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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暗花溟     异世淘宝女王txt下载     异世淘宝女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卷三之第二十章 驿马公爵

    接下来的两天相当忙乱,阿孟大叔太热情了,带着孤儿四处看这看那,阿德斯又是特别怕热闹的,所以两天来两人居然没见到,明知道他就不远处,可是却不能相见,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述。

    “怎么啦,姑娘,爱上那个佣兵了?”阿孟大叔问。

    此时他正带着孤儿参观厨房,向她显示即将到来的这个丰收舞会有多么盛大,多么热闹,而孤儿明显有点心不在焉。

    “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吗?”孤儿低头一笑。

    “坏姑娘啊,就这么承认了。”阿孟大叔也笑,脸上有点爱怜的意味,“情人间就是这样,他们以为两人眼神交换着爱的秘密,别人不会知道,岂不知每个人都感觉得出来。以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爱是最大的魔力,它能影响所有人。不过――”

    他叹了口气,“我不觉得他是很适合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一位出身贵族的小姐会爱上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佣兵。当然,我知道你眼光不同,而且不得不说,你眼光不错。只是,我的小姑娘,你和他在一起,也许会伤心的。”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生为福临家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身封印前后的事情。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的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爱他,这样就足够了吧?

    “我还听说追风家的路易死命追求你,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啊,那小子不错。不过呢――”他拖长了调子,“那个佣兵既然只对你好,就证明他心里有你,这对你是个好消息吧!”

    孤儿不语,只抿着嘴笑。

    阿孟大叔拍拍她的头,“看把你笑成这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吃很多苦的。先别急着说不怕,未必是身体上的痛苦,万一他和你的家族起了争执,你要如何面对?如何选择呢?孤儿宝贝,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打算?”

    孤儿被他问得一愣,之后摇摇头,突然想起了那个梦,那个在她中魔毒时做的可怕的梦――两个美人陪着他,自己掉在蛇堆里,他也不知道。

    还有,他杀了小独!

    她最怕的就是这个,这毕竟是魔法大陆,有的时候梦示是很准确的。但是,小独是无法穿越到塔撒大陆的啊,那么这个梦根本没有可能实现。而且听阿孟大叔的意思,他似乎知道一点阿德斯的往事似的。

    “他叫阿德斯。”孤儿道,相信阿孟大叔只是假装不知道,但他既然如此,她也不必说破。

    “这名子好耳熟。”阿孟大叔装模作样,“好像从哪本书里看到过。”

    “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就叫这个名子。”孤儿试探性的说,“好多人说他是冒充,可是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有什么好,值得人去冒充?”因为听出阿孟大叔似乎不愿意谈论阿德斯的事,却又没表示绝对不说,所以孤儿也绕起了弯子。

    “聪明的姑娘。”阿孟大叔赞许的笑,“那个人,我是说八百年前的阿德斯,不是你的阿德斯,是个了不起的人哪。”他看了一眼孤儿热切的目光,顿了一顿继续道,“我家有一本书,正好记录了八百年前佣兵之王的事迹,知道吗?人们叫他死神,还有叫他魔神的,因为他本是上一代驿马公爵的唯一儿子,拥有黑暗系风魔法。你知道吗?四系魔法中,风系魔法是具有摧毁一切的力量的,而死神阿德斯天赋异禀,武力上就很强大,在魔法上更是无人能敌。本来他可以带领驿马家一举成为十大家族中的最强者,甚至一统大陆,可他却反出了驿马家,公爵的位子只得由公爵的弟弟继承。因为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一个零人舞女所生,血统不纯,所以驿马家曾经备受嘲笑,而他们正牌的继承人却当起了低贱的佣兵,这几乎使驿马家名誉扫地。”

    他居然是正牌的驿马公爵!

    孤儿虽然猜到阿德斯可能是贵族出身,但没想到是这样,那么现在驿马家的领主,痨病鬼列斯达只是他叔叔的后代喽?他被解除封印后总显得有事要做,难道是要夺回他在驿马家的爵位吗?但如果他在意这个,当初又为什么脱离家族?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孤儿惊问。

    “没有人知道,或者要到地狱里去问他自己。”

    “那他又是为什么被封印的呢?”

    “他没有被封印,他是被杀死了。”阿孟大叔郑重其事的纠正,“当时十大家族混战,别问为什么?因为我那本书中也没记载,只是说死神阿德斯实力太强了,他加入哪一家族,哪个家族就会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但他价码很高,十大家族每个都怕自己倾家荡产,又怕自己不掏钱就输给别人,所以商定要更公平的战斗,谁也不能得到他。为了保证这一协议能够实现,十大家族联手施计围剿他,最后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消灭了阿德斯军团。但是十大家族伤亡惨重,却也再也无力战斗了,一场战争居然这样停止,可笑吗?战争本来就是可笑的。更可笑的是,随着阿德斯的死,四系魔法突然消失了,人们都说,这是诸神在诅咒人类,因为他们设计伤害了战争以外的人。”

    这番话,更让孤儿目瞪口呆,半天缓不过神。

    原来,他遭受了这样的屈辱和冤枉吗?他只是拿命换钱而已,根本没有还没有介入那场混战,而那些人怕他,所以就设计杀了他。还有他反出驿马家,又是受了什么样的伤害呢?这太过份了!

    “您说十大家族――”孤儿小心的问,“包括盈禄家和福临家吗?”

    阿孟大叔闭上了眼睛,惭愧的点了点头,“他死的时候是站着的,每个人都说他会重生,然后扫平这个辜负过他的世界。不过我总觉得,当年的屠杀还有疑点,只是具体情况,我一无所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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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道歉章奉上,本六完成任务,继续折腾电脑。

    谢谢。

卷三之第二十一章 舞伴

    “阿孟大叔,你可不可以把你家做蜂蜜蛋糕的厨师介绍给我?”孤儿在沉默了一会儿后,突然问,“我记得上回来您家时吃过,非常好吃。”

    阿孟大叔很诧异,因为在他讲完阿德斯的身世后,以为孤儿不是会刨根问底儿,就是会感觉忧愁的回房去静一静,没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当然可以,可是你找厨师干什么?”他疑惑。

    “我想学习做呀。”孤儿微笑。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厨师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找他做给你好了,不然把他带回盈禄家教导一下你家的厨师也行,用不着你一个伯爵小姐亲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习惯性的拍拍孤儿的头,但看她微笑不语的模样,突然意识到什么。

    “你不是想亲自烤给那谁那谁吃吧?”他惊讶。

    孤儿含羞点头。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他当做自己女儿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爱上了那个佣兵了吧?那个男人自然是很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来对他的宝贝孤儿也很有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温柔才更加珍贵。

    可是――他们不会遇到那天大的阻力吧?当年阿德斯之死实在不是那么简单。只但愿,那预言不会实现,否则,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儿见阿孟大叔沉默了一阵,似乎有心事似的,不禁催问。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脸上露出慈爱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里还是二十岁初来时的模样,没想到啊,高傲的盈禄伯爵小姐,拒绝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连路易公爵那样的大人物都看不上,现在居然有了心爱的人,还给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厨师,还有我上好的面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炉都归你了。”

    “谢谢阿孟大叔。”孤儿喜笑颜开。

    “谢谢倒不必,不过你亲手烤的蛋糕别只给心上人吃,好歹给我老人家留一点才像话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还有不到三天就是丰收舞会了,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可就没人教你啰。”

    孤儿兴高采烈的跟在阿孟大叔后面,发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陆最好吃的蜂蜜蛋糕来。

    阿德斯的身世虽然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但她还是很震惊的,也知道两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说不定还是悲剧结局。可她已经爱了,所以只能就这样走下去,不管结局如何,他出现在她生命里,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的痕迹,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等事情发生的时候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七年来,她做生意时遇到多少难题,有的好像根本不能解决似的,她不是都摆平了吗?旅行以来,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胁,有的已经进入绝境,她不也都挺过来了吗?有时候所有的绝望,当渡过那一段再回过头来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须,不通过这一段,就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的,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下,看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一学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能做出一个像样的。而此时已经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还有二十四小时。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是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的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在互相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的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这就是说她身体恢复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到福临家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的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的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是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的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几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思,“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乎乎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了舞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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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明天早上九点会准时更的,我今天设定了自动更新,大家放心吧。

卷三之第二十二章 面具

    因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子里却在暗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的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滋滋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的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大人真有定力,如果换他早受不了了,伯爵小姐那么可爱,那脸蛋、那身段、那皮肤――想来大人也受不了吧,看身子绷得那直,啧啧,多紧张。厚厚,真好笑,但是不能笑!不能笑!会军法处置的。低头低头。

    唉,可怜的大人!不过大人能允许一个女人靠他那么近,可见伯爵小姐在他心里的地位与众不同呢!

    “好吧,我答应,晚安。”阿德斯负隅顽抗了几秒,终于受不了孤儿的折磨了,随口答了一句,大步离开,看着像逃一样。

    孤儿等他走远,笑得连腰也直不起来。

    这个男人,很好搞定嘛!她一时兴起,逗逗他,没想到他居然怕羞的。这哪儿想像得到啊!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久,这样强悍厉害的人,随便撒两下娇就招架不住了。

    啊,心情大好!明天,不,应该说是今天了,一定好好参加一场舞会,到塔撒大陆以来,她还没参加过呢,也不知道她那受过训练但却生疏无比的舞步会不会被人嘲笑。

    孤儿开开心心回去睡觉,因为这两天练习厨艺太累了,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继续睡,害得艾丽以为她被小猪附体,等下午三点的时候,她才起床吃午饭,然后沐浴、更衣。

    期间,阿孟大叔派人送了好几个面具来让她挑,她选了小猪的面具。

    福临家的丰收舞会与其他舞会不同,不在室内大厅举行,也不会分隔开贵族与平民,因为这是整个福临家的丰收,所以主领地的每个人都会参加,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零人,福临家的贵族属臣也从自己的封地派了人过来,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几千个人都聚在在阿孟大叔家附近的一片谷场,狗儿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热闹异常。

    特别的是,每个参加者都要戴着面具,各式各样的面具,有人物类型的,主要是天上诸神的形象;有动物类型的,猪马牛羊鱼鸟都有;还有植物水果类型的,反正花样多变,但样子都比较卡通。全场几千人都戴着面具,看起来还真的很好玩。

    当然也有不戴的面具的,比如阿德斯。

    他远远的站在舞场边缘,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衣和棕色粗毛马裤被他穿得那样有型有款,脸上戴着黑色面巾,虽然一声不吭,尽量不引人注目,但他即使站在角落也掩盖不住光华,高大威严,卓而不群。

    有好多女孩因他神秘优雅的气质而从他身边“路过”,期待他的注意,可他像石像一样不动,有胆大的女孩想去主动攀谈,却又在靠近他身前几米处,因他明显的冷淡和确定的拒绝感知难而退了。

    “好热闹。”艾丽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发抖,她戴着苹果面具,“大当家,我发现就我们盈禄家不喜欢开舞会,福临家和追风家却都很好玩啊。”

    孤儿点点头。

    盈禄家出最巧手的工匠、最勤奋的人民、最吃苦耐劳的商旅,可是他们不懂得享受人生,在享乐这一点上,追风家算是极致了,但福临家的态度刚刚好,即不会太把玩乐当成头等大事,也不会完全禁绝,看来她以后要想办法让盈禄家欢乐起来。

    “亲爱的,是你吗?”一个年轻男人抓住从孤儿身边穿过的红发女孩问,虽然也戴着面具,却听得出来分外焦急,他或者是在找自己的情人吧。

    女孩俏皮的娇笑,“是我,亲爱的。可是――我是谁?”说着就跑掉了,丢下男人怅然若失。

    不过他一抬头看到了孤儿,立即施了一礼道,“伯爵小姐,希望一会儿能有荣幸与您对舞。”

    孤儿好沮丧,她知道自己就算戴个大得包住头的面具也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有着强壮、胖乎乎的福临家人没有的纤细腰身,还有一头黑色直发,象牙色的皮肤,在满场或黑、或白、或棕的皮肤中太一目了然了。

    如果她不能被轻易认出,倒真想知道阿德斯能不能在这么多人中一下找到她?

    想到这儿,她的目光扫在了阿德斯身上,正好他也正看过来,两人的目光隔着那么多人瞬间想遇,让孤儿居然有一种全场人都不存在,天下间只有两人的感觉,周围的一切声音和光彩全黯淡了下来。

    唉,真的爱上他了。虽然没有过爱的经验,可她却再度肯定。

    “艾丽,你自己去玩吧,我还要找詹姆呢。”孤儿看看那些又唱又跳,戴着神怪面具,像是跳祭祀舞的人们,还有路边眼花缭乱的食物、水果和酒水,对艾丽道。

    “可是我要陪着大当家啊,这里这么多人,挤到您可怎么办?”艾丽嘴里拒绝,可看样子就知道心都飞走了。最近她和小三三关系好得过分,而且今天是小三三的舞伴,小四四则早就被阿孟大叔的侄女预订了,现在这两个人都不知道跑去哪儿了,因为有面具,更加不好寻找。

    但想必,詹姆找她会容易多了。

    也只有福临家敢这么做吧!追风家开运动会时,也要有族兵严密守卫,可福临家却只是派几个人,象征性的巡逻一下,然后士兵也跑来又吃又喝,唱歌跳舞了。不过也不会有人攻击福临家,只怕这里连斥候和奸细也没有一个,就是有也早醉倒在一边了。

    孤儿打发艾丽离开,自己却没有去找阿德斯,她要先玩一会儿,给足阿孟大叔的面子,体会一下这种欢乐,然后溜去厨房,烤一个最好吃的蜂蜜蛋糕,单独和阿德斯过一个丰收节。

    在附近有一条小河,她要和他在河边散步,一起看月亮,做情人约会时常会做的事。

    这么想着,她又看了远处的阿德斯一眼,然后钻入人群中东瞅瞅、西看看,渐渐的,她被欢乐的气氛感染了,不过很快就被詹姆找到。

    “伯爵小姐,您比天上的明月还要夺目。”嘴甜的詹姆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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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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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卷三之第二十五章 我恨诸神

    “那好吧,就请阿德斯大人赏光,陪我跳这只慢舞吧。”她伸出手。

    阿德斯迟疑了一下,轻轻握住,只觉掌心中温软细滑,再不想放开,之后似乎自有意识的,他另一只手臂揽住孤儿的腰,让她贴近他的胸膛。

    詹姆站得远远的看着场中,因为要装受伤,有那么多可爱的姑娘过来邀请却不敢动一动,心中分外沮丧,“他那哪是跳舞,明明是拥抱嘛,跳得一点也不好看。”他转身装了满满一杯果子酒,“根本就是迷恋得不得了,还装镇静,不如干脆带伯爵小姐到个黑暗无人的地方为所欲为不知道有多好。唉,这位大人真让我们做侍从的费心。”

    他低声咕哝着,却不知身处阿德斯怀抱中的孤儿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阿德斯跳得好极了,舞步有着他特有的从容优雅,还有着与他本人气质不相称的轻盈,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他身体的热力烫得她大脑缺血的缘故,反正她把所有的舞步全忘记了,不停的踩阿德斯的脚,然后不停的道歉。

    “喂,你又踩我了。”阿德斯无奈。

    “对不起对不起。”孤儿第一万次道歉,随后又有点恼怒,“我的脚有感觉,不用你来提醒我踏到了硬物。再说这件事你也要负上一点责任,男伴带得不好,所以我才出状况,我和詹姆跳的时候就没事,他比你跳得好多了。”

    或者,是因为在他的怀抱里时,心里的私心杂念太多,所以分外紧张吧?

    “哦,是吗?”阿德斯的目光中有一丝危险的光闪过。

    “是啊,选他当舞伴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啊呀,对不起,又踩到你了。”

    “他的腿有伤,如果伯爵小姐非要和他跳,说不定他这辈子腿也好不了,废了也不一定。”阿德斯语带威胁。

    孤儿忍不住笑了,不过她低下头,不让他看到,免得给可爱的詹姆惹麻烦。

    这男人,妒忌心这么强,可不能再拿詹姆气他、刺激他,不然说不定他真下黑手,伤害詹姆倒是不至于的,但给詹姆点苦头吃就十之八九。

    “其实客观一点,你跳的也挺不错的。”因为又踩了阿德斯一下,孤儿干脆停下了脚步,不过两人还保持着跳舞的姿势,因为谁也舍不得放开对方。

    “你这是给他求情吗?”阿德斯对这夸奖不领情,皱起了眉。

    孤儿几乎下意识的伸手抚了抚他的眉头,阿德斯居然没有避开,“不是啊,我是说――你可以带我跳点简单的,反正我脑子里现在一团浆糊,根本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了。”

    阿德斯沉默了几秒,“左脚换右脚,原地踏步会不会?就这样好了。”说着跟上一个节拍,拥着孤儿轻轻摇动起来。

    孤儿偷偷微笑,再靠近些,几乎陷在了他的臂弯中,不再抬头看他,也不说话,贪婪的感觉着他身上的气息。真好闻啊,他身上的皂角和皮革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被他的体温一蒸腾,有一股说不出的、令人迷醉的气息,让她很不满两人中间那微小的距离,想紧紧的贴着他坚实的胸膛。

    而心里一乱,她就连这么简单的舞步也错了,再一次踩到阿德斯的脚。

    抬头,看到他恼怒的眼神,但那冰蓝色眸光看似不耐烦,背后却似有一簇火焰跳动,虽微小,却像要烧死人一样。

    “伯爵小姐,请容我说一句。”他再度停下,“您真是个笨蛋!难道非要这样才不会踩我吗?”他说着,突然一下把孤儿抱起来,让她的脚离地,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

    孤儿一瞬间有些错愕,本能的抱紧他的脖子,就这么过了一会儿,她涨红了脸,一拍他的肩膀,“放开我,你这不是跳舞,是绑架。”

    可他不放,因为他早想这么做,从舞会一开始就想,想得心全部干裂了。此时抱着她柔软的身子,才发现全身心都在渴望她,根本不能放开。

    两人的脸相距不过几寸,就这么互瞪着,然后变为互相凝视着,最后变为目光胶着在一起,分不开似的。而心脏,隔着各自的骨肉一起跳动,乱了、快了、杂了、热了、逐渐分不清彼此,头也无意识的、无意识的接近、再接近――

    他这碍事的面巾!

    孤儿迷迷糊糊的想,从没有觉得一块布也这么可恨过!

    “呜喔!”很大声的暴喝从周围想起,惊醒了沉醉在二人世界中的人,孤儿更是吓了一跳,挣脱阿德斯的怀抱,落在地上,不过因为脚软,要扶着阿德斯才能站稳。

    向周围一看,原来就在他们差点当众隔着一层面巾接吻的时候,慢舞已经结束,现在换了一种类似于快步舞的热烈舞蹈。

    福临家的人体力真好,一场一场舞跳下来,都不带休息的。而这种快步舞,孤儿虽然也会跳,但刚才她和阿德斯的情形让她感觉有点害怕了。

    那一刻,她真的好想吻他,甚至――甚至想扯下他的面巾,直接接触他的嘴唇,感觉他的温热。更甚至――居然想拉开他的亚麻衬衣,让两人间不再有阻隔。

    完了完了,她现在开始对他有色情想法了,而且总会被他的冰蓝眼眸迷惑,忘记场合、忘记时间和地点。可他的脸除了给他看,是不能当众暴露的,如果刚才犯了戒可麻烦了,他可能会屠杀福临家。

    其实,她平时是个害羞而矜持的人,可不知为什么一对上他就全变了,似乎性格中的火辣和野性全部被激发了出来,

    她看着他,见他好像有点喘息,眼神一遍遍扫过她的脸庞,一只手还抓着她的手臂。

    “这种舞我不会跳。”她撒谎,感觉今天的阿德斯很有侵略性,让她本能的想迎上去,却又想躲避,“我要去和阿孟大叔‘单独’说几句话,但是你不能走哦,留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还有事找你。”

    说完,也不管他同不同意,轻轻挣脱开他的手,转身快步离开,好像逃一样。直到走出很远,她还感觉他灼热的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好像要吞噬掉她。

    她要去做蜂蜜蛋糕了,待会儿要给他一个惊喜。阿孟大叔家的厨房很多,此时虽然忙乱,但单独分了一个小厨房给她,不经她的同意,没有人敢进入。

    她要亲手征服他的胃,然后征服他的心。而那边没人,他们也许可以单独“相处”一下。

    她一边想一边跑开,不知道场边的詹姆在捶胸顿足。

    就差一点儿啊,就差一点就吻上了,那样的话,大人的情绪会好很多,不再没事折磨他消火了!

    诸神啊,为什么不让他们吻上!我恨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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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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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二十六章 阿德斯的甜蜜

    言情小说鸡蛋、细砂糖、盐、蜂蜜、低筋面粉、温水、酵粉、淡牛奶,当然,还有巧手一双,紧张的人一个。

    这些东西早就准备好了,孤儿一进入空无一人的厨房,就开始动手烤蛋糕。天底下穿着那么名贵衣裙而在厨房奔忙的人,她可能是第一个。

    这是送给阿德斯吃的,这是她为他做的第一件事!她心里一直念着这个,所以分外认真,烤制过程中把蛋糕从烤箱中拿出三次,用橡皮刮刀轻搅面糊,以消气泡,顺便想像一下阿德斯狼吞虎咽的样。

    把蛋糕拿出来冷却成形后,她差了个仆人,叫他到舞场上找阿德斯大人过来。

    “他很好找的,特别高大,而且没戴面具,只戴着黑色面巾。”她详细解释给仆人听,“你只要舞场边找他就行,他是不会跳舞的。”说完,有点愣。他,不会和别的女人跳舞吧?

    “可是,我害怕。”那个仆人想到之前远远看过的阿德斯的样,不禁有点瑟缩。

    “不碍事的,他不吃人。”孤儿温和的微笑,打消这名仆人的恐惧感,然后拿出自己的扇,又从腰带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个金币,塞到那个仆人手里,“金币是给你的,扇交给他,他就会跟你过来的。”

    那把扇是她从地球带过来的,虽然全塔撒大6的折扇是盈禄家“明”并垄断经营的,但她这柄檀香木扇非常精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去找他时,如果他没有和姑娘跳舞,回来后你就摸一下自己的额头。如果他跳了的话——你就不用给反应了。”临了,她无聊的加了一句,因为一想到他和别人跳舞。她就非常妒忌。

    虽然有金压惊,仆人还是战战兢兢的离开,孤儿则趁此机会用果酱在蛋糕上写字。她知道从舞场到厨房的距离不近,但时间稍久,还是开始胡思乱想,生怕阿德斯不来,浪费了她一番心意。

    可是。他来了。

    在推开门地一刹那,孤儿看到那仆人很认真的摸了一下额头,心下大悦,再看到阿德斯的身影,以及紧紧关上的门。心猛的一跳,感觉气氛暧昧。

    阿德斯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甜香,那香味来自厨台上,也来自孤儿的身上。

    一瞬间,他没明白怎么回事。觉得孤儿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又再搞什么怪,但当她拉着他地手。让他品尝那个刚出炉的蜂蜜蛋糕,那蛋糕上而还用果酱写着“阿德斯的甜蜜”时,他钢铁般的心顿时化为一池春水,涟漪阵阵,无法设防。

    从没有人注意过他喜欢吃什么?也没有一个女人试图为他做饭,而这个本来和他只有金钱关系的盈禄伯爵小姐,这样娇嫩地贵族小姐,却为他亲手烤蛋糕。这本是微不足道小事一件。可他的心里却一直痒痒的,似乎有一根小草破土而出,生长在了他干涸的心房上。

    “尝一下嘛,看好吃不好吃?”孤儿切了一块蛋糕,送到阿德斯的嘴边。

    阿德斯拦下面巾。咬了一口,有点太甜了。但是。很好吃!他对自己催眠,之后两三口就把那一小角蛋糕吃完。

    孤儿看他似乎很喜欢,不由得开心,又切了一大块给他,自己也吃了一点。其实她个人感觉还一般啦,但看阿德斯那么认真地吃相,他应该是很喜欢吧?

    两人就那么面对面站在厨房的窗边,就着满窗的月光,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蛋糕,阿德斯虽然没有像孤儿那样开心的笑着,叽叽喳喳说起舞会上的趣事,但却神色柔和的聆听。

    而孤儿正说得高兴时,眼光向下一扫,突然现她的脚边伏着一只灰色老鼠,不由得惊叫一声,跳上了阿德斯的身。她可能不怕恶龙,但老鼠却是很怕。

    “怎么了?”阿德斯本能的抱住孤儿的腰。

    “老鼠!有老鼠!就在我脚边。”孤儿头也不回,只抱紧阿德斯地脖。“哪有?”

    “一定是跑掉了。老鼠又不傻,难道等着你抓啊。”孤儿一边说一边稍稍扭头。

    咦?那老鼠居然还在,而且还一动不动!细一看,却是一只灰色棉手套,是她用来端烤蛋糕盘的,刚她一瞄之下没有看清,闹了乌龙。

    “伯爵小姐很有胆量。”阿德斯忍着笑道。

    孤儿很尴尬,又气阿德斯挖苦她,扭过头来想反唇相讥,却见他的唇角残留了一点果酱,“佣兵大人吃相也很好哦。”她笑着,没意识两人的呼吸太近了,而且她还舔了一下阿德斯的唇,把果酱沾在自己地舌尖上。

    她无意的!绝对是无意地!事实上做完这个动作,她也吓了一跳。就好像吃东西沾在手指上会吮一下一样,只是下意识的举动罢了,可是却感到阿德斯的身过电似的绷紧。

    她本能的跳在地上,向后退了一步,“我——我——无心的——我——”她想解释,却见阿德斯的目光紧缩,冰蓝色的双眸暗得几乎变成了黑蓝色,并且,还向前走了一步。

    于是她本能的再退一步,他就再进,仿佛两人在厨房内又开始跳舞,一进一退,可她却一直退,而阿德斯步步紧逼,直到她的背抵上了墙壁。

    “还我!”他哑着嗓。“什么?”她颤抖了,因为他强大的压迫感,还因为心中某些东西的骚动。

    “果酱。”

    她很想说桌上还有很多,但阿德斯的手却抚上的了她的脸颊,“你做了很多错事。”他的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嘴唇,声音像是浓郁黑夜中的微风,轻轻掠过她的耳朵和心房,“你不该对一个佣兵那么好,你不该穿这么漂亮的衣服晃来晃去,你不该烤出这么好吃的蛋糕,所以,你要受到惩罚。”

    孤儿被他的热烈的神色摄住了所有的意识,直到他的嘴唇压了过来。

    他的唇冰冷而柔软,带着夜凉的气息,而她唇温暖而芬芳,好像玫瑰的暗香,两相接触,立即像磁石一样紧紧吸住、辗转和缠绵。

    孤儿惊喘,阿德斯立即趁势长驱直入,再没有阻碍和犹豫,舌头纠缠住她,让她没办法逃避闪躲。他的吻霸道而急切,好像要把孤儿吞到肚里。也许他压抑长久,在这一刻尽数爆,先前平静如岩,现在疯狂燃烧,直到孤儿连气也喘不过来。

    阿德斯松开一点,让她呼吸,可当她这个吻已经完结了时,他却又追逐了过来,一手难耐的在她背上胡乱抚着,一手插入她的黑里,让她贴近自己,唇舌绞缠、激烈又热切,好像八百年的冷寂,就等这一朝的喷。

    接着他沿着她的唇边、脖颈、锁骨,一直吻在她半露的胸上,听到她呻吟一声,像小猫的喵叫般诱人。

    这让他加疯狂,孤儿也明确感觉到他身体的强烈变化,不禁又是害怕,又是期待,一时之间,小小的厨房内只剩下两个分不清彼此的粗重喘息和低声呻吟,直到他把她压倒在厨房的长桌上,突然听到门“嘭”的一声被撞开,一个带着花朵面具的小东西闯进来,一口咬在阿德斯的皮靴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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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二十六章 回家

    阿德斯没有感觉到疼,因为他的皮靴并没有被咬透,但他感觉似有一盆冷水浇到他头上,让他立即清醒过来。

    不行啊!他的事还没有完成,不能爱恋上一个女人,那会扯了他的后腿,而且他不能确定当孤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会不会嫌弃他?憎恨他?然后离他而去!

    他受不了这个,假如最后厌憎他的人是孤儿,他尤其受不了。而她太诱人了,比那个蜂蜜蛋糕还要甜美,他无法自控。幸好有这只猪,没有让他滑进更深的深渊里。

    不知道心里是不是在爱她,可是却深知割舍不下她了。也许,等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再回来找她,但现在不能动她,虽然他心里的渴望似乎要冲破胸膛了。

    他把孤儿抱起来,压抑着喘息,贴心抱着她,“对不起,冒犯了你。我亲爱――”他硬生生住了嘴。

    孤儿处在迷糊中,身体的热度还没有退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停下来。想望着他,想问他,却被紧紧拥抱着,耳边他的心跳还是那么急促,奇怪的是,她所听到的心跳声中还夹杂着一种嘭嘭声。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恢复理智,发现有一只带花朵面具的粉红色小东西拼命跳起来,在空中艰难的滞留半秒,往桌子上看,然后再落地,嘭嘭声就是它跳跃的声音。

    这小东西居然是小猪,面具早就甩到一侧去了,两只小黑眼生气的盯着她,但却目不斜视,不看向她的身体。而且它渐渐变成了绯红色。在一般情况下,它愤怒时才会变色。

    可是它生个什么气?

    再低头看自己,发现她的长裙有部分撕裂,差点走光,唇还被吻得发热,有些许的刺痛,胸前的雪白皮肤上泛起一片微红,也不知道是被吻的,还是皮肤自然泛红,但在这种情况下,她也确实有些羞涩,连忙拉好衣服。

    “阿德斯――”她叫他的名子,他却快步走到门边去,在拉到门把手时又返了回来,再度吻上她。只是这次他没有深吻,只是轻柔的触碰她的嘴唇,那样恋恋不舍的磨蹭着,之后再度逃了。

    小猪吼叫!一个猪跳得那么高就够奇怪了,居然还吼。可是孤儿没责备它,因为她也有些难堪,虽然小猪只是一只魔宠,但被魔宠看到她和男人吻得死去活来,还差点上床,呃,应该说是上桌,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

    她心里又空又热,无法思考和行动,只发了一会儿呆,下意识的咬了一口蛋糕,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这才叫初吻!之前和阿德斯虽然吻过几次,但没有一次这样真实、这样激情爆发的。看来他对她很有感觉,刚才感觉他热得要融化了,其实她也是。

    不过不要急,有了这样的反应,以后慢慢会发展的。可他为什么要跑?害羞还是有什么顾虑?唉,不管了,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从他刚才的反应看,他是无法抗拒她的,这不就好办了吗?

    想到这儿又去看小猪,看它愤怒的哼哼着,不禁感到莫名其妙。难道它以为自己的主人受到了攻击吗?唉,它护主心切,不应该责怪它,但现在她好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有锁门。反过来想,也幸好小猪早来一步,如果她和阿德斯正在那个的时候有人闯进来――那不是更尴尬吗?

    她就这么东想一下,西想一下,一会儿幸福,一会儿遗憾,一会儿担忧,完全是女人心事,却不知时间慢慢过去,她没有赶去跳最后一只舞。而小猪发了一阵脾气,又是哼、又是叫、又是咬桌腿之后,也渐渐平静下来。

    第二天,孤儿睡了整整一天,晚上就收拾东西,和阿孟大叔告别,打算第二天就回飞轮海灰堡。阿孟大叔知道她有重要的事情做,也没有阻拦,就是给她准备了一车最新鲜美味的瓜果蔬菜、蜂蜜奶酪、还有好几桶果子酒,并嘱咐她过些日子再来玩。

    在道别的时候,孤儿又向阿孟大叔问起当年十大家族大战的事,因为他上次没有说起那场战争的起因,阿孟大叔说不知道,并答应会查查古书,弄明白后会告诉她的。

    就这样一行人开始向盈禄家的方向进发,路上的速度很快,回家嘛,当然速度像火箭,哪个世界的人都一样,眼看家乡就在前方,哪有不快马加鞭的。

    那个差点彼此推倒的热吻之后,孤儿感觉和阿德斯的关系亲近好多,但阿德斯却奇怪的总躲着她,让她觉得怪好玩的,有时候故意堵截、找他麻烦。

    一个那么强悍的男人羞涩起来,其实是很好笑,却又很让人动心的。她并不知道,阿德斯这样躲避她,实在是怕再度控制不住的把她纳在自己的怀里,再也不放开了。

    奇怪的还有小猪,以前它总是躲起来,不是吃就是睡,生怕有任务派给它,现在可好,天天寸步不离孤儿,似乎要监视什么、提防什么似的。

    当孤儿开心的玩着暧昧的游戏,苦的却是詹姆,因为他的大人总是找他麻烦,害他有一次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要把伯爵小姐剥光了扔到大人的床上,再给大人吃点那种强力的媚药,让他们成其好事,免得总是找他的茬。

    他把这想法和霜雪念叨了一下,这匹色马不住的点头,表示绝对赞成,可詹姆却不敢去做,只好继续忍受。

    很快,前方的地平线出现了海天一色的美丽景色,飞轮海灰堡、盈禄家的领地终于到了。虽然孤儿这次出行的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却也不是全无收获,因为日子刚好快到了十五,她打算先回地球的家中一趟,修整一个月,看看弟弟妹妹,然后队伍再度出发,去往没有去过的尊贵、文曲、驿马家。

    八块魔法石已得其五,还有三块,相信下一次旅行必然会得到。到时候完成了不破之城的任务,得到这个强援和避难之所,盈禄家终于可以不再被人欺侮了。

    而因为盈禄商队提前回归了,大管家皮特有点措手不及,但见到孤儿还是很高兴的。

    “大当家瘦了不少,看来这一趟很苦的。”他说,“幸好给您新建的房子已经盖成,而且第一批雪花膏也制成并分派到咱们盈禄家的各淘宝店去卖了,生意非常好,我们正加紧制作第二批呢。”

    他对自己的办事能力感到很得意,然后低声对孤儿说,“小一一和小二二督造的那些东西也成了,他们试过了,威力真是大,大当家要不要看看?”

    孤儿摇摇头,“等我收集完所有的魔法石再说,千万记得,那东西千万千万不能流落在外,也不能轻易使用。”那可是冷兵器时代的唯一热武器,最好不要普及的好。

    皮特领命,送孤儿到新房子那边休息。当天晚上,正当她要入睡的时候,阿德斯突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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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因为前几天写错章节名了,而且VIP章节的名子没办法改,所以今天还是26章,但内容是新的哦。

    对不起大家啦,我一向是马虎的,幸好你们一直原谅我。呵呵。

    谢谢。

卷三之第二十七章 送别

    “你――要离开?”房间中只剩下孤儿和阿德斯两个人时,他问。

    “你舍不得我呀?”孤儿嘻皮笑脸。

    阿德斯显得很拘谨,还假做有点不耐烦,但因为两人相对时已经习惯性的取下面巾,他脸上的表情瞒不了人,“要去多久?你要知道,你离开这里就不在我的保护范围了,如果出现问题与我无关。”

    “那你不正好休假吗?”孤儿调皮的眨眨眼睛。

    阿德斯绷着,好半天,绷不住了,终于问,“你究竟要去哪里?万一有危险,我可以去救你。”

    “我去的那个地方没有危险。”孤儿露出笑容。

    一瞬间,阿德斯觉得天空都明亮了似的。也许,她去的地方真的很安全,因为他从没在她脸上看到这样明朗的笑容。这样的她真是美丽,像阳光一样洒在他身上,让他想抱着她,跟她一起走。

    那样,大陆上的一切恩怨都会放下吧?这对他是容易的,可惜他不能。而且,万一他扰乱了她平静的生活呢?一说起回家,她就显得那样快乐和幸福,那个家对她而言一定是所有温暖的所在吧?

    “你有个弟弟?”他问,“那天你中了魔毒的时候说过,说如果有个年轻男人撞得头破血流的人来找你,你要我承诺保护他,绝不伤害他。你们――感情很好吗?”

    提起小独,孤儿笑得更温柔了,“不止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他们是一对双胞胎哦。”她犹豫了了下,决定告诉他一些事情,毕竟她在病中已经说了,这时候瞒他,不是不信任他吗?

    再者,在塔撒大陆和地球间来回穿越,是只有她和小猪才能办到,所以任何人知道这些事也不会伤害到小独和小立,顶多伤害她罢了。

    而阿德斯是不会伤害她的,这一点她异常坚信。

    “他们比我小七岁,是我的命根子,谁伤害他们,我想我会和谁拼命的。”孤儿拉着阿德斯,并排坐床边,“妹妹小立有点点不听话,长得特别漂亮,好多男人追求。弟弟小独就很乖,很疼我,很照顾我,不过老气横秋的,总说他是家里的男人,应该由他来承担一切的。”说到这儿,想着小独认真执着的样子,不禁笑起来。

    “很好。”蹩了半天,阿德斯就说出这个词。

    “你――没有兄弟姐妹吗?”孤儿吞吞吐吐的问,抓住阿德斯的手,提防他站起来就走。只感觉他的手虽然冷,但并没有颤抖,可见这个问题对他没什么冲击力。

    “我是独子。”他简单的答,完了又补上两个字,“幸好。”

    孤儿张了张口,却终于还是没有说话。本来她想问问他的身世的,可阿德斯回答这个问题时都带着很勉强的态度,而且“幸好”二字泄露了一些他的无奈,所以聪明的没问。

    早已经决定了,不逼他,既然他当年反出驿马家,最终还被围剿,既然给封印了八百年,一定有很深的秘密。有时候得到一个男人是需要耐心的,特别是他这种内心拒绝阳光,伤痛隐藏很深,为人又特别强势的男人。

    “告诉你一件事。”又沉默了会儿,这一次倒是阿德斯先开口,“你上次回家,我看到了。”

    孤儿吃了一惊!他看到了?虽然没什么关系,但却又秘密被窥破的感觉,再想想,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高高的龙穴中穿越,也会给人看到,“哦,霜雪会飞!”

    阿德斯点了点头,“我是有意这么做的,因为你太神秘。”他直言不讳,孤儿却也没有介意。

    “哈,这话应该我说才对,你才神秘哩?不过――你没觉得奇怪吗?我突然消失在一块大石头里?”

    阿德斯一笑,嘴角带点苦涩,“这是个魔法的世界,虽然魔法消失了,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呢?只是――你要走多久?”

    “一个月。”

    “不能早回来?”

    “不能。”孤儿回答,之后忽然感觉这拒绝太生硬,所以明明不想泄露月圆之夜才能穿越的秘密,却还是说了,“我只有在每个月的月亮最明亮时才可以离开。你说了,这曾经是个魔法的世界,而我的家在世界的另一端。”

    阿德斯再点了点头,没什么感到意外的表情,“那么明天,我去送你。”说完也不等孤儿回答,站起身就走了,和来时一样突然。

    孤儿只觉得手中一空,接着心也莫名其妙的空了起来,忽然很怕这次回去,再穿越不回来了,那要怎么办呢?曾经,因为两边世界的不同,她感觉很分裂,可现在她觉得心都裂成了两半。

    假如真的有一天,她只能待在一边,她要怎么选?扔下弟弟妹妹,她做不到。离开阿德斯,她心上的弦会全断掉,会疼死的!

    她躺上床,迷迷糊糊的想,睡得极为不踏实,一会儿一醒,第二天一直精神不振,直到晚上要出发时还是有点头疼。

    阿德斯说到做到,骑着霜雪在码头等她,孤儿一到,就硬把她拉上马背,两人共乘。孤儿无所谓,其实还挺喜欢被他圈在身前的,但这举动招来小猪和小蛇的强烈抗议。

    小猪还试图咬霜雪的脚,却差点被踩到。小蛇一看自己的弟兄吃了亏,“咚咚咚”的就跑上来。在它看来,接送孤儿是它的任务。有任务,有巧克力吃,没任务,没巧克力吃,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再说,主人不能不爱它,一头黑丢丢的小马,竟然敢和它一条越长越雄伟的龙争宠吗?

    而因为阿德斯事先说要来送她,所以孤儿把皮特和四大保镖都谴走了,在这么晚的时间,码头也没什么人,于是她此时只好自己调解,连比划再说,费了半天劲才算摆平这件事。

    她承诺永远爱小蛇和小猪胜过所有魔宠,它们是她的贴身神兽,别的动物永远比不上,还说下回要带多一倍的巧克力回来,最后才得以和阿德斯骑霜雪,而小猪骑小蛇飞跃了海峡,到那个穿越之地而去。

    霜雪一直发出嘲笑的喷气声,气得孤儿打了它的头一下,“死马,再笑的话,我叫你家主人掰掉你的大牙!呀,你还给我甩头,不信我能做到吗?”

    霜雪明显不信,因为阿德斯也在偷笑,笑孤儿对两只魔宠像对两个小孩子,还要哄的。

    很快,他们到达了穿越之地,孤儿那强烈的分裂感又来了。她即想时间快到子夜,好快点去见弟弟妹妹,但又希望时间停止,不要和阿德斯分开。

    而时间是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分一秒,不紧不慢,却终于是过去了。

    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她面对那面光滑的石壁,双手手掌轻轻抚过,口中默念咒语,直到那石壁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我要走了。”她回头对阿德斯说,“我想要吻别。”因为分别在即,她才这样大胆。

    阿德斯犹豫了,他太怕深陷而不能自拔。而小猪见状,立即跑上前来,咬着孤儿的裤角拉扯,意思是叫她快点离开。

    看阿德斯不动,孤儿有点失望,但在她转身的一刻,他去突然冲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吻了上去。

    他的吻轻柔而缠绵,却又带着焦急与期待。为什么?他如此高大强壮,坚硬如铁,可他的怀抱,却是如此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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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这个月投我新书PK票和本书的月票,让我可以取得好成绩。

    六六这厢有礼了,请下个月,其实就是明天中午12点后,继续支持我。

    谢谢。

卷三之第二十八章 小独搞怪

    看到孤儿回来,小独和小立都吓了一跳。因为之前孤儿走的时候,说是要三个月才回家,没想到提前一个月,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外发生。

    其实孤儿自己从游乐场跑回来也很辛苦,没有小独和小立这两个帮凶,她差点迷路,翻墙也翻了半天,甚至打算过要在游乐场眯一宿,第二天早上再回来。

    “小独,你受伤了吗?”在看到弟弟的一刹那,孤儿惊到了,因为小独只穿睡裤,上半身光裸着,前胸上满是花纹,更可怕的是,头上还戴了一个类似于拳击头盔的东西,而且在额头上加了一大块厚海绵。

    “他发神经。”小立跑过来抱抱孤儿,撒娇道,“姐你这次走的时间长,我还真想你了。”

    孤儿摸摸妹妹的头发,但对小独还是放心不下,因为他的模样和神情都很怪。

    小立见状,解释道:“姐,放心啦,哥是在练习穿越术。他还是觉得作为全家唯一的男人,应该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他觉得你不停的穿越时空一定是有原因的,既然不告诉他,他就要自己来寻找答案。”

    “寻找答案?”孤儿对这种情况完全无法反应。

    “他是说既然姐姐能够穿越,那么做为同父同母的弟弟妹妹一定也要这样的功能,只是没有被开发而已。”小立很不以为然的说,“所以自从姐姐走后,哥就一直在开发家族异能,神神叨叨的。”

    “开发异能?”孤儿只能不断的重复别人的话,脑海里还是一片混乱。

    看来真的不能扔下弟弟妹妹啊,他们虽然长大成人了,可还是会经常做出这种古怪的行为,真是让人不放心。

    “我翻了爸爸留下的所有遗物,找到一本手绘的小册子,上面有这种花纹。”小独指指自己的前胸,极为认真严肃的说,“我研究了好久,也上网查过,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与这个相同,中国古代也没有类似的图腾徽章,所以我想,这说不定是塔撒大陆的古文字,甚至是魔法咒语。”

    孤儿目瞪口呆,没想到小独的思维跳跃到如此地步。她但愿父亲留下的小画册中的花纹是他老人家随手画着玩的,不然小独还不知道要干什么。

    “你这是画的,还是纹的?”她指指小独光滑健美的身躯上那些怪异纹路。

    “纹的。”小独一本正经,“如果是画的,出汗洗澡就会花的,看过没有,那里面的弟弟就是在身上纹身,进监狱救哥哥的。”

    “这得多疼啊!”孤儿有点心疼,从没想过这个一向听话懂事的弟弟这么二的。越狱?那不是电视剧吗?再说她到塔撒大陆也不是坐牢,而且过得还挺不错的,说不定连男人也会有的,他折腾这些干什么呀?

    “一点点疼,不相干的。”小独道,“我现在还在研究,把这些纹在身上,说不定某天我看呀看呀就能有所悟了。”

    “那要是悟不出来呢?”小立问。

    “我一定可以悟的出来,不做其他想。我不想让姐姐来回穿越了。姐姐够年纪结婚了,不能总把时间分一半到异世界。”小独很确定,“其实我早就想过这事,可惜行动太晚,我们血管中流着一样的血,所以我也一定能穿。等将来一切上正轨,你们不喜欢这纹身,我再洗掉好了。”

    结婚吗?是啊,她年纪够了,可是她爱上了那样的男人,哪还会看得上别人?再说了,小独所说的上正轨是什么意思?难道立誓要代替她行走于塔撒大陆?可是不行啊,首先父亲说过,除了她谁也穿越不了。其次,就算能穿越,她也不能让小独去,因为那个梦,那个可怕的梦,阿德斯会杀了小独的梦。

    那是她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恐惧,她所爱的人杀了她的弟弟!

    “再洗掉还是会疼啊。”孤儿望着小独,很心疼他为自己的那番心意。他一定是怕自己太辛苦,而且感觉出她这样来回穿越必定与家庭有关,所以才这么拼命想办法吧。也只有性格这样顽强的他,才会在根本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积极寻求突破。

    “可是你戴着那个东西――你别说你去练习撞墙了啊。”孤儿指着独头上的东西,又惊又怕,这孩子这样拧,真撞出问题来怎么办才好?

    “他就是撞墙啊,前两天撞得流鼻血,还有一次撞得连走路都打晃了。”小立在一旁道,“差点脑震荡。”

    孤儿又气又心疼,“小独你不要异想天开了,穿越和撞墙是不一样的,你这样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谁来照顾小立?我回到地球这边又投奔谁?我到塔撒大陆不是受罪,我和你讲过很多次那边的事,我在那边比这边滋润多了,要不是因为舍不下你们俩,我都不愿意回来。那边空气好,无污染,而且我可是贵族小姐呀,每天吃香喝辣,作威作福,比地球强好多倍。”

    重要的是,那边有个男人!这其实是她热爱那片土地唯一的理由,可是这话,她不能说。

    “我知道,但我要看到才放心,万一姐你报喜不报忧呢?我不相信你。”小独直言不讳,“我练习撞墙是为了培养感觉。”

    孤儿有一瞬间的意外,感觉小独本来就成熟的眼神多了一分洗练,似乎他知道什么秘密似的。难道他在父亲的留下的东西中发现了什么?这让她很吃惊,甚至,有点莫名其妙的害怕。

    “小独,你听我说――”她摆出苦口婆心的样子来,试图劝他。

    小独却突然把头上戴的怪东西拿下来,“姐你为什么突然回来?还有,你瘦了好多,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的眼神很定,让孤儿觉得无所适从,感觉在他面前撒谎很困难,不像从前了,于是仓促间只好找个托辞道,“明天再说好不好?我累了,先让我吃点东西,洗个澡睡觉吧。告诉你们哦,这种穿越和有时差的感觉差不多,怪不舒服的。”说着就跑去楼上自己房间拿换洗衣服。

    小独还想要说什么,但终究没开口,只叹了口气,然后像往常一样,在厨房中忙碌起来。

    孤儿暗松了一口气,感觉这次回来,小独怪怪的,但愿他不是发现了什么,但愿他不要闯到塔撒大陆中的乱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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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二十九章 家庭会议

    第二天,姐弟三人开了个家庭会议。

    孤儿说自己是因为到阿孟大叔家参加丰收收割,完了又是舞会,之后还在追风家参加了异界奥运会才变瘦的。

    “完全是运动造成,我发誓。”她举起手。

    “别乱发誓。”小独打下她的手,“我相信姐就是了。”

    孤儿没说话,但她知道小独并不相信。之后她费尽心机,就是不能说服小独停止开发自身异能的举动。她太明白小独了,他是怕她在塔撒大陆受罪,而且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弟弟知道了点什么,可是她套不出话来。她这个弟弟,真正决定做什么事,那是八匹马也拉不回的。

    她不敢太激烈的反对,因为那样会显得她有事隐瞒,小独就会更想穿越异界了,所以她只好屈服,心里拼命祈祷小独不能成功。之前,她曾对父亲的话深信不疑,现在不知为什么,她开始心慌了,或者是小独的异常坚定造成的。

    小独不会穿越成功吧?阿德斯不会杀了她的宝贝弟弟吧?这八点档电视剧中的狗血剧情,不会在现实中出现吧?

    她惴惴不安,只得要求小独,“再你没有完全领悟之前,你不能去撞游乐场的石壁,否则我会绝食抗议的。小独,我说到做到。”

    她说得那么认真,小独也只好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平静而温暖,就是小独每天精心安排食谱,给她补身体,而她无所事事的再回复到宅女的生活,每天打游戏,看书,上网聊天,连淘宝小店的生意也不管了,全交给小立。

    只是午夜梦回,她会想念阿德斯,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后来就成为很明显的疼痛,心中的他,梦中的他,面目模糊起来,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每当这时,她就跳下床,打开自己的行李,把那片肩甲放在枕头下面。

    这样,她就能感觉他在陪他。

    而她不知道,在另一个世界中的阿德斯也是坐立难安。他每天训练军队,正常作息,可就是不能让自己停下来,否则那个伯爵小姐模样的小恶魔就会窜到他脑海中,不断逗弄他、惹怒他、撩拨他、直到让他感觉自己被架在一把火上烤,慢慢的全身的血液都似乎干涸了。

    于是他只好让自己忙碌起来,这样可苦了手下的佣兵们,现在是他们加入军团以来最艰苦的训练岁月,每个人都累个臭死,但虽怨声载道,却又不敢反抗。

    可就算如此,一天中总还有闲暇的时光,特别是晚上,当一片一片寂寞的黑暗袭来时,阿德斯就骑着霜雪外出,有时候跑一会儿,有时候干脆飞起来,但每一次都会飞到那个龙巢里去,明知道不到月园之夜她不会回来,可还是下意识的到那个地方,摸摸那块冰凉坚硬的石壁,回味那天拥抱和亲吻的感觉。

    他爱上了她吗?不知道!或者他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毕竟爱一个女人不是他重生后的主要任务。他不确定是谁让盈禄伯爵小姐解开他的封印的,但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而且,他在利用她,她却在雇佣他不是吗?这样的男女怎么能奢望爱情。可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极为亲近,每次看到她,他都有把她抱在怀里的冲动,这要怎么办呢?这是性的吸引,还是真正的爱情?

    他不知道!他不愿意去想!就算是这表示软弱,他也不愿意面对。还是,等收集齐魔法石再说吧。

    “孤儿。”他轻轻的念,造成了地球这边孤儿的心莫名其妙的悸动。

    ………………………………

    “姐,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这一天,当孤儿正帮小独在网上买夹克的时候,小立突然跳进来。

    而她的这番话,吓了孤儿一跳,愣了一下后,当然坚决拒绝,虽然阿德斯不在身边,却感觉是背叛他似的,这想法真是可笑。

    小立软磨硬泡,一会儿提到她的年纪,一会儿提到自己已经和人约好,一会儿哀求,一会儿讲大道理,闹得孤儿不胜其烦。

    “姐你不是在塔撒大陆那边有了心上人了吧?”最后小立突然问。

    孤儿心头突的一跳,连忙转开眼神,假装盯着电脑屏幕,“根本没有的事,别再乱猜了。”

    小立哦了一声,没有反驳,只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半天才道,“姐你这么宅,看了那么多爱情小说,知不知道真正爱上一个人是怎么确定的?”

    “非他不可,别的男人再好也不放在眼里吧?”想了会儿,孤儿答。

    “那姐就见见我介绍的这个男人呗,他可是非常之优秀。”小立道,“如果你见了他,心里在还在想着塔撒大陆的那个男人,还觉得那个男人最好,那你就是真正爱那个男人。那么姐,不管你选择在哪边生活,我都支持你,反正你穿来穿去很容易。”

    孤儿想了想,突然有点活动心思,觉得小立说得对。她对阿德斯的感情似乎突如其来,或者她真应该检验一下。她思念着他,可是在这种寂寞的时候遇到其他的优秀男人,心意会不会有动摇呢?

    “好吧,我去。但这是为了你不失信于人,以后别在这么干了。”她说,没料到心烦意乱之下,中了小立的陷阱。

    “原来姐姐在塔撒大陆当真有了喜欢的男人。”她贼笑,“什么样的人啊,给我说说呗。”

    孤儿不理她,却突然想到利用这个借口,小独或者会放弃尝试穿越的事。毕竟,其他事小独可以替她做,恋爱的事他总不能代替吧?

    想到这儿,兴冲冲去找在厨房中精心煲汤的小独,羞羞答答说明情况,本以为小独不再坚持,没想到他却说:“我不阻拦姐姐到塔撒大陆去,但我也一定要去,那个男人肯定不能穿越,所以我要去观察他,才能放心把姐姐交给他。”

    孤儿呆在当地,连呼吸也差点断绝了。她做了什么啊,火上浇油?!这样可好,小独的决心更大了,而且他要去找阿德斯,万一那个梦境变成现实怎么办?

    不行!哪怕这是个预言,她也绝不让这样的事发生!她发誓,绝对会阻止!

    结果晚上,她还是去相亲了,虽然她打的只是衡量自己心意的主意。那个男人叫单立人,年纪只有三十五岁,已经是心脏修复科的权威了,而且人长得高大且帅,性格温和,尊重女人,还爱看漫画。

    小立果然没有骗她,这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男人。而这个人虽然对孤儿很满意,留了电话号码给她,但她却依然不能为这样的人动心一丝丝,因为想到阿德斯的时候,感觉心都满了,再放不下别的。

    所以她非常确定了,她爱阿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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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三十章 重回大陆

    半个多月后,又到了月圆之夜,孤儿也要回搭撒大陆去了。

    来回穿越七年以来,孤儿的分裂感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么痛苦与真实。那不再是两种生活交替的不确定感,而她想念阿德斯,那么想再见到他,可是小独的情况又让她放心不下,舍不得弟弟妹妹,好像这一次回去就永远不能回来一样。

    “小独你要乖一点,别再瞎折腾了。”临行前,孤儿无奈的对小独说。

    这一个月来,她亲眼看到小独沉浸在开发魔力的“研究”之中,每天总做出很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有一次他不吃不睡了的打坐了一天一夜,说是感觉到体内有力量在召唤。

    这孩子,简直魔症了!

    “姐,我不是瞎折腾,但我保证不会做出伤害自己和小立的事行了吧?”小独一边照例帮孤儿整理行李一边说。

    孤儿这次要带的行李非常多且重,包括一些日常用品、食品和大量的药品,因为她不知道在下面的旅行中还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无论她还是阿德斯都有受伤的机会,尤其阿德斯。除此之外,她还带了大包的巧克力,那是回家前承诺给小蛇的,可可树的种子以及种植方面的书和一只简易的机械钟表等等。

    来回背巧克力太累了,而小蛇的胃口越来越大,所以孤儿决定盈禄家自己生产巧克力,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先得从找个热带气候的地方种植可可树开始。

    假如她能成功,这又是一笔赚大钱的生意,塔撒大陆从来没有过巧克力和高级糖果之类的东西,当然也照样是垄断经营。

    至于那只钟表,她是打算在塔撒大陆普及科学的计时工具,她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能让大陆的文明程度提升到另一个档次,至少能培养人们的时间观念,盈禄家还有钱可赚,总是不错的事。

    快午夜的时候,姐弟三人照例偷偷摸摸潜进了游乐场内,在石壁前,孤儿不放心的嘱咐了又嘱咐,“我还有任务没完成,说不定下个月不能按时回来,你们不要乱担心,姐姐会照顾自己,知道吗?”

    小立点头,和孤儿耳语道,“我在你包里放了照相机,下回记得拍下那个男人来给我看看。”

    “什么男人?”孤儿想打马虎眼。

    小立贼贼一笑,“你想让我大声嚷嚷吗?如果不想咱们的管家婆啰里八嗦,乖乖答应我,并且一定要做到哦!”

    这死小孩,居然威胁她!孤儿怒目而视,却不得不点了点头。

    小立得意的笑,害得小独一个劲看她,“你又让姐姐给你从塔撒大陆带什么?这么大了,别每天着三不着两的,没事帮我研究一下魔法多好,说不定咱们可以一起穿越。”

    小立举起双手,示意他别再说了。于是小独转头对孤儿道,“姐,这次你走之前,我有个要求。”

    “你想要什么?下回姐姐带给你。”孤儿宠溺的说。

    小独摇摇头,“我只是要你告诉我,假如我能穿越到塔撒大陆,要怎么才能找到你?”

    孤儿瞪着小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孩子可怎么办哪,怎么说也不听,就这么钻了牛角尖,非要穿越不可,也不知道他想的什么,还是知道了什么。不说吧,他肯定没完没了,万一再做傻事呢?还是说吧,就不信他真的能穿越。

    “你要答应我,没有绝对把握,不能撞这个石壁。”孤儿摆出姐姐的架子,严厉的道。

    小独想了一下,郑重点头,孤儿才算松了下口气。她这个弟弟说话一向算数,答应的事就绝对会做到。

    “那好吧,我告诉你。”孤儿很无力,“假如你能穿越,你会掉在一个龙巢里,之前我当故事给你讲过的。你要带着巧克力和我的一件衣服,因为假如你碰到小蛇,它从味道上就会知道你是我的家人,不会伤害你,而巧克力会让它带你到飞轮海灰堡,那是我――不――是咱们家的属地。你要知道,我的魔宠虽然名为小蛇,可却是一头巨大的龙,是有危险性的,所以你一定要照我说的做。龙巢它不是天天去,大约两、三天才回一次,你要带点干粮,提防要在那边等上两天。你可不要打算爬下龙巢,自己去找飞轮海,首先那个龙巢是在一个陡峭的山崖上,山壁几乎是直上直下,其次小蛇带你飞的速度很快,你自己走要很久才能走到。这些,你都听明白了吗?”

    小独很认真的听,然后把孤儿的话复述了一遍。

    孤儿听他说得分毫不错,又取下手上的一个戒指道,“这是我的信物,假如你穿越的时候我不在灰堡,你只要把这个交给大管家皮特,他就会把你当王子一样好好招待。”

    “姐,你干嘛和哥一块疯?”小立在一边听他们的对话,完全受不了了。

    孤儿意味深长的看她一眼,她立即明白姐姐是哄着哥哥,免得他钻牛角尖,于是闭嘴不说话。

    “全明白了?”孤儿问小独。

    “全明白了!”小独再度郑重点头,“但是姐,我要和你做个约定,如果你三个月没有回来,我就会去找你。”

    “好,答应你。但是在此之前,你不能轻举妄动,就算你能穿,也不许穿,听到没有?”孤儿也提出条件。

    她一定会回来的,拼死也会回来,绝不给小独穿越的机会。这样也好,有了这个约定,就算真让小独找到了穿越的方法,只要她及时回来,他就没有理由去!

    这样小独就安全了,那个噩梦也没有实现的机会。

    姐弟几人又互相嘱咐了几句,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孤儿像一只负重的小乌龟一样,背着超过自己体重的东西,在小独的外力帮助下,差不多连滚带爬的落到了龙巢里。

    阿德斯会来接她吧?她那么思念他,他也应该哪怕一点点的想念她吧?而且既然他来送过她,也应该来接她才对。

    她趴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下,然后坐起来。

    小蛇在,亲热而轻柔的用头拱拱她,大大的眼睛里满是见到她的喜悦,浑身每一个鳞片都略张着,显得开心极了。

    可是――-阿德斯――不在。

    他没来接她!也许他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在意她吧?

    孤儿心里感觉一阵刺痛,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失望?沮丧?被忽视的伤心?她说不上来。她只中感觉没有他,整个世界都空荡荡的。

    也许,她还是太急切了,那样男人的爱情哪那么容易得到?他抱她、他吻她,或者只是性的冲动罢了。那么,加油吧孤儿,这和做生意也有相同的地方,越是大的生意,越是要谈判好几次呢。不要沮丧!毕竟,他对你的态度比以前亲近了好多,别不知足了!

    她鼓励自己,指挥小蛇用嘴咬着行李,再丢到它自己的背上,然后才和小猪也爬上去,飞向灰堡,心中特别奇怪为什么这次小猪这么安静,回家的一个月内也很少弄出声响,是不是到发情期了?

    而就在她离开不久,一条黑影就出现在龙巢上的半空。

    霜雪打了个响鼻,责怪主人明明在此处等了好久,却为什么不上前相见。

    “你不懂,霜雪。”马上的男人轻叹道,“不能让我们的关系再亲近了,否则到那一天――她会更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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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三十一章 伪装

    霜雪嘶叫一声,似懂非懂,只听从着命令扬蹄疾奔,像是黑色的旋风,速度奇快,后发而先至。

    孤儿到达灰堡的时候自然有大管家皮特和四大保镖前来迎接,还是没有看到阿德斯。她也不好立即询问皮特,只好忍着一肚子狐疑回到城堡内,住进为她新盖的房子。

    皮特虽然圆滑精明,却也聪明能干,而且忠诚,新房子很合孤儿的意,只是――

    “你安排阿德斯大人和他的军团住在哪里了?”她问。

    “那些佣兵还住在原来的地方,不得不说,他们虽然都是些粗俗的下流坯,却真是守纪律、重承诺,上回阿德斯大人说过不准手下骚扰堡内平民,他们还真的做到了,现在海那边的小渔村和小镇子可高兴了,他们的饭馆、赌场、妓院生意好得不得了,这些兵们把钱大把的扔到那些地方。前次您走得匆忙,我还没来得及说呢。”孤儿只问了一句,皮特却说了拉拉杂杂的说了一堆,完全没有重点,唠叨了半天才说,“阿德斯大人一个人住在大当家之前住的地方,那边还没有全拆掉,他说喜欢清静。诸神保佑,这位大人胆子真大,也不怕――”

    他没往下说,但孤儿知道自从上次在那房子里杀死了很多“忍者神龟”后,一到晚上,很少有人去那边了。也就是说,她也没有理由过去,而他既然不来,想必是睡了吧。

    原来,他并不像她盼望着见他那样,同样也盼望着见她。

    “等这回您出发后,我打算把那片房子彻底拆掉,盖一座神庙,贡奉诸神,压制邪恶,您觉得这计划怎么样?”皮特继续说,“还有啊,您不在的这一个月,雪花膏又卖得脱销了,现在盈禄家的工人分三班不停赶工才供得上货。不过照您的吩咐,宁愿断货也不加价,许多人买不到才显得金贵。”

    孤儿点点头,平静了一下因为阿德斯而烦乱的心。做为一族之主,她必须以处理族中事务为先。

    “你做得很好,等我这次再出行后回来,就向族中长老提起封你做属臣,赐你一片领地,不过你不能把管家之职卸任,不然我可少了好助手了。”她微笑着说。

    皮特想掩饰高兴,可是极不成功,忍着笑意的脸比哭还难看,“感谢大当家的厚爱,我绝不会走的,就是大当家赶我走,我还舍不得呢。”

    “我也会给你们四个自由,如果愿意,你们也可以获得盈禄家的族籍,成为正式盈禄家的人。”孤儿对一直跟在身后的四大保镖说,他们也很高兴,除了小四四,他显得心事重重。

    之前的七年,他们之间像好朋友一样亲昵信任,现在信任没有改变,但感觉疏远了一些。也许哪天要和他谈谈,或者他有什么心结也说不定,只是不能是现在。她已经焦头烂额,家族、地球那边的家庭、任务和爱情,没一样让她省心的。

    “皮特,这里有个好玩意儿,你找咱们盈禄家最好的工匠看一下,拆卸研究后,如果能做出一模一样的来,又是咱们盈禄家的一桩大生意。”孤儿拿出那个时钟,表针滴答滴答的走着,皮特和四大保镖都露出惊异之极的神色来。

    “这是――这是――”皮特这样伶牙俐齿的人,却半天没有说出话。

    “这个东西叫做钟表,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发明的,可是用来计算时间。”孤儿把简单的计时方法,时分秒针的作用说了一遍,“如果这个东西能普及,那么我们就不用再以天色和日月的角度来判断时间了。还有――”

    她想起了小独,“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有个长相和我差不多,但身材高大很多的年轻男人来灰堡找你,手上拿着我的家族戒指,说是我的弟弟,皮特,你一定要好好尽全力去招待他、保护他,明白吗?”

    皮特本来是小眼睛,刚才看到钟表就瞪大了一倍,这会儿眼珠子更是快掉下来了。不过他深谙管家之道,大当家没有解释的就不要问,坚决执行就是。而且看大当家的郑重样子,显然那个年轻男人非常重要。

    “诸神在上,我会用生命保护此人。”他说。

    孤儿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又轻叹了口气,“但愿他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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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辗转难眠,第二天一早,孤儿才看到阿德斯。

    他很平静,奇怪的是,孤儿也能做到很平静,虽然内心翻腾着,但表面上掩饰得很好。难道阿德斯也在掩饰吗?她突然问自己这个问题,偷眼一看,发现他的眼神根本没有波动,只是眼睛的颜色又变为深沉的蓝。

    唉,不管了,慢慢来,越是难征服的,越是值得。她不知道第多少次提醒自己。

    “我想和你研究一下行程的路线。”她对阿德斯说。

    “什么时候走?”阿德斯问,声音冷冷清清。

    孤儿听着他说话,看着他神情,不知怎么,心中忽然一阵清明,升起一种喜悦。这感觉是那么突如其来,半分钟前她还在沮丧,这会儿心中的乌云却似被吹散了似的。

    他应该是在意她的,所以才压抑情绪。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可她觉得他表现出的一切拒绝都是故意为之的。

    不知从哪里听过一句,好男人是不会轻易冒犯女人的,越是喜欢的,开始时,他越不会太热烈。她离开大陆前,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贴近了,可才一个月时间,他又变得疏远,显得太过刻意。

    他不是容易改变心意的人,所以这番冷淡一定是假装的,如果不在意她,也不会费这些心思了。这就叫欲盖弥彰吧,反而证明他心里有她,只是,他的心让什么东西绊住了。

    几乎是一瞬间,她就想通了困扰了她一夜的事,立即情绪大好,笑眯眯的看着阿德斯,“如果可以的话,明天就出发吧,早办完那件事,我心里就踏实了。到时候我们的合约期至少还有半年,我们可以到塔撒大陆的平原地带去旅行,你不会不遵守约定,扔下我就走吧?”

    阿德斯不知怎么回答她,总觉得她问的每句话都很刁钻,有很多陷阱在里面似的,但这话表面上又没有问题,只得勉强点点头。

    “那么你说说看,我们这一次要怎么走。收集齐魔法石,还要送到不破之城去呢。”孤儿故意坐在阿德斯身边,假装无意间碰他一下,感觉他的身体立即就紧张起来。

    死奴隶,可恶的佣兵头子,还装!明明就是对她很感觉嘛。不理他,让他自己折腾吧,她该怎样对他就还怎样对他,看他能忍到多久。比耐心是吧?盈禄伯爵小姐从来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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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五更,具体更新时间,我会在明天第一更中说明的。

卷三之第三十二章 好奇怪

    “我们走中间的平原地带好了,可以缩减商队人数,增加军团成员,让我的人扮成你的随从,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被袭掠。”阿德斯想了一下,终于把心神放在了正事上,“你已经搜集到的魔法石,有五块了吧?最好都带在身上,这样等我们回程时可以直接到不破之城,免得来回走冤枉路,也可以减少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因为孤儿需要他贴身保护,所以魔法石之事,他是早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出了盈禄家,取道中央平原,先到尊贵家,再到文曲家,然后到驿马家,最后从另一侧平原直接进入不破之城,不再从环绕大陆的各大家族穿行?”孤儿站起身,伸出一根白嫩的手指,在一张大陆地图上比比划划,发觉这确实是最方便快捷的路线,而且把魔法石带在身边,也能提防觊觎这些石头的人攻击盈禄家。

    阿德斯点点头,在一边看着她,感觉那根手指像划在自己心上一样,痒痒的,让他想捉住,放到唇边。

    “就这么办了!”孤儿想了一下,做出了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因为出行一趟,还要有掩护,所要准备的事非常多。然后第二天早上,盈禄商队、实际上是寻找魔法石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飞轮海灰堡出发了。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盈禄家的护卫队已经和阿德斯军团的人学习了不少防御体系的战斗方法,训练了自己的族兵,还在他们的帮助下修建了防御工事,因为有飞轮海这种天堑,所以主要是针对空中袭击和登陆的。在这种情况下,盈禄家自身武力增长不少,再加上孤儿上次旅行结下了盟友,几百年来,盈禄家第一次这么安全和强盛,此次掉走大部分佣兵也没关系。

    堡内加上詹姆只有二十一名军团士兵,但分散驻扎在海边渔村和小镇中的士兵还有不少。他们虽不在城堡内,但也并非每日花天酒地,战斗水准保持得不错,所以这回的所谓“盈禄商队”中除了抽走二十一名堡内驻扎的士兵外,还从别处抽出二十七名精英,加上孤儿的贴身护卫小三三和小四四,一共五十个人,算一个庞大的商队。

    当然,还有一个指挥,一个伯爵小姐和一个侍女。

    为了掩护此次旅行的真实目的,他们照旧带着货物,但是比上次少的多,就有几件特别贵重的,打算在见到那三位领主时当做礼物,还有一些稀罕物,是怕万一魔法石要用钱来买,那些东西会具备足够的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货箱内放的都是武器,但在上面铺些普通货物而已。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同,没有通关检查什么的,因为有个惯例叫商队权利,经商虽然被看不起,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陆也是备受保护的。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到达了黄金城外的黄金大道。

    “我记得这边有个饮马店呀。”孤儿左右看看,没发现那个小店,那可是她被掳的地方。

    “大当家,我们是从中央平原过来,然后经小道,再拐到黄金大道上来。”小三三说,“饮马店早就给甩在身后了,大当家果然没什么方向感哪。”他随口开了句玩笑。

    “咦,中央平原果然是捷径啊。”因为尊贵家的黄金城就在前面不远处,最近又比较顺利,孤儿兴致很高,“不如我们赛马吧,看谁先跑到城门。”她伸手一指。

    尊贵家富有矿山,大陆上流通的金银币和铜钱都是他们家打造,所以领主的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并不是因为城堡中遍地黄金,而他们的城堡高大雄伟,被四周连绵起伏的矿山一衬,显得非常巍峨、苍凉。

    “不行。”身后传来阻止声,语气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

    孤儿撅起了嘴,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阿德斯!这一路上表现非常差,不仅不和她说话,态度冷淡,而且管东管西,让她时时以为他被她老爸附体了,其实就算她老爸在,也不会这么限制她,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准。

    白天上路前,他要亲自为她检查马匹;晚上睡觉时,要检查她宿营的地方,在她的小帐篷附近都布下岗哨,结果周围人太多,她反而睡不踏实;每餐饭,他都要先尝,以确定没人下毒;就连她在路上找个地方嘘嘘,他也要先确定附近没有恶毒生物,然后远远避开,让她解决,实在有够尴尬;上回她自己烧个热水,不过小小烫了一下,连水泡也没起,他就神色恐怖的瞪着艾丽,吓得这可怜的姑娘晚上一直做噩梦。

    他这样草木皆兵,大概是因为那个能力可怕的男巫至今没有找到,幕后操纵者也一直没有线索吧?可是他保护得她过了头,那么小心翼翼,连迟钝的艾丽都看出点什么来了。

    “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真是敬业。”她说。

    她不明白,那是这位佣兵大人是关心则乱,没有一个纯粹的雇员会这么紧张雇主的。这里面,有一种叫喜欢的东西。甚至,是爱。

    对阿德斯这种行为,孤儿即感到又窝心又很无奈。如果在平时,她早就反抗了,可现在她明知道他这样在意她是因为某种感情,这些行为也根本就是保护她过度,所以对这一切也只好忍耐。但愿,早点找到那个无比憎恨着她的幕后人,那么以后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现在既然他说不行,一行人也只好慢慢前行,快到黄金城门口的时候,大家惊讶的看到黄金城大门居然大大敞开,有很多人正在进城,还有很多人就从他们身后赶过来。而一队队的尊贵家族兵全副武装的站在城门口,还有的在附近巡逻。

    “难道尊贵家在打仗?”艾丽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喃喃的道。

    “如果是打仗,就不会有那么多平民和贵族往城里跑了。”小四四沉吟道,“你们看,这么多人只是进城,却没有出城的,而且看来都很高兴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孤儿问,习惯性的转头看阿德斯。

    阿德斯此时已经从队伍后方纵马前来,那只小鹰就落在他的肩头,他神色镇定,搭配着他的黑色轻甲和黑色面巾,整个人都充满乱世枭雄,一人定江山的感觉。

    “詹姆,带人过去看看。”他命令。

    好奇怪,找一个身后赶上来的人问问不就得了,为什么非到前面去打听?孤儿心想,或者阿德斯觉得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看看吧。

    詹姆带着两个人领命而去,阿德斯则命令大家下马休息,牵马让开路。眼看进城的人越来越多,从衣服上的徽饰上看,各大家族的人都有;从数量上看,简直算得上是四面八方的人蜂涌而至;从他们的神色上看,似乎都很兴奋。

    更奇怪了,黄金城到底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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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承诺中的五更日,时间定为,下午2到3点第二更。晚上8-10点连着三更。

卷三之第三十三章 有美人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跑回来了,也是一脸喜滋滋。

    “报告大人,是尊贵家和文曲家要举办选美大会。只因为尊贵家领主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临近的文曲家的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为了谁更美丽一事而发生了争执。”

    “那是什么东西?”阿德斯一皱眉。

    “您应该知道,塔撒大陆有四大美人,当然盈禄伯爵小姐是其中最美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三大美人是尊贵家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还有――驿马家的爱西。”詹姆说到爱西时停顿了一下,“这三大家族是接壤的,驿马家不爱与人交往,而尊贵家和文曲家却因为两件事连年争斗,一是两家相邻的一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另一个就是哪一家的美人最美。”

    “无聊。”阿德斯给了二字评语。

    詹姆笑了起来,“就是这件无聊的事,现在生出了有聊的节目了。这两大美人要比美哪,咱们正好赶上这好玩的事了,听说,输的一方就要割让那片沼泽地给对方。其实那片沼泽中除了一点草药,什么也没有。”

    “这对尊贵家来说代表家族荣誉,而文曲家是草药世家,非常需要沼泽中珍贵的草药。”孤儿插嘴道。

    “绕行,先去文曲家。”阿德斯简单的说。

    此话一出,立即怨声载道,算是全员反对阿德斯的决定,其中以孤儿为首。

    这么热闹的场面自然不能错过,况且她还没见过另外三大美人呢,现在一起见到,还能看她们争奇斗艳的比美,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她是女人,和其他另三人被并列为四大美人,多少也有点攀比之心,不能怪她有这点虚荣心。

    “现在去文曲家只怕也会扑个空。”她想出个借口,走到阿德斯身边,低声说,“你也知道,我需要的东西极可能是在各家族的领主手里,领主不在,我还能找到什么?现在他们都聚集在这里参加选美会,趁着人多且乱,说不定我能一举两得,把两块魔法石都拿到手,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呢。”

    “你就是想看热闹。”阿德斯拆穿孤儿的谎言。

    孤儿一撅嘴,哼了一声,后来一想这招没用,马上换上贼兮兮的笑容凑近了些,看样子要往阿德斯身上贴,又玩那种身子都快扭成两半的招数。

    阿德斯吓了一跳,真被孤儿打败了。

    这可是公众场合,不仅自己的手下都在,而且周围有络绎不绝的人,这女人就敢直接贴上他的身体,实在让他――让他――算了,随她吧。

    “我们可以进城,但你做什么事都得向我报告,不然你死你活与我无关。”他连忙说。

    又装无所谓,真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干嘛那么紧张,死鸭子嘴硬!孤儿心里道,但男人要面子,在这么多人面前,要给他过得去,于是很顺从的点了点头。

    阿德斯微叹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到了城内,孤儿发现黄金城里的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就张罗着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搭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的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的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

    孤儿白了他一眼,对詹姆说,“我们行商在外的人呢,切忌不要太招摇,也不能轻易得罪人,不然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仗钱欺人可不是我的风格。你只要找一家中等客栈,然后出上等房间的五倍价钱,自然有人自愿让房间给你,不用强迫的。”

    “为什么不去最好客栈的最好房间,非要中等客栈的上等房间呢?”詹姆很好奇孤儿的指令。

    “笨啊,住得起最好客栈最好房间的都是有钱人,要的是摆谱,给他们五倍价钱,他们也不会让出房间的,再给的多点,咱们就亏了。而低等客栈条件太差,所以要找中等客栈。在这种客栈中,高级房间一般是富有的商旅或者没落的贵族封臣们订的,你照我说的做,他们十之八九会换,而且中等客栈的高级房间,条件很不错的,性价比很高。”

    她说得头头是道,詹姆听得津津有味,才知道换个房间也那么多学问,之后和小三三带着钱去了,不长时间就高兴的返回,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

    那是一家离黄金城的中心广场比较近的客栈,虽然不是最高级的,但客栈够大,视野也好,盈禄商队出钱多,所以成功的换了两间上房和十几间普通房间。

    “城里实在太挤了,换不了太多。”詹姆报告,“伯爵小姐和大人一人一间上房,我们平均三个人挤一间普通房间就可以了。”他笑眯眯的,“最合意的是,晚上站在窗口就可以看到美女。”

    “别废话了,快走吧,伯爵小姐累了。”小三三道,看了一眼阿德斯。

    后者一点头,一行人向客栈走去。

    可是才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阿德斯!”那声音娇嫩甜美,叫起人来,让人感觉骨酥肉麻,饱含着无限春情似的。

    大家全体回头望去,就见一个女人娉娉婷婷走了过来,穿着一套黑纱的裙装,身体都被包裹着,连脸上也蒙着面纱,打扮得就像个阿拉伯妇女。但是她的纱衣有些透明,隐约露出衣服下动人的肉体,一把火一样红的长发一直垂直到小腿,脸上的面纱也是透明的,更衬得她肤色白腻,一双红眼睛像两颗宝石般美丽诱人。

    总之,这是个绝代佳人,身上散发着致命的性感气息,吸引了街上所有男人的注目。

    而且,孤儿从来没见过女人可以这样走路的,柔若无骨似的,却又笔直的朝阿德斯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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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晚上十点左右连三更。这是今天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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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三十四章 不许叙旧

    这女人一直对着阿德斯走过来,最后几步居然用跑的,然后一头撞进了阿德斯怀里,双臂如两条黑蛇一样缠在了他的腰上。

    “阿德斯,我的阿德斯。”她呻吟似的呼唤,“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八百年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之前听说有人冒你的名出现在大陆上,还有你的军团,我有多气愤呀。但列斯达说是真的,果然他说对了。你回来了!阿德斯,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难道你为那件事——”

    “好了,爱西。”阿德斯低声喝断她。

    大部分男人都为这一幕而羡慕阿德斯,也许还有人在想像着那肉体抱在怀里的感觉,而阿德期却一直挺直着身体。但尽管如此,孤儿还是在目瞪口呆后,对他感到极为不满。

    他怎么能?怎么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抱着他?

    这女人叫爱西?难道是驿马家的那个女祭司?为什么她会认得阿德斯?还提到了八百年前?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长生不老吗?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和她是什么关系?看样子他们亲热得不得了啊。

    “别这样对人家好吗?怎么说我们的关系都是非常亲近的,就算有误会,你也明白我是有原因的,你不能恨我,你明知道我对你真――”她的话再度被打断了,是被孤儿打断的。

    孤儿没有说话,但是一下子硬生生挤进了两人中间,把阿德斯挡在自己身后,挤得爱西一个踉跄,差点向后摔倒,幸好被同行的一队健壮女侍女中最前面的一个扶住。

    她娇滴滴的叫了一声,孤儿根本不理会,因为个子比爱西矮,扬着下巴看她,也不说话,但眼神中的威胁,和对阿德斯占有欲的表达,是个女人就看的出来。

    “呀?这位小姐是谁啊?”爱西惊讶的问,但孤儿知道她是装的,她的眼神流露出的信息是知道孤儿的身份的。孤儿面貌特殊,只要是大陆上的人,看她一眼都会认出她来。

    所以,她仍然不说话,就那么瞪着爱西,如果手中再有两把刀就更好了,更能充分表达她的愤怒。切,碰我的男人,也不看看地球是个什么地方,绝对能培养出为保护心爱之物而不惜拼命的女人来!

    没人接爱西的茬,周围还有人在悄悄围观,爱西很尴尬,只得继续自说自话,“难道是盈禄小姐?真是久仰大名。听说您雇佣了阿德斯做为保镖,其实以您的美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她讽刺孤儿不够美,提醒她引不起男人的欲望,不要妄图争夺阿德斯。

    孤儿冷冷微笑,“本小姐一向谨慎,遇到危险也有人保护,倒是爱西祭司你,应该是不怕有什么危险的。”爱西花名在外,听说常常与驿马公爵日夜鬼混在一起,还和好多驿马家的封臣或骑士有过风流韵事,所以孤儿讽刺她人尽可夫。

    爱西眼色一寒,但马上又恢复了常太。男人,她是不在乎的,她只是想让阿德斯做她的裙下之臣。而孤儿则正气凛然,似乎有人胆敢碰阿德斯一下,左手碰,她会剁掉那人左手,右手碰,她就剁掉那人右手,双手碰的话,就等着一辈子吃饭让人喂吧。

    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却都被这两个女人间的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

    爱西哼了一声,不理会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立即笑靥如花,变脸非常快,“阿德斯,这么巧我们遇到,你到我住的地方来好吗?我们好好谈谈。我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

    这话性暗示明显!

    孤儿判断,或者她反应过头了,或者爱西并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所爱的男人被明显是狐狸精的女人上下其手,任谁都会发丧失理智的。

    “爱西小姐,这话你得问我。”孤儿拦过话来,“你刚才也说了,我雇佣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他的时间属于我,就算你们是旧识,他要离开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现在我累了,需要阿德斯大人送我回客栈,如果你要叙旧,麻烦另找时间。”说着,干脆往阿德斯胸膛上一倚,似乎自己站不住似的。

    一瞬间,孤儿感到无数火箭射到她和阿德斯的身上。

    周围的男人,除了商队的人,无不想用眼中之火烧死阿德斯,因为四大美人之二都和这个男人有瓜葛,还争风吃醋来着。多少人想上来宰了他啊,可他看来那么有杀气,让人都不敢靠近,所以也只有用眼神了。

    而爱西眼中的怒火则都洒在了孤儿身上。她早就听说阿德斯被盈禄伯爵小姐雇佣,还听说过他们一起旅行的事情,心中一直被妒忌的毒牙咬着。

    那个男人,即使对她最热情的时候也没有和她旅行过,而且现在,他让她倚着他,身体如此自然,不像刚才她抱他时那么僵硬。

    难道这两个人有情了吗?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她没有得到的,别人也休想!

    “阿德斯。”她轻叫了一声,眼泪汪汪。以前这一招最管用,不管他多暴躁,也会容忍她一下,这样钢铁般的男人却最怕女人的泪水。

    可是――为什么,他无动于衷。

    “我想回客栈。”她听到孤儿说。

    可恨的是,阿德斯居然一声不吭的照办了,而且虽然假装无意,但手臂却体贴的围在那女人的纤细腰肢上,小心翼翼的护着她,有人迎面走来,都被他的目光逼了回去,以免挤到他的“宝贝”。

    看到这一幕,爱西要气疯了。多少次,她想来找阿德斯,但因为不敢违背列斯达,只好忍耐着。她从没想过会这么巧在黄金城遇到他,更没想过阿德斯会爱上别人。就算盈禄伯爵小姐是四大美人之一,但她太了解那个男人,他是很难对谁动心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他对她的感情绝对不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妒忌那个人,现在却又要妒忌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她永远不能夺得他唯一的关注?!她来黄金城是因为不服莉莉和尼科儿比美,故意来搅局的,列斯达知道,所以才纵容了她,可现在她发现美丽根本毫无用处,在那个男人眼里的才是她最想要的。

    不,她不服!不能让个从来不了解阿德斯过去的人得到他的心!她不能容忍。

    “去跟着盈禄商队。”她对身边的高大侍女说。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侍女,个个相貌丑陋,她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她们会衬得她更加美丽。

    吩咐完这句话,她转过身,无意外的看到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情况对她而言再正常不过,所以她习惯性的抛了个媚眼给所有人,施施然离开,回到自己预订好房间的客栈去。

    她要等消息,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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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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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之第三十五章 可怕的魔法

    而此时,阿德斯和孤儿一行人也到了住处。

    他们的房间又是对面,当二人分别站在自己的门口时,孤儿重重哼一了阿德斯一声,然后把房门重重关上。

    阿德斯一愣,回到房间后扯下面巾,之后露出了笑容。假如此刻孤儿能看到,会发现阿德斯笑的时候可以如此温柔,似乎冰山上的雪在一瞬间全部融化了。

    这个女人真有趣,明明精明得很,可有时候却傻乎乎的,明明矜持的很,可刚才却能做出当街争男人的事。只是做为被争夺者,他有的不是男人的骄傲,而是感觉心里又热又甜,就像她把一个刚烤好和蜂蜜蛋糕放到他心上似的。

    他刚才甚至以为,她会为他动手和爱西打架的。当然他绝不允许这件事的发生,爱西有魔法,他要小心保护孤儿,不让她受伤害。如果爱西当真对她下手,他不会对爱西客气的。

    静静坐了一会,詹姆来请他下楼吃晚饭,“伯爵小姐呢?”他问。

    “伯爵小姐说要在房间里吃,说不想看到某人。”詹姆忍不住笑出来,“伯爵小姐真勇敢,那模样真可爱啊。”

    “詹姆,你想说什么?”阿德斯又想起刚才孤儿的模样,感觉真的从没这样开心过。

    原来,被人争夺,被人挡在身后,有人为了他而想动武,是这样美好的感觉。

    “没什么。”詹姆摇摇手,“就是可爱嘛,大家都这样说。可是大人,您――”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阿德斯沉吟了一下,只给了两个字,“放心。”

    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是从十岁就跟着大人的,也是出身于驿马家的大封臣贵族,可是因为是三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的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一秒后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的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的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孤儿如果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的冶艳,虽然见到他后,她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嘛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乎乎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可却只是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嘛?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的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热辣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的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性感以及她的淫荡作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的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的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

    她无意识的跑到门边去,又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的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第二次。

    “是的,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的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嘛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的钮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而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的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的解释,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的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的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肉体恢复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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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还差最后一章,但手头有点别的事,不能直接发上来,我要润色和改错字的,第五更请再等一会,睡得早的朋友先睡,今天我睡前一定会更的,大约得十二点多。

    谢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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