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冰封骑士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巨石迸裂的过程终于结束了。
孤儿很小心的抱头缩在一边,感觉身上的碎石没有一万片也有八千片,身子稍微一动,哗啦啦掉了一地。勉强抬头看看,就见离自己脑袋不过三寸的地方,插着一支箭,箭杆是最珍贵、最坚硬的酸棠木制成,上面刻着族徽,笔画简单,四条弯曲的线组成了一个写意的铜钱形状,正是他们盈禄家的标志。
唉,真感动死了,一定是坑顶的奴隶为了保护她,慌乱中射来的,就算差点误伤,也是一片好意。孤儿想着,尽量不去考虑奴隶们是想射死她这个奴隶主,好获得自由的可能。
人嘛,最要紧懂得哄自己开心,万事要往好的方面想,不然背负太多重担,会崩溃的,她认为这就是“难得糊涂”的最高境界。
可是目光再放远一些,她真心希望自己如果能暂时失明更好了,因为那样她就不用看着小猪在这种情况下还睡得香甜,身体外膨胀出一个淡红的气圈,把碎石和乱箭都挡在外面。
不气!不气!人家会魔法呀,这是羡慕不来的,谁让她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叫地球、叫中国的地方呢?再说了,猪嘛,就是应该这样,她指挥挖坑时就趴在她脚边睡觉,她冲向深坑时它呆在原地睡觉,她退回到空地边缘时它仍然睡觉,可以不顾忌主人、不顾忌环境,睡了吃、吃了睡,这是猪的权利。
不过呢,猪肉最近涨价得厉害,好久没舍得吃了,何况这种能烤得香香脆脆的小乳猪……
小猪似乎感受到了被架在火上烤的威胁,惊醒了,可孤儿的目光却越过它,一寸寸扫过被融化的雪粒打湿的坑底黑褐色泥土,往巨石那边瞧去。
只一眼,她就惊得跳起来,其速度之块吓得小猪撒蹄就跑,还讨饶似的哼哼了两声,以为它的女主人马上就会生火。
而那边,巨石已经不见了,原来的地方伫立着一块巨大的冰晶,刚才的石头好像只是为了保护冰晶而设置的外壳。冰晶有着天然的棱角,虽然鬼影森林中天色黯淡,细雪也下个不停,但冰晶却折射出美丽的七色光彩,分外迷人。
可这不是让孤儿震惊的,使她全身僵硬的站在那儿,眼神被牢牢吸住的,是冰晶中的东西——其实是一个人,一名骑士,被封印的骑士!
他悬在冰晶之间,呈一种俯视的姿态,身高足有一米九左右,强壮魁梧,宛如战神降临。他身着黑色的铠甲、黑色的护肩、黑色的靴子、黑手的皮质护臂、手套以及黑色的面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冰晶的关系,铠甲看来闪闪发亮,好像是全新的。
在他手中,握着一柄巨剑,剑尖垂地,剑身有半尺多宽,双刃,剑长只比身高一六三高的孤儿矮一点点,没有剑鞘,剑的护手宽大,上面似乎刻着徽记。
可惜的是,他的铠甲很光亮,剑却锈蚀了,掩盖了剑身本来的面目。斑驳的锈迹显得苍凉无比,预示着冰封骑士被深埋在地下很久,带着他的荣誉和尊严,亦或是自由与仇恨。
孤儿不知不觉凑得很近,几乎贴在了冰晶上,隔着火狐狸皮袍,仍然感觉得出冰晶上的刺骨寒意,可她还是看不清护手上的徽记,辨别不出他是塔撒大陆上十大家族中的哪一族。
但肯定的是,他不是零人,因为零人没有族徽。
“大当家,请上来吧,下面实在太危险了。”孤儿正在考虑要不要把这冰晶及其封印的骑士搬走,在塔撒大陆当做木乃伊来收费展出,头顶上传来皮特的呼叫。
她抬头望去,见皮特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连忙摆了摆手,让他离开。一来她还要对这次的投资进行判断,二来她怕皮特掉下来摔死,凭白损失一个管家,好歹他也是资产哪。
再者,卖给她所谓藏宝图的零人绝不是骗她的,否则在广袤阴郁的鬼影森林中不可能有这样一片空地,空地下也不可能有这样一个深坑。而这黑衣骑士不仅以冰晶封印,外面还罩了石壳,肯定是个大人物,甚至是神级的,如果她放他出来,会不会获得重大报偿?
还有,大人物用的东西自然是高级货,他的铠甲她从未见过,也就是说,在塔撒大陆绝无仅有,他的宝剑也许打磨一下就是稀世奇珍。现在大陆的局势不安稳,神兵利器可是最贵重的货物!
她要冷静的判断一下,这宝藏值不值得她冒险,虽然她还不知道如何解开封印。
“大当家,您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要考虑整个盈禄家族的安危,求您上来吧!BLABLABLA……”皮特不肯走,不过孤儿相信他是自己害怕了,倒不是对她这主子多有爱。
她想喝止皮特的絮絮叨叨,可是突然感觉一股寒意自冰晶处袭来,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袭击她,而是一种感觉,虽然她不会魔法,可是她有敏锐的感觉。
愕然回望,冰封骑士还是如雕像般静默,并没有动,但鬼使神差的,孤儿似乎被一个心底的声音招唤,慢慢走了过去,费力的搬起两块石头摞在一起,垫着脚,摇摇晃晃的站了上去。
冰晶中被封印的骑士带着狮头面具,根本看不清长相,不过贴在冰晶上,孤儿的目光似乎穿透了面具造成的阴影黑暗,看到了那被封印骑士的眼睛!
他的眼睛是闭着的,但在孤儿看过来时,突然缓缓张开,在震惊和疑惑中四目相对。登时,孤儿感觉一束冷光直入她的瞳孔深处,同时她的面庞也映入了对方的眼瞳。
一瞬间,她呆了,因为她从没看过比这双眼睛更蓝更深邃的,好像有玄冰在燃烧,炽焰狂卷,似乎能烧到人的灵魂深处。
诸神在上,他的封印是如何解开的?!
惊慌中,她连惊叫也堵在喉咙,本能的一退,摔下了石头。
应该不是她重重落地时的震动所造成的,她自问还没有那个本事,但在她落地的一刹那,那块看似完美无瑕的冰晶却像是一块被严寒冻得发脆的玻璃,出现了一道细小裂缝,发出清脆却又尖锐的声音,狠狠划过她的心房。
仿佛是雪崩一般,最微小的震动却形成了最彻底的崩塌,透明的冰晶碎片并没有像外层青石一样四散迸裂,而是快速滑落,在孤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已经尽数落在地面上。
铠甲的甲页发出刺耳的金属刮擦声,那个冰封骑士稳稳落地,尽管孤儿感觉他已经苏醒,但他却一动也没有动,有如神祇般威严肃穆。
这件事太意外了,孤儿根本无法反应,而这时,头顶却传来皮特的叫喊,他的大嗓门都岔了音,可见怕得有多厉害,“大当家,有幻鬼!快逃啊!”
眼前的冰封骑士根本就不是幻鬼!
孤儿想着,不过面对着这样一个全身都包在铁和硬皮革中、不知是美是丑、是邪是正、是人是兽、是老是幼的巨人型男人(骑士应该是男的吧),还有他的巨剑,她还是感到害怕,急忙念起驱使咒,大叫一声:“小猪,飞吧!”
小猪刚才被孤儿的邪恶念头吓得清醒过来,此时巴不得能将功折罪,因此变化得无比快速,起飞也又稳当又及时。
升到半空时,孤儿一拉小猪的左耳,示意它停飞,一人一猪悬浮在深坑的一半处往下观看。
一望之下,孤儿惊得差点掉下去,因为那冰封骑士不知何时动了,此时正抬头望着她,他的巨剑也缓缓举起,还好不是对着她,而是直指苍穹。
不过是一把锈迹斑斑的剑罢了,比巴雷铁匠的打铁锤还难看,但握在这骑士手中,却让人感到了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
“点火把,点火把!快快快!向东南方向走!”皮特又叫了起来,声音惶急不已。
孤儿这才感觉到情况不妙,猛拉小猪的右耳,让它快速飞到坑顶,正见到大量白色的雾气从密林中冒了出来,除了东南方向稍弱,其他地方就如同挂上了白色帷幕一样。
她听过幻鬼的传说,知道他们并不是真的鬼,只是因为掌握一种能隐形的魔法,能凝聚白雾,能杀人于无形,是一种非常凶残的怪物。不过幻鬼据说已经灭亡了很多年,为什么这个时候会冒出来?
只见地面上,她的人分为两队,一队由皮特带着,点燃了以魔石粉为燃料的鹿角火把,扫荡着飘过来的白雾,另一队由两名奴隶保镖带领,连珠般的射出全大陆最凌厉,却也最昂贵的箭。小四四和小三三则站在坑边,似乎要接应她。
“别管我,你们跟着皮特快跑!”孤儿叫。
她的管家也许胆小怕事,但为人却圆滑机警,头脑清醒,在逃命方面特别有天赋,这是屡经她验证过的,所以她到哪都带着他。而地面上的人都是她的财产,她宁愿自己冒点险,也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现在她已经非常肉疼了,虽然寻宝这件事本来就是高投入也高风险,投资失败也有可能,可是她没挖到宝,却挖出了个被封印的怪物已经够倒霉了,难道还要造成更大的损失吗?
她冷眼旁观,感觉那些幻鬼是为冰封骑士而来的,因为他们并没有攻击她的人。想来他们不是世代化解不开的仇敌就是同伙,可她的奴隶们在慌张之下把那一壶一壶的箭全射了出去,那种高级货是需要很多金币购置的,原本她只想唬人用。
而且,假如奴隶们在此战中受点小伤,受点惊吓,她还要花钱给他们看病,这么大的损失谁来弥补?
“底下的骑士听着。”她使劲喊,生怕那冰封骑士听不到,“根据塔撒大陆的惯例,在公共土地挖到的东西,属于挖掘者。所以,你是我的奴隶。你最好给我记住,早晚有一天我来领走你!”
骑士沉默不语,只是把剑尖改指向了孤儿,杀气腾腾。
这什么态度?!奴隶如果都是这个样子,她这生意还做不做了?只可惜她没带着克制奴隶的专用刑具,只好以后再找他算账。
她孤儿的奴隶还没有一个不顺服的,该属于她的财产也一分不能旁落,否则她就是违反了族规。
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先闪人吧!
第三章 孤氏三姐弟
“姐,别磨蹭了,再不走就错过时间了。”
孤儿正在奋力杀龙,没时间理会连门也不敲就闯进来的妹妹小立。
“这回走不了,就得下个月的农历十五了。”小立恶劣的问了一句,“赶不上当当拍卖大会也没关系吗?”
有时候真想打死这个孩子啊!孤儿叹了口气。怎么每句话都戳中她的心窝?
她当然不能赶不上这个拍卖会,那会使她损失很多钱。这回贩的当当素质相当不错,为了卖出好价钱,她一直好吃好喝的养着,如果错过大集,零售的价钱就会比较低。
所以,她只好放弃了追了好久的那条龙,关掉电脑。唉,有了龙就可以飞了,而飞,意味着在这一等级区内没有敌手,况且得到它还能得到不少装备。
花钱买的话,要五十块到一百块呢。
“你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呆在塔撒大陆,回地球的有限时间能不能不沉迷于游戏?你在那边看到的龙还不够多吗?”小立继续唠叨,小小年纪却和管家婆差不多,“你已经二十七了,应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你天天呆在家里,哪有机会认识男人。”
“男人我有的是。”孤儿咕哝了一句,拿了件刺了锈的棕色皮披风出来。
像她这样在地球和塔撒大陆间穿梭的人,有了这披风,就可以遮盖住里面穿的衣服,保护自己不会因奇装异服而被注目。
弟弟曾经警告过她,不许穿塔撒大陆的衣服回地球,不然他就自杀。因为那边的衣服是有一点点暴露,他绝不能允许姐姐被他的朋友看到身体的重要部位,那样他会尴尬,既而自尊受伤。
用塔撒大陆的话来说,这孩子倔得没法,就像生铁,实在欠打!可是,谁让这个弟弟这么贴心又能干呢?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忍了吧!
“那些全是你的奴隶好不好?不能算你的男人,除非你把他们收了房,不过你又不肯。”妹妹语气懊恼的耸耸肩,“为什么我们家就你一个人有魔力,就你能穿越,我和哥就不行。不然的话——”
“为什么你和你哥这么漂亮高挑,我就和缩了水一样,还长得还这么安全呢?”孤儿对比了一下自己一六三,而妹妹一七六的身高,无奈地道,“这就叫遗传,我还想和你们换换哩。这种事,你去问爸好了。”
“爸死了。”妹妹飞快地说。
孤儿皱起眉,不禁有点发怒,“他没死,我说了很多次了。他只是――失踪了。”
无意中触到这种禁忌话题,姐妹俩都静默了一会儿,直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高喊,“小立,我禁止你再和姐顶嘴,不然我打死你。”
小立闻言立即一跳三尺高,摩拳擦掌的去和哥哥吵嘴,似乎还有点兴奋。
孤儿叹了口气,无奈的跟在后面。
他们的家坐落在繁华都市中一栋高级公寓内,这大厦有十八层,他们住在顶层,三室两厅,父亲常开玩笑说,这是十八层地狱,他们一家子全是恶魔。
感谢父亲给他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虽然母亲在生弟弟妹妹时难产而死,但他们一家四口还是很快乐的,直到七年前父亲失踪。
那一年,她二十岁,她的那对孪生弟妹才十三岁。
好在父亲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那笔钱足够支撑到弟弟妹妹大学毕业,而那封信开启了只有她才遗传到的魔力,也揭开了她的古怪使命之旅。
不过,从十三岁就管家的弟弟在开始时不太会统筹钱财,又经常纵容她这个姐姐买些稀奇古怪的没用玩意儿,所以在他们交了大学第一年学费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存款,日常生活要靠她淘宝小店的收入来维持。
其实说到这个就惭愧了,她的淘宝小店经营不善,所以生意清淡,赚的钱仅够支付家里的水、电、燃气、电话、上网等零碎费用,吃饭、穿衣、娱乐和诸多奢侈项目全靠弟弟妹妹勤工俭学,弟弟做健身教练,妹妹做平面模特来支付。
不得不说,这是两份赚钱大大滴工作,弟弟还好歹要流点汗水,妹妹干脆摆摆样子就能赚钱。
而她则幸福的在家做宅女,而且宅得彻底,衣服中大多是睡衣,男人全是网上认识的,从不见面,爱情是书里的,人生目标在游戏中实现。
当然这只是她的一半生活,另一半的她却在塔撒大陆混得风生水起――这边她是平凡普通、身无分文的贫穷的小女子,那边她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族的大当家,声名鹊起,当地人普遍称为盈禄伯爵小姐的大金主;这边没有一个男人给她送过花,那边她的追求者比苍蝇都多,还有几个为此决斗而送了命;这边她是甩手大掌柜,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那边则有一大族的人要她负责保护身家性命,事无巨细都要拿主意。
七年来,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时候感觉相当分裂,需要不断的适应角色。后来她干脆把那边的生活想像成一个实境模拟游戏,这样就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分不清更爱哪边的生活,在地球,安逸舒适,在塔撒大陆,新鲜刺激。但无论如何,父亲交给她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而她绝对绝对不能逃避。
“我连咱们这个姓氏也不喜欢。”厨房传来小立的声音,“多古怪啊,居然姓孤,为什么不姓独孤,好歹和隋文帝杨坚的老婆搭上点关系。再看爸给咱们三姐弟起的名子,孤儿、孤独、孤立,难听死了,好像一辈子都隔绝在人类社会之外似的。”
小独笑了一声,“爸还不是一样,叫什么孤家寡人,你听说过姓孤,叫家寡人的吗?真不明白当初妈怎么会嫁给他。”
小立闻听,叽叽嘎嘎的笑了起来。
好了,他们两个已经和谐了。他们是孪生,照理说,没有比他们更亲近的人了,可是这两个天天吵得鸡飞狗跳,不过吵过之后能立即合好,似乎没吵过一样,这大小也算奇迹。
“小立,有人买了魔晶戒指,你帮忙发一下货。”孤儿深吸了一口气,把烦恼全扔在脑后,以迷糊且快乐的姐姐形象出现在弟妹面前。
魔晶首饰系列,是以她从塔撒大陆上带回的魔晶碎片制成的。在店上说,是她纯手工制造,其实她连缝一粒钮扣都不会,全是小立做的。
小立为人豪放开朗,可偏偏手巧得很,就好像弟弟小独长相和行为极为男人,身材好得冒泡,可是却有副居家男人的心肠,把她和小立照顾得妥帖周到。她常想弟弟属于那种绝种好男人,无论谁做她的弟妹,一定是前世做过大善人修来的。
“哦,那种魔晶首饰卖得很好哦,如果你肯多弄点魔晶来,我能设计出更多花样。姐,你的淘宝店就有名了,你也发财啦。”小立丢了一枚樱桃在嘴里,笑眯眯的。
“两边的东西不能随意带太多,不然会有麻烦的,不然我们贩钻石多好,那边多的是。”孤儿道,然后双重标准的指指饭盒,“小独,给我多带点菜,方便面也行,实在受不了那边的大块烤肉,那对牙齿的要求太高了,每回都嚼得我腮邦子疼。”
“早准备好了。”孤独拿起大号军用背包,一边说一边把瓶瓶罐罐装进去,“凉拌菜放在真空盒子里,免得水分流失,调料我帮你调好了,放在瓶子里,你一次不要放太多。这是我给你做的盒饭、紫菜包饭,还有一点咸菜,上回你不是说吃肉太油腻吗?这一包是日常药品,不要乱喝水,否则会拉肚子。还有毛巾,不要和那些野人混用,说不定有寄生虫。哦,这边是小猪要吃的狗粮。”
听到这个名子,厨房桌子下一只棕色的、毛茸茸的小狗抬起黑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又趴下继续睡。
没错,这是孤儿的那只飞天猪,会魔法的宠物。不过当它和孤儿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变成小狗的模样,除了背上那条贯穿头尾的黑毛不变。
毕竟一家人养一只狗是正常的,如果是一只粉红色的猪——
“小独,盈禄家是大陆首富,我在那边是公主般的待遇,过得很奢侈,我只是不喜欢吃太多肉。”孤儿摸摸她身体强健,略有点大男子主义,却比母亲还关心她的弟弟,“所以,你只要帮我多带蔬菜,再带一些药品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怕什么,反正有奴隶帮你背。”小独耸了耸肩,神情和小立一模一样,“爸常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爸不在了,我不管你们两个,谁管?”
此时,背包已经全放满了,他又拿起旁边一个足有五十斤重的背包,“这回我买的是散装巧克力,价钱比较便宜,反正你是拿去喂龙,这好比茉莉化喂牛,它又尝不出好坏,数量足够就好。”说着,他抬头看了一下钟表,然后颓然道:“总说提前,又晚了,还得爬墙。”
小立暴发出一阵大笑,率先出门去按电梯,小独提着两个超大的背包,肩背上肌肉虬张,孤儿则跟在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锁上了房门。
这里才是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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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当当就是男*隶的简称,灵感来自电影《千机变――花都大战》,电影中把男奴称为“铃铛”,本书中的奴隶都是战争奴隶或者监狱里的罪犯,所以称为“当当”。
2,塔撒大陆除了十大家族及其他们的属民外,还有一种人叫“零人”,是指生活在最底层的,没有家族归属的人民,也包括血统不纯的贵族子弟。他们人数最为众多,但是地位低下,生活困苦。
另,今天会更新三章,这一章字数也不少,3500哦。请大家收藏支持。谢谢。
第四章 游乐场可以穿越
游乐场环一座不知名的小青山而建,离市中心并不远,夏天的时候晚上十点关门,但是八点钟就不售票了。冬天的时候,会整体提前两个小时。
现在是夏天,而且早就过了八点,所以孤氏三姐弟坐出租车绕到游乐场偏僻的后门。好在七年来总是错过时间,所以三人轻车熟路的借着一棵大树翻过高大的围墙,进入了游乐场,只是在搬运那两大包东西时费了点力。
“姐你不能带过来一个奴隶吗?”小立抱着较小的包,气喘吁吁地问。
“这个问题你问好多次了,怎么记不住,未老先衰啊。”小独抢先答。
“可是小猪可以。”
“她是魔兽,也是有魔力的。”
“但是塔撒大陆其他有魔力的人和兽就过不来。”
“那一定是有原因的,你根本无法理解。”
“你到理解,说来听听?”
“再说我揍你!”
两个人又吵起来了,孤儿只好端出姐姐的架子来喝止。
唉,她真不愿意走在这一对高大漂亮的弟妹中间,衬得她像一只灰溜溜的小耗子,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很乐于穿越到异世界去,不过她至今无法明白,那个穿越之地为什么会在游乐场的鬼域迷宫内。
鬼域迷宫是一个地陷式的小型迷宫,利用自然的山势建在挖空的山腹中,黑暗的、弯曲迂回的小道两侧布置了一些中国传统故事中、地狱里的可怕人物,加上突然会跳出的电子的自动音效和灯光,完全是用来吓吓小朋友的,不过真正的十六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进入。
好在地宫有一个入口、两个出口,否则在入口处负责收票的阿姨会很疑惑,为什么每个月圆之夜都有三个年轻人进入,出来的时候却只有两个人。也幸好游乐场内有纪念品和超大的毛公仔卖,否则拎着大包小包的三个人真会受到特别怀疑。
而在鬼域迷宫内有一条岔路,走到尽头会发现此路不通。
据说是当初修建迷宫的时候,本来设计这边有个弯角,可惜在修建过程中遇到了一块超硬的巨石,无论如何也打不通,最后还不知道弄坏了什么地层,连地下水都冒出来了,于是只得改道。
结果这里成了一个死角,因为地面上总冒着奇怪的浅水,通道尽头也有水滴不断滴落,而后顺着山缝流走,所以从地貌上看,和《大话西游》中的水帘洞差不多。
走到迷宫入口,孤儿不禁停下脚步,抬头望望。
农历十五日的圆月挂在天空,清辉遍洒,有一种让人心头软软的美丽,而不知为什么,今天的月亮好像特别贴近似的,给人如梦似幻又有些妖异的感觉。
这感觉让她想起在鬼影森林中挖出的那个冰封骑士,那天她带着奴隶逃跑的时候,幻鬼并没有追击他们,但那晚在森林边缘居住的农民都听到了幻鬼似喜似怒的咆哮,也不知道是欢呼那名骑士解开封印,还是扑过去撕咬攻击了。
孤儿很不希望是第二种,因为那名骑士从惯例上讲是属于她的奴隶,尽管她现在不能把他关起来,然后再卖出高价,但至少算是隐形财产,将来有无数把他收服的可能,所以当然不想凭白无故的损失。
说起来她的挖宝的行动已经算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了,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能捞一点就捞一点,想来那个骑士也许能值不少钱,也许会突破她贩奴以来的价钱纪录。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所谓贼不走空,如果一次行动一点东西没得到,会影响她以后的运气。
她可是一个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除了努力,运气也很重要。
那天从鬼影森林逃出后,正好是月圆之夜,是她从塔撒大陆回家的日子,如果错过了那一次午夜的穿越,她就要等下一个月。所以她来不及管冰封骑士的事,匆匆忙忙赶回了家。
其实弟弟妹妹的自我生活能力非常强,她这个当姐姐才是实际上的累赘,但是如果不能每隔一个月就看看他们,她心里就放不下。母亲不在了,从实质和精神上来讲,她应该代替母亲的角色,何况这对孪生兄妹的生活中从没有过母亲。
至于那个冰封骑士,她那个没有顺服的奴隶――他被封印在冰里,被埋在地里都没死,想必过一段时间也不会出什么事,她慢慢再想办法收回自己的“财产”好了。
“现在对一下时间。”走到迷宫死角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由小独协调姐弟三人的时间,因为孤儿穿越必须在月圆之夜的晚上零点,前后不能错过十秒,所以在时间上要力求精确。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姐弟三人就只能站在洞里聊天、等待,不过他们也不能快十二点才过来,因为就算他们买的是三张全年通票,但迷宫的入口一锁门,他们照样进不来。
孤儿曾一度担心被清场的管理员发现姐弟三人躲在这儿,但自从游乐场建成七年,也是孤儿的穿越活动持续七年来,他们一直没被发现过。
也许是因为游乐场怕游客有危险,在迷宫各处都设有监视器,工作人员在监控室观察各地段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亲自巡逻。而这边是死角,就算有人闯入也会立即离开,所以并没有装监控仪器。
七年的时间,来回穿越了八十几次了,孤儿早就习以为常,只有小独还是会每次担心。
而就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她面对不断有水渗漏的那面光滑的石壁,双手手掌轻轻抚过,口中默念咒语,就见那块坚硬到建游乐场时无法施工打通的石头,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我走了,你们两个不许吵架。”她嘱咐,之后在小独的帮助下,奋力扯住两个背包,差点绊了一个跟头,之后一步迈进了那扇水门。
时间刚刚好。
十秒钟,石壁又恢复了原样。
小立摸摸坚硬湿冷的石头,喃喃地道:“奇怪的世界。”
“你说哪一边奇怪?”小独问。
“两边都奇怪,虽然那边的样子我不知道。”小立习惯性的耸耸肩,“记得吗?我们曾经试验过好多次,就算这石头变成直立着的水池样,当我们试图跨过去时,也是会撞上石头,唯有姐姐可以通过。不过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来回奔波?”
“姐一定有理由。”小独叹了口气,“只是她不说罢了。其实我应该承当责任的,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可惜我没有魔力,但愿姐在那边平安。”
“放心啦。”小立拍拍哥哥的肩,“姐看着迷迷糊糊的,认真起来可精了,不然怎么会用短短的七年时间,就把一个孱弱的盈禄家族治理成塔撒大陆的首富家族?”
兄妹俩一边说一边走,只留下那面冰冷的石壁,和已经进入异世界的姐姐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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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这书想冲榜,所以更新的第三章放在12点后,如果大家睡得晚,看了这章,希望能把推荐票投给我。当然如果睡得早,那么明天早上投给我,我一样感激。
另外,我在作品相关中发了一个十大家族的内容,大家算一下自己是哪个家族的,要知道本书的设定就是十大家族。但是如果所属的家族不够好,甚至是反派,不能不开心哦,一切要服从情节安排。
谢谢。
第五章 迎宾龙
从幽冷潮湿的石洞,一步就踏入铺满厚厚长叶草的深坑,孤儿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之后把沉重的背包扔下,裹紧了披风。
她在等“迎宾先生”来减轻她的负重,之后送她回到盈禄家的城堡。
盈禄家的领地在“飞轮海”中心的一个孤岛之上,这也就是盈禄家在武力匮乏的情况下,还没有被其他家族灭掉的原因。这海倒算不得天堑,因为一贯风平浪静,景色还很优美,说是旅游胜地还差不多,不过塔撒大陆上的人不惯行船走水路,骑龙进犯的话又有点劳师动众了。
在其他家族的眼里,盈禄家族不值得征讨,因为这家族的人不过是一群胆小谨慎的生意人,要钱的话开口就好,他们不敢不给。飞轮海的地理位置在战略上也不是要冲之地,孤悬一地,抢来也没什么大的作用,还落个侵略的名声。
再者,盈禄族人都是制作奢侈品和工艺品的高手,如果这一族人被消灭,大陆上的生活只怕单调好多。
这倒应了老子的一句话,大致的意思是没有用的树木容易保住生命,用孤儿的话来说:就是废柴活得长吧。
昂――昂――
两声熟悉的号叫声传来,在这月色凄清的夜晚听着怪瘆人的,可孤儿脸上却露出了笑容,因为她的“迎宾先生”来了。和往常一样,她站在这深坑里不过三分钟,它就会出现。
它是一条龙,据说是能喷火的火龙,虽然孤儿从没看它喷过。不过它体形格外宠大,起飞时,翅膀扇动卷起的气流堪比运输直升机,在陆地上飞,体重轻一点的人不敢靠近,在海上飞的时候能把海浪扇起好高,就连它走几步路,小点的石头都给它震得乱滚。
人们都怕它,因为它是一条巨龙,和大陆上其他被训练为飞龙骑的龙不一样,人们总是惧怕庞大的东西。不过孤儿不怕,倒不是她胆子特别大,是因为这条龙还在龙蛋状态时,她就认识它了。
说是认识,其实不过是七年前她第一次穿越,就落到了这个深坑中,这里原本是一个荒弃的龙窝,不知道为什么龙妈妈离开时扔掉了这只龙蛋。
龙蛋是与众不同的橙色,蛋壳上布满鳞片,像一个表面粗糙的巨大桔子,诱人而鲜艳,孤儿穿越时恰巧坐在龙蛋上,当时龙才啄破蛋壳,她一屁股坐到了小龙的脑袋上。
当她摔倒在地并能够使眼神聚焦时,小龙湿漉漉的大脑袋和黑溜溜的大眼睛把她吓个半死。
为了拉关系,为了不被吃掉,她把自己带的巧克力给了龙吃,但拒绝所谓的稚鸟心理,拒绝当这小龙的干妈,只是为它起了个名子叫小蛇。
因为依照中国的传统说法,小龙等于蛇。
小蛇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仅靠本能的寻找食物,和孤儿偶尔给它送一点残羹剩饭就长成了庞然大物,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长的。不过因为孤儿的穿越比较定向定时,每回都落在它的窝里,又每回给它带回几十斤巧克力,所以小蛇现在为孤儿服务,也算孤儿的半个魔宠。
“小蛇,你是一头恶龙,别总傻了巴几的。”看到小蛇摇动大尾巴,把周围的石头击得粉碎,孤儿不禁教导道,“人家都怕你,哪知道你是迎宾龙,见谁都开心。”
孤儿拍了拍巧克力袋子,然后打了个向下的手势,那是她看驯大象节目中学到的。只见小蛇开开心心的跪伏在地,让孤儿和小猪爬上它宽大粗糙的背,然后又衔起孤儿的两个背包,动作熟练极了,可见经常这么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孤儿从不坐小猪横渡飞轮海,虽然这海虽然风平浪静,更像个避风港似的地方,但毕竟也是海,孤儿怕小猪这种不牢靠的东西把她摔到海里。
再说了,明天一早要启程去自由贸易城邦参加当当拍卖大会,路上要走三天。一般情况下,皮特大管家会带着奴隶先行一步,她则骑着龙舒舒服服的飞过去,只要半天时间就行。
小猪没有飞行的耐久力,除了携带方便,没有其他优点。小蛇就不同了,不仅可以长途飞行,到了拍卖地点,还可以帮助孤儿向买家展示奴隶的素质。孤儿之所以平常带着小猪而不是小蛇,只是因为小猪吃得少点,可以省钱,但关键时刻还是得小蛇出场。
小蛇极其善良,或者说是脑残,但是它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毛病,喜欢叼了东西甩出去。它觉得这是游戏,可是附近家里养着魔宠或者幼龙的人家都特别恨它。
人家如果带着自己的幼龙或者魔宠出行,一定会小心避开它,因为只要让它看到,它就一定会冲过去,兴奋地叼着人家宝贝的后颈,远远的甩出去,才不管对方落地时会不会摔断了腿,撞碎了脑袋。
做为小蛇的监护人,孤儿不知道接到了多少告状,后来她干脆废物利用,即让小蛇甩个过瘾,又帮助了自己的事业。
她虽然什么生意都做,是钱就会赚,但最主要的营生之一是贩卖战争奴隶。那都是各大家族,他们称之为各大国家之间互相征伐的所造成的“剩余价值”。这些奴隶原本是骑士、士兵、加入部队的农民、或者是监狱的罪犯,当然,他们也都是男人。
贩卖奴隶和贩卖牲口是一样的,一般人都会挑聪明强壮的买,有时还会拍卖出很高的价钱,但是所有这些素质除了从外观上判断,其他全是口说无凭,所以孤儿想到了个绝招。
她从地球那边弄来了降落伞,提前给奴隶们做一些简单的、理论上的技术培训,比如打开伞拉左边绳子,调整方向拉右边绳子之类的。然后到达拍卖现场附近,让奴隶们背起伞包,再由兴奋得昂昂直叫的小蛇依次叼起他们,甩得又高又远。奴隶们为了活命,到达最高点就会打开伞包,以从天而降的姿态让买家检阅。
强壮而聪明的奴隶着陆时又稳又准,表现欲强一点的还会摆个POSE什么的,差一点的就人仰马翻,最差的可能会摔伤,孤儿称其为自然损耗。摔死的情况倒没有发生过,因为小猪的作用在这里体现,它速度快,完全可以接住某些自由落体。
这种心明眼亮又别具一格的拍卖方式兼具了贸易和娱乐两大内容,因此大受欢迎,甚至要竞拍孤儿贩卖的奴隶需要买票才能入场,有的人不买奴隶也会进场看天降飞人,所以孤儿又赚了一笔门票钱,所以孤儿的奴隶都会卖到最高的价钱,也所以她成了全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只不过在训练小蛇能定点甩出奴隶,而不是随意乱甩的时候,颇费了孤儿一番心力。不过赚钱嘛,哪有不付出劳力的道理。
越过波光鳞鳞的飞轮海,小蛇稳稳的落在特意为它修建的“停机坪”中。皮特大管家早就等在一旁了,一见孤儿就立即跑上来迎接,带着一脸狗腿的神色。
孤儿的四个贴身保镖就跟在皮特身后,其中力大无穷的小四四拿起了孤儿的背包,至于那包巧克力则归小蛇自己当家作主。
“大当家,一路安好?”皮特殷勤的问,态度虽然诚恳,可是七年来总说这一句,孤儿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点了点头,骑上她那匹灰白相间的大马,那是为她早就准备好的。
其实按照这里的习俗,她应该被称为盈禄伯爵小姐,因为早在多年前紫金家族称王的时候,分封了其他九大家族继承人永久世袭的王位和领地,盈禄家得到了飞轮海和伯爵的头衔。
虽然现在大陆是混战之局,没有统一的统治者,也没有人承认紫金家族的王者地位,但大家还是习惯性的这样称呼,其他九大家族也是一样。可是孤儿不喜欢这种西方的称呼,所以在她的领地,大家全被迫改成了东方腔的东方称谓。
“都准备好了吗?”她问,一带马缰,朝着自己的住处――灰色城堡而去。
“按照您的吩咐和我们平常的习惯,所有奴隶都授过课,也打扮得整齐干净,明天一早就坐船前往自由贸易城邦――不破之城。”皮特边走边说,始终保持在孤儿左后侧一米之遥的地方,显得恭敬极了,“这次的奴隶是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为了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的战争中彼此俘虏的,因为都是新兵,年轻得很,长得不错,身材也好,一定会卖个好价钱。他们交换战俘时只交换了贵族,可是让我们做了一笔大生意。”
“这是为他们好,俘虏不投降就会被杀掉,被卖去做工总比没了脑袋强。那几个伤残的就留下吧,给巴雷铁匠当学徒,或者和马倌养马。”孤儿吩咐,策马前行,小猪在马后紧紧跟随,而远方码头传来小蛇满足的叫声。
她本想回到城堡再询问冰封骑士的事,以显得不那么在意,但她在家的这一个月中,几乎每天都会在飘着白雪的黑色梦境中醒来,每次,她都会看到那个黑衣骑士冰冷的看着她,蓝眼睛里杀气腾腾,之后举起他的巨剑。
这让孤儿很不安,也很生气,因为塔撒大陆还是挺迷信的,总做这样的怪梦意味着有不吉利的事会发生。可是别人从瓶子中放出个恶魔,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擦一下神灯就可以得到神奴,为什么她挖出一个人,却没有得到利益?
她心中对那冰封骑士好奇得不得了,简直忍耐不住,此时假作无意的问道:“那天在鬼影森林――后来我叫你打听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冰封骑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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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飞轮海本来是台湾一个偶像团体的名子,被本六忍不住恶搞,用于本书中海洋之名。嘿嘿。
第六章 阿德斯军团
听到这个话题,皮特驱马向前,和孤儿并排而行,把四个保镖甩在身后,神秘兮兮的道,“大当家,这可算是个惊人的消息了。我派出了四个探子,花了二十个金币才搜集到一些消息。”
“别卖关子,讲吧。我的账目全是你管,你已经抽了不少油水,你猜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和我提金币的事,我不会补给你的。”
皮特有点尴尬,咳了两声道,“身为管家,为大当家效劳是应当的,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示消息的珍贵性和真实性的程度。”他又沉吟了一下,才说,“当天我们离开的时候,听到过幻鬼可怕的叫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怪物不是为了去吃掉冰封骑士的,而是追随他。”
这答案正是孤儿所期待的,但她还是吃了一惊。
只听皮特继续说道,“幻鬼的叫声持续了一夜,惊得森林附近的猎户和农民不敢入睡,连牲口都被吓死了好几头。这些没教养的下流坯子,问几个问题罢了,居然叫我赔偿了损失。”他仍然忍不住抱怨自己花了多少钱。
不过孤儿不理他,他只得往下说,“后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手持巨剑、黑得像幽灵,带着一队黑衣骑兵,后面跟随着大群的幻鬼。他们从鬼影森林中出来,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然后就消失了。那些下等人们认为那是传说中死灵骑士,带着他的阴兵路过那里,而死灵骑士的出现是邪恶和灾难将临的象征。我奇怪的是,传说幻鬼已经灭绝了,前些日子不仅出现,咱们还遇到了那么一大群――也许幻鬼也是死灵重生。唉,这么说来,塔撒大陆――”
皮特后面说的话,孤儿根本没有入耳,她满脑子都在想那名冰封骑士的事。
死灵骑士吗?不像啊。因为不会有死灵拥有那样一双湛蓝深邃的眼睛,像火一样燃烧的。
而且,她挖他出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一个人,哪来的高头大马?哪来的大队骑兵?也许这只是农民和猎户,甚至皮特的夸张说法,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传说中凶残且灭绝许久的幻鬼会出现并拥护他呢?
“听说他的马也是幽灵马,全身都披着护甲,高大得像龙,眼睛像两盏灯,根本是为战而生的。所以我说,亲爱的小姐,我的大当家,咱们这回可闯了大祸,但愿那死灵骑士不要查出我们是谁,否则他来找麻烦可怎么办?就算他想感谢,我们也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我不管他是谁,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奴隶,他属于我。”孤儿语调稳定的宣布。
皮特大吃一惊。他知道他的这位主人对金币的热爱超越一切,但这样要钱不要命的行为还是让人有点难以接受。
“没有人敢以死灵做奴隶。”皮特惊吓之下,居然顶嘴,“就算他肯做遵守惯例,谁敢收啊。”
“我敢哪。”孤儿一提马缰,神态温柔的微笑道,“任何人都应该有主人,就算死灵骑士也是一样。关键是怎么找到他,降服他。”
皮特不禁一激凌,因为以他服侍大当家七年的经验来看,她越是温和,就越可能发生可怕的事、想到可怕的主意,“您不是要找死灵骑士吧?可是――可是――”他惊疑地问。
“你果然是个合格的管家,这么善解人意的。”孤儿还是笑眯眯,“说吧,你是不是已经听到了什么小道消息?”
皮特抬眼偷瞄孤儿,见她温和的看着他,脸上无害,可是目射寒光,只得咕哝道:“鉴于您深入鬼影森林是为了寻找八百年前突然衰落的驿马家族的宝藏,所以我特别找了几个吟游诗人,让他们唱了一段驿马家族的传说。听说驿马家在最强盛的时期,不知为什么分裂为了两支,其中有一个叫阿德斯的骑士,带领他的手下反出了驿马家族,成为了自由骑士,宣称只为战争而生。在那个时候的大陆上,所有人听到阿德斯军团都闻风丧胆,他们战力绝伦,阿德斯本人更是所向无敌,谁雇佣了他们,谁就拥有胜利。当然,聘请他们的价钱也非常非常的高,有时候会让国家破产。可是为了胜利,谁又会在乎呢?所谓驿马宝藏就是从那时候流传下来的,据说说他们的财富多得数不清,连盔甲全是金子打造,武器上镶满了宝石,其他用不完的财宝就埋在了一个地下通道之中――”
孤儿听到这儿,两眼发亮,恨不得立即返回鬼影森林一趟,看阿德斯的宝藏是不是埋在那块冰晶之下,假如那名冰封骑士就是阿德斯的话。
皮特察言观色,知道他的大当家想些什么,连忙弥补道,“其实这只是传说,根本有很多漏洞。如果盔甲是纯金的,根本不能起到保护作用,顶多是在青铜盔甲外镀上一层黄金。刀剑上镶满宝石更是不可能的,那样他们会无法战斗,想来也就是在刀柄上镶上一颗半颗。他们是战士,又不是娘儿们,要那么多装饰品干什么,实用才是第一位的,依我看――”
他住了嘴,因为他看到大当家眼睛里仰慕金钱的桃心不少反多,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现在大陆局势不稳,征战时有发生,上好的武器和盔甲的价钱要高过黄金。而当年高妙超凡的冶炼技术已经失传,现在大陆上最好的铁匠也打造不出神器一样的盔甲武器。
所以,假如真有过那么一支强大的自由骑士军团,他们的武器和盔甲就当于神的遗落,而伴随着阿德斯军团的荣誉和胜利,那些东西会增加更大的价值。
如果找到这些东西,大当家已经无可计数的财富还会大量增加。何况他的话给了大当家提示,那些武器盔甲是镀金镶宝的,除了它们的战斗价钱,还加上了装饰价值,这样的话,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还有那传说中的、埋在地下通道的宝藏――这简直是要了大当家的命,她不疯狂才怪。
果然,孤儿脸上带着很感兴趣且兴奋的神色问:“阿德斯军团以前在哪一带活动?就是在鬼影森林那边吗?不过不太可能,没有人会把他封印在自己的埋宝地,却不挖出宝藏的。”她目光烁烁,似乎所要的一切就在眼前。
“这个我可不知道,吟游诗人也只是根据传说来唱,做不得准的。再说,就在阿德斯军团强大到无法战胜的时候,他们突然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其中原因和他反出驿马家一样是个谜,说不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灾祸和瘟疫,这可真是不吉利。我现在只希望咱们上个月挖到的不是阿德斯,随便他是哪个被封印的倒霉蛋儿都好。”
“这个大陆还真是有很多秘密啊。”孤儿笑着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天命,要我去挖掘的?”说着她一夹马肚,大灰马轻快的闯入了城堡之中。
皮特只注意到了“挖掘”两个字,被那表面词义吓得浑身冷汗,生怕大当家要重返鬼影森林。
而孤儿却记起盈禄家的长老曾经说过,在塔撒大陆上,有两个地方不要轻易去闯。这两个地方的名子中都带有一个“马”字,一个是惊马古道,一个是大战马坡。惊马古道是通向不破之城的道路,已经被她走得轻车熟路,而大战马坡又是什么地方呢?
皮特看来是不会老实告诉她的,她不费那力气应付他,干脆去问长老好了。
结果长老告诉她,大战马坡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的自由骑士军团频繁出没并安营扎寨的地方。而且据说,军团的首领有非凡的魔力,可以召唤幻鬼。
冰封骑士、幻鬼、宝藏、大战马坡、自由骑士、阿德斯军团,当所有这些条件凑在一起,答案似乎很明显了。于是孤儿决定去那里一趟,看看那地方是否存在有助于她降服“死灵奴隶”的东西。
但目前,还是当当拍卖大会最要紧。
第二天一早,皮特带领整整一百名奴隶由水路赶往做为自由贸易城邦的不破之城。临行前,孤儿看到这些奴隶个个干净整洁,吃得胖嘟嘟的,气色也很好,对皮特的工作非常满意。
其他的奴隶贩子舍不得给奴隶好吃好喝,也不给他们换衣洗澡,他们以为这样是省钱,可他们始终不明白,这会影响奴隶的价钱,就好像超市里的蔬菜,简单整理清洗过的菜会放在塑料包装里卖,价钱要高上随便卖卖的两倍。
不懂得投资,就不能赚大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赚苦哈哈的小钱,就不如直接转行,做别的营生。
要知道贩奴也是挺辛苦危险的差事,要对付卖俘虏的某家族军队、要应付勒索的各地方官僚、要防止奴隶带来瘟疫、要盯着过路的强盗抢劫、还要提防奴隶暴动,上演异界版斯巴达克思。
这其中防止奴隶意图逃跑或者暴乱是最难的。
别人只会用捆绑和鞭打的方式,而孤儿却懂得利用魔法和技术,发明了一种很奇妙的腕箍。要知道盈禄家有的是能工巧匠,制成的腕箍可以感受的奴隶的脉动。
当他们拼命奔逃、或者意图实施暴力时,脉动加快,腕箍就会收紧,上面镶嵌的、有迷惑作用的魔晶就会刺入他们的血管,魔力散发。不久,他们就会迷茫,然后就会跑回来。加上平常她对奴隶们比较人道,顾及到他们的尊严和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奴隶会乖乖就犯。
魔晶是她从零人中的游荡者身上买的,也算是投资之一。当然卖出奴隶后,她会把腕箍取下,反正如果奴隶出手后再逃跑,责任也在不她了。
事实上她希望各家的奴隶都会经常逃跑,这样的话那些人还会不停的买,奴隶的需求就源源不断了。
所以说,市场也需培养和引导啊。
第七章 半个怪梦
皮特走后,孤儿处理了一些家族内部和生意上的事,就跑到藏书阁去了。
盈禄家族的藏书阁非常大,其藏书之丰富,典籍之古老,只有司文家族的图书馆可以媲美。因为那名冰封骑士的关系,孤儿对驿马家族、对八百年前从驿马家分裂出去的阿德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长老告诉她,藏书阁中有关于大陆历史和各大家族庞杂而丰富的血源树,也许她可以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整整两天,孤儿就呆在藏书阁里,除了上厕所,就连吃饭也是让仆人给送上来。那些大得可以当床用的羊皮书,那些小巧而隐秘的丝绸卷轴,孤儿从来没有这么感兴趣过。
只不过,她看书看得头昏脑涨,也没有得到一丝与之有关的信息,除了枯燥的图谱和干巴巴的历史解说,书籍没有给她任何提示。
她有些失望,继而想到是自己笨了。驿马家的分裂说不定是个丑闻,在注重荣誉甚于一切的塔撒大陆,这种事绝对不会被记载下来,更不用说那些宝藏了。
那宝藏给孤儿的感觉好像是海盗之宝,本身就是个传说,能否得到还得看运气。
沮丧之下,疲劳也渐渐袭来,耳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孤儿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飘着白雪的黑暗梦中,她再一次看到了冰封骑士,透过他的狮头面具,她看到了他冰冷又燃烧的眼睛。
两人对视,孤儿感到从所未有的害怕,但她动弹不得,眼看他举起巨剑。
叮铃――
不知哪里响起一声清脆的马铃声,近得仿佛就在耳边,就在巨大羊皮书的书页里,但又远得像在天幕之后传出,夹杂着空气中的湿润的雨意,把这脆弱的寂静一瞬间敲成齑粉!
孤儿醒来,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身处一处空旷的地方。天色已晚,深蓝天幕中有红白二色的细云,像两条绳索一样扭转纠缠在一起。
她吃惊的抬头望着,见那两条怪云不住向两边拉扯,似乎要把一个黑幕从中间硬生生撕裂。她收回目光,颇为意外的看看周围,寻思:难道还在梦中吗?为什么感觉如此真实?那个向她举剑的冰封骑士去了哪里?
还是,她又穿越了,穿越到另一个遥远的时空?
再抬头看,不禁又是吃了一惊,因为天幕不知何时已经拉开,天空好像电影屏幕,本来空虚一片中出现了奇怪的景象,就这么突然、直接、意外的闯入了孤儿的眼里!
沙漠,一片广袤无垠的金黄色沙漠出现在了天上,占据了半个天空。沙漠中的每一粒沙都是如此耀目,把周围依然昏黑无比的云层都渡上了一层金边。在沙漠的正中,是一片相当宽阔的平川之地,好似一个面积巨大的盆地,两侧则是两座高大的沙丘,一轮如血残阳挂在沙漠的上方,看起来残酷而美丽。
一瞬间,孤儿有些恍惚,难道自己是在看水幕投影的电影,或者是海市蜃楼?幻觉?次声波?大自然全息录放机?再或者,她看到是民间所说的鬼怪大战?
她猜测着,眼睛却一眨不眨着看着这奇景,连恐惧都忘了。感觉自己的视角随着一个冥冥中看不见的镜头不断变换着,‘它’让她看到什么,她就能看到什么!仿佛她的灵魂被带到了那片沙漠上,没有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只见那两座高高的金黄色沙丘之上,慢慢地浮上了两条移动带,由远及近、左黑右白,就好像是人在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奔跑,逐渐看到地平线上升起景物似的。再细看,哪里是移动带,分明是两队人马!
只见这两队人马越聚越多、越走越近,在站到沙丘最高处时都停了下来,排成两堵密密麻麻的人墙,隔谷对峙!
左侧的人马身穿黑色盔甲,手持黑色的长茅和黑色盾牌,普通士兵的脸上蒙着黑色布巾,骑兵的脸上带着黑色面具,全体黑压压的一片,仿佛连天色都黑了下来似的。
而右侧的人马身穿白色盔甲,和左侧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所有的装备和武器都和黑方差不多,但却全是纯白之色。
夕阳下,双方军纪严肃,队伍整齐,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战马的喉间发出焦虑的喷气声,铁蹄蹬踏下的沙子发出不耐的呻吟!空气中充满着无法消弥的浓重战意,宛如一张绷紧了的弦,随便一点小小的外力都可以让空气燃烧起来!
他们的盾牌和盔甲闪烁着幽幽的冷光,长茅和战剑刃口雪亮,锋利无比,隐隐散发着渴血的气息,就连士兵的眼睛也焕发着异样的神采――紧张、期盼、决心、无畏、信念、生的渴望、死的恐惧,乃至凶狠和残忍!
弓已满、箭在弦,厮杀就要开始,局势一触即发!
一阵微风吹过,沙谷内被烈日暴晒得萎靡不振的植被更紧地缩起了枝叶,空气中凛冽的杀气令一只黑蝎子惊惶失措,惊恐地一头扎进滚烫的沙子里,就连最低贱迟钝的沙漠蚁也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迅速躲藏在沙棘下的窝里!
此时,在这大战前的平静下,在这随时会崩塌的画面里,一个人影动了一下,从整齐的队伍中策马前行,慢慢走出了队伍,成为了这天空中的唯一景物!
孤儿一下就看出他是黑方的最高指挥者,不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队伍最前排的中心,而是他身上那冷肃沉着的气度、那静穆如夜空一般的傲然、那高大的如山体魄、那如亘古不化的寒霜一样的眼神,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而且,他非常像那个冰封骑士。其实,根本就是他。
他没有说话,只是驱马在黑军面前慢慢走了一趟,仿佛王者在巡视他的臣民。他的马也是一匹高大神骏的黑马,身高腿长、威风凛凛,黑色的皮肤如同黑色丝缎,黑色的护马具闪着微光,带着一身地狱里来的气息!
他没有盾牌,在这成千上万的军队中,他是唯一一个不使用盾牌的人,只是提着一把巨剑,正是孤儿看到的那一把,剑身黝黑,刃口雪亮,又长又深的血槽显示了这剑的主人的凶猛和霸道。
他走了一趟后又回到了队伍最前排的中心,面对着白方的军队,以极缓的动作举起了手中的剑!
夕阳照在他的剑上,反射过来一道刺目的光芒,夕阳如血,他的剑光也如血,而当他的剑举到头顶正中时,黑方的军队爆发出了一阵整齐如一人怒喊――嗬!嗬!
同时,所有的兵刃全部举起!一瞬间,茅尖如林,向一柄柄匕首指向了天空!
冰封骑士就那么举剑静默着,待那万人大喝声的回音响毕,决然把剑向下一挥,就好像砍向敌人头颅一样的果断,地上的沙被剑气划出一条长痕,而他身后的黑军则如开闸的洪水般冲下了沙丘!
刹那间,脆弱的平静彻底消失,就像从没有存在过一样,半空之中传来的厮杀声、马鸣声、怒吼声响彻了整片沙漠,震耳欲聋,四周全响起嗡嗡的回音,好似和天空呼应着一样。
面对黑军的狂海怒涛一样地冲过来,白军并没有慌乱,沉着的采取了守势。他们队伍的前方有三名骑在马上的将领,在黑军飞速越过沙谷底部,向右侧沙丘袭来时,三名将领指挥最前几排的士兵以一种长刺在外的高大盾牌为墙,后面几排的士兵向黑军放箭。
登时,飞箭如蝗,特制的箭头鸣着尖锐的响哨,如鹰击长空一般向着黑军最先冲到的士兵毫不留情的袭去!
武器刺入血肉之躯的声音、中箭士兵的惨号声纷纷响起,最先冲到的黑方骑兵如一排排碎木一样倒下,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下面的士兵继续顶上来,倒下一批,又补上一批,就像是攻山头一样,踏着伙伴的尸体、躲在狂奔的战马背后,死去的士兵头部都是朝着山头的方向,没有一个向回撤退,而活着的士兵还再攀爬!
硬弩、投石机、像标枪一样掷出的长茅也如雨点般搅乱了白军的阵营,而他们也同样以生命和血肉做为后面伙伴的盾牌,白的战袍、红的血,牺牲就如呼吸一样不能停止!
那冰封骑士一直站在高高的沙丘上冷然四望,等到最后一个士兵也投入了进攻,才策马疾驰而来!他的马比谁的都快,他的作风比谁都勇猛,所以后发而先至,很快就战斗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的出现宛如死神降临,使得本来就勇猛的黑军士兵愈发不顾性命!白军将领见状,立即调了一批弓箭手集中向他攻击。可是,他虽然没有盾牌,却如同有魔法一般,随着那柄长剑的横劈竖砍,身体四周淡淡地散发着一团黑气,那些如雨点一样洒落的利箭在他身外一尺就碎成寸段!
什么也不能阻止他!他带着狂风扫落叶的气势、君临天下的狂野,带领着黑军士兵一步一步前进,终于登上了沙丘顶端,迫得白军后退到千米开外!
那里,虽然还是沙丘起伏,但地势平缓多了,白军失了地利的天然优势,却仍然没有慌乱,在三名将领的指挥下,井然有序地摆开了硬碰硬的死战架式!
向前!!!
不知从哪个阵营中传来一声呼喝声,就如冲锋的号角一样,刺激得黑白两军疯狂地杀向对方。双方的士兵如潮水一样互相渗透进对方的腹地,拥挤着近距离残杀!
一时之间,血浆和残肢横飞,惨叫声一出就会被另一声呼号所压倒,不顾性命的互搏转眼间把沙地都染红了,如血的夕阳被地上的血腥映衬得黯淡了下来,前一刻还美丽的金黄色沙漠,此刻已经成了修罗场!这注定是一声惨烈的战役,因为双方都不重视己方的伤亡,只想把对方击败,获得这残酷的胜利——
孤儿站在夜空之下,目睹着不知哪里来的这场大战,看着生命如鸿毛般轻贱、看着人性中凶残一面的集体爆发,不忍心再继续看下去。可是不知道有什么力量在暗中控制着她,她就是无法把目光从战场上挪开,让一直以来都会晕血的她虽然胸麻欲呕,却始终抬头望着半空!
所有的将领都戴着面具,因而看不清面目,只有一名异常骁勇的白军将领因为奋力厮杀而使头盔下的一缕黑发散落了出来。他和那冰封骑士一样,有着万夫不挡之勇,在人群中左冲又突,杀敌无数,白色的盔甲上沾满了敌人的鲜血。
他望了一下不远处对敌如摧枯拉朽般的冰封骑士,砍倒两名冲到他身前的黑军,把背在身上的长弓拿了下来,搭好一支比寻常的羽箭大上两倍的铁箭,以他超人的臂力,拉弓如满月,沉着地瞄准,然后把铁箭疾射而去!
铁箭射出后并没有刺耳的响哨声,但破空而去的尖啸却更加动人心魄,带着万钧之力,挟必杀的决心,眨眼间到了冰封骑士的身前。
这一次,他的长剑舞出的剑气没能阻止铁箭的前行,铁箭就那么一直扎向他的心脏处!
冰封骑士对此似乎没有感到意外,不过他的应变速度显然超过了铁箭飞来的速度。他猛一拧身,那铁箭擦臂而过,但尽管如此,他的肩头还是被激起一篷细细血雨,同时一片铠甲从他的战袍上掉落下来,并穿云破雾,竟然从半空中落到了孤儿的脚下!
而天空中,那铁箭余势未衰,在冰封骑士险险避过这一箭后,依然向前飞行了数十米,像一箭双雕那样射死了两名站在一起的士兵才算停止!
一击未中,白将军懊恼不已,可是最佳时机已过,他的周围又围上了一层层的黑军,他只好再度奋战起来。冰封骑士那边也是如此,战场上没有一点喘息的机会,只能不停地杀、杀、杀!
还有什么比战争更恢宏、更残暴、更热血沸腾、也更泯灭人性的?!那些被鲜血刺激得红了眼的、失去理智的士兵在濒死的前一刻还在挥剑互砍,似乎杀戮就是他们唯一的需要。
长茅,砍剑、匕首、羽箭,甚至牙齿和拳头,都是武器和力量!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中的景物不断变换着,似乎这战争持续了一天一夜。从沙漠到到了荒野、又从荒野打到一座坚固的石城边!黑军惨烈的、不知疲倦地前进,白军不甘地、分批分部地撤退,之后就是杀戮更甚的攻城。
滚油、沸水、巨石、更多的羽箭、更多的死亡,当太阳不知第几次成为夕阳时,比寻常城墙高大坚固数倍的石城也终于被攻破!
血流成河、遍地的死尸断肢,城门口堆满了已经分不清敌我双方的士兵尸骸,以至于后面的军队无法能过。那冰封骑士一提马缰,黑马一声嘶鸣,就那么踏着那些尸身从城门处奔进了城里!
战争似乎结束了,地面上的孤儿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这是什么?是残杀还是对生命的掠夺?这是悲剧性的一幕,生命很疼痛,而死亡没有!
第八章 不破之城
“大当家,您该回去休息了。”一个柔和的声音响起,同时有人轻轻推了一下孤儿。
她一惊,醒来,泪水满面。
侍女显然吓了一跳,不知所措的看着她,“大当家梦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吗?不如我叫长老来解梦,可好?”说完,想起侍女的本份,连忙递了一条柔软的羊毛巾过来。
孤儿尴尬的抹了抹脸,“没事,我只是想起父亲。”
是啊。她想老爸了。他一离开就是七年,生死未卜,他可曾想过女儿的无助吗?再者,那使命究竟是什么?
“可惜我没那份幸运,能够看到老伯爵大人。”侍女叹了口气,扶孤儿起身。
孤儿啼笑皆非。
老伯爵大人?老爸听到这个会笑歪了嘴的。他是老顽童还差不多,哪有点人们想像中的伯爵样子。
不过这番对话让她怪怪的心情恢复了不少,但突然又想起梦中,那个冰封骑士的一片肩甲落在自己的面前,于是立即跪在地上,四处乱找。
侍女不知道她在找什么,慌乱中也跪在地上,一边茫然的搜寻,一边问,“大当家,您在找什么?”
“肩甲,一片残破的肩甲!”孤儿冲口而出,随即又愣住了,自嘲地笑笑,停手。
不过是梦罢了,哪来的肩甲啊?真是疯了,居然把梦境当成真的。不过,刚才的怪梦也太真实了。不能怪她。
“什么样的肩甲呢?硬皮的?铁的?青铜的?白银的?”侍女急于讨好孤儿,还在找。
孤儿怕解释起来麻烦,只得道:“大概是青铜的吧。不过――呃――并没有什么重要。我先去睡了,你随便找找,如果找不到就算了,我也可能放在别处了。”
“我会帮您找到的!”侍女面容坚定,忠诚勤恳。
“那――如果能找到――你先替我收着,回头再给我。”孤儿说着,逃一样离开藏书阁,也不知为什么要这样紧张。
回到住处,孤儿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那个怪梦是什么意思?是她胡思乱想,她的猜测停留在了大脑皮层,还是有什么预示呢?不过,那个梦似乎没有做完,因为梦中的结局是冰封骑士大胜,攻城而入。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和他打仗的另一方又是什么人?那个白衣将军又是谁?
她觉得自己变白痴了,因为这些虚无飘渺的事本与她无关。对她而言,最重要的是赚钱,然后还有她的使命,何必为了不相干的事情烦恼。
可是她虽然这样劝自己,可就是不能把那战争场面从脑海中赶出去。这不是预兆她这趟的当当拍卖不顺利,甚至遇到兵戈之灾吧?!
目前大陆上很不太平,盗贼横行,有的还是小股雇佣兵和一些逃兵,非常有战斗力,并且难以防范。这对她这种马帮似的生意人,实在是危险。
这些人有时候抢奴隶是为了结伙,壮大自己的力量,不过她的奴隶虽然都戴了腕箍,有时候会迷糊,但战斗力还是不错的,应该没事。
如果遇到那个冰封骑士呢?应该什么反抗都是多余的吧?
孤儿苦恼的摇了摇头,不知道为什么又想到这个人身上了。或者是因为她的心疼吧,损失了一个高质奴隶,换作是谁都会心疼的。
但是这个梦让她不安,她想明天一早就走,赶上皮特,不然心里还真是不踏实。
想到这儿,她跳下床喝了一种掺了花汁的牛奶,有类似于安眠药的效果。她想强迫自己入睡,明天好精力百倍。
又折腾了一会儿,她终于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漫天飘洒着白雪,四周一片黑暗寂静,但那个冰封骑士却不见了。
而当孤儿在梦中疑惑的时候,侍女在巨型羊皮书的最后几页,发现了夹在书中的一块压平的肩甲,青铜铸,边缘有一丝暗红色的血迹。
侍女很高兴,因为她帮大当家找到了东西。她知道明天大当家就出发去不破之城,打算等她回来就把肩甲交给她。
刚才大当家好像很紧张这块肩甲似的,说不定这是他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她帮她找到了,大当家高兴之下,也许会升她进主屋当侍女,那她可就高兴了。
………………………………………………
第二天一早,孤儿带着小猪,骑着小蛇,启程前往不破之城。
小蛇对这趟路线相当熟悉,闭着眼也有飞到,因而不用孤儿操心驱驾它。
从名子上来看,不破之城的意思相当明显,那是一个攻不破的城池,自从这座城池建起到今天,没有人攻破过它。
不破之城建在不破之山,地形条件从战略的角度看,绝对是易守难攻。
山的四面都是绝壁高岭,围绕着一个气候温和且丰饶的盆地山谷。外山的东、西、南三面是差不多与地面呈九十度角的坚硬山崖,只有北面坡度较缓,唯一的出口也是在北峰的山腹中。内山则平缓自然,可以从容爬到山顶,俯瞰山外广袤的平原。
北峰出口正对着一条宽阔的石子路,由于长年人来人往,石子已经成了石粉,冬季来临的时候,踩上去滑得不行,于是只好再势石子,然后石子再化成石粉,久而久之,这条大道比之周围的土地高出了一尺有余。
这就是有名的惊马大道。
之所以叫惊马大道,是因为北峰入口处雕刻着两尊魔神,一左一右,手中各举一柄长枪,在头顶处交接在一起,似乎正在拼斗。
两柄长枪形成了一个半圆的穹顶,下面就是一个巨大的铁闸,用粗如锚链的铰盘控制,行人出入必须打开铁闸。如果有人要强行闯入,守在门边的守卫就会毫不留情的杀死闯入者。
就算有军队在铁闸开启时强行闯入,只要城中之人把一块上古留传下来的魔晶放在祭坛之中,门口的两尊魔神就散发出黑暗的魔力,所有进入惊马大道的马匹和人类都会失去意识,任人宰割。
所以,千百年来,没有人敢硬闯此路。如果要爬山攻入,北山边缘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可供人通过,狭窄到不能双人并行,马更不用说,连骡子和山羊都很难上到山顶。
骑飞龙的话,当然可以从空中进入内山山谷,但一来飞龙也惧怕祭坛上的魔晶之力,二来就算飞龙能避过魔晶的影响,山谷内早就设好的机关炮台就会发射弩剑飞石,那么飞在空中的龙和骑士,就成了活靶子。
总之,要想攻入不破之城,不管是上天还是入地,都无路可走。只有在城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有商户出入,做些生意。
而出了北峰口,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不破之山是此处唯一居高临下之所在,谁占据了不破之山,在平原战争中就会取得很大的优势。而且不破之山地处塔撒大陆的中央,把十大家族分隔了开,当十大家族互相争斗的时候,只能相邻领地的家族才能征战,要想攻打地处远方的家族,必须要绕道而行,或者连邻国一并攻击。
不破之山和不破之城本来是紫金家族还称王的时候,由紫金家族所建,后来王国四分五裂,不破之城就荒败了,直到,一群女人占据了这里。
最初,这些女人只是在各大家族遭到迫害的人,或者是走投无路的人,有被诬陷为巫女的,有被称为邪魔的,还有生活在最低层的妓女,被临国追杀的公主等等。她们仗着这天嵌和当时的大陆混乱而占据了不破之城,打败了很多妄图进入的男人。
再后来,此地的女人繁衍生息,渐渐使不破之城变成了一个繁华的城邦。它不隶属任何一个家族,可以进行自由贸易,为各大商户,甚至各大家族所接受。
和中国传统神话中的女儿国一样,女人们虽然在此处繁衍生息,却牢牢记住祖先的教训,绝不允许山谷中出现男人,哪怕是亲生儿子,也要在五岁之后送走。进入山谷的男人只有一种身份,那就是奴隶。
很多家族打过不破之城的主意,因为不破之城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实在太好了。甚至形成了一句谚语:不破城破,天下可得。
意思是,要想夺取天下,不破城就非夺下不可。可是因为各大家家族都仰仗着不破之城内的贸易带给他们武器、盔甲、奢侈品,也因为各大家族对这里都虎视眈眈,闹到最后谁也不敢动手,不破之城就自由的伫立在这个战争不断的混乱世界,宛如世外桃源。
但不破之城中的女人对各大家族都没有好感,只除了盈禄家族,因为这一家族从未主动挑起过征战,也没有意图攻打不破之城。更因为自从七年前孤儿继承了盈禄家的爵位以后,在她的操作之下,不破之城对盈禄族人不但没有恶感,反而非常喜欢。
经过半天的轻松飞行,孤儿终于到达了不破之城。
城外,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商旅在等候了,人群密密麻麻的,就算在她和皮特约好的西山之侧也都有商户把货物存往在此处,害得孤儿找了半天,才让飞龙安全落地,并且限制住它又要咬人家拉载货物的小马,以丢到半空中的yu望。
皮特早就等在这儿了,那一百个奴隶也井然有序的坐在一处,还排成了一个方阵,还没有开始拍卖就引起了好多人的注目,对这批奴隶的素质啧啧称赞。
“大当家,这次的集市相当大,看来咱们可以狠赚一笔。”因为人多,天气热,皮特满脸是汗,但是看来又特别兴奋。
孤儿看着他,想到闪闪发光的金币,心情也立即好了很多,把那个怪梦带来的不快和不安全部扔在脑后,问道:“你测算好了吗?咱们新选的贩奴场所和不破之城广场间的距离,够不够小蛇甩来甩去的?”
“大当家放心,我已经努力测算过好多回了,绝对没问题!”
孤儿点了点头,“今次是三天的大集,我怕小蛇甩出奴隶的位置不对,伤了别人可是要赔钱的。”
皮特再三保证,孤儿这才放心。
平时她不是这样婆婆妈妈的,只是今天实在是有些奇怪的预感,或者那个梦的影响还没有消散。
“这回我要和城主谈谈,在城内建个贸易办事处,以后再来做生意,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省得每回都得和各大商户排队等候,实在是烦哪。”孤儿说着,抬头望了望天空。
就见今天的太阳格外刺目,天空中一丝云彩也没有,这也是天气这么燥热的原因。偶尔,一两条龙慢悠悠的飞过,是不破之城驯养的,用于空中巡逻之用的。
如果说不破之城有什么缺陷,就是她们只有数量极少的飞龙。其实也算不上缺陷,因为她们不打算攻打别人,别人要想围困她们也不可能。
山谷中气候宜人,女人们完全可在其中自给自足,外面围个百八十年,里面的生活也不会受影响。所以说,不破之城不需要龙,只要把四周山岭高岗上的守卫做好,谷内半山腰上的防御工事中准备充足的弩剑,外面的人就攻不进来。
当然,那块魔晶也要重兵把守,因为北峰的入口安全就是凭借着魔晶激发上古魔神之力,如果失了魔晶,城门大开,惊马古道就成了敌军攻城的康庄大道。
魔晶不会出事吧?不知道为什么,孤儿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而这念头才一出现,她浑身的热度忽然退了,发起冷来。
“看,城主下令开门了。”正在她疑惑之时,和,身边有人高叫了一声。
立即,本来只是嘈杂的地方变得人声鼎沸起来,大家全急着向前拥,恨不得早一步到达城内,好在城内的交易场中选个位置好的摊位。他们不像孤儿,因为与城主关系密切,可以提前搭好她的商帐。
“大当家,我们走吗?”皮特见孤儿不但不动,反而还坐在了地上,不禁问道。
“不和他们挤,最后进去就好了。”孤儿答,望着涌动的人潮,心中莫名其妙升起的不安,又莫名其妙的退却了。
第九章 人种馆
城门只有一处,商户却太多,所以当孤儿最后一个进城后,已经是傍晚了。而三天的大集,从明天就要正式开始。
身后,城门紧闭。
抬头望去,四面山岭的高岗守卫森严,城中广场的方向,有一道银紫光芒冲向天际。那是魔晶散发的保护之光,有了它,就能激发入口处魔神的魔力,任何人马都不能接近惊马大道。
不破之城的女人从来不会懈怠守卫,也不会放松警惕,因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女人生存艰难,就算贵族小姐也没有多少人权,常常沦为政治的牺牲品,或者是男人的玩物。出身低贱的女人更是如同牲口一样,任人买卖宰割。如今她们格外珍惜自己的保护之地,外敌根本不能入侵,不破之城是全大陆最安全、最自由的地方。
可不知为什么,孤儿总觉得一片欢快热闹、又忙碌嘈杂的景象中有些不易觉察的阴谋味道,可是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是一种预感。
不过盈禄家可不是以预言能力著称的家族,只是善于积蓄财富。也许,一切只是那个怪梦引起的,梦中的那场厮杀太过悲壮残酷,而且她总觉得自己也是那场战争中的一员。
“大当家,您看准备的如何?还有什么欠缺的地方吗?”在进入提前就搭建好的盈禄商帐后,皮特殷勤谦虚的问。
所有的商帐和摊位都设在不破之城巨大的圆形广场上,在广场的边缘围成一圈,但盈禄家的商帐最显眼,因为搭建得极其气派,其大小和布置不是普通商帐可比的,更不用说那些小摊位了。而商帐旁边还用布幔围起了一大片空地,设置了坐椅,是拍卖奴隶的场地。
明天盈禄家的第一笔生意就是拍卖当当,虽然其他人在布幔之外也可以看到空中飞人,但想看到最终的落地情况,甚至买下一名奴隶,就非得买票进入不可。
孤儿走到商帐正中,停下,见帐内的仆人忙个不停,路过她身边时匆匆行个礼,就又去搬运货物,但整体上忙而不乱,井然有序,不禁满意的点点头道,“不愧是盈禄家的管家,你值得天底下所有的赞誉,应该给你发个勋章。”
“我发誓要效忠盈禄家,效忠于您,自然尽一切努力。”皮特说得谦虚,但神色间却有些自傲,“至于勋章,大当家太抬举我了,我不过是执行大当家的命令罢了。”
他是应该感谢孤儿的,如果不是孤儿看出了他的商业才能和为人处世的圆滑机灵,为排众议的破格提升他为大管家,他现在还在盈禄家的后厨做工,只能在买卖水果蔬菜时抽点小油水,哪有机会接触这么大的生意。
而在这次的大集上,孤儿不仅贩卖奴隶,几乎所有的大陆紧俏商品她都会买卖,不过因为货物品种繁多,数量又大,在经得城主的同意后,提前就运抵了不破之城,在城中女战士的押运下,集中存放在广场。她在地球的那一个月,皮特又搭好商帐,测试小蛇甩人的距离,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当然,他们能有这样的特殊待遇是因为盈禄家族的领主是女人,也是塔撒大陆唯一的女商人、女伯爵,平时还带给不破之城很多利益和方便。
甚至――各种情报和消息。
“今晚要给当当们弄点好吃的,谁知道被卖到别人家后会有什么待遇。”孤儿吩咐。
孤儿生意经第一条:要善待你的财产,这样才能生出更大的财富。老爸从前总那么说,虽然他连账目也算不清楚。
“大当家是全大陆最仁慈的贵族小姐。”皮特一躬身,毫不犹豫的拍马屁,“不过我得问一句,您是今晚去拜会城主呢?还是集市之后?”
“集市后吧。”孤儿想了想道:“平常有小股商旅出入就算了,每回有这样的大集,她都非常忙碌,因为她要负责全城的安全,提防有十大家族的斥候混进来。你忙着吧,我先回住处,不必跟来,有他们四个就行了。”孤儿指了指一直跟随着她的四个奴隶保镖。
她并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城内最好的旅店。她虽然以爱钱著称,但也从来不忘记享受。
孤儿生意经第二条:要记得给你的手下空间,时时盯着他,不仅不会增加效率,反而使他紧张。
皮特应了一声,送孤儿到帐口。
一出帐,孤儿正瞧见广场中心的喷水池,以及池水中的白色锥形尖塔。当然还有安置在塔顶的、不破之城的心脏,那块只有拳头大小,却散发着冲天光芒的魔晶。
魔晶如果没了,不破之城就要大难临头了吧?至少也不会那么太平了。奇怪的,她心里又涌出这个念头。不过放眼一看,又觉得自己杞人忧天。
广场上人来人往,大家都为明天的开市做准备,虽然根据不破之城的律法,不得在开市之前私下交易,但买家和卖家在安顿好后,都会四处转转,提前摸摸底。
可是虽然人多且乱,广场中央的水池边却如禁地一般,没有人敢靠近那条红色的警戒线半步。而在警界线内,里里外外有三层女战士守卫。
她们手持寒光闪闪的长茅,戴着半盔,统统长发高束,从盔顶引出,身上穿着硬皮甲,短皮裙和长靴,丰满的胸部以束带固定保护,不至于影响到挥刀舞剑,强健的腰身上,挂着长刀。远远看去,一片健美性感、英姿飒爽、却又军纪严明、冷酷无情,有谁敢靠近锥形尖塔半步,就会当即处死,妇孺老弱也是如此,且无需询问理由。
看到这儿,孤儿不仅暗暗钦佩朱丽城主的铁腕领导政策。
不破之城有工、农、商、学、兵五部,分别负责城内的所有事宜,城主是大家在两年一次的选举中产生的。统领兵部的朱丽从十五岁开始,已经连续当选了七届,她本人也是一个剑术和骑术都超凡强大的人。
在这方面,不破之城比所谓文明地球上的许多国家都更民主。
“盈禄伯爵小姐,又见到您真高兴。”一个沙哑性感的声音从左侧响起。
孤儿回头一看,正是不破之城商部的首领桑德拉,身材高大的女人,脸色好得像是吃生肉的,细细的绿眼睛,显得有些阴险。
“我同样高兴。怎么样,最近生意还好吗?”孤儿微笑着问。
桑德拉虽然负责不破之城所有的商务问题,但她自己本身也有生意――风月街四分之一的场馆是她的。不破之城中的女人称之为“人种馆”,当她们需要孩子,或者只为了欢娱时,就会去那种地方。
所以桑德拉“偶遇”孤儿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定是看上了这批奴隶中的某些极品,她虽然不敢私下交易,却一定是来探路的。
第十章 职业父亲
“也就那样啦,你也知道现在的女人喜新厌旧,没个长性。再说了,男人做这一行也长久不了,总要补充些新鲜货色。”桑德拉暧mei一笑,“怎么样,替换下来的当当可以再卖到别处吗?”
“被卖到风月场所的当当,按惯例是要在五年之后给予释放证书的。”孤儿垂下眼睛,掩饰心中的恼怒,脸上却还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倘若非要卖,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未必有人会买。做这一行五年,多强壮的男人也成了软脚虾,做不了工又浪费粮食,不如放他们走,成全桑德拉首领的善人名声。”
“呵呵,我看大善人却是盈禄伯爵小姐呢。”桑德拉眯起了绿眼,“在不破之城的男人就和大陆上其他地方的女人一样,不过环境不同,所受的待遇难道还有区别?若我被抓到塔撒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只怕会被扔到妓院或者山林里,不做到死就没有自由,诸神作证,这里的惯例已经非常仁慈了。所谓强者为尊,到哪里都是一样。不过说到强者――”她瞄了一眼孤儿的四个保镖,“你这四个当当不错啊,让给我一个如何,尤其那个最高大的。”她是指小四四。
孤儿心里把这女人骂了一万遍,表面上却露出自嘲的神色,“桑德拉首领手下的当当无数,只是“不破之城的四大当当”就艳名远播,就不用抢我这几个没用的手下了吧?倒不是我舍不得,实在是他们跟着我时间久了,做起事来趁手。如果您真有需要,不如先到我关押当当的地方看看,提前挑好,我明天给您留着不就得了。”
不破之城是自由贸易城邦,是没有战争之地,属民全是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是天堂,人类社会中所有的坏习气,不破之城一样不缺。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钱的地方就有可怕的江湖,此话一点不假。
而且因为这些女人是那些被侮辱和伤害的女人之后,如今她们成为了主宰,有时候做事之恶劣,比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拿城中的五部首领来说,孤儿有好感的,不过是城主、兵部首领朱丽和学部的首领娜塔丽而已。而对于商部的首领桑德拉,孤儿不但没好感,还非常厌恶。
这是个贪婪的女人,她以一种特殊的迷药控制奴隶,使这些曾经凶猛甚至残暴的男人变得羊羔般温顺,她人种馆中的当当,没有一个不是她的入幕之宾。而且,因为她主管着不破之城的商务,所以对普通商户的勒索和限制也不比别的地方少。
她最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最得她宠爱的一个男人块头有一般人的两个大,孤儿见过一次,那人手臂和胸前全是棕色的毛毛,看着好像巨人和野人的孩子。
而桑德拉垂涎孤儿的四个保镖已久,尤其小四四。但这四个人虽然是奴隶,七年来却和孤儿走南闯北,一直保护她,孤儿怎么会把他们送给这女人当礼物。
“我肯定是需要买进一批新当当的,但是咱们可不能私下交易啊,这是违反不破之城的惯例的。”桑德拉故意诚恳而正直的说。
孤儿知道她的目的就是提前看货,但也不说破,只道,“那当然,谁不知道您一向最是公正。不过我想请您视察一下,看看我们盈禄家有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我们可是老实的生意人,只怕无意中做错了什么却不知道。这边请――”她说着半侧过身,让桑德拉在前面走。
如果可以,她不想卖给这女人任何一个奴隶,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谓形势比人强,尽管这些当当失去了尊严,毕竟还留下了生命。
其实她很不喜欢不破之城这种借种生子的办法,因为那会造成很多孩子的父亲是同一个人。说来可笑,这些当当本来是即将被处死的人,没想到却播撒了众多新生命,有的比较红的当当,可能是全大陆最多子嗣的人。
比如――四大当当。在孤儿看来,他们应该被命名为职业父亲。
“说起趁手――他们四个真的那么好吗?”走在路上,桑德拉突然问孤儿,脸上挂着的笑容无比猥琐。
孤儿很想表现得大方,但却不能自控的红了脸。她支吾了两声,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桑德拉。
她不需要玩弄小羊,她要找也要找个狮子一样尊贵的男人。
想到这儿,不知为什么,她脑海中出现了冰封骑士的狮头面具。
这让她有点慌乱,好在奴隶们住的地方离她的商帐不远。别人贩卖的奴隶都是锁在专门的聚奴场,吃不好、休息不好,第二天开市的时候萎靡不振。而孤儿的奴隶是住在一间大车店似的小旅店中,有吃有喝。
由于天气热,孤儿和桑德拉进入旅店时,奴隶们才洗完澡,都光祼着上身。有几个出身较好的奴隶见有女士进入,尽管已经是奴隶的身份,却仍然觉得不雅,慌忙穿衣,但大部分人没有反应。
桑德拉马上被年轻健壮的新奴隶所吸引,她在他们之间穿行,欣赏着光裸身体上滑过的水珠,散发出母狼一样的气息。
不过令孤儿奇怪的是,一向喜欢壮汉的桑德拉却在一名瘦弱的奴隶面前驻足良久,以各种肢体语言表达要孤儿过来询问的意思。
那奴隶体形纤细、五官优雅,柔软的金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皮肤白皙到有些苍白,一双眸子的颜色很淡,似乎不太爱说话的样子。不过,他虽然纤瘦,但看年龄却不小了,大概是这批奴隶中最大的一个。
孤儿努力回忆皮特给他讲的这批当当的事,似乎记忆中有些印象,当即走上前解释道,“这是艺术型当当,会读会算,被抓住前是个随军的吟游诗人。”
“啊,这个是不错。”桑德拉掐了这位奴隶的屁股一把。
原来是从喜欢野兽男变为喜欢小受男了。孤儿心中冷笑一声。把这干狼一样的男人加上一个诗人的头衔,这回不敲桑德拉一个底掉儿,她就不配生为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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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斥候,相当于古代的侦察兵,和奸细略有不同。
2,吟游诗人,也就相当于中国的说书人,把民间发生的事编进诗歌,四处传唱。好多历史中没有记载的,都会从他们的故事中听到。
第十一章 当当拍卖大会
天才蒙蒙亮,孤儿就被窗外鼎沸的人声吵醒。
她住在不破之城最好的旅店,紧临广场,从阳台就可以看到广场的全貌。探身望去,就见所有的商户都行动起来了,空气中弥漫着燥热、兴奋又混乱的味道。
看到这情景,孤儿不得不起身,洗漱完毕后出屋一看,四个保镖已经等在了走廊中。
他们已经跟随了孤儿七年,早就宣誓效忠,所以孤儿没有对他们做任何防范措施,塔撒大陆的男人讲究忠诚与荣誉,这点比地球上的男人强,当然也有十恶不赦、背信弃义、极端卑鄙无耻的坏蛋,但这四个绝对不是。
走到街上,热气扑面而来,四个保镖尽职地站在她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帮她挡住拥挤的人群。其实就算她自己走,来往的人流也会给她让出一条路,在大陆上做生意的人谁不认识盈禄家的伯爵小姐?就算不认识她本人,也认识她那身暗红色真丝长裙,同色的羊皮软底鞋,裙边缀的昂贵的蕾丝花边,还有衣袖边绣着铜钱状的族徽。
这些东西都是属于极其奢侈的物品,就算各大家族的领主拿出大把金币也未必买得到,何况有谁比近年来的盈禄家更有钱呢?
才到商帐,就见皮特一头大汗的跑来,对孤儿行了个礼,道了早安。
“不必应酬我,去忙吧。我看门外有好多商户聚集,想必咱们出货会很快。”孤儿道,“今天我去当当拍卖会那边,这边的事你自己拿主意就好。”
“听任大当家的差遣。”皮特笑得阳光灿烂,看来生意形势真的不错,“还没开市,已经有不少商户盯上咱们的酒、丝绸、香料、农具和盔甲,这可都是上等货,我打算还和平时一样,价高者得。”
孤儿点了点头,“不过也要考虑对方的信誉,不是付得起金币就行,还得有金子一样的良心。别忘记留下一些散货,以抽签的形势平价批给小商贩。”
孤儿生意经第三条:永远不要妄图垄断,要给那些小商贩活命的机会。这样其他人才不会联手,己方也不会受到强烈的抵抗。
皮特虽然不理解孤儿的想法,但还是点头,打算照办,临了又想起一件事,“桑德拉首领派了人来,说是她昨天看中的人,希望咱们给取下腕箍,不要从拍卖场走,直接找人送到她的人种馆去就好。价钱随便您开,人到了,她就付钱。”
孤儿闻言微微一愕,秀气的眉不禁蹙塌,感到有些意外,因为这虽然不违反不破之城的惯例,但也从没有人这样做过。难道桑德拉真的喜欢那个一脸娘娘腔相的瘦皮猴吗?为什么她感觉事实绝不会那么简单呢?那女人见识过太多的男人了,就算是太阳神阿波罗下界,她也未必会这样猴急的。
看到孤儿犹豫,皮特凑近了些,低声道:“那个女人不是好货色,可惜她又是这里的商部首领,我看这事咱们也没损失,还是不要得罪她的好。您想,她看中的那个可是个不能提剑骑马的下等货色,就算放了他,他也不可能兴风作浪。其实就算像小四四这样的强手,在这个地方只怕也逃不掉,到处都是女战士呢,凶得很!那女人可是说了,价钱随便您开,不过依我说也不能太高,如果狮子大开口,对咱们以后的生意不利。”在皮特眼中,所有的人和物,都是货色等级来形容的。
孤儿想了想那奴隶柔弱的脸,觉得皮特说得对,于是略点了点头道,“那就二十个金币好了。”
皮特瞪大了眼睛,“二十金币?当初您买下您身后那四个百里挑一的勇士,也就花了这么多。”
“是啊。可是桑德拉首领看中的那个可是一位诗人,据说还是个没落的贵族,身上流有精灵家族的血液。这样的当当,身价当然与众不同。”孤儿很认真的眨眨眼。“以后只要不破之城的女人想让自己的孩子有高贵的血统,都会点他的牌子,桑德拉首领不是赚翻了吗?”
皮特两眼瞪着孤儿,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心照不宣的附和道,“对啊,我忘记他的出身了,二十金币一点不贵,还算是贱卖了。不过我倒是担心他的种,他那样子像是不行――”他没往下说。
毕竟他们亲爱的伯爵小姐还没有嫁人,虽说她的年纪大了点,要知道在塔撒大陆,十三岁的女孩就可以嫁人了,伯爵小姐二十七岁的年纪可以当奶奶了。不过听说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都有一位超过三十岁的公主没有结婚,反正有钱又美丽的女人嫁人晚一点也没关系,总有无数出身高贵的骑士追求。
孤儿拍拍皮特的肩,对他能顺着她的话撒谎很是赞赏。之后她就前往关押奴隶的那间大车店,让留守的属下把奴隶聚集在那片皮特测算好的空地处,她则以哨子呼唤藏在半山密林的小蛇下来。
小蛇落地,似乎知道又可以玩甩人了,兴奋异常。
而孤儿等开市的锣间一响,就差人把瘦皮猴送到桑德拉的府上去,又连威胁带恐吓,比比划划的要小蛇不许乱甩,而是要甩得见高不见远。
最后,她看到因为瘦皮猴的离去,为奴隶们准备的伞包还剩下一个,干脆自己背上,为了不引人注目,大热的天,还差小二二去拿了件灰色的披风给她。
准备妥当,她又立即返回当当拍卖场。当她坐在主人位的贵宾椅上,因为背着伞包而极不舒服,心中不免觉得自己可能更喜欢现代的生活,虽然平凡,但也不用这样奔波辛苦。
哐!
随着又一声锣响,当当拍卖大会正式开始了。
这不是孤儿带人第一次贩卖奴隶了,所以伙计们配合默契,这边的伙计一敲锣,那边的伙计立即发信号给小蛇,不到一秒钟,一个当当就惊叫着被抛上天空,果然见高不见远,只要操作得当,就一定会落到贩奴场中。
一片惊呼声,发自场内买了票的人,同时也有围在场外看热闹的人。
那些看不到当当落地的人,不时的打听:怎么样怎么样?是摔断了脚骨还是像岩石一样稳当?
什么,这才是今天的第一个?还是个漂亮的小子。哎呀,我怎么没有买到门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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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二更,再度对大家说抱歉。明天单更,会准时在9点到10点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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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魔晶失光
而场内的人却可以很好的欣赏第一个当当稳稳落地,虽然姿态不美,歪歪斜斜,好歹还可以站立,再加上他健壮的体魄,秀美的容貌,总体来说,素质真的不错。买家,绝大部分是女人,不禁口水长流。
果然盈禄出品,质量保证啊。
不过这时候还没有起拍,因为要等到所有奴隶聚齐以后才开始,所以坐满了一排排长椅的买家不停的拿着鹅毛笔和羊皮纸记录下编了号的当当们的特征和观感,好方便在起拍时不要花了眼。
只见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当当也陆续从天而降,除了有个别摔个四仰八叉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当当可以安全着陆。旁边,还搭配着孤儿的手下做出的解说。
“第五号当当,身体强壮,看那两条腿,大理石柱子一样,又直又有力——”
“第二十七号当当,有精灵血统,看他那对尖耳朵,绝对种性高贵——”
“第四十三号当当,野得像马,漂亮得像朝阳,瞧这头垂腰长发――”
“第七十六号当当,祖上是尊贵家族的封臣,说来也是贵族出身――”
“第九十九号当当,也是最后一个,说来他的来头可就大了――”
场上的人正说得热闹,场下的人也听得开心,写得忙碌,可就在这里,一切突然静止了下来,因为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都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嘴里的话,向半空中望去。
天空暗了下来,气温似乎也骤降。
并不是有浓云掩盖了太阳,也不是天色变得阴沉,而是――魔晶的光芒消失了!圆形广场中央的白色锥形塔上,一束光也欠奉,衬得塔身像一块伫立的墓碑。
当意识到这一点,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全体被惊吓了,包括广场上的女战士守卫。
魔晶!魔晶怎么能没有光明?那样的话,不破之城就不再是安全之地了!对于不破之城的信心和热爱全是因这魔晶而起,假如魔晶失去魔力,这里将不再是自由贸易城邦,而是和大陆的其他地方一样,可以任由贵族的铁蹄践踏!
咯啦――咯啦――
一种铁链磨擦的声音在城内的空气中荡漾,尖硬刺耳得好像从地狱深处传出,大家面面相觑,一时无法反应,直到不知道哪名女战士尖叫了一声:“铰盘!”
静默数秒,之后惊恐慌乱的尖叫声、呼喊声、咒骂声几乎同时响起,广场上的人也如通了电的没脑袋苍蝇似的,四处狂奔乱走,前一刻还热闹祥和的局面登时乱成一团,不少人被推dao、被踩踏,于是哭叫声更盛。
孤儿本来舒舒服服的安坐在场中的贵宾席上,头顶还罩着一把遮阳大伞,此时也惊得站起,有好几秒的大脑空白。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铰盘!那是控制北峰入口处大门的。如果有铰盘响,证明大门正在开启,而魔晶此时失光,难道是有人要攻进不破之城?!
眼前,贩奴场内的买家四散奔逃,因大门处拥挤,有的人干脆拔刀砍碎布幔而出。不到片刻,一个以布幔和绳索围好、相对封闭的地方突然不复存在,站在原地没动的孤儿可以观察到整个广场的情况。
这次第,怎一个乱字了得!
到处是逃窜的人,还有不少牲口混在其中,地上散了一地和货物和食品,小孩子哇哇大哭,牛马高声嘶叫,有的人惊慌之下跑进了围绕着水池和尖塔所设的警界线,结果被同样惊慌,但却没有擅离职守的女战士当场刺死。
只不过是魔晶失了光,有人在打开北峰城门罢了,城内居然乱成一锅粥。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人要攻进来,但他们还没攻,已经胜了开头。
好在女兵们并没有乱,孤儿看到广场四周的街道上,正有全副武装的女战士涌出,一队一队的向城门冲去。看来城主朱丽反应很快,女兵们训练有素,可是因为广场上到处是跑来窜去的人,直接影响了她们增援城门处的速度。
“情况不明,先就地躲藏,不要乱跑。”孤儿终于反应了过来,快声发布命令,转身看看一直站在自己身后的四个保镖,“一二三四,你们押着这些奴隶回旅店去,没有得到我的命令,不许出来。还有,一定看着小蛇,不能让它乱飞,说不定会给人误当成靶子。”
“小姐,您呢?”小一一急问。
这四个保镖奴隶是有名姓的,不过都是四五个发音以上的长串古老名子,孤儿怕叫起来麻烦,给他们编号为一、二、三、四。紧急时只叫单音,平常没事,就在前面加上“小”字,后而外加重复音,以表示亲昵。
“我有小猪,不会被挤到。”她才说出这话,身后就冲过来一个惊惶失措的、盲目奔逃的商户,把孤儿撞了一个趔趄,要不是小四四拦腰抱起她,她差点摔个嘴啃泥。
“我跟您去。”一向沉默的小四四放下她说,随后向前跨了一步,和那三个人紧紧挨在一起,合成个半圈,提防再有人冲击孤儿。
“我会叫小猪飞得很低,不在弓箭攻击的范围。”孤儿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道,“你们快走,看这个情况,马上就要大事不妙。我得到皮特那边去,让他镇定点,看着咱们的货物。”
“不,我跟您去。”小四四再说,一脸坚定,“您飞得低一些,我在地面上跟着,万一有人放箭,您只管往下跳,我一定会接住的。”
孤儿本想单独行动,不过此时时间紧急,她不想跟这个执拗得像牛,又强壮的像牛的当当争辩,于是快速点了点头道:“就这么办,无论如何,先留在城里,等我命令!”
她在这块战争频发的大陆上经商了七年,见过打仗的阵势,因此初时的慌乱已经完全平复,现在只是想着怎么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并且对不破之城突然出现了失守之兆感到分外好奇。
是什么人攻进来了?为什么魔晶会失光?看这个样子,像是谋划已久、里应外合一样,到底是哪个家族干的好事?!
“小猪,飞吧。”她跳上小猪的背,这一次,这小家伙似乎也被魔晶的事闹得心烦,居然很清醒,不但稳当的飞了,还照着孤儿的意思飞得不高,仅在一般人头顶上方一点。而小四四就在地面上紧紧跟着。
他们直奔盈禄家的商帐而去,快到达的时候,孤儿恰好看到由巨大尖木和粗铁柱制成的大闸已经拉了起来。惊马大道上,因为没有了魔神的威慑,一队人马已经出现。
他们举着的旗帜上绣着族徽,是一个圆,里面有一个Y字形,两侧下方有一对翅膀样的东西,就像会飞的奔驰车的标志。
是追风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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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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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风一样的速度
即使兵马离得还远,即使孤儿身在半空,却仍然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征战气息和大地恐惧又不耐烦的颤抖。
在这种情况下,她顾不得会被站在地面上的小四四看到她双腿的春guang,急忙把裙子掀至膝盖,拿出绑在大腿上小巧的高倍望远镜来。
塔撒大陆上女裙的式样很像是欧洲中世纪后期的服装,上身紧裹着腰身,穿晚礼服的话还会小露酥胸,下面的裙子却层层叠叠,很繁复且长及脚踝。所以孤儿把随身携带的东西绑在了腿上,就像电影中的女警把枪绑在腿上一样,她左腿挂着金柄小弯刀,右腿上就是那个望远镜。
在大陆经商七年,全凭着这个望远镜才能处处料敌先机,在强盗或者残兵游勇追上来抢劫商队前安然离开,或者组织手下人以逸待劳的做好对抗的准备,把进犯的人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把这个望远镜叫做“伯爵小姐的神眼”,而现在神眼中的显示的景象让她大吃一惊。
铁闸大开,门边有十几具守门女战士的尸体。
不远处,两个铰盘边站着四个当当,左侧的铰盘边有三个,看衣着是风月街上的当当,不过孤儿从不去那里,所以并不认识,但站在右侧铰盘边唯一的一个当当她却眼熟得很。他异常高大雄伟、手臂和裸露的胸前遍布棕色体毛,看来像一头大熊,正是桑德拉最宠爱的那个。
因为认出他是谁的人,孤儿下意识的回身望去。
就见风月街方向,桑德拉那栋塔楼形状的人种馆顶层,那个她新买的奴隶,也就是那个瘦皮猴,正拿着一只魔杖似的东西指向魔晶所在的位置,一束淡得几乎看不清的灰光,好像一层皮蛋的壳,死死把魔晶的银紫光芒压制住了。
难道内鬼是桑德拉吗?她为什么要帮助外人攻击不破之城?这里不也是她安身立命的所在吗?她已经身居高位,金钱、男人、地位她应有尽有,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而且,“棕熊”是她三年前卖给桑德拉的,瘦皮猴更是才送过去,他们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做?难道这个里应外合的计划已经秘密进行了三年吗?可原因和动机究竟是什么?
一瞬间,好多疑问涌上孤儿的心头,而更让她感到撕心裂肺的是,这两个当当都是经她手卖出的,桑德拉甚至还没为第二个当当付过钱呢!
呜――
一声号角声响起,接着,北峰城门外的军队开始行动,继而飞驰,骑兵在前,步后在后,其速度之块,使追风家族清一色的深蓝色盔甲像一波波海浪,以不可抵挡之势涌向不破之城。
“四,快去保护皮特,这是命令!”孤儿高喊一声,“你宣过誓保证服从的。”为了表示态度坚决,她又加了一句。
她曾高度怀疑小四四的出身,因为他指挥打仗实在很有水平,曾经带着几个没什么战斗力的仆人和搭伙同行的独立商人,拿着简单的武器、利用山川地势击退过一小队佣兵。除了“伯爵小姐的神眼”外,他是确保孤儿行走大陆七年零伤亡纪录的重要一环。
而且他身上总有一丝说不出的高贵和忠诚,说过的话一向算数。
果然,小四四虽然反对孤儿的命令,却还是猛一顿脚,朝盈禄商帐狂奔而去,在惊惶失措的人群中横冲直撞,异常坚定。
其实孤儿倒不是想保护皮特,而是要小四四带领盈禄家族的人保护自己和货物,把损失降到最小。眼见小四四去执行命令了,她立即指挥小猪提升高度,向城内飞去。
她要尽快把情况通知朱丽城主,得找人把那瘦皮猴解决了。这人曾经被她胡诌为吟游诗人,而今明白得很,他是一个巫师,法力还不小的巫师。
只要放倒了他,魔晶就会重放光芒,就算那时候追风家族的大队人马已经入城,魔神之力不能及于城内,至少恢复正常的魔晶还能做为谈判的筹码!
在她看来,这一仗不容乐观。对方处心积虑,而不破之城仓促应敌,开始时就落了下风。
“朱丽城主!”远远的看到一小队人马从城主府内冲了出来,孤儿用尽力气大叫。
城主府的女战士全是骑兵,红色的盔甲,手持长枪,跨下马也披着红色护具,当先一个人还戴着魔神面具,遮挡着她的满头乌发、满月般的脸庞、美丽的黑眼睛和丰厚的朱唇,正是城主。
看到孤儿急飞过来,她一勒马,健马扬蹄,人马均仰望半空。
“塔楼人种馆顶上有一个巫师,是他让魔晶失光,商部首领恐怕与此事有瓜葛。”孤儿简短的报告,“追风家族的骑兵已经快进城门了,必须把他们阻在广场上。”
有两秒种的思索,朱丽果断地选择相信孤儿,快速发布命令,让一小队士兵去塔楼人种馆的屋顶,活捉巫师和桑德拉,然后她叫人向半空燃放了两只烟花状的东西,之后亲自带队直奔广场而去。
期间她没和孤儿说一句话,只是以手碰了一个头盔,像男人一样行礼,表示感谢。
而孤儿报告完毕,也立即返转,想回到商帐那边去。不过才飞到广场,就看到追风家的骑兵前锋已经进入了城内。
当当当!
圆形广场上,急促的锣声响彻半空,广场四周的高塔顶上燃起火把,那显然不是为了照明,而是为了互通消息。塔上的射箭孔中,已经有士兵搭起了弓箭。远处的半山腰则回应着尖锐的响哨,显然除了留在高岗上和半山上,防止飞龙袭击的人必要守卫外,大批战士正下山增援市镇。
“小猪,快飞啊!”她催促,想以最快的速度穿过广场,回到小四四那边。然而追风家族果然不愧这个名号,有比风还快的速度,眨眼功夫,大队人马已如潮水般涌入了城门。
广场上,仍有人在尖叫着无目的的飞奔,但稍微聪明一点的,早就找地方躲了起来,所以地面上除了四处散落的货物,已经空荡了很多。
这边朱丽也已经带人赶到,但她们显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阵容远远不及对方,虽然仍有士兵从四巷及山上增援而来,但整体队形散乱,看着有些慌张。
再看追风家族的队伍,整齐划一,战马嘶鸣,仿佛从天而降的铁军。在最前面,是一匹神骏无比的大白马。马上骑士的蓝色盔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胸甲上雕刻着追风家的族徽,双手持一对闪如灿银的轻便战斧,鹰形面具下脸虽然看不清楚,但他身上的气派和风姿,都表明他是这一队人马的首领。
“追风家族万岁!”他忽然举起战斧,高喝一声。
“拿下不破之城,这里的女人和钱就全是你们的啦!”他身后的副将跟着喊叫,之后随着他战斧前指的动作,骑兵们如狼似虎的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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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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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人一猪从天而降
而不破之城这边,女战士们也已经在朱丽的指挥下摆成了脆弱的防御阵型。
她们虽然日夜训练,严密把守城门,但不破之城不会被攻破的信念已经深入每个人的内心,从没有想过袭击会真的到来。就连孤儿也是这样的认为的,她从来觉得不破之城的女人不会懈怠,没想过和平的太久,人的神经就会麻木。
镶着银边的巨大木质盾牌上刻着不破之城的标志――坚硬的灰岩。但女人们的盾牌组成的城墙却并不坚强,根本阻不住追风家庭骑兵的冲击。
当蓝甲骑兵的先锋冲过来时,长枪、短枪、标枪从盾牌后投出,圆形广场四周的防御塔楼中乱箭齐飞,率先冲过来的第一批骑士如同被伐的树木一样倒下,战马被刺死的时候发出震人心魄的悲嘶。然尔,骑兵的优势就在于冲击,第一波冲击过后,女战士们的阵形就变得七零八落,等第二波冲击过后,就已经完全被冲垮了!
在孤儿看来,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就是厮杀,几方人马冲在一起,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在这种情况下,男人们也不会怜香惜玉,在他们眼里,拿着武器的就是敌人!
此时地面的战斗还没有三个回合,追风家族已经占尽了优势,就算不破之城这方不断有援兵从半山下来增援,但追风家族的骑兵把战场分割为数块,使女战士们首尾难顾。
嘭嘭的武器交接声、受伤者的痛叫声、将死者的惨呼声、马蹄的踩踏声混杂在一起,虽然孤儿亲眼目睹过几次小型战斗,但这样直观且激烈的,却是第一次看到。
大部分女战士的头盔是半盔,上面还有长长的头发散出,而且她们没有马,被追风家族的骑兵一冲,登时死伤大半。有的被长枪当胸刺透,有的长剑砍掉头颅,有的被战锤把头盔敲出一个可怕的凹槽,显然连头带头盔一起被砸扁了。
然而就在女战士全面处于下风的时候,朱丽却一马当先,杀了好几个追风家族的骑士,如一团火焰一样,跑到哪儿,哪里的敌人就像化为灰烬一样倒下。
追风家族的首领注意到了这一点,在砍翻一名女战士后,一扣马缰,直冲朱丽而去。
朱丽正以一敌三,奋战不已,那首领策马赶到,大叫着让别人闪开,自己单挑不破之城城主。
枪与斧之间碰撞出火花,两匹战马交错身体,马上之人连过了数招,盾牌在剧烈的争斗中已经化为碎木。而那首领不仅有力,动作还很灵活,朱丽虽然勇猛矫健,但很快就吃力了起来。再几个来回,她一个躲闪不及,被一斧砍中肩膀,肩甲碎裂,鲜血迸留,好在她稍避了一下,所以只是断了肩骨,并没有被生生砍死。但尽管如此,她的人也从马上掉了下来,被那道首领的侍从五花大绑的捆上。
不过那个首领也好不到哪去,朱丽在中斧的一瞬间,以长枪打落了他的头盔。
孤儿坐在小猪背上,看得清清楚楚,但她在战斗打响的一开始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估算错了追风家族的骑兵闯到圆型广场的时间,因为她不知道这个家族人如其名,快得像风一样。
因为这个错误,她目前还危险的飞行在圆形广场的正中,进退两难。
四周塔楼内的弓箭手不都认识她,有可能把她当成追风家族的空中兵力,虽然那头粉红色小猪怎么看也不像是战斗型。而地面上的人一旦发现头上飞着东西,也一定会以打下来为乐趣。
偏偏,广场上空没有任何可遮蔽和隐藏的地方,今天的天气又特别晴朗,属于万里无云的那种,小猪即没有能力空中悬停,又不像鹰一样可以滑翔,它每扇动一下翅膀,地面上都会投下巨大的影子。而且孤儿和小四四说可以飞到弓箭的射程之外,但现在看来有点勉强,她现在就是一个空中的活靶子,唯一能做的,只是祈祷别人不要发现她这种半空中的“异物”。
可是你越是期待什么,就往往越会失望。孤儿分不清是谁先发现了她,只是当地面上传来一声惊叫后,地面上还塔楼内的人都开始向她射箭。
为什么会这样?她居然成了双方的敌人。而她只是去提醒朱丽城主,并且计算错了时间而已。没有了做为自由贸易城邦的不破之城,她的生意也没办法做了,她只是要保护这个和平的地方!
嗖嗖的羽箭破空之声,伴随小猪的尖叫纷乱的响起,孤儿来大陆七年,除了第一次穿越,从没这么不知所措过。她想指挥小猪高飞,快速逃离羽箭织成的网,可当一只箭擦过小猪的翅膀,它本能的一缩,变回了原型,一人一猪从天而降。
孤儿眼见地面在眼前放大,惊叫着闭上眼睛。
完了,从这个高度掉下去非要摔死不可。回不到地球了,小独会急死的,说不定会去撞游乐场的那块石头。还有小立,还有失踪老爸,她冰在冰箱里的巧克力还没吃,因为怕胖,早知道吃掉了,反正也得死。
她从不知道人在将死的一瞬间能这么快速的涌出这么多的想法,但她却根本没有摔到地面上,而是感觉被两条手臂一捞,然后身下一顿,睁开眼时,只看到距离很近的地面和因为突然承受重力而一屈的马腿。
当然还有马蹬上的一只皮靴,还有一条强健的大腿。地上,朱丽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身上还有踏着两只不同的脚。
“盈禄伯爵小姐怎么会从天而降,是诸神把你赏赐于我吗?”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
短暂的头脑空白后,孤儿发现自己是趴在马鞍上的,坚硬的皮革压迫着她的胃部,若非她早上只吃了个苹果,这会儿只怕会吐出来。那个望远镜她一直挂在胸口,此时也压在身下,硌得她几乎断气。
勉强抬头看去,正看到一张没有戴头盔的脸,就是追风家族的首领,打倒朱丽的男人。
他有一张英俊极了的脸,像山头青草一样的绿眼睛,满头的金发在阳光下闪烁着黄金的光芒,此时他笑着,带着胜利者的傲慢和掠夺者的优越感,比春天还灿烂,好像天神降临。
她想问对方为什么认识她,但随即想到她那张东方式的面孔在塔撒大陆只此一家,绝无分号,所以问出的话成了,“你是谁?”
“亲爱的小姐,您正在追风家族的领主,路易公爵的马背上。”他又一笑,帅得炫目。
第十五章 公爵夫人
原来这就是追风家族的首领!
孤儿试着挣扎了一下,却发觉路易公爵的大手牢牢按在她的肩上,让她动弹不得。
“公爵大人,您能放我下马吗?”她感觉自己像一只翻白的小乌龟,四肢徒劳的用力,却一点也没用,只抬头看着马背上的男人,脖子就像要断掉了一样。
“显然不能。”路易慢悠悠的道,嘴角边还噙着笑意,“您从天而降,落到我的马背上,所以您属于我了,我应该感谢天上诸神的恩赐。”
天上根本没有神,只有一只飞行不合格的猪,不然她怎么会掉下来的?!还属于他?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紧要的关头,孤儿突然想起了那名冰封骑士,想当初她也是一再宣称人家是她的奴隶,果然是现世报,来得快啊。
可是不对,冰封骑士是她挖出来的,按照惯例,从公共土地上挖掘出的无主财产,就是属于挖掘者所有。所以,他就是她的奴隶,这和眼前的情况不太一样。
事实上,情况不仅不太一样,简直还让孤儿震惊不已,因为这位金发碧眼的路易公爵居然说:“既然是上天诸神把您带到我身边,我相信您将是我的妻子。”
此话一出,震惊的不只是孤儿,还包括围绕在公爵身边的几名侍从、号角手和因伤倒地的朱丽。
“公爵大人,恐怕小女配不上您的――呃――尊贵。”孤儿再挣扎了一下,还是徒劳无功,勉强抬起的头看见不远处倒着一团粉红色肉乎乎的东西,不是她那不负责任的小猪又是什么?她掉在了路易公爵的马背上,小猪也砸到了一个人。
被猪砸到应该是什么样子,不用想也知道。那倒霉的骑士和小猪紧挨着,昏倒在地,他的马早惊得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而远处,厮杀还在进行,只不过一片片的红色很快被蓝色的汪洋覆盖,不破之城的守兵败局已成,以至于路易公爵不需要参战,只呆在一边看着就好。
“您的美丽足以使我的尊贵更加光辉。”路易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孤儿,她那与大陆上其他女人相比起来更加纤细柔美的身段、秀气雅致的五官,象牙色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
孤儿平时很是伶牙得齿,但现在却脑子发涨,什么也说不出。
她像一匹布一样横挂在路易的马鞍上,腹腔的血液被挤压到头和脚,难受得要死,可是这位追风公爵大人没有丝毫要放下她的意思。
不过她虽然说不出,脑子倒还清醒。她知道自己的容貌虽然不是顶美,但在大陆上却很特殊,有无数王孙贵族对她表达过爱慕之情,但她不会花痴到以为这位漂亮的公爵对她一见钟情,就算是天底下有一见钟情这档子事,也不会快到这个地步。
对这位公爵大人来说,天下掉下的不是美人,而是一棵一摇就会掉金币的树。只有政治婚姻才会决定得如此迅速不,看到了合适的机会,当然立即就上。
追风家族有些游牧民族的习性,野性狂放,自由率性,以武力为尊,育有全大陆最好的马,拥有全天下最不守规则的人,当然也最是穷困。如果他们的公爵大人娶了天下首富的盈禄伯爵小姐,那不等于在他们的马场边建了一座金库吗?
他以前从未见过她,现在一见之下,发觉她并非面目可憎,那么他“牺牲”一下并不难。
“我拒绝。”半天,孤儿才艰难地说出一句,断断续续的,似乎很迟疑,但其实她只是呼吸不畅。
“由不得您拒绝哦,我攻破了不破之城,城内的东西就都是我的。包括您,我亲爱的小姐。”路易傲慢的一扬头,眼眸中似有一轮碧绿朝阳,“没有比今天更好的日子了,天神作证,今晚您就是我的新娘。”
围绕在他身边的属下本来一直疑惑的看着他,有人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但见他越说越认真,终于明白这是公爵大人的决定,于是全体翻身下马,对着孤儿叫起公爵夫人来。
孤儿怒火上涌,因为听路易公爵的意思,不仅要强娶她,今天晚上还要公然强暴她,她怎么能束手待毙?在塔撒大陆,或者女人的地位比牲口好不到哪儿去,不过她可是地球来的,绝不会任人摆布。
“不愧是追风家族,娶老婆都这么快。”因为气愤,她说话不客气起来。
没想到路易高声大笑,似乎觉得她很对口味,“风不会停留,风带走一切。”他暧mei的挤了一下眼睛,“不过放心吧,我的伯爵小姐,我的夫人,我在某些方面不会很快结束,怕只怕你受不了哪!哈哈!”说着还拍了她的屁股一下。
他的手下和侍从跟着放声大笑,和不远处的惨叫声对比,显得格外残酷。
孤儿气不打一处来,再顾不得平常在他人前维护的优雅表象,双腿乱蹬。
这一次,尽管她还是不能摆脱钳制,左大腿却碰到了一个凉凉的东西――紫金家的泰娅送她的金柄小弯刀。
她忽然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路易的上身穿着厚厚的盔甲,脚上的皮靴也挂了护腿,但他的大腿上没有护具,某些他刚才骄傲得不得了的部位也同样没有,粗羊毛的裤子根本抵挡不住紫金家闻名全大陆的利刃的攻击。
那么——
“看,魔晶重放光芒了!”正想着,不远处有一个受伤倒地的女战士兴奋的叫了起来。
所有人都抬头望去,只见魔晶外的灰色雾气变得若有若无,而魔晶本身的光芒渐渐透出,直到那瑰丽的银紫之光再一次直冲天际。
看来,朱丽派出的那小队士兵制服了那个瘦皮猴巫师。
“不要惊慌,我们已经身在城内,魔神之力伤害不到我们。”路易冷静的对有些惊慌的部下说,“控制住城内的局势,待会儿找人到塔上,把魔晶取下就行了。”
一句话,惊喜与惊慌感瞬间扭转。难道不破之城就这么轻易被攻破了吗?难道所谓最坚固的城池只是个神话?
然而,正当大家都为魔晶之事而牵扯心思之时,孤儿却采取了行动。
她趁没有人注意,奋力拉起裙子,拔出那只比匕首大一点的弯刀,身体拼命一缩,右手抱紧路易的大腿,左手弯曲在肋侧,对准骄傲的公爵大人的老二,“公爵大人,您是要您的子孙根呢,还是要非我做您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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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看到书评区薇薇的评论,我要说的是,路易并不是屠杀女人,这是战争,这是争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就像我在书里说的,战争,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所以喜欢路易公爵吗?尽管喜欢吧。
第十六章 议和
全场静默。
而路易的脸色变了,不过他眼神中还是带点兴味的神色,好像觉得孤儿的举动非常好玩,又好像大人在看一个可笑的孩子在摆弄刀剑。
孤儿镇定的看着他,气势上分毫不退让。
愣了几秒,他抬了一下右手,手中是那柄银色的战斧,“你要做没有脑袋的新娘吗?”他半好奇半威胁地问。
本来他的左手是按在孤儿的肩上的,但刚才在观看魔晶时松开了,而他左手的战斧则挂在马鞍边,这才给了孤儿可乘之机。
“你要做没有子孙根的新郎吗?”孤儿手臂的肌肉绷紧,提防着他有任何异动,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不管他是想指挥战马跳跃以甩下她,或者用另一只手拉开她,都别想在她下刀之前完成动作。
两人一时僵持。
“你说如果我们同时动手,是您先没了脑袋,还是我先没了命根子?”他闪闪发光的眼睛望着她,阳光把他的金光上渡上迷人的光晕,绿眼神满是凉意,可感觉并不凶残。
“是我先没了脑袋。”孤儿老实的承认,“但是我的刀是紫金家的极品,锋利的可以轻易割下马头。所以我想,在我脑袋被砍掉的一瞬,我可以完成一半动作,然后追风家的大夫会帮我完成另一半,因为你的命根肯定不中用了,不如割掉爽快些!”
路易仰天大笑,“伯爵小姐,您非常有趣,我将不再把您当金库看待,您本人也值得我娶您为妻。”
“公爵大人,您还真直率,就这么说出您的目的吗?”孤儿全身戒备着,不过口头不肯服输。本来她是连气也喘不过来的,但因为身子微微撑起,现在说话也利落了。
路易骄傲的一笑,似乎世界都在他脚下,“伯爵小姐,我们追风家族是马背上的英雄,驾驭飞龙的神之子孙,不会来那套贵族们的虚伪玩意,无论女人、财富和光荣,我们要什么会自己抢。所以,我为什么不能直说呢?”
“今天你抢不走我,除非是没有脑袋的。”孤儿强硬的说,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路易迷人的碧绿眼睛,不禁有点心虚。
“伯爵小姐,我欣赏您的勇气。”路易非常认真的说,“可我不会妥协,就算那会使我失了子孙根,追风家族的人也不会低头。”
这话令孤儿心里提着的一口气差点泄掉,她的不安就是来源于此。
追风家族勇猛彪悍,却根本不知道退让为何物,这也是他们虽然武力强大却不能称王的原因。无论哪一个国王,除了必须坚守的尊严与荣誉,还要懂得何时隐忍和低头,这样才能带来最后臣服。而追风家族自由奔放,有时候甚至是野蛮,和他们谈判是很难的,这在她以前和追风家的商贩做生意时早就领教过。
本以为,用他的老二威胁他会管一点用,毕竟那是男性的骄傲和尊严,对追风家族的人更是如此,但没想过这男人居然不受威胁。
“而且――”路易慢慢垂下持着战斧的右手,沉静地道,“我们两败俱伤之后,我会下令我的人马踏平不破之城,杀个鸡犬不留,然后追风家族会倾尽全力攻打飞轮海灰堡。”
孤儿表面上倒还镇静,但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破之城不能被灭,它是自由贸易城邦的领袖之地,如果消失,她就无法顺利的做生意,也寻找不到父亲说她必须完成的使命。而盈禄家虽然在她的倡导下已经秘密加强武力建设,但远远没达到能应付战争的地步,这笑起来阳光灿烂的男人,还真会釜底抽薪之计!
唉,看来两相保全比较困难,还是先保一样吧,不破之城安全了,她自己还好办些,要知道她可是有一个秘密――不,是很多秘密。
“好吧,英雄从不妥协。”孤儿顺着路易的调子说,“但是战争可以言和,您带着您的人马离开不破之城,我就跟您走。假如您看不紧我,半路让我逃掉了,您就就断了要娶我的念头。告诉您,我已经把终身献给了龙神,立誓终身不嫁。”至于后面一句,她纯属胡说八道。
“答应一半。”路易想了一下道。
“什么一半?”孤儿搂紧了路易的大腿,心知再这么下去,她必定会因体力不支而落马,到时候什么筹码也没了,一切必须快做决定。
“我答应和不破之城议和,但绝不会放弃娶你为妻。从今以后,就算你跑到天边去,也是我的公爵夫人。我们将以‘你’来互相称呼,以示是一家人。天上诸神把你扔到我的马上,已经说明了这是命运。”他说得无比认真,孤儿却哀叹不已。
什么天上诸神,不过是小猪胆小且不负责任造成的这可怕事实。而且这男人也真是的,他们才认识不到十分钟,有必要自来熟到这个地步吗?他看上的就他的?她看上过很多东西,可是她不能搬回家。
“公爵大人,这怎么行――”
“我们好不容易――”
“机会只有一次啊,公爵大人――”
未等孤儿说话,路易周围的臣属就开始激烈反对。
路易一摆左手,所有人立即噤声,可见他在部众面前非常有威信。孤儿一直以为漂亮的人都不太威严,今天看来要改变这个观点。
“怎么个议和法?”他眨了一下眼睛,看起来不像是战场上议和,倒是有点挑逗之感。
“带着你的人马退出不破之城,以后你再攻城就是另一回事了。”孤儿不理会他的神情,严肃的说,感觉到手臂上的酸麻。
“小坏蛋,你想得可真好。”路易一笑,“我的人马出了城门,到惊马大道上还不任人宰割?敢情你以为我是白痴公爵?”
“我可以让魔晶暂时避光,直到你们退出惊马大道。”朱丽在一边插嘴道。
“笑话,我们一出城门,你们就立即撕毁契约又怎么办?”路易的待从愤愤的冷笑。
“女人也是有尊严和荣誉的!”朱丽虽然还倒在地上,被追风家族的士兵踩在脚下,但仍然怒喝。
“是啊?为什么小看女人。”孤儿已经快坚持不住了,所以决定刺激一下路易公爵,“你们快点做出决定,不要婆婆妈妈的像个――”
“婊子!”她找不出合适的词汇,朱丽给她补足。
四周的喝骂声瞬时响起,朱丽还挨了两腿,肩膀上的伤口血流如注,可是她咬着牙一声不吭。
路易皱起眉头,显然朱丽的话激怒了他,不过他不似手下人那么粗鲁,想了片刻道,“好,就照这个条件议和。还有,你要把我的人交还给我,他们虽然是奸细,却也是我的人。”
“而我的人要留下来接受惩罚!”朱丽讨价还价,“而且现在必须让双方立即停手!”
好啦,现在是谈判细节阶段,已经不干孤儿的事了,她要想想之后要怎么面对这个口口声声要娶她的、漂亮又野性的公爵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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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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