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之第六十六章 从艺术品入手
安排好一切,她喝了点有催眠作用的花汁,因为她的心乱得很,必须强迫自己,才能好好睡一晚,第二天好精神抖擞的去和司文家的人斗智斗勇,兼之寻找魔法石。
这一夜,她再度梦到了那个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不过她不是和阿德斯分站在树林的两边,而是待在一处,呃,确切的说是――滚在一处――而且不好意思的很,都没穿衣服。
她感觉雪地里居然是火热的,但他的皮肤像雪一样冰凉,他的吻略带一点甜味,十分醉人。当然,她还是看不清他的脸。而正当他们热烈亲吻,前戏做足,只等着最后一层突破的时候,天下突然掉下来一个大铜盆,把两人都惊到了。
孤儿立即从梦中惊醒,问了艾丽才知道是老板娘亲自送洗脸水来,把盆打翻了。她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这一直也没有过结果的春梦很是古怪,直到她醒来,坐在床上十分种,被他拥抱的温度似乎仍然还在,还有他嘴唇的气味。
只怕,是有些喜欢他了,但是到了什么程度却不知道。这让她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先不说他对自己有没有感情,单只是未来就是灰暗的。但愿这只是因寂寞而产生的幻想,希望她回到地球后就会开朗起来,淡化这一切。
等一年后,不,应该是十个月后他离开,就让一切都慢慢被时间湮灭吧!
梳洗打扮完毕,她好歹又伪装了一下自己的心意,维持着一个贵族小姐应有的矜持,和自己的人按照事先的安排出了旅店。
她仍然是和阿德斯一路,因为她之前提出贴身保护的要求并没有解除。她偷偷瞄过阿德斯几眼,见他没事人一样,只好也硬挺着面子,把心思全集中在本来要做的事情上。
她这一组表面上负责的是,看看司文家是否有因不方便运输而没有在自由贸易城邦出现过的货物,而实际上,无论哪一组的背后隐藏目的都是搜集魔法石的消息。
她带着艾丽,两个盈禄家的手下,后面跟着阿德斯,骑着马把司文家的波光园逛了一下,发现司文家的领地虽然不小,但做为城堡的波光园却是不大,只走了不到半天就逛遍了,还看到了公爵府。
那是一处由雪白石头搭建的二层建筑,因为围墙不是石头的,而全部是雕花的铁栏杆,所以骑马慢点走的话,可以看清公爵府的外部全貌。
公爵府的绿化非常好,房子上爬满了姹紫嫣红的植物,花园的奇花异草也比较多,可见这边的气候真是得天独厚。初看下来,说是公爵府,但倒是像个植物园,是那种在地球的时候,要去云南的植物博览会才能见到的绿意美景。
可惜,大概因为太爱艺术了,公爵府的凉亭和喷泉多了点,使整个植物美景园有了几分匠气,而且分割得比较杂乱,破坏了整体。
转了一圈后,中午回到旅店。才一下马,就看到一大群人挤在店里,孤儿吓了一跳,之后不禁又得意。
不是说司文家厌恶奢侈和享乐,只爱好文学艺术和追求心灵的丰盛吗?那这里这么多急着来买东西的人是怎么回事?听说司文家的所有商业来往都是公爵指派的人做的,属于官职,基本上是修士来兼任,寻常人不能插手,怕会被繁世污染了心灵。那现在挤在一起,看着她带来的商品流口水的、眼睛里射出的贪婪之光的人又是什么家族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欢丰富的物质也不是错。只要不被贪婪和迷恋所控制,打扮得漂漂亮亮,按照自己的个性修饰个人和家居不是很正常吗?而喜欢美酒和美食,只要不过分,也没什么不可以。司文家热爱艺术品,当这些东西需要购买和出售的时候,不也是商品吗?这不也是一种迷恋吗?
如果远离商业,大家全体进入深山老林修炼得了,还眷恋什么红尘?
真不理解这些人的脑子,永远看不清事物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一切之本质都是心灵。他们盈禄家的行商之人,不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爱好、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奔波劳碌、而辛勤工作的吗?
切,看不起商人?现在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跑来买他们盈禄家贩卖的商品?
“大当家,这些人都是来买东西的,可是这些货品的价格没订好,种类也没区分,您看怎么办?”她一现身,围得水泄不通的店门口自动让出了一条路,小三三正在长桌一边忙得浑身大汗,见了孤儿就叫道。
“大家先回吧,这些东西本来是样品,不出售的。只为了开通商路,以后做生意方便。”话一出口,就惹来阵阵失望的低呼,于是她卖了个关子又道,“但大家既然这么喜欢,我们会把货物分类一番,然后订价出售,现在就卖显然是不行的,大家明天一早再来,可好?”
她是货主,她说什都好,不好也是好,所以司文家众人恋恋不舍,时而回头张望着慢慢散开了。
小三三立即迎过来,“大当家,这些东西真的要全卖了吗?”
孤儿摇头道,“只卖一部分,下面我们要到福临家,还要给阿孟大叔留点礼物。等会儿我挑选一下。老板娘,你后院的仓库下午可不可以禁止其他人进入?麻烦你的地方,我会送一分厚礼的。”
老板娘一听眉开眼笑,忙道,“伯爵小姐吩咐下来,我荣幸之致。您请放心,没有人能到后院一步。您还需要我的帮忙吗?只要您说一声,我一定尽心尽力。伯爵小姐赏赐自然是好,但厚礼可不敢当,您住在我们这儿,让您满意是应当的。”
她拉拉杂杂说了一堆,孤儿却只略点了点头,就先回到楼上,然后听每队的小头领来报告本组人出去半天打探到的情况。波光园不大,所有人马都提前完成了任务,不过结局令人失望。司文家的人虽然有不少人都有魔法石,但却绝不是孤儿想要的那一种。
这样说来,她必须想办法进公爵府一趟了。小独给她做的魔法石分布图,波光园可是重点区域。再说了,所有家族都在四系魔法消失后还保存着魔法石,当做家族纪念甚至图腾,司文家不可能不保存,除非流落在了民间。
鉴于司文家对从商的盈禄家不太友好,她当然不能表现出太明显的愿望,更不能主动去拜见,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吸引扎布来亲自请她,而且她还要为她寻找魔法石造出一个很容易解释的舆论基础。
略思索了下,她有了主意――既然他们热爱艺术品,就从这里入手吧!
……………………………………………………
……………………………………………………
………………六六有话要说……………………
跟大家道个歉,因为我的章节名总是弄错,本来是卷二的,结果又是卷八,又是卷六,这一章的也错了,可惜章节名没办法改。大家原谅我吧,就这么顺着看下去就行,反正我一贯是马虎。
大汗。
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七章 分配艺术品
下午,孤儿带着小三三、小四四、艾丽和其他三个心腹手下,到仓库把货品分类。因为这是商业方面的问题,孤儿打算由自己人来做这些就好,不再烦劳阿德斯的人。
她做这次环大陆的旅行,完全是为了寻找魔法石,并没有想着做生意。但是为了掩盖此行的目的,他们还是打扮为商队,而既然是商队,就自然得有货物。
她考虑到魔法石难寻,有可能要高价购买,带几箱子金币只怕不太方便,而且因为要探访十大家族领主所居住的城堡,也必须准备一些珍贵的礼物。
另一方面,这趟旅行因为时间长,距离也长,肯定会比较辛苦,携带大批货物也不现实,所以她带的东西都是贵而精的。也就是说,盈禄家商队的东西不多,精灵王送的东西也大多留在尊贵家城外的小旅店中,不过现有的这些货物对塔撒大陆而言却都是非常贵重的,甚至价值连城。
这些东西里有一尺就要一个金币的蕾丝花边和上等丝绸,有和金子等重交换的上等的咖啡豆,有放在豆箱中以减震的、价值不菲的金色葡萄酒、有镶满珠宝的装饰性刀具、有名贵而设计精巧的首饰、还有她从地球带来的雪花膏样品。这种最低级的化妆品,除了留给驻守在家的皮特几盒来监督制作,她手中也有一些,另外就是她之前七年间,慢慢从地球上带来的东西了。
所谓物以稀为贵,那些东西在地球不值什么,就算价钱高也有限,但到了塔撒大陆可就不同了。早上孤儿只让手下们拿了一点东西到集市上展示,结果对司文家的人就造成震撼性的冲击,很多人一路跟来旅店,打算高价购买。
“那个木雕不要动,是我准备送给福临家阿孟大叔的。”孤儿指着一个箱子。
所有箱子上都有用中文写着的货物名称,是她亲笔写上的,别人不认得那是什么。这个箱子里是一尊木雕的大肚弥勒佛像,雕工和漆质的工艺非常好,虽然只是工艺品,也花了她好几千块。她初来继承盈禄家的爵位时,并没有其他家族的人理会她,只有阿孟大叔亲自来道贺,并且七年来一直对她非常好。
她是个感恩图报的人,总是记得在她最惶恐的时候,阿孟大叔对她的好,所以每回路过福临家的领地,都会送些新奇的礼物。当然,也都是从地球那边顺过来的,而大肚弥勒佛和阿孟大叔的气质很相符。
“这两个箱子也不要动。”她又吩咐手下们把另两只箱子与放着木雕的箱子摆在一起。这里面的东西在地球也是价钱几千,她要留着吊魔法石用,自然不能卖给普通的司文家百姓。
话说这一次她在地球的财产损失惨重,看来这回回去要带点塔撒大陆的东西贩卖以贴补家用。其实用盈禄家的财产买几颗大钻石回去很容易,到时候只要一卖,就足够她奢侈的生活很久了。
带着几名手下,把货品全部分类,分别重新装箱,尤其是从地球带来的各类装饰品也单放在一边。其实这些东西的材质不值什么钱,但花样繁多,体现着地球的文明智慧,如果卖价不高,会让司文家的女人全体疯掉。女人一疯,家里有什么老底也掏出来了。
地球和塔撒大陆一理,女人的钱最好赚。
“你们去找些大一点的卡片,然后在箱子上明码标价。”把这些全清理好后,孤儿吩咐道,“但是全体不要金币、银币和铜钱来买,只要魔法石。”
“只要魔法石?”她的手下人本来都以为这回要大赚一笔的,所以听到孤儿的这个决定很意外,几乎异口同声的问。
孤儿点了点头,一脸的高深莫测,“对,这些货品我们只交换,但是却不卖,而且要以魔法石交换。不要等明天,待会儿就到旅店门口贴上一张告示,相信不到晚上,波光园的人就全知道了。”
“要怎么写呢?”小四四认识字,只要皮特不在,每回写写算算的东西,都是他帮孤儿帮的。
“就写,因为我们盈禄家的能工巧匠要以魔法石雕刻和制作魔力饰物,所以需要大量的原料,只要有一点魔光闪现的石头,都可以用来交换我们的商品。当然了,品质差而小的魔法石只能买小东西了,比如这个粉晶戒指,大而品质佳的魔法石就能换到大件的贵重商品,比如几米丝绸,或者一瓶金色葡萄酒。”
她这样做是为了造舆论,虽然明知道民间没有真正的魔法石,只有些小而无魔力的碎石,但她既然打明旗号是收集魔法石以制造魔力商品的,那么以后再寻找真正的魔法石,别人也不会太怀疑。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幌子,而且这么大规模的动作还能吸引司文公爵扎布的注意。
在展示会中,她还可以借机散布货物中还有几件秘而不宣的、非常伟大的艺术品,但是太贵重了,不方便拿出示人,扎布假如真的如外界所传说的那样,爱艺术胜过一切,就一定会派人来请她进公爵府,想办法要求她展示一下她的宝贝。到时候她就可以大摇大摆进入公爵府,名正言顺的交换真正的魔法石。
要知道她自己求见和被人请去,那意思绝对不是一样的,主动权掌握在谁手中不言而喻。只希望,扎布手中有真正的黑暗系水魔法石。
但是,这个仓库只怕要麻烦阿德斯派人死守了,任何一个家族的属民素质都良莠不齐,万一有小偷要偷了她压箱底的这些东西,她就没戏好唱了。
“可是这不是货币,交换的时候怎么明码标价呀?”小三三提出一个实际的问题。
孤儿早就想好了,因此从容的道,“就以小块魔法石做基准,像金币那样大小的石头,只能换一件小饰品,就是这箱的。”她指了指一个箱子,然后又指指另一个,“这一箱的东西就要五块这样的小石头、或者相当于五块小石头体积的大石头才能交换。为了提防他们把大石头砸碎了来交换咱们的东西,声明越完整的的魔法石越有价值。其他商品的价格以此类推,我昨天晚上已经写好价钱了,待会儿艾丽会帮你们定价,明天你们在做交换时,随意掂量着自由浮动就好。唉,不要紧张,你们也是跟我做了七年生意的人了,这点小问题可以自己解决吧?”
“大当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做好的。”这些人中,只有艾丽是头一回做家族生意,因此比较兴奋。
………………………………………………
………………………………………………
………………六六有话要说………………
我承认,我马虎得要命。我上传了,我有存稿,可是却忘记发布了,对不起,耽误到现在。
谢谢。
卷二之第六十八章 准备展示会
孤儿一笑,“艾丽,等会儿你自己选几件小首饰和一瓶雪花膏吧,然后给老板娘也来一份,就说是我们感谢她照顾的。”
“谢谢大当家。”艾丽高兴坏了,大大的施了一礼。看到她的反应,孤儿就知道明天这些东西会多么受欢迎。艾丽是她的贴身女仆,见到的好东西着实不少,连她都兴奋成这样,其他人还用说吗?
“哦,对了。”孤儿在离开仓库前说,“小三三,你去找詹姆,让他支会阿德斯大人一声,就说仓库要派人严加看管,提防有盗贼。小四四,啊不,塞克――”
“小姐,你还可以叫我小四四,这样――亲切些。”小四四突然打断孤儿道。
孤儿感到有些诧异,当初是小四四自己要求她叫他名子的。她当时没有太往心里去,以为不过是小四四希望保持男人的尊严,因为名子代表他自己,而小四四代表奴隶。她的四大奴隶保镖跟她出生入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本打算寻找完魔法石就放他们四人自由,所以对称谓并不敏感。
他现在又这样说,是怪自己对她不信任、不亲密了吗?可是她怎么会不信任他?对小四四,她比对阿德斯还信任,毕竟他们之间虽然有一纸奴隶和主人的契约,但更多的是朋友间的默契,不涉及金钱。可是这一路危机重重,她非要依靠阿德斯不可,别的任何人也没有能力保护她,而且她对那死佣兵头子现在有了超出雇主的好感――可这并不是信任的基础。
要知道恋人之间猜忌和误会更多,何况他们并不是恋人,她根本摸不透他的心思,甚至怀疑他是没有心的。一切,可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不成熟的感情,注定会很快的熄灭。
“好吧,小四四。不过――你就是你,你们就是你们,名子只是个代号,无论代号是什么也无损我们之间的关系。”孤儿真诚的微笑,“你去在旅店外搭个展台,明天的生意虽然不是拍卖,但我们要展示所有商品,并且要站得高一点。”
她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要让塔撒大陆上的所有人都形成一个意识:想要购买盈禄家的东西,不管是在淘宝店,还是流动的行商物品,必须排着队,耐心等候,我们不接受哄抢或者送货上门业务。”
六个手下人,在听到孤儿这番话后也感到了身为盈禄家人的骄傲,不禁齐齐紧起拇指。
没错,他们是盈禄家人,他们的领地贫瘠,地位低下,武力不足,他们是商户,比零人只强在有所属的民籍,还有更有钱而已。但他们也是骄傲的人,没必要在任何人面前低头,他们甚至比其他家族的人更聪明和勤奋,有什么好羞愧的呢?
折腾完仓库的事,孤儿回房休息去了,而她的手下效率很高,当天下午就把告示贴了出去,展台也搭建好了,还给孤儿在台上设置了一个位置,座位上有布篷,前面以珠帘遮挡,气派十足,却只见高贵而不见暴发户的俗气。
而且,根本没等到晚上,整个波光园就传遍了盈禄家的商队明天要开展卖会的事,包括那些可爱的商品只需要用有魔力的石头来交换,并不需要用钱来买的事。
听到这消息,只要家里有一点魔法石残渣的人都翻箱倒柜的找出来,打算明天看看能换到什么可心的小玩意儿。而没有魔法石的人则四处打听,看谁有魔法石而不想去换东西的,他们可以高价收购。
街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对话:
“喂,听说了吗?盈禄家的商队明天要举办一个商品展卖会,那么多好东西,全要卖了。”
“嗯嗯,听说了,而且还听说他们不要钱,只要以有魔力的石头交换就行,说是要收回那些石头,送回飞轮海灰堡制成魔力饰品再卖出,真是期待啊。”
“是啊,以前真小看了盈禄家,这么好看的东西也是艺术品哪。”
“对啊对啊,我见都没见过,那些东西好漂亮哪!就连盈禄家的领主,那个伯爵小姐都美丽得没话说。”
“那当然啦,今天我听一个吟游诗人说,她可是大陆四大美人之一呢,真是名不虚传。你看她穿的衣服多高级,咱们公爵大人的未婚妻也没有这种料子的衣服。”
“切,公爵大人的未婚妻怎么能和盈禄伯爵小姐比,看来咱们天天窝在山谷里,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了。”
“嘘,你小点声,难道不怕赶上公爵大人心情不好的一天,宰了你吗?不过,我现在都盼着盈禄家下回再来呢,到时候不知道魔力饰物能不能捎来一些。”
“我猜总会回来的,还好我家有两块魔法石,当时看着好玩才留下的,没想到现在派了大用场。”
“唉,我就倒霉了,家里没有这个东西,我老婆已经把所有的箱子全翻了一遍了,也不知道到哪去找魔法石呀。”
“哦,这样啊,来,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倒有些消息透露给你。就在波光园狗尾巴山下A街B座开维大厦六零三室,有个叫小六子的女人有魔法石,你去问问看,那人心眼儿特别好,说不定就卖给你了。”
“哦哦,好,我立即就去,晚一步只怕让别人抢走了。我走了啊,回见。”
“回见,回见,等你好消息,明天早上咱们一起去买东西。”
……
司文家本来一直很平静而枯燥的生活,现在孤儿和盈禄家的商队像是一颗投入一江春水中的石子,而且是魔力的石子给搅动了,就连宁静的夜色也似兴奋了起来。
孤儿听到派出去的手下来给她这样绘声绘色的讲起司文家族中人的反应,感觉寻找这块黑暗系水魔法石的过程一定会很顺利,不禁大为高兴。
奢侈品从来都是迷乱人心的东西,对物质匮乏地区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因为没见过,才格外疯狂,所以孤儿认为,禁止人类的物欲是一个愚蠢的行为,稍微限制或者克制一下倒可以,但也不能用高压的手段。
“有没有发现公爵府的人来打听消息?”孤儿问。
“不出大当家所料,确实有。”来报的属下答,“他们还换了装,装成普通的百姓,但是他们忘记摘下脖子上挂的司文族徽了。我听说,那是在公爵府做事的人才会有的。而且还有扎布公爵的未婚妻奥莉维亚的侍女亲自来打听您。想必听到吟游诗人赞美您有多么美丽,又看到您的服饰是多么华贵,不服气。”那人开了句玩笑。
孤儿一笑,没往心里去。
…………………………………………………………
…………………………………………………………
……………………六六有话要说……………………
注:这一章忍不住恶搞,把出版公司,以及小六我本人的名子放进去客串,顺便还夸了自己一句。嘿嘿。我的性格中恶搞因子为什么这么强烈啊。
卷二之第六十九章 为一个人而美丽
第二天一早,孤儿就被旅店外吵吵闹闹的声音吵醒,叫来艾丽一问,才知道天还没亮就有司文家族的人在门外守候,以抢占最好的展台前位置了。
既然醒了,她也只好起床,感觉这几天精力不太够,总有些疲劳似的。或者她是真的疲劳了,就算作为贵族小姐,她的身体算是非常好了,但最近事多,脚伤未愈,确实轻微损害了她的健康。
“都吃早餐了吗?”她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圆润的面颊消瘦了下去,下巴都尖了,心想要多吃几顿长点肉,不然回到地球,小独会瞎担心。好在她气色还好不错,虽然心里还是不安定。
“老板娘拿了您送她的雪花膏和一只小手镯,高兴得什么似的,一大早就起来弄早餐了,大家被吵醒得也早,已经吃过了。”艾丽握着孤儿油光水滑的黑发,利落的梳了个漂亮的发式,再给她插上珍珠发夹,还在脑后系了两根粉红丝带,“大当家,您要吃点什么?您脸色不太好。”
“随便来点面包牛奶就行了,我不太饿。”孤儿又望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决定用带来的化妆品打扮一番。
她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吸引阿德斯,但潜意识中就是想要给他看。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每回见他都很狼狈,好不容易在追风家有机会打扮,还被晒得满脸汗水,油光泛滥,妆容也不精致,比武会结束的那天她刻意打扮过,可惜他又没来,喝醉的那一夜就更不用说了,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可怕形象。
为了正名,她今天也要打扮得美美的,要艳压群芳,让他在约定结束,回到大战马坡后,还会记得今天的一幕。
“再加一个苹果好不好?”艾丽在一边问。
孤儿点点头,“快去快回,然后帮我把那套粉红色的夏装找出来,今天我要穿那一套。”
艾丽应了一声,快走快脚的跑出去,然后端着一只托盘进来,上面放着一杯加了蜂蜜的牛奶、一只散发着香气的、新出炉的奶油面包,一只切好的苹果,还多拿了一只鸡蛋,一片培根肉。
在孤儿进食期间,她又找出那套衣服和与之相配的、腿部绑带的白色凉鞋、白色蕾丝手套、最后想了想,又拿出一条白色丝绸镂空围巾。
“大当家,虽然波光园的天气很热,但早晚还是有些凉,我觉得系上些围巾比较好。”艾丽说,“这件领口比较低,你坐在展台上,只怕会冷的。”
孤儿想了想也对,点头道,“再给我找出一双白袜子,虽然配凉鞋有点别扭,可是得遮住我脚背上的伤。山谷里这么热,咱们爬山时穿的靴子也太捂得慌了。”
艾丽照办,等孤儿吃完后就帮她打扮起来。
孤儿是东方人的骨架,比较纤柔,窄肩细腰,胸部虽然比不得西方的波霸女人,但也比较丰满,而且东方人细腻的皮肤配粉红色又非常亮眼。
这件衣服正合她的气质,娇柔甜美,斜挎的肩带露出了漂亮的肩窝,小露酥胸,一块中国式翠玉梅花型项链挂在脖子上,被大片白嫩肌肤衬得嫩生生的耀眼,再搭配着整个服饰的粉与白,整个人就像一株桃花,娇艳无双。
“大当家,您真是美丽。”艾丽看孤儿打扮好,不禁赞叹道,丝毫没有虚伪的吹捧,完全发自真心。
被赞美总是高兴的,孤儿笑笑,在镜子前又左照右照了一遍,对人靠衣装,佛要金装这句话再度表示极度赞同。穿上这样漂亮的衣服,在化上一个美美的妆,只要底子不是太差的女人,都会变得很漂亮。
这衣服的设计是她从服装杂志上Q来的欧洲复古装,其设计远远超过塔撒大陆上服装的水平,由盈禄家的巧手裁缝精心制作。而这些化妆品都是顶尖的,是她那个业余模特妹妹送她的,化妆手法也是妹妹亲自传授。在家的时候,她每天化妆,练习了好久才能手法娴熟,已经到了高手境界。
在地球,她是宅在家的土包子,可在这里,她却是引领潮流的先锋。其实她平时穿得那么奢侈也不只是为了臭美,还是要给盈禄家的服装事业打打活广告。相信明天之后,就算司文家再闭塞,她今天的风采也会慢慢流传开来,这裙子的式样也会很快流行,那时,她的淘宝店服装分店会忙到死,赚到死。
“我坐在台子上不会被挤到,一会儿你去帮小三三和小四四的忙,不用陪我。”孤儿接过艾丽递过来的檀香木折扇道,“现在去告诉他们,准备交易吧,我从展台后面上去。”
艾丽领命而去,孤儿跟在后面。
一走到大厅,就听到她那些手下人和阿德斯军团中人的低声赞美。她虽然有几分得意,却假装不知道,保持着完美的优雅风度,在一行人中穿行而过,所路过之处,CHANELNO5香风阵阵,前味是白松香、红橘香;中味是花束香气、橙花香调;后味是檀香和香草香,让每个闻到的人都似乎置身于花丛中,清新、柔媚,就像盈禄伯爵小姐本身。
她用眼角余光搜索,发现阿德斯站在离她很远处的角落中,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因为那个碍事的面巾,根本看不清他什么表情,偏偏她还有点近视,在这样远的距离也瞧不见他的眼神,不知道他是否注意到她今天的美丽了。这时候,她突然有些沮丧,忽然发现这么多人的赞美,竟然不及他一个人的关注。
真是疯了!
上了展示台,照旧迎来了一片惊叹,有些女人恨不得窜上台来,好好看看孤儿的粉色衣裙的式样,可展示台设计合理,加上有阿德斯军团的人维持秩序,他们上不来。
小三三看情况有点热烈,连忙高声道,“这是我们盈禄家的淘宝服装店特制的,各位小姐夫人如果喜欢,可以到波光园外的自由贸易城中,找到我们盈禄家的淘宝店看看,买几身漂亮的衣服,好衬托各位的美貌。不过,这些衣裙可是别家裁缝做不出来的。”
话一说完,下面就一片打听淘宝店地址的声音,小三三和孤儿做生意七年,早就能应对各种场面,这时告诉大家会画张地图,明天就贴到旅店门口,现在还是开始交易为好。
孤儿的手下们早就把东西摆好,此时大家分为几组,一组负责一类货品,在每一个货箱旁边还摆了一个空箱子以放置魔法石。
……………………………………………………
……………………………………………………
………………六六有话要说……………………
注意注意,明天四更,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早上9点到9点半,四更全部更新完毕,不让大家等待。本六够意思吧,欧窝!欧窝!以后要一直支持六六,切记!切记!
卷二之第七十章 我在
当小三三宣布展卖会开始的话间才落,纷杂声立即四起,询问声、讲解声、计价还价的声音,成交后要后面的帐房记录交易的高喊声、还有争夺货物的吵架声、盈禄工作人员的劝解声、魔法石放入箱子中的咕咚声,混杂在一起,让孤儿还以为到了电影中的纽约股票或者期货交易市场中。
她坐在展台的一角,默默的看着这一切,突然为自己感到奇怪。她坐在这里要干什么呢?这些日常生意,小三三和小四四都能搞定,如果真有难以决断的事,到后面找她就好了,她根本没必要待在这儿。她现在完全是个摆设,或者说是盈禄家的吉祥物,还要浪费阿德斯的四个人力来保护她。
而且现在人们的精神全集中在货物上,就算她是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人,这时候也没人理会,闹得她很尴尬。唉,她总是这样,看着冷静精明,实际上好多事都事先考虑不周,总是先做事再后悔。
在家的时候,小独总是劝她凡事不要头脑发热,好好想想,可她就是做不到。现在阿德斯一定是在嘲笑她吧,因为她像个没人理的木偶一样摆在台子上,实在很白痴。
这么想着,她四下张望,在紧临展台的一侧的地方看到了阿德斯。他距离她不远,静静站在阳光的阴影里,不注意看还以为他是一块石头,但在她望向他的一刻,四目突然相对。
不知怎么,孤儿心脏一缩,之后有一种喜悦涌上心头。
他在看她!他注意到她了!
这她能感觉得到,虽然他那冰冷的目光没有变,可是他确实在看她。那么,这就证明她的精心打扮终于吸引了他的目光了吗?他也觉得她是漂亮的是不是?
这也算一种胜利,女人的胜利,虽然他的赞赏并不证明什么,但在他眼里,她终于不再是一个没有性别的土财主、一个爱钱如命的吝啬鬼,而是一个纯粹的女人,漂亮的女人。
开心之下,孤儿的情绪立即转变,觉得坐在台上当摆设也是值得的,怨不得好多人把漂亮的女演员叫花瓶,但花瓶也有花瓶的位置嘛。
本来,她坐得有点腰酸背疼的,这下子似乎轻松了很多,尽力保持着优美的坐姿――挺直腰杆、梗着脖子、不能倚着椅背、深坐会使大腿会变形,身子端正放松,下巴要略抬着,最好微侧过头,还要打开折扇,轻轻在脸前摇着,神色要高贵而悠远。
唉,要摆POSE也不太容易啊,但为了某人的欣赏,值了!
孤儿就这么一直沉默的坐在台子上,那模样好像哪个秘密宗教的圣女,待会儿交易完毕就心甘情愿的被送给河神做老婆一样,而阿德斯也一语不发的站在展台之侧。
孤儿偷瞄过好几次,发现他再没有一次目光望来,但这更证明他心里有问题。毕竟他是负责安全工作的,哪个保镖在集会中保护雇主时不四处张望的,他根本不往这边看才是失常。
用龙门客栈中金香玉的话来说:他眼里没看,可心里却一直在看呢!这别扭男人,还怪有趣的,哈哈!
心里有了寄托,时间就过得快了,从早上一直到下午,中午甚至没有歇市,她也没觉得饿。再说,员工还在工作,做为老板怎么可以先吃?
闲极无聊的时候,除了偷瞄阿德斯,她也注意了一下台上台下的情况。这个展示台非常宽大,像个小型舞台,但却只有两米多高,前端的交易区搭建了一个斜坡,即可以让顾客能够到上面来挑选货物,又阻止了他们一拥而上,展示特殊商品时因为地势高,还便于站得最远的顾客也看得到。
而且因为孤儿现在就居高临下,确实发现人群中有些人不正常。虽然他们装扮成普通民众,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其中的区别。
果然啊,她这番闹腾成功的吸引了司文公爵扎布的注意,那扎布什么时候派人来请她呢?当然,她是否痛快的答应还要看对方的态度。盈禄家的地位是比较低,可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经常做生意或者买东西的人都知道,对一样东西不能表现出太迫切的购买或者销售愿望,否则对方可能拿桥,倒不好办了。
不过在人群中做侦察兵的,似乎不止是扎布公爵的人,还有两个侍女模样的姑娘,也许正如昨天那个手下报告的,是扎布的未婚妻也来盯她了吧。听说叫什么奥莉维亚,她派人来干什么?是对盈禄家族好奇,还是别苗头来的?
眼见着他们从灰堡带出来的东西迅速减少,而魔法石却越堆越多,司文家族的人也渐渐或心满意足,或失望无奈的散去,一切安排都即将圆满完成的时候,孤儿忽然感觉脚下一震。
起初,她还以为是那几个争抢最后的丝绸和咖啡豆的人的撞到了展示台所致,但很快就发现那震动越来越强烈,似乎是附近有人在盖房子打地基一样,最后脚下甚至摇晃起来。
这时候她听到了有人惊呼,展台下的司文族人惊慌的后退,展台边缘的自己人也纷纷因站立不稳而被甩下去,同时吱吱呀呀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她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明明是坚实的木头台子,可她却似乎踏在波涛之上,脚下的起伏相当之大,最后她站的中间地带向下塌陷,两边的地方却向上隆起,眼前的景物全歪斜了。
在这种情况下,从两米高的台子上摔下去,假如不是头部着地,且撞上硬物,她了不起重伤,并不一定被立即摔死,但连摔带砸,尤其展台两侧的木柱木板向里合拢,全砸在她身上,她的小命一定难保。
到此刻,她终于意识到了巨大的危险,立即想从台子后的楼梯逃开,可却发现连站也站不稳了。慌乱中,她看到因为站在展示台边缘而最先被甩下去的小四四一脸惊慌的向她这边扑来,那四个分站台子四角保护她的佣兵也是一样,可他们都鞭长莫及。
这样一个热闹的临时集市,那么多的人,可是这一刻,却只有她自己面对。
“阿德斯!”她下意识的喊,身子不可控制的像一边歪倒。
“我在。”不期然的,一个声音真的从背后响起,在这么紧急的时候,孤儿听来却觉得格外温柔。之后她脚下一空,落了下去,落下了这个有两米多高的木台。
……………………………………………………
……………………………………………………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中的第一更
卷二之第七十一章 快请修士来
在落下的一瞬,她感觉有一条坚强的手臂环住了她的腰身,落地的时候因为身后人的关系,她并没有摔倒,但是他强行把她按得弯下腰去,而他的整个身体包覆在她的身后。
呯呯嘭嘭的声音近在咫尺的响起,溅起大片尘土。孤儿紧闭着眼睛,屏住呼吸,但身体被包围在一片温暖中,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如何。
不知过了多久,耳中开天裂地般的声音终于停止了。
孤儿睁开眼睛,看到眼前是一片碎石瓦砾,灰尘还在空气中弥散,而四周静得可怕,一瞬间,她有身临世界末日之感。
她的身体还给一只手臂抱着,紧贴在背后的是一个坚实的胸膛,有力的心跳似乎一下一下撞击着她的心房。他没事!他还活着!这念头充满着她的大脑。
转头望去,就见阿德斯一手托住一根横向倒下的、碗口粗细的木粱,正是这根木粱架住了塌下来的碎木和其他木桩,免于两人被埋在下面。
可这是很大的重量,尽量阿德斯属于力大无穷的类型,但也有些承受不住的样子,才短短一刻,手臂已经微微颤抖,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流下,打湿了蒙面巾和孤儿光裸的后颈。
同时,还有更温热的液体落在了孤儿的脖子上,那是他的血,有一颗长长的铁锥居然穿透了他宽厚的肩膀,从他的后肩钉入,那染血的锥尖,可怖的、狰狞的、突兀的出现在他的肩前。因为是开展示会,他没有穿盔甲,甚至连皮甲也没有,只穿白色的亚麻衬衫,艳红刺目的血花正迅速染红他肩头及胸前的衣服。
孤儿感觉浑身冰凉,惊恐的盯着那锥尖在眼前无数倍放大,完全不能反应,周围环境的情况此时都不能反射进她的大脑,直到阿德斯咬着牙对她说,“快离开!”
天哪,正是他受伤的手臂在托着那木粱,因为过度用力,他身体内的血更多的被压出身体,顺着他肩膀的伤口汩汩流出,似乎他的血液会给榨干似的。
“快离开,危险!”见她不动,他吼了一声。
孤儿像被什么刺激到了一下,立即行动了。因为被阿德斯保护着,她的身体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可她没有听话的从旁边的一空隙钻出去,而是奋力扶起一截体积不大,但高度却够的断木,支在那根木粱离地而较低的一个位置,减轻阿德斯爱伤手臂的重负。而当她一钻出阿德斯保护式的怀抱,他另一只手也可以帮忙支撑木粱。
“快离开!”他第三次命令。
“我不!”孤儿干脆利落的拒绝他,同时迅速又小心的堆起所有能搬动的东西,稳固在木粱下,也不管碎木扎伤她的手。
要她立即离开是容易的,但她不能扔下阿德斯一个人,这木粱脆弱得很,如果塌下来,只怕他不死也要重伤。而只要她帮忙清理一下出口,支撑一下空间,相信外面的人马上就会来帮他们,到时候两人一起离开。
阿德斯望着她,明白她一定是不肯服从的,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但心里却也有一种奇异的温暖,那是从没有过的感觉。
在战场上,生死一线,也有手下和兄弟不离不弃,但此时挡在他眼前的却是个女人,她没有能力自保,却还想保护他,这种感觉是新奇的,好像一捧清泉浇在他石头一样冷硬的心上,千锤百炼也无法动摇的心底,却因这水样的坚持而松动了根基。
见她粉红色的身影在狭小的空间内动来动去,还不时发出低声惊呼,想必是手受伤了,阿德斯小心翼翼的换过完好的右臂来托着木粱,受伤的左手费力的移过一根木头,继续加固这个脆弱的顶。
“挖这边!挖这边!不要碰那边,小心小心!会塌的!”他听到她大声叫,在这样的危局中居然非常清醒冷静,作为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动不动就昏倒,受一点惊吓就会尖叫的贵族小姐来说,她实在是非常出色的。
废墟外的人们早已经开始动手救援,只是各自为政,效率低下,而且乱挖起来,对埋在下面的两人造成了另外的危险,但他们听到孤儿的大叫后,迅速集中到一侧,小心的搬起一块块木板和断木柱。
本来展示台也没多大,只是塌陷的方式比较奇怪,似乎要集中力量把孤儿埋起来似的,这时候大家动手,很快就挖到了出口。
“小姐,您怎么样?”小四四第一个出现在孤儿面前,双手手掌满是血迹。
“我没事。快找东西支撑一下,不然阿德斯大人没办法出去。”
说话间,詹姆也出现了,他和小四四两人一起钻进了废墟下狭小的空间,立即找趁手的东西支撑木粱。而他们两人一进入,废墟下都转不开身了,逼得孤儿再度贴紧阿德斯。
血,仍然再流,还有他粗重的喘息、紧咬牙齿的细微咯咯声、汗水一滴滴落下,这一刻,孤儿窝在他胸前,很想就那么背他出去,可是她没有力气,没有人帮助的话,根本什么也做不成。
而当他们四人终于从废墟下爬出来,整个展示台瞬间塌倒,夷为平地。
“诸神保佑,伯爵小姐没事。”老板娘大呼小叫着跑过来。
孤儿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小四四就站在她身侧,身后跟着詹姆和阿德斯。他也不用人搀扶,就这么自己走,而现场乱成一团,四处都是嘈杂的人声。
孤儿无视周遭的一切,大步往旅店内走,无意中瞥到那几个奸细样的人,无论男女全都躲在一边看热门,不禁恼火。
“修士,快找个修士来!佣兵大人受伤了!”她大声喊。
盈禄伯爵小姐手头那么大方,而好好一个展示会却以这个结局收场,重要的是,这意外还是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老板娘一直诚惶诚恐,紧张的跟在后面,此时听孤儿问起,忙道,“我认识一个修士,是我们司文家最好的医生,不信您打听打听,就连公爵府的医爵士也没有艾尔修士的医术高明。而且他收费很低,遇到没钱的穷人和偶尔到这里来做生意的零人都肯医的。当然,伯爵小姐不在乎钱,可我是说,艾尔修士是神医,一定能医好佣兵大人。”
“说这么多干什么?还不快请来。”
“是是,瑞西,快去请艾尔修士来。”老板娘高声叫道,声音可比孤儿大多了。
“阿德斯大人的房间在哪里?”孤儿问。
“这边请,我领您去。那可是除您的房间外,本店最好的了。”老板娘忙不迭的在前面带路,胖胖的身子居然很灵活快速,而令孤儿没想到的是,阿德斯的房间居然就在她的对面。
……………………………………………………
……………………………………………………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中的第二更。
卷二之第七十二章
她率先推门而入,把也想进门的老板娘挤在外面。一脚踏入,扑面而来的就是阿德斯一贯简朴冰冷的气息,房间内整洁得好像没有人住过,而他的巨剑疾风就摆在床上。
孤儿上前几步,想把疾风剑拿开,没想到手还没碰到剑,就看到剑上冒出一层红色光晕,热度很高,一下就烫到了孤儿的手,骇得她惊叫一声后退。
“小姐,请不要碰疾风剑,那上面有禁制,除了大人,无人能解。”詹姆连忙道,让开道路,让后面的阿德斯上前。
阿德斯一伸手,就把疾风剑抓了起来,横放在枕头下。
怪不得他经常不带着这神剑,也不怕丢,原来除了他没有拿得了,这恐怕也是魔力吧?孤儿想着,同时上前一步,把床单揭开,整理了一下枕头,道,“你快躺下,铁锥想不要拿下来,待会儿等修士――啊!”
她惊叫出口,因为她的话还没说完,阿德斯已经自己把铁锥拔了出来,鲜血立即喷溅。他的额头冷汗不断,可眉头也没皱一下,“詹姆。”他轻叫了一声,整个衬衫的半边都给血染透了。
“是,大人,早准备好了。”詹姆除了脸色有点发白外,神色还算正常,“威尔,快来给大人上药、包扎。伯爵小姐,您能先回房休息吗?您在这里,只怕不太方便。”
“可是――你们要怎样治疗他?”孤儿急坏了,但身不由己的被詹姆轻轻推着往外走。
“小姐,请您放心,您也不是不知道我们的职业,受伤是家常便饭,你别看威尔模样不起眼,只要他不死,我们在战场上受的伤全是他来治疗,手法熟练着哪!方法嘛,是有点简单,可简单却能保命,这就很不错是吧?”
“到底要怎么做?”孤儿急得要哭了。
詹姆最见不得女人哭,何况是这么美丽可爱的贵族小姐,本不想说的话,这下也全说了出来,“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以烈酒清洗伤口,这种程度的贯穿伤,正反两面都要消毒,而且用酒量要大。最外侧的伤口要用火烧,再敷上药,最后再让大人喝点酒,睡一觉。”
“我的天,你们这是屠杀还是治伤?这样野蛮,人哪受得了!罂粟花奶有没有?”
“呃,似乎没带出来。”詹姆挠挠头,“因为是保护你环大陆旅行,没有考虑到会有这么多意外的危险。”
意外?才怪!
“我那儿有罂粟花奶,因为我偶尔会肚子疼,你去找艾丽要,我腿软,走不动路了。”
“谢谢小姐好意,可是大人从来不用止痛的东西。他说过,疼痛,证明他活着。”詹姆礼貌的说。
这是什么逻辑?!孤儿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焦躁的在走廊里来回乱走,好像一只被困住的小兽。这个佣兵头子赚点钱可真不容易,差不多九死一生了。
在灰堡,他要面对忍者神龟的进攻,伤了手要自己缝合;在精灵家,他要跟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怪物搏斗,也是处在生死边缘;在追风家更不用提,与白骨髓一战险象环生,令人想不到的是,在相对封闭司文家也会出事。而且,他受的伤,一次比一次重。那么下一次,他会不会失去生命?
孤儿猛的摇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如果面对他的死亡,她会怎么样,还是干脆驼鸟的不想。
现在她可以肯定,有人在阴暗处盯着她,而且想置她于死地。可是她实在想不出得罪过谁,严重到对方对她追杀不止。那个人好像有某种能力,如果不是阿德斯的话,她可能死了几回了。
是谁?或者是她无意中做过什么,得罪人而不知?是不是与不破之城有关呢?和她的使命有关吗?
正想着,她听到房间内传来一声压抑的闷哼,因为房间门没有关紧,清晰的传入了她的耳朵。她有冲动堵上耳朵不听,但这样又听不到詹姆的话了。
他很疼吧?虽然他很能忍痛,在被她的魔法刺扎的时候也赌气样的吻她,可现在这种痛法是肯定不一样的,“詹姆,想想办法呀,别让他再疼下去了,不然有没有让他昏迷的办法?打他的头一下怎么样?”
詹姆吓了一跳。袭击大人,那不是找死吗?!
“亲爱的小姐,您真的不要太担心。”詹姆苦口婆心的劝,“其实大人在以前的战斗中,受过的伤比这个重多了。大人无论做什么都身先士卒的,这么多年来,大伤小伤不断,每回都是威尔给治疗的。有一次被敌人用剑穿腹而过,他就带着那柄剑砍杀了对方三个有名的骑士,得到那场胜利才倒下,还好没有伤了重要的内脏,之后养了三个月才康复。还有反出驿马家的那回,他给列斯达那混蛋和一个贱人暗算,身中数刀,刀刀深可见骨,血都要流干了一样,活活在生死线上挣扎了十天才苏醒。那时候好多人都说要给大人喝过量的罂粟花奶,让他安静的离开,因为他实在太痛苦了,旁边看着的人都受不了。是我和汉姆拼命阻拦,因为我们知道以大人的性格,宁愿痛死,也绝不低头,即使面对死神。做为他的侍从,怎么能违背他的意愿!所以这点小伤没事啦,伯爵小姐不要紧张。”
怎么能不紧张呢?听了这番话反而更紧张了。
孤儿目瞪口呆,虽然知道做佣兵过的就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尤其像阿德斯这种永不言败、在战场上又不会背信弃义的人。但生于和平年代的她一直没办法想像其中的凶险与艰苦,今天听詹姆说起,居然生出了一种很心疼的感觉。
而列斯达不是驿马家那个痨病鬼吗?不对,他们驿马家掌握重要职位的人,名子是一代传一代的,完全相同。但列斯达也很可恨了,上几辈子叫这个名子的人伤害了阿德斯,这辈子用这名子的人竟然想娶查查那样可爱的女孩。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那个贱人又是谁?”她问。
詹姆听到这问话,倒吸了一口凉气。
诸神保佑他,怎么一着急,把这事都说出来了?那是大人最深切彻底的秘密,绝不能让任何知道。现在他居然给说出来了,怎么办呀?可是也不能怪他,伯爵小姐那么担心,眼泪就在眼眶里滚来滚去,对大人的关心之情这样真挚,他如何能无动于衷?
孤儿在一边见詹姆不但不回答她,反而脸都绿了,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她也是冰雪聪明的,自然明白是詹姆很可能是在情急之下泄露了一个不应该给人知道的事,因此忙安慰詹姆道,“不方便说,我就不问了。请放心,今天听到的话,我绝不会向任何人透露一个字,阿德斯大人也不会知道的。”
…………………………………………………………
…………………………………………………………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中的第三更。
卷二之第七十三章 提防破伤风
詹姆感激的点点头,心想怪不得大人对伯爵小姐这样与众不同,她是值得男人这样对待的。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大人这样奋不顾身,不可能没有感情的因素。只是当伯爵小姐知道了他们阿德斯军团的一切秘密会如何呢?十之八九会掉头就走,或者还会流露出鄙视的眼神。
可怜的盈禄伯爵小姐,千万不要爱上不能爱的人哪!可是看她这样子――唉!
他深深的叹了口气,只听孤儿又道,“里面还没好吗?怎么这么慢!不过詹姆,你要记得,一定不要让阿德斯大人的外部伤口愈合。”
这话让詹姆大感意外,难道他看错了,伯爵小姐不是心疼大人,而是怕大人死不了吗?
“你不知道吗?”孤儿看着詹姆疑惑的表情,进一步说明,“他的伤口非常深,应该算是贯穿伤,绝对禁止外部缝和,而且还要扩大创面,不然很容易得破伤风,那可是会死人的。而且你没看到吗?那铁锥带锈,这样更容易出事。”
“破伤风是什么东西?”
“唉,我没办法解释,你记得我的话就好,让他的伤从内到外慢慢愈合,相信我,我不会害他的。”孤儿和詹姆说不清楚,再说她对医疗知识也就一知半解,恨只恨双氧水、碘酒她都有,却都没带在身边。烈酒消毒虽然也有用处,却总感觉差点疗效。等约定结束,两人分手的时候,也许她该送他一箱伤药,他实在太容易受伤了。
想到这儿,不禁有点心酸和惆怅,但她马上把这情绪压在心底,再三嘱咐,直到詹姆绝对相信,并一再保证执行为止。
不久,艾尔修士被请到了。
“伤口处理的手法虽然野蛮,但干净利落,效果不错。”艾尔修士又在房间内逗留了一会儿后,出来后对孤儿说,“我配了点草药,早晚给病者各喝一次,他身体强壮,伤口也没有伤及筋骨,相信很快就会好起来。但是这几天不要以酒精助他入眠,按时喝我的药就行。还有,一定不要让外部伤口快速愈合,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此话一说,詹姆对孤儿的钦佩之情立即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而孤儿对艾尔修士的景仰也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没想到在塔撒大陆这种医疗技术落后的地方,还有人注意到了破伤风的危害,虽然这名看来没有八十也有九十岁的老修士不知道这种疾病的名子,却认识到了它的危害。
冲这,孤儿无比信服这位老人。
“谢谢您,我们一定会按您吩咐的做。艾丽,送修士大人下去,付一个金币的诊金。”她对跟来的贴身侍女说着。
“并不需要这么多。”老人要拒绝。
孤儿连忙道,“不,还请您收下。如果这钱今后能帮到没有钱看病的穷人也是我的荣幸,就算是我奉献给诸神的了。但在您离开这里前,还请为我的手下检查一下,他们中有的受了些外伤。”
修士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吻了一下胸前挂着的药神佩饰道,“我一定尽心尽力。诸神感谢您,盈禄伯爵小姐,您一定会事事如意的。”
事事如意?如果没有追杀她就好了。双如果她能找到使命并完成它更好。再如果她能把阿德斯拐到地球上最好。可是这些事情,目前一样也无法实现,第三个愿望更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这些事情只能放在心底,对谁也不能说出来。唉,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真是累啊。
送走艾尔修士,孤儿想去看看阿德斯的伤,不过先进去一步的詹姆出来说他睡了,最好不要打搅,把孤儿拦了回去。
这个时候孤儿不想太任性,毕竟阿德斯为她受了这么重的伤,于是只好先回自己的房间去,简单的梳洗了一番,然后由艾丽细心的挑出她掌心中扎的木刺,敷了一点艾尔修士留下来的草药,最后听听小三三和小四四说说对今天这件事的一些看法。
他们行动很快,在阿德斯治伤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把展示台那边基本清理了一下,把剩下的货物和收集的魔法石重新装箱,存入了旅店的仓库中,今天交易的帐目也做好了。
依照孤儿之前的规矩,不管发生什么事,当天的帐目一定要算清楚,否则就是违反了盈禄家规。
“阿德斯大人的手下,也已经做好了警界,相信不会再出什么问题。”最后,小三三道。
“这件事不是个意外吗?”孤儿明知道是如此,却没想到两个跟随她多年的奴隶保镖居然也是这样想,不禁有此一问。
“大当家,我们明知道您会一直坐在展示台上看交易的情况,能不弄得结实一点吗?”小三三道,“您也知道我们的技术,就算这一天台子上有太多人来来往往,也绝不会出现这样低级的失误。可是展示台就是塌了,而且很多木头粉粉碎,所以肯定有一些别的原因,说不定就是针对您的阴谋,也说不定就是司文家。哼,他们看不得咱们盈禄家比他们有钱,过更好的日子!”
他越说越生气,小四四却摇摇头道,“未必是司文家,就算他们有这个心,也不必在这个时候动手,这样做不是故意招人怀疑吗?我虽然没见过司文公爵,但相信他不会笨蛋到这个地步。”
“现场情况怎么样?”孤儿问。
小四四皱紧了眉,“我看过那些木板,断裂的纹路像是被利斧劈的,但断口边缘却有火烧的痕迹。昨天我们搭好展示台后,阿德斯大人派了人守夜,据那些弟兄讲,连一只鬼也没有靠近过,而今天的展示台塌得那样厉害――我觉得巫师或者魔法师施展了残余魔法的可能性比较大,不然无法解释刚才的情况。”
“我们之前得罪过巫师或者魔法师吗?”孤儿开始头疼,“而且得罪到非杀我而后快的情况,我实在记不起来了。你们帮我想想,主要是咱们挖出阿德斯大人的前后日子。”
……………………………………………………
……………………………………………………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完成,撒花,鞠躬,下去休息了。大家周末愉快。
卷二之第七十四章 不能陪一辈子
三个人一起苦想,但都没有什么特殊印象。
半晌后,小三三才道,“大当家,如果您真的得罪了那些古古怪怪的巫师或者魔法师,时间方面未必是挖出阿德斯大人的先后。我觉得您陷入了一个误区,因为报复未必会立即进行,也兴许是您在继承盈禄家时就让人看不顺眼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或者因为什么事耽误了。有人要暗算您,和你之前做过什么,在什么时候做的根本无关。也许您无意中路过什么地方,有人看您不顺眼,就想置您死地而后快也说不一定。所以我觉得当务之急,是怎样保证您的安全。”
小四四点头,很赞成他的观点。
可是孤儿很苦恼,“但这根本是防不胜防呀,要怎么保护我?再说有千日作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不找到真正的幕后黑手,难道就一直这样紧张?”
她说的也有道理,可两个奴隶保镖显然对这件事也毫无头绪。
孤儿见此,只好安慰性的笑笑道,“其实也不必过度担心,之前你们虽然尽力保护我了,但注意力比较分散,今后我们事事小心,未必就不能抓到对方的把柄。好啦,先回去吧,等我办完这件事,咱们就离开司文家,等过了福临家,回到咱们飞轮海灰堡,我就不信想害我的人还敢追来,到时再商量对策好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大人的伤,还有我和扎布公爵会面的事。”
“您还要和他会面呀。”小三三瞪大眼睛,“虽然小四四说他的嫌疑不大,可是毕竟也不能完全脱了干系,我觉得我们立即就离开司文家比较好。”
孤儿摇了摇头。
她更倾向于小四四的分析,觉得幕后人和扎布无关,也不喜欢波光园,但她不能立即就走,因为她是有任务的,不能在还没有确定魔法石的下落前就随意离开。
她的心腹手下,也就是小三三和小四四当然知道她此行的目的,所以她不用费力解释,那两个人就明白了她坚持不走是为了什么。虽然感觉很危险,也只有继续硬着头皮待下去。
好在有阿德斯军团在,从之前一路上的反应看,他们完全依赖阿德斯军团,就算之前曾经为孤儿花这么多雇佣佣兵有些不解,现在也完全觉得大当家的决定相当英明。
三人商量了一下今后行动的保安的措施,小三三就匆匆离开,去和詹姆沟通了。
而小四四一直沉默不语,犹豫了半天才对孤儿道,“小姐,我觉得我们中也许有内奸,不然幕后人怎么这么清楚您的行程?我觉得应该尽快找到这个奸细,然后宰了他,这样小姐才能暂时安全。我不赞成急忙找出幕后人。他――似乎很厉害,我怕您是――鸡蛋碰石头,原谅我小姐,我不得不这么说,毕竟阿德斯大人不能陪您一辈子。”
是啊,小四四这说的对,可这话像一根刺,比所有刺入她掌心的木刺还要疼痛,而且一直一直拼命的往心底钻。的确,他不能陪她一辈子,他的一年,是她买来的,今后就算她继续有这样的财力,他也未必会留在她身边。说到底,她还是要靠自己。
“我太冒犯您了吗?小姐?”小四四问,声音里满是痛心的意味。
孤儿微笑摇头,“没有,你说的是对的。可是你知道,目前寻找魔法石比一切都重要。我答应了不破之城的城主朱丽,就一定要做到,我们这些商旅,讲信用是第一品质。至于说奸细,我看到未必,如果要置我于死地的人真是魔法师或者巫师,他们有的是办法了解到我的行踪。而这回跟我出来的人都相处了七年,我不相信他们中有人会背叛我。”
小四四苦笑摇头,“小姐,您真是善良,真希望天上诸神把一切的好运给您。知道吗?在精灵家的日落之城的白泉边,在鹰岩堡的最后一项比赛中,在刚才展示台塌掉的一瞬间,我很想代替您,真的,如果您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情愿为您去死,可是我太没有能力了,一直没有那个机会,能在您身边保护。看吧,我是个没用的奴隶,小姐对我这样好,对一个奴隶像朋友般对待,从没有侮辱过我的尊严,可我却什么也不能为您做。”
听了这话,孤儿心里不禁涌上一股暖流,她走过去,拍拍小四四的手,感觉他明显的一颤,真诚的微笑道,“不要这样说啊,你对我一直很好,一直陪我,应付了多少困难。你就是我的朋友,不要说自己是奴隶。如果你真的为我而死,我会伤心的,你愿意让我伤心吗?”她大大的拥抱了一下小四四,“你还记得吗?我之前骑不好马,是你教我的;我跳不好舞,是小三三陪我练习,我踩烂了他两双鞋子;我们在外出做生意时,遇到马儿过不去的路,是你背着我;我生病,也是你一夜一夜守着我;半路遇到流民劫匪、散兵游勇,是你指挥我们商队的全体人员一起抗击;我们半夜睡到野外,是你们四大保镖把我围在中间睡,只因为我听到狼叫,感到害怕。小四四,这些我全记得,人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也不是随便磨灭的,我以后不许你说为我去死的话,要好好活着保护我,将来还要做盈禄家的封臣呢。”
她这番话说得发自内心,自然就真诚无比,以至于她在小四四的目光中看到了泪光,还有一些她无法明白的东西,犹豫、挣扎、痛楚。
“小姐,我亲爱的小姐。”他低声呢喃,声音分外温柔,“我希望你一直平安,永远平安,而且要活得幸福。不管怎么说,加诸于您身上的危险我无法避免,但如果真的危及到您的生命,我愿意付出一切来保护您。”说完,也不等孤儿回答,突然低头吻了孤儿的头发一下,之后匆匆离开。
孤儿愣在当地,一时没有反应,因为小四四一惯拘谨,虽然一直待在她身边,却从没有逾矩过。今天这是怎么了?居然吻她,虽然形式上是朋友之易,可感觉却不像。
天哪,小四四不会爱上她吧?诸神,你不要捉弄我,我不想命犯桃花啊,虽然之前一直再犯,有很多人追求她,可目前的几个人全是她不想伤害的。
…………………………………………………………
…………………………………………………………
……………………六六有话要说……………………
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对大家是好消息,呵呵。我猜这个月月票是上不了500的,但我下个月一日还是给大家一次四更,感谢大家这么支持我。
另外也是为下个月的PK拉票。既然求大家的票,自然我也要意思意思,不然我也不好张口。
六六下个月PK,不过新书还没发,过两天发了,会告诉大家一声,先求个收藏和推荐什么的,下月初再求PK票,说那么早,是想让大家给我留着票。等待吧。亲爱的们。
谢谢。
卷二之第七十五章 业余活动只一样
混乱了一下午,等一切都平静下来,已经是晚上了。
孤儿感觉身子像被马拖在地上跑了十几里山路似的,无一处不疼,疲惫极了。但当艾丽服侍她躺下后,她却又一点睡意也没有,一会儿想去看看阿德斯怎么样了,但又怕打搅到他的休息,再想想那个幕后想除掉她的人,又觉得莫名其妙的恐惧和愤怒。就这样迷迷糊糊、半梦半醒的时候,忽然听到露台处有人敲击。
因为一路上一直不怎么太平,艾丽也有些紧张,睡觉时比较惊醒,此时一听到动静,像被电到一下跳了起来,张口就要喊叫,还好孤儿及时制止了。
其实初听到突然的声响,她也吓了一跳,但随即意识到露台上的人也许是有事找她,但不方便直接从旅店的入口进来,这才用这种方法的,假如真是坏人图谋不轨,怎么会在行动前敲窗?
“拉开窗帘看看。”孤儿从床上坐起,披上睡袍。
艾丽十分胆怯,可是既然大当家这以说了,也只得战战兢兢的咬牙上前,走到窗边后,做了半天精神准备也没敢拉开窗帘,但这时敲窗声又起,她受到惊吓,双手下意识的用力,倒拉开了窗帘。
窗外,明月如钩,一年轻英俊、身材高大之骑士手举一只玫瑰花站在月下,一脸讨好又好看的笑容。
艾丽从惊吓立即变为花痴,凝视着窗外之人,四肢发僵,以为是诸神派来给她的情人,直到孤儿笑着吩咐,“艾丽,别傻站着啊,快让詹姆进来。”
艾丽这才回过神,连忙把上了三道锁的厚重木窗打开,让詹姆侧身进来。
“这么晚,有什么事啊?”孤儿看到詹姆有点狼狈,不禁想笑。
詹姆先是上前几步,把花放在孤儿的床上,然后优雅的后退,绅士气派十足,“伯爵小姐,真是打搅您了,可是我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好请您来帮助。”
孤儿愕然,不知道詹姆有什么事找她。难不成是半夜向她求爱的吧?
“是这样的,伯爵小姐。”詹姆解释道,神色间还有点不好意思,“依照艾尔修士的嘱咐,我们一直没有吵醒昏睡的阿德斯大人,因为他失血过多,要让他充足休息。但艾尔修士也说了,当大人一醒,就要喝下他配的那副草药。我早就熬好了药,一直放在炉火上温着,就等大人醒来后立即服用,可是刚才大人醒了――”
“他醒了?!”孤儿惊喜极了,打断詹姆。
这死佣兵头子的恢复力真是强悍,以那样的伤,她本以为他会躺上三天不能动,还要随时提防发烧、高热、昏迷不醒。
“是啊,醒了。”詹姆露出无可奈何的苦笑,“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喝药,这样就罢了,居然还要喝酒,不给他拿,他就发了火。唉,我们家大人发火是很可怕的,我那群兄弟背信弃义,全跑了,只留我一个人在那顶雷苦劝。”
“真不乖。”孤儿哼了一声。
詹姆本想说,可不是嘛。但考虑到一样的话,有的人说了没事,有的人说了就要受军法处置,所以聪明的没接口,只是道,“反正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借口帮他去酒窖拿酒跑了出来,想看看伯爵小姐有什么好办法劝大人没有?我也不敢敲门,怕让他听到,只好走窗子,如果吓到伯爵小姐了,还请您原谅我。”
孤儿没想到詹姆半夜爬露台就为了这件事,不禁啼笑皆非。
八百多岁了啊,阿德斯先生,居然喝个药也让人哄着,都说男人不管多大都像小孩子,看来一点不假。
“好吧,我不能担保成功,但是试着帮你劝一下吧。”她想了想道,“我的方式有点野蛮,你不要受不了,以为我欺侮了你们大人才好。”
詹姆一听,立即展开笑颜,可爱的模样看得艾丽心醉神迷,“那可要多谢伯爵小姐了,您现在就过去吗?可找个什么借口好呢?”
“就说你在酒窖遇到我了,结果被我逼问出情况,所以我就跑来了。”孤儿从床上爬起来,看看身上的睡袍很保守,干脆没换其他衣服,光脚穿着软毛鞋就要出门。
詹姆连忙道,“等一下,伯爵小姐,您不能空着手去啊!药我放在老板娘那儿了,您听我的脚步声,待会儿我拿着药和酒从楼下上来时您再出门,咱们一起去见大人就好。嘿嘿,万一您也劝不住他,至少我拿来了酒,他不会军法处置我。”
“你们这些男人还真是乱来。”孤儿哭笑不得,“他任性要喝酒,你们该阻止才是,哪能为了自己的安危就不尽忠言呢?再说,他居然为这一点小事就要军法侍候,哪有这样的!”
詹姆挠挠头,“以前大人受伤都是这样的,威尔给处理好伤口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也会好得很快呀,他实在不惯吃药。反正也死不了,不过多受些苦楚。”
死不了是什么意思?是说他这次的伤,还是有什么深意?孤儿心里闪过一个疑问,但马上把精神又集中到吃药这件事上来,打发詹姆快从露台离开,她则趴到门边,注意着有没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很快,詹姆走过来了,孤儿轻轻打开房门,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而她一踏出门槛,詹姆也正好走到,两人配合的时间刚刚好,看来对门而居还真是方便,不过詹姆看来有些紧张。
他把手中一个放着药碗的托盘递给孤儿,然后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门,再指了指孤儿,意思是:我先进,通报后您再进。
孤儿点了点头,意思是:别怕,一切有姐姐作主。
詹姆虚弱的一笑,敲了一下门,只听房间内“嗯”了一声。两人对视一眼,詹姆推门而入,孤儿则等在外面。过了好一会儿,还不见詹姆来叫她,以为阿德斯又拒见,干脆像往常一样,直接推门而入,却看到詹姆刚给阿德斯系好蒙面巾。
原来,他在自己人面前是不会遮盖住脸的,至少是在亲随侍从面前。那为什么就是不肯让她看?这一路行来,他们同生共死,也应该算亲密了吧?
看到阿德斯,孤儿心里不知怎么呯呯乱跳起来,或者是因为两人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后再度相见的缘故。她以为阿德斯一定会躺在床上,虚弱而可人疼,没想到他是坐在床上的,没有受伤的右手拿着一块白布,显然在此之前,他是在擦那柄疾风巨剑,似乎他的业余活动就这一样――擦剑。
……………………………………………………
……………………………………………………
………………六六有话要说……………………
这两天要抱歉了,明天还是下午更新,大家还是中午来看一下,如果没有就下午五点更。
但是大家想一下1日的四更,开心多了吧?
谢谢。
卷二之第七十六章 劝药
孤儿突然闯入,詹姆吓了一跳,因为他才和大人说过伯爵小姐求见,大人还没说答应与否,没想到这位大小姐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进来了。而冷眼旁观大人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愤怒,只有无奈。
奇怪,很奇怪,值得研究!至于他,酒已经奉命拿来了,就算大人要发火,也发不到他身上,至于吃不吃药,那要看伯爵小姐的本事,他现在要进入看戏模式。
“孤儿小姐,您的风度和教养一点也没有好转。”阿德斯开口,声音冷冷的,可却带点亲近感。
孤儿耸耸肩,“我有没有好转没关系,重要的是你能好转。”
阿德斯看到了孤儿手中的托盘,不禁皱皱眉,侧头看了詹姆一眼。
詹姆连忙道,“这不关我事,我去酒窑给您拿酒,遇到了伯爵小姐。”他把事先和孤儿设计好的说词添油加醋的讲了一遍,连细节都很清楚,不禁令孤儿佩服他的说谎功力,恍然间她听着这番话,还以为真发生了这些事似的。
阿德斯不置可否,只说了两个字,“不喝。”
他以为孤儿会采取说服、教育、打赌、甚至激将法来说服他,不过孤儿没有,只是露出了笑容。那笑容在詹姆眼里是如此迷人媚惑,可在阿德斯眼里却是如此邪恶,似乎那只潜藏在她身体里的小恶魔又出来哈哈大笑一样。
孤儿向前走了一步,阿德斯非常警惕的问了一声,“你要干什么?三更半夜的,一个贵族小姐跑到一个男人的房间里,传出去有损你的名誉。”
孤儿一直走到阿德斯的床边,不怀好意的笑道,“谢谢你关心我的名誉,不过我不太在乎这个东西。再说,我是探病来的,并且亲自给昏迷不醒的佣兵之王喂药,外面的人说起来,只能说我有天使的心肠,不仅心地善良,而且对和自己有生意关系的人如此真诚。这样说来,我的名声只会更好,根本不会受损,看来您是白担心了。”
阿德斯吓了一跳。喂药?这是什么意思!
只听孤儿继续说道,“既然您伤的那么重,恐怕这药无法下咽,那我口渡好了,您也不用摘下面巾,只要张开了嘴,我就可以嘴对嘴喂给您,而且我们还不用肌肤相亲,这样不好吗?”说着,坐在了床上,距离阿德斯不过一尺的距离,眼睛瞬也不瞬的看着他。
只一回合,阿德斯就被压得死死的。一边的詹姆先是目瞪口呆,之后对伯爵小姐的崇拜泛滥成灾,可惜他不敢笑,忍得快内伤,偏偏脚下挪不动步子,舍不得下面的好戏。
他们家大人是谁呀?死神般的人物,谁敢反抗和招惹?如今给这小女人治得死死的,他之前费尽口舌也不能劝大人一句,可伯爵小姐才说了一句,大人似乎就反抗无力了。
“不喝。”阿德斯负隅顽抗,“你再走近一点,我不客气了。”
“好啊,你杀了我好了,到时候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死神阿德斯杀死雇主。”孤儿一点也不怕他的威胁,“我还告诉你啊,我今天因为那件意外吓得腿软手软,不能碰的,一碰就倒,受伤了也算你伤害我。”她用勺子搅动了一下温热的药,闻到它散发出苦而甘冽的味道,“您再想想,您受了伤,如果恢复得不快,等于偷了我的钱。”
“偷钱?”詹姆终于忍不住插口。
“那当然,我当初花了五十万金币的价值和阿德斯大人做了约定,买了贵军团一年的时间。”孤儿好整以暇的翻小茬,“当时我们并没有说明在一年的时间里,你们每天要服务多少小时,于是我按照惯例,认为那是二十四小时不停服务的。而实际上,你们的服务远远没有达标。不过算了,谁让我为人善良又大方,不计较这些细枝末节。可你们也不能太过分是不是?三天两头生病,还不好好吃药,耽误恢复的时间,这样我不是损失大了吗?我找谁诉苦去。”
其实阿德斯哪有三天两头生病,他属于轻伤不下火线还差不多。但这时候孤儿就这么说也没办法,他不像孤儿这样伶牙利齿,心里有话也说不出。
“所以我认为,你不喝药,就是主观故意减少为我服务的时间,是你违约了,我不但不把那另一半金币付给你,这些日子我帮你忙时的金币还要你返还给我。另外,你们没为我服务的时间也要算上一算,不好好合作,不好意思,咱们就公事公办呗。”
伯爵小姐好聪明,这下大人完蛋了。他可能不在乎钱,可是拿到金币又退回去,传出去会影响阿德斯军团的声誉。问题是伯爵小姐虽然有点强词夺理,说的那些话却又都在道理上站得住脚,怪只怪大人和伯爵小姐做约定的时候没有就细节进行说明。现在看来,当初伯爵小姐挖了很大一个陷阱给大人跳,大人还傻乎乎的以为自己占了上风呢。詹姆一边欣赏好戏,一边分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哪一边的。
“你到底想怎样?”阿德斯被孤儿挤兑的没话说,虽然冷着脸,保持着强硬,但怎么看怎么像色厉内荏,勉强支撑。
“没怎么样呀,合作嘛,关键看你的态度。”孤儿笑得极其恶劣,“阿德斯大人,您看,你是要违约还是要杀了我?您是要自己喝,还是我喂您?”
阿德斯很想让眼前这可恶的女人喂他,因为从她那娇嫩的粉唇中说出这些话虽然甜甜蜜蜜的,但却气得他胸口疼,让他很想咬着她的温润双唇,尝一尝是药苦,还是她的滋味甜美。不过詹姆在这里,他只得拼着气出内伤的危险,伸出了手。
“原来要自己喝,好可惜哦。”孤儿把药递到阿德斯手里,转向对詹姆道,“麻烦你把这瓶酒拿出去,难道你想谋害阿德斯大人,好夺取军团的指挥权吗?詹姆,你太坏了,真叫我失望。还不快去!”
詹姆连嗯了数声,连忙收拾东西走人,虽然想继续看这出好戏,可是大人明显落了下风,有可能会恼羞成怒的,到时候他吃不了兜着走,看戏和生命相比,自然是小命要紧。
他明白这是聪明的伯爵小姐给他台阶下,也是给大人台阶下,自然动作迅速。可人才到门口,身后就传来大人冷冷的声音,“詹姆,有个事很奇怪,你说伯爵小姐在酒窑遇到你,为什么我没听到她出门的声音呢?”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有一件极其极其再极其重要的事要和大家说。
六六我--又开新书了,名子叫,书号,1084275,但是不要管书号,我会在本书的简介下面,挂上新书的链接,方便大家一点就到。
目前才一章,月底前会发上三万字,从明天开始,更新会比较快,请大家收藏去。如果相信六六讲故事的能力和坑品,先收藏了再说。
总之这是一场艰难而暴笑的破处经历,一个如何嫁给帅哥百万富翁,最重要的是真诚相爱的故事。
女主是兽医,有异能,不要想歪了,不是媚术!
卷二之第七十七章 信使
詹姆心里一凉,知道大人发现了这一切是他搞得鬼,一个小小的疏忽葬送了他所有编得溜儿圆的谎言。不知道大人被伯爵小姐逼迫后,会不会找他算账?
“没看到我穿的是软毛鞋吗?”孤儿解围道,“因为你伤着,我根本不敢闹出大的声响,开门关门都像做贼一样,还好意思这样问!”
呼,詹姆喘顺了一口气。伯爵小姐说得好,这样大人就算再怀疑,也没有把柄治他的罪了。伯爵小姐万岁,今后她就是除大人外,他第二个要效忠的人!
詹姆走后,孤儿就背过身去,好方便阿德斯把那碗苦药一饮而尽。
“要不要吃块糖,我有芝麻酥糖哦。”既然占了上风,适当要怀柔一下,免得某暴龙发飙。
“不要。”
“那要不要喝点水,吃了药,嘴里一定是苦的吧?”
“不要。”
“我帮你按摩一下好了,你成天打打杀杀,肩膀一定酸痛。”
“不要。”
“给我看看你的伤口?”
“不要。”
“要不开窗通风?”
“不要。”
“从明天开始我照顾你吧?”
“不要。”
“那我走了哦?”
“不要。”
“哈哈,你又上当了!”孤儿爆发出大笑,为再度把阿德斯绕乎进去而得意,呵呵,对付别扭的男人用特殊手段好了,不过现在要立即离开,免得他真气出内伤来,或者失去理智,掐死她也不一定。
再回到床上,孤儿很快入眠,因为看阿德斯的模样就知道他的伤暂时无大碍,所以心中格外安宁,甚至有一点点――幸福?
因为心情好,第二天她很早就起床了,还亲自给阿德斯弄了点清淡的饭菜叫詹姆给送上楼去。
“怎么是你一直跟随阿德斯大人,不是你弟弟汉姆呢?”把托盘交到詹姆手上时,孤儿好奇的问道。
“因为汉姆嘴巴毒,人又倔强,经常办错事,不像我那么随和。”詹姆大言不惭的自夸。
“是啊,不会说话的人就是会得罪人的。”孤儿笑道,“快去吧,阿德斯大人如果饿坏了也是会发脾气的。”
目送詹姆离开,孤儿就到饭堂去和众人一起吃早餐,在老板娘的殷勤招待下,才吃到一半的时候,旅店中忽然闯进来一个人,二十多岁的年轻,白皙而纤弱,举止带着高人一等的傲慢,穿着类似于宫廷制服的东西,明晃晃的金色司文家族徽绣在最显眼的地方,好像生怕人不知道似的,脖子上还挂着标志项链。
“盈禄家的人在不在?我是司文公爵府的信使。”他皱皱鼻子,带着略略厌恶的神态,似乎觉得自己贵脚踏贱地,连跟这里的人说一句话都是恩典。
司文家族的人本就看不起外族人,特别是经商的盈禄族人,但那只是建立在坐井观天情况下的不良意识,没见过世面而已,这两天民间的气氛已经让孤儿扭转得差不多了,没想到公爵府的人更加令人生厌。
孤儿只当没看见,继续很优雅的吃东西。她手下的人都是跟随她多年的,她一举手一投足,其他人就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也不开口。桌上的佣兵们虽然气愤,不过这该宰的小狗腿子又没问他们话,也不好作答,干脆也继续吃。
于是,这位信使被干在门口半天也没人理,大家照吃照喝,外加谈笑如常。心中却都想:早看出你丫是信使!不过既然你对满屋子的盈禄族人可以视而不见,我们自然也完全可以当你是透明。
受到这样的对待,那信使绝对没有想到,尴尬的咳了咳,又问了一遍,声音也放高了一度。但还是没人理。他只好连问三声,最后声音大到几乎中声嘶力竭的吼叫了,却得到了一声哄笑,因为一名佣兵讲了一个很搞笑的荤笑话。
田鼠和青蛙去嫖鸡,田鼠三下两下完事,只听隔壁的青蛙整夜都叫着:一二三嘿!一二三嘿!
田鼠好羡慕,次日它赞叹道:“哇!蛙兄,你好棒哦!。”
青蛙说:“操,老子一夜都没跳上床!”
……
信使气急了,走到餐桌上猛敲,“我是司文公爵府的,你们全是聋子吗?没听到我讲话?”
“呛啷”一声,离他最近的一名佣兵抽出放在手边的长剑来,剑峰平平贴在他的下巴上,“别吵老子说话,不然我叫你变哑巴。”
信使没想到遇到了这样一群野蛮人,吓得差点当场尿裤子,而那明晃晃的剑就贴在他白嫩的脸上,他只能哆哆嗦嗦的不断重复几个字,“我是――我是公爵――公爵府的。”
“公爵府了不起吗?老子踏平过十大家族的所有公爵府,还在公爵大人的床上拉尿,也没见公爵大人们吭一声,你算什么东西?”那佣兵继续说。
“是是,大人最伟大。”信使为了保住下巴,极其无耻的吹捧,“可我是替司文公爵大人给盈禄伯爵小姐送信的,我们大人想邀请伯爵小姐到府上晚宴。”
“你这叫邀请吗?是什么态度?”小三三在孤儿的眼光首肯下站了起来,“这年头的人都这样养狗?到处乱吠的?”
“请问,你是谁?”因为那佣兵把剑出了回去,信使终于可以正常说话了。不过他的傲慢是培养了好久的,一时也不能完全消除,所以词句虽然恭敬了许多,语气却还是令人不爽。
“我是盈禄伯爵小姐的侍从。”小三三傲然答。
“我有一封信要交给盈禄伯爵小姐。”信使从衣袋中拿出一封信来,用的是正式的纸张,上面还盖了一个大大的印信,看来像是公文,有些凌驾于人上的气势,一点不像私人的邀请函,反而充满了命令的意味。
小三三冷笑一声,“你也配亲手交信吗?我们家小姐是尊贵的人,怎么能随便和下等人说话。你有信就交给我,没信就滚蛋。”
他说得极其硬气,那信使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把信交了出来。只是他坐在长桌的尽头,那信使不知道要如何递到小三三手上,只得紧张的移着步子,眼珠子左右乱转。
从桌边走过去,不行,占据了半张桌子的人个个看来很凶恶,他这样过去是会被大卸八块的。不是说盈禄家的人软弱,随便欺侮吗?看来外界所传不实啊,真是传言害死人!
“哧”的一声在他手间响起,他看到白得吓人的剑尖,差点一屁股坐倒,定睛细看,才发现是那个讲荤笑话的佣兵以剑尖穿透邀请信,抡起来递到长桌的那头。
谢天谢地,终于算是送到了!
……………………………………………………
……………………………………………………
……………………六六有话要说………………
还是为自己新书广告,信得过六六的文字就去收藏,不用书号了,直接点本书简介下的书名链接就行。
四个字,一点就到。
强调,新书不是日记体,只是名子叫日记。还有,如果可以帮助六六,请把推荐票投给新书,冲榜要用。请大家雪中送炭,从今天起到11月底,一直送炭。
谢谢。
卷二之第七十八章 打听
孤儿打开信看了看,虽然信纸上的破洞影响了一下阅读,但并不妨碍她理会信中的意思。
信的用词极为文雅华丽,可语意却傲慢无礼,大致是说要她进公爵府一趟,好谈论一下对文学艺术的看法,再看看盈禄家有无艺术品出售。
孤儿看着这封信就有点恼火,看来司文家族的百姓都是这种明明没见过世面却还偏偏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个性,全是他们的公爵所引领的,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没错,论起爵位,盈禄家在十大家族中最为低下,谁让盈禄的祖先在神魔之战中表现得不勇敢的,这本来没什么好怨的。但不管如何,她毕竟有有爵位的,而且一个月的财政收入能压过司文家的一年,司文公爵好歹也要客气一点。她到其他家族的时候,面子上,别人也要给她过得去。
到这儿可好,那个没见过面的司文公爵对待她似乎是对待自己的属民和封臣,好像她见了他的信也应该跪拜似的。那好啊,今天她就要给那个不识实务的什么公爵看看,他们盈禄家的人可不是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奴隶。话说就算是奴隶,也是有尊严的。
想到这儿,她招手叫来小三三耳语几句。
于是小三三大声道,“伯爵小姐谢谢公爵大人的美意,但是我们家的侍卫队长昨天在一场意外中受了伤,小姐心情不佳,不想出门,还请公爵大人见谅。”
侍卫队长是指阿德斯,那几个佣兵听了这个称呼,无所顾忌的笑了起来,这在信使眼中却充满了嘲笑的意味。
他向后一步,避开坐在长桌这端的佣兵的攻击范围,确切的说是坐着的攻击范围,有点生气的注视着孤儿道,“伯爵小姐拒绝邀请吗?”
他看得出来,坐在主位的年轻女人就是盈禄伯爵小姐,他听昨天参加了展示会的人说过,她是个相貌独特的美人,今天一见果然不假,而且她身上的衣饰果然华贵又高雅,不是他们司文家的贵族小姐可以相比的。
“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是的。”小三三继续代答,因为孤儿打定主意不说话,气质傲慢,要压得这仗势欺人的信使自信心严重受挫。
“这可是――这可是我司文家的领地。”那信使语无伦次,居然拿出地头蛇的精神来,不过话一出口又后退一步,生怕离他最近的佣兵暴起伤人。
“司文家的领地怎么了?十大家族的领地我们都去过,一样想怎样就怎样。”小三三道,“谁不知道塔撒大陆上公认的商队权利,只要是正常经商,到了任何一个领地都应该受到保护,就连当地领主也不能任意支配和掠夺,否则就会受到所有从商之人的抵制,也会被其他家族瞧不起,难道你们公爵大人还想强行掳人?那样的话,我们盈禄家将视之为宣战,司文家将从此被我们视为敌人,不会再从我们盈禄家的商户身上得到一点利益和服务,而且进入我盈禄领地的司文族人,将受到驱逐。说不定,我们还会请追风家族来主持公道。我们是来做生意的,目的是和平繁荣,并没有挑起争端,还请转告司文公爵大人明鉴。”
小三三口才很好,孤儿不过提点了几句,就给他发展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说得掷地有声。话音才落,就引得那几个佣兵高声叫好,连称痛快。
“我这就去禀报公爵大人。”信使听到这儿,连忙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夹着尾巴就逃跑了。
他一走,大家继续吃早餐,不但丝毫没受到影响,反而因为本方占了上风,心情愉快之下多吃了一些。
孤儿悄然起身,招手叫来老板娘问道,“司文公爵大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方便和我大概说说吗?”这话她早就想问,但因为一直忙乱,拖到了今天。
老板娘露出为难的样子,直到孤儿又一个金币放在柜台上,才悄悄的说,“不是我不为伯爵小姐服务,而是我们司文家禁止私下议论领主。其实,我们这位公爵阁下应该算是个――喜怒无常的人。有时候他非常温和,就算属民或者封臣犯了错,他也会原谅。可也有时候,他脾气暴躁,你就是规规矩矩的,也不知道哪里惹到了他,受了莫名其妙的惩罚。所以我们每天都盼着他心情好,不过看来这种好时光的机率是一半一半,朝令夕改是常事。伯爵小姐,您如果要和司文公爵大人打交道,我劝您还是有点思想准备,他一时一个样儿的。”
“他长得什么样子?喜欢什么?”
“那还用说,公爵大人狂爱艺术品。”老板娘撇撇嘴,表面上虽然还恭敬,但不屑和不满之感却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我们司文家虽然喜欢文学艺术,可听老人家说,之前几位领主可没有这么痴迷的。不仅他爱,还逼着我们也得和他一样。像我们做生意的,到处被鄙视,逢年过节交的税更是高得离谱。至于长相,他很神秘,不常出府,只有少数贵族知道他的长相,我们这些小小平民是不认得的。”
接着,老板娘又说了些司文公爵大人的消息,大部分是民间风传,没有依据,但孤儿听到这儿已经开始苦恼了,因为这样喜怒无常的人最难搞,很难投其所好,而且交往起来和趟地雷差不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踩上。
正发愁的时候,突然听到门传来一阵杂沓的马蹄声。
桌边的佣兵们才吃完早餐,听到这声音有凶恶之象,也不用人指挥,立即拿着武器散开,在第一时间就抢占了最佳防守与攻击的位置,可见平时训练极其之有素,作战经验也极其之丰富,只不过眨眼间,就把这小旅店的饭堂变了处处杀机的战场。
“诸神保佑,千万不要在我的小店打起来。”老板娘快要哭了。
“放心,如果真有损失,我会帮你重盖一个。”孤儿云淡风轻的道。
唉,有钱真好啊,底气就是足,在地球的时候,她撞坏了人家的自行车都不敢这样说话。有佣兵当保镖也感觉很棒啊,遇到不平事,也不会想管却不敢管。
老板娘得了这话,立即兴高采烈起来,巴不得快把这个店给这群佣兵毁了,由盈禄伯爵小姐给她盖个又新大的,那不是赚翻了吗?
可惜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世事往往事与愿违,佣兵们还没开打,小四四就沉着大方的走到外面去,拦在店门口。
……………………………………………………
……………………………………………………
………………六六有话要说……………………
大家周六中午有空咩,如果有,周六,也就是11月1日中午过12点来,六六要PK,约大家在第一时间投掉PK票,顺便月票也扔了,这个月就踏实了。为此,尽管这个月到不了500月票,我一日四更报答大家。
请大家帮助我。
卷二之第七十九章 你出来干什么
“盈禄家的人在里面吗?”来者是一行十几名骑士,气势汹汹,杀气腾腾,只是,大热的天,却夸张的装着重甲,显得有些搞笑。
“我是盈禄伯爵小姐的奴隶,请问有什么事?”小四四不卑不亢,那气度,比贵族还贵族,无形中让那些所谓高贵的骑士矮了一截。
“到了我们司文家的领地,居然敢公然侮辱我们公爵大人吗?奴隶,我以骑士的尊严向你保证,轻视我们公爵大人的人,都要受到惩罚!”领头的骑士大声道。
“司文家要侵犯商队权利吗?那是会受到诸神的诅咒的。”小四四的声音没有提高一分,也没有急切一分,就这样稳稳当当的说着。
那一队骑士显然没有听过这种说法,不禁面面相觑。
他们只是一群才受封的骑士,一心想为司文家争得荣誉,刚才他们在训练场上时,看到信使气急败坏的回府,打听之下,居然是盈禄家的领主无礼拒绝他们公爵大人的邀请,立即群情激愤,也没打听一下是因为什么,就跑来要教训一下盈禄家不懂礼貌的继承人。现在被小四四一问,不禁愣了,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冒失。但是现在骑虎难下,如果退缩,岂不让人笑话,到现在也只好硬撑。
“别提什么权利?首先是我们不能接受羞辱,如今只有一战才能洗雪。”当先的那名骑士又说。
“是谁受到了羞辱?我还不知道司文家的骑士这样颠倒黑白的。你们的骑士精神在哪儿?骑士守则哪一条写着可以欺凌外族之人,外加诬陷栽脏?”小四四还没说话,孤儿已经娉娉婷婷的走出了门。
一队年轻骑士不禁同时发出一声惊叹。
他们从小在波光园长大,除了有个别人去过其他家族参加比武会,还没有几个人出过这个山谷,如今虽然新晋升了骑士,仍然不过是一批愣头青,哪见过这么美丽优雅,衣饰华贵的小姐?此时孤儿一出现,立即先酥倒了一半,另一半就算是强撑,也撑不多久。
“美丽的小姐,请您快点离开,我们要找盈禄家的人算账,如果伤了您可比月光的美貌,可是我们天大的罪过。”为首的那人话间一落,嘻嘻哈哈的声音就从旅店内传来。
孤儿手下的人的和那群佣兵以为会和司文家的人大打出手,所以马蹄声一过来就各自占据了位置,佣兵们还有些嗜血的兴奋。毕竟他们是以战争为生的,最近相对起来要太平多了,有危险也是大人一个人担下,他们实在感觉无聊得很。
没想到来者是十来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一句话就给小四四问住了,伯爵小姐一出马,个个又和咬钩的鱼一样,惊艳得嘴都合不拢,看这样子是绝对打不起来了,不禁纷纷从旅店中涌了出来。
“这位就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你们要杀的人就是她。”一个佣兵笑道,“快擦擦口水,小子们,这样的美人别说只是婉拒了什么狗屁司文公爵大人,就算真的很无礼,不也正常吗?美人有这个权利。”
那一队骑士听这佣兵骂他们的公爵大人,气愤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即刀剑下见真章,可一看到孤儿俏生生的站在一群粗鄙的佣兵之间,又怕刀剑无眼,伤了美人,一时之间倒不知道怎么办了。
正在此时,远处又传来马蹄声,片刻就又有一队骑士纵马前。这些骑士倒还有些样子,人数大约四五十个,穿的是硬皮甲,年纪也似乎大些。
“呀,这是搞围攻啊。”不知哪个佣兵说了一句,没有紧张感,倒好像是觉得好玩。
先前一队骑士见到这队骑士来,立即退后些,显然职位要比这些人低。
“盈禄伯爵小姐,请接受我的敬意。”当先的骑士准确的找到孤儿的位置,在马上略微行礼。他大约五十多岁的年纪,脸上一把红胡子,因为没有戴头盔,露出了光光的头顶,看来是这一众骑士的头儿。而且从他的语气判断,那信使显然已经带了话回去,这一队人是出公差,不是义愤填膺来维护荣誉的,而是司文公爵派来的。
孤儿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于是红胡子骑士接着道,“我们公爵大人的意思是,绝不会损害商队权利的,但是小姐既然进入了我司文家土地,自然要接受我们公爵大人的规则。所以还请小姐赏脸,晚上参加公爵府的晚宴。”
他前几句说得还好,后几句又是威胁性的语言,气得孤儿火顶脑门,没当场发作已经很了不起了,只冷冷的道,“大陆纷争,并没有国王,我不需要听从任何人的命令。如果司文公爵大人真的那么热爱艺术,不妨屈架光临此小店,我倒是真有几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要和公爵大人一同鉴赏。至于说晚宴,抱歉,我身体不适,不想参加。”
之前只以为孤傲家的吉利尔讨厌,没想到所谓贵族贱起来简直无极限!她当然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也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毕竟这是司文家的地盘,人家有大批军队驻扎,而他们不过几十个人,但这口气叫她怎么咽得下。况且在这种情况下赴约,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可怕的情况。
司文公爵这么不讲理,到时候扣留了她怎么办,难道自己送上门给人家当人质吗?她本以为司文家的魔法石会更容易的到手,没想到却是这种情况,简直算得上是困难重重,万一扎布死活不给可怎么办?而不能交流的话,又怎么能探知魔法石在不在他手里呢?
不过,他这么急着要见她,又得知她的货物全部要以魔法石来交换,并且是越大块越值钱的,所以很有可能手中就是握着那块真正的魔法石,那块对他们没有用处,可对不破之城重要万分的石头。
唯一的宝,还是要押在阿德斯的身上,虽然他手下的人少,又受伤了,可是他威武强悍,气势上就能压得人不敢擅动。他在的话,她的胆气就壮。如果真的不幸,起了冲突,他们只要找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守住,再派小猪去找路易援兵,司文家绝对招架不住。
小猪自从出了追风家就一直躲在一只衣箱中睡觉,谁会注意它呢?可是一只猪往往能办大事,这叫小小猪成就大事业。
“伯爵小姐,难道您真想让我们‘请’您去吗?”红胡子骑士大声道。
孤儿本来已经转过身,一听这话火大了,刚要发作,就觉得自己撞在了一堵墙上,一抬头,正对上阿德斯的眼睛。
“天哪,你出来干什么,你的伤――”她急促的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低语道。
……………………………………………………
……………………………………………………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比较忐忑,因为明天中午12点开始,我又要PK了,居然从今天就开始紧张,我真是废柴呀。
可不可以约大家,明天中午有空就上来。一则,为了感谢大家投票我,我明天中午一口气连四更,二则想冲PK榜和月票榜,所以希望大家在第一时间就投我。
新书还喜欢吧?如果愿意支持六六,相信六六的坑品和文品,明天中午12点,请到新书那边投了PK票,能三票连投更好,一票也很感激。
如果没有收藏新书的,在本书简介下有两排书名,随便点哪个都到了。
谢谢。
卷二之第八十章 过线者死
阿德斯没说话,只是一闪身,把她掩在身后,自己则向司文家的那一大队骑士走去,步幅很大但步速缓慢,半点也没有受伤的样子。而且他一走近,骑士们的马开始躁动不安,这些敏感的动物比人类更早的感觉到了杀气。就连风也很给面子,这时候突然吹过一阵,卷着地上的落叶和尘埃,加重了突然变得凝重而肃杀的气氛。
“止步!”红胡子叫了一声,但阿德斯怎么会理他,倒是他的马,前蹄抬起,不住嘶叫,差点把他掀翻在地。
孤儿这才注意到阿德斯居然握着疾风剑,那剑上的杀气和死神的冰冷而绝望的气息混杂在一起,向那队司文家士兵步步逼近。他是一个人,对方加起来至少有五十个骑士,却被他的气势逼得不住后退。
“没听到吗?伯爵小姐说不舒服,不想参加晚宴。”当那群骑士后退到街上时,他远远的站定,一字一句的说,每个字都宛如冰锥,刺入这些人的心头。
同时,他以疾风剑拄地,慢慢划着,剑尖与石头地面接触,发出刺耳的声音,还有火花迸出,但这剑居然比石头还更,剑尖过处,一道深深的凹痕出现,大约一寸深,两米多长。
“过线者死。”他吐出最后四个字,之后再不言语。
正是早上忙碌的时光,本来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得很,当司文家骑士出现的时候,还有大批躲在附近偷看的人,但这时候,除了马儿不安和恐惧的低嘶声外,整条街上一片寂静。
为首的那个红胡子骑士望着阿德斯,几度咬牙想冲过来,但他脑子里虽然明白这么被吓住,实在太丢脸,但他的心和他的马却都胆怯了,因为这个高大黑发男人的存在,连早上清爽的风都变得凌厉起来。这么多人在场,都骑马穿甲,手持武器,却硬是没有一个人敢靠近那条线半步。
“大人,盈禄伯爵小姐远来是客,还是一介女流,我觉得咱们应该先禀报公爵大人再做打算。”还好他手下有一个机灵的,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于是红胡子潇洒的挥挥手,一行人表面上趾高气扬,声势夺人,实际上灰头土脸的离开,马儿跑得惶急,人也一样,去时和来时一样快。
佣兵看他们的头儿如此神勇,不禁个个得意,不过阿德斯从来对军纪要求严格,他在场的时候没有人哄笑,无意中给司文家的骑士留了面子,而阿德斯也缓步走回到旅店内自己的房间。
孤儿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满是关切的问,“有没有关系,你的伤?”
“没有。”他尽量让声音冷淡些,昨晚她用那种方式逼他喝药,他到现在还有点生气,气他自己拿她没办法,气她那么会赖皮。
“给我看看伤口。”因为没有人跟过来,于是她反身把门锁上,没考虑到这行为有多暧昧。
“不用看。”
“我要看!”
“我说了不用看。”他明明是右手拿剑的,昨天伤的可是左肩。
“我今天非看不可,不然我就不走!”她很认真的威胁。
真想把她从窗户扔出去啊,要不开门把她丢出去也行,别看他受伤了,一根手指就能对付她,可为什么就没有听从心底的愿望,而是乖乖坐在床边,任她扑过来解他的衣扣呢?自从反出驿马家后,就从不允许任何人这样接近他,今天为什么能容忍?
她的气息离他如此之近,就连那声几乎全部吞咽到喉咙中的惊呼也听得清清楚楚。吓到她了吗,这伤口?其实这没什么,比他军旅生涯中的几次重伤轻得多了,但她是如此娇嫩,怎么受得了这个。说了不让她看,可她却任性的非看不可。
他想拉上衬衣,可她却整个人都趴在他胸口,两只手不敢碰他的肩,只紧紧抓着他的胳膊,头俯在他的伤口上,头发蹭着他的下巴,痒痒的。
“我的天哪,这么厉害。”孤儿惊呼,不想再看下去,可是眼睛去离不开那狰狞可怕的伤口。
他壮实的肩上,一片血肉模糊,她告诉詹姆要割开创口,不要让皮肤表面早于内部伤口愈合,因为破伤风菌是厌氧类,但没想到伤者要为这个承受更多的痛苦。
而因为阿德斯刚才出去帮忙,部分伤口渗血,现在和衬衣粘在了一起,如果要分离开肌肉和布料,只怕他又要受苦。
他划下那道生死线的时候,她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得意、还有着被保护、被宠爱、被纵容的开心,因为他的行为表明,她可以做任何事,哪怕得罪了再可怕的人,也有他替她摆平。可这时候看到他的伤,刚才所有的快乐全变为了惊慌,还有――心疼,心疼得要死。
他也是人,受伤也会疼,也会流血的。为什么他那么轻贱自己,从不在意肉体的痛苦呢?为什么他做什么事都以死相拼,不爱惜自己一点呢?心死了?所以不在意生命和肉体?可是他不在乎,她却是在乎的。
“好了吧?”阿德斯问,感觉好像被她看着伤口,却一直看到了心里去。
“不,你别动,衣服和伤口粘在了一起,我来帮你揭开。啊不,你别动手,我发誓你要动一动,后面的尾款我一定会赖掉。”她心疼他,可是说出的话总是和金钱搭在一起。
不过阿德斯明白她的意思,无奈的把手放下。
孤儿急忙跑到自己的房间,把水罐中的水全倒入水盆中,然后拿了干净柔软的羊毛巾再跑回到阿德斯那里,帮他脱了鞋子,坐在床上,她自己则坐到床边,用浸湿的羊毛手巾轻轻按在血肉与衣服粘连的地方,等干涸的血迹化开,再极轻极轻的拉开衬衣。
整个过程,她一直非常小心,全神贯注,一边揭开粘连的衬衣,一边轻轻向伤口吹着气,手指更是抚触伤口周围的皮肤,害得阿德斯一直痒痒的,最后连心也动了起来。
“好了没?”他忍不住催促。
“好了好了。”孤儿如释重负的帮阿德斯脱掉衬衣,这行为做出后才发觉是那么的不合适,不禁有点脸红。一抬眼,这才看到他的眼窝深陷,其实是很憔悴的,不禁感动于他在这种情况下还去帮她摆脱困境的举动,突然伸手摸摸他的额头。
而入手的温度让她一惊,情急之下也没多想,略站起身子,以自己的面颊去贴他的额头。她做这一切动作的时候是如此自然,因为自己的弟弟妹妹生病时,她也是这样测量他们的体温的,却没料到这动作对阿德斯来讲是多么震撼和触动心灵。
………………………………………………
………………………………………………
………………六六有话要说………………
阿德斯说:各位美女,这是今天四更中的第一更,喜欢我阿德斯的,请到那边投PK票,另投本书的月票,我保证更加卖力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