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做人还是做鬼
黑夜来临不久,罗中原带着五百骑飞驰而来。
虎烈军打输了没关系,还可以重建,只要有李虎这个金字招牌在,不愁招不到人,但李虎死了,就无法再找一个出来了,五路会盟也就失败了,所以罗青汉无论如何不能让李虎死了。他和董仲孙商量了半天,最后咬咬牙,下了血本,让罗中原带五百骑去保护李虎。就算把人打完了,你也要把李虎活着带回来。
这个任务很艰巨啊,罗中原嘴里叫苦,心里却乐开了花,你们这帮老头胆子太小了,做什么事都瞻前顾后,也不想想,李虎是什么人?神仙的儿子。当初在成州突围的时候,他一个人就把金狗辽狗搞定了,凭什么?人家有法术,你看他小嘴念念,马上就赚回来一千三百匹战马,这就是法术,神通广大啊。算了,懒得和你们这帮老头啰嗦了,我还是赶紧追上李虎,跟在他后面吃香的喝辣的去,跟在你们这帮人后面,除了打败仗,逃跑,就是躲在山沟里啃树皮,不跟你们混了,没出路。
李虎高兴啊,“老哥,你是好人啦,有良心啊,仗义啊,危难之际,出手拉兄弟一把,不容易啊,感激涕零,日后有钱一起赚,有财一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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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脑子清醒下来后,发现自己做了件白痴事,竟然给张阎王利用了。
自己打了不少年的仗,自诩也有些本事,年初在龙化城下还曾带着三百骑把耶律马哥杀得丢盔卸甲,但和李虎比起来,自己这点战绩实在不值一提。受气啊,憋得慌,那小子狗屁不懂,之前连战场都不知道长什么样,谁知却交了狗屎运,脑子里蹦个主意就打赢一仗,还连战连胜,结果异军突起,声望飚升,现在整个义军都在传颂着他的故事,把他尊奉为神了,很多人都不叫他总帅了,叫他虎王,虎帅,虎神……出去走走,满耳朵都是歌颂李虎的话,什么老君下凡了,呼风唤雨了,法术无边了……反正什么好听捡什么说,听得人火气“腾腾”往上冒。什么狗屁法术,不就是运气好吗?老子就不信了,他的运气就会一直这么好?除非他真的是神仙的儿子,老君附体,否则他总有一天会死得很难看。
他怎么死,那是他的事,但他如果死在耶律马哥手上,自己就要承担责任了,因为是自己一气之下,拍了桌子,和他打赌,结果给狡诈狠毒的阎王抓到了机会,逼着李虎发誓,打输了就把总帅的位子让出来。张阎王,你也想做总帅?去死吧你,老子就是背盟出走,也绝不会让做老大。
不过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总要想点补救之策,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确保李虎的生命安全了。只要李虎不死,罗青汉、霍六哥还有自己,就能联手制约张阎王,实在不行,那就翻脸,把他杀了,把他的阎王军吞了。
于是,李锦跑去找独孤风。独孤风看到他就骂,“你个小毛驴,你脑子进水啦?军议之上,你发什么骚,尥(liao)什么蹶子?如今好,那个猪头傻乎乎的跑去打耶律马哥去了,他不死倒还好办,他要是死了,大伙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各奔东西吧,以后想发财估计很困难了。”
李锦当即反唇相讥,“铁匠,你既然这样关心猪头,那你带着军队帮他去打仗啊?在这里惺惺作态,不觉得恶心啊?”
“我为什么要去?”独孤风冷笑,“要去也是你去。告诉你,猪头要是死了,张阎王第一个饶不了你,他正愁没有借口杀你,这下正好,猪头被你害死了,群情激愤,你个傻驴还能保得住脑袋?你和张阎王一打,呵呵,罗青汉和我六哥高兴啊,打吧打吧,打个两败俱伤,正好捡个大便宜,赚翻了。”
李锦脸都气青了,转身就要走。
独孤风把他喊住了,他知道这小子为何而来,关键时刻,还是要协作一下,不能让张阎王那个白日鬼占了便宜。
两人合计了一下,各出两百骑去帮李虎打仗,事见不妙,拖着李虎就跑,不能让他死了。
半夜时候,雷霆军的副帅王曜,神龙军的马军指挥使谭弘毅各带两百骑,也追了上来。
李虎这次笑不出来了,破口大骂,狗娘养的土贼,不帮老子打仗也就算了,还派人来扯我的后退,好,等着,等老子击败了耶律马哥,要你们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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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人马停下来休息。
方进和十几个铁卫把柴云架来了。柴云很惨,鼻青脸肿,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尤其那条受伤的腿,骑马颠簸之后,伤口破裂,又流血了。不过李虎更惨,头脸肿得不像猪头,而像牛头马面了。看到李虎把自己捆在树干中间,柴云也是暗自咋舌,这反贼狠啦,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也这么狠,残忍啦。
“你想通了没有,做人还是做鬼?”李虎劈头问道。
“做鬼。”柴云至此也没有出路了,豁出去了,做鬼做魔都一样了,无所谓了,反正已经被李虎打进地狱,想做人也做不成了。
“嗯,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聪明。”李虎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就是俊杰,而且还是有血性的俊杰,好,不错,试想如果契丹皇帝身边的汉狗都能像你一样迷途知返,悔过自新,跟着老子混,辽东不出数年,必是我们汉人的天下。”
我呸……柴云暗自痛骂,都跟着你这个猪头混,辽东的汉人早死光了,你这个狼心狗肺无耻卑鄙的反贼,我喝出这条性命陪着你,看看你还能蹦嗒几天。
“你仔细想想,如果还有疑问,现在就问。”李虎盯着柴云的腿,眼里露出一丝得意之色,“你只要进了山城,后面的事就好办了。以你现在的状况,耶律马哥应该不会怀疑你,当然了,如果你害怕,我可以让他们再砍你几刀,这样就更逼真了。”
柴云吓得浑身一哆嗦。狗娘养的恶贼,你砍我一刀还不够啊,还想砍?你不如把我杀掉算了。他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敢这么说,“这样就行了,不用再砍了。到了山城,我知道怎么做,你不要担心,只要你在约定的时间到达山城,事情就差不多了。”
李虎本想说什么,但想到山城是耶律马哥的天下,柴云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未必能成功,自己虽然抓着柴云的把柄,谅柴云不敢三心二意敷衍了事,但这种事走一步看一步,要看形势发展,要看运气,不是纸上谈兵,划几笔就成了。算了,赌一把,听老天爷的安排吧,他老人家看我可怜,或许心一软,头一点,放我一马,那这事就成了。
李虎的目光转向徐大眼,“武技最好的兄弟都给你了,不要给我丢脸,仗打赢了,要什么有什么。”
徐大眼连连点头。不就是深入虎穴嘛,这种刀头舔血的事,我们又不是头一次干,比这个更危险的事我们都干过,这算什么?只要老子能活着回来,那就发了,要什么有什么。
“到了山城,听柴云的,他叫你们蹲着就蹲着,他叫你们躺下你们就躺下……”
这句话有疑问。我们和他有仇啊,昨天还把他打得奄奄一息,如果都听他的,那我们岂不死定了。“总帅,如果他要我们的脑袋,我们是不是也要双手奉上?”
李虎望向柴云。柴云急忙摇手,“总帅,我全家老小七八十口性命,九族加在一起也有好几百口性命,这些人的生死都在你手上,你就是拿把刀让我砍,我也不敢砍啦。”
“这件事干成了,你不是鬼,而是魔鬼了,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反贼,大家都是兄弟,兄弟之间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恩怨分明。”李虎说道,“我砍了你一刀,你也砍我一刀,这帮人昨天打了你一顿,你也打他们一顿,一个个打,直到打不动为止。”
柴云哪敢吭声,只是摇手。徐大眼和方进互相望望,知道总帅又在坑蒙拐骗了,咧个大嘴就笑了,狗娘养的杂种,你敢打我们一下,老子剥了你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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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半夜鬼叫
铁鹰走了过来,俯身拍拍李虎的胸口,“我在山城等你,你自己要担心一点,实在不行就算了,不要太逞强。你死了不过一条性命,虎烈军败了,可是几千条性命,两者孰轻孰重,你自己掂量着办。”
李虎点点头,没有说话。
走到今天这种地步都是大叔你害的,虽然当初你急中生智,救了咱爷儿俩的性命,但你是铁鹰啊,你是李弘的八大侍卫之一,赫赫有名,你只要报出你的名头,咱爷儿俩也不会死,可你为了自己的脸面,为了自己的声名,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不让义军将士知道你没能保护好李弘之子,让他给辽狗杀了,你竟然把我拎出来冒充什么王者之子,结果害得我落到今天这步境地。大叔,你好狠啦,如果我死了,做鬼都要缠着你,让你天天晚上做噩梦,让你天天晚上唱山歌,哈哈……大叔唱山歌好难听哦,几里外的狼都吓得魂飞魄散,以为山里又来了一个嗜血猛兽。
“把他抬到马背上去。”铁鹰一挥手,一群铁卫纷纷上前,把李虎连同树干三两下捆在了铁骊背上。
罗思南走向铁鹰,轻轻抱住了他,“大叔,你多保重。”
“我们就分开几天,没事的,你不要担心。”铁鹰嘱咐道,“你把虎子看好,我死了没关系,他千万不能死。”
“大叔,如果被辽狗发现了,你马上撤离。”罗思南轻声说道,“那个猪头完全疯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们虎烈军只有这四千多人,打完就没了,你可千万保住这点底子。”
铁鹰对生死已经看得很淡了,没把罗思南的话放在心上。小丫头经历太少,还没真正理解拎着脑袋造反的意思,造反就是一往无前啦,人马打完了再拉,拉起来了再打,一直到彻底打完为止,如果人人都还想着给自己留点底子,哪还造什么反?还打什么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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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六哥提心吊胆地过了几天日子,茶饭不思,寝食不安啦,夜里都睁着眼睛睡觉,唯恐遭到契丹人和女真人的偷袭。昨天,总算盼来了惊人喜讯,义军攻克了龙化城,发财了。霍六哥高兴啦,当天晚上再也没有顾忌,又吃又喝,然后找了个漂亮的小姑娘,酣畅淋漓地发泄了一回,把几天积累下来的恐惧和紧张彻底抛到九霄云外了。
快活完了,抱着又香小嫩的小姑娘,他就在算计了,两仗打下来,神龙军大概能分得多少钱财,能抢到多少战马和武器,能掳掠多少头牛羊,还有那些契丹女人,既然要充做营妓,那就要好好利用,不能让手下那帮禽兽白玩了,要收钱,这样才能把洒出去的钱收回来。
霍六哥越算越兴奋,浑身来劲,当即把小姑娘压在身下又玩了一次,这次他支撑不住了,趴在女人身上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的,他感觉身上有些凉,然后就听到一阵阴森森的冷笑。霍六哥霍然惊醒,扭头看去,只见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硕大的猪头正在摇摇晃晃,一张又青又紫的大胖脸狞狰可憎,尤其可怕的是,那个怪物的肥厚双唇正裂开着,露出一嘴白花花的牙齿,异常恐怖。
“鬼……”霍六哥霎时崩溃,扯着嗓子凄厉惨呼,“鬼啊……”出于本能的反应,他消瘦的身躯一蹦三尺高,光着个屁股连滚带爬,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想找个藏身之处。
那个“鬼”也吓了一跳,一屁股坐在了薄褥上,两只眼睛顿时直勾勾地盯着,眨都不眨。
小姑娘也骇然惊醒,不过她不像霍六哥那样迷迷糊糊的老眼昏花,她看得很清楚,那是一个人,一看就不是好人,非盗即贼,“啊……”她也吓得花容失色,一边尖声惨叫,一边飞蹿而起,谁知正好和魂飞魄散的霍六哥撞在一块,双双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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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外霍六哥的护卫听到惨叫,飞一般冲了进来,顿时看傻了。
王曜、罗中原、谭弘毅、罗思南以为总帅遇险,也纷纷冲了进来。
霍六哥和一个小姑娘,正搂抱在一起,瞪大眼睛看着他们,一脸惊骇,那姿势要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席上的被褥被掀到了一边,李虎正坐在被褥上,色迷迷地盯着那个小姑娘。
罗思南玉脸霎时绯红,转身就跑了,一边跑还一边骂,“李虎,你这个色鬼,你都干了什么?你等着去死吧。”
罗思南这一喊,帐内众人马上有了反应,一个个不再呆若木鸡了。
霍六哥这次看清楚了,不用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时间羞愤至极,恶狠狠地瞪着李虎,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
一群侍卫忙不迭的的退了出去。霍六哥是个读书人,要面子,充斯文,众目睽睽之下和一个女子,这脸丢的不仅仅是大,而是太大了,一旦这个斯文人发起火来,殃及池鱼,这几个侍卫可能要人头落地。
王曜、罗中原、谭弘毅则捧腹大笑,三个人笑得东倒西歪,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调侃着。
“六哥,雄风不减当年,厉害厉害,佩服佩服。”
“六哥,今天总帅正好在,那个小姑娘也还不错,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切磋一下……”
“霍帅啊,我看你好象瘦了,是不是趁着我们不在,天天晚上抱着小娘们睡觉。”
李虎抓抓头,看看睚眦欲裂的霍六哥,又看看捧腹狂笑的三个人,十分疑惑,“我干了什么?我没干什么啊?我就是进来掀开六哥的被子,想喊醒六哥,我没干什么,真的没什么,确实没干什么……”
霍六哥感觉自己要爆炸了,浑身开始颤抖,咽喉里发出低沉的声音,如同老虎要咆哮的前奏。那个小姑娘非常恐惧,双手死死抱着霍六哥的身子,动都不敢动。
“李虎……”霍六哥猛地推开小姑娘,仰首咆哮,“李虎,我要杀了你……”
啊?李虎傻了,“六哥,我真的没干什么,我确实没干什么……”
哈哈哈哈……看着李虎一副无辜可怜的样子,罗中原三个人当场笑喷,谭弘毅一个没站稳,趴在了地上,“六哥……哈哈,六哥,总帅说他冤枉啊,他没干什么,没有打扰你的好事……”
“六哥,我真的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李虎摊开双手,叫苦不迭,“就算六月飘雪,也不能替我伸张冤屈啊……”
“李虎……”霍六哥崩溃了,再次崩溃,想到自己和一个女子裸体相呈,被这么多人看到了,尤其是被母大虫罗思南看到了,那不是丢脸,根本就是没法活了,“狗娘养的东西,你无耻……卑鄙……”霍六哥霎时万念俱灰,完了,我这辈子算完了,我的声誉,我的清名,毁于一旦,“你害苦我了,我怎么活哦……”忽然,霍六哥双拳捶地,扯着嗓子干嚎起来。
啊?李虎更傻了,瞪着两只眼睛,十分不解地问道:“六哥,你不活了?为什么?这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是这样嘛,难道他们和女人睡觉都穿着衣服?还有谁天天晚上抱着狗熊睡吗?我不明白哎,六哥,你为什么不想活了?你死了,我很痛苦哎……”
霍六哥气疯了,猛地一跃而起,手指李虎,纵声狂吼,“李虎,拿你的鸟头来。”然后直奔自己的战刀而去,“今日不剁了你这颗鸟头,我誓不为人。”
啊?真的要杀人了?李虎惊叫一声,抱头鼠窜而去。
王曜、罗中原和谭弘毅哪敢再待在军帐里,一个个跟在李虎后面,狼奔豕突,唯恐跑慢了,给霍六哥宰了。
一柄战刀飞出了军帐,接着又飞出一张案几,然后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东西,都扔出来了,霍六哥一直在大帐里咆哮,怒吼,诅咒……让人感觉他就象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狼,瞪着血红的眼珠子,要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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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不要脸
军帐内的咆哮声渐渐停止,估计霍六哥发疯发够了,已经精疲力尽了。
谭弘毅掀开帐帘,小心翼翼地伸进半个脑袋,看到霍六哥已经穿戴整齐,正坐在地上喘气,而那个小姑娘已经踪影全无,估计惊吓过度,早被送走了。
“六哥,总帅在大帐等你,快点吧。”
霍六哥猛地一抬头,两眼赤红,咬牙切齿,好象还没有从羞愤中醒过来。
“六哥,屁大个事,发这么大脾气干啥?”谭弘毅走了进去,他和铁匠一帮人都是霍六哥举旗起义时的得力干将,好兄弟,说话也没有太多顾忌,“算了,总帅也不是故意的,谁能想到你被窝里还有个女人?”眼下之意此刻正是危急关头,你还有闲心玩女人,未免有点儿戏。
霍六哥羞愤难过啊,这件事传出去自己就成了笑柄,声誉没了,面子丢了,尤其让人无法释怀的是,被罗思南看了个清清楚楚,以后大家还怎么坐在一起说话?
谭弘毅坐到霍六哥身边,神情很严肃,又劝道:“六哥,你是个男人,这种事算什么?谁会拿这种事说你?你敢在这个时候风liu快活,说明你有胆量,辽狗金狗在你眼里就是一坨屎。放眼看看我们义军,谁有这样的胆量?没有,哪个都不敢,所以你应该为这件事感到自豪啊。我就觉得特有面子,我六哥厉害啊,谁有这样的本事?谁敢在金狗辽狗的眼皮底下玩女人?就我六哥敢,其他人不要说玩女人,早吓得屁滚尿流了。”他知道霍六哥以读书人自居,清高,要面子,一时想不开就是因为觉得丢脸,你只要把他那张脸找回来,事情就好办了。
这话听着舒服,非常舒服。一件事情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得失,按谭弘毅这么一说,这不但不是一件丢脸的事,反而是一件很长脸的事。霍六哥是个聪明人,脑筋一转,心里的羞愤立即去了三分。假如有人拿这件事笑话我,我就这样反击他,有本事,我们到两军阵前比试一下玩女人的功夫,看看谁厉害。
谭弘毅看到霍六哥的脸色舒缓了不少,马上趁热打铁,继续说。
“说句不客气的话,我们就是反贼,说得再难听一点,我们就是土匪,贼也做了匪也做了,这点狗屁事算什么?”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就是被罗帅看到了吗?那有什么关系?真要说起来,感到难为情、丢脸的应该是罗帅,她还是黄花闺女,还没有出嫁,她都无所谓,现在正在大帐里等你,你还有什么好难为情的?等下你拿两只眼睛看着她,看看是她不好意思还是你不好意思。”
“六哥,你不能输给她,输给她了,她就瞧不起你。好色怎么了?罗青汉不也喜欢女人吗?不也有好几房小妾吗?哪个男人不好色?你要趾高气扬的,要有一副昨晚很满足的淫荡样子,呵呵,小姑娘,看到我身体了吧?健壮不健壮?想不想?如果你有意思,我也可以勉为其难,满足你一下?你一无耻,罗帅就慌了,她一个女人家,哪敢和你比这个?是不是?最后的结果是她心虚了,看到你就躲,知道不?人若无耻便无敌,老古话十分有道理。”
嘿嘿……霍六哥心里最后一丝羞愤在谭弘毅滔滔不绝的劝解下终于消失了。老子本来就是一个无耻的人,只不过一时被鬼吓住了,钻进了牛角尖,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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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无耻便无敌?”霍六哥皱皱眉,转头看看谭弘毅,“这不是古话,你瞎扯啥?”霍六哥恢复正常了,马上原形败露,追究其谭弘毅的语病了。
“这是总帅说的。”谭弘毅振振有词,“就前两天在军议上说的。”
“这句话你可以说,但不能说这是老古人的话,古人没说过这样的话。”霍六哥据理力争。
“好,好……”谭弘毅知道他的脾气,只要你不再发疯就行,其它的事都好说,“六哥,总帅还有十万火急的事要找你商量,你能不能快一点?”
“急什么?”霍六哥不满地说道,“金狗最近和我谈得很好,不会杀来的,你怕什么?你先把那天军议的事告诉我,总帅在军议上又胡扯了什么?”
“说起来很麻烦,很多,一时半会儿说不完。”谭弘毅很随意地甩甩手,“我简单说吧。”
嗬,狗娘养的东西,几天不见,抖起来了,说话口气都不一样了。霍六哥当即火大,过去自己说话,谭弘毅如奉纶旨,毕恭毕敬地听着,这次竟然不一样了,不要说恭敬了,好象还嫌自己听不懂。
“联金攻辽,联辽遏金。”谭弘毅把这个八个字说得很清晰。
霍六哥稍加沉吟,然后眉头微扬,半天没说话。这小子越来越不简单了,非常人可比啊。当初见到他的时候,很普通,畏畏缩缩的,毛头小子一个,自己甚至怀疑这是罗青汉为了结盟从大街上随手找来的一个乞丐,现在看来,这小子还真是神仙的儿子,肚子里有货啊。
“六哥,你说这办法行得通吗?”谭弘毅问道,“按他的办法,我们将来能打下一块地盘?”
霍六哥欲言又止。如果此刻还在山上,自己肯定不会相信,但自从下了山,留在这里和金狗盘旋一段时间后,竟然发现“与虎谋皮”不是很困难,只要时机选择的好,不但能与虎谋皮,还能捞到更多的好处。有好处谁不捞?白痴啊?自己很庆幸当初冒险留在了懿州,油水果然大,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自己现在操心的不是钱财不够,而是操心如何保住这些钱财。看样子,跟着神仙的儿子混,前程无限啦。
“你只要跟着我,听我的话,保准你日子越过越红火。”霍六哥手捋短须,面带笑意,故作神秘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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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良久,霍六哥满面春风,兴冲冲地走进了大帐,老远就举手打招呼,“来迟了,恕罪恕罪……”
李虎、王曜、罗中原、罗思南不约而同的抬起头,诧异地看着他。咦,怪事,这鸟人怎么正常了?是不是脑子气坏了,彻底疯掉了?
李虎干咳了几声,嘿嘿怪笑,“不迟,不迟……先前打扰了六哥的chun梦,恕罪恕罪……”
“哈哈……”霍六哥仰天打了个哈哈,“下次总帅如果要来,提前打声招呼,我会安排好,让总帅也享受一下chun梦……”
李虎闻言大喜,忙不迭的地接着说道:“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哼……”罗思南面如寒霜,冷笑一声,小粉拳狠狠砸在了案几上。
李虎吓得一缩脑袋,不说话了。
“总帅,女人光溜溜的身子是好看,但你也不要直勾勾的看,稍微隐蔽一点嘛,比如像这样……”谭弘毅随后走进来,接着罗思南的话马上调侃了一句,然后把一双手捂在脸上,五指张开,两只眼睛在手指缝里滴溜溜乱转,“你这样看,有谁知道?”
帐内几个人哄堂大笑。李虎冷着脸,瞪着谭弘毅,一言不发,心里却把他的祖宗八代挨个骂了一遍。罗思南怒目而视,目光在霍六哥和谭弘毅的脸上转来转去,一副要发飙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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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把来意说了一遍,要联合金人打耶律马哥,所以要立即约见粘罕。
这事霍六哥刚才已经听谭弘毅说过了,他早已打好算盘,要溜了。这事太危险,不能跟着一起掺和,还是尽快赶到龙化城,和罗青汉等人把战利品分分,早点回山躲着去。金军在懿州的兵力也不多,李虎手上也只有一个虎烈军,加在一起不过万把人,靠这么点人马打耶律马哥的三万五千大军,纯粹是自寻死路。
“你这边最近有什么进展?”李虎随口问道。当然不会有什么进展,双方都在拖延时间,天天泡在一起瞎扯,能有什么变化?
“没有,什么进展也没有。”
霍六哥回答的很肯定,但心里却忐忑不安,等下李虎见到粘罕后,自己和女真人之间的私下交易必定暴露,还是想办法乘早脱身为好。
“今天你们约定何时商谈?”
霍六哥摇摇头,“今天歇一天,不谈了。”
“即刻派人联系粘罕,马上见面,快。”
“好,我这就去。”霍六哥答应得非常爽快,匆匆出帐而去。
过了一个时辰,李虎和王曜带着十几个扈从赶到了两军阵前那座专门用来谈判的帐篷。
女真人已经到了,除了粘罕,李虎还看到了金兀术、哈迷蚩、无颜先生和那位绝世小美女。
李虎眼睛顿时就直了,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好马上跑过去打招呼,只好强自忍着,先冲着金兀术咧嘴一笑,“老兀啊,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哎呀,老哈,你也在啊,你好你好,你这个马鞭用着蛮顺手的,谢谢啊……哎哟,这位仁兄,你好你好,上次太匆忙,忘记问你的尊姓大名了,失礼失礼,有件事我想问你,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这个面具?哦,也戴啊,那么,你洗脸的时候呢?洗脸也戴?哦,不戴,知道了知道了……哦,差点忘记了,请问尊姓大名?无颜?无颜是不是不要脸的意思?我这么理解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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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三颗人头
金国一帮人看到李虎,目瞪口呆,心里那个诧异啊,这小贼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一个大猪头啊。
李虎的形象实在太滑稽了,但他仿若不知,洋洋得意地咧着个大嘴,挨个和人打招呼,一张臭嘴“噼里啪啦”的说个不停,看到谁都要损几句。本来女真人幸灾乐祸,忍不住想笑,高兴啊,这小子也有倒霉的时候,但转眼就给李虎连骂带损,一个个怒气冲天,恨不得把猪头打烂了。
只有一个人笑,就是那个小美女,躲在无颜先生的身后,小手掩嘴,乐不可支,但不敢笑出声,忍得好辛苦。
“哎,小星星,你好……”李虎的心跳没来由的加快了,直娘贼,美女就是有杀伤力啊,受不了了,都喘不过气了,“你还记得我吗?我叫李虎,上次在成州,我们见过面的……”
“扑哧……”那个少女终于忍不住了,娇笑出声,跟着趴在无颜先生的后背上,拼命地忍着,憋得面红耳赤。
李虎抓抓头,懊恼不已,一不小心,又说错话了,这已经是第四次自我介绍了,真是个土鳖,没出息,看到美女就激动的语无伦次,丢脸啊。
“哟嗬,天朝的上使,你好你好……”李虎急忙和马扩打招呼,借机掩饰自己的尴尬,“几天不见,你发福了,又白又胖……”说着凑近马扩,在他耳边低声问道,“老爹还好吧?他有没有告诉你,我这个儿子把他伺侯得无微不至啊?”
提到这事马扩就火大,老爹被这个恶贼百般虐待,瘦得只剩下一张皮了,如果不是几个扈从尽心尽力的伺侯,估计早死在深山老林里了,“多谢总帅的照顾,日后有机会,我必当感恩图报……”马扩咬牙切齿,冷森森地说道,“希望你活得长一点,不要早早就死了。”
“哎,上使客气了,见外见外……”李虎连连摇手,“我最近很忙,没时间,有机会我们兄弟把酒言欢,好好聊聊。”说完他也不理马扩了,径直走到了粘罕面前。
粘罕大约四十岁左右,个子较高,身材略显单薄,长脸长须,颧骨高耸,眼神沉稳而犀利,神态倨傲。看到李虎走过来,他马上问道:“听说你遇刺了,看你这个伤势,刺客好象很厉害,把他打成猪头了。”
“猪头比骷髅头好。”李虎对他的嘲笑不以为意,反而沾沾自喜,好象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今天约你,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他转身冲着王曜招招手,“把礼物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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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人面面相觑,不知李虎搞什么玄虚。
三个扈从捧着三个简陋的木盒走了进来。粘罕和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吸引了,很好奇,急切想知道盒子里装了什么宝贝。
“打开……”李虎很得意,挥了挥手。
三个扈从刚刚准备伸手揭开盒盖,李虎突然叫了起来,“慢着慢着……”
金兀术浓眉一瞪,张嘴就想骂,李虎却跑了,他跑到无颜先生面前冲着小美女露齿一笑,他以为自己这张笑脸很好看,其实很丑,把那少女吓了一跳,一张玉脸又贴到无颜先生的后背了。李虎嘿嘿笑了两下,低声说道:“小星星,你回避一下,好不好?”
无颜先生心领神会,对少女比划了几下,那少女很懂事,乖巧地点点头,然后和无颜先生一起走了出去。
木盒打开,粘罕等人伸头一看,骇然变色。
三颗人头,血腥恐怖。
“哈哈……”李虎捧腹大笑,心里那个得意呀,直娘贼,老子还以为你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呢,谁知胆量不过如此。
“我来介绍一下。”李虎笑道,“这位是怀庆两州节度使耶律岐,这位是龙化州节度使耶律西易,这位是龙化州刺史萧寞……”
粘罕、金兀术等人再度色变,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这小贼什么时候杀了三个契丹大官?这三颗人头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该作何解释,难道他这几天偷偷摸摸跑去攻克了龙化城,又击败了从怀庆两州支援而来的辽军?这怎么可能?就算是白日做梦也做不出这么好的梦,这只有一个解释,李虎这个恶贼走投无路了,又要坑蒙拐骗了。
没人相信,从粘罕、金兀术、哈迷蚩、两位从黄龙府来的特使,包括马扩,都拿两只眼睛瞪着李虎,小子,你这个玩笑开大了,我看你是三天不打上墙揭瓦,想找死哦。
李虎乐开了花,心里美翻了,眼睛都笑成一条缝了。狗娘养的蛮子,看不起人是吧?瞧瞧,瞧瞧这人头,你有本事你去砍给我看看?吓住了吧?害怕了吧?这年头最值钱的东西是什么?是智慧,脑袋里的智慧。不要看我小,也不要看我穷,若论聪明才智,你们拍马都追不上,老子是天才。
“李虎,你费了不少心思啊?”哈迷蚩嘿嘿冷笑,“拿三颗人头来唬我们,嘿嘿……胆子够大的,撑破天了。我手上也有一颗人头,听说是契丹皇帝的狗头,你要不要看看?”
啊?李虎顿时傻了眼,乐不起来了。不会吧?黑白又颠倒了?这明明是真的,怎会是假的?我的娘呢,这都是什么世道哦,这些金狗明明长着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为什么就是看不到太阳?个个都是睁眼瞎啊?
“你们都不认识?”李虎急了,指着三个人头连声问道,“一个都不认识?”
粘罕、金兀术等人一脸鄙视,懒得理他,玩这种卑鄙的小把戏,未免也太搞笑了吧?你当我们是傻子啊?我看你才是傻子,白痴。
“你呢?你也不认识他们?”李虎问马扩。马扩摇摇头,很同情地望着他,这小子遇刺后受了重伤,脑子大概坏了,什么办法不好想,竟然想出这种荒诞无聊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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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颜先生又走了进来,看到粘罕等人站在木盒前面一言不发,神态鄙夷,而李虎则一脸无奈,垂头丧气的望着他们,欲哭无泪。
木盒里装了什么?无颜先生愈发好奇,匆匆走过来看了一眼,人头,他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不敢再看,但忽然觉得其中一张面孔很熟悉,于是伸头又看了一下,的确是一张熟脸,他在记忆力努力搜寻了片刻,猛地双眉耸起,骇然惊呼,“这是萧寞,龙化州刺史萧寞……”
粘罕等人互相看看,又看看人头,然后齐齐盯着无颜先生,神情非常疑惑。这怎么可能?龙化州是契丹人的根基之地,城池高大坚固,守兵众多,凭义军的实力,就算能攻克,至少也要几个月,而义军停止攻打宁昌城的时间不过短短数天,他们就算长了翅膀飞到龙化城,日夜不停的攻打,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夺下了城池,砍了萧寞的人头。
李虎则喜出望外,老天长眼啊,这里好歹还有一个识货的,否则老子完蛋了。
“你杀了萧寞?”无颜先生望着李虎那个猪头,匪夷所思,“你拿下了龙化州?”
李虎又兴奋起来了,洋洋得意,很自豪地点了点头。
无颜也不敢相信,但萧寞的人头的确是真的,这个人自己认识,还有过几次接触,不会有错,“那这两个人头又是谁?”
李虎又说了一遍。如果义军攻克了龙化城,耶律西易的脑袋自然保不住,这可以相信,但怀庆两州节度使耶律岐的人头就难以解释了。上京道是契丹人的后院,大漠草原上的军队很多,具体有多少,女真人也不知道,但怀庆两州就在上京首府临潢附近,负有戍守首府之责,耶律岐能指挥的军队至少有好几万,这么多军队杀到龙化州,竟然被义军击败了,而且还把耶律齐的人头砍下来了,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就象当初完颜阿骨打在护布达岗以两万骑击败七十万辽军一样,无法理解。
辽东汉人最近都在传言,说李弘的儿子回来了,王者归来,重建大业,把李虎说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神,难道辽东的天真的要变了?难道复汉大业真的有希望了?
无颜先生的眼神惊疑不定,一度有些茫然,良久,他才恢复正常,沉声问道:“总帅,你能说说这三颗人头的来历吗?”
李虎得意呀,趾高气扬,目光在粘罕等人的脸上扫来扫去,一脸嘲讽之色。一帮又蠢又笨的蛮子,瞧不起老子是吧?这下没话说了吧?瘪了吧?小样,和我斗,也不想想我是怎么长大的,等下还有让你们更难受的事,你们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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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嫁祸
王曜以为李虎要乘机大肆吹嘘,因为李虎就是这个德性,芝麻大的小事经过他的嘴之后,马上就会变成平地一个大惊雷,把人吓都吓死,谁知李虎转性了,没有吹牛,很老实,说自己想围城打援,结果耶律马哥不上当,没有打成,转而跑去广平淀打伏击。
接着,李虎说了一句话,顿时平地响惊雷,军帐内马上就乱了。
“我们八万人强行渡河,辽军半渡而击,金军两万铁骑则伏于青纱帐内,只听号炮一响,万马齐出……”
“慢着慢着……”金兀术当即叫了起来,“你说错了,那是你们的马军,不是我们。”
“不是我们的马军。”李虎很严肃,一本正经地说道,“的的确确是你们的马军,我们有约定的,联手攻辽啊,你看那些马军骑士,穿的都是你们的衣服,举的都是你们的战旗,粘罕、兀术、哈迷蚩、蒲家奴……哦,还有你二哥完颜宗望……铺天盖地的战旗啊,气势好不惊人……”
粘罕、金兀术,还有黄龙府来的特使,人人惊骇,不得了,这下麻烦大了,这小子好狠毒的诡计,就这么一下子,完颜阿骨打试图与辽议和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现在不要再谈什么议和了,趁早准备打仗吧。
“咚……”粘罕再也忍不下去,一拳砸到案几上,怒声质问,“汉虏,你敢陷害我们?”
“冤枉啊……”李虎扯着嗓子就叫上了,“我哪有陷害你们?我们之间明明有约定嘛,联手攻辽,什么叫联手攻辽?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打仗一齐上啊。我打了个胜仗,这么大的喜事,当然要一起分享了。我这个人讲义气,守信用,绝不会为了一己之私独享功劳,所以,我毫不犹豫,命令我的马军都换上你们的衣服,举起你们的战旗,嗬……”李虎连连咂嘴,一副钦佩有加的样子,“你看辽军吓的,拔腿就跑,不打了,哈哈……还是你们女真人厉害,放个屁都把辽狗吓得鬼哭狼嚎,此等威风,天上地下,有谁能比?你们女真人称天下第二,当今天下,就没人敢称第一?”
金人气炸了,一个个怒目而视,恨不得吃李虎的肉,喝李虎的血,啃李虎的骨头。谁能想到,狡猾的李虎为了自己的生存,竟然行此无耻之事,嫁祸于金,如今局势已被李虎所控,女真人只有忍气吞声,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转了。
“那么,你们如何攻陷了龙化城?”无颜强忍怒气,问了一句。按照李虎的描述,义军击败耶律岐后,攻打龙化城的时间就更少了,他们用什么办法拿下了城池?
“太简单了,冒充耶律岐的援军,一路直杀龙化城。”李虎摊开双手,耸耸肩膀,轻描淡写,“然后大家伙跟在后面杀进去,烧杀掳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义军比较善良,一般也就抢点财物牛羊什么的,不杀人,但你们女真人就不一样了,嗬……那个杀人……啧啧啧啧……”李虎连连咂嘴,心有余悸,“血流成河啊,惨啦,男女老少,几万人啦,人头都堆成了小山……”
粘罕等人都要爆炸了,两眼瞪着李虎,如同待人而噬的猛兽,而哈迷蚩更是失去了理智,狂吼一声,拎起案几就砸了过去。李虎吓得惊叫一声,抱着脑袋就嚎上了。王曜一直全神戒备,看到案几飞来,两步冲到李虎身边,一拳砸上,“轰……”案几倒飞而回,奔着哈迷蚩就去了。哈迷蚩措手不及,举手去挡。一张案几给两人各打一下,顿时碎成了几块。
“哈迷蚩……”李虎抱着脑袋叫了起来,“老哈啊,你现在大大出名了,那天,你浑身浴血,把龙化州几个官吏叫到自己面前,先割下了他们的耳朵,然后又割下了他们的鼻子,你意犹未尽,又剁下了他们的手,然后对他们说,回去告诉你们的狗皇帝,老子叫哈迷蚩,老子攻占了龙化城,杀光了这里的男人,*了这里的女人,掳掠了驼马牛羊,还挖了你们的祖坟,烧了你们的宫殿,哈哈……”李虎憋着嗓子,像驴一样怪笑了几声,“哈迷蚩,你完了,你死定了……”
“汉虏,老子杀了你……”哈迷蚩两眼赤红,战刀呼啸而出。
“金狗,你找死。”王曜一脚剁飞面前的案几,举刀就砍。
“当……”两刀相撞,火星四射。
“住手……”粘罕大吼一声,手指哈迷蚩,厉声说道,“给我滚出去。”
哈迷蚩浑身颤抖,脸色铁青,杀气凛例。李虎听到粘罕出面喝止,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了,心里爽啦,当即冲着哈迷蚩做了个鬼脸,然后伸出舌头像狗一样趴在案几上直喘气,“呼哧呼哧……”
哈迷蚩气晕了,汉蛮无耻,竟敢骂我象条狗,老子宰了你。他狂吼一声,举刀又扑了上去。王曜哪能让他猖狂,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刀,两人再战。
金兀术飞身跃起,从背后抱住哈迷蚩,连拖带拉,硬是把他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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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哈哈大笑,快活啊,直娘贼,和我斗,你还嫩着点,今天留你一条狗命,将来让你加倍偿还。
“这份礼物……”李虎指指三个木盒,“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这两仗能打赢,你们居功至伟,我不能独占功劳,是不是?请不要客气,收下吧。”
粘罕渐渐冷静下来。事已至此,还是想办法尽快化解危机,生气杀人都解决不了问题。现在这小子跑来送礼,把嫁祸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个清楚,当然不会是为了炫耀,必定另有图谋,不过,他除了乘机讹诈外,还想要什么?哼,不管你想讹诈什么,必须先联手杀了耶律马哥,以便让我们腾出手来,集中兵力迎战从中京方向攻击而来的辽军,否则你休想逃过辽军的围剿。
“那就谢谢总帅了。”粘罕冷笑道,“如此重礼,必当厚报。”
“客气,客气……”李虎摇晃着猪头,笑眯眯地说道,“你最近肯定很忙,不要想着回礼的事,等你有闲暇了,我再向你讨几杯酒吃吃。”
“那好,总帅最近也很忙,吃酒的事就往后延延吧。”粘罕皮笑肉不笑,“总帅如果活不到今年冬天,这顿酒我就省下了。”
“不会不会,我命长着呢,你这顿酒是跑不掉了。”李虎笑道,“虽然我端了契丹人的老窝,惹恼了他们,但我可以拍拍屁股回大山,夹着鸟蛋逃之夭夭,但你就麻烦了,契丹人找不到我,心里的怨气无处发泄,恐怕要找你算帐啰。”
粘罕笑笑,“你自己干了坏事,却叫我背黑锅,这也叫同甘共苦?你不是说自己很仗义,很讲信用吗?我看你根本就是一个无耻的骗子,辽东汉人的脸都让你丢光了。”
李虎不高兴了,把脸一沉,“哎,我说过不帮忙吗?”李虎把手一挥,大义凛然,“你说,你想让我干什么?只要我能做到的,我绝不推辞,义无反顾。兄弟嘛,两肋插刀,在所不辞。”
李虎这话一说,不要说粘罕了,只要不是白痴,都知道自己又上当了。粘罕气啊,暗自痛骂,狗娘养的恶贼,你神气吧,总有一天我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让你趴在地上做只摇尾乞怜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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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我们要联手打耶律马哥。”粘罕说道,“你已攻陷龙化城,耶律马哥或许已经接到了消息,他势必担心遭到我们的前后夹击,肯定会迅速撤出山城,如果他直杀龙化州,你的日子恐怕很难过,所以我们还是即刻围攻山城为好。”
李虎乐啊,心里都喜翻了天,不过那张猪头脸却非常难看,一副很难办的神情,“老粘啦,不是我要推辞,我实在打不过马哥啊。你想想,我先是打耶律岐,接着又打龙化城,我死了多少人啊,我哪来许多军队?还有,这两仗消耗太大,虽然在龙化城抢了不少钱粮,但你要知道,跟在我后面混饭吃的人有几十万啦……我难啦,我日子苦啊,你看看我……”李虎用力拍着自己的肚子,“我一天只吃一碗稀饭,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你让我怎么打仗?我没办法打啊?还有,那个马哥有多强悍你也知道,你看到他都屁滚尿流,何况我?”
粘罕气苦,恨不得给那个猪头一下。你个无耻的东西,龙化城有多少钱粮,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几十万人节省着用,过冬都够了,在这里叫什么穷?还有什么说我见到耶律马哥就屁滚尿流,狗娘养的汉虏,你自己屁滚尿流也就罢了,扯到我头上干什么?这世上的汉虏都很无耻,但像你这么无耻的汉虏还是很罕见,难怪汉虏在辽东无法立足。
不过现在没办法,既然李虎提出来了,要讹诈了,你不给是不行的。像这种无耻的小人你不但要时刻防备着他,还要小心哄着他,让他尝到甜头,否则他一翻脸,跑到辽狗那里摇尾乞怜,和辽狗联手攻击辽东,金军就要同时在上京道和中京道两个方向作战,这样战线过长,兵力又不够,失败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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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吃人不吐骨头
“按照原先的约定,我们给你钱粮、战马和军械,但你要马上围攻山城。”粘罕说道。
“那你呢?”李虎的目的不是自己打,而是要女真人帮他打,否则这么急吼吼地跑来懿州干什么?
“我们要上奏黄龙府。”粘罕有托辞,“没有皇帝的命令,我们不能擅自展开攻击。”
李虎根本不相信。哦,你让我一个人打耶律马哥,等到我们打得两败俱伤了,你乘机跑来捡便宜,世上的好事都给你一个人占着,是不是?没门。
“老粘啦,实话对你说吧,我这个总帅其实就是个摆设。义军五路会盟,各路义军首领都是老大,我算个屁啊,没人听我的。他们现在都很害怕,担心辽军铺天盖地地杀过来,所以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山,除非你马上带着军队打马哥,否则他们不要说围攻山城了,连龙化城都不要了。”
“你威胁我啊?”粘罕气得破口大骂。
你把龙化城丢掉,耶律马哥正好有个地方待着,可以从容集结军队,然后和中京道的辽军两路出击,这时候我在这里苦战,你在山上待着看热闹,你还是不是人啊?绕了一大圈,你就是要我打耶律马哥。你自己干坏事,肆意掳掠杀人,最后不但让我背黑锅,还让我帮你打仗。狗娘养的李虎,你吃人不吐骨头啊?
“我没有威胁你啊。”李虎一脸无辜。
契丹人是不是你的敌人?是。契丹人是不是马上就要打你?是。那你还犹豫什么?打他啊。
粘罕头都晕了。
辽东形势变了,随着李虎攻陷龙化城,嫁祸金军,形势完全改变了,辽国皇帝不会再与女真人议和了,他肯定要改变国策,招抚义军,同时集结兵力攻打金国。这种情况下,金国已经没有选择,只能和义军携手抗敌。只要义军拖住了上京道的辽兵,金军就能在中京道一线挡住契丹人的攻击。
不过,粘罕只是金军在懿州一线的主帅,这种策略不是他有权力可以制定的,他必须上奏黄龙府,然后等皇帝的命令,他不能擅自下令攻击辽军。
这话从粘罕的嘴里说出来,李虎不信,认为老粘在耍滑头,不愿意打。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马扩和无颜先生说了几句话,无颜先生频频点头,又凑在粘罕耳边低语了几句。粘罕看看马扩,眼露怀疑之色,李虎会相信大宋使节的话?试试吧,反正时间不等人,耶律马哥如果跑了,而义军又逃回山,那说什么都迟了,金军就要吃苦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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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扩用汉人的话,用李虎能听懂的话,把金国的勃极烈制度解释了一番,李虎这才大概理解了,粘罕的确没办法下令展开攻击。
李虎眼珠子转了几下,马上问道:“如果辽军打你们呢?你们也不能还击?”
“这当然可以。”粘罕立即明白了李虎的意思,“如果耶律马哥主动攻击,我们当然可以还击了,但问题是,耶律马哥知道龙化城失陷后,他跑都来不及,哪里还会主动发起攻击?”
李虎呵呵一笑,“那如果我打你呢?你能不能还击?”
“你打我?”粘罕迟疑了片刻,没说话。这小贼可不是好人,要十二分小心,不能又上当了,假如他趁机拿下宁昌城,占据懿州,那麻烦就大了。
李虎知道他担心什么,马上说道:“我可以攻一下城池,然后你出击,跟在我后面追,一直追到山城,正好我和马哥在打仗,你们适逢其会,当然不会一走了之,是不是?你总要看看有没有机会捡便宜,是不是?结果辽军误会了,要打你,你走不掉,只好打。三打两打,辽军打败了,我们俩凯旋而归,哈哈……”李虎自说自笑,“不就是糊弄一下你们的皇帝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骗骗他就是了。”
粘罕等人哭笑不得。这小贼造反起家,无法无天,他自己就是王法,你跟他能说什么,不过,好象也只有这种办法比较合适,既能打辽军,又不会违法军纪,最后还能扭转形势,立上一大功。
“我们回去再仔细商量一下,很快给你答复。”粘罕不想再和这个无耻的贼头子啰嗦下去,带着三颗人头匆匆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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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送出大帐,嘴里信口胡扯,眼睛滴溜溜乱转,寻找那个小美女。
看到了,小美女正和哈迷蚩站在一起,脸上笑靥如花,好象正在说什么高兴事。狗娘养的哈迷蚩,那小美女是我的,你要是敢抢,老子逮个机会把你阉了,让你做太监去。李虎也不管粘罕了,冲着那少女连连摇手,嘴里还喊了一句,“哎,小星星,后会有期。”
哈迷蚩冷哼一声,远远指着李虎叫道:“无耻的汉蛮,你给我听好了,把我的马养好,把我的马鞭保管好,我马上连本带利一起拿回来。”
李虎火大了。直娘贼,你敢在美女面前打我的脸,扫我的面子,你找死啊?李虎二话不说,当即把手上的马鞭扔到地上,拽出怀里的战刀一阵猛砍,边砍还边用女真话破口大骂。
哈迷蚩气疯了,又想拔刀杀人了。粘罕冲着他招招手,示意他快走,不要和李虎纠缠了。哈迷蚩飞身上马,嘴里骂个不停。李虎冲着他伸长舌头,“呼哧呼哧”喘气,骂他是条狗。
那少女也上了马,回头正好看到李虎做鬼脸,一个猪头伸长舌头,非常滑稽。那少女忍不住娇笑出声。李虎急忙挥手致意,“小星星,日后有闲暇,到大山转转,我陪你抓兔子。”
那少女玉脸一红,策马就走。李虎望着她的背影,有些失落,自始至终,就没有听到她说话,遗憾啊。忽然,那少女回过头来,伸出小手朝他挥了几下。李虎那个激动啊,举起双手连摇,“后会有期,后会有期。”
金兀术拨转马头,两眼恶狠狠地瞪着李虎。李虎懒得理他,一张狗熊脸,拿出来显摆啥?他歪着脑袋,继续盯着少女的背影,很是恋恋不舍。
“哎,李虎,以后不要和我妹妹说话。”金兀术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个汉虏是个地地道道的土匪,心黑,无耻,好色,根本不是人啦。
“关你屁事。”李虎又来气了,也瞪着金兀术,正想损他几句,忽然想起一件事,“哎,老兀,你怎么到了这?你不是在卫州吗?”
“我来送粮食。”
送粮食?李虎疑惑地抓抓头,我把城池围得水泄不通,进城的路也给我挖得满目疮痍,他怎么把粮食运进来了?谁允许他运粮食进来的?
忽然他灵光一闪,想通了。霍六哥。李虎脸色顿时就变了,这个狗娘养的老霍,竟然不顾十几万百姓的死活,暗通金狗,中饱私囊。老子叫他留下来和金狗胡搅蛮缠,他倒好,趁机大捞油水,岂有此理。
“你是怎么进来的?”李虎忍不住问了一句。
金兀术冷笑,你小子偷偷跑去打龙化,把我们骗得一愣一愣的,没想到自己也被骗了吧?我做个好人,告诉你吧,让你们去狗咬狗。
“你们那个小帅人不错,我们送了点金银珠宝,又送了几个美女,他马上命令手下把路修好了。”金兀术笑道,“我带着两千马军,一百车粮草,大摇大摆地就进来了。”
李虎气不打一处来,摇晃着大猪头,差点要疯了。
怪不得老子叫他一起来,他推三阻四的,拼命找借口,原来是做贼心虚啊。这次算走运,因为形势复杂,不管是金人还是辽人,都互相顾忌对方,担心中了对方的奸计,所以十几万人至今安然无事,否则早成了人家嘴里的肉,但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你老霍拿了人家的金银珠宝,收了人家的美娇娘,你总要分一半给我吧?怎么能独吞呢?做人怎能这样无情无义?你也不想想,没有我这个锦囊妙计,你能平白无故拿到人家的贿赂?
金兀术看到李虎面色狞狰,神情恐怖,知道他发怒了,高兴得仰天打个哈哈,飞马而出。
“狗娘养的淫棍,老子要阉了你。”李虎怒吼一声,转身跑向自己的战马。这时候,他把自己当初因为怕死而故意设计留下霍六哥的事早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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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勃极烈制度:勃极烈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立的倚重国相级别的高级官员统治国家的制度,此制度以少数高级核心官员合议制的形式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一种辅佐皇帝的政治制度。但皇帝的权力受到各个高级核心官员的牵制,类似集体领导。金熙宗行汉法、改官制后,皆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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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跛子
“老霍呢?那个淫棍在哪?”李虎飞马冲进大营,看到罗中原兄妹和谭弘毅纷纷迎上来,急不可耐地问道。
众人不解,不知道猪头怎么突然发火了,跑回来啥话不说,首先就要找霍六哥的麻烦。大家四下看看,咦,霍六哥还真的踪迹全无了。
“我们一直在这里等你。”罗思南疑惑地说道,“霍帅先前也在这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停了一下,她又说道,“是不是因为昨晚受到惊吓,回帐休息去了?”
惊吓?我看他不是被鬼吓到了,而是被我这个活鬼吓倒了。李虎根本不相信霍六哥会在军帐休息,转脸去问谭弘毅,“那个淫棍在哪?”
谭弘毅和霍六哥是一家的,霍六哥在哪,别人或许不知道,他肯定知道。谭弘毅果然心虚,两眼不敢和李虎对视,支吾了半天没说个所以然。
“在哪?”李虎扯着嗓子吼道。
“总帅,六哥又没死,你急什么?只要他不死,你还怕找不到?”罗中原关心和金人谈判的事,心急火燎的问道,“金狗怎么说?是不是愿意攻击山城?”
“不知道,我不知道。”李虎担心霍六哥跑了,这老滑头一跑,坐地分赃的事就泡汤了,过了这个村,你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承认了,空口无凭啦,总不能把金兀术拽来当场对质吧?“快找老霍,把他给我找出来,就算刨地三尺,也要把他挖出来。”
要找也行,总要有个理由吧?如果是私人恩怨,我们这一大帮人可不想插手。说句实话,得罪了你,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反正是个摆设,手上也没什么实权,相反,得罪了霍六哥,那等于得罪神龙军,麻烦就大了。
“六哥收了金狗的贿赂,让金狗的两千马军把粮食送进了城。”王曜解释了一句。
众人互相看看,把头一低,都不说话了。这种事空口无凭,就算你把金狗贿赂霍六哥的钱财美女找出来了,他拒不承认,你能怎样?他背后有神龙军做靠山,他怕个屁啊。王曜在路上还劝了李虎两句,叫他算了,权当没这回事,不要自找麻烦了,但李虎一门心思想着从霍六哥的手里夺回一半的钱财和美女,根本听不进去。
李虎看到众人神色平静,一点反应都没有,心里顿时凉了半截。直娘贼,看样子老子手里没兵,没有实力,就是一坨屎啊,谁都不睬我。好,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将来有你们吃苦的时候。
李虎气泄了,也不想去找了,但这张脸搁不下来啊,刚才还又叫又嚷气势汹汹的,现在突然蔫巴了,总得有个台阶下吧?
谭弘毅察言观色,马上看出李虎的尴尬,随即毕恭毕敬地说道:“总帅,霍帅昨夜的确受到了惊吓,你走不久,他就浑身发热,难以支撑,所以匆匆返回龙化找医匠去了。”
“狗娘养的淫棍,跑得倒快。”李虎怒气冲天,张嘴就是一顿臭骂,尽情发泄心中的不满。
“总帅,霍帅病倒,你有责任啊,如果不是你半夜惊扰了他的chun梦,他岂会感染风寒?”王曜乘机打趣,把话题岔开了。
“总帅,霍帅如果落下毛病,将来房事不举,子嗣不旺,你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罗中原也开起了玩笑。
“没关系,六哥和我是兄弟,这种事我就代劳了,义不容辞嘛。”谭弘毅接着就来了。
众人哄笑,乱说一气。一般这时候罗思南都要发脾气,但今天很奇怪,她不但没有发脾气,反而很安静,柔声劝着李虎,叫他赶快回去换药吃药。
“哎,我告诉你们,我今天看到一个绝世美女了。”王曜突然说道,“是兀术的妹妹,长得如花似玉,非常漂亮。”
“完颜阿骨打还能生出漂亮的女儿?”有人表示怀疑。
“不信你问总帅。”王曜指着李虎说道,“总帅和她认识,两人还站在一起说了很多话,临走的时候两人还挥手告别……”说到这里王曜不禁好奇地问道,“总帅,你怎么会认识她?我看你叫她小星星的时候,她笑得很开心。哎,你俩什么关系?小星星是不是她的小名啊?”
“总帅喊人家小名?”谭弘毅顿时来了劲,“这么说,总帅和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啰?”
“那当然,肯定非同一般。”罗中原也很好奇,“我妹妹和总帅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把小名告诉总帅,由此可见……”
李虎现在没心情,看到这些人的嘴脸就来气,狗娘养的东西,当面称兄道弟,背后使刀子,没一个好鸟。几个人连续追问,他烦了,气呼呼地叫了一句,“我和她什么关系关你们屁事啊?”
“难道你们是娃娃亲?”谭弘毅脸皮够厚了,他知道李虎为什么生气,依旧笑嘻嘻地调侃道,“你老爹是不是认识完颜阿骨打?你们是不是指腹为亲啊?”
“嘿嘿……”李虎阴笑几声,本想损他几句,但心情委实太差,提不起兴趣,于是随口胡诌,“是啊,是娃娃亲,是指腹为亲,过两年我就要娶她了。”说完打马先走了。
罗思南黛眉微皱,脸色有些冷,她追上李虎,犹豫了半天,还是小声问了一句,“你上次对我说的话,是真的?”
“什么话?”李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罗思南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对你说了什么话?”
“算了。”罗思南猛地拨转马头,走了。
“莫名其妙。”李虎冲着她的背影摇摇头,搞什么名堂,今天她怎么变了?刚才一帮土贼肆无忌惮地说着荤段子,她也不发飙,现在追上来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还没等自己细问,她又跑掉了,“哎,你还给不给我换药?”
罗思南理都不理,打马如飞而去。
“直娘贼,这都是什么世道?”李虎气得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结果家里人不是背后使刀子就是给脸色看,里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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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军大营里贴出了一张告示,上面有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很醒目。
你别看大营里有十几万人,但识字的却寥寥无几,大家一窝蜂的围了上去,七嘴八舌的议论个不停。这上面写着什么?有什么稀奇事?
站在告示下面的士卒说话了,总帅说,凡能解决三千人吃饭者,赏他一个大官做,每月能拿到一份很诱人的俸禄,至于俸禄多少,揭榜者说了算。
哇,还有这么好的事。众人一下子兴奋起来,有人瞎高兴,糊涂了,乱嚷嚷,我要去揭榜,我要去当官。
士卒又说话了,揭榜不能胜任者,斩。
“轰……”话音刚刚落地,人群一纷,都跑了。
但这世上就有人不怕死,就有人敢铤而走险,你看,一个衣衫褴镂,面黄肌瘦,獐头鼠目,走路一瘸一拐的跛子过来了,他径直走到榜文前,伸手就要去揭。
“哎,哎……”士卒急忙拦住了,上下打量了一眼,一脸鄙视,“跛子,如果饿昏了,你可以到一边先睡一觉,等到晚上稀饭煮好了,我喊你一声,你起来吃,吃饱了再找个地方凉快去,不要碍大爷的事。”
“我呸……”那跛子张嘴就吐了一口浓痰,浓痰正好命中士卒的脸蛋,恶心死了,“狗眼看人低,我马上就是总帅府的僚佐了,你个狗娘养算老几,给老子滚开。”
咦,不得了了了,今天是什么倒霉日子,一个跛子都敢在这里撒野发飙。护榜士卒勃然大怒,一脚就把那个跛子踢飞了,“你个狗娘养的东西,走路不长眼睛啦,想找死啊。”跛子摔了个七仰八叉,还没等爬起来,那个士卒冲上去又是一顿暴打,“直娘贼,老子在家挨婆娘打,当兵挨上官打,在这里看个破榜还挨跛子打,还有天理吗?这都什么世道?老子打,打死你个狗娘养的……”
他打得正高兴呢,周围人打抱不平了,扯着嗓子叫上了,“兵贼打人了,兵贼打人了……”
兵贼?什么意思?当兵的就是贼啊,比土匪还可怕。土匪烧杀掳掠那是犯法啊,抓到了要砍头的,而当兵的烧杀掳掠,那是公事公办。
老子就是烧杀掳掠了,你敢怎么样?不服气?反抗?狗娘养的,你是土匪,你是反贼,给老子抓起来。喊冤啦,我不是土匪,不是反贼。不是?还嘴硬,给我打。打啊打啊,受不了了。哎哟,不要打了,我是土匪,我是反贼。这不结了,早点承认多好,也免得受皮肉之苦。拖到沟边上去,砍了。这就是兵贼,黑啊。
霎时间,群情激愤,老百姓埋藏在心里的怒火猛然喷发了,“打,打死这个狗娘养的兵贼。”
一拥而上,打。
跛子好不容易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由于人群太密集,他脸上的血都给擦得干干净净了,身上的破衣服也变成一条条的,衣不蔽体,稀疏的头发也少了不少,估计都给挤掉了。跛子低头看了一下,手脚都还好,没有大碍,就是*露在外面,怪难看的。
“狗娘养的土贼,老子就这么一件做人的衣服,竟然把我扯坏了。”跛子大怒,冲到打架的人群里一阵乱扯,看到衣服就撕。有个打架的看到自己的衣服完全毁了,心痛啊,身无分文,就靠这么一件破衣服遮风挡雨了,竟然被毁了,这口气岂能咽下?打,逢人就打,反正也不知道谁撕坏的,打了再说,或许就能打到那个该死的土贼。这一打,乱了,场面蔚为壮观啦。
跛子还在到处乱撕,结果一不小心,被人抓到了,一阵暴打,哇哇乱叫,体无完肤,“去你娘的……”那个人打累了,一脚把他踢飞了,正好撞在挂榜的大树上。人掉到了地上,榜也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他的脑壳上。跛子看到榜文,眼前一亮,也顾不上痛了,撕下榜文,遮在*,一瘸一拐地跑向总帅大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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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涂鸦
李虎赤着上身,两手抱着案几,正在哇哇乱叫,嘴里不干不净地骂个不停。
给他换药的方进手忙脚乱,面红耳赤,满头大汗,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这药敷重一点不行,李虎怕痛,叫起来就象杀猪一样,让人心惊肉跳,轻一点也不行,药敷不上去啊,好难伺侯。
李虎越骂越凶,方进害怕,两手越来越不听使唤,心想这活儿本来是罗帅承包的,我们想干都干不了了,想拍你的马屁都拍不上,结果今天你把罗帅得罪了,人家不来了,把这活儿丢给我了。我头一次干,当然掌握不了轻重,你就发发善心,体谅一点嘛。不过很奇怪,平常总帅和罗帅吵嘴,转眼就好了,今天倒好,彻底得罪了,真的不来了。
方进正想着呢,一不小心,又把李虎弄痛了。李虎扯着嗓子就嚎上了,“狗娘养的,这是人头,不是猪头,你不能轻一点啊?”
方进吓得不敢动了。李虎气苦,臭丫头,老子救了你两次,你倒好,不但不感恩图报,现在连换药这种小事都不干了,好,你狠,你狠……不过骂归骂,他也是想不通,臭丫头今天到底怎么了?我没得罪她啊?我连句玩笑话都没说啊?为什么她就生气了,连换药都不来了,好象又要和自己割袍断义了。
李虎想了一会儿,头痛,不想了。臭丫头,不来就不来吧,有什么了不起,你最好给我滚出虎烈军,从此都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最好马上找个人嫁了,嫁得越远越好,眼不见心不烦,免得有事没事找老子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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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铁卫进来了,蹑手蹑脚地走到李虎身边,小心翼翼地说道:“总帅,有人揭榜了。”
李虎痛得晕乎乎的,“嗯”了一声。
“要不要见他?”
李虎又“嗯”了一声。
铁卫飞一般走了,生怕又挨李虎的骂。时间不长,帐帘掀开,跛子两手拿着榜文,遮着*,一瘸一拐地进来了。
李虎看傻了,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人?身上挂着几块布条,光屁股,前面用一张脏兮兮的破纸挡着,干瘦干瘦的,除了骨头就是皮,那脸就是一个骷髅头,上面还粘着血,看着糁得慌,头发稀疏散乱,胡子一点点,整个人乌漆麻黑的,感觉就象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怨鬼。
李虎半天没反应过来,越看越傻。哪个狗娘养的胆子这么大,敢跟我开这种玩笑,是不是活腻味了?
跛子也傻了,瞠目结舌,两个眼珠子自从盯上李虎后,就再也没有动过。这个丑陋的猪头就是义军总帅?李弘的儿子长得就这副模样?天啊,传说他长得玉树临风,风liu倜傥,原来都是骗人的?既然传说不可信,那神话肯定也是瞎扯蛋了。
李虎眼珠子终于动了,目光望向躲在帐帘附近的铁卫,冷森森地说道:“你小子,皮痒啊?”
那个铁卫吓了一跳,急忙跪倒,“总帅,是他自己拿着榜文来的,他说他自己揭榜来的。”
“他长得多高?能揭下榜文?”李虎冷声问道。
那个铁卫上下打量了一下跛子,战战兢兢地回道:“总帅,虽然够不着,但看榜的的护卒会帮忙,所以……”
“你告诉我,到底是哪个狗娘养的跟我开这种玩笑?”李虎怒声说道,“这年头,最值钱的东西是什么?是人才,没有人才我们喝屁拉风去啊?这么严肃的事情,关系到义军生死存亡的大事,影响到复汉大业的头等大事,竟敢拿来开玩笑。你告诉我,是谁?老子非要剁了他的鸟头不可。”
“回总帅,这个榜,的确是小人所揭。”跛子说话了,嗓音很洪亮,抑扬顿挫,起伏有致,很有点旷世奇才的架势。
哟嗬……李虎顿时来了兴趣,不卑不亢,不跪不怕,很有点风骨正气,好象是有点人才的味道。
“叫什么?”
“黄涉。”
“做啥的?”
“做衣服的。”
做衣服的?李虎的下巴幸好架在案几上,否则要掉到地上去了。做衣服的,手艺人,跑到这里来要官做,毛遂自荐,胆气过人,人才啊。这年头,什么人都有,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位大概就属于那种胆大想撑死的人。
不过,老爹说过,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这位工匠属于市坊中人,或许就是一位小隐,再说了,人不可貌相啊,看这人一副死鬼模样,说不定就是一位是胸中有乾坤、脑中有天地的绝世奇才啊,假如我无意之中捡到一个宝,这个死鬼就是当今之萧何,那我岂不发了,日后有可能黄袍加身,像刘邦一样成为流芳千古的帝王啊。
哈哈……李虎闭着眼睛自我陶醉了一番,然后再睁眼,盯着那个跛子看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帝王美梦,这个死鬼如果是萧何,老子肯定就是秦始皇。
“榜在哪?”李虎有气无力地问道。
跛子举起手中的纸,刚想说话,忽觉下面一凉,马上又把纸遮在了*,“榜在这。”
嗯?那张破纸就是榜文,就是我花费了半个时辰写出来的榜文?那可是墨宝,我的心血,他竟然拿来遮鸟蛋?
李虎大怒,猛地一跃而起,掀翻案几,直冲跛子而去,“狗贼,老子要剥了你的皮。”方进正在敷药,猝不及防,一个没站稳,翻身仆倒,正好栽进了药盆里,黏糊糊的药膏顿时塞了一嘴一脸,差点没背过气去。
跛子大惊失色,再也不顾下面了,赶忙双手把榜文奉上,“总帅,榜在这,在这……”
“你找死啊?”李虎一脚把他踹倒,劈手夺过榜文,心痛地大呼小叫,“这么值钱的东西,你竟然拿来遮鸟蛋?你知道我的字值多少钱吗?”
跛子吓住了,茫然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拿来遮鸟蛋?”李虎气不过,冲上去又是一脚,“你的鸟蛋才值几个钱?能和我的字相提并论?啊?”
“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两个鸟蛋。”跛子很老实,觉得自己非常委屈,“对我来说,我的鸟蛋是无价之宝,而你的字不过是白纸上横七竖八地划了几道黑色的杠,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根本就是鬼画符,一块废纸嘛。”
“什么什么?鬼画符?废纸?”李虎气得面红耳赤,“呼哧呼哧”直喘气,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抹平榜文,然后指着上面的字说道,“你知道这叫什么吗?你懂吗?”
“懂。”跛子老老实实回道,“那叫汉字。”
“你懂个屁啊?”李虎气苦,怒声叫道,“这叫书法,琴棋书画,四艺这一,书法,知道吗?”
“切……”跛子这次不客气了,嗤之以鼻,“你那叫涂鸦,和书法半点扯不上。”
“什么?”李虎扯着嗓子叫上了,这时候他的头倒不痛了,手舞足蹈,有劲得很,“涂鸦?我这叫涂鸦?好,那你涂鸦给我看看。你会涂鸦吗?快涂给我看看。”
“我那叫书法。”跛子从地上爬起来,神气了,伸手从李虎手上夺过那块破纸,毫不犹豫地遮在自己的*,“你这个涂鸦之作拿来遮鸟蛋,鸟蛋都嫌丢人。”
“啊……”李虎举拳咆哮,“狗娘养的杂种,你要是写不出字来,老子割了你的鸟蛋下酒吃。”
“请……”跛子伸手相邀,气定神闲,好象吃定李虎了,“总帅,笔墨伺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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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混饭吃
李虎蔫巴了,没脾气了,人家那字写出来,嗬……那才叫龙飞凤舞,相比起来,自己那个的确是鬼画符,说涂鸦都算给面子了。
李虎不服气啊,自己是堂堂总帅,怎能让一个跛子给比下去?就算技不如人吧,但自己好歹是有头有脸的人,怎能让一个跛子给搞得灰头灰脸,颜面无存?俗话说的好啊,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就算丢人也不能丢脸,我无论如何都要这张脸给挣回来,把面子扳回来。
“请问一下,您老高寿?”李虎心想我才写几年字?而你头发都白了,至少写了几十年字,那你字写得好也是理所当然嘛,这面子就扳回来了。
跛子停下手上的笔,想了一下,又掐着手指头算了算,然后说道:“应该是三十二吧。”
三十二?吧?李虎愣住了,趴在跛子的头上看了又看,“三十二?真的假的?”李虎觉得不可思议,“你开什么玩笑,拿我开涮啦?我看你没有六十也有五十好几了。你想跟在我后面混饭吃,也没有必要谎报年龄吧?说句实话,你说你六十,我还愿意把你留下,越老越有学问啊,现在倒好,一眨眼,变成三十二了,我反倒不要了,这么年轻,又是个做衣服的,虽然会写几个字,但能有多少学问?不用脑子想也知道嘛。”
“那就六十吧。”跛子把笔一丢,一副多少都行的样子,随你了,无所谓,你说多少就多少,就算是八百年的老乌龟也行啊。
李虎不乐意了,拿眼斜瞥着他,直娘贼,跟我摆谱来了,字写得好有什么了不起啊?什么狗屁态度,你狂个啥?惹毛了老子,先打后榨,把你当下酒菜吃了。
跛子也会查颜观色,知道这个猪头虽然长得又丑又恶心,但死要面子,今天这个面子不还给他,不要说跟在后面混了,估计光屁股进来还要光屁股出去,所以他顺势抱拳作揖,言辞恳切地说道:“其实说起来我这个字也是狗屁,和书法没关系,八棍子打不到一撇,总帅的字如果是鬼画符,我这个顶多也就是涂鸦之作,五十步笑百步,差不多,差不多……再说了,我都六十多了……”
“三十二。”李虎立即纠正。
“哦,对,三十二,我都三十二岁了,比总帅至少多写了十几年的字,结果还写成这个样子,丢人,丢人啦……”跛子叹了口气,自怨自艾,“看样子,我是没脸留在这里混饭吃了。”
“呵呵……”李虎高兴了,这个跛子不错,别看长着个吓死人的骷髅头,但脑子蛮灵活,知道给我面子,嗯,人才,的确是人才,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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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子饿极了,狼吞虎咽。
“哎,跛子……”李虎摇晃着大猪头,郑重说道,“我把丑话说在前面,榜文上写得清清楚楚,如果你不能解决三千人的吃饭问题,你趁早给我滚蛋。”
“这个简单。”跛子鼓着腮帮子,一边飞快咀嚼,一边含含糊糊地说道,“我叫黄涉,不叫跛子……”
“跛子……”李虎生气了,咦,你还不得了了,给你鼻子你就上眼睛,你找死啊,“跛子……”他冲着黄涉又吼了一嗓子。
黄涉胆怯地看看他,“好,好,随你吧,你喜欢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那你说,你怎么解决三千人的吃饭问题?”李虎问道。
黄涉埋头大嚼,心里却在骂李虎,你白痴啊?我要是能解决三千人的吃喝问题,我还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趴在地上像狗求你赏我一口饭?白痴猪头,还神仙的儿子,我看就是一个骗吃骗喝的神棍,和我也没什么区别。
“这个简单。”黄涉看到李虎一直盯着自己,心里有些发寒,赶忙糊弄他,“我对义军现在所处的形势一无所知,等我了解详情后,马上想个办法,然后写个具体的东西给你过目,怎么样?”
嗯?这话有道理,合情合理,不像一个骗子能说出来的话,如果张嘴就胡诌,那肯定是个骗子。李虎认同,不再追问了,“我不能白给你吃饭,这几天你一边了解情况,一边要做事,否则饿肚子。”
“那是当然。”黄涉看到李虎好骗,兴奋了,信誓旦旦,“总帅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一定做好,让你看看我的本事。”
李虎笑笑,“我这里有十几万人,都像你一样,是混饭吃的,但我现在要用他们,你能组织一下吗?”
黄涉愣了一下,这个猪头要十几万人干什么?又要去挖路?他把嘴里的东西吞了下去,稍加迟疑后,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知道干什么吗?”
“明天早上,我们攻打城池。”
啊?黄涉顿时傻了眼,让十几万老老少少去攻城?那你还不如先让他们挖个坑,这样他们死了后,埋起来也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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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眼神很期待,但看到跛子那张恐惧的脸,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自己实在是没招了,才想出张榜求贤的主意,临时抱佛脚。霍六哥跑了,剩下几个将帅冲锋陷阵虽然没话说,但叫他们统筹谋划,把十几万混饭吃的人都组织好,利用起来,那根本不可能,他们连头绪都摸不到,至于自己,更是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先前自己不止一次说过,我出出主意可以,但打仗不行,其实这是大老实话,自己不仅仅是打仗不行,对政经运作同样是一窍不通。
一个义军首领不好当,就像做家长,不但要赚钱养家,还要谋算发展之道,大事小事,柴米油盐,样样都要管,自己哪知道这些东西?自己的脑子里除了丰富的生存经验,就是老爹的故事,其它的本事就没了。这也不能怪我,就我那个成长环境,能正常的活下来就很不错了,运气算是撑破天了,再说,我哪里知道自己会突然变成神仙的儿子,一夜之间成了反贼的头子?
怎么办?不能说霍六哥跑了,十几万人成了一盘散沙,这仗就不打了,还是要打的,否则如何生存?我别的本事没有,但若论生存之道,我有的是办法,你霍淫棍跑了,难道我就找不到张淫棍、李淫棍?张榜,求贤,悬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就不信十几万人里面就找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淫棍。
结果淫棍没找到,找到了一个跛子,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真本事。
“你行吗?”李虎太担心了,说出来的话都没底气。
“行啊。”黄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眼神显得很不屑,好象这种事太容易了,展现不了他的本事。
“真的?”李虎将信将疑。
“我说给你听听。”黄涉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咂了咂嘴,皱皱眉,“这酒坏了,有股溲味。”
“你就将就一点吧。”李虎很严肃,“这是我拿脑袋抢来的东西,容易吗?都喝了,不要浪费。”
黄涉不过随口一说而已,哪敢讲究?他接着刚才的话题,滔滔不绝说了一通,“你给我二十个人,一个时辰内,我给你解决问题。”
这次李虎相信了,黄涉不是骗子,有真才实学,虽然不知道他本事到底有多大,但肯定比自己强,这就足够了。李虎顿时来了劲,马上吩咐方进,带二十个铁卫,听黄涉的指挥,黄涉叫干什么,就干什么,事关生死存亡,不要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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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无耻鸟人
黄昏时分,金军派来信使,城下议事。
李虎马上出发,这次他连王曜都不带了,只带了黄涉、方进和二十个铁卫。
黄涉匆匆而来。这个跛子吃饱喝足,又做了官,马上不一样了,春风满面,喜气洋洋,脱胎换骨了,唯独不变的就是那张骷髅脸,怎么看都让人糁得慌。听说要去会晤金军主帅,黄涉当即高兴得手舞足蹈,骷髅牙都要掉下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一步登天了,仅仅因为小小表现了一下就得到了李虎的信任,直接成为心腹了,这个转变就象天上掉下一个金蛤蟆,正好砸在脑门上,一夜暴富。
其实,他根本没做什么,因为这十几万混饭吃的人本来就是组织好的,只不过因为霍六哥突然跑了,失去了指挥而已,他只要到处通知一下,说指挥者改成了李虎,大家都听李虎的命令就行了,很简单的事情,但李虎不懂,他不知道详细的运作顺序,也不知道如何把自己的命令传达下去,白白给黄涉捡了个天大的便宜。
出发了,黄涉却不见了,半天才看到他从军帐里晃悠悠地出来,原来他去换了一件白色外袍,发须也梳理整齐了,干干净净的,焕然一新,整个人突然变了,自信、骄傲、矜持,眼神还带着三分不屑,好象看谁都比自己矮一截,怎么看都不想出身市井之徒,可惜此刻他形神枯槁,走路一瘸一拐的,形象大打折扣。
李虎瞪着他,哑口无言。直娘贼,出门一趟,你还要梳妆打扮,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南京城啦?赴国宴啦?狗娘养的东西,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竟然还让老子在这里等你,看这情形,过几天,你还要爬到老子头上拉屎呢?
黄涉神态悠闲地掸了掸衣襟,然后慢慢爬上马,左右看看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铁卫,然后问道:“总帅,还有人呢?”
还有人?还有个屁人啦。李虎本想朝他衣服上吐口唾沫,但这样一来显得自己太没气量,只好恶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拨马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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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涉追了上来,“总帅,就我们俩?”
李虎不说话。
“总帅府那么多人,为什么就我们俩去赴会?”黄涉不理解了,和金人谈判乃是大事,要慎重对待,重要僚佐都要随行,以便对口磋商,怎能如此随意?
“什么总帅府?”
“你不是义军总帅吗?总帅要指挥义军各路人马,当然要有个官署了,否则你怎么指挥?”黄涉大感惊讶,看李虎那个表情,好象没有总帅府,不行,这事要问清楚,大腿不能抱错了,那可关系到自己的前途,“难道没有总帅府?”
李虎也觉得新鲜,摇摇头。
黄涉更惊讶了,“僚佐呢?你的属官呢?”
李虎摇摇头。
“就你一个?”黄涉不仅眼睛瞪大了,就连嘴巴都张大了。没有总帅府,没有僚佐,只有一个总帅,那你这个总帅干什么?吃饭睡觉等死啊?
这次李虎点了点头,冲着黄涉哈哈大笑,“现在是两个。”
搞了半天,你这个总帅是摆设,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啊?黄涉情急之下,脱口而出,“那你混个屁啊。”
李虎大笑,打马而去,懒得理他了。
黄涉越想越糊涂,辽东传言李弘的儿子降临人间,王者归来,而且出手不凡,在成州独自一人击退了辽金两路大军,自己就是听到这个传言才跑到大山寻找机会的,谁知传言和事实根本就是两回事,难道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义军几个首领凭空臆造出来的?不可能啊,义军起义,都是以天师道的名义聚众而起,如今义军里就有很多天师道的真人,他们都是李弘的徒子徒孙,没有他们的确认和传播,关于王者归来的传言不可能在辽东传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凭借李弘在辽东的威名,李虎拥有很大的号召力,虎烈军不就是在大山重建的吗?虎烈军的将士不都是听到王者归来的传言纷纷赶到大山投奔李虎的吗?既然有虎烈军,为什么李虎还是孤身一人,被义军首领们完全架空?这事太复杂了,如果不了解内幕显然想不明白,还是尽快获取李虎的信任,打探一下到底谁才是义军真正的首领,然后转投而去。
黄涉叹了口气。我好不容易感动了神灵,得到了这个机会,无论如何不能错失,一旦失去,也就等于失去了她,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能坚持活到现在,就是为了救她,为了得到她,为了让她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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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只有粘罕和金兀术来了,同行的还有马扩。
这个大宋使者对李虎好象很有影响力,毕竟都是他们汉人,而辽东的汉人世世代代都想回归天朝,某种意义上,大宋和辽东的汉人都有共同的目标,这或许是大宋使者可以说服李虎与金国进行合作的基础。基于这种考虑,粘罕邀请了马扩,一起参加这次重要商谈。
粘罕急于要打耶律马哥,所以他一边请黄龙府的特使急速返回,上奏皇帝,一边冒着被皇帝罪责的危险,接受了李虎的提议,联手攻击。
粘罕拿出了一个围攻山城的方案。
懿州现有五千马军,三千步军,因为三千步军需要守城,所以粘罕向卫州方向的二皇子完颜宗望求援,请他即刻调派完颜娄室的三千马军赶赴山城会合。粘罕出动八千骑作战,表明了他一定要击败耶律马哥的决心。
不过他有一个条件,要求李虎把宁昌城下的十几万义军全部撤走。他担心李虎趁其主力离开之际,突袭宁昌城。李虎既然能拿下龙虎城,就能攻占宁昌城,谁敢担保这件事不是李虎的奸计?
李虎一口答应了,很爽快。
你即使不说,我也要把十几万人带到山城去,不过我带他们去山城不是打仗,而是虚张声势,吓吓你。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现在柴云和徐大眼已经到了山城,见到了耶律马哥,把龙化城在金军和义军联手攻击下已经失陷的消息告诉了他。耶律马哥没有选择,只有放弃山城,全速撤退,所以你想把耶律马哥围在山城,根本就是空想,你上当了。
你个狗娘养的以为自己很聪明,带着八千马军去攻城,你骗谁啊?马军能攻城?你指望我的步军攻城,你好坐山观虎斗,捡便宜是不是?告诉你,门都没有,你老老实实听我的,多带一些马军,准备和耶律马哥血战一场吧。
捡便宜这种事只有我才能干,谁叫我是天才呢?
李虎越想越美,猪头摇来晃去,高兴啦,“喝酒,喝酒,明天我们齐心协力,共诛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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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酒肉都是金人提供的,李虎和黄涉就象从牢笼里放出来的两只饿狼,放开肚皮猛吃,不吃白不吃啊。
席间,主要商谈内容是如何瓜分战利品。金人的口气很大,信心足,好象耶律马哥已经被他们砍了脑袋一样,提都不提,张口闭口都是钱粮战马俘虏,扳着手指头算细帐,唯恐自己吃了亏。
李虎无所谓,他的目标不是战利品,只要能诱骗金人上当,主动提出来联手攻打马哥,自己的目标就算完成了,至于战利品,贪婪的金人当然不会放过,他们的军队多,耶律马哥如果败了,他们也是首功。自己手上没多少人,为了保存实力自己也不会出力猛攻,这次纯粹是空手套白狼,所以战利品能要多少算多少,谁知黄涉给了他一个惊喜。
黄涉不知道李虎肚子里的计策,他听到双方要联手攻打山城,那么很显然,数万义军主力已经堵住了耶律马哥的退路,而且义军多为步卒,攻城的主力当然是义军,如此一来战利品当然义军拿大头。无知者无畏,黄涉把嘴一张,吓死人了,恨不得要金军空手而回。
粘罕和金兀术一直都在注意这个像骷髅一样的跛子,之前从没有看到过他,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今天突然冒出来,而且就他一个人陪着李虎,可见此人在义军中的地位非常重要。黄涉一直不显山不露水,蒙头喝酒吃肉,等到吃饱了,嘴一抹,锋芒毕露,张嘴就把金人激怒了,恨不得一拳打算这个无耻而丑陋的鸟人。
一个猪头,一个骷髅,一样丑陋,一样无耻,一样阴狠,怪不得能凑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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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马哥走了
粘罕、金兀术和黄涉三个人在那里讨价还价,李虎则和马扩开怀畅谈,两人都用大宋话,知道他们听不懂,毫无顾忌。
因为双方合作成功了,剩下就是具体实施的事,辽东的形势因为这场战斗而发生改变,短期内辽金议和的可能已经微乎其微,这对大宋联金攻辽的策略非常有利,所以马扩情绪很高涨,滔滔不绝,对李虎讲了很多关于大宋、辽、金三国朝廷内部的事。
马扩的目的只有一个,他需要坚定李虎南下发展的策略,越早南下对大宋越有利,但李虎是辽东义军的首领,他首先考虑的是义军利益,而不是大宋的利益,所以马扩只能从宋辽金三国的国策和朝廷内部权力利益的争斗说起,通过分析和预测,给李虎造成一个强烈的印象,那就是大宋非常强大,联金攻辽之策肯定能成功,形势发展的变数就在联金攻辽之后,这同样是辽东义军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假若辽东义军和大宋能够有个美好的前景,那么,大宋极有可能攻占辽东,收复汉唐疆土,而辽东义军也可借助大宋的力量,成功实现杀虏复汉的理想。
这次两人有时间,有心情,形势发展也正好到了需要确定未来走向的时刻,所以马扩尽展所学,把事情讲得很透彻,而李虎在义军待了几个月,又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锤炼,对很多事情的理解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结果马扩的这番话给李虎造成了很大的震撼,他从中学了很多东西,也了解了很多东西,过去没有想到或者模糊的事情也渐渐变得清晰了。
午夜时分,粘罕和黄涉的讨价还价终于结束。
李虎对此嗤之以鼻,到了明天,情况完全变了,这份约定根本就是一张废纸,不过考虑到黄涉很辛苦,粘罕和金兀术也很投入,所以李虎勉为其难地看了一下,然后二话不说,画押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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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
山城不能算是城,它更像一座大型山寨,依山傍水而建。过去它只是当地部落的一个大帐。女真人在辽东所向披靡,占据东京道之后,这里随即改为抵御金军攻击的前沿要隘。
这天柴云遍体鳞伤,在十几个浑身浴血的扈从保护下,艰难赶到山城。
耶律马哥闻讯亲自出城迎接。他和柴云的父亲不仅仅是一殿之臣,还有比较亲密的姻亲关系,对柴云非常信任,没有丝毫的怀疑。
柴云哭诉,说耶律岐在广平淀中伏,重伤而亡,大军几乎全军覆没。耶律岐临死之前,叫自己全力突围,到山城向耶律马哥报警,由于金军和反贼联手,实力惊人,此刻上京首府兵力薄弱,不堪一击,请耶律马哥放弃山城,急速回援首府临潢,确保上京不失。自己突围之后,因为担心被反贼抓到,所以昼伏夜行,极为小心,途中抓到几个叛军斥候,从他们嘴中意外得知龙化城失陷了。自己不相信,悄悄潜伏到龙化城附近探查,结果看到龙化城的城墙上全部是叛军战旗,成千上万的反贼正源源不断地杀进城内,龙化城真的失陷了。
“我很害怕,担心山城遭到金军和叛军的前后夹击,所以日夜疾驰,不幸被一队金军发现,衔尾追杀,扈从折损大半。”柴云泣不成声,痛哭流涕,“恳求都统急速撤离,不要有片刻耽搁。”
这倒是大实话,那眼泪也是真情流露,柴云不想再害死耶律马哥,不想再增加自己的罪孽,不想让自己的良心饱受更多的煎熬。这几天从人间到地狱,一辈子的痛苦都尝完了。先是为了救自己一条性命,帮助李虎攻陷了龙化城,让成千上万的人无辜死去,让成千上万的人饱受痛苦,接着又为了救全家的性命,帮助李虎攻陷山城,这一仗要死多少人,他不知道,但他希望耶律马哥不要死,希望耶律马哥能听自己的话,带着所有的军队离开山城,飞速撤回临潢府。
但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李虎狡诈阴毒,绝不会大发善心,让耶律马哥带着军队安全撤回,他肯定在什么地方挖好了陷阱,等着耶律马哥跳进去,而自己不过是一个诱饵,至于能否攻克山城,对李虎来说无所谓,他只要有个耶律马哥信得过的人,只要能把龙化城在金军和义军联手攻击下失陷的消息送给耶律马哥,让耶律马哥深信不疑,即刻撤离就行了。耶律马哥撤得越快,死得也就越快,这一点柴云可以肯定,但关键问题是,耶律马哥如果撤慢了,一点生机都没有,相反,他只有急速撤离,才能抓到一线生机。
李虎这个可怕的恶贼,他算无遗策,牢牢卡住了所有人的咽喉,自己只有乖乖听命的份,即使想反抗,也无从抗起。杀人于无形者,大概就是指李虎这种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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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马哥深信不疑,这时候他没有选择,只有撤。
山城有三万五千大军,而大军的粮草完全靠龙化城供应,龙化城失陷,大军粮草断绝,这个仗没办法打了。他很庆幸老天保佑,柴云能突围到此,及时把消息送来,假如迟上几天,被金军和叛军前后包围,那只有等死了。
耶律马哥即刻下令撤退,但这时候斥候送来消息,三十里外发现叛军。
这个消息犹如当头一棒,顿时把耶律马哥打晕了。叛军速度非常快,而金军速度也不会慢,自己被包围了。此刻山城的粮草只有十五天的存量,十五天后,不要敌人打,自己就要投降了。
这时,柴云说话了,“我日夜兼程而来,路上几乎没有耽搁,而叛军和金军至少要在龙化城休息一天,即使他们飞速赶来,也来不及阻断我们的退路。撤吧,急速撤离,肯定还来得及。”
耶律马哥犹豫不决。突围是肯定的,但关键问题是你突围了,敌人还是要追啊,你必须在山城留下人马,让敌人误以为主力还在这里,从而拖住敌军,否则金军铁骑铺天盖地的追上来,你还是一样全军覆没。
柴云苦叹,想劝都无从劝起。
他知道是怎么回事,斥候发现的军队是虎烈军,只有三四千人,故意暴露的,目的就是让耶律马哥仓惶之间做出错误的判断。耶律马哥果然上当了,危机时刻,主力要想飞速撤退,只能丢弃粮草辎重,这样一来,城中数千守军不但可以拖住敌人,还能因为粮草充足,守上三四个月,等待救援。
李虎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他人少,只有三四千人马,攻城不行,打耶律马哥的主力更不行,所以要想击败耶律马哥,只有诱骗金军上当,让女真人去打,自己空手套白狼,白赚。但女真人也不是白痴,你没有军队,空手套白狼,迟早要暴露,那时候就不是套白狼了,而是被白狼吃了,所以李虎必须先拿下山城,给金军造成错觉,义军主力已经倾巢而来,大家伙一起追上去,痛宰耶律马哥。
柴云想劝啦,但怎么劝?不论劝耶律马哥全军撤离,还是带上粮草辎重,耶律马哥都不会接受,这两个要求完全有悖常理,劝了反而可能引起耶律马哥的怀疑。现在自己若想救耶律马哥,只有留下来,想办法拖住李虎。李虎兵力少,在自己的帮助下,里应外合拿下山城后,又是粮草又是俘虏,亟待解决的问题多,自顾不暇,哪有时间去追耶律马哥?如此一来,耶律马哥即使遭遇金军,也还有主力可以迎战,尚有逃生希望,如果被叛军和金军前后夹击,那就死定了。
所以,这个李虎要么是神仙,要么是天才,他竟然算得如此准确,料定耶律马哥就要在山城留下人马,料定自己不敢背叛只能留在山城,简直神了,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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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马哥仅仅犹豫了片刻。大敌当前,军情紧急,主帅的决断直接决定了大军的生死存亡。
耶律马哥决定在山城留下五千人马,四千汉人步军,一千蕃人马军,拖住敌人,固守待援。自己亲自统率三万马步军即刻出发,将士们仅带三天口粮,日夜兼程北上,目的地是三百多里外的野牛大帐。到了那里后,补充军需,然后立即渡过教来河,折而向西,返回临潢府。
这时,柴云又说话了,“我也留下来。”他指指自己身上的伤,痛苦地说道,“我没办法骑马了,跟你一起走,只会拖累你,我还是留下吧。”
耶律马哥摇摇头,不允许。柴云的伤不算严重,完全可以随军撤退。
“我没脸回去。”柴云何尝不想走,但他走得掉吗?“广平淀大败,使节阵亡,我有何面目返回上京?你让我留下,给我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柴云担心耶律马哥不同意,跪下痛哭失声,“都统,我求你了,看在我爹的面子上,给我一个机会吧。”
柴云脸上在流泪,心里在滴血,人生痛苦之最,莫过于此。
耶律马哥心痛啊,这一留,生还的机会就很渺茫了,谁知道自己能不能在三个月内击败叛军和金狗,重新杀回山城?
“好吧。”耶律马哥拍拍他的肩膀,“你等我回来。”说完双手负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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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抱好大腿
李虎驻马高坡之上,望着远处声势浩大的攻城场面,对黄涉很是佩服,看不出来这个跛子还有点真本事,这一手很漂亮,有看头。
王曜、罗中原、罗思南、谭弘毅却是满脸惊色,不知道李虎怎么突然和粘罕打起来了。昨天两人还握手言欢,听说晚上粘罕还设宴款待了李虎一顿,谁知这小子吃饱喝足了,把脸一抹,翻脸不认人了。他到底想干什么?还想不想联手金人攻打耶律马哥?
几个人虽然有疑问,但都闷在肚子里不说,因为他们不是来帮李虎打仗的,而是来看热闹的,等到李虎撑不下去了,再把他小命保住就行了。李虎当然不会信任他们,而他们心里有鬼,包括对李虎还是很佩服的罗中原,都是这样,所以干脆待在一边冷眼旁观,捧个人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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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城内号角突起,城门大开,一队金军铁骑忽然杀了出来。
“咻咻……”数百支鸣镝飞上了天空,正在攻城的义军将士听到鸣镝响起,“呼啦”一下掉头了,转身就跑,如同潮水一般撤了下去,向山城方向撒腿狂奔。
李虎冲着方进挥挥马鞭,拨马先行,“走了……”。
一队铁卫前后簇拥,匆忙而去。
罗中原等人互相看看,不明白,莫明其妙。你和粘罕既然联手,那就并肩作战嘛,一起去山城,为什么要闹这么一出?一个攻,一个反击,然后一个逃,一个追,玩得像真的一样,搞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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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奔涌,烟尘滚滚,义军撤退的速度非常快。
路边上,十几个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铺着厚厚软软的草垫,黄涉躺在上面,跷着二郎腿,正得意洋洋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昨天晚上一番心血没有白费,今天的“攻城”有声有色,撤退也乱而有序,一切都很顺利。
这种小事对自己来说不算什么,信手拈来,太容易了,接下来要打山城,山城攻克,后面的事就比较麻烦了,要好好谋划,千万不能浪费了这次机会,自己下半辈子如何,就靠这个机会来逆转了。老天既然待我不公,要把我赶尽杀绝,我就要逆天而行,就算你天威无敌,我也要拎着把刀砍你几下出出气,以消我心头之恨。
机会是什么?就是李虎。自己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不但打听清楚了李虎的事,还给自己的未来拟定了一个方向。
因为担心自己抱错了大腿,跟错了大哥,回到大营后,马上找了个借口请来方进,想从他嘴里套点有用的东西,哪知道方进便宜酒喝多了,头晕脑胀的,有问必答,竹筒倒豆子,亲眼目睹的、道听途说的,统统都说了出来,最后自己总结出一个结论,这个李虎不是神仙的儿子,他是天才。
对于道教的神仙术,自己一向不相信,那都是胡扯骗人的东西。李弘如果是神仙,他会死?他的尸体残骸会被悬挂在五京城楼上?所以李弘不是神仙,李虎也不是神仙的儿子,他就是一个凡夫俗子,只不过他有一个被天下众生尊奉为神仙的老爹,靠着这个死老爹的荫泽,他拥有强大的号召力,但这个东西没有用,如果没有头脑,等于坐拥宝山而一无所获,反而会被居心叵测者利用,白白把一座宝山送给了别人。
幸运的是,李虎是个天才,而且还是扮猪吃虎的天才,这个难得,如果是个锋芒毕露的天才,估计他的脑袋已经没了,扮猪吃虎,低调做人,这才是生存的不二法则。
所以,不管现在李虎有没有实力,那都无关紧要,只要李虎活着,只要他是王者之子,只要他拥有强大的号召力,只要他有过人的头脑,那么他随时都会拥有实力,因此,他就是老大,他就是大腿,只要把这个大腿抱牢了,自己的人生就会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日后就算封侯拜相也不以为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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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
耶律马哥带着主力走了,山城只剩下五千辽兵。人去城空,风雨欲来,紧张的气氛压得山城无法喘息,军心随即大乱,人心惶惶之下,不要说备战了,就连严肃军纪,禁止逃亡之事就够几位主将头痛不已了。
主力撤走,留下来的人继续守城,说得好听一点叫牵制敌军,掩护主力撤退,说得难听一点就是用五千条性命换取三万条性命,这五千人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们自己的运气了。哪个人不想活下去?谁愿意为了别人的性命而献出自己的脑袋?这个城里有多少人对辽国和他们的皇帝忠心耿耿,愿意为其粉身碎骨?没有。人都是自私的,尤其在面临生死存亡的时刻,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往往暴露的最彻底。
耶律马哥也是人,他和自己的部下一样,也有私心,同时做为主帅,他会做最坏的打算,依据最坏的结果来排兵布阵,因此他把和自己关系最差,最不值得信任的将官都留在了山城,他根本没有指望这支军队能坚守三个月,所以他临走之前,直言不讳,告诉留守主帅军都指挥使毛军,军都虞侯高缘,我们兄弟一场,不容易,你们在京城的家眷,我会尽力照抚,你们所要做的就是坚守三天,三天后,我已经到达野牛大帐,安全了,到了那个时候,要战要降,你们自己决定。
这是交易,也是大实话。耶律马哥担心自己一走,这些人随即一哄而散,那就完了。
现在的辽军不是过去的辽军了,过去这片疆土是辽国的天下,不管是违律还是造反,你都没有出路,现在不一样,现在造反的女真人建国了,而且在双方交战过程中屡战屡胜,护步达岗一战,女真人甚至以两万骑击溃了辽国七十万大军,这对辽国的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于是这片疆土上出现了辽金两国对峙的情况,这时候,两国人的想法就不一样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待我不好,我走人,我投敌,我照样可以享受高官厚爵,可以发财致富。
这几年,辽国投敌的文武大臣有,军队有,主动投敌的有,被迫投敌的也有,所以,耶律马哥知道,不管他是把自己的心腹留下,还是把其它人留下,山城都不可能坚守三个月,如其这样,那还不如把自己的亲信和最强的军队都带走。
耶律马哥对自己的这桩交易很有信心,他是皇族成员,有他的承诺,就算留守军队投降了,这些将官的家眷也不会获罪下狱,为了亲人,这些人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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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官的心稳住了,但士卒的心稳不住。
耶律马哥大概是中午时分走的,耶律马哥一走,流言就起来了,短短时间内,关于叛军已经攻陷龙化城,屠杀了数万蕃虏,几十万叛军和数万金军正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的消息立即传开,山城顿时乱了,紧跟着,有人逃跑了。
马军指挥使是个契丹人,他借着出城打探军情的机会,带着十几个人跑了。接着所有出城的斥候都失去了联系,都跑了。
毛军情急之下,不派斥候了,闭门死守。
下午,辽东义军出现在城外。
黄昏时分,可怕的事情出现了,一队队义军铁骑和金军铁骑呼啸而至,卷起的烟尘遮天蔽日,紧接着,数不清的义军出现在城外,只见旌旗飘扬,人海如潮,至少有十几万大军。
毛军、高缘和柴云站在城楼上,面无人色。
这么多敌人,不要说坚守三天,一天都坚守不下来。现在他们不得不佩服耶律马哥的胆量,他不顾劝阻,大白天就撤退,完全是正确的,如果稍一犹豫,三万大军就被困死山城了。
柴云更佩服李虎,那个猪头简直神了,那天晚上他对自己滔滔不绝的时候,自己很鄙视他,认为他信口雌黄,纸上谈兵,谁知现在的情况和他当初的推测很有几分相似。
自己进城的时间,耶律马哥撤退的时间,义军围城的时间,都很吻合,而城内的形势也正如他所预测的那样,崩溃在即。徐大眼和一帮铁卫四处转了一圈,流言随即传开,现在就算毛军和高缘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也没办法阻止军队的崩溃了。
城池若陷,汉兵难逃女真人的屠杀,而蕃人也难逃义军的屠杀。试想义军在龙化城一夜之间屠杀了数万蕃人,这一千蕃兵岂有逃命的机会?现在自己要做的事很简单,鼓动和唆使蕃兵在夜间突围,只要蕃兵打开城门,山城就完了。
柴云想到这里,不禁伸头向城楼下看了看,只见徐大眼和几个蕃将站在一起,小声说着什么,显然他正在按照自己的吩咐,唆使番将连夜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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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总帅挖坑
虎烈军的将帅们听说要攻打山城,都很害怕,觉得李虎脑子坏了,完全没有理智。
你想想,山城有耶律马哥和三万五千军队,就像一只凶猛的大老虎,而虎烈军才四千多人马,刚刚在广平淀又打了一仗,筋疲力尽,就象一只受伤的小兔子。
兔子和老虎能比吗?就算耶律马哥中伏了,你怎么打?干瞪眼嘛,根本无从下手。结果李虎一句话就把他们说服了,“龙化城好不好打?不好打。谁把它打下来了?我。我是谁?神仙的儿子。我是神仙的儿子,无所不能,一个小小的耶律马哥算什么?手到擒来,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众人一想,对啊,怎么把这茬给忘了,人家是神仙的儿子,跟着神仙的儿子混,怕个屁啊,胆子顿时就大了,尤其想到攻克山城后又能缴获大量的钱财物资,贼心“呼啦”一下就膨胀了,走,挖坑杀人去。
到了山城附近,还没露脸呢,斥候来报,辽军撤出山城,耶律马哥跑了。
嗬……这仗打的,舒服啊,这样下去,发了,就算将来义军败亡了,回家也能做个土财主。虎烈军士气高昂,扛着大旗,高高兴兴地到了山城城下,他们也不攻城,先忙着扎营,李虎就是这么吩咐的。
这营还没扎好,地就开始抖了,嗬……铁骑呼啸而至。咦?不对,怎么都是金狗?大家吓了一跳,胆小的抱着脑袋就跑,再仔细一看,倒,原来是自己的马军,指挥使木桃李那个狗娘养的丑八怪正龇牙裂嘴,像个土狗一样抱着肚子笑呢。
虚惊一场。木桃李的事还没有干完呢。他带着一千多骑卒穿营而过,换了一身衣服,然后轰隆隆的又跑到城下绕了一圈……
十几圈跑下来,步军将士开始骂了,狗娘养的马军,吃饱了撑的,没事跑来跑去干什么?显摆啊?有六条腿了不起啊?你看这满天的灰尘,还让不让人活了?
马军也在骂,把木桃李的祖宗八代都骂遍了,你个土狗,晚上没女人干精力旺盛啊?有力气你去找女人折腾去,不要折腾我们啊?还有这马,你看跑得,白沫都出来了。老子的马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个土狗的鸟蛋休想保住,非要挖出来吃了。
木桃李更是气疯了,他现在变成名副其实的土狗了,伸长个舌头直喘气,他也在骂,骂李虎,你个狗娘养的猪头,你当我是猴子啊,没事耍着玩?要我来来回回跑一百趟,这人就算抗得住,马也受不了啊,你想让我死啊。不就是上次赢了你两个钱嘛,至于这样公报私仇嘛。
正骂着呢,滚滚人潮象决堤洪水一般,浩浩荡荡地来了,嗬……那个人山人海,各色旗帜漫山遍野,呐喊声更是震耳欲聋……嗯?不对,再仔细看看,怎么个个惊慌,人人喘气,好象背后有鬼一样,跑得比兔子还快?
一打听,不得了,金狗来了,跟在后面追了一天了,“老子跑得快,两条腿比四条腿还快,狗娘养的追了一天,竟然没追上,哈哈……”人都要倒了,还兴奋得炫耀一下自己的双腿,结实有力啊,比金狗的马跑得还快。高兴,能保住脑袋,不容易,能不高兴嘛。
不知道内情的,魂都吓飞了,金狗来了,那还得了,掉屁股就跑。知道内情的,张嘴就骂上了,李虎你也忒缺德了,你还干什么总帅,干脆改行,去放羊算了。上次你带人冒充辽狗,赶着八万人跑了一天一夜,两百多里路啊,跑死了好几百人,没死的两条腿也快断了。这次你变本加厉了,玩上瘾,又冒充金狗,赶着十几万人跑,一百多里路啊,从早上跑到下午,你瞧瞧这太阳,还在天上挂着呢,人就已经跑到山城了,不知道又跑死了多少人,你还有没有人性啊?
只有木桃李高兴,嘴巴一咧,快活啊,今天走运了,赚了,本来要跑一百趟的,现在十几万人到了,剩下一半就不用跑了,但他还是歇不下来,他还有事,要带着虎烈骑去迎战金狗,这是李虎交待的重任。你想啊,金狗一直在后面追,你总要想个办法把金狗赶走啊,否则这帮人傻里吧唧的,还要一直跑下去,那谁来包围山城?我的命好苦哦,下次无论如何也不能赢总帅的钱了,就算不小心赢了,也要再输回去,这神可以得罪,但神的儿子却千万不能得罪,县官不如现管啊,老子现在被那个猪头攥在手心里,没办法。
木桃李大手一挥,“虎烈骑,随我杀虏去。”
骂声四起,你个狗娘养的土狗,披上虎皮就以为自己是老虎啊,你不还是一只土狗,你能打得过金狗?要去你自己去,老子不去,老子还要留着脑袋喝酒吃肉,没时间跟你去送死。大家都不去,要跑了。
木桃李有办法,他接着又喊了一嗓子,“总帅挖坑,我们捡便宜,想发财的,跟我走……”
哦,总帅挖坑,原来已经挖好陷阱了,就等着痛打落水狗了,这个便宜不能不捡,“呼啦……”都跟着跑了,一个比一个快,唯恐便宜给别人抢去了。
很快,遇上罗中原了。大家原来都是黑山军的兄弟,见面很亲热,“大哥,金狗呢?”“金狗,哪来的金狗?”
木桃李心知肚明啦,马上告诉自己的部下,我们来迟了,便宜给黑山军的兄弟抢去了,大家回去休息吧,这次真的可以休息了,不用再折腾了。
又上当了。虎烈骑的士卒们气得鼻子都冒烟了,木桃李,你个无耻的土狗,你耍猴啊?你还有没有人性啦?没看到我们都快累死了吗?这次给面子,下次再敢耍我们,割了你鸟蛋。一个个骂骂咧咧的,没精打采,唉声叹气地往回走。
这样不行啦,伤了兄弟们的心,下次再骗就不灵了。木桃李眼珠子一转,狗头一摇,计上心来,“兄弟们,反正闲着也闲着,等下你们在路上逢人就说,金狗已经被总帅打败了,我们虎烈骑在总帅的指挥下,把金狗杀得屁滚尿流……辛苦一下啊,晚上给你们喝酒吃肉,犒赏你们。”瞧土狗这主意,总帅的马屁拍了,总帅交待的事也办了,兄弟们也吃饱喝足了,上上下下都照顾到了,这样的人不当官,谁能当官?
有酒有肉?虎烈骑的士卒们顿时来劲了,这人一辈子忙忙碌碌,说到底不就是为了一张嘴嘛,把嘴巴哄好了,啥事不好说?于是,一个个撒欢儿跑,扯着嗓子吼上了。
虎烈骑是啥玩意儿?不知道?虎烈骑把金狗杀退了。那是胡扯八道,不要信。总帅是啥玩意儿?那是神仙的儿子啊。神仙的儿子把金狗杀退了。那肯定错不了,金狗再厉害,也不是神仙的对手,不用跑了,歇一下吧。
“轰……”霎时间,人都倒下去了,漫山遍野都是人,张个大嘴“呼哧呼哧”猛喘气。还是跟着神仙的儿子好啊,不但有饭吃,还没有性命之忧,不管是金狗辽狗,统统都不是神仙儿子的对手。这时候,他们又忘记自己被金狗追得象兔子一样没命逃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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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
义军的劝降书放在案头上,字写得很好看,文章写得也很有气势,装帧起来,可以挂在墙壁上做墨宝了,不过,屋里的人,谁都没有心思去欣赏,大家神情凝重,心若重铅,死亡的阴影徘徊在每个人的心头,只能拼命灌酒,麻醉自己的神经。
柴云在这短短数天内,经历了噩梦般的生死轮回,今天他虽然还活着,但和死了没有任何区别,生和死对他来说,似乎没有意义了,也没有什么区别,唯一让他继续留恋于这个世界的,你把我变成了鬼,我要变成魔,由魔升天,我就是英雄,我这辈子就这么混了。
要混就好好混,混出名堂。今天这件事,我如果帮助李虎拿下山城,有功劳,但仅此而已,但如果我帮助李虎拿到这五千人马,那我不仅仅有功劳,还可以在义军占据一席之地,我可以成为李虎的左膀右臂,那将来就好混了。
柴云把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一拳砸在了案几上。举坐皆惊。
“你们都是汉人吗?”
在座的都是汉人,两个蕃营的指挥使已经跑了,这里只有军都指挥使毛军,军都虞侯高缘,还有八个汉营指挥使,连同柴云,总共十一个汉人。
“你们自小的梦想是什么?是世世代代做契丹人的奴隶,契丹人的狗吗?”
嗯?将帅们霍然抬头,齐齐望着柴云,这小子话中有话啊?他老爹是皇帝的老师,家世显赫,世代受到契丹皇帝的礼遇,从他嘴里能说出这话,不容易啊。
“你呢?”有人反问。
柴云要的就是这句话,“我要造反。”
举坐再惊。这小子酒喝多了胡言乱语,还是别有居心?
“汉人在造反,女真人也在造反,为什么女真人能开疆拓土,建立金国,而汉人只能躲在大山里苟延残喘?”柴云怒声叫道,“那是因为我们这些没有骨气的汉人,出卖祖宗的汉人,认贼作父的汉人,宁愿做契丹人的狗,为契丹人屠杀自己的兄弟的汉人,是因为我们……”柴云用力戳着自己的胸口,良心上的阵痛,良知的破裂,道义的沦亡,都在这一瞬间迸发了,他心中蓦然痛楚,泪水顿时倾泻而出,泣不成声,“都是因为我们……因为我们这些无耻的汉人……因为我们这些忘根背祖的汉人……”
男人凄厉痛苦的哭声就象利剑一般撕开了尘封已久的心灵,那流淌在血液里的早已冷却的祖宗留下来的魂魄突然复活了,血开始热了,心开始痛了,几百年来藏匿在心灵深处的仇恨开始爆发,终于,有人站了起来,振臂狂呼,“我要造反……”
“造反……”
更多的人站了起来,仰首高呼,热泪盈眶。
“义军就在城外,义军总帅李虎就在城外,那才是我们汉人的军队,那才是我们战斗的地方,那才是我们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场,只有到了那里,我们汉人才能洗雪两百多年的耻辱,才能实现我们世世代代的梦想,重建一个汉唐盛世……”柴云高举双臂,泪流满面,声嘶力竭,“兄弟们,生也罢,死也罢,不过短短几十年,如其忍辱偷生,做一条狗,不如冲天一吼,拔刀而战,死,我们也要死得堂堂正正,死得像个真正的汉人,到了地狱,我们也可以挺着胸膛,大声高呼,我是汉人……”
“生,要做汉人,死,也要做汉人的鬼……”
“轰……”毛军猛地站了起来,端起案几上的酒坛子狠狠砸到地上,“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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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冲动是魔鬼
人在绝望的时候常常自暴自弃,这时候容易喝醉,喝醉了就容易冲动,一冲动,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所以说,冲动是魔鬼。
现在这屋子里的十一个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柴云如果没有喝酒,他不敢暴露自己的想法,更不要说站起来振臂高呼了,他还没有愚蠢到自寻死路的地步。
各营指挥使也是这样,酒喝多了,血液沸腾了,给柴云这么扯着嗓子一吼,埋藏在心灵深处的仇恨给激发了,于是头脑一热,啥也不管了,要造反了。大家都要造反,群情激奋,做为山城主将的毛军当然不敢反对,这时候你反对,那就是找死啊,此刻大家眼珠子都红了,豁出去了,你说不能造反,那简单,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到地狱去做契丹人的狗吧。
于是,在推杯换盏、酒热耳酣之际,山城辽军做出了一个重大决策:举旗造反。
对于一无所有的人来说,造反很简单,扛着根棍子跟着大队人马混吃混喝就行了,但对于有家有业有地位的人来说,造反就很复杂了,必须仔细权衡得失,斟酌利弊。
酒喝多了,头脑一发热,我要造反,等到酒醒了,脑子清醒了,才发现这酒真的不能喝,喝多了误事啊,想造反就造反吗?亲人怎么办?家产怎么办?起义失败怎么办?诸如此类,等等等等……于是,傻眼了。
之所以傻眼,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只要脑袋还在脖子上,人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住自己兜里的钱,当官的还多一个,如何保住头上的乌纱帽,有鉴于此,众人随即开动脑筋,寻求对策,试图最大程度保住自己的利益。
就目前形势而言,对抗到底等于掉脑袋,这是最不能干的蠢事。其次是投降,投降就是俘虏,俘虏其实和畜生一样,人家要打就打,要骂就骂,叫你吃屎你就得吃屎,任其宰割,那不是人过的日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投降。
既不愿掉脑袋又不愿投降,那怎么办?举旗造反,这是最好最明智也是最大程度保障自己利益的办法。很简单,你临阵造反,那就是义军的兄弟,志同道合啊,大家握手言欢,推杯换盏,敌人马上变成朋友,于是脑袋也不会掉了,身份地位也有了,官照当,钱照拿,最最重要的是,军队保住了,有军队就有实力,有实力就有份量,到哪都是大爷,手上有兵,走遍天下都不怕啊。这样一来,义军日子好过,我就在义军里混,义军混不下去了,我摇身一变,受抚到辽军里混,辽军也混不下去了,还有金国啊,我带着军队去金国,金国的皇帝更不会亏待我。
嗬……这主意,绝妙好计啊。
众人霍然醒悟,齐齐称赞柴云,不愧是枢密直学士的儿子,这脑袋就是聪明,读书人就是不一样,佩服啊。
有人说了,怪不得你要留下来,原来肚子里早就想好了计策,你是不是想跟我们一去义军,然后做内奸,给皇帝传递消息啊?有你传递消息,义军就算放个屁,皇帝也会知道,那义军还能支撑多久?
好,高,妙……
众人赞不绝口。义军败亡,你居首功,将来回到京都,你可要在皇帝面前替我们表表功,也让我们加官升爵啊,兄弟们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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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云酒也醒了,暗自后悔害怕,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说出造反的话,这要是没运气,碰上一帮死心塌地效忠皇帝的人,自己早就血溅五步了。冲动是魔鬼啊。
正当他懊悔不迭,忐忑不安的时候,屋子里的气氛变了,一帮人从造反里面提炼出生存的精华,不但对他赞不绝口,还怀疑他要去义军做内奸。
柴云哭笑不得。如果你们知道我所犯下的罪孽,就不会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真造反,但你们却把造反变成了曲线生存的保命之策,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重大决策一致通过,接下来的问题是,谁出城与李虎谈判,结盟共举?
那还要说,当然是柴云了。众人不假思索,一致推荐柴云。
柴云大惊,死都不去。
众人鄙视。瞧,我说这小子居心叵测吧,他鼓动我们造反,结果我们造反了,叫他出城与李虎谈判,他竟然害怕,不去。你害怕还造反啊?明显就是肚子里有鬼嘛。
柴云肚子里的确有鬼,事情的发展完全超乎他的想象,这都是没有阅历造成的恶果,他想得太简单了。
这帮人是什么人?军都指挥使,军都虞侯,营指挥使,都是军队里的大官,汉人能做到这个级别的官,尤其在军队里,哪一个不是深谙官场之道的人?你以为他们都是凭军功升职的?笑话,怎么可能?你去拿把刀砍砍,看你要砍多少年才能砍出一个百人都的都头?既然他们都是人精,那出现这种结果也就不以为奇了。什么复汉大业,什么两百年的耻辱,对他们来说,都是狗屁,他们眼里只有利益,只有钱,只有官,其它的,都不在考虑之列。
这帮人抱成一团,摇身一变成了义军,那不是给义军增加实力,而是给义军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隐患。义军出了事,自己也就完了。李虎最初的目的是叫自己进入山城,和他里应外合,打下山城,结果自己自作聪明,给李虎送去了一份“厚礼”。
这份厚礼李虎愿不愿意接受,目前无法预料,但假如李虎不接受,非要打,自己贸然出城,让李虎的计策泡汤,那李虎可就不客气了,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族送进地狱。
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啊……柴云后悔也来不及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紧牙关,坚决不出城,这样当李虎挥军攻城的时候,自己还能按照原定计策与其里应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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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外,灯火辉煌,方圆十几里的山野上,一堆堆的篝火耀眼闪烁,就象绚丽的红色星河,蔚为壮观。
总帅营内,李虎高踞上座,一边抱着脑袋哼哼,一边独自想着心事。
罗思南兴高采烈地又来了,李虎懒得问她突然生气的原因,她也不说,就象没那么回事一样。
铁鹰给她介绍了黄涉,总帅张榜招贤招来的人才,现在还有了一个官职,总帅长史。
罗思南有些厌恶他的长相,仅仅看了一眼,然后就坐在了李虎身边,理都不理他。黄涉倒是看了她好几眼,头一次看到传说中的母大虫,感觉很漂亮,就是太看不起人了,正眼都不瞧自己一下。
黄涉吃饱喝足了,有精神了,随即口若悬河地说开了,自己没什么显赫的家世,也没有惊鬼神泣天地的本事,全靠这张嘴了。
李虎对黄涉的一番高论置若罔闻,一个字也没听进去。铁鹰和罗思南倒是越听越惊讶,兴趣盎然,对这位骷髅跛子不禁刮目相看。
黄涉听到王者归来的消息后就上山了,在山上待了一个多月,然后随义军打懿州,在宁昌城下又待了两个多月,他既然想在义军混出名堂,当然要做足准备,否则谁会收留一个跛子?三个多月的时间,他想出了不少东西,从义军的现在到将来,从官署到军队,从财赋到回易,等等……各方面均有涉猎。
铁鹰和罗思南一方面惊讶于他渊博的学识,一方面也对他的身份有了怀疑,这样的人会在京城市坊里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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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涉首先建议李虎称王。当年李弘自称汉王,李虎完全可以继承嘛,这样会有更大的号召力。
李虎懒得和他啰嗦,一句话就把他说得哑口无言,“我老爹前头称王,后头就死了,你嫌我不得死是吧?”
接着他又说了句话,“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你懂不?”
这句话顿时把黄涉听呆了,愣了半天。这个猪头是什么玩意?怎么这么厉害?小看了,有眼不识泰山,睁眼瞎啊,这位是明主,真正的明主,能想出此等策略的人,必定有惊世之材,看样子我转运了,转大运了,这辈子啥事不做,就把他的大腿抱紧就行了。
李虎觉得这个黄涉才智有限,和自己这个天才比起来,不是一点点差距,而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法比,所以他不再听了,一个人想心事去了。
总帅既然有全局策略,而且非常高明,符合义军当前的处境,自己也没有必要操心了,说点具体的吧,于是黄涉又建议,立总帅府,独揽义军的军、政、财三大权,集权于总帅一身。
这个事情经过他的阐述后,铁鹰和罗思南觉得很对,现在义军就是一盘散沙,如同张开五指的大手,打人打不死,非要把五指合拢了,变成拳头,则锋锐无敌。道理谁都懂,但现实很残酷。铁鹰和罗思南随即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这个跛子要坏事。
义军五路会盟,重在这个“盟”字,说白了大家都是老大,有酒一起喝,有钱一起分,不分大小,平起平坐,至于盟主,总帅,也是老大之一,有实力的话,他说话有份量,没实力的话,像李虎这样,也就是个摆设,主要任务是扛大旗,喊口号,有事的时候召集各位老大坐在一起聊聊,大家商量个主意,没事的时候你爱干啥干啥去,不要碍眼。
现在五路会盟有成效,连打两个胜仗,解决了过冬的粮食,很好啊,为什么一定要挑起是非,打破平衡,端起架子做老大的老大?军政财三权,那是老大们赖以生存的东西,你把它们收到自己手上,让这些老大们改做老二,可能吗?除非你活腻味了,想死了,可以去试一试。
黄涉还没说完,李虎就发火了,抓起案几上的大海碗就砸了过去,“你个狗娘养的,吃饱喝足了,在这里放什么屁?给我滚……”
黄涉不敢不滚,抱着脑袋就跑,还没跑几步,方进匆匆进来了,和他撞了个满怀。
“总帅,城里来人了,说要见你。”
城里?李虎愣了片刻,我屁股还没坐热,城里就来人了?干什么?要投降?还有这样的好事?天上掉金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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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我把脑袋还给你
几个铁卫带着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人三十多岁,长得很壮实,黑褐色的一张方脸,胡须浓密,眼神犀利,并无任何惧色,看到李虎后他稍显错愣,大概没想到传言中的王者之子是个猪头,接着他的目光就被罗思南吸引了。
罗思南穿着红色襦裙,长发披洒,秀丽可人,腰间佩着一把刀,柔美中透出一股英气,魅力十足。
那人眼露贪婪之色,盯着罗思南看了又看,忽然,眼前那张迷人的面孔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黑骷髅,形如鬼魅,那人暗自惊骇,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凝神再看,原来是一个身穿儒服的干瘦中年人,他一直躲在暗影之中,此刻突然走出来,把人魂都吓飞了。
他不敢再看,急忙移开视线,猪头的旁边坐着一位面目狞狰的武将,此人脸上不但有两道醒目的伤疤,还断了一只胳膊,是个残废。
这就是义军的首领?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色,眼神里有些不屑,也有些恐惧,不用说,坐在总帅营里的这些人,都是义军的首脑,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一个猪头,一个骷髅,一个残废,还有一个美女,这种不可思议的组合大概只有在匪帮中才会出现。柴云那小子真是疯了,这些人能干什么大业?我们岂能屈身于这些土匪之下?
李虎看来人没有下跪的意思,也不想难为他,也许人家是来投降的,要客气一点,所以他伸手指了指案几前的草垫,笑着说道:“你个子高,我仰着头看你太累,坐下吧。你叫高缘?”
高缘坐下,点头,不卑不亢。
“说吧,啥事?”李虎问道。
“我们这支军队原来隶属于东京道宾州怀化军节度使司,自从女真人造反后,我们一直往西退……”高缘开始述说这支军队几年来所经历过的血战和重重磨难。
明白了。李虎和众人互相看看,知道耶律马哥为什么把这支军队丢在山城了。这支军队不是耶律马哥的嫡系,败亡就败亡,无足轻重,但它打了很多年的仗,实力很强悍,同时它和女真人又有血海深仇,轻易不会投降,所以把它留下来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高缘越说越激动,尤其说到耶律马哥无视怀化军多年战功,把怀化军整体丢弃,甚至连颗种子都不留的时候,更是义愤填膺,拳头连连挥舞,好象恨不得一拳打死耶律马哥。
至此,李虎和众人大概都听出来了,这小子是来投降的,好事啊,欢迎投降,你也不要啰里巴嗦的了,我们听懂了,你赶紧说投降吧。
“我们要造反,我们要杀虏复汉,我们要跟在总帅的后面杀回辽东去。”高缘总算把目的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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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喜笑颜开,嘴巴都笑歪了,好,好,欢迎欢迎……嗯?不对,你说什么?你要造反?
造反是造反,投降是投降,这是两回事啊。李虎脑子一转,想明白了,狗娘养的杂种,胆子不小,骗到我头上来了。你造反,拉大旗,那你岂不是老大?你是老大,那我是什么?我头上已经有五个老大了,已经背不动了,正在想办法把他们撂到地上,你倒好,你也要做老大,也要蹲在我头上拉屎,你他娘的活腻味了?你本来是我嘴里的肥肉,有了你这块肥肉,老子长力气了,才能一口气把五个老大扔到地上,你个狗娘养的杂种,竟然异想天开要做老大?嘿,直娘贼,你不想想老子是谁,敢算计我?去死吧你。
铁鹰和罗思南也感觉不对,但没有想明白。黄涉则匆忙走到李虎身边,俯身说道:“总帅,此乃缓兵之计,不可信。”
李虎瞪了他一眼,笨蛋,这也叫缓兵之计?你有没有脑子?他要做老大,要在背后砍我一刀,你看不出来?
“造反?”李虎笑了起来,“造反好啊,请问你打算何时造反?”
“三天后,怀化军举旗起事,自此追随总帅,杀虏复汉。”高缘马上回道。
“三天?”李虎大笑,“举个旗子要三天?”他转头看看铁鹰,“大叔,我们举旗用了多长时间?”
铁鹰伸出一个手指头。
“我用了一个时辰?”李虎惊讶地问道。
“一碗饭。”铁鹰说道,“你用了一碗饭的时间。”
罗思南想起当日旧事,莞尔一笑。黄涉则瞅着李虎,满脸疑惑,猪头这么差劲?举个旗子还要一口饭时间?那要多大的旗子啊?
“总帅,怀化军有汉蕃兵五千人,举旗一事必须筹划周全,否则可能横生枝节。”高缘急忙解释。
“是不是耶律马哥要你们坚守三天?”李虎笑眯眯地问道。
高缘神情一窒,哑住了。这个猪头不简单啦,这么聪明?
“跛子,距离子时还有多少时间?”李虎转头问黄涉。黄涉想都不想,张口就来,“半个时辰。”
“好吧,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李虎依旧笑容满面,“子时,你们举旗起事。一刻钟后,出城,在我指定的地点扎营,记住,不准带武器,不准穿铠甲,不准穿靴子,如果让我看到有人私藏武器或者有人穿鞋,全体格杀,一个不留。”
高缘的脸色霎时就变了,“总帅,我们举旗起事,也是义军兄弟……”
“等你举旗再说。”李虎笑道,“我三十万大军就在城外,子时开始进攻。粘罕和兀术的大军就在三十里外,明天早上,他们也将开始进攻,所以,我没有时间等你,你若想做我的兄弟,就快一点,迟了,你就是我仇人。”
高缘傻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于预料,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惊惶失措,“总帅,请你听我解释……”
“我不是傻子。”李虎指指自己的猪头,“你不要看我头大就以为我无脑,这是契丹人的狼牙棒打的,受伤了,所以看上去很大,其实我头不大,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我之所以愿意接受你们临阵起事,主要因为怀化军大部分是汉人,我不想杀汉人,不想残杀无辜,所以给你半个时辰。你们起事后,可以继续统率军队,但得听我的,若想在背后给我下黑手,你们就等死吧。”
“总帅……”高缘挣扎欲起,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在我这里,造反和投降的区别只有一个。”李虎手指高缘,“那就是你的脑袋。你现在造反,我把脑袋还给你,等你投降后,你的脑袋就是我的,只要是契丹人的狗,不管他是汉人还是蕃人,我都是一样杀,决不留情。”
“送他走。”李虎冲着身后的方进招招手,“快马加鞭,把他送回城。”
高缘还待说话,方进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拖着就走。
“传我命令……”李虎接着喊道,“请各军主帅速来大帐,准备攻城。”
高缘闻言头皮一麻,再不敢说话,飞一般出帐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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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多了,不但丢丑,更误事,这话千真万确。高缘回去后,把李虎的话转述了一遍,大家的酒总算彻底醒了。
造反不是简单的事,尤其是造反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怀化军的这帮人偏偏把这最重要的一点忘记了,所以说喝酒误事啊。
这下大家又傻了,按照李虎的要求,那和投降又有什么区别?
柴云暗自吁了口气。李虎就是李虎,这个人太聪明了,你把他当白痴,结局肯定很惨。事情既然又回到起点,趁着有时间,我还是赶紧再煽煽风点点火,尽快寻找机会打开城门,好歹这也是大功一件。
“区别有啊,那就是你们的脑袋,如果投降,你们的脑袋就没了,造反呢,你们能保住脑袋,既然能保住脑袋,那你们还有什么事不能干?”柴云说道,“凡成大事者,必须能忍辱负重,忍人所不能忍。忍过了今天这一关,赢得了李虎的信任,你们还能统率军队,手上有了军队,你们还怕什么?还怕自己想干的事干不成?”
有人胆怯,“李虎如果出尔反尔,杀了我们怎么办?”
“诸位都是久经沙场的悍将,难道这点对策也没有?”柴云笑道,“你们可以一边举旗,一边再派人去谈谈嘛。”
众人望向毛军,他是怀化军主帅,这些年怀化军屡遭覆亡之祸,但在他的努力下,一一化险为夷,这一次,怀化军的命运又将如何?
“我亲自走一趟。”毛军站了起来,嘱咐高缘,“先把蕃营控制起来,免得走漏了风声引发内讧。”
“举旗的事呢?”高缘问道。
“子时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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