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私盐之局 反思轻忽
实际上没人料到会有意外,秦秀才再怎么谋略百出,他也是个书生,即便不是手无缚鸡之辈,可也比不了那些武人厮杀汉,谈定之后,大家都觉得秦川是必死的结局了,杨家甚至还敦促对方快办,因为再耽搁的话,消息很可能会传到秦秀才那边。
任谁也没想到,秦川身边有朱达这个变数,一个乡下出来的少年居然能注意到从未在人前露过面的刺客,居然能那么果决的出手,人如果不死,很多事很容易想明白,以秦川的头脑一定可以想的清楚。
没有人想到会失败,所以没有人对接下来的局面有预案,郑巡检更知道这位秀才的价值,从某种意义来说,和郑家同在一处的秀才,比对杨家的盐栈的价值要大很多,平时恐怕也对亲信心腹们感慨过,所以那郑久听懂了秦秀才的话,刺杀之后的第二天,郑巡检就聘请秦秀才做郑家子弟的老师。
相关人等都能从这个聘请西席的举动中看出含义,今后秦川是郑家来保护了,加上这消息就在刺杀之后放出,就等于是郑家的武力愿意为秦川流血。
大同左卫和杨家的确势大,可在郑家集这方圆几十里的地方,郑家足够的强,也不是全无背景的白身,严格来说这九品巡检的权势比起千户来丝毫不差甚至还要强出些许,撕破脸开战搞不好会引起文武官员的反应,自家的人命和钱财以及人情就不必说了,开打见血的决心很不好下,何况杨家还不想让家族的力量心寒,要做的遮掩有节制。
事到如此,也只能顺水推舟,大同左卫只能该忍的忍了,出手一次算是有个交代,有了盐栈的盐利,真金白银和地盘也足够安抚众人,对杨家来说则是要尽快挽回可能的不好影响。
按照秦川的话说“......杨雄还真是成大事的人物......”,明明背信弃义的出卖,居然能在刺杀发生后的第三天立刻来到郑家集,在老郑巡检的牵线下和秦秀才深谈了一次。
杨雄演的很好,只说自己要专心从军带兵,为国效力,私盐的生意没心思做了,结果一时疏忽让歹人趁虚而入,险些坏了兄弟的性命,只是以后也不能一起做事,所以把郑家集的盐栈分号和几个村子送给秦川,算是补偿,秦川这边也是千般不舍,说自己在这里和兄长相得,但私盐对官路是个拖累,自己也想专心读书了。
双方把戏做足,又在郑巡检的见证下,隐晦的表明彼此再无瓜葛,杨雄也带来了大同左卫的承诺,事到如此,该死的都死了,大家各自发财,有些恩怨还是丢下的好。
这件事就算告一段落了,郑家子弟或是习武,或在做生意,根本用不到秦川教文识字,那个名目不过是个宣示,不过秦川也不是死读书的酸子,知道如何把郑家和自己绑紧,索性将这盐栈分号的干股送了一半给郑家。
盐利虽然不少,可比起郑家操持的贸易商事以及本地营生来,真算不得什么,但因为大同左卫和杨家的争斗,私盐这一项郑家始终嫌麻烦,虽说不在意,可外人看起来,这就是郑家没有完全控制郑家集,毕竟是个缺憾,现在又能补足,又有银钱进账,何乐而不为,那盐栈店面就在郑家集内,生意好坏郑家最是清楚。
要说杨家做得为什么如此收敛,要说秦秀才怎么对内情如此了解,原因也很简单,袁标是那位“许三哥”的师父,这几年一直是秦川在郑家集供养着,这位袁师傅在杨家的家兵中声望很高,而且和杨家人关系一般,实际上,这次对秦川的放弃,杨家连许三哥都是瞒着的,事后少不得要收拾局面。
秦秀才并不是一次把消息倾倒给朱达,等他开始挥刀的时候,差不多全部的脉络才全部说明,与其说不想让朱达劳神,倒不如说秦川也想借着这个机会理顺自己的思绪。
等把该说的都说明白,朱达对眼下的处境有了判断,现在的事情差不多了结了,秦秀才和身边的一干人的人身安全都已经得到充分保障,相关各方得到了该得到的,也没有寻仇的动机,而且在郑家集内的这次冒险,实际上已经大大得罪了郑巡检这方,大家也不愿意和这位土豪真成为死敌。
卫所武家对军中的实缺看得太重了,导致这没见过面的杨雄和杨家乱了方寸,真想要秦川的性命,其实有太多的法子可以做好,但这次却犯了错误,结果就是要花费不少力气弥补,这弥补保证了秦川的安全,也保证了秦川的利益,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靠着这盐栈分号的进项,秦家还是能活的很不错。
随着身体的恢复,朱达的头脑也重新快速运转,在和秦秀才以及袁标的交流中,对这件事的全貌知晓的越来越细,秦川的耐心还好,袁师傅已经被他问的有些烦躁,因为朱达不管什么细枝末节都想知道,还有相关的知识也要问到。
越回想整个事件,朱达心中越有感慨,不知不觉中,自己参与了这次“私盐战争”,开始自己只是个旁观者,但因为自己的不甘,机缘巧合之下却卷入了风暴的中心,用言语和行动决定了这件事的走向。
大同左卫和升平盐栈从一开始的死斗到妥协,然后到交易,阴谋、战斗、妥协和出卖等等等等,最后以一个谁也想不到的结果结束。
朱达不断的询问,不断的将整个事件的全图补充完全,他一直在尝试着复盘,却沮丧的发现做起来很艰难,毕竟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也没有经历太多,也没什么相关的经验。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可以夸夸其谈,可以说些大道理,甚至可以分析,但真正完整的操作整件事,完整的理清脉络,却不是寻常人能做到的。
朱达问别人的同时也在询问自己,如果自己身在任何一方,甚至是郑巡检这边,能不能做出和他们一样的行动和决断,能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保障自己的安全,朱达不敢肯定。
为了利益,为了生死,每个人都会竭尽全力的投入和争斗,没有人特殊,开始时候,朱达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毕竟有那二十多年的人生,远远领先于现在的信息爆炸的人生,可现在,不光他意识到这是丛林社会,这是弱肉强食的时代,对这个时代的很多人来说,这些是刻进他们骨子里的,是他们的本能,反倒是自己,远不够格,朱达意识到自己天真了,甚至还有些自大和狂妄。
能努力如何,这个时代有多少人在努力,能想清楚并分析又如何,别人或许没有接触过信息爆炸,但华夏历史数千年的积淀,多少圣贤,多少大能,多少谋略,多少实例,这些足够让人不断学习成长,能想清楚并分析得出结果,想想自己不过是有了点皮毛,有什么妄自尊大的资本,在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自己还不是在底层艰苦打拼,所谓的成果就是给自己争取到了些许喘息的空间,这根本算不上成就,做到这些的人何止千万亿万,又有什么可自豪自傲的。
朱达不断的反思,父母双亲、师父向岳、义父秦川,还有周青云、李总旗,长辈、玩伴、路人,各色人等对自己的惊叹和赞美是因为什么,是因为自己真的天才,真的聪明绝顶吗?人总是习惯性的美化自己,深刻甚至尖刻的去想,或许能得出一个很尴尬的结论来,大家赞美的,大家惊叹的,不是什么天才和聪明绝顶,实际上是一个十二岁少年表现出远超实际年龄的见识和逻辑思考,这些放在成人身上,或许只能得出个思路清晰的评价。
那些年的见识,那些年所经历的,能给自己加成多少,未必就有多少,或许仅仅是给人新鲜感罢了,耳目一新说起来并不是那么宝贵。
任何时候都有聪明人,都有强者,永远不要把自己想成是聪明人和强者,永远别把自己当成是特殊的。当然,朱达的确有些不同。
白堡村很多人的世界就是大同左卫,甚至郑家集很多人的眼界也不过是大同边镇,可朱达是知道华夏有多大,知道世界有多大,在这区区一县之地的大同左卫就遇到了这么多,那么整个大同边镇如何,整个山西如何,整个大明如何,甚至......
在外人看来,朱达在伤好后很是沉默寡言,在恢复和练武之后甚至有走神的情形出现,从长辈到同伴,大家都觉得很正常,毕竟是杀过人受过伤,而且那伤势处理不好会很麻烦,经历过这么大的冲击,人一时无法恢复正常也是正常的。
他们当然想不到朱达在反思,在不断的分析,朱达意识到这个时代的残酷,意识到自己还是轻视和轻忽了。
第九十二章 人贵自知 不做不兴
朱达没有畏难,更没有绝望,既然自己选了这条路,既然自己要生存,那么就要走下去,那些年的人生里,当他意识到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的时候,他咬牙苦读,除了真正的天才之外,大部分的差距可以通过勤奋和努力来弥补,在那时候,他从班里的差生变成了前十名,当他被人欺负殴打的时候......
既然意识到了,那么就全身心的投入去努力去拼,何况自己不是胡乱摸索,有懂行的高人指点,有足够的条件,如果没有成长,只能是说自己不够努力,不够勤奋。
朱达自然知道自己的优势,不管从心智、见识还是经验来说,他的确比同龄人,甚至同时代的很多人强些,在这个基础上,可以保证自己不走岔路,效率更高,还有很多很多的优势,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是用不上的,只要,如果......
当所有人觉得朱达恢复正常的时候,他表现的又不那么正常了,勤奋到不像话,勤奋到拼命,看到朱达的这种努力,秦川甚至都想要劝解,到最后感慨说“这等下力,读书认字功名路未必不行”,只有袁标觉得应该,老人也有自己的看法“生死路上走一遭之后,就知道多练才能活命,很多人想到这个的时候已经要死了,你总算不晚”。
朱达在努力,朱达非常努力,朱达努力到了极点,朱达努力到了不要命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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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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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的夏天是最难熬的季节,去年秋收的积储在春荒中消耗的差不多了,今年种下的庄稼还未到收获的时候,仓里空空,腹中空空,只能去做些副业找些副食,更多的都是东挪西借,指望着年景不错能填上亏空,至于什么挖东墙补西墙,谁都明白,谁都顾不得了。
每到这个时候,各村那些不务正业的浮浪子弟就成了青壮们羡慕的焦点,都说这些人不学好,可他们无牵无挂活得自在,比这么辛苦刨食看不到尽头要好太多。
赵大胆就是被人羡慕的一个,他是怀仁县东槐左村的光棍汉,三十多岁的年纪,父母早亡,也谈不上什么成家,祖传的那份田地早就卖给了村中大户,他不会什么养家糊口的手艺,按说应该活得很潦倒,或者去给人做个长工,或者去外面流浪,没曾想却活得很滋润。
他一个月回来不了几天,可衣衫齐整,红光满面,破烂宅院里时常弥漫酒肉香气,本村和邻村的破鞋都勾搭的很勤快,这日子实在痛快。
村民都知道这赵大胆从小练过几年刀棍,这也是卖地破落的原因,大家虽然封闭,可看这破落户活出如此光景,少不得要多方猜测,按照猜测里的那些罪过,这赵大胆足够上刑场被千刀万剐了。
可嫉恨归嫉恨,没到青黄不接的难熬光景,村里的年轻男人们就顾不得老人们的告诫,三三俩俩议论的时候,总谈到去跟着这位赵某人出去,“哪怕是杀头的罪过,能快活几天也值了”。
不是没人上门找过,可那赵大胆从不接茬,有人纠缠的紧了,这破落户直接瞪眼开骂,有不服气的直接打出去,还有放狠话的,被这赵大胆拎着刀直接找上门去,看着这凶神恶煞的模样,什么小心思都被吓没了。
猜测和议论是一回事,较真起来,还真就不知道赵大胆出去做什么,周围几个村子都没什么消息,他也很少和本村外村的小户大户往来,很是神秘。
这两年下来,赵大胆还弄了匹马,骑马进出更是威风,看到这个,村民连议论问询的胆子都没了,连本村和邻村的大户都客气许多,当成一号人物来对待,这骑马带刀的,真撕破脸动手一个顶没马的十个二十个,这样的汉子做不了自己人,可也别成了敌人,这样的人物,就算在村里祸害祸害大家都要认了,管不了,也不敢管。
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赵大胆看着张狂,在村里却还是中规中矩,人人松了口气,莫名的又有人说赵大胆仁义......,当然,惧怕是免不了的,白日夜里都不敢距离赵家宅院太近。
原本大家也没这么多忌讳,因为这赵大胆在村里算得上规矩,有个不知死活的无赖汉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进去偷盗得手,等赵大胆回来后不知怎么就发现了,上门计较那无赖汉撒泼打滚,这赵大胆居然没有翻脸,只是回了家。
难道这赵某人只是个纸老虎?是个银样腊枪头?骑马带刀都是假的?大家害怕这么久都是自己吓自己?村里一时议论纷纷,先前把这赵某人想得天上地下的,现在都纷纷改口,甚至有人起了心思去占便宜。
没等众人付之行动,光天化日之下就有几骑蒙面进了村子,直接把那无赖捆在马后拽出了村子,那哭天抢地的哀嚎,把槐左村的狗都吓得不敢叫唤,等到第二日,村民才在十几里外找到了无赖的尸体,已经被狼啃的不成样子。
蒙面骑士进村的时候,赵大胆就在家里,这几天一直在,也看不出他和那几人的关系,大家就算心里猜到,可谁又敢做声,就算官差能抓了人,要是再有这凶神恶煞的响马进来,谁能挡得住,这次杀一个,下次杀全家怎么办。
这桩事之后,大家只做村里没有赵大胆这人了,他做什么大家都当看不见,院子里有什么响动也当听不到,甚至村里人都不敢养狗了,赵大胆经常深夜回来,村里狗在乱叫,万一得罪了这位爷怎么办,好在这位赵大胆骑上马之后,村子里再也不着什么外贼了,那无赖死了后,连内贼也没了,这也是好处。
赵家这宅子很破败,勉强能做到遮风挡雨,赵大胆光鲜起来后也没有整修,就这么一直破烂着。
对赵大胆来说,不是没有更好的住处,他相好的粉头家里就很齐整,吃穿用度都不差的,他手里宽裕又有闲暇的时候都住在那边,但住在槐左村的老宅子里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在这里安心,除了几个过命交情的,没人知道这边,几样体己的要紧物事,也都藏在老宅子里。
这安心也是相对的,有些事做多了,夜里很难睡得沉,风吹草动都会把人惊醒,不让大家养狗这个事看似自觉,实际上也是赵大胆放的风。
现在的槐左村很安静,只有蛐蛐还是什么虫子在叫,大同夏夜相对凉爽,睡着了会很舒服,可赵大胆躺在炕上怎么也闭不上眼,夏天生意不怎么好做,但细心一点,大胆一点,总归不会空手,可月初和同伴们汇集,有三个人却没出现,大家都不知道消息,但在这一年半的时日里,总有类似的事传出来,只是各家做各家的生意,彼此都藏着掖着,消息都隐隐约约的,只不过这半年消息越来越多,轮到自家就是确信了。
这让每个人都心神不宁,草草做了两桩生意就散伙,先回家猫着,等秋日里生意好做了再聚。
躺在炕上的赵大胆翻来覆去,想着自己是不是去延绥和榆林那边谋生,或者大同镇边墙各关卡附近,那边同行多,风险大,不过生意也多,而且那边无法无天的事谁都不在乎,也没人会注意到自己......
正想着的时候,院子里的马打了个响鼻,接下来又是嘶鸣几声,真是不省心的畜生,赵大胆又是翻了个身,突然间,他听到了脚步声,赵大胆只觉得汗毛炸起,反手抓住身边的那口雁翎刀,缓缓从炕上做起,这些日子睡觉他一直不脱衣服,哪怕气味难闻也顾不得了,正要小心翼翼向着门边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拍门。
哪里来的蟊贼这么不知死活,本村的吃了教训不敢了,难道这是外来的,外来就更不用在意,赵大胆深吸了口气,虽然放轻脚步,可动作却加快了些许,走到屋门前,卸下门闩,猛地一刀斜劈了下去!
他甚至都没有在门缝向外张望,生怕惊动了门外的人,赵大胆这一刀又狠又急,就是朝着劈死人去的,他不在乎死人。
万万没想到,这一刀劈了个空,接着夜色天光,影影绰绰的能看到一根长棍收回去,长棍上绑着什么东西,刚才并不是有人敲门,而是用棍子敲,而且看棍子上绑着的东西,赵大胆大概能猜到,如果趴在门缝上看,十有八九会以为那是人影。
既然门开了,人也暴露在门前,赵大胆直接就冲出了屋子,但却不敢向那院门的人影靠近,他也不敢肯定那长棍是不是长矛,现在对方一刺就完了,自己要做的就是别站在门框前后,施展不开。
赵大胆出了屋子后不敢妄动,但对方表现的很怪,把长棍收回几尺之后,就向着边上一丢,他向前靠近几步,却又看到对方那边有亮光,这唬的他停住,随即看到院子里明亮起来,对方居然点亮了一根火把......
第九十三章 猎命猎财 莫求心安
这行动奇怪的人就站在院门口,他腰间挎着刀,身形修长却不瘦削,夏日穿衣单薄,能看出上身的肌肉,个子不矮,但也说不上高,就是寻常成人的样子,这人头上带着头套,露出双眼和口鼻,在火把照耀下,倒是能看出这人很年轻。
地上的确是一根长棍,长棍上扎着一捆干草,看到这个后,赵大胆倒是没后悔刚才迟疑,因为这长棍前端削尖烧黑,这东西不比铁打的长矛差,刺进去一样杀人,弄出伤口来,保不齐就会溃烂甚至破伤风。
门前那奇怪的蒙面人把火把丢到了稻草上,让火势又大了些,然后将刀抽出,把刀鞘丢在了一边,抽刀丢鞘的动作很寻常,赵大胆也看不出什么出奇的,他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傻了,刚才就该趁对方没有拔刀的时候冲过去,对方未必能来得及格挡,可赵大胆又觉得多亏没做,他是参与过厮杀也杀过人的,很少见到抽刀这么利索的人,刚才冲到跟前去,未必就能占到便宜。
“兄......兄弟在磨儿山上烧五炷香.....”
对方向前走了一步,赵大胆心头一颤,越发弄不清对方的底细,从前做过的许多事都是翻上心头,莫名的气虚了不少,后退了半步后又是咬牙说道:“兄弟是威远王千户护着的,有什么说不开的王千户都会给个交待......”
威远卫王千户是绿林中有名的大窝主,是大同边镇西边地方响当当的江湖大佬,这名号轻易不敢说,但说出来谁都会给几分面子,可如果没事乱报名号,王千户的厮杀汉会教你做人,而且说了也不白说,若想没有手尾,事后怎么也得送重礼登门,即便如此,这还是自家兄弟才有的待遇。
说完之后,赵大胆就意识到对方不为所动,他心中一紧,下意识的就要把藏在屋中的几件体己物事报出来卖命。
这个念头刚起,赵大胆突然想到,这蒙面刀客就一个人,赵大胆的目光越过眼前向敞开的院门外看去,黑黝黝的不见人影,除了后院马匹有些焦躁之外,也听不到别的动静。
看来这奇怪的蒙面刀客孤身来到,想到这里,赵大胆立刻变得名副其实起来,对方一个人一口刀,自家也是一个人一口刀,谁比谁差,那就见见真章吧!
“你现在要是走,兄弟我绝不声张,要是缺少盘缠花用,铜钱碎银还是有的,要是不然,我这口刀可不是吃素的。”赵大胆把刀横在身前,冷笑着说道。
那蒙面刀客没有回答,只把手中刀举起,身体弓下,能看出来已经在绷紧了,边上被点燃的草把“噼啪”声响,赵大胆嘴里继续威逼利诱,人却已经冲上前去,挥刀就砍!
蒙面人的反应很快,可却不去挥刀格挡,而是侧身向前一步,平着刀就是刺了过来,互相动作,赵大胆不管怎么算都觉得自家会被刺中,只能仓促间收了动作,猛地退了两步,后退时又踩到院子里的杂物,身体险些失去平衡。
按说这是个突进的机会,可那蒙面人不急不慢的向前一步,到这个时候,赵大胆汗下来了,他终于弄明白对方不是趁夜打劫的盗匪蟊贼,刚才那以攻为守的刀路很是利索,一看就是用老了刀的,恐怕今晚只能拼了。
赵大胆用手抹了把脸,又把沾满汗水的掌心在裤子上蹭了蹭,先用脚在地面乱蹭了几下,把可能的杂物踢开,然后怒喝一声,挥刀又是冲上,这次刀劈蒙面人的右肩,自家胸腹间却有很大的破绽,任谁都会向着这破绽动手。
可如果真这么做,却是中了圈套,赵大胆这动作看似凶猛,实际上却留了六分力,只要对方对破绽动手,他就翻手撤刀,对方头颈肩三处必然受重伤,毙命的可能也极大,这套路是一位同伴传授,说是军中的法子,赵大胆实战里用过几次,都占了大便宜,看对方这江湖人的样子,未必能看得懂这个。
刚上前两步,那蒙面人也是加速迎上,从开打到每个动作,赵大胆对这蒙面人的速度有个判断,动作很稳,力气不小,要说快却快不到那里去,是稳扎稳打的路子,对方突然间的提速,让他猝不及防。
这蒙面人的确冲着故意露出的破绽而来,但没想到的是,人到跟前,整个人猛地矮了下去,赵大胆已经翻手挥刀砍下却是落空,下一刻,刀光自下而上的翻卷而起,从他胯部直到左胸都被刀斩开,鲜血喷出,动作也是僵住。
如此巨大的伤口,这么大量的失血,足以让人失去行动能力,却又一时不得死,那无比剧痛让赵大胆再也忍受不住,大声惨嚎起来。
安静夜里这般凄惨的嚎叫,整个村子都听得很清楚,可谁又敢动作,就算不是赵大胆家的事,大家也不敢出去招祸上身,如果知道是赵家,那就更不敢理会了,赵大胆这等人的事村子里可管不了。
蒙面人没有让他惨叫多久,只是随意的一挥刀,刀刃准确的切开了赵大胆的喉管,让他再也无法发声,赵大胆身体扑倒,在失去最后的意识前,他借着黯淡下去的火光,近距离看到了对方的面孔,尽管用布蒙着脸,却能看出很年轻,身上脸上都沾染了血迹,面前有人开膛破肚,却镇定自若,好像见惯了这等场面。
年纪不大,到底是杀了多少人.......赵大胆倒在地上,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却是他第一次杀人劫财的时候,那个苦主临死前哭骂说会有报应,报应还真的来了......
尸体趴在地上,可蒙面人还是把尸体翻过来,用刀在脖颈处切了下,就在这个时候,门外有人压低声音不耐烦的说道:“你杀过这么多人了,就该知道下刀后人死没死,每次多余这么一下,快去搜检!”
话才说完,人就剧烈咳嗽了起来,蒙面人随手抹了把脸上的血迹,有些无奈的回头说道:“袁伯,下次你就不要跟着出来了,你的身子经不住这么折腾。”
“放屁,老夫不跟着出来,哪能纠正你这么多零碎,你是不是当年河边杀贼落下心病了,真要是放在人堆里面厮杀,一刀致命......”一个身形佝偻的蒙面人扶着院门门框,说了两句又剧烈的咳嗽。
这时从火光照不到的暗处有人出现,这人手中张着弓箭,同样蒙着脸,他比持刀的那位蒙面人要壮实许多,他走到袁伯跟前,一边拍打老人后背,一边把腰间的葫芦取下,示意老人喝水。
“朱达,你先去搜检,村里的人没准会聚起来,袁伯这边我来伺候。”这持弓的蒙面人催促了两句。
“......杀了就是杀了,别想着死没死,不然这挂念会要你的命......”
“袁伯,这话你絮叨过多少次了,朱达能记住的。”
“混账,生死沙场上的事,没改过来就要说,周青云,你这几次动手还是不留力,没到拼命的时候就要想着后路,不管是厮杀还是怎地......”
袁伯的话没说完,又被剧烈的咳嗽打断,周青云无奈的摇摇头,他本想扯下蒙脸布,犹豫了下没动,只在那继续拍打老人的背部,希望袁伯能好受些。
进去搜检的朱达倒是没耽误多少工夫,很快就拿着个油布小包裹跑了出来,刚要一起来搀扶袁伯,就被老人怒骂了回去“去把马牵上带走,那个也值钱的!”
和事先知道的消息差不多,赵大胆和槐左村的关系不紧密,却已经把整个村子震慑住了,不管他家里有什么奇怪的动静,村民们也不敢做声反应,尽管半夜有外人进村是让人心惊胆战的事,可槐左村的百姓们居然都不闻不问,连朱达他们最忌惮的两家大户都闷不做声。
“也是被这赵大胆惯坏了,他兔子不吃窝边草,算是护住了村里的百姓,这几年的太平让槐左村以为这辈子都这样。”
牵着赵大胆的马出了村子,又把咳嗽不停的袁标搀扶上坐骑,朱达和周青云用布带和绳索把老人固定在马背上,袁标倒是能通过缰绳控马,不过他的身体状况很差,实际上他的坐骑是和朱达的坐骑连在一起的。
三人四马都是整备完毕,槐左村依旧安静,或许村中已经有些许的骚动,但一直在留神注意的朱达三人没有察觉到,也就说明村民还没有针对他们的举动。
不过朱达他们也不敢放松,打马跑出一段距离之后才确认安全,亏得是星月光芒足够明亮,不然跑都不敢快跑。
“赵大胆伤天害理的事做了不少,十几条人命总是有的,这次算是他的报应。”朱达在马上念叨了句。
行进中马背颠簸,袁标反倒是气顺了些,听到朱达的话之后不屑说道:“这种事你不用挂在嘴上,不要图什么心安,既然你要拿刀子,以后手上肯定要沾不少血,过后就忘最好,要是总记着,到老了非得疯掉。”
第九十四章 残烛暗火 此行回乡
朱达和周青云已经习惯了老人的刻薄,在马上对视着笑了下,尽管互相看不见对方的笑容。
夜里行动和白日完全不同,骑马对行进速度提高的很有限,主要是能节省体力,村子之间,以及村子和官道之间的路都不好走,纵马奔驰容易让马匹摔倒骨折,那就是更大的麻烦,所以走一走就会停下来歇歇。
“袁伯,咱们每次都把这马匹卖掉,会不会被人觉察,这一年多杀人得罪的可不少,万一引上门来,恐怕是大麻烦。”
“怕个球,这马就是金子银子,大家都觉得是黑吃黑,大同地面上各家折腾了这么多年,杀来杀去纠缠不清,你明目张胆的卖马求财,他们反倒是想不明白猜不准。”
“袁伯,万一他们在集市上安排眼线,咱们卖马的时候被盯上......”
每当这样的场合,周青云就会安静的倾听,或者喂马或者准备其他,争论的双方主要是朱达和袁标,朱达好像什么都能考虑到,而向伯则不屑一顾,处处反驳。朱达的这个考虑让老人笑得咳嗽出来。
“......你以为他们多大的能耐,还去集市上安排眼线,有些心思就不会放着人回家住,要圈在庄子里,三年四年再放回来,真是个做事严谨的就在最后都灭了口,怎么会像这样......”
说到这里,老人笑了笑,尽管火光很微弱,可朱达和周青云都注意到这笑容的冷酷,配合上老人脸上的伤疤,在这夜间好像恶鬼一般,袁标喝了口在火上温热的汤,沙哑着声音说道:“真要发现了又怎样,真刀真枪的杀就好了,你们两个这么年轻,不会想着享受太平富贵吧!”
对老人说出这样的话,朱达和周青云甚至都没有对视,只在那里习惯性的无奈摇头,看着老人不出声了,朱达才又沉声说道:“袁伯,你这身子越来越经不住折腾,就不用白天夜里的和晚辈们跑了,我和青云两个人应付得来,再不济,他手里还有一张弓,真遇到事,杀不了也能跑的了,你在家好好歇些日子。”
“......我......我帮不了你们太多,可见识还是有的,你们俩杀了这些人就自以为是老手了......还差得远,今天这赵大胆......”老人一边咳嗽,一边絮絮叨叨的开始点评。
到了这个时候,朱达和周青云不再顶嘴,而是很认真的倾听,时不时的提出问题发表意见。
讲解评述也是休息,没过多久,三人就熄灭了火堆起身继续前进,袁标在那里强忍着咳嗽被朱达和周青云搀扶到马鞍上,朱达知道周青云和自己一样担心袁标的身体,老人的确撑不住了。
三年前初见袁标的时候,老人精神很足,但到底是受过重伤,损了元气,两年前不过是小小的风寒,让袁标的身体一下子崩溃下去,眼见着看不到明年的样子,可越是这般,老人越不肯在家休养,整日里给朱达两人制定目标,跟着他们前往,然后评判他们的行动,这样的拖累也让袁标的身体愈发的不堪。
他们没有直接回郑家集,而是向西而去,越向西走,来自陕西还有延绥、榆林两处的商民就越多,这几处和大同互不管辖,同样又都是边镇的做派,所以大同边镇的西边格外无法无天,在那边做事都得小心翼翼,免得被人设圈套下黑手,同样的,在那边做生意不问来路,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都敢做。
就在西边某个路口处,每到清晨就有三三俩俩的小队和独行人物聚集,他们会向过路的商队兜售各色货物,从小件到牲口,甚至连闺女和孩子都有,价钱相对合适,只要你不怕后续的麻烦,买下来转手就是红利,有商队根本不顺路宁可多绕也要过来碰碰运气,甚至还有江湖绿林的人物来这边淘货。
朱达用泥土把脸弄脏,牵马去了路边,赵大胆的坐骑鞍具已经被他丢掉,倒也看不出什么来历,虽说这是北境边地,可马匹依旧是稀罕紧俏的货物,几个人问价之后,很快就是拿到现银出手,看着朱达骑马带刀的样子,也没人起什么坏心。
即便如此,朱达离开这边的时候,还是特意回头看看有没有人盯梢,这个倒不是小心,而是教训,就在半年前,也是来这边销赃,因为收获不错,没走多久后面就跟上人了,也多亏周青云那张弓压阵,不然怕是有大麻烦,从那之后,朱达每次都谨慎异常,生怕被别人盯梢,当然,他也琢磨着怎么去跟着别人。
等回到周青云和袁标等待的地方,发现老人已经睡着了,朱达和周青云没有急着叫醒,反倒在那里安静的等了一个时辰,袁标是自己醒来的,没好气的把两人一顿骂,可精神多少好了些。
三人还是没有朝着郑家集走,他们反倒又绕了远路,朝着白堡村那边去了,这么东绕西绕的,有心人很难跟上来。
原来从外面去白堡村,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官道上走小路,一个是沿着夏米河走小路,上了小路之后,路上冷清不说,而且坑坑洼洼,杂草丛生,很是难走。
可现在却完全不同了,如今官道和河边通往白堡村的两条路都不能说是小道,都可说是大路,和破破烂烂的官道比起来也丝毫不差。
这修路可是要大人力要大本钱,莫说是已经没有私盐做基础的秦川,就算当年鼎盛时候,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之所以变得好走和宽敞,原因很简单,走的人多了,那些年的文坛宗师曾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当真是不假,来来往往的行人车马变多,比从前变得多,自然就把路踩出来了。
而且沿路村寨都想做行人的生意,就算买不了大笔货物,搭个棚子卖茶水也是好的,总归是个贴补,既然想在这里面赚点,那就要多少操劳,如果自家村寨前的路面太破烂,大家不愿意停留,那谁赚个什么,所以沿途村子百户之类的,多少会把门前的路面整修一下,时常垫土挖沟之类。
距离白堡村还有十几里路的时候,朱达和周青云都让坐骑慢慢走,这样可以不用太颠簸,让袁标在马上舒服些。
他们选的是从官道到白堡村的小路,在这个距离还要经过下马村,要是三年前,三名骑马的外人经过,整个村子要么戒备,要么紧张,天知道是不是卫所大老爷派家丁过来催收粮税,如果不是大老爷派出来的恐怕更糟,马贼进来那可是大祸。
可现在完全不同,一看到朱达过来,村子里的总旗都快步迎了出来,笑着请朱达去家里喝茶,百户实在拉不下来这个脸,可也让自家儿子过来请,两边嘴里喊着的都是“达公子”,说多亲热就有多亲热。
朱达也懂做的很,早就翻身下马,和这百户里的头面人物寒暄客套,大家都把这个礼数做了个十足,尽管最后也没去做客,但也约了下次的日子。
以往在这等百户村中,百户和总旗们奉承的,下面的军户百姓往往是冷眼相对,这么多年下来,这等奉承的往往都是来吃人肉喝人血的老爷,大家畏惧权势不敢如何,但心里肯定恨的咬牙切齿,但对朱达几人不同,只要见到的都是客气恭敬的问候,那是发自真心的礼貌恭敬和感激。
朱达对这些人同样客气礼貌,他没觉得自己如何高贵,朱达一直把自己当成个普通军户来看,绝不摆架子之类。
若有从前来过下马村的人,会发现这时候的村子和三年前完全不同,当年这边被卫所老爷们压榨的很惨,又被贼兵突入,弄得很是残破,但村子里人家还是不少,青壮男丁还是有的,可朱达经过的时候,却不见村中有多少青壮,甚至连壮妇都少,如果让一个不明内情的人看到了,恐怕会以为这村子真的残破。
因为坐骑慢走,在马上老人的状态也好了很多,离开下马村的时候,忍不住在那里感慨“你这孩子的心思我弄不懂,有这样的本事还学武干什么,拿刀搏命那是没办法才走的路,你何苦来......”
“袁伯,你絮叨多少次了,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没刀的话,什么都护不住!”朱达笑着说道,看着远处的白堡村,他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夏日正是绿意繁茂的季节,这边距离夏米河近,又不缺灌溉,不管是庄稼还是草木都是茂盛异常,骑马行走其中,人也感觉身心舒畅。
春忙过去,秋忙未至,田里也不见多少人,白堡村土围的几个门大开着,看着和平轻松,只有几个孩子无忧无虑的奔跑玩耍,他们看到朱达三骑之后没有害怕,反倒是凑过来看了几眼,然后笑着向后跑去,边跑边喊道:“大少爷回来了,大少爷回来了!”
听到这个的朱达满脸苦笑,袁标则是嗤笑说道:“郑家集老郑的孩子勉强能被叫个少爷,你这倒好,居然加了个大。”
“袁伯你别笑话我了,他们分不清达和大,就这么乱叫,我也觉得别扭。”
第九十五章 百户小村 旧貌新颜
师徒一边斗嘴,一边进了村子,村子里很冷清,只见老人和孩童在阴凉处,这老人是老的不能做活的,孩童也是帮不上家里忙的,青壮成人什么的都是不见。
这边对朱达的态度比起下马村还要亲热恭敬几分,孩童们在马前马后的奔跑,老人们则是充满讨好的打招呼。
村子依旧不大,却比三年前整齐洁净了许多,村中道路很平整,也不见什么垃圾,绝大部分的人家的宅院都翻修过,破损的院墙不见,屋顶苫草和瓦片都齐整异常,若不是村子小,看着倒是和郑家集临街的体面差不多。
说话间就到了向伯住处,朱达下马后从马鞍褡裢中拿出一包麦芽糖来,给跟着的孩童们分了些出去,孩子们都欢天喜地的走了。
还没等朱达上前拍门,向家的院门却从内打开,里面一人笑着说道:“听到小子们的动静,就知道是你回来了,快进来吧,他们都在河边忙活着呢!”
开门这人却不是向伯,而是当年帮着向伯运盐回来的那位八叔,他比当年要胖了些,白了些,眉眼间满是安定生活带来的轻松,对朱达他们三人满是亲热和殷勤。
向家宅院比起三年前已经扩了两倍出去,屋子也翻盖过,而且所用材料居然是砖瓦,而不是村中常用的土坯苫草,院子里也是砖地,看着很是讲究。
倒也不是什么几进的房子,只是正房三间外,两侧都是不必正房小多少的仓库,更远点则是能容下四头大牲口的马厩牛栏,还有放置大车的地方,只不过畜栏空着,也不见大车。
“你们来的倒是不巧,李和那小子去郑家集送货了,向大哥进山那个......砍柴去了。”八叔说到最后嘴里打了个磕绊,脸上露出“你懂的”笑容。
朱达点了点头,进山做什么他当然清楚,每次回来虽然都会满载柴草,不过拉回来的东西却不是柴草,这算是个要紧的秘密,只有向伯和朱家知道,这八叔如果不是带着家眷过来,又和向伯从前有过命的交情,也不会让他知道的。
这边闲聊,大家熟门熟路的将袁标搀扶进偏房,尽管是夏天,可这间房的炕上还铺着毛毡,老人在外面还绷得住,在这里显得很放松,但这放松就是睡意和疲乏涌上来了。
“袁伯,吃了药再睡,郎中特意叮嘱的。”朱达略抬高了几分声音。
这边给袁标的一切都是预备好的,朱达从木匣子里拿出蜡封的丸药,周青云那边弄来碗温水,剥开蜡封将丸药在温水中化开,搅拌均匀后给老人喝下。
喝了药之后,袁标整个人都变得舒缓许多,躺在那里被盖上薄被,迷迷糊糊的说道:“你有这生财的本事,何苦走这条生死路,何苦来......”
老人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的陷入了沉睡,朱达对周青云和那八叔打了个手势,三个人轻手轻脚的退出了屋子。
“八叔,还是老规矩,要劳烦婶子那边熬些肉粥,记得加洗净切碎的青菜进去。”出了屋子,朱达轻声叮嘱说道。
那八叔笑着回道:“都是一家人,还这么客气作甚,这些规矩都记得。”
说完这句,那八叔也晃头说道:“袁师傅次次都说,就算我忍不住絮叨,朱小哥你真是有发财的本事,这些寻常营生,居然能被你鼓捣的这么生发,村里都有人传你是财神童子下凡了。”
“八叔,说了几次,是我运气好,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朱达笑着回应。
类似的对谈已经发生过许多次,双方都没有深谈下去,回来的流程已经做得熟了,从屋中出来,大家又去栓牲口的地方给坐骑喂了草料,把这些都忙完之后,朱达才有空闲去喝杯水,然后和周青云一起向村外走去。
尽管白堡村内冷清安静,但出了村子,却看到河边热闹非常,那边已经不是三年前的模样,不光热闹,民居院落俱全,比起白堡村和下马村要大上几倍,看着倒像是另起了个新村......
实际上那边还真就叫“临河新村”,名字是朱达起的,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唯一纳闷的是,每次说起这个名字,朱达的表情总是很微妙。
能看到新村那边有人进进出出,尽管还没到吃饭的时候,却有道道炊烟升起,还有牛马大车停在那边,也有人搬运东西上上下下。
若有细心人在,还能看出别的不同,除了河边那扎眼的新村之外,从夏米河到白堡村之间,又有道道沟渠,这边的庄稼比起下马村那边的长势好出太多,在河边和村子这边,跑来跑去的孩童们也是多,他们看到朱达之后,都是笑着向新村那边跑去,边跑边大声喊道:“大少爷回来了,大少爷回来了!”
这称呼让朱达满脸苦笑,倒是边上的周青云笑着说道:“你是大少爷,我就是二少爷,不对,我年纪比你大一岁来着。”
“青云,你不太会开玩笑......”
孩子们跑到新村里面没多久,就能看到两位中年人快步走了过来,朱达和周青云也加快了脚步,到了跟前行礼问候说道:“爹,李叔,你们最近可好。”边上周青云也跟着招呼。
朱达的父亲朱石头笑容满面,连连点头说道:“上个月不才见过,肯定很好,你这孩子就是规矩太多了。”
三年前的李总旗在朱家父子面前,尽管表示过亲近,可那只是表面上的礼貌,骨子里还是端着的,可现在却完全是自己人的做派,身为村子里管事的总旗,却让普通的军户朱石头站在正位上,说话也是附和朱石头,看着倒像是个管家的做派。
要是数年前的朱石头被李总旗这般对待,肯定是紧张惶恐,手足无措,可现在却很是从容淡定,好像一切再也正常不过。
如果一个这几年没有见面的旧相识看到朱石头,怕是没办法立刻认出来,长相倒是没怎么大变,人健康了不少,胖了不少,可也没到胖得变形的地步,朱石头的改变是从内到外的,从前那个中年人,被贫苦生活折磨,被层层压榨,而且已经麻木的认命,他整日里的表现是猥琐胆怯的,对将来没有任何指望的,脸上从不见什么笑容,可现在的朱石头,健康、自信、充满希望,他知道自己过得很好,也知道将来会更好,整个人的状态自然不同。
这才是他真正巨大的改变,至于身上的细纹棉布的袍服,牛皮底的靴子,比起他性格和底气的改变来,反倒不那么显眼了。
不止一个人和朱达感慨过,说现在的朱石头和朱王氏夫妇比三年前年轻许多,这个并不是奉承或者赞美,而是实实在在的情况,朱家夫妇的肤色变得红润健康,吃得好让两个人不再干瘦,皱纹都消去了很多,言谈举止更干净利索,的确是年轻了许多。
“李叔,二和在郑家集干得不错,秦先生那边夸过几次,说待人接物都很不错,将来能独当一面的。”朱达和李总旗说了下李和的情况,听到这个夸奖,李总旗立刻是心情大好,眉开眼笑。
“朱小哥,我家二和年纪比你大,但眼界脑子比你差得远了,你就当他是个弟弟看,该说就说,该教训就教训,二和这小子要是不服,你李叔我拿鞭子去抽他!”李总旗笑着说道。
四人寒暄着回到那“新村”,距离这片建筑越近,就能听到越大的嘈杂声,虽说也有人声喧哗,但更多的却是鸡鸭的鸣叫。
随着走近,朱石头和李总旗神色如常,朱达和周青云则是下意识的皱眉,伸手捂了下鼻子,看到他俩的样子,朱石头和李总旗都是笑了,朱石头开口说道:“我们天天在这边的还好,你们十天半月来一次,当然受不了。”
这边调侃了句,李总旗接着说道:“朱小哥你放心,鸡鸭粪便都是随时清扫积存,可这鸡毛鸭毛还有鱼骨的味道也难闻,这个实在没办法。”
朱达也不是娇生惯养的做派,稍一适应之后就神色如常,他笑着说道:“岸边空地不少,咱们要再修起新院子来,鸡鸭说娇贵也娇贵,也得要宽敞地方养着,鸡毛鸭毛还有鱼身上的零碎也弄远些处置,这里毕竟有客商来的。”
李总旗连连点头答应,若是有那精通世故的人物在,就能看出这总旗李纪方才那番话不是陈述,而是解释,是下属对上司的那种态度。
即便朱达有个秀才做自己义父,可李总旗毕竟是他们家的本管,而且从官面意义上来说,李总旗的品级身份要比秀才要高的多,怎么就这么上下颠倒。
“你们别嫌老李我絮叨,每次看到朱达我都忍不住,这真是了不得的大才啊,就和星君下凡一样,朱达也是老李我看着长大的,突然间就有了这么大的能耐,你说咱们百户在这边百多年了,这条河就这么摆在眼前,怎么就没人琢磨出这些道道,这可都是点石成金的本事......”
第九十六章 乡野闲谈 何足挂齿
李总旗说得兴奋,声音渐渐大起来,说这个也不需要什么忌讳,周围人也听得清楚,本村和邻村的都是上前见礼问候,外来的则是不然。
此时在路边正站着五人,三人是仆役伴当的打扮,其中一人背着朴刀,另外两人则是略显富态的中年男子,身穿绸面员外袍,袍服下摆却将将过膝,内里则是颇为合身的棉布短衫。
员外袍是富贵人物的外衣,讲究的是下摆及踝,短衫则是武弁和手艺人的打扮,这等配搭很是古怪,可大明边地的军民们却司空见惯,边商大都是如此打扮。
边贸有重利,边商豪富,不过这边贸却比别的生意辛苦许多,来往大明边塞关卡,乘车骑马不停,风餐露宿常见,住店休息却不易,更不要说马贼盗匪、野兽风雪之类,在这般情形下,舒适悠闲是万万不能的,想要应对商路上的各种情况,也就不能太讲究气派体面。
这短打扮就是为了行动方便,不然有个万一,赔钱是小事,死伤可是不可逆转的大事了,可便利归便利,也不能一味的不顾体面,太过穷酸的话,做生意的信用也会受影响,所以短打扮配了丝绸缎面,看着不伦不类,却已经是边地的富商常服。
当然,能有这等打扮的身家也不算小,中小商户都是羊皮袄应付过去,谁还在意这样的面子,路边这两位富态中年身家肯定不会差了,除了装束打扮之外,这仆役和护卫也不是寻常商户能用得起的。
路面不是太宽,他们距离朱达一行人不远,李总旗的话也被他们清楚听到,两位中年人对视了眼,彼此表情都很漠然,等朱达他们走得远些,站在左手边那位中年人笑着摇头,满脸都是不屑,语气里带着嘲弄说道:“真是井底之蛙,这等偏僻小村见过什么世面,见过什么繁华,居然还敢用点石成金几个字,也不怕闪了舌头。”
他这么一说,身后三个下人都跟着笑,那背刀的护卫还好些,另外一人嚷嚷着说道:“老爷说的是,不就是养鸡养鸭腌蛋烙饼的本事,谁家婆娘干不了,弄些干粮腌菜倒还好,这臭烘烘的味道要命,老爷这上好的南绸袍子,进去沾染了味道现在还散不得,只能寻个香丸来了。”
“乡下人知道什么,咱们二位老爷是金山银海的大生意,这些村货可能赚个几百文就说是大钱了。”
另一位仆役言谈倒也风趣,逗得几人都忍不住笑,嘲讽贫贱的勾当人人爱做,这几人也不例外,就连那背刀的护卫都忍不住咧嘴。
“路兄,这边看完了,咱们先去郑家集那边歇息,虽说是乡下市镇,勉强有几样算体面的去处,要是觉得受不了,咱们去怀仁县再歇脚不迟。”
被称作“路兄”的那位一直没有开口,神情淡然,到这个时候才开口说道:“一粒米多少钱?”
这问题很是突兀,那边嘻嘻哈哈的主仆三人都是愣住,咧嘴的那位护卫也立刻绷住了表情。
路姓商人看向朱达几人的背影,自问自答的说道:“一粒米不值钱,一斤米,十斤米也不值钱,可要是千斤万斤就了不得了,盐也是同理,真正做大生意的不是粮商就是盐商,我们比起他们来又算得了什么。”
他的话让众人依旧有些懵懂,路姓商人又是继续说道:“一颗咸蛋值不得什么,可到了几百几千甚至上万的数目上,赚得可不算少了。”
仆役护卫没资格开口,先开口嘲笑的那位带着些不服气说道:“卖咸蛋的确能赚钱,但这又能怎样,你看看他用了多少帮工,还要运到集市上去,又不是什么独门的法子,现在各处买卖咸蛋的越来越多,他还能赚多久,无非是个辛苦脚力钱,也赚不长久。”
那路兄笑了笑,只站在路边不动,慢悠悠说道:“魏兄弟,这咸蛋的确人人会做,为什么这怀仁县郑家集能出这么大的量,为什么怀仁周围几个县的咸蛋都运到这边来卖,为什么商队宁可绕远路也要来这边采买?”
这个问题让众人无言以对,那不服气的搓着下巴沉吟说道:“可也是,相熟的几家都这么做了,路兄你不也是好奇?”
路姓商人笑了笑,却没有接这个话,只是问那护卫说道:“小莫,你和我常走河套,蒙古和往年有什么不一样的?”
那带刀护卫埋头想了想,开口答道:“回老爷的话,鞑子越来越有章法了,都听土默特......”
“这等大事人人知道,说这个作甚。”路姓商人哭笑不得的打断了他。
他这么一打断倒是让那护卫“小莫”反应了过来,拍了下脑门说道:“鞑子们开始吃咸蛋了,倒也不怎么稀罕,有几匹马的人家都能吃得起,要不是当时老爷和小的提过,小的还真忘记了,以前可不见鞑子吃这个.......”
听到他这么说,那魏姓商人表情慎重了不少,揉搓下巴的动作不停,有些含糊的说道:“居然这么大的量,那还真是个不小的生意。”
说到这里,魏姓商人却停了下,摇头笑道:“大利不在他这里,只能说是个长久营生了。”
草原上百货稀缺,大明出产的各色货物到了草原上都会翻几倍十几倍的价钱,咸蛋也是如此,但这边贸的利润都被商人和边将们拿去,白堡村这边肯定是赚不到的。
不过草原上家境一般的蒙古部民也吃鸭蛋,没有成为什么暴利的稀罕物,而是成了日常佐餐的小菜,那就变成了日久天长的需求,而且是总量很大的需求,这腌蛋不是什么牵扯军国的要紧物事,一直卖到草原上也不会有什么干碍,加上数倍的利润,这门生意就很值得做了,只是这生意的最大好处不是生产出腌蛋的人,而是能把这些腌蛋贩运出去的人。
当然,生意既然能获利,就会有人长久的维持下去,生产腌蛋的白堡村这边就可以把这个生意一直做下去,长久经营。
“村子里的人未必不懂这个道理,本......我倒是觉得,他们是有分寸,不贪多。”路姓商人打了个磕绊,笑着说道。
说到这里,路姓商人却是来了兴趣的样子,滔滔不绝的继续说道:“从前这腌蛋只不过是乡野百姓自家拿去集市上贩卖的营生,成不了气候,可现在却已经成了边贸的大宗,不光往来的商队会带上自用,还有人卖到了草原上,我问过这边,这生意不过是一年半的工夫就做成了这等模样,无论是谁起始,谁推动,都是了不得的心思和本事。”
“腌蛋本身就带着盐,放置的时间长,口味不差又能补身子,比起肉来又便宜许多,在咱们边地和草原上还真是能卖。”那魏姓商人接了句。
路姓商人脸上露出笑容,却又是问道:“你们光看着腌蛋的生意,有没有看到鸡鸭肉的生意也做起来了,风鸡腊鸭,还有这卤过的鸡鸭骨架,最近市面上可多了不少,魏兄弟你不怎么吃这些东西,问问他们。”
这话提及的就是身后仆役和护卫了,他们三个都是点头,一人笑着说道:“回两位老爷的话,风鸡腊鸭咱们商队里用的不少,价钱比牛羊猪肉便宜,放着不容易坏,野地里支锅做饭的时候下在汤里口味也不错,这鸡架子鸭架子什么的,都是小的们平时下酒下饭用的,虽说没什么肉,可咂摸着滋味好。”
说这话的时候,其他两人都是点头附和,满满全是赞同的意思,有一人还笑嘻嘻的说道:“二位老爷还不知道,除了这鸡鸭架子之外,鸭胗鸭肝鸭肠子什么的都是下酒好菜,老爷们尝尝鲜也是好的。”
“除了这些吃的,那鸭绒被和鸭绒袄你们不知道吗?”这路姓商人又问了一句。
“也和这边有关系?这用鸭绒的被褥和裙袄原本都是富贵人家自作的,现在市面上有了被里子和内衬,卖的很不错,还以为是哪家商行的巧思,没曾想也和这边有关系!”说到这个,那魏姓商人露出了震惊神色。
震惊过后,魏姓商人忍不住笑着感慨说道:“这白堡村还真是有能人,这一切的生意都在鸡鸭身上找补,这么盘算起来,居然从肉到骨头再到羽毛,没有一处浪费的,路兄,小弟在这里倒是要认个错了,这村子在鸡鸭身上赚到的可不是小利。”
说到这里,彼此的讨论应该有了结果,路姓商人反倒收了笑容,缓缓摇头,表情也变得肃然,闷声说道:“魏兄弟,难道你只看到这些吗?”
这话问的魏姓商人愕然,路姓商人又是摇头说道:“这上面有厚利,但真正的大利不在这里,而是借着这个引来的商流客流,这才是真正的大利。”
两人闲谈的时候看似平等,穿着打扮也没什么差距,可到此时,路姓商人却摆出教诲的姿态,而魏姓商人也不见丝毫恼怒,身后下人们都是神色如常,一副本该如此,或者司空见惯的表情。
第九十七章 河边新村 上下尊卑
“......这边的出产都送到郑家集那里,腌蛋、风鸡和腊鸭,各种卤货,还有这鸭绒的被服,都成了这怀仁县郑家集的特产,现在已经有不少客商特地绕路去那边采买,那么多南下北上的客商汇聚,他们之间就不做生意吗?郑家集就不能做做转手对缝的买卖,那客栈和货场就不是生意?饭铺赌场和青楼就不是生意吗?也不怪魏兄弟你不知道,为兄我路过几次之后,特意放了人在哪里才弄清楚,小莫,你说说你看到的.....”
路姓商人长篇大论之后,又点名让自己的护卫解说,那背刀的护卫连忙说道:“回老爷的话,现在怀仁临近各县各卫所,都有朝着郑家集贩运鸡鸭蛋的,有的还是腌好的,但根本卖不上价钱,也很不容易卖出去,都低价给了达川商行,这商行坐地收进卖出,也是细水长流的生意,最近又在做活鸡活鸭了。”
魏姓的商人听出门道来了,在那里感慨说道:“也不怪别人只认达川商行,在他家买东西就是熨帖,腌蛋是煮熟的,还用草给你绑好,不怕路上颠簸,也不会脏了。”
他说到这里,路姓商人也笑着说道:“还有一桩,咱们自己去买,十个蛋里保不齐有两三个坏的,若是不谨慎,遇到那黑心的角色,五个坏的都有可能,可外面都是蛋壳包着,你也看不出来怎地,但你在这达川商行买的,买十个差不多全是好的,买一百个里面有一两个坏的,他们家还包换,其他货物也是如此,买的让人放心。”
“了不起,真的是了不起,能在这常见的鸡鸭上做生意做出这么多花样,更难得的是自造商机,让区区的乡间市集变成了商路枢纽,这是了不起。”
“但魏兄弟你刚才说得倒是没差,这小地方的人见识浅了,他们以为外人不知道,所以在自吹自擂,照我看,这一切恐怕都是那秀才秦川的谋划和主意。”
“秀才?秦川?就是商号里的那个大东家?消息不是说都是这村里一个小子出的主意吗?”
这问答让那路姓商人失笑,指着河边的“新村”说道:“你看河边这布置,再想想刚才为兄所说的那个套路,能是个村里小子出的主意吗?”
魏姓商人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满脸都是赞叹,连连说道:“读书人心思就是多,藏拙,这就是藏拙啊!”
“那秀才为兄安排人查过,原来却是本地武家的师爷,帮着那人把私盐做出了好大的生意,当时也是用私盐做引子,引来南下北上的商户和他做生意,你细想下,是不是和现在的规程很像,也难为他一个读书人,居然连农家手艺都这么明白。”
“这么一想就通了,真是人才,真是点石成金的本事,路兄,这样的人才何不请进来,能有这样的谋划,就算给些干股都值。”那魏姓商人也开始认真讨论了。
听到他的话,路姓商人忍不住苦笑摇头,颇有些郁闷的说道:“这等经商的奇才,为兄又怎么会放过,可一去打听才知道,这秀才一心仕途,今年就要去太原乡试了。”
“那的确没什么办法,做出这样的生意,想必是不缺钱的,又是一门心思科举求官,且看他上辈子的福禄如何了,这天底下的人才,最后都是走了这条路啊!”
主仆五人说到这里倒都是放松下来,那路姓商人的解说也是兜了好大一个圈子,几个人嘻嘻哈哈的向着车马停靠处走去,到那里之后,少不得也要感慨一句“那秦秀才还真是有才,停驻车马的地方也弄得规整。”
已经走进“河边新村”的朱达自然不知道身后的议论,当年白堡村来个外人就会让村民围观好奇,现在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来来往往的商户这么多,也顾不上这么几个。
河边那片建筑,外面看着像是村落,走进去才发现不同,分明是一片片仓库和货场的聚合。
距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气味都不好闻,更不要说里面,活禽、腌渍、烹饪和煮制烘烤羽绒的味道夹杂在一起,不适应的人都觉得无法呼吸,如果单是这个还好,还有耳边嘈杂的声音,能听到鸡鸭的鸣叫,人的吆喝,还有水磨转动的噪音,甚至还有牛马等大牲口的嘶鸣,纷乱喧闹,会让人心浮气躁。
朱达和周青云又是皱眉,其他人虽然适应这样的环境,表情却没有先前那般轻松,反倒变得紧张起来,没走几步,李总旗的长子李应和一名四十多岁的壮汉跑了过来,李应没什么变化,略高壮了写,那四十多岁的壮汉也不是生人,却是当年盐栈的骑马邓姓护卫,和朱达以及向伯打过几次交道的,现在看倒是比当年略有些发福,不是那么精壮了。
看着他们过来,朱石头没有说话,总旗李纪却皱起了眉头,不客气的训斥说道:“你不盯着你那一摊,跑过来作甚。”
训完自家儿子,李纪又是对那邓姓汉子点点头,也不怎么客气的说道:“邓开,咱们俩差不多年纪,你怎么和小孩子一样。”
被他训斥之后的李应有些畏缩,壮汉邓开倒不怎么在意,嘿嘿笑着说道:“朱公子来到这边,我和小应还是要过来看看,公子爷要是挑什么毛病,咱们大伙当面问清楚了赶紧改。”
邓开态度很是混不吝,李总旗说不出什么,朱达只在那里摇头,哭笑不得的说道:“邓叔,你和向伯平辈论交,叫我公子,还加个爷字,这不是折煞我吗?喊朱达,喊小达,这不是挺好。”
“规矩还是要立起来,要不是这辈分在,大伙该叫你老爷的!”说到这里,邓开倒是严肃起来,其他人也都是点头赞同,朱石头则是笑容满面。
朱达苦笑着又是摇头,在场众人,除了周青云和李应之外,其他人都是长辈身份,很多话只能接着,反驳就有些不妥了,他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只是摆手说道:“既然来了,咱们还是老规矩,走一处看一处,有什么我都说出来,大家自己人,都不要见怪。”
这话说出口之后,朱达身边几人,除了周青云之外,连朱石头都算在内,各个神情绷紧,紧张起来的神情中,还夹杂着些许忐忑,那邓开嘴里嘟囔了句“这是真老爷!”,大家都是听到,可没人在意。
朱达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眼神却变得认真锐利,他身旁的周青云脸上露出几分无聊,向后退了退,让其他人离朱达更近些。
“从村里过来,一路见不到什么脏污东西了,路面也都硬实,排水沟也都清理过,这挑不出太多毛病。”
朱石头、李总旗父子还有那邓开听到朱达的话之后,彼此看了看,李总旗松了口气,其他人还没有放松。
众人继续向前走去,朱达理所当然的走在了前面,边走边看着四周,几个人很在意他的目光所向,朱达看那里,他们也跟着看过去。
“这次的边角都打扫干净了,你们不要觉得我絮烦,外人看不到,自家人可能也看不到,可边角你不督促着打扫,大家就会松懈下来,慢慢的,路面也不干净了。”
朱达领着众人在“新村”的路上走了一圈,和白堡村以及下马村的规制不同,那两个百户村子都是每户人家一个宅院,许多小宅院加上外面的土围构成了整个村子,而这新村是一个个大院子组成的,每个大院子都比白堡村小不了太多,院子和院子间的道路也十分的宽,两辆大车并行很轻松。
路是砂石路,任谁都能看得出经常修缮铺垫,大同这边虽说干燥,可夏秋的风雨也不小,保持路面平整就得不停的查看和垫土,院墙也规整,虽说用的是土坯垒墙,可外面刷了白灰水,看着就爽利。
院子之间有道路,可大院的距离却不仅是道路的宽度,院墙外有丈余的空地,空地和道路相连,有的空地上种着菜,有的则是堆放着货物。
在这个时候,不管菜地还是货堆那边都见不到什么人,道路上也少见行人车马,朱达一干人看着道路显得安静,可耳边却很是嘈杂,又从院子里传来的,也有从更远的方向传来的。
他们走得不快,但每走一炷香的工夫,就有三个拎着长棍的青壮并排走过来,看到朱达们后,连忙躬身问好,还有人向李总旗和那邓开说声“无事”。
走了一圈之后,朱达一干人到了“新村”的西边,和村内的安静不同,村外就喧闹许多了,有牛马大车停在村外空地上,有人守在车边点数,也有人朝着车上搬运货物,倒是少见木箱之类,偶尔有被草编套着的罐子,草编的包裹甚至箱子最多。
除了牛马大车装运货物之外,在一侧还有个不小的门面,很像郑家集临街的店铺规制,在门前很多人排着长队,门外的空地上有些拥挤,但很有秩序,有人出来后背着筐离开,也有人把货物放在驴背上,还有人推着小车,更多的则是送货过来,拿钱离开。
第九十八章 规矩先立 在商言商
“......这边倒是安定,不怕闲汉和小偷......”
“......咱们小本生意,就怕碰到无事生非的,没曾想这里这么好......”
“......都是自家人,我又怎么会坑你......”
这门脸和西边大院的院墙连成一体,在门前摆着几张桌子,桌前放置着大小不一的秤,有专人称重唱数,又有人记账付钱,还有些青壮汉子进进出出的搬运。
摆着大秤的桌前人很稀落,可货物当真不少,往往都是大牲口甚至大车运送,称重唱数的流程也相对简单,只是搬运的人忙碌些,反倒是摆放着小秤的桌子前热闹非凡,桌子里面的仔细检查,桌子外面的争辩不休,等过秤的时候,又是瞪大眼睛看着,那秤砣进一分退一分都要引起一番口舌来。
大秤小秤两边的人也不同,大秤那边是体面人带着仆役劳力在忙活,而小秤那边看着都是普通百姓,当然,大秤那边的体面人在村前那路姓和魏姓商人眼里,充其量是个土棍,还是好日子没过几天的那种。
富贵贫贱,层级高低就差别在这里了,上面瞧不上的,下面还要仰望,大秤那边的几个“体面人”还不屑和小秤那边的百姓平民混在一起,只远远的站着,几个自认为身份差不多的闲谈说笑。
说起体面来却也不见绫罗绸缎,无非是一身不见补丁的八成新布衣,带几个简单的纹样,脚下穿着布鞋,这在乡下地方已经是难得的齐整衣服了,下田做事辛苦的是穿不上也舍不得穿的。
这几位身上值钱的却不是衣服,而是腰间挎着的刀,尽管刀柄和刀鞘不那么体面的半旧甚至破旧,可任谁都知道,一把能用的雁翎刀怎么也得小十两银子,值钱又能杀人的刀,这才是体现身份的。
三个人站在前面,一个人站在后面,站在前面那几位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的壮实汉子,都不是什么良善模样,衣衫敞怀在那里大声谈笑,倒是站在后面那人十几岁年纪,有些畏缩,可又有抑制不住的好奇,在那里左顾右盼的张望。
“老叔,过秤的时候不用看着点吗?”这年轻人虽然一直在好奇张望,可看得最多的还是过秤的桌前。
听到他这文化,站在当中的汉子用手拍了拍肚皮,这年头肚子上有赘肉的可不多见,笑着回答说道:“不用管,肯定不会有差的。”
“老叔,万一这商行收货的使什么坏心,咱可就吃了亏......”
他这话让站在他身前的汉子们都笑起来,那胖大汉子身边的两位都满脸赞许,其中一人还夸奖说道:“小章是个过日子的人,有这份心思以后差不了,你们老程家倒是有好苗子。”
“我们家小六当不得你们夸,在家看书都看傻了,还得历练些年才成。”那胖大汉子连忙谦虚几句,可表情却出卖了他的真实想法,笑得眼睛都不见了。
这边说完,这姓程的胖大汉子才对那年轻人解释说道:“在别处是得盯着,伙计们会缺斤少两的揩油,咱们自家长工也借机占便宜,但这达川号不会,给你开出的票子上是多少,那就是多少。”
“从前也有人动过歪心思,被狠狠收拾了一顿,全家都跟着倒霉,一次次下来,也都老实了。”边上有人插嘴解释说道。
被喊做“小章”“小六”的那年轻人点点头,他知道自家叔叔是当地的奢遮人物,边上两位也是差不多的身份,他们都是不事生产,养着几个闲汉,做些官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勾当,能被他们说句“狠”,那手段肯定不轻。
“五叔,你和几位叔伯收了鸡鸭蛋和土产过来卖,我看那些百姓卖的也是这些,在这边没人收吗?”
“这周围二十几个村子是朱少爷的地盘,谁敢在这边加价倒手......也不是没有过,有人这么干过,后来怎么来着?”
“老朴是吧?去年进山打猎,好像再没回来。”
几个人随口议论,语气稀松平常,那年轻人也下意识的点头,下一刻却反应过来,身子在那里颤了颤,脸色变得发白。
大秤这边的货物交割已经告一段落,有人拿着条子过来给一人看了,不过拿条子和看条子的都不认识字,估摸着是那边说了什么,这边照着念,年轻人探头过去看看条子,写的几行数目字,盖着几个章,有个园章应该是这达川号的印记,其他几个章则是禽蛋和各种特产的形状,倒是一目了然。
“这家做事就是公道,咱们家少算了六斤,他们给算出来了,换在郑家集和县城那些大爷,十有八九占了这个便宜。”
那印章形状让年轻人忍俊不堪,“公道做事”的让他有些好感,刚才那打猎未归造成的恐惧消散了不少,这年轻人看着不远处吵吵闹闹的小秤队伍,忍不住说道:“那这朱少爷还真有仁义心肠,让当地百姓不受盘剥之苦,能在耕田之外多少有些贴补,真是善人。”
“说话前也不在心里过过,没我这盘剥,咱们家这日子怎么过的,怎么有钱供你读书!”那胖大汉子呵斥了句,身边两人只是笑。
训完周,那胖大汉子却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调侃的说道:“你以为是善心,却没见这边狠辣的时候,这边收鸡鸭蛋和土产的价钱比郑家集要低,但省了脚钱和饭钱,省了各路闲人的盘剥,细盘算下来,大家来这边卖倒是多赚几个,刚开始收的时候,大家谁当他是善心,只当做缺了心眼。”
郑家集那边收购禽蛋土产倒还好说,本来就是人流物流交汇的所在,可在白堡村附近收购的时候,四里八乡却觉得是个新鲜营生。
除了管人管事的百户和总旗等人家,寻常军户百姓家里养的鸡下的蛋一般都不是自己吃的,而是当成银钱来用的,家中有人要补身子,或是来了贵客要炒个好菜,就不必说了,家里有什么必须的花用,往往都是去集市上卖了禽蛋,换回银钱来应付,要知道,除了城镇和繁华市集之外,银子铜钱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大多数人都是以货易货,但总有些必需品是要用银钱来买的。
从村里去往集市,怎么也得搭进一顿饭去,这耗费先不论,在那边人生地不熟的,总有坑蒙拐骗敲诈强要的,拿去的禽蛋土产能不能卖个公平价钱两说,搞不好先折损不少进去,还有那年轻气盛的起了冲突,被人打伤打残,被人设了局弄进衙门的,这可都是倾家荡产的祸事,就算运气好什么都没碰上,大伙平日里在村里忙活,出去都是两眼一抹黑的,在买卖价钱上吃亏也是经常,结果卖了个合适价钱反倒成了稀罕事。
等着达川号散出消息说要收购,周围各处都是将信将疑的,也就是向伯贩盐的四个村子相信。
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还真是公平买卖,这白堡村备足了银钱、粮食和盐货,这三种都是保质保量,给的价钱也是公价,大家都觉得不吃亏的,银钱、粮食和盐货在乡村中已经可以作为通货来用了,还有消息传来,说这白堡村的商号里还有各色物美价廉的杂货供人选购,比集市上还能略便宜些。
任谁听到这样的消息,都会想到“还有这等好事”,来到这边的人就越来越多,还有心思活的在这边摆摊做起了生意。
“......你不是常说‘民风淳朴’,说村里的百姓心思都是正的,可达川号刚开始收土产,这四里八乡的百姓却想着有便宜就占......”
开始几次大家还算守规矩,可看着达川号的伙计态度温和,从不敲诈克扣之后,村民百姓们习惯性的觉得他们好欺负,开始在土产里面弄花样了。
“......有在干菜里面混进干草和枯枝的......至于这鸡鸭蛋上的花样更多,用那发臭的坏蛋就不讲了,居然还有用鹅卵石的......”
“......不收不行,说是有规矩也不行,当初收了我家的蛋,现在也要收,不然就是欺负老实百姓,不然就要砸了你这店铺,让你在四里八乡没办法做人......”
开始时候,这达川号是好言相劝,结果收货的桌子让人砸了,预备好的钱粮盐巴也被人抢走了不少。
“......是不是有各村的无赖汉鼓动?”
“你是不是想说,有没有你叔叔这样的人鼓动?这混账小子,读了几天书就六亲不认了!”
“我告诉你,还真有,这四里八乡见过什么市面,谁又知道郑家集的秦秀才是做什么的,真有些不长眼的在背后鼓动,想着在里面占便宜,可巧咱们离得远,没有趟这趟浑水。”
被叫做“小章”的年轻人能看出几位叔伯脸上的庆幸,此时他心里情绪很复杂,本以为民风淳朴却是这般无赖,可看这热闹又有秩序的场面,想必是经历过来了。
朱达他们做出的反应很快,尽管从一开始就没赚多少钱,但在朱达的坚持下,秦秀才贴了百多两银子下来,有这些钱财,加上袁标和向伯的面子,也凑出了二十几骑的队伍,开始对闹事的各个村子扫荡。
第九十九章 求治需狠 河边场院
寻常村寨里的土棍哪有本事和这些骑兵抗衡,何况郑家集和盐栈的骑马护卫,单拿出一个来都是横行乡下的,莫说动手,胆子都被吓破了,村里更是不敢庇护,而且话说回来,这事不占理,说出来理亏,当然,若是没这么多全副武装的骑兵出现,那肯定是嘴硬不会认错。
有人全家被砸了,有人被当众打了几十鞭子,血肉模糊,有人被从村子里直接拽走,马后拖了几里地,几个背后撺掇的闲汉混混有两个没跑了,被打断了手脚,那跑了的再也没见过人回来,这等无头无名的案子,去官府告都没个结果。
凡是参与闹事的村子,都乖乖的交出了赔偿,而且还被罚出劳役,各处都是吓得不敢出声,辗转托人,求神拜佛。
“......那岂不是收不上禽蛋来了......”
“......骑兵扫荡的时候,已经给各村放了名话,一月之内谁敢不去卖的,到时候烧房杀人,决不轻饶......”
叔伯们的话让年轻人义愤填膺,脱口而出道:“这不是强买强卖......”话说了一半,却是收住,他自己也觉得不太对,要说谁对谁错还真是很微妙。
这莫名其妙出现的达川号把自己的刀把子亮了下,让该知道的人都意识到他们不好惹,然后又继续公道买卖,村民们明白得罪不起,也明白和这家规矩做生意有收益,一切也就恢复了正常,当然,二十几骑凶神恶煞横行乡间的场面,也让很多有心思想要竞争的人打消了心中念头。
“......接下来咱们就弄不懂了,怎么就把这养鸡养鸭的生意做到这么大,都说他家有个聚宝盆......”
冲突不可能只有这一次,混混土棍们不想闹了,还有各处的百户总旗,也有借机发作的,鼓动全村老少过来折腾,老人哭,孩子打滚,妇人撒泼,青壮拿着棍子等着上前,百户总旗则等着闹完了前去讲数,他们都是奔着占便宜去的,要知道组织全村能动的百姓出远门折腾,起码要管饭,还要给出些减赋税徭役的承诺,期望拿到的总比这花费的要多很多才行。
背后推动的人想得很明白,那二十几骑可不是时时刻刻都能拉出来的,自己这边老弱青壮全上阵,未必能折腾出什么大害,却是个大麻烦,想要太平,那就拿出真金白银的好处来息事宁人。
只是没想到白堡村的百姓真不含糊,青壮男丁甚至下田的婆娘,都人手一根杆棒,还没等闹事的人开闹,他们先打了出来,虽说青壮数量差不多,可白堡村这些更能打,隐约有点军阵的意思,那些老弱婆娘想要打滚耍赖也没机会,不是被打的头破血流,就是被白堡村的婆娘们拽开,末了被打的大败而退,可事情还不算完,隔了一天,那村的总旗家里就被人丢进了死狗去,另一个村百户的柴房被人放火烧了......
那位听讲的年轻人聚精会神的听着,脸色却有几分迷惘,这达川号所做的分明是奸恶之事,比他这几位横行一地的叔伯还要混账,可结果却在眼前,村民们吵吵闹闹的争相售卖,在这商号里得到了好处,他也是出身乡间,自然明白农户百姓想要换点活钱有多不容易,想要得个公道对待又有多难,越想越是矛盾,越想越是迷糊。
在“河边新村”这里,这样的议论和谈论并不稀罕,对于十里八乡的村民百姓,甚至对于郑家集和怀仁县以及卫所里见过世面的那些人,河边新村的一切都是新鲜有趣的,比起他们一成不变的麻木生活,比起大家已经习惯了的天际烽烟,这里实在是太好玩了。
最开始的时候,朱达很喜欢听这些议论,他半大小子的模样,探头探脑的旁人也不会在意,等到现在,朱达对这个也不怎么在意了,翻来覆去就是说那几样事迹,他自己都觉得无趣,其他人还说个没完,经历过信息爆炸时代的朱达对这个很难理解。
在收货出货的地方看了几眼,朱达笑嘻嘻的问道:“最近没有内盗搞鬼的吧?”
听到他这个问题的时候,身边众人的表情都不太自然,还是李总旗干笑着接话说道:“整治了那几次之后没有人敢搞鬼了,朱达你给咱们大伙带来了好日子,谁手脚不干净要遭报应的。”
“占便宜的人总是有,就连那些当暗线的人也得盯紧了勤轮换,不然他们也靠不住,我们这么做不是不信谁,而是为他们好。”朱达又是笑着说道。
话好像在闲谈,可李总旗和李应都禁不住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朱达父亲朱石头的表情也很僵硬,只是那邓开闷着不做声。
朱达也没什么宽慰放松场面的话,只是笑着转身走进院子,大家彼此看了看,连忙跟着走了进去。
门脸里面的院子是仓库和货场混合在一起,外面收进来的鸡鸭蛋经过简单的分拣之后被放到草编的托盘上,然后有人推着双轮大车向另一个院子运送,同样的,也有人推着大车送进这院子来,一个个瓦罐一个个草编的箱笼被卸下送进仓库。
这川流不息的场面在朱达看来很寻常,尽管不止一个人和他说,这已经是整齐无比,应该是用军法约束,若不是胸有韬略,怎么能做成这般场面,可朱达觉得眼前很乱,那些年的人生中手工作坊也就是这样了,可能还有所不如。
“小心些,昏了头吗?白线不能过,撞碎了货物怎么办!”有人怒喝说道,被呵斥道的人连忙答应。
在大院里除了干活忙碌的人之外,还有几人在到处巡视,他们从青壮到中年皆有,时时刻刻盯着细节,稍有不对,立刻大声呵斥,甚至直接过去用棍棒皮鞭抽打。
朱达摇摇头,什么时候能有些自觉性,实际上那几名“监工”自己错漏就不少,只不过没有人提醒他们。
看到朱达摇头之后,大伙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颇为忐忑的等他给出结论,不过朱达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几个仓库走了走,离开这个院子的时候,朱石头刚松了口气,就听到自家儿子说道:“仓库里几样货堆的太高了,这样压坏了货或者翻倒,都是大麻烦!”
朱石头干咳了两声,连忙说道:“这些管事的又是糊涂了,我这就和他们去说。”
说完也不耽误,朱达他们继续向外走,朱石头则是奔着仓库跑了过去,一进去打开一扫,因为来得熟了,立刻知道说得是什么,却是腌菜坛子垒高了,他皱着眉头喊了两个人进来,很不客气的说道:“上次砸了一堆坛子的事你们忘了,怎么还敢这么弄,你们那点工钱和饭钱扣的吗?”
下面人连忙陪笑,朱石头催促着他们规整好,又叮嘱把其他各处再看看,这才转身出门去追,被喊过来的两个人嘴碎的很,没等朱石头出门就念叨说道:“这当老子和当儿子的掉过来了,规矩怎么就那么大!”
这话被朱石头听个清楚,转头说道:“开始我也上火,现在习惯了,反正又不是做错事。”
议论的那两位有些尴尬,倒也不怎么惶恐,先开口那个反倒是扬声说道:“朱大爷你是上辈子行善积德,才有这辈子的掉个,别人想这般还求不来呢!”
仓库里外听到的都是跟着哄笑,有人真心,有人奉迎,气氛一时间热闹非常,朱石头满脸都是笑,摆摆手出去了。
朱达他们走得不快,等朱石头追上来之后,朱达才笑着说道:“爹,你是管着他们的,老和他们没大没小的管不住人,刚才那玩笑是他们能开的吗?”
“我勤着些,盯紧了就没啥,这玩笑也不是第一次开,每次听着都心里欢喜,没啥事的。”朱石头乐呵呵的说道。
朱达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他当然明白父亲为自己自豪,贫寒人家的孩子如此孝顺,让爹妈过上了这样的好日子,还这么聪明这么有本事,能有这样的儿子,对父母来说就是最大的喜悦和自豪,愿意和别人分享,也愿意别人提起,朱达随口点了句也不想深究,仓库那边名义上的总管是朱石头,下面还有两个心思细密的人盯着,不过话说回来,靠着父亲朱石头那种没有威信但勤谨仔细的做事风格,仓库也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避让开前面几辆运货的打车之后,朱达一行人进入了下一个院子,这院子比起上一个院子有个特点,一是空间大了许多,二是湿漉漉的,三是地面居然很考究的用了石板,在院子角落那边有几个屋子,能看到烟气和蒸汽从那边升腾而起。
在这个院子里劳作的很多人都是妇女,各个年龄的都有,三四十岁的妇人最多,他们对朱达等人的进入并没有惊慌失措,几个为首的婆娘起身招呼了一声,开始大声吆喝着督促干活,都有些在朱达他们面前表现的意思,要说在体面人家都讲什么礼教。讲什么男女大防,可人为了温饱操劳的时候,谁还在意这个。
第一百章 城门立木 身有杀气
但劳作的妇人们多少有些不自在,朱达几人也不像外面那么随意谈笑,不在意归不在意,可也不能表现的太过随便。
在那些升腾着蒸汽和烟气的屋外有一排排架子,架子上放着草编的托盘,上面摆着一个个煮熟的鸡鸭蛋,有些已经凉下来了,有人用坛子和草编箱笼把他们装起来,在泥封或者封皮上盖上达川号的戳记。
有些蛋壳破碎的咸蛋被拣了出来,破损太严重的被收拾到一边,蛋清蛋黄完整的放在另一边。
“这个事一定不能含糊了,腌蛋一旦碎了外壳,可是很容易坏掉,咱们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现在可都是走远路的和草原上的鞑子吃用,万一吃出好歹这买卖就做不得了。”
在这边管事的却是李总旗家的婆娘,百户总旗的夫人往往都是差不多的阶层,相比于大部分蒙昧懦弱的妇人来说,武家出身的她们算是见过世面,性格也很刚硬,倒是适合管这样的场面。
李总旗的婆娘性子已经算是温和了,可比起村里的大部分妇人,哪怕是平时表现很泼辣的那些,都比不得这位李夫人能管事做事。
“少东家放心,这事不会含糊的!”李总旗的婆娘干脆利索的回答。
每到这个时候,李总旗总觉得有些尴尬,可又说不出来什么,自家婆娘在这一摊事上赚得可是不少,夫妻两个都开始琢磨积攒几年替儿子买个副千户的身份,这可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更不要说家里那节节高的好日子。
说起这“少东家”的称呼,李总旗叫不出来,他婆娘却喊得轻松顺口,这里面自然有身份地位的差距。
朱达对李总旗的夫人也很客气,脸上始终挂着笑容,看过几处之后笑着说道:“婶子,煮坏掉摔坏掉的蛋贴补伙食没啥,大伙干活也辛苦,但别把这些让大伙带回家去,这是规矩,大家习惯了会坏事的。”
“少东家,我想着在这吃也是吃,回去吃也是吃,反正不能卖的,既然少东家说了,我一定照办。”李总旗的夫人下意识解释了两句,被自己丈夫恶狠狠的瞪过来之后,立刻改了口。
朱达脸上笑容依旧,态度愈发的温和,解释说道:“婶子,你让他们带回家坏的,开始他们觉得是情分,后来就觉得是应该,你没觉得这些日子煮坏掉的腌蛋有点多吗?”
这话说出来,李总旗的夫人愣了下,还没等他丈夫用眼神示意或是提醒,这位李夫人恨恨的拍了下手,满脸懊悔的说道:“我说呢,这几天扣了三个人的工钱都不顶用,从前坏不了那么多,现在却出了这样的麻烦,还以为是收上来的蛋有问题,少东家,都是我的错,我这就去......”
“不用,不用,有意无意的也不好说,你把规矩定下来,也就没那么多是非和毛病。”朱达笑着阻止。
在这个院子里,他始终没有训斥什么,大概看了一圈之后就带着人出了院子,留在院子里的李总旗夫人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恶狠狠的扫视院子里劳作的妇人们。
他们出了院子之后,却和三个巡视的青壮碰上,等这巡逻的队伍过去,李总旗连忙要对朱达说话,朱达摆手说道:“李叔,我说过多少次,对事不对人,婶子那边有什么事,我说明白了,照做就好,李叔若是每次都这么客气,以后大家就生分了。”
被这番话一说,李总旗讪讪的停住,表情却没刚才那么僵硬了,不过大家都觉得朱达有些生气,但大家也知道,朱达虽然算得认真仔细,可也不算什么小账,刚才被劳工占便宜的事他不会放在心上,可现在都能看得出朱达的沉默,难到为这个生气了?
他们当然不知道刚才那件事勾起了朱达的回忆,朱达想起在学校时候的几次参观学习,因为所去的都是自家学校的前辈工作的地方,介绍解释起来都颇为实在,没什么掩饰和虚假,所以知道了不少内情。
酒店的自助餐厅在部分时段会有剩下的食物,这些食物品质优良,又没有人动过,能保存到下顿当然要储存起来,可有些生鲜却没办法这么做,但大多数有规模的酒店都是将这些食物处理掉,而不是给员工食用或者拿回家去,从情理上讲这是浪费,不过酒店这么做有他们的道理和曾遇到的教训,当你给他们吃或者拿“反正要处理掉的”,到最后都会变成吃或者拿“所有的”......
这样的过程和结果,与人性本恶没什么关系,倒不如说是不合适的规则会放大人的私欲,会对事情本身造成破坏。
当年知晓这些规则和为何指定这些规则的原因后,朱达和身边的同学们都觉得一时回不过味来,很简单的事情又觉得很复杂,但到最后都能得出差不多的结论,出发点如何,人心如何,其实都不重要,最关键的是要有个合适的规矩,然后严格的执行,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做出调整。
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即便有不同凡响的见识,即便有个有实力的义父,能把生意做到这个局面都很不容易,何况还不是全心全意的扑在上面去做,朱达在经营的时候,当真是战战兢兢,时常反思。
能以腌蛋生意为轴,将禽肉制品,羽绒羽毛制品以及辅助的地方特产联系起来,这和他当年专业学习分不开的,食品加工的技术和知识在这个时代算是手艺,而在那个时代已经是个系统工程,尽管这些都不是朱达的本行,可这些校内校外学到的和了解到的,足够在这个时代做出小小的奇迹。
但朱达觉得这个奇迹的原因有三成是自己的专业知识,另七成反倒是当年郑重思考过几天,后来又不怎么放在心上的道理——要有合适的规则,然后严格执行,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这一摊生意里,能用上的自己人都不多,就连父母双亲那边也只能说是信任,能力就不用提了,其他人更不必说,能建立起简单的信任就很不错,偏偏所要做的那些生产和生意需要大量的人手,朱达就是用“规矩”来逐渐发展壮大。
在一开始的时候很难熬,可朱达找准了关键点,切合了市场的需求,让他所做的副食生意销路大好,又有足够丰厚的利润,靠着这些撑过了人力上的缺失和错漏百出。
规则的确定和推行并不顺利,大部分的村夫村妇对这个没有任何的概念,愚昧自私等等反倒是他们的显性表现,区区朱家三口镇服不了他们,朱家赚到的钱反倒会被他们觊觎窥伺。
但朱达比起其他人来说还有一个优势,除了还算宽裕的钱袋子之外,他还有刀把子,在秦秀才和袁标的面子下,向伯也力所能及的帮了忙,再怎么偷奸耍滑,再怎么好吃懒做,在棍棒鞭子甚至刀斧面前,都很容易被纠正。
又这么磕磕碰碰的走了一年,生意规模扩大,利润大增,原来不习惯这套规矩的人,开始意识到在这套规矩下自己能赚到和种田差不多,甚至更多的收入,一切就开始变得顺利,靠着越来越大的规模和利润,朱达也和越来越多的人建立了信任,比如说,李总旗一家,比如说郑家的几个近支亲戚。
即便如此,细节中的不如意依旧有很多,那些执行规则维护规则的人也在做违犯规则的事情,朱达觉得没办法对父母和师父之外的任何一个人放心,无奈下,在秦秀才某次提醒后,朱达开始在产业里安插眼线,可靠得住的内线也不是那么好找。
他没有为这个烦恼太久,杨家将升平盐栈的生意转给大同左卫的人之后,大同左卫的指挥们根本没办法像秦秀才那样运营,各家争权夺利的内斗更不必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安插自家人做事发财的位置都不够,别说从前的那些伙计之类,这些伙计管事之类都是在秦秀才的规矩下做熟了的,在朱达的简陋作坊和店铺体系里,算是难得的人才了,最起码能让朱达的种种考虑能够实现。
至于这大半年,朱达来河边新村的次数少了很多,但说话份量却越来越重,旁人对他也是越来越敬重,开始朱达以为是自己威信建立起来,等知道真实原因之后当真哭笑不得,原因之一是因为这三年来因为训练量大和营养跟得上,身体发育的也快,看身材好似成人,言谈举止更是成熟,在这样的外形相貌下,所说所做比起十二岁瘦弱少年的所说所做有说服力的多,原因之二则是大家情不自禁的畏惧。
当知道大家情不自禁的畏惧之后,朱达没有任何的欣喜,反倒是旁敲侧击的问大家知道了什么,有这个感觉的人给出的回答都一致,就是下意识的觉着畏惧,好像遇到猛兽一般。
第一百零一章 此为基业 铁律无奈
确定没有泄密之后,朱达松了口气,也大概明白众人为什么改变感受,杀人多了,身上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在改变,一个人掩盖隐藏的再好,也没办法阻止别人的本能和潜意识,不过他对这样的改变并不紧张,更谈不上反感,因为这样可以更有效的发出命令,执行那些规则。
走出加工腌蛋的那个院子之后,会路过一片开阔的货场,在这里视野略好些,能看到北边和西边的烽烟,朱达瞥了眼后没有在意,现如今也不会有什么人在意了,三年前大家还有些紧张,现在都是漠然和麻木,按照商队带回来的消息,边墙和关口已经被鞑子打破几次了,但都没有太过深入,就被官军赶了出去,不过也有人危言耸听的讲,鞑子已经冲进来几十次,只不过官府隐瞒不报而已。
这些军情军报并没有影响到怀仁县和大同左卫的生活,这边相对于大明是边镇,可在大同却算是腹地了,那些军报再怎么惊人都是距离很远的事情,毕竟北边还是照常来商队,甚至还有蒙古人的队伍,要真是有乱子,谁还敢做什么生意,这不是一切照常吗?
这方圆百余里的地方,恐怕只有河边新村对这个才重视,朱达看了眼烽烟,又是叮嘱说道:“地道一定要勤着维护,每隔几天就要叫着大伙一起练疏散,千万别懈怠了,干活要紧,活命也要紧,明白吗?”
几个人习惯性的点头,邓开笑哈哈的说道:“朱少爷也不用担心,边墙那些孬种看到个兔子也要把烽火点起来,前些日子我去怀仁县办差,县城里面都没咱们这么紧张。”
听到这话,一直很温和的朱达神情肃然,闷声说道:“县城有城墙,鞑子打不破城墙,可咱们这边有什么,就算把土围子修起来,又能挡住多久,咱们又能修出什么样的围子来,要是来了贼匪怎么办?大伙能挡得住?这些坛坛罐罐的可以再置办,好不容易练出来的人手没了,他们家里父母妻儿怎么办?”
这一叠声的问题让邓开哑口无言,等朱达停住不说了才低声嘟囔道:“这么太平的年景......”
话没说完,朱达立刻瞪了过来,几位成人连同李应下意识的低头,那邓开甚至把头扭过去,不敢对视。
接下来去的院子里倒是简单,都是些半大孩子甚至是孩童在忙碌,他们所做的就是把各种食物材料清理干净,有的是鸡鸭蛋,有的是干菜之类的土产。
少男少女和孩童们一刻不停的辛苦着,边上则是有婆娘领着盯着,稍有不对就是喝骂,手里拿着的柳枝也不是吓唬人用的,时不时的就上前抽打。
忙碌的孩子们满头汗水,很害怕管事的婆姨,朱达他们进来后,甚至连抬头好奇的看看都不敢。
在那二十余年里,无论农村城市,只要不是太极端的地方和环境,孩童们总归有个过得去的童年,如果是他们在做这样的劳动,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会问责体制,兔死狐悲的家长们会表现出愤怒,国家机器也会认真的追查,在那个时代,这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女孩们的确是个摧残,的确让他们丧失了童年和学习知识的机会,但在这个时代,每个家庭甚至每个孩童本身都感谢这样的辛苦.....
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让孩子们能自食其力,不必消耗家里的存粮,有人教他们手艺和规矩,不再到处疯跑疯玩,担心上山下河出什么危险,或者被拐子或者混账残害,就连孩子们自己都很高兴,能吃饱了,能吃些油盐。
当温饱都满足不了的时候,就没那么多人道主义的关怀了,生死才是最要紧的,谁做到了这个,谁就是大善人。
不过朱达在这里比其他处更轻松些,而且是发自内心的轻松,在离开前扬声说道:“明天中午加餐,一人一个蛋,不能带回家,吃完了才行。”
说完这句之后,辛苦劳作的少男少女欢呼一片,管事的婆姨也不好训斥,只在那里彼此说道:“这些崽子们真是有福,遇到了朱少爷这样的大善人!”
朱达一行人的笑容都是发自内心,对儿童和少年的关爱,是人本能的一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谁都愿意这么做。
出了这个院子之后,却是一片空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边和另一个院子的间隔很大,中间的横竖道路格外的“宽”,就和空地货场没什么区别。
“小达,那里味道不好闻,又是脏污地方,别去看了吧?”朱达的父亲开口说道,其他人都是赞同的点头,看什么不看什么,在这样类似“检查”的场合下,也只有朱石头有这个资格。
朱达笑着摇摇头,开口说道:“没事,无非就是鸡鸭血的味道,我受得了。”
听他说这句,大家都苦笑着点头,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不是不想让朱达去,而是大家不想去。
倒是站在边上的邓开低声嘟囔了句“人血都见得多了,鸡鸭血算个什么”,说话的声音小,没有人能听到。
盐栈护卫骑士出身的,少不得在厮杀场上滚过二十年,刀尖舔血搏命,对很多细节他们自然能感觉的到。
出了这个院子后,尽管还在空地上站着,可气味已经有些古怪了,有香气也有腥臭气,边上的周青云拿手在鼻子上捂了捂,然后皱眉放下手,朱达和其他人都是满脸笑容的向前走。
“大家例钱和分红都不少,想吃什么就从店里买,别占这边的便宜,那些鸡鸭杂碎和风鸡腊鸭什么的没几个钱,这样的便宜占了不会得什么实惠,只会让下面做事的劳力们看不起,几位也不要嫌我絮叨,我知道大家都很规矩,我就是提醒一句。”朱达看似无意的絮叨说道。
“那是,那是!”
“还用小达你说,大伙都知道分寸。”
“谁也不会贪这口。”
朱达身边人七嘴八舌的说道,朱石头倒是坦然,李家父子两个也好,那邓开却在干笑。
这些鸡鸭肉制品自然不是什么无上美味,可味道不差,又是肉食,对于物资匮乏的乡下来说很吸引人,在一开始,劳力们的偷拿很让人头疼,用皮鞭板子和罚款抄家整治之后才纠正过来,下面管住了,上面的也管不住手,毕竟这是口肉,在大同地面上,地主家也是缺油缺肉的。
邓开自从来到白堡村做事之后,就不像从前那么警醒谨慎了,喜欢喝几口酒,这下酒菜就是用这边的东西找补了。
朱达倒不是心疼这些东西,而是规矩好不容易立起来,如果放纵不管,很容易就这么乱下去,不过这个事,也只能这么提醒下。
接下来要去那院子是屠杀鸡鸭的地方,外面送来的鸡鸭都在这里屠宰去毛分割,然后分门别类送到其他院子去,朱达本来想把这些院子称作“车间”,可总觉得别扭,后来也就算了。
“生病的鸡鸭一定不能下锅,不能给人吃,也不能给猫狗吃,一律埋起来,闹起疫病来,谁也担不起!”朱达说这个的时候,当真是疾言厉色,他每次说起这个都是严厉非常。
不过这个强调的背后同样很无奈,即便是朱达的父母都觉得他这么要求太忘本,“好日子没过几天就这么浪费”,不止一个人这么说,甚至有老人满不在乎的说“吃坏了也没啥,反正都要死了......”。
尽管每次都这么强调,可根本是屡禁不绝,朱达所能控制的,只是不要影响到这边的生意,也不要影响到劳力的健康。
鸡鸭屠宰处理的场院里人反而不多,屠宰和分割甚至拔毛都需要一定技能,在这边劳作的大部分是壮汉,少部分妇人也很健硕,比起其他场院的劳力来,他们健康状况都很不错,毕竟这个时代能称得上壮实的人并不多,对应着健康情况,比起其他场院来,他们的工钱也是最高的。
朱达在这边检查的最仔细,跟着他的每个人也是如临大敌的对待,可结果却是最好的,连小毛病都不多,按说这屠宰分割的地方杂碎最多,血肉羽毛之类的垃圾更难处理,按照朱达的“食品卫生”要求,能被挑的错处肯定不少,之所以这边没什么问题,是因为这边的要求一直是最严格的,而且这里的劳力都是带着技艺来的,他们是更纯粹的被雇佣关系,觉悟和自觉也就更好,加上李总旗父子和邓开盯得很严,所以才有这样的好结果。
“这里不错,比别处都要好。”
“那次出事,浪费了那么多肉,白瞎了银钱,大家都是心疼,谁还敢再出岔子!”邓开闷声说道。
能让大家自觉起来的,也就是惨痛或者说“肉疼”的教训了,在场的几个人,包括家境稍好的李总旗父子在内,都说不上经历过什么好日子,自然也就见不得浪费,尽管大头损失不在自家身上,可还是受不了。
第一百零二章 河泥生财 病愈奇迹
几次因为监管维护不善,鸡鸭腐坏造成丢弃和损失,甚至连人都吃不了,分红和月例被扣让人头疼,发生在眼前的浪费更让认无法接受。
离开了屠宰分割的场院之后,朱达神情平静不去说,众人神情都是轻松了不少,朱石头脸上还浮现出笑容。
初来这“河边新村”的话,会以为这边是一个个大场院组成的,在外面看只能看到院墙,可只有走到这边之后才会发现还有另外的规制,这边能看到些低矮的屋子,成人出入恐怕要弯腰低头,环绕着屋子的是好大一圈篱笆,一直延伸到河边,更让人惊奇的是,篱笆和栅栏甚至扎进了河中,露出河面的也是密密麻麻。
在这处濒临河岸的院子西边看着两扇小门,门外有几个壮健婆娘忙碌不停,时不时的就有少年少女提着篮子来到外面,篮子里面装着的都是禽蛋。
来到这里之后,朱石头拍了拍朱达的肩膀,笑着说道:“晚饭喊着你两个师傅还有青云,都来家里吃饭。”其他人则是拱手抱拳,都是打了个招呼之后离开。
只有朱达和周青云向着院内走去,门前的几个婆娘倒没那么恭敬,也是笑着打招呼让他们进去。
“河边新村”这样的建筑规制并不常见,尤其这种连接成片的高墙大院,四里八乡的军丁百姓们,甚至郑家集的镇民们,所习惯的宅院都要矮小许多,这让在这里劳作的人们更不适应,压抑感是免不了的,就连朱达也是如此。
可进了这个临河的院子之后,却立刻变得心旷神怡,栅栏毕竟不是密不透风的高墙,这个院子与河面连成一体,虽说河面上也有栅栏阻隔,可乍看却像开放通透,对岸的山河好像是这院子一部分,此情此景下,又有先前的对比,人的心情自然会好。
夏日晴好,青山碧水,的确是一番美景,如果没有那么多鸭子的嘎嘎乱叫,和若有若无的排泄气味,这一切就更好了。
临河所在是草窝子和沙滩地,从前的夏米河边当然没有这样的地形,这是为了方便鸭子生蛋和活动做出来的,当时风言风语很是不少,看笑话的人更不用说了,但见到效果之后都是惊掉了下巴。
有二十几位少男少女在河滩地这边巡视,少年们都是布遮住口鼻,用小铲子将排泄物铲进专门的筐里,这么多鸭子每日里产生的排泄物当真不少,鸭粪之类说起来脏污,却是很有价值的肥料,粪肥另外的地方堆积处理,然后运到白堡村和下马村肥田,外村也有来讨的,那就要花钱或者拿东西来换了。
本村和邻村百姓也不是白用这肥料,往往要用劳力来换,这规矩刚立起来的时候,可不止一个人念叨,说“朱家连便溺都要做生意”,但看了朱家以及向家还有李总旗家田地的长势,任谁也都知道这生意让人不舒服,可还是得做。
等一年过去,也没什么人念叨埋怨了,看看自家田地的收成,大家都琢磨着是不是明年多弄些,或者去山里开几分荒地,这日子还能上一层。
“除了这便溺的生意,河底的生意也做得,这是财神童子下凡......”,这也是村民们的话,开始朱家和他们用一样的肥料,后来却改用养鸭河段河底下的河泥了,这看着黑乎乎的,肥力却更壮,原本朱家的田地只能说是中等,可这两年养下来已经是上好的肥地。
议论闲谈是小事,不过大家也知道河泥肥田了,白堡村和下马村周围的几条河沟还有那些半废弃的水渠都成了抢手货,被村民们清理的干干净净,里面的淤泥自然被拿来施肥翻田,这么做又有连带的好处,淤泥清理干净之后,沟渠通畅,又有利于灌溉。
肥力加大,灌溉又跟得上,白堡村和下马村的收成当真是大涨,村民百姓家家都是欢呼雀跃,再加上在“新村”劳作所得,按照村里老人的说法“过得好像在好年景过年”。
没有人忘掉这两个村子是大同左卫的百户堡,收成大涨日子好过之后就更不会忘掉,千户和指挥们在第一年就惦记上了,只是这两个村子却有一位秀才和一位巡检的面子,实在不好下狠手,而且这村子本身就有武力,几十条青壮汉子多少有个队形,举着削尖烤硬沾过脏污的木枪,也不是好相与的。
大同左卫也没多少硬来的底气,原本卫所里近百骑马的家丁,可杨雄得了军中的实职上任,为了能坐得住坐得稳,除了把自家武力带过去之外,还大力招募卫所里的骑马家丁。
大凡是能战善战的青壮精锐,心里都是有几分念想的,不愿意做些催租欺人的打手,能跟着到军中效力,能去阵前厮杀博个功名富贵,这才是他们心中所愿。
结果杨雄一去上任,大同左卫真正能打的骑马家丁走了大半,剩下的都是没胆子图享受的,这些人欺压下平常的百户村寨还行,对付白堡村这种已经抱团又有靠山的就有心无力了,何况背后还有读书人和土豪,加上大同左卫的将门一直没有完全消化私盐生意,所以就这么放了下来。
这种“生产队”与“供销社”结合的法子,放在朱达的那二十多年人生中不值一提,可在这个时代却先进无比,等于是在这死气沉沉的大同左卫和怀仁县点燃了“市场经济”这把火,或者说把原来微弱可以忽略不见的火苗烧起来了,郑家集的兴盛让怀仁县和大同左卫都跟着收益。
卫所的将门,县里的官吏豪强,都在这兴盛中得到了这样那样的好处,勉强算是做到了多赢的局面,再考虑到这块肥肉背后的尖刺,大家就这么旁观其存在。
当然未尝没有人打着养肥了再下手的主意,只是没人想到朱达的产业会长得这么快,实力随之增大的同时,又有些若有若无的传闻,让很多人心存疑虑。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秦秀才刚过三十岁,对于读书人来说,还很年轻,顾忌他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个秀才,尽管大同边镇的读书人很稀少,更关键的是,秦川还有可能,三年一次的乡试,三年一次的会试,他还有在青云富贵路上的很多可能,现在得罪了,将来会有什么祸患,谁都不好说。
对年轻读书人的顾忌,并不仅仅在大同边镇,整个大明都是如此,有理智的人都会这么想,至于那些见不得光的人物,这些年若有若无的传闻足够吓阻他们了。
在这个大院子里女孩最多,她们或是在照看鸭群,或是在拾捡鸭蛋,还有的准备食料,这也是其他人不跟着进院子的原因,这边女人太多,颇有些不方便的地方,虽说穷苦偏僻地方不讲究礼教大防,可不是毫无在意。
少女少年们都见到了朱达,正在劳作中的人是不能见礼问好的,鞠躬低头足够,朱达倒是不在意他们的礼数,他和周青云对视一眼,都觉得奇怪,应该过来迎接的人反倒不见。
养鸭的这个院子是朱达的母亲朱王氏和李总旗的女儿李春花在管,朱达每次来到,她们两个都会热情相迎,朱家母子情深就不必说了,李家闺女的心意大家都看得很明白。
不过没什么人觉得奇怪,甚至朱家父母和李总旗一家都有意无意的撮合,毕竟对朱家来说,总旗算是高贵门第,对于李总旗一家来说,方圆百里的确找不到比朱达更出色的佳婿。
李春花当年很瞧不上朱达,可这几年父母和兄长不住的夸奖,她和朱达公事私事接触的也不少,好感慢慢也就养成了,每次见到朱达总有些小儿女情态,而朱达应对的落落大方更让这武家女儿心头乱撞。
朱达对这个女孩倒没有太多心思,不然也不会落落大方的应对,但李春花比起她的同龄人来说健康和活泼许多,有一种天然的活力,这让朱达对她印象不差,但也仅此而已了,他的这种态度还引起了另一种误会,这个误会也有很多人相信,郑家集和白堡村这边很多人都猜朱达可能想娶秦琴。
从功利的角度来看,娶个年轻富裕秀才的独女肯定比总旗的三女好处多很多,何况朱达和秦琴之间倒是真有几分青梅竹马的意思,之所以大家没有坐实,因为秦秀才没有表态,从同样功利的角度来看,秦秀才把自己的独女嫁给个底层军户,尽管这个军户颇有才略,那也是不合算的。
外人如何猜测,朱达懒得理会,他觉得自己还没到考虑这些的时候,现在的朱达,只是疑惑这边为什么没见到管事的人。
“婶子她们在那边?那不是袁师傅?”作为一名射手,周青云的视力很不错,他立刻发现了。
听到这话朱达愣了下,心说袁标袁师傅不是喝了药在床上躺着吗?怎么会来这边,顺着周青云的指点看过去,看到自己母亲和李春花搀着一个人,和袁师傅还真像.....两人对视一眼,快步向那边跑了过去,。
“袁师傅,你怎么起来了?”等跑到跟前后,朱达甚至都没顾得上和母亲打招呼,直接惊讶的发问。
这边还真是袁标袁师傅,从白堡村来到河边新村也要走个两三里路,对于成人孩童都很简单,可方才袁师傅咳嗽的已经站不住了,怎么能走过来,更古怪的是,每次旧伤发作的苍白脸色此时居然很红润。
“这边风景还真不错,倒像是什么桃源的。”袁标站在那里念叨一句,他此时的精神很好,居然不用人搀扶。
说完这句,袁标才转过头来笑着说道:“刚才醒过来,这身子熨帖的很,几年都没这么舒服过,趁着有精神出来转转,没准这旧伤全都好了。”
旧伤这就痊愈?那可是好事,朱达下意识的高兴起来,还没等他说话,却看到自己母亲朱王氏表情不太对,尽管也带着迁就的笑容,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是强自欢笑,倒是站在一边搀扶的李春花有些不知所措。
“那真是太好了......”边上的周青云却欢呼出声。
“等袁师傅身体好了,我和青云陪着你去大同走一圈,袁伯你不总念叨着那边,还要去偏关看看吗?”朱达也笑着说道。
偏关是山西的水陆码头,陕西和山西陆路和水路的交汇地,也是山西总兵驻地,后世尽管没什么名声,可如今却是数得着的繁华处所,差不多能和大同相提并论了。
袁标笑着摇头,缓声说道:“去什么偏关大同,我领着你们去京城和开封走走,要不就沿着运河向南去。”
听袁师傅这么说,朱达跟着兴奋起来,他一直想要看更广阔的天地,对这个时代了解更多,但没能力和资本走太远,也脱不开身,可现在就不同了,有见多识广的袁标领着,那么路上一定会精彩的很,不用担心安全,能涨很多见识,当然,现在手里银子不缺,路上也会很舒服。
正要说什么的时候,朱达却看到母亲冲自己使眼色,从开始他就觉得母亲朱王氏有些不对劲,朱王氏不是一个小气的人,要说袁标这伤疤做派的确会让平民百姓害怕,可那是刚认识的时候,后来熟悉了也是和向伯一般对待,袁标见多识广,又是个风趣人,上上下下对他很亲近,怎么今日这般?
朱达又看了眼李春花,女孩现在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李春花毕竟是女孩,心思很细腻,平时虽然努力和朱达亲近,可今天明显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到底怎么了?
诧异之余,他突然意识到不对,母亲的强颜欢笑和眼神中掩盖的情绪朱达看出来了,是悲戚,是哀伤。
想明白这个,朱达突然感觉到心口抽痛,哀恸和悲伤涌上,这那里是什么病愈的奇迹,这是回光返照!
“.......还想去边墙走走.......”老人在一旁微笑着说道。
第一百零三章 死不瞑目 危险为难
那有什么奇迹的痊愈,被旧伤困扰了二十余年的袁标身体开始崩溃,只不过这崩溃来的太突然,让人没有准备。
朱达脸上保持着微笑,可内里却是撕心裂肺一般的痛楚,他和周青云名义上的师父是向伯向岳,但这一身本领都是袁标教授,这三年来是袁师傅带着他们历练,带着他们闯荡,把全身所学毫无保留的教给了他们,他们之间早就是真正的师徒,甚至比这个还要亲密。
若有个准备还好,但现在亲眼见证老人的回光返照,这才真正让人受不了,即便算上那二十余年的人生,朱达也没经历过什么生离死别,今天,现在,就在眼前,朱达狠狠的咬着牙,生怕自己控制不住,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很不自然,接近扭曲。
人在回光返照时极少有自己意识到的,袁标也是如此,他完全被眼前的田园风光吸引住,还向前走了几步,不知脚下打滑还是怎地,趔趄了下,失去平衡眼看就要摔倒。
朱达和周青云的动作都十分敏捷,老人身体歪倒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冲了过去,一左一右的将老人扶住。
刚扶住袁标,就看到老人的脸色已经大变,袁标向前走的时候背对众人,谁能想到就这短短几步的时间,老人的脸色已经由刚才“健康”的红润变为了灰白,,整个人那虚幻的好状态烟消云散,似乎睁眼开口都极为吃力。
“师父,师父!”朱达连喊了两声,周青云也意识到刚才老人的“痊愈”意味着什么,只是搀着老人,眼眶已经红了。
袁标想要说话,但张嘴似乎要千钧之力,几次都没有成功,只是最后才虚弱无比的说道:“我不行了......”声音低的几乎听不到。
“师父,你没事,我背你回去吃药,吃完药就好了!”朱达急忙回答说道,这还是袁标教授的知识,人在垂死之际一定不能自己丧气,一定要坚持,这样还有几丝机会,如果自己放弃,那就是生机涣散,神仙也救不回了。
在周青云的帮忙下,把老人搭在肩上,朱达的母亲朱王氏已经出去喊人,趴在朱达背上的袁标,连呼吸都有些微弱了。
河边新村物资和人手都是齐备,朱达才把人背出去,就有人赶着马车来到,朱达父亲和李总旗以及邓开都是跑了过来。
“先别急着放,找干草铺上,车把式等下要慢走,不能快!”邓开的经验很丰富,吆喝着让大家准备。
养鸭的场院里干草不缺,少年少女们很快就把大车上铺了厚厚一层,朱达把老人放了上去,看着其他人还要跟上来,他连忙摆摆手说道:“我和青云忙得过来,你们忙自己的。”
对朱达的话,大家倒没什么异议,他虽然才十五岁,可行事和成人已经没有区别,大家跟着去恐怕也是添乱,只是忧心忡忡的目送朱达和周青云跟着大车离开河边新村。
河边和白堡村之间的道路宽阔平整,倒是没有给老人太多颠簸,朱达跟着大车快走了几步,却用手拍了下额头,从怀里掏出一个两寸见方的小盒子,打开后里面有两颗指头肚大小的药丸。
朱达和周青云两个人上了大车,车把式则是下车去前面牵着牲口,步行向前,也不敢让拉车的牲口跑,老人受不了这个。
“青云,拿着水葫芦过来。”招呼了一声,朱达捏破药丸的蜡封,又用力撬开老人的牙关,用水把两丸药都送了下去。
“能有用吗?”周青云闷闷的问道。
朱达摇摇头,盯着已经陷入昏迷的老人说道:“袁师傅当年说了,这两颗药一定要喂他吃下去,不然死也不甘心。”
这两颗丸药倒没什么神秘,是袁伯拜托那许三哥去大同买回来的,说是人濒死之际还能续命片刻,能把该说的话都说了,在朱达想来,里面应该是有些大补甚至刺激性强的虎狼药,能够激发人片刻的潜能。
看着犹如枯木的老人面容,朱达觉得心头沉重,从袁标旧伤恶化那天起,他就已经知道这一天要来,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说起来,老人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心底还藏着什么呢?
“师父醒了!”周青云喊道,他们老少三人一直小心翼翼的避开“师徒”的称呼,无非是礼数和规矩,到了现在,谁也顾不得这些。
前面牵着牲口的车把式刚要喝停,朱达却示意继续向前,耽误不得时间,能早到家一些,或许还有虚无缥缈的可能。
朱达看到老人眼睛半开,先是迷茫,然后又恢复了些许的清明,朱达连忙凑过去问道:“师父,我和青云都在,您有什么话说!”
到这个当口,连忌讳都不必讲了,袁标声音很虚弱,但却没什么恐惧和哀伤,只是带着股看破一切的平静“......你们把郑勇杀了......”
听到这句话,朱达和周青云都是愕然,没曾想袁标会说出这个,郑勇就是郑家集郑巡检的长子,是郑家势力的第二号人物,已经开始主持郑家的一些事务。
朱达第一次见到郑勇就是这郑家少爷出来安抚受害亲属那次,一个矮胖的年轻人,在那次之后又打过几次交道,因为秦秀才的关系,朱达在郑家集算得上一号人物,和郑勇打交道的时候大家态度都很客气,至于郑勇这个人,感觉为人处事很老练,不是那种评书话本里的纨绔子弟,但也仅此而已了,江湖上混熟的都这等模样,没太多稀奇。
为何要杀这个人,郑巡检的长子可不好杀,郑勇本身武艺就不差,不然也没办法统合郑家那些家丁私兵,何况这郑勇平时出入都是前呼后拥的,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这还没说郑家的势力以及各种事后的麻烦。
“......郑家集周围这些年一直有年轻女人死,那些被祸害死得惨的,都是郑勇下的手,我没办法拦着,也怕连累别人......”
话说到这里,袁标呼吸有些急促,话也说不连续了,朱达和周青云对视一眼,却觉得寒意从脚底一直泛起到脑门,天气尽管很炎热,可感觉浑身汗毛都竖起来。
郑家集方圆几十里这些年一直有年轻女人死掉,死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女人,有未出阁的闺女,也有刚嫁人不久的小媳妇,每个人都死的很惨,不光被糟蹋过,而且尸首不全,看着好像被野兽撕咬过一样。
报官后说是盗匪作恶,却一直没有抓到人,后来开始传言什么妖魔作祟,就这么一直下去,都已经成了常态,开始时一年一个,现在则是三个月死一个,原来是郑家集周边外围,最近一年,郑家集内已经死了两个,郑家集的护卫也加强了巡视。
当时朱达和周青云还特意和袁标讨论过,说在郑家集这样的封闭所在,有人敢作恶的话很快就会被抓住,因为很难跑掉,很容易被瓮中捉鳖,他们还特意加强了对秦琴的看护,有个赋闲的骑马家丁专门为秦家护卫,没曾想这罪犯就在眼皮底下,怪不得,郑家护卫抓不到这个人。
老人的呼吸越来越缓慢,眼睛里刚刚出现的那点清明光芒又变得黯淡了下去,没等朱达和周青云说话,袁标用极低的声音说道:“我心里放不下,也怕连累了你们,你......”
话停在了这里,老人嘴半张开,眼睛圆睁着,却是彻底失去了生气,朱达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下意识的恍惚了下,随即才觉得撕心裂肺的痛苦充斥着胸膛,视野被泪水弄得模糊一片,抓住袁标的手哑着嗓子嘶声说道:“师父,师父,师父......”
感觉老人的手冷下去,朱达喊了几声之后不知道说什么,只坐在大车上无声的哭,周青云还在拼命的救护,用朱达教过他的法子,挤压老人的胸膛,为袁标做人工呼吸,自然没有丝毫的用处。
“车把式,你快点,朱达,家里还有药,我骑马去请郎中,你......”周青云语无伦次的说道。
这些话让朱达的悲恸更甚,他深深呼吸,用力的擦了把眼睛,沙哑着说道:“没用了,师父死了。”
说完之后,朱达哭了出来,周青云楞在那边片刻,也是大声嚎哭,这条大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不少,看着大车上朱达和周青云嚎哭,都觉得奇怪,不过不认得的都有正事要办,认得的也不敢凑过来。
快要进白堡村的时候,朱达已经停了哭声,他看着前面牵马的车夫,用很低的声音说道:“车把式,车把式。”
这声音边上的周青云能听到,还在抽泣的他纳闷的抬头,朱达依旧用很低的声音在问,逐渐的把声音放大,就这么过了一会之后,前面的车夫才转头听到,他一边牵扯着缰绳,一边回头说道:“达少爷有啥吩咐?”
“刚才车上说话你听到了吗?”
“就听到两位少爷哭了,再就是刚才的招呼。”
“这段日子你就不要出村送货了,知道吗?”
周青云看着朱达,他发现朱达面有泪痕,眼神却很森冷。
第一百零四章 斯人已去 何日杀贼
朱家在这片区域能动用的人力有很多,马车还没有进村的时候,白堡村就有人迎了出来,却是向伯家的那个八叔。
此刻“八叔”的脸上有震惊,但更多的是惶恐不安,搓着手跑到马车边上,支吾着说道“小达......不不.....达少爷,我以为袁伯睡熟了,这才出去做活,真想不到......真想不到出了这等事......”
因为哀恸哭泣,朱达感觉脸有些僵,他用手搓了几把,从车上跳下来,哑着嗓子说道:“不干八叔的事,谁也想不到会在今天。”
每次袁标来到这边,服药之后都会睡很久,这八叔在白堡村里有事要操持,也不会时刻在炕边照顾,这当然不能说尽心,可也是人之常情。
安抚了八叔之后,那边周青云也跳下车来,朱达看了眼等在一旁的车夫,开口说道:“你先去向伯门前等着,人放在车上先不要动。”
车把式答应了声,连忙赶着车去了,等拉着尸体的马车进了村子之后,朱达才闷声对那八叔说道:“这个车夫从今以后不能离开白堡村和新村半步,直到我说让走才能走,要是这车夫硬要走,你去找邓开,一起把人杀了。”
这八叔没想到朱达会说这个,身体打了个颤,看到朱达盯着自己,连忙点头说道:“我自己能收拾得了。”
朱达点点头,现在的八叔是个忙碌农活和生意的中年人,当年也是手上沾血的私盐贩子,这等事当然做得了。
“袁师傅是从北边逃回来的人,他早就有过交代,死了就火化成灰,有机会就倒在杀虎口关外的草原上,没机会也不要下葬。”三人向村内走去,朱达说着接下来的安排,他的嗓子已经有些哑了。
那二十余年他无亲无故,走得也无牵无挂,生离死别还是在这些年才经历过,身边亲人更是第一次,这种哀恸和茫然让朱达有些手足无措,可这些年生死厮杀的历练不是白过的,他依旧沉稳。
北边的蒙古部落每次入寇都会掳掠大批的青壮男女北归,这些汉人大部分都被作为奴隶使用,过得还不如牛马,这些被掳去的青壮也有逃回来的,他们对蒙古各部都是深仇大恨,作战时自然舍生忘死,大明官军很喜欢吸纳这些青壮参军,因为绝无二心,而且作战时候奋勇向前,甚至连京师最核心的禁军都在招募这些人。
当初袁标说出这个来历的时候,朱达还吓了一跳,心想自己误打误撞编造的那个“跑到北边”的“教门人物”岂不是要露馅了,没曾想袁标根本没有怀疑,反觉的是再正常不过,因为大明南北走投无路的人物去除也就是那么几个,北上蒙古,南下南洋,也有西窜到西域的。
就这么回忆着和袁标的点点滴滴,朱达恍惚着来到了向家家门前,边上的周青云也好不到那里去,他身形敏捷,性格又警醒,经过这几年的历练之后更是不凡,可就这么短短一段路,却差点被路上的小障碍绊倒。
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离别,尤其是朱达,他本以为自己可以铁石心肠,两世为人加上这几年杀人见血,本该对这等事平常对待,可真遇到了,还是这般。
“要安排人去告诉向伯吗?”八叔问了句,朱达没有答应,产盐的那个岩洞现在成了个小宅院,外面看起来是猎户和山民的住处,里面却和岩洞相连,那边比较隐蔽,不必担心什么风险,又因为在山中,风景宜人,向伯每次去住都会停留几天,就当作休养了,对外只说是去打猎。
朱达沉默片刻,又是晃了晃头,状态不是那么浑噩恍惚,这才开口说道:“别去找向伯,他年纪大了,听到这样的消息未必受得了,何况赶回来能做什么。”
向伯倒真是老当益壮,这几年吃穿用度都远胜于从前,朱达和周青云又让他事事顺心,可以说是人生最快活舒服的时光了,可他毕竟年纪大了,这几年和袁标慢慢熟悉,因为都有过军中的经历,所以很是投缘,这样一个噩耗突然告诉向伯,这精神冲击很可能给老人造成麻烦,真要出了什么事,在山里可顾不过来。
耽搁了这么久,河边新村的管事人们都已经赶了回来,朱达的父亲、李总旗和邓开,李应则是留在那边盯着,一个人不在也不行。
“小达,这......”谁也没想到会这么突然,大家都知道袁标时日无多,也看到袁标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可大家都下意识的认为,老人还会撑很久,最起码不会是现在,这件事就这么突然发生,当真吓了众人一跳,朱达的父亲朱石头这几年对自家儿子越来越了解,也越来越不了解,但朱石头知道,朱达对至亲的人感情很深,他很担心自己的儿子伤心过度。
朱达听到了父亲的问话,不过他的注意力都在袁标身上,老人很平静的躺在那里,自从旧伤开始发作,袁标每日里总有一两个时辰极为难受,而且一旦运动激烈,旧伤发作的就越剧烈,可即便如此,老人依旧带着他们东北西走。
如果现在不知道真相的话,躺在大车上的袁标好像睡着了,沉沉睡去,旧伤也不再发作,看着那么安详。
朱达深吸了一口气,看着众人说道:“袁师傅早有交待,死在那里,就在那边火化,我这就去准备下,在村子北边把袁师傅焚化。”
众人脸上都有不忍神色,李总旗犹豫了下,上前一步说道:“小达,袁师傅是怕后人麻烦,可咱们操办这些事不难,还是给老人一个过得去的后事交代吧!”
听到这话,大家都是点头,就连周青云也颇为赞同,生死为大,时人都把这葬礼看得很重,而且讲究入土为安,袁师傅对朱达和周青云有传授之恩,而且朱家现在很是富裕,算得上体面人家,如果将师傅就这么简单火化,传出去会被人念叨,会被说成薄情寡义。
李总旗是为朱达考虑,朱达当然能理解这个,他又是沉默了会,挤出个笑容说道:“李叔你的心意我懂,不过袁师傅生前说得很明白,我做晚辈的不好为了自己违逆他的遗愿,就这么火化了吧!”
话说到这里,旁人也不好给建议了,朱达平时很通情达理,也很尊敬长辈,不过每个人都知道朱达才是真正做主的人。
主意打定,朱达建立这套体系的效率迅速体现了出来,干柴和煤炭很快都送了过来,朱达和周青云骑着马,几辆大车跟着,一同向白堡村北靠近山的空地走去,袁师傅骑的那匹马就跟在装运尸体的大车边上,这匹坐骑意识到了什么,一直焦躁不安的嘶鸣。
两个人沉默不语的走在前面,出了白堡村向北走,几里地之后就是荒草地,村子周围能开垦耕种的田地并不是无限的,村民步行需要体力,田地灌溉需要沟渠,所以以百户为中心周围一定距离的土地才能开垦,以白堡村这样的地形,西北方向出去几里就不适合耕种了,这边用来放牛放羊和打草的地方,朱达准备在这边种树备着但还没有开始,不过在这边区域,时常有被清理干净的地方,正好用上。
朱达的长辈们想跟过来,都被他拒绝了,想安排人来帮忙,也被拒绝了,只是找了个干净的瓦罐带着。
等到了这边,车夫们卸下木柴和煤炭后,朱达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只留下他们两个人在。
木柴和煤炭都收拾的很齐整,朱达和周青云将木柴围成一圈,然后将煤炭朝着圈内填放,时不时还要用木柴做出间隔空隙,这也是袁师傅教授的法子,说是蒙古部落焚化所用的法子,可以燃起大火,当然那边没什么煤炭。
将袁师傅抬到了木柴和煤炭堆砌的平台上,按照老人生前的吩咐,朱达和周青云搜了一遍袁标的身,这也是为什么不让其他人来这边,虽说这是老人的遗愿吩咐,可让人看到后总归是怪异。
身上搜出来的东西并不多,在老人贴身的口袋里,放着一根食指长短的钗子,钗子应该是铜质,制作的颇为粗陋,应该有一定年头了,却很闪亮,能看得出老人经常摩挲把玩,只是不知道这根铜钗对袁标意味着什么,也不可能知道了。
老人只是说火化时候身上不要留兵器和钱财,袁标在身体垮下去之后,很怕突然暴死,所以一切都说得很清楚,将铜钗放在老人手心,替他握紧,贴身的短刀和匕首则是取下。
朱达和周青云后退几步,对着袁标的遗体跪下磕头,然后将早就预备好的火油洒上,用火种点燃。
大火燃起,在这样的炎热天气中,朱达和周青云都被烘的难受,可他们两人依旧凝视火堆,汗水和泪水流出又烤干。
“什么时候去杀郑勇?”
第一百零五章 看透生死 不知言何
何时去杀,怎么去杀,朱达没有回答,他们两个也没有议论,说过那一句话之后,两人静静的看着大火燃烧,不时的添加柴草煤炭,一直等老人烧成了灰烬。
等稍微冷却了些,朱达和周青云将焚化的骨灰聚拢装进了瓦罐,又是向焚化的地方磕了几个头,这才上马离开,冥冥中或许有些什么,袁标的坐骑焦躁不安和悲鸣,等彻底焚化后,反倒是安静了下来。
回到村子后,发现一干管事的长辈都在村外等候,先迎上来的是朱达父亲朱石头。
“小达,要不要做一场法事,不能让袁师傅这么去了。”对于生长在大同腹地,没经历过血火洗礼的人来说,他们很难理解这种看淡生死的处置和做法,总觉得要按照规矩来办。
“爹,我们要这么做了,袁师傅的在天之灵肯定恼火,按照他的遗愿来做吧!”朱达淡然回答说道。
朱石头皱皱眉刚要再说,边上赶来的邓开拽住了他,摇摇头说道:“你们不习惯,军中不少人都是这么做,别争竞了。”
“爹,我今天就和青云赶回去,这边一切照常,不用折腾什么祭奠法事。”朱达没什么心情多做解释。
话说到这个程度,大家也都不在争论,朱石头和李总旗却紧着离开,去准备给朱达带走的东西,朱达和周青云也没有催促,反倒跟着大家一起来到河边新村。
没过多久,在邓开和另外一名壮汉的护送下,朱石头捧着个包袱走了出来,他神情慎重,任谁都知道包袱里面不是寻常东西,也有人猜测里面是不是金银珠宝之类。
“儿子,这些银钱就交给你了,是这个月赚的,你们路上一定要小心。”朱石头颇为担心的叮嘱道,或许因为心情激荡,说话的声音不小,每个人都听到了。
朱达点点头接过了包袱,他扫视了周围一圈,很多人注意着这边,有生人,有熟人,有人好奇,有人表情却不怎么自然,还有人在低声议论,说什么朱达也能大概猜到,无非是这河边新村赚得不少,或者是做事怎么不小心,难道不知道财不露白,这么张扬粗疏会惹来麻烦吗?甚至有人赤裸裸的露出了贪婪神色,乡野村镇是没有法度的,这钱财肯定是能者得之......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杜绝有人打白堡村的主意,这边兴旺起来后,自然成了各方势力眼中的肥肉,明面上的势力被制衡住了,却难保暗地里想要下手的,特别是那些根本不讲规矩的亡命之徒,朱达所用的方法就是光明正大的把钱带走,而且很难被人抓到规律。
拦路劫财或者聚众抢掠,是要找到规矩或者确定钱财在的时候才能做,朱达这么一来,很多人就不好下手了,不是没有跟踪朱达和周青云的,但下场往往不好,人少了会被反杀,人多了则是跟不上。
将银钱放进褡裢里,马匹都已经喂饱了,在上马之前,朱达和周青云仔细检查了鞍辔和兵器,周青云甚至连箭支都仔细清点,做这些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黯然,因为这都是袁标传授的技能。
骨灰罐子被仔细的包裹好,又加入了干草垫衬,这才放在马上,骨灰的余温还未散去,感觉到这样的温暖,当真心情复杂。
“爹,各位叔伯,我先回郑家集了,不用担心什么,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个道理我早就想的很明白。”
说完这些,朱达在马上抱拳示意,打马离开,周青云则是阴着脸没什么动作,等他们骑马远去,朱达的父亲和身边诸人都面面相觑,刚才朱达在马上所说,让每个人都有几分错愕,不该是这个年纪的人说的,可又是那么自然。
“多大年纪,就看透生死了?怕是连个妞都没沾过。”邓开撇撇嘴念叨了句,说完之后,自家却是摇头,用更低的声音说道:“莫非杀的人太多了?”
“老邓你念叨什么?”
“没啥,没啥,我自家乱嘀咕。”
朱达和周青云并没有纵马狂奔,但也没有和正常商旅一样慢跑,甚至没有朝着一个方向跑,两个人时不时的就停下,甚至拐向路边的小道,如果被人看到,只会觉得两个少年在嬉戏胡闹,可如果后面有人跟着就会在这兜兜转转中暴露出来,官道大路上自然安全,那些小道都是朱达他们跑熟了的,贸然跟进去只会被算计。
不过这种没规律的取钱离开很难被判断和跟踪,这次也没有人跟上,走出很远之后,朱达和周青云就固定在官道上赶路了,天际的烽烟很密,可官道上的行商客旅都很平静,甚至很少有人去看,这些年下来,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蒙古各部犯边,也是边墙北边的事,偶尔有小股突入,那也不敢深入,要是次次被惊吓的话,生意还做不做,日子还过不过,何苦理会。
“真是烦人。”周青云看了眼天际的烽烟,闷声说了句,朱达倒是知道,自己这位伙伴不是为了这个心烦。
离开白堡村的时候已经有些晚,朱达和周青云没有直奔郑家集,而是略绕了些路,去了一处官道边的大车店,这里却是当年升平盐栈的据点,那杨家和秦秀才毕竟没有明面上翻脸,有些资源还是能够互通互用,而且这等地方是有根底规矩的,住在这里,倒是不担心会被算计,当然,该小心的还是要小心。
来到这里都已经熟门熟路了,而且房间是他们长包下来的,是个库房边上的柴房改建,胜在僻静安全,有退路可以走。
进了屋子之后,按照袁标传授的经验,先把该查看的地方查看到,比如说通过暗记确认有没有人来过,比如说看看墙壁上有什么洞眼之类,一个个都检查无误后,才将床下的两块砖撬开,那两块砖却是挖空的,里面用油纸包着些金银首饰,都是猎杀中的缴获,很多战利品并没有集中在一处,会分别存放,这里是据点之一。
“师父是不是早想到了今天,存在各处的大都已经拿出来了。”周青云在整理金银的时候说了句。
朱达沉默了片刻才回答说道:“想到了会早死,但没想到是今天。”
吃了随身带着的饼子和咸菜,天色已经黑了,朱达和周青云没有一起入睡,而是轮班值守,按照自己的判断,大概一个半时辰轮换一次,这样会让人很疲惫,可却很安全,事关生死,舒服就放在后面了,这也是袁标的传授,不在完全放心的地方休息,那就必须要保持警醒,不得松懈。
不过邓开和许三那些人对袁标的这个要求也很不以为然,说那是在草原上做夜不收,在乱地逃命才用得上的,在腹地守这么严的规矩,未免有些过了。
朱达让周青云先睡,他拿起刀坐在门边,左手自刀柄到刀鞘慢慢滑过,朱达已经形成了习惯,这缓慢单调的动作就是他的计时单位,计数多少次之后,朱达就会和周青云换班。
吹熄了灯火后,屋子里很安静,入夜之后,这等路边客栈没有客人上门,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人,只能听到野兽和猫头鹰的叫声。
两个人的呼吸都很悠长,而且很平缓,在稍微嘈杂的环境中就很难听清,但朱达和周青云则很敏感,类似的声音会很快被发现,他们之间已经很熟悉了,听到这样的呼吸节奏就知道周青云没有睡着。
“朱达,那郑勇我见过好多次,下盘很稳,肯定懂得武艺。”沉默片刻之后,周青云说话了。
“老郑给他儿子请了名师,郑勇自己经历的厮杀场面也不少,不是弱手。”朱达回答说道,相比于身边亲近人,他对周围的各色人等了解的都多些,旁人觉得无关紧要的消息,朱达也很感兴趣,郑勇作为郑家集的头面人物,他了解的更多。
炕上的周青云安静了会,闷闷的说道:“他怎么下手这么狠,我看过一次被害女人的尸体,整个人都被撕烂了,看着就像被狼啃过似的,肉也少了不少,还以为什么妖魔禽兽,没想到是人。”
“他不是人,是畜生!”周青云所描绘的惨烈场面朱达也亲眼见过,他当然不相信是妖魔鬼怪,又觉得野兽做不到这个地步,可心中还有几分侥幸,认为会有些狼或者豹子之类的野兽这么做,只是自己不熟悉,却没想到真是人做的,而且还距离自己那么近,想想郑勇去接济安抚那些受害者的家人,朱达就觉得浑身发冷,居然有人能残忍到这个地步,所谓“人面兽心”,真是切实!
两个人安静不下来,白日里经历了那些事之后,如何能安静,可两个人又不知道如何诉说对袁标的怀念,离去太近,反倒让人不知所措。
看那边周青云不开口,朱达忍不住说话了:“郑勇进出都有护卫跟着,郑家养着几个好身手的,这个人不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