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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卷一之第七十七章 两只神眼

    “小三三,去打听一下是怎么回事?”孤儿勒住马缰,驻足在那一队约有百来人的队伍前面。

    那些人都是一脸疲惫委顿的样子,她的出现如同抛入死水池的石头,气氛登时活了起来,那些人无不对她好奇凝视,其中在自由贸易城邦远远见过她的小商贩,有的对她行礼,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干脆高声问伯爵小姐好。

    她挺直腰杆坐在马背上,高傲优雅的一一点头致意,贵族得不能现贵族。其实她很不自在,她从来不喜欢被许多人指指点点,更不喜欢吃饭的时候身边站着一大堆仆从,也不习惯洗澡的时候由好几个侍女侍候,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坐在盈禄家领主的位置上,好多事不得不忍耐,并强迫自己适应。

    片刻,小三三转了回来,“这些人说,隘口已经三天没开了,也没有士兵出来说明是为什么。他们已经等的不耐烦,可是不敢随意通过,已经有一部分人折而向东,打算绕过星月森林。”

    “没有原因?”孤儿更加感到意外。

    “没有原因。而且据他们讲,日落城里非常寂静,连城头的守卫也好久没有出现,整座城都好像沉睡了一样。”

    沉睡?这倒奇怪了,难道日落城被什么魔法控制了吗?可是四系魔法早在八百多年前就消失了啊。不行,她得观察一下!

    想着,她掉转马头,骑到阿德斯身边,伸出手,“把‘伯爵小姐的神眼’借我用用。”他的肩上停着那只矫健黑鹰,望远镜就挂在马鞍上的一个袋子里。

    “不借。”他漠然拒绝。

    “小气。我看一下又不会坏!”

    “不。”

    “我就是想看看城头的情况。”

    “付金币。”他的目光扫来,居然有些戏谑挖苦的意思,“我的人过海,你不是也要收钱吗?”

    原来他全看在了眼里,只是不说罢了,然后逮个机会就要报复,真是受计较的别扭个性!切,她堂堂盈禄伯爵小姐会输给臭佣兵头子呢?

    “好吧,我不借了。不过你能下令让你的人全闭上眼睛,在我不同意之前就不睁开吗?顺便再用您老人家的杀人目光逼得那些等着过境的人不敢看过来,做得到吗?”她灵机一动。

    阿德斯怀疑的看着她,不知道她又要耍什么花样,但是她神色挑衅,让他忍不住就答应了。从来,他都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没人能左右他的想法,更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唯有面前这个女人,总是让他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火,想要压下她的气焰,占她的上风,甚至――征服她!

    或者是因为她三番五次叫嚷他是她的奴隶,尽管现在她不说了,可那眼神和举止还都是那个意思,这让他分外恼火。

    “全体闭上眼睛,不得令不许睁开。”他低喝,声音不太,但效果良好,军纪严明的队伍立即执行这古怪的命令,就连詹姆也是疑惑的咕哝一句,之后不打折扣的照办。

    接着,他玄冰一样冷而历的目光扫向了那群普通人。被这样杀气腾腾的眼神看一眼,还能抬着头的人一个也没有。

    小三三和小四四不知道孤儿要干什么,但是身为跟随在孤儿身边七年的奴隶保镖,本能的明白她的意思,也把头转了过去。

    孤儿“咭”的一笑,大剌剌的把裙子一直拉到大腿上,取下小独给她买的新望远镜,无论外形还是性能比之被阿德斯抢走的那个都要强。

    死奴隶,还以为不借给我,我就没辙吗?高科技永远能战胜愚昧,武力强横了不起吗?山人自有妙计。也不用避讳他的目光,反正全身早被他看光了,现在就让他欣赏好了,只是大腿而已,比穿短裤露的还少。

    流鼻血去吧,异界兵马俑!

    她带三分得意、七分炫耀的手持望远镜,看向掩映在大片枫林后的日落城。

    之前她来过日落城三次,但每一次都惊叹它的坚不可摧和异样美丽。城墙是由隐隐发红的巨大岩石建成,让人分不清那是被那长年火红不变的枫林映衬的,还是本身是石头泣血。城墙足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宽得可以在城墙上跑马,墙而上还爬上了些类似于爬山虎的绿色植物,远远看去,整个城堡红绿相间,看来更像个巨大的花园。

    不过,要以为这种“爬山虎”有助于攻城可就大错特错了,那都是剧毒的藤蔓,名子很直白,叫“碰着死”。孤儿曾经亲眼看到一匹顽劣的马脱离主人的掌握,从没有此植物的城门口跑到城墙下,只是咬了一口“碰着死”的叶子,就当场毙命。

    所以越是美丽的就越是致命的,漂亮的花园也可能是可怕的陷阱,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日落城的城门上方和城墙的拐角处都建有圆顶塔楼,就连上面的箭孔也是圆形的,初看上去像是长出的蘑菇。不过平时“蘑菇”中总是有“虫子”钻来钻去,现在却一条影子也无。

    “怎么回事?”她不禁皱眉,放下了望远镜。

    她是想寻找魔法石,但如果精灵家族的领地出了事,对她来讲也是麻烦。是走是留,现在真成个问题。

    “没有守卫吗?但是――”阿德斯低头看看霜雪,见它又是刨蹄、又是打响鼻,有点愤怒和不安的样子,连忙拍拍马脖子安抚,“城里可能有人向这边来了,而且是全副武装的士兵。”

    孤儿吓了一跳。

    不是冲她来的吧?难道是霜雪感受到了杀气?隘口这些人等了三天都没事,她一来就有精灵士兵出城来?哪有这么巧的?

    正吃惊的时候,忽然感觉手中一空,新望远镜再度被抢走,阿德斯用它向城门方向望去,“霜雪没有猜错,有人出城了。”

    “这是我的!”孤儿去抢新望远镜,因为用力过猛,差点趴到并骑的阿德斯的大腿上,“你干嘛不用你的,反正你也有。”

    “麻烦。”阿德斯轻轻吐出两个字,把望远镜丢给孤儿。

    “麻烦就抢我的啊。”孤儿把新望远镜重新挂在大腿上,放下裙边。

    “这个――有两个吗?”阿德斯迟疑的问了一句,看样子是想知道,可是又不愿意问。

    “你有几只眼睛?”孤儿恶劣的道,“所以‘伯爵小姐的神眼’也有两只。”

    “是战,还是走?”阿德斯目视前方,答非所问。

    孤儿愣了几秒才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似乎他也感觉精灵家族的士兵是为她而来的。

    不管这是为什么,她都得做决定。于是伸手探进霜雪鞍旁的袋子,以牙还牙的“借”过旧望远镜,向城门方向一望,满眼看到一小队精灵族士兵已经大开城门,策马向隘口而来,长枪的枪尖被午后的太阳照得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她沮丧而老实的说,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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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回答朋友们的两个问题:

    一,王宫中的饮食虽然应该比较精致,但请大家想一想,以中古欧洲为参考背景的异世界能精致到哪里去。不是我有大中华的骄傲,中国人奢侈的时候,欧洲人还在茹毛饮血哪。

    二,关于王宫中的太监,还是那句话,本书中的异界是以中古欧洲为参考背景,那个时候,他们的王室也有太监,有专门逗乐的小丑,月童,等等。

卷一之第七十八章 日落城的邀请

    “列队。”阿德斯又低喝一声,自己则提马向前。

    他手下的人本来都闭目不动的,听到他的命令,连忙睁开眼睛,按照往常的迎敌习惯,分列为两个纵队,跟在他们的头儿身后。

    他们不知道刚才为什么要闭上眼睛,这会儿睁开来也没发现什么异常,除了盈禄伯爵小姐有些气急败坏以外,没发生任何事情。

    一边的小三三和小四四见状,连忙退到孤儿身边,一左一右的保护着她,而阿德斯则继续向前,大黑马,或者说大花马所到之处,人们自动退开,闪出一条通道。

    “得得”的马蹄声敲击着架在溪流上的木桥,缓慢而有节奏,但就是这平常的声音却在此刻显得如此威严和镇定,对敌人是胆寒的感觉,对孤儿却是安全。就连那匹平时像得了多动症的马,此时也神威凛凛,举止稳重。

    阿德斯一直提马走到那拱形桥的中央,站定,黑色的高大背影如山,似乎连午后阳光都被映衬得黯淡了下来。

    孤儿一言不发,扣过马缰,也跟在队伍的后面,不管跑还是战,离他近一点总是安全些。

    精灵家族的士兵中速前进,离隘口越来越近了,孤儿这才看清他们大约有五、六十人的样子,排成一个方队,身上穿着耀眼的银色铠甲,头盔上的白羽迎风飘动,黑色盾牌挂在鞍侧,手举同色长枪,就连马儿都是纯白健马,精灵家族果然不愧是塔撒大陆上最漂亮的一族人,连军容都这样精致。

    他们手中举着的旗帜上透着精灵家的族徽――戴斗笠的小人形象。但领旗则与其他旗帜不同,旗上绣有一顶王冠,孤儿看到后吓了一跳,“这是精灵王旗!”她轻叫一声。

    “白羽军本来就是精灵王亲属卫队,可是他们跑出来干什么?”小四四疑惑的道,“看样子,他们不像是有恶意。”

    “那干嘛?来迎接?我们可与精灵王从来没有交情,他又从哪里知道我们会来的?”小三三道,“难道他们是要迎接――”

    他没说下去,但是孤儿却明白他的意思。

    是阿德斯的行踪泄露了吗?这也难怪,盈禄家雇了佣兵之事天下皆知,说不定她被刺杀的消息也传扬开了。她出门在外,带着佣兵保护是自然的,虽然她极力掩饰随行中有阿德斯的事,但他那么惹眼,却也难免给人发现真实情况。

    精灵王相信阿德斯就是八百年前被封印的、号称死神的佣兵之王吗?那他又是怎么知道盈禄商队已经到达了精灵家的领地?照理说,有了那只黑鹰和望远镜,还有那些佣兵们的严防,应该没有斥候了解他们的行迹才对。再者,日落城三天前就开始变得奇怪了,难道和他们的到来有关?

    不,这太巧合了,不太可能。日落城一定发生了其他事情,而且是突发性的事情,否则不可能连隘口都没派人守,听说精灵王塞拉昂是谨慎沉着的人,这举动实在反常。

    马蹄声近,精灵王的亲卫队终于来到了隘口前。

    孤儿看不到阿德斯的脸,但是看到霜雪虽然有点蠢蠢欲动,却没有长嘶或者刨蹄,这说明对方没有恶意吧?

    “请问来者可是盈禄家的商队?”亲卫队中为首的一名骑士跃马而出,朗声问道。

    孤儿愣了一下,虽然之前也有些思想准备,但听到对方真的是找他们来的,还是感到有点意外。她看对方的言行举止,似乎真的没有恶意,就连头盔上的面具也没有放下,于是给小四四使了个眼色。

    小四四立即提马上前,回道,“盈禄家首领、孤儿伯爵小姐问精灵王好。”

    对方的骑士一听,脸露喜色,大声道,“我王已经等了伯爵小姐三天了,请随我进城吧。”

    这情况?!怎么回事?是有阴谋还是天降喜事?孤儿的意外彻底转化为疑惑,一时不知道要怎样抉择才好,不禁下意识的看看前方的阿德斯。

    就见他站在桥头,不说也不动,却正好阻隔在精灵王的亲卫队和商队之间,似乎一夫当关,千军万马也不能闯过,心里登时觉得安心,一咬牙对小四四点了点头。

    “感谢精灵王盛情,请前方带路。”小四四不卑不亢的回道,之后带偏马头,为孤儿让出道路。

    孤儿策马前行,走到桥面上时,与阿德斯擦身而过,近到两匹马几乎挨在一起。

    她假装整了整草帽,以极低的声音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也不管阿德斯是不是明白这句话,“这是人家的地盘,不知道精灵王要耍什么花样,你得小心。”

    阿德斯只冷冷的“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孤儿从他身边走过,忽然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很奇特,那是马革味、类似于肥皂的植物粉的清爽味、一点点汗味混杂而成的,当然并不是香喷喷的,也不优雅,但却神秘、粗糙、性感而男性化。

    “不知道这些人要什么时候才能通过关隘呢?”当那名亲卫队的队长在马上行过礼后,孤儿问。

    亲卫队长奇怪的看了孤儿一眼,似乎对她的多管闲事感到十分不理解。精灵家族对任何人也没有好感,也不欢迎有人踏入星月森林,所以这些人在隘口等待多久,根本不在他们的注意之内。

    “我王找伯爵小姐有要事商量,至于隘口的事,我王自有示下。”他礼貌的拒绝回答正题。

    “话不是这么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塔撒大陆的惯例是,只要非为战争,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通过任何家族的领地。尊敬的精灵王既然同意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还设立了边关,就应该遵守承诺,哪有三天不开隘口,也没给个说法的道理?这不公正。”

    孤儿反感精灵王表面礼貌,实际上看不起其他家族的态度。不爱与人交往就少联络好了,犯不着骄傲到视人于透明的地步。隘口外的人都是苦哈哈讨生活的人,有各家族底层的属民,有被人轻视的零人,可他们也是人,作为一方领主,怎么能轻易打破自己订下的规则?

    他坐在王宫中吃香喝辣,这些小商贩和过境者就得在野外风餐露宿,她看不下去,自然就要为那些人说句话。这事放在以前,她是不会这么莽撞的,现在她有阿德斯,胆气壮了很多,不平事也敢说出来了。

    亲卫队长被她问得无语,半晌才道,“不是我王破坏规矩,实在是我们精灵家发生一点事情,我王分身乏术,一切还等伯爵小姐到了王宫再说吧。”

    王宫?精灵家也是被封为公爵之位的,可是他们自认是神的子孙,不肯臣服于人,于八百年多前自称为王,可见这个精灵王以及他的祖先都是自视甚高的人,这样的人,有什么事要和她商量?

    盈禄家可是谁逮谁欺侮的家族,除了钱,他们什么也没有?难道日落城发生了什么事需要钱,精灵王要找她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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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还有20多张月票就到四百了,那时会有传说中的四更,大家加把劲。虽然上400对我的月票排名没有什么影响,大概还是会第四,但还是希望有机会证明自己。

    谢谢。

卷一之第七十九章 打倒那只花

    精灵王的王宫是一个种满奇花异草的大花园,房子也是依照山势而建,白色的石屋在花团锦簇中若隐若现,脚下彩色碎石铺成小径,走几步路就能看到点缀其中的小瀑布,泉水叮咚,各色蝴蝶漫天飞舞,还时而有音乐不知从哪里响起。重要的是,植物这么多却没有蚊虫,果然是仙境一样的存在。

    孤儿忍不住走走停停,在每一朵花前驻足。她这样,不耐烦的不只有阿德斯,亲卫队长更是焦急,似乎精灵王找她确实有急事。

    到底是什么事?孤儿心里没底,于是走得更慢。

    但走得再慢也有走到的时候,当她来到一个门前有巨大白色雕花石柱的大殿前,居然看到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迎接她。

    这可是迎接贵客的架式!可越是这个样子,她就越是觉得这两口子有求于盈禄家,让她心中更添忐忑。

    之前她从没有来过日落城,更没见过精灵王夫妇,但现在她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他们的淡绿头发上戴着纤细的金丝王冠和后冠,配上他们的金色眼眸,纯白的袍服、略尖的耳朵和精致的五官,很容易判断。

    精灵一族是最漂亮的一族,孤儿到今天才知道这话没有丝毫水分。精灵王夫妇都是中年人了,但男的威严而英俊,女的高贵中带着一点不食人间烟火气的气质,确实像远隔尘世的人。可惜,他们离不了这个尘世,只能这样努力生活下去,和盈禄家在夹缝中挣扎求生是一样的。

    一番寒暄之后,孤儿被迎进了大殿中,但并没有停留,而是被邀请到王宫后园中的一个天然植物形成的花棚之下落坐。

    “这花可真漂亮,是骄阳玫瑰吗?”她指了指花棚上伸出的花朵,惊叹。骄阳玫瑰是极其罕有而名贵的花,价值比稀有香料还要贵重,她以前见过,但似乎没有眼前的艳丽。

    那花有着无法形容的美,花冠含蓄的半拢,枝叶骄傲的挺括,颜色是所能想像的最漂亮的红,晶莹剔透,就像顶级红宝石,又像是旭日东升的阳光,气质华贵典雅,令人迷醉。

    “正是骄阳玫瑰,但日落城的骄阳玫瑰是玫瑰之王,别处无法见到。”精灵王冷淡而礼貌的答道,“我以为,只有此花才可以匹配伯爵小姐的美丽,所以选在花棚下招待您。”

    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不过千穿成穿,马屁不穿,被一个素来看不起人的人这样夸奖,心情还是不错的。

    “谢谢您的夸奖。”孤儿微笑作答,直入主题,“只是不知道盈禄家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精灵王目光闪烁,微笑着看向他的妻子,于是王后轻启朱唇道,“作为尊贵的客人,我们要送您一只骄阳玫瑰,不知道伯爵小姐‘敢’自己采摘吗?”

    “空手摘?”孤儿吓了一跳,所以冲口而出。谁不知道骄阳玫瑰到处是刺,花瓣、花茎、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用手直接触碰,不是等着被扎死吗?

    “最珍贵的,总是最难获得。伯爵小姐一力扶持起孱弱的盈禄家,相信明白这个道理。这是我族送给伯爵小姐的礼物,您不会不接受吧?”王后优雅温柔的说着,但怎么听怎么有点像阴阳怪气,客气中还带点威逼和无礼。

    孤儿恼火中又感到大为意外,不知道精灵王究竟要干什么?盈禄家和精灵家没有矛盾,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冲突,她甚至都没来过日落城,为什么他们要迎她进城,说是有事商量,现在又来这一手呢?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现在她骑虎难下。

    不接受这只玫瑰?是对主人的侮辱,如果精灵王本就怀有恶意,正好以此为借口伤害商队。当初卢沟桥事变,日本人也是这么做的。

    而且这样也行不通,因为她是做为贵客被迎进精灵王宫的,所以身边没有带太多守卫,只有小四四和阿德斯而已。小四四是贴身保镖,常年跟进跟出,阿德斯是不信任精灵王,为了保护她的生命安全而跟随。

    她没想到精灵王这道貌岸然的家伙居然这样对待宾客,因为按照塔撒大陆上的惯例,只要是被当做客人迎进来的,主人就不能在自己的地方伤害客人,否则就会受到诸神诅咒和所有人的鄙视,这就叫“宾客权利。”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她才没有防备,所以如果此时撕破脸,就算阿德斯有万夫不挡之勇,只怕商队也会伤亡惨重,这是她不能得罪精灵王的重要原因。

    而接受这只玫瑰,却不敢自己采摘,盈禄家就会颜面扫地。她现在可不只是孤儿伯爵小姐,还是盈禄家的领主,虽然盈禄孱弱,但也不能这么不体面的败退。有的事,不能一味保持理智,该做的,哪怕会损失利益也得去做,这就叫气节和尊严。

    但是,真的空手摘吗?那些可怕的刺会扎得手出血,会疼,会很疼,会非常疼的。

    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孤儿突然忆起阿德斯的那个吻,她的初吻。那样霸道,带有掠夺感,没有丝毫的温柔与感情,冰冷而柔软的唇舌,坚硬的胸膛,任她身体中伸展出长刺,被刺得鲜血淋漓也没有放手。

    “我想打倒那只花。”这样就可以让阿德斯代她动手了,因为合同说得明白:她要打谁,阿德斯就得帮她打谁。前几天不是才帮她打碎一只木盒吗?可是这有点不像话,她知道疼,难道人家阿德斯就没有痛感吗?给了钱也不带这样折腾人的。

    只是,这本是她心中所想,却不知道怎么,这话就从嘴里溜出来了。

    精灵王夫妇莫名其妙,她自己也很惊讶,于是只得咬牙站起,哆嗦着手去摘花。可是,那会很疼的!

    而就在她纤细白嫩的小手碰到花的一瞬间,身边黑影闪动,一道冷冽的气息后,一只大手从孤儿肋下穿过,摘下了最美丽的一条骄阳玫瑰。花上的尖刺所得他手上鲜血淋漓,可他根本无动于衷。

    孤儿愣住了,直到那朵花被递到她眼前。

    遍布花身的尖刺在花朵被采摘下来的一刻全部倾倒,本来能伤人的东西变成了一层厚厚的绒毛,孤儿下意识的接过花,看到阿德斯手掌上全是血,而他的蓝眼睛却无波无痕,镇定的冷淡,坚强的傲慢。

    这花不是他“送给”她的,是他为她“打倒”的,只是基于职责。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又想起那个吻,记忆中满是尖刺和伤害的吻。

    当时她没有心动,只有气愤和不甘,可是这时候,当她看到这只花,心脏可疑的多跳了一拍,强烈的撞击着她心房。

    “盈禄伯爵小姐,您就是天上诸神派来拯救我们精灵家族的人。”正沉浸在莫名的心乱中,精灵王夫妇突然站起身来,弯身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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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更新时,看到月票已经399,这说明,大家企盼的四更就要到来。所以提前预报一下,四更之日定在27日,周三,敬请关注。哈皮吧?

    谢谢。

卷一之第八十章 梦示

    孤儿手中拿着那只神奇又美丽的花,看到精灵王夫妇的态度转变得如此剧烈,一时之间,非常莫名其妙。

    这就是他们迎接她进日落城的原因吗?拯救精灵家?

    可是盈禄家除了钱,什么也没有,政治地位低下,武力孱弱,对于自封为王,又自认是神之子孙,看不起其他家族的精灵一族来说,能有什么事求到她的头上?

    魔法吗?但她只会浑身长刺,其他一概不通。

    只是目前这局面也容不得她推拒,于是匆匆回了一礼,道,“盈禄家小门小族,能力低微,能帮上忙自然非常荣幸,只是不知道能否有那份力量呢?”

    精灵王神色凝重,不似刚才的傲慢与矜持交替,缓缓的道,“如今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只请伯爵小姐原谅我刚才的无礼。逼迫您摘下骄阳玫瑰,就是为了确定您是拯救精灵家族的人。只要您肯援手,不管能不能成功,今后盈禄家就是精灵家唯一之真正朋友。”

    哇,这个回礼可大了。就是说,她只要意思意思帮个忙,不论结果,盈禄家都会找到一个大靠山,而且这山是自己跑过来的。

    “请问,究竟出了什么事呢?”孤儿不再绕弯子,直问道,“我看连隘口的守卫都撤了,想必问题比较严重。”

    精灵王脸色一白,“是非常严重的事,关系到我精灵家族的生存命脉。”他说得太过郑重,孤儿不禁心里打鼓。

    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能以两家结盟做为代价的事,肯定是需要她搏命的。她要不要那么伟大呢?

    只听精灵王继续说道,“全城的人民和士兵都去神庙祈祷了,因为白泉出了事。您要知道,白泉是生命之泉,其生死为我族兴亡之征兆,倘若白泉死去,疆界、隘口以及所有凡俗之事,还有什么重要的?”

    孤儿无语,因为她有时候实在无法理解塔撒大陆人的思维。一个泉水而已,就算干涸了,再找一眼泉水就是了,非要上升到民族存亡的程度。这边的人总是说神迹,什么事都听从于所谓预示,但她来大陆七年,除了消失的魔法,什么正经的神示也没看到过。

    或者盈禄家的长老说得对,诸神已经抛弃塔撒大陆。

    “白泉出了什么问题?”孤儿问。她听过这弯神奇的泉水之名,可是没有亲眼见到过。

    “白泉是仙动之泉,平日里泉水流动,从无停息,充满了生命的力量。”精灵王叹了口气,“可是十天之前,族人忽然发现白泉的水波不再闪亮,之后水流彻底停止,到后来尤如一潭死水。最可怕的是,从上古神战后就清澈无比的泉水,突然变混浊了,到现在——唉,伯爵小姐和我去一看便知。”他说着做了个有请的姿势。

    孤儿只得跟着他走,但没有忘记回头看看阿德斯,“你的手——没事吧?”

    阿德斯摇摇头,但从他的眉间,孤儿看得出,他的手怎么可能没事,到现在还有鲜血渗出,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他的忍耐力完全超出正常人的想像。

    而白泉,她以前听去过日落城的族人讲过,还看过一幅吟游诗人画的图画,感觉和长白山天池差不多,只是略小一些,但景色是极美的,不然也不会号称仙泉。

    可是,眼前这个臭水沟就是传说中的白泉吗?

    水面完全被一层又绿又蓝的粘稠液体覆盖,散发着阵阵腥臭,好像有无数条鱼腐烂在面前。泉边有风吹过,但水面却凝着不动,一股说不清楚的死气牢牢笼罩在泉水上空。

    孤儿目瞪口呆,只一瞬间,她就理解了精灵王的心,现在连她这外人看到白泉变成这幅模样都感到心痛,何况精灵王呢?这简直是悲剧!

    “怎么会变成这样?”她惊愕万分。

    “但愿我能知道。”精灵王苦笑一声,“目前它已病入膏肓,我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换到白泉的康复,可是我怕它终究难逃一死。”他的语调里有着莫名的悲伤,孤儿虽然还是不能理解白泉之于精灵族人在心灵上的重要作用,但听了也感觉挺惨的。

    “看看我的臣民,他们都是善良无辜的人,以白泉为自己的母亲和生命之本。”他站在高台上四望,因为他的到来,那些挤在神庙中祈祷的精灵族人都跑了出来,汇集在他的周围,“假如您不能拯救白泉,他们也将消失于大陆上。”

    这人真会转移情绪,这么重大的担子,他做为精灵王不去担,干什么推在她身上啊。敢情如果白泉的情况不会好转,就是她的错?!

    孤儿表面保持着镇定,暗地里却感到紧张和无奈,“为什么是我?您为什么确定我是拯救白泉的人?”

    “因为三天前我做了一个梦。”精灵王不紧不慢,又显得分外虔诚的说,“我梦到了精灵族的祖先,我的名子塞拉昂就是以他之名而命名的。他和神庙中的塑像一模一样,带着为我族生死存亡而焦虑的神态告诉我,精灵族有天祸,唯有一位贵族小姐才能拯救。这位尊贵的小姐带着一队蒙面人商队,有一张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奇异面孔,还能不以鲜血为代价取得骄阳玫瑰。我虽然一直避居在日落城,但大陆上的事也曾经听说过,知道全大陆只有您的美貌与众不同,而且还统领盈禄家族经商,所以我判断您就是我族之救星。但为了不冒昧的找错人,我委托我族中的魔法长老以水晶球日夜注视森林大道,当您一出现,并且果真带着一队蒙面商队时,我就知道您是救星。但是请您原谅,我不得不以骄阳玫瑰做最后的试探。”

    冥冥中有天意吗?如果没有,她为什么好像被倒霉催的一样,非要大家全带上蒙面巾?再说了,这精灵王会不会说话啊,什么叫面孔奇异?她是东方人好不好?还名列四大美人之一呢。

    孤儿有点恼火,又有点绝望。精灵王没有必要编这些谎话,但他的梦和她的出现也太巧合了。她不相信什么神示,但这情况又要怎么解释?

    拯救白泉?!她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而且她感觉这回的寻找魔法石之旅实在与以往太不相同了,难道大陆会有什么巨大的变化吗?也许,这些怪事都是从她挖出阿德斯的那天开始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冒出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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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四更的时间安排:早上九点第一更。中午一点第二更。下午五点第三更。晚上九点第四更。

    希望大家开心。另希望有推荐票多多投我一些,虽然我在推荐榜上,却总也上不了前十。

    谢谢。

卷一之第八十一章 两次跌落

    四更中的第一更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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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伯爵小姐拯救日落城的危机。”

    正在孤儿发愣的时候,精灵王突然高声道,同时单膝跪倒在她面前。接着,在孤儿还根本反应不过来的时候,那些本在神庙中祈祷,当精灵王出现后就围在高台边的精灵族民们也跪了下来。显然,他们早就知道精灵王的所谓梦示。

    这种情况,实在很难让人把拒绝的话说出口,虽然孤儿很想拒绝。

    不是她不愿意自身冒险一次,以换来精灵家的友谊和结盟,而是她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拯救一弯将死的泉水。看这样子,白泉像是被污染了一样,在地球的家里,她常常在电视上看到因环境污染而使江河出现什么红潮、蓝潮的情况。可是塔撒大陆不同啊,她不知道白泉变化的原因,又如何救起?

    但,当一个人面前黑压压的跪着一地人的时候,那个“不”字真的很难说出口,那种被逼到一个不能退后的位子,却无能为力的感觉真的、真的、真的很难受。

    她不禁向小四四望去,见他轻轻摇头,示意她这事帮不上忙。再看看阿德斯,他完全没有反应,似乎一切要她做主。而她的心,左右为难。

    没错,理智一点吧,孤儿,你很想帮助精灵族人,你也很想让一向被人看不起的盈禄家找到靠山,可是这事你办不到啊。没那么大脑袋就不要戴那么大的帽子,否则只会更倒霉。

    她对自己说着,决定还是拒绝,可说出来的话却让她自己大吃一惊,仿佛她身体里住着别人,主宰着她的意志,“好吧,我可以试试,但不保证——”

    她只想给大家一个希望,顺便看看能发生什么奇迹,她想说不保证成功,可她的话还没说完,人群中就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仿佛救世主降临。

    孤儿目瞪口呆,心里的害怕比上刑场还要厉害。不是啊,她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想尝试一下,没说会救好白泉的病呀!

    一向伶牙俐齿的她,第一次结巴着说不出话,只下意识的向后一退。但她忘记了,她和精灵王塞拉昂上站在泉边的一块两米多高,也是两平米大小的雕花青石高台上,这一退使她脚下一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她直掉了下去。

    两米,不算高,可足够让她摔伤了。也好,受伤了就不用拯救白泉了,至少有个时间缓冲,可以容她和手下人商量一下。

    但这会肯定会很疼,看来苦肉计也不是这么好实施的。这一次回塔撒大陆,她一直三灾六难不断,竟然还有人刺杀她这个无名小辈,又遇到这么多事,真是奇之怪哉。

    人的大脑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在不到一眨眼的跌落时间里,孤儿心中居然能冒出这么多古怪想法。听说人在死亡的一瞬间还会回想起一生呢!

    不过有人比她的大脑还快,一步就跃到她落下的地方,伸出了双臂。于是,她落到了一个怀抱中。

    他的肩膀坚硬,胸膛温暖,她的手无意识的抓紧他硬皮甲的边缘,抬头望着他的脸,望着他玄冰一样的碧蓝眼睛。一瞬间,两人都有点发愣,气息搅缠暧昧,接着孤儿有点生气,因为阿德斯破坏了她在半空中想好的,其实是被动中实施的苦肉计。

    “干嘛来救我?”她嘟着嘴,瞪着他,心里有点痒痒的坏主意。

    距离真近哪,她的手和他的面巾,只要略抬一下,就可以扯下这块挡着他脸的黑布,一窥她一直好奇的他的全貌。尽管看过他脸的上半部和下半部,但拼凑在一起也想像不出他的样子,反而有些古怪的模糊感。而现在是大好机会,他两手都占着。一手拢在她的背后,一手拦在她的膝盖后侧,正横抱着她。她只要小小的动一下,他的面容就会呈现在她面前。

    她心里的小恶魔怂恿着,可是另一方面她的理智让她看到了一丝血光。他说过,谁看到他的脸,他就杀死谁,不管这是为什么,但从他一惯行事的风格来看,这事他说得出、做得到。就算在一年内不杀,一年后合同失效,他还是会动手,而且他也可能立即杀人退钱。

    再说,现在看他的脸也不是时候,泉边这么多人,只要她扯下他的面巾,全场人就都看到了。这不仅破坏了她探寻秘密的快乐感,还可能给所有人带来杀身之祸。

    这个男人,佣兵之王,她的奴隶,还真难对付。不过嘛,烈马驯起来才带劲。

    她脑筋迅速转着,为现在看不看阿德斯的脸而挣扎,兼之胡思乱想,却不知道他们两个就这么抱着互瞪已经十几秒了,全场惊呼后,现在又集体惊讶,不明白伯爵小姐和她奴隶保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全被刚才的险情吓傻了?

    “干嘛来救我?”孤儿从发干的喉咙中挤出同样的问话,手则继续紧抓阿德斯的皮甲,免得自己一时冲动,惹来杀身之祸。

    阿德斯闭上了眼睛,气得不愿意看她,不愿意听到这么白痴的话。干嘛救她?这还用说吗?保着她的小命是他的职责,为此她花了五十万金币,虽然她在想方设法的往回捞。

    但是,从这样高的地方摔下来,地上还长着厚厚的草坪,她大概不至于摔断了背或者脖子,然后就此下地狱去,他紧张个什么劲!

    “你这是什么态度?是不是觉得我很愚蠢?”她小声的问,有点生气,以手指戳戳他的胸。

    这死佣兵头子,永远言语冰冷、态度恶劣。

    “非常愚蠢。”他冷冷的扔下四个字,同时毫无预兆的也扔下了她。

    孤儿再度跌落,但这次是从阿德斯的怀里。因为离地面距离近,她立马落地,感觉有一双有力的手扶住了她的腰,让她站得稳稳的,没有跌倒。

    “小姐,对不起。”小四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为抱了女主人的腰而道歉。

    “不,谢谢你。”她微笑着望着小四四,给予他完全不同于阿德斯的良好待遇。

    看看,同样是人,差距却这么大,所以说人的素质和出身、地位根本没有关系。

    小四四,温柔忠诚,斯文有礼,永远那么可靠,尽管他只是铁匠出身。而反观阿德斯,虽然身世成谜,但好歹是从驿马家反出的贵族,还号称佣兵之王,却粗鲁冷漠,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对她总是恶声恶气的,没半点好脸色。究竟她是雇主,还是欠了他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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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回答一个读者问题:精灵王是自封的,因为他们在八百年前不再臣服于紫金家族。

    另外,第二更,下午一点来看吧,会准时的。

    谢谢。

卷一之第八十二章 不会游泳的塞克

    四更中的第二更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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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爵小姐没有受伤吧?”精灵王从高台上下来,态度很真诚的问。当然,孤儿从他闪烁的眼神中看出,他不是怕他受伤,是怕没人为她拯救白泉。

    孤儿直骂自己为什么刚才不直接装晕倒,反正这边的贵族小姐有点风吹草动就表演这出好戏。现在再装也来不及了,只好优雅的道,“承您关心,所幸无事。”

    “那么,您什么时候拯救白泉呢?”精灵王虽然极力克制焦急的心情,却还是忙不迭的提出了这个让孤儿恨不得一头撞死的问题。

    “这个——依我看——基本上——等中午的时候——我得下泉去看看。”孤儿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没了,差点哭出来,“您有船可以给我吧?”要是他没船就好了。

    精灵王脸露喜色,用力点头,看起来就像一名阳光中年,“白泉是圣水,我族之人平常不会入泉,星月森林附近也没有大川大河,所以我们没有现成的船只,但是我们可以马上造,明天一早,不,今天下午就能完工。”

    孤儿多希望他下个月才完工啊,可此时也只能点点头,疲惫的先回到精灵王宫去休息,对精灵王奉上的很少见的奇异水果也没有胃口吃,一个劲的唉声叹气。

    “小姐,您不该——”站在一边的小四四欲言又止。

    “你说的没错,我不该脑筋一热就答应的。可是,当时我没办法说不,那么多人,那么多渴望。”因为阿德斯不在,孤儿才得以尽情向小四四诉说苦恼。对他,她从来没有什么隐瞒的,就连慧眼金瞳的事也告诉过他,唯有她穿越的秘密不能说。

    “小姐,人人都以为您很精明,实际上,您比谁都善良。但是,我希望您以后可以学会拒绝,这样才不会太辛苦。”

    他的语调低沉温柔,孤儿听得心里软软的,随后又叹了一口气道,“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所以我想先到水面上看看。你也知道,是泉水就有泉眼,白泉现在脏成这个样子,说不定泉眼被什么污染或者堵塞了。”她其实完全不懂水利,只是凭借猜测。

    “要怎么看呢?泉眼是在水下呀。”小四四提出问题。

    孤儿摇摇头,完全没有办法,如果在地球上还好说,可以弄些潜水的装备下去看看。反正她那失踪的老爸经常训练她做极限运动,潜水的话她自己就可以。但是在这里,她只能在水面上,找一根长棍子什么的,随便探探底,实在不行,也只有等月圆之夜回到地球,弄一身潜水装备来再说。

    只希望白泉能坚持到那个时候,而且她也不知道那水的粘稠度如何,看起来倒是非常恶心。倘若水和浆糊一样,那她能顺利下水吗?

    塔撒大陆上,肯定没有核泄露或者化学污染的事,她下水后也不会变异成弗兰肯斯坦,但是这个地方有残留的魔法,万一出现点特异事件,她肯定没办法对付。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小姐还是先休息一下吧。”小四四看看略显憔悴的孤儿,“您这次出来一直骑马,没有乘马车,已经很辛苦了,现在还遇到这样的事。”

    “你去哪?”孤儿看小四四有离开的意思,问道。

    “我去学游泳。”小四四露出惭愧之色,“王宫内有一个很深的水池,一个王宫守卫答应教我。”

    “现在哪来得及,你留下陪我吧。”孤儿连忙道,“这个房间太大了,身边没有人,我睡不着。”在七年的商旅活动中,时常有她睡觉而小四四在一边看护的事情发生。

    小四四什么都好,唯一一个根本算不上缺陷的地方就是他不会游泳,就算飞轮海灰堡临海,他也一直没有学会。因为,很古怪的是,他那样勇敢的人却很怕水。而如今,为了要保护孤儿坐小船探白泉,他只得逼迫自己克服心理弱点去学。

    孤儿惊讶且感动于小四四的行为,所以阻拦他。

    “得有人陪小姐上船。”小四四皱紧眉头,“我是您的奴隶,是您的侍从和保护者,我应该跟随您到任何地方。”

    “让小三三陪我上船就可以,再说商队中有不少游泳好手。”

    “可是他们用剑不好,万一水里有怪物呢?”小四四自责的叹了一口气道,“这是我的错,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各种情况发生,应该早就学会游水。”

    “这怎么是你的错?”孤儿不想逼迫别人做难受的事,就算是她的奴隶也一样,强人所难的事她从来不屑,除了——

    “让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剑天下无敌,游水也很好。”其实她不知道阿德斯会不会游泳,但为了阻拦小四四,先这么说着,“保护我可是他的职责,金光闪闪的职责。”她又想起了金币,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觉得自己就算马上学会游泳,水性也不佳,尽管一心想忠诚于小姐,可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而罔顾小姐的性命,却绝非他所愿。也许,让阿德斯大人保护小姐是最正确的选择。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带出的野兽出没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战群敌,保护小姐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在紫金王宫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边;就连刚才小姐掉下高台,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这些事,他也想为小姐做的,就算牺牲生命也没有关系,可惜他总是慢了一拍。这个佣兵之王在武力上确实无人能敌,小姐被他保护,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为什么,总是心有不甘,还有一丝隐密的遗憾和痛呢?或者因为有阿德斯在,他显得可有可无,小姐不再是被他守护了。

    “要不这样。”看到小四四的犹豫,孤儿想出另一件让他做的事,好减轻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责,“我看过你套野马,绳子丢得又准又远,干脆你拿一根足够长的绳子站在岸边,我让人在船上钉一个竖粱,如果水面上有什么不对劲,你立即扔绳子套住船,把我拉回来。怎样?”

    小四四一想,觉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别必要,因此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执拗的要去学游泳。

    他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孤儿也不好再阻拦,只见他走到门边的时候,突然转身对她说,“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儿愣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过好吧,以后就叫他塞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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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的全名是。

    “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已经成为科幻史上的经典,现在很多幻想类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怪物的翻版。

    “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本书中是指,受到污染后变异的人形。

卷一之第八十三章 风系魔法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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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黄昏的时候,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通知,船已经造好了。意思是:她可以下水了。

    孤儿不懂,新造的船能直接下水吗?不是得有剧点防水材料、晾干、紧紧龙骨什么的过程吗?可是人家既然兴高采烈的来报告了,她也不能不理会,只好到白泉边去看一看。

    “会游泳吗?”她趁人不备,低声问阿德斯,背差不多靠在了阿德斯的胸前。

    他点头,而她则松了一口气,真怕他说不会。

    其实阿德斯似乎也早有觉悟,知道这种辛苦危险的工作肯定有他的份,因为伯爵小姐付了钱,就一定会让物有所值。又因为这回的工作是在水上,所以他连皮甲也没穿,怕万一落水,会坠得他沉底,只穿着简单的黑色亚麻布衬衫和同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没穿马靴,而是布质的猎人靴。

    当然,他脸上还是罩着面巾,只不过去掉了阿拉伯马贼那样包住头发和脸的长围巾,只系了一方黑布,露出了漂亮的黑色卷发。

    他一向朴素,一点也不像是出身高贵的骑士,要知道这里好多贵族会染胡子、头发,还在身上挂金铃铛、衣服上绣有精致的纹章什么的,更可怕的是还有人在马鞍和盾牌上装饰鲜花和宝石。

    但阿德斯从不弄那套,他行事和衣着都很简单、直接,甚至有点粗砺、就是军人的作派。不过大概因为他身材好、或者气质独特,那些普通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很有型。就算孤儿在地球上的男色时代看了太多的美型男模,依然觉得他非常性感,那是一种很原始、很粗矿、很有力量的性感。

    “待会儿你要和我在一起,保护我。”孤儿昂着头,再度低声道。

    “小姐,如果你不想让别人都误会你的你的保镖之间有暧昧关系,麻烦你站直一点。”阿德斯不正面回答,而是提醒孤儿。

    孤儿这才意识到,为了防止别人偷听到她说的话,她的背部已经完全贴在了阿德斯胸前,从别人的角度看起来,好像是窝在他怀里一样。

    她连忙站直,脸孔有点微微发烧,因为她感觉自己好像总是无意识的去挨近他,似乎那样感觉比较安全。她有点尴尬,不知说什么好,幸好精灵王前来解了围,告诉她船已经停泊在了水边。

    孤儿往前走了几步一看,差点背过气去。

    这就叫船吗?精灵家族是不是长年住在森林里,脑子也变成木头了?这明明是一个木排嘛!就这样一个小东西,全精灵家上下齐心,居然做了一个下午?

    不过也难怪时间长,木排的样子实在太优雅艺术了。木质雪白,四端整整齐齐,就连连接圆木的绳子都打着漂亮的花结,长篙上绑了丝带花饰。

    孤儿只但愿那花结会结实,丝带不要碍手,而木排上铺设的鲜花地毯不能滑脚才好。

    “你现在就要下水吗?”耳边传来阿德斯的问话。

    孤儿这才发现自己在震惊中,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泉边。身后,以精灵王为首的人距离她有十几米远,身边,只有阿德斯跟随。

    因为站在水边,孤儿更深刻感觉出泉水散发的死亡气息,而那可怕的腥臭熏得她差点晕倒,幸好阿德斯握着她手腕,免于她落入臭水沟的境地。

    “你不怕这臭味吗?”看到阿德斯泰然自若,孤儿在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八卦。

    “如果你在死人堆里待上过两天,然后自己慢慢爬出来,就不会怕这种程度的臭味了。”

    好恶!那——“小四——塞克呢?”

    “他说去找绳子,可以系在木排上。”

    “难道现在就下水?”

    “这是我问你的话。”

    一瞬间,孤儿有些惊慌,能帮人是好事,可现在好像是上祭台当祭品一样,心情实在不怎么安定。不过,还是来吧,现在她走投无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托生,趁着天还没黑,先探探泉水再说,不然这一夜她也别想好好睡。

    她又向前走了一步,双脚几乎沾到泉水,但紧紧拉着阿德斯的手,提防自己落水。然后,她凝视静气,施展了慧眼金瞳之术,努力注视着水面。

    这黄金眼不是能发现宝贝吗?但不知道可以可以透视污水。

    而这一看不要紧,她不禁又惊又喜。

    慧眼金瞳没有透视功能,使她无法看到被绿色液体覆盖的水面之下,但是她却看到一缕宝光从水面上升腾起来。那是一缕黑色的光芒,似透明一般,周围遍布星云状的光泽。孤儿从不知道黑色也能这样漂亮的,就好像月光照在黑矅石上,流光阵阵。

    精灵家族掌握的是光明系风系魔法,所属之色正是黑色。原来,精灵家的魔法石是在白泉之下藏着的吗?白泉出了问题,和魔法石有关吗?再仔细一看,那缕漂亮的黑色光芒似乎是被什么阻隔了一样,光线微弱,只是挣扎着冲出水面。

    “你看到什么?”阿德斯握紧孤儿的肩膀问,忍不住又瞄了她一眼。

    她不能掉下去,否则他为了承诺就得下水去救她,他可不想跃入这么肮脏的水。况且,他一直站在这女人之侧,看到她闭目了一会儿,再睁眼时,左眼变成了金色,搭配着她黑发,像牙色的皮肤,就像熔化的黄金一样媚人,明亮。

    伯爵小姐的秘密事有很多啊,先是浑身生刺,男人靠不得前,接着莫名其妙失踪在一块大石里,现在连眼睛也会变色。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身负奇怪的魔法。如果他没记错,盈禄家是没有魔力的家族。他们在是四系魔法盛行的时候都没有,何况在魔法已死的今天?

    “魔法石在水下面。”孤儿迅速收回慧眼金瞳,还以为阿德斯什么也没看到,“看来我们非要治好白泉,因为我一定要那块风系魔法石。”

    阿德斯对孤儿说的话有些意外。他知道她这一次做全大陆的旅行就是要寻找魔法石的,而他也正是利用了她的行程。但是,她怎么知道水下有魔法石?难道,她那只漂亮的金眼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要怎么拿魔法石?”他问,“就算你拿到手了,精灵王会允许你带走吗?说不定这对精灵家很重要。”

    “我什么也不知道,先拿来石头再说。不过魔法石外肯定包裹着东西,怕是不容易到手。”孤儿满不在乎的答,“我看,咱们还是先上水面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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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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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一之第八十四章 水中有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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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船”之前,孤儿要求所有的人都要回避,无论听到任何声音也不能偷看,并且没有说明原因。

    可是她做为精灵家的祖先梦示之救星,也没有人质疑她什么,全体精灵家族中的人全部进入白泉边的神庙中祈祷,就连精灵王夫妇也是一样。

    泉边,最后只留下了孤儿,阿德斯、小三三、小四四和一名阿德斯手下的佣兵。詹姆则一直负责管理留守的商队和雇佣军,根本没有来到白泉。

    看清场得太干净,孤儿没出息的想干脆一走了之。但考虑到今后盈禄家和精灵家会为此成仇,而且她太想到得到光明系风系魔法石,只得忍耐着逃跑的冲动。

    众人一离开,阿德斯就不客气的把木排上所有用作装饰的东西统统去掉——排上鲜花铺就的地毯,长篙上象征爱与祝福的丝带,还有一切碍手碍脚的东西,然后让塞克在木排上钉上坚实的竖楔子,再套上长长的绳索,绳子的另一端系在岸边的一棵大树上,由小三三和小四四看守。如果水面上有什么状况,他们两个可以尽力把木排拉回来。

    这方法比孤儿想出的,万一有意外,由小四四从岸边掷绳索的方法实用的多,可见对于面对困境的实际经验,阿德斯实在比她丰富太多。

    木排下水时,阿德斯站在排头,孤儿站在排中,双手紧紧抓住两根木楔,船尾是那名佣兵在撑篙。听说那名佣兵在干上这个以杀人为生的职业前是一名渔夫,所以对于水上作业来说是一把好手。

    “准备好了吗?”阿德斯没有回身,问道。

    “永远也准备不好,但是——来吧。”孤儿咬牙切齿,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没有风也兮兮白泉寒,孤儿一去兮,揣着宝贝还。

    她转头看看握着长绳站在岸上的塞克,略感觉有些心安。而那名佣兵听到命令,立即把比木排还要长的长篙刺破绿色水面。

    孤儿眼看着那长篙一点点没入水中,直到触到水底,把木排撑得向深水处划去,心里一直发颤。她以前看过一个纪录片,具体什么内容记不得了,印象中只是一弯娴静碧水,一只竹排在水面上划行,青山绿水,鸟语花香,那情景美得令人迷醉,竹排像箭一样在镜子似的水面上平稳滑行。

    可是现在她感觉脚下木排的速度比想像中要慢很多,而且因为有滞涩感而显得颠簸。再回头看那名佣兵,一副很吃力的样子,虽然长篙刺入水面还算顺利,但推动船只却很困难,而每当他一抽篙,孤儿就看到那只颇有弹性的长篙上挂着一层绿乎乎的粘液。

    “水面下有什么?”她问。

    “还是水。”那名佣兵老实的答,“但是水面上这一层绿东西实在很黏,粘在船底下,走不动。”

    “你的意思是,绿东西只有一层,下面是正常的水吗?”

    佣兵点点头,“这绿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拨不动也划不开,就算搅散了,马上又聚起来。妈的,真邪门。哦,对不起,小姐,我不该说脏话。”

    “没关系,你说吧,只要能为你增添力气就好。”他说的情形,孤儿也看到了,当长篙从水中拔出,水面上的绿液立即又合拢,而且木排在水上划行,居然不能荡起一丝涟漪,白泉之上的情形确实很古怪。

    她不再说话,阿德斯也不说,一时之间,木排上,乃至整个白泉上只有那名佣兵因吃力撑篙而变得粗重的呼吸声和水面上传来的咔哒声。

    水流的响声也不自然呢,白泉到底出了什么事?到现在这个时候,孤儿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心呯呯乱跳,感觉有危险临近,似乎水下有一只怪兽,正大张着巨口等着它的晚餐和牙签。

    她要拼命想像着魔法石握在手中的美好感觉才能抑制住下令掉头的冲动,直到木排行至泉水中央,再也无法前行半步,而且开始慢悠悠的打转,她终于抵受不住了。

    水面太静了,静到连心跳也听得清清楚楚,一股死亡的气息笼罩在木排之上。照科学的说法是,这里气场不对,而且人类的第六感也敏锐的感觉到了。不能再往前了,否则连接岸边的绳索也不够长。

    “我们回去吧,看来今天晚上不会有收获。”她对阿德斯说,居然是用商量的口吻。

    而阿德斯还没有回答,船身突然一震,骇得孤儿惊叫一声。

    下意识的看看水面,竟然发现一直像一块发臭的绿色草坪般的水面,此时不再平整无波,而是有了波浪般的起伏,刚才那一震正是经由水波传递给船身的。

    “抓紧。”阿德斯沉声道,手握疾风剑的剑柄,眼睛专注的盯着水面,那名佣兵也放下船篙,拔出佩在腰上的刀。

    水面继续波动,并且越来越厉害,很快就水花翻滚,好像水下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升起,挤压得水波向周围涌动,就连水面上那些绿色粘液也破碎了,四散飞溅。

    阿德斯神色镇定,眼神如冰,他伸手举起长剑,虚空一挥。这是要小三三和小四四拉回木排的信号。

    他的疾风剑在夕阳余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岸上的人看到信号,立即把木排往回拉。但因为水面的阻力,也因为水面波动得厉害,回拉之势非常缓慢,否则可能会翻船。

    “咕咚”一声,翻腾的水面忽然冒出一串汽泡,听起来像是吞咽口水的声音,接着水面上突兀的冒出一块大石头,灰褐色,外表布满尖刺,腥臭的气味刺激得人连眼睛也睁不开。而随着它在水面上升起,无数水珠在它身上滑落。

    当阳光照在它身上的一瞬,孤儿猛然发现那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只有着坚硬无比鳞甲的大家伙!

    石头怎么会从水中升起?这一定是怪兽!以前只听说过鳄鱼在水中伪装成浮木,没想到塔撒大陆有怪兽伪装成石头,沉入水中。

    果然被她说中了吗?但之前她只是随便想想,随便说说的,没想到一语成谶。而目测起来,这怪兽非常巨大,他们只怕难逃活命。

    “孤儿,站稳。”阿德斯大喝一声。

    在这生命危急的关头,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子,发音非常正确,只可惜孤儿命悬一线,根本没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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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完毕,实现诺言,高兴之余,顺便给一个朋友的新书打个广告。这本书是我的创意哦,可惜没有时间写,就给了朋友,告诉你们说,是一本非常有趣有爱的书。

    话说减肥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就连身材标准的人,也希望自己更瘦一点,就我本人来说,感觉太辛苦了。也许这是我们对自己的苛求,但毕竟模特啊,演员啊只是少数人,我希望平凡的人也可以得到美好的爱情。所以很爱这部韩剧,虽然我讨厌棒子,但是爱这个创意。

    所以有了朋友的这本书。我希望大家去看看,当然还要收藏,下个月有PK分也希望可以给这本书。

    下面是简介:

    简介一

    其实――自身条件与美好人生没有太大的关系,关键在于对环境的正确选择。

    减肥?太辛苦!放弃美食?少了一半的生活乐趣!

    既然二十一世纪流行骨感,姐妹们,大家一起回唐朝吧。

    走进那野性和尊贵并重的年代,闯入那残酷和繁华同在的世界,混迹于那英雄和枭雄扎堆的地方。

    让我们大吃大喝,还能泡到帅哥。

    食色性也!让我们连食带色,一样不缺。哦也!

    简介二详见这本书的书页。

    我看过原稿,真的不错的书,目前才发网上,只有一章,大家先收藏了,听她说这两天会疯狂更新。

    书号是1049646,晚上我有空的时候会在本书的封面下做个链接,大家一点就到了。

    对了,书名是

卷一之第八十五章 小猪救主

    一个大浪打来,木排差点被掀翻,幸好孤儿死死抓住竖楔才没有跌落水下,但全身都被冰冷的泉水和水面上的绿色粘液打湿了,难受无比。

    阿德斯稳稳站在排头,腿部极其有力,他把重心用力压在一侧,勉强保持着木排的平衡,手中疾风剑高举过头,眼睛盯着那怪兽,镇定如恒。

    “坐下,不要慌!”眼看着水波越来越汹涌,推得木排剧烈晃动,阿德斯再度嘱咐,同时虚空挥了两下疾风剑,岸上的人得到信号,立即加大拉船的速度,也顾不得木排会倾覆的危险了。

    孤儿听话的坐在木排上,双手抱着竖楔,把自己的生命全交在了阿德斯的手上。

    、到这一刻她才明白,她原来是如此信任他的,所以才安心在生死关头听凭他作主。这种信任固然是因为阿德斯强大的实力,却也有对他人品的认同。

    他虽然冷酷无礼、恶劣残忍,但他说的话一定做得到,他会用生命实现诺言,而且绝对不会卑鄙无耻、下流龌龊。

    “大人,它来啦!”佣兵惊恐的叫了一声。

    “撑篙,带她走!”阿德斯头也不回的吩咐道。

    佣兵连忙把刀插入刀鞘中,奋力挥动长篙,极力保持着木排的稳定,同时用力撑起,和岸上拉船的人一配合,木排的速度果然快了些,但船底还像被什么粘住一样。

    孤儿回头望岸,就见岸线慢慢放大,小三三和小四四的身影也逐渐清晰。半空中,有一个粉红色的小圆点正向木排的方向飞来,用力睁大眼睛看,竟然是小猪。

    小猪救主!

    她一阵激动,是那种在绝望中看到光明的感觉,差点喜极而泣。谁把它召来的?是这只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小东西自己感受到了主人的危险,还是阿德斯?小四四派来的?

    小猪,快飞!

    她心里念着,因为危险就在身边,感觉时间特别慢、距离特别长。似乎每一秒、每一米都被放大了无数倍,而颠簸让她的肚子里也翻江倒海,身体则随着波浪的掀动,和木排一起被抛上半空,再重重落下。

    这是泉上行走吗?明明是怒海孤舟啊!现在木排虽然距离岸边近了些,却仍然没能摆脱身后石头怪兽的追逐。似乎,它还追得近了些,孤儿甚至感觉到了它喷出的鼻息。

    她不明白,为什么不太深也不太大的泉底,怎么能隐藏着这样的巨兽。它如果张大了口,能一口吞掉木排及其上的三个人而不会被噎到。

    石头怪兽越追越近越追越近,最前端的尖刺几乎挨到了木排上,孤儿吓傻了,一声不吭,心想怎么死都好,千万不能被吃掉,那实在太惨了。而那名佣兵则一边拼命撑篙,一边高声咒骂,意思是他和怪兽的祖母、母亲、姐姐妹妹全部发生两性关系,生下一窝乱伦小怪兽,其中有一只乌龟王八蛋现在要弑父。

    只有阿德斯还是不动如山,任水花四溅,任船身颤抖,任那怪兽快速逼近,他的人一夫当关,他的剑闪着寒光,他有脚死死钉在排头上,毫不畏缩,仿佛白泉因他而渺小,而快散架了的木排因他而变得庞大坚强。

    有他在,不会有事的。孤儿心里模糊的想,抬头望向天空,见夕阳明媚,彩霞满天,和水面上的凶险局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好像他们三个人给困在了噩梦中,外人绝无知晓。

    吱!头顶一声叫唤,原来是小猪飞到了木排的上空。它挥动着翅膀,试图接近孤儿。但浪头把木排推来抛去,它根本毫无办法。而且因为飞得过低,还差点被一个翻腾的水花打下来。

    “过来,抱着我!”阿德斯头也不回,却明白背后的情况,“让猪落在你的位置上!”

    孤儿照做,用力抱着阿德斯坚强的大腿,让出原位,并呼唤小猪。

    小猪是很通灵性的,尽管此时吓得从粉红猪变成了白猪,但还是歪歪斜斜的落在木排上,等孤儿艰难的爬上去。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她一直拉着阿德斯的手,直到距离远了,连指尖也无法触碰。

    突然,她想哭。万一,他死在这里可怎么办?

    一等她坐好,小猪就慌忙飞起。因为脚下用力不够,差点又落入水中。幸好它也知道生死攸关,奋力撑住。

    孤儿心跳得要冲破胸膛了,奇怪的是倒不怎么恐惧,而是惊慌和紧张。因为就算没看到,她也依稀感觉得到,那石头怪兽已经追到了!

    “啪”的一声响从水面传来,孤儿吓得一回头,正看到那怪兽撞向木排,它巨力和坚硬鳞甲一下把木排撞得粉碎。

    那佣兵大叫着落水,拼命抱着一根浮木,而阿德斯则在船碎的一刻,突然跃起,先是踏到怪兽的身体前端,然后再跃到怪兽的身上,准备了半天的疾风剑看准时机,猛的向下挥去。

    “当”的一声巨响,震得孤儿的耳朵嗡鸣不止。再看那怪兽,它的鳞甲居然比钢铁还硬,和疾风剑相交,激起火星四溅,但疾风剑还是没入了半部剑锋。

    类似于驴叫的长声大嚎中,怪兽在水中翻腾着,水花溅得连半空中的孤儿也感觉到了。同时,在灰黑色的鳞甲下,张开了一道紫黑色的口子,里面有四五排黑色的尖石。定睛细看,那是怪兽张开了大嘴,黑色尖石是它的牙齿。它的嘴和蟒蛇一样,差不多张了一百八十度,露出黑暗而恶心的喉咙!

    阿德斯半跪于怪兽的背上,以插入怪兽身体的剑做为支撑,然后用力向下一顿,长剑整只没入。

    这一剑,换做是别的野兽早就呜呼哎哉了,但这怪兽不但没死,反而更大声惨叫,拼命甩着身体。它的身体往上拱动,居然又露出水面一部分,更显庞大,像一座小山似的。

    最可怕的是,它居然是双头的!

    它的外形就其实就是两颗巨大的圆头连在一起,上面生满石刺,身子小得可以忽略,除了每个头上有一张血盆大口外,就只有石刺从中两个小小黑点算做眼睛,另外就是在两头中间有一根像尾巴又像是天线的东西,很长,软软的荡来荡去。

    阿德斯的剑正深深刺中其中一个头的两眼之间,绿色的液体顺着鳞甲流了出来,显然受了致命伤。而当阿德斯拔出巨剑时,更是绿液狂涌,那头瞬间裂为两半。

    一头已死,另一头却变得格外疯狂,扭转头来,似要嘶咬。但阿德斯动作奇快,又一剑刺入怪兽双头之间的地方,任怪兽如何挣扎,就是不能甩下他。

    怪兽被激得发了狂,忽然张开大嘴,奋力吸水,低头奋力吸水,把不远处的碎木排和那名漂浮着的佣兵一起吸到嘴边。

    阿德斯拔剑下跃,但已经来不及了,惨叫声中,碎木和那名佣兵被怪兽黑尖石般的利齿咬断,鲜红的血在绿液与清泉之间迅速染开。

    孤儿惊呼出口,亲眼看到前几分钟还在说话的男人就这么丢了命,心中一阵发颤。可还没等她回目看向阿德斯,怪兽两头间的触手突然卷向半空,连人带猪全给拖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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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一之第八十六章

    她惊叫着落入水中。

    水,冰冷极了,一瞬间她就冻僵了,这白泉应该名为冰泉才是。因为她是背部朝下,所以眼看着天空消失,水面离自己越来越远,光线也迅速黯淡。

    慌乱中,她急忙闭气,想浑身长出魔法刺,扎死这个混帐圆头怪,但不知怎么却施展出了慧眼金瞳的魔法。只见到水底清澈,那些已经被碎的、恶心的绿液全浮在水面上,水中除了圆头怪的庞大身躯外,还有一缕漂亮的黑色宝光,自它的腹部透出。

    圆头怪的身下不似它露出水面的那部分那样布满了鳞甲,粗糙难看,而是像剥掉蛋壳的煮鸡蛋般光滑细腻,呈现出淡淡的粉红色。

    或者这就是它的弱点所在,它的皮肤质地还真像地球上的鳄鱼!如果能活着回去,它要用圆头怪的皮做皮包、皮鞋、皮带、皮夹克!

    孤儿泄愤似的想着,但却身不由己的被圆头怪的触角甩来甩去,耳边伴随着小猪可怜的哼哼声。她试图抓住那触角,用指甲掐,用牙齿咬,好摆脱这种困境,可是她早就晕头转向,耳朵嗡嗡作响,别说反击了,就连保持头脑清醒都很困难。

    阿德斯!五十万金币的阿德斯,来救我啊!她绝望的想,开始呛水。

    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大朵水花在水面上绚烂的绽放,白色水花后是黑色的阿德斯破水而入。他向她急速潜来,因为疾风剑的沉重,很快就追近了。

    在就要到达孤儿身边时,他猛的挥出那柄巨剑,干脆利落的斩断那条飘来荡去的长触角,在圆头怪的大脑还没有感受到疼痛的知觉时,他又用力把剑掷出。

    疾风剑闪烁着黑金色掺杂血红的光芒,箭一样冲破水浪飞行,最后狠狠刺入了圆头怪的侧脸上。圆头怪这才感觉到断肢的剧痛,立即抽搐、惨叫和翻腾,带得水底的水流强烈的来回翻卷,水花从各个角度抽打、撕扯着水下的人。

    另一边,好不容易摆脱了捆绑的孤儿立即手脚齐滑,拼命划水。不过水流强大,她努力半天也没有作用。她感觉自己就像身处洗衣机中,完全无法自控,要不是小猪拼命在身后顶着她,她早就沉到水底了。

    她看不清东西,眼前全是水,但当她模糊中看到一抹黑影向她游来时,还是立即伸出手臂。

    那是他,绝对没有错!

    不过阿德斯并没有抓住她伸出的手,而是绕到她身后,一手揽住了她的腰肢,另一手蒙住了孤儿的眼睛,强迫她半转过头,唇同时压了上来。

    他冰冷的唇紧贴着孤儿的,把口中含的一口氧气渡了过去,终于没有让她立即因窒息而死,之后拖着她往水面游去!

    水的力量好几次差点把孤儿卷走,但阿德斯紧紧抱着她,冰冷的水和他胸膛的温暖、有力的心跳,交错着包围着孤儿,令她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那是生与死的边缘,一线的距离,向前就是死,回身抱着他就能生!

    她一反身,在他怀里如鱼般自由,在抱住他脖子的一刻,两人终于冲出了水面。小猪也游了出来,在一边发出劫后余生般的猪鸣。

    新鲜的空气冲入肺里,孤儿剧烈的咳嗽,贪婪的呼吸,也顾不得水面上恶心的腥臭味。

    “猪,过来,带她走。”她听到阿德斯略带粗鲁的喊了一声。

    “你呢?你呢?”她在他耳边呢喃,紧抱着他不放,好像溺水的人对浮木的执着。

    “我去杀了怪兽。”

    “不行,这太危险了!”她双臂还抱着他宽阔的肩膀,但把脸略拉开了些,半侧着对他说。

    哪想到阿德斯也正扭过头来对她说话,于是角度刚刚合适,两人的唇再度蹭到了一起。一瞬间,谁也没动没说话,就那么双唇相贴,大张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对方。

    隔着那层浸满了水的薄薄面巾,孤儿感觉到了他坚毅唇角的轮廓,还有一丝丝的温暖自他的呼吸而来,居然心跳加速。这是真正的湿吻啊,两人全身上下都浸了水,那块不合时宜的阻隔也是湿的。

    他跳入水中,面布被水流冲掉了吧?只是她太慌乱了,失去一窥他真容的大好机会。但是他为什么那么不愿意人家看他的脸呢?在生死关头也不忘记遮挡,现在那块湿面巾贴在他的脸上,根本没有系好,她只要用牙齿一咬就可以满足好奇了,可她就是没敢。

    “这怪物杀了我的人,就必死。”暧昧的对视几秒,还是阿德斯先错开头道,“你快离开。”此时,圆头怪正疼得在水上水下的四处乱窜,暂时没有来追击过来报仇。

    “你要承诺不会死,不然我扣掉你的金币!”想让他活着,说出的话却是恶劣的。

    “我不会死!”四个字,掷地有声。

    孤儿松了一口气,在阿德斯的帮助下,爬上了小猪的背,“建议你划开这怪物的肚子,那是它的弱点所在,而且魔法石有可能被它吞了,一起拿回来吧。”她没忘记嘱咐。

    阿德斯没理她,托了小猪一把,让一人一猪再度飞上天空。

    “飞慢点,小猪。”她拍拍小猪的耳朵。

    从来,她都是喊:飞吧,小猪!今天是第一次下这番指令。要知道圆头怪虽然已经身负重伤,但它毕竟是凶猛的怪兽,就算她相信阿德斯的力量,终究是放心不下。

    小猪在天空中盘旋一圈,让孤儿可以正面看到水上的情景。就见圆头怪终于发现伤害它的人了,先是一直游到白泉的最南边,然后在水中加速,向浮在最北面的阿德斯冲来,身子还没到,大嘴已经张开,并且用力吸水。

    阿德斯随波逐流,没有一点挣扎的表示,不了解他的人会以为他被吓傻了。直到圆头怪的嘴就要咬到他的一刹那,他忽然按住圆头怪嘴前的尖刺,优雅的侧身,让过了这一攻。一眨眼的时间内,圆头怪的唇角几乎擦着他的身体而过,惊险无比,害孤儿差点落猪。

    而当圆头怪的头越过他的身体大半,他准确的抓住仍然插在怪物脸侧的疾风剑,跃上它的头,手脚用力,拔下了长剑。

    但这次圆头怪学乖了,不再露出水面逞强,而是迅速潜入水底,把阿德斯也带了下去。孤儿只看到水花如沸水般翻腾不止,之后又蓦然平静,而阿德斯却没有冒出来,急得不知道怎么办好。

    “你个说话不算数的,快出来!”她冲着水面叫了一声。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白泉之水却代替他说了。

    一股绿液从水下翻涌到水面,迅速浸染了整片泉水,接着一大片粉红的东西浮现,正是圆头怪的的尸体底朝天的飘上来,它的肚皮上,或者说是脑袋下面,有一道深深的剑痕凌厉的贯穿。

    最后,阿德斯在一片惨绿中钻出水面,脸上没戴面巾,但孤儿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只看到他剑指半空。

    当初,她说他是她的奴隶时,他也这样剑指着她。但这次,不是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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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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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八十七章 对不起,伯爵小姐

    不得不说,当救世主的滋味还真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不仅像神一样被膜拜,就连吃一颗葡萄,也有人立即跪下来,双手高举着,等她把葡萄核吐到手心里。

    孤儿很难受,甚至一直担心这些虔诚过分的精灵族人会真的把她塑成塑像,放到神庙里。而且,她最近一年来第一次饿饭,因为实在受不了她在进餐时众人射来热烈而敬仰的目光。

    令她奇怪的是,圆头怪在死后不久就强力萎缩,庞大如小山般的身躯很快就缩成了一头猪的大小,而且还是差点不到出栏标准的那种。幸亏精灵全族的人在神庙中都听到了它的巨吼,也感到了地动山摇,否则孤儿真怕他们以为她杀了一头生癞痢的猪来欺骗精灵族人。

    但另一方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怪物藏于水底而人们一直不知道。如果它能随意涨大缩小,外形又那么像一块石头,有谁会发现得了呢?

    这怪物的血液是绿色的,非常粘稠,泉水大概就是因为它的存在而差点死去,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它又为什么会潜伏在水中,为什么之前没有攻击过人类却是个谜。

    “这不是怪兽,是魔兽。”当谈论起这事时,精灵王说,显得有点忧心忡忡,“四系魔法已经消失,除了几条仅余的龙,靠残存魔法是无法驯养这样可怕魔兽的。难道大陆上隐居着一个人所不知的、还拥有魔法的超级魔法师吗?”

    这种情况孤儿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阿德斯杀了魔兽后,尽管她到处宣扬他只是个奴隶,但仍有无数美丽的精灵族少女爱上了他。在精灵家族修养的几天里,他收到了无数的美女们亲自编织的花冠,再加上他始终黑布蒙面,对人冷淡,自有一种神秘性感的气质,更增加了他的受欢迎率。

    “我们头儿在被封印前就是大受女人欢迎的人物哪。”詹姆这样告诉孤儿,神色间很是得意,“以前他骑马经过的地方,女人们都扔满鲜花。”

    “他受女人欢迎关你什么事?你这么高兴干什么?”孤儿没好气的道,“詹姆土包子,现在已经不再是你们的世界了。”

    “这个世界我们会夺回来的。”詹姆信心满满。

    孤儿没理他,心里想着阿德斯的事。哼,受女人欢迎了不起吗?他这人跩了巴叽的,到底哪好?如果是她,就在他马蹄下扔炸弹,一踩就会飞起无数暗器的那种。

    她没意识到自己那莫名其妙的气愤中包含了一丝丝妒忌,只是因为太多女人围着他,也没意识到之前在杀怪兽的时候,她那么想得到魔法石,却一度想要放弃,也只是因为那会让他身处于危险之中。

    但说到魔法石,她对精灵王就没那么客气了。阿德斯杀掉魔兽时,确实从它的肚子里得到一块六角形石头,事后孤儿确定那就是光明系的风系魔法石,当然想据为己有。

    不过她不想偷偷摸摸的拿,于是干脆张口索要,和在紫金王宫时一样理直气壮,用的理由也一样,什么养颜护肤云云。

    精灵王对本族的魔法石被吞入魔兽腹中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他说精灵族魔法石已经丢失很久,没想到在白泉下,之后又给魔兽吞了。

    “会不会是一只无意间潜入白泉水底的小野兽因为吞了魔法石而变得强大,最后还变成了魔兽?”他疑惑的提出一只可能。

    孤儿把魔法石随便往桌上一丢,“就凭这块失去一切魔力的石头?”她撒谎,因为明知道别人看不到魔法石上的宝光。

    精灵王一想也是,反正所谓的魔法石就是一块稍微漂亮点的石头,所以就大方的把魔法石赠送,并附带了和盈禄家世代成为朋友的承诺。当然,既是朋友,孤儿就应该帮忙查出怪兽进入白泉之谜的真相。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这个精灵王看似高贵,实际上一肚子算计。就连留下盈禄商队,也是为了等白泉彻底恢复,以肯定孤儿确实是拯救了精灵一族。

    之前在阿德斯的示意下,精灵全族的人以类似于纱布的东西上水面打捞,把那些粘液通通收集了上来,和怪兽的尸体埋在了一起。因为怪兽已死,当泉面清理干净,白泉也慢慢恢复了活力。

    事到如今,孤儿的精灵家族一行也算是圆满成功,下一步打算向尊贵家族进发。临行之时,精灵王送了不少东西,孤儿假意推辞一番,之后就全部笑纳了。

    与此同时,阿德斯也收了不少女人的礼物,但是他非常不近人情的全部拒绝了,这让孤儿很高兴,而阿德斯心里盘算的却是另外的事。

    那只魔兽,八百多年前他曾经见过,那是驿马家的魔法师养出的可恶东西,贪婪而且无知,是异形魔兽。现在四系魔法已死,这种东西还能被制造和控制吗?它为什么出现?难道大陆上有魔法未消失的地方?难道是那个驿马家的首领掌握了永生之法吗?还是祭司终究帮了他?

    四系魔法必须复活,魔法横行的世界才是他的世界。他有太多的渴望要实现、有太多的尊严要重拾、太多的债要算一算,要补偿的、要讨还的,必须清清楚楚。逼不得已,也只好利用盈禄伯爵小姐,只怕,要对不起她了。

    她是个可爱的女人,相处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虽然有时候是很可恶,让他恨不得拿疾风剑砍在她纤细柔嫩的脖子上。但她和其他贵族小姐不一样,那些傲慢和无知都是装出来,她其实是个温柔易感的小东西,贪婪的外表下,心灵善良,活泼清新得像春天草原上的风。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她的奴隶会死心塌地的跟着她了,因为跟着国王也未必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那种平等与尊重,信任与友爱,不是大陆贵族做得出来的。

    她来自哪里?从那块石头中消失到什么地方?她为什么会在受到攻击时身上生满魔法刺?为什么会变化一只金色的眼睛?她是个谜。

    阿德斯站在大房间内最不为注意的角落中,静静凝视着孤儿指挥几个精灵王派来的侍女打包行李,忙了个不亦乐呼,一脸的好气色。

    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凝视,孤儿回眸一笑,无关乎感情,只是得到这么多东西太开心了,见到谁都觉得心情好。

    但在阿德斯眼中,阳光透过玻璃穹顶洒落在她纤细柔美的身姿上,使她成为最耀眼的所在,尤其她黑眼睛中的笑意,比阳光还要明媚。

    他转身离开,心下刚硬:对不起,盈禄伯爵小姐,你得为我的目标付出代价,不管你多么可爱,把我释放出来就是你的罪过。我的心是石头,不为任何人、任何事情而动。

    他决然的走,身后孤儿的目光狠狠的在他宽阔的背上烙印。她不知道他内心的矛盾,只觉得这人真是个别扭,她又没招惹他,为什么又这样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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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首先,关于阿德斯的脸,读者大人们没有看清楚,我前面说了啊,谁看到他的脸,他就杀死谁。所以除非他自动摘下面具,不然孤儿是看不到的。

    其次,请个假,明天我表弟有喜事临门,我白天没空上来,晚上更新,大约8、9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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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八十八章 饮马店

    按照事先对行程的安排,盈禄商队的下一个目标是尊贵家族。

    尊贵家族与精灵家族的领地接壤,两家还因为梦幻溪水的事频繁开战,算是交恶的邻居。当孤儿走到去尊贵家的路上时才突然想起,盈禄家和精灵家做了盟友,那她在尊贵家的领地是不是会很不受欢迎?甚至会被当作敌人对待?

    果然她的政治智慧还是很低啊!当时只以为和精灵家搭上关系,对孱弱的盈禄家是好事,却没想到当力量平衡受到破坏,就会引发连锁反应。这塔撒大陆上,成为两个敌对家族一方的朋友,势必就会成为另一方的敌人,骑墙派虽然被鄙视,至少不会招来麻烦。

    当然,福临家不算在其内,每个家族都不想与他们交恶,因为他们相信那会带来坏运气。

    七年来,孤儿虽然生意做得很大,但是多在各大自由贸易城邦和港口逗留,除了紫金家和福临家以外,很少到其他家族的王城去。因为魔法石分布的关系,本来她打算这次借机游览兼考察一下各家族的领主城堡,可是目前看来,这趟旅行注定无法顺利。

    但不管她如何发愁和犯怵,出了星月森林后,尊贵家的领地还是出现在了前方。在接近尊贵家高大巍峨的黄金城时,天色已经晚了,从他们所在之地虽然看得见城保的轮廓,但因为这一片全是平原地,所以实际上相距还有半天的路程,就算连夜赶路也进不了城,所以他们只好住在黄金大道边的唯一的一间客栈里,客栈的名子叫饮马店。

    说是黄金大道,实际上是石头铺就宽阔官道,两边全是绿草茵茵的草地。它之所以名叫黄金大道,是因为要和黄金城的名子相匹配。

    塔撒大陆的地貌很奇特,盈禄家的土地贫瘠,但拥有广阔的海洋;紧邻的紫金家拥有全大陆最富饶的平原,还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内港;再接着的精灵家是森林之地,气候温和、鸟语花香;而旁边尊贵家,除了城门外是一马平川之地,其余的地方全是大片山地。

    但他们的山地又与远在大陆东边的孤傲家族的龙牙山不同,不是穷山恶水之地,而是遍布矿藏,全大陆流通的金币和银币,甚至铜钱都是由尊贵家族铸造,然后流出。除了盈禄家外,尊贵家是最富裕的,不过他们谨遵远古时定下的规矩,每年只有一定的开采量,而且只用本家族的人开采。

    因此,尊贵伯爵大人的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外间一直流传,黄金城连城墙都是黄金打造,其实是演义来的。

    “这家饮马店不错哦,是精灵家和尊贵家领地之间唯一的客栈,这儿的老板娘听说是精灵家和尊贵家的人生下的女杂种,所以两边都不承认她是本家族的子孙,结果她就成了零人。”小三三扶孤儿下马车,指着前方的几间大木屋和升起的炊烟给她讲解。

    孤儿为了掩人耳目,本来让队伍带上了一些不太重的商品,以经商掩盖她寻找魔法石目的的,但这些东西不但没卖出去,还因为精灵王赠送的大批礼物而使队伍的负担加重了不少。好在精灵王还送了十几匹健马,外加一辆设计精巧的马车。自从出了日落城,孤儿就和艾丽坐在马车上,使她在路上舒服多了。

    “干净吗?”这是孤儿最在意的问题,尽管她一再提醒自己要入乡随俗,但有时候还是无法忍受塔撒大陆上的一些卫生习惯。

    总之,地球上设施完备,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但环境污染严重。塔撒大陆正好相反,环境几乎没有一点破坏,可贵族生活虽然很奢侈,许多生活细节就显得很简陋。

    小三三重重点头,“大当家放心,这里的条件虽然比不上家里,没有软软的羽毛床和枕头,也没有洗热水澡的地方,但贵客的房间每天都会换新鲜柔软的干草,也有热水擦身,出门在外算不错了。而且这儿的老板娘做的蜂蜜蛋糕一流棒,听说尊贵伯爵大人和精灵王在宴客的时候都会请翠西,就是这儿的老板娘做好蛋糕,再由仆人带回去哦。”

    听到蜂蜜蛋糕四个字,孤儿不禁抬头看了看天上的苍鹰。阿德斯还是不肯和商队一起走,她身边的警戒任务由詹姆负责。她住店的话,他就带着手下在野外露营,吃自己带的干粮――硬得可以锯来当盒子的硬面包,还有同样硬,要用刀子削着吃的干酪、不能饮酒,偶尔会架起篝火煮洋葱汤喝。

    “一会弄点蛋糕我尝尝,真那么好的话,就让老板娘做上二十个,拿去送给阿德斯大人和部下吃。”孤独吩咐着,心里想到阿德斯,忽然有点在意的感觉。

    不管他是不是为钱,反正他三番五次舍命救她。如果她的心是石头,这会儿也是热乎乎的了。

    她在侍从们的簇拥下往店内走,一进门就感觉一股混杂着酒气、肉香、麦香、皮革味、廉价脂粉味的热气扑面而来。

    小小的木屋内摆了三张长长的餐桌,现在有两张已经坐满了人。看那些人的样子,多半是零人,还一些是尊贵家和精灵家的属民。虽然这两家的领袖互相仇视,但普通百姓倒没什么忌讳,照样一起交杯换盏,勾肩搭背,商谈生意。

    在座的人中还有两个流浪到此地的吟游诗人,根据客人们的所点,唱起什么:姑娘,我晚上爬上你的窗,之后爬上你的床,之类之类的歌,歌词和曲调都并不淫秽下流,反而有些纯朴的美感,就好像中国西北地区的某些情歌。

    而且,确实有姑娘在这些男人们之间坐着,或者说是在男人身上做着。在塔撒大陆,穷人家的女孩在客栈做女仆的同时,也做些皮肉生意,现在这些姑娘们大概就是如此。

    “嗨,翠西。”小三三走到最前面,打了声招呼。

    老板娘听到有人叫她,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热情的和小三三拥抱,其实听小三三说,他只不过为了生意的事住到过这里几次,和她并没有很深的交情。

    她一点也没有精灵家的遗传特征,却不愧是以蜂蜜蛋糕出名的人,头发就是蜂蜜色,一对大而活泼的绿眼睛,圆滚滚的身子闻起来是奶油和甜酒的香气,总之就是客栈老板娘应该有的样子,热情、粗俗、直率、还带一点风骚,但是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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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过月票能过五百张,也没想过有超喜欢本书的读者在最后关头投的票,所以我今天看到月票榜吓得手脚冰凉,因为我没有准备五更的稿子。但是我绝对不会食言,既然说了上五百月票就五更,那么拼命也会做到的。

    不过月初只怕不行了,所以准备这样。我现在努力存稿,这个月还是上三百三更,上四百四更,上五百五更,加上欠大家的五更,等9月500张月票时,一起更两万字,十更好了。

    当然,如果上不了500张月票,9月底也会补上这个月的。

    还有啊,五更是大家一起看,所以有月票请支持一下吧,否则有的读者拼命帮我拉票,还有的还包几个号投我,有的读者却不理会我,这样我感觉很对不起人,也很不好意思耶。所以,请支持我吧。

    明天中午12点就开始新一轮月票争夺,还有PK票争夺。问一下,可不可以预订撒。如果喜欢的朋友,请支持PK票。

    最后啰嗦一句,为了配合榜单,明天中午12点更新。后天开始,正常早上9-10点更新。

    谢谢。

卷一之八十九章 强盗团

    “这是我家盈禄伯爵小姐。”小三三努力挣脱翠西的拥抱,介绍了下孤儿。

    “天哪,果然是天使般的人,不愧是大陆四大美人之一。”翠西夸张的叫,“伯爵小姐,真荣幸能见到您。”

    孤儿微笑点头,即保持了贵族小姐的优雅派头,也免于和翠西废话之苦,接着她被超热情的迎了进去,和整个商队的人占满了整整第三张长桌。

    在她观察客栈中众人的同时,那些人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要知道很少有人能看到面孔纤秀的盈禄伯爵小姐。到后来小三三和小四四对这些无礼的目光开始发怒,詹姆又摆出要杀人的劲头,客栈中的人才有所收敛。

    而那两名吟游诗人似乎立即被她的异于常人的美貌所打动,当场创造歌曲,要死要活的非要献唱,孤儿只得允许,虽然他们声称不要钱,但她怎么能坠了盈禄家的面子,一人赏了一个银币。

    期间,她品尝了客栈中的饭菜和那有名的蜂蜜蛋糕,不得不说,饭菜虽然有些粗糙,但那蛋糕的滋味真是无比美妙,于是她当场让翠西做了二十个,着小四四给阿德斯送去。

    在吃过第三道菜后,孤儿实在有些累了,翠西就带着她和艾丽到房间中休息,詹姆派了一个人守在她的门外。在帮她擦洗身体时,艾丽不住兴奋的说起那两个吟游诗人的事,还说其中那个棕色头发的长得很强壮,和他结婚一定能生很多漂亮的孩子。

    孤儿对那个人没什么印象,模糊中只记得那人有一双凶狠的蓝眼睛,壮得像一牛公牛,少了点吟游诗人们的柔和神情。但当艾丽侍候完她洗浴完毕,请求到客栈大厅再去听几首歌时,她同意了。

    这间客栈还算干净,不过房门不隔音,大厅内喝酒喧闹、唱歌调笑的声音就一直不断的传入孤儿的房间。她睡不着,烦躁的翻来覆去,最后突发奇想,要到阿德斯那边去,干脆宿营算了。

    她也不知道她想出这样的主意是因为这里太过吵闹,还是想去见见他,反正她麻利的换好了衣服――漂亮的红色长裙,腰身和胸线的设计都很俏皮,布料在火光的照射下还会闪闪发光。

    那个土包子小阿阿一定没有见过,因为这式样虽然是塔撒大陆的裁缝做的,但布料可是她从地球上带过来的。这样的纺织技术,塔撒大陆还没有能掌握,也就是说,这种美丽独她一份。

    把头发梳成马尾,她转身就走,结果却撞到一个又黑又软的东西上,定晴一看,她不禁惊叫出口。门外詹姆派的守卫听到房间内有动静,先是敲了几下门,听孤儿没有回答,推门闯了进来,结果被埋伏在黑暗中的人当场割断喉咙,从左耳到右耳,连声音也没发出,一刀毙命。

    孤儿被人从背后治住,一把明晃晃的刀就架在她的脖子上,使她即不能喊叫,也不能动弹。她的眼前,是一群“忍者神龟”,上次刺杀她未果,这次又来针对她了。

    在紫金王宫时,有这样的刺客出现,当时她被看到过。假如他们非要治她于死地,假如他们认出了她,并且在暗处仍有人潜藏,就一定会报告给幕后主使,并一直跟着她呀。为什么她没有注意,却总是要在出事后才发觉自己太不谨慎了?

    现在,她严重怀疑这个客栈本身就是个陷阱,不是说小三三和翠西故意害她,而是在那群所谓的普通人中,一定有刺客的人埋伏。之前在她所经过的任何地方,也会有不怀好意的斥候监视她。

    她为什么早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为什么阿德斯也不提醒她?照理说,他可是身经百战的人,哪会不明白这样的道理。难道,他以为商队不会有大危险?还是他以为有他在,别人就不敢打商队的主意?

    他是很强大,却总是不明白,八百年沧海桑田,世界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况且,没有人会相信古代的死神会重临人世。也说是说,他在很多人眼中是冒牌货,没有多少威慑力。

    正自责着,只感觉喉咙处一凉,她脖子上的皮肤被割伤了,吓得她身体发僵,生怕这一刀下去,她的喉咙就全断了,而门外还是歌声阵阵,一片欢声笑语。

    到这时候孤儿才明白,那些歌声和喧闹声都是为了掩盖异动声响的,说不定这一客栈的人有一大半是刺客的人,甚至全部都是。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欢乐的气氛和烦杂的声响,她才没有听到有人从窗子潜入了她的房间,詹姆的人和小三三也没意识到危险正在靠近。

    阿德斯呢?他那边怎么样了?这些袭击她的人会不会连他一起算计呢?如果这群刺客去攻打阿德斯就好了,那时他一定会明白发生了什么,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来救她。

    可是――她突然想起那个蜂蜜蛋糕,这群刺客不会在蛋糕中下毒吧?!

    想到这儿,她差不多绝望了。因为她明白,没有阿德斯,以她目前脆弱的守卫,她完蛋定了。

    这时,门外传来沉重又跌跌撞撞的脚步声,似乎是有醉汉闯了过来,而且目标就是走廊最尽头的她的房间。不管这人是她的人还是色胆包天、想要偷伯爵小姐的醉汉,她都希望他不要进门,因为她再不想看到有人在她面前死去了。

    先是在灰堡中那些刺客,被阿德斯斩成一块一块,然后就是在白泉中,她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佣兵被咬成两段,刚才又有人在她面前被割断喉咙。现在,血腥气一阵阵冲进她的鼻子,让她明白死的严酷。诸神保佑,不要再让她看到有人被杀了。

    可是诸神没有听到她的祷告,那个人还是一直走到她房间门口,敲了两下门,然后就这么大剌剌的走了进来。

    奇怪的是,忍者神龟们没有杀那个人,而是任由他走了过来,坐在床上,带着胜利的微笑审视孤儿。

    那人很强壮,棕色头发,有一双凶狠的蓝眼睛,正是那个吟游诗人,那个艾丽觉得生育能力会很强的男人!

    “您果然是美丽,而且风味不同。”那人说,然后语气一变,“快放开伯爵小姐,下流坯子们。”

    控制住孤儿的人拿走了架在孤儿脖子上的刀,改为抓紧她的肩膀。

    “你是谁?别告诉我你是个走江湖的。”孤儿有些气愤,但努力保持着风度。

    那人笑了一声,“我隐藏身份,布下这个局,只是为了不失一兵一卒就能得到伯爵小姐,并不是怕了什么。不过好吧,我告诉你,我是孤傲家族的领主,吉利尔公爵。”

    这答案让孤儿大吃一惊,随后冷笑道,“我小小一介女流,掌管着一个无权无势的家族,是什么原因竟敢劳动吉利尔公爵的大架,来亲自掳走我呢?”

    “因为追风家的路易公爵。”吉利尔直言不讳,倒让孤儿感到很被动,不知说什么好。

    这这这,又关路易什么事?她想问,可是借着月光,她看到吉利尔公爵的神色,就知道他暂时不会告诉她,所以她干脆骄傲的不理会。

    “你认为你带得走我吗?你凭什么?”她怒气冲冲,实际上是在想脱身的办法,但最后她却不得不承认,假如没人来救,她跑不了。

    “凭我雇的强盗团,他们可能不像你的保镖那么勇猛,可是善于潜伏,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您现在不就着了道吗?”

    强盗团?难道也是一支佣兵团队吗?那么第一场刺杀也是被雇佣的吗?雇他们的人又是谁?是孤傲家的吉利尔吗?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有一种奇怪的祈祷声控制着这群人,那是什么妖邪之术?是强盗团的首领做的吗?

    “我的保镖会来救我的。”她忍下这些问题,只挑衅着,希望吓走对方,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你和他打,连一招也过不上就会给斩成两段。”

    果然,吉利尔轻蔑一笑。

    “只怕到明天早上你失踪的事也不会有人知道,只不过雇了几个姑娘,你手下的人已经全醉了,不是因为酒,就是因为女人。亲爱的伯爵小姐,看来您不了解男人哪。是男人就是会死在这两件东西上,当然,也有人可能死于蜂蜜蛋糕。”

    这句话差点让孤儿的全身血液倒流。

    果然她猜对了!吉利尔既然有那么慎密的计划,怎么会不考虑到阿德斯的情况?她本来是好意,希望送一份礼物给阿德斯,没想到却连累她也中招了。

    他现在真的被毒倒了吗?!如果他识破了毒蛋糕的事,不可能这么久不来救她,再说小四四也没回来。看来他们凶多吉少!

    那现在要怎么办?

    她会不会被掳走前途未知,而阿德斯会不会死也结局难料。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第一卷完)

    第二卷简介:我有钱就要被抢吗?你们到底是抢钱还是抢人?!本小姐还没收集齐魔法石,大陆上还有太多钱等着我去赚,还有个死佣兵之王需要征服。所以,我一定不死,且耗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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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魔法横行的大陆之第一章 龙牙山

    龙牙山,是孤傲家的领地。龙牙堡,是孤傲家的城堡。

    本来,寻找魔法石之旅是从飞轮海灰堡出发,出门往左走,计划绕行大陆一圈,先经紫金家族,然后是精灵家族、尊贵家族、文曲家族、驿马家族、孤傲家族、追风家族、司文家族,最后经福临家族,再回到盈禄家的领地。

    只是没想到,才出了精灵家的领地,还没有进入尊贵家的黄金城,孤傲家族的吉利尔公爵就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绕过三个家族的领地,把孤儿劫到了龙牙山。

    为什么这么做?他说是因为追风公爵路易。

    因为塔撒大陆的地貌奇特,十大家族像一个环,围绕着中央广袤的平原以及不破之城,所以相邻的家族间矛盾冲突比较激烈,相隔远的家族虽然相互也有冲突,但情况好得多,毕竟跨越中央平原争斗,战线拉得过长,过于劳民伤财,而如果通过比邻的家族,麻烦又太多了。

    孤傲家就是和追风家相邻,而且要命的是,这是两个狂放好斗的家族,十大家族中,就数他们两家斗争最多。上回追风家的路易公爵以里应外合之计攻破了不破之城,但又风一样迅速离开,就是因为在他出征时,孤傲家大举来袭,追风家族的鹰岩堡差点被攻占。

    可是那和她有什么关系啊?难道这个孤傲家的吉利尔公爵也要抢她做妻子,就是因为她有钱?!这世界可真没天理了,男人没素质到这个地步。想要钱不会自己去赚,总是想娶个富老婆,想凭白无故的坐拥金山。

    想想这都要怪路易,她在大陆行走七年,盈禄家逐渐富有也不是一天两天,为什么到现在这群野人才想要抢她?都是路易开的好头!他奶奶的,金光闪闪的盈禄伯爵小姐成了你争我夺的宝贝了。可惜没一个真心的。

    如果要用金钱换得平安和强势,那她还不如嫁给阿德斯,至少他没人敢惹!

    想到这儿,孤儿吓了自己一跳。

    一直对他存有戒心的,一直想报复他的无礼,征服他的骄傲,让他明白自己应有的位置。他是她从公共土地上挖出来的,他是她的奴隶,他属于她。可是这时候,为什么出现这个念头?不错,有的贵族小姐和夫人在私下里和自己的奴隶上床,但她不会那样。

    不过嫁给他――怎么会想到这儿的?

    STOP!停!孤儿摇了摇头,惹来坐在她身后吉利尔的警觉。

    “您想摔死吗?伯爵小姐?”他威胁式的警告。

    此时他们正在半空中,骑在一头龙上,左右两边,还各有一头龙在飞,每只龙上都坐着两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那模样让孤儿想起中的戒灵。

    她和吉利尔共乘一头龙,也被一个黑斗篷从头包到脚,斗篷很暖,龙背上有鞍,基本上这种飞行不算难受,但是吉利尔在身后抱着她,让她极不舒服。

    奇怪了,阿德斯抱她的时候,甚至在路易的马背上时,她从没有这种感觉。

    她不禁低头望向地面,透过飞舞的云气,她看到黑黑的一片,发亮的也许是河流,起伏不定的不是山脉就是房屋。

    事实上她什么也看不清,就算一点也不近视,在这个距离上,没有伯爵小姐的眼神,而且必须是红外线夜视神眼的话,是看不到地面上的。当这是演电影吗?隔着一站地那么远,还能够交换眼神?

    但是她总忍不住下望,因为骑小蛇和小猪习惯了,倒没有眩晕感。她多么希望下方出现一点点火光啊,哪怕只有一点也好,那证明阿德斯或者小四四发现她被掳了,会来救她。

    “不用看了,没有人知道您被我带走了,还以为您在睡呢。”吉利尔得意的笑,“等明天早上他们发现时,您已经到了龙牙堡了。而且,因为地面上没有马匹行走的痕迹,不会有人知道您去了哪里。这事发生在尊贵家的领地上,说不定他们还以为是尊贵公爵做的。哈哈,怎么样?每个人都说我有勇无谋,谁能想到这样高妙的计策是我想出来的呢?”

    你即无勇又无谋!

    孤儿心里骂,如果真有勇气,为什么不敢和阿德斯正面交战一次?就算大家都认为阿德斯是假冒八百年前号称死神的佣兵之王,就算没有人相信被封印的人还能重生,吉利尔还是不敢打。

    想必强盗团的人早就告诉了他,阿德斯有多可怕了吧?强盗团的第一批神龟全部被斩成尸体碎块,一个活口也没留下,但孤儿相信,灰堡中一定有其他家族的奸细,毕竟去灰堡的人虽少,但也有生意人往来。

    而且,他一定了解盈禄商队的旅行路线和阿德斯远远跟在其、,而没有一起走的情况,不然也不会想种这种偷袭之计。

    几个小时前,她在房间内被绑架,然后一行人从窗子离开,在距离离客栈不远处的密林中找到了接应,然后吉利尔带着她和四名侍卫骑龙离开,而强盗团则像日本忍者一样,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期间,她想过挣扎和反抗,但吉利尔让她透过窗子看到客栈大厅内的情形――小三三喝醉了,被一个猎人搀扶着,在房间内走来走去,挨个与人干杯,而艾丽则被另一个吟游诗人抱着,在长桌上跳舞,詹姆虽然还清醒,却让两个妓女缠得无法脱身。

    她的人身边都有一个清醒的陌生人,吉利尔是让她明白,假如她发出一点声响,她的人就会立即没命!而就在她从窗口往里看的时候,一个客栈的伙计无意中撞到他们,立即就被割断了喉咙。

    忍者神龟们手法老辣凶残,这一刀让那伙计连一声也没有吭出,血被罩在了一块黑布里,等尸体被扔到树林里,路上一滴血也没有流出。遭到这样残害的还有狗,客栈养的两只大狗在见到那些浑身都包在布里的混蛋时甚至都没有叫。

    他们有邪术,孤儿相当断定,很怀疑这群身份神秘的强盗团是何时出现的,她之前可根本没有听说过。

    在被抓走的过程中,本来她想悄悄脱下点什么,比如鞋子、围巾、头饰什么的,好给后来的追踪者以提示,但当她看到龙,就知道这样是没有用的,龙一飞走,地面上的人就无法判断她被抓去的方向。

    让她意外的是,大陆上的龙非常稀少,像她有一只龙就已经很宝贝、很让人羡慕了,没想到孤傲家居然一出现就是三头。

    她不知道吉利尔要做什么,多想阿德斯来救她啊,但是却绝望的知道,如果没有特殊的帮助,他不可能找到他。或者等他找到,她已经被吉利尔大卸八块了。

    这很有可能,她感觉得出,吉利尔是个凶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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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二章 秘密通知

    龙牙堡很快就到了。

    城堡建在崇山峻岭之间,全部由石头建成,和大战马坡的石头堡一样,显得粗粝而冷酷。在城堡门口有两根上粗下细的巨大石柱,以一种很玄妙的力学姿态伫立着,初看上去,就像两棵巨大的石化龙牙。

    孤儿被带到城堡中心的一个大房间里,外面布下了五层防卫,身边还有两个监视她的侍女,好像她有三头六臂,自己能跑出去似的。其实她就算能跑出城堡,就算运气好到还能偷出一匹快马,也照样跑不远。

    孤傲家的领地是一片光秃的山地,马儿疾行会伤害马蹄,在这个地方,骑骡子或者一种地球上没有的巨型山羊比较行得通。或者,骑龙。

    孤傲家和追风家一样,在十大家族中相对贫穷。追风家是因为家族习性喜欢享乐和挥霍,家族性格自由奔放,没有储蓄习惯造成的。

    总的来说,追风家族有点嬉皮和游牧风格,非常野蛮,又非常淳朴,人生宝典是生命苦短,一定要及时行乐,享受快乐比一切都重要,至于将来如何,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没有钱花了,抢!喜欢哪个女人,半夜跑到人家姑娘的房间里,偷走!如果送给他们金钱美女,他们会看不起你。而如果他们被武力更强的人抢走东西,也没关系,想办法夺回来就是。倘若夺不回,那是自己技不如人,没什么好抱怨的。

    她曾经在自由贸易城邦看到过一个追风家族的人,通过一场比武大赛赢了一大袋金币,但转眼间就花光了。他泡在一家有名的妓院三天,包下大批妓女唱歌跳舞,还用葡萄酒洗澡,最后剩下的钱只够买一双靴子和一把刀。不过他根本不以为意,继续过他的穷日子也甘之如饴,还嚷嚷说:至少我还有一双好靴子,一把好刀。

    孤傲家族就不同了,他们贫穷是因为土地贫瘠,家族的收入来源于一种不太稀有的铁矿石和贩卖巨型山羊,另外还有些行商的“孝敬”。

    他们劫掠是要积聚财富,所有的商队做生意时,如果可以避开龙牙山附近,都不会从这边经过,免得受到抢劫,或者被逼交高额的路过税。真不知道孤傲家族是贵族还是土匪。或者他们心中有气愤吧?为什么在十大家族中,分配给他们的领地这样的地方呢?

    不过他们比盈禄家族还好一点,毕竟从战略上讲,龙牙山的地理位置是非常优越的,扼守着大陆东北地区的咽喉要道,易守难攻。这也就是为什么路易那样骁勇善战,孤傲家和追风家又连年争斗,却始终拿不下龙牙堡的原因。

    孤儿被关在龙牙堡内三天,期望有人来救她的愿望一天天落空,渐渐感到了绝望。如果没有人发现她被带到这里的蛛丝马迹,就算她最后腐烂成枯骨,估计也没有知道。难道真要一缕芳魂返故乡吗?

    她很怕吉利尔要求结婚,但他根本没来看过她,直到第四天早上他闯进房间,甚至都没有敲门。

    “孤傲公爵大人,希望您懂点礼貌,有您这样硬闯进女士房间的吗?”孤儿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身上还穿着被掳来时的衣服。

    不知道这个家族的女人是不是生长在山地的原因,都非常高大,她们的衣服孤儿穿不了,而且吉利尔也没有让裁缝来帮她做。虽然一日三餐没少她的,但怠慢之感太明显了,所以侍女和仆人对她也不太尊敬。

    “这是我的地盘,我进自己的房间没有必要敲门。”吉利尔满不在乎的耸耸肩。

    看到他的表现,孤儿才知道阿德斯虽然冷酷无情,但恶劣的时候至少不那么有恃无恐。当然,上回他偷看昏倒的她换衣服那次不算。想到那件事,想到他昧着良心说她的身材没看头,孤儿恼得脸都红了。

    吉利尔不知道孤儿在走神,看她气恼的样子,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不禁有点征服的快感,“小姐,不必生气,或者我应该找人给您做几身衣服。让一位伯爵小姐三天来只穿这一件,实在有些不像话。”

    “不必客气了,我很好。”孤儿冷冷的看了吉利尔一眼。

    他今天的穿着当然不再是流浪的吟游诗人打扮,而是真正的贵族气派。漆黑锃亮的皮靴,黑色羊毛裤子,金色立领外套,衣领和袖口都绣着孤傲家的族徽――两个上下排列的月牙型,月牙上带有突刺,稍微有些倾斜。

    这身衣服很华丽,但他太强壮,身材、气质和衣服的颜色、质地和式样都不太配合,再加上他的眼神凶猛,所以整个人都显得奇特,让人看着就不舒服,还不如穿成流浪汉那样。

    “请问您大驾光临,有何见教?”

    看着孤儿骄傲而拒绝的姿态,吉利尔感到恼火,冷笑道,“我是来告诉您,我已经秘密通知路易,说您有幸光临龙牙堡,让他独自前来,不得和任何人提起,否则您的小命就不保了。”

    孤儿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用意,心中有些吃惊,表面上却不露出丝毫情绪,“你要杀他?!”

    吉利尔耸耸肩,“我是要娶您为妻,但是之前因为您和他有婚约在身,基于道义,我应该给他一个选择的机会。假如他肯独自前来,我就把您还给他,如果他不肯,我娶您为妻就没什么问题了,因为这相当于他放弃了和您的婚姻约定。这件事事关您的名誉,当然不能给任何人知道,况且他带着大队人马来,是来接未婚妻呢,还是来打仗?我龙牙山可不是任意来去的地方。”

    “真精明。”孤儿讽刺了一句。

    “那当然。其实这对您也有好处,毕竟这可以替您测试他的真心。”

    “那真是太谢谢了。”孤独冷笑,“公爵大人的算盘打得真精,倘若路易独自前来,你尽可以把他杀死在龙牙山,然后再娶他的寡妇,未亡人,也就是万分荣幸的我。你让他不能泄露这件事,杀了他又有谁知道。倘若他不来,您娶我娶得名正言顺,还可以嘲笑他的胆怯,侮辱他的尊严。想必有你的奸细在他身边吧?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十大家族,除了你们盈禄家,哪个家族没有奸细遍布在大陆的任何一个角落呢?”吉利尔不以为意的道,“不过我肯定他会来,他是个狂妄的小子,怎么能不管自己的女人?只不知道他敢不敢孤身前来?如果他敢向别人透露一个字,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我可真是会把刀砍向您细嫩的脖子的。祈祷吧,我觉得美人的脖子还是适合亲吻。”

    什么时候我成了路易的女人了?但我宁愿被砍头,也不愿意你这混蛋来吻。孤儿想着,但这话没说出口。她看得出来,吉利尔是个没有道义、没有风度的人,在她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惹怒他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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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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