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之第三章 女人当自强是没用的
“路易若不来,你就要娶我是吗?这虽然很荣幸,可是你考虑没考虑过我的意见呢?”她试图讲理。
可是吉利尔不讲理,“您已经是我的座上客了,容不得您反对。”
“那我要宁死不从呢?”孤儿有些火大了,“盈禄家虽然孱弱,可好歹也是十大家族之一,同样容不得别人任意侮辱。”尽管知道不能惹怒吉利尔,但也不能太过软弱,不卑不亢说得容易,要拿捏得恰到好处可就难了。
吉利尔玩味的看了孤儿一眼,“我倒想知道,伯爵小姐怎么个死法呢?”
孤儿面无表情,可是心里气极了,如果手中有刀,说不定马上就给这混账一下。纵观全大陆,可能再没有比吉利尔更不名誉的贵族了,这人看着凶狠,骨子还有狡猾和阴险。可是他这招用得可真妙,确实占尽了上风。
要怎么办呢?路易会来吗?如果他能通知阿德斯就好了。可是,这简直是做梦!
“别人要做什么,全给你知道,那还有什么好玩的。”孤儿抬起下巴,尽量做到高傲却又不挑衅。她不知道自己做得成功与否,只看到吉利尔的笑容越来越大,显得面容有些狰狞。
不过不怕,如果他敢侵犯她,就浑身长出最尖最长的刺,活活扎死他!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对那魔法控制的程度加深了似的。她还就不信了,这世界上除了阿德斯那种变态的强人能够控制人体的本能反应,视针刺于不顾,来强吻她外,还有别人能做到这一点。
“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可爱。”吉利尔忽然赞美了孤儿一句,虽然没有多大诚意,但似乎也不全是假话,“怪不得路易那个到处留情的情种只见您一面就这样着迷,到处和人吹嘘你们的相遇,您有多么美丽勇敢和与众不同。他说您威胁要砍掉他的子孙根,还说您为了打赌,从悬崖上跳了下去。我听到这个,只当他是吹牛,原来他说得不假。那么我更要娶您为妻了,就算是一具尸体,也是可爱的尸体。”
他说着上前两步,孤儿戒备的盯着他,感觉身体里有一股不知名的热流四处乱窜,只要他的脏手一碰她,就要把他扎个半死。想强迫她?没门,除非她真的成了一具尸体。
不过吉利尔走到房间中央就停住了,“只要您不离开龙牙堡,有谁知道您是死于婚前还是婚后呢?其实您凄美的死去也好,这样,在您没有子嗣,而盈禄家又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塔撒大陆上的惯例,盈禄家的领地归我继承。虽然盈禄家的领地不怎么样,但做为爱的遗产,我很愿意保留。”
原来!他打的是这如意算盘,想着立于不败之地,无论如何都会得到利益。路易来,他就会死,而她会被逼嫁给吉利尔;路易不来,他就名誉扫地,而她还是会被逼嫁给吉利尔。她忍辱偷生,吉利尔会间接掌握盈禄家族,为此他什么卑鄙手段都用得出,她肯定生不如死;她宁死不屈,这混蛋干脆就逼死她,然后直接接管盈禄家了。
里外里,都没有她的活路。她只恨自己为什么没让小独给她弄一只黑枪,小巧型的就行。如果她有枪,这时候就放一黑枪,还能让这吉利尔耀武扬威吗?或者,如果她有强大的魔法,而不是浑身长刺这种被动的,更不是慧眼金瞳这种当探测器用的,她现在也不会这样被钳制。
而她心中最怪的还是阿德斯。为什么非要离她那么远保护她?真遇到突发事件,他根本就赶不及救她。如果这回能囫囵个儿的回去,一定要行使雇主的权利,以后得要求贴身保护。其实也怪她不好,一味采取怀柔政策,现在惯得阿德斯奴大欺主!
但前提是:她得想办法脱身。可目前,她身陷最深的困局,困坐愁城,就是说的她这种人。
“好好想想吧,亲爱的伯爵小姐。”吉利尔还在笑,但是笑得不怀好意,“和我合作,对您来说容易一些,除非您愿意被埋在温暖的土壤中,上面种上一大丛艳丽的骄阳玫瑰,以纪念您的美丽。”
“我会好好考虑的,现在请你离开。如果你有贵族男人的慷慨,至少这个房间可以暂时让我支配。”孤儿的语气平和,声音稳当,虽然心里的怒火都要把这个龙牙堡烧了。
当吉利尔一离开,孤儿先摔点东西泄愤。人有时不能太优雅了,偶尔也该耍耍贵族小姐的威风。反正这些东西都是孤傲家强掠来的,不帮助他们消耗一下,也对不起那些被他们搜刮的人。
稍微活动了一下后,她有点累了,坐在床上想逃走的办法。想来想去,最后又想到了阿德斯身上。虽然女人当自强,可是没有实力,想也是空想,精神诚然可贵,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看,没有他,她确实走不了。再说,花了这么多钱,当然要物超所值,她指望他也是应该的。
阿德斯,你在哪儿?到底吃了下毒的蛋糕没啊?
………………………………………………
阿德斯吃了毒蛋糕,但吃得很少,所以中毒不深。
五天前的晚上,当他看到孤儿差那个叫塞克的保镖把蛋糕送来的时候,心中有些异样的感觉,对着那个蛋糕,一时居然没舍得吃,就算在他没有被封印的时候,也很少有人知道他喜欢吃这个,更没有女人送过他。
他本来想让塞克带回感谢之词,但他手下的人见了美味蛋糕很高兴,偏巧一个人随身携带着比武用的木剑和木枪,所以他们临时起意,立即要进行一场小型的比武会,邀请了塞克参加。
塞克推辞不掉,只好留在了营地中,而他骑着霜雪在附近溜了一圈,用“伯爵小姐的神眼”看了看客栈的方向,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只有持续不断的歌声、笑声和吵闹声。
他以为她是喜欢这种热闹场面的,又看他的黑鹰没有反应,就安心的离开了,谁知道天还没亮就被醉得连路也走不稳的詹姆吵醒,说伯爵小姐不见了,他们的人死了一个,客栈的伙计也死了一个,而昨晚和他们一起喝酒赌博的人不见了一半。
他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蛋糕中的慢性毒药却在这一刻发作了,他自己虽然没有倒下,却也是腹痛如绞。
据他判断,这种毒很奇怪,无色无味,散发的时间缓慢,可见对方做了精确的布置,是有备而来,不是突发性的抢劫事件。而这种行为方式似乎是神秘组织的手法,就像当初要刺杀孤儿的那些人。
但当他忍耐着身体的疼痛,浑身冒着冷汗把附近的地区都巡查一遍后,不禁感到了事情的棘手。
………………………………………………………………
………………………………………………………………
……………………六六有话要说…………………………
大家月票加把劲呀。
卷二之第四章 大家都忘记了小猪
树林里有龙迹,然后就是纷乱的脚印,但之后一切都消失了。龙飞走了,空气中的气味都消失个干净,而那些人的脚印也凭空失去踪迹。
再考虑到那些人的接近,客栈门口凶猛的狗没有发出警报,肯定是身负异术的人。难道又是那些穿紧身衣的蒙面人,听孤儿叫他们什么忍者神龟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三番五次要抓走、或者伤害孤儿呢?她,得罪了谁?她,现在还平安吗?
想到这儿,他的心里仿佛生了一根刺,虽然伤口不露痕迹,也没有流血,但他却明白根本无法忽略它的疼痛与不安。
怎么办?拿了她的钱,就一定要保护她的安全,那是他的职责和承诺。但是,难道只是这些吗?有没有一点点关心她的念头?好吧,有点关心,谁让她没事拿个蛋糕来讨好他?就是这样。
“大人,要怎么办?”身边的詹姆小心翼翼的问。
他知道是他玩忽职守,按照阿德斯军团平常的作法,他一定会受到军法惩处的,但阿德斯大人此时却没有说话,只沉吟了一下道,“这种毒很奇特,有魔法混杂其中,你派人去找精灵王,星月森林中多的是珍贵草药,精灵王一定能想办法解毒。如今盈禄家和精灵家是盟友,他不可能放任不管。”
“是。”
“你带着没有中毒的人守在这里别动,要提防那群劫匪再动手。”
“是。”詹姆再度应答,然后迟疑的问,“那您呢?”
阿德斯还没有回答,就感觉脚下有什么东西咬他的马靴,低头一看,一团粉红色的东西映入了眼帘。
“这不是伯爵小姐的飞猪吗?”詹姆很惊异。
就见小猪咬了一口阿德斯的马靴,然后抬头看看他,晶亮的小眼睛里满是焦急和渴望,之后又再咬了一下,还往东北方向拉。
阿德斯登时明白了它的意思,心中一阵喜悦。
他最担心的就是找不到孤儿被掳到哪里去了,因为如果对方是骑龙而飞,那根本就是断了一切线索,要从客栈中一点点查,就需要很长时间,只怕孤儿的小命不保,就算保住命,也可能被人强占为妻。
真是娶了她还算幸运,万一要是——
他不愿意去想这样的结局,但这种可能性却是非常大的。他不得不承认,孤儿非常可爱,她纤细的容貌和身段在大陆上绝无仅有,本身又那么富有,爱上她是一件太容易的事了。
可是,所有的人都忘记了小猪。因为它吃过东西后,总是找一个角落去睡觉,容易让人忽略。既然他忘记了小猪的存在,劫匪也可能。而最重要的是:小猪会飞。
假如它够聪明,远远的跟在龙后面飞,偷偷的不出声,那就很可能知道孤儿被劫到了哪里去了。
而且猪的嗅觉非常灵敏,看这样的风向,到东北方应该是顶风,那么它循着龙的气味找到关押孤儿的具体地点也有可能。
“你知道你的主人在哪里?”他低头问。
小猪点了点头,因为张着嘴,圆圆的脸上像是在憨笑。
詹姆兴奋得差点跳起来,阿德斯还是面无表情,但心里却像有狂澜在翻腾,“我去救人,你留下看着队伍,不能再出事。”他沉声道。
詹姆领命,但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因为伯爵小姐丢了,塞克急得什么似的。我想您一个人孤身去救人,是不是带上他比较好?”
阿德斯摇了摇头。
他的秘密不能给任何人知道,如果要让霜雪在地面上奔跑,只怕速度要受影响,要想救出孤儿,自然是越快越好。
再者,就算他一个人,他也不相信劫匪能拦得住他!
“告诉他,伯爵小姐的队伍和财产需要他的保护,不是非要亲身去救人才是忠诚。”他抚了抚霜雪颈上的鬃毛,“我会救她回来的。”说着一提马缰。
霜雪和他心灵相通,立即长嘶一声,前蹄奋起,接着箭一样冲了出去。
小猪平时反应迟钝,但这时候关系到主人的性命,动作也很快,胖胖的身体飞向空中,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圆点,在霜雪的左前方指引方向。
詹姆站在当地,很想问阿德斯大人,他的毒虽然中得浅,但毕竟没有解,这样去救伯爵小姐是明智的吗?正想着,就看到塞克向这边跑来,知道还要劝这个人,不禁烦恼。
这真是个不好干的差事。这个塞克明显对伯爵小姐不是一般的主仆感情,也不是一般的忠诚。
那大人呢?大人不是也有点失常吗?
至少,大人焦急了,那可是从没有过的。以前,就是刀架在脖子上,大人还是沉得住气。但愿他看错了,毕竟盈禄伯爵小姐花了那么多钱,理应得到最好的服务。
要说漂亮嘛,伯爵小姐有着别样的风情,是男人就会喜欢。只是爱西不漂亮吗?她可是个能令男人神魂颠倒的尤物啊。
他想着,迎着小四四走过去,打算把这里的事和刚才大人的话全告诉这个奴隶保镖。事实上,他也需要塞克,他们的人折损了一大半,假如再有人来袭击,那才是有好戏看哪。
而另一边,阿德斯奔驰在去往东北方向的土地上,几个小时后进入了无人的大平原。他抬头看看一直盘旋在头顶的黑鹰,又用“伯爵小姐的神眼”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于是低声念出一串咒语。
语毕,霜雪突然变异,肋下升出双翅,扇动了两下就乘风而飞。
一边的小猪本来飞得很快,但霜雪一变成飞马,它惊得差点落地,那对巨大的黑翅膀扇出的风也卷得它的小身子七扭八歪,幸好阿德斯一把揽过它,放在身前。
“方向是哪儿?”他问
小猪向东北方向呶了呶嘴。
阿德斯不禁皱紧了眉头。
东北方向?那是孤傲家的地盘,听说领主叫吉利尔。他为什么趟这趟混水?难道那混蛋对孤儿有什么企图?
他自从解开封印,也特意打听过十大家族的事,想看看八百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当初那些龌龊之辈能生出什么样的子孙,结果他发现,大陆已经沦落得不成样子了。
而这个吉利尔,干脆以抢劫和敲诈为生,以贵族的身份,却干着强盗的勾当,实在让人不齿。而现在,他抢了孤儿要干什么?
……………………………………………………………
……………………………………………………………
……………………六六有话要说………………………
看了书评区的回帖,大家还是决定分开多更比较好,所以上三百月票会三更的。大家加油。我也加油。
谢谢。
卷二之第五章 查查
在阿德斯日夜兼程往孤傲家族的领地龙牙山赶的时候,孤儿在龙牙堡内迎来了一个特殊的人。
当时孤儿正独自坐在床上发愁,两名监视她侍女早让她的杀人目光逼了出去,因为如果拼体力兼武力的话,她明显打不过这些高大的女人,所以只好利用贵族天生的气势。
床周围的地面上满是她摔过东西的碎片,房间里冷得要命,因为壁炉里的火早就灭了,她像被关起来一样,没人送吃的,也没人探视。她知道吉利尔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可是她乐得清静,幸好前几天她考虑到吉利尔可能要虐待她,所以藏了面包,现在成了面包干藏在枕头下。
她一边啃面包干,一边感受着绝望,没有人帮她,没有人救她,她绝对绝对出不了龙牙山。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感觉怯生生的,这倒让她比较好奇。
全龙牙堡的人全拿她当阶下囚,敲门时声音粗鲁,这回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派来唱白脸的?哼,有什么招尽管使出来,本小姐要是怕了,就不配生为地球人!
“进来吧。”三口两口吞下面包干,喝了点床头的冷水,孤儿应声道。
她坐在床上不动,因为冷,盖着厚厚的羽绒被,语气和举止都极其无礼。话说回来,人家无礼对她,她若还保持礼貌,那真是白痴得可以。
不过门开处,来人却让她感觉非常意外。
是一个极年轻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从她的丰厚的棕色卷发和碧蓝的眼睛上看,应该和吉利尔有血统关系,但再看那纤细的骨架,柔美的五官,亮晶晶且善意,并带点羞涩的神色上看,又绝对是另一个种性的人。
她身后跟着两个侍女,一个手捧衣服盒子,另一个拿着食物托盘。
“请问你是?”孤儿一见这女孩,声音立即柔和了起来。
她对这种可爱的美少女最没有办法了,就像对紫金家的泰娅,总想去保护她们,何况人家还文质彬彬,并且带了礼物。
那是给她的吧?衣服倒放在一边,重要是那个奶油的香气,明显餐盘中是才烤的面包。
女孩优雅的行了个屈膝礼,“我叫查……”她说出一个古大陆的名子,非常之长,孤儿根本没记住,但那女孩接下来说的就明白多了,“朋友们都叫我查查,我是吉利尔公爵大人的妹妹。”
“原来是孤傲公爵小姐,失礼了。可是我身体有点不舒服,非常抱歉不能很好的接待您。”
这女孩真和吉利尔有血统关系!可是相由心生,眼前的女孩温柔美丽,虽然有着贵族小姐的大方,但显然比较羞涩,一看就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女孩儿。
但愿她没有看错。至少,按照爵位来算,她应该下床见礼,可是她没有,查查却似乎根本不介意。
“不,是我哥哥怠慢了盈禄伯爵小姐。”查查道,“但是他――我希望您能过得愉快,如果您能嫁给我哥哥,就是我的嫂子了。”
“我不会嫁给你哥哥的!”
孤儿冲口而出,随即觉得自己太粗鲁了,才想道歉,没想到查查却点点头,“我理解您。可是我哥哥那人是不能违背的,否则您就会吃更多的苦。唉――”她叹息了一声,因为年纪小小,显得我见尤怜。
“这房间太冷了,都没个女仆帮您打扫和生火吗?”她看了看周围的情况,皱起了细致的眉,然后立即吩咐两个女仆放下东西,一个去生火,一个去弄热水来。
孤儿知道自己好几天没洗澡是什么怪味,她现在和垃圾婆差不多,但这也不是她想的,吉利尔不吩咐,仆人们自然不理会,现在看这小姑娘这么体贴,心里多了一份好感。
查查和她哥哥绝对不同,孤儿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从从查查的衣饰和女仆的装扮看,吉利尔还算疼爱自己的妹妹,但也肯定也严加管束,不然查查不会在提到哥哥的名子时,有些缩瑟,似乎非常怕他,又似乎养成了逆来顺受的习惯。
或者,可以争取到查查的帮助?!孤儿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然后决定立即套近乎,和查查攀谈起来。她特意捡那些与她的被掳、被关押、被逼婚无关的事,就谈谈她走南闯北做生意时的趣闻,又谈谈大陆上流行的衣服和发式什么的。
查查听得津津有味,对什么都好奇,孤儿一问,才知道查查只在八岁时随哥哥一起到过驿马家和福临家,其余时间根本没有下过山,而且吉利尔不允许她养宠物。
这真是真正的金丝雀,宠中鸟,好可怜的娃。而且她这种日子还要持续下去,只不过换个地方,因为听说吉利尔要把才十五岁的查查嫁给驿马家三十五岁的列斯达公爵,以达到和驿马家联姻的目的。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得到驿马家的助力,消灭他的眼中钉、肉中刺的路易了。
孤儿没见过列斯达公爵,不过驿马家虽说武力强大,但感觉比较神秘,何况听说他们的领主大人是个涝病鬼,所以这不是一桩好的婚姻。可是吉利尔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牺牲自己妹妹的幸福,可见他平时为查查提供锦衣玉食也不是因为疼爱,而是好好豢养她,以便将来能卖个好价钱。
“你没想过反抗吗?”当听到查查决定接受哥哥的安排时,孤儿吃惊的问,这事要放在她身上,铁定宁死不从。
查查忧愁的摇摇头,“他是我哥哥,我应该服从他的安排呀。”
“你自己没有意愿吗?”孤儿循循善诱,努力播洒反抗的种子,“婚姻是一件非常重要且神圣的事,你自己不喜欢,难道要在婚礼的宣誓上欺骗诸神吗?服从哥哥是对的,但是也不能不尊敬神灵。就算你哥哥满意这件婚事,可嫁过去的是你,他不能代你去爱列斯达公爵大人。”
她这样的说法太震撼查查的内心规则了,总觉得有些兴奋而自由的东西要在心里释放,不过她十五年来的教育又给她的心灵套上牢笼,不可能这样轻易突破。
孤儿怕她的思维发生混乱,连忙道,“像我,决不会嫁给你哥哥的。就算他用任何方法逼迫我,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点头。这世界上什么都可以背叛,唯独爱情不行,因为这不能作假。”
“爱情吗?我没有过。”查查瞪大眼睛,之后又沮丧的低下头。
没有少女不满怀爱情的憧憬的,查查也是一样,可惜吉利尔不允许她这么做。
孤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恰好这时热水来了,她很舒服的洗了几天来第一个热水澡,之后穿上了查查带来的新衣服。而且从浴室出来时,房间也已经由另一个女仆打扫好了,床也重新铺过了,炉火也已经生起,她可以舒舒服服坐在床上吃那顿简便但美味的一餐。
………………………………………………………………
………………………………………………………………
……………………六六有话要说…………………………
这几天更新不稳定,抱歉了,明天开始,拼命也会保持正常,早上9点到10点之间更新。
FIGHTING!!!!!
卷二之第六章 逃跑的帮手
孤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恰好这时热水来了,她很舒服的洗了几天来第一个热水澡,之后穿上了查查带来的新衣服。当她从浴室出来时,房间也已经由另一个女仆打扫好了,床也重新铺过了,炉火也已经生起,她可以舒舒服服坐在床上吃那顿简便但美味的一餐。
“这件衣服是新做的,我还没有穿过,可能有点不合身,但伯爵小姐请将就一下吧。”查查告诉她,“明天我就请求哥哥叫裁缝来,给您做一件全新的。”
“不需要了,这件很好。”查查比她高,但骨架比较纤细,而且偏瘦,这样正好和了孤儿东方式的身材。
“但是,这张画像是谁画的,太真实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它从床上掉下来。”查查有点不好意思的举着孤儿的钱包,那是她随身携带的,里面有一张孤氏三姐弟的合影,“这个男人是谁?”她指指小独严肃的脸。
孤儿差点给一口面包噎到。
不管来过多少次,不管在这个世界多么成功,塔撒大陆对她而言都是异乡,所以她的衣袋中总放着姐弟三人的照片,时时拿出来看看,以慰思乡之情。那是她从不离身的,刚才因为太急着把身体泡在热水里,结果把钱包忘记在了床上。而照片对于塔撒大陆而言还是太先进了,她本不想给任何人看到,但是现在――
“那是我弟弟,旁边的是我妹妹,他们是双胞胎。”既然露了馅,孤儿干脆将计就计。看查查的样子很喜欢小独,不如利用一下弟弟,反正他也过不来,不会真的让他出卖色相的。
“从没听过盈禄家还有一对双胞胎呢!”查查瞪大了蓝眼睛,因为知道一个秘密而兴奋。
“那是因为我父亲――就是老盈禄伯爵大人不想让他们受到打扰,或者受到伤害,所以秘密把他们安置在一个很平安的地方生活。”孤儿胡说八道,但地球确实相对平安多了,“我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丁,我父亲最宠爱的孩子,所以他不想让小独继承盈禄家,那会让他辛苦,妨碍他热爱自由的天性。”
天知道小独是最有责任感的人,如果盈禄家本该他继承,他绝不会退缩,可惜他无法穿越。
“他很可爱。”查查腼腆的一笑,掩饰道,“我是说,‘他们’很可爱,你的弟弟和妹妹。”
孤儿一笑,“他们比你年纪还大呢。”
“他们结婚了?”查查惊讶中有些失望。
塔撒大陆流行早婚,女孩十三岁初潮来临后就可以结婚了,像查查已经算晚婚,至于她,那就算千年老妖婆了。不过这边的再婚率也很高,因为连年征战,二十到四十岁的寡妇也很多,还有大批订婚而未结成的,所以她做为大陆最有钱而且未婚的伯爵小姐,还是非常抢手,追求者如云。
“没有。”孤儿摇摇头,“我弟弟一直没有找到喜欢的女孩,他宣称没有爱情就不结婚,而我妹妹,实在很有本领,一般男人看不上眼的。”
查查像是松了一口气似的一笑,不过随即想到自己的未来夫君是传说中疾病缠身且性格阴鸷乖戾的驿马公爵列斯达大人,又感觉说不出的悲哀。
她不知道自己心里想要什么,但是羡慕盈禄伯爵小姐的自由和独立,可是她不敢惹怒哥哥,那会带给她很严厉的惩罚。
想到这儿,她不禁一哆嗦,自然而然的看向代表温暖光源的盈禄伯爵小姐,见她伸出手,只好恋恋不舍的把那个奇怪的皮质小包,还有包中那张逼真得吓人的图片还了回去。
“说起我的弟弟小独,那可是相――当――的可爱。”孤儿加重语气,心里对弟弟道了声歉,就开始讲述姐弟三人的幸福生活。
开始时,还有杜撰的成份,生活背景也换成了塔撒大陆的,到后来说到兴奋处,已经纯属自然,那些平凡生活的点点滴滴和温馨幸福自然涌上心头,背景部分也经常说漏嘴,但查查听得太入迷了,根本没有注意到。
就这样,一个讲得开心,一个听得着迷,从早上居然一直说到快黄昏的时候,孤儿感觉嘴唇都累得动不了了,可查查还是意犹未尽的样子。这可怜娃,被关得闷死了,听到一点平常事都新鲜得不得了。
不过,孤儿虽然很喜欢查查,甚至觉得比泰娅更可爱,但目前最重要的事还是逃跑,既然套了半天近乎,博得了这小丫头的好感,少不得要对不起她了,希望以后可以补偿她。
“查查,你能帮我逃走吗?”她压低声音,忽然转移话题,查查惊得小脸都白了。
“这怎么行?如果哥哥知道——”她站起身来,双手乱摇,身子居然有些发抖,可见平时对吉利尔有多么害怕。
“你不说,他就不会知道,只会以为是有人来救我。”孤儿连忙解释,“况且我也不需要你做危险的事,只要帮我放一把火,引开门口监视我的人,然后给我弄一套男装,一张出龙牙堡的路线图。如果可以,再给我一只巨型山羊就行了。”
查查还处于震惊之中,而孤儿说的这些更让她意外。她下意识的向四下张望,见房间内只有她和伯爵小姐两个人,连她的贴身侍女都被打发走了,根本不会有人听到。
“可是――可是――为什么要逃呢?”她带一点哀求的意味说着,“我哥虽然凶一点,可也没那么坏啦,而且我很喜欢你,我们一定会相处得来,不要走吧?或者哥哥会放了你,我听说追风公爵大人是你的前未婚夫,他说不定会找哥哥来要你――”
“路易不是我的未婚夫,所以他不会为我来冒生命危险,至于你哥,他不会放了我,正如他不会放了你一样。我们两个都是棋子,可我不愿意受他摆布,因为他没有那个权利,事实上没有人有权利摆布他人。”孤儿很严肃很坚定的低声说,“你是个聪明的姑娘,你其实心里都明白对不对?吉利尔不爱任何人,他只要领地和权利,他把你嫁给痨病鬼列斯达是为了追风家的领地,想强娶我是为了盈禄家的领地。他这样做并不能让他得到追风家,因为列斯达未必肯全力帮忙,而他逼迫我也得不到盈禄家。他以为娶了我,杀了我,就可以继承盈禄家,可是他不知道我有弟弟妹妹,我有继承人,那绝不是他!”
“可是我不能违背他,他是我哥哥。”查查都快哭了。
“正因为他是你哥哥,你才不能让他走上不归路。这个世界上,是你的东西跑不掉,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他这样费尽心机,到头来倒霉的是自己,你明白吗?查查!你想让他杀了我吗?让我可爱的弟弟与他为仇?”孤儿正色道,“实话对你说,我雇佣了死神阿德斯做为我的护卫,他承诺保护我的生命,如果我死了,他会倾尽一切力量帮我报仇。他知道我是被强掳来的,我若死了,他势必把帐算到孤傲家的头上,如果他联合了追风家、盈禄家、精灵家来打龙牙山,你觉得你哥能赢吗?”
“龙牙山易守难攻。”查查抓住最后一颗救命稻草。
“没错。”孤儿点头,“但是龙牙山没有物产,假如他们围困在山下,你觉得孤傲家的军队能顶多久?”
…………………………………………………………
…………………………………………………………
………………六六有话要说…………………………
这两天月票涨势比较慢,大家有票的加油投啊。
爱66之人,投。
不喜欢本书的,请54我。
但尽量不要54我。嘿嘿。
谢谢。
卷二之第七章 过犹不及
查查呆住了。
其实隐约中,她知道哥哥是多么无情贪婪的人,也知道盈禄伯爵小姐说得对,她更不想让这个很投缘的姐姐被哥哥杀掉,可是,能背叛哥哥吗?
孤儿在一边看得出她的犹豫和挣扎,并不催促。她明白提出这个要太主仓促和冒昧了,但是她没有时间,越拖得久,她就越逃不了。既然男人们不来救她,她就一定要自救。她相信查查是个善良的姑娘,不可能看着她被吉利尔逼死,只是这请求太让查查为难了。
过了好半天,查查皱紧的眉头突然放松,小脸苍白而坚定的道,“好吧,我帮您,便是您要承诺不伤害我哥哥。”
孤儿用力点头。
“那,要怎么放火呢?”答应后,查查又有些为难,毕竟对于善良乖巧的女孩,从没干过这样的事。
“你的侍女可靠吗?”孤儿问。
“绝对可靠,她们是姐妹两个,父母是我哥哥的属民,因为得罪了哥哥,她们差点被卖到妓院去,是我救了她们的。”
“那就好。”孤儿把琢磨好的主意教给查查,“我被关到这里来的时候,注意过周围的环境。这个地方很偏僻,我来的时候连个鬼影子也没看到,只有一侧楼梯,楼梯下堆了不少杂物。”
查查点点头,“这边是荒楼,平常没人来的。我想,哥哥不愿意您被关在这儿的事给别人知道。他常说谁也不可以信任,因为每个领主身边都有好多奸细。我父亲和叔叔――就是给奸细出卖的。”
“嗯,我注意过,从这边窗口看下去,院子里几乎没有仆人经过。可惜窗子上有铁栏,不然我就跳窗走了。”孤儿道,“你明天晚上让你的一个侍女提热水来,并带着换洗衣服,就说我要洗澡。这样的话,门口的人不会随便进来检查我是否还在房间内。为了配合行动,我今天晚上就折腾折腾她们,乱发脾气,闹出好多事,让她们一次次冲进我房间,又一次次气得离开。这样明天她们就乏了,会懒得管我。”
说到这儿,查查虽然还是紧张,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从小到大都循规蹈矩,孤儿说的这番话,让她居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和好玩。
“唉,别笑啊。你要记得,给我带一套男装,再带来一顶宽沿帽,这样我跑起来比较方便。送热水的侍女离开后,你假意送饭,把楼下的杂物点燃。放心,这楼梯是石头的,火势不会蔓延到楼上,但浓烟和火光会惊动门外那好几道守卫。为了能让他们全部跑去救火,你要大声尖叫,要叫得特别惊恐,这就需要一点点演技和你现场的发挥了。你要让守卫们以为火大得不得了,全慌着帮忙去灭火,没时间理会我。”
“我提前叫侍女偷偷搬点湿柴过来,那样烟会比较大。”查查完全进入了角色。
孤儿忙不迭的点头,“这样好,但是这些都得你自己做,你的另一个侍女还有其他任务。”
“我自己做?!”查查紧张的道,“没人帮我,我怕我做不来。”
孤儿挠挠头,看她这个样子,自己肯定手忙脚乱,于是道,“这样,派来提热水的侍女离开后,就让她楼梯拐角等你,你的另一个侍女,要提前埋伏在一楼的厨房里。”
“到厨房干什么啊?这边已经荒废了,是为了您住在这儿才特意打扫的楼上。”查查说到这儿,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您是想通过送饭通道?”
“聪明。”孤儿赞,“那天我被送来时,早就观察了地形,还假装和一个看守我的女人争执,跑到过走廊尽头,发现那边有一个食物通道,而且没有上锁。但愿那通道没有卡死,可惜我没办法去试试。”
她到过一些城堡,知道城堡中为了方便主人随时进食,或者餐厅在楼上的,都在走廊尽头设有专门的送食通道,其实就是小型木制的电梯,只不过不通电,空间狭小,用绳子或者轮子做为控制开关。
如果身材娇小,就可以缩在送食通道中上下,不过很多人都不会注意这不起眼的地方。可孤儿注意到了,因为她绞尽脑汁要逃跑,自然连狗洞、老鼠洞都注意,更不用说相当于上下电梯的东西了。
“不用试。”查查沉默了半晌突然说,“这楼荒弃了不少年,但在我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我常常躲在送食通道和父亲玩捉迷藏玩,哥哥从来不知道。前些日子我还到下边厨房去怀念父亲,那个通道――是能用的。”
孤儿高兴得差点跳起来,这个主意她考虑了许久,但是因为没人帮忙而不能实施,现在万事俱备,只要吉利尔继续冷落她就好了。
和查查又商定了一下细节,约定了第二天晚上见。她看得出,查查很紧张,事实上她也是,但是她一定要表现出自信来才行。
但从第二天下午开始,她就手脚冰凉,定力真的差劲到无极限。好不容易挨到晚上,查查的侍女之一送来了热水,神色间倒是很镇定,让孤儿自叹弗如。
哆嗦着手换好衣服,她整个人都缩进被子中,提防万一有人多事,闯进来发现她的秘密。昨天她变着花样闹腾,到今天早上,折磨得门外的守卫没一个搭理她的,都觉得她万分讨厌。
火,火,火!快烧起来吧!这种中国神偷们声东击西的潜入王府啊、皇宫啊什么的招数被她运用到塔撒大陆,希望可以管用。
她焦心的等,就在差不多快要绝望,以为查查最终还是没敢动手的时候,她听到了尖叫,“着火了,着火了,快救火啊!”声音极其慌张和惊恐,使孤儿怀疑查查不是装的,她根本就是吓坏了。
孤儿抱着被单跳到门边,紧张的悄悄拉开一条门缝,立即就有一股浓烈的烟火味窜入了鼻端,而纷乱的脚步声和招呼着救火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
吉利尔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孤儿被囚困在这里,所以安排下的守卫都是普通的心腹仆人和女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卫兵,所以出了意外后显得异常慌乱。
孤儿等的就是这一刻,她本来紧张得腿软,但生死关头倒勇敢起来了,估摸着门外的人都走光了,立即开门跑了出去。
走廊里都是烟,呛得孤儿泪水直流,怪不得查查惊慌成这样,看来没少给火热料,结果超出了她的预期。不过在走廊里也不需要辨别方向,只要出门朝与楼梯相反的方向拐就行了。
她拼命的跑,二十来米的距离,在她眼里长得不到头似的,鞋上因为包了布而减轻了脚步声。而当她拉开送食通道的门时,发出了嘎吱一声响,惊得她差点心脏停跳。但楼梯那边还要嘈杂,尖叫、呼喊、噼噼啪啪的木材燃烧声,盖过了一切声音。
孤儿钻进通道,敲了一下板壁,感觉被人拉了下去。
过犹不及!孤儿再度感叹中国文字的伟大和精妙。这场火烧得太过了,只怕吉利尔会被惊动,马上来追她的落跑新娘。
她得快!!
…………………………………………………………
…………………………………………………………
………………六六有话要说…………………………
回答无声森林读者问:
提问:如果不想女主被OOXX,就不要轻易让她被绑架。试想,把小羊扔到狼窝里过三四天,还指望把羊找回来?估计已经为狼便便了。每次看到这种桥段,都感觉不可思议。
回答:您说的对,不过这本书的情节上,我是考虑到孤儿和吉利尔好歹还是贵族,我觉得吉利尔保持几天的虚伪还是可能的。再者,孤儿是他的人质,如果他不是特别急色,倒不至于马上对孤儿下手。
卷二之第八章 追兵到了
在落到一楼厨房那宽大而布满灰尘的台子上时,孤儿还真怕看到吉利尔堵在这儿,幸好他没有这种智慧,等待孤儿的是查查的另一个侍女。
“这是地图,这件您要穿上,龙牙山晚上很冷。”那侍女手忙脚乱的帮孤儿系上斗篷,“出门一直往右,走差不多十分钟,您能看到一头巨型山羊拴在那里,已经上了鞍了,这是龙牙草,它最喜欢的,您喂喂它,它会比较温顺。”
“它不温顺吗?”孤儿吃了一惊。羊,不都是温顺的吗?
侍女紧张的一笑,“对陌生人不太友好,您要小心,别让它的角顶到您,比匕首还利。喏,这边是干粮,龙牙山挺大的,恐怕一天走不出去。”
啊???
她本来就路痴,现在连山羊也不会骑,而她要跑路的地方很大,一天走不出去,这不是就等着吉利尔捉她回去吗?只怕被抓回去会受到惩罚,还要连累了查查。
怎么回事?为什么又犯了盲目乐观的毛病?为什么总是有遗漏的问题没有想到?可是现在她骑牙难下,非要冒这个险不可了。
她苛责自己,却不想想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意外”,那是随时会出现,并且是人所不能预料到的。
“代我谢谢你家小姐。”她拍了拍侍女的手,“还有,伪装的衣服,拿来了吗?”
侍女点点头,把一包看来像是营救人员穿的黑色紧身衣和斗篷扔到灶台上。
“很好,这样吉利尔就会以为是外人潜入来救我的。千万要记得,不管我是成功还是失败,当吉利尔盘问你们,一定要说什么也不知道。”
侍女再点头。
其实孤儿还是有些担心吉利尔会怪罪到查查头上,可是现在也没什么办法,只希望将来有机会可以把查查接到安全的地方,让她不用嫁给列斯达公爵那个四十多岁的痨病鬼。
“保重。”她最后说,毅然走出了厨房的门。
她小心翼翼的穿过荒弃的院落,回身看到那座孤楼上浓烟滚滚,也不知道把什么引燃了,而前方是黑暗,也是自由。
借着微弱的月光,她看了一眼地图,图上那些曲里拐弯的线路,她曾经花了一夜时间来默记,就从昨天查查给她的草图上,可现在一紧张,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认得了,在这张正式的地图上也分辨不清路径,只得遵照那侍女所说,一直往右跑。
很快,她看到前方有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还伴随浓重的鼻息声,被身后废园那里传来的模糊的、仿佛远隔一个噩梦的呼喊声映衬着,显得格外清晰。
那是只巨型山羊。
孤儿蓦地停住了脚步,打量着眼前的动物。它高大得像一匹小马,但模样确实是山羊,全身覆满了雪白的长毛,从背部一直垂到腹部,四蹄和尾巴是黑的、双角是黑的,嘴是黑的、眼睛更是又大又黑,此时它也在打量着孤儿,好像衡量着眼前的人类是该骑在它背上的,还是该被它踏在脚下。
这动物除了长了一张羊脸,简直就是一头健壮的牦牛嘛!听说在某些西方神话中,羊代表邪恶,以前她看到小白羊羔时从不那么觉得,甚至因为小羊的可爱而拒绝吃羊肉,可看了这一只,她开始觉得所有的神话都有自己的道理。
“羊大人,咱们打个商量。”她哆嗦着向前,从背包中拿出那把龙牙草,谄媚的举着。
如果可以,她早就趁着山羊被拴着的时候跑掉了,免得有可能命丧羊口,可是她不能这么做,这头巨型山羊是她能成功逃脱所必需。
那羊张开嘴,咬住了孤儿手中的草,慢慢咀嚼着。孤儿全身发僵,感觉手指并没有被咬断,这才又走近一步,壮着胆,摸了摸它的毛。
“你带我下龙牙山,我保证把你送到一个特别好的地方,气候好,环境佳,就我们盈禄家好了,把你做为吉祥物而养起来。不愁吃、不愁睡、不用干活,受众人喜爱,闲来无事,还可以调戏一下母羊或者母马。怎么样?让我骑上去吧,然后用力跑,到时候你和我全自由了。”她不知道山羊听不听得懂,毕竟塔撒大陆和地球不一样,不是还有魔法残留吗?万一这是一只魔半――
“要不你想去精灵家的星月森林也行。”她见羊没有反映,绕过羊头,解开了拴在它脖子上的绳索,丢在地上。然后,慢慢拉住了鞍,做出要上羊背的架式。她尽管心急如焚,却不敢动作太大,免得引起山头的警觉和反感,让她前功尽弃。
还好,山羊没有动,于是孤儿奋力骑了上去,因为羊毕竟和马不同,她骑马技术很好,骑羊就显得紧张无措,身子也不敢放松。
“走吧。”她呼出一口气,轻轻一拍羊头。这是查查教给她的,说龙牙堡的山羊经过特殊训练,拍头表示走,如果要转换方向,拉左右两根羊角就行。
羊动了。可是和孤儿所要求的有些差距。孤儿的命令是“走”,可它却突然咩叫了一声,撒蹄“狂奔”了起来,幸好孤儿因为紧张而死死抓着鞍,否则可能会给甩下来。
“慢点啊!慢点啊!”孤儿拼命想控制山羊,可是根本不行。这羊和打了兴奋剂一样,沿路乱窜,铁蹄落在石头地面上,发出咔哒咔哒的脆响,在暗夜中传出很远,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这边有动静似的,还好像在高叫:逮我啊,逮我啊,我在这里,背上还背着逃跑的盈禄伯爵小姐,快来逮我啊。
不仅如此,因为它跑得飞快,孤儿连路也辨不清了,一片黑漆漆中,只由得这羊乱闯,也不知道它是要把她送到何处?也许是送到吉利尔的断送台上去,也许跑出了龙牙堡,也可能只是转圈玩。
她死死抱着山羊的脖子,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不能思考,唯一的愿望就是不要掉下来。她看过牧人竞技大赛,看到那些选手在野牛或者野马身上被狂颠,当时还看得津津有味,觉得人家坚持的时间短,等此时轮到自己才明白这有多么难受。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感觉周围的房屋树木变得稀疏,起伏的狭窄山路出现在前方,山间冷冽的空气扑面而来。
好运气啊,她不用看地图指挥,这山羊自己跑出了龙牙堡。好,这羊通灵性,一定好好报答它。
可是这开心没有持续多久,头脑混乱中,她听到有人叫:“在那里!”并且有无数光点从背后迫近,还有无数听不真切的喝骂声。
是火把!她虽然看不清,但心里却明白,追兵到了。
…………………………………………………………
…………………………………………………………
……………………六六有话要说……………………
同学们呀,月票涨得慢,我已经很沮丧了,怎么这周的推荐票这么差呀。
看来我还要努力写啊,真正的大神可能是不用像我这样求票的吧?
唉,一起加油!!
谢谢。
卷二之第九章 路易路易路易
“嗖嗖”的两声,两只飞箭疾掠了过来,一只越过孤儿的头顶,吓得她立即伏下身子,另一只却射中了巨型山羊的屁股。
山羊惨咩了一声,疼得四蹄乱跳,之后就狂奔起来,似乎要甩掉那只箭。但那箭哪能是甩得脱的,倒是它背上的孤儿差点被颠下来。更糟的是,慌乱之中她发现,山羊开始乱跑,被急雨般的弓箭逼得不辨方向,不向前冲,反而返回原路。
生死一线之间,孤儿生出一股强烈的求生勇气,一手抱紧羊脖子,一手扳住羊角,拼命导正方向,一人一羊就这么对着一条黑色岩道冲了过去。
身后箭矢不停,却因为黑暗和山羊的疯狂奔跑而大多落空,但也有箭只射向她的身体,有一只穿透衣服、擦伤手臂的皮肤,火辣辣的疼,还有几只箭射到了她的背上。不过因为她背着包裹,而包裹中放着好几大块硬面包,再加上距离稍远,箭已经失了力道,所以箭只是穿透包裹,却并没有伤到她。
“跑吧,不然你我一起死!”她抓紧山羊的角,大叫道,体会到了在地球上无法尝到的狂野滋味,死亡就在背后,面前的生是如此甘甜。
山羊也有生的本能,此时不用孤儿吩咐,认准了前方的狭窄山径,跑得比一匹小马还快,好几次孤儿以为它会迎面撞上突然突起的石头,人与羊一起脑浆迸裂,结果却又在她的惊叫声中险险避开。
可是路越来越窄了,每走一步都险象环生。与此同时,身后传来放焰火的声音,似乎是信号,让山上的暗岗劫住她和羊。
孤儿记起查查曾经给她讲过,到龙牙堡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可以并行几乘的所谓大路,马儿从这条路可以快速俯冲奔跑,但时间长了会伤害马蹄。吉利尔劫掠过往客商就从这条路走,每次都是下到半山再冲刺。那边还设有关隘,是绝佳防守之地,外人很难攻入。
另一条路则是羊肠小路,不仅曲折,有的地方仅容一人通过,一侧是悬崖峭壁,夏天还好,冬天的时候石道上结冰,别说马,连驴子也不肯走那条路,唯有巨型山羊可以,但也要小心翼翼的走才行。这条路无人防守,只在入口处有岗哨,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地。
看来她现在就是走的这条小路,而且因为孤傲家的追兵放信号晚了,山羊跑得又太快,她似乎已经过了岗哨之地,所以她现在应该把速度降下来才对,因为被迅速追上的可能远远小于“山羊失事”。
不过,这山羊身上钉了好几只箭,而身后的追击声虽然越来越远,却仍然不停,这些都惊吓了它,让它处于疯狂的状态,无论孤儿怎么吆喝、怎么发出命令,它还是拼命向前跑,两侧黑色的山岩不断快速身后倒去。
又惊险的转过一个山角,正当孤儿的心脏暂时恢复跳动的时候,就见前方出现了一条人影,正手脚并用的攀爬上一处陡峭地势,因为他出现得突然,所以和山羊形成了迎面冲撞之势。
求生是本能,躲避也是本能,山羊反应比人快,轻巧的向左侧一闪,避免了相互撞上。但是动物就是动物,它没注意到此处的山径已经窄得仅容一人通行,它这一跳,身体已经凌空,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为什么没背着降落伞?!
这是孤儿瞬间的想法,然后她听到了山羊凄惨的咩叫,扑向死亡的最后哀鸣,隔了好久后又听到重物落地的呯响,还有碰落的滚石之声。
好惨哪,一定摔成羊肉馅了。可怜的娃。可是等等,为什么她没事?!
惊愕中,她猛一回头,看到一个男人带着虚惊一场后的释然笑容望着他。月光下,他的头发比黄金还要灿烂,因黑暗而变得深暗的绿眼睛像夏天的山头。
“路易!路易!路易!”她狂喜,一连串叫了三声。
“亲爱的,见到我这样开心吗?”他笑,爽朗的眼神令月色都明亮了起来。
“啊,快放下我,会掉下去的。”孤儿不敢挣扎,感觉到自己的腰给两条强健的手臂紧紧抱住,但脚却还在腾空。
路易小心的把孤儿放到自己身体的左侧,看到孤儿因为还在害怕而紧紧抱着他的手臂,开心不已,又是咧嘴一笑,“放心,不要怕,我不会让一个女人在我面前跳崖两次的。”
“你怎么来了?”孤儿不理会他的调侃,一手扔掉背后碍事的包,然后紧紧贴在石壁上,感觉下了山羊背,脚踏实地相对安全多了,可是因为一时不能适应,两腿还是站立不稳,必须抓着什么才安心。
“我来救我的女人哪,你可是我的,我怎么能容忍吉利尔抢走你。”他轻松的说,那么理所当然。
孤儿不想在这个时候反驳他,现在道路难行,后有追兵,救她的功臣,也就是那只山羊摔死了,她实在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
可路易闲心大得很,居然一返身,面对着孤儿站着,两手撑在山壁上,身体与孤儿几乎贴紧了,“吻一下你的勇士吧?他为了你可以牺牲生命。”
“我不要你的命,我要你活着,把我带离龙牙山。”孤儿尽量冷静的说,想推开路易,可又怕他会跌落悬崖。
“不,我要求一个吻。”他很固执,甚至是趁火打劫,因为俯下了头,呼出的带着薄荷酒香的气息喷到了孤儿的额头上。
“好,先欠着,不然你救不出我,这价钱我不是白付了吗?”孤儿努力避过头,不想跟他纠缠这个白痴且没有必要的问题,因为他男性的气息忽然让她感到心跳加快。
路易哈哈大笑,“小守财奴,怪不得盈禄家被你治理成大陆首富。”尽管这样说着,还是低头吻了吻孤儿的头顶乱发,接着让开了身子。
“你带了多少人来?”孤儿还是没动,紧张得要死,感觉山风像要把她掀到悬崖边似的,再看看路易,却是好整以暇的站在她身边,根本没有一点营救人质的严肃感。
路易耸耸肩,“带人来?难道我不要你的命了吗?吉利尔不知道安插了多少奸细在我身边,我每一个行动都有人盯着,所以我一个人来的。”
孤儿吃了一惊,就他一个人哪能救她出龙牙山?!
“那你的马呢?”她再问。
“马走不了这种山路呀,和我的侍从待在山脚下呢。”
还好,至少他有一匹马,两个侍从。
“那我们快走吧。”孤儿催道,“吉利尔不会善罢干休的,一定会派人追。”
“这种地势,我倒不认为他会派人追。”路易有点孩子气的咬了咬拇指,“他肯定派几个人在咱们身后逼着,让咱们不能回头,然后带着大队人马绕过大路,到山脚下围堵,他这个人一向如此。不过既然你说要走――遵命,我亲爱。”他抓起她的手,轻吻一下。
………………………………………………………………
………………………………………………………………
……………………六六有话要说…………………………
给朋友的书广告一下:
书名:水月宝鉴,书号1049547
恶搞版简介:女尊男主奇文,历史现实的穿梭。想看龙子调教美男,琉璃调戏美色,麒麟筒子的私房菜吗?请看女频写手联合上演的女儿国奇遇记!
卷二之第十章 援兵
接着,路易再度返身,因为山道狭窄,他不得不紧贴着孤儿的身子才能绕到前边去。
“小心,露水打湿了石阶,很滑。”路易紧握着孤儿的手,这一刻无比正经,严肃的脸庞有一种奇异的魅力。不得不说,今晚的他实在是帅哪!
两人沿着山道慢慢往山下走,因为脚下用力,孤儿才走了几步就觉得很累,但她咬牙坚持着,而从路易掌心传来的温热也鼓励着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深蓝色的天空慢慢变成了浅灰,微凉的夜中,她的衣服浸透了汗水和露水,羊肠小道的前方才豁然宽阔。
山脚到了。
而迎接他们的,不只有通往大陆中心平原地带的道路,还有吉利尔和他手下的一队人马。路易果然没有猜错,他绕过了大道,专门等候在这里,打算以逸待劳。
“这不是追风公爵大人吗?”吉利尔露出轻蔑嘲笑的神色,“我请您来商量正事,您为什么放着大道不走,偏要像老鼠一样走小道呢?害得我还得到处找您。”
路易哈哈一笑,紧紧把孤儿护在身后,“我来接我的未婚妻,找您干什么呢?我又没有特殊癖好。再者,她在龙牙堡呆了好几天了,不好意思再麻烦您了。请您让开一点路,我急着回鹰岩堡结婚上床哪。”
他说着,手拉孤儿向前走了几步,但立即被吉利尔挥剑拦住。
“您这是干什么?”路易凛然不惧的道,“想挑起孤傲家和追风家的争端吗?我单枪匹马的来,就已经说明,这个女人我不容他人染指,您今天让我们走,这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如果非要动用武力,我一人对你们一群,您当我会怕吗?”
孤儿就站在路易身边,看到他脊背挺得直直的,下巴傲慢的抬着,心里的没谱变有谱。
“我知道您不怕死,但死却是肯定的。”吉利尔冷笑,“您当您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吗?以一对敌百?何况我这儿还有三百人!您既然来了,就应该知道没那么容易回去。我龙牙山是任人随意来去的吗?”
“怎么?要我像过往商旅一样付钱?好吧。”路易笑了一声,从衣袋中拿出两枚金币,抛在地上,“这个够了吧?不用找了,算我未婚妻在龙牙堡的饭钱好了。哦,对了。”他又扔下一枚金币,“听说她出堡时不小心烧到了您的一幢废园,这个当做补偿吧。”
为了防止孤儿太过紧张,两人一路上偶尔说几句话,孤儿告诉了他逃出龙牙堡的过程。当时路易很赞叹,夸孤儿非常聪明,还说自己的爱慕之情更加强烈了。
路易说的话和做出的行为都很有侮辱性,吉利尔当场大怒,但他并没有发作,凶狠的蓝眼睛中满是残忍的杀意,“要钱?盈禄伯爵小姐没有吗?我娶了她,可以用盈禄家的金子给你雕一个假头。不容染指,要是我染了呢?”
“他胡说!”孤儿当场否认,气不打一处来。所以说,人品的高贵和血统无关,她看到过好多零人比吉利尔不知道正派善良多少倍。
路易回过头来,一脸温柔,“我相信你,亲爱的。不过就算你被逼嫁给别人也没有关系,谁娶你,我就宰了谁,谁伤害你,我照样宰了他了事,不管是谁都一样。到时候你以寡妇的身份嫁给我也没有关系,我爱你,我不在乎你的一切,你只要属于我就好。”
塔撒大陆上有太多人对她求过爱了,但在生死关头表达爱情,还那么热烈,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路易的眼神如此真诚,她明白他是真心的,但路易的直率让她羞涩而尴尬,心里呯呯乱跳,因为不知道如何应答,于是干脆选择偏暴力的一种,伸出手扳过路易漂亮的,中间有道凹槽的下巴,对着吉利尔的三百个重甲骑兵,低声道,“先解决了这个再说吧,而且我发誓绝不当寡妇。”
“你嫁给我,就绝不会当寡妇的,我会活得长长的,一直陪着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路易突然吻了孤儿的额头一下,“这是我对诸神许下的诺言。”
孤儿瞬间进入了木僵状态,不仅因为路易突然吻她的举动,还因为他说那句话的神气,不得不说,非常非常打动人。这让她还是不知所措,于是粗声粗气的道,“你――这是主动拿走了那个吻,我们两清了,现在快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
笑容在路易脸上放大,似乎感觉孤儿很有趣,“我亲爱的,你看似精明,但应对男人的调情实在不怎么在行,但是不怕,我会教你的。至于离开,我在拖延时间哪,像孤傲公爵大人那样不敢正面对敌的事我不做,但是莽撞行事,只凭武力的事我也两样不做。”
他说得好大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但是他既然敢这样做,就证明援兵已到,所以孤儿没有紧张,倒安下心来,她只是不知道追风耍得什么花样。
吉利尔闻言立即纵马向前,惊怒道,“原来你也不怎么爱这个女人,带着援兵来,也不怕我杀了她以惩罚你违背协议吗?”
路易哈哈大笑,“吉利尔,你派了很多奸细在我身边,你当我不知道吗?没错,我不清楚他们是谁,那是因为我懒得抓。他们每天把我的行踪事无巨细的都告诉你,我就是耍花样,他们也会信以为真的一并报告,这样不是省了我再想办法迷惑你的麻烦吗?我一个人出来,只带了两个侍从,而没有带军队,你大概早就知情了,但当我离开两天后,有一队追风家的打猎队伍出了鹰岩堡有什么问题吗?我有信任的人在我离开后帮我安排这一切,你有吗?”
“路易,你真狡猾!”吉利尔本来还努力保持着风度,“您您”的叫着,这时候撕破了脸,什么也顾不得了。
“狡猾总比卑鄙强。”路易耸耸肩,声音变冷,“来吧。现在你要支付抢走我未婚妻,并试图伤害她的代价。”话音未落,他打响了尖锐的忽哨。
登时,有十来个人从幽暗的山岩中现身,每人手中都拿着形状奇特的马鞭。
这下轮到吉利尔大笑了,“你想以十几人对抗我三百精锐骑兵吗?路易,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蠢,你知道大队人马出现在孤傲家领地里就会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只带来十几个人送死吗?”
路易没有回答他,只是慢慢拔出长剑,指着吉利尔,脸上居然挂着微笑,自信的微笑,“我在等他们慢慢抄到你的后路才和你摊牌,吉利尔,你大概忘记我们追风家是什么样的家族了。动手吧。”
随着他说出最后三个字,那十几个人挥舞起那奇特的马鞭,空中登时响起鸣哨般的声响,很有节奏感。
吉利尔脸色变了。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实在太晚了,跪地道歉,明天正常更新,早上9-10点间。
谢谢。
卷二之第十一章 马铃声
追风家族是马上的家族,他们像风一样自由,虽然住在鹰岩堡,改变了祖先的游牧习气,徽章上的图腾也是他们的召唤兽金蜂,但他们崇拜马神,爱马如自己的家人。同样,驯马、御马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吉利尔到现在才明白路易的战术是什么,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十几个追风家的士兵挥舞的奇特马鞭名为“马神鞭”,是传说中一匹大如巨龙的神马死后,由其骨、其皮、其鬃毛制成的,世上所有的马见了马神鞭都会立即臣服,就像兔子见了狼一样,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只能哆嗦着站在当地,任其宰割。
这一刻他很后悔,他不该为了显示孤傲家的威势而带着重甲骑兵来的,如果全是步兵,路易今天必死无疑,可是现在后悔来不及了。就听马神鞭在挥舞时呜咽般的鸣响,那些追风家的士兵口中更是念念有词,仿佛是为他唱响的丧曲。
片刻,所有的马全惊了,长嘶着、哀叫着扬蹄踢蹬,有的还拼命在原地转圈,更有的干脆跪伏在了地上,无论背上的主人怎样控制和安抚也无济于事,反而被纷纷掀下马来。
重甲兵骑马冲起来威力很大,但是落下马来就行动笨拙,连从地上爬起都很费力,何况马儿掀翻主人还不算完,而是疯了一样四处乱窜,踩踏得落马骑手伤亡了三分之一还多。顿时,吉利尔的人数优势消弥大半,剩下的人也在甲页的碰撞声和铁蹄的践踏声中惊惶不已,战斗力下降。
“路易,你居然!”吉利尔也被掀下也马背,但他站在队伍最前面,没有受到踩踏之苦,只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切,眼看成为泡影,不禁恼羞成怒,起了鱼死网破之心。
“我们两家之间多年来争斗不断,但我从来没有用过马神鞭,因为我以为那是人和人的战争,凭的是智慧、力量和勇气,动用神器和魔法是懦夫的行为。”路易神态坚毅的道,“可是今天不同,你抢走我的未婚妻,并以此作为要挟,对付这样无耻卑鄙之事,也只好用点不寻常的手段。骄傲吧,吉利尔,马神鞭自从魔法消失后就再没有用过,今天为了你而破例。来,我们为盈禄伯爵小姐决斗一场,我要堂堂正正的让你明白,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她!”
他说完这话,又打了一声忽哨。哨音一落,他的大白马就从一片混乱场地那头奋蹄奔来,在天色将亮的一片灰蒙蒙中,像一处洁白的云飘落在了地面上,中途无数人阻拦,却没人能够拦住,马神鞭对它也毫无影响。
路易把长剑插回腰上的剑鞘,在大白马奔到身边的一瞬,以一种极快速和优雅流畅的姿势翻身上马,同是右手往下一抄,立即把孤儿提起,放在马背上。
他又把她像破布袋一样横放在马背上,让她很不美观的呈趴状!
孤儿万分无奈,可也只好抓紧马鞍不动,忍耐着被硌着的肚子传来的阵阵不适感。他是怕她受伤,才不让她骑在马后吧?这样想的话,心里会舒服一点。而且这姿势虽然难受,但勉强可以看得到全局,观察角度还算将就。
就见路易左手从鞍侧拿起他那对亮银色的轻便战斧,右手一提马缰,高呼一声,“为了我的美人!”纵马冲向了吉利尔。
吉利尔似乎不愿意和路易正面相对,而且他也没有马,于是向后急退,由他的侍卫们一拥而上。
直到此刻,双方的混战正式开始了。
孤儿不愿意看到杀戮和流血,干脆把头深深埋起,不看也不理。但是围绕在路易身边的、刀斧砍入肌肉的声音、骨头的碎裂声、人的惨号声和马鸣声、还有喷溅的血液落在她的头发上,让她无法忽略这场短兵相接的战斗。
虽然在战前就折损了吉利尔三分之一的人马,但路易一方在人数上还是以十几对二百,好在他们是骑在马上,有冲击力,而那些重甲兵行动起来连步兵也不如,双方的实力此消彼长,一时之间打了个平手。
受大白马的行动路线所限,孤儿看不到吉利尔,只听到他声音略有点凄厉的笑道,“路易,你做下了准备,难道我没有吗?你自恃勇武,可是我还埋伏了三百人,看你要如何杀出重围。干脆投降吧,我会给你一个全尸,不然我把你的尸体挂在龙牙堡外喂乌鸦。”
“操你,老子从来不知道投降为何物。”路易笑道,又随手砍死两个人,战得性起,粗口也暴出来了。
“咚”的一声,天空中又爆出一支焰火。而几乎就在同时,喊杀声从四周响起,看来吉利尔不是耍诈,他果然还有人马埋伏在附近。
这样一来,形势就发生了逆转,势均力敌之势变成了路易一方惨战,尽管马神鞭挥舞不止,来增援的孤傲家的骑后再度纷纷落马,但又加上两、三百人的人数优势,还是使孤傲家一方大占上风。
孤儿伏在马背上,和路易的身体挨得如此之近,她都能听到他因为用力挥舞战斧杀敌而变得浊重的呼吸,也能感觉到他肌肉的起伏。可是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靠路易保护。
忽然,她听到路易闷哼一声,接着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了她的后颈之中,惊恐中勉强抬头看去,就见路易的左肩上被砍中一刀,因为没有穿盔甲,刀口很深,血如泉涌。
“你受伤了!”孤儿一惊,说了一句人所共知的废话。
“是啊,再许诺给我一个吻,我就不会从马上倒下去。”他无所谓的笑笑,可是因为连痛带累,脸上全是汗水,金发贴伏在了额头上,眼睛却还亮晶晶的。
“好,我给你十个吻,你不能让吉利尔打败,快点逃出去。”孤儿大叫,“实在不行就丢下我,吉利尔想得到盈禄家的继承权,不会杀我的。”
“我不同意。”路易又砍死一个试图伤害大白马的人,鲜血更是四溅,“没人能从我手里抢走你,除非我死。”
孤儿觉得路易这样是不理智的,可是她没有时间劝他,因为在短暂的缓和后,他再度陷入缠斗,而且越来越吃力,孤傲家的人似乎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围在大白马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才几百人,看来却似乎杀不完一样。
看来,她这次的逃跑计划要失败啊,还连累了路易。
孤儿心中的沮丧和绝望混杂在一起,感觉很难受。而就在这时,在一片嘈杂的声音中,她似乎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马铃声,就像暗夜中死神降临的信号。
瞬间,四周的一切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孤儿的感官似乎超越了空间和距离,看到起伏的山峦上站着一匹比夜还要黑暗的高头大马,马上骑士身着黑色的盔甲,黑色的狮子头盔,手中的巨剑在渐渐笼罩大地的晨晖中闪耀着可怕的蓝光。
“阿德斯!我在这儿!”
她大喊起来,声音中有几分兴奋和释然。他来了,她得救了!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看了一下月票,看到就快300月票了,三更就要来临,大家加油。不过最近家里事情比较多,三更希望可以安排在20日左右,如果能上400,三更的三天后就安排四更。
谢谢。
卷二之第十二章 内讧
不过,她的声音固然很大,但在喊杀声一片战场中也被淹没了。可奇怪的是,尽管如此,却好似许多人都听到了她的呼喊似的,不约而同的向山道的另一侧看去,或者是那名黑衣骑士的存在感太强大了,让人无法忽略。
就见阿德斯举起疾风巨剑,剑刃上死亡的蓝光像流水般掠过。接着,他一提马缰,纵马驰来。
铁蹄得得响,地面也似有微颤,每个人都感觉到了极度的危险,不等吉利尔发话就自动撤离路易身边,各自寻找有利地势,紧张的等待着那幽灵般的黑马和死神般的骑士降临于人群。
霜雪的速度很快,大大超过了正常马匹,似乎是能飞翔一样,片刻就冲到了战场上。追风家的士兵还在挥舞马神鞭,操纵孤傲家的战马乱踏乱踢,搅乱吉利尔的战阵,但这些完全影响不到霜雪,它就那么骄傲、直接、充满力量的闯了进来。
接下来就是短兵相接,孤傲家的骑手人数从多,虽然身穿重甲,行动不便,但站在一起也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打不了人也能绊了马腿。可是阿德斯实在太强悍了,这么多士兵在他眼里有如练武时用的草扎靶子,他纵马跃入人群,挥舞疾风剑,砍瓜切菜一样,断肢残骸在他身边飞舞,好多肢体还藏在盔甲中,就已经被他砍离了身体。
那一刻,孤儿明白了为什么他号称死神!
她埋下头,不忍再看,虽然都是敌人,毕竟也是血肉之躯,可惨叫声地堵不住的传入了她耳朵。正心下发麻之时,忽然感觉身子一轻,路易已经把她抱了起来,终于不让她再趴在马鞍上,而是坐在他身前了。
“他是谁?”路易问。
“阿德斯军团的头儿。”
“哦,就是那个冒充八百年前死神的人,那个冒牌的佣兵之王吗?是你你花钱雇了的?”
“他不是冒牌货。”不知道怎么,有人说阿德斯坏话时,孤儿有点生气,“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雇佣了他?”
“亲爱的小姐。”路易无奈的笑,“塔撒大陆虽然大,可是秘密长了翅膀,片刻间就能飞遍十大家族。不过所有人都说他是假冒的,要知道魔法已死,八百年前的人与物,不会再回来。”
孤儿险得说,阿德斯是她亲自挖出来的,是性质上属于她的奴隶,但却生生咽下了这话。她不知道阿德斯复活的原因是什么,也许他有秘密,所以她不该到处乱讲。
“不过他的马真是神骏,居然不受马神鞭的影响。要知道我的霜雪可是从小马驹时就日夜感受马神鞭的存在,这才可以无视神马之力的,你那佣兵的马为什么也可以?”
“霜雪?”孤儿一愣,那大黑马原来是路易的吗?但她随即意识到路易是指自己的马。
这两个人直是奇怪了,为什么给马起一样的名子。其实路易的马是大白马,叫这个名子倒贴切些,阿德斯的马明明是黑的,难道是意指黑雪吗?
“他的马真是帅死了。”路易赞叹道,“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大陆上神马已经灭绝,我甚至怀疑那马是神马后裔。从这匹马上来看,他就算冒充八百年前的死神也情有可原,毕竟他的马、他的剑都是极品宝物,能有这种装备,当个佣兵之王也合格了。”
“他的人也很强大,你没看到他对敌吗?虽然残酷些,但不能否认他的无敌。”孤儿瞄了一眼战场,有一半人已经或死惑伤于阿德斯的剑下。吉利尔大呼小叫,可是败局无可挽回。
她说着,稍一回头,正看到路易肩上的伤口狰狞的外翻着,还有鲜血汩汩流出,登时吓了一跳,惊叫道,“路易,你现在马上去治伤,至少得先止了血!天哪,这伤口好深。”
“你的佣兵在为你战斗,我怎么能袖手旁观?”路易扣过马头,“我注意到你叫我的名子,而没有叫我公爵大人,这是否意味着你接受我了呢?”
孤儿气得想跳下马。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在调笑,可是路易用那只伤臂揽着她的腰,她不敢稍动,以免让他伤口加大。
而正当她犹豫的时候,路易也杀入了战团,虽然像他这样打仗还把女人放在鞍前的从未有过,但因为孤傲家的士兵已经被阿德斯吓破了胆,他单手执斧也能应付。
阿德斯一人杀入战阵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上本就骁勇善战路易,真的好像虎入羊群一样,羊虽多,却只是猛虎的食物。
不过路易打了几下就停下了,叹气道,“都让他杀得差不多了,打来没劲。”
他说这话时,和阿德斯是并排而立,两匹霜雪似乎还很友好,没有互相呲牙咧嘴,也没有互相喷着鼻息踢蹬,而阿德斯回身看到孤儿,想也不想,一把把她从路易的怀里抓过来,让她横坐在自己的马鞍上。
路易只觉得身前一空,没料到这佣兵会这么做,顿时大怒,“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执斧指着阿德斯。
阿德斯根本不理会,像没有听到一样,看似粗鲁,但实则轻巧的扳过孤儿的脸一看,见她虽然憔悴了些,但神色正常,这时候还有闲心,眼睛叽哩咕噜的四处乱看,显然没有受到伤害,心中稍安,然后努力忽略掉自己未见到她时的担心,和见到她平安无事后的开心。
“我再说一句,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否则我不管你是否解了围,照样不客气。”路易真的怒了,晨曦中的灿烂金发显得有些冷,活泼开朗的神色在这一刻显得无比严肃认真,杀意弥漫,有一种说不清的魅力。
“我在验货。既然没事,我就要带走了。”阿德斯冷冷的吐出几个字,有点厌烦的味道,似乎不屑于解释,可是不得不说明一下情况。
这回轮到孤儿大怒了。什么?验货!拿她当他保下的货物吗?他就没有一点人类的感情吗?尊重一下她会死吗?对女人绅士一点,会中毒吗?
她气得回肘打向阿德斯的胃,这是小独教她的女子防身术招式,对付不怀好意的色狼非常管用。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穿着盔甲,这下子手肘正撞上钢铁,疼得她轻叫了一声。
她的叫声刺激了路易,他策马上前一步,挥斧便砍。
阿德斯轻松执剑隔开,于是路易又攻过来第二斧,阿德斯照旧格挡,并回剑一抹,迫得路易收斧自顾。片刻间,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人过了四五招,不过路易在武力上本就不及八百年前的死神大人,又因为受了重伤,几招后就似支撑不住了。
“不错,值得我的女人付你那么多金币。”路易气喘吁吁,眼神中透出一股不服输和越战越勇的意味。
“你也不错,在我手下过了几招还没死。”
“哈哈,那再来啊,没人能抢走我心爱的人。”
“我要带走她。”
“那打吧。”
“好。”
“停止!”孤儿瞅准机会大叫,有点让这两个男人气着了,“你们好了吧?战场上自己人打起来?玩内讧?吉利尔都跑了!”
………………………………………………………………
………………………………………………………………
……………………六六有话要说…………………………
怕明天有读者不上线,所以提前说一声,中秋节快乐,祝大家月圆人圆。注,人圆是圆团圆的意思,不是指胖胖的圆。嘿嘿。
谢谢。
卷二之第十三章 抓到人质
这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意吉利尔的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的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的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的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的自己的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他单手举剑,眼睛注视着吉利尔,脸上竟然有一种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的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的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绿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的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一个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雅。
不过现在她有太多事情做,没精神和男人歪缠,只得敷衍道,“现在时候不对,不说这个好吗?我要饶了他的命,是因为我答应一个人不伤害他。而且,我们虽然出了龙牙堡,可还没出龙牙山,他的属臣必会派人来追,留着他不是个很好的人质吗?你的伤得治疗一下,我们也不宜立即急行。”
她心中有个计划,必须要吉利尔活着才能实现。
她说了一大套理智的话,可路易只注意到了最后一句,不禁微笑道,“心疼我吗?好吧,我们就在龙牙山扎营,看孤傲家的属臣有多少敢跑来。”
孤儿简直拿路易没办法了,因为他只捡自己喜欢的话听,其他似乎可以自动忽略,“找个有利的地形才好,现在比起打仗,谈判更加重要。你来扎营吧,我和我的人有点事要私下谈谈,多弄一个帐篷,我要用。”
“一切听从你的吩咐,亲爱的。”路易一脚踹倒吉利尔,因为实在不喜欢听孤儿说那个黑骑士是“她的人”,因而顺便泄愤。他的手下立即有人上前,把前几个小时还不可一世的孤傲公爵大人捆了起来。
而早在吉利尔被捆起来之前,阿德斯已经带转马头离开,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
孤儿摸了摸霜雪的鬃毛,感觉它欢快的打了个响鼻,不禁也有几分舒畅,“你看到这附近有村镇吗?我得洗个澡,实在太难受了。”她说。
昨夜一路逃命,汗水、露水浸湿了几次衣服,因为在路易的马背上亲临战场,不知道谁的血也溅到了她的头上,这会身上一阵阵发黏,头发也粘在了一起,还有血腥气,实在让她无法忍受。唉,身为物质极大丰富的地球人,就是适应不了这种艰苦的情况啊。
“没有。”他的回答令她泄气。
“那怎么办?”
“那边有一条河,你可以在河里洗。”
“好,我去河里洗,你帮我望风。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洗澡,你就给我挖出他的眼珠子,再顺便挖出他的心,因为我不要他记到心里。记着,就算有只山羊路过也不行。”孤儿吩咐。
哈哈,花大钱的主顾说起话来就是爽啊。尤其吩咐这种死神一样的人物,那种成就感,真不是盖的。
阿德斯没想到孤儿这样痛快,一瞬间没反应过来。他只是想吓退她,毕竟大白天在河里洗澡,对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一个贵族小姐来说实在是很不雅观,而且不和礼仪。
可是,她为什么那么信任他呢?知道她在河里洗澡,他可能忍不住会看,并不是一定能做得很职业。
其实他不明白,因为他之前贬过孤儿的身材没有料,一向对她的美丽又表现得无动于衷,所以孤儿真的以为他是绝不会偷看的。
………………………………………………………
………………………………………………………
……………………六六有话要说…………………
刚才在书评区,有读者问起加更的事,前几天在更新中还大家说过了时间安排,今天再重申一下:
月票已经上三百,三更的问题,前些日子说过,因为最近太忙,申请20日左右三更。
如果当时已经四百月票,那么暂定为23日三更,24日四更。如果月底有五百张月票,就十更。没五百张,五更。
这算我预支的中秋礼物吧。
再祝,大家中秋快乐,花好月圆。
谢谢。
卷二之第十四章 导火索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河水也晒暖了,不如想像中的冷。大概龙牙山的气候就是如此,晚上虽冷,白天却是初夏的感觉。
孤儿站在齐胸高的水中,感觉清凉柔软的水流冲刷过全身的皮肤,舒服极了,所以尽管头发上的血腥、身体上的汗渍已经清洗干净,她却不愿意离开。
脚下是又圆又滑的河底石,偶尔腿上微有些刺痒,可能是水中的小鱼在啄咬,这一切都让孤儿心情大好,不时撩撩水面,拍打出几朵水花,在水中来个三百六十度转体跳,然后在往河水略深的地方游上一会儿,玩了个不亦乐乎。
在现代时可没这样的待遇啊,虽然有设施非常好的游泳馆,可除非游早泳,不然泳池里就总是有很多人,人多的时候像下饺子似的,海滩上也是,要像她这般折腾,早就被骂没有公德了。何况河水和游泳馆内的水不同,活得水流像是有生命般,所有的水珠都似与她的身体嬉戏,心也感觉跳跃起来。
现在整条河都是她的啊!她估计附近五里之内的生物都让阿德斯的杀气吓跑了,这么半天了,天上连一只鸟也没有飞过。哈哈,有这样的凶神在身边真是好。
想到这儿,她抬头看看河岸上一块突起的地带,见阿德斯就背对着小河坐着,背挺得笔直,身上的盔甲已经卸下,白衬衫配着棕色皮甲和黑色齐肩的半长发,还挺好看的。他的旁边是黑霜雪,马屁股对着河,也没有看向这边。
不错,这佣兵头子有君子风度,没有偷看。不过再想想也有点挫败感,她这身材还没料吗?虽然不像塔撒大陆上的女人身材那么生猛,但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起伏的曲线也是挺不错的,况且皮肤比之这里的大部分女人强多了,怎么就那么不吸引人?
不过她也挺奇怪的,人家不骚扰她不是很好吗?难道还希望他来色她?!真不了解自己了。想必是女性骄傲受了打击,急于被人承认吧。
不管他,这没眼光的死奴隶,在水里再玩一会儿,就让他在岸边等吧。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因为他听到水面上传来水花的声音还有欢笑声,有好几次差点扭头去看,结果又强行阻止自己的动作,脖子都已经酸疼了。
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居然信任一个相识不久的佣兵?她平常也这么轻信人吗?看着倒是一副很精明的样子。如果今天在这里看守的人不是他,她早就被――
想到这儿,脑海里不知怎么就出现了在紫金王宫时,她要他冒充床上奴隶的事,那天她只穿着一条奇怪的短裤和紧身的、不知什么料子的小上衣,当时他要很努力才让自己的眼神从她身上错开。
她身段很美,不过很青涩,并没有爱西那种致命的肉欲诱惑力,而且他相信自己不是为了她的美色而有反应。当年他纵横大陆的时候,有多贵族小姐、妖艳名妓、清纯渔女脱光了钻到他床上,他心里也没有这样过,像羽毛轻轻刷过,很陌生的感觉,像是――心动。
扑的一声,霜雪喷出了一口鼻息,蹄子刨着石地,发出的声音很刺耳。
阿德斯抬头一看,见它嘴唇翕动着,连马牙都露出来了,看来像是笑,嘲笑,嘲笑他身后有一个美人在洗澡,他却连一眼也不看。
“老实点。”他低喝了一声。
不过霜雪今天不太听话,不但没有老实点,还又喷了一口气,嘴张得连下牙也露出来,似乎嘲笑之意更浓。
阿德斯有点恼羞成怒,“这女人是个财迷,如果被她知道我看他,她会把佣金扣掉一半。我的部下坐船过海,她都要收船费。”
霜雪听了这话,不再刨蹄子了,而是干脆四蹄顿地,喉咙中发出咝咝的声音,就好像一个人笑得前仰后合,不可自失抑一样。
阿德斯愤然起身,有一瞬间的冲动,想把这匹多事又颇通灵性的马踢到河里去,让它和那女人一起洗。他是个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人,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一匹马有这样白痴的对话。是啊,霜雪只是一匹马罢了,就算是神马后裔也不懂得人类的感情,和它说这些干什么,他真是疯了。
他无奈的闭上眼睛,感觉那个女人简直是他身上的导火索。
世事于他而言,根本就不值一提的。他的生命中只有战争和流血是真实的,只有这样他才觉得自己有存在的必要。而除了与驿马家的瓜葛,他不介意任何东西,包括爱西在内,世人的排挤、诬陷、误解,他都不屑于辩解一句,可是对她,总是有些奇怪的反应。
第一次见她就被她气得差点失控,她居然说他是她的奴隶,还有理有据的;第二次更是把他从马上砸下来,让他恼得想杀人,对一名骑士来说,非被敌人打倒而掉下马,根本就是奇耻大辱;第三回,她挑衅的神态,贵族的优越态度,还有那身凛然不可侵犯的魔法刺,激得他产生了一种极强的征服欲,所以他强吻了她――
想起那个报复和征服性质的吻,他不禁摸了摸嘴唇,当时他吻得没有感情,就像一场小小的战争,但现在回忆起来,她的滋味真的很柔软、很甜美,胜过他吻过的任何一个女人。
她给他的感觉不一样,对于女人,他要么喜欢、要么讨厌,很单纯的需要,但她有本事让他恼火、让他生气,有时候想伤害她却没有动手,想杀了她却又下不了刀,一直处在狂怒和平静的边缘。
或者,是因为看到她精明势利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柔甜蜜的心吧。那些又可笑又着莫名其妙的正义感,坑人家的东西还要光明正大,对奴隶是那样的平等相待,从骨子里就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在生死关头的时候还很勇敢。她雇佣他,支使他做这做那,却在白泉中为了他的生命,愿意放弃她那么想要的魔法石,还有那些蜂蜜蛋糕——
他见识过太多的虚情假意了,而她真的和别的贵族小姐,和他所见过的那些贵族小姐不同。假如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应该不会轻视吧。
正想着,就听霜雪嘶鸣了一声,抬头一看,不知何时,这匹陪了他多年的神马、他的伙伴、已经转过了马头,面向河水了。
“她要求有动物看她也不行,你想让我挖出你的马眼吗?”他苦笑一声。
霜雪又叫了一声,然后突然扬蹄向河边跑去。
阿德斯一惊,“她出了什么事吗?”
紧急中再顾不得其他,起身向河里望去。
……………………………………………………
……………………………………………………
…………………六六有话要说…………………
继续广告,,书号:1049646,或者在我书的简介下有此书的链接,点一下就到,列在那里8本书的最后一本。
几个身材丰满的妞,因为酒醉穿越到了唐朝,听不懂古汉语,看不懂古文字,好不容易做个生意安心立命,却遇到李二要玄武门事变。眼看“连食带色,一样不缺”的梦想成了泡影,生存还是毁灭,这才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这本书在PK,大家有票的的,投她吧,反正书也不错。
谢谢。
卷二之第十六-十七章 这不是家族问题
“你胆敢违反约定,这件衣服我会给你扒下来!”阿德斯抓着孤儿的肩头。
“怕你吗?但是我先会摘下你的面巾。”孤儿针锋相对,“你说过,谁看了你的脸,你就杀掉谁,可是你又承诺一年内会保护我的生命,所以你不能伤害我。”
“一年的时间不算长。”冷冰冰的语调。
“没错,可是我会在一年内,运用盈禄家所有的财力和商业网络,把你的画像散布到大陆的任何一个角落,争取做到人手一份,连魔兽都会发一张。我发誓会做得到,到时候每个人都看过你的脸,你有本事就把大陆上的人全杀光好了!守着你的破面具和敏感到底的自尊,孤家寡人的活着吧!”
阿德斯给这话噎住了,没想到孤儿来这一手,一时没有说出话。
两人的目光激烈相对,他玄冰样的碧蓝、她黑玛瑙般的线黑,火光四射,互不退让,可是谁也没有去进一步点燃这可怕的火苗。
过了好久,孤儿先松动了。
她一直绷着肌肉和阿德斯拼力气,也知道是自己刚才说错了话,所以在这样一番激烈的言论后,徒然无力,又见他不语,蓝眼睛里慢慢涌上一种冷酷而疏远的神色,就像他们第一天见到的那样,不禁感到委曲和莫名其妙的悲伤。
“我道歉,我刚才说的话并不是我的本意。”不知道为什么,她落了泪,手也从他脸上滑落,改为抓紧他的手臂,“请你原谅我,带我离开这条臭河。还有,那十个金币是不给的。”
开始时,她只是有眼泪不断涌出,到后来干脆哭了个一塌糊涂。她都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只感觉心酸,或者是因为看到阿德斯又回复到了冷漠的样子,又或者因为她伤害了他,感到无地自容。
反正她就这么哭个不停,最后连这些日子的辛劳,在孤傲家所受的惊吓都藉由眼泪发泄了出来,伏在阿德斯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让本来满心愤怒的阿德斯由不知所措到心软。
人家都说眼泪是女人最好的武器,尤其非做作时自然使用,且对方是阿德斯这种男人的时候。而阿德斯从没有为什么人、什么事心软过,可是孤儿的道歉,孤儿的眼泪让他破了例。
不知何时,他横抱起了她,而她就在他颈窝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抽抽签答不止,两条纤白的腿,自膝盖以下挂在他臂弯上晃呀晃的。
“别哭了,伯爵小姐,马鞍上有毯子,你不用租衣服,也不用付一个金币。”他生硬的说,语意却柔和。
“你不早说!”孤儿抱着阿德斯的脖子,有点希望河岸的路走不到头。
“我怎么知道你这么赖,花五十万金币雇佣兵的大金主,连十个金币都不肯付。”阿德斯把孤儿放在地上,看她团成一个球,像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兔子,刚才的愤怒已经无影无踪。
他打了一声呼哨,早躲得远远的霜雪立即跑了回来,看到这两人的情形,再度露出了大马牙,好在强忍着没有刨蹄狂笑。
阿德斯取下马鞍上的毯子,扔给孤儿。那是他行军用的毯子,和他的疾风剑、他的霜雪马和他的黑鹰一样,是他的伙伴,从来不曾给别人用过。
孤儿站起身来,把毯子紧紧裹在身上,打扮得像穿了印度莎丽,只留一只手膀在外。之后她瞄了一眼阿德斯,立即凶星未尽,色心又起。
这死奴隶身材真好,看来体育运动非常必要,就算打打杀杀不算运动,每天的操练总算得上。
他不仅高大匀称、四肢修长,身体也强健得恰到好处,不粗壮得过分,却也肌肉线条清晰、充满了力量感。而且,他不像古欧洲人种那样,浑身覆盖着汗毛,就好像破之城的桑德拉首领后来看上的那头“棕熊”,而是皮肤光滑,虽然身上有很多刀痕和伤疤。
“我好了。”她说,欣赏着阿德斯正面身体的完美胸肌和腹肌,外加她的杰做,那五指血淋淋的抓痕。
“对不起。”她再度道歉,是为了那伤痕。
阿德斯没理会,把她抱起来放在霜雪背上,然后自己上马,提缰离开河边。他没有纵马快行,只放任霜雪慢慢的走,等循着烟火找到路易的营地,已经快中午了。
阳光和阿德斯的怀抱让孤儿很暖,甚至微微出了点汗,刚才的争吵好像无意间发作的癔症,出现得莫名其妙,消失得也突然,唯有他的温度一直在她脑海里徘徊。
他脱下的衬衣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他的行军毯满是他的气息,他的怀抱和他的呼吸——
穿过小小的营地时,孤儿感到了众人的目光,也明白他们在想些什么、议论着什么。
毕竟,伯爵小姐离开的时候,虽然穿着肮脏不堪还沾染了血污的男装,好歹还有衣服。可是她和她的佣兵离开了半天后回来,就没有衣服了,只全身包裹在行军毯里,长发散着,被那个光着上半身的佣兵抱在怀里,任谁都能想像出发生了什么。
可惜他们想像得全没有发生,真是冤枉死了,白白担了个虚名。以后盈禄伯爵小姐的名声算完了,不过她也不太在乎,反正她没想过在这边嫁人。
“你去哪儿了?”到了一个帐篷门口的时候,路易突然掀起门帘,走了出来。
此时阿德斯正把孤儿抱下马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孤儿感觉他的态度又变回生硬冷漠了,但抱她的动作却异常轻柔。
“去河里洗澡。”孤儿直接回答,因为也没做什么事,说得格外光明正大。再看阿德斯没有意思要抱他回帐篷,只好像僵尸一样,双脚跳着进入。
这个帐篷小而干净,辅得厚厚的草上,还加了一层毯子。路易很体贴,而阿德斯很奇怪,他怎么在这么多帐篷中,一眼就认出这是路易帮她准备的呢?
“衣服呢?”路易又问。
“掉到河里冲走了。”孤儿费力的坐下,长出了一口气,感觉路易很好笑,因为他这态度像是在审出墙的老婆。
“你去洗澡,为什么不让我陪你去。”路易是有些不高兴,因为看到孤儿和那个蒙面佣兵如此亲密。
孤儿笑了起来,“跟你去?你会偷看的。”
“他也会。”
“他没有。”孤儿撒谎,心里一阵不为人知的乱跳。
“是男人就会偷看的。”
“喂,不要以你追风家的习气揣摸其他人。”
路易忽然叹了口气,“你怎么不明白,这不是家族问题,这是男人的问题。”
…………………………………………………………
…………………………………………………………
……………………六六有话要说……………………
对不起各位,木H到。因为小阿阿和孤儿之间还有心结嘛。而且如果小阿阿那么容易就和女人艾克斯艾克斯哦哦,他的爱情就不珍贵鸟,现在孤儿还没对任何人产生爱情泥。
情归何处,大家往下看。
谢谢。
卷二之第十八章 人质
孤儿不想和路易讨论男人女人的问题,而是要商量下一步要怎么做,但之前她先让路易回避了一下,把毯子下的湿衣服脱下,换上了干燥的、阿德斯的衣服。
他行军在外,除了盔甲,马鞍边的背囊中还有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孤儿把裤角挽起许多,上衣也长过膝盖,还不伦不类的套了个硬皮甲――呃――甲裙,鞋子没有合脚的,只好用布包着。
不过至少她有干衣服穿,阿德斯只能穿着湿衣服在太阳下晒,直到晒干为止。
“你留着吉利尔干什么呢?他的人没有来,现在要拿他怎么办?”路易说,喝了一口水囊中的酒,孤儿也尝了一口,只觉得辛辣刺鼻,难喝的不能再难喝了。
“你不要急,孤傲家一定会有人来救吉利尔的。”孤儿不慌不忙,“因为他有个妹妹,非常善良可爱的妹妹,名叫查查。就算吉利尔打算把查查嫁给驿马家的列斯达,她也会救她哥哥的。”
“列斯达?那个痨病鬼?”路易嘴角一弯,嘲笑道,“他还真‘疼爱’自己的妹妹,没人性到了极点。”
“他是急于扳倒你。”
“可惜,他奸计不成,反而害了自己。他以为是巧计谋夺,最后却失支了一切,人马、尊重、对追风家的平手之势。这叫什么,一招走错,满盘皆输?抓走你,是吉利尔犯下的最大错误。”
“他连和驿马家联姻失去了,我这可是帮了你,免得你日后吃力。”孤儿坏坏的笑。
“什么意思?”路易侧过头来看孤儿,只觉得她亮晶晶的眼睛格外动人,差点立即抱着她亲一亲。不过她那个佣兵就守在帐外,只要她一叫就会闯进来,实在煞风景。
“等查查来了,你去谈判,毕竟我的立场不是那么合适。”孤儿道,“但是你不要和查查谈,你就和吉利尔谈,说你可以放他回去,但是要他把查查送到鹰岩堡,做你的人质。”
“什么?”路易吓了一跳,“我不要那个人质,你是给我说媒吗?我只要你,你和我定了亲的,我这里还有你的信物。”他随手摸出一把金柄小弯刀,正是紫金家的泰娅送的。
这刀孤儿一直很喜欢,那天在不破之城被路易强行掳去,现在居然还有脸出来炫耀。
“你把查查扣在手里,吉利尔好歹要有点顾忌,不会总是找你麻烦。就算他不介意妹妹的性命,也要考虑一下名声,为了领地不要亲情,说起来可不好听,吉利尔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包管不会再随便找茬了。再者,他没了妹妹,拿什么嫁给列斯达?他自己去吗?列斯达难道好男色?就算好男色,他那个样子也没希望。这样一来,孤傲、驿马两族无联姻,你们追风家不是轻松很多吗?”
路易看着孤儿,明白她说得有道理,觉得盈禄伯爵小姐真是又聪明、又可爱、又漂亮、又有钱,他之前对她一见钟情,抢着订下亲事真是明智。他也不想想人家孤儿根本没有同意,一切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他长得英俊,打起仗来勇猛,地位高贵,年轻也青,从来都是追风家族中少女的梦中情人、甚至野性的他还是其他各大家族贵族小姐的性幻想对象,根本没有意识自己也会遭到拒绝。他只是觉得那个佣兵是个威胁,如果没有他,盈禄伯爵小姐一定会顺利爱上他。
于是他还是摇摇头,“虽然我的家族也渴望和平,但这不应该用我的尊严和幸福来换取。我不爱吉利尔的妹妹,我爱的是你,我不要她!”
“不要轻易说爱字,那是个很严重的字眼,路易,那不是一时的激情和新鲜感可以取代的。”孤儿很正经的道,“再说,谁让你娶查查了?就算你肯,我还不放心呢。你家族中的人做事总是乱来,喜欢什么就去抢,娇柔的查查可受不了你们这群野蛮人。”
路易看孤儿形容他们追风家时一脸懊恼,不禁哈哈大笑,“是啊,能做追风家领主夫人的,只有你这样聪明坚强有主见的女人哪。”
“废话,你还不是为了盈禄家的钱,说的好听。”孤儿恼火加剧,“如果我再找出个继承人,一分钱嫁妆也没有,你还会死赖活挨的要娶我吗?”
“我会。”路易想也不想,很认真的点头。
一瞬间,孤儿心头一热,毕竟,任何女人对着一个又有钱又靓仔男人的真心表白,不可能无动于衷。
“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专门会跑题。”她的拒绝听起来像撒娇,路易的骨头都酥了。
他明白,吉利尔是不能杀的,就算他一斧劈开吉利尔的脑袋后还能安全回到鹰岩堡,没受到孤傲家封臣的袭击,回去后还是要面临乱战。
因为大陆的局势目前是危险的平衡,谁打破那个平衡,谁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之前攻打不破之城,是因为确实出现了机会,也是为给自己的家族争取广阔的腹地。不过没有拿下不破之城也没关系,毕竟他遇到了孤儿。
他耸耸肩,“”“听你的好了,放吉利尔,以那个什么查查小姐做人质,如果他无缘无故来挑衅,就是质查查的生命于不顾。贵族和骑士的荣誉一样不容沾污,当他弃质不顾,或者违反承诺时,就算我带兵踏平了龙牙山,别的家族也不能说三道四。不过,你要把查查小姐怎么办?”
“秘密送到盈禄家的灰堡去。”
“你这是帮我,还是帮她?我怎么感觉你是故意拆吉利尔的台似的。”路易斜睨着孤儿。
孤儿一笑,没有回答他。
帮助查查是她的愿望,但没想到这么快会实现,吉利的狂妄和急功近利让他被俘,也让孤儿有了主意。那女孩如此善良,冒着被吉利尔惩罚的可能,还是帮她离开,那她也要帮查查摆脱那段可怕的婚姻。如果放着查查不管,吉利尔可能先残酷的惩罚她,然后立即逼她出嫁。
花朵般的女孩,准愿意一个四十岁的痨病鬼?在孤儿看来,没有比帮助查查摆脱这桩利益的政治联姻更好的报答了。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我们保密工作做得好,查查去了盈禄家灰堡的事,吉利尔早晚会知道。你虽然有海做天堑,不过你别忘了,孤傲家有龙。”路易接着道。
……………………………………………………
……………………………………………………
……………………六六有话要说………………
看到大家对路易和阿德斯的热烈讨论,我心安慰呀。真希望大家关注。
爱你们。
谢谢。
卷二之第十九章 选择路线
这些问题孤儿早就想过,于是有条不紊的道,“你假意把查查关到鹰岩堡最孤高隔绝的塔楼里,派几个最亲近的人轮班守着,这样待上几年也不会有人知道,到时候我帮查查找个好男人嫁了,这事不就解决了?这工作轻松,我想是人就愿意干。”
“你不了解追风家族的人,他们喜欢动。”路易摇摇头。
“总有好静的吧?再说也不是一直待在塔楼里,是轮班。再好动的人也得睡觉,躲在里面睡觉可不可以?秘密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能保守很长时间。”
“这主意不错,不过万一走漏风声,渡鸦会把消息带给吉利尔,他立即会攻打灰堡的。”
“你不会来增援我们吗?就说是你把人质寄放在我这儿的。再说,你不要小看盈禄家的实力。”
再过一年,她就有少许火器了,而且护卫队也会训练的好些,吉利尔虽然有龙,想必也不是成百上千头,那么灰堡他肯定攻不进来。
“至于渡鸦――我教你个乖。”孤儿又露出坏笑,向路易勾了勾手指。
路易很愿意这么做,立即靠近了些,闻到她身上特有的芬芳,不是香粉和熏衣香,而是自然清新的气味,还带着河水的气息,不禁心醉。
可孤儿却一心在战略战术问题上,笑眯眯的道:“我知道你身边遍布奸细,实际上我身边也是,我和你一样也懒得抓他们,但每当我不想让这些消息被送出的时候,就看紧城门,不让人随意出入,然后找几个饥饿的零人和贫穷的猎户守在城墙四处。”
“干什么?”路易眨了眨眼睛,心中有一个想法,可又觉得这太古怪了,一时没敢说出口。
孤儿又笑了一声,“笨哪,渡鸦也是鸟的一种,是鸟就可以吃的。那些奸细人出不了城门,只好派渡鸦送信,可是渡鸦飞出城墙一只,就给打下来一只,还可以凭爪子和鸟头来换钱,你说,那些消息传得出去吗?告诉你,永远不要小看零人的生存能力,他们饿极了的时候,就算天上飞过小小的蚊子也能给打下来,而且无一只能漏网。”
“你真坏。”路易愣了半晌,突然微笑说,“这让我又爱你一分。”
孤儿推开他凑近了的头,“别说甜言蜜语了,快去办正事要紧,顺便让查查多带点衣服和自己的生活用品。但是今天先不放吉利尔,你赶紧叫人增援,省得他的属臣偷袭你。”
路易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绿眼睛漂亮得没法形容,“这个,我早就备下了人马,这时候吉利尔的属臣有敢轻举妄动的,没命的可不止是吉利尔了。”
“那你还不快去?总待在我这儿干什么?”孤儿摆出很无礼的态度,“难道你很闲哪,放着追风家这么一大家族的人不管?我可是有要事在身。”
路易没说话,只是看着孤儿,觉得她无理时也份外可爱。他这种神色,就算孤儿从没有见过,也明白那叫深情款款。做为一个有钱而相貌独特的女人,追求她的人多不胜数,可是这种眼神倒是第一次看到。
路易有一种很真诚的气质,虽然野性,但是简单、直接而真挚,就算当初求婚是为了钱,他也会直说,就像草原上吹过的风一样明朗。
他这样的爱慕之情让孤儿心头热乎乎的,感激感动和一种女性的虚荣并存。路易喜欢她,也直白的表现出来,而且除了强逼她答应婚事一项,总是试图让她快乐。阿德斯不同,他总是以打击她为目的,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变态爱好。
其实她在大陆上生活得虽久,但却尽量避免和这些大领主们接触,更没有去过一次什么家族的丰收舞会呀,狩猎大会啊,比武大会的,因为她想省去一切麻烦,除了紫金家的泰娅和福临家的阿孟大叔之外,之前她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家族领主。
她的名声,无论是四大美人之一,还是商名,都是由与她做生意的平民、商贾、零人,还有各家族的属臣或者封臣传播的,向她未婚的也都是那些大小贵族,十大家族的首领中只有路易爱慕她,而吉利尔想强娶她,其他人既然未曾谋面,自然也就没有人冒昧的来未婚。
十大家族间没有广泛的结盟,各自为政,所以联姻的不多,而她做为突然冒出、且抛头露面做生意的盈禄家首领,还只是个伯爵头衔,应该是被十大家族的领主看不起的吧?不过最近她的桃花开始盛了,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她忽然在大领主之间也抢手起来。
十大领主中,除了她和泰娅,全是男人当政。阿孟大叔老了,精灵王娶了妻,且人近中年,路易和吉利尔已经纠缠过她了,只剩下驿马家的列斯达、尊贵家的奥西、司文家的扎布和文曲家的钱左乐了。这次旅行,她会见到他们全体,但愿这种事就在路易和吉利尔之间发生就好,不要涉及别人了。
“那你之后要做什么呢?要不,到鹰岩堡作客去?”孤儿还在胡思乱想,路易问道。
他以为孤儿一定会拒绝,毕竟从开始到现在,她从没有接受过他任何一个提议,没想到孤儿点了点头道,“好呀,不过你要承诺不会借机扣留我。我去一趟鹰岩堡的话,将来带走查查也方便,只是要委屈她伪装成我的侍女了。”
不管她是为什么肯去鹰岩堡,路易都很高兴。而对于孤儿而言,制订好的旅行计划,因为吉利尔的插一脚而不得不改变。
本来她计划绕行大陆一圈,在通过紫金和精灵两大家族时,她异常顺利,还得到了两块魔法石,似乎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这一切向前发展。没想到在进入尊贵家族的黄金城前,她被劫走了,不仅耽误了时间,还绕过了文曲家和驿马家,穿过大陆中心的平原地带,到了孤傲家。
这样她就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往回走,先到文曲和驿马家看看,然后绕过孤傲家,直接到追风家,再然后按原计划顺行。
二是先到邻近孤傲家的追风家去,那是大陆的极东之地,然后再经司文家和福临家回到盈禄家。修整一下后再择日穿越平原,从尊贵家族的黄金城东门进入,然后再去文曲家,驿马家是最后的终点。
她曾在两个选择中犹豫,因为带着查查,还因为她给这不平静的旅程折腾得身心俱疲,所以她决定选择第二条路线,经由追风家、司文家、福临家,先回家一趟,之后再做打算。
…………………………………………………………
…………………………………………………………
……………………六六有话要说……………………
大家不想要四更了咩,这几天月票涨得好慢,但23日三更不会食言。
很想24日或者25日接着四更,了了心愿,省得我惦记,不过大家要加油投我月票呀,也省得我惦记。
嘿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