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灯塔
达利·艾因富特停止了呼吸,他的灵魂再次坠入深渊,这里没有触感,也不用呼吸,诡异的光穿透这里的浓雾。
毫无疑问,这里绝非生者的世界,而这一次的感觉和上次晕厥后完全不同,自己恐怕再也回不到活人的世界了。
一个极为低沉的嗓音从远方传来:
“达利·艾因富特,这里是异界,我隐居在这里。
我的使者即将抵达,它将带你前行,不要害怕,我们很快就会见面了。”
“你是谁?”达利恐惧地问,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空中传来了翅膀扇动的声音,达利望向天空,浓雾中隐约可见两个巨大的绿色光点,那是某种怪物的眼睛,它越来越近,形似神话故事中描绘的石像鬼,,它有凶恶的面孔、强壮的四肢、锋利的爪牙,与上次晕厥后见到的诡异生物完全不同。
这只形貌可怖的生物似乎拥有智慧,它的动作并不野蛮,而是相当优雅,它抬起巨爪轻柔地抓住达利的灵魂之身,随后鼓动起巨大的翼膜,在这片黑暗的异界上空急速穿梭。
下方的景色只能以怪奇幽幻、不可描述来形容,他们飞过无数剃刀般的山峰和不洁的河水,随着高度的攀升,达利再也看不到下方的状况,许久之后,怪物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这只形似石像鬼的怪物飞向一座浮在空中的岛屿,一座高耸的灯塔矗立在那岛屿的中央,怪物把达利的灵魂躯体轻轻放在灯塔顶层的阳台上,然后它飞走了,隐没在浓雾之中。
这里的一切都是灵魂之身可以触碰到的,达利试着摸了摸护栏上的怪物雕像,感觉到古旧的石头渗出凉意,随后他谨慎地推开阳台上唯一的一道厚重木门。
门的里面是一间巨大而古朴典雅的藏书室,周围一圈全是高大的木头书架,上面塞满各种古旧的书籍。
壁炉中燃烧着的物体发出诡异的幽蓝色火焰,房顶上的数百根蜡烛照亮了屋内的一切陈设,一位身着华丽长袍的男人坐在藏书室中央的书桌上,那是一位面容慈祥的老者,浓密洁白的须发修剪得干净整洁,白底色金色纹饰的宽松长袍衬托出博学者的形象,他正在翻阅一本厚厚的典籍,看起来像是一位超凡脱俗的隐士。
“你好,瓦尔斯塔人达利·艾因富特,万中无一的灵魂行者,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上一次我还是通过使者的眼睛看到昏厥的你在海面上漂浮。”
低沉的嗓音极富魅力,老人抬起头,白眉下一双锐利的眼睛放射出耀眼的金色光芒。
(那绝非人类,而是其他的某种存在,某种超越常人的存在。)
“你是谁?”达利问道。
老人面色和善,语气温和,对这位客人充满了耐心:
“灵魂行者,我的真名需用我本族的语言来解读,用人类的语言是读不出来的,我进入过你的记忆,知道你爱读书,算是人类中的博学者,相信你作为一个瓦尔斯塔人必定阅读过本族的神话传说故事。
在人类的一些古老叙事史诗中曾无数次提到过我的存在,人类作者们为我创造出无数个名字,但那些都不是我的真名,在你们瓦尔斯塔人的神话和语言中,我被称呼为奥塔库。”
达利震惊道:“天呐,您就是藏书塔上的智慧之神奥塔库?您是瓦尔斯塔神话中的主神之一,在异界永恒长存的不朽者、观星者……一位真神?”
“以你们的理解来说,是的,人类的不同文化中给了我很多尊称,我的确就是瓦尔斯塔神话中提到的的不朽者、智慧之神、占星家的始祖、观星者奥塔库,神学家们倾向于把我描述成一个强大的人类,经过历练后升格为神。
但我并非人类,也不像神话中说的那样光辉伟岸,我仅仅是一个比你们人类强大的智慧生命而已,我并非独一无二,也有很多同胞,我族来自你们所在的星辰之外,我族的知识和力量远远超出了人类可以理解的范畴,因此初始的人类尊称我们为神。”
老人举起苍白的手指向周围的一圈书架,他得意地说:
如你所见,书架上摆放的都是你们人类的作品,这些都是我的宝贵收藏,人类真是非常独特的智慧生命,你们本身的力量相当脆弱,寿命也很短暂,但却创造出无比庞杂的艺术、文化作品,研究有趣的人类文化和历史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留在这里还未返乡的缘由。”
达利丝毫不敢怀疑老人所说的话,他身上散发着强者的气息,自己在他面前只是蝼蚁而已,他很感激这个传说中伟大的神竟然对自己如此有耐性。
他跪了下来,面对这个传说中的神或者说一个来自异星的强大生命,渺小的他不由自主地对这个强大的存在顶礼膜拜:
老人站起身来将一册装帧精美的典籍放回书架,他亲切和蔼地微笑着:
“你们人类的繁杂礼节相当有趣,但这对我来说并无意义,你可以随便些,我好慢慢为你答疑解惑。”说完后老人指向一旁的高背椅,示意达利坐在那里。
达利恭敬地坐了下来,问道:“我听到您称呼我为灵魂行者,而我自己对这个称号一无所知,难道是因为我的灵魂可以脱离肉体么?”
“没有错,正是如此。
你的灵魂第一次离开肉体出现在这个异界的时候,我的使者很快就嗅到了你灵魂的味道,你的出现令我欣喜,凡人。”
“对此我很荣幸,能取悦您是我无上的荣耀。
敢问,您所提到的使者,是不是指我第一次来到异界看到的那种怪物,那是只长了乌贼一样恐怖眼睛的巨大乌鸦,上次它可把我吓坏了。
对了,还有这次载我飞行的怪物,那简直像瓦尔斯塔神话中提到的石像鬼!”
“正是如此,那些都是你所在世界的远古生物,都是些顶级的掠食者,它们存在的年代远比最初的人类更为古老,我控制了它们,赐予它们力量和进入异界的能力,让它们为我服务,就像你们人类饲养宠物一样。
在你晕厥以后,它们中的一只把你的信息告知了我,当时我很喜悦,在你们人类之中,已经有千年没有出现像你一样有天赋的个体了。你可知道,你自己的血统很珍贵稀有么?”
“不,在您的神威面前,我不敢僭越,我的家族确实是瓦尔斯塔半岛上最为古老的贵族之一,历史上把我们这类古老贵族称为‘蓝血贵族’。
但我自己非常清楚那只是个虚伪的名号,所谓蓝血只不过是因为我们贵族不用下田劳作而显得肤色洁白透明,所以在臂弯处可以隐约看到泛着蓝色的静脉血管,血液本身还是红色的,所以那些称号都是些虚名而已,是贵族们为显示自己比平民高贵而编出来的东西。”
“你说的没错,但也不是完全正确,如果我告诉你,你身上也流淌着很少的一部分和我相同的血液,也就是你们人类所谓的‘神裔血脉’呢?”
说罢,老人指了指自己。
达利有些疑惑,他想了想,谨慎地问道:
“请问,难道蓝血贵族和神裔血脉是一回事?”
老人点了点头,他对达利提出的问题非常满意:
“非常好,你真是思维敏捷,猜的没错,我们种族的血液就是蓝色,身体结构也和人类完全不同,正如我一开始所言,我族是来自星空彼端的更为强大的生命,你们难以理解其中的缘由,才会称呼我族为‘神’。
我原本的外形完全不符合你们人类的审美观,好在我能随心所欲地为自己创造幻象,弱小的生命根本看不透我的真身,所以就以你最容易接受的样子出现,这个慈祥睿智的老人形象就是我常用的幻象,这也是我被古瓦尔斯塔人称呼为‘藏书塔中的观星者’之缘由。”
老人抬起一条手臂,那条手臂的外观逐渐虚化,随即显现出许多条扭动着的巨大触须,吓得达利差点躲到椅子后面,还好那些恶心粘腻的触须很快消失了,变回了华丽衣袖中老人干枯苍白的手。
“我无意吓唬你,人类,只是让你明白我原本的样子完全不符合你们的审美,这样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我要用幻象伪装自己了。”
老人的表情忽地显得有些狡黠,他打趣道:
“既然我的真正面貌让人类如此嫌恶,和你们的审美观格格不入,人类圣堂上的壁画中所描绘的神都是一副光辉伟岸的美丽形象,但我的形象反倒有些像壁画中的魔鬼或者其他怪物。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灵魂行者,一个我很感兴趣的问题,尽管我真身的形象如此让你恐惧,你仍旧愿意尊称我为‘神’而不是‘怪物’么?”
“不……不敢,我见识到您的伟大力量了,那简直和神话中提到的‘魔法’一样神奇,您的本体比人类更美丽,您就是最伟大的神,毫无疑问!”
老人饶有兴趣地听着达利这番虚伪的恭维,满足的表情显示他对人类拍马屁的行为颇感兴趣。
气氛缓和下来,达利也不再那么紧张了,他大胆地提问:
“无论蓝血贵族还是神裔血脉,我对这些说法的真正缘由一无所知,伟大的神,我渴求真相,恳请您为我答疑解惑。”
(12) 神的对话
“那么我就简明扼要地讲解一下你们人类口中‘神裔血脉’和‘蓝血贵族’的真相吧。”老人回到书桌前坐下,说道:
“很久以前,我的先祖跟随一些爱好探索未知世界的族人在星海中四处云游,他们自称为‘旅行者’。
某一天,他们来到这个存在智慧生命的美丽星辰,旅行者们对于人类非常着迷,当时人类的四周强敌环伺,面临灭绝的危急。为了保证这一珍贵物种能在严苛的环境中存活下来,旅行者们协助原始的人类村落抵抗其他强大生物的侵袭,因此我族被人类尊称为‘神’。
某些旅行者对人类的兴趣简直太过狂热,甚至和人类诞下子嗣,这些初代的混血儿在如今的人类看来就像怪物,但在当时这些混血儿可是贵为‘神裔血脉’,他们的体内涌动我族的蓝色血液,力量和智慧远超一般人类,他们也会使用我族的某些能力,后来你们人类将这些能力称之为‘魔法’。
这些混血儿不断地和其他人类通婚,历经数代的混血之后,他们的看起来越来越像普通人类,直到从外观上再也分辨不出区别,但当时这些混血后裔仍旧保有我族的蓝血,力量仍旧远超常人。
如今你们所谓的‘蓝血贵族’大多都是如你所说的妄图虚名者,但那些继承了我族力量的混血后代确实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才是真正的蓝血贵族。
这些混血后代中有几位佼佼者,他们利用强大的身体和魔法力量逐渐崛起,成了人类文明最早的一批统治者。
比如你所熟知的瓦尔斯塔第一帝国皇帝——萨略里哀·米德奈特,这位皇帝的后代在千百年的繁衍中逐渐失去了我族的力量,蓝色血液逐渐淡化消失,最后变得与凡人无异,瓦尔斯塔帝国也变得支离破碎,如今米德奈特家族的后代只是统治着一个疆域不大的公国。
你们艾因富特家族也是同理,你灵魂行者的能力便是拜这残余的蓝血血脉所赐。就连我都搞不清楚其中的原理,在人类世界中,拥有蓝血和掌握魔法力量者早已消逝殆尽,我很疑惑为何会突然出现你这种返祖的个体,这就是我对你感兴趣的原因。”
达利二十多年来形成的世界观迅速地崩塌着,他怀着绝对的虔诚之心倾听老人的话语,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他看了看自己半透明的灵魂躯体,早就对自己经历的这些怪事充满疑虑,他渴望听到真相。
“斗胆再次请教您,我想知道更多关于‘灵魂行者’的事。”
老人似乎乐在其中,仍旧耐心地为他讲解:
“在你生存的这个年代,那些身负神之血脉的强大家族因为和凡人通婚已经退化得和普通人类相差无几了。
而你是个例外,达利·艾因富特,你是万中无一的幸运者,尽管你的血液已经退化为红色,身体也与凡人无异,但你先祖曾拥有的强大精神力量在你身上奇迹般地重现了!我对此相当着迷。
每个生命都拥有灵魂,灵魂是一种承载着精神思维和记忆的能量体,普通的人类和一般的动物一样,他们在生命终结之后都会在瞬间魂飞魄散,因为他们的精神力量很弱,不够维持灵魂形态所需的巨大能量。
而你的强大精神能量足够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灵魂形态,你的灵魂甚至可以在异界走动,这就是我称呼你为‘灵魂行者’的原因。
我第一次发现你的存在是你在海上晕厥的时候,我通过使者的双眼观察,为你指明了你身体所在的方位,以助你重返人世。因为我无法忍受像你这样的生命奇迹在那里默默地陨灭。”
达利这时才知道那条如星辰般璀璨的道路是眼前老人所铺筑的,不管他真身的形象如何可怖,他终究是自己的恩人,达利单腿跪下表示敬意。
老人摆手示意他不必多礼,继续说道:
“我原本另有安排,只是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快迎来死亡,我派出了使者迎接你的灵魂,这就是咱们现在的会面了。”
达利有些疑惑地问道:
“请恕我僭越,伟大的神。难道您不能预知未来么?难道您无法看出我的命运?”达利刚问完就后悔了,自己的话是在质疑神的能力,真是个无礼又愚蠢的问题。
老人眼中的金色光芒依旧柔和,没有丝毫变化,似乎并未因为达利的无礼而生气,他答道:
“据我所知,没有生命能洞悉未来、预测命运,就连我也不行。我是个比人类强大得多的生命,被你们尊称为神,但我的确没有预知能力。
我很赞同你们人类的一个词语——‘命运多舛’,未来是拥有无数种可能性的,我也只能通过思考去尽可能猜测未来,但绝对无法预知它。”
达利看到他并未生气,终于放松下来,他此时已经下定决心提出自己的请求,再次跪下来乞求道:
“伟大的神,伟大的观星者,我的大恩人奥塔库。我祈求您给予我第二次生命,因为我在人世间还有未了的仇怨,如果你能给我机会让我报仇的话,我愿意穷尽我所有的灵魂能力去侍奉您!”
老人慈祥的面容中闪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说:
“尽管你是人类之中千年难遇的灵魂行者,但还是无法和你那些强大的先祖相比,我高估了你的精神力量,你的灵魂形态已经无法维持太久。
原本我还想让你成为我的助手,带你一同旅行。”
“对不起,我的无能让您失望了。”
“你的那些要求我都可以帮你实现,毕竟你的出现给我无聊的生活增添了些许惊喜,我会帮你的。
修复一个人类的肉体对我来说轻而易举,但我不会太多地介入你们的凡间事物,你的仇怨还是要由你自己去解决。
况且我很快也要离开这里返乡了,我的同伴们早已旅行到其他地方,如若用你们的时间来计算,我已经独自一人在这里观察、研究了上千年,人类的文化已经无法再吸引我的兴趣,很快我将带着所有的研究成果离开,我要和族人们一起探索其他未知的文明。
最后我想问你,你愿意接受某种代价来达成复活的愿望么?”
达利斩钉截铁地回答:“是的,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这重生的机会。”
老人对他的回答十分满意:
“很好!但我要警告你,以你的精神力量只能承受住一次死亡,此次复活之后,如果你再次死亡的话就会如同其他凡人一样瞬间魂飞魄散,那时候就连我也救不到你。”
达利的回答更加坚定了:
“我不会再因鲁莽送命,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至于血亲复仇之事,我会更加耐心地等待机会。”
“很务实的想法,这样才对得起你珍贵的血脉。事不宜迟,你的尸体还在土里继续腐烂着呢,咱们最好马上出发。”
说罢,老人朝着画架上的空画布念诵了些奇怪的语言,随后画布上出现了一个黑色的旋涡。
达利看着这神奇的现象,心中既恐惧又好奇,问道:“这是什么?难道是魔法的力量?”
老人点了点头,招手示意他跟上,随后走入那旋涡中,消失不见。
面对未知的命运,达利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唯有坚定信念,一路前行。
(13) 复活
再次回到生者的世界,所处之地竟然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地方——艾因富特庄园,这里曾是他的家园,如果父亲和公国高官的通信没有被人发现,他本应还在这里享受安逸的生活。
没有时间留给他继续感叹命运,老人一声不吭地在前方领路,他目的明确,毫不彷徨,达利的灵魂无声地跟在其后。
这是一颗老橡树,他童年时经常玩耍的地方,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坟包出现在这里,一片木条被歪歪扭扭的插在坟前的地上,好一个简易的墓碑,可见负责埋葬的人对死者有多么不耐烦,木条上面漆着些歪歪扭扭的字:
达利·艾因富特,逃兵、叛徒、懦夫,葬于1700年
一个灵魂站在自己的坟墓前,看着如此侮辱自己人格的墓志铭,这可真是奇妙的景象。
老人站在坟前,宽大的衣袖一挥,召唤出了几只巨大的啮齿类动物,这些形似巨型土拨鼠的生物开始挖掘,很快就挖出一具腐烂的尸骸。
达利的尸体已经变得僵硬浮肿,其上布满紫色的斑块,几只蛆虫在啃噬着血肉。
老人喃喃道:“状况还算不错,腐烂的程度不算很高,但也无法简单的直接让你复生,我需要先修复身体的机能。
灵魂行者,你应该对自己的幸运感到庆贺,你即将获得我身体的一部分,当做我临行前赐予你的礼物吧!”
“您的……一部分?”达利表示听不太懂。
老人突然卸下了自己手臂的伪装,再次显现出数条粘腻的触须,这里除了他们以外只有树木,如果有人目睹的话天晓得会不会被吓得发疯。
“灵魂行者,知道为何我愿意为你做这些么?”
“因为……您对我灵魂行者的能力很感兴趣,不希望我消失?”
“有这个原因,但你的力量几乎消耗殆尽,灵魂之身将于不久后消散,对我来说,你已经没有任何研究利用的价值了。
是其他的缘由让我决定帮你,我们在灯塔会面的时候,你的某些反应让我很是吃惊,现在也是如此,这才叫真的难得,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独特的人类。”
“某些……反应?”
“是的,我的存在凌驾于人类的理解之外,一般的人类见到我的真身往往会因为过度的心理压力而当场毙命,就算没死也会变成疯子,余生只能被关在疯人院里绝望地嚎叫。
但你不同,第一次见到我显现这些触须的时候,你只是躲在椅背后面一小会,马上就恢复了理智。现在第二次见到我的真身,你竟然毫不动容,这简直太让我震惊了!
这和你灵魂行者的能力无关,你内心深处中的某些东西比旁人强大,或许这就是你们人类所说的类似‘勇敢’或者‘坚韧’的品质,我不确定。”
达利有些羞愧之意:
“伟大的神,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我既不勇敢也不坚韧,我更擅长读书,而非争斗。我是温室里长大的贵族少爷,落难之后,我甚至连自己的母亲和妹妹都养不活。
在海战中,我甚至被吓得蜷缩在角落里发抖,那些比我勇敢比我优秀的人坚持待在大炮旁边反击,我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什么也没去做。”
老人果断的纠正他:
“错!
你的特殊之处并非你们人类争斗的好勇斗狠,而是你面对未知事物的接受能力,你口中所说的那些勇敢战士们,如果他们见到我的真身只会变成一群
疯子而已,但你不一样。
珍惜自己的生命吧,从你的身上,我看到你那些强大先祖的影子,为此我愿给你一份恩赐,这恩赐可不仅仅是复生那么简单。”
说罢,老人的另一只手中突然出现一柄闪亮的军刀,他缓缓抬起刀,猛地朝着自己的触须砍去。
一条触须被干脆利落地切下,重重地落在地上,仍旧不住地扭动翻腾着,过了好一会才静止住。
伤口处流出的是蓝色的血液,以奇迹般的速度痊愈着,竟然在一分钟内便重生出了一条新的触须。
一切都发生得如此之快,达利还不及表现出惊讶,老人就重新把自己的触须手臂伪装了起来,他换上自己常用的伪装,华丽的宽大袖子裹着苍白的手臂,怪物消失不见,只留下慈祥老者的身影。
老人用苍白枯瘦的大手抓起自己切下的触须,将其轻轻放在坟中的尸体身上,他说道:
“看好了,这就是我族的力量,也就是你先祖所谓的‘魔法’。”
老人手臂一挥,凭空召唤出成千上万条漂亮的蓝色蠕虫,达利从未在任何生物图鉴上见过这些虫子,这些扭动着的小东西仿佛听到了某种指令,它们
向着尸体与触须的方向蠕动前行。
它们以惊人的速度啃噬着那条触须,身体逐渐胀大,很快那条触须就被吃个精光,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此刻尸身上爬满了蠕虫,它们从尸体的口、鼻、耳处钻入,也从右手上和左胁下的伤口钻入,很快便全部进入了尸体中。
(天呐!这是何等骇人的景象!)
达利的灵魂站在那里看着发生的一系列怪事,他悄悄注视身旁老人的反应,老人显得非常专注,瞳孔中散发出金色的光芒,他的目光似乎已经穿透了躯体,正在指挥体内的无数只蠕虫从事着某种复杂的工作。
许久之后,奇迹显现了!
达利兴奋地看着自己躯体上的尸斑逐渐消失,皮肤变得不再青紫,逐渐恢复了弹性,如同死鱼一般灰蒙蒙的眼睛也重新恢复光泽。
老人变得放松起来,不再那么专注。现在达利的躯体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了,那鲜活的姿态,简直像是在沉睡一般。
“那些虫子呢?它们去了哪里?”
“那可不是一般的虫子,它们是我用魔法创造出的生命,每一只都要比人类更强大,绝对服从我的命令。
我命令它们吞噬吸收我的触须,让它们爬进你体内各处,修复好你身体破损的部分,现在那些虫子连同我的触须和你的身体融为一体了,哈哈,简直太棒了!
喂,你们崇拜的其他神灵可做不到像我一样完美把?”
老人的语调显得非常调皮,就像一个小孩子在邀功一样。达利认识的不少学院教授也是如此的小孩子脾气,人越是博学多才就越是显得不成熟,许多有名的老学者都是一副小孩子脾气,想不到就连神也是如此。
他以赞叹的语气回应:
“是的!毫无疑问!您是最伟大的神!我亲眼见证了这伟大的奇迹!”
达利突然感觉有些异样:“我……感觉有点奇怪,像是某些东西在吸引我的灵魂。”
老人彻底放松下来,他深深吐了口气,显得有些疲惫,似乎刚刚完成了一项无比庞杂、耗费精力的工作。
“觉得奇怪就对了,那是因为你的身体在召唤你的灵魂,走过去,灵魂行者,像上次在海面上做的一样,不要抗拒这感觉。”
灵魂被一股强大力量吸入身体,达利感觉到清新的空气从口鼻吸入肺脏,他睁开眼睛,看着湛蓝的天空,自己终于复活了!
他躺在那里,却丝毫动弹不得,全身像是遭受了亿万只虫蚁啃噬一般的剧痛,脖颈以下的躯体完全不听自己的指挥。
老人用魔法召唤出一个大瓶子,给这位重生者灌下:
“这里面是清水和其他你需要的养分,经过我能力的加持,使你能快速吸收。”
幸好舌头还听使唤,达利贪婪地吞咽这粘稠无味的稀粥,很快他感觉到躯体内泛起一股暖意,喉咙逐渐恢复,终于能开口说话了。
“我的身体还是不能动弹,这感觉……很奇怪,我全身都在痛,这疼痛不像是在肌肉或骨头里,反倒像是连接到我的意识里似的。”
“我说过这是非同寻常的恩赐,完全不同于普通的复生,如今你身体的一小部分由我的血肉所填补,我确定神经已经连接完成了,你需要时间去适应这具新躯体,这身体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完全不同于你那些半神祖先,具体有什么改变,还需你慢慢体会。”
达利激动万分,他留下两行热泪:“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感激,伟大的神!我愿意听您差遣!任何事都行!”
老人摆摆手道:“如今的你已经再也无法驾驭灵魂形态,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将择日携带自己所有的研究成果返乡,然后再去找寻其他生命。
你就在这里静静躺着休息,适应这身体需要时间,我需要提醒你一下,这次重生之后你将有所改变,肯定会遭受常人前所未见的痛苦,或许会因为身体中的排斥反应而死去,你的人类意识或许会被我的那部分血肉所控制,当然也有好的方面,也许你会获得某种对你有帮助的能力,总之你要清楚一件事,现在你的躯体已经和普通人类大为不同了。”
“没关系的,我……,我这种废物能受到如此的恩赐,怎么还会有其他不满的呢?我不在乎自己还是不是人类,总之我又回到了这个世界,我不想死……。
我有梦想要去实现,有仇人等着我去报复,有我爱的人等着我去拯救……,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对生命充满敬畏。”
老人本已准备返回灯塔中的房间,听到达利躺在那里喃喃自语,他转头说道:
“达利·艾因富特,不要再妄自菲薄,记住,你是非常特殊的,即使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生命,你都没有发疯。
放开心灵勇敢地去遵循你内心深处的呼唤,不要辜负我的恩赐。
我走了,从此以后,咱们不再相见。”
(14) 活死人
老人的脚步声越来越小,逐渐消失,最后只剩下微风扫过落叶的声音。
静谧的树林中,只剩达利·艾因富特一人静静地躺在坟冢内,他感觉到体内正在进行一场战争,自己人类的肉体在拼命排斥着外来生物的血肉,他连脖子都无法转动一下,所能做到的只有望着天空以及保持呼吸,还有思考。
遵循自己内心的呼唤,复活他的恩人临走时如是说,达利很少自己决定过什么事,从记事时开始,父亲为培养继承人下了决心,他远离打闹嬉戏,专注于读书学习,为继承家业做好万全准备,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父亲的严厉造就他内向的性格,他一直都羡慕弟弟威廉,羡慕他每天都可以和其他孩子们玩耍,羡慕他生的一副好模样,更羡慕他获得简宁的倾慕……)
每当想起她,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
达利是个孤独的人,心中只有亲情和责任感,他的交际圈子很小,很少主动接触塔嘉维贵族圈子里的少女们,她们的势力庸俗和故作妩媚让达利感觉厌烦。
简宁·温斯泰德和这些贵族女孩都不一样,尽管出身低微,但她温柔体贴,勤劳诚恳。
对于达利来说,她是生命中的光辉,欲望中的烈焰,是甜蜜的初恋,也是唯一的暗恋对象。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楚楚可怜的小女孩。
他们一同成长,达利看着女孩的成长变化,她变得身材高挑,腰肢纤细。
达利尤其喜欢在仲夏时分偷看简宁,那时的她穿着一件短裙,她那白皙修长的腿简直美极了,浑身上下散发着女人的魅力,每当达利的偷窥被发现时,她都报以微笑,而达利却羞得面红耳赤。
尽管她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是父亲领养的孩子,却以兄妹相称,复杂的关系为这段爱恋隔开了一堵墙,达利一直怕遭人闲话,胆怯内向的性格使得他没有勇气去表白,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暗恋上自己的弟弟。尽管心有不甘,但只要能每天看到她就已经很幸福了。
那些美好的日子一去不返,亲人已故,爱人遭受折磨不知所踪,此刻他只能躺在土里,忍受着全身疼痛的折磨。
就这样过了一天一夜,达利终于可以艰难地站起来了,神赐予的蓝色的血肉似乎已经完全融合进他的身体。
他尝试行走,四肢感觉像被灌了铅,用尽全力也只能以极慢的速度蠕行,仿佛百岁老妪一般缓慢。
每动一下都需要忍受筋肉中传来的剧痛,膝盖和臂弯等关节处痛得尤为剧烈。
脖子上的皮肤摸起来很光滑,什么伤口也摸不到,这处被刺穿的致命伤已经被那些蓝色蠕虫彻底修复了。
他费力地低下头,发现决斗时被刺中的胁下部位仍没有彻底痊愈,伤口仍旧传来剧烈的疼痛。
右手上的那处深深的划伤倒是完全无恙了,皮肤上留下了已经干涸的血迹,果然,血迹是蓝色的。
他苦笑着,看来自己这次成了如假包换的蓝血贵族,想到自己的身体里流动着神的恩赐,就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理由去抱怨这一切。
就这样,他艰难地在这片树林中前行,速度只比陆龟快一点点,期间经历无数次的跌倒与爬起,好在身体的状态不断变好,速度也逐渐加快,到了当天傍晚,他走到了宅邸的大门口。
远远望去,一个男人牵着猎犬站在门口,达利心中有些懊恼,他本想隔着窗户看一眼自己昔日的家,如此看来只能离开了。
正当他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猎犬嗅到了他的气味,开始大声吠叫起来。
牵着猎犬的人举着油灯追了过来,达利徒劳地转身想要逃跑,尽管此时他的身体状态已经好了许多,但还是被轻易追上了。
“喂,陌生人,你闯入纽曼家的私人领地了!你给我转过头来!”
达利自知逃跑无望,只能面对挑战,他转过身,一边盘算着以自己难以控制的躯体,如何才能对付一个成年男人加一条猎犬。
油灯的光照了过来,牵狗的男人看到面前的人浑身沾满泥土,看到有些僵硬泛着死灰的面容,等到他反应过来似乎被吓得不轻,他双腿打颤,话语中带着恐惧:
“我的天呐!是你……艾因富特家的小子!这不可能!你已经死了!
我亲眼看到托尼·福斯特刺穿了你的喉咙,我们亲手把你埋了,你流尽了血,你死了!”
达利借着光也看清了来者的面容,这张脸无论如何也不会认错。
此人是西斯卡·纽曼的手下之一,潜入纽曼家的夜晚,就是他把达利捆在树上,决斗的那天是他赶的马车。
很明显,他看到达利如尸体般苍白的面容后被吓得不轻,口中念诵着类似祛除不洁之物的祷文,此人应该是有某种信仰。
而反应最夸张的是那条猎犬,这条凶猛的恶犬靠近达利以后竟然不再吠叫,它被这个虚弱的人吓得连连后退,发出恐惧的哀嚎,仿佛看见了什么猛兽一般。
猎犬的反应让那人非常不安,人们都知道动物颇具灵性,让巨大凶猛的恶犬如此恐惧,眼前的身影是传说中的恶灵还是僵尸?
“求求你了……诸神保佑,求求你!不要来找我报仇,我没有害你,我的雇主西斯卡·纽曼才是你的大仇人,我只是个打工的仆役而已。”
看到对方如此惧怕,竟然把自己当做恶灵,达利干脆将计就计,他努力地摆出一副凶恶的表情,故意压低声音,以诡异的语调说道:
“你在我家族的宅邸干什么,你倒说说看,这里怎么就成了纽曼家的领地?”
“哦,这跟我无关!是我的雇主西斯卡·纽曼干的,他在市政拍卖所低价拍到了整座庄园。我当然明白这里永远是您的地牌!毫无疑问,艾因富特家族永远是这里的主人!我只是奉了雇主的命令在这里巡逻,我得赚钱养活一家人,求求您了,饶了我吧,我再也不为他效力了!”
听到仇人霸占了自己家族的庄园,达利丝毫不感到意外。而当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自己去做。
不知为何,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声音和以前有些微妙的变化,显得有些沙哑、诡异、低沉,或许是蓝血的原因。
“那好,我暂且不取你的狗命,你最好如实回答我的问题,不然我就让你尝尝死者复仇的厉害。”
“您尽管问!我发誓不会说谎!”
“我的妹妹,简宁·温斯泰德,你们把她卖到了哪里?”
“哦,这也不关我的事,艾因富特大人,都是那些混蛋干的!
西斯卡·纽曼专门找了一批流氓混混,雇佣他们当打手,是他们干的!那个打了您的光头就是他们的头目,他们把您的妹妹卖到了城区里第三大街老鼠小巷的酒馆里,那是间隐藏着的妓院,真是一群无耻的混蛋!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本以为会再次丢掉性命彻底死去,想不到却误打误撞被当成复仇的恶灵,借此顺利打探到了简宁的消息,达利压抑着心中的狂喜,以恼怒的腔调说道:
“我暂且留你一条狗命,不过你要答应我,今天的事,不许告诉旁人!还有,你去我被埋葬的地方,重新填埋好我的墓地,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我从里面爬出来的事,明白么?”
“天呐,果然是死灵……诸神保佑……”牵着狗的人吓得尿了裤子,湿漉漉的裤腿粘住了身体,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尿骚味。
“我发誓!艾因富特大人,我发誓一定会守口如瓶,我这就赶回去拿铲子,我会连夜填埋好墓地,让其他人都看不出来伟大的您已经重生了。”
“很好,你可以滚了。”
话音刚落,这人就牵着瑟瑟发抖的猎犬跌跌撞撞地跑了。
达利感觉自己充满力量,他完全不再顾及身体的剧痛,迈开步子尽全力朝着城区方向行走。
“简宁……等着我,我这就去救你,我要带你离开这片伤心之地,去他妈的贵族同盟!我受够了。我们去公国投靠父亲的朋友,开始新的生活,等待时机成熟之后,我会一次性清算这血海深仇的!”
(15) 拯救挚爱
塔嘉维西郊通往城区的路上,达利看到一位邮差策马奔来,这位邮差把马拴在一座旅店门外便急匆匆地走了进去。
趁着四下无人注意,达利走了过去,想要偷偷牵走邮差的马。
出乎预料的事情发生了,这匹马的反应竟然比那条猎犬还要夸张,它看到达利接近之后竟然人立起来,激烈地嘶鸣着,达利见状赶忙走开,走出很远之后那匹马才安静下来。
不只是猎犬和马匹,达利发现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在惧怕自己,街边的野猫、野狗见了他慌忙逃窜,甚至连阴沟里钻出的老鼠都绕着他走。
为了寻求一个解释,他望着河水里自己的倒影,他看到自己脸色惨白、瘦骨嶙峋,一副大病初愈的落魄样子,完全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让那些动物躁动不安。
难道是气味?但是走过他身旁的人们毫无反应,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死而复生的事情,不会在意这样一个走路像酒鬼般跌跌撞撞,形貌枯槁的男人。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自己内在的某种东西让这些动物心生不安,灵异学者们经常用锁在笼子里的小动物来测试房间里是否有异状,一定是因为自己身上某些诡异的特质被敏感的动物们察觉到了。
那些诡异的蓝色蠕虫和那条触须都是超越人类和其他动物认知的存在,如今这些东西都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就连自己的血液都成了蓝色,自己已经不再是普通的人类了,或许已经变成了其他的什么东西,谁知道呢。在这些感官灵敏的动物看来,自己很可能就是一个怪物。
为了不再引起注意,达利刻意遮住面容,他尽量躲开动物,好消息是这幅身躯越来越听自己的指挥了,现在的他不仅能快步行走,甚至可以小跑几步,,他可以感受到,那些外来的血肉和人类躯体结合的越来越紧密。
趁着面包店的学徒偷懒,他偷走了一大块黄油夹心面包,找了个隐匿黑暗的小巷席地而坐,身旁正好有一口水井,长途跋涉之后,达利需要充分的休息和进食,井水清澈,面包松软,这就是生者的世界,想要维持生命就必须要随时补充能量。
其他的仇怨可以等到以后再说,他确认了自己的首要目标,无论如何一定要尽快救出简宁,这次绝不能像以往一样鲁莽,他需要平心静气,充分恢复体力,或许需要一场激烈的打斗才能救她出来,他靠在墙边,疲惫之意迅速袭来,他就在这条肮脏僻静的小巷里睡着了。
数小时的休息之后,全身的剧痛逐渐缓解,只剩左胁下那处被刺穿的伤口仍旧有些隐痛,现在的他行动起来毫不费力,只是对这复生的身体仍有些生疏感。
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醉汉,他的穿着颇为得体,躺在距离达利不远处呼呼大睡,身边的呕吐物中散发出浓重的酒气。
真是天赐良机,这人和自己的身形差不多,他睡得像昏死过去一样,达利换上了醉汉的衬衫、外衣、裤子、鞋子。把自己那身沾满泥土和血污的衣物给他换上。
醉汉腰带上系着的沉重钱袋里竟然还有七枚金盾、十多枚银星和许多铜板,这是一笔不菲的财富,简直太幸运了,这下连出逃的路费都不用愁了。
人靠衣衫,达利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富家公子的身份,有了这身行头,也有了钱,事情就变得好办多了。
作为土生土长的塔嘉维本地人,进入城区以后,达利轻车熟路地走到商店云集的街区,以前他来到这里都是买些图书画册,这次前来他要买点其他的东西。
首先他去了香水店用一枚银币买了瓶高级香水,店主所言非虚,这香水的却是用了十多种不同鲜花和其他珍贵香料提炼而成的,达利作为曾经的阔少爷是个识货的人,他用这香气成功掩盖了衣服上的酒气和自己身上的体味。
随后他又光顾了一家远近闻名的铁匠铺,这次他吸取了决斗时的教训,选了一柄朴实无华带球形护手的刺剑,他拿起这把剑对着人形木靶砍了几下试了试手感,不愧是知名铁匠打造的好货,硬度和柔韧性并存,平衡感极佳,重点是持剑的手完全被护手包裹住,是血的教训让他明白了护手的重要性。
塔嘉维城规定不允许私自买卖枪械,出售枪械的店铺全都受到城内官员的监管,只允许有一定身份的无犯罪记录者和登记在册的猎人购买。
而此时的达利没有任何的身份证明或打猎许可证,除此之外他还是被通缉的逃兵和叛国者,甚至都不能算是个活人。
如果弟弟威廉还活着就好了,他知道哪里的黑市可以买到枪和火药,可惜他已经不在了。
达利这次并不打算继续劳烦自己的好友帕尔,他知道自己未死的事情一定会败露,西斯卡·纽曼可不会相信那仆人关于死人复生的说辞,自己的这位大仇人对鬼神传说嗤之以鼻,他只会认为达利是重伤未死才爬出坟墓,他一定会雇来大量人手彻底除掉自己,为了让帕尔远离灾祸,达利决定单独行动。
他雇了一辆马车,乘车来到塔嘉维城第三大街的老鼠小巷,巷子深处有座四层楼的无名酒店,尽管这里紧挨着贫民区,实际上却是供有钱人玩乐的一处隐蔽场所。
达利刚成年时,某位贵族公子曾经邀请他来见识一下这里的美艳妓女们,这位花花公子的邀请当然被他果断拒绝了,但是达利记住了这个信息,还好他的记忆力并没有因为死亡和复活而消退。
达利深吸一口气,推开门走了进去,里面的陈设看起来很普通,小桌边坐着几位面相凶恶的男人,他们冷冷地看着达利,一言不发。
这些人不太像客人,应该是这里雇佣的打手,达利没有理会他们。他在酒保面前坐下,点了一瓶最贵的葡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品尝着,冲着酒馆小弟问道:
“咱们这里有没有其他的生意,是一个朋友介绍我来这里的。”
酒馆小弟心领神会,他回了句:“请您稍等。”随后打开门进入另一间屋内。
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妖艳男人迎了上来,他看到达利身上的行头,嗅到上等香水的味道,又看了眼那瓶葡头酒,马上意识到这是位阔公子:
“这位少爷,您是头一次来吧,想要什么样的姑娘?我们这里都是些上等货色,有成熟风韵的,也有嫩的!”
“我想要点新鲜的,你懂我什么意思么?有没那种新来的,要年轻的,漂亮的,最好是本地的姑娘。”
“我们当然有!我向您推荐这里的头牌露西小姐,她曾经是伯爵家的女仆,招待过不少大人物!”
达利故作怒色,他学着那位花花公子朋友的口气说道:“喂,你到底有没有听我的要求?我要的是新来的,年轻的,最好要那种不愿意接客的,我喜欢女人反抗,你懂么?”
旁边坐着的打手们听到这些都笑了起来,他们对达利彻底放松了警惕,转头自顾自地喝酒聊天去了。
妖艳的男人对他邪魅一笑:“这位少爷,想不到您还有点特殊癖好,哈哈!我喜欢心直口快的人!”
他靠近达利耳边,小声说道:“实话告诉您,我们这新来了个本地的美人儿,是我们老板高价买来的上等货色,绝对让您满意。,她宁死也不愿意接客,有几位客人都被她抓伤了,她还威胁说要自尽,我们只能把她锁在阁楼里好吃好喝养着。不过您要是愿意多付钱的话,我们自有其他办法。”
达利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激动,他暗自庆幸,还好自己来的及时,继续装着一副花花公子的样子问道:
“就是她了,我愿意多付钱,你倒说说具体什么办法?”说着,达利掏出一枚耀眼又沉重的金盾拍在桌子上。
妖艳的男人看到金子乐得合不拢嘴,他小声道:“您可太大方了!我们有种秘方,那是一种麻醉药水,待会拿给您一瓶,到时候您用毛巾蘸上一点,捂住她的口鼻,只要她吸上一口,绝对全身瘫软,那时她的反抗就会没有力气,任您摆布,绝对不会让您被抓伤的!”
达利心中恨死了这些用女人赚钱的混蛋,他咬紧了残缺不全的牙齿,强行抑制住内心的愤怒,尽可能平和自然地说话:
”很好,带我去阁楼。另外,我不希望有人打扰,只要让我满意,事后我就多付些小费。”
“放心吧!我们很专业,这里的墙板做了隔音处理,绝对保障您的隐私。阁楼就一个房间,您愿意玩多久都行!
少爷,您这边请!”
(16) 狂怒
女人坐在一张华丽的软床上,尽管未曾梳妆,她的面容仍旧秀色可餐,幽雅淡香的红色长发有些散乱,洁白的肌肤因长期未曾洗浴稍显油腻,直挺细长的鼻梁上满是汗珠,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里写满了惊恐。
她原本被一个富裕显赫的家族收养为义女,过着幸福的日子,暗恋着养父的次子威廉,在不久之前的一场变故里,她失去了这一切,温暖的新家惨遭毁灭,养父母和威廉少爷撒手人寰、唯一在世的哥哥达利还被关在牢里。
自己也被仇家逮住,她以死相拼才守护住宝贵的贞洁,随后又被凶手们卖到了这个隐蔽在小巷中的妓院里,但她还是不愿向命运屈服,每次有客人挑中她,她都会激烈地反抗,甚至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内侧以性命相威胁,但她知道这反抗微不足道,自己早晚会被迫沦为妓女。
这时,她听到沉重的脚步声和交谈声,随后是拧动钥匙的声音,这位惊恐的女人吓得蜷缩在墙角里,用床单裹住身体,不住颤抖,恐惧地从手指的缝隙里偷偷观察。
一个男人走入了房间,他转身关上门,把一个瓷瓶和一条毛巾放在桌上,然后他就站在原地,默默地盯着她看。
当她以为男人要扑上来,正准备拼死抵抗之时,那个男人小声地说话了:
“喂,是你吗,简宁·温斯泰德?”
这些臭男人看到她都是一副色中饿鬼的样子,急不可待地想占有她,而眼前这个男人明显不同,为什么要在意自己的姓名?
这声音有些熟悉,难道是他?她不能确定,因为义兄的声音从未如此低沉沙哑过,况且他还在狱中服刑,不可能来到这里。
“别害怕,姑娘,不管你是不是我要找的人,我都不会侵犯你的,请把手放下来,把床单撩开,让我看一眼你的脸。”
又是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她放下手,看着眼前的男人,此刻她激动得似乎要停止呼吸,仿佛有某种神迹在她面前显现。
达利·艾因富特,这个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义兄,他是她在人世间尚存的唯一希望。
他穿着一身做工考究的黑色绅士礼服,面色显得有些苍白,熟悉的青色眼眸温柔地注视着她。
“哥哥,真的是你!我没在做梦吧……”
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鼻涕和眼泪浸湿了双方的肩膀,声音都带着哭腔。
“终于……,天呐,简宁,你不知道在这几个月里我都经历过些什么,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
“哥哥……啊啊啊啊啊!呜呜呜呜!”
她歇斯底里地哭喊,发泄着心中绝望的情绪。
“简宁,我亲爱的的妹妹,我知道你都经历了些什么,哭吧!哭吧!不要憋在心里!”
“哥哥,我最近一直在做噩梦,梦到了父亲,梦到了威廉,梦到了那恐怖的绞架……”
“亲爱的,我也很想他们,你的噩梦已经结束了,我要带你离开这里。”
简宁终于压抑住了心中的悲伤,开始恢复理智:“哥哥,你带了帮手?”
达利充满信心地答道:“就我一个人,不过我现在有钱,我要赎你出来,咱们逃到公国去,到那里投奔父亲的朋友,开始新的生活。”
“求求您快一点带我走吧!哥哥,我想离开这地方,您去哪里我就去哪里,随便什么地方都行!”
“跟我来,咱们下楼去找管事的人。”
达利·艾因富特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擦干了鼻涕和泪水,整理好衣服,领着简宁走下了阁楼。
妖艳的男人看到达利,热情地迎了上去:
“怎么了,少爷,这女人让您不满意了么,我们随时可以给您换一个听话的,您出的价钱足够让她们同时伺候您。”
“不,我很满意,我想要为她赎身,说吧,开个价,我现在就付钱带她走。”达利说着指了指站在楼梯边的简宁。
妖艳男人听到这话高兴得很,他正愁着如何驯服这不听话的女人,老板为买她花了十枚金币的高价,当然也有为了讨好纽曼家的原因,现在有阔少爷肯为她赎身,麻烦事瞬间解决了,没准还能狠狠赚一笔。
“少爷,请您稍等,这事我做不了主,我请老板过来和您详谈。”
很快,一个长满胡须的矮胖中年人满脸堆笑地过来和达利握手:
“您可真是识货!这位是少有的美人,看她长得多温柔可爱,很适合接回家做情妇!不过她的身价可不低哦。”
达利故作怒色:“怎么,你觉得我付不起钱?”
老板对他点头哈腰,充满歉意地说:“不不不,没有那个意思,少爷,那我就直说了吧,为她赎身要花三十枚金盾。”
达利恼怒到:“什么?你在开玩笑么,这价格都够我买辆豪华马车和四匹骏马了!”
老板就是要给他一些讨价的余地,他继续开价道:“好吧,那咱们交个朋友,您以后多介绍朋友来照顾我的生意,二十枚金盾,钱拿来,人带走。这是最低价了!”
达利当然无法接受这价格,袋中剩余的钱还要留作路费,这时他有些迟疑地摸了摸剑柄,如果老板不肯降价,他就要用武力威吓他,强行救出简宁。
这时,一个粗嘎的声音传来:“喂,看看这是谁啊,这小子竟然真的没死,真是见了鬼了!”
来者是西斯卡·纽曼手下的保镖,一个光头壮汉,身后跟着的是把达利当成幽灵的那位仆从,两人牵着三条猎犬,来到达利面前。
仆从对光头保镖说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这小子当真邪门,你看……”
话音未落,两条猎犬接近达利之后吓得挣脱了锁链,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仆从继续说道:“天呐,你看到了把,那三条狗可是最狠的,见了这小子就吓得失魂落魄,我跟你说……这里一定有古怪,咱们离他远点!”
光头保镖啐了一口,骂道:“你个胆小鬼!哪来的什么妖魔鬼怪,这小子就是命大,脖子被捅穿了都没死!亏了你说漏嘴了,我多问了一句,这才追到这里找到他。当时是我摸了他的脉搏,告诉老爷他死了的。如果老爷发现这小子跑了,我肯定要倒大霉!”
这时,楼梯边的简宁用颤抖的手指着光头保镖,她带着哭腔愤怒地喊道:
“哥哥,就是这个恶魔!他杀了咱们的老管家维斯,绑走了我,害得咱们的母亲无人照顾最后病死。他还……他还把我关起来,试图占有我!因为我抵抗就打了我,还把我卖到这个可怕的地方!呜呜呜呜呜!”
自己的义妹,也是自己暗恋的人,她哭得几欲晕厥,现在自己完全适应了重生的身体,没有任何理由再忍受下去了!
达利抽出了藏在身后的刺剑,没有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锋利的钢铁刺入了光头壮汉的下巴,从头骨上方穿透出来。
身旁的老板和仆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达利迅速抽出刺剑,这次被刺穿的是仆从的喉咙,他惊恐的呼喊梗在喉咙中,被自己的鲜血堵住了,只是不到五秒钟的时间,两个前来追杀他的人都倒在了地上。
“去死吧!你们这些畜生,下地狱去吧!”达利疯狂地朝着地上的两具尸体劈砍,血溅得到处都是,妓院老板和他的手下们终于反应过来,他们连滚带爬地逃出这间沾满鲜血的屋子。
“我的天呐!杀人啦!杀人啦!快去叫宪兵!”
简宁脸上的愤怒和悲伤已经化为惊恐,她看着达利满身血污地站在那里狂笑。
眼前的人从未如此陌生,她想道:(这就是那个喜欢读书的,内向的,胆小的哥哥?还是另一个人?)
达利终于冷静下来,他激动地喘着粗气,用染满鲜血的手拉住简宁向屋外跑去。
酒馆的门口停着一辆马车,车上的人正解开绳子准备逃跑,达利认出那是纽曼家的车夫,原来他们是一行三人来到这里的。
他对着车夫刺出已经被染红的剑锋,对方也拔出匕首慌忙招架,结果还是被刺中了肩膀,车夫跪了下来,他扔下匕首哭泣着求饶:
“饶我一命!我只是个赶车的,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求求你……”
达利转头问道:“这人伤害过你么?”
简宁已经被达利一连串的暴力杀戮吓得呆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达利恶狠狠地瞪了车夫一眼,没有取他性命。
他把简宁抱上马车,关好车门,捡起掉在地上的鞭子,自己坐在车夫的位子上,赶着马车驶出小巷,在塔嘉维城的第三大街上疾驰。
马匹似乎并不需要鞭子的催促,因为坐在后方的人令它本能地恐惧。
他胸中激烈的心跳逐渐缓慢下来,似乎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他脱下沾满血污的外套仍在地上,侧过脸对着车厢中的简宁说道:
“亲爱的,这只是个开始,我发誓将来一定要杀尽这些禽兽,我发誓!”
(17) 逃亡者
二人躲在塔嘉维郊外一处废弃的谷仓中,达利透过木条的缝隙窥视着外面的状况,随着夜色渐深,那些举着火把的搜捕队伍逐渐稀少起来。
他把马车扔在了市区里,随后拉着简宁进入郊外,城内城外满是搜捕杀人犯的追逃队伍,他们只能逃到这个废弃的谷仓过夜。
简宁疲惫不堪,她躺在稻草堆上睡熟了,满脸是汗,发出一连串梦中呓语:
“威廉,不要走,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达利哀伤地叹了口气,他怜悯地注视着自己的心爱之人,为她拭去汗水。
就连梦境都无法让她逃脱这残酷的现实,噩梦无休无止地纠缠着她,天晓得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是怎样才熬过了这些苦难的日子。
达利目前的身体状况极好,即使在一整天的劳顿之后,他还能保持清醒,脑中所想尽是如何逃出贵族同盟的领地。
自己的大仇人西斯卡·纽曼一定得知了自己还活着的消息,除了贵族同盟的警力和宪兵队在找他,他还要提防纽曼家势力的搜捕。
达利已经和贵族同盟彻底站在了对立面,他现在是被通缉的逃兵、叛徒、杀人犯,每一项罪名都足够将他送上绞架。
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塔嘉维本地人,他深深地爱着这片故土,但他家乡的掌权者们却再也容不下自己了,唯一的出路只有去公国投奔父亲的笔友。
达利一直都在暗暗记恨着与父亲通信的那位公国高官,那位高官的名字叫西蒙·加利埃尼,他是瓦尔斯塔公国国立军事学院的院长兼任公爵的最高军事顾问,若不是他主动联系父亲,拉拢父亲加入公国的军队,如果父亲没有给他回信的话,或者父亲能早一点决定搬到公国的话……
如果……如果……如果,只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况且达利自己也很支持父亲的想法,公爵大人所构想的瓦尔斯塔民族统一事业深深吸引了他们父子,喜欢舞刀弄剑的威廉更是如此。可正当他们准备将财产转移到公国的时候,父亲被人举报抓捕了,随后家族破灭,流离失所。
自己的血亲皆已逝去,只剩下在他身边沉睡的义妹简宁,为了她的幸福,达利一定要谨慎,如果被搜捕队伍抓住的话,他们的后果会如何呢?达利自己肯定会被送上绞刑架,无所谓,他已经死过一次了,但是简宁……她的遭遇将会有多么悲惨,让人不忍去想象,他决不容许这种事发生。
达利一夜未眠,他守在简宁的身旁,看着她的睡容,他多希望和自己爱的人永远在一起,让这一刻成为永恒,但他们别无选择,必须离开。
黎明时分,阳光照在简宁的脸上,她琥珀色的大眼睛渐渐睁开,她看到双眼布满血丝的达利正坐在身旁注视着自己。
她有些不好意思,一张俏脸泛出红晕:“哥哥,难道你一夜没睡?”
“我一直听着外面的动静,我没事的,救你之前我在小巷里睡了一觉,倒是你没有休息好,前半夜一直在说梦话,你又做噩梦了?”
“是的……,我梦到了威廉,那绞刑架……他……”她的眼眶又湿润起来。
达利一把抱住了她:“我知道你爱我的弟弟,我也爱他,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必须好好活着。”
“哥哥,有件事我昨天就想问你,为什么你的声音变了,脸色也变得这么苍白,你病了么?你是怎么从监狱出来的?我感觉……你的变化很大。”
达利叹了口气,攥住她的手,直视她的眼睛:“我经历了许多离奇的事,等我们到了公国,等我们到安全的地方,我一定全都告诉你,好吗?”
她点了点头:“我们现在就出发么?”
达利有些愧疚:“对不起,昨天逃得太匆忙了,也没有弄到食物和水,你还走得动么?”
“没问题的,哥哥,我好的很。”
达利知道她在说谎,他早就听到了简宁的肚子发出咕噜声,她的嘴唇外皮也有些干裂,此刻她一定是又饥又渴。
然而待在原地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达利小心地打开谷仓的木门,看了眼周围,四下无人,两人就此踏上逃亡的旅程。
他们需要尽快逃出贵族同盟的领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务之急是找到食物和马匹。
达利知道如何分辨方位,他们离开塔嘉维郊区以后需要一路西行,穿过整个赫尔比斯伯爵领,找机会越过边境抵达瓦尔斯塔公国。
好在他的旅费充足,两人沿路走了一会便抵达了一个小镇,他们去集市买了农人穿的粗布衣换掉身上的衣物。
两人在小镇的旅店住下进食休息,临行备好足够的干粮和水囊,买了一辆马车和两匹驮马,乔装成农人的身份继续向西前行。
一切都是如此顺利,旅程中达利学会了如何压抑身上非人类的那部分气息,动物们再也不会怕他了,但只要达利面对动物时在内心中故意露出杀气,动物们就会很快察觉他身上的危险气息,恐惧地逃走。
几天的旅程之后,贵族同盟和瓦尔斯塔公国的边界就在眼前,但他们却被迫停下。
从前方的边境处传来了炮声和密集的枪声,达利知道前方正在交战,听起来双方的人数还不少,路上全是举家逃难的村民,看来只能绕开这里,从其他地方越境了。
于是他们转头向回走,就在此时,达利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一支追逃队伍离他们越来越近。
原来早在他们走出谷仓不久之后,有路人看出了两人正是在缉的逃犯并且将这一消息举报给了警方,塔嘉维城的宪兵队迅速组织起一支精锐的追逃队伍,所有成员都是全副武装,他们骑着迅捷的骏马沿着二人留下的踪迹一路跟来,终于在逃犯越境前追到了附近。
达利警觉地发现前方有一队骑手在盘查行人,那群人身穿深绿色猎骑兵制服,圆顶帽上佩戴红色羽饰和警徽,黑色的披风随风飘动,他们是隶属于塔嘉维城负责协助治安的宪兵部队。
这支队伍正逐一查看路人的面容,似乎在找什么人,很快就要轮到他们的马车了。
达利赶忙将两匹马从车上解开,还好自己为以防万一提前给两匹马上了鞍具和马镫,他把简宁抱上马对她喊道:
“你只管向炮声的方向跑!我会跟住你的!一定要抓牢缰绳!”说着,他自己也翻身上马,跟了上去。
“看那边,那两个人突然上马转身跑了!是逃亡者!追!”宪兵们不再盘查路人,追了过来。
达利和简宁乘骑的驮马是从小镇上买来的,速度完全比不上那些军用的骏马,两人很快就被拉近了距离。
“站住!我们要开枪了!”见到逃犯丝毫没有放弃的迹象,几位追在最前方的宪兵骑士抽出挂在马鞍侧面的卡宾枪,瞄着逃犯的背部扣动了扳机。
从身后射来的弹丸从耳边呼啸而过,前方的炮声听起来也越来越清晰,他们已经接近了战场。
这时,前方的路戛然而止,达利还以为那是段下坡路,不曾想突然出现的是一处陡坡,他们不及躲避,连人带马重重地跌落到坡下的河流中。
达利看到陡坡上的宪兵骑士们没有跟着跳下来,他们快马加鞭沿着侧面绕行,企图截断二人的退路。
顾不得那么多了,达利一把拉起浑身湿透的简宁,两人朝着战场的方向拼了命地奔逃。
终于,追逃的骑士们勒住了马,他们选择放弃,因为前方尽是弹坑和遍地的尸体,他们已经追到了战场的边缘,而逃犯义无反顾地向着激战正酣的战场中心跑去,宪兵们不想为追逃行动而丢了性命,他们叫骂了几句,诅咒这该死的逃犯死在战场,随后失落地原路返回了。
(18) 穿越战场
如果被前来追逃的宪兵们抓住,肯定会被押回塔嘉维城绞死。
对于两位逃亡者来说,最危险的地方反倒显得安全。
达利拉着简宁径直闯入战场,只希望身后的追兵们知难而退。
他此时还不知道身后的追逃队伍早已放弃任务开始返程,只是拼了命地奔逃。
达利惊讶于自己的身体竟有如此耐力,但现在的情况也顾不得深究其中的缘由。
他背起已经筋疲力竭的简宁向着高地跑去,那里有一处农舍,两人抵达后攀登木梯爬到了农舍的茅草屋顶上。
他们趴在屋顶上,用其上的茅草遮盖住自己的身体,达利安抚着气喘吁吁、惊魂未定的简宁,战场边缘处的尸体把她吓得不轻。
这个农舍位于战场侧翼位置的一处高丘上,两人藏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附近的景象。
达利的视线越过高丘下茂密的树丛,远处广袤的原野便是战场的中心地带。
这是一场颇具规模的战役,双方都投入了不少兵力,他们在屋顶上正好看到交火双方的侧翼,左面是瓦尔斯塔公国右面是贵族同盟。
双方的主力是线列步兵,这些排列成整齐队形作战的步兵是一支军队的核心,线列步兵们以连为单位分散开来,无数个连队组成长长的列兵阵线。
手持长矛的军官们踏着坚定的步伐走在最前方,这些勇敢无畏的绅士都是贵族出身,负担起指挥最前线的重任。
军乐队紧随其后,他们身材矮小,大多还是些尚未成年的孩子,他们演奏的军号和鼓点节奏感极强,不同的乐曲和调子用来传递不同的命令,除此之外,这些军乐对于鼓舞士气也起到关键作用。
和达利在新兵营中学到的一模一样,无论是贵族同盟还是瓦尔斯塔公国,双方的编制都差不多,全欧拉西斯大陆的势力都是按照已经发展成熟的理论来编制部队。
每个步兵横队就是一个排兵力,每个排约由三十名列兵,三名士官,以及一名中尉组成。每个连队共有三个排,由一名上尉率领,连队战斗编制总人数约有百余人。
这些线列步兵在行军时用手掌托住燧发步枪的枪托,枪身自然倚靠在肩上,用于肉搏的刺刀套在枪口处,有些精锐的列兵还装备有军刀或匕首。
燧发枪的有效射程约有两百公尺,但这些步兵队列大多选择在一百公尺甚至五十公尺的距离才会开火,因为距离越近杀伤效果也越好。
在这个火力致胜的年代,火力密度和士气决定了一切。
一轮抵近后的齐射会对密集的步兵队列造成惨重伤亡,身边倒下的死者和伤者的哭嚎都会给士兵们造成压力。
有些士气低落的民兵部队仅仅遭受一轮射击就被吓得四散奔逃。
达利注意到战场左侧的公国线列步兵穿戴整齐,他们身着统一的黑色列兵军装制服,队列阵线整齐稳固。
右侧一方的军装颜色看起来让人眼花缭乱,贵族同盟是由四个伯爵领结盟而成的政体,这些伯爵的军队混编在一起,如何统一指挥将会成为大问题,因此他们的步兵队列也稍显散乱。
双方加农炮发射出的炮弹将土地犁出一道道冒着热气的沟壑。
炮弹大多都偏离了目标,可一旦命中就会造成大面积的惨重伤亡。
这些携带巨大动能的铁球从炮口呼啸而出,在步兵的队列中无情地收割着生命,四肢会被轻松打断,若是身体或头部被击中就绝无生还的机会。
达利所在的农舍位于战场的边缘,还好没有炮弹飞到这里,边缘地带的小冲突都已经结束,眼前他所看到的是双方主力正在进行决战。
眼看双方的步兵阵线越来越近,已经达到了燧发枪的最远射程,贵族同盟的军官们喊道:“停!举枪,瞄准!”
最前排的线列步兵们举起燧发枪,第一发弹丸已经提前装填完毕,他们将保险打开,等待命令。
“开火!”
数百支燧发步枪齐射造成的烟雾笼罩了整条阵线,密集的枪声过后,公国的步兵阵线中有许多士兵中枪倒下,后排的士兵迅速走上一步,填补了前排伤亡者遗留下的缺口。
公国的阵线继续前进了几十公尺才停下,他们的军官想要让第一枪达到更好的杀伤效果。
“举枪!瞄准,开火!”
几轮齐射过后,双方互有伤亡,但公国一方很明显拥有士气上的优势,大多数黑衣士兵都能老练沉稳地装填弹药,都是些历经风雨的老兵,也有一些年轻的新兵紧张得双手发抖。
燧发枪的特性决定了这个时代的战斗方式,精锐的线列步兵可以勇敢从容地面对枪林弹雨装填下一发子弹。
达利看了眼身边的简宁,显然,她已经被眼前的场面震慑得胆战心惊。
这些军人以如此优雅的方式进行着残酷的杀戮,双方都是瓦尔斯塔人,素未谋面,无冤无仇,他们为了各自效忠的势力来到这片旷野里互相杀戮,这些小伙子们如同被镰刀收割的庄稼似的一排排地倒下。
听到伤者撕心裂肺般的哭嚎,简宁也哭了起来,随后她闭上了眼睛,把头埋在屋顶的茅草中,再也不忍直视这残酷的战场。
华丽的军装,鲜艳的旗帜,鼓乐手们在为这场杀戮盛宴伴奏,达利心中的热血上涌,此刻他终于明白父亲为何如此怀念自己的军旅生涯,他曾无数次对儿子们说过:
“达利,威廉,你们俩给我记住,身为瓦尔斯塔的男儿,最荣耀不过走上战场。如果哪天你们也和我一样加入军队,不管为谁效力,你们都要保证做到尽职尽责,不要辱没我艾因富特家勇武的名声!”
正在达利陷入回忆之时,突然,身后的一阵响动吓得他赶忙趴得更低。
一支华丽的骑兵部队从他们藏身的农舍后方袭来,骏马的铁蹄践踏着土地,达利感受到房顶也在震颤。
那些是胸甲骑兵!达利认出兵种之后兴奋地双手握拳,那是最华丽的重装骑兵,也是最勇敢的战士。
这些骑士们穿戴的厚重银色胸甲反射着寒光,前后两片胸甲由金色铆钉和皮带固定住,金属头盔上插着鲜艳的红色羽饰。
他们是乘骑着高头大马的巨人,戴着厚牛皮手套的手中握有一柄又长又直的重骑兵军刀,马鞍侧面还斜插着一把卡宾枪。
一面旗帜飘扬在这片闪耀的钢铁骑士丛林之中,那是一面黑底色镶嵌金边的旗帜,上面绣有一只展翅翱翔的白色夜鸮。
达利一眼认出那是米德奈特家族的旗帜,那只目光锐利的凶猛夜鸮也是瓦尔斯塔公国的国徽,看来这支胸甲骑兵隶属于公国,他们一直藏在战场侧翼,在步兵激烈交火之时突然杀出。
“真是精明的战法!”达利赞叹道,此时的他身为贵族同盟的通缉犯,内心极为希望公国取得战斗的胜利。
胸甲骑兵们从农舍旁疾驰而过,鲜艳的红披风在身后飘扬舞动,他们借着树丛的遮蔽曲折前行。
为首的骑士吹响军号,随后无数个雄浑的嗓音开始吼叫起来。
胸甲骑兵们开始冲锋,他们径直冲向旷野中贵族同盟军的侧翼,高大战马排成密集的队形仿佛一堵移动的城墙。
线列步兵被巨大的冲击力撞飞,这些恐怖的重型军马仅仅凭借践踏就能置人于死地,几个连队在瞬间就被消灭大半,高大的骑士在马镫上站起来举刀劈砍,收割着残余的生命。
仅仅几百名胸甲骑兵的墙式冲锋就有如此战果,他们彻底摧毁了贵族同盟军左翼边缘的数个列兵连队,受害者完全没有防备,甚至来不及组成方阵。
一轮冲锋过后,一些胸甲骑兵开始绕到后方威胁对方的炮兵部队,另一些则摆出准备下一轮冲锋的架势。
贵族同盟军的左翼阵线已经被冲得散乱,而他们自己的骑兵似乎还在右翼和敌方缠斗。
公国的线列步兵们欢欣鼓舞、士气大振,指挥官已经不再要求齐射,任由士兵们自由开火。
面临骑兵威胁的贵族同盟步兵连队集结起来组成方阵,他们围成一个四方形,分成三排,前排蹲下,第二排半蹲,第三排站立,以密集的刺刀丛林防御骑兵的围攻。
步兵方阵虽能有效防范骑兵,却难以在一个方向发挥最大火力,此时公国的步兵阵线仍旧保持完整的横队,不断地朝着这些方阵开火。
祸不单行的是,公国的加农炮也朝着步兵方阵的方向集中火力,炮弹只要命中人员密集的方阵就能造成重大伤亡。
一面是迫近的重骑兵,一面是如雨点般射来的弹丸和炮弹,这些密集的方阵成了最好的靶子。
在承受了重大伤亡之后,贵族同盟的左翼已经被彻底击溃,许多士兵都开始扔下武器投降。
这场战役的胜负已定,随着军号响起撤退的命令,贵族同盟的军队开始交替掩护着后退,逐渐撤离战场,只留下遍地的尸骸。
瓦尔斯塔公国的军人们欢呼雀跃,他们把黑色的平顶军帽扔到空中,齐声高喊:
“瓦尔斯塔公国万岁!米德奈特公爵万岁!胜利属于我们!”
(19)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
傍晚,暮色降下之时,枪炮声逐渐止歇,一切都已结束,胜利者们兴奋的欢呼声与伤者绝望的呻吟声混杂在一起,垂死的战马倒在地上发出悲恸的嘶鸣。
双方都派出了救援队找寻幸存者,他们擦身而过,偶尔还打个招呼,士兵们默契地遵守着道义,一派祥和的景象,而在三小时之前,这些人还在互相残杀。
附近村舍的住民早已前去远方避难,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些鬼鬼祟祟的身影,他们弯着腰,蹑手蹑脚地潜入战场。
达利知道这些人是谁,他们是盗尸者,靠洗劫战场上的尸体发财致富,父亲对这些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亵渎了战士的灵魂。
和这些盗尸者同时造访的还有兀鹫和食腐乌鸦,它们闻到了死亡的气味,前来享受盛宴。
盗尸者们贪婪地翻找着尸体的衣袋和行囊,他们专门找寻身着华丽军装的军官尸体下手,摘下项链和戒指,用钳子拔下金牙。
他们洗劫的对象不止是死人,气息尚存的重伤者也难逃贼手。
公国的一支骠骑兵前来巡视战场,他们举枪齐射,一名盗尸者应声而倒,其他贼人纷纷作鸟兽散。
一片静寂之中,两位逃亡者爬下藏身的屋顶,他们小心地沿着战场的边缘行走,继续向公国的腹地前行。
达利刚刚发现一个惨痛的事实,他身上的钱袋在逃命的过程中被弄丢了,很可能是在跌落水中的时候遗失的。
他不敢回到那条河边寻找钱袋,如果被值守的士兵误当成盗尸者,毫无疑问会被立即处死。
只有一条好消息,追捕他们的宪兵骑士肯定不会再来纠缠了,贵族同盟在这场战役中损失惨重,只留下一支百余人的救护队,战场周边的地区已经完全被公国控制。
达利感叹道:“经此一战,半岛的势力地图又该重新绘制了,这里的边境划分肯定有了变化,照这个形势发展,公国怕是真的能统一半岛。”
“我在想……如果父亲能早些决定搬到公国就好了。”简宁忧伤地说,她低着头,拖着疲惫的身体挪动脚步。
达利的话语中夹杂着些许愤慨:
“他们说父亲是叛徒,言之凿凿,但我们家族从未宣誓效忠过赫尔比斯伯爵,只是因为我家的领地恰好位于赫尔比斯伯爵领内罢了,这个伯爵领只是半岛众多势力中的一个,我们从来没有国家的意识,只知道自己是瓦尔斯塔人,其实我和父亲一样,都是支持半岛统一的。”
长途跋涉之后,两人看到了一个路牌,上面刻着“瓦尔斯塔公国领地”的字样。
历经千辛万苦,这才刚踏出第一步,前路漫漫。
此时的他们一无所有,逃亡者无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生存,他们的目的地是位于公国中心地带的米德奈特堡,那是一座以公爵家族姓氏命名的要塞都市,也是瓦尔斯塔公国的首都。
与父亲通信的那位公国官员就住在米德奈特堡,那人名叫西蒙·加利埃尼,父亲评价他为半岛上最优秀的军事理论家,达利只知道此人身居高位且与伊斯特·米德奈特公爵关系密切,除此之外便一无所知,一切都只能等抵达米德奈特堡之后再说。
没有钱也没有食物和水,达利不敢在公国的领土上偷窃食物,他还指望在这里找到生计,如果被抓住关进监狱那就全完了。
他们白天去沿路的住民家乞讨食物,渴了就找井水喝,晚上只能餐风露宿,运气好的时候碰到过愿意载他们一段路的马车。
有些市井混子轻佻地盯着简宁,他们声称愿意出钱买她,达利原本先要拔剑教训他们,但现在他不愿多生事端。
艰辛的旅途中,达利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妹妹,但她还是在路上病倒了,她发了高烧,有些神志不清,时不时地处于昏迷状态,达利找来一辆被弃置在路边的手推车推着她。
即将抵达米德奈特堡的那一天,达利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快垮掉了,他那复生过的身体只是不易感觉到疲劳,但身体承担的伤痛完全没有减轻,他的膝盖发出令人不安的声响,鞋子穿坏之后他只能赤着脚,脚很快也被磨破,路上的每一粒碎石对他来说都是痛苦的折磨。
附近地区似乎正在流行时疫,人们见到病人都有些慌张,再也没人愿意用马车搭载他们。
正午的烈日炙烤大地,达利害怕简宁支撑不住,他自制了一顶小帐篷为她遮挡阳光,这时她的气息已经相当微弱,嘴角边出现了几处恐怖的糜烂,眼睛紧闭,额头上布满汗珠,这时他已经可以遥望到远方的要塞墙壁,路人说那里就是公国的首都米德奈特堡。
希望就在眼前,达利的四肢已经麻木,只有内心的信念支撑着他继续前行,那座壮丽的要塞城市似乎近在眼前,但实际上还有很远的一段路要走,当天下午他们终于进入了要塞内的城区,还好城门的守卫并没有刁难他。
达利将沿路讨来的清水都喂给了简宁,他自己在路上饮用了不洁的井水,他的喉咙肿了起来,发不出声音,这可急坏了他,原本还打算向路人打听住址,这下可糟了。
眼看着简宁已经气若游丝,达利完全顾不得自尊,他跪在地上,向着所有路过的人磕头,他说不出话,只能用木棍在一处泥地上拼命地划着文字:
(求求你们!告诉我西蒙·加利埃尼住在哪,或者帮我找个医生来!救救她,她快要死了!)
行人们看到这位满面胡须,衣衫破烂,双脚鲜血淋漓的哑巴在路边手舞足蹈,身旁的手推车里还躺了个奄奄一息的像是染了疫病的女子,人们根本不去关心地上的文字,只是远远地避开他们,生怕染上疾病。
炙热的阳光下,这些路人的冷漠让达利感到心寒,正当他绝望之际,城门上的卫兵们吹奏起军号,一个壮观的队伍正在进入城市。
一队宪兵开始疏通道路,大道上行进的马车全都避让到侧面,一位乘骑白马的高级军官视察了道路,他朝后方挥手,示意队伍可以行进。
一队骑兵走在队伍最前方,他们穿着极为华丽的黑色军装,带檐的熊皮帽让这些本就高大的俊美青年显得更加威武,肩章的边缘垂下金色流苏,衣扣袖口处遍布精美的纹饰,这一切都表明了这支队伍不凡的身份——他们是瓦尔斯塔公国近卫军仪仗队。
人们似乎已经明白这支队伍的来头,渐渐围拢过来看热闹,孩子们兴奋地蹦蹦跳跳。
骑兵们的身后是三辆镶嵌着黄金的庞大马车,每辆马车都由六匹名贵的神骏拉动,这些难得一见的极北名马都是些美丽又强壮的巨兽,它们极长的鬃毛随风飘动,马背上披着绘有夜鸮徽记的罩袍。
是瓦尔斯塔公爵伊斯特·米德奈特的马车队伍,达利开始热血上涌,脑中涌现出一个疯狂的念头,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如果想要尽快地找到那位与父亲通信的高官,只能冒险去实施这鲁莽的行为,顾不得这么多了,如果简宁因为他的迟疑而丧命的话,他会活不下去的。
他冲入围观的人群中,挤到了最前排,他张开嘴,却什么也喊不出来,肿胀的喉咙令他的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剧痛,用尽全力也只能挤出些许微弱而毫无意义的声音,
眼看公爵的车队从面前驶过,逐渐远去,如果失去这次机会,以简宁的状况肯定熬不过今晚。
达利跪了下来,完全不顾喉咙中的剧痛,用力地用干咳着试图使喉咙尽快恢复,面前的地面上都是他咳出的带血的粘液,身旁的人们吓得和他保持距离,他们惊异地看着这个流浪汉模样的人疯狂地抓起一把泥土,吞了下去。
这一招终于奏效了,喉咙感觉畅通了不少!
达利冲出人群,试图接近队伍中的最后一辆马车,护卫在车旁的四名近卫军骑兵迅速跳下马,把他死死地摁在地上。
达利丝毫动弹不得,他在心中祈愿:(公爵大人,请您倾听来自我灵魂深处的呼喊,如果您能帮我救下简宁的命,我愿意献上此身,为您尽忠竭力,直至最后一息!)
“放开我!我父亲认识西蒙·加利埃尼!我们是来投奔您的!求求您!公爵大人!救救我妹妹吧!”
嘶哑的吼声仿佛来自炼狱中绝望的灵魂,在场的所有人都被这呼喊声震撼了。
一名戴着三角帽的军官走到达利的面前命令道:“卫兵!把这个疯狂的流浪汉给我押走,关进城堡的地牢里!”
“且慢。”马车中的人发话了。
车门打开了,近卫军军官和士兵们站直后用力磕了下鞋跟,朝着下车的男人行注目礼。
伊斯特·米德奈特公爵仍旧穿着他那件朴素陈旧的蓝灰色军服,浓密眉毛下的银灰色眼睛就像夜鸮一样锐利,他饶有兴趣地审视着眼前这位落魄的流浪汉,此人满脸胡须,衣衫破烂,双脚鲜血淋漓。
“你父亲认识我的最高军事顾问?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公爵问道。
“大人,我名叫达利·艾因富特,来自赫尔比斯伯爵领塔嘉维城,我来这里是要寻找西蒙·加利埃尼,投奔您的国家,求求您,救救我妹妹,她快死了!求求您,求求您......”
流浪汉那嘶哑的喉咙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小,他抬起手臂,指了指躺在平板车上奄奄一息的女人,疼痛和疲惫击垮了他,他晕了过去。
(20) 苦尽甘来
他感受到温暖的阳光,听到了身边的声音,只是那眼皮似有千钧之重,他疲惫地睁开双眼,头痛欲裂,四肢酸楚,左胁下曾经被剑刺中的地方一阵阵隐痛袭来。
这张床怎么可以如此舒适柔软?让人恨不得陷入其中一辈子不再起来,他终于想起了自己是谁,他是达利·艾因富特,一个落魄的贵族少爷,一个逃亡者。
他直面房顶许久,转过头来望到窗外的绿色园林,听到悦耳的水流声和鸟鸣声,清风拂过,带来泥土和鲜花的气息。
自己的手脚被缠满了洁白的绷带,活像一具新出土的木乃伊,破烂的衣衫也换成了高档材质的崭新睡衣。
“你醒了,先生。”一个温柔的女性声音从房间的另一边传来。
是一位年长的医护人员,温婉的笑容挂在她的脸上,她正站在床边拿着纸板,在上面写着些什么。
“请问……我妹妹怎么样了?她叫简宁·温斯泰德,我只记得当时她躺在平板车上,烧得很厉害。”达利焦急地问道,他试图坐起来,但失败了。
“先生,请不要乱动,您还没有完全恢复。您所问起的妹妹是不是那位红头发漂亮女孩?”
“正是,请问,她怎么样了,她……她还活着么?”问出这个问题,达利非常紧张,如果收到坏消息的话,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力量能支撑自己活下去。
“您尽管安心就是,公爵大人让最好的医生去救治她,她被确诊患上了疟疾,她很幸运,我们有治疗疟疾的特效药,是一种原产于极东之地遥远国度的珍贵药草,她服过药之后退烧了,意识还有些模糊,此刻正躺在另一个房间里休息,她状态平稳,绝无性命之忧。”
“请您务必传达我对公爵大人无尽的感激!我一无所有,没有什么能拿来答谢他的,但我愿为他效劳!”达利在拦住马车时已经在心中暗暗发过誓,听到简宁得救的消息,更坚定了他为米德奈特公爵效命的信念。
“您痊愈之后当然要好好答谢公爵大人,请恕我直言,你们刚被送来的时候又脏又臭,那个女孩子还被怀疑染上了瘟疫。我还从未见过哪一位达官贵人愿意让你们这样的人住进自己的居所。”
达利有些吃惊,他刚才就感觉到屋内和窗外的景色非同一般,这里的一切都比他家族的庄园更为奢侈豪华。
“请问……难道这里是公爵大人的宫殿?”
“你没猜错,先生,这里是金湖宫内的疗养院,公爵大人命我们尽力救治,说是等你们醒来以后还有一位大人要见你们,那位大人是谁来着?抱歉我忘记了。”
“是西蒙·加利埃尼大人!我们来这里就是为找他,他是家父的朋友。”
“哦,是的没错,我是真的老了,怎么会忘了西蒙大人,他是我们公主和王子的宫廷教师,是金湖宫的常客。”
这位年长的护士为他送来适合病人饮用的补汤,用勺子耐心地喂到他嘴里,她吩咐达利在床上静养等待,之后便离开了这个房间。
达利又昏睡了一天一夜,他身体恢复得很快,醒来的第三天就可以坐起来了,但因为膝盖积水,脚底的皮肉也被磨损的很严重,暂时还不能下地走动。
他心中惦念着简宁,一直在向护士询问她的状况,得到的回答让他放心满意。正当他准备享用午餐,西蒙·加利埃尼大人到访了。
他是一位约有六十来岁,风度翩翩的老绅士,穿着一身气派的黑色军服,戴着勋章,他的耳朵不太好,戴着一个由皮革筒和黄铜喇叭制成的助听器,达利听父亲说过,许多沙场老将都患有听力障碍,多半都是重型火炮的声音惹的祸。
听完达利叙述过自己的惨痛经历之后,西蒙大人叹了口气,他握着达利缠满绷带的手说道:
“小伙子,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是我的信害了你父亲,害了你们整个家族,我接受你的责难,冲我发泄情绪吧。”
“西蒙大人,这不是您的错,父亲很想加入瓦尔斯塔公国的民族统一事业,您每次来信的保密工作都很到位,是我父亲一时的粗心大意才让敌对家族逮到了机会,也怪我们不够坚定果敢,这么多年也没下定决心搬到公国,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宣誓效忠的对象,对赫尔比斯伯爵领,对贵族同盟没有丝毫的归属感!。”
西蒙·加利埃尼精神振奋:“很好,多么明事理的小伙子!我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人,虎父无犬子!
那就不多说了!过去的已经无法挽回,你父亲是个勇敢的军人,失去他令我很痛心,还有你的弟弟威廉,你父亲在信中告诉过我,他是个勇武的年轻人,真是太可惜了!
现在我决定承担起抚养你们兄妹的责任,有个问题我想问问你,你说你这个妹妹名叫简宁·温斯泰德,她为什么和你不同姓?”
“大人,简宁的亲生父亲是家父从军时的副官,曾救过家父一命,这位副官退伍之后有些落魄,垂死之际把独生女儿简宁托付给我父亲照顾,我父亲认她为义女,让她和我们兄弟俩以兄妹相称,为保全温斯泰德家的荣誉没有让她改姓。”
“一个勇敢正直又柔情的人,经你这么一说,我越来越想念你的父亲了。”西蒙大人的眼睛有些红肿,他真情流露,这个举动令达利非常欣慰。
“你父亲在信中告诉过我,你的学识渊博记忆力惊人,但我认为这还远远不够,我想让你继承你家族勇武的名声,把你培养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高级军官,这需要专业的教学和训练,恰好我本人就是瓦尔斯塔公国国立军事学院的院长,你在我的学院可以得到全大陆最好的专业军事理论培训。
但我还是想尊重你自己的意愿,你愿意把军人作为你未来的职业么,你愿意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公国立足赢取功名么?那将会是一条充满挑战和荣誉的道路。或者,我会出资为你置办居所,帮你们兄妹过上衣食无忧的舒服日子,一切由你选择,年轻人。”
“大人,我选择自食其力,我要成为瓦尔斯塔公国的职业军人,公爵大人救了我妹妹一命,他听到了我昏厥之前用尽灵魂之力的呼喊,他丝毫也不嫌弃我们这样落魄的逃亡者,把我们请入自己的宫殿。
我以艾因富特家族继承人的身份发誓,我——达利·艾因富特,要用一辈子报答米德奈特公爵的恩情,我愿为他而战,为了瓦尔斯塔民族的统一大业而战!”
西蒙·加利埃尼兴奋地站起身来,他热情地拥抱着眼前这位身体虚弱的年轻人,达利这一席热诚的话语令他非常满意。
“太棒了!说得好!我期待着你的表现,年轻人,可不要让我失望!现在我有公事要办,你先好好休息,等你养好身体咱们再讨论入学的事情。”
(21) 军校插班生
简宁·温斯泰德坐在病床上,她有些不好意思,火焰般颜色的长发映衬着两颊的红晕,床边的义兄达利·艾因富特正为她拆掉脚上的绷带,涂抹药水之后,重新换上新的绷带。
“你恢复得很快,再过些天我们就能离开这里了,我可爱的妹妹。
告诉你几个好消息,首先,我们不再是逃亡者了,看,这两张是瓦尔斯塔公国的身份证明,上面写着授予我们永久居住权。”
简宁喜极而泣,琥珀色的大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终于……,我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还有更好的消息呢,西蒙大人为我办好了入学手续,我们现在有了住处,那本应是给分配给现役军官家属的居所,我们可以暂时住在那里,等到我毕业以后获得军官的身份,我们就得到这处房产啦!”
“哥哥,公爵大人昨天来看过我了,他对我的健康很是关切,吩咐护士为我送来新鲜水果。”
“他也来看过我了,还送给我一袋金币,说是帮助我们在米德奈特堡开始新生活,我一定要当个好军人,回报他的知遇之恩。”
“哥哥,我很害怕,我……我现在只有你一位亲人了,如果你在战场上……。”
“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做职业军人,为瓦尔斯塔民族统一事业而奋战,这是父亲的愿望,也是威廉的愿望,你既然爱他,就应该理解他所追求的事业,我作为长子,更应当为了家族荣誉而战。
如今你已经脱离危险,西蒙大人也答应我会照顾你,我再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自当为我们的恩人尽忠竭力。
尽管我们姓氏不同,但是,我可爱的妹妹啊,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家族的传统,几百年来,艾因富特家族每一代人都有杰出的军人诞生,不管为谁效力,面对何人,我的先祖们都未曾胆怯。”
每当听到威廉的名字,简宁的脸上都会写满哀恸之情,失去暗恋之人对于女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伤痛,她是个柔弱的女子,但并不任性,养父良好的家教起了作用,她知道荣誉对于贵族家庭意味着什么,她点了点头,说道:
“对不起,哥哥。是我太自私了。如果是威廉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加入军队的,请原谅我,我害怕一个人,我怕再失去你。”
“都过去了,没事了,我会好好活着,守在你的身边。”达利安慰道,给了她一个拥抱。
一周之后,两人离开了金湖宫,前往他们的新家。
他们来到米德奈特堡市区繁华地带的一栋小楼,他们的公寓就在第二层,是一套拥有客厅和两个房间的小居室。
相较于自家的庄园和金湖宫,这里显得并不怎么宽敞,但是家具齐备,已经提前有人前来打扫过。
达利很感激西蒙大人的精心准备,这才像个家的样子,他微笑地看着简宁在客厅中兴奋地转起圈子,红发飘飘、裙裾飞扬,和所爱之人独处一室真是幸福,真希望这一切可以长久。
居住在这公寓很是舒适惬意,这里距离集市不远,简宁试图让达利重新过上少爷的生活,她挽起袖子,将裙摆束紧了吗,俨然一副全能女仆的形象,达利告诉她不必如此,但似乎只有做家务才能令她安心,忘掉种种哀愁。见到她乐在其中的样子,达利只好无奈地尽量在一旁帮衬,嘱咐她注意休息。
半月之后,两人已经完全适应了米德奈特堡的生活,达利也收到了入学邀请,还有两套合身的黑色军装校服。
终于到了入学的日子,这天一早,达利吃过简宁精心准备的早餐,穿上熨烫过的校服前去报道。
简宁穿着围裙追到楼下,她笑着对他说:“哥哥,你穿军装的样子真威武!祝你一切顺利!我会准备好晚餐的。”
(多么像妻子送别丈夫的场面),达利心中兴奋地想着:
(到底何时才能摆脱这兄妹称呼,表达自己真正的爱意呢?现在生活已经走上正轨,这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终有一天,自己会迎来合适的时机去向她表白。如果自己能和简宁结为夫妻,相信父亲的在天之灵一定会感到欣慰的。)
甜蜜的想法带来好的心情,达利已经有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轻松地走在大街上,他以最好的状态来到学院报到。
瓦尔斯塔国立军事学院的正门戒备森严,高大的卫兵检查了达利的证件,进入正门之后还需要经过空旷的广场,学院的建筑物全是古瓦尔斯塔帝国时期的样式,高耸的尖顶和拱门随处可见,主教学楼比塔嘉维城最壮观的修道院都要宏伟。
达利试图装得十分镇定,实际却是一副乡绅贵族进城那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训练场上整齐的横队队列在教官的命令下迅速变化成了步兵方阵,位于训练场边缘的射击场传来燧发枪齐射的沉闷枪声,另一侧被围在栅栏中的场地是骑兵训练场,骑兵教官正在以马球比赛的方式训练学员们的乘骑技巧,一切都进行得井然有序,不愧为世界名校。
这里是全欧拉西斯大陆最负盛名的高等学府之一,不少著名的军事理论家和名帅都在这里学习过,还有不少外来的留学生。
负责接待新生的是一位英俊的年轻人,他有礼地和达利握了手,看到他的证件之后,那人吃了一惊:
“天呐,您是什么来头?竟然被分配到校长亲自带的夜鸮班?哦……不,我应该称呼您为大人……很抱歉我失礼了。”
达利有些尴尬地说道:“您大可不必如此,我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受到西蒙院长的照顾罢了。”
“哦,您可真是平易近人,要知道,夜鸮班里可都是大贵族子弟,甚至还有……,哦,大人,对不起,我又犯了多嘴的老毛病,您身为校长亲自指导的重要人物,自然知道这些,请您这边走,大人。”
看到这人恭维的样子,达利感觉非常不自在,他不善言辞,很害怕自己难以融入当地贵族子弟的圈子,他宁可像训练场上那些普通学员一样受训,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只能向前走了。
接待员带他填写了许多表格,达利这时才知道自己是插班生,直接跳到了高年级学习高级课程,想必是西蒙大人在父亲的信中知晓了自己的能力,这才让他临时加入自己带的班,他的压力更大了,面对如此的期待自己可不能令大家失望。
推开一处高耸的木门之后,接待员躬身离开,达利怯生生地向里面走去,还好,眼前看到的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这是一个小班级,只有十多人,他们背对着达利,一个个都坐得笔直,认真地听着一位老教授的几何学课程,完全不像达利印象中的纨绔子弟那样懒散。
从背影看出大多是男性,三个细瘦的身影明显是女士,瓦尔斯塔公国颇具古风,有女性贵族从军的传统,因此达利也不见怪,他怕打扰到众人,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的空位上。
须发皆白的老教授没有为他停下教学,只是在黑板上用粉笔继续划着三角图案。
这些对于颇具天赋的达利来说都是很浅显的几何学知识,他早在十岁出头的年龄就学到这个程度,但他不敢轻视,认真地盯着黑板。
下课之后,同学们注意到了这位陌生来客,正如接待员所说,这个班级里都是大贵族子弟,他们的年纪都和达利差不多大,身上的气质却显得与众不同,比他这个乡下贵族淡定从容得多,尽管不知道他是谁,仍然对着达利报以礼貌的笑容。
率先开口说话的人是一位身材健美高挑的灰发女士,她的声音极富磁性,高亢又洪亮,充满朝气和热诚:
“想必这位就是西蒙校长提到的达利·艾因富特先生,你好!”
“大家好!”达利还是有些紧张,他的动作有些拘谨,双腿微微发抖。
灰发女士看到他怯生生的样子笑了,她充满朝气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房间:
“诸位,我很荣幸能为大家介绍这位新伙伴,他来自赫尔比斯伯爵领的塔嘉维城,艾因富特家族历史悠久,是有据可查的蓝血贵族,和我米德奈特家一样,都是古瓦尔斯塔帝国时期的……。”
剩下的话语达利已经无暇再听,因为她的姓氏让他心中一震:
(什么?米德奈特?午夜家族的孩子?这位姑娘是公爵大人的亲戚?)
比起公爵的姓氏,更让他震惊的是这位灰发女士的容貌,她的某些特性唤醒了达利身上已经异于常人的感官。
她极美,却又完全不同于常人的美貌,这是一种令人感到神秘莫测的狂野之美,她的灰发灰眼和前些日子见到的公爵本人似乎如出一辙,但在气质上却又完全不同。
她有一张微宽的鹅蛋形脸庞,浓密的灰色眉毛令她显得英姿飒爽。
她的眼睛不像简宁那样非常大露出不少眼白,她那双银灰色的双眼只是比寻常女孩稍大些还有些细长,在厚重的眼影妆容之下,那双眼中仿佛有什么力量在吸引达利的注意力,瞳孔中放出微弱的光芒,让达利不禁想起自己在异界灯塔上见到的老人。
高鼻深目之下是两片极薄的嘴唇,涂着异常鲜艳的红色唇膏。浓密的灰发紧密地编织在一起,余出来的部分编成两条粗大的辫子甩在两侧,以麻绳结的样子交错编织,在发梢末端被一个黑色金属环束紧。
她的脖颈颀长,校服上坚硬的红色领章内,依稀可见一个古旧项圈戴在那雪白的脖颈上。
无论男女同学们都以崇拜的目光看着她,男同学的眼中更是浮现出显而易见的强烈欲望,达利知道这种致命的吸引力并非完全来自于她那惊世骇俗的美貌,她的体内绝对有些异于常人之处,那种异常感觉的程度如此强烈,甚至比融入过神之血肉而复生的自己散发出更强的异常气息。
她介绍完新伙伴之后,同学们纷纷向他鼓掌以致欢迎,此时在达利严整的校服内部已经满是汗水,眼前这位灰发女士散发出的狂野气息令他极为恐惧。
她似乎发现了达利内心的不安,嘴角显现出一抹诡笑,以轻松的口气说道:
“哎呀,真对不住。我差点忘记要介绍自己了,我名为萨兰托斯·米德奈特,是伊斯特·米德奈特公爵的小女儿,很荣幸能和像你一样的青年才俊在一起学习军事知识,如果你在学院里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找我。”
达利此时终于恍然大悟,他搬来新家后在坊间经常听到这个名字,这位散发着令他不安气息的女士竟然就是那位著名的公主,那位被民间称为“戎装公主”的话题人物。
(22) 幸福与忧愁
达利·艾因富特的学业进行得相当顺利,他的导师是各领域极富盛名的专家教授,这些课程令他受益匪浅,他最喜爱院长西蒙·加利埃尼的军事理论课,院长所讲授的那些当代前沿的军事思想是他从未在书本中读到过的。
在各科理论课考核中,达利轻松地拿到满分,只是在军官实习训练考核中的成绩不佳,总成绩屈居全校第二,仅仅落后于他的班长。
不得不承认,这位戎装公主简直是天生的领袖,这并非完全是她家世或容貌的功劳,她在管理学实践方面确实有一套自己的办法,极富感染力的话语配合有力的手势,再加上她在体能训练中惊人的表现,这一切都使得她的命令仿佛具有魔力一般,参与训练的士兵似乎都愿意为她慷慨赴死。
但在学术方面,达利还是无可争议的全校第一。
他生来就是个学者的材料,而那场死而复生的奇遇更是令他获得了难得的能力,如今达利的记忆力强得令他自己都难以相信,只要听过或者读过的信息,都能牢牢地烙印在他的脑海深处,海量的知识融会贯通之后,他的联想、运用能力也得到极大的进步,经常能提出一些新奇的看法,令教授们都啧啧称奇。
尽管学业一帆风顺,也有些烦心事一直萦绕在他心头,最大的麻烦也是来自于他所在班级的班长,那位时刻散发出令他不安气息的公主——萨兰托斯·米德奈特。
相处许久之后,达利终于明白她“戎装公主”的绰号是怎么来的了,她不像其他女生一样穿着统一的裙装校服,而是偏爱穿着男性军装,她喜欢换着样式穿,有时候穿一身配有华丽肩章流苏和绶带的近卫军礼兵制服,有时候又穿着一身普通的公国列兵军服,活像一座移动着的军装博物馆。她那独特的野性气质配上严肃的军装倒是显得英气凛然。
这位大小姐完全一副男人的性子,想必也是公爵大人放任的结果,她的性格倒是有些像达利的弟弟威廉,她对一切事情充满干劲,是一位实用主义者,也是一位果敢的行动派,说起话来热忱又直率。
最令达利感到不安的是,这位极富个性的公主似乎对自己很感兴趣。
她不像其他贵族女孩一样虚胖臃肿或瘦弱,她比达利高出半头,身姿矫健又敏捷,经常像鬼魅一般无声无息地跟在达利身后,悄悄地接近他,然后开玩笑般的抓住达利的肩膀冲着他的脖子猛地吸气,然后笑着轻轻拍他一下再跑开,达利知道她嗅到了自己身上那部分不同于人类的气息,对她更加戒备起来。
这天,实习军官们在训练场上指挥士兵操练队形,达利趁着休息的时间脱下制服和衬衫躺在草地上休息,正当他望着天空出神的时候,一双凌厉的银灰色眼睛突然出现在上方直视着他,吓得达利一下子站起来,他狼狈地抱着衣服遮住自己赤裸的上身。
戎装公主的声音还是那样高亢洪亮:“哈哈,达利,你怎么像个小妞似的害羞起来?我有这么可怕么?”
达利慌忙穿好衣衫扣紧纽扣:“公主陛下……,我不该在校内衣冠不整违反风纪的,下次绝不再犯,让您见笑了。”
她气鼓鼓地说:“我不是告诉过你么?不要叫我公主陛下,直呼我的名字萨兰托斯,或者班长也行。”
“如您所愿,公……,哦对不起,班长大人。”
看着达利狼狈的样子,戎装公主发出爽朗的笑声,然后,她突然摆出一副严肃脸孔,那双锐利的银灰眼睛仿佛正在侵彻达利的灵魂:
“哈哈,达利·艾因富特,知道我为何对你感兴趣么?”
她绕到达利的身后,低下头用红唇贴近达利的耳朵,她的灰色发辫蹭到了达利的脸颊,痒痒的感觉,皮肤感受到了她温热的吐息,淡雅的幽香令他沉醉,如此一位高贵又美貌的女士离自己如此之近,怎能不令人心动,但是她说的话却让达利惊得双腿发颤。
她以充满神秘感的口吻轻声道:“别再装样子了,你我都明白彼此的不凡,我们都知晓这世界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让我看看你的血!”
达利感觉到耳朵被刺痛了,戎装公主用了不知什么样的利器割伤了他的耳垂,纤细雪白的手指接住几滴蓝色血液,她兴奋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就在那一刻,达利觉得她美丽的面容显得有些疯狂、扭曲,他完全说不出话,内心的恐惧已经到了顶峰,这位公主在偏离凡人的路线上肯定走的比自己更远,不知为何,他就是如此确定自己的判断。
“我就知道自己的感觉肯定没错!你不像那些虚伪的家伙,你是如假包换的神裔血脉!非常抱歉,吓到你了吧?让你看看我的血吧,这样才公平嘛。”
达利想要阻拦,但她的动作如此之快,达利眼睁睁地看着她用匕首刺破手指,她似乎完全不畏惧疼痛,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果然,和自己同样的蓝色的血液滴落到草地上。”
“看到了吧?我们身上都流淌着珍贵的神裔血脉,咱俩应该多多增进了解才是,达利·艾因富特,我对你越来越感兴趣了!
哎呀,可不能浪费掉了。”说着,她将手指放到嘴里吮吸起来,她朝着达利扮了个鬼脸,然后蹦跳着跑远了。
尽管天气不热,达利的衬衫却已经被汗水浸透,他本想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慢慢探索这位公主的秘密,没想到她竟然如此直率地向达利挑明了此事,这是他始料不及的,而她近似疯狂的行为令人极为不安。
达利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自己身体中不属于人类的那部分难以描述的气息,而这位戎装公主散发出的气息远比自己强大的多,他不知道对方有什么能力,不晓得她要做些什么,她贵为公主的身份令自己无从反抗,自己既然已经笃定信念为公爵大人效力,自然也要和公爵的女儿好好相处,只希望她不要做出什么更加疯狂的事来。达利满脸愁容地整理好衣衫,回到训练场去了。
每晚回到家后,达利都会抱着简宁在客厅中转上几圈,他们的平稳生活来之不易,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像是神明的恩赐一般宝贵。
无需再漫步流浪,
因为她所在的地方就是家。
简宁的厨艺精湛,她是艾因富特家厨娘的好徒弟,菜品的咸淡恰到好处,她坐在一旁,满面幸福地看着达利享用晚餐。
(如果有一天她不再是我的义妹,而是妻子就好了,到时候除了拥抱,自己还会给她一个吻,真希望那一天早些到来。)
“哥哥,学校的生活还顺利么?你看起来像是有些心事,不会是遇到什么问题了把?”
达利从甜蜜的心绪中回到现实,他撒谎道:“我好得很,没有任何问题。”
“那就好,我好担心你受到欺负排挤,毕竟……我们是外乡人。”
达利对她报以微笑:“不必担心,就算我这种内向性格都交到了不少朋友,同学们都很好相处。
对了,我明天就要参加理论课的终极考核,在那之后我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实习军官任期,我会被编入教导营,也许会参加一些无关痛痒的战斗……”
“战斗?”简宁惊得差点摔了盘子:“哥哥,我们这才过了多久安定的日子,我还以为要等到你毕业后成为职业军人,怎么会这么快……”
达利握住她的手,正色道:“别忘了是谁救了我们,是谁给了我们这一切,我不能逃避责任。
我可爱的妹妹,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坚强的活下去,为了你的生父和养父,为了威廉,为了我,为了所有爱你的人。”
简宁的大眼睛里充盈着泪光,她点了点头,达利安慰道:
“实习军官参加的都是些小规模治安战,或者押送战俘、护送辎重之类的琐事,危险性不大。
如果我长期在外,也会和你保持通信。你尽管放心,我不会鲁莽行事,这条命不仅仅属于我自己,我会回来的。”
(23) 新军教导营
这是一支由军校生组成的新军队伍,他们在崎岖的山间小路行进,有百余人骑着马,其他人步行。
两面旗帜飘扬在队伍最前方,绘有白色夜鸮的黑旗代表瓦尔斯塔公国,另一面旗帜上的图案是书册中夹着一把军刀,图案下方用金色丝线绣着“新军教导营”的字样。
这支队伍约有五百余人,瓦尔斯塔国立军事学院院长西蒙·加利埃尼佩戴起中校军衔,亲自担任这支新军教导营的营长,其他军官职位皆由他所挑选的优秀学生担任,所辖士兵也都是未经战事的新兵。
尽管缺乏经验,但这些年轻人对军队的向往使他们士气高涨,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想要在行动中大显身手,证明自己的勇敢。
朝气蓬勃的新兵们已经穿上正规军装,肩上也佩戴起军衔,他们对军队的一切都兴奋不已,毕竟,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能比华丽的军服和荣耀的军功更为吸引年轻人了。
年轻的军官们也获得了相应的军衔,但只限于这次行动,他们还未获得认可,仍属于实习军官编制,还需血与火的历练。
公爵大人的女儿,戎装公主萨兰托斯·米德奈特紧跟在西蒙中校的后方,一副英姿勃发的女战士形象。
她骑着一匹体态匀称的黑色骏马,头戴一顶饰有孔雀尾羽的圆筒状熊皮帽,身披骠骑兵军官的红色骑兵外套,两排金色硬质绳扣像肋骨般平行堆叠,她肩上佩戴着的,是蓝色镶边银色绳结无金豆的少校军衔。
这位公主获得了综合成绩全校第一的至高荣誉,因此名正言顺地担任起副营长的职务。因她骑术极为精湛,在学院的马球比赛中所向披靡,西蒙中校令她担任骑兵指挥官,负责指挥全营唯一的一支骑兵连队。
达利·艾因富特同样是西蒙院长的得意门生,他获得了上尉军衔,上尉肩章的特征是红色镶边和两颗银豆,他穿着一身普通的黑色尉官军服,头戴饰有夜鸮徽记的三角帽。
这支拥有五百余人的新军教导营下辖五个战斗连队,分别是一个骠骑兵连,一个掷弹兵连,一个轻步兵连,以及两个列兵连,剩余的几十个人手被编入后勤班组和医疗班组,负责看管辎重马车和治疗伤员。
西蒙中校把轻步兵连交由达利上尉来指挥,这支百余人的连队由较为瘦小敏捷的士兵组成,他们被训练为适应松散队形的打法,擅长游击骚扰敌方,非常害怕近距离齐射和白刃战,这就要求指挥轻步兵的军官必须头脑灵活,有创造力。
达利没有骑马,而是和手下士兵一起步行前进,他对属下嘘寒问暖,甚至把自己的马让给一名脚被磨破的士兵乘骑,和他们聊一些各自家乡的趣事。
轻步兵连的新兵们与这名平易近人的上尉非常亲近,西蒙察觉到了轻步兵连轻松愉快的气氛,他在营队停下休息时给军官们开了个临时会议,点名赞扬了达利的管理方法,并让其他几名尉官效仿学习。
戎装公主也对他报以微笑,面对赞扬,达利有些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只是尽职责干好自己的事而已。
数天的行军之后,新军教导营来到山谷中的一个小镇,这里是他们的目的地,这个小镇和附近的几座村庄正饱受乱军和山匪的袭扰,新兵教导营此行的任务就是保卫公国的平民,找到并剿灭那些隐藏在山中的匪帮。
达利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瓦尔斯塔公国与贵族同盟的战争产生出了很多逃兵,这些逃兵知道如若回到家乡肯定没有好下场,所以他们恶向胆边生,干脆就地做起了杀人越货的行当。
这些逃兵和当地的地痞恶霸勾结在一起,他们居住在山涧中隐蔽的场所,洗劫附近的城镇和村庄,这些恶徒干出了许多惨无人道的事情。
随着利益的诱惑加大,他们人数越聚越多,组织越来越严密,装备也变得颇为精良,当地的警察和宪兵们完全无法与之对抗,甚至反被这些已经逐渐壮大的匪帮追杀。
伊斯特·米德奈特公爵大人在会议上亲自发话,他愤怒地敲着桌子,誓要把这些在山谷中盘踞着的猖狂匪帮彻底铲除掉,毫不留情,全部处死。
面对公爵的愤怒,大法官明智地放出一道特殊法令,宣布这些逃兵和山匪皆被判处死刑,彻底扫清了剿匪行动的法律障碍。
西蒙发现这是个锻炼自己学生的好机会,他主动请缨,主动接下了这个棘手的剿匪任务,于是这支新军教导营诞生了。
为了不打扰镇中平民,营长西蒙下令全军在镇外的一处高地上扎营,戎装公主派出二十名骠骑兵作为斥候,进山搜索匪帮的位置。
露营的第一个夜晚,达利趴在自己的简易帐篷里,披风就是他的行军床,军装是他的被子,他借着微弱的烛光写了一封简短的信:
“致我亲爱的妹妹简宁·温斯泰德
我已平安抵达目的地,请务必放心,我们的军容壮盛齐整,必将彻底消灭掉那些歹人。等我正式获得军官身份之后,公寓的产权就永远属于我们了,到那时我的年金补贴将会让我们过得很舒适,期待吧!未来会是很美好的!记得照顾好自己。
——爱你的哥哥达利·艾因富特
1702年9月1日写于南山镇”
把信交给镇子里的邮政局后,达利没有回到帐篷休息,他的心事太多:复仇、爱情、荣誉、责任、蓝血、还有那位令人不安的狂野公主……,这两年多来发生的变故令他寝食难安,他需要一处僻静的地方,一个风景优美,能让他享受片刻安宁的地方。
达利走到了镇外湖畔边的码头,渔民们早已收网回家,他一个人坐在圆木搭成的支架上,费力地脱下沉重的牛皮军靴和散发着汗臭的长袜,将疲惫的双足浸入水中,他把掌中的小石子抛向远方,月光下平静的湖面泛起涟漪。
“有心事?”西蒙中校走到他身旁,他有些摇摇晃晃,浑身散发出酒气,也脱下靴子,放松起来。
达利微微点头:“是的,西蒙大人,我这两年多来经历的事情比旁人一辈子都多,明明已经走上正轨,却莫名的还是有些迷茫。”
西蒙掏出烟斗,用一个随身携带的燧发枪机点燃了烟叶:
“你是个坚强的年轻人,面对这一切吧,不要试图逃开,夺回本应属于你的一切。”
“大人,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够格做个好军人,要知道,我一直都是个书呆子,懦弱又迟钝,糟糕的实训成绩也印证了这一点,我一直在想,如果死的是我就好了,我弟弟威廉一定会做的比我好。”
西蒙中校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嘴,吐出白色的烟雾:
“不要妄自菲薄,小伙子,你的领导天赋我都看在眼里呢,我有种特别的感觉,你将来所能达到的成就将会远远超过我。”
“您是驰名全欧拉西斯大陆的军事家,您的著作我都拜读过,我不可能……”
西蒙中校打断了他:
“达利,这并不是在安慰你,我说的可都是真心话,我自己年轻时从未拥有像你一般神奇的记忆力,还有创造力,我难以想象……你会成为何等的英雄人物,你所显现出的天赋远远超过我本人,以及我的任何一位学生。”
“难道……也包括她?”
“她?”
“公主陛下。”
“哦,是的,我敢说,你会成为比公主陛下更伟大的战略家,但是……”
西蒙望着湖面叹了口气,说道:
“但是,你永远无法成为她那样的领袖和战士,她是天选之人,力量和敏捷远超常人……,米德奈特家的皇帝血脉、神裔、蓝血、她的母亲……
啊!该死,抱歉……我一定是喝多了,怎么净说些胡话!总之,她是我们的公主陛下,我等身为臣属,必须保护她,达利,多的我不便说。”
达利谨慎地说道:“我懂,大人,我不会再多问了。”
西蒙·加利埃尼酒醒了大半,他穿上靴子,向军营的方向走去,忽然,他转头说道:
“在将来的战斗中,你会见识到公主陛下的能力的。”
说罢,他抽着烟斗快步走远了。
只留下满面狐疑的达利坐在湖畔,
微风扫过周围的芦苇,沙沙声伴着虫鸣,
好一个幽静的夜晚。
(24) 出征
三天后的拂晓,前去打探消息的斥候们归来了,经过整整三天的搜索,共在附近找到三处匪帮的营地,他们声称对方人数众多,装备精良。三处营地中有两处位于深山,占据着极大的地形优势,另一处营地位于山谷底部的平地上。
匪帮中有许多原本服役于公国和贵族同盟军队的逃兵,他们身上还保留着逃走时的装备,最大的一座山中营地甚至还有一门六磅加农炮,这门炮封锁着前往这座营地的必经之地,一处狭窄的陡坡,如此精心的防御布置,匪帮的头目或许是个叛逃的军官。
形势远比想象中严峻得多,谁能想到匪帮能把大炮拉上如此险峻的山地呢?前来剿匪的新军教导营反倒在火力上占了劣势,战斗经验更是全无。
幸好有著名军事家西蒙·加利埃尼带领这支新军,实习军官和新兵们相当信赖这位经验丰富的老将,只要有他坐镇军中,无论何等形势都能从容应对。
为了避免匪帮听到风声分散逃跑,西蒙中校迅速制定了各个击破的策略,新军教导营将会兵分三路同时对三处营地发起攻击,他亲自率领一个掷弹兵连,两个列兵连,公约三百人,进攻最大也是防御最严密的一处匪帮营地,其他两处营地交给他最得意的学生们。
副营长萨兰托斯·米德奈特少校率领她的骠骑兵连,共约百人的机动兵力,这些轻骑兵将会顺着山路前行,负责进攻位于平地上的匪帮营地。
达利·艾因富特上尉率领轻步兵连,共约百人,进攻最小的一处营地,也是距离南山镇最近的一座匪帮营地。
快到中午的时候,三支队伍已经全部整装完毕,西蒙中校命令自己的侍从武官吹响军号,营里所有人都跑到镇外的空地上集合,接受营长的训话。
“士兵们!检验你们勇气的时候到了!我的要求很简单,相信你们的长官,无条件的服从命令!记好在训练场上学到的知识。
我们即将面对的是一场山地小规模治安战,这完全不同于平原上的大部队决战,你们的对手不会排成队列,他们会藏在草丛中,躲在树上,蹲在石头后面,他们会分散开来,从四面八方向你们射击,所以你们要耐心地逐个歼灭敌人。
你们面对的对手都是些懦夫,他们从荣耀的战场上逃开,抛下了正在浴血奋战的同胞们!他们不敢回到家乡,于是藏在山里干些肮脏的勾当!他们洗劫正派人的钱财,杀害平民,残害妇女,让孩子们沦为孤儿!
不要对这些畜生产生任何的怜悯!看呐!我手中拿的这张羊皮纸就是大法官最新颁布的法令!这些匪帮成员已经全是死刑犯了!
拿起武器!保护我们的人民!用我们的勇气、纪律和士气将这些恶徒碾碎!荣耀必将属于我们!”
全营五百多名士兵齐声高喊:“瓦尔斯塔公国万岁!米德奈特公爵万岁!”
达利注意到,戎装公主那双锐利的灰眼中光芒更盛,他感受到了,那不同寻常的气息躁动起来,原本他还怀疑过这位公主陛下会不会怕血,或者不忍下手杀人,现在嘛,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他明白面前这位血统尊贵的女士绝不会对敌人手下留情,她那超越人类的强大气息中所蕴含的杀意令他胆寒。
全营的战士们战意高涨,他们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就连在一旁围观的镇民们的情绪都被点燃起来了,民众抛洒着花瓣,教士的口中念诵着祝福的话语。
几位当地的姑娘走上前来,就在这几天的时间内,她们已经和军中的几位新兵相识相知,确立了情侣关系,这些恋人难舍难分,姑娘们吻别了自己的爱人,她们哭泣着不忍放手,其中一位金发姑娘唱起一首本地山民古老的歌谣:
“
在那小山丘上
我为你而泣
直到眼泪干涸枯竭
去吧!去吧!我的挚爱!
为国而战!
瓦尔斯塔的战士!
你最好走得无声无息
不然我将难以抑制
奔向我最爱之人的怀抱
我将卖掉项链
卖掉戒指
哪怕卖掉我唯一的纺车
只愿为我的爱人买一把钢剑
去吧!去吧!我的挚爱!
为国而战!
瓦尔斯塔的战士!
我会染红衬裙
乞求上天庇佑
直到我的生命走向终点!
你将永是我的心肝
去吧!去吧!我的挚爱!
我将在这小山丘上眺望远方
等待我的爱人归来。
”
西蒙中校跨上自己的战马,他抬手一挥马鞭,高声发令道:“全营出发!”
一时间烟尘滚滚,壮丽的军乐伴奏下,三支队伍向着不同的方向开进,只留下哭泣的姑娘们和空荡荡的军营。
达利上尉保持着自己亲和的形象,他仍旧选择不骑马,和轻步兵连的战士们一同步行。
他的副连长嘉文少尉是他在军校的同班同学,他全名嘉文·马尔科姆,是瓦尔斯塔公国一位显赫亲王的次子,他是个独立自主有个性的青年,没有依靠家里的关系,而是靠着自己的实力通过考试进入了瓦尔斯塔国立军事学院,并因优异的成绩被选入院长亲自指导的班级。
嘉文少尉并不喜欢大贵族的圈子,反倒对班里出身最普通的达利颇有好感,他们上课时经常坐在邻座,他很喜欢听达利讲些塔嘉维城的奇闻轶事,也帮助达利了解了不少瓦尔斯塔公国的本地文化。
有了这么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和得力的助手,达利感觉肩上的担子轻了不少。
达利和嘉文走在连队的最前列,他们边走边研究策略,据同行的斥候讲述,他们负责进攻的营地位于一处树木茂盛的山脊,那里的树木和岩石都可作为掩体,他们面临的将会是一场混乱的战斗。
要想打赢战争必须充分了解自己的部队,轻步兵连是由矮小敏捷的士兵组成的,擅长闪转腾挪,人们也将此兵种称之为“腾跃兵”。他们擅长分散开形成散兵线,与敌军拉开距离骚扰打游击,不擅长近距离的排枪对决和白刃战。
西蒙中校一再强调过,最坏的情况就是匪帮们没有被彻底歼灭,他们被打散以后将会化整为零形成无数个小团体继续作恶,那样的话后续的剿匪行动将会变得更加复杂和艰难,因此这次行动的重点是尽量不留漏网之鱼,尽一切可能全歼营地里的匪徒。
在和嘉文商议之后,连长达利上尉最终敲定了一种简单实用的策略,即以三道散兵线包围歼敌。
轻步兵连的三个排将会分为中路和左右两翼包抄整个营地。为了确保没有人在行军时走失,每个排的士兵在行军时都必须集中起来,开战后再分散展开形成散兵线,后面的任务需要耐心,散兵线需要层层掩护推进,逐渐挤压敌人的生存空间,直到全部歼灭为止。
嘉文打趣地将他们的部队形容为铁锤,而敌军营地背面的山脊就是铁毡,这帮营地里的匪徒就是铁锤与铁毡之间等着被锤扁的东西。
指挥军队是一门艺术,战场瞬息万变,最简单易行的计划往往就是最好的计划,真正复杂的部分反倒是那些不起眼的细节。
达利希望自己的队伍以准备万全的姿态加入战斗,他不厌其烦地嘱咐手下人注意所有细节:
“每个人都给枪机换上一块新的燧石,检查你们的定装弹情况,尽量确保你们的第一枪不要哑火!
现在就把刺刀上好,看到有人冲出来记得不要退后,在原地阻击!我会在最前方带领你们战斗,不要担心,一切由我负责!”
他话音刚落,正在想着有什么可以补充的注意事项,这时,一名下士气喘吁吁地跑到前排喊道:
“长官,有情况!你快看啊,就在山脚下!”
达利转头一看,山脚下的一座村庄中冒起火光,他拿出望远镜,看到村庄的几座房子被点燃了,飘荡起几缕黑烟,随后又传来了燧发枪特有的沉闷响声。
嘉文啐了一口,说道:“我说怎么连个放哨的都遇不到?看来营地里的匪徒们都去干活儿了啊!咱们也快赶过去吧!”
达利把望远镜收回皮囊中,大声命令道:“轻步兵连!向着村庄的方向前进,快啊!”
(25) 燃烧的村庄
轻步兵连的百余名战士朝着被袭击村庄的方向急行军。
一个赤膊的金发小男孩迎着他们走出了灌木丛,这孩子蓦地看到出现在面前的士兵们,心中惊慌,吓得脚下一软,坐在地上。
达利上尉赶忙跑过去,他抓住男孩的肩膀,扶起他说道:
“孩子,别害怕,我们是瓦尔斯塔公国的军人,看呐!我穿着军服呢,这是我的军衔,我是达利上尉。
我们是来消灭匪帮的,你是来自前方的村子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男孩抽泣着哭诉:
“天呐!军官先生,那些残忍的匪徒正在洗劫我们的村子!我们没有按时上缴他们索要的钱款,于是他们就挨家挨户地找值钱的东西,找不到钱就把女孩子掳走!
我的家被他们放火烧了,爸爸和妈妈受了刀伤倒在地上,姐姐被捆起来抓住,只有我跑了出来。
求求你,军官先生!救救我姐姐,她才刚接受了婚约,这些匪徒会把她当商品卖掉的!”
“孩子,冷静点,我们身为军人,就是为保卫国民而来,告诉我,这群匪徒有多少人,他们拿着什么武器,有没有骑马?”
“军官先生,我估计他们有五十人以上,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恶棍!他们没有骑马,多半都背着枪,其余人拿着剑和砍刀。”
“孩子,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跟在我旁边,不要乱跑,听我的命令行事,等到战斗结束再去找你的家人,请问,你可以做到么?伸手,这个给你。”
男孩接过军官递给他的手帕,擦拭掉眼泪和鼻涕,在军队的庇护下,他安心多了,随即用力地点了点头。
达利赞许地摸着男孩的金色卷发:“好小子!真是个勇敢的孩子,我保证,会让你和家人团聚的。”
他转头向着部下们说道:
“先生们,形势紧迫!国民需要我们的保护,已经来不及布置包围圈了,现在,安静下来,听我命令!
嘉文,你带着你的排去左边,我来负责右边,还有河边的设防,咱们来个快速的包夹!就像上次训练课那样,听到我的信号之后,咱们同时进攻,最后在村里汇合,明白吗?”
“知道了,长官!”说罢,嘉文少尉带着人迅速离开了。
轻步兵连分成了两股部队,他们借着树林的遮蔽向村庄两侧分别进发。
达利俯下身子,藏在一颗粗壮的枣树后,他取出望远镜观察村内的状况。
十二名背着步枪的男人坐在村外的水井旁喝水,他们举止粗鲁,丝毫也不爱惜身边的设施,看样子不像村里的猎人。
“是他们么?”达利朝着身旁的男孩问道。
男孩小声答道:“没错,军官先生,就是这群恶棍!除了他们还有不少人呢,其余的匪徒都在村子里搜值钱的东西呢!”
“孩子,你做得很好,现在,我要你待在这棵树后,等待一切结束再出来,千万不要探头,子弹可不张眼!”
安顿好了男孩,达利上尉开始有条不紊地下令,尽管才相识不久,惊人的记忆力令他记住了每一名手下的名字,他想起了一位行事稳重的士官,还有几位在射击训练中表现优异的士兵,他现在要根据这些人的特点来分配任务:
“戴林上士!”
一位留着小胡子的士官来到近前:“在!长官!”
达利伸手指向一座木桥:“你带着你的班组藏在那边的灌木丛里,守住河边的那座小桥,不要放走一个匪徒!”
“遵命!”
“鼓乐手林迪!”
“在!”
“等我们开枪之后就吹冲锋号”
“遵命!”
“我还需要几个射的准的!大安德烈和小安德烈兄弟俩,嗯……还有罗伊下士,帕罗下士,你们四个都过来。
看到那个正在抽烟斗的大胡子了?你们看,其他匪徒正在讨好他,我估计他就是这帮人的头目之一。
你们四个跟我一起行动,咱们五把枪瞄着这个大胡子齐射,尽量先干掉他。”
“遵命!”
达利突然停住,想起了还有人需要自己多加嘱咐:
“喂,专心点,大安德烈,学着点你弟弟,别再给我搞砸了。”
安德烈兄弟俩是来自北方草原地区的游牧民,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文字和信仰,是瓦尔斯塔人里的少数民族。
声音粗噶的大安德烈是个壮实的矮胖子,他用浓重的草原口音对达利说:
“俺不会再让您操心了!您是好长官!您没有看不起俺们游牧民,还让俺骑您的马,俺的脚已经好多了!俺对您非常感激,这次一定会办妥,长官!”
“好!我相信你。”
达利上尉检查了自己的步枪、手枪和佩剑,随即开始准备进攻:
“其他人,等我们开枪后一起朝着井边的其他人齐射,开完枪就冲出去,
用刺刀干掉剩余的人,然后再装填下一发弹药,耐心点,此战必胜!但我们要尽量减少损失,也要尽力保护村民!”
说罢,达利上尉下令全体举枪瞄准。
枪声打破了周围的沉寂,鸟儿们被惊得飞到高空,疑似为头目的大胡子应声倒下,随后密集的枪声响起,水井旁的十二名匪徒只有一人幸存,那可怜的家伙被吓坏了,他扔下枪,跌跌撞撞地跑了几步,很快就被追兵的刺刀捅了个透心凉。
鼓乐手吹响了军号,从村子对面传来了枪声,嘉文中尉也开始进攻了。
达利见到身边有位士兵满脸是汗,他显得有些手忙脚乱,一不小心把装弹杆掉在地上,达利连忙帮他捡起来,嘱咐道:
“朋友,不要慌张,我们占了先机,人数也是绝对的优势,慢慢装填好第二发弹药,就像我一直要求的那样,把哑火概率降到最低,听到了么?”
“是!长官!”这位新兵得到鼓励之后,稍微放松了一些。
“好了,装填时间结束,我们现在要冲入村子了,现在,我允许你们自由开火,尽量不要误伤村民!抓几个活的,我要审问!”
“遵命!长官!”
“好了,就是现在!跟住我,冲啊!”
为了给不擅长巷战肉搏的轻步兵们鼓舞士气,身为挥官的达利必须亲自做出榜样。
他将步枪背在身后,左手拿着装填好的手枪,右手拔出制式佩剑,怒吼着冲在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