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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七章 魔法失误

    望着孤儿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阿德斯静静坐了下来,举起酒杯放到唇边,却发现酒已经没了。

    他轻轻抹了一下嘴唇,不知道是要擦去酒滴,还是那女人的味道。不得不说,她长得不怎么样,可是吻起来很甜,唇像花瓣一样柔软芬芳。

    不过她的反应更让他觉得有趣,在他俯下头的一刹那,她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之前的趾高气扬完全消失,接着像一只垂死的小鸟一样死命挣扎,伸出她的尖刺使劲扎他,眼神里满是傲慢和倔强。

    可她越是不肯认输,他就越想治服她,看到她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不得不说他很愉快。只是他以为自己应该没有感觉的,但在她怒气冲冲离开的时候,他的心跳却可疑的漏掉一拍。

    他又静坐了一会儿,忽略掉这点不正常,然后起身去浴室洗掉身上的血污。她的刺扎得他前胸和双臂鲜血淋漓,手掌几乎被穿透,疼痛阵阵传来,但这些伤和他浑身的伤疤比起来不算什么,多年的战斗生涯、多少次徘徊在生死边缘,使得他的痛觉都麻木了。

    最后他摘掉面具,清洗下巴上的血,心想幸好她的嘴唇上不会生刺,脸上的刺也软为纤小,否则他可能输了这场意志的交锋。

    这位骄傲而幼稚的盈禄伯爵小姐像一头小山猫,爪子很利,聪明机灵,她试图冷静,可是一惹她就露出小尖牙来吓唬人。或者她很有地位、很有钱、但她显然不了解大陆,不知道如何和强者打交道,不熟悉她身负的已经消失了八百年的魔法。

    所以,也许,他可以利用她完成那件事。

    而正当阿德斯在计划如何利用孤儿的时候,她正怒气冲冲的向城堡外走。她彻底迷路了,可是因为羞愤,她带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劲头在城堡中横冲直撞,居然给她找到了城门。

    一路上,她遇到不少三三两两在城堡中走动的士兵,其中还有阿德斯的左右待从、那对双胞胎兄弟詹姆和汉姆。她一概无视他们的好奇而狼性的目光,昂着头,大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去,当比较善意的詹姆试图和她说话时,让她吼了回去。

    “看什么看?没见过刺儿球吗?没见过仙人掌吗?”她派头十足的大声道,“快给我开城门,我已经和你们的头儿达成了协议,三天后你们就要为保护我去拼命了。听到没有,快开城门!”她一甩手中的羊皮纸。

    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那张羊皮纸上确实有一个血手印,当然也看得到孤儿唇边和身上的血迹。羊皮纸上的血手印是大人的没错,因为这姑娘不可能有那样的大手,但她身上的血又是哪来的?

    虽然有疑问,不过孤儿气势很夺人,于是大家互相使了个眼色,觉得大人既然没有下命令,就应该让她离去,所以孤儿终于走出了石头城。

    才出城门,小四四立即迎了过来。

    “小姐,您怎么了?”他脸色发白,看到孤儿的样子,以为她出了什么事。

    “没事,我只是表演了一下我的魔法,结果――失误了。”她掩饰道,希望脸上花了的妆可以掩盖脸红。

    那混蛋佣兵头子,居然xing骚扰她,问都不问一声就夺走她的初吻!

    三角方块叉的,当时她只觉得愤怒和羞辱,现在看到了自己人,她反而产生了古怪的感觉。嘴唇火烫着,她怀疑被他吻过的地方被烫得起了火泡,可是不敢去摸,心呯呯乱跳,似乎要冲出喉咙了。

    死奴隶,你给我等着!

    她心里暗骂,可是表面却维持着平静的神色。不得不说,这很辛苦,连同贵族小姐要保持的仪态她也讨厌,还不如在阿德斯面前为所欲为来得痛快。而且她虽然生气,却觉得这趟生意做得对,她相信阿德斯是个信守承诺的人,因为他在剧痛都能如此克制,说出的话也一定会算。

    她知道被自己身上的刺扎一下有多疼,她曾经试过,以前对她不怀好意的男人也没有一个能忍耐哪怕百分之一秒的刺痛之苦。

    可是当今天她施展护身魔法,她能感觉那些魔法刺深深陷入他的胸膛、他的手掌、他的脸颊,也感觉得出他身体因此而僵硬,肌肉因此而紧缩,可他居然忍耐着这常人无法承受的痛楚,非要吻到她不可。

    何况这次施展魔法,她很用力,而他却更加用力的抱她。

    宁死也要亲近女人,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简直是色胆包天。可是孤儿明白阿德斯对她没有感觉,他只是要打击她,要他的意志凌驾于她的尊严之上。

    令人生气的是,他成功了。好在她在生意上也成功了,好歹弥补一下心灵创伤。

    “可是小姐,您会魔法吗?”小三三很惊讶,因为孤儿没有在他们面前用过,“那这些血是――”

    “抱歉,从来没和你们说过我是会一点魔法的,不过很低级,所以我才不愿意说出口。瞧,这次失误搞得我自己满身伤,真丢人。”孤儿故意轻描淡写的道,躲避开小四四关切怀疑的眼神。

    事实上,她确实没什么事,除了心理上受到了打击外。那些魔法刺虽然每次出现都让她感觉很疼,可她并不会出血,现在唇边和衣服上的血,都是那个死奴隶阿德斯的。

    不过,她决定找几个长老好好研究一下她身负的魔法问题,因为她想提高魔法的质量。以前她觉得这魔法刺足以保护她不受骚扰,可眼下看来还是有漏洞,虽然像阿德斯这么狠绝的人,估计天底下就他一个。

    如果她的身体能发出高压电有多好,这样她即不用感到疼痛,有人敢碰她时也能弹他们到一边去。那个死奴隶能忍耐如此的疼痛,就不信他能抗击电压!

    “可是您为什么要施展魔法呢?”小四四仔细看了她一下,确定她确实没有大伤,这才问。

    “为了显摆啊,为了给那个佣兵头子看看我们盈禄家不是好惹的啊。”孤儿有点沮丧,心知她的家族就是这样孱弱,不然也不用请佣兵了,“你们放心,我虽然出现了失误,不过也吓到了他。”她吹牛,举了举手中的羊皮纸,“看,他盖了血手印,今后一年,阿德斯军团就是我们的护卫,为盈禄家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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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文中出现的三角方块叉:是骂人的话,只是女人不愿意说粗话,所以用符号代替。

    大家可以随自己的意,代入角色,想想自己会骂什么。嘿嘿。

第四十八章 三个问题

    两天后,孤儿回到了飞轮海,她前脚一踏进灰堡,后脚就吩咐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后撤,把城门附近的一大排高大石屋空出来,打算给阿德斯军团的人住。不管那死奴隶是怎么排兵布阵的,城门也得他出人来守,毕竟她买下的可是一整支军队的一年。

    回到住处,她先洗了个热水澡,由几个女佣用软毛刷帮他擦背、手臂和双脚,把她已经油腻打结的头发梳得光滑溜溜的,然后她就窝在床上想事情。

    到这边七年了,她还是不习惯一群侍女帮她从头洗到脚,这种程度的侍候已经是她的极限。每当这时候,她就无比想念在地球上的家――纯白色的干净浴室,方便的淋浴,还有每次洗完澡,小独都为她准备好的清凉饮料。

    好在洗浴用品、化妆品、贴身用品和一些饮食都是她从那边捎过来的,不然她真不知道要怎么生活。

    对她来讲,虽然在塔撒大陆拥有名誉地位,而且还被认为是绝代佳人,非常满足她的虚荣心,但没有没有电脑、不能上网、没有电影和电话,不能打游戏的生活实在是很难忍受的。

    两边的环境如此不同,她感觉自己的性格被分裂成两种,本来是温柔、迷糊、得过且过的宅女,二十七年来,除了上学,没做过任何一种正式的工作,也没和人深切的交往过,仿佛是缩在自己壳里自得其乐的蜗牛,到这边却得面临危险挑战,肩负着一个家族的命运,风里来雨里去,还不得不逼迫自己冷静理智。

    哪种生活对她来讲更真实呢?有时候她常常迷惑。

    她曾经把来到塔撒大陆当成进入了一个无比真实的游戏,那会让她觉得角色转换容易些,而她也玩得很好。但后来她偶尔会产生奇怪的念头,觉得地球上的生活才是虚拟的,毕竟在塔撒大陆上,她每天都和有真正面目的人接触,生与死,病与伤都如此贴近她。

    而在地球那边,她不过是对着一台电脑,仅凭一根网线连接整个世界。衣服、饮食、娱乐、金钱、男人,甚至虚拟中游戏中的婚姻,都可以在网上得到,但那是真正发生过的吗?是她所要的吗?

    想到这儿,她情不自禁的用力擦了一下嘴唇,想除掉想象中阿德斯的气味,但随即觉得自己太可笑了,在床上翻了个滚,深深的陷入柔软的羽毛床和羽毛枕中,不去想那个恶劣的吻和令人头疼的哲学问题。

    真舒服啊,家总是好的,不管在哪边也是一样。她在外做生意的时候,经常露宿、还有的客店中只提供铺了干净草席的小床。哪像现在,大得变态的床上只有她一个,在上面翻跟斗都行,床顶是花式繁复的薄纱帐子,垂着最高级的蕾丝和流苏。房间又大又明亮,箱子中堆满了她的衣服和珠宝,晚上壁炉中会有火,她的贴身侍女艾丽会睡在床脚边的小床上,方便随时为她服务。

    每到这时,她又觉得虽然每天操心费力,还要面临危险困境,但这种生活也是很不平凡、很刺激的不是吗?何况她还是大陆首富,四大美人之一,如果能嫁到好老公,再把弟弟妹妹弄到这边来,她的人生也就很完美了。

    不过当她脑海中蹦出“老公”两个字的时候,路易的脸忽然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心里――比阳光还灿烂的金发,俊帅的脸上一双直率坦荡的眼睛,绿得像夏天的山头。

    唉,大风大浪的过了七年了,其实因为两边跑,算是三年半吧。但这么多事集中在一起,压在她头上还是第一次。

    要怎么摆脱路易公爵呢?要怎么找到魔法石呢?要怎么在精神上战胜阿德斯呢?

    雇佣阿德斯军团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路易会抢婚,但这雇佣期限只有一年,以后阿德斯能否同意续约、或者她以后能否赚得出这些钱、再或者路易是否非常执着都是个问题。

    这事她不想闹太大,万一追风家族为此挑起和盈禄家的战争可就麻烦了。其实在烦恼中,孤儿还有一丝卑鄙的期盼,因为想到因为她而爆发战争,这感觉还真不是一般二般的让人迷醉啊。不过这也就是想想罢了,女人的虚荣心嘛,理智上她并不希望这种事会发生。

    所以,能和平解决路易的婚约就尽量不要生事端,反正她确实是从他手里逃走的,按照约定也算是拒婚成功,她怕的是路易不讲理,而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

    至于寻找魔法石,显然到处乱撞是不行的,虽然不破之城非常争于办成这件事,但冒然行动只会更耽误时间,不如提前计划好再进行,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嘛。

    她打算先利用起自己构建了七年的商业网络,四处打听一下四系魔法石的情况,比如它们在哪里出现过,被谁谈论起过,那些贩卖假魔法石的人有没有听过真魔法石的信息,甚至传说和演义故事。当然也要和长老们研究一下十大家族和四系魔法有什么关联,方便她直接到正确的地方做正确的事。

    最后的问题,也就是和阿德斯之间的战争,她目前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能赢他。那个死奴隶刀枪不入、软硬不吃,而且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强大到没有弱点,让她想咬人也无从下嘴。

    这样的人,感情也许是他唯一的弱点吧,但这前提是他得有感情才行。左想右想,也看不出他是个感情会波动的主儿,吻了她后连呼吸急促一点点,哪怕一丢丢情绪波动都没有,让她怀疑他和他那石头城早就合体为一,根本就是石头人。

    想办法让他爱上她再甩掉他,以此伤害他、战胜他是一个很雷的主意,这事只有在三流言情小说中才会发生,况且她可没有本事让石头爱上她,这点自知知明还是有。

    看来这是长期的战斗,目前这问题只好暂时搁置,等皮特帮她找来那个卖她藏宝图、诓她去挖了这瘟神出来的零人再说。只要她慢慢观察,就不信一年里他露不出破绽。

    想通了三个问题,躺在床上的孤儿露出了邪恶的笑容,打算起要怎么更多的赚钱,并且怎么最大限度使用佣兵权的问题。

    而此时,她的贴身女仆艾丽却敲门进来,告诉她有一个在藏书阁中工作的侍女说找到了她遗落的东西。

第四十九章 他本身就是个谜

    孤儿不记得有什么东西丢了,纳闷中招那个侍女进来。

    “我叫艾丽,大当家。”她行了屈膝礼,手里拿着一个布包,里面好像装了个扁而锐利的东西。

    孤儿更加疑惑,倒不是因为她的名子,塔撒大陆的穷人家女孩,起名子很随意,重名的多了,她是猜不出那布包中是什么东西。

    她一伸手,艾丽立即把布包双手举起,另一个艾丽则把布包呈上来。打开一看,她大为惊讶。

    “这是什么?”她拿起那片边缘锋利的青铜肩甲,似曾相识的感觉。

    “大当家去不破之城参加集市前,曾经在藏书阁找这个东西。”图书馆艾丽看孤儿似乎忘记了这事,有点发急,要知道她升级到主屋来做侍女的梦想可全靠这个了,“当时大当家梦到老伯爵大人,哭醒了,醒来就找这片肩甲,还说要我帮您找到,等您回来呈给您。”

    孤儿恍然大悟。

    是那个梦,那个残酷的梦境,哪里是梦到老伯爵大人,明明是一场战争,再说她老爸也不是什么劳什子伯爵大人。

    梦里的黑骑士和阿德斯外形非常想像,只是因为一直没有摘掉面具,不能确定就是他。假如是他,那个梦说明了什么呢?梦中的黑骑士在攻城,战况非常惨烈,如果是塔撒大陆的历史,他攻击的是哪一方呢?是自主意识的攻城,还是被别人雇佣?

    而为什么,她从没听人说过这场战争呢?

    重要的是,盈禄家族,或者说是她本人和那场战争有什么关系?她在梦中看到的一切是在半空中进行的,似乎是有摄影机放给她看,而那片肩甲也是从半空中坠落。

    照理说这是梦啊,为什么现实中真的有这东西?

    正想着,忽然感觉有刺痛感从手指传来,低头一看,是肩甲的边缘划伤了她,大滴的雪珠从她纤白的指尖落到泛着藏青光泽的肩甲上,一瞬间看来,居然有一种残酷的美丽。

    贴身侍女艾丽在一边看到孤儿受伤,惊叫一声,慌忙来给孤儿止血,而孤儿却不理会伤口,问图书馆艾丽,“你从哪里找到这个的?”

    “就在您看的那个大羊皮书里啊。”

    她当时也是伏在书上睡着的啊!难道那个书有问题?难道冥冥中有一些她所不了解的安排吗?就像父亲的失踪、就像孤氏三姐弟中只有她能往返穿越异世界、就像她那奇怪的护身魔法。

    这就是她的使命吗?解开这个谜?不过这也太古怪了吧,塔撒大陆上的事与她有什么关系,干什么要她来解开谜题?没错,父亲说过,孤家的祖先是有一些塔撒大陆的盈禄家血统,那可恶的祖先也不知道是怎么穿越过来到地球定居的,可一点点血缘不必要非把她卷进来吧。

    回想一下,当初阿德斯把她带出崖底密林的时候,她挣扎之时曾经一下扯掉了他的肩甲。要知道铠甲是很结实的,不会这么轻易被扯下来,所以那被扯下的肩甲明显不是原装,是后来配上去的。

    那么,现在她手中的这片青铜东西,是阿德斯原装铠甲上的吗?他身世究竟是什么?他为什么被封印?复活又是为了什么?

    唉,他本身就是个谜!

    “大当家,希望我找到这个能让您开心。”图书馆艾丽见孤儿锁紧眉头,心中惴惴不安,生怕这讨好之举起了反作用,因此试探的问。

    孤儿回过神来,很明白这女孩的心态,所以当场宣布图书馆艾丽分配到厨房去工作。看艾丽兴高采烈的退下,很不明白为什么她喜欢来主屋工作。如果是她,宁愿呆在藏书阁,平常不用和别人交往,照顾一下三名长老的饮食起居就行了,简单又自由。

    “大当家,您要吃点什么东西吗?”贴身侍女艾丽殷勤周到的问。

    她是个聪明灵巧的姑娘,不过孤儿有太多秘密不便与人分享,所以她们不像其他贵族小姐与贴身侍女间那么亲密,但艾丽很守本分,又很忠诚,孤儿挺喜欢她的。

    “准备一点吧,面包和酸奶酪就好,不要肉。”孤儿点头道,“在厨房准备期间,你把皮特大管家给我找来,我有事要他做。”

    艾丽应了一声就下去了,而皮特很快就出现在孤儿面前,可见他早就等着被召唤。

    因为好多事要他打点和处理,所以孤儿对他大概讲了一下雇佣阿德斯军团的情况。皮特当然早就知道这件事,但还是感觉有些惊吓。

    那群人是谁?阿德斯军团!杀人如麻的军队、魔鬼一样的存在,传说中他们还吃人肉。而他们的头儿是可怕的佣兵之王,能够召唤幻灵和地狱里的鬼魂。虽然他被封印了八百年,四系魔法也消失了八百年,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动一根手指就扒了别人的皮。

    “要迎接他们吗?”他为难的问。之前小三三和小四四一点也上肯透露这趟雇佣买卖的细节,害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来见大当家。

    “迎接什么?他们是我雇佣来干活的,不是来做客的。”孤儿淡然道,“你叫小一或者小二二派几个斥侯,阿德斯军团一进入领地就立即来通知我。”

    他说三天内就到,也不知道是从生意谈好那天算起,还是从第二天算起,反正左右不过一、两天时间,相信这就快到了。

    “遵命。”皮特浅浅鞠了一躬,“要不要通知属民和属臣,看到阿德斯军团不要慌乱,更不要去招惹?”

    “嗯,就这样。”孤儿点了点头,“不过先不要说他们就是阿德斯军团,虽然这事早晚会传遍塔撒大陆,但现在知道他们复活的人还不多,晚点泄露出去,咱们可以准备充分些,不那么被动。”

    “我亲爱的大当家,他们如果打出旗帜,咱们瞒也没用啊。”皮特两手一摊,脸上挂着苦笑,“那些贱民也会到处说的,流言传播的速度可比您想像的快得多。再说了,十大家族的斥候到处都是,说不定您还在崖底的时候,其他家族的大人们就知道这事了。”

    孤独一想也是,不过反正她抢先一步雇佣了阿德斯,她有一年的缓冲时间,没有人会在这期间来骚扰她,除了急性子路易。

    “追风家族和孤傲家族的争斗如何了?”想起路易,她的头开始疼了。

第五十章 奴大欺主

    第二天一早,派出去的的斥侯就来报告说,阿德斯军团已经进入了盈禄家的领地。不出皮特所料,他们是打着自己的旗帜,大摇大摆的从大战马坡到飞轮海而来。

    旗子是黑底的骷髅旗,行军是日夜不停的飞奔,好像故意宣告传说中的阿德斯军团重临人世。切,又不是海盗,用什么骷髅旗!这下子全塔撒大陆的人都知道他们跑到盈禄家来了,感觉他是要故意这么做似的,显得别有用心。

    不过从他们盈禄家胆小如鼠――不――是淡泊名利的情况看,没有人会以为阿德斯军团要攻打飞轮海灰堡,十之八九的人都会判断出是盈禄家雇佣的阿德斯军团,因为窝囊的盈禄家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听到斥侯的报告时,孤儿正和三个长老研究大陆历史。那片肩甲来得太奇怪,她要打听一下塔撒大陆到底有没有发生过这么惨烈的战争,之前她又仔细翻阅过那本巨型羊皮书,没有任何收获,她甚至叫人把书搬到了卧室,打算晚上睡在书上看看。

    据三大长老说,远古的塔撒大陆是由天上诸神轮流统治,但其中有一个神灵,名叫暗黑破坏神,他喜欢猎杀人类,并以人的灵魂为食,在日复一日的杀戮中还剥夺其他天神的力量,逼得人类和诸神奋起反抗。

    可是暗黑破坏神的力量太强大了,无论诸神还是人类都无法单独战胜他,所以诸神就选了十个拥有神之血统的人类,分别授与他们四系魔法,然后联手让暗黑破坏神永远沉睡在地底滚烫的熔岩中。

    在这场战争中,紫金家族最为勇敢,贡献的力量也最大,所以被诸神封为塔撒大陆的王族,其他家族都授以公爵之位,唯有福临家族和盈禄家族出力较小,分别被封为侯爵和伯爵。当然比照爵位也分封了十大家族相应的土地,余下更低的爵位和更小块的土地都是各家族的首领分封给自己手下属臣的。

    这种情况持续到八百多年前,因为紫金家族三代国王一个比一个更加昏庸残暴,引起了其他九大家族和大批零人的不满,于是紫金王族像远古时期被推翻的暗黑破坏神一样被赶下了王座。但此时的各大家族并不团结,所以最后谁也没能称王,各自己守着自己的领地至今。

    也许是利益的关系,八百多年来十大家族的小纷争不断,却再也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争,除各自的领地稍微扩张了一些以外,大陆中心的大平原至今还是公属之地。

    当然最被人看不起的盈禄家族还是守着那边辽阔海域和大片盐碱土地,没有农田、没有港口、也没有繁华都城,只有无数的小渔村和天生就会四处做生意的族人。其实海洋里颇多财富,不过因为这块土地科技低下,没有人能意识到,所有贵族都鄙视这片海洋,就像骨子里轻视盈禄族人一样。

    这个塔撒大陆史不是孤儿想听的,因为那片肩甲的来历还是说不清楚,可既然除了远古战争,就没有那么残酷的阵仗了(就算八百年前的王位之战也没有那么惨烈),那个梦又是什么呢?肩甲又怎么会藏在盈禄家藏书阁的巨型羊皮书中?假如阿德斯真是她梦中的黑骑士,他和盈禄家有什么联系?

    会不会是记载历史的人故意隐瞒了某些战争?毕竟真正的历史没人见到过。又或者――难道――那个梦预示着未来?!

    这念头吓了孤儿一跳,不过这样一来,时间上的逻辑好像比较混乱,肩甲的来历解释还是不清不楚。

    她被这问题烦的头疼,于是只好不想,打算等有时间的话回去翻翻霍金的时间简史,研究一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或者找弟弟小独来分析,反正她是想不通了。

    她骑着小蛇渡海迎接盈禄家首次雇佣的佣兵团,远远就看到阿德斯骑着霜雪立在海岸边,极目远眺。

    但是诸神在上,他为什么那么帅啊?虽然戴着狮子头盔,没有露出脸来,但他骑着高头大马,手握巨剑,阳光照在他的黑盔甲上,隐隐有一层蓝光闪动。那身材、那气质,那POSE、简直好得风云变色、草木含悲、人神共愤。

    不过帅归帅,性格恶劣也没得救,她是不会拜倒在他的马裤之下的。

    而他的手下也都是黑衣黑甲,成扇形整齐的排在他身后。这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响,就连战马好像也比别人的马更为沉静。

    他们果然是最强的佣兵,从军容军纪上就看得出来。

    孤儿凝视着阿德斯,感觉他也从头盔上窄窄的眼缝中在看她。她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指挥小蛇稳稳落地。但她没有跳下来,因为在小蛇的背上可以俯视阿德斯,这很孩子气,可是非常痛快。一见到这男人她的好斗之心就会膨胀,总想要占上风,大概因为总也占不到的缘故才特别渴望吧。

    “欢迎。”她僵硬的说,因为高高在上,还是显得非常傲慢。

    她出来前没有特意打扮,甚至故意弄得不堪些。想漂亮很难,想保持脏乱差还不容易吗?他不是觉得她是丑女,而且举止粗俗吗?她就刻意保持这个样子,他对她越看不起,越放松戒心,她就更容易观察他的弱点,然后借机反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孤儿,你是聪明的地球人,所以你要沉住气,要准备打长期战争。

    听到她的“问候”,阿德斯略一点头,算做回话。

    “你要怎么安营扎寨呢?”她再问。

    “不劳费心。”他轻轻吐出四个字。

    这哪是雇员应有的态度啊,果然是奴大欺主!

    孤儿努力压住火气,“我希望我的城堡里也要有守卫,至少一百个。盈禄家没有自己守备队,这也是我雇佣佣兵的原因――呃――之一。”她撒谎连眼睛也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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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7月PK正式结束,感谢大家让我得了第一名。正是你们10分,30分的投,才有我的胜利,特此感谢,无以为报,汗颜。只有努力写书,对得起大家的每一票了。

第五十一章 顶多算平手

    她以为阿德斯一定不会轻易答应,所以准备了一套说词,哪知道他只是一挥手指,他身后的一队士兵就列队而出,领头的人看样子不是詹姆就是汉姆,加上士兵一共是二十一名,排成一个纵队。

    这使孤儿很被动,虽然在守卫数目上有很大出入,但她也不好再歪缠,何况从这举动上看,这死奴隶早就料到她会找茬为难,因此做了准备。

    于是她只得优雅的一点头,“非常感谢。”她贵族气派十足的说着,然后挥手叫过早就驾小船等在栈桥边的皮特,让他把那二十一个黑骑兵先送到灰堡去。

    栈桥是由坚实的龙眼木建造,被海水和阳光日夜侵蚀,已经变得发白,但依然结实,就像一条强健的手臂,直直的伸到海水之中。

    孤儿敲了一下小蛇的头,示意它飞回灰堡,但小蛇还没有反应,阿德斯却策马过来,声音冷漠的道,“伯爵小姐请留步,我们需要谈一下。”

    孤儿一愣。哦?这倒新鲜,他可是第一次主动要说话。

    “好啊,请到我的城堡来,在这里谈话太怠慢了。”她故意表露出一点优越感,隔着头盔都感觉出阿德斯在皱眉。

    她怕他会反驳,所以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你是佣兵之王,马上的英雄,不会害怕骑龙过海吧?如果那样,我们在这里谈也成。”

    阿德斯看着眼前的小女人,她的长相虽然比那天在城堡时好了一点,但仍然显得不修边幅,不过那挑衅的神态使她的神色看来很活泼,有点狡猾而倔强的劲头。

    他知道这女人再激他,他本不该上当的,可是她这种无理的神色让他有些恼怒,就像小孩子试图挑战大人,有时候明知道对方是个孩子,应该不予理会,但仍忍不住火大似的。

    他沉默了一秒,毅然下马,一按那条飞龙的背,就跃了上去。

    一座小小的城堡并不能使她安全,也不能使她更强势些,她喜欢摆这些样子好显得占上风,就随她好了,反正就算是龙潭虎穴也拦不住他,让她尽早明白并不能操纵一切也不错。

    孤儿又一次很意外,没想到阿德斯这么快就坐在了她身后。他并没有搂她的腰,但他坚硬的胸甲紧贴着她的后背,使她不禁没来由的紧张,身子也僵了,感觉脸上还有些可疑的热度。还好,她脸朝前方,只要耳朵不红就不会被这死奴隶看出来。

    “坐稳,掉到海里可没人救你。穿这么重的盔甲,只有一直沉到底儿的机会。”她放狠话,可是听来却虚弱无力。幸好小蛇比较勤快,或者背上驮着阿德斯,它也感觉不自在,所以很快的展翅而飞。

    空中运输总是比海上运输要快,所以孤儿和阿德斯早一步到达灰堡。一路上,海景瑰丽奇美,碧空如洗,波光麟麟,海面上像洒了无数金币,让孤儿看着就开心。潮湿微咸的空气闻起来非常舒服,开阔的视野也让人心情转好。不过身后坐着这样一尊瘟神,她每回骑龙渡海的美好感觉打了折扣,还因为身体过分僵硬,在小蛇轻微抖动了一下身体时,差点落下龙背。

    小蛇身上从来没有装过龙鞍,可孤儿也从来没有出过状况,这次还幸亏阿德斯手快,揽在她腰上避免她落海。

    “谢谢。”她惊魂未定。

    “保护你的生命是我的职责,虽然你不是因为在战场上要倒下去。”他冷冰冰的,但语气里透着嘲讽和轻蔑。

    孤儿恨不得干脆落海算了。她会游泳,说不定可以熬到皮特的船赶到,但阿德斯这样说,那种奇怪的安全感又来了,就是呆在强悍人的身边所特有的那种天塌下来有他顶的安心感。

    这是他们在途中说的唯一的话,孤儿只感觉和阿德斯坐在龙背上简直像上刑一般,好在很快她就看见前方出现了一个钻石形的大岛屿,四周是散落的渔寮、盐田、停靠船只的码头和专为小蛇设置的“停机坪”,中心地带是一个巨大的灰色城堡,或者说是一个堡内城市。

    因为这领地是海上孤岛,所以灰堡是十大家族中最大的,不过城墙却矮小,四边的角楼也不坚固,防卫能力很弱,这还是孤儿力主修建的,以前还要糟糕。城堡内建着大片的规矩民房,整齐的街道,比之大陆其他地方,外处显示出盈禄家族的属民有多么富足。

    看到这些,孤儿更确信雇佣佣兵是正确的,有钱而无力,那就等着被压迫和剥削吧。塔撒大陆上的坏人和地球上的一样贪婪,不过有这不算天堑的海洋,又因为盈禄族人做生意时老老实实给其他家族的人盘剥,七年来没出什么大乱子,但自从不破之城被攻击,孤儿深深有了兔死狐悲之感,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

    在阿德斯保护她的一年内,盈禄家族一定会变样。

    才落到“停机坪”上,小蛇就飞也似的跑了,孤儿被它带得差点摔倒,又是近在咫尺的阿德斯扶住她。她觉得无比丢脸,本想在自己的地方摆摆架子的,可这第二回交锋却没有挽回面子,顶多算是平手。

    因为岛屿和城堡都很大,所以港口和停机坪都备有专门迎送的马匹,相当于机场大巴,或者码头外的出租车,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阿德斯的煞气太重,他靠近任何一匹马,马儿都是受惊,最后孤儿只好陪他用腿走。

    到这时候她无比后悔,干什么要让他来城堡啊?他的话那么少,在海边随便聊几句不得了,非要搭架子。这可倒好,他穿重盔甲没有嫌累,步履还很轻快,她却累坏了,而且晒得发晕。

    她在地球上是宅女,平常都不出门,在塔撒大陆是贵族小姐,外出不是骑马就是乘车,有时候小四四还背她,所以她的腿力弱得很,哪禁得住长时间走海边的礁石路?

    手搭凉绷抬头看看,太阳很欺侮人,仿佛拼命在照射她,再加上她的衣服腰身很小,束身衣挤走了她腹部所有的空间,这个时候只觉得呼吸困难。

    她想让大步走在前面的阿德斯等等她,可是现在她正和人家别苗头,怎么开得了口,只好硬撑,直到眼前的身影和景物模糊,直到她两腿软得像棉花,直到天与地变换了方位。

    她没感觉到疼,似乎是倒在了某人的臂弯里,接着胸口一凉,疾风剑的剑尖划开了她的衣襟。

    完了,难道要被强奸!可是,她没来得及伸出她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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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节忘记说了,塔撒大陆远古的恶神,我起名为暗黑破坏神,完全是另一次恶搞,和把海洋命名为飞轮海是一样的。一笑而已。

卷一之第五十二章

    好舒服、好凉快啊!

    孤儿在热而疲惫中失去意识,却在凉爽轻松中清醒过来。有那么几秒,她脑海中一片空白,就好像每天早上起床时的茫然,除了残留的梦,一切是全新的,昨夜发生的事都很遥远。

    慢慢的,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影子,明晃的太阳,透不气来的衣服,之后――发生了什么?

    她看看四周,发现这是她的卧房,周围没有一个佣人,只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挡在窗边。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也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光溜溜的躺在床上?

    可是,等等,床!还光着身子,一丝不挂!

    她猛然坐起,感觉腹部传来隐约的疼痛,那些记忆的片刻瞬间连成一片,最后的镜头是胸口的衣襟被割开,阿德斯俯下身来。

    腹部热辣辣的疼,这不是被那个后的反应吧?不过又似乎不太像,虽然她没有经验,但带H的言情小说看过一堆,书上说如果是被拆吃入腹,感觉应该更复杂些,而她只是肚子疼。

    小心掀开被单一看,就见她柔软的腹部抹着一层药油,油光光下是一片乌青,大腿上倒没有血迹。

    阿德斯个大变态!一定对她做过什么?可是为什么对她的肚子下手?不管了,正常人没法理解变态的人。头盔男、面具男都是变态,而他一个人占了两样。

    可是他人去哪里了?难道摧残完她就跑掉了?那她不是人财两失吗?不,也未必!好在金币还没付给他,至于人也可能只是受到了毒打,仔细感觉,她并没有被“强”后的不适感。

    正胡思乱想着,一瞥眼发觉窗口的黑影有些眼熟,再然后她惊叫起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来人!来人!艾丽!皮特!”她尽量想表现得稳重一些,可是这情况的确够惊吓。

    这是她的卧室,阿德斯怎么会进来的?就算是他把昏倒的她送回来的,也不应该呆在这里呀。灰堡那么大,她的房子那么大,就没有他容身之地吗?领主家的侍女和仆人都是受过严格礼仪训练的,怎么可能让一个陌生的男人待在伯爵小姐的卧室?而且是赤裸的伯爵小姐!可她们却不见踪影。

    除非――他把人全杀了!

    想到这儿,孤儿大惊失色,身上的刺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全身处于戒备状态。

    “你的刺要对付谁?”阿德斯看到孤儿的样子,无奈又轻蔑的叹了口气。

    “你!”虽然阿德斯真的要对付她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但她得有坚强勇敢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

    “还是收回你的刺吧,假如你不想太多人知道你秘密的话。”他还是站在窗边不动,高大的身影被阳光衬得半明半暗。

    孤儿的卧室很大,但尽管两人之间相隔还很远,她却仍然感觉到了压迫力。不过听到他说话,孤儿初醒时的惊慌和意外略减了些,也能把精神集中在耳朵上一点,果然听到门外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一个声音大叫着,“快点快点,大当家身边怎么能没人侍候。懒骨头们,再这样就削了你们的族籍,都扔到灰堡外去做零人!”

    说话人正是皮特,不过他的声音有点装腔作势,有点故意为之,可见他早知道阿德斯就呆在孤儿房里的事,但是却任这种情况持续。

    孤儿有点气,但还是先收回魔法刺。以前这护身魔法只在她遇袭时才会出现,自从上回扎了一次阿德斯外,居然可以自行控制了。

    片刻不到,门一下子被推开了,皮特身后跟着包括艾丽在内的四名女佣,一起闯了进来。

    人多了,孤儿心中的不安平复了不少,问皮特道,“我怎么了?”

    “您最近太操劳。”皮特背对着窗子说,“所以您在和阿德斯大人散步回来的时候昏倒了。”

    散步?还真会说啊!这话听来风光旖旎,好像情人间的约会似的,谁能猜得到他们是两个不对盘的人同行?而她居然丢脸的昏过去了。

    “阿德斯大人真是高尚,把您抱――不是――背――也不是――拖――不对――是扛回来了。”皮特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词,很高兴。

    怪不得她肚子疼,看看他的肩甲,右边是坚硬的青铜,左边肩头隆起,还有三个尖锥倒刺。看来他是把她放在右边肩膀上扛回来的,不然她早就肠穿肚烂了,不止是瘀伤那么简单。

    要感谢他吗?休想!为什么要把她当货物一样扛?有的是方法可以带她回来。也许在他眼里,她和半扇猪肉没有区别。

    “当时您昏迷不醒,我又不在,所以艾丽她们帮您脱了衣服,擦洗身子降温,还抹了药油。”皮特再说。

    原来是侍女帮她脱的衣服,这倒是正常的事。问题是,她们做这一切的时候,阿德斯在哪儿?看他的样子似乎一步没离开过似的,难道就这么被看光了?

    这念头让孤儿出了一身冷汗。

    “为什么没带阿德斯大人去休息?”她问,心中还存了几分侥幸。

    哪知道皮特尴尬一笑,双手对搓着,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脖子也缩着,似乎在躲避根本没有的鞭子,“当时――我还没回来。”他结结巴巴,“艾丽她们又过份担心您的安危,所以――怠慢了阿德斯大人了。”

    孤儿差点背过气去。

    这意思太明显了,她昏了,所以阿德斯把她扛回了城堡。这里的人都已经知道她雇佣了佣兵,虽然未必知道阿德斯是谁,但也看得出他是佣兵头子,又见他扛着昏迷的伯爵小姐,所以让他直接到了她的卧室。

    皮特不在,四大保镖都在忙着安顿盈禄家本来的守卫队,主屋的几个侍女本来就慌慌张张,而阿德斯身上可怕的气质让她们不敢和他说话,心底都盼望他自行回避,哪想到他没有回避,还干脆老实不客气的全程观赏了――

    想到这儿,孤儿不禁向阿德斯望去,而他的目光也正好扫来。

    四目相对,孤儿拼命克制,可脸上还是热乎乎的,料想一定脸红过耳了。这太丢人、太丢人、太丢人了!还是不活了,撞墙去吧!

    “没什么看头!”他分外恶劣的来了一句。

    他不说还好,此话一出,孤儿身子发僵,恨不得立即穿越回地球,永远不回来。可是放眼全床,也没有一个洞让她钻进去。

    皮特和四个侍女低头站着,连大气也不敢出,但一定会明白这话的意思吧。

    “都滚出去!”她破功了,伪装了半天的高雅破功了,只能把怒火撒在侍女和皮特身上。不过他们也确实该骂,哪有这样的?就这样保护主人?盈禄家的人果然没有忠诚和勇敢的气质!

    皮特跟了孤儿七年,从没看过她这样当着别人的面发火,心里也有此惶急,连使眼色,让那四个侍女快快和他一起退下。

    “你没有骑士精神。”她俯着头,不敢看那个嘲笑她身材的人,举止和一只斗败的公鸡没有区别。

    “骑士除了在圣坛前立下根本不会守的誓言,让领主的剑触碰双肩,骗取女人的爱慕之外,什么也不会做。”他冷冷的回话,“而我,救了你。”

    “我雇佣了你,保护我的生命不是你份内的事吗?”孤儿虚弱的反击。

    “看来我真的应该把你扔在礁石上,让太阳把你晒成鱼干。”阿德斯突然动了一下,一步一步像孤儿走来,身上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甲页碰撞声。

    他一直走到床边,站定,身体的阴影也如一片乌云,笼罩在孤儿头顶。

    “你要干吗?”孤儿用被单把自己的肩膀裹紧,全身只留头部在外,“不得无理,不然我叫人了。”她感觉他对她没兴趣,可是因为看不清他的眼神,又不太确定。

    “就门外那些人吗?还不值我一剑之力。”他轻蔑的冷笑。

    “你到底要干什么?”孤儿骄傲的抬起下巴,其实是色厉内荏。

    “我是要告诉你,你真的、真的、真的,没什么看头。”他半俯下身,一本正经的说极度恶劣的话,侮辱人的效果加了至少一百倍。

    “滚出我的房间。”孤儿试图平静而高贵,不过声音却气得发抖。

    阿德斯伸出手,贴在孤儿的脸上,柔软的羊皮手套传递着冰冷的温度,“没有人能叫我滚,伯爵小姐,如果你还想合作愉快,最好换个态度说话。”

    “吓唬我啊?我不怕你!也许所有的人都怕,但我不!”她倔强的说,有点不顾死活,但正是他的轻蔑减少了她被看光身体的羞辱感。

    阿德斯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直起身子,以命令式语气生硬的说:“快穿好衣服,我是来谈正事的,要找女人我会找个渔女,至少她们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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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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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五十三章 史上最强骆驼

    望着阿德斯大步离开的高大身影,孤儿第一次认识到自己错了,一直就错了。

    他的心不是冰,冰会融化,他的心是石头。

    她得搞清楚,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关系,而是因为利益,那么她应该一切以利为上,最大限度的利用他,以使自己辛苦赚来的金币不要打了水漂。

    那么为什么那么介意他的态度呢?或者只是因为每次交锋她都被压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就更想占据主动,结果急功近利之下,反而使自己输得更多。

    这个男人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弱点,强大、冷酷、无爱无恨,也许把他看成战争机器更正确一点。对待这样的人怎么能急于挽回局势呢?她应该沉住气,慢慢观察,甚至忍气吞声。输给他一次不要紧,输给他很多次也不要紧,重要的是最后赢他一票,赢得他再不愿和她做对。

    除非他已成神,否则一定会有弱点。她明白非要跟他拼输赢是孩子气而不理智的,可是这念头却顽固的附着在心上,挥之不去,简直像得了强迫症一样。

    不要急,孤儿,慢慢来,先在那死奴隶身上赚回银子,让自己荷包鼓鼓,然后再修理他,你要等机会。

    她一边想一边穿上一件深紫色纱织长裙,然后把长发刷得滑顺,高高的扎了个马尾,不再刻意装邋遢。塔撒大陆上没有女人会这样梳头发,不过她不正是领导潮流的人吗?而紫色是最适合她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嫩,眼睛更加黑亮,她不会为他打扮,但干净整洁会使她更加自信。

    也许,她来塔撒大陆后太顺利了,顺利的继承了爵位,顺利的收服人心,顺利的把整个盈禄家带到大陆首富的位置,所以她无意间是很骄傲的吧,所以才会冒犯别人,所以才会以为自己一定可以占上风。

    阿德斯狠狠给她上了一课也好,凡事都要辩证的看。以后她会选择正确的办法,继续占上风,占这佣兵之王的上风。他是她的奴隶,这一点她绝不忘记。

    “到我的书房谈吧。”她对站在走廊中的阿德斯说,因为他在那儿,方圆一百米内都没有生物。

    唉,她的仆佣们真是一群没义气没责任感的家伙啊。平时鞍前马后的侍候,摆出一副为了主人可以牺牲性命,一生愿为伯爵小姐鞠躬尽瘁、死后而已的模样,哪想到遇到可怕的来访者,逃得一个也不剩,让她一个人面对。

    从明天开始,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强这帮废柴们的性格素质培养,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军训手段,再这样一盘散沙下去,哪天真的发生战争,她可以熬到月圆之夜穿越回去,盈禄家其他人会死成炮灰。

    她略提裙摆在前面带路,不管阿德斯跟没跟上。

    灰堡中领主住宅最大,可以说大得变态,到处是楼梯和塔楼,像一个迷宫,比地球那家作为穿越之地的游乐场还大,初来的时候她时常迷路。

    她把书房布置在东角塔楼的最高处的一个超大的房间里,因为那边风景非常好,打开彩色的落地玻璃窗,从四面都可以看到大海,而且书房远离卧室,不会影响到她休息。至于爬上爬下的路程,就当有氧运动好了。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孤儿身后,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在她的侍女为她擦身换衣的时候,他其实是背转身子,望向窗外的。他根本没看到她的身体,但是他一直受不了她那高人一等的态度,大概她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富有、而且有地位吧。所以,他要耍弄她、欺侮她,不得不说,这很愉快,或者那八百年的黑暗岁月太寂寞了。

    看着她纤柔苗条的背景,她梳的古怪又俏皮的发式,还有她不施脂粉,却并不丑陋的脸,他有一瞬间的惊讶。原来,这个女人在不狼狈的时候还真是可以看一看的。

    “您要谈什么呢?”孤儿坐在书桌后的皮椅上,“阿德斯大人,请坐。”

    哦?是什么原因让她客气起来的?把对他的称呼都改为了“您”。但这客气很疏远,那冰冷的神色实在不适合她,笑嘻嘻的小恶魔模样倒是很可爱。

    他依言坐下,“我需要人给我讲解一下大陆现在的情况。”他直言不讳。

    算盘打得很精嘛。孤儿心想,摇铃叫躲藏起来的书房仆佣进来,让他拿些饮品。这死奴隶沉睡了八百年,现在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也许他是打算回到大战马坡的石头城去,窝在城里先慢慢打听目前的局势,但没想到她很快就找上他,所以干脆让她来讲。

    这样可就方便多了,不用派出自己的斥候,不用把那些零星资讯汇总成正确的认识,只要听她讲就够了。可为什么呢?她花了钱,还没支使他,却要先当旅游小姐,给他介绍当地风土人情?但如果不说,对以后佣兵的使用是没有好处的,万一他们错误的判断了形势,受损失的可是她、是盈禄家。

    好吧,给他讲,做生意嘛,先赔后赚。

    于是,孤儿不再斗气,以一种成熟的冷静态度把大陆上的局势,以及八百年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详细讲给阿德斯听。幸好之前她为了那个怪梦的事和长老研究过,算是无意间备了课,但天知道,她为了保持冷静,憋得快内伤了。

    忍字心头一把刀,早晚刺死他!

    她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个下午,这才发现平常不觉得,说起来才知道大陆上的事还真是繁杂,她已经尽量简练,最后却还是说得口干舌燥。

    她喝了一口仆人端来的、在地窑中阴凉得发甜的葡萄酒,感觉舒爽极了。而看到对面那个头盔男因为戴着狮子头盔而不能喝酒,实在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

    “这是我从国王港口买来的,滋味和您城堡中的葡萄酒不一样。您的酒是发酸吧?”她对阿德斯举起了杯,“那种品质低劣,我这种叫金色葡萄酒,是黄金一样的颜色,可惜您不能品尝。不然,您脱掉头盔,允许我可以招待您这样的――。”乡巴佬!她心里补足。

    “我只是佣兵,你支付金币就可以,其他不劳费心。”他不上当,声音平稳,仍称她为“你”。

    “本来我还想和您共进晚餐的,看来也没有这个荣幸了。”孤儿耸耸肩,看着窗外渐近的夜色,“如果还有什么要谈的,明天请早吧,我会让皮特帮您准备房间,吃的东西要送到房间吧?”她说着站起身。

    阿德斯僵硬的说了声谢谢。

    孤儿略点了点头,再度前面带路,心中不禁佩服阿德斯还真能吃苦,且有毅力。天气那么热,她要穿纱织的衣服,喝着又甜又凉的葡萄酒,还紧邻窗边吹着海风才行。

    而阿德斯,穿着沉重的盔甲,里面一定还有锁子甲,再里面会有衬衣、皮垫甲,还整整一天没有喝水,居然还能活着。这真是奇迹,或者他是史上最强的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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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大家反应最近女主在对手戏中处于下风,请相信,压力越大,反弹越大,不要着急嘛,往下看。

    谢谢。

卷一之第五十四章 忍者神龟的进攻

    确定了自己的“作战”策略,孤儿的心放松了,叫来四大保镖一起和她共进了丰盛的晚餐,谈了谈盈禄家自建守卫队和安置那一队佣兵的事。谈笑风生之间,她一想到那个不可一世的佣兵头子躲在房间内吃点硬面包和奶酪,外加两条咸鱼,一小罐清水,她就很有些恶劣的快乐。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成熟的大女人,如今看来还很孩子气哪!可那有什么关系,谁规定她一定要深明大义的,感觉痛快也不错啊。

    晚上她睡得很沉,开始时没有梦境,是真正的黑甜乡,不过后来那个怪梦又出现了,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阿德斯骑马站在树林的边缘,背对着她。

    “跩什么跩?不爱理人的话,为什么总是偷偷摸摸跑到人家的梦里。”梦里的她埋怨道,有着清醒时一样的思维。

    阿德斯像往常一样沉默着,之后慢慢掉转马头,举起了他的疾风剑突然刺来。

    “就算是在梦中,也不要杀我啊。”孤儿惊叫着,抹头就跑,才迈出一步就觉得脚下一空,醒来。

    而几乎就在同时,一声极轻的脆响划过了黑暗的夜,好像把空气都敲醉了一样。那声音其实很小,但因为夜的寂静和孤儿的突然清醒而显得格外刺耳。

    瞬间,她的身体因为惊吓和茫然而僵着未动,眼睛却向发出声响的方向看去。

    那边是窗子,因为飞轮海地区的昼夜温差较大,所以睡觉的时候是关着窗的。但此时,东边的一窗子正慢慢被推开,一只黑乎乎的手伸了进来,接着一条黑影轻巧的跳进来,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借着明亮的月光,孤儿看清那条黑影相当瘦小,外形和动作类似于日本忍者,但衣着又像埃及木乃伊,全身缠满了布条。不过布条是黑绿色的,所以使整个人看起来像堆起来的海藻。

    而且,海藻人不止一个,当窗子被彻底推开,陆续又有三条黑影跳进来,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椭圆形的盾,手中握着短兵器。

    难道是忍者神龟?!

    就见四条黑影鬼鬼鬼祟祟的比划着什么,一声都没出,然后齐唰唰向床边看来。

    孤儿的心吓得“呯呯”乱跳,连忙闭上眼睛,只留一丝缝隙,密切注意着闯入者的举动,心里也快速盘算着。

    这是怎么回事?是有刺客来杀她吗?可是为什么?她自认在大陆经商七年,为人处事一直很周到,没得罪过什么人啊。而且为什么这场刺杀没有征兆?是神龟们搞错了刺杀对象,还是这只是个噩梦?冷静啊孤儿,无论如何不要冒失,要想办法脱身才行。

    她的卧室太大,想要趁闯入者不备,突然跳起来逃走,显然在速度上不太可能;如果要大声呼救,救援人员还没到,她已经脑袋搬家了;再看睡在小床上的贴身侍女艾丽,状态得和死猪一样,估计就算被杀也还在做梦,根本指望不上;而她的手边连一件防身武器也没有。

    最要命的是,她的大宅里房间太多,人们住得相对分散,而这边房间因为有无敌海景,所以除了主人房就是贵宾房。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她和阿德斯住,不过在她明确表示对那个佣兵头子比较厌恶后,皮特安排了他住在走廊的另一端,中间间隔了有十几个房间。

    在逃命的时候,那可是无法逾越的距离。

    因为七年来灰堡中从没有发生过任何事,因为外人进入堡要渡过海峡,所以堡中虽有人巡夜,但她的房子里却没有特殊安保。现在好了,她几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她焦急的思索着脱身之法,忍者神龟们却不会等待。他们无声无息的散开,从左右两侧像床边潜来。

    一瞬间,眼前的一切都在孤儿脑海里定格,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无限放大、放慢了似的。她冷汗直冒,连毛孔都紧缩了起来,虽然还在装睡,心却狂跳得要冲出喉咙了!

    怎么办?怎么办?就要走到床边了!还有一个人已经举起了刀!

    也许是生存的本能,就在那四个闯入者、海藻人、忍者神龟接近的一刹那,她猛然跃起,大声呼喝着,奋力把被单掀起,蒙住左侧两人的头,另一手则把床顶上的帷幔用力扯下,缠在另两个人身上,然后跳下床,拉着才惊醒的艾丽飞奔至门边。

    还好,她一直没有锁门的习惯,这为她节省了时间。当她把沉重大门拉开,四个忍者神龟才挣脱突如其来的意外反抗,追到门边。

    艾丽吓坏了,使劲喊着,“有刺客,救命!有刺客!”惊慌之下,她没有跟紧主人,而是向走廊另一侧跑去。不过她的选择也许是对的,因为那些忍者神龟的目标显然不是她,而是向阿德斯房间方向拼命奔跑的孤儿。

    “站住!”其中一只龟嘶叫。

    真是搞笑!这时候站住才怪,难道洗干净脖子等着被宰吗?孤儿一门心思向前,赤脚踩在冰冷的地面上,绝不回头看,在生死一线的时候,看也没有用,只能徙增恐惧,失了活命的机会。

    耳朵里是追逐的脚步声,还能体会挥起的兵器形成的冷风在脑后掠过,但这些感觉似乎都很微弱,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大如擂鼓,占据了她整个身心,以至于她都没听到阿德斯开门的声音,没看到他迅速移动过来,没感觉他伸臂拉住她的手,把她粗暴的甩在身后。

    可尽管他的动作不那么温柔,却在刺客的剑尖刺入她后心的一瞬间,救了她的命。

    四名刺客显然没料到有这样一号人物突然出现,稍微一愣。但也就是这一闪神的时间,阿德斯的疾风剑已经出手,横向一掠,杀气凛然。

    离得最近的那名刺客举起那只像龟壳一样的圆盾抵挡,可是在号称死神的阿德斯面前,那防护像纸板一样不堪一击,手起剑落,他的身体、他的龟壳、他的武器全部断为两截,血如急雨一样喷洒出来,同时四散飞溅的还在墙壁上的灰石碎屑。

    这一剑,他似乎还没有用力,却连厚厚的墙也差点被砍塌了。

    余下的三名刺客见状大惊失色,疾往后退。他们似乎不是常人,应该会一些魔法,因为他们的身形真和电影中的忍者相似,好像移形换位一样,迅速退出已经稍微清醒点的孤儿的视野,似乎忍者神龟的攻击正式失败。

    阿德斯没有追,而是仗剑直立,肩背肌肉贲起,虽然只是背影,却依然让人觉得安心,外加帅得冒泡。

    孤儿爬起来,两腿还在打颤。她扶着墙走了一步,才想说点感谢的话,就见阿德斯一抬手,示意她安静,接着她就听到一串像是低喃的咒语,柔软呢哝,但听得人后背发麻,全身的汗行都竖起来了,好像是为死灵的祈祷之声。

    “离远一点。”阿德斯冷冷说出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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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五十五章 死亡之舞

    这时候孤儿是不斗气的,转身就往反方向跑,但才跑几步就又返回,因为在走廊的另一侧又冒出了几名外形如神者神龟一样的刺客。

    祈祷声越念越急,没有节奏、没有音阶也没有感情,平板的绵延不断,似乎在催促什么一样。而随着这诡异的弥漫在空气中的声音,更多更多的“神龟”从走廊两侧冲出来,好像这大宅中正举办乌龟赛跑会。

    一向安全的灰堡,什么时候潜伏了这么多敌人?这是为什么?而她的人居然一点也没有发现!

    阿德斯没有回头,但仿佛背后长眼似的注意到了这种意外情况,“站在我背后。”他命令,和往常一样言简意赅。

    不过这回孤儿没对他的语气表示反感,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她速度很快的缩进阿德斯的背影中,一个字也不问,轻轻拉住他白色亚麻布衬衫的底边。

    从他的穿着上看,刺客来袭时他正在睡觉。也许是行军的习惯,不在自己的地方他不会脱衣入眠,此时靴子也好好的穿在脚下,只是除下了铠甲。

    他没戴头盔,但孤儿还是没能看到他的脸,不仅因为他是背对着孤儿,也因为他蒙着一块面巾。

    面巾的材质貌似是贵宾房的床单、围过脸庞,在脑后打了个结。大概是行动仓促,那个结和他浓密微卷的黑色半长发缠在了一起,显然是随便撕了块布戴上就跑出来了。

    “要死就快点上来。”她听到他说话,不动的时候,气势已经如此威严。

    不过神龟们显然被祈祷声控制了,虽然恐惧在漫延,却仍然步步向前。异常小心的,一步一步蹭。

    孤儿更紧的缩在阿德斯身后,但尽量不去影响他的动作。她听到房子中其他人已经被惊动了,皮特的叫喊声和住在大宅另一侧的领主守卫队的奔跑集结声混杂在一起,异常响亮、嘈杂。

    守卫队是由四大保镖带领的,大概巡夜的守卫也加入了进来,楼下和楼梯处一片喧哗,听来双方已经开战,只是这边走廊中的神龟们还在慢慢聚拢、靠近,就等着一拥而上。

    忽然,平板而柔软模糊的祈祷声中夹杂了一声锐利的尖啸,刺耳得令孤儿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被音波穿透了,而那些神龟们却像被电击了一样,跳叫着、疯狂的扑了过来。

    阿德斯没有一丝慌乱,体现出了身经百战的高超素质。他近乎优雅的舞动着手中的疾风剑,不慌不忙,虽然剑身太长而走廊太窄,影响了他的动作,但无论神龟们从哪个方向的扑上来,都会撞到他的剑刃,立即变成残体断肢和一篷篷血雨。

    孤儿本来提醒自己不要太靠近阿德斯,以免影响他战斗,便不知不觉中,她从背后抱住了阿德斯强健结实、没有一丝赘肉的腰,随着他的脚步移动,配合得居然非常默契,好像和他在跳一支死亡之舞。

    她把头埋在他背上,不敢抬头看,也不敢侧耳听,不过随着他肩背肌肉的运动,恐怖的惨叫和哀号还是钻入她的耳朵里、移动之间,赤脚会踩进地上横流的温热血液里,偶尔俯着头,还能看到断手断脚或者人头,空气中浓烈而冲鼻的血腥味让她几欲呕吐。

    她来自和平星球的和平年代,就算在塔撒大陆也没有见到过这种屠杀式的杀人法。为什么会有人突然要对盈禄家下手?或者是对她下手!而且是什么人在使用邪术呢?

    幸好她歪打正着的把阿德斯留在了这里,这就是所谓的诸神保佑吧!可是这地方显然不能再住了,得换一个住处,以后这里恐怕要被称为恐怖堡了。

    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她居然想到这个问题。在强烈鄙视自己之余,她装着胆子向两侧望去。

    遍地的尸体,墙上、顶上到处是血液,堵在走廊两端的神龟没有几只了。因为离得近了,孤儿能看到他们眼中极致的恐惧和绝望,可是他们停不住,因为祈祷声没停,所以他们最后一次冲了过来。

    两边同时的冲击,令疾风剑的回挥有些笨拙,剑到之处,阿德斯右侧的敌人还是一样的灰飞烟灭,但左侧的神龟中却有一只看准了剑下的一个空档,一矮身就溜了过来,比草丛中的蛇还要快速,比水中的泥鳅还要滑溜。

    他举着闪着寒光的短刀,完全不管阿德斯,目标只是孤儿!

    是什么人非要质她于死地?!而那神龟的速度太快了,搏命般的,似乎只要能杀死她就不惜任何代价。在这一刻,孤儿连害怕也来不及,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疑问,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当”的一声响,孤儿眼前一花,定晴细瞧时,正看到刺客们只剩下最后一名还存活着,疾风剑的剑身上全是血,仿佛是蒸发一样,微弱的红色雾气缠绕着剑身飘散,充满着地狱的气息。

    而那声当响并不是疾风剑发出,而是来自最后一名刺客的短刀,那可怕的凶器被折成了两截,居然是被阿德斯徒手生生捏断的。

    不过他的左手也被砍伤了,满手是血,不知道伤到了哪里。

    孤儿的惊呼声还没有冲出喉咙,他右手的疾风剑已经回抹,随着最后的神龟身首异处,这场战斗终于画上了休止符。紧接着,走廊两端都出现了护卫队,危险过去了,他们才赶来,堪比电影中的警察,总在英雄救美之后才姗姗来迟。

    “大当家,你没事吧?”皮特尖叫了一声,好像挨了一刀似的。

    孤儿勉强点点头,庆幸她穿着塔撒大陆式的保守睡衣,不是从现代带来的喷血小可爱,除了胳膊、脖子和脚外,都包在衣服里,不然她这伯爵小姐的名声可就完了。

    低头看看,她头一昏,差点跌倒,太多的血浸湿了她的脚底,太多的残尸躺在她附近,让她如同身处修罗场,从心底寒起来。

    “快把大当家扶走休息。”皮特自己也快呕吐了,“诸神宽恕,这简直――这简直――”他找不出词来形容,只觉得大当家真了不起,一个女人,见到这么残酷的场面居然没有晕死过去,实在很坚强。

    一边的小四四闻言立即跃入血水之中,背对孤儿,弯下腰,“小姐,请上来。”

    他在睡梦中听到主屋这边有异动,立即冲了过来,分外担心孤儿的安全,可惜刺客众多,他一时冲不进来,因为一直奋勇向前,身上还受了些伤,此刻见孤儿没事,大为欣慰。

    孤儿恨不得马上跳上小四四的背,脚下的血腥让她一秒钟也不愿停留。以前在大陆游走时,在艰苦的环境下,小四四偶尔会背着她走,涉水、攀山、穿越荆棘丛,她对他那宽阔而温暖的脊背非常熟悉。

    不过做人不能太自私,不管怎么说阿德斯为了救她而受了伤,看来还很严重。就算他现在是她的员工,就算对于买断生意,卖方应损耗自负,但做老板的也不能太过无情。

    何况,与他跳那曲死亡之舞时,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全,尽管那是用钱买来的,感觉上却还不错。

    于是她只是拍了拍小四四的肩,强压着心头的恐惧和恶心,转身对阿德斯道,“你的手――”

    “这是我自己的问题。”他冷漠的拒绝关心,大步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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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就剧情多多讨论,我想倾听读者的声音。目前对于阿德斯的气愤我很了解,不过本书才十几万字,后面还有好多情节呢,慢慢看吧,就把看这本书当成每天读报好了。虽然不是长篇累牍,但好在每天都有,每天见面,这不也挺好的吗?

    谢谢。

卷一之第五十六章 为什么选她?

    看着他的背影,孤儿有点恼火。

    这个人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还真是到达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轻轻一句话,就让她对他救命之恩的感激,不到半秒就烟消云散,这可真是本事!不过她才想说点什么,就觉得手被人轻轻牵着,搭在一个宽厚的肩头,然后被背了起来。

    “小姐,小心。”小四四低沉而温柔的说着。

    还是自己人好啊!她舒服的伏在小四四背上,叹着气想,耳边听到皮特大呼小叫着在前面开路,指挥已经被叫起的侍女到温泉浴池去侍候,还命令守卫跟随守护,又差人叫长老来给她治伤,天知道她根本没有受伤。

    “找人给阿德斯大人看看手。”她随口吩咐。

    先不论让那死奴隶就这么带伤离开是否人道,只从生意角度来说,他现在是她买断的产品,如果真坏了,她就会承担损失,那可是不划算的。

    皮特应了一声,跑了,胖胖的身子格外灵活迅速,行动力十足,孤儿则被小四四背到了浴池。他把她放下后就离开了,期间一声也没吭,头也没回过,十足君子,不像某个恶劣又粗野的佣兵头子。

    直到此刻,孤儿才觉得沾满血的衣服和头发有多么难受,被血染红的双脚她想都不敢去想,只觉得脚趾都被血粘连在了一起。

    她本来最反感洗澡时周围站着一堆人侍候,就算全是女人,被这样看着裸体也会不好意思,现在却顾不得这些了,迅速脱掉睡衣,跳入池中。

    这个浴池是依天然的地底温泉而建,池子被重新砌过,用料是类似于汉白玉的白色石头,底部铺满圆而光滑的小石子,有点像鹅卵石。池子的形状被修建成盈禄家的族徽、也就是个写意的铜钱形状,在顶部的部分还修了一个小喷泉,那水却不是温泉,而是不知从哪里引来的冷水。

    在隐约的硫磺气味中,温泉水形成的热蒸汽和喷泉中的冷水相遇,幻化出飘渺多变的云状雾气,迸出大粒如珍珠般圆润的水珠,使这里长年烟雾缭绕,水汽迷蒙,宛如仙境。

    浴池面积不小,能同时容纳十几个人洗浴。池旁边还放置了不少精美的石雕,以及很符合人体工程学的青石桌椅,平时她来的时候总是摆满了各种水果,甜酒饮料和上好的羊毛巾。

    浴池周围砌了三米高的宽厚石墙,免得有人偷窥伯爵小姐入浴。不过这浴池是她专用,或者是来了贵客用做招待,平时不许任何人进入,这种贵族生活实在是有够腐败奢侈。

    “把那血迹立即冲洗干净。”她很少这么疾言厉色的命令,不过看到自己和小四四的两对血脚印突兀的显形在池边平整的石地面上,孤儿感觉要呕吐了。

    她自己的还好,只有一对脚印,小四四的却是从墙外一直延伸到池边,看来好像有一个鬼与她一起入浴了一样。

    天哪,今晚的屠杀到底流了多少血,看样子,小四四的鞋底都被浸透了!

    四、五个侍女围着她,用软毛刷帮她刷洗身体。她平常最不喜欢这个,感觉自己像要被宰的小猪,而且这对皮肤也不太好,可是今天她总嫌侍女们力度不够,恨不得刷掉一层皮才能摆脱刚才的噩梦。

    当那一切才结束时,她只感到恶心,而现在,却是越想越怕。闭上眼睛,眼前就是一片血红之色和深绿色的刺客,还有寒凛的剑光,无数的断肢。

    这是怎么回事?她在大陆七年,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而且她知道盈禄家孱弱,所以从不曾得罪过谁,现在又是谁要杀她?

    以盈禄家的实力而言,就算她和不破之城结盟,对其他九大家族也构不成威胁。九大领主和他们的家臣都精明极了,犯不着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来杀人,更犯不着运用这样的人力和财气来当这个出头鸟。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阿德斯军团而来?但想想,又不太可能。

    到目前为此,阿德斯军团的复活,除她和几个亲近的手下之外,对其他人而言还是未知的定论,是个谜,甚至是个以讹传讹的传说,是贱民们编造的故事。

    毕竟阿德斯军团和四系魔法一样,已经消失了八百多年,这时候突然出现实在太过传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也许有人以为他们是一群无耻的佣兵在冒充,以收取更大的利益、也许有人会来试探。

    但不管阿德斯行军时这样大张旗鼓的打明招牌是为了什么,毕竟让身为一方霸主的领主们相信这是真的,也需要一段时间,在情况未明的时候是不会动手的。

    另外,那群刺客显然是被一种魔法所控制的。在魔法消失的今天,谁有这样的本事?看样子,忍者神龟们像是长年接受训练的战争武器,是哪一家族暗中培训的他们?这家族暗中进行这个是为了什么?盈禄家有什么她所不知道的秘密吗?

    最重要的是:当时那些刺客似乎对她怀有强烈的恨意,当然这恨意是幕后操控者,也就是诵念咒文者所传达。为什么恨她?她做过什么事,无意中伤害过什么人吗?而且这伤害还是足能让别人恨不得她死的。

    唉,这回回到塔撒大陆真是不顺利,她也能预感到不平静的日子就要到来了。不过这一切给人感觉突如其来,或者是曾经暗潮涌动,但是她从没有发觉过。假如当初她没有答应做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这些事会发生吗?或者是因为她挖出了阿德斯――

    想到这儿,她心里突然掠过一束光芒,不过太快了,她捉不住。她只是不明白,挖出阿德斯是这所有变化的根源吗?那么她得到藏宝图是某些阴谋计划中的一环吗?如果是,为什么选她?

    必须尽快找到卖给她藏宝图的零人!

    “大当家,请问,可以请长老给您看看伤吗?”正思虑着,就听到皮特在墙外恭敬的禀报。

    “我并没有受伤。”她轻轻一挣,摆脱们侍女们的围绕,走出浴池。

    池边,早有侍女准备好干净柔软的毛布和浴袍,几个人一起动手,孤儿很快被擦干,穿上了浴袍。她伸出手臂和腿看了看,皮都给刷得红了,她现在的样子像是蒸过的螃蟹。

    “阿德斯大人如何了?”她反问,其实这么半天了,她一直惦记着他的伤。

    “请修士看过。”

    “为什么不请长老去?”长老的医疗技术更高。

    “后来是请了长老,事实上是长老修士一起去的。”皮特支支吾吾,“说是刀伤,伤口深可见骨,但阿德斯大人拒绝治疗和药物,坚持自己处理缝合。所以――现在没人知道如何了。”

    这个人真是别扭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孤儿咬着牙想,“我这就过去看看,你派人给我拿点衣服来。记着,我屋里的羊皮书不能有一点损坏。”

    “您的东西已经全部搬到了书房那边的塔楼里,只怕最近要委屈您住在那边了。现在我只让艾丽带了一套衣服来,希望您能满意。”皮特答,“您请放心,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沾到一丝血迹。”

    孤儿点了点头,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得意。

    因为,皮特虽然有时候啰嗦而胆小,有时候又太过圆滑,但他却实在是个超级好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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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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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一之第五十七章 见脸者死

    孤儿敲门进入的时候,阿德斯正静静坐在桌边。

    他的左手放在桌上,一道大而狰狞的伤口横贯手掌,但已经缝合完毕,针脚残酷而粗糙,伤口处仍有血水渗出。不过,他的医疗技术也算可以,至少肌肉纹理对得整齐,可见在他的战斗岁月中,受伤和自己疗伤是家常便饭。

    她实在不理解佣兵这个行业,想像不到居然有人能以集体性杀人为生,真正的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个男人,一直过的是这种生活吗?长期过这种生活的人想必是很绝情的,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游走过太多回,活着的时候大概只要痛快淋漓,不会有太多牵挂。

    那么,她也许可以稍微理解和容忍一下这佣兵头子的恶劣态度,这样以后相处会容易一点。反正不过一年时光,然后各走各路。在这一年中,孱弱的盈禄家一定要强大到可以自卫的地步。

    从另一方面讲,不管他是不是为了金币,毕竟救了她的命。

    “有何贵干?”他这话听似礼貌,却生硬而冷漠,带着明显的拒绝。

    “我来观察一下我的财产损失。”孤儿不客气的闯入,一手抱紧药箱,一手把门关上。立即,血腥气扑鼻而来,来自阿德斯染满血的衣服和桌上的浸血绷带。

    孤儿强行压下要呕吐的感觉,把药箱放在桌上,然后跑去把窗子全部打开。此时天已经微亮,清灰色的天空中出现淡蓝、苍白、浅橙色等颜色,浮云若有若无,预示着瑰丽的日出即将来临,而清新的晨间空气则一古脑的冲进了房间。

    阿德斯皱了皱眉,很不喜欢这种喧宾夺主的感觉。这里,可是他的房间,而且他注意到这女人说的话。

    “财产?”面巾下的脸看不出表情,但语气中有反感的意味。

    “忘了吗?在未来的一年内,你和你的军队属于我。”孤儿费尽全力才没提那五十万金币。

    “只是战时。”他纠正。

    孤儿耸耸肩,给他来个闷声大发财,心里记起当时他们约定的话:有人欺侮我,您帮我打,我欺侮别人,您也帮我打。我要打谁,您就打谁,

    这话定义模糊,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哼,和狡诈的地球人比,塔撒大陆上的人还嫩点。

    她打开小药箱,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卷干净的绷带、一瓶上等的金色葡萄酒、一瓶罂粟花奶、一小瓶云南白药。

    “这种药止血消炎的效果非常好,我是从地――从我家乡带来的。”她拧开瓶盖,“把手给我,洒上一点对你有好处。”

    “不。”他只吐出一个字,其不识好歹的劲头让孤儿想抽他,可是她不敢,因为她铁定打不过他,于是只能解释。

    “我说――你受伤了,这会儿如果再有人想杀我怎么办?我得保证你处于最佳战斗状态,你以为我是好心对你吗?盈禄家是商族,保护财产不受损失是第一位的。”

    “你付了钱,我就会保着你的命。”他强硬的说,但伤手动了动,吝啬的往前挪动了也就那么一寸,手掌微张,对孤儿的好意半是拒绝半是接受。

    这个人还真是别扭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叫什么“死神”阿德斯啊,直接叫别扭“阿德斯”不得了。

    孤儿心里嘟囔了一句,小心的向前走了一小步,保持着让这死奴隶感到自然的距离,之后把云南白药倒在那道可怕的伤口上,再拿出干净的绷带包扎好。

    在地球时,老爸对她的功课一直听之任之,对她差不多是放羊的态度,只要求不留级就好,所以她受的教育只能算是中等,如果爱看书和漫画算是特长,她应该算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之类的人。

    不过她十八岁时因为好奇,学过妇幼专业的护理课程,眼前这位虽然即不是妇也不是幼,但好在皮肤也是人类的。

    阿德斯身体僵直,尽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但在他在这个角度,在烛火和晨光的映照下,他可以近距离看清伯爵小姐的脸。

    她的相貌是他在被封印前从没有见过的,比之塔撒大陆的女人,她的轮廓不那么深,但五官纤柔雅致,皮肤也不是牛奶白或是炭黑,而是罕见的象牙色,细腻而光滑,很近的看也不会看到毛孔,在烛火的闪动中,她的细长眼睛就像黑玛瑙一样漂亮。

    虽然讨厌她贵族式的傲慢和有钱人居高临下的态度,但他不得不承认,和之前所感不同,这女人长得其实很不赖,而且她的手柔软而温暖,触碰起来很舒服。

    “这是罂粟花奶,建议你喝一点,可以止痛,而且很快入眠。”她突然说话,打断了他不经意的凝视。

    “我不需要。”回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样子。

    “伤口那么深,难道你想疼死?”

    “我喜欢疼痛,那证明我还活着。”

    孤儿无语,人家既然喜欢,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只举起那瓶金色葡萄酒,“这个呢?”

    “留下。离开!”他说着站起身,走到床边躺下,舒展的伸直了身体。

    哦,原来他不是拒绝所有的东西,乡巴佬!不过要她离开?恐怕他忘记这是谁的地盘了。孤儿慢条斯理的把药箱合上,瞄了一眼阿德斯。

    他脸上还戴着面巾,看不清脸色,但流了这么多血,想必也会有点憔悴。而且面巾不比面具,柔软的布料泄露了一些他脸上的轮廓。

    从那些起伏上看,他应该是个很帅的男人,有两条浓而长的眉毛,下方是那双玄冰一眼的眼睛,两道变曲的疤痕从面巾下的颧骨处伸展到接近到太阳穴的地方,和上次他戴面具时露出的、嘴角边的伤痕样子类似,而且同在左脸上,不知道是怎么伤的。

    大概因为鼻梁高,他的眉毛和眼睛离得有些近,所以平常看时,他的目光显得格外深邃,看不透一样。此时有一缕卷发垂在他脸侧,柔化了他神秘而凶暴的气质,给这个强壮而恶劣的佣兵头子染上一点脆弱和寂寞的感觉。

    他不动也不说,似乎很快睡着了,如果不是紧蹙的眉头泄露了他的疼痛和忍耐的话。

    孤儿犹豫了一下,拿着葡萄酒走上前去,近到他身边时,忽然有一种冲动要揭开他的面巾,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什么还蒙着脸,不知道有什么秘密?

    “别轻举妄动。”他没睁眼,却似感觉到了她的好奇,看到了她情不自禁的动了一下的手。

    “你为什么从不让人看你的脸?”

    “看到我脸的人,都会死。”

    “你吓我啊,你有魔法?”孤儿吓了一跳,心中有些庆幸刚才没有莽撞。

    “我会杀死所有看到我脸的人。”他说的平静,好像是说起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孤独更好奇了。为什么?为什么看到他脸的人,他就会杀死?

    “我是你的雇主,你发誓要保护我一年的生命。”她又忍不住挑衅。

    “如果你看了我的脸,这个协议自动失效。”他睁开眼睛,冰线一样的目光割断了孤儿的勇气。

    “切,好稀罕吗?”

    我东看一角,西看一块,早晚能拼凑起来,用不着直接看全局,你个笨蛋佣兵头子!孤儿想着,把葡萄酒重重放在桌上。

    在走到门边时,她心里突然产生了恶念,转过身来轻佻地说:“你干嘛不说,谁看了你的脸,你就嫁给谁?在我家乡,绝代佳人都是这样的。”说完,立即开门离开。开始时,她还迈着骄傲优雅的步子走,走过楼梯拐角就开始跑,生怕那瘟神追上来揍她。

    孤儿啊孤儿,你还真是无胆鼠辈。这事换做小独,以他那么拧的性子,一定和阿德斯对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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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刚要上传文章,来了快递,所以晚了几分钟,不过好在本章3000字,稍微弥补一下我的抱歉心理。谢谢。

卷一之第五十八章 奴隶买卖

    接下来的日子,孤儿过得非常忙乱。

    首先,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刺杀事件,死了那么多人,大宅中的主楼是不能再住了,最后和皮特以及众家臣的商量结果是推倒主楼重建。反正盈禄家有的是钱,重建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而在这段时间内,孤儿就只能住在大书房。

    灰堡,说白了就是建在一个大岛上的灰色巨大建筑,堡内的房子都是依地势所盖成。领住的大宅本就在岛上的最高处,大书房所在的塔楼而更是高中之高,是在整个灰堡最高的位置。

    它四面都可以看到海景,同时也是四面绝壁,要想到达大书房,必须从塔楼中空的内部爬上一个陡峭的螺旋状楼梯才行。而要想找到楼梯,就得从紧挨着塔楼的大屋内进入。

    这次可怕的事件打碎了所有人关于灰堡是无人侵犯之地的梦想,所以孤儿的安全被提到了很重要的高度上,塔楼下的大屋内布下了重重守卫,楼梯下的四个房间,分别留给了皮特,两名保镖和阿德斯。

    也就是说,如果再有刺客要闯入孤儿入寝之地,唯一的通路是进入大屋,打倒重重守卫和孤儿的贴身保镖以及死神阿德斯。当然他们可以骑龙从窗子进攻,但那样巨大的生物从半空中飞过,盈禄家的地面守卫队不可能发现不了。

    孤儿感觉她的手下们太过草木皆兵了,她现在就像被关进了与世隔绝的单人牢房,这又让想起一个童话故事,一个被关进塔楼的公主,王子要每天爬墙才能相会。

    她不喜欢这安排,却还是接受了。因为做为一家的领主,有时候必须忍耐,不能任性的为所欲为,哪怕这违背她的意愿,但让家臣们安心也是她的职责。

    不过凡事总有两面性,往好的方面想就会觉得在这次刺杀未遂的事件中还很有收获的。比如之前她一直想让阿德斯多派守卫进了灰堡,但阿德斯只敷衍性的给了二十个人,现在不用她说,他已经给自动加到了一百个,而且他自己也打算长驻灰堡。

    他的房间紧邻着楼梯口,如果有事会第一时间赶到,他对工作的态度还是令孤儿满意的,这样以后在两人深入大陆寻找魔法石时,她会安心很多。

    旁边的两个房间由四大保镖轮流居住,孤儿把灰堡守卫队给了四大保镖来带领,他们分为两班,轮换负责守卫队的事,哪一班休息,就住在塔楼下的房间里,顺便保护主人。

    再旁边是皮特的房间,虽然孤儿不明白如果真出了什么事,胖管家能顶什么用。

    其实对于这件事,她自己也吸取了一些教训。当天为了让阿德斯的人守护城堡,她撤了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结果出事的晚上连个发出警报的人也没有。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要刺杀她,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刺杀,但借此机会让盈禄家的人有危机意识,并尽快提高自己家族的武力是必须的。

    至于她把守卫队给了四大保镖负责,这举动令阿德斯颇为意外,毕竟其他家族都是依赖荣誉骑士或者家臣、封臣,给奴隶这么大权利的只有这位伯爵小姐一个。

    这女人,从在鬼影森林挖出他的那天开始,行事就总是出人意料。

    她解开了他的封印,宣称他是她的奴隶、她从半空中掉下来、她用一个古怪的“伯爵小姐的神眼”买了他带她出树林的机会、她不但不离他远远的,还亲自跑到大战马坡来跟他谈生意、她能长出魔法刺、她在那场刺杀事件中表现得很镇定,不叫不闹,也没有昏倒,紧跟在他身后、她还是十大家族中仅有的两个女领主之一。

    八百年了,大陆上的势力范围居然一点变化也没有,还是十大家族在统治,只不知道驿马家,他出身的家族又如何了呢?那两个人还活着吗?

    “你是打算买奴隶呢?还是招募佣兵?”孤儿从一本大账簿上抬起头来。

    大书房成了她的书房兼卧室,中间以一个巨大的屏风隔开。那屏风是用镶了银边的龙眼木、根据孤儿画的图、由盈禄家的能工巧匠制成,不如中国式屏风那么美,不过也将就了。

    此时她正和佣兵头子谈起佣兵军团的兵源问题,因为阿德斯军才只有五百骑士,之前因为性骚扰她而被杀掉三个,调入灰堡中一百人,另有两百人回了大战马坡的石头城,目前只有一百九十七个了。

    以这些人保护孤儿是绰绰有余,但要保卫整个盈禄家族就有点困难了,就算阿德斯军团的人以一当百也是一样。而要想恢复阿德斯军团往日的辉煌,重塑那只无敌铁军,除了要保住目前这些精锐外,一定要再招募和训练新兵。在这一点上,孤儿和阿德斯的意见罕见的保持一致。

    “奴隶。”阿德斯想了想,回答。

    “聪明的选择。”孤儿眉花眼笑,一脸真诚的夸奖,心中却仿佛看到了一个上当受骗的棒槌和大把的金币就在眼前。

    雇佣阿德斯军团花了五十万金币的天价,当然要想办法再赚回来,不然这个亏空怎么补?除了想办法开拓新的商路外,取之于斯,赚之于斯也是必要的。

    要买奴隶?!她可是塔撒大陆上最大奴隶贩子,只要货从她这里出,她就能狠刮一层。

    “您对要买的奴隶有什么要求吗?”她态度和蔼的令人生疑。

    阿德斯皱了皱眉,但孤儿看不到,因为把行李搬到了城堡中,他不需要穿沉重的盔甲,也不需要以布巾蒙脸,目前只穿着便装,戴着面具。

    “不管他是盗贼、农民、铁匠、面包师都可以,只是不要贵族子弟。”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和这女人做这趟买卖,虽然明知道她会大赚而特赚,但这会省了他不少事。

    佣兵是为钱而战的,但钱并不是他的目的。

    “这好办得很,我有不少经过简单训练的奴隶,都存放在紫金家的国王港口,直接拨给你就是。我记得对你讲过,国王港口是最大的奴隶市场,整个大陆上的奴隶交易有八成以上在那里进行。放心啦,我的奴隶都是强壮的年轻人,有不少还会骑马使剑,您买来后稍加训练,备了马和武器就能派上用场了。这样高素质的奴隶,一个金币买一个,您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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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是同时两更,58和59章,大家留心一下,另祝七夕情人节快乐。

卷一之第五十九章 小姐,你真伪善

    “一万。”

    哇,一万?!

    孤儿的口水差点流出来。一个上等的奴隶才不过半个金币,她全按一个金币走货,几句话的功夫就赚了五千,实在太顺利了。不过她并没有一万奴隶的存货,毕竟这么多奴隶要吃要喝,要有衣穿,有地方住,她又不肯虐待他们,实在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以盈禄家的商业网络,立即找出一万奴隶完全没有问题。

    “要组建那么大的军团吗?阿德斯大人真有魄力。”她嘴上再度夸奖,心中却骂阿德斯是冤大头,“这样吧,咱们也算生意伙伴了,买奴隶的钱就从我应该支付您的金币中扣除,可好?”

    按照她和阿德斯的约定,五十万金币买军团一年,先支付一半,一年后再看服务的满意程度支付另一半。前几天离开灰堡的两百佣兵就是为了运送那二十五万金币回大战马坡的。当孤儿看到自家秘密金库中的金币流水一样被装上船,和那队佣兵远去,她的心哪――唉。

    “可以。”阿德斯简略回答。

    “那么这就算成交了!”孤儿很高兴,示意站在一边的贴身侍女艾丽,“拿点酒来,我要敬阿德斯大人一杯,以示庆祝。”

    “没有这个必要。”阿德斯习惯性拒绝。

    但是孤儿心情好,不与他计较,只笑眯眯的、露出她小恶魔式的神色道,“很有必要!很有必要!艾丽快去,给那个那个――”

    “詹姆。”一直静静的站在阿德斯身后士兵自报姓名,之后又加上一句,“谢谢伯爵小姐。”

    上回谈生意被强吻,这回孤儿特意留了侍女在身边,还要求阿德斯带上侍从,她说是这样比较正规一点,也是贵族应有的礼节。她看得出阿德斯很反感这些,可她就是想让他觉得不舒服,再说也能提防这石头一样硬而无趣的男人突然再狼性大发。

    詹姆长得挺帅的,而且性格温和,艾丽刚才一直暗送秋波,让孤儿又好气又好笑。塔撒大陆上穷人家的女孩都是很傻很天真,经常会爱慕骑士啊,贵族啊什么的,有时候还会送花,献身更是不必说。在她们心中,这些男人是英雄,早晚会带她们脱离苦海。而实际上,他们除了留下了私生子,什么也不会给。

    看来她得找机会和阿德斯说,他的兵们不许和城堡中的女孩恋爱,否则就是违约,有一个出事的就要陪一万金币。阿德斯军团军纪严明,只要他下了命令就没有人敢违抗,所以应该是不会出事的。而从孤儿的角度讲,她虽然爱钱,却不愿意从伤心的女孩身上赚取。

    “可是,奴隶们要送到哪里?为了方便,我可以提供盈禄家属地――”孤儿再问,心里盘算着。

    那样的话,这么多人的吃穿用度,训练时用的武器和盔甲、马匹,以及这些东西的日常维护,场地使用费,扰民噪音费,还有杂七杂八的各种费用,二十五万金币中能扣掉他三分之一。这还没算佣兵们逛附近的村镇,为喝酒、赌钱、找女人、锻造更好的武器而支付的钱。

    “送到大战马坡去,我的人自会处理。”

    正当孤儿的如意算盘打得响的时候,阿德斯的决定断了她的发财大计。原来那两百个佣兵回大战马坡不止是为了运送金币,还是为了去当教官,训练新兵。

    不过以两百对一万的话,一个训练班有五十个新兵,这和中国小学教育的班级制度还真是想像。但他们能控制奴隶吗?她亲眼看到无数幻灵跟随阿德斯,那些白色的人头蛇身的东西是否聚集在石头城内呢?

    “你要答应不能虐待奴隶。”她忽然来了一句。她的潜台词是:不能以奴隶饲幻灵。

    阿德斯再度意外。一个见钱眼开的女人,怎么还会管奴隶的死活?在塔撒大陆上没有人会介意奴隶的命运,他们的价值有时候不如一匹马,或者一桌上等的宴席。

    “不会虐待的,但是训练――那个――很艰苦。”阿德斯没有回话,詹姆却说道,之后他看了一眼他的头儿,见他没有反应,就知道并不阻止,于是继续解释道,“阿德斯军团的战士都是百里挑一,训练的时候当然也很严苛,否则到了战场上就会很容易失去生命,也会输掉战争。”

    “怎么个严苛法?”孤儿很好奇。

    “比如让士兵站在太阳下穿着盔甲曝晒,或者在寒冷的夜里光着身子受冻,如果没有命令,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离开,必须坚持到最后,死也要死在队列中。又比如训练新兵潜伏,就必须趴在草丛中,把自己当成石头,不管有蛇,有野兽还是有什么,宁愿被吃掉也不能动一动。格斗训练中都是真刀真枪、以命相搏,就算面对自己最喜爱的东西和人,只要是敌对的一方就要杀死。”

    这也太严酷了!简直称得上是变态,孤儿听得目瞪口呆。怪不得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永远不会临阵脱逃呢!原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非人的折磨。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在战争中尽可能的保住生命吧?

    地狱式的训练,就是为了以后活命的机会。可是死在训练场和死在战场有什么区别吗?

    “通过率――我是说这一万奴隶,最后有多少能成为军团的士兵?”她忐忑不安的问。

    “根据以前的经验,能有一千就不错了。”

    十分之一?就是说每十个奴隶中就有九个死掉?!诸神慈悲,伤亡率居然有百分之九十!

    “我不卖了,你们还是自己去买奴隶吧。”孤儿反悔,因为受不了经过自己手的奴隶会那么悲惨的死去。

    没错,她贩奴,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赞成这一行当。塔撒大陆上战斗频发,这些战争奴隶如果不被卖掉就会被杀死,免得浪费粮食还要费心看守。这无关人的尊严,因为在这里并没有人权意识,她只想给那些奴隶一个活命的机会,当然她也不否认从中赚到了钱。

    不过,如果奴隶被卖出的结局就是死,她宁愿不赚这个钱。

    “为什么不卖?”阿德斯接过话题,淡漠的说,“小姐,你真伪善。你不卖,我们会去找别的奴隶贩子,该死去的人还是会死去。难道因为不是经过你的手,你就会感觉舒服一点?感觉这个恶不是你做的?可以心安理得的睡安稳觉?你知不知道,在你进入甜美梦乡的时候,有另一批人正在被折磨死?你保护了一批人,可是间接推了另一批人进火坑,不是吗?”

    孤儿从没想过这种问题,她只是想赚钱不昧着良心,既然她改变不了塔撒大陆的状况,就尽可能使那些悲惨的人好过些。她觉得阿德斯这样说有些强词夺理,可一时却没找到反驳点。

    “你为什么不想想,你给了那十分之一的人做为骄傲男人的机会?”他补上一句。

    啊?这也对啊!或者对于有血性的男人来说,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愿意为人奴婢,也许她应该问问那些等着被卖掉的奴隶,看他们如何选择。

    “妇人之仁。”他再度补上一句,语气轻蔑。

    孤儿有点恼火,怒视着这冷血的佣兵头子,他有一颗石头的心。怎么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此基础上,她不愿意害人,不行吗?她要做仁义之师,不可以吗?

    “唉唉――其实不会死那么多人的,不过确实有伤亡就是了。对淘汰下来的人,我们是会放他们离开的。”詹姆急忙打圆场。

    哦?这还不错,不过这个死佣兵头子怎么看怎么像是滥杀无辜、残暴不仁的人。就算她此刻判断错误,也不是她的错。那么,继续赚钱好了。

    “这么多人的日常消耗一定很大,盈禄家在大战马坡附近有商号,不如提供你们日常所需如何?”她问,感觉眼前金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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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是七夕情人节,我加更了一章,是第58和59章,请读者大人们对照着看,留心一下,免得遗漏。

    这两章一章快2500,一章3000多,够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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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第六十章 车船费

    过了不久,盈禄家在大陆各处的商号纷纷传递来消息,所有有关魔法石出现的迹象,以及声称卖过真正魔法石的商人们的情况都汇总到孤儿的手上。

    只是,还没有找到零人罗兰特,那个卖给孤儿藏宝图的、自称是尊贵家上一代公爵大人的私生子的人。

    她有些失望,也有些恼火,因为这证明她挖出阿德斯的事一定是有预谋的,不然罗兰特为什么会消失不见?当时他是一个烂酒鬼外加赌鬼的形象,这样的人总会在各大港口和自由贸易城邦游荡,哪热闹往哪扎,不可能躲起来不见人。

    而她绝对相信盈禄家商业网络的寻人和打探消息的能力,所以零人罗兰特的身份很值得怀疑。她只是不明白,如果这是有预谋的,目的何在?为什么选了她?

    “继续寻找罗兰特,就算挖地三尺也把他给我揪出来。”孤儿吩咐皮特,“不过不要只调查零人,连商人、骑士、水手、甚至贵族都要注意。等过些日子我回来,我会给你一些罗兰特的照片――呃――是逼真画像,分发给各地的商铺就可以了。”

    “您还要按惯例离开一个月吗?”皮特有些愁眉苦脸,“那阿德斯大人――”

    “不用理他,按时给他和他的人送吃的喝的就行了,但如果有人欺侮到盈禄家的头上,要找他来解决。记得,供应配给要按我订得标准,不准给阿德斯军团的任何一个人高贵客人的待遇,他们是我雇佣的,也就是干活的。”孤儿站起来走到窗边,向下望去。

    大书房不仅可以看到无敌海景,也能看到城堡中任何一个角落。她现在就看到阿德斯骑着霜雪在灰堡中溜达,这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大概因为霜雪不能总是拴在马厩里的缘故。

    就算是溜马,他也穿着全副铠甲,倒是他的一百名手下还轻松些,都穿着硬皮甲,在詹姆的带领下训练出操。不得不说,他的军团真的有着铁一般的纪律,不像其他佣兵一样,拿了钱就去花天酒地、打架斗殴、又嫖又赌,从来不练功,等钱花光了就四处寻找需要佣兵的领主,再去卖命赚钱。

    他的军团是一支真正的军队,无论刮风下雨,每天的训练绝不中断,当然其余时间他会放手下们自由。那时,阿德斯军团中的人和普通佣兵没什么两样,粗野又危险,成群结队的坐船到岸边的渔村或者市镇去,照样花天酒地、打架斗殴、又嫖又赌。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身体训练得更强壮,在打架中总是会赢,然后晚上会按时回来军营,那时的他们一定会在酒醒状态,至少可以勉强走直线。听说,如果晚一分钟归队,就会被吊死。

    她从没见过阿德斯喝醉,嫖妓或者赌博,在她看来,这佣兵头子过的是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倒不是他忠实于神,或者在修炼自己的身心,他大概是看不起那些能为他提供服务的人,骨子透出的不一般的傲慢样子实在很欠扁。

    距离使人的眼睛产生错觉,现在在孤儿眼里,阿德斯和霜雪加在一起也不过火柴盒大,她忽然产生一个念头,一点恶意,想用弹弓射他。

    而阿德斯离她虽然远,却好像感受到了她算计般的凝视似的,抬头向塔楼望来,还举起从她手里抢的望远镜看。

    孤儿急忙离开窗边。

    这死奴隶,抢了“伯爵小姐的神眼”就罢了,居然还用来反观。她一直随身携带望远镜和紫金家泰娅送的金柄小弯刀,但不过才一次不破之城之行就全没了。望远镜归了阿德斯,那把漂亮又极其锋利的小刀给路易抢了去。

    “这群佣兵没有扰民吧?”她躲得慌张,回头看到皮特纳闷的神色,只得转移话题。

    皮特咳了一声,“堡里的女人们对他们倒是很感兴趣,但他们还好,言语挑逗,偶尔亲个吻什么的肯定有,再深一步就绝对没有了。”

    孤儿点了点头,心想阿德斯说话算话,他的部下也不敢违背命令,这样就好。

    “他们刚来的时候我怕得要死。”皮特继续说,“传说他们杀人如麻,还吃人肉,现在才知道吟游诗人们唱的歌真不靠谱。不过――”他说着忽然凑近,神色暧昧搞怪的低声道,“我现在很好奇啊,他们和那位可怕的大人一样被封印了八百多年吗?怎么会这么生龙活虎的?我偷偷捏过一个佣兵的手,是热的呀,绝对绝对绝对是真正的人!”

    “八百多年前有魔法,那一定有我们不能理解的事。”孤儿略直了直身子,皮特立即站直身体,回到原来的距离,变回温顺谦恭的模样。

    “船费收了吧?”

    皮特听到这问题,几乎是兴高采烈的用力点头。

    本来盈禄家的船队会免费搭载飞轮海两岸的人往返,但自从阿德斯军团的人上了岛,再过海就要缴船费了。为了避免人家说伯爵小姐是针对这群佣兵,所有的人一视同仁,都要买票过海,但盈禄家的属民和善意往来的客人会得到退费处理。说白了,赚的就是佣兵们的钱,而他们喜欢成群结队去岸上,所以这项收益相当不错。

    阿德斯不会不知道这件事,可是他保持沉默,孤儿想像着他背后冒火的样子,感觉很开心,虽然阿Q了一点。之后她忽然又想起路易,问道:“追风家和孤傲家打得如何了?”

    “听说追风家族赢了,不过鹰岩堡损坏严重,路易大人正在修整。”

    皮特的回话让孤儿暗松了一口气,那个执拗而任性,喜欢自作主张的公爵大人让她紧张。尽管从细节上讲,她从他手中逃脱,算是拒婚成功,可是她却总有不好的预感。

    这事早晚要解决,但孤儿还是驼鸟的希望那一天晚点到来。

    最近的事太多了,她焦头烂额,有点不能应付的感觉,恨不得早点回到地球去,看到自己的弟弟妹妹,住在自己温暖安全的家里,把塔撒大陆上的一切当成是一个虚拟游戏。

    她本不是个强悍的个性,在这边总是努力摆出冷静理智的样子,实在很辛苦。如果要是小独能跟过来就好了。她模糊的想着。她这个弟弟是万能型,有小独在,她就什么也不用管了。

    想到这儿,她跑去书桌的抽屉边,拿出自己的史努比狗狗钱包,打开,看到姐弟三人的照片。小立很精明强干的样子,小独不苟言笑,显得比实际年龄成熟得多,只有她傻傻的笑着,看来毫无心机。

    为什么是她继承了家族魔法,为什么要派她来塔撒大陆呢?她明明看起来是最不合适的人选哪!

    她不禁有点鼻子发酸,还是家人好啊!什么时候能找到命中注定的使命,完成它,然后回到家人的身边,过正常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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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昨天七夕,我更了两章,可是月票几乎没涨。这本,真的这么难看吗?为什么一贯的支持消失了?

    郁闷ING。

卷一之第六十一章 跟踪者

    月圆之夜,孤儿收拾停当,骑着小蛇离开飞轮海灰堡,来到龙巢。那是她的定点穿越之地。

    盈禄家比较上层的人物都知道她每月一次离开的规律,但是无人敢过问,普通属民自然无从知晓。谢天谢地,塔撒大陆的历法与地球一致,否则孤儿一定会算错日子,造成错乱。

    仅凭月亮圆圆的程度,她是判断不出十五是哪天的,毕竟她也不是狼。

    “你要乖乖的,不能乱跑,否则遇到抓龙人就完蛋了。”孤儿摸摸小蛇坚硬的鳞甲,轻声道,“等我回来,会给你带一大袋巧克力。”

    庞大但温顺的家伙挥动翅膀,鼻子里喷出白烟,看来非常可怕,翅膀也扇起沙石,呛得孤儿连连咳嗽,但她知道小蛇只是在撒娇。

    “好啦,如果不愿意待在这儿,就回灰堡,谁不知道你是伯爵小姐的坐骑,没人敢惹你啦,可是你不可以随便抛人玩哦,不然就没有巧克力了。”

    小蛇似乎能听懂孤儿的话,发出讨饶的呜咽声,孤儿又安抚了小蛇几句,抬头一望,圆月正当空,在看一下偷藏着的腕表,已经十一点五十五分,心情登时舒畅。

    还有五分钟就要回家啦!说起穿越的事情,还是塔撒大陆这边比较容易,因为不用买票就可以到达穿越之地,而且不用太提防被人看到。

    龙巢在高山绝壁之顶,没有人能爬得上来,要监视她就也得骑龙飞行,可是半空中没有遮蔽物,如果有人跟着她,她不会看不到的。虽然她略有一点近视,但塔撒大陆空气质量相当好,月圆之夜、天空澄澈,就是有个苍蝇飞也过也能被立即发现。

    何况,她还有望远镜,每回飞在半空,紧邻月亮,她甚至夸张的感觉能看到不破之城。尽管这一回她没有望远镜,但不会那么巧被人看到的。

    “小猪,别睡了,快下来。”她对还伏在小蛇背上的猪形魔宠威胁道,“有本事你就别动,也别吃哥哥做的肉包子。”

    小猪本来懒懒的趴着,团成一只粉红色的蘑菇状,一听到“哥哥”和“肉包子”两个词,立即跳下龙背,在半空中抖抖身体,落地时已经变成了一只棕色小狗的模样,只有贯穿背上的那条黑线不变。

    孤儿又好气又好笑,也不理它冲过来咬自己斗篷下掩藏的牛仔裤裤角,走到龙巢最里面,拔开一座石壁前的层层藤蔓,当午夜十二点的一刻,双手手掌轻轻抚摸着那异常光滑的石壁,口中默念咒语。

    皎月当空,清辉四散,那面石壁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再见,塔撒大陆。”她回转过身,无意识的看了一眼,一步踏到了她原来的世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回头的一刹那,她看到天空中显得硕大无朋的圆月前有一个黑点。那应该不会是有人跟踪她,说不定月亮也有黑子,太阳不是有吗?

    她没有望远镜,看不清楚,不过那黑点却拥有“伯爵小姐的神眼”,所以把她穿越的过程看的一清二楚。

    阿德斯骑在霜雪上,讶异的看着孤儿凭空消失。大黑马肋下伸展出一对漆黑的翅膀,不用扇动就可悬于半空,尤如那个世界里来的幽灵。

    自从无意中得知这位长相奇特的伯爵小姐每隔一个月都要消失一段时间,他就暗自加了小心。双月的月圆之夜她离开,单月的月圆之夜她回来,当他听到皮特悄悄和艾丽说起这事的时候,他正爬上屋顶,在四下无人之际,缷下一切的盔甲,心灵的、还有身体的,享受难得的轻松。

    他们对伯爵小姐的离开有各种猜测,一会儿觉得她是有个秘密的地方要休养生息,毕竟一个年轻姑娘要担起这样大一个家族实在不是容易的事;一会儿说她可能还有其他秘密家族需要领导,因为她身世成谜,来历不太明确,只说是老伯爵大人的私生女,若不是老伯爵大人没有子嗣和亲属,怎么也不会让小姐来当家;一会儿又说她也许有个秘密情人,她二十七岁了,追求者多得数不过来,但从没见她对任何人动过心,显然已经悄悄嫁人了,每到单月就要相聚——

    他一直觉得这女人古怪,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秘密,于是他一直暗中观察,当她骑龙离开,他就悄悄跟在后面,以云朵为遮蔽,停在她可能发现他的视线之外。

    从她手里得到的“伯爵小姐的神眼”,转换了双方的视觉优势,但无论怎么说,当她钻入那片银色光芒,他还是非常意外。看来,这个女人魔法不只有浑身长刺这么简单。

    四系魔法已经消失,但他亲眼见过最强的四系魔法是什么样子,显然她的穿行魔法不属于这四系中的任何一系,那这又是什么呢?她究竟却了哪里?她这样神神秘秘,有什么阴谋吗?

    虽然她要做什么事与他没有半点关系,但如果她挡了自己的路呢?要除掉她吗?

    他静静立于半空,透过雾气般的云朵,亲眼看到那片银光消失,龙巢中只有雪白的月光照耀,而那条龙笨拙以尾巴和扇动的翅膀扫荡着什么,之后欢快的飞走。

    待龙飞远,他一抖马缰,霜雪长嘶一声,四蹄翻飞,乘风踏云般的,片刻就到了。

    龙巢中的长草全部躺倒,碎石也铺得整齐,不过看情况,应该是早已废弃的了,那么刚才那条龙所做的,显然是为了方便它的主人出入而进行的打扫。

    她的家臣、部下、属民、甚至魔宠都对她很好啊!

    在灰堡住了些日子,他看得出盈禄家的人虽然还和八百年前一样缺乏忠诚,但对现任的伯爵小姐十分尊敬而服从,凡此种种都足已证明,她是个好领主。尽管讨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孤儿。”他轻轻念着她名子的古怪发音,慢慢走到龙巢的尽头。

    拔开藤蔓,一块光滑的大石出现在眼前,没有任何特异之处,只是格外光滑平整罢了。摸一摸,冰冷而坚硬。用力推,纹丝不动,也没有变化。他举起疾风剑,想把这石头斩开看看,但最终却放下了剑。

    如果伤了这块石头,她回不来了可怎么办?他不管她有多么古怪,多么不值得信任,但她有魔力,又很有钱,说不定真的可以利用她实现自己的愿望。

    他的世界,必须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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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本来前天很沮丧,因为月票不仅意味着奖金,还有读者的认可程度,所以发了牢骚。原谅我,我是个极其情绪化的人,不很镇定冷静。

    不过这两天看了读者大人们的留言,有信心了!!而且非常感动,不保证以后不会沮丧,但眼前至少光明了。

    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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