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异世淘宝女王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异世淘宝女王全文阅读

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卷二之第二十章 又上当了

    路易前脚离开,孤儿就听到帐篷外传来的清晰的马刺磕碰声。

    她无奈的一叹气,“请进来吧,大人,不知有什么见教?”

    这个死奴隶还真是别扭,不会直接闯入女士的房间,是他有真正的骑士风度。但是他又不愿意像别人一样,在门外通报一声,非要弄出点声音来,让她亲自请他进来。

    阿德斯矮身进帐,因为他太高大了,一进来就立即给了孤儿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小小的帐篷似乎再也塞不下别人了。

    “你下一步要怎么走?”他直截了当的问。

    孤儿把自己的行动路线告诉了他,然后说,“麻烦你想办法通知我的人和你的人,因为等和吉利尔谈判完,我们直接就去追风家的领地。速度能快点最好,毕竟就算有了人质,总呆在孤傲家的地盘上,也不是那么安全。”

    “这个你不用操心,我早就叫小快回去了,它会指示我的人尽快直到这里。”他声音平直机械,不带任何感情,一点也没有刚才在河里时的气急败坏了,“而就算我们在孤傲家的地盘上,你也会安全。”

    他向来在武力上都不屑其他人,因为他有那个实力,但孤儿注意到他说起的“小快”,脑筋一闪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禁偷笑。这么高大强悍的人,外号叫死神的,居然给他那只宠物兼侦察员的黑鹰起这样可爱的昵称,反差还真大啊。

    但是――

    “你怎么知道我要改变路线?”

    “很简单,这条路线比较取巧。”

    “你的意思是说我为人投机取巧?”孤儿找茬,“如果我又不愿意走这条路了呢?”

    “随便你,至多不过大家走冤枉路,再返回去。不过请你记清楚,伯爵小姐,我给你保护的期限只有一年。”他照样冷冰冰。

    “就是说,假如一年后我还在大陆上闲逛,哪怕过了期限一分钟,哪怕我正被无数山匪包围着,马上就会被捉去大卸八块,你也立即撒手不管?”加点挑衅的语气。

    “是。”回答得干脆利落,让人火大。

    “我如果再付你金币呢?”开始不经意露出有钱人的侮慢。

    “好啊。”他冷笑了,语气中有点愤怒,“你付一百万金币,我就答应。”

    哈!这人,挺容易激怒嘛!只要小小的伤害他的自尊,保证让他如野火的火种,一点就着。但是要当心啊,孤儿,别惹得他太怒,不然就她目前的能力来看,结局无法控制。其实仔细找找,这个岩石般坚硬、钢铁般冷酷的男人弱点不少。超强的自尊,证明他一定有很自卑的地方,而且被人伤害过。

    那句格言果然没说错,最强悍的也是最脆弱的,就算中国古代武功中的金钟罩、铁布衫也有罩门之所在。中的郭靖在孩童时代把陈玄风都杀了,不就是因为找到了强人的罩门吗?

    不过,她现在也不算找到他的罩门,目前只是知道他弱点的大致所在方位,如果想办法了解到他的过去、他受过什么伤害,他被谁封印,为什么复活,那么离找到他的罩门就不远了吧?

    不急,孤儿!还有很长的时候可以慢慢发现,而且驿马家一行,说不定就能破解很多秘密,真是期待呀。现在一直输给他没关系,只要最后大赢一票,让他臣服,让他承认是她的奴隶就行。

    阿德斯瞪着孤儿,看她脸上神色变幻莫测,被他那样生硬的回话,居然没有生气,还笑眯眯的,似乎在算计什么,让他感觉后背一阵发凉,那是从前他的军队以一对百,死亡就悬在头上时也没有过的感觉。

    “百万金币你也肯付?”他忍耐半天,终于还是问。

    “付!为什么不付?虽然我爱钱,但我更爱命,这世界遍地是钱,只要找对方法,随时可以大赚特赚,命却只有一条。再说,百万金币买一条命,不是显得我很珍贵吗?如果你才要十个金币,我才会生气,我的命怎么会那么不值钱?这是身价,懂吗?嘿嘿,你刚才说的话,我会当做是你价值百万金币的一个诺言,这是我预订下了你的又一年,不一定需要,但你想做别的事之前,要先问我续约不续约。”

    阿德斯看着孤儿,她眼神中的调皮和挑衅逗得他又想发火,又想直接把她按在铺了毯子的草垫上,好好和她“谈一谈”。

    之前他才从封印状态下获得自由时,曾经以为一个女人没有那么大手笔支付这样大一笔钱,可是他错了。今天他明白,这女人的钱比其他九大家族加起来的还要多,真逼到绝境上,她什么都付得出。

    刚才为什么跟她斗气?只说错一句话,立即给这狡猾的女人捉住了,为什么那么不小心?可这是不行的,因为他有自己的事要做,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阻止她再买他一年的时间。

    他从来不是个易怒的人,对别人的态度也习惯漠然以对,反正那些侮辱和伤害,他都会用血来一一偿还,所以他的心如岩石一样不会动摇。可是唯独这个女人,总是会轻易让他的情绪波动,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她把他从封印状态下唤醒,意味着她是他的克星吗?

    不,就算这是魔法使然,他也一定可以摆脱!

    他转身要走,但被孤儿的话定在门边,“百万金币的承诺,就算订下了,下面我们讨论一下你的服务质量问题。”言归正转,不过她这样欺侮人,也是在这男人重诺、言出必行的基础上,否则她就被动了。

    阿德斯没有回转身面对孤儿,但也没走出帐篷,就背对着孤儿站在门口。

    “你的命还在。”他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孤儿好整以暇的换了个坐姿,身下的草沙沙的响,“我的命差点丢了,是我自己设计跑出来的,当时你并没在我身边。再说生命诚然可贵,我的贞操也在你的保护范围内,幸好吉利尔要拿我来钓路易,也幸好他勉强还保有那么一点点贵族的风度,不然我可能早被‘咔嚓’了,那样我说不定会自杀,到时候命还是保不住。”

    阿德斯从没有听人把奸污称为“咔嚓”,但这女人古古怪怪的事做得多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两件,“你想要说什么请直说,是要扣我的佣金吗?”

    …………………………………………………………

    …………………………………………………………

    ………………六六有话要说…………………………

    回答读者问题:有读者说,阿德斯不是还中着毒吗?为什么现在生龙活虎?

    我的回答是:我之前在书中说过,他因为没舍得吃孤儿送的蛋糕,所以中毒很轻,人体是能自动排毒的,经过长途跋涉,他的毒解得差不多了。就是这样。

    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一章 贴身保护的要求

    孤儿心中暗笑,看来找机会克扣阿德斯的佣金,他已经习惯了,而且已经被迫屈服了,哈哈。

    “这个佣金嘛,肯定是要扣一点点的,但你放心,不会很多。可是这次的意外,毕竟是你和你的人玩忽职守才让我被掳,我本来以为有你在,连一只蚊子也不会咬我。可不得不说,这次我受到很大的惊吓和虐待,自行逃走的时候,几次处在生死的边缘。”心里虽然笑,表面上还要装沉痛。

    “好,那我宰了吉利尔、踏平孤傲家给你报仇。”他再向前走一步,一脚已经迈出了帐篷的门外。

    孤儿吓了一跳,连忙道,“回来回来,你这样一去,不但没帮我,还害了我了,扣钱!哎哎,你听我把话说完嘛,冲动是魔鬼!”

    “你到底要怎么样?”他还是没有回头,因为她越是折腾他,他越是想――

    “我要你贴身保护我。”孤儿说出想了好几天的话,“如果你一直在我身边,吉利尔那种货色,怎么抓得走我?这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但确实弄丢了我好几天不是吗?你要知道,这几天里我随时会死,而且我怕得很厉害,杀了我就算了,如果他强奸我怎么办?那比死还难受。我失了贞洁,难道你会娶我吗?”

    “所以你要我一直待在你身边寸步不离?”阿德斯问。

    “也不用寸步不离那么夸张,毕竟睡觉、上厕所还是单独进行的好,但你至少别离我那么远。”孤儿很正经的道,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的安全,她是很严肃的。

    “我拒绝。”

    他说得那么直接,孤儿气不打一处来,但还是耐心解释,“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离我那么远的保护呢?假如怕别人知道你的身份,反而会害了我,这样大可不必。告诉你吧,大陆上的人都知道我雇了佣兵,但没有一个人相信你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尽管你打着旗号,大张旗鼓的从大战马坡到飞轮海灰堡,但他们都认为你是冒牌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是要通知谁你回来了,但至少普通人是不相信你真实身份的,毕竟魔法已经消失,这只是个平庸的时代。”

    阿德斯还是不语,看来在犹豫。

    大概他之前接到的活儿都是帮一方杀人、打仗、攻城掠地,是简单干脆,以刀剑就能解决的事。而这种保镖的任务,他实在不习惯,他又不愿意和除了他手下骑手外的其他任何人太过亲近,所以才派一队人跟着她,自己一直守在队伍后吧?

    想到这儿,孤儿在阿德斯心头加了一把火,“你非要离我远远的,不是怕爱上我吧?”

    “伯爵小姐,你太自恋了。”阿德斯一只脚还在门外,身子却半转了过来,似乎要证明就算看着她,心里也不会产生波动。

    “爱上我是很困难的事吗?”孤儿一脸自尊受伤的神色,心里却在笑。她也打听过阿德斯的事迹,听说他是不动如山的人,不过传说总是和现实不符,激将法对他貌似很管用。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只有对她才如此,打从她挖出他来的一天,他就开始在她面前破功不止。

    “不过这样至少没有障碍了,我要求你‘贴身’保护我,因为我不想再来这么一次惊魂的经历了。”她再说,看着阿德斯沉默的离开,得意的翘起嘴角。

    谈判成功!哦也!每回他总是拒绝她,最后还不是让她磨得顺了她的意?

    “是你的猪带我来找你的,现在不知道躲在哪里睡觉。”门外传来阿德斯的声音,“丢了也与我无关。”

    “放心,不扣你的钱。”孤儿暗笑,看来她动不动就克扣佣金这招挺有威慑力的,毕竟如果最后赚不到,反而赔了钱,阿德斯在手下人面前也说不过去,“它感觉灵敏着呢,我们走时,它会跟上的。”

    这小猪,没想到真有用哪,原来是它一直飞在后面,一路跟踪到了孤傲家,然后又回去报信。不错的猪,关键时刻有作用,回家给它做豆芽拌火腿丝,它就爱吃这个。

    不过从这一点上,孤儿肯定它不是猪,因为动物不会吃同类的肉嘛。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它莫名其妙就出现在她身边,鉴于她对动物很有爱,所以就收留了它,它就成为了她的魔宠,可是她不知道它的品种,也不知道它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

    或者它就是一种粉红色的宠物猪,生长得极其缓慢,七年来才长大了一点,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只在穿越地球后会变成一只棕色小狗的模样。它会不会是一个人变的呢?以前看童话有人变成驴子的,那如果它是人变的,刚才会不会躲在河边的石头后,看到了她和阿德斯差点就艾克斯艾克斯哦哦?

    想到这儿,孤儿感觉有点脸红。

    诸神在上,在河边时她一点不讨厌阿德斯的拥抱和亲吻,甚至有点渴望他继续下去。太丢人了啊,她坚守清白那么多年,不就是为了遇到真正的爱情再奉献吗?她现在又不爱他,怎么会有这样?看来女人年纪大了,是会产生很多奇怪的想法。

    孤儿累了好多天了,连个安生觉也睡不成,现在所有的事都安排妥当,疲惫渐渐占据了她的意识。她舒服的躺在草垫上,感觉虽然中途被劫持了,但好歹最终化险为夷,并且那只似乎在黑暗中操纵的手,也因为这意外而消失,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呢?

    她没有命令阿德斯在门口保护他,这样骄傲强悍的男人稍微刺一刺就好,不能真正激怒他,更不能拿他当奴隶使唤,那对他是侮辱。虽然他实际上就是她的奴隶,虽然她对奴隶一向尽量善待,如果政治情况允许,她甚至是个废奴主义者,宁可不赚这个利润巨大的黑心钱。

    但是,他是会在门外的,她心里知道。而完成寻找魔法石的任务,到不破之城交差后,她得查查是谁安排的这一切?让她挖出阿德斯,而且她得到前两块魔法石又太巧合。那个幕后人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利用她,然后又要杀她呢?利用她和杀她的人是不是一派的?或者,这真的只是巧合?

    带着这些问题,她在胡思乱想中进入了梦乡,然而感觉才没睡多久,就被门外的争吵声给惊动了。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当然可以进去。”是路易的声音。

    沉默。

    “闪开,我非进去不可!我得跟她说谈判的事。”

    沉默。

    “你受雇于她,我不愿意动武,可是你别逼我。”有长剑拔出剑鞘的声音,肯定还是路易。因为阿德斯的剑没有剑鞘,而路易在马上用轻便战斧,在地面上用剑。

    “随时奉陪。”阿德斯终于开口,显然这是因为他知道她睡了,不让路易进来而发生的冲突。

    接着,帐篷外变得很寂静,然后突然传来武器相交的可怕声音,叮叮当当的响了有十几下。

    …………………………………………………………

    …………………………………………………………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光荣的三更日到啦!

    时间为,早上8点,下午2点和晚上八点。

    大家哈皮吧!

    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二章 正义小猪

    “阿德斯!阿德斯!”孤儿尖叫一声,尽量表现得很惶急。

    金戈之声立即停了,帐篷门处的帘子登时被人掀开,阿德斯快速闯了进来,随后是路易,但两个男人都看到孤儿好好的坐在草上。

    “我做了噩梦,对不起。”孤儿撒谎,成功的化解了两个男人的争斗,而且不着痕迹。

    阿德斯深深看了孤儿一眼,眼神中满是让人看不懂的东西,之后转身出帐。

    路易则哈哈大笑,好像觉得孤儿很有趣,“你真是个古怪的姑娘,敢拿刀威胁要割掉我的老二,敢为了拒婚跳下悬崖,敢从龙牙堡中放火逃生,可是却怕做噩梦。”

    孤儿耸耸肩,“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人都有弱点,而我的弱点是噩梦,不可以吗?”说到这儿,忽然想起之前经常做的一个怪梦——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蒙面的阿德斯不理她,之后还想杀她,然后她真切的看到了一场战争。

    奇怪的是,自从和阿德斯天天见面以来,那个梦不再出现了。梦是预示着什么吗?那为什么现在预示停止了?难道是说,只要和他在一起,梦中可怕的情景就不会出现?其实细想起来,最让她受不了的,是梦中的阿德斯想杀她。

    梦里的蒙面黑骑士应该是他,那么和他在战争中对抗的白衣骑士又是谁?路易吗?

    这想法让她心里一惊,不禁抬头看看路易,正见到他饶有兴味的回望着她。他的目光如此细致和轻浅,仿佛怕惊到她似的,满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她有点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只能拙劣的转移话题。

    基本上,人家对她又好又礼貌,她的态度也会非常温柔有爱。相反,如果别人对她特别无礼,她反倒觉得轻松,因为可以随意回应对方。

    对阿德斯,就是如此。以前对路易也是这样,但现在他有点变了。

    “为什么在做噩梦时没叫我的名子,我不让你信赖吗?”他轻轻的问,声音如水。

    “没――没有。习惯了嘛!”

    “我以后要让你在梦里叫我的名子。”

    “那个――比较不容易控制。”

    她的回答让路易笑了,“你不必觉得不自在的。”他感觉出孤儿的拘谨,“如果你能允许我称呼你的名子,我会非常高兴。”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不早就直呼你的名子了吗?不过我名子的发音比较奇特,不容易念清。”孤儿把自己的名子念了几遍,路易跟着学。

    然后他说,“锅――你真美丽。”

    “是孤儿,不是锅!孤――儿!”孤儿很泄气,因为路易果然还是和别人一样,叫她为“锅”,塔撒大陆上的所有人中,只有阿德斯念得清她的名子。

    “好吧,锅,你的眼睛黑得像玛瑙呀。”

    “锅,你真苗条,让我抱一下,看你有多重。”

    “锅,其实你想没想过到鹰岩堡后,多住些日子在走。”

    “锅,回头你和我骑一匹马吧。”

    锅,锅,锅……

    路易一直念她的名子,好像很开心,孤儿却无奈,随即一想,锅就锅吧,这证明她这一辈子都有饭吃。人最要紧要看得开,自己和自己较劲多累啊。

    只听最后路易说,“锅,现在已经是黄昏了。”

    孤儿吓了一大跳,还以为他骗她,走出帐篷去看,果然见到彩霞满天,半空中的云朵从鲜橙色到淡粉色,层叠尽染,连峰峦起伏的青色群山都似镀上了一层华美的光晕。太阳已经不在头顶了,一轮圆月挂在遥远的天边,不过还是个淡淡的白印子。

    更让她意外的是,营地比她从河边回来时扩大了好几倍不止,而且每个帐篷边都有好几个士兵,还有人在营地外巡逻。但他们人虽然多,却都在默默做事,安静而有秩序,所以她在帐篷中居然没有听到。

    他们的盔甲上还挂有臂章,上面有追风家类似于奔驰车的标志,此外还有一只金蜂,是追风家召唤兽的模样。看到这一幕让她很安慰,现在就算孤傲家的封臣或者属臣带兵来救吉利尔也不怕了,他们谈判的筹码比对方要多得多。

    不过她的帐篷前几乎一个人也没有,只有阿德斯和霜雪在。

    霜雪见到她长嘶一声,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孤儿总觉得这马在色色的挤眼睛,似乎在调侃她在河边和阿德斯几乎走火的情况,害她心里呯呯乱跳,不禁一眼一眼瞄向倚在帐篷上闭目养神的阿德斯。

    他倒好,没事人一样,因为闭着眼睛,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柔和不少,还显得有些落寞,细细的呼吸微微吹动了蒙面巾,让人有揭开的冲动。

    孤儿蹭了一步过去,正犹豫着要不要行动,然后假装失手好了,阿德斯却突然开口道,“别动,伯爵小姐,如果你不想立即就死的话。假如你敢动,就是你违背约定在先,我没必要遵守对你的承诺。”

    这佣兵头子终于回过神来了,刚才在河里威胁他的时候,他就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嘿嘿,赚一局是一局。

    “我哪想动了,我看看我的猪不行啊,你没事别把腿伸那么长,显摆什么啊。”孤儿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蓦然瞥见一团粉红色的东西就团在霜雪的脚下睡觉,也不怕给踩死,立即有了说词,“如果我有你这个身高,包管比你的腿还长,其实你长得是短腿儿。小猪,过来!”这小胖子还不错,又一次关键时刻解了她的围,下回火腿丝拌豆芽的时候,火腿丝多放一点好了。

    小猪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有熟悉的声音叫它,大大的咦了一声,立即窜了过来,因为它个头小,身子胖,跳跃能力不强,中途必须要借力,所以四蹄用力蹬在了阿德斯的腿上,然后才落到孤儿面前。

    孤儿亲眼看到阿德斯一皱眉,看来以小猪的体重配上那么小的蹄子,外加上弹跳的力量,单位面积上的压强一定很大,肯定也挺疼的。

    “你是天下第一名的好小猪,忠心救主,还知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畏恶势力,真是好宝贝,姐姐爱你,回头给你好吃的。”她强行忍住笑,蹲下来抚摸着小猪的耳朵,话里有话的说着,却不知道自己这行为太孩子气了。

    阿德斯不理她,她得意洋洋牵着小猪进了帐篷,留下霜雪继续打响鼻、刨蹄子。

    ………………………………………………………

    ………………………………………………………

    ……………………六六有话要说…………………

    第一更准时到。66我坑品和人品都多好呀。

    嘿嘿,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三章 路易有很多优点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天色也晚了,我的人也到了。”路易和孤儿是一对儿得意洋洋的人,“其实从我单骑出发到龙牙山后两天,我的人已经分批秘密出发了,只等我的信号,迅速就结成了部队。”

    “追风公爵大人果然英明神武。”孤儿一挑拇指。

    其实也不怪路易夸口,之前在不破之城,她已经见识过追风家军队的实力了,不仅整齐草一,指哪打哪,而且纪律性也很强,很难想像这种自由散漫的家族在打仗的时候却很团结一致。这次再细看,他们的军容也不错,这么多人忙碌着,折腾出的动静却很小。

    不过,他们比之阿德斯军团还差很多吧,她亲眼看过他们操练,也看过他们行军,该噤声的时候,他们可以不发出一点声响,像一队幽灵,该冲锋的时候,他像一群下山猛虎一样,杀声震天,摄人心魄。

    但不管是追风家的兵,还是阿德斯军团的自由骑士,目前都在为她效力,想想这感觉还真虚荣呀。

    “谢谢锅小姐的夸奖。”路易眉花眼笑,“你刚才睡得很实呀,连时间也不记得。”

    “我只觉得闭了一下下眼睛。”孤儿以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表示小的意思,“哪想到这一下有好几个钟头,失礼了呀。不过,你刚才做什么去了?查查来了吗?”

    “锅大小姐在梦中与诸神交谈的时候,我正艰苦的和吉利尔磨牙。”路易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虽然那个什么查查还没到,但你说过还是要和吉利尔谈判,所以我想,不如先和他谈谈,免得以后拖拖拉拉的更麻烦。”

    “很难谈吗?”孤儿歪过头,很有兴趣知道吉利尔的反应。

    “相当难,他坚决不同意,还要我杀了他,为了名誉。”

    “哈!他哪有什么名誉。那――你威胁杀他了吗?”

    路易一笑,“我亲爱的锅,我从来不喜欢杀人,当然在战场上不一样,那是你死我活的游戏。可是我从来不侮辱人,就算那个人是我的敌人和对手也是一样,所以,我没有威胁他。如果我说要杀他,那就一定会动刀。”

    孤儿点点头,“那他就是色厉内荏。”说到这儿,又觉得路易可能不太懂,用比较通俗的方式说,“他就是说大话,压寒气。他怕了,故意显得英勇些。”

    “哈哈,他从来就怕,不然也不会以你来威胁我,然后又让自己的妹妹嫁给列斯达那痨病鬼了。听说除了列斯达的近臣,都没人见过他的真容。”路易道,“他白天睡觉,晚上出没,就像吸血鬼,可惜却没有吸血鬼那么漂亮,长得像一个形容枯槁的瘦皮猴。他天天和他的一群女祭司躲在黑冰宫殿里淫乐,据说其中有一个艳冠群芳的女人叫爱西,人称火焰美人。”

    “爱西?”这名子很少见。

    “是呀,听说那是祭司之首的名子,每一代的女祭司头领都会叫这个名子。就像每一代的驿马领主都叫列斯达一样,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古怪风俗。”

    路易解释,却迎来孤儿的坏笑,“男人啊男人,总是惦记美女的事。如果爱西是个巫婆,估计你就不记得这么多事了。”

    她在大陆上做生意时听说过,也亲眼见过驿马家的属民,不得不说,他们是很漂亮的一族,也许列斯达是病得太厉害,又好色贪花,所以才显得丑陋不堪吧。

    “这就是男人啊。”路易不以为意,“不过好奇是一回事,爱又是另一回事。不要小看男人,除了天生糊涂蛋,谁都分得清。唉唉,不过我们跑题了。”

    孤儿捂着嘴笑,感觉和路易在一起很轻松,“是啊是啊,我们来说吉利尔吧。至于那个火焰美人爱西,回头我到驿马家时,给你画下来,我画画儿很好哦,好多人说我画得和真人一样。”她是想拿相机把那“吸血鬼”美人拍下来。

    “我的美人多才多艺。”路易赞美了孤儿一句,然后把话题导正,“吉利尔不同意,我就不再费口舌了,打算拔营,等你一醒过来就离开。他既然不同意,谁耐烦和他多说。哪知道我才离开一会,他就绷不住了,叫人来找我,说同意我的要求,条件是不能对外人讲起他劫走你的事,最好也不提他被俘的事。”

    “看,我说吧,他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孤儿道,“他眼神凶狠,可是面对强者却胆怯,这种人真是一无是处,有他做孤傲家的领主,真是属民之不幸。”

    路易耸耸肩,“我瞧他的手下跟着他劫掠路过的商户挺开心的,这就叫上粱不正,下粱歪吧。不过,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我们追风家和他们孤傲家接壤的一座名为绿望的小山做礼物送给她,说只要把绿望给了他,我拿他妹妹怎么样,都随我的便。要不干脆娶了查查,绿望就做嫁妆好了。”

    “这下流坯子!”孤儿咬牙切齿。

    “是呀,真下流,所以我差点用匕首割断他的喉咙。我说你明知道我爱的是盈禄伯爵小姐,我为了她才不要命的跑来把她从你手里救走,你现在塞给我一个妹妹算怎么回事?有心谈判就谈,要不然就等着下地狱,我让他两者选一样吧。”路易满不在乎的说,“然后他就讨饶,说把他妹妹就这么带到鹰岩堡,他的颜面无存,必须要有个名份。”

    “那你同意了?”孤儿问,听他说起拒婚时说的话,虚荣心还是很满足的。

    “我亲爱的,为什么我说的话,你不相信呢?”路易叹了口气,“我说了爱你,虽然那是个严重的字眼,但我追随心中的愿望,心可不会撒谎。所以我身边哪有位置给吉利尔的好妹妹?我当然没有答应!当时我还想,以我手下一个大封臣的名义与查查订亲,但又一想,这样她将来有了意中人,或者你给她找到好人家再退婚另订的话,名声上也不好听。”

    孤儿连忙点头,“你想得很周到,这样是不好。”

    “我是在为你着想,如果查查不幸福,你大概不会开心。”路易道,“看你的样子一定是受了人家不少恩惠,好像还很喜欢那小姑娘的。”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二更,照样准时送到。还差一更。

卷二之第二十四章 大家重逢

    孤儿再度用力点头,“看不出你平时嘻嘻哈哈的,其实很细心。”

    路易一乐,露出雪白的牙齿,“怎么样?到鹰岩堡多住些日子吧,这样你会发现我有很多优点。”

    这人真会顺杆爬,孤儿心想,也不直接回答他,而是问道,“那怎么样?你有其他好办法法,可以代替吉利尔的无理请求吗?”

    “这时,我另一个优点发挥了。”路易夹了一下眼睛,“我们追风家族的徽章虽然是金蜂,但全体族人都爱马如命,所以我们有最好的马医和兽医。而孤傲家地处山石之地,马儿上山下山,受损受伤情况严重,因为没有好的马医,每年要死好多马匹,买新马又要大笔费用,考虑到这一点,我和吉利尔说,对外就说他是派妹妹到我们追风家学习医马之术,这样他面子上也好看,列斯达那边他自己去解释,而我也不用非娶那女孩不可,我要娶的只有你。”

    “确实是好主意。”这方法孤儿自己都没想到,不禁对路易刮目相看。

    “可是他还是不肯,磨蹭、犹豫、和我不断拉据,最后闹得老子不耐烦了――对不起,亲爱的,我爆了粗口,总之我和他耗了一个下午,比上阵打一场硬仗还累人,最后他才同意,现在就等查查小姐来了。”

    听到路易这么说,孤儿很高兴,因为和吉利尔说通,查查肯定会同意的,先不说她是多么温顺,多么怕她的哥哥,单指能离开龙牙山、龙牙堡,她就一定会很兴奋吧。

    当然她可能会怕路易,但和列斯达比起来,路易又英俊、又年轻、又可爱、又真诚,她那么聪明,用脚指头也选得出。

    况且,对外说她是去学医马,她接受起来也比较容易。她之前和孤儿说过,一切带毛的东西,除了毛虫外,她都喜欢,这样不正如了她的意思吗?等到了鹰岩堡,她爱去飞轮海灰堡还是爱留在鹰岩堡,就随她的意了。

    和路易又聊了一阵子,听他说起鹰岩堡的一些奇闻异事,孤儿听得很向往,有时还给他逗得笑个不停。在大陆七年,她走遍各个角落去做生意,但为了避免麻烦,一直也没到过多少家族的王城,现在看来是巨大的损失。

    接下来的晚饭也是她和路易一起吃的,阿德斯不知道跑到哪和去了。想想也能理解他,吃东西要用嘴的,他成天蒙着面,当然要偷躲起来吃,在紫金家的王城,她还特意让他难堪过。

    等晚上快睡的时候,她隔着帐篷对他说,“阿德斯大人,我有个建议不知当讲不当讲。”

    帐外沉默着,但这也是一种默许。

    于是孤儿道,“我记得您有个面具,戴那个不行吗?天天戴着面巾,呼吸也不痛快是不是?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不让人家看你的脸?能告诉我吗?”

    外面又沉默了片刻,然后阿德斯一字一句的道,“女人,别多事。”

    好吧,不多事,反正一切秘密都有告破的时候,慢慢等着好了。孤儿满不在乎的躺下,期间听到帐外有呼喝声、马蹄声,似乎孤傲家有封臣带兵来救领主了,虽然晚了点,好歹他也有人救。

    不过那些声音到此为止,可见对方看到路易这边兵强马壮,又扣押了他们的领主做人质,暂时也没有攻过来,不知道隐藏到哪里去了。

    孤儿一点也不担心,想着阿德斯在外面,心里就一直感觉平安。她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被小猪拱醒的时候,才知道查查已经带着家臣来救哥哥了。

    孤儿急忙梳洗一下,因为没人帮助,忙乱了好一阵,等她看到查查时,吉利尔已经和她谈完了。不出孤儿所料,她显得即害怕又兴奋,毕竟终于能摆脱吉利尔的控制了,可是前程渺茫,而且终究是做人质去的,也难免恐惧。不过一看到孤儿,她就勇气倍增了,因为孤儿姐姐会照应她的。

    “查查,谢谢你帮我逃出来,当时没有机会道谢。”孤儿拉着查查的手,“可是你的羊――我的救命恩,呃,羊,给掉到山涧里了――英勇殉职。”

    查查“啊”了一声,显然心疼那只羊,但想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道,“它救了人,希望它能上天堂,来世不要做羊了。”

    孤儿点头,配合性的神情凝重,但其实也很感激那只羊,可惜它没有子嗣,不然她会收养的。

    “不过我遵守了承诺,救了你哥哥的命,虽然我很想杀了他。”她补充一句。

    查查很感激她,差不多算千恩万谢,闹得最后她都不好意思了,叫查查赶紧回山,收拾衣服细软,越早做了人质,就越早得到自由,他哥哥也越早回到龙牙堡。

    之后才四个小时不到,查查就带着自己的衣服、首饰、书籍回来了,当然还有那两个侍女。这样一来孤儿也有衣服穿了,而且是她自己原来的那件。因为那天的火没有烧到她的房间,所以查查找人给洗好烫好,留了下来。

    当她穿着那衣服出现在众人面前,不出意外的得到了每个人目光的赞赏,只有阿德斯目不斜视,根本不看她。

    “拔营吧。”路易说,“不是我怕孤傲家的属臣围困,实在不想待在这光秃秃的臭山上。”

    孤儿没有意见,于是一行人下山,约定等到了孤傲家和追风家边界地带就交回吉利尔。幸运的是,他们到了山脚下,正好遇到孤儿的人和阿德斯军团的骑士赶来。

    这一次分手的经历实在凶险,她的人见了她自然高兴非常,就连詹姆看到她都幸福的不行。因为盈禄伯爵小姐没事,他受到的责罚就会轻一些。

    从他们的讲述中,孤儿才知道阿德斯也中了毒,但却赶着来救她,想到途中他忍受的痛苦,孤儿真的有些感动了。就算是为了钱,就算是为了职责,但他这样拼命救她,她也不能无动于衷。

    而小四四的目光自从见到她就一直默默追随,她知道他在难过,因为没有看护好她,所以她故意装着没事一样,和小三三、小四四这两个心腹奴隶谈笑风生,渐渐化解他们的自责。

    就这么着,大家汇合在一处,浩浩荡荡开赴追风家族的鹰岩堡。到达边界的时候,追风家更大队的人马已经迎了来,于是路易把吉利尔丢给了一直尾随其后的孤傲家属臣。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的三更完成。请大家继续投票,月票上400之时,就是我四更之日,本六说到做到。

    另外关于五更的事,月票能上500就十更,补上上个月的,如果到不了,就五更。安排在10月1日,国庆嘛,当礼物了,顺便抢下个月月票。

    还有,今天是三更,大家正开心,借机为朋友抢个PK票。就是那本啦,手中还有PK票的请投她吧,书号是1049646,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在这本书的简介下有两排作者推荐书,最后一本就是食色大唐。点一下名子,就过去了。

    投票链接在封面下,如果是进入的主站页面,麻烦点一下封面下那朵上书“女频作品”的小红花即可。

    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五章 嫁妆

    途中,孤儿和查查共乘一辆马车。查查开始时还很紧张,后来听说可以在鹰岩堡和灰堡之间选择,也可以在鹰岩堡住些日子,再去灰堡,立即高兴得什么似的,出笼的小鸟什么样,她就是什么样。

    她给孤儿展示她母亲留给她的首饰,说孤儿喜欢什么都可以要,因为她要感激孤儿给了她新的人生选择,可以不必嫁给列斯达了。

    她有一个很大的珠宝盒,她一个人抱都有些吃力,大约两尺见方,里面分了好几层,分别摆着各式各样的珠宝首饰。

    “看来你父亲很爱你母亲啊,送她那么多首饰。”孤儿欣赏着这些塔撒大陆上的工艺品,那些珍珠、钻石、红宝石和祖母绿,当然还有许多地球上没有的美丽石头。

    “我母亲是孤傲家大封臣的女儿,因为娘家的封地紧邻驿马家族的城外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也做了一些商业投资,所以是比较富有的。这些东西中有很多是我母亲的嫁妆,不过,我最喜欢我父亲留给我的东西。”她说着拉开珠宝盒的最下一层。

    孤儿还以为是什么贵重珠宝,哪想到一看之下,眼都直了。

    宝光,美丽的宝光,由火红色星云组成的宝光!没想到,黑暗系火系魔法石就在查查的手里!

    “这――这是什么?”孤儿的声音都哆嗦了。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说是当年我们家族的魔法石,也是我们家族的根基和源泉。可惜后来魔法消失了,魔法石也失去了功用。”查查拿出那半个六角形石柱,孤儿很紧张的望着她,生怕她失手摔坏。

    “我从小就觉得这石头有魔力,所以非常喜欢,总要抱着它才能入睡。于是我父亲就把这魔法石送给了我。还开玩笑说,将来我嫁人,这就是我的嫁妆。”查查面色温柔,似乎是陷在了回忆里,“它没有很高的价值,可是我非常爱我的父亲,所以这是我最珍贵的,天下的珠宝堆起来,也比不上它。”

    孤儿听到这儿的时候都绝望了。她本来想把查查带到灰堡去,看她喜欢什么就给她什么,价钱多高也没关系,只要把魔法石让给她,但现在看来没希望了。

    当然她只要想要,就能想办法得到手,可对这样的女孩,她怎么忍心巧取豪夺呢?

    但是――

    “现在我要把它送给你,姐姐。”查查忽然道,一个字一个字撞击着孤儿的心,诸神哪,这是好人有好报吗?

    “我本来怕你不喜欢,毕竟它现在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一直不敢说,可是我看姐姐对那些珠宝没反应,可是好像很喜欢这石头。”

    何止是喜欢,简直是两眼冒光。好孩子,会察言观色,真聪明!

    “可是――我怎么能要你最珍贵的东西。这多不好意思,还有对你父亲的回忆。”嘴里这么说着,小爪子已经伸了出去,然后尴尬的停在半空。

    “不,姐姐给了我新生,这才是最珍贵的。”查查很坚定的把魔法石塞到了孤儿手里,“我不知道姐姐要这个有什么用,但只要我有的,姐姐喜欢都可以拿去。我想如果我父母还在世,一定觉得我的快乐比一切都重要。”

    这孩子,真是的,怎么这么可人呢!

    孤儿得到了又一块魔法石。

    ………………………………………………………………

    过了边界,其实只是一块黑色的、巨大的、孤儿甚至怀疑染过血的界碑,一行人终于从孤傲家的领地进入了追风家。

    在大陆行走七年,孤儿早就知道塔撒大陆地貌奇特,前一个地方可能是沙漠,紧邻的就可能是大海了,好像真的有神迹左右着这一切,神指一点,万千变化,一点也没有地质和气候的变化规律。才出了孤傲家光秃的石头山地,周围的环境就慢慢变得苍翠鲜活,最后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吉利尔惦记的、名叫绿望的小山。

    一行人从绿望的山口通过,孤儿只见这坡度平缓的小山两侧全是纤细葱郁的树丛,满目绿得青翠,时有野花丛点缀其间,真有点空谷幽径的静谧之美,真想不到追风家这种风一样的家族居然有这样的领地,也许风只有树林才能挽留吧。

    在路易的带领下,他们沿着一条小溪行走,溪水潺潺流过溪床,遇到转折转大的地方或者有大石阻挡水道,水流就撞击上去,四溅的水花犯着洁白的泡沫,初看上去,像是在溪流上洒了一层雪一样,美得透彻、美得晶莹。

    小溪的两边,布满了圆石,大的像卡车轮胎,小的像足球,但无论大小,石面都光滑匀称,淡青色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孤儿从来不知道苔藓是这样的,似乎给那些石头粘上了一层毛茸茸的表面,看来可爱极了。

    看孤儿沉浸在这天然美景之中,路易不禁得意的问道,“怎么样?留下来吧?绿望山里还有很多景致和好玩的地方,我保证你一辈子也看不厌的。”

    两人是并骑而行的,路易说话的时候就把身子探过来,孤儿只好又把他推回去。因为他的手下就在队伍后,还要做得不露痕迹,给他留点面子。

    阿德斯离她更近,就在她的身后。不知怎么的,她觉得背上像火烧一样,偶一转头,又看他根本没看她,似乎在欣赏着山中美景,不过倒是听她的建议,改蒙面巾为面具了。

    “每处美景都有每处美景的好处,龙牙山的苍劲风格也不错,可我并不能待在那不动。”孤儿道,“我们盈禄家的大海也是很美的,尤其日出的时候和海上升明月,要不你来盈禄家作客,不要回鹰岩堡了。”

    她是说着玩的,可是路易似乎很慎重的考虑了一下道,“你要娶我也可以,只要拥有你,我不介意哪一方行使主动权。”他说得认真,之后又哈哈笑了起来,孤儿则根本不理他。

    就这样说笑着走路,也没觉得多远,就出了绿望山,进入了一座更大的山脉。这座山给人辽阔雄伟之感,山坡上仿佛没有什么障碍似的,从山脚下就可以望到高耸的山顶,还有山顶上那巨大的白色石头城堡。

    城堡耸立,像是摇摇欲坠,又像是坚如磐石,两种矛盾的感觉掺杂在一起,就像路易。

    “鹰总是居于绝顶之上,登高望远,能看到极目之地,所以追风家的城堡叫鹰岩堡。”路易解释着,脸上有自豪的神色,然后转过来,眼睛亮闪闪的道,“亲爱的伯爵小姐,我的未婚妻,欢迎来到我的城堡。”

    他的眼睛,果然和绿望山的颜色是一样的。

    ……………………………………………………

    ……………………………………………………

    ……………………六六有话要说………………

    嘿嘿,大家一直讨论女主的感情问题,没想到在这儿得到魔法石吧。哇卡卡。

    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六章 房间问题

    而他的城堡却不像外表看来那样险峻特异,内部的格局和装饰很田园化,明亮、朴素又舒服,地毯上绣着美丽的鲜花,很多家具是原木的颜色,所有的东西都结实宽大,让身处其中的人感觉非常放松。真没想到,最具有游牧民族色彩的家族,却有着这样一个舒适的家。

    孤儿理所当然的被安排在能看到最好风景、而且布置最好的房间。令她意外的是,一行人才到山脚下,已经有一小队人前来迎接了,而且才进入城堡,她的房间已经准备好,还有七、八个侍女备好了温热的水,准备侍候她洗澡更衣。同时,有一股很香的烤肉味飘散在通往饭厅的走廊里。

    “亲爱的小姐,我们追风家不比盈禄家精致,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在这里住得习惯。哪怕只有一天,我也希望你受到最好的招待。”是路易亲自领她到房间的。

    没有女人会对帅哥的殷勤感到反感,孤儿也是一样。况且路易看来很粗心,没想到却细心的提前派人回鹰岩堡,做好接待她的准备,对她的重视和体贴可见一斑。

    “那我就打扰了。”孤儿甜甜一笑,跑到房间对面巨大的玻璃窗处,打开窗子探身往外看。从这里,可以俯瞰半个山坡和远处葱郁的群山。

    鹰岩堡很大,住着许多追风家的属民,但有更多的属民住在堡外,和那些规则布置的、类似于炮楼的防御工事一起散落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那些房子和工事都是圆形的,白色,看来非常可爱,像草地上冒出的一颗颗蘑菇。

    “那边是哪里?”她指着远处那片绿得醉人的地方问。

    “绿望。”路易一直跟在她身边,温柔耐心的解释,“在鹰岩堡附近的大片土地,是我的七大封臣的属地,有一个地方是沼泽哦,景色经常会变幻的,非常有趣,哪天我可以领你去看看。”

    孤儿呼吸着这清新的、带着草木香气的空气,忽然有一种要在这里多待一些日子的冲动。正要和路易再说什么,忽然听到一阵马嘶和马蹄声传来,还夹杂着人们的吆喝声、笑闹声和清脆的呼哨声,接着看到一群骏马奔跑着、追逐着由东向西而来。

    群马奔腾在生机盎然的碧绿草坪上,黑的、白的、栗色的、花斑的、全部身姿矫健、鬃毛飘飞,像一阵不受约束的风一样,在山坡上四处飞场,让人感觉到活力、奔放和自由,连心也跟着快乐起来。

    “这帮小子,又纵马在草场上乱跑。”路易骂道,却满脸笑意,看样子跃跃欲试,好像恨不得立即冲上场去,做那些赶马的马仔一样。

    “这才是自由呢。”孤儿不由得赞叹,“我从没见过这个,在地球――”

    “地球?什么东西?”

    “别理会我的口误。”孤儿道,“总之我非常高兴能做这次旅行,能看看你们追风家的领地――和马匹。”

    “好玩的还在后头。”路易微笑道,“这回你来得巧了,正好赶上我们追风家一年一度的比武会,就在三天后举行,到时候你一定会过得更快乐的。”

    “啊?真的吗?”孤儿非常兴奋,在大陆上总是做生意,处理家族事物,几乎没有痛痛快快的玩上一次,一来是怕找麻烦,二来也没有这么顺便的机会。

    她很开心,扭头看向路易,哪想到眼角的余光却瞥见阿德斯像一块石头似的沉默着,立于她的身后。她觉得他是故意的,因为她要求“贴身保护”,所以他几乎寸步不离,有时候她想方便一下,都得和他明讲,因为如果只暗示,他就会装不知情,死跟着她。

    “阿德斯大人,您可以去休息了。”孤儿道,“我想在路易公爵的鹰岩堡,不会有什么危险。”她想支开阿德斯,和路易好好打听一下鹰岩堡的事,有可能的话,还要赶马试试。

    “未必。”他吝啬的吐出两个字,双手抱在胸前,一点离开的意思也没有。一路上他都是这样,害得孤儿和路易说笑时颇为不自在。这个,他也一定是故意的。

    “路易,你快派人送阿德斯大人回卧房休息一下,他一直穿着盔甲,虽然是轻甲,可也是挺累的。”孤儿故意笑眯眯的说,还上下打量了阿德斯一下,对他玄冰样的蓝眼睛不那么害怕了。

    路易立即做了个“请”的姿势。

    阿德斯到这个时候也没办法死耗了,只得转身问道,“我的房间在哪里?”

    “走廊尽头。”路易道,“那个房间的风景很好,可以看到马场,我想您一定会喜欢。”

    “我不喜欢。”阿德斯很生硬,“我要住在伯爵小姐的隔壁。”

    路易瞪大眼睛,显然没料到他这样说,讶然道,“伯爵小姐的隔壁,是我的房间。”

    “我住另一个方向的隔壁。”

    “那是查查小姐的房间。”

    “让她搬,要么你搬。”

    阿德斯说得如此随意,路易有点火了,“阿德斯先生,请您不要忘记,这是我的城堡,客随主便这句话想必您听过。我特意为您安排了风景优美,视线较佳的好住处,难道您还要挑三拣四吗?”

    阿德斯的情绪倒没有变动,还是那样冷漠而不带感情的样子,“保护伯爵小姐是我的职责,就算她待在铜墙铁壁里也一样,所以我必须距离她很近,别说是您的城堡,就是龙潭虎穴,我也要选择正确的位置。”

    “如果她嫁给我,您也要‘贴身’保护吗?”路易一挑眉。

    “如果这是她的要求,或者在约定期限内。”

    哦,原来!他是这种方式来逼迫她解除要求贴身保护的雇主要求。狡猾狡猾滴有啊,死佣兵头子。可是再狡猾的猎手也斗不过好狐狸,这点小伎俩,怎么会迷惑伟大的盈禄伯爵小姐?!

    这真是老猫鼻子上挂咸鱼,休想啊休想!

    “算了,路易,不必费神安排房间了。”孤儿以从未有过的温柔语调说,眼神纯真而无害,“阿德斯大人是最讲信誉的佣兵之王,承诺贴身保护我,就会做得到。说实话,我很敬重他这一点。要不,回头你拿副上好的羽毛铺盖来,阿德斯大人睡在我门外的走廊就好了,那样比睡在隔壁房间还要贴近我。”

    这话让两个男人都不乐意,可又不得不同意。路易是因为有这样一位瘟神挡在门口,他没办法时常来约会心上人,另一个人要气炸了,可是却说不出什么。

    一路上,看她和这个什么路易嘻嘻哈哈的很刺眼,现在看她笑得那么温文尔雅,却仿佛又看到了她眼睛里的小恶魔。

    这个女人他一点也没看错,外表是天使,内心是魔鬼。等他们的约定期满,等他利用她做面那件事,他就离开她,再也不见面,免得总是会让他莫名其妙的生气。

    ……………………………………………………

    ……………………………………………………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四更,时间安排是:

    早上9点,下午1点,下午5点,晚上9点。希望不会有误差,如果有的话,前后不超过半小时。

    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七章 你太无礼了,快放开!

    “小姐,我――不敢出去。”艾丽低下头。

    孤儿叹了口气,轻声道,“他就是样子怕人,其实一点也不可怕。”

    艾丽的头垂得更低,手中捧着水罐,任孤儿如何安抚,也不敢一个人单独通过走廊,到厨房去打些水来,顺便拿些小点心。

    她让阿德斯睡走廊,他就真睡在了那儿,等冷静下来的时候,孤儿觉得他们两个人简直是在斗气,这也太不成熟了。她二十七岁,而他八百多岁了,加起来约等于渡过人生的九百年光阴,却做着互相别苗头的幼稚行为。

    而且――他一个死老头也不说让着她点!

    他就这么像门神一样待在门口,使得很多人不敢靠近,白天还好,当夜幕降临,他浑身就散发出随黑暗降临的死神架式,使这边几乎成了无人区。

    可是话说回来,他有那么可怕吗?据估计他长得不赖,身材又好,应该是帅哥一枚呀。而且相处下来,她感觉他并没有表现出的那么冷漠,他很容易被激怒、有时候很任性、特别不善于表达,直率得有些无礼。

    这些气质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养尊处优的贵族公子,当然他这样做也可能是故意找她麻烦的,毕竟她总是逼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可她花了钱了不是吗?价钱还那么高。

    他就是杀气太盛罢了,因为他是佣兵之王,也算是杀人如麻了。既然所有人都知道他这一点,还怕个什么劲,他又不会在城堡中杀人放火、奸淫妇女。

    孤儿无奈的想着,但她从没有意识到,阿德斯只有对她表现得“人性化”,对她与众不同,对别人,却始终是一种可怕的存在,如他那把巨大的、闪着蓝色寒光的疾风剑,似乎随时会吸人颈上鲜血。

    “好吧,我陪你到走廊,然后等你打水回来。”孤儿从床上下来,套上式样保守的睡袍,赤着脚。

    艾丽脸上露出如释重负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道,“劳烦小姐了。”说着走到门边,小心翼翼的打开房门,让孤儿先出去。

    阿德斯就在距门不到一米的地方。他没有躺着睡,而是倚墙而坐,路易送来的铺盖就堆在他身边。他微垂着头,两条长腿左腿伸直,右腿曲在胸前,右手就搭在右腿的膝盖上,左手放在身侧,握着疾风剑的剑柄,一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不过他似乎睡着,不知何时,遮盖他脸的面具又换成了蒙面巾,或者那坚硬的面具戴起来不舒服吧。

    孤儿对艾丽比划了一下,后者紧张的迈过阿德斯伸直的长腿,快步跑过长走廊去厨房打水。而孤儿则轻轻跪坐下来,慢慢靠近阿德斯,细细打量他的脸。

    他真的睡了吗?这样警惕的人,怎么会没听到艾丽尽量放轻的脚步声和轻微的开门声?可是他的呼吸这样均匀,似乎就是睡了。也许他是太累了,当个佣兵也不容易,雇主玩乐或者休息的时候,他也要保持警惕和戒备。

    话说在鹰岩堡,他不必这样小心的,可他这个人似乎就是这样,有时候对自己严苛到几近无情,何况对别人呢?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军团才是无敌佣兵团吧,比什么红手团,骷髅团强一万倍。

    此时,因为他低着头,额头的一缕黑色卷发垂落在了颊边,挡住左边眼角的伤痕,柔化了他的脸部线条,使得平时强硬到无情的他,看来有一丝疲惫和脆弱,引人心疼。

    他的睫毛好长啊,在眼睛下方形成了半园形的重重阴影,不过西方人的睫毛貌似都很长。他的轮廓也好深啊,眉毛距离眼睛有些近,平时看来,就更显得目光深远,总有些让人沉溺的东西,不过西方人的轮廓也貌似都很深。

    可是为什么觉得他那样好看呢?极坚强和极脆弱的气质在这个奇妙的时刻混合在一起,呈现出来,让孤儿的心彻底柔软,无力的跳动着。

    从没有任何时刻,她那样想看他的脸,看他左脸上深深的抓痕,是不是从嘴角一直延伸到眼角。是谁伤害了他?当时他得多疼啊!她想吻吻那道伤疤,还有――他的嘴唇,此刻正被那块碍事的面巾贴伏着的嘴唇。

    吻过两次了,但却不能触到真正吻的滋味,第一次是愤怒和掠夺,第二次是愤怒和报复,为什么他总是愤怒呢?她不记得她招惹他的程度有那么深,既然他是冷酷的佣兵之王,应该不容易被激怒才对。

    这么想着,她没意识到她的手已经贴在了他的脸上,感觉到他的热度。

    “盈禄伯爵小姐,你又在尝试自杀了。”他突然开口说话,并且睁开了眼睛。

    一瞬间,孤儿吓了一大跳,之后又一次撞进他玄冰一样冷,却又像激烈燃烧着的眼睛里,呆住了。阿德斯也是一样,被她的眼波牢牢粘住,好半天才艰难的移开,完全出乎预料。

    “别再试图看我的脸,不然我真的对你不客气了。”他尽量说得冷漠而有威胁,可他看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害怕。女人都这么好奇吗?还是她格外多事?

    “真小气,看一看有什么关系?”孤儿嘟着嘴,“你以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干嘛看了你的脸就得被杀死?是一个情咒吗?你以前有个情人?”

    阿德斯别过脸去。她离他太近了,他不习惯别人这么接近他。不过,她的心跳得好快,他听得到。

    “那么,你是想和我接吻,还是想和我上床?”他突然答非所问,又把脸转了过来。

    “没――没有!想得美啊你!”孤儿腾的站起来,有点被人拆穿的恼羞成怒,“我命令你马上找个房间去睡,否则这里都没人敢路过!”她不过是被他的沉静模样和嘴唇的形状诱惑了,干嘛要受到他的嘲笑?

    “亲爱的小姐,如果一个女人半夜穿着睡衣出现在男人面前,我还能想到什么呢?”他好整以暇的说,似乎在眨眼间就拿回了两人精神交锋的优势。

    孤儿下意识的拉紧了领口,其实这睡衣保守得很,除了脖子,什么也没暴露。不过她才想反唇相讥些什么,阿德斯忽然动了,一探手抓住了她一只赤裸的脚。

    他的手大而有力,差不多包裹住了她整只脚,他的掌心干燥温暖、又因为长年使剑而布满硬茧的粗糙掌心接触着她的皮肤,害她瞬间感觉一股电流从脚底一直窜到头顶。

    “你――你太无礼了!快放开!”她有点语无伦次。

    ……………………………………………………

    ……………………………………………………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中的第一更送到,看的时候别忘记投推荐票啊,月票啊啥的。

    第二更在一点。

    谢谢。

卷二之第二十八章 无意的伤

    “好啊,可是您的贵足先得放过我的东西。”他慢悠悠的说,享受着手中滑腻的触感,一时不想放开。

    孤儿低头望去,这才发现自己无意中踩到了他放在身边的手套,连忙后退,用力之大,使她差点跌倒。

    然后,她脸红了,也不知道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羞涩,反正她似乎再也不能站在他的目光注视下,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抬脚使劲踢了阿德斯的大腿一下,再匆忙冲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重重的摔上。

    不能再和这个男人太近距离接触了,这样她会爱上他的!之前她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个男人,但她虽然没有经验,现在的感觉却很明确,她已经处在了危险的边缘,必须停止!

    他是个谜,而且他有着若有若无的优雅和魅惑,这些都是能令女人着迷的东西。可是她不能,她终归是地球人,有一个父亲交给的使命,塔撒大陆似乎只是她工作的地方,她感觉早晚会回到地球上,生活正常起来,而且说不定再也回不来。如果爱上塔撒大陆上的男人,她还怎么走?她也绝不能扔下弟弟妹妹的,而没有任何人可以随她穿越回地球。

    再说,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个合适的对象。她二十七岁了,不是查查那种爱作梦的小姑娘,明白爱情和婚姻若要长久,性格的契合相当重要,可是她和阿德斯根本不搭调,还不如与路易之间和谐。

    好吧,不要太靠近他。你只是内心深处太寂寞了,而遇到的这个男人又太优秀了。是啊,优秀兼之无情。爱上无情的男人,这种蠢事绝不能做!!!孤儿对自己说。

    正在房间里困兽一样的来回转悠,艾丽回来了,还点惊恐万状的神态,手中水罐的水洒了些在她的衣襟上,“大当家,您没等我。”她似乎有些抱怨,却终究不敢造次,哪能让主人等她呢。

    “这不是平安回来了吗,他又不会吃人。”心烦意乱下的孤儿有些不耐烦,“他在干嘛?”

    “您说佣兵大人?”艾丽定了定心,把水罐放好,“刚才我出去时,他还睡着,可是我回来时――看他睁着眼睛坐在那儿,那眼神似乎能杀人似的,好可怕。”

    他干嘛不睡?不对,他刚才根本就是在装睡,或者他很浅眠,有人靠近就会醒。不过为什么又要想到他?为什么要靠近他?真丢人哪!他现在一定在肚子里嘲笑她呢!从他平时的言语中看得出,他看不起贵族,那么他现在一定很得意,因为一个贵族小姐,还是特有钱的那种,被他吓得仓皇逃跑了。

    啊啊啊啊~~~这太丢人了!

    “艾丽,给我倒杯水。不要茶和甜酒,也不要牛奶,就你刚才打回来的凉水,给我倒一杯。”孤儿又开始在房间内走来走去。

    “可是大当家,现在天气虽然热了,晚上的山间气候还是很冷,喝冷水会生病的。”艾丽阻止,“茶还温呢,不如――”

    “不,就给我冷水,我觉得胃里烧的慌。”

    “大当家,你不是生病了吧?”

    “艾丽,快给我倒一杯,你难道不服从我的命令吗?”

    看孤儿有点生气了,艾丽连忙倒了一杯水给她,看着自己那个从来冷静温和的领主一饮而尽。

    她紧张的等待着下一步命令,没想到孤儿发了一会愣之后,突然说:“睡觉。”。然后也不等她服侍就快速钻进了被窝,甚至连睡袍也没脱掉。

    她感觉莫名其妙,可是她只是大当家的侍女,虽然名为贴身,但大当家好像有很多秘密,从来也不和她说,更没让她办过什么隐密的事,所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

    大当家和那位可怕的阿德斯大人之间似乎有点不对头,那位佣兵大人那么可怕,可大当家却不怕,还总是故意激怒他似的。而佣兵大人也奇怪,在来追风家的路上,她无意间发现,佣兵大人的目光总是在大当家身上流连,别人没注意到,可是她看到了。

    这两个人之间,不会产生爱情吧?天上诸神保佑,但愿不要这样,佣兵都是不可靠的、见钱眼开的家伙,都是不能依赖的。再说阿德斯大人这么可怕,如果天天待在灰堡——天哪,看那天大当家遇刺时他杀人是多么凶残,如果哪一天大当家惹到他,说不定他也会那么狠的!

    要是大当家选了路易公爵大人就好了。公爵大人多好呀,又高贵、又漂亮、身体强壮,一定会为盈禄家带来很多孩子的。

    艾丽模模糊糊的想着,睡在孤儿脚下的一张小床上。孤儿却睡不着,感觉那只被阿德斯握过的脚一直发热、发热、发热――仿佛他的手一直抚摸着——

    绿色春意的山间夜晚,微风如情人的吻,轻轻吹送,白色的鹰岩堡中,很多人无法安眠。不仅有孤儿和艾丽两个女人,他们门外的男人也没有睡着,因为他的心脏正常跳动几下,就会奇怪的少跳一拍,害得他很难受,从没有过的难受。而在隔壁的房间,被重重的关门声惊醒的路易也瞪着天花板,不知想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当阳光从山顶升起第一缕光芒,一夜未眠的孤儿就起了床。她站到窗边看日出,就见紧贴着翠碧山顶的是深橙色光线,越往上,颜色越淡,直到和苍青色云层的相接,一冷一热、水火不容的颜色就那么巧妙融合、一起化入天空的蔚蓝里,实在神奇又美得令人心醉。

    她一起床,艾丽也醒了,她见孤儿站在晨光中似乎有些瑟缩,就跑去给她拿了一件衣服,想给她披上,无意间一低头,就见孤儿的右脚脚面上有一道划伤。

    血红色的伤口纵向掠过白嫩的脚面,看似伤得不是很严重,而且血迹也已经干涸,可看来显得有些狰狞,她不禁惊叫了一声,“大当家,您的脚伤了!”

    孤儿疑惑的低头一看,连自己也很惊讶。

    这只脚是昨天给阿德斯握过的,一整夜都在发热,还伴随疼痛,她一直以为是心理作用,没想到居然受了。

    是阿德斯的掌心太粗糙了,划伤她了?这想法一出,她又觉得可笑,因为这也太夸张了,首先他的掌心是柔软的,其次她也没有那么娇嫩。

    再仔细想想,她随即忆起了狠踢阿德斯的那一脚。这死奴隶身上到处带着武器,说不定就是踢到什么硬物利器而受伤的。

    果然不能欺侮人哪。

    “小伤,不碍事。”她看着那有点不正常的红,没有在意。

    ………………………………………………………………

    ………………………………………………………………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中的第二更,第三更下午五点左右见。

    谢谢支持。

卷二之第三十章 废物利用

    三天后要举行追风家一年一度的比武会,所以城堡中一片忙乱,各种食物、葡萄酒、各色水果像流水一样送入城堡,而城堡外的半山坡上也开始搭建看台,围起赛场和赛道。

    路易做为领主,把这些事全丢给了手下去做,也暂时没有接见前来的封臣,而是每天带着孤儿把附近的风景玩赏了个遍。对于孤儿来说,那晚她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所以刻意和阿德斯保持着距离,奇怪的是阿德斯没什么反应,她不让他跟,他就真的不跟了,让孤儿在放松之余,又有点莫名其妙的失望。

    但美景弥补了她心灵上的一点不安和不甘,看来人在失意的情况下寄情于山水,不是没有意义的。至少,当她看到这一派丰润可爱的田园风光,心情开朗不少,胸中的郁闷之气也一扫而空。

    “我要成为比武会上最勇敢的骑士,为你赢得奖品,荣誉也将献给你。”路易在第三天晚上坐在城堡最高处的露台上,对孤儿说。

    孤儿并不在意奖品和荣誉,但是路易这份心让她感动,这可是有男人愿意为她而战斗,虽然是在比武场上,但“那个”男人为她而战的时候,不是为了钱吗?相比起来,路易这份心倒更真诚些。

    “这种比赛有危险吗?”她问。

    路易笑了,阳光灿烂,“你在担心我吗?你未婚夫我可是追风家第一高手,从我十六岁那年,还没跌出过前三名呢,偶尔输过几回给我那七大封臣。不过你不用担心,虽然任何比赛都是有风险的,但只要参赛者不故意致对方于死地,基本上不会有大的伤害。”

    “基本上?”

    “比赛用的长枪是用一种特殊的木头所制成的,当撞击力大到一定的程度,木头会寸寸碎裂,顶多把人从马上顶下来,但不会刺入对手的心窝。”路易解释,“比赛用剑也是木制,把对手打成鼻青脸肿是可能的,但死亡几率非常小。除非――”

    “还有除非?”孤儿已经感到不安全了,她在地球上时可是连拳击、摔跤这类运动都不看,总感觉这种游戏也是残忍的,更不用说西班牙斗牛了。

    “凡事有意外嘛。”路易似乎很喜欢这种比赛,兴奋的对孤儿说,“五年前的比赛,我七大封臣之一的乔治伯爵,就是因为在长枪比赛中被打落下马时,脚缠在了马蹬中,给马拖去去好远,结果肋骨断了三根,脚也跛了。不过这回他还来参加了,哈哈,这不服输的老家伙,我还真喜欢他。还有一个家伙,我忘记是谁了,在比剑时,断裂的木剑碎屑崩进了他盔甲的眼缝中,瞎了一只眼睛,不过他的勇敢可是为她赢得了一个姑娘的芳心哦,所谓有得有失嘛。自从我记事起,追风家的比武会只死过一个人,还是因为自己心脏病发死的。”

    他说得轻松,似乎这些危险很正常似的。这个家族,还真是好武,性格也真是奔放。

    孤儿很不想看这个比武会,她不喜欢这样有伤害性的运动,但是路易兴致勃勃,她不忍拒绝他,而且从风俗上来看,最后的优胜者确实会把最高奖品送给一位姑娘,然后在一年的时间里,这姑娘会被奉为追风家的女神,当然只是荣誉上的。

    “奖品是什么呀?”孤儿转移话题,怕路易说得开心,把他经历的历界比武会都给她讲一遍,那看来可是要很长时间,而她累了,明天一早还要参加比武会,很想立即上床睡觉。

    “小的奖品就是刀剑、盔甲、靴子、好酒、好马一类的。最高奖品年年不同,今年我还没决定呢,那是一定要独特的,否则就显不出最高奖品的与众不同来了。”

    孤儿瞪大眼睛,心想这位追风公爵大人可真是乱来,明天就比赛了,他居然今天还没想到奖品,性子已经散漫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了。

    路易看到孤儿的神情,愈发觉得她可爱,拉着她手进入房间道,“这些东西都是诸神赐给的灵感,诸神现在没理我,我当然不知道了,但我相信在明天早上,他们一定会给我预示。”

    这个露台就在路易的住处外面,所以从露台进来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了。整个房间非常大,阳光充足,陈设简单,有一张两倍于正常双人床大小的大床。

    虽然说是书房,书是一本没有的,书柜中全是酒,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墙上挂满了战利品,有打猎中猎获的猛兽头和骨架,也有在战争中俘获的刀剑等物,总之这就是一个武者的房间,到处都是他战斗的骄傲。

    “我们喝一杯吧,预祝我明天的胜利,我还需要你的幸运之吻,你欠我好多,我要你慢慢还。”他一边说一边从书柜中拿出一瓶酒,然后把书桌上堆得各种各样的杂物“清理”到地面上,找出桌面上的酒杯,“我有金色葡萄酒哦,酒中的极品,你一定高价贩卖过,一定知道。”

    孤儿微微一笑,才想就这种美酒发表一下评论,忽然看到路易书桌上摆着一块六角柱形的石头,顿时心头大跳。

    魔法石!这是魔法石吗?可是路易为什么那么随便就扔在桌子上?走近一看,上面还有一块一块的污迹,他不会那么不识货,拿宝贝当废物吧。不过这样也好,说不定她可以轻松要过来,但是这是魔法石吧?

    她嘴里随意和路易搭着两句话,等他拿着酒杯坐到沙发处时,立即背对着他,启动慧眼金瞳,如愿在那块石头上看到红色星云状光芒。这是魔法石,光明系火系魔法石!

    要怎么和路易开口要呢?也许他不知道这是魔法石,所以才如此随意丢在这里,那样的话,她拿走这石头也应该没关系。可是――不告诉他这东西有多重要就索走,不是太不仗义了吗?路易除了第一次见面的逼婚外,一直对她非常好。

    “路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挣扎片刻,孤儿拿起魔法石,还是觉得要光明磊落一下,对别人可以使阴谋诡计,但对她好的人,她不愿意欺骗。

    “这是我们家族遗传下来的魔法石嘛。”他耸耸肩,随意的说,好像在说外面草地上普通的石头。

    “原来你知道!”孤儿瞪大眼睛,“那你把它――把它――”她简直无法形容这石头的待遇,现在她手心中还黏糊糊的,不知道这宝贝上沾了什么。

    “四系魔法已经消失,它就没用了嘛。”路易喝了一口酒,赞叹的咂咂嘴,“在我们追风家不能有废物的存在,就是石头也是一样,所以我用它当镇纸、砸核桃、敲瓶盖,打蟑螂什么的,废物利用嘛。这酒不错,要不你来一点?”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三更,时间晚了点,对不起哈。晚上那更在9点到10点间吧,免得我又迟到。

    谢谢。

卷二之第三十章 条件

    孤儿站在那儿,脑筋转了个弯儿,举起手中的魔法石道,“既然如此,把这块石头送给我如何?”

    路易一愣,“你要它做什么?”

    孤儿只好又把那套魔法石护肤法的说词讲了一遍,不过她看路易的神色似乎不太相信。这位追风公爵大人平时看着粗心大意,该细心和精明的时候,一点也不差。不过想想也难怪,如果他只是个有勇无谋的草包,如何能领导这样一个人人没什么权威意识的家族?

    “锅,你知道我什么都能给你,可唯独这一件不行。”好半晌,路易开口。

    孤儿没想到路易拒绝得这样干脆,一时倒不知道怎么办好。她不想放手这块石头,但她的骄傲不许她这么做,于是她把魔法石放在桌上,“既然这么重要,那么我怎样才能得到它呢?”她正色道,摆出了做生意的态度。

    “你别那样看我,我不舒服,好像我们是陌生人。”路易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走到桌边,握着孤儿的肩道,“不要为此生我的气,这石头虽然不起眼,但我父亲在去世前告诉我这也算传家宝,只能把它用在一个地方。”

    “我没有生气。”孤儿很正经的道,“这毕竟是你的东西。不过不瞒你说,这石头对我也非常重要,所以提出你的条件,任何东西都有价钱,除了人的感情外,现在让我们来谈一桩生意。”

    路易笑了,居然笑得很温柔,“我的姑娘,听我把话说完,不要一派生意人的样子。这石头虽然没用了,但这可是我将来娶妻的聘礼哦,是家父之遗言。之前我没打算娶妻,反正这世界上漂亮姑娘多的是,所以对待它有点不太重视,可现在不同了。”

    “你撒谎。”孤儿几乎咬牙切齿的说。

    这男人,知道她想要这石头,故意以婚姻来套牢她。怎么办呢?他这么可恶,她也没必要太仁慈了,想个什么阴招才能把魔法石弄到手呢?

    “我没撒谎。”路易摇摇头,一脸真诚,看样子不像说谎,“你知道我爱你,你要什么我都会给,可这块石头真的不行,除非通过婚姻的途径。”

    听到这儿,孤儿有点挫败的感觉。

    她从没想过,魔法石虽然分布在大陆的各个地方,但到目前为止,流落在民间的全是赝品,真正的魔法石都在各大家庭的领主手中,这说明虽然四系魔法消失,但各家族还是把魔法石当做祖先留下的财产予以保护和拥有,除非对人家有重大贡献,否则人家不会轻易送人的。

    紫金家的光明系风魔法石,是因为她截获了忍者神龟偷走的东西,并用了一个她从地球带来的工艺品才换得的;精灵家的光明系风魔法石更是阿德斯和她搏命一样杀了不知名怪物才获得;孤傲家的黑暗系火魔法石是查查的陪嫁,也是死里逃生才得到的;那么追风家的光明系火魔法石,自然也是对追风家重要的东西,怎么会被当做礼物送给她?是她想得简单了。

    可是查查把陪嫁当礼物送给了她,路易却肯定要她以婚姻换取。问题是她不能为了块石头卖了自己呀,虽然路易有地位、漂亮、勇敢、而且看似一定会对她忠诚,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她还是坚持认为,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

    “你不要难过呀,这样我会伤心的。”路易看孤儿不语,脸上满是为难,脑海中灵光一闪,“我想到另一个办法处理魔法石了,我想我父亲在天之灵一定会允许的。”

    孤儿听路易口风松动,大喜过望,忙道,“是什么方法?说出来大家研究一下,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两全齐美的法子。”

    路易微笑不答,只一伸手拿起魔法石抛向空中,然后又轻巧的接住,吓得孤儿的心差点停跳。

    其实魔法石虽然看似是彩色水晶,但质地极其坚硬,和地球上的水晶不一样,真的和石头相似,储存大量能量不会爆炸,砸硬物也不会破损,从这么高的地方掉到铺着地毯的地上,根本不会有事,她不过是关心则乱,过度紧张罢了。

    “快说呀。”看路易不开口,像卖关子似的,孤儿不禁有点发急,不过表面上还摆出端庄的样子以掩饰内心深处的贪念。

    “我刚才说了,诸神会给我灵感。”

    孤儿愣了下,之后顿时明白了,但有些担心,“你要把魔法石当做明天的最高奖品吗?可是万一,别人得到优胜又怎么办呢?你难道真把魔法石奖励给别人?再说了,骑士们会喜欢这样一块没用的石头吗?”

    “这代表追风家的最高荣誉,是最好的奖品,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比平时更加卖力。”路易信心十足,“而我,一定会优胜的。”

    “未必哦。”孤儿灵机一动,露出了笑容。

    “我一定会优胜的。”路易重复。

    “万一你输了呢?”

    “如果别人优胜――当然,这种可能性根本没有,但为了规则,我们可以先做假设。假如别人得到了最终优胜,这块魔法石就是奖品,我绝不食言。我父亲好武,如果我以这种方式输掉了传家宝,他在天堂不会怪我的。”

    路易的绿眼睛在灯光下变成了深绿,看来有点像是算计人,不过孤儿也顾不得了,问道:“然后呢?”

    “如果是我赢了,你就要嫁给我,这块魔法石自然也是你的了。”他笑得无害,但语气可恶。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孤儿讶然道,知道路易在绕她,但她有自己的打算。

    “我在给我们机会,我不想用石头诱惑你和我结婚,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你,同时也是要看诸神的意思。如果我赢,说明你注定是我的妻子。这是一场赌,怎么,不敢吗?”

    什么诸神,你明明是坚信自己一定会赢才这样大方。坏男人!不过――

    “什么人都可以参加吗?只要明天出现在半山坡上的人都可以参加吗?”孤儿压抑着心中的喜悦,语调平稳的问。

    “是的,都可以,任何人都可以。”

    “好吧,我答应。”孤儿挺直了脊背。

    她的痛快让路易感到惊讶,不禁问道,“亲爱的,你要想好,这回我可是不容你毁婚的。”

    “我绝不反悔,如果你赢,我就嫁给你。”孤儿差点笑出来。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的四更胜利完成任务。读者大大发现我章节名出现错误了,很抱歉我改不了VIP章节,所以这一章还是30章。原谅我粗心哈。

    顺道喊一下票票,推荐票、月票和PK票。

    以前说过好多次了,今天不多啰嗦,只简单一句,推荐票和月票给这本书,PK票给

    六六拜谢了。

卷二之第三十一章 一言为定

    “喜欢这个提议吗?”路易问,话中有话的样子,让孤儿有点警惕,只点了点头,尽量显得对此事漠不关心。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我需要一点道具刺激一下我的求胜欲望。”路易慢慢的道,“在马术比赛中,以往只是抢一只羊,但是今年,我想要抢你。放心,不会有危险,只是个彩头,我想要你站在远方,等我骑马把你抢回来。这很浪漫不是吗?我希望你答应,这样我允许所有人参赛的决定才能顺利通过。你要知道,往常只有追风家的人才能参加比武会,今年如果大家同乐的话,把小羊换成你,那些长老们就不会废话多多了,毕竟盈禄家的伯爵小姐也参与了嘛。”

    就是说,她不当羊,外人就不能参赛。好吧,为了魔法石,豁出去了。

    “如果我被你手下的人抢到马上,我会恨你的。”她哼了一声,抬着下巴说,然后转身走出路易的房间,摆足了贵族小姐的矜持架子。

    不过一出房门,她先是故作镇定的在走廊中走了几步,接着就开始兴奋的奔跑,直接闯入了走廊尽头阿德斯的房间。

    “女人,你不会敲门吗?”阿德斯正坐在床上,用一块洁净的白布,细心的擦他的疾风剑,脸上没有遮掩。不过孤儿虽然闯入的突然,但他反应非常快,已经背转过身了。

    “如果我在门边,你这样闯进来可能被杀知道吗?那可不是我违反约定。”他冷冷的说,有些恼火。如果――真的――万一伤了她要怎么办?以前还以为她很冷静,没想到也会这样冒失。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孤儿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

    阿德斯皱了皱眉,“出了什么事?”

    他可没感觉到杀气,虽然住的地方离她较远,表面上也装做对她漠不关心,但其实没有丝毫忽视她的行踪和安全。这两天,她不是一直和路易在一起吗?能有什么事让她急成这样?

    “明天追风家要举办比武会。”

    “我知道。”

    “我需要你参加,因为你必须帮我赢回一件东西。”

    哈哈,这就是她的如意算盘。论起武力,谁比得过阿德斯?他一定会赢的。那时候魔法石就她的了,而她也不必嫁给路易。

    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目前还算不上她的奴隶,不可能她要怎样,他就会答应。所以――

    “我拒绝。”

    别介啊,别拒绝啊!孤儿眨眨眼睛,因为刚才太兴奋了,一时没有考虑到阿德斯的态度。

    “你要怎么才肯帮我?”她尽量压制住失望的情绪。

    阿德斯系好面巾,慢慢转过身来,“我说了,我拒绝。”

    “可是――可是――你如果不答应,我会死的。你说了保护我的生命,怎么能不拯救我?”孤儿信口胡说,脑子却飞快的转动,想着要怎么圆过这番话来。

    阿德斯不禁失笑,“我不参加那个什么比赛,你就会死吗?伯爵小姐,你找借口也要找个好点的。”

    “谁找借口,我说的是事实。”孤儿终于灵机一动,想到要如何和阿德斯解释,“如果你不能为我去比赛并且获得优胜,十之八九就是路易赢,那么――我就要嫁给他。”

    阿德斯仍在有条不紊的擦拭疾风剑,闻言手中一顿,然后又不着痕迹的继续动作,嘴里也没有感情的道:“这是哪门子的规矩,堂堂盈禄伯爵小姐是奖品吗?”

    “因为我和路易打了赌,做了约定。”孤儿垂下睫毛,闪避开阿德斯的眼神,“你也知道我必须要聚齐那八块魔法石,这次环绕大陆的旅行就是为了这个,所以路易提出这个条件,我就答应了,我没办法不答应,这个条件太诱惑,而且你一定会赢。”

    “我一定会赢?”阿德斯冷笑一声,“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会答应帮你?”

    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孤儿,尽管面色被蒙面巾遮挡,眼睛也冷淡如初,但疾风剑上蓝光闪烁,这与他心灵相通的神剑泄露了他心底的起伏不安。

    他不想参加这个什么比武会,更不想随便让这女人利用,可是如果他不参加,她就要嫁给路易。甚至更可怕一点,不知道哪个追风家的属民或者封臣无意间赢了比赛,那她就要嫁给那些粗鄙的人吗?

    她嫁给谁,与他有什么相干?可是一想到她被路易,或者别的男人抱在怀里,亲吻、抚摸、亲热,他心里像有一个到处是尖刺的东西划过他干涸的心房。大概,他不习惯还被置于他保护下的东西被别人染指吧。过了约定的期限,他远远离开,那时,她爱嫁给谁就嫁给谁,她给哪个男人抱着也与他无关。

    他冷厉的盯着眼前的女人,那样强硬,还带着一点点厌倦,可心里却觉得她是那么美丽,那暗藏着的、小魔鬼式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点点局促和急切,有一种别样的可爱。

    他嘴里生硬的拒绝着,但其实在听到这次比武的结局是她的嫁人,潜意识中早就无奈的答应出赛了。

    “你不答应吗?”孤儿心思乱转。如果他真不答应,难道她要嫁给路易吗?其实路易也不坏,可是她没爱上他,不能这样轻率,而且她毕竟是地球人,要回去的。

    “给我个理由。”他彻底放下剑,站了起来,摇曳的烛光映得他的身影不断动摇,就像他的心。

    孤儿听他语气有松动,心头一喜,连忙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衣袖,抬头望着他,“我们当初约定,你要保护我的生命,在吉利尔掳走我的时候,我对你说过,你也要保护我的贞洁,当时你没有反对,我就当你是默许。可如果我嫁给路易,你觉得我还有贞洁吗?再可怕一点,如果那个总是流鼻涕的羊倌赢了,我就要嫁给他,那肯定生不如死。”其实和路易的约定中,根本没有嫁给别人这一条,她故意说得惨一点,又摆出可怜相,就是为了让阿德斯石头一样的心会软,哪怕只有一瞬。

    “你可以耍赖,反正你常对我这么做。”阿德斯想走到窗边去,可孤儿拉着他的衣袖不放。

    “女人也是守信用的。而你――你是佣兵之王,当世的英雄,不会违约吧?你不救我就是违约哦。”她拉他的手臂,并且大灌迷汤。

    没有女人在他面前这样过,她居然对他撒娇?!她怎么知道他会吃这一套呢?不理会她!

    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加一万金币,我就比赛。”不为了钱,但得有个台阶下。

    “一万?”孤儿松了手,感觉了一阵肉疼,“强盗啊你,一万个铜板差不多。”

    “不愿意就离开我的房间。”他背转身,心里知道这小守财奴一定会答应。

    “太贵了,一百金币。”

    “别让我说第二次。”

    “我出五百。”

    “你以为这是市场吗?”阿德斯又回转身,抓住孤儿的手臂往外拖。

    孤儿奋力挣扎,可是哪拼得过她,都快哭了,只得叫道,“好好好,一万就一万,可是提前说好,你必须要赢,否则,你得双倍赔偿!”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孤儿怒冲冲的站在门口,“再盖个章。”说着抓起阿德斯的手腕,狠狠咬了一口。

    这女人,居然敢咬他!

    阿德斯看着手腕上一圈又白又红的牙齿印,并没有生气,反而心里怪怪的。再抬头看孤儿,见她跑得像是被鬼追,窜进自己的房间,然后传来重重落锁的声音。

    …………………………………………………………

    …………………………………………………………

    ……………………六六有话要说……………………

    因为分章的关系,这一章的字数比较多,差点三千,大家笑纳,只希望下回字数稍少时,大家不要骂我才好。

    谢谢。

卷二之第三十二章 异界那达幕

    孤儿一直以为比武会像是中国传统的擂台赛,哪想到追风家的比武会却像蒙古族的那达幕,说是比赛,倒像是一场全民娱乐,而且比赛的种类繁多,射箭、摔跤、投掷短枪、攀墙、爬软索、赶羊、砍木桩、甚至有类似于滑草和牧人竞技的项目。

    整个活动持续三天,奖品数量繁多而且古怪随意,盔甲、武器、马鞍、靴子、小马驹,有的甚至只是一个苹果派或者一个姑娘的吻,但所有人都玩得极其开心,输的人也没什么不高兴,还和胜者一起勾肩搭背的去喝酒。

    三天里,城堡内外一直吵吵嚷嚷的,但孤儿并不觉得烦乱,开始时还因为魔法石的缘故比较紧张,后来就真心融入了欢乐的人群中,带着艾丽和小三三、小四四,玩了个不亦乐乎。

    追风家的人似乎都知道她是路易公爵的心上人,所以对她极为尊敬和友好,除了姑娘们偶尔因为吃醋而对她指指点点、阴阳怪气外,基本上,她非常愉快,到大陆后第一次那么愉快轻松,除了魔法石之争还悬在她的心上。

    以魔法石做为奖品的比赛是在最后一天才进行的重头戏,也是真正的比武。不过,这也不是单单上场打一架就完了,一共三场比赛,分为两队进行,三局两胜。

    第一场射箭,要穿着正式的盔甲,战马也披重甲,在狂奔中射击移动的靶子。那些靶子是小巧的草扎人形,绑在身体强壮的巨狗身上,先把狗关在一个栏里,比赛开始时放出,以射箭场周围的战鼓和战号声惊吓得它们四散狂奔,跑到射场周围时,又三面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以嘘声吓回,让它们乱窜,制造草人被射中的难度。另一面则是看台,贵宾都坐在那里,孤儿当然坐在了最好的位置。

    骑手们在一声响箭鸣起后,立即从四面八方涌出。他们每人有二十支标上了数字序号的羽箭,在纵马狂奔中全部射完,然后退回,等着牵狗手们清点射到狗身上草人的箭只数目。

    等计算出几号箭射中的最多,那么持此号之箭的选手就胜出。如果有多位选手射中的数目相同,那就加赛一轮,如果还相同就再加赛,此时就算箭法一样神通,毕竟有人先体力或者马力不济,这样胜负就分出来了。

    当然,如果同一数字序号的箭射在同一个草人上,就算二十只都射中,也只能算一分,脱靶自然不算,如果伤到狗,还要扣分。

    也就是说,这一场比赛比的是箭法、体力、马匹和毅力,还要比目力,临乱时的镇静和精神集中,真是辨别好战士的最佳比赛。当然,这种比赛也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被同在场中的人射中,这时候还要考验躲避危险的能力。可是观众也可能被误伤,虽然规定超过距观众十米外的隔离线不得射箭,但如果臂力过人,或者距离隔离线比较近,危险性还是存在。

    不过,追风家的人似乎特别喜欢最后一天的比武,根本不惧些许危险,全部兴致勃勃的参加,围得射箭场人山人海。

    孤儿在艾丽和小三三、小四四的陪同下坐在贵宾席,查查怕乱,根本没来观看。

    这里坐的都是贵族,领主大人的亲戚、封臣和他们的家眷,因此不仅座位像体育场看台的包厢那样,上面还搭有凉棚,小桌上也有饮料,还有仆人席,提防着主人们随时招唤。

    那些追风家的大贵族对孤儿很客气,似乎是对当家主母的态度,那些女眷们优雅的寒暄后,就坐在一起,以扇子掩嘴,窃窃私语,不用听也只知道是议论孤儿——她的传奇发财史,她的四大美人之一的名气,她异于常人的外貌,路易对她倾慕等等。

    不过孤儿没心情理会这些,也没心情闲聊,一心惦记着比赛,毕竟那意味着魔法石,重要的是意味着她要嫁给谁。在塔撒大陆是不能随意悔婚的,否则会被视为盈禄家族对追风家族的侮辱,说不定会带来战争。事到临头,她开始有点后悔,为什么那么轻率得答应了赌约了呢?

    她绝对相信阿德斯的实力,可是她不能把握他的心思,万一他故意输掉比赛呢?以两万金币买一个陷害她,以他那样恶劣的脾气,是会做的出来的。

    “大当家,您看来很累似的。”艾丽轻轻碰了一下孤儿的手,“这么热的天,你的手好凉,不是生病了吧?您的脚――”

    她的脚在踢阿德斯那次,不知道被什么划伤的,小小伤口罢了,可能这几天一直跟着路易跑,有点发炎红肿,塞在鞋子里有些难受。

    “没事,我只是紧张罢了,不知道谁会赢。”孤儿无意识的绞着手,平时那么镇静的人,却感觉呼吸不畅。那死奴隶,不会借机整她吧?

    “三场两胜呢,得比好一会儿,大当家慢慢看。”艾丽安慰道,只觉得他们盈禄家的领主穿着桃红色的丝绸骑马装,袖口和裙边缀满昂贵异常的蕾丝边,虽然只别了一个钻石胸针,但那份华贵,真不是财富普通的追风家贵族可比,而且她的腰身比这里所有的女人都纤细苗条。

    她的宽边遮阳帽上,别了一把别致的青草,缀以小白花,是从山坡上摘的,显得清新别致,倒衬得那些珠光宝气,在帽子上垂纱和插上艳丽花朵的贵妇们像是乡村的暴发户。

    所以路易公爵大人才那么爱大当家吧?这回的比赛一定是路易公爵大人胜,到时候他一定会把奖品送给最爱的人,也就是大当家。

    只是不明白那位可怕的阿德斯大人为什么也要参加呢?真是奇怪!

    艾丽胡思乱想着,孤儿却在掂量这三场两胜的局中,阿德斯可能翻船的一项在哪儿。第一场射箭,每队派两人出赛,是他和詹姆参加。她没过他射箭,实在心里没谱,路易这一项可是很强的。

    第二场是团体赛,是淘汰赛制,一队需要十个人,然后在旁边的山谷中模拟小型战斗,当然不能伤害对手人命。目前参赛队伍有十二支,抽签捉对厮杀,最后晋级决赛的两队人再比出优胜。

    阿德斯军团的战斗力是没得说,不过但路易那一组也是精兵强将,最有利的是他们了解山势地貌,所以第二场的结果很难讲。

    第三场是马术比赛,她做为被抢的“羊”,待会第二场结束后要到指定地点去,骑手们要通过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山路,性质上类似于三千米障碍赛,然后抢走“羊”,再从另一条穿过山腹的路返回,谁先到达终点,也就是起始点,就算赢了。

    这一场,是孤儿觉得最有把握的一场,信心不是因为阿德斯,而是建立在霜雪的基础上。

    …………………………………………………………

    …………………………………………………………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就是国庆假期了,祝大家国庆快乐。

    如果要外出旅行的,祝一路顺风。在离家前,把票留下吧。呵呵。月票给我,PK票给。

    谢谢大家。

卷二之第三十三章 第一场

    第一场比赛是在狗儿们的吠叫声中开始的。狗是巨狗,叫起来的声音自然也很大,初听起来,好像早已经消失很久的魔兽在进攻人类,让孤儿有心惊胆颤之感。

    不过其他的观众似乎没什么可怕的联想,兴奋的以叫喊声、口哨声、击打声和鼓号声驱逐得这些猛犬满场乱窜。它们身上捆扎着一尺多高的小草人,那就是骑手们的靶子,虽然言明射箭到狗身上会扣分,但万箭乱飞,肯定有失手的时候,到时候这些狗就惨了。

    “老天,这可真好玩,以后咱们盈禄家也办比武会吧?”艾丽兴奋得两颊发红,“这样还可以为大当家选拔骑手中的佼佼者呢!”

    孤儿脸色发白,只摇摇头。

    这很好玩儿吗?人类为什么喜欢集体的残忍?就像西班牙斗牛一样,很多人说那是勇敢的运动,但在她看来,那就是人类耍弄一头愤怒的牛,然后在众目睽睽中杀掉它。那不是为了生存和吃饱肚子,纯粹是为了展现人类的聪明和勇敢,把残杀当成一场游戏。

    这里也一样,狗儿们什么也不知道,只是给各种声音吓得慌了神,没命样的在场中奔跑,有命运不济的,待会就会被箭矢射穿身体,有的会直接死去。而它们根本不明白,这只是人类的一项娱乐。

    她恨这项运动!那些草人那么小,是为了增加射击的难度,可是这也增加了狗儿受伤害的几率。就算不受伤,这番惊吓也会使它们受到心灵伤害吧?她是爱动物人士,受不了这个,幸好小猪和查查留在了城堡里,否则说不定会被吓坏的。但尽管她受不了,却还得看,因为那关系到魔法石以及她的婚姻。

    耳边只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抬眼一看,就见骑士们已经出场了,在一大群人马中,孤儿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阿德斯的身影,他是如此高大冷肃、静穆如山,是躁动中唯一沉稳和安静的存在,而霜雪则一派王者之马的作派,昂首挺胸,威武的喷着鼻息。

    在他的旁边,是他的亲随詹姆,这个平常嘻嘻哈哈,惯会对女孩甜言蜜语、性格温和的小子,到了场上居然也是一派大将风度,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一样。

    而引人注目的不仅只有阿德斯而已,对于场上的大部分人来说,他们看的就是那一处光源,耀眼的路易公爵大人。他穿着漂亮的蓝色轻甲,骑在白霜雪身上,金发飘扬,比阳光还灿烂,他马蹄经过之处,就有姑娘扔下鲜花。

    他是真正的白马王子,比女孩们所能想像的所有王子更加英俊帅气,可惜他心仪的人此时一直向诸神社祈祷,希望他能从马上掉下来,让阿德斯不战而胜,虽然她从来也没拜过、更没有相信过诸神。

    尖锐的响箭射上了天空,观众的呐喊声突然增大了至少三倍,第一场射箭比赛正式开始了。

    顿时,马蹄飞腾,骑手们吆喝着纵马狂奔,和小驴子差不多大小的巨狗们也吠叫着乱窜,有的被激怒得直接冲向了骑手们,可被如蝗的箭雨又逼了回去,只不过片刻,那些草人身上就扎满了箭,更有狗儿被误伤倒地,骑手中也有马失前蹄、摔倒在地的。

    总之,观众们都和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得面孔扭曲,指着场中又跳又叫,但在孤儿看来,射箭场上只是一片混乱,草叶飞溅,尘土扬起,还有倒下的狗儿和鲜血,呼喝声和哀鸣声混在一起。

    她全部的注意力全放在了阿德斯身上。就见别人的马全跑出去的时候,唯独他一个人不动,害得孤儿心下一片冰凉。

    他――不是真的要以两万金币为代价摆她一道吧?!

    可正在她惊慌之时,他却忽然动了,似乎刚才只是沉住气观察局势。他一动,满场就只剩下他的光辉,其他人和草叶、尘土没有区别,霜雪像是一朵黑云,在场上灵活的飘动,而他则弯弓搭箭,连一丝犹豫也没有,羽箭流畅的一只只从他的弓中射出,他甚至都不瞄准,只是凭感觉,坚强的肩背显得绷得很紧,又似非常柔软放松,他最后一个出手,却和路易一样,最早射完了箭筒中的箭,回到场地边上。

    第一场比赛结束。

    孤儿紧张的等着结果,最后裁判宣布有六个人是二十箭全中的,看来追风家擅骑射真是名不虚传,六个人中他们占了四个,另外两个人就是阿德斯了詹姆。

    休息片刻后,加赛开始了,这一场,又淘汰下三个人,詹姆脱靶一只,优胜者是阿德斯、路易和另一个追风家的有名神射手杰克。

    “我以为这次又是路易那小子和杰克争胜,没想到盈禄伯爵小姐的黑保镖也这样强。那小子天天黑布蒙面,倒真像个帅气的马贼哪。”一个坐在孤儿身边包厢、脸晒成粉红色、连无发的头皮上都是老人斑的老头子说。看他的样子,能活着喘气已经是奇迹了,居然还能观察和评论。

    他大概耳聋,所以说话格外大声,孤儿听得清清楚楚,而他的陪同,看来像是他的儿媳的女人非常尴尬,对孤儿歉意的笑笑。

    孤儿点头致意,表示没关系,持续关注场内,而第二场加赛的结局是平手,第三场还是平手,到第四场的时候,神箭手杰克的人和马都显出了疲态,而那黑白霜雪和它们的主人都还精神。

    看样子,胜者果然在阿德斯和路易之间产生啊。

    而因为比赛已经进行了,心理素质极差的孤儿从手脚冰冷的状态中回暖了些,好歹不再哆嗦了。随着比赛聚焦在两个人身上,她和其他人一样站起身观看,因为她是坐在第一排包厢中最好的位子,看得也格外清楚。

    就见比赛已经进入了最后一支箭,阿德斯、路易、杰克三箭瞄准,准备射向一只飞奔着的花斑大狗背上的草人。但杰克似乎太累了,他的马也有些踉跄,鼻中喷出大片白气,所以在瞄准的时候,当他才一拉满弓,手就松了,马也一歪,那只箭不偏不倚的向孤儿的方向射来。

    一瞬间,孤儿呆了,在一片惊呼声中,眼见着那只箭的箭头向自己心窝飞来,完全不能反应。比赛用箭虽然箭头磨钝了,但杰克这一射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射出的,力量非常大,射在巨狗身上都能深入肌肉,何况孤儿纤细的身体。

    “大当家!”她看到小四四大叫了一声,似乎要扑过来为她挡箭,但他在仆人席,离得太远了。

    而路易的最后一箭已经射出,正中巨狗身上的草人,现在只有干着急的份儿。唯有阿德斯,他习惯后发制人,手中羽箭还在。现在的情况容不得他想,千钧一发之际,已经瞄准的箭头一歪,追着杰克的箭疾飞而去。

    他力大无穷,弓弦也比常人的强硬,所以箭后发而先至,带着破空之声,奇准无比的撞在杰克的箭尾上,两箭之力相击,杰克的箭徒然落地,阿德斯的箭却突然下坠,狠狠钉在了地上,没入地面一半,箭尾兀自轻颤不止。

    在惊呼和欢呼混杂在一起的纷乱中,阿德斯输掉了第一场比赛。

    ……………………………………………………

    ……………………………………………………

    ……………………六六有话要说………………

    这章字数还是很多,大家笑纳。

    另外,大家要拼命要月票上五百的时候,拜托把手中PK票投了,如果还有的话。我朋友情势危急,大家帮个忙嘛。

    求PK票,就在我书简介下就有书名链接,一点就到。

卷二之第三十四章 长枪赛

    “我建议,再重赛一场。”路易举起了手。

    这样的胜利毫无滋味,不要也罢,如果看到孤儿有危险,他也会不顾一切去救她的,可惜他的箭早一步射出,而且他也没有把握能像阿德斯一样,后发而先至,还那样精准。他是想获胜,但是这一点公平的风度还有。

    “阿德斯先生是为了救盈禄伯爵小姐而放弃了最后一箭,所以不能算脱靶,还是重赛一场吧。”他高声道,场下一片嗡嗡声,观众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没想到阿德斯摇了摇头,“输就是输,没有借口,请准备下一场吧。”他冷冷回答,之后一带马缰,走到场外去了,临离开时,孤儿觉得他似乎看了她一眼,让她的心蓦然紧缩。

    他是为她才输了,他是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输掉比赛,可是却居然为了她放弃!他那一眼是什么意思?责怪?关心?看看她有没有受到惊吓?还是――让她多加奖金的意思?

    她呆站在那儿,连艾丽叫她也没有反应,更是忽略了小四四的目光,只看到詹姆跑到阿德斯身边,为他牵马,似乎也扭头看了这边一眼。

    “大人,您――”詹姆只说了三个字就闭了嘴。

    看来,以后他们这群佣兵要对盈禄伯爵小姐格外尊重才好,因为大人对伯爵小姐实在太不同了。从前,他绝不会为任何东西放弃胜利,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但今天,在那么紧急的时刻,他几乎想也没想,立即就选择了救伯爵小姐。

    这只是一个临战中的小小行动,但这行动却意味着太多东西。

    休息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之前孤儿再没有见过阿德斯和路易,大概都去备战了吧。阿德斯输了第一场,后面的比赛不容有失。

    第二场比赛是团体比武赛,分为三项,第一项是比赛剑法,第二项是长枪比赛,第三项才是到山谷中进行小型战斗塞。前两项,要每队派出一名选手,通过抽签捉对厮杀,然后层层淘汰,最后的两名优胜者再进行决赛。

    整个的比武会采取三局两胜制,第二场团体赛也是三局两胜制。

    比赛开始后,孤儿发现路易很懂得田忌赛马的道理,他知道阿德斯必会派詹姆出场比剑,所以自己也参加了剑术比赛,放弃了和阿德斯硬碰硬,而是让手下一个力大无穷,巨人似的人来和阿德斯进行最引人注目的长枪赛。看来他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懂得整场的胜利还要依靠智慧。

    而比赛进行顺利,剑术比赛的决赛选手是路易和詹姆,尽管詹姆也是一个剑术技巧高超的人,但路易终究还是技高一筹,两次差点打落詹姆的剑。第三次,詹姆的木剑断成两截,人出倒地,而路易则剑指着他的咽喉。这一场,胜负已分。

    “大人,对不起。”詹姆走到阿德斯身边,请罪道。

    阿德斯摇摇头,轻描淡写的道,“这不怪你,路易公爵大人剑法很高,看他平时使战斧,倒疏忽了。就算我,假如没有疾风剑在手,以木剑相对,也未必赢他,先下去休息,准备山谷战吧。”

    詹姆低头应了一声,感觉更加奇怪。以前他们在战争中,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谁负责的那部分出了差错,一定会受到处罚,大人从不听借口,在他心中只有胜利与失败。所以,他们的军团才三军用命战无不胜,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不能输,否则回去也受惩罚。

    可今天是怎么了?或者因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可看大人的认真劲又不像做游戏,难道又是为了盈禄伯爵小姐而改变的吗?

    他疑惑的离开,第二项长枪比赛却开始了。

    长枪比赛是双方各骑重甲战马,人也是盔甲齐备,从两侧对冲而来,手中举着特制木质长枪,当双枪相击,或者击中对方的身体,力量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长枪会裂成碎片,以免伤害对手。

    孤儿目测不出那枪有多长,至少得有三米吧。反正看起来只是持枪就很费力了,何况还要依靠速度和力量击中对方,直到把对方打下马去。

    这一项比赛也不仅是力量的比拼,在两马就要面对面的一刻,也是需要很高的技巧性的。而且狭路相逢勇者胜,那一刻面对着面,双方甚至可以从头盔的眼缝中看到彼此的眼睛,稍微一点点惧意和疏忽都会使自己功亏一篑。

    不过阿德斯从不犹豫,有他参加的比赛,他几乎都是一次击倒对手,技巧力量绝佳,每一次都是枪支粉碎,对方的胸甲上也会被打出一个凹槽,可见他力量之大,攻击之精准。

    “盈禄伯爵小姐的黑保镖真是第一高手,我活那么大把年纪,还没见过这么强的人哪。”旁边包厢的粉红色斑点老头又兴奋的叫了起来,年纪一大把了,居然像年轻小伙子一样激动,“听说他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我老头子是不信的,但我相信他是死神阿德斯附体!诸神,快看那一枪,快看快看!不过手腕一抖,对手就落马啦,有鞍蹬缠着也没关系,反正连鞍带也断了,不怕被马踩!哈,好大力量!今天算是来对了,这么多年的比武会,就数今年最精彩!”

    他叫得好大声,孤儿却没什么得意感,心里一片混乱,连自己那个明确的目标,得到魔法石,此时也无足轻重起来,只感觉胸中塞着一团又麻又热的气息,把她整个人烘焙得不舒服极了,没着没落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他会赢吧?他没危险吧?大局上是第一场输,小局上也是落后,结果会如何呢?要不现在回城堡去听消息吧,反正小四四在这儿盯着。可是万一他受伤呢?不行,在第三场比赛中,她还要当羊哪!

    她胡思乱想,阿德斯却一局局胜下来,最后对上了追风家的大力士。

    只见两马隔着木栏狂奔向对方,大力士那边给人的感觉有些气急败坏,阿德斯却还是平常模样,黑色的盔甲和黑色的骏马,黑色的狮头面具,阳光似乎因他的存在而安静下来了似的,就在两马接近到长枪可以互击的一刻,大力士率先出手。

    注:田忌赛马:田忌经常与齐国诸公子赛马,设重金赌注。孙膑发现他们的马脚力都差不多,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于是孙膑对田忌说:“您只管下大赌注,我能让您取胜。”田忌相信并答应了他,与齐王和诸公子用千金来赌胜。比赛即将开始,孙膑说:“现在用您的下等马对付他们的上等马,拿您的上等马对付他们的中等马,拿您的中等马对付他们的下等马。”三场比赛完后,田忌一场不胜而两场胜,最终赢得齐王的千金赌注。

    ……………………………………………………

    ……………………………………………………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十更,时间为,中午12点后连续五更。晚上十点,连续五更。因为正好是国庆当天,时间上也许会有小的出入,前后不会超过一个小时。

    谢谢大家这个月支持我。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47544/ 第一时间欣赏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作者:柳暗花溟所写的《异世淘宝女王》为转载作品,异世淘宝女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异世淘宝女王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异世淘宝女王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异世淘宝女王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异世淘宝女王介绍:
穿越泛滥的年代,需要一点新鲜。
地球太满,火星太远,跟着咱开发异界去。
连锁淘宝第一家,垄断经营不发都难。
随便挖挖也能挖出异界兵马佣?异世淘宝女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异世淘宝女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