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熊壮杀虎
年初的一个晚上,皓月当空,白色的森林,在月光下别有一番韵味。低处,光秃秃的白桦和山杨,好似森林的卫士,肃立迎接月亮的检阅
寒冷的风,在高处的云杉和冷杉林穿行,发出各种声响,如奏响迎宾曲,欢迎月亮的大驾光临。
红松林中,一只紫貂,如幽灵一般,沿着赫哲族猎人白天留下的狗拉雪撬的痕迹,快速地奔跑。
突然,它停在了一棵红松树下。
紫貂爬上树,很快有一只松鼠慌不择路,用尾巴作降落伞,从树上跳了下来,在地面跑了几步,又蹿上了另一棵红松。
紫貂紧跟着跳下来,迅速地跳上树去追赶。它们就这样在树上树下,玩着致命的追逐游戏。
当紫貂再一次跳下树,追赶松鼠时,一只赤狐从一棵树干后面冲上来,差一点就扑到了紫貂。
当紫貂惊慌失措,跳上松树时,松鼠已经从另一棵树上消失了。
松鼠不见了,赤狐却在树下守着,紫貂开始绝望了。
此时,从远处跳出来一只猞猁,一路沿着赤狐的足迹追过来。赤狐看见猞猁,只好偷偷地溜走了。
紫貂见赤狐溜了,也赶紧跳下树跑了。
猞猁追到树下,嗅着赤狐的气味,刚想沿着足迹去追赶,倏然听到远处的树林中,传来了虎啸声,而且声音越来越近,猞猁只得悻悻地躲开了。
熊壮睡得正香甜,地仓外响起了惊天动地的虎啸声。这时的东北虎,正处于发情期,公虎的荷尔蒙发作起来,就极尽声音之能事,对远处的母虎千呼万唤。
熊壮已被胜利冲昏头脑,有些坐不住了。它的身子在地仓,心却在外面:我是这片森林的主人,我的地盘我做主,卧榻之侧,岂容其它动物放肆!
毕竟老虎不是好惹的,熊壮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直到再次确认,经过三个多月的冬眠,浑身还是充满力量时,才义无反顾地冲出地仓,向公虎扑了上去。
天气寒冷,公虎的浑身上下,燃烧着激情,正想找一个对手练练,将多余的精力消耗一点。当它看到熊壮庞大的身驱时,还是愣了一下。
山大王的称号,对于老虎来说,可谓实至名归,在它们的发情期,很多动物听到它们高亢的吼声,躲之惟恐不及。
这只公虎,竟然没有想到,还有动物主动前来挨揍。
熊壮是逆风而行的,北风吹开了它耷拉着的眼皮,因而清清楚楚地看见了,眼前的这只公虎。
公虎竟然是四年前,杀死熊嫂幼崽,并差点杀死熊嫂的那只东北虎。
熊壮本来就是一腔怒火,加上四年前的那一幕,新仇旧恨一股脑儿涌上来,在那瞬间,它的熊掌,至少增添了三成功力。
双方相隔只有十多米远了。熊壮知道老虎的厉害,加上第一次与老虎打斗,不由自主地放慢了速度。
对峙的双方,都是重量级的猛兽,一方充满了怒气和仇恨,一方则恼羞成怒。
一场好戏即将隆重上演。
熊壮采用人立的姿势,站了起来,挥舞着有力的熊掌,向公虎拍了过去。
公虎凭借丰富的经验,躲闪跳跃的时候,不断寻找机会。不一会儿,雪地上溅起了漫天的雪花,月光下的森林,变得迷离起来。
舞台效果不错,好戏更值得期待。
两只猛兽的打斗,弄出的动静,实在太大,惊动了旁边雪堆里,正在睡觉的三只黑琴鸡,它们冲出雪堆,向远处飞去,身后的雪花,像三股喷泉洒落。
公虎终于找到机会,一个利落的纵跳,闪到了雄壮的背后,想用锋利的犬齿,咬住熊壮的脖颈。
看起来,熊壮好像胖得有些笨重,甚至还傻得有些可爱,那仅仅是表象。五年过去了,那不寻常的经历,使它的体力和智慧,都不能以平常棕熊,来等闲视之。
公虎从正面消失,熊壮立即意识到不妙,马上将前肢放下,就势向前一跃,并迅速回头。
公虎的身子,已经跃到了熊壮刚才起跳的位置。
公虎见熊壮四肢着地,为了速战速决,怒吼了一声,用力一跃,想跳到熊壮背上。
熊壮的前肢,已经抬起,迅速地拍出了右掌。
公虎的这次攻击,咬掉了熊壮背上的一块肉,两只前爪,又在熊壮背上,留下了几道手指粗的血痕。
而公虎的代价,却是致命的,左腹被拍断了好几根肋骨。老虎的惨叫声,震落了红松林树上的很多雪花。
老虎准备逃跑时,步履已经蹒跚。
熊壮不顾身上的巨痛,赶紧冲了上去,掌起掌落,公虎的脑袋就碎了,身子瘫倒在地上。
地上的积雪,立即洇成了一片红色。
熊壮忍着巨痛,在地仓旁边,刨出一个雪坑,将公虎的尸体藏了起来,并在雪地上,留下它的尿液。
接着,它来到红松树下,松树树干上的松脂,具有快速愈合伤口的功效。熊壮先用舌头舔舐松脂,再用带松脂的唾液,清理身上的伤口,直到不流血为止。
完成这些以后,它才回到地仓,将外面的脚印弄乱,钻了进去。
杀死公虎,也为熊嫂报了仇,伤口却让熊壮在接下来的冬眠中,痛苦万分,也让它尝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它慢慢地明白了,这次杀死的公虎,只是所见的东北虎中,个头中等的。如果遇到一只个头很大的东北虎,后果则不堪设想。
每次想到这里,熊壮就为自己的莽撞后悔。
在漫长的痛苦煎熬中,它显得非常脆弱。这时候,熊壮想起了温柔的熊姑,坚强的熊嫂,勇敢的熊姐。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它也慢慢地明白了,自己之所以能够顺利地走到今天,还得感谢熊姑、熊嫂和熊姐,正是它们的陪伴、引导和付出,才使自己无忧无虑地成长,然后顺利地独立生活。
如果没有它们,自己也许早就丧身老虎、群狼之口了。
在这孤独、失意之中,熊壮有了一个想法,冬眠结束后,它要回到逊别拉河,那里才是它出生的地方。在回归的途中,顺便还可以去看看熊嫂,至于飘忽不定的熊姐,则只能碰运气了。
回到逊别拉河,它想找到熊姑,然后告诉它:妈妈,我还活着,而且还想成为,逊别拉河流域的熊王。
一旦成为熊王,就可以照顾熊姑,并经常陪伴它。
单身的母棕熊,从冬眠中醒过来以后,立即会补充营养,把身体养圆润时,发情期也就到了。
熊壮的身体,在冬眠期间已康复,醒来后吃掉老虎的尸体,接着寻找中空的枯木,通过吃鸟儿的尸体,很快也把身体养壮了。
它为激情燃烧的日子,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十一 重逢熊嫂
在发情期,很多雄性动物,为了留下更多的后代,经常发生争斗,即使鼻青脸肿,浑身是伤,也在所不惜。它们短暂的一生,基本上是为了食物和交配,而不停地折腾。
从这点来讲,“食色,性也”,搁在动物身上,也同样地精准。
不过,今年的熊壮,决定采用走婚制,先从小兴安岭向北走,一直到黑龙江边,再向西走,向上游的逊别拉河走去。
它一边走,一边寻找发情的母熊。
这样做,代价当然很大,它首先就得忍痛放弃,通过无数的打斗,才辛苦换来的,幅员辽阔的领地。
走到边界,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地盘,树干上熟悉的标识,它的心里,确实不是滋味。
一路上,它不断通过争斗,来获取母熊的芳心。离开了自己的地盘,经常在其它公熊的领地出没,碰到的打斗,远比以前多了。
对于杀死过成年公虎的熊壮来说,并不把这些打斗当作一回事,身上多一两块伤疤,不过是增添一份阅历罢了。
一路行来,它依然没有对手,打斗的回报,也是相当丰厚的。每一次争斗,都收获一段爱情,与温情脉脉的母熊,厮守一段时间,双方不断地释放,体内燃烧的激情,直到厌倦为止。
就这样走走停停,一直到夏初,母熊的发情期已接近尾声时,它才来到当年的弯道。这时,黑龙江的汛期已经开始了,熟悉的沼泽地,已淹没在江水之中。
看到熟悉的地方,它开始兴奋起来,快速地向山坡跑去,来到曾经的栖息地,想从托盘儿灌木丛的气味中,嗅出熊嫂的味道。
熟悉的地方,还有原来的味道,说明熊嫂还栖息在那里,而其它淡淡的气味,估计是小熊留下的。
阔别四年了,熊壮很是期待,不知现在的熊嫂,到底过得咋样?
夜色中,熊壮向森林走去。夏夜,晴朗的森林里,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如一盏盏小灯笼,为它的这次探亲之旅,增添了几分梦幻和诗意。
找了很久,附近的森林中,都没有发现熊嫂的踪影。于是,它想返回住地,只有在那里等待了。
忽然,传来了小熊急促、恐惧、杂乱的叫声。
熊壮意识到不妙,赶紧向声音方向跑过去。很快,三只一岁多的小熊,惊慌失措地出现在眼前,后面还跟着一大一小两只母熊,大母熊的左眼已瞎,小母熊大约三岁多一点的样子。
从五只熊狼狈的样子来看,肯定是受到了威胁和追赶。
黑母熊有一个习惯,当小熊长到两岁多时,会把它们从身边赶走,去适应独立的生活。如果一窝小熊中,有一只乖巧懂事的小母熊,特别让它省心,它也会母性大发,将小母熊留下来,扮演姐姐的角色,帮着照顾下一窝的弟弟妹妹。小母熊在照顾的过程中,也会从妈妈身上,学到了很多照顾幼崽的技巧。
眼前这个五口之家,大母熊的皮毛零乱,形神憔悴,四个儿女的皮毛光滑,身体结实,足以说明这只母熊,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它为了照顾四个孩子,付出了很多。
母熊和四只小熊,看见一只庞大的棕熊挡住了去路,不由大惊失色。保护小熊的本能,还是让大母熊挺身而出,挡在熊壮面前,护住四只小熊。
熊壮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拨了拨耷拉下来的眼皮,又重新看了一下,眼前的母熊,真的就是熊嫂。
与以前相比,熊嫂的身体,消瘦了很多,区别很明显。
但骨子里的东西,是改变不了的。眼前的熊嫂,左眼瞎了,但右眼那坚毅的眼神,依然像以前一样,这是熊壮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熊嫂从来者温柔的眼光中,并没有捕捉到恶意,反而嗅到了一种久违的,似曾相识的气味。
它正准备在存贮的记忆中,检索来者气味时,从它们刚才来的方向,已经冲上来两只公黑熊。
不知状况的三只小熊,夹在一头公棕熊和两头公黑熊之间,吓得瑟瑟发抖,嘴里发出了恐惧的低吼声。
熊嫂凭直觉,意识到追上来的两只同类,才是真正的威胁时,掉头迎了上去。
无论是棕熊还是黑熊,单身汉的成年公熊,都有杀死母熊身边小熊的恶习。
两只黑公熊,杀死三只小熊,可以达到一石三鸟的目的:一,杀死其它公熊的后代,减少食物等方面的竞争,相当于拓宽了自己后代的生存空间;二,有小熊在身边的母熊,为了照顾小熊,会拒绝交配。杀死三只小熊,大母熊和三岁多的小母熊,来年都要发情,它们就多了交配和播种的机会;三,小熊肉鲜嫩细腻,是难得的美味。
当然,两只公熊不知道,它们这样做的时候,其它公熊也在做相同的事情,它们的后代,也随时面临着危险。
这样一来,这些自私贪婪的家伙,不自觉地群体性地干着,愚蠢的断子绝孙的缺德事。这个行为,与人类的某些缺德事,如出一辙,最后没有一个赢家。
两只公熊,是残杀小熊的惯范了,配合得相当不错。一只拦住了熊嫂,一只直奔小熊而来。
熊嫂连一只公熊都对付不了,怎么救得了三只小熊,它发出了绝望的怒吼声。
可是,它的身后,传来了“嘭嘭嘭嘭”的响声,接着是公黑熊的惨叫声。熊嫂回过头一看,后面的那只黑熊,已经痛得在地上打滚。
熊壮及时出手了。
熊嫂面前的公熊,意识到不妙,马上准备开溜,被熊壮追上去,一连几掌之后,也痛苦地倒在地上。
熊壮没有下狠手,只是想教训两只公熊一下,让它们长点记性而已。两只公熊爬起来,狼狈地逃窜了。
熊嫂用感激的眼神,看着眼前这只高大威猛的棕熊。
熊壮慢慢地走上来,用舌头亲昵地,舔舐着熊嫂凌乱的皮毛。
熊嫂仔细地嗅着,对方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它很快想起来了,眼前的大个子棕熊,就是四年前与自己相依为命的那只小棕熊。
作为回报,熊嫂也轻轻地,舔舐着熊壮的皮毛。旁边的四只小黑熊,看着棕熊和黑熊跨界的亲昵行为,不知所措。
熊壮的出现,让这个整天提心吊胆,艰难度日的五口之家,成为了活力四射的六口之家。熊壮主动担负起保护小熊的任务,还经常猎捕马鹿、驼鹿等大型猎物,为大家提供充足的食物。
三只小熊,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始无忧无虑地成长,一如当年,熊壮在熊嫂身上,找到的那种感觉。
熊嫂和小母熊,也经常带着熊壮,去捅蜂巢吃。当年,熊嫂就知道熊壮喜欢甜食,现在的熊壮,实在太胖,爬起树来,都力不从心了。
吃过蜂蜜过后,大家又一起去弄蚂蚁吃。
这是大家最开心的时候,六口之家,没有了食物和安全之虞,弥漫着一种幸福大家庭的味道。
熊壮受到感染,暂时性留了下来,与熊嫂和小母熊,一起分担照顾小熊的任务。它计划冬眠结束以后,与四只小熊一样,大家各奔前程。
十三 斗霸王熊
对于熊壮来说,回到了逊别拉河,为了无辜的小熊,为了大家都能吃到大马哈鱼,打斗依然无法避免。不过,熊壮的打斗,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更多的棕熊。
有一只二十岁左右的公棕熊,体形有些臃肿,块头比熊壮还高一点,暂且称它为“霸王熊”。它仗着五大三粗的身形,特别的霸道,长期一熊占据着,捕捉大马哈鱼的最好河段。
这个河段,河面清浅,水流平缓,水里的大马哈鱼,清晰可见,很容易捕捉。但霸王熊,只要看见其它熊进入河里,就怒吼着冲上去,用武力驱逐对方。
以前,有些熊没有领教过霸王熊的厉害,冒着被揍的风险,来到这个河段,偷偷地抓一条鱼就跑。那时候,霸王熊的身体,远没有现在这么臃肿,为了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总是不依不饶地追上去,劈头盖脸地给对方一顿痛打。
周边的熊,慑于霸王熊的淫威,都不敢去它占据的河段捕鱼,只能站在岸上,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嫉妒地看着霸王熊慢条斯理地,表演着抓鱼游戏。
营养丰富的大马哈鱼,使霸王熊胖得有些离谱。
熊壮知道霸王熊的故事后,先评估了双方的实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向对方发起了挑战。
霸王熊在这个河段,足足称霸了五年以上。它阅历丰富,经历过无数次的打斗,知道来者不善。
它看了看熊壮的体形后,显得有些不屑,挑衅者的腰围,比它足足地小了一圈,霸王熊轻率地判定,挑衅者跟它,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接着,它发现挑衅者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这足以说明,这个楞头青年龄不大,却久经沙场,能够幸存下来,实力也不容小觑。
霸王熊后颈上的毛,一下子竖立起来,鼻子两边的短胡子颤动着,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怒吼声。
它想先声夺人,于是摆出恫吓的姿势,想让对方知难而退,这是它惯用的伎俩。
熊壮有备而来,不想与霸王熊发生直接冲突,而是处心积虑地,从水里抓起鱼,扔到岸上去。
岸上的熊,见了美味的大马哈鱼,都争抢起来。
这样做,是为了激怒霸王熊。
果然,霸王熊觉得在这么多同类面前,被一只新来的熊,弄得颜面无存,更加怒火中烧,向熊壮扑了上来。
熊壮不接战,只是凭借灵活的身体,以慢跑来挑逗对方,要被追上时,才飞快地躲开。霸王熊年纪大了,又很肥胖,追了一会儿,撵不上不说,还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得停下来,大口地喘气。
岸上有些公熊,由于争抢领地的原因,曾经领教过熊壮的狡猾和厉害,见它出面挑战霸王熊,不由燃起了一丝希望。
有些公熊,对霸王熊的积怨,由来已久,看见有同类挑战权威,都想趁火打劫,于是在水边徘徊,作好了下水的准备。
霸王熊停止追赶,熊壮又开始抓鱼,有的塞到自己嘴里,有的扔到岸上。扔鱼时,它越扔越近,后面的鱼,全都掉到岸边的水里了。
抢鱼的熊,看到水边的鱼,想下到水里,又有点惧怕霸王熊。而站在水边的熊,迟疑了一会,仗着熊多势众,纷纷跳到了水中。
水里的大马哈鱼,本来就很多,熊群到了水中,挡住了大马哈鱼的去路,只得蹦跳起来,想越过这些障碍。
岸上观望的熊,看到活蹦乱跳的鱼,哪里还顾得上其它,全都跳到水里了。
一时间,水里到处是大马哈鱼,到处是追逐鱼的熊,河面热闹起来。
就这样,岸上的熊,全被熊壮拉下了水。
霸王熊哪里受得了这个刺激,简直气疯了,它知道这只新来的熊,才是罪魁祸首,于是继续追赶熊壮。
几次下来,霸王熊追不上不说,还把自己累惨了,只得停下来,后肢坐在水里,圆滚滚的肚子,则像风箱一样,刷烈地起伏,嘴里呼呼地喘着大气。
熊壮认为机会来了,于是冲上去,抡起两只厚实有力的大掌,对着累坏的霸王熊,就是一番痛打。霸王熊奋起反抗,无奈此时的力气,已不足平时的六成,几回合下来,哪里是对手,被熊壮按在水里,半天也挣扎不起来。
墙倒众人推,其它的熊,见霸王熊挨揍,都冲上来,一阵乱抓乱咬。
霸王熊知道树敌太多,众怒难犯,败局已经无法挽回了。它找了一个机会,带着满身的伤痕,趔趔趄趄地跑了。
从此以后,它再也不敢,在这个河段露面了。
压抑很久的熊群,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在最好的河段,放开手脚抓鱼了。
解决了大家的问题,熊壮开始解决自己的问题。每天吃饱鱼后,它就沿着逊别拉河,向上游走去,耐心地寻找熊姑。
一 被迫流浪
十八世纪,四月下旬,一个清晨,黑龙江与支流逊别拉河的交汇口。
温暖的春风,一连吹了几天,河流还没有解冻。风住了,阳光明媚,高处的冰雪融水,汇成了一条条小溪,在黑龙江的冰面上流淌。
突然,冰面发出了石破天惊的炸响,浑然一体的冰,挣脱了相互之间的牵绊,分割成了大小不一的冰排和碎冰,如脱缰的野马,在汹涌的江面上,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下游冲去。
冰排的挤压声、撞击声、碎裂声,与江水的咆哮声,交织在一起,摄人心魄。
岸边的动物,听到巨响,全都胆战心惊,向密林跑去。
这就是黑龙江流域,难得一遇的“武开江”。
黑龙江流域,河流的封冻期,长达五个月,这期间,冰层下的鱼,无法找到食物,只有消耗身上的脂肪,时间一长,鱼肚子里的杂物,就排泄得干干净净。
河流解冰以后的鱼,当地人称为“开江鱼”。
开江鱼腹内的脏东西,早就排完了,肉质比较紧致,善于捕鱼的赫哲人和达斡尔人,捞上鱼以后,也不用剖腹,直接用逊别拉河水加来盐清炖,起锅时撒些野山葱,扑鼻来而的清香,鲜美可口的味道,使两个嗜鱼如命的民族,欲罢不能。
震撼的开江仪式之后,不断有草鱼、狗鱼、哲罗鱼等鱼,被江水和冰排抛到岸上。当地的人和等动物,都欢心鼓舞,开江鱼的盛宴,由此拉开了序幕。
有经验的赫哲人、达斡尔人,闻风而来,带着渔具和简单的生活用具,开始在江边捡拾鱼儿,只有等冰排消失以后,他们才能用船捕鱼。
等来了美味的开江鱼,母棕熊熊姑,却伤心欲绝。
上月底,熊姑从冬眠中醒来后,急需补充营养,由于美味的开江鱼,让它念念不忘,其它食物在嘴里,都索然无味。
这些日子,每天早上,它带着上年出生的两只小熊熊壮和熊武,来到逊别拉河与黑龙江的交汇口,察看河流是否开江,这几乎成了它每天的必修课。
不过,随着天气慢慢变暖,冰雪开始融化,江面上的冰也越来越薄,熊姑为了安全,再也不去冰面了,而两只小熊却仗着体轻,依然喜欢在冰面上嬉戏。
开江以前,熊壮和熊武还在冰面上玩耍。
熊姑只见过温柔的文开江,没见过声势浩大的武开江,听到巨响,它本能地向森林跑去,但很快想起了,它的两个儿子还在冰面上。
当它回过头来,看见熊壮和熊武,已经摔倒在一块巨大的冰排上,冰排飞快地向下游冲去。
熊姑急疯了,一边沿着沙滩拼命地追赶,一边伤心地呼唤小熊。冰排没跑多远,熊武就被抛入水中,被锋利的冰排撞得血肉模糊,顿时失去了性命。尸体顺着湍急的江水,向下游冲去。
熊壮趴在冰排上,见弟弟被抛入水中,赶紧将身子挪到中间,同时发出了恐惧的低吼声。
看到这一幕,熊姑瘫坐在沙滩上,再也没有力气了。
傍晚时分,战战兢兢的熊壮,被抛在了两百多公里外的下游,一个狭窄的弯道岸边,远处便是巍巍的小兴安岭。
冰排在岸边,堆起了十多米高的冰山,如一块块透明的断碣残碑,为萧索沉闷的冬天,铺排出一场盛大的葬礼。
空气中,弥漫着开江鱼的香味。离岸边不远,篝火正旺,赫哲人为了捕捉开江鱼,专门搭建了撮罗昂库,这是一种临时的尖顶窝棚,上面苫盖着草。
此时,他们正用木锅煮开江鱼,同时就着篝火,一边烤鱼一边喝酒,庆祝开江日子的到来。
赫哲人过着渔猎生活,饮食器具基本上就地取材,以小兴安岭的桦木或桦树皮制成,木锅、木盆、木勺、木碗、木桶等一应俱全。这些木制器具,轻巧耐用,便于搬运,非常适合赫哲人的渔猎生活。
用木锅煮肉时,他们将锅放在一边,将洗干净的鹅卵石,用火烧烫后,放到木锅里,热量便从鹅卵石传递到水中,鹅卵石温度降下来后,又拿出来继续烧,反复多次,肉就煮好了。
赫哲人带来的狗,正被鱼香味吸引,和主人一样,全都围在篝火前。熊壮摔在岸边的声音,被江水的咆哮声,以及冰排的撞击声、破裂声淹没了。
不时有活蹦乱跳的鱼儿,被冰排带到岸上,饥饿的熊壮,从惊魂中清醒过来,开始在岸边捡鱼吃,由于鱼多,它很快就填饱了肚子。
吃饱以后,它来到沼泽地后面的山坡,找到了一个托盘儿灌木丛,刚想钻进去睡觉,一对松鸡从里面冲出来,吓了它一跳。
平时,松鸡栖息在树上,只有发情期和繁殖期,才躲在灌木丛。
露水很重,灌木丛湿漉漉的,熊壮又是第一次离开妈妈身边,难以入睡。不一会儿,篝火那边,传来了口弦琴的声音,节奏轻松明快,在口弦琴的伴奏下,一个赫哲男子开始唱《开江鱼》:
达子香开红又粉,
稠李子花白如雪,
黑龙江面开冰花,
靠水吃水赫哲人,
盼来美味开江鱼。
鳇鱼鲟鱼哲罗鱼,
鲤鱼狗鱼草根鱼,
一年之计在于水,
吃不完的开江鱼,
穿不完的鱼皮衣!
兴奋的歌声中,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喜悦之情,与浓郁的鱼香味和酒香味,混合在一起,使赫哲人的营地,充斥着节日才有的气氛。
熊壮与妈妈失散了,又失去了弟弟,正沉浸在悲痛之中,听到赫哲人欢快地歌声,心里更加凄凉了。
赫哲人的晚会结束了,它还睁着眼睛,看夜鹰和蝙蝠,不时从森林上空掠过。
远处的森林里,不断传来雕鸮“嗡——呜,嗡——呜”,长耳鸮“哦—-哦-,哦--哦—”,长尾林鸮“呜-呜-,呜-呜-”的叫声,凄清的夜晚,又平添了几分阴森和恐怖。
熊壮刚感觉到害怕,天空中又传来了“嘭-嚓-”的声音,它索性壮着胆站起来,看见一只丘鹬,已冲到高空,开始大声地叫着。
原来是鸟儿在求偶,熊壮松了一口气。这时,丘鹬却翻着跟斗,向它俯冲下来。熊壮大惊失色,正要准备逃跑,鸟儿却唱着美妙的歌声,从头上掠过,冲向下面的沼泽地去了。
丘鹬刚落下,一只雄性沙锥鸟,毫不示弱地冲上天空,也开始求偶表演。它先在高空盘旋了好一会,然后向沼泽地上的雌鸟俯冲下来,尾羽发出击鼓一样的声音,好像在鼓励它:为了爱情,冲啊!
这奇异的鼓声,在夜空中很响,也传得很远。
沙锥鸟表演结束,森林恢复了平静。熊壮整整一天,都在冰排上提心吊胆地趴着,不停地挪位置,感到很困倦,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三 熊争虎斗
和熊壮一起捡鱼吃的,还有几只成年棕熊,由于鱼很多,大家都没有发生争抢和打闹。它们也许知道,这里离赫哲人的营动不远,狗正守着主人要吃的,没有心情出来管闲事,如果动静闹大了,肯定会引来麻烦。
夜色中,不时有渔鸮,来捡吃棕熊看不上眼的小鱼,它们的胃口小,很容易填饱肚子。
当赫哲人意兴勃发,开始载歌载舞时,熊壮已经吃撑了。它准备来回跑几趟,将大鱼叨回去。
熊壮先后跑了四趟,将鱼叨回山坡后,用前爪在灌木丛周围刨了坑,将鱼埋了起来。当它再一次叨着鱼,走过沼泽地,向山坡走去时,山坡上的林子里,突然传来了熊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听到同类的叫声,熊壮好奇地丢下鱼,也顾不上埋藏,便向声音源头跑来。上了小山坡,它躲在一棵胸径足有一米多的柞木后面,向声音方向看过去,不禁吓了一跳。
一只成年东北虎,被身形差不多大小的,胸部带白色月牙形的母黑熊拦住了去路,双方正在对峙。母熊身后躺着一只小熊,可能也是上一年才出生的,体形比熊壮稍小一些。
小熊的颈椎,已被东北虎咬断,地上有一滩殷红的血迹。
看样子,东北虎袭击了小熊,想拖走时,被母熊拦住了,双方刚经过一番打斗。
东北虎的目光如炬,前额的黑色横纹,像一个“王”字,鼻子两侧钢针般的银色胡须,微微地颤动,嘴里露出了长达四公分的犬牙,前倾的前肢上,五个爪子像铁钩一样锋利,后面的尾巴,像钢鞭一样地高高扬起,已作好了再次扑咬的准备。
母熊明知小熊已死,还是誓死地护住尸体,动物为了护崽,往往比平时凶悍很多。
面对吹胡子瞪眼睛的东北虎,母熊毫不示弱,一点惧意也没有。它采用人立姿势,站了起来,后颈上的毛竖立着,眼睛里燃烧着怒火,嘴里还发出低沉的咆哮,挥动着一对厚实有力的前掌,露出匕首一样锋利的爪子。
东北虎与其它猫科动物一样,擅长伏击,从背面扑上去,咬住猎物的颈部或喉咙,使猎物窒息而死,正面进攻根本不是优势。
为了一击得手,东北虎开始不停地腾挪,用前爪不停地攻击母熊,寻找机会从侧面扑上去,想咬住母熊的颈部。母熊失去了小熊,却没有失去理智,紧紧地盯住对方,用两只厚实有力的前爪,护住自己的头部,不给东北虎任何机会。
在熊壮不多的记忆中,倒是见过几次东北虎,熊姑为了保护两只小熊,每次都镇定地避开了对方,从来没有表现出紧张。
大概是狐假虎威的因素作祟,熊壮的内心里面,从来就没有害怕过凶猛的东北虎。它反倒认为,那些单身的公棕熊,才是真正的威胁。
上年秋天,正是大马哈鱼成群的时候,在逊别拉河抓鱼时,熊姑见到那些脾气暴躁,体形庞大的公熊,总是显得有些慌乱。
有时,也有公棕熊追上来,欺负它们孤儿寡母,熊姑见冲突不可避免时,只好硬着头皮迎上去,用身体拦住对方,不惜用豁出性命的身体语言,明确的告诉对方,让对方知难而退。
没有想到,结果是惊人的一致,那些外强中干的单身汉,掂量一下得失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来,这只黑熊,也是一位尽职的好母亲,且称它为“熊嫂”。
只不过,熊嫂的身体比较单薄,加上运气不好,碰上了一只饥饿的东北虎。
在小兴安岭地区,东北虎主要以肥美的野猪为食,万不得已时,才冒险捕杀黑熊或棕熊,且基本上都采用偷袭的方式,正面进攻的风险,它们也很清楚,熊的尖牙利爪,也不是好对付的。
东北虎与母熊的周旋中,慢慢地沉不住气了,想速战速决,于是靠近熊嫂,先用左爪虚晃一招拍上去。
东北虎的想法很简单,一旦母熊躲避时出现慌乱,立即将对方扑倒在地,祭出自己的杀手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锋利的犬齿,咬住对方的喉咙,使其窒息而死,只要到这一步,对手基本上必死无疑。
此时,熊嫂因小熊已死,万念俱灰,抱着必死之心,想与东北虎同归于尽,这也是东北虎万万没有想到的。当虎的左爪拍上来时,熊嫂非但没有退缩,反而将左掌主动地迎了上去,右掌也跟着拍了出去。
东北虎被这种搏命的打法吓住了,赶紧向右侧跳开,为了防守,赶紧伸了右爪防守。
结果,熊嫂的右爪,在老虎的身上,留下了两道血痕,而它的鼻子,则被老虎抓得血肉模糊。
有人说,动物完全是靠嗅觉思考的,还真的是这么回事。
血腥味激发了东北虎的斗志,它倒退两步,大声地咆哮着,声振林木,然后一个纵跃,不顾一切地向熊嫂扑了上来。
虎和熊开始贴身肉搏,怒吼声惊天动地,吓得周围树上的鸟儿,忽喇喇地全飞走了。熊嫂的身子没怎么挪动,依然采用人立的姿势,两只前掌不停地拍出,东北虎则灵活很多,在进退跳跃中,不断地挥动前爪。
十多个回合下来,东北虎力气有点接不上,后退了好几步,后肢着地,不停地喘着粗气,侧腹布满了爪痕。
熊嫂则惨得多,左眼被抓瞎了,鼻子和左腹也血肉模糊。由于受伤严重,它的前肢放在了地上,身子不停地摇晃,明显有些站立不稳。
看样子,结局已定,如果东北虎再次发动进攻,熊嫂就完了。
可是,意外发生了。一阵大风,突然从熊壮的方向,向打斗的地方吹了过去,森林里所有的树木,都剧烈地摇晃起来。
东北虎好像嗅到了什么气味,一幅如临大敌的样子。它站了起来,警惕地围着熊嫂,走了两圈。
熊壮担心熊嫂,直看得心惊肉跳。
让熊壮莫名奇妙的是,东北虎竟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食物,很快转过身,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了。
事后,熊壮思索了很久,才想起熊姑讲的一个生存法则:捕猎时,永远要处于猎物的下风口,处于上风口的话,猎物闻到自己的气味,马上就会逃逸。
熊壮刚好站在了上风口,它身上的气味,让嗅觉灵敏的东北虎,误认为又来了一只更难对付的棕熊。
那个时候,东北虎已满身伤痕,精疲力尽,经过一番权衡,为了谨慎起见,还是放弃了眼前的猎物。
从这点来讲,熊壮无意之中,竟然救了熊嫂一命。
东北虎走了以后,熊嫂立即瘫倒在地上。熊壮出于担心,轻轻地走了上去。对于孤单的熊壮来说,熊嫂不是棕熊,却依然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亲切感。
熊嫂看了熊壮一眼,也许早就嗅到熊壮的气味,知道对方没有威胁性。躺了一会儿,熊嫂挣扎起庞大的身驱,向死去的小熊走去,仔细地嗅了嗅气味,直到再次确认,小熊已失去生命特征后,才发出了凄惨的吼声。
吼叫一阵后,熊嫂也许意识到血腥味,会引来其它肉食动物。它准备叨起小熊,向另外一个地方走去。
熊嫂刚叨起小熊,严重受伤的鼻子,碰到了小熊,痛得直打颤,它只得放下小熊。
聪明的熊壮,知道熊嫂想将尸体埋起来,避免被其它食肉动物吃掉。于是,它走到远处,用前爪刨起坑来。
熊嫂伤心地看着地上的小熊,对于熊壮的好意和帮助,显得有些冷漠。
白天的森林,负责捕捉老鼠的,是黑鸢、苍鹰、红隼、普通鵟等猛禽,晚上则轮到雕鸮、鬼鸮、长耳鸮、长尾林鸮等猫头鹰值班。
此时,猫头鹰在林间游荡,不时用阴森可怖的叫声,保持着联络。
熊嫂正沉浸在极度的悲痛之中,听到猫头鹰凄厉的叫声,更加难过了。
五 森林粮仓
来检查树叶时,熊壮心里的疑团,终于有了答案。只见所放置的树叶上,全都爬满了密密匝匝的蚂蚁,两只熊唯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树叶和蚂蚁,放入口中,一起吃掉。
这样一来,蚂蚁、树叶、树叶上的蜜,全都进入它们的肚子。零散的蚂蚁,得来全不费功夫,使熊壮佩服得熊体投地。
来而不往非礼也,熊壮也教了熊嫂一招,这便是碱场捕猎法,当然是熊姑教的。
原来,狍子、马鹿、驯鹿等动物,都喜欢舔食盐,棕熊发现了这一规律,如果想捕猎,只需守在盐碱地旁边,伏击前来吃盐的动物,这招简单实用,效率还不错。
很快,黑龙江进入了夏天的汛期,熊壮栖息地下面的沼泽地,全被水淹没了,成了水乡泽国。
沼泽地的水里,是白鹭、白鹳、灰鹤、大雁、绿头鸭、以及各种鹬鸟的天堂,里面的鱼、虾、螺等,为鸟儿提供了丰富的食物。
这些可爱的鸟儿,在不长地时间里,在这片水域恋爱、繁殖、嬉戏、捕食,秋天到来时,还将飞去遥远的南方过冬。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它们踏着季候的节奏,匆忙地度过短暂的一生。
熊嫂大概被水鸟喧闹的气氛所感染,也带着熊壮,去沼泽里抓鱼、蛙、蚌等吃,有时还干些缺德事,去高地上的草丛掏鸟窝,吃里面的鸟蛋或雏鸟。
这样做的代价,除了引起鸟儿众怒,受到群起的攻击,还弄得浑身泥泞,只有到黑龙江的深水里,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冲洗干净。
经过几次折腾,熊壮向熊嫂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样做,对于食物充足的熊来讲,是完全不值得的,同时也破坏了与这些可爱的鸟儿,原本睦邻友好的关系。
自那以后,熊嫂再也没有带熊壮去沼泽地了,也许觉得熊壮的话,也有道理。
熊壮说得不错,夏天的大雨过后,森林潮湿的地面上,生长着很多林地菇、大白菇、多汁乳菇,还有各种红菇、蘑菇、香菇、牛肝菌等。
菇类到处都是,又多汁美味,也是棕熊和黑熊喜欢的食物。
小兴安岭不愧是一座天然的食物仓库。到了八月份,除了菇类,很多浆果、坚果,也开始成熟了。
鸟儿和棕熊、黑熊等动物,开始忙碌起来,它们在迁徙或冬眠以前,必须补充足够的能量,好比跑长途的汽车,上路以前,需加足够的油。
小兴安岭的浆果、水果很多,从夏初的高梁果、毛樱桃,到夏末秋初的山梨、越橘、山楂、花楸、托盘儿、五味子、稠李子、山丁子、黑加仑、山葡萄、软枣子、狗枣子、笃斯越橘等,到处都是。
初秋时,熊壮和熊嫂的栖息地,托盘儿也结满了红色的果实,经常有鸟儿,白天来啄食。
这个时候,大部分的鸟儿,雏鸟刚刚开始试飞和采食,就赶上自然馈赠的大餐。父母鸟特别忙碌,一边要严格地训练雏鸟飞行,让它们为接下来的迁徙练好本领,一边还得带着它们,采食各种美味的浆果和水果,贮备足够的营养,毕竟迁徙是体力活,要消耗很多能量。
松鸡和黑琴鸡的雏鸟,已能短距离地飞行了,黑琴鸡父母与长着胡子的松鸡父母,此时非常活跃,拖儿带女,在森林中寻找浆果和水果。
林中的坚果也不少,榛子、橡子、松塔和山核桃等,广泛地分布在小兴安岭的低山丘陵中。
野猪喜欢吃榛子、橡子,熊嫂带着熊壮,一般先吃容易填饱肚子的山梨,或者富含油量的松子,然后躲进成片的山葡萄架下,采摘美味的山葡萄,当作餐后的甜点。
如果累了,还可以躺在葡萄架下,美美地休憩一会,它们的日子,也算过得相当地逍遥、惬意了。
食物太充足,也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成年公熊,由于食物充足,养得圆滚滚的,浑身充满了力气,过剩的精力无处发泄,就容易惹出事端来。
吃饱的公熊,经常在森林游荡,不是驱逐母熊、小熊或其它动物,就是与其它公熊打上一架。而最普遍的发泄方式,就是以熊掌为武器,连续不断地,拍断尽可能多的树木。
不必担心,这些断了的树木,成了倒木干枯后,与那些风倒木一样,最后都成了赫哲人或达斡尔人,取暖或煮饭的柴火。
两个土著民族,深谙靠山吃山的道理,万不得已,是不会砍伐活树的。他们甚至认为,树木与人一样,是有生命的,他们的柴火,基本上来源于倒木或死木。
名不虚传的熊掌,其巨大的威力,很可能是通过拍树的方式,代代相传,练就出来的。这与练习掌力的习武之人,以沙袋为道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熊壮亲眼见过一只孔武有力的公棕熊,由于用掌拍树,与林中的大公猪,发生了一场两败俱伤的冲突。
这只公棕熊,正处于盛年期,足有近四百公斤重,在周边的森林中,算得上无可争议的超级大力士了。一般情况下,森林里大小的动物,看到它望而生畏的体形,都会明智地退避三舍。
公棕熊在错误的时间,由于错误的行为,碰到了一个错误的对手。
当地的赫哲人,根据动物的危险性,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形象地讲,野猪就像黑旋风李逵,路见不平一声吼,动不动就抡起双斧乱砍;黑熊或棕熊,则像豹子头林冲,一旦惹急了,该出手时就出手,也不是好惹的;而山大王东北虎呢,风风火火闯九洲,不轻易地惹事生非,有点像花和尚鲁智深。
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动物交手,当然有看头了。
这天,公棕熊吃饱了,选择在榛树林中练掌。一群母野猪和小猪崽,正在林中哼哼唧唧地捡吃榛子,野猪都熟知公熊的这个习惯,它们没有逃走,反而不时地抬起头来,观看公熊力拔山兮的表演。
公熊发现自己的表演,有很多观众,更加来劲了,从远到近,“啪啪啪啪”几掌后,碗口粗的树木,纷纷应声而断。
没想到,其中一棵大榛树,“哗啦”一声,向野猪群所在的方向,倒了过来。
野猪群受到惊吓,一哄而散。
大榛树造成的巨大声响,也惊动了这片林子中,一只正在酣睡的大公猪。
平时,公野猪都单独行动,只有母野猪发情时,彼此才厮守在一起。公猪的脾气暴躁,仗着坦克一般结实的身子,手术刀一样锋利的大獠牙,喜欢横冲直撞,在森林中罕逢对手。
惊醒的大公猪,差不多近三百公斤重,算得上附近的霸王猪了,它的身上,还披着厚厚的一层铠甲。
原来,它经常在松树上蹭痒,身上便附着一层松脂,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它还喜欢去浅水里滚一身泥浆,一蹭一滚之间,松脂就将泥土粘合在皮毛上了。
长此以往,一层一层的松脂和泥土,贴合在它身上,就像厚厚的铠甲了。
这只公猪两侧腹的铠甲,就连东北虎锋利的爪子,也难以抓破,从而多次保护它,从东北虎的虎口脱险。
听到大榛树倒地的巨响后,大公猪一骨碌爬起来,睁开惺忪的眼睛,看见一群被营养丰富的橡子、榛子,滋养得皮毛油亮、丰满性感的母猪,全都吓得花容失色,向它这个方向跑过来。
作为这些母猪的大众情人,它有义务提供保护。公野猪立即站起来,舒展了一下四肢,便挺着两把长尖刀,向母猪逃跑的方向,冲了过来。
九 成为霸王
熊壮毕竟才两岁多,又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狼,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熊姐却冷静多了,这个冷面杀手,迅速地扫视了对方一遍,似乎在寻找破绽。
当熊姐看见,十六只狼的肚子,都瘪瘪的时候,心里便有了应对之法。它好像没看见对方一样,将头狼的内脏掏了出来,弄得满地都是。
这样干的时候,狼群的包围圈,一直在缩小,慑于熊壮的熊掌威力,还没有狼敢冲上来。狼群想用群体的力量,将两只熊困在中间,寻找机会一拥而上,将对方撕成碎片。
头狼的内脏,发出的血腥味,像致命的诱惑,使好几只饥饿的狼,忍不住舔了舔嘴巴。
熊姐的方法,已经起作用了,它更有数了。
于是,它带着熊壮,离开头狼的尸体,慢慢地向同一个方向挪去。
它们前面的狼,同步地后退,后面的狼,却紧紧逼近。
当后面的狼,到了头狼的尸体和内脏位置时,熊姐停了下来。那几只狼,见摆在面前的,是昔日头领的尸体,都面面相觑。
狼群被饥饿折磨着,却没有一只狼,敢作吃头狼的始作俑者。
熊姐在这时停下来,用心很明显,如果狼群受不了诱惑,开始抢吃头狼的内脏和尸体,它和熊壮就可以趁机脱身。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
隔了一会儿,一只体形跟头狼差不多大小的大公狼,站了出来,走向了头狼的尸体。也许,它早就觊觎头狼的位置,现在头狼死了,它想乐享其成,带头吃掉头狼的尸体,更有利于它顺利接班。
为了不引起众怒,大公狼试探性地用舌头,舔了舔地上的尸体,然后抬起头,用眼睛扫视了一遍群狼,见大家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它便鼓起勇气,带头吃起尸体来。
僵局一旦被打破,就一发不可收拾,狼群骚动起来,纷纷冲上去争抢尸体和内脏,场面变得混乱不堪。
不过,还是有四只母狼,对头狼的死耿耿于怀,不肯放过熊姐和熊壮,马上补位上去,挡住了去路。
熊姐哪里肯放过,这个难得的脱身机会,立即带着熊壮,向体形最大的一只母狼冲去。
母狼有些恐惧,本能地闪到一边,让出了一条路。冲出包围圈以后,熊姐让熊壮先跑,自己负责断后,防备后面的追兵。
四只母狼追上来,熊姐后面的屁股,立即撒出一股难闻的臭液。母狼闻到令人窒息的臭味,刺激得非常难受,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趁这个机会,熊姐就着地上的臭液一滚,身上也弥漫着难闻的气味。
四只母狼,被它身上难闻的气味,熏得实在受不了,于是停了下来。熊姐知道自己化学武器的厉害,头也不回地去追赶熊壮了。
熊壮脱离了危险,却被熊姐身上的臭味,折磨得生不如死。
熊姐意识到了以后,只得跳进一条河里,泡了好久,才将身上的臭味洗掉。
后来,熊壮才知道,正是熊姐难闻的臭味,救了它俩的性命。
两只熊,相互救过一次,总算扯平了。
经历这两件事情后,两只熊的关系,一下子融洽了很多。
聪明的熊壮,也教了熊姐一招,当然还是围绕盐来做文章,这招也是熊姑教的。棕熊成年以后,都很肥胖,无法上树,这一招几乎都要失传了,熊壮把这招传给熊姐,也算是找对了对象。
小兴安岭的盐碱地上,长着一种“盐树”。夏天,树吸收地上含盐碱的水分,树干会渗出汗一样的水珠,水珠蒸发以后,树干上就附着一层白色的物质,这层物质就是盐。
狍子、马鹿等动物,喜欢吃盐,如果附近有盐树,它们夏天会直接从盐树上舔舐盐分,毕竟纯净的盐,比盐碱土的口感好多了。
熊姐擅长从树上伏击,熊壮让它待在盐树上,趁动物前来吃盐时,从上面俯冲下来,轻轻松松就能捕到猎物。
熊姐有了这招,捕猎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了。
秋天来了,很多鸟儿和动物,为了吃到美味的浆果,都使出了浑身解数。
麻雀空中悬停的方式,看起来有点吃力;山雀倒挂金钩的方式,看起来有些创意;蛇缠绕树枝的方式,看起来有些恐怖。
而熊嫂和熊壮,这一大一小,忘形之交的动物,体型配合上的优势,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有时,为了吃到高处的浆果,熊壮用掌轻拍树干,浆果就像暴雨般落下来,两只熊只需在地上,慢慢地捡着吃就行了。
有时,小巧灵活的熊姐,直接爬上树,用力地摇动树枝,熟透的浆果就掉下来了。树下的熊壮,在地上捡着吃,而树上的熊姐,就直接囫囵起来。
还有的时候,这对搭档,为了吃到高处的浆果,只得采用熊梯的方式。熊壮先让熊姐骑在脖子上,然后呈人立的方式站起来,熊姐再站到它的肩膀上,就可以采摘到浆果了。
这个过程中,熊姐肛门附近的臭腺,往往会把熊壮熏得睁不开眼睛,使它感到呼吸困难。但为了美味的浆果,为了彼此的合作,熊壮这个熊汉子,只得多担待一些,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
当大雪纷飞,赫哲人开始住进地窨子时,熊壮也要开始冬眠了。而熊姐,依然还要在森林中游荡。
熊姐和熊壮,已在小兴安岭中,向南走了很长一段距离。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对曾经相濡以沫的搭档,也只好选择相忘于江湖了。
当熊壮再次从冬眠中醒过来,它已经三岁了,完全有能力,单独在这片森林中生活了。
熊壮停止了流浪,当它独自一熊,担负起糊口的任务时,才觉得日子过得飞快。
两年后的春天,熊壮冬眠过后,就已经五岁了。食物充足的小兴安岭,将它养成了一只庞然大物。
它人立时,比一般的成年公棕熊,还足足高出一个头。熊壮四肢粗壮,前臂孔武有力,厚实的肩胛非常强壮,肩背上的肌肉,则高高地隆起。
两对锋利的犬齿,是杀伤力很强的武器。
最值得称道的,是它厚厚的一对前掌,长而尖的爪子,达到了十二公分长,具有切、撕、抓、挖等多功能用途,在捕猎和打斗时,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熊壮最大的优势,却不是发达的四肢,而是先后经过熊姑、熊嫂和熊姐的言传身教,分别从三只不同种类的熊身上,学到了很多生存技巧。
它的智慧,已经远远超过了,任何一只普通的棕熊。
熊壮开始有了强烈的领地意识,占据一块领地后,每天都在巡逻。在巡逻过程中,或用锋利的爪子,或用身体磨蹭,或干脆用牙齿,有时也用尿液,在边界的树干上,留下它的痕迹,这便是领地标识了。
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是在告诉进入领地的雄性棕熊:这是我有的地盘,我的尖牙和利爪,可不仅仅用来捕猎的。入侵者,你们看着办吧!
冬眠后,经过短暂地恢复,熊壮的皮毛,已变得油亮光滑,体内的荷尔蒙,开始搅得它焦躁不安。
熊壮像其它发情的公熊一样,变得凶猛好斗。
它壮硕的体魄,引来了很多母熊的青睐。经过一番打斗,轻松地击败好几个对手,开始和一只年轻丰满的母熊,短暂地厮守在一起。
爱情的甜蜜,让它充满了活力。整个春天,一直到初夏,它都亢奋着,不停地打斗,不停地恋爱,一直到母熊的发情期结束,才消停下来。
尝到了武力的甜头,熊壮变得凶猛好斗。在五岁这年,它打遍公熊没有对手的同时,领地也同步地扩大,成了远近有名的霸王。
没有了对手,它更加变本加厉,对侵入领地上的其它动物,也动辄挥掌相向。幸好,它碰上的,都是个头很小的动物。
那些动物,看到它庞大的身形,如一座山似地飘了过去,都纷纷落荒而逃。
处于这样的良好感觉中,一旦久了,熊壮便有些自鸣得意。当它迈动着吃得肥胖的身子,躲进地仓冬眠时,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一如空中飞舞的鹅毛大雪,还没有落下来。
十二 杀死驼鹿
秋天,驼鹿和马鹿的发情期到来时,森林中充斥着亢奋而响亮的吼声。
这天黄昏,这个六口之家,刚赶到一片松树林,准备吃松子。树林中,两只庞大的公驼鹿,正以硕大的鹿角为武器,进行一场决斗,战利品是旁边三只美丽的母鹿。
驼鹿是身材最高大的鹿,两只决斗的公鹿,身高有两米多,体重足有五百多公斤。铿镪有力的角,碰撞时发出的声音,在森林中传得很远。
平时,熊嫂会主动避开它们,熊壮却毫无惧意,带头走在前面,它想抄近路,从母鹿的身边穿过去。
两只高大的公鹿,在林中卖力地决斗时,一只体形稍小的公鹿趁虚而入,直接走向三只亢奋的母鹿,分别与它们交配。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胜出的公鹿,抬起高昂的头颅,发出激昂的吼声,向三只母鹿宣告胜利时,才发现自己,干了火中取栗的蠢事。
投机取巧的公鹿,看见得胜者以后,被对方牛高马大的体形吓坏了,慌不择路地从熊壮身前逃跑了,还差一点撞上熊壮。
得胜的公鹿,气急败坏地追上去,由于打斗了半天,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哪里跑得过对方,逃跑者很快消失在森林中,公鹿只得气呼呼地往回走。
公鹿回来后,怒不可遏,又无处发泄,索性把怒气撒在不远处的熊壮身上。当公鹿低下头颅,挺着带铲子的粗大头角,向熊壮冲过来时,后面的熊嫂,一边带着四只小熊后退,一边用吼声提醒熊壮:这个家伙力大无穷,头角也很锋利,你当心点!
熊壮听到熊嫂的吼声,为了引开公鹿,就向另外一边跑去,最后在一棵两人合抱粗的落叶松前,停了下来。
公鹿怒气正盛,紧紧追着熊壮不放,见对方停下来时,便快速地冲了上来。眼看着鹿角,就要戳到身子时,熊壮向侧边一闪,公鹿竟将巨大锋利的角尖,瞬间插进落叶松的树干里,无以自拔。
冲击力太大了,落叶松上的叶子和球果,如雪花和冰雹一样落下来,球果打在熊壮的身上,砸得它有些疼痛。
熊壮顾不上这些,提起一对熊掌,马上冲了上去,用力地拍在驼鹿的脊背上,几声骨折的响声过后,驼鹿发出了痛苦的惨叫,将看热闹的三只母鹿,全跑吓了。
熊壮又是几掌,公鹿倒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再也没有声音了。
解决了驼鹿,熊壮用吼声唤来熊嫂和小熊。一家六口,立即将驼鹿开膛破肚,开始享用美味的,冒着热气的内脏。
大家饱餐了一顿,地上至少还剩下一大半的鹿肉,熊壮挪动着壮硕的身子,想将鹿角从树干拔出来,再把鹿肉埋好,改天再来吃。
折腾了好一会儿,它怎么也拔不出来,只好放弃了。
熊壮被鹿角的锋利和力度所震撼,才感觉有些后怕,如果没有熊嫂的提醒,被这匕首般的鹿角戳中,后果不堪设想。
有了这次的经历,熊壮为了保护自己,一般情况下,再也不去主动招惹发情中的大型雄性动物,如东北虎、野猪、马鹿和驼鹿了。
冬眠结束后,经过快速地补充营养,熊壮就要离开了。
三只小熊已经长大,和小母熊一样,也准备离开熊嫂,去独立生活。
此时的熊嫂,皮毛光滑,身材丰腴,将迎来又一个激情荡漾的春天,然后生儿育女。
熊壮一边向逊别拉河走去,一边继续着刺激而浪漫的走婚。
夏天来了,黑龙江各支流洪水泛滥时,它好奇地发现达斡尔人,在森林中利用洪水,巧妙地放木排。
聪明的达斡尔人,采伐成材的木头,装上他们特有的大轱辘车,然后用马拉着,运到涨水的河边,再把木头放下扎成木排,利用河水的落差,让木头顺流而下。
下游的达斡尔人,在平缓的河段,将木排捞起来,用大轱辘车运到森林外的集镇,卖给需要建房的人,达斡尔人再用卖木头的钱,买回所需的盐、工具等。
放木排,是一项繁重、艰苦的体力活,天性达观、豪放的达斡尔人,在劳动的时候,经常用歌声的形式,来冲淡劳动的艰辛。
男人放排时,做饭的女人,一边在河边采摘、清洗柳蒿菜,一边用对歌来为男人打气,这便为《问答歌》创造了条件:
女:大哥哟,为啥要来放木排?
男:为的是,换得生活用品来。
女:汛期水急多险滩,
大哥不怕放排险?
男:大马哈鱼不怕路途远,
达斡尔汉不怕放排难。
女:兴安岭山高,黑龙江水长。
大哥为啥喜欢达斡尔姑娘?
男:棕熊抓鱼苦,蜜蜂采花忙。
达斡尔姑娘,勤劳更善良。
女:放排的大哥哟,汗水顺你脸颊流,
煮饭的小妹哟,问你饭菜啥要求?
男:每餐都有,野猪肉炖柳蒿菜,
我们干活,自然比大轱辘快。
……
熊壮看到达斡尔人,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想起了上年的六口之家,大家在一起的短暂日子,还真的有些怀念:如果熊类,也像人类一样,过着群居生活,该有多好啊!
当白桦、山杨等阔叶树枝繁叶茂,广袤的小兴安岭,变成一片绿色的海洋时,熊壮回到了逊别拉河和黑龙江的交汇口。
阔别五年,熊壮看着当年,自己坐着冰排飞流而下的河段,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它去附近的森林,寻找熊姑,一直没有收获。
根据经验,只有大马哈鱼,再次回到逊别拉河时,几乎所有的棕熊,都会冲着美味的大马哈鱼,集中在河边。
只有那时候,找熊姑才不是难事。
目前,熊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它在出生地,还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要想在这里立足,必须要有一块根据地。
于是,它开始与其它棕熊,为了领地而不停地打斗。随着打斗次数的增多,领地也在迅速地扩大。
夺取领地,巡视成果,作上标识,熊壮忙得不亦乐乎。不到一个月,很多棕熊都知道了这只新来的,狡猾凶悍的公熊,熊壮给它们留下了,或多或少的伤痕。
逊别拉河的河水清澈,泥沙含量小,是大马哈鱼为数不多的理想产卵河流之一。每年秋天,成群结队的大马哈鱼,溯黑龙江而上,进入逊别拉河。
当大马哈鱼,成群结队地,在逊别拉河集结时,熊壮已经拥有了一大片,完全属于自己领地。这块领地,比以前那块小了很多,它却知足了。
领地越大,则意味着,与其它熊的摩擦越多,无休无止的打斗也多。
自从上次杀死公虎,受了重伤,躲在地仓中坐立不安,它就开始深刻地反省。
后来,那只发情的公驼鹿,追赶它时,竟将庞大的尖角,深深地插入树干,更让它触目惊心。
熊壮终于明白了,这两次战胜对手,明显地带着侥幸成分。
通过这两件事,熊壮的心智,成熟了很多,不再一味地争强好胜。它当然不怕打斗,能避免的,则尽量地避免。
十四 找到熊姑
根据小时候的经验,熊壮估计,熊姑的身边,一定有几只小熊,从而使它,不敢去好的河段抓鱼。
这个时候,单独行动的公熊,都来到了河边。其中有很多恶棍,专找小熊下手,毕竟小熊比起大马哈鱼来,更容易填饱肚子。
熊壮和弟弟,第一次随熊姑抓鱼时,为了避开这些恶棍,熊姑总是带着它们,专找偏僻的河段,那里的鱼很少,却很安全。
对于人类来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而对于带小熊的母熊来说,鱼和安全,也不能兼得。
路上,熊壮只要看见,恶棍追着小熊不放,就会冲上去,给恶棍一顿狠揍。
直到第四天,熊壮才在上游,一个非常偏僻的河段,远远地看见了熊姑。
熊姑很憔悴,站在水中,木然地看着水面,耐心地等待大马哈鱼。岸上,是嗷嗷待哺的四只小熊。
看来,熊姑为了让四只小熊,吃上美味的大马哈鱼,在这里待了很长时间,却收获很小。
熊姑看见熊壮后,顿时紧张起来,立即向岸上跑去,准备带着小熊逃跑。
它没有想到,来的这只庞然大物,没有奔小熊而去,而是飞快地跳进水中,拦住了它的去路。
熊姑挥舞着两只熊掌,怒吼起来,当它怒目而视,却没有从对方的眼神里,捕捉到任何恶意。
相反地,来者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丝欣喜和柔情。
熊姑茫然了,灵敏的嗅觉,这时又告诉它,这只公熊身上,有一股自己家族的气味,这种熟悉的气味,让它立即镇定下来。
熊姑站在水中,嗅了一会,很快就明白过来了,它马上冲上去,兴奋地用舌头,快速地舔舐着熊壮的皮毛。
熊壮带着熊姑,和四个弟弟妹妹,向最好的河段走去。有了熊壮的保护,熊姑和四个孩子,终于可以安心地,放开肚子吃大马哈鱼了。
它们又暂时性地,组成了一个充满家庭温馨的六口之家。
熊壮帮助熊姑,开始照顾四个弟弟妹妹。在冬眠之前,为了贮备足够的脂肪,它们还得忙碌很长一段时间。
这些日子,达斡尔人为了避免与熊的食物冲突,把逊别拉河的大马哈鱼,留给了棕熊和黑熊。他们则扛着桦皮船,用马拉着大轱辘车,去黑龙江的深水中,用网捕捞成群的大马哈鱼。
毕竟这个时候,黑龙江的有些河段,满江都是大马哈鱼,多到人可以踩着鱼过江的地步。
达斡尔人有一句老话,“棒打狍子脚踩鱼,松鸡飞到篝火里”,其中脚踩鱼,就是形容这一盛况的。
这句话,把小兴安岭丰富的物产,说得很形象。棒打狍子,形容狍子多,倒是容易理解。而松鸡飞到篝火里,又是啥意思呢?
原来,夏天的松鸡,在树上睡觉,容易受到紫貂的攻击。冬天,它们在雪堆里睡觉,又容易受到狐狸的攻击。
晚上的松鸡,完全是睁眼瞎,一旦受到攻击,就乱扑乱飞。如果发现猎人在野外的篝火,它们就像发现救星一样,拼命地朝火光飞去,当然容易飞到篝火里了。
不论是赫哲人,还是达斡尔人,这两个土著居民,都把棕熊或黑熊,当作这片森林的守护神。
大马哈鱼丰收的季节,几乎每个晚上,达斡尔人的营地,大家都围着篝火,在木库莲清脆磁性的颤音伴奏下,用特有的歌声和民族舞蹈,来表达喜悦之情。
此时,熊壮正沉醉在,与熊姑的母子团聚里,听到这些歌声,觉得简直是世上最美妙的音乐了。
于是,它想起了那年的武开江,又想起了赫哲人的歌声,想起了最脆弱的时候,陪伴自己的熊嫂、熊姐。
其实,赫哲人的歌声,与达斡尔人的歌声一样,都非常的美妙动听。对于熊壮而言,只是五年前的漂泊感和孤独感,冲淡了它对音乐的好感而已。
接下来,结束流浪生活的熊壮,凭借流浪时积累起来的阅历和智慧,成为了逊别拉河流域,倍受棕熊和黑熊拥戴的一代熊王。
大自然,对这里的熊,也非常地慷慨。春天,开江鱼是它们冬眠后,一份美味的开胃大餐;秋天,数量众多的大马哈鱼,为它们的冬眠,奉上一道丰富的营养大餐。
熊壮不仅呵护着熊姑,也呵护着其它棕熊和黑熊,它们与赫哲人、达斡尔人,和平相处,一起生活在逊别拉河,共同分享美味的开江鱼、大马哈鱼。
又一个春天来了,挺拔的红松林里,弥漫着一股松脂的香味。阳光透过红松的缝隙,洒在一只老松鸡身上,这只长着白嘴、红眉毛、灰脖子、黑胡子的公鸡,站在一棵倒木上,用力地拍打着翅膀,发出了“嘭嘭嘭嘭”的鼓声。
铿镪有力的鼓声,除了吸收异性,也为阳光敲响了,向残冬发动总攻的号令。
松鸡是森林的兼职警报员,激情的求偶表演,说明红松林平安无事。
一对松鼠,听到松鸡的鼓声,立即从树洞中跑出来,用爪子洗了洗脸,然后扬起毛茸茸的长尾巴,快速地跳下树,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在落满松针的地上,挖掘上年秋天收藏的松塔。
两只小精灵,不时撒下一串欢快的音符,它们灵活的身影,可爱的模样,骨碌骨碌的大眼睛,使小兴安岭律动着活力之美。
浩荡的春风,吹在喇叭形的铃兰花上,如吹响胜利的号角,呼应着温暖的阳光,对山岭上的积雪,河面的冻冰,进行最后的扫荡。
今年的河流,以文开江的形式开江了,熊壮与其它棕熊,又可以吃到美味的开江鱼了。它们沐浴着阳光雨露,享用着大自然的恩赐,像赫哲人和达斡尔人所期待的那样,守护着小兴安岭,守护着黑龙江和逊别拉河,守护着这一方蓝天碧水,青山绿树。
二 森林猛兽
三天后,狼群开始迁徙。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大灰按照军师的建议,将狼群分成前中后三只队伍,狼王、夫妻狈和母狼在中间,队伍的间距,保持在三公里左右。
八只经验丰富的公狼,在队伍的周边侦察情况,一旦发现不测或危险,就会以声音,与行进队伍联络。
就要离开故土了,大灰和夫妻狈看了看熟悉的家园,十分难过。
已经是五月初了,粉色的山牡丹,黄色的野婴粟、白头翁,紫色的紫花地丁、细叶白头翁,成片成片的黄戴戴,白色和粉色相间的芍药,高大的白色山荆子等花儿,点缀在绿草如菌的草原上。
为了不惊扰牧民,狼群采用了夜行昼宿的方式。狼与狗一样,几乎是色盲,不能分辨色彩的颜色,只能区分色彩的明暗,晚间行路时,狼群眼里的花儿,最多与天上点点的星光一样,稍微明亮了一点。
狼的嗅觉,却相当惊人,灵敏度是人类的四十倍,很远就可以闻到花香,在浓郁的花香中奔跑,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迁徙过程中,成年的草原狼,倒是可以游水,狼崽怎么办呢?泅水对于狼群来说,是一件相当有趣的事情。
夫妻狈作为军师,还算尽职尽责,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迁徙前三天,它们就交待狼群,要求它们吃黄羊和鹅喉羚时,务必将胃囊留下,以便带在路上用。
狼群不清楚夫妻狈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只知道军师足智多谋,也不便多问,全都照着做了。
狼群来到了湖泊边,正当大灰和狼群面面相觑,不知道狼崽怎么过河时,夫妻狈来了,让大家拿出胃囊来。
公狈拿着一个胃囊,将狼崽装在里面,让狼妈妈拖着胃囊过河,狼妈妈下水以后,轻松地带着狼崽过去了。
狼群看得目瞪口呆,对两个军师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这个方法,狼群就不用绕道,节省了不少时间和力气。
狼群一边走,一边在其它狼群的领地上捕猎,这可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清,何况在缺乏食物的敏感时间。
由于没断过食物,它们的身体强壮,又狼多势众,只付出了三只公狼的代价,就来到了嘎仙洞以南,大兴安岭西侧的山麓。
狼群开始在山重水复的林海中跋涉,大兴安岭众多的河流,生长着大量的鱼,而且味道也不错,让狼群喜出望外。
草原的河流,鱼的个头小,味道也不好。
有一次,狼群捕鱼时,与高大的黑熊发生了冲突,黑熊憨态可掬的样子,使狼群对其爆发力和战斗力,严重估计不足。
狼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失去了两只狼不说,另外还以两只狼重伤,三只狼轻伤的代价,才将黑熊咬死。
熊掌的威力,给狼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另一件事,则使狼群高兴,它们对大兴安岭,也有了感性的认识。在这片原始森林中,猎物实在太多了,与草原上拼命追逐的捕猎方式相比,这里的捕猎行动,简直就像散步。
进入森林腹地以后,狼群付出很小的代价,就击溃了一支由四十只狼组成的狼群,轻松地占有了后者的领地。
经过与森林狼群的三次交锋,狼王大灰信心满满,对夫妻狈表达了自己的乐观,认为一只草原狼的战斗力,足以抵得上两只森林狼。
接下来,当它们亲耳目睹老虎与公野猪的打斗后,狼群开始大为震惊,狼王大灰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否有失草率。
两只动物搏斗时,老虎愤怒的吼声,如闷雷一般,在森林中回响。而公野猪呢,嘴里白沫横飞,挺着一对尖刀般的长牙,毫不示弱地向老虎戳去。
经过一番打斗,凶悍的公野猪,还是被咬破了喉咙,成了老虎的食物。
狼群刚进入大兴安林时,就吃过黑熊的亏,心有余悸。现在看到凶残的老虎,比黑熊更加厉害,当然畏惧了。
自那以后,狼群见了老虎,总是如临大敌。过了一段提心吊胆的日子,狼群才发现,老虎主要以野猪为食物,如果不去虎口夺食,自取其辱的话,老虎一般是不会主动攻击它们的。
后来的一次经历,又让狼群对于公野猪的冲动,有了直观的认识。
一天,狼群捕猎时,惊动了一只公野猪。也许是单身久了,落单的公猪,它们脾气暴躁,喜欢我行我素,几乎都有点“十个光棍九个犟”的味道。
公野猪看见狼群,也不管自己势单力薄,反而送死,主动向狼群冲了上来。
狼群在森林中,已生活了一段时间,狼王和军师为了知己知彼,对老虎、黑熊、野猪等猛兽的撒手锏,基本上都摸清楚了。大灰看见公猪冲上来,立即命令狼群散开,避开它正面的獠牙,伺机从侧面和后面发动攻击。
公狈骑在一只狼身上,上前亲自指挥,对包抄上去的狼,直接进行点拨:“公猪那对大卵子才是软肋,从后面冲上去,给我咬碎!”
一只公狼立即冲上去,咬碎了公猪的大卵子,公猪痛得大声惨叫。另外两只狼也扑上去,咬住了公猪的颈部和后腿,公猪忍着巨痛,用力摆动脑袋一摔,咬住颈部的狼,前腿被獠牙划开一道手指粗的血印,飞出去好几米远。
公猪不敢恋战,冲出重重包围,撞断好几棵胳脯粗的树干逃跑了。咬住后腿的狼,也被树干撞倒在地,半天才爬起来。
被獠牙划伤的狼,并无大碍,养一段时间就好了。狼群领教了公猪獠牙的厉害,再也不轻易去招惹这些亡命徒了。
三种凶猛动物的利器,黑熊的熊掌,老虎的犬牙,公猪的獠牙,狼群都见识过了。为了保存实力,在夫妻狈的建议下,狼王大灰把黑熊、老虎和公猪,暂时列为狼群回避的对象,见了三类动物,除非万不得已,它们全都挂免战牌。
虽则如此,草原狼群还是不动声色,通过小打小闹,不断地蚕食森林狼的地盘,慢慢地扩大势力范围。
夏天来时,狼群陷入了绝望。
大兴安岭的古木很多,枝叶交错,遮天蔽日,使森林密不透风,夏天热得像一个大蒸笼。除了闷热,蚊子、小咬、瞎蠓等吸血虫,成群结队,对这些外来户,进行无情地狂轰滥炸,使草原狼苦不堪言。
这个时候,就连森林中的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也只得通过笼烟,来为自己和训鹿驱赶虫子。
闷热,几乎使狼群窒息;可恶的吸血虫,又使它们抓狂。让狼群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森林中的猎物,好像突然之间蒸发了,难道组团去避暑了!
公狈不愧为军师,其它狼崩溃时,它依然很镇定,立即派两队侦探,分别去附近的山顶和森林侦察后,终于知道了其中的缘由。
原来,山顶的树木密度小,海拔又高,加上有风,比山下凉爽多了,蚊子、小咬、瞎蠓等吸血虫,很难在那里生存。
森林中的很多动物,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经验丰富,都跑到山顶避虫和避暑了。
狼王和军师恍然大悟,在草原上,由于夏天的蚊子肆虐,草原狼也有逆风而行的习惯,使蚊子无法在身上立足,几乎被风吹跑了。
事情出现了转机,陷入痛苦和绝望中的狼群,重新振作起来,也迁到林海的高处,轻松地解决了食物和吸血虫带来的困扰。
三 首次冲突
很快到了冬天,夫妻狈立即向大灰进言,为了能在异地站稳脚跟,狼群还应该扩大个体数量。
于是,草原狼群稳步开拓领地的同时,数量也在同步增长。
两年后的春天,这支从草原上迁徙而来的狼群,数量达到了一百二十多只,终于在大兴安岭站稳了脚跟。妻狈也生育了三只小狈,狼王大灰很高兴,三只小狈的出生,说明狼群后继有军师了。
随着数量的暴涨,狼群分群的问题,势在必行了。
狼群中的几只老狼,由于怀念故土,便以草原已恢复元气为理由,请狼王带着大家,一起回草原去。
年轻的狼,已被大兴安岭广阔的空间,充足的食物所吸引,有些乐不思蜀了,夫妻狈及时向狼王进言,说目前是分群的最佳时机。
狼王以民意为借口,表示尊重每只狼的意见,让它们自己选择,来去自由。庞大的狼群,最后只有十多只老狼愿意回去,狼王先是好意挽留,而老狼思乡心切,大灰也就顺水行舟,让它们自己回去了。
到现在为止,这支草原狼群的个体数量,与嘎仙洞的森林狼群平齐了。
狼群除了年富力强的狼王大灰,下面还有四员大将,分别是二灰、三灰、四灰、五灰,它们与森林狼群作战中,往往勇不可当,具有死不旋踵的拼杀精神,使很多森林狼闻风丧胆。
在大灰的掌舵下,狼群文有公狈和母狈两个军师,武有四员大将,几乎可以在森林中呼风唤雨了。
它们不动声色扩大地盘的行为,还是引起了嘎仙洞森林狼群的注意。这支森林狼群,除了狼王马头狼,两员得力干将也是马头狼,只能从颜色上来进行区分,分别为黑马头和红马头。
马头狼王喜怒无常,自恃勇力非凡,经常用武力打压下面的森林狼,当然也包括黑马头和红马头,它的这种做法,造成了狼心涣散,狼群的整体战斗力不强。
况且,它们缺少夫妻狈那样的军师,最多只能逞凶斗狠。俗话说太刚容易折,称雄一时的森林狼群,这次碰上了强劲的对手。
随着草原狼群的扩张,两只狼群的领地,几乎要毗邻了,一旦没有缓冲的余地,正面冲突将不可避免。
狼王大灰,早探得了马头狼群的消息,对凶悍的马头狼群进行了重点侦察,从收集到的信息来看,马头狼王本身的战斗力,确实非同一般。
大灰采纳了夫妻狈的三个建议,一是靠近马头狼群方向的领地,暂时不要扩张,保留了一定的缓冲空间,避免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二是派出小股狼群,在其它地方寻找机会,与对方的小股狼群发生摩擦,试探对方的战斗力;三是随时打探消息,盯住对方的动静,以便在冲突来临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很快,大灰就收到了一好一坏两个消息。好的消息是,与对方发生了一次小规模的冲突,发现对方的战斗力很差,将双方普通狼的实力进行对比,草原狼完全能够以一敌俩。
坏的消息是,草原狼群的壮大,已经激怒了马头狼王,它随时可能上门来挑衅。
狼王大灰找夫妻狈商议,公狈说:“我们得面对现实,如果想在这片森林长期生存下去,与马头狼群的冲突,肯定无法避免。以我看来,对方并不可怕,毕竟双方的数量,基本上旗鼓相当。一旦发生冲突,你亲自率领一半的狼群,采用群狼战术,专门对付马头狼王、黑马头和红马头,尽管它们凶悍无匹,最多也只能以一挡十,绝对不可能抵挡五十只狼的进攻。”
听了公狈的分析,大灰点了点头,“我则率领另外一半的狼群,对付其余的森林狼,对方的整体战力不行,我完全有信心打败它们。”
大灰听完公狈的话,感到一丝欣慰。为了有备无患,它立即根据公狈的建议,将对付马头狼王和森林狼群的分工,提前作好了部署。
一个月圆之夜,自信满满的马头狼王,只带了一半的森林狼,前来挑衅了。
高大的马头狼王,全身金黄色的皮毛,在月光下发出绸缎般的光芒。如果它不是一幅似马非马的样子,该是一匹多么漂亮、雄壮的马。
它的左右为黑马头、红马头,后面跟着森林狼,在狼群的族拥下,马头狼王威风凛凛,在明亮的月光下面,它嘴里的利齿,像匕首一样,发出瘆人的寒光。
马头狼王,看到比它矮小很多的草原狼王大灰,流露出不可一世的霸气,丝毫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草原狼群这边,很多狼只见过蒙古马,见了这么一个异类,先是觉得惊奇,随着对方的杀气外泄,未经过血腥洗礼的小狼,就开始颤栗了。
双方摆好阵型,准备厮杀。
没有想到的是,狡猾的公狈,骑在一只狼身上,开始喊话了:“威武的马头狼王,久仰了!听说你的狼群,在大森林所向披靡,特别是马头狼王,勇冠森林,还可以打败凶猛的老虎、黑熊和公猪。”
这一番恭维,使马头狼王很受用,它看了看矮小的公狈,傲慢地进行讥讽:“你就是传闻中的军师狈?看来,头脑应该很发达吧!”
草原狼群听了,面面相觑,都不好说什么。
马头狼王的脸色陡然一变,发起怒来:“你们狼狈为奸,为害大草原也就算了,但来到大兴安岭,想为害大森林,先过了我这一关再说,你们识相的话,早点滚回大草原去!”
狼王大灰,见公狈在阵前,长对方志气,灭自己威风,心里有些不悦。现在,又见公狈热脸贴到对方的冷屁股,反遭一番戏弄和呵斥,它勃然大怒,正想发作,被旁边的公狈制止了。
公狈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嬉皮笑脸:“听说马头狼王威武,真是名不虚传!要我们滚回草原,当然可以,你已经远道而来,双方不如先比试一场再说,如果你们森林狼群赢了,我们再回草原也不迟!威武的马头狼王,你觉得如此咋样?”
马头狼王听说要比试武力,两眼开始放光:“算你还有些见识,你们想怎么比试?”
公狈看了看大灰:“我数了一下,你方除你、黑马头和红马头,还有四十八只狼,而我方多你们一倍。马头狼王试想一下,双方全部上阵厮杀的话,肯定是两败俱伤,纵然你方赢了,也是元气大伤。你来的目的,不过是想把我们驱逐出森林,完全犯不着一拥而上……”
马头狼王不耐烦了:“别屁话连篇,白天说到夜里,兔子还在窝里,爷爷等不及了!你只说怎么比试?”
公狈只得进入正题:“我方派四只普通狼,你方派八只普通狼,厮杀一番如何,以死伤的结果定胜负!”
马头狼冷笑:“你方派四只狼,我方也只派四只!”
公狈:“那恭敬不如从命!”
四只草原狼,四只森林狼,很到来到了战阵的中间。
马头狼王一声令下,四只森林狼向草原狼扑了上去。
不到一刻钟,四只森林狼全部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而四只草原狼,只伤了一点皮毛。
不待公狈发话,马头狼王命令八只草原狼,立即投入厮杀。
两刻钟过后,地上躺着八只森林狼和一只草原狼,另外三只草原狼,一只重伤,两只轻伤。
马头狼王,有点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它面无表情地吩咐森林狼,将地上的尸体,拖到一边。
接着,它冷冷地说:“我想让黑马头上,你们怎么应付?”
公狈转身对狼王大灰说:“这个嘛,得问我们狼王,它自有应对方法!”
狼王大灰也不答话,安排了四灰、五灰,再加八只普通狼,共计十只狼,来对阵黑马头。
马头狼王一看,自以为得计,高兴地对黑马头说:“兄弟,该你上场了,别给我丢脸,尽管放开手脚厮杀!”
十一只狼在阵前打成一团,一刻钟过去了,没有一只狼倒下去,只是个别草原狼身上,挂了一点彩而已,双方胜负未定。
原来,黑马头是一个滑头,见草原狼凶悍,不想以死相拼。四灰和五灰也很老练,见对方如此,想到草原狼群已经胜了一场,保存实力要紧,也没有拼命的意思。当然,如果大灰一声令下,它们也会拼死厮杀的。
马头狼王见黑马头赢不了对方,立即火冒三丈,又让红马狼投入厮杀,被二灰、三灰和八只草原狼拦住,双方分作两拨厮杀。
又一刻钟过去了,马头狼王见黑马头和红马头都不能取胜,终于恼羞成怒,悍然不顾先前的约定,命令森林狼群一拥而上,向草原狼发起进攻。
狼王大灰,命令公狈带着四十只草原狼,拦住对方的森林狼,开始混战。
很快,森林狼群就处于劣势,马头狼王在大兴安岭称霸已久,哪里能接受眼前的失败,气急败坏地冲了上来。
六 处心积虑
老狐狸安排两只狼作马倌和鹿倌,白天让马驹和幼鹿在洞穴外面吃草,晚上赶回洞穴休息。为了让马驹和幼鹿听话,防止它们外出喝水或其它情况下逃跑,一旦发现丁点不配合的苗头,两只狼会立即扑上去,毫不留情地进行撕咬。
几次过后,马驹和幼鹿形成了条件反射,对两只狼服服贴贴的,不敢有任何不配合的举动。
嘎仙洞中,马头狼王也没闲着,它按照老狐狸的主意,开始让狼群抓紧繁殖,不断扩大狼群的数量。
六年过去了,马头狼王的森林狼群,兵强马壮,数量达到了一百八十多只。马头狼王亲自培养出了四员大将,它们在猎取食物,争夺地盘的厮杀中,战功累累,颇得马头狼王的欣赏。
老狐狸开始邀请马头狼王,去亲自验收它六年来的成果。
六年以来,老狐狸通过优胜劣汰,只留下了繁殖出来的八只鹿头狼和八只马头狼,其余的由于性格稍显温顺,不适合血腥厮杀,很小的时候,就被杀死了。
十六只马头狼和鹿头狼,老狐狸竟然只想留下四只,也就是马头狼和鹿头狼各两只,这同样让马头狼王震惊。
老狐狸的话却不无道理:“大王,选拔出来的四只,全都是精英,战斗力足以笑傲大森林,简直可以称得上超级战狼了。它们应该享受到,你我之下第三等的待遇!试想一下,享受这样待遇的狼多了,狼群的重负该有多大啊。”
老狐狸按照年龄,分别将马头狼和鹿头狼分成两组,让它们两两相斗,自相残杀,直到一方战死为止。
幸存下来的四只马头狼和四只鹿头狼,全是伤痕累累,老狐狸却不管不顾,又残忍地分为两组,让它们继续残杀。
厮杀的血腥程度,让马头狼王这样久经沙场者,也看得心惊肉跳。特别是四只鹿头狼,身材比马头狼王还高大粗壮很多,在打斗过程中,无论鹿角、利爪、尖牙,全都是武器,打斗结束后,得胜的两只怪兽,与倒在地上的怪兽一样,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筛眼和梳齿形状的血痕。
唯一不同的是,倒在地上的怪兽,脖子上多了一个碗口粗的伤口,发黑的污血,流了一地。
这样的动物,简直可以称为战兽,马头狼王在它们面前,也不免有些发怵。
马头狼王开始后悔了,竟然同意老狐狸,杂交出这样的怪兽。这两只怪兽,一旦发起怒来,恐怕连它这个狼王,都无法控制。
事已至此,它也只得向老狐狸描绘的愿景走下去,先打败草原狼,为死去的红马头、黑马头、森林狼报仇,再称霸大森林!
想到这里,马头狼当然开心了,称霸大森林,还真的需要这样的战兽,老虎毕竟不是好对付的!
这两只怪兽,如果与老虎进行厮杀,不知场面有多么精彩,马头狼王已经开始期待了。
最后,老狐狸进行了介绍:“两只鹿头狼,分别叫褐鹿头、棕鹿头,而两只马头狼,则分别叫白马头、灰马头。”
老狐狸送马头狼王走时,一边走一边问:“大王,你对这四只超级战狼还满意吧?你放心,等它们养好伤,我们就开始复仇。”
这时候,狼王大灰所在的草原狼群,已经分成了两个群。大灰所在的狼群,狼的数量还保持在一百左右,军师仍然是夫妻狈。
这支狼群,除三灰和四灰两员大将,大灰又培养出了二黄、三黄、六灰和七灰等四员大将,它们的勇悍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年的二灰和五灰。
六年以来,狼王大灰收到的消息说,在嘎仙洞周围,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狼王还是马头狼,只不过狼群的数量扩大了而已。
在此期间,嘎仙洞的森林狼群,也从未滋事,大灰以为马头狼王的锐气,已经尝失殆尽了,于是慢慢地放松了警惕。
分出去的狼群,迁到了大兴安岭南边的森林。狼王小灰,是大灰的儿子,狼的数量达到了九十只,军师有三个,是公狈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这支狼群的成员,基本上是草原狼来大森林后,才繁育出来的,没有经历过草原的苦日子,在舒适的环境中长大,战斗力当然差了一些。
四只超级战狼养好伤后,老狐狸已探得草原狼的全部情况,于是来到嘎仙洞找马头狼王,商议攻打草原狼群的具体方案。
最终,马头狼王同意了军师的建议:由马头狼王带四员大将,亲率一百只狼,进攻狼王大灰所在的草原狼群。老狐狸则带着四只超级战狼和其余的狼,插在两支草原狼群中间,一是切断两个狼群的联络,防止南边的援兵,二是相机寻找机会,由四只超级战狼出马,采取斩首行动,将狼王大灰和夫妻狈杀死,一旦草原狼群龙无首,再两面进行夹击,大灰的草原狼群,自然全军覆灭。
似曾相识的月圆之夜,当马头狼王带着一百只普通的森林狼,围住狼王大灰的草原狼群时,大灰还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来临。
自上次,草原狼群与马头狼王的森林狼**锋后,又在森林里生活了六年,大灰自恃对森林狼的战斗力了如指掌,根本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
公狈却不这样想,认为马头狼王是善者不来,来者不善,六年过去了,依然没有将失败的耻辱放下,只能说明马头狼王,一直在隐忍和积蓄力量,从而伺机报仇。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马头狼王肯定是有备而来,想到这里,公狈出了一身冷汗,马上意识到了不妙。由于时间紧迫,公狈为了保险,立即吩咐两只狼,去向小灰所在的狼群报信,让它们火速赶来支援。
公狈的信使,却被狡猾的老狐狸截住了。
与森林狼群接战后,狼王大灰才后悔不迭,意识到对方的战斗力,早已今非昔比,基本上与草原狼群不相上下了。这次,草原狼群没有了数量优势,双方战力又旗鼓相当,又没有狼能拦得住剽悍的马头狼王,看来此战必输无疑。
狼王大灰开始有些慌乱了,当公狈悄悄告诉它,已经派信使去通知援兵时,大灰才稍微镇定了一些。
草原狼群很快处于下风,马头狼王扑向大灰,想结果对方的性命,使草原狼群失去主心骨,从而彻底丧失战斗力。但三灰、四灰、二黄、三黄、六灰、七灰等六员大将,誓死地护住大灰,纵然三灰和二黄,被马头狼王咬死,其余四员大将,依然拼死相护。
公狈意识到了危险,赶紧跑到外围,准备吩咐母狈带着狼崽,去找地方隐蔽,避开森林狼的屠杀。
这时候,老狐狸带着四员超级战狼,已经从南边包围上来了。
可怜的夫妻狈,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与坐骑狼一起,被凶残无匹的褐鹿头撕成了碎片,草原狼群的狼崽,也被森林狼全部咬死了。
草原狼见识过马头狼的威力,却还是被两只鹿头狼的杀气吓住了。两只身材巨大的怪兽,挺着尖刀似的鹿角,向草原狼群冲杀过来时,草原狼马上血流成河。
马头狼王让森林狼退到一边,组成包围圈,不让一只草原狼跑掉。森林狼站在外围,见两只怪兽在草原狼群中往来冲突,如入无狼之境,都大惊失色。
狼王大灰,以及四灰、三黄、六灰、七灰等草原狼大将,在两只怪兽面前,简直像初生的狼崽一样,不堪一击,瞬间便尝失了战斗力,被鹿角叉死了。
马头狼王,也站在旁边观看,快意恩仇的同时,也隐隐地感受到了威胁。两只怪兽摧枯拉朽似的战斗力,让它这只狼王,也同样地相形见绌。
在狼的江湖里,从来都是以实力说话,它当然感受到了威胁。
此时,老狐狸却非常得意,只是不形于色而已。它很清楚,这一战下来,两只鹿头狼在整个森林狼群,已经竖立起了绝对的威信,没有任何一只狼,当然包括马头狼王,敢撄其锋锐。
六年以来,它处心积虑,一直在等待机会。两千多个日子,它天天与年幼的鹿头狼和马头狼待在一起,像慈父一样地关心、照顾它们,当然不仅仅是给马头狼王报仇。
老狐狸,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它也有自己的盘算,真相很快就要水落石出了。
八 锦囊妙计
于是,狼王小灰放弃了复仇的念头,在三只狈的帮助下,开始励精图治,繁衍生息,等机会成熟了,再血洗嘎仙洞的狼群。
直到有一天,探狼来报,说嘎仙洞的狼群中,新添了两只鹿头狼,两只马头狼,都凶悍无比,特别是两只鹿头狼,身材高大似驼鹿,头上有一对尖角,力大无穷,曾经联手杀死过一对公母老虎。四只怪兽中,最凶残的当属褐鹿头,它就是杀死狼王大灰和夫妻狈的凶手。
探狼还有一个不好的消息,嘎仙洞的狼群中,有一位老狐狸军师,老谋深算,围剿草原狼的行动,就是它一手策划的。
听到这个消息,不要说狼王小灰,就连大狈、小狈都心灰意冷了,瘫倒在地上。马头狼王已足以让它们头痛了,竟然还有四只怪兽,一只老狐狸,看来复仇彻底无望了。
女儿狈却一幅成竹在胸的样子,说自己有话要讲,它让其余狼全部避开,只将小灰、大狈和小狈留下。
它见眼前只有小灰和大小狈时,才轻声地说:“你们别担心!父狈早就留给我一个锦囊妙计,报仇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需要时间而已。”
女儿狈,看了看大狈和小狈疑惑的神情,“父狈是在我与小灰结为夫妻后,才告诉我的。它还告诉我,并不是对两位哥哥有什么看法,只是觉得我比较稳重,不容易泄露出去而已。加之我是狼后,更容易说服小灰,两位哥哥可别有什么想法!”
女儿狈又看了看小灰,“父王与父母狈被杀死以后,我本来想将父狈的妙计,告诉小灰,当我看到小灰已经振作起来,整个狼群焕然一新时,我怕将这个妙计说出来以后,小灰又会依赖它,从而影响狼群的士气。于是,我想等到关键时候,才讲出来!”
大狈和小狈,果然沉不住气,不耐烦地催促女儿狈:“你急死我们了!先别说这些,快把父狈的妙计,讲出来吧!”
女儿狈笑着说:“父狈的意思很简单!如果它们遭遇到了不测,肯定是嘎仙洞的森林狼群干的,小灰所在的草原狼群,肯定会找森林狼群报仇。如此报仇来报仇去,都是扬汤止沸之法,冤冤相报何时了!它想出了一个釜底抽薪之计,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小灰和大小狈听了,都不由点了点头,公狈军师的话,确实有道理,这样长期争斗下去,最后没有一个赢家。
女儿狈突然问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人类的一个兵法‘不战而屈人之兵’,意思是不损失自己的一兵一卒,还能取得胜利!”
小灰、大小狈都睁大了眼睛,摇了摇头,女儿狈眼睛里闪烁着自豪的光彩,“我们的父狈,借鉴了人类的这个兵法。它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是不可战胜的,如果借助他们的力量,嘎仙洞的森林狼群,灭亡是迟早的事情!”
小灰摇了摇头:“这个有点玄吧!人类太聪明了,也没有那么好利用吧!”
大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有些兴奋:“我想起来了!父狈以前给我讲过离间计,它的意思,肯定是想让我们,离间森林狼群与人类的关系吧?”
女儿狈笑了:“真不愧是父狈的儿子,你说得不错,正是如此!父狈要我们想办法,离间那些剽悍的猎人,与嘎仙洞狼群的关系。只要离间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就作壁上观,不牺牲一只狼的性命,就可以达到报仇的目的!”
小狈皱着眉头说:“这个办法固然好,可是我们怎么才能离间他们啊?”
小灰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于是笑着说:“只要能报仇,我们怎么做都可以!现在,我们先派出两队探子,去打探一下人类的情况再说。”
探狼很快就打听到了,这片大森林中,猎人的一些消息。
大兴安岭森林中,生活着两个民族,一个是鄂伦春,一个是鄂温克。
鄂伦春人逐猎物而居,住在斜人柱里,以乌力楞为单位,世世代代打猎为生。乌力楞是同一父系血统关系的家庭,所组成的游猎组织。他们的人数较多,基本以马为交通工具,冬天则用滑雪板和雪橇,打猎效率非常高,被尊为“兴安岭猎神”。
鄂温克人饲养驯鹿,住在撮罗子,以哈拉为单位,随驯鹿不断地迁移,过着游牧和狩猎生活。哈拉与乌力楞一样,是同一血缘关系的组织,哈拉之上,是部落酋长。他们的人数较少,基本以驯鹿为交通工具,冬天与鄂伦春人一样,也用滑雪板和雪橇。
两个民族的猎人,有相互通婚的传统,他们的斜人柱与撮罗子,还有些相似,是一种临时用树杆搭建的圆锥形窝棚,夏天用桦树皮苫盖,冬天则以兽皮苫盖,以抵御寒冷。
两个民族的民风纯朴,内部非常团结,以乌力楞或哈拉为单位,猎人共同打猎,平均分配食物,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还特别地关照。
按照探狼提供的情况来看,小灰和三只狈一致地认为,鄂伦春人的人口多,又是打猎为生,让他们对付嘎仙洞的狼群,一定有胜算。
鄂伦春人贵重一点的财产,只有猎马。要挑起鄂伦春猎人对森林狼群的仇恨,必须先由马头狼或鹿头狼,杀死他们的猎马,鄂伦春人为了保护猎马,肯定会对马头狼或鹿头狼所在的狼群下手。
狼王小灰和三只狈,当然不知道另外一个消息。其实,狼群所盘踞的嘎仙洞,本来是鄂伦春人的祖先,鲜卑人生活过的地方,后来的北魏鲜卑人,还追根认祖,在嘎仙洞举行过隆重的祭天祭祖大典,并在洞壁上留下了祝文。
如果鄂伦春猎人,知道这个洞穴,是祖先居住过的地方,早就将狼群赶走了。但歪打正着,鄂伦春人还是被牵扯进来了,最终赶跑了狼群,将马头狼、鹿头狼等凶残的怪兽,全部杀死了,重新使嘎仙洞复原成净土。
有了奇妙的想法,让小灰和三个军师有些棘手的,就是如何找到机会,让马头狼或鹿头狼,去捕杀鄂伦春人的猎马了。
机会还是不期而至了。
这一天,马头狼王来找狼王小灰。草原狼群中,还有很多狼认识它,听说马头狼王竟然送上门来了,都一拥而上,把它围了起来。只要狼王小灰一声令下,马头狼王很快就会成为碎片。
狼王小灰,听说马头狼王送上门来,也立即冲上去,准备不惜一切代价,让狼群杀了它,女儿狈却阻止了小灰。
女儿狈的行为,引起了很多草原狼的反感。女儿狈很镇定,知道狼群对马头狼王恨之入骨,也不直接去阻拦,而是采取了以迂取直的策略。
它对狼群说:“我理解大家的心情,请大家不必担心,马头狼王死定了,已经被我们团团围住,肯定是跑不了的。大家也想一想,马头狼王单枪匹马来这里,一定有什么目的,不可能是来白白送死吧!我们不如等它把来意说明,再杀也不迟,你们说是不是?”
狼群沉默了,女儿狈的说法无懈可击,马头狼王不可能蠢到自投罗网,来此一定有什么意图,等它把话说完再死也不迟,在这么多草原狼面前,它纵然巧舌如簧,也骗不了大家。
马头狼王镇定自若地说:“现在,我与你们一样,都是那只老狼狸、两只鹿头狼、两只马头狼的受害者!其实,一直窜掇我报仇的,是那只老狐狸,它花了六年时间,培育出鹿头狼和马头狼,表面上是为了森林狼群报仇,其实是为了它自己,它的野心很大,想控制嘎仙洞的狼群。你们应该知道,杀死狼王大灰和夫妻狈的不是我,而是褐鹿头,它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在狼群面前树立威风,想当狼王罢了。杀死狼王大灰和夫妻狈军师以后,老狐狸的尾巴就露出来了,开始与鹿头狼、马头狼串通一气,想把我赶走,让褐鹿头当狼王,它好在幕后操控整个狼群。它是看着褐鹿头长大的,知道褐鹿头有勇无谋,很好控制。”
马头狼王把自己说成一个受害者,加上大灰和夫妻狈也确实不是它所杀,取得了很多草原狼的同情,剑拔弩张的局面缓和了。
马头狼王当然也看出来了,“如今,褐鹿头当上了狼王,老狐狸已经达到了目的。褐鹿头凶残无道,在森林中为所欲为,甚至以猎食老虎、黑熊为乐。你们也要小心了,说不定,它还会来围剿你们。我来的目的,不过是带一个信而已。我知道你们仇视我,反正我已经不是狼王了,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你们不如杀了我吧,我也好为过去赎罪!”
十 横生枝节
这个时候,关露梅正躺在葛拉尔一家,斜人柱进门的右铺上。火塘上,热气腾腾的吊锅里,正熬着可口的稠李子粥,火塘边的桦皮盆里,装着煮好的手把狍子肉。热情好客的鄂伦春人,准备用简单而美味的饭菜,来招待特殊的小客人。
葛拉尔和父母,在斜人柱外面,急得走来走去。救出的女孩没有大碍,却沉睡得实在太久了,让一家人都着急。
其实,关露梅已经醒了,睁开眼睛后,似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有一点似曾相识感觉,仔细一瞧,与她家还是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引起她注意的,当然是火塘和吊锅。
关露梅打小就知道,鄂温克人和鄂伦春人的火塘,常年不灭。鄂温克人搬迁时,用驯鹿驮着火种,从不让它熄灭,她家也用吊锅煮饭煮肉,用桦皮碗、桦皮盆等,作为厨具和餐具。
接着,她发现所躺的锥形窝棚,与她家的撮罗子也很接近。只不过,对着门帘的铺位正上方,供着神像,位置也一样。不过,鄂温克人的神像玛鲁王,只供在萨满所住的撮罗子里。
透过窝棚顶端的小口,她看到了星星。斜人柱与撮罗子一样,为了采光、通风和排烟,顶部也留了一个小口,只有在雨雪天,才用锥形的狍皮套子罩住。
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住在这样的锥形窝棚里,与外面的森林,只隔了一层桦木皮或兽皮。天气晴朗的夜晚,躺在铺上,就可以看到满天的星斗,有时还能看到明晃晃的月亮,听见风吹过外面的森林,传来的阵阵林涛声。
撮罗子和斜人柱,也许是世界上最简易的,离大自然最近的房屋了。
关露梅看着满天的星星,才想起下午,被母熊追赶的事情,她有些不相信,自己竟然还活着。她赶紧摸了摸脸,还完好无恙,又掐了掐眼皮,感觉有些疼。
活着多好,自己真的还活着。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鄂伦春猎人救了,在这片森林中,偶尔会遇上他们。鄂温克人,对鄂伦春猎人的打猎技巧,历来就相当地佩服。甚至还有人说,他们几百年前,本来就是一家,后来才分开的。
关露梅想到这里,一骨碌爬起来,走出了窝棚。
在外面等待的葛拉尔一家人,看关露梅走了出来,都非常高兴。
关露梅在陌生人面前,显得有些羞涩和局促。热情的葛拉尔一家人,请她一起吃饭。可是,此时此刻,美味的手把肉,酸甜的稠李子粥,一点也吊不起她的胃口。
她比较懂事,为了不让主人难堪,一边强迫自己吃一点,一边听葛拉尔,讲下午救她的惊险经历。
下午,刚巧葛天壮和葛拉尔在那片森林打猎。他们驮着狍子往回赶时,听到了妇女的呼喊声,熊的怒吼声,马上意味到情况不妙,就拼命地打马赶过来。
当他们父子,快到小黑熊位置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看着母熊,就要扑到关露梅身上。葛拉尔急中生智,大吼了一声,采用了围魏救赵的谋略,直奔小熊而去。
母熊听到吼声,转过身看时,葛拉尔已经下马,把小熊抱在怀里,慢慢往母熊相反的方向走去。他想把小熊作为熊质,逼迫母熊去追他,那样的话,关露梅自然就躲过了一劫。
果不其然,母熊看见葛拉尔,准备将小熊抱走,再也顾不上眼前的关露梅了!母熊一边向葛拉尔追去,一边发出愤怒的吼声。
葛拉尔见母熊追上来,便央求父亲绕道去救关露梅,他则用马缰绳拴住小熊的腰,再用匕首将绳子,割得只剩三分之一粗细,然后用力拍打猎马,向来的方向跑去。
他这样做,是为了让母熊去追猎马,马缰绳很快就会断掉,不会给小熊造成伤害,猎马也不会受到伤害,自己会跑回家。
母熊见猎马拖着小熊跑了,气得大声地怒吼着,拼命地去追赶。因此,葛拉尔和父亲轻松地救出了关露梅。
不论是鄂伦春姑娘,还是鄂温克姑娘,天生就对勇敢的猎人有好感,她们生活在大森林里,男人的打猎水平,决定了大家是否有食物,杰出的年轻男猎手,当然会引来很多姑娘的青睐。
关露梅听完后,惊奇地看着眼前的小猎人,对方仅仅比自己大一两岁,森林中的生存经验,却远比自己丰富,她正处于春心萌动的年龄,不由对葛拉尔,产生了难以名状的好感。
而葛拉尔和母亲,一见到关露梅,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鄂温克姑娘,她身上鄂温克人的装扮,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关露梅心地善良,马上追问猎马的情况。葛拉尔笑了笑,指着斜人柱外面的一匹猎马,说早就回来了,已经用马绊拴好。
关露梅这才放心了,人和猎马都没事,她心里也好受很多。
吃过饭,关露梅红着脸,先谢过葛拉尔一家,然后请求把她送回自己的哈拉。她说,如果自己一晚都没有回去,母亲肯定以为她出事了,会伤心欲绝的。
为人父母的葛拉尔母亲,当然理解这种心情,也立即敦促葛天壮,再找两个猎人,一起送关露梅回去。晚上的大森林,出来觅食的猛兽很多,多两个人陪伴才保险。
关露梅走以前,再次对葛拉尔母亲表示感谢时,后者拉着关露梅的手,问她订亲了没有,关露梅红着脸,摇了摇头,然后害羞地说没有。
关露梅回到哈拉时,差不多快天亮了。母亲看见女儿回来,连感谢都忘了说,跑上去紧紧地搂住关露梅,半天没有松手。
难以想像,她的母亲,一晚上是怎么熬过来的。
关露梅一家,再三挽留葛拉尔等四个鄂伦春猎人,吃了手扒肉,喝了都柿酒才走。吃饭的时候,关露梅的母亲,对聪明勇敢的葛拉尔,也很喜欢,同时也知道他,还没有订亲。
后来,关露梅的父亲,猎到一只黑熊,关露梅母亲想把它作为礼物,送给葛拉尔一家。关露梅的父亲和母亲,带着黑熊,到了葛拉尔家,三个男人喝酒时,两个女人便把儿女的亲事,订了下来。
接下来,葛天壮和葛拉尔打了四只大野猪,送到关露梅家作为订亲礼,这是鄂伦春人的习俗,关露梅一家,只收了两只野猪。
葛拉尔花了三天时间,把黑熊的一块骨头,磨成了熊形的装饰品,用鹿筋线搓成绳子,制成了一条项链,送给关露梅,让她戴在脖子上。按照他的说法,黑母熊是媒婆,这样做是为了感谢它,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关露梅非常喜欢这串项链,整天戴在脖子上,毕竟项链蕴含的意义,多么地令人心动。
订亲以后,双方父母要等儿女成年后,才举办婚礼。
今年,葛拉尔已经十八岁,关露梅也十六岁了,在那个年代,完全可以举办婚礼了。这一段时间,葛天壮和儿子葛拉尔,起早贪黑地打猎,准备猎物来操办婚礼。
准备好猎物以后,父子还想送两匹猎马,给关露梅一家作为聘礼,这也是鄂伦春人的习俗。
意想不到的是,他们乌力楞的十多匹猎马,竟在一夜之间,被凶猛的野兽咬死了,连小马驹也没有幸免。葛天壮和有经验的老猎人,反复察看了地上的脚印,都有点莫名其妙。
咬死猎马的野兽,当中有狼,这是毫不置疑的。仅凭狼,要咬死这么多猎马,肯定要花很长时间,猎马也会反击,弄出的动静很大,一定会被发现的。
乌力楞中还有猎狗,竟然全都装聋作哑,集体的不作为,这里面肯定有原因。还有一种脚印,与狼的脚印完全一样,却大多了。
这是什么怪兽,竟让猎狗全部噤声?
十一 初次报仇
接下来几天,氏族中其它的乌力楞,也出现类似的情况,猎马也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怪兽咬死,行凶的怪兽,竟然与狼结伴而行。
这么多猎马被杀死,引起了年迈的酋长重视。他让葛天壮任队长,带着氏族中最有名的八名猎人,其中包括葛拉尔,开始调查此事。
没有猎马,鄂伦春猎人在森林里,如同没有了腿。酋长亲自出面,将氏族各个乌力楞的兽皮,全部凑起来,才勉强从其它氏族,换回来八匹猎马。这些猎马,是氏族最后的财产,各个乌力楞的猎人,只有通过猎马,才能在大森林中杀死并驮回猎物。
葛天壮和八名猎人,压力重重。他们带着弓箭、匕首等武器,领着十多只猎狗,一直沿着脚印追查。
最后,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嘎仙洞。
为了不惊动怪兽,葛天壮只带了另外一名老猎人,爬到嘎仙洞对面山坡的大树上,观察嘎仙洞的动静。
嘎仙洞,掩映在高大的树木和茂密的灌木丛中,奇崛幽深。三天下来,他们发现洞中的狼好像不少,只看见一只身材似马,头部似狼的怪兽,经常带着狼群出来猎食。怪兽当然是马头狼王了。
葛天壮和老猎人,查看了马头狼王的脚印,与乌力楞外面,咬死猎马的怪兽脚印,完全吻合。
葛天壮明白了,正是这只似马非马的怪兽,使猎马以为是同类,在毫无防备地情况下,被咬死了。
怪兽逃不过猎狗的眼睛,狗也不傻,一般的狼尚且对付不了,马一般高大的狼,足以使它们毛骨悚然,颤栗不止。主人不在面前,它们也不想白白送掉性命,于是远远地避开了。
此时的褐鹿头狼王、棕鹿头、白马头和灰马头,正沉浸在悲痛之中,根本没有心情捕猎,因为前几天,老狐狸出去时,被一群似狼非狼的动物咬死了。
一直以来,老狐狸严格地训练这些怪兽打斗,在生活方面,却像对待儿女一样,关心和呵护着它们,老狐狸的死,使四只怪兽如丧考妣。
四只超级战狼,失去了精神上的指引,开始变得萎靡不振。它们义愤填膺,想为老狐狸报仇,却打不起精神来,更不用说捕猎了。
狡猾的马头狼王,当着四只怪兽的面,在老狐狸的尸体前,泪流满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一幕让褐鹿头很感动,从而对它刮目相看。
老实憨厚的褐鹿头,于是派马头狼王,带着狼群出去捕猎,同时负责查找真凶,好为老狐狸报仇。
老狐狸死了,马头狼王迈出了目标的第一步,内心狂喜不止,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反而用眼泪,迷惑了褐鹿头等四只怪兽。
马头狼王带着当年的四员大将,利用出去捕猎的机会,将它们咬死了,回来却告诉褐鹿头,这四只狼就是杀死老狐狸的真凶,它们很早就嫉妒老狐狸的地位,一直在寻找机会下手。
为了让四只怪兽相信自己,马头狼王还列举了这四只狼,以前的一些劣迹。看它言之凿凿,褐鹿头狼王确信无疑了。
褐鹿头太嫩了,连那些劣迹的真假,都没有去核实,就盲目地相信了。
当然,主要还是马头狼王那几滴眼泪,起了很大的作用。
话说葛天壮和老猎人回来,将嘎仙洞狼群的情况,给大家讲了一遍。
在商议如何剿灭马头狼王时,大家都认为,盘踞在嘎仙洞的狼群,之所以有这么多狼,这么猖狂,主要是有一只怪兽似的马头狼,它才是杀死猎马的罪魁祸首,擒贼先擒王,将马头狼杀死,其余的狼,自然树倒猢狲散,也就没有威胁了。
要杀死马头狼王,需要在它带着狼群,离开嘎仙洞时,才好动手。如果直接进攻嘎仙洞,狼的数量多不说,狼群为了保护幼崽,也会拼死抵抗,狼的报复心很强,猎人还会与整个狼群结上仇。
第二天,出发以前,葛天壮带着猎人,用马奶酒、狍子肉,祭拜了山神“白那恰”,祈求山神保佑,此行一切顺利。
白那恰的神像,在乌力楞外一棵挺拔高大的美人松上。鄂伦春人在离地两米高的树干上,用刀削去树皮,留一块二十多公分见方的空白,然后将白那恰的神像刻在上面。
直到被英勇的鄂伦春猎人包围,马头狼王这才明白,自己被看似柔弱的女儿狈算计了,原来女儿狈想通过离间嘎仙洞狼群,与鄂伦春猎人之间的关系,用借刀杀人之计,来除掉五只怪兽。
马头狼王浑身是箭,身子像刺猬一样,知道躲不过这一劫了。它却一点都不恨狼王小灰和女儿狈,毕竟它们帮自己除掉了可恨的老狐狸。
它把所有的仇恨,都指向了老狐狸和四只怪兽,是它们剥夺了本该属于它的一切,马头狼王非但不恨草原狼,还想把女儿狈的计划延续下去,来报复四只怪兽。
因此,它叫来几只狼,讲了几句话,让它们赶快回去,捎给褐鹿头狼王,然后用自己的身体,挡住猎人的进攻,让回去的几只狼脱身。
逃回嘎仙洞的狼,把马头狼王死前说的话,告诉了褐鹿头:“大王,杀死老狐狸军师的,不是嘎仙洞的狼,而是鄂伦春猎人唆使猎狗干的。我怕你带着狼群,去找这些凶恶的猎人报仇,从而毁掉整个狼群,所以撒了谎。没有想到,这些疯狂的猎人,他们的屠杀才刚刚开始,除了杀死军师和我,还准备杀死褐鹿头狼王、棕鹿头、白马头和灰马头。如果你想自保,为军师报仇,应该先下手为强。如果报了仇,那么军师和我,都死而无憾了!”
褐鹿头,差不多快从老狐狸死去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当它看到逃回来的七八只狼,全身是伤,还失去了马头狼王和十多只狼时,勃然大怒。
当它又听说,是鄂伦春猎人先挑起了这场杀戳,杀死军师和马头狼王不说,下一个目标可能就是它时,更加怒不可遏了。
它命令探狼,按照猎人留下的气味,找到他们的住地。
第二天,由于顺利解决了马头狼,葛拉尔高兴地骑着猎马,来到关露梅家。
葛拉尔把马头狼咬死猎马,鄂伦春猎人杀死马头狼的事情,告诉了关露梅一家。接着,他坦诚地告诉他们,本来可以送两匹猎马,作为聘礼送过来的,现在只能送一匹了。
关露梅的父母,知道葛拉尔一家的难处,拒绝了猎马。关露梅的母亲说:“好孩子,你们的心意领了,你和关露梅结婚就是了,不要送什么猎马。你知道,我们鄂温克人,一般都骑驯鹿,你把猎马送过来,我们还难得去伺候呢!更何况,你把猎马送给我家了,你无法打猎,想让我们关露梅,到你家的斜人柱,去喝白毛风啊!”
一席话,把葛拉尔和关露梅父女逗笑了。葛拉尔一再坚持,关露梅一家却坚决不答应。最后,还是关露梅折衷了一下,让葛拉尔用两只狍子替代猎马。
聘礼的事情,妥善解决了,只等双方父母将日期定下来,就可以举办婚礼了。
大家心情很好,关露梅的父亲,将葛拉尔留下来,陪自己喝酒,两人一直喝到晚上。俗话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喝马奶酒都没有醉过的葛拉尔,喝了几桦皮碗都柿酒,竟然酩酊大醉。
关露梅看着未来的夫婿,醉得不省人事,眼里全是怜爱。她没有想到,这一顿酒,还救了葛拉尔一命。
第二天,当葛拉尔唱着鄂伦春民歌,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快回到自己的乌力楞时,才明显地感觉到了异样。
平时回来,猎狗很早就迎了上来,今天不见猎狗不说,乌力楞的上空,也没有塘火升起的青烟,走近了,也听不到说话的声音。
他意识到不妙,不再唱歌了,打马快速地飞奔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