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爱情的脚下
追风家族不愧是风一样的家族,攻城速度快,议和的速度也快,不到片刻,路易公爵就已经和朱丽城主谈妥,号角声和鸣锣声后,双方罢手。
只不过,不破之城的女战士伤亡惨重,而追风家族的士兵们则战力不损。他们排成方阵,列队在他们首领的身后,战马不安的骚动着,但战士却军纪严明。
在塔撒大陆上,人们认为风具有最可怕的摧毁力,而追风家族巫师和祭司们就是掌握的风系魔法,或者领主也会,好在这一次攻城,他们并没有使用魔法,完全是冷兵器时代的小规模战斗典型,凭借的是力量、勇气和凶猛。
到现在,孤儿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硬碰硬的话,不破之城的神话在今天就将结束。而且她也松了一口气,因为塔撒大陆的人这点比地球人好,至少表面上还讲讲诚信,追求荣誉和忠诚,既然议了和,马上毁约的可能性不大。
“可以让你的刀离我的命根子远一点吗?不得不说,我亲爱的,这相当危险。”路易低头对孤儿道,“难道你想嫁给我后守活寡吗?”
不是我不想啊,可是刚才太用力了,现在左臂肌肉僵得像石头,根本动弹不了了,只能保持原有姿势。
孤儿心想,感觉脖子都要仰断了,这话又说不出口,只得挫败的低下头去,差点滑下马背,幸好路易一把抓住。此时他也发觉孤儿的可笑情况了,干脆让她横坐在自己身前,双手环抱她,轻轻扳动她的手臂,之后取下她的金柄小弯刀。
孤儿本以为会很疼,但没想到他的动作出奇的温柔。
“这柄弯刀算是你给我的结婚信物,可惜我没带什么,回去再给你。”路易说着一拍孤儿的背,“这是什么?你的另一个武器?”
“只是衣服,我到哪儿都带着一两件衣服御寒,我――怕冷。”孤儿怕路易发现背上的伞包,随口敷衍着。也幸好路易不在意这些,伞包又有披风遮挡,这才没有泄露秘密。
“衣服就是女人的武器。”路易说着一带马缰,走出队伍,“把我的人带来吧。”他说,虽然是议和,但他却有着胜利者的笑容。
朱丽此时已经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在几名女战士的簇拥下,站在追风军团的对面,红色铠甲上有红得更深的痕迹,整个人好像一朵泣血的火红玫瑰。
她一挥手,就有人把桑德拉和那名男巫带了上来。而不用她吩咐的是,四个里应外合的当当自己从城门处走来,其中就有那个像一头棕熊的家伙。
“带我走!”才一看到棕熊男,桑德拉就叫了起来,并拼命想挣脱押着她的女战士。
她身后的一名女战士抓住她的头发,向后一拉,同时一踢她的膝弯,她立即大叫着跪地,但眼睛还是望向那个男人。平常看来有些严厉刻薄的眼睛中满是泪水,露出小狗一样的乞怜神态。
棕熊男面无表情,只是恭敬的跪在路易的马前,“公爵大人,比尔向您问好。”
“很好,比尔,你的忠诚为你赢得了荣誉。从今天起,你不再是铁匠比尔,而是比尔爵士。你将有自己的封地和属民。等回到鹰岩城,你将在大祭司面前被册封为骑士。”路易平静的说,气质高贵冷静,一派诸侯王的派头,迥异于在战斗中的狂野作风。
“谢谢公爵大人,比尔宣誓效忠于您,至死方休。”棕熊男比尔挪动半跪的膝盖,俯头亲吻了一下路易的战靴。
“你不要桑德拉了吗?”明知道朱丽断不会放背叛者离开,孤儿还是忍不住问。
比尔抬眼看了一下孤儿,认出自己就是被她贩卖,但她从未侵犯过他的男性尊严,他至今感激。奴隶贩子在几个自由贸易城帮到处都是,只有盈禄家的伯爵小姐会善待他们,全港口的人都知道。
“尊贵的伯爵小姐――”
“她就快成为你的公爵夫人了。”比尔还没说话,路易插嘴道,似乎急于让别人知道他抢了盈禄家的女伯爵为妻,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
比尔显然吃了一惊,而孤儿根本就不辩解,因为根本没有用,到时候以事实说话就好。
“公爵夫人。”比尔垂首表示敬意,“公爵大人曾经说过,谁能帮助攻破不破之城,就会被封为追风家的属臣。我本是铁匠,在与尊贵家族的战斗中被俘,但只有贵族骑士才能被交换或者讨要赎金,我只能被当做奴隶卖到不破之城,但我时刻不敢忘记公爵大人的谕令,历时三年才找到机会。”
“你说过带我走的!”桑德拉尖利的声音划过空气,“你说过我会成为爵士夫人,我们会生儿育女,儿子可以留在身边,会有豪门宴会,会有优雅的默剧观看,会有骑士比武大会,不用一生都呆在这全是女人的地方!你说过的,我们可以一起成为贵族。你说过的!你说过的!你说过的!”她绝望的哭叫,震人耳鼓。
路易抓抓耳朵,显得很不耐烦。
“我骗你的。”比尔冷漠的看着桑德拉,眼神中没有一丝感情,反而充满了厌恶,“我和你上chuang,取悦于你,当你的狗和玩物,放弃男人的尊严,就是为了要你告诉我控制魔晶的咒语,为了让你帮我把巫师带到塔楼顶,为了你允许我随意走动,可以接触来自追风家族的商贩,让他把消息带给公爵大人。除此之外,我对你能有什么爱呢?你从来不把奴隶当人看,比草原上的狼还贪婪,怎么会有人爱你。”
原来这无间道是无意之举,异界版斯巴达克斯,但谁能想到比尔这样看来像棕熊的男人这样有心机和忍耐力呢?果然人不可貌相。
想来,比尔被卖到桑德拉的人种馆后,他的某些能力让放荡的桑德拉对他格外满意,于是他成了她的宠妾。本来在开集市的时候,当当是不得随意乱跑的,但不破之城平常也有小商贩往来做生意,这时候如果比尔利用桑德拉的地位与这些人进行接触,继而联络到路易公爵是可能的。
控制魔晶的光芒,不仅需要借助于某些魔法,还需要一串咒语,那是五个首领才知道的秘密。比尔忍辱负重了三年,当他得知了这咒语,自然立刻就与路易公爵商议破城的计划。他们选在了三天大集市的日子,还借助孤儿之手把男巫当做奴隶运进城来,比尔甚至还发展了三个当当帮手。
而做到这一切,只需要给桑德拉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并且花三年时间让她相信就可以了。
桑德拉在不破之城地位崇高,无论要什么都可以得到,金钱、美食、美男、权位,可她偏偏想要爱情。多么可笑啊。强势到如此的女人,阴险狠毒、说一不二,却依然倒在爱情的脚下。
可是又哪个女人不想要爱情呢?孤儿也想要,但她不会想藉由男人改变命运,也不会为了男人,伤害自己的亲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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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逃跑的地方
“好啦,我们走。”路易扣住马缰,“朱丽城主,希望以后还有机会与您在战场上相见。”
“那一定会是在不破城之外。”朱丽目光烁烁,带着与她美丽面庞不相称的坚毅。
路易一笑,拐过马头,让出道路。
这位公爵大人还是不相信女人的尊严与荣誉,所以他的人马将分为三批出城,如果不破之城的女人让魔晶重放光明,还留在城内的追风家族的士兵就会继续战斗。说到底,第三批出城的人是最危险的,而他就留在第三批人马之中,当然还有仍然坐在他身前的孤儿。
孤儿一直祈祷她的保镖们不要在这时候盲目出现,尤其是小四四,说不定他会毫不犹豫的为她献出生命,而她绝不想让他死,因为她不希望财产遭到损失,也因为舍不得他这么多年的出生入死。
而这一次,祈祷应验了,直到他们离开惊马大道,小四四也没有出现。
“照顾我的人、我的货物、我的奴隶、我的财产――”临行前,她不断要求朱丽。
朱丽没有说话,但用力点头,孤儿放了心,因为她知道那就是承诺。不过两个女人的这番对答,惹得路易到了城外还在嘲笑。
“你平时就是这么爱惜东西吗?”他笑,脸上依然阳光灿烂,一点也看不出半天前他打了一仗,攻破了传说中坚固无比的不破之城,也看不出他议了和,不管他承不承认,毕竟是被人胁迫这么做的。
“盈禄家善于积累财富,这有什么好笑吗?如果不是我有钱,你会想娶我吗?”孤儿不卑不亢,态度沉着。
“是啊,你是我在不破之城的最大收获。知道吗?你比之那座城一点不差,你虽然没有地理优势,但你比那座石头城美丽。”他直言不讳,“而且我现在抱着的可不只是财富,还是个我从没见过的可爱女人。”
孤儿不理他的恭维话,但感觉得出他的变化。才抓住她时,他总带着调戏的态度,可现在他对她规规矩矩,可见真正把她当成了贵族小姐看待,并不是把她当成掠夺物。
但是尽管他尊重她,似乎还有点爱慕,也尽管他漂亮得没话讲,英勇善战,她却还是要逃,因为用朱丽城主的话来讲:女人也有尊严和荣誉。
而她计划要逃跑的地方,就是惊马大道尽头的一处奇异山地。
不破之城的北峰出口正对着惊马大道,那是一条高出地面的宽阔石子路,从城门口到路的尽头,快马也要走上一个小时,路两边的红色泥土地依山形成了巨大的空地,好像一块小型平原,魔神之力遍及整个红土地。
路的尽头,绵延的山岭锐利的伸出一角,好像一把匕首指向了另一座山峰,从角度上看,有点像F1赛车中的“胳膊肘弯”,一侧是高高的山岭,另一侧则是深谷悬崖。而过了这个锐角,就摆脱了魔神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这也是不破之城的天嵌,如果在此处设伏,想进入惊马大道也是不容易的。不过这也就是理论罢了,因为这地方的路并不窄,可以并行五辆马车,而且如果要进入惊马大道,未必非要路过这个锐利的山角,从一侧的山岭也可以,若骑兵冲起来,借助山地还有很大优势。
不过,这地方却是孤儿唯一的机会,她必须一次成功。
不破之城中的女战士不会追出来,为了省马,路易一定会走这边平坦的路,反正过了那个山角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了。她只要在那个时候跑到悬崖边上,跳下去就行了。
背上的伞包,本是她无意中背上的,没想到这时候成了她逃跑的助力。
她在地球时玩过跳伞,当时是被她老爸逼的,她至今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她玩这么危险的东西,而她从来也不是喜欢冒险的人。难道父亲预见到了今天?预见到她女儿必须跳伞以逃生?
不,不可能的,盈禄家的人从来不是以预言著称的,那是精灵家族的活儿。想来不过是老爸的恶趣味罢了,他喜欢看她吓得哇哇直哭,然后呕吐不止,他强迫她玩各种极限运动,虽然她一直玩不好,每回都像死了一回一样,可在逃命的紧要关头,也许足够了。
悬崖跳伞与普通跳伞不同,气流复杂得很,但是比起被强娶,冒点生命危险也值了。一旦她被带进追风家族的领地,盈禄家没有力量攻打鹰岩城,朱丽也不会为她举兵,只有那四个保镖会骑着小猪和小蛇前来送死。
所以,尽管危险,可是必须!
“我想去崖边看看。”当三批人马都已经顺利出了惊马大道,孤儿对路易说。
“现在赶着回鹰岩城,我希望三天内和你结婚,你去那里干什么?”路易有些疑惑,还有一点警惕。
孤儿决定刺激他一下,于是回身一望。
只见魔晶的银紫光芒直冲天际,北峰入口处的两尊魔神散发着若有若无的红光,整片红土地上,连一只兔子也不敢经过。
“你怕朱丽城主追出来吗?”她侧过脸,扬起下巴,神情高傲的问。
“如果不是忌惮魔神之力,我会怕一群女人吗?”路易显然有点被刺到了,神情严肃的回答。
“那么你为什么不肯让我停一下?我只是看看我的龙是否还在。它一向在那个地方等我,难道你连让我看一眼魔宠也不敢?或者你以为我会跳崖?”
“没有人会因为要嫁给我而跳崖,女人们希望享受这荣耀已久。而你,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成为了那个幸运者。”路易很自傲,而他也确实有那个本钱。
“那么,你可以让我看看我的魔宠吗?”
“有何不可,只要你别用太久的时间。”到现在,路易被孤儿挤兑得没有理由说不,只得率先下马,然后抱她下来,“要我陪你吗?山边的风都是魔鬼,说不定他会从我怀里抢走你。”路易调侃了一句,“至于你的龙,你可以带走它,或者我再送你一头做为新婚礼物。”
孤儿摇摇头,表示想和魔宠单独告别,然后在路易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走到崖边,心里“呯呯”乱跳,不仅是怕悬崖跳伞,还怕路易突然变卦。
第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她强迫自己不紧不慢的走,步姿和身体不泄露一点秘密,好不容易到了崖边,探出身子往下一看,不禁头昏目眩,差一点跌下去。
不到高处就不知道深谷的可怕,这悬崖好像一个绝深的矿坑,四面绝壁陡峭,谷底却只见一片森森绿意,间或有一两块灰色的石岩露出来,仿佛是一只怪兽张大了口,獠牙闪亮,正等她自投罗网。
一瞬间,她有点犹豫,心想也许到了追风家族的领地还有机会逃走,犯不着如此冒险,但一回头,就见路易正大步向她走来,一边走一边叫,“站着别动,你会掉下去的。”
山风从崖底倒卷上来,吹得她的长裙飞舞,披风飘扬。她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有些站立不稳,身体微微一晃,感觉风拉扯着她的衣服,把她往崖底拽。
这时候她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胆小鬼,这种极限运动实在不太适合她,而这个逃跑的主意简直糟糕透了,眼看路易越走越近,她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和身后巨大而空洞的恐惧感相比,她宁愿先跟这个漂亮的公爵大人离开,以后再想逃跑的办法吧。
又一阵山风吹来,风力很大,孤儿身上的披风都被卷走了。她只感觉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搂抱她,想让她飞起来。她脚下用力,想向前走几步,没想到地面传来“喀啦”一声,山崖边上碎石很滑,她居然不进反退,双脚已经到了崖岸的边缘,甚至有一只脚跟已经悬空。
“千万别动,我来救你。”路易看到孤儿的险况,大叫一声,开始向前跑。
而他这突然的举动反而吓了孤儿一跳,她没有动,但是重心本能的向后,于是不可抑止的,她直直的掉落了悬崖。
尖叫声被风声所掩盖,最初的几秒慌乱被求生的本能所代替,她估算着下降的位置,然后拉开了伞包。
在降落伞打开的一刹那,她感觉好像被山风拉了起来,山间复杂的气流撕扯着她,她没有风镜,眼睛被风吹得张不开,裙摆像花瓣一样张开,她拼命想看清周围的环境,调整降落的方向,可做得并不好。
不想跳也跳了,安全着陆是下一步的问题。
但她跳伞的技术实在不怎么样,无论如何努力也控制不住方向,任由山风把她吹得东飘西荡,好几次都差点激烈亲吻山壁,吓得她连汗毛孔也闭起来了。
她印象中从天下掉下来的速度是极快的,可这次感觉特别慢,不知道被气流戏耍了多久后,山风推着她突然一个俯冲,向着地面一片葱郁的树冠冲了过去。
她惊叫、咒骂、大声祈祷、可这都阻止不了她的下降之势,浓密的树叶和枝干迎面汹涌的扑来,伴随着噼噼啪啪的树枝折断声、抽打在她身上时她的痛叫声,她不断下落。
“别慌,注意角度。孤儿,千万不要慌乱。”她紧张的提醒自己,要知道她落地的成功率非常低,被父亲逼着玩过三次跳伞,除了第一次侥幸成功,第二次她摔了个嘴啃泥,脸上大片擦伤,差点毁容,第三次更是断了脚。总之她是一次不如一次,不知道这第四次会如何?
更可怕的是,她七年没碰过伞包了。
可是,尽管大片树枝的阻挡降低了她落地的速度,但地面的景色出现之快,还是完全超过了她的眼睛对事物的反应。她只看到眼前黑乎乎一片,也不管那是树干还是岩石,在即将撞上的一刹那,本能的伸出四肢,紧紧抱住,就好像落水的人抓住一切浮木一样。
呯!
她抱着浮木一起倒在地上。还好还好,浮木在下,她没有直接亲密接触地面,不过这浮木很坚硬,她这一下撞得也够戗,而伞面像一张巨大的云,把她和浮木一起罩在下面。
她暗吁了一口气,虽然姿态差点,毕竟安全着陆了,而尽管她身上无处不疼,却感觉没有受内伤。
唉,幸好她拼命的护住了脸,她美丽的面貌才得已保存。只是――不过――这浮木很古怪,质感冰冷而光滑,好像是――金属!
不会是恰巧抱到一大块金子吧?
孤儿兴奋的撑起一点身体仔细看,眼神却撞入一片蓝色里,最深邃的蓝,好像玄冰再燃烧。
“啊,我的奴隶!”透过狮子面具上窄窄的眼缝,孤儿认出了那双眼睛的主人。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而下一秒,她只看到寒光闪闪,伞面被斩为碎片,像漫天飞舞的白蝶,而她则被一只手抓住衣襟,举了起来,双脚离地。
“放手!放手!我才从上面掉下来,受不了高处。啊,要断气了。”虽然抓的是衣服,但让布料这么勒着脖子也受不了。
话音未落,她就被远远扔到了地上,幸好地面上有厚厚的枯叶,不然一定被摔个半死。这死奴隶,真野蛮,看来以后要好好调教,还得用狠招。孤儿坐在地上干咳,瞪着眼前神秘的冰封骑士。
近距离看,他似乎比被封在冰晶中更为高大,也更为冰冷,从头到脚的黑色铠甲依旧闪着寒意的光泽,森然狠戾的杀气在他身周弥漫,连飞虫也退避三舍。
孤儿看不到他的脸,他也不说话,但他的巨剑却垂在手侧,斑驳的锈迹已经退去,剑身散发着幽蓝之光,看来锋利异常。剑的护手上雕刻着一个标记,像S型的火焰,又像是尾部相连的双头蛇,正是驿马家的标记。
“你是阿德斯!”孤儿冲口而出。
本来冰封骑士已经背转身去,一手拉过马缰,似乎就要上马离开,听到孤儿这样说,又停了下来,半侧过身看她。
孤儿这才注意到这是一片林间空地,而自己从天而降,居然把他从马上砸了下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她从空中掉下来两次,两次掉在男人的马背上。这下可好,她闯了大祸,因为根据塔撒大陆的习俗,骑士从马上摔下来是奇耻大辱。
她侮辱了一位骑士,虽然阿德斯是相当于雇佣兵的自由骑士,但他的荣誉仍然不容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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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舍命不舍财
“呃――那个――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翅膀,所以无法控制降落。”孤儿笨拙的解释,“你就当这是缘份好了,这样想,会不会好一点?”
她偷瞄,而回答她的,是眼前寒光一闪和紧随而来的疼痛。低头一看,自己右小臂出现了一道至少三寸长的口子,鲜血正争先恐后的冒出来,衬着雪白的臂,看来触目惊心。
他敢伤她!还无缘无故的!
孤儿立即就愤怒胜恐惧,怒道:“你干嘛划伤我!作为一个奴隶,你实在太过分了!这世界上只有我老爸可以打我,因为他生我养我,他有那个权利!你算老几?不过是一个兵马俑――”她住了嘴,因为那巨剑的剑尖抵住了她的喉咙,不过她虽然不敢动,还是不服输的怒目而视。
顺便瞄了手一眼,血哗哗的流,好疼!
“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他忽然开口,声音低沉冷漠,似乎从胸腔中发出,却说不出的磁性好听。
孤儿紧盯着剑尖,见上面的血迹正像蒸发一样快速消失,似乎被剑身吸走,而一道幽蓝剑光仿佛隐秘的气息一样盘旋剑身。
也许这巨剑一出就必须见血,所以他要划伤她。她心想。照这么说,他只是取她一点血,而没有杀了她,已经很客气了。
可是,他不应该对她客气吗?他现在应该单膝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脚,请求她的原谅,因为他是她的奴隶。他否认有什么用,事实就是事实。
“这剑叫什么名子?”她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突然像拉家常似的问了一句。
隔着面具,她似乎都能看到阿德斯皱紧眉头。他没回答,但是剑尖缩了一下,让孤儿感觉他不会杀她。
“这么保密?那我以后自己打听好了。”
“疾风。”他吐出两个字。
一时之间,孤儿没明白,愣了一下才知道那是巨剑的名子。她很开心,因为交谈是建立关系的第一步,他肯说话,就证明万事好商量。
“这名子很好听,但是请把剑拿开好吗?”因为不敢动,她脖子都酸了,而且手臂疼得要命,“至少容我包扎一下伤口,自由骑士也不会欺凌弱小。”
看不到他的脸,揣测不到他的心意,但巨剑终于还是移开了。
孤儿抬起胳膊,见一缕血迹已经染过手背,不过现在已经不再流血了,显然划得伤口虽然长,却并不深。而这样一把巨剑却能划出轻巧的伤口,阿德斯的武力指数摆明了相当高,从奴隶的价值上而言,他是一等货色,甚至可以加价好几倍。
可是就算胳膊止血了,她也得包扎一下才行,否则碰了脏东西会感染的。这边的医疗条件不太好,受了伤总是用各种古怪的花草和湿泥来解决,她可不敢接受这样的治疗。而要回现代还得等差不多一下月,她不想因发炎化脓而持续高烧。
想到这儿,她拉起长裙的裙摆,学人家的样子用力一扯,不过并没有预想中的嘶啦声,可见裙子的料子质量不错。再拉,还是没反应。于是她左右寻找锐物,眼光一飘看到巨剑光亮亮的闪,剑尖就扎在距她不远的地面上,她想也没想,把裙摆凑地去轻轻一划。
啊,这剑果然锋利到无与伦比,就算紫金家的极品宝刀“王权”也比不过。不过,她才把布条胡乱缠在手上,身子就僵住了,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愤怒的哼声,虽然轻微,但寒意阵阵,似乎这小片空旷的林地都降温好几度。
哎呀不好,她貌似忽略了一件事,以神兵宝刃去斩女人的裙子也是侮辱骑士的做法,还被很多人认为是不吉利的。几分钟内,她已经严重侮辱阿德斯两次。
“我希望你明白,你就是我的奴隶。”她不知死活的说,企图以这件事来掩盖她侮辱骑士尊严的事实,“你是我从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是我解开的你的封印,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属于我!”这可是她的财产啊,她这人就是死也要赚钱,舍命不舍财的。
“我可以杀了你。”他慢慢的答,收回巨剑,声音中毫无感情,态度骄傲,“今天容忍你的愚蠢行为,就是为了抹去那一挖之恩,否则你早就人头落地。以后别再让我见到你,那样你只能到地狱去贩奴了。”
“塔撒大陆是你的吗?如果无意中遇到也怪我呀。”孤儿走近两步,但被那狮子面具上、狭窄眼缝中的冰冷目光骇得后退了好几步,“你不了解我,我对于自己的财产从来不放手。”她心里发抖,嘴上却硬。
这一次,阿德斯没有回答她,转身上马便走。
孤儿连忙追上,“至少你要带我走出这片林子啊,我连方向也辨不清。喂,你等等我啊,骑士的美德就是保护弱小,这其中包括妇女。喂喂――”她在后面大呼小叫,可前面的大黑马和黑骑士就是不理。
好在这片空地外都是茂密的树丛,马走不快,她穷追不舍之下,居然没被甩脱。而当她试图靠近大黑马,却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似的。
那马比寻常马高大很多,孤儿的头都不及马鞍,马皮有如丝缎般光滑,比无月之夜还要漆黑,马身上披着重甲,马脸上也有护具,一缕黑缨在马的脑门上作装饰物。
皮特说的没错,这马像是暗夜里的幽灵,散发着地狱的气息。
而对这位全身漆黑的冰封骑士,她叫他阿德斯,他有反应,却没有承认,那他究竟是不是呢?如果是,他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分裂出来的自由骑士,也就是说他至少有八百多岁了。
那他现在是什么模样?要知道一个年老的奴隶是卖不上好价钱的,不过他的剑、他的马、他的盔甲可都是极品宝物,价值不菲。从行动上看,他也是身强体健的。
总之,她不会看走眼,把他弄到手,绝对不会陪本。
她一边想,一边锲而不舍的追。不久,霍拉一下,眼前又出现一片空地,可比她遇到阿德斯的地方大多了,空地中间还有一条明亮的小溪。
而和这片空地同时涌入眼帘的,是大批的黑甲骑兵和远处白色的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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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好多兵马俑
哇,异界版兵马俑群!
原来传说并不都是假的,当她把阿德斯挖出后不久,鬼影森林附近的村民看到过他率领大队黑骑兵和幻鬼出现。那些人认为他们是地狱里来的凶神带领阴兵过境,吓得纷纷走避,甚至逃离家园,而她却一度认为此事不可信。
阿德斯一直被埋在鬼影森林深深的地下,一埋就是八百年。假如这些兵卒是他当年的部下,难道他们也活了八百多岁?她可不记得塔撒大陆的平均奉命有这么长。
而自从紫金王族失势,四系魔法也随之消失殆尽,目前只有少量人才掌握,而且能力大不如前。所以这些兵士依靠魔法而长命如中国彭祖的可能性也不大。
若说是这些士兵也被封印了吧,那又是谁为他们解开的呢?幻鬼又为什么追随在阿德斯身边?为什么他的军队在他被释放后,第一时间就集结了起来?他们有什么目的吗?有人在背后操纵这一切吗?甚至那个卖给她驿马宝藏地图的零人,现在想想也很可疑。
最最让她遗憾的是,为什么她挖出来的是一个人,不是一只军队?否则她会发大财的!
愕然瞪着眼前这些或坐或卧,貌似正在修整的黑骑兵,还有如雾般散在周围密林中、看不清面目的幻鬼,平常以聪明机智、伶牙利齿著称的盈禄伯爵小姐目瞪口呆,说不出一个字,尽管脑子里转了无数的主意。
而就在她不知所措之时,幻鬼闻到了她鲜美的味道,饥饿的他们迅速向中间的空地逼近,发出“嗞嗞”的叫声。
幻鬼不是鬼魂,是一种传说中早就灭绝的了怪物,但他们无影无形,寻常刀剑无法杀死,他们还能招唤雾气、毒气、杀人于无形,好战嗜血且渴望人类的血肉,总之是闻之人人胆寒的东西,非常凶残。
那天在挖掘现场,孤儿见过幻鬼一次,不过那回离得远,她还骑在小猪上,并没有今天这种直观的恐惧。她甚至怀疑过他们是否就是幻鬼,可现在她感觉毛骨悚然,被人视为盘中餐的滋味实在太吓人了。
忍不住惊叫一声,她跳了两跳,扑到大黑马身边,一把抱住了阿德斯的脚,几乎是本能的反应,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人也许更可怕。
“大人,宰了这疯婆子吗?”一个距离最近的黑骑兵拔出长剑,指着孤儿,好像她的行动冒犯了他们的大人似的,只等一声令下,就会把她砍成碎片。
“今天不杀,以后遇到,格杀勿论。”他简略而冰冷的说,一抬脚,孤儿就被踢到了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扑通”一下坐在溪水里。整个过程快得她根本没有反应,只一眨眼的功夫,人就全身湿透了。
有两个幻鬼就蹲在小溪边,孤儿被甩落溪水中后,正落到他们面前。对幻鬼而言,这鲜嫩多汁的人肉差不多算摆在他们嘴边上,甚至还是清洗过的,哪里还忍得住,分左右向她扑来。
距离太近了,近到孤儿可以看清幻鬼原来是人头蛇身、披头散发的怪物,尖牙像一排排巨型黑针,嘴巴张开后,居然好似大过头!
这可怕的画面在她眼前快速放大,她连躲避也来不及,只短促的惊叫着,身体绷紧,紧闭起双眼,耳边只听“咚”的一声,一种凛冽的冰寒划过她的脸颊。
她以为是被吞掉了头,但却并没有感觉到被咬噬的疼痛。恐惧中睁眼四看,面前景色依旧,她所遇的一切并不是噩梦,而她的头好端端呆在她的肩膀上,倒是她左右两边的溪水中各落入一颗东西,正是幻鬼的脑袋,污浊的血把溪水都染黑了。
她这才感觉害怕,还有极度的恶心,一边惊叫一边爬上岸来。
她狼狈的模样引得黑骑兵们哄堂大笑,连那些青一色的黑色马匹也不断刨着蹄子,好像看得也挺开心的,只有阿德斯没有,但是孤儿感觉得到他的轻蔑。
他本来离小溪较远,此时却骑着幽灵般的黑马站在溪边,巨剑疾风的剑尖还有污血流淌,显然是他杀了幻鬼,速度快到形同鬼魅。而且,他的剑居然可以斩杀号称凡剑不伤身的幻鬼!
不过孤儿还没白痴到以为阿德斯是在保护她,他只是不容手下冒犯他的权威,因为他说了,“今天”不杀她。换句话说,今天她是安全的,只因为阿德斯要报答她挖出他的恩情,从此两不相欠,以后她就和一根草一样在他眼里没有区别,他随时可以骑着他的幽灵黑马践踏。
死奴隶,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自己挖他出来后,那一桩桩、一件件他的恶行,全记在她的心理,她发誓要加倍偿还,说不定以后还会把他卖给一个满脸麻子、淫荡变态的大肥婆,或者直接卖到不破之城的风月街去,看他还傲慢个什么劲,服务广大妇女去吧!
这个奴隶太欠调教了,可是越难驯服的野马越是上等货色,越激发人的征服yu望,她孤儿在此地立誓,总有一天要降服他,让他跪在自己脚下,否则就不算地球人。
她发狠似的想着,忽然又记起刚才那个骑兵叫她疯婆子,急忙向左踏了一步,回身凝望溪水。
溪水潺潺流动,左边是上游之地,所以死去幻鬼的污血被溪流冲到了右侧的下游去,左侧的溪水明亮亮的,完全可以当镜子。
可是她急于看看自己的模样,却没注意到脚下,被幻鬼的尸身绊到了,差点摔倒,又引来一阵大笑。
孤儿不理他们,心思落在了幻鬼的尸体上,琢磨着等出了树林后,要让皮特带人回来,运走这些扭曲的尸体。失去生命后,幻鬼们的蛇身立即干枯得像树干一样,鳞片看来坚硬无比,边缘闪着锋利的白光。
她觉得幻鬼的身体说不定可以用来赚钱,四处展览或者把鳞片做成武器什么的。在塔撒大陆上,幻鬼只是传说,还没听说过有谁见过幻鬼之尸,这也算废物利用吧。
临水照镜,她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这这――是她吗?长发散了,乱得像小蛇窝里的长叶草,发间还插着树叶和一段枯枝,脸上的泥污横七竖八,身上的长裙破得你乞丐,降落伞被阿德斯斩成了碎片,可伞带还挂在她身上,滑稽极了。
怪不得这群死男人要嘲笑她,怪不得她的美色一点也没动了阿德斯的心。她的容貌虽然在地球上只能算是清秀,但在塔撒大陆,她娇柔的五官是绝美的象征,她也被称为大陆四大美人之一。
所谓物以稀为贵嘛,她的长相,全大陆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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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祖,传说中的养生家,活到七百六十七岁,仍无衰老迹象,耳不聋,眼不花,背不弯,腰腿不疼。
第二十二章 交换
“走。”正当她顾影自怜的时候,阿德斯一提马缰,向从林深处走去。他的疾风巨剑就挂在高头大马的鞍桥上,因为没有剑鞘,始终让人感到杀气腾腾。
他的军令如山,一声令下,那此本来散乱站在四周的士兵立即翻身上马,片刻间就军容整齐,安静肃穆,除了马儿们喷着鼻息,没有人吭一声,表现出钢铁之师的素质,看来传说中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不是空穴来风,也不只是个神话。
就连那些幻灵也不再蠢蠢欲动,自动闪出一条道路,让阿德斯从容穿过。只不过,这片树从除了少许空地,其他各处都是树丛野草遍布,骑着马不能飞奔,只能缓缓前行。
从这些情况判断,显然她刚才跳伞的时候,这队传说中的军团正在就地休息,阿德斯独占了那小片空地,大概才骑上马准备离开,就被她给生生砸下了马来。
也幸好这一幕没人看到,不然以阿德斯的骄傲和冷酷,她可能早就脑袋搬家,连被报答一挖之恩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被封印?现在又来这里做什么呢?是寻找封印他的人进行报复,还是重新建立他的佣兵王国?
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有两件事是确定的:
一,他是她的奴隶,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抵赖和反驳。当然,既然他属于她,那他的大军――据目测――至少有五百人,还有大批幻灵也是属于她的。但是她现在可以先不急于宣布主权,甚至可以先采取怀柔的政策,免得被这冷冰冰的男人背信弑主。
二,她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密林的,非得这队可怕的佣兵带她出去不可。她跳伞时已经是中午了,就算她根据野外生存手册上的知识,能循着小溪能走出去,恐怕也得在林子中过夜。塔撒大陆不比地球,偶尔出现个大型山猫都让全国人民激动万分,这里的丛林中可是野兽横行,还有很多人所不了解的怪物。她手无寸铁,只有脖子上挂的望远镜,连树也不会爬,火也不会生,还要对付蛇蟊蚊虫,这样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远,一点没有停留的意思,她高叫一声,追了过去。
阿德斯当然不予理会,好在他速度不快,而两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后的士卒们的马匹,也已经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儿。
“请你等一等。”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更丑的不成样子,“你说今天不杀我,可是你任我――哎呀!”她踩在一个尖东西上,脚底疼得钻心,不由得叫了一声,可是和生命比起来,这点小伤算什么,于是她继续跟随在阿德斯的马后,边走边说,“你任由我呆在树林里自生自灭,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阿德斯继续不理,而他的部下没得到他的命令,又不是在休息状态,也不敢多嘴。
“你得带我出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身为骑士的行为准则。”
还是不理。
“这又不费你什么事,带我出去不就得了。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我自己就能回家。”
仍然不理。
“好,你不肯帮我,那我们换个方式。你不是佣兵吗?佣兵就是要钱,我给你钱,你开个价好了。”抬出杀手锏。
可是他,绝对不理。
孤儿心头火起,干脆停下脚步大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太虚伪了,不如干脆用剑来得痛快。”
话音一落,孤儿把自己吓着了。
这不是找死吗?而且不出意外的,幽灵黑马停住了,马上之人沉默数秒,然后慢慢半转过头,动作如放慢镜一样,威胁力十足,看来相当可怕,连他部下的那些马匹都感觉出了杀气,显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虚伪二字的意思,连草叶上的一只瓢虫都清楚明白。
“我是说――呃――疾风不斩――那个无名小卒。”孤儿喉咙发干,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脑袋还健在,“你虽然不稀罕小钱,也不屑于骑士荣誉,可是――可是――”
她感觉在那威猛的狮子头盔下,那双无情的碧蓝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紧张得直哆嗦,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无意中碰到胸前一个东西,金属光滑,皮质的地方温暖,正是她的望远镜。
像阿德斯这种塔撒大陆的土包子见都没有见过这东西,看来可以做为交换物。刚才因为望远镜上挂着一大丛树叶,这些佣兵们没有看到,现在她奔跑起来,望远镜显露真身。
她本来吓得站住了,和紧紧跟随在阿德斯身后的一名骑兵撞在了一起,他的马近到可以咬着她背上的伞包带玩,此时她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向前连跑两步,举着胸前的望远镜道,“我愿意把此物奉献给你,作为你带我出树林的报答。”
呆在他左边就好,巨剑在右面,他杀她不太趁手。孤儿心里打着算盘。但随即想到,阿德斯能从很远的地方跃马斩杀违背军令的幻灵,只怕她呆在哪儿也是一样,不过心理安慰罢了。
阿德斯立直身子,显然被勾起了兴趣。
孤儿见状连忙解说,和商店里缠着人购物的店员一样,“这个东西叫伯爵小姐的神眼,只要足够高,视野不被挡住,就可以看到百里之外的情况。这可是苏制军用的,呃,就是雇佣军专用的。”她胡乱解释,“我知道您是以战争为生的人,那么这个东西就重要了,比之占卜用的水晶塔、魔法球还要直观。只要用神眼观察清楚敌情,您更加会是个不败的神话。”她把“你”改为了“您”,说出的谄媚之语,让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恶,好寒!但这貌似很有用,因为阿德斯从马上略俯下身,好像要吻她一样。
不过他当然不是吻,而是伸臂到孤儿胸前,一把扯走望远镜,因为动作粗暴,带得孤儿一趔趄,前额撞在他的皮靴上。
“跟着走。”阿德斯终于吐出珍贵的三个字,当然望远镜也老实不客气的挂在马鞍之上。
死奴隶,你给我记住,一笔一笔血债都给你记着哪!
哼哼,她就说这世上没有买通不了的人,一个望远镜不是照样打发掉这个孤高卓然的男人了吗?了不起下回她再带过来一个。
她一直不大批量的携带各种东西穿梭两地,因为怕扰乱时空,但一、两件东西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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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这两天更新时间不稳定,抱歉了。以后非重要事情请假,不会如此了。
另外,我把书中的“幻鬼”全改为了“幻灵”,因为只要带鬼字,出版就会困难。更新的前文就不改了,反正大家知道幻鬼=幻灵就是了。
晚上那章8-9点更。
最后,大家爱看这本书,是我巨大的幸福。
谢谢。
第二十三章 唯一认识的人
全体人员都骑着马,只有孤儿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她一辈子都没受过这种罪,就算老爸训练她野外求生时,终究也不忍心太狠,可阿德斯却是铁石心肠。
她一边走一边暗中咒骂,晚上扎营的时候,她看到一些骑兵眼睛发光的打量她。
那是色狼的目光,这让她感到紧张,却并不害怕。虽然在这个地方,女人落了单十之八九会受到性侵犯,特别是身处一群无法无天的野蛮佣兵之间。丑女人的结局就是被强奸,然后被割断喉管,漂亮女人至少会留下一条命。
但是阿德斯军团不同,在他没有下令之前,他的兵绝不敢轻举妄动。而这神秘的男人冷血却高贵,显然不是下令让士兵强奸女人的那些下流残忍且粗鄙无耻的货色。不过这是在行军中,到了自由时间他就未必会约束手下了。
再说了,她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能毫发无伤,除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的保镖和良好的运气外,自然也有自保之道,那是她的秘密,家传的秘密,唯一由她继承的秘密。
看到三、两士兵凑在一起,指着她窃窃私语,尽管觉得不会被强了去,她还是感到不自在。而且入夜后,蚊子好凶狠,她的手臂和脖子都裸露在外,只好和了泥涂抹。但湿泥变干后,蚊子会从泥巴的裂缝中叮咬,身上的衣服料子也不够厚,隔着衣服也被咬到,让她感觉要被蚊子吃了。
再看其他人,在生起的篝火中扔进一种草,烧起来的时候散发出一点点绿光,像鬼火闪动,可是却避蚊虫。不过没人邀请她去烤火,她也不敢和这帮饥渴的佣兵凑和,只好站起身向旁边的树丛走去。
一入夜,幻灵就自动散开,自己觅食去了。而和中午时一样,阿德斯在不远的一片空地单独呆着,他虽然可怕,却是她唯一“认识”的人。
她一路走,一路有干掉的泥块自她身上落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走出不远,那匹幽灵般的大黑马就出现在月光下的林间空地上。
它已经卸掉了身上的铁甲、护具和马鞍,皮毛滑顺美丽得好像会发光一样,要不是它动来动去,看来就好像是用一块巨大的黑玉雕刻而成的。
马儿首先发现她走过来了,警惕的打了个响鼻,但它好像并不觉得她是威胁,又似乎和它的主人一样对她表示轻蔑,只看了她一眼就又低下头去,啃着一棵小树的枝干。
孤儿慢慢靠近,还尝试着表示友好,壮着胆子摸摸大黑马的身体,然后一矮身,从马腹下钻了过去。
它是温热的,肌肉结实,并不是幽灵,只是它和它的主人一样有着魔鬼气息,让同类见了害怕罢了。
“你叫什么名子。”她回过头,看着大黑马专心而执拗的啃着树根,问。
“霜雪。”
孤儿吃了一惊,而后狂喜。呀?这马会说话,这要是弄走卖掉,得值多少钱?这大概就叫价值连城吧?
她跳过去,张大双臂拥抱霜雪,其实只是抬着双手贴在温暖的马身上,“你好棒啊,居然会说话。那告诉我,你几岁了?是男是女?还是处马吗?家里有弟兄几个?”
“离开我的马。”身后传来冷冷的声音,低沉而磁性,“你会弄脏它。”
咦,好熟悉的感觉,和刚才马儿回答时的声音一样。孤儿蓦然转身,一眼就看到背对着她,单膝跪在小溪边的阿德斯重新把头盔戴上。
他一起身,空地就显得很满,似乎到处都是他的存在。
好可惜啊,差一点,只差一点就看到他的脸了,晚了一步就只能看到他的头发――浓密的黑发,长到肩膀,略有卷曲。他有很漂亮的头发,也有一双灼人的蓝眼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挡着脸。他的脸上有伤痕还是有秘密?
不过这人可真恶劣,不仅冒充马儿说话,害她白惊喜一场,现在还诬陷她弄脏霜雪。是啊,她是很脏,可是也不至于污染到马。而且她真白痴,居然一时没辨认出他那仿佛带着冰渣的声线,还以为马儿会说话,一定是树林里的蚊子有毒,咬得她的大脑轻度麻痹了。
霜雪呼呼喷着热气,似乎在嘲笑她,同它的主人一样恶劣。看它露出大大的马牙,孤儿恨不得给掰掉一个,可是她惹不起马主。
“剑那么大,却要叫疾风。马黑得像炭一样,居然取名霜雪,真是变态。”她小小声的咕哝一句,硬着头皮走到空地上的火堆边。那火也有绿光闪现,证明可以避蚊。
“离开这里。”淋漓的水滑过他的铠甲,显然他刚才是在溪边清洗身体。
“拜托,让我坐一小会儿,我保证像雕像一样不说不动,不然蚊子会咬死我的。”孤儿被阿德斯的话阻住了脚步,不敢动。
她从小就怕蚊子,这时候让她跪下哀求都成。伴随着她的话语,她脸上一块干掉的泥巴“啪”的掉下来,好像庙里没了香火好久的泥塑,接着,又是一块,模样可笑极了。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已经没有半分趴在冰晶上偷看他时的志得意满,阿德斯虽然没生出什么怜悯之心,却容忍了她的接近。
“出声的话,杀了你!”他依旧冷冷的说,但这话听在孤儿耳朵里却温暖极了,因为那意味着她终于可以摆脱蚊子的纠缠。
她差不多是欢呼一声,两、三步就跳到了篝火边。
夜间的林地很冷,再加上蚊子的摧残,孤儿已经很狼狈了,如果不是咬紧牙关,可能会坚持不住。可是谁会爱惜她呢?如果小四四在身边――
她想起那个强壮沉默又温柔的保镖,忍不住落泪,脸上冲下了道道泥痕。不过这只是一时感触,很快她就克制住了情绪。在塔撒大陆,她没有父亲和弟弟可以依靠,必须独立坚强。她以前总以为自己来到这里七年,什么罪都受过了,但和今天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相比,简直小巫见巫。
阿德斯罪大恶极,路易也是,不过看在他允许她呆在火边,就把她心里记下的血债抹掉一笔好了。至于路易,摆脱了他一时,要怎么摆脱他一世呢?
偷瞄了那男人一眼,见他倚着一棵树半坐半躺,因为戴着头盔,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他的巨剑疾风横在他身边,蓝色幽光如莹火,不在杀人的状态,居然是美丽的。
他是个谜。
但是,他也是她的奴隶!
第二十四章 他乡遇故知
说好只在火堆前待一会儿,但这波澜起伏的一天实在让孤儿太疲劳了,所以伴随着幻灵彻夜如婴儿啼哭般的厉叫,她睡着了,混乱却又毫无记忆的噩梦烦扰了她一夜,第二天早上是霜雪的喷气声和刨啼声唤醒了她。
阿德斯已经整装跨马,看样子如果她不醒,他也不会叫上她。不过孤儿不指望阿德斯能主动帮她,没半夜把她从火堆边丢开,她已经很知足了。
唉,什么时候她的要求变得这么低了呢?而且是对着一个本应该服务为上的奴隶。
凝望着阿德斯闪亮的黑盔甲被清晨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孤儿机械的走着,数着眼前的金星。她柔嫩的脚底早就磨破了,疼得钻心,受伤的手臂又痒又麻,但大脑的感觉却很迟钝,以至于何时昏倒的都不知道。当她被摇醒时,发现自己是趴在一匹马上。
一瞬间,她吓得直冒冷汗。她不能失去意识,否则她的秘密,她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丧失功能!
好在她很快发现,那匹马是霜雪,阿德斯把她像货物一样丢在身后,不过他到底没有把她扔在林子里喂野兽,也算有点良心。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感觉安全,或者是因为高烧的缘故,她再度睡了过去,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直到黄昏时分。
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沉默的行军,果然像一队阴兵。期间他们只休息了一次,她感觉自己被扛在肩头,然后被丢在地上,之后又被夹在肋下,再度扔上马背。她难受得呕吐了,结果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她改趴为坐,整个人都伏在一个人的背上,四肢软软垂下。
是阿德斯,她知道。
他对她真恶劣。她东方式的五官在地球虽然普通,但在塔撒因为只此一家,所以被称为大陆的四大美人之一,可在他眼里却不如一匹马。
他没有抛弃她,是因为遵守要把她带出树林的承诺,至于她是活着去出,还是变为一具尸体出去,则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而她之所以能改善待遇,完全是因为霜雪的缘故,阿德斯怕她吐在这漂亮的大黑马身上。
其实她瞧霜雪貌似不怎么在乎,不过以后得到它的时候,可以把它当作盈禄家的吉祥物,毕竟它带给她好运气。
迷迷糊糊中,她紧贴着他的背,金属盔甲本来应该是凉凉的,却让她的体温烤得温热,光滑的触感让她觉得很舒服。不过她感觉得出他身体僵硬,那是明显拒绝和强行忍耐的信号。
哈哈!身体虚弱中,她心中暗笑。为了得到那个望远镜,这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士居然如此委屈自己,让一个他讨厌的女人整个趴在他背上。他这样的男人一般是不善于和人相处、也不喜欢别人靠近的,能这样大概是极限了。
“止步!”突然,紧随阿德斯左侧身后的上侍从大喝一声。
孤儿在迷糊中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抱紧那堆温热的盔甲,感觉手被不耐烦的拉开,只好再去攀他的肩,完全出于保持平衡的本能。
睁眼向四周看看,惊奇的发现他们终于出了密林,眼前一片开阔,不过她病着,判断不出这是哪里。
“放下伯爵小姐!”咦,这声音好熟悉,为什么听着就想落泪呢?
“嗷!”
“哼哼。”
这两个声音也很耳熟,貌似是小四四、小蛇和小猪。
阿德斯太高大了,完全挡住了孤儿的视线,她连忙抓紧他的肩甲,探出头去看。只一眼,迷失了两天一夜的她在瞬间就明白了“他乡遇故知”是个什么样惊喜无限的感觉。
“我在这儿。”她呼喊出口,声音的沙哑和干涩出乎她的预料。
“滚开,不要挡了我家大人的路!”阿德斯右身侧后的下侍从喝道,“不然就下地狱去!”
“不要误会,不要误会。”皮特跳下小猪,向阿德斯的马跑了几步,举起双手,神态谄媚、貌似投降般的解释,“伯爵小姐掉下山崖,我们是来寻找她的。看来小姐好像安然无恙,盈禄家举家感谢,请把伯爵小姐还给我们好吗?”
我这叫安然无恙吗?孤儿心中暗骂,不过她没力气说话,只看了一眼她的人。
来人有五个,外加两只魔宠。皮特骑着小猪,四名保镖骑着小蛇。小猪还小,皮特又肥胖,目前累得蹲在一边吐舌头,真不知道它是猪还是狗。小蛇体形宠大,看来没有疲劳感,一双溜圆漆黑的龙眼在黑骑兵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衡量咬谁的脖子丢出去比较好玩。
黑骑兵们面面相觑,这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首领单独休息,回来后却带着个衣衫破烂,满身肮脏的女人,原来是幸存的落崖女。
而这个时候,上下侍从不能搭腔了,只等他们的首领大人示下。
阿德斯一言不发,回手抓住孤儿腰上的衣服,在孤儿惊叫前就把她扔在了马前的地面上,“把你的伯爵小姐拿去。然后――让开!”
孤儿一直下意识的紧抓着阿德斯的肩甲,这时候被抛出去,那肩甲“嘶啦”一声被她扯了下来。
皮特连忙上前,从孤儿手中硬抢过那片肩甲,又跑回霜雪面前,胖胖的身子又迅速又灵活,他双手高举着那片肩甲,“对不起大人,我家小姐是无意之举,倘若大人震怒,还请改日驾临盈禄家,我们一定奉上一身精美铠甲以示歉意。”
即使隔着头盔,在场的人也能感觉出阿德斯的怒气。
他沉默着,之后一挥手,他的下侍从立即上前,怒瞪了皮特一眼,一把将肩甲夺回,细心收好。
“让开。”他吐出两个字,一抖马缰,纵马前行,看那样子,如果孤儿的人不让出道路,他要么就放马踩过去,要么就挥刀全体斩杀了。
“天上的诸神祝福您,尊贵的骑士大人。”皮特一边高声叫着,一边挥手叫自己人闪到一边去,“您请吧,希望我有机会为你擦洗马蹄。”
前方是平原,马儿可以飞奔了。
孤儿望着阿德斯的背影被身后的黑骑兵和再后的大批幻灵淹没,之后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马蹄践踏起的尘土轻烟一样弥漫,而后消失,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他走了,以后要到哪里找他去呢?
第二十五章 传说中的事
“我的老天,我差点吓得尿了裤子。”皮特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一脸心有余悸的模样,而且好像脚软似的,扶住了站在身边的小二二。
“你认识他?”孤儿感到意外。
“诸神保佑,谁要认识这样的煞神哪。难道您没看出来吗?他就是上回您打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那位。看那把独一无二的剑,那个天底下绝无仅有的狮子头盔,更不用说他可以驱策那么大一群可怕的幻灵。”说到最后两个字,他忽然放低了声音,仿佛因此会招来他们似的,“看来鬼影森林附近的贱民没有说谎,佣兵大王果然出世了。唉,天下要乱了哪。依我说,大当家,我们得早做准备。刚才不破之城正乱的时候,我们遵照命令,一直藏在商账里不动,后来听到街面上静了下来,还有战马出城门的声音,小四四不放心――是我和小四四不放心,就一起出来看看,结果从朱丽城主那儿听说您在战场上和追风家的路易公爵大人订了婚。小四四――我觉得您不可能这样做,后来朱丽城主也说您是被迫,所以我们俩就一直追到惊马大道尽头,看到路易公爵大人正组织人马下崖去寻您,说您掉下山崖,然后背上打开一把大伞,现在不知是死是活。我们一猜,就知道您是用了贩当当的飞伞,于是赶紧的回去找小蛇和小猪,又叫上小一一他们三个,朱丽城主也派了人,还有咱们的伙计,兵分好几路来找。不过话说回来,您跳了崖,怎么会遇到传说中的阿德斯大人呢?是他吧?他挟持您吗?还是他想抢走您?”皮特语无伦次、滔滔不绝的说着。
“他救了我。”孤儿听皮特说话都觉得累得慌,无力的轻声答道。
幸好,她从没贩奴去过追风家族的领地鹰岩堡,也幸好当当飞降的项目实施的时间不长,不然降落伞逃生计划一早就失败了。话说,她好像不是自己英勇跳崖的,当时还没出息的生出了投降之心,她只是不小心摔下去而已,当然这件事是个秘密,至死也不能说出来,否则她的大当家形象就全完了。
“救――您?”皮特愕然,明显不相信,然后才注意到孤儿的憔悴,像挨了一刀似的大叫一声,“天上诸神慈悲!大当家的,您这是怎么了?您可不能有事,您可是咱们盈禄家的擎天之柱啊。”他眼泪汪汪的大喊大叫,抓着孤儿的手,一个劲儿的用额头轻触,表示痛心。
但痛的只是孤儿臂上的伤口而已。
“我只是生病,还没死呢,回家修养一下就好了。”她倚在小四四宽阔的怀里,感觉温暖舒服,稍微提起了一点精神,“我们快走吧,呆会儿路易公爵大人追来,咱们可没地方躲。”她从密林中往外走的时候就担心这个。
皮特和朱丽知道到崖底来找她,路易肯定也会,除非他真把她当做金库、而不是个女人看。不过她感觉路易不是贪婪冷酷到如此地步的人,这事要放在阿德斯身上倒说不定。
“放心,追风家的公爵大人虽然派了人马来寻找大当家,但是我让我们的人引开了他们。至于公爵大人自己――”皮特一笑,感觉有点幸灾乐祸,“他才要亲自来找您,他的斥候就来报,说是在他攻打不破之城的时候,追风家族的老巢被孤傲家族围攻,他只好留下人继续寻找您,自己急匆匆回去救火了。所以我说,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暂时不会打不破之城的主意,因为九大家族都盯着这地方,谁伸手就会被打。”
路易被迫离开了,孤儿松了一口气。她觉得皮特说得对,但是追风家族本来就是热血、自由、随性又彪悍的游牧民族,他们如果肯动那些政治脑筋,也就不是追风家族了。
“刚才的黑骑士是传说中的阿德斯吗?”小一一插口道,“你怎么确定呢?”
“绝对是他没错。你们想,除了他,你们听过有谁能指使幻灵吗?”皮特很肯定,“吟游诗人经常唱起他的事迹,你们难道没听过吗?你们都曾经是战士,我猜阿德斯佣兵军团的恐怖过去,你们一定经常谈起。”
“打仗的时候是总有人说起这故事。”小二二接过话来,“尤其战败的时候。”他嘿嘿笑,“我们被打得丢盔卸甲的时候总是说:要是能让阿德斯军团附体就好了。”
“可是传说中他被封印于八百年前,哪有人可以被封印那么久还不死?”小三三不信。
“小子,你还年轻,不知道很多事。”皮特摆出能纵观古今的神色,“以前这个大陆上魔法横行,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有,只怕你们见了,连自己的舌头都要吞下去。不过传说八百年前紫金王族失势,其他九大家族再不尊紫金家族为王,本来最强盛的驿马家突然衰落,阿德斯这尊瘟神也随之消失。与之同时消失的还有四系魔法,现在只有少数人掌握一点皮毛了。”
“你也不过四十多岁,又知道什么了。”小二二笑着说。
“可是我对传说心存敬畏呀。敬畏,小子,凡事心存敬畏总是没错的。八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又知道,更没人知道那可怕的事会不会再来上一遍。”
“可你既然知道黑骑士可能是阿德斯那尊煞神,为什么还要自报家名?”小四四突然开口,“难道不怕他找上门来吗?”
“我说四当当,你脑筋清醒一点好不好?”皮特有点生气,“就咱们大当家那张脸――那张绝美的脸在塔撒大陆找不出第二张,我不说,人家也知道大当家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
孤儿一阵发寒。
不是因为病痛(她现在的难受劲儿比刚才好多了),也不是因为怕阿德斯找上门来(那样骄傲的人是不会那么做的),而是因为皮特说起“绝美”二字。这种吹捧也太恶了,虽然她因为独特的容貌被称为大陆四大美人之一是没错,不过这么当面被人说起,她还真受不了,从心底一直麻上来。
她,不过是个地球上普通的女孩,为了一个还不知道是什么的家族使命而穿越,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她不过是一个二十七岁还没有男朋友的宅女,而且现在浑身泥污,一定丑得吓人。
“小姐,您怎么了?”感觉到怀里的孤儿打了个寒战,小四四柔声问。
不知道为什么,他从不像别人一样叫孤儿大当家,一直温柔的称为“小姐”。
“没事,只是有点冷。”可不是嘛,皮特说的那话就是让人发冷,“你们谁知道那边是通向哪里?”她指着阿德斯消失的方向。
“那边――是奔大战马坡的方向。”方向感极强的小三三望了一眼远方荒凉的地平线道,“传说那边的战魂冢就是阿德斯军团的盘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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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单更的时候总不好意思要票,双更的时候,老鼠胆稍微大点,所以请读者大人们慷慨解囊,PK票投给我,另外推荐票每天都需要。
我很想上主站的新书榜,可是最高也只有17名,总也进不了前15,请大家帮忙。当然最重要的还是PK票。
谢谢了。
第二十六章 公开审判会
原来是回老巢了。孤儿想,心里迅速盘算着,很快就有了个主意。
不过现在还是要先回不破之城一趟,一来她得洗个澡,治治伤,二来她的货物和当当还全在城里,再怎么着,也得先做完这趟生意再说。
不破之城所有与学问有关的事务都归在学部管理,医生当然也一样,其中医术最棒的,当属学部的首领娜塔丽,所以当孤儿回到城里,住进先前那间城内最好的旅店,娜塔丽立即亲自来探视她的伤情。
“你是被什么伤的,就算昨晚沾上了林地的肮脏泥土,也不至于感染化脓得这样厉害。”娜塔丽皱紧了眉头,看着孤儿紫红透明的可怕伤口,还低下头闻了闻,“有死亡的腐败气味。”
“我这胳膊不会废了吧?”孤儿瞪大眼睛,心里一阵恐惧,她可不想做独臂神尼。
她现在超想回到现代去,大概打个消炎针,清洗一下伤口就会好。至于死亡的腐烂气味,只有塔撒大陆的人才这么说,听起来像巫医的话。
话说回来,那个死奴隶阿德斯的剑一定不是凡剑,否则小小的伤口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才过了一夜就高烧不止,伤口还恶化成这个样子。
他有魔力,她非常肯定。
“幸好你回来的及时,我想我会有办法的。但是很遗憾,只怕要留下疤痕了。”娜塔丽一脸同情,不过孤儿倒不太在乎。
现代美容医疗发达,回现代做个整形手术就行,虽然手术会带来疼痛,而且浪费钱,但这对她不是摧毁性的打击。
娜塔丽非常钦佩孤儿的豁达,毕竟做为女人,都很爱惜自己的面容和身体,哪怕手臂上有疤痕也是瑕疵,做为贵族小姐,都应该绝对避免。
“桑德拉怎么样了?朱丽城主打算怎么了结这件事?”在娜塔丽给孤儿清理伤口的时候,孤儿问。
娜塔丽叹了口气,柔软的棕色秀发挡住了她的淡蓝眼睛和小巧精致的五官,“城主说明天要开公开审判会。不破之城建城快八百年,桑德拉是第一叛徒、内奸,这事意义重大。”
孤儿也跟着叹了口气。
她对桑德拉从无好感,但是作为女人,她同情桑德拉的行为。
不破之城,女人的保护地,永远安全的所在,在这里,女人就是主宰,不会被欺凌。她们什么都可以自己解决,衣食住行,连男人都是买来的,但,她们还是需要爱情。
这就是女人的悲哀吗?
“我来的时候,城主要我告诉你,希望你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能参加明天的公开审判会。”娜塔丽手法轻巧又麻利的包扎好孤儿的伤口,而孤儿因为喝了具有麻醉作用的罂粟花奶,都没有感觉到疼痛,只是脑袋昏昏沉沉的。
不会上瘾吧?这算是毒品还是管制药品?不知道这边的提纯技术怎么样?孤儿胡乱想着,听到娜塔丽的问话,有点奇怪,“我不是本城的人,可以参加吗?”
“来集市的商户都还没有走,城主决定三天后重开大集,所以这一次,待在城内的人都可以参加。”娜塔丽直起了身子,“另外还要选一下商部的新首领,这事城主有点烦恼,希望明天可以顺利。你休息吧,我看药物已经生效,没有什么比睡神更能安慰人的。”她说着抚了一下孤儿的额头,那双手微凉而温柔,孤儿的睡意立即袭来。
“你会魔法吗?”孤儿想起阿德斯的剑,迷糊的问。
“四系魔法已经消失。”娜塔丽轻声说,“我祖上是福临家族的人,所以我只懂得一点皮毛。但是,能让人忘却病痛就很好了,我心存感激。”
孤儿没想到娜塔丽这么坦率,想露出微笑,可是不知道成不成功,只在失去神志前虚弱的叫了一声,“一二三四。”
门外立即有几人同时应答,听到熟悉的声音,孤儿安然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细雪纷飞的黑暗之地,但是看不到脸的骑士不见了。
莫名其妙的,她感到很寂寞。
娜塔丽的医术果然名不虚传,第二天一早孤儿醒来时,烧已经完全退了,身体一阵轻松,除了虚弱和饥饿外,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她不得不承认,巫医有时候也是很神奇、很了不起的。
吃了点热乎乎的白米粥,孤儿在四名保镖的簇拥下,骑在一匹小矮马上,到圆形广场去参加公开审判大会。圆形广场因为有魔晶的存在,被城民认为是神圣的地方,任何重要的事情都在那里进行。大集、选举、演兵或者对触犯惯例的人进行审判。
皮特是个好管家,白米粥是他亲自煮的,小矮马也是他安排的。因为孤儿穿梭于塔撒大陆七年,还是不习惯这边的饮食――放着大蒜和胡椒半熟烤肉、简单的煮鱼、燕麦面包和硬面包,以及浓稠的啤酒,所以她教了曾经在厨房干过的皮特一些普通中餐的做法,少量的材料是她自己背过来的。
皮特很高兴做这些,因为他觉得那是对他绝对的信任。在塔撒大陆,可是下毒和放暗箭横行的地方。
“小姐,要不要喝点水?”小二二问,他给孤儿打着一把遮阳伞,引来路边无数人指点围观。
孤儿摇了摇头,虽然晒了会儿太阳觉得头昏,可她从来不是娇弱的人。
这边的人在雨雪天气都是穿着深帽斗篷,贵族女士在野外活动时也会穿,就是那种戴上风帽后都看不见脸的式样,斗篷的材质依身份地位而不同,遮阳伞和降落伞在这边一样是个稀罕物。
降落伞的具体样子除了皮特的几个手下,外人根本不知道,而遮阳伞,孤儿没打算大规模贩卖,只从地球带过来几把,送给了其他家族的达官贵人做礼物,以换取更好的商业地位。
孤儿生意经第四条:永远不要竭泽而渔,不要贩卖所有赚钱的货品,要使一些有意思的精巧东西成为与众不同的时尚标志,而且只有达官贵人可以得到,那会带来更大的利益。
“盈禄伯爵小姐,城主请您坐到贵宾席去。”才一到圆形广场,就有一个穿着半甲的女战士走过来,孤儿认出这是朱丽城主的贴身护卫,以前她到城主家作客时见到过几回。
她依言而行,不过心中却奇怪,因为贵宾席都是城中重要人物所坐的地方,就算她为守住不破之城做了点贡献,也不至于这样吧?
难道朱丽城主这样安排有什么深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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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真正的爱情不是这样
公开审判之地就设在圆形广场上的喷水池边,正对着北峰入口的位置,背后就是祭放魔晶的白色锥形尖塔,前面以红色警戒线为界限,审判与被审判者在红线以里,以外五米处是人们观看的地方。
所谓的审判台就是一块长约六、七米,宽二米多的草席,以一种不破之城所特有的淡红色长草编织而成。这种草生有锯齿,边缘锋利,两边绝对对称,所以被称为“公正草”,代表了不偏不倚、正义的严厉和邪恶者的鲜血。
草席上编织出的图画简单描绘了不破之城的历史,女人们独立而英勇的抗击男人的侵略,最后建成这保护之地的故事。从这一点上看,孤儿觉得不破之城的女人比之地球上的女人更具有女权意识,不过她又觉得这有些偏执。
男人和女人不是天敌,虽然在大多数时候,思想和意识上确实南辕北辙,仿佛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水星,但总体上男女平等才是王道。只是塔撒大陆太混乱了,女人地位又低下,这才造成这样的局面吧。
织成这种草席非常困难,草叶会割得织席者的双手鲜血淋漓,以至于人们分不清草席上持久不退的淡红色是草叶本身的颜色,还是沾染了织席者的鲜血。
孤儿一度想高价贩卖这种草席,贩卖这种公正的观念,让塔撒大陆的各种审判都能踏着这种草席进行,但后来考虑到编织草席过程的残忍,她忍痛放弃了一项赚钱计划。
而不破之城的女人相信,跪在公正草席上受审,会得到天上诸神最公平的对待。
“盈禄伯爵小姐这边请。”朱丽城主的护卫把孤儿送到审判席左侧的贵宾席中,她的四个保镖被特许站在她附近。
其实所谓贵宾席,不过是在审判席两侧搭了两个布棚,棚子中有些厚厚的垫子坐而已。在孤儿到达的时候,除了她和被审判者桑德拉,所有人都到齐了。
四部的首领持剑战在审判席后面,圆形广场上人山人海,魔晶的银紫光芒融入碧蓝的天空中,让人觉得分外安心。人们脸上都是热切盼望的神色,广场上乱哄哄的,似乎昨天的灾难根本只是一场闹剧,不破之城还是坚固的堡垒。
人,果然是健忘的动物,地球也好,塔撒大陆也好,都是一样的。
“把有罪者带上来。”抬头看了看升起的太阳,朱丽城主下令。
桑德拉早就被押在喷水池的另一边,负责看守她的女战士听到城主的命令,立即拉起桑德拉,连推带拽的把她推dao在草席上。她们憎恨桑德拉使不破之城遭遇了危险,还死了那么多兵部的姐妹,昨天的一场小规模战斗,感觉最深的正是这些女战士。
“桑德拉,你承认自己的罪行吗?”朱丽问,声音沉着,听不出好恶和情绪。
桑德拉抬起头看看广场,之后又垂了下去。
才一天时间,桑德拉就苍老很多,曾经好得像吃了生肉一样的好气色如今变成了一片灰败,绝望和惊恐笼罩着她,使她再没有平时的意气风发、颐指气使。
“桑德拉,你承认自己的罪行吗?”朱丽重复,“如果你拒绝回答,我们将视为默许。”
“我承认。”桑德拉以细若蚊蝇的声调说着,听不出有多么悔恨,只有被欺骗后的隐含恨意和做恶事被捉住后的仓皇感。
就算她不承认又如何呢?昨天在侵略者面前,在那个欺骗她的男人面前,在所有的女战士面前,一切都坦白明了,卑鄙的背叛者是逃不开惩罚的。
“你有什么要辩解的吗?”朱丽的声音仍然平静如水。
桑德拉快速的抬起了头,眼神散乱,“我――我没想伤害城中的姐妹,我只是想――给他一份功业,好让他带我走!是他骗我的!是他!不是我!”
“没想伤害?!”农部首领莉莉脾气暴躁,看到桑德拉就有气,这时候哪里忍得住火气上涌,骂道,“你这个贱婊子,还敢这样说!你不仅把五大首领才掌握的魔晶秘语告诉了你的奸夫当当,还帮他与外界联络,最后亲自把男巫做为当当买去,让他登上你的塔楼,封印了魔晶之力,还让你的当当去开城门。你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你知不知道,因为没有防备,我们死了多少姐妹?你被骗是你活该,可你也骗了信任你的城中人,这怎么说?你不过是为了一个爵士夫人的头衔,却把整座城池当做礼物,你凭什么!”
“不不不,我真的不想这样。我不知道――我只是――给我个机会吧!我不想死,我没想到过会是这个结果。”桑德拉语无伦次的哀求,在温度适宜的清晨,居然浑身湿透,苍白的脸上又是汗又是泪,虽然没有被捆绑着,但一直跪在草席上不敢起身。
“你不想,可是你却做了。”学部道首领娜塔丽沉声道。
“别杀死我!给我个机会!看在我为不破之城做出的贡献份上。求求你们,我――”
“你克扣商户,中饱私囊,还有脸在这儿说这些!你要怎么对那些无辜惨死的姐妹交待!她们的命不是命吗?在你打开城门的一刻,可给过她们机会?!”莉莉气得踏上一步,一脚踹倒桑德拉。
“莉莉,冷静。”一向沉稳内敛的工部首领索菲怕莉莉气愤之下一剑斩了桑德拉,上前阻止道。
可是莉莉这番话正是所有城中人的心声,那些因为突如其来的战事而遭受损失的商户们也很痛恨桑德拉,何况平时还受到过不少桑德拉的敲诈和盘剥,此时群情愤愤,不可抑止。
朱丽镇定的看着这一切,听着人们口中大喊的:吊死她!把她卸八块!把她喂了龙!没收她的家产!之类之类的话,慢慢拔出了佩在腰间的长剑,指向天空。
大家以为她要把桑德拉斩首,立即安静了下来,可是她却保持了这姿势一段时间,待整个广场不再有人说话时才一字一语的道:“天下诸神给予我们最公正的审判,桑德拉有罪。”
民众欢呼!
这本来就是事实确凿的事,不过是为了维护公正的审判程序才这么做。
做了就要付出代价,无论这时候的恶人看起来多么可怜。孤儿心想。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桑德拉和那个当当之间根本不是爱情。那个男人要的是逃离和爵位,桑德拉要的是爵士夫人的头衔和更大的世界。
真正的爱情绝不是这样的。
“桑德拉罪不容赦,但,我有个提议。”朱丽仍然高举长剑,“她为了男人而背弃自己的誓言,罔顾他人的性命,自私而贪婪,冷血而卑鄙,那么,我们就把她扔到男人的世界,看看她会有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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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烫手的职位
这是个残忍而宽容的提议。
桑德拉终于留下了一条命,但是没收了她财产,把她扔到大陆上自生自灭,也许生不如死。她在外面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而许多人知道她曾经是强横霸道的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那么她的遭遇可想而知,
但这又是个公平的提议。
桑德拉为了男人、为了外面世界的荣华而背弃了不破之城,也背弃了祖先为保护尊严和生命所立的誓言,那么她就应该到那个她向往之地,看看她所抛却的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众人面面相觑。
尽管有许多女战士和受过桑德拉盘剥的人感到不够解气,但又都明白这是个不错的提议,只是没有人说出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所有人都在犹豫,不想第一个表态。
孤儿见朱丽城主的剑还在高举着,有心解围,于是拍了一下手掌,高声道,“不破之城万岁!”
“不破之城万岁!”随着她的话音,也有人这样高呼,先是三三两两,之后汇成一片。这证明,大家一致通过了朱丽城高的提议。
朱丽看了一眼孤儿,以眼神表示感谢,之后举剑之手向下猛一挥,桑德拉的右耳立即落到了审判席上。
她的动作快而利落,在耳落的瞬间,桑德拉都没有感觉到疼痛,血也是片刻后才涌出的。
伴随着桑德拉的惨叫,朱丽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立即有两名女战士上前,一左一右押着这位前商部首领回地牢,只等大队商户离开时一起放她。
要知道魔神之力遍及整条惊马大道,在此范围内人与马都会神智不清,除非魔晶不放光明。所以无论是谁,进出不破之城都有时间限制,在非禁行时间,魔晶会被从祭台上取下,时刻一到,不管谁还在城外,魔晶都会被重新放回。
三天大集是闭城期,不可能为了一个被开除了城籍的人而破坏规矩。
“不破之城出了叛徒,打扰了各位的生意,身为城主,我万分抱歉。”朱丽把长剑挂回腰间,虽然被路易砍伤的肩膀造成了她动作的困难,但姿态仍不失优雅,“本城决定,从明天开始重开大集,由于战事给大家造成的损失,请列出清单,不破之城会负责赔偿。”
话音才落,众人就一片欢呼。
这次突如其来的被攻城,人员的伤亡只有不破之城方面,其他商户只是在财产上受了损失,现在听说可以得到赔偿,商人以利为先的面目便暴露无疑。
“不破之城做为自由贸易城邦,一定会保护各位的商业利益。”朱丽继续说话,一城之主的威严使她看来有一种另类的美丽,“但是目前的重中之重,是要选出一位新的商部道首领来,代管一切在不破之城的贸易事宜。”她说到这儿停住了,有意无意的看了孤儿所在的贵宾席一眼。
孤儿心里一抖。
朱丽城主是什么意思?不会――让她来当这个什么首领吧?!哦,不会不会,商部首领是很重要的职位,相当于一个国家的账务部长,手握经济大权,不破之城怎么会让一个外人来担当此职。她是太多想了,一定是高烧后的后遗症。
人群中传来阵阵嗡嗡声,似乎在讨论着什么。其实除了不破之城的城民,外来者哪有资格参与选举?
“四部首领昨天商定了一个人选,之后在城主府的门口放了两个石槽和两捆长叶草,一捆是普通的绿色野草,一捆是公正草。”工部首领索菲知道朱丽城主重伤之下,精力不济,所以接过话来,“如果大家同意这个人做商部首领,就把公正草放入左边的石槽,如果反对,就以绿草放入右边。至于这个人选嘛――”
她也看向孤儿所在的贵宾席,孤儿惊愕之下,拼命告诉自己一定是贵宾席中的其他人,哪知道索菲后面吐出的字把她惊得够戗。
因为她说:“就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
天哪,重磅炸弹!
支愣着耳朵听人名,好方便在第一时间巴结的商户们,以及关心城中利益的城民们都大吃一惊,广场上立即和炸了锅一样,有惊讶的、有激烈反对的、有表示不可思议的,有觉得此事可行的――
四大首领似乎考虑过种情况,神色都很平静,而孤儿却和咬了钩的鱼一样,嘴巴张大到无以复加,而且也合不上了。
为什么?为什么是她?这可不是个好应付的差事,纯粹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放不到手心的!朱丽在想什么?她解了不破之城的兵危,完全是为了摆脱路易公爵的强迫性婚约,朱丽不会不明白这一点,犯不着
“呃我――”她站起来,“对四部首领的决定,我感到非常荣幸。”
她本来以为自己的声音盖不过这么嘈杂而纷乱的人声,没想到一开口,全场就静了下来,害得孤儿很被动,还被吓了一跳。被全场人、无数双眼睛盯着,她颇不自在,却还是得逼自己说下去。
“我非常愿意为不破之城效劳。但是――我知道商部首领是非常重要的职位,应该由不破之城的姐妹们来担任,我愿意竭尽所能予以支持。”她说着看向那四个在不破之城中有着绝对权威的四个女人。
她们的年纪都不大,和孤儿年龄相仿,但是早早就挑起守护之城的重担,个个是文武双全的。此时见孤儿的目前扫来,都露出了友好的微笑,似乎知道她有这个反应。
“这样吧,我们先说说为什么会把盈禄伯爵小姐订为商部首领的备选人,这样大家也有个判断。”学部首领娜塔丽说,柔和冷静的声音让人听了心安。
看来她们真是研究了一晚,就在她被阿德斯虐待的时候。她们有备而来,看样子是非让她做这个不舒服的椅子不可。可是为什么呢?这对她们来说也是冒险的决定,这么做一定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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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三点理由
只听娜塔丽朗声道,“我们推举盈禄伯爵小姐做商部首领的理由有三点:首先,她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大恩人,如果不是她,昨天我们就会被追风家族攻陷,那时候不仅各位商户的财产保不住,城中的女人也都会成为他们的奴隶,任意被欺凌贩卖和杀戮。其次,盈禄伯爵小姐从商七年,为我们不破之城带来多大的利益和好处,大家都知道,她也是对不破之城有贡献的人。第三――”她拖长了声音,显然这一点非常重要,“本城长老会一致认为,盈禄伯爵小姐身负魔力。”
广场上的人都发出一声惊叹,包括孤儿在内。
她――是有那么一点点异常,但那是保护性质的,并不能去帮助别人,在未被侵犯的时候也表现不出来,可是她一直隐藏着这个秘密,不破之城的长老会又是怎么知道的?
四系魔法早就消失了八百年,现在仅有极少数人掌握一点皮毛,各大家族都笼络了掌握了一批魔法师和巫师,也就是所谓“异能者”,奉为上宾,为自己服务,不破之城当然也不例外。长老会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其人员都是会一些魔法的女人,年纪倒不一定都很大。
而不破之城的五部首领也都是异能者,因为要搬动魔晶不仅需要特殊的咒语,还需要有点魔力的人才能胜任,并不是人人都行的,所以路易公爵安排了个男巫进来。当然,她们在各自的行业里也必是出类拔萃者,所以五部首领是相当难选的。
现在娜塔丽这样说,孤儿忽然发现自己真是很合适的人选,在急着确定商部首领的情况下,她说不定也是唯一的人选,除了她不是不破之城的城民以外。
她这样想,广场上的其他人也转着同样的心思。所以当她向四周观望的时候,沮丧的从人们的眼神中发现他们犹豫了,不像刚才那样,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妥,或者反对。
她感觉事情不妙,想再说些什么,可是又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接拒绝。要知道这可是在不破之城,如果她太强硬,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女人疯起来没理智,她自己就是女人,非常了解这一点。
要考虑四大首领的脸面,现在保持沉默,而如果她坚决不答应,结果会是如何呢?禁止她再来不破之城做生意?扣留她?料想伤害她倒还不至于,但以后的商路只怕难走。
接下来四大首领说的是什么,城民询问的什么,孤儿根本没听入耳,满心盘算着要怎么婉言谢绝这件事。不过直到公开审判会和选举会结束,圆形广场上的人都散去,她也没想出好办法,脑海里只反复浮现四个字:死命拒绝。
而她才从贵宾席中走出来,朱丽城主的贴身护卫之一就来找她,转告城主要邀请她共进午餐的真诚愿望。孤儿知道酒无好酒、宴无好宴,肯定与她就任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有关,可是又不能不去,否则就太失礼了,于是只能说先回旅店换个衣服,随后就到。
皮特早就等在旅店中,见了孤儿显得相当兴奋,“您要是做了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以后咱们的生意做起来可顺当了。”他说。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们非要我宣誓加入不破之城又怎么办?”孤儿的烦恼只在自己信任的人面前才表现出来,“或者就算她们不强迫我做城民,但我要以不破之城商部首领的身份行走于大陆,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皮特是个老奸巨滑的人,不过对孤儿和盈禄家非常忠诚,他只是一时被利益蒙蔽,此时孤儿一说,也感觉出事情并不简单。
“您会时常处于危险之中。”皮特非常沮丧,就好像热腾腾、香喷喷的烤肉送到嘴边却不能吃。
孤儿叹了口气,转身问,“小四四,你说呢?”
小四四抱臂于胸,皱紧眉头道,“除了咱们盈禄家,九大家族都想得到不破之城。这里是战略要地,是塔撒大陆的咽喉,扼守此地就等于占据了绝对上风和主动。不仅如此,不破之城易守难攻,还可以做为退守的坚固堡垒。事实上如果不是有内奸,追风家族一定攻不进来。如果小姐做了商部首领,大陆上的每个人都想从小姐身上拿到打开不破之城的钥匙。”
“哪有钥匙,是魔晶和惊马大――”小二二反驳,但随即明白小四四只是比喻。
“所以说,大当家绝对不能接受这个职位。”小三三说,“只是要怎么谢绝呢?我看这里的女人八成都被四大首领说服,投草表决不过是个形式。”
“而且他们还说大当家有魔力。”小一好奇道,“您有吗?”后半句是问孤儿。
孤儿胡乱摇摇头,“你们跟我快七年了,看到过我施魔法吗?我猜这只是借口罢了。”
正说着,门外传来店主通报的声音,说城主给盈禄伯爵小姐派了顶轿子来代步,怕伯爵小姐病后初愈,不适宜走路。
这是巧妙的催促法,而且做得这样周到,孤儿想装病不去都不行了。于是她只得换了一件绿绸长裙,长长的袖子遮挡住手臂上包扎的伤口,带着四个保镖前去城主府。
塔撒大陆的天气比较奇怪,北边奇寒,就算夏末也会飘雪,就像孤儿的梦境,而南方就四季如春。飞轮海在南方,鬼影森林在北方,不破之城处于大陆中央,天气多变,早上还要穿天鹅绒的衣服配斗篷,现在却要穿丝绸。
四大保镖不放心城主派来的女战士,硬要亲自抬轿。其实所谓的轿子,有点像中国的滑杆,不过是以木头制成,上面雕刻着花朵,漆成了绿色,远远一看,以为是以花草搭成的。穿着绿绸衣的孤儿坐在上面,像一朵最翠绿鲜嫩的叶子,引得街上的男人驻足,赞叹,并投以爱慕的目光。
孤儿的虚荣心被极大的满足,在地球的时候,她的回头率还没有妹妹的一半,在这边却是名列四大美人呀,这感觉,怎么是一个爽字可以形容的。
虚荣心爆棚使她心情好了一点,就算看到城主府门口的左石槽中,红草已经铺满了槽底,而右边石槽中的绿草却只稀疏的几棵,也给保持假装出来的甜蜜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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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身世的秘密
“饭菜不合你的口味吗?锅?”心直口快的农部首领莉莉看到孤儿没怎么吃东西,不禁皱眉问道。
孤儿客气优雅的笑了一下,奋力进攻一块烤牛肉,以表示自己对丰盛菜肴的喜爱。
在朱丽城主能容纳百人同时进餐的宽大饭厅里,五个女人正在气氛友好的情况下进行午宴,偶尔闲聊两句衣服首饰之类的话题。
对孤儿来说,女人之地的饭菜果然比大陆上其他地方要好一点,烤肉上不但有通常的大蒜和胡椒,还抹了蜂蜜,肉宝宝鲜嫩多汁,其成熟程度好歹超过了一半,莴笋和类似于小黄瓜样的蔬菜分量充足,肉汤中的洋葱不少,使闻起来不太腥。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烤肉和未经加工的菜,而且以肉为主,实在难以下咽,特别是在她突发一场高烧后的情况下。难怪塔撒大陆的人都下颚坚强,天天吃这些东西,腮邦子肯定得到了锻炼。
她艰难的吞下一口肉,端起手边的红葡萄冲肉块下胃。这酒是桌上品质最好的东西,还是她从外港贩运过来的。也许,她应该尝试开个连锁中餐馆,这样她到哪和都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了。
口腹的享受,也是人类的大yu望,应该得到满足。
七年来,她一直做着“正当”生意,从没动过心思要把地球上那套东西搬过来,因为以前父亲说过一句奇怪的话:不要太改变一个世界,否则可能造成混乱。
可是现在,她特别想改善某些地方的环境,以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既然她那谜一样的使命让她必须每年有一半时间待在塔撒大陆,而不是窝在地球上舒适的家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可耻米虫生活。
“锅的身体昨天还在高热。”娜塔丽柔和的声音响起,“我们考虑得不周到了,应该让她吃点柔软好消化的食品。”
“我觉得多吃肉才会有力气,这样病也会好得快。”莉莉挥挥手臂,然后用肉叉又放了一大块肉到孤儿的盘子里,“吃掉这个,我包你今天下午就会生龙活虎。”
她在五个女人中是身材最高的,约有一米八,肌肉结实,可是却不胖,看起来像一棵小树一样笔直坚强,红色的头发像火,衬着一对碧眼,显得生机勃勃。
孤儿盯着那块肉,感觉到肠胃强烈的抗议,差不多都绝望了。而且她也不喜欢她们叫她为“锅”,但她也不能怪别人,她的中文名子“孤儿”的发音在这些异界人的嘴里就连音成了“锅”。
为什么她一穿越过来就熟悉他们的语言,而她的语言却被这样歪曲呢?
最重要的,四大首领在外人面前互相连名带职位一起称呼,但私下却亲昵的只称呼名子,她们现在这样叫她,摆明拿她当自己人了,似乎她当定了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
孤儿不喜欢这种半强迫的方式,心里生出了很强烈的反抗心理,不过表面上没有流露出来,还是礼貌的微笑。
“算啦,锅的身体很纤细,与我们不同,吃不下这么多的。”工部首领索菲看到莉莉在力劝孤儿吃东西,插口道:“大家自己人,随意好了。”她有着纤细的金发和灰色的眼睛,看来有些冷漠。
哪里就是自己人了?孤儿想着,微笑道,“感谢朱丽城主的盛情款待,不过可否把这些美味赏赐我的――呃――侍从品尝一些呢?他们从早上一直跟着我,这会儿只怕饿得能吃下一头牛了。”
她用她们熟悉的语言方式称呼四个保镖,而她平时无论参加什么宴会,都不会忘记叫人送吃的给他们。人家用生命保护你,就算是奴隶也要讲一点人权,还有感情。
“当然可以。”朱丽一挥手,女仆立即上前,端了长桌尽头的两大盘油汪汪的烤肉离开。想着一二三四会吃得很饱很开心,孤儿也觉得心情舒畅了些。
“锅是爱护属下的人。”朱丽赞许的点了点头,但就算身为城主,舌头还是和别人一样不利落,仍然称呼孤儿为锅,“这样的人都是好首领。”
来了来了,进入正题了!几个女人东拉西扯了半天,为的就是这个话题。不过孤儿优雅微笑,但就是不搭腔。这时候说话是会丧失主动权的。
“是啊,盈禄家是十大家族中最弱的一支,不过七年,就被锅治理成大陆首富之家,领导才能真是不同凡响。”索菲接下话来。
因为她目光扫了过来,孤儿不得不答道,“过奖啦,其实盈禄家有的是能工巧匠和商业天才,我不过因为继承了伯爵的爵位,就把这功劳全放在了我身上。就像不破之城,人才济济,随便拉出一位姐妹就比我有本事,不过你们不出城门,外人不知道罢了。”她这话一出,四大首领不着痕迹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明白她在借故推辞。
“说到爵位,我很好奇。”娜塔丽姿态优美的倒满了孤儿的酒杯,打了个圆场,“以前从没听说过盈禄家有继承人,为什么七年前你会突然出现?锅,这个事可以告诉我们吗?”
“我是私生女。”孤儿想也不想的回答,“我父亲在飞轮海岸边的渔村和一名渔女生的我。本来他的爵位轮不到我来继承,可惜除我之外,他再没有子嗣。”
父亲大人在上,不管你在哪,不要怪女儿这样说。孤儿念着。我这样把自己一个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婚生子女说成非婚生子女是有苦衷的。那个挂名的,从没见过面的“父亲”也要原谅我败坏您老人家的声誉,毕竟您没有孩子,扔下了这样一大家子人就去了,为了让我顶这个位置,您也只好受点委屈。
“原来是这样,不过盈禄家的长老能在令尊去世二十年后找到你,也真是天上诸神保佑。”精明的索菲点了点头道,“听说令尊去世时有七十多岁了,却能在被诸神召唤走之前生出女儿,有什么秘诀吗?”她暧mei的眨了下眼睛。
“这可就是盈禄家的秘密了。”怀疑这事的人多了,孤儿一点也不慌乱,笑道,“我家祖传有秘药,能让男人持久不衰、老而弥坚、子孙繁盛。怎样,索菲看中什么当当年纪稍大了?我的药可以让他重新生龙活虎。”从地球带两粒伟哥还是不成问题的。
话音一落,莉莉先哈哈大笑,接着其他人也笑。不破之城的女人从来不以两性关系为耻,是完全可以公开谈论和开玩笑的。
其实孤儿倒不喜欢这种风气,她总觉得性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因为是秘密,所以才甜蜜,很不喜欢某些国外明星的做法,这种事也拿出来炫耀。
至于她的身世,那是她突然出现后,早就和家族中的三位长老商量过、或者说瞎编出来的故事,全大陆的人也只有这三个人知道她是来自另一个时空。不过他们似乎并不担心,早有预料似的,很欢迎盈禄家的继承人到来,还帮她积极编造出身历史,这对于孤儿来说也是个谜。
难道她的祖先,或者说她那玩失踪的老爹和塔撒大陆、和盈禄家族有什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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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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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软硬兼施
“我只希望魔晶能够生龙活虎。”朱丽突然说了一句,“当当有的是,可魔晶却是稀世之宝,整个不破之城也只有一块而已。”
听到这话,娜塔丽、莉莉、索菲都不说话了,害得孤儿莫名其妙。她知道朱丽的话有深意,可是虽然感觉有一种不安在空气中弥漫,却不能确定发生了什么。
沉默了几秒,莉莉突然一拍桌子,“别绕来绕去了,一个中午什么也没说,闷气得很,直接告诉她得了。”她说的“她”明显是指孤儿。
孤儿对这样的话题转折虽有准备,但四大首领的脸色却让她意外。看样子是发生了什么事,而且是非常严重的事,也许这就是她们非要她做商部首领的原因。
正想着,朱丽突然起身,拔出就算是在吃饭时也随身携带的长剑来,吓了孤儿一跳。
干嘛?她不当商部首领就要被宰了?!
那她肯定――不能宁死不屈,要不先当着?等有机会再挂印而去。但是她绝对绝对不能待在不破之城不走,那样她连地球也回不去了,月圆之夜的秘密也完蛋了,小独等不到她回去,真的是会撞那面石墙的。
她惊愕的瞪着朱丽,脑子虽然飞快的转动,但身体却僵着没反应。
哪知道朱丽提剑走到她面前,突然单膝跪地,双手持剑,举过头顶,“盈禄伯爵小姐孤儿在上。”她这回发音倒清楚,没有叫孤儿为“锅”,“请您无论如何也要接受不破之城商部首领一职,既然您前一天拯救了不破之城,那么请您救人救到底。”她把“你”也尊称为了“您”,表示她非常诚挚并有恳求之意。
孤儿还没来得及目瞪口呆,娜塔丽、莉莉、索菲也起身,学朱丽的样子单膝跪在孤儿的面前,只是手中没有举剑过顶罢了,于是孤儿的脸上出现了超大号的目瞪口呆。
这是怎么回事?好像不破之城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必须由她解决一样。但那是什么事呢?其实只要不是要她的钱,她是很乐意帮忙的,毕竟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嘛。
“呃,请等一下,到底是什么事?都先起来好吗?你们这样――我没办法呼吸。”孤儿终于开口,但她所说的不能呼吸是指心理上的,四大首领却以为她身体不适,莉莉立即蹦起来,半抱半推把她按倒在椅子上,娜塔丽跑过来摸她的额头,朱丽和索菲一左一右,拿着餐巾帮她扇风。
孤儿心中哀叹一声,从四大首领的表现看,她怕自己不能轻易脱身了。
“我没事。”她努力坐直身体,“请直说吧,到底为什么一定要我?”
四个人又交换了一下眼神,而后朱丽道,“由你做商部首领的三点理由已经在公开审判会上说了,但我们还有第四条理由――”她停了一下,可见那个理由有多么震撼,“魔晶坏了,现在只是勉强使用。我们必须有一个绝对的自己人走遍大陆,帮我们寻找遗落在四系魔法之地四块魔法石,带回到不破之城。”
这事太震惊了,于是孤儿再度目瞪口呆。
魔晶――坏了?!那在人们心目中可是几千年前流传下来的东西,永远不会坏。它的损坏与这回追风家族的攻城有关系吗?
看到孤儿吃惊的样子,索菲用她一贯冷静的声音解释道,“想必你也知道,魔晶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命脉,虽然我们自己也训练士兵以抵抗男人的侵略,但是昨天的事让我们相信,我们的武力还远远不能应付战争,魔晶是我们唯一的保障。”
“这个我明白啊,可是它――我是说魔晶――怎么会坏的?”已经稍微平复了下心情的孤儿问道。
“控制和搬动魔晶需要咒语,也需要施咒者有一定的魔力,在不破之城,只有五大首领才可以。”娜塔丽接过话来,“可是桑德拉把咒语告诉了那个当当奸细,而那个奸细找来了追风家的巫师,可怕的是,他是个黑巫师,他的黑魔法污染了魔晶,要知道魔晶可是全大陆最纯洁的东西,容不得半点玷污。昨天晚上,本城长老会的几名长老差不多耗尽魔力,才让魔晶勉强维持现状,但很快它就会完全变为没有魔力的石头,绝不会超过一年的时间。”
“在一年的时间里,我没办法驯养更多的马和龙,只是防守的话,九大家族如果轮番攻城,我们恐怕坚持不住。”朱丽面色凝重,“所以我们需要一块新的魔晶,由四块属性不同的魔法石融合而成的新魔晶。”
四系魔法,水火土风,早已经消失殆尽,大陆也归于平庸,但传说却还有魔法石还暗藏在曾经魔法盛行的土地上。原来,这就是她被选为商部首领的原因。
她们需要一个能帮她们寻找拥有不同属性魔法石的人,这个人要有在大陆上自由行走的能力,最好还是与所有家族都有生意来往,在各自由贸易城邦都有生意网络的;这个人需要有相当的财力,因为也许魔法石被某些人收藏,要用大量金币购买;这个人必须是她们的人,这样才不会背叛不破之城,而不破之城的人必须是个女人。
综上所述,她确是唯一合适之人选。
“同是不破之城的女人保证不了什么,桑德拉不就背叛了你们吗?”孤儿刺了四大首领一句,在她们脸上看到了混合和愤怒与伤心的神色。
“你不同。”索菲断然道,“你宁愿跳崖也不嫁给强迫自己的男人,要知道路易公爵大人比桑德拉的那个铁匠不知道高多少倍的地位,有多少倍的尊荣,漂亮也有好多倍。可是你不要,这证明你有女人的尊严,我们知道。”
大汗淋漓中惭愧!她是掉下悬崖,不是跳下悬崖的。而当时她确实动摇过,和死掉相比,她很可能会接受那个漂亮公爵的“爱情”,她一点也不确定自己真正面对死亡时会怎样。
“你必须接受这个职位。”莉莉提高了声音,“因为那两个追风家的奸细都是你贩卖的,如果说起责任,你也要承担一点。”
来了!就知道得有秋后算账这一招。尽管这不怪她,尽管奴隶卖出,就与奴隶贩子没什么关系了,但中国有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如果四大首领以这件事来逼她,她还真有点麻烦。她们现在是软硬兼施,一定要她当商部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