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穿云
任宁没有原地等,而是尾随对方而去。
马贼们很谨慎,足足在草丛里钻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停了下来。
任宁恍然。
怪不得刚才哨子吹响了那么久,马贼们才过来接头。
并不是他们摆谱或给奔鹿下马威,而是距离实在太远。
见前面的马贼停住脚步,任宁知道差不多已经摸到了他们的临时驻地。
他没停下,而是往左是绕了个大弯,继续悄悄地向前钻去。
没多久他就发现前方有两个窝在一起的红点。
钻过去一看。
原来是两个马贼趁着天晴日暖,背靠背坐在一起休息。
敌人摸进来的时候,稍不警惕就等于死亡。
任宁扯了扯嘴角,毫不费劲送他们上了西天。
又少了两个!
他在心里默默地数着。
随手抓些泥巴堵住两人的伤口,免得血腥味传出去。
马贼彼此间的位置分散,倒是不大可能能闻到血腥味。任宁担心的是引来其他嗜血的动物。
做完这一切,他继续向前摸去。
还没走上十丈。
啾~
一声尖锐的啸声在东边响起。
任宁下意识翻了个身,猛地寻声望去。
此时天色尚明,东方的天际一片蔚蓝,什么都没看见。
他正准备收回目光。
突然,远处一朵五色云彩,如烟花般爆裂开来。
“1,2,3……”任宁缩了给眼晴,默默地数着秒。
啪!
足足数到三十,爆炸声才传了过来。
他定定地望着远处的天空,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背。
穿云箭!
东边约十公里的地方有人发射了穿云箭,向四周求援。
不过求救者不是云垂斥候,因为烟花上没有云垂斥候独有的标志。
更远的东边,开伦部族。
无数人抬着头,一脸严峻地看着西边天际上的穿云箭。
“三族长,”阿伦冲了过来,差点和三族长撞了个满怀,“您看见了吗?是穿云箭。”
三族长黑着张脸,“箭什么箭!总是这样毛毛燥燥的,成何体统?”
“是是!”阿伦呵呵地讪笑。
他忍不住又望了眼天上越扩越大的五色云朵。
“三族长,有人在部族西南边约四十里远的地方发出了求救信号,我们怎么办?”
三族长看了看天色,一时有些迟疑。
任宁说的斩首行动尤在耳边,他不得不慎重。
而草原茫茫人烟稀少,不时会有路过的商队或牧民遇上麻烦。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任何人陷入麻烦后通常都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因此草原上有条不成条的规定。
只要有人放出了穿云箭,附近发现信号的人都应该努力前去救援。至于是敌是友,那也得先去看了以后再说。
三族长朝西方看了一眼,“知道放箭求救的是什么人吗?”
“这个……”阿伦脸露难色,“前些时候我们的人马就全都收了回来。暂时不清楚那里是什么情况。”
三族长点头。
族人收回来的命令还是他们三个族长一起发出去的。
他不再犹豫,“派人痛知大族长和二族长一声,让他们注意部族的防护。我们带上三十骑立即去看看情况。”
“三族长,”阿伦连忙阻止,“大白天的发射穿云箭,应该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带人过去帮忙就行。您就好好留在部族里等我们消息吧。”
“胡闹。”三族长没好气地踹了他一脚,“不是大事还放什么穿云箭!”
大白天的放出穿云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任宁爬上了一棵树,也在思索着这个问题。
是吃错东西集体中了毒,还是遇上大规模的马贼、狼群或者山火?
茫茫草原,无论是中毒还是生病都是件麻烦事。
万一遇上马贼或狼群,一言不合那就是有去无回的遭遇。
至于火灾……
往年还真有过商队停下来做饭时点着了草原,仅靠商队成员灭不了迅速蔓延的大火,最后还是靠穿云箭把四周的牧民召集过来才堪堪把火灭掉。
这也是草原上一见穿云箭响,牧民们努力过去帮忙的原因之一。
否则大火一旦彻底烧起来,谁也跑不掉。
任宁深吸了口气。
他有心想去前面看看情况,但又生生耐下性子,仔细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附近的马贼们也注意到了天上的穿云箭,纷纷站起来引脖眺望,然而视若无睹根本没有动弹的意思。
他们不动,任宁也只好不动。
借着望远镜,他一一数着眼前的红点。
然而刚数到十二,就再也找不到其他红色的存在。
任宁皱了皱眉。
他看得清楚,这十二处红点中还有五匹马。
不信邪,任宁钻到另一处高点又细细数了一遍。
终于确定周围的草丛里居然只藏了十个马贼,而且他刚才已经干掉了三个。
任宁磕了磕嘴巴。
既然其他马贼不知所踪,这就简单多了。
七个敌人,其中有个得了答案后去回复奔鹿两人,其他人都在紧紧盯着东边的穿云箭,根本没注意后方。
任宁看了看那些马。
他从要塞带出来的精贵马粮已经不多,但多少还剩一些。眼前这些马就完完全全在啃着地上半枯萎的野草。
经过训练的战马知道要隐藏自己,然而饥饿却逼得它们不得不四处走动进食。
加上主人们只顾盯着东边也没有发出警告,一时间它们咴咴咴地吃得更欢。
这么大的动静,几乎遮住了任宁所有的行动。
他不需要再像刚才一样摄手摄脚,直接摸到最边缘的两个敌人旁边,瞬间把他们干掉。
就这样任宁消无声息地把留守在附近的六个敌人全杀个干净,才把箭枝对准了正津津有味啃着草的战马。
马的生命力要比人类要强得多。
咻!
他一箭射在马眼上。
咴咴!
那匹马连声惨叫,疯狂向前窜了十几丈,才扑一声栽在地上再也没了声息。
其他四匹马顿时惊醒,顾不上再吃东西,咴咴地回去寻找主人,
见主人倒在血泊里一动不动后,它们悲鸣着,像得到了什么命令,哗拉四下逃开。
操!
任宁一时没料到这招,匆忙间他只射中了一匹马,其他三匹瞬间没了踪影。
啾~啾~
熟悉的口哨声远远传了出去。
咴咴!
追风精神一振。
哗拉!
黑马从隐藏的灌木丛里闯了出来,狂风一般向口哨声响起的地方刮了过去。
任宁哈哈翻身上马,抬手往北一指。
驾!
黑马立即转过身子,往来路闯了回去。
很快那个回去答复奔鹿人的马贼就出现在任宁的眼眶里。
这马贼一听后边的动静就知道大事不好,正隐蔽地躲在一窝茂密的荒草里,冷冷地判断着任宁的距离。
然而任宁根本不等靠近,直接拉弓连射两箭,然后调转马头往东而去。
第四十六章 设伏
十公里,对追风来说根本不算距离。
任宁很快发现不对。
他应该已经赶到了穿云箭的位置,然而四周却空无一人。
求助的人呢?
轰隆隆。
他正打算继续向前跑一段路查看情况,突然东边响起震天的马蹄声。
任宁侧耳一听。
前面至少三百匹马在疾奔。其中有三十匹马的脚力比其他的要好。
马蹄声中夹杂着人类悲愤的咒骂。
“杀!杀了他们。”
“别让他们跑了。”
“操,我跟你们誓不两立。”
……
任宁脸色剧变。
这些咒骂的声音有些他陌生有些他熟悉,毫无疑问都是开伦部族的人。
甚至他还似乎还听见了右蒙的大吼,“啊啊啊!卑鄙无耻的家伙,有种别跑啊。”
任宁情知不妙,连忙驱马迎了上去。
一眨眼的功夫,三十几匹狂奔的马就出现在他面前,疯狂向西方逃去。
正是之前消失不见的马贼或者说西凉斥候!
操!
任宁钢牙一咬,几乎在瞬间就想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其他马贼们不是消失不见,而是用穿云箭设了个伏,勾引开伦部族出来救援。然后伏杀他们的人,再借着快人一等的马速逃脱。
咻咻咻。
三枝箭飞快射了出去。
马贼们要么只顾着向西逃窜,要么和追上来的开伦人对射,一时没注意前方多了位杀神。
扑扑扑!
三枝黑箭全中。
三匹马惨叫着栽到了地上,连连打了几个滚才停下。
任宁根本不瞧倒地的马贼一眼,继续拉弓。
双方马速飞快,攻击的机会瞬间即逝。
任宁毫不犹豫又射出了一箭。
咚咣!
又有匹马惨叫着一头栽在了地上。
“宁大哥,是你?”阿伦人还在远处,悲愤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快把这帮狗日的拦下,他们把三族长杀了。”
任宁身子一振。
他顾不上回答,双腿一夹,追风就往前奔了出去。
十支黑箭他已经用了四支,然而任宁顾不上回收。
他左右一看,飞快抽箭瞄准了红值最大的马。
咻!
黑箭带着寒光掠过。
马贼们知道他的厉害,还击的同时赫然排成了一道斜线,紧紧地把红值最大的马保护了起来。
扑。
说明迟那时快,一个马贼及时赶到,拦在中间用马身把箭挡了下来。
任宁眯了眯眼,这是条大鱼啊!
“再来!”
他一声暴喝,又抽出一枝黑箭,飞快射了出去。
扑!
又是一个马贼奋不顾身驱马冲过来把箭拦下。
那马贼头目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哼哼地给了任宁一根中指。
他毫不犹豫调转马头往北,一眨眼的功夫消失在眼前。
“操!”任宁骂了一句。
追风速度惊人,他几乎不用理会马贼射过来的箭枝。
“追风看你的了。绕圈圈。我要杀了他们!”
任宁大喊道,抽出木箭就射了过去。
咻!咻!
不用瞄准,然而一箭一马,绝不落空。
马贼们看得心惊肉跳。
这是什么马!这又是什么箭术?
然而惊归惊,绕弯过来堵任宁的马贼却是更多。
一时间任宁和追风后面咻咻咻的全是乱飞的箭枝。
咴咴!
追风应了一声。
它年纪还小,听不懂太多的话语,但绕圈圈这个词那绝对是耳熟能详。
要塞里斥候营占地辽阔,但再辽阔也是个营地。
以追风狂奔时的速度,不消一会儿功夫就能从斥候营的这一头跑到另一头,于是绕着营地转圈圈就成了它最熟悉的训练科目之一。
眼前这批西凉斥候的主要目的是劝降草原上的各个大小部族,劝不了就想办法毁掉。
因此任宁赌他们没几个能听懂云垂语。
马贼到底有没有听懂绕圈圈这个词任宁不知道。反正他们追的继续在后面追,包抄的已经绕着往前奔。
所有人杀气腾腾地盯着任宁,箭枝不要钱地射了过来。
这么会儿的功夫,任宁已经当他们面射倒了十几匹马。
马贼们怒得两眼通红,满脑子想的都是把他射下马来报仇雪仇。
哈哈!
“去死吧!”任宁突然哈哈大笑。
他不再理会这些小喽啰,又绕了个弯径直往北冲去。
剩下的马贼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追又追不上,瞄又瞄不准,只有恨恨地把手里的箭射到北边的空气中。
“杀!”
任宁带着马贼兜了几圈,开伦部族的人马终于杀声震天赶到。
马贼们回过神,顿时大惊失色。
他们连忙调转马头想继续逃窜,四周一看,顿时心底发寒。
任宁并不是为了绕而绕,马贼们不知不觉间绕进了一个小盆地里,除了东边外其他方向全是上坡路。
他们的马早就又饥又饿,这时候上坡就代表减速。后面密密麻麻全是开伦的弓箭手,一旦没了速度就是死。
马贼们一时有些迟疑。
然而阿伦和右蒙几人已经红着眼杀到了他们中间,狂吼着把手里的箭放了出来。
扑扑扑。
好几个马贼当场被射翻在场,被冲过来的开伦人踩成了肉酱。
“分开跑。”有马贼大喊,“能跑一个是一个。”
“跑你码!”阿伦回了一句,“去死吧。”
距离太近,他们顾不上再拉弓瞄准,直接拔出弯刀或长矛就从马上扑了过去。
“杀!”
右蒙胳膊的伤还没好,此时却是猛虎般扑到附近的马贼身上,一把把敌人从马上撞了下来。
两人还没落地,他的左手已经死死纠住了对方的衣服,右手的弯刀扑哧一声狠狠地捅了进去……
任宁没理会后面的战况。
他四下看了看,抬手一指附近的最高点。
追风立即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嘶吼着狂奔了过去。
花了点时间上到高点,任宁边喂追风边抽出望远镜四下查找。
没花多少功夫,他就在北边二十多里的地方找到了之前逃离的斥候头目。
默默地看了一会,任宁发现对方在北方绕了个大弯后,赫然往之前那个临时驻地跑去。
虽然他一边跑一边还绕着弯,检查周围的情况看是否有人跟了上来。但任宁没花多少功夫就准确地分辩出了对方的目的地。
这里距离开伦部族不远,北方又被火烧得光溜溜的。
这西凉头目孤怜怜的一个人,自己心底也发虚,生怕被人围住就无处可躲。他还是想尽快回到其他兄弟身边。
既然对方的目标明确,这就简单了。
任宁嘿嘿冷笑,待追风喝饱后骑马离开,钻回之前杀人放火的地方守株待兔。
夜幕降临时,马贼头目终于姗姗来迟。
几乎不费功夫,任宁花了两枝就把头目的马射倒,再把人制住。
“你到底是谁?”他难以置信地盯着面前的任宁,像看到个幽魂,“怎么会赶在我面前埋伏在这里?”
“我的兄弟呢?”
任宁没有吭声,面无表情地狠狠给了他四肢各一刀后,拖着他像拖匹死羊般回了开伦部族。
第四十七章 离开
踏进开伦部族时,已经月上中天。
扑通!
任宁把马贼头目扔到地上,又让人把追风喂好,自己跑到了三族长的营帐外。
帐篷里灯火通明,帐篷外人头攒动。
一个个眉头紧锁,愁云惨淡的。
任宁抓着俘虏回来的消息早一步传到了这里,此时见他走过来,众人挤出丝笑意朝他打着招呼,纷纷让开一条道。
阿伦早守在帐篷外,他眼红红地迎了上来。
“宁大哥,你终于回来了!进去见三族长最后一面吧。他有话对你说。”
任宁一时无言以对,只好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跟在后面进了帐篷。
帐篷里人不多,大多是任宁眼熟的人。
他的目光落在中央的床上。
三族长中了两箭,其中一箭射在肚子上,箭枝已经取了下来;另外一箭则射中了胸口,再稍稍偏一点就是心脏的位置。
部族里的三个大夫一直急得直打转,然而他们根本不敢碰胸口那支箭,更别说把它取下来。
任宁走过去,正好听见三族长断断续续地说着话。
“……右蒙你欠我的债从此一笔勾销。以后带着蓝芒离开吧,最好走得远远的,再也别来开伦了。”
“这可不行。”右蒙脸色阴沉,连连地摇着头。
“三族长您说什么胡话。您曾经救了我们蓝芒上下六十多条命,而且是两次。现在一笔勾销的话,您就亏大了。”
“一定要挺住。”右蒙抿紧嘴唇给三族长打气。
“我右蒙这个人不喜欢欠债。我一定会努力把欠下的债还给您,哪怕用尽我这一生。如果我这辈子还不清,就让我的儿子、孙子来还。”
“说什么傻话。”三族长呵呵直摇头:“我只是借了你一点牲畜和粮草,都有根有据的。不需要用一生来还那么夸张。这两天我算了算,你已经还清啦!”
三族长虚弱地笑了笑。他不再理会固执的右蒙,目光落到一身杀气的任宁身上。
“宁小兄弟,你回来了。那伙马贼完了?”
任宁点头,“都死光了。我还活抓了个头目回来。”
“那就好。”三族长又咳了一口血,然而他却很开心,“开伦总算躲过了一劫。至于以后……”
以后的事,他没法管,也管不着。
任宁心动了动。
眼前开伦部族这一劫确实算是渡了过去。
然而草原的新王绝不会放弃他东进的大帝梦。只要开伦不答应,迟早还是会有下一轮劫难找上门来。
阿伦没想那么深远,他的牙齿格格直响。
“宁大哥,马贼头目是不是下午时逃得最快的那个?”
“对。”任宁点头,“追风脚快。结果我又把他追上了。”
“王八蛋,我要去杀了他!”阿伦唰地拔出刀,杀气腾腾地冲出了帐篷。
三族长没有阻拦。
他嘴里流着血,笑容灿烂。
“追风确实是匹难得的好马。想当初我们开伦也有好多马能跑得这么快。可惜……”
可惜没长大被西凉朝廷圈定然后带走。
唉!
他遗憾地叹了口气。
如果部族里的年轻人都有一匹追风这样的好马,这几天也不至于这么狼狈。
“宁小兄弟,你是个好小伙。明天一早就离开这里吧,以后也尽量离开伦远远的。”
当初草原王庭找上门时,开伦部族的其他两位族长也曾经心动过。虽然三族长比他们年纪都轻,然而脑袋却更加清醒。他当场拒绝了这个看似美妙实则危险的诱惑。
“明白!”任宁点头。
三族长走后开伦部族还会不会继续亲近云垂,那就难说了。
说到亲近云垂,任宁心里古怪。
他抬头四下看了看,却没看见三族长的女儿盈盼。
床上的男人呵呵一笑,“幸好前些时候把盼盼送去了云垂帝国。否则让女儿看见我现在这副模样,她还不得哭死!”
任宁愕然。
他脑里灵光一闪。想起一个多月前,在要塞外面看见开伦的那条黑狗,顿时恍然。
哗。
三族长又吐了一大口血。
他重新望着自己的下属。
“我走后,你去星纪城给盼盼兄妹俩报丧。”
属下抹了把泪。他动了动嘴,却是说不出话来。
“好的!族长。我一定找到铁勒公子和姑娘。”
三族长笑笑。
“如果铁勒想回来的话,让他先学成后再回来。至于盈盼,就别让她回来了。让她自己在云垂帝都找户会疼人的老实男子嫁了吧。”
“是了。记得把我这些年给盼盼攒的嫁妆带上。”
“知道了,族长!”
“可惜没能亲眼看到女儿出嫁……”
任宁突然靠过来,附在三族长的耳边悄悄说了什么。
男人的眼睛一下子亮起了炽热的光芒。他紧紧盯着任宁:“真的吗?”
“真的!您保重!”任宁没再待下去,拱了拱手后转身出了帐篷。
三更时分,正在休息的任宁收到了三族长去世的消息。
第二天一大早,他辞别了右蒙,毫不留恋地骑着追风往北而去。
当初找到追命草的地方距离蓝芒部族不远。从开伦出发,以追风的脚力只要两三个时辰就差不多能到。
天色更加清冷,北风呼呼地刮着。
任宁抬头看了看一片苍白的天际,似乎草原真的要入冬了。
路过蓝芒遗址时,他稍稍抬头,一眼就找到了洪水时他和右蒙众人齐心协力挖出来的三口窑洞。
这么久过去,其中两座窑洞已经坍塌,另外一座还是好的。
他的耳朵动了动,似乎那座完好的窑洞里还住进了些草原小动物。
然而任宁没有停下,一路呼啸而过。
从蓝芒往北,当初的他躲躲藏藏一共走了七天多的时间。但追风跑起来不用一个时辰。
到了目的地,任宁翻身下马,取出阿伦送的马粮喂它。
“追风再忍一两天,等我们回到要塞,你就有好东西吃了。”
说完,他四下张望,频频用着金手指。
然而目之所至,眼前全是鹅黄的0。
足足找了半天,直到下午时分,任宁终于在东边约一百多丈的地方发现了目标。
追命草数量不多,只有小小一丛,长在枯黄的野草中一点也不起眼。
然而高达75的绿植让任宁精神一振。
他在附近作好标志,再小心翼翼地连药带土挖了其中一株,装进了袋子里。
任宁正准备走。他心一动,又在周围大大转了几圈。
结果令人喜出望外。
方圆一里的范围里他又找到好几处追命草。
既然发现的药多,任宁也不吝啬,又麻利地挖了五株带上。
他抬头仔细观察着四周,随后把附近的地形、土质、风向,阳光时长等等生长要素全记录下来。
作完这一切,天色已经不早。草草吃了点东西后,他上马往东而去。
回要塞!
第四十八章 试药
既然找到了草药,加上情况不紧急,任宁便没打算折腾追风。
第三天早上,他才骑着马慢悠悠地回到了岩陲要塞。
几乎他前脚刚回到斥候营的营房,张大娘子后脚就跟了进来。
“受伤了?”她上下打量着任宁的身子。
“没有。”任宁摇头,看着女军医憔悴的神色他不由皱起眉,“张大娘子,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张大娘子摇头,并不打算多说。
“什么没什么!”旁边的小徒弟忍不住开口:“要塞里还有西凉的内奸。好几个军医大夫都遭了毒手。”
“幸好师傅是女的,平时就比较注意防范周边。她见有人靠近就拉了响铃,这才没遭暗算。”
又是内奸!
任宁下意识朝马厩里晃着尾/巴,津津有味吃着马粮的追风望去。
这阵子育马营防范得紧,奸细们难以朝马下手。现在换了目标,轮到人数稀少的军医了?
“其他大夫没事吧。”任宁忍不住问。
唉。
小徒弟叹了口气:“死了三名大夫,还伤了七个。现在有五人下不了床。”
砰!
任宁重重擂了一拳桌子。
“霍将军怎么说?”他问守塞大将的处理方法。
“还能怎么说,努力搜呗。”小徒弟显然不怎么抱希望,“只是要塞这么大,里面的人那么多。个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想把奸细全部翻出来抓完?”
“难啊!”
“少胡说!”张大娘子骂了徒弟一句。
她难得说一句长话:“霍将军是什么人?他守了一辈子的要塞,自然知道该怎么做。我们做好自已分内事就行。”
小徒弟缩了缩脖子,这才不再说话。
“伸手!”虽然任宁说没事,但张大娘子还是给他仔细诊了脉。
好一阵会过去,她轻轻地点了点头,“身子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些疲惫。要好好休息。”
“找到草药了?”她问。
嘿嘿!
“找到了。”任宁也不吊她胃口。
他拿过桌子上的袋子,小心翼翼把里面几棵追命草全取了出来。
“怎么还带着土?”张大娘子疑惑。
任宁笑着又把自己记录的数据递给她。
“要塞的药物储备不是没多少了嘛。这是我记录下来这种草药的生长环境。看看要塞里能不能自己培植。”
“靠人不如靠已嘛。”
张大娘子这才恍然。
“从没见过这种草药,”她仔细地打量着那几株半枯萎的草药,“嚼烂敷在伤口就能起作用?”
“对!”任宁呵呵一笑,“非常简单好用,都不用炮制研磨什么的。”
张大娘子没吭声,继续观察着眼前的草药。
突然,她伸手捊了好几叶子放进嘴里慢慢地嚼着,边嚼还边在纸上记录着什么。
好一会儿过去,她在医药箱里翻了翻。
在任宁两人莫名其妙的目光里,张大娘子找到一把锋利的小刀,毫不犹豫给自己的左胳膊来了一下。
刷!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鲜血一下渗了出来。
“师父!你干什么?”小徒弟吓得直接跳了起来。
张大娘子疼得脸皮都在打着哆嗦,然而她却恍若未闻,直接把嘴里嚼烂的草药敷在伤口。
汹涌的鲜血一下子变缓,几个呼吸过后已经止住,甚至伤口周围都变了颜色。
“我操!”小徒弟眼睛都差点跳了出来,“这止血效果也太霸道了吧!要塞里最好的金疮药也不过如此了。”
“确实是止血止疼的好药。”张大娘子给任宁翘了个拇指,“现在伤口清清凉凉的,都不怎么疼了。”
她又观察了会,哗哗地收着药箱:“任小子你立了大功。我回去仔细研究一下,再给你报军功。”
“谢谢。”任宁十分感激。
他现在不缺钱,缺的是能提升地位的军功。
寻到新药的功劳可大可小。然而只要张大娘子能公正评价新药的药效,那么任宁的军功就不会太小。
他出去打滚这么一遭,也算没作杨白劳。
“师父你受了伤,这个我来。”小徒弟连忙过来帮忙。
边收拾他边嘀咕,“师父你干嘛要划伤自己。要塞里有的是训练受伤的家伙或者抓到的西凉奸细,拿他们试药多好。”
张大娘子一如既往地没有回话。
她是大夫,一种新药得自己亲自试过,才能知道它的真正效用。
见小徒弟收拾完毕,她朝任宁和善地点了点头,带着他送回来的草药和记录本风风火火出了门。
“未必是西凉的奸细……”
出门的刹那,隐约传来张大娘子的低喃。要不是任宁耳尖,他还真以为是自己幻听。
虽然听在耳里,但任宁没有多想。
抓奸细的事不归他管,多想也是无益。
这几天都餐风露宿的,任宁把自己扔到床上,眨眼就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上锋高德明一脸阴沉地站在他房门口。
“醒了?反应挺机敏的嘛。”高德明很是满意下属的反应。
他几乎是刚站到门口,任宁就警惕地睁开了眼睛。
“既然醒了,过来一起吃晚饭。”
“是!参将。”任宁从善如流跟了上去。
抬头一看,外面赫然已是黄昏时分。
高德明过来找他,当然不只是为了吃顿晚饭,而是要理清草原王庭和开伦、奔鹿这些小部族的关系。
任宁知无不答。
“那伙扮成马贼的西凉斥候灭了?”高德明问。
“灭了。”任宁点头,简要地说了说经过。
高德明像见了鬼,一口茶喷了出来,“你小子不仅杀完了上百人的斥候,还顺手干掉了奔鹿族长一家?”
“没那回事。”任宁憨憨一笑。
“马贼大多是开伦部族杀掉的,我只是根据参将教的方法引他们上钩,一条诱饵罢了。”
“至于奔鹿部族根本不算什么,他们整个部族门户大开、懒散之至。参将您随便派个斥候过去都能干掉他们族长。”
高德明不置可否,然而听在心里很是舒坦。
“只是……”任宁迟疑了下,“开伦的三族长在和马贼战斗中重伤去世。而他是整个开伦里唯一坚持亲近我们云垂的族长。”
高德明哗哗地记录着,他听明白任宁的意思。
又问了几个问题,他才开口。
“你不在的这些天,星落军团一直派人过来问话,怕你小子反悔似的。既然如此,你明天就去他们军团驻地报道吧,以后都不用再回斥候营了。”
任宁心一喜,连忙立正,“是!参将。”
见得力下属回应得那么干脆,不带丝毫犹豫的。高德明心里一时有些酸溜溜。
“换兵种的相关手续已经办妥。”
他沉默了下,“只是这几天手头有些忙。这次外出的情报奖励会在半个月内给你算清,再转交到星落军团去。”
半个月!?
“谢谢参将!”任宁扯了扯嘴角,没有多费话。
整个斥候营已经没有多少活着的小兵,往日算军功都算得飞快,通常两到五天就能算好。
第四十九章 高升
有些人对任宁的行踪了如指掌,而另一些人对他的去向则一无所知。
比如顾大头。
过来帮忙搬东西时,他还在啰里啰嗦问任宁为什么一直宅在斥候营不出去活动。
“老任,我们骑八营这些天晚上都在举办活动。要是你过来玩的话肯定能大杀四方。”
任宁呵呵一笑。
岩陲要塞确实是座大军营,却也不是什么娱乐都没有。
特别是黑灯瞎火无法训练的夜晚,通常会有几个营联合起来搞活动。文的比琴棋书画;武的就更多,比如摔跤、射箭、刀法……
这些活动既能消磨时间、活跃气氛也能认识彼此的小兵。
说不准出去参加战斗时,这些无意间认识的伙伴就能救你一命。
任宁的前身就是这样和骑八营的顾大头认识的。
只是斥候们人少数加上经常外出执行任务,这种联谊性质的活动很少会参加罢了。
任宁笑笑:“以后吧,以后有机会的。”
他现在转到星落军团去,那里的日常相对规律,这种联谊性质的活动以后不会少。
说完,任宁在院里转了一圈。
他的个人东西不多。和顾大头一起,两人两骑一趟就轻松能搬完。
只是那些找铁天工打造出来的训练器材,被高德明专门跑过来指名压下。
“去去去。这些是我们斥候营的东西。”高德明赶他像赶只苍蝇。
任宁哭笑不得。
他有图纸,这些训练器材大不了再找铁天工打造一套就是,反正都是不要钱的。
不过打造要时间。上一次铁天工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打好最基本的几样。任宁才用了不到三个月,斥候营就这么白白扣下,他有些心不甘。
“参将,这些训练器材还有好用吧。”任宁问。
高德明摇了摇头,昧着良心道:“不好用,不仅占地方还浪费要塞的铁。”
“不过有总比没有好。不好用的东西我们也不嫌弃,大不了将就着用。”
任宁恍若未闻。
“这些只是最基本的体能训练器材。作为一个战士,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是不行的。我还琢磨了些升级版的器材,我叫它专业训练器材。”
“升级版的专业训练器材?”高德明有些迟疑。
“对!”任宁点头:“比如,围绕某一个人的特点,经过这些专业器材的训练,最大发挥他的优势,突出他的特点,把每个人打造成独一无二的尖刀。”
“有这样的器材吗?”高德明有些不信。
任宁没吭声,只是扬了扬他的望远镜。
尼码!
高德明望着任宁手里的单筒望远镜,口水差点都流了出来。
他曾经试用过一次望远镜,顿时惊为人天,觉得传说中的千里眼也不过如此了。
作为斥候的德勇参将,说白点就是斥候教官,高德明比任何人都清楚拥有一副望远镜对斥候来说能起多大的作用。
绝对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昨天他和任宁谈话时,说那些化身马贼的西凉斥候大多都是开伦部族杀的,但高德明更怀疑其实是任宁自己杀掉的。
只是这家伙懂藏拙,把功劳推到开伦部族头上罢了。反正这项任务是他独立完成的,杀多杀少获得的军功都差不多。
任宁手里有望远镜和那张强弓。一个本来就是顶类的斥候,手里再有这样的神器,能创造些奇迹半点也不奇怪。
甚至高德明还怀疑,星落军团之所以天天像只巴哈狗一样跑来斥候营问任宁的归期。看中的不仅仅是他的个人武力,还有任宁脑中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
“算了。”高德明长叹口气。
“既然这些器材是你小子花费心思绞尽脑汁琢磨出来的。我们斥候营白白占用确实说不过去。一会儿我找人估算它的价值,换成奖励发给你小子。”
“也好。”任宁等的就是这句话,满意地点了点头。
要塞建立了这么久,各种奖惩措施相对齐全。发明一样新东西该拿多少奖励都是有规有矩的。
当然,和采回新草药一样,如果高德明和张大娘子一样看重这些器材,那奖励自然会多得多。
“那升级版的……”高德明恬着脸凑过来问。
哈哈!
任宁很上道,“那还用说。好歹斥候营也是咱娘家不是?弄出了好东西,当然不能忘了娘家人。”
这才像话嘛。
高德明满意地拍拍他胳膊,亲切地鼓励了几句后转身走人。
任宁调去的星落军团,明年就会调防到其他地方戍边。虽然届时他还是帝国的小兵,却不再是岩陲要塞的一分子。
捣鼓出来的新东西如果任宁上交给要塞,自然有斥候营的一份。
但如果他只把东西交给星落军团,而星落军团会不会拿出来,提高要塞里所有军团的整体实力,这就难说了。
毕竟军团和军团之间是有竞争压力的。更强的战斗力才能获得帝国更大的重视,反过来军团获得的待遇、地位什么都会更好。
因此,每个军团都会努力地把各种人才收归旗下,同时把自己的底细以及秘密武器给藏出来,那就再正常不过了。
这样想着,任宁离开了斥候营。
星落军团的驻地在要塞东部,距离斥候营相当遥远。
他和顾大头牵着两匹马刚到军团驻地,前锋将军管路平得到了消息,早早迎在了驻地口。
“终于把我们的神箭手任兄弟给盼来了。”管路平急走几步,哈哈地拍着任宁的肩膀,“快进来吧。”
“谢将军。”任宁连忙行礼。
管路平作为星落军团的前锋将军,那是实打实的将军衔,老家的大门都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挂出“XX将军府”字样的牌匾的。
而高德明作为斥候营的德勇参将,虽然职位里也有个“将”字,但他老家顶多能挂个“高府”字样。
两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样的人物特意前来迎接任宁一个无名小率,那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
一时间,路过的小兵都有些好奇的任宁身份,频频朝他望了过来。
“放松点!”管路平见任宁知进退,他十分高兴,“本将手下还缺些亲卫,不知道任小兄弟愿不愿意过来?”
任宁心一喜,毫不犹豫啪地立正,“任宁愿意,多谢将军青睐。”
将军亲卫,那不是一般小兵能随便加入的。
毕竟要保护将军的安危,亲卫们不仅需要高人一等的武力,同时还需要绝对的忠诚。
但相对来说,好处也是大大的。至少上锋手里有好处时,都会优先照顾眼皮低下的人。表现突出的话,迟早能升级加薪甚至统帅一方。
旁边的顾大头羡慕得眼都红了几分。
刚进星落军团,任宁就成了管路平的亲卫。
那已经不只是高升一步,而是一步登天,高升了好几步。
第五十章 军旗
进了军团驻地,迎面竖着一根高高的旗杆,上面飘扬着一面腥红的旗帜。
旗帜上绣有图案。
一把弯刀一柄利剑相互交叉在一起,共同抵挡天上熊熊燃烧的流星。
“一刀一剑挡落星。”管路平笑道:“任宁,之前见过这面星落军旗吗?”
任宁摇头,“回将军,虽然耳熟能详,但从没见过。”
他的目光落在旗帜上。
红色的底子,那是星落人鲜血的颜色。
而他们任氏一族就出自于星落郡。
或者可以说包括帝国皇室在内所有云垂开国将领几乎都出自于星落郡。
这面不大的旗帜上都曾染过他们先祖的血。
六百多前年,前朝糜烂,国内民不聊生。四周强邻虎视眈眈,不时过来烧杀掠夺。
太祖皇帝在星落郡揭杆而起,正是举着这面“一刀一剑挡落星”的旗帜四处征战,最终统一中原、驱逐强邻,登上了帝位。
这六百多年来,云垂帝国并非一直太平无事,除了周边邻国不时会过来咬上一口,每到帝国内部皇权交接时,也通常会动荡不休。
甚至好几次整个云垂都濒临崩溃。
每每这些时候,这面“一刀一剑挡落星”的旗帜就会重新大放光芒。所到之处几乎从无败绩,一次又一次挽帝国于将倾。
对云垂人来说,这面旗帜是定心柱。对周边邻国来说,这面旗帜就是无敌的象征。
“既然之前没见过,那就好好看看。”管路平重重拍了拍任宁的肩膀。
“是,将军!”任宁回应。
管路平满意地点头,招人过来给任宁带路,顺便借了他的望远镜才转身离开。
任宁若有所思,又抬头看了眼寒风中烈烈作响的旗帜。
管路平特意候在军团驻地门口,除了迎接他外,似乎就是专门给他介绍这面军旗。
跟着小兵兜兜转转,任宁到了自己未来的营房。
星落军团的营房和斥候营没什么两样,不过因为军团人数比斥候多得多,因此院子的面积要狭窄些。
站在马厩里四处一看,任宁感概地拍了拍追风的马背,“这么小的活动场地,以后要委屈你了。”
顾大头这时还没走。
他吭了吭,“这有什么。”
“除了老鼠都没几只的斥候营,其他的营房都差不多大小。我们的马能呆,追风自然也没问题。”
“那就最好了。”任宁笑。
顾大头摸了摸大光头,殷勤地说着自己的经验。
“一般天冷了,战马会减少运动量。追风是匹好马,如果它实在精力过盛,你去带它去跑马场跑上几圈就是。”
任宁点头受教。
“还是老任你的命好。”说着说着顾大头脸色有些灰暗。
“星落是帝国最厉害的军团,不用担心马粮不够吃。不像我们骑八营,地位不上不下,连马粮都是紧巴巴的。”
他叹了口气,“饿马就不用担心场地太小了,反正也跑不动。”
“大头你又胡说了。”任宁哈哈一笑。
“粮草都是要塞统一发放的。守塞大将霍征将军是出了名的一视同仁。他可不会因为军团不同而区别对待。”
“骗狗呢。”顾大头哧之以鼻。
每次分配下来的粮草都不多,他的坐骑饥一顿饱一顿的,都快瘦脱了形。
顾大头看着心疼得要死,一直琢磨着怎么多弄点粮草。只是冲锋陷阵他在行,这种无中生有的事,对他来说就勉为其难了。
“老任,”顾大头嘿嘿地搓着手,“你脑筋灵活,帮忙想个赚粮草的法子呗。只要能攒点马粮,你叫我做什么都行。”
唉!
任宁暗暗叹了口气。
为国守边、帝国供养,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居然逼得顾大头这样骑兵都要想办法自己弄粮草,也不知帝国那边到底怎么回事。
“我很乐意帮大头你的忙。”任宁挠头,“可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平时大家都出不去要塞。就算能出去,外面天寒地冻万物枯萎的,也不好找粮草。除非是去抢……”
咳咳!
他咳了两声,没再说下去。
“至于要塞里的活动,大头你该比我清楚才是。”
“不用出要塞。”顾大头有些不好意思,“老任你箭法好骑术精湛武功也高,要不我们一起上比武台坑人怎么样?”
任宁瞬间明白顾大头的意思。
他一时哑口无言,最后默默问了一句,“这办法是你想出来的?”
顾大头嘿嘿地摸着脑门。
“当然不是我想的。不过近来有人上比武台较量,提出的奖惩都是粮草。老任你那么厉害,我们可以去黑吃黑。”
“黑吃黑?”任宁擦汗。
刚才答得那么痛快,加上顾大头可怜巴巴的眼神,拒绝的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
“行啊。”任宁点头,“你能吃得下的就自己吃掉。有大鱼的话,过来喊我一声,我们一起去看看。”
“不过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吃不下的话大头你可不要怪我。”
好一番策划,顾大头这才高高兴兴离开。
下来的日子,任宁的生活变得极其规律。
早上起床锻炼身体,骑着追风溜达几圈。接下来和星落军团其他骑兵参与进攻训练,完了再到亲卫团的防御训练,最后就是下操吃晚饭。
星落军团的日常训练十分严格,任宁没有偷懒也没有故意做什么出头鸟,而是一板一眼地跟着其他人完成每一项训练。
这期间顾大头的黑吃黑计划并不太顺利,任宁根本不用上场。最主要原因是绝大多数骑兵手里都没剩多少马粮,想赌大点都赌不了。
规律的生活持续了两个多月,临近过年时才有所改变。
一夜醒来要塞附近下起了大雪。
星落军团明年将要调防,大概率是调往北边的玉木郡。
而星落郡位于云垂中南部,冬天不会太冷,即便下雪也是稀稀拉拉的。因此星落人普遍不耐寒。
于是军团又加了两项训练,分别是雪地骑马进攻及士兵抗寒训练。
这下苦了任宁一堆男人,每天赤果着上身在雪地里打滚,冷得鼻青脸肿的。
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咬紧牙关坚持着。除非是冻伤昏迷,否则没人下火线。
即便是过年这天也是如此。
别的军团都已经在欢度新春,而星落这边还在一如既往的训练。甚至有人刚雪地里抬了出来,生死不明。
每每这个时候,任宁总会下意识望上一眼那面高悬的腥红旗帜。
或许这就星落军团战无不胜的原因。
又过了一个多月,天气开始转暖,久不现身的管路平派人找到任宁。
“你的望远镜真是个好宝贝。现在物归原主。”
“是了,”他问,“出身太师府又当过斥候,你会写字吧?”
任宁拿回望远镜,虽然有些莫名其妙,还是老老实实回答,“回将军,属下识字。”
“那就好。这么大个军团,想找几个认识字的还真不容易。”管路平示意任宁坐下。
“这里是战死士兵的名单,”他推过来一堆宗卷,“新年已过,很快就到清明寒食。要塞四年一度的送灵回乡即将开始。”
“宗卷里面有些士兵希望死后落叶归根。你把他们的姓名地址等等抄出来,我好安排人手去收集遗物和骸骨。”
任宁明白了,连忙应下。
管路平把头盔摘下,轻轻搁在面前的案桌上。
“自从你加入军团,平时的表现本将都看在眼里。训练认真刻苦一丝不苟,还懂得团结战友互敬互助。本将表示十分满意。”
“此外你心灵手巧,连打造营和军医大夫都对你赞赏有加。”他指了指那堆宗卷,“这事办好了的话,你的休假申请我就批了。”
任宁顿时精神一振,“保证完成任务。”
第五十一章 设局
这天,任宁正在忙碌。
外面突然传令进来,说张大娘子过来找他。
“张大娘子?”任宁忙得天晕地暗,一时没反应过来,“怎么,她也要返乡吗?”
有些小兵在战斗中牺牲,留下张大娘子这样的寡妇或一些孤儿寡母。
如果她们有意离开要塞回老家定居,通常会趁着四年一度的送灵返乡,随军一起回去。
那些在要塞附近长大的少女,如果没在要塞附近找到意中人,也会趁着这个机会一起返回老家,或投靠亲戚或寻门亲事。
任宁这些天就一直忙这些活。
很快他反应过来。
张大娘子老家已经没了亲戚,而且她还是要塞的军医,根本不可能会离开。
信步出了军团驻地。
驻地门口,张大娘子没带徒弟,身边却多了一条咧着大嘴东张西望的黑狗。
“张大娘子,好久不见。”任宁呵呵地拱手。
星落是个独立的军团,配备有自己的军医。自从转到星落军团后,任宁已经很久没见过张大娘子这些要塞的军医。
“没冻伤吧?”张大娘子上下打量着他。
寒冬腊月大雪纷飞,星落军团却一直逼着旗下小兵们赤果着上身在雪地里打滚,而且一滚就是半天。这消息早传遍了整个要塞。
“没有!”任宁哈哈地拍着胸脯,“我的身子硬朗,而且自小在帝都长大。这点小雪根本不碍事。”
“是了,”他左右张望,“你的小徒弟呢?”
“受了伤。”张大娘子还是惜字如金。
任宁愕然,目光若有所思地落到张大娘子脚边的黑狗上。
“跟我来一趟。”张大娘子也不解释,翻身上马就走。
任宁只好交接一下,召来追风跟了上去。
从星落军团驻地到张大娘子的住所还挺远,不过有马代步,倒也花不了多少功夫。
两人一前一后沉默地赶着路,直到进了张大娘子的住处,任宁下了马才开口:“又有奸细袭击你们?”
张大娘子点头,“他中了暗箭,幸好伤得不重,而且箭头没毒,躺阵子就好。”
操!
任宁骂了一句。
他左右张望,“我帮你看看房子周围的布置。”
细细转了一圈,任宁很快发现自己有些多此一举。
要塞这会恨不得重重把军医们给包起来。
张大娘子住处的四周早设了种种措施。除非奸细能飞天遁地或者手里有任宁那种射程超远的强弓,否则碰不到她半根寒毛。
他呵呵地走回来,拍了拍那条黑狗,“周围布置得很周密。我没发现什么纰漏。您外出时小心点就好。”
张大娘子点头,显然没放在心上。
她把任宁领到院子的西北角,指着地上病泱泱的追命草,“你会种草药吗?”
任宁擦汗。
杀人放火找他准没错,然而种花栽草这种细活他就一窍不通了。
“不会。”任宁安慰道:“现在已经是春天,气候即将回暖。要不再等等吧,没准过阵子这追命草就和其他植物一样复苏了。”
“希望如此。”张大娘子蹲了下来。
“你移回来六株草药,我拿了两株作测试。添加了些辅药后再经过炮制,其治伤效果惊人,远比朝廷提供的金疮药要好得多。”
任宁恍然大悟。
之前收到这草药任务的奖励时,丰厚到一度让他怀疑要塞是不是算错了。
现在一看,原来如此。
“您是想让我再去移些追命草回来试种?”任宁问。
上次出去寻药时,他在发现地周围已经做好了标志。
只要说明地点,随便派些斥候出去都能把草药找到。根本不用他再特意出去一趟。
“这个不急。”张大娘子摇头,“我想拿这种药设个局。”
“设局?”任宁脸色古怪,很快他反应过来。
这么好的药一旦传出去,藏在要塞里的奸细们肯定蠢蠢欲动,下来就不必再多说。
只是……
“设局抓奸细,不该是守塞大将府的份内事吗?”任宁说。
眼前的张大娘子只是名治病救人的军医,就别费那脑筋了。吃力不讨好。
“消息出于大将府,太刻意。”张大娘子眼里寒光一闪,难得地露出愤怒,“而且他们把我徒弟伤了。”
师父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她没有孩子,还指望着小徒弟以后给她养老送终呢。
任宁是聪明人,一下子明白张大娘子的意思。
他笑道:“所以你想用我来把奸细们钓出来?”
现在暂时只有任宁知道这些追命草的生长地点。
奸细们就算把药方拿到手,采不到原料也一无是处,迟早会把主意打到他头上来。
“没问题吧?”张大娘子反问。
任宁哈哈地摇头,“当然没问题。不过事成后记得帮我报军功啊。”
张大娘子松了口气。
报军功什么的,显然是任宁在开玩笑,说明他没有生气罢了。
又呆了两刻钟,任宁这才眉开眼笑地骑着追风离开。
路过顾大头的骑八营时,有小兵认出了他,跑过来塞了几颗沙枣。
“任兄弟,好久不见。”
“怎么乐呵呵的,是不是捡到金子了?”
任宁哈哈地尝着沙枣,下了马和那小兵扯了几句,才得意洋洋地笑道:“虽然没捡到金子,但也和捡到差不多。”
他压低了声音,“上次外出,我找到一种能治伤的草药。张大娘子试用了下,那效果……”
嘿嘿!
“反正我就等着霍将军发奖励了。估计回老家买个大庄子再养堆奴仆都不是问题。”
切!
“这么厉害?还守塞大将出来给你发奖励!”小兵根本不信,哈哈地切了他一句,“等下辈子吧。”
“不信?”任宁脸红耳赤:“过两天奖励到手,我到伙头营给八营的兄弟们买几条羊打牙祭。这总可以了吧。”
两人又扯了几句,任宁这才离开。
这对话并没有在要塞里传开,只有骑八营的人知道。除了顾大头对任宁坚信不疑,其他人都是将信将疑的。
又过了小半个月,任宁真的从伙头营买了二十只烤羊,把其中十只送到骑八营时,消息终于爆了开来。
十只羊并没有多少,顾大头却像自己中了什么大奖般到处宣扬。甚至上了比武台,他也在给任宁吹牛。
身材魁梧力大无穷的顾大头是比武台的常客,特别是他登台比武只为马粮,这么奇葩的人也是少见。
是以要塞很多小兵虽然没见过顾大头,但却听说他的名字和事迹。
顾大头这么一吹,无论信或不信,任宁找了种治伤好药且拿到要塞重奖的消息很快传了开来。
第五十二章 挖坟
又过了半个月,任宁带着十个人往东城门走去。
马上就要送灵回乡,他们根据战士们的遗愿去收集骸骨,准备送回他们的老家。
说白了,就是挖坟。
顾大头请不到休假,软磨硬泡地求着他的上锋,终于如愿地跟着任宁出了要塞。
“老任,”他哈哈问任宁:“你这次探亲假可以休多久?”
“从清明开始,六个月。”
“我操,居然有半年!”顾大头羡慕得眼都红了。
他入伍已经足足六年,然而从来没能休过假。
“大头,”顾大头是要塞的名人,旁边星落军团的小兵也认得他。“努力攒军功升职吧。等你和任宁一样成了亲卫甚至将军,再申请休假就好办了。”
“就是。”其他人纷纷笑着赞同。
操!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顾大头没好气地骂了一句,“一群杂碎!”
呵呵!
任宁笑着安慰他:“没什么好羡慕的。六个月听起来很久,但大部分都花在路上,能在家呆的时间估计不会超过五天。”
要塞吝啬着呢。
包括任宁在内小兵们的休假日子,要塞正好批在送灵回乡的时节。他们得护送阵亡的英灵及家眷们一起回去。
届时长长的马车队伍会载着女眷、孩子以及棺材骨灰,追风就算是千里马,也根本无济于事。
从要塞出发,自西往东而去,耗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就要两个月。
此外还要把女眷和骨灰什么的一一送到他们天南地北的老家,半年其实一点都不长。
“这还是最顺利的情况。”旁边一名老兵之前有过送灵回乡的经验。
“很多兄弟都不识字,加上各地的方言差异。入伍时报的老家地址都是乱七八糟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这个地方。”
“送这些兄弟们回去的时候,天大地大的,想找到他们老家的准确地址,谈何容易。”
事实上每次送灵回乡,总有些骨灰找不到他们的根。最后要么托付给附近的善人保管,要么重新带回要塞来安葬。
说着聊着,一行人骑马出了要塞,得得地往东南方向而去。
要塞的东部依然是片开阔地,里面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随军村子,还有五座大型的群葬地。
其中有四处埋葬的是六百多年以来阵亡于此的守塞将士,另外一处埋的则进犯的西凉士兵。
一顿饭的功夫,任宁一行人赶到了目的地。
啸天园。
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时,任宁脸色古怪。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是要塞附近设立最早的烈士陵园。
陵园附近地型奇特,风吹到这里总是会发出阵阵响亮的啸声。
然而守陵的老兵们异口同声说这不是风啸,而是那些埋葬于此的士兵们不甘阵亡,想爬起来继续战斗的惊天怒吼。
于是取名啸天!啸声惊天之意。
任宁举目望去。
啸天园占地辽阔。
目至所至,全是密密麻麻的坟墓,一圈又一圈排列着。
坟墓中有些有墓碑,但更多的都只是一个个无名的小土堆。
整座陵园由好几处低矮的小丘陵组成,正中也是座矮矮的小山丘。
山丘顶上有几十间小屋,那是守陵老兵们的住处。
任宁一行人沿着条小路往小屋而去。
没走几步,一阵风从背后吹了过来。
尽管已是春天,附近刮过的风依然寒气逼人。
然而
呜~呜~
尖锐的风啸从陵园四周陡然响起。
在墓冢间来回振荡,摄人心魄。
追风向来天不怕地不怕。这会黑马也不禁迟疑地慢下脚步,四下张望。直到任宁出声,它才嗒嗒嗒地重新跑了起来。
没多久,任宁他们到了山顶。
山顶上的小屋前已经来了不少要塞的将士。不少人和他一样,手里带着锄头、铲子或镐子等等工具。
任宁下了马,吩咐其他人在一边候着,老老实实走到众人后面排起了队。
队伍不算长。
前面的人每进去一个,就会有一个人从守陵老兵的屋子走出来。
进去的人个个和任宁一样好奇地扯着脖子,而出来的人却是一脸的说不明道不清。
看着他们的模样,后面的人更是好奇。
“兄弟,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前面有人忍不住扯住一名刚从屋子出来的什长。
那人脸色复杂:“急什么,你呆会进去就知道。”
说完,他召来自己的部属,认了认方向后嘿嘿地摇着头走了。
任宁侧耳听了听。
前面的石头房子虽然简陋,但隔音效果却是一等一的好。他耳聪目明的,愣是什么都听不清。
既然听不清,任宁也就不听。
他百无聊赖地打量着山顶的环境和人群。
不知不觉小屋前又来了另外一支队伍,一个面目和善的中年什长排到了任宁后面。
“萤川郡,谷奇水。”他朝任宁拱了拱手,扯着脖子望着前面的小屋:“兄弟知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
“星落郡,任宁。”任宁介绍自己。
他遗憾地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从里面出来的人都一言不发的。”
咦!
谷奇水愕然地一仰身子,“你就是那个超级神射手任宁?”
他哈哈地上下打量着任宁,“久仰大名。”
任宁讪讪一笑。
他瞄了一眼不远处的顾大头。
要不是这家伙天天上比武台,天天吹嘘他的厉害。自己也不至于这么出名。
“看样子,任老弟也请到休假了?”谷奇水问。
任宁笑笑,“过年前就一直磨上锋。前些时候他见我可怜,就批准了。”
“太好了。”谷奇水满面春风,“你们星落郡和我们萤川郡是邻居,或许回去时我们还能一路同行。”
说完,他伸出手,亲热地往任宁的肩膀拍了过来。
然而任宁眼里凶光一闪,右手已经多了那把黝黑的军刀。
咻!
军刀一下穿透了对方的什长皮甲,废掉了他拍过来的胳膊。
砰!谷奇水还没反应过来,任宁的左肘闪电般重重撞在他的下巴上。
扑!牙酸的声音响起,谷奇水仰天喷出一口血水,里面赫然含着有几颗牙齿。
“你……”
任宁下手果断绝不留情。谷奇水一个字没说完,扑倒在地上,两眼一翻已经昏了过去。
“甘你老娘!”
顾大头最先反应过来,他一声怒吼。
呼!
沙包大的拳头一拳重重捣在身边战马的脖子上。
咴咴!
战马一声惨叫。
那名谷奇水带过来的小兵刚抽出长矛,已经连人带马被他一拳砸翻在地上,摔了个昏头转向。
上前重重一脚,顾大头把人踢晕。
哗哗!
“不许动!动就格杀勿论!”
任宁带过来的星落士兵毫不犹豫扔下锄头抽出刀剑,飞快把谷奇水带来的人给控制起来。
“什么情况。”
山顶静了静,一下子混乱起来。
各伍长什长以及亲卫带来的下属纷纷聚集,哗哗地抽出刀剑,相互警惕着。
第五十三章 老兵
任宁视若无睹。
他手一挥,黑光闪过。
谷奇水右手厚厚的衣袖已经划开,露出里面的胳膊。
四周的人眼晴一缩。
谷奇水的胳膊上除了那个喷着血的伤口外,还系了管精致小巧的袖箭。
箭头发蓝,一看就知道抹了毒药。
萤川郡的几个小兵们原本还有些茫然和愤怒,此时一看,大冷天的他们也吓出了一身汗。
“星落的,这不关我的事啊。我们只是奉命出来收集兄弟们的骸骨,其他的一概不知。”
“就是。我们和这谷奇水并不是很熟,只是上锋恰巧派到一起执行任务而已。”
……
任宁恍若未闻。
“雷二!”他喊了一声,头也不抬继续搜索着谷奇水的身子。
“到!”和任宁一起过来的十个星落小兵里,雷二连忙吐掉嘴里早啃得精光的羊腿,站了出来。
“回要塞报信。”任宁说。
雷二二话不说拱手行礼,翻身上了坐骑,一溜烟往要塞而去。
咳咳!
小屋前里的所有人都忍不出咳了几声。看着雷二远去的身影,满脸的佩服。
这里是陵园。已经有些骸骨被先到的人挖了出来。有的早已成副白骨,有的还没完全腐烂,需要烧成骨灰。
因此,附近的味道可不大好闻。
然而雷二恍若未闻,一直啃着手里的羊腿,还啃得津津有味的。
这粗大的神经让人佩服。
任宁没注意这些。
他掏出瓶褐色的粉末,小心翼翼地倒了些,洒在谷奇水肩膀的伤口上。
几乎在刹那间,不断喷着血的伤口就缓了下来。甚至都不用包扎,几息的功夫伤口就止了血。
嗡!
周围的人满脸的震憾。甚至比刚才星落和萤川两群小兵一言不发突然动手还要动容。
当兵的人哪个没受过伤流过血,此时一看任宁手里药物的功效,顿时心都痒了。
这简直是治伤保命的神药啊!
要不是他们亲眼所见,甚至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等犀利的疗伤药。
相比之下,帝国提供的止血膏、金创药就和狗屎一般。
“老任,”顾大头差点没把眼晴塞到任宁手里,“这就是那种草药炮制出来的?得到要塞重奖的那个?”
“对!”任宁肉疼点了点头。
“去你酿的!”他重重踢了一脚地上昏迷不醒的谷奇水,“要不是你暂时还不能死,老子才不会拿出来。”
“浪费老子的追命粉!”
任宁的声音不大,然而这时所有人都一直盯着他,自是听一清二楚。
追命粉?
就是这种疗伤新药的名字吗?
它还拿过要塞的重奖?
四周的人忍不住纷纷交头接耳。
很快所有人都明白了怎么回事,再看向任宁时都有些羡慕嫉妒恨。
这样的疗伤圣药只要找到一种,那军功和奖励还不是像水一样哗哗的来?
“老任,咱们可是过命的好兄弟。对不对?”
顾大头恬着脸:“追命粉是吧?你那还有没有多的,分给我一瓶呗。”
“去去!”任宁让星落军团的士兵盯好地上的谷奇水,赶苍蝇一样赶着顾大头。
“我带回的草药不多,张大娘子也是刚刚才泡制成功。哪有多的!”
“没了!”说完,他继续回去排队。
顾大头没有放弃,“那等下次你把草药采回来,让张大娘子炮制成功后,先分我几瓶吧。”
“你知道我老家情况的,就只剩下一个孤苦伶仃的弟弟了。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
呸呸呸!
任宁呸了几声,“胡说八道些什么。坏的不灵,好的灵。”
他不耐烦道:“到时肯定少不了你的。”
顾大头这才乐呵呵地退开。
周围的人若有所思地互视了一眼,再看向谷奇水胳膊上狰狞的伤口时,目光里都充满了热切。
要塞多一种好药,他们的命能长上几分。
这可是大好事也是大喜事。
很快小屋前除了那十个被扣押的萤川士兵外,其他人又纷纷回来排队,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般。
不过这回没人排在任宁前面。
他信步进了眼前的小屋。
屋子很小,窝里面的人却不少,足足有二十几个。
任宁飞快扫了一眼。
满屋子都是头发花白的伤残老兵。
有的瞎了一只眼睛,或者少了一只手;也有的脸上划了一道狰狞的伤疤,或者少了一条腿。
“小子发什么呆?”对面只剩下一只眼睛的老兵朝任宁嚷嚷,“还不过来!”
“独眼龙你喊那么大声做什么?”旁边柱着柺杖少了一条腿的老兵揉了揉耳朵,“想把老子的耳朵也震聋吗?”
叫独眼龙的老兵冷冷一笑,满不在乎道:“聋就聋吧,反正你铁柺李的耳朵也没有什么用。”
“我老李的耳朵有没有用不知道。”铁柺李呼呼地舞着手里的柺杖,“但要戳瞎你的那只独眼还是小意思。”
“来啊来啊。”对面的独眼龙抄起背后的砍马刀站了起来。
这边也不示弱:“来就来!当我铁柺李怕你吗?”
这是要开战吗?
任宁手里捏着送灵回乡的名单,这会却丈二和尚摸不得头脑,抬脚不是,不抬脚又不是。
“好了好了。”中间脸上有道刀疤的老兵赶紧出来灭火,“都是半截身子埋土里的人了,还争什么强好什么胜。好好说话不行吗?”
他瞥了一眼站在门口左右为难的任宁,“也不怕新来的小家伙笑话。”
刀疤脸威望很高,独眼龙和铁柺李哼了一声,这才消停。
“小子,要地址是吧。”独眼龙拿仅剩的眼睛瞪着他,“还不过来?等太阳下山吗?”
任宁应了声,连忙走了过去。
哪想刚走几步,
呼!
独眼龙手里的斩马刀一下子朝他劈了下来,
刀来得又快又重,那架式像是要把任宁一下子劈成两半一般。
然而任宁没有动。
他的金手指下,这把油光发亮的斩马刀一直呈黄色,数值倒是挺大足足有65。想必主人独眼龙年轻时也是要塞的一员猛将。
果然,刀一转,擦着任宁的头盔劈了过去,并没伤着人。
满屋子一片沉默。
独眼龙收起自己的砍马刀,神色莫名地走到任宁身边,怒气冲冲问:“小子,干嘛不躲?”
“老将军刀来得太快。小子一时吓懵了,就忘了躲。”任宁说。
满屋子的老兵哧之以鼻。
眼前的小子站得像棵松一样,而且神色平静目光平和。仿佛早就知道这把刀不会伤他一般。
说他被吓懵而忘了躲刀,鬼才会信。
旁边有人啧啧出声,“难得难得,这绝对是个有出息的小子。”
“只是他没前进也没后退,移动的步子就是0。那这轮算谁赢?”
独眼龙哈哈一笑,“0是单数。老子赢了。”
他一伸手:“铁柺李,快把你藏的酒拿出来。”
“胡说八道,0不是单数也不是双数。”铁柺李骂道:“这局不算数。是平局。”
独眼龙勃然大怒,“你老小子想耍赖?”
……
任宁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群老兵穷极无聊,正拿刀吓唬他们这些过来挖坟的新人,然后用他们躲避的步数来打赌。
只是自己一个不小心给他们出了道难题。
第五十四章 目标
“都别吵吵,这局算平局。”脸上有刀疤的老兵赶紧出来和稀泥。
他这么一嚷,小屋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又落到中间任宁无辜的脸上。
铁柺李走了过来,绕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着他,“小伙子长得不赖。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哪儿人?”
任宁微微一愣,拱手答道:“回老将军。小子任宁,年十七。星落人,自小在帝都长大。”
“星落好啊。”铁柺李笑容满面,似乎没听见任宁后面的话,“老头子年轻时,好几次都是被星落的弟兄从死尸中拉出来的。”
他感概了一番,才扭头看着任宁身上的军服:“十七,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亲卫。小兄弟前途无量。”
“订亲了吗?”他的神情更是亲切。
“这……”任宁脸色古怪。
这画风有点不对啊。
咚!
对面的独眼龙重重一柱手里的砍马刀。
他嘿嘿地叽讽,“李柺子,又在给你大孙女说亲呢?”
“别费心啦。拿你大孙女那个老姑娘去祸害人家任小兄弟,不觉得寒碜吗?”
“去去去。”铁柺李不跟他一般见识,依然笑容可鞠地望着任宁。
“我大孙女虽然年纪是大了点,但论起相貌在老家那可是一等一的。而且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女方年纪大些会疼人……”
咳!
任宁咳了声,打断铁柺李的絮絮叨叨。
“多谢老将军厚爱。小子已经订了亲。所以……”
现时的姑娘家一般刚及笄就谈婚论嫁。甚至任宁的庶妹任惜,才十三就已经定了亲。这种情况也比比皆是。
而铁柺李的大孙女都跟任宁“女大三”了,那至少有二十。
这年纪的姑娘还没嫁出去,还说什么相貌一等一的好。铁柺李的话很难令人信服。
哈哈。
独眼龙开怀地拍了拍任宁的肩膀。
“都说成家立业成家立业,好男儿务必先成家后立业。小伙子果然有前途,没给某些人半点希望。”
他哈哈地一伸手,“送灵的名单拿来吧。”
这阵闹腾已经担耽了不少的时间,任宁连忙把摘抄的名单递了过去。
独眼龙招手,把他带到个大沙盘前,“认得沙盘是哪吧。”
“认的。”任宁吃了一惊。
眼前的沙盘差不多两张八仙桌大小,制作得十分精妙,几乎就是把啸天园每一个坡每一条沟等比缩小,再堆塑出来。
看着看着,任宁的目光闪了闪。
相对于开伦三族长手里涂鸦般的“地图”,眼里精巧之至的沙盘,不知要精准多少万倍。
真不愧一边是军方,另一边是民用。
差别之大,极其明显。
“李明贵,星落郡人,编号五四零三八五。”独眼龙看着名单上的第一个名字念念有词。
“任小子,看好!我教你怎么把这李明贵的坟墓找到。”
“编号的第一个五,代表第五座小丘。一二三四五,那就是这座小丘。”
“明白。”任宁看着沙盘上各处山丘的编号,飞快地点了点头。
“编号的第二位数代表方位,即东南西北,四则是北边区域。”
“原来如此。”任宁恍然。
“编号的三四位数代表墓地的排数。从上往下数,李明贵是零三,就是第三排。”
“最后两位数是第几座坟。这就不用老头子多说了吧。”
“明白了。”任宁点头,飞快地记着每个步骤。
好一会儿过去,他又问了几个问题,确认自己弄明白一切后,才谢过满屋子的老兵,离开了小屋。
出门前,铁柺李追了上来。
“任小兄弟,你只是订亲又不是成了亲,真不考虑一下我大孙女吗?她可是才貌双全、知书达礼、嫁妆丰厚哟。只要你考虑……”
任宁没听下去,连忙落荒而逃。
屋子外又多了几队要塞将士。
众人盯着刚从小屋出来的他,眼里满是好奇的探究。
咳。
任宁咳了声,视若无睹地走到顾大头几人前,“雷二还没回来?”
“还没。”
“路有点远,需要些时间。”
“应该快了。雷二的马叫奔雷,也是匹顶呱呱的好马。来去花不了多少时间。”
正说着
嗒嗒嗒。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任宁扭头望去。
说曹操曹操到。
雷二正带着一队人马飞快朝山上跑了过来。
相互过见面,雷二带来的人不分由说押住晕迷不醒的谷奇水和那十个萤川小兵,调头回了要塞。
“都过来一下。”
任宁领着顾大头几人走到处人少的地方,他折了根树枝哗哗在地上画起了地图。
不用两盏茶的功夫,一副啸天园的地形图就完完整整地被他画了出来。甚至各个山丘还被一一编上了序号。
“厉害。”雷二不知又从哪弄了块羊肉,边啃边翘拇指,对任宁表示肯定。
他和任宁一样,都是前锋大将管路平的亲卫。平时大多一起训练,几个月下来两人也算熟悉。
训练时除了箭法,雷二也没见任宁有什么突出之处。此时一看,光凭这地图就不是他能画出来的。
任宁不知道雷二的想法。他把独眼龙的编码规则详细地说了说。
“都听明白了吗?明白了一人挑一个名字去挖坟吧。注意坟要挖大点挖深点,兄弟们的骨头和遗物都要收拾完毕。”
他道:“动起来,该干活了。要是收拾得快,时间还早的话,允许你们到附近的村子逛逛。”
嗡~
几人一听顿时神情激动,然而却没人动弹。一个个站在那里面面相觑,急得挠头抓腮的。
特别是顾大头。
他一直磨着上锋想出要塞,就是想趁机到附近的家属村给自己的爱马弄点口粮。
“老任,我不认识字。”他急得直挠自己光溜溜的脑袋。
“就是。”其他人也纷纷点头,“上面的编号认识我们,可我们不认识它啊。”
任宁泪流满面。
他一时忘了这事来着。
幸好雷二指着最后一个名字。
“蒋天生,编号九三二六五四。这个离得最远。我去吧。”
任宁松了口气,“去吧。别搞错了。”
“傍晚钟声响起的时候,记得回要塞。”他提醒。
哈哈。
“知道。”雷二笑了笑。
他分辩了下方向,叼起羊肉扛着锄头翻身上马潇洒走了。
“我带你们过去吧。”任宁看着手里的编号,“每人一个,挖好了随意活动。”
“这样好。”众人眉开眼笑,他们就等任宁这句话了。
因为有马代步,赶路不难。
很快一行人就只剩下任宁,骑着追风朝着最后一座坟墓跑去。
第八座小丘,挺偏僻的。
兜兜转转,任宁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一座看起来上了些年份的坟。
土堆都快被风吹没了。要不是旁边的石头上刻了个数字,任宁还一时不敢确认。
他扫了眼手里的纸。
上面写着这座坟的主人三年多前就已经战死。然而直到现在才准备送他回老家去。
晚是晚了点,但总比埋骨他乡要强。
开挖。
任宁举起锄头就刨。
不知过了多久,他正从坑中捡起一根白骨,耳朵动了动。
不远处两个刨着坟的士兵突然扔下锄头抽出武器,恶狠狠朝他扑了过来。
然而没等两人迈出几步,就被好些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人团团围住。
叮叮当当。
一阵激烈的兵器碰撞后,周围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第五十五章 棺木
收拾骸骨,或者说挖坟,一挖就挖了十天。
每天一大早任宁都带队出去,直到傍晚要塞的巨钟响起时才回来。
小兵们个个身能力壮,挖坟其实费不了他们多大的功夫。
不过挖出来的骸骨通常要烧成灰装好,这就比较麻烦和耗时。
此外要是遇到周边村落的孤儿寡母在挖他们的父兄,任宁他们也需要出手帮忙。因此时间还挺紧促。
当然,根据墓主的身份不同,挖出来后的待遇也会不一样。
烧成骨灰那是普通士兵的待遇。
战死的将官则会多一副薄棺。
第三天的时候,任宁甚至看见一堆士兵挖着一座有墓碑的坟。墓穴里赫然露出腥红而庞大的棺材……
“朱棺算什么。”独眼龙哧之以鼻,“任小子你信不信?老子一倒下去,分分钟可以躺进朱棺去!”
切!
满屋子的老兵彼此间都知根知底,一时间齐齐拿眼睛斜视他。
咳咳!
独眼龙心虚地咳了两声,他果断换了个话题。
“有一年夏天,我还见过有人被封在冰棺里,然后被快马加鞭送回了帝都。”
哼!
铁柺李向来和他不对付,“区区冰棺也值得大惊小怪。要塞里能躺冰棺的不多,但多少还是有的。算不上稀奇。”
他嘿嘿地炫耀:“我以前还见过水晶棺呢。”
水晶棺?
任宁咋舌。
水晶本身就昂贵,但自从他把望远镜的制作方法提交给了要塞后,现在更是水涨船高,然而还是遍寻不着。
没想到要塞里居然有水晶制成的棺材,或许还不止一副。
铁柺李见任宁震憾,嘿嘿地拉着他躲到一边,继续推销自己的大孙女。
“任小子,水晶棺什么的非皇族不能用,咱们就别想了。不过只要你娶了我大孙女。老头子保证,你将来一定能躺在朱棺里回家。”
任宁脸色发黑。
他还寻思着明天过来时,要不要给这些老兵们带点羊肉狗肉什么的改善一下生活。
此时一听,果断地打消了主意。
区区朱棺而已?这也太瞧不起他了吧。
至少也得换副冰棺嘛。
半晌后回神,任宁哭笑不得。
年纪轻轻的,他还没出人头地统帅百万呢,谈躺什么棺材!
不吉利!
任宁郎心似铁,于是他再次拒绝了铁柺李貌美如花的大孙女。
就这样。
十天的时间,任宁一行人转遍了附近四座大型墓葬群的每一座小丘,抱回了整整一百一十个写着名字和家乡地址的骨灰坛。
唉!
顾大头闲着没事,就摸着一个个骨灰坛感叹:“还是他们好,很快就能回家了!”
任宁哭笑不得。这又是个想休假回家想疯了的家伙。
看着傻大个眼里一望无尽的羡慕,说不准让他变成骨灰装进坛里再送回家,顾大头也十分乐意。
任宁没理会他,左右一看,转身去了斥候营。
这是他换到星落军团后几个月来第一次去斥候营。
一时间还有些陌生。
于是任宁就被拦在斥候营门口。
抬眼望去,里面又换了一批新鲜的面孔,正在他设计出来的锻炼器材上拼着命。
高德明接到报告,风风火火地走了出来。
他默默地盯着一脸微笑的任宁,那张脸似乎从来没有明朗过。
好半响才问道:“你过来有什么事吗?”
高德明德勇参将的军职并不高,然而斥候营的地位重要,因此他的消息还挺灵通。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他都清楚。
收集骸骨这十天。要塞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然而围绕着这小子已经明里暗里好打了几场仗。
刺杀,反刺杀;绑架,反绑架。
任宁毫无发伤,然而每天都有熟悉或不熟悉的人牵扯进去,被要塞抓个正着,随后又供出另一批人来。
短短十天,要塞抓到的细作比以往一年都要多。
有隔壁西凉的,北边及南方各国的,甚至还有云垂其他势力的……
高德明甩了甩了脑袋,不敢多想。
他向来坚决站在要塞这边,然而此时看着这小子一脸平静站在斥候营前面。
高德明发现自己的腿肚子都有些哆嗦。
任宁笑了笑,他清楚自己的近境。
要塞里几乎所有地方都不大欢迎他,甚至连向来亲近的骑八营都婉拒他的窜门。也就顾大头没脑子看不清情形,每天依然乐呵呵地跟着他进进出出。
咳!
任宁拿出那枚短狼牙,言简意赅道:“这不是要送灵回乡吗?我想收拾一下刘大石和刘沟宽的遗物,带回去给他们家人做个衣冠冢。”
和绝大多数默默无闻的斥候一样,刘大石和刘沟宽倒在茫茫的西凉大草原里。加上后来又是大火又是大水的,早已尸骨无存。
上回出去找追命草,任宁心存侥幸,特意跑到事发地附近转了好几圈。结果不论是人尸还是马尸,什么都没找到。
他只好退而求之,带些两人的遗物回去。
高德明松了口气,飞快找到刘大石两人的遗物,一股儿塞到任宁手里,签字确认后赶紧把这瘟神送走。
他生怕这小子再站久一点,急红了眼的奸细们大白天的都会从旁边冒出头来。
而他手下尽是些刚入伍的斥候,大多还没成气候。要是被奸细堵在家门口杀人放火,堂堂斥候营却束手无策。
脸上就不大好看了。
任宁没有在意,嘿嘿地抱着刘大石兄弟俩的东西回了星落军团。
又收拾了两天,清明快到了。
要塞中间的校场上,任宁和几个人一起站了出去,接受挑战。
每四年一度的送灵回乡,运送的骨灰棺木都至少三千多份,此外今年还有四百多名女眷和孩子会一起回去。
这么多人挤在一起不好赶路,因此通常会根据目的地分成四到五支队伍。
比如北边帝都方向、西南的星落方向、东边苏澜方向……
有队伍就要有首领,或者叫安全指挥使。
任宁和站出来的几人就是来竞争安全指挥使的。
原本任宁并不想上场。他只想把刘大石兄弟俩送到他们老家后,就快马加鞭赶往帝都。
但高德明不知从哪得知任宁的打算,特意从斥候营跑了过来。
“任宁你傻呀!你现在是将军亲卫,地位绝对够了。安全指挥史有资格竞争,你干嘛不去?”
他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通,任宁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四年一度的送灵回乡并不仅仅是单纯送战死沙场的兄弟们回家安葬。更是帝国在对子民宣传云垂以武立国的传统,同时鼓励各地的将士在以后的日子继续誓死杀敌。
而三千多英灵,四百多女眷特别是丰厚的抚/@恤/@金,漫长的回乡路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为了保证送灵回乡时畅通无阻,小小的安全指挥使有着非常大的权限。就和手拿尚方宝剑的钦差一样,一路上尽可以先斩后奏,人挡杀人佛当杀佛。
此外,只要把送灵回乡的任务妥善完成,是有机会进宫面圣述职的。
而只要能在皇帝面前露脸,以后无论作什么,路都会好走许多。
这才是很多人抢破头也要出来争一争安全指挥使的原因。
第五十六章 挑战
送灵回乡是个美差,完成任务获得军功的同时还能回趟老家,可谓人人喜欢。
而安全指挥使只需要跑跑脚就有机会进宫面圣,更是炽手可热。
不过军中等级森严,这等好处自然优先落到高级将领上。
任宁所在的星落军团是帝国最出色的军团之一,其将军亲卫都是万里挑一的存在。
它的军阶虽然不高,但实质上等同于其他军团的仟长(营长)。必要的时候,将军是可以直接让亲卫去代替仟长或营长领兵征战的。
因此,能上台挑战任宁的只有同为将军的亲卫或者其他军团的仟长、营长。
像顾大头这种低层小兵,就算勇武过人足智多谋也是没有挑战机会的。
不过这种挑战纯粹走过场,基本不会有人上场。
台上的人选就是从报名的将领中选出来的,代表着要塞的意思。其他人先不说打不打得过,惹恼后面的要塞就是件麻烦事。
而这挑战过场之所以一直存在,除了要塞对外表明公平公正的意义外,更大的作用是告诉同行的小兵们。
看,这是你们此次送灵回乡的安全指挥令。别认错人了。
因为护送英灵的士兵们彼此之间并不认识。他们大多和任宁一样正好轮到休假,东边几个西边几个凑集到了一起而已。
挑战时间是一柱香。
香烧完,如果没人上场的话,那炽手可热的安全指挥使就会落到台上的五人手里。
然而这回香才刚点着,一个满是络腮胡子的中年仟长扛着黝黑沉重的砍马刀就上了台。
“马大力,你干嘛呢?”一阵沉默后,台下有人嚷嚷着出声。
有人不嫌事大,哈哈问道:“马仟长你要挑战谁啊。”。
马大力头也不回,径直走到最年轻的任宁面前。
他双手一拱,声如洪钟:“萤川,马大力。小兄弟得罪了。”
任宁微微一愣。他也不生气,拱手回礼,“星落,任宁。”
“马仟长是欺我年轻,还是什么意思?”任宁问。
马大力呵呵一笑,笑容有些冷。
都说人比人气死人,他马大力戎马倥偬半生,经历百战年近四十才当上一名仟长。
眼前这嘴巴没毛办事不牢的小子凭什么能和他平起平坐。甚至还能得到要塞的青睐而优先考虑他当安全指挥使。
同样报了名的马大力满肚子的不服。
此外,前些天萤川郡的谷奇水领着十个萤川士兵出去收集烈士遗骸,结果被任宁以及他的星落将士干脆利落地收拾了一顿,丝毫没有反抗之力。
这事闹得沸沸扬扬,当天就传遍了整个要塞。
特别是任宁本人的武力和他拿出来名为追命粉的疗伤圣药一起,被在场众多的目击者惊为天人,吹得天花乱坠。
别人心里怎么想马大力不清楚,反正他这些天浑身不爽。
出营转转,要塞近来十分热闹。
除了送灵回乡的话题,大家都在聊任宁如何把谷奇水打得毫无反手之力,以及其他星落人如何三下五除二就把萤川人收拾得服服贴贴的。
马大力是越听越气。
不过后来谷奇水被被查出确实是奸细,他才不敢出声辩驳,只好把郁闷憋在肚子里。
几天下来,特别是知道自己再次落选安全指挥使时,他满肚子的郁气更是一下子炸发。
嘿嘿。
马大力面无表情。
“要塞既然设置了擂台,就是允许其他人上台挑战的意思。”
“我和你正好同级,而且老马觉得自己无论是资厉还是实力都比任亲卫你更适合担当这安全指挥使。”
“因此特意上来挑战。”他斜视任宁,“还有问题吗?”
“没有。”任宁摇了摇头。
他反手拔出军刀走了出去,“那现在开始?”
马大力迟疑了下,随后看向校场裁判,头一点,“就这样开始。”
他是马背悍将,一身功夫全在马背上。然而一看面容就知道任宁的年纪比他轻上许多。
马大力没脸要求把自己的战马带上。
“你们俩先等等,都别急呀。”
台下众多的将士见有热闹可看,俱是精神一振,纷纷叫嚷着要开赌。
“开赌啦开赌啦。十年老庄信誉保证。”
“买定离手。星落任宁一赔五,萤川马大力一赔一……”
要塞不禁赌,也禁不过来。
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要塞不允许押身家性命这样的大赌罢了。
“我押五两,赌星落任宁赢。”顾大头的鸭公声荡气回肠地响了起来。
任宁擦了把汗。
五两银子那已经是顾大头快半年的军晌,绝对不少。
去年秋天任宁帮骑八营的兄弟写家书,当时顾大头就把他的军晌随家书一起寄回了老家。
现在拿出来的五两银子估计就是他全部身家了。
任宁左右一看,只好先收回军刀,朝台下微笑拱手,示意众人先下注。
他不急。
报名竞争安全指挥使后能先一步站到台上,他本身已经得到了要塞及军团的认可。
马大力现在挑战的不仅是他,还有后面的整个要塞。他的压力比任宁大多了。
果然,下面几声咳嗽威严地响起。
马大力瞬间额头见汗。
只是走到这步,他已经没法回头,只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消息飞快传开,好一阵闹腾,台下聚集的士兵越来越多。
外面的小兵挤不进去,里面的又出来,只好又开了几个盘口。
要塞太大,见过任宁和马大力的人没有几个。不过近段日子任宁名声大振,名字更是在众将士的耳边频频响起,说来他的名气比马大力一个寂寂无名的仟长还要大些。
“他就是任宁?”后来人感概指着满脸络腮胡子的马大力,“果然长得威风霸气。我就押他了。”
咳咳!
旁边有人提醒,“年轻的那个才是。”
众人一片哗然。
我去!
长得这么年轻,应该刚入伍还没两年吧。
要塞一直大力宣传,难道这小子是什么背景通天的官二代?
老子平生最恨的就是这些官二代。
不过管你什么背景,擂台上手下见真章,胡子叔叫什么大力来着,就押他了。
认识任宁的人也就顾大头所在的骑八营,然而一营骑兵也就八百骑到一千骑。在十五万人的要塞里丝毫不起眼。
其他人心思转转,左右琢磨了下,几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押马大力。
又是一番折腾,终于买定离手。密密麻麻的目光投到场中两人身上。
咳!
马大力咳了一声。
他朗声道:“多谢各位兄弟抬爱,愿意在老马身上下注。”
“不过老马是骑兵,只有在马上才有最大的战力。”他呵呵地朝台下数不清的将士拱手,“各位兄弟不介意我把坐骑召来吧?”
“当然不介意。”
“马仟长骑术精湛,马背上所向无敌,自然要配上坐骑才是正事。”
……
纷纷扰扰中,很多人没吭声。
骑兵昂贵,整个要塞步兵的比例大得多。台下的将士里,多的是人看不起骑兵。然而大多数人都已经把注押到了马大力身上,自然也只有支持他了。
第五十七章 惊变
双方自有人去取马。
星落驻地距离中央校场有点远,马大力的马来得更快。
不消一会儿功夫,校场中央就多了一匹高大粗壮的黑马。
和追风浑身墨黑不一样,这匹马额头和四脚都镶着白点和白环,看起来甚是醒目。
任宁打量着它,眼睛微微地眯了眯。
这显然是匹重甲战马。虽然此时没披战甲,但依然可以在马身上看到天长日久而留下的重负压痕。
战马也在咴咴地打量着任宁。
它扑哧扑哧地打着响鼻,左前腿更是咔咔咔地刨着地面,一脸的桀骜不驯。
真是匹好马!
任宁见猎心喜,他定晴一看。
金手指。
黄色,这很正常;数值却只有65。
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这匹马看起来高大威武杀气腾腾,然而数值居然还没未成年的追风高。
很快任宁反应过来。
估计是和顾大头的爱马一样,都是因为没吃饱饿的。
而且这是重骑战马,平时训练时负重量大。没吃饱的情况下,体能衰减得更是厉害。
马大力可不知道这些。
他满意地拍了拍自己威风的坐骑,呼呼地轮了几圈手里的砍马刀,最后“咚”一声势大力沉地插在校场的地上。
好!
观众们一见,齐声高呼。
任宁微微摇了摇头。
重甲骑兵集团冲锋时,确实如坦克一般踏平四野所向无敌。
但单打独斗那就效果一般了。
也不知道马大力是怎么想。或许他披上重甲,钢铁巨人般拿着武器咣咣地扛着伤害硬打,任宁反而觉得还难缠些。
至于现在嘛,他不放在心上。
这会追风还没到,任宁也不着急,四下张望。
很快他眼前微微一亮。
人群的后方,张大娘子背着药箱牵着她的大狗,不知是专程赶过来还是路过,也在远远地凑热闹。
见任宁望过来,她还乐呵呵地举起大拇指给他加油。
没多久,东边响起嗒嗒的马蹄声。
雷二嘴里又啃着不知名的肉,骑着那匹比他更騒包的火红大马奔雷,后面跟着漆黑如墨的追风,一起跑进了校场。
追风一见前方的主人,咴咴地欢叫了几声,加快步阀窜到任宁身边,亲热地吐着舌头舔着他的手掌。
它很有经验。
正常情况下,主人手心里应该有点什么好吃的东西。
“乖。”任宁呵呵拍拍战马油光滑亮的脖子,“等干完正事,回去再给你找好吃的。”
追风这才安静下来,抬头往不远处的对手望去。
马大力已经上了马,风车般舞着手里的砍马刀,挑衅地望着任宁。
等他看见追风身边挂着的漆黑长弓时,脸都有些发灰。
他是重骑,然而此时无论他人还是马都没披战甲,手里又只有一柄砍马刀。
砍马刀确实是长武器,但相对弓箭的射程就不值一提。
因此他没追上或靠近任宁时,就是个移动的靶子。
不过脸色难看归难看,马大力也丝毫不惧。
骑射命中的难度很高,就算是神射手十箭也有八箭会落空。
他的坐骑没披重甲时,奔跑起来速度也是惊人。而且他也不是死人,一对一的情况下任宁想射中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裁判走了出来。
他只是个普通场尉,已经在要塞服役超过二十年,经历过五六次要塞的送灵回乡。
这也是他头一回遇上这种奇葩事。居然真会有不懂事的大头兵出来竞争送灵回乡的安全指挥使……
裁判看了眼马大力,这大头兵虽然头脑不好,但实力够强。
刚才一时冲动,他也跟着偷偷下了马大力的注。
现在近距离打量着场上的两人,裁判后悔不已。
大意了啊。
一个是经验丰富凭着军功升上来的仟长,另一个是磅着后台升上来的年轻亲卫。真正打起来,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裁判之前正是这样考虑的,于是毫不犹豫地下了马大力的注。
然而现在他靠过来,正好看见任宁满是老茧和伤痕的双手以及那张铁甸甸的弓箭。
裁判突然觉得自己或许看错了人。
再加上远程对上近战,马大力一方估计难讨好。
不过这时已经买定离手,他再后悔也于事无补。
因为军阶比任宁两人都要低,裁判乖乖行礼。
他絮絮叨叨说着比武规则。
规则又臭又长,无论是任宁还是马大力都没听进去。
但他记住了一条。
公平竞争,严禁用毒。
嘿嘿!
任宁笑了笑。
他以后的目标是统帅大军。
用毒或许能帮人赢得一时半会,但战争归根结底讲究的是双方的实力和士兵的勇气。这些下作的招术终究不是什么光明正道。
他不屑!
当然,任宁身上也没有毒。
好半晌过去,台下的观众都不耐烦地闹哄起来时,小裁判终于介绍完了规定。
“两位听明白了吗?明白了就先拉开距离。”裁判看了看任宁的弓,迟疑了下,“相距二百步。”
为了赌注,他只能作到这一步。
比武台上别说二百步就是一百步,任何一方拉弓射箭都已经不算偷袭。
身经百战的马大龙也应该作好了准备。如果靠近对手时他还能被当场射下马来。那小裁判也无可话可说。
就算输了他的钱,也绝对输得不冤。
任宁两人点头,转身骑着马往两头走去。
要塞的校场占地庞大,别说两百步,就是一千步也绰绰有余。
好一会儿两马回头,相距的距离已经不止两百步。
嘀~
万籁俱静万众瞩目中,突然响起一声尖锐的哨声。
挑战正式开始。
马大力绕着圈,没有第一时间向任宁冲去。
他嘿嘿地望着远处年轻的对手。
年轻就代表着气盛,代表着急燥。只要对手射上几箭却无法命中自己,众目睽睽下他迟早会心浮气燥,到时候就是自己的机会。
二百多步的距离确实有点远,加上对方是个活动的目标,任宁拿着弓箭只好驱马追了上去。
“老任,”台下顾大头的鸭公嗓又响了起来,“别像个女人扭扭捏捏的,冲上去一箭干掉他。”
任宁下意识朝人群瞄了一眼。
突然他脸色剧变。
随即舌绽惊雷:“住手!”
任宁瞪圆了双眼。
飞快拉弓,
放箭!
咻!
目标不是对面的马大力,而是密密麻麻的观众。
更确切地说是人群后方的张大娘子。
黑箭闪电般掠过。
声到,箭到。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
扑!
一声沉闷的肉响。
张大娘子身边不远处站着的小兵,脖子突然炸出一团血雾。他一头栽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声息。
咣当!
一个小壶子从他手里掉到在地上,滚了几滚,一条腥红的小蛇从里面爬了出来。
汪汪!
张大娘子的黑狗终于反应过来。
它顿时炸毛,飞快冲上去对着地上的小蛇又抓又咬。
作为要塞唯一长期驻扎的女性,而且还是医术高超的军医。张大娘子甚至比守塞大将霍征将军都要出名。
满地的围观党终于反应过来。
他们哪还顾得上什么挑战。无数小兵抽出武器冲过去,三下五除二把地上的小蛇砍成肉酱,然后把张大娘子牢牢护在中间。
台上,马大力目瞪口呆,后背冷汗更是哗哗直流。
他看看远处骚动的人群,再瞧瞧刚放下弓箭的任宁,突然觉得浑身无力。
“我……认输!”马大力惨白着脸色,直接举手放弃。
话说完,他差点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在飞奔的坐骑上以及这么远的距离,任宁似乎都不用瞄准,依然一箭命中目标。
他和胯下的坐骑都没披护甲,就不要自寻死路了。
第五十八章 回乡
挑战结束后,又过了两天,一切准备就绪。
要塞东门大开,唢呐震天经幡高悬。四年一度的送灵回乡正式开启。
任宁标枪一般直挺挺站着。
他身上除了随身的武器外,还多一面旗。
一刀一剑挡落星。
正是星落军旗。
咚!
他重重一顿,把腥红的旗帜竖起。
哗哗哗。
五十名精神抖擞的将士飞快集结,在他面前排成笔直的队列。
这些都是他此次送灵回乡的临时下属,负责护送西南方向星落郡、萤川郡以及云中郡的英灵。
任宁往队里扫了一眼。
大多数人他都很陌生,但也有熟悉的。比如雷二牵着他的大红马奔雷以及三天前试图挑战自己的马大力都在其中。
他不认识队列里的大多数人,但队列里所有人都认得他。
三天前马大力上台挑战,任宁隔着人群,一箭射死那名试图谋杀军医的奸细,震惊了整个要塞。
甚至连守塞大将得知消息后,都亲自出来询问相关的情况。
而好些有心人特意去丈量过当时双方的距离,当场对任宁的箭法惊为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军人向来祟拜强者。
哪怕任宁再年轻,仅凭他展露出来的这一手绝技,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其他小兵老兵的认同。
任宁没有多想,冷声喝道:“送灵回乡西南方向护卫,报数!”
作为仟长,马大力是队列里除任宁外军职最高的人。
“一!”他声若洪钟地开头。
旁边的雷二连忙大声接上,“二!”
“三!”
“四”
“五”
……
“五十!”
任宁点头,手里的军旗往东一指:“出发,咱们回家!”
“是!”五十人大声领命,翻身上马,护着中间的五十辆马车,缓缓出了东门。
五十辆马车,一共载了十五副棺木和六百零三坛骨灰,此外还有十车粮草以及三车烈士们的遗物。
那些装着棺木或骨灰坛的马车,里面都塞满了野草和小灌木,把空间卡得死死的。免得路上颠簸时,发生意外。
车队缓缓前往,路过要塞附近一座又一座的小村,不时会有一到二辆马车加进来。
那是跟着一起回乡的女眷和孩童。
这些女眷和孩童几乎没有识字的。她们甚至连自己的老家到底是在星落郡还是萤川郡或者云中郡都说不清。
但她们认得任宁手里的旗帜,知道跟着这面绣着“一刀一剑挡落星”的军旗就可以回家。
尽管如此,任宁还是一一查看过要塞颁给她们的凭证,确保这些妇孺儿童没跟错队伍。
队伍走走停停,早上从要塞出发直到傍晚太阳落山,还没走出四十里路。
正好停在啸天园对面。
而任宁身后的车队已经摆成了长龙,多达百辆。
眼见天要黑,选了个处开阔地后,任宁下令停车过夜。
顿时有传令小兵骑马向后跑,边跑边一次又一次大声提醒。
“停车做饭,在此过夜。妇幼在中间,马车围外边。天干物燥,注意防火……”
没多久,上百辆马车围成一个巨大的圈,把上百的女眷和儿童们围在了中间。
常见的防火、防水,以及不常见的防虫和防毒。
任宁亲自带队都检查了一遍。
大半个时辰过去,确保没什么问题后,他才坐下来取出马粮喂追风。
马大力沉默了一阵,走了过来行礼。
“指挥使,今天把要带的妇幼都带上,队伍整列完毕后,以后的速度会快上不少。按照以往的速度,后天下午能到平西城。”
“平西城!”任宁知道这座城市。
岩陲要塞情况特别,直属朝廷兵部,并不受地方管辖。但要塞本身在平西郡的境内。
而平西城就是平西郡的首府,一个人口五十万出头的中小城市。
拍了拍旁边,任宁示意他坐下,“原来老马你有过经验啊,那坐下细说。”
马大力微微一愣。
他年近四十,已经在要塞从军二十多年,自然有送灵回乡的经验。只不过每次都和这次一样,只能做名普通的护卫,当不上安全指挥史罢了。
“坐呀。”任宁见他失神,又拍了拍旁边的地面。
“都说达者为师。我对这送灵回乡可以说一窍不通。既然老马你了解,此行就请你多多指点。”
马大力一时难以置信,反应过来后不由百感交集。
三天前他当众挑战任宁失败,还以为任宁会在路上给他小鞋穿,届时不死也要脱层皮。
此时一听,对方虽然年轻却也豁达大气,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心思。
马大力默默地坐了下来。
他习惯性地摸了摸满脸的络腮胡子,心里突然有些明悟。
或许这就是此次送灵回乡,要塞对任宁青睐有加,特意选择他来当这个安全指挥者的原因吧。
“那我就直说了。”马大力抛开乱七八糟的想法,细细地说了下去。
“这一路回去要几个月,什么事都能发生。特别是队伍里有上百妇孺儿童,长途跋涉最是容易生病。”
“因此建议指挥使到了平西城或者说每座大城外,最好都派人进城去采买一些药。比如治疗风寒、头疼……等等的药物。”
马大力哗哗地念了一堆常见病名。
“好。”任宁点头,拿出纸笔默默地记录。
马大力见状,更是精神一振,“队伍这么多马,只带十车粮草肯定不够吃嚼,也需要在路上采买。”
“粮草,路上的驿站不是备有吗?”任宁说。
咳咳!
马大力脸色古怪地咳了两声。
他看了看任宁年轻的面容,又有些恍然。
“我们送灵回乡的队伍,按理来说是可以让沿途的驿站提供粮草。只是路上的驿站没有指挥使想象中多。而且求别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比如驿丞说驿站里已经没了粮草,我们总不能杀进去查看吧。再说杀得了一个,难道还杀得了一路?”
任宁一愣,很快反应过来。
看来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以及山高皇帝远阳奉阴违这些狗/屁事,在哪个世界和时代都有。
“那么我们也要在前面的平西城采买粮草?”他问。
“这倒不用。”马大力狡猾地撸着他的胡子,“指挥使,你听说过商队吗?”
“关商队什么事?”任宁有些茫然。
马大力在地上划了条长长的线。
“我们这支队伍要想回星落,得从平西城一路往东,经过五个郡后到达星澜大运河,才会折向西南返回星落。”
任宁点头。
作为指挥使,他当然清楚从要塞回星落郡的路线。
星落郡是个流星砸出来的盆地。周边要么山高林密要么是悬崖峭壁,带着上百车骨灰坛和妇女儿童,从要塞直接往西南走是绝对行不通的。
因此需要先往东走,经过半个云垂再折向西南。这样路比较好走。
马大力见任宁明白,继续说下去。
“往东的这五个郡中,有三个郡的路不好走。某些商队可能需要一些保护。”
“而我们可以提供这样的保护。至于商队嘛,他们给我们付一点保护费用以及分一些粮草就是。”
任宁哑口无言。
商队在隔壁西凉大草原需要保护可以理解。没想到回了境内还要保护,这叫什么事!
马大力笑了笑。
“老马我虚活了大半辈子,多少也认识一些商队主家。如果指挥使需要,我可以先过去跟他们接洽。等队伍到达平西城时,再一起往东走。”
第五十九章 石头
啾~啾~
第二天一大早,车队周围刺耳的哨声响了起来。
这是在提醒所有人,赶紧起来吃早饭,车队马上就要启程出发。
“指挥使,”有巡逻的小兵骑马跑过来,“前面有人找您。”
任宁骑马赶了过去。
没多久,待他看清面前的情况时,不由脸色古怪。
前方冰凉的晨雾里,整整齐齐站了一排人。
人数不多刚刚过百,个个头发花白,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残缺。
正是对面啸天园里的守陵老兵。
任宁甚至一眼就看到总是推销他大孙女的铁柺李,以及瞎了一只眼睛的独眼龙。
铁柺李认出任宁时,两只眼晴都在发光。
哈哈!
他兴奋地咚咚顿着手里的柺杖。
“任小子居然是你?没想到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安全指挥使,前途无量啊。老李我果然没看错人。”
“没错。”独眼龙向来和铁柺李不对付,这会也难得点头赞同,“以后绝对是上将军的人选。”
任宁还没回话,这边铁柺李扯着他的衣裳,又重新推销起自己的大孙女来。
“任小子,你现在知道我孙女有旺夫像了吧?瞧,你刚认识她,就从个普通亲卫升成了送灵回乡的安全指挥使。要是娶了她,将来绝对能升到大将军级别的。”
“心动了吧。要不等你们送灵回乡结束时,顺便去我老家提个亲?”
他哈哈地摆了摆手,“聘礼不用太贵重。钱或地契什么的太粗俗。你只要带上两只聘雁就行啦。”
咳咳!
任宁只好装死。
他边擦汗边应付了铁柺李几句,又问了问情况。
原来这些守陵老兵是特意下山来送返乡英灵的。
任宁愕然,刷地挺直了腰杆。他后退一步,拱手行礼。
老兵们随意得多。
他们哈哈地挥手的挥手,举刀的举刀,甚至还有扬着柺杖的。
“各位兄弟一路顺风。”
“一定要平安回家。”
“下辈子我们继续一起征战沙场。”
……
声声祝福中,车队很快收拾完毕。
任宁翻身上马,再次向晨雾中列队的老兵们行礼。
一声令下,车队开始滚滚向前。
雷二骑着他火红的奔雷跟在旁边。他默默地看了眼飞快消失在车队后方的老兵们。
“老任,”两人同为管路平的亲卫,几个月以来一直一起训练,关系密切,“你昨晚让马大力离开了?”
任宁点头,把平西城和商队的事说了说,最后道:“他就先去平西城和商队接洽了。”
雷二嘴里又啃了些东西,含糊不清道:“这也太奇葩了吧。”
“我们车队里又是棺木又是骨灰的。普通人不是最忌讳这些吗?居然有人愿意和我们同行?”
任宁呵呵一笑。
“昨晚我也问过这问题。然而马大龙却神秘兮兮地说对方一定不会嫌弃,说什么我们到了定西城就清楚。我也就听之任之了。”
就这样车队一路往东而去。每走两个时辰就停下休息吃饭,傍晚夜幕降临前,任宁早早让小兵勘好地型,一到地方就停车休息。
第二天下午,首府平西城遥遥出现在车队前面。
嗒嗒嗒。
迎面跑来两匹高头大马,其中一人背着砍马刀长着满脸络腮胡子,正是前天晚上离开的马大龙。
骑在另外一匹马上的却是个女人。
女人体型娇小,但面容粗糙。一看就是长期在外辛苦奔波的人。
“指挥使,”马大力哈哈跑到任宁面前,“幸不辱命,这是古家商队的主家古胜楠。”
这么年轻?
古胜楠飞快收拾好脸上的惊讶,男子般拱手:“平海郡古家商队古胜楠见过任将军。”
她解释道:“胜利的胜,楠木的楠。”
任宁点头,脸色古怪。
他倒不介意对方叫胜男、剩男或者胜楠。
而是当初在西凉草原上向右蒙提及过古家商队。好巧不巧居然在这里遇见。
“古商首,久仰大名。不过我任宁现在还不是什么将军,只是名将军亲卫。叫我指挥使就好。”
古胜楠寒喧了几句,自然应下。
车队没停,三人调头往平西城而去。
马大力在旁边说道:“指挥使,相关条件我们已经谈妥。古家商队所有马车已经在平西城外准备就绪。明天一早我们就可以一起出发。”
任宁点头,笑着望往整个云垂帝国唯一一名女商首。
“古商首,老马应该有告诉你,我们是个什么样的队伍吧。你真愿意和我们一起同行?”
古胜楠笑着点头,“这个自然。在马仟长的牵线下,我们商队就曾经和岩陲将士合作过几次。每次合作都挺愉快的。”
岩陲要塞军纪森严,下属将士们战力强横作风正派。请他们同行护商,既能保证商队安全,还不用担心他们守监自盗。
这比花大钱雇佣什么保镖还要令人放心得多。
任宁点头,直接问道:“那不知贵商队到底运送的是些什么?如果是帝国的违禁品……”
古胜楠连忙摆手,“古家是正当商人,从不做违反帝国法规的事。”
她没有吊任宁胃口,“除了些西凉的牲畜及皮毛,其他大多是平西郡挖出来的石头罢了。”
石头?
任宁这回是真愕然了。
“矿石吗?”他问。
在云垂,商人的地位不高。
每支远程商队通常都有一方甚至几方豪强在背后支撑着。否则商队也走不远。跑商的资金还不算什么,仅仅沿途各地的通关文书就能卡死很多小商队。
因此古家商队能够运送各种矿石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古胜楠明白任宁的意思。她微微笑着摇头,“不是矿石。就是石头,用来修房建墓的磐龙石。”
旁边的马大力飞快地解释了翻,任宁才明白这些磐龙石是什么东西。
说来他还真见过这种石头。
整个岩陲要塞包括里面大大小小的营房都是用这种石头修建的。
脚下的平西郡土地贫瘠,没什么特殊的产出。这种磐龙石可以说是平西郡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物资。
它石白如玉,石质坚硬如钢,无论是修筑房子、牌楼还是坟墓都是上好材质。
然而真正令这种石头扬名全云垂帝国的,是石头的名字。
磐龙!
有龙盘于此石。
一听就是好东西。
和很多民间传说一样,特殊的名字背后通常都有一个难辩真假的神话。
任宁暗暗撇了撇嘴。
前世看过无数故事,他闭上眼睛都能猜到这石头后面的传说。
正如他所料。
无非是远古时有穷人挖到这石头,发现上面居然盘有条龙,家族从此兴旺发达起来,再扯淡一点或许这家人还能成为一国之主。
故事真假不重要,反正它传了开来,从此这种石头供不应求。
甚至远在帝都的皇宫和皇陵都是用这种石头修建的。
皇帝喜欢的东西,其他高官和地方豪族自然也趋之若鹜。
当然,非皇族拿这种石头来大规模建房子住那是找死,但用来给祖先修坟墓却还是可以的。
于是把这些石头挖出来,再送往富庶的云垂东部南部就成了一种赚钱的生意。
任宁这才恍然。
反正石头是用来修坟的,车队里再多些棺木和骨灰,也无所谓了。
说着说着,车队到了平西城脚下。
就地扎营后,任宁和雷二亲自去古家商队走访检查。
他们俩转了一圈,古家商队的车队同样很长,除了些从西凉带回来的牲畜皮毛等等,其他真的全是白色的石头。
任宁这才放心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