佛认定了吴笛,经常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吴笛,总觉得这样才有安全感。
四人间的宿舍也算分成了两个小团体,不过基本上没有任何摩擦,主要是性格都不错,没有什么奇葩。
吴笛总算是放下了对女生宿舍的偏见,她还觉得自己所生活的这个寝室非常温馨,有大家庭的感觉。
几人来到了操场,穿着军装梳着马尾的吴笛一下子便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还好这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吴笛了,一开始见到吴笛时或许会激动一下,但过后想想,其实也不过如此,没必要太过大惊小怪。
“各位美女早啊。”名为孔浮生的阳光青年,主动来到吴笛四人面前,向她们打招呼,实际上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吴笛而已。
孔浮生在班级里十分活跃,显然非常想要这个班长的位置,与一般大学没人愿意当什么班长、团支书不同,进入中都大学的学生,早就明白当上干部的好处,因此有不少人都自告奋勇地想要当上干部。(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一章 大学军训
在孔浮生看来,吴笛自然是很大的竞争对手,不过他觉得就算将班长给吴笛也无所谓,有个团支书的头衔其实也不错,最重要的是,班长与团支书是要经常合作的……这不是攻略吴笛的最佳路线么?
华夏人民党一党**,青年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织。
孔浮生算是个才子,长相也挺不错的,就是出身并不怎么样,但他却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中都大学的中文系,他以后的理想也非常明确,就是当官。
他小小年纪,其实就已经是个官迷了,无论在哪里上学,他几乎都是班上的班长,他享受那种支配他人、领导他人的快感。
然而他当然也清楚,在华夏要爬到高层,要么是政阀子弟,要么就是“女婿党”,他无疑只能做后者。
其实他现在就有个异地恋女友,便是个副县长的女儿,在高考后的暑假里,他拿下了对方的一血,并迷得对方找不着北。
他甚至已经见过了女方的家长,虽然他的家世不好,但凭借着他的个人魅力,以及刻苦程度,很容易就能发现这绝对是极品凤凰男,给他一个契机,便能闯出一番天地的那种。因此,他还得到了那位副县长的赏识,并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瞧不起他。
在看到吴笛的第一眼时,他就知道,自己真的心动了,然后他果断地行动了起来。
当然,其实吴笛最让他心动的,便是那扑朔迷离的家世。
孔浮生肯定不是那种单纯的高中生,会被吴笛的光环所吓得不敢追吴笛,他向来对自己的魅力非常有自信,不是他吹牛。和他接触过的女孩,几乎都对他很有好感,然后他选择了其中家世最棒的。
吴笛的才女光环,反而让他更加心动,他知道自己是个虚荣的人,若是成为吴笛的男友。甚至把对方哄上床后,还录下视频,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还没有开始军训前,同学们都喜欢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随意聊天,吴笛也不例外,孔浮生厚着脸皮坐到了吴笛身旁,近距离观察对方那曼妙的身材、白皙细腻的肌肤,就像完美的玉石一般,让人忍不住轻轻抚摸。
孔浮生很随意地与吴笛搭讪。将他追对方的目的掩饰得很好,他非常懂得循序渐进的道理。
可他却不知道,吴笛泡妞的经验比他还要丰富,她真不知道这个孔浮生哪来的自信。
她总是很有礼貌地回应对方,一点也不给任何暧昧的机会。
这样的苍蝇实在太烦了呐……吴笛淡淡地想着,大学男生可不像高中男生那样纯,有些男生追起女孩来,那就像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有时候还真被他们厚着脸皮死缠烂打成功了。
不如找个假冒女友吧?吴笛升起了这样的心思。然后对那些追她的人宣称她对男人没兴趣就行了。以她现在的力量,难道还害怕什么舆论?
这时,吴笛看到夏薇薇来了,脸上的神情还不怎么好看,她直接甩开了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孔浮生,来到夏薇薇面前:“薇薇。你怎么了?”
夏薇薇恨恨地望向正在与教官刘莽相谈甚欢的室友沈洁,她郁闷道:“今天沈洁早上起来洗头,我在旁边刷牙,她动作很大,把那些恶心的泡沫溅在了我衣服上。我忍不住提醒了她一句,让她动作小一些,结果她直接骂我……刘玲娜、卢长娇也说我小气,你说我真的这么讨厌吗?”
吴笛听到夏薇薇的诉苦,不由心中一凛,莫非……这才是女生宿舍的常态?
夏薇薇的那个宿舍,就在吴笛的隔壁,其中夏薇薇当然是最漂亮的,而且她经常跑到吴笛宿舍来玩,她喜欢吴笛所在的“小清新寝室”,曾巍然和俞筱当然不介意,她们两人个性都比较豪爽大方,算是女汉子型的,但做事却很勤快细致,而水伊人在宿舍基本就是和电脑拼命,萌萌哒的游戏宅一只,所以肯定也不会介意。
然而,夏薇薇的美貌与名气可能就让其他室友看不惯了,毕竟她还是吴笛的好友,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在一些歌曲收入上,她也是有分成的,她的零花钱很多……这或许也会遭到其他女孩的嫉妒。夏薇薇家世也算不错,父亲是大学教授,虽然并不在中都大学任教。
“薇薇我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嘛,挺文艺小清新的好孩子,一点也不小气啊。”吴笛连忙安慰道,她觉得自己肯定想多了,不能对女生宿舍抱有太大的偏见啊。
夏薇薇依然觉得很委屈,她忍不住抱着吴笛的胳膊,很依赖地说道:“小笛,还是你好……要是和你住一起就好了。”
吴笛又安慰她一句,也忍不住看了那个正在和教官聊得很开心的沈洁一眼,这女孩看起来倒是挺清纯的,一头长发,眼睛很大,水灵灵的样子应该比较受男生欢迎,不过吴笛总感觉她不像外表上看起来那么纯。
“刘大哥……人家感觉今天身体不是太好,批准人家休息行不行呀。”沈洁用一种撒娇的语气说道。
刘莽猥琐的目光在这个清纯女孩身上乱瞟,他其实能当上兵,全是因为塞了钱,华夏的军队系统基本上烂透了,连军委高层都在卖官。
“啧,这个比较难办啊,我对你们绝对是要严格要求的。”刘莽故作义正词严地说道。
沈洁心中暗骂一声,这教官压根不是什么好东西,跟高中时的一比完全就是个渣滓。
她忽然心动一动,环顾四周,然后看到正在和吴笛亲昵的夏薇薇,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浓烈的嫉妒神色,然后指着夏薇薇对刘莽说道:“那是我们寝室最漂亮的女孩,人家觉得她和刘大哥很般配呢……”
刘莽看着夏薇薇,然后又看了看她身旁的吴笛,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其实早就盯上这两个女孩了。不过吴笛名气太大,他也不敢乱动,但夏薇薇就无所谓了,还有她的室友牵线搭桥。
沈洁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休息的批准,至于出卖夏薇薇,她表示毫无压力。(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二章 颠倒黑白
吴笛在军训时,动作一直非常标准,让人根本就找不出任何纰漏之处,而其他的女孩,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这实际上便是教官刘莽的险恶用心,他故意让学生们站军姿站很久,在这烈日炎炎之下,怕是男生都会支撑不住,更别提女生了。当然,这阳光对吴笛来说,都是可以吸收的日精月华,能够保养她的身体,根本不用担心被晒黑。
刘莽看到一个姿色还算不错的女孩已经隐隐有些站不稳了,他立马走上去,劈头盖脸地一顿训斥:“堂堂大学生,连个军姿都站不好么?给我姿势标准点!”
一边说着,他一边肆意将手放在了女孩的腰间,表面上是在为女孩调整姿势,可那种深陷女孩腰间嫩肉的柔软感觉,却让他爽到爆,他会说他来当这教官,还是中文系的,就是为了这一刻么?
女孩完全被吓住了,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个色狼教官的行径,刘莽双手离开女孩时,还狠狠地捏了女孩的臀部两下……
女孩这才反应过来,刚刚想叫出来,但看到刘莽那威胁的眼神,她顿时就退缩了,她用“这也许是教官无意的”来欺骗自己,实际上她想到前几天军训有人违抗这个教官的命令,然后被狠狠惩罚的场景,她根本不敢反抗这个教官。
刘莽在前几天完全就已经在学生群体中树立了威信,这实际上也是他在伪装自己,到现在他才慢慢暴露自己的目的。
由于站军姿必须要保持正视前方,所处除了这个女孩身边的人能够与余光看到教官的动作以外,其他人还真不知道这刘莽用“调整姿势”的借口来占女孩便宜。
刘莽又故技重施,连摸了三个紫色不错的女孩,他决定再摸一个就罢手。他可不想因为太过出格而让别人察觉到他的猥琐之处。
他将目标直接锁定在了夏薇薇的身上,却不知对方早就已经注意到了他的恶劣行径,但她也不敢出声,她本来就比较胆小,只期盼刘莽别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所以她尽力保持最正确的军姿……
然而。夏薇薇看到一脸肃然的刘莽走向她时,顿时就觉得不妙,然后因为害怕而颤抖了一下。
刘莽见状,心中大喜,快步向夏薇薇走了过来,伸出了他罪恶的手,夏薇薇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拍开对方的手,直接拒绝道:“别碰我!”
夏薇薇说完后。勇气用尽,怯生生的望着对方,而刘莽在微微一愣之后,看到女孩这副柔弱的样子,只觉得内心深处涌起一股巨大的戾气,他就是要蹂躏这个女孩!
刘莽一把掐住夏薇薇的喉咙,暴怒道:“你敢违抗我的命令,我刚刚这是好心要为你纠正姿势!”
夏薇薇说话时。别的同学甚至不敢往她那里看,但吴笛作为夏薇薇的朋友。绝对不能放着她不管,她看过去时,便看到女孩像小鸡一样被那个教官刘莽掐着……
吴笛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愠怒道:“你给我放手,你这算什么教官?”
刘莽没想到居然有人真敢站出来打抱不平,他放开夏薇薇。然后目露凶光地看着吴笛:“谁让你擅自出列的?你违反了我的命令!”
刘莽的声音非常大,他这种奸猾似鬼、色胆包天之徒,向来善于先强占道义的制高点,在华夏,军训时的教官权力非常大。这是为了让学生明白,在军队中,最重要的就是两个字——服从!
“那你凭什么掐这个同学的脖子,你这是人身侵犯!”吴笛顾及对方是个军人,并没有怒而出手,而是先据理力争。
在吴笛心目中,军人的形象无疑是崇高的,他们应该是人民的保护神。
刘莽冷笑一声:“我好心帮她调整姿势,但她却不信任教官,我给她一个小小的教训而已,难道我还有错?”
“不是!小笛,我看到和家伙对着几个女生都动手动脚,分明就是个色狼,这样的人不配当我们的教官!”夏薇薇躲到吴笛身后,顿时来了勇气,立马揭穿这个教官的真面目。
双方吵起来的时候,终于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总教官也闻讯而来,要来调解纠纷。
总教官的名字叫做马一鸣,实际上与刘莽沆瀣一气,他看到这教官是刘莽,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他对刘莽的德性一清二楚,不过,谁让这小子在军中会做人呢。
不得不说,军中的抱团现象一向很严重,战友情那可是真的铁。
刘莽见到马一鸣来了,心中顿时便有底了,他直接颠倒黑白:“这两个女生素质太差了,明明就是不想军训,却还要这样唱双簧来污蔑我,这是对军人的侮辱!”
“你怎么可以这样颠倒……”还没等夏薇薇说完,马一鸣便板着脸,十分严肃地打断道:“难怪现在的女大学生风评都不好,一个小小的军训,都没法坚持下来吗?还顶撞教官,不知道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吗,在军训时,你们都要用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一边的刘莽已经露出了一丝得色,心说自己平日里的孝敬花得不冤,关键时候有领导罩着呢。
而其他的学生,除了几个女生知道真相,却又不敢站出来声援以外,大都被这两个教官精湛的演技给骗过去了。
孔浮生忍不住走了过来,他觉得这时候是刷吴笛好感度的时候,他对吴笛说道:“给教官道个歉就算了吧,以教官的大度,一定不会太过追究的……”
孔浮生认为这样做,是帮助吴笛免除惩罚,他压根就没弄清楚事情的始末。却不知他这话说出来,让吴笛眉头大皱。
“你们怎么都这样!”一向敏感纤细的夏薇薇,觉得自己实在太委屈了,哇得一声哭了起来,正在一旁树荫下休息的沈洁,看到这个模样的夏薇薇,心中满是快意,是吴笛的朋友又怎样,还不是被教官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三章 强势碾压
吴笛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她冷哼一声:“服从?就凭你们这样的垃圾?我今天就要好好地教训一下你们这种垃圾军人!”
话音刚落,她一脚踹了出去,使用了传说中的“风神腿”,那速度自然是肉眼难辨!
刘莽根本就没料到吴笛会悍然出手,现在哪有学生敢打教官的,这还是个女生!
他下意识用手一挡,只听到自己骨裂的声音,然后手上传来一股剧痛,而他眼前的黑影也越来越大!
“砰”得一声,刘莽第一次体会到了被一脚蹬飞的感觉,他的鼻梁骨都断了!鲜血瞬间流遍了满脸!
“啊!”刘莽痛呼一声,他的一只手以及整个脸颊,都痛得要命,他觉得这女孩再用些力的话,他的脑袋都要被踢爆了!
刘莽当然不知道,吴笛其实已经手下留情了,否则刘莽这种劣等的凡人,会直接被吴笛像踩蚂蚁一样踩死!
孔浮生咽了一口口水,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完全跟不上事情发展的节奏啊!不应该是吴笛道歉,然后教官也大度的原谅吴笛、夏薇薇么?
而在场的所有同学,包括其他班向这里看的,完全就惊呆了,他们一是没想到吴笛敢向教官动手,二是没想到教官这样不堪一击!
吴笛走到刘莽面前,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就像是踩着足球一样,她指着马一鸣,下颚微微扬起:“我就轻轻踢了他一脚,他就倒了,就这种货色,也凭当我的教官,你们军人。都是一群垃圾!”
马一鸣双目赤红,他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
看到自己的下属像弱鸡一样被一个女孩踩在脚底,他甚至都已经失去了冷静的头脑,他下意识还将吴笛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孩……
“你找死!”马一鸣作为总教官,在格斗上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是其实也是外家武者。不过还没有达到黑带的实力。
他双目赤红地冲了上去……
“完了,吴笛肯定打不过总教官的,她刚刚只是偷袭成功而已。”一个学生忍不住判断道,明显是外行人。
“没错,吴笛再能打也不是有准备的军人的对手,她明明看起来就是一个柔弱纤细的美少女……”有同学附和道。
可他们话音刚落,便看到了再次让他们震惊的一幕——
马一鸣想用军中擒拿术一举擒住吴笛,他自认为这一次在暴怒下的出手,发挥出了自己的最佳水准……近了。更近了,赢定了!
什么?
人呢?
马一鸣发现眼前的人影竟然没了,他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如何消失的!
吴笛使用了“凌波微步”,轻灵而飘逸地瞬移到了他的背后,一记重重地手刀,果断地劈在了总教官马一鸣的背上!
“啊!”马一鸣摔倒在地,就像狗吃屎一样,然后他觉得自己脑袋上传来一股橡胶气味。这是统一分发的军鞋的味道……
总教官马一鸣同样被吴笛踩在了脚底!
“还以为有多厉害呢,果然也是个垃圾啊。”吴笛再重重地往下一踩。所有人都在担心她会不会将总教官的脑袋踩爆了!
显然没有……因为接下来整个操场都传遍了这位总教官的痛呼声!这声音是如此惨烈,简直是撕心裂肺,然而吴笛的脸上却一片淡漠之色!
所有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实际上他们看得太清楚了,吴笛飘逸地躲过对方的军中擒拿手,并反击的姿态。简直优美如画。而怒踩总教官的脑袋,更是让学生们震撼不已,她怎么敢这样做?
“太彪悍了,这吴笛到底是学霸还是武林高手啊,连教官都不是她的对手!刚刚我算是看走眼了!”
“给跪了啊……她怎么这么强悍。我也是练过的,我觉得那个总教官起码已经达到了武术十级的程度,马上可以成为黑带高手了,可他竟然被吴笛秒杀了!”
“什么?竟然都要达到黑带高手的层次了么,这个总教官还是很厉害的嘛,不过却遇上了吴笛……话说吴笛是什么层次的高手?”
“起码黑带七段,真正的一流武者啊,估计整个华夏都不超过十个,她凭这个武力,以后前途就不愁了……”
比较痴迷华夏武学的学生,忍不住议论起吴笛的武学层次来,他们根本就不会想到,吴笛早就不能用什么黑带几段来形容了,她是内家巅峰高手,除非真有传说中的先天武者出现,否则根本没人打得过她!
就在这个时候,其他的教官来都赶到了这里,看到自己的上司像是一个废物一样被一个英姿飒爽的军装少女踩在脚底,他们一时间还有些发懵,这怎么可能,总教官的格斗术还是非常强悍的啊!
这个时候,刚刚才缓过来的刘莽,咬着牙对自己的这群战友吼道:“还愣着干什么, 赶快救老马啊,一起上啊!”
众教官也不迟疑,其实刘莽在军中的人缘确实不错,因为懂得钻营,会做人,这军队中有正直的军人,当然也就有败类,毕竟连军委高层都卖官鬻爵,只要付足了钱,他们会帮着改简历,改年龄,提升军衔……
看到一群穿着教官服的教官们向吴笛冲了过去,有学生都不忍心看了,直接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这可是三十多位的教官啊,对军中格斗术肯定非常熟练,还有教官扯下自己的皮带当武器,想要狠狠地抽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吴笛!
“小笛快跑,你打不过的!”夏薇薇在一旁焦急地喊道。
然而吴笛的脸上却露出一丝不屑,她抿着自己的嘴,全身就像野豹一般凶悍地向一群教官冲了过去!
吴笛进入这群教官之中,如同虎入羊群,不少教官都只看到自己眼前一花,接着小腹、双膝传来一股剧痛,然后便捂着肚子跪了下来,他们连吴笛攻击的动作都没有看清!
吴笛的动作很简单,一拳两腿,但是她的身法太鬼魅飘逸,速度也太快了,根本就无法让普通人反应过来!这还是她手下留情的结果。
瞬息之间,所有的教官全部跪倒在地,仿佛是在跪拜吴笛……
“真是一群垃圾,我还没用力,你们全倒了。”吴笛的声音不大,却诡异地传到了在场所有军人的耳中。
一股凉气由头到脚袭遍了所有人的全身。(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四章 平息事态
操场一篇寂静……这是幻觉吧,一定是幻觉吧?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现实中,这是一个单挑一群啊,还是一群能打的教官!
刘莽闭上了眼睛,他怀疑自己正在做噩梦,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做了那么多猥琐恶心的事情,然后才导致这个噩梦的发生……
而总教官马一鸣呆呆地望着全部都不是吴笛一合之敌的手下,他根本无法想象,有一天竟然会发生这种事,除非……
马一鸣望向吴笛的目光,已经变了。
其实吴笛哪怕是政阀子弟的身份,也无法镇住属于军人的他,毕竟在华夏军政是两个不同的系统,甚至与吴笛那个世界党指挥枪的方式都完全不一样,军队中是有一股特殊势力的,这股势力根本就不理会政府,完全超然物外。
马一鸣在军方,也是有人罩着的,要不然怎么可能来这中都大学当总教官?
吴笛这超越了凡人的力量,让他想起了那群曾经同样完虐他所在部队的高手。
他强忍着剧痛,拿出自己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而在这个时候,已经回过神来,没了教官管束的同学,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将这惊人的一幕拍了下来,然后第一时间上传网络。
各种耸人听闻的标题也出现了,什么女学霸竟是女武神,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生把一群教官打趴下了……
可这个消息传到网上,却被不少人认为是胡言乱语,而又没有人记录下吴笛将教官们全部打倒的视频,只有教官们四仰八叉地倒在那里的图片,这又能证明什么?
甚至还有吴笛黑又在骂,吴笛又来炒作了。还越来越离谱了,什么女武神都出来了,太逗了!
没有亲眼看过吴笛身手的人,绝对是不信这种一看就是胡说八道的事情的,更多中立的网民也认为,可能又有媒体来炒作吴笛了。
马一鸣的电话通了。一个年轻人懒洋洋的声音在他耳边传来:“有事?”
“有高端武者挑衅军队的权威……”
“这么说你们真被一个人打趴下了?”神秘的年轻人似乎一点都不在意什么军队的权威,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
“我又不是那些老家伙,我可是会上网的啊,许多人都不信这种事。但是我也知道你们有多废,被一个人打趴下是很正常的事情嘛。”年轻人笑呵呵地说着。
“你!难道你不管这事么?”
“啧,看来我也要去当‘校花的贴身高手’了呐。有些人,你们是惹不起的,不想死的话,就离那位校花远点。因为。你们这种废物死了也白死。”年轻人挂上了电话。
马一鸣神情灰败,他就知道,在那些真正超越凡人的内家武者眼中,他们天生就比普通人高一个阶级,内家武者杀些普通人,又算什么事?
只听到年轻人那懒洋洋的语气,就知道他一点都不在意什么军人被高手吊打,弱者被强者吊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弱肉强食的规则,早就已经融入了那个年轻人的骨子里。
然而。马一鸣对这个年轻人却无可奈何,对方的地位,完全是超然的。拥有这样武力的女孩,同样也拥有相对应的特权。
中都大学发生这事,校长也亲自到场,他在知道是吴笛动手之后。便直接将这事压了下去,然后果断撤销了军训。
校长原本还以为军方会有什么反应,结果连个屁都没放,他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这件事就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闹大,甚至在场的学生,有的过后都在怀疑是不是自己做了一个夸张的梦。
吴笛倒也没有将这件事的后续反应放在心上,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本来就有人在暗中处理一些高端武者所造成的惊世骇俗的场面,让普通民众认为自己活在一个平和安宁的世界之中,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和谐社会”。
总而言之,吴笛美好的大学生活终于开始了,她在军训上展露武力的好处便是,没有一个大一的男生敢追她了,包括那个孔浮生,这让吴笛十分满意,在修为越来越高之后,本就清心寡欲的她,愈发看淡了肤浅的男女之爱。
在文学院的迎新晚会上,吴笛还上台献唱,使得迎新晚会大为成功,这个模样的吴笛,似乎才让众人缓过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安静静在大学中学习、写作的吴笛,终于让人渐渐遗忘了那个霸气无敌的形象。
此时,刚刚结束演唱的吴笛,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身上穿着一身黑色典雅的礼服,勾勒出了她匀称完美的曲线,头上戴着漂亮的流苏饰物,手上穿着黑色的丝质手套,给人的感觉神秘而优雅。
因此,当她这样打扮的美图,流传到网络上时,果然又引起了一阵关注,众网友纷纷表示对参加中都大学文学院迎新晚会学生们的羡慕嫉妒恨,居然能近距离欣赏这样美丽的吴笛。
很明显,网民们觉得有关吴笛的消息,就应该是这样的,怎么看对方都是一个高贵典雅的气质美女,柔柔弱弱的,怎么可能一个人将一群教官打趴下?伪造消息也该有个限度啊……
确实如此,因为吴笛的人气,有些无良媒体什么事情都喜欢往吴笛身上扯一扯,一开始吸引眼球的效果还挺好,后来不少人也醒悟过来了,再也不吃这一套,所以对什么女学霸竟是女武神的消息完全嗤之以鼻。
第二天,在接到袁龙川老师的电话后,吴笛来到了对方的办公室,然后见到了名为陈思飞的导演。
吴笛一向敬重才德并重的袁龙川,看在袁龙川的面子上,细细地听取了这位导演对《楚门的世界》的理解,发现对方确实非常喜欢这部《楚门的世界》。
吴笛回去后,拿对方的电影看了看,这都是陈思飞所导演的电影,发现此人在拍文艺片上确实有一套,想到对方那双眼睛中展现出来的诚意,吴笛最终同意将《楚门的世界》授权给对方。
而陈思飞认为自己所出的金钱也是展现诚意的一部分,他出了一千万的天价买下授权,当这个消息传出去的时候,整个舆论都一篇哗然!(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五章 重新塑造的貂蝉
其实一千万对吴笛来说并不算一比巨款,她的收入来源太多了,但要明白的是,《楚门的世界》也不过是一篇五万多字的小说,还是直接发在博客上的那种,这样一算的话,吴笛一个字竟然价值两百元钱,一千字就是二十万……
在天净沙小说论坛,就有某专写小白文的网络作家的粉丝,跑到论坛上来嘲讽,说是别看吴笛名气这么大,但要论文章的收入,肯定比不上写网络小说的xxx,xxx可是达到了千字好几千的收入,一个字就价值7、8快钱。
这当然不是指这位网络作家的网上订阅收入,而是所有的版权综合起来的收入。
必须承认,千字七、八千的价格确实非常高,一般不是写商业文的传统作家,在收入上,还真比不上网络大神们。
可是这位粉丝找哪个文艺向的传统作家不好,偏偏到天净沙小说论坛来用网文寻找优越感,恰巧吴笛《楚门的世界》被千万买下电影授权的消息已经传得纷纷扬扬……
网络作家动辄百万字的超级长篇小说能拿到千万的收入已经是真正的大神了,现在吴笛五万多字就能有这么高的收入,简直就将那个粉丝的脸给抽肿了。
这个粉丝显然比较固执,一口咬定这个消息完全就是捕风捉影,《楚门的世界》这种文艺向的小说哪有可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可现实仿佛就是在和他作对一样,吴笛高调出席了《楚门的世界》电影项目启动的新闻发布会,承认了《楚门的世界》确实卖出了这么高的价格。
而她出席新闻发布会也算是投桃报李,为《楚门的世界》做宣传,要知道,这部斥资超过一亿。号称“史上最昂贵的文艺片”的电影,无敌文化公司也投资了近半,无论如何,票房当然越高越好。而一部电影的宣传部分自然是非常重要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著名导演陈思飞讲述了自己能获得授权的幕后故事,倒是让不少记者都听得津津有味。他们也在暗暗感慨,吴笛不愧是真正的大牌作家,连陈思飞这样的导演都害怕被吴笛拒绝,还要拜托袁龙川这位合作过的短篇小说巨匠牵线搭桥。
吴笛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了自己的感动,她坦然表示,陈导对《楚门的世界》电影那极为看重的态度,以及他所表现出来的真诚,是打动她的最主要原因。
在发布会上。还有著名影星出席,基本上都是演技精湛就差一部电影获取华夏金龙奖然后冲击“影帝”“影后”的实力派的演员,这样的演员阵容,完全值得观众们期待。
吴笛的个人专刊,新一期的《自由》杂志,除了依然有吴笛最受欢迎的人气散文集《随想录》作为基石,各种穿衣打扮风格的吴笛写真照作为福利以外,《楚门的世界》的小说正文。以及它即将被拍成电影的消息,也在《自由》上占了很大的版面。
《自由》这部吴笛的个人专刊。原本不少人都不看好它的销量,毕竟它的价格确实过于昂贵了,哪怕它各方面都能称为最华丽的杂志,然而它的销量却一直在稳步上升。这其实也有《自由》的发售期数一共只有三期的原因,简直能算是年刊,这样一算。也就不那么贵了。
而在《自由》的读者调查中发现,这读者中非铁杆粉丝的比例正在增加,有不是吴笛死忠粉的读者甚至表示,读其中他最爱的《随想录》时,会有一种澄净心灵的感觉。吴笛的散文写得太棒了,最关键的是,永远不用担心她在散文中“犯病”。
没错,阻止这些读者成为吴笛死忠粉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某些小说太过坑人,有人痛骂吴笛其实也是超级文青病患者,尤其是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上市之后。
如果说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的吕布篇通篇都是痛快淋漓的爽文的话,那这第二部后半部分从蔡琰的视角来写时,就是纯虐心文了……
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是从两个女子的视角来写的,第一个便是貂蝉的。
历史上、《三国演义》中的貂蝉,纯粹是棋子甚至可以说是“货物”“财产”,有首名为《莫问奴归处》的词曲是对她很好的形容——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她其实就是司徒王允美人计中的一件道具而已,她或许唯一的长处,便是把握男人的心理,将吕布与董卓间的裂痕一步步扩大,最终成为两人决裂的导火索。
可实际上,只要是一个心思细腻的美女,巧妙利用自己的美色,都能达到这样的效果,说到底真正厉害的,还是貂蝉背后的王允。
除去美貌以外,貂蝉就是个让人值得唏嘘的普通女孩罢了,何必摇曳钗头凤?颜色不因荆钗减。 何必身上着丝帛?布裙尚能蔽躯体。何必青史留艳名?她自己也不过想要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能够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就好。
但是,这样的形象实在单薄,根本无法成为一个主视角的地位,而且她作为一个歌女,视野也非常狭隘,难不成以貂蝉的视角写她怎么取悦干爹王允,然后再被干爹有目的性的送出去给人当小三?(以貂蝉的身份不可能做正妻。)
格局太小!
而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吴笛现在是女孩,在写貂蝉这个中国历史上四大美女之一的人物时,不由自主地便想让她更出彩一些,在强化貂蝉这个人物时,她多多少少将自己那种强气、坚韧的性格代入了进去。
吴笛《三国》系列小说中的貂蝉出生在边境,饱受胡人翻边的困扰,这便自小让貂蝉养成了坚韧的性格,然后被吕布所救,记忆深处便刻下了吕布的身影,这是一个伏笔。
不过导致貂蝉改变的契机,是她在偶然间救了一个名叫“贾诩”的人之后。
当时贾诩尚未出名,因病辞官,上遇见胡人,和同行的数十人一起被抓获。机智的贾诩这样说道:“我是段公的外孙,你们别伤害我,我家一定用重金来赎。”当时太尉段颎,因为久为边将,威震西土,所以贾诩便假称是段颎的外孙来唬人,胡人果然不敢害他,还与他盟誓后送他回去,而其余的人却都遇害了。
后来胡人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自然怒而搜捕贾诩,因为貂蝉,贾诩躲过一劫。(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六章 第一次众多读者的差评
在三国这段天才谋士辈出的时代中,总有人喜欢争论哪位谋士是天下第一谋士,其中贾诩的支持率肯定很高,因为这是一个真正有大智慧的人,不仅获得了善终,最终还位列三公。
当然,他的“毒士”之名,同样响彻天下,甚至可以说,他的一计,直接导致了乱世的开端,那也是整个长安的噩梦。
在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中,贾诩已经出场过了,第一部中刻画比较出彩的谋士便是李儒,而他却非常推崇贾诩此人,与贾诩关系极好,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印象——贾诩这个人,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若是纯正的pov写法,用完吕布的视角再用另一个视角的话,一定要保持时间轴的推进,但是伪pov写法就比较宽松了,吴笛将貂蝉的成长环境大概写了写,这在时间轴上当然便有重叠的部分了。
为了给貂蝉开金手指,吴笛自然又牺牲了文章的合理性,历史上貂蝉与贾诩根本就没有交集,而以贾诩那绝对满值的保命手段,哪里轮得到貂蝉来救命?但是吴笛却写了貂蝉女扮男装,然后接受了贾诩这只老狐狸的教导,然后发现这“少年”竟然天赋异禀。
之后甚至在贾诩的推荐下,进入了水镜山庄,再接受了司马徽的教导,甚至还在山庄中与诸多名人有了交集,比如周瑜、庞统、诸葛亮……
这就是“水镜八奇”的噱头,就跟《三国演义》小说中的五虎上将差不多,这八人便是——荀彧、贾诩、郭嘉、周瑜、庞统、诸葛亮、司马懿、貂蝉。
当然,如同《火凤燎原》的作者喜欢卖关子那样,吴笛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揭露所有八奇的人选。而是一步步揭露。
由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没有《三国演义》的熏陶,就是想猜也很难猜。
吴笛UU小说的貂蝉,显然已经算是真正的原创了,甚至可以说她自己代入进去也不为过。
在貂蝉的主视角下,又写了她的老师贾诩是多么算无遗策、智计过人,那种用智商装x的感觉。其实读者是非常爱看的,像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明明主视角是吕布,但有不少读者却最喜欢那个谋士李儒。
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毫无疑问贾诩便是第一男配角,有很多地方都着重描绘了他的智慧。
貂蝉篇的**部分,自然便是已经智力与魅力值点满的貂蝉,将那位天下第一权臣董卓与天下第一武将吕布,玩弄于鼓掌之间……当然。为了描绘貂蝉是多么深明大义,她甚至毅然决然地斩断了她心中对吕布的真爱。
然而,这个吴笛自己写得十分酣畅淋漓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她在自high),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上市时,却遭到了几乎所有男性读者以及大部分女性读者的恶评,脑残粉除外(在脑残粉看来,吴笛放个屁都是香的)。
这甚至让吴笛自己都有些措手不及、沮丧不已,《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的销量遭遇了一个巨大的挫折!一周的销量甚至连第一部的预订数量都没有达到!
不得不说。《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确实让这部商业性的作品销量惊人,甚至还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看这部小说。使得一些对小说的架构与世界观感兴趣的人,去真正阅读了《三国正史》。
这也正是吴笛写《三国》系列小说的目的,她要让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在这个世界绽放光芒!
严谨的《三国正史》告诉了读者,三国时代的女性地位是多么低下,就算貂蝉再聪明,也不可能得到水镜先生司马徽的教导。还尼玛女扮男装都不会被发现,真是有多狗血要多狗血!
不少读者直斥貂蝉这个几乎样样完美的女性(吴笛甚至还给她设定了一个武学高手的身份),直接破坏了整个三国的合理性,读者们可以不介意吕布拿方天画戟玩人肉烧烤串,这是为了体现他武力牛叉的一种手段。最关键的是,代入吕布的男读者也觉得很爽……
可是第二部三国小说的其中一个主视角是貂蝉,这瞬间就让男读者的代入感大降,而很显然,喜欢《三国》的大都是男读者。
有男读者表示,若非有贾诩这个算无遗策的谋士在,这第二部三国小说根本没有阅读的必要性,看全身玛丽苏光环的貂蝉与各种男神间的互动?还是董卓和吕布都莫名其妙地被貂蝉吸引之后,互相仇视然后对砍?
没错,貂蝉这个在吴笛自己看来,写得很完美很有魅力的女角色,被男性读者们痛斥为超级玛丽苏,表示看到她的那副碧莲就厌烦!
吴笛自己觉得她将美人计这个**部分写得非常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而男读者们却觉得这完全就是儿戏,貂蝉除了会装x卖骚还会干嘛?
一绿茶婊而已!
真正让男读者们觉得最high的地方,却是吕布将董卓击杀后,王允清算董卓余党。当时李傕、郭汜等人心怀不安,都打算各自逃亡,贾诩出面阻止了他们,又开始骗人了:“听闻长安城中正在商议着打算把凉州人斩尽杀绝,而诸位阁下抛弃属众独行,一个亭长就能把你们抓住。不如带领部队向西,沿途收敛士兵,再进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如果能够幸运地成功,自然独享大权,如果不能成功,再逃走也不迟。”此计为众人采纳。
这一计,可谓真正的佘毒天下,在这之后,贾诩也有了一个“毒士”的外号,而文章中为了体现贾诩的智计超绝,重点描绘了他如何以策略大败长安城中的吕布的,他使用了自己最擅长的黑暗兵法,然后还用了绝技“公子献头”,即说服牛辅牺牲以引吕布全军尽出,用一成兵力,在五天内败吕布于长安;后来又让西凉太守董越坦然受吕布刺客(即张辽)的刺杀,令吕布在长安中被围剿。贾诩两次大败吕布亦令其甘拜下风,贾诩因此闻名天下。
表面上贾诩只是惜命自保,但他内心深处却是这样想的——天下越乱,我这样的人,才越有施展抱负的空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七章 吴笛一生黑
可以说,贾诩这人简直厚黑到了极点,为了一己之私,一计祸害整个苍生,怎么看都应该是反派人物,还是boss级的。
然而读者们毕竟不是生活在三国乱世时的苦难百姓,他们反而觉得“毒士”贾诩实在是太帅了,不是哪个人,一个计策便能祸害苍生的!
而贾诩堂堂正正用兵法谋略击败吕布,更是让不少男读者直接认定他就是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中的主角了,至于那个玛丽苏光环笼罩全身的貂蝉,有多远滚多远……
有读者甚至直接脑补,其实貂蝉也是贾诩的一颗棋子,他为了让天下更乱一些,便暗中布局让貂蝉使用了美人计,没有别人的运作,貂蝉能混进司徒王允家中当歌女?文中就是貂蝉自己理所当然地进了王允府中,吴笛自己都没解释她怎么混进去的……这被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败笔。
男读者不喜欢貂蝉也是情有可原,表面上自然是合理性的缘故,觉得三国这个时代不可能有这么牛叉的女性,本质上则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貂蝉将第一部的重要的主角、配角玩弄于鼓掌之中,实在让男读者们不爽。
权臣董卓虽然残暴,但还是有人喜欢他,觉得董卓非常霸气,甚至敢于直面自己的**,发泄自己的**,有读者甚至还表示如果自己有董卓那样的地位的话,或许同样也会随心所欲,想杀人放火就杀人放火,想强奸谁就强奸谁,皇后、公主、民女多多益善……
当然这样“三观不正”的读者还是很少的,不过喜欢吕布的读者确实很多,简单的来说。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的中吕布,有些像热血漫画的主角,一是能打,二是特别重情,三是很帅,总之很有魅力。
而且吕布当初还是貂蝉的救命恩人。但你貂蝉却为了什么国家大义而欺骗对方?这是恩将仇报啊……实在没有任何萌点,黑化也不带这样的!
大部分女读者讨厌貂蝉的地方,正是因为她在吕布与国家大义之间选择了后者,女读者都是比较感性的,一般女性向小说中,都是爱情至上,可你貂蝉却背叛了爱情,这怎么让人喜欢得起来?
因此,这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采取貂蝉作为主要视角可以说是重大的失败。而吴笛也犯了作家的致命错误,那就是将自己代入到了文章中的角色中去,成了典型的自high文,或者说是玛丽苏文。
总而言之,若非有贾诩这个人气智者存在的话,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的销量还要更差!
当然,一小部分自恋型的女读者表示《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写得非常棒,尤其是美人计的那部分……这充分体现了。玛丽苏文也是有人喜欢的。
貂蝉这个完美女性刻画的失败是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遭到冷遇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则是超有魅力的才女蔡琰前期经历非常幸福,后期完全被虐得……可以当里番女主角了!这绝对不能忍啊!
与貂蝉的刻画失败不同(因为吴笛太想刻画一个完美女性了,导致人物失真,又破坏了整个三国时代的大背景,甚至说貂蝉部分的小说完全崩了都行,太过yy了)。而蔡琰这个才女的刻画,那是相当的成功。
其实蔡琰这个才女,在《三国》系列小说开始写之前,已经积累了很多人气,毕竟在《梁祝》中。蔡琰曾经出现过,还有她的那些诗歌,有人甚至将蔡琰当作古代版的吴笛,都是才女嘛。
话又说回来,在读者们看来,蔡琰这个人物本就是吴笛原创的……
吴笛在写蔡琰视角时,主要是通过蔡琰的生活环境来勾勒东汉末年的民俗风情,让这个小说世界更加逼真,与之前的各种阴谋诡计、战场对抗不同,这是比较舒缓的生活流内容。
这其实也是一个节奏的调整,能够让文章更富有变化,让读者觉得不那么单调。
吴笛那典型的温馨甜蜜的文风又出现了,这正适合前期蔡琰的幸福生活。
没错,蔡琰可是大儒蔡邕的掌上明珠,从小锦衣玉食,而且自幼博学能文,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品行温良,又美貌过人。
吴笛写文戏还是很出彩的,因为她的积累足够,她还为蔡琰原创了一些自己的诗词,毕竟要称为才女,除了那些成名作以外,在一些聚会上,肯定也要有所表现。
前期无疑是才女在某些聚会上作出一些质量上乘的诗歌,然后众文人钦佩不已,这样带有商业性质的爽文戏路,不论是男读者还是女读者,都看得比较痛快。
蔡琰虽然有才,却只是单纯的有才而已,她没有任何心机,她的个性是阳光明媚的,这样的女孩其实很讨喜,她的才华与她的懵懂所形成的反差萌,是读者们最喜欢的地方,而蔡琰因为颇有才华,自然有些傲气,因此她身上也有傲娇的萌点,算是**型傲娇大小姐的角色。
而且,吴笛言情小说的写法,又用到了蔡琰与卫仲道身上,她将两人之间的结识、相爱、成亲写得十分甜蜜。
毕竟卫仲道可是出身河东卫氏的名门公子,与蔡琰门当户对,他本身也是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假以时日,必然又是一方大儒,足以庇护蔡琰。
很多三国穿越小说中喜欢黑卫仲道,然后再收蔡琰,其实卫仲道本身没有什么好被黑的,除了他的身体,在与蔡琰成亲一年后,他便因为咯血而死,而蔡琰的悲惨命运终于开启。
只要卫仲道不死,蔡琰安心在河东卫氏,哪里会有后来悲惨的遭遇?
而蔡琰因为卫仲道的死,卫家认为她‘克死丈夫‘,当时正年少气盛、心高气傲的蔡琰,哪里能受得了这种白眼,她不顾父亲的反对,愤而回家。
有女读者看到这个情节,二话不说直接弃书,从此吴笛一生黑!
虽然前面有铺垫说卫仲道身体不好,但是瞬间来了个一年后,卫仲道咯血而死,蔡琰被各种白眼,愤而回家,这他妈的玩我们啊?
不仅是女读者,有男读者可是代入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的卫仲道的,毕竟他确实得到了蔡琰的芳心,能够享受与才女之间的温存,结果还没享受够呢,瞬间就被写死了!
这显然也是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遭受各种恶评的原因之一,吴笛自己是根据史实来写,历史上蔡琰就是这么惨,但是在读者们看来,这个情节未免太过突兀,为了虐而虐,简直就是在玩读者,没有《秒速五厘米》那种一步步发展下来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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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醉卧x伊人太想刻画一个完美女性了,导致人物失真,又破坏了整个女学霸的大背景,甚至说xx部分的小说完全崩了都行,太过yy了~~~我这是在吐槽自己么?
向被坑的读者道个歉,再次保证,不会写什么修真的……之前纯粹是脑子一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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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八章 没有想象中的坚强
然而,虐心的还不只是如此,吴笛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中已经埋下了伏笔,蔡邕是被董卓强召的大儒,却在过程中,因为学识广博、道德高尚,而让董卓所敬重,这其实也能证明他的人格魅力。
实际上在读者反馈中,蔡琰的父亲蔡邕确实比较受人欢迎,毕竟他是真正的君子,德行操守皆是当世楷模。
因此,在董卓死后,他在王允的面前,不知不觉说起董卓来,并为之叹息,他能有如今这么高的地位,与董卓的提拔不无关系,这其实也是知遇之恩。
然而这当然让王允勃然大怒,直接喝斥蔡邕:“董卓就是国家的大贼,差点倾覆了汉室。你作为臣子,应该一同愤恨,但你却想着自己受到的礼遇,忘记了操守!现在上天诛杀了有罪的人,你却反而为他感到伤痛,这难道不是和他一同作为逆贼吗?”
在诛杀董卓后,大权在握的王允直接将蔡邕收押交给廷尉治罪。
蔡邕递上辞表道歉,请求受到刻额染墨、截断双脚的刑罚,以求继续完成汉史。士大夫大多同情并想要救他,没有成功。
实际上蔡邕就是因为要写《汉史》而被王允所忌惮,王允怕自己的名声被抹黑,毕竟他铲除董卓,其实广义上来说也是政变,还是靠美人计,这事传出去也不光彩。
最终蔡邕死在了监狱之中,他的女儿蔡琰彻底失去了依靠。
当然,王允的结局也很悲剧,他其实也可以说是丧命在贾诩的计策下,不是贾诩劝李傕、郭汜聚拢兵马反攻长安为董卓报仇的话,也许他作为一个贤臣。能够重整汉室,当然这种概率太小了。
长安爆发内乱,使得羌胡番兵乘机掠掳中原一带。曾经的大汉有无数精兵能够抵抗这些异族。可“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威势早已消失殆尽……
能坚持看到这里的读者,承受能力已经算非常强悍了,他们自然也感受了吴笛那深深的恶意。前一部吕布还在边境虐胡人,第二部他却完全陷入到了争权夺利的漩涡中去,再也没有“龙城飞将”了。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干戈日寻兮道路危,民卒流亡兮共哀悲。烟尘蔽野兮胡虏盛,志意乖兮节义亏。对殊俗兮非我宜,遭忍辱兮当告谁?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愤怨兮无人知……”
蔡琰的《胡笳十八拍》便是第二部结尾最虐心的内容。吴笛用冷酷的笔锋将蔡琰的遭遇写了出来,这就是让读者们知道三国时期的残酷——她也不过是无数人的缩影,在这豪杰辈出的时代中,更多的人是苦痛的,有客死异乡者,有失却亲友者,有国破家亡者。
这种已经上升到国家层次的“致郁”,读者们哪里肯买账?
有激愤的读者直接向无敌文化公司寄了刀片。以及那撕烂的《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表示再也不想看吴笛所写的小说了。
天净沙的度娘吧中更是一片谩骂之声。认为吴笛的文青病越来越严重了,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吴笛的粉丝为她洗地,说是第二部小说也是有亮点的,不仅仅是智者贾诩的人物塑造,还有整体上的结构。非常的完整,基本上将前作的埋下的坑填上了,整个第二部小说,通过蔡琰的视角,真正写出了历史的真实与残酷……
大部分读者才不管什么伏笔、内涵。他们就知道,看这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非常郁闷,时常看得无比憋屈,一点也没有第一部那样酣畅淋漓,反正就是不好看!虐心又虐身!
蔡琰这么好的一个萌妹子,居然真的这样往死了虐,不,根本就是让蔡琰生不如死,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而这三国系列的第二部小说,也像是一个导火索一样,将之前忍吴笛忍了很久的普通读者激怒了,谁希望花钱买不自在,这样不断地虐我们,你就开心了?
那好,我们不买账了!你就继续犯病犯下去吧!
因此,这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二部的销量,出现一个极大的滑坡,本来媒体还在观望,可能之后会出现反弹,毕竟吴笛的小说口碑还是可以的……
然而这一次,销量却持续低迷,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媒体纷纷跳了出来,对此大肆报导,语气中包含一种莫名的兴奋,因为这是吴笛在文学领域遭受到的最大挫折,在读者中的口碑与销量都非常差!
看来,吴笛天才美少女作家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也会写出读者不买账的作品。
不过,文坛上学院派的人士,却对这第二部三国系列赞不绝口,尤其是以蔡琰为主视角的部分,他们认为,这才是有文章有深度的体现!
甚至又有著名文艺片导演看上了小说中蔡琰为主视角的部分,决定将其改编成剧本,然后拍成电影,这绝对是一个很有深度的悲剧故事……
这个时候,已经是深秋季节,吴笛已经在中都大学学习了接近两个月了,她在大学中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甚至连一个社团都没参加,毕竟她要辅修历史系,双学位可不是那么轻松就能拿到的,她专注于学术之中,经常泡在图书馆。
吴笛曾经有段时间很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希望自己也能多些朋友,但是后来才发现,一个人能有那么几个挚友便已经足够了,没必要违心让自己去迎合别人,而她现在的名气,也使得她无法让别人对待普通人一样对待她。
最近,吴笛的心情十分抑郁,这一次在文学领域遭受到这么大的挫折,确实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不由想起了当初在全国理科竞赛上的那次重大挫折。
吴笛第一次发现,自己远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坚强,她已经习惯了成功,尤其是文学领域中的,只要她写得东西,一定口碑与销量双丰收,她甚至自己都是这样认为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九章 和吴迪谈恋爱怎么样?
可是这一次,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就像是被读者宠坏的孩子一样,已经有些飘然得找不着北了,她自己在反思时,都承认在写貂蝉部分时,非常随意,之后都没有认真修改。
而在写蔡琰部分时,则满心思都是如何达到最致郁的效果,而为了致郁去致郁的话,完全就是落了下乘,真正的治愈,应该是主人公明明想拯救世界,却毁灭了世界那样……
吴笛反思之后,决定在完成整部三国系列小说后,再进行全部的修订,这才是她应该的写作态度。
清晨,吴笛独自一人坐在校内树林间的长椅上,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树梢上有鸟儿欢快的叫声,她拿着平板电脑,正在温习她所学的各种外语,她现在在各种外语上的造诣,可不比某些外语系的学生差,她准备考取翻译证书,笔译与口译都会去考。
吴笛的打扮一如既往的清纯可人,她穿着百褶裙与连裤袜,勾勒出了她那两条美腿的优美曲线,一头漆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然而她脸上的神情却显得有些忧郁……以及,她那纯澈的眼眸中,有一丝化解不开的孤独。
实际上,这次吴笛受到的打击相当大,毕竟是在她最擅长的领域,一个习惯了成功的完美主义者,在遭受到重大的失败时,那种挫败感是难以形容的。她远没有表面上那样的坚韧与豁达。
夏薇薇也有早起晨读的习惯,最关键的是。她现在一刻都不想待在她那个几乎都是奇葩组成的女生宿舍,那个叫沈洁的,各种装纯勾搭男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上中都大学的;还有那个皮肤很黑的卢长娇,总是喜欢占小便宜,随意使用别人的化妆品,本身不漂亮却自恋得要死,老是幻想自己被某某某喜欢上了;刘玲娜这个走后门进来的富二代,公主病严重,还喜欢在宿舍抽烟……最关键的是。三个人全都懒得要死。根本没人打扫卫生!
她的“重口味”宿舍与吴笛的“小清新”宿舍一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夏薇薇觉得自己完全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她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因为这三个奇葩也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动不动就吵架。长年处于冷战之中。但即使如此,她时常也被波及,她发现自己心目中的美好大学生活完全破灭了。
夏薇薇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吴笛晨读的地方。看到充满了典雅气质的吴笛时,心中的向往难以形容,能够和吴笛成为挚友,实在是太棒了。
但在看到吴笛那完美侧脸上的忧郁神色,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孤独,她心中有些不忍,作为“沙砾”的一员,她当然知道吴笛最近是多么郁闷,她现在怎么说也是《最独唱》的专栏作家了,她很喜欢看读者们的评价,在看到一小部分恶评时,实在是太难受了!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却被读者随意否定……
而吴笛现在可是遭受大范围的恶评,甚至连沙砾中的成员,也对吴笛的“文青病”颇有微辞。
因此,夏薇薇当然能够理解吴笛的难受,只是她已经安慰了对方多次,却依然没有效果。
有人抓拍了最近吴笛的一张照片上传网络,那种遗世独立的孤寂,让人看了之后都十分怜惜,不过即使如此,黑吴笛的人照样黑得飞起,甚至更有动力了。
夏薇薇悄悄走了过去,想要和吴笛开个玩笑,她希望看到一个快快乐乐的吴笛。
就在这时,吴笛的手机忽然响了,在看到来电显示的号码时,吴笛本来皱着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就像是找到了让她依靠的港湾一样。
夏薇薇的脚步停顿了下来,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惊疑不定,
吴笛接通了电话,明明神情温柔,但语气却异常冷淡:“每天都打电话,你烦不烦呐。”
“我想一个合格的兄长,当然要关心妹妹的啊。”电话那边传来了吴迪磁性醇厚的嗓音,能够很自然地给予女孩安全感。
“没必要,你管好自己就行了,我很好。”吴笛这样说着,语气一如既往的冷淡,声音也空灵得没有一丝感情,却微微咬着自己的唇,她很难过,一点也不好。
夏薇薇悄无声息地来到了吴笛的长椅后,看着这个模样的吴笛,神情复杂,她没想到,竟然是一个男生的电话。
“又在逞强了啊……你瞒不了我的,对了,我刚刚下飞机哟,在中都。”吴迪淡笑着,语气却十分笃定。
“我才不会逞强,因为我是最强的!还有,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大一居然就逃课!”吴笛的神情莫名的紧张。
“我请假了啊,再说啦,我作为华夏大学的学生,来中都大学旁听旁听也无所谓吧……总之你接待下我呗,能住在你的宿舍最好。”
“去死吧!变态!”吴笛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迟疑了一会,却发短信问他要不要去接他。
“小笛。”夏薇薇忽然出声,让吴笛吓了一跳,她心虚地将手机往包包中一塞,回过头,忍不住抱怨道:“薇薇你太吓人啦……”
“你紧张什么啊,没想到小笛也有地下男友么?”夏薇薇故作轻松地说着,可心底却不断地出现,小笛绝对不能被男人这种肮脏的生物玷污,一定要宰了他……这种念头。
“男男男男……友什么的绝对不可能啊,只是哥哥而已。”吴笛不断地拨弄自己柔顺的长发,瞪大了那水灵灵的大眼睛,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有些局促不安。
这一点也不像兄妹关系……夏薇薇的心沉了下来,但她也知道吴笛与吴迪即使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却是法理上的兄妹。
绝对不可以再这样继续下去了,这会毁了小笛的,那个家伙。
“原来是那个吴迪啊,这样吧,我帮你去接他怎么样。”夏薇薇忽然露出了灿烂的微笑,晨曦下的她是如此耀眼迷人,“说起来,我对他印象还很深刻呢,以前在初中时总喜欢来和我说话,倒是高中时,他的变化太大了,很让女孩心动啊。”
吴笛觉得夏薇薇的话有些刺耳,她也想起来了,当初她在观察吴迪时,他在夏薇薇面前表现自己的样子。
这就像一根刺一样。
“那好吧,我本来就懒得去接他,我告诉你地址。”吴笛违心地说道。
“小笛,都上大学了,我还没有恋爱过呢,你觉得那个吴迪适不适合我?”夏薇薇来到吴笛身边,握住吴笛的一只完美纤细的柔荑,亲昵地说道。
“诶?”(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章 一直很安静
吴笛微微一愣,也不知从何时起,她似乎从来就没考虑吴迪会找一个女友,但是以吴迪现在的年龄,完全就已经到了可以找女人的时候了。
她记得自己从前便是从大学开始“堕落”得非常彻底,尤其是在女色方面,多年后,她一直对此比较悔恨,她对自己那位贤淑的妻子也十分内疚,因此她在培养吴迪时,总是让他要专一一些,找一个他真正喜欢的女孩,最好女孩也只喜欢他一个。
总而言之,她希望他得到真正的幸福,不要时常悔恨过去。
吴笛仔细打量夏薇薇,恍然间觉得她还真有以前她初恋的味道,身上带着迷人的文艺气质,温柔而敏感,需要别人的保护……
吴笛觉得,如果自己还是个男人的话,一定会很喜欢夏薇薇这样充满了女人味的文艺小清新美女的。
因为她总能满足男人的保护欲,而夏薇薇撒娇起来也十分讨人喜欢,而吴笛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向男人撒娇,也绝对不要向任何男人撒娇,最讨厌软弱的自己了。
夏薇薇见吴笛愣了许久,心中愈发苦涩,小笛,不可以这样啊,难道你真的已经被那种家伙……
这个可能性确实太大了,毕竟小笛除了吴迪之外,与其他男人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在这样的过程中,身为女孩的天性,也一定会被唯一的男人吸引的吧?
太狡猾了,仗着是“兄长”的身份,便肆无忌惮地攻略么?那可是你法理上的妹妹啊……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夏薇薇的胸中充满了一种怒火,在她心目中,她的挚友吴笛是真正的高岭之花,纯净得让人心醉。她不会喜欢任何男人,就凭这一点,让夏薇薇找到了共鸣。
以前的夏薇薇有着轻微的男性恐惧症,有男生和她搭讪时,她都感觉非常紧张,还好随着年龄的增长。有吴笛这位样样接近完美(包括社交)的挚友做榜样,她的性格也有了些许转变,虽然心中依然排斥男性,但表面上已经可以应付自如了。
在夏薇薇看来,吴笛不喜欢男人的原因,是她压根就将男人当成了完全低了她一个层次的生物,人与野兽会谈恋爱么?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夏薇薇确实觉得吴笛太高傲了,高傲到了她从来不表现出自己的高傲。却在心底俯视众生的程度。
而真正的亲人、友人,却能够得到吴笛最真诚的对待,就像她,便时常享受着吴笛的关心与照顾,虽然她嘴上喊对方“小笛”,可在心目中,吴笛却像“姐姐大人”一样。
这样的吴笛,让她十分着迷。对众生冷漠,却对自己热忱什么的。想想都觉得幸福呢。
但是,有一个男人,却是最特殊的,她对他表面上也很冷漠,但却总是流露出一种真正的包融,仿佛他犯了任何错误。她都会替他弥补……他的名字与她的名字读音完全相同,他叫做吴迪。
别看夏薇薇刚刚嘴上那么说,但实际上,她对吴迪的印象很淡,她只是想确认一些东西而已。
“很适合哦。如果薇薇真的喜欢他的话,我会帮你。我的哥哥啊,现在已经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了,我向你保证。”吴笛露出了温柔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夏薇薇的脑袋,这一头大波浪的发型很适合夏薇薇,很有女人味。
吴笛说出这句话后,感觉自己心头空落落的,非常奇怪而难受的感觉,但她却仍然微笑着,她对自己的亲人、友人绝对是最温柔的。
“诶?”这次换夏薇薇惊讶了,她哪里想真的去谈恋爱啊,男人什么的,果然还是全部都阉了最好!
不过听到吴笛这样说,她却挺开心的,这证明了,情况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坏,小笛果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攻略。
见到夏薇薇那种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消失,还如此雀跃,没想到她真的这么喜欢那家伙啊……吴笛淡淡地想着,有些失落,也有些欣慰。
吴笛的初恋是失败的,她从来都没有得到那个女孩的喜欢,哪怕她在那个女孩面前各种表现自己。
但现在,吴笛却发现,吴迪的初恋无限接近成功,薇薇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都喜欢他呢,比她当年的初恋要好一百倍……这真是太好了。
没错,这可是我调教出来的男人啊,迷倒天下女子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夏薇薇拿着吴笛给的地点,欢天喜地地离开了,虽然小笛并没有陷得那么深,但是能多破坏一些就破坏一些,男人什么的,绝对不容许他玷污小笛!
吴笛的周围再次安静了下来,风在树梢鸟儿在叫,她却无力地放下自己的平板电脑,笑容消失的一干二净,她靠在长椅上,仰着自己的头,美丽的黑发像绫罗绸缎,晨曦从树林的罅隙间照射下来,洒在她那张愈发显得孤独而忧郁的脸颊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折射出来的光晶莹美丽……
一个人,这样安静就好。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她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紧闭的双眼上,她觉得这只是在遮挡阳光而已,她觉得。
……
“怎么是你?”吴迪那阳光帅气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满,不得不说,他的这张脸卖相挺好,没有一丝瑕疵,怎么看都是可以不用化妆就能够去拍偶像剧的超级美男子,在结合他的家世来看的话,少女漫画的第一男主角跑不了了。
不过吴迪的穿着打扮十分低调,虽然这都是手工定制的衣服,但不知道的吴迪身份的人或许会以为是几百块一件的杂牌。
夏薇薇见到吴迪时还吓了一跳,她与吴迪并没有太多的交集,这次近距离一看,发现这厮确实有让小笛喜欢的资本,不论是身材还是长相,他都十分出众。
“小笛让我来接你,不行吗,吴迪同学。”夏薇薇语气冷淡,似乎一点都没将他当作是以前的初、高中同学,实际吴迪在她眼中,就是一个特轻浮的男人。
这样的政阀子弟,绝对是从小就不缺女人的吧,现在还想打自己干妹妹的主意,实在是太差劲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一章 趁热来一发怎样?
也不知是不是某些肥皂剧看多了,夏薇薇自动将吴迪的角色代入到了肥皂剧中那种随便玩弄女人的花花公子的形象中去了,总而言之,他打吴笛的主意就是最恶心的,不过嘛,纨绔子弟都这个德性!
吴迪抓了抓自己的额前柔软的刘海,有些疑惑,不过他也懒得深究,点了点头,就让夏薇薇带路。
“你那吩咐佣人的语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夏薇薇发现吴迪的形象变化太大了,他以前好歹也向她献过殷勤的好吧,虽然是在初中的时候。
吴迪并没有理会对方,他现在只想快点见到自己的妹妹,他知道她需要他的。
妹妹啊,就是一种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老实的可爱生物呢。
这种高傲淡漠……恍然间,夏薇薇觉得吴迪与吴笛的身影重合了,太奇怪了!
夏薇薇摇了摇头,心里终究不爽,拽什么拽。
“其实是我向小笛提出主动来接你的,明着说吧,我希望你离小笛远点。”夏薇薇也懒得多废话,吴迪这种高冷的态度让她很不爽。
吴迪放慢了脚步,他脸上似笑非笑:“你一个女孩说这种话也太奇怪了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她的男友呢。不过,就算是男友的话,也不能要求我这个做哥哥的,来照顾妹妹吧?”
“对妹妹抱有非分之想的哥哥么?别怪我用阴谋论来揣测你这样的家庭,收养小笛。怎么看都是在利用小笛而已,小笛在你们家一定过得很不好,毕竟不是亲生的。”夏薇薇一副为吴笛鸣不平的样子。
明明在家里的时候,我才不像是亲生的……吴迪在心里吐槽一句,但他可没有义务给夏薇薇解释什么。
这个时候,吴迪也感受到了夏薇薇的偏见,好像她很讨厌政阀,嘛,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大部分民众一定都讨厌统治阶级。
“随你怎么说吧。我和她的世界。你反正是不懂的。快点带路,少废话了。”吴迪淡淡道。
他若是知道不是吴笛来接他的话,他宁愿直接打车到中都大学,然后再在中都大学旁找一家最高档的酒店入住。说什么住吴笛的女生宿舍。就是开玩笑而已。一般宿舍管理员绝对不可能让男生进女生宿舍的,除非趁着别人不注意混进去。
夏薇薇却停下了脚步,紧紧握着自己拳头。显得十分愤怒,她从来没有发现,这个吴迪竟然这样让她讨厌。她很想说些什么,但是转念一想,说再多其实也无济于事,等着瞧吧!她大步向前走去,为了小笛的未来,她豁出去了!
当中都大学那标志性的建筑物终于出现在眼帘时,吴迪对夏薇薇淡淡道:“要多少小费?”
“你!”夏薇薇很想发飙,但还是忍了下来。
“唔?难不成是你暗恋我很久了,要不我们上去趁热来一发,五千一次怎么样,价格很厚道了吧。”吴迪脸上出现了轻浮的笑容。
“啪!”夏薇薇狠狠地甩了一个巴掌过去,“绝对不要让你这种男人碰小笛,你这个自恋狂人渣!”
果然是超级花花公子!
吴迪捂着自己的脸,看着夏薇薇被自己气走了,无所谓地笑了笑,轻浮的神色已经消失不见。
没关系,所有女人都讨厌他也没关系。
只要有妹妹在他身后就行了。
最关键的是,吴迪也察觉到了夏薇薇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样的女孩还是离远一些比较好。
不过,一晃这么多年,夏薇薇的变化还真是大呢,比以前更加妩媚性感了,打扮很有味道,身上的气质也愈发典雅,或许这是近朱者赤的缘故?
吴迪作为一个男人,确实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但是夏薇薇对他的敌意太重,那他就敬谢不敏了。况且,在他心目中,吴笛永远是第一位的。
吴迪在酒店轻车熟路地开房,然后安放行李的时候,吴笛还在上课,是花泉镜这位年轻教授的课,明明是选修课,但是教室里却坐满了人,其中女孩更是数不胜数……
要知道,就算是在中都大学,也是有“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的风气的,但毫无疑问,选花泉镜选修课的人,不是对古典文学很感兴趣,就是对他这位古典美男感兴趣。
哪怕他已经结婚了,也挡不住大学女生们的热情,只可惜人家对妻子的忠诚不是说笑的,在大学中,若是像花泉镜这样的年轻教授和哪个女学生搞上的话,用不了多久,绝对传遍校园,可至今,他身上发生过的绯闻,都已经被证明了某些女大学生的一厢情愿。
花泉镜依然穿着古典的华服,长发飘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他上课从来不带任何资料,但是对一些古籍、残本却极为了解,能够信手拈来,不愧是最擅长古典文学的作家。
吴笛每节课都听得很认真,自从在文学领域遭受到重大挫折之后,她认为自己身上还有许多不足,一定要更加谦虚更加好学才行,总而言之,女学霸?我才刚上路呢……
说起来,吴笛选择花泉镜的选修课,这消息传出去后,还挺让人遐想的,毕竟两人曾经发生过一次震动华夏的绯闻,不过两人都没放在心上就是了。
不过这个时候,夏薇薇却在吴笛身旁使劲吐槽吴迪是多么恶劣,她原封不动地将吴迪的话说给了吴笛听。
“小笛,这就是你口中那个出色的男人,我不放心你和他独自相处……”夏薇薇用凝重的语气说道。
听到夏薇薇对吴迪的厌恶,吴笛不知为何却松了一口气,心情莫名地雀跃起来,她知道吴迪绝对不是那种人,单纯的夏薇薇完全被他调戏了而已。
就在吴笛想要说些什么时,却突然感觉全班人不少目光都投向了她,许多目光中都带着钦佩,还有少许的羡慕与嫉妒。
诶?到底发生了什么?
吴笛一头雾水,却看到花泉镜扶了扶眼镜:“不错,我今天就要讲一讲《建安风骨》,大家也没必要过于迷信我们的古典文学,事实上,也是有现代人能够写出媲美、甚至超越我们古代一些名人作品的天才的!”
居然讲解《建安风骨》……吴笛脸上有些燥热,这部诗集完全是她抄袭的呢,而很显然,它也是《三国正史》中文学价值最高的部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