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之第六十二章 团圆饭
“姐,你怎么晚了?!”孤儿一踏过来,小独就责备。
“拜托,才晚了几十秒。”小立一副受不了的神色,“如果姐有一个月不回来,你不急死才怪,冷静冷静。”她惦着脚,摸摸哥哥的头。
孤儿也照做,不过才一六三高的她,这样做起来比较困难。
小独甩开妹妹的的手,却略弯身子容忍了姐姐,并拿下她背上的背包,感觉手一沉。
“姐你带的什么啊?这么重?”他低声问。
“还有什么,账簿呗。”小立耸耸肩,而孤儿只是尴尬的笑笑。
她做生意头脑还蛮灵活的,寻找商机也似乎很有天赋,见机总能比别人快,不过她对于数字方面,确切地说是算账方面有点缺陷。基本上,她是那种连钱包里有几块钱也数不清的人,银行账户的密码早就忘光光,更不用说那种以纸笔来记载的数字。
在塔撒大陆上做生意,她只管决定货从哪里进,要卖到哪里去,而好歹她有些现代观念,所以经营方法或者商品的花样层出不穷,显得她很厉害、很有一套似的。
但生意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收账、记账的事都由皮特和另几个会读会写的手下来做,她则摆出一幅绝对信任的样子,平常不闻不问,每回回地球就把账簿带回来,说会慢慢审阅。她这样做是被逼无奈,可在手下人眼中,那种“信任”是很感动人、也是很尊敬人的,因此对她愈发死心塌地。
偶尔有人不那么忠诚,会私下贪污一些,或者有人马虎了,出现了失误,但每当她从地球回来就一定会明确指出账目中出现的、哪怕是最不起眼和隐蔽的错误,然后依规定奖惩。
一来二去,做账的人都不敢再玩花样或者更仔细认真了,而孤儿精明强干、不能欺瞒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到现在账目已经极少出错。不过她为了维持这个印象,还是不得不两个月查一次账。
当然,查账的事都是小独做的。因为他是全能型弟弟,会做饭照顾人、身体强壮有保护感、是电脑高手并懂点会计知识、还是一个手工强人。
每次她从地球带回小独做好、并打印成册的EXCEL表格都让皮特叹为观止,因为账目计算得太明晰、书面太工整,就连那些纸张和墨水都那么干净漂亮,是他从没有见过的。
而当皮特问起,她总是含含糊糊的遮掩过去,这样一来,皮特虽然有些疑惑和好奇,但对她的景仰也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
“呃,这回除了账簿还有其他东西,回家再说吧。”孤儿提前给小独打预防针。
双胞胎兄妹应了一声,沉默下来,姐弟三人作贼一样蹑手蹑脚的走出迷宫,小心穿越大半个游乐场,最后熟练的翻墙而过。
实际上,她的包中除了每个月都会带回来的账簿,还有许多从各地分号传来的关于魔法石的信息和一张塔撒大陆的地图。她需要小独帮她做一张电脑分析图,标明魔法石可能出现的地方,以及在哪个地方出现得更频繁,这样她找起来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有时候她总觉得小独才是盈禄家的领主,因为很多事她只是发布命令,但幕后策划和技术工作都是小独在做。
“这――这是什么?”当孤儿看到一辆家用两厢的小汽车停在围墙外,而小立打开了车门时,不禁瞪大了眼睛。
这两个家伙,不是连汽车也偷吧?现在汽车虽然不贵,但孤家有规定,未经三人全部同意,不能动用超过一万块的存款,所以车子不可能是买的。要说是借的,看小立那个神色又不太像。她这对双胞胎弟妹很早就考了驾照,但再怎么喜欢,也不能不告而取是不是?
唉,家里没有家长就是不行啊,尽管隐形家长是小独,可他还是需要她这个正直的长姐给他指明人生的方向,做他生命中的灯塔,这样他才不会走上歪路。
“你想哪儿去了,姐。”小立见孤儿一脸震惊,然后谴责性的瞪她和哥哥,忙道,“哥参加了一个什么健身比赛,得了亚军,而我接了个榨菜广告,两个奖金合起来买的车。我们还不是为了接送你方便,哥还说给你惊喜呢!难道你以为我们会偷车?拜托,你是不是骑龙骑得脑子进水啦?”
呃,这个,她没想到一个月没见,孤家双胞胎居然能赚出这么多钱,这车看来是中档的,价钱不会很低。不过,小独的健身比赛为什么没有她说过?至于小立的广告,为什么非给咸菜做广告?她的妹妹是花朵一样的人,哪点像咸菜了!
小独轻打了一下小立的头,“你才脑子进水,而且还是开水。豆腐脑,别废话了,是你开车,还是我开?”
小立想还手,可明显打不过强壮的哥哥,只得嘟着嘴坐进驾驶位里。孤儿心生歉意,眼看小独已经打开车门,只得先坐进车后座,身边紧跟着小猪。
她是个当姐姐的,可是处处要弟弟妹妹照顾,对这个家没有什么贡献,真是废柴一条。
“姐,先喝点这个。”她才一坐稳,小独就递过来一瓶饮料,正是她喜欢的桔子味。之后,小猪也得到了一只肉包子,开心得它差点摇掉了屁股。
“哥,我看你也和小猪一样,是姐姐的狗,那么贴心忠诚。”小立“咭”的一笑,缩起了脖子,因为知道必会挨打。
“我疼姐姐有错吗?是谁来回穿梭时空的,姐在那边一定过苦日子,而且肯定为咱们家做的牺牲,你不同情就算了,怎么一点没有身为人妹的觉悟?”小独没有打小立,因为她正在开车。
“所以我就说小独是世界排名前三的好弟弟。”孤儿接过话来,免得这两个每天争吵不停的家伙在车上就掐起来。
“为什么不是第一?”小独不服。
“这是为了让你有上升的空间,懂不懂?得了第一就不需要进步了。”孤儿摸了摸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独的头,然后又摸了摸小立的,心中有一种满足和幸福。
塔撒大陆上的人生如此真实,可是地球上的温馨也如此美好,她真不知道要怎么选择生活。但无论如何,这对弟弟妹妹,她是舍不下的。
姐弟三人就这么一路打闹着回到家,和往常一样,小独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饭菜。他们三个人都习惯在月圆之夜的这天不吃晚饭,而是闷睡一整天,等着开开心心的吃这顿每两个月一次的团圆饭,之后各自洗澡后又聚到孤儿的房间,听她讲这个月在塔撒大陆上发生的事。
孤儿当然是报喜不报忧,只是当她说到雇佣了佣兵,小立来了精神,两眼发光的问,“姐,那个阿德斯帅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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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感冒了,大概热伤风,所以更新晚了半小时,抱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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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六十三章 化妆品和军火
“很一般,甚至有点丑,还是一个中年大叔,猥琐又肮脏。”孤儿信口胡说,生怕说了实话,小立会问起来没完,打听各种细节,她这年纪,正是发花痴的好时候。
另一方面,她又怕小独会担心,于是说,“不过他们是信誉最好的佣兵哦,拿了钱,会以生命保护你老姐我的安全。”
“可是为什么要雇佣兵呢?难道那边要打仗了吗?很危险吗?不行,姐,我不能让你回去了。”小独果然在脑海中幻想出血流成河的战争场面,而他的同胞姐姐身上中了十几只箭和二、三十刀,倒在血泊里。
“唉,没有打仗啊,万一真打起来,我答应你会先藏着,等月圆之夜穿回来,难道坏人还能追到地球?”孤儿安慰小独,“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因为我要为不破之城寻找魔法石,所以需要多加一些保镖,另外我还要训练一个盈禄家的守卫队。盈禄家强大了,我就更安全,你不是更放心吗?”
小独一想也对,但立即又想起了另一个问题,“那不是需要很多钱?你刚才说这队佣兵非常贵,武装自己的守卫队也是用钱堆的啊。”
“所以,这回回来我需要做一些现代的准备,需要你们的帮忙。”孤儿一捋袖子,摆出一幅大干一场的劲头来。
“又要开拓商业市场吗?”小独问。
孤儿点了点头,“你们也知道,我一向不喜欢把太多地球的商品和理念带到塔撒大陆去,我不想速成那边社会的进步程度,我只想自自然然的在那边做生意,完全我该完成的事。”
“你到底有什么事非得在那边完成啊?”小立借机又八卦,可是孤儿坚决不说,就算他们问了好多次也是一样,因为那是父亲的嘱咐。
父亲说:找到你必须面对的使命,完成它,不要泄露给弟弟妹妹一丝一毫。
小独早就知道她不会说,所以尽管担心,却从来不问,只有小立一直不死心,逮到机会就想套出话来。
“要我们帮什么忙呢?”小独再问。
“是这样,我打算弄点化妆品过去,当然不是成品,也不是原材料,我背不了那么多。我是想弄到配方和工艺,然后到塔撒大陆那边去做。”孤儿说出她的计划,“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女人的钱最好赚,塔撒大陆上的服装什么的不错,但化妆品只有一种调了香料的油脂,还有各种花草调配的胭脂、唇膏什么的。所以那边的女人过了十六岁后,皮肤就开始变差了,当然这和天生的皮肤质地也有关系。”
“那你要做什么化妆品?”说到这个,小立可有发言权了,毕竟她业余时间是做模特的,“我或者可以帮上忙。”她挑挑眉毛,神色暧昧的笑笑。
“我打死你,给我在家老实呆着!”孤儿使劲点了一下小立的额头,“不用你色诱以取得配方,我想百度一下,在网上就可以查到。我想做雪花膏,不是要做世界顶级四大品牌的产品。”
小立哈哈大笑,“雪花膏?!那也叫化妆品?”
孤儿气得打了她一下,“笑什么,雪花膏虽然不如高级化妆品有那么多功效,但塔撒大陆也没那么多污染和风沙尘埃,食水也是纯天然的,比地球上险恶的空气环境强多了。而且,那虽然是初级的化妆品,也很滋润啊。你要明白,我们淘汰的东西,到那边就是高级到超出想像了。”
“一瓶雪花膏,高价卖给不惜金币的贵族小姐,姐你还真会赚哪!”小立忍住笑,虽然一想到六、七十年代盛行的化妆及保养品就觉得古怪。
“这个我看行,回头我帮你查,应该不难。”小独接过话来,一脸认真,“在塔撒大陆,原材料也应该不难找到。还需要什么吗?”
“再来一种简单的胭脂、唇膏的工艺和配方,有香水的也来一种,另外就是肥皂。”塔撒大陆上的人用的是一种植物磨成的粉,和洗衣粉的味道差不多,但是很伤皮肤,孤儿从来不用。
她的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液、甚至卫生棉都是从地球这边带的,曾经让艾丽惊讶万分。她胡说那是一个魔法师送给她的,艾丽听后把这些东西锁在了一个石匣,加了三道锁,除了她用的时候,否则不许任何人碰。她曾经送给艾丽一小瓶洗面奶的试用装,艾丽幸福得差点昏倒,因为她觉得连那个磨砂的瓶子都很神奇,充满了魔力。
“肥皂就简单多了。”小立说,“宝洁公司的创始人,当初不过是两个贫穷的移民在后院熬猪皮、做肥皂发的家。”
孤儿点点头,“另外我需要一支火枪或者是猎枪什么的,还有制造弹药的方法。”
小独吓了一跳,“姐你要贩军火吗?”
“不是贩军火,我觉得那只会造成塔撒大陆的混乱。”孤儿连忙摆手。不亲身体会就不知道,枪械真的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增加危险系数,必须掌握在少数正派人手里,才不会造成大面积伤害。
“我只是小小做几只,配给以后我亲选的盈禄护卫队,不会让枪械流行于塔撒大陆的。”她解释,“至于弹药的制造,当然是为了提供给枪只使用,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付攻击城堡的人。唉,你别紧张,没有人攻击城堡,我是有备无患。”
“姐,我希望你明白,枪只可以在那边保护你,我不反对给你弄一只来,但你千万不要让它在塔撒大陆上普及,否则那边的世界也会是危险的。”小独很担心,只恨自己不能代姐姐去穿越。
孤儿明白他的意思,只点点头,没有说话。
冷兵器时代也是很危险的,虽然不会像现代战争那样,一次死那么多人,但对个体而言也许杀戮更为残酷。可她不能告诉弟妹这些,何况塔撒大陆还曾经魔法盛行,就算现在消失了,谁能保证不会恢复呢?不是连被封印了八百年的男人都复活了吗?还是那么多一队,现在活得和正常人一样,好像从没有沉睡过。
“哥,你不是要去黑市给姐姐买枪吧?”小立问。
孤儿大吃一惊,连忙道,“这个我不许哦!我宁愿放弃这个计划,也不要你做任何违法的事。”
小独微笑着拍拍姐姐的手,“放心,我有个朋友的父亲以前看过林场,他有猎枪。我找他借来,你带回去,让盈禄家的能工巧匠照样做一只不得了。至于弹药,我朋友的父亲可以教我怎么做。就算炸药他也会弄,以前他自己炒炸药,在河里炸过鱼呢。”
“这样就好。”孤儿松了一口气。
她这个弟弟果然是万能型,她也会尽力保证枪只弹药不在塔撒大陆流行,就就让那边还停留在冷兵器和魔法时代吧,她只是需要保证孱弱的盈禄家赢得一点武力上的优势。
那边的铁匠可以提炼矿石做出坚硬的盔甲,也自然能提炼出制造枪只弹药所需的东西,而接触过这些武器弹药的人,她会精挑细选,就选最忠诚、或者一生都不愿意离开盈禄家领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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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要工作,要看比赛,要看书,大家要注意休息哦。本六就感冒了,好难受,特提醒大家注意身体健康。
谢谢。
卷一之第六十四章 重回大陆
待在家里的这一个月,孤儿过着比小猪还像猪的幸福生活。
每天被小独照顾着,睡觉睡到自然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闲来不是打电动就是上网闲逛,和所认识的男性朋友聊聊天、调调情,看看小独的比赛录像和小立的榨菜广告,日子过得颓废但舒适安逸。
偶尔,她会被逼着出去游游泳,因为在家的一个月,她连房门也没出去过,回复到宅女的美好又单调的日子,运动量少得可怜,在这一点上,变身为小狗的小猪倒好些,至少它会被小立拉着出去溜。
所以,她胖了三斤。
雪花膏的制作方法,在网上轻易就找到了六种配方,还有相应的工艺,什么制备啦,加工啦,分别加热A和B到70℃,完全溶解,搅拌下将A加到B中乳化,搅拌冷却至30℃啦,总之感觉不是很难,最简单的只需要三种原料。
虽然简单,但在科技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已经是重大的突破了。而且雪花膏的初级护肤作用也挺不错的,三种原料的那种就制成最廉价的护肤品,让穷人家的女孩也可以买来用。
毕竟,每个女人都有美丽的权利。
小立还帮她找到了一种香水,两种胭脂、三种口红、四种指甲油的制造方法,另外还有珠宝首饰展上的大量图片。她是模特,做这个在行,“姐你可以按这个样子制作珠宝首饰,反正在塔撒大陆也不会有人告你侵权。”她说。
这一刻,孤儿深深的感到,来自一个相对和平的、高科技的、物质极大丰富,人民为所欲为的时代还真是有优越感。
至于枪只弹药的问题,全交给小独处理了。不过在中国,连管制刀具都不让携带上火车,何况是带猎枪上飞机?不过小独的朋友对小立很有点意思,所以要巴结未来可能的大姨姐和大舅哥,居然亲自开车把把父亲和猎枪从林场接了来。
孤儿没听说过炸药还能炒的,一直担心她家的厨房会给炸上天,好在小独聪明,很快就学会了。他本想找个地方炸鱼试试,不过城市不允许这样做,最后只能作罢,孤儿琢磨着回到塔撒大陆那边再试。
总之,快乐轻松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的,一个月的时光如水般流过,很快又到了月圆之夜,孤儿也要重新变回塔撒大陆上的盈禄伯爵小姐,四大美人之一,掌握一个大家族的领主了,再也不是得过且过,性格随和,对生活没什么特殊要求的平凡女性地球人了。
“这一次,我要在大陆多待些日子,三个月后再回来。”她把小独做好的账簿、标好魔法石分布情况的地图和一百多张打印好的零人罗兰特的照片放入背包中。
罗兰特的照片是一个追求小立的男生做的,他在警局里做罪犯画像拼图的工作,做一点私活并不违反很严重的纪律。他根据孤儿的描述,从欧洲人面目拼图软件中,一点一点让罗兰特的样子清晰化,清晰到就好像那照片是孤儿亲自给那个骗子拍的照。
有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和很能干的弟弟真是世界上最大的宝藏啊。
不过她说起要三个月后才回来的话题时,小独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他正低头往大背包中装东西,顺便教导小立,东西只要码放整齐,就能节省空间,从而塞进更多的吃穿用品给姐姐。
但不到一秒钟,他就明白了孤儿的意思,立即表示反对,“不行,离家这么久没音讯,我不放心!再说了,有什么重要的事,非要在那边呆三个月啊。”这是姐姐七年来首次提出这样的要求。
“我不是和你们说过吗?我要为不破之城寻找魔法石。那件事并不容易,我想早做完早了,”孤儿尽量说得轻描淡写,“这件事拖得越久,以后遇到的危险就越大,不如速战速决。”
她给出理由,小立倒没什么概念,但那张魔法石分布图是小独亲自做的,他自然明白每找一个地方都要花费不少时间。而姐姐的穿越是定时定点的,一个月的时间要往返于穿越地的龙巢和魔法石所在地,确实在时间安排上有些紧张,行程也比较麻烦。
一想到这儿,他有好多反对的话都说不出口,但情绪上还是激烈反对。姐姐终究是个女人,虽然不明白她要做什么,但肯定和生死不明的父亲有关。父亲为什么不找他呢,尽管那时他只有十三岁,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哪!
“小独,我知道你放心不下姐姐,可是往返来回更会带来麻烦。”孤儿小心的劝道,即要保证小独不过分担心,还得刺激他一下,“你想,如果有人觊觎盈禄家的财富,我这样横穿大陆,并且是有规律的隔月一次,那些要抢劫的人就会摸清规律,实施计划呀。”
她说这话时握着小独的手臂,明显感觉他哆嗦了一下,又连忙补充道,“虽然我有所向无敌的阿德斯军团的保护,肯定不会出事,但老吓唬我也受不了啊。”
“他们――我是说那个什么斯集团,真的很强吗?”沉默了数秒,小独迟疑的问,孤儿从他的神色中就知道他的意见已经松动。其实要对付弟弟小独很简单,只要让他觉得某些行为对姐姐比较危险就行了。
“他们真的是无敌的,而且非常讲信用,不然怎么会贵得吓死人。我说的都是真的,骗你是小狗。”孤儿保证,但脚边的小猪却气愤的叫了一声,抗议孤儿又拿它做反面比喻。
孤儿眼角的余光看到小猪的反应,马上又加了一句,“何况我还有小猪和小蛇,保证我在有危险时可以马上骑了逃跳。”
小独皱紧了眉头,一瞬间让孤儿以为自己看到了年轻版的父亲,“钱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人安全。姐你要和我保证,三个月后要平平安安的回来。”
“我发誓。”孤儿说得无比认真,让小独可以放心,“不过我有个要求。”她慧黠一笑,“我这一走就一百天,这么长时间,能不能带个女朋友回来给姐姐看哪。你不要一心顾着家里,交个女朋友也很重要,将来我们孤家就指望你传宗接代呢。”
“这件事情――这件事情不用姐姐操心。”小独愣了一下,然后埋头整理东西,脖子上有些可疑的粉红。
小立在一边“诘”的笑起来,“哥害羞呢。哈哈,这年头还有男人会害羞哪。”
小独把东西一顿,有点恼羞成怒,孤儿怕他们俩又吵架,连忙道,“望远镜给我买新的了吧?”
果然,小独的心神给吸引到这件事上来,叹气说道,“已经给你买了新的,外加一把朋友从国外带来的正宗瑞士军刀,都放在包里了。可是姐你什么时候不再丢三落四了?就说这次的事,你为什么没提早和我说要走三个月?我给你带的这些吃的东西都是一个月份量的,只怕不够,要不我再给你买点速食食品,你装在旅行箱中带走吧?”
“你想累死我啊。”孤儿差点吓了一跳,差点哭出来,“我可以让皮特学着做,这样我不用来回背了。”
唉,有个特别是疼人的弟弟也很困扰。
因为要在塔撒大陆待上三个月,她这回带的东西特别多,除了刚才放进包里的文件,带的日用品带的是平常的三倍,连巧克力都是三份的。当时小独并没有疑心,还抱怨小蛇的胃口变大了。
“干脆把那箱榨菜带着得了。”小立提议,那是她做广告时,厂家送的。
孤儿本不想带,但为了让弟妹安心,只好在沉重的行李外,还加了一小箱咸菜,当然还有冰箱中所有能带上的东西。为了这个,她穿越的时候差点没能成功,因为她有两个大旅行袋,还有一个旅行箱,连小猪都惊到了,穿越过来时忘记了变身,还是棕色毛茸茸小狗的模样。
她差不多是屁股向后,以平沙落雁式摔在龙巢里的,姿态极其不雅观,把长斗篷下的牛仔服、牛仔裤、运动鞋全露在外面了。
而到了这一步,她简直再没有力气观察周围了,因此没注意到一个黑衣骑士,骑在一匹肋生双翅的大黑马上,注视着她的归来,一直看她把很多古怪的东西抬上龙背,然后骑龙而去。
伯爵小姐有什么秘密?他亲眼看她消失,又亲眼看她回来,还带着那么一大堆东西。那两个包,还有箱子似的东西都奇形怪状的,她斗篷下也是奇装异服。
最令他意外的是,在那个女人从变成水银池一样的石壁跳出来时,他似乎看到石头深处有一张年轻男人的脸,和那女人的脸庞极其相似。
是他的幻觉,还是真的看到了什么?石壁后面的世界是什么?等他找回他的世界,一定要搞清楚。
“孤儿。”他再度念着这个名子,因为经常无意识练习,发音已经很准确了,“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可以解开我的封印?你又想得到什么,有什么阴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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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今天更新一晚再晚,所以为了补偿,本章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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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六十五章 准备
而孤儿对阿德斯洞悉了她穿越秘密的事一点也不知情,自从回到盈禄家以来,就积极准备着外出寻找魔法石的事,之前还要安排好家里的事,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她希望能在百日之内完成不破之城的任务,然后她就可以腾出时间来整顿盈禄家的军务事宜,当盈禄家固若金汤的时候,她就可以安心的按时回家了。
卖给阿德斯军团的奴隶,已经陆续从各个自由贸易港口送达大战马坡,卖给阿德斯军团的给养,也源源不断的从附近的盈禄家商号中出货。
盈禄家族在塔撒大陆上所有的店铺名子都统一称为“淘宝”,这是为了纪念孤儿在地球那边网店生意惨淡的另类方式。顾客只要提前在任何一个地区的任何一家淘宝店支付了某种商品的费用,就不用携带这种商品远行,而可以在目的地的任一家淘宝店获得相同的商品。
这样,免除了顾客运输货物的麻烦、或者自身携带,在半路遭到抢劫的风险、再或者因为不可抗力而差成损坏的可能,因此淘宝连锁店的生意非常兴隆。
而为了这项业务,盈禄家各商号都养了大批渡鸦充当信使,无意间形成了相当紧密的情报网络。
除了生意上的安排外,孤儿打算这次的寻找魔法石之旅只带着小三三和小四四同行,当然阿德斯带五十骑士随行保护是少不了的。人多,旅费也多,更会引人注目,五、六十个人正好是一支大商队的规模。
要知道除了寻找魔法石之事外,她还有好多事情要做,需要人手来帮,其中最重要的是皮特。
虽然她的大管家胆小而圆滑,但对盈禄家绝对忠诚,他表面谦卑,骨子里却看不起其他家族的人,觉得他们野蛮、没品味、不勤劳,成天就知道抢夺地盘和打仗,这样的人饿死才是正经。
有皮特帮她坐阵盈禄家,孤儿非常放心,况且之前在她离开的月份一直是皮特当代领主的。
可是这次她离开的时间比较长,交给皮特办的事即多且重要,所以委托得比较慎重,还要求三大长老帮皮特的忙。
上回的刺杀事件,依然没有找到一丝线索,阿德斯的武力手段冷酷残忍,一个活口也没留下,而从死尸身上又找不到直接证据,只除了他们衣服内衬上绣的一个古怪标志。
那标志是黑色螺旋状,外面罩一颗白色七角芒星,孤儿怎么瞧怎么觉得像一个邪教的徽章,于是要皮特发动盈禄家的商业网络,把大陆上所有隐秘的、或者公开的社团、组织、巫师公会、法师公会全调查一遍。要知道在塔撒大陆上可是有很多组织的,水手、自由骑士、商人、马贩子、甚至妓女。
寻找零人罗兰特的事也要继续进行,当孤儿把照片给皮特,让他分发给全大陆上的各个商号时,皮特的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这画像是怎么画的?好像真正的人头印在纸上,这纸也很奇怪啊,这么光滑。”
“我认识很多能人异士,还能做出更稀奇古怪的玩意哪。”孤儿含糊过去。
“我亲爱的大当家,盈禄伯爵小姐,您一定有魔法。”皮特习惯性的吹捧,但也有三分真意,不然他无法理解大当家能做出这么多超出他想像的事。
这回大当家回来后说要努力再多赚钱,好支付雇佣佣兵的费用,另外加强盈禄家的武力建设。对这个想法,他深以为然。一来他知道阿德斯军团有多贵,二来他不想高贵的盈禄家在爵位上最低,还要受其他家族的盘剥和欺侮。
不过当一种名叫“雪花膏”的玩意儿,还有一些涂抹嘴唇、指甲和脸颊的红颜料、分别取名为“胭脂”、“唇膏”和“指甲油”的东西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非常惊讶。
他是做惯生意的,知道女人的钱最好赚,也知道塔撒大陆上的女人弄过这些涂涂抹抹的玩意儿,但没有一件有大当家带回来的样品好。
那些精美的盒子,以及里面的东西都似乎散发着美丽而迷醉的光彩,他弄了一点给几个地位高的侍女试用时,她们差不多快乐得昏过去了。
这和大当家平时用的一些古怪而漂亮的东西差不多,但从来没有属于过大陆。以前那些东西只是大当家自己用,现在她要拿出来成批制作,当那些贵族小姐或者贫民之女为这些东西发疯的时候,盈禄家的金库只怕要扩建了。
大当家还写好了这些漂亮东西的配方和制作的过程,下了命令要他在百日之内试做成功。那些原料虽然难找,制造过程也挺奇怪的,但他相信当大当家回来时,一定可以直接手签发货令。然后顶多三个月时间,塔撒大陆上的女人会人手一只雪花膏,贵族小姐买金盒子六种配料的,穷人家的女儿买铁盒子三种配料的,当然其余几种好宝贝也会上市。
“皮特,这三个月就辛苦你了。”孤儿像男人一样拍了拍皮特的肩,“你得调查刺杀案件,得寻找罗兰特、得督造这些化妆品、得管理这一大家子人的日常事务、还要负责佣兵和战士们的吃穿用度,每一样都要你操心。不过只要你做得好,等我回来,我会请长老们颁发册封令,荣升你为爵士。”
“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为家族服务是我的份内。”皮特一躬身,掩饰心中的狂喜。
爵士的地位相当于盈禄家的封臣,这不仅代表了荣誉,将来还可能会得到封地。虽然盈禄家的封地不怎么肥沃,好歹也是自家的产业,或者将来也可以在那里盖上大房子,生儿育女。
“小一和小二二那边,你不用管,只是他们需要什么,你一定要尽力配合。”孤儿再嘱咐。
皮特非常郑重的答应,保证一定会做到。
孤儿很满意。
她令这两名奴隶保镖训练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并秘密制造猎枪和火药。这一环节是比较危险的,人选也非常重要。小一行事一向稳重谨慎,而小二二是正经打过仗的,还是个小头目来着,这件事交给他们带着十几个精挑细选出来的巧匠来做,是最好的选择。
为此,她还把灰堡西面一大片空置的塔楼和广场划归他们使用,列为禁区,并下令非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入,否则就丢到海里喂鱼。
其实身处冷兵器时代的小一和小二二根本不理解猎枪是个什么东西,对火药的理解就是火术士的可怕妖法,但这不影响他们忠实的执行孤儿的命令。孤儿决定等事后要给这四个保镖以自由,不管他们是不是会留在盈禄家,但她相信他们会绝对保守秘密。
事无巨细,当一切都安排好,孤儿才带队上路,去寻找魔法石。
因为阿德斯留下了汉姆负责留守在灰堡的士兵,自己则带着詹姆同行,孤儿也斗气一样的带上了艾丽。一个佣兵头子都有侍从,她一个贵族小姐不可能连个侍女也不带吧。况且这次一走就是三个月,路人没有照顾也实在不方便。
结果,艾丽快乐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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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六十六章 泰娅
早在八百年前,当塔撒大陆魔法横行的时候,魔法一共分为四系,水、火、土、风。十大家族,除了盈禄和福临家族外,另八大家族分掌四系魔法,而每一系魔法又分为黑暗系和光明系。四系魔法相生相克,光明与黑暗也说不清孰好孰坏,就好像中国的阴阳五行一样。
不过传说中,黑暗系风魔法有着至高无上、摧毁一切的能力,所以掌握这一系魔法的驿马家有着超强的武力,时至今日,纵然他们已经没落,很少在大陆上露面,却仍然没有人敢去挑衅,就连最好斗的追风和孤傲家族也一样,所以驿马家成为了神秘的存在。
孤儿在动身之前,和长老大致学习过古代大陆的魔法历史,虽然现在魔法消失,身具魔法的只有少数魔法公会的人和巫师,但为了寻找魔法石,为了不招惹意外的麻烦,也有必要了解一下。
文曲家族:光明系水魔法,召唤曾为红狐。
司文家族:黑暗系水魔法,召唤兽为蓝狐。
追风家族:光明系火魔法,召唤兽为金蜂。
孤傲家族:黑暗系火魔法,召唤兽为银蜂。
紫金家族:光明系土魔法,召唤兽为白象。
尊贵家族:黑暗系土魔法,召唤兽为绿象。
精灵家族:光明系风魔法,召唤兽为紫鹰。
驿马家族:黑暗第风魔法,召唤兽为黑鹰。
“只有我们盈禄家和福临家没有魔法。”长老在给孤儿讲解了大陆魔法史后悲哀的说,“而大陆上所有的人都相信福临家族是运气之家,与他们交恶就会带来噩运,所以福临家的魔法是好运气。”
“我们盈禄家虽然没有魔法,但却能制造这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孤儿骄傲的抬起下巴,对长老坚定的宣布。
“是什么?”长老很好奇。
“金钱。”她直截了当的说,然后离开了长老院。
一生都待在灰堡的长老是不会明白金钱的魔力的,而从没有这一刻,她更想让盈禄家族强盛,也更觉得自己带来枪支和火药的制作方法有多么正确。
切,其他家族有魔法又如何,她先放一冷枪,打碎了聚集能量的水晶球,看那些魔法师还有什么本事!
按照小独所做的魔法石出现情况分布图,上面标有一百多个点,遍布大陆的各个角落。这些点有大有小,表明着魔法石出现次数的多寡。也就是说,在这些地方或多或少都出现过魔法石的踪迹,但是她不能走到哪算哪,没脑袋苍蝇一样的胡乱寻找,必须有计划的一一探访。
除盈禄和福临家族外,在其他八大家族的领地上,魔法石出现的情况频繁,在地图上是大大的点,所以孤儿决定先从这些地方找起。
塔撒大陆中间地带的大片平原是公共属地,十大家族围绕着平原的四周,彼此接壤,好像十只小狗围成一圈,盯着空地中间的肉,而不破之城,就是肉上的樱桃。
盈禄家族的领地不小,但土地狭小贫瘠,背后是广阔的大海。它左边紧挨着紫金家族,右边是福临家族,鉴于福临家族没有魔法石出现,所以孤儿决定出了飞轮海灰堡就往左走,这样转一个圈以后,就可以回家,顺道去拜访一个福临家的阿孟大叔。
以前她在做生意时见过阿孟候爵大人,他是个心宽体胖的中年人,有着软软的金发和堪比弥勒佛的善良笑容,看来确实非常贵气欢乐,怪不得是好运象征的家族领主。
而她带队寻找魔法石之旅的第一站,就是紫金家族。
他们在八百年前是王族,当大陆分崩离析后,再没有人称他们为王,但他们自己还是以王族自居。只是紫金家的人丁自从上次大陆混战后就日渐凋零,如今的紫金王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是紫金家唯一的正统血脉,名叫泰娅。
一想到泰娅,孤儿的心就软软的,或者这小姑娘激发了她的母性吧。如果她和塔撒大陆上的女人一样早婚,以她二十七岁的年纪,足可以做泰娅的母亲。
泰娅年纪虽小,但从小就受到王族继承人的教育,没有过真正的童年欢乐,举止端庄优雅得令她这个所谓大人都感到羞愧和不自然。她总是梳着高高的发髻,顶着繁复的金冠,穿着拖地的、缀满宝石的礼服,能端坐在王座上一整天不动,聆听也许她根本不懂的王族大事。走路的时候四平八稳,步履轻盈,金冠上的流苏绝不会互相缠绕碰撞。
每次孤儿在王殿中向上望去,都觉得泰娅像是被某个秘密宗教选出的圣处女一样,集纯洁和柔弱于一体,似乎是个极美的芭比娃娃,虽然锦衣玉食、万众臣服,却任由人摆布,不得自由。
三年前,当泰娅只有七岁时,孤儿因生意上的问题来过紫金王城一次,无意中在王宫的花园里见到这小姑娘开心的追逐小猫。那一刻,她不是小女王,而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泰娅很喜欢孤儿,特别是当她听说孤儿是除她之外的另一个女领主时更是开心,好像找到了同盟一样。在孤儿面前,她常常不掩饰内心的童真,而孤儿也很喜欢她,常常带些小玩意,甚至从地球带来玩具给她。
在她心里,泰娅不过是个孩子,而且是可怜的孩子。
她的金柄小弯刀就是泰娅送的,紫金家的冶炼技术和制造金属制品的工艺冠绝十大家族。可惜,那柄她很喜欢的刀让路易拿走做订婚信物了。
眼看就要到达紫金王城了,孤儿抬头望了望天,就见天空中有一个黑点,缓缓随着他们前行,举起望远镜再看,视线中中出现了一只矫健黑鹰。
那是阿德斯的鹰,是负责监视前方情况的。她不知道他还有这玩意儿,虽然驿马家的召唤兽就是黑鹰,但现在已经不再是魔法世界了,而且根据传说,他也早反出了驿马家族。
只是他这个人的脾气格外别扭,不愿意与她同行,只派了詹姆和十个士兵随行保护,他自己则远远跟在后面,放鹰来观察情况,万一有人袭击商队,他会尽快赶来。
尽快?!万一赶不来怎么办呢?可是他那人说一不二,霸道得很,孤儿干脆也不跟他废话,一路上倒希望有人来抢劫,反正她有小三三和小四四保护,还能骑小猪飞起来。万一货物受了损失,她要好好的羞辱他一番,谁让他做为佣兵保镖却离雇主那么远的。
为了掩饰此行的目的,孤儿带了一些贵重但份量不太重的东西上路。不过她没带小蛇,因为那太引人注目了,这一趟,她不想太招摇。
“小姐,前方有人。”小四四突然凑近了些,低声道。
孤儿走在队伍最前面,左右两侧是小三三和小四四,佣兵们跟在最后。
她抬头看看,黑鹰并没有尖啸,仍然在半空滑翔着,不禁怒道,“这只鹰不合格,鹰眼一点也不利,前方来人,它居然不示警!”
詹姆本来紧跟在孤儿身后,此时一提缰,挤上前来道,“那是因为来人没有恶意和杀气,不然黑鹰老早就通知阿德斯大人了,鹰眼可是比人眼看得远哪。”
“可它比不过‘伯爵小姐的神眼’。”孤儿把望远镜递给小四四道,“快看看前面是谁?”
小四四依言而行,才看了一眼,脸就有点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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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之第六十七章 欺侮人乃快乐之本
“泰娅派的人?”孤儿一看小四四的脸色就明白了,不禁感到好笑。
也许是因为塔撒大陆上的女孩发育得早,不仅十二、三岁初潮来临后就可以嫁人,就连才十岁的小泰娅也开始青春萌动,也不知道怎么就对小四四很有好感。
每当孤儿带小四四来紫金家的领地,她总是接孤儿去紫金王宫玩两天,名为和孤儿叙旧,实际上是为了看小四四。但是,好不容易见到了,却又小脸红红,连话也不会讲了,对别人倒还是端庄可爱的小女王样子。
小姑娘以为这只是她自己的心事,但只要是成年人,任谁都看得出来。孤儿常拿这个事开小四四的玩笑,而这个强壮,忠诚而沉默的男人却对一个小女孩的爱慕而感到害羞。
“泰娅女王虽然年纪小,消息还很灵通嘛。”小三三对小四四挤了一下眼睛,“咱们每回来王城,小女王都派人来接,生怕――大当家不去王宫,那不是见不到了吗?哈哈。”
“怎么个情况?”詹姆横插一句,一脸好奇。
“佣兵,保持纪律!”孤儿喝斥了一句,但脸上却笑眯眯的,所以詹姆根本不以为意,凑得更近些。
“小姐,请不要开玩笑,我只是个奴隶。”小四四低下头,一瞬间,孤儿甚至觉得他有些落寞。
“我会给你自由。”她伸出手,握住小四四的手腕,看他抬起来头,眼睛中满是复杂难懂的情绪。
也是啊,就算小四四恢复了自由,他也不是贵族出身,做了这么多年的奴隶后,恐怕也无法恢复某一家族属民的身份,顶多改籍入盈禄家。这样的地位怎么可能和一个女王一起呢?就算她动用领主的权利,封小四四为爵士,他和泰娅的身份始终天差地远。
才十岁的小泰娅大概也是明白这一点吧,所以泰娅每回只是看看小四四而已,并没有开口向她索要奴隶。话说回来,就算泰娅想要,她也未必会给,因为到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小四四沉默的守护已经成为她的习惯,放他走,还真有点舍不得。
而泰娅暗恋小四四的事,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可对于小四四,还真是个残忍的笑话,以后再也不能随便说起。
“詹姆,快去通知你们的头儿,让他跟上来,我们要进城了。”眼看前方来接应的人越来越近,孤儿岔开话题。
詹姆应了一声,没有派人,而是调转马头,亲自去通报。很快,阿德斯率队赶上了。
孤儿本以为阿德斯会拒绝,因为按照他一贯的别扭风格,总是要和她对着干,但没想到这次比较配合。或者是她太情绪化,他只是专横霸道而已,做为价钱这么贵、名气这样大的佣兵团首领,职业道德他还是有一点的。
看他骑着霜雪策马而来,没有穿重甲,而是轻便的皮甲,身材看来比平时清瘦些。他也没戴头盔,浓密卷曲的半长发以一块拖到后腰的黑布罩住,脸上有面巾,初一看去,好像古代的阿拉伯马贼。
他手下约有十几个人也是如此,其余的、包括詹姆在内的士兵却都穿着便装,因为他们要冒充一只商队,保镖模样的人只要十几个就够了,剩下的全是仆人打扮。
看到他冰冷的目光扫过来,孤儿突然感觉很安心,那是四大保镖在身边时从没有过的。也许因为他对敌人残酷无情,让她觉得在最危险的地方也很坦然,只希望在雇佣斯满后,他不要成为她的敌人。
“阿德斯大人,请你拨几个人和我的保镖去一趟国王港口。”她对阿德斯要求。
当初两人的约定是:阿德斯军团保护盈禄家,并不只是保护她,而小三三也是盈禄家的人。她不会忘记此行的目的是寻找魔法石,所以她和小四四进王城,则派小三三带人去港口打听有没有魔法石的线索。
“詹姆,带十个人去。”阿德斯还是没有拒绝,而是冷冷下令。
詹姆一垂首,点了兵领命。
孤儿则和小三三耳语一番,当这一小队人往左转弯,直奔国王港口的方向后,迎接他们的紫金王族侍卫也到了。
“泰娅女王陛下有请盈禄伯爵小姐紫金王宫一叙。”来人朗声道。
孤儿虽然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可却记得他是泰娅的贴身侍卫,于是一夹马肚向前走了几步,“这次我的商队人多,等我在城中安顿好他们,即刻入宫觐见泰娅女王。”
“女王陛下已经为伯爵小姐的属下安排好了落脚的地方,请伯爵小姐带上二、三亲随直接入宫。伯爵小姐多日未到,我们女王陛下很是想念。”
孤儿想了想,似乎是很久没到紫金家的领地上来做生意了,她的日子过得忙碌,又两边跑,自然不感觉什么,那个寂寞的小姑娘想必一直盼望她呢。
“你跟我来。”她对小四四说,之后又侧过头看阿德斯,“阿德斯大人,麻烦您和我一起入宫吧。”见他沉默片刻,似乎要拒绝,却终于什么也没说,提马前行,跟在她后面。
一行三人在紫金王族侍卫的带领下畅通无阻的进入了王城,然后再进入王宫。离得还很远,孤儿就看到金冠华服的小泰娅站在王宫二楼的宽大露台上迎接,像一个精美的娃娃。
紫金家自视为王族,很少与其他家族来往,更不用说以王者身份来迎接臣民了,但泰娅喜欢孤儿是众所周知的事,所以偶尔,紫金家的摄政使也会让女王陛下任性一下。
身后,小四四紧张的清了清喉咙,不用回头,孤儿也知道小四四有多么不自在。有时候她不想让小四四感觉难受,可是他不来,泰娅又会失望。相比起来,一个男人的愿望要为一个十岁小姑娘的粉红梦境做出牺牲。
“那个是你的新奴隶吗?”当孤儿进入王宫大殿,按照规矩行了礼,泰娅立即谴散一大队侍女和侍卫,外加摄政使劳伯,跳下台阶,拖着孤儿的手问道,同时连瞄了阿德斯好几眼,脸上露出好奇又恐惧的样子。
“是啊,他是我的奴隶。”孤儿故意大声说,就不信阿德斯会在这个时候发飙。
果然,她略一回头,看到他蹙着眉,眼神不悦,却没有回话。宾果!和他认识以来,第一次占上风,虽然很微小,但毕竟是一个好的开始。
再看一边的小四四,干脆略垂着头,眼神一直看着地板。
“伯爵小姐,你有很多不错的奴隶哦。”泰娅习惯了官方性的语言,就算和孤儿单独在一起,也称她为伯爵小姐。
“您喜欢吗?我可以送给您几个。”孤儿一边说一边瞄着阿德斯,感受到他的怒气,心里愉快极了。看起来有一句话没有说错:欺侮人乃快乐之本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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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个被时代浪潮抛弃,搁浅在生活滩涂上的年轻人,无意间抓住了那个飞速发展时代中的一个小小契机,由潮底翻上了潮头,本以为从此将踏上的是一条五彩缤纷的快意坦途,却不想这只不过是一张“名利狩猎场”的入场券。
一番番酸甜苦辣,一次次博奕杀戮,一路路风雨伴彩虹……
卷五之第六十八章 蛋糕
泰娅对阿德斯很好奇,所以在晚餐时也要求他在场。
看着满桌的美食,阿德斯却因为戴着面纱吃不了,孤儿心里充满着恶意的快乐,到后来甚至连表面也无法假装娴雅了,不断幸灾乐祸的望着他,迎着他冰冷的目光。
“他为什么不吃?”泰娅问。
这晚餐是在泰娅的私人小厅进行的,否则一个女王和一位伯爵小姐共进晚餐也就罢了,桌上还有两名奴隶,实在是不成体统。
“他是个很有规矩的奴隶,从不与主人同桌吃饭。”孤儿看着阿德斯面前空空的餐盘,想像他面巾下生气的脸和那些餐盘一样雪白。
孤儿给泰娅带了一个毛公仔玩具,是加菲猫,使劲按它肚子的时候,还会发出打嗝的声音。泰娅喜欢得要疯了,所以她今晚的话特别多,完全没有平日表现出的半点端庄。而孤儿也很开心,不仅因为带给了一个十岁小女孩快乐,还因为挖苦了一个八百多岁的老男人。
每回有仆人上菜的时候,他都表示拒绝,显得与餐厅内欢乐温馨的气氛那么格格不入,这让孤儿感觉到一种孩子气报复快感,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比泰娅都小。
这很不理智,但不得不说,这很痛快。
“那他真是个好奴隶。”泰娅惊叹,特别加重了“奴隶”二字,然后又转过头来问一直沉默进食的小四四,“你说呢,四先生?”
小四四很高兴因为阿德斯的出现使泰娅的注意力转移了不少,此时听到这样的问话,也不知回答什么好,只尴尬的微笑一下。
泰娅看到小四四的笑容,脸红了。孤儿也惊奇的发现,小四四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斯文儒雅,与他强壮高大的身材对比,即反差强烈又分外和谐。
以前,她为什么没有注意到呢?
再看阿德斯,僵硬得像一块石头,可是满室的人,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
“泰娅女王,我请求您准许我的奴隶退场。”孤儿对泰娅要求,因为她发现这小女王对阿德斯的兴趣超出的预期,如果她把暗恋的对象从温柔厚道的小四四转到了冷酷无情的佣兵头子身上可不是什么好事。
再说,她明白适可而止的道理,虽然占阿德斯的上风很令人愉快,但凡事不可过度,现在是机会让他离开,独自去生闷气了。
“不能再待一会儿吗?”泰娅怀抱着加菲猫,看着阿德斯,居然有点恋恋不舍,脸上也露出小女孩般的娇态,配以她的白金一样的头发,紫罗兰色的眼睛,纯真的笑容,真的令人不忍拒绝。
可是孤儿感觉阿德斯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于是道:“他是我的奴隶保镖,一路上都没有好好休息,实在非常疲劳,请女王陛下恩准他退下。”
泰娅见孤儿坚持,只得同意。
阿德斯起身施礼,而后离开,对宫廷礼仪之熟悉,行礼时姿态之优雅、令人觉得他不是个野蛮的佣兵头子,而是个高贵的贵族,这也使孤儿对他的身世产生了好奇。
八百多年前,他是驿马家的什么人?
见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孤儿顾不得餐桌礼仪,随便找了个借口追出去,“需要我叫人送点吃的到你房里吗?”她追在他身后,努力忍住笑。
“不必。我看你已经吃了我那份了,感谢。”阿德斯冷冷的道。
孤儿的得意有点打折,因为她沮丧的发现,他没有想像中那么生气,只是相当漠然,好像刚才饭桌上的一切只是孩子的游戏。而且他说得对,为了气他,她今晚不知不觉中吃了太多的肉食,只怕她东方的胃可能会消化不了。
“菜很好吃。”孤儿嘴硬,“你无法进食,我很遗憾。”她耸耸肩,姿态优美的转身离开,感觉阿德斯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背影,很不自在。
而晚餐后,她又被泰娅拉去聊到很晚。
陪小孩子真是件累人的差事,何况泰娅一直追问阿德斯的情况,还时不时脸孔红红的要求小四四讲起出门经商的秘闻,比如各大家族的风土人情、城堡样子什么等等。
当孤儿终于回到卧室,感觉身子好像散了架一样,胃也开始疼。这让她想起初来塔撒大陆时,每天以马代步很不习惯,连大腿也磨破皮,可是现在却适应良好,唯有这种大块的肉食,她的胃始终不肯接受。
唉,和那死佣兵头子斗什么气呢?只怕这一晚上都会不舒服的。
半夜的时候,她果然被疼痛和恶心折磨醒了,额头上满是汗水。她没带艾丽来王宫,于是只得自己到厨房去找点苏打水喝,好缓解一下胃部的不适。可是她才一走出房间,方向感极差的她,就迷失在了繁杂曲折的走廊里。
不对啊?她确实记得往左拐是通向厨房的路。而奇怪的是,她赤着脚走了半天,居然没有遇到一个王宫守卫。
好不容易,她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紫金家的标志,是一个戴着帽子的小人儿形象。她记起厨房门口就有这么一个,高兴得快步走过去。
但她才走到一纵一横两条走廊的交口处,斜刺里就突然伸出一条手臂,把她的身子紧紧箍住。她本能的想惊叫,可是嘴被蒙上了,人也被困在一个怀抱里,丝毫动弹不得。
“别动。”冷冷的两个字,半威胁半命令。
孤儿立即停止挣扎,因为她知道这个人是谁。
“出了什么事?”当那只大手从她唇边放开时,她问。奇怪的是,她并不害怕,只是有些紧张和兴奋,或者是因为他在身边的缘故。
阿德斯没有正面回答,只漠然的道,“与你无关,回去睡觉。”见孤儿不动,他居然拉起了孤儿的手。
这举动在现代地球是没什么,但在塔撒大陆是相当无礼的,尤其面对的是一位贵族小姐。但他做来极其自然,手也干燥、温暖,手指修长有力,一点也不像他的外表那样冰冷。
孤儿努力甩脱控制,停下脚步,狐疑的在阿德斯的胸口闻了闻,之后笑了起来,“哦,你去厨房偷吃蛋糕,好浓的蜂蜜味啊。”
“不关你事。”
“原来你也饿嘛,那我叫人送吃的给你,你还不要。非要自己半夜去厨房――”
“你不听话,死了也不能怪我保护不周。”阿德斯似乎有点恼羞成怒,打断孤儿的话头,转身就走。
孤儿不敢出声,但是笑得前仰后合。没有什么比逮到一个死神般的人物,做这种可笑的事了。原来半夜偷跑厨房的不止她一个,这男人也在为别扭的个性付出代价。
哈哈,真好笑。他让她别动,难道是怕她发现厨房丢了蛋糕的秘密?但她怎么会知道厨房有多少蛋糕嘛,看来作贼的还真是全部心虚。不过正因为阿德斯的这种“人性”表现,她似乎觉得这个人可亲多了。
只见他越走越远,似乎真的生气了,孤儿急忙追上去。可是才走了没两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呼喊,“有刺客!来人哪,有刺客!”
不是以为她是刺客吧?孤儿吓了一跳,哪有刺客在睡衣外随意披着斗篷,赤着脚就跑出来的?不过正当她回转身子,停下脚步发愣的当儿,一条黑影迅速向她扑了过来。
一瞬间她明白了,阿德斯不让她去厨房不是为了蛋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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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六十九章 我是烤苹果?
她的反应算是快,在黑影冲到面前的一刹那让出了道路,后背紧紧贴在走廊的墙壁上。如果这刺客够聪明,就该一直冲出去,不要停留下来生事。
可这刺客偏偏是笨蛋,都已经跑过孤儿身边了,却又折了回来,挥刀便刺,大概是想杀人灭口。孤儿吓傻了,和个靶子一样站在当地,无处躲藏。好在千钧一发之际,阿德斯已经返回,双手抓住刺客的肘关节,用力一折。
孤儿全身发麻,只听到骨头的碎裂声和刺客的闷哼声,还有越来越远的王宫守卫的追击呼喝声,刺客显然不止一个,还有其他同伙接应,玩起了声东击西之计。
刺客手肘被生生折断,疼得差点昏死过去,要杀孤儿的那柄匕首落在了地上,同时从身上还掉下来另一件东西。那是一个木盒,锁得紧紧的,落地时发出的声响传出老远,可见里面装了重物。
这一刻孤儿比刺客动作快,一弯身就抄起那木盒。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对财物的拥有本能,根本没有思考。
只是当木盒抱在怀里的时候,她才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臂力居这么强,现在双手抱盒都感觉很沉,刚才是怎么单手抓起来的?难道人的贪婪真的可以战胜一切?
木盒显然非常重要,刺客一见此物失去,怪叫一声就掐向孤儿的脖子,结果另一只手臂再度被折断。这一次他再也忍耐不住,长声惨叫,吓得孤儿从阿德斯腋下钻到他身后去,贴着他,感到安全。
这边的动静如此之大,如果再不能引来王宫守卫,他们就可以集体去卖白菜了。看着追来的一队气急败坏的士兵,阿德斯镇定的一手把孤儿护在身后,一手指向刺客逃跑的方向。
卫队士兵的头头儿正是接孤儿进城的那个人,他见阿德斯大半夜还蒙着面巾虽然感到奇怪,却没多废话,明白捉拿刺客最为要紧。
“汤姆,快护送伯爵小姐回房间去,外面太危险了。”他对一个士兵吩咐,完全没看到孤儿怀里还抱着东西,大概因为她披着拖地的长斗篷,又挤在阿德斯背后的缘故。
“伯爵小姐由我保护,多谢。”阿德斯礼貌的拒绝,之后横抱起孤儿,大步离开。
这应该是回她的卧房吧?孤儿完全迷路了,根本分辨不出东西南北,在她看来,所有的走廊都一个模样,直到阿德斯踢开一扇虚掩的门,她看到粉红色小猪趴在床边,小眼珠叽哩咕噜的转着,才确定这里确实是她的房间。
“如果你再随意乱跑,你的生命安全我将不再负责。”阿德斯有点气恼的把孤儿扔到床上,然后在房间四处巡查了一遍,以确保没有刺客隐藏。
谁理他,赶紧看看木盒中有什么东西才重要。孤儿不吭声,奋力爬起来,解开斗篷,把木盒放在床上,看了又看。
木盒是坚硬的龙眼木所制,四角包金,盒身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盒盖正中是紫金家的标志,一把精巧的铜锁挂在盒上。
孤儿用力抱起木盒,摇了两下,感觉里面隐约传出金属的碰撞声,“阿德斯,帮我劈开这个木盒。”
阿德斯怪异的望着她,半晌才说,“请你穿上衣服。”
孤儿低头看了自己一眼,“我这不是穿着衣服吗?”情不自禁有了点挑衅犯难的感觉。
她这回穿的不是塔撒大陆那种类似修女袍的睡衣,而是从地球带来的两件套,但也不是性感型的,其实式样很家居。
白色纯棉的质地,印着一颗颗红色桃心,上衣是圆领半袖的短款小T恤,只到腰部,下面是一条同色运动短裤。在地球,穿小吊带和热裤都可以上街,这种式样算是很保守了,不过这套衣服很能显示她身材上的优点,即有西方式的玲珑有致又有东方式的纤细柔美。
“你在引诱我吗?”阿德斯冷冷的,根本没有欣赏美好事物的惊艳感,“我会把这个当成你邀请我上床的意思表示。”
“我不是说我没什么看头吗?”扬起下巴瞪他。
“没有上等的蜂蜜蛋糕,烤苹果也将就了。”他的声音毫无感情波动。
孤儿气不把一处来。
没品味的死佣兵头子,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见惯了塔撒大陆女人的生猛,根本体会不出她这种细瓷式的华贵美丽。哼,美色当前,于他而言是茉莉花喂牛,简直暴殄天物。居然说她是烤苹果,那种上不了桌面的甜品小点,外表皱巴巴的零食!
不过她也真是的,干嘛非要得到他的承认,又不是真想和他怎样怎样,行为可真够白痴了。看来女人的虚荣心还真是可笑,人家越不理会,越要展示给人家看。
“对于偷吃的人,我无话可讲。”她不厚道的翻出之前阿德斯的秘密事,然后拿起丢在一边的斗篷,愤愤的披上,再度指向木盒,“帮我把它劈开。”
“这不在我服务之列。”阿德斯要走。
“那我换个说法好了。”在阿德斯即将拉开门的一刹那,孤儿连忙说道,“你帮我‘打’这只木盒。”
阿德斯半转过身,疑惑又带点轻蔑的看着孤儿,好像觉得她疯了。
孤儿一笑,阿德斯感觉自己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小恶魔,不禁有点警惕,只听她轻声细语的说,“我们之前有约定: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原话就是这样,难道你忘记承诺了吗?现在我要你帮我‘打’这个木盒。”
果然还是上了她的当!虽然有些强词夺理,可是她说的话与当初的约定一字不差。阿德斯无语,只得走过来,摸出靴筒里的匕首。
“如果我没看错,这是那刺客的东西,也很可能是从紫金王族中偷的,你确定要打开吗?”他斜睨着她,看她漂亮的细长黑眼睛中闪烁着又好奇又恶劣的神色,还有点淘气,居然颇有些动人。
“不检查一下怎么知道?”孤儿大言不惭,一点也没有挣扎和犹豫,好像这理所当然。
“你不怕人家最后发现东西在你这里吗?你好像和泰娅女王关系不错。”贵族果然都是一个德行,表面上具备一切美德,背后却什么都做。
“我又没说把这东西收归我有,不过是看看。至于盒子破损,赖在那刺客身上好了。快呀,劈――不是――是‘打’它。”
龙眼木是极其坚硬的木头,堪比钢铁,但阿德斯只挥手一斩,那木盒就应声两开,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宾果!第二回胜利,挟制住他为她所用了,这样早晚能找回场子!
孤儿很开心,更开心的是,她居然在破碎的木盒中看到了一件东西,一件她很想要的东西!
呃――也许算是半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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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现一个问题,我的章节总名写错了好几个,卷一,有的写成卷五,或者干脆卷王,大家原谅吧,VIP章节修改极其麻烦,反正大家知道一章章顺下来看就好了。抱歉。
谢谢。
卷一之第七十章 奴隶
木盒中其实有三件东西:一个青铜质地的火焰型王冠、一个灰色石雕的印章、还有半个巴掌高的土黄色六角形水晶柱。
孤儿对其他两件东西仿佛视而不见,全部的心神全集中在那半个水晶柱上。
这,是四系魔法石吗?可为什么是半个?如果这半个水晶柱直的是四系魔法石的一部分,那她的运气还真好,简直算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她瞪了水晶柱半晌,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跳下床,打开自己的衣箱。她知道她的贴身侍女艾丽没出过远门,所以没带她进王宫,就让她在紫金王城好好玩玩。而她的衣箱中有秘密的东西,当然不能让王宫侍女整理收拾,此时也只好自己乱翻。
一直翻到衣箱最底部,她才找出一个皮面文件夹,拿出里面的记录魔法石形状、大小、高度的羊皮纸和细绳,又跳到床上去和那半个水晶柱比较。
结果是:几乎完全相同,除了这水晶柱只是一半外。
土系魔法分为光明系和黑暗系,难道魔法石也是分为两部分吗?紫金家掌握的是光明系土系魔法,尊贵家族掌握的黑暗系土系魔法,照这样推论,如果在尊贵家族找到另半块,那么就算找到四系魔法石之土系了吗?
想到这儿,孤儿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不过随即又产生了不确定感。不破之城的长老可没说四系魔法石都是被剖成两半的,这半个水晶柱真的是她要找的吗?
把石头握在手中感觉了一下,入手居然很轻,至少比目测后估算的重量要轻,而且掌心传来一阵温暖舒服的感觉,不像是凡物。
但是,要怎么确定呢?
一边的阿德斯眼神怪异的看着孤儿,眼见她上窜下跳,之后又对那个水晶柱摸了又摸,掂了又掂,脸上的表情一会儿惊喜、一会儿疑惑、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沮丧皱眉,没有平时半点贵族小姐的高傲样子,反而像是在发癫,忍不住开口问道,“这就是你要找的石头?”
孤儿点点头,“不过我不太确定。”她又说,随后暗骂了自己一句。
魔法石的行踪出现得太快,所以她太兴奋了,居然在这佣兵头子面前露出真性情。找魔法石的事他早就知道,因为要靠他的保护走遍大陆,根本没打算瞒,但是自己一直努力摆出的冷静沉着、高傲大方的形象一旦被揭穿,只怕以后的日子不太好过。
唉,失算了失算了!
“原来你并没有识宝的眼光。”阿德斯似乎没注意到孤儿的举止异常,平缓地说,语气中也听不出是惋惜还是挖苦,但他这句话却提醒了孤儿。
对啊,她继承了桔子长老阿莎的慧眼金瞳,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断定了啊。
“谢谢你提醒。”她对他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立即抱着水晶柱钻进了巨大的衣橱,紧闭双目,默念咒语,感觉左眼微凉,再睁开眼时,左眼已经变成了漂亮的黄色,就像溶化的黄金一样美丽。
此时,以肉眼来看平平无奇的水晶柱,在慧眼金瞳看来却散发着奇妙土黄色的晕光,尤其柱体的顶部,光线虽然柔和却绵延盘旋,足有两个水晶柱那么高,晕光中还有闪亮的尘埃状颗粒,看来就像在水晶柱外蒙着一层瑰丽的星云。
没错,这就是四系之土系魔法石,虽然它只是半个,但孤儿却十分确定。她握着那石头,心中的欣喜没办法形容,尽管这成果来得太快了、也太顺利了一点,实在令人生疑。
当当当!
正乐得不知所以,对着魔法石大大亲吻之时,衣橱的门被人敲响了,“烤苹果小姐,请你出来。”
又叫她烤苹果!哼,出来就出来,还怕了他吗?孤儿抬脚就把门踹开了,意外之喜和被乱起外号的愤怒交杂在一起,举止更无法自控了。
阿德斯反应很快,不然非被她的突然袭击撞到不可,眼见她“蹭”的窜出衣橱,隐约间似乎瞄到她左眼是金色的,但再仔细看,又回复了黑玛瑙的颜色。
这女人,看来有很多秘密啊!
“看来这就是你要的石头。”孤儿因为没有伪装贵族小姐的作派和矜持的表情,所以轻易被阿德斯看穿心思,“你要把它收归自己所有吗?”
孤儿愣了。是啊,石头是找到了,归属还是个问题。不还泰娅,她心里说不过去,还给泰娅吧,这石头只怕千金难买。它被这么郑重其事的收藏在精美的盒子中,还有刺客专门来偷,说明非常重要,不是金钱可以交换的。
那怎么办?
“我看你还是收着吧,反正人不知鬼不觉。”阿德斯不知道是不是饿的,今晚的话特别多,“既然想要,何必伪装?”
孤儿挺直了脊背,真想说两句豪言壮语来表示自己人品高贵,毫不贪婪,可是她又真的很想要这块石头,正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又有敲门声传来,这一次是房间门。
孤儿吓了一跳,做贼心虚之下,立即手忙脚乱的把木盒及其中的东西藏在被子下面,跑到门边时忽又想起身上还披着斗篷,而且这么晚了一个奴隶还待在自己的房间有点奇怪,于是想也不想的脱掉斗篷,乱扯下床上的白被单围在身上,顺手把床弄得乱七八糟,接着用力推了阿德斯一把。
阿德斯本来就站在床边,没有提防孤儿推他,一下就坐倒在床上。孤儿恶狼扑羊般,不对,是恶羊扑狼般抓住阿德斯的衣襟,奋力一撕。
他穿的是朴素的白色亚麻布衬衫,没有外套,但孤儿的手劲小,没有撕破布料,但是把衬衫全拉开了,露出下面坚实平滑的胸膛。
“记着,你现在是床上奴隶。”她没时间和心情欣赏美色,只是低声吩咐有点愕然的阿德斯,同时门外传来第二次敲门声,有点急切。
现在紫金家族的守卫看到这个情形,应该就没什么怀疑了。本来,做为泰娅女王的贵客,半夜不睡觉,跑到厨房那边去就很可疑,而且还恰巧遇到了刺客。如果再让来探查的守卫们发现她房间有个奴隶,两人衣着整齐的谈事情就解释不清了,而且感觉上,这非常像是密谋什么,再加上她的出现和刺客的来临时间高度一致——
也许泰娅最后会不相信,不过这趟麻烦是免不了的,所以不如演一出戏。
在奴隶市场上,有专门受过训的床上奴隶卖,有男有女,就是为了侍候主人,让主人“性”福的。孤儿从来不买卖这种奴隶,但这时候说阿德斯是床上奴隶,就可以把所有看来不正常的情况掩饰过去,就说刚才两人是XXOO太激烈,饿了,所以去厨房找点吃的,然后回房继续XXOO来着。他们不想惊动侍女,结果无意中遇到刺客,反正厨房有消失的蜂蜜蛋糕可以做证。
感谢阿德斯的胃!
孤儿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想到这条妙计,不禁在惊慌中还有几分得意,觉得自己随机应变的能力还真不是盖的。不过她跑向房门时太急了,差点让裹在身体上的被单拌倒,但就在这么狼狈的情况下,她还没忘记把自己的头发弄得蓬乱,掐了两下面颊,咬了几下嘴唇以显得红润些,顺便故意喘点粗气,以衬得气息不均,暗示来人她刚刚正在再做某些少儿不宜的运动。
但是她却没有想想,如果真的贵族小姐和她的奴隶在床上,怎么能让她下床来开门?再说,她虽然外形很在某种状态,但床上那位半躺的先生却一脸冷静,连面巾也还没摘掉。
不管怎么说,当第三度敲门声急切响起时,她就这样一幅模样开门了,但门外站着的人却非常出乎她的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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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生病了,极其不舒服,勉强爬上来更新,时间上晚了一点,对不起了。
好在这一章字数不少,有3000字,算我弥补大家之万一。
谢谢。
卷一之第七十一章 一样的刺客
“小四四!”看清来人,孤儿努力装出的娇喘立即变为吃惊的吸气,“你怎么在这儿?”
几乎是本能的,她伸手把小四四猛的拉进房里来,生怕给四处追剿刺客的王宫守卫看到,但她却忘记房间里还有一位,而且她衣衫不整,很容易引人误会。
“我被抓刺客的声音惊醒,怕小姐有事,就来看看,可是看见房门虚掩,您不在房间,于是我就四处去找。刚才回来,看到门又关紧了,而且――”他停住了话头,因为看到阿德斯正从床上起来,一言不发的把扯开的衬衫一粒粒扣上钮扣。
“不是――没有什么事啦。”孤儿看到小四四震惊的眼神,连忙摆手,一边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服,一边道,“和你看到的不一样,我们――在厨房――后来遇到――我是说,必须演戏――然后——这都是假的――算了,不说了,越描越黑!”她没有脱下裹在身上的被单,因为里面装的是紧身小T恤和短裤。很奇怪,在阿德斯面前,她并不觉得穿“地球化”一点有什么窘迫,可当着小四四的面却不行。
或者因为阿德斯一直对她很无理、很轻视,她当然也无需遵守礼节,也当然更可以肆意妄为。但小四四不同,他一直那么温柔有礼的对她,把她当宝贝一样的妥贴安置、细心保护、怕她惊、怕她苦,在他面前,她总是不忍心暴露出一丝恶劣来。
真是白痴啊,小四四做为她的保镖就住在隔壁,听到有刺客,自然会来保护,她怎么会没想到呢?可是,有必要和他解释吗?就算她和阿德斯真的如何如何,从小四四的立场看,他也无权过问不是吗?但不知为什么,看到他复杂难懂的眼神,她像是被捉奸在床一样难受。
“外面情况怎么样?”为了掩饰尴尬,她“严肃认真”的问。
“我听守卫们叫骂说,刺客已经抓到,一共三名,但全部在被抓的一瞬间服毒自尽了,一个活口也没留下。”小四四声音平静的答,似乎什么也没看到,但头却一直微垂着。
“全死了?”孤儿很惊讶。
除了那块魔法石外,盒子里的东西有什么重要的?有人冒着生命危险来偷,事败之后又立即自杀。不过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盒子里的东西据为己有?但是,她只是想要魔法石而已,假如其它两样东西对泰娅非常重要,她怎么好意思不告而取?!
她心中矛盾,情不自禁的看向床。本来,那些顺手从刺客身上Q来的东西被她以被单枕头盖住了,哪想到阿德斯这会儿全给翻了出来,毫不客气的拿在手中研究。这样一来,小四四的目光追循而至,看了个满眼。
他只看了一眼,就敏锐的意识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小姐,您――”
孤儿再度双手齐摇,“不是不是!刺客不是我派的。你想,如果我真要做什么,也会找你,我当然只信任你!其实,我只是想去厨房拿点苏打水喝,结果遇到了刺客。我也不知道盒子里有一块魔法石的!”
“果然是吃多了吧?”一直沉默的阿德斯突然插了一句嘴,证明他一直在听孤儿说话。
“那也比饿肚子强!”孤儿有些恼羞成怒。
“你没有注意到刺客和那天刺杀你的人是一样的装扮和举止吗?打起来的招式也是一样的。”阿德斯不理会孤儿的反讽,又冒出一句话。
小四四望向孤儿,因为他自己没有遇到刺客,一切只是偷听守卫们说的话。
从刚才跑出房间去找苏打水到现在,孤儿一直处于头脑发热状态,只惦记着魔法石,没有仔细想过别的事情,这时候细细回忆,那个刺客确实与在灰堡刺客她的忍者神龟面颇为相似。
于是她点点头,“是非常像,但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或者是被什么人控制的?为什么我闻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你的鼻子很灵,这事怕不那么简单。”阿德斯抛下一直握在手中观察的青铜王冠,就像扔下一块一文不值的金属样随意,“塔撒大陆上有好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组织和魔法师公会,四系魔法消失了,可他们抓着那一点可怜的尾巴不放手,为了家族、利益和私欲,什么都做的出来。伯爵小姐,这世界远比你想的危险。”
“或者是为了荣誉和爱。”小四四道。
“根本就没有荣誉和爱。”阿德斯的声音像冰锥一样,冷而尖锐。
“他们――不是专门来对付我的吧?”孤儿想到这种可能。
沉默了几秒,还是小四四开口道,“小姐,这很有可能。先前那场刺杀就莫名其妙,然后您要寻找魔法石,就有人想抢先一步偷走它。感觉上,是要与您作对似的。但,也有可能是巧合。”
“可是为什么针对我啊?”孤儿懊恼的走到床边,坐下,感觉眼看着魔法石在眼前,心里舒坦一点。
小四四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们要小心些。雇佣佣兵这件事――您做得对极了。”他说着,瞄了阿德斯一眼。
“我在,她的小命就在。”阿德斯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冷冷甩下一句,边说边往门边走,显然再不耐烦和这两个盈禄家的人再多说一句。
“那么,这些东西,您是要还给泰娅女王,还是――留下?”小四四不理会阿德斯,直接问孤儿。
人人都怕阿德斯,但小四四似乎不怕。当然孤儿也不怕,这人相处久了,感觉虽然霸道不讲理,打起仗来非常残忍,但不是卑鄙无耻之人。最难能可贵的是,他遵守承诺,誓言如山。
“还给泰娅女王。”孤儿说得掷地有声,铿锵有力,而且语气分外有尊严,但内心却在滴血,还要拼上命才能阻止自己改口。
她不能在小四四面前破坏形象,不能让小四四鄙视她的贪心。在阿德斯面前,她可以想怎么恶劣就怎么恶劣。反正他只是个佣兵头子,为钱而杀人的家伙,她和他,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也别说谁黑。
可是,对小四四不行。
这句回话让小四四的眼睛里满是光明,温柔中带点疼惜的落在孤儿身上。但正打开门的阿德斯也听到了这个回答,不禁感到好笑。
想像那个女人咬牙切齿的做出决定,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被拿走时,脖子伸长,眼神哀怨,两只小手要努力抓住裙摆才不至于伸出去抢夺,却不得不保持着贵族的矜持神态,他冷如玄冰的眼睛上染上了一层笑意,连他自己也没意识到,尽管那只是嘲笑,却如冬天的阳光般,虽然不温暖,却明亮。
之前,他以为这一年的佣兵任务不会很难,现在看来却未必。烤苹果小姐有秘密,而还有另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秘密与她有关。她似乎并不知情,可他已经嗅出了危险的味道,这一路上只怕不太平。
“咕”的一声,在走到房间门口时,他空着一半肚子发出一声激烈的抗议。
于是他停下脚步,改为向厨房走去。
要不,就吃点烤苹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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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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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哈皮。
卷一之第七十二章 阿阿
第二天一早,泰娅女王即召见孤儿一行。
之前,她已经派自己的随身侍卫和摄政使劳伯来探望过孤儿,确定她尊贵的客人没有受伤或者受到惊吓。对她这样关心,孤儿感到有些惭愧,毕竟她曾经非常想偷咪了人家的宝贝来着。
她梳洗整齐,表现出端庄高雅的样子,连脚步都轻盈稳健,娉娉婷婷,带着阿德斯和小四四一起到了女王的会客厅。当然,还用上好的丝缎包好那三件东西和碎掉的木盒,让小四四捧着,以示对此物的珍视和对王室的尊敬。
到了会客厅一看,泰娅女王全身正式的装扮,白金长发束起,顶上黄金王冠,紫瞳娴静的平视,活脱脱一个秘教中圣处女教主的模样。她身边站着两个摄政使,一个是劳伯,另一个记不起名子了,两侧还有两队侍卫,这场面很正式很正式,正式到孤儿有点心虚。
她情不自禁倒退了一步,背撞上了阿德斯的前胸,“你会保护我吧?”她低垂着头,貌似执礼谦恭,实际上用压得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问道。
“我在,你在。”四个字,一样低声,却让人安心。
孤儿轻舒了一口气,优雅的行贵族礼,然后在泰娅的示意下,同样优雅的落座,在阿德斯眼里,她的前后表现简直判若两人。
“盈禄伯爵小姐亲临王城,不想王宫夜遇刺僚,如有保护不当和搅扰之处,还请原谅。”这话说起来文绉绉的,而且平静客气,一点也不像个十岁小女孩,显然这次是官方会面。
昨晚她和阿德斯没待在自己的房间,而是在厨房附近遇到刺客,果然是被怀疑了吧?泰娅自然是不会怀疑她,但她的两个摄政使都是狡猾、忠诚、又精明的中年大叔。
所以,孤儿也只好咬着舌头回话,脸上还得保持迷人的微笑,“承蒙女王陛下关心,我和我的人都很安全,希望您也贵体无恙。不过――”她优美的停顿了一下,心里琢磨着这时候先下手为强比较好,“天佑女王,我无意中有点收获,但愿女王陛下能够开心。”
话音才落,孤儿就感觉四道灼灼目光射了过来,穿透她的身体,落在小四四双手捧着的布包上。
“不知道伯爵小姐要给我王什么惊喜呢?”摄政使劳伯问。
他大约五十来岁的年纪,一篷红胡子,上面还很风骚的扑了香粉,从表面看为人很浮华,但他一对眼睛却很精明,鹰眼一样利。另一个不说话的更是个厉害角色,不然以很多人对紫金王座的虎视眈眈,紫金家族早就乱了,哪还能这样安稳如山。
孤儿做为十大家族中最孱弱一族的首领,还是个年轻女子,游走大陆七年,早习惯了这种审视,因此并不慌乱,微微一笑道,“这事说来可巧,所以我才说天佑女王,就算有刺客觊觎紫金宝物,天上诸神也不允许,总会安排人来帮助女王。我很幸运,正是那一个。”
“哦?伯爵小姐请明言。”劳伯声音平缓的问,但孤儿听得出他声音里的颤抖和紧张。这老狐狸,居然还装得不在意!
孤儿本想绕乎绕乎这一对装腔作势的摄政使,但一抬眼看到泰娅坐在高高的王座上,虽然精美得像个芭比娃娃,却满是被束缚的感觉,心中一软,直接道,“昨天晚上女王款待晚宴时,我因为太想念女王,所以只顾着说话,晚上入睡后不久感觉有些饿了。我不想惊动众位王使,于是带着保镖阿――阿――”她结巴了一下。
尽管不知道阿德斯为什么大张其鼓的从大战马坡一路到达飞轮海,但全大陆的人都已经知道有个“阿德斯军团”进入了盈禄家的领地,之后也会知道他们是受了盈禄家的雇佣。
塔撒大陆上别的没有,奸细、斥候多的是,消息传播得很快。
也许有人会不相信他们就是八百年前被封印的可怕佣兵复活,可这群佣兵还是太显眼了。所以这次她带人出来,都是要他们扮成普通的仆从和保镖的模样,尽量做到掩人耳目,虽然也可能是掩耳盗铃,可这会儿她却一时想不起该给阿德斯起个什么化名,只得“阿”了两声。
“阿阿先生如何?”劳伯问道,伪装不在意宝物的神功已破。
阿阿?这名子也不错!
孤儿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只得忍住笑道,“我带阿阿到厨房去,吃了一点蜂蜜蛋糕。在这里请容我赞扬一下王宫的面包师傅,蛋糕做得真好吃。我一共吃了――吃了――我吃了多少来着,阿阿?”
“一个。”阿德斯不得不答。
孤儿肚子都笑得快抽了,脸上却还一本正经的道,“对啊,我吃了整整一个大蛋糕,还真能吃,是不是?”
她明里是问劳伯,暗里是挖苦阿德斯,不过她这种孩子气没有收到效果,因为他无动于衷,而劳伯却和另一个摄政使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很敷衍的道:“祝伯爵小姐好胃口。那么,然后呢?”
厨房没了一个蛋糕的事,他们会知道的,就算现在不了解,呆会问一下厨子就行了。阿德斯无意间的行为,为她所说的一切圆了谎。
孤儿耸耸肩,“然后我的保镖阿阿自然送我回房,可是没想到半路遇到了刺客,幸好我的阿阿在场,扭断了刺客的两条手臂,保住了我的生命,之后王宫守卫队就来了,我看到了他,阿阿还告诉他刺客的去向。”她指了指一队守卫的队长。
劳伯的目光望去,守卫队长点了点头,而已经死掉的三名刺客中,确实有一个双臂皆断,这也为孤儿的说词提供了证据。
“再之后呢?”潜台词是:你什么时候说到紫金宝物的事?
“再之后我就吓得往房间跑,没想到又遇到了我的另一个保镖小四四。”孤儿面不改色的道,“我去厨房,只带了一个保镖,但听到王宫中有捉拿刺客的动静,另一个保镖自然放心不下我,于是跑出来找,我想泰娅女王不会为此治他的乱闯之罪。”
“不会不会。”泰娅听到这事和小四四有点关系,生怕他受到惩罚,还没得到两名摄政使的暗示,就大声说。
两个摄政使暗暗摇头,好在这不是大事,由着女王任性也无伤大雅,因此都不做声。
孤儿继续说道:“当时小四四就捧着一个破碎的木盒,说是路遇一个刺客,过了两招,木盒是从那刺客身上掉下来的。”
两个摄政使虽然猜测孤儿手中的东西就是王宫丢失的宝物,但当她亲口说出,还是忍不住震惊,几乎齐声道,“从刺客身上掉下来的?!”
“没错啊。”孤儿恶劣的来了一句,“请不用重复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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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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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七十三章 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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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一挥手,小四四立即走上前两步,双手高举。另有王宫的太监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呈在女王华丽高椅前的小几上。
布包一打开,三人皆惊。不是惊讶的惊,而是惊喜的惊,或者说狂喜更贴切些,显然这东西对王室来说非常重要。
“这正是我王陛下遗失的宝物,感谢盈禄伯爵小姐的帮助,宝物完好无损。”劳伯说,“我们的王宫卫队抓到了三名刺客,可惜他们都已经自行伏法,没办法得知其幕后主使,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刺客掉落了宝物呢?”
东西到手,这老家伙还是盘问起来了。孤儿想,幸好早就考虑好了对策。
她知道小四四不会说谎,于是从容不迫的代他回答道,“劳伯大人,刺客是什么样子,您想必也见到了。很不幸,我也看到了,他们身穿发黑的绿色紧身衣,像是缠在身上的,背着大圆盾,身手敏捷,手握短刃,头脸蒙得严严实实。在这种情况下,您倒告诉我一下,他们是什么模样?”
劳伯语结,但很快就掩饰过这种尴尬,微笑道,“盈禄小姐不要怪罪,我只是想确定一下您奴隶的行动路线,因为这关系到有几名刺客潜入王宫?出了这样的事,已经是我王宫守卫不严,怠慢了贵客,就怕还有漏网之鱼。”他一语双关的道。
孤儿有点恼火,很不喜欢他这居高临下,话里有话的态度,心里后悔为了顾忌在小四四面前的形象而把东西还给他们。如果她真把宝贝偷咪起来,还真不信他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敢来搜她的身。况且那三件东西真不是她偷的,刺客也不是她的人,她不过活动过心思想私下截了罢了。
若真是撕破脸,阿德斯一个人就能办了所有的王宫守卫,而小四四能带她安全离开,省得在这儿受这老家伙的置疑。
盈禄家的人怎么了?生意人怎么了?难道就低人一等?她就偏不,要活出所以盈禄人的骄傲来。
“紫金王宫那么大,多走两步就会迷路了,谁还记得在哪条走廊遇到的刺客?”她努力掩饰不快,但脸上还是带出点痕迹,而且语气中不自觉的有些挖苦的意思,“若说有刺客潜伏么――倒是有可能的,谁知道他们一共来了三个还是三十个。我很佩服劳伯大人的谨慎作风,怪不得紫金王城治理得井井有条。”
劳伯哪会看不出来孤儿有些生气了,不过他城府深,还是能不动声色,才要说点什么漂亮话,另一个孤儿不记得名子的摄政使却突然问,“请问盈禄伯爵小姐,刺客后来如何了?”他一直没开口,此时说话显得特别突然。
孤儿耸耸肩,“跑了呗。我的奴隶担心着我的安危,没能帮上忙,还请原谅。不过紫金王族的守卫队天下闻名,抓几个小小的刺客也不用我家的笨奴隶来添乱了。”
“只不知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昨夜不归还宝物呢?”那人又说,语气相当无礼,“另外,为什么小姐的奴隶保镖一直不摘掉面巾呢?”他和劳伯一样,五十多岁的样子,不过长得极为瘦削,一脸严酷倔强的样子,一看就是和劳伯搭配好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
“昨夜没有归还,是因为你们在忙着捉刺客。好好的王宫被人偷袭了,在没有确定安全之前,我哪敢随意乱走。如果宝物从我手中得而复失,谁来承担责任?你吗?还是劳伯大人?”孤儿怫然不悦,从椅子上站起来,挡在阿德斯身前,“至于我的奴隶保镖,他来自遥远的东方,比追风家的领地还要东,他们的风俗就是不在任何人面前裸露面孔,除了自己的妻子。难道您对他有好感吗?”
她虽然尊敬紫金王室,但那是看在泰娅的面子上,现在她眼看着宝物却得不到,还要撒谎受他人的质询,心里老大不痛快,态度也强硬起来。
哼,难道怕他们吗?不过是没落的王族罢了,盈禄家虽然弱,却也不受人家欺凌!
“盈禄伯爵小姐请坐,是路易冒昧了。”劳伯连忙来打圆场,“他是捉拿刺客心切,所以有些冒犯,还请您原谅,紫金家和盈禄家可是好邻居、好朋友呢。”
初听到路易的名子,孤儿心里一凛,下意识的往四周一瞄,想找到那个金光碧眼、高大漂亮的追风公爵大人的影子,后来才意识到那个可恶的摄政使只是和她的“未婚夫”同名而已。
为这个,她也有些莫名其妙的不快,气鼓鼓的道,“正因为是好朋友,我才把东西留下,等着早上送还,不然从窗口丢到花园里,撇清了关系,只怕路易大人还要一通好找。感激的话我也不需要,但也犯不着拿我当刺客一样盘问。现在您也问清了,能否放我们离开呢?还是要关到地牢里,让我们再‘想想’?”她干脆挑明了说,相当不客气,甚至还有点挑衅,看劳伯还虚伪得下去吗?
劳伯和路易只是怀疑孤儿与刺客有关,毕竟他们出现的时间太一致,现在看孤儿气得脸都白了,心中的疑虑消失大半,而且她毕竟把东西送回了,倘若她真藏起来,还真不一定能找到。
他们担心的只是那三件东西而已,或者说是其中的两件,既然没有丢失,心情已经非常好,见孤儿又骄傲又气愤,不禁态度软化。
再者,紫金王族目前还不强大,大陆局势又不稳,将来真的出现战争情况,必须要仰仗相信的盈禄家财力支持,也需要边界的安宁,所以对这位盈禄家的领主不能太过无礼,更不能扣留审讯。于是他们对视一眼,连忙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希望事情不要闹僵。
孤儿梗着脖子,似乎伤了自尊,其实她只是因为东西被夺走而气愤、伤心,最后要有点被吓到的泰娅和她说话,她才慢慢恢复客人的温和友好举止。
阿德斯见她挡在自己身前,似乎怕那两个老奸巨猾拆穿他的身份,不禁好笑。他阿德斯什么时候需要女人的保护来着?这娇小的东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过这感觉很奇怪――被保护。
耳边只听到孤儿的气似乎消了不少,也表示理解两名摄政使的紧张,宾主双方似乎又融洽了起来。
“不知盈禄伯爵小姐看过这三件宝物没有?”劳伯问了一句废话。
“这盒子被那刺客破坏成这样,我想不看到也难。”孤儿又戒备的竖起了身上的刺,但又忍不住好奇的问道,“恕我眼拙,我也算做过几年生意了,见到的宝贝可也不少,不知道这三件宝物有什么珍贵呢?”
卷一之第七十四章 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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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您有所不知,但我们紫金家的人都很了解。”劳伯想了想才道,“这顶王冠叫荆棘冠,是远古诸神大战之后,授予第一任紫金王的。您别看它质地并不名贵,但青铜比之黄金冠要坚硬许多倍。做为一个王族,坚强是一切品质之先。而且,在四系魔法消失之前,荆棘冠充满魔力。第一任紫金王留下圣喻:为王者必拥有荆棘冠。”
她还当是火焰呢,原来是荆棘!
孤儿想着,原来这王冠的重要性在于它的历史意义和象征意义,没有这王冠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王位继承权,难怪两个摄政使那么紧张。昨晚她仔细看过,这顶荆棘冠制造的工艺很奇特,冠内刻满了看不懂的祷文,实在很难伪造。
“至于这个传国青铜玺,等我王年满十三岁,就要用此玺处理国事。它传说是与王冠共同打造的,同时还有一把青铜剑,可惜在多年的战乱之中遗失。这是身为紫金王必不可少的三件宝贝,合称王紫金三随护,唉,如今只有两件了。”
孤儿“咕咚”咽了一下口水。
原来,那块魔法石并不是很重要的,大概只是紫金家历代的遗物而已,劳伯甚至都没有提到。如果她早知道魔法石可有可无,就不用担心泰娅着急,偷咪了那半块六角水晶柱去了,何必像现在这么撕心裂肺。
“不愧是紫金王族,原来是继承有先王伟大遗物的。”孤儿看来很诚恳的捧了一句,心里却惦记着怎么把魔法石弄到手。
“这不仅是先王遗物那么简单,也意味着王权的统一。”老丑且不可爱版的路易骄傲的说,“上天诸神谓我紫金家族为王,这三件随护就是象征,当有一天诸神再度降临,塔撒大陆就又是一番新气象了。”
气象你个头,她来大陆七年,连个诸神的渣都没见到过。据她打听,长老说诸神已经抛弃人类。现在诸侯割据,虽然屡有争斗,但大家还能勉强求生,如果紫金家非要再度让其他家族俯首称臣,那干脆让诸神把秦始皇弄到这边来得了。
依她看,目前十大家族中没有一族有实力统一大陆。而混战,意味着生灵涂炭。
“我看木盒中还有一块土色水晶石,不知道又是什么上古遗物呢?”她把话题导到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上。
两大摄政使第三度交换眼色,不明白孤儿为什么对这个有兴趣,而泰娅还高高的端坐在王座上,这么半天,一动也没有动,但脸色疲惫,真是难为了这孩子。
“那只是一块失去魔力的魔法石。”最后还是由能言善道的劳伯来回答孤儿的问题,“在四系魔法消失前,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圣庙祭坛,在所供奉诸神的脚下,会置有一块带有不同属性的纯洁水晶,以示对本系魔法的尊敬与崇拜。”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祭物,就好像中国人供奉佛像时的香炉。孤儿恍然大悟。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每个家族都有这样一块六角水晶柱呢?怪不得小独做的魔法石分布图上,各大家族的领地上都有魔法石出现的踪迹。
而这些话是家中长老没办法告诉她的,因为盈禄家没有魔力,没有福气,只有聪明才智和金钱。
“请问,这既然只是一块没有魔力的魔法石,四系魔法也已经消失八百多年之久,为什么还这么郑重的与紫金三随护之二放在一起呢?”她再问,想要那石头的愿望已经流露了出来。
别人觉得那水晶柱失去了魔力,只能证明慧眼不是人人有的。
劳伯有点疑惑,又有点戒备,微笑答道,“您也说是紫金三随护了,既然丢失了一件,那么只好以此石来充数。福临家的阿孟侯爵大人说过,以三件等候三件,说不定有一天能真的引回那把王剑。”
能引回来才怪了,这不糊弄人嘛,阿孟大叔净不干好事!
“既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可不可以送给我?”孤儿突然单刀直入的提出要求,“劳伯大人,您也说了,其他两件东西是对紫金家极其重要的,甚至说是生死攸关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为紫金家保护了三随护之二,谢礼总该有一点。我不要别的,就要那块魔法石。”
她很没有风度的摆出商人斤斤计较的嘴脸,不仅紫金家的人吓了一跳,连她的人也很吃惊,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不过她顾不了这许多了,因为她非得得到这块魔法石不可,不厚着脸皮讨要,她就得要去偷去抢。话说她能交出东西,而没有私藏,已经很有品格了。
“不知您要这块失去魔力的石头有什么用呢?”半天,劳伯才说出一句话,怀疑的目光一直审视孤儿。
作为自诩为王族的他们来说,对于别人给予的恩惠理当厚礼报答。所以,虽然盈禄家的领主小姐实在小气而没风度,可这样要求也没有错,他们不能拒绝。他现在甚至怀疑伯爵小姐打听这些宝贝的来历和重要性不是因为好奇,而就是为了那块魔法石。
“实话说吧,我相信您可以为我保密。大家都知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但我为什么能保持十五岁少女的肌肤?”孤儿走近王座的位置,开始胡说八道,但塔撒大陆的女人确实过了十五岁,皮肤就变差了,她说的也是一部分事实。
而说自己是为了美容养颜而废尽心机找魔法石,比较容易让这些看不起女人的沙猪们信服。他们很有优越感的说:唉,女人,为了一张脸简直什么都做得出。
他们这样想,就不会太怀疑孤儿的其他动机。
“因为我有一个秘方,就是要用不同属性的魔法石,按照日月天相摩擦皮肤,就能使之光洁年轻,永不衰老。”她继续忽悠,不过她的脸可是中国女人天生细腻皮肤,不是靠石头磨的。她突然想起这番话,是之前听说过,慈禧太后经常用玉石摩脸。
可是――咦――这种“密方”传了出去,也是盈禄家另一条生财之路啊!
“我家里有许多块魔法石,基本上我是见到魔法石就要买的,但之前我所有的魔法石都及不上这一块。既然这石头对你们没有多大效用,不如就送给我做谢礼。同时做为对女王陛下所赐之物的感激,我会送上七彩琉璃花做为回谢之物。您要知道,阿孟侯爵大人说的虽然没错,但以宝物吸引宝物才是正途。这块魔法石已经失去魔力,但我的七彩琉璃花可是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宝物呀。不如我先拿来给女王陛下看看,也让劳伯大人掂量下,这样的交换是否值得。”
她说着对小四四耳语一番,让他把所谓的七彩琉璃花拿了来。
卷一之第七十五章 得来全不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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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七彩琉璃花,不过是一个玻璃工艺品,玫瑰花的外形,中空密封的部分装满了水和七彩沙粒,把花倒来倒去的时候,彩沙就随水波流动,如果照着阳光看,还能折射出炫目光线。
这种工艺品在地球上顶多算是漂亮而已,但呈现在塔撒大陆的人面前,那简直就是精美绝伦。毕竟物以稀为贵,在这个地方虽然有工匠会制造玻璃,但只能当窗玻璃用,而且是有色的,外加质量不好。
所以,当紫金家的人看到这个玻璃玫瑰花,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被这精美的工艺品所迷醉,反正失了效的魔法石留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换来这个“皇家异宝”。
真是踏破得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孤儿从没有想到,来一趟紫金王宫就能得到八分之一块魔法石,这也太容易了。是巧合,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还是有什么阴谋?她完全没有考虑到,乐观的她只觉得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本来她是想在紫金王城再待两天的,但拿了魔法石后,她一直担心夜长梦多,万一劳伯和老丑版路易反悔怎么办?交换宝物的时候,他们虽无不舍,但显得非常怀疑孤儿的动机,看来那番美容论并不能完全说服这两只老狐狸。
所以,孤儿如坐针毡的又呆了一天,当天晚上秘密召回了在国王港口搜寻魔法石的小三三和詹姆一行人,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其实她当天下午就想走,但怕惹人怀疑,硬是又待了一天。心长着翅膀,身子却得优雅高贵的在王宫里观赏美景,那滋味,怎么是“难受”二字可以形容的。
“大当家,这一次出门很顺利啊。”小三三策马到孤儿身边,低声道,“但是过了自由贸易城,下一站可是精灵家族。他们很少与其他家族来往,也很少做生意,还对领地的事那么敏感,通过星月森林就很困难了,更不用说在日落城找东西了。”
孤儿也很头疼,她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但只和精灵家族的人接触过两回,而且都是武器买卖。
精灵家族的人自认是神的子孙,远古时期臣服于紫金家族也是因为紫金王英勇无畏,帮助诸神战胜了邪恶。但自大陆分崩离析以来,精灵家骄傲到不屑于任何人为伍,一直顽固的寻找当年诸神远去的离尘之路,试图追随诸神的脚步。
但正如孤儿连个神渣也没看到一样,他们也从未找过过离尘之路,除非全部自杀去地狱之路,可他们当然又不肯,所以就别别扭扭的生存在塔撒大陆上。
吃的,星月森林中奇花异果品种繁多,根本不用耕种就可以吃饱;喝的,全大陆最清澈甜美的白泉就在他们的领地中;穿的,他们用野蚕丝自己织出锦缎,制成衣服;冶炼技术,他们和紫金家族一样久负盛名;娱乐方面,谁不知道精灵家族的人最是能歌善舞,诗词音乐无一不精?
基本上,精灵家族是自给自足的地方,差不多算是与世隔绝。但因为他们的领地特产太丰富,境内的黑山又能开采出一种能提炼出最好钢材的矿石,所以很多家族觊觎精灵家族的领地,八百多年来屡次进犯,虽然从没成功过,却让精灵家族对其他家族的人更是充满戒心和恶感。
那两回和精灵家族的生意,虽然是武器买卖,但他们只捡像样的、新奇的武器买一两样,连价钱也不谈,只以一车矿石为买资,看样子是要拿回去做样子,然后制造出品质更好的刀剑。制成成品武器后,他们也不卖,只留给自己的士兵用。
所以和精灵家族打仗,另一方的武器损失总是很厉害。
孤儿有样学样,那些矿石不管别人出多少价,她也没卖,而是运到了盈禄家打造刀剑,配给四大保镖和自家的守卫队用了。
总之,虽然精灵家族的领地并不禁止其他家族的人通过,却也不会欢迎外人,所以这一趟不那么舒服是肯定的了。好在她脑袋上顶着盈禄二字,而盈禄家千百年来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和精灵家族从没有过冲突和过节,至少她不会被憎恨就是了。
看来没用的人也有优势啊!
出了紫金家大片平原地貌的领地,路过一个较小的、却一样嘈杂肮脏的自由贸易城邦,丘陵地带的景色慢慢进入了眼帘。
开始时,只是田野间稀疏的农舍,有一些零人居住在其中,耕种土地,饲养牲口,显得比大陆的其他地方要悠闲和安宁,到后来绿意越来越浓,直到一团团、一簇簇的森林气息扑面而来,地平线被青翠的低矮山坡遮挡,松树、枫树、白杨、铁树和各类植物一起挤入视线之内。
当站在较高的地方极目远眺之时,苍绿色、火样的红、白色、黑色、鲜橙色、茶色交杂在一起,山风吹过,层林尽染,美得好像一幅油画似的,而且带着那么一股仙气,好像前方不是凡尘之地。
此地环境保护情况良好。孤儿想着。在地球上,要去世界上保护最好的国家公园旅行,还得去加拿大或者美国,塔撒大陆多好,骑个马就直接逛过来了,风景还绝对比以上地点更美。
“詹姆。”她轻叫了一声。
和前些日子一样,詹姆领一小队人紧随孤儿保护,阿德斯则远远跟在后面,那只鹰也同样在天空翱翔。
“叫你的头儿快点跟上来。”她吩咐。
“现在才到星月森林边缘,离日落之城还远着哪。”詹姆很疑惑,觉得这时候把头儿叫过来是不明智的。
“我们得走森林大道,我怕你们的头儿离得太远,走了其他岔路。”
詹姆很不以为然,“这是森林哪,走哪里不一样,反正方向正确就行了,让马儿自己寻路呗。”
孤儿摇摇头,觉得和这群八百岁的老头子真没办法沟通。
她勾勾手指,让詹姆凑得更近些,然后一本正经的道,“你们被埋了八百年,才被挖出来不久,也难怪思维落后外加土的掉渣。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你记忆中的样子了,放聪明点,小子,让姐姐教你个乖。”
孤儿提起被埋八百年的事,詹姆没有否认,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在哪里被封印的,又是被谁解开的,但这已经证明她所猜测的很正确。这样说来詹姆也有八百多岁了,可他的面目却是个快乐的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所以她干脆冒认了姐姐一职。
“精灵家族对外宣称,森林是自由的,动物与植物是自由的,但进入森林的人不是,除非通过森林大道,经由他们设的隘口进入日落城,否则全被视为入侵。你是要和整个精灵家族打,还是把你们的头叫过来?”
詹姆想了想,飞也似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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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顺便说一句,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古埃及人已制出玻璃装饰品和简单玻璃器皿,当时只有有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年前,中国制造出无色玻璃。伟大啊,我的国人。身为中国人,我无比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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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呼,终于,累死累活完成了三更的承诺。现在都不知道是否盼望有四更的机会了,呵呵。
总之,祝大家开心,有票继续砸我,我想这是甜蜜的痛苦,还是粉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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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七十六章 黑马变花马
很快,后面的队伍就跟了上来。
看到阿德斯的一瞬间,孤儿想笑。因为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神骏的大黑马霜雪,现在成了名符其实的“霜雪”,全身都给染白了,变成了大白马。
自从在紫金王宫受到怀疑后,孤儿认为阿德斯太引人注目,会给她及商队带来不必要的危险,必须改善这种情况。可是人容易伪装,霜雪却长得太帅了,很容易被人认出来,所以她提议要给马改变颜色。
霜雪是一匹性格狂暴的凶马,在自由贸易城停留的时候,一个不长眼的偷马贼想偷走它,结果差点给咬下半边脸,而且还被踢得大概这一辈子也不能人道了。
阿德斯被孤儿缠得无奈,又不能杀掉她泄愤,最后只得同意,但要求她自己给霜雪染色。他以为霜雪不会让孤儿靠近,但没想到这匹马在一把麦糖面前迅速叛变,乖乖被染成白色。
他很奇怪,因为他知道霜雪不只是因为糖而对那女人表示友好,马是极敏感的动物,除了他,霜雪没喜欢过任何人,但它明显喜欢那个可恶的伯爵小姐,简直莫名其妙。
塔撒大陆的染料不太好,孤儿又怕伤了霜雪的皮肤,没有下重料,结果马在奔跑中出的汗化掉了一点颜料,现在马身一团黑一团白,已经成了一匹大花马,阿德斯的黑色马裤也一样的命运。
“早叫你穿白的了嘛。”孤儿自言自语,眼见黑衣蒙面的阿德斯走近,带着一股神秘性感的味道,心想骑白马的果然不只有王子,当然也不一定是唐僧,也可能是貌似阿拉伯马贼的帅锅啊。
“詹姆,最好叫你们的人全蒙上脸。”她对折回来詹姆说。
“这又是为什么啊?”詹姆都快哭了。
自从反出驿马家,他从来都是和大人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要砍要杀,要走要留,痛痛快快,哪像这次任务,诸多麻烦,伯爵小姐的特殊要求不断,怪不得他明显感觉到大人有时候想杀人。
“你们大人如此伟岸,本来就引人注目了,偏偏只有他一个人蒙面,这不是更会被人注意吗?如果你们都蒙上脸,我就说你们是来自遥远东方的异族,这样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孤儿道,“基本上,我觉得你们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比较好,不然我猜这一路上会有不少石头挡路。你是喜欢蒙面呢,还是喜欢踢石头?”
詹姆愣了一愣,无奈之中速去办理。
孤儿望了阿德斯一眼,再度与他的冰冷目光相遇,但她已经习惯他的冷漠,不会感到不自在了,而且对能折腾他和他的人感到恶意的快乐,非常快乐。
她一带马缰,率先走上森林大道。
森林大道很宽,能并行五、六辆马车,弯弯曲曲的延伸到满山的苍翠葱郁之中。路的两侧全是高大的树木,马蹄踏着厚厚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林木和植物的清香味、土地潮湿的腥味扑鼻而来,让人的心都不禁宁静起来。
一行人沿路沉默的走着,直到前方出现了一座伫立在溪流边的石塔楼。溪流很宽阔,应该算是一条小河,水如亮银般流过溪床,衬得青灰色石头建成塔楼整洁而朴素,看来倒像个磨坊。而沿着溪水,布下了长长的尖木桩和无数铁蒺藜,只留塔楼边的一个入口,这些东西就像野兽的獠牙,咬开了这片森林本有的甜美安适。
这就是梦幻溪水,从白泉溢出的支流,穿越了精灵家的领地,进入紧邻的尊贵家族。孤儿贩的最新一批奴隶就是从这两家为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而发生小规模战争而来。
精灵家认为这是白泉之水,其他人没有权利享用,而尊贵家认为流经自家领土就是自己的,还想夺回梦幻之溪的源头,结果打到两败俱伤,最后还是维持原状,精灵家不截断水源,尊贵家不进犯星月森林一寸土地。
“现在快中午了吧?”孤儿耳边只听小三三低声问小四四道,“妈的,树长这么高干什么,害我看不到太阳的位置。”
小四四“嗯”了一声,“你看前面,这么多人等着,怎么不见守关的士兵放行?如果是日落城出了什么事,我看绕行好才是正确的选择。从这里折而往东,绕过星月森林就能到达尊贵家的领地。”
他说的虽小声,但孤儿却知道这是小四四故意说给她听的。但她铁了心要找到魔法石,坑蒙拐骗、上刀山、下油锅也拦不住她,何况小小的精灵家?所以她装作没听到,从帽沿下偷偷拿出一块手表看了看。
因为塔撒大陆没有精确的计时工具,所以她偷偷藏了一块手表,比照着这边的中午时分校对好,以计算“塔撒时间”,此时拿出来一看,差不多走了快三个小时。
天气有点热,她穿着深紫色的绸缎骑马装,长裙曳地,上身非常合体,甚至算是紧紧包裹身体,脚上穿了绑着多层绑带的皮凉鞋,头上戴着帽沿很宽的墨西哥式草帽遮阳,帽沿上还垂着白色面纱。
这种装扮什么东西也不能私藏,所以她只好把手表别在帽沿里,偶尔偷看一眼。至于望远镜,她还是绑在了大腿上,所以这时候她尽管急切想看清前方的情况,却不能拿望远镜,否则全体佣兵的目光都会光顾到伯爵小姐的美腿和齐膝小衬裤。
于是她一夹马肚,越过走在最前面的小三三和小四四,向前奔去。这两个奴隶保镖见不但不能说服她,还激得她跑到最前面去,急忙策马追上。
詹姆做为随行卫队的队长,自然也不能落下,最后连殿后的阿德斯也不得不提速。本来井然有序的队伍,就因为孤儿任性前行,立即乱了起来,马蹄纷乱,踏得地面上的枯叶呻吟着断碎,鸟儿也惊起不少。
奔得近了,孤儿才看到隘口的情况。
精灵家虽然对其他家族不太友善,也没有什么生意好做,但还是有人来做点小买卖,还有更多的人是要通过日落城到尊贵家族,或者紫金家族去。普通人不愿意绕行到星月森林的边缘,因为那不仅遥远而且充满危险。
此时,正是中午十二点,但隘口却还没有开,甚至塔楼上连士兵的踪影也没有。这情况,令照射在梦幻溪水上的阳光也显得有些明晃晃的不祥。
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情况让整个领地连守卫也没有?或者他们觉得未经许可没人敢乱闯,但这样懈怠也很不像话,难道日落城出了什么大事了?
能有什么事呢?从表面上看,不像是发生了战争,那又是什么让敏感谨慎的精灵家族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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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原来的本本坏了,新买了一台DELL1526型,取名为小海龟,因为它是绿色的外壳。
呵呵。
以后就用小海龟码字,给大家讲美好的故事。但小海龟代表长寿和福气,可不是慢速哦。要知道海龟在水里游得极为快速,还能顺着洋流迁徙,是了不起的小东西。
今天因为调试小海龟,这么晚才更新,对不起了,明天会准时。如果月票上400,会找一天四更。目前看来机会不大,希望下个月有机会。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