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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卷二之第五十一章 抱着往上爬

    那个洞非常窄,蜿蜒向上,仅容两人通行,而且是两个孤儿像这样的苗条女人才行,遇到阿德斯这种身材高大的男人,那个洞就只能容一个半人通过。

    不过好在这个洞的坡度很缓,爬起来应该不费力。但从另一方面讲,坡度缓意味着距离长,而洞的上方就是那醉人的光明。

    这就是通往外界的出口,很可能是唯一的出口,只要爬出这个洞,他们就算是脱险了,可是他们如何爬出去却是个问题。

    如果阿德斯先走,那么留在后面的孤儿肯定会受到白骷髅的袭击,她虽然可以激发幽幻灵珠的神奇力量,但当那些幻灵不顾死活的接近,她就会面临极大的生命危险。可如果孤儿先上去,相当于送列经,因为很明显骷髅王正等在上边洞口。

    唯一的方法,就是两个人一起离开,但这个通道如此狭小,如果两人不分先后,挤在一起,当洞的两端都有袭击来临,他们连转身也做不到,阿德斯如何能兼顾前后两方呢?

    所以这个洞看来是生机,但似乎也是死地,如果冒险,两个人很可能给困死在洞里,上下够不着,任人鱼肉。看来这个骷髅王很狡猾呀,一看打不过,居然在这里设了埋伏。

    “怎么办?”孤儿非常沮丧。

    阿德斯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向洞口走了几步道,“和我一起上去。”

    “可是这要怎么——”

    “抱着一起爬。”阿德斯打断孤儿的质疑,也没有多话,“相信我,就来。”

    孤儿迟疑了一下,毕竟现在这情况非常凶险,但最后还是很肯定的点头。她相信他的承诺,也相信他对得起那么多的金币,更相信自己的直觉。假如真的突围失败,和他死在一起也不错,很凄美,说不定后人以为他们是殉情男女呢。

    她尽量往好的方面想,听从阿德斯的指挥,双手捧着幽幻灵珠,激发它最大的力量,对着洞口的方向。阿德斯则一手搂着她的腰,带她一起攀爬,另一手握两柄匕首样的短刀,刃上的黑色光芒得剑一样指着石洞的下方,如果有幻灵从下方追来,肯定没有活路。

    进入洞中,他们活动的范围就有限了,阿德斯握着短刀的手臂不能很快前后挥动,孤儿必须保证上方的幻灵不能快速攻来,给他争取换手的机会,所以要拼尽一切力量摧动幽幻灵珠之力。

    宝珠上炽烈的火光和白光充斥在像蛇身般的石洞内,寒意袭人,可却光芒万丈。孤儿连眼睛也睁不开,好在也没看到上方有幻灵攻击,只是脚部用力,配合阿德斯向上爬。

    她很紧张,所以脸虽然和阿德斯近在咫尺,两人还处在这样一种紧贴在一起蠕动的暧昧姿态,她也完全没有色心活动,倒是想着骷髅王多些,怕它突然扑进洞来。白骷髅们身材瘦小,在这个洞中活动会比他们方便很多,但他们到了此刻也是骑虎难下,只能慢慢往上爬。

    而就在他们爬到一半的时候,在一阵咒语声中,后面终于有追兵赶上,但阿德斯短刀上的黑光锐利异常,而且如果灵蛇一般吞吐自如,可以忽长忽短,那些幻灵无不丧生于那短刀之下,虽然有一个已经咬到了孤儿的脚底,却仍然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

    等白骷髅们死的一多,洞后方就被它们的尸体堵住了,再后面的幻灵追上不来,这倒成了天然的保护屏障,不过阿德斯还是没有掉以轻心,尽管偶尔抬头看看洞口,短刀却还指着脚下的方向。

    “哈哈,下面堵死了吗?那就来尝尝这个吧。”好久不说话的骷髅王狂笑道,“幽幻灵珠不会砸坏,待会儿我从肉饼中捡出来就行了。”伴随着他的话音,洞顶的方向传来“咕噜噜”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大石头滚下来!

    骷髅王好卑鄙呀!一直以为它是躲在洞口守株待兔,没想到它是想等他们爬到洞中一半的时候砸死他们。那些从洞下方攻来的幻灵,完全是垫背的,就等着阿德斯杀掉它们,好堵住他们往回退的路。骷髅王为达目的,不惜牺牲自己的手下,真不是一般的残酷。

    孤儿又惊又气,垂下眼睛看向阿德斯,在这面临死亡的一刻,她还是想看清他的脸,这样在黄泉路上,也许还能找到他。

    不过她还没有说出话,就听阿德斯冷笑一声,之后轻声道,“低下头。”

    孤儿几乎本能的听从他,只感觉那两柄短刀的寒意掠过她的耳畔,似乎还割掉了她一缕头发,之后就是听到他念了一串咒语,声音和节奏都极其性感。

    凝神细看的时候,发现他回刀时划伤了自己的前胸,但那大概是故意的,因为刀刃上的鲜血此时正像红雾一样升腾,红烟缭绕中,一团灵动的黑气从刀尖上窜出。和之前他短刀上迸发的黑色光芒不一样,这一次那短刀好像一个风穴,一缕黑气出现后,迅速向上方飘散,之后就神奇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风,把就要落下来的大石头,生生顶了上去。

    “抓紧幽幻灵珠。”阿德斯在孤儿耳边说,呼出的热气刺痛了她的耳鼓。

    她依言而行,感觉阿德斯一翻身,压在了她的身上,拖着她迅速向上爬,他起伏的坚实胸口紧紧贴着她的,蒙面巾蹭着她的脸,他们从来没这样接近过,也从没有这样危险过!

    容不得她胡思乱想,前方有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开道,两人上行的速度快了很多,因为被黑色风旋所笼罩,孤儿看不到是否到了洞口,只感觉爬了很远,阿德斯的汗水一滴滴落在她的脸上,耳边还伴有骷髅王的大声叫喊,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估计是继续扔石头,砸死他们之类的话。

    它大概没想到,阿德斯的魔法残留那么可怕,事实上连孤儿也没想到在关键时刻,阿德斯居然还能施展这样强的魔法。不过看来这对他也比较吃力,因为他的呼吸声此刻十分粗重。

    “小心!”阿德斯发出了最后的警告,回手一刀,刺破自己的手腕。

    鲜血使短刀的刀尖上冒出更多的黑色风气,连身处阿德斯身下的孤儿都感觉到了狂风凛冽,因为这个洞又细又长,涌出洞口的风更加可怕。

    忽然,阿德斯用力向上一窜,孤儿感觉自己被很粗鲁的扔了出去,身子四周的禁锢突然消失。她顿时大喜,因为知道终于脱困了,不管要面对的是什么,至少她不用被活埋了。

    这一下摔得她七晕八素,落地时在地上滚了三滚,但她仍紧紧抱着幽幻灵珠,才一恢复平衡就立即高举了起来,然后用力聚焦眼神――

    这是一个小小的山顶,绿草如茵,怪石嶙峋,从这里可以看到绿望和鹰岩堡;周围,十几只白骷髅惊恐的蹲在地上,一脸不知措;身前,阿德斯双手持短刀站定,帅得没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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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没什么特别的,只是道歉,但人有三灾六难,今天我遇到了极不开心的事。好在照样可以更新,希望大家原谅。

卷二之第五十二章 我拒绝

    “过来受死。”他冷冷的,酷得没办法形容。

    “唰”的一声,如一阵白风骤起,不过不是幻灵们英勇作战来了,而是忽啦啦一家伙全跑了。但阿德斯早就提防着这一招,刀尖上的血迹未干,以己之血引发的魔法,立即在平地卷起了一个巨大的风旋,像结界般,把这个小小的山头全部封死,与外隔绝。

    场内,狂风猎猎,白骷髅们仓皇之极,满场乱跳,不知道要躲到哪里去,阿德斯则像定海神针一样不动如山,宣示着绝对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白骷髅既然是幻灵,也就是怪物一类,感觉远比人类敏锐,它们如此惊慌,是因为已经从阿德斯的身上、从他的短刀样匕首上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这时,阿德斯忽然动了,缓步在场中走着,也没见他速度有多快,但总是能赶上四处乱窜的白骷髅,双手的短刀像舞动一样优雅,一刀一个,收割庄稼一样砍倒撞上的幻灵。

    孤儿坐在他后方的地上,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第一次理解了“死神阿德斯”这个外号的含义。那此白骷髅们现在逃命尚且不及,哪还有时间来攻击她,所以她干脆把幽幻灵珠抱在了怀里,使劲坐在地上,以免被狂风吹走。

    这个男人太强大了,希望他不要有争霸天下的野心,否则,塔撒大陆上将血流成河,寸土皆焦。看着他,这个西方人模样的异世界男人,孤儿却忽然奇怪的想起了中国古诗词,那首李白的。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阿德斯,难道你要灭了我白骷髅一族吗?你别忘记――”转眼间,场内已经全是幻灵的尸体,只有骷髅王一人存活,但也吓破了胆了。

    “早在八百年前,白骷髅就应该灭亡了,可惜我一念之仁,留你活在世上。”阿德斯打断骷髅王要说的话,“你活了,繁衍下无数子孙,为了你的利益,今天不惜送它们入死地。你连自己的子孙也不放过,还是下地狱去吧!”

    这骷髅王,居然用自己的子孙当垫背,实在太没人性了!就算它是怪物,可虎毒不食子,怎么能做得出这样的事呢?可见脑残可耻无极限。

    但是,它似乎知道阿德斯的一些秘密,可惜它来不及说了,因为阿德斯双手绞动,眨眼间,不可一世的骷髅王就断成了三四截,接着,从它破碎的胸膛中跳出来一只黑绿色的癞蛤蟆,突的一下跳到孤儿的身边,距她身体不过两、三寸。

    孤儿吓得心脏差点停跳,看清身边的不是一个癞蛤蟆,而是一颗巨恶心的心脏,暗绿色的,上面布满黑色的蜿蜒血管。

    “嗖”的一声,阿德斯的短刀在那颗心脏再次跳跃,试图窜上幽幻灵珠之前,把它钉到了地上。孤儿眼见这心脏似乎有生命一样拼命挣扎拨动,发出哮喘一样的声音,之后彻底寂静。

    白骷髅一族,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地狱也没你的位置。”阿德斯轻喃一句,充满了蔑视,还奇怪的夹杂着冷漠与悲伤。

    孤儿不动,不敢动,不能动。

    “快呼吸,想死吗?”她感觉阿德斯粗鲁的夺走了她手中的幽幻灵珠,也感觉那风界消失了,阳光如此明媚,山顶如此安静,可就是不能反应过来,直到阿德斯拍她的背,让她呼吸。

    她连咳了好几声,抬头对阿德斯怒目而视,“你想吓死我吗?做这么恶心后事之前,你就不能提醒我一下?还那么用力拍我,你这是帮我顺气还是谋杀。快拉我起来,我腿软啦,这是命令!”

    阿德斯听她的语气恶劣,本想不帮她,可是看她头发散乱,小脸上白一道、黑一道的,明明吓得要死,还要硬撑出勇敢的贵族小姐作派,不禁好笑,伸手把她拉起来。不过才一松手,她又扑通一声坐回到地上。

    “说了我腿软,而且又渴又饿,身负重伤,你得背我下山。”孤儿没好气的要求,其实因为脱困,她心情极为欢畅,不过表面上恶声恶气的罢了。

    再看阿德斯,虽然衣服破了多次,身上外伤也多,但气度还是很沉稳,让孤儿自惭形秽,不禁恼羞成怒之下,撒娇耍赖起来。她平时对别人是不会这样的,应该算是比较温柔守礼、大方斯文的人,可唯独对上阿德斯,她就会变得非常不可理喻。

    “快背我!”

    “我拒绝。”

    “回去后我再和你算,我帮你打白骷髅,你得付我佣金。”

    “我拒绝。”

    “我还受了惊吓,扣钱!同意吧?”

    “我拒绝。”

    “其实我们算已经死过一次,我要求看你的脸。”

    “我拒绝。”

    “那个幽幻灵珠送给我吧,反正大男人家把它变成珍珠戴在脖子上也怪难看的。给我吧?”

    “我拒绝。”

    “那你让我骑霜雪玩一圈行不行?作为压惊?”

    “我拒绝。”

    “等回去,我把余下的佣金全给你吧?”

    “我拒绝……”

    孤儿爆发出一串笑声,差点打跌。让他什么都拒绝,就在这儿设着陷阱等着他哪。别扭的笨男人哪!

    尽管阿德斯什么都拒绝,其实两人在斗嘴时,已经走在了下山的路上,而且是阿德斯背着她。不,确实的说是扛在肩头,她挣扎过好几次,希望他抱着她或者背着她,可是反抗无效,所以只好以肘支在他肩上,勉强保持头部挺立的姿势,免得脑冲血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她不断以语言欺侮阿德斯,这样才感觉好受些。

    才绕过半山腰,寂静的山路上突然响起了杂乱的马蹄声,孤儿心中一喜,虽然被扛在肩头,看不到前方的情况,但凭感觉就知道是谁来了。

    “路易路易路易!”她一连串的喊。

    “锅,是你吗?”路易惊喜的声音响起。

    “是啊是啊,我在这儿,快来救我!”孤儿喊,虽然感觉路易堪比电影中的警察,总在危机结束后才赶到,但还是感觉非常开心,因为那意味着她彻底脱险,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马蹄声急,片刻就有一行人奔了过来,阿德斯停下脚步,把孤儿放下,但因为她还是站不稳,只好扶着她站定。

    孤儿看到当先一人正是路易,后面还跟着追风家的精锐骑手和小三三、小四四、詹姆等人。对方一见他们安然无恙,好多人跃下马,涌了过来,围住了嘘寒问暖,惊喜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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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五十三章 回城堡了

    “还是先回城堡再说。”路易的碧绿眼睛里满是兴奋,还有些若有若无的湿润。他伸手把孤儿抱上了自己的马,然后也骑了上去,一抖马缰,大叫一声,“鹰岩堡!”

    他的马是双鞍,看来早就相信一定会救到孤儿,然后带她回去。他这种信心,让孤儿有些感动,但她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看向阿德斯。

    只见大队人马已经追随在路易身后,小三三、小四四也在,而他的身影孤独的站在山路之后,只有詹姆等三、四个人围绕,离她越来越远。有一瞬间,似乎他也望向她的。

    此时孤儿忽然有一种感觉,似乎就要失去他,心里蓦然升起不安,恨不得立即跳下马去追他,却终于没有行动,跟着路易回到了鹰岩堡。

    早有探马回去报告,所以孤儿一到城堡,就有以艾丽为首的一群侍女侍候着沐浴更衣,还有修士等在一边给她检查身体。

    她舒服的窝在柔软温暖的羽毛床上,听修士对她报告说,她的身体除了过分疲倦和劳累,右脚脚背有些发炎外,没有什么大碍,于是点了点头道,“快去看看阿德斯大人,为了保护我,他外伤严重,耽误不得。”

    “我已经派我的助手过去了,我现在马上去。”修士行了一礼,退出了房间,艾丽马上端上来美味可口的饭菜,按照她的饮食习惯,不太油腻,是些比较好消化的食物。

    孤儿饿坏了,可是还没有忘记嘱咐艾丽给阿德斯送点饭去,“他一直力战,应该体力消耗比较大,送大块烤肉,别忘记再加一个蜂蜜蛋糕。”

    艾丽奇怪的望了孤儿一眼,“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的饮食,詹姆会侍候的,他虽然也是骑士,可也是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啊,我这样去,很奇怪的。”

    “男人总是比较粗心,他未必会准备得仔细,你再去看一下好了。”孤儿不放心。

    艾丽又看了自己的大当家一眼,觉得她对那个佣兵头子实在关心得过分,但还是乖乖去办,之后回来报告说,阿德斯的伤口已经处理完,吃过东西就睡了,比她这边的速度快得多。孤儿心里这才踏实,心想阿德斯毕竟是佣兵,风餐露宿惯了,倒显得她有点多事了。

    睡觉之前,她问艾丽,路易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艾丽一眼艳羡的道,“路易公爵大人对大当家真是好呀。当时出了那样可怕的事,整个山谷都被巨石填满了,所有人都认为您和阿德斯大人――可公爵大人拒绝相信。他说您一定还活着,就算是出了事,他也要把您的――尸骨找出来,埋在追风家的墓地中,做为他的妻子安葬。大当家,我可不是诅咒您,当时公爵大人就是这么说的。可是那条山路很要命,两侧悬崖的山顶几乎全塌下来了,整条路堵得根本不能通行。公爵大人带着人攀石头,走到山路一半地段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一个山洞给石头封住了,向里面叫喊也没有人回应。”

    孤儿认真的听艾丽讲这些,不禁感动于路易的行为。他对她,也算是情深义重了吧?不过他找到洞口的时候,她应该和阿德斯恰巧离开,深入到山腹中,又在和幻灵的战斗中,没有听到外面的呼喊。

    艾丽见孤儿低头不语,继续说道,“去找大当家的事,布鲁斯和塞克也去了,他们说公爵大人说您一定躲在洞里了,必须快点营救。可是堵在洞口的全是巨石,根本挪不动,如果从小路的路口开始清理,没个一年半载的也挖不到。正着急的时候,公爵大人的一个手下突然想起小时候来过这里,说在山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山洞,直通这个大洞里,他小时候探险来过一次,但相隔太久,现在记不太清洞口的位置了。

    公爵大人逼那人想,那人想了好久,说依稀记起从哪里进入,于是他们马不停蹄的跑到另一条小路上山,没想到在半山腰遇到了您。真是诸神保佑,公爵大人说您没有死,您果然好好的。这是不是您和路易大人心灵相通呀,但不管怎么说,您能回来实在太好了。”说着,眼圈红了。

    孤儿看出艾丽真情流露,不禁也有些感动,想想路易,忽然有对不起他的感觉,但再想想阿德斯,又有点担心他的伤。就这么着,东想一下,西想一下,迷迷糊糊就睡着了,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还是天光大亮,艾丽就坐在床边,看到她醒来,立即欢天喜地。

    “现在是什么时候?”孤儿有些纳闷,记得她和阿德期出洞时,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头顶,应该是中午,睡觉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三点多,那现在天这么亮,是她才睡了一会儿,还是睡了超过二十个小时?

    “大当家,现在是第二天快中午了,您一直睡,叫也叫不醒,可吓死我了。”艾丽拍拍胸口,“幸好公爵大人来看您,说您是累坏了,就让你睡个饱,不然我都要去找修士了呢!”

    “路易来过了?”

    艾丽点头。

    “那――阿德斯大人呢?”孤儿问,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心虚。

    “阿德斯大人昨天晚上就醒了,出去溜了一会儿马,晚饭后才回房,今天一早就起床了,又去溜马了。”

    他都不来看看她吗?亏了她还担心他来着,他就一点不关心她。不过也是,虽然在危难中两人的关系貌似亲近很多,但回到和平的情况,自然又疏远了吧?他就是这样不爱与人接近的性格。

    不过,他未必是去溜马。他们无缘无故被陷害,九死一生才能平安归来,他不可能不去暗查一些情况。

    孤儿觉得他心里一定怀疑什么,只是不能确定,所以不会告诉她,应该说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对这件事,她也考虑过,觉得幕后黑手还是针对她的可能性比较大,

    细想一下,如果真有人暗中窥伺她,意图伤害她,全是在她挖出阿德斯后才出现的,想想那场在灰堡对她的刺杀,简直莫名其妙。甚至,挖出阿德斯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阴谋,那时就有人陷害她了。那个卖给她藏宝图的零人罗兰特现在还没有找到,以她盈禄家的财力,如果那人是个流连于各大自由贸易城邦的酒鬼加赌徒,不可能这么久找不到。

    而且,自打她上路进行环大陆旅行,危机就一步步跟随,紧逼,因为吉利尔的搅局断了一下,之后又追到了鹰岩堡。而那个幕后人能知道很少人提前能获悉的比赛路线,还能在悬崖两侧布下石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调来了白骷髅,在他们唯一能逃脱的地方埋下伏兵,心思和能力实在非常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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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五十四章 最后的裁判

    半边山都塌了,试问,正常人能做到吗?难道是个有魔法残留的魔法师?如果是这样,他的魔法实力比阿德斯只多不少,是个厉害角色。只是,如果要置她于死地,幕后人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出现?怕了阿德斯?还是有其他原因?

    可是,她想不出得罪谁这么狠过。在大陆七年,她与其他九大家族的人都有过生意往来,自问处事圆滑,没和人发生过大的冲突,那为什么有人要追杀她呢?为什么感觉在魔法石的收集过程中,有的莫名其妙的顺利呢?这和父亲交给她的家族使命有关吗?

    她是因为那个家族使命才来回穿越地球与塔撒大陆的,之前七年她苦苦寻觅,希望快点完成使命,她好安心呆在地球,过着宅女的幸福生活。可是时间久了,因为一直找不到,这使命感居然渐渐淡了。父亲说过,那个使命出现时她自会知道,那么现在是使命即将出现的先兆吗?

    临到这一刻,她突然害怕起来,隐隐中总有不祥的预感。

    “大当家,您要起床吗?”艾丽的问话打断了孤儿的思考,于是她点了点头。

    其实,她感觉浑身无力,但还是决定起床转转,有时候越在床直躺着越不舒服,所谓生命在于运动嘛。

    “现在时间刚刚好,您洗漱完毕,吃点东西,正好赶上。”艾丽一边帮孤儿穿衣服一叽叽喳喳,“路易公爵大人说,如果您不醒,就让他们等着去吧,反正不要吵您就好。”

    孤儿有些奇怪,“谁等我?”

    “所有参加比武会的人哪!”艾丽正在帮孤儿梳头发,听到她的问话,愣了一下才道,“因为出了事故,所有人都没走,等着消息呢。再说,比武的还没有呢!”

    听到这话,孤儿腾的站起来,因为拉疼了头发,啊的轻叫一声后,只好又坐回梳妆台前。

    在追风家的领地出了这样的大事,路易不可能不查,特别是还有那么多的白骷髅尸体,还有秘密的泄露,山顶的坍塌。可是天哪,这么多人,有幕后人隐藏着也找不到了,这是多么好的掩护!幕后人太聪明了,他大概算好了每一步,才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害人。

    就算幕后人针对她的可能性最大,但路易也要小心才行。看不到的敌人才可怕,谁也不知道幕后人的阴谋,所以等会儿她要和路易谈谈,务必要让他谨慎下,保证自己和整个追风家族的安全。

    还有啊,这些人都没走,难道还要把比赛分出胜负吗?那怎么可以呀,阿德斯还有伤呢!

    “比赛要继续进行吗?”孤儿看着镜中自己惊愕的脸,问艾丽。

    艾丽茫然的摇摇头,“没听说要继续进行呀,但要听追风家的长老们宣布比赛成绩,其实我也好奇他们会认定谁赢了呢?”

    这么说,她嫁给路易的可能性还是会有?因为结局未定,难保追风家的长老偏心。如果这个赌约是嫁给阿德斯,她会这样推辞吗?想到这儿,她心里呯呯乱跳,不禁直接鄙视了自己一把。

    在心神不宁中,孤儿洗漱完毕,吃了点儿东西,听艾丽说时间差不多了,就离开房间。屋外,早有备好的马车等待了,直接载她到了城堡外,她这才发现,最后宣布比赛输赢的地方,居然是那个射箭场,而且所有人都到齐了,看来如果她晚醒,路易真打算让全体人来等她一个的,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她的到来,引来了众人注目,继而啧啧赞叹,不枉费她细心打扮一番。她身穿红色锦缎的长裙,是用那种一尺就要一个金币的最高级的料子做的,裙边和袖口都缝着昂贵的蕾丝花边,还有小珍珠装饰在腰部和领口,头上戴着宽边礼帽,一条大红的绸子从帽子后面垂下,整个人远远看来,红得耀目,纤腰一束,身姿挺拔,有着女王的尊贵和美丽,却又有着柔弱文雅的气质。

    全场赞叹,但她不过想赢得某个人的注目和欣赏,可惜她目光扫过,连个人影儿也没看到,不知道藏身在哪里,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到场,真是气死人了。

    等她坐定,一个熟悉的身影就颤微微站了起来,走到提前搭建的高台上,当然是被人搀扶着。他瘦小但神气活现,高级的衣服装在他身上像是挂在衣架上,皮肤是粉红色,稀疏的白发快掉光了,连头皮上都有老人斑,正是那个爱当现场评论员的老头儿。

    “这次的比武会给了我们很多惊奇。”他咳了一声就开始讲话,“不仅有外族的人参加,还有可爱的盈禄伯爵小姐献身当羊。如果不是我老得走不动,倒是很想抢她做新娘呀。”他打趣了一句,伸手指了指坐在最好包厢中的孤儿,立即全场笑闹。

    “而且,本次比武会的水平,大家有目共睹,水平比历届都高,至少在我老头子活的这九十年里是最高的。”他继续说,孤儿这才知道他居然九十高龄,那他现在的情况就非常不错了,还这么有活力。

    “只是,大概是诸神妒忌我追风家武风强盛,所以在最后一项比赛中出了点事故,大家也都知道。好在,我们的羊安全归来,要不然只有拿我老头子陪给盈禄家了。让客人在我们这儿出事,是对追风家的最大侮辱,现在看来,诸神还没糊涂到让我们为难的地步。”

    台下又笑。

    “这场比武会耗时比平常多,既然盈禄伯爵小姐没事,大家就该回自己的封地去了,没有封地的也有自己的事要干,所以长老会经过商议,决定了本次比赛的优胜者。”他说到这儿停下来卖关子,害得孤儿心慌意乱,而他一句一顿的说着,每一顿都能赢来场下的回应和笑声。

    “前两场比赛,咱们的领主,公爵大人,也就是路易那个小子赢了,但第二场是盈禄伯爵小姐的佣兵胜了。第三场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半途中断,应该算是平手。所以――本届比武会的优胜者是――没有优胜者。”他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场下的人一愣,跟着也笑。

    追风家的比武会本来就是游戏性质居多,胜与负,除了孤儿外,没有人太在意,所以这结果对他们来说无所谓。

    孤儿却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很沮丧,虽然她不用嫁给路易了,但这意味着路易魔法石到不了手呀?那怎么办?

    必须寻到八块魔法石,不破之城的危机才能解除,她还是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呢,而且盈禄家也算是和不破之城结盟了,在寻找魔法石之事上,她是不能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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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五十五章 路易的馈赠

    “静一静,别让我老头子说话费力。”那老头儿又喊了一声,“这么着嚷嚷,我会断气的!都闭嘴,听我把话说完。我还没说完呢,你们闹什么,狂欢晚上才开始。”他说着就使劲顿地,也不知脚下的鞋子装了什么,声音极刺耳,瞬间就让全场静了下来。

    “应咱们的领主大人要求,这场比武会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做完。”他半侧过身,看了孤儿一眼,害孤儿极其惊讶,知道这必是与她有关的。

    “照我们追风家的传统,比武会的胜利者会把信物送给他认为最美丽、最可爱的小姐以示爱慕。佣兵大人在他胜利后,曾经送给过盈禄伯爵小姐肩甲,可是咱们的领主也胜了一场。他本来雄心勃勃的想在最后的胜利中送上信物,以表示对盈禄小‘羊’的倾心,但可惜诸神不作美,今次比武会是我追风家有比武会以来的第一次平局,第一次没有优胜者,所以胜利者只能以单项算,也所以,咱们的领主要补送上那件胜利礼物。”

    听他说完,躲到一边咳嗽哆嗦去,孤儿感到非常意外。她和路易虽然是从逼婚开始相识,但后来他对她一直非常好,让她想不感到都难。现在,他又要送什么东西给她呢?

    全场嗡声一片,都在猜测他们的领主大人要送什么给盈禄伯爵小姐,而就在这一片繁乱中,路易骑着他的白霜雪从人群后出现。

    他穿着全套的蓝色盔甲,但没有戴他的雄鹰面具,一头金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好像纯度最高的黄金,白霜雪也神骏无比。他慢慢提马前行,引来护栏两端无数少女的尖叫,一朵朵花扔到了场地中,任马蹄践踏,他却一直向着孤儿所在的包厢走来。

    “我亲爱的盈禄伯爵小姐。”他轻声呼唤,在马上一躬身。

    孤儿站起身来,按照礼节把艾丽递上的一朵花扔在他的马下,“路易公爵大人。”她应答,对他露出最真诚的微笑。

    “我把胜利的荣誉献给您,因为您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他低声说着,深情凝视着,那一瞬间,孤儿甚至看到了路易那双绿眼睛的最深处,那些阳光之下说不清的忧伤,不禁有些悸动。

    “路易,我――”

    路易抬手阻止她,没让她说完,伸手从鞍袋中拿出一个包裹在丝绸中的东西,看样子像是――魔法石!!

    “我把这信物送给您,不代表全追风家族,但代表我路易的誓言,只要您需要,我将永远听从盈禄伯爵小姐的差遣,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他大声说,极为诚恳和正式。

    孤儿愣了,这份礼物太大,她收不起。而路易的声音虽然小,但因为全场的人都支愣着耳朵听着,所以很多人听到了,不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过一、两个人说话是很小声,这么多人一起说就变成了很大的嗡嗡声了,正好盖过了孤儿和路易下面的对话。

    “路易,感谢你,可我不能收。”孤儿向前几步,隔着挡板抓住白霜雪的马缰,抬头看向路易,“这是很珍贵的东西――”

    她不是不感动的,也很想要那块石头,可追风家的光明系火魔法石是路易娶妻的聘礼,她怎么能轻易收下?她知道路易对她的感情,可是――可是她似乎对他没有男女间的感情,至少目前是如此。

    “收下魔法石,并不用答应我的未婚。”路易笑了一下,但似乎有点受伤害,“小姐,请你拿去吧,在这么多人面前拒绝我,实在很让我丢脸。”

    “为什么?这不是你娶妻的聘礼吗?”孤儿不想伤害路易,可是还有点犹豫。

    “笨蛋,那是我说着玩的,我只想在胜利的时候把它送给你,给你个自由选择的惊喜。这东西已经失去了魔力,我要来也没什么用,你喜欢就拿去,你喜欢我的什么都可以拿去。本来,我就是打算送给你的,哪怕你不答应我的未婚,只是――你太心急。”

    “路易。”除了他的名子,孤儿说不出别的话。这份情太沉重,她怕,将来还不起。

    “接着啊,盈禄‘小羊’,难道你要累断我们领主的胳膊吗?接着啊!”粉红斑点老头调笑着叫了一声。

    孤儿一惊,几乎是本能的接过魔法石,但心中却很不安,想找到那个黑色身影以镇定心神,可他根本没有出现。

    一时之间,周围欢声雷动,好像这个家族已经认定她就是领主夫人一样。

    “不要有负担,拿着它,也不用承诺我什么。我亲爱的,你也太小看我了。我是那种以宝物逼迫女人的人吗?那也太卑鄙了。我爱的,我就去抢,去偷,可是我不强迫。”路易露出真心欢畅的笑容,“别以为我会放过你哦,我会千方百计把你偷到手的,但绝不会利用一块石头。”周围的声音太大了,路易不得不从马上俯下身子对孤儿说话,远远看来,像是要亲吻她。

    “我们要一个吻!”粉红斑点老头又叫了,简直比年轻人还爱闹。而他的提议显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同,场上观众一起起哄:吻,吻!我们要一个吻!吻!吻!

    这么多人同时笑闹,把孤儿有些吓到了。她呆愣在那儿,心乱如麻,感觉那块魔法石无比沉重。至今为止,除了阿德斯吻过她外,还没有和别的男人接过吻,就算阿德斯那两次也不能算真正的吻,那么现在要吻路易吗?

    她不想吻他,可是又怕拒绝他会伤害他的自尊,而他也并不讨厌。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只见路易突然跳下马来,她的身子瞬间僵直,可路易只是在众人的尖叫大笑中拉起她的手,把前额贴在她的手背上,他的金发蹭着她的皮肤,痒痒的。

    “这是我的吻。”他拉着孤儿的手,对全场高声说,“真正的吻,我要留到她做我新娘的一刻。”

    众人又是欢呼,而孤儿松了口气,突然有点恨阿德斯。为什么他不出现呢?为什么他不来救她?如果她真的和路易接吻,他也没关系吗?

    她想着,随即苦笑。可不是没关系嘛,他和她只是雇佣关系,是她要求的太多了,几度的亲密,大概只是一个长年行军的男人,对一个不太丑的女人的本能反应吧?她居然还奢望一点感情,真是可笑!

    她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水汽,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听那粉红斑点老头儿大声道,“如果你娶不到盈禄‘小羊’怎么办?要知道美人可像是风一样,抓不住可就没了。”

    “那我会在她新婚之夜,偷走她的一个吻!”路易高声回答,骄傲之极。

    众人闻言更是闹翻了天,人人夸奖他们的领主大人了不起,有风度,有决心。没人注意在人山人海的背后,一个黑衣的高大男子沉默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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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再通知,不管有没有300月票,周二有三更。谢谢大家一直支持。

卷二之第五十六章 是那个人吗?

    “大人,您为什么不现身?”跟在阿德斯身后的詹姆不解的问,“刚才好险,您――不保护伯爵小姐吗?”

    阿德斯停下脚步,皱眉道,“我们只负责保护她的生命,不负责保护她的吻。”

    “被路易公爵吻,也没有关系吗?”

    “詹姆,闭嘴。”

    詹姆绝对服从命令,垂下了头,心中却想着,他开始时并不是想问那个吻,而是问如果盈禄伯爵小姐受到追风家的强迫,需要他们出来保护时应该有所反应。但大人立即反应到那个吻,可见他是在意的。

    这一路行来,伯爵小姐和大人风风雨雨一同经历,两人间肯定有点什么不同了。因为伯爵小姐是个美人,而且性格非常好,关键时刻大胆冷静,平时对人温和善良,行为举止活泼俏皮,虽然有点贪财,但总体上比他们所见过的所有贵族小姐要可爱一百倍,为这样的女人动心实在太容易了。

    不过大人从来铁石心肠,心里想的什么,从没人能知道。而且大人又不像他们一样,喜欢流连于酒馆妓院,想必男欢女爱之事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何况他还受过女人的坑害。

    但是,人的理智真的可以战胜感情吗?至少从目前的情况看来,盈禄伯爵小姐乱了大人的心,他们之间是否产生了爱意,还需要他慢慢观察。

    唉,大人真可怜,有那样可怕的身世,还要背负他们整只军团不可告人的秘密,担起复仇的使命,却又总是和贵族小姐有瓜葛。上一位尊贵无比的小姐害得他太惨了,但愿盈禄伯爵小姐不会伤害他,最好还能医治好他心灵的创作。但是真的有贵族小姐可以接受大人的血统和过去吗?

    想到这儿,他停下了脚步,摇了摇头,自我否定了这个愚蠢的想法。

    “大人,晚上您还参加狂欢会吗?”他追上去,改了个话题,虽然早就知道答案。

    “你们去吧,但别玩得太晚。”阿德斯想也不想的答,“下面大概要去司文家族了,这次的事情绝不寻常,我怕到司文家的领地也不会太平。”

    “嗯,知道了,大人。我们这么仔细调查,在鹰岩堡却连一点相关线索也没有找到。”詹姆咬牙切齿的说,“那个幕后人真狠,是要置大人您和伯爵小姐于死地呀。追风家的人都脑袋少根筋,在这种情况不明的情况下,狂欢会还照常进行。”

    “这倒是让他们让人羡慕的地方,懂得生命的本质意义是什么。”阿德斯说,似乎有些叹息,声音却一如平常的冷硬,“而且你不要以为路易公爵只知道打猎、追女人,他明松暗紧,整个鹰岩堡忙而不乱,幕后人只要还敢来,一定不能安然离开。他是有点真本事的,不然追风家这种纪律散漫的家族,怎么能在他手里这样强盛?”

    詹姆一想也对,点了点头道,“反正大人断定那个人也离开了,我们只要小心有没有奸细就行。”说到这儿,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迟疑的问,“大人您说,幕后人是――那个人吗?”

    阿德斯听到这个问题,蓦然停下了脚步,紧追在后面的詹姆收步不及,差点撞到他背上。

    “有这么大能力的,可能是那个人。可是那个人――照理说应该死了。”他皱紧眉头,“当年,我是亲眼看到的,我很确定,可现在这种情况,一切都做不得准,还是小心为妙。另外,晚上的时候,好好看护孤――我是说咱们的雇主小姐。”

    “是。”詹姆点头,觉得大人说到“雇主小姐”小姐四个字的时候,声音都柔软了。可他不敢多问,目送阿德斯快步走远,心里五味杂阵。

    晚上,当月亮才爬上山顶,追风家比武会后例行的,也是人们一直盼望的狂欢会开始了。到处都是美味的食品、水果、醇酒,音乐声响砌整个城堡,姑娘们笑得响亮,到处都是跳舞狂欢的人,还有请来的马戏班子在不停的演出杂耍,小丑们表演着逗人的喜剧。

    孤儿盛装出席,高挽着头发,薄施脂粉,穿着比夜晚还要黑的丝绸晚礼服,露出了纤细柔美的肩膀和脖子,腰身苗条,小露酥胸,诱人漂亮的肩窝上洒了金粉,裙摆上坠满了闪闪发光的宝石,和钻石发箍搭配着,就像夜幕中的星星一样美丽。

    她挽着路易的手臂,穿行在人群之中,接受着各种赞美和祝福。舞跳了一支又一支,低度的水果甜酒饮了一杯又一杯,直到脸颊酡红,黑眼睛里露出微醺之意,脚疼得要站不住了。

    她不喜欢这种场合,让她觉得身上似乎捆绑着无数道绳索似的,总是很累,可是她非得参加不可,因为虽然路易没有要求,但孤儿明白为了追风公爵大人的尊严,应该做一天他的女伴。这是她暂时可以报答他的东西,她想让他开心快乐,就像他一直努力为她做的那样。

    反正,阿德斯不会参加狂欢会。大多数时候,她看不清他,但有时候,她又觉得自己非常了解他。而今晚,路易很快乐,还很得意,因为当晚的骄阳玫瑰属于他。

    “路易,把你漂亮的女伴让给我一次。”一个苍老而兴奋的声音高叫着,“如果我年轻五十岁,这小妞你一定抢不走,因为她是我的哪!哈哈!咳咳!”

    路易和孤儿回头一看,正是那个粉红斑点老头儿,他年纪那么大了,满是皱纹的皮肤比得上大象的皮,却依然活力十足,要参与青年人的盛宴。

    “只要我的女伴愿意。”路易似乎很喜欢这老头儿,牵着孤儿的手,哈哈笑着说。

    于是那老头转向孤儿,“小妞,请你和老人家跳一只舞,让我重温年轻时代。你要好好回答这问题,我脆弱的心脏可受不了打击。”

    孤儿啼笑皆非,只是微笑点头道,“我很荣幸和您共舞,只要您不嫌我不是好舞伴就好。”好家伙,如果她说不,这老头就以心脏病发相威胁,谁敢说个不字?

    “我会教你的,小妞。”老头得意洋洋,拉着孤儿跳了一曲快舞,完全跟得下来节奏。

    孤儿无限钦佩,虽然她到塔撒大陆后受过舞蹈训练,但因为不喜欢这种社交活动,所学不精,现在居然没有这老人跳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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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其实今天木话说,但是为了保持队形,所以,嘿嘿。

    谢谢。

卷二之第五十七章 欺侮喜欢的人

    “小妞,你不专心。”老人抗议。

    “不,不是,是您跳得太好了。”孤儿连忙恭维,怕得罪了他,那样他会喋喋不休的,“您比所有年轻人都跳得好。”这老头儿老是老得很,但精力旺盛,眼睛和嘴巴都很毒,不能轻易招惹他。

    千穿成穿,马屁不穿,老人听到这话很高兴,也夸孤儿道,“你也不错呀,不愧是四大美人之一,依我看,你应该算是四大美人之首了。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路易爱上你,实在是有眼光。话说这小子我从小就看着他与众不同,今天一看果然,证明我老人家眼光更好。”

    “哈哈,您过奖了。”跟这老头儿说话,还真是很开心的。

    “不用谦虚,我说的都是实话。”毕竟是老人家了,一曲跳完,似乎有些支撑不住,所以孤儿把他扶到一边坐着,自己也好趁机坐坐,歇歇脚,只感觉右脚脚面受伤的地方,火辣辣的难受。

    只听那老头儿又道:“就比如吧,没有人敢像你这样穿,一来没有那样的财力,二来很难穿成这样而不显得俗气和土气,你就像一股清新的风,怎样装扮也不过分,只显得典雅高贵。话说,这样好的妞,怎么就看上了那个佣兵呢?”

    这话题转变太快,孤儿吓了一跳,“您老人家说的什么呀?”

    “别不承认,我虽然老眼昏花,可是心明眼亮着呢。唉,可怜了我们家路易,无论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人家的生死情谊。”他说着,叹了口气,似乎很是惋惜。

    听了他的话,孤儿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去,使她无比慌张,连忙用尽力气压下去,有点着恼的道,“这位爷爷,您老如果再乱说话,我可喊非礼了!”

    老头儿被孤儿逗得咯咯笑,活像一只喘不上气来的青蛙,“盈禄家的小妞啊,骗别人容易,骗自己难呀,你倒问问自己的心,真的不喜欢那位阿德斯大人吗?话说如果我是女人,肯定也会爱上那样的男人,强悍、冷静、谜一样神秘,姑娘家就喜欢这样的男人不是吗?你或者与众不同,但没有女人会对舍命相救的男人不动心。不过――如果说起结婚,我还是会选路易,选丈夫和选情人不一样,丈夫意味着温暖的家,不是只有爱情就够了。你这样年轻,还不懂得这个道理,等你活到我这把年纪就明白了。可话说回来,你到我这个岁数,可也没男人会要了。”

    “您老人家绕来绕去,不过就是给路易说亲嘛。”孤儿拼命要岔开话题,“放心,他在我考虑之内,不过可没什么优势。再说了,我想一辈子不嫁人不可以吗?谁说女人必须得嫁人!”

    “女人还是得有男人才行,当然男人也需要女人,这样才阴阳调和,我活这么大年纪还身体健康,就是因为我这一辈子娶了五个老婆。从十五岁开始,一个接一个的就没有停止过。别瞪我,不是我不忠于婚姻,是她们都活得不长,你当我喜欢娶来娶去那么麻烦!”

    “那我也不一定非得嫁人,要男人容易,我有好多漂亮的奴隶。”孤儿信口胡说,实际上她是反对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私养年轻漂亮的床上奴隶的。

    在她看来,爱一定要排在性的前面,有爱才能有性,从某种角度来看,她是保守派、浪漫派人士。

    “干嘛选奴隶?我们家路易比奴隶强多了,有相貌,有地位,勇敢而强壮,直接嫁给他,就当养一个一辈子专用奴隶多好。”说来说去,这老头儿还是给路易说媒来了。

    于是孤儿笑道:“这位爷爷不要忘记,我不仅是伯爵小姐,还是盈禄家的领主,要嫁人的话也不能只考虑自己,还有整个家族的责任呢。”

    “这还不简单,和我们家的路易生下一个继承人,由那孩子继承盈禄家族,你就可以嫁过来了。”老头儿耸耸肩,“我记得好多年前有人这么干过,可是一时记不起是谁了,没办法给你举例。”

    “哈,说得倒简单,但是我坚持认为孩子一定是爱情的结晶。”孤儿打开扇子,扇了扇风,感觉大厅里越来越闷热。

    “那你和阿德斯大人生一个孩子,然后嫁给我家路易好了,他不会介意的。我们追风家,什么也不在意,自己的心意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诸神的教导。”

    孤儿目瞪口呆的看着这老头儿,被他的提议惊到了。

    “小妞,注意微笑,贵族小姐要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老头儿那双洞悉世情的眼睛定定望着孤儿,“知道我是怎么看出来你喜欢佣兵大人的吗?女人哪,总是会欺侮自己喜欢、或者喜欢自己的男人,你从来不欺侮我们家路易,可是经常折磨佣兵大人,这不很说明问题吗?”

    是这样吗?她什么时候折磨阿德斯了,她从不记得有过这事!

    孤儿持续发愣。细细回想,自从认识阿德斯以来,开始时只是想征服他,因为他之前太强势,压得她抬不起头,而她太好胜了,一心想着报复。

    但这种情绪不知何时变了味儿,现在她以能让他生气,让他无奈为乐,总是设计他,他虽然每回都生硬拒绝,最后却每一次都依从了她的意志。而她,也总是为此而开心。

    难道这就是欺侮他?!

    不,不是的,这只是她在用另一种方式宣布对他的主权。毕竟,他是她挖出来的,他和他的军队、幻灵全部属于她,全部是她的奴隶,她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财产的关系。不能忘记,为了得到他的保护,她付了那么高额的金币,而本来,她指使自己的奴隶是不用支付一分钱的。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就是因为财产的关系。

    “这位爷爷,您一点也不懂得爱情。我要失陪了,今天的果子酒可真是好喝。”孤儿站起来,神气的转身离开,步履优雅迷人,可心里却乱成了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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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本日三更中的第一更,第二更请于五点左右上线看看。

    谢谢。

卷二之第五十八章 赔钱!

    “小妞,要打赌吗?赌我说的全部是真的!”老头儿在后面喊。

    “不赌。因为――”她半转过身,用力装出自信的笑容,“因为我打赌从来没有输过,就算输了也会赖掉,所以您没有赢的机会,我可不想欺侮老人家,这不等于承认我喜欢您吗?”

    老头儿再度给她逗得大笑,而孤儿则恨不得立即逃走。

    城堡里这么多人,这一刻她却感觉孤单极了,似乎那鼎沸的人声、拥挤的人群、欢快的笑脸与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看不到她、听不到她,也感觉不到她。她心里没着没落的,被那老头掀起的波澜撞击着她的心扉,让她的全身都在发热。

    他说的是真的吗?是这样吗?她喜欢上阿德斯了?还是更严重些――爱上他了?!

    不不不,绝不会!也绝对不行!她终究是地球人,不属于这个世界,而他也根本没从有属于她过,塔撒大陆的惯例在他那儿根本形同虚设,他不可能承认是她的奴隶,那样骄傲的男人不会是任何人的奴隶!

    而她,也绝对绝对不能爱上一个奴隶!

    啊,可是肚子里好热,她必须一杯一杯喝下果子酒才能清凉一些,可渐渐的,她的头开始发昏了,心中的火热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像火一样燃烧了起来。

    她在人群中搜寻着路易的身影,发现他正被一群封臣围绕着高谈阔论,笑得爽朗舒畅,整个大厅里所有的灯火也不及他的光辉。女人们爱慕的目光毫不吝啬的洒在他身上,贵族们带着自己的女儿往他身边挤,看样子是要介绍给他认识,看有没有机会战胜盈禄伯爵小姐,成为追风公爵夫人。

    她该骄傲的,不是吗?这样优秀的男人,对她一往情深,愿意为她做一切,如果她点头,他现在就会娶她。可为什么,心里并不感觉幸福和愉快,或者他不是自己所要的,就算再好,也终是隔着一层。

    再环视一遍,她看到詹姆和他的手下简直算得上是如鱼得水,和一群气色好得仿佛是吃生肉长大的姑娘一场一场的跳着舞、亲吻、吃甜点,小三三和艾丽也在,唯有小四四,她最贴心的手下,也是不喜欢这种场合的,所以人影也没有,让她没办法依靠。

    所以,寂寞并不是因为人多就不存在的,此时就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不安,于是她悄悄的从大厅的侧门走入了夜色之中,因为她想凉快一下,还需要静一静。

    夜,已经很深了,城堡内黑漆漆的,孤儿随意乱走。刚才她空腹喝那么多酒,此时被风一吹,酒意上涌,不仅走路摇摇晃晃,东西南北也辨认不清。

    所有的喧闹都在房子里,从外面只能听到一点,让人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好像一道墙就阻隔了一个世界。越往前走,喧嚣声越低微,直到全部消失不见。

    孤儿用力睁大眼睛,想看看自己究竟走到了哪里,一片朦胧中,就见前方有一大片很宽阔的地带,旁边全是破烂房子,连大门也没有,还有一股怪味飘散在空气中。细听一下,有此起彼伏的响鼻声,喷气声,蹄子顿地的声音传来,也似乎有些惊慌的气氛在漫延。

    原来是马厩,追风家的巨大马厩!她四处乱走,居然跑到这里来了,而因为她的意外闯入,惊到了正安然休息的马儿。

    “对不起,打扰了,马先生们。”孤儿嬉皮笑脸的胡乱施了个礼,“我这就离开,好像哪儿都没有我待的地方呢。”

    刚要转身,忽然感觉一个马厩中比较空,一个黑黑的马头探了出来,还嘶嘶的喷了几口气,孤儿立即注意到了,踉踉跄跄的走过去,要不是因为有马栏,差点摔倒。

    “霜雪呀!你真是狂得冒泡哦,到别人家里――作客,居然自己睡――睡一个马栏。我佩服――我佩服你!”她伸手去抚摸马脸,一向狂暴的霜雪居然就这么让她摸,“话说,从这里怎么回我的卧房,我似乎迷――迷路了,可是没有人理我,我不知道怎么走。你告诉我!要不你带我去。”

    她说着就去拉霜雪的鬃毛,死命的扯,疼得霜雪一个劲的躲。

    “你最不乖了,都不肯帮我――和你的主人一样。”孤儿有点生气,“做什么事都推――推三阻四,非要我用尽心机才肯答应。现在――现在,哼,人家都说我欺侮他。你说,明明是他欺侮我,怎么我成了坏人了。都是他――都是他不好,恨死他了!怎么会喜欢!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也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长草,一边说一边抽打马栏。

    霜雪向后退了一步,幽灵一样的马,都说它是从地狱来的,看到熊都没害怕,现在居然感到恐惧,大大的马心里想:喝醉的女人多可怕呀!下次一定要离远一点。

    而孤儿折腾了一通,感觉更加热了,于是本能的去撕扯衣服,先是把手伸到背后,抓了半天也没有解开扣子,烦躁之下又去掀裙子,想把衬裙拉下来,好不容易在层层叠叠的裙摆下找到衬裙,就感觉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臂,“别再脱了,不然我什么都看到了。”

    抬头一看,根本看不清眼前人,只觉得有一团阴影笼罩着她,温暖的阴影,还有那特有的马革、肥皂和青草混和在一起的味道。

    “看到了?那赔钱!”孤儿用力推开阿德斯,并伸出手掌,“全被你看光了,一共三次,你得赔钱!要不就――自己挖出眼珠子!”

    阿德斯无可奈何,向前走了几步,即不碰到她,又近到一定的范围内,免得她摔倒时来不及挽救。

    这个女人,为什么阴魂不散的缠着他!那边的宴会正热闹,她不去享受醇酒和赞美,跑到马厩里干什么?他就是因为嫌乱,而且心中莫名其妙的有些浮躁,才跑到这里来,一边刷马一边静心的,谁想到还是躲不开她。

    而且,她还喝醉了。

    他一向讨厌醉酒的人,因为那意味着丧失理智,换做旁人在醉酒时伤他的马,还要他挖出眼珠子,可能早就血溅当地了,但奇怪的是,他对此时的她并没有厌恶的感觉,心头还有些麻麻的软弱感,看马灯的光线映出她醉态可掬,竟然有另一番迷人,让他忽然想把她抱在怀里。

    这个霜雪,一点好事也不干,最近可能操练太少,闲得它到处生事。刚才如果不是它突然出声,这女人已经快离开了。他只要远远跟在她身后,看她安全回到卧房就没事了。现在可好,要怎么对付她?

    她平常已经很不讲理了,这下喝多了,只怕更难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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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三更中的第二更,第三更一个多小时后奉上。

    谢谢。

卷二之第五十九章 夏日沉醉的晚上

    “干什么盯着我看!”孤儿喝了一声,自我感觉声音很大,却不知道语气是气乎乎的娇嗔。

    “没看。”

    “看了!就看了!还是要――赔钱!”

    “你就那么喜欢钱?”第一次看到对钱这么有执念的女人,但是――很可爱。

    “就是喜欢,怎样?!如果没有钱,盈禄家那么弱,难道等着被别人吞并、奴役吗?”孤儿感觉心胀得厉害,满满的抵着胸膛,好多压在心里的话必须说出来,不然她的心就要爆炸了!

    “你以为我喜欢奔波劳碌,为了一个铜板和一群猥琐的大叔们讨价还价吗?你以为我不喜欢待在家里,等我弟弟照顾我,我只要吃喝玩乐就好?”孤儿眼里涌上泪水,“可是我父亲说我有使命,家族的使命,我必须要完成,不然我的家就完了,我弟弟妹妹都活不成。

    偏偏我不知道那个使命是什么,正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我才拼命赚钱,因为无论如何,有钱人做事总要容易一些。这世界上很多东西用钱买不到,可还有更多的东西可以用钱买!

    假如那个使命出现的时候,需要一大笔钱才能摆平,我现在不做准备,到时候要怎么办?如果没有钱,盈禄族人的地位和零人差不多!你那样强大,根本不理解钱的重要,少在那儿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知道我多辛苦吗?哪个女人不喜欢待在在家美美容,养养花,读读书就过日子,可是我有的选吗?如果我不强,盈禄家族不强,谁来保护我的家!

    你吗?就是你保护我一年,要了我五十万金币,吸血鬼!你是吸血鬼。哼,我讨厌你!”

    奇怪的是,孤儿本来因酒醉而结结巴巴,可说起这番话,居然溜儿得很。

    这些话是她一直埋在心底的,如果不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她是绝不会说出来的。在赚钱的过程中,有多少次她因为烦心而想要放弃;有多少次觉得生命真是无聊,永远没有希望;有多少次她觉得生活没有乐趣;可是她有弟弟妹妹要保护,有家族的使命要承担,还要完成父亲的心愿,这一切都容不得她退缩。

    所以,她总是非常喜欢回到现代,在那个和平而文明的世界,她可以缩在自己小小的壳里,拥有那份家庭的温馨幸福。此时,她把心中的郁闷一次全说出来,有些痛快的空虚,身子一晃,差点跌倒,幸好阿德斯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她干脆借机把整个人都挂在阿德斯身上,贪婪的闻着他身上强烈的男性气息,脸上的泪水还是横七竖八的,也顾不得丑,抽抽答答的道,“嘲笑我爱钱,那你有什么好帮助给我?我根本不喜欢这样,骑马骑到大腿的皮都磨破了,走马帮一样的风餐露宿很舒服吗?可是如果我不依靠自己,还能怎么办?在这里,没有人帮我,只有一大群人要我帮。”

    咦,眼前这块布不错,用来擦眼泪鼻涕。孤儿想做就做,根本没注意那是阿德斯的衣襟。

    而阿德斯一直沉默着,没曾想听到孤儿这段爆发性的语言,此时感觉怀里的身体动来动去,情不自禁的环着她。

    他心肠冷硬,承受过太多东西,孤儿这点小小的挣扎和困难根本无法与他的经历相比。可是看到她精明外表下的脆弱,忽然有一点心疼的感觉。

    人人都有无奈和悲伤,就算看来如此光鲜的孤儿也是一样。谁想到她看来拥有一切,美貌,财富,男人的追求,一家领主的高贵地位,却有那么多压力,生活得如此紧张呢?

    她要保护家庭和家族,不像那些养尊处优的贵族女人,整天只想着打扮和男人,也不像某些女人那样有野心。而在这样大的压力下,她却还保持善良,尽管表面贪财而恶劣,但心地其实很好。

    这样的软弱只有在喝醉时才会在人前显露吧?明天早上,她会头疼,然后恢复精明能干的盈禄伯爵小姐模样,还把坏脾气发在别人、最可能是他的身上,不知又要想出什么主意来烦他。

    不过――以后就容忍她一点吧!

    他没提防自己竟生出这种念头,于是立即警惕起来。要小心,不要和她太亲近。他告诫自己,同时注意到孤儿刚说起弟弟妹妹!从没听说过盈禄家有其他继承人,还有她使命,她的魔法刺,那些又是什么呢?

    记得他曾经看到过她在月圆之夜撞进一块大石头中,她的弟弟妹妹难道在石头里吗?那又是什么魔法?还有,她的使命也很神秘,如果她挡了他的路怎么办?除掉她吗?他现在很怀疑自己是否下得了手。

    但,如果是别人动手,又出了他们约定的保护期的话,要阻拦吗?那个一路都似乎想治死她,又像是要帮助她的幕后人又是谁?和她的使命是否在关?

    当初答应保护她和她的家族一年,不过是没料到她有这样大的手笔,因为骑虎难下而答应,但没想到出现了那么复杂的局面。他沉睡了八百年,真不知道又有什么肮脏的秘密在大陆形成。

    如果能把她塞到那块大石头中,永远不让她出来就好了,那时候大陆变成什么模样也与她无关,她会保持安全,永远安全,和她的弟弟妹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是他从没有得到过的机会。

    想到这儿,他试图把怀里的孤儿拉开。但就在这时,忽然感觉脸上一凉,不知道何时,孤儿掀起了他的蒙面布的一角,虽然没有完全揭掉,但已经露出了下巴和嘴唇。

    孤儿一手抓住阿德斯保持平衡,一手轻轻掀着那一小角布,看到他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看来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粗旷而性感。总之,很男性,还显得有些寂寞。

    “我没有过男人。”酒精让她说话,而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在说什么,“你是第一个吻我和抱我的人,可你吻的不合格,今天我要吻回来,不然吃亏了!”

    阿德斯眼神闪闪,沉默不语,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好。

    孤儿盯着他的嘴唇,嘻嘻笑了一声,忽然攀住他的脖子,使劲扬起头,吻了过去。

    阿德斯一时没能反应,只是本能的迎上去,可就在两人的嘴唇相接的一刹那,孤儿顺着他的身体滑落下去,那红唇距他越来越远。

    他抄手抱起她,发现这个大胆的掀起她的蒙面布,声称要吻他的大胆女人居然睡着了!

    一瞬间,他忽然有些遗憾,因为他骗不了自己,因为他对那个吻他有几分期待,可是,终究还是没有吻到。

    他很想把她这个胆敢勾引他的女人扔下不管,可想归想,他的行动还是没有背叛心灵,他就那么横抱着她,安静的送她回房间。

    霜雪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切,最后忍不住喷着鼻息叹气:唉,这是个微风沉醉的夏日夜晚,多么适合做某些事啊。可惜它做为一匹马都知道,那两个人怎么就不明白呢?白费了它一番心机。

    哎呀,越想心里越热,得赶紧的找匹母马,好好“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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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当当当当!三更完成。希望大家开心,这样我也开心了。

    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章 关于司文家

    第二天,盈禄家的商队没有走成。

    因为他们的大当家小姐头疼欲裂,根本起不了身,害得路易忙前忙后的给她准备醒酒汤。不过他很高兴,毕竟他的心上人又多留了一天。

    “果子酒喝太多也是会醉人的,你不知道吗?”他说,“我才一眼没注意到,你就不见了,后来我找你找疯了,结果艾丽说你睡下了。”

    “你哪是一眼没注意到,你被那些花花草草围着,早看不到我在哪里了。”孤儿哼了一声,在路易脸上看到一朵又大又惊喜的笑容。

    “你妒忌啊?”

    “我妒忌个头,我是恨你让我做女伴,到头来却是让我做壁花。”

    “壁花是什么?”

    “就是舞会上没人邀请跳舞的倒霉蛋儿!”哎,头疼,难受死了,下回再不喝那么多的酒。

    “是我要求他们不请你跳舞啊,不然他们会排队等候你的同意。你的右脚有伤,我怕你辛苦,完全好心。”路易举起手,“既然说到这儿了,你的脚到底恢复得如何了?不然,完全康复再走吧?我派一队人送你,一路上不会出事的。”

    “根本就没事,明天可以上路。再说我花钱请了最讲信用的佣兵,他们会保护我的。”

    孤儿婉拒路易,因为知道一住下来,他就会再想办法拖住她。路易是真心对她,又是个相当不错的男人,她可不想伤害他。

    至于她的脚,开始时只是一个小伤口,但却一直没能痊愈,目前有些微微的发炎的迹象,但她觉得也不太碍事,回家吃个消炎药就行了。小独给她带了常用药,可是她从灰堡出发时给忘记了。

    而昨天晚上的事,她居然什么也记不得了,只记得从大厅内出来,然后不知道怎么就睡在了自己卧房的床上。

    对这件事,她本来有些紧张,因为女人在人事不知时身边没有最可靠、最可信赖的人跟着,很容易出事。就算她有遇到侵犯就生出的魔法刺的本领,但那是要在她清醒状态上才出现的。这魔法刺能保住她的贞操,前提是她有意识,这也是魔法刺唯一的弱点。假如有人抓到她,迷倒她,甚本上――她就算交待了。

    可是她去了哪儿?做了什么?是谁把她送回来的?她完全没有印象。

    后来问过艾丽,艾丽也不知情,只说当时路易到处找她,他们也跟着找,结果在卧室看到她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满身酒气,身上的衣服穿得好好的,被子也盖得好好的,只是靴子和袜子都脱掉了。

    既然衣服穿得好好的,她肯定自己没有受到侵犯,因为这边的衣服相当难以穿好,如果在她人世不知的情况下,就是三五个侍女一起动手,也很难把衣服完整的、顺利的脱掉。而且细细感觉,她的身体即没有什么不适,也没有淤青,就连绑在大腿上的肩甲也好好的。

    那么那个抱她回房的人,有可能是阿德斯吗?毕竟,全城堡的人都在狂欢,只有他没有出席,而且他也知道她的卧房在哪儿。如果是追风家的其他人送她回来的,不可能不和路易说,而小四四虽然也没参加欢宴,但在寻找她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

    可是,如果是阿德斯,他怎么可能这么温柔的对她?他没有任她躺在一个什么地方自生自灭,而是把她送回房已经是大发慈悲了,根本不会耐心的把她放在床上,盖好被子,还脱好鞋袜。据艾丽说,那人还可能用毛巾给她抹了脸,因为艾丽看到她时,她的脸很干净。

    不可能的,他怎么可能对她这么好?一定是有追风家的人暗中倾慕她,又怕惹路易不高兴,所以在暗地里做了护花使者,一定是这样的!

    但,为什么似乎做了一个怪梦,梦到她掀开了他的蒙面巾,但却无论如何看不到他的脸呢?唉,不管了,一定要在完成两人的约定前,想法子让他自己摘掉面巾。这行为实在太变态了,以前看动画片时,蒙面的大多数是反派大BOSS。而他怎么看也不像反派,顶多就是个别扭。

    “在想什么?”看她低头沉思,路易问。

    孤儿摇了摇头,“我在想拜访司文家族的事,之前我虽然和他们的生意来往很多,但还没见过他们的大首领扎布公爵呢,听说他是个神秘的人,很少出门,你们追风家好歹和他们司文家接壤,有没有听说过他有特别的爱好?”

    路易耸耸肩,显得有些轻蔑,“那是一家子文明人,不会和我们野蛮人交往的。而且他们领地通往外界的路比较不好走,和我们少有往来,我到现在就见过扎布一面,还是很小的时候,感觉他阴阳怪气的,说白了就是个娘娘腔。所以对于他们家的事,我可能知道的没有你多。

    但是司文家族的人热爱文学艺术,你总知道吗?如果你想和扎布公爵搞好关系,建议你送他一点文学艺术品好了。真受不了那个家族,男人家不骑马练剑,每天吹拉弹唱,画画儿作诗。

    就连他们家的小妞我都不喜欢,每个人都纤细得很,受点惊吓就晕倒,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就连农民的女儿见到我们追风家的人也和见了鬼似的,好像多和我们说一句话就不文雅了。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领地很难攻破,我早就领马踏平了司文家。”

    “唉,你别这么暴力好不好?”只一句问话,就招路易说了这么一大套牢骚话,语气里还充满着这样的不以为然和嘲讽,孤儿不禁感到好笑。

    不过司文家确实是那种少与外人交往,比较闭塞,但特别向往艺术的家族,之前卖给他们奴隶,都需要是认识字的,吟游诗人们也最喜欢往司文家跑。他们还和精灵家不一样,不傲慢和清高,而是温文尔雅,凡事追求完美。从性格特征上来看,追风家和司文家确实不对盘。

    这让孤儿怀疑当初诸神分封领地的时候是故意这么做的,让容易互相争斗,或者根本不会互相理睬的家族相邻,这样他们就不会联手对王权、也就是紫金家构成威胁了。

    “不是我暴力,是闷气,和司文家比起来,我倒更喜欢孤傲家的吉利尔。”路易耸耸肩,“不过到这种家族去,你至少是没有危险的,我很放心。万一得罪了人,念一首诗歌就能让他们如痴如醉,放你一马。”

    这话说得风趣,孤儿哈哈大笑。

    “我说真的。”路易一本正经的道,“连我这样英俊潇洒的人他们都怕,你那队佣兵出现,可是会吓死一城人的,建议你让他们留司文家的波光园外。”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孤儿微笑道,“放心,我会给你写信的,你千万不要把所有渡鸦全杀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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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晚点了,明天还是照旧上午9-10点。

    另外月票涨了好几张,感谢大家。我去努力准备四更的稿子。

    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一章 出发

    第二天一早,孤儿一行人就离开了鹰岩堡。

    本来追风家的领地比较太平,孤儿又有一队佣兵陪伴,用不着护送,可路易执意如此,孤儿也只好接受。临走的时候,路易说有时间会到盈禄家拜访,孤儿很高兴的答应了。不管她对路易有没有爱意,现在突然要分别,终究还是有些不舍。

    查查没有选择和孤儿一起离开,因为她很喜欢动物,尤其是马,所以打算想留下来学习,希望将来可以当个马医。等学成后,她会跟着拜访孤儿的路易一起去飞轮海灰堡,以后就暂时住在盈禄家,直到她嫁人为止。

    孤儿当然尊重她的意愿,毕竟这是这个小姑娘唯一自主做出的选择,但是查查在和孤儿分别时,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

    “姐姐能把你们姐弟三个人的那张画像送给我吗?”她尽量装着若无其事,可是脸蛋微红,泄露了她的秘密,“我想念姐姐时可以看看。”

    她不会是爱上小独了吧?孤儿愕然。

    这简直比一见钟情还要神奇,只见过小独的照片,听她讲过一些小独的事就着了迷,这小姑娘还真是多情。不过话说回来,她一直给吉利尔关在家里,还时时面临要嫁给老丑的痨病鬼的前景,如今看到小独正直帅气的照片,又听说他如此温柔的呵护自己的姐姐妹妹,少女怀春一下,爱上他是完全可能的。

    这让她即骄傲又无奈,骄傲的是她的弟弟简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魅力横扫地球外加异界,无奈的是,这注定是跨越时空爱上你相遇,是无望的爱情,因为两人都无法穿越巨大的时空障碍。

    可是为了安慰查查的少女心,不让她太快的感觉幻灭,孤儿还是把照片给了她,同时心中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假如路易爱上查查就好了,这样所有的难题都将不存在。

    安抚过查查,孤儿才算正式出发,她假装没注意阿德斯,在追风家的领地内一直与路易并行,谈笑风生,好像不是出远门,而是年轻情侣带着一小队仆佣来野营。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队伍最后,好像没看到这情景一样,只放出他的鹰小快去侦察前方的路途,结果弄得孤儿倒郁闷了,心里一直恨他!恨他!恨他!为什么他不能关注她一下呢?哪怕是看在钱的份上。

    到了与司文家接壤的地方,路易停了下来,“接下来的路,你要自己走了,我亲爱的。”他依依不舍,“如果我带队进入司文家的领地会把他们惊到的,以为我入侵,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只能送你到这儿。”

    孤儿点了点头,“要我说什么呢?谢谢你的盛情款待?”她调皮的眨眨眼睛,“还是不要说这些肉麻的话了,等你有时间到盈禄家的时候,我再好好招待你,让你宾至如归。”

    “你抢了我做你的新郎最好。”路易笑道,每回他站在阳光下笑的时候,他眼睛的绿就特别漂亮,怪不得那么多女人痴迷他,只是孤儿对他的感觉,就像是面对冬天的阳光,明亮,但是温度总是不够。

    “别做白日梦了!”孤儿半真半假的骂了一句,一提马缰,姿势很帅的跃马前行,头也不回的挥手,把路易和一切在追风家生出的烦恼抛在脑后。

    还是赚钱、收集魔法石吧,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回家,就目前而言,这三件事对她是最重要的,没有什么可以取代。阿德斯、男人、奴隶,这些词以后再考虑,或者她只是一阵迷惑,等回到家,见到自己的弟弟妹妹,身处舒适的地球环境,搭撒大陆的一切说不定不那么重要了。

    她向前走,身后的队伍自然跟上。阿德斯皱紧了眉,招过詹姆过来说,“你去告诉那个女人,她马术不精,这样骑马法,不是要摔断脖子吗?如果她从马上跌下来摔死,算不得咱们没有尽到职责!”

    詹姆愣了一下,怀疑这些凶狠的话是自己听错了。

    他一直待在大人身边,看得清楚明白,虽然大人没有和盈禄伯爵小姐说一句话,似乎完全无视人家,但他的每根神经都是在注意人家的安全,这时候何必这样说话招人反感呢?

    “没听明白吗?”阿德斯有些烦躁。

    詹姆不敢抗命,连忙跑到队伍最前面转达。他以为伯爵小姐会生气,没想到第二次猜错了。

    伯爵小姐笑道,“告诉你们头儿,我就算跌掉一根头发,他也得负责,因为他收了这么多金币,就该保护我的一切,包括我的任性和胡作非为。如果我落马,他就要第一时间扑过来给我当肉垫,这样才值这些价钱,不然他就是浪得虚名。”

    这位伯爵小姐可真恶劣呀,大人听了一定非常生气,大人从来不能容忍这样的冒犯。詹姆本想不原话转达,或者在修辞上打点折扣,可是他当看到大人的眼睛,心里一抖,战战兢兢把伯爵小姐的话原原本本的全说出来了。

    这时,他第三次猜错了,因为大人没有发火,而是冷笑,不,应该说是无奈的笑了一声,似乎对伯爵小姐的任性和恶劣都习惯了,非但不觉得可恶,反而觉得可爱似的。

    装死吧!这两个人之间奇奇怪怪,以后夹在他们中间只怕难做,不如装死吧?至少当个活死人,口授机,传话的渡鸦,那样他就能保证安全,不会被误伤。詹姆心里做了决定。

    进入司文家的领地后,除了外围的一条与大陆腹地平行的大路,其余的通向司文家的城堡――波光园的小路都非常难走。

    孤儿早就知道塔撒大陆地貌奇特,不是以地球上的地理知识能理解的,它中间地带是大片开阔的无主平原,四周围绕着十大家族领地,各家族的领地地貌不同,一会儿是高山,一会儿是大海,一会儿是森林,一会儿是沙漠,而司文家的领地类似于盆地地貌,四周的高山当住了凛冽的寒风。山谷中四季如春,但是进出的交通很成问题,让孤儿想起古蜀国的感觉,所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在司文家的领地外围,孤儿雇了一个当地的山民来给他们带路,之前她与司文家所有的生意来往,可都是在紧领平原地带的一个自由贸易城中进行的,从没有深入过这个大盆地的内部,司文家的人也是在那个城邦做生意,所以她一路上还很好奇。

    而看到那个山民,孤儿突然想起路易的话,要努力忍着才能不笑出声。路易没有夸张,这些司文家的人,确切的说是待在领地中的人,对外族人确实是惧怕与轻蔑同在,他们进入山谷时,那些山民惊惶失措,可谈起话来又让人感觉他们以为外族的人都很野蛮,这实在是怪有趣的。

    “小三三,去告诉阿德斯大人,拜托他别摆出那么吓人的样子,平易近人一点。”她故意找茬,“别让司文家的人认为一向爱好和平的盈禄族人,也来攻打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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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月票涨了哦,谢谢大家,嘿嘿。我就是个沉不住气,而且容易沮丧的个性,很幼稚,但也容易高兴和满足。

    所以,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二章 第一受气包

    因为道路难行,一行人往谷地中走了一天一夜,才到达司文家的城堡波光园。

    进城的时候,他们受到了极为严格的盘查,司文家的士兵对盈禄家的族徽视而不见,折腾了半天才肯放行,还是在请示了他们的城门官之后,而且挨个人登记。直到后来,他们进城之后,所有民众的目光和守城的士兵一样,充满了轻蔑和无礼,令孤儿大为光火。

    居然看不起商人!那有本事别用商品哪,当自给自足的土包子好了,购买文学艺术品不需要钱吗?不需要商人帮他们吗?

    盈禄家的财富是一点一滴积累的,是一个个勤劳能干的盈禄人创造的,每一个金币全是血汗,没偷没抢,正大光明,还促进了塔撒大陆的经济繁荣,碍着他们哪根筋了?!

    好啊,看不起商人不是吗?等回到盈禄家她就下令,让皮特大管家通知大陆上每一家盈禄分号,也就是每一家淘宝店,只要是卖给司文家的东西,全部加价一倍,而且不收司文家的特产。

    塔撒大陆没有歧视法规这一说,而既然司文家公然歧视商户,那她就可以在生意上歧视司文家。真是踏马蹄,到了异世界这破地儿,还玩种族歧视那一套啊。

    孤儿从没有对哪一家族的民众有这样公开而集中的恶感,心情非常恶劣之下,也顾不得什么礼仪,更顾不得司文家人是否受到惊吓,一路带人横冲直撞、大摇大摆的进了城,心中不断念叨和阿德斯约定的那句话: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

    现在,她很想欺侮一下司文家的人,想看他们眼神中那种受到唯利是图的、满身铜臭的财主欺压后的表情,那种感觉一定超爽的。哼,伤害别人的自尊,就要用自己的自尊来偿还,她孤儿可不是以往盈禄家任何一位领主,可以任人侮辱的。

    “请阿德斯大人过来,我有重要的事商量。”她吩咐小三三。

    自从环大陆旅行以来,小四四沉默很多,似乎和她也不那么亲近了。她本想找他聊聊的,可是他似乎一直躲着他,而她的事情一样接着一样,一直没找到机会,也许等平安回到盈禄家再说吧。

    小三三领命,过了好一会儿,阿德斯才过来,显然又别扭半天。

    “请问,伯爵小姐有什么吩咐?”

    切,用得着这么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吗?干嘛故意冷淡她呀,前不久还在孤傲家领地的河里对她又抱又亲,手都伸到人家衣服里了,这会儿却一本正经起来,这死奴隶还真是闷骚。

    “我需要你的保护。”好呀,公事公办有公事公办的应对方法,她孤儿从来都是狡猾狡猾滴有,“我感觉司文家的人特别不友好,因此非常不安,怕有人行刺我,你得留在我身边。”

    对这种要求,阿德斯无法拒绝,虽然他知道根本没有危险,这女人纯粹是在瞎折腾。可是他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只得沉默的站在孤儿的身边。孤儿向来都是拿他的沉默当默许的,因此放心的在这条波光园最繁华和宽阔的街道上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坚定的朝一间看来最大、最气派的旅店走去。

    那旅店的招牌上画了啤酒和牛排,还有美女,摆明有饮食和住宿服务,看来还能给男人配备妓女当床垫。不过如此艺术之家族也有妓女吗?那她们叫什么?艺妓?

    塔撒大陆上所谓的上等旅店,远没有古装片表现的中国古代客栈那么“豪华”,上等旅店的高级客房有羽毛床垫和枕头,中等的就只有干净稻草铺了,下等旅店根本没法住人,实在简陋得很。这常让孤儿产生中华民族的优越感,因为中国人在繁华中堕落的时候,外国人还茹毛饮血哪,而塔撒大陆的发展实在和中古欧洲差不多。

    这些旅店的餐桌没有分摆桌椅,大部分就是一条超长的餐桌,人们都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顶多贵族们占据上位,周围侍从多些罢了。孤儿在外做生意时,常常不习惯这么多人一起吃东西,总是叫了热汤和面包在房间内将就一顿。

    不过这次她故意找茬,所以进店后,在众人惊讶和好奇的目光中巡视了一圈,最后选定了桌子尽头的好位置。那边面临一大扇大开着的窗,应该空气不错。

    其实这家店还是挺大的,整张餐桌能坐下百来人,此刻因为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午餐已过,晚餐还远没到时间,餐桌边客人不多,大多是喝一杯,找找乐子,听听音乐的。只有餐桌尽头的男人正在吃饭,很幼齿的一餐――牛奶、葡萄干布丁、一点点煎培根和清香的软面包、外加一盆看来挺不错的草莓。

    这人白白胖胖、金发蓬松浓密,有一双母鸡一样不安的棕色眼睛,此时正似乎有点惊恐的看着孤儿。

    看样子他是个贵族,穿的不错,两只小胖手又白又嫩,吃起东西来非常文雅,身边两个侍从也人模狗样的。他似乎不是个欺凌他人的混账东西,但谁让整个司文家都惹了盈禄伯爵小姐呢,谁让他的衣袖上刺眼的绣着司文家的族徽呢,算他倒霉,所以只好做司文家第一受气包和倒霉蛋了。

    司文家的族徽是一个好像留着BOBO头的小姑娘形象,可以想像为她正读书。

    孤儿对着那个人一笑,突然握住阿德斯的手,两人就样牵着手,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她的身后,忽啦啦跟着一群盈禄商队的人,以及阿德斯军团的人,其实是除了留下四个看行李和马匹的人,整只商队全员进入了旅店。不过初看上去,他们哪像是商旅,明明是一群披了商皮的土匪。

    这些人落座后,占据了半张长桌,孤儿却没坐,阿德斯因为被她牵着手,也没办法坐,所以两人就直眉瞪眼的站在那个人面前。

    阿德斯的手突然被一只温软的小手握住,心中像被一根羽毛轻轻刷过,没有发作他的坏脾气。不过他也不知道孤儿要干什么,只是贪恋她手掌的感觉,并没有甩开。

    而那个人抬头一看,就见一个凶神恶煞式的高大男人和一个纤细柔媚的美人站在他面前,一个脸上蒙着面巾,那双眼睛冷得吓人,另一个虽然笑眯眯的,可是看来笑得更加可怕。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小姐?”他结结巴巴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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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看了书评区的留言,坏人们哪,故意让我因月票而急!然后才给。不过六六我还是会回报的。

    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三章 那天,我做了什么?!

    “我要坐这个位子。”孤儿直言不讳。

    “现在是我――坐在这里。”那人的眼睛不安的越过孤儿,落在了沉默而威胁感十足的阿德斯身上。

    “我知道,可我就是喜欢这个位子。”

    “可是――这么多座位,何必非要这里。您看,我已经坐了,而且吃到一半。”他试图解释,现在换地方也太没面子了。

    “哦,没事,我们可以等,您慢用,我们盈禄家的人一直是很有礼貌的。您请继续吃,别客气!”孤儿非常“通情达理”,一点也没有凶恶的样子,但就是和阿德斯站在这个男人面前,“温柔”的笑着,死盯着这个男人吃饭。

    那男人勉强吃了两口,然后喝了一大口牛奶,显然吞咽不下去,必须以液体冲送。他假装无意的抬头看了一眼面前两个奇怪的人,就见那女人微眯着的、笑盈盈的黑眼睛中杀气腾腾,那个男人倒是没什么眼部表情,但那对碧蓝的眼珠实在太冰冷骇人了。

    他喉头一紧,差点呛到,想再吃一口东西,却无论如何也下不了嘴,又忍耐了几秒后,终于落荒而逃。

    “快收拾了桌子,我要点菜了。”孤儿对还在惊讶的看着这一幕的老板娘说,轻轻放开阿德斯的手。

    “看到了吗?根本不用动武,他自己就乖乖让出位子,这叫气势压人。哈哈,看来你的威胁力不小哇。”孤儿得意的低声道。

    又利用他!阿德斯心想,却并不恼火,因为心里还残存着她那小手的触感,还有,她这样可恶又可爱的行为。不得不说,她的模样在做坏事时非常甜美,甚至是诱人的。

    “快点啊,难道你要怠慢客人吗?”孤儿摆出贵族小姐的架式,傲慢的模样好像女王。她摸出几个金币扔在桌上,似乎很不耐烦。

    接着,她听到几声细微的惊叹,发自全体在场的司文族人,足以证明大部分司文族人是假清高,见了金币而不拜倒的,只怕没有几个。

    这几个金币足够他们这些人在这店里好吃好喝待上好几天了,要知道司文家可是塔撒大陆上最贫穷的家族之一。孤傲家虽然也穷,好歹还厚下脸皮,黑起心肠来抢劫,而他们因为交通不便,又少与外人来往,是真正的一穷二白,感觉就像是窝在乡下的读书人,物质生活相当匮乏。

    但问题是,据孤儿的初步观察,他们虽自诩为高雅的文化人,却做不到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的境界,所以纯粹一帮假道学,不然他们也不会嘲笑和蔑视他人,连基本的尊敬也做不到了。

    老板娘圆胖的身子差不多是滚过来的,假装先不急着收金币,嘴里介绍着旅店中的特色菜,可眼睛却忍不住的瞄。孤儿坏心眼的作势要收回金币,皱眉道,“好像没什么好吃的,不然我们换一家吧。”

    老板娘吓了一跳,立即把金币抄到自己手里,其速度之快让孤儿还以为她安装的是机械手臂,“这位小姐可能有所不知,本店有整个波光园最好的饭菜和最好的房间,就连姑娘也是最漂亮的。要不给您――不不不――给您手下这位戴面巾的大爷叫一个姑娘?”

    塔撒大陆贫富差距巨大,穷人家的女孩在出嫁前有很多做过皮肉生意,就寄居在各个旅店中,做女仆兼职妓女,这差不多全是公开的。这是孤儿最不喜欢的塔撒大陆的“特色”,毕竟做为现代的文明女人,对这种对女性的压迫和侵害行为实在相当反感。

    不过老板娘这句话要差点逗乐了她,“戴面巾的大爷”?哈哈,这称呼还真有中国特色。她也想给这位“戴面巾的大爷”找个姑娘,看他是不是还冷冰冰的,可眼角余光瞥见一道蓝色杀人目光,连忙改口道,“有什么好吃的和好酒都尽管端上来,我们一行是来做生意的,你们司文家的路很难走,我手下都饿坏了,姑娘嘛――就不必了。”

    老板娘略有些失望,很可惜赚不到另一笔钱,但好歹这几个金币是赚到手了。司文家少有外族商族来往,天天在店里晃的,大部分是没几个钱的吟游诗人、歌舞班子和本城中来喝酒清谈的人,今天这个生意可以顶她好几个月的收入。

    她喜气洋洋的去准备饭菜,手脚倒快得很,片刻间就摆出了大盘的油煎咸肉、牛排、整只的烤鸡、烤鹅、大盘的水果派、粗糙的大麦面包和一打一打的酒来。

    阿德斯对詹姆递了个眼色,叫他不要喝酒,店内店外的弟兄要保持警惕。司文家虽然没有过抢劫的恶名,并且从外表看来“高雅”又软弱,但毕竟他们初到波光园,身边这个女人又摆出一副誓要惹事生非的样子来,他不得不小心。

    一边的孤儿可没有顾忌,每回有阿德斯在她身边,她总是随心所欲,反正无论她闯多大的祸,他也会保护她。这种不成熟的心态是不可取的,但自从她二十岁后就没有过了,因为她身上的责任很重,现在偶一任性,感觉还真是不错。

    全桌的男人们都在狼吞虎咽,唯有她叫艾丽不必侍候她,姿态文雅的把每样东西都品尝了一点,感觉这老板娘的烹饪水平还不错,但是比小独还是差远了。而当试图喝一点酒时,阿德斯阻止了她。

    “干嘛拦我,只喝一点点。”

    “不行,你容易喝醉,而且品相很差。”

    “你这人!我是请你当保镖,不是让你当我妈,你管我!”孤儿要发火,但随即意识到了什么,怀疑的看着他,“在鹰岩堡我喝醉,是你把我送到房间去的吗?”

    阿德斯不回答她,只把酒杯从她面前拿走。

    原来是他!不知道怎么,孤儿心里一甜,打从进入波光园后就恶劣的心情顿时好了很多。看来他还是关心她的嘛,就算不关心,职业道德也还不错。这人,值那五十万金币,还好有他,不然铁定出丑。

    可是――哎呀――在他面前出丑了吧?不然他为什么一直不提起那天的事,今天还不让她喝酒,说她品相差?!

    想到这儿,她心里一惊,偷眼去看阿德斯,就见他不吃不喝的端坐在她身边,虽然一言不发,但有他镇在那儿,全桌人都只是对食物动手,没有人喧闹,就连其他的顾客也不敢指指点点,虽然他们很想。

    好在在盈禄商队进食时,店内出现几个年轻人弹奏起了音乐,算做是老板娘的额外服务,而且这么多人同时在场,就算全部低声交谈也形成了嗡嗡声一片,掩盖了两人说话的声音。

    “那天――我做了什么?”她凑近阿德斯,低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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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稿子已经存下,只等四更的日子,大家加油。哦也!

    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四章

    阿德斯望着她黑玛瑙似的眼睛,那样澄澈漂亮,还有她暧昧紧张的样子,她粉红色的娇嫩嘴唇,突然想恶作剧,于是垂下眼睛,故意沉吟道,“你跑到我的房间,非要和我上床。”

    孤儿大吃一惊,差点昏倒。

    她,真的那么做了?天哪!没错,她承认她是做过几场春梦,对方就是阿德斯,每回风光旖旎的时候,她都硬要看他的脸,结果醒了。可是――可是――她真的那么干了吗?

    这太丢人了,让她死了吧!

    她从不知道自己的酒品差点这个地步,居然――这么奔放大胆的。而且看他的模样,他好像还不情愿,难道是她“逼奸”他了?那,以后还怎么见人,以后还怎么建立对他的心理优势?

    她腾的站起来,把椅子撞翻了,发出好大的声响,吓了所有人一跳,全部停住了进食而望向她,就见她脸色苍白,微微发抖的站在那儿,刚才的傲慢高贵,美丽神气的样子完全没有了。

    “小姐,您不舒服吗?”最近很沉默的小四四第一个发问,一脸关切。

    “我――胃有点疼,大概是累的。我先回房歇着了,你们继续吃,然后让老板娘安排住下,今天先不要乱跑,明天还有事情。”孤儿总算保持住了镇静。

    可是,酒真是个坏东西,太暴露本性了。话说之前她和一群奴隶保镖四处做生意有七年之久,他们中也不乏面貌英俊,身材又佳的人,她也从来没做过春梦,对路易也没有,怎么就偏偏对阿德斯这样?难道是因为她年纪大了,所以有了乱七八糟的想法?

    毕竟,她二十七了。有个电影说得好,女人身子熟透了,就什么想法都有了。唉――电影中的人是这样叹息的。

    “要我――和艾丽陪您进去吗?”小四四体贴的问道。

    孤儿还没有回答,阿德斯突然插嘴道,“我先赔盈禄伯爵小姐去看看房间的安全情况,然后艾丽再来侍候就行了。”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对孤儿做了个很优雅的“请”的姿势。

    他一向寡言,问他十句,能回一句就是他老大人开恩了,这么主动插嘴还是头一次。难道,他们有了肌肤之亲,相互间的态度就不同了?塔撒大陆上的男人比较封建,一般女人嫁了给谁后,她的财产、名誉、甚至人身自由都归男方所有了。

    他,阿德斯,不会也这样想吧?那不行啊!那绝对不行啊!

    孤儿现在骑虎难下,即不能当场和阿德斯详细说那件她“逼奸”的那件事,又不能让众人看出她不对劲来,于是只得梗着脖子,“道貌岸然”的施施然离去。

    司文家比较闭塞,所以虽然她东方式的纤细相貌与众不同,引人注目,但好多人却并不知道盈禄家的领主伯爵小姐就是如此。不少吟游诗人倒是唱歌赞赏过她的美貌,但能接近她的人也不多,毕竟她是大贵族,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地位很高。

    再者,这些司文家的人光惦记着鄙视商人了,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货箱上的族徽,而孤儿又不喜欢在衣服上绣那玩意儿,所以旅店中的人没料到这个厉害的美人居然就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的大领主,不禁起了几分敬意。

    看不起商人是一回事,而世袭的贵族又是另一回事了,全波光园,只有他们的领主扎布的地位比这位伯爵小姐高。

    于是那老板娘恭恭敬敬的在前方带路,领着孤儿到一间刚才重新打扫过的最好的房间,一边走还一边唠叨,“不知道您是盈禄伯爵小姐,刚才可怠慢了。不过您一进店,我就觉得您与众不同,想着天使也比不过您可爱。瞧您这身段、这皮肤、这衣服,这气质,可不是我们平民百姓可比的。您要在我们司文家的波光园逗留多久?在波光园期间就住在小店吧,我保证亲自己侍候,包管让你开开心心,下回还想来。”

    孤儿随意点着头,即不轻易答应,也不理会,更没有显得开心,贵族气派十足,看得这老板娘更加倾慕她的风度,也更加确信这就是盈禄家的领主小姐。

    其实孤儿只是心不在焉,好在这老板娘毕竟做的是迎来送往的生意,惯会看人脸色,唠叨了几句就离开了。她前脚走,阿德斯后脚就把房间彻底检查了一遍,之后把门关上。

    再之后,他锁上了门。

    “你要干什么?”孤儿往旁边跳了一大步,还因为踩到裙摆差点摔倒。她看着阿德斯,有一点点惊恐,但胸中更多的却是涨满着的、别的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只是心脏狂跳。

    “不干什么,试试锁。”他好整以暇的说着,又走到窗边往外看。

    这个房间是整间旅店最后的房间,在二楼,大而明亮,从窗口可以看到另一侧的小山,很是清幽。但是窗外有一个露台,勉强算得上是不安全因素,不过落地窗是厚厚的实木制,应该能关得很严,不容易被人从外面突破。

    阿德斯做这些检查时动作很慢,而且他锁着门,绝对绝对是故意的让孤儿紧张得要死,而沉默使气氛更加暧昧,孤儿觉得她得找点话出,可谁知话一出口就让她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那天,我是怎么――我是说我怎么骚扰你的?”

    “也没什么。”阿德斯忍住笑意,“和往常一样,不敲门就闯进来,然后突然跑到床边,掀起我蒙面巾的一角,强吻我。再然后就开始脱自己的衣服,还撕破我的衬衫,显得――很急。”

    他每说一句向孤儿走一步,孤儿就吓得后退一步,直到背抵上了木门,“别再走了,快退后!”

    “那天你可不是这样说的,我婉拒你,你还很生气。”他继续向前走,直到两人近得无可再近,他的双手抵在门上,把孤儿困在双臂中。

    “结果哩?我有没有把你——”孤儿闭上了眼睛。

    不是把阿德斯吃了吧?天上诸神,不要这么捉弄我,让他回答没有!没有!没有!

    还好,她挺有本事的,诸神听到了她的祈祷,阿德斯的回答是,“你当我是床上奴隶吗?想和我上床的女人多了,也得看有没有资格。”

    好吧,这话虽然伤害自尊心,但没资格也好,至少证明她没做出更可怕的事。其实,刚才太心慌意乱了,还以为是在他房间做的,所以她房间的床单上没有血并不能证明她的清白。但仔细回想一下,那天早上除了头疼并没有感觉其他身体不适,就算他技术再好,她也不可能毫无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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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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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六之第六十五章 闪开,女人

    想到这儿,胆子壮了一些,鼓足勇气强辩道,“那天我喝醉了,有点莫名其妙,希望你不要以为我对你有些情意。如果房间中是路易或者小四四,我说不定也――”

    “所以,酒品差就别喝酒了。”阿德斯突然打断她,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他似乎有些生气。她又做什么事惹到他了,这人真是奇怪!

    随后她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再度吓得白了脸,“那个――你说我掀开你的面巾,我发誓我没有看到你的脸,就是看到也忘记了,你不会为这个杀了我吧?”

    一瞬间,孤儿感觉阿德斯的气息变了。前一刻,他说话带一点调戏的语气,那是他从没有挝的,虽然轻浮,但不惹人厌。而现在,确切的说,当她说过她喝醉了,对路易和小四四也会逼奸后,他又变回到他一贯的冷漠生硬了。

    这话又怎么招他了?难道只许逼他,不许逼别人?她可以理解为,他在妒忌吗?那么――

    阿德斯站直身子,放孤儿自由,不客气的道,“要杀早就杀了,还等你活到现在吗?你只是揭开我蒙面巾的一角,并没有看到我的脸。”

    本想逗逗她,以报复她经常给他找事的,但听到她说如果遇到别的男人也会如此,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非常愤怒,而且离得她太近,他很想吻她,尝尝那粉红色柔唇的滋味。他吻过她两次,却没有过一次缠绵。

    “我再次郑重的警告你,伯爵小姐,以后不许打歪主意,你若真看到我的脸,我绝对会实践承诺,杀掉你的,而且算是你先违反我们的约定。”

    他大步走回到门边,吓得孤儿好像遇到猛兽的小兔子,一动也没敢动,却给他很粗鲁的握着腰挪开,“闪开,女人,我得离开了。”

    孤儿完全没有反应,等他开门离去才扑倒在床上。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她居然做出逼奸的事来,幸好没有成功,不然不成了恶霸了吗?这罪名,简直应该被五雷轰顶。不管了,这回回到现代立即就见那几个男网友,看看和谁有发展的机会。那几个男人一直想见面的,她却总是不肯同意,因为她不喜欢和网络上的朋友这样近距离,但她最近总是做奇怪的事,大概是内分泌失调,干脆先交个男朋友看看好了。

    不过恶事是她做的,他那么生气干嘛,又没有被她奸到!

    再说了,她一个四大美人之首,配他一个脏了巴叽的、靠杀人才有生活费的佣兵不是很富余吗?他居然还给她不高兴!

    真是越想越亏,人也没吃到,名声也坏掉了,还被他轻视,伤害自尊,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以后要怎么对她摆谱,发号施令呀!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她窝在床上,驼鸟的想着,早知道什么也不问,那天酒醉的事装不知道就好了。至于看他的脸,她就一定还要想办法,现在不是为了好奇了,完全是赌气,吓唬谁啊他!就不信他会杀她!就这么着胡思乱想外加懊恼万分,直到艾丽来侍候她洗漱更衣,她依然在自怨自艾。

    “大当家,您下午出去吗?”艾丽看她脸色阴晴不定,好像很沮丧似的,试探着问。

    孤儿摇摇头。还出门?她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她由缝而穿越,再也不回来了。丢人哪!

    “那我把您的靴子刷一下吧,虽然您大部分时间骑着马,但偶尔走山路的时候溅了很多泥土呢。”勤劳的艾丽拎着孤儿的鞋袜,打算去清洗。

    孤儿看到这一幕,突然想起艾丽说起过,当天把她送回房间的人,帮她脱了鞋袜,还抹了脸,盖好了被子,难道这番妥帖温柔是阿德斯做的吗?既然是他把她送回房的话。这么说来,这男人很细心温柔啊,不管是不是看在钱的面子上,她还是很开心。

    想到这儿,孤儿微笑起来,害得艾丽莫名其妙,不知大当家最近这是怎么了,一会儿生气,一会开心,还时常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现在又突然陷入深思。

    难道是恋爱了?以前妈妈说过,有了爱情的女人就是这样患得患失的。难道大当家爱上男人了?是路易公爵大人吧?那就好了,那位公爵大人可真是漂亮啊,最算公爵大人的爱情没她的分,在一边看看他也是很赏心悦目的。

    艾丽走后,孤儿持续保持这种状态,躺在床上不动,顺便休息一下双腿。

    进入波光园的路全是山路,而且波折陡峭,泥泞难行。虽然她是商队中唯一骑着马的,但好多路还是要自己走,实在非常疲劳,发炎的右脚也疼得厉害。要不是因为司文家的人这样无理,她可能一进波光园就找旅店歇歇了。

    想到阿德斯曾经在她酒醉的时候这样细心的对她,她总有些压抑不住的开心,虽然想过那可能是对雇主的优待,但她选择性忽略这一点。

    就这么躺了一下午,晚上的时候晚餐也是在房间吃的,因为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要如何面对被她“性骚扰”的死神阿德斯。

    让她感到光火和羞愧的是,当听到阿德斯说起这事的时候,她即慌张又害羞,连头也抬不起来,可是现在稍微平静下来,她发现自己的心底居然有一丝好玩和遗憾。好玩的是她居然真的对他做过那些事,遗憾的是她没有成功。

    她真是疯了,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可这想法却想蓬勃的野草一样,非常有生命力,拔掉就又重生,一遍又一遍。她甚至没想过,这是阿德斯编来骗她的话。这就是做一个惜字如金,言出必践的人的好处。这样的人偶尔说个谎,还是很有杀伤力的,因为别人根本不会产生怀疑。

    不过孤儿的心里虽然很乱,可是她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晚上,她叫来小三三和小四四,交待了一下第二天的安排,然后叫小三三去和詹姆商量人员的配备。人非草木,尽管阿德斯军团的人和她的人的关系不是很火热,但大家一路行来,交情总还有些,尤其小三三和詹姆,关系还不错的样子。

    她打算明天兵分几路,一路留在店中看着货物和马匹,一路打听一下波光园中公爵府的位置和司文公爵扎布的为人和爱好等等,另几路人冒充要卖一些商品,并且收购点司文家的东西,借机四处打听魔法石的下落。

    如果民间没有的话,少不得,她要到公爵府走一趟,到时候不管坑蒙拐骗,如果魔法石确实在扎布手里,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手,绝不手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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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早吧?六六得意的狂笑中。

    哇卡卡卡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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