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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卷三之第三十六章 两大公爵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了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最有权势却上了年纪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是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存在,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人太多,秘密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本来没有任何继续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来报告,这样说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自欺欺人。

    而他的身世,他能对她坦白,就是互相信任,并允许她走进他内心的开始。话说回来,他对她坦白一些以往的事,都是自从他摘掉面巾那天开始的。也许那面巾对他代表着一层隔绝,对谁摘掉了,就可以让那个人面对他的内心。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促使他戴上面巾的人又是谁呢?

    但还是那句话,不要急,慢慢走近他。

    想到这儿,她立即高兴起来,“我的饭怎么还没送到?艾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到了热闹的地方一高兴,就把我这个主人忘记了。”

    阿德斯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一弯,“是我不让她拿吃的给你的,和我一起到下面去吃吧,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干什么?”

    “也好。”孤儿想了想,随即又柳眉倒竖,“你不早说,我都换了衣服了,现在你先出去,我不能这个样子去吃饭。”

    孤儿一个人穿那么复杂的衣服,实在折腾了好一会儿,害阿德斯以为她又让人从窗户绑架,差点再度闯进来。而两人一起下楼的时候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因为阿德斯改戴了面具,露出嘴巴好吃饭,而孤儿一身淡蓝衣裙,清新得像早上的天空。

    食客们都大为赞叹,都为一举能看到四大美人而兴奋,还有人起哄说,既然四大美人都到齐了,不如四人比美好了,两个人比有什么意思。

    孤儿对这种提议一笑置之。她向来不喜欢什么选美比赛啦、模特大赛啦,因为感觉那些女孩真的样子差不多,也没什么好比的,再说有点影响女性尊严。

    不过她没什么贵族的驾子,倒是赢得了一群人的爱慕目光,气得阿德斯都吃不下东西了。

    叫她到楼下来吃饭,只是为了让她别那么郁闷,为了这个,他甚至来到了他最讨厌的热闹地方,现在看来这是个失策,那么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让他恨不得挖下这群人的眼睛。

    正生闷气的时候,不知听谁喊了一句,“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来了。”

    众人一听,都顾不得看美人了,全跑去观察这两个大贵族有什么举动,会不会剑拔弩张,可能不可能当街就为自家的美人和那片沼泽地打起来。

    孤儿本来也想上前看看,但却被阿德斯老鹰抓小鸡似的捉到他的卧室去。

    “你想干嘛?”孤儿问,心里紧张、害怕、却还有点期待,“可别打歪主意哦。”她知道阿德斯不会对她用强的,但是刚才他显然生了闷气,怪那些男人用爱慕的目光看她,所以开了句玩笑。

    “是你想歪了。”阿德斯哭笑不得,押着孤儿到窗边,“要看那两个大贵族就从这里看,别去和那些男人挤。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贵族一点,可惜你的贵族派头只在假装时才能摆出来。”

    你是不愿意我接触其他男人吧,还真是喜欢妒忌呀。孤儿想,嘴里却说,“你喜欢我摆贵族作派,我就给你摆呀,别到头来又讨厌我才好。”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掩上了一点窗帘。

    孤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长得像阿凡提的人从南向北来,骑着一匹小瘦马,身上的白布衫外套着件格子外套,上面绣了个大大的族徽章,像一个中国古式的笔架,类似于W型,正是文曲家的标志。那这人定然是文曲公爵钱左乐了,可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欠揍了”的谐音,人也长得很有喜感,有点点狡猾的劲头,身材比较瘦小。

    而另一个人正由北向南去,却是个大胖子,比福临家的阿孟大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和“阿凡提”对应着看,简直是一个巴依老爷。这人气色倒是红润,虽然没有阿孟大叔的神气和和蔼,但总体上看应该不是个严厉的人。他身上的族徽像个金色的海锚,看着给人感觉和他的人一样沉甸甸的,正是尊贵家的领主奥西。

    这两人是从一南一北而来,眼看着越来越接近了,却没有半点互相问候的样子,到后来就那么擦肩而过,连个照面也没打,更别提交流几句了。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两大家族确实闹得挺僵的,因为换做平时,就算一直征战的敌对家族,表面上的礼仪还是保持着。

    料想楼下的众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会让他们更兴奋,因为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不久后就将开始的选美比赛,会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这二位都长成这样子,他们的女儿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个人心中都有疑问。

    “看够了没?”阿德斯见孤儿站在窗边好久了,不禁问道。

    “这两个人真的不和到这个地步呀。”孤儿好事的说,“你说是奥西的女儿莉莉获胜,还是钱左乐的妹妹会赢?”

    “无聊的事,不猜。”

    “诶,你这人很没有情趣呀,还不如追风家的粉红老头。”孤儿想起那番夸奖的话,虽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还是有些高兴,“他说: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哈哈,他夸我哪,你就没夸过。”

    “无聊,快回去睡觉。”阿德斯又把孤儿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但心里对那个粉红老头儿的话却深以为意,他只是不喜欢孤儿提起追风家,因为追风家有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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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五更完成。

    对我的指责我无语,但我要说的是,虽然时间上有出入,但我从没食言过,说过多少更就多少更。

    只是我不是在山洞中写书,经常有意外打扰,或者以后我不做承诺了,免得挨骂。

    想想我怕大家看到关键处难受,提前加更的时候,看在这个面子上,能原谅我吗?

    谢谢。

卷三之第三十七章 爱西搬过来了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黄金城的人进入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孤儿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孤儿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身黑色,但妖娆撩人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性的看着孤儿。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事,爱西的房间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孤儿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孤儿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的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但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孤儿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的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的。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轻佻的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着这样的好货色,只怕是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儿冷冷讽刺。

    爱西根本不以为意,“是啊,我的床上没有男人,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从十三岁有了意识,就不能没有男人了,这有什么不可以吗?既然诸神让天下人分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一起的。反倒是你,难道不需要男人吗?干脆请诸神封你圣处女得了。”说完还哈哈大笑。

    孤儿很想问,肉体很重要,那心灵呢?性爱很重要,但爱情呢?但她终于没有问出口,因为爱西这种接近于动物的女人是不懂这些的。或者她不如动物,因为她不单纯,从她那双漂亮如红宝石的眼睛里,孤儿看出了她的算计、阴谋和卑鄙无耻的气息。

    忍耐了两天,孤儿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的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的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孤儿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情妇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陆的贵族养情妇的习俗,也不禁感到难受。

    而第三天的傍晚,当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门口和爱西低声交谈,看样子还是说一些私密话的时候,她突然有了捉奸在床的感觉。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澡也不洗了,找店老板弄了一套男装和一件很大的斗篷,随便伪装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栈。

    这种斗篷的风帽想当深,就是那种不摘下风帽,就算近距离对视也看不到脸的那种。这身打扮很隐秘,却不会引人注目,因为黄金城的人中来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诚的修士也会是这种打扮,人们见怪不怪了。

    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的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的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满为患的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的,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的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爽,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安定?

    “今天广场那边,两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里。”一个人搭了腔,孤儿这才发现有一个男人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穿着深褐色的粗布衣服、戴着同色软边帽,又一动不动,心情不好的孤儿根本没注意到他,还以为他是一把高背椅子。

    看到孤儿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屁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孤儿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孤儿不禁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黄的面色,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孤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因为声音会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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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昨天太晚了,抱歉,好在五更完成,希望大家继续,月票快300了,会三更的,涩女那边也会加更。

    谢谢。

卷三之第三十八章 原来是朋友

    那人好像根本不在乎孤儿说什么,他只是想找个人听他说话而已,所以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起来。

    “跟你说吧,我就是尊贵公爵大人家的园丁,所以见过莉莉小姐,可真是个美人哪。”他啧啧赞叹,“不过呢,这美人和花朵一样――你可别小看我,公爵大人家的花草全是我料理,我连公爵府种了多少棵龙眼木,另有多少根白树、多少根苹果树、多少朵骄阳玫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对花朵和美女是很有发言权的。”

    孤儿点了点头,恨不得他快说完快走。

    那人得到“鼓励”,继续道,“美女就像花,虽然也有艳冠群芳的,但基本上各有各的美丽,是不能评定谁最美的。所以这个选美会简直就是个白痴聚会,我根本不会参加,我比――尊贵和文曲两位公爵大人都聪明。他们两个为了谁家人最美和那片破――破沼泽地不断的争来争去,真是吃饱了撑的。其实,奥西大人好色,钱左乐大人喜欢钱,只要钱左乐大人把妹妹尼科儿小姐送给奥西大人当情妇,奥西大人把那片能让钱左乐大人生钱的沼泽地做为聘礼,不就――不就什么都解决了?”他结结巴巴的说。

    其实,他说的不无道理,虽然是歪理。可是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东张西望的孤儿发现他说到最后几句时,那两个同样穿着大斗篷的人身子一僵,不再低头低声交谈,也停下了手中一杯杯不停灌下的酒,似乎在很注意这个话题。

    孤儿连忙伸手阻止那个园丁继续说下去,好在斗篷够大,露不出她的手。她是好意,因为那两个人身份不明,万一是哪位公爵放在民间的探子,只凭这园丁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就可能给下到大牢里,甚至杀头。

    “干什么不让我说?”园丁再度压低声音。

    他并没有醉,只是让酒精刺激得管不住自己的嘴,此时看孤儿动作紧张,也觉得自己可能说了太多的错话,万一给探子听去,可不是要杀头吗?

    孤儿静默不语,仔细听了听,然后从衣袋中拿出两枚金币,把另一只手藏在袖子内,沾了酒水在桌子上写字,只几个字,意思是让这个人尽快离开黄金城。她不想这人因为几句话就倒大霉,发了善心,觉得他爱护花草,也应该是个不坏的人,

    现在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那两个人不是普通人了,因为她刚才运用了一下魔法,上回在司文家的地牢中用过,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能听到很远以外的人低语。

    她听到那个背影瘦小的人恼羞成怒的道,“奥西,你这个园丁真该死,立即叫人抓走他。”

    另一个身躯庞大的人则说,“老钱等一等,看他还说什么,然后等选美会结束再宰了他,现在动手多不吉利,我女儿和你妹妹就要比美了呀。”

    这两个人竟然是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

    他们为什么到这个低级酒馆来?还穿成这个样子?似乎是不想被人认出。再说,他们两个不是连招呼也不打的死对头吗?为什么现在说话的语气那么亲热,好像是多年好友一样。还有,现在他们的妹妹和女儿正在拉票,他们不去帮忙,跑到这地方来干什么?

    她闻到了阴谋的味道,决定继续往下听,万一是对众人不利的,能救人也好。就算救不了,也不能让盈禄家的人吃了亏。

    她担心这个园丁不识字,这样她就不得不多费口舌,但当她的金币和这几个字被那园丁看到时,他立即露出惊讶中带点惊恐的神色,没有立即拿钱,而是看了孤儿一眼,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询问的意思明确,然后又看了看那两个同样穿斗篷的人。

    还不错,不仅识字,脑子转得也快!孤儿想着,偷偷指指那两个人,再指指园丁,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园丁吓得脸都白了,更衬得鼻子红得发亮。

    于是孤儿又指指那两个金币,再一挥衣袖,园丁就全明白了。他发愣了几秒,然后迅速的拿起那两个金币,什么也没说的就走了。但孤儿看到了他的眼神,那是对救命恩人最大的感激,不过他机灵,知道不能给孤儿惹事,所以没有当场行礼什么的。

    这两个金币,够他低调用一年的了,应该能逃出黄金城,到别处去生活。

    做了善事,又知道了那两个人是两大公爵,孤儿暂时忘记了爱西和阿德斯带给她的不快,打算继续偷听下去。而奥西和钱左乐见那园丁走了,就接着刚才的话题说。

    他们知道酒馆中到处有爱搭讪的人,那个同样穿斗篷的,看举止肯定不是和那园丁一伙,当然不怎么在意。奥西公爵在园丁走时还半侧过身看了他一眼,以确定其相貌,好方便选美大会结束后修理这个在背后对贵族出言不逊的人。

    但愿那个园丁能跑掉吧!

    只听奥西叹了口气道,“你我好友多年,可是为了家族,不得不在人前表现出敌对的样子。想当年我们小时候,一起在沼泽地里抓蜥蜴时多快乐啊,现在见面聊天喝酒都得偷偷摸摸,好像是探子或者是偷情的男女,还得到这种破地方来,这酒,他妈的真难喝,完全是涮锅水。”

    钱左乐笑道,“我带了金色葡萄酒,分别装在两个小酒壶里,打算一会儿给你喝的,让你的舌头受尽虐待后再来点好的,既然你受不住了,现在给你吧。”他虽然笑着,听起来也有点苦涩。

    “给我给我!早不拿出来,我有好东西垫底才忍得了这些破烂玩意。”奥西说着,拿过钱左乐递过来的巴掌大小酒壶,一通猛灌。

    孤儿惊讶的偷听这些话,那是相当的意外。不过她恨自己太笨,刚才在客栈时为什么没想到要施展魔法来偷听阿德斯和爱西谈话?果然女人恋爱时智商为零啊。现在对着这两大公爵,她又聪明起来了。

    “唉,真为了什么倒也罢了,只因为女人家谁美和一块沼泽地就争来争去,真不值得。要不是家中封臣和长老们闹个没完没了,我也不全做得了主,早就把那块地送给你了,我留着屁个用也没有。”奥西又叹了口气。

    钱左乐显得也很无奈,“可不是?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王八蛋提起的选美,这事现在闹得这么大,只怕不能善了,不管咱们谁输谁赢,结果都不可能好。想找个人把这局解了吧,一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二是那些家族的贵族们其实就是想让我们斗得两败俱伤的,不火上浇油就不错了,怎么会来帮忙?咱们又不能主动开口找,真是人调解,真是有苦说不出,现在我真怕那个选美大会开始。”

    “诸神在上,让时间停在现在吧。”奥西嚷了一句。

    孤儿抚了一下耳朵,给奥西的声音震到了。不过听了他们这番对话,她心里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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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虽然又更新晚了,但是因为月票上300,所以更三章,而且是连更哦。

    为了这惊喜,等待值得吧?

卷三之第三十九章 攀谈

    听奥西和钱左乐又聊了一会儿,基本上就是互相吐苦水的事,孤儿慢慢走了过去。

    “两位公爵大人,我可以加入你们的聊天吗?”她站在两人背后说。

    她的声音很轻,但却给这两个人极大的震撼,一起猛的扭过头来。钱左乐的帽子都甩掉了,虽然他连忙又拉好,但孤儿看得清楚,正是那张阿凡提似的脸。

    “小姐是谁?”奥西粗鲁的问。

    孤儿见酒保没有注意这边,把风帽往后拉了一点,露出她那标志性的东方精致面孔来。奥西和钱左乐大吃一惊,差不多同时惊道,“盈禄伯爵小姐?”

    “两位公爵大人好。”她略施一礼,优雅端庄、仪态万方。

    奥西和钱左乐看样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果然那园丁没有说错,这两人一好色、一爱财,而孤儿代表着财与色的集合,难怪他们是这副样子。

    “亲爱的伯爵小姐,您是这样高贵的人儿,怎么能来这种地方?”奥西低声道,“伯爵小姐驾临我们黄金城,为什么不来公爵府呢?说起来,这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您一定要给我一个招待的机会。请问,您现在下榻在哪里?还是――您才进城,那快请跟我来。”他说着就伸出手,只要孤儿的手搭上,就带她回公爵府,表现得热情过分。

    “非常感谢您,尊贵公爵大人,但是您一定正为选美之事忙碌,我改日再打扰好了。”孤儿不着痕迹的婉拒。

    “可是伯爵小姐是如何知道我们二人的身份呢?”一边的钱左乐突然问。

    此言一出,奥西也向她望来,毕竟他们都穿着长斗篷,如果不摘下风帽,是不会有人认出的。

    对这个问题,孤儿刚才考虑过答案,是想说奥西在那个园丁离开的时候侧过了身,不小心露出了风帽下的脸,而前几天她见过奥西公爵大人的面貌,所以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解释虽然勉强,但却是唯一的,因为人不可能每分每秒都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她这样说,就算这两人半信半疑,却也没办法拆穿。

    可此时,她看到奥西的胳膊不小心露在了斗篷外面,一只胖胖的手上戴着一个打造成尊贵家标志的金戒指,黄澄澄、极耀眼、而且很巨大,十足暴露了他的身份,所以抬了抬下巴示意。

    奥西循着她的示意一看,立即像触电一样缩回了手。

    一边的钱左乐叹了口气,意思是说,“早说让你把所有暴露身份的饰物全去掉,你就是一直嫌摘来戴去的麻烦,现在可好,暴露身份了吧?”

    奥西动作很小的拍了拍肚子,又扯了扯衣服,意思是:“就我这体型,下回要穿个更大的斗篷,一定要特别订制一个才行。”

    他俩这动作自以为能掩人耳目,但因为孤儿早听出他们的身份,所以全部入了眼。她只感觉好笑,这样好的朋友却要要装成敌对的样子,就连见个面也要偷摸、伪装和隐藏,想想也怪可怜的。

    “我这样――我是说暴露身份,有多久了?”奥西问。

    “放心,只在那个胡说八道的人走后才被我无意中看到,之前您一直隐藏得巧妙,而我甚至不知道这位就是文曲公爵大人。”孤儿想尽量早结束这个话题,于是道,“我要感谢他,不然还没有机会和两位公爵大人喝酒聊天呢?怎么?我打扰到二位研究家国大事了吗?”

    “没有,没有。”两人差不多同时应答。

    “那想必是为了选美之事而私下会晤喽?”她小小刺探一下,“那我更要先告退了,还请两位公爵大人原谅我这番冒失,打断了重要商谈。要不,改天再拜见二位大人吧,反正我离开黄金城后还会到文曲家的领地去。”

    “请伯爵小姐不要这样说,能见到您,也是我们的荣幸。”钱左乐接过话来,隔着风帽黑暗的阴影,孤儿都看得到他的小眼睛闪烁着贼光。

    据那名园丁所说,他是爱财之人,想必是以为孤儿到文曲家的百草园去,是为了生意之事,所以忍不住兴奋吧?

    “您不在黄金城多待些日子了?”奥西问,“您接掌盈禄家七年,这可是头一回来,不能这么快就走呀。”

    孤儿故意叹了口气,“不瞒两位公爵大人,我这次出行,生意之事为小,主要是想拜会九大家族的领主大人,增进一下我们盈禄家与各大家族之间的联系,为此还特意准备了厚礼,没想到进贵城后遇到了这样的盛会。只是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热闹,今天上街就是想独自一人逛逛黄金城,体会一下尊贵家族的风土人情,可惜到处是人,只好躲进这里。不过,想来这也是诸神给予的机会,让我遇到两位大人,不至空手而回。这样吧,奥西公爵大人,您派个人到我住的小店,让我有机会送上礼物,等下回黄金城清静了,我再回来拜会。”

    她说话时语气懊恼,奥西和钱左乐颇感意外,因为之前任何人说起选美的事都是兴致勃勃的。

    “您不喜欢这个选美会吗?”钱左乐问道,然后恍然大悟的说,“哦,是了,伯爵小姐也是四大美人之一,但我们并无冒犯之意,也不是说伯爵小姐没有我妹妹和奥西的女儿美,只是为了藉此解决两家的争端,不要连年争斗,让属民免于战乱之苦。”

    “两位公爵大人真是慈悲,我坚信诸神一定会保佑您们的。”孤儿笑道,抓住机会把话题导到自己预设的轨道上,“只是请恕我直言,我认为这样的方法并不能解决问题,无论结果如何,也是两败俱伤之局。”

    此话一出,奥西和钱左乐立即对视一眼,心下都是一紧,说不出高兴还是怀疑。虽然双方都不能看到对方的眼睛和表情,但两人从小到大秘密做朋友,对彼此之间的肢体语言已经相当熟悉和默契了。

    “怎么讲?”两人几乎同时问。

    孤儿故意愣了一下,之后笑道,“唉,这只是我一个女人家的胡说八道罢了,两位公爵大人不要放在心上。我看我还是先离开吧,怕一会儿人多起来,街上挤得很。”

    “请留步,伯爵小姐,倒要听听您的高见呢。既然见了面,我自然尊您为我们家族最高贵的客人、最真诚的朋友,您应当知无不言呀。”奥西挪动庞大的身躯站起来,就差没上来拉着孤儿的手了。

    孤儿就等这句话了,但还是假装犹豫了一下才说,“不知我说的对不对,假如说错了,两位公爵大人不在怪罪我才行。”

    那两人当然赌咒发誓说绝不会怪罪,于是孤儿带他们到小酒馆最不为人注意的角落去,还叫了不少劣质啤酒,免得酒保总想过来推荐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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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三百月票加更的第二章,大家不要看错哦,应该是从第三十八章开始的。

卷三之第四十章 出现曙光

    “之前我也有耳闻,尊贵和文曲两家为了中间沼泽地一事一直不很愉快,而且两家的族民为自己的家族出了一位美人而感到骄傲,因此争斗不止。正因为如此,二位大人才要办选美会。”三人到了此处,都把风帽向后拉了一点,好方便看清各人的脸色。

    “两位大人也许是为族为民的好意,可是这样一来,输的一方会遭到本族人的埋怨,而赢的一方难免受到更深的憎恨,这对两家的和解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那依伯爵小姐之意呢?”奥西问。

    “那自然是取消选美大会。”孤儿继续把两位公爵往沟里带,“只要您们订下契约,沼泽地为双方所有,开发和使用权全归文曲家,毕竟那片沼泽最大的用处是生长着无数珍贵的草药,气候又适合种植同品种的。文曲家即为医药世家,这对他们来讲当然最为有用。而尊贵家的人更熟悉矿石,硬要取回沼泽地,就不能发挥那些好草药的作用,只会白白浪费,这不仅是金钱的损失,而且还是糟蹋了诸神给予世人的礼物,会遭到报应的。当然了,文曲家不能白用使用那片沼泽地,每年要支付一定的金钱给尊贵家,这样尊贵家的封臣和长老也说不出什么了。甚至,文曲公爵大人可以每年额外给尊贵家一些药品,我听说开矿铸币经常会有人受伤。这样一举两得,双方都得到了最大的利益,却也不伤和气,联手合作,岂不是好?”

    一番话说得奥西和钱左乐目瞪口呆,其实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但两家一直较着劲,都没有想到这方法,况且他们不经商,不懂这么浅显的利益之道,现在简直感到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一样,而且是唯一的光明。

    “伯爵小姐真是聪慧无比!”钱左乐拍马屁道,“可是这主意虽好,但举办选美大会的消息已经放出去好久了,现在这么多人来观赛,哪能取消!这样一来,我们文曲爱和尊贵家哪还有信用和荣誉可言?”

    “这倒也是。”孤儿故意皱着眉头,似乎苦思了一番才道,“其实这选美会还是可以继续办的,只是在人选中再加上几人,这样一来,奖品就不得不改变,因为你们不可能把那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给予尊贵和文曲家族之外的人,这样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奥西和钱左乐再次目瞪口呆,对孤儿的佩服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

    奥西不禁俯下身子道,“唉,伯爵小姐快教我要怎么做吧。实话对您说,我和钱左乐都对选美一事大为后悔,可是却不能阻止,也找不到有份量的人来斡旋。现在既然诸神把您送到我们身边,您一定就是我们的救星,以您的身份面言也绝对当得起调解人,这事怎么了结,兔得出现最坏的结果,可全靠伯爵小姐您了。倘若这事能善了,我愿意宣布盈禄家是我们尊贵家的朋友,我想文曲公爵大人也会如此。”说着瞄了一眼钱左乐。

    钱左乐本来有点责怪奥西的鲁莽,不该直接对外坦承他们的烦恼,可又一想,还有两天选美会就要开始了,这也确实是火烧眉毛,再顾不得保守秘密了,因此郑重点头道,“那当然,盈禄家自然也是我们文曲家的朋友。伯爵小姐,您善良得好像天使,不为了我和奥西,也会为了两大家族的人民着想的。”

    孤儿点了点头,她的主意当然是一举三得的,即能解了奥西和钱左乐之困,能彻底了断尊贵家和文曲家的争端,还能达到她的目的,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出这么好的主意,连她自己都佩服自己。

    “我可以为您们双方充当调解人,盈禄家虽然势小力微,毕竟也是十大家族之一。”孤儿大方的说,“至于选美,既然取消不了,就干脆办得更加隆重。之前大家都说尊贵家和文曲家的选美是因两家之间因私斗而引起的,恕我直言,听起来真是小气子气,失了二位的气度,而增加人数就会使选美会变为一桩雅事了。”

    “那增加什么人才好呢?要知道参选人必须配得让我妹妹和奥西女儿莉莉的身份。”钱左乐目光闪闪的看着孤儿,心里其实早有了想法,但狡猾的不说。

    这时候,孤儿为什么不显得大方点?显得帮得忙更大,牺牲更多呢?

    所以她叹了口气,对奥西和钱左乐道,“贵妹和贵女虽然也是贵族小姐,毕竟没有继承爵位,我却是正宗的盈禄家领主。蒙大陆上各位的抬爱,把我称为四大美人之一,但我却是不敢当的,而且论身份,我参选是不恰当的行为。但是――为了解两位公爵大人之危,如今也顾不得这许多了。好吧,选美之事算我一个。”她咬着牙说,这倒不是假装,而是真的在很为难的情况下豁出去了。

    “真的为难伯爵小姐了,我和钱左乐会永远记得您的支持和帮助。”为了能轻松而彻底的解决这件让他和钱左乐头疼的事,奥西大为高兴,“放心,这绝不会损害您的半分高贵,只能证明您的心灵和外貌一样美丽。”

    孤儿点头微笑,心里却对这夸奖不以为意,只道,“也是诸神眷顾,其实,四大美人的最后一位小姐也到了黄金城,尊贵公爵大人不如请她也参加,这样一来,来观赛的众人就更没话说了。”说着,把爱西的地址告诉了这二人。

    奥西一听,眼睛顿时发亮。

    爱西花名在外,他却一直没见到,说不定这次可以借机好好联络一下“感情”哪!想到这儿,他忙不迭的点头道,“嗯,嗯,这样一来,这种私决之事变成了雅事不说,我们和文曲家也好订下契约了。但是――奖品怎么办?”他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是很难办。”钱左乐也皱眉,“这种奖品要配得上四大美人,还得不能跌了我们文曲家和奥西的尊贵家面子,但这东西也不能太有实际的价值――唉,实在难选的很哪!”

    孤儿垂下头,怕给这两人看到她兴奋的眼神,平静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倒有个建议,也不知道恰当不恰当。”

    她压抑情绪的过程,在奥西和钱左乐眼中看来似乎是在苦思,而她似乎再三犹豫后才说,“塔撒大陆原本是魔法大陆,在四系魔法消失后,各大家族还有魔法石做为图腾辈辈流传。我想,如果那魔法石在二位大人手里的话,就会是非常好的奖品。反正魔法已经消失,那石头留在手里根本没有用处,但它却是家族象征和图腾,绝对拿得出手。我觉得这是最有意义,且不用浪费一点金钱的最佳奖品。”

    钱左乐一听不要钱,立即就答应了,奥西在犹豫了一下后也答应了。而孤儿则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两块魔法石啊,就这样一下子现出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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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三百月票加更第三章,本六实现承诺。

卷三之第四十二章 安心

    他们两个在这里评论不止,又是商谈选美会的细节,那边孤儿一路就那么被阿德斯扛到了旅店中。开始时,孤儿还挣扎,后来干脆挂在他身上不动了,心里也有一点点甜蜜,毕竟他是找她来了,还聪明的会利用小猪。

    到了客栈,迎面就遇到了爱西。她惊讶的看着阿德斯扛着孤儿,立即上前,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她认识阿德斯这么多年了,从没见他让谁在他身上过,不管是背、抱、趴、还是扛。

    盈禄家的女人不是死了吗?或者自己上街让人侵犯了也好,最近黄金城的人杂得很,诸神保佑。

    “麻烦闪开。”而她还没靠近阿德斯身边,阿德斯就毫不客气的挡开她,扛着孤儿到楼上去了。

    爱西怒火中烧,因为阿德斯居然这样对她,让她如此尴尬。而那个女人显然没事,在她走过去的一瞬间,她看到那女人一双气乎乎的黑眼睛,精神着呢!

    而孤儿根本没注意到爱西,一直被阿德斯扛到了他的房间,然后给扔到床上。

    “你要干嘛?”孤儿立即坐起来。

    “为什么私自跑出去?”阿德斯有点生气的样子。

    “什么叫私自,难道我不是自由的吗?”孤儿也生气了。他这是什么态度!

    “现在黄金城人多且杂,你一个人出行不安全,难道你不知道吗?”阿德斯扯掉面巾,“如果你在我视线之外,遇到点什么事,我来不及――”

    “自从来到这儿,我什么时候在你视线之内了?”孤儿吼了一句,泪水迅速涌上眼眶,“自从爱西出现以后,你的视线里就没有我了,那我在哪里还不都一样?”

    阿德斯愣了,他并不知道她会那么介意,但是他得打听驿马家现在的情况,所以多说了几句话。任何时候,她都在他的视线里,从没有疏忽过。今天他甚至看到她气鼓鼓的从浴室回房间,但是他正和爱西说到关键处,没想到她气得出走,而且是从后门。

    发现她不见了,他差点急疯了。那个暗中对付她的人没有找到,那个神勇广大的男巫没有被杀死,她身边潜伏着太多危机,没有他给她挡,她一个人绝对应付不来。

    “你在我视线里。”沉默半晌,他只说出这一句话,但每个字都很认真,让孤儿无法不相信。

    “对不起。”她垂下头,“或者你觉得我不够配合你,觉得我是自己要惹麻烦,可是我――其实不过是妒忌罢了。因为我晚认识了你八百年,我和你没有过往,没有介入过你的生活,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谁!也许平时这感觉并不明显,可是爱西出现了,她熟悉你的一切,这让我觉得离你很遥远,觉得从来没和你亲近过,觉得你是我心里的一片空白。你明白吗?你知道这多难受吗?”

    这番话,每个字都冲击着阿德斯的心,让他又感动又震撼。在他看来,只是和一个以前认识的人说几句话罢了,没想到在孤儿心中却有这么复杂的情绪。是的,他以前迷恋过爱西,但却没有过真爱,在她做出那些背叛他的事后,他对她只剩下厌恶了,但做为一名骑士,不必跟这种人计较就是。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驿马家。”他慢慢开口,“你也知道和我驿马家的关系,而列斯达不是个好人。我找爱西说话,只是为了探听一下驿马家的情况而已。”

    真的吗?一定是真的!阿德斯不擅长说谎,也没有必要骗她。可是就算知道他办的是正事,她心里还是不舒服。

    “那为什么不换房间?”

    “她有残留魔法,除了起死回生之术,还会别的普通攻击术。你住在她隔壁,我如何安心?”

    “可我也没办法安心呀。”她说出心里的感受,“因为你从没给我做过任何暗示,从没有对我说过一句,你对我的感觉是什么样的,自从爱西出现,你甚至没有吻我一下!”她冲口而出。

    然后,她呆住了,没想到怎么说出这个。而就在沉默数秒后,她的身子给捞了起来,阿德斯抱紧她的腰,重重吻下,不留任何一丝余地和疑惑。

    孤儿只感觉他的唇灼热而难耐,带着强烈探寻和焦渴的味道,似乎想念她很久似的。她几乎本能的攀紧他的宽阔肩膀,接纳他、反应他、纠缠他,和他唇舌追逐,片刻不分。

    他的吻狂热霸道,猛然的爆发中掺杂着强烈的渴望,似乎要把她的身子按进他的身体里,再也不放开了。一时之间,房间内的除了喘息声和衣服摩擦的声音,什么也没有。

    “阿德斯。”门外有人喊。

    是那个讨厌的爱西,而阿德斯本来意乱情迷的,被打扰到后立即一僵,身体的热度虽然没降,但吻却停止了。只是――还没有放开孤儿。

    正热烈的时候给情敌打扰,孤儿恼火死了。她觉得爱西是故意,于是示威似的咬着阿德斯的唇不放。两人不理会门外不停的呼唤声和敲门声,轻柔细致的吻着,到后来孤儿感觉心跳得异常厉害,似乎比那个辣吻还要动情。

    “这下安心了?”阿德斯直起身子,声音暗哑到不成语调。

    他忍得很辛苦。这点孤儿看得出来,可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忍耐?也许他不想轻易表达更深的爱意,毕竟他们的感情还没有说清楚。更也许,这是一种疼爱,他心结还没有打开,所以他强迫自己不要冒犯她。

    好吧,她也不是急色鬼,是想要和他天长地久的。她等,等他忍耐不了,决定不顾一切的时候。对这个,她不太有把握,他没说过爱她,虽然从身体的反应上来看是爱的,但他不说那个字。

    这一刻,她突然很想要钱左乐的那种诱药:欲火焚身不做死。

    “我回房间,你一会儿过来找我,我有话和你说。”孤儿轻声道。她看两个人僵着,还因为刚才那个热烈的吻而尴尬,而且阿德斯背着身子,似乎有某些身体上的不自在,所以决定先离开一下。

    走到门边,就听见阿德斯、阿德斯的叫声又近了,于是故意伸手弄乱头发,把衣襟也打开一点,同时命令道,“不许你叫她进房间,不然我找你麻烦。”

    阿德斯哭笑不得,又觉得她的举止可爱死了,直恨不得再把捉到怀里,却见她示威似的开门出去,几乎是哼着歌回到对面自己的房间。

    只是,爱西看到这一切会怎么做?当着他的面,她绝不敢动孤儿,但是就怕她把这事告诉列斯达,而后者绝对会把这当做他的弱点,充分利用。

    事情开始脱离他所掌控的范围了,可是,他居然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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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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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三之第四十三章 同意嘛

    “有什么事?”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阿德斯才整理好心情,就来到孤儿的房间。

    孤儿已经换了舒适的新衣服,一头黑发柔顺的披在肩头,别有一番温柔风韵,让阿德斯看得心动。

    “你表现不错,任爱西叫了半天门,也没让她进。”孤儿为这件事很高兴,笑靥如花。刚才她在出了阿德斯的房门时,故意装出一副激情过后的样子给爱西看,回到房间后照镜子一看,她的脸颊确实是红红的,而且嘴唇艳丽而微肿,正是热烈接吻后的样子。

    这,还不气死那个臭女巫?!哈哈。

    “你怎么知道要利用小猪找我啊?”她笑眯眯的问,感觉阿德斯就是穿件普通的白衬衣和棕色马裤也帅得冒泡,那张脸的五官如此深刻有型,是女人看了就要尖叫的,就连他右脸上的伤疤也那么好看,代表着一个男人的勇敢和沧桑。

    “因为你每回丢了,都是它找到你。”阿德斯的回答那么直接,有时候做事凭直觉的人就是能最快达到目的。

    “聪明。”孤儿夸了一句,起身拉阿德斯和她一起并排坐在沙发上,“你知道当时你找到我时,和我一起喝酒的两个男人是谁吗?”

    一听这个,阿德斯就有点怒。

    这女人,随便往外跑,还到那么低级的酒馆去和男人喝酒,就不怕出事吗?她到底有没有哪怕一点点安全意识,在大陆上混了七年,她这样子还能保着小命真是奇迹。

    孤儿看阿德斯一脸戾气,不禁感到好笑。原来他也知道妒忌的滋味?看来以后要让他多吃点,免得他生闲心,去和别的女人搭讪。但是现在情况有变,还是说正事要紧,于是把遇到奥西和钱左乐,以及和他们做的约定说了一遍。

    “这不行。”阿德斯一听就反对。

    她也去选美,不是有好多男人要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吗?他不能允许。

    “不只我,爱西也会去哦。这回是四大美人一起选,我想一会儿奥西就会来请爱西了。”

    “我不管她,但你不能去。”阿德斯恼火的道,“因为――那太引人注目,我是说那比较容易招来危险,魔法石的事情,我们可以再想办法。”

    看着他万年不变的酷烈表情中出现了焦虑,听到说起话来永远冷漠简短的他开始支吾急切,孤儿心里又得意又甜蜜,脸上也不禁微笑起来,“我已经答应了奥西和钱左乐啊,再说这不仅是石头的问题,还有家族间的联合。”

    “联合?”他嗤之以鼻,“联盟是最脆弱的东西,那就是和平时期让人安心的一张废纸,灾难临头,立即分崩瓦解。”

    “你说的倒是。”孤儿不和他硬碰硬的辩论,那样会伤感情的,“不过我们行商之人的诚信是非常重要的,我既然已经答应,就不能反悔。我打听过了,这次的选美在程序上是比较文雅的,我保证在比外貌时不出风头,这样可好?而且我这么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取得魔法石。”

    “你可能拿不到。”阿德斯插嘴。

    孤儿立即嘟起嘴,“你是说我不够美吗?”

    “不是。”阿德斯连忙解释,“你在我――在我们心里是最美丽的,但这是在尊贵公爵的地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你不一定会赢。”

    “你是说黑幕啊。”孤儿笑道,“这个不怕,我打听过选美的程序,还提了不少建议,我可能在一项上不太突出,被人黑掉,但我综合实力强啊,几项加起来,得第一就行了。不过我只知道程序,题目可并不知道,不算作弊哦。好吧,就算我得不到第一好了,但我记得你手下有个人在做佣兵前是一个特别有名的盗贼?”

    “乔治。”

    “对,就是乔治。我听他们有一次开玩笑的时候说过,只要乔治惦记上的东西,就一定会到手。”孤儿早就有了算计,“就算最后我输了,乔治也可以去偷获胜者。那魔法石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丢了,优胜者也不会太追究。所以这魔法石不管选美比赛结局如何,一定会到我手。你明白了吧?关键不是我能不能把魔法石当奖品带回去,而是得想办法让魔法石现身,这样咱们就能弄到手,而且人不知、鬼不觉的。但其实,我心里还是想赢,至少不能让爱西赢。我现在这样虚荣,你要负上全部的责任。”

    她前面说得头头是道,一本正经,后面加上这样一句,显得不伦不类。阿德斯本来一直皱着眉的,听到这儿时不禁莞尔,尤其明白她是妒忌爱西对他亲近,心里感觉热热的。

    可是,他还是不想让她抛头露面。他想要她的美丽,只有他一个人看到。

    这念头一出,他吓了一跳,还没理清心里再想些什么,只听孤儿又道,“这第二个好处嘛就是结盟,虽然你看不起,不过这对盈禄家是很重要的。第三个好处就是,如果有人真的针对我,就有可能在这个场合对我下手。”

    “原来你知道。”阿德斯故意冷淡一点,可是孤儿不以为意。

    “我当然知道,我还要以自身做饵,引出那个人来。”她坏坏一笑,“有你在,我一定不会有事,那个暗箭伤人的混蛋如果动手,肯定会死得很惨。而如果他不动手,就证明他了解你、他怕你,我们以后调查就从这两点入手,虽然笼统,但也缩小了不少范围。你看,这一举三得的好事多么难得,如果我不抓住机会就是傻瓜了。”

    “你的意思,我是傻瓜吗?”阿德斯歪过头。

    “是啊,可是我喜欢傻瓜。”

    一句话,就这么自然的说了出来,连孤儿自己也感觉莫名其妙。可说就说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于是她直视阿德斯的眼睛,看到他眸色渐深,似乎有千言万语,可惜她不能读懂。

    “我还是不同意。”他哑着嗓子说正事。

    “同意嘛。”撒娇。

    “不同意!”拒绝腐蚀。

    “同意嘛。”继续撒娇,还采用了上次的扭股糖策略,缠在他身上。

    “不同意!”仍然拒绝,可给她缠得心火上升。

    “同意嘛。”

    “不同意!”

    很久,这个游戏就在两句相同的话之间不断重复,直到阿德斯再也受不了她的刺激,差不多是逃回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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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跪地认罪。

    昨天晚上我就发上了章节,因为今天白天有事,不能上网。可是--可是我又忘记点自动发布了。刚回来才看到这种情况。

    再度认罪。

    好在月票快400张了,等400张时四更,以抚慰各位的脆弱小心灵。

    谢谢。

卷三之第四十四章 比赛的规则

    第二天一早,奥西派了最高使节来客栈,邀请爱西参加一天后的选美大会。

    爱西本就虚荣,听说孤儿也参加了,就有了和莉莉、尼科儿和孤儿的竞争之心,所以貌似高贵的推辞几句后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盈禄商队的成员听说孤儿也要参赛,也都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有了参与感和倾向性,这样看比赛会投入很多。只有小四四略有些担心孤儿的安全,但也被孤儿说服了。

    阿德斯很郁闷,但是昨晚被孤儿磨的答应了下来,虽然心里还是万分不乐意,也不好反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很难拒绝她的请求,总是被磨啊磨啊的就答应了下来。

    或者从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埋下了今后他处处落下风的种子,他总是被她绕啊绕的,不知不觉的进入她行动的轨道。

    他沉默的置身于安静的角落中,望着她、观察着她、守护着她,看她和众人解释自己的决定,看她和艾丽研究穿哪套衣服,看她研究早上被送来的比赛规则。那些规则早一天被送到各参赛美女手中,以给她们时间准备,城中也到处贴了告示。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不管他愿不愿意,选美活动正式开始了。

    比赛分为四部分,有的部分还有分项。

    第一部分自然是比美貌,这是赞美活动最基础的部分,比穿舞会礼服、普通衣服和毛发皮肤三项。比舞会礼服时主要是看气质、身段;比普通衣服是看素颜,五官的底子;比皮肤毛发是请几位贵妇人近距离观察头发和牙齿并触摸皮肤做为品评。这让孤儿感觉是在相马,当然她是做为马来被相。她很不喜欢这一部分的第三个项目,可既然奥西和钱左乐定下这样的题目,她也只好服从。

    第二部分是比才艺和厨艺两项,因为美女也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才艺比赛自然是唱歌跳舞,或者朗诵什么的。做菜就简单了,美女们要亲自下厨,然后在现场随机抽取观赛的人,当场品尝,做出判断。

    第三部分是比智慧,美女嘛,当然美貌与智慧并重才更上档次。每个美女都要出一道题,争取难倒另外三方,然而另三位中谁能解答,就会加分。然后赛会再出一道公共题,看谁能以最快最好的办法解决。

    第四部分是比机巧,这一关是要自由发挥的,看谁做出东西更新鲜、奇特,能让观赛者更开心,感受到节日的快乐。

    这些比赛中,每一小项都评出四个等级分,第一名十分,第二名八分,第三名六分、第四名四分。有四个票箱,大多数以票数来决定名次,有的项目是专门的裁判来判断,最后总分相加,最高者即为优胜。

    “我一定会赢的。”当孤儿和一大票人分析研究了规则后,回到走廊时,迎面就遇到了爱西,“你根本不配美人之称。”

    孤儿一笑,根本不在意。所谓女为悦己者容,爱西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只要阿德斯觉得她美,别人如何看她,她一点也不在乎。

    “可是你永远不能赢得阿德斯了。”她反击,“不管你多美,认识了他有多久,但是你错过了他。错过的东西永远不会再回头,你如果够聪明,就应该明白这一点。”

    这话似乎对爱西打击很大,她的嘴唇瞬间失去了血色,那愤恨的眼神似乎要把孤儿搅成碎片才快意,“你以为你可以得到他吗?你对他了解多少,我的伯爵小姐。当你得知他的身份,他的往事,说不定比我跑得还快。你知道他――”

    她说到这儿,突然不说了,看着孤儿很认真倾听的样子,冷笑道,“我真想看你知道真相后的样子。”

    孤儿抬起下巴,“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身世,我也坚信他值得我爱。而你,既然千方百计想重回他的怀抱,不就证明他是个难得的男人吗?”

    爱西气得语结,孤儿心里甭提多痛快了。短兵相接,大获全胜,那滋味真是甜美,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德斯那么喜欢胜利。她拐过走廊,来到阿德斯房门前,敲了一下就进去了,发现他还在做他那唯一的娱乐活动――擦剑。

    “我正要去找你。”他放下疾风剑说。

    孤儿很高兴他没有指责她随便乱闯,现在的他似乎已经习惯她经常闯入了。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以后她还要他习惯身边有她。

    “什么事?”她笑得甜蜜,让他的心暖和。

    “我同意了你参加选美,你也答应我几个条件。”他用心力气让自己严肃起态度,“不然你的安全我不负责。”

    又来这一手,一点新鲜的词都没有。不过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怪可爱的,算了,就答应他吧,想来他也翻腾不出新花样。

    看孤儿点头,阿德斯认真的道,“在黄金城期间,你的所有行动必须向我报行,去哪里之前也要征得我的同意,如果我不答应,你就什么也不能做。就这三条。”

    这是很苛刻的条件吗?平时她不也是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吗?好吧,她偶尔一、两次不配合,但那也是他不好造成的。不过――不计较那些了,也不能总是自己胜利,男人还是需要一点虚假胜利的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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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正式的选美比赛开始了,因为是比舞会礼服裙,所以是在晚上进行的。

    比赛的擂台就设在中心广场上,同追风家的比武会一样,贵族们在最好的位置有专门的坐席,为了安全起见,还有全副武装的尊贵家族兵保护。几道路障和围栏后,就是普通人的观赛地,那边没有座位,大家随意三五成群的站在一起,两侧就投票处了。

    票是边角圆润的小金属片,都是尊贵家冶炼时留下的特殊残品,每个人花一个铜钱就可以领十枚,比赛中按项目分别投给自己喜欢的美女,因为有的项目不是由观众投票,而是由专门的裁判来决定,所以多出的金属片可以自由处置,在某项比赛中重复投给某位美女,或者分投两位美女,再或者拿回家当纪念。

    当然了,选美会规定一个人只能买一次金属片,如果发现有人重复购买并投给其中一名美女,这美女是会被取消资格的。

    对于这项规定没什么科技监管手段,靠的是街上遍布的密探和每个人的诚实。但塔撒大陆的人比地球上的讲信誉的多,买票刷票投自己,或者陷害他人的情况基本上可以说不会出现的。

    但比赛规则比较简单,计票却复杂了,一项比赛就得占用一天时间,其实比赛的时间倒不是很长,主要是计票太麻烦了。为了公平,奥西还请了其他家族的贵族和高级修士参加。

    “我就在贵宾席上,你不要怕。”孤儿在擂台后换装时,阿德斯在门外说了一句,“詹姆和你的奴隶塞克会一直潜伏在你身边陪着,你是绝对安全的。”

    孤儿“嗯”了一声,听到他脚步声走远,莫名其妙的有些紧张,其实她不在意结果,但是很想在阿德斯心中最为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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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月票四百张,兑现承诺,今天四更。是连续四更,请大家注意一下,从四十四到四十七章。

    谢谢。

卷三之第四十五章 阿德斯的表态

    第一天比的是舞会礼服,孤儿选的是一件白色单肩带的篷裙,式样简单,但裙身上缀满了小朵的粉红色花蕾,做工非常考究,正好搭配脚上的粉红色丝缎高跟鞋。这件衣服有点像现代的婚纱裙,能最好的表现出她东方式的、比塔撒大陆女人都更苗条纤细的腰身、小巧漂亮的肩窝和丰满但不过度的上围。

    “大当家,您真漂亮呀。”艾丽帮孤儿打扮完,赞叹道,“如果不评您是最美的人,他们一定都瞎了眼睛。”

    孤儿一笑,“每个人审美不同,不必太在意的,不过嘛,女人要靠衣服来提升姿色的,我这条裙子担保她们没人会有。”

    “可不是嘛,我们盈禄家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艾丽骄傲的说着,不知从何时起,盈禄族人开始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了。她麻利的把孤儿的黑发盘成一个漂亮的发式,再插上珍珠发簪,戴上珍珠项链和耳扣,再赞叹道,“您比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还美丽。”

    她说得真诚,孤儿心中还是很感动的。而等一切收拾停当,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阵鼓声,这意味着选美大会正式开始了。

    孤儿深吸了一口气,在打扮得干净清爽的艾丽陪同下,走到了擂台的后通道,在那里遇到了其他三位美女。

    爱西大概是因为顾忌着祭司的身份,还是一身黑纱长裙。不过,真的是“纱裙”,外面罩着一层黑纱长袍,中间一层挑了金线的短衣短裙,里面是黑段的内衣,层叠装扮,件件透明,如果灯光打过来,和没穿区别不大,好在她三点保护得还不错,算不上隐形全裸体。

    钱左乐的妹妹尼科儿是个身材娇小的美女,一头丰厚的棕色长发,五官精巧美丽,有一双温柔的灰色眼睛。她今天穿的是墨绿色长裙,从妆容到举止神态,似乎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像是完美的芭比妹妹。在几个人的互相打量中,她似乎不敢和人对视,看样子是个性格软弱的人。

    奥西的女儿莉莉就不一样了,头发是蓬松的小卷,颜色就像尊贵家出产的黄金。她的体态有些丰满高挑,一双碧蓝的眼睛很有些威严感,长得非常美,但有点盛气凌人。她穿着火红的长裙,应该说非常夺目。

    几个女人互相打量,衡量对方的份量和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威胁,各自含笑对别人点头致意,然后鱼贯走到前台去。

    莉莉做为尊贵公爵的女儿,自然第一个出场,才一走出去就赢得了满堂彩和无数的口哨与尖叫声。毕竟外族的人来的再多,这里也是尊贵家的领地,虽然对他们族人的投票人数做了登记和限制,但有多少人观赛并不禁止,所以这份东道主之利的声威是被她夺去了。

    第二个人是钱左乐的妹妹尼科尔,她较之莉莉是两种不同风味的美丽与气质,而且因为尊贵家和文曲家相邻,来捧场的本族人也不少,因此也获得了如雷的掌声。

    “您请吧伯爵小姐,假如我先上场,就再没有人会看你一眼,这多伤自尊哪。”爱西说,语带嘲笑。

    孤儿不理会她,因为感觉先上后上没什么关系,所以也不多话,抬步就走,结果爱西又抢上一步,挤得她差点摔倒。

    她大怒,爱西却留下长串恶意的娇笑,走上了擂台。

    火把的光芒和月光飘洒下来,爱西的神秘性感的半透明黑衣惊世骇俗,她那肉感白嫩的波霸兼箩霸体形隐隐约约在黑纱下显现,勾住了大部分男人的眼睛,以至于她上场后有一阵子没有掌声响起,但那就像雷鸣前的停顿,接下来她获得了最热烈的欢迎,那些男人们都没仔细看她的脸,就已经为她的身体迷醉。

    塔撒大陆并不是个风气特别开放的地方,所以她这样的穿着绝对最吸引人的眼球,特别是她女祭司的身份,让她带着宗教的气息,更是勾人欲望。

    观赛的男人们把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以至于孤儿出场时鲜有人注意,甚至可以说完全被忽略,于是精心打扮的孤儿就在稀落的掌声中尴尬的站在那里,像是珠宝下的丝绒衬垫。

    孤儿感觉相当难堪,忽然认为参赛是个错误,为什么要站在这儿接受众人的品头论呢?这太让人受不了了。她挫败的想着,耳朵里的嗡嗡声大得充塞了她的全部意识。而擂台下的人越多,她越觉得整个世界非常空旷,天地间只有她悬浮着,没人注意到她,连近在身边的那个美人也仿佛相隔好远。

    她仿佛被世界隔绝了起来,有强烈的被抛弃感。台下涌动的全是人头,一瞬间她突然感到害怕,本以为很平常的亮相,没想到却有如此可怕的感觉。

    也许她还是在意结果的,特别是她不想在阿德斯的面前败在爱西的脚下。本来以为自己看得开的,其实根本做不到,她的心还是不安定,就算有那个热辣的吻也不行。他只要不说爱她,不告诉她那些他内心深处最隐密的过去,她就是不能踏实。

    原以为她可以做到大方而耐心,结果她发现做到这一点真的很难。因为输给爱西,竟然是一件如此无法忍受的事。而现在她一出场就输了,性感果然是无敌的武器。

    阿德斯、阿德斯、阿德斯――

    孤儿习惯性的遇到不顺利就寻找那个男人的影子,可是他说就在贵宾席上,为什么找不到?

    “我就说过,只要我上场,就再没你争夺的份儿了。”正发愣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爱西的声音,一抬眼又看到她嘲讽和鄙视的笑容。

    台下的人看到两大美人低声耳语,还以为美女间感情有多好,不禁发出赞叹之声,谁知道孤儿是正在被打击。

    是啊,没的争了。可是阿德斯――

    孤儿的眼睛继续搜寻,但却根本不能聚集,直到一声清亮而绵长的口哨声响起。那哨声如此熟悉,某人每回呼唤大黑马霜雪都是以这种方式。藉由着这点提示,她终于在贵宾席上看到了阿德斯。

    他那样高大静穆,在人群中如此显眼,如此容易被找到,刚才她为什么看不到?

    “美丽的伯爵小姐,我所有的票和我所有的忠诚都将属于您。”他沉着笃定的喊了一句,居然在一片嘈杂中清晰的传到了擂台上。

    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孤儿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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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这是四更中的第二章。

    看到书评区有朋友问,我最近经常忘记发布章节,是不是身边有阿德斯这样的人出现哪。

    我的回答是: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在我身边,我就不写字了,对女人来说,什么比爱情重要呀。当然先盯住爱情再写书喽。

    嘿嘿,谢谢。

卷三之第四十六章 算了,不能想

    她可以被所有人骂长得丑,只要他说她美丽就足够了。她的心豁然开朗,只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她的郁闷和难堪就一扫而空。她患得患失的心情,也在他的一声口哨和一句话之后,完全消失了。他觉得她最美,她还需要什么呢?往下好好比,输赢没关系,魔法石?用偷的好了。

    她微笑着,那么灿烂美丽,那么自信平静,还有点满不在乎,渐渐吸引了原本牢牢被牵在爱西身上的目光,慢慢有人开始赞叹起她纯洁柔美的形象来,并越来越多。

    而她心情愉快之下,接下来在台上走几步、亮亮相、摆几个POSE就轻松简单多了,而且每当她往台下望去,一定可以看到阿德斯的眼神落在她身上。两人一个台上,一个台下,虽然无语,但眉目传情,那一番柔情蜜意,除了爱西,没有人看到。

    这一场比赛,确切的说亮想赛很快就过去了,下了擂台后的孤儿非常开心,一直催促艾丽给她找外套,还一个劲儿的问阿德斯大人到了没有。

    艾丽本来是个外表精明,实际上很迟钝的人,但再怎么迟钝,现在也看出点什么来了。她虽然更喜欢路易公爵,但阿德斯大人英勇救大当家的情况也看在眼里,而大当家明显是爱上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不禁调侃道,“您不要急啊,您这么美丽,阿德斯大人会觉得等待是值得的。”

    其实阿德斯也是这样认为的,但他有点责怪当初詹姆找的客栈不好,因为距离广场太近,他和孤儿同行的路才只有那一点点长。想一起出去散步,城里的人又太多了,不安全,实在辜负了这样的好月色。

    结果不出所料,在这一项比赛中,爱西得了第一,莉莉因为有东道主之利以微弱劣势得到第二,尼科尔第三,孤儿排到四大美人之末。其实后来倒向孤儿的票不少,她东方式的温雅纯真,还有那华美的衣服和高贵的气质吸引了一大批人的注意,但爱西实在太有风情了,在投票者多为男性的比赛中,她实在占有太大的优势。

    盈禄商队的人都愤愤不平,有几个佣兵甚至想去闹事,但当他们看到祭司小姐和伯爵小姐的态度时又感到奇怪,因为得了第一的人黑口黑面,分数垫底的人却看来非常快乐,容光焕发。

    “伯爵小姐真是有风度啊。”詹姆在吃早饭时大拍马屁,“虽然那么不公平,但伯爵小姐荣辱不惊、看谈输赢,这才是最高贵的气质。”

    孤儿笑而不语,看来谦虚高雅,实则是心虚。大概只有阿德斯知道当时她在擂台上有多么沮丧、多么在意和挣扎吧,只是因为他的鼓励,她才能对结果根本无所谓。

    转过天下午的比赛是普通服装,并且不能化妆,在这一场比赛中,文曲家的尼科尔以近乎完美的五官和毫无错处的贵族举止而得到了第一名,孤儿穿着白底小碎花的裙子,像一个清新可爱的渔女一样得到了第二名,第三名是尊贵家的莉莉,在昨晚大出风头,却因在普通服饰比赛中穿着保守黑衣而失了风采的爱西仅列第四。

    “穿上衣服的话,你就不行了吧?”孤儿在擂台后的走廊中很不厚道的说。

    “你也不是第一,我们往后走着瞧吧!”爱西撂下狠话。

    她红色眼睛中的恨意,还是让孤儿有点不寒而栗的,但她知道阿德斯就在附近,所以那恐惧感一闪而逝,“真不明白,她才穿上衣服就已经水准下降了,比起脑力来还能强到哪里去呢?”孤儿自言自语,虽然阿德斯目前有极其明确的倾向性,但还是觉得能打败爱西是一件很爽的事。

    前两场结束,倒是文曲家的尼科尔以十六分暂居榜首,莉莉和爱西同为十四分,位列第二,孤儿拿到最少的十二分,所以还是垫底。

    不过大家看她还是满不在乎,也放下了心。当天晚上,钱左乐大为高兴,亲自来拜会了盈禄伯爵小姐,把许诺给她的诱药也带来了。

    “您的妹妹真是美丽。”孤儿寒暄着,示意艾丽把钱左乐手中捧的小木盒拿过来,感觉钱左乐目光暧昧,孤儿不禁有点脸红,只得掩饰道,“寻找买家的事,我会帮您留意的。”

    “谢谢伯爵小姐。”钱左乐很乖觉,“但我相信伯爵小姐才是大陆第一美女,在后面的其他比赛中一定会遥遥领先的。”

    “我倒是要预祝尼科尔小姐能得到冠军呢。”孤儿和钱左乐说着客套话,心里却盼着他快走,倒不是她想要立即试用诱药,而是实在和他没什么话说。

    好在钱左乐很识趣,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来干什么?”钱左乐一走,阿德斯就跑来问。

    他实在不喜欢有男人经常出现在孤儿身边,她和她那两个保镖已经够亲近了,现在还有男人来大献殷勤,简直太过份了。尤其这两天要选美,天天有那么多男人注视着她,让他恨不得把所有男人的眼珠子都挖出来,气不打一处来,当初同意她参加,真是个绝大的错误。

    而他虽然外表还保持着平静,但那气鼓鼓的神色并没有逃脱孤儿的眼睛。看他为自己吃不相干的飞醋,孤儿很恶劣的感到开心。她在一点一滴的证明,他是在意她的,喜欢她的,甚至可以猜测,他是爱她的。只是她不能确定这爱有多深刻。

    “他只是送我个礼物,拜托我以后帮他找些卖草药的门路。”孤儿半真半假的道,只有她只知道那礼物是什么,“钱左乐公爵大人爱钱,可是他的家族不会经商,所以是很穷的,我打算把草药生意也做起来。”

    “没见过你这么爱钱的女人。”阿德斯望着孤儿,看她脸蛋儿红扑扑的,眼睛中像有波光闪动,赶紧别过头去,生怕现在就冲过去吻她。最近也不知怎么,他胸中的那团火越烧越烈,他几乎控制不住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盈禄家的那个外表像天使,内心有恶魔的女人。

    接下来的比赛是比皮肤和头发,在这一项比赛中,观赛者是不能投票的,也不会公开进行,只由几名贵妇近距离接触四位美女,最后做出判断。

    阿德斯最反感这场比赛,虽然裁判是女的,但一想到孤儿的身体被摸来摸去,他就有点怒火中烧,而且还想起在福临家的厨房之夜。他记得很清楚,孤儿的皮肤光滑细嫩,在很近的距离上,脸上也看不到毛孔,更不用说那温暖的――

    算了,不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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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四更中的第三章。没看前面的朋友赶紧的倒回去看,真怕你们粗心,像我似的,不注意章节名。

    谢谢。

卷三之第四十七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爱西在第一场比赛中赢得了大部分男人的心,相反的,她失去了所有女人的心,所以这场比赛严格来说对她是不公平的。孤儿冷眼旁观,发觉爱西的皮肤应该非常好的,虽然没有东方人的细腻,但胜在光滑有弹性,而且饱满,但那几名贵妇厌恶她的作风,一开始就存了偏见,齐刷刷了给了她最低分,倒是孤儿取走了优胜,尼科尔因为丰厚的秀发被评为第二,莉莉因为黄金城的气候和空气不是很好而使皮肤略显粗糙,结果得到了第三。

    这一场结束,孤儿终于不在垫底了,而是和莉莉、尼科尔同积二十二分,并列第一,以十八分垫底的,是对自己的美貌不可一视的爱西。

    至此,外貌的评比已经结束,进入到了第二阶段才艺和厨艺的比赛阶段。

    在才艺比赛中,莉莉唱了一道歌,尼科尔是弹奏了一种类似于竖琴的乐器,不得不说,两位美女的才艺非常好,简直算得上是艺术家水平了,莉莉的歌喉清脆动人,有如之声,而尼科儿的琴音优雅流畅,动人心魄,连一群粗鄙的佣兵都听得如痴如醉。

    但最特别的,当属爱西跳的舞。那类似是一种祭祀时跳的舞蹈,舞姿极为伸展柔媚,而她跳得极为引诱挑逗,那对诸神的祈祷,简直像是在邀欢,能把这种舞蹈跳成像钢管舞一样,不得不说爱西真的非常有能力。其实凭心而论,爱西就是天生的性感尤物,身段性感而不失柔美,很懂得用肢体语言取悦自己和男人,也怪不得男人为她着迷。

    比赛到这儿,最后出场的孤儿根本不对结果抱有任何期望,因为她唱歌跳舞都不行,不像莉莉和尼科尔那样受过严格的训练,让她跳钢管舞更是要了她的命,动作难度不说,她绝不敢当着这么多的男人跳。

    也许以后可以学一学,为阿德斯跳倒是可以的,特别是看到爱西今天跳舞的样子,如果她能学会一半,估计引诱她时就用不到钱左乐的诱药了。

    想到这儿,她吓了自己一跳。

    什么时候,她动了念头要迷奸阿德斯了?那个药真的要用吗?她为什么变得如此淫荡不矜持啊!但不得不说,她妒忌爱西的性感,相信其他女人也是一样。其实骨子里,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性感无敌,只是有的女人只想在一个人面前如此。

    比如她,只想为了阿德斯。

    “我打算朗诵一首爱情诗,不是我写的,但我非常喜欢。”她站在台上,虽然不能直接表白,但希望他能听懂。而她没抱期望观众会喜欢,毕竟男人们观战选美会是为了美人,哪有男人是为了听诗歌而来。

    她穿着别致的绿色夏装,式样简单,裁剪合体,可爱苗条得像春天山坡上的青草,区别于另三位美女的艳丽和华贵。她的眼睛扫了一下台下阿德斯的位置,念出了那首在现代地球很有名的诗人泰戈尔的诗――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

    孤儿饱含深情的念着这首忧伤但又深情的诗,台下有一瞬间的寂静无声,而她自己,泪水已经蕴满眼眶。从没想过对这首诗这样有感触的,今天当众读起来,和阿德斯在一起的一幕一幕都重现在了心头。

    那样的压抑、试探、至今无法表达的情感,那些猜测和隐约的心痛,似乎完全合了此诗的意境,让她心酸。阿德斯那琢磨不透的心,何时才能给她一个确定的答案。他的身世和过去,就好像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她很怕,到最后她和阿德斯就会这样,不管有多么相爱,也不能说出口,不能实现。

    哗――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掌声四起。孤儿没料到一首动人的诗,加上朗诵者真切的感情,居然有这样的动人效果,就连那些只是为了来看美女的各家族下层属民,也深受感动,毫不吝啬的把掌声和代表投票的小金属片全给了孤儿。

    此刻,站在擂台下的她望向总是会寻找的那个方向,看到他站在那一动不动,四目交投,就在这嘈杂混乱的广场上缠绵不止。而隔得这么远,她应该看不到他的眼神的,可她却感觉到了他的一丝极温柔的痛楚,明明相对着,却有离别的感觉似的,让她恨不得立即跳下台,死死拉着他的手。

    她不要与他之间阻隔着那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要那个洒着细雪的黑暗梦境成为现实!绝不!

    意外的,这一场她大获全胜,莉莉以美丽的歌喉得到了第二,爱西的舞蹈第三,尼科尔的琴虽然也弹得极好,但太过中规中矩,因此只得第四。

    接下来就是厨艺的比赛。

    说起来惭愧得很,孤儿在地球时都是小独在照顾,在塔撒大陆时,家中有专门的厨师,所以厨艺并不精湛。但是她因为最近和福临家的厨师学过烤蜂蜜蛋糕,在地球的一个月也认真练习过,所以水平相当不错,而且发挥稳定。

    不过厨艺这个东西有个人口味的问题,除非专业的美食家,否则这种评判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这场比赛在乱哄哄的争吵中结束。最后莉莉做的蘑菇炖肉符合大多数尊贵家人的口味而得到第一、尼科尔的奶油汤第二、爱西的薰鹿肉得到第三、孤儿的蜂蜜蛋糕再度垫底,好在她死赖活挨的在那些从观众中抽取的临时评判员嘴里抢救下了一小角蛋糕,打算拿回去给阿德斯吃。

    到此为止,这场选美会已经进行了一半,尊贵家的莉莉以四十分高居榜道,其实是三十六分的孤儿和三十四分的尼科尔,风头最劲的爱西是最后一名,只得三十分。

    按照提前定好的规则,选美会休赛一周,她让美女们准备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黄金城则进投入狂欢期,奥西宣布在此期间食物和酒都是半价,于是众人沸腾。

    不过孤儿却做着别一番打算。

    爱西自信满满,结果却暂时落后,她应该知道自己的斤两,在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中未必能赢。那她失望之下,说不定会纠缠阿德斯。虽然孤儿坚信阿德斯不是乱来的人,但是也难免提心吊胆。要是爱西那样的大美女脱光了躺在床上,对男人实在太考验了。而且她是祭司,有魔法,就算同样有残余魔法的阿德斯不会被她算计,但万一她也有类似钱左乐所有的诱药怎么办?

    所以为今之计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为了保住自己还没开放的脆弱爱情之花,她选择可耻的逃掉。

    一周的时间,足够两人相处的了,她再带上一大票人打掩护,集体行动应该可以让他放松,青山绿水更能让他不那么戒备。她要化被动为主动,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和他谈谈人生啊,理想啊什么的。

    “因为文曲公爵大人也出现在了黄金城,我们也已经见过面,讨论过盈禄家和文曲家要做友好朋友的事情,所以,我下一步不打算去官方拜访了,反正正事已经办完了。这次正好有一周的休赛期,我打算轻骑到文曲家的领地去游玩一番,不知你们中有谁愿意留在城中参加狂欢,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去旅行呢?”在盈禄商队的第一次全员大会上,孤儿宣布,而且很民主的要求表决。

    大家对她出人意表的行为已经习惯了,除了表示惊喜外,都认真的考虑和讨论了一番,然后做出了决定,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愿意留在城里狂欢,其余的表示愿意去旅行。

    这个数字正合孤儿之意,于是在相互约定了责任和义务后,孤儿一行十二人在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也就是爱西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出了黄金城,直奔文曲家的百草园而去。

    同行的有詹姆、小三三、小四四和艾丽,还有六名精锐佣兵。

    “你没有让我表决。”路上,阿德斯似乎有点不满。

    “你是我的贴身保镖啊,自然我到哪里,你就要到哪里,没有发言权的。”孤儿开玩笑说,“你别忘记了自己另一重身份,你是我挖出来的,按照塔撒大陆的惯例,你属于我,你是我的奴隶。”说完策马就跑,生怕被抓回来打。

    可是阿德斯没有动,因为回想起两人见面的第一天。奇怪的,当时的愤怒感已经完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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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四更中的最后一更。

    因为这章中间有一首诗,为防止有人骂我凑字数,这一章是快4000字,而那首诗是300多字,所以,我不会让读者大人吃亏,也不会偷工减料的。本六RP一向好。呵呵。

    四更完毕,完成任务,那边,今天也会加更,不会食言的。

卷三之第四十八章 百草园

    百草园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看起来好像是中国的江南水乡,远远望去,远山青黛,天际苍茫,入目之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白、黑、灰三色,被薄薄一层雾气晕染着慢慢化开,连空气似乎都是清幽的。

    而当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大片大片的绿意才扑面而来,中间夹杂着鸟语花香,虽然没有精灵家族的“仙气”,却也是人间美景,怪不得文曲家族是医药世家,也只有待在这样安详宁静,与世无争的地方,才能孕育出灵秀的花朵植物和珍贵的草药吧。

    从尊贵家到文曲家,他们走了不到两天,在进入那边有争议的沼泽的时候,雇了一个住在边境的零人为他们带路,免得误入沼泽中比较危险的地带。沼泽是扁圆型,横穿的距离短,所以很快就穿过了。当他们看到文曲家领地的都城百草园时,感觉之前穿越沼泽所承受的一切泥泞痛苦和一天多的骑马劳累都是值得的。

    “真他妈的漂亮呀!比待在黄金城喝酒睡女人舒服多了。”一名佣兵深吸了一口气,很惬意的说。

    众人互相对视,无不微笑,虽然那佣兵在一位贵族小姐面前说粗话是极不恰当的,但他的心情大家都理解。有时候,在大自然中欣赏美景,要远比在一个嘈杂的城堡中饮酒作乐畅快得多,只是大多数的人们不愿意离开那种熟悉的环境,懒得换个地方罢了。

    “大当家,我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先歇半天,今天早上天没亮就出发了。”小三三道。

    因为那个零人说太阳一升起,沼泽中会蒸发出一些水雾,虽然没有素,但气味非常难闻,所以他们差不多半夜就拔营出发了。之前孤儿还以为这种地方要白天才能行走,万一有个毒虫毒蛇或者隐形泥潭那样的陷阱也好防备,但那零人说只要找对了路,黑夜并不可怕,变化无常的天气和暴晒才是最致命的。

    “好吧,你和塞克去前面探探路,大家先找到地方先休息一下,下午再逛逛百草园。”孤儿吩咐,然后回头看看阿德斯,“你说呢。”

    阿德斯只点了点头。

    于是一行人慢慢前行,欣赏着路边的天然美景。不久,小三三就骑马跑回来,说前面已经订好了客栈,大家直接过去就行。

    “他们态度如何?”孤儿问。

    小三三咧嘴一笑,“非常之友善,听到咱们是盈禄家的人,总有人跑过来问我们经商之法,他们想把名贵花草和药品卖到外面去,却一直没什么门路,有时还被商人骗过,自己运输损耗又太多,听说咱们盈禄家经营有道,都想学习一下呢。”

    孤儿刚想说,以后在这边办个经销站好了,就听阿德斯问,“安全吗?”

    小三三用力点头,“我们前后左右都看了,是一个很安全很干净的地方,客栈是空心树建成的,四周铺的路也是,走过的时候吱呀吱呀响,如果有人接近,咱们就算睡在客栈里也立即会知道。而客栈两侧是大片草地,视野良好,敌人很难潜伏,万一有事离开时也容易分散。老板是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像是坏人。”

    阿德斯认真听着,之后点点头,道,“那就去吧,但不要掉以轻心。”

    众人应了一声,随小三三到那家客栈而去。

    所谓空心树,是百草园的特产,其实就是中国的竹子,但不知道和竹子有什么习性不一样,反正外表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住的是竹楼,在这温暖和煦天气中,住在别致的竹楼里,还真有一番不一样的意境和风味。

    虽然孤儿没有明确自己的身份,但店主一家看那些手下对她如此恭敬,再加上她标志般的东方面孔,也立即知道她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很殷勤的招待她。

    孤儿吃了点文曲家口味清爽的饭菜,打听了一下百草园哪里风景最好,然后被艾丽侍候着回房休息。她发现店里的羽毛床和枕头还真是很舒适的,更觉得自己的决定英明无比。待在嘈杂的黄金城有什么好,寄情于青山绿水多畅快啊,而且还能顺道办一点事。

    “阿德斯大人呢?”她问。

    “就住在隔壁。”艾丽笑道,“才几分钟不见,大当家就想念阿德斯大人了?”之前在灰堡,艾丽是不会这么和孤儿说话的,谨遵着主仆之礼,可与孤儿在旅行中共同面对各种困境后,慢慢就亲热起来。想一想,小三三、四四也是这么和她从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变成了生死与共的伙伴。

    “塞克和布鲁斯呢?”她没有接下艾丽的话茬,因为有点点羞涩。基本上,她的脸皮儿还是比较薄的。

    “住在对面,另一边的隔壁是詹姆大人。”艾丽道,“自从上回在司文家的事以后,阿德斯大人很紧张、很小心您呢。”

    “他是怕我不给他雇佣金的尾款。”她没良心的说着,以掩饰感情的真相。说完,再也不理多嘴的艾丽,躺在床上混乱的想着阿德斯和一些商业上的事。

    她是打算在百草园内建立一个淘宝经销站,把文曲家的草药生意做起来,之前还没这个想法,但当店主夫妇一个劲打听那些自由贸易城邦时,她动了这个念头。要说以前是因为和文曲家没来往,不方便设立经销站,现在可是非常好的互利机会,等再见到钱左乐时,一定要和他谈一下这件事。

    有他这个领主保驾护航,运输方面会方便很多。当然不能从沼泽这边走,应该从百草园南侧的大片平原通行,听说那是文曲家封臣的地盘,必须打着钱左乐的旗号才能平安无事。

    可是和阿德斯的关系要怎么办呢?她感觉两人之间就隔着一层窗户纸,就看谁来捅破了。她从来在感情上是个被动的人,可现在她不动,阿德斯也不动,两人就徘徊在进一步交往的门口。她动了主动的念头,但却又不敢,生怕阿德斯没有准备好,她太快了,他就跟不上了,甚至还会离开。

    人家谈恋爱,她也谈恋爱,为什么她那么难呢?有爱也说不出口,就像无法燃烧的火种,一直闷在心里。要怎么办?耐心等还是采用休克疗法,直接问个明白?

    她犹豫着,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柔肠百转,不过她太累了,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直到中午的时候,一行人被老板娘叫起来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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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最近在书评区看到不少讨论和书评,很多是鼓励性质的,真开心哪。

    还有,感谢读者大人的祝福哦,希望我们大家都找到自己的阿德斯,已经名花有主的了,也希望大家过的特别幸福。

    谢谢。

卷三之第四十九章 野马谷

    “你们文曲家有没有把空心树劈成又窄又薄的树条来卖的呀?”孤儿问。其实,她问的是就竹篾类的东西。

    店老板想了一下,点头道,“我们文曲家好多人用那个来编制树床,伯爵小姐是想要一张树床吗?”

    孤儿微笑摇头,“不,但是我需要一些这样的原材料,当然如果能更薄更软更韧就更好了,如果你能替我买到,我会出高价。但这不是大宗的生意,只是我自己想要一些,数量嘛,大约能编半张床那么多的就够了。至于商业上的事,我会和你们领主钱左乐公爵大人商量,不必着急。”

    那老板听到这番话,立即心花怒放,指天发誓为孤儿办到这些事。

    等他走后,小三三率先好奇的问道,“大当家,您要那些树条干什么?”

    孤儿一脸天机不泄露的样子,“我以后留着有用,你就看着吧,包管你会感到神奇的。”

    她越这样说,其他人越是好奇,可惜也不能逼问她,偷瞄一下阿德斯大人,看他不动如山的坐在那儿,面具上泛着寒光,沉默的吃着东西,打算撺掇他来问孤儿的话也不敢说出来了。

    孤儿有点得意,因为没人猜得出那些东西的用处,那可是中国人的智慧结晶啊。之前她非要到文曲家的百草园来,除了要躲避爱西对阿德斯的纠缠,外加顺便旅行外,还是想弄这些原材料,虽然她从没来过百草园,但却听吟游诗人唱过这里的风土人情,现在到此一游,发现果然传说中的所谓空心树就是竹子。

    哈哈,诸神保佑,如果没有这些竹篾,她还不知道下面要怎么办呢!

    饭后,大家商量着要先去哪儿里游玩。

    “刚才店老板不是说了,在百草园城堡外有一个野马谷,咱们去那边看看呗。”一个佣兵出主意。

    “你就是恨不得自己能抓到一匹好马才好。”另一个佣兵道,“但是文曲家的人说了,那些马是不能带出山谷的,否则会破坏他们的安宁好运。再说了,野马谷只是文曲家的男孩成年后考验胆量的地方,可见那马有多难驯,倘若你摔得屁股开花,可没人背你。”说着哈哈大笑,其余人也笑。

    那人不以为意,也笑道,“老子就是喜欢马,驯不了看看也成啊。”

    詹姆咳了一声,道,“都注意点,别说粗话,这里有两位女士,其实一位还是高贵的伯爵小姐。”说着瞄了孤儿一眼,又瞄了阿德斯一眼,见前者笑盈盈的,可爱得要命,后者一直沉默着喝着一盏茶,也比较和蔼,心情跟着大好。

    “不是说百草园中有个镜子湖非常美吗?据说运气好的话会遇到白衣姑娘,那可是天神的女儿哦。”他挤了一下眼睛,立即有几个人附和着要去。

    其实他们未必相信有这位天神的女儿存在,不过凑凑热闹罢了。他们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和平的时候总是力图过得畅情适意,最大限度的得到快乐。

    “我可听说野马谷的四面山峰最高,可以把这里的美景一览无余哦。”小三三也参与讨论,同时伸手肘一碰小四四,“你说呢,塞克,你一定喜欢,平时你不总是跑到灰堡的最高处看海吗?”

    “听小姐的吧。”小四四沉声道,看来没什么兴致。

    孤儿见众人看向自己,想了想道,“今天还是随意游玩一番吧,反正我打算在这里待三天儿,先不急着到风景最好的地方去,毕竟别人说不如自己看,我们先四处转转,百草园也不大,然后再决定明天早上从哪里玩起。这样好吗?”

    众人本来鸡一嘴、鸭子一嘴的没个准主意,现在听孤儿一说,立即哄然答应,吃过饭就各自准备去了。

    午后的阳光非常热烈,但因为此地绿化特别好,空气倒没有太炙热的感觉。大家都轻装上阵,当然为了谨慎起见,武器都还携带着。他们的行李本就不多,除了把贵重物品平均起来背着外,其余的就丢在客栈里。

    孤儿穿着月白色骑马装和平底绑带凉鞋,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墨西哥草帽,整个人像一个可爱的小蘑菇,一手牵着马,紧跟在阿德斯的身边。

    百草园内道路平缓,走起来很容易,孤儿还雇了店主有的小儿子当导游,一众人一会儿骑马,一会步行,一路说说笑笑,把百草园走了个遍。沿途遇到文曲家的族民,态度也比较友好,大概是店老板把孤儿要和钱左乐公爵大人讨论商业问题的事泄露了出去,因此,所有见到孤儿的人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位美人。

    从他们的房子看,大部分是用空心树制成,换句话说都是竹楼,从族民的衣着和偶尔一、两位贵族的装扮来看,这个家族还真不富裕,经济状况大概和司文家差不多。不过司文家是看不起商人,一味儿的追求所谓艺术,文曲家是一直想不到办法致富,大陆上很多人只相信修士,这种草药世家是没有多少油水可捞的。

    对此,孤儿有一点矛盾心理,一方面想帮着这家人致富,卖出那些珍贵的草药以救人,另一方面又怕尘世间金钱的污染毁了这里的青山绿水。但是算了,文曲家有他们自己的愿望,她有什么权利左右,现在他们需要她的帮助,她就帮一下好了。

    欣赏完园内美景,一行人在店主儿子的带领下去了野马谷,到了地方才发现,整个野马谷相当于一个死谷,说是“相当于”,是因为有一个巨大的山洞出现在南山脚下,似乎是通向谷内的。

    “有两条路可以走。”十三岁的淳朴少年说着,羞涩得不敢看向孤儿的脸,“一条就是爬上山峰,但是今天时间不够了,怕到了山顶天也黑了,在山顶上过夜是不明智的。另一条就是穿过这个山洞,直接到山谷里。这个山洞很长,洞尽头有天然的绊马石,马儿出不来,只能在谷中生活。”

    “进去看看吧?”孤儿望向阿德斯,在她看来,这应该没有什么阴谋,何况带路的还是个孩子。

    阿德斯想了想,终于同意了,但坚持把霜雪和其他马匹留在洞口。这样万一有危险,霜雪会感觉到,他也就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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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有个事和大家说,也许大家不太高兴,先抱歉。

    按照以往,月票上五百张,我应该五更了。可是这本书的出版,可能要下个月中才能出齐,而如果这样更新的话,肯定做不到网络和实体同步。

    所以从现在起,上300月票三更,400四更,五百五更是不可能了。

    但是,每多一百张月票,从100张起算,我会多发一张番外,描写前方文章或者后方文章未尽的故事。比如两人之间的互动?路易怎么样?小四四怎么样?或者H情节。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再投我月票,我也没话讲,因为不能拼更新了。但还是希望大家能投我,毕竟之前我没食言过,而且1月,本书可能结束了,希望和大家一起走过,有个完美的结局。

    就这些,望大家谅解,并继续支持我。我是不是太奢望了?

    谢谢。

卷三之第五十章 夜访镜子湖

    洞内干燥又干净,而且头顶总有些光线透过来,这是因为洞壁和洞顶上有很多窟窿通向山外,虽然面积很小,但一束束光像箭一样射进洞里,感觉上像地球某些场所故意装上的小型镭射灯。而野马谷四周的山虽然不高,却也是山,能从山顶透光到山洞底,不能不说是造物主的奇迹。

    一路上没有什么阻碍,就是到了洞的尽头时,地面起伏不平起来,地面上拱出很多天然的石台,形成不规则的波浪状,有高有低,忽左忽右,高的有半人多高,间隔还很密集,马儿这种大型动物确实不能从此处通过。

    孤儿在阿德斯的带领下,确切的说是抱来抱去之下,终于随着众人穿过了至少这长达一公里的最后的关卡,到达了洞口。一出洞,眼前就是明亮的光线和融融的绿意,接着撞入眼帘的是大片美丽的平原和无数奔腾的野马。

    所有人看到眼前的情景都惊呆了,因为那场面实在太美丽、太壮观,这对于这些以战为生的佣兵来说更是震撼的不行。

    以前在地球,孤儿只在中看到这样的情景,直到身临其境才知道以前自己所体会的不过是此刻真实感受的万分之一。

    绿草如茵,万马奔腾,有如天上云朵被风吹拂,互相嬉戏、追逐,完全没有顾忌、也完全没有束缚。

    这就是大自然,没有任何威胁和丑恶的大自然!安静、平和、自由!谁能想像得到在文曲家的柔媚山水中还有这样一处雄壮的所在。马儿们出不了山谷,而猛兽也进不来,所以这里就成了马的天堂。马儿在这里繁衍生息,奔跑追逐,有吃不完的草和可供不停奔跑的平原山丘。

    不知道爱马如命的路易和追风家族的人看到这一切会怎么想,世人只知追风家的马好,却不知还有大批好马在文曲家啊,反正孤儿是见识到了这超乎寻常的自然之美,连心都跟着如风般飞起似的。

    “我的天哪,快看那匹大花马,白底,身上有黑斑的,我爱死了。”一个佣兵道,“我要驯它试试。它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你倒会选,那可是马王哪。”又一个佣兵说,“你找点低难度的不好吗?”

    “啊,看那匹粟色的,一看就是匹小公马,多矫健!”

    “还有那匹黑马,瞧那毛色,诸神在上,被阳光一照,都晃了我的眼了!”

    “可是――文曲家的马是不许带出山谷的。”店主十三岁的儿子胆怯又坚定的插嘴道,看到这群人眼睛发绿,不禁感到害怕,生怕他们抢马走,“我们文曲族人相信,这马是诸神放养在这里的,必须让它们自由生存,否则诸神就会降下灾祸。”

    “所以你们就算再缺钱也不会打这些马的主意,是吗?”孤儿温和的问,“放心,我保证我的人不会动这些马。但是你父亲说过,你们族中的男人在成年后都要跑到这里驯马以测试胆量是不是?那让我的人玩一下也没关系,我以我的荣誉保证不会伤害马儿们的,而且我还可以付钱。”

    那少年听孤儿和他这样温柔的说话,脸红得像落日晚霞,支吾半天也没说完整一句话。孤儿见状道,“我们今天不会接近这些马的,待会儿回去,会和你父亲说的。”

    众人听孤儿这样说,就算再恋恋不舍也只好离开,再说天已黄昏,也确实不太适合逗留,于是一行人又从原路返回到客栈。

    这一天是即充实又疲倦的,大家吃了晚饭后都被孤儿打发回去休息了,只有她和阿德斯留在了楼下临时预备的会客室里,因为文曲家的留守管家要前来拜访。

    在寒暄了一阵后,那管家兴致勃勃的问起了商业联合之事,孤儿透露了一点计划,并说过几天回黄金城会和钱左乐公爵大人商谈。而黄金城四大美女同时参加选美会的事早就传到了百草园,因此那管家说了不少吹捧和祝福的话,当最后孤儿提出去野马谷驯马的事,并保证绝不伤害马之后,那管家一口答应。

    “如果您喜欢本地的景色,自然可以随意浏览,只要别带走马匹,野马谷随时欢迎您的到来。”那管家嘴很甜,而且推辞了一番后,接受了孤儿的金币做为礼物,并保证会在文曲家受到最好的招待。

    之后孤儿又叫来店老板,先是给了他一个金币做为雇佣他儿子当导游三天的费用,然后又给了他两张刚才她亲手画的图,叫他帮忙找人秘密做出来,她这后天要用,费用另计。

    “你要做什么?”阿德斯问。

    只有他全程陪伴着孤儿,这也是那管家不敢留下和孤儿聊天的原因,他那沉默而冰冷的可怕样子,目前为止除了孤儿,谁也不能安之若素的与之相处。

    “先不说,要保密。总之是安排后两天玩乐的项目啦,要知道玩也需要计划,不然不能尽兴的。”孤儿看左右无人,自动自发的倚在阿德斯怀里,舒服的调整好角度,叹了口气,行动如此自然,就好像两人是真正的情侣。

    阿德斯对她这样的举动简直无可奈何,却又没有办法抵抗,身子僵硬了好久,才慢慢放松。

    “好累哦,可是不想睡觉。”她抓着他胸前的衣服玩。

    “那你明天要起不了床了。”他轻轻说,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如此温柔宠溺。

    “天全黑了呀。”她转头看看窗子,还是没有从他怀里出来,“我们去看看文曲家的夜景如何?刚才那孩子不是说了吗?镜子湖的早上日出时和月夜最美,今天月亮挺好的,我们不如去看看吧,就我们两个。”

    “你不是累了?洗个澡早点休息,明天再看不好吗?”他心疼她这几天的旅途疲劳。

    佣兵们全是行军惯了的人,这点程度的旅行自然不在话下,艾丽又是女仆,平时做惯了工,唯有孤儿,是他们这一群人中最娇弱的,让他不得不挂心。

    “我是累啊,可是比起和你单独在一起,这点累不算什么,再说你可以背我。”孤儿露骨的表达感情,阿德斯不知说什么好,于是只好不回答,尽管心像有如水再加温一样,慢慢的温暖和妥帖。

    于是再一次,他依了孤儿的意思,两人问明了路线,共乘一匹精力过剩的霜雪大黑马,直奔镜子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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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看到书评区大家的留言,真的很感动,你们对我这么好,没有责备我不五更,我立下决心,好好写外篇报答你们。其实真的有很多细节值得写呢。

    谢谢。

卷三之第五十一章 小时候的事

    走过一条竹林夹径的小路,沿着自然和缓的山势拐了个弯,眼前豁然开朗,一片静谧绝美的小小湖泊闯入了孤儿和阿德斯的眼帘。

    湖水平静,水面波纹不惊,整个镜子湖安详、幽静,好像一块被诸神遗落在人间的巨大翡翠,被月光映照得似乎是透明的,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晕。孤儿一见之下就发出一声赞叹,为这美景而沉醉,甚至感觉自己闯入了仙境。

    “我们到那边坐坐好不好?”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块天然石凳,考虑着不知多少文曲家的情侣在这里看过月亮,甚至由月亮那儿还惹了点祸。

    阿德斯小心的扶着她,走过湖边有点陡滑的坡路,还脱掉粗布背心,铺在石头上,让孤儿坐,心中一直后悔为什么不让她加件衣服才来,夜晚的湖边有一点冷。

    不过孤儿自然有取暖办法,那就是钻到他怀里,汲取那无尽的热量,同时心里感叹着,这样强壮高大的人,怀抱却如此温柔,外表看起来冷得像冰,可身体却那么温暖。

    两人就那么依偎着坐在一起,沉浸在湖光月色之中,似乎多说话会影响气氛似的。不过当阿德斯完全放松了,就有人跳出来搞破坏。

    “你小时候是什么样的?也这样对人爱搭不理的吗?”她突然问,打碎了这份宁静,但却让人感觉夜色更温柔了。

    阿德斯嘴角一扯,似乎在微笑,却并没有排斥这问话,而是轻轻的道,“应该不是吧,但是很骄傲,不管做什么都要赢。”

    “唉,真想看看你那时的样子。”孤儿叹了口气。

    “也没什么,傲慢的贵族小孩而已。”阿德斯又是一笑,“我是我父亲的唯一继承人,所以小时候被看护得很紧。我学东西又很快,无论是念书还是剑术,都可以胜过很多大孩子,所以我父亲很得意。”

    “打遍少儿世界无敌手?”孤儿笑着问,感觉两人间的距离因为这番对话在拉近。

    阿德斯想了想,然后摇头,“我十三岁时和成年人打过,参加了孤傲家举行的比武会,得了个冠军回来。当时很多人不服,来驿马家找我单挑,要教训一下狂妄的小子。我父亲设置了专门的比武场,让我和他们打,结果我一次没有输。”他语气平静,但那种无上的骄傲却隐藏其中。

    “那时候魔法还没有消失吗?你是黑暗系的风魔法是吗?”孤儿试探着问,想了解一下他的身世。是什么让爱西觉得她知道他的背景和秘密后会离开他?有那么惨痛和可怕吗?

    “是的。”阿德斯今晚似乎有点知无不尽的劲头,“但比武会上是不允许使用魔法的,事实上后来那些人来挑战我,我也没用魔法,倒是他们用了。因为――我的魔法是天生的,带着强大的力量,运用不好的话极可能伤人。”

    孤儿知道,黑暗系风魔法如果非常强大的话,就会拥有摧毁一切的力量。阿德斯,是为了这个而被赶出驿马家吗?可是听他的语气,他的父亲应该很为他骄傲才对。

    “我更想看一个少年挑落一群成年骑士是什么样的场景了。”她惋惜的叹了口气,“我相信你父亲一定很爱你。”

    阿德斯没有回答,而是保持沉默。

    孤儿很纳闷,不明白为什么他提起父亲是这个态度,刚才还算平静,但这会儿连身子也僵硬起来。难道他们父子间有什么问题吗?她知道贵族家长总是会罔顾子女的利益,做出自己认为正确却忽视子女人性的安排,或者阿德斯是为这个而反出驿马家?

    “我父亲从来就讨厌我,假如我能不出生,我想他会更开心。”正当孤儿以为阿德斯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却说了这样令人震惊的话,“不过在我宣布不再是驿马家人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孤儿吓了一跳,正不知如何回话的时候,阿德斯又道,“我曾经以为他非常爱我,所以很努力的做一切他要我做的事,尽管有的事我很厌恶,而他也表现得很爱我似的。其实一切全是假象,只因为我天生拥有强大的黑暗系风魔法,他需要我为他服务而已,因此假装爱我。事实上,他不仅是讨厌我,他恨我。”

    他说得那么平静,不带一点点哀伤,就算孤儿在他怀里扬起头,看到的也是冰雕一样的脸,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眼睛里也没有愤怒和不甘,只有一种说不清的悲凉,还有――冷酷绝决?但正因为是这样不带表面情绪的叙述,让孤儿很心疼。

    一瞬间,孤儿突然不想问了,伸臂抱紧了他。

    她不是有预谋的来到这湖边,利用他精神放松的时候,打探他的秘密,她绝对不是有意。只是这月色湖光如此美丽,她自然而然的就问出了口。

    或者是她太渴望了解他了,太渴望进入了他的内心,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当年如何成长和逃离,如何掠夺和背叛,如何摧毁和建立,甚至如何被封印,知道这些,她才觉得拥有了他。

    一个谜一样的男人可能很性感、很吸引人,但那却不是爱到心坎里的,因为那不是真正的他。

    “不说这个了。”她后悔,感觉现在可能还不是时候,她可能还不具备为他疗伤的力量。于是她握着他的手,感觉他的手微凉,但却稳定有力,而且在她触摸到他的一刹那,反手握住了她。

    “没有什么,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他忽然笑了一下,很自弃的感觉,“因为我的时间被冻住了,所以实际上这种事已经过去八百多年了,应该和所有的肮脏一起腐朽。”

    “你被封印时,有多大年纪?”

    “整整三十岁。”

    孤儿伸出另一只手抚摸他的脸。原来,他是个三十岁的男人啊。这才是她真实爱着的人啊,那八百年光阴对他而言是被冻住的。他的时间停止了,直到她把他挖出来。

    她的手指轻轻在他面颊上触碰,带了些爱怜和心酸,不知道他曾经独自面对过什么,好可怜。

    阿德斯不说话,但略侧过头,轻吻着孤儿的指尖。由他的唇传来的酥麻感令孤儿立即浑身热烫,傻傻的停顿了一下后,连忙抽回手,慌张中似乎要找些话说来稳定乱了的心跳,因此口不择言的问道,“那你的母亲呢?”

    话一问出口,她立即就后悔了,因为她感觉阿德斯几乎抖了一下,那样坚强稳定的人却在发抖。她恨自己,是她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揭开了他的旧创吗?那他得多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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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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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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