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冯老头儿
到了家,苏梅拉着三姐儿说起了悄悄话。
说着说着,三姐儿突然涨红着脸道:“太欺负人了!二嫂,这你都能忍,要是我,非得撕烂她的嘴!”
回来的路上苏梅已经想通了,这面子是自己的,更是要靠自己去挣的,挣面子的方式千万种,但撒泼撕扯却绝对挣不到面子。
“不提这事儿了。三姐儿,你能给三儿做件夹克衫吗?布料什么的我来买。”
“二嫂,你没开玩笑吧?我?做夹克衫?不行不行,我连夹克衫都没见过。”三姐儿头摇得像拨浪鼓。
“衣服的样式我记得,我给你画出来,肯定不会做走了样。三姐儿,二嫂第一次求你,就试试吧。”
三姐儿听她都说到这份上了,咬咬牙硬着头皮说:“也别说求不求的,三儿是我亲兄弟,我这当姐的哪能不出力。行,那我就试试,不过做差了你可别怨我。”
苏梅笑着说:“做差了便做差了,当给你练手了,以后你给我做件褂子呗。”
姑嫂俩说干就干,把孟春晓喊过来,三姐儿前前后后忙活丈量身材,苏梅就趴在缝纫机上画衣服样式。
还别说,苏梅画的真心不错,光看衣服的轮廓,跟他印象里的那件夹克衫相差无几。
“二嫂,这里太肥了,我长得瘦,这里还有这里都可以往里收一下。”
苏梅疑惑道:“三儿,这样就跟那件夹克衫不一样了啊,人家都是国营工厂的大师傅设计的,能随便改吗?改了还能好看吗?”
孟春晓笑呵呵说:“国营工厂的设计师?一群老古董,眼光早落伍了。二嫂,就按我说的改,不好看我也穿。”
“行,那咱说好了,照着改了到头来你可别嫌弃。”
苏梅低着头继续画,孟春晓在一旁不停地指手画脚,这里应该这么弄,那里应该这么弄,把苏梅烦得扔下铅笔:“要不你自己来画?”
孟春晓立马蔫了,赔着笑说:“说完了,后面就按你的意思画。”
这两天老娘在忙着操办酒席,大哥大嫂二姐夫,甚至这次连大姐夫都过来了。
半年前孟国庆考上大学摆流水席的那天,大姐夫虽然来露了个脸,但又急匆匆地走了。
这次孟春晓又考上了大学,老娘也没开口要求,他倒是提前过来帮忙,甚至还给了孟春晓五块钱。
对于大姐夫的心思,孟春晓宁愿往好的那方面想,再怎么说,他是自己亲外甥女的爹。
还有不到一个星期就要离开这个家了,离开这个又穷又落后又闭塞的石湾村了。
以前他无时无刻不盼着能离开这,但等到尘埃落定,离别的日子越来越近时,心底里却突然涌起一丝不舍。
离开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办,看着不少,其实并不麻烦,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注意事项,他一个人半天就跑完了。
将盖着鲜红公章的几张证明手续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最后小心翼翼地收好放进书包里。
在孟春晓眼里,这几样东西甚至比家里罐头缸里的都珍贵,可不能弄丢了。
离开公社,没有直接回家,往冯老头儿那两间破草房方向走去。
孟国庆去上大学前,将照顾冯老头儿的任务交给了孟春晓,孟春晓在一中上学,哪有功夫管这老东西的死活,于是顺手将这个任务扔给了孟州。
听孟州说,这老东西现在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每天啥事不干,还有小酒喝着,把孟州羡慕嫉妒得要死。
果不其然,冯老头儿正在门前的大槐树下晒太阳,看到孟春晓来了,老远就说:“三儿啊,上次那份酒我喝着还凑合,你咋空手来了?酒呢?”
“酒酒酒,信不信我把你种酒缸里?也不怕喝死!”一看他这副无赖模样,孟春晓就气不打一处来。
冯老头儿嘎嘎笑道:“那感情好,我啊,死后都想埋在酒厂边上,天天能闻酒味,万一哪天酒厂的大缸漏了,我不是占大便宜了。”
孟春晓哭笑不得:“你还真敢想!行了,不跟你扯了,东西呢?我大后天就要走了,总得弄点压身的东西当路费。”
冯老头儿差点吐出一口老血,你家路费要用半斤的金首饰啊。
哼了一声,冯老头儿爬起来,背着手往屋里走去,孟春晓赶紧跟上他,进了屋随手把门关上。
冯老头儿听到关门声,嗤笑道:“还挺小心的,放心吧,我这两间破草房野鬼都不乐意来,也就你们孟家人敢来。”
孟春晓搓着手笑道:“小心驶得万年船嘛,东西呢?”
“看你这猴急的模样,你二哥可比你稳重多了。做大事者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你说说,这两样你占哪样了?一样也没占!”冯老头儿鄙视地说道。
孟春晓被他呛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朝他干瘦的松树皮脸上来几拳。
冯老头儿似乎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继续用尖酸刻薄的语气说:“啧啧,就这点定力?气得浑身都直发抖,是不是想狠狠地打我一顿?。”
孟春晓猛然打了个激灵,不对呀,这个老东西平日里虽然经常对自己冷嘲热讽,但都是他先惹事的,今天他是来拿首饰的,一直笑脸相对,他凭什么羞辱自己?
忍,我忍!这老东西真不是东西,我堂堂一个准大学生,可不能跟你这个半截入土的糟老头子置气。
“啧啧,还行,挺能忍的。你真不想打我?门都关起来了,打了也没人看见,就是有人看见了,我这么一个黑五类,别人也会装作没看见。”
孟春晓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这老东西今天莫不是吃了枪药,见了人就咬?
可不能让他继续说下去了,惹毛了自己,自己说不得真会动手揍他。
”老东……,咳咳,你懂得挺多嘛。”
冯老头儿斜了他一眼,说:“你以为随便什么人都能在解放前开金银铺子的?我虽然不敢自夸学富五车,哼哼,不过却自信比你强多了。”
孟春晓哪能服气,反驳道:“从前年春天开始,我次次考试都是第一名,今年的高考还是全省理科状元,上的是北大,你凭啥跟我比?比得过吗?”
冯老头儿像是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最后都笑出了眼泪,“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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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小人物
“老东……,你才读书读傻了呢!”孟春晓像是被炭火烫着了一样跳了脚,他最讨厌别人说他读书读傻了!
冯老头儿哼了一声,转身在破椅子坐下,抬头看着他说:“想叫我老东西就叫呗,有啥不好意思的,我本来就是个老东西。”
“这可是你说的,老东西!”孟春晓被他气糊涂了,就差指着他鼻子骂了。
“咋样?舒坦了些吧?”冯老头儿笑着问。
一句老东西叫出口,孟春晓气消了不少,可还是不打算原谅他,谁让他说自己读书读傻了呢。
看孟春晓低着头不说话,冯老头儿手指着他说:“生气的时候骂骂人,肯定会舒坦。你这人太假,心里整天琢磨些有的没的,说的好听点叫精明,不对,精明都是抬举你了,钻营?哼,更是抬举你,你要是会钻营还好了呢。我认识你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大体有数,送你三个评语,瞻前顾后,好高骛远,志大才疏!”
”你胡说!老东西,你胡说八道!“本来已经消了的火,又被冯老头儿三言两句给点燃了。
孟春晓恼羞成怒,倒不是因为冯老头儿说话太难听,更不是因为他说错了,恰恰相反,孟春晓觉得自己的缺点都被他说中了,自己像是被扒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受他嘲笑。
他从六岁开始上学,六年的小学,三年的初中,三年的高中,四年的本科,三年的硕士研究生,五年的博士,一口气读到三十岁。博士答完辩后,激动得唱了一晚上KTV,一闭眼一睁眼他就回到了四十多年前。
在冯老头儿之前,就有人说他读书读傻了,他不服气,可说的人多了,他有时候也会反思,梳理自己的种种行为,心里多少默认了自己确实难于处事,羞于待人,甚至害怕走出校园。
他是个爱幻想的人,或许这是双鱼座天生的性格,经常在学校里胡思乱想,琢磨着一个点子接着一个点子,甚至还为此写了一摞摞的计划书。
可是,他始终不敢踏出第一步,甚至羞于将这些想法同别人分享,所有的点子都藏在心里,随着时间流逝,那一摞摞计划书也落满了灰尘,最终被遗忘在角落里。
……
冯老头儿翻翻眼皮说:”我有没有胡说,你自个儿心里清楚。我这人活了快七十年了,一对招子还没瞎,看人的本事还是有那么一点的。”
孟春晓脸色涨红,喘着粗气怒视着他,张了好几次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冯老头儿突然笑了,指着旁边的那张破椅子说:“傻站着干啥,坐啊,怎么,还怕我吃了你?”
“开玩笑,我会怕你?“虽然心里发虚,怕这个老东西继续扒自己的衣服,可输什么也不能输面子,孟春晓怒气冲冲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装作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冯老头儿笑呵呵地说:“口是心非,心服口不服。”
孟春晓刚要开口反驳,却被冯老头儿打断了,“我刚才一点也没说错,你这人太假,不真。”
“好像你不假似的,你要是不假怎么会被打成黑五类?”孟春晓自以为抓住了他的痛脚,立马反唇相讥道。
冯老头儿倒不生气,摇头说:“咱俩说的假不一样,我说你假,是你做事假,明明没有本事做假事,却猪鼻子插大葱,硬要做假事,做了假事还不自觉,洋洋得意,以为别人看不出来。”
孟春晓愣住了,细细品味着老东西的话,最后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你二哥跟你不一样,他这人真,不做假事。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这句话说的是你。美而不自知,吾以美之更甚,这句话说的是你二哥,你别不服气。”
孟春晓看着他摇头晃脑地掉书袋,羞愧得无地自容,都忘了生气了,尴尬地问:“啥意思?”
冯老头儿差点吐血,指着他好半晌说不出话,最后憋出一句:“看来我没说错,你真是不学无术!”
孟春晓恨不得掩面而走,实在太打击人了,这几句文言文他确实没学过,不懂就问,这难道还有错?
冯老头儿被他气得不轻,喘了口气,这才摇头晃脑解释:”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说的是有些人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可别人却不这么看,这个人还不自知,洋洋得意,最后成了别人眼中的笑柄。美而不自知,吾以美之更甚,说的是有些人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却给别人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孟春晓先是点点头,又马上摇摇头,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让我谦虚谨慎?“
冯老头儿摇头说:”只说对了一半,而且只是一小半。“
”那你是啥意思?“
冯老头儿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知道不!我是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别人都是傻子,你这么想会吃大亏的!不学无术的混账东西!“
冯老头儿越说越激动,最后竟然拍起了桌子,桌上的茶壶茶杯砰砰乱跳。
冯老头儿赶紧趴在桌子上用胳膊护着茶壶茶杯,心疼地直哎呦,“让你气糊涂了,这些可都是宝贝啊!”
孟春晓被他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将椅子往旁边挪了挪,撇撇嘴说:”你早这么说不就得了,扯什么文言文啊。不是,你刚才不是说我傻吗?咋又说我聪明了,嘿嘿,你个老东西,就会拿我打镲!“
冯老头儿抱着茶壶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然后长长松了口气,说:“还好还好,没磕坏了。你是读书读傻了,其实脑子不笨。虽然还算聪明,可没把聪明用在正事儿上,净耍些小聪明。“
”我哪里耍小聪明了?“孟春晓现在已经彻底平静下来,心平气和地问道。
冯老头儿冷笑一声:”我的眼不瞎,耳朵不聋。你和你二哥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偷偷地观察,你表面上对你二哥挺尊敬的,实际上骨子里你是瞧不起他的!“
冯老头儿的话就像夏天的惊雷,轰隆隆地在他耳边炸响,他一下子懵了。
将茶壶放回桌子上,冯老头儿继续道:”你不用不承认,我说的对不对,你心里比谁都清楚。你二哥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心气多高,你真以为他乐意去乡下的初中当民办教师?你真以为他去公社当宣传干事是心甘情愿的?“
“我要是你二哥,一万个不乐意!可惜,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生在了这个年代,命啊!“
“你二哥只是个小人物,你也是个小人物,我更是个小人物。呵呵,历史大潮,浩浩荡荡,天下英雄身处其中,尚且身不由己,更何况我们这些指甲盖似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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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点拨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冯老头儿似乎累了,叹了口气后就歪在椅子上,一点形象都不讲究。
孟春晓低着头,紧紧抿着嘴唇,心里如暴风雨般难以平静。
我真的有这么明显吗?他怎么看出来的?
冯老头儿没说错,孟春晓内心深处确实瞧不起孟国庆。
他曾一直坚信只要是有本事的人,无论遭遇什么困难和挫折,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站起来的。
跟他持同样观点的人数不胜数,不知凡几,或许他们的心理同自己一样,都幻想着某一天会站在闪光灯下受人崇拜。
为了证明这个观点,他们包括他自己,总会拿那些成功人士举例,将他们的成功归功于他们的个人能力,认为他们不管做什么都能成功,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成功。
冯老头儿的一番话却如黄钟大吕,让他振聋发聩,猛然醒悟。
他内心深处为什么瞧不起孟国庆,还不是因为认为他没本事?
他总是在想,如果换做他是孟国庆,没有考上大学又如何,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又如何,只要勤奋努力,总会成功的。
孟国庆蹉跎一生而,没有取得哪怕一点能让他看得上的成就,作为儿子,他嘴上不说,却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回到四十年前,他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觉得如果没有他的帮助,孟国庆肯定依然会高考被人顶替,然后灰溜溜地回到初中继续当老师。过了两年,有两个机会将摆在他面前,一个是调入县城当宣传干事,一个是调入县城电影公司当副经理,他依旧会选择去电影公司,而不会选择那个不起眼的宣传干事。
虽然这两个工作都是县委宣传系统的,可前者是正八经的国家干部,后一个是事业编制,孟春晓搞不懂,这么简单的选择,当年孟国庆为什么会选择错呢?
他想不通,于是武断地认为孟国庆的眼光不行,目光短浅,只看着电影公司赚钱多,所以一头扎进了这个深坑,然后坐井观天,等到电视向电影行业发起最后的冲击时,想从坑里爬出来却发现已经晚了。
因此,他才会费尽心力地替孟国庆筹划,总想着让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前进。
扪心自问,他这么做到底真的都是为了孟国庆好吗?
不是,他只是为了自己。
他是个自私的人,不想让孟国庆拖自己的后腿,他想要一个稳定的大后方。
可是,事实真的像他想的这样吗?
恐怕不是,就如冯老头儿刚才说的,历史大潮浩浩荡荡,小人物们身不由己,要么随波逐流浑浑噩噩一生,要么乘风破浪永立潮头。
但乘风破浪说得容易,做起来却难,首先风从哪来?没有风,小人物们连随波逐流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大浪打翻在大海里。
他突然想起一句不知道在哪看过的话,一个人的命运固然要靠个人的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进程。
冯老头儿说得对,孟国庆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会不知D县委宣传干事和电影公司副经理孰轻孰重?他选择后者,还不是为了能多挣钱,能替这个贫穷的家多出点力?
下一刻,他猛然警醒,这几年他自恃开了挂,总用上帝的视角看待一切,嘴上谦虚,心里却骄傲得自以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其实,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即便他脑子里多了几十年的记忆,但在这么一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中,这种东西根本不值一提。
他只有奋勇拼搏,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潮流。
更何况,他心里清楚,自己其实是一个读书读傻了的、一无是处的理科博士狗。
而立之年,一事无成,甚至连正八经的女朋友都没谈过,绝对是人生的loser。
就他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先知先觉,凭什么在这个激荡的大时代里出人头地?他又有什么资格瞧不起孟国庆?
……
“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冯老头儿睁开眼睛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不想看到孟国庆被你拖累死!”
“我拖累我二哥?”孟春晓惊讶地指着自己的鼻子,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是这个原因,而且跟自己刚才心里所想正好相反。
“如果你还跟现在一样,早早晚晚会拖孟国庆后腿的。国庆这人念情啊,他把情谊看得比什么都重,你对他好,他能对你掏心掏肺的那种,哈哈,真是个烂好人,好到我都不忍心欺负他。“
”你确实聪明,可聪明不能直接当饭吃。你最大的问题是不知道该怎么利用你的聪明,你得把聪明用到该用的地方,用在关键地方。这方面你比你二哥差远了,你就是再怎么努力也赶不上他。“
看到孟春晓默然不语,冯老头儿叹了口气说:”我寻思来寻思去,你呀,也只适合给人出出主意,当个吴用那样的狗头军师,至于独挑大梁,还是算了吧。”
孟春晓轻轻地点点头,勉强露出一个微笑,“我记得了。”
冯老头儿有些诧异,愣了半晌,然后嘎嘎地笑起来,“我才发现你还有个优点,想知道吗?“
孟春晓翻了个白眼,没好气说:”善于听取意见呗,你以为我真没点数?“
“哈哈……。”冯老头儿拍着大腿笑道,“行啊,有点自知之明。三儿啊,你救过我的命,我才会跟你说这些,别人我还不稀罕说呢。记住我的话,把聪明用在正地方,别逞强,万事有你二哥在,只要你二哥好了,你,你们孟家就不会差了!”
“说完了?说完了赶紧把东西给我,我要回家吃饭!娘的,坐了这么久,连口凉水都没有。”
”你不是嫌我这里脏吗?“
“你倒不倒水是一回事,我喝不喝是另外一回事,懂不懂待客之道?”
“我又没把你当客人。”
“那你当我什么?”
冯老头儿哼了一声,转身去里屋拿首饰了。
”囔,都在这了,你什么眼神!这次我一丁点都没留!“冯老头儿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连胡子都翘起来了。
孟春晓将首饰塞进书包,说:”留没留我不知道,但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冯老头儿怒气冲天:”你个龟孙子,我说你一句,你非得还回来?你怎么这么小心眼?“
孟春晓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君子报仇不隔夜,要不今晚我睡不着觉。“
冯老头儿朝他背影骂道:”你算哪门子君子,你就是个小人!“
孟春晓停下脚步,回头笑着问:”那你希望我做君子还是小人?“
冯老头儿眨着小眼睛说:”你做不来君子,也别做小人。“
孟春晓似有所悟地点点头,说:”知道了。对了,我也要走了,你有啥事就找孟州,我都交代过了。“
冯老头儿哼了哼:”我可不会领你的情,要领也是领你二哥的。“
孟春晓不以为意地笑笑:”随你,哦,冬天又快到了,可别再冻死,要不寒假回来就没人吵架了,我会无聊的。“
“滚!赶紧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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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离开
孟春晓在公鸡的打鸣声中睁开眼睛,扭头看向窗外,天还没亮。
天井里传来了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他赶紧爬起来。
文昌县和峰台地区都不通火车,最近的就是青州火车站。文昌县到青州有两百六十多里地,所以一大早就要出发,这样才能赶上下午三点半的火车。
衣服和裤子都是崭新的,昨晚三姐儿刚刚做好,试了试,很合身。
老娘带着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媳妇在忙着包饺子,等他洗漱完的时候,饺子也包好了。
下饺子的时候,大哥、二姐夫和孟州陆续来了。
孟春晓吃了一碗饺子就吃不下了,不是不好吃,而是没胃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白菜猪肉馅的饺子,他能一口气吃三大碗。
行李不多,只有一个手提包和斜挎包,至于被褥之类的,孟国庆来信说他在那边已经置办齐全了。
“娘,我走了。”
“走吧走吧,别晚了。”老娘没敢看他,甩甩手说道。
“三姐,我走了家里就靠你了。”
三姐儿红着眼圈说:“知道了,别婆婆妈妈的了,到了首都记得给我们报个平安。”
最后,孟春晓看着四姐儿,说:“四姐,在学校里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告诉孟州。”
话音刚落,孟州就将胸脯拍得啪啪响,“对对,四姑,谁敢欺负你,你告儿我,我弄死他。”
四姐儿嫌弃得直翻白眼:“我就去上个学,老老实实的,人家干嘛欺负我。”
王茂松笑着说:“你就放心的走吧,见了你二哥,你告诉他,家里有我和大哥在,一切都好。”
老娘跟上次一样,送到村口就止了步,一直目送着孟春晓到了山口。
“三儿,好好学习!”
“知道了!”
孟春晓没敢回头,反而走得更快了,他怕一旦回头,看到老娘那佝偻的身影,会忍不住哭出来。
到县城的时候,天刚放亮,坐上最早的一趟班车,七点整,班车轰隆隆地准时出发。
汽车一路向西,行驶在坑坑洼洼的公路上,隔三岔五地停下来,每次停下来都有乘客下车或者上车。
颠簸了五六个钟头,下午两点半到了青州。
在火车站等到四点左右,车站的大喇叭广播要检票了。
王茂松在他上车之前一把拉住他,“三儿,你们春节可一定要回来啊!”
孟春晓说:“我和二哥肯定回来。”
王茂松吭吭哧哧说:“回来之前,你给你二姐写封信吧,嘿嘿,你说你二姐在家的时候我还没什么感觉,这一走就是半年,我怪想她的。”
“行,这个交给我。对了,二姐夫,你现在在家里也没啥事干……。”
“谁说我没事干,我还是我们两个大队的民兵连长呢!”
孟春晓翻了个白眼:“我咋没见你拉队伍训练啥的?”
王茂松被他呛得不轻,“社员们不积极,我有啥办法?”
“既然你闲着没事干,还不如去投奔我二姐呢。金陵是大城市,机会多,你脑子这么活,到那还能饿死不成?”
孟春晓听老娘说过,自打从金陵回来后,二姐夫往家里跑得那叫一个勤快,一进门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开始干活,把老娘心疼得不要不要的,每次来都是好酒好肉伺候着。
二姐夫的心思他大体知道,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他自己留在农村,媳妇儿在大城市里读大学,绝对放心不下。
要不说二姐夫是个聪明人,知道媳妇儿那边他鞭长莫及,所以就采取迂回战略,只要把丈母娘笼络好了,这个大学生媳妇儿就抓住了一大半。
以前没找到机会跟二姐夫提,现在二姐夫主动找上门来了,他这个做小舅子的也乐意给他支招。
“三儿,这能行吗?”嘴上这么说,其实王茂松已经心动了。
他退伍回家快三年了,干着一个名不副实的民兵连长,手下的一百多条汉子似乎更愿意听家里老娘们儿的话,对他这个民兵连长不说阳奉阴违,但也说不上尊重。
要是在部队里,按他的脾气,少不得要把他们练没了一层皮,可到了基层农村,他可没权力这么做。
下地干农活吧,他既干不好,又抹不开面子,唯一能干的就是上山打猎贴补家用。
可这年头人都没得吃,山上的飞禽走兽能多到哪去?即便偶尔打了点猎物,基本上都是留下来自家吃,拿到外面卖也卖不上价钱。
这两年他一直窝在家里,几乎成了农村人最鄙视的二流子,靠着老娘的工分和媳妇的工资养家。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为自己的无能而感到羞愧,怎么能越活越回去呢?
想他在部队的时候样样都是先进,如果不是文化水平太低,早就被保送念军校了,也不会灰溜溜地退伍回到老家。
“行,肯定行!二姐夫,你得相信自己,你要是钱不够,就去找我娘借点,或者找三姐也行,都是一家人,千万别不好意思。”
“不是,三儿,我怕去了给你二姐丢脸。”
“我二姐就不是这种人!”孟春晓有些生气了,“你跟二姐这么多年了,她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噢,那天在家吃饭的时候,你怎么说的?”
王茂松涨红了脸,嘟囔道:“那不是为了让你二姐安心地去上大学吗?你说我能不担心吗?”
“那你更应该去,整天在我二姐跟前晃悠。她是你媳妇儿你怕啥?”
王茂松一拍大腿:“对啊,春华是我王茂松的媳妇儿,男人去找媳妇儿团聚那是天经地义!嘿嘿,三儿,真有你的!我回去后就收拾东西去金陵。”
该说的都说了,孟春晓爬上了火车,找到座位安顿下来,趴在车窗上嘱咐孟州:“大侄子,我不在的时候不管做啥事都不要冲动,多找人商量,千万别打架惹事。”
孟州又开始拍胸脯:“三叔,你就放心地走吧!等你放了假回来,我给你接风洗尘,羊肉汤大肉包子管够!”
在阵阵汽笛声中,火车慢慢地驶离站台。
孟春晓把身子探出车窗,拼命地向王茂松和孟州挥了挥,“回去吧,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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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重逢
火车离开青州后一路向西奔驰。
孟春晓的座位靠窗,右手边坐着一对老年人,看样子像是夫妻。
趴在窗户上发呆,铁路旁的白杨树一颗颗地向后退去,远处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到处是忙碌的人们。
孟春晓看够了这种工蚁般劳作的景象,索性闭上眼睛假寐。
他不敢真的睡着,即便靠窗的座位是火车上相对最安全的地方,可他裤腰上缠了一圈金首饰,无论如何都得看好了。
半夜时分到了省城,停了将近一个小时,然后火车转了个弯,一路向北驶去,第二天下午三点左右,开进了首都地界,又晃晃悠悠了一个多小时,才进了站。
孟春晓第一次坐这么长时间的火车,随着人潮晕乎乎地下了车,还没辨清方向,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三儿,三儿,这呢,这呢!”
循声望去,孟国庆鹤立鸡群地站在人群中向这边招手。
“二哥!”孟春晓精神一振,跳着脚地喊道。
时隔半年,兄弟俩在远离石湾村两千多里地的首都重逢,一见面就抱在一起。
孟国庆更为激动,一下子把他抱了起来。
”嗬,三儿,这才多长时间,你都长这么高了,还这么沉,二哥都快抱不动你了!快下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孟春晓却抱着他不撒手,把头用力地埋在他肩膀上,闷声说:“二哥,我想你了!”
不怪他如此没出息,冯老头儿的教训言犹在耳,乍一见到孟国庆,他心里就忍不住愧疚,以至于无颜面对。
趴在他身上赖一会儿缓缓情绪,孟春晓才深吸了口气跳下来。
半年不见,孟春晓都快认不出孟国庆了。
孟国庆离开家的时候穿的是一身绿军装和解放鞋,头发蓬松,反正怎么看怎么土气。
眼前的他,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白衬衫外面套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衫,下身穿着藏青色的的确良裤子,脚上踩着一双回力运动鞋。
“啧啧,二哥,行啊你,啥时候混上回力鞋了?”
这年头回力运动鞋可稀罕着呢,几乎就是运动休闲鞋类的潮流。
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十块钱,一双鞋回力运动鞋便宜的六七块钱,贵的十来块钱,而且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在老家的时候,孟春晓就从来没见过有人穿过回力鞋,问了很多人,都说文昌这种小地方没得卖,要买得去地区或省城。
所以,一看到孟国庆脚下的经典红白回力鞋,他就忍不住流口水。
孟国庆跺了跺脚,说:“暑假的时候在王府井百货买的,还行吧?等报完道,我领你去买一双。”
“嗯嗯嗯!”孟春晓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他想要一双回力鞋都快想疯了!
“娘还好吧?家里都行吧?”一边往外走,孟国庆一边盘问着家里上上下下。
“好着呢,咱娘能吃能睡能骂人,跟三姐斗得不亦乐乎。四姐中考考了全县前30名,去了你的老学校二中,她打算学理科。”
虽然这些事已经写信都告诉了孟国庆,可他还是又说了一遍。
看到孟国庆张了好几次嘴,孟春晓忍着笑说:“二嫂也挺好的,卖豆腐赚了不少钱,临走时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捎给你。哎呀,二嫂在家起早贪黑,忙里忙外,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辛辛苦苦赚了点钱,还惦记着你,二哥,你可真有福气!”
孟国庆用力地抽了抽鼻子,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前两天你的信我收到了,嗯,我想想办法,早点把你二嫂接过来。”
孟春晓高兴道:“那可太好了,以后咱哥俩就有人做饭吃了!”
孟国庆哭笑不得道:“你小子,那是我媳妇儿,你想吃现成的,自个儿找去。”
孟春晓立马蔫了,脑子里不由浮现出傅佳咏的身影,腹诽二哥太不是东西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孟国庆光顾着高兴了,也没注意到他的异常,伸手接过他的行李,说:“走,到饭点了,咱们先吃饭。”
孟春晓在火车上没怎么吃东西,只喝了点热水,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我要吃烤鸭,全聚德的!”
孟国庆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全聚德的烤鸭?你还真敢想!我都只听说过,还不知道全聚德的门往哪开呢。这样吧,等安顿好了,过两天找个周末再带你去,今天肯定来不及了,你先将就着填饱肚子,行吧?”
孟春晓遗憾地砸吧砸吧嘴:“好吧。对了,晚上能报道吗?我今晚住哪?”
孟国庆说:“我宿舍一个哥们是本地人,他平时不住校,我跟他打过招呼了,你睡他的床。”
孟春晓为难道:“哥,你是知道的,我有洁癖……。”
脑袋上又挨了一下,只听孟国庆说:“有个屁洁癖,以前光屁股睡觉的时候也没见你瞎讲究。”
孟春晓理直气壮说:“保暖思……。”
看到孟国庆一瞪眼,马上咬住舌头,“思那个啥,换句话叫追求生活质量。”
孟国庆没好气说:“歪理一套套的,行吧,你睡我的床,我睡同学的,你不会也嫌弃我吧?”
“那哪能?你是我亲哥!嫌弃谁也不会嫌弃你!”
出了火车站,一眼就望见了圆明园职业技术学院接待新生的摊位,上面拉着一道横幅,写着“欢迎新同学”,几位老师和同学正忙碌着,旁边就是死对头五道口理工学院的摊位。
“哥,我的学校在那边。”
孟国庆扫了一眼技术学院的招牌,撇撇嘴说:“咱们坐清华的车,直接开进学校,下车不远就是宿舍。”
孟春晓疑惑道:“能让我上吗?”
孟国庆笑了笑没说话,拉着他来到理工学院的摊位前,跟几个接待的学生打了声招呼。
然后一脸骄傲地让出身后的孟春晓,介绍说:“哥几个,这就是我家老三孟春晓,嘿嘿。”
孟国庆的同学立马围了上来,一个戴眼镜的矮个说:“孟国庆,我不得不说,你弟弟比你好看,你太高了,我跟你说话得仰着头,跟你弟弟就不用。”
孟春晓刚开始还觉得这人不错,谁成想这人其实坏透了,拐弯抹角骂自己矮。
孟国庆搂着孟春晓的肩膀说:“我弟弟才十六岁,二十五还鼓一鼓呢,早着呢。”
“这就是你整天吹的那个状元弟弟?”说话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上下打量着孟春晓,点点头说:“不错不错,来,快叫哥哥。”
孟春晓看着这位自来熟的大叔,笑眯眯地喊了一声:“叔叔你好!”
第八十章 各色人物 (上)
“噗!”旁边一个正在喝水的学生直接喷了。
“哈哈,老徐,你在我们面前装嫩还行,在小孟面前装什么嫩,人家才十六岁,你儿子都十二了,还哥哥呢。”
老徐闹了个大红脸:“行行行,叔叔就叔叔,除了孟国庆,以后你们也都得跟着小孟叫我叔叔,要不小孟多吃亏!”
“滚!”另外几个异口同声骂道。
孟国庆笑着道:“你们忙,我哥俩上车了,回头请你们吃饭。”
上了车坐下后,孟春晓兴奋地问道:“哥,他们都是你同学?”
孟国庆点头说:“不是一个班的,算是同学。那个络腮胡子老徐,叫徐寿先,经化工72班的,西北的插队知青,今年都三十四了。那个戴眼镜的,王泽方,九江的,工物71班的。那个喷水的叫胡力,沪市的,计控7班的。那个娃娃脸的女同志是环7班的,那个头发有点长的高个是电工……。”
孟春晓听得脑瓜仁疼,什么跟什么啊,赶紧打断问:“二哥,化工我知道,这工物和计控什么的啥意思?”
孟国庆哑然失笑,不怪孟春晓糊涂,就连他刚开始也搞不明白。
“工物是工程物理,搞……”,说到这,孟国庆突然住了嘴,然后压低声音:“工物是搞核物理的,明白吗?可别出去乱说!”
“知道了。”孟春晓嘴上答应得痛快,心里却很不以为然,都在大学里开班招生了,有啥好保密的。
“计控是计算机控制,环就是环境系,电工就是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水工是水利工程,哎呀,还有好多呢,我们七七级一千多号人,十一个系三十个班,很多时候我们都一起上大课。”
“系名加专业多好啊,弄得这么复杂干啥?还有啊,一共三十个班,咋就排到七十多了。”
“你问我,我问谁?我也不知道啊。”孟国庆摊摊手说道。
“二哥,你是哪个班的?等等,让我猜猜,是不是自打头的?自几班?”
孟国庆笑着说:“我是自71班的,我们自动化系一共四个班,从七十一到七十四。”
孟春晓头晕得厉害,感觉比背政治课本都难。
又等了十来分钟,客车坐满了,司机喊了一声:“走喽,都坐好了。”
客车缓缓开出火车站前的广场,这时坐在前面的一个学生转过身趴在靠背上,自来熟地说:“你是哪个系的?我是数学系的,我叫沈明亮。”
孟春晓忙道:“我叫孟春晓,也是数学系的。”
“真巧,咱俩一个系的。”
孟春晓张张嘴,很想告诉他自己其实是职业技术学校数学系的,可左右看看,满车都是理工学院的,要是让人知道有个死对头学校的人混上了理工学院的车,会不会被群殴?
“呵呵,是啊,真巧。”孟春晓努力挤出一丝微笑,马上岔开话题:“你是哪儿人?”
“商丘的,商丘知道不,以前叫宋州,赵匡胤就在那发家的。你哪儿的?”
“峰台的。”
沈明亮眼睛一亮,用河南话说:“哎呦,咱们半个老乡!你们那是不是每天都吃煎饼卷大葱?”
孟春晓差点喷出一口血,深吸了口气说:“我们胶东半岛不吃煎饼卷大葱,西NS区才吃。”
沈明亮遗憾地砸吧砸吧嘴:“本来我还想让你下次带点尝尝呢。我们那高炉烧饼老有名了,你想吃不?”
孟春晓肚子正饿着,以为他要给自己个烧饼吃,小鸡啄米似的地点头:“想吃!”
沈明亮舔舔嘴唇说:“没了,路上都吃完了。”
“……。”孟春晓突然有一种咬死他的冲动,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就是刚刚升起的希望,却突然又破灭了。
沈明亮看到孟春晓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以为他嘴馋,笑着道:“等下次吧,嗯,寒假放假回来我给你带,你那边有啥好吃的?也给我带点呗,咱俩换着吃。”
孟春晓不想再搭理这个吃货,索性把头扭到一遍,看向窗外。
“这位同学,你呢?”孟国庆在一旁看着他俩聊得火热,就没开口,一直闭目养神,可沈明亮却没打算放过他。
“噢,我啊,我叫孟国庆,77级自动化系的。”
孟春晓马上又补充说:“他是我二哥,我是他三弟。”
沈明亮惊讶道:“你俩还是亲兄弟?哎呀,原来你还是前辈啊!久仰久仰!”
孟春晓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让你多嘴,让你贱。
沈明亮这个家伙,只要给他点颜色,就敢张罗着开染坊。
对于这种自来熟的人,孟春晓和孟国庆都有点难以应付,随口附和了几句,沈明亮很快转移了目标,又跟前面的人套起了近乎。
客车一路向北,越往前走,孟春晓越觉得心凉。
“二哥,咱们是不是坐错车了?”
孟国庆愣了一下:“没啊,这不是一直往北走吗?”
孟春晓指着窗外,痛心疾首地说:“我知道往北走,我的意思是……,你瞧瞧,到处都是农田,咱俩的学校不是在四环附近吗?咋感觉到农村了?”
孟国庆听得一头雾水:“啥四环五环的?咱俩的学校本来就在郊区,能没农田吗?”
孟春晓立马闭了嘴,又说错话了,现在什么年代,1978年,还没改革开放,首都的市区主要还窝在二环附近,哪来的四环,估计三环还没填满呢。
孟国庆倒是没追问,指着前面说:“过了这个路口,咱们就快到了。明天报完道再带你出去吃,晚上就在食堂解决,我和你说,我们学校的肉包子可香了!”
孟春晓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恨不得客车插上翅膀,下一刻就到了食堂门口。
客车在理工学院的校园里停下来,下车后,孟春晓就催着孟国庆赶紧去吃饭。
沈明亮一把拉住他:“哎哎,孟春晓,你干嘛去?不报道了啊?”
孟春晓捂着肚子说:“一天一夜没吃口热饭了,得赶紧填饱肚子,明天再报道不迟。”
沈明亮狐疑地点点头,说:“那行,咱们一个系的,宿舍肯定在一起,晚上我去找你玩。”
“……,行吧。”俗话说得好,一个谎言需要一万个谎言来圆,孟春晓现在真有点后悔了。
先在四食堂吃了四个大肉包子,喝了两大碗免费汤,最后感觉汤水都快到了嗓子眼了,这才意犹未尽地打了个饱嗝。
吃饱喝足,孟春晓却觉得困了,上下眼皮直打架。
孟国庆本看他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好笑道:“原本打算把行李放宿舍,再领你逛逛校园,得,你这样就算了。怎么,车上没睡?”
孟春晓先是打了个眼色,然后才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身上带着东西呢,哪敢睡。”
第八十一章 各色人等(下)
孟国庆的宿舍在二号楼,跟管理员打了个招呼,孟国庆领着孟春晓上了三楼。
整栋楼里静悄悄的,孟国庆解释说,大家或者在上晚自习,或者在图书馆里看书,只有十点以后,宿舍里才热闹。
孟国庆打开宿舍门后,里面果然没一个人。
孟春晓虽然困得不行,可还是先把门关好,插上插销后就开始解腰带。
裤腰上缠了一条细长的布袋,这是临行前老娘专门替他缝的,按照当年支援解放军做的炒面袋样式,只不过比炒面袋细很多,里面塞满了金耳环金戒指。
剩下的十余对耳钉,孟春晓怕在火车上压弯了,用油纸包好扎紧,塞进了墨水瓶里。
“咋这么多?”孟国庆看着满桌子的金首饰,没有喜,只有惊。
孟春晓笑道:“这也算多?我就从罐头缸里倒了一点,冯老头儿说还不到半斤。嘿嘿,罐头缸里还有不老少,估摸着都能卖到你大学毕业。”
孟国庆心里直发怵,说:“这里可不是文昌,这里是首都啊!”
“首都咋了?首都的人难道就不爱美?就不喜欢穿金戴银?怎么可能呢!二哥,还记得我以前咋说的不?这些首饰就应该拿到大城市卖,当时你不也赞同嘛,上个周你信里也没反对,干啥,你一个做哥哥的,打算说话不算数,还怎么给我这个当弟弟的做榜样,二哥,我可是一直都把你当楷模的!”
听他说得越来越肉麻,越来越离谱,孟国庆痛苦地捂着额头,没好气道:“你上次写信说弄点首饰卖,我以为就七八个,哪知道你弄了好几十个,这可咋整?咱俩可是正经的大学生,万一被抓了,岂不是前途尽毁?”
孟春晓不以为意地撇撇嘴:“哥,我的亲哥哎,你就不能想点好的?反正东西都带来了,你先收起来,也不着急卖。不行,困死了,我先眯一会儿。你睡那张床?”
孟国庆头也不抬地指了指靠窗的方向,有气无力道:“那个上铺。”
孟春晓衣服不脱爬上了床,头刚沾了枕头,就打起了呼噜。
孟国庆坐在桌子前,听着呼噜声,看着桌上的金首饰,揪着头发后悔不已。
没想到老三这小子竟然如此大胆,搞了这么多东西,他难道打算要在首都开首饰店?
真是大意失荆州啊,让他钻了空子,当初就不应该在信里答应他带首饰过来。
可现在后悔也晚了,东西都带来了,难道还能扔了?
心里盘算了片刻,乖乖,桌上的这些东西至少能卖两三万块钱,两三万啊!
所以,扔肯定是不能扔的,不要说老三会跟他拼命,连他自己都舍不得。
趁着没人,孟国庆连忙把首饰重新装回布袋里,在宿舍里转悠了几圈,看看这,再看看那,都觉得不保险,最后只能将布袋塞到床铺下靠墙的位置。
看老三睡得正香,孟国庆轻轻地给他拉上被子,首都的天气已经转凉了,晚上不盖被子容易感冒。
室友们都去上自习了,他也不能落后,从抽屉里拿出书看起来。
一直学到快十一点,室友们才结伴而回。
孟春晓睡觉轻,音乐听到开门关门的声音,马上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问:“二哥,天亮了?你自己去吃饭吧,我再睡会儿。”
“哈哈,孟国庆,这就是你弟弟?不会是梦游吧?”
孟国庆笑骂道:“你才梦游呢,三儿,醒了就别睡了。”
一个宿舍六个人,除了一个本地人回家住外,孟国庆挨个给他介绍。
穿着土里吧唧绿军装的壮汉叫高爱军,是317的舍长。
上唇留着小胡子,长着一双小眼睛的叫董阳。
戴着高度近视眼睛,文质彬彬的那个叫汪剑锋,孟春晓总觉得有点名不副实,剑锋剑锋,不说长得像高爱军那样强壮,但至少要有股锋利的气势。
最后一个叫叶建国,胖乎乎的,坐在那像一摊大肥肉,他这个体格,在如今这样一个物资极度缺乏的年代,实属罕见。
见孟春晓一直盯着叶建国,高爱军打趣道:“叶建国他爸在屠宰场工作,没少偷吃。”
叶建国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偷吃是没有的,吃的都是些没人要的猪下水。”
大家都义愤填膺地道:“我们想吃还吃不到呢!”
叶建国说:“有机会去我家,我给你们做青椒炖肥肠,那味道可香了。”
孟春晓突然觉得嗓子眼发痒,他最讨厌吃肥肠了,总感觉那玩意儿洗不干净,透着一股猪屎味。
“咋了?”孟国庆看他捂着嘴,关心地问道。
“恶心,一股猪屎味扑面而来。”
“啊……,哈哈!”
叶建国看大家笑得七倒八歪,委屈道:“吃肥肠吃的不就是那个味道吗,没那个味儿还真不好吃。”
这次不仅孟春晓觉得恶心,其他人也恶心得不行,“叶建国,快闭嘴,晚饭都快吐了。”
笑闹了一阵子,大家陆续去公共卫生间洗漱,回来后高爱军和孟国庆爬上床,靠在床头上,愁眉苦脸地开始背英语单词,另外三个人坐在桌前埋头写作业。
孟春晓仿佛成了一个被遗忘的人,只好悻悻地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上的蜘蛛网,不知不觉中又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饭,孟春晓知道孟国庆上午还有课,就没让他陪,一个人背着行李来到隔壁。
在迎新站报名登记,领了饭票,一个头发半白的老头儿看他年纪小,又是独自一人,就主动帮他背行李。
同行的还有几个别的系的同学,和他同在一个宿舍楼。
老头儿一直把他送到宿舍门口,孟春晓道了谢,进了门发现宿舍的人都来齐了,就差他了。
跟孟国庆宿舍不同,宿舍只住了四个人,都是数学系的。
另外三个人首先鼓掌热烈欢迎他的到来,然后开始互相介绍,孟春晓以十五周岁的年龄排老末,大家起哄让他以后要喊他们大哥。
喊就喊呗,喊一声又不掉块肉,于是孟春晓一口一个大哥,倒让他们三个有些不好意思了。
老大田建新说:“行了行了,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以后就是同学,直呼名字或者同志。”
秦守仁推了推鼻梁上的近视镜说:“对对,都是同志,以后你叫我秦同志,不好,太见外了,就叫守仁大哥,守仁同志,守仁同学。”
张学红噗嗤笑了,“都说了不用喊大哥了,咋还让人叫你守仁大哥。孟春晓同志,以后咱俩就同志相称好了。”
秦守仁也不生气,笑着说:“随你,不过我还是觉得守仁大哥亲切。”
田建新是插队知青,年纪最大,来得最早,一边帮孟春晓铺床叠被,一边给他介绍哪个食堂离宿舍最近,去哪打开水,图书馆怎么走等等。
第八十二章 鸡汤
忙活了一上午,中午四个人一起去食堂吃了顿饭,然后结伴探索起这座园子来。
南门是主校门,来的时候走的正是南门。东门外是一片低矮的居民区,平房胡同错综复杂,四个人远远了望着,都没胆子走进去。西门远离宿舍区和教学楼,估计如果没什么事,以后很难来这边。
两天后,数学系的新生都到齐了,开了一次班会。
因为到得晚,宿舍的四个人只能坐在最后一排。
数学系刚改的名字,77级入学的时候还叫数学力学系,到了78级,力学系和数学系分家,从此以后各叫各的。
孟春晓以前可没搞过纯数学,所以对78级数学领域的大牛不甚了解,但唯独有一个人,他看过报道,这个人是研究孪生素数的。
听到这位大牛报出名号,孟春晓惊讶得手一哆嗦。
远远地望着这位大牛在台上紧张地做自我介绍,孟春晓心底突然涌起一股恐惧。
他从来没想过从事枯燥的数学研究,高考完后,他第一志愿报的是隔壁的无线电系,因为觉得自己是全省理科状元,第一志愿肯定没问题,就不想写第二第三志愿,最后还是在班主任逼迫下不情不愿地填全了。
第二志愿他填的金陵大学物理系,班主任看了后非常生气,说什么金陵大学根本比不上北大,所以第三志愿就填了北大数学系,这才让班主任满意了。
老天爷仿佛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他没被第一第二志愿录取,反而被自己最不看好的第三志愿给录取了。
这可是数学啊,纯粹的数学专业啊!
没开班会之前,他还没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可此时此刻,他环顾四周,心里拔凉拔凉的。
在座的同学有三十多岁的大叔,也有二十多岁的青年,甚至还有几个跟他差不多大的未成年人。
这些同学跟他不一样,他是开了挂的,考上北大纯属侥幸。而他们却是凭真本事考上北大数学系,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一个是笨的。
他对自己有几斤几两,心里非常清楚,他就不是搞纯粹数学研究的料!
如果仅仅是跟枯燥的数学打交道,他或许忍忍还能坚持下来。
可一想到要跟这么多聪明人,甚至天才做同学,他就感觉压力山大,似乎有一堵墙横亘在心头,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可是顶着全省理科状元的光环考进北大数学系的,万一学不好,成绩太差,丢得可不是他一个人的脸,而是全省父老乡亲的脸啊!
他仿佛预见不久后,同学和老师在他背后指指点点,“就他,孟春晓,某某省理科状元。之前我以为这人是理科状元,肯定很厉害,没想到成绩这么挫,谁能想到原来是个水货状元啊。你说某某省状元都这个德性,其他人能好到哪去?哈哈!”
想到这,孟春晓的脸色一阵白一阵青,突然感觉有人捅自己的腰,听到老大田建新说:“孟春晓,到你了!”
孟春晓忙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往台上走去,像是背着一柳条筐的矿石,每一步都那么艰难。
教室就这么大,走得再慢也有走到头的时候。
他这副做派,被老师们看在眼中,反而是一种沉稳的表现,然后又听他自我介绍说今年才十五岁,老师们互相看了看,都以为数学系来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好苗子。
站在讲台上介绍完姓名、年龄、籍贯后,孟春晓一下子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
突然看到最前排的一个老师很眼熟,正是报道那天帮他把行李背到宿舍门口的老头儿。
老头儿微笑着冲他点点头,孟春晓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谁能想到一个其貌不扬,抢着帮学生背行李的小老头儿,会是堂堂北大数学系的老师呢!
虽然心里大囧,不过或许受到这位老先生笑容的鼓励,孟春晓却不像刚才那样紧张了。
刚才大家在自我介绍时,都会说一点特长爱好之类的东西,可孟春晓觉得自己一无所长,五音不全,吹拉弹唱样样不行,甚至连书法只算得上端正。
一时之间说不出自己的特长,他索性破罐子破摔,决定给大家灌点鸡汤。
“我这人其实没什么特长爱好,如果非要找出一个来,那我只能说我对‘吃’比较擅长。”
话音刚落,底下响起一片压抑的哄笑声。
“我对吃饭有一种执念,一天二十四小时,到了饭点就会条件反射地分泌唾液。大家别笑,这是真的,反正咱们相处的时间还长,你们可以慢慢地、仔细地观察观察,看看我有没有说谎。”
这次连老师们也笑起来。
“或许大家觉得我刚才说的很好笑,或者我这个人有幽默感,实际上并非如此。我这人挺死板的,天生没有幽默细胞。我对吃饭的这种执念,来源于我的母亲,一个六十岁的农村老人。从我记事起,就常常听她这样教育我们兄妹,学习好吃好饭,学习赖滚一边。”
下面又是一阵笑声,只是,这次的笑声却稀疏了很多,不少同学,甚至一些老师都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孟春晓的心情越来越放松,扫了一圈,自嘲地笑笑,继续说:“大家或许不相信,我母亲真的说到做到。两年前的春天,我父亲因病去世,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了。那时候我才十三岁,正在上小学四年级,而且学习也不好,数学从来没考及格过。”
说到这,孟春晓顿了顿,看着下面的同学面露疑惑,笑着说:“我没骗大家,我那时候真的数学次次不及格。因为学习不好,所以我娘打算让我退学回家挣工分。在座的不乏有农村的,或插过队的前辈,农村是什么光景,应该并不陌生。我连锄头都抡不动,哪会种地啊。”
“我软磨硬泡,再加上二姐二哥说情,我母亲终于答应再给我一次机会。这次机会,我抓住了。所以,两年半后,我来到了这里,跟诸位坐在同一个教室里。”
“学习好吃好饭,很朴素、很普通的一句话,但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却证明了它的颠扑不破。今天在场的诸位同学,应该也不会反对这句话吧,如果反对,为什么会坐在这呢?”
第八十三章 竞争
“说实话,我是极其不自信的人。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就在上台之前,我还在底下焦虑,数学是我的弱项,万一我成绩太差怎么办?自己丢脸事小,最怕的是丢了全省父老乡亲的脸。”
“可站在这,面对着如此多优秀的同学,德高望重的老师,我突然没了这种担忧,我觉得,能跟在座的诸位成为良师益友,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机会?就像两年前一样,我必须抓住这次机会。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说到这,孟春晓深吸了口气,语气平静地说:“所以,我想挑战一下自己的极限,即便最后一败涂地,至少我可以站着说,我不是个胆小鬼。”
鞠了一个躬,孟春晓在掌声中挺胸昂头地回到座位坐下。
田建新激动地拍着他地肩膀道:“孟春晓,你讲的真好!”
秦守仁推了推眼镜,笑嘻嘻地问:“孟春晓同志,刚才你是在向所有的人下战书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孟春晓心里苦笑,他这是自绝后路,就是为了让自己丢弃一切幻想和侥幸,用刺刀见红的精神,在数学系拼他四年。
虽然自己的脑袋或许不够聪明,但他还是想试一试,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潜力可挖。
就像他刚才说的,即便最后一败涂地,至少他尝试过,奋斗过,不留遗憾就是最大的成功。
一听这话,秦守仁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本正经地伸出手:“我接受你的挑战!”
张学红也伸出手,搭在秦守仁的手背上,然后问田建新:“老大,你可别告诉我,你胆小。”
田建新白了他一眼,放上手说:“我田建新从来不知道胆小两个字怎么写。”
孟春晓最后一个放上手,咬牙切齿地说:“几位大哥,先说好了,钢刀归钢刀,同学归同学,可不准杀红了眼,六亲不认。”
“咦?孟国庆行啊!”张学红眼睛发亮,握着双拳说:“钢刀归钢刀,同学归同学,这话说的太好了!咱们学习上拼钢刀,生活上还是同学朋友。”
田建新重重地点头:“对,钢刀归钢刀,同学归同学,我们管不了别人,可咱们一个宿舍四个人必须得做到,团结是主旋律,斗争,不,竞争是调剂,可不能本末倒置。”
秦守仁捏着下巴笑吟吟地说:“我没意见。对了,孟春晓,钢刀归钢刀这句话哪看来的?我怎么没印象啊。”
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不过孟春晓对宿舍其他三个人的底细都大体了解。
秦守仁父母都是干部,家庭条件最好,从小喜欢看书,高中的同学都叫他“百科全书”。
听他这么一问,孟春晓有些头疼,这句话是他在很久以前听的,至于出自何处,他真的记不得了。
秦守仁看他不说话,试探着问:“不会是你自己琢磨的吧?”
张学红斜眼问道:“咋了?泥腿子就琢磨不出来?”
跟孟春晓一样,张学红也是泥腿子出身,看不惯秦守仁这种城里人说话的语气,两人在宿舍里就没少拌过嘴,虽然短时间内不至于闹什么大矛盾,可时间一长谁也说不准。
孟春晓生怕他俩再掐起来,连忙说:“这是我二哥说的。”
秦守仁笑着说:“你二哥不愧是前辈,说话有水平,啥时候介绍认识认识。”
孟春晓说:“哪用得着介绍,也没多远,这个周末不出意外他肯定来。”
自我介绍完后,班主任任命了临时班干部,并且宣布半个学期后等大家互相熟悉了再重新选举。
散会后回到宿舍,数学系的同学像是约好了似的,结伴过来打趣孟春晓,说他胆子太肥了,居然敢当着全系同学的面下战书,要是不应战,岂不是承认怕了。
孟春晓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非得让人逼上梁山,退无可退之际,才能迸发潜力。
说笑了一阵子,大家陆陆续续散了,对门的袁鑫却磨磨蹭蹭地留到最后,一直跟孟春晓没话找话。
趁着其他三个人不注意,袁鑫小声问:“你身上这件夹克衫哪买的?我在我们那从来没看到过,难道是今年的新款?”
孟春晓差点没笑喷。
“你笑什么?”袁鑫红了脸,说话一急,口音中带着浓重的沪海味儿。
孟春晓揉着肚皮:“我要是说这是我三姐给我做的,你信吗?”
“侬弄怂我哇!”
“啥?”孟春晓也是无奈,这沪语甚至比粤语都难懂。
袁鑫马上换成普通话:“你玩我吧?”
“糊弄你干啥?真是我三姐做的,不信你自己看看这针脚,手工的,跟工厂里还是有点区别的。”
袁鑫还真扯起他的袖子端详起来,看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你还真没骗我。哎,你三姐很时尚嘛,你看看这里,就这么稍微往里一收,格调立马上来了。”
夸完了三姐儿,袁鑫直勾勾地看着孟春晓,“孟春晓同学,我想请你帮个忙。”
“啥忙?只要我能办到的,绝无二话。”孟春晓被他看得发毛,脊梁沟发凉,只想赶紧把他打发了。
“绝对是小忙啦,你肯定能办到。我想请你的三姐帮我做一件你这样的衣服,放心,布料我负责,工钱好商量。”
孟春晓乐了,无意中居然替三姐儿揽了一桩生意,这是好事,既能帮三姐挣钱,又能打发同学,一举双得。
“没问题,你把尺寸告诉我,我写信告诉我三姐。至于钱嘛就算了,我三姐知道咱俩是同学,肯定不会要的。”
袁鑫说:“那可不行,钱必须得收,要不我宁可不做。”
“行,不过我不知道行情,你看着给吧。”孟春晓知道上海人在生意方面确实讲究,就像他说的,生意归生意,同学归同学,一是一,二是二,生意和感情不能混为一谈。
袁鑫这才高兴地笑了,然后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地跟他聊起上海裁缝店各种级别师傅的工钱,最后说:“实话实说,你三姐的手艺放到上海,连中游都算不上,不过看在这件夹克衫上,我给她二师傅的钱,你觉得呢?”
孟春晓笑着说:“行,怎么不行。那我先替三姐谢谢你了。”
第八十四章 吃货
上了几天课,孟春晓感觉还行,反正老师讲的都能听懂。
跟高中一样,每天早晨五点半起床,跑步,吃饭,上课。
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晚饭后去图书馆抢座位看书自习,抢不到就去教室,教室也没座位就只能在宿舍刷题。
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孟春晓一大早就跑到隔壁堵孟国庆。
到了孟国庆的宿舍,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在,“二哥,他们人呢?”
孟国庆看他跑得满头大汗,哼了一声说:“都去自习了,我专门等你呢,就知道今天你会过来。”
孟春晓不好意思的笑笑,说:“你可答应我了,周末带我去吃全聚德。”
孟国庆扔给他一条毛巾,“看你猴急的,擦擦汗。知道你肯定没吃早饭,咱们先吃饭,然后去王府井给你买块手表,你嫂子老早就给我写信念叨呢,说上次去百大给你买手表结果被人赶出来了,让我在这一定给你买一块。”
孟春晓嘿嘿笑道:“二嫂对我真好,都这么久了,还惦记着这事儿,我都不好意思了。对了,哥,我还要买双回力运动鞋,就你脚上穿的这种。”
“嘿,你小子还真不吃亏啊,噢,我身上有的,你就得有?”
孟春晓委屈地说:“哥,你瞧瞧,我这身搭吗?”
孟国庆上下打量了一眼,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孟春晓上身穿了一件在首都都称得上时髦的夹克衫,下半身是一条黑色的的确良裤子,可脚下却是一双土黄色的解放鞋。夹克衫和的确良裤子还有点搭,可那双解放鞋,怎么看都觉得突兀,甚至衬托得他像个小丑。
孟春晓气呼呼地说:“二哥,你实在太过分了!还是不是兄弟?”
孟国庆擦着眼泪说:“哎呦,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不笑了,哎呦,笑死我了。三儿,咱这就走,哈哈……。”
兄弟俩在理工学院南门外坐上331公交,在火车站转车。
到了王府井百货,孟春晓算是开了眼界,看到这个想买,看到那个也想买,反正兜里不差钱,就是想买买买。
孟国庆先是花一百二十块钱给他买了块机械手表,又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两双回力运动鞋,然后花了十二块钱买了一支本地产的103型金笔,再加上其他零碎的东西,一上午就用掉了将近二百块钱。
花这么多钱,孟国庆却不心疼,如今不同往日,家里又不是没钱,再加上来到首都半年多了,他也见识过了大城市的花花世界,懂得人靠衣装马靠鞍的道理。
他就这么一个弟弟,不疼他疼谁?总不能因为穿得差,被同学笑话了吧。
手里拎着东西,孟春晓心满意足了,突然看到一个柜台前挤了不少人,喧嚣声不绝于耳。
好奇地走过去踮脚往里看,原来是卖衣服的柜台,像什么针织衫,白衬衫,的确良的裤子之类的。
后面的顾客拼命地往前挤,中间的顾客大喊不要挤,最前面的顾客们被挤得趴在柜台上,一手抓着选中的衣服,一手掐着钱往售货员脸上捅。
孟国庆个子高,倒不用踮着脚,看了一会儿轻轻地摇摇头说:“疯了吧,好像这些衣服不要钱似的,三儿,你说首都人得多有钱。”
孟春晓也是咂舌不已,感慨道:“不是跟你说了吗,大城市里有钱人才多,咱们文昌小地方,比不得首都上海这些大城市。哥,你看那边有卖皮鞋的,你要不要买一双?”
“我?”孟国庆哑然失笑,“不用了吧,我还是个学生呢,等以后工作了再买不迟。”
“学生咋了,我们系就有几个同学穿皮鞋呢。哥,嘿嘿,你心里其实也想买,不好意思吧?”
孟国庆被他说得红了脸,瞪了他一眼,咬咬牙说:“看看去。”
试了几双皮鞋,在孟春晓的怂恿下,孟国庆选了一双牛面男皮26.5号的三接头皮鞋,花了整整30块钱,比两双回力运动鞋都贵。
出了百货大楼,孟国庆看着手里的皮鞋盒子,一阵后悔,真是太冲动了,一个月的补助就这么没了。
不过一想到这是一双纯牛皮纯手工打造的三接头皮鞋,可不是那种表面光鲜穿起来磨脚的人造革皮鞋,他就觉得这钱花得值。
这种纯牛皮的三节头皮鞋,他以前只看到革委会刘主任穿过,当时他就憧憬着将来也要买一双,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早。
孟春晓抽了抽鼻子,一股股饭菜的香味儿钻进鼻孔,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
“哥,哥,想啥呢,乐得嘴都合不拢了。那边是啥地方?”
“东安市场,咋了?”
孟春晓揉着肚皮,说:“饿了呗,中午我请客!”
孟国庆笑道:“行,今天非吃穷你不可!不对,慢着慢着,你不是要吃烤鸭吗?”
孟春晓又抽了抽鼻子,里面的香味儿实在太诱人了,不能忍啊!
“就进去看看呗,逛完了再去吃烤鸭。”
如果说刚才在百货大楼算是开了眼界,那么当走进东风市场,他算是看花了眼。
他们是从北门进去的,一进门映入眼帘的几乎全是各种美味小吃。有本地的小吃、南方风味的糕点、肉食、海味、果脯,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
孟春晓一边走一边流口水,最后停在糖葫芦摊位前走不动了。
什么山楂糖葫芦、海棠糖葫芦、山药糖葫芦、山药豆儿糖葫芦、荸荠糖葫芦、桔子糖葫芦等等,乖乖,起码有十几种。
嘴里的唾液只要一分泌,就止不住了,大脑也不听使唤了,冲动地一样买了一串。
“馋死了,买这么多能吃完吗?也不怕牙疼。”孟国庆嘟囔着付了钱,赶紧拉着他往前走,再不走他真怕钱包里的钱不够。
走了两步,孟春晓看到一个熟悉的招牌,“二哥,我要吃稻香村!”
孟国庆没好气道:“想吃自己买!”
“自己买就自己买。”孟春晓一边说着一边掏出自己的钱包,买了两斤的南味糕点。
看到旁边有卖果脯和蜜饯的,又开始流口水了,买买买。
孟国庆看他大包小包,警告说:“就这些了,不能再买了,吃完了再说。”
孟春晓意犹未尽地左右看看,砸吧砸吧嘴说:“行吧,够一周吃的了。”
孟国庆差点吐血,“这么多吃食只够吃一周的,你猪啊!”
孟春晓理直气壮说:“噢,我在宿舍吃独食好吗?”
孟国庆张了张嘴,无奈地挥挥手说:“你自个儿看着办吧。唉,钱真不抗花。走吧,别愣着了,带你去吃烤鸭。”
孟春晓马上将目光从两旁的吃食上挪开,紧跟着孟国庆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下来,“哥,改天再吃烤鸭吧,我想吃涮羊肉。”
孟国庆抬头一看,嘿,这小子眼可真尖啊。
“行,那中午就吃东来顺。”
第八十五章 败坏名声
吃饭的时候,孟国庆突然说:“前两天二姐来信了,说你怂恿二姐夫去金陵,有这事没?”
孟春晓夹起一块涮羊肉,也没等它凉,直接塞进嘴里,烫得他直伸舌头。
“二姐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实事求是,我可没怂恿二姐夫,而是讲道理摆事实。二姐夫自个儿长了腿,我可管不着。咋了,二姐生气了?”
孟国庆摇头说:“那倒没有,就是给二姐夫找住处不容易,他俩转悠了好几天,离学校近的嫌太贵,便宜的吧又觉得离学校太远,反正着急上火没跑了。”
“嗯,找房子最麻烦了,我也不愿找房子。”
孟国庆失笑道:“说得好像你有经验似的,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哥,你别光顾我,你也吃。二姐信上还说啥了?二姐夫找没找到活儿?”
“没,二姐正为这事儿发愁呢。二姐夫去的时候只带了五十块钱,买了火车票后就没剩几个了。你也知道二姐虽然有点补贴,可她爱看书,补贴发到手留不住两天都买书了。”
“不对呀,我临走前跟二姐夫说了,要是缺钱就找三姐借点,老娘知道了更不会不管。”
孟国庆笑道:“你别看二姐夫整天嘻嘻哈哈的,骨子里要强得很,跟二姐一模一样。你让他开口跟小姨子借钱,他能拉下那张脸吗?”
孟春晓气呼呼地说:“死要面子活受罪!他要面子,最后还不是苦了二姐。”
孟国庆用筷子敲了他一下:“少在背后嚼舌头,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从来不知道愁字怎么写?你小子我是知道的,手里有了一块钱,你敢再借一块钱花出去。”
孟春晓瞪大眼睛:“二哥,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少跟我油嘴滑舌的,你等着吧,寒假回家二姐肯定得削你!”
孟春晓立马打了个哆嗦,在这个家里,二姐孟春华可是一个比老娘还厉害的角色,据说只要是她的课,哪怕是最调皮捣蛋的学生都得夹着尾巴,坐着一动都不敢不动。
“要不给二姐汇点钱?”孟春晓觉得既然把二姐夫给“骗”到了金陵,那就得负责到底。他了解二姐,也是个要强的人。二姐夫去了她肯定不会不管,甚至宁肯委屈了她自己,也不会让二姐夫受委屈。
当然,他还打着小算盘,或许给二姐汇了钱,她回来后就不会找自己麻烦了。
“昨天我去了趟邮局,汇了五百块钱,够他俩应付一阵子的。”
“得,有你在我就不用操心了。”嘴上这么说,孟春晓心里多少有些遗憾,不能拍二姐马匹,她回来后还得削我啊。
吃饱喝足,兄弟俩打道回府。
到宿舍时,室友们刚午睡起来,看到孟春晓大包小包进来,顿时围了上去。
“我闻到甜味儿了,啥好吃的啊?”张学红用力地咽了咽口水。
孟春晓将东西往桌上一放,“别急别急,每个人都有份。糖葫芦,果脯,还有稻花香的糕点,想吃啥就拿啥,别跟我客气。”
“谁跟你客气了!同志们,冲啊!”秦守仁一把抢过一根山楂糖葫芦,一口咬下去,又酸又甜。
田建新自忖是宿舍老大,不好意思上去拿,毕竟面子总归要的嘛。不过看到秦守仁和张学红狼吞虎咽的模样,他也忍不住了,拿起一块糕点狠狠咬了一口,哎呦,真好吃,差点咬掉舌头。
孟国庆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心里欣慰不已,老三确实长大了,会来事了。
秦守仁几下就吞下一串糖葫芦,抬头发现门外还有个人,“哎,孟春晓,谁啊?”
孟春晓一拍脑袋,居然把二哥给忘了。
“来来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哥孟国庆同志,理工学院77级自动化系的。”
孟国庆说:“瞎扯,啥理工学院的?”
田建新赶紧把嘴里的糕点咽下去,跟孟国庆握了握手:“欢迎欢迎,学长快进来坐。”
孟春晓说:“这是我们宿舍的老大哥,老田,田建新,之前在西北插队。”
孟国庆握着田建新的手说:“看你年纪比我大,千万别叫我学长,我可不敢当,叫名字,叫同志,你别跟我客气,我也不跟你客气。”
田建新痛快点头说:“行,叫我老田,我喊你老孟。”
“这个戴眼镜的是秦守仁,号称看书过目不忘,行走式百科全书。”
“你又磕碜我!等孟学长走了,我再跟你算账。学长,你三弟忒不地道,刚来没两天,就给我起了外号,一口一个禽兽的。”
“哈哈……。”
“这是张学红,数学老厉害了,我有不懂的就问他。”
张学红红着脸摆摆手说:“没有没有,都是互相交流互相学习。”
孟国庆摇摇头说:“我这个弟弟啥德性我知道,他呀,小聪明是有的,可大智慧……,嘿,不好说。你们都是同学,他要是闹出什么幺蛾子,老田,该批评就批评,别惯着他。”
孟春晓一脸幽怨地看着孟国庆,你还是不是我亲哥,哪有亲哥在外人面前这么说亲弟弟的?
田建新笑道:“你这就多虑了,大家都忙着学习,哪有工夫闹妖蛾子?”
“孟春晓同学还是很不错滴,在我们班,不,就是在我们整个数学系,英语都是最好的。”或许看在糖葫芦的份上,秦守仁也替他说起了好话。
孟春晓偷偷地撇撇嘴,禽兽连夸人都这么让人讨厌,什么叫英语是最好的,难道除了英语,其他都是垫底的?
孟国庆客气说:“他英语也就三脚猫的功夫。”
“听孟春晓说,他的英语都是你教的,那你的英语肯定更厉害。我就纳闷了,你们省怎么这么重视英语教学呢?”
孟国庆张了张嘴,否认吧,他也是个要面子的人,承认吧,他也是个要脸的人。
此时他倒有些佩服老三的厚脸皮了,如果换作是他,肯定早拍着胸脯,洋洋得意地大吹特吹了。
秦守仁见他没说话,以为他默认了,马上热乎地问道:“学长,你是怎么学英语的?我问过孟春晓,他说学英语有三个要点,一是多背诵,二是常张口,三是脸皮厚。难道你也是这么学的?”
孟春晓在一旁啃着糖葫芦看热闹,尤其看到孟国庆吃瘪,他心里就有点幸灾乐祸。
孟国庆硬着头皮说:“对对,就是要脸皮厚,多张口,说错了不要紧,别怕丢脸。”
说完,他赶紧抬起胳膊看看手表,“哎呀,我得赶紧回去了,下午还有事。”
不走不行啊,再待下去,他这个英语文盲就要露馅了!
孟春晓把孟国庆送到楼下,笑着问:“二哥,以后你要是不学好英语,恐怕真不敢进我们宿舍门了。”
孟国庆心虚道:“你怎么老在外人面前败坏我的名声?”
“不是,哥,你别冤枉好人,我夸你英语好也不行?”
“得得,你甭解释了,你这是把我架在火上烤。你刚才说的对,以后我还真不敢过来了。”
“嘿嘿,哥,压力就是动力,好好学英语吧。”
孟国庆心里更虚了:“一直在学好吧,就是说不好。”
“脸皮厚点啊,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还记不住,笨!哎,哎,君子动口不动手……。”
第八十六章 学出个人样子
孟春晓还记得很久以前的高中老师经常说,咬咬牙坚持一下,拼个三年,考上了重点大学后,你们就能随便玩了。
这种谎言居然能骗过一茬茬的高中生,也是奇了怪了。
老师们还说,大学是知识的海洋,有浩瀚的图书资料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是学生从象牙塔走向社会的最后一站。
或许这是三四十年后的大学生活,却绝对不是1978年的大学生活。
孟春晓正在体验的大学生活可以用一句话概括: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辛苦和艰苦甚至比文昌一中尤甚。
学生们拼命,老师们也不甘落后。
经过十来年的折腾,青年人才断了层,老师队伍也同样断了层。
讲台上罕见三四十岁的中青年老师,基本上都是些佝偻着背或者头发斑白的老先生。
就目前学的东西,对孟春晓来说没有任何难度,很多甚至是几十年后高中数学的知识。
孟春晓知道自己并不聪明,所以他一刻也不敢放松。
别人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有十六个小时学习,他就花十六个半、十七个小时。
开学后的第一次测验,他几门课虽然考了满分,可班里满分的同学也不在少数,他感觉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优势。
开学班会上那番豪言壮语言犹在耳,可被这番豪言壮语激励起来的勇气,却随着这次测验烟消云散了。
他再一次怀疑起自己的智商,盘算着自己到底能在这个群雄环绕的班级里坚持多久,再有几次考试自己就会原形毕露?
唯一能让他喘口气的就是英语,没办法,英语他学了十几年,加上出国交流过一年,再考不了满分,他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宿舍另外三个人见他英语成绩这么好,再加上受到学英语三要点的蛊惑,有事没事就拉他练口语,或者请教语法。
张学红和秦守仁年纪不大,学什么都快。可田建新三十岁的大叔了,英语说的还不如孟国庆,每次都让孟春晓抓狂。
对门宿舍的几个人很快也加入进来,一到晚上睡觉前,两个宿舍八个人就隔着走廊唧唧哇哇用英语对话。
袁鑫的口语不错,孟春晓和他交流起来倒是不困难,唯一让他受不了的就是,袁鑫的英语跟普通话一样,一不小心就会带上浓重的沪海腔。
隔三岔五,袁鑫就会过来询问,三姐儿做的夹克衫怎么还没到,最后把孟春晓都弄烦了,当着他的面给三姐儿写了封信,催促她赶紧做好寄过来。
国庆节放了三天假,本打算去隔壁找孟国庆吃烤鸭,但看到同班同学要么跑教室自习,要么泡图书馆学习,孟春晓只好压下馋虫,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没去找孟国庆,孟国庆倒是在放假的第一天中午主动找上门来了。
宿舍里只有孟春晓一个人,室友们都在教室里自习。
他有午睡的习惯,不管学习有多紧张,他每天中午都会抽出一个小时左右打个盹。
睡得正香的时候被吵醒,换成谁都不高兴。
嘴里抱怨了几句,打开门看到二哥来了,而且两手都没空着,孟春晓眼睛一亮,“啥好吃的?”
孟国庆哭笑不得说:“吃吃吃,你除了吃还知道啥?都是家里寄来的东西,囔,三姐儿给你做的新棉袄。听说你同学都夸她衣服做的好看,她又给你做了一身。还有你二嫂给你织的毛线衣,我还没捞上呢,倒让你抢了先。噢,对了,底下这个是你同学的夹克衫。”
孟春晓拿着苏梅织的毛衣在身上比划着,对毛衣的样式满意极了,就连颜色也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怎么寄到你那了?啥时候寄来的?”
“上周吧。”
“啥,上周就到了?我这两天左盼右等啊,还给三姐儿写了封信催呢。”
“最近实在太忙了,我今天来就是送东西,东西送到了这就得回去。”
孟春晓有些不满道:“本来还想找你说说话呢,得,您是领导,大忙人。”
孟国庆正准备推门离开,听了这话,立马止住脚步,“咋了?三儿,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孟春晓把衣服扔回桌上,往床上一躺,双手抱着后脑勺,叹了口气:“二哥,以前我觉得自己还算聪明,可到了这里,我突然感觉我一下子变笨了。前两天单元测试,我们班十几个考满分的,我呢,虽然也考了满分,可考试的时候真的是绞尽脑汁。再看看人家,轻松得很,好几个考满分的甚至提前半个小时交卷。”
孟国庆重新关上门,在他身旁坐下,拍了拍他的腿,笑着说:“我也一样,总感觉别人不管学什么都跟玩似的。就为这事儿发愁?”
孟春晓有气无力地点点头,“我最近一直害怕,白天怕,晚上做梦也怕,生怕自己学不好,辜负了……。”
“辜负了咱娘的期望?”
“嗯。隔了两千多里地,我都能看见咱娘肯定见人就夸我,哎呀,俺家老三学习好,考了全省状元,现在在北大念书呢。你说要是我学不好……,我都没脸回家了。”
孟国庆扑哧一乐:“是不是之前娘也这么夸我的?”
孟春晓苦笑着说:“你说呢?我这个做弟弟的都听不下去。”
“你甭担心娘,娘也就嘴上说说,你就是以后出去讨饭,她难道还不认你这个儿子?”
“咱娘那边我倒是不太怕。二哥,我是咱们省的理科状元,你说我要是学不好,咱们省的名声不得让我败坏了?我就成了一粒老鼠屎,以后哪个学校还敢招咱们省的学生?”
“胡说八道什么!”孟国庆皱眉道。
自己的三弟他是了解的,平时能把牛皮吹上天,今天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
“三儿,不管你担心什么,害怕什么,你得明白咱们学习不是为别人学的,而是为自己学的,用不着前怕狼后怕虎,得学会放松。”
看着孟春晓默默地点头,孟国庆又用严肃地语气说:“当然,让你放松并不是让你扔下功课,你心里得牢记咱们是谁,咱们是农民的儿子,到这里上大学不是来享福的,而是要拼命的!”
“二哥别的不说了,最后只说一句,三儿,咱们上大学不容易啊,你就是咬着牙,拼了这条命,也得给我,给咱娘,给你,给咱们父老乡亲争面子!”
听着孟国庆最后压抑着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嘶吼声,孟春晓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捏住了一般,猛的一缩,随即感觉时间停住了,两年多以来的一幕幕,如同电影画面一帧帧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他想起了跟二哥连续一个多月顶着烈日,每天穿行在山间小路上,背着一筐筐沉重的矿石。
他想起了三姐儿偷吃东西时被老娘毒打,自己却吓懵了,呆在原地怎么都搞不明白,不就是两块冰糖吗?
他终于记起了饿得头晕眼花时发下的誓言,为了将来能吃饱饭,吃好饭,一定要好好学习。
他有些喘不过气,自己忘本了,日子刚刚好了才多长时间,他就忘记了以前的苦日子,就忘记了当初的誓言。
他想起一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握了握拳头,孟春晓抬头跟孟国庆对视着,“二哥,我一定要学出个人样子来!”
看到他重新恢复了自信,孟国庆笑了,用力地揉着他的头发说:“二哥也一样,也要学出个人样子来!”
第八十七章 来信
国庆节后,首都的天气转凉了。
到了十月下旬,早晚的气温已经接近零度,孟春晓换上苏梅织的毛衣,整个人都暖和了。
课间休息时,班长王平抱着一摞信进了教室,路过孟春晓身旁时,递给他一封:“孟春晓,你的信,嘿嘿,还是个女同志写的。”
王平跟田建新一样,都是插队知青,算是班里的老大哥。他这人热心肠,说话风趣,爱跟大家开玩笑,孟春晓是班里年纪最小的,没少被他打趣。
信封上的字迹比较陌生,落款是桂雪。
她怎么会给自己写信呢?
秦守仁趁他发愣,一把夺过信封,“乖乖,还真是女同志,桂雪,这名字好听。”
紧接着,摇头晃脑继续说:“归心不可留,雪桂一丛秋。叶雨空江月,萤飞白露洲。等等,桂雪,桂花飘雪,桂花飘雪水潺潺……。”
听他又开始掉书袋,孟春晓一阵无语,瞪着他说:“还有完没完?”
秦守仁扬了扬信封,笑嘻嘻地说:“老四,还不老实交代,不好好学习,小小年纪就搞对象,长大了怎么得了!”
张学红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扭头冲田建新笑了笑,“还真是女同志写的。”
田建新也有些好奇,却不好意思跟张学红和秦守仁那样明目张胆,故作严肃说:“行了行了,不就一封信吗,谁没几个要好的异性同学?”
秦守仁将信封物归原主,催促道:“快打开看看。”
孟春晓转身背对着秦守仁,撕开信封,抽出两张信纸,感觉身后有点热,回头一看,不仅秦守仁和张学红弯着腰正在偷看,甚至连田建新都伸长了脖子。
“去去去,知不知道尊重别人的隐私?”
秦守仁立马反驳说:“你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哪来的隐私!”
“得,惹不起我还躲不起?我出去看!”
出了教室,背靠着栏杆抖开信纸,只见抬头写着三个力透纸背的大字,“姓孟的”。
孟春晓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自己又没得罪她,怎么一上来口气就这么冲?
“看到抬头,你肯定会说我脾气差,对不对?”
孟春晓忍不住笑了,她还真了解自己。
“我刚才差点把钢笔尖儿按断了,你要是站在我面前,真想用钢笔扎你!”
孟春晓打了个哆嗦,这娘们儿也太狠了吧,不改改脾气以后谁敢娶她。
“好了,气消了。孟春晓同志,现在我心平气和地跟你讲道理。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孟春晓心里咯噔一下,坏了,上次答应她的事情早就忘光了。
果然,桂雪在后面的信上痛斥他的言而无信,虽然没有一个脏字,却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孟春晓心里委屈不已,不是他故意忘了,而是最近实在太忙,每天天不亮起床学习,晚上十二点以后上床,又累又困,头刚沾枕头就能睡过去,哪还能记得答应桂雪的事?
可这事儿毕竟是当着她的面亲口承诺的,自己没做到,不占理的是自己。
“挨批评的滋味不好受吧?好吧,知道你在学校里忙,偶尔忘了可以理解。我这人大人有大量,如果月底或下个月初我能收到你答应的东西,我就原谅你,等你寒假回来后,我请你吃饭。”
嘿,这娘们儿真行啊,软硬兼施,先敲一棒子,再给颗甜枣吃,看她信中的语气,如果不帮这个忙,回去后她肯定放不过自己。
愁眉苦脸地回到教室,刚坐下就被秦守仁搂住肩膀,“老四,信上说啥了?”
孟春晓心里一阵烦躁,有气无力道:“没说什么。”
秦守仁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说:“脸色这么差,说说呗,或许哥几个能帮上什么忙。”
孟春晓眼睛一亮,脸色由阴转晴,马上堆起谄媚的笑容:“守仁同志……。”
秦守仁立马往后挪了挪,抬手一挡:“少来!我收回刚才的话!”
“别呀,守仁同志,守仁大哥!都叫你大哥了,你还想咋样?”
秦守仁没好气道:“你这张嘴啊,我是真服了。平时喊我禽兽同志,让我帮你打开水的时候就叫我守仁同志。你现在叫我守仁大哥,是想让我上刀山下火海啊,哎呀,我这心脏有点受不了。说吧,啥事?”
孟春晓看到张学红和田建新刚才一直在竖着耳朵听,想着麻烦一个是麻烦,还不如拉大伙儿一起下水,毕竟人多力量大嘛。
“学红大哥,田老大,你们不是想听吗,嘿嘿,放心,你们仨一个也别想躲掉。”
“什么?出高考模拟题?”秦守仁听完后,直接怒了,抓着他的衣领子恶狠狠地说:“你知不知道我们的时间有多宝贵!”
张学红瞪着眼珠子道:“对啊,每天忙得跟条狗一样,你还给我们找活干。”
田建新没吭声,不过看他脸色也不太愿意。
孟春晓竖起一根手指头说:“每天一个肉包子,老田两天一包乙级香山。”
秦守仁一把拍开他的手,说:“一天一个肉包子,打发叫花子呢。不行,起码一天两个,中饭一个,晚饭一个。我和学红不抽烟,你再补偿点别的。”
“成交!”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而孟春晓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
田建新觉得自己被代表了,连忙说:“哎哎,我还没说话呢。”
不用孟春晓开口,秦守仁就开始劝道:“老大,一天两个大肉包子啊,还有香山烟,你还想咋地?做人可不能太贪心呦。”
田建新哭笑不得说:“我贪心?我看是你贪心才对。老四,你先说说怎么弄,我们心里有数了才能做,你说是不?”
张学红点头说:“就是,万一我们做不好,岂不是成了骗吃骗喝的?”
孟春晓摆摆手说:“没你们想的那么复杂,我觉得吧,就把你们高考复习笔记整理一下,按照知识点出题就成。”
田建新松了口气,笑着说:“那就没问题了。”
张学红说:“我也没问题。”
秦守仁却苦着脸唉声叹气:“我从来不记笔记的……。”
张学红拍拍他的肩膀说:“没事,你不是经常说你脑子好使吗?这下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第八十八章 舞会
“北风那个吹,雪花儿那个飘,雪花儿那个飘……”。
歌声刚响了几秒钟,宿舍里的人都被吵醒了。
张学红一边穿衣服一边抱怨:“我说禽兽,大清早的唱什么白毛女,瘆不瘆人!”
秦守仁裹着大棉袄趴在窗台上,头也不回道:“你们仨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不是好人!元旦晚会每个宿舍出一个节目,你们仨嘴皮子一哆嗦,凭什么都推给我了!”
孟春晓说:“谁让你唱歌好呢。我和学红同志五音不全,田老大是主持人,你说你不上谁上?”
秦守仁依旧忿忿不平,说:“那我唱歌你们就给我忍着。我容易吗?为了练嗓子,每天我是第一个起床的,大冷天我也想在被窝里多躺会儿。”
张学红穿上鞋,打开桌上的收音机,说:“你就是故意的,唱什么不好,唱白毛女。”
秦守仁哼了一声:“我是有感而发,你们仨就是黄世仁,可怜了我的喜儿啊!”
田建新无奈地摇摇头,秦守仁什么都好,就是这张嘴不饶人。
宿舍里的这台收音机是上个月他们四个逛东风市场时买的二手货,因为是坏的,所以价格很便宜,只花了十五块钱。
秦守仁检查后,又花了不到十块钱买了些零部件,回到宿舍捣鼓了几下子就修好了。
从此以后,这台收音机就成了他们四个了解国家大事,咳咳,还有娱乐的主要工具。
秦守仁喜欢听越剧,田建新喜欢听京剧,孟春晓和张学红五音不全,不管听什么都只能听热闹。
收音机里正在播上个周刚结束的三中全会,这是最近几天的焦点话题,即便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同学们都在热烈讨论。
对于这次大会作出的几项决议,孟春晓最关心的是农村改革。
今年南边小岗村应该已经在搞大包干了吧?
如果不出意外,明年小岗村的经验就该向外推广扩散了吧?
也不知道石湾村啥时候能搞包产到户,他希望文昌县的领导胆子能大一点,眼光能长远一点,早点搞试点,让父老乡亲早点填饱肚子。
出门前,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12月31日,1979年就要到了。
明天就是元旦了,下午最后一节课刚结束,班长就开始组织大家布置晚会会场。
孟春晓一米七五的个头在班里算高的,被班长安排挂拉花和气球。
“孟春晓,有人找。”
孟春晓把手上的东西扔给张学红,出了门发现孟国庆来了。
“二哥?你咋来了?不是,你这身打扮……。”
不怪孟春晓惊讶,实在是孟国庆穿得太正式了。
孟国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来你们学校参加舞会。”
“舞会?不是,你一个理工学院的怎么来我们学校参加舞会?谁邀请你的?”孟春晓警惕地问道。
既然是来参加舞会的,肯定得有舞伴,而且舞伴肯定不是男的,他一个有妇之夫,居然受邀跳舞,这还了得!
孟国庆尴尬地说:“一个朋友邀请我来的,我原本不想来……。”
孟春晓立马打断道:“嗯,你原本不打算来,可是人家姑娘一软语相求,你就来了!”
孟国庆被他呛得脸都红了,吭吭哧哧说:“真的是朋友,普通朋友。”
孟春晓翻了个白眼:“普通朋友?二哥,你的手够长的,交朋友都交到我们学校了。”
孟国庆眼神闪躲,说:“不是新交的。”
“什么?还是老情……,老朋友?”
“嗯,那个人你也知道,就给我寄复习资料的那个。”
孟春晓差点吐血,瞪大眼睛问:“二哥,你可别告诉我是你大串联时候认识的那个上海姑娘!”
孟国庆心虚地咳了咳说:“是她。”
孟春晓真的要疯了,朝他竖起大拇指说:“二哥,你真行,我这个做弟弟的佩服你!还有事没?没事的话我就不耽误你了,赶紧去吧,一边跳舞一边叙旧,多好!”
孟国庆苦笑道:“三儿,你这人真是的,我话还没说完你就赶我走,你的脾气能不能改改?”
一听这话,孟春晓彻底怒了。
“我脾气不好?许你跟别的姑娘跳舞,就不许我生气?别忘了,你是已婚人士!”
孟国庆瞪了他一眼,说:“你嚷嚷什么,生怕别人听不见?算了,跟你说不清楚,我来找你是想让你陪我去。”
“我?让我陪你去跳舞?”孟春晓愣了,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是啊,有你陪着,我心里能安稳些,也免得你胡思乱想。”
孟春晓有些纳闷,盯着他的眼睛问:“真让我去?”
“骗你干啥?我要是想自己去,我来跟你扯这些干啥?我傻啊!”
孟春晓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二哥,这么说刚才错怪你了?”
孟国庆哼了一声说:“你知道就好。”
随即苦着脸又道:“三儿,其实我真不想去,可人家都堵上门了,我们宿舍那几个家伙还跟着起哄,我这是被逼上梁山了啊。”
孟春晓狐疑道:“二哥,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
孟国庆恨不得捂住他的嘴,急赤白脸道:“没有的事!”
“那就是她看上你了,哎呀,二哥,好福气啊。”
“是不是皮又痒了?再说风凉话,信不信我收拾你?”
孟春晓看他脸色不善,赶紧道:“那你直接告诉她你结婚了,多简单的事儿。”
“我说不出口。”孟国庆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你说万一人家没那个意思,我这么一说,不是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孟春晓眼珠转了转,笑嘻嘻地问:“于是你就拉我过去,借我这张嘴告诉她你是有妇之夫?”
孟国庆长长地舒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说:“三儿,你还没笨死!”
孟春晓:“……。”
“还愣着干啥,赶紧跟你同学说一声,舞会马上开始了。”
“哎,我这就去。”
路上,孟春晓才从孟国庆口中打听到那个上海姑娘的具体情况,原来是78级中文系新闻传播专业的,难怪会搞什么舞会,一群文艺青年嘛。
进门前,孟国庆有些不放心地嘱咐道:“过会儿见了人家,说话态度好点。”
孟春晓探着脖子向里面打量,感觉一双眼睛都不够看的,乖乖,都是些大美女啊,而且还是纯天然的那种。
孟国庆看他这副模样,顿时有些后悔不该带他来,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听见我说的没?”
“听见了,听见了,你就放心吧。”
孟国庆目不斜视地迈进大门,孟春晓赶紧跟了上去。
“孟国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孟春晓循声看去,一个瓜子脸的姑娘站在孟国庆面前,那语气那神情,简直辣眼睛!
第八十九章 哪有猫儿不偷腥
孟国庆也有些受不了,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半步,说:“我刚才去找我弟弟了,春晓,过来过来。秋韵同志,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三弟孟春晓,数学系的,跟你一样,都是78级。春晓,这是韩秋韵,你叫她韩姐就行了。”
韩秋韵愣了愣,她跟孟国庆通了十来年的信,倒是知道他有个三弟,可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这种场合见面。
不是,孟国庆怎么会把他三弟带过来?他难道不知道今晚跳交谊舞吗?
不得不说,姓韩的姑娘长得真漂亮,柳眉明眸,一张瓜子脸稍显圆润,嘴唇上涂了层浅浅的口红,衬托得她明艳动人。
孟春晓心中警铃大作,这娘们儿可比苏梅好看多了,而且还是女大学生,这两样加到一起,能秒杀上到八十下到八岁的几乎所有男人。
孟国庆是男人,能忍得住吗?
孟春晓对此非常怀疑,哪有猫儿不偷腥?
咳咳,就连他这个十六岁不到的小男人,都情不自禁地多看了韩秋韵两眼。
三人之间出现了几秒钟的冷场。
韩秋韵想不通,所以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孟国庆。
孟国庆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大冷天里感觉额头上直冒汗,于是轻轻地踢了孟春晓一脚。
孟春晓回过神来,未语先笑:“哎呀,韩姐姐,你真漂亮,刚才我还以为你是从画儿里走出来的仙女儿呢。”
韩秋韵原本心里有些不舒服,可听到孟春晓一开口就夸自己漂亮,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笑容。
“你就是孟春晓?你二哥以前总跟我念叨你,没想到嘴这么甜。我说孟国庆同志,上次你怎么没跟我说你三弟跟我一个学校?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孟国庆苦笑着说:“抱歉抱歉,真忘了。”
韩秋韵白了他一眼,然后开始对孟春晓嘘寒问暖,翻来覆去的就那点事儿,无非是询问他学习是否跟得上,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她帮忙的。
孟春晓心里一阵腻歪,咱俩很熟吗?
呸,这还没怎么着呢,你倒是先拿上大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我二嫂了?
三个人各怀心事地聊了一会儿,主持人宣布元旦舞会开始。
孟国庆笨手笨脚地跟韩秋韵跳着青年交谊舞,短短地一首曲子,他都记不得踩了韩秋韵多少脚了。
韩秋韵抬头笑着问:“瞧你满头大汗,我就这么可怕?”
孟国庆挪开目光,说:“我这笨手笨脚的,还是不跳了吧。”
“你第一次跳成这样,已经不错了。没关系,咱们慢点,你踩着曲子的点上就行了。”
孟春晓百无聊赖地坐在角落里磕着瓜子,不时朝孟国庆那边望去。
看了几次,没发现孟国庆有什么出格举动,甚至有些出乎意料地拘谨。
二哥也太老实了吧,不就是跳交谊舞嘛,你老是板着张马脸干啥,连他都看不下去了。
更让他惊讶的是,韩秋韵不仅不生气,反而笑靥如花,这娘们儿莫不是受虐狂?
一连跳了三首曲子,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
韩秋韵看到孟春晓身前摆了一大堆瓜子皮,问道:“你不会一直在这嗑瓜子吧?怎么不去跳?
孟国庆说:“小小年纪跳什么舞。”
孟春晓:“……。”
韩秋韵笑着说:“孟国庆同志,你这种思想非常要不得。年纪小怎么了?孟春晓,韩姐帮你找个舞伴怎么样?我们系有个15岁的女同志,长得也不错。”
孟春晓被她调侃得红了脸,又是摆手又是摇头:“我不会跳。”
韩秋韵说:“你二哥也说不会跳,可我教了一会儿,跳得也不错嘛。好了,都是大学生,害什么羞,等着,姐去叫人。”
孟国庆伸手拦住她说:“你就别起哄了。”
韩秋韵腰身一扭,闪了过去,回头哼了一声:“你个老封建!”
孟国庆看着她的背影,气得差点吐血。
“二哥,我觉得韩秋韵这姑娘也不是一无是处嘛,挺大方的一个人。”
孟国庆气不打一处来,说:“我看你是被她的小恩小惠收买了!”
孟春晓有些羞赧地笑笑,“二哥,人家韩姐都去给我找舞伴了,这恩情不小了吧?”
孟国庆脸都绿了,压低声音吼道:“你还真想跟小姑娘跳舞啊?”
孟春晓理直气壮道:“咋了?只许你这个州官放火,不许我这个百姓点灯?再怎么说,我还单身呢,可不像你……,对得起二嫂吗?”
孟国庆气得直咬牙:“你还有脸提你二嫂!你个叛徒!来之前怎么答应我的?”
孟春晓吐出嘴里的瓜子皮,拍着胸脯说:“我一直记着呢,放心二哥,等跳完了舞我就告诉她。”
孟国庆感觉头大,痛苦地拍拍脑门,早知道老三这么不靠谱,就不该带他来。
“孟春晓,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陈淼同学,跟你一般大,你可别小瞧了陈淼,她可是我们新闻系的小才女。”
陈淼很大方地伸出手说:“孟春晓,你好!我叫陈淼,耳东陈,三水淼,认识你很高兴!”
孟春晓看着眼前的娃娃脸,顿时大失所望,挤出一丝微笑拉了拉她的手,说:“呵呵,认识你我也很高兴。”
韩秋韵笑着说:“行了,既然认识了,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你们聊,过会儿还有曲子,到时候一起跳舞吧。”
说着,给孟国庆使了个眼色,孟国庆心里那个气啊,狠狠瞪了孟春晓一眼,不情不愿地和韩秋韵在一旁坐下。
陈淼说:“孟春晓,你不会让我一直这么站着吧?”
“啊……,请坐请坐,这里有瓜子,还有花生,随便吃。”
陈淼扑哧一笑,说:“这话貌似应该是我这个主人说才是吧?”
孟春晓剥了一颗花生,塞进嘴里,咯嘣咯嘣嚼着说:“这张桌子是我先占下的,凡事总要讲个先来后到,你要是想当主人,要不咱们换张桌子?”
“嘴皮子挺利索的嘛。”陈淼不甘示弱,也剥了颗花生,“不换,太麻烦,而且这个角落挺好。听秋韵姐说,你是孟国庆的弟弟?”
“对啊,如假包换。嗯?你认识我二哥?”
陈淼笑嘻嘻地说:“当然啦,前段时间秋韵姐拉着我们去给你二哥捧场……。”
“捧场?捧什么场?”
“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孟春晓一脑门问号。
不是,孟国庆到底有多少事瞒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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