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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二章 我需要佣兵

    “其实你们不必选我为商部首领,寻找魔法石的事我也一定会全力帮助。”孤儿做最后的挣扎,“我坐在这个位子上反而会束手束脚。你们想,如果我以不破之城商部首领的身份在大陆上到处转悠,会有多少阴谋等着我?会有多少眼睛密切注意我?那些觊觎不破之城的人会想要抓我,那些仇恨女人独立的人会想要杀我,我寻找魔法石时会增加好多困难,这怎么比得上我暗中进行来得顺利呢?”

    “我非常抱歉,事先没有考虑周全,但事已至此――”朱丽眨了一下美丽的大眼睛,期待的问,“请你做出决定,要接受这个职位吗?”

    孤儿没说话,因为她突然敏锐的发现,朱丽和其他三个人一样,并不为任何事感到抱歉,她们是故意让她坐在火山口被烧烤的。

    她拿过桌上的杯子,喝下一大口红葡萄酒,让那酸而微辛的液体流下自己的喉管,脑子里权衡着整件事情的利与弊。如果这只是她一个人的事就罢了,问题这关系到整个盈禄家族,还有那个未知的使命,她必须谨慎。

    她不知道那使命是什么,只是在她十九岁时,一个小混混试图侵犯她,却被她突然出现的魔力重伤了身体和心灵,父亲告诉她遗传有魔力的人都有家族使命,必须完成,因为那关系到血与生命。

    这是个模糊的概念,却让她从心底感到害怕,说不清是什么,但明白那是她绝不想见到的结果,所以她无论如何也要完成。为了这个使命,她首先要留在塔撒大陆,并且保护盈禄家族。

    这个家族有点像海外华人,族人吃苦耐劳、聪明勤奋、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和精巧的物品,但却胆小自私,蔑视武力。

    可是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武力是一种必须,他们认不清这一点,所以尽管富裕却备受其他家族的欺压,也不敢奋起反抗,在上一任伯爵大人后、孤儿到来前的二十年中更是如此。

    七年来,孤儿的努力使盈禄家成为大陆首富,但她明白富而无力的后果,因此已经在培养盈禄家族的军事力量了。不过她不敢明目张胆,怕引来其他家族的注意,还未长翅膀就会给灭掉。而现在看来,不破之城四位首领的自作主张,把她逼到了不得不选择的境地。

    而且正如她所说,以不破之城商部首领的身份行走大陆,会带给她极大的危险,有很多人会打算在她身上打开进入不破之城的缺口,这四个女人的目的大概就是这个。

    她们不信任她,也难怪,谁会信任一个利字当先的、经商的“外人”呢?所以她们用这种方法强迫她成为“内人”,逼她不会偷懒,拼命寻找魔法石,以尽快摆脱深入大陆各个地区的危险生活。

    同时,她做了这个首领,整个盈禄家就成为了不破之城的后盾,如果最后找不到魔法石,融合不成新魔晶,万一有战事打起,盈禄家的财力可以帮助不破之城。

    其实这很天真,地球人在阴险狡诈上高出塔撒大陆的人不是一、两个等级,只要她出了城,就有的是办法脱身,一个身份的束缚又算得了什么。

    使她犹豫的是,四大首领的手段让她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盈禄家想偏安一隅,慢慢壮大是不可能的。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为了夺取财富而突然对盈禄家族下手,就像追风家族突袭不破之城一样。之前她还抱着点侥幸心理,现在明白连不破之城都敢打盈禄家的主意,其他九大家族就更不用提了。

    路易公爵要强娶她,不也是因为盈禄家的财力吗?现在他们还客客气气的请求,狗急跳墙的时候还不知道会使出什么手段来呢。

    她之前没有觉悟,但那不能怪她,她是和平的地球人,是一名光荣且没脑子的宅女,除了打游戏就没杀过任何一个东西(蚊子除外),没有这样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是正常的。

    在塔撒大陆这盘棋上,不破之城一直是最重要的位置,而作为弃子的盈禄家因为财力雄厚,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了重要棋子,成为了令人垂涎的对象,谁都想抢它去为己所用。因为战争,其实不过是金钱推动的游戏。

    从这个角度上看,不破之城和盈禄家族的地位是一样的。谁都想得到,可是谁也不想先动手,因为动手之人必受到其他觊觎者的攻击。

    这是刀刃上的平安,必须尽快做别的打算。

    不同意当这个首领,她说不定会被扣在不破之城,就算朱丽很宽容,让她离开,以后想赚大钱只怕有些难了,要知道大陆上最好的伤药和手工艺品都出自这里。

    同意当这个首领,盈禄家就会被视为不破之城的同盟,甚至被视为要干涉不破之城的事,占据战略上的良好位置,表面上可能会暂时平安无事,但肯定被人家当成眼中钉,而她自己也会面临危险。

    可是七年来她像马帮一样在塔撒大陆四处做生意,搭建自己的商业网络,难道不危险吗?盈禄家族想保持中立,别的家族能允许吗?

    所以她决定结盟,好歹在地球的时候,三国演义也看过,知道乱世无平安,弱者结盟是生存的王道。

    “好吧,我接受。”她站起身,看到惊喜在四个女人脸上浮现,但在被拥抱以示欢迎之意前,她又补上了一句,“可是我有条件。”

    笑容在四个女人脸上凝固,“什么条件,你说。”朱丽很沉着,不愧是一城之主。

    “我要秘密结盟,从我就任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的那天开始,盈禄家和不破之城就是盟友。有人围攻不破之城,盈禄家会鼎力相助。同样,有人攻击我们盈禄家,不破之城要出兵解围,最危急的时刻还要打开城门,收容盈禄家所有的人避难。当然所需的骑兵马匹我来提供、盔甲武器你们自己想办法,我相信因为昨天的事,朱丽城主已经决定训练骑兵了,不过我们最好祈祷不要用上这些。”

    孤儿相信这条件对方一定会答应,因为这本来就是她们的意思中,只是她们没想到要放到明面上,并且也要付出代价。

    “除了这个条件,还有什么?”索菲问。

    “我要不破之城中所有商品的独家经营权。就是说,不破之城的东西要卖到大陆上,必须经过我手。”

    “你已经哪么富有,还要赚这么多钱干什么?”莉莉瞪大眼睛。

    孤儿呻吟了一声,“为了保住我的小命去寻找魔法石,我需要雇一队佣兵,最强的那种,听说价钱贵得吓死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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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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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桔子长老

    这是个无法拒绝的提议,毕竟闭关锁国无论在地球还是异世界都是不可取的,有盟友也好过腹背受敌。

    孤儿一直待在城主府,等那四个女人商量了一个下午,晚上的时候就一起吃了结盟宴。在这顿晚餐中,饮食不是最可怕的,令孤儿难以忍受的是要喝结盟的血酒,而且是自己的血。

    没想到塔撒大陆也玩歃血为盟那一套,割手指时她运了半天气也下不了刀,结果莉莉帮了她。不知道莉莉是故意还是本来就粗手粗脚,孤儿感觉自己柔嫩的手指都快割断了,大滴的血落入白葡萄酒中,片刻就变成了红葡萄酒。

    “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彼此的血中之血、肉中之肉,同死共死的好朋友了。”朱丽举杯。

    孤儿酒量很差,属于那种不喝正好,一喝就高的那种,但此时为了显出诚意,假装豪迈的学人家一饮而尽,感觉肚子里像着火一样难受。

    可那四个女人对她的折磨还没有结束,居然立即带她去见不破之城的长老,而且坚拒任何男人出现在长老院。

    孤儿吩咐四大保镖远远跟随,因为酒意醺然,不得不和娜塔丽共乘一骑,好不容易到了长老院,又给丢在一间没有窗子也没有任何家具的冰冷石殿内。

    她才病愈,浑身无力,她那东方的胃又装了太多难以消化的肉,难受极了,再加上酒精使她头昏脑涨,于是她再顾不得礼仪和安全,就那么趴在地上呼呼大睡。

    ……

    纷纷扬扬的细雪中,四周黑暗而寂静,黑与白的对比,格外单调,却又格外鲜艳。那个消失的骑士又出现了,骑着一匹身披重甲的高大黑马,样子好像霜雪,却又有一点不像。

    孤儿默默跟在他身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

    “你等等我啊。”她叫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落泪。

    他却不理,可是他的马走得不快,铠甲的钢铁轻撞声在寂静中远远的传了出去,在湿冷的空气中盘旋。

    “你为什么要杀我?”

    他还是不理。

    “我也想骑马。”

    他继续不理,给她的,永远是背影。

    脚下传来沙沙的声音,孤儿回身望望,看到她那只金柄小弯刀丢在雪地上,已经快被雪埋了起来,一片洁白中的一点金光显得格外刺目,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感。她想也不想就跑回去拿,但高高兴兴的起身时,却发现黑骑士不见了,空旷的天地中就只有她自己。

    她非常后悔也非常害怕,在阴暗的森林中乱跑,可就是找不到出路。

    “你在哪里?快来带我走!”她大叫,声音在深木群山中回荡,似乎有无数人和她一起叫。

    但是没有人回应她,只有越来越多的纷杂声音排山倒海般向她压过来,无数的尖叫和长嚎。

    她躲不开,头疼欲裂,本能的团紧身子蹲下,一动不动。慢慢的,细雪把她掩盖,然后结成冰晶,好像把她埋在冰雪形成的坟墓中。

    她没死,她感觉得到,可是她不能动也不能呼吸,似乎只有亘古的岁月陪在她身边。不过时间并不久,黑骑士出现了,但他似乎不是来救她,只是从她身边经过。

    “至少让我看看你的脸。”她倔强的不求救,但是好想看他的模样。

    幽灵般的黑马终于停住了。

    他回过身,抬起双手,慢慢脱下了狮子头盔。

    她紧张的等待着,还记得他有齐肩的浓密黑色头发,略卷,玄冰样的蓝色眼睛,不知道他长的是什么样子。

    她满心期待,结果却吓得大叫一声,蓦然惊醒。

    “天上诸神,您们真是仁慈,还好这是个梦。”石殿冰冷的地面已经被她的体温捂热了,身上还有冷汗冒出,她长长呼出一口气,真心感谢。

    梦中的骑士居然有一张皮特的脸,棕色的乱草一样的头发,棕色的眼睛镶嵌在圆圆胖胖的白脸上,一只酒糟鼻突兀的摆在眼睛下面,说话的时候嘴唇像两条香肠有摩擦。

    天哪,他是个好管家,忠诚而精明,可是他长得实在是――当然了,人不能以貌取人,可是他――

    还好她及时醒过来了,梦中黑骑士高大的身子配着皮特的小号脑袋,不和谐得太吓人了。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自从挖阿德斯出来,就一直做这个怪梦?虽然梦境稍有不同,但意境是一样的。

    为什么?这是神的预示还是她做的怪梦而已?

    “你醒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孤儿吓了一跳,爬起来一看,才发现有三个女人围在她身边,似乎站了一会儿了。

    “我们是不破之城的三大长老。”没等孤儿问,一个女人主动说。

    为什么长老都是三个?盈禄家也是三个,还有紫金家,难道三是塔撒大陆的吉祥数字吗?

    “请原谅,我身体略有不适,失礼了。”孤儿优雅的行贵族礼,因为在塔撒大陆,家族中有魔力的长老虽然不能决定家族事务,却具有最高的地位。

    “没有关系,我们正好可以探测一下你的魔力。”又一个女人说。

    借着昏暗的光线,孤儿看清这三大长老中有两个是中年女人,都有些胖胖的,看来城民们供应的伙食不错。另一个年纪大得很了,却瘦而敏捷,黄黄的脸上纵横交错着皱纹,像一个风干的桔子。不过这桔子脸上有一对锐利的眼睛,一绿一黄,让孤儿当场想起波斯猫。

    “结果如何?”孤儿问。

    “你有魔力,而且很大,但是被什么压制住了,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有一种凡尘气息。”桔子长老说,声音很生硬。

    孤儿吓了一跳,生怕被人看透她出身于地球,连忙露出吃惊的神色道,“难道我招惹了什么,比如亡灵界的怪东西?”塔撒大陆是很讲究出身的,血统差一点,地位就会低很多。在这里,私生子的地位不如狗。

    “怕什么,只要是谜,就有谜底,早晚会解开的,只要能承受事实就好。”桔子长老说着,和孤儿在地球上看到的神汉巫婆没什么两样,说话总要打哑谜,让她怀疑他们其实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忽悠人的。

    “感谢您解惑。”她轻声答,做足了贵族小姐高傲又温柔的样子,心中却疑惑,朱丽把她扔到这儿,到底是有什么事。

    桔子长老点了点头,盘膝坐在地上,那两个中年长老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

    “朱丽已经对我说了,你将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桔子长老声音尖利的说,“现在我们就来谈谈你的使命。”

    使命?!孤儿吓了一跳。

第三十四章 慧眼金瞳

    “你既然答应做商部的首领,就应当为不破之城找到魔法石啊。”左边的长老说。

    孤儿提到嗓子眼儿的心妥帖的落入肚中,但是又有些隐约的失望。原来长老们说的是这个使命,而不是父亲说的那个神秘使命,她还当有人可以提示她,甚至告诉她呢!

    父亲只说在契机出现时她就会明白,可她根本什么也不明白,而且她很怕自己始终也明白不了!

    “当然,我会尽我的一切努力。”她肯定的说。

    她也希望不破之城固若金汤,因为身为女人,对这块女人的保护之地有天然的好感,而作为一个商人,对这个自由贸易城邦之首更是喜爱异常。

    “可是你知道要找什么样的魔法石吗?”右边的长老说,“那可不是从贸易城邦或者流浪零人手中买的、具有一点魔力的小玩意,也不是唬唬人的,而是真正的魔法石。”

    呃――这个――她倒是还没想过。所以,她茫然的摇了摇头。

    “我们的魔晶是由四块具有魔法属性的魔法石融合而成,是从第一任城主手中传下来的。”左边的长老说,“大约有一掌大小,是六角柱形,颜色是天然的绿、红、黄、黑四色,代表着水、火、土、风四系魔法。”

    “呆会儿朱丽会把魔晶带到这里来,我们拆开了给你看,你必须仔细观察,因为组成魔晶的魔法石尺寸和模样差一分,就可能不是纯正的魔法石,而且它们还必须是天然形成,不能经过加工。”右边的长老嘱咐,“还有,要有魔光散发,否则就是成色不纯,也不能融合成魔晶。”

    这也太难了吧?孤儿目瞪口呆。

    魔法石的样子,她可以用数码相机拍下来,魔法石的尺寸她可以用皮尺量一下,但是它们必须是纯天然的形状与尺寸,不能经过任何外力加工,还要求色泽、纯度高兼有魔力散发,这还不如干脆让她去摘星星算了。

    先前她以为那些魔法石只是稀有而已,只要用心就找得到,现在才明白它们简直是绝无仅有,要知道魔法石也是石头,哪可能外形标准到不需要打磨的?还天然六角柱形?!看来要找到它们不仅要努力,还需要超好的运气和缘份,不,是需要奇迹。其实在塔撒大陆上是否存在这种东西都很难说。

    要命的是,她得在一年之内找到,否则不如直接备战更理智些。

    “我们知道这有些难。”桔子长老忽然开口。

    有些难?简直难于上青天!

    “但是如果这种魔法石能轻易找到,那它们就不是能唤醒魔神之力的东西了。”

    也是!不过有了魔法石就能融合成魔晶吗?

    “魔法石融为魔晶需要特殊的咒语,除了不破之城的三长老,没有人知道。”

    咦,桔子长佬会读心术吗?不然为什么知道她心中所想?看来以后要在这位长老面前注意些。

    孤儿偷偷向三大长老的方向瞄了一眼,见桔子长老一绿一黄的眼睛目光灼灼的盯着她,心里一抖,不过她表面上却还保持着贵族小姐的高雅风度,只是脸色有些苍白罢了。

    “我会送你一件礼物。”桔子长老慢慢地说,因为声音尖利,脸上的微笑显得很恐怖,“这礼物会帮助你寻找到魔法石,就算你找不到,礼物也不会收回。”

    礼物?!孤儿听到这两个字就双目放光。而且是肉包子打狗式的礼物,不会再收回去!太好了,那当然不会拒绝。

    “您真慷慨,只怕我受之有愧。”孤儿文雅的说着,其实连头发根都充满了渴望。

    “不,这不是为你,而是你没有这礼物,就无法分辨魔法石的真伪。”桔子长老说得很认真,让孤儿的好奇心和兴趣越来越大。

    “那是什么呢?”孤儿试探道,“不瞒您说,我和族人在塔撒大陆上做生意已经七年了,除了几处禁忌之地,哪里都去过,您的珍贵礼物我也许见过呢?”

    见过也得要,宝贝还有嫌多的吗?桔子长老是有魔法的人,说不定会送她一个占卜用的水晶球。自由贸易城里,有的是零人卖水晶球,但那都是假货,所附的魔力都是唬人玩的,真货的价值根本无法估算。

    “这礼物是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只有我能送给你。”桔子长老微笑摇头,脸上的皱纹像水波纹一样荡漾开,“但这也不仅是为了帮你寻找魔法石,也有感谢,感谢你肯在这个时候伸出援手。”

    这话说得孤儿有些惭愧,因为她是为了家族利益而答应结盟的。于是她暗下决心,一定不会辜负不破之城的女人,不管具有四系魔法的魔法石是否存在,她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寻找。

    孤儿生意经第五条:欺诈只能赚小钱,诚信才是常胜之师,所以经商要讲诚信,答应了的就要做到。

    “我一定会尽力,因为我也是不破之城的一员,请长老们放心。”她说得发自肺腑,自然有几分感人。

    桔子长老点头微笑到道“很好,我们没有看错你。告诉你吧,我要给你的礼物是我的左眼。”

    这话让孤儿大吃一惊,“眼――睛?!”她向后跳了一步,准备随时呼喊藏身在长老院外的保镖,“这个礼物太珍贵了,我受之不起。”好家伙,要挖下她的眼珠,安上桔子长老那只黄眼,想让她当整形波斯猫啊,门上也没有!

    三大长老看她戒备的态度,不禁大笑起来。阴冷而空荡的石殿中,三个据称有魔法的中老年妇女嘎嘎大笑,那场面还真叫一个惊悚,称得上是群魔乱舞。

    “亲爱的盈禄小姐,你想到哪里去了。”左边的长老忍住笑,“阿莎长老是要给你她眼睛中的魔力,不是挖眼珠啊。”

    “是啊,她所有的魔力都在左眼之上,把这魔力给了你,她就会变成普通人,以后只能以智慧位列长老之位了。”右边的长老再解释。

    “那究竟是什么?”孤儿扬起下巴,把尴尬化为骄傲与矜持,这本是贵族小姐最擅长的伪装,她做得很好。

    “我左眼的魔力叫做慧眼金瞳。”桔子长老,呃不,阿莎长老慢慢地说,“有了这只眼睛,你可以看到被坚硬石头包裹的钻石,可以看到被深藏在泥土下面的宝物、可以看到外表普通的东西散发出的隐形魔光,可以从普通石头中分辨出哪一块是魔法石。”

    哇靠,黄金眼!探测仪。如果阿莎长老没晃点她,以后她走到哪里都能乱看,把别人没注意到的宝贝全看在眼里,然后拿回家去,这不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吗?

    话说如果早有这种眼睛,那天在挖出阿德斯之前就能预见到地面下是什么情况了。那样她会做一下超大超强的奴隶腕箍,一下子就套在他手腕上,不,两手全套上,然后直接驯服他,哪像现在这样要受一个奴隶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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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我生病了,身体不舒服,所以今天和明天都是一更,周一会双更的。

    另外神仙周一会加更外篇,还有虫虫之前世今生江湖梦,周一也会更新五千字大章。

    请大家谅解,缓更期间,如果可以,票票也不要少,毕竟绝不会断更的。

第三十五章 风系魔法

    “您的慷慨令我感动,但是请原谅我无法接受您的善意,虽然这对找出魔法石是极为有利的。”孤儿假装推辞,一脸温柔谦恭,心中却狂喜,只是垂下了眼睛,生怕被别人洞悉她内心深处的恶劣。

    唉,下回要戴个墨镜出来,眼前有两片黑黑的东西还真有保护心灵的作用,不用担心被人看穿。

    “魔力是天上诸神的馈赠,能给予最需要的人也是神的旨意。”桔子长老阿莎平静的说,“如今这力量在我身上已经无用,希望你能用它为不破之城找到魔法石。我们开始吧!”

    孤儿本想还虚伪一番,但左右长老突然跳起来,分别抓住孤儿的胳膊,把她强按得跪坐在地上。

    一瞬间,孤儿吓着了,脑海中窜出古怪的念头,还以为这三大长老是为稳住她这才样和蔼,她们其实就是要挖她的眼珠子的。

    她差点大叫,却被桔子长老伸向她左眼的枯瘦手指吓得一声呼喊也没有发出。眼前只见那手指上端冒出一团金色烟雾,她的眼睛立即感觉又热又涨又辣,就好像切洋葱时被熏的那样,难受极了。

    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使她本能的紧闭上眼睛,感觉桔子长老好像枯枝一样的尖利指尖轻轻划过她的眼皮,接着眼窝一凉。

    完了,一定是被剜了眼珠。墨镜不需要了,以后只能像海盗船长一样戴着眼罩,或者可以安个假眼珠,但好像还是戴眼罩酷一点。

    她胡思乱想,以逃避想像中的疼痛。以前她这样试过很多次,痛苦的时候就转移注意力,这个方法很有效果,她被老爸逼着玩极限运动,摔掉了脚那次也是一样,当时她拼命想像有个白马王子来救她,好脱离老爸的魔爪,居然到医院也没有掉一滴眼泪。

    当时医生夸她勇敢,老天作证花痴是感觉不到疼痛的。

    “张开你的眼睛!”桔子长老干枯的指掌捧住了孤儿的脸,冰冷而急切的气息听起来像一条蛇的嘶声。

    怎么着?挖了眼睛还不够,还要毁容吗?塔撒大陆上白种人、黑种人都有,就是没有黄种人,她是唯一的一个,东方人的皮肤比当地十七岁的女孩还要柔嫩,难道现在要被摧毁吗?

    一咬牙,她眼开眼睛,左眼还是凉凉的,不过却很舒服。脸颊有液体流下,也不是血,而是刚才被刺激出的大包眼泪。

    眼前是桔子长老那张放大了的、枯槁苍老的脸,皱纹都挤成一团,每一条纹路里都是疲惫与兴奋,“成功了!成功了!我就知道你可以接受,并且发扬光大。”她喃喃自语着,眼睛不再是一黄一绿,两只全是淡淡的绿。

    “怎么了?”望着委顿在地的桔子长老,孤儿抚mo了一下自己的脸。

    很好,眼珠还在,皮肤光滑如常,脸上湿漉漉的全是泪水,并无不明液体。而桔子长老则好像给霜打了的茄子一样,似乎一秒钟的时间就抽走了她一生的精力。

    “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有魔力,慧眼金瞳的力量在你身上显现,更加高贵。”桔子长老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看样子好像立即要挂掉一样。

    立即,左右长老中的一位拿出一面小小的铜镜,另一位拿出自己的水晶球,球上放光,阴暗的石殿立即亮如白昼。

    孤儿看到镜子中自己的脸,没变什么样,唯有左眼变成了金色,只是与桔子长老眼中先前的淡金色不同,而是像溶化的黄金,特别漂亮明亮的颜色。

    “这就是慧眼金瞳?!”看到自己的变化,孤儿有些吃惊。

    “对,有了这只金眼,你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桔子长老平静了一点,“它会有助于你寻找到藏身在大陆深处的魔法石。”

    这眼睛只要能看到宝贝就好,其他的倒无所谓。孤儿改惊讶为好奇,不断轻触自己左眼框。只希望这不是阴阳眼,她可不想看到不该看东西。

    不过――但是――这眼睛的溶金颜色虽然漂亮极了,但和另一只的黑色搭配起来,实在有些怪异,难道她命中注定非要戴墨镜不可吗?

    “过来,我来教你咒语,你可以随时掩藏起慧眼金瞳,只在需要时召唤出来。”桔子长老总能在孤儿询问前就了解她心中所想,“你看上去可以和平常一样,绝对无损于你的美貌。”

    “这只金眼非常美丽,但我确实希望可以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寻找魔法石。”孤儿恭敬的一欠身,提起长裙,跪坐在桔子长老身边,跟她学习咒语。

    不得不说,她非常没有魔法天分,学了半天才学会,累得已经疲惫不堪的桔子长老差点当场牺牲。看来把魔法给了她,桔子长老的瞬间消耗实在很大,而且失了魔法的她变得更加虚弱了。

    这时,朱丽急匆匆走进了石殿,双手捧着一个精致的镶银木盒,想必里面放的就是传说中的魔晶。

    孤儿很好奇,在不破之城做过好多趟生意了,却从没有见过这宝贝,此时一见,才发现不过是四块不同的水晶组成(这里的人把水晶也称为石头)。

    桔子长老已经没精力了,所以另外两个长老口中念念有词的把魔晶拆开,孤儿绝望的发现四块魔法石是一样大小的,也就是说她的寻找难度又增加了,魔法石不仅要一定的尺寸、光泽、纯度、形状,现在还要求除了魔力不同外,四块的外形必须完全相同,这不是难为死她吗?

    四个人,八只眼睛对着她看,她也只得先小心翼翼地拿过一块魔法石,放在朱丽带来的上好羊皮纸上,以鹅毛笔勾勒出其底面积,又用一条细绳仔细量过六角柱形的高度,再仔细观察了它们的色泽和纯度,这才把魔法石又递还到朱丽手里,由两位长老再度嘟嘟囔囔的把它们融合成魔晶。

    “你刚才拿的是风系魔法石,黑色。”桔子长老突然开口解释,“四系魔法虽然相生相克,但其中风系魔法据说有摧毁一切的力量,当年四系魔法没有消失时,驿马家族和追风家族掌握风系魔法,相应的,他们也有着全大陆最强盛的武力。”

    “您是说,我要深入到驿马家的领地和追风家的领地去寻找魔法石吗?”孤儿虽然知道这趟不太容易,但听到这个也有点心惊。

第三十六章 零人罗兰特

    过了半夜,孤儿才回到自己的住处,感觉都累残了。

    不过皮特还等在旅店,四大保镖也一脸疑惑,她决定还是先开个小会儿,然后再睡个昏天黑地。按照她的计划,下面的行动可是很辛苦的,不补充一下体力怎么行。

    “我已经答应做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她宣布。

    四大保镖打从她去往长老院就已经隐约猜出来了,只有皮特震惊不已,“大当家,您可想好,这可是把自己架在在火堆上烤啊。”

    孤儿点了点头,表示她考虑到了这一层,而当她把目前的形势和此事对盈禄家族的利与弊分析了一遍,所有的人都赞成她这么做,但也都对她的安全表示了担心。

    “我有安排。”她胸有成竹。

    “那要怎么做呢?”皮特本来一直站在孤儿的身边,此时不禁慢慢坐下,似乎已经吓得没有力量了。

    “我们兵分三路。”孤儿调整了一下坐姿,只觉得周身无一处不疼,快散了架一样。

    她明白那是逃避战争、跳伞或者说掉崖、在树林中长途跋涉、外加手臂受伤感染所造成,心里把这四笔账,一人两份,不偏不倚的分摊在路易和阿德斯身上,等着以后让他们逐一偿还,让他们彻底明白明白什么叫宁得罪君子,也可以得罪小人,却绝对不能得罪女人的道理。

    “皮特,你和小一、小二二在集市过后,立即回飞轮海灰堡。小一和小二二负担把咱们先前偷偷训练的骑兵及护卫组织起来,加强灰堡的保卫和巡逻。”她慢慢地说。

    “哪有人会攻打灰堡?呃,好吧,要提防追风家族的路易公爵来抢亲。”皮特开了个玩笑,其余人也不禁莞尔。

    孤儿瞪了他一眼,知道这件事很快便和插上翅膀一样,传遍整个大陆,“皮特你除了处理灰堡中的正常事务外,派几个你的嫡系手下,去把那个卖给我藏宝图的零人给我抓来。记着,路上不要虐待他,我有话要问他。”她继续发布命令。

    “大当家,您怀疑上回寻宝的事――是有人陷害咱们吗?”皮特瞪大了眼睛,其实心里也有些怀疑。

    孤儿只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有些事不必和手下人详细讲,保持适当的威严神秘是有好处的。比方说她得到了慧眼金瞳这事就不能说,否则一定会带来更多的好奇和麻烦。

    当初她带着手下在作为自由贸易城邦之一的国王港口做生意,见到一个喝得醉醺醺的流浪零人被人追杀,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日行一善,救下了他。

    为了确认这个零人的身份,当然要搜他的身,结果在他贴身的地方搜出来一张奇怪的地图。这张画着弯曲黑线的古旧羊皮纸都快碎了,却被小心谨慎的藏在一个褪色的丝绸小袋子中,贴心放着。这零人全身都破破烂烂的,唯有这个东西干净而高级,显然里面的图不是一般的东西。

    这引起了孤儿的好奇,于是用凉水泼醒这个零人,威逼利诱他说出这张图的秘密。

    这个零人自称叫罗兰特,是尊贵家族上一代公爵大人的私生子。在塔撒大陆,私生子的地位不如普通人、奴隶的价值比不上某些高档货,一个私生子加上一个奴隶有可能价值低于一匹神骏的战马。

    所以罗兰特并不不会因为母亲被尊贵家族的公爵大人一时青睐而得到地位,他的血统被认为是耻辱的象征,结果好的是混在本家族的普通人中生活,结果不好的,就像罗兰特,只能被逐出家族、沦为零人了。

    但是据他自己说,他的父亲其实很爱他,不想让自己的私生子一无所有,可是又不能给予他有形财产,只能给他一张藏宝图,让他自己去挖掘财富。

    几年来他一直寻找机会,却都不成功,还把身上仅有的钱都输光了,又因为目的地是鬼影森林,所以雇不到人手跟他一起去,而之前有人追杀他,就是因为这张图。现在他为了感谢盈禄伯爵小姐的救命之恩,想把图卖给她。

    他说地图上标明的地点就是传说中的驿马宝藏,埋藏着数不清的金银财富,但挖掘它也肯定会有着巨大的危险,所以他宁愿要一万金币,然后买条船做生意,也好过冒险寻宝。

    孤儿对罗兰特说的话本来半信半疑,而且有些细节也经不起推敲,但是驿马宝藏的诱惑力太大了,而她也觉得这个零人不敢骗她,毕竟她的商业网络遍布整个大陆,如果晃点她,她一定会把他揪出来,所以经过讨价还价,孤独花五十金币买下了这张图。

    人要脚踏实地,罗兰特说要一只商船做生意,小型二手商船三十个金币就可以,雇佣二十五个伙计干上几个月活也只需要五个金币,要知道依公道价,小四四这种极品奴隶也不过一个金币就买得下来。然后再花上十个金币办些货物,还留给罗兰特五个金币,她已经很大方了。

    皮特对孤儿花五十个金币买一张不知道真伪的羊皮纸,而不是买一百个身强力壮的奴隶非常不满,可是他无法阻止孤儿的决定,这才有了后来的鬼影森林一行。

    现在想起来,这一切似乎太巧合了。

    孤独严重怀疑那个零人就是为了要释放阿德斯才骗她去鬼影森林的,说不定阿德斯的苏醒已经注定,否则为什么消失了很久的幻灵会出现?为什么他一出土,就有黑骑兵追随他?那些骑兵,还有可爱的霜雪大黑马是怎么来的?她绝对肯定只挖出了阿德斯一个人。

    被欺骗,没什么了不起的。再精明的人也有被骗的时候,说句家乡那边流行的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再说她之所以被骗,不过是被贪婪蒙上了眼睛,怨怪不得别人。

    对自己的一时贪心,她也没怎么惭愧,身为凡人,这是很正常的。

    可是――可是――最让她受不了的是,罗兰特拿走了她五十金币。她受骗上当、损失金钱、身陷险境、被人利用,连败四招,哪能不找罪魁祸首算算明细小账呢!

    只是她不明白,这件事为什么找上她?她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特殊能力吗?还是她倒霉,随机被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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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1怕大家忘记部分设定,这里重新解释一下:

    塔撒大陆除了十大家族及其他们的属民外,还有一种人叫“零人”,是指生活在最底层的,没有家族归属的人民,也包括血统不纯的贵族子弟。他们人数最为众多,但是地位低下,生活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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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各位。

第三十七章 大战马坡

    “我们会按照您的吩咐做,但是您自己要做什么呢?”皮特看了看正在沉思的孤儿。

    “我要去找一个人,或者说是一队人。盈禄家孱弱,除了将计就计的结盟不破之城外,还需要最强有力的武力保护。”孤儿磨着牙道,“我四处寻找魔法石也需要更多的人跟随,小三三方向感最强,小四四武力最强,所以他们和我一起到大战马坡去。”

    “大战马坡?!”皮特几乎是尖叫了,苍白的圆脸和不断抽动的棕色眼睛都表明了他此刻有多么震惊和害怕,“您――您去那里干什么?”

    “我要雇佣阿德斯军团。”孤儿主意已定。

    “阿――阿德斯?!”皮特的眼睛越瞪越大,“阿德斯军团已经神秘消失八百年了。”

    “我把他重新挖出来了。”

    “那那那,未必是他。”皮特结结巴巴的说,看到孤儿了然又怀疑的眼神,绞尽脑汁解释,“他只是个传说。好吧,那天您在崖底树林是遇到一个看来很像阿德斯的骑士,可那一定是冒牌货,贱民所说的也未必是真。您看,他自己没有承认不是吗?对对,他是往大战马坡方向走了,但是往西去也可以到尊贵家族或者精灵家族――”

    “那是他,我有感觉。”孤儿打断皮特,感觉从没有这样笃定过。

    “可是谁会被封印八百年还活着?”皮特做最后的努力,不过他连自己也说不服,能指挥幻灵的,能不说话就让人吓得发抖的,除了阿德斯还有谁。

    他好歹活了四十多年,在大陆上也算走南闯北,爵爷、骑士、船员、刽子手见过不计其数,没有人像那个黑骑士。他骑在马上,不用脱下面具,不用举起长剑,只是转过头来看看,是人就会感到害怕,当时他就差点尿了裤子。

    “你别忘记,这里曾经是魔法横行的世界,虽然魔法已死,但仍可复活。你的吟游诗人不就是这么唱的吗?”孤儿稳当的说,那份坚定已经写在脸上。

    “大当家,做为您的管家,我必须尽到职责。我得说,您的决定是十分不理智的。”皮特努力显得严肃高贵些,“先不说您作为一族之主,不应该仅听凭直觉就做出轻率的决定,就算是已经下定决心,也要派个男人代表您去才好,身为贵族小姐,是不应该和粗野下贱的佣兵们谈话的,就连看他们一眼,都会玷污了您的高贵。”

    “可惜这高贵得靠他们保护,皮特,你明知道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凭咱们那点实力是无法自保的。而且我要找到魔法石,就要深入危险的地方,只有他们四个,无法保证我的安全。”孤儿知道皮特是真担心她,所以耐下心来解释,“不错,我是个女人,可是我也是家族的首领,去雇佣阿德斯军团,你认为随便派个人能让他接受吗?他们不比混在港口和码头的散兵游勇,除了要钱,他们还要尊敬。”

    “这倒是。”皮特低声咕哝了一句。

    “所以我必须亲自去。”孤儿下意识的瞄了一下自己裹着绷带的手臂,“危险当然会有,可是富贵险中求这道理,我相信你懂。再者,你的吟游诗人没唱给你听吗?去和佣兵谈判,在他们的地盘,他们会保证谈判者的安全。至于在其他地方,我有小三三,小四四,外加小蛇和小猪,你认为能有多危险?大陆只是不平静,可还没打起来呢!”

    孤儿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就不会改变,皮特知道自己的奉劝只是徒劳。他有时候觉得这大当家很有智慧,一般女人没办法相比,可有时候又觉得她特别任性,和其他贵族小姐没有区别。

    “那――您要保证平安回来。”他要求了一句。

    盈禄家不能再没有主人了,二十年的混乱生活再不想重过,家族的长老认定了大当家,扶持别人只怕不能服众。他是以见机快著称的,这会儿孤儿还没动身,他就已经想起后事来。

    孤儿又瞄了一眼手臂,知道干净的纱布下是阿德斯给她的记号,一个伤疤,而她一定也会让他吃苦头。

    第二天一整天,孤儿都旅店睡觉,对窗外集市重开的嘈杂声充耳不闻。几天来所经历的事情太多,令她缺乏体育锻炼的身体疲惫不堪。

    而经历生死的人似乎对物质的需要更加亢奋,这回集市重开,盈禄家的交易状况相当良好,又大赚一笔的快乐心情令孤儿的身体也强壮起来,分道扬镳之时重新活力四射。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骑着小猪,让小三三和小四四共乘小蛇,一路向西而去。回想起离开不破之城时朱丽意味深长的目光,想起皮特夸张的怨怼悲伤的神色,想起身边两大保镖的凝重表情,她忽然觉得这是孤儿版的《西游记》。

    不过人家唐僧是为了普渡众生而西去取经,她呢?为了一已私利去雇佣凶残的佣兵,凡人和佛的境界还真是天差地远哪。

    大战马坡就在不破之城外向西的平原大地深处,背后是精灵家族和尊贵家族交界的领地,是一处冷峻凶恶的灰色山岩。山上没有植物,日光照射的时候,山体看来格外狰狞,月光洒下来时,整座山看来像一个巨大的坟墓。

    传说,这里是阴兵和鬼魂出没的地方,夜间没有任何生物敢靠近山脚,而白天又是行者的地狱,因为山路崎岖难行,从山间穿过时,经常会听到岩石可怕的叹息,风的哭号和来历不明的私语。

    入山口处是一大片黑色竹林,高大粗壮且韧劲十足的黑竹笔直的伸向天际,若不是竹子外表光滑,还一节一节的,孤儿差点以为是鬼影森林的龙眼木移植到了这里。传说中听闻,山谷中有一个城堡,只要沿着山崖两侧的一个个拱起的石堆走就能找到。

    那是战魂冢,当有佣兵英勇而死,就会被带回葬在此处,这些坟墓就是通向大战马坡的路标,这是以死亡绵延成的道路。

    多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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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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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石堡

    绕过一道狭窄的山梁,又拐过一个陡峭的山壁,山谷空地中,果然出现了传说中的城堡。城墙是由大块的灰色岩石彻成,堡内的房屋也是,外沿光滑如冰,在白惨惨的日光照射下隐隐散发着蓝光,山间的冷风在堡间发出阵阵尖啸,听起来像马儿的嘶鸣。

    整座城堡都是石头的,看起来粗糙、简陋而笨拙,却又坚固、威严而强大,似乎山倒地陷,城堡也会屹立不动,又好像它的主人,八百年封印,却还拥有不变的沧桑。

    不过城堡外没有护城河,也没有吊桥,更没有巡逻的士兵,从山口到城堡大门,路程遥远,一马平川,没有任何掩蔽物,石堡仿佛展开了双臂,以冷酷镇定之态,等待着一切闯入者,雇主或者敌人。

    这地方偷袭不了,只要进入山口,就在城堡的俯视之下,一点战略迂回都没有。孤儿判断着,指挥小猪落在城堡的巨大石门之外。

    小猪哼哼两声,累得趴在地上不动,它还没飞过那么远的路呢,小蛇则站在一边好奇的东张西望。

    “来者何人?”城墙上有人高喝一声。

    孤儿听到对方的语气,差点笑场。上面那位哨兵就差再加上一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了。这让孤儿感觉是在闯一个中国古代的土匪山寨,而不是一个异界的佣兵王国。

    “飞轮海灰堡、盈禄家族继承人、孤儿伯爵小姐到访。”小三三高声回答,提到孤儿的名子时,发音准确,语调高贵。

    “哇,是女人!还是位贵族小姐呢。”

    “看看她的腰身,多苗条!啧啧。”

    “皮肤不白不黑,是漂亮的象牙色!”

    “她长得和别的女人不一样,真是个美人。”

    “抱起来一定滋味很好。”

    头顶上传来七嘴八舌的评论声,显然城墙上不只一个人。

    因为是阴天,孤儿没戴帽子和面纱,身上穿了一件很合身的黑色天鹅绒骑马装,裙长曳地,喇叭状的袖口垂着繁复昂贵的蕾丝花边,衬托出东方人纤细骨架和柔软腰身,长发只随便扎了个麻花辫,但用缀满上等珍珠的发网拢住,衣领处的钻石胸针大得可以当暗器伤人。

    她的手上戴着柔软的羊皮手套,为了把163的身高增加到170,脚上穿着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高跟小牛皮马靴,从商店中买的名牌货,花了她三千多块钱。

    她刻意打扮得如此华美,因为觉得和阿德斯这样的人谈判,看起来没有超高的身价怎么行。可是她忘记了,阿德斯手下都是粗野的佣兵,就算还拥有骑士的忠诚和勇敢,却也无法无天惯了,在非行军作战的时间,个个和凶徒也差不多。

    她很奇怪这些人没认出她,毕竟在树林里曾经见过。但又一想,当时她浑身泥污,鬓发散乱,和现在简直是天壤之别。衣服和打扮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地位都因此不同,灰姑娘童话的真正含义就是因为她有一双漂亮的鞋。

    “嗖”的一声,一只羽箭从孤儿身边射出,随后城墙上传来慌乱的躲避声和铠甲的钢铁撞击声,接着她只觉得眼前闪过一个高大的身影,只穿硬皮甲的小四四挡在她身前,背上肌肉贲起,弯弓搭箭对准城墙上的守卫,完全不顾十几只弓箭齐对着他。

    “侮辱伯爵小姐的人,只有死!”他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才调笑几句就不行了?以后我还要把你家伯爵小姐搞上chuang――”有人多嘴。

    于是羽箭毫不留情的出手,之后小四四的大手伸向箭壶,迅速又搭上一支,还是瞄准城墙的方向。他臂力超人,城墙上传来惨叫声,显然对方已经中箭了。

    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刺激到了,城墙上飞箭如蝗,好在小三三早有准备,打开盈禄家的能工巧匠特制的折叠式盾牌,缩身在其中,挡在小四四身前,箭射在其上,发出咚咚咚的沉重声响。

    小猪和小蛇没有保护,自行飞起避难,小猪一直尖叫着左闪右避,小蛇因为体形庞大,只是扇动翅膀,还没有飞起。但翅下之风强劲,吹得好多羽箭歪斜,失了准头,或者力量减弱,射在坚硬的龙鳞上也不痛不痒。

    “进入大战马坡,阿德斯军团不是会保护来谈生意的人吗?”小三三高叫,“如果你们做不到,就别自称为他妈的一流佣兵,言出必行。”

    “这其中不包括挑衅者。”城墙上有人叫。

    “是你们先不尊敬伯爵小姐。”小三三回嘴。

    “本小姐是来谈雇佣生意的,快去通报,还是你们可以代替阿德斯大人做主?”孤儿第一次开口,却直中要害,而且毫不客气,“假如你们不再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自由骑士,而是专门杀死雇主的乡巴佬,我们立即就走!”

    城墙上安静了,显然是阿德斯的名子让他们清醒了一些。过了几秒种,有一个人高叫道:“等在那儿!”

    孤儿从小四四背后探出身去,见到大门仍是紧闭,城墙上有十几个人探头探脑的往下看,手中的弓箭已经放下了。

    “放心吧,看来他们会遵守承诺,我们的生命安全没有问题。”孤儿安慰身体紧绷着的两个保镖,“待会儿我进去谈事情,你们就留在城堡外,照顾好小猪和小蛇。”

    “不行,我得跟您进去。他们虽有骑士之名,实际上却是一群杀人放火的恶棍,没有任何尊严和荣誉可言,我不能放心。”小四四激烈反对。

    “傻瓜,我们一起进去,以三对成百上千,还不算幻灵,要死也会死个透,何必让他们一网打尽。”孤儿低声解释,“他们是佣兵,要的是钱,不会伤害我的。再者,你们在城堡外,还带着飞龙,对他们也是钳制。你们也知道,佣兵最注重的信誉,否则以后谁会来雇佣他们。如果我有事,你们立即骑龙离开,到处宣扬阿德斯军团背信弃义,那以后他们除了抢劫,就再没有饭吃了。这一点,他们比我们还清楚,所以我是安全的,放心好了。”

    “大当家说的对。”小三三想了一下道,“我并不是害怕,但大当家的方法最好,我们不能进城堡。”

    “那你留在外面,我和小姐进去。”小四四很执拗。

    “这是阿德斯复活后的第一桩买卖,我不想在不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孤儿拍拍小四四的手臂,因为他太高大,拍他的肩膀太费力。

    “可是――”

    “你不相信我的智慧吗?那可是我最厉害的武器。你们留下等我的好消息,这可是命令哦。”孤儿语气温柔,脸上却露出坚定的神色,那意思就是没人再能阻拦她。

    而她的话音才落,嘎啦啦的绞盘声便传来,石门缓慢的开启了。

    孤儿深吸了一口气,给了两名保镖一个自信的眼神,之后稳步走进了阿德斯的城堡。

    独自一人。

第三十九章 死神阿德斯

    巨大的灰色石堡宛若迷宫,孤儿的方向感本来就差,跟着那个领路的士兵三绕两拐的就辨不出东西南北了。而且这石堡布置得格外朴素,墙壁上到处挂着名式武器、各种动物的头骨(包括人类的),房间内的家具很多都是用沉重的石头制成,那些高大的雕花木门,每一扇都紧闭着,看起来完全一样,并没有清晰的辨认标识。

    孤儿要小跑着,才能跟上前方领路士兵的大步,她只记得穿越了一道一道的大门,终于进入了一个类似于议事厅或者舞厅的地方,空旷高广的大厅内没有石柱,椭圆形拱顶是建筑力学的完美结合点,上面刻满了奇怪的文字,类似于咒文。

    大厅两侧还是有好几扇门,位置不怎么对称,而厅内最尽头的正方,有一把巨大的石椅,椅背雕刻着狮子,石椅把手的原形顶端是两个咆哮着的狮头,考虑到阿德斯是以雄狮做为军团的徽记,这肯定是他的王座,佣兵之王的王座。

    她可不是盲目就跑来大战马坡的,之前在大家都忙着在不破之城做生意时,她狂睡之余,也对传说中的阿德斯军团了解了一番,问的是长老会的桔子长老。

    虽然桔子长老一生都待在不破之城中没有出来过,但是她毕竟有了年纪,还是个魔法师,那些鲜为人知的传说也知道许多,反正阿德斯的事迹并没有人真正见到,那么听桔子长老的故事只怕比吟游诗人的更靠谱些。

    桔子长老口中阿德斯军团的来历和皮特所讲的差不多,八百年前驿马家族的英雄骑士、不明原因的叛逃、带着一群和他一起分裂出来的手下成为了自由骑士(也就是佣兵),宣称只为战争而生,不倾向十大家族中任何一方的利益,谁出钱就给谁卖命。

    但之前,塔撒大陆上很多佣兵集团的信誉度不是很高,素质和人格也较为低下,很多佣兵团体是由强盗、恶贼、黑牢里跑出来的流氓组成。他们骑着良驹、挥舞武器、为金钱而杀人,哪边出的价钱高,哪怕只高出一个金币,也会立即倒戈。每到一处,烧杀抢掠,在战场上如果双方实力相差悬殊,预料到不可能胜利,立即卷铺盖走人。

    那时候的佣兵不是可信任的力量,是各大家族为了打破力量平衡而收买的狗,自称为自由骑士,却没有一个人信任他们。

    阿德斯军团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先不说他们的战术素养有多高,战时纪律有多严明,就只是承诺如山、言出必行一条,就没有其他佣兵集团可以做得到。

    有一场很著名的战役,让阿德斯军团声名鹊起。当时尊贵家族为了大陆王座,联合了与紫金家族接壤的精灵家族和远在东北方向的孤傲家族、北方的驿马家族,向西南方向的紫金家族进攻,四路人马齐聚紫金王城最易攻破的东大门。

    那时的紫金家族武力没落,只好倾其国库所有请了好几个佣兵军团,但是四大家族此次联和攻城的士兵有五万之多,有一半是骑兵,很强大。所以当他们的士兵如天边乌云一样涌出地平线,佣兵们立即审时度势,带着紫金家的钱跑的跑、逃的逃。

    四族联军嘲笑紫金家族人财两失,当晚在城门外扎塞,以为第二天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进城,分享王位和王城的甜美,但是在转天清晨,却看到一千阿德斯军团的黑衣士兵排着整齐的队列挡在城门之外,头上飘扬着黑底的金色狮子旗、手中举着闪着寒光的长矛和带有倒刺的盾牌一字排开,摆出誓死也要守护王城的劲头。

    虽然震惊,但联军以五万对一千也是绝对的军事优势,所以联军还是进攻了。阿德斯军团没有击鼓鸣号,也没有呐喊,只是静静的以命防守。

    联军的首领以为会踩平这队新冒出的佣兵,结果第一波冲击却铩羽而归。他又觉得不下三次就可以冲过人盾屏障,但一共冲了三十次,死伤近万士兵也没能成功。

    当然阿德斯军团也损失了一半兵力,但他们以一敌百,就是不退,阿德斯更是一夫当关,挡在最前面,杀掉的联军不计其数,黑色的铠甲被鲜血染红,他手中的巨剑疾风豁口了好几处,深深的三道血横槽饱尝着人的血肉,脚下堆积着被他斩杀的尸体,整个人宛若死神降临。

    战到此时,联军的人数虽然还是大大多于阿德斯军团,但他们却对这只悍不畏死的佣兵军团产生了深深的怯意,而当晚上寒风四起,大批可怕的幻灵像雾气一样从四野冒出来,随着疾风剑指向联军,阿德斯军团反守为攻。

    那一战打了一夜,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在紫金王城的中心都能听到战场上的拼杀声,惨叫声。最后联军能逃生的只有一万多人,四大家族的领兵首领全被阿德斯亲手砍掉了头颅,而他军团中的一千士兵也只剩下两百死士,幻灵不计在其中,在曙光来临前隐去。

    从那一天开始整整十年,阿德斯军团就成为了胜利和荣誉的象征,他招兵买马,之后的每次大小战役,只要请得动他们,雇佣人没有一次会失望。因为他的关系,其他佣兵集团也开始稍微讲些信誉了,否则就得饿死,或者做强盗被抓住吊死。

    他奠定了塔撒大陆佣兵的职业准则:言出必践。他也因为强大和残酷而被称为死神阿德斯。

    只是后来,这队令所有士兵都闻风丧胆的军团连同他们的主人一起神秘消失,有人说是天上诸神厌恶他们的杀戮,责怪人间的血腥连天空也污染了;也有人说是天神们怕了他们的勇猛,怕他们杀上天界无法阻挡;更有人说那是各大家族的联手陷害,因为最后连雇主都怕了他们。

    总之这是个谜,从没有人想过阿德斯军团会复活。好在他们重出于世的消息还没传遍大陆,于是孤儿想抢先一步,雇佣他们。

    这是个传说,可是孤儿相信传说也有自己的道理,不会空穴来风。再说她自己亲眼见过阿德斯冷酷但不卑鄙的行事作风,还有他手下骑兵的整齐军容,连幻灵也必须服从的铁一样的纪律。

    所以,她才敢来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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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另类魔法

    “请等在这儿,小姐。”领路士兵的话打断了孤儿的遐思。

    这人还算礼貌,不过一双眼睛也在孤儿身上打量了好几回,让孤儿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好像自己是一块摆在狼群嘴边的肉。

    正想问问阿德斯大人在哪里,忽然听到左边一扇虚掩着的门中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声和刺鼻的劣质酒味。接着,大门被毫无预警的推开,有三个士兵摇摇晃晃的冲了出来。他们穿着便装,彼此纠缠着勾肩搭背,显得已经喝醉了,但看样子又不是很醉,因为他们只是脚步蹒跚,但并没有跌倒。

    “哪来的女人?”其中一个黄胡子看到了孤儿,惊喜的叫道,两只醉眼闪着光。

    “真的?!天上诸神,长得还很标志哪,一定是大人招来犒赏我们的。”另一个红胡子说。

    最后一个花白胡子的没有说话,直接向孤儿走来。

    孤儿不是小孩子,在大陆行走七年,早就见识过这群粗野男人的德行,明白那眼神的含意,但是往常她有保镖和奴隶保护她,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待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禁感到害怕,连忙向远处跑了几步。

    但是她的惊慌和奔跑却如同弱小动物带给捕猎饿狼的刺激,那三个人立即兴奋地围了上来,哈哈大笑着,“美人儿,别跑,来和我们哥仨乐一乐,包你喜欢。”

    “比尔,别闹了,这是和大人来谈生意的。”那个领路兵试图阻止,不过这三人本就被酒精刺激得头脑发热,这会儿见了女人,还是位平常难得一见的贵族小姐,更是色胆包天,耳朵里根本听不到劝解和威胁,脑子里也忘记了军团守则,只一味要捉女人入怀。

    孤儿吓坏了,尖叫着奔跑躲闪,好几次差点被抓到。她可能不怕很多事情,包括死,也可能敢于面对很多事情,包括阿德斯,但是只要是女人,没有不怕被性侵犯的,那是内心深处的恐惧。

    “言出必践,你们答应要保护来者的生命!”慌乱中,她大叫,佣兵们的信誉是她唯一的武器。

    “只是上chuang玩玩而已,不会要了你的命。”花白胡子笑着扑击孤儿。

    孤儿矮身一躲,但慢了半拍,被抓住了衣服,随着嘶啦一声,左边衣袖从肩缝中撕裂了。她惊叫,而那三个人笑得更加畅快。

    “比尔,你快住手,大人不喜欢这样,你好歹保留一点骑士精神吧。”花白胡子就叫比尔,还好像是个小头目,领路士兵对他有些忌惮,那两个爪牙听了他的话却更加起劲的追逐孤儿。

    其实孤儿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但他们有些微醉,又带着猫戏耍老鼠的心态,所以她到现在还能保全自身。

    阿德斯,你快出现啊!没人能保护她,除了她的魔法,可是她不愿意魔法在众人面前显露,那会让她像个怪物,而且会疼得要死。阿德斯,快来救我!

    惊恐中,她心里呐喊着,冷酷无情的阿德斯居然是让她感到安全的唯一希望。或者因为他的高贵和骄傲,一定不屑于这种强奸女人的事在他的议事大厅里出现。

    “去他妈的骑士,老子恨骑士,装腔作势的家伙,只配给我来杀!”花白胡子借酒大叫,“我只要女人、钱和酒。给我这些,我把命送上!”

    “比尔,你再不住手,别怪我不客气。”领路兵见黄胡子抓住了孤儿的头发,她的珍珠发网和长发一起散开,而红胡子正试图去搂孤儿的腰,有点急了,可是他又冲不过去救人,只得高声叫道,“我们不是贱民恶棍,我们是自由骑士,如果你要女人,山脚下的小镇中有的是便宜妓院,几个铜板就能找上一个,何必侵犯盈禄伯爵小姐。”

    “我就是要尝尝贵族小姐的滋味,看看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她们脱成光溜溜的有什么不同。”花白胡子比尔说着把抢上几步的领路兵奋力一推。

    那领路兵没提防他突然动手,被推得向后摔倒,脑袋重重磕在石头地面上,立即就不动了。

    孤儿见状手脚冰凉,知道对这三个混蛋的最后阻止也消失了。

    她从没有想过在城堡里会遇到这种事情,之前在地球那边遇到过一次,在塔撒大陆的荒野里也遇到一次,两个男人都负伤而逃,她依然保持纯洁,可尽管如此,她还是怕这种事怕得要死。

    她真是为这种男人感到恶心,天底下没有比强奸犯更应该被大卸八块的人了。

    啊!她惊叫,因为她终于被扑倒了,胸前的衣服给撕下一条,裙角也是。同时,有六只手就要摸上她的身体。她感觉自己就要吐了,宁愿死也不要那脏手碰到自己,于是她闭紧眼睛。

    惨叫声如预料中般的响亮,睁开眼,爬起来,看到那三个混蛋酒鬼各自捧着自己手跳着脚哀号,地面上洒满了污血,全是自他们的手臂上流下。

    “她是个巫婆!”红胡子叫,有些恐惧,有些疯狂。

    孤儿不说话,轻蔑鄙视的目光扫在他们身上,那是一个人看待三只猪狗不如的东西,或者是三团烂泥狗屎时才有的眼神。

    看吧,这就是她的魔法,另类魔法、只能自保,无法攻击的魔法、本来不应该被人发现的魔法、同时也是奇特而高贵的魔法。

    这目光刺激了黄胡子和花白胡子,他们不死心的冲过来,试图侵犯孤儿,但孤儿遍布在皮肤上纤细却强韧的尖刺毫不留情的扎得他们伸出的爪子血液如注,惨叫着退回,酒意全无。

    花白胡子唰的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我要宰了你,剥了你的皮!你是个巫婆,是幻灵和地狱里的鬼所生!必须用火把你烧成灰烬!”

    “你这种以武力对付女人的下流坯子、软脚虾、不配做男人的混蛋,应该下十八层地狱,在里面被踩成烂泥!”孤儿啐了一声,根本忘记贵族小姐不应该说粗话,“你连水沟里的腐肉也不如,还也敢自称为自由骑士吗?我愿意出一个铜板买你的命,因为你只值这个价钱,还是看在阿德斯的面子上!”

第四十一章 狮吼面具

    她站着不动,因为知道逃也没办法逃,还不如光荣些。朱丽说的对,女人也有荣誉。而她的护身魔法,那遇到男人侵犯就会自动冒出的魔法,能使她浑身长出尖刺,能保护她的贞洁,却无法保住她的性命。

    那就好像《西游记》中仙人所赠的七彩霞衣,只要她不愿意,就没有男人可以近她的身。只是当这魔法被别人知道,她就会被人看做巫婆,当这怪闻在大陆上传开,她从此再也无法自由行动。重要的是,那些魔法之刺出现时,她疼得好像万剑穿身,每一次都是如此。

    可是和女人的尊严相比,这疼痛就算再加一百万倍,又算得了什么。

    “我和你们阿德斯大人有很深的交情,你不怕被他剁成肉陷就来杀我。”她继续傲慢的说,“不敢来的就是个死太监,少在那耀武扬威!”

    花白胡子被孤儿的一席话震住了。这就是孤儿要的效果,能唬住人,熬到阿德斯出现就好了,当然前提是他会出现。

    但是她吹牛时忘记了一件事,阿德斯被封印了八百年,现在他的手下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她一个才二十七岁的盈禄家女伯爵又怎么会和这位死神有瓜葛?

    所以花白胡子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阴笑道,“你还是个会说谎的女巫,我送你去地狱里和魔鬼说吧!”

    孤儿看着他举着匕首冲过来,还是站着不动,显得即高贵又骄傲,但天知道她吓得两腿打颤,根本挪不动脚步了。

    她瞪大眼睛,但是视线早就因恐惧而模糊,只感觉匕首的寒光掠向她的喉咙,锋利的刀刃擦过她的皮肤,居然有一种微凉的颤栗感,眼前黑乎乎的一片。

    惨叫声在大厅内回荡,恍然间,她觉得那不是自己,因为她的声音没有那么粗,也没有那么足的底气,叫得好像要掀了屋顶似的。

    “伯爵小姐,您真镇静,请允许我崇拜您。”有个声音温柔的说,但也带几分嘲笑。

    “明明就是吓坏了,硬撑嘛。”另一个声音说,很年轻。

    孤儿本能的抬起下巴,倔强高傲的盯着声音的方向。哼,说我硬撑,我就撑到底!不过她的眼睛里全是远景,是那些灰色的石墙,墙上巨大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骨,还有一柄铁斧,上面还残留着红褐色的污迹,也许是砍头时留下的血痕。

    “我就说她吓坏了,一个女人能有多大本事?”年轻的声音又说,“看,她眼珠不会动。”

    我会!孤儿眨了一下眼睛,很意外的,再一次撞进了那双蓝眼睛里――那样纯粹的蓝色,却又那么深邃,冷得像玄冰,却又燃烧得像火。

    是什么人,能有冰与火的双重物质?

    一瞬间,她有些迷惑,不知此刻身在何地,要干什么,满脑子都是飘着细雪的黑暗树林。她再眨了一眼眼睛,非常用力,然后――终于――聚焦到了眼前的景物,还有――人。

    花白胡子还在惨叫,涕泪横流,凶劲完全被恐惧所取代。他粗壮的狗爪子被捏在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里,手掌呈现着不符合常规的角度,显然已经被捏碎了。

    “大人,求您放过我,我只是想杀死这个女巫。大人,求您。诸神在上,我对您忠诚无二。”他一边惨叫一边哀求。

    捏碎他手骨的人冷哼一声,扬手把他甩了出去,就如同丢掉一块烂掉的皮毛。

    阿德斯!孤儿呆望着眼前人。他的高大使她沐浴在他的阴影里,他的黑暗里,无法呼吸,不过她拼尽全力也呼出一口气。

    她是来雇佣他的!在某种程度上,她应该更有心理优势,虽然她现在的模样像活鬼一样丑,虽然这是在他的宫殿里,可是她有钱给她壮胆。

    她打量了他一下,失望的发现他虽然只穿着朴素的白色羊毛衣和粗糙的棕色马裤,并没有穿盔甲,但脸上却戴着个青铜面具,整张脸的上半部全部笼罩在狰狞的狮吼形象下。

    他的脸很丑吗?还是什么原因使他不肯将脸示于他人?孤儿凝望着阿德斯。

    他露在面具外的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显得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像是被利爪抓的。不过孤儿不觉得难看,伤疤是英雄的勋章,比起那些面白如玉,纤细文雅的漂亮人儿,她倒觉得这种粗旷非常性感,显得沧桑而寂寞。

    “伯爵小姐确实吓坏了,不过我猜是大人的面具吓着了她。”那个温柔的声音又响起来。

    孤儿回过神,看着阿德斯迈动长腿,大步走向他的王座,另有两个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跟在他身后。

    这两个人好像是阿德斯的左右侍从,不过那天在树林见到时,他们都戴着头盔,孤儿没看清他们的脸,而且之前他们的声音也没那么友好,现在虽有熟悉感,却也无法确定。

    但今天他们都露出了脸,不像阿德斯一样神神秘秘的,身上穿着便服,都是金发碧眼,模样之英俊和路易公爵完全有的比。而且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显然是双胞胎。

    “我没有吓坏,我是愤怒,因为我受到了冒犯!”孤儿见那个石头王座离自己有些远,奋力向前走了几步,嘴虽然硬,但她被吓软的腿,还是有些使不上力。

    “詹姆,去看看。”阿德斯根本不理孤儿的控诉,向厅内略抬了下下巴。

    年轻侍从应了一声,快步走过去检查领路兵的伤情。

    “大人,他没事,脖子没断,脑袋也没碎,不过――妈的,流了好多血,脑后有一个大口子。”詹姆说,

    “把他弄醒。”阿德斯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端坐在王座上,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轻抚王座把手的狮头,“汉姆,去把那三个人吊死,尸体挂在城门上喂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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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不少读者问《神仙也有江湖》那边的外篇《虫虫之前世今生江湖梦》何时更新,我的回答是,今天就更。谢谢支持。

第四十二章 骄阳玫瑰

    那三个混蛋一直窝在一边不敢动,此刻听到自己要被处死,立即哀求和哭号起来,但却没敢反抗。汉姆是双胞胎中的另一个,领命后立即出了大厅,招来一小队士兵,把那三个人滚在地上的人拖走。

    “死得像个男人,尊严点!”汉姆猛踢了一脚还在挣扎哀求的花白胡子,“你该知道,大人最不喜欢女人进城堡,难道你要把这里变成妓院吗?喜欢女人?大人给你们的钱不够去外面找吗?”

    这话听了真刺耳,她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献身的,也不是谁买了她,而是她要买下他们这一群男人,必要的话还有幻灵。搞清楚好不好,她才是买家。

    早知道塔撒大陆的女人地位低下,贵族小姐也难免如此,只有不破之城是唯一的颠倒乾坤之地。不过听人这样说她,孤儿还是有些气。但是阿德斯在无视她,所以她不管多气也不会主动说话,现在开口是愚蠢的,她倒要看看,他会忽略她到什么时候,如果要和她说话,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没碰到她!”三名大胡子一起辩解。

    “是啊,你们想碰,可是没碰成。”领了修士来救治伤员的詹姆接口道,“盈禄伯爵小姐可是真正的‘骄阳玫瑰’,带着刺哪!”他语带双关,然后对孤儿一笑。

    骄阳玫瑰是塔撒大陆上最美丽、最高贵的花,像阳光一般娇艳,但到处是刺,花瓣、花茎、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除非剪掉,否则谁也碰不得。

    “带刺的不一定是玫瑰,刺儿球也是啊。”汉姆看来是两兄弟中比较臭嘴巴的一个,本来孤儿听到“骄阳玫瑰”的比喻,心中还自得了一番,但汉姆一废话,她的心情马上恶劣到极点。

    刺儿球?哼,真是没见过世面的滴滴(弟弟的台湾腔叫法)!她怎么会像那个圆圆丑丑,生满铁锈般倒刺的街边植物?在塔撒在陆上,还能找出她这样优雅动人的腰身吗?没错,在地球上她算不上瘦,顶多算体重正常,可是有比较才有鉴别,和白种女人、黑种女人比起来,她的身姿纤柔得无与伦比。

    不过,她的特殊魔法看来是被阿德斯的人看到了,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流传出去。这三个混帐王八蛋死了固然好,其他人会不会对外说呢?难道还要给封口费吗?

    “大人,我们追随您多年,出生入死,以后还要为您效忠,不要为了一个女人杀掉战士!”三个大胡子扭成一团,也不知道是哪位开口。

    阿德斯本来如石像一般坐着,听此话略欠了欠身子,“一周后,把他们的残骸丢在大战马坡外。伤害自己弟兄的人,根本不是战士,也不配葬在战魂冢。”他冷酷的答。

    不理会别人说话,看来是他傲慢的习惯,并不只是针对她。这想法让孤儿好受了点,但同时她也有些失望,刚才还以为阿德斯是因为那三个胡子试图侵犯她而被处以死刑,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他们背叛同伴。

    那么,假如她没有那个护身魔法,他会任她被强奸吗?

    孤儿的目光扫在阿德斯的身上,见他回望过来,一点不退缩的与他对视。

    不,他不会。说不出原因,但她就是知道他不会那样,因为他一定会讨厌这种事。这是直觉,女人的直觉,超准的第六感。

    事实上,他虽然怠慢客人,因为出现得晚了,还害她差点出事,但毕竟他来得及时,还救了她。他遵守了诺言,在大战马坡的范围,除非敌人或者不怀好意者,来谈生意的人都会受到保护。

    那三个人鬼哭狼嚎的被拖出去,大门关上后,连叫声也消失了。此时,领路兵也已经苏醒,也不知道是那个唯唯诺诺的修士的功劳,还是那三只猪的惨叫声使他苏醒的。反正他醒后先是茫然了一阵,然后就开始回答阿德斯的问题,把所有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

    阿德斯听后,并没有像孤儿想像的那样体面道歉,而是挥挥手让手下人全下去,空旷的大厅内只剩下他和孤儿两个人。

    “那么你是来谈生意的?”他终于冷冷开口。

    “不,我是来闲逛的。”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她能进来,不就是因为他的手下通报过他,才得以被允许吗?他这哪是谈生意的态度,他坐在上面,让她站在下面,还举止傲慢,态度恶劣。一直“你你你”的乱叫,连一声伯爵小姐或者“您”字也不说,真是没礼貌极了!

    “闲逛者死。”他只吐出四个字,一点不给人留余地,而且不懂得幽默。

    “好吧,我是来谈生意的。”好汉不吃眼前亏,要息事宁人,息事宁人,成熟的人不在工作时孩子气。

    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顿了一顿,但见他根本不搭话,只好主动说下去,“盈禄家雇请阿德斯军团为飞轮海灰堡护卫队。”

    “我拒绝。”阿德斯沉默片刻,又吐出三个字,气得孤儿暴跳如雷,恨不得跳上去拉下他面具、掐着他的脖子,在他的鼻子上狠咬一口。

    拒绝?!拒绝她还让她进来干吗?耍着玩吗?这人还真是别扭,果然被埋的时间过久,造成了心理上的变态。不过刚才那番暴力行为她也就是想想,在脑海中YY一下出口气,并不敢真的触怒阿德斯,这人看起来冷酷无情,和他硬碰硬相当于鸡蛋碰石头。

    于是她只得强按怒气,脸上笑眯眯的问,“阿德斯大人能给我一个理由吗?”

    “我不和女人交易。”

    沙猪!男权主义的沙猪!女人怎么了?女人也是有荣誉的。真该把他卖到不破之城去,杀杀他的傲气与威风。看他的样子――应该可以卖到超高价。

    虽然脸挡住了,嘴唇的样子也略显倔强霸道,但吻起来应该不错;皮肤是漂亮的古铜色,没有想像中被埋葬多年的苍白无血色。身材嘛,隔着略旧的白色羊毛衣和棕色马裤,可以看出他双腿修长、臂膀有力、胸肌宽阔、腹部平坦――

    喂,孤儿同学,你在想什么?你在谈生意啊,怎么可以分心走神?!果然女人到了一定年纪,什么可怕的想法都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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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修士,在塔撒大陆,没有正式的医生,所以由掌握一点医学技能的修士,有魔法的人,或者类似于娜塔丽这样有学问的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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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回答读者问题:阿德斯脸上的抓痕不是孤儿弄的,读者大人们忘记了吗?阿德斯一直带着狮子头盔。而且他嘴角边的抓痕已经是伤疤了,是以前在战斗中留下的伤痕。

    另外,神仙也有江湖的三册已经出版完毕,大家可以到卓越网和当当网看下,哪边折扣大,哪边免邮费就买哪边的。

第四十三章 激将法

    孤儿“啪”的打了自己的头一下,这举动倒让站起身来的阿德斯大感意外。

    这女人,有毛病没有?先是挖他出来,不顾死活的宣称他是她的奴隶;然后莫名其妙的从天而降,把他砸下了马;现在又来谈生意,不知道要让他去杀谁;现在还那么用力打自己的头,难道刚才给吓疯了吗?

    不过――

    “事情已经谈完,请离开石头城。”他居高临下。

    “我千里迢迢赶来,可不是为了来专门觐见您的,事情还没谈,怎么能就走?”这破地方居然叫石头城,名子还真直接,和这个死奴隶男人一样,“我们甚至都没有谈过价钱。”

    不理人。反而走下王座,向一侧小门走去。

    “所谓谈生意,谈生意,不谈怎么有生意。”孤儿不死心的追上去,“你好歹给个价钱。”她一气之下也不用尊称了。

    “同样的话,别让我说第二遍。”他走得虽然优雅舒缓,但人高腿长,孤儿还是要小跑才跟得上。

    “你不喜欢和女人交易,可是和你交易的并不是女人啊。雇主是盈禄家族,只不过盈禄家的爵位恰巧是我继承了而已。哎呀!”孤儿的裙角刚才让那三个混蛋撕下了一条,此时她走得急,把自己给绊掉了,摔下时恰好抱住了前方阿德斯的脚,好像要亲人家的鞋子以示哀求一样,简直丢脸丢到家了。

    她在现代时从没有拜倒在过西装裤下,没想到在异界却没出息到拜倒在马裤下,现代女性颜面何存?!

    “女人,走开。”阿德斯倒没拔出脚,也没再把孤儿踢开,但显得很不耐烦。

    “可是你要听我把话说完啊。”孤儿慌忙站起,样子虽然狼狈,却还努力保持镇静和尊严,“你是佣兵之王,而佣兵的天职就是战斗,你们是为战争而生,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此,不然你和你的人被封印了八百年,还复活干什么呢?”

    阿德斯寒如冰刃的目光扫来,孤儿停住了话头。

    这男人似乎被这话刺激到了,而她说这番话时狡猾的设下了圈套,从他的反应上来看,他和他的军队确实是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

    真神奇啊!可他们又是为什么、被什么封印的呢?

    “真的――被封印了八百年吗?”直到看到他的眼神,孤儿才敢百分百确定他就是阿德斯。接着,低头,对手指。

    “再说起封印的事,杀了你。”

    “好好,我不说。”孤儿举手投降,阿德斯肯开口就好,能说话就可以交流,能交流就有的谈,“我知道你以前拥有巨额财富,可是自从封――总之未必取的出来。”这句又是探试和套话,想知道是否真有驿马宝藏这回事?还想知道这宝藏是否还没有出土?她有没有得到的可能性?

    “还有啊,听说你的军团在最强盛时,麾下有一万士兵、幻灵无数,可那天我瞧,大概只有五百士兵不到了。你这样的英雄人物,必须战无不胜,但要让神话继续,先决条件就是拥有大量的兵力。”她继续说,“你接受了我的雇佣,可以用盈禄家支付的金币去招兵买马,不久你的军团立即就会壮大,而我们盈禄家不过求个平安,谈成这笔生意对你和我都有好处,拒绝是不明智――那个――不必要的。”

    阿德斯保持着沉默,不过略侧过脸看着孤儿,这肢体语言表明他在听。

    于是孤儿连忙再度劝说,“还有啊,你的这个职业应该是很得罪人的,我是说,战败的一方应该会恨你吧。那你现在虽然还在修整期,也许他们的后代会乘虚而入想伤害你。你也知道有的人很看不开,仇恨会一代一代传下去,所以你的战力要快快提升,他们才不敢轻举妄动啊。”

    说得不好!对阿德斯这样骄傲的人说这番话,一定会引起反弹。话一出口,孤儿就后悔了,眼前的高大男人不是常人,不能这样对待,她不该说话不经大脑的。

    果然,阿德斯沉默了数秒后,冷声道,“进入大战马坡的人,除非捧着金币,否则,不过是增加死人的数目,有多少也是一样。你进门时没有看到护城河和吊桥是吧?”他突然问。

    孤儿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只茫然的点了点头。

    “原来那边有一条又宽又深的护城河,河底布满尖桩,可是后来死于城下的人太多了,清理起战场来太麻烦,只好用尸体来填河,上面铺上泥土和石子。”他说着,忽然俯下身来凑近孤儿的脸,左手食指还托着孤儿的下巴。

    他凑得非常之近,近到他的呼吸搅进了她的,近到她又被那双冰蓝的眼睛所迷惑。

    “伯爵小姐,你刚才进城门时,就是踩在无数的尸体之上,你有魔法,难道没感觉吗?”

    这是他第一次说那么多字,也是第一次叫孤儿为伯爵小姐,可是孤儿却心里发寒。

    这样残酷的话,他怎么能用这么平静的,甚至是温柔的语气说出来呢?人们叫他死神阿德斯,难道他真的对生命漠视如斯,杀人对他而言只是一场游戏吗?

    看到孤儿略带惊恐的眼神,阿德直起身子,嘲讽的道,“离开石头城。”语毕转身就走,可他的手臂却被孤儿一把抓住。

    他皱眉,可惜面具遮住了他的表情。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佣兵的生命就是战斗,佣兵就是拿人钱财,***的一群战士。”孤儿咬着牙让自己不露出恐惧来,勇敢的望着阿德斯的眼睛。因为她明白,只要她稍有软弱,这一趟就白来了,盈禄家和她就还是得不到最强有力的保护。钱是很重要的,但是没有力量守住钱,赚多少也是白搭。

    “那怎样?”

    “你为什么不接受我的邀请呢?”孤儿有些怕,可强迫自己的目光与阿德斯交接,“你离开了整整八百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魔法造成的,但是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每个人活在这世上都有使命,你有你的,我有我的,但你如果不融入现在的世界,何必复活呢?被埋在地底岂不是更清净?”

    最后这句话说得很重,但她是有意如此,她在赌这激将法可以成功说服阿德斯接受提议。

    她感觉他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瞬间变得坚硬如铁,感觉出他面具下那被冒犯的愤怒,可她还是紧拉着他的手臂不放。不是坚定,不是勇敢,是怕被他扔出去而下意识做出的动作。

    她看到他刚才丢开那个肥胖的花白胡子是多么轻易,就像丢出去一只玩具沙皮狗。她也被踢飞过,不过那时候她落入溪水之中,没有受伤。现在走廊两侧全是石壁,真被扔出去,她的脑袋非得在灰石墙上洒豆腐脑不可。

第四十四章 小恶魔

    “五十万金币。”过了好半天,正当孤儿的硬撑已经到了极限,感觉这单雇佣生意谈不成,而且她很可能给剁碎了喂狼的时候,阿德斯突然僵硬的说出一句。

    一时之间,她没有反应过来,深呼吸三次后才意识到,这是阿德斯同意了麾下的佣兵军团为盈禄家族服务,这个数目是他开出的价钱。

    她目瞪口呆,不仅因为阿德斯居然点了头,还因为那个数字之庞大,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预期。她知道阿德斯军团的价码很高,做为一支所向披靡的无敌佣兵,而且还是那么讲信用的军团,高价也是应当的,毕竟人家是用生命保护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这个价位也太高了吧?!

    盈禄家族在她的带领下成为塔撒大陆的首富,就算去年的生意超好,所收入的也不过百万金币,其他如孤傲、追风这样不善经营的家族,一年能收个十万金币就差不多了,阿德斯却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她偷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根本没看她,身体僵硬而拒绝的姿态表明他在等待回答,但耐心不多,而她的双手还抓在他的手臂上。

    跟这样的男人讨价还价是愚蠢之极的事,他的话没有虚头,说多少,就一定得是多少。也就是说,她要得到这队佣兵就非要付出这样的价钱。这――值得吗?

    如果她花十万金币,就可以雇佣好多佣兵军团,可是他们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阿德斯军团,说不定遇到大难还会落跑,那她的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但是,阿德斯军团的光荣和战绩是八百年前的事,他们现在还是那只无敌之军吗?经过八百年沧桑岁月,假如铁军变菜头,她的钱也会打水漂。

    好为难啊,似乎怎么选择也有把钱打水漂的风险,这简直是赌博性质的投资。早知道她不应该那么急,事先调查一下就好了,省得现在不上不下的难以决断。

    她在犹豫,可是阿德斯的耐心已经告罄。

    他略一用力,甩脱了孤儿的双手,“离开石头城。”他第三次说。

    但孤儿第三次追上他,“好,我同意这个价钱!”她从牙齿缝蹦出这几个字,说得锥心泣血。这是仓促间的决定,没有理智的判断,只是凭感觉。就在阿德斯要离开的一刹那,成功与失败没有计算,只随便把钱扔到一方。

    买定离手!但愿这死奴隶不要让她失望,这简直是豪赌,肉疼,心疼,好疼啊,疼得不得了!

    阿德斯很意外。

    他说出这个价钱就是换另一种方式拒绝,在他看来,没有女人有这样大的手笔。自从解开封印,他一路从鬼影森林回到大战马坡,途中也曾派人去打听过现在的局势,大略知道现在塔撒大陆上的十大家族继承人是谁,也知道这其中有一位女伯爵,据说是一位面貌迥异的异族美人,独一无二。

    见到这位小姐的第一天,他与她相隔冰晶而望,因为初醒,他只记得她黑色中略带琥珀色的眼睛,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倒景,而她的面貌却不记得了。只是他看到了她手下人衣服上的族徽,知道挖她出来的人就是盈禄家的女伯爵。

    第二次,她从天而降,浑身泥土枯叶,蓬头垢面,唯有那又眼睛,让他猜到她是谁,当时他几乎以为这是上天诸神对他的惩罚。而这一次她反抗强暴,浑身上下依然又脏又乱又怪,脸上五颜六色,皮肤上还长出了魔法的尖刺。

    他可没瞧出她有多美,塔撒大陆的美人标准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怪不得汉姆说她是疯波子。但奇怪的是她很有本事让他动气,先前她一直叫嚣他是她的奴隶,现在自动上门,希望能做他的雇主。

    本该连城堡也不让她进的,但他忍不住有一丝好奇,想知道女人当家的家族能谈出什么生意来。而现在,她接受了他的出价,他就算再不愿,也绝不能拒绝,因为他言出必行。

    “但是――”只听盈禄伯爵小姐开了口,他很希望是她反悔自己的冲动,但没想到她却说的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地方谈一下,生意虽然是承诺,但是也应该研究细节。”

    阿德斯没有回话,只是沉默着转身大步离开,孤儿把这当做默许,紧紧跟上。她跟着他穿过一条条走廊,一阶阶楼梯和一个个门厅,好不容易进入一间大书房,孤儿已经气喘吁吁,而阿德斯则悠闲的自顾自倒了一杯葡萄酒,坐定。

    他傲慢得像是十族之王,看不起女人且冷酷无情,指望他招待是痴人说梦,于是她干脆大方点,径自拉了把椅子,坐在他书桌的对面。心里有点怕他,却逼着自己勇敢,她是他的雇主,不是她的手下,不可能他坐在书桌后,而她站在他面前回话。

    “我们来商定一下雇佣的内容和时间。”她开门见山,“五十万金币,买你三年的护卫服务。”

    “一年。”

    “两年?”

    “一年。”

    “那就一年。”

    真过份哪,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简直是霸王条款。不过没关系,先答应他。运动有利于脑力活跃,她在奔跑着跟他来到书房的时候,已经想了些对策。五十万金币不是小数目,她不仅要再开发些新的商业项目,还要想办法在这群男人身上赚回来。

    哼,想坑她?她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现代地球人的高智商!

    对她的回答,阿德斯再次感到了意外,本来他以为这女人会死缠烂打的讨价还价,到时候他就可以把她扔出去。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这样干脆,真不知道她是钱多到不在乎,还是脑筋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你要听我的命令。”来了,女人开始提无理的要求。

    “我只是负责护卫盈禄家族,除了战斗的事,你无权发号施令。”他冷冷拒绝,划清界限。

    “那当然,我不会管你们其他事。”孤儿平静的设下圈套,“总之,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是这个意思吧?”

    阿德斯怪异的看了孤儿一眼,长年训练而变得敏锐的神经意识到这是个陷阱,但这话从表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只得略想了想,点头。

    “军粮你负责。”末了,他加了一句。

    死奴隶,挺会做生意嘛。“好呀,不过只提供普通食物,我可不为你们饮酒作乐付一个铜板。还有,马匹、武器、你们自己解决。”那可是需要大笔钱财的。

    再点头,因为这本就是佣兵自备的,没什么不合理之处,可怎么就是感觉有哪儿不对头呢?眼前的女人虽然外貌很差,但黑琥珀一样的眼睛晶亮灵动,嘴边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个小恶魔。

第四十五章 陪葬

    “那好,但是请问你,你何时到达飞轮海灰堡?”小恶魔进入新的谈判细节。

    “三天内。”

    “我希望你的军队驻扎在海边渔村里,堡中住不下太多人,不过你要带一小队卫兵住在堡里,提防有人绕过你们的防卫攻击盈禄家。”她继续算计。

    阿德斯沉吟了下,“现在盈禄家的领地是哪里?”

    “飞轮海灰堡,还有沿海岸的渔村和盐碱地,西起紫金家,东至福临家,北到大平原边缘,地方是不小,可是不怎么肥沃,也没有遮挡,属于谁骑着马都能踏平了的地方。”

    “是吗?我倒真想看看是怎么个踏平法。”阿德斯冷冷的,“至于兵士部署,请不要操心了。有我的人在,没有人能渡过海峡。”

    “我相信贵军团的无敌。但是――”孤儿斟酌着字眼,“你们是骑士,擅长陆战,并不是水手。而且盈禄家庭领地的海岸线很长,只有五百人不到的话就很难兼顾全面。如果有人在防守的缺口处渡海――”她瞄了一眼阿德斯,心想如果他要购买奴隶,训练新兵或者雇佣个人佣兵,她倒可以代理,这样就能赚很大一笔,弥补五十万金币的损失。

    “你出了金币,自然就会平安。”阿德斯打断孤儿,啜饮了一下杯中酒,漫不经心的道,看也不看孤儿一眼。

    “那万一有人骑飞龙渡海呢?”孤儿不死心。

    “你是要终止雇佣关系吗?”他反问,意思相当明显。

    哦,这个人!不过是讨论一下安保情况,他怎么就不容人说话的?就算他是无敌铁军,总也有失手的时候,她花了那么多钱,就不能多要求一点吗?

    “万一你保护不周,我被杀死怎么办?”她赌气的问。

    阿德斯很平静,甚至是漠然,“我会退回报酬,并免费为你报仇。”

    “切,我都死了,复仇和金钱对我有什么用?这世界上,除死无大事,如果偏偏在大事上打折扣,那怎么行啊?”

    “你不要这些,也随你。”

    “是啊,我不要这些。”孤儿一直努力保持冷静,这时不禁有点火了,她直起脊背,抬起下巴,“但是我要求你,当我因为你保护不周而被杀死的时候,你要陪我一起埋葬。”

    阿德斯本来举杯到唇边,听了这话,手停在了半空,微侧过脸来看向孤儿。

    孤儿不退缩的看着他,五十万金币买个以命换命,简直超高价。可是,对这种要求,他会怒吧?

    “好,倘若你死了,我的坟墓会在你的旁边。”阿德斯没有怒,虽然话里没什么感情,但却掷地有声。

    这本来是一句气话,但听到这样的保证,孤儿忽然觉得很安心。他这样的人说到就会做到,这意思也说明他绝对可以保证她的安全,那么她就不必操心他怎么摆兵布阵了,反正现在也不是战争期间。

    她只是要防卫一下,好争取时间和空间让盈禄家自身的武力强大起来,顺便由他保护,深入到塔撒大陆的任何地方去寻找魔法石。最重要的,还可以防止路易来抢她做新娘。

    看路易的样子,这种事是他做的出来的。他这种人叫什么?性情中人?任意妄为?还是脑袋缺根筋?!

    不过,阿德斯这话说的,感觉还真暧mei呀,好像相爱至深的人要殉情一样。孤儿想到这儿,不禁看了阿德斯一眼,正见到他也看过来,连忙把目光挪向左方,心里暗骂自己:慌什么啊你,又没做错事,你连人家的脸都没看过!

    然而往左一看不要紧,孤儿吓了一大跳。这才发现左边墙边静悄悄的站着一个女人。那是谁?是一直站在那儿吗?为什么不说话?阿德斯没发现吗?是侍女吧?

    不对,这个人――好面熟――啊-啊-啊!居然――居然是她自己!是一面巨大的铜镜映出的自己!

    孤儿用力眨了两下眼睛。没错,镜中人正是她!

    衣衫破烂,长发散乱,脸上为谈生意而画的精致妆容被泪水和汗水冲的变成五颜六色的,污痕纵横脸颊,皮肤上还有长刺的尖点露出,大概因为一直戒备着面前的男人,护身魔法一直没有完全退却。

    总之,好好一个四大美人之一的女伯爵,变成了灰头土脸的仙人掌,这样子有谁会喜欢哪。怪不得叫她疯婆子,怪不得说她是刺儿球呢,怪不得阿德斯对她这样冷漠呢。试问,哪个男人会和个乞丐婆子谈生意,并且还和颜悦色的。阿德斯能这样,已经足够涵养了。

    她面色惨白,更见其丑,为了掩饰失态,她忙问,“那么多金币,你要怎么拿呢?”把头深深垂下。

    “我自有办法。”

    “你带人和我回飞轮海,不会带幻灵吧?海边没有茂密树林,只怕没地方安置他们。”

    “不带。”

    “你要不要招兵买马呢?”

    “不劳费心。”

    “金币要如何支付呢?”

    “先付一半。”

    “刚才你和你的左右侍从都看到了我的魔法,我能要求你们不说出吗?”终于问出这句话,强迫自己抬头和阿德斯对视。

    丑就丑吧,以后有的是时间证明她可以很漂亮文雅。话说回来,他不过是一个佣兵头子,一个连真容都不敢显露的人,她有必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或者太在意外貌吗?

    “可以。”他干脆利落的答。

    “那你看了我的魔法,会觉得――我是个巫婆吗?”问到最关键的问题。

    “你会守约付钱吗?”他答非所问。

    “那当然了,一分也不会少。”

    “那你是什么东西与我有什么相干?”

    哼,这个人,真是十足恶劣!

    孤儿狠狠白了阿德斯一眼,“管好你的手下人,我要盈禄家的领地中,姑娘们可以安心上街,不允许强暴和抢劫的事情发生。如果他们要吃喝玩乐找女人,可以在一个叫樱花镇的地方找到所有服务。”

    “不会发生这种事。”

    “刚才不是差点发生吗?”孤儿指指自己的衣裙和头发,把自己如此狼狈有些气愤。

    “那是他们瞎了眼,连丑八怪也要。”阿德斯冷冰冰的说,显得非常不耐烦,显然不想再说话了。

    而这话如同火yao,在孤儿心里炸响,使得一直努力保持冷静和尊贵的她,瞬间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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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说是三点更新,可是到现在,但不怪我哦,我这儿上不去起点,现在勉强上来,而且还是从主站上的。女频到现在不上去。

    另外,有新读者不知道我为什么叫66。解释一下,这是昵称,因为我的笔名叫柳暗花溟,大家开始叫柳柳,后来觉得打字麻烦,昵称为66了。

第四十六章 血与火

    她挺直腰杆,向书桌后慢慢走去,在离阿德斯一步之远处,站定,“如果我没理解错,阿德斯大人,你的意思是,只要不在战时,你的手下就可以为所欲为,漠视骑士的荣誉,男人的尊严?”他好高,站得近了,必须要仰着脖子才能看到他的眼神,从姿势上来看,这样抬高下巴有些挑衅的意味。

    虽然知道塔撒大陆上女人的地位低下,但她却有现代地球人的女性尊严。况且,就算所有男人都轻视女性,阿德斯也不可以。

    他是被封印的存在,是神秘的象征,是不灭的传说,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和其他人一样?这感觉也太幻灭了,他应该注定与众不同才对。

    “在我看来,男人如果只会欺凌弱小就不配做男人,应该送到叹息的沙漠去种树。”气愤中,她忘记了这里不是地球,为了符合身份,她不得不端着这个破贵族小姐的架子,也不能说粗话。

    阿德斯戴着面具,而她不也戴着一个矜持高傲的贵族小姐面具吗?

    “难道我受到这样的对待,还应该心存感激吗?”她越说越气,没有哪个女人受得了这个,“我还以为你的人军事素质会不错,哪想到也和游荡各大港口、贸易市场、各个村镇城市的自由骑士一个样,只比酒鬼、赌徒、恶棍多一身盔甲而已。”

    阿德斯沉默的看着眼前娇小的女人,盯着她的娇嫩红唇不断说出让他的怒火升腾的话。

    他并不想喜欢刚才发生的事,也厌恶强暴的行为,而且也处死了那三个人。他只是厌烦了盈禄伯爵小姐的所谓“雇佣细节”,希望能尽快清静下来,沉浸在那些无尽黑暗的梦中。被封印了八百年,现在想来也挺不错的,待在死寂而温暖的地下并不比尘世间更难受。

    他手下的人在战斗中绝对服从命令,也不畏惧死亡,当他们卸下铠甲,时常会做点出格的事。他约束过,石头城内也有纪律,只是八百年的封印,重新复活的他们心中都有野兽。这女人来的不是时候,他还没来得及重整军纪,而那三个人喝醉了,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她真的很有本事让他动气,比如现在,她那贵族小姐的傲慢神色实在让他光火。高价雇佣过他的人多了,但没人敢这样对他。

    她哪里来的高傲,仅仅是因为头衔和血统,还是她所拥有的金钱?是这些不值一提的东西让她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不容侵犯吗?原来八百年前或者八百年后是一样的,地位决定了态度,骑士又能怎样?

    人,不过是用来杀的。

    “你还承诺保护来谈生意的人的安全,难道贞操不是人身安全的一部分?从这点上看,你背弃了诺言。”

    “闭嘴,否则我扔你出去。”他喝止她继续说下去。

    厚,他这是什么态度?孤儿被阿德斯强硬反应气坏了。他们即做了口头的约定,她就是雇主了啊,温和一点他会死吗?再说了,她是盈禄家的首领,她有义务保护领地里的属民。刚才他的部下表现出了可能烧杀抢掠的恶质,她不该得到他的承诺,以证明没有引狼入室,以证明她雇佣佣兵的决定是正确的吗?

    “我要你的承诺。”她固执地重复。

    “我的承诺?”他冷笑,“你以为我会碰你吗?”她的傲慢挑战了他的尊严。

    “想碰我?我的魔法会杀死你!没有我的同意,你一个吻也别想得到。我会喜欢你吗?笑话,我要的不过是你对我的属民做出承诺!”他的傲慢也挑战了她的尊严。

    两人就那么互相瞪着,不知名的危险火花在半空中碰撞。

    好啊,拼谁的眼睛大?不怕他!她虽然是东方式的细长眼睛,但是他的脸大部分被蒙在面具中,拼起来不吃亏。孤儿想着,因为瞪的眼睛太久,眼睛酸涩难受,忍不住眨了一下。

    不过是一眨眼间,她发现阿德斯动了一下,接着两人的距离已经近无可近,她的腰也给一条强健的手臂搂住了,她的身子紧贴着他铁一样的胸膛,他的头就在她的上方,从他冰蓝色的眼珠里,她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你――要干什么?”她觉得他要吻她,这使她很惊吓。

    “我要试试你的魔法。”他嘲弄的说,然后压下他的头,吻住了孤儿的唇。

    一瞬间,孤儿呆住了,完全没有反应。但很快,她内心的拒绝使她挣扎起来,护身魔法也随之启动,她皮肤的每一部分都生出了纤细但又坚韧的刺。

    她感觉阿德斯的身体僵了一下,知道那些刺已经毫不留情的刺入了他的肌肉,可是他不但没有像正常人那样立即甩开她,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一只手按紧她的脑后。

    许久后,他猛的拉开她,就像吻她时一样突然。

    “你的吻和你的魔法根本不怎么样,如果我想怎么样,你和你的刺也同样不堪一击。”他轻蔑的说,在一个吻后,居然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呼吸平稳,“你要承诺,我给你承诺。我发誓永远也不会碰你,在雇佣期间,我的人也绝不会动你的属民一分一毫。”

    终于得到了承诺,孤儿应该高兴,但屈辱和愤怒却让差点落泪。她倔强的忍耐着,任泪水模糊了视线,也绝不肯在阿德斯面前示弱。她的衣服被两次出现的魔法刺扎得破破烂烂,而阿德斯则浑身是血,胸膛、手臂,嘴唇。

    她不哭,而他也不管身上的血。

    这个死奴隶想证明什么?证明他是一切持主宰,还是他的不容冒犯?他想用这种办法让她臣服与恐惧吗?那他可大错特错。他今天以这种方式羞辱了她,今后她一定要他加倍偿还。

    这是战争,看谁会征服谁。无关于感情,无关于利益,只是尊严的争夺。

    没想到,她迟来得可笑的初吻,她幻想了无数次的甜蜜,居然被一个八百多岁的老头子掠夺走,而且不带一分爱意,充满了血与火的味道。

    两人依然对站着,空气中也还是弥漫着对抗的气味,不过片刻后却是孤儿先动了。

    她冲向书桌,居然一把推开了桌边的阿德斯,然后拿出鹅毛笔,在一张上好的羊皮纸上快速的写下什么,最后一回身抓过阿德斯被刺得鲜血淋漓的手,狠狠按在纸上。

    “我带走你的承诺,三天后你要到达盈禄属地。”她挥挥手中的纸,昂首阔步走出了书房,从没有摆过这么骄傲的POSE。

    死奴隶,你等着,这份合同只有我这一份,上面有你的掌印,而没有我的。跟来自地球的现代女人比智慧,你就算死了也要给我数钞票!

    战争才开始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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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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