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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色星轮     小兵活下去txt下载     小兵活下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五章 狼群

    任宁嘿嘿地扯了扯嘴角。

    只要不吹哨就行,区区一个轻骑兵他还不放在心上。

    说时迟那时快,双方瞬间撞在了一起。

    伍长两眼发亮,居高临下地狞笑起来。

    眼前的小兵勇气可嘉,只是明显是个生手。想以人的身躯硬扛马腿,就要作好被怒马踢上半空的准备。

    他只要耐心等着,完事后再下去补上一刀即可。

    扑!

    一声轻响。

    高速冲锋的马似乎撞到了什么,似乎什么也没撞到。

    敌人一下子消失在马跟前。

    哪去了?

    伍长茫然地左瞧右瞧,甚至还抬头看了看天空。

    突然一只手从马肚子伸了出来,一把扯住他胸前的衣裳。

    伍长大吃一惊,没等他反应过来,身子情不自禁被手拉着向右倾倒。

    刀光一闪,任宁那把杀人如麻的短刀已经轻而易举地切进了敌人的胸膛。

    扑通。

    伍长麻袋一般从马背上栽了下来。

    “你……”

    他的身子还在抽搐,挣扎着望向不远处那个毫发无伤的敌人,眼里充满了迷茫和不解。

    这人到底是怎么从马前方绕过两只马脚再藏到马肚下,还一气呵成地把自己从马背上扯下来再送上一刀的?

    这不是人!

    该吹哨求援的!

    伍长抱着这两个念头不甘地闭了上眼睛。

    扑通。

    又是一声重响。

    伍长的马远远冲出十几丈后,才一头栽在任宁走过来的傻马前。鲜红滚烫的马血瞬间从肚子下逸出来,飞快淌了一地。

    傻马呆呆地看着。

    它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两个高大的同类会瞬间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咴咴。

    茫然中,傻马闻了闻流到眼前的鲜血。一股惨烈的味道直冲鼻腔,它才吓得惊叫了几声,蹦跳着跑开。

    这里距离小河还不是很远,但战斗开始得快结束得更快。河对面根本没人发现异常。

    任宁淡定地搜刮着地上的两个西凉人。

    片刻后,他拿了一把弯刀,口粮袋里又多了些口粮和十几两碎银。

    “真是两个穷鬼。”

    淡淡骂了一句,任宁才这悠哉悠哉地骑着傻马离开。

    身后的战场他没有再弄伪装。

    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让西凉人去猜吧,也省得他们去找开伦部族的麻烦。

    又往东走了小半个时辰,前面的草原终于恢复了草原该有的模样。

    尽管如此,如果扒开草丛灌木仔细一瞧,还能看到根部洪水漫过时带下来的淤泥。

    到了这里,虽然算不上百分百安全,任宁却还是大大松了口气。

    他抬头往东偏北十五度的方向望去。

    那是岩陲要塞所在的方位。

    开伦部族是个三万多人的小部族,没有自己的护卫队。基本上就相当于云垂帝国里的一个普通小镇。

    但因为有定居点,因此云垂西部边陲的地图里都标有它准确的位置。差不多在岩陲要塞西偏南约八百多里的地方。

    八百多里路,约等于现代的四百多公里。

    任宁默默地盘算。

    胯下的傻马跑不了长途,短途也加速不起来。如果一路顺顺当当往回走,既没遇追击也没受伏击,差不多得六七天。

    六七天而已,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长。

    赶了一天路,夜幕降临时任宁才停下来进食休息。

    他习惯性扫一圈周围以保安全。

    这一看,任宁差点把手里的羊肉干给扔了出去。

    周围不知何时围了一圈鲜红的数字,从15到50不等。他粗粗一算,足有近三十多个。

    狼群!

    半个月来草原上不是烈焰冲天就是暴雨肆虐,动物们要么跑光要么死光,反正消失得一干二净。

    眼前这三十多头狼早饿得两眼发绿,好不容易遇上任宁这倒霉的人和马,它们迫不及待地围了起来。

    傻马还没发现危险,正甩着尾巴快活地啃着地上鲜嫩的草地。

    任宁往嘴里塞了声羊肉,几步冲过来,瞬间跃上了马背。

    驾!

    他一拉缰绳,选了个数字最薄弱的方向,重重抽了下马屁/股。

    咴咴咴!

    傻马吃痛跑了几步。

    尽管是晚上,但月明天高,它顿时发现草丛里咧着大嘴的天敌。

    刹那间傻马浑身一震。它像吃了大力丸,再也不用任宁催促,发疯往前冲。

    路过挡在前面的狼时,任宁眼光一闪,右手的刀一迎,瞬间给那条扑上来的狼做了个精准的刨腹产。

    扑通。

    那头狼重重落在地上,再也没爬起来。

    嗷呜!嗷呜!

    眼见马上到嘴的猎物转眼逃出包围圈,数声狼嚎愤怒地响起,一群狼咆哮着追了上来。

    手里没有弓,任宁干看着狼群坠在后面束手无策。

    当头的正是标着数字50的头狼。其他数字的狼也排成一串紧紧跟在后面。最后面的几头狼估计年纪还小,一下子消失在远方的夜色里。

    尽管如此,任宁视线里的狼还足足有二十多条。

    他的脸色慢慢严峻起来。

    胯下的傻马没什么能耐,坚持不了多久。他按着心思四下张望,希望能在坐骑跑不动前找到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只是没等任宁找到这样的地方,已经赶了一天路的傻马很快坚持不住。一口气用光,它的速度渐渐降了下来。

    身后的头狼很快看出了这点,加快步子追了上来,召唤的狼嚎也越来越兴奋。

    看看第二头狼的位置,任宁吁了一声,果断狠狠一拉缰绳。

    咴咴。

    傻马悲嘶着高高扬起马头和前脚,强行被任宁停了下来。

    马停得忽然,头狼大喜过望。它顾不上多想,嗷呜地吼一声,毫不犹豫张开大嘴扑了上来。

    狼来得快,任宁动得更快。

    杀!

    他飞快左挪了半步堪堪避过锋利的狼爪,手里的弯刀光华大放,自下而上地重重撩了出去。

    刀来突然,加上角度刁钻,半空里的头狼躲无可躲。嘶拉一声,瞬间被弯刀抹过咽喉。

    哗啦!

    喷洒出来的狼血糊了任宁满头满脸。

    咕噜咕噜!

    切中了咽喉,头狼一时还没死。它嘴里喷着血,沉重的狼身带着惯性重重扑到傻马身上,还狠狠给了马屁/股几爪子和一口。

    咴咴!

    早已四肢无力的棕马凭空又生了股力气,尖叫着奋力向前冲。血淋淋的头狼挂在屁/股后足足拖了好几丈,才扑地落在了地上,再也没了动静。

    嗷呜!

    第二头狼已经咆哮着冲了过来。

    或许是任宁身上的杀气太重,或者嫌弃他个子太小不够分。第二头狼居然绕过任宁,咆哮着冲向了面前的棕马。

    狭路相逢,你不找我麻烦,我偏找你要命。

    任宁一把抹掉脸上的狼血,大吼一声,迎着后面的狼冲了上去。

第十六章 重逢

    每个狼群除去实力超群的狼王,其他狼的实力都差不多。

    红值30到35,是任宁眼前这十几头狼的实力。如果对方是人类,对他来说基本上属于砍瓜切菜般存在。

    只是狼要比人类敏捷得多,四处乱窜令人防不胜防;加上狼嚎不断,吵得让人心烦意乱,一时间逼得任宁有些手忙脚乱。

    幸好有好几头红值数字比较大的狼和第二头狼一样,觉得任宁肉少不够分,纷纷舍弃了他追向不远处的傻马,这才没被重重包围。

    适应了节奏,任宁很快冷静下来。

    他左躲右闪,手里的两把利器上下翻飞,几乎刀刀命中。一时间狼群血肉飞溅惨叫连连,居然奈他不得。

    抬头往棕马逃跑的方向望去,夜色中傻马早已没了踪迹。要不是狼嚎声越跑越远,任宁一度以为它已经被围杀了。

    抽空掏了块羊肉干塞进嘴里。

    傻马坚持一下,再跑远点,最好等我把这些弱鸡杀光。

    任宁收回视线,冷冷落在身边的狼身上。

    杀!

    他一声大吼。

    不再像之前一样,把扑过来的狼劈退就行,而是逮着一头就往死里杀。

    如果不彻底把这些野兽杀怕,它们会和附骨之蛆一样一直纠缠到底。

    不大一会儿,就有一头狼喷着血倒在了地上。

    嗷呜!

    其他狼一看更加凶性大发,一头头咆哮着奋不顾身扑过来。

    来吧!

    任宁毫不畏惧,右手弯刀左手短刀,动作不大但招招致命。

    每挥一下,就有一头狼喷着血飞了出去。

    尽管如此,他身上的伤也渐渐多了起来。特别是左脚,不小心被头狼狠狠撕下了一大块肉,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尽管痛得打了个踉跄,任宁却看都不看一眼。

    找死!

    他凶猛追了上去,狠狠地捅着那头正要把他腿肉吞下去的狼。

    两把利器组成一架绞肉机,那头狼唉嚎想逃,根本毫无反手之力。

    一刀、两刀、三刀……

    直到把那头狼活生生剁成堆烂肉,死得不能再死任宁才停下。

    “来啊!”

    他站直了身子,瞪着血红的眼睛杀气腾腾地四下张望。

    这一刻他浑身浴血神情狰狞,比野兽还野兽。

    倒在地上的狼已经不少,其他的狼也个个带伤,看着这一幕,终于胆怯了起来。

    任宁手里滴血的刀一动,吓得它们低吼着连连后退。

    嚎呜!

    远处传来召唤的狼嚎。

    任宁身边的狼一听,毫不犹豫远远绕开他纷纷冲向了远方。

    估计是去享用马肉大餐。

    一匹三岁多的马也不知够不够这么多狼分,任宁不敢多留。他草草包扎好身上的几处大伤口,一拐一瘸往东而去。

    东边几十丈外的地方,长了棵不算太高的树,爬上去至少可以安全地休息一晚。

    一路走去,任宁四下张望寻找着追命草。

    他的金手指属于越用越好用的那种。

    现在持续的时间比刚穿过来时要长上不少,同时侦测的距离也要远得多。以前三十米左右就是极限,现在似乎百米开外也不是问题。

    然而直到任宁头疼欲裂,也没发现一样绿色超过50的草药,更别说绿值75的追命草了。

    但他也不是一无所获,还是发现好些绿值在20至30左右的草药。任宁也不嫌弃纷纷拔了带上。

    树不大,但撑起五六个成年人不是问题。

    爬到树上寻了个不高不低的树杈,他才拿出刚找到的草药重新包扎伤口。

    绿值低就是绿值低,止血效果虽然有但远不如追命草,伤口还火辣辣的一直发疼。

    任宁也不计较。

    他四下查看过周围的情况,又吃了些口粮,再用绷带把自己固定好,眼一闭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天刚刚亮,任宁就醒了过来。

    他边吃东西边查看各处伤口,发现不再出血才松了口气。

    遥遥地往西看了一眼。

    没了马身子又受了重伤,任宁都有回开伦部族再要一匹马的念头。

    但想归想,他很理智地把这个念头消灭掉。

    趁着夜色未消他下了树,仔细处理好昨晚过来的踪迹,最后藏进了不远处的草丛里。

    一藏就在周边藏了两天。

    那群狼不知去了哪里,倒是西凉人发现了死去的两个伍长,往东搜了过来。

    甚至任宁还看见阿伦和几个眼熟的开伦牧民。

    估计是那场大火把西凉先头部/队的步兵们都烧没了,一时找不够人,就逼了些牧民过来帮忙找人。

    牧民而已,任宁不需用金手指,仅凭经验就轻轻松松地躲过了好几次搜索。

    “格龙佰长,”一个伍长把搜到的几样东西放到格龙面前。

    “方圆十几里都已经彻底翻过,没有找到击杀苍石伍长的云垂斥候。只找到十几具狼尸、砍卷刃的弯刀,残损的衣服以及还有吃剩的马骨。”

    “你想说什么?”格龙不耐烦地扫了眼地上血迹斑斑的一堆东西。

    他以前听到云垂斥候四个字就觉得兴奋,现在听到只觉得心烦和无力。

    伍长迟疑了一下。

    “属下检查过每条狼尸,猜测那云垂斥候应该是夜间休息时遇上了狼群。马直接被吓跑了。他尽管奋力杀了不少的狼,但依然敌不寡众,最后和马一样丧身狼腹。”

    格龙不置可否,他沉默了半晌。

    “方圆十里内再仔细搜一天,不许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小心别惹到狼群。一旦发现敌人,无论生死都立即吹哨示警。”

    伍长应了一声,调头离开。

    傍晚时分,夕阳还没完全落下。

    啾啾啾!

    突然四面八方的哨声响了起来,齐齐打破了草原的宁静。

    怎么回事?

    一场大火,格龙身边的“亲卫”烧得一干二净,孤家寡人的他一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好茫然地等着。

    什么情况?

    任宁咕噜地爬了起来,孤疑地听着四周远远近近的哨声。

    难道是要塞派了第二批斥候进了草原?

    他按了按左脚上的伤口,吸了口凉气,还是偷偷地往最近的哨声摸了过去。

    眨眼间,他不用摸了。

    各种喊打喊杀声以及武器碰撞声震天响了起来。

    混乱中,任宁还听见几句熟悉的国骂。

    声音来得快消失得快。

    几个呼吸的功夫,草原就恢复了死一般的沉静,然而浓烈的血腥味却是散了开来。

    显然这会儿功夫,其中一方已经被屠了个精光。

    西凉人的哨声再也没有响起。

    任宁心一动,狠狠把自己左腿上的伤口撕裂,才咕噜咕噜地发出暗号。

    不大一会儿,周围回了信号,两个黑头发黑眼晴的云垂小兵穿过草丛,出现在了他面前。

第十七章 要塞

    开伦部族

    “你去哪?”三族长背着手,头疼地盯着前面的女儿。

    他左张右望,担忧地压低了声音。

    “这几天部族里来了很多士兵。他们正被云垂斥候搞得满肚子气。乖女儿你就先别出来了。”

    “爹爹,云垂和西凉两头大象打架,到底关我们这些小蚂蚁什么事?”

    盈盼不满地嘀咕。

    “女儿不出来,难道那些西凉士兵们就不知道爹爹您有双长着一副云垂人脸庞的孩儿了?”

    三族长语塞,长长地沉默。

    他无言以对,只好不分由说地一甩袖子,“吉祥,把姑娘带回帐篷去。好好盯着,这些日子不许她再出来。”

    说完,看着女儿的花容月貌,三族长疲惫地叹了口气。

    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家的一双孩子长得和其他西凉人不同,才早早把儿子送去云垂留学。

    而眼前这丫头眨眼也已经长得亭亭玉立,囚是囚不住的,藏也藏不了多久。

    两国和平时还好,没人会计较;但两国战乱一起,以她的长像估计性命难保。

    想到这,三族长又叹了口气。

    两主子吵架,吉祥一直缩着脑袋当背景板。此时她不得不苦着脸挪过来。

    “姑娘……”

    “走吧。”盈盼没有为难一起长大的丫鬟,转身向自己的闺房走去。

    走着走着,她一把扯掉了脸上的面纱。

    她涉世未深,却也清楚父亲的为难以及自己的处境,因此出门前还特意戴了副面纱遮住自己的脸。

    本想小马的脚伤已经好得差不多,趁着天气晴朗,正好骑出去转转。

    但碰上了忧心忡忡的父亲,盈盼只好作罢。

    吉祥小尾巴地跟在后面。

    她踌躇了一会,忍不住开口。

    “姑娘别生气。”

    “奴婢听阿伦哥说这场仗暂时打不起来。等那些凶神恶煞的士兵离开,吉祥再陪姑娘出去好好玩就是。”

    砰!

    盈盼停下脚步,狠狠地踢了一脚堆在路边的淤泥,并没有出声。

    她抬头往东方看了一眼。

    这场战暂时打不起来。但它迟早会打起来的,不是吗?

    东边

    云垂帝国边境,岩陲要塞。

    三天前,任宁遇上了第二批西进的云垂斥候,被他们快马加鞭送回了国。

    此时的他正在城门下,抬头望着这座雄伟的要塞,眼里异光连连。

    任宁有些明悟。

    怪不得别人说要塞是座城市,而普通城市绝不是要塞,也没资格当要塞。

    比如星纪城,作为云垂的帝都,它的城墙高约四丈(12米),在普通城市里这算是一等一的。

    而眼前的岩陲要塞,它的城墙足足有近十丈高(30米),差不多是帝都城墙高度的三倍。

    基本上没有什么云梯能架到城头上。

    验证过口令,检查过车架,吊桥唧唧唧放下,西城门徐徐打开。

    任宁的车子缓缓进了门洞。

    走在长长的门洞里,他的眼晴又亮了几分。

    这一座为战争而生的堡垒。

    整座要塞只设了东西向的两座城门,其他地方皆是高耸的城墙,无缝可钻。

    而城门处墙体的宽度足足超过十丈。更令人吃惊的是眼前的门洞不是笔直的,而是个大大的“s”型。

    任宁的眼光闪了闪。

    古人攻城时想撞开城门,一般都是无数士兵推着又粗又长的撞城柱去把城门撞破或撞歪。

    一旦破门成功,敌人就可以长驱直入。

    但那是普通城市,眼前这是座要塞。

    它s型的门洞里共设了五重闸门。就算攻破了最外面的城门,里面还有四重闸门保护着。

    加上门洞不是笔直的,长长的撞城柱基本上会卡死在第二重闸门前,再也动弹不得。因而破门也就无从谈起。

    任宁抬头往门洞上方望去。

    门洞有一丈多高,顶部呈半弧型,弧顶上每隔半丈就留有些黝黑黝黑的孔。

    这些孔差不多尾指大小,一些用来发射箭枝,另外一些则用来放油或放火。

    敌人攻城时,大可以打开最外的城门让他们进入长长的门洞,再关门打狗。

    一阵箭射或火烧,甚至双管齐下,躲无可躲的敌人没几个能活下来。

    因此攻城时,要想经过这条门洞将是段十足的炼狱之路。

    而五重闸门,每重闸门都由不同的将领控制。因此想从要塞内部开门迎敌,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

    任宁啧啧感概。

    不愧是名振大陆的军事要塞。在这冷兵器时代里,只要要塞里还有粮草水源,它几乎就立于不败之地。

    不多时,走过这条s型的门洞,终于进到要塞里面。

    任宁举目四望。

    要塞的规模和云垂的中小城市差不多,里面应有尽有。唯一不同的是没有普通老百姓出入,通常只有士兵驻扎在其中。

    他所属的斥候营就在西门附近不远。

    车子回到营地时,任宁脸上的肌肉情不自禁地扭曲了一下。

    偌大个斥候营地,赫然有不少将士在松土种菜,一个个忙得满头大汗。

    没多久,车子到了座小石屋前,他被人抬了下来。

    “兄弟,你家到了,先好好休息吧。”

    任宁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他没有进屋,目光左移,落在房子旁边的马厩里。

    岩陲要塞是座城市,大多数时候就只驻扎了十五万的守塞将士,所以几乎每个将士都能分到一座房子住。

    而斥候或骑兵们的命运和战马联系在一起,因此他们的房子外通常还有配备有马厩甚至跑马场。

    只是眼前的马厩空荡荡的。他的坐骑倒在了西边茫茫的草原里。

    任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粮袋。

    里面没有追风找到的追命草,而是只剩下一长一短的两根狼牙。

    转身进了熟悉的屋子,他随手一摸,满手都是灰尘。

    任宁也不在意。

    他的身子本就伤得不轻,加上连续颠簸了三天三夜,此时回到了安全的地方,就再也撑不住。

    飞快地抖掉床铺上的灰尘,他倒头就睡。

    然而还没睡多久,任宁就醒了。

    脑筋尚未清醒,但他的手已经习惯性地摸向了腰间的短刀。

    然而却摸了个空。

    在睡下前,他把身上的东西全摘了下来,就放在床边的桌子上。

    “你醒了?肚子饿了吧。”一个温柔的声音传了过来。

    任宁猛地睁开眼睛。

    对方见怪不怪,谨慎地退了一步。

    “原来是你,张大娘子。”任宁挣扎着坐了起来。他给对方道歉,“吓到你了吧,不好意思。”

    “没事。”妇人平静地打量着他,“早习惯了。”

    张大娘子随夫姓张,本名叫什么任宁还真不清楚。

    和任宁一样,她丈夫也入了军籍。

    这时代一旦入了军籍,如果没有朝廷特赦世代男儿都得为伍,无一例外。

    这些人及他们的后代如果不从军那就犯了律,唯一的活路是钻进深山老林落草为寇,或者躲起来终生不见外人。

    这也是云垂那么大,任宁只往岩陲要塞走的原因。

    入了军/籍,他无处可去。而且只有军中,他才能出人头地。

    只是任宁不想再当斥候。

第十八章 战功

    “脱衣裳,看伤口!”张大娘子开口。

    任宁点头,麻利地脱着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

    云垂向来讲究男女授受不亲。

    而张大娘子没有避让。

    她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小伙子,眼里掠过黯然。

    当初她的丈夫也和任宁差不多大,就成了云垂斥候中的一员。

    因为丈夫是军籍,老家也没了其他亲戚投靠,张大娘子干脆跟着丈夫迁到了岩陲要塞。

    只不过要塞原则上不允许平民百姓居住。张大娘子这些跟着丈夫或儿子过来从军的百姓们便在附近的村子里生活。

    要塞附近炎热干旱,常常风沙弥漫,还不时会有西凉人跨境侵扰,并不适合普通百姓生活,

    然而张大娘子却过得很开心。

    她还规划着努力为丈夫生下一儿半女。

    儿子以后继续从军,建功立业;女儿长大点,就把她带回老家寻门好亲事……

    只是十年前的某一天,她还没怀上孩子,反而等到了个噩耗。

    她丈夫在西凉大草原上刺探情况时,和西凉人不期而遇,最后重伤而归。

    当时的她赶到要塞,看到的是包括丈夫在内十几名斥候破破烂烂的身体。最终因为缺医少药以及失血过多,那些小伙子一个也没有活下来。

    埋葬好丈夫,张大娘子苍老了许多。

    她没再照顾田里的作物,而是赶到岩陲要塞请求当一名军医。

    她想用自己的双手为其他母亲、妻子或女儿救助她们的儿子、丈夫或父亲,留给她们一份期盼。

    只不过这个女性卑微的时代,她的行为极其出格,自然被直接拒绝了,甚至张大娘子连要塞的城门都没能进去。

    然而她没有放弃。

    在要塞外张大娘子一跪就跪了半个月,最后连守塞大将都被惊动了。

    于是她被允许进要塞给其他军医当助手。十年后的今天成了名拿着军晌的正式军医。

    仔细检查过任宁的身子,张大娘子给他换药。

    “伤口多,暗伤重;三个月内不能大动,好好休息。”

    “谢谢!”任宁点头表示明白。

    到底是封建礼教下长大的女人,现在张大娘子虽然敢于直视男人的身子,但说话还是能简就简,以示避嫌。

    尽管她的年纪都快当任宁他码了。

    任宁对此心知肚明,也不意外。

    看着张大娘子从徒弟手里接过的药,他皱了皱眉头。

    绿值60!

    前身一直觉得要塞里储备的药材,集了整个云垂大夫们的精华,绝对是治伤的好药。

    现在任宁一看也不过如此,还不如追风找到的追命草。

    “张大娘子,你有没有见过一种草药。普遍长得这么高,四角菱状的叶子,颜色深绿发灰;主茎上有道淡青的痕迹……”

    任宁详细地描述着追命草的模样。好半晌过去他才一一说完。

    “这种草药治伤止血效果惊人。腰上的新伤你见着了吧,当时深可见骨。然而那种草药刚扑上去,血几乎就止住了。两三天下来就差不多能愈合。”

    张大娘子吃了一惊,连忙再详细地问了些追命草的问题。

    “没有见过。”她遗憾地摇了摇头,急问道:“你带有回来吗?我拿给其他人认认。”

    任宁呵呵地摊手,“都用光了。”

    张大娘子愕然。

    目光落在任宁木乃伊般的身上,她顿时了然。

    如果真找到这样犀利的草药,与其藏着掖着,倒不如把它拿出来献给要塞。在以后的日子不知能救治多少同袍,自然是大功一件。

    要塞向来奖罚分明,真找到这样的草药,足以给任宁记上一大功。

    可惜他没拿出实物……

    张大娘子又说了几句,劝他吃过东西好好休息,这才起身带着小徒弟匆匆离开。

    不多时,又有人敲响了任宁的房门。

    原来是有家人寄了些东西给他前身,这些天刚到岩陲要塞。

    任宁接过来打开一看,是封家书。

    前身并不是孤儿,相反任宁还有个庞大的家族背景。

    帝都任家,那可是太师一族,权势涛天。

    只是他是一名私生子,刚出生不久就被父亲带回了家族。

    然而封建等级森严,作为私生子并不受人重视。别说家族里的嫡子,就连庶子他都比不上。

    当然私生子也算是任家子弟,但至今他还不能上族谱。

    理由是嫡母说他出身不清不楚。万一混淆任家血脉,九泉下的祖宗怪罪下来,没人能承担得起。

    就这样,前身无名无份地活着。

    好不容易活到十四岁,他背着其他族人毫不犹豫签了军籍,从此跨越万水千山到了平西郡,成为岩陲要塞的一名小斥候。

    当兵十分危险,时时刻刻把脑袋栓在腰带上,身上累累的伤疤就是证明,但前身一点也不后悔。

    如果他一直呆在家族里长大。成年后会曲意逢迎的话,八成会被送到某个偏远的庄子看守家族产业。

    大富大贵谈不上,至少不愁吃穿平安到老。尽管如此,最后能不能埋进祖坟还是个问题。

    如果脾气倔强不会看其他人眼色,成年后九成会被嫡母赶出家族,从此流落帝都街头艰难求生。

    前身是后者,他不仅不会看嫡系兄弟们的眼色,甚至脾气上来还会对他们大打出手。嫡母自然容不下他。要不是有宗妇盯着,估计前身连十四岁都活不到。

    他看得清楚。

    作为身份不明的私生子,除非全族死光否则他也没有机会继承家族。甚至以后分家也没有他的一丝一毫。

    没有家族支持又没有自己的土地,他要么在城里作点小生意打份小工,然后努力娶个小家碧玉甚至丫鬟待女,从此庸庸碌碌过一生。

    要么不蒸馒头争口气,去从军出人头地。

    六百年前云垂帝国以武立国,公侯佰子男这些爵位只授予战功卓著的将士。

    只要当上个普通的将军,那怕是小小的子爵,他都能开庭创族。从此在那些看不起他的兄弟面前抬起头来,甚至还能让他们俯首让道。

    收回混乱的心思,任宁的目光落在眼前的家书上。

    内容他还没看,但眉头已经皱得能夹死蚊子。

    这封家书是他同父异母的六妹任惜寄来的。

    上面的字迹潦草,极其难看,书法差不多就是刚学写字的水平。甚至很多字写信人都不会写,画着各种符号来代替。

    要不是任宁闲着没事,努力琢磨内容,否则他还真不知道信里到底写了什么。

    没道理啊。

    任宁茫然地抬起头。

    任家可不是一般的家族,就算在权贵遍布的帝都,也能排到最前面去。

    六妹任惜就算是个不受重视的庶女,没法像嫡女们一样口出成章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终归也是大家闺秀,至少识字和书法还是会下过苦功的。

    哪会像现在一样写封信都字不成字,词不成词的?

    莫非宗妇得了重病,没法再顾及族里那些卑微的庶子和庶女。以至让他们连最基本的教育都没办法接受了?

第十九章 许诺

    任宁侧头想了想。

    男女七岁不同席,几年过去,这个六妹到底长什么模样,他还真一时想不起来。

    不过唯一记得清楚的是前身小到还能随便进出后宅的时候,整个家的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大多对他不屑一顾。

    只有任惜愿意和他一起玩。

    任宁又仔细读了一遍手里的信件。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

    任惜现在已经十三岁,古代女子十五岁及笄,就可以嫁人。

    嫡母已经替她挑好了对象,是个偏远小城小户人家的儿子。过两年到了岁数就把她嫁出去。

    这封家书算是例行通知。

    如果届时任宁能请到假回去送她出嫁,那就最好。否则女子一旦远嫁,这年头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估计这辈子就再也见不着了。

    南舒城!

    任宁盯着这三个字,眼里的愤怒一点点地冒了出来。

    他知道这座小城。

    如果说岩陲要塞地处云垂帝国的西境,那么南舒城则是云垂帝国的南疆。

    它距离帝都星纪城和岩陲要塞一样遥远。

    这座小城的名字里虽然有个“舒”字,然而活在那个地方却一点也不舒坦。

    它地处原始森林,平时就出入困难。

    此外当地的气候一年四季都高温闷热,瘴气袭人。地上除了可怖的毒虫出没外,还有目无王法的山贼强盗横行。

    往年那里就一直是云垂帝国流放犯人的地方。

    任惜一个从未离开过帝都的姑娘,千里迢迢嫁过去几乎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任宁又默默读了一遍手上的信件。

    字迹丑陋,然而字里行间很是平淡。甚至那些替代文字的图案还画得四平八稳,似乎主人已经认了命。

    不过不认命又能怎么样?

    嫡贵庶贱,一字之差,命运迥异。

    嫡母捏着庶女们的命门,想把庶女嫁给谁就嫁给谁,想送到哪就送到哪。

    除非太夸张逼得宗妇出面,否则根本不会有人关心一个小庶女的婚事或命运。

    毕竟生下庶子女的都是妾。

    妾,立女也。

    主人坐着,她就站在一边待奉,这就是妾。她只是男人的玩物,自身没有财产。

    嫡母拿自己的嫁妆或财产替丈夫的小妾养孩子。

    如果只是一两个还可以接受,但要养十个八个的话不直接弄死就已经算是贤妻。还想她们花大心思替众多的庶子女找门好亲事?

    想都别想!

    砰!

    任宁重重地一拍床板。

    如果他没记错。前身入伍前还许诺过等自己功成名就,就会回帝都去把任惜接出来。

    从此兄妹俩自成一府,和那个高高在上的太师府划清界限。

    只是看来任惜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正想着,任宁的上峰高德明走了进来。

    见任宁正倚上床头读着家书,他也不意外。

    “哟,小子读家书呢。”高德明拉过张椅子坐了下来,“张大娘子不是让你好好休息?”

    “见过参将。”任宁放好信件,飞快地收拾心情,挣扎着想爬起来行礼。

    “躺好!”高德明唬着脸把他按住,“别婆婆妈妈的。虚礼而已,你的身子为重。”

    这小子可是上批西去的斥候里唯一一个回来的。

    宝贝得很。

    高德明呵呵一笑,“精神还撑得住的吗?撑得住的话就说说西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吧。”

    任宁点头,慢慢地说着自己西进后发生一切。听得高德明脸色阴晴不停。

    “格老子的,草原上那场大火居然是西凉人主动点的?就为了把你们逼出来?”

    “是。”任宁点头。

    “那其他人……”高德明的声音突然有些沙哑。

    手下的斥候什么能耐他自然清楚,能逼到敌人放火,就足以说明一切。只是大火无情,其他人能活着回来的机会就无限趋向于零。

    培养一名合格的斥候不容易,而那次一共派了十支分队五十人西去,然而只回来一个任宁。

    想到这,高德明的心都纠了起来。

    任宁视而不见。

    他只管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说出来,比如那场大火又比如洪灾。至于其他事,他没有多说。

    偌大个要塞,头脑灵活的将领数不胜数。下来要塞采取什么行动,还轮不着他一个小兵指手划脚。

    “好好休息,如果还想起什么,派人告诉一声。”高德明拍了拍任宁的肩膀,起身准备离开,“你的战功这几天会统计好,相信会不小。”

    任宁点头,默默地垂下眼帘,不喜不悲。

    身为斥候,每次出发执行任务都是刀锋上跳舞鬼门关前漫步。

    然而他们的战功再大,却没有什么升职的机会。如果能活到退役那天,唯一的出路也只是给富人或将领当个护院什么的……

    正想着心事,那边的高德明又开口。

    “对了,张大娘子说你要休养三四个月。那这段日子你就好好休养吧。”

    “是。参将!”任宁拱手。

    高德明点头,目光落到旁边桌子的狼牙上,“这就是刘大石临终前托付给你的狼牙?”

    “对!”任宁抬手指了指两根狼牙,“短的那根就是。长的那根是我遇上了狼,把它杀了后得到的。”

    高德明走过去仔细地看着。

    他早从其他士兵嘴里知道任宁曾经遇到上狼群,杀得浑身浴血的,对此也不意外。但一个重伤的小兵居然还能从饥饿的狼群里杀出一个条生路,倒让他挺意外的。

    “这里离刘大石的家乡相隔千里,狼牙一时送不回去,只好先等等。等明年清明吧。”

    任宁点头。

    云垂讲究人老归族、落叶归根。

    每隔四年,岩陲要塞都会派人送一批阵亡的英灵回乡安葬。而明年就恰好是下一个迎灵回乡的年份。

    高德明的目光又落在那根长长的獠牙上。

    “这么长的狼牙十分难得,好好保管吧。有空找个得道高僧给它开光,据说能庇护你一辈子。”

    “只不过怎么只有一根?”他哈哈一笑,“如果是一对,本参将都有意向你小子讨一根。”

    任宁脸色古怪,“本来是一对的。不过另外那根不小心让我弄丢了。”

    “那就太可惜了。”高德明感叹了几句,放下那根狼牙,摇摇头后径直离开。

    任宁目送他远去,两眼回到桌上一长一短的狼牙上,神色复杂。

    他没有说实话。

    任何东西只要进了腰间的口粮袋,除非他死,否则丢是不可能丢的。

第二十章 选马

    任宁躺了不到五天,就再也睡不住,起来在屋子周边活动。

    他没有乱走。

    虽然没人当面警告,但这会要塞对他的怀疑及评估并没有结束。

    四处乱窜,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和猜忌。

    这点,任宁心里十分清楚。

    他也十分理解。

    作为对抗西凉帝国的战争堡垒,想要外部攻克岩陲要塞十分困难;相对来说,从要塞内部发起攻击或者祸起萧墙比较容易。

    正因为如此,要塞自建立就不允许云垂的平民百姓进来居住。此外仔细甄别每一个进出要塞的小兵也成了必然和必要。

    特别是像任宁这种,深入敌营后除了他外其他人都没有回来的斥候,更是要仔细盯好。

    任宁柱着根拐杖,径直找到他的上锋高德明,一番寒喧后说明来意。

    “参将,虽然张大娘子警告过属下,身子短时间不能大动,但小动不是问题。”

    “趁着这段空闲日子,与其躺着吃白饭,倒不如去重新挑一匹小马,好好训练它。将来属下的身子一旦恢复,正好能继续执行任务。”

    对于斥候或骑兵来说,相伴的战马就是另外一条命。

    在战场上它们不仅是坐骑,更是生死与共的战友。

    因为怕死,人类尚有可能降服。然而在战场上试图收服驱使敌人的战马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

    任宁从来不会有这个念头。那怕那匹马很合他眼缘,他都会毫无犹豫拔刀相向,杀之而后快。

    高德明迟疑了下。

    这是正常需求,他没法拒绝,“那就去挑吧。”

    “小心点身子,别又把伤口撕裂了。这两年朝廷那边不知怎么回事。要塞储备的金创药早已见底,补给却一拖再拖……”

    等他絮絮叨叨说完,任宁松了口气,转身出了斥候营。

    要塞里修有面积巨大的育马营,距离斥候营相当远。

    任宁一瘸一拐走得满头大汗,才到了目的地。

    不过偌大个育马营里很多地方都是空落落的马厩,并没养有马在其中。

    任宁左右张望,对此没有丝毫意外。

    云垂帝国国土辽阔,马的数量不少。只是相对西凉及北部邻国的马,这些本土马的体格、耐力、爆发力等等都相形见绌。

    所以帝国内部的马几乎不能直接上战场,都需要经过与外来马杂交配种选拔后,才能大规模供给斥候或骑兵们使用。

    只不过无论是西凉还是北边的邻国,马都是战略物质,严格管控数量更是禁止出口。是以云垂帝国的杂交马想快速增加,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此外,两年前更曾经有西凉人收买了要塞的小兵。那个叛徒进来后给育马营投了毒。

    那次的毒,杀死了一大批储备的小马。育马营至今还没能恢复元气。

    陪着或者监视着任宁去选马的是一个笑呵呵的大光头,顾大头。

    无论是身高还是体型,顾大头都比一般的云垂人要大。

    任宁六尺一米八的身高,在普通云垂人中也不算矮小,然而在他面前就像个小孩子一般。

    “大头,你怎么又受罚了?”任宁笑。

    顾大头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那种人。

    上阵杀敌时他手持双锤,如猛虎下山凶勇无比。

    军功本来积累得都快二转了。然而因为经常犯各种事,又扣了个一干二净。因此至今还是小兵一个。

    操!

    顾大头拍着光溜溜的脑门,愤愤朝西南方向望了一眼。

    “隔壁步三营的陈麻子,总说你们斥候营的人每次出去都死个一干二净,却什么消息也没有传回来,还不如撤销算了。我一时气不过,就狠狠揍了他一顿……”

    任宁沉默。

    岩陲要塞明令禁止士兵们私下打架斗殴。

    顾大头这么作虽然合情,但不合理也不合法令。

    加上他嘴拙,着急起来连话都说不直。每次犯事后在上锋面前申辩时,他往往脸红耳赤说不出几句对自己有利的话。

    于是无论有错没错,到最后他都是被罚的那个。

    “任麻子是吧。”任宁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胳膊,“有空我帮你整死他。”

    要塞里禁止私斗,但公开比武或者竞技那还是可以的。

    有竞技就有输赢,有输赢就有奖罚。

    想整个嘴巴利索动手哆嗦的兵率,任宁很有心得。

    砰!

    “那太好了。”顾大头眉开眼笑地重重擂了任宁胸口一拳,“这小子害我受了十鞭刑,减了半纪军功。老任你记得帮我报仇。”

    “你他码的!”任宁被擂了个踉跄,他喷喷骂道:“老子身上到处都是伤。”

    啊?

    顾大头这才回过神,尴尬地摸着他的光头,一脸的不知所措。

    任宁哈哈一笑,“以后记得轻点。小心我没被西凉人捅死,却被你打死了。”

    两人嘻嘻哈哈在育马营转了一圈,任宁很快看中了一匹黑色的小马。

    说是小马其实不算小。

    这匹马身材高大,看牙口已经两岁多马上成年,正是马儿最活泼好动的年纪。它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滴溜溜地瞧着任宁,咴咴咴地亲切叫着他。

    看见小马漆黑如墨的皮毛,任宁心底就是一阵亲近。再看看那双机灵的大眼睛,他就默默作了决择。

    尽管如此,他还是仔细翻看小马光洁的皮毛,检查过它粗壮的四蹄;再拍拍马结实的胸膛,又对比了下马宽大的屁/股。

    茫然地看向养马的槽头,任宁十分好奇,“这绝对是匹好马啊,为什么一直放在这没人挑走训练?”

    他感概地摇头,“这也太暴殄天物啦。”

    槽头苦笑,“光看体格和灵性,大家都知道它是匹好马。但兄弟你试骑一下就知道了。”

    唉!

    他长长叹了一声。

    “前面也曾经有好几人选中了它。带回去训练时还好好的。然而刚想上马试骑,它就会发狂乱蹦乱跳。最后折腾了几个月只能把它送回来。”

    还有这事?

    任宁愕然,几个月还训不服一匹小马?

    金手指!

    他定晴一看。

    黄值80。

    任宁精神一振。

    这是他的金手指至今为止见到的最高数值。

    黄色,代表马暂时对他无益无害。而80的数值说明这匹马的底子绝对是匹好马。

    更重要是小马现在还没成年。等过些时日它成年,训练好后正式派上用场时,这个数值估计会更高。

    “我就选它了!”任宁哈哈地一拍马背,“以后还是叫你追风吧。”

    槽头劝说了几句,见任宁根本不为所动,只好进行程序交接。

    过了半个时辰,任宁牵着被这匹命名为追风的小马,开心地向斥候营走去。

第二十一章 挑衅

    从育马营出来,两人刚回到正路,就碰上一批下操的步兵。

    顾大头走到任宁身边,瓮声瓮气地指着其中的一人,“老任,那就是陈麻子。”

    这就巧了。

    任宁抬头望去。

    陈麻子并没长麻子,相反长得还挺秀气。只是岩陲要塞附近的气候太过于闷热,他的脸上憋出了几颗青春豆。

    不过顾大头脑直嘴拙,搜尽脑瓜也找不到太多嘲讽别人的词,只好软绵绵骂对方麻子。

    “哟,这不是顾大头嘛。”陈麻子乐呵呵地走了过来,一开口就戳顾大头的心窝:“上次的鞭刑爽不爽,听兄弟们说你可是躺了好几天床板,现在后背还痛不痛呀?”

    哈哈。

    他大笑道:“我屋头里还有些金创药。如果大头你需要。求我一声,我回去拿点给你。”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格老子的……”顾大头一瞪牛眼,就要上来动手。

    “一个卖屁/股的娘娘腔而已。”任宁抬手把他拦下,“大头用不着理会。”

    “他的金创药留着治屁/股就行。”

    在满是男人的要塞里,无论是卖屁/股还是娘娘腔都不是什么好词。相反算得上骂人最损的词之一。

    嘴笨到连骂人都不会的顾大头顿时眼前一亮。

    哈哈。

    他指着陈麻子大笑,翻来覆去就嚷嚷一句:“大家快来看卖屁/股的娘娘腔啊。”

    “听说他留了好多金创药,就为了治那儿的伤。”

    顾大头长得牛高马大,声音也哄亮。

    很快吸引了一群刚下操的士兵,好奇地围了过来。

    就连陈麻子的同袍听见这样的话,也忍不住哈哈地起哄,稍稍站远了几分。

    “胡说八道。”陈麻子脸红耳赤,气得浑身发抖,却偏偏不敢主动对顾大头出手。

    否则以顾大头的身躯和力量,哪怕空着双手也能像捏只蚂蚁一样,分分钟点捏死他。

    深吸好了半天气,陈麻子才平静下来。

    他扭头上下打量任宁,“不知道这位半瘸的弟兄是?”

    “是你大爷。”任宁淡淡地回了一句。

    哈哈。

    周围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陈麻子气得手发抖,眼发黑,“阁下好犀利的嘴巴,就是不知手里头有没有几分把戏?”

    都是大头兵,嘴上说不过那就上场比划。

    他一指东边:“嘴巴利索有什么用,敢不敢上比武场较量较量,一决胜负?”

    顾大头那只蛮牛他打不过,瘦瘦弱弱的任宁陈麻子可不怕,况且还拄着柺杖。

    “我呸。真不要脸!”顾大头连忙站出来,“老任的伤还没好,娘娘腔要打架是吧?老子陪你。”

    “你给我滚一边去。”陈麻子拐过顾大头,气冲冲拦到了任宁面前,“我找得是他。”

    “白痴。”任宁哼了声,牵起追风继续往斥候营的方向走去。

    他的声音不大,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众人望着中央的男主角,不由脸色古怪。

    切!

    不知是谁鄙弃地切了一声。

    两个对手。

    一个四肢健全身体健壮;另一个重伤未愈,手里还拄着柺杖。

    陈麻子不敢挑衅顾大头,偏偏选择任宁。

    这不是摆明着欺软怕硬嘛。

    要塞可是男儿们的天下,讲究大无畏奋勇杀敌的地方。

    陈麻子这样的选择,也难怪众人鄙弃。

    “各位兄弟有所不知。这顾大头是个没脑子的,别人说什么他就跟着说什么。真正惹恼我的是这个半……混蛋。”

    气极败坏之下,陈麻子差点把“半残”喷了出来。幸亏他反应得快,及时地换了个相对中性的词。

    都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大头兵,士兵中伤者残者比比皆是。如果有人以此攻击他人,不仅犯了忌讳也犯了要塞的军//令。

    这惩罚可比顾大头的打架斗殴要严重多了。

    任宁呵呵地撇了他一眼,目光里充满了鄙视。

    “欺软怕硬就是欺软怕硬。不过就我现在这模样,想干掉你这娘娘腔还是绰绰有余。”

    “真是癞蛤蟆张嘴,好大的口气。”陈麻子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精神一振。

    他向四周拱手。

    “嘴巴一张四处漏风。大家听见了,这家伙亲口说以他这模样就能轻易打败我。”

    “我还就不信了。骑马的了不起啊,这简直是不把我们步兵看在眼里。”

    陈麻子手一抬,又指向东方,“阁下敢不敢上比武台陪我练练?来个手底下见真章!”

    周围的人纷纷向任宁看来。

    骑兵和步兵倒底谁强谁弱,在要塞里一直是个私底下争论不休的话题。

    骑兵向来觉得步兵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是凭着人多,蚂蚁咬死大象。而步兵却觉得骑兵纯粹是浪费钱,如果把养马的钱换成装备分配给步兵,战果不知道会好上多少倍。

    双方引经据典争吵不休,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

    陈麻子这一张嘴,顿时又把一些围观党拉到了已方。

    “你说上比武台就上比武台啊。小爷我吃多了没事作?”任宁扬了扬手里的缰绳,“看见没?小爷现在没空。”

    “现在没空是吧?”陈麻子敏捷地捕捉到了任宁的话尾,“那什么时候有空?只要是下操时间,老陈我随时恭候大驾。”

    任宁张了张嘴,沉默了下来。

    “怎么?”陈麻子脸上多了几分得意,“是没空来,还是不敢来?”

    “小爷当然敢。”任宁梗直了脖子,脸上一片纠结,声音也小了许多,“不过没头没脑打什么架……你给我个彩头,否则老子才不去。”

    哈哈。

    陈麻子哈哈大笑,“敢来就好。你要什么彩头随便提,只要我有或我能办到的绝对不含糊。”

    “真的假的?”任宁有些怀疑,“无论我提什么彩头,你都答应?”

    “大丈夫一言,驷马难追。只要我能做到或拿得出来的,一定给你。”

    “大家都听见了?”任宁问众多的围观党。

    现在边境还算安宁,并不是随时都会爆发战斗。士兵们平时要么操练要么休息,生活枯燥无味。

    此时一见有乐子,纷纷起哄。

    “听见了,听见了。”

    “老陈答应出彩头了。你们什么时候开打啊?我们正好去围观呢。”

    “现在吧。”任宁淡淡地把缰绳交给身边的顾大头。

    他看了看天色,“我这个人向来心急。今天能动手的,绝不拖到明天。”

    “走吧。”说完,他一瘸一拐地向东走去。

    “老任,你要真去啊。”顾大头急得满头大汗。

    别人不知任宁身体的情况,他是知道的。

    这才回到要塞几天?

    张大娘子还不许他大动干戈呢。

第二十二章 比武

    “走走走!”

    穷极无聊的小兵们眉开眼笑地拥着三人往最近的比武台走去。

    俗话说没有三两三,岂敢上梁山。

    任宁的果断,陈麻子突然心虚起来。

    只是这时的他已经骑虎难下,被众人拖着到了最近的比武台下。

    台上有两个小兵正在较量。

    他们咻咻咻地比着射箭,五十步的距离,双方有命中也有射偏,一时难分高低。

    任宁听了周边几耳朵,不由哑然失笑。

    台上两人每射一箭都全神贯注,校准校准再校准,唯恐自己落后半分。

    乍一看还以为两人是有什么生死大仇或拿出了什么珍贵的东西当赌注。

    结果他们大仇没有,赌注居然是个柑橘。

    柑橘……

    任宁无语。

    岩陲要塞地处西境,气候炎热土地干旱。各种水果都很难种植,说来想吃个光滑水嫩的橘子还真不容易。

    估计是这几天和他庶妹任惜的家书一起“快递”送过来的。

    想到任惜的家书,任宁就想起自己的承诺。他扭头往台下众多的围观党们看去。

    比武台大多是真枪实打,它除了能释放士兵们争胜好勇的血性、解决私人恩怨、较量武艺高低外,也有着选拔人才的作用。

    曾经有些小兵在比武台上表现突出,被一些围观的将官看中,随即提拔成他的亲卫,从此一步升天。

    当然,各个将军的亲兵不仅讲究武艺过人,更讲究忠诚二字。是以被幸运女神眷顾的小兵少之又少。

    但只要存在几率,那怕这个大饼再低再小,小兵们都会心怀希望。

    因此,每天下操后整个要塞各处的比武台通常都人满为患。

    没多久上面较量的两个小兵分出了胜负。

    胜的欢喜地拿走了橘子,欢呼着和他的战友分享。失败的一方默默地咬牙切齿,最后大步向训练场走去。

    很快就轮到了任宁和陈麻子。

    在和平时期,要塞通常都会鼓励小兵们下操后上比武台较量,因此设置的程序相对简单。

    只要双方去比武台附近的看守官那里画押,表明彼此的身份,注意点到为止,最后注明胜负后的奖惩或赌注就行。

    至于在擂台上受了伤,要找军医什么的,就得自己出钱或者拿军功换,而不是像战场上受了伤后可以免费治疗。

    此外如果因为受伤而耽误自己行伍的操练或出兵,后果也是自负。

    小兵们十个有九个不认识字,因此身份兵种等信息通常都由比武台的看守官代写。

    任宁走了过去。

    他默默拿起毛笔舔了舔墨汁,随手把自己的名字和兵种写下。

    “斥候?真是好字。”

    看守官的字好听点叫马马虎虎,难听点叫惨不忍睹。此时一看任宁的字迹,他顿时眼前一亮,忍不住抚掌叫好。

    斥候?

    跟上来的陈麻子正准备报上名字和兵种,此时却是狠狠打了个哆嗦。

    整个要塞虽然没直说,但绝大部分士兵都清楚一件事。

    所有兵种中斥候人数最少,偏偏伤亡最大。但凡能活着回到要塞的斥候都是万里挑一的士兵。单打独斗时绝非一般小兵所能匹敌。

    “姓名、兵种,还有奖惩?”

    看守官面无表情地看了陈麻子一眼,心里已经给这脸色变幻迟疑不定的家伙画了个叉号。

    嗡~

    众人议论纷纷。

    “槽,他是斥候不是骑兵啊。”后面有同僚忍不住替陈麻子抱怨,“事先他怎么不说?”

    “就是,难怪他柱着柺杖还敢应战。原来是诱我们跳坑呢。”

    ……

    任宁淡淡地往发声处看了一眼。

    斥候虽然骑马,说是骑兵的一种固然没错。其实这兵种更倾向于全能,属于上马能战下马也能战的那种。

    “还不报上名字?”任宁喝斥,“别忘了刚才到底是谁当着大家的面咄咄逼人的。”

    他这么一说,后面的观众不由面面相觑,最后都不再说话。

    众目睽睽下躲无可躲,陈麻子只好缩着脖子报上姓名和兵种。

    “大头?”任宁问旁边的顾大头,“一路走来,你想好了惩罚没有?”

    顾大头嘿嘿地摸着锃亮的脑袋,“上次他害我受了十鞭刑。我也不求多,他输了的话,受二十鞭就行。”

    陈麻子大怒,“二十鞭,顾大头你不要太过份了。”

    “二十鞭只是大头要求的,我还没提。”任宁恍若未闻,他看了眼系在不远处的追风。

    “我的马已经很久没刷毛,就要你十天的饮水额吧。这不过份吧?”

    陈麻子松了口气,摇了摇头。

    前些天下了场大暴雨,岩陲要塞这里虽然没有蓝芒部族附近水流成海那么夸张,却也是场份量十足的大雨。

    几乎要塞里所有的人都拿出一切能接水的东西去接雨水,因此一时半会水还够用。

    至少不像以前干旱的时候,要塞里的水井都要挖十几二十丈深,才能取到一丝丝水。

    刚摇完头,陈麻子突然觉得不对。

    双方这还没上台呢,怎么连他都觉得自己输定了?

    这种长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的事很不好!

    他气呼呼地终于忍着抽自己脸的冲动,随即报上了自己想要奖惩。

    不多时,两人终于上了比武台。

    咣!

    任宁扔掉拐杖。

    寒光一闪,那把从西凉人手里夺到的短刀已经出现在了他手中。

    云垂帝国的炼钢冶铁技术远比西凉要发达,要塞里的制式武器比他现在的短刀要锋利得多。

    只是任宁刚回到要塞,暂时还没有去换适合自己的兵器,就先用着这把短刀。

    陈麻子没有用要塞配给自己的制式武器。他在武器架上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一柄奇形怪状的铰。

    呼呼地挥了挥,他满意地点头。回头一看,正好看到任宁手里红到发黑的短刀。

    脑袋轰隆隆响,陈麻子如有神助,刹那间想明白了任宁那把刀上的黑色是怎么来的。

    他的手顿时软了几分。

    自从参军到现在,陈麻子一共上过两次战场。两次战斗遇到的都是西凉过来刺探情报的斥候。

    不过他只是参与围堵斥候一员,根本没有和对方交过手,但斥候们的能耐他还是心底清楚。

    “都准备好了?”

    比武台的看守官通常也充当裁判,见双方箭拔驽张地持好武器,不由大感兴趣,也跟着跑过来围观。

    “慢。”陈麻子飞快擦了把汗,“我们还是比射箭吧。他腿受了伤,行动不便。我不想占他便宜。”

    说完,陈麻子不分由说,飞快地把那把铰挂回了武器架,重新拿起了一张弓。

第二十三章 射箭

    台下一片嘘声。

    陈麻子恍若未闻,脸厚得堪比要塞的城墙。

    光芒一闪,任宁手里的短刀又消失不见。

    他似笑非笑,“选好了?确定是射箭而不是投壶吧?”

    台下哄然大笑。

    时人讲究君子六艺,琴棋书画御射。

    御即骑马,射为射箭。

    只是云垂帝国这些年重文轻武。文人更是牢牢把持了上流社会的话语权。

    骑马太累,射箭难学。于是好好的君子六艺愣是减成了君子四艺。从此不提骑马更不说射箭,整天谈论的都是琴棋书画。

    这还不算什么。

    有时候一些文人还生生把射箭扭曲成后宅女眷玩耍的投壶。

    一种贵族少女们因为拉不动弓弦而用手扔着箭矢玩的小游戏。

    陈麻子脸一阵红一阵白,愤声道:“投什么壶,当然是射箭。”

    任宁点头,“射箭啊。当然没问题。”

    他看了一眼系在外围的追风,“我急着回去喂马,没多少时间跟你磨豆腐。五箭定输赢吧!”

    不分由说,任宁已经站到了百步远的标线上。

    他招了招手:“我行动不便,帮忙挑张弓过来。”

    陈麻子脸一热,有心想挑张弱弓。

    但在场的神箭手比比皆是,众目睽睽下他不好操作,只好挑了张不好不坏的弓拿了过来。

    任宁呵呵一笑。

    他刚接过弓,飞快抓起旁边的箭矢,嗖嗖嗖地射了出来。

    陈麻子刚转过身子,眼睛就是一缩。

    百步外的五个靶心中央已经各插上了一枝箭,箭尾还在嗡嗡地颤动不休。

    不仅五发五中,而且全中靶心。

    “好!”

    “漂亮!”

    台下哄然叫好。

    特别是上一轮比武射箭的获胜者更是窘迫地捂住了脸,嘴里的橘子也瞬间没了味道。

    真是人比人,没脸见人。

    刚才他的确获了胜。然而每射一枝箭,他都是校准校准再校准,琢磨琢磨再琢磨,才堪堪把箭放出去。

    尽管如此,还是有箭矢脱了靶。

    哪像现在台上的柺杖大佬。

    手里拿的是不熟悉的弓,台上的风向风速什么都不清楚。瞬间五枝箭射出去,居然全部命中靶心。

    这不是人,这是神!!!

    陈麻子十分后悔,一下子觉得手里的弓沉重无比,有些举不起来。

    他情不自禁左右张望,真的想改口去玩投壶。

    喂!

    台下的顾大头冲着陈麻子拍头皮,“娘娘腔发什么呆呢?轮到你了!”

    “磨磨蹭蹭的,你该真不会是想去投壶吧?”

    陈麻子满头大汗,他哼了声。

    “百步穿杨只是我们岩陲要塞弓手的最基本要求,根本不算什么。我才懒得跟你比这么近的距离。”

    嗡。

    台下议论纷纷。

    陈麻子是个不知名的小兵,没人了解他的底细。看他信誓旦旦的模样,一时间台下的人居然信了几分。

    陈麻子暗暗庆幸。

    他向一百二十步的距离线走去。

    刚走到标线上,他迟疑了下,隐约觉得还是不够,于是继续往更远的标线走去。

    直到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他才满意地停了下来。

    “来来来!要比我们就比一百五十步立射。”

    跟过来的任宁淡定地点头,“也行。不过刚才我先射了,这回轮到你。”

    陈麻子的汗刷地又流了下来。

    一百五十步。

    他迟疑着抬眼望去,差点连红色的靶心在哪都看不清。

    半晌后陈麻子哭丧着脸,“我的弓有些弱,得换把强点的弓。要么你先来?”

    台下一片哗然。

    围观小兵们也不是傻的,这时哪还看不出究竟,纷纷出声鄙视。

    “槽。当我们是傻子吗?你个臭不要脸的要是能射,就赶紧的。”

    “就是,你他码射不过就赶紧认输。别在那里给我步兵丢人现脸。”

    ……

    这回连陈麻子所在的步三营都看不过眼,羞得纷纷埋下头去,不再替他说话。

    “懒驴屎尿多!”下面的顾大头开怀地哈哈大笑,“这么远的距离,娘娘腔你那双只长在女人屁/股上的眼睛。估计连靶心在哪都看不见吧。”

    “要是看得清,就赶紧开弓啊。”

    陈麻子恍若未闻,梗着脖子不认输。

    台上一时有些僵持。

    人至贱则无敌,陈麻子这模样罢明了要任宁先射,众人一时拿他没办法。

    喧嚣了好一阵子,台下安静下来。

    众人期待地看着任宁。

    别看陈麻子吹得厉害。要塞里能作到百步穿杨的已经是超级神射手,数量少之又少。

    刚才这浑身是伤的大佬虽然射的不是杨柳,但出手连中五靶,而且靶靶中心,就已经实实在在证明了他的实力。

    此时就算不出手,也没有会怀疑任宁的射箭本事。

    然而看着他淡定的模样,无论是台上的看守官还是台下越来越多的围观党,心都有些痒痒的,忍不住想知道一百五十步的距离这大佬还能不能命中。

    “大哥,试射一下呗。反正中不中我们都服气你。”

    “就是,大兄弟射一个。老子是骑兵五营的,不像上面那个无耻步兵,深知远射的难度。兄弟你五箭只要中一箭,我均十天的马粮给你。”

    咣!

    下面不知是谁递上来一张强弓。

    “兄弟用我的弓。俗话说宝剑赠英雄,好弓配神射。只要你能射中,那怕一箭,这张强弓就送给你。”

    ……

    好一番折腾,任宁呵呵向台下拱手,“既然如此,在下恭敬不如从命,斗胆试试。”

    这么远的距离,手里的制式弓确实难当大用。

    任宁先把它还给看守官,才小心地捡起那张台下递上来的强弓。

    只有好手才知道珍惜手里的弓箭,台下一堆神射手们看见这一幕,看向任宁的目光都亲切了不少。

    他一瘸一柺走回来,站到了一百五十步的标线上。

    陈麻子目光复杂,卑微地让到了旁边。只是包括任宁在内的所有人都视若无睹,眼里已经没有了他的位置。

    搭上箭,任宁抬头往远处的靶子望去。

    这么远的距离,基本上已经超出了人力的范围。

    不过,

    金手指发动!

    呵!

    他拉开弓弦,移动箭矢。

    红值0

    红值30,50,75,95,

    红值100!

    嗖!

    尖锐的风啸响起。

    箭矢如流星划过,瞬间飞到了一百五十的靶心上。

    扑!

    沉闷声响起。

    箭矢一下子射穿了靶子,深深地没入了后面的挡墙中。

    “好弓。幸不辱命。”任宁松了口气。

    他眉开眼笑地抚了抚手里的强弓,又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把它轻轻地放回到台上。

    “君子不夺人之好。这样的好弓,可谓万中无一。阁下好好收着吧。”

    台下密密麻麻的小兵们才恍然回神。

    哗!

    “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他射中了吗?”有人的眼睛不是很好。

    “中了,而且是一箭穿心。连靶子都射烂了。”

    “握槽,这么厉害。这大兄弟是哪个营的?我想调过去给他当小弟。”

    “大兄弟,”有人对着任宁大喊,“小弟估计你不缺,你还缺马夫吗?小的养马可有一手啦。”

    ……

    任宁笑笑,没有当真。

    这里是军事要塞,一切都有规有矩。不是众人想调职就调职的,这些话只是开玩笑,听听就好。

第二十四章 细针

    陈麻子这回很光棍。

    他连靶心都看不清,就没准备试射以免丢人现脸。

    放下弓箭,毫无犹豫脱下上衣,然后撅着屁/股趴在罚凳上。

    “阁下箭技高超,我技不如人,干拜下风。”

    “愿赌服输,二十鞭,来吧!要是叫一声痛的话,我就不是个男人。”

    语气很英勇,颇有视死如归的豪气。

    只不过这姿势……

    任宁脸色古怪,扭头看了顾大头一眼。

    “我呸!愿赌服输?装什么大头蒜。”顾大头不屑地哈哈一笑,“上次你咒我兄弟回不来,现在他不仅回来了还胜你易如反掌。”

    “这二十鞭你就好好受着吧。”

    说完,他跑上比武台,刹地脱掉了上衣。

    嗡~

    下面的人一阵喧哗。

    顾大头的后背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此时还一片乌青与紫暗,显然肿涨还没消除。

    他恍若不觉,只是哈哈地抓过马鞭,活动了下两只手后,重重往陈麻子的后背抽去。

    叭!

    鞭子抽在肉体上,令人牙软的沉闷声响起。

    顾大头下手毫不留情。

    一鞭下去就是一道乌黑的血痕。

    痛得陈麻子脸色扭曲,咬紧牙关这才没哼出声来,身子却不由自主地抽搐着。

    台下众人不作声,全都默默地看着。

    上台比武他们见得多了,无论是奖是惩大多无关痛痒,像顾大头这样真正下狠手的不多。

    然而听了刚才的话,再看看他背上的鞭痕,虽然众人都不明所以,却也多少能猜到几分。

    加上陈麻子之前在比武台的所作所为,明知不敌还一直耍赖想办法避战,根本就没人同情他。

    叭叭叭!

    一鞭又一鞭。

    二十鞭下去,刚开始陈麻子还能咬牙撑着,不久后就痛得鬼哭狼嚎,最后彻底地晕了过去。

    “痛快!”

    顾大头哈哈地把鞭子一扔,瞪着那些垂头上来把陈麻子抬走的步三营小兵,“上台前他还允诺过要把十天配额的水送过来。你们几个还记得吧?”

    “记得记得。”既然有言在先,加上不是自己的水,步三营的小兵们答应起来十分爽快,“回去后我们立即把水送过去。”

    任宁没理会这些。

    他下了比武台,顿时众星捧月般被人层层围着。

    好一顿虚与委蛇,直到台上新一轮的比武开始,他才满头大汗挤出热情的人群,走到了追风的身边。

    拍了拍黑马,“走,我们回营。”

    “老任等等我。”顾大头背着四条鼓囊囊的麻袋,小山一般咣咣咣地追了上来。

    任宁诧异地看了看他的步阀,“背的是什么?这么沉。”

    嘿嘿。

    “刚才不是有人说如果你一百五十步距离能射中靶子,就送追风十天的马粮吗?”顾大头拍了拍麻袋,“这就是了。”

    “这是十天的马粮?”任宁不由擦汗。

    这么大的麻袋,而且还是四条。别说十天就是三十天,马恐怕都吃不完吧。

    也就是顾大头有着一身蛮力,否则这么沉的东西,换成其他人根本就搬不动。

    真是赚大了。

    顾大头蛮不在乎,“管他能吃几天,反正我们没偷没抢,是别人主动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

    任宁点头,是这个理。

    两人紧走慢走,好半晌才回到斥候营,进了任宁的屋子。

    门口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黑着张脸,正是张大娘子。

    “去哪儿了?”她怒气冲冲走了过来,差点把手指戳着任宁的额头上。

    “我之前警告过你,当真不要命啦!”

    “哪的话。”任宁连忙让了一步。他指着身边的黑马。

    “我只是躺着无聊,便出去转转顺便选了匹马。放心,张大娘子您的话我都记在心里,并没有乱来。”

    “还想骗我。”张大娘子哧之以鼻。

    她们一路过走来,整个要塞都快传遍了一个斥候神射手在比武台上的消息。

    “拄着柺杖的超级神射斥候,除了你还能有谁?”

    “夸张了。整个斥候营那么多人呢。哪有我显摆的资格……”任宁嘿嘿地讪笑。

    “我只是闲着无聊上去拉了拉弓弦,并没真正动手作什么的。不信你问……”

    他扭头四处找人,不由哑然。

    顾大头把马粮放好,远远给任宁比划了个祝好运的手势。

    偌大个男人,竟然没骨气地贴着墙边早已溜出了斥候营。

    “问谁?”张大娘子斜视他。

    这时,房子外突然传来急匆匆的脚步。

    有人还没进门就已经呵呵地开口。

    “任宁!好家伙,你真给我们斥候营长了脸!看,步三营送来的战利品。”

    原来步三营的人这会正好把陈麻子输掉的配额水送了过来。

    只是大多数人都不能随便进出其他营地。步三营的人只好把水放在营地外,再托人送到他房前。

    这种长自己营地威风的事向来最受欢迎,几个小斥候欢欢喜喜把东西送了过来,结果正好碰在张大娘子的钉子上。

    “哪来的战利品?”她阴森森地问。

    任宁吱吱唔唔,最后只能老实认错。

    其他小斥候一看这架式,顾不上多说话,连忙丢下水转身就跑。

    “把马牵到马厩。”张大娘子吩咐自己的小徒弟,瞪眼道:“你进屋!”

    任宁乖乖进了屋。

    张大娘子扒着他好一番检查,又换了一次药,叮嘱了几句才愤愤离开。

    看着师徒俩走远,任宁松了口气。

    他出了屋把水提到马厩里。

    尽管前些日子下了场大暴雨,但要塞附近缺水的状况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此时拿水给马刷身子可以说十分浪费,然而任宁却没有多想。

    尽管马不可能听得懂,只是既然说过给要追风刷身子,那就刷吧。

    金手指。

    绿值80

    自从任宁选中这匹马当自己的坐骑,金手指显示的颜色果然从黄变成了绿,端是十分灵敏和神奇。

    他绕行着,仔细地打量前面的黑马。

    突然,数值的颜色陡然一变。

    红值35!

    黑马两只前腿的皱褶中,赫然显示个红通通的数字35。

    任宁若有所思地站了一会。

    其他人之所以一直驯不服这匹小马,想来就是这个原因了吧。

    “追风来,我给你洗澡。”他安慰地拍拍黑马的脖子,转身拿起马刷,醮着水细细把马刷了干净。

    作完这一切,他又取了些马粮放到食槽里。

    “肚子饿了吧,吃吧。”

    等追风吃完,眼里的目光更是温和后,任宁才蹲到黑马前,仔细地翻着马腿间的皱褶。

    好半晌过去,他眼一缩。

    皱褶里既然钉着一根细细的针。

第二十五章 出征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任宁一下子把长长的细针给拔了出来。

    咴咴咴!

    追风一阵悲呜。

    “好了,追风乖。以后不会再疼了。”他安抚着疼得焦燥不安的黑马。

    尽管如此,任宁还是用金手指细细地检查了一遍黑马的身子,甚至连四只蹄子都抬起来查看过。

    确认没有其他东西后,他这才退了开来。

    看着手心里的细针,任宁脸色阴睛不定。

    作为战马,不惧受伤和习惯疼痛是其中的两项训练。

    在训练时,主人往往会用小刀等利器轻轻割破马臀马腿等一些皮燥肉厚的地方,让战马习惯受袭或受伤。

    所谓习惯成自然,等上了战场战马就不会因为受袭或疼痛而发疯地乱蹦乱跑。

    但从来没人会在两只马前腿间的皱褶里,这么隐藏难寻的地方捅进根细针来训练战马。

    任宁有些了然。

    看来两年前除了那个下毒毒马外的叛徒外,要塞里还有其他二伍仔躲着并没被找出来。

    这些人不敢下毒或者无毒可下,只能装着去选马时用这样的下作招式试图消无声息地毁掉一些上等战马。

    想明白事由,任宁感概地拍了拍亲热蹭着他的黑马,转身离开。

    说来他还得感谢这些叛徒。

    否则以现在育马营里普遍缺马的状况,他想找到匹这么优秀的坐骑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任宁收好那枚细针,没有第一时间上报。

    他现在连自己的身份还没洗白,暂时就不节外生枝了。

    下来的大半个月,任宁一边喂马训马和坐骑培养感情,一边恢复锻炼。

    除了张大娘子过来例行检查换药时有些麻烦外,倒也乐得消遥。

    这天早上,任宁正在跑马场里溜马。

    咴咴咴!

    跶跶跶!

    要塞里突然万马奔腾。

    无数战马列队跑过,外面蹄声震天,扬起浓浓的烟尘。

    偌大个斥候营,地面也跟着隐隐发抖。

    马来得快,去得也快。

    不多时要塞再次安静下来,恢复了原来的沉寂。然而空气中多了几分肃杀的气息。

    任宁呆呆站着,有些坐不住。

    他是个优秀的斥候。凭着地面的震动及马蹄响起的时间,就大抵能猜到刚才出发的骑兵种类和人数。

    足足有两万轻骑兵经西城门出了要塞。

    往西,那自然是杀向草原。

    二十四节气马上就到白露,整个云垂即将进入秋收时节。这个时候西凉人最喜欢东进,意图掠夺物质和财富准备过冬。

    作为保家卫国的岩陲人,情报确切的话,也会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将那些试图东进的西凉人能赶多远就赶多远。

    要塞只是个据点,但要塞里的军/人从来不是只守不攻的。

    两万轻骑兵看似不多,其实已经是要塞骑兵的一半。至于有多少步兵随行,任宁这些天都没能出斥候营,一时间还真不太清楚。

    他默默地往西方的天际看了一眼。

    大军出征,寸草不生。

    希望蓝芒和开伦这些和云垂交好的部族能安然无恙吧。

    只是开伦部族里来了那么多西凉将士,自身又毫无防卫力量。下来的命运估计不会太好……

    匆匆吃过午饭,任宁拿了些图纸找到他的上锋高德明。

    高德明虽然只是个参将,但向来忙得不可开交。不过他耐着性子接待任宁。

    “参将,上回出去属下的武器尽数丢失。这些天闲着无事,便琢磨了些合适个人的武器,想去打造营把它们打造出来。您看……”

    “是嘛。”高德明不置可否。

    他接过任宁的图纸瞧了瞧,果然是些武器的模样。只是相对于图纸上的武器造型,奇特的绘图法更引起了高德明的注意。

    “这画法有些古怪啊。”

    “属下瞎琢磨的。”任宁嘿嘿一笑。

    当然古怪。

    图纸上除了尺寸是古人能理解的单位外,其他就是标准的机械制图。

    高德明看了他一眼,不耻下问道:“这些图纸是怎么看的?”

    过不了这高德明这关,任宁没法出斥候营。

    他耐着性子讲解,“这是三视图画法。”

    “比如拿这把军刀举例。这是俯视图,顾名思义,就是从上面看下去,看到刀子的模样。”

    呃。

    高德明点了点头。

    “这是前视图,则是军刀和眼睛平高时看到的模样。此外这是左视图,就是从左边看到的模样。还有这是局图剖视图,可以看到刀中间的细节。这是截面剖视图……”

    任宁一番细细的讲解。

    “这样的画法,匠工们可以快速了解这些从未谋面的武器或物品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再跟据下面的技术要求选择材料和工艺。他们就迅速把武器和物质打造出来。”

    “有点意思。”高德明很感兴趣。

    他侧着脑袋想了半晌,大体能想象出图纸上一些简单武器的模样。但到底没经过专业的训练,图纸上的一些细节,他怎么绞尽脑汁也难以在脑中把模样拼出来。

    “只是不知道实不实用?”高德明说。

    上锋只是自言自语,并不是在询问他。

    任宁便站着不说话。

    半晌后高德明回过神,他不再理会所谓的三视绘图法,而是在自己的办公案上翻了翻,拿出一张表格来。

    “你小子认得字就不用多费我口舌了。这是你此次任务的军/功表。前些时候就已经审核完成,只是一时太忙忘了给你。”

    “拿去看看吧。有什么问题回头跟我说。”

    任宁点头接过。

    “参将。”他没有第一时间查看上面的军功,而是扬了扬手里的武器图纸:“这武器的事,属下可以去打造营了吗?”

    “去吧。”高德明挥了挥手,“你行动不便,一会儿找个人陪你去。”

    任宁也不意外,点头称是。

    行动不便只是个好听的借口,找人盯着才是正事。

    出了高德明的营房,任宁一边等人一边大咧咧地当着卫兵查看自己的军/功。

    “应该没多少军/功吧。”他暗自嘀咕。

    要塞讲究赏罚分明。同支队伍则讲究同进同退。

    任宁所在的斥候小队其他人都没能活着回来。仅凭这点,军功是个负数他也不会太意外。

    此外战马虽然属于他用,但也是要塞珍惜的资产。他刚挑了一匹坐骑,这也是要扣除相应军功的。

    任宁一目十行,飞快地扫视着军/功表。

    幸好的是他带回来了足够的情报,杀死了好些个敌人,甚至还带回了战友临终时托付的信物。

    虽然杀敌这些一时难以查证,但带回来的情报绝对真实,要不然早上时分也不会有大规模的骑兵出征。

    是以加减扣除后,他的军功还剩下了一些。

    军功十二转为顶,他此时只有一转出头,说来比头脑简单的顾大头都还要少些。

    能换来的奖赏,任宁早就熟记于心。

    一点点银钱以及他的下一代嫡系男丁拥有国子监就读的资格。

    任宁撇了撇嘴。

    银钱还好说,后者则完全是画了个大饼。

    获得就读资格不代表能直接就读于国子监。它更类似于你有考清华北大的资格,但考不考得进去得看个人的本事。

    而国子监作为云垂帝国的最高学府。没点真学问,平民百姓基本是不可能进去读书的。

    想到这,任宁不由想起盈盼。

    作为留学生,这姑娘的大哥不需要经过乡试和省试,就能轻而易举进入国子监读书。

第二十六章 钟声

    不久,顾大头出现在斥候营门口,笑呵呵朝任宁挥了挥手。

    咦!

    任宁十分诧异,“这次要塞出征,没有大头你们骑八营的份?”

    槽。

    不提出征还好,一提出征两字,笑呵呵的顾大头豁然变色。

    他骂骂咧咧,“都怪我们那几个傻丫伍长。平时吃饭下操溜得像兔子一样快,说到请战就成了他码的缩头乌龟……”

    骂人的话顾大头其实会得不多,但几句话他翻来覆去骂了又骂,愣是嚷嚷了一路。

    听得任宁耳朵都差点起了茧,路过的小兵们也是频频侧目。

    直到两人踏进打造营,顾大头还没消停。

    “得了得了。”任宁不知第几次示意他住嘴,“你这样骂上锋,万一传到他们耳朵里。以后有你小鞋穿的。”

    “老子怕他们个毛。”身无长物的顾大头浑然不惧,“他们的军功大多还是我帮着挣的。敢给我小鞋穿?小心我连他们的卵子都捏爆了。”

    任宁哭笑不得。

    顾大头虽然满嘴粗话,倒没夸大其词。

    只要上了战场,他一旦发起狠来,那真是人挡杀人马挡撕马。确实是挣军功的好把式。

    而岩陲要塞讲究队伍同进同退,无论奖惩都全队共享。

    下属勇武过人杀敌如麻,上锋自然能蹭到不少军功。

    “问题是你挣那么多军功,老是这样骂骂咧咧胡作非为的。能拿到手的有多少?”任宁拍了拍他的肩膀。

    “既然上锋不中用连主动请战都不敢。咱们大可以先忍一忍,凭你顾大头的能耐有的是机会攒军功。攒够了军功咱们就自己翻身作主,给那些没卵的当上锋去……”

    好一顿劝说,顾大头终于消停。

    打造营比育马营的面积要小得多,但到处都是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却又比冷冷清清的育马营要热闹不少。

    任宁随便拉住个路过的学徒问他的师傅在哪。

    不大一会儿,两人跟着那学徒来到浑身黝黑的铁天工前。

    铁天工已经上了年纪,头发花白。此时正赤果着上身,挥汗如雨地铛铛铛敲着一个大铁锭。

    任宁仔细一瞧,差点吐了口血。

    铁天工居然在打造一把犁。

    没错,就是农民们耕地用的犁。

    任宁眨了眨眼睛。

    一般说来,要塞里的一切供给都由中央朝廷提供。

    但这些年帝国境内各种天灾轮番上演,各郡县受灾严重,国库不断往外拔物质以救济各地。导致要塞的供给时有时无,就算有也得延迟好些时日才能送到。

    十五万守塞将士还有近五万匹战马可轻易饿不得。

    最后守塞大将霍征不得不下令让一些士兵在要塞内及周边地区参与耕种,以免没粮饿肚子。

    当初任宁刚从草原回到斥候营时,就曾经看见过有人在营地里种菜。

    而张大娘子没当上军医前,正是在要塞东边一座名为石头村的小村里种地为生。

    那些村子也是要塞的资产。每当村民的作物有了收成,要塞都会派人出去收购或进行物质交换。

    当然,和西凉朝廷强行“买”牧民养的马不同。生活在这些村子的村民都是要塞里某些将士的亲眷,算是自家人。

    因此要塞的收购价相对公平公正。

    甚至有时候对一些新迁徙到附近的百姓,要塞还会免费提供种子或生产工具给他们。

    而那些生产工具,就是眼前的工匠打造出来的。

    两人耐心地等了好一阵子,直到铁天工停下休息才注意他们。

    “你们有什么事?”打铁人自有打铁嗓。铁天工说起话来声音与暴怒时的顾大头不相上下,震得任宁两耳嗡嗡直响。

    他连忙递上图纸说明来意。

    “你俩是斥候?”铁天工不理他,而是狐疑地打量着顾大头。

    斥候他见得多,然而这么大块头的斥候就很少见。

    顾大头呵呵地挠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我是骑兵,他才是斥候。他受了伤行动不便,我陪过他过来的。”

    铁天工这才恍然。

    他回头看着任宁,“这回又要搞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斥候们为了能将刺探到的情报安全顺利带回要塞,各种保命或保密的手段层出不穷,令人叹为观止。

    因为斥候奇怪的要求太多,导致每个接到他们单子的工匠都是头疼不已。

    这还不算什么。

    往往工匠们冥思苦想琢磨个十天个月,可能都没想明白该怎么打造。

    好不容易想出个主意,辛辛苦苦把样品给打造出来,结果没能等到斥候回来试用。

    这才叫人吐血。

    可以这样说,要塞里要数最不受打造营欢迎的兵种,斥候绝对名列前茅,而且绝无敌手。

    任宁呵呵笑道:“就只是些普通的武器和工具。不信,铁师傅你看看。”

    普通的武器和工具?

    铁天工半个字都不信。

    他扫了一眼最上面的图纸,见真是一柄规规矩矩的短刀,这才松了口气。

    “这回还带了图纸过来,有长进。”

    其他斥候都是带张嘴过来,乱七八糟扯上一通,然后让工匠们凭空打造。

    相对说来,眼前的任宁可要靠谱得多。

    “画的都是些什么玩艺?”铁天工正想把图纸放下,“我现在手头很忙。如果不急着要的话,就回去耐心等着。打好了我会派人通知你……”

    突然,他手一顿,连忙又把图纸拿回到眼前,紧紧地盯着上面的图形。

    “这是什么画法?好像挺有章法的。”他一把任宁扯到跟前。“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任宁也不在意,把三视图又细细地说了一遍。

    相对于只知道训练斥候的高德明,作为工匠铁天工理解起三视图来就快多了。

    他很快意识到了任宁这种画法的高明,不再理会那个没成型的犁铧,扯着任宁非要他教个明白不可。

    任宁也是无奈。

    机械制图是一门完整的学科。想一时半会教会一个纯新手,特别是这新手还完全没有现代数学知识的前提下,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耐着性子一一讲解着图上各种线型尺寸标记等等所代表的意义。

    小的讲得详细,老的听得认真。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

    咚!咚!咚!

    突然要塞东门上的巨钟沉沉地响了起来。

    钟声不急不缓,每隔十息才敲一下,一共敲十下。

    取十全十美之意。

    这是要塞给本身及四周远远近近的村庄作提醒。

    此时的边境一切平安,大家可以放心。而且该是吃晚饭的时候了。

    这钟声每天都会敲响以报平安。任宁刚回到要塞时,还屡次被它吵醒过。不过经过这么多天,现在的他已经习惯了。

    旁边打盹的顾大头猛然惊醒。

    他一擦嘴角的口水,“老任,可以吃饭了?”

    “你这家伙……”任宁哭笑不得。

    这里可是打造营,无时无刻不在叮叮当当打着铁,顾大头居然睡得着。简直比斥候们倒头就睡的本事还要强上几分。

    “任宁是吧。”铁天工细细问过任宁的营房号,感概万千拍了拍手上的画纸,“你这真是好东西啊。等吃了晚饭,打铁的想再去向你细细请教。”

    “不知晚上你有没有空?”他问。

    任宁摇头。

    他现在出入都有约束,漫漫长夜除了喂马或琢磨合适自己的武器外,也没什么事可以做。

    如果铁天工想学些现代制图知识,他倒是不介意教。

    至少以后想打造些称手的东西,也能找到人手。

第二十七章 写信

    下来的大半个月,铁天工几乎每天都会跑到斥候营向任宁请教各种问题。

    一开始他只是讨教机械绘图,后来发现任宁对金属性能也颇有研究,甚至还懂得如何用正火、回火、退火、淬火等等工艺提高钢铁品质,说得头头是道。

    铁天工精神大振,这些才是他的本职工作。

    经过几番深入的交流,铁天工终于确信眼前这斥候小伙并不是只懂夸夸其谈,而是有着真材实料。

    于是下来的日子,他往斥候营跑得更加勤快。

    任宁懒得无聊,对他有问必答。

    甚至某次铁天工抱怨火炉温度不够铁不好打。打不出好钢就没好武器,于是任宁随手画了个风箱的示意图给他。

    铁天工是识货的,一眼就看出风箱的厉害之处。回去后他立即造了个出来试用,果然大大提高了炼钢的效率。

    任宁也就随手一画,并没放在心上。

    令他没想到的是,铁天工居然把这张风箱示意图献进了守塞大将府。

    几天后任宁作为发明人,赫然收到了要塞的奖励。

    当然,要塞只是奖励了他一些银子和马粮,而不是最为难得的军功。

    任宁撇了撇嘴。

    如果奖励的是军功,他倒是不介意多拿些后世的东西出来。眼下奖得要么是些用不出去的银子要么是并不缺的马粮,他才懒得理会。

    然而经过这么一闹,铁天工深深意识到了任宁的才华,甚至建议他退出打打杀杀的斥候营,进而转到打造营去作专职后勤。

    他这不是无的放矢。

    偌大个要塞整整十五万将士,能打能杀的比比皆是。但精通金属材料还懂得发明新东西的人才就没几个。

    这样的人才要是消耗在战场上,绝对是一个国家民族的损失。

    如果是其他小兵,或许已经欣然答应。

    虽然打造营和斥候营一样几乎没有升官受爵的可能性,但它胜在安全安定,至少用不着担心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然而任宁想都没想,直接拒绝。

    前身出来丛军,求的从来不是安定而是出人头地。

    现在的任宁也是如此。

    虽然没有听从铁天工的劝告换到打造营,但从草原回到要塞一个多月后,他终于恢复了自由身,能随意进出斥候营。

    这天傍晚,任宁正在训马。

    顾大头嘿嘿地跑过来找他,“老任,忙完了吗?完了帮我写封家书呗。”

    岩陲要塞地处边疆,车马慢通信晚。小兵们来往的家书通常都是收一月寄再一月。

    上个月任惜的书信刚送到任宁手里,这个月才会有专职邮差把要塞里的家书收集好,然后送往云垂各地。

    当然,这些只是普通家书。对于要塞的公文甚至战报自有八百里加急,那就另说了。

    “没问题。等我先把马栓好。”

    说完,任宁把追风牵回马厩,再给它放了满满一槽的马粮。

    “我槽。”顾大头羡慕地看着,口水都差点流了下来。

    他块头大,坐骑的块头更大,因此吃得马粮也更多。

    要塞近来食物短缺,下一批粮草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送到。配额给小兵的口粮和马粮也开始紧张起来。

    这下可苦了顾大头的坐骑,几乎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消瘦。

    尽管他也心疼自己的马没吃饱,但顾大头可没勇气像任宁这样肆无忌惮向马槽里倒马粮。

    否则吃饱了这顿,下顿坐骑可能就没东西嚼食。

    话说回来,现在整个要塞里比任宁马粮多的小兵也没几个。

    追风正在长身体,而他喂得起。

    好不容易喂完马,任宁正准备进屋,却被迫不及待的顾大头拖着往外走。

    “走走,我那儿一伙人在等你替他们写家书呢。”

    “急什么急,”任宁哭笑不得,“我得先拿纸笔呀。”

    斥候们因为要传递消息,多多少少都会读写一些字。正因为如此任宁刚入伍就成了斥候训练营的一员。

    至于其他兵种,会认字的小兵基本就没几个,写能出自己姓氏的都是凤毛麟角。

    每到回信的月份,他们这些会写字的小兵都成香饽饽。甚至还有些黑心的代写家书,收费不菲。

    拿着纸笔墨砚,两人到了骑八营,很快任宁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围住。

    骑兵们小心翼翼地打听他写家书的价格。

    “都是生死兄弟,写封家书而已,要个屁的钱。”任宁哗哗地抖着不多的纸张,“我带的纸不多,各位兄弟找好纸以及想好要说的话,我就帮你们写。”

    “排好队,一个一个来。”

    哗!

    骑兵们眼都红了,看着任宁就像看到观世音菩萨。反应过来后他们纷纷回去找纸,然后赶紧按着先来后到排队。

    消息像长了翅膀,很快传了出去。不一会儿周围营地里那些没出征的骑兵们都得到了消息,飞快往八营跑来。

    “这个好心人是谁啊?”有人连连感概。

    顾大头得意洋洋地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老子的兄弟,任宁。”

    “任宁?好像在哪听过这名字。”

    咳!

    旁边有人提醒,“前些时候比武台上出了个超级神射手,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一箭射穿了靶子。”

    哗~

    众人一片哗然。

    说任宁的名字可能其他人一时还想不起来,但提起比武台上的雄姿,那他们就耳熟能详了。

    后来人连忙踮起脚尖朝人群里张望,“就是他吗?”

    “对,就是他。”

    “好小子,这是文武双全啊。”

    “还得有副好心肝。”

    ……

    外面的纷纷扰扰,任宁没听见。

    他正忙着为个脸上少了一大块肉的骑兵沙鸥写家书。

    写别人的家书,自然先读寄来的信件。

    摊开沙鸥的家书一看,任宁顿时哑然。

    要不是他之前看到过庶妹任惜寄来的信件,否则还以为眼前沙鸥的家书是个恶作剧。

    草纸上没有任何文字,只画了二只脚印,一只碗,碗里面有几个黑点。

    “这是什么意思?”任宁擦汗。

    沙鸥呵呵一笑。

    尽管已经努力挤出和善的笑容,然而脸上的大伤疤还是让他看起来异常的狰狞。

    “脚印是生了孩子,男左女右。所以家里多添了个男孩。碗是指吃饭,里面有米,应该是今年粮食丰收,叫我不要担心。”

    任宁将信将疑。

    他点了点头,“那你要我写什么?你家里应该没人认得字吧。画幅图寄回去不就行了?”

    “别呀。”沙鸥连忙摇头。

    他讨好道:“任兄弟你有所不知,我出来从军已经很久了,只是一直没请到探亲假。现在有很多话想对家里说。画图说不了太多事。”

    “至于读信。家乡附近有私塾夫子,我会把所有的晌银都寄回去,然后让家人花钱去找夫子念一念就好。”

    任宁了然,“那你说吧,我写。”

    沙鸥大喜过望谢了又谢,好半晌过去才在后面的同僚催促中絮絮叨叨说起想说的话来。

第二十八章 水晶

    “娘子:

    你一个妇道人家,在家里扶老养小,辛苦了。

    我在岩陲要塞这里过得挺好的。整天只是骑马训练,并没什么仗要打。娘子不用太担心。

    不训练时我一直想念家乡、想念家人、也想念娘子你。想念你乌黑的长发,白嫩嫩的小脸,香喷喷的……”

    你妹!

    任宁颤着手,一字不漏地把沙鸥的话写了下来。

    好半天过去,在后面同僚杀人般的目光中沙鸥想了又想,终于憋不出话来,这才点头谢过任宁,示意他结束。

    任宁松了口气,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麻利地收尾。

    真没想到大庭广众之下,沙鸥这样一个面目狰狞的糙汉子对自家老婆说起情话来甜得能腻死人。

    害得他写着写着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差点连毛笔都捏不住。

    或许是沙鸥开了头,后面的骑兵无论长得牛马高大还是瘦骨如柴,写信时说起情话来一个比一个骚,一个比一个浪。

    任宁叹为观止,连连感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前世时他看过一些综艺或电影。

    那里的将士写家书时都是幽幽来这么一句“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哪有眼前这些家伙那么浪。

    好几人过去,终于轮到了顾大头。

    他个人还没成亲而且父母双亡,因此收信人是他胞弟。

    起点素来有孤儿院之称,小说开头通常都是父母祭天,法力无力。顾大头这可是妥妥的主角模板。

    因此,他的家书比前面那些骚骑要严肃正式得多。

    只是收信人直接让任宁破功。

    “狗二弟,你身子还好吧……”顾大头这样开头。

    扑。

    任宁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大头,你胞弟叫什么来着?我耳朵有点瞎,没听清。”

    顾大头一愣,茫然答道:“他啊,叫顾二狗。怎么啦?”

    任宁哑然,“这名字……”

    嘿嘿。

    顾大头习惯性地摸着锃亮的脑袋。

    “小弟出生那年,我老家那边发了大水灾。爹娘被主家逼着上了河堤堵缺口,结果再也没有回来。我带着小弟跑到附近的山上,这才活了下来。”

    “大家都说贱名好养活,加上我也不认得什么字。刚好旁边有条饿急了的瘦狗想咬我们。于是我就给小弟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原来如此。”任宁擦了把汗,示意他继续说信件内容。

    就这样,一个又一个骑兵排着队求写信,任宁来者不拒运笔如飞。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傍晚,任宁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封信,反正墨水都换了好几池。

    铛!铛!铛!

    要塞沉沉的钟声如同敲在心脏上,突兀地响了起来。

    任宁回过神,抬头一看。

    排在他面前的小兵们不仅没减少,反而比最开始还要多些。

    “钟响了,该吃饭了。”牛高马大的顾大头不分由说地挤了过来。

    “各位兄弟,老任写了一下午,墨汁都用了好几池。他已经很累了。今天先到这吧!”

    嗡~

    马上轮到自己的小兵们都有些不乐意。

    “任兄弟再写多几个吧。我们几个都等了一下午了。”

    “就是。我的饭可以留给兄弟你吃。求你继续写信吧。家里等我的家书都快等疯了。”

    ……

    任宁站了起来,甩了甩发酸的胳膊。

    他感概地舒了口气。

    原来写一下午的书信比杀一下午人还要疲惫些。

    “各位弟兄,大家该吃饭的先去吃饭,该训马的继续训马。至于写家书的事,明天咱们继续。”

    他呵呵道:“邮差会在要塞里足足呆上一个月才离开。现在才刚月初,大家不用着急这一时半会的。”

    这是大实话,然而骑兵们议论了好一会儿,脸上还有些迟疑。

    任宁又开口:“我任宁向来说话算数,说帮所有骑八营的兄弟写完你们的家书,就一定会帮。”

    众人大喜,这才纷纷散去。

    吃过晚饭,任宁刚回到营房。

    顾大头带着一大堆东西走了进来。

    “什么东西?”任宁好奇。

    嘿嘿。

    顾大头把怀里的东西往任宁床上一放。

    “八营的兄弟们送你的。大多是外出任务时收集到的小玩艺。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都是他们的一点心意。”

    任宁恍然,随手翻了翻。

    礼物里杂七杂八,什么都有。

    新鲜的马奶、锋利的西凉武器、坚固的马蹄铁、鲜艳好看的石头,半新旧的缰绳、一只不知道牛还是马的***……

    甚至还有一块透明的水晶。

    现代社会水晶司空见惯,几乎没人在意。但在没有玻璃的古代,却是相当稀罕珍贵的物质。

    任宁黑着脸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还给顾大头,随手把那块晶莹剔透的水晶挑了出来。

    “水晶是谁的?这可是很值钱的东西。如果拿回帝都星纪城,估计可以在平民区换一座二进的房子。”

    “值屁钱。”顾大头哧之以鼻,“这里是要塞,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是什么狗屁帝都星纪城。”

    “我认得它的原主人。那小子的坐骑是匹母马,前些时候不知怎么怀了胎。”

    “他到处想拿这破东西跟人换点马粮,然而大家的马粮都是紧巴巴的,根本没人理他。”

    “瞎扯蛋。”任宁不信,“怀胎的母马不是由育马营养吗?他换什么马粮?”

    事关边防安危,要塞的一切事务都会先做未雨绸缪的准备。

    特别是人吃马嚼的粮草,这些事关军心稳定的战略储备,通常都是以半年甚至一年来准备的。

    而怀了胎的优质母马是要塞绝对的宝贝。因此无论对外如何宣传要塞缺粮,育马营也绝不会饿着它们。

    “育马营?”顾大头嘿嘿冷笑。

    “老任你常常外出任务,所以不大清楚情况。”

    “这几个月来育马营里已经有好几匹母马莫名其妙滑了胎。据说是天气太热以及槽头们照顾不周。”

    “这算什么破理由。要塞上头气得想杀人,已经下了死命令要他们赶紧弄清楚原因。”

    “上回我们去育马营选马,难道老任你没觉得整个育马营都死气沉沉的?那是他们全营上下四处翻查情况呢。”

    任宁这才恍然。

    当时的他一心只想找匹好马,而且对育马营也不太熟悉,这才没发现什么异常。

    顾大头看了一眼任宁手里的水晶,脸色突然变得猥琐。

    “那匹母马是他小子亲手养大的,感情深着呢。平时别说骑,连碰都不让我们碰一下。嘿嘿,也不知道营里哪匹公马这么厉害,居然神不知鬼不觉……”

    咳!

    任宁瞪眼。

    顾大头这才讪讪地挺直腰板,“反正以现在的情况,他根本不会考虑把马送到育马营去。”

    任宁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往西南方向看去。

    又是育马营。

第二十九章 凯旋

    下来的十几天,任宁除了必要的训马及锻炼身体恢复机能外,其他时候都在履行自己的承诺。

    几乎每天下午他都泡在骑八营里帮骑兵们写着家书。

    以致八营的骑兵们都亲热地跟他开玩笑,劝他从斥候转到骑兵营来。

    任宁呵呵一笑,也没当真。

    要塞是军营,一个有规有矩的地方。

    兵种不是想转就能转的。除非上头有人看重了小兵的某些才干,否则基本上就是终身制。

    这天,任宁依然在八营里奋笔疾书。

    他面前的队伍已经不太长。

    幸亏没特殊情况小兵间不能随意窜营。否则其他营的小兵一旦知道八营里有人在帮写家书,非一窝蜂跑进来求助不可。

    如果是那样子的话,就算任宁是三头六臂,他也完不成自己当初许下的承诺。

    快到傍晚的时候,任宁终于把最后一名小兵的家书写好。

    他神清气爽地站起来,正准备伸个懒腰。

    哗啦。

    八营外面的巷道里突然喧哗起来。

    “回来啦!”有人兴奋地大声嚷嚷,“上月出征草原的将士凯旋回来啦。大家快去看啊。”

    “真的吗?我们打胜场了吗?现在队伍到哪了?”

    “是真的。据说先头队伍很快就会回到要塞。很多人早就收到了消息,这会已经上了西城头抢位置。我们再不去就没位置了。”

    “我槽,那快走快走。”

    任宁精神一振。

    他谢绝了八营其他小兵的挽留,飞快回到斥候营,跟高德明报备一声。

    这才拿好身份徽章,转身跑向不远处高高的西城墙。

    这时的城头上已经挤满了欢呼的小兵,一个个眉开眼笑地向西眺望。

    虽然他们没有参与出征,军功什么的与他们无关。但只要是自己人打了胜场,总归是一件大喜事。

    特别是明后天犒劳将士时,整个要塞都能美美吃上一顿。

    这些日子天天吃粗糙的口粮,他们都快吃吐了。

    上了城头,任宁默默朝育马营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抛之脑后。

    仗着灵活的身子,他好不容易才占到了一个视野开阔的好位置,跟着众人往西望去。

    夕阳西下,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此时还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但更远处的天空里扬满了铺天盖地的烟尘,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过了不到半个时辰,脚下的大地开始颤抖。

    远处的地平线上突然多了一层杀气冲天的铁骑,举着无数不同颜色的旌旗,排山倒海般向东漫了过来。

    哗!

    “是兄弟们回来啦!”

    “欢迎回家!”

    “云垂必胜!西狼去死!”

    ……

    城头上气氛更加浓烈。有旗的摇旗,没旗的放声高呼。一派过年的景象。

    任宁深吸了口气,抑着想跟着欢呼的心。

    他用肉眼估算了一下骑兵的数量,默默地露出了微笑。

    看来云垂的确是打了胜场,至少没损失太多的骑兵和战马。

    数完骑兵的数量,他情不自禁往队伍后方张望。

    然而队伍很长,扬起的灰尘很大。

    先头斗志昂扬的骑兵已经回到了要塞脚下,接受着众人的欢呼呐喊。后方的步兵还笼在浓浓的烟尘里,让人看不见究竟。

    差不多又过了一个时辰,后方的情况终于隐隐约约出现在任宁眼前。

    那是密密麻麻的牲畜和粮草。

    他没太大意外,默默一算。

    大大小小的牲畜数量估计超过五万。粮草相对不多,但也足够整个要塞用上好些时日。

    好一场大丰收啊。

    云垂帝国号称礼仪之邦,朝廷作事通常讲究先礼后兵,以德服人。

    但这里是要塞,是铁血军营。耍嘴巴的事留给后方的朝廷,守塞大将更习惯以战服人。

    大军西征,除了驱赶西凉人,能顺便收刮敌国的物质自然也不会手软。

    以战养战,不仅西凉人精通,岩陲要塞也深得精髓。

    很快任宁目光闪烁。

    他发现了异样。

    刚才后方烟尘过大,一时看不清情况。此时情况大明,原来后面密密麻麻的牲畜里还夹杂了好些长长的队伍。

    任宁定晴一看,不由哭笑不得。

    原来都是些在云垂和西凉间行商的商队。

    他数了数商队标志,赫然有十五支那么多。

    如果其中一部分牲畜是商队带回来的商品。那要塞抢到的牲畜就没剩下多少了。

    任宁心突然一动。

    当初在草原遇上大火,他无意间闯进了蓝芒部族的地盘,就曾经骗右蒙说自己是古家商队的护卫。

    下意识地任宁居高临下找了找,他却没发现“古”字字样的商旗,这才作罢。

    任宁没再多呆。他飞快下了城头,跑回了斥候营。

    一般说来,除了盗匪,无论是云垂还是西凉的正规军,通常不会攻击来往的商队。

    相反,商队路过时还有可能出去和他们作买卖。

    此时天色已晚,商队进不了要塞,只好在外面露宿。

    这种情况下,要塞是会允许小兵们出去和商队交易互通有无的。

    这十几天以来,任宁一直帮八营的骑兵写家书,收获了不少有用没用的杂物。

    他逐一翻看着,准备拿些出去看看能不能跟商队换点什么回来。

    吱!

    背后光线一亮。

    上锋高德明冷着张脸,推开门走了进来。

    “好小子,”他几步走到任宁面前,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细作逮到了。”

    任宁一愣,反应过来后顿时大喜,“这么容易?到底是谁?”

    下午时他从骑八营回来,曾经找过高德明提醒他一件事。

    现在要塞里绝大部小兵都在围观凯旋归来的将士,到处空荡荡的。可能有人会趁机对育马营的马不利。

    抓细作的事虽然不归高德明管,但他也听说过育马营的情况。

    抱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心思,高德明上报了任宁的想法。

    育马营一直没找到什么异状,要塞差点都要以为之前母马滑胎当真是因为天气炎热和槽头照顾不周。

    此时一听,尽管本就派有人监视着育马营,赶紧又加派人手暗中盯着。

    果然抓住了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并且在他身上搜到了相关的物证。

    “至于是谁,你不用知道。”高德明粗声粗气地哼了一声。

    他有些咬牙切齿,“不过要塞肯定不会忘了你任宁的功劳。过些时日会统计好,算到你头上。”

    “是,参将。”任宁咪了咪眼睛,不再打听。

    高德明点头,带着阴冷的背影转身消失在幕色里。

    任宁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离开,

    显然这个被抓到的细作是个意想不到的人物,连高德明都气得失了态。

    或许他知道了并不是件好事。

    只是可惜不能亲手帮追风报一针之仇。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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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活下去介绍:
任宁穿到云垂帝国,成了边境重伤垂死的小斥候。
孤立无援、身边群狼环伺以及敌军遍布的情况下,
他想先安全回国,以及日后出人头地,统领百万大军。
前提是: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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