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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黑点全文阅读

作者:胡涂2018     狼王黑点txt下载     狼王黑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十三 潜心准备

    葛拉尔立即将全部精力,放在了对付四只怪兽。

    葛拉尔先吩咐两个猎人,带着兽皮,去草原上换猛犬幼崽。

    接着,葛拉尔整天带着猎人,去森林中打猎。打猎过程中,老猎人慢慢地领教了,这个聪明灵活的年轻人,比他的父亲,还稍胜一筹。

    葛拉尔从不拘泥于常规,做事喜欢动脑子,跟他在一起,大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当氏族中的兽皮,积累到足够多时,葛拉尔用兽皮,去其它的鄂伦春氏族,换回了六匹雄马驹。

    他们还捕来六只雄的小驼鹿,将它们养起来。

    大家不明就里,出于对葛拉尔的信任,都不好过问。

    开始一个月,葛拉尔还按正常的方法,喂养这些小兽。接下来,葛拉尔所做的事,让所有的猎人都有些吃惊。

    大家都知道,马和驯鹿喜欢吃盐,葛拉尔却不给它们直接喂盐,而是强迫它们通过喝动物的鲜血,来补充身体所需的盐份。

    同时,他不让这些小兽去野外吃草,而是把它们圈养起来,让人割来草,把新鲜的肉块,夹在草料中去喂小兽。

    小驼鹿和马驹,当然不喜欢这些新食谱,开始绝食了,实在饥饿难耐时,才勉勉强强地,试着尝一点。

    几天之后,其中一只小驼鹿,由于营养不良死去了。其它的小兽,身上的皮毛零乱不堪不说,还瘦得像皮包骨头。大家都为葛拉尔捏了一把汗,更为这些无辜的小生命担心。

    葛拉尔却视若无睹,依然我行我素,偏执地坚持着。

    慢慢地,奇迹出现了。这些小家伙,多次极不情愿地品尝新食谱后,竟然喜欢上了肉食。

    新鲜的血液加上肉食,营养丰富,小兽长得很快,身体明显地比同类高大粗壮很多。当然,它们的脾气,也比同类粗暴。

    去大草原的猎人,也换回了八只原生的蒙古牧羊犬。为了保持这些马驹、小驯鹿和猛犬的野性,葛拉尔让关露梅和母亲,继续住在酋长所在的乌力楞里,他自己和猎人,则另外搭建了三个斜人柱,他长期住在那里,其他猎人夫妇,则轮流驻守,帮忙照顾动物。

    一个月后,葛拉尔就让牧羊犬,开始学着去森林里打猎,得到的猎物,让它们自己享用。慢慢地,这些凶猛的犬,就不用猎人喂了,自己会去森林捕猎,有时甚至与森林狼争抢猎物。

    漫长的五年过去了,嘎仙洞的狼群,此时已臭名昭著。它们在森林中没有天敌,时间一长,不论是四只怪兽,还是森林狼,都变得为所欲为,公然欺负老虎、黑熊、野猪不说,还经常欺负人类。

    不管是鄂伦春人的猎马,还是鄂温克人的驯鹿,都是它们猎食的对象。那时候,猎人还没有武装猎枪,对这些可恶的狼群,当然无可奈何。

    而狼王小灰的狼群,为了避开褐鹿头狼王的锋锐,保存草原狼群的实力,又向南迁移了好几十公里。

    唯一让葛拉尔感到欣慰的是,嘎仙洞的狼群,数量没有增长不说,反而下降到了一百二十多只。褐鹿头认为,嘎仙洞的狼群没有了敌人,没必要养那么多普通狼,于是对狼群的繁殖,进行了严格控制。

    当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陷入绝望的时候,葛拉尔驯养出来的驼鹿、猎马和猛犬,给他们带来了希望。他们知道,葛拉尔受氏族酋长之托,五年来一直在想办法,对付盘踞在嘎仙洞的狼群。

    吃肉饮血成性的驼鹿和猎马,甚至能在森林里捕食野兔、狍子等作为食物。五只驼鹿,除了性情凶暴狂野,个头也比野生的驼鹿更加高大壮硕,大家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硕大无朋的鹿角。在森林里,一旦碰到马鹿或驼鹿,它们会挺着鹿角,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给对方致命地一击,接着用锋利的角,划开后者的肚子,先饮其鲜血,然后大啖其肉。

    六只猎马,经常成群结队地追逐野兔、狍子等动物,见了小群的狼,也毫不畏惧,先追上去,将对方包围起来,先用四蹄猛踢,再用利牙撕咬,狼往往被践踏得血肉模糊,被猎马吃掉。

    使猎人感到担心的是,这些驼鹿和猎马,只听葛拉尔一人的话,对其他人理都不理,五只驼鹿甚至会攻击陌生人。

    八只猛犬通过繁殖,已经达到了六十多只。它们的身材比狼粗大,性格也凶残不羁。在野外,它们成群结队,敢攻击所见到的任何动物,当然包括人类。

    它们对付森林狼,也绰绰有余,完全达到以一敌二的能力。为了防止它们误伤人,葛拉尔只得将猛犬分为八群,轮流带出去猎食,以免发生不测。

    深受狼群困扰的鄂温克人和鄂伦春人,纷纷来找葛拉尔,都愿意将自己的猎人,交由他来带队,只要能除掉嘎仙洞的怪兽和狼群,他们愿意满足葛拉尔的任何要求。

    葛拉尔之所以谨慎,主要是褐鹿头上次的报复,血的教训让他明白,除非完全具备了全剿嘎仙洞狼群的能力,否则不要轻举妄动。

    现在,他苦心驯养的驼鹿、猛犬和猎马,已经具备了强大的爆发力,于是他把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中,具有丰富经验的猎人集中起来,达到了四十人。

    葛拉尔心里有数了,于是将猎人全部召集起来,交待一番后,让大家回去作准备。在“鹿尾期”,也就是驼鹿发情的时候,大家再集合,向嘎仙洞推进。

    鄂伦春猎人,在长期的猎鹿生活中,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鹿候历”:农历春天的二、三月份,是打胎鹿的最佳时间,称为“鹿胎期”;夏季的五、六月份,是取鹿茸的最佳时间,称为“鹿茸期”;秋季的九月、十月份,是鹿交尾的时间,称为“鹿尾期”;冬天落雪以后,至来年的二月份,先后是取皮和取肉的最佳时间,分别称为“打皮期”和“打肉期”。

    葛拉尔早准备好了弓箭、锋利的短尖刀,还有很多条满浸野猪油的兽皮粗绳子。

    “鹿尾期”到了,葛拉尔带着四十个猎人,五只驼鹿,六匹猎马,五十只成年猛犬出发了。

    去嘎仙洞的路上,一旦发现小股狼群,葛拉尔先用驼鹿或猎马追赶,再放猛犬去围攻、撕咬,很快就将这些狼全部解决了。

    一天早上,这支庞大的围剿队伍,突然将嘎仙洞团团围住了。面对从天而降的围剿队伍,哨狼赶快跑进洞内,向褐鹿头狼王禀报。

    葛拉尔早已吩咐十名鄂伦春猎人,带着装着野猪油的桦皮桶,绕过嘎仙洞,爬到洞的上方。

    葛拉尔在五只驼鹿的角上,绑上很多尖刀。

    接着在四匹猎马,三只驼鹿的尾巴上,绑上很多浸饱野猪油的兽皮粗绳,然后牵到洞口,葛拉尔将它们的尾巴,点上了火。

    四匹猎马和三只驼鹿,尾巴着火后,由于疼痛难忍,拼命地向嘎仙洞里跑去。

    见猎马和驼鹿跑进洞里,站在洞口上方的十名猎人,把装满野猪油的桦皮桶点燃,丢下洞口。

    刹那间,嘎仙洞口烈焰腾空,将洞口完全封闭了。

    四匹猎马和三只驼鹿,拖着无数火龙,在嘎仙洞内东奔西突,将洞内的狼群,吓得到处逃窜,乱成一团,发疯似地乱扑乱咬。

    马蹄和鹿蹄,踩死了不少森林狼,鹿角上的尖刀,又将高大的褐鹿头、棕鹿头、白马头和灰马头,划得鲜血淋漓。

    这么一折腾,狼群早已阵脚大乱,基本上失去了战斗力。

十四 复归净土

    嘎仙洞外,葛拉尔早已吩咐猎人,将树干做成的高大鹿寨,将洞口围起来,只在中间留了一个缺口,供两匹猎马,两只处于发情期的驼鹿随时冲入。

    洞口的火焰熄灭后,洞内践踏而死的狼不计其数。四只怪兽,与发疯的三只驼鹿,四匹猎马搏斗时,已身负重伤。

    三只驼鹿、四匹猎马,由于劳累过度,很快倒在地上,被狼咬死了。

    当褐鹿头狼王率着棕鹿头、白马头、灰马头,以及吓破胆的狼群,冲出嘎仙洞时,发现洞外站着几十个猎人,还有挂着尖刀的驼鹿、猎马,五十只猛犬,在洞外严阵以待,狼群立即变得更加慌乱,很多森林狼又折回洞里。

    褐鹿头狼王正在气头上,刚想冲向鹿寨的缺口,处于发情期的公驼鹿,见了同类早已按捺不住,发疯似的大吼大叫,葛拉尔将两只公驼鹿、两匹猎马放了进去,然后闭合鹿寨。

    鹿寨外面,五十只猛犬看见狼群和怪兽,都狂吠起来,吓得洞外的狼群,全都逃回洞里。

    四只怪兽受了伤,依然很勇猛,两匹猎马很快就受了伤,但毫不畏惧,玩命似的乱踢乱咬。

    褐鹿头很勇猛,被处于亢奋期的公驼鹿头上的尖刀,划得满身是血痕,大嘴也被划豁了,还依然作困兽犹斗。

    当双方斗得精疲力竭时,葛拉尔含着眼泪,让猎人对着鹿寨内的四只怪兽,一齐放箭。一时间,乱箭齐发,四只怪兽,两匹猎马,两只驼鹿,全被乱箭射中,倒在了地上死了。

    鄂伦春猎人和鄂温克猎人,见四只暴戾恣睢的怪兽终于死了,才松了一口气。

    葛拉尔吩咐放犬,五十只猛犬早就迫不及待了,一阵风似地冲进嘎仙洞。

    此时,葛拉尔和猎人,还是不敢大意,都在外面架好弓箭,准备斩草除根。

    不到一个时辰,只有七只猛犬出来了,全身都是血迹,几乎都受了伤。

    众人打着火把,进入洞穴,里面臭气熏天,到处是狼的尸体和兽骨。他们忍着令人窒息的臭味,翻捡着尸体,发现狼群全被咬死了。

    猎人找到了三十四只猛犬的尸体,也救出了九只受重伤的猛犬。

    大家出来透了一会儿气,葛拉尔拿着火把,按照酋长和萨满的吩咐,去洞中搜寻洞壁上的文字。结果,他们在洞顶发现了很多文字,但大家都不认识。

    葛拉尔安排人员,将嘎仙洞清理干净,还将死去的驼鹿、猎马和猛犬,全部埋了。

    自那以后,在有生之年,葛拉尔跟着鄂伦春人来嘎仙洞祭拜祖先时,也会祭奠曾经的战友驼鹿、猎马和猛犬,然后静静地坐一会儿。

    这场围剿,猎人大获全胜,使嘎仙洞恢复了当初的清静。当然,狼王小灰所在的草原狼群,像公狈策划的那样,没有牺牲一只狼,就取得了胜利。

    当狼王小灰,带着几只心腹狼,来到嘎仙洞的现场时,不禁被人类的强悍和智慧所折服。自那以后,它带着草原狼辗转向北,至始至终不敢进入嘎仙洞周边森林,怕引起猎人的误会,带给草原狼群毁灭性的打击。

    草原狼群北上以后,慢慢地融入大兴安岭原始森林,最后也变成了森林狼群。

    回到乌力楞,葛拉尔为九只受伤的猛犬治好伤,只留下了三只,其余的十三只,全部送给了猎人。

    此时,关露梅已生下了两个小孩,老态龙钟的酋长,为了践诺,依然为葛拉尔和关露梅,举行了空前隆重的婚礼。

    婚礼这一天,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全都赶来了。大家趁这个难得的机会,纷纷感谢葛拉尔,为大家除去了穷凶极恶的四只怪兽。

    婚礼的宴席,非常丰盛,两个民族都奉上了拿手好菜。

    鄂温克人美味的手扒肉、灌血肠、烤肉串、清炖鱼、驯鹿奶茶等,让鄂伦春人赞叹不已;鄂伦春人美味的手把肉、灌血清、驼鹿鼻子、狍子骨髓、马奶酒等,也让鄂温克人非常喜欢。

    天刚黑,巨大的篝火,就熊熊燃烧起来,两个民族开始狂欢了。

    勇敢的鄂伦春小伙子,跳起了粗犷刚健的斗熊舞。九个壮硕的年轻人,分成三组,每组的三人,成“品”字形站立,大家都一样的装束,头戴熊皮帽,身穿熊皮马褂,脚套熊皮中靴,活脱脱九只人熊。

    舞蹈开始了,品字形中,单独站立的人,嘴里不停地用“哲嘿哲,加嘿加”伴奏。面对面的两人,上身前倾,两膝略向前屈,双手放在膝盖上,模仿黑熊搏斗时的动作,嘴里不断发出粗重的“吼吼吼”,两只脚不停地跳跃,头部和双肩也随着摇摆。

    阳刚十足的斗熊舞,引来了全场的喝彩,让鄂温克人耳目一新。

    美丽温柔的鄂温克姑娘,也不甘示弱,她们采用以柔克刚的方式,跳起了优美别致的天鹅舞。

    九个姑娘,分两圈站立,外圈五个,里圈四个。大家的装份,像一只只天鹅,头发上扎着一块红布,是鹅冠,披肩是一块白布,是天鹅的翅膀。

    她们的左右手,开始向两边伸展,与双肩平齐,手心向下,双肘下沉,手腕抬起,与手平行,双臂开始模仿天鹅飞翔的姿势,双手不停地上下摆动。

    然后,她们的双臂,节奏逐渐放慢,口里发出急促的“嗝咕、嗝咕”后,两臂的动作倏然而止,好像天鹅已经降落在水面上。

    接着,她们摆动手臂,动作时而快,时而慢。队形也同时呈顺时针转动,脚步时快时慢,快的时候,内外圈还交叉变换,好像天鹅在水面上嬉戏。

    最后,九个姑娘排成一列长队,开始向前跑动,速度慢慢加快,手臂上下摆动的幅度,也逐步加大,好像天鹅起飞了。

    柔美的天鹅舞,也引来了热烈地反响。

    大家又找来婚礼的主角葛拉尔和关露梅,让他们对歌:

    关露梅:鄂伦春的小伙子,

    你找鄂温克姑娘,

    阿依耶,

    马鹿有别为哪般?

    葛拉尔:我搭好了斜人柱,

    只等喜鹊来落脚,

    阿依耶,

    熊祖母把姻缘牵!

    葛拉尔:兴安岭上的猎人,

    如夏夜美丽星座。

    阿依耶,

    为啥喜欢我这颗?

    关露梅:撮罗子哟斜人柱,

    两者都是幸福窝,

    阿依耶,

    姑娘喜欢英雄哥!

    两个民族的姑娘和小伙子,被两人精彩的对唱深深吸引了,他们对自己的爱情,也多了几分憧憬。

    德高望众的氏族酋长,站了出来,为两人主持婚礼,当他宣布,葛拉尔为鄂伦春民族的英雄“莫日根”时,篝火晚会进入了高潮。

    两个民族的姑娘和小伙子,开始手牵着手,围着篝火,在“额呼兰,德呼兰”的节奏声中,跳起了彼此都熟悉的篝火舞。

    老酋长喝了几桦皮杯喜酒,脸上泛出了红晕,他站在篝火旁,欣赏着年轻人的舞蹈,无意之间,发现了火光外围的人造圆圈,刚好与天上的那轮圆月,遥相辉映,年迈的酋长,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远处,如水的月光下面,恢复了平静的嘎仙洞,在林木的掩映下,变得更加圣洁,更加迷人。

一 被迫迁徙

    十八世纪,大兴安岭的嘎仙洞,生活着一群森林狼,狼王不是普通的狼,而是世所罕见的马头狼。

    马头狼,是马和狼在野外自然杂交的结果,外形有点像小型犬与大型犬杂交的后代,有些不伦不类,头及外形像马,尖牙利爪却像狼,兼具了狼和马的优点,力大无穷,在大兴安岭林海中,即便是凶猛的老虎、黑熊,都不敢招惹它们。

    幸好,马头狼跟骡子一样,没有繁殖能力,数量稀少,不然的话,普通的森林狼,在大兴安岭可就没有生存空间了。

    莽莽苍苍的大兴安岭,古木遮天蔽日,里面生活着大量的野兔、狍子、獐子、马鹿、野猪等动物,为森林狼提供了丰富的食物。

    鄂伦春和鄂温克这两个土著民族,在远离嘎仙洞的森林活动,森林狼群没有受到打扰,宽敞的嘎仙洞,成了它们理想的栖息场所。

    在凶悍的马头狼王率领下,狼群捕猎很轻松,由于食物充足,它们繁殖得很快,数量达到了近百只,森林狼各司其职,过着惬意的生活。

    同一时间,在大兴安岭以西的草原上,则生活着很多草原狼,它们主要以旱獭、野兔、黄羊、鹅喉羚等为食物。

    一般情况下,森林或草原的食物,都能满足森林狼或草原狼的生存需求,两者安土重迁,固守着自己祖先生活的地方,繁衍生息,相安无事。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雪,使草原遭受到了一场数十年难遇的白灾,将草原狼赖以生存的旱獭、野兔、黄羊、鹅喉羚等野生动物,冻死了不少,从而改变了草原狼和森林狼之间的现状。

    看着不少野生动物冻死,几乎所有的草原狼群都喜出望外,冰天雪地是一座庞大的天然冻库,可以保存动物尸体,这些草原狼乐享其成,度过了一个难得的食物充足的冬天。

    春天来了,随着冰雪消融,动物的尸体消耗殆尽,这些草原狼群才发现,幸存下来的野生动物,已经少得可怜,饥饿和恐慌,开始在草原上蔓延。

    迫于饥饿难耐,有的狼群,只得冒着危险,去打家劫舍,捕杀牧民的家畜,结果遭到牧民无情的报复。

    有的狼群,只得与其它狼群火拼,以扩大捕食范围,结果两败俱伤。

    这个时候,一支数量达到六十八只的狼群,却不缺乏食物,还对其它狼群以上的行为嗤之以鼻。

    它们能够高枕无忧,主要原因是群里有一对聪明的夫妻狈军师。

    狈的外形,有些像狼,只是个头小了很多,智力则胜过狼和狐狸,天生就具有军师一样的智慧。

    它们前肢短小,行走十分困难,得借助其它动物的帮助。狈的祖先很明智,无法独立生活,于是投靠了它们的近亲狼群。

    狈看中狼的健壮四肢和合作精神,而狼群的队伍庞大,生存压力当然很大,也需要军师来指点,两者一拍即合,优势互补,共同生活在一起。

    作为军师,狈与小说中的诸葛孔明,倒有几分神似。孔明坐在轮车上,羽扇纶巾,指挥若定。它们出行时,骑在成年狼身上,优哉游哉,派头十足。

    这支狼群的狼王大灰,四肢强壮,具有杰出的领袖才能,在夫妻狈的协助下,它们在草原上叱咤风云,除了让周边的狼群望风披靡,就连当地的牧民,也对它们忌惮三分。

    夫妻狈很有远见,早在上年冬天,就建议狼王将冻死的动物尸体埋藏起来,待来年春天食物匮乏时,再挖出来吃。

    发生白灾时,夫妻狈就担心天气变暖,狼群贮藏的食物,会开始腐烂。春天来了,它们更焦虑了,怕其它狼群捕杀家畜的行为,随时都会招来牧民的血腥报复。

    果不其然,牧民很快展开了群体性地报复,使很多狼群伤亡惨重。

    公狈马上向大灰建言:“很多狼群目光短浅,竟然饮鸩止渴,去捕杀家畜,牧民已经开始疯狂报复了,覆巢之下无完卵,我们也不得不避其锋锐!”

    大灰早有预感,它一直秉承祖先的遗言:万不得已,不要与人类对抗!这可是它的祖先,用无数次血的教训,才换来的经验之谈。

    夫妻狈初次和大灰见面时,就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使大灰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

    大灰也意识到了不妙,见公狈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有点急了:“狈大哥,我们应该坦诚相见,你有啥建议,直接讲就是了!”

    公狈只好将早已想好的应对方法,和盘托出:“我们的库存食物,已经不多了,由于天气变暖,很多已开始变质,照这样下去,我们会受到牧民和饥饿的双重打击!我和夫人商量了很久,觉得只有一个方法,才能让狼群度过难关。这个方法,一定会引起很多恋旧的老大哥、老大嫂反对,但为了整个狼群,我无论如何都要讲出来,由大王来定夺!”

    公狈停了一下,看了看大灰,“草原上,刚经历过一场白灾,狼群暂且不说,就是万能的人类,也同样缺乏食物。为了生存,狼群也只有换地方了。大王应该听过,草原的东边,有一片大森林,栖息着大量的野兔、狍子、獐子、马鹿、野猪等动物。那里的森林狼,个头比我们草原狼小一些,我们迁徙过去,只要通过浴血奋战,夺得一块领地,就可以在森林里生存下去。”

    公狈说到这里,心情有些沉重,“要大家背井离乡,离开祖先生活的大草原,很多狼肯定不愿意,这也是我和夫人探讨了很久,都不忍说出来的真正原因。不过,大王是开明的,是否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今天,你明智地选择了迁徙,狼群在大森林立足以后,子孙后代就不会再像我们,整天只能以旱獭、野兔、黄羊和鹅喉羚为食。食谱单一不说,易于捕捉的旱獭和野兔,也实在太小了,黄羊和鹅喉羚倒是肥美,却难以捕捉。”

    听完公狈的话,大灰也有苦衷:“狈大哥,你说的有道理,也是发自肺腑地为了整个狼群!对我而言,完全赞成你的建议,只要狼群能够生存下来,我怎么做都行,即便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群里的老狼,已经在草原上生活习惯了,恋旧也是正常的,把它们的工作做通了,才有利于狼群的团结!”

    为了做老狼的工作,公狈与狼王大灰商议了整整一天,终于想出了点子。

    第二天晚上,大灰召集狼群开会,一个字都不提迁徙的事:“大家好,受白灾的影响,生活在草原上的动物,当然也包括牧民,都遇到了食物匮乏这个严重问题。也正是食物问题,已经引起了狼群与狼群,狼群与牧民之间的冲突。无论如何,这场冲突的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狼群莫属,毕竟人类有足够的智慧,解决他们的食物问题。”

    大灰看了看大家,“为了使狼群,在这场灾难中生存下来,我与军师商议后,决定暂时换地方捕猎。大家都知道,在白灾中幸存下来的旱獭、野兔、黄羊和鹅喉羚,已经不多了,我们与其待在草原上坐而待毙,还不如另辟蹊径,选择去食物丰富的地方捕猎。”

    看着大家期待的神情,大灰来劲了,“要去的地方,就是草原东边的大森林,一旦度过了危机,我们随时可以返回草原,毕竟这里才是祖辈生活过的地方。当然,如果大森林的食物,确实比大草原丰富得多,不愿意回来的,到时也不勉强,就当狼群分家而已,无论哪一支狼群遇到困难,还有机会走走亲戚,以寻求帮助。”

    说到这里,大灰笑了,“就象现在,我们遇到了大麻烦,如果大森林有一帮亲戚,那该多好啊!我们权当旅游,去投靠一段时间,岂不是更好,大家说是不是?”

    狼王和军师斟酌出来的这一番说辞,委婉动听,狼群一下子沸腾了,完全赞成迁徙计划。

    大灰吩咐狼群放开肚子,饱餐三日,将埋藏的食物吃完,立即上路。

四 劫持公狈

    大灰和夫妻狈,早就商议好了,大家和为贵,能与对方和平相处,是最好不过了,如果对方要炫耀武力,则必须给予痛击。

    狼王大灰带着三十只狼,截住了马头狼王,其余有战斗力的草原狼,则分成两批,分别加入对阵黑马头和红马头的队伍。

    草原狼群只剩下驮着夫妻狈的狼,以及幼狈、幼狼和夫妻狈,没有参加厮杀。公狈在现场督战,母狈、幼狈和幼狼,则远远地躲在一边,观看这场决定草原狼群生死的惨烈战斗。

    双方的怒吼声、撕咬声、惨叫声,交织在一起,周边树上的鸟儿,附近的野兽,早吓得逃之夭夭了。

    森林狼的个头,本来就比草原狼小,加上无心恋战,很快就像砧板上的鱼肉,任草原狼宰割,它们临死前的惨叫声,让躲在一边的母狈、幼狈和幼狼,直听得心惊肉跳。

    半个时辰过去了,四十八只森林狼,全部被咬死,草原狼只死了九只,重伤和轻伤也不少。公狈让草原狼采用屠杀的方式,是为了不让森林狼回去报信。

    公狈发现黑马头和红马头,各咬死了两只和三只草原狼,自己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黑马头和红马头咬住草原狼颈部时,立即遭到其它草原狼疯狂地近身扑咬,两只马头狼的臀部、侧腹,到处是伤口,红马头的左后腿,也被咬断了。

    一黑一红两只马头狼,已明显地处于下风,它们吃了亏,再也不敢对草原狼下狠手,只一味的进行防守,想寻找机会脱身。

    公狈查看情况后,命令还具有战斗力的草原狼,分别加入猎杀马头狼王、黑马头和红马头的队伍。

    聪明的公狈,明白此时是除掉三只马头狼最佳的机会,如果它们活着回去,将后患无穷。它认为,即便付出惨痛的代价,也要一劳永逸地解决三只马头狼。

    公狈立即给二灰、三灰、四灰和五灰传密信,让它们带领草原狼,务必将两只马头狼杀死。

    接着,公狈来到狼王大灰与马头狼王的阵前。马头狼王穷凶极恶,已先后有六只草原狼死于它口下,包括狼王大灰在内的很多狼,都负了伤,幸好都无大碍,仍然具有战斗力。

    马头狼王金黄色的皮毛上,血迹斑斑,却丝毫不影响它的威力,只不过,它的气力有些接不上,动作也慢了下来。

    倏然,旁边的红马头,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马头狼王意识到不妙,伸长了脖子,发出如马似狼的低沉长嗥,在森林中传得很远。

    公狈意识到马头狼王在召唤森林狼群,此时的草原狼群,由于受伤而失去战斗力的狼不在少数,如果不在对方的援军到来之前结束战斗,草原狼即便胜了,也只能是惨胜,本身也会受到重创。

    公狈立即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大灰。大灰也有些紧张,带着狼群缩小了包围圈,它想豁出去了,即使付出再惨痛的代价,也要解决马头狼王。

    这个时候,红马头和黑马头已相继被咬死。草原狼群付出的代价也不小,二灰和五灰被咬死,另外还有十一只草原狼也被咬死,相当于三分之一死亡,三分之一重伤,三分之一轻伤。

    公狈充满了忧虑,三只马头狼的战斗力,简直可以与老虎持平。由于时间紧迫,为了铲草除根,它也只好豁出去了,命令重伤的狼在外围,其余的狼全部加入包围圈,将马头狼王团团围住。

    马头狼王知道黑马头和红马头已死,自己处于孤身奋战的境地,它纵然再凶悍,对草原狼群的战斗力,也开始发怵了。

    自当上狼王以后,它从来没有碰到过劲敌,即便是凶猛的老虎、黑熊,远远看见它们庞大的狼群,早吓得一溜烟跑了。个别脾气暴躁的单身公猪,想以身试险,很快就被咬死。

    它的森林狼群,让老虎、黑熊害怕,主要还不是马头狼王个体的威力,而是群狼战术,如果单打独斗,马头狼王也未必是老虎、黑熊的对手。

    从内心来说,马头狼王反而是畏惧老虎、黑熊的,是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怕。毕竟它的双亲,不管是狼还是马,对这两种动物,是植入血液的恐惧。

    只有对付其它的森林狼群,马头狼王的个体战力,才具有足够的震慑力。其它狼群,见了这么一只体形硕大的狼,早吓得魂飞魄散了。

    当然,马头狼王也并非浪得虚名,往往一场厮杀下来,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杀死十多只狼。

    正是缘于多年叠加的经验,使它过于轻敌,只带了一半的森林狼,来挑战草原狼群,从而造成了现在的被动。

    马头狼王吃了大亏,开始清醒了,知道再这样耗下去,肯定葬身于此,它只想杀出重围,另外再找机会报仇了。

    包围圈已如铁桶一般,就算撕开一个口子,它也很难全身而退。马头狼王寻找机会时,无意中看到了骑在草原狼身上的公狈。

    一个想法,犹如电光火石,在马头狼王的头脑中一闪,它有主意了,于是找了一个机会,先向旁边虚晃一扑,接着快速地向公狈冲了上去。

    草原狼不敢撄其锋,只得向旁边退却。马头狼王豁出来了,无论后面的狼群怎么扑咬,它都没有停下,很快就冲到了公狈的身边,打草原狼群一个措手不及。

    当狼王大灰,知道马头狼王的真实意图后,不由大惊失色,命令狼群全都围上来。当驮着公狈的草原狼,意识到危险以后,想撒腿逃跑时,已经来不及了,它的速度,哪有牛高马大的马头狼王快。

    其实,马头狼王知道公狈在草原狼群中的份量,并不想伤害它,只是把它作为狼质,它才能全身而退。

    马头狼王一口咬死公狈的坐骑狼,用爪子将公狈压在地上,也顾不得后面狼群的撕咬,开始要挟狼王大灰,要求草原狼全部退开,不然就一口咬死公狈。

    旁边的母狈,已经冲到阵前,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一下使草原狼反应过来,全部停止了撕咬,都齐刷刷地看着大灰,等候它的命令。

    狼王大灰一下乱了方寸,只得先让草原狼群,从马头狼王身边退开再说。

    此时的公狈,依然以大局为重,认为此刻是杀死马头狼王最好的机会,就算豁出自己的性命,也是完全值得的。只听公狈尖声吼道:“大灰狼王,不要管我。赶快让狼群上前,咬死马头狼王,我愿意给它陪葬,这个交易——值得!”

    公狈还没讲完,马头狼王意识到了不妙,便用嗥叫声淹没了最后两个字。狼王大灰和很多草原狼,还是听出了公狈的意思。

    聪明的母狈,当然也知道夫君的意思,忍不住痛哭起来。三只小狈,见父亲被马头狼王捉住,也跟着放声大哭。

    这样一来,场面有些失控,狼王大灰反而没有了主意,毕竟公狈对狼群的贡献,在狼群中的影响力,都是非同寻常的。

    弃公狈的性命于不顾,这就意味着,狼群失去了最大威胁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个得力的军师;反过来讲,以公狈的性命为重,则意味着留下了祸害,马头狼王随时会卷土重来,找草原狼群算账。

    这真是一个两难选择。

    公狈识大体,顾大局,想以身相殉,它越是这样,狼王大灰越是难以选择。

    大灰抬起头来,扫视了一遍狼群,看了看这些始终追随自己,经过了长途跋涉,从大草原而来的草原狼。

    此刻,它们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王,作出艰难的选择。

    在公狈命悬一线的时刻,那一双双眼睛,都从拼杀时的嫉恶如仇,变得充满了柔情,当然还含有一些凄迷。

    狼王大灰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它庆幸自己没有作出愚蠢的选择,这一双双期待的眼神,就是答案!

    它如释重负地走到母狈旁边,故意提高声音,开始安慰母狈:“马头狼王,请你放心,我把军师的性命,看得比你的性命还重。刚才你也听到了,军师为了顾全大局,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从而让我们草原狼群,少一个可怕的敌人!”

    大灰一边说,一边回头对着马头狼王,“平时,我对军师的话言听计从,这次我要自己作主了!你放了军师吧,我答应让你回去。你如果不服,尽管来报仇,我们等着!”

    它越说越激动,“我们草原狼群,有德才兼备的军师,还有充满人情味的狼王,只要我们永远这么团结,你想打败我们,简直是痴人说梦。同时我还深信,草原狼群将无敌于这片森林!”

    原来,狼王大灰看到那一双双眼睛,终于豁然开朗了。

    当着整个狼群的面,如果不顾公狈的死活,将给狼群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置功劳赫赫的军师性命于不顾,这样的狼王,一定会让每只狼寒心,让整个狼群失望。

    因此,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五 狐狸军师

    狼群听到狼王这一番慷慨陈词,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齐声大喊道:“狼王威武!”声音出奇的整齐和响亮。

    公狈和母狈听到这番话,都默默地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很多草原狼也在流泪,它们都深深地意识到,草原狼群背井离乡,来到这片大森林,只有拧成一股绳,才能战胜困难。

    却说马头狼王,见大灰一时没有反应,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听了这一番话,脸色陡然大变。大灰的话,完全出乎它的意料,听起来有作秀的成分,却完全合情合理。

    有这样一个对手,它当然颤抖了。

    当草原狼群让出一条路,马头狼王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去,步履已开始蹒跚,心情沉重的同时,它还感到无比的孤单。

    唯一感到安慰的是,留守嘎仙洞的森林狼群,终于赶到了,总算为它挣回了一点面子,孤家寡人的滋味,确实有些不好受。

    双方都心事重重,出奇的冷静,从血腥的战场,平静地分开了。

    草原狼群抓紧时间为受伤的狼疗伤,经历这次事件,狼群的凝聚力更强了。它们不再盲目地扩张地盘,毕竟那样树敌太多,森林里的食物充足,也完全没有必要。

    马头狼王受伤很严重,还失去了黑马头和红马头两员大将,这次的损失,是前所未有的。

    在疗伤过程中,它进行了深刻地反省。草原狼的整体战斗力,对它的震动很大。马头狼王这才意识到,嘎仙洞的狼群,过度依赖自己的匹夫之勇,这样是极其危险的,倘若自己遭遇不测,狼群马上就土崩瓦解了。

    作为大兴安岭的地头蛇,遭受到这样的重挫,它当然不甘心,开始思索对策,来对付草原狼群。它考虑了很长时间,认为双方狼王单打独斗的话,大灰简直不值一提,草原狼群能暴发出如此强悍的战斗力,一定有它的原因。

    马头狼王想到了公狈,早听说狈这种动物,聪明绝顶,与狼群一起狼狈为奸的话,聪明的人类都难以对付,何况是森林狼群。

    马头狼王想到这里,立即叫来三只狼:“出去给我找军师,首要目标当然是狈,而狈是可遇不可求的,万一找不到狈,那就退而求其次,你们三个,各找一只狐狸回来,我来面试,择优录用!你要给它们讲,来到狼群后,地位仅次于我,食物可以无限量地供应。我不相信,重赏之下,没有槃槃大才!还有一点,你们此行的目的,必须给我保密,不得惊动草原狼群。”

    马头狼王还算聪明,竟然想到了狐狸,它们也是相当聪明的动物,而且不像狈那样,要狼驮着,自己会行走奔跑,灵活多了。

    很快,三只狼就回来了,果然没有找到狈,只带回来了三只狐狸。马头狼王面谈后,录用了一只老狐狸,作为自己的军师。

    不愧是老狐狸,听了嘎仙洞狼群面临的窘境,三天之后,老狐狸就向马头狼王献计了:“大王,我终于明白草原狼和森林狼,战斗力差距的真正原因了。草原上的食物,远没有森林的丰富,草原狼为了生计,每天到处奔波,勉强才能填饱肚子。而森林的食物丰富不说,狼群在大王的庇护下,整天吃得饱,在洞中也睡得舒服,一点压力都没有。人类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说法,真是至理名言,刚好可以来诠释草原狼与森林狼的区别!”

    马头狼王点了点头:“爱卿分析得有道理,好像是这么回事!如果草原的食物丰富,这些草原狼也不会背井离乡,来到森林里。你说出了原因,肯定还有良策,来提升我们狼群的战斗力吧!”

    老狐狸见马头狼王肯定了自己的看法,更加来劲了:“我观察了狼群的进餐制度,非常不合理。猎物带回来以后,大王先选出一份,再留给老狼、带幼崽的母狼一份,这是理所当然的。余下的猎物,则应该按照猎取食物的多少,也就是按贡献的大小来分配,三次都没有捕到猎物的狼,不能分到食物。如果按此分配的话,大家肯定会争先恐地去猎取食物,从而激发捕猎的效率。至于大王所说的战斗力问题,道理是一样的,也应该按功行赏,只要先解决捕猎的效率问题,战斗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马头狼王听了大喜:“爱卿真聪明,我马上按照你的意思办,咱们就从捕猎效率开始改。论功行赏,就从现在开始,你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当然得好好奖励你。来,我这里有一付驼鹿鼻子,它可是难得的美味。你们狐狸,肯定猎不到这么大的猎物,拿去好好尝尝吧!跟着我好好干,肯定不会亏待你的,有什么好建议,尽管提出来。你看,我还算从善如流吧!”

    老狐狸谢过马头狼王,将驼鹿鼻子带回去,很快就吃完了。驼鹿鼻子果然很美味,老狐狸舔了舔尖尖的嘴巴,觉得意犹未尽。

    自那以后,老狐狸为了吃到更多的驼鹿鼻子,当然也更卖力了。

    老狐狸的方法,没有实施多久,嘎仙洞里的食物,就堆积如山。森林狼吃得壮壮的,接着拼命去猎取食物,如此良性循环,体质很快强壮起来,战斗力当然也提高了不少。

    更重要的是,这支森林狼群,在捕猎和厮杀时,养成了狼狼争先,不甘落后的竞争风气。

    马头狼王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对老狐狸也更加信任了。

    老狐狸接着献了一计:“大王,我们的战斗力有所提升,但与草原狼相比,还是略逊一筹。为了彻底打败它们,我冥思苦想,终于有了一个好办法。”

    打败森林狼,以洗上次失败的耻辱,这可是马头狼王梦寐以求的,听到这里,它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想听下去,老狐狸却不说了!

    老狐狸看了看马头狼王的激动表情,凑近轻轻地说:“不知大王能不能耐心地等六年,我给你训练出一支生力军!”

    马头狼王怔了一下,隔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人类有‘君子报仇,十年未晚’的说法,我等六年也没有什么,你慢慢地讲清楚先!”

    老狐狸靠近马头狼王耳朵,把想法讲了一遍,马头狼王听完,不禁大喜,立即派了十只狼给老狐狸。

    老狐狸带着十只狼,在嘎仙洞以北的森林,找了一个洞穴,住了进去。这样做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让森林狼群和草原狼群,知道这个秘密计划。

    找到洞穴后,老狐狸带着森林狼,去偷鄂伦春猎人野放在森林中的雌马驹。

    鄂伦春人的猎马,身材不算高大,但能适应大兴安岭零下摄氏五十度的低温,在这片大森林,它们能攀陡坡、渡河流、踏深雪、踩塔头、跨倒木、负重物等,适应能力非常强,是鄂伦春猎人的好帮手。

    凶悍的马头狼王,就是鄂伦春人的母猎马与公狼,在野外杂交的产物。

    鄂伦春人打猎时才用马,平时都有野放马的习惯。猎马的主人,野外远行打猎时,会给它们喂肉干或鱼干,偶尔也喂猎物的鲜血,血带咸味,猎马都很喜欢。

    这样的野放和喂养方式,猎马自然也变得凶猛,它们单独在野外生存时,为了保护自己,往往还能与森林狼等动物搏斗。

    狡猾的老狐狸,两次都采用了声东击西的战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偷到两匹雌马驹。

    它们赶马驹的方式很奇特,也很有创意:老狐狸骑在马驹上,用尾巴当鞭子,驱使马驹,顺着回去的方向前行,十只狼的分工,也很明确,有的堵截追赶上来的猎马,有的在马驹后面,通过咆哮声恐吓,或用咬马腿的方式,来迫使马驹加快速度。

    接着,老狐狸又如法炮制,从母驼鹿那里,偷来两只雌幼鹿。

    然后,它们把两只雌马驹,两只雌幼鹿,两只基因强大的公狼崽,放在一起生活。

    这样做,好比是给两只公狼崽,找来了四个童养媳,让它们培养感情,过青梅竹马的生活,等这些动物性成熟时,让它们自然交配,杂交出所需要的马头狼,带角的鹿头狼。

    驼鹿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鹿种,与犀牛的身材差不多。雄鹿的头上,长着一幅带着铲子的鹿角,力大无穷,一旦发起性来,大兴安岭森林中,没有任何动物敢与鹿角争锋,堪称大兴安岭森林的推土机。

    马与狼杂交出来的马头狼王,尚且这样凶猛,如果杂交出带角的鹿头狼,威力可想而知。

    老奸巨猾的老狐狸,想杂交出凶猛的马头狼和鹿头狼,来对付草原狼群,真可谓用心良苦。

七 狼王易主

    想逃跑的草原狼,全被包围圈上的森林狼杀死了。圈中剩下的草原狼不多了,它们发疯似的东跳西窜,与地上受伤的狼一样,发出凄厉、绝望的嗥叫声。

    明晃晃的月亮,不忍再看这血腥的一幕,躲到一大团乌云后面去了。

    老狐狸,也受不了这些瘆人的惨叫声,先让两只怪兽停下来,命令森林狼一拥而上,将活着的草原狼,一阵快刀斩乱麻,全部咬死。

    森林狼群大获全胜,马头狼王忧心忡忡地回到了嘎仙洞。

    自此,老狐狸再也无所顾忌,直接从后台走到了前台。

    马头狼王快意了恩仇,却开始品尝自酿的苦果。

    首先,它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褐鹿头、棕鹿头、白马头和灰马头,好像只听老狐狸的话,从来就不把它这个狼王放在眼里。马头狼王只得忍气吞声,毕竟这四员超级战狼,它一只也对付不了。

    它只得通过老狐狸,来向四员超级战狼施压,老狐狸看起来也还配合,暂时没有表露出什么,马头狼王这才松了一口气。

    褐鹿头和棕鹿头到了嘎仙洞以后,森林狼群的捕猎效率越来越高,马头狼王也乐得其成。它却没有发现,整个森林狼群,似乎越来越依赖这两只怪兽了,普通狼对它俩都非常敬服。

    还是出事了,来得还很快,远远超出了马头狼王的想像。

    这一天,褐鹿头和棕鹿头,杀死了处于发情期的一对公母老虎。一般情况下,老虎见了这样的怪兽,也会躲得远远的,由于一对老虎处于发情期,实在有些亢奋,也就无所顾忌了。

    两只鹿头狼,配合得非常好,褐鹿头对付公虎时,棕鹿头就去对付母虎。当马头狼王和老狐狸听到消息,赶到现场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只见一公一母两只老虎,瘫倒在雪地上,殷红的血液,将白雪染成了暗红色。两只老虎的颈椎补咬断了,全身分布着很多筛眼和梳齿状的血痕。

    马头狼王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是第一次见到鹿头狼时,被褐鹿头和棕鹿头杀死的同类,就是这幅惨状。

    整个嘎仙洞的森林狼,都集中在了现场,好像是谁故意设局似的。

    现场惨不忍睹,马头狼王皱了皱眉头,掉头就走,老狐狸却拦住它:“大王,这是狼群第一次以老虎为猎物,你带头尝尝虎肉吧,看看味道如何?”

    马头狼王竟然忘了,应该由它这个狼王先品尝第一口,其它狼才能品尝这难得的虎肉。

    它掉回头时,简直不相信眼前的事实,马头狼王睁大眼睛,分明还是看见,高大威猛的褐鹿头,已经撕开虎皮,带头吃了起来。

    马头狼王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当着狼群的面,褐鹿头竟然敢冒大不韪,以下犯上。是可忍,孰不可忍!它很清楚,近两百多只狼下属,正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看自己如何处理。

    它还算镇定,先命令自己培养出来的四员大将,站出来执法,将褐鹿头赶开。但四员大将躲在狼群中,一动也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马头狼王很难堪,又想到了军师,毕竟解铃还须系铃人,由它出面,应该可以挽回面子。

    这时,它才发现,军师竟然不见了,老狐狸刚才还在,关键时候却躲开了。

    预谋,这完全是预谋!马头狼王恼羞成怒,毕竟近两百双眼睛正看着它。它下不了台,只好硬着头皮,一边向褐鹿头走去,一边命令狼群,跟着它一拥而上,将褐鹿头撕成碎片。

    没有想到,白马头和灰马头拦住了它。马头狼王绝望了,也彻底明白了,原来这四只超级战狼,与老狐狸是一伙的。

    关键时候,棕鹿头站了出来,开始煽动狼群:“我们狼群,从来只崇尚武力,大家已经见识过褐鹿头的真正实力。今天,褐鹿头只想与马头狼王,来一场公平决斗,胜者为狼群的狼王,败者离开狼群!”

    公平决斗选出狼王,这也是狼群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一个传统。只不过,今天以这种方式出现,打了马头狼王一个措手不及。

    森林狼热情高涨,纷纷表态支持公平决斗,其中包括马头狼王的四员大将。

    马头狼王进退两难,不知所措,棕鹿头接着说:“当然,如果马头狼王还算明智的话,拱手让出狼王位置,依然可以留在狼群里,与我、白马头、灰马头一样,享受三等待遇。这是我们尊敬的老狐狸军师,为了感谢当初的知遇之恩,留给马头狼王的一条活路。不然的话,大家可以预见,马头狼王的结局,与地上的死老虎没什么两样!”

    不愧是老狐狸,竟然还来一个恩威并施。

    马头狼王心里不服,但好汉不吃眼前亏,它想暂且忍让,再从长计议。

    它转变得很快,马上放下身段,俯下身子,带头大喊:“褐鹿头大王威武,我有眼不识泰山!你想做狼王,应该早点讲出来,我肯定让贤了。你帮我们除掉了大灰和夫妻狈,还杀死了那么多草原狼,按功劳来说,你当狼王,完全是众望所归,我带头为你道贺!”

    其它狼见马头狼王如此,都唯恐落后,纷纷向褐鹿头道贺。

    由此,褐鹿头成了嘎仙洞狼群的狼王,老狐狸当然还是军师。但褐鹿头不过是逞凶斗狠之辈,整天沉迷于与老虎、棕熊等猛兽打斗,根本没有心思关注狼群的事情。老狐狸名义上是军师,实际上握着实权,褐鹿头只是一枚冲锋陷阵的兵卒而已。

    自老狐狸来到嘎仙洞,就开始觊觎狼王的位置,它知道狼崇尚武力的传统,不敢轻举妄动,只有等待机会。

    后来,它便以报仇为幌子,开始培植自己的势力,早在鹿头狼、马头狼出生以后,老狐狸就将它们与亲生父母隔开,开始亲近这些怪兽,整天嘘寒问暖,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而这些怪兽,打小缺少亲情,当然把老狐狸,当作父母一样地尊重。

    老狐狸也留了一手,只教这些动物如何杀戮,对自己擅长的谋略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它培育出来的庞然大物,只是有勇无谋的怪兽而已。

    老狐狸这样做,当然是为了日后,好控制它们。

    人类有引狼入室的说法,马头狼王却引狐入室,让老狐狸成为了狼群,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者,这是马头狼王当初,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此一时,彼一时,马头狼王慑于四只怪兽的武力,只得隐忍。

    它不想善罢甘休,绞尽脑汁,还是无以为计。有一天,它想到了草原狼,狼王大灰虽然死了,它的儿子小灰还在,下面还有一群草原狼和三个狈军师。

    马头狼王终于有了主意,想利用两群狼的矛盾,让它们相互残杀,自己渔翁得利。如果草原狼群的三个狈军师,能出奇策,杀死四只超级战狼,它就可以重返狼王宝座。

    它开始积极捕猎,想利用外出的机会,找到小灰所在的狼群。

    再说狼王大灰、夫妻狈、一百多只草原狼,全军覆灭的消息,传到小灰的狼群时,大家都震惊了。狼王小灰立即带上草原狼,想找嘎仙洞的森林狼群报仇时,却被含泪的三只狈拦住了。

    三只狈分别为大狈、小狈和女儿狈。经过狼王大灰的亲自撮合,女儿狈已与小灰结成了夫妻。夫妻狈当然知道,这是狼王大灰,为了感激它们对草原狼群的贡献,主动联姻的。

    女儿狈小巧玲珑,冰雪聪明,娴静温婉,很受狼王小灰喜欢。

    狼群不满三只狈的懦弱,王后女儿狈的话,却不无道理:“父母狈同样也被杀死了,我们跟你们一样,对马头狼王恨之入骨,我们与嘎仙洞的狼群,一样有不共戴天之仇。但是,先请大家冷静地想一想,父王所在的狼群,数量比我们多,尚且全军覆灭,我们数量少不说,战斗力又足足差了一截,马头狼王没有来围剿,是压根没有把我们当回事,我们急着上门报仇,这无异于飞蛾扑火。此时的草原狼群,已经到了存亡的危急关头,应该想办法韬光养晦,积蓄力量,待时机成熟了,再报仇不迟。马头狼王能隐忍六年时间,再来找草原狼群报仇,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如果大家意气用事,我们马上就会遭受灭顶之灾。”

    女儿狈看很多狼都羞愧地低下了头,更加和颜悦色了,“父王和父母狈,当初率领草原狼,义无反顾地来到这片大森林,当然不是来送死的。如果我们把仅存的草原狼,全部葬送了,倘若地下有知的话,大家到了九泉之下,如何向它们交待呢?”

九 母熊作媒

    狼王小灰、三只狈以及草原狼群,对嘎仙洞发生这样的变故,还是第一次听说,都面面相觑,不相信这是事实。

    前一阵子,小灰让全部探狼,都去打探猎人的消息了,好久都没有关注嘎仙洞的狼群。

    事发突然,大狈站了出来,质问马头狼王:“你要死,那还不容易。你且先说说,你此行来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马头狼王回道:“我当然有事,我要说的事情,一定要保密,只能讲给狼王小灰和三个军师听,请其它草原狼暂时退后。”

    狼群正在迟疑,小灰却让狼群向后退去,包围圈依然没有解除,不过是放大了很多而已。

    马头狼王这才开始讲:“其实,我来的目的很简单。我想与你们结盟,大家里应外合,除掉老狐狸、鹿头狼和马头狼。这样的话,你们没有威胁了,我也可以重新当上狼王,大家以后友好相处,对彼此都有好处,你们觉得咋样?”

    狼王小灰听了,用眼光征询三个军师的意见。小狈开口了:“马头狼王,你的算盘打得倒是不错。它们的实力这么强,你有什么办法对付它们,请说来听听!”

    马头狼王也不生气:“当务之急,是先除掉老狐狸,它太阴险狡诈了,是最可怕的敌人。只要除掉它,其余四只怪兽,没有了智囊,相当于没有头脑,就不足为虑了。到那时,我再慢慢地寻找机会,利用与它们单独出来捕猎的机会,咱们里应外合,各个击破地杀死它们。”

    大狈接着说:“你的办法还算不错,除掉老狐狸以后,你的方法就有些失策了。你试想一下,从血缘关系来讲,你与两只马头狼,比它们与鹿头狼,应该亲近很多。你可以在这方面做做文章,通过拉拢马头狼,离间它们的关系,我们趁浑水摸鱼,寻找机会把它们各个击破,这个办法岂不是更好!”

    马头狼王眼睛一亮:“好!不愧是军师,比我想得更周全。”

    女儿狈开口了:“马头狼王,关于这件事情,我们至少要核实两点。一是要先打探,你说的到底是不是实情;二是要检验你,到底有没有诚意!”

    女儿狈的话,一语中的,讲到了点子上,让在场的小灰和大狈、小狈,不禁连连点头。

    马头狼王看了看身材娇小的女儿狈,对它的见识佩服不已,只得回道:“打探的事情,你们马上可以进行;至于要检验我的诚意,我当然愿意配合,你们尽管提出要求,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做到!”

    女儿狈见马头狼王入彀了,就笑着说:“我们草原狼群,来到这片大森林后,剽悍的鄂伦春猎人,杀死过我们很多狼。我们的狼王大灰和父母狈,当时正把精力,放在对付你们狼群身上,一直没有机会去理它。我们要报仇的话,最多也是咬死他们的猎马而已。你也知道,他们的猎马,非常凶悍,单凭我们狼群,是很难对付的,因而需要你的帮忙。我们派十只狼,先去嘎仙洞打探消息,如果证实你的话属实,它们就会联络你。然后,你带上它们,分三次去袭击鄂伦春人的猎马,每次至少咬死十匹,以泄我们的心头之恨。”

    小灰、大狈和小狈,都听出了女儿狈的弦外之音,都盯着马头狼王,看它的反应,“如果你做到了,就足以证明有诚意,我们的结盟也就正式生效。你觉得这个检验方法如何,你应该很容易办到吧?咬死猎马之后,为了回报你的诚意,就让那十只狼,暂时留在嘎仙洞周边,直到帮你杀死老狐狸,才返回我们狼群。”

    马头狼王听了,想了一下,痛快地答应了。

    在回去的路上,马头狼王自以为得计,却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将老狐狸和四只怪兽,当然也包括它自己,送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却说鄂伦春猎人中,有一个男青年葛拉尔,他的父亲,是远近闻名的猎人葛天壮。

    葛拉尔从七岁开始,就跟着父亲葛天壮,在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打猎,学得一身好本领。他艺高人胆大,一个偶然的机会,无意中从黑熊爪下,救了美丽的鄂温克姑娘关露梅一命,从而为自己讨来了一门好亲事,也被两个民族的猎人,传为一段佳话。

    那是两年前,一个秋天的下午,关露梅才十四岁,跟着一群鄂温克妇女,背着桦皮篓,在森林中采摘都柿子。

    无意中,关露梅发现旁边的林地上,有一只小黑熊,独自捡拾着地上的都柿子吃。小熊胖乎乎、憨态可掬的样子,十分可爱,使单纯善良的关露梅,觉得十分有趣。

    关露梅拿着一大串都柿子,轻轻地向小熊走去,想喂给小熊吃。小熊发现关露梅后,先是愣了一下,却被都柿子深深地吸收了。

    小黑熊经不住诱惑,又见对方并无恶意,于是撒着欢儿,挪动着圆滚滚的身子,迎上去吃都柿子。

    小熊屁颠屁颠的奔跑姿势,让关露梅忍俊不禁,清脆的笑声,开始荡漾在森林里。

    当其她的鄂温克妇女,发现幼稚的关露梅,竟然想喂小熊时,都吓呆了。等她们反应过来,大声提醒关露梅注意母熊时,已经来不及了。

    关露梅的笑声,惊动了远处吃浆果的母熊,当它发现任性顽皮的小熊,不在身边时,就不顾一切地朝笑声冲了过来。

    母熊看见自己的小熊,竟然向人跑了上去,凭它对人类的印象,绝对不允许小熊这样做,实在太危险了。

    母熊护子心切,一边向关露梅冲上来,一边发出“嗷嗷嗷嗷”的咆哮声,似乎在提醒关露梅,让她离小熊远一点。

    与关露梅一起的鄂温克妇女,听见母熊的吼声后,一边大声地提醒关露梅,一边开始逃跑。

    关露梅听到母熊的吼叫,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于是丢下身上的背篓,也开始拼命逃跑。

    关露梅的意外举动,鄂温克妇女的喊叫,吓着了小熊,它惊叫一声,迅速掉过头,哆哆嗦嗦地向母熊跑去。母熊见小熊吓得不成样子,以为关露梅对它做了什么,立即向关露梅追来。

    关露梅哪里受过这种惊吓,发现黑熊朝自己追来,腿脚不由开始发软。她早就听大人说,黑熊追上人时,会用它那带倒刺的舌头,来舔舐人脸,人脸上的皮,一下子就会被舔掉,人破相后,脸变得奇丑无比,简直生不如死。

    爱美的关露梅,没有想到这样倒霉的事,竟让自己碰上了。她一边跑,一边后悔自己太幼稚,竟然去喂小熊,怎么没想到母熊就在附近呢?

    她已经可以清晰地听见,母熊追上来的吼声和脚步声了,关露梅顿时吓得瘫软在地上……

    当鄂温克妇女,跑回去将关露梅的遭遇,告诉她的父母时,她的母亲痛哭起来,父亲则带着几个鄂温克猎人,到森林里来找关露梅,知道凶多吉少,他们也要找到她,哪怕是一具尸体,才能让她的母亲安心。

    晚上,当父亲垂头丧气地回到哈拉时,母亲已经请来了氏族的女萨满。她母亲已经作好了准备,如果丈夫没有找到女儿,就请萨满跳舞,为女儿祈福。

    鄂温克人与鄂伦春人一样,都信仰萨满教,萨满由本氏族的智者担任,他们扮演着人类与神灵沟通的角色。

    无论鄂温克人,还是鄂伦春人,都喜欢在家人遭到不测时,请萨满来跳神舞,希望请来神灵,通过驱除恶魔,使家人避凶趋吉。

    在火红的篝火旁,女萨满穿着色彩斑斓的神衣,左手拿着狍皮手鼓,右手握着狍皮包覆的鼓槌,开始跳舞了。

    开始时,她的左脚不动,右脚以左脚为圆心,开始旋转起来,速度越来越快,身上的腰铃,跟着节奏叮当作响。萨满一边跳舞,一边敲鼓,一阵密集的鼓声过后,唱了起来:

    冰雪般纯洁的梅,

    天鹅般美丽的梅,

    幼鹿般可爱的梅,

    在漆黑的森林里,

    你一定不要害怕,

    月亮还陪伴着你,

    星星也关注着你,

    篝火又照亮着你。

    冰雪般纯洁的梅,

    天鹅般美丽的梅,

    幼鹿般可爱的梅,

    在明亮的森林里,

    要记着回家的路,

    温暖篝火在等你,

    冒香吊锅在等你,

    流泪阿妈在等你。

    这样的神舞,往往会跳上整整一晚,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女萨满跳了一会,告诉关露梅的父母,说她还活着,暂时没有事。只不过,她还得继续跳神舞,寻找神灵庇佑,才能让关露梅安全归来。

    其实,萨满一半是出于安慰,一半是出于经验。她听说关露梅的父亲,在森林中,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包括采摘都柿子的森林地面,也没有新鲜的血迹,那只能说明,关露梅还活着。

十二 血海深仇

    眼前的惨景,简直让他难以置信:原本整齐排列着的斜人柱,东倒西歪,很多桦树支撑杆,折断了倒在地上,四周苫盖的桦树皮,也撕扯得七零八落。

    火塘的火,已经全部熄了,鲜血和塘火灰,混合在一起,地上还有十多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看到这惨不忍睹的一幕,葛拉尔流着泪水,发疯似地寻找父母的尸体。他父亲躺在坍塌的斜人柱门口,浑身布满了像鹿角叉中的伤口,手里紧握着一把匕首,眼睛还没有闭上,脸上是愤怒和疑惑的表情。

    在斜人柱里,没有发现母亲的尸体,葛拉尔在周围继续寻找。在林子里,他发现了两匹猎马的尸体。

    接着,他发现了十多只猎狗的尸体,与三只狼的尸体,交错在一起。他有些生气,这些胆小的猎狗,肯定是逃跑时,被狼追上咬死的。

    他在周边的森林里,仍然没有发现母亲的尸体。葛拉尔回到乌拉楞,想从留下的脚印,查出凶手。

    脚印与上次留下的差不多,难道是马头狼复活了?

    从众多尸体留下的伤口,他反复辨认,觉得至少有两种怪兽,马头狼只是其中一种,另一种动物带着鹿角,还长有狼牙狼爪。

    难道是鹿头狼?有马头狼,鹿头狼的存在也就不奇怪了,他这样推断。带鹿角的多了,到底是马鹿、驯鹿,还是驼鹿呢?如果是驼鹿,那大家伙可难对付了,他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他继续查看脚印的深浅,如果真的是鹿头狼,身体比马头狼笨重,脚印也自然深些。果然是鹿头狼,乌力楞中的八个斜人柱,被弄得支离破碎,应该是拜它所赐。

    想到这里,葛拉尔握紧了拳头,咬了咬牙。

    马头狼已经难对付了,如果还有鹿头狼,那就麻烦了。上一次,他的父亲,带着他在内的八个猎人,围剿马头狼时,就有四人受伤,还有一个其他乌力楞的猎人,手臂被凶残的怪兽咬断。如果不是准备充分,先用弓箭偷袭,给马头狼造成重创,结果恐怕是凶多吉少。

    葛拉尔的步子,开始沉重起来。

    查明凶手后,葛拉尔想到母亲,豁然想到了他家的“奥伦”。母亲可能在奥伦里,作为仓库的奥伦,一直是母亲在打理。

    奥伦是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特有的一种空中阁楼式的仓库。先在森林中,按长方形的形状,选择四个角上的树,将中间的树砍掉,再砍掉四棵树的上半部分,作为支撑,在上面用树干和桦树皮,搭建出一间长方形的房屋,就成了奥伦。

    奥伦仓库,一般离地有一层楼房的高度。平时,鄂伦春人或鄂温克人,将暂时不用的被服,以及肉干、干菜、干果等食物,存放在里面。

    为了防止猞猁、貂熊等能爬树的动物,去里面偷东西吃,四根支撑的树干,已经去掉树皮,仓库上有门,没有上锁。在奥伦仓库门的其它位置,主人放了一把木梯,方便上下。

    奥伦仓库属于私人家庭,路过或者附近的人,如果有急时之需,都可以去里面,各取所需。用过以后,有能力就偿还,不还也没有人追究。

    多少年来,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做,而奥伦仓库的东西,很少有人动过。

    大兴安岭的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民风淳朴,按“道不拾遗,夜不闭户”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其实,奥伦仓库还有另外一种功能,大多数人已经淡忘了。除了存放东西,当面临野兽威胁时,附近的人,还可以躲到里面避险。

    葛拉尔知道,如果母亲还活着,应该就在奥伦附近。

    乌力楞离奥伦仓库不远,他很快就找到了母亲。当葛拉尔大喊时,母亲却慌慌张张地,向森林的另一边跑去。

    葛拉尔知道可怜的母亲,应该被昨晚的血腥场面吓怕了,导致精神恍惚,成了惊弓之鸟。

    当葛拉尔追上去,他母亲发现是自己的儿子时,才抱着葛拉尔,放声痛哭起来。

    葛拉尔听母亲讲,她晚上去森林中方便,听见乌力楞中一片混乱,急急忙忙赶回去,远远看见两只鹿头狼,两只马头狼,和一群森林狼,疯狂地推倒斜人柱,残忍地撕咬里面的人,吓得她不敢出声。

    她还算清醒,悄悄地向熟悉的奥伦仓库,摸了过去,然后躲了起来。

    他的母亲吓怕了,整个晚上都无法入睡,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怪兽行凶作恶的样子。一听到风吹草动,她就会受到惊吓。

    葛拉尔不忍母亲再受刺激,将她送到另外一个氏族的亲戚家,然后把情况告诉了氏族酋长,酋长立即派人将情况,通知了死者的亲戚。

    当死者的亲戚赶来后,酋长请来氏族的萨满,亲自带着大家,为死者举行了风葬。

    葬礼过后,酋长考虑到死者,都是由于失去了猎马,杀死马头狼而引起的。为了避免更多的人遭受不测,他让全氏族的男女老少,全都集中住在自己所在的乌力楞。

    晚上,他们点起大篝火,让萨满跳神舞,为大家寻求庇护。

    这个萨满是男的,有两种手鼓,分别是狍皮鼓和狼皮鼓。狍皮鼓在欢庆时用,狼皮鼓在悲伤时用,刚举行完葬礼,他当然用的是狼皮鼓。

    男萨满的身体,粗壮结实,跳起舞来铿镪有力,炫目的舞步过后,他唱起了苍凉的歌:

    乌云遮住了天空,

    狂风吹折了森林,

    我敲起狼皮手鼓,

    我跳起虔诚神舞。

    雷神火神太阳神,

    熊神虎神白那恰,

    阴霾笼罩鄂伦春,

    各路神仙请显灵。

    雷火能吓跑狼群,

    熊虎能制服怪兽,

    阳光能驱散阴云,

    赐森林一片安宁。

    这位萨满见多识广,听说过关于嘎仙洞的故事。他跳了很久,停下来对酋长说:“神灵发话了,嘎仙洞是祖先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不能让鹿头狼和马头狼,这四只牛鬼蛇神盘踞在那里,必须将它们杀死,免得为害其它生灵。如果不信的话,赶走它们以后,可以去看洞穴的顶上,还保存着祖先留下的文字。神灵也说了,这四只怪兽,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应该从长计议,能战胜它们的,非胆大心细的英雄‘莫日根’不可!”

    上次围剿马头狼的猎人,包括葛天壮队长在内,已经死了两个,神舞过后,年迈的酋长,当着氏族猎人的面,提出要重新组织猎人,并选出队长,去对付凶残的怪兽。

    很多老猎人,听说四只怪兽对葛天壮所在的乌力楞,进行了无情的报复,都忌惮当队长,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怕给所在的乌力楞,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队长的重担,自然落到了年轻的葛拉尔身上。毕竟他们乌力楞,只剩下他和母亲了,因而没有任何顾虑。

    很多老猎人,对他还不太了解,听说他是葛天壮的儿子,都没有话说了,毕竟有“老子英雄儿好汉”这个说法嘛。

    老酋长让葛拉尔带着母亲,搬到他们所在乌力楞去住,听说葛拉尔正为婚事着急,年迈的老酋长亲自出面,与葛拉尔一起,去找关露梅父母商量。

    最终,大家取得了一致意见:关露梅和葛拉尔先成婚,暂时不举办婚礼,等消灭鹿头狼和马头狼再补办。那时的葛拉尔,已经是氏族的英雄了,老酋长将以全氏族的名义,为他俩举办一场热闹、体面的婚礼。

    关露梅搬到葛拉尔的斜人柱以后,母亲在善良、体贴的媳妇照顾下,身体慢慢地恢复了。

四 公马决斗(下)

    原来,一匹高大健硕的白色公马,正把它的妻小圈在一起,大有胁迫离开之势。

    黑马的后院起火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黑马向趁火打劫的白色公马,冲了上来。

    白色的母马,看到心仪的征服者,又出现了,不由喜出望外。

    征服者和黑马,相距只有十米左右了,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白马的耳朵,朝向前方,鼻口上翘,前蹄刨地,不停地打着响鼻,磨牙霍霍,严阵以待。

    黑马不停地嘶鸣,鼻翼翕动,喷着粗气,不停地举起前蹄,抖动耳廓,怒目而视。

    征服者的马群,黑马的马群,以及后面跟上来的白色母马,被两匹公马的气势深深吸引,都站到一旁,准备看一场好戏。

    一阵尖锐响亮的嘶鸣过后,两匹公马短兵相接,举起锤子一般的前蹄,敲打、扑咬在一起。

    好一场鏖战。

    两匹野马,四只前蹄,乒乒乓乓地敲打在一起,如密集的鼓点,奏响大战的号角。鼓声过后,双方都使出浑身解数,举蹄、敲击、撕咬、甩身、撞击、尥蹶子等动作,应有尽有,一时间马毛飘飞,马血淋漓,尘土和草屑飞溅。

    双方像拉锯一样,你来我往,大战了三百回合,直到身上的斑斑血迹,将残阳也染成了血红色,还是难分胜负。

    白马身上,白里透红;黑马身上,黑里透红。两只头马星星点点的血迹,分明在向两支野马群昭示,自己的雄风和血性。

    天黑了,双方只好偃旗息鼓。

    两匹头马,都久经沙场,从来没有输过,谁也不愿服输,都没有带马群逃遁,而是约好了来日再战。

    纯白色的家母马,情不自禁地加入到征服者的马群。

    征服者,却把一门心思,全部放在征服黑马和它的野马群,对白色家母马的柔情,置之不理。

    白母马,也毫不在乎,耐心地等待着。

    一点小伤没有什么,对于野马群的头马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每年的发情季节,几乎每天,它们都得面对流浪公马的挑战。

    打斗凶险,战利品却是成群的妻妾,温柔多情的母马,也会把它们强悍的基因,继续传承下去。

    做一天头马,打斗也就不可避免。发情期一过,头马身上,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伤疤,如对手赏赐的军功章,具有永远的纪念意义。

    两匹头马,都想找一个背风,远离小湖的地方过夜,这样的地方,才能避开掠食者的攻击。

    马作为食草动物,一旦受伤,不能象狼、豹、虎等食肉动物,用舌头及时清理身上的血迹,因而容易引来掠食者。

    嗅觉灵敏的狼群,如果嗅到血腥味,很快就会围上来。

    两支野马群,长期受到狼群的威胁,对付狼群的经验,当然也很丰富了,它们暂时性地放弃敌视,合群在一起,三十六匹野马,对于狼群来说,可不是好对付的。

    晚上,野马群都有哨马,如果狼群来了,两匹头马就会密切合作,不分彼此,让成年马围成一圈,头向内,臀部向外,将马驹围在中间,保护起来。

    从这点来看,野马群还真有点像人类,有“兄弟阋于墙,同御其外”的智慧。

    作为这片土地上的一对冤家,狼和野马都很了解对方。在野马的发情季节,狼群经常关注公马的打斗,如果流浪的公马受了重伤,又没有同类的陪伴和保护,很容易成为它们的攻击目标。

    狼群的探狼,见征服者和黑马,只是受了点皮肉伤,且背后还有庞大的野马群时,也就放弃了。

    狼是机会主义者,这个特点,也可以称得上明智。

五 马驴之战(上)

    第二天,两匹头马继续打斗,两个时辰之后,聪明的征服者,抓住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马的后腿肌肉很发达,尥蹶子是它们面对威胁,相互打斗时,威力最大的杀手锏。拿狼来说,一旦被踢中,轻则被踢断几根肋骨,重者当场被踢碎脑袋而死。

    马对马尥蹶子,除非对方没有提防,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躲过去。毕竟双方都谙于此道,知道其杀伤力,根本不敢去硬接,都会巧妙地避开。

    如果长时间地打斗,慌乱之中,都有可能被踢中。被踢中的一方,一般都会尝失战斗力,无奈地出局。

    当黑马转过身,攒足了劲,拼命用后腿,向征服者踢来时,此时的征服者,早已摸透了黑马的路数。

    黑马转身时,征服者迅速地跳开,将自己的头部,垂直地向着对方的臀部。当对方准备尥蹶子,双腿刚向后扬起,征服者抓住机会,一甩脖子,从垂直方向,向黑马的臀部撞了上去。

    此时,黑马的后腿,还在空中,后半身没有任何支撑点,被征服者用力地一撞,马上摔在地上,半天也爬不起来。

    征服者并没有冲上去,用前蹄去践踏对方。

    自当上头马以来,征服者经历过无数次打斗。与黑马对阵后,它才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于是惺惺相惜,不想伤害黑马,只想降服对方,为自己所用。

    为了不伤害对方,征服者在打斗中时,动作便有些保守,才使这场打斗,延宕了很长的时间。

    黑马爬起来以后,走起路来一颠一拐地,锐气已消失殆尽。动物之间,讲究用实力说话,黑马愿赌服输,以为白马冲着它的马群而来,它既然输了,唯一的选择是一走了之,将马群和妻孥拱手相让。

    征服者,却拦住了它。

    在母马的发情期,两匹公马打斗后,失败的一方,马上会灰溜溜地走开,胜利的一方,往往会迫不急待地,开始享用母马。

    征服者没有这样做,而是邀请黑马留下来,并用身体语言告诉它,马群依然还是它的。

    这样一来,黑马也就心悦诚服地留下来,当了二把手,甘愿给征服者打下手,两匹头马肝胆与共,一起开始征伐。

    当然,征服者还是占有了白色的家母马。后来,征服者为二当家,另找了几匹深色的家母马,它自己则钟情于浅色的母马。

    自那以后,它俩就按颜色,来分配母马。

    晚上,月光如水,小湖边很宁谧,征服者和白色的母马,一个是白马王子,一个是穿白色婚纱的公主,两匹马花前月下,情意绻缱。

    征服者轻咬母马的脖颈,交配的前奏工作,做得非常充分。母马满意地将臀部向着对方,征服者抬起前蹄,将体内的躁动,以喷射的方式完成了渲泄。

    月亮害羞地躲进云层里,只有静静的湖水,默默地见证了征服者的爬跨动作,也见证了两匹白马的完美结合。

    它们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五天过后,白色的母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征服者,被主人牵回了家。

    短短的一年时间,三十六匹野马的马群,加上繁衍的马驹,和劫掠来的普氏野马,减去赶走的成年公马,野马群的数量,很快增加到了五十八匹。

    春天来了,天气晴和的日子,野马开始打扮了,准备当一名漂亮的新郎或新娘。它们相互轻轻地啃咬,为对方搔痒,用门齿作为梳子,为对方去除寄生虫,梳理皮毛。

    有湖或河的时候,它们喜欢用水洗澡,那是很奢侈的事情。由于水少,它们经常用风洗澡,大风吹来时,野马迎风而立,闭上了眼睛,除了沙尘暴,任凭东南西北风,只要能吹拂全身,将身上的草屑和泥土吹干净,它们都不拒绝。

    吹到惬意处,野马还会扬起一对前蹄,高高地仰起头,对着风大声嘶鸣,这就是所谓的“野马嘶风”了。

六 马驴之战(下)

    春末,激情四射的家母马发情期,又如期而至,征服者和二当家,都抑制不住兴奋,投入到这场消耗体力和精力的角逐。

    开始几天,一切都很顺利,征服者和二当家,都轻松地击败了很多竞争者。征服者赢得三匹母马的青睐,二当家表现也不错,赢得了两匹母马的垂青。

    随着竞争者的不断涌入,它俩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中途,竟然有七头公野驴,出乎意料地加入了这场角逐。

    别看这些野驴个头不大,叫声难听,战斗力却不容小觑。

    竟然有三头凶悍的公野驴,连续打败了好几匹流浪的公野马。

    野驴的外形,非常像普氏野马,只是体形稍小,颜色浅,尾巴细,鬃毛也比野马的短少。野驴和普氏野马,最容易区分的特征,就是野驴自颈部,沿着背脊一直到尾部,有一条深褐色的条纹。

    公野驴在母驴的发情期,为了争夺交配权的争夺战,比公野马之间的打斗,更加凶猛。它们不愿与其它公驴,共同分享母驴,为了达到目的,直到一方战死,方才罢休,其凶悍、暴力和血腥,可见一斑。

    除了征服者、二当家,还有其它两匹公野马在打斗现场。两匹公野马,看到异类的公野驴,远比同类凶悍,开始胆怯了。

    征服者和二当家,为了不让公驴染指母马,玷污马的纯正血统,它俩愤怒地抬起前蹄,长嘶了几声,然后冲向三头公驴。

    与公野驴甫一交战,征服者才见识了对方的战斗力。公驴的身体很灵活,扑咬、弹跳、尥蹶子等动作,无不驾轻就熟,丝毫不逊色于野马,特别是尥蹶子,幅度似乎更加夸张,频率也更大,只是力度稍小而已。

    其中有一头公驴,特别凶悍,耳朵缺了一块,应该是在打斗中被咬掉的,且称它为“缺耳朵”。

    当然,征服者和二当家也久经沙场,比公驴足足高出了一头,它们毫不示弱,竖起前半身,一对前蹄似铿镪有力的铁锺,震得公驴头晕眼花,四肢发软。

    面对强劲的对手,三头公野驴毫无惧色。其中两头公驴,被高大的征服者和二当家,咬得全身伤痕累累,长脸也被马蹄敲了几个大包,才退出了决斗。

    缺耳朵,被二当家的追着咬了好几口,身上挂了很多彩,还是不想退出。

    征服者火了,冲了上去,高高地竖起两只前蹄,狠狠地敲在缺耳朵的臀部上。缺耳朵前后受敌,知道没有任何胜算,才悻悻地跑了。

    征服者和二当家,身上也挂了彩,但无伤大碍。

    发情期过后,公马和母马,都明显地消瘦了。通过快速地补充草料,野马群很快恢复了身体,准备开始迁徙。

    这支野马群的祖先,冬天在狼山以西的荒漠草原活动,夏天则迁徙到阴山有水源的山谷,以躲避高温和蚊虫。

    随着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大,阴山的森林和草场退化了,野马群只得长途跋涉,与马鬃山扩散出来的野驴和普氏野马一样,去祁连山下的大马营草原避暑。

    路途很遥远,但与沙漠上的野骆驼相比,野马还是幸运的。野骆驼的避暑地点,选择在阿尔金山的山谷,迁徙还得翻越很多险峻的高山,一旦碰到大风等极端天气,往往会死伤无数。

    大马营草原,位于龙首山和祁连山之间,祁连山融化后的雪水,滋润着这片草原,因而水草丰茂。

    自汉代的霍去病将军,在大马营草原打败匈奴,将他们驱离焉支山和祁连山后,就在这里筑城、屯兵、养马。以后的各朝各代,也沿袭下来,都在大马营草原培育、繁衍战马,大唐盛世时,战马曾经达到过七十万匹的规模。

    从清朝开始,由于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得到了改善,这里驯养的战马数量,已经不多了,大马营草原没有得到充分地利用,野马和野驴经过长期奔波、筛选,才选择了这片水草丰美的草原,作为避暑之地。

    征服者的野马群,所采用的迁徙路线,是直接穿越巴丹吉林沙漠东南,从长城缺口,沿着额济纳河的上游黑河,最终到达大马营草原。

    春天,祁连山的雪水,大部分从地下渗到巴丹吉林沙漠,本来就有很多湖泊和泉水的沙漠,春季的水源更多,可供野马沿途饮用。

    到了秋天,野马返回狼山的路线,大致沿黑河顺流而下,进入额济纳河下游,在西居延海,作短暂地休整后,再向东从戈壁返回狼山。

八 沙漠见闻(下)

    野马的视力较差,在沙漠上迁徙,主要还是依赖听觉和嗅觉。

    阒寂的沙漠上,动物发出的各种声响,都会传得很远,这给视力不佳的野马群,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野马通过嗅觉,还能辨别大气中微量的水汽,来寻觅沙漠中的水源和草料。

    征服者多次穿越巴丹吉林沙漠,除了烂熟于心的大湖泊,还总结出很多寻找小水源的经验。

    只要发现沙漠中,有白鹡鸰、黄鹡鸰、灰鹡鸰等活动的身影,它就知道附近有泉水等水源了。

    大的湖泊,当然更不用说,上空一般都有鸥鸟、鹭鸟等水鸟盘旋。地上呢,由于野骆驼长期去饮水,早已形成了一条明显的,被称为“骆驼小道”的小路。

    征服者关注湖泊,除了饮水,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作为路标,使野马群不致于迷失方向。

    要寻找草料,那更简单了,循着蒙古百灵的叫声去就行了。

    蒙古百灵,是这片沙漠上最出色的歌手,这个季节,是雄鸟的婚飞时间。迁徙途中,征服者经常可以看见,雄鸟突然像发射火箭一样,垂直地冲入云霄,变成一个小点以后,才停下来,在空中倾泻出嘹亮甜美的歌声。

    沙漠太寂寞单调了,在能见度很好的天气,蒙古百灵激情的婚飞表演,动听的歌声,总是让野马迷醉。

    有一次,征服者和野马群听到了头顶的天籁之音,这是蒙古百灵的歌声,音色纯净得像蓝色的天空,不染一丝纤尘。

    猝然之间,鸟儿像石头一样,从空中掉落下来,吓了它们一跳。

    征服者好奇地带着野马群,找到百灵掉落的芨芨草丛,一对百灵鸟飞了出来,大家才知道,鸟儿还健在,并没有摔死。

    后来,征服者还知道,凡是蒙古百灵落下去的地方,都有大片的草丛,可供野马群采食。

    野马最省心的办法,就是跟在野骆驼群后面,慢慢地走了沙漠。

    巴丹吉林沙漠上,生活着很多野骆驼,它们与普氏野马一样,起源于马鬃山附近,然后流散到了各地。

    这些双峰野骆驼,头骨狭长,四肢细长,圆锥形的驼峰,与家骆驼的比起来,短小很多。

    由于长期在沙漠上生存,它们进化出适应沙漠生活的身体构造:具有双重睫毛和双重眼睑,能阻止风沙对眼睛的伤害;鼻孔中有可活动的瓣膜,在沙尘弥漫时,可自动关闭,从而阻止风沙进入鼻腔;耳朵内有很多绒毛,也能阻挡风沙侵袭;扁平的脚掌上,有海绵状的胼胝垫,具有很好的隔热作用,它们在灼热、松软的沙地上行走,不致于烫伤和下陷。

    长期在缺水的环境中生活,野骆驼灵敏的嗅觉,除了能探知水源,还能预知沙尘暴。

    野骆驼在恶劣的沙漠环境中,能够幸存下来,还源于血液具有抗脱水的特殊功能,背上耸立的驼峰,存贮着很多脂肪,几天不进食也没问题。

    它们不愧是沙漠上的“苦行僧”,白刺、碱蓬、盐穗木、盐爪爪、盐生草、骆驼刺等,这些要么顶尖带刺,要么又咸又苦的植物,牛、羊等食草动物碰都不碰,却是它们赖以为生的草料。

    食物严重缺乏时,野骆驼为了生存,甚至会吃自己的粪便,或者其它动物的尸体。

    就这样,坚毅的野骆驼,生存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喝最难喝的咸水、碱水,吃最难吃的粗粝草料,却顽强地幸存下来,不能不说是动物界的一个奇迹。

十 奇幻之旅(下)

    好在征服者和野马群,对沙漠的这些奇幻变化,早已习以为常。它们很快就走出了巴丹吉林沙漠,接着加快速度,赶到了额济纳河的上游——黑水河畔,再溯黑水而上,就可以进入大马营草原了。

    野驴、野骆驼和鹅喉羚,出了沙漠,就要分道扬镳了。

    野驴、鹅喉羚与野马一样,要去大马营草原避暑。含辛茹苦的野骆驼,则要去阿尔金山的山谷避暑,除了要走很长的险峻山路,还得随时提防狼群和雪豹的攻击。

    走出沙漠,分别在即,野骆驼眼里满是泪水。

    为分别流泪?当然不是。

    为漫长的山路和危险流泪?当然也不是,这也不是野骆驼的性格。

    可爱而坚韧的野骆驼,千百年来忍辱负重,已经习惯了艰辛的大漠生活,长途跋涉的奔波之苦,再多一次又何妨!

    对它们而言,水是液体黄金,无比珍贵,眼泪也是水,岂能随便挥霍。

    原来,野骆驼长期在沙漠生存,练就了一项奇特的本领,用眼泪来冲洗眼睛里的沙尘。终于走出沙漠,为了继续赶路,它们当然得好好用泪水,来清洗一下眼睛了。

    当一行行泪水,顺着它们长睫毛下面的脸颊流出来,还真的像流泪。如果靠近观察,就会发现泪水中,含有很多沙尘。

    征服者和野马群,进入大马营草原后,在远离官方驯马场的一个水潭边,停了下来。这里,已经是野马群避暑的老根据地了,水草充足不说,还有两种迥然不同的朋友,大家即将共同度过,又一个轻松而惬意的夏天。

    祁连山的山地森林,大量分布着云杉、冷杉、柏树、杨树、柳树、刺槐等树木,森林和黑刺、山柳等灌木丛中,栖息着熊、狼、猞猁、马鹿、蓝马鸡等动物。

    野马群的朋友,是水潭上面的冷杉林中,一百多只蓝马鸡的雄性头领“蓝哥”,和岩洞中修行的藏族喇嘛。

    大马营草原,迎来了风光旖旎的七月份。

    夏天的大阴山草原,头上是蓝天白云,地上是一片绿色海洋。一望无涯的草原上,白色的碱葱,黄色的金莲花,大片大片粉色的沙葱、黄耆,将草原妆扮得十分亮丽。

    而夏天的大马营草原,独具一种雪域草原的韵味。

    祁连山山上的雪水,以及山地和森林的降水,为大马营草原提供了丰沛的水源,阳光普照之下,祁连山群山耸翠,林海漾黛,山下的大马营草原上,碧草如茵,花草蓬勃地生长。

    蓝天白云的背景下,连绵起伏的山峰上,长年不化的积雪,宛若一条条神圣洁白的哈达,使这里充满了灵气。

十一 祁连山下(上)

    野马群,已经恢复了昼出夜伏的生活常态。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它们的朋友蓝哥,就在冷杉树上引吭高歌,引领着雄鸡,开始大合唱,这是蓝马鸡每天的晨课。

    蓝马鸡的歌声高亢、嘹亮,传得很远。

    于是,征服者带着野马群,向草原的纵深进发,开始一天的采食活动。

    喇嘛也起来了,站在仅容一人的洞穴里,静静地看着蓝马鸡跟在蓝哥后面,井然有序地鱼贯而行,从冷杉林中出来觅食。

    在喇嘛看来,主羽为蓝色的蓝马鸡,间杂着白黑红三种颜色,走起路来,尾羽高耸、纷披,是一道养眼的风景。

    喇嘛的石穴,离地大约四米多高,岩石表面陡直光滑,一般的熊、狼等动物,都无法攀爬。

    洞穴前面,约三米远的地方,有一棵粗大的冷杉树,树上搭着绳木梯子,便于喇嘛上下攀爬。树与洞穴之间,架着一个随时可取掉的窄木桥,晚上取掉后,就可以挂在洞穴外面的岩壁上。

    白天,喇嘛基本上在洞穴里打坐,只在晨昏时分,才下来方便、喝水、活动四肢。也不见他生火做饭,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离开两三天,大概去拿干粮吧。

    洞穴苦修,对一般人而言,简直是一件苦差事,而对于有信仰的喇嘛而言,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

    喇嘛长期与蓝马鸡、野马为邻,已经成为两者的朋友了。

    他走路时,总是轻手轻脚的,惟恐惊扰它们。如果惊扰了这些动物,他一定会认为自己,罪莫大焉。

    野马和蓝马鸡见了喇嘛,也并不害怕、躲避,它们早就明白了,这个两条腿走路的动物,是不会伤害自己的。

    笑容可掬的喇嘛,待全部蓝马鸡,从眼前走过以后,才慢慢地从洞穴下来,开始洗手、净面,活动四肢,吃过早斋后,就回到洞穴苦修。

    喇嘛诵真言时,旁边的一棵冷杉树上,外形漂亮的大斑啄木鸟,好像受到了感染,也开始用嘴喙敲击树干。两者前后相随,音声相和,如果说大音希声的话,这也许就是世界上最和谐最曼妙的声音了。

    到了中午,绿毯似的草原,在阳光的照射下,白色的粉团花,黄色的野菊花,红艳的山丹花,浅紫色的马莲花,深紫色的野玫瑰等,迎风招展。

    晴朗的中午,征服者一般会带着野马群,回到水潭边休息。调皮的小马驹,喜欢相互追逐和打闹,有的成年野马,站在一起耳鬓厮磨,交流感情,有的相互梳理皮毛,帮对方搔痒,有的则站着打盹,享受日光浴。

    这个时候,蓝哥也带着蓝马鸡,来到水潭边,混在野马群中,伸开翅膀,就着酥暖的阳光,进行沙土浴或日光浴。

    和谐融洽的一幕,使喇嘛感到十分欣慰,他点点头,脸上洋溢着纯朴的笑容。

十二 祁连山下(下)

    一天中午,野马和蓝马鸡正享受着阳光浴。突然,树枝上的哨鸡,发出了警报,蓝马鸡开始慌乱地扑腾起来。

    征服者,立即带着二当家,朝危险的方向冲了过去。

    原来,是一只巢里有崽的母猞猁,为了饥饿的幼崽,白天也出来觅食。

    征服者和二当家,挡住了猞猁扑向蓝马鸡的去路。猞猁看着两只庞大的食草动物,依然心存侥幸,想找机会冲过去,差一点被征服者的前蹄踩中。

    这时,很多野马愤怒地冲上来,将猞猁团团围住。母猞猁开始害怕了,最后找到一个机会,跳入水潭中,才从靠树林的方向,得以逃脱。

    循声而来的喇嘛,见野马群赶走了猞猁,会心地笑了。

    野马和蓝马鸡,又去觅食了。

    太阳快落山了,夕阳的余晖,染红了祁连山雪线以上的积雪,这时的祁连山顶,多么像质朴而善良的藏族少女脸上,那羞涩可爱的红晕。

    蓝哥带着蓝马鸡,又开始了晚课的大合唱,接着归巢。

    野马的听觉灵敏,听到蓝马鸡响亮的晚课后,也跟着返回水潭边,准备休息了。

    晴天的大马营草原,当然是美丽的,雨后初晴的草原,也毫不逊色。

    雨后,飘逸轻灵的山岚,如烟似雾,在险峻的群峰弥漫、升腾,雪白的峰顶若隐若现,亦真亦幻。峥嵘的山峰,仙气缥缈,开阔的草原,水草丰美,鲜花烂漫,恍若瑶台仙境一般,独具雪域风情的朦胧美。

    清朝的大马营训马场,马匹数量不多,基本上稳定在一万匹左右,驯马分成很多群,白天放养在草原上。

    有驯马的地方,经常有人类留下的气味,野马群一旦闻到这些气味,就会躲得远远的。

    马的视觉较差,突发的声响,很容易使它们受惊。有经验的养马场,马倌还是很有办法,会在马厩中养几只母猴。

    之所以如此,可以从古人的典籍中,找到答案。

    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上说:常系猕猴于马坊,令马不惧避恶,消百病也。马木讷文静,而猴子活泼好动,经常在马厩中上跳下窜,大声地吵闹,很少能消停下来。时间长了,马厩中的驯马,对于突发的声响,早已司空见惯,惊群的现象自然就少了。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还说:马厩蓄母猴,可避瘟疫。在马厩中养几只母猴,除了让马习惯吵闹,母猴的尿液,对马的瘟疫,还起着预防作用。

    这样看来,《西游记》中的玉皇大帝,让孙猴子当“弼马瘟”,来看管天马,也绝非空穴来风,只是把性别搞错了而已。

    驯马在马厩受惊的事情解决了,它们在草原上吃草,也容易受到惊吓,而且还防不胜防。

    野外受惊的驯马,马倌就鞭长莫及了。

    驯马营的马群,一旦受惊,成百上千的马,在草原上发疯似地乱跑,这种场面,确实有些惊心动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于马倌而言,危险且不说,要将炸群的马圈起来,也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驯马炸群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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