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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桃子仙仙     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txt下载     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0章 宁静岁月 11

    人生的路有很多条,选择哪条很重要。

    很多年之后,当林向晚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传奇告诉叶楠的时候,心中总会暗想,是否当初一个小小的决定,就会影响日后无数重要的时刻,如蝴蝶扇动翅膀,就会引起海啸。

    只是在当时,她并没有心情,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她和楚狄紧握着手,站在岔路口前,其实他们都知道,不管选择哪一条,对于他们来说,生的机会都很小,可是,他们却一点也不绝望,好像冥冥之中就已经预料到了会有什么事发生,会有什么人,救他们于水火之中。

    “你选吧,总之是不能回头的。要真是被人追上了,就认命。”楚狄在缅境上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两个寨子的人,在外人看来长得一模一样,连说话的音调都是一样的,可是却是恨得水火不容,只要见到对方寨子的人,就一定要杀死,不管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这样的种族仇恨,在非洲也十分常见,父传子,子传孙,恨的种子早已在他们年幼时就埋藏在心里。

    他们从来也不问这样的互相屠杀是为了什么,他们只知道举起屠刀。

    林向晚看了楚狄一眼,也不再多话,坚定地向前迈了一步,可就在此时,从岔路口的不远处,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林向晚的心跳一下子又开始超速,她紧握着楚狄的手,掌心湿湿的都是汗。

    楚狄全身肌肉紧绷起来,看样子是打算拼命了。

    那脚步声时断时续,但却是越来越近,就在楚狄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的时候,一张脏兮兮却有些眼熟的小脸,出现在林向晚眼前。

    “哎,别打,我认得他。”林向晚一下子把楚狄拦住,不让他冲上前。于藏刀店门口结识的那位少年,歪着头看了看林向晚,然后也把她认了出来。“姊姊?你们怎么还在外面?现在外面这么乱,赶快离开这里。”

    少年是土生土长的藏人,自然不会受到波及,但路上发生的那一桩桩血案,却让他心底生寒,于是他暂时停止了自己朝圣步伐,想找个僻静的地方躲一躲,没想到竟遇到了林向晚他们。

    “我也想离开啊,可是后面有人……他们拿着刀具,我们没地方好躲。”林向晚苦笑,看少年的模样,身上的藏袍上沾了血,可见他来的那条路也不安全,他们该怎么办?还有哪条路是可以让他们走的?

    少年听完林向晚的话,干净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难过,他向他们身后张望了一下,然后果断地拉着林向晚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跟着我。”

    小巷越往前走,就越狭窄,像是羊肠一般,只能容一个人通过。少年伶俐地串行于其中,直到将林向晚他们带到一处破旧的木棚子前,“你们快点躲进去,我要是没回来,你们千万别出来。我前几天一直住在这里的,这里很安静,没人能找到。”

    他住在这里没人找到,是因为街上还没有乱起来,而且他本身的身份,也不容别人怀疑他,可是现在……

    “那你怎么办?”林向晚见那少年说完扭身就要走,一把拉住他。

    少年笑了笑,“我去外面看看,没关系的,姊姊你不用担心,有吉祥天保佑我,不会有事的。”

    木棚十分窄小,林向晚和楚狄要抱在一起,才能勉强躲在里面。突然从杂乱的环境里跳出,四周静悄悄的,让人更觉心神不宁。

    “你说他们,会不会找来?”林向晚小声地问楚狄,这种情况下,交谈比沉默更能让人安心。若是一直保持沉默,她恐怕会控制不住自己冲出去。

    楚狄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一定不会的。我们会平安的。你别担心。”

    林向晚点点头,但心里仍是不安,她突然想到藏刀店老板的话,或那少年心怀叵测呢?若是他把那些人引过来呢,那她和楚狄不就变成了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这个念头才在心里升起来,林向晚就立刻把它打压下去。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自己吓自己,否则的话,坏人没到,她就要先崩溃了。

    林向晚虽不敢说自己看人有多准,但这些年,她也经过不少事,看走眼的时候肯定有,但绝没有这么离谱的情况。她相信那个少年,她更相信自己和楚狄的命不会这么糟!

    楚狄像是猜到了林向晚心中所想,他的手上又用了用力,让她把目光从木棚的缝隙是投到他身上,他张开嘴,用气声对她说,“别想太多,相信自己,也相信他,叶楠在等我们回去,我们不会让他失望的!”

    他的目光热切而坚定,带着无限的力量,让林向晚躁动的心也安静下来。她将头抵在他的胸口上,听见外面杂乱的脚步声和咆哮声,越来越近,近到几乎只和他们隔了一层薄薄的木板。

    虽然语言是陌生的,但其中夹杂的愤怒却是无比真实,六七个年轻的小伙子,手里拿着雪亮的钢刀大声的地咒骂着什么,那尖锐的刀锋,擦过了木棚薄薄的板子,立刻在上面留下条条白痕。

    小木棚轻颤着,像是随时都会倒下似的。

    林向晚紧紧地和楚狄拥抱在一起,在他的怀抱里,林向晚几乎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她将手死死地扣在胸口上,生怕这样激烈的声音,也被外面的人听到。楚狄亲吻着她的额头,他心里紧张的情绪不比她少半分,在这种情况下,说不害怕,那绝对是胡扯。

    自己的生命,握在别人手中,有谁能不怕?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却被近在咫尺的危险所威胁,有谁能这么洒脱?他伤,他死,都没关系,可是林向晚不能受伤,他没办法看她在自己眼前受伤,那比拿刀千刀万剐了他,更让他无法接受。

    但有再多的不安,他也不能表现出现。因为他怀里的这个女人,现在只有他一个依靠。他必须坚强,他必须将自己的力量传递给她。于是楚狄强抑住内心的忐忑,他无声地轻抚着林向晚的背,轻吻着她的额头。

    他的嘴唇因为失水而干裂,粗糙而灼热的感觉,却让林向晚觉得异常安心,她瑟瑟地抬起头,看见楚狄对她用唇语说出几个字。

    他说,别害怕,有我在,阿晚,我爱你。

    混蛋,一定要挑这种时候表白么?他想让她怎么回答?林向晚莫名的恼怒,一生气,倒也不觉得害怕了。只是眼睛痒痒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就要流出来。

    外面的男人因为找不到目标而变得焦躁暴戾,他们漠无目的地挥舞着手中的钢刀敲击着小木棚,摧毁着他们目力所及的一切。

    就在林向晚觉得木棚的薄板马上就要被他们敲破的时候,她突然听到少年急切呼唤的声。

    他们用她听不懂的语言在大声地交流着什么,那些男人似乎突然变得很激动,他们像是称赞着少年,然后三三两两快步在结伴而去。

    就在他们的脚步声远得几乎听不到的时候,木棚的门,也在此时发出一声哀号,彻底粉碎。

    林向晚瘫倒在地上,手脚都是软得,连动也不能动一下,楚狄和少年合力将她拖出来。少年对她笑了笑,清澈的眼睛里闪动着狡黠的光芒,“我把他们引开了,他们走远了,不会再回来了,你们再在这里等一下,我再出去看看。天一会儿就黑了,他们就要散了,你们到时候再走就安全了。”

    少年说完之后,似乎还觉得不够,他满含歉意的向林向晚继续道,“真对不起,让你们经历这些……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

    他们不是坏人,他们和他们一样,都有想要保护的珍宝,所以他们才会举起屠刀。

    林向晚僵着脸对他笑了笑,“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坏人,但你一定不是。吉祥天,也一定会保佑你的。"

    街上的暴动,在几个小时后,就被军队平息,可它造成的伤害,却是长达数月或者数年的。没楚狄带着林向晚经过那些被人砸得稀烂的店铺时,听见从里面传来尖锐而悲恸的哭喊声,烧得焦黑的残垣断壁,就像是经历了战火的洗礼。

    少年低着头,快步地走在前面,他不说话,清亮的眼睛也像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尘蒙。

    当天晚上七点多,林向晚和楚狄几经辗转,总算是回到酒店,他们身上沾满了污迹,脸上也是黑一道白一道的,整个人显得极为疲惫,但他们并没有抱怨什么,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人,是永远也回不来了。他们的亲人,再也等不到他们的消息,他们的旅途终结于此,灵魂永远也回不了家。

    林向晚想留那少年一起住下,毕竟外面还是很乱,但少年却摇了摇头,他指了指远方圣洁的白色建筑对林向晚说,“我还没有去见活佛,我的路还要继续。”

    然后,他就离开,消失在杂乱破败的街道,甚至不给林向晚一个问他名字的机会。

第101章 宁静岁月 完

    回到H市,已经是三天后。机场与火车站乱成一团,楚狄让钟昆找了在机场的熟人几番周折才买到飞机票。

    竟然还是头等舱。

    坐在宽大舒适的座椅里,看着空中小姐们和蔼可亲的笑容,前几天发生的那一切,恍如隔世。

    一路飞了几个小时,楚狄一直拉着她的手没有放开,这几天他们差不多也都是这样过的,彼此守在对方可以看到的地方,开着电视,听着CCTV里播报的新闻,看着黑白街头录像中记录着在他们身边真实发生过的血腥的一切。

    最开始的时候电话线路一直接不通,林向晚也没办法和家里人联系,她虽然看起来坚强,但其实心很重,经历了这些之后,晚上睡觉的时候,总会做噩梦。

    不过,好在楚狄一直陪在她身边,每一次当她心有余悸地睁开眼的时候,都会看到这个男人。

    他会亲吻她汗涔涔地脸,告诉她没关系,一切都过去了,她有他在。

    后来手机总算是有了信号,林向晚第一时间就给叶楠打了电话,小孩儿因为被关在青训营里,每天下棋下得昏天黑地,竟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是疑惑为什么林向晚有些日子没和他联系。

    “我们这也算是生死与同了吧。”林向晚靠在楚狄肩头,与他十指交握,摩挲着他掌中的茧子,有种安心的感觉。

    楚狄替她拉了拉薄毯,“当然算,再睡一下,看你总是精神不好的样子,会不会得病了?”

    她最近总是嗜睡,人像是中了巫术一般,不管是坐着还是躺着,只要超过十分钟安静,肯定是睡了过去。开始以为是高原反映,但楚狄查了查,没人能够反应这么长时间,还反应这么强烈的,于是心里就有点在意,打算回到H市,立刻抓她到医院查一查。

    林向晚自己倒不觉得什么,摆了摆手,“没病,就是困,要是有病也是嗜睡症。你说叶楠会不会来接我们?”

    告诉了小家伙自己的航班号和日期,不过他应该还在训练营吧,也不知道能不能请假。经过这一场浩劫之后,林向晚什么也不想,只想好好地陪在家人身旁。

    年轻的时候总爱去冒险,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翻云覆雨。拿自己的命也不当一回事,总觉得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自己都能搞得定。

    可真等经历过事,才发现,和无法控制的突发情况比起来,个体的人实在是太渺小了。如果那天她没有鬼使神差的和少年搭上话,如果楚狄带她跑得不是那条路,如果她软弱一些,留在原地没有去找他。

    也许结局都不一样。

    “也许会吧,他不来也没关系,你去看他就好了,我叫了钟昆来接我们,他说要去金鼎轩摆一桌,给我们接风洗尘去晦气,我觉得他就是想宰我一顿了……”楚狄在她身边絮絮地说着,林向晚听得两眼直打架。

    就这样好了,就这样地陪在她身边,不用太多悲欢离合,只是平平淡淡的在一起就好,每天一睁眼都可以看到这个人的笑脸,那对她来说,就是莫大的幸福了。

    很多人看小说,总会把自己带入情节,恨不得找个人爱得死去活来,像韩剧一样跌宕起伏。

    可等你真的遇到那个人,你在意的那个人,你就不再这么想,你会希望他像坏蛋一样长寿,无病无灾,活得长长久久。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陪在你身边,爱你,呵护你,视你如珍似宝。

    只不过年轻的时候,我们未必懂得这些,就算遇到了喜欢的人,也是恣意妄为。

    可等有一天,当懂得这些道理,知道疼的时候,那人却已不再属于我们。

    飞机准点到达,取了行李,出了关口,就看见一片人头攒动。

    很多人见了自己的亲人,都是抱头痛哭,劫后余生的喜悦以及当时积累的恐怖情绪,在这一刻得到宣泄。林向晚垫着脚在人群里寻找熟悉的面孔,最终还是楚狄眼尖,发现了被淹没在人后的叶楠。

    叶楠来了,楚昊也来了,张阿姨眼睛早已泛红和沈士君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钟昆挥舞着手臂,拼命地招呼着,生怕楚狄错过了他们。

    叶楠穿过了人群,一下子冲到她怀里。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并不是很清楚。张阿姨提前两天就把他从训练营接了回来,说来奇怪,训练营的教官一向管他们非常严格,根本不许人请假,可这一次却是大手一挥,给他特批了。

    回了家之后,叶楠才在报纸上读到了些许消息,只不过每当电视台播那些录像的时候,张阿姨总是抢先把电视关了,不许他和楚昊看。

    他大概知道,妈妈去的地方,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但只要林向晚平安归来,他也就不会想太多。

    “啧……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大家都不用上班?”林向晚抱着儿子,看见各种熟人,眼睛有些酸,但还能强忍着开玩笑。“你呢?不是在国外开研讨会,怎么也来了?”

    沈士君过来拍拍她的肩膀,“会议结束了,我就过来了。你还好吧?”

    鬼才信他,哪一次研讨会不是一开几个月,沈大妈这次离开不过才一个月,怎么可能开得完,分明是放心不下她,偷偷跑回来的。

    林向晚朝他嘿嘿一笑,“你看我不缺胳膊不少腿,哪儿哪都挺好,昨天在酒店上称一称,还胖了两斤。”

    沈士君在国外知道林向晚这边出了事儿,一颗心就一直悬在半空中,现在见到她人安然无恙,总算是能好好地喘匀一口气。

    她选择和楚狄在一起时,他心里要多别扭有多别扭,嘴上说是愿她幸福,但到底意难平,所以也总躲着不见她,可是现在,他才发现,原来只要她好好的就行,只要她好好的,不管她选择了谁,他都认了。

    这大概就是命吧,命里注定,他欠她的。

    *

    林向晚上班前一周,在楚狄的威逼利诱下,去医院做了个全身检查。

    检查的结果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她如此嗜睡,不是得了传说中的嗜睡症,而是怀孕了。

    望了望自己平坦的小腹,以及身旁那个像是被雷劈中了,自从知道这个消息后,就一直保持着时而发呆时而傻笑时而碎碎念的楚某人,林向晚觉得有些郁闷。

    按她的本意,这辈子,只想要叶楠一个小孩儿的。因为养孩子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她不知道自己在把叶楠拉扯大之后,还有没有足够的精力再培育另一个孩子。这就像是一场豪赌,没人知道输赢,唯一能做的就是义无反顾的付出。

    林向晚自认为不是个疯狂的人,她爱孩子,就是因为爱,所以才会迟疑。可是看看旁边那一只,她又想,也许两个人的话,会不一样吧?

    曾经她一个人带叶楠,最艰难的时候,几乎想去寻死,但是现在……有这个男人在,就不会那么辛苦了吧?看他那副样子,应该会是个好爸爸吧?

    再说,一颗种子已经落地生根发了芽,除了让它好好的长大,似乎也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而比起林向晚的小郁闷,楚狄则是欣喜若狂,这个计划外的孩子的到来,对于他来说,有着极其重要又不同寻常的意义。

    他错过了叶楠的成长,他想要弥补。对于叶楠来说,他或许永远也没办法再成为一个百分百称职的父亲,可是对于这个新生命……一切还来得及。

    *

    一年后,H市迎来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林向晚抱着小小的女婴,坐在育儿室里发呆。

    楚狄推门进来,她回头看了一眼,对他轻轻地嘘了一声。

    楚狄会意,脚步愈发地轻悄。

    襁褓中的女娃,漂亮得就像是广告招贴画里的明星宝贝,长长的睫毛,小巧的鼻子,如白雪一般的皮肤,水灵灵嫩当当的。她轻轻地打了个哈欠,宛如天使一般。

    “别吵醒宁宁,好不容易才睡着的。”林向晚压低了声音,小声地告诫着楚狄。

    天知道这样一个天使模样的小家伙有多磨人,简值就像个小恶魔一般,非要人抱着才能睡,看她睡着了,想要把她放下,结果才一落床,她就会嚎哭着醒来。

    这小家伙出生这几个月,楚狄整整瘦了十斤,人看着虽然还算精神,但眼睛底下却多出了一个大大的青圈。

    “叶楠和楚昊呢?”见楚狄坐在自己身旁,专注地看着女儿,林向晚低声问道。

    “在楼下玩,小珍也在,张阿姨快把饭做好了。你在楼上吃还是下楼去?”

    “我这样子哪能下得去。”林向晚苦笑,“这丫头太磨人了。”

    “没事儿,把孩子给我,你下去先吃点东西吧。我等会再吃。”楚狄说着,就把手伸过来,林向晚小心翼翼地把娃娃交给他,夫妻两人的动作十分娴熟,配合默契,一看就是做惯了这种事情。

    小女娃受到震动,无意识地哼哼了两声,随即又睡了过去。林向晚瞧着她熟睡的模样,笑了笑,楚狄朝她点点头,“快点下去吧,孩子们还在等你。”

    外面雪下得正疾,房间里却是暖洋洋的,林向晚从女儿的卧室里退出来,听到楼下叶楠和楚昊正在为动画片里谁是那个杀人凶手而争论不休,她站在门口,深深地吸了口气,从厨房里飘出的饭菜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顺着楼梯拾阶而下,孩子们的笑声愈发地清晰,她想,这就是她想要的人生,宁静岁月,喜乐安康。

102章 晚春 (沈先生的情事 1)

    陶尔米纳是位于西西里的一座建于山崖之上的粉色小城,因为风景优美而被世界各地的旅游者喜爱着。

    四月初,正是西西里旅游最好的季节,小城外的港口停满了来自欧洲各地的豪华游轮以及私家游艇,从山上望下去,一条条白色的船舶,就像是散落在碧海之间的珍珠一般。

    沈士君从船上走下来,立刻有殷勤的侍者接过他的行李,他仰起头,遥遥地看见发那所被无数旅游杂志称为最诗情画意的小城,他知道城内曲折狭窄的街道、古老的教堂、陶制大花坛,仿佛把人们带回逝去的岁月,但如此的美景,他却无暇关注。

    因为他心里,装着另一件事情。

    这事让一向冷静如冰的他如坐针毡,夜不能寐。使他焦灼地,几乎不像他自己。

    “先生想要去哪里?可曾订过酒店?要不要我替你叫车?”侍者用磕磕绊绊的英文问道。

    这座小城虽然受到欧洲游客的追捧,但来自亚洲的客人却是少之又少,侍者在码头做了四五年,像沈士君这样的亚洲人,只见过两三个,而这位亚洲来的客人,无疑是他见过的最英俊,也是最儒雅的。

    沈士君对侍者笑了笑,用意大利语回答道,“不了,有朋友来接我,请帮我把行李拿到泊车处就可以。”

    意大利语和法语是他在大学时选修的两门外语,虽然很长时间没用,但只要开了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生涩,再加上他在飞机上临时听了十几个小时的录音带,现在心里已经有了些底子。

    侍者答应了一声,脚步轻快地朝着港口的出处走去,一边走,一边不忘与沈士君攀谈。

    泊车处一如港湾,停了许多豪车,沈士君一时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人,就在附近的咖啡厅里找了张空着的位置坐下。

    万里无云,灼热的阳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身上,让他感到一阵阵地燥热。沈士君脱下身上的外套,不期然,一张蓝色的船票落了下来。

    他在此地,只打算停留三天,三天后,他还要返回美国,继续参加CIC

    (国际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合作中心)举行的年会,忙里偷闲拿出这三天的时间,对他来说并不容易,他几乎有近50个小时没有合眼,若不是飞机上提供了大量的咖啡,他的脑子恐怕早就已经乱成一锅粥。

    头有些疼,沈士君用力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心里有些埋怨那个说好了一定会准时来接他的人,为何到现在还没现身。

    过去的那一年,发生了许多事,沈士君觉得自己的人生里几乎没有经历过如此漫长的一年。那么多人,在他的生命里来来去去,以为会刻骨铭心的,却如云烟般散去,而以为会不留痕迹的,却总让他时时想起。

    他并不是个犹豫踌躇的人,他不喜欢把时间用在过多的思虑上,一过三十岁,他开始强迫自己少想多做,因为他原以为深思熟虑会使他事倍功半,而到最后他才发现,想得越多,他就会失去得越多。

    就像是对于林向晚。

    如果当初在美国的时候,他不是想着给她一些空间,让她慢慢靠近自己,而是直接地闯入她的生活,那他们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现在陪在她身边的人,会不会是自己?

    呵,不是已经说好了,不想的么,怎么又开始了呢?

    沈士君摇了摇头,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想得再多,又能怎样,他和她,终究是再也不可能的了。这其实是他早就知晓的事实,但总是不甘心,不甘心,也不死心。

    如果说林向晚选择楚狄,是因为楚狄鉴证了她的人生,那么他呢?难道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旁观者?难道林向晚的人生里就没有他的影子?

    可是现在,再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人家两个人,好好的在一起,生儿育女,又有谁会在意他的感受?真是太可悲了啊……

    林向晚最初说要和楚狄在一起的时候,他还不了解,不明白为什么她在这个男人身上吃了这么多亏,却仍是放不下,等他们两人从西藏历经劫难回来之后,又听说楚狄为了林向晚,在午夜空旷的街头,整整磕了一千个等身长头,祈求林向晚一生顺遂,喜乐安康,若不是林向晚夜里失眠睡不着,否则恐怕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发现,有个男人肯为她做这种事之后,他就算不了解,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了。

    就这样吧,把所有的不甘心,不死心,都埋藏起来吧,只要她好好的就可以了,只要她一直留在他可以守护着的地方,就可以了……

    “嘀嘀嘀。”一阵刺耳尖锐的车笛声,打断了沈士君的回忆,他扬起头,看见一辆银色的玛莎拉蒂横在自己面前。

    咖啡店外明明是休闲区,可这车子不知怎么的却闯了进来,因为沈士君所坐的位置,位于休闲区的出口,所以挡住了车子的前行。车里坐着身材高大魁梧的白人男子,粗鲁地向沈士君比划着。

    沈士君皱眉,那男人干脆打开窗户,大叫道,“哦,shit,黄种人,挪挪地方,让让路。”

    沈士君没有动,不但没有动,而且还将身体怡然地靠在椅背上,平静地端起了咖啡杯,眼睛凝望着远处的大海,只当是什么也没听见。

    他平时不是个爱较真的人,但也要看是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这个白人男子说话的语调,以及他藏在太阳眼镜后轻蔑的眼神,实在让人很看不惯。

    白人男子似乎没想到沈士君会这么做,他的出身地位与财富,让他早就习惯了在别人面前颐指气使,这样被人冷脸无声拒绝,还是很少有的。

    男人面上的怒意一闪,想要下车,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妆容美艳地女伴却拉了拉他,并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撇着嘴笑了笑,从钱包里掏出一叠钞票自窗口递出去,“给你,黄种人,这是赏给你的,拿着钱,赶快带着你的行李滚开这里。”

    用钱收买,一向是最好用的,就算这个黄种人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他也应该明白他的意思,而且白人男子其实并不是真的打算给沈士君钱,只要沈士君一起身,他就会立刻踩下油门冲过去,想必会让沈士君十分难堪。

    只不过他的算盘全然落了空,沈士君仍是平静地品着他的咖啡,完全没有动一下的迹象。

    “你……他.妈.的,不知好歹!”此时已经有些游客开始对这边一人一车的对峙注意过来,男人在众人指指点点的动作下恼羞成怒,他解开安全带,就想下车给这个看上去十分苍白瘦弱的亚洲人一些好看,可也就在此时,一个如同小旋风似的身影,从休闲区入口冲过来。

    “啊,DR.沈?!抱歉抱歉!!我来晚了!!!”

    白人男子一看到这个突然而至的女孩子,突然面色一沈,他飞快地转身,大步回到车中并升起车窗,就像是不想见到那个女孩子似的。

    沈士君在等了近一个小时之后,终于见到那位在邮件上信誓旦旦说一定会准时到的正主,心里说不郁闷是不可能的,但见对方是个如此年轻的女孩子,也就把郁闷放到一旁,“没关系,特意让你跑一趟出来,真是不好意思。”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也就把不相干的事情放到一旁。

    “安德烈,那是谁?”车子中的女人开口问道,不明白自己坏脾气的情人为什么会放过那个亚裔,而白人男子目光阴鸷地盯着沈士君和少女离开的身影,冷冷答道,“这不关你的事,闭嘴。"

    *

    “沈先生是不是第一次来陶尔米纳?要不要我开车带你逛一逛?翁贝托一世街上傍晚的时候会有歌剧表演,很热闹的哦?”一边将车子熟练地开到盘山道上,乔雅一边偷偷地打量着沈士君。

    她可是打败了十几个表妹才争到这个机会来接沈士君的!就在下山的前一刻,也不知道是谁还暗中做怪把她车子的轮胎扎破,哼哼,幸好她提前做了准备。这是三表姐传说中的男友耶!!!!是活的耶!!!一开始大家都以为他会变成表妹夫但后来悔婚没准以后还有可能会变成表姐夫的男人耶!!!

    对于莫老三的男友,所有的表姐妹都表示好奇得不行,当年莫老三去H市留学,明明说要嫁人了,结果却独自一人伤心归来,弄得她的一干表姐妹心里像是长了草,总想问问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偏偏莫老三又是个嘴紧的,什么也不肯透露,这些年莫家不知道给莫老三介绍了多少男人,结果她一个也没看上,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让莫老三这么死心眼呐?什么样的男人呐?真的很好奇呐!!

    乔雅得了这个接人上山的任务,当然不会放弃任何一点八卦的机会,她眯着如小狐狸般细长的凤眼,在最快的时间里,把沈士君打量了无数遍。

    长得还真不错嘛,虽然个头没有那些西方男人高大,但身上也没有那么可怕的毛毛~摸起来手感应该不错吧?听说是做医生的,啧啧,那双手,生得还真漂亮啊。

    “逛街就不用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见见洛洛。”

103章 晚春 2

    沈士君的声音冷清,像是一盆冷水,把乔雅所有的八卦之火都浇灭,她偷偷瞥了眼男人,见他也正在看自己,眼神淡然,没有一丝波澜,可不知为什么,却有种惊心动魄的好似可以一眼窥清人心的力量,乔雅心里一跳,只好乖乖地“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地将车子开上了山,不再多嘴。

    莫家与乔家的女孩儿皆是随母姓,因为莫家这数十年一直在海外漂泊,所以家里的孩子也以混血颇多,莫洛洛虽像洋娃娃一样,但尚且还能看得出一丝亚裔的影子,而开车的乔雅,按着她母亲的话说,她简值就是个基因改良品种,已经混得根本瞧不出是哪国人,只是美得让人过目不忘。

    瞧着这样漂亮的小姑娘被自己三言两语就打击得垂头丧气,沈士君也有些过意不去,但心里实在烦闷得厉害,把绅士态度直接抛到九霄云外。

    小车就在这样沉默而尴尬的情绪里,一路开到城中。

    乔雅将车子随意地停在路边,直接带着沈士君往山上的别墅走,沈士君指了指车子,“不用锁?”

    小城民风淳朴,难道已经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境界?

    乔雅挑了挑眉头,“这不是我的车啊,借来用用的,过会儿警察找过来,再交还给主人就好了。”她自己的车子被表姐妹捅坏了轮胎,正瘫在公路上呢。

    沈士君默然,满脸的不赞同。

    乔雅却不以为然,“哎,我留了汽油钱在车子上,又没有刮蹭过,只是借来用用,有什么大不了的。”别说是一辆车子,莫大结婚的时候,莫二为了讨好她,连蒙娜丽莎都借过来玩过了……

    若不是因为沈士君是莫三心尖尖上的人,乔雅才懒得和他解释,只不过她的解释对于沈士君来说,仍是无法理解。

    沈家世代从官,虽不敢说所有人都是极正派的,但家风却是十分严格,若不是遇到莫洛洛,他从来也没想过会有人以偷盗为生。

    “那如果刚好主人正着急要用车子,可又找不到,那该怎么办?”沈士君忍不住出言反驳。

    乔雅被他噎了一下,嚅嚅道,“怎么会这么巧?”她不是心思复杂的人,自幼生长的环境就是如此,

    “怎么不会?你把车子开走的时候,也不会问车子的主人是谁,正在做什么不是么?只是想开走,就这样开走了,就像莫洛洛她们把画偷走的时候,从来也不会问,那些看管画作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因此受到连累。你们是满足了自己的贪欲,可别人的死活呢?那些因为看管不当而被辞退的保全人员,你们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未来?”这些话沈士君其实并不想说,说出来总有种卫道士的感觉,让人听着就不痛快,可现在见了乔雅,一下子就想到莫洛洛,不知怎么地脑子一时没管住嘴,就都倒了出来。

    太阳照得乔雅眼前发花,被他说得一楞一楞的,也有些年头没人这么说过她了,现在乍一听,竟然不知道还嘴。等过了一阵子,乔大姑娘突然醒悟了,愤怒道,“哈!沈先生,你这是看不起我们家么?你只知道莫家与乔家做的这些事情是上不了台面的,可你知不知道,我们两家一年会捐出多少钱做慈善?!”

    她可不是莫三,见到心上人就说不出话,被人随意地捏成圆的扁的,什么怨言也没有,乔雅叉着腰,像只蟹似的横在沈士君面前,“你这么正人君子,你倒说说去年地震的时候你捐了多少?别说我父母,就算我们这些表姐妹捐出来的钱只怕说出来也能吓你一跳?怎么?多上两年学了不起了?哼!我就是一看见那些蚯蚓爬就头痛,要不然的话,也早成女博士了!小白脸子没有好心眼子!莫三不要你,真是不要对了!像你这么迂腐的人,活该娶不上老婆!我走了,你自己去找莫三吧!”

    她说完,十分痛快地扭头便走,把沈士君一个人留在原地,走了几步,乔雅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转过身。

    “哦,对了,你不会是因为这种狗屁事情才不和莫三结婚的吧?要真的如此的话,我代表月亮鄙视你!”说完,乔小姐拍拍屁股,彻底走远了。

    沈士君站在陌生的城镇,一时摸不到头脑,他承认他刚刚是说了些过份的话,可是……这丫头的脾气未免也太大了吧?一言不和就撒手走人?她把他扔在港口晒了一个小时的太阳,他还没有发火呐!!

    以为她是莫洛洛的表妹,怎么样也会给他些面前,结果……

    沈士君原本就困得东倒西歪,靠着咖啡的后劲才勉强撑着,现在被人当街甩了,更觉得头大如斗,没办法,只好拎着手提箱,拖着疲惫步子,漫无目地的前行。

    因为是旅游旺季,所以城里好点的酒店都已经被订满,沈士君一家一家的找,一家一家地碰壁,就在他快要被晒成人干的时候,总算让他找到一家小酒馆。

    酒馆的二层被改成了旅店,房间虽然极狭小,床窄得好像一翻身就能滚下去,空调的声音堪比拖拉机,但沈士君仍是毫不犹豫地交了订金,他真是一步也不想走了。

    仰面躺在小床上,一边听着楼下小酒馆里老板娘大声的招呼声,一边掏出手机。

    莫洛洛的号码,仍是无法接通。

    其实从他们分手之后,就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每年见几次面,有时候是她回国内找他,有时候是他去国外见她,已经忘了最开始的初衷是什么,但却一直这样走了下来。

    见了面,也不会过多的过问对方的私事,只是做/爱,像是一对把419持续多年的老情人,彼此想要的,只是身体上的慰寄罢了。

    他不知道莫洛洛怎么想的,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

    对于莫洛洛,沈士君有种很奇异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应该放下他,因为她并不是适合他的女人,他不能娶一个小偷,他没办法把她的职业正大光明地告诉他的家人,而他又不想说谎,可是他……又没办法真真正正地放下她。

    她是他第一个女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在遇到莫洛洛之前,他的感情单纯得就像是一面黑白分明的马塞克墙,上面除了林向晚之外,再无别人的名字,后来遇见了她,她的名字,就出现在那些细小的缝隙里。

    你知道比起大块的痕迹,这种细小的字迹是最难清理干净的。因为它们无处不在,浸到肌里之中,让人防不胜防。

    于是就这样,这两个人一直拖了这么多年。

    也许有一天,他娶了别人,或者是她嫁了谁,他们的关系才能彻底的中断吧?

    “你……在哪儿?”手机突然响起来,沈士君按下接听键,从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女声。“乔雅太不懂事了,我已经骂过她了,晚上一起吃饭吧,我去接你。”

    莫洛洛的声音似乎有些沙哑,像是感冒了。隔着遥远的电波,沈士君似乎看到了她一贯温婉的模样,心里面原本的怒气,也浅浅平复,“没事,小孩子罢了。你身体不舒服?我去看你吧,你别开车了。”

    “你别来。”莫洛洛的声音高了几分,沈士君一楞,电话那边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在短暂的安静后,她继续道,“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迷路了怎么办?还是我去找你吧,我身体……很好,你不用担心,你把酒店名字告诉我,我一会儿就到。”

    虽然是陌生的地方,但也不过是个小城而已,迷路能迷到哪里去?沈士君笑着摇了摇头,她这个借口,实在不怎么聪明,不过既然她不想让他去找她……

    也就这样了吧。

    强压住自己心里那一丝不愉快,沈士君起身,打开行李箱。

    过了没有一刻钟,门外传来轻柔的叩击声,莫洛洛穿了一身粉红色的长裙,站在门外。

    莫家的女孩子,都是极漂亮的,这种漂亮绝不是那种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漂亮,而是被大众普遍审美观所接受的。时隔几年,莫洛洛比当初沈士君初见她的时候成熟了几分,看上去变得更加妩媚动人,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女性的美丽光彩。只不过她的眼神仍是没有变,像只小鹿似的,清澈动人,但与他目光交汇时,总会露出几分怯怯。

    她在害怕他。

    沈士君也搞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怕他?按林向晚的话说,像他这样的男人一看就是人畜无害型,除了有些冷,夏天靠近很解暑之外,并没有别的不妥之处,可她,却一直在怕他。

    为什么?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不过二月份才见过面么?”莫洛洛进了房间,狭窄的房间因为多了一个人而显得格外逼仄,她的脸色似乎不是很好看,她好像瘦了一些。

    沈士君被她问得有些郁闷,她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她并不欢迎他的到来?二月份才见过,所以四月就不能见了?

    “奶奶下个月九十岁大寿,她想请你出席。你如果没空的话也不要紧。”沈士君憋着气说道,房间里的空调一定是失灵了,否则他怎么会觉得如此烦闷。

104章 晚春 3

    沈家的老太太一直很喜欢莫洛洛,是拿她当长孙媳妇看待的,当初沈士君与莫洛洛订婚的时候,老太太亲自从胳膊上褪下一只传家的手镯送给莫洛洛,后来两人分手,那镯子被莫洛洛退了回来,现在放在家里的保险柜里,老太太看一次就要叹一次气。为此还和沈士君发了很大的脾气,一连几个月不见他。

    莫洛洛轻轻地咬了咬唇,“我很喜欢奶奶,她又这么惦记我,生日的时候,我一定要去的。除了这件事,还有别的么?”

    莫名的,沈士君感觉到了她的冷淡与抗拒。

    虽然莫洛洛表面上看上去和平时并没什么两样,但沈士君就是敏感地察觉到了。

    “你有事瞒着我?”他问道,身体向前倾了倾,想要看清莫洛洛眼底深藏的情绪。

    “没有……干嘛这样问。”莫洛洛下意识地躲了一下,手臂却被一把抓住。

    莫洛洛向后抽了抽手臂,手掌却被人牢牢地握紧,“这是什么?”

    一颗粉红色的钻石戒指,不大不小地套在莫洛洛左手纤细地无名指上,完美切割的钻石光面在阳光的余辉中闪耀着明媚动人的光芒,可沈士君的眉头却紧紧地皱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像是被那璀璨的光点刺疼了双眼般。

    “是……戒指……”莫洛洛怯怯地答,眼神恍惚不定,不敢与沈士君对视。好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般,咬着下唇。“难道我不能戴戒指么?”

    不是不能,而是……沈士君深吸一口气,“戴在无名指上?”

    “对。要不戴在哪里?我要订婚了,沈先生,其实这次请你过来,也是想通知你一下,下个月,我就要举行订婚仪式,希望你能参加。”大概是知道了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道理,莫洛洛索性也不再犹豫,飞快地说完上面那席话,就如只受了惊的小兔般将自己的手从沈士君手中抽出来。

    硕大的戒指擦过掌心,竟有种像是被灼伤的疼痛。沈士君有那么一瞬的失神,就像是什么东西从他心中倏地溜走,快得让他想抓也抓不住。

    她要结婚?和谁?怎么从来也没听她提起过?有无数的问题涌上来,差点就要冲出口,但在最后的关头,却被沈士君死命地压抑下来。

    “那么,恭喜了。”

    淡淡地答了一句,他突然觉得疲惫,心中隐隐地还有些可笑,自己放下研究课题,巴巴的跑来这个小岛,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和莫洛洛不是早已说得清清楚楚,只是做伴,并不涉及感情。早在他们最初决定建立这样的关系时,就约法三章,在彼此感觉到孤单的时候给予对方温柔,但绝不会过多的参与到对方的生活之中。

    这样冷静而近乎无情的情人关系,是什么时候变了味道?

    话已经说完,似乎就再没留下来的必要,可莫洛洛一时还不想走,她安静地站在沈士君身旁,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婚礼可能没时间参加了,不过礼包我会送上的。”一般人听到这个消息会怎么讲,表示欣喜后,说出祝福的话么?可他就是不想多说一句,沈士君冷冷地答道。

    门被关上时,发出轻微的碰撞声,莫洛洛扭回头,深吸了一口气,把已经濒临决堤的泪水强忍了回去。

    就这样吧,对于他们俩,这是最好的结局,别再回头,就算是回头了,也只不过会看见这个人的背影而已,就像许多许多次,她目送他的背影离开一样。他从来也没回头看过她……从来也没有……

    既然已经做了决定,那么……就这样吧。

    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空气中的氧份似乎被人抽走了般,燥热的感觉再加上老旧的空调机单调的杂音,让人变得更加烦闷。

    沈士君平躺在窄小的单人床上,外面的阳光透过彩色的玻璃窗映照在天花板上,正值岛上一年一度庆祝丰收的传统节日,窗外传来熙熙攘攘的人声,杂耍声。

    若是放在平时,就算再累他也一定会爬起来,出去转转,感受一下当地的节日气氛,再为林向晚家那两个宝贝买些好吃的好玩的,可是如今,他却一动也不想动。

    沈士君自问是个冷静的人,或许太冷了,所以有时候看起来就很无情。待莫洛洛走后不久,他就已经平复了心绪,将整件事情都串了起来。

    忆起刚刚自己与莫洛洛的一言一语,忍不住想要苦笑。算起来,他认识莫洛洛也有几年的功夫。从最初那个双眼含着慕儒之情的少女,到今天这个可以毅然决然转身离开的女子,她似乎长大了不少,但沈士君知道,她其实从来也没有变过,她只不过是学会了让自己看上去强大,用以掩盖内心的不安而已。

    如果她真的不在意,那她根本不会在说完之后还留下来等待他的回答。

    如果她真的能放开,那她也就不会让他特意走这一趟。

    她想要的,不过是他的一句挽留,可那偏偏是他不能给,也给不起的。

    他们不是同路人。

    如两条曾经相交,但势必会越走越远的射线,他们最终的结局除了分离,再无其他。他们之间相隔的,不仅仅是家世出身,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他无法想象自己的妻子是个艺术品大盗,当别人全家在博物馆里欣赏名画的时候,而他身边的人,却在绞尽脑汁想要把它弄回家的这种日子。

    他想要的,只是个平凡的女人。可以替他打理好人生,他不需要她太过美艳,出色,他已经足够强大,强大到足以让她能够藏在他身后。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莫洛洛想要的,他不能给,哪怕只是一句话。

    只是那么几个字。

    天色渐晚,街上的狂欢活动渐入**。

    沈士君漫无目的地行走在人群之中,目力所及,到处都是依偎在一起的情侣,一张张被幸福熏陶的笑脸看起来实在是可恶的很。或许是中了那句屋漏偏逢连天雨,他刚刚去订回程的船票,却被告之因为雨季的提前到来,所以海上风暴骤起,去意大利的船期都要被向后延误最少一周。

    一周啊……沈士君觉得已经很疼的头,愈发地疼了起来。

    虽然他的假期还很漫长,但他真的不希望继续待在这座连城墙屋顶都冒着粉红泡泡的小城了。

    各国的游人在小城狭长的街道上摩肩接踵,华灯初上,亚洲男子清冷的面庞在满是高鼻碧眼的老外中间就显得格外显眼。

    莫宛如拖着老公的手,从小饭馆里漫步而出,一眼就瞧见了人群中的沈士君。

    她略一沉吟,就走了过来。

    “沈先生,好久不见。”

    莫家大姐,与两位妹妹长得并不是很像,她的五官更偏重于亚洲人的长相,不似莫家另外两个女儿,好像洋娃娃般。

    “真巧,在这里遇到你。”沈士君寒暄,话说出口,又觉得自己有些呆,人家妹妹要结婚,做姐姐的自然会出席,不在这里,又能在哪里?

    莫宛如笑了笑,把自己身后的男人拖过来,“这是我丈夫,也是华国人。”

    沈士君身高一米八几,虽然不是那种肌肉纠结型猛男,但和外国人站在一起,也不显得孱弱,可那男人却生生高出他一头,身材结实,就像是一堵墙。

    “于卫东。久仰大名。”于卫东伸出手,两个男人握手的时候,沈士君心里不禁有些诧异。

    这男人的手掌上布满了茧子,尤其是食指和虎口,一看就是用惯枪的。意大利西西里,除了美景之外,最引人注目地恐怕就是当地的黑手党,但看他的气质,冷冽多过暴戾,而且本地的黑手党多是家族传承式,一般不会接受外国人……那么他的身份……

    或许是因为沈士君打量的眼光太过直接,或许是因为于卫东见多了这样的目光,他很快又继续道,“听宛如讲过,沈先生是医生吧?其实说起来我的职业和沈先生的职业还有些渊源。”

    “你是……”

    “我是国际刑警。”

    这个答案实在太过惊人,以至于就算冷静于沈士君,也忍不住朝着莫宛如的方向瞧过去,莫宛如在于卫东看不见的地方,对他吐了吐舌头,然后接口道,“卫东,我和沈先生还有点事情要谈,你先回去吧。”

    “好,我回别墅等你,你自己路上小心。”于卫东是个极痛快的人,见爱妻有事,立刻答应道。

    只不过莫宛如想和沈士君谈,可沈士君却并不想与她聊,她能说什么?说来说去不过就是莫洛洛的事情,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再和莫洛洛有所瓜葛,所以现在再说什么都是多余。

    “莫大姐,不好意思,十分不巧,我今天还有事,所以……”沈士君推辞道,态度看起来十分不真诚。

    “哦?我以为你已经在休假了,还能有什么天大的事情,非得占用这一时半会儿的工夫不可?”莫宛如轻轻地笑了笑,上前勾住沈士君的手臂,继续道,“走吧走吧,我为了你连老公的约会都提前结束了,你知道他们国际刑警想要休个年假有多难?再说了,就算你不领我的情,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洛洛为什么一定非要在现在订婚?就算她嫁给一个人渣,以后过得水深火热,你也毫不在意?”

    PS:人有三急,本月生娃。--。争取在娃出生前,把沈先生这桩情帐清算了……来不及一一回复,在此一次性感谢各位的关注,等我坐完月~~~咱们挨个舌吻~~

105章 晚春 4

    夏日的小岛,风吹过时带着海水特有的咸腥味道,远处黑黯地海平面上,时不时会有些如星光般的亮点出来,那是巨型的海轮,离港或驶入。

    海员的生活很清苦,这种清苦倒不是物质上的匮乏,而是精神上的寂寞。海船驶出往往在海上一漂就是一年,而他们与家人相聚的时光,也不过就是那短短的几天,或者半个月而已。

    沈士君觉得自己也好像是一条在海上漂泊的船,只不过要开往哪里,目的地是何方,何时才能靠港,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可不管他开到哪里,总有个叫莫洛洛的小港口,会为了他而敞开口岸。不管他漂得多远,她总会在原地待他。只要他一回头,就可以看到她的身影……

    她从不问他下一次什么时候来,更不会纠缠他除了自己之外,会不会停靠别处。

    她一直是那么安静,安静而羞涩的对着他微笑,在他看向她的时候。

    想到莫洛洛,沈士君莫名地感到一阵烦燥,心脏不舒服的收缩着。他握手成拳,一下一下地敲击着身旁的棕榈树,“莫小姐有什么话,就请直说吧,我不是喜欢绕圈子的人。”

    “真好,我也不是。”莫宛如打发走了自家男人,表情明显轻松了许多,她用了一种极轻巧的姿式,毫不费力的跳上悬崖边的围墙,在沈士君惊诧的目光中,如一只优雅地猫,行走于细窄的墙面上。

    “别担心,我掉不下去。我以前练习的时候,总是希望可以掉下去,这样摔掉了手脚,或者干脆摔断脖子,就不用再练了。”莫洛洛开口,她的平衡力与柔韧程度,不输给任何一个杰出的体操运动员。

    “练得很苦?”沈士君问,他虽然对于盗贼这样的工作并不熟悉,但能做到莫家这份,肯定也不是寻常小贼可以的。

    莫宛如叹口气,“苦,当然苦。不苦练的话,本事不好,如果被人捉到,那就麻烦了。莫家的牌子,自己的下半辈子,都毁了。”

    “既然这样苦,那为什么还要坚持?”除了做贼,就没别的路好走了么?

    “你以为这是我们愿意的么?沈先生,不是人人都像你一般,出生在那样好的家庭,有时候,人是没的选择的。”莫宛如说着,从墙上跳下来,她的身材虽然纤细,但却十分高挑,这样子跳下来,竟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沈士君眉头紧锁,显然是不同意她的话,“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里,确实是没办法选择的,但人成年之后的道路,难道也要别人说了算?”

    “要不然呢?如果你从小到大只会一件事情,除了那件事,别的事情对你来说根本都是空白,难道真的要靠刷盘子洗碗来养活自己?沈先生只怕也知道由奢入简难,由简入奢易的道理吧?再说从我们本心来讲,并不认为偷盗这种事情,就真的那么罪大恶极。有些人拥有了他们不配拥有,或者不该拥有的东西,就应该还回来。”

    “该不该,配不配,又是由谁说了算?你们么?”

    莫宛如是莫洛洛的姐姐,如果可以的话,沈士君实在不想和她闹翻脸,他本就不是个太喜欢插手别人事情的人,再加上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和莫洛洛分手,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明明是不想多说,可不知怎么,话赶话的,又呛了起来。

    只不过话不好听,莫宛如却并不生气,只是淡淡地瞧着沈士君道,“沈先生是不是觉得我的话实在太冠冕堂皇?我也知道自己是做贼的,没资格说别人什么,但我们做贼,偷得正大光明,不像有些人,表面上正人君子,背地里却干着不知道多脏的事情。那些人不配拥有这些人类艺术的瑰宝,这不是由任何人说了算,这是道义。”

    莫宛如喘了口气,不给沈士君开口的机会,继续道,“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明知道一个人罪大恶极,但他现在生命垂危,你救不救他?你救了他,他或许出门就能把别人害得家破人亡,可你不救他,你做为一个医生怎么能见死不救?和你不同,我们没有这样的纠结。因为我们知道自己偷走的,是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诚然,我们从中谋利,但我们并不是没有原则,莫家偷的所有艺术品,最终都会回到它应该待着的地方,我们不遵循世间任何的法律,但我们从不欺骗自己的内心。我们绝不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情,我并不为我做的事情有多邪恶,但你却因此而伤害了一颗真正爱你的女子的心,沈先生,你不觉得自己太残忍了一些?你如果不喜欢洛洛,尽可以离她远远的,不要招惹她,她虽然痴情,但却不傻,你不给她希望,她绝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于你,可是,你做了些什么?或许对你来说,她只是在你繁忙工作之余的消遣,但对她来说,她是真的付出她的感情!”

    “我没有!”下意识的反驳,沈士君眉头紧锁。消遣?莫宛如为什么会这么说?难道莫洛洛也是这么想的?他什么时候为了一项消遣,而付出这么多的时间?

    “没有么?那你倒是说说她对你来讲,算是个什么?”

    沈士君被问得哑口无言,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对他来说,到底算什么?朋友?情人?亦或是……

    他不喜欢在这种男女关系上付出太多时间,或者说,这些年其实他也在回避这个问题,怕看得太清,到时候反而不好脱身。这么想来,他还真是个卑鄙的人啊。

    说别人是小偷,难道他不是?

    比起偷东西的人来说,偷感情的,不是更可恶?

    好像已经许多年,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一道问题困扰过,沈士君用手轻捶着身旁的棕榈树,半晌才开口道,“就算这些年,都是我辜负她。但现在她马上就要结婚,我们已经结束了。”

    莫宛如听后冷笑一声,“听她说结束,沈先生一定觉得很轻松吧?可你知道她为什么急匆匆一定要在这么短的时间找个男人嫁掉自己,连那人是长的还是扁的,是好的还是渣的都不在乎么?”

    ……

    一周后,莫家的订婚宴。

    因为雨季的提前到来,所以天空上布满了乌黑的云彩,低气压使人喘不过气,就算坐在空调房中仍是觉得一阵阵地烦闷。

    莫洛洛已经换好了拖地的长尾婚纱,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伴娘们都被莫家大姐带出去招呼客人,莫洛洛孤伶伶地坐在红绒布铺面的西椅上,双眼怔怔地瞧着窗外海平面上风起云涌。

    婚纱十分合身,将她姣好的身材紧紧地勾勒出来,她记得以前曾经和谁开个玩笑,说自己最怕穿这样紧绷绷的礼服,就算偷吃一颗花生也会显出来。

    那人当时是怎么回答她的,她已经记不得了。

    可明明记不得了,但脑子里仍能浮现出他当时的样子,他看着她笑,然后叫她傻瓜。

    她真是个傻瓜,天字第一号的。若非如此,她又怎么会把自己放在如此一个纠结的地步?这几年,大姐嫁了,二姐也嫁了,连莫家旁枝那些小丫头片子,也是一个跟着一个的被人欢欢喜喜地娶了回去,可只有她……

    终于,这样的好事也轮到她头上,再也不用站在伴娘的队伍里,不用心怀忐忑地和一干剩女抢花球,不用忍受自家老妈的魔音穿耳,她也要结婚了,可明明是应该欢心雀跃的时刻,她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脸上笑不出来,心里更笑不出来。

    她不爱那个即将要牵着她手走到圣坛前宣誓要生生世世和她在一起的男人,不管是他,或者是别的男人,对她来讲,都是一般,因为她知道,这场婚事,只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交待而已,对她而言,它再没有任何别的意义。

    因为她爱的人,心里没有她。

    思绪越飘越远,以至于房门被人打开莫洛洛都没有知觉,直到那人走到她身边,屈身半跪在她身旁,她才恍然被惊醒。

    瞧着面前那个一贯以冷静著称,此刻头发却被海风吹得好像鸟巢,脸上泛着长跑后才会出现的红晕的男人,莫洛洛大脑当机了几秒钟之后,才磕磕绊绊地开口道,“沈……士君……你怎么来了?”

    因为没有请柬,所以沈士君进入莫家别墅的方式有些特别,幸好别墅内有人做接应,否则的话,他能不能顺利的从那扇布满高压电网的墙上爬下来,还是个未知数。

    不过沈士君此刻并没心情和莫洛洛讨论这个问题,他死死地盯着莫洛洛身上婚纱精致美好的腰线,然后用一种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语气开口道,“你真的要嫁他?”

    这种事情,怎么能拿来开玩笑?莫洛洛苦涩地想,强撑起一个笑容,“不是已经提前告诉过你了么?”

    “带着我的孩子?嗯?”

106章 晚春 5

    热带海洋性的暴雨季节实在不适合举行室外婚礼,刚刚上一秒还晴空万里,下一秒整个婚礼现场就乱成一团,穿着白色侍服的侍者们张开手臂,像是驱赶着某种巨大的鸟类般,与突然而至的骤风徒劳的搏斗着。

    随着沈士君的话音落下,外面陡然响起一个炸雷。整个天空就像是一只打翻的墨池,乌云下高大的热带植物,在风中如狂魔乱舞。

    此时,身处于房间里的莫洛洛,也像是被雷霹到一样,听了沈士君的话登时就傻在原地。

    “谁告诉你的?”

    莫洛洛说完这一句,就飞快的捂住了嘴,后悔得恨不得拿头撞墙沈。士君此刻的脸色,比外面的天气有过之而无不及,低气压笼罩在莫洛洛身体四周,让她几乎不能呼吸,沈士君离她并不是很近,但她却好像可以听到他心跳激烈的声音。

    其实她倒不是怕他发脾气,因为沈士君这个人平时最喜欢以温文尔雅的面目出现,就算真的被人冒犯,也只是冷起一张脸,不理睬就是了,她真正害怕的,是他知道这件事后的态度。

    在这场爱情里,她已经够卑微的了,她不想连最后的尊严都被人剥夺。

    但莫洛洛这一次,显然是算错了帐。沈士君很生气,生气得恨不得把整个房间都拆了,这样的愤怒,只在很多年前,看见叶向晚全身是血,躺在他面前的时候,才出现过。

    沈士君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画中人,给别人看到的外表虽依然是年轻而生机勃勃的,但内里早已变得苍老,久经风霜。

    而眼前的这个女人,则和他截然不同,她不管从里到外,都是充满了生机,是干净又通透的。就算是对她从事的行业不能苟同,沈士君仍无法否认,她是他认识的女人里,最纯净的。他可以一眼把她看个清楚,她的任何小心思都无法逃过他的锐利,除了这一次。

    “与其问出这种没水平的问题,你倒不如想想该怎么应付我。你以为我会允许你做这种事情?”他沈士君的孩子以后会管别人叫爹……这种事情不要说做,就连想一想,都是犯罪!

    看来他平时是对她太宽容了些,以至于一向胆小的她,竟然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

    “我没有,我只是……喂……放手,你要带我去哪里?”不听莫洛洛的解释,沈士君强硬地拖着她的手,将她从化妆间里一路拖了出来。莫洛洛的长拖尾婚纱在她脚下缠成一团,沈士君嫌她扎手扎脚的实在麻烦,干脆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这男人疯了啊啊啊啊……不但疯了,而且疯得还不轻啊啊啊……谁来救救她啊……或者说,谁能阻止一下沈士君这种疯狂的行为啊?

    在婚礼上逃走,被绑走,都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但那种事情也只出现在电影电视剧里吧?而且要绑人,也要看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吧?好吧,就算她不是那么不愿意,但一想到沈士君就这么大咧咧的把她抬出去会面临怎样的危险时,莫洛洛还是不由自主地扭动了起来。

    “别乱动!今天说什么也不会放过你!”沈先生的声音虽然沉着冷静依然,但眸子里却已经燃起了火光。他自认为不是个易怒的人,但今天莫洛洛真的是惹到他了。

    莫洛洛被人在屁股上重重地拍了两下,立刻安静下来,她唯有悲催地高昂起头,期望可以找到一个能够帮到她的人,在一切悲剧发生之前。

    所以当她第一眼看到莫宛如的时候,莫洛洛几乎是叫尖出一声“大姐!”可让她完全没想到的时候,莫宛如就像是突然间丧失了听力,她不但没有把目光投过来,反而飞快地转身走掉了。

    看着自家大姐,绝然离去的背影,莫洛洛忽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她应该是被卖了吧……不过,就算这样,好像也不错……虽然大姐一直说不喜欢沈士君,说他太冷情,怕他对自己不好……但她并没有阻止他带她走……这也算是一种认可吧……

    “你想带她去哪儿?她是我的未婚妻,你是谁?”莫洛洛的胡思乱想,被一句夹杂着浓重意大利口音的英文打断,她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不禁全身一僵。因为这声音对她来说实在太过熟悉,此时此刻正挡在沈士君面前,满脸怒容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今天婚礼的另一个主角。

    她的未婚夫。

    “我要带她走,她不应该留在这里,她做了错误的选择,如果您可以让我们离开,我会非常感激。”沈士君用熟练的意大利语平和的回答,面对高自己一头的猛男,他依然是一副云淡风清的样子。

    “啊哈!你在开玩笑么?她是我的太太,我怎么可能会让她和你离开……等等……你是那个亚洲人!你不是个哑吧么?”安德烈脑中灵光一闪,总算记起了这个让他觉得眼熟的男人是谁。

    只不过他对沈士君耿耿于怀,而沈士君则早把他忘到太平洋里去,略略皱了皱眉,沈先生继续道,“你不让她离开,那就麻烦了。难道你想做便宜爸爸?先生,你的身体有什么问题么?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可以介绍知名的男科医生给你,这并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问题,很多男性都有这样的病症……”

    沈士君兀自口若悬河的讲着,根本不在意对面的男人已经是面如锅底色。

    “够了!!我的身体很健康!我没有病!我不允许你带走她!你这个黄老鼠!你……”安德烈说着,一拳就向沈士君挥来,沈士君手里还抱着莫洛洛,根本躲不开这一拳。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酒瓶破裂声和莫洛洛的尖叫,暴跳如雷的安德烈颓然倒地。手里拿着半只香槟瓶子的莫菁菁,看了看瓶身上的商标,咂了咂嘴,“还以为多厉害呢,早知道挑瓶便宜的。”

    莫洛洛:……

    沈士君:……

    “二姐……”莫洛洛有些纠结地看着莫菁菁,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莫菁菁此时出手,也是为了方便他们离开,但莫菁菁不是很讨厌沈士君的么,以往她和她提到沈士君的时候,总是一脸嫌恶的样子,可为什么现在她还要帮她?

    莫菁菁对她摆了摆手,像是知道莫洛洛要说什么似的,转过身,“赶紧走了,大姐去拦爸妈,还不知道能拦多久,他们要是过来的话,又要浪费好多口舌。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比起这个渣……算了……你以后照顾好自己,别让人再欺负了……家里的事情就别管了,爸妈估计要气一阵子,等他们气消了就没事了。实在不行,你等孩子生了再回来吧,到时候就算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他们也不能不让你进门……喂,姓沈的,我把妹妹交给你了,你要是敢对她不好……你看到这个了……”

    莫菁菁示威似的挥了挥手里的香槟瓶,沈士君郑重道,“二姐,你放心。”

    莫菁菁叹口气,“赶快走吧,车子给你们备在门口了。”

    一路无阻地回到饭店,外面的雨已经下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沈士君从卫生间里翻出毛巾打算给莫洛洛擦拭被雨水打湿的头发时,却发现她正坐在窗前的小沙发上,默默流泪。

    “我知道自己怀孕之后,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大姐看我不对劲,就一直追问,我实在扛不过去,就告诉她了……她说会帮我想办法,但我不想总依靠她,于是自己就做了决定。我把这事告诉父母,他们很生气,要我要么把孩子做掉,要么找个人结婚……我实在没办法,就找到了安德烈。他的生意遇到问题,需要一大笔钱来解决,而我需要一个男人,于是……我也知道他不是个好人选,但我没办法。姐姐们一直看他不顺眼,可是因为决定是我做的,所以她们就算不满意,也不会说什么。就像这些年我和你在一起,她们都知道,但她们从来也没阻止过。沈士君,我是不是很蠢?还以为自己这么做就能把一切都摆平,可实际上……我什么也干不好……”

    她的声音有些发颤,肩膀一耸一耸的,她从来不是个坚强的女子,但这一回,她却咬着牙选择了一个人把事情都揽下来。

    如果不是他遇见了莫宛如,他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

    “是够蠢的。但更蠢的是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觉得我不会负责任?”沈士君手里拿着毛巾,轻轻地擦拭着莫洛洛的头顶。

    莫洛洛的身体,随着他的话抖了一下,“我不想你负责任……”

    如果仅仅是因为负责任,而没有其他原因在里面,那这样的结局,她宁可不要。

    她宁愿找个不相干的人来平静的度过余生,也不是愿意守着一个她深爱着,但对她只是出于怜悯和义务的男人过一辈子。

    这是她最后的,也是最卑微的尊严。

    “那么,如果不仅仅是负责呢?”沈士君低声问道,莫洛洛猛地抬起头,眼中有不敢置信的渺小希望。“如果我说,在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我发现因为我的盲目与胆怯,让我差点错过了对于我最宝贵的人……你会怎么想?你会不会笑我傻?或者说……你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

    很多年前,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儿,他曾经以为除了她,他再不会对别人多看一眼。

    直到多年后,有个女孩儿为了他付出所有,他以为自己会无动于衷,他以为他的冷漠最终会让她退却。但他却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她。

    她如她当初承诺的那般,除了他什么也不要。她从未给他找过任何麻烦,她就像是一个影子,藏在他的身后,只求片刻的温暖,而不需要他的守候。直到她意识到自己成为他的麻烦,她就会识趣的离开,绝不会等他开口。

    她是那样骄傲,但在他面前,却是如此微小。

    微小的,让他几乎无法查觉,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侵入了他的心,他的灵魂。

    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沈士君无法再保持冷静,他或许没办法用语言来解释自己内心涌动的愤怒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但他知道,他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他不能再抛开她,任她形单影只的离开了。

    “你……你是在说……”莫洛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她轻捂的嘴唇,嘴角微微抽动着,像是要哭,又像是要笑。

    “是的,我在恳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改正我做错的事情,也让你能重新认识我。或许我不会是一个好丈夫,但我愿意学,洛洛,我不想让你带着我们的孩子独自生活,这并不仅仅因为我知道那样的日子对你来说有多难熬,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也觉得不舒服……也许我现在还不能堂堂正正的对你说出爱……但是洛洛请你相信我……”

    请相信我,只要我们在一起,所有不可能的事情,终有一天,都会变为可能。

    只要你不离,我不弃。

    就如同这个暴风骤雨的小岛,不管要花多长的时间,风雨总会被阳光驱散,春天就算来得再晚,只要你不离开,它终究会来。

第1章 离婚

    “……继续倒,好好好,可以停下了。”

    搬家公司的汽车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停在林向晚身边不远处,地上的灰尘被车轮扬起,她无动于衷地坐在一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纸箱上,出神地望着那些工人紧张有序的忙碌着。

    为了打包这些东西,她已经有三天没有合眼。

    她从没想过自己这个并不是很大的家里居然藏了那么多东西,用了那么多纸箱才整理完。

    直到打好最后一个纸箱,林向晚的双手已经没力气抬起来,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拿不住的剪刀与胶带,和晶莹的泪珠一起掉在牛黄色缠满胶带的纸箱上。

    东西可以用纸箱带走,可她的感情呢?她的十年的光阴呢?她该如何收拾?

    “太太,楚太太,一共是八十六个箱子,请您签字。”工作人员递来清单。

    林向晚接过单子,在空白处签上自己的名字。

    “不是楚太太,是林小姐。”

    *

    钟悦接到林向晚的电话,立刻赶到她新租住的公寓。

    公寓里面乱糟糟的好似战场,林向晚正在拆箱子。

    她穿了件素白的衬衫,配了条军绿色的长裤,半长的头发被松垮垮的系在脑后。

    岁月似乎对她格外慷慨,她看上去和钟悦初见她时并没有太多的变化,皮肤白皙紧致,眼角没有任何痕迹,只是眉眼之间多了些许少女时没有的成熟与风韵。

    美好得足以让人过目不望。

    “你考虑好了?”钟悦把碍事的箱子挪到一边,从公文包里掏出一答文件递了过去。“这是初稿,你看一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再和楚狄的律师商量。”

    “不用看了,给我,我签字。”林向晚伸手,钟悦却把文件向后退了退,“你真的考虑好了?”

    她和楚狄在一起十年,钟悦虽不是从头看到尾,可也知道他们的感情有多深厚,她怕林向晚会后悔。

    “你想劝我继续和他在一起?”林向晚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轻声道,“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可是……”

    “没有可是,钟悦,十年的时间确实不短,但如无意外,我还能再活十年或者更多时间……我不想自己的后半辈子……都活在欺骗里!把离婚协议书给我。如果你做不到,我不介意换别的律师。”

    见她如此决绝,钟悦只好叹口气,把文件递过去,“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先看看吧。”

    她欲言又止,“阿晚,你们还有孩子……但愿做了这个决定,你别后悔。”

    “后悔?”林向晚想笑,可是眼眶却止不住发酸,她冷声道,“如果梁成干了这样的事情,你会为了孩子忍下去么?你会怎么做?为了维持一个所谓的完美家庭,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

    她的质问彻底让钟悦说不出话,林向晚紧紧地攥住离婚协议书,“我楚狄在一起十年,不是十个月,不是一年半载,是整整十年!一个人一辈子有多少个十年?!他最清楚我受不了什么,可他还是那么做了。既然这是他想要的生活,那么我成全他。”

    “他厌倦了平淡的生活,厌倦了我,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林向晚说着,闭上眼,仰起头,任眼泪悄无声息地滑进长发之中,“我让他走,给他自由,如果说我们之间会有一个后悔的话,那绝不是我。”

    钟悦不知何时离开,林向晚坐在空荡荡地客厅里,一个一个地将纸箱拆开。

    手上传来尖锐的刺疼,折纸刀在她的手指上留下一条狭长的伤口,鲜血汹涌而出,林向晚将手放在水池中,冰凉的自来水冲刷着伤口,将洁白的脸盆染成红色。

    可是真奇怪,她却一点也不觉得疼。

    她整个人都像是麻木了,没有任何感觉。

    永远也忘不了,一周前亲眼看到的那一幕,或许因为心太疼,所以身体上的所有痛感都被削弱。

    有什么样的疼,能比心疼,还要疼呢?

    那天下大雨,台风登陆,楚狄的秘书想来家里取几件衣服过去,林向晚挂上电话,决定自己亲自送过去。

    楚狄这阵子一直很忙,每天早出晚归,偶尔还会夜不归宿,林向晚从不过问他工作上的事情,知道现在经济形式不好,他的压力已经很大,她不想再让楚狄为难。

    可是当她赶到办公室的时候,她却看到了让自己永生难忘的画面。

    深色布局的办公室里,宽敞的老板桌上,

    两个男女如野兽一般交缠在一起,他们亲吻得太忘情,以至于都忘记了锁上房门。

    林向晚像个傻子似的,站在门口,看着那个和自己睡在一张床上,跟自己生儿育女的男人,此刻却在别的女人身上做着她本刻熟悉,此刻却觉得万分恶心的动作。

    雨水顺着她的脸庞划落,冰冷的感觉从皮肤一路刺到心底。

    有无数的声音在她心中呐喊,可她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的双唇颤抖着,整个人像一片秋风中的落叶。

    直到楚狄身下的女人发现她的存在,她尖叫一声,拉过楚狄的西装罩住自己,楚狄转过身,看见了林向晚。

    就算到了那个时刻,亲眼所见,林向晚仍不相信这个男人会背着自己做出这种事情。

    她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自己,她艰涩地开口,“你不是有意的……你是不是被人下了药?还是出了别的什么事?!楚狄!你和我说啊!只要你说我就会相信!”

    哪怕他骗她,她也会信,只要他能给她一个合适的理由,她就愿意原谅他,可是……

    “阿晚,我累了。”楚狄赤/裸的上身,还留着女人的口红印,红艳艳的印子,像是一张无情的大嘴,无声地嘲讽着林向晚。

    “什么叫……你累了?”林向晚用手扣住胸口,心脏的位置,她十分用力,好像生怕自己一松手,那颗心就会碎掉似的。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觉得累了。我已经厌倦了跟你在一起的生活,每天没有任何新鲜的事情,永远都是孩子和家长时短,你都没注意到我们已经多久没做过爱了吧,我对你……”

    “啪!”一计清脆响亮的耳光重重地落在楚狄脸上。

    林向晚收回手,掌心热辣辣的疼。

    他每天在公司根本不回家,家里三个孩子,都靠她一个人照顾,偶尔他回来得早,林向晚想和他说句话,都会被他用累了为理由拒绝,现在他倒好,把所有的错处都推到她头上!

    比手更疼的,是心。

    林向晚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自己曾经如此深爱的男人,会有这样无情无义的一面。

    此刻的楚狄,冷酷得就像个陌生人。

    他们熬过了七年之痒,却熬不过第十年。

    刚刚那一巴掌,她用了全部的力量,以至于现在连站都快站不住,楚狄的脸被她打扁到一旁,他转过头,冷冷地道,“林向晚,这一巴掌,算是我还给你这些年的情分,从此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你别再缠着我了。”

    缠着他?林向晚轻轻地笑了笑,“好,桥归桥,路归路,楚先生你说得真好,想分开,没问题,不过孩子你打算怎么办?三个孩子,你想怎么分配?”

    她挺直了脊背,用力攥着拳头,指甲在掌心中刻出血痕,她也不在意,任疼痛把眼泪逼了回去。

    楚狄一楞,像是没料到她会提到孩子,他的眉头紧锁,不耐烦道,“这个事情我还没想好,等我想一想,会给你答复。”

    “不需要考虑了,孩子都归我,总不能让他们挡了你楚先生奔向自由的大道不是?”林向晚微微地笑着,她将目光投到楚狄身后的女人身上,“如果这种货色就是你想要,那么我只能说,楚狄你的口味真是太差了。和你分开,我觉得很庆幸。”

    她一扬手,将带来的楚狄的衣服从窗子随手丢出,蓝白条纹的男式衬衫,很快消失在玻璃窗外。

    她骄傲得像个女王,后背挺得直直的,脚步坚定而沉稳,不回头,亦不留恋,不让人看到她已经泪流满面的脸。

    楚狄望着她离开的背影,双唇紧抿。

    刚刚穿好衣服的女人,柔似无骨地从身后贴了上来,“楚少,要不要继续。”

    “滚!”像是被什么脏东西沾上,楚狄用力一甩,女人踉跄两步,摔倒在地。

    她怨恨而胆怯地望着那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垂下眼帘,挡住眼中的不甘,飞快的跑出办公室。

    楚狄走到窗口,他的办公室在26楼,离地面几百米的距离,隔着瓢泼的大雨,他仍是认出了林向晚。

    她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大楼,手里的伞早就不知丢到何处,她先是跑着,后来变成走,再后来,她停下了脚步。

    她像个迷路的小孩儿,在雨中环顾四周,然后她慢慢地慢慢地蹲下身子,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任雨水无情地抽打着她。

    楚狄再看不下去,回过身,沉默地走到书桌旁。

    几秒钟后,办公室里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红木书桌被人掀翻在地,而楚狄则坐在一旁,他的双手捂着脸,没人能看清他的表情。

第2章 大开眼界

    林向晚终于从一只箱子里找出根签字笔,用没受伤的手将笔帽拧开。

    直接翻开离婚协议书的最后一页,望着自己该签名的空白处微微发怔。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真是可笑,上个月她看叶楠参加围棋比赛的时候,还和旁边一起看孩子下棋的家长说过这句话,可没想到……

    刚要落笔,手机响了起来。

    林向晚拿起电话一看上面的名字,眉头缓缓地聚拢。

    “妈妈!我们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广场上,你听到钟声了么?”叶楠激动的声音通过几千几万里的电话信号传了过来,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听筒里传来浑厚的钟声。

    这座早在604年就已建立,经过一战与二战战火洗礼的教堂,用钟声来送别与怀念。

    林向晚安静的听着,她可以想象到叶楠此刻一定是高举着拿着手机的手臂,踮着脚尖,让钟声可以更清晰地传到她耳中。

    “谢谢你宝贝,我听见了。”

    “真遗憾,你和爸爸不能一起来,爸爸在家么?哦,这个时间他一定在上班,妈妈,我和楚昊昨天去了伦敦眼……”叶楠还在那边兴奋地汇报着自己的行程,林向晚却不得不用手捂住自己的嘴,生怕抽泣声会泄露出来。

    “妈妈?你还在么?”像是有所意识,叶楠敏感地问了一句。

    林向晚强迫自己撑出一个笑容,“当然,看来你们玩得很high呀,还打算在英国待多久?”

    这段时间楚狄总是早出晚归,林向晚平时又要忙着照顾孩子,想和他好好交流都没机会。正巧沈士君在英联邦有个国际交流会议,叶楠和楚昊放暑假,林向晚就让他把这两个拖油瓶带上,想让自己和楚狄多些在一起的时间,结果没想到……

    幸好沈士君带走了两个大孩子,要不然林向晚真不知该怎么和他们解释。

    楚昊也就罢了……叶楠……他如果知道了楚狄的所做所为,以他的个性,是绝不会原谅他的!

    “也许再待两个星期吧,干爹说他还要忙一阵子,是莫阿姨带我们参观的,哇,妈妈,她懂好多历史,大英博物馆里所有的艺术品每有一件她不认识的。你不知道,我们逛博物馆的时候,那些跟着旅游团的旅客,都不听导游的了,全都围过来听她讲。”

    叶楠口里的莫阿姨,正是莫洛洛。

    莫家三姐妹,号称偷遍全世博物馆小能手,大英博物馆就和她们家后院一样,当然熟悉得不得了。

    “叶楠……有件事……”林向晚艰难的开口,话到嘴边,她又说不下去。

    “什么事?”

    “没什么……好好玩吧,多玩一阵子也没关系,你不是一直想去韩国挑战他们的少年冠军么?离开学还有一个月,要不要我帮你安排一下?”

    叶楠平时除了上学就是学棋,根本没什么娱乐的机会,林向晚不想把他难得的假期也毁了。

    听了她的话,叶楠嘻嘻一笑,“其实你是想和爸爸多些独处的时间吧。”

    自从有了安安之后,叶楠的性子也变得开朗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小大人,总是皱着眉头。

    他偶尔也会和林向晚类似这样的玩笑,林向晚大多会佯装发怒,让他小人不要管大人的事,可是这一次,叶楠等了许久,却只等到林向晚一句,“我还有些事和沈士君说,不跟你多聊了,你们楚昊好好玩吧。”

    挂下电话,叶楠抬起头,目光深沉的远远超过了他的年纪,楚昊好奇的凑过来,“妈妈说什么?怎么不让和她说句话?”

    “楚昊,她有些不对劲。我心里有种不舒服的感觉。我们尽早回去吧,我很担心她。”

    他在给林向晚打电话之前,也给楚狄去过几次电话,但每一次不是无人接听,就是秘书说他在忙,叶楠一开始还信以为真,如今看来,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要严重的多。

    他们俩个怎么了?吵架了?还是发生了什么更严重的事情?

    叶楠握紧手机,眉头皱得紧紧的。他比同龄人早熟,想得也多。

    他是比任何人都了解林向晚的,她看上去无坚不摧,而实际上她也确实很坚强,但她像所有勇敢顽强的生物一样,都有个极其脆弱的弱点。

    楚狄,就是她的弱点。

    只要和楚狄有关,再小的事,对林向晚来说,也是大事。

    只有楚狄可以影响她至深,她自以为掩饰的很好,但叶楠已经听出她言语中的焦虑与无法抑制的悲伤。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将手机调成静音,林向晚再次拿起笔。

    这一回,没有任何迟疑与干扰,她将自己的名字端端正正地签在文件的最后一页。

    墨水渐渐干涸,林向晚却始终没有放开手里的笔。

    她以为自己已经疼到麻木,不会再疼了,可是写下这三字,她像是被抽去了全身的力气,一动也不能动,周围的空气都像是被人抽去,呼吸都似凌迟。

    这个男人已经长在她的血脉之中,但是,现在她确要把他连根拔起,剥骨削肉,一丝不留。

    “妈咪……”女儿夹着哭腔的声音从隔壁房间传来,林向晚心中一揪,她摇摇晃晃的扶着箱子站起来。

    “宝贝,妈妈在这里。”

    安安刚刚一岁半,她还什么都不懂,但已经敏感地察觉出家里的变故,搬家换了新房间让她很不安,经常会在睡梦中惊醒,哭闹不止。

    林向晚抱着女儿小小的身体,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安慰着她。

    她对自己说,林向晚,你可以的,不管失去谁,你都可以好好的活着,你要好好地活下去,哪怕是为了孩子们,你也要撑下去。

    可是……为什么一颗心,却在不停的下落,怎么样也落不到底。

    就像落到了一望无际的绝望黑洞中。

    *

    原本想让钟悦把离婚协议交给楚狄,可钟悦却临时有事飞到外地,林向晚思虑再三,不想再拖下去,她决定自己把协议送到楚狄公司。

    前台小妹认识林向晚,还不知道她和楚狄之间的事,不待林向晚拒绝,就热络地将她带到楚狄的办公室。

    楚狄正在开会,林向晚身体僵硬地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脸色苍白。

    这个房间里的每一方一寸都让她觉得恶心,就连呼吸着属于这里的空气,都让她觉得胸口刺疼。

    “咯哒。”门口传来一声轻响。

    林向晚扭头,发现那晚和楚狄纠缠在一起的女人,打开门走了进来。

    “你在等楚少?”女人把门掩上。

    她经过林向晚身边,目光直白地在林向晚身上扫了两遍,而后,她嘴角噙着一抹轻蔑的冷笑,走到楚狄的办公桌前,双手一撑,坐在办公桌上。

    她穿了件极合体的浅青色套装,套装上衣的开口很大,露出两堆雪白的山峰,下/身裙紧紧地包裹在翘臀上,随着她的动作,裙子往上窜了窜,两条白生生的大腿,像蛇一般,交缠在一起。

    “楚少?他算哪门子的少爷。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连西餐餐具都不会用。”林向晚一点也不在乎女人刺眼的笑容,她轻轻的说。

    “他当初再落魄又怎么样?我只知道他现在是在福布斯排行榜上。就像你。”女人伸出涂满丹蔻的手指,指向林向晚,“你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我胡莎莎替代么?”

    胡莎莎下巴抬得高高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替代?”林向晚轻轻笑了笑,“等你真的能当上楚狄妻子的时候,再用这个词吧。只是爬上他的床,街边100一炮的小姐,人人都能做到。”

    “你!”

    听林向晚将自己和站街的小姐,比成一路货,胡莎莎立刻急红了眼。

    原本还想装淑女的,也装不下去。

    “你说谁是小姐?!”她从桌子一跃而下,气势汹汹地朝林向晚冲过来。

    她只顾着想给林向晚好看,忘了自己脚下蹬着近14厘米的高跟鞋,一步没有走稳,整个人向前扑去。

    林向晚毕竟是做过医生的人,就算再讨厌这个女人,也不会见死不救,她这一下要是摔倒,虽不会摔成脑震荡,但是鼻青脸肿总是免不了的了。

    林向晚下意识地伸出手,想要扶她一把。

    可没想到那个胡莎莎抓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扯,硬生生地竟是把林向晚也扯得摔倒在地。

    手肘传来尖锐的痛感,林向晚给人当了肉垫,她费力地将胡莎莎推到一边,还没来及站起来,就听到门口传来男人低压的声音。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楚少,是她把我推倒的,你看人家手臂都摔破了。”胡莎莎飞快地爬起来,娇滴滴地让楚狄去看她手背上一道红痕。

    楚狄草草地看了一眼,把目光重投到林向晚身上,“在办公室场合和人拉拉扯扯,林向晚你真让我开眼!”

    “我根本没动过她!”林向晚轻抚着肘部,疼痛的感觉丝毫也没有减退。“是她自己摔倒的,还拉上我!”

    “是么?可是为什么你说的,我一个字不相信呢?”

第3章 往她最疼的地方踩

    楚狄冷笑,将和自己并肩站在一起的胡莎莎搂在怀中,先是温柔地问她伤得疼不疼,然后又冷漠地对林向晚道,“就像当初你把我母亲推倒,还要诬陷她先动手一样,林向晚,同样的伎俩用的次数多了,就不管用了!我没你想得那么蠢!”

    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林向晚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冷透了。

    当初是她算计了她的母亲,可是那是因为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如今……他为了护着这个女人,竟然拿这件事来刺她。

    楚狄……他真是让她大开眼界。

    林向晚觉得这两周发生的事情,就像是有人用一双看不见的大手,将她从天堂拉到地狱,可是就算是在地狱,还分十八层。

    楚狄是打算让她每一层的滋味都尝尽?!

    她抬起头,与楚狄对视,声音微颤,“我说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你既然不信,那就算了。我今天来,也不是为了和你吵架。”

    她与楚狄相识十年,就算是养一条狗,十年也总养熟了,知道护主了。

    可今天,他却为了另一个女人,揭开她最不愿提的旧伤疤。

    林向晚手撑着地板,有些艰难地站了起来,她穿了件短袖棉麻衬衫,刚刚倒在地上的时候不明显,如今一起来,楚狄自然就看见了她肘上的伤处。

    那可是比叫唤得要死要活的胡莎莎手背上的小红痕,要严重不知道多少倍的伤。

    可林向晚自始至终,一个字也没提。

    楚狄的眸心微缩,他下意识的踏出半步,身后的胡莎莎狠狠地拉住了他,让他再也不能向前移动一毫米。

    楚狄像是被人点中了穴位,上半身还保持着前倾的姿态,而双脚却死死地钉在地板上,他的手已经抬到了半空中,而后又缓缓地,无力地垂了下去。

    林向晚一直低着头,并没有发现楚狄的动作。

    掸了掸膝上的尘埃,她将随身带的文件包递过去,“离婚协议书,签了它,你就自由了。”

    楚狄闻言,全身一颤,过了片刻,他才再次抬起手。

    手指刚刚接触到牛皮纸袋,还没待他抓紧,林向晚已经松开手。

    纸袋重重地落在地上,白色的印满墨字的A4纸,从口袋中散落一地。

    一式两分,几百页的离婚协议书,如早冬的薄雪般,将整个地板铺满。

    林向晚的声音在耳旁响起,“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一个结果。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比谁都清楚。为了这样一个女人,抛弃我,抛弃叶楠,小昊,还有安安,我不信你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

    胡莎莎不服,想要争辩,楚狄眼中闪过一抹锐光,她立刻像是被戳破的皮球,泄了气,瘪着嘴愤愤地站在一旁。

    林向晚似的气力不足,说一顿,就要停下来,缓一缓,才能继续说下去。

    “可是,我真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对我……呵……楚狄,我真的想不明白。”

    眼泪顺着她的眼角淌落,一颗一颗地落在打印纸上,楚狄的目光紧紧地锁在那些晕开的小水渍上,双唇紧抿,面无表情。

    “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想了。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都不需要再和我解释了。我累了。就这样吧。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这些年……真是,辛苦你了,一直忍耐着繁琐的家庭生活。”

    “从今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不会再有我们四个牵扯着你的脚步。”

    “从今以后,我的人生,也请你滚得远远的。”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为你哭,也不会为你担心。”

    “楚先生,虽然做不到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但我仍祝你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就这样吧,该说的我都说了,没说到的都在协议里,你看过之后,没问题请尽快签字。别拖拖拉拉的,让我看不起你。”

    这既然是他想要的,那她就给他。

    他们之间,从开始到后来,她一直在给予,从一开始给了他她的人,到后来,给了她的心,到最后,她连命都给了他。

    可是她得到了什么?

    这些年,林向晚一直过得兢兢战战,因为楚狄对她太好,她总怕有一天,老天会将他,或者她,收走,不让她再幸福下去。

    如今,老天爷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收走了她短暂的幸福。

    原来,偷来的,终有一天要还的。

    *

    林向晚恍恍惚惚地走出楚狄办公室,外面阳光灿烂,正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可她却只觉得冷。

    那种冷意是从骨头深处渗出来的,多炙热的太阳,也无法让她温暖。

    几天没有合过眼,又被太阳这么一晒,林向晚开始觉得腿有些发颤,脚像踩在棉花上,眼前的高楼大厦如一头一头凶猛的怪兽,朝她扑来。

    就在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倾倒时,有双温柔却坚定的手臂,从身后抱住她。

    “小晚……真可怜呐……”

    四周一片黑暗,林向晚知道自己不在现实之中,却无法醒过来。

    从她有记忆以来,大家都叫她阿晚,向晚,晚晚,只有一个人会叫她小晚。

    那个几乎要在她回忆中褪色消失不见的人。

    “……她的手没什么大问题,伤口已经清理过了,注意别着水就行……她的身体情况不太乐观,看伤疤应该是动过心脏类的大手术,像这样的病人,我们一般都是建议长年卧床休息的,但她应该是个不听话的病人……”相熟的主治医声音和软地与叶海息聊着林向晚的病情。

    叶弥生半眯着狭长的狐狸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眼中的光芒。

    主治医盯着他看了会儿,在心神摇曳之前,赶忙把眼睛调转到病历上。

    真是妖孽啊,一个大男人,长得这么精致真的好么?

    他刚刚抱着林向晚到医院的时候,整个急救室的小护士都看呆了,无数双眼睛粘在他一个人身上,根本忘了要做什么。

    幸好这妖孽平时很少出现,否则的话医院的死亡率都要提高不少。

    “还需要注意什么?”叶弥生淡淡的问,目光没有离开林向晚。

    他伸出骨节分明,但异常好看的手掌,掌心轻轻地划过林向晚面颊。

    女子如丝绒花瓣般柔嫩的肌肤,让叶弥生轻轻地吐了口气。

    他起身,不顾主治医诧异的目光,在林向晚额上落下极轻但是极郑重有一个吻。

    “小晚,我回来了……虽然来得迟了些……但是……总是回来了。”

    叶弥生虽姓叶,却不是叶家的亲戚,叶家没发迹之前,俩家是住一个村的。叶弥生的爷爷和林向晚的爷爷有些交情,所以叶弥生曾经在少年时借住过叶家。

    大概住了两年时间。

    林向晚那时候十二岁,叶弥生比她大三岁。

    十二岁的女孩子,该懂的差不多都懂了,林向晚看出香姨不喜欢叶弥生,就像不喜欢她一样。

    叶弥生那时候刚从藏在深山老林村里来,身上的穿的衣服破旧不堪,但却十分干净。

    因为是少年还没长开,再加上叶弥生剃了个诡异的光头,倒没在学校引起什么轰动,只是同学给他起了不少外号。

    H市是海边城市,太阳毒辣,叶弥生没经验,体育课上暴晒了一个下午,当天晚上身体红得好似刚出锅的虾子,全身的皮肤摸起来都是烫的。

    他的房间在林向晚隔壁,林向晚听到他微弱的呻/吟声。

    “别藏着,让我看看。”

    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扒光了上半身的衣服,叶弥生觉得有些羞愧,他很后悔,早知道林向晚会听到声音闯进来,他应该用毛巾捂住嘴,就算再难受,也不发出一丝声音的。

    林向晚见过这种晒伤,知道就算不管它,过两天等皮脱了,它自己也会好的。但是脱皮时,那又疼又痒的难受劲,却让人百爪挠心,恨不得拿头撞墙。

    “你等等,别锁门哦。”林向晚说完就跑了,叶弥生一人傻傻地站在房间里,拿着衣服,穿也不是,脱也不是。

    等了没一会儿,林向晚又风风火火的跑回来,手里抓着一只张牙舞爪的植物。

    叶弥生不认识那东西,山里没有,就见林向晚利索地将植物掰成两段,然后递给他。

    “拿这个在身上擦,它的汁水可以让你不那么难受。”

    芦荟是刚从院子里挖出来的,上面还结着露珠,叶弥生怔怔地拿着一片厚实的叶子,看着林向晚在自己身上忙碌。

    芦荟凉凉的汁液平复得不仅仅是叶弥生身上的疼痛。

    来H市前,祖爷曾对他说,叶家跟自家虽然有些交情,但那都是老一辈的事,叶衷肯收留他,已经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让他切记谨言慎行,不要再麻烦叶家。

    人生如朝露,本就是如此,凉薄世间,所能依靠的,不过只有自身。

    这道理叶弥生比谁都清楚,可林向晚却给了他一份从没期待过的温暖。

    “原来童话都是骗人的。根本吻不醒嘛。”叶弥生起身,见林向晚仍是双眼紧闭,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也许那是因为你不是王子,而是妖孽呢。主治医心里偷偷的想。

第4章 被他震惊

    “早安,sleeping

    beauty。”林向晚睁开眼,看到一张大脸在自己眼前一晃而过。

    粉色的窗帘被人刷地一下拉开,刺目的阳光直射进房间,林向晚用手挡住阳光,辨认了许多,才迟疑道,“弥生?”

    “honey,你还记得我,我真开心。”叶弥生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幸好是在病房里,不是在公众场合,否则不知又有多少无知少女会因此迷失了心神。

    他的相貌变化太大,离开叶家的时候,虽然不是那么土了,但总的来说只是个长得不错的小屁孩儿。但是现在……

    林向晚对着那张挑不出任何毛病的脸蛋,脑子里只有,颠倒众生这四个字。

    “你去韩国了?”林向晚问。

    叶弥生的眉毛一挑,他抓起林向晚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听说你做过医生,那你好好看看,我这张脸上哪里动过刀。”

    他的身高跟楚狄差不多,身体十分强壮,一看就是经常做运动的人,肌肉紧贴在骨架上,整个人显得阳刚又有朝气。

    他身上喷了些香水,是好闻的雪松味混着淡淡的柑橘香,他的手指纤长,宛如钢琴家,掌心干燥温暖。

    除了楚狄,林向晚这几年已经很少再和同龄男性如此亲近,叶弥生的声音略有些沙哑,再配上他这张足以迷惑人心神的脸,林向晚觉得自己心跳有些紊乱。

    她轻咳一声,将手抽出来,身子也往后靠了靠,“开玩笑嘛,干嘛这么认真。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说要在法国定居么?”

    当年叶弥生的祖父过世,他回家奔丧,后来就再没回来,过了几年后,才给林向晚发了邮件,说他已经到了法国。

    叶弥生的父母早就在矿难里遇难身亡,祖父是他唯一的亲人,他不说自己怎么去的法国,林向晚也就没有问。

    每个人都有不想对外人说的秘密,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幸福。

    他们通了几年信,直到林向晚去美国才断了联系。

    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他。

    “外国再好也没家好,再说总吃面包牛排,我的胃真的受不了。你呢?过得好不好?”叶弥生的目光无形,却似能看透人心。

    林向晚微低下头,轻声说,“挺好的。”

    “骗鬼呢,当我是瞎的,小晚,你知道你看起来有多狼狈?”叶弥生伸长手臂,指尖轻触着林向晚的面颊,“你这样,我很心疼。”

    他的目光温柔如水,里面深藏着浓得化不开的怜惜与刻骨的思念。

    林向晚不知该说什么,就算她和叶弥生曾经是朋友,但也十几年没见,一个这么长时间没见过她的人,都能看出她的憔悴。

    可是楚狄却……

    这是她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她以为自己会和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她那么勇敢,为了他愿意抛弃了整个世界。

    于是他就亲手毁了她的世界。

    “我真的没事,就算有事,也是暂时的。”林向晚仍是微笑地说,但笑意却怎么样也无法和她眼底的悲伤抗衡。“相信我,我会好起来的。我不会这样一辈子。”

    她不会永远为楚狄难过,就像她不会永远爱他一样。

    他不要她了,她……也不要他了。

    这个女人,顽强得像生在沙漠里的植物,不管条件再苛刻,她总有办法开出美丽的花。

    “我信。”叶弥生轻揉了揉她头顶的长发,如预料般柔软的长发,缠在他指间。

    年少时他一直想这么做,可是一直没有勇气,林向晚虽然在叶家也不受宠,但他们之前的差距却是天差地别的。

    如今,他终于跨过了那条鸿沟。

    有人抛弃,就有人珍惜。

    既然那个男人不懂得爱她,呵护她,那正好省了他的事,他不用再处心积虑,如何把她从他手中夺过来了。

    “别摸我的头啊,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头发快被你揉成鸟窝了。”林向晚拍开叶弥生的手,没好气道。

    叶弥生哈哈大笑,干脆把她抱在怀中,“你就是小孩子,在我面前,永远是我的小女孩儿,我的小晚。”

    “还小盆小锅呢,我都是小女孩儿她娘了。”林向晚不停挣扎,无奈叶弥生的手臂十分有力,她挣扎一会儿知道挣不出,干脆让他抱着。

    “别总问我了,也说说你吧,这些年你到底去哪儿了?干了些什么?”林向晚的头正好枕在叶弥生的胸口,“喂,说正经的,你心脏跳得有点快啊,平时也这样么?”

    平时当然不是这样,他是出了名的冷静王,也只有拥她入怀,才能让他心潮澎湃。

    叶弥生的嘴角微微翘起,他轻嗅着林向晚发间的柠檬香,漫不经心道,“我嘛?这几年就是那样,没什么特别的。在一个地方待腻了,就去别的地方住住,平时想工作就工作一下,不想工作就歇着。”

    “这还叫没什么特别的?”林向晚叫道,想工作就工作,不想工作就歇着,这是多少人向往的生活啊?!“请问你的职业是?”

    “哦,你问这个……我应该算是个影视爱好者吧……”

    听叶弥生这样说,林向晚以为叶弥生只是个在片场讨生活的三流群众演员,群众演员生活艰苦,想往上爬不容易,林向晚不想揭叶弥生的伤疤,于是也没再问下去。

    可等林向晚出院当天,当知道叶弥生真正的身份时,她被深深的震惊了。

    “做好准备了么?”办完出院手续,叶弥生和林向晚一起走到医院大门口,他一边往鼻梁上推着墨镜,一边没头没脑地问道。

    “准备什么?”林向晚莫名其妙,她从不知道医院是可以晚上办出院的。

    “逃亡。”叶弥生说完,推开医院大门。

    叶弥生一出现,闪光立刻灯亮如白昼,虽然已经将近凌晨时分,但医院外仍是守候着大量的记者与粉丝。

    少女们疯狂的尖叫声响成一片,“eric,我爱你!”

    “Eric!!!看看我!”

    eric?谁?叶弥生?林向晚彻底傻了,在她和叶弥生身边不知何时围上一群黑衣保镖。

    记者们奋不顾身的冲了上来,被保镖挡住,仍是见缝插针地问道,“顾先生,做为第一位获得奥斯卡奖的华裔男演员,你有什么话想对H市的观众说?”

    “顾先生,你来H市,是为了拍摄李城导演的新戏么?”

    “顾先生,请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医院,这位小姐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于记者的提问,叶弥生紧抿双唇,一个字也没有回答,只是奋力地拉着林向晚往前走。

    但是听到最后一个问题,他忽然停住脚步。

    他半扭过身子,望着林向晚,忽而一笑,他不笑的时候已经足以魅惑人心,笑起来更似“轻云之蔽月,流风之回雪”,让人根本挪不开眼睛,就连林向晚都觉得心中一荡。

    周围似乎安静了一些,大家都沉浸在叶弥生的笑容中,忽然听到他说,“她是我很重要的人,我回H城,有一大半原因,也是因为她,她不是圈里人,我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关照,别欺负她,我会心疼的。”

    如一滴水落到滚油里,叶弥生的话音一荡,四周立刻乱成了蛤蟆坑。

    闪光灯几乎可以闪瞎人眼,林向晚想用手捂脸,可叶弥生却坚定地拉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挡住自己。

    林向晚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叶弥生的举动让她很不开心,不容她反对,叶弥生就在她耳边低声道,“你走得太慢了。”

    说完,他一把将林向晚抱了起来,粉丝群里发出伤心与激动的欢呼声,林向晚脑子里一片空白,都忘了反抗。

    叶弥生在保镖的协助下,迈开大步,快速突破重围。

    直到林向晚坐在汽车真皮座椅上,空调冷丝丝的微风吹拂在她脸上时,她才意识到刚刚这个男人做了些什么。

    “叶弥生!你在做什么?!”林向晚十分生气。

    叶弥生微微一笑,“你走得太慢了,我怕你会被记者逮住吃掉。”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你欠我一个解释!”

    这下完了,那么多记者,他们一定拍下了她的样子,明天这些照片一上报纸,以后她还怎么正常生活?!

    林向晚对叶弥生怒目而视,叶弥生只当看不见,对她摆摆手,“有什么事情待会儿再说。我保证给你个满意的答复。”

    叶弥生让司机开车,沿路仍有许多粉丝不甘心的想要追随,司机将油门踩到底,车子如离弦的箭般驶出。

    一直到驶上高速路,叶弥生才如释重负的长出了口气。

    就在林向晚以为叶弥生就要给自己一个答案的时候,叶弥生忽然摘下眼镜,可怜兮兮地抓住林向晚的手,“小晚,我闯了大祸,你会帮我吧?”

    他眼中似有泪光闪动,神情说不出的委屈,林向晚光是看着他这张脸,就觉得心里一软,她强迫自己扭过头,不再看叶弥生,“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但你必须把这件事情摆平,我的照片不能出现在报纸上!”

    这件事情不光影响了她,还有家里几个孩子,她可不想过那种每天戴着口罩才敢出门的日子。

    叶弥生的狐狸眼中闪过一抹精光,他飞快道,“这事不难办,但我才到H市,人头还不是很熟,也要请人帮忙,要不这样吧,过两天有个舞会,我的老板举行的,你要是有空,和我一起参加,我老板人最好说话,我和你一起求求他,说不定他会愿意出手。”

第5章 表子无情戏子无义

    两天后,叶弥生出现在林向晚家门口。

    林向晚刚刚拆了一多半的箱子,家里乱的无下脚之地。

    叶弥生站在门口,朝里面望了望,“啧啧,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闭嘴,你怎么找来的。”林向晚无力道。这两天她都没看报纸,也不知道外面闹成什么样。

    两天前她拒绝了叶弥生的提议,什么劳神子的舞会,她才懒得参加。反正这个祸是叶弥生闯下的,不管怎么样他都得想办法把事情摆平,他要是敢逃,林向晚保证自己会好好收拾收拾他。

    和楚狄结婚之后,她已经很少再出席这种社交活动,高跟鞋都藏在柜子最深处积灰,她像一只蜗牛,把所有的柔软都留给了家里人。

    “山人自有妙计。”叶弥生出门总是戴墨镜,他红起来的时间不长,但涨势十分惊人,再加上他人在H城的消息被媒体爆光,粉丝们火眼金睛,附近几个城市的粉丝团都连夜赶过来,那份热情恨不得要将他生擒活捉了。

    “不请我进去喝杯咖啡?”

    “咖啡没有,白开水管够。”既然他已经找上门,林向晚于情于理也不能让人一直杵在门口。

    翻出一只纸杯递给叶弥生,叶弥生到厨房里找了凉瓶倒水,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

    “你怎么……姓顾了?”

    林向晚和叶弥生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远处的电视传来微弱的声音。

    家里实在太安静,林向晚觉得有些难受,于是就习惯把电视打开,不是为了看,只是为了制造些声音。

    此情此景,如穿越时光,回到他们的少年时。叶弥生借住林向晚家时,俩人下学后就喜欢凑在一起做功课,林向晚的成绩一直很好,可以连做作业边聊学校的八卦。

    叶弥生坐在一旁静静的听,目光里满是宠溺。

    叶弥生的英文口语不行,第一次开口,差点没把林向晚给笑死,看她笑得东倒西歪,叶弥生觉得无奈,最后自己也笑了。

    后来林向晚一个一个音标给叶弥生纠正,等叶弥生离开的时候,英语成绩已经在班里名列前矛了。

    “爷爷过世后,有个远房的亲戚收养了我,为了出国办手续方便,我就跟了他的姓。”

    “所以你去法国也是因为他?”

    “是的,他有些产业在法国,前些年我们一直住在那边,他去年回的国,今天晚上的晚宴他会出席,你想见见他么?”

    叶弥生这是变相又在邀她去那个晚宴了?

    林向晚刚想拒绝,忽然听到电视里传来熟悉的男声。

    叶弥生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楚狄的脸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他的公司正在准备上市,所以做为公司总裁,他和钟昆也频频在经济频道上亮相。

    楚狄并不是个喜欢张扬的人,林向晚并不是,所以他们结婚的消息很多人都不知道,还有杂志乌龙的把他列在本市黄金单身汉的排行榜上。

    他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变化,仍像平时一样整齐英俊,穿着笔挺的西装,举手投足都是成熟男人的气魄。

    比起他的潇洒自如,林向晚就显得有些憔悴,自己一个人躲在小屋里拆箱子,实在有些顾影自怜的意味。

    去他妹的顾影自怜!又不是她做错了事,她为什么要躲起来!

    林向晚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可我没有合适的礼服。”

    “这不是什么问题,相信我,我会让你变成今晚全场最耀眼的明星!”见她松口,叶弥生眼中闪出激动的光芒。

    *

    酒会七点举行,六点不到盘山道上聚满了豪车。

    叶弥生的座驾是一辆黑色的顶配迈巴赫,这车售价近千万,且拿着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生产日期已经排到了两年后。

    “做演员很赚钱?”

    车内的坐饰都是真皮手工缝制,每一个细节都显露出奢华的气息。

    “有人包养。”叶弥生没正经的说道。

    林向晚忍不住笑了起来。“男的女的?介绍给我呀。”

    “那不行,介绍给你,我该被抛弃了。”

    “切,大影帝对自己这么没信心?”

    “只不过是个最佳男配而已,又不是最佳男主,不做数的。”

    世上大概也只有他这样看轻这个奖,要知道有多少资深的影员,以能登上那个领奖台,拿个小金人,当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

    林向晚其实是看过这一界颁奖礼的,不过因为她对娱乐本就不上心,再加上看典礼的那天安安有些感冒,一直在闹腾,所以她看了一半就关了电脑去陪安安,根本没有见着叶弥生登台。

    “你这话可别对娱记说,否则人家会说你自大,目中无人的。”林向晚戳了戳他的肩膀,“我该叫你什么?叶弥生?顾弥生?Eric顾先生?”

    她这样关心他,叶弥生觉得心里暖暖的。

    “你可以叫我弥生。”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没错。

    但弥生却把这个最初属于自己的代号与林向晚一起分享,只和她分享。

    那些冰冷的岁月,漂泊异乡,作为新人被人欺凌的日子,只有和她在一起的那两年时光给了他些许温暖。

    永远忘不了他们分别的那一天,她侧着头微笑的样子,她穿着棉布裙子,长长的头发束在脑后,迎着阳光,她藏起眼泪,微笑地对他说,弥生,加油。

    叶弥生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坐在井底的蛙,他不断地不断地努力向上爬,而林向晚,就是井口那一抹银色的月光。

    “弥生。”林向晚轻启嘴唇,两个带着她的体温发出。

    叶弥生展颜一笑,“小晚,我以后会一直陪着你。”

    车身忽然猛的一摆,林向晚没防备,人被甩得朝车窗撞去,叶弥生赶忙拉住她,护在怀里,对司机厉声道,“怎么回事?”

    “对不起老板,前面有辆车子开车不规矩。”

    林向晚探头向前面看了看,迈巴赫前台塞了辆黑色的奔驰车,因为加塞加得太狠,车尾还在摇摇摆摆。

    目光接触到车牌时,林向晚的心不禁往下沉了沉。

    那是楚狄的车子。

    “一会儿可能会有投资人过来和我说话,你自己别拘束,想和他们聊就聊两句,不想聊了我们就回去。一定记得,你的开心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车子停稳,叶弥生用指头轻拢着林向晚脸颊的一缕散发。

    林向晚对参加晚宴没什么兴趣,但对宴会上的美食却抱着十二万分的热情,她跳下车,朝叶弥生俏皮的眨眨眼睛。

    “放心吧,我会吃够本的。”

    就算是在高端人士扎堆的晚宴,叶弥生的到带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没办法,谁让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呢。

    叶弥生领着林向晚缓步走入宴会厅,一路上林向晚收到不少探寻的目光,她保持着得体的微笑,眼睛不住地往大厅旁边摆自助餐的区域扫去。

    “Eric,这边。”有熟人在招呼叶弥生,他抱歉地朝林向晚笑笑。

    林向晚立刻体贴道,“你忙你的,我会照顾好自己。我去拿鱼子酱了,晚点该没有了。”

    说完,她就快步但姿态优雅地朝食物码放地点快速移动。

    叶弥生,“……”在她心里自己难道还不如一碟鱼子酱珍贵?!

    上等的Beluga鲟鱼鱼子酱,在水晶灯的灯光下,闪耀出迷人的光泽,让几天都没正经吃一顿饭的林向晚食指大动。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银餐勺,毫不留情地在鱼子酱上狠狠地挖了一大堆。

    大多数参加餐会的女宾,为了保持自己美妙的仪态,不被娱记偷拍到大吃特吃的模样,都会很矜持地端着一只高脚香槟杯,撑着笑脸熬过整晚时光。

    林向晚可没她们那么顾忌,沿着自助区一路巡视下来,她餐盘里的食物堆成一个小小的山峦。

    就在林向晚打算找个隐蔽安静的地方享受美食的时候,忽然从斜地里伸出一只手,狠狠地将她往旁边一拽。

    白色的骨瓷餐盘掉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精美的食物也散了一地。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半天的劳动成果被人毁掉,林向晚不禁咬牙切齿怒地对肇事者怒道,“姓楚的,你TM到底想干什么?”

    楚狄不语,双唇紧抿着地拖着林向晚往无人的僻静角落走去,一直走到宴会厅的最里面,才放开了她。

    他的脸色极难看,射向林向晚的目光几乎可以剐掉她身上一层肉。

    “那个人是谁?!”他低声怒吼,如一只受伤的野兽。

    林向晚一楞,随即扬起一抹戏谑的微笑,“他是谁跟你有半毛钱的关系?我问过那个和你在办公室偷情的女人姓是名谁了么?”

    楚狄一噎。

    从事发至今,林向晚都没问过那女人到底叫什么,和楚狄怎么认识的,为什么俩人会滚到一张床上。

    这些事情,前因后果,对她来说根本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楚狄背叛了她,不光是她,还有他们的家庭,多知道一些细节只会让她觉得恶心。

    “我没想到以你的姿色,这么快就能找到下家,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楚狄几乎是恶毒的说着。“那男人是个戏子吧?自古表子无情,戏子无义,你们还真是天生一对。”

第6章 恨他入骨

    “够了!别说了!”林向晚的身体一颤,她没想到楚狄会用这么恶劣的语言来伤害她,这个男人还想过分到什么程度。

    她原以为他们就算不能在一起,也没必要弄到相看两憎的地步,但如今看来,是她太天真了!

    “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说话这么难看?你看不起叶弥生,你又有什么比他强的?你又凭什么这么说我们!?婚内出轨的又不是我!我林向晚自问良心,没什么对不起你楚狄的!可你呢?!”

    “我们已经离婚了!离婚了!你懂不懂!我不会管你和谁滚床单,滥交也好,都随便你!但是你也没权力再过问我的生活!”林向晚低吼道,“我早对你说过,滚出我的人生!滚得越远越好!别再来骚扰我!要断就断得干干净净,别像个娘们儿似的!”

    他凭什么管她和谁交往?他已经不再是她的丈夫了,他们没有关系了!!

    这些话如双刃剑,不光把楚狄割伤,也让林向晚自己鲜血淋漓,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再疼了。

    可楚狄总有办法让她更疼!

    她因为生气,身体剧烈的颤抖着,脸色苍白中透着几分不健康的红晕,楚狄双拳紧握,狠狠道,“谁说我们离婚了!我一天没有签字,你就一天还是我的妻子!别和别的男人不干不净的,你知道我最恨这种事情!”

    在车里的时候,他就看见林向晚和那人搂搂抱抱,那人长得像个男狐狸精,看林向晚的眼睛好像会说话,而林向晚竟然也笑眯眯的看着他,好像对他充满好大吃一惊。

    楚狄并没想到林向晚会遇到这样一个人,面对这样的情景,他失去了冷静。

    叫司机故意别他们的车,本想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让他们收敛一些。

    可没想到那个男狐狸根本不吃这一套,见他挽着林向晚的腰,俩人有说有笑地一起走入宴会厅,楚狄心中的怒火,如爆发的火山,瞬间将理智吞没。

    “你……你还能不能更无耻?!”林向晚怒极反笑,“当初是你提出离婚,现在却拿这个来要挟我?!楚狄,你到底想要什么?!我不求你像我对你一样对我,我只求你一句实话,我用十年换一句实话不过分吧?”

    她眼中有泪,就算一次一次地告诉自己,不要再为这个人流泪,但事到临头,她总是忍不住。

    这是她那么那么爱的一个人,爱得已经成了习惯,关于他的一切,丝丝缕缕都和她的生命纠缠在一起。

    她为了剥离这个人,自己对自己下手,将心头挖了个大洞。

    可他连喘气的机会都不给她,又在她的还没结疤的伤处撒盐。

    林向晚知道,当一个男人不再爱它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都是错。

    可她没想到这种事情会落到自己头上。

    是不是真的要让她死在他面前,他才能放过她?!

    楚狄已经有许久许久没有见过这样伤心的林向晚了,他一直对她很好,不让她受委屈,就算有时候她心情不好,他也会想办法逗她笑。

    躲过她的视线,他有些狼狈的道,“我不是要要挟你……你可以找别的人,但是那个人不行。”

    那个人看她的眼神,和楚狄自己看林向晚的眼神,没有差别。

    他是真的可以抢走林向晚的人,楚狄不想看到这一幕。

    “为什么不行?爱恨平常事,旧伤新人治。我就是要找他,你能把我怎么样?!”林向晚一步不退。

    为了这个男人,她已经退了很多,再退下去,她怕自己连底线都保不住。

    “阿晚!”楚狄恼火的喊掉。

    “别叫我阿晚!我和你没那么熟!你要么给我一个理由,要么滚远点!我……呜……”

    见她这样倔强,楚狄干脆上前一步,强硬地吻住了她的嘴。

    熟悉的味道充盈在林向晚鼻息之间,有一刻,林向晚竟有种失而复得的喜悦,但下一秒,她就意识到这喜悦并不是真的,她已经失去了这个男人,一想到他曾经用这张嘴吻过别的男人,她就觉得无比恶心。

    “唔……”一阵巨痛过后,血腥味在口中弥漫。

    林向晚借机推开楚狄,她用手狠狠地擦着自己的嘴角,“你这个……混蛋!”

    如果她不是穿着长款礼服裙行动不便,真有心踢楚狄几脚!

    “别再让我看到你!不会有下一次了!离婚协议书也赶快签好!否则的话,我不介绍告上法庭!姓楚的,我警告你!你要是不在乎公司上市之前闹出丑闻,那我也不在乎!大不了鱼死网破!我什么性子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放完狠话,林向晚提着长裙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宴会厅。

    “怎么了?!”叶弥生正在和人说话,看到林向晚脚步凌乱地朝门口跑去,立刻拉住她。

    林向晚脸上还挂着泪痕,身体兀自发抖,“我要离开这里。弥生,带我走。”

    她简值一分钟也不想待在这儿。

    “好,我们走。”叶弥生见她不对劲,不再问她缘由。

    和人草草告别,他立刻拉着林向晚出了宴会厅。

    虽然是夏天,但入了夜,山上的气温仍是很低,叶弥生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盖在林向晚的肩上。

    她真瘦,肩膀小小的,真不知她是怎么用这一双肩膀撑起这个家。

    她一定很累吧。

    林向晚一直没有说话,车子在蜿蜒地盘山公路上行驶,车里的气氛沉默压抑。

    “回家么?”车子驶入市区,叶弥生低声问她,林向晚的脸色苍白,街道上的霓虹灯照在她脸上,也没能给她增添几分生机。

    “不。不回家。带我找个热闹的地方,随便哪里都行。我不想回去。”

    家里乱成一团,安安被张阿姨带回她家,张阿姨大概看出了什么,想留多一些空间给林向晚独处。

    所谓家,是有爱的人在的地方,才叫家,而不是一座空荡荡的房子。

    叶弥生会意,拍拍司机座椅,“去兰亭。”

    已经将近十点,可H市中心的酒吧待仍然灯火通明,因为是周末,所以整条街上都充满了不愿归去的寻欢客。

    兰亭club在酒吧街的尽头,虽然位置不是最好,但却是整条街最奢华,占地最广,也是消费最高的会所。

    会所外仿古建筑,雕梁画壁十分考究,整体建筑均由会所主人请了市古建筑研究院的教授帮助设计的,每一处都透着旧时王孙贵气。

    而会所里面,则安置着世界上最先进的舞台音响技术,来自全球各地的名酒与美食全都汇聚于此。

    会所地上地下一共六层,地下两层专供VIP客人停车。

    地上一层为接待大厅,二层为公共活动场所,KTV,自助餐,台球厅,各种娱乐项目应有尽有。

    三层四层全是VIP包间,每个包间风格不同,私密性极强,整个会所24小时营业,无论什么时候进来,都会受到服务人员最真诚的欢迎。

    叶弥生带着林向晚直接奔了四层,他在会所里有专用的房间,房间已经提前打开了空调,一进门就感觉到舒服的凉意,灯光也被调成最适宜睡眠的光线。

    “你先躺一会儿,我让他们送些吃的上来。”

    从离开宴会,林向晚的目光就一直游离不定,她像是被什么东西摄住了心魂,整个人都显得十分不安。

    叶弥生将她按在床上,她就乖乖的躺着,双眼紧盯着窗外暗黑无光的夜幕。

    叶弥生很想知道她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可他又不敢问,怕问多了,林向晚会更伤心。

    不一会儿,客房服务员送来了一碗热汤面,还有一些小菜,两副碗筷。

    叶弥生正找钱包给服务员小费的时候,林向晚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下了床,赤着脚走到房间角落里摆着的酒柜前。

    从里面掏出一瓶威士忌,拧开瓶盖,林向晚将瓶口放到嘴边,一仰头,对瓶喝了起来。

    等叶弥生给好小费,将装着食物的小推车推起来的时候,一瓶威士忌已经只剩半瓶。

    叶弥生快步上前,夺过林向晚手中的酒瓶,将瓶子扔在地上,瓶身倒在地毯上,很快就把雪白的地毯染出一片难看的酒渍。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不能告诉我?要这么糟蹋自己?!”叶弥生心疼极了,低声怒道。

    林向晚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烈酒,她的身体不允许她接受太过刺激的饮料,她一直很小心的照顾着自己,希望能活得更长一点。

    可是现在,她并不想那么多,她只想让自己醉,让自己睡。

    如果睡着了,就可以忘记那个人了吧。

    对于一个不长饮酒的人来说,半瓶威士忌已经足够让她失去意识,林向晚的双眼开始涣散,她靠在叶弥生胸前,口中喃喃,“为什么你不要我了……我哪里做得不好……你为什么不要我了……她比我好么?只是年轻而已……我当初跟你的时候,也很年轻……楚狄……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叶弥生是第一次从林向晚口中听到这个人名,但这并不妨碍他恨他入骨!

第7章 爱他入骨

    叶弥生在那一刻恨不得反回宴会杀了这个叫楚狄的男人。

    既然不爱她,为什么不早点放开她?!为什么还要这么伤她?!难道他不知道,对他来说唾手可得的人,对有些人来说,却要奋斗多年!

    “没事了……小晚,我在这里,弥生在这里。弥生不会让别人再伤害你,谁都不可以。”轻拍着林向晚的背,弥生在她耳边低语。

    声音虽低,但坚定不移。

    刚刚酒喝得太快,把林向晚脸上都弄了不少,琥珀色的痕迹一直从面颊蔓延到乌黑的长发中,再混上她的眼泪,整张脸像是花猫一般。

    弥生抽了张纸,仔细地替她擦拭着。

    林向晚哭了一会儿,哭累了,不再吵闹,如疲惫的少年,恹恹地靠在叶弥生胸前,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轻手轻脚地将她重放回床上,叶弥生守了林向晚一会儿,见她睡熟了,才起身走到阳台旁。

    拉开落地窗户,H城夏日特有的温热空气扑面而来。

    叶弥生点起一支香烟,烟雾在夜色之是缓缓上升,他掏出手机,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划动着。

    他的上衣不知何时解开了几个扣子,衣领随着动作微微晃动,露出健康的小麦色皮肤。

    如果此刻有叶弥生的影迷在,她们一定会忍不住尖叫起来,夜色中,他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懒散却优雅的气质,白色的衬衫上沾了些酒液,又给他增添几缕不羁,性感,只不过仔细看,你就会发现,不管他的外表看上去有多么平易近人,他的眼神里却没有一丝温度。

    冰冷冷的,好像藏着整个北极。

    “顾先生。”电话接通,叶弥生吐出一口烟雾。

    “弥生。你今天的行为很失礼。”顾元琛的声音听起来很不快。

    他原本想借今天这个机会,把叶弥生介绍给自己的商业合作伙伴,可叶弥生却中途离席,连个解释都没有。

    叶弥生哧笑一声,笑意未达眼底,“我只是个配角,相信我,没人会在意我在不在那儿。”

    “我在意!Eric,你是方尊国际的接班人,你还想这样闹多久?”

    顾元琛自己曾有过一个儿子,后来因为车祸不幸过世,顾元琛也算家大业大,却没有继成人,连着试了几年都没能再造出孩子之后,他死了心,从老家收养了和自己有些亲戚关系,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的叶弥生。

    叶弥生对于顾元琛的钱一直不在意,他过过穷日子,并不觉得那样的生活有多难受。

    真正的贫瘠是内心的荒芜,而不是物质层面的匮乏。

    “对我来说,演戏并不是玩闹。”每次一提到接班人之类的话题,叶弥生就忍不住要和顾元琛吵起来,他已经想办法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但一尊奥斯卡的小金人,

    对顾元琛来说,与亿万家产相比仍是不值一提。

    不过这一次,叶弥生并不打算和顾元琛吵,“不过我既然答应你回来,就是决定要参与公司事务,但你总得给我些时间。”

    “你要多久?”

    “一年。或许。”

    “你要生孩子么?一年?”顾元琛毒舌冷笑,“最多给你半年时间,收拾好你眼下的烂摊子,回公司接受培训,从最底层销售做起,别以为我会因为咱们的关系,就给你特别照顾。”

    叶弥生一晒,他也没想过顾元琛会照顾他,毕竟已经被他照顾了十来年,彼此的个性早就心知肚明。

    顾元琛还在等着叶弥生讨价还价,没料到叶弥生竟痛快地答应,“六个月就六个月,不过我要向你打听个人,楚狄你听说过么……”

    林向晚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头痛得好像有几十只猴子一直在她脑袋里跳,她呻、吟一声,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昨天到底干了什么。

    耳边传来冷哼声,林向晚抬头,发现叶弥生正坐在床前的沙发里。

    他的脸色很不好看,眼睛下面一大圈青印,身上的白衬衫满是皱痕,林向晚揉揉眼睛坐起来,“我怎么会在这儿?这是哪儿?”

    “你一点也不记得了?”叶弥生冷哼了两声,“这倒是个好借口。”

    脑袋里仍是轰轰做响,林向晚用手掌拍了拍它,不知是不是这个动作起了效果,她倒真的想起了些关于昨晚的片段。

    如半瓶威士忌,如酒醉后哭哭啼啼……

    毕竟是这么大的人了,还哭成那副模样,她有些心虚地瞧了叶弥生一眼,“我喝多了就是那样……没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她的酒品实在不算很好,虽然没有达到借酒撒疯的程度,但也曾做过在沈士君的婚礼上,因为喝多而引吭高歌的蠢事,多亏了楚狄拦住她,否则她在唱完忐忑之后,还打算蹦到台上去来一段俺老孙,俺老孙住花果山……

    想到楚狄,她的心又开始疼起来,连丢脸的回忆都变得不那么难堪了。

    见林向晚脸上的颜色如风中的烛火,忽而黯了几分,叶弥生的心又提起来,“喂,你可不能一句不记得就想把事情都抹杀,你昨天对我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你可是要负责的!”

    “负责?!”叶弥生的话把林向晚的心神从对楚狄的回忆中扯了出来,“负什么责?”

    叶弥生像是极不满意她的回答,一下子从沙发里站起来,走到床边,他俯下身,离林向晚极近,在她耳边低语,“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一丁点也记不得了。”

    他一弯腰,衬衫领口大开,林向晚抬眼正好可以顺着领子看到他蜜色的皮肤,以及紧实结绷的胸肌,她的脸微微一红,难道自己昨天真的对叶弥生干了什么过分的事情?可她真的一点也记不得了。这该怎么办……

    额上突然疼了一下,是叶弥生屈起食指在她脑门上打了个爆粟。

    “你一晚上吐了无数次,害我一夜没睡不说,还毁了我的衬衫。呐,还毁了我的意大利裁缝刚制好的衬衣,你说,你是不是应该要负责?”

    他用手一指,雪白衬衣上果然有几道琥珀色的痕迹。

    “洗洗也不是不能穿……”什么意大利裁缝,又不是因扎吉缝的……“要不然我先给你洗洗,万一洗不干净我再陪你一件。”

    到底是自己的不是,林向晚看了面色不善的叶弥生,弱弱的说。

    见她向自己示弱,叶弥生的脸色变好些,不过仍是严肃道,“先这样好了,万一洗不掉,你可别赖账,明明没什么酒量,还学人家买醉,人家都是对瓶吹啤酒,你倒好,吹威士忌,你当自己是酒圣?你心脏动过手术吧?这样喝酒真的没问题么?到底遇到什么事,让你这么拼?连命都不要?!”

    叶弥生攒了一个晚上的话,终于有机会都说出去。

    可他一说完,就后悔了。

    林向晚安静地听着,等他说完,她才幽幽开口道,“可是,就算我连命都不要,人家也未必会多看我一眼。”

    “你……”叶弥生不知该说什么。

    她在面对楚狄时那样强硬,让人真的以为她早已对他死了心,可唯有她自己知道。

    她的心里,从开始到现在,只有这个男人的名字。

    她爱他入骨,哪怕在知道他已经不爱她之后,这种感情仍是无法停止下来。

    也许,真的像人说的,爱情如果能被理智控制,那就不叫爱情了。

    林向晚把脸埋在手心里,肩膀微微的耸动着,叶弥生叹了口气,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沈士君。

    “我刚下飞机,已经和钟悦通过电话,阿晚,我们得谈谈。”

    沈士君和林向晚约在茶楼里,叶弥生送林向晚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到了,点了杯红茶,细细地品着。

    沈士君看起来有些疲倦,林向晚走到他对面时,他都没有注意到。

    直到叶弥生轻咳了一声。

    “阿晚?这位是……?”眼前的男子有一种震撼人心的美丽,也许用美丽来形容一个男人并不合适,但沈士君实在找不到别的词汇。

    “他叫叶弥生。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林向晚转向叶弥生,“弥生,能让我师兄单独聊聊么?”

    “当然可以。我在外面等你,有事叫我。”叶弥生体贴地答道,临走前不忘拉起林向晚的手,在她手背上荡下一吻。

    他一边吻,一边拿眼瞟向沈士君,眼中挑衅的意味要多浓有多浓。

    沈士君,“……”

    要是换在两年前,他也许真的会被挑衅到,但是现在,他已经有了莫洛洛,连儿子都一岁了。

    不过叶弥生这个人……

    “朋友?你因为他才和楚狄离婚的?你知道不知道,昨天叶楠和楚昊拿走了照护,想要偷偷搭飞机回国,幸好洛洛及时发现了他们不见。”

    “什么?!”林向晚听沈士君这么说,差点从沙发上蹦起来。“他们现在在怎么样了!?”

    儿子是她的心头肉,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林向晚连想都不敢想。

    沈士君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我已经让洛洛把他们的护照收起来,人也好好看住了。阿晚,连叶楠一个小孩子都看出了你和楚狄的不对劲,你还打算瞒到什么时候?我已经和钟悦聊过了,她说,你和楚狄办了离婚手续,这是真的么?你们到底在搞什么?年前还好好的,为什么忽然要离婚?!”

第8章 野种

    “如果我知道就好了,可是连我也不清楚,事情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林向晚的双肩微垂,脸上写满了无奈。

    她把自己发现楚狄与胡莎莎在办公室鬼混,还有楚狄之后反常的言行对沈士君一讲,沈士君立刻道,“你不觉得这事儿有些反常?!这根本不像是楚狄能干出来的事情。”

    如果说女、色、诱、惑的话,早在几年前,楚狄生意开始有起色的时候,就有不少女人向他自荐枕席,其中不乏一些姿色与智商都在上乘的女子,可是楚狄根本对这些女人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胡莎莎确实年轻,长得也还算不错,但又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百年难得一见的美人儿,楚狄大风大浪都经过了,怎么会在她这条小阴沟里翻船?!

    别说林向晚,就连沈士君都不能信!

    “你以为我不觉得蹊跷么?可是既然这是他的选择,那我又能怎么样?有句老话说得好,对你最深的爱是手放开,他想要自由,我给。他想要什么,只要我林向晚给得起的,我都会给。”林向晚苦笑,“我比你更想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想要干什么,可是他不肯告诉我,我就只能靠自己查。”

    “你既然什么都明白,为什么还要执意和他离婚?那你就不怕,和他离了婚,真的会被人插一只脚进来?”

    “离婚不是我想要的,而是他想要的。他这么处心机虑的做戏给我看,我要是没点反应,那岂不是太让人难堪了?”林向晚笑笑,比哭还难看。

    “再说,结婚证书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张纸而已。当初我同意嫁给他,也不过是因为成了夫妻之后,有些人事关系会处理得比较痛快。离婚证也好,结婚证也好,对我来说,都不能证明什么。”

    能分开的爱人,就不是爱人,能说出的痛苦,就不算痛苦。

    一张纸,根本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难道因为没有那张纸,我就没有和他纠缠十年?难道因为没有那张纸,我就不算是他孩子的母亲?”

    难道没有那张纸,胡莎莎就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坐上楚夫人的位子?!

    她真是太单纯了,单纯得近乎于愚蠢。

    楚狄是什么样的人,他能对自己狠,就能对别人狠,胡莎莎不过是他棋盘上的一颗最小的卒子。

    用着顺手就拿来用一用,用着不顺手,他会毫不犹豫的丢了她。

    见她想得这样明白,沈士君稍稍放心了些。

    他从钟悦那里听说林向晚要离婚的消息,吓得马不停蹄的从伦敦搭最近的一班航班赶了回来。

    他比谁都清楚,对林向晚来说,楚狄意味着什么。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不过那位先生……”

    叶弥生坐在茶楼外间,他只穿了套最常见的运动衫,但楼里的客人还有服务生,只要是长眼睛的,都被他吸引了视线。

    “我说了,他只是个老朋友,你不用担心。”林向晚向外看了一眼,对于叶弥生带来的骚动,已经习以为常。

    “其实我搞不懂,你们为什么非要弄到离婚不可,不离婚待在他身边,你不是可以更方便的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目的?”

    “不离婚他天天睡在办公室,我连他的面都见不到。而且……老实说,我早就想给他个教训了。”

    她就不信,楚狄做了这个决定,一点感觉也没有。

    她和他在一起十年,他只要不是块石头,就一定会觉得疼。

    “不管这回他是遇到了什么事,我也不管他是有多好的理由,总之欺骗我,伤害我的人,我都不会轻易原谅。夫妻本是一体的,他不信任我,那我也不信任他。看看最后谁更难受吧。”

    “你啊……说的都是气话,他真的难受了,你会好过?怎么还和过去一样,脾气这么倔。”沈士君无奈道,“楚狄那边我管不了,你可不能因为这件事就不好好珍惜自己,知道么?你有几个月没去医院复检了吧?”

    林向晚做过心脏手术之后,每半年就要到医院检查一次,以确保身体各器官都在正常运作,前几年她想得起来的时候,还去查一下,见自己一直没什么大事,也就懒得折腾了。

    看她不说话,一脸心虚的模样,沈士君就知道自己猜得没错。

    只要自己不看着她,她就一定会闯些祸出来,真是个让人永远也没办法放开手的家伙。

    “别四处乱看,和你说话呢。我会让人安排,尽快给你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我会全程监控,你别想逃。”

    沈士君说到做到,第二天就拉着林向晚直奔私立医院。

    一通检查做下来,林向晚的身体只是有些小毛病,没什么大事,她还在和沈士君说,“我就说我没事,你偏不放心,你什么时候回伦敦啊?”的时候。

    妇科主任拿着一张化验单,喜气洋洋的走过来,“林小姐,恭喜你,你怀孕了。”

    林向晚怔在当场。

    两个月前,她和楚狄曾经有过一次纠缠,因为楚狄最终并没射在里面,她还以为没事,所以没有吃避孕药,可是没想到,竟然怀孕了。

    如果在平时,她一定会很欢迎这个孩子的到来,她一直很喜欢小孩子,希望家里热热闹闹的。

    可是现在……

    “你打算怎么办?”沈士君坐在她身旁,低声问道。

    “不知道。”林向晚望着空荡荡的走廊。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因为是工作日所以医院里的人并不多,有几对夫妇坐在不远处,妻子们的肚子都是大大的,夫妻两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曾几何时,她与楚狄也是这样,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孩子的降临。

    一个新生命,代表着一个新的开始,会开启一段未知的旅程。

    可是如今……这孩子来得真不是时候。

    林向晚低头看向小腹,因为月份还早,所以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这是个安静的孩子,十分乖巧,没有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以至于她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到来。

    会是个女孩子么?如果是女孩子的话,那就好了。

    两儿两女,莫洛洛一定会很羡慕的。

    林向晚的唇边不由得勾起一抹暖暖的微笑,虽然这孩子来得有些不凑巧,但她仍是满心喜悦的欢迎他的到来。

    他会长得像谁?自己?还是楚狄?不知楚狄知道这个消息,又会有怎样的反应。

    会和她一样开心么?

    既然楚狄是孩子的父亲,林向晚觉得自己有必要知会他一声,可她不知道,在她知道这个消息没多久,楚狄也知道了。

    楚狄放下电话,脸色是从所未有的阴沉难看,他枯坐在办公室宽大的总裁椅中,从中午一直坐到黄昏日落,其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

    不知又过了多久,华灯初上,他终于像是下定了决心,再次将手伸向电话。

    放下电话,楚狄用手捂着胸口,胸膛中跳跃的心脏传来冰冷的疼感,好像有人将一把刀,缓缓的插/入其中,然后又用同样的速度将它拔了出来。

    他不会死,他只会不停的流血,不停的疼。

    他有一种感觉,他做了一个会让自己懊悔终身的决定,但此时此刻,他除了这么做,没有别的选择。

    黑色的车子在午夜中狂奔,大团大团的热风从窗户里涌了进来,楚狄把油门踩到底,将车子一直开到山顶上。

    他冲出车门,大口大口的呼吸,可周围的氧气像是被人抽空了一般,他越是急喘,就越觉得窒息。

    手机传来微弱的颤动,楚狄掏出它。

    “我有些事情想和你说,离婚协议书签好了么?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聊一聊?林向晚。”

    他看着屏幕上的方块字,直到它们在他眼中变得模糊不堪,他忽然跪倒在地,口中发出一声凄厉痛苦的叫声,那声音在山谷里回荡不定,惊起熟睡的鸦雀,如成群的恶魔般冲向天空。

    林向晚在家等了两天,都没等到楚狄的回信,她有些坐不住,干脆开车到楚狄公司。

    这一回,林向晚推门进去的时候,楚狄正在办公室里等她。

    “这是你要的离婚协议。”楚狄朝着桌面上的文件袋一指,“我已经签好了它。”

    不知是不是因为穿了一身黑衣的缘故,几天没见,林向晚竟觉得他有些消瘦,下巴上也冒出了短短的青色胡渣,整个人看上去都不是很健康。

    “你没事吧……”林向晚忍不住关心道。

    “和你没关系。”楚狄冷冷的答,“请你别再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已经不是我的太太,我的个人生活不需要你来操心过问。有时间不如多关心关心你的新男朋友。他在圈里的口碑可不算好。”

    他说得绝决而难听,林向晚眉头一皱,如果不是还有正事要和他聊,她只怕早就要甩门离开。

    “好,既然你不让我问你的事情,那我就来说我的事情。”

    “你的事我不感兴趣。”楚狄转过办公椅,背对着林向晚,做出赶人的姿态。

    这个混蛋!他竟然敢这么对她!

    林向晚强捺住心中的怒意,抓紧牛皮纸袋,不让自己把它丢到楚狄头上,继续道,“可是这件事情你必须得听,因为这也有你的功劳!我怀孕了。”

    办公室里静谧了片刻,随即林向晚听到楚狄道,“你怀孕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已经有半年都没碰你,谁知道那是谁的野种。”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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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奋斗多年,才将这朵云中的花拖到污泥中,他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
当她知道自己怀有身孕时,
他将她押到手术室门口对她说,你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除掉他,我们两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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