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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卷二之第三十五章 就是不给

    阿德斯动作慢了半拍,眼看对方的长枪就要击中他的头部了,孤儿忍不住惊叫出口。但当对方的长枪就要击中他的一刻,他忽然一抬臂,稳稳挡住了这一击,同时手中长枪像巨蟒一样顺势而下,和前几次一样,直击对方胸甲的正中。

    长枪碎裂,胸罩凹陷,大力士在吼叫中落马,霜雪则带着阿德斯继续向前跑。他想勒住马,可霜雪似乎很兴奋,不停步的向孤儿这边跑来。

    第二场的第二项,胜。

    “他只用这一招,所有人都知道,可就是避不开,这就是实力!”粉红色斑点老头儿又怪叫了一声,之后因为出气太多而剧烈咳嗽。

    而此时,不服主人命令的霜雪已经到了孤儿所坐包厢的前面,探进了马头。

    一瞬间,所有人都注意力都集中在孤儿身上。按照风俗,骑士夺得一场胜利,跑到观众席上的一位姑娘面前,必须要送上一点胜利的礼物。

    可看阿德斯没有要给东西的意思,而且他也没东西好给,令孤儿尴尬万分,只得伸手摸摸霜雪脸上的护具,脸上挂着微笑,嘴里却咬牙切齿的说,“拜托,好歹给我点什么,这太丢人了!”

    她说话的声音非常小,除了身边的艾丽,谁也没听到,她怀疑阿德斯也没听到,因为他没有动作,就那么让她干在那儿。天上诸神救救她,难道她要向众人解释,阿德斯跑到她面前来,只是因为这匹大黑马淘气又不听话?!

    要不,扯下一缕马鬃吧,怎么也没算空着手。如果没得到点信物类的东西,她会成为全大陆的笑柄的。那些贵族小姐,闲着没事就会拿她垫牙,因为连一个佣兵都不肯把荣誉送给她。这是什么烂风俗啊!再说佣兵能有什么荣誉。

    想到这儿,她看着霜雪,目露凶光,小手蠢蠢欲动,想要活生生去拔马鬃,吓得颇通灵性的霜雪向后退了一步,看来要撒蹄子就跑。而就在这时,它的主人倒动了,一勒住马缰,伸手扯下有点松动的一片肩甲,递给了孤儿。

    “我把荣誉送给您,小姐。”他念着一般情况下都应该说的话,冰蓝的眼睛透过狮子面具上的眼缝,定定的看着孤儿。

    孤儿发抖了,伸手接过。这是他第二回送给她东西,第一次是骄阳玫瑰,第二回是一片肩甲,两回都是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几乎是她半强迫着人家送的。但为什么,还是会心跳?也许因为他两次免于她尴尬,他似乎冷酷无情,可是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帮她渡过难关。是因为那大把大把的金币的关系吗?

    有掌声在四周出现,先是稀稀落落的,之后就是扑天盖地,还夹杂着口哨和欢呼声,还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好像比武会已经结束,胜利者已经确定,其实这不过是一场比赛中的一个插曲。

    阿德斯居高临下的望着她,阳光给他的黑甲渡上了一层金光,也让她再度沐浴在他的阴影中。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回望,感觉世界与此隔绝,整座鹰岩堡只有两个人而已。

    对视了几秒,还是阿德斯率先抽离于目光的胶着,扣过马,转身离去,身后洒落一地女人的尖叫,男人的惊叹。

    “这真是最好的礼物!我的伯爵小姐!”粉红斑点老头顺过气来,探出包厢半个身子,对孤儿叫道,“要知道战士在还没有胜利的时候是不能卸下盔甲的,这黑大个儿是在对您表明,他的生命属于您。咳咳――这是多么珍贵的诺言――咳咳咳咳――我的小姐――您真――幸运――咳咳咳咳咳咳――”后面是拉风箱的声音和一个女人惊叫,“祖父大人!祖父大人!您怎么了?”显然是这老头儿话太多,气力不足,暂时背过气去了。

    是这样吗?孤儿顾不了这老头儿的死活,注视着阿德斯的背景。生命这么沉重的东西,她要不起。他为什么不能像其他骑士一样,在马上放点小佩饰、宝石、鲜花什么的,到时候送给姑娘,也不至于当场卸甲呀。

    可是手中拿着这片肩甲,心里却沉甸甸的,满涨着虚荣的得意和莫名其妙的幸福感。忽然又想起之前总是反复做着的梦,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还有梦中从半空中掉落下来的、后来在现实中真的被找到的残破肩甲。

    为什么总是肩甲?之前在跳崖拒婚的时候,她还从他肩上扯下来过,这是巧合,还是预示着什么?

    孤儿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但这第二场比赛的前两项已经结束,路易一队和阿德斯军团各胜一项,在第二场比赛中暂时平手,其余各参赛队已经被淘汰,第三项的山谷对战就只有两只优胜队伍参加。

    天色已近中午,从清晨到现在,观众也有些累了,于是第三项比赛定于下午进行。为了节省时间,观众们都跑去要进行山谷对战的两侧山坡去安营扎塞,而贵宾所在的视野最好的地方,已经搭好蒙古包一样的帐篷,孤儿一个人就占了整整一个,别人贵族都是几个人挤在一起。

    她的脚有些疼,大概是那处被划伤部分的发炎症状有点严重了,可是因为怕山上有虫子,她又没敢穿凉鞋,这时候正好让艾丽帮她脱下鞋子,放松一下。

    艾丽手脚利落的侍候她洗洗手脚,换了一件比较宽松的衣服,吃了点心,喝了点冰葡萄酒,服侍她舒舒服服的半躺在垫子上后,然后才在她的催促下,去给小三三和小四四去弄吃的。

    唉,贵族果然享受,出来看个比赛,连吃带喝,外加换洗衣服都有人预备着,有人侍候着,不必受风吹日晒之苦。

    而孤儿因为从昨晚就开始紧张得睡不着,上午又精神消耗太大,此时感觉非常疲倦,打算睡一觉,不过还没睡着,就听到帐篷外传来了马刺磕碰的声音。

    她叹口气道,“阿德斯大人,请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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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前所未有的、华丽的十更开始了。这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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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古代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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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三十六章 流言

    门帘掀处,果然是阿德斯走了进来。他一进门,那种压迫感就出现了,而且他什么也不说,径直走到孤儿面前,伸出手掌。

    孤儿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的把手放在他的大手中,纤柔的指尖触着他布满薄茧的掌心,感觉有细微的电流在身上乱窜。阿德斯也愣了一会儿,手指不自禁的微曲,似要握住孤儿的手,但最终还是又张开了,只冷声冷气的说,“把肩甲还给我。”

    呀?给了人家的东西还有往回要的吗?这男人也太小气了!

    孤儿放下手,赌气道:“不给。是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送给我的,所以我要珍藏,并当做你承诺保护我的证据。一个大男人,不要出尔反尔好不好?”她说着,一把抓过放在身边的那片肩甲,抱在胸前。

    那肩甲冰冷结实,好像阿德斯的身体一样,还隐约带着一丝血腥味和汗味,是他长年征战的象征。

    “我是为了免除你的尴尬,是借给你的,你当时不是小声求我吗?”阿德斯有些恼。

    “刚才的事我不记得了,反正东西到了我手,你就休想拿回去,有本事你就抢啊。”孤儿干脆耍赖,紧紧抱着肩甲,似乎要嵌在肉里。

    真是爱说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把肩甲送给她了,这会儿再要回去,重新系在肩头,那她受到的嘲笑会加倍,白痴才会还他。

    不给,坚决不给!

    阿德斯本来有些生气,但看她像个孩子似的神态,披散的长发,还有光裸着的纤白小巧的脚,心蓦地软了,“盔甲有损,会影响比赛,快把肩甲还给我!别让我亲自动手。”

    “你骗谁呀,虽然我不懂战争,但也知道待会儿的山谷战是穿轻甲,不骑马的时候穿重甲,你是故意想输吗?第三场比赛更是只穿硬皮甲就行,根本用不着这个。”孤儿把那片肩甲示威似的晃了晃,之后又死死抱在胸前,“女人也要有自己要守护的东西,你如果下得了手就来抢,我守护不住和我根本不守护是两个概念,反正你要我主动还给你是作梦。”

    “伯爵小姐,请你讲点理。当时那种情况,也算是我救了你,现在你怎么恩将仇报?”阿德斯第一次试图谈判,不过孤儿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你拿了钱,就应该保护我的――呃――名誉,因为那是也生命中的一种重要的组成部分。”孤儿强词夺理,无限延伸雇佣合同的权利,“反正你说什么也不给,就是不给!”

    “你拿着我的肩甲有什么用呢?”

    孤儿愣了。是啊,拿着他的肩甲有什么用呢?他当时那样做只是为了避免她的尴尬,并不是真像那个粉红色斑点老头儿所说的,是把生命交给了她。再说她要他的命有什么用呢?她只是需要他保住她的小命而已。

    这片肩甲根本没有什么含义,可是她就是不想还出。或者,只因为这是他的,当他们合同期满,她相信这死奴隶一定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也许她该拥有一件他的东西,证明他在她生命中出现过、跟随过,然后永远离开。

    想到这儿,她不禁有些伤感,抬头倔强的望着他,摆出取我的命易,拿回肩甲难的神态。

    在大陆七年,她和各种奸商、十大家族中的大封臣们打过交道,早练就了掩饰真实感情的本事,心里就算盘算着阴谋诡计,就算恨得咬牙切齿,或者得意得要笑翻了,表面上也是温柔娴雅的微笑,可唯独在阿德斯面前不行,所以她的种种神态都落入了阿德斯的眼中。

    她的眼神那样复杂难懂,是个谜,可是那黑玛瑙似的眼睛亮晶晶的,略有些湿意,让他深陷其中,再开不了口要回自己的肩甲,半晌,才勉强说,“我的盔甲是黄金城最好的钢铁锻造,你要付大价钱给我重新配一个肩甲。”他有些愤怒,是生自己的气。

    正要转身离开,突然看到她右脚脚面上的红肿伤口,“守财奴小姐,找个医生看看你的脚,如果你不想伤口恶化的话。”

    “这伤要拜你所赐,看医生的钱当然要从佣金中扣,我要看最贵的医生,所以诊金就和你的肩甲钱相抵了!”哼,说她守财奴,她就守给他看。

    何时弄伤她的?阿德斯一点印象也没有,但考虑到她可能是胡赖,再也不想多说什么了,一矮身走出帐篷。

    看着他离去,孤儿忽然很无力,对一直伏在角落中看热闹的小猪说,“看,你主人我厉不厉害,东西到了我手中,想要拿走势比登天,不让我讹让一道就算我厚道了。”

    小猪谄媚的哼了两声,表示对主人的景仰和崇拜,可经过这样一闹,孤儿也不太想睡了,拿着那片肩甲,细细摩挲,考虑要藏在哪里才安全。

    想了半天也没有好主意,干脆起身把肩甲绑在自己的大腿上,她就不信阿德斯敢掀开她的裙子抢东西,那样他就不是死神阿德斯了,而是要改名号为变态色狼阿德斯。

    心中得意着在帐篷内走了几步,感觉脚面接触到裙边都扎扎的疼,低头一看,那伤口红肿得有些可怕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样严重了,看来是得看看医生。

    她倒不是舍不得钱,反正在路易这儿看医生,一定是他付钱,她只是不喜欢塔撒大陆的草药,总是黑乎乎,绿答答的一陀,看起来有点恶心,虽然有时候疗效还是满不错的。

    正想着,艾丽进来了,神色间有些惊慌。

    “怎么了?”孤儿问。

    “我看到阿德斯大人刚刚离开。”艾丽小心的说,瞄了孤儿一眼,欲言又止的样子。

    孤儿皱了皱眉头,“有什么话就说吧,不要瞒着我。”

    艾丽犹豫了一下,然后轻声道,“我刚才去给塞克和布鲁斯弄饭吃,无意间听到几个贵族小姐的――谈话。”说到这儿,又停了。塞克和布鲁斯就是小四四和小三三。

    “一定是议论我的,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话。”孤儿无所谓的笑笑,“路易公爵大人公开对我表示好感,阿德斯大人刚把胜利的荣誉献给我,不召人妒忌才怪呢!何况,咱们盈禄家地位本来就不高,就连其他家族大一点的封臣也瞧不起我们哪。说吧,我倒想听听又编排我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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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十更中的第二更。

卷二之第三十七章 爱情的力量最伟大

    这种事,她见得多了。

    说到底,不管她多有钱,多漂亮,在大陆上也是没有根基的人,这样的女人吸引了男人的视线,这么大年纪却有无数男人追求,年轻少女们、还有待二嫁的富孀们,谁不视她为眼中钉?!

    对这种情况,她从来都是无视,反正在她的意识中,还是把自己定位成地球人的。在那边,她是普通宅女一枚,有一对漂亮出色的弟妹,挡住了她的光芒和美丽,使她不会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当然也不会受到莫名其妙的攻击。

    想来,平凡的生活只怕更适合她。

    “她们说――她们说――您晚上让阿德斯大人上您的床,所以,他才为您这样拼命。”艾丽支支吾吾,孤儿则笑了起来。

    “我还当是什么新段子呢,原来还是这样。”孤儿耸耸肩,“清者自清,之前我外出做生意,她们还说塞克和布鲁斯是我的入幕之宾哪。她们说的话要有准,母猪都会上树。”

    “大当家不生气吗?”艾丽眨了一下眼睛,看起来倒比较气愤,“刚才她们看到阿德斯大人从您的帐篷中出去,说得可难听了。”

    “不用理会,她们是妒忌。”孤儿说的轻松,但心下却叹了口气,也很无奈,“之前路易公爵大人是她们全体的梦中情人,现在阿德斯大人如此神秘优雅,又如此勇猛善战,自然掳获无数芳心,而我是她们的假想敌。以后少去她们那儿,听不到这话混帐话就不生气了。”

    艾丽点点头,孤儿心里却忽然有一丝不甘。她比那些所谓的贵族小姐都纯洁,却给说得如此淫荡不堪,真是枉担了个虚名。这话艾丽能听到,阿德斯和路易自然也能听到,不知道他们相信不相信呢?在他们心中,她又是什么样子呢。

    “大当家,我看您还是休息一下吧,待会儿第二场比赛的第三项就要开始了。阿德斯大人总局落后,小局扳平,如果这一项赢了,总局也就打平了。我听人家说,这次的比武会是最激烈的。奇怪了,阿德斯大人来看您了,路易大人怎么不来呢?”

    这一点,孤儿也比较奇怪,但仔细一想,也许是他觉得对手太强大,所以精心备战去了吧?话说阿德斯的实力这样强,也只有路易可以抵抗一阵,换做别人,也许早就溃败了。

    时间过得很快,在她还在心烦意乱的时候,第二场第三项比赛就要开始了。艾丽帮她又重新装扮整齐,坐到山坡处的遮阳看台上,从这个地方可以清楚的俯瞰整个“战场”。

    这一小片山谷之地的地貌非常奇特,有一小片平川之地,中间横着一条小河,左边一块半高的山坡和一面山壁,山壁上有一个裂口,像一条深幽的小巷,一直伸展到目力不及的地方。

    孤儿不懂军事一类的东西,也听不明白周围人吵吵嚷嚷的比赛规则,似乎是一方攻一方守,攻方要攻到山坡上,然后把敌方赶入那条山缝中,然后攻防换边。最后,要看双方完成任务所用的时间,伤亡的人数来确定优胜者。

    当然,如果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一方久攻不下超过一定的时间,也会判攻方失败。所以,在历年的比赛中,双方都不愿意抽到先攻的签,毕竟守要比攻容易多了。

    而这片山谷之地提供了战争中基本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平原战、攻城、涉水、围堵。每年,小型模拟战都选在这个地方进行,在比武会举行的前三天,这里就不许参赛方的任何一个人进入了,有人专门负责检查这里的情况,杜绝有人提前私设陷阱的行为。

    而因为往年都是追风家的人参赛,所以大家对这个地方几乎了如指掌,不提前进入熟悉地形也没关系,只要制订战略战术,然后拼实力和临场发挥就可以。但今年有阿德斯军团参赛,他们可不知道这里的具体情况,为此,路易特别嘱咐要允许他们进入战场观察地形。

    虽然路易很有风度,但粗略的观察和长年生活在这里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杂草、每一朵水花都可能暗藏输赢的关键,因此,阿德斯军团还没有比就已经落了下风。

    孤儿照例是紧张,因为阿德斯不能有一丝的失误。他赢了,局面就彻底扳平了,他输,第三场比赛将毫无意义。到那时,她要怎么才能摆脱和路易的婚约?路易是不错的结婚对象,问题是她不能。

    从高处往下看去,“战场”上的双方士兵已经列队,观众只能凭借双方队员手臂上所扎的布条颜色来分辨,路易这边是红方,阿德斯那边是蓝方。在这一项比试中不需要战马,双方是步战,身着轻甲,使用木剑,武器被对方打飞,或者倒地后被指住咽喉就算死亡。

    这时,“英勇就义”的士兵就要自己走到场地边上,近距离观赏余下的比赛。那时候,双方的死亡士兵勾肩搭背,在极其友好的环境中对场上呼喝叫喊,是一种比较愉快的“死亡”经历。

    这一次,阿德斯军才抽中了攻方。

    “幸好你们先守,否则你们就没有机会进攻了。”詹姆耸耸肩,对路易的近身侍从威尔道。

    威尔有点不服气,“未必,我们在这项比赛中还没输过,阿德斯大人是很强大,不过这项比赛还要看离场的指挥和发挥。”

    “喂,我们军团可是战无不胜的。”

    “问题是你们的指挥官可能会出现疏忽。”

    “阿德斯大人从来不会出错,他要想得到胜利,就一定会得到,什么也不能阻拦他。”

    “哦,那第一场射箭比赛怎么会输呢?”

    “那是――呃――那是爱情的力量。”詹姆只找出这个借口,“爱情的力量最伟大,可以让人变得软弱糊涂,寻找不到胜利的光芒。不过,你们家路易大人也说不定会犯这样的错哦。”

    威尔一怔,随即叹了口气,伸手与詹姆相握,两人交换了一下彼此保重的神色,各归各队。

    比武会一共三场,第一场射箭赛,路易胜。第二场比赛分为三项,比剑、长枪赛和小型模拟赛。前两项路易一方和阿德斯一方各赢一场,现在就看模拟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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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十更中的第三更。

卷三之第三十八章 模拟战开始

    半小时后,模拟战正式开始,阿德斯军团率先进攻,在以五十人对五十人的平原战中,阿德斯身先士卒、所向披靡,几乎一出手就伤到对方一个士兵,没有人能迫他使出第二招,他手下以詹姆为首的士兵更是如狼似虎,在战场上就像狼入羊群差不多。

    幸好守方有路易,他如救火队员一样四处救援,指挥若定,才能让己方队员没有很快消耗干净。而且因为阿德斯军团这次随行盈禄商队的人没有那么多,所以队伍中还夹杂了一些孤儿手下的随从,就连小三三都被抓壮丁似的拉去充数了,战斗力打了折扣。

    再者,比赛规定,守方的士兵可以逃跑,只要不出那个小平原就行,双方又没有战马,所以也互相追逐了一段时间,攻方没能立即拿下对手。

    阿德斯在场中站定,手持木剑却仍然神威凛凛,他的手下把藏匿在各处的追风家士兵撵出来,只要经过他控制的范围,他一剑一个,好像狩猎的君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自己的木剑没事,别人的剑一碰变断,他砍完后甚至不低头看一眼,极为自信。

    那些士兵沮丧的爬起来,回到场下,左右一看,只有三个士兵是对方的人,己方已经有三十个了,伤亡率居然是十比一。再看场上,那些小兵已经用不到阿德斯动手,几个军团的士兵围攻一个追风家的士兵,很快赶尽杀绝了,只剩下两军主帅在对垒。

    “您剑法真好,可惜没能在第一场比赛中对上。”路易咧嘴一笑,阳光灿烂,一点也不见怯意,反而看来有些兴奋。

    “彼此。”阿德斯简略的答,但意思却诚恳,随后挡掉路易的进攻。

    阿德斯力量技巧兼备,但路易不愧是追风家族的人,速度非常快,几剑下来,路易虽然落在了绝对的下风,阿德斯却也一时拿不下他。

    “你是唯一在我剑下走过五剑的人。”阿德斯夸奖,可声音平板,听不出喜怒。

    他脸上依然蒙都黑色蒙面巾,轻甲也是黑色的,阳光因他而变冷,使面对他的人真的感觉有死神降临。一瞬间,路易几乎相信他就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了。

    “您太客气了,如果您使的不是木剑,只怕我早就脑袋搬家了。”路易大笑着说,手下也没闲着,两人又对了三招。

    眼看这一剑攻势凌厉,阿德斯从容后退一步,半侧过身,躲过路易最后一攻,忽的挥剑向下一劈,其速度、力量、角度和方位绝佳,路易明明看得清楚,却躲不过了,只得仓促以木剑推挡,耳边就听“啪”的一声,此时再不用多说什么,他知道自己败了,活了二十多年,还没有败得这样惨过。

    再回头一看,不出所料的,追风家全军覆没。

    “好,开始渡河战。”路易振臂一呼,信心满满,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才的平原战是他大获全胜。

    随着他的话音,死去的追风家士兵翻身复活,吼叫着去精心准备渡河战了,誓要拿回这一局。

    阿德斯目送路易带着手下奔向小河,抬头看了看山坡,无意识的寻找着孤儿的身影。那很容易,因为她坐在最好的位子,穿着青翠欲滴的华贵裙子。半山坡上人满为患,贵宾席上也尽是贵族小姐和夫人,却没有女人可以和她相比。

    一定会赢的,不会看着她不情愿的嫁给一个不爱的人,尽管路易看来还不错,可是她不喜欢的话――

    “大人,渡河战由哪二十个人参加?”詹姆的问话声打断了他。

    “就咱们自己的人吧。记着,嘱咐手下人不要冒进。那条河虽小,但从水面波纹来看,有的地方水很深,恐怕还有暗漩。”

    詹姆应了一声,走了,并且很快组好队伍。他们在八百年前是无敌佣兵,什么恶战没有打过,彼此间又深为熟悉,什么人适合主攻,什么人适合策应,根本不用考虑,直接布置了就行。

    他也忍不住往山坡上看,就见盈禄伯爵小姐俏生生站在高处往下望,看来很是关心战果,心里突然想,换做是他,也会为这样可爱的姑娘拼命吧。只是大人的口味改变化得有些剧烈,他不是一向喜欢爱西那样的火辣美人吗?为什么最近会为盈禄伯爵小姐这样的娇美人物乱了方寸?

    但愿他看错了,被埋了八百年,还有仇要报哪!就算大人要为爱放弃,他要怎么面对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欠他们的,一定要拿回来,这是大人在被封印前说的一句话,掷地有声。现在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助力,看大人的意思,似乎伯爵小姐可以帮的上忙。

    或者是因为这个,大人才对她那么好吧?可是――似乎又不那么单纯。

    正胡乱判断着,只听“呜”的一声响,渡河战的号角声响了起来。看着阿德斯手中的剑势,军团士兵各个听命,向那条小河攻去。

    孤儿站在高坡上,只看到双方的士兵们来来往往,在那条银带一样的小河中混战在一起,溅起大片水花。不过是一条小河罢了,却还有士兵给水流卷走,好在稍下游的地方,追风家的人早设下了捕网,士兵就这样像一条条大鱼一样给捞了上来,惹得观众们一片哄笑。这些士兵还很得意,浑身上下的水还滴答着不断,就那么站在岸边优雅的行礼,又赢来一片片掌声。

    这哪里是战争,分明就是一群男人,长大成熟的男人,再玩失落已久的儿时游戏。可惜这游戏关系到孤儿的命运,貌似全场那么多人,就她对结果格外关注。

    在她看来,这游戏就好像在山谷里下一盘棋,双方的士兵全棋子,在指挥官的控制下进进退退,你攻我守,举手无悔,胜负厮杀。

    很快,渡河战结束了,阿德斯军团惨胜,要不是凭着主帅的超强实力和副将的聪明机灵,这一战几乎要败了,因为河里的情况太出乎他们的预料,这样小的一条河却水流复杂,河底淤泥多,杂草缠脚,河底泥沙还滑得很。

    好在一战后,所有死去的士兵都可以复活,参加下面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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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更中的第四更。

卷二之第三十九章 结局难料

    下一场是攻山,守方可以投掷一种颜料包,攻方各持一面小盾,如果颜料包砸在盾牌上当然是没关系,但砸到了人,那人就算“死”了。当然其他一些攻守双方必备的武器是可以用的,不过都是不能伤人的改良版,这一战,双方各三十人。

    孤儿总觉得阿德斯进行这样的比赛很吃力,或者因为他习惯了真正的争战和杀伐,这些游戏的性质的战斗不适合他,反而感觉束缚了他的手脚。虽然孤儿很紧张,但出于为他考虑的角度看,这些游戏他还是多参加一些好,免得他总是活得那么沉重。

    如果一个人的生命中只剩下杀戮,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照理说,攻山战的攻方伤亡会重一点,何况那个小山坡没有大的遮挡物,草面也滑,但阿德斯军团再一次展现了超强的军队素质,所有的士兵整齐划一,没有一个后退的,既使在守方投掷武器最厉害的时候也是一样,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双方伤亡各半,阿德斯军团成功登顶,剩下就只是把守后全部赶入山缝中了。

    这一项和刚才的平原战类似,但迂回之地少了很多,追风家的士兵且战且退,最后迫不得已,进入了山缝。比赛到了这一步,还不算完,因为攻方这时候要提防有守方的人从山缝中偷袭出来,如果有三人成功逃脱,就算攻方攻击不成功。

    到了这时候,阿德斯亲自坐阵,他站在山缝之前,带着似乎能摧毁山崖的气势,当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就算追风家的人不知死活的集全体之力往外拥,为首的是剑法高超的路易,也让阿德斯一一挡了回去。

    孤儿绞着手,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每一次阿德斯挡过一波进攻,她的心就提到喉咙一次。这什么比武会啊,以后再不参加了,简直能让她得心脏病,怎么别人就没事呢?

    或者她有严重的倾向性,也或者是因为她和路易间那个秘密赌约,所以胜负心比较重的缘故。其他观众全把这当成是娱乐活动,就算追风家的人输了,只要比得精彩,他们照样开心。

    但是,自己这样紧张,有没有担心他受伤的原因呢?孤儿自问,却无法回答,因为她不知道答案,更不敢去想。

    咚!

    好不容易,比赛结束了上半场,阿德斯军团攻擂成功,现在轮到他们守,而追风家的军队攻了。大家正兴高采烈的等着,没想到路易在仰天思索了一下后,弃剑认输,观众一片哗然。

    “你们懂什么,这才是当大领主的气魄。”粉红色斑点老头不知何时抢救归来,又开始义务解说,他经过一番痛苦挣扎,似乎神清气爽了,此刻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一言出口,全场――也算不上全场,只是贵宾席这边,全体静默。

    “若要攻击成功,必须过了平原战这一关,阿德斯军团这样强,那一关是肯定过不了的,咱们追风家的队伍为什么村去白费力气?喜欢自取其辱还是喜欢被打?当一个领主,不能只逞匹夫之勇,还要审时度势,对没有机会的战斗要学会放弃,保存力量夺取最后的胜利。”他高声道,“路易公爵大人做得好呀,不愧是我追风家的领主!”说着,两只布满老年斑的手用力拍在一起,发出刺耳但赞许的掌声。

    他这番话,周围的贵族封臣全听到了,一来觉得他说得有理,二来拍领主的马屁要紧,所以也开始鼓掌和叫好。要知道人类是有很强的从众心理的动物,看到贵族们都赞许领主的行为,又有多嘴的仆人把那老者的话传播开来,片刻间,整座山头欢声雷动,仿佛胜的是路易。

    但孤儿对这一切都没什么感觉,她只知道阿德斯在总局和小局全落后的情况下扳平了比分,明天那一场比赛是把握最大的,她现在差不多可以断定,她就要得到魔法石,并且不用嫁给路易了。

    一切都乱哄哄的,直到回到城堡也是如此。孤儿早早吃了晚饭就上床了,因为她明天要去当“羊”,不储存好体力怎么行呀。

    不过她睡不着,艾丽又忙忙碌碌的准备明天带着的东西,好侍候“羊儿”舒舒服服的,所以她就躺在床上和艾丽闲聊。

    “布鲁斯很激动哪,说在阿德斯大人手下当兵真是痛快。”艾丽说,“这些男人真奇怪,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的,亏他还这么高兴。”其实她也为这场盛会而兴奋。

    “男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他们不想要天下太平。就是太平了,也弄出游戏来厮杀。”孤儿窝在羽毛软枕里,忽然想起阿德斯。

    如果真没有战争了,佣兵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他要去干什么呢?要不,当模特好了,他那身材,简直是多少人苦练而不得。唉,天赋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大当家,您说明天谁会赢呢?好紧张呀,不到最后一刻都分不出胜负。”艾丽因为开心而话多。

    “一定是阿德斯大人。”孤儿道,“骑术比赛这种东西,人的能力只占决定胜负的三成,马儿要占七成,你看霜雪这样神骏,哪有马儿跑得过它。”

    “阿德斯大人的马和阿德斯大人一样可怕。”艾丽咕哝了一句。

    孤儿笑而不答。

    霜雪是很骄傲的马,平常人近不得前的,有一次追风家一个马倌太爱它了,拿了上好的草和麦芽糖去喂它,它理也不理,再近点就差点咬人。可不知为什么,它喜欢孤儿,一见孤儿就显得很高兴,有时候还撒欢,想想她第一次见霜雪,它也是很友好的。

    “对了。”她忽然想起一件事,立即从床上蹦下来,引得脚面的伤口一阵疼痛,“快给我拿一件外袍来,我得去找阿德斯大人,让他给霜雪配个双鞍,方便我坐在他身后,省得明天‘抢’了我后,又把像破布一样横丢在马背上,那实在太难受了。”

    艾丽眨眨眼睛,“霜雪明天不参赛呀,怎么配双鞍?”

    孤儿从没听过这说法,吓了一大跳,“不――不参赛?为什么呀?它生病了吗?天,我得去看看,动物生病最难受了,又说不出来,真可怜。快点快点,给我拿外袍。”

    艾丽被她催得慌了,立即跑去给她拿外袍,但随即又想起什么道,“霜雪没有生病呀,因为它太凶,自己就占了一个大马栏呢,天天过得快活着呢。”

    “没病?没病为什么不参赛!”她估计第三场是稳赢之局,就是因为霜雪呀,如果它不参赛,结局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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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十更中的第五更。

    顺道说一句,大家看完这五更,不要忘记投了月票,顺便看看广告的书,喜欢的话投PK票。呵呵。

    我在这本书的简介下做了链接哦,点的书名,就到了那边。

    对了,晚上本来说十点到十一点更新,但因为字数太多,检查起来可能费一点时间,所以可能时间超过一点,就像上午一样,请大家原谅。

卷二之第四十一章 最先到达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孤儿比别人出发的都早,因为――她是“羊”,得提前到达中转地点。

    不过她这只羊待遇不错,路易专门为她建了一个带花棚顶的小凉亭,她可以舒舒服服坐在里面,吃着水果,喝着饮料,观着山景,等着某个男人来“抢”她。

    追风家的人什么都靠抢的,他们想得到一个女人或者爱上一个女人不会去追求,而是去偷或者抢,似乎这样才更刺激、也更快乐。这项运动说不定就是源于此,不过以前一直抢的是真正的羊,让孤儿想起蒙古放牧的叼羊大赛。

    “但愿他们别把我争来抢去,撕成几段,五马分尸。”孤儿咕哝了一句,“小四――塞克,他们快出发了吧?”这次因为要等在山里,她不仅带了艾丽,还带了小三三和小四四两个保镖。

    小四四抬头看看太阳,“他们应该出发了,不过这条山路不近,路线和您所在的地点不会提前告诉比赛的骑手,但一路上留下了隐藏的记号,他们要自己找来,时间上不好确定。”

    原来路线不是固定的,这不是相当于定点越野赛吗?追风家的人可真会玩。

    “不过找到您后,回去的路线是指定的,就是我们来的那条路呀。”小三三插嘴道,指了指孤儿身后的一条山涧小路,“您也看到了,这条路比较平坦,一个岔口也没有,您直接可以坐着胜利者的马返回到城堡。”

    “那路线图,你们提前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小三三说,“路线图是追风家的长老们商定的,由长老会的人沿途做的记号,在今天早上之前,就连路易大人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咱们来的那条路也是早上才告诉我们的,不然大家知道回去的路,就能判断出转折点,也就是您所在的方位了。”

    “据说,有好几条路可以到达这里,不过有的比较绕远,而且在隐藏的记号中还有很多是假的,骑手们还要自行辨别,跟在别人后面说不定会彻底迷路。”小四四补充。

    “我想骑士大人们也不愿意跟在别人后面走,这多么不名誉呀。”艾丽插口道。

    孤儿点点头,“不过,这山能有多大,比武会又进行了那么多年,追风家的人都熟悉了吧?”

    小四四道,“您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但这山九曲十八弯,走岔了一条小路,就可能到达距离这里很远的地方。追风家的骑手也得靠着追踪痕迹才行,就算他们熟悉这里所有的小路,也不知道您在哪一条路的尽头。所以,凭的还是御马的能力和追踪的能力。其实,我听说那些马都是只进行过初步训练的,野性并未尽去,要想人马同心,最快找到‘羊’,实在没那么容易。”

    孤儿这才明白第三场比赛的具体竞争方法,觉得还是路易更有优势。尽管是追踪蛛丝马迹而来,但熟悉地形的人总是占便宜,况且还要驯服马儿。不过路易已经很有风度的尽量做到公正了,只怪她当初没考虑好就硬要阿德斯来比赛,如今的困难是她给他造成,并不是路易。

    可是她要得到魔法石,哪还有其他办法呢?唉,等吧。

    她天才亮就出发了,到达骑术赛的中转站时是清晨,虽然各种餐点饮料艾丽都预备得很充分,但孤儿不敢多吃多喝,因为这边没有厕所,除非在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她不愿意在野外“解决”。

    可是没想到,她足足等到了中等,饿得肚子咕咕直叫,才听到远处传来马蹄的声音,起身一看,一抹黑色映入眼帘,喜得她大叫一声,“塞克,快帮我看看,是不是阿德斯大人。”

    小四四跳上不远处一块高石,看了看道,“是阿德斯大人先到的,后面还没有人跟上。”

    孤儿听到这消息高兴坏了,立即起身整装,还让艾丽把一个小包给她挎上,那里面是一点水果和一酒壶的水,她早上一直没怎么吃喝,而艾丽不能和她一起回去,她要和小三三、小四四一起等到所有参赛选手都通过转折点,为他们指明回去的路才能离开。她怕回到城堡没人帮她找食物,所以随身带着一些。

    才整理完她的骑马装,就见阿德斯骑马赶到,她几乎是欢天喜地的跑过去,扬头看着他,“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第一个到。”

    阿德斯点点头,没说话,心想你昨天大半夜还跑到我的房间去商量对策,怎么也不像是有信心的。

    孤儿看到他骑着一匹健壮的灰色斑点大马,立即奉承道:“这是你挑的马吗?好有眼光啊,一定是最好的马。呵呵,你果然会相马。”

    “这不是最好的,这匹只是中等能力而已。”阿德斯道。

    孤儿没料到他这样说,愕然道,“为什么不挑最好的马?难道有什么潜规则吗?”说到这时,柳眉倒竖。

    阿德斯不懂她说的潜规则是什么东西,只是道,“路易公爵让我先挑,我自然要将最好留下。”

    只一句,孤儿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那么骄傲的人,既然是比试,自然不肯占人半分便宜,尽管实际上处在劣势的是他。所以,路易让他先挑,他纵然知道哪匹马最好也不要,而是选了匹中等能力的马。

    但尽管如此,他却第一个到达了,看来这一场比赛除了驯马的本事,追踪的能力也要很强。他是佣兵之王,也曾率队追击敌人几天几夜,从没有人能逃脱他的追踪,更别说只是一只“小羊”了。

    “那你怎么找到我的呀?”孤儿很好奇。

    阿德斯闭了一下眼睛,无奈的道,“伯爵小姐,您是要在这里和我聊天,还是要尽快甩开对手,回到城堡,赢得这场胜利?路易公爵很有本事,我担保他不出五分钟就能赶到。”

    孤儿一听,立即把双手都伸向阿德斯,“走走走,我们马上走,不能让就要到手的胜利飞掉。快,拉我上去。啊,这是双鞍!”

    因为孤儿在场,阿德斯又穿着轻便的硬皮甲,其实就是一个粗糙的皮背心,显得形容没那么冷硬,而且也没骑可怕的霜雪,艾丽对阿德斯的的惧意稍减,在一边笑道,“今天早上布鲁斯备马的时候,我和他说起小姐想乘双鞍,然后让布鲁斯禀报了阿德斯和路易大人。”

    “艾丽聪明,回家有赏。”孤儿开心的说了一句,对阿德斯居然合作的真的配了双鞍感到很意外。

    不过她没心情想这些,只在小四四的帮助下,坐在了阿德斯的身后,然后叫道,“走吧。我听到路易的马蹄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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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十更中的第七更。

    第八、第九、第十更,恐怕要12点左右了,睡的晚的朋友请等等,睡得早的,明天早上可以看到,总之今天晚上一定会更的。

卷八之第四十二章 塌陷

    回去的路虽然狭窄,但却是一马平川的草地,大灰马身姿矫健,一路狂奔。

    孤儿坐在阿德斯身后,紧紧抱着他的腰,想象着就要到手的魔法石,如果不是因为怕惊了马,真想长笑三声。

    富贵险中求啊,果然!

    她和路易打赌的时候,完全是一时冲动,之后她屡次患得患失,特别是在如果输了比赛,她就要嫁给路易,以及阿德斯处在受伤边缘的情况下。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值得的,毕竟担心吊胆了这么久,现在胜利就如同煮熟的鸭子。

    “我是世界之王!”她想起电影泰坦尼克中的著名台词,疯疯颠颠的来了一句。

    这种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的胜利,滋味真是甜美啊,所以在这一刻,她忘记了贵族的身份,忘记了保持矜持和高雅,忘记了她是地球人,忘形的大叫一声,感觉风吹过耳侧都那么雀跃,也不管阿德斯会不会反感她这样。

    她坐在阿德斯的身后,没有看到他脸上挂着一丝笑意,他早就被她的快乐和兴奋所感染,虽然做这些愚蠢的游戏是被她逼的,但此刻的开心却是真的。

    好久了啊,比被封印的八百年还久,在他还未反出驿马家之前,他就已经不懂得快乐的滋味了。这些,是身后的女人给他的吗?为什么在他的脑海里,只记得她的恶劣、财迷、狡猾,可却又为什么,他开始时反感这些,到现在却无所谓了呢?

    她是世界之王?!可笑的女人,但也真是可爱透顶!

    细长的狭路向前方延伸,胜利近在眼前,可就在马儿跑到山路一半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有异,并不是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立即攻击了他,而是他多年在生与死的边缘打转,过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而训练出来的感觉在报警。

    他立即放慢了速度,渐渐勒住马缰。

    “怎么啦?”孤儿疑惑的问,前一刻还很开心,现在却突然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因为身前男人的脊背突然变得僵硬,肌肉也绷紧了。

    阿德斯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看。

    这是一条山涧小路,两侧全是绝壁高崖,大块大块的山岩如同刀削一般,平整而光滑。从地面向上看,是一线天的景致,如果在战争期间,这是一条容易被伏击的地方,也是防守要隘。可是在追风家的领地上,应该没有人会设伏的。

    那为什么会感觉头顶上有凌厉的杀气呢?

    哒!寂静幽谷中传来一个奇怪的声音,同时有一丝最不易觉察的尘土从山顶上慢慢飘落,阿德斯凝神静看,沉默了两秒,突然低喝一声,“抱紧我!”说完,以靴子的马刺一踢马肚,放开缰绳,纵马狂奔。

    孤儿只下意识的抱紧阿德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又有无数哒哒声传来,声音由小变大,从洗衣机似的隆隆声,到直升飞机螺旋桨的搅动声,最后变成滚雷的声音。

    她骇然回望,只见前一刻还平静的山路,现在已经成了塌陷的矿坑般,数不清的巨石和泥沙从山顶滚下,落在了路面上,如果不是刚才阿德斯见机快,只怕这时候两人一马已经被砸成肉陷了。

    这是怎么啦?泥石流?不对啊,这几天一直也没有下雨,再说这种地貌,怎么可能有泥石流?山体坍塌了吗?可是也没有预兆啊。为什么她感觉,那些石头就是为砸她而来?

    因为无数石头落地,本来碧绿如茵的地面上沙尘顿起,烟尘像是一只会妖法的手,疾速向两人一马伸展,在孤儿低低的惊呼声中,舔到了她的背后。

    她紧紧贴着阿德斯的背,生怕烟雾中有什么妖物潜藏,伺机把她抓走,好不容易烟尘渐淡,阿德斯却停下了。

    这一次,孤儿什么也没问,只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就看到了。两侧绝壁的顶端,好像定点爆破似的,有一串烟尘从依次飘起,伴随着哒哒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之地,几乎延伸到了小路的尽头。

    也就是说,这一条路上所有的地方都要塌方了!除非他们长翅膀,否则别想活着出去!哎,为什么不带小猪出来?!不,不对,幸好没带小猪出来,不然还要多死一个,因为现在根本就是插翅难飞,在这样狭窄的空间里,在那么密集的落石下,飞上去也会给砸下来!

    没想到,她是要和这个男人死在一起,昨天也算是同床,今天就要同穴了。可是弟弟妹妹怎么办,她到了约定时间不回去,小独会急死的!

    这一切来得太快,孤儿连惊恐也来不及,只是紧紧抱着阿德斯,那是她唯一的安全和温暖。

    声音越来越大了,烟尘也越来越厉害,孤儿忽然有世界末日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黑黄色瀑布之下,感觉不到天与地。

    大灰马惊了,但阿德斯扣着马缰不动,死死治住它,然后突然引着它向一侧山壁急驰而去。

    他这是要撞山自尽吗?免得给活活砸死。孤儿胡乱的想着,只觉得眼前一黑,一股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接着身体腾空,狠狠摔了出去。不过,落地时她并没有觉得疼,回过神来才发现,身下的肉垫是阿德斯,他紧紧的抱着她,而他们所在之地是一处巨大的山洞。

    洞外,碎地裂石般的声音还未止歇,大量的灰尘从洞中灌进来,似乎整座山都要塌了。如果不是此处凑巧有个山洞,阿德斯见机又快,现在他们就可以飘着走路了。

    面对这样的意外和困境,孤儿根本无法反应,只感觉阿德斯一跃而起,拉着她向洞里跑,直到灰尘渐薄的地方才停止。

    “这是怎么回事?”过了好半天,当外面的声音彻底停止时,孤儿才说出话来,声音里包含着无限惊恐和不安。

    阿德斯摇摇头,“不知道,但,一定是人为。”

    “人为?”

    “因为山塌的话不是这个样子,不可能这样整齐有序,更不可能没半点预兆。”

    “那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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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十更中的第八更。笑纳吧。

卷八之第四十三章 他会魔法

    “求生。”他答的简短,并低下头,“守财奴小姐,先请你放开我,我要到洞口去看看。”当着其他人的面,他称呼她还算规矩,可当两人在一起时,他却总是挖苦她。

    但在这种情况下,孤儿也没心思理会,而且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缩在他的怀里,此时也有点不好意思。

    “我和你一起去。”

    阿德斯“嗯”了一声,才向前走一步,手就被孤儿挽住了。他没有甩脱,任她握着。

    本来他想自己去洞口看看,因为不愿意她看到可怕的东西,但这个洞这么大,一环套一环的,好像整个山腹都给挖空了似的,万一有什么凶险,把她放在这儿,他更不放心,只好带她一起走。

    山洞很静,他们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孤儿一边走一边不断四望,总感觉有什么跟着她似的。

    两人走了一会儿才到洞口,这才发现刚才这一跑,竟然跑了如此之远。再看洞口,已经完全给巨石堵死了,目测一下那些石头的直径,几乎每块都有两人多高,就算阿德斯再力大无穷,也无法挪动。

    好在石块之间留有缝隙,阳光被分割成一道道的光线照射了进来,才使洞内暂时还保有光明,而因为从洞口到他们刚才跑到的内洞一直是笔直的,所以那里也不是完全黑暗,至少当眼睛适应了光线后,还能看清楚彼此。

    现在还能怎么办呢?从洞口是出不去了,而且指望路易带人来救也不太现实,估计整条路都被巨石堵住了,等他进来,只怕要明年的这个时候,那还不如多带些香烛纸钱来祭奠他们。

    唯一的办法就是另寻出路。可是他们什么工具也没有,更没有照明,要如何寻找出路呢?

    孤儿看向阿德斯,这时候没什么主意了,只能全心依赖他。他们好不容易逃命成功,却陷入另一个困境。而正在这时,她听到了一声哀鸣,回身一看,见那匹大灰马正倒在地上,显然腿断了。它一直喘着粗气,这样的痛苦却连叫的力气也没有,也不知道是因为惊恐,还是预知了自己的命运。

    看着它乞怜的眼睛,孤儿顿时哭了出来,因为她知道,这匹马必须死。

    她发现身上的背包还在,连忙从里面拿出一个苹果来,跪在马身边喂它,“马儿啊马儿,谢谢你把我们送到安全的地方,我们欠了你的。请你来生不要再当马了,诸神保佑你化身为人,一个一生都平安顺遂的人。”说完跑到洞边,趴在一块大石山,尽管死名按住耳朵,却还是听到身后的马儿发出了最后的哀鸣。

    阿德斯杀了它,用靴筒里的匕首割断了马的喉咙,给了它最后的解脱。

    “现在告诉我,你身上有什么东西。”阿德斯面无表情,在这样的困境下,一样保持着冷静沉着。

    他是爱马之人,在战场上品尝过生与死的人都会爱马,因为它们不仅是坐骑,还是伙伴,是朋友。可是有时候选择是一种很无奈的事,各种情况逼得人无路可走,唯有死亡一途。

    或者对于人类的死亡,他可以无动于衷,但对马儿,他总抱有一丝怜悯,所以当孤儿给那匹大灰马最后的安慰时,他的心不能不为她而动。见惯了贵族小姐的自私冷酷,或者虚伪无知,这位盈禄伯爵小姐总是让他刮目相看。

    “我只有这点吃的东西和水,我看出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我们需要计划进食,可能坚持的时间会长一点。”孤儿说,“但是我们没有武器,没有照明,没办法深入到洞里去。”

    阿德斯没说话,只是挥了挥手中的匕首,刀刃上还带着马血。接着他俯身把另一只靴筒中的匕首也拿了出来,递给孤儿。

    孤儿没接,“利器放在有用的人手中才能发挥力量,我只保证不能你添乱。”

    阿德斯默默收回匕首,看孤独穿着平底软鞋,想必走路不会太难受,于是拉着她向洞内走去。

    现在的时间大约是中午时分,要把握机会进洞去看看,如果到了晚上还找不到出路,最好还是回到洞口这里。毕竟这里宽阔,视野也好,相对而言安全一点。

    他并没有注意到,他拉孤儿的手时是如此自然。他面临过很多次生死,却没有一次这样在意,或者因为有她在身边。一定要让她活着出去,因为――因为――拿了她的钱,就一定要做到。

    一路走着,两人无语,都注意着洞内的情况,不久就发现山洞越到里面越狭窄。而且构造就像蜂巢一样,有许多更小的洞密布四周,黑洞洞的入口仿佛一只只不怀好意的眼睛,让孤儿看得浑身发毛,更紧的握住了阿德斯的手。

    又走了一会,洞内已经黑暗到近在咫尺的两人也只能看到彼此的影子了,孤儿脚下更是磕磕绊绊,右脚的脚面疼得她直冒汗,却只能咬牙坚持住。

    忽的一下,她忽然感觉有什么在她身后掠过似的,后脖根处有凉气吹拂,吓得她停住脚步。

    握着她手的人,是阿德斯吧?她忽然产生了可怕的联想。

    “怎么了?”阿德斯感觉孤儿停下脚步,而且手臂僵硬,连忙问。

    是他!是他!这声音是他,这手掌的温度也是他,胡思乱想什么呢!孤儿责骂了自己一句,差点幸福的拥抱他了,不过她才要说什么,就觉得眼角的余光看到一条白影闪过,因为黑暗,白影就显得特别明显。

    那白影不大,似乎是个小孩!

    这下可把孤儿骇住了,立即缩进阿德斯怀里,紧贴着他,“太黑了,我们出去吧,有出口也看不到,不如明天再想办法来找。万一有什么――”

    话没说完,只感觉周围突然亮了起来,从那温暖怀抱中抬头一看,就见阿德斯一只手上托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火球。虽然那火球不大,却极其明亮,足以照亮整个石洞。

    “天哪,这是――火魔法吗?”孤儿惊讶极了,“你会魔法!原来你会魔法,可是大陆上的四系魔法已经消失了啊。”

    “总有人还保有一点。”阿德斯淡淡的说。

    “那你刚才怎么不把这个火球弄出来,害我紧张半天。”孤儿责怪,但也明白他不到万不得已,大概不想显示自己的能力。她不也是如此吗?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魔法在身。

    但是――

    “你不是驿马家的人吗?那应该是黑暗系风魔法,你为什么会火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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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十更中的第九更。过一会十更就到。本六说话算话,不更完不睡觉。

卷八之第四十四章 怪东西

    “我只是说我掌握一点儿魔法,可没说是火魔法。”阿德斯冷冷的道,似乎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

    “可是这明明是――”孤儿住了嘴,因为看出阿德斯托在手里的并不是纯正的火焰,而是一个发出红光的、泡泡样的东西。

    “给我摸摸。”

    “老实点。”

    “就摸一下。”

    “闭嘴。”

    “你不给我摸,我就长出刺来扎破它。”孤儿威胁,因为突然在黑影中有了光明,心情大好,暂时忘记了刚才的白影和那可怕的感觉。

    阿德斯还在认真找出路,给孤儿缠得没有办法,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平时那么冷静理智的女人,有时候却孩子气到令人无奈的地步。

    他不知道所有的精明沉着都是孤儿的伪装,在地球上,在弟弟面前,她就是个迷糊的姐姐,生活能力低下的宅女。而这伪装在这两人独处、并时时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毫无保留的撕下了。

    他把抬高的手放下,让孤儿摸了一下手心中的红色球体,听到她细细的抽了一口气,像是叹息着说,“凉的,这个是凉的,不是火。那是什么?”

    “你的魔法刺是如何得到的呢?”他反问。

    她聪明的闭嘴。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有自己的秘密,不愿意泄露给外人,阿德斯岂不是一样吗?到现在,他的被封印还是个谜。是谁封印的他?他复活又是为了什么?他不可能一复活就急着赚钱,他虽然是佣兵之王,但貌似对钱也不太在意似的,那么他答应自己的雇佣是为了什么?

    以前,这些问题不曾细想过,和他相处久了,许多疑问就涌上心头。

    咕!正在这时,她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发出可怕的响声,阿德斯没有回头看他,却停住了脚步。

    “我――那个――我没吃早饭,所以才会这样。”孤儿解释,感觉非常尴尬。

    阿德斯没有直接应答孤儿的话,而是把火红色、却又冰凉的怪球举高,照了照周围,发现这山洞似乎没有尽头似的,不禁皱眉道,“我们今天先回去,明天一早再来,沿路必须做些记号,否则极可能迷路。这山洞从外面看是直的,越到里面越弯曲,而且大洞套着小洞,很容易迷失方向。”

    孤儿没有任何意见,因为虽然有了光明后,她有一阵子完全忘记了恐惧,但这会儿感觉周围又阴冷了起来,还有些莫名其妙的恐惧,也说不清是为什么。这或者是她的幽闭恐惧症发作了,在家的时候,她连电梯也不爱坐,感觉被关在一个地方特别不舒服。

    可是阿德斯是对危险有着超乎强人的强烈反应的人,而他现在没表示什么,就证明洞内没有太可怕的事和务吧?

    两人往回走,当洞内稍微有些光亮的时候,阿德斯就收起了手中的冷火球,看样子极不愿意用它。

    “放心,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的。”孤儿特意挽住他另一只手,感觉他的掌心一点异常也没有,好像刚才托着火球的不是这只手一样。

    “你说了也没关系,我杀了你就好。”

    “如果我嚷嚷得天下皆知呢?”

    “那我就杀了天下人。”

    他说得凶狠,但孤儿怎么可能信他,因为他现在正保护着她的生命。可是这个男人有很多秘密呀,到现在她忽然对他愈发好奇起来。

    之前他们探洞走得很深入,当重回洞口时已经是傍晚了。只是人还没有走到,孤儿就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味。她知道那匹大灰马流干了血,肯定会有些可怕的味道,但这血腥味透着一丝不祥和让人不安的感觉,而且浓重得有些过分。

    当两人终于走回洞口的大石室时一看,孤儿立即轻声惊叫,阿德斯的眉头也立即锁紧了。

    那匹大灰马不见了,只剩下了一堆红白相间的马骨。它的尸体被吃掉了,内脏全无,只有马头还保持完整,以一种极其可怕的姿态望着他们走过来的方向。

    “站在我身后,别看。”阿德斯把孤儿挡在身后,细细审视那具马的骸骨。

    他们离开,马尸被吃,证明这洞中有其他东西,而且嗜血凶残,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感觉到?那些东西竟然可以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们背后,那是否意味着想杀他们就可以杀呢?

    “其实,我们在内洞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和雾气似的,个头儿不大,像是小孩。”孤儿吞吞吐吐的说,打断了阿德斯的思索,“刚才之所以没和你说,是怕那是我自己的幻觉。”

    阿德斯的眉头皱得更紧,“确定吗?”

    “我就是不能确定,才没敢和你说。当时我感觉身后一凉,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我敢说,它们的速度非常快。不会是――鬼吧?”孤儿说着一哆嗦,像阿德斯靠了靠。

    “放心,不是。”阿德斯望向那看不透的黑暗,冷然道,“至少不能算是纯粹的鬼。”他拉着孤儿走到一个相对干燥和干净的角落中,坐下,之后就不再理她,陷入沉思。

    是那些怪东西吗?他闭上眼睛。如果他不能感觉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外形与速度和孤儿说的一样,而且又是那样嗜血和凶残,那他就可以确定,那些东西正是他所猜测的。

    只是,它们不是给关起来了吗?是谁放它们出来的?如果这些东西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里,那也许这一切的陷阱是为他而设的也说不定。也许正是因为他的缘故,给孤儿带了危险,可是他现在不能确定。

    假如是针对他的,是谁要这么做?难道是他大张旗鼓的出现,终于引来了仇人了吗?是他让某些人害怕了吧?再想想,这一路上发生的怪事,有可能是针对他,而不是针对孤儿的吗?

    但假如所有的事情是针对孤儿的,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孤儿看到的白影真的是那些可怕的东西,他可能要面临苦战。疾风剑不在他手中,只凭两柄匕首和它们打斗是比较困难的。但无论如何,他不会让她受到伤害。而且从某种角度讲,这些怪东西在,这个洞也一定有出口,因为以它们的习性来说,绝不会在死洞中生活,必须要两面有通道的才行。

    只是,不管这阴谋针对的是谁,他都做得太好了,因为这陷阱安排得实在巧妙,一步不差,会不会是隐藏在追风家族内的某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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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第十更!!

    我的天,累残了我了。不过能实现承诺,我还是很开心。

    但是明天要请假半天,更新要晚上8点更,我得歇歇,快吐血了都。

    最后呼吁一下月票和PK票,月票当然给我,PK票,大家去看喜欢的话,投票吧。

    不行了,闪了,我的小腰和手指都要断了,大家晚安。

卷二之第四十五章 看脸的话题

    天渐渐的黑了,还好,月光不吝啬,从堵在洞口的山石缝中照了进来,一地斑驳的白光,像洒了一层细雪一样,就像孤儿的梦中。

    她疲倦的倚墙而睡,奇怪的是就算生死未卜,因为在阿德斯身边,她也感觉很安稳,居然能在这种情况下睡得很实,而且再度梦入那个黑暗的树林。

    戴着狮子头盔的男人骑在幽灵般的黑马上,与她隔雪相望。

    “给我看看你的脸。”她要求。

    男人摘下了头盔,可是――下面居然还有蒙面巾,她还是看不到他的脸!但她看到他的盔甲上缺了一片肩甲,立即兴奋的叫,“我可以把肩甲还给你,但是你要给我看你的脸。”

    “好。”男人只说出一个字,孤儿却高兴得要跳起来了。

    是他!之前严重怀疑过,但一直不敢确定,但是他的声音泄露了一切秘密,梦里的黑骑士就是阿德斯!

    “你等着。”梦中的自己兴高采烈,掀起裙子去拉那片绑在大腿上的肩甲。她知道做这样不合时宜,怎么能在一个男人面前随便掀裙子,可她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却管不了梦中的自己。

    细雪扬扬洒洒,地上的雪没到了膝盖。好冷啊,感觉腿要冻僵了,不过她还是奋力扯下肩甲,扔给阿德斯,看他慢条斯理的把肩甲重又绑回。

    梦中的孤儿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人,看他伸手摘掉了蒙面巾。

    等了好久了,就想看看他的脸,看看他真正的模样,不过一直也看不到。现在能看到就好,哪怕是在梦中。此刻,孤儿无比兴奋,可惜阿德斯摘掉了面巾后,面目还很模糊,大概是因为距离太远,并且还在下雪的缘故,所以孤儿决定走近去看看。

    不过,天气太冷了,她的腿完全和齐膝深的雪冻在了一起,迈步之下只感觉一阵刺痛,接着整个人都扑倒在地。而在她与大地亲密接触的一瞬间,地面上那厚厚的雪突然迅速融化,她的鼻子直接撞到了硬物上,而她也突然惊醒了过来。

    抬眼,是在一个怀中,鼻子隔着粗糙的硬皮甲,撞在了人家坚实的胸膛上,不过虽然很疼,却是那种钝痛,转瞬就感觉好些了。而且他的怀抱气息温暖,比梦中树林的酷冷不知道强多少倍,所以,装死,不动,继续窝着。

    “你可以把裙子拉好吗?还是你要我替你动手?”头顶传上来冷冷的声音。这个人,总是不经意中会流露一些骑士的正义和温柔,但只要一恢复正常,马上变得像一块冷硬的石头。

    但是――裙子???!!!

    孤儿倏的坐起,立即醒过盹来,往自己腿上一看,虽然没有露出整条大腿,但裙子已经被拉到膝盖以上,她绑在腿上的那片肩甲,露出了一小角。

    难道这个死男人见色起意,意图侵犯她吗?听说面临死亡会刺激性欲,那么说他要兽性大发了?不过不对,她刚才整个人都倚在人家怀中,而他是背靠石壁坐着,以那个角度的姿势,不可能去拉她的裙子。

    难道――是她自己?是啊,刚才在梦里――啊,太丢了人,居然做梦掀裙子,而且是当着一个佣兵的面。完了,如果能活着回去,他会怎么想自己?再搭配那些流言蜚语――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她急忙把裙子拉好,还特意坐得离阿德斯远一些,至少一米距离。

    “为什么把我的肩甲绑在腿上?”他问,因为山洞空旷,带着一点回音,使一切都显得有点不真实。

    “我喜欢,我高兴,我爱,要你管!”

    “以为藏在裙子里我就不会抢走?”他似乎在冷笑,却没什么轻蔑的意思,“如果我想拿,你就是多么贴身放着也没有用。”

    孤儿对他怒目而视,但在看到他漠然却又清冷的目光后,立即软化了下来。两个人还不知道能不能出去,也许就要葬身于此,何必再吵呢。

    “好可惜啊。”她叹了口气,在遇到他疑惑的眼神后解释道,“我在梦里看到了你的脸,可是却看不清楚,只差一步就可以看清了,偏偏在这个时候醒了。你说,这多可惜!”

    “你梦到我了?”阿德斯问,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欣喜,也有点期待她的回答,而孤儿顿时语结。

    要怎么对他说呢?说起那个怪梦,并说自己经常梦到他?这样,他会以为她爱上他了。基本上,女人只会反复梦到自己所爱的人。她爱他吗?不管答案是什么,她都会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爱上自己的奴隶,自己花钱雇的佣兵?天哪!

    “你就那么想看我的脸?”他大概感觉到她的尴尬,因此换了话题。

    孤儿重重点头,神色非常正经。

    以前的怪梦是否是一种预兆,她不敢肯定,但这一次绝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因为睡觉之前,两人吃了一点水果,但孤儿还是没敢喝水,因为她不敢一个人找个黑暗的地方解决自身负担,可是也不能让阿德斯陪她方便,所以干脆不喝。可就算这样,再过一段时间,她可能还得需要一次五谷轮回的过程,那时候要怎么办?真是令人发愁。

    而在吃东西的时候,她曾好奇的对阿德斯说,“反正你吃东西也得摘掉面巾,不如给我看看你的脸吧。我们都快要死了,你忍心拒绝一个姑娘临死前的最后要求吗?”

    当时阿德斯回答,“我不会让你死的。不过你如果真想死,我也可以把你留在这儿,让你一个人面对那群‘鬼’。”

    他都这样说了,孤儿想看他脸的讨论就此结束,他们是背对背吃的东西。孤儿一边赌气一边吃,听到身后传来的咀嚼声音,感觉他吃饭一定很优雅,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那种,不是想象中佣兵那样狼吞虎咽。

    而现在,那个看脸的问题又摆在了眼前。孤儿用最渴望、最纯真、最可爱到无敌,让人无法拒绝的眼神看他,像小鹿般,还稍带那么点挑逗。

    结果他“慷慨”说,“好吧,我答应你。在你就要死去的一瞬间,我让你看我的脸。”

    这话气得孤儿没法儿,这摆明她是看不到他的脸的,因为她不可能为这个想去死。所以,看脸话题到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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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太晚了哈,明天上午前一定更新。

    还有,我有三章的卷名写错了,都是卷二,我写成卷八了,要改得找编辑,大家原谅一下吧,反正知道是怎么回事。

    另,推荐朋友力作,是本月PK作品,大家去看一下,喜欢的,投PK票给她。

    书号:1054374

    简介:NP无趣、人畜腻味、BL乏味,且看妖孽们如何互相折腾。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请来史上最强青楼--莫忧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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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二之第四十六章 白骷髅

    山里的夜很冷,孤儿只好缩紧身体坐在一边。她很想回到阿德斯身边去依偎,可是却不好意思这么做,特别是考虑到刚才还对人家横眉冷对的情况。

    阿德斯似乎在闭目养神,但心里却把孤儿的情况看了个满眼。他不想理会她,在他的战争岁月,多少人在他面前死去,其中有很多妇女儿童,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无动于衷,可是现在却突然不忍心。忍了半天,仍然忍不下去。

    于是他突然倾过身子,拉住孤儿的手,放到唇边,用力咬了一下,虽然因隔着面巾没有咬伤,但孤儿却疼得叫了一声。

    “啊,你干嘛啊?”孤儿瞪着阿德斯,想抽回手指,可是却做不到。

    他他他――不是饿了想吃肉吧?听说在最残酷的战争阶段,人吃人的活动也是经常进行的。那他现在干吗――脱掉皮甲?不是想先那样“吃”,然后才真正的“吃”吧?

    “自己把手指咬破,写点东西给我。”阿德斯指指自己的白色亚麻衬衫。

    孤儿警惕的望着他,紧闭着嘴,一个字也不说。

    “如果你想冻死,之前至少留个遗嘱什么的,告诉你们盈禄家管帐的,把剩下的一半佣金给我。不是我不保护你,是你自己寻死,与我无关。”

    孤儿继续瞪着阿德斯,但眉梢嘴角已经露出了一点笑意。这死奴隶的性格还真是别扭,怕她受冻,让她坐到他怀里取暖就直说呗,干嘛绕这么大一个圈子。

    这么说,他还是关心她的,或者是说关心他们的约定,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这总是友好的表示。果然共患难会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蠕动、蠕动、再蠕动,直到慢慢爬进他怀里。唉,果然是暖和啊,在这样冷的山月之夜,他是怎么保持自身温度的?驿马家养殖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她现在对那个神秘的家族充满了兴趣。

    舒服的叹了口气,打算再睡一会儿,突然感觉一阵略带腥气的凉风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眼角余光还看到一抹人形白影幽灵出现。同时,那个拥着自己的怀抱瞬间变了气息,从温暖宁静变为了杀气腾腾。

    孤儿迅速坐直了身体,再抬眼,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紧挨洞口的巨大石室内出现了好多不明物体,参差不齐的呈半圆状围着他们,缕缕寒气就是从他们身上带来,还有蛇蜥所发出的咝咝声。

    那些不明物体全是白色如雾气般的影子,看不清面目,只有一条暗红的舌头耷拉脸上的某个部位,看来像是流口水似的。它们的个头儿也像是十岁上下小孩的样子,但隐约间可以看到它们的手臂长而强健。

    基本上,从外形上判断,此不明生物类似于长臂猿。不过,面对着这样一群东西,孤儿本能的感到从心底涌上的恐惧,第六感告诉她,这些怪东西不是只吃水果类的动物,而是极凶残的食肉型,那匹可怜的灰马就是被它们吃个干净的,之前她在深洞中感觉有东西从背后窜过,也是它们。

    而且,它们极可能是人类的一种,并不纯粹是动物。

    最奇怪的是,阿德斯面对危险总是反应很快,现在应该立即跳起来准备战斗才是,可他却还悠闲的坐在那儿,虽然从他绷紧的肌肉来判断,他已经全神戒备了。

    他不动,孤儿则是吓得动不了,于是两个人类就坐在那儿与那群怪物做无声的对峙。这时候孤儿才发现,这些怪物找上他们不只是为了吃,好像还有一种情绪在空气中弥漫,仇恨、愤怒、挑衅、轻蔑。看来阿德斯认识这群怪物,说不定还打过不少交道。

    “这是什么怪东西?”她问,声音在诡异的死寂中显得格外突兀。

    “大陆上有一种东西叫幻鬼,也有人称之为幻灵。”阿德斯慢慢的回答,右腿伸得老长,左腿却曲在胸前,左手搭在膝盖上,优雅的垂着,右手似无意识的抚着放在手边的匕首。

    怪不得看起来这么眼熟,之前解开阿德斯的封印和跳崖后落入密林中时,她都见过这种怪物。不过那些幻灵都是追随在阿德斯身边的,而且似乎绝对服从于他。那么这些是什么?

    从外形上看,它们和阿德斯控制的那批不一样。成为阿德斯军团外援的幻灵是人身蛇尾,类似于女娲一族。不过传说中女娲族的人都很漂亮,而幻灵只是一团白色雾气,近跟离看还披头散发,尖牙像一排排巨型黑针,嘴巴张开后好似大过头,非常之丑陋。

    重要的是,它们是吃人的怪物,这也是阿德斯军团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原因。虽然在传说中没听说过阿德斯调动幻灵参战,但因为它们的存在,总给人以一种恐怖威慑感。

    “不是一个品种的?”孤儿再问。

    “品种?”阿德斯反问这两个字,之后冷笑一声,“是的,不是一个‘品种’!它们是两大种群,这一支更凶残,名为白骷髅。另一支名为蛇骨群,吃人只为了温饱,不像它们,有时只是为了取乐。看到它们的爪子了吗?当它们看到猎物,这爪子就直接插入猎物的肌肉,掏出猎物的内脏,吞食猎物身上的所有血肉,而且是一群怪物一起抢食,把猎物撒成碎片。那匹马之所以还完整,是因为死物只有它们中最低级的才吃,没有其他的同类来抢。”

    第一次,他说那么多话,还这样详细的讲给孤儿听。

    “说得对呀。”有人发出了赞扬的声音,却不是孤儿,所以她惊异得瞪大了眼睛,看到一个白色雾猴越众而出,发言者居然是它!

    幻灵会说话!而且好像有智商!难道它们也是远古人类的一支,兽性压倒人性的怪物集合体?

    “阿德斯,今天就乖乖让我们吃了吧!”它迎风吸吸鼻子,“这小妞的味道好鲜美啊,吃她的时候,把她的头留给我啊。”后面那句话,显然是对他的手下说的。

    它说得那么笃定,听得孤儿心头发麻。如果――万一阿德斯顾不上她,她应该先自杀,不能活着被这些东西吃掉,那太可怕了!

    “骷髅王,你这么有把握吃掉我们吗?”阿德斯冷笑,姿势居然还没有变,虽然是坐着,却给人居高临下的感觉,“别以为人多就一定会赢,如果只是一群废物,对我而言也不过是杀人的数目不同。”

    “哼,我是要免除你永远无法摆脱的痛苦!完全好意。”骷髅王冷哼一声,突然一挥手,一群白骷髅幻灵立即缩小了包围圈,近到孤儿可以感觉出它们对人血和人肉的贪婪。

    到这时,阿德斯终于站了起来,动作优雅之极,哪里像个野蛮的佣兵,完全是大贵族的作派。他右手握着匕首,左手自靴筒中拿出另一把,指了指骷髅王,“告诉我是谁放出了你们,免得一会儿你死得太快,没有机会再说。”

    “到地狱里去问吧。”骷髅王狂笑一声,发出了进攻的尖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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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起恢复正常更新,一般是早上9-10点,最晚不会超过中午12点。

    另谢谢大家这个月这么月票支持我。

卷二之第四十七章 腹背受敌

    白骷髅持续逼近,进一步缩小包围圈,但却没有利用它们快如闪电的速度直扑过来,大概是被阿德斯的凛冽杀气所震慑,谁也不愿意第一个来送死。

    阿德斯向前走了几步,把两把匕首并在左手,右手在胸前一摸,也不知道怎么,那个冰火球就出现在他的掌心中。

    “背靠着我,把这个举过头顶。”他他头也不回的反手递过来,简短吩咐着,声音还是极为沉着,让孤儿也安心了点。

    她不知道阿德斯为什么不干脆守在原地不动,毕竟如果背后是石壁,他们只要面对三方敌人即可,不必四面受敌,但她知道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所以跳上一步,接过那奇怪的球体,高举过头,只感觉掌心中冰凉一片,四周的空气却炙热起来,月光下的石室也变得明亮,火色光芒四溢。

    “这是什么东西。”生死关头,她居然还有此闲心。

    “幽幻灵珠!”说话的是骷髅王,不过它不是回答孤儿,而是兴奋又疯狂的尖叫,“得到它就可以控制整个蛇骨群,上啊!”

    话音一落,刚才还瑟缩的白骷髅们不知谁先动了一下,就因为这一动,其他幻灵就像受了什么刺激一样,疯狂的扑了过来,其势可以说是扑天盖地,不给对手以任何一个空隙逃离。

    腥风、恶心的臭味和贪婪的气息扑面而来,似乎融化在湿冷的空气中,让人无法摆脱。孤儿想表现得勇敢,可却本能的闭紧眼睛,紧紧贴着背后那个坚强有力的身体,感觉着他双臂挥舞,气息绵长,

    “#¥%……&*”他忽然念了一句咒语,声音低沉好听,非常有节奏感。

    孤儿听不懂,只似乎咒语中有“墨盒”此类的发音,不像英法德日任何的语言,当然也不是中文或者塔撒大陆文,而是像似是而非的阿拉伯语,鼻音浓重性感。

    再睁眼看,忽然发现她高举的幽幻灵珠伴随着那咒语爆发出炽烈的红色火光,比之前阿德斯拿来照亮时还要明亮,就像传说中的神之光源,把整个石室照得通彻光明。

    原来阿德斯就是凭借这个珠子使另一支名为“蛇骨群”的幻灵绝对臣服的吗?这珠子的名子还真是中国化呀。而现在因为洞内红光万丈,使她感觉好像所有人都进入了一个熔炉中,全体在火焰中战斗,虽然这火焰如此之冷,就像阿德斯玄冰一样燃烧的蓝眼睛。

    “上啊,不要怕他,他的神剑不在手中,此时不杀了他,之后就再没机会了!”骷髅王叫嚣,可是效果不大,于是他也念了一串咒语,比阿德斯念的难听多了,听来好像猪的呓语。

    不过这一次的效果显著,那些白骷髅像被什么迷惑了一样,呲牙咧嘴的在喉咙间发出咕噜声,在明亮的火光下,本形也逐渐显现,果然是人猿似的长相,但这么矮的个子却在唇边支着半尺长的獠牙,暗红发紫的舌头耷拉在无唇的嘴外,强健得与自身不协调的手臂下端,有力的爪子上的指甲闪光着寒光。

    天哪,那是指甲吗?明明是五把锋利的匕首和手指长在了一起。

    “阿德斯,小心!”她叫了一声,才这么会儿功夫,高举的手臂就发酸了,但她死也不会放下那珠子的。

    她到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阿德斯不死守一角,偏要站到石洞中心四面对敌。因为那些幻灵有不少爬上了石壁和洞顶,如果倚壁而立,阿德斯不但没办法保护自己的身后,还失了回旋的余地。他所有的判断都是正确的,哪怕是瞬间做出,那是一个人在生死边缘经历太多回而训练出的感觉。

    她倚着阿德斯坚实的背,听着他逐渐呼吸粗重,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幻灵似乎无数,永远打不完一样。与此同时,她发现手中的幽幻灵珠对那些白骷髅很有威慑力,它们虽然贪婪的靠近,有的已经近到她身边三米之内,但只要她一紧张,就感觉手中的珠子冰寒得让人拿不住,白骷髅们也立即远离。

    渐渐的,火红一片的石室也发生了颜色变化,光线所覆盖的范围明显缩小,圆形覆盖变成了半圆,只保护了她这半边,但白骷髅们反而显出有些惧怕的样子。

    幽幻灵珠所散发的光线最外端已经变成了白色,接着是橙与红,抬头看看那颗珠子,却变成了幽蓝之色,各色光线交叠错落,由内而外,和火焰燃烧时的情况一样。

    百忙之中,八卦的回头看一眼,就见阿德斯那边没有珠子的光线保护,大批幻灵前赴后继的扑杀过来。

    以前听人说过,武力对峙时,武器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现在阿德斯那里就险象环生,但他的匕首上浮现出黑色光芒,使匕首长如短刀,而且他动作即快且准,沉着冷静,没什么华丽的招式却招招致命,就算白骷髅伸出的爪子已经划破他的衬衫,鲜血浸出,他也丝毫不慌乱,把已呈疯狂状态的白骷髅一个个力毙于刀下。

    幻灵们的断肢流出了暗绿色的血迹,空气中的腥臭愈发浓重,它们的数目也在急剧减少,阿德斯的压力稍减,可就在这时,骷髅王忽然又念出一串咒语,孤儿虽然听不懂具体的文字,却听出来它念的是上回控制忍者神龟们的咒语。

    难道,上回的刺杀事件也是这些幻灵制造出来的?可它们为什么这么做?今天看来,它们对阿德斯有无比的仇恨,可上次刺杀那回,她明显感觉得出针对的是她。

    她和阿德斯不小心招惹或者得罪了什么人吗?或者他们的行为无意间触犯了谁的利益?

    而咒语一起,和刺杀那天的情况一样,白骷髅们虽然含有深深的惧意,却不顾死活的冲过来,连孤儿这边因幽幻灵珠形成的光线威胁也不管用了。尽管进入光线覆盖范围的幻灵真的如进入火焰一样,浑身冒着白烟,可它们还是往里冲,其中有几只已经长声惨叫着冲到了孤儿面前。

    它们本就生得可怖,现在面容扭曲、神色凄厉,长长的獠牙龇出老远,实在骇人极了。孤儿吓得差点抱头鼠窜,总算她牢牢记着阿德斯的话,强迫自己站着不动,哪怕一个幻灵的脸都要贴在她的脸上了。

    阿德斯感觉出孤儿的危险,双手横挥,斩杀了三、四只冲过来的幻灵后身体半转,把那个差点咬到孤儿的幻灵一斩两段。

    只是一时之间,两人虽然携手应对,但却也腹背受敌,情况非常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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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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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六这厢有礼了。

卷二之第四十八章 战后小憩

    白骷髅被杀伤了大半,虽然所余不多了,但全部陷入疯狂状态,不再惧怕幽幻灵珠上的冰火之力,不顾死活的冲向孤儿,要抢夺那宝珠。

    这样一来,阿德斯要被迫面对四面八方袭来的敌人,就连洞顶上都有幻灵不断跳下来。而且,他一个人要对付速度如此之块,铁掌如此之利的怪物,手中又没有趁手的兵器,能杀掉它们大半,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身上带了好几处皮外伤。不过他依然沉着,就是那静穆自信的气度才让敌人胆寒,让自己人安心。

    “贴紧我!”他再度吩咐。

    孤儿用力点头,举着宝珠的双臂累得要断了,可她咬牙坚持着。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把生命交给了他,自然全心全意的信任,他要她做什么,她绝不犹豫。有时候生死就在一线之间,一个小小的迟疑就会葬送生命。

    她紧紧贴在他的背上,把一切都交给了他,就算有幻灵已经接近到那恶心的舌头都舔在了她脸上,她也不理,因为她相信阿德斯一定会在千钧一发之际斩杀这些怪物,保护她不受伤害。

    他转身,她跟着转身;他前进,她跟着前进;他后退,她也跟着后退,两人似乎在共舞,一曲死亡之舞,意外的是,居然很和谐。

    一只、一只、又一只,幻灵们一个个死于阿德斯那冒着黑色光芒的匕首之下,直到最后一只段为两截,骷髅王都没有出手。

    “我说了,废物有多少,也不过是增加我杀的数目。”阿德斯刀指骷髅王,傲然道,“你,过来受死!”

    好酷,好帅啊!在这种情况下,孤儿还没忘记欣赏佣兵之王的英姿。

    骷髅王没有说话,而是长啸一声。那声音如此尖利,好像有一根针一直刺到孤儿的耳鼓里,然后顺着耳朵再狠狠的扎在她的心上。

    她没有提防,那尖锐又突然的痛令她高举的手臂垂了下来,幽幻灵珠落在了地上,人也扑倒。

    阿德斯再度把两柄匕首并在左手,右手一捞,把就要和地面进行亲密接触的孤儿揽在怀里,同时一脚踩住要滚到一边的幽幻灵珠,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不过只用了一秒钟,而骷髅王就趁着这一秒,逃了个无影无踪。速度果然快得变态。

    “结束了?”孤儿下气不拉下气的问。

    “暂时。”阿德斯吐出两个字,弯下身子,把珠子一收,顿时不见。同时,他并没有放下孤儿,因为这个女人全身的重量都挂在他手臂上,四肢软垂,好像全被打断了一样,而他绝对肯定她没有受到一点伤害。

    “那边那边,别站在这里,哎呀,这些暗绿色的血好恶心,臭死了。快去那边!”她向指使奴隶一样指手画脚。

    阿德斯很想就把她就扔到地上,但最终还是一声不吭的走到了这巨大石洞的另一面,因为他也不想站在这到处是断肢残骸的地方,刚才白骷髅们一直冲到他面前受死,而他原地未动,所以石洞的那一侧还是非常干净。

    “等我歇歇,然后帮你擦洗一下伤口,我的胳膊现在没有知觉,和断了差不多。”当阿德斯把孤儿放到地上,她解释道。

    “不用。”

    “当然要用,谁知道那些怪物的爪子上有没有毒,你的伤口会不会感染?”孤儿理所当然的说,不过在看到阿德斯探寻的眼神后,又道,“我可不是对你好,是我还需要你的保护。我花钱雇了你,你现在是我的财产。好吧好吧,不是财产,是为我服务。”

    “你不怕?”阿德斯问。

    孤儿不知道他问的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怕他?还是怕那些幻灵?还是怕刚才那一幕,只胡乱说道,“有钱人什么也不怕,因为金子最能压惊。可是你有没有发觉一件事?”

    阿德斯不回话,安静的坐在孤儿身边,保持半米左右的距离。只见如水的月光斑驳的洒在地面上,映得她的脸色分外莹洁,脸颊还隐约透出些因运动而生的红晕,使她看来分外美丽。

    这个女人,不错!

    遇到危险情况下不是恼人的尖叫不止,而是很沉着,对于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来说,她的表现已经非常好了,头脑清醒,严格遵守命令,不多话,相信伙伴。他本来担心她控制不了幽幻灵珠,虽然他以魔法激活了珠子上的魔力,但那是不能坚持长久的。没想到,她身上的魔法刚好可以维护、甚至更激发出宝珠的力量。

    她真的是盈禄家的人吗?他知道自四系魔法消失以后,还有人残留一点魔力,但正好可以匹配幽幻灵珠的,一定不是普通的力量。不过她看来怔憧未知,似乎并不了解自己真正的能力。

    “你到底有没有发现问题呀?”看他不回话,孤儿再问。

    阿德斯还是不语,因为知道她一定忍不住会说。果然,孤儿继续道,“我听到那个恶心的骷髅王念的咒语,你听到没?你不觉得熟悉吗?我在想,假如这一切有幕后人操纵,他是要杀我还是杀你?要么就是要杀我们俩,可是我们之间除了雇佣关系外,没有任何利益交集,难道我们不小心触犯了某些我们所不知的秘密吗?”

    “我不知道。”阿德斯摇摇头,“但早晚会知道。”

    “这不废话嘛,可是我们在明,他在暗,如果找不出原因,不是很危险吗?”孤儿对阿德斯的漠然很不满意,但又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什么都闷在心里,他如果不想说,别想问出什么来。

    她沉默了一会儿,感觉因为紧张而发软的双腿渐渐恢复了力量,双手虽然还是酸软难受,好歹也有了知觉,于是就走到阿德斯身边去,帮他清洗伤口。

    水,只有一小酒壶,不过看到阿德斯前胸、手臂、以及腿上的外伤,孤儿立即抽出衣袋中的干净手帕,毫不吝啬的用手浸湿,小心的擦洗那些横七竖八的伤痕。

    被触到伤口,除了肌肉会自动收缩以表达痛感外,阿德斯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孤儿虽然知道这死奴隶特别能挨疼,但还是有点佩服他,或者是有一点心疼,于是就找话和他说,就像她刚才其实很害怕,却故意表现得毫不在意,废话连篇,以掩盖恐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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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四十九章 分析敌情

    “你这蒙面巾是什么材料的,怎么这么打斗,也不见掉下来啊。”

    “……”

    “我看到你刀上冒出黑色光芒,难道那就是传说中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

    “魔法残留而已。”

    “那也很厉害了。但是我不明白,那颗珠子开始把你我全覆盖在内了,为什么后来变成半园,只保护我这边呀?”

    “因为我要动手杀人,不能总躲在壳里。”

    孤儿一想也是,如果珠子把两人全笼罩其中,双方就这么对峙着,也不是个办法。但是她不喜欢“壳”这个字,好像她是一只缩头乌龟似的。

    心里一急,按在阿德斯胸口上手的力道重了些,只感觉他的肌肉一紧,连忙放松一点,嘴里不停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小心的,哎呀,会不会很疼。”说着对着他的胸口吹气,又温又凉,又轻又痒的,一直吹到了阿德斯心里。

    就像一阵春风掠过他坚硬粗糙的心房,但他变得柔软的心底却突然生出几根尖利的刺来,“好了,我说不用了。”他心中忽生烦躁,闪开她的照顾,站起来走到一边去。

    孤儿给他这样生硬的拒绝,不禁有点尴尬,还有点伤心,眼泪差点冲上来,不过考虑到他伤成这个样子,只怕还很累,想想还是忍了这口气,默默坐到一边去。

    这时,阿德斯也感觉自己反应过度,但他不愿意和孤儿太亲近,怕无法把握自己的心,这时就算非常想去哄哄她,却努力忍着没去。两人就这么尴尬面对,表面平静,却都是心乱如麻。

    过了好久,阿德斯才坐回到孤儿身边,张臂拥住她,“保暖。”他说了两个字。实际上他不说孤儿也知道,因为刚才他怀抱没有那么僵硬。

    这个人喜怒无常,为人别扭,真不好相处,减分!

    可是再怎么讨厌他,却还是贪恋他怀抱,于是深深陷入,叹了口气,“之后要怎么办呢?”

    “天一亮我们就再去探路,既然你的魔力可以催动幽幻灵珠的力量,那么你来照明,我来杀人,一定可以找到出口。”

    这话听着真令人不舒服,但是――“白骷髅没有杀绝吗?”

    “按照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他一定不会在这一战中全力以赴,所以至少还有一半幻灵隐藏在各个黑暗的角落等着我们。”他说的毫无感情,可孤儿却吓了一跳。

    “天哪,那怎么办?杀这一半,你已经受了那么多伤,如果还有一半,而且还在暗处――”

    “我一定可以带你走出去。”阿德斯打断孤儿的话,眼中射出坚毅的光。

    之前他只知道山洞的深处有危险,但却不知道危险来自何方,而因为特殊的原因,他无法感觉出幻灵的所在,现在既然已经确定,他再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既然杀戮是唯一可以找到出口的办法,那就杀吧!

    “但是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这是追风家的领地,路易的地盘,白骷髅们又这样嗜好人类的血肉,他怎么会不知道?”过了一会儿,孤儿又问,她知道阿德斯不想说话,但有好多终点,她必须知道。在白骷髅来袭的时候,阿德斯还问了一句:告诉我是谁放出了你们?

    她敢肯定,阿德斯在被封印前一定和幻灵有特殊的关系,他有幽幻灵珠可以控制蛇骨群,让它们对他绝对臣服,而他和白骷髅似乎又有着刻骨的仇恨似的。那究竟是什么呢?那个放出白骷髅到鹰岩堡的人是不是幕后一直追杀他们的呢?他做这一切,真的只是为了杀人,还是有什么阴谋呢?

    太多的疑问了!她感觉自己在无意中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里,无法脱身。

    “是有人把他们放到这儿的。”阿德斯皱紧了眉。

    是那个人吗?除了那个人,别人无法控制白骷髅,可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才对。为什么?!

    “别问我放开白骷髅的人是谁?因为我不能确定。”阿德斯知道孤儿会继续问,为免除她的聒噪,干脆把自己所猜测的说出来,“我只能肯定,有个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进了追风家,得知我会为你参赛,也知道你是第三场比赛中的‘羊’,更知道这场比赛的回程路线,所以提前在山顶上做了埋伏,看样子是要置你我于死地。”

    “什么看样子,根本就是要置我们于死地。”孤儿不知不觉已经窝到阿德斯怀里了,“不过这人如果心思这样慎密,为什么会不知道这下面有个山洞,结果让我们没被砸死呢?不对,他知道,所以才安排了白骷髅,连我们最后的生路也堵死,是什么仇恨使他这样做?或者是变态的行为?我可没记得这样得罪过人,要是得罪过,也一定是上代盈禄伯爵,呃,就是我爸做的。”孤儿沉吟一下,“不过这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情报能力,要知道能提前知道我们的行踪,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他知道了我们的行动路线,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番安排,也不是普通人力之所为。考虑到刺杀我的那夜,那个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咒语声,这幕后人也是身有残留魔法的人,还有可能是残留很多的,至少比你――呃――是比我强。”

    “关键是――他要杀的是谁?你还是我?”阿德斯听着孤儿分析问题,身体也不禁放松起来,自然的拥抱着孤儿。如果此时有人进洞,如果洞里没那么多可怕的尸体,两人的情形就像一对情人在幽会一样。

    孤儿很想说幕后人想杀的一定是阿德斯,但第一次刺杀,她又明明感觉到那种凶猛的恨意,使她不得不联想,她之被追杀,是否与父亲对她说的那个使命有关呢?

    还有,自从她进行寻找魔法石的旅程,前两站顺利的有点奇怪,似乎有人为她铺了路,并且在暗中监视她一样,只是吉利尔抢走她,大概出乎了幕后人的预料,打乱了他的计划,直到到了追风家,那种被算计的感觉又来了。

    不过,如果幕后人是想利用她做什么,这时候又为什么非要置她于死地呢?

    真是个一团乱麻般的迷局啊,目前也只有先逃出去再说。

    “算了,还是听你的,明天闯一闯再看吧。假如我们真的要死在这里,麻烦你别忘记了承诺。”

    “什么承诺?”阿德斯一愣。不是又被她绕到什么陷阱里吗?

    “你这人,怎么才说过就忘记了,你不是天下第一信人吗?你说过,如果我要死了,你会给我看你的脸。”孤儿瞪了阿德斯一眼,“而且如果我们没有活命机会,你要杀了我,我可不想活着被吃。”

    “放心,你死不了。”阿德斯没好气的说,“现在,快睡觉,明天还要大战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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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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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五十章 找到出口

    天才亮,孤儿身体内的生物钟就叫醒了她。

    一睁眼,阿德斯已经醒了,虽然他闭着眼睛,但孤儿知道他是清醒的,只是他没有动,因为孤儿是倚在他身上睡的,看样子是怕吵醒她。

    这人,上表简单粗暴、冷漠如岩,实际上有很多细微的温柔,不仔细体会就不会明白。他也是的,偶尔说一句好话会死吗?就是不肯说。

    她坐直身体,随便捋了捋头发,知道自己这形象一定不怎么样。无论什么样的美人,不梳洗打扮,因为逃命而浑身臭汗,衣衫褴褛,肯定好不到哪儿去。有时候看电视中的落难公主,无论逃难多少天,掉下山崖还是水坑,依然高贵优雅,头发妆容一丝不乱,还是迷人之极,就感到不可思议,现在自己有了真实体会,就更知道那是多么虚假了。

    “胳膊感觉如何?”身后传来一声问话。

    “还好。”孤儿动了动,肩膀酸疼得要命,不过心里还是很受用,毕竟他在关心自己呀。但是――

    “那就接着拿好幽幻灵珠,待会儿我们深入内洞,你要用宝珠照明,并且尽可能拖延白骷髅接近你的时间。”他吩咐着,然后站起身,活动了一个四肢,已经愈合的外伤伤口被牵拉,他不禁皱皱眉。

    原来不是关心,是战术安排,哼!

    “保护我是你的职责,你不应该指望我的帮助。不过既然你一个人应付不来,我出手帮忙是必然,但是你是必须付我酬金,我的劳力也是有价钱的。而且告诉你,我的人工很贵,回去我再和你慢慢算。”孤儿嘟着嘴,伸出手,一脸公事公办的神色。

    大早上的,阿德斯就给气着了,这女人,眼里就只有钱吗?看着她微撅的嘴,他忽然又想要把她按倒在地,好好“谈谈”了。他非常想立即这么做,但结果只是哼了一声,“跟紧我。”他说,大步向内洞走去。

    “唉,唉,不吃点东西再走吗?一会打怪啊,没有体力怎么行。”孤儿追在后面,胡乱从背包中拿出一个摔得半烂的苹果,塞到阿德斯手里,自己则就着小酒壶,把仅剩的一点水喝了一口,还省下几口递给阿德斯。

    “你可以边走边吃,把你那蒙面巾摘下来,我发誓我不看你的脸。”孤儿拉着阿德斯的手,赖着不走了。

    阿德斯沉吟了下,背对着孤儿,掀开一点蒙面巾,把水喝了,又咬了几口苹果,孤儿借机吃了几颗已经完全变色的草莓。包里还有两个苹果,几个桔子要留下,热量高的,紧着打手同学先吃,她这种贡献少的,只要留口气儿不饿死就好。再说草莓禁不住长时间存放,容易坏。

    看,她挺会过日子的。

    两个人和乞丐一样,站在那儿吃了东西,然后阿德斯在胸口处一摸,再半转过身的时候,那颗幽幻灵珠已经躺在他手心了。

    “这东西就挂在你脖子上吗?想必是能随着心咒变大变小的。”孤儿一边说一边贼眼兮兮的瞄阿德斯的领口处,看到他脖子上挂着一条链子,确实没有项坠,可以肯定这珠子会变成个小珍珠似的吊在链子上,“没想到穷人也有宝贝哪。”她挖苦了一句。

    “别多管闲事,你还能让它发亮吗?”阿德斯冷冷的问。

    “你不念咒语,我怎么让它发亮,再说之前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心里一发急,它就亮了。”孤儿伸手取过珠子,只感觉它还是那么冰凉,却奇怪的不让她觉得冷,也不讨厌那触感。

    “你不会运用你的魔法吗?”

    “我除了浑身长刺,什么也不会。不过――是我的魔法让它发亮的吗?不是你的咒语?”孤儿突然感觉有些奇怪,为什么他的东西,她可以操控?

    阿德斯没说话,转身就走,孤儿连忙跟上,走出不远,忽然看到一抹白色侧面岩壁飞扑而下,长而坚利的爪子直抓向她的脸口,也就是她抱着的幽幻灵珠。

    她还没来得及呼救,阿德斯就反手一挥,匕首上辉映的黑色光芒碰到那白影就立把它斩为两段,干脆利落,白骷髅连叫声也没来得及发出就变成了白骨架。

    “还不念咒语?”孤儿惊得脸都白了,“不过我能不能不举着这东西,抱着可不可以?”

    “它们这回是偷袭战术,不会大举来袭,走得再深点再让幽灵幻珠发光。至于抱着――”他有点戏谑的说,“如果你只想保护脖子以下,也就是说,你没有脑袋没关系的话,尽管抱着好了。”

    “喂,你不能好好说话吗?”

    阿德斯不理,很大牌的往前走,孤儿气则鼓鼓的跟在后面。

    果然不出阿德斯所料,这一次白骷髅采取了骚扰性质的行动,隔不了几步就突然窜出一、两个来,两人不知走了多久,但孤儿数过,阿德斯一共斩杀了一百零七只幻灵,快赶上水泊粱山了。

    而幽幻灵珠早就被咒语唤醒,照亮了他们一路所行之路。孤儿细心留意过,果然发现她随便集中一下意念在自己的双手,这宝珠就焕发出异样的光彩。换句话说,阿德斯唤醒宝珠,而她激发宝珠。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的魔法同宗同源吗?阿德斯不会是盈禄家的吧?或者她是驿马家的?

    她胡思乱想着,不过还是感觉累的不行,手臂根本再高举不了了,后来她干脆幽幻灵珠顶在头上,双手轮流扶着,这样才好了一点。

    “亲爱的大人,找到出口了吗?”因为孤儿是站在阿德斯身后,一直左右及向后张望着走,所以并看不到前面的情况。

    阿德斯停下了脚步,正当孤儿以为又要对她冷嘲热讽的时候,他忽然说,“前面有一个出口,问题是我们如何能出去?”

    孤儿一喜,立即绕到阿德斯侧面去看。她一动,不知从哪里又窜出一个幻灵,偷袭他们的背,幸好阿德斯警觉,抬手又是一刀。

    她想说对不起,但全部的心神都被不远处一束亮光所吸引。就在他们前方不远处,有一面石壁是倾斜着的,在一人多高的地方有一个洞口,似乎是通向洞外的,阳光就是从那个地方流泄了下来。

    “我们去看看,应该可以爬上去。”孤儿一阵兴奋,这不是绝处逢生嘛。

    “等等,不要莽撞。”阿德斯拉住她,神色沉静但又警觉,“难道你认为这个洞那么好通过吗?我敢肯定,骷髅王就在上面等着我们,而还有不少追兵等着从背后下手!”

    “那怎么办?”孤儿很挫败的叹了口气,不能眼看着有出路却困死呀。

    “很简单,要看他舍不舍得下您了,我的美人。”阿德斯还没回答,骷髅王的声音响起,带着尖利的回音,正是来自那条通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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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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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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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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