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新的线索
“禀告大人,城主大人派出的人手今天凌晨赶回来了,并且带来了关于那簪子的一些消息,都记录在这卷文书当中,请大人过目。”
一灯接过他手里的几张纸,仔仔细细的翻看起来。
这是一份皇城荣宝斋的珠宝鉴定文书,上面详细的写着这半截玉簪的信息,包括款式,材料,手法等等,其中吸引一灯注意的就是款式和材料。
“玉簪款式为乐国东部地区常见的梅花枝造型,镶嵌白银作为点缀,为近十几年来新兴的首饰制作手法。
材质经鉴定,并非玉石,而是质地较为类似,却不含有任何先天灵气的璞玉。璞玉多产自琉球国,乐国境内少有矿藏,唯一的璞玉矿在清明城界内。”
这两条内容,让一灯有了很重要的发现,他现在甚至怀疑死者可能不是岳丽城本地人,而是一个外来的女客。
正当他猜测着无名女尸的身份时,燕东又告诉了他一件很有意思的事,这让他的思路瞬间凌乱了起来。
“大人,还有一事,您还记得那尸体上用来包裹钱币的青布吗?”
“当然记得,有什么不妥吗?”
“那青布被拿回衙门后,狄青他昨晚执勤,守夜时闲来无事,便翻看了一下本案收集到的证据证物,没想到在那青布上发现了一个字。”
“一个字?我当时怎么没看到。”
一灯有些不解,当时他亲自拿着那块布看了一阵,却没有发现任何端倪,谁知这狄青竟然能发现布上暗藏的一个字。
“回大人,因为很多穷人家都会用这种方法,在自家的物件上藏字,这样一旦拿错或失窃,也更方便找回。”
燕东跟一旁的春桃借了一块手帕,然后又让春桃从厨房给他拿一根大葱。春桃不明白他要干什么,可见自家老爷点头,也只好跑去给他拿来。
燕东接过大葱,从中间用力掰断,然后把断面在那帕子上来回抹着,把帕子弄得全都是葱汁。
春桃见他如此对待自己的手帕,气的差点要把手中的茶壶扔到燕东的脸上,一灯赶紧制止了她的行为,然后用三块新手帕的价格买通了小丫头,这才平息了她的怒气。
“燕东,你今天必须得给我说出了所以然来,不然这三块帕子钱可就要你来出了。”
一灯打趣道,那燕东也丝毫不怕,不停地拿着手帕在手里呼扇,没过一会上面的葱汁就干透了,手帕恢复了原来的样子,除了上面带着一股葱味儿。
燕东将手帕递给一灯,然后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过来一个烛台,用身上揣着的火折子点燃蜡烛,然后放在一灯手中的帕子下面。
“咦?”
接下来的一幕,让一灯有些吃惊,那帕子上竟然隐隐约约浮现出了一个燕字,虽然写的不太好看,但还是可以辨认出来。
“燕东,难道那青布上也是用这种手法写了字?”
一灯放下手中的帕子,从昨天公孙月娥给的钱袋里拿出两枚银币递给春桃。春桃欣喜的大呼谢谢,一灯的注意力却完全不在她身上,只是目不转睛的等待着燕东的回答。
“是的,大人。狄青昨晚便是用这手法,在那青布上发现了一个兰字。”
“蓝?因为是青色的布,所以写一个蓝?”
“大人,不是蓝色的蓝,是兰花的兰。”
“兰?”
一灯不禁思考了起来,一般人在东西上面留字,多半都会选择自己的姓氏,比如刚才燕东做示范的时候留下的燕字。
但那块青布上的字竟然是兰花的兰字,那就说明这应当不是死者的姓氏,而是她的名字含有兰字或者是她喜欢的花是兰花。
“燕东,你回去和狄飞一起帮我办件事。”
一灯有了思路,便安排师徒二人,去城东区独眼刘家附近的邻居处打探,看看有没有人认识一个名字里有兰字或者喜欢兰花的女子。
把事情安排妥当,一灯回到内院,发现白灵和公孙月娥都不在院子里,就找春桃问了一下。她说两女一起回卧室去了,具体在里面干什么她也不知道。
女人总要有一些自己的小秘密,一灯也不方便去问,所以只好离开家,去了趟城主府,把这两日得到的线索和之后的侦查方向给杜舒朗汇报了一下。
杜舒朗听的十分起劲,这也是因为一灯讲的比较详细,连带着把自己侦查的思路和考虑问题的细节都一并说给他听,让他仿佛亲身经历一样。
汇报完毕,杜舒朗意犹未尽的搓了搓手,对着一灯大肆夸赞了一番。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一类无名尸首的案子有多么难查,对一灯的表现非常满意。
杜舒朗交代了一灯几句类似好好查案之类的客套话,一灯便告辞了他,返回衙门等待燕东师徒俩回来禀报。
是因为独眼刘家的位置正处DC区闹市附近,周边邻里状况复杂,好多房子是租的,人员也经常会有变动,以至于两位捕快一直折腾到未时三刻才回到衙门。
这一上午可算是把这师徒俩累的够呛,一家一户的把那整条街打听了一圈。再加上有不少人已经换了住址,他们几乎算是跑遍了整个DC区。
“大人,幸不辱命。”
“有线索了?快说。”一灯一听到可能有了线索,顿时感觉兴奋不已。
“大人,有三个符合条件的人。一个是之前在东街上住过一阵的卖艺父女,女儿的名字叫李香兰,一个月前父女俩已经离开了岳丽城。
第二个是小贩豆花周的妻子孙氏,她喜欢兰花,之前家里养了不少兰花。至于那最后一个……”
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四周,悄声说道:“就是那独眼刘的妻子。”
“独眼刘的妻子?”一灯有些惊讶。
“是的,大人。那独眼刘的妻子张氏,名字里虽不带兰字,也不喜兰花,可他们的女儿叫做刘秀兰。”
一灯摸着自己的下巴思考了起来,这纵火案的发展已经出乎了他的意料。
第三十一章:胭脂
现在首先可以排除的是那对卖艺的父女,他们并非失踪。毕竟卖艺之人都是四海为家,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只是单纯的离开了岳丽城罢了。
那么剩下有可能的就是那小贩豆花周的妻子,和独眼刘的妻子。
“独眼刘一家三口有两个已经葬身火场,还有一个也在火灾之后失踪,现在无从查起。你有没有打听那豆花周的妻子现在身在何处?”
“回禀大人,我和狄飞将这三人的行踪都调查了一遍,这才耽搁了些时辰。”
燕东说道:“那豆花周人如其名,以为豆腐花为生。妻子几年前给他生下了个女儿,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也算是比较幸福美满。
谁知那家伙后来竟然沾上了赌,这一下算是把家里的积蓄给败光了,还欠下了一屁股的赌债,他老婆也丢下他和女儿跟人跑了,从此再也没有音讯。”
一灯听完燕东的话,确定了这无名女尸是豆花周妻子孙氏的可能性虽然算不上没有,但也着实不高,便让他接着说。
“至于那独眼刘的妻子张氏,几乎查不到太多的线索。他们一家三口自从火灾那天之后就消失在了岳丽城,周围邻居都猜测是独眼刘放火烧死妻女,之后畏罪潜逃了。
当时孙乾大人也怀疑过这起火灾,但是因为无人报案,便也没有继续调查下去。虽说那两具尸体无法确认身份,但也并不算作是无名尸体,毕竟可以确定肯定是独眼刘一家三口中的两个。”
燕东说的口干舌燥,让一旁的徒弟狄飞去给他端了壶凉茶,也不用杯子,直接对着壶嘴就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喝完一整壶茶水,这才感觉到没那么渴了,燕东放下手中的茶壶,继续说道:
“可是今天我问了一圈,却发现独眼刘不太像是放火烧死妻女的凶犯。因为邻里之间,虽然都说独眼刘平日行为像个流氓,但也不算是一个爱闹事的人。
虽然没人知道他做什么活计赚钱,但每日外出回来都会给女儿买一些糖果点心之类的吃食,也会隔三差五的给他妻子带点礼物,一家三口关系很融洽,实在是没有杀死妻女的理由。”
一灯等了一会,见燕东没有下文,便知他已经把所有事情汇报完了。
他在心里滤了一遍所有的线索,不禁又多了一分无奈。如果一切都如燕东所说,那么他之前的推论都全都不成立了。
一灯原本也猜测那场大火是独眼刘所放,而屋内两具烧焦的尸体应该是他的妻女,但如今却听说他并没有杀死妻女的理由和动机。
再加上那具无名女尸身上带着大量的小额钱币,看起来好像是要出逃的样子。再加上她的身份有可能是独眼刘的妻子,这就更加证明那两具焦尸中的较大的那具八九不离十就是独眼刘。
如果一定要说独眼刘是凶手,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先用斧子杀死妻子抛于枯井之中,然后返回家中放火,点燃之后杀死女儿然后自杀。
虽然这样做可以符合现在一灯收集到的所有线索,但是无论怎么想也没有道理。
那独眼刘既然如此疼爱女儿,即使他因为某些原因意外杀死妻子,也不至于要连女儿一起杀了,完全可以带着女儿偷偷离开岳丽,换个地方生活。
一灯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还是决定先不要下结论,等待更多的线索浮出水面之后,重新整理一下,再下结论也不迟。
眼下已无更多的线索,加上已将快到酉时,离太阳落山没剩下多少时间了,便结束了今天的工作,准备提前回家休息休息。
一灯回到宅子之前路过西街,见到一家卖胭脂水粉的店前正排着长队。他忽然想起还从没见过白灵化妆,估计是因为这丫头以前和自己一样生活在赵家村,家里贫穷买不起胭脂水粉的原因。
他隐约可以感觉到白灵平时羡慕公孙月娥那精致妆容的眼神,便走进了那家店,找老板买了几盒卖的最火爆的胭脂水粉,准备回家送给白灵。
一灯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慢慢接受了白灵这个便宜妻子,并且越来越把对方放在心里重要的位置上,不会再去刻意疏远她了。
忽然他的眼神被店里的一盒淡粉色的胭脂吸引了,这胭脂和公孙月娥平日使用的有些类似,但是看起来更加的细腻,颜色和更温润。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是店家刚刚推出的新款式。一灯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买下一盒,回去送给公孙月娥。
出了胭脂铺子,发现街角那里还有一个地摊前也有不少人在排队,一灯远远的看了一眼,猜测估计是什么新奇的小玩意,不过他已经买了给两女的礼物,就没再过去凑热闹。
阿大阿二给一灯开了门,本想替他接过手上的东西,却被一灯拒绝了。一灯直接拎着手里的礼物来到内院,发现公孙月娥竟然还没回家,而且连她的女儿晴雪也在。
“月娥姐,白灵,小晴雪,你们怎么都在啊?”
“赵叔叔!”
公孙晴雪见到一灯,便兴高采烈的飞扑进他的怀里。自从上次一灯勇闯吴元昊酒坊救出她之后,小丫头就把一灯当成了自己最崇拜的人。
“赵叔叔,你怎么都不来我家找我玩!”小丫头在一灯怀里撒着娇,装作生气的样子,十分可爱。
一灯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一番道歉,还答应过后给她买好吃的,这才让公孙晴雪这丫头露出了笑容。
让春桃带着公孙晴雪去一旁玩,一灯把礼物拿给了白灵。白灵见他竟然买了胭脂给自己,感动的都快说不出话了。
她原本以为一灯并不喜欢自己,这一刻手里拿着只有丈夫才会送给妻子的礼物,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一灯偷偷看了一眼一旁的公孙月娥,发现她见到自己给白灵买礼物,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嫉妒,便趁着白灵正在试水粉的时候,偷偷把她拉到一旁。
第三十二章:白灵的玉簪
“月娥姐,我给白灵买礼物的时候,发现这盒胭脂的颜色挺适合你的,就自作主张买下来送给你,希望不会过于唐突。”
一灯小声说着,将怀里的那盒胭脂塞进公孙月娥的手里,因为动作比较快,手指隐约碰触到了公孙月娥的指尖嫩肉。
公孙月娥见他还给自己买了胭脂,偷偷打开看了一眼,发现正是自己喜欢的颜色,当时就用娇媚的眼睛飞了一灯一眼。
一灯哪里受过这种挑逗,当即一股热气升起,好不容易才靠般若经压制下去。他发现般若经对于自己的效果越来越差,心想是不是改换个经文念叨念叨了。
正当二人眉目传情的时候,正在一旁玩耍的公孙晴雪发现了两个人的小动作,飞快的跑到他们身边喊道:“妈妈,赵叔叔,你们干嘛呢?”
耳边突然响起女儿稚嫩的声音,把公孙月娥吓了一跳,手上的胭脂差点没拿稳掉到地上。
白灵也注意到了这边,把手上的水粉锦盒放到石桌上,走到几人身边。她看了一眼公孙月娥手上的胭脂,感觉有点眼熟,白嫩的小手飞快的把那胭脂从公孙月娥手上抢了过来。
“月娥姐姐,这胭脂不就是你今天买的那个一样的吗?”
原来公孙月娥和白灵下午没有事干,就带着小晴雪还有春桃夏兰两个丫鬟一起去逛街了。在途中,公孙月娥就发现了这款新推出的胭脂,当时就爱不释手买了下来。
不过这事不能明说,看看现在一灯尴尬的表情就知道为什么了。
“月娥姐,你既然有一样的干嘛不告诉我一声。”
一灯送了公孙月娥一个她已经有了的东西当做礼物,这可能是最尴尬的事情之一了。公孙月娥神情也有些局促,她灵机一动,伸手从白灵手里抢回胭脂,说道:
“我就是喜欢这个胭脂,一盒用不了多久,正打算有空再去买一盒留着呢。正好赵公子送我了,妾身谢过公子赠我胭脂。”说完便用她那雍容华贵的身子给一灯施了一礼。
一灯见她是真的喜欢,尴尬的神情也好了几分。可白灵心里想的则是另一件事,这月娥姐姐也太贪心了,明明跟自己说过胭脂一盒能用很久,还说什么不够用。
可惜了,涉世未深的她并不知道,公孙月娥贪心的哪里是一盒胭脂,而是她那丈夫一灯。
胭脂水粉的事情告一段落,白灵忽然想起自己今天在街上买到的一件首饰,赶紧准备给一灯显摆显摆。
“相公,我今天和姐姐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个小贩,他买的玉簪可便宜了,造型又别致,我就买了一根,你看看怎么样?”
今天白灵梳的是一个拧旋式的发髻,乌黑的长发分成几股,拧麻花一样的盘在头顶,上面插着一根玉簪。
她伸出手拔下玉簪递给一灯,一旁的春桃怕她头发散掉,赶紧进屋又拿了另外一跟簪子给她换上。
一灯接过白灵递来的玉簪,忽然发现了哪里不对,拿着玉簪仔仔细细的端详了起来。
“白灵,你这玉簪那里买的?”
见一灯神色忽然变了,白灵有些惊慌,顿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还是一旁的公孙月娥替她解了围。
“赵公子,这簪子是我和妹妹在西街拐角一个摆摊的商贩那里买的,他那里都是一些价格低廉但是做工精美的玉簪。”
“西街拐角?”
一灯想起自己在胭脂铺门口远远看到的那个排着长队的小贩,心想这簪子多半就是从那里买到的。
“相公,这簪子有问题吗?”白灵委屈的问了一句。
“没有,这簪子挺好看的,我是想起了一些工作上的事。”
一灯知道自己刚才的表现可能吓到了白灵,赶紧安慰了她几句,然后跟几人交代了一下,说自己想起点事要出去,可能会晚点回来,然后飞快的跑出了大门。
一灯见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已经没有时间去联系燕东和狄飞了。只好亲自出马,飞快的跑向了西街,希望那个小贩还没有离开。
皇天不负有心人,当一灯赶到西街的时候,那小贩已经把摊位收拾好准备离开。他赶忙冲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那小贩吓了一跳。
人已经找到,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不急于一时了。一灯向对方表明身份,然后掏出几枚银币让他跟自己来一趟衙门,自己有事要询问。
那小贩就是个投机倒把的小商人,哪里敢和官府的人作对。更何况一灯看着本就面善,还给了他几枚银币,自然是答应了一灯的要求,随对方一同来到了衙门。
到了衙门,一灯先差人去把燕东狄飞叫来。今天燕东在衙门值班,告诉一灯狄飞已经值过一天,今天是回家休息的日子。一灯也无所谓,留下燕东在一旁帮忙。
“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营生的?”一灯例行的问道。
“小的叫周祥子,正如大人你所见,我平日就是倒腾点小物件。”
“你不是首饰商人?”
“当然不是,我哪有那么多钱做首饰生意啊!平时我一般都是从手艺人那边低价买些个小物件,然后加几个钱卖了。”
“那你这次怎么卖的是玉簪?”
一灯不明白为什么首饰会放在地摊上卖,即使是璞玉制成,也是有一定价值的。
“我这是从清明城一个做首饰的人那里进的货。我也是从一个朋友那里打听到的货源,位置可偏僻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他,低价进了一批货。”
“那你为什么跑来岳丽城摆摊?”
“回大人的话,这岳丽城不产璞玉,反倒是那清明城,璞玉就是烂大街的破烂,扔地下都没人要。所以我才从那边进货跑到岳丽来卖,好多赚点钱。”
一灯让他把剩下的簪子给他看看,小贩听话的解开身上背着的包袱,把里面剩下为数不多的玉簪摆在桌上。
拿起两根梅花树枝样式的玉簪,一灯仿佛想通了什么,心里开始活络了起来。
第三十三章:米雪
一灯手里这梅花簪,无论是外形还是做工,都和那无名女尸头上的半截簪子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上面没有银子点缀,一灯估计这应该是为了控制成本。
“这种梅花枝样式的簪子很常见吗?”一灯手里拿着簪子,向那小贩问道。
“回禀大人,这梅花簪的样式并不常见,一般簪子都是笔直软润的才好卖,可这手艺人不知为何喜欢做这梅花枝的造型。我见他的簪子便宜,便没介意造型的事。”
“你的意思是说,别处一般都找不到这簪子呗?”
“倒也不是找不到,偶尔还是会有喜爱梅花的夫人小姐找首饰商人定制梅花簪,只不过比较少罢了。”
一灯基本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让那小贩跟燕东去找了个熟悉清明城的捕快,把那首饰匠人的地址记了下来,然后便放他离去了。
现在案件的线索几乎都已经连在了一起,只缺最后一点点碎片。而这一点碎片,则需要一灯出一趟远门才能找得到。
一灯等到燕东回来,便对二人说道:“明日我们去一趟清明城。”
说完,就潇洒的离开了衙门,留下这师徒俩傻愣着站在那里。等到他们才回过神来想要追问,却发现一灯的影子已经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一灯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不早了,家里人都已经吃完了饭。公孙月娥见他回来,便打了个招呼带着女儿晴雪回了自己府上,毕竟她总不好每天都在这边睡,那样容易被人说闲话。
白灵和公孙月娥逛了一下午的街,也感觉自己有点疲倦,便早早的睡下了,只剩下一灯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望着天上的月亮。
“师父的佛身不知怎样了…方丈,师叔们,不知道你们还好吗?”想起仙峰寺的大伙儿,一灯自言自语的念叨着,眼角隐隐约约能见到一点闪光的东西。
“老爷,门外有一个穿着甲胄的女子,说要摆放老爷。”
一灯正沉浸在思念当中,突然被春桃的话打断了。他想不到这个穿甲胄的女子是谁,只好随春桃来到客厅相见。
到了客厅,一灯见到一名肤色黝黑却五官端正的美女。虽说女子以白为美,但这女子身上英气十足的样子倒有几分花木兰、穆桂英的感觉。
“这位小姐,我是赵去病,不知你是?”一灯和她打了个招呼,对方听到他便是那赵去病赵公子,霸气十足的站起来,眼神毫不掩饰的上下打量着。
“你便是帮我叔叔破了那盗窃案的赵公子?”
女子的声音不像白灵那样清纯可爱,也不像公孙月娥一般妩媚动人。虽然声音很好听,但是中气十足,毫无女性的温柔在内。
“正是在下。”一灯也偷偷打量着她,心想这女子竟然是米员外的侄女。他完全想象不到米员外那肉球一样的外形,怎么会有如此健美的亲戚。
这女子正是米员外的侄女米雪,她父亲米将军是乐国镇边大将军。虽然名字听起来很有女性的感觉,米雪却从小和父亲米将军在军队长大,随父亲习武,对于女红之事一无所知。
近日边关发现了一批走私武器甲胄的行脚商,他父亲便让米雪将这件事禀告国主。国主知道后龙颜大怒,让她带着旨意返回景崖关,命当地衙门破获此案。
“我叫米雪。今天来就是想要见见你,感谢一下你帮我叔叔解决了一个难题。”
米雪抱拳,对一灯敬了一个习武之人的礼,一灯见她施武者礼,习惯性的用仙峰寺修武时的礼节回了一个。
“你也习武?”米雪知道一灯回的礼不是寻常百姓会的,顿时对他的兴趣多了几分。
“练过一点。米小姐,天色不早了,你还是请回吧。明日我还要去清明城走差,待我回来再登门拜访。”一灯见自己的失误引起了对方的怀疑,赶紧想要岔开话题。
可米雪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直接摆了个起手式,二话不说的朝一灯冲了过来。
阿大阿二本来是在一旁候着,见那女子朝自家老爷出手,忙不迭的抄起身边的椅子准备冲上来保护老爷。
“你俩别过来,下去忙自己的事。”
一灯闪身避开米雪的攻击,两手合十对着她鞠了一躬,然后便摆出了龙玄掌的起手姿势。
“米小姐,既然你执意想要过两招,我今日便陪你玩玩,不过话先说好,点到为止。”
“那是自然,赵公子小心,我要出招了!”
米雪的拳法十分的凌冽,拳风似虎,应该是一套适合男子的阳刚拳法。虽然米雪是女子,但长期的锻炼也让她耍起这套拳法来有模有样。
虽然两人是过招,不过长期随部队镇守景崖关,导致了米雪的攻击力处处包含杀机。一灯也是好不容易才在不伤到二人的情况下化解了她的攻击。
二人交手了十几招,米雪发现一灯并没有使出全力,心气有些不爽,一拳袭向一灯胸口,对他喊道:“你莫不是瞧不起我是女子,干嘛处处留手?”
一灯双手交叉挡住这一拳,米雪这一拳含怒而发,强大的力量使一灯退了两步才稳住身体,说道:“米小姐,你别误会,我只是不想伤了你。”
难怪一灯在原来的世界是个和尚,这句话完全没有安抚米雪的意味,反倒是更加让对方感觉一灯是因为性别的关系故意让着。
米雪退后两步,伸手解开自己的甲胄,露出里面的白色的内衬,左肩膀处隐约能看到一抹血色。
一灯还没来得及说话,米雪就再次冲了上来。卸下了身上的重量,米雪的速度大幅度提高,这一拳的威力足以洞穿二人身后的红木桌子。
见到这威力十足的一拳,一灯只好叹了口气,使出了仙峰寺的绝学千叶手。
只见他身体刚柔并济,贴着米雪这一拳一个转体滑到她面前。此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不到一拳,可以直接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吹在自己脸上。
第三十四章:清明城
米雪的和寻常女子不同,她长得很高,头顶的位置和一灯眼睛齐平。因为常年习武,身材十分匀称,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前凸后翘,煞是养眼。
此刻二人几乎贴在一起,一灯胸口可以直接感受到对方的两座大山。他本来只是想用千叶手来化解对方攻击,却忘记这千叶手是个贴身武术。
当他滑进米雪怀里的时候,对方也愣住了。感受着眼前传来的男子气息,和胸口处对方的心跳,米雪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使不出劲了。
“米小姐,我看咱俩就切磋到这吧。”一灯不好意思的说道。
“嗯…嗯,我看行,你功夫不错,有机会再切磋。”米雪赶忙退后两步,离开一灯身前,然后抓起一旁椅子上的盔甲,胡乱的套在身上。
“等一下!”一灯一把抓住她的手,让她等会再穿,然后跑到屋里拿出一瓶他亲自调配,本打算留作备用的仙峰寺伤药递给米雪。
“我见你肩膀有血,是不是之前受了什么伤?我这药是祖传的,对外伤特别有效,你可以擦擦看,不会留疤的。”
米雪接过药瓶,刚要说话,一灯又继续说道:“你一个女孩子别老是打打杀杀的,以后多注意点,别再受伤了。”
她从小和身为镇边大将军的父亲在一起长大,听到的都是好好练武,多杀敌人这种话。此刻一灯对她说的话,她从来都没有听到过。
米雪小脸通红,小声的嗯了一下,然后把铠甲穿戴整齐,拿着那瓶伤药就跑出了一灯府上。
晚上发生的这件小插曲,一灯并没有放在心上。第二日一早,他就收拾妥当,等着燕东师徒俩来找他。
一灯在客厅坐了一会,喝了一盏茶,便等到了燕东和狄飞。三人拿好行囊,来到早就等在门口的马车前。
这马车是昨晚城主杜舒朗听说一灯要去清明城,特意给他准备的。一灯第一次坐马车的时候,就是和杜舒朗一起,而且那次还差点把屁股颠成了好几瓣。
一灯绝望的掀开帘子往车厢里一瞅,眼泪差点都流了下来。这正是上次和杜舒朗一起坐的那种,里面光秃秃的一块木板,什么都没有。
一灯果断拒绝了上车,然后让燕东去牵几匹快马。燕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意坐更有面子的马车,反而想要自己骑马,不过既然是上司的命令,他只好去驿馆拉了几匹快马回来。
狄飞一听说要骑马,脸色都变青了。一灯见状有些不解,心想这马车如此硌腚,骑马怎么也比马车强多了啊。
只不过当他见到燕东牵回的马时,脸色也禁不住绿了起来。
一灯伸手在光秃秃的马背上捋了几下,然后用冷冷的语气问道:“就这么直接骑?马鞍呢?”
燕东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反问一灯马鞍为何物,把一灯的大牙差点惊掉了。
一问之下才知原来这世界还没有马鞍,更没有一灯原来世界那种有高低落差,可以坐在垫子上面的马车。
无奈的一灯只好在两种痛苦之间选择了比较轻的一种——硌腚。
燕东和狄飞见他最后选择了马车,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毕竟一个是伤屁股,另外一个可能一不小心就断子绝孙了。
马匹派人牵回了驿馆,一灯坐着颠簸的马车上,一句话都不说的在思考事情。两位捕快见他沉思,以为他在思考案情,也不去打扰。
可他们哪里知道,一灯现在想的完全和案情无关,而是这案子结束以后,一定要做一批原本世界的产物,来改善一下生活水平。
马车跑了四个多时辰,一直到了下午。车夫远远的从路的那头看到了清明城门,便招呼车厢里的几位老爷准备一下,一会就到了。
一灯三人不光是屁股,浑身上下都被颠的仿佛散架了一样。听车夫说快到了,直接让他停车,然后从马车上下来,决定最后这几步路改用步行。
让车夫去驿馆等候,三人七歪八扭的来到了清明城的衙门。
这衙门和岳丽城的造型格局都一模一样,看来是有统一的规定。
三人表明身份,这清明城的知府杨大年表示一定会全力支持三人在清明城的行动,并且派了一个熟悉城内路线的老捕快跟随。
杨大年本想让他们休息一晚,再行进城调查。但一灯担心那首饰匠会察觉逃跑,便推辞了杨大年的好意,然后领着那老捕快进城招人。
按照之前小贩提供的地址,老捕快领着三人来到了一处非常偏僻的小巷。这小巷里撒发着一股垃圾腐败的味道,并且堆满了各种杂物,一般人确实没事不会进来。
巷子里有一排木板房,几人来到倒数第二间门前敲了敲。没多久,就见一个穿着麻布衣裳的男人开了门。
他见到几人的时候,神色有些慌张,但是很快便镇定下来,刚要说话,就听到屋里有个小女孩问道:“爹爹,是娘回来了吗?”
这汉子回头对屋里说道:“不是,娘还没回来,是别的叔叔。”
“好吧,爹爹,娘要是回来了你一定要告诉我吖!我想吃娘做的兰花糕了。”
“好好好,你先乖乖在屋里待会,爹爹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说罢,他对着众人摆出一个请的手势,几人见屋里有孩子,也不便进屋询问,就随他来到门口空地上。
“几位大人,不知道找我有何事?”
“是不是你卖的璞玉簪子给小贩周祥子?”
“回大人,我不知道什么周祥子,不过前两日确实有一个小贩,从我这里买了不少的低价簪子。”
“你这里还有别的簪子吗?”一灯并不关心周祥子的事,只是确认一下对方是不是他们想找的人。既然大致污物,那么便该开始正题了。
“之前做的都没有了,这几日小女生病,我也只做了两根,大人们要看看吗?”
“好,你快去取来。”
那首饰匠应了声好,便回屋取簪子去了。
第三十五章:独眼刘
没一会儿,那首饰匠手里就拿着两根簪子成品出来,送到了一灯手里。
簪子刚一入手,一灯看也不看,就对身旁的三位捕快说道:“拿下!”
三人毫无准备,冷不丁被他这句拿下吓了一跳。结果还是那清明城的捕快反应比较快,赶紧上去锁了那首饰匠的胳膊。
对方嘴里一边喊着冤,一边挣扎。他的力气不小,几下就快要把那捕快给挣脱了。不过这时燕东师徒也回过味来,一个手持铁尺插住那人手腕,另一个直接拿绳子把他捆了起来。
确认了一下绳子捆紧了,几人把那首饰匠丢到一灯面前。
“大人,为何无故抓我?”那汉子挣扎着,可惜身上有绳索,也只是白费劲罢了。
“何故抓你?事到如今还何必跟我装老实人呢?”
一灯慢悠悠的蹲下来,轻轻地说了三个字,对方一听,便瘫坐在地。
“独眼刘。”
那老捕快回清明衙门复命,而一灯三人则是押着独眼刘在驿馆住了一晚。这一晚三人轮流守着独眼刘,生怕他挣脱绳索逃走。
除了独眼刘,一灯还把屋里那名小姑娘一起带了出来,第二日随他们一同乘马车返回岳丽城。一回到岳丽,一灯便把小姑娘送到衙门让人先陪着,然后押着独眼刘进了大堂。
孙乾和杜舒朗收到一灯的消息,已经在堂内等候,见一灯用绳子捆着一人,心想这人多半便是本案的真凶。
燕东和狄飞把独眼刘拽到大人面前让他跪下,没想到那独眼刘竟然不听,燕东只好一脚踢在他膝盖后面,独眼刘这才跪倒在地。
“赵先生,此人是你从清明城抓捕归案的真凶?”杜舒朗耐不住性子,直接问道。
“是的,杜城主。他就是本案真正的凶手独眼刘。”
“什么?独眼刘!”
在基本确认那无名女尸就是独眼刘的妻子后,杜舒朗和孙乾还以为独眼刘在火灾中已经死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好好的跪在他们面前,并且就是整个案件的真凶。
一灯见他俩吃惊的样子,偷偷笑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
“孙大人,杜城主,这人正是独眼刘,也正是杀死妻子和另外两具无名尸体的元凶。不过我现在还有些不清楚他为何要杀别人装作自己和孩子。”
说罢,一灯回头对着独眼刘说道:“整个案件基本已经很清晰了,你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抛入枯井。并且还杀死另外两人装作自己和女儿,放火烧了房子假装意外身亡,然后远逃清明城隐姓埋名的生活。”
一灯看了眼一言不发的独眼刘,继续说着:“不过我有两点不明。第一,邻里之间都说你和你妻子关系很好,平日里夫妻俩也没有争吵,你为什么要杀死妻子,并且还是用斧子这种种凶器。
第二点,如果杀了人,直接抛尸逃跑的话,等到别人发现你妻子的尸体已经很难再抓到你了,为何还要选择杀死另外两人冒充自己和女儿。”
那独眼刘并不搭理一灯,看来是想要选择沉默来对抗他。如果对方不说话,虽然照样可以判刑,可这一切的真相就会变得不明不白。
“对了,我还有件事忘了说。”一灯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拍了一下手,然后说道:“如果你不说,我们也会给你判刑,按照律例,你女儿会被印上奴籍,然后卖给人牙子。运气好了可能会被某个有钱的主买回去做个丫鬟,运气不好,可能就是被老鸨挑回去咯。”
独眼刘听完一灯的话,浑身都在颤抖着,没一会,他的身体一松,终于下了决定,说道:“大人,如果你能绕我女儿,我便把一切都告诉你。”
一灯本来就是在用攻心之术,他一开始也没打算对那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做什么天理难容的事。见独眼刘这样说,他赶紧出言答应,承诺会找个好人家把孩子过继给对方。
独眼刘知道自己犯的是死罪,把女儿过继去一个好人家已经是最好的下场了,给一灯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慢慢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我原本叫刘一手,因为会一手好千术,在清明城开了个黑赌坊。后来因为出千加上高利贷害得一家五口自杀才逃到了岳丽城。
来到这边的时候,我不敢再用本命,又怕别人认出我,就带了个眼罩装作独眼龙,大家慢慢也就叫我独眼刘了。
我妻子并不知道我干的行当,她只是一心一意的跟着我走南闯北,即使到了岳丽,生活很艰苦,她也没有任何怨言。
我除了千出的好,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做簪子,我妻子头上那根梅簪便是我亲手雕的,可是谁也没有料到之后发生的事。”
独眼刘抬起捆着的双手摸了摸眼泪,继续说道:
“就在一个多月之前,一个叫姓周的小贩竟然认出了我,他以前也来过我的赌坊,后来还因为欠钱太多,他媳妇跟别人跑了。
他见到我以后,知道我身上背着案子,便要挟我让我给他银钱。可我自打来了岳丽城,便本本分分的做人,手上也没有什么钱能给他。
他以为我是故意的,便威胁我说除非我把女儿给他抵钱,不然就报官把我抓了。家里妻女不能没了我,所以我就打算再换个地方隐姓埋名。
那天下午,我把家里的钱都用女儿的青帕子包好交给我浑家,打发她带着女儿去岳丽城不远的赵家村住一晚,我则是准备趁夜里去乱葬岗偷几具尸体回来装作我们一家三口然后放火烧了房子逃跑。
没想到我妻子竟然因为担心我,大半夜跑回了家。当时天色太晚了,我以为敲门的是那姓周的,慌乱之下抄起身边劈柴的斧子,开门就对着门外的人挥了出去。
等我发现那人竟然是我妻子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慌乱之中我只好捡起我妻子的半根发簪,然后把她丢尽了附近的枯井,那另外半根我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第三十六章:无名尸体案告破
一灯给燕东打了个眼色,对方心领神会,从后衙拿着另外的半根玉簪递给了一灯。
“独眼刘,你用斧子误杀你妻子时,这半根发簪被卡在了她头上,所以并没有掉在地上。而正是这半根发簪,才让我成功找到了你。”
一灯把这半根发簪递给独眼刘,对方接过,然后费劲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荷包,取出荷包里的另外半根,和手上的拼在一起。
虽然断面有所残缺,可这确实就是他当初送给妻子的定情信物,他拿着两节断簪,愣了一会,继续说道:
“因为误杀了浑家,我当时头脑就不太清醒了,把这一切的责任都归咎到了那姓周的头上。我去了他家,在门外我告诉他我是来给他送钱的,他就毫无防备的给我开了门。
然后我装作忘记带钱,让他随我回去一趟,他虽然有些不满,但也没有怀疑,还是随我一起去了我家。
如果他没有那么贪心,不跟我走,也许他和他女儿就不会死。不过他既然跟我回去了,我就同样一斧子了解了他,然后去他家把他女儿也带了过来,同样一斧子结果了。
之后按照原计划放火装作火灾,只不过原本需要偷三具尸体,现在只有两具,但那时已经来不及再去偷一具尸体了。
点了房子,我就趁着夜色藏在城中一个草垛当中,等到第二天才逃到城外,去赵家村接到我的女儿,然后带着她远逃清明城。
之后的事情,大人你就知道了,我也没想到你竟然能够找到我。不过你答应了我,要好好照顾我女儿,如果你食言而肥,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一灯等人听完独眼刘的话,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他们都以为这案子原本会是个残暴的杀人狂所为,没想到其中竟然有这么多曲折。
“如果你没有杀那女孩,我还可以对你从轻发落,可惜了…你当时还是输给了仇恨的怒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来人啊,把独眼刘给我押回大牢,择日问斩!”
孙乾叹了一口气,对独眼刘做出了判决。对方并没有反抗什么,只是一直死死的看着一灯,直到被人押出大堂。
独眼刘被押走了好一会,杜舒朗才回过神来,起身对着一灯施了一个先生礼,说道:
“赵先生破案如神,竟能通过这无名女尸,破获两起案件,我杜舒朗服了!”
“城主大人言重了。”一灯还了一礼,忽然想到独眼刘的女儿,便对杜舒朗说道:
“杜城主,不知你可否帮我寻找一家好人家收养独眼刘的女儿?”
杜舒朗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一灯,后来他也确实帮独眼刘的女儿寻了一户员外家,成了对方家中的掌上明珠,从此以后过得十分幸福。这都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自此,无名尸体案已经告破,同时还将一个月之前的火灾两尸案一并查清。孙乾知府兴高采烈的回书房去写报告书了,一灯则是跟着受邀去杜舒朗府上一叙。
二人今天没有坐马车,而是选择了走路的方式回府。走在街上,看着面前熙熙攘攘的老百姓,一灯仿佛有了一些领悟。
街道上有的人在和别人争吵,有的人正在为了一枚铜币砍价,有的人在争风吃醋,也有的人在哭哭啼啼诉说着对生活的不满。
其中也不乏有一个正在因为看吵架而开心的乞丐,砍价成功而喜出望外的妇女,还有几个小孩子,手里拿着一小块炊饼正幸福的啃着,仿佛这就是这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这就是老百姓最真实的生活,而维持这一切的,则是国家的安定。只有国家安定了,老百姓才能有说有笑,有哭有闹。”杜舒朗看着眼前的世间百态,自言自语道:“不知这幅场景还能维持多久…”
一灯不解,便问杜舒朗此话何意,对方笑而不答,只是对他说了一句无关的话:
“有朝一日,如果你能见到他,希望你不会辜负他的期望。”
杜舒朗这话说得太隐晦,再怎么追问下去,对方也像老神入定一样不再回答,一灯只好放弃了这个话题。
到了杜舒朗家,二人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开始讨论起了查案时发生的事。杜舒朗每次听一灯讲述,都会沉迷进去,仿佛自己才是那探案时的主人公一样。
杜舒朗边喝酒边拽着一灯聊天,一直聊到月明星稀,才因为不胜酒力被丫鬟扶回屋里。一灯见状赶紧跟管家说了一声,然后逃也似的离开了城主府。
夜里的岳丽城十分安静,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整条街黑灯瞎火的。如果不是一灯眼力过人,可能都分辨不清回家的路。
好不容易抹黑回到府上,一灯扣了扣门环,过了一会阿大给他开了门。家里的人都睡下了,只有守夜的阿大坐在客厅的椅子上打着瞌睡。
“老爷,你吃了没?用不用叫春桃她们起来给你弄点吃食?”
阿大揉着惺忪的睡眼说道,一灯忙说不用,然后让阿大接着回去打瞌睡去了。一灯来到内院,远远就看到院内石桌上趴着一个较小的身影。
今天一灯忘记给家里送口信,所以白灵就这么傻傻的等着,一直等到睡着了。一灯看着熟睡的白灵,心里仿佛有什么部分被触动了。
这次他没有再去念般若经,而是轻轻的把白灵抱了起来,进了他的房间。
蹑手蹑脚的把白灵放在雕栏大床上,帮她把莲足上的绣花鞋褪去,盖好被子。白灵翻了个身,靠着一灯坐在床边的腿上继续睡着,樱桃小嘴还磕巴几下,样子十分可爱。
一灯笑了笑,然后起身脱了外衣,轻轻的爬到床内侧躺下。白灵就这么侧躺在床靠外的一边,和当初在赵家村照顾他的时候一模一样。
这一晚一灯睡得很香,他梦见了自己的师父师伯,梦见了仙峰寺的师兄弟们,梦见了赵家村的父母。
第二天一早,身边的白灵已经不在了,一灯摸了摸空着的床,心里感觉有些空落落的。
第三十七章:米员外来访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几天就过去了。这几日岳丽城似乎很安定,并没有什么大案发生,最多就是谁偷了谁的鸡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这一日,早起打了一套拳,一灯擦干汗水正准备更衣吃饭,春桃又急三火四的冲进内院。一灯见到这个架势,多半是有人来找。
果不其然,小丫鬟气喘吁吁,缓了一会才蹦出来一句话:“老爷,米员外来了。”
“春桃,以后别跑那么急,省出来这点时间全浪费在喘气上了,还不如慢慢走呢。”
春桃听了一灯的话,仔细想想也确实如此,忙不迭的点头。
一灯揉了揉小丫鬟的脑袋,让她忙自己的事去,然后换了身干净衣衫来到前厅。米员外正在前厅坐着喝茶,身旁还坐着曾经和一灯零距离接触的米雪。
“米员外,米雪姑娘,今日怎么有空到我府上来?”一灯向二人施礼问道。
“赵公子啊,老哥我今天不请自来,希望你不要怪罪啊。主要是我这侄女,上次深夜跑到你这闹腾,回去之后我把她好好批评了一顿,今天带她来向你道歉来啦。”
米员外放下茶盏,从椅子上站起来,朝着一灯鞠了一躬。一灯赶忙扶住米员外,嘴里直说不要紧。
“赵公子,”一旁的米雪也站起身,双手抱拳对一灯道歉:“那日确实是我唐突了,打扰公子休息十分抱歉。”
米雪放下手,脸蛋忽然浮上一抹红霞,接着说道:“还有……那天谢谢公子赠我灵药,我的伤已经好了。”
一灯看了一眼米雪的肩膀,她今天没有再穿将士的铠甲,而是穿了套正常的女子服饰,玫红色的衣衫配上她黑珍珠般的肌肤,也别有一番风味。
“米雪姑娘,不必多礼。”一灯也抱拳还礼,话说完之后,却感觉对方二人好像还有什么事情不好意思张口,便问道:“米员外是否有事相求?”
“嘿嘿嘿,”米员外尴尬的咧嘴一笑,说道:“那个……其实是那天的灵药,我想问问赵公子有没有出售的想法?”
一灯听他说完,终于明白了对方二人的来意,恐怕是米雪用了仙峰寺的秘药,发现了那神奇的药效,便和米员外说了。
米员外是个生意人,自然不会放过这等好东西,加上和一灯关系不错,便带着米雪上门求合作来了。
一灯不是没有想过做生意,只是手中并无途径,也没有那么大笔的资金。如果米员外愿意合伙,一灯自然是愿意的。
一灯和米员外谈了一会,发现对方本来打算买断这药方,一灯便以祖传药方不方便出售的理由拒绝了。米员外只好退了求其次,提出出资跟一灯合伙经营。
“赵公子,这样吧,我出一千金币作为资金,你则是提供药方,咱们二人合伙,所得利润五五分成,你看如何?”
一灯考虑了一下,觉得米员外这提议还不错,毕竟自己除了提供药方,还需要用仙峰寺的特殊秘法来制作这药膏,分一半利润并不算多。
答应了米员外的条件,两人又把合作的细节商定了一下。关于店铺的问题,一灯建议米员外不要为了这个药膏特意去弄一个店铺。
米员外不解,问一灯这是为何,一灯解释道:“因为这药膏老百姓平日使用的不多,特意弄个店铺可能很长时间都卖不出去多少,不如直接通过米员外的人脉卖给药铺之类的地方让他们出售。”
米员外听完觉得有理,便打消了开店的想法。一灯感觉二人谈的差不多了,便让阿大阿二拿来纸笔,他接过来写下一份需要的药材,交给米员外。
“米员外,这是药膏需要用到的药材,你帮我采购,顺便帮我找一个大一点的药鼎,买好之后送到我这来,之后我会亲自炼药,再交给你出售。”
米员外刚拿到药方的时候有些不解,心想一灯这也太傻了,要是自己换成别人,可能就带着他的药房跑了。听完一灯的话才明白,闹了半天这药方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灯这个人。
看着一灯,米员外有点想不通,自己在岳丽城也这么多年了,从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最近忽然出现,不但帮自己破案,还成了新城主的幕僚师爷。
米员外心想,这赵公子身上恐怕还有更加神奇的事情会发生,自己一定要和他交好才行。正是这一刻他的决定,才确定了米家商铺未来天下第一商铺的地位,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米员外拿着药方告辞了,他现在只想赶紧采购到一灯需要的东西,其他的都不重要。而米雪却没有跟着米员外回去,而是接着坐在椅子上喝茶。
一灯本以为她会和米员外一块离开,没想到却留了下来,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个……米雪姑娘,你找我还有什么别的事吗?”一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毕竟这话就和赶人没什么区别了。
米雪喝了一口茶,然后招呼了一声阿大,把茶盏递了过去,让他给自己再续一杯。接着说道:“赵公子这是赶我走吗?没事我就不能在你这讨杯茶喝了?”
米雪的性格是在军队锻炼出来的,思考的方式和普通百姓家的女孩子不一样。她话一出口,就把一灯给弄得不好意思了,赶人被人发现,还被对方点了出来,那得有多尴尬。
一灯赶紧解释道:“米雪姑娘,你可误会我了,我并没有赶你的意思。阿大阿二,快给米雪姑娘上茶,上最好的茶!”
“老爷,咱们家里就一种茶……”
“那就用最好的水泡……”
“老爷,咱们家里就一口井……”
“……你们俩快从我眼前消失。”
阿大阿二把沏好的茶放在米雪眼前,飞快的离开了前厅,生怕一灯不高兴让他们晚上睡柴房。
“哈哈哈——”米雪被一灯傻乎乎的样子乐的够呛,一灯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米雪在心里想着:这赵公子真是个奇怪的人,不过还蛮有趣的,比起军队那些只会喊打喊杀的土包子有趣多了。
第三十八章:新型马车
米雪又和一灯聊了一会关于无名尸体案的事,一灯这才明白对方只是来听故事的,便仔仔细细的把案件给她讲了一遍,这才满足了米雪的心愿。
听完了案件的结局,米雪两眼放光,放下茶杯,心满意足的在屋里转了两圈,然后抱拳对一灯说道:
“赵公子果然名不虚传,之前听叔父和杜叔叔说你断案如神,我本还不信,现在我是真的服了,赵公子当真铁口神断。”
“那个……”米雪见一灯有话要说,放下双手,露出一副洗耳恭听的表情。
“米雪姑娘,铁口神断是用来形容那些算命的词。”
米雪本就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为了给一灯留下点好印象,特意把自己会的为数不多的词语都拿了出来,没想到闹了个笑话,小脸顿时通红,头也不回的就跑了。
一灯笑了笑,心想这米雪还真有意思,除了太爱听故事以外没什么不好的。米雪走后,一灯准备开始执行他已经考虑了很久的计划。
造车。
最近这几次马车,坐的一灯的屁股很难受,他一想到以后可能还会用的上,便决定亲自制造一种这个世界没有的马车。
一灯亲自执笔操刀画出了马车的设计图,这新式马车的灵感来自一灯原本的世界。
和这个世界木盒子一样的马车厢不同,一灯采用的是弧形圆顶,并且把上车的位置从正前方改到了侧面。
这世界也遵循右侧通行的习惯,所以车门开在了右边。车厢里面是两排面对面的座位,不需要像这世界的马车一样跪坐或者盘腿坐,并且座位上有垫子,可以最大幅度减少屁股的磨损。
而车轮外框仍然采用木结构,为了方便更换,但是内部的辐条则是改为了金属,这样可以大幅度增加轮子的强度,并且不会因为硌到石头而导致辐条崩断这种情况发生。
马车前门取消了,改成了一个车夫的座位,这样车夫便不会像以前那样因为碰到门帘,偶尔会露出车内的情形,导致里面坐着的女眷有些尴尬。
画好设计图,一灯便在城中找了几个手艺不错的木匠和铁匠,花了整整一周时间打造出了四辆新型马车。
验收那天,一灯坐在柔软的椅垫上,感觉到无比的幸福。
留下一辆自己使用,剩下的三辆马车分别送给了杜舒朗、孙乾和米员外。
杜舒朗刚见到新型马车,就兴奋的坐了上去,顿时感觉整个人仿佛飘上了云端,当即决定让一灯再造一台更加奢华的版本,他准备去皇城进贡给国主当做生辰礼物。
孙乾则是很淡定的收下了马车,试坐一番也非常满意,可最麻烦的则是米员外那头。
米员外刚把药材和药鼎送到一灯这里,就收到了这新型的马车,他两眼放光的看着这马车,意识到其中富含的无限商机,又拉着一灯谈了一大笔生意。
一灯无奈,只好交出设计图,让米员外自己请木匠铁匠打造,至于分成,则随米员外心意就好,他并不是很在意这马车能带来的利润。
只能说一灯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之后的三个月里,这新型马车几乎成为了乐国最受宠的商品,不过这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受到杜舒朗的委托,一灯又请那几个木匠铁匠造了一架更大,需要四匹马才拉得动的大型马车,并且用绸缎包裹所有木结构,还请了几个首饰匠人打造了不少的装饰安装在马车里。
这马车取消了内部双排座的设计,而是改成了一个更豪华的后排座位,刻着龙飞凤舞的雕花,并且大量使用了金色和红色,象征着皇室御用的感觉。
马车造成之后,一灯便立刻送到杜舒朗府上。对方看到成品觉得十分满意,当即赏给一灯金币百枚。
一灯本想拒绝,杜舒朗却劝道:“这是送给国主的礼物,他定会十分满意,以后会有更大的赏赐,这点钱就当做你造车的成本。”
一灯想了想也是,反正造这马车也是自己掏的腰包,便收了下来。
阿大成为了家里的车夫,拉着一灯走在岳丽城的大街上。一灯打开车窗看着外边,心想师父曾经说过要无欲无求,但是自己还是没能做到这一点,真是愧对师父的教导。
回到自己府上,一灯在院子里见到了公孙月娥,对方一脸幽怨的看着一灯,让他心里一惊,顿感不妙。
“月娥姐,你今天怎么有功夫来我这了?”
“我可不像某个没良心的小坏蛋,有好东西都不想着姐姐。”
公孙月娥哼了一声,把眼睛瞄向了门外停着的马车,一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没有给公孙月娥造一台,顿时形同坐蜡。
不得不说,一灯的情商真的是低到可怕,他竟然灵机一动说道:“月娥姐,瞧你说的,咱们本就是一家人,我那马车不就相当于是你的嘛!”
话说出口,一灯还沾沾自喜,为自己的机智感到自豪和骄傲,他哪里知道连一旁的小丫鬟春桃都能听出这话里别扭的地方。
公孙月娥听到一灯的话,心里一喜,本来幽怨的表情顿时多云转晴,娇媚的看了一灯一眼,樱唇轻启说道:“既然公子心里是这样想的,那是姐姐错怪你了。”
一灯乐呵呵的说了声对,内心十分的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春桃和他认识的时间比较长,每天又生活在一起,自然了解一灯的性格,只能捂着脑门叹了口气。
“春桃,你这是怎么了?”一灯见她不对劲,开口问道。
“老爷,我……我头疼。”
“头疼?那快回房歇息一下,今天就别干活了。”
春桃无语,又拗不过一灯,只好回房无所事事的坐着。
送走了公孙月娥,一灯正打算回内院休息,就听到阿大嘴里大喊着老爷不好了,急匆匆的朝他跑了过来。
“阿大,出了什么事这么慌张?”
“老爷,咱家的马不行了。”
“马不行了?”一灯不明所以,赶紧让阿大带路去马厩查看情况。
第三十九章:马鞍和蹄铁
跟着阿大来到马厩,一灯发现他家里用来拉车的马正躺在低下,已经如同霜打的茄子一样,一点生气都没有了。
一灯蹲下检查了一番,又询问了一下阿大,才发现原来当初阿大为了省钱,没有买那新长大的健壮马,而是买了一匹别人用了两年的老马。
这老马当初也是用来拉车,长期负重行走,马蹄早就磨损的厉害,再加上一灯最近做出了新型马车,重量相比之前的木车更沉,便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
一灯这才想起之前本想骑马去清明城,却因为没有马鞍而放弃了的事,意识到原来这世界上还没有设计出专用的马具。
所谓马具,便是指马鞍,马蹄铁和口嚼,这三样东西分别可以提高马匹的舒适度,使用时间和操作性,可谓是骑马必备的装备。
一灯脑中自然有这方面的记忆,打算跟那马车一样,自己设计一批马具来使用。不过眼下最优先需要解决的事,便是把这匹老马送去安乐死,毕竟蹄子烂了的马谁也救不回来。
虽然这老马刚到家里不久,但毕竟每天都是阿大在照顾着,听说要送去杀了,阿大泪流满面的求着一灯,希望自家老爷能绕了这老马一命。
一灯心里也很难过,他本就是个修佛的僧人,自然不愿看到杀生的事情,但是现在对这匹老马来说最好的归宿便是尽快解脱,不然等到四肢溃烂的时候,会更加痛苦。
将其中原委告诉阿大,阿大终于点点头同意了一灯的做法,找了辆板车将那老马绑好,送到屠户家里去杀掉了,不过马肉他并没有拿回来,因为他并不像让自家府上的人吃。
一灯在阿大出门之前就给了他足够的钱,让他送完老马最后一程,便直接去马市买一匹年轻力壮的马回来,尤其叮嘱他一定要仔细检查马蹄,确保不是别人用旧了的。
阿大这次再也不敢省钱了,仔仔细细的从马市挑选了一匹一岁多的新马,这新马通体雪白,额前有一块黑色的菱形毛块。
根据马市的伙计介绍,这批马是和西域的马匹配种生下的混血马,所以才会身材高大威武,而且毛色也更加纯正,摸起来很舒服。
一灯很喜欢这匹新马,决定给他起一个好听的名字。白灵也听说了这件事,给马起了个名字叫小白,但是一灯有些不喜欢这个名字,他还是想叫他白龙。
最后还是过来串门的公孙月娥解决了这个问题,马的名字最后决定叫做小白,因为公孙月娥觉得这个名字比较可爱。
一灯很无奈,但面对两女的围攻,他只好选择投降。
一灯用了一天时间,测量了小白各个部位的尺寸,然后亲自画了设计图,找了工匠帮他打造了一批用于制造马鞍和口嚼的零件,又请来之前帮他造马车的那个铁匠打了一批马蹄铁。
关于马蹄铁的设计,他还是选择了最简单的U型蹄铁,毕竟这世界的锻造工艺水平并不高,过于复杂的设计对于铁匠来说确实有些困难,并且U型蹄铁也是最容易更换的版本。
给小白套上马鞍,挂上口嚼,这两件事都很简单,可是轮到马蹄的时候一灯犯了难。
他本以为这世界有小号的钉子,没想到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只找到那种跟手指差不多粗细,用来固定房屋木结构的大铁钉。
一灯无奈,只好又找到那铁匠,又定制了一批小号的铁钉,这才成功的把小白武装到了脚掌。
大功告成,一灯骑上小白,在院子里溜了一圈,然后下马调整了一下口嚼的长短和马鞍的松紧,终于算是找到了最舒服的搭配。
感受到自己的裆部再也不疼,一灯幸福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心想来到这世界这么久,终于可以骑马出门,不用再大摇大摆的乘坐马车了。
一灯以前下山帮师父跑腿的时候,都是骑马,他也很喜欢骑马的感觉,但是自打来到乐国,就再也没有机会骑马了,一直都是乘坐马车,这让他感到很不舒服。
毕竟一灯并不是什么王公贵族,皇亲国戚,还是更加习惯在马背上颠簸的感觉。
没过几日,岳丽城内就多出了一道白色的身影,正是一灯骑着小白。人们越来越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喜欢骑马而不是坐马车,毕竟前一阵已经出现了不硌屁股的新型马车。
当然,这些人并不知道这新型马车正是出自一灯之手,更不清楚一灯身下的小白已经被改造成为这世界上唯一一匹骑着不会硌裤裆的神驹,
小白和一灯很快就成了岳丽城百姓茶余饭后闲聊的对象,他每天骑着小白出门的事情很快也传到了城主杜舒朗的耳朵里。
杜舒朗毕竟是皇亲国戚,曾经陪同国主参加过一次骑射,也算是骑过一次马,只不过那次之后,他就在床上躺了两天,第三天下地的时候仍然是双腿打颤。
他对一灯能够骑马出行这件事十分感兴趣,便亲自上门询问。白灵第一次见到城主,脸上满是惶恐之色,直到看见自家夫君和城主交谈甚密的样子才恢复了平日的样子。
一灯和杜舒朗在马厩前站着聊天,内容当然就是关于小白身上那些从未见过的挂件。
“赵先生,这马鞍和口嚼当真能够有这么大的作用?”杜舒朗心里有些疑惑,心想难道这么多年都没能被解决的骑马硌裆问题,竟然被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东西就解决了?
“杜城主,这马鞍和口嚼确实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并且还能大幅度提高骑马者对于马匹的操控性,无论是转弯还是停下都会比以前用马鞭时更加容易。”
杜舒朗对一灯自然是十分信任,听他这样确定,再加上这几日亲眼所见,相信他所言非虚,然后嚷嚷着自己也要一套。
一灯家里还有之前剩下的试做版本,便找了一套交给杜舒朗。杜舒朗把马具接过,发现里面还有一样没见过的弧形铁片。
第四十章:新发明
杜舒朗从乱七八糟的一堆马具当中把铁片拿在手里,伸到一灯面前问道:“先生,请问这是何物?”
一灯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有介绍这马蹄铁的用法和作用,便拉着杜舒朗蹲在地下,一边指着小白的蹄子,一边说道:“这东西叫做马蹄铁,是用来给吗钉掌用的——”
一灯指了一下小白蹄下的铁片,继续道:“相信城主也认识一些将军,知道战马的损耗除了受伤和战死,另外一样便是这烂蹄的情况。”
他把手比作蹄子,在地上蹭了几下,然后那起来伸到杜舒朗面前。杜舒朗看了看一灯的手心,有些不明所以。
一灯笑了笑,解释道:“这马蹄就如同人的手掌,我刚才把手在地上轻轻蹭了几下,便已经被沙子和石头磨出了痕迹。如果再多磨一会,一定会皮开肉绽。”
把手在衣摆后面蹭了蹭,擦去掌心的泥土和灰尘,一灯继续道:“虽然马蹄有一块很厚的坚硬物质,但也经不起长期奔跑与沙子石头的摩擦。
当马蹄磨坏之后,这马就会烂蹄,也就失去了作为骑乘的作用。而这马蹄铁,便是用小钉子把一块这样形状的铁片固定在马掌,已达到保护马蹄的作用。
而且因为是使用可拆卸的钉子,如果有一天马蹄铁磨损了,可以给马换上新的蹄铁。这样的话,除非马匹死于意外,否则就可以用很久而不必换新的马。”
一灯是当做一个科普讲座在那里给杜舒朗介绍马蹄铁的用处,但是杜舒朗毕竟是皇亲国戚,而且不是那种只会享乐的坑皇帝货,他心中想到的是马蹄铁的另外一层含义。
“先生,我有一事不明,如果将你这三样马具,放到军队的骑兵当中,可否?”
一灯想都没想,就直接回答道有何不可。杜舒朗一听,仰天长笑,把家里的丫鬟老妈子都吓了一跳,一个个赶过来看看自家老爷是不是癔病犯了。
杜舒朗双目瞪得如同牛铃一般,神情激动的握住一灯的手说道:“赵先生,如果这马具真能提高咱们乐国的骑兵战力,你便是乐国百姓的大恩人啊!”
也难怪杜舒朗会这么激动,乐国看似安居乐业的背后,蕴藏着国力贫乏,战力不足的隐患。再加上这两年连续出现多次旱灾,很多地方的百姓已经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如果周边其他虎视眈眈的国家趁此机会,大举发兵,那乐国便危在旦夕了。
这世界上毕竟没有火器,战斗基本上都是步兵和骑兵的短兵相接。而弓箭手一般是作为掩护作用,因为弓箭威力太小,射程不够,超出一定距离就没有了杀伤力。
作为主要战斗力的步兵和骑兵,当然是骑兵更加强悍,也更加灵活。所谓骑兵,一定要有足够的战马,但是因为没有马蹄铁,战马的损耗一直都是各个国家最头疼的事情。
如果一灯的马蹄铁真的能解决战马损耗的问题,那就等于是给了乐国一只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兵部队,即便现在国力还未恢复,也仍然能与敌军有一战之力,至少不会被灭国。
正是因为这样,杜舒朗才会这样激动。他跟一灯说了一声,准备即刻乘快马赶回皇城,将此事告诉国主和诸位大臣,由他们来定夺这马蹄铁的功效。
他临走时也叮嘱了一下一灯,让他千万不要泄露马蹄铁的秘密。一灯有些担心那个铁匠,但是自己当初并没有告诉他,这U型铁片的用处,所以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时间过去了三四日,这几天城里传的最多的事,便是那江北城已经大旱数月,城中百姓已经开始出现饿死的情况了。
一灯听到这个情况,心里也很难过,但是这是老天的旨意,谁也没办法去强迫天上下雨。
这三四天里,一灯基本上就是在衙门里帮忙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邻里吵架,夫妻不和之类的人情关系问题。
唯一一件算得上是案件的,便是城西刘大脑袋家中丢了两只老母鸡。一灯在现场怎么也找不到有用的线索,还以为碰到了什么厉害的盗贼,只不过这盗贼的眼界有点太低了。
结果足足花了一天时间,终于查明了事实的真相。竟然是那刘大脑袋的媳妇把两只母鸡杀了,然后送到了自己城外的老母亲那里给老人家补身体。
一灯心想,难怪我怎么也找不到线索,现场并没有任何翻墙的痕迹和其他人的脚印,闹了半天是自己家老婆杀了自己家的鸡!
不管是一灯不爽,孙乾知府也很不爽,让衙役打了那刘大脑袋五个板子,罪名是浪费了官府宝贵的时间。那刘大脑袋也不敢说什么,只好硬生生挨下这五个板子,然后在妻子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回家去了。
这几日都是类似这样的案件,让一灯感觉有些无聊。虽然说社会安定是好事,不过安定就代表他会变得无所事事,只好在家里开始思考,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可以研究一下。
一灯忽然想到平日沐浴时,都是用热水泡,然后用手搓才能洗干净,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肥皂这种东西,只有一种使用豆粉和中药调制的圆球,叫做澡豆。
一般家庭是买不起澡豆的,因为澡豆的配方复杂,除了王公贵族和那些商界巨贾以外,大部分百姓家里还是使用清水来洗手沐浴,一灯家里也是一样。
一灯知道澡豆的配方,无非就是使用豆粉作为基础,加上白术,皂荚,冬瓜仁,猪胰等材料制成。但是其中不少材料市面上很难买到,并不能大量制作。
所以一灯就想到了他原本世界里存在的肥皂,那东西制造简单,清洁效果也很好,为什么不试着做一下呢?
说做就做,一灯想了一下生产肥皂所需要的配料,一共只有两种,分别是火碱和猪油。猪油很好办,从市场买些回来就是了,可是这火碱又从哪得到?
第四十一章:肥皂登场
火碱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所以需要一灯自己来调配。幸亏一灯的师父是药王院首座,一灯这么多年也跟师父学到了很多的制药工艺,其中也包括火碱的配置方法。
配置火碱需要的手续很复杂,一灯只能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来。
基本的材料是石灰石和碱矿,幸好这两样东西都可以从商人手中买到,不然一灯还真的没有办法制作出火碱来。
为了自己的肥皂计划,一灯在商人去矿商那里拉石灰石和碱矿的时候,特意请工匠在家中后院里打造了一个炉子,这个炉子并不是做饭用的,而是特意打造成类似锻造炉的样子。
家用炉灶的火并不是很旺,而锻造炉配合炭火,可以轻松达到上千度的高温,能够将铁烧成铁水,而配置火碱同样需要这样的温度作为其中一个环节。
商人们是无利不起早的,收了一灯的钱,很快就把他要的石灰石和碱矿送到他府上。
安排阿大阿二去把那些碱矿都敲成粉末,一灯将锻造炉点燃,然后把石灰石直接丢进去烧,直到石灰石一个个都炸裂开来,最后变成一炉子灰尘,这才用铲子铲出来。
吩咐阿大阿二去端了一杠子清水放在一旁,一灯告诉围观的众人都离远一点,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些白色粉末全都铲进水缸。
白灵很好奇的看着一灯,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让所有人都小心点。直到那粉末如水,水缸中顿时升腾起白色的雾气,并且发出烧水时沸腾的声音时,她才惊讶的盯着那白色的粉末。
“相公,你这面粉真厉害,放进水里就变热了!”白灵天真的认为一灯铲进水缸里的东西是面粉,把一灯逗得直乐。
“白灵,我告诉你,这东西不是面粉,这叫石灰。石灰必须远离水,一旦接触就会让水沸腾,然后产生另外一种东西,这东西就是我需要的。”
石灰和水的反应渐渐结束了,一灯用铲子把水缸底下的沉淀物铲出来一些,递到众人面前说道:“泡过水的石灰就不再是石灰了,而是熟石灰,这熟石灰再碰到水也不会和刚才一样发热了。”
众人听完都点了点头,只不过到底明白了几分就不是一灯要去考虑的事了,他现在要做的是第二个步骤。
一灯用铲子把水缸里的熟石灰和水搅匀,然后放在那里过了一会,见水中没溶解的熟石灰已经全都沉淀了,便让阿大阿二找了个瓢,把水缸里的水都盛到另一个缸中,然后把刚才磨碎的碱矿粉末倒了进去。
水里顿时冒气白色的起泡,好一阵才消停下来。一灯小心翼翼的让阿大阿二跟自己一起,用几层白布把水里的固体物质都过滤出来,然后把剩下的水倒进锅里,放到炉灶上加热。
大家伙看到这一步,都以为一灯费了这么大劲,只是为了做吃的而已,纷纷表示太浪费了。
一灯笑而不语,只是让他们看着,一会会有神奇的事发生。
没过多久,锅中的水烧干了,一灯把锅拿到众人面前,展示着锅中剩下的东西。
白!亮!所有人脑海里都浮现出这两个字眼。
一灯这一顿折腾,最后这锅里剩下的东西,便是火碱,也就是地球上的氢氧化钠。
在众人崇拜的眼神当中,一灯骄傲的把火碱一点点抠了出来,找了个罐子装了起来,密封好备用,然后如法炮制,把家里所有的材料都做成了火碱,足足有三个罐子那么多。
有了火碱,肥皂的制作就没有什么难度了。第二天一早,一灯让阿大去市场买了一大批猪肥膘回来,然后交给袁婶和春桃,让她们去厨房把肥膘炼成猪油。
阿大买了很多猪肥膘,所以袁婶和春桃足足炼了一上午时间才完成任务,这还是在之后白灵也加入了的情况下。
一灯将还热乎的猪肥油倒进一个大坛子里面,然后不停的往里面加火碱,边加边用木棍搅拌,知道坛子里的油变成了非常粘稠的一种物质才停了下来。
之后一灯烧了一堆柴火,把那坛子放在柴火上面慢慢加热,一段时间过去,坛子里的物质已经变成了不透明的样子,一灯就找水把火灭了。
晾了一个时辰左右,坛子里面的物质完全凝固,变成了一整块黄色的固体。一灯用木棒把坛子敲碎,小心翼翼的把碎片剥落,露出里面的成品。
这熟悉的乳黄色,摸上去十分光滑细腻,一灯终于确定,自己成功的制造出了自己世界上用来洗澡的东西——肥皂!虽然说这块肥皂的造型有点奇葩,不过可以切切再用。
说切就切,一灯直奔厨房,当着袁婶的面抄起一把菜刀就往院子里走,吓得袁婶赶紧出来喊了大伙帮忙,害怕自家老爷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众人一听大惊,赶紧集合一起赶到院子里,阿大阿二还一人一根笤帚抄在手里,准备用来制服疯了的一灯。
结果等到他们定睛一看,一灯正拿着菜刀给那块黄色的大球改刀呢,一个个无语的看着谎报军情的袁婶,弄得她老脸通红。
白灵有些好奇,走上前去拿起一块已经切好的肥皂放在手里端详。
“相公,这东西是什么啊?是能吃的吗?”
白灵没见过肥皂,但是隐约能从肥皂上闻到猪油的香味,她还以为这是一种类似绿豆糕的糕点,张开樱桃小口就要往嘴里塞。
一灯抬头一看,差点吓个半死,赶紧拦住想吃肥皂的白灵,然后让春桃去端了一盆清水过来。
一灯从地上抓起一抔泥土,在白灵手上搓了几下。白灵躲闪不及,被弄了一手的泥土,撅着小嘴抱怨着一灯欺负人。
从旁边拿起一块肥皂,让白灵先用清水把手润湿,然后把肥皂在她手上来回搓了几下。
白灵惊讶的看到自己的手上出现了透明的泡泡,阳光照在上面映射出绚丽的彩色,非常漂亮。
第四十二章:一道圣旨
春桃好奇心比较重,再加上这么长时间以来,和一灯也比较熟悉了,知道他并不是很介意主人和下人的关系,便没大没小的询问起肥皂的事情。
一灯本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便告诉大家这东西叫做肥皂,并且把肥皂的几种功效说了。
“肥皂可以洗手,洗脸,洗澡,洗衣服等等。几乎可以说是只要是洗东西,基本上都可以用肥皂来去除污渍。”
一灯将肥皂给家里的每个人分了几块,然后让春桃找了些油毡纸把剩下的留下一部分包好放到凉快的地方保存,另外一部分则是分成数份包好。
一灯这次可再也不敢忘了公孙月娥那份,仔仔细细的数了好几遍人数,终于确认了一个都没有落下,这才让阿大阿二挨家送上门去。
大家都熟悉了一灯闲的没事就会搞点新花样的性格,所以听说他又搞出一个什么肥皂的时候并没有多么的震惊。
当然,对于肥皂的功效,众人还是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不过杜舒朗那份并没有送达他的手上,之前他拿着一灯设计的马具三件套去了趟皇城,至今还未回来。
正当一灯有点想念这位傻乎乎的城主大人的时候,他回来了。跟杜舒朗一起回来的,还有乐国的兵部副帅——杜淳。
他本是因为边关城市抓获细作之事,刚从阵关部队赶了回来,没想到正巧和杜舒朗同一日抵达皇城。
这杜淳是杜舒朗的表弟,不过他不像杜舒朗那样好逸恶劳。从小便喜欢兵刃军法的杜淳弃笔从戎,并依靠自己在军事上的天分,成功的获得了国主的青睐,成为了乐国的兵部副帅。
虽然杜淳看不惯杜舒朗的做派,但毕竟是表兄弟,两人的关系还是不错的。上朝之前还约好了晚上一同喝酒,没想到当杜舒朗拿出这马具之时,杜淳的眼珠子就再也没离开过。
乐国国主本来并没有意识到马具的重要性,那杜淳却一眼看破,将他们的功效一一说出。杜舒朗听到以后吓了一跳,这杜淳所说竟然和一灯说的相差无几,只有几处小错误罢了。
杜舒朗纠正了他的基础错误,然后将此物为他在岳丽城请到的一名师爷所做的事告诉了国主。
此话一出,满朝文武震惊不已。在他们眼里,师爷只不过是个很小很小的人物都算不上,没想到这种逆天的器具竟然是个师爷所制。
“仙乐侯,我命你为造物院院长,并赐你一道圣旨,命那叫赵去病的师爷为造物使,负责为我乐国研究各个领域的新发明,你看可好?”
乐国国主坐在龙椅上,沉思片刻说道。他也很清楚这马具的作用,并感觉到这个叫做赵去病的人可能是影响到乐国未来的关键人物,便做出了这个决定。
“谢国主。臣也替赵去病谢过国主赏赐。”
杜舒朗回答道。杜舒朗的爵位便是这仙乐侯,只不过平时很少去用这个称号罢了。
“对了,户官也给岳丽城当地户籍所下一道指令,责令其将赵去病三代之人登记造册,并赐赵去病名权。”
“是,国主。”户部官员领旨。
所谓登记造册便是上户口的意思。在这个世界,想要成为有户口的人是很困难的,一般都是有军功或功名之人,才能蒙阴三代,登记造册,也算是有了国家承认的身份。
而这名权,指的是除去父母起的名字之外,还可以自己起一个名字一并计入家谱之中。这一般是为了让那些有身份,名字却起的不太好的人而设立的。
国主赐名权,意思就是我看好你以后的发展,所以提前给你名权,这样便可以让受赏之人明白自己受到器重,然后更加努力的报效国家。
赏赐之事商量好了,朝会又开了一会,讲了些各地的事情,各位大臣便在一声退朝声中离开了金殿,只留下杜舒朗和杜淳。
杜淳是有军情需要禀报,杜舒朗本来不想听,但却被国主留了下来。
三人又商议了一阵,杜舒朗和杜淳才离开了金殿。杜舒朗本想邀请杜淳喝酒,没想到对方竟然因为马具的事,想要立刻去岳丽城看看这个赵去病。
杜舒朗无奈,只好邀请杜淳乘坐自己的马车连夜往岳丽城赶。那杜淳从未见过这样的马车,乘坐也十分舒适,一问之下,才知这竟然也是赵去病的作品,便对赵去病更加有兴趣了。
时间回到现在,一灯见杜舒朗和一个样貌跟他有三分相像,气质却完全不同的人一块来到他家,有些不明所以。
杜舒朗赶紧给一灯介绍了一下杜淳的身份,然后让随行的当地户官宣布了一灯全家登记造册的事。
一灯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知道他注意到一旁的白灵哭的泣不成声,还有下人们那激动地神情,才意识到这户籍可能是很重要的。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这个世界,有户籍的人就如同那贵族身份无二,在普通老百姓中具有极高的地位,甚至涉及到案件需要对博公堂时,都不需要下跪,待遇等同有功名的才子和有军功的战士。
这不过这些事一灯都不知道,因为就连赵去病的记忆碎片中也不存在这方面的一丁点知识,这一切都是后来他从杜舒朗那里听来的。
而这之后,杜舒朗从怀里掏出任命书,把里面的内容当着众人的面说了出来。
任命书上的内容和国主之前的安排一样,命一灯为造物使,辅佐杜舒朗这个新任造物院院长一起开发有利于国家的新型器具。
白灵听说这造物使竟然是五品的官职,惊喜的差点昏了过去。
她当初嫁给一灯只是为了冲喜,甚至两人至今还没有圆房,但毕竟妻凭夫贵,巨大的惊喜还是会让她一时把持不住自己的情绪。
送走了一行来宣布任命书的人,约好之后去杜舒朗府上相聚,一灯好不容易安抚好白灵的情绪,这才让春桃去准备宴席,今晚要好好庆贺一下。
第四十三章:不对劲
距离封官已经过去了几日,一灯陆陆续续收到了不少世家和官爵的祝贺,其中一部分是差人送礼过来,一部分是亲自登门拜访,弄得一灯感觉有些心累,后悔做了这造物使。
这几日还发生了一件事,便是那负责户籍的官员来到了一灯府上,让他确定好自己的字。一灯本想改名,但是又想起赵去病这名字是身体原本主人的,便没有变动,只是把自己的字写成了“一灯”,也就是他在原本世界的名字。
一开始众人还不太理解他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但是一灯又不好把自己的身世说出来,只好编了个理由,说是要悬梁刺股,秉灯夜读,为百姓谋福利,所以起名一灯。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人心还是淳朴的。一灯如此别扭的借口竟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甚至还让公孙月娥一番感动,直夸一灯是个有志青年。
一灯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他哪里是什么有志青年啊,话说在仙峰寺的时候经常被罚蹲马步,一灯算是有痔青年还差不多!
不过不管怎样,自从一灯要求众人以后叫他的字开始,便没有再出现过以前的
这一日,又送走了一位从清明城赶来的客商,一灯准备出去放松一下心情。走在街上的时候,发现城中好像多了不少衣着褴褛的百姓。
虽说平日了也会隔三差五的见到一些乞讨的百姓,但最近看到的频率明显比起之前来说要多了不少。
路过公孙月娥的绸缎庄,一灯正打算进去看看,才惊讶的发现今天绸缎庄竟然意外的没有营业。
一灯不禁有些疑惑,以公孙月娥平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她的绸缎庄都未曾关门一天,唯一关过一次,还是因为之前吴元昊的事情。
一灯担心公孙月娥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回家之前先去了趟隔壁的公孙月娥府上。
丫鬟夏兰打开一条门缝,朝外看了一眼,见到叫门的是一灯才放心下来,赶紧将一灯迎了进去把门关好。
“夏兰,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好像在躲着谁似的。”
“赵公子,你这是不知道,最近城里都乱套了!”夏兰心有余悸的说着。
“乱套了?”一灯有些不解,刚要再问,便听到了公孙月娥的声音。
“一灯你来啦?快进来坐。”公孙月娥今天没有穿平日去绸缎庄的那身华贵服饰,而是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衣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月娥姐,我正要找你呢。”一灯边跟着公孙月娥来到客厅,便问道:“我今天路过绸缎庄,发现大门紧闭,有点担心你出了什么事,特意来看看。”
公孙月娥好像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脸色突然变得煞白,把一灯吓了一跳。
“一灯,你可不知道——”
公孙月娥抿了一下嘴唇,还是觉得有点干,就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这才继续说道:
“最近城里不知道从哪跑出来好多百姓,一个个都跟那饿死鬼上身似的。”
她放下手中的茶盏,回忆了一下。
“昨日我正在店中理货,夏兰见时候不早,便把带来的点心放到了柜台上,想让我吃一点。谁知道突然从门口冲进来几个衣衫不整的百姓,抢了食盒就跑。
夏兰本来想去追,但是我担心她一个人去会有危险,便告诉她算了。谁知道过了没多久,那几个人竟然还带着几个小孩一起跑到绸缎庄去,一个个跪在地上磕头求我收留。
若是小孩子便罢了,但是那里也有好几个成年男人,我哪敢让他们跟我回府,便婉拒了他们。谁知道这群人听说我不同意收留,就把我店铺里的绸缎弄得到处都是,还撕毁了不少。”
公孙月娥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有些心有余悸,她抚了抚高耸的胸口,深吸了几口气。
“后来还是路过的燕捕头和狄飞捕快看到了,这才把那些闹事的百姓抓走。我见城中还有不少和他们差不多的人,便关了店铺,这几日都不打算开门了。”
一灯听完,才知道最近城里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
不过公孙月娥经历了这么危险的事,竟然不来告诉他,让他有些意外,便责怪道:“月娥姐,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和我说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该怎么办?”
公孙月娥听到一灯的关心,心里一阵舒服,说道:“还不是因为你最近做了那什么造物使,天天府上都有些达官贵人前来拜访,我一个寡妇哪敢随便去找你。”
公孙月娥这句话越说声音越小,最后一句几乎都快听不到了。也幸亏一灯耳力号,还算是勉强听清了公孙月娥的话。
“月娥姐,你找我和你是寡妇有什么关系?”一灯皱着眉头问道。
“哎……”公孙月娥叹了口气,神情有些沮丧的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你不懂的,一旦被别人误会了咱俩的关系,会对你的前程有影响……”
一灯一听这话,当即就不乐意了,反驳道:“寡妇怎么了?我还就喜欢寡妇不行吗?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月娥姐你何必在意!要是为了当这造物使就得和你断了干系,那我宁可不要这身官服,这造物使谁爱做谁做去吧!”
一灯越说越不高兴,当即就要脱了这官服,吓得公孙月娥赶紧拦住他。
公孙月娥用她柔嫩的手指堵住一灯的嘴说道:“好了好了,我以后不会在乎了,你也别瞎说话,隔墙有耳,一旦被人听去,治你个大不敬之罪可如何是好。”
一灯其实也就是做做样子给公孙月娥看,希望她能够理解自己并不在乎她是不是寡妇,只是因为她这个人的品质而和她交往,没想到她竟然会反应这么大。
“月娥姐,你放手吧,我不会再瞎说了。”
公孙月娥也意识到现在两人的动作有些过于亲密了,羞涩的松开了一灯,两只小手在身前不停的蹂躏着衣角。
她忽然想起一灯刚才的话,问道:
“你当真喜欢寡妇么?”
第四十四章:江北城暴乱
一灯感觉自己很无奈,那么多句话,公孙月娥竟然只记住了这一句。
正当他打算纠正一下公孙月娥的观点时,大门那边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夏兰又一次小心翼翼的去开门,不过这一次外边的不是一灯,而是一灯家的下人阿大。
阿大急得不行,大门刚开了一条缝,他便如同一条泥鳅似的钻了进去,便钻还边叫着老爷。一灯听到他的声音,这才起身出去查看,公孙月娥也决定跟他一起去看看。
“老爷!不好啦!”阿大看到一灯,立刻高声叫了起来,把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咋咋呼呼的干甚呢?有什么事慢慢说。”一灯教训了他一句,然后让夏兰给他端杯水来。阿大接过水,咕嘟咕嘟就喝了个精光,好像很久没喝过水一样,把一灯羞的不行。
“老爷,城主大人差人叫你去衙门一趟,说是江北城灾民暴动了!”
“什么!”
一灯也吓了一跳,暴动在任何时代,任何政权下都不是好事,尤其是在这个还有皇权的时代,暴动就以为真需要镇压,而镇压的代价就是伏尸百万,血流成河。
一灯本就是佛家弟子,自然不愿意看到这种生灵涂炭的事情发生,赶紧告辞了公孙月娥,回到府上骑上小白就朝着衙门的方向飞驰而去。
走在路上,一灯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妙,这城中衣衫褴褛的百姓数量比起之前他出门时又多了不少,而且一个个脸上的情绪都非常的不妙。
路过城门时,一灯注意到城门已经关闭了,平日里这个时间是不关闭城门的,可是今天不光是关上了,还在城门口布置了一队人马,各个腰间都挂着大刀,全都是按照战斗状态来准备的。
一灯一共用了一刻来钟赶到了衙门,杜舒朗和孙乾已经坐在那里等他了。
“一灯,你终于来了!”
孙乾知府见他风尘仆仆的赶来,便打消了怪他来得晚的想法,赶紧把江北城送来的书信读与二人。
信一共有两份,一份是江北城知府段青州写给孙乾的求援信,里面详细的描述了前段时间的大旱,导致江北城方圆百里颗粒无收,百姓苦不堪言,希望岳丽城伸出援手的内容。
而另一封信,则是段青州的师爷所写,内容让在场的三人如同五雷轰顶一般。
这封信不长,只有两句话。
第一句,江北城大难,百姓暴乱,请岳丽城上报皇城,派兵镇压。
第二句,府衙粮库已空,怎奈暴民冲击,知府段青州被暴民所杀!
这前一句还好,毕竟大旱之后必有饥荒,有饥荒便会有暴乱,这是很难解决的问题。朝廷对于这类情况也有应对,只需派兵镇压便可。
可这后一句就让人有些难以接受了,暴民竟然杀了江北城知府段青州。要知道这段青州的官位和孙乾是一模一样的,杀了他,那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大罪!
“难道这江北城百姓都疯了吗?”孙乾十分愤怒,这段青州是和他一届为官的同学,为人和善,对待百姓也一直是爱民如子,孙乾自己都自愧不如。
段青州最后一封信还是写给孙乾求援,希望可以缓解暴动,这样便可以保全大多数百姓的性命。可如今却被疯狂的暴民所杀,难不成这江北百姓都是白眼狼吗?
杜舒朗只是听说过段青州的名字,却没有和对方见过,没有孙乾那般的激动,但仍然对此事感到不可思议。
乐国从建国至今也有二三十年了,这暴动之事偶有发生,但从未出现过杀死官员的情况。实际上百姓暴动无非就是为了有口饭吃,只要先镇压一次,然后开粮赈灾便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孙知府,杜城主,不知二位叫我来是有什么事?”
一灯虽然也很关心这暴动之事,但毕竟和他没有关系,他并不理解为什么孙乾和杜舒朗要把自己叫来。
“一灯,叫你过来,原本是为了商讨一下赈灾的事,想听听你的意见。可如今……”
“如今?”一灯感到有些不对劲。
“是的,如今段青州知府被杀,江北城一片混乱,急需有人去管理,而我和孙知府都无暇分身,所以你便替我们走一趟吧。”杜舒朗说道。
一灯不解,自己虽然身有官职,但却是隶属于工部的造物院院使,不知和赈灾有何关系。
“其实,我主要是希望你走一趟江北城,查清那段青州知府被杀一事。我总感觉此事有些蹊跷,这暴动和段知府的死一定有什么联系。”
一灯听完杜舒朗的话,心想道这不是废话吗,要是不暴动,这段知府自然不会死,两者之间必然是有联系的。
不过他当然不会这么说,顶头上司的面子还是要给一点的。
孙乾本来并不打算派一灯去,不过他的同窗段青州身陨,他当然希望能查清凶手是何人,便也同意了杜舒朗的想法。两位大人都同意一灯去一趟江北城,一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既然两位大人已经决定,那我只好走一趟江北城,把事情调查清楚。”
一灯想了一下,继续说道:“不知这次是我自己独自前往,还是有官府的人和我一起去?”
杜舒朗这才想起还没跟一灯说同行的安排,说了声抱歉,然后介绍道:“这次镇压暴乱和赈灾的事,是经过了国主的同意才安排的,所以会有一只百人的部队同行保护你的安全。
不过查案之事,因为国主尚不知道段知府遇害的消息,所以只能咱们城内自己解决。我可以让你带着燕东,再挑上几名捕快随你前行,而其他的就帮不上你什么忙了。”
一灯听完,考虑了一下,点名要了燕东和狄飞师徒俩,毕竟他们几人也算是合作过一段时间,互相比较熟悉。至于其他的捕快,一灯便不要了,这捕快不是军人,战斗力并不怎么样,带多了也不会有什么用处。
可接下来的事,有点出乎一灯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