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一辈子
林向晚听他这么说,只觉得鼻头一酸,眼泪没控制住,一下子就流了出来。这样简单的一句话,竟让她听出万般感慨。
他知道疼了。
她一直以为疼痛只会让人难过,从来也没想过,疼痛也会让人如此喜悦。
“阿晚……”楚狄见林向晚像是傻了似的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只是捂着嘴哭,心里也有说不出的滋味。
“真的有感觉了?”林向晚抹了一把眼泪,笑着走过来。
因为经常做针灸推拿,所以楚狄的后背上布满了血印子,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有多难,一次次的摔倒,就是一次次的失望。
一颗心要有多坚强,才能一遍又一遍地承受这样的煎熬。
楚狄向她招招手,“刚刚杨护理给我施针的时候,突然觉得疼了一下,不过……你把艾绒拿给我。”
所谓针炙,就是针法与炙法的合称,针法自然不必说,炙法就是指用燃着的艾绒按一定穴位熏灼皮肤,利用热的刺激来治疗疾病,林向晚虽不知楚狄要艾绒做什么,但仍是拿给了他。
而让她完全没想到的是,楚狄接过燃着的艾绒,什么话也没说,一下子就按在自己的小腿上。
光洁的皮肤立刻就被烫出一个火泡,而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苦楚,反而洋溢着无限喜悦。
“你干什么?!你这是疯了么?怎么好好的拿这东西烫自己?”
他的动作太快,让林向晚防不胜防,把他手里的东西抢过来,也来不及了。见他自残,林向晚万分恼火,她这些日子把他照顾得这么好,身上的伤口全都敛了,就连医院的外科大夫都要夸她专业细致,可他倒好,突然来了这么一手。
“阿晚,是真的有感觉,不是我的错觉。我是真的觉得疼了。”楚狄不顾林向晚的恼怒,伸出手,将她紧紧地抱入怀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他的错觉,他真的觉得疼了,实实在在的疼,而不像个木头人似的,无论怎么捏他打他,都不会有任何反映。
林向晚怔怔地被他拥着,心里面五味杂陈。
她其实已经打定了主意,这辈子就算他再站不起来,要永远坐轮椅,只要他不拒绝,不推开她,她也不会放弃他。他们一起经过了这么多事情,他不能对她见死不救,她又怎么能对他置之不理,任他自生自灭?
可林向晚不介意养他一辈子,难道楚狄就真的能让她这么做么?
他的傲气或许已经被她磨平,但傲骨却依然还在,让她和像废物一样的自己待在一起,蹉跎她的青春,让她最美好的年华与他浪费,这是他宁可自毁,也绝不愿发生的事情。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傻,干嘛下手这么狠,想知道疼不疼的话,让小杨再扎一针不就好了么,为什么要伤自己。”林向晚被他抱着无法动弹,只能喃喃低语。
楚狄轻轻笑了一下,“太心急了,就把这件事给忘了。没关系的,我皮糙肉厚,过两天也就好了。”
是啊,经过了那么重的伤,如今这一点小伤,他根本不会放在眼里。见林向晚没有回答,楚狄继续道,“阿晚,我会好起来了。我会好好做复健,我会站起来,和从前一样,你不用再替我担心,也不用为了我奔波,你现在照顾我,等以后我好了,让我照顾你,行不行?你和叶楠,都交给我,可以么?”
他以前很少问她行不行,可以不可以,他想给就给,想收就收,从不管她的心情与喜好,而现在,他终于学会了寻问她的意见,不再把她当成他生活里的陪衬品,而是真真正正地将她摆在与自己同样的高度。
而林向晚想要的,也不过如此。
这一点头,就是一辈子,虽然已经做好了照顾他一辈子的准备,但让他照顾自己……
林向晚不说话,楚狄也不着急,只是安静地等待着。
像是过了许久,怀中的女人才轻轻地开口道,“我很不好养的,身体不好,脾气也差,而且还拖家带口。我家那个小的,你也知道,更不好养……你真的决定了?”这种事,一旦承诺,就再没有回头的余地,她再经不起一次背叛算计。“虽然我们之间可能没有了过去了牵绊,但未来的日子也不一定好走,我其实并不是个好太太,不宜家宜室,而且还爱找麻烦,你确定你想要的就是我?”
“别这么说你自己,你好不好,我说了才算。我确定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经过深思熟虑。阿晚,给我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可以么?”这其实是一个两年前就做好了决定,可是让他做决定的人却不见了。
直到失去你,我才知道原来我曾经的拥有,是多少美好。
人是不是都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会珍惜?但并不一定每一个懂得珍惜的人,都会有再次拥有的幸运。
楚狄觉得自己现在抱着的,不仅仅是一个女人,更是他下半生的幸福,他只有紧紧地搂着她不放手,才不会让它与自己失之交臂。
而他的执着,这一回并没有白费。
“那就试试吧。”林向晚答道。
*
连着下了几天的雪,整个城市都变得一片银白,广播里说,这是史上最冷的也是降水量最多的一个冬天。
林向晚在一个深夜醒来,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挂钟时不时地发出嘀答轻响,外面雪下得正急,鹅毛似的雪片从黯蓝的天空中疾疾而落。像是自天堂坠落的精灵,将整个城市打造成不一样的洁白森林。
叶楠和楚昊在房间里睡得正好,两人躺在上下铺的床上,像是真正的兄弟一样,穿着同款的睡衣,怀里抱着长相像似的泰迪熊,圆而红润的小脸上,挂着美梦的笑容。
房间里的暖气极热,林向晚赤着脚走到书房,从抽屉的最里层,翻出一只老旧的像框。
像框里的男人,一如即往地对着她微笑,那样熟悉的笑容,在他在世时,对她来说,却是陌生的。
“爸爸,我们好久都没有聊天了。”林向晚把像件放在自己身旁,窗外的雪积了很深,没人踩过的地方,可以没过小腿。“我升了职,苏岑学长你认得么?她提我做了法医科的二把手,工资涨了不少,而且还加了带薪年假。叶楠这学期考试拿了年级第一,他的围棋也下得很好,公园里的几位老伯,都被他杀得人仰马翻。棋院的老师想发展他做专业选手,不过我觉得他年纪还太小,不应该这么早就定性,人生中还有很多事情是他没尝试过的,我想让他多试几样。哦,对了,我把你以前收集的棋谱拿给他看,他很喜欢。他说你的字很漂亮,看上去很儒雅。叶宽生了个儿子,他有没有告诉你?小家伙很健康,有七斤重,现在已经会抬头会笑了,像个散财童子似的,很讨人喜欢。小蓉的病也好了很多,上一次回老家时见到她,她认出我了,叫我阿姐,还摘了花给我戴……爸爸,我很好,大家都很好,我以前一直以为,像这样的好日子,根本不会落到我头上,可是现在,它竟然也发生了呢。你说,这是不是我的福气?”
照片里的人不说话,只是微笑,林向晚也向他笑了笑,继续道,“爸爸,你还记得楚狄么?你一定忘不了他吧,要不是因为他,咱们家的公司也不会倒,不知道如果那样的话,我还是不是今天的我。你会把我嫁给一个生意伙伴么?就像季家一样,把季茉莉当最后的筹码。你一定会吧……你其实从来也不是一个好父亲……不过我也没什么立场说你,我也不是个好女儿……”
“爸爸,楚狄对我很好。不,应该说他对我最好。虽然他曾经那么伤害过我,但我现在仍是要这么说。你生气了么?因为我喜欢上了对家的儿子,如果你活着的话,会狠狠的骂我吧?”林向晚叹了口气,“不过你现在骂不到了,妈妈走了,你也走了,楚母也走了,你们都走了,可我们还在,我们的日子还要继续。爸,我想要幸福,我想像普通的女孩子一样爱上某个人,然后傻乎乎的一头撞进去,不管他有没有钱,是不是个高帅富。只要他对我好,对我儿子好,别的我都可以不在乎。
“爸,我一个人已经太久了,想要有个人照顾我……虽然那人你并不喜欢……但你会祝福我吧?”
不被亲人祝福的感情,是不会幸福的。明知道不会得到答案,但林向晚仍是想问,而回答她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一定会的,他要是敢不会,我就追到阎王那里,强迫他点头。”
林向晚仰起头,楚狄缓缓地走到她身后,将手中的毛毯披在她肩头,“一觉醒来,就发现你不在了,冷不冷?”
他的脚步微跛,不过不仔细看倒也看不出来,小杨说他的进步速度已属神速,照这样下去,再不用半年,就能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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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夜色与黎明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道他把她的话听了多少,林向晚也不在意,像只猫似的倦在那里,眼睛却是亮亮地。
“又不穿袜子,不怕着凉?”楚狄略有些责备地开口,蹲坐在她身旁,把她的脚捂在自己的手心里。
虽然做了手术,但她身体仍不是很好,到了冬天,总是手脚冰冷,唯有被他暖着,才不会发抖。因为过去的工作关系,林向晚依然喜欢熬夜,洗过澡,就披头散发地坐在电脑前看八卦。以前没人管,她经常会一看看到一两点,等发觉时间不早的时候,身体已经僵硬得像是一根木头,现在一到十二点,楚狄就会去书房找她,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会抱她回卧室。
把她冰冷的手脚凑在自己热乎乎的胸膛上,听她舒适地长出一口气,就算自己难受一些,也觉得值了。
长久以来,楚狄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是个会照顾人的人,就算现在林向晚说他对她很好,他也觉得自己其实做得并不多,她太独立,早年养成的习惯让她无法完全依靠一个人,她不喜欢被束缚,他管她多一些,她就要炸毛,跳着脚和他说自己要人权,每当这个时候,楚狄也不和她吵,只是叫来叶楠,让他在一边看着。
每当这时候,这两只就会抛除以前所有的成见,变得特别有默契,一大一小都不说话,只是朝着林向晚投来难过或鄙夷的目光,就足以让她自动投降。
“又不会坐很久,一会儿就回去了。”林向晚嘴里嘟囔着,却没有反抗。男人掌心的温度,让她觉得很舒服,舍不得挪开。
楚狄坐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脚底地穴道,他的动作缓慢而悠长,力道十足,但又不会让她觉得不舒服,一看就是做惯了这种事情。林向晚裹着薄毯,侧身躺下,下雪的夜,就算没有星月,也会显得很明亮,楚狄的侧脸看上去线条清晰,完全没有中年老男人的发福烦恼。“要是让别人看见你这样,大概会觉得我虐待你。”
她的语气带着淡淡的调侃,如白贝般圆润的脚趾在楚狄手中游移着,像是几条不安分的小鱼,楚狄轻轻地捏了捏它们,“我心甘乐意,管谁会说。”
他答应过她,当初是她照顾他,现在她的人生就全权交由他来负责。
林向晚凝视着眼前的男人,明明知道他就是他,但有时候又总会觉得他其实并不是他,是被人换了芯子,只留下同样壳子的冒牌货。要不然的话,那个口舌狠毒,心肠狡诈的男人,他去哪儿了?他是什么时候,被岁月吞噬不见,而换了这样一个,不管她做什么,就算他的认同,也会陪着她,看她撒野,会对她微笑的男人的?
前两个月叶楠有比赛,林向晚和楚狄一起去观看,比赛开始前,她就在楼下的围棋博物馆乱逛,因为是少儿组比赛,所以当天来的家长特别多,人声鼎沸乱得就像菜市场一样,林向晚心静如水,对叶楠的比赛成绩她并不太关注,拿第一当然好,不过就算拿不了,也无所谓。她更看重地是他会不会在过程里得到快乐。她没想养出个天材来,水满则溢,月盈而亏,什么事情要是太完美,那就离不美不远了。
所以就在别的家长为了自家孩子比赛成绩而焦灼的时候,她则像是鹤似的,背着双手,在博物馆里闲庭信步。东看看西看看,不多时林向晚就走到博物馆深处,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转过了多少圈,一回首,却发现楚狄就在她身后。
他显然不是个学究派,再有空也不会在博物馆里闲逛,再加上身体才恢复不久,站得时间长了,腿就会不舒服,林向晚以为他一定会找个地方休息,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不管她走到哪儿,一转身,都可以发现他就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见她回眸,他就会对她安静的微笑,两个人明明隔着一段距离,却像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连一举手一抬足,都是默契的。
那天叶楠最后拿了个三等奖,组织方发了一座小奖杯,奖金扣了税也有几百块,以前这种钱叶楠会直接交给林向晚,林向晚要么给他存起来,要么娘俩儿好好的在外面吃一顿,不过这次叶楠并没上交奖金,林向晚也没问他要,孩子长大了,总不能一直拘着他。于是那天的晚饭,就是楚狄做庄。
于是在饭店里,楚狄再一次让林向晚结结实实的吃了一惊,他记得他们所有的喜好,叶楠爱吃什么口味的菜,牛排要几分熟,就连林向晚碗里的芦笋被他自动挑到自己碗中……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一点炫耀或者夸张的成份在里面,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如潺潺的流水,让人只感觉舒服又贴心。
他是什么时候注意到这些小事的?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关于叶楠的一些微小的生活细节,他却了如指掌,他说过要照顾她们,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他是真的在用心去做。
“哦,对了,昨天下午收到一封信,我放到你书桌上了。”见她一时还不想睡,楚狄就和林向晚随意聊着。“是谁寄的?”
这年头平信都快成了古董,平时大家联系要么是用手机,要么是用网络,哪还有人会写信。
“不知道。”林向晚摇摇头,“信上也没写寄件人。好像是一所希望小学的感谢信,上面也没有写学校名字,不过我应该是没资助过这一家的,是不是寄给你的?”
“我不记得了,拿来让我看看。”
信是机器打印的,上面盖了许多小孩子的手掌印,整张信纸上都洋溢出浓郁的童真与喜悦,信纸背面是一张照片,几百个孩子和老师们挤在一起,每个人的脸都是小小的,不过可以看出,他们都在欢笑。
楚狄拿着信纸,在灯光下看了许久。然后他指着信纸上的一点对林向晚道,“你来看这里。”
林向晚俯身过去,看了片刻,然后突然啊的叫出了声。她把信纸拿过来,仔细地对着灯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是……明翡?”照片上的人五官模糊,林向晚几乎看成对眼,才勉强能够认出来。
这个名字,还有这个人,在她的世界里,已经消失了近一年。许明翡当初走得是那样干脆,绝决得完全不像平日里温柔良善的她。她是走了,可却留下了一大摊烂摊子。
现在百里家与钟家在珠宝生意上斗得你死我活,连累着一些小商户因为利润空间被严重积压而不得不关门大吉。每一次有百里家家主百里佟和钟家新秀钟昆出席的宴会,必然会成为狗仔们的聚集地,因为他们知道,这两人就好像天生的死对头,就算不见面,也会将对方批得体无完肤,或是见了面,就必然是水火不溶。
有好多人都在好奇这两个根本没有任何交界的人为什么会突然反目,但知道真相的却是寥寥无几。
“应该是她。她大概是怕你担心,所以用这种方式向你报平安。”楚狄说着,把信接过去,叠好了放进抽屉。
林向晚望着自己空落落的掌心,一时恍惚。“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穷乡僻壤的,能不能过习惯。”她也是上过山下过乡的人,知道贫困山区的生活有多不容易,有时候连干净水都喝不上,不知道一直在百里家锦衣玉食的许明翡怎么能忍下来。
“生活条件再不好,至少她是自由的。那种地方,总没人逼她做她不愿意的事。”楚狄道,“别小瞧许明翡,她是很坚强的女人,离开这里是她的选择,她一定会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不用替她太担心。”
真的会这样么?林向晚有些不知所措,她曾经也以为离开是件好事,但最后却明白有些事情不是你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比如曾经爱过恨过的人,比如至今依然爱着恨着的人……
“时候不早了,还不睡?”时钟的指针指向五点钟,外面的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白茫茫的天地,看上去干净极了。
林向晚摇摇头,“不想睡,反正明天也不用上班,白天困了再补觉吧,你有多久没看过日出了?”
她一提问,楚狄就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于是也不再劝她,只是抱着她又坐回到地板上,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等着黎明破晓那一刻的到来。
房间里的暖气开到最大,他的身体热乎乎的就像个小暖炉,所以就算席地而坐,也不会觉得冷。男人的心跳隔着薄薄的毯子传过来,一下一下,坚定而有力,与她的心跳交织在了一起。
林向晚的手掌被他紧紧地握着,那人的手指,在她掌上的旧疤上来回轻柔地摩挲着,那是一条永远也不会褪去的疤痕,也许会在她掌中留一辈子。
可是看得久了,倒也不觉得它有多丑。至少她不觉得,而且她也知道,他一定也会这么想。
就如这漫长的雪夜,不管风雪如何肆虐,也终会有雪过天晴的那一刻,也唯有见过了风雪,才知道晴天的可贵。
当太阳的第一缕金光照亮整片雪白的城市,黎明,就在眼前。
第86章 惘然 (佟VS翡)
在许明翡离开后的第二年,百里佟从孤儿院收养了一个女孩儿。
百里佟管她叫小翡,让家里的佣人叫她大小姐,但却没有给她冠以百里家的姓。
那是个十分奇怪的女孩子,她经常笑,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小而洁白的虎牙,无论对谁,她都很友善,就算是那些经常围着她嘲笑她是个没爹妈的,到百里家讨饭的男孩子们,她也是不停的笑。她的笑容很甜美,让人不禁想起百里家过去曾收养过的那个女孩儿。
但她的身份又是那样尴尬,百里佟并没有让她跟了他的姓,所以就算是百里家的佣人,也不把她当成真正的主子,虽然表面上叫她一声大小姐,可叫完之后,总不忘轻嗤一声。
百里家的正主们,对这样一个身世不明的女孩子更不会多操一分心思,他们都当她是百里佟养的一个小玩艺,不过是拿她来打发那些无聊的时光罢了。
所以在十几年后,百里佟从百里家族长的位置上退下来,亲口说出要将这个九宝之位传给小翡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不惊讶的。
那一年,小翡十六岁,百里佟四十二岁。
四十二岁的男人,看上去却是如此苍老,长年纸醉金迷的日子,掏空了他的身体,他连站久了都不行,身体摇摇晃晃地像是随时要倒塌。
百里家这些年长起来的子侄们,在短暂的失语之后,立刻炸开了锅,人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看小翡的目光像刀剐,好似是要把她生吃活吞了似的。
小翡安静地站在百里佟身侧,纤长的手臂搭在他的肩膀上,她脸上仍带着甜美的笑容,瞧着他们跳脚,在百里佟耳边低语,“佟,我早说过,他们这些人没安好心,他们巴不得你早死,好把百里家的产业全部瓜分。你别担心,这里有我,你给我的东西,一丝一毫,一分一离也不会少,这些年谁私吞了你的,我让他们连本带利,全都吐出来!”
她叫他的名字,这是他要求的。
她不许叫他父亲,不许叫他爸爸,不许叫他百里先生,她只能叫他的名字,就像是深爱着他一般。
百里佟默不作声,他早猜出了今天的局面,并且不想出手制止,他知道小翡可以独自处理这件事情,凭她的能耐,百里家的这些子侄,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她的对手。
她是他见过最爱笑的女孩子,也是最绝决的。
当初他鬼使神差似的将她带回来,完全是因为少女时代的她和他印象中的那个女人几乎一模一样,但时间久了,他才明白,她不是许明翡,这世上只有一个许明翡,任她长得再像,也不是她。
如果是许明翡,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她一定会选择站在他身后,等他开口后,她才会表态,绝不会像这样,将自己**裸地暴露在众人的指责与批判前。
许明翡一向是温柔的,她的温柔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不像她那样,只是假面。
唯有百里佟知道,这个孩子,她笑容的背后藏着怎样深重的心机。他见过她是如何将那些欺负她的男孩子设计,凡是让她疼的人,她定千百倍的回报,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依然挂着温婉的笑容,一如往常。她是他选中的,他亲手将她养大,就算是一只羊,被扔到狼窝里,时间久了,也会变成狼。
更何况,她骨子里,就不是善类。
这样也好,野兽,总是要野兽来陪伴的。
把百里家留给他,他一点也不担心。
宣布完自己的决定,百里佟就把小翡一个人留在百里家,自己则飞去了瑞士修养,他的身体早已经支撑不住,在许明翡离开之后,他就开始自暴自弃,虽然他一直不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他找了她一年,这一年里,H市所有报纸的副刊上,都刊登着关于她的寻人启事,他许下重金,只要能提供她线索的人,他都不吝回报。
可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失望太久,就变成了绝望,许明翡成为他心头上一道永远也无法痊愈的伤,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伤口愈发溃烂,像是整颗心都要被它吞噬腐坏。
20岁之前,小翡经常往来于H市与瑞士之间,百里家为她准备了私人飞机,黄昏的时候出发,中午的时候就可以和百里佟共进午餐。
对于这个男人,她对他有种说不清又道不明的感情。
她敬重他,因为是他将她从那种连吃块糖都要打破头的地方救出来,可是她又恨他,因为他将她解救之后,并没有给她一个安定的生活,反而将她丢到了更凶险的地方。
才出虎口,又入狼窝。
从她被认定为百里家的继承人之后,这几年,天知道她经历了多少次暗杀,至今她都是睡在浴室的浴缸里,因为睡在床上,时时有被射杀的可能。
然而在她怨恨他的同时,她也爱慕着他,这个并不康健的男人,是她见过最强悍的人。他睿智而勇敢,狡诈并冷血,他手中握着旁人无法预测的财富,在他别墅的地下是宛如皇宫般巨大的宝库,他富可敌国,但他又形单影只得让人心疼。
他洁身自好到让人发指的地步,她跟了他这么多年,从来也没见过他和任何女人有所纠葛。
她知道他不是不能,他只是不愿。因为他每一次看她的时候,小翡都觉得,他虽然是在注视她,但她透过他的眼睛,却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一个女人的影子。
他叫她许明翡,他给她看过她的照片,在他一次酒醉之后,他口中叫着这个女人的名字,拥抱了她,那是他第一次抱她,也是唯一的一次。
许明翡,从此以后,这名字就如魔咒般,盘旋于小翡的头顶,她天不怕地不怕,但却唯独对这个名字的主人耿耿于怀。
她找人要来了过去百里家的相册,并在其中找到了许明翡的相片。
她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百里佟会在众多孩子之中挑中了沉默寡言的自己。
原来……
小翡将百里家的烂摊子完全解决摆平,已是两年后,18岁的女孩儿,在H市的珠宝界,如火钻般锋芒毕露。
再没人敢在她面前指手划脚,说三道四,因为曾经那么做的人,大多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
这女孩儿的手段,比之当年的百里佟,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从不介意将双手弄脏,但脸上的笑容却不因此而受损半分。
一个寒冬的早晨,百里家的邮箱被投入了一张这年头极少会有人再用的平信,信封上收信人的位置,写着百里佟。这封信按理说是会被佣人拿到百里佟的书房,和以往若干杂志信件堆放到一起,等着他回来的时候一次拆开或者丢掉。
但那天正好是百里佟回国的日子,小翡很早就起了床,开始吩咐家里的佣人将已经窗明几净的宅子再次打扫一遍。
她看到了那封信,犹豫片刻,拆开了它。
信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那个已不年轻,但依然貌美的女人,拥着一堆衣衫褴褛的孩子,笑得恬静美好。
信出自一个小孩子之手,信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写道,这张照片上的女人,是他的小学老师,她得了很重的病,因为没有钱治,所以就快要死了。他偷看了老师的日记,知道老师早年曾经在这里工作,并且嫁给过这家的男主人,他想问一问,他们能不能借点钱给她,至少让她能熬这个春节,因为等到一开春,山里的雪一化,他们就能出去采草药,打野货,那样的话,就能换一些钱回来,或许能把老师的病治好也说不定……
许明翡。
虽然她比以前的照片清瘦了许多,眼角也爬上了皱纹,但小翡几乎是在一瞬间,就认出了她。其实过了这么久,她正青春,而许明翡已经迟暮,她们并不再相像,可她还是认出了她。
可不是么,她在她心里盘桓了那么久,她几乎无数次的梦到许明翡回到百里家,把百里佟从她身边夺走,对于这样一个强劲有力的对手,她怎么可能会忘记。
掏出火机,轻轻的按下,呼地冒出来的火光,一下子将信纸吞没,火舌舔过了女人的脸,不多时,只留下一团灰烬。
做完这一切,小翡平静的叫来佣人,将纸灰清理掉。她则转身上楼,平静地梳洗,化妆,为了迎接百里佟的归来,而精心做着准备。
百里佟永远也不会知道这封信的存在,因为小翡绝不会告诉他。
她一点也不觉得内疚,甚至没有丝毫的愧意,她想到自己年幼时,第一次与百里佟在孤儿院相见,他穿过孩子堆,直接来到她面前,伸出手掌。
长大之后,她问过百里佟,你当初为什么会选我?
沉默很久之后,百里佟说,野兽就是要野兽来陪伴的。
他说的对。野兽就是要野兽来陪伴的。
今生,只有她,可以站在他身边。而那些只能站在他身后的人,不配与他同行。
就在此时,别墅大门外,传来一声清亮的车笛声……
第87章 惘然 (中)
百里佟已经很久不回国,因为无所留恋,回来了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这一次归来,只是因为年终将近,家里有些小辈不安分,腾冲那边的生意折了五成利润。
这些事情他其实不必管的,小翡自然可以处理得妥当,按她的话说,快过年了,手上见血怕是不吉利,再加上又是一家人……总不好让人家大年夜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就让他们先蹦达几日,等过了年,再一笔清算。
他知道她的本事,下手狠戾得根本不像个女儿家,虽然她的容貌与他记忆中那个人是如此相似,但没人会把她们两个搞错。
许明翡不要说是做这种事,就连想,她都没想过。
她一直是干干净净的,做事宁可自己吃亏,也不会亏待别人,她在百里家那几年,家里那么多佣人,没有一个不说她好的。在她初离开的那两年,仍是能听到下面人念着她的好处。
而现在的小翡,人人面前叫她大小姐,背后都管她叫阿修罗。
阿修罗。
阿修罗女,端正美貌,然迷惑众生,带有嗔恨之心,好勇斗狠,不死不休。
百里佟坐在宽大的豪车中,扭头看去,门外的梅花映雪开得热烈喜庆,路两旁的佣人穿着整齐划一的服装,低首肃然。而他年轻的养女,就站在道路的最尽头,一身银白的裘皮,看上去像是雪化的精灵。
小翡将宅子管得很好,和他离开时没有任何差别,佣人也是妥当的,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只不过太严谨了些,就缺少了人情味,想当年许明翡在的时候,家里总是能听到笑声,春天早开的一朵花,或者偶然闯入客厅的猫咪,都能让她兴奋不止……
怎么又想起她?百里佟皱眉,卧室里燃着壁炉,壁炉里的火烧得旺旺的,无烟炭偶尔会发出哔剥的轻响。
是因为年纪大了么?所以常常会想起她,会想起和她有关的那段岁月,他明明已经有若干年没见过她,可是只要他闭上眼睛,她的脸,就会不期然地从他脑海里跃然而出。
“佟,家里布置得还满意么?这一回,你要留多久?”房门无声的开启,小翡如一只猫般轻悄地走到他身边,半蹲下身子,她将面颊靠在百里佟的手臂上,说话的声音温柔而甜美。
乌黑的长发拔散在他苍白的皮肤上,黑白相间如同鬼魅,百里佟用手轻抚着她的额顶,“怎么,我才回来,就盼着我走?”
“你知道不是这样的。”小翡轻嗔,“我一直盼着你回来,你回来了,我心也就安了,那些混小子便不会找我的麻烦。只是你不肯多留。”
他每次回国,最多只待一周,像是害怕什么东西缠上身似的,就要匆匆离开。小翡隐约知道他这样做的缘故,但从不点破。
这是他和她相处之道,这么多年小翡早就摸清了对百里佟来说有什么事情是能讲的,有什么事就宁可烂死在心里头也绝不能问的。
许明翡,便是他身上最大的一块逆鳞。
早年间有百里家支系的子侄不懂事,叫了舞娘在别墅后面那间废弃的白教堂里胡天胡地,被百里佟知道了,叫了家里所有人,把那人绑了,拿荆棘条厅院当中抽,抽得全身肉血模糊,只剩下一口气。后来拉回去,没撑几天,人就死了。可这事儿还不算完,一年之内,那个支系,上下几十口人,都被寻了个错处,踢出了百里家。
那时候小翡刚刚接手百里家的事物,别人都以为百里佟那么做,是为了给她立威风,只有小翡自己清楚,他只是为了心中的那个女人。
那女人在他心里,是白月光,是朱砂痣,只要有她一天在,别的女人就是衣襟上的米饭烂,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他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没有我这个老东西在,你做起事情不是更方便。”
“佟,一点也不老,别这么说你自己,我不喜欢听。”小翡靠着他,柔声道。
他比她大了那么多,但她却从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她喜欢这个男人,喜欢他平静后的狠戾,喜欢他冷漠疏离的神态,他教会了她生存之道,给了她今天这样安逸的生活,他就是她的神。
百里佟微笑,知道小翡说的是心里话,只不过却不想再多聊。他的精神不是很好,说多了就容易疲惫,他轻轻地拍了拍小翡的脸颊,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纵然内心还有千言万语,小翡依然是乖乖的退了出去。
她不急,她有的是时间与他消耗,她才20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时光,她不信他不动心。只要没有那个女人,百里佟,最终只属于她一个人。
*
还有一天,就是新年夜,百里家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百里佟从来也不喜欢这样的气氛,他稍稍露了个脸,就退回书房中。
房间里静谧的气氛,更适合他,在这里,他可以安静的回忆那个女人,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让记忆将他吞噬,因为唯有这样,他才能在虚幻之中与她再次相逢。
他闭上眼,银色的注射器就放在手边,就在此时,置于桌上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
极少有人知道,百里佟的这个号码,除非是他的亲信,他犹豫半片,拿起手机。
小翡正在楼下与男宾跳舞,她的身材很好,极适合跳国标,一身红色的长裙像是朵大丽花,转得满场飞。
就在她接受众人瞩目,跳得头微有些眩晕的时候,手臂却突然被人抓住,猛地扯了出来。
一计又重又狠的耳光甩在她脸上,把她打倒在地,她仰起头,百里佟面色灰白,颤声道,“你瞒了我什么事?”
四周都静了下来,所有人停止了舞步,目光直直地射向她,小翡用手背轻轻地将唇角的血迹拭了拭,满不在乎道,“你既然知道了,干嘛还要问我?”
她其实早知道瞒不过他,他疯了心似的找那个女人,找了那么多年,就算人在国外,也从未放弃过。可她就算知道,也仍是把那封信毁了,她就是不服,一个老女人,她凭什么和自己抢他?她既然已经离开了,就应该滚得远远的,凭什么还要霸着他的心不放?!
若不是他亲自养了她这么多年,若不是她这张颠倒众生的脸,百里佟此刻早就掏枪把她杀了,他咬着牙,手指颤颤着指着她,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扭头就出了门。
“你以为你现在过去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你根本来不及了!她病得快要死了!!!快要死了!!你就算赶过去,也救不了她了!没人能救她!她早在十年前就被你逼死了!!!”尖锐而凄厉的女声在舞池中央响起。
外面的雪花飘进房间,小翡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透过层层叠叠的长裙,将她一身热血冻成冰碴。
百里家的司机,是时刻待命的,就连节假日也没得休息,因为说不准主人什么心血来潮想去海边看日出,或者去山顶瞧星星。不过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薪水丰厚,每一次的加班费是一般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所以他们就算披星戴月,也做得很开心。
只不过今天,百里家的司机却没平时那份好心情,因为主人正在发怒。
百里佟虽一字未说,但隔着隔音玻璃,司机也感觉到了他的怒意,于是他乖巧地选择了沉默,不去理会怒火冲天的主人。
车子沿着盘山公路,一路向山里去。车外是茫茫的大雪,公路上的雪迹被车子轮胎压成一条蜿蜒的泥泞,远远看上去,像是一条沉睡的巨蛇。
百里佟强迫自己深呼吸,再吐出,小翡刚刚的话,就像是一根硕大的刺,扎在他的心头。
他怎么会这么蠢,他怎么没有想到许明翡会去那里,以她的个性,在城市与乡下之间,她一定会选择安静的乡村来渡过余生,她其实并不是没给他找到她的机会,而是他太大意了,那所小学学校还是百里家资助的!!每一年都会寄明信片来百里集团,可他……他却从来也没注意过……
那些明信片,早就让他亲手,或者指使秘书丢掉了吧。
只要他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
“麻烦,再开快些,我想在天亮之前,到达那里。”百里佟低沉开口,司机立刻抖擞精神地答应了,一脚将油门踩到底,车子像是一抹黑色的影子,在公路间穿梭。
凌晨四点,雪花飘飘扬扬地从天上落下来,司机将车子停到路边,“先生,这里恐怕过不去了。”
因为村子太穷,再加上地势陡峭,所以公路只修到离村口还有几千米的地方,剩下地通往村庄的路,就全是土路。大雪封山,现在路上白霭霭的一片,连半个脚印也没有,一看就是许久没有人进出过。
百里佟出了车子,刺骨的冷风立刻吹透了他的羊绒大衣,让他全身起了一层轻粟。
第88章 惘然 (下)
目力所及,除了茫茫的山脉,就是白白的雪,百里佟试着向前走了一步,身子一斜,立刻深陷在雪窝中。
山里的雪比外面下得更大,而且持久不化,雪几乎没过了人的大腿,别说是他,就算是个腿脚利索的年轻人,也不一定能顺利通过。
司机见他歪在那里,立刻奔了过来,将他从雪堆里拉了出来,“先生,这边真的没办法走了,要想过去,只能让人找路清出来,否则的话,谁知道雪下面埋着什么,万一一脚踩空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开玩笑,大老板一年回来的次数超不过一只巴掌,若是和他出来一次,就伤了人,那大小姐不活剥了他的皮才怪。
百里佟甩开司机的手,又试了几,但无奈雪实在是太大,凭他一己之力根本无法通过,最终只好做罢。
“去打电话,叫人过来,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明天我一定要进去。”
司机得了令,立刻去掏手机通知人过来,而百里佟则一人站在风雪里,好像要将那片白色的幕布看穿似的。
开车从百里家的别墅到这片穷乡僻壤,最快也要四五个小时的工夫,再加上现在雪下得正紧,所以大批人马赶到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太阳躲在厚厚的云朵后面不敢露面,但就算如此,满目的雪白仍是刺得人眼睛生疼。
小翡跟车一起过来,她换了厚厚的滑雪服,不过脸上的妆容却没来及换去,青肿的嘴角上还残留着鲜艳的唇彩。
她冷眼看着百里佟站在车外指挥着那些人从雪堆中开出一条道来,当百里佟与她四目交汇时,她的目光没有丝毫的避让。
百里佟瞧着那张精致的脸,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怎么也没想到,她会瞒着自己。她一直是有大主意的,从小时候起,就是如此。受了委屈,也从不和他报怨,一定要自己亲手摆平了才算,若一时无法完成,她就会像一条冬眠的蛇,宁心等待着,直到等来可以给对方一击必死的时机。
他当初看中她,不光是因为她这张脸,更是因为她的性子,可如今她把心眼用在他身上,他才意识到,那个说话甜甜的,总喜欢笑的小姑娘,她其实早就长大了,她成长的速度,远远地超出了他的预估。
别的事情,她就算闹得天翻地覆也无所谓,他百里佟的人,就是要放肆张扬。可唯有那个人……她是不能碰的,谁都不能碰……谁都不行!
十来个人,马不停蹄地铲着雪,可就是如此,等他们到达村口的时候,也已经是将近中午。
下了近一周的雪,不知何时停了下来,只有风吹过树梢的时候,会带些雪渣落下来。
百里佟已经被人服侍着换了厚重的冬装,他的身体实在不好,在冷风里待得久了,肺部就生生地刺疼着,连呼吸都变成了凌迟。
左右的人见他脸色苍白,想要扶他一把,可他却摆了摆手,顽固地柱着拐杖朝村口走去。
百里佟是有些私心的,他已经太久没有见许明翡,不想让她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是衰败的样子,虽然他的身体已经坏到一定程度,但这点虚荣,他仍是放不下。
许明翡,许明翡。
光是想着这个名字,就能让他全身发热,百里佟的脚步有些踉跄,但步子迈得却很大,恨不得要把这几千米的距离,几步就走完似的。
村口处原先有一块木板,板子上刻着村子的名字,只不过后来因为年久失修,这块木板慢慢地被风雨侵蚀,再也看不出上面的字迹。
百里佟站在村牌处,远远近近地已经可以看见一些破旧的房屋,这些房屋大多黑着灯,也没有炊烟升起,就像是没人居住一般。他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敲开哪一家,问问许明翡的下落。
正在此时,从村后传来一声嘹亮的唢呐声,随之而来的是鼓乐喧天的声音。
百里佟听到那声音,脸一下子变得铁青。
那种音乐……
他的身子轻抖了一下,然后迈开大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转过了几道被白雪覆盖的矮墙,百里佟骤然停下了脚步。
怪不得村里没人,原来大家都聚在村尾做白事。
在城市里,已经没有人再做这种葬礼祭祀,但在村中,还项传统还保持得很完整,村民们身穿着素色的衣服,头上扎着白巾,有几个少年怀里抱着纸钱,边走边扬,队伍缓慢地移动着,从队伍之中,发出低低地哀哭声。
百里佟并不在乎他们在做什么,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想要上前拦住一个,问问他们许明翡在哪里,可是当他走到队伍不远处,看到其中一个少年手中捧着的遗像时,他整个人都怔住了。
那照片上……那照片……
不……不会的……怎么可能……
照片上的女人,笑颜如花,正是他最爱她的模样,她总喜欢像这样歪着头轻轻地笑,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梨涡浅淡。
可是现在……
“明翡……不会的……明翡……”百里佟脚步踉跄地冲了过去,推开挡在队伍前面的几名少年,就要去夺那张相片,村民们先是被他的举动惊了得一怔,然后有人反映过来,立刻大叫道,“你要干啥?你是谁啊?干嘛要抢俺老师的相片!!”
说话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长得虎头虎脑,一眼睛哭得通红。他气呼呼地推了百里佟一把,百里佟脚下一滑,就摔倒在雪堆里。
百里佟张着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胸口像是破了个大洞,风雪都从那里吹进去,一颗心被吹得没了温度,他感觉不到疼,只是冷,彻骨的寒冷。
少年还要上前,却被人拉住了手臂,一个穿着皂服的小丫头把百里佟挡在自己身后,“哥,别打他,俺认得他!许老师的日记里有他的照片咧!!”她说完,扭身对百里佟道,“你咋才来?!!给你们寄了信,你们也不回!!打了电话过去,也说不认得!你们的心咋这狠?你现在来还有啥用?!许老师……许老师……”
那丫头说着,眼泪就淌出来。男孩儿狠狠地啐了一口,“妞子,别和他多废话,这些城里人良心坏透了!咱们走,别误了时辰,让许老师走得不踏实。”
百里佟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队伍继续向前行进,他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但指尖除了冰凉的空气,什么也没有。
直到那具盖着白雪的棺椁,从他面前缓缓经过,他突然像是被人刺了一刀似的,狠狠地弯下了腰。
口中的腥甜,喷涌而出,在白得一丝瑕疵的雪地里,留出点点的红梅。
明翡……许明翡……
天地间,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
*
梦里就像走过千山万水,小小的许明翡,怯怯地跟在他身后,她拉着他的衣角问他,“佟,你什么时候带我回家?”
百里佟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回了百里家老宅。
房间里有人低声交谈,小翡见他睁开眼,就径直走到他床前,“我安排了明天的飞机,送你回瑞士,你的身体很不好。”
“滚。”他低低的开口,只觉得和她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
小翡听了,静默地笑了笑。“让我滚?你忘了是谁当初把我带回来的?正所谓请佛容易送佛难,我不会离开这儿,这现在我说了算。”
“你算什么东西,你不过是我捡回来的一个孤女。”百里佟动怒,胸膛剧烈起伏。
“对,你说得没错。只不过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现在不一样了。”小翡微笑,“你觉得是因为我所以许明翡才死的?你怎么不问问自己,她当初因为什么才离开?她离开这么多年,若真的想让你找到她,又怎么会等到今天?你别这么看我,你这么看我我也要说,是你逼死她的,你自己心知肚明,你这些年拼了命地做善事,就是想要偿当年的罪吧?佟,当年可不是我把她留在那些绑匪手中的。”
她的语气平淡,像是说一件极寻常的事情,但百里佟听在耳中,却如金铁交鸣。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敢对他提起这件事了。
他想要怒喝,却觉得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一张口,就是满嘴的腥气。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有今天,完全是自做自受。这些话我本不想说,但你闹得太过份了。佟,你觉得她会想见你么?当她病入膏肓,美貌不在的时候,她会想见到她当年又爱又恨的人么?别傻了。你我都知道,那不可能。她宁可走得干净,也不愿再沾你一丝一毫。”
她有一双琉璃眼,仿若可以看破一切。正如许明翡当年。只不过,许明翡能够看清世间一切事物,但唯独看不破人心。
正因为看不破,所以才被人伤得体无完肤。
百里佟颓然倒下,不发一言。
*
一直到死,百里佟都再没见过许明翡一面。
他弥留之际,陪在他身边的,是那个他亲手养大,又恨不得亲手捏死的女孩儿。
他给了那个女孩儿一个名字,但却未给她姓氏。
当呼吸停止的那一刻,他突然想到了很久之前,有个人对他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只是当时已惘然……
原来并不是每一场分离,都能再次相遇,也不是每个错误,都有机会改正。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第89章 宁静岁月 1
林向晚最近一直被一个问题所困扰,叶楠自从两年前开始就不再把下棋得来的奖金给她,现在两年时间过去了,小孩儿应该是攒了不少钱,可他把那些钱到底花到哪去了,却一直未被林向晚侦破。
林向晚自诩为警队中一员,可连这点小案件都破不了,实在太伤自尊。
她在身为人母不应该对小孩子的隐私太过关注要给他自由成长的空间,以及老娘是他娘他是老娘生的凭什么老娘不能管他的钱之间摇摆不定,以至于夜不能寐。
她睡不好,楚狄也睡不好,这两人同居也有两年,起初是因为林向晚觉得两个房间分睡,晚上起来照顾楚狄不方便,后来楚狄的身体渐渐好了,这习惯也就留下了,反正相安无事,睡在同一张床上,冬天的时候还能多个人取暖,林向晚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楚狄扭身,看见她睁着眼睛瞧着天花板,她的眼睛很亮,像是某种猫科动物,眼眸的晶体反射出夜灯的光芒,就像是两颗黑色的水晶石一般。
“怎么又不睡?在想案子?”他开口,顺便把林向晚朝自己的方向拢了拢,她的体温比一般人略低一些,夏天的时候抱起来很舒服。
林向晚皱眉,“我在想叶楠,你说他把奖金藏到哪里去了?”
“你也太爱操心了,他自己赢来的钱,他愿意怎么花不行。”楚狄叹口气,这女人看来最近是太闲了,以往她工作忙的时候,连吃饭的时间都在想案情,根本不会拿这种事情来为难自己。
林向晚嗤了一声,显然是对楚狄的这种说法十分不满,“小孩子自控能力那么差,万一学坏怎么办?再说我也不是想要他的钱,我帮他攒老婆本嘛。”
“那万一他就是把钱花在女孩子身上了,你这样不是白操心。”
“什么叫白操心!!他才多大!!现在就学会泡妞了,以后可怎么办?他要是敢变成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看我不打断他的腿。”林向晚怪叫一声,义愤填膺道。
楚狄呵呵地笑,揉了揉她的头,她最近嫌天气热,就把留了几年的长发一剪刀剪掉了,新剪的头发摸上去有些毛碴,不过却依然柔软适手。“你想太多了,叶楠不会的。”
自己的儿子,自己当然知道。家里的条件虽然不错,但因为以前过了几年苦日子,所以叶楠并不是个大手大脚的孩子,只有对小珍是大方的,小珍想要什么,叶楠都会毫不犹豫的买给她,不过鉴于现在年纪的小珍基本上就是个吃货,想要摆平她,一两顿M记就能搞定,所以林向晚估计她也不会狮子大开口,把叶楠的小金库都挖光。
“喂,你以前有没有送女孩子很贵重的礼物?什么时候送的?”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叶楠到底把钱花在哪里,林向晚干脆不想了,反正也睡不着,支起身体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楚狄聊着。
楚狄听了她的问题,一楞。
他以前确实送过很多女人,很多值钱的东西,但贵重……
“要多贵重?拿什么来衡量?”
“就是那种自己觉得很心爱的,可能不是价值连城,但却是费了一番工夫才得到的。呐,像我们单位有个小姑娘,很喜欢一款便利店里推出的系列玩具,她男朋友在她生日的时候,就跑了全市的便利店,给她集齐一套,大概就是这样的东西。”林向晚答道。
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对于心爱的人,总希望他能过得好,所以恨不得把全世界最珍贵的东西都送给他。可是对于那人来说,也许一些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小东西,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但给予的人,与接受的人,有时候往往不能想到一起去。
类似于这样的事情,楚狄从来也没做过,他以前太忙,所以时间都用来绞尽脑汁地去想怎么赚钱,没那闲工夫却跑全市的便利店,但林向晚所描述的感情,是他可以理解的。
他也曾挖空心思想要讨一个人欢喜,找到一枚他认为最完美的星贝送给她,虽然那贝壳上镶嵌的宝石已经足以买下整片沙滩,但对他来说,最珍贵的,也只是那只不值一文的星贝。
可是……她却还给了他,和她的葬礼通知,以及离婚协议书一起。
至今那只星贝和那些东西仍锁在他的私人保险箱里,不敢多看一眼,生怕会把自己好不容易长出的心头嫩肉,再次刺得血肉模糊。
“你呢?你有没有收到男人送的礼物,很贵重的那种。”楚狄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就不着痕迹的把皮球踢过去,林向晚傻傻地没有多想,把脑袋歪在他的手臂上,“当然有啊,我上初中的时候,邻坐的男生可喜欢我了,一直暗恋了我两年呢。初三的时候我爸爸病重,我去医院陪了他一个星期,那男生就帮我抄了一个星期的笔记,每天放学送到医院,哎……那白衣如雪的少年哟……”
林向晚只顾沉浸在自己的唏嘘之中,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身旁的这个男人已经面容扭曲,白牙交错。
“那后来呢?你和他好了?”楚狄按捺住捂住她的嘴,然后把她胖揍一顿的想法,问道。心里暗自思量着,明天一定要去林向晚以前读过的初中问问,那个同桌到底长了个什么歪瓜例枣的模样,让她思念至今
林向晚长叹一声,“当然没有了,我当时多单纯啊,还以为他是想竞选班委,好在初升高的时候加几分嘛,现说那个时候,你开始对我父亲的公司下手,我爸爸是个不顶事的,公司欠了银行很多贷款,我哪有美国时间去想这种儿女情长,光顾着求爷爷告奶奶地向别人借钱还债了……”
幸好,他是下了手,而她当日确实也迟钝得可以,否则的话,自己今日不知又要多几个劲敌。
想到这里,心情莫名的好转,楚狄把林向晚往怀里一卷,“睡觉睡觉,明天还要早起上班,你不怕出眼圈?”
林向晚来不及继续哀悼自己早乔的青春岁月,就被人强迫着去见了周公。
家里的二层原有一大部分空间是给许明翡准备的,后来许明翡走掉了,那个地方就还按原来的模样保留下来,后来楚昊住到家里,最开始是和叶楠一起住,现在两个孩子都打了,林向晚决定把楼上的空间重新装修。
装修和采买家具一向是最费钱的,不过她这两年也攒了不少,再加上楚狄把自己的存款卡都放在她这边,让林向晚倒是不用为钱再担心。
楚狄现在做什么生意林向晚并不是很清楚,只是大概知道他和钟昆联手干些什么,不过具体细节她并不知晓,也从不打听。
钟昆这几年出息了,珠宝买卖做得风生水起,大有和百里家分庭抗礼的意思,杂志上都称他为新一代的钻石小王子。
小王子偶尔会来林向晚家蹭饭,有时候也会借住。不过他从来也不住客房,而是在二楼许明翡待过的时候窝一宿。有时候林向晚看他实在太可怜,就想给他抱一套被褥,可等进去房间后才发现,他其实根本没有睡。
他的眼中没有丝毫的睡意,有的只是凛冽的寒光,以及莫名的追悔。他看向林向晚的目光,就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明明是如此的害怕,却要强装坚强。
在打算装修之前,林向晚特意找楚狄商量过,因为担心把房子布局改动了,钟昆会难过。
楚狄想了想却说,“迟早要放手的。”
是啊,迟早要放手的,长痛不如短疼,钟昆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只是舍不得罢了。
装修时请的设计师是苏岑介绍的,原来也在H大读书,后来出国深造了几年,人很年轻,才25岁,名字很好听,叫秋白露。林向晚开始觉得她年纪太轻,恐怕设计风格会和自己想像中的有所出入,毕竟五年就是一个代沟,但看了秋白露的设计图之后,她立刻改变了主意。
这年头,已经很少有人这样用心的工作了。
和大多数设计师的电脑制图不同,秋白露的设计图是纯手工制画的,彩色的铅笔线条极其精准,同时又不失雅稚,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有种豁然开朗的清新。
在她的设计图里,她不光把二层楼闲置的房间做了重新布局,而且还把楼下的房间也进行了细微的改动,这些改动几乎不用林向晚再花什么大钱,只是增加一个隔断,或者改一改壁纸的颜色,就让整个家重新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秋白露来送设计图给林向晚看的时候,一家人都在,叶楠和楚昊围在设计图前,不禁连连咂舌,楚昊用手指指着自己未来的房间道,“这里好漂亮……我真的可以住么?”
“当然啊,这是你的家,你以后都和小楠哥住在楼上的。你们是好兄弟,也要做好邻居哦。”林向晚抱起他,亲了亲他的脸。
第90章 宁静岁月 2
“以后小楠哥的房间就在你对面,他练棋方便了,你也可以随时去找他玩,好不好?”
“那我房间外面可以看到花园么?”楚昊小声地问着林向晚,秋白露的设计图上可是有阳光花房的,要是他没看错应该就在自己房间旁边。
“当然有啊。”林向晚笑着把设计图拿过来,给楚昊指着道,“咱们不光种花,还种些水果蔬菜的好不好?等到了夏天,你一开窗户就能吃到葡萄哎。怎么样?还满意吧。”
“嗯!!”楚昊用力地点头,小脸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
他虽然在林向晚这里已经生活了两年,但有些时候仍是胆怯,好像知道自己是在寄人篱下,所以多一些的要求都不敢提。
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是不是他惹的祸,他都要抢先着认错,让人瞧着就心疼。
只不过这样的个性并不是林向晚所喜欢的,她觉得男人有担当自然是好的,但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都往自己身上拦,那就不是有担当,而是傻了。
楚昊虽然和她不沾亲也不带故,但好歹是住在她家的,归她管的,她怎么也不能让这孩子长歪了。
叶楠见林向晚抱着楚昊,也没有不高兴,他这两年也长大了,好多事情以前不明白的,现在也懵懵懂懂地明白了,他知道林向晚是谁也抢不走的,不管她对别人多好,在她心里,自己总是第一位的。
“妈妈不要骗小昊哦,葡萄要爬藤的,怎么可能种在房间里面。”
“怎么不行啊,反正是玻璃花房嘛,只要阳光能照进来,植物就能生长,哎,你不要用那种怀疑的眼光看我嘛,不信我们问秋小姐。”林向晚的权威被儿子怀疑,不禁炸毛。
秋白露立刻被一大两小围观起来,她笑了笑道,“种植我不是很在行,不过要结葡萄的话,一定要授粉吧,玻璃房里可长不出蜜蜂哦。”
“那我们抓两只养起来行不行?”
“傻瓜,哪有人养蜜蜂的?”
“怎么没有,采蜂蜜的人不就是要养蜜蜂的。”
……
留下楚昊与叶楠就蜜蜂的事情讨论不休,林向晚带着秋白露到楼下书房签合同。
“林小姐家里气氛真好,一看就很幸福。”秋白露看着书柜上摆着的四人全家福,不禁羡慕道。
林向晚微笑,并不多言。这样的幸福,来之不易,只是不能对外人道。其中的艰辛与苦难,并不是人人都能忍过来的。
“秋小姐以后也会有的。”
“也许吧……”秋白露低低地开口,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无奈。
“怎么样?设计师还满意?”楚狄一回家,就看见放在桌上的设计图,彩色铅笔画给人一种暖暖贴心的感觉,房间又设计布置得很紧凑,与林向晚的性格十分附和。
林向晚盛汤给他,“合同都签了,苏姐这次真是介绍了个靠谱的人给我。”她说着,把秋白露的名片递过去。“看不出那么年轻的人,想法却那么多,听说她以前读普林斯顿的,果然是名校出高材啊。”
名片十分简洁,正反两面用中英文分别写着秋白露的工作室,还有联系方式。楚狄拿着名片在手里摩挲了几下,“她姓秋?”
“怎么?”林向晚见他眉头微皱,好奇道。
“你记不记得几年前想要打入H市的秋氏建筑?体育场那个工程,他们还参加过。”
“不会……这么巧吧?”林向晚听楚狄一提,也想起来。当时她正处心积虑的把楚狄扳倒,所以他公司的大小事务她都注意过,这家秋氏建筑参加了市体育馆的几项竞标,不过最后都丢标了。”
“我也是突然想到的,毕竟这不是个大姓,没准根本没关系。首付款要什么时候打?”
签好了合同,剩下的就是打款的事情,林向晚本来是想拿自己的工资来付这笔钱,可没想到楚狄却比她早了一步。
楚狄有张金卡留在她这儿,里面具体有多少数额林向晚记不清了,只是隐约知道是笔不小的存款,放在银行里一个月的活期利息就足够四口人过得安逸舒坦。
密码是她的生日,随她消费,楚狄从来也不会多问一句,只不过她还是不习惯用他的钱,除非是极大笔的支出,自己的存款周转不开,她才会向楚狄借用。
每次开口跟楚狄借钱的时候,楚狄的脸色就很难看,不过到底忍住了没有发作,等后来他就不用她开口,有要花大钱的时候,他直接把钱划走,反正她不能再提现还给她。
林向晚最初对他这种自做主张的行为很恼火,后来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她其实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花楚狄的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和他最初的纠缠就是因为钱,她曾经在心里和自己立过誓,有生之年绝不再花他一分一厘。但一旦决定了在一起生活,这样的誓言就势必会被打破。
平凡岁月,没有战火纷飞,只凭一句我爱你,如何让人信服。虽说用金钱表达感情是一种很不聪明的方式,但不得不说,这种方式却是十分有效。
想给你一切美好的,不让你为了生计而担忧,去工作,也只是因为你喜欢和感兴趣,不是迫不得已,只怕所有女人,都想要这样的理解与支持。
又过两周,家里开始装修大计,林向晚也迎来了自己30岁的生日。
虽然是个整生日,但林向晚每年都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再加上楚狄这段时间离开H市外出,她单位里的事情忙,又要照顾两个小孩子,所以也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直到那天来临,她仍没把这个重要的日子当一回事。
所以一回到家,看见桌上的蛋糕还有满屋子大大小小一堆人,林向晚着实吓了一跳。
叶楠和楚昊头上戴着生日帽,抱着叶宽家的胖儿子,坐在沙发正中间,叶宽跟爱人挨着他们坐着,身边的香姨还和叶蓉,沙发后面还站着苏岑和警队的几位朋友,沈士君人在国外,虽然没能亲自出席,可却像往常一样给林向晚买了礼物。
张阿姨做了一桌子菜,一家人乱哄哄的围着桌子坐好,香姨带头说起林向晚小时候的事情,叶宽立刻相应起来,叶蓉傻傻的对她笑,叫她阿姐,林向晚就算再不爱哭,也被弄得眼睛酸酸的,下意识往楚狄常坐的位置看了一眼,心里面不禁有些失落。
他不在。
虽然是自己和他说,过生日神马的都是小孩子看重的,她根本不在意,让他有事该出门就出门去,不用挂念她,可是现在大家都在,他不在,她再高兴,也仍觉得有遗憾。
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偷偷的占住了她心中的一角,或许早在很久以前,她就已经给他预留了空位,只不过她自己不知道罢了。
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分了蛋糕之后,香姨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抓住林向晚的手,反反复复地说,“那些年多亏了你……让你受委屈了……现在看见你过得好,阿姨也就放心了,你爸爸也能放心了……”说完之后,还硬从自己怀里掏出个红包塞给林向晚。
红包摸起来挺厚实,林向晚不要,香姨说什么也不答应,两个人拉拉扯扯了一阵子,林向晚最终还是屈服了。
没想到香姨会对自己讲这些,林向晚感慨良多,很多年前,在叶家,她是不过生日的。因为每当她过生日的时候,大家就都会想到她的母亲,那个让叶家蒙羞的女人,没人愿意忆起她。
每到她过生日的时候,叶衷总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搪塞她,久而久之,林向晚也就不再过生日了。
可没想到,时隔多年,会有这么多人给她过生日,这里面有爱她的,也有曾恨她的,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原来,时间到了最后总会给我们公正,虽然有时候,它会让人如此疼痛。
叶宽一家和叶蓉送给林向晚的礼物是用农庄里农作物的根茎雕成的装饰品,根茎是叶宽挖出来的,叶蓉主雕。一朵大蘑菇下面,藏了三只小狗,两只小个的,挨着一只大点的,睡得正香。楚昊拿自己的零用钱给林向晚买了一瓶护手霜,法国牌子,价格不菲,估计小孩儿这几年攒的零用钱都被花光了,林向晚心里想着,得找个机会给他补贴补贴。
叶楠并没有和大家一起送礼物,而是等人都走掉了,才拿了出来。
薄薄的信封,看不出装了什么。
“这是……”林向晚拿着信封掂了掂,又对着灯照了照。不会是钱,这个厚度最多只能装两三百块,她的儿子一定不会这么没创意,拿几百块钱来打发老妈。
“你打开看看嘛。”叶楠的脸有点红,像是很不好意思。“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不过……哎呀,打开就知道了。”
小男孩儿已经开始知道害羞了。林向晚笑着把信封拆开,发现里面是两张机票。
从H市飞往香格里拉的。
第91章 宁静岁月 3
林向晚望着手中的机票,许久都没有开腔,声音像是黏在嗓子里,怎么也发不出来。香格里拉……心中的日月……她在上大学的时候,在杂志上看过这个地方的照片,惊叹为人间仙境,一直想去,但一直都没能去。
早年是因为没钱,后来是因为……身不由己。
还以为要等自己下一个十年生日才能完成的梦想,没想到儿子替她提前圆了。
叶楠见她久久不语,就用小手轻轻地拽了拽她的衣角,“妈妈不喜欢这个礼物么?担心没时间去?我问过卖机票的姐姐了,她说这张票全年都有效的,随时都可以去,就算不能去或者不喜欢这里也没关系,到时候退掉就好。我知道妈妈一直想出去玩的,小珍说她爸爸去过这里,说这里很漂亮,是神仙住的地方……”
“妈妈很喜欢的……可是你哪来的钱?”林向晚抱住叶楠,两张旅游旺季的全价票,要几千块,叶楠的零用钱根本不可能攒到这么多。难道是……
“我有赢比赛的奖金啊。”小孩儿很得意的道,“这两年的奖金加起来,也有不少了,要不是上次买了那副很贵的棋盘,也许能换头等舱的。”
叶楠的语气有些懊恼,他虽然很喜欢那张棋盘,但一想到因为自己一时的贪心,让林向晚坐不上头等舱,心里还是不舒服的。
林向晚看了,心里又酸又甜。“头等舱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地方大一些,妈妈这么瘦,不用那么大地方。”
“才不是呢,小珍说头等舱会发很多好吃的东西,而且还有电影看,妈妈都没有坐过……”在叶楠的印象里,林向晚素来节俭,但对他却从来都是极大方的,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不论什么价格,她都会毫不犹豫的买下,从早年的铜版印刷原版图册,到后来参加各种围棋培训,他平时穿的衣服,虽不都是名牌,但却是品质最好的,而轮到林向晚自己给自己花钱的时候,她就开始畏首畏尾,能省就省。
“哎,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了,关键是可以和小楠一起出去旅行……不过……你暑假的时候不要参加青训营嘛?能请假?”
去香格里拉这种地方,一定要夏天去,天气太冷了是绝不行的,且不说林向晚不是个体壮如牛的驴友,就算她是,她也不会选择严寒季节。
唯有夏天的时候,内地里酷暑难当,而高原上则是清风飒飒,草绿了,花也开了,真正的人间四月天。
但是等到那时候,叶楠就未必有功夫了,林向晚明明记得小家伙今年报名参加了市里组织的围棋青训营,虽然年龄没达标,但因为成绩优秀被破格录取了。能进市青训营的棋手大多都是可塑之材,所以青训营的规矩也很大,从暑假开始后第二周开营,到暑假结束前一周闭营,期间都要封闭训练,除非生病,否则是很难请假的。
“不是和我……妈妈你仔细看看票嘛……”叶楠难得的再次脸红,扭动着身子嗔怪道。
林向晚将第二张机票拿出来,仔细一看,才发现乘客那一栏写得是楚狄的名字。
“他说他暑假的时候会有空……想带你出去走走……所以……我只能买得起机票,酒店还有其他的费用就由他来出了……妈妈你这一回一定不要心软,让他请你住最好的酒店,小珍的妈妈说,女人三十岁生日一定要大过的,这样到四十岁的时候都会有好运气……”
叶楠嘟嘟囔囔地小声嘀咕着,大概是因为觉得这个话题太八卦了,不附和他平日淡定的气质,所以讲得也是磕磕绊绊。
但林向晚却听得心头一热,她的儿子,真的是长大了,开始学会心疼她了。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视楚狄为洪水猛兽,他虽仍不喜和他独处,有事没事总和林向晚告点小状,但他已经知道,这个男人是林向晚生命之中无法剔除的一部分,他要接受他,不管他不喜欢,但只要是对林向晚好,他就算觉得再难,也要咬牙接受。
因为她的人生,不光是属于他的,也是属于她自己的。她还那么年轻,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快乐。
她已经为他付出了那么那么多,他不能这么自私,为了一己之力,就把她囚禁在自己的身边。
“谢谢你,宝贝,这是妈妈收到的最好的礼物。谢谢你。”林向晚抱着叶楠,心中的喜悦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她在二十岁的时候,从来都是过一天挨一天,每一天睡觉的时候都恨不得自己一觉睡到地老天荒,永远也不要再醒来。她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三十岁会拥有这样的幸福,从来也没有。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幸的,但现在看来,命运对她,并不薄情。
半夜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
雨点落在玻璃窗上,发出闷闷的声响。
林向晚伸出手臂,空出的半张床单,有些微微发凉。
她把薄被紧了紧,将手收了回来,拢在胸口处。这张床,睡了也有几年,怎么会突然觉得它变得这么大?是它变了,还是她变了?抑或是它和她都没变,只是上面少了一个他?
楚狄从前两个月开始就一直很忙,早出晚归,有时候一天都见不到他一面。他工作上的事情,她极少过问,两个人保持着一种亲密又疏离的状态,不会涉入对方的生活太多,但也不会显得陌生。有时候不是不想再靠近一步,但因为以前的那些往事,所以两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走得太快,就会将对方吓跑,功亏一篑。
现在想来,他忙成这样,大概也是在为这次旅行做准备吧?不知道他是怎么劝说叶楠的,竟然和他联手一起行动。
林向晚一想到叶楠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不会给他好受,肯定是百般刁难之后才勉为其难的点头同意,忍不住就轻笑出声。
以前就是打死她,她恐怕也想不到,这个男人会对她做到这个地步。收敛了所有的锋芒,将她小心呵护,好像她是个琉璃制成的娃娃,稍不注意就会被打破似的。
这样的细心谨慎,有时候甚至让人觉得心疼。
只要不是忙得不可开交,他就一定会亲自送林向晚上班,有时候他的事情很多,一路上都在打电话,林向晚担心他这样会分散注意力,行车不安全,他就干脆把电话关机,直到把她安全送到地方,他再重新开机。
这个人……难道她只是因为自己在他车上,所以才担心他的安危么?
与他发飙,他就安静地听着,然后在她停嘴的时候,轻轻的吻她的额头,告诉她不要和自己生气,如果生气的话不如干脆捶他一顿,这样脸上不会生皱纹,而且气消得还快,让她真真的哭笑不得。
再然后,林向晚就会发现,他早上的电话少了许多,只不过夜里的时候,经常听他轻悄起身,关了房门,在外面与人低声争论……
林向晚知道,在公司里应该有人追求楚狄,而且人数不少,虽然他脸上有伤,但这并不影响小姑娘们充满母爱的前仆后继,毕竟这个年头,有了高与富打底,沧桑也能变成帅。
偶尔他晚归,衣服上沾了浓郁的香水味,林向晚什么也不说,只是戏谑的看他,而楚狄的脸色,明显比她要难看许多。
她有时也会想,如果他被别人撬走了自己会怎样。
其实怎样也不能怎样吧,就算会有些难过,但应该不会伤心。毕竟他们虽然住在一个屋檐下,可彼此对对方并没有任何约束与限制,他们不是夫妻,不是男女朋友,连419都算不上,他们只是彼此靠在一起取暖的人,凭着一个承诺而已。
可是此刻,在这个他不在的雨夜,林向晚再次想到这个可能,心里面却像是结了个疙瘩般的不舒服。
如果他并不是出差,而是滚到别的女人床上呢?这在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时候,他正和别人打得火热,水**溶,OOXX?!
这样一想,最后那点困意也没有了。林向晚把头埋在被子里,哀号一声,她这是怎么了?日子过得太安闲,所以皮痒了么?哦……闹……
“干嘛蒙着头睡?不怕做噩梦?”男人熟悉的低沉的嗓音,带着雨水清鲜的味道,在她身侧响起。
林向晚猛地把被子揭开,“你?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要下周才回来的么?事情做完了?”
她清清楚楚地记得他说他要去签个大合同,至少要在外面待半个月,最快也要下周才赶回来,可他现在就在她眼前,触手可及。
楚狄身上湿漉漉的,发梢上凝结的水珠顺着他的脸颊滴在她的手背上,形成一颗小小的水晶珍珠,他用手在脸上随意擦了擦,把水渍擦干些,然后趁她楞神的工夫,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吻,“阿晚,生日快乐。”
第92章 宁静岁月 4
楚狄说完,才低头看了看腕表,然后轻吐出一口气,“哈,幸好还没有过12点。我今年做不了最早和你说生日快乐的,但却是最晚,一定要记得,这一年都要快快乐乐的过。”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虽然布了些血丝,但看起来却是精神充沛。他的工作一定很忙,可为了她,却生生的挤了时间出来。
林向晚仰面瞧着他,从他头发上不断的落下水珠,让他看起来有些狼狈,但又让人心动,就像是个冲动的年轻人,为了能对心爱的人说一句生日快乐,于是便风雨兼程。
怎么可能会忘了。
虽只是这样一件微小的事,却像是烙在她心头,让她觉得即甜蜜,又感伤。
林向晚伸出手臂,抱住楚狄的脖颈,“谢谢你。”她在他颈旁呜咽,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哭鼻子的样子,于是把脸埋得深深的。
楚狄在黑暗中无声地扬起了唇角,工作上的事情压得人透不过气,他几乎是顶着钟昆的白眼和怒吼跑回来的,可他觉得值,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她更宝贵的,钱财,还有那些虚荣的业绩,和她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打个电话就好了,干嘛一定要亲自跑回来?事情不是很多么?一来一回的多费时间,还有,现在雷雨天气,坐飞机又不安全……”
林向晚絮絮的话,被男人的吻堵了回去,楚狄俯下身,将她温柔地抱在自己怀中,轻轻地吮吸着她的唇。
他的衣服上因为沾染了雨水而有些微凉,但他的身体却是那么热,热得连呼出来的空气,都像是要将林向晚烫伤。
她楞了一下,然后探出舌尖,在他的唇上轻柔地掠过。
只是这一个动作,几乎让楚狄疯狂,他觉得脑中轰然一响,然后世间所有都不符存在,唯有她是真实的,真实的存在于他的生命之中。
他亲吻着她的唇,她的面颊,她的额头,强健有力的手臂像是要将她揉进自己的胸膛,他爱这个倔强的女子,很多年前,其实就已经爱上了,只不过他一直不知道。
现在他知道了,却不敢靠近她,因为近亲情怯,因为那些纷纷杂杂的往事。
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又怎么是他说能控制就能控制的,他已经受够了那些只能遥望她,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却要安分守己不能越雷池一步的日子,他想要她,天地间,他只想要她一个。
也许下雨的夜,就是容易让人变得冲动,又心软。
林向晚被他吻着,心里头像是溶化得一汪蜂蜜,滚烫得又甜又黏。
“可以么?”男人的声音有些微颤,他的身体明明已经紧绷到了极点,但他仍是不敢轻举妄动,他不知道她刚才那个小小的回应意味着什么,他害怕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会让她恼火。
林向晚觉得自己的脸和身体要烧起来了,这种时候,他竟然还要问她,他想让她怎么回答。
似乎说什么,都不妥当。
不能用言语表达,她干脆就不再多话,支起身体,张开被他吻得樱红肿/胀的唇,她像个顽皮的孩子似的,在他的肩头烙下一个惩罚似的咬痕。
她想要再幸福一些,今天是她的生日,她想要肆无忌惮的幸福,再多一点,再多一点都觉得多。
虽然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从来也不敢奢求什么,她觉得她所拥有的幸福都是她偷来的,今天或许还在,但明天说不定就要从她身边遛走,抓都抓不住,可是那段时间已经过去了不是么,她现在不需要有任何的顾及,因为这个男人,有他在她身边,她不需要有丝毫的顾及。
她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抱住他,放开自己。
那一夜的缠绵悱恻,随着一场春雨化入梦中。林向晚从来也不知道,这种事情可以如此美好。
原来他们的身体竟然可以如此的默契,就像生来就该在一起一样。
她忍不住落泪,用手捂住脸,任由眼泪无声的划落,而身上的男人敏感地察觉到了她的异样,立刻停下了动作,“很疼?”
不,一点也不疼,或许在最初的时候会有些疼,但后来这一丁点疼痛,会被极大的欢愉所淹没。
她摇摇头,默不作声,只是尽力地将身体向着男人迎去,想要把我给你,也想要感受你,请不要怜惜我,用力的拥有我,占据我,让我真实的感觉到你,你的身体,你的力量,还有你满满的,却未曾言说的感情……
像是这样的心情……大概就是爱吧……
是爱吧?
*
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的醒来,感觉到楚狄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林向晚累得睁不开眼,呜呜囔囔胡乱地应了几句。
听见男人似乎是轻笑了一声,再后来,就都记不得了。
真的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
楚狄当然不可能那么好命地留下和她一起赖床,他早就登上了早班飞机,此时已经坐在了讨论桌前。
林向晚看着混乱的床单,她的睡衣还有楚狄的衬衫纠缠在落在地毯上,他的真丝领带也难逃厄运,揉得皱皱得,正躺在卫生间门口处。
那场景真的是,太糜烂了啊。幸好他们的房间够多,叶楠不与他们同住,否则的话,这教坏小盆友的……
把脸埋在薄被下,林向晚嘿嘿地笑了笑。听见楼梯上传来孩子们的笑闹声,知道叶楠和楚昊肯定也已经起床了。
用酸软的手臂支起身体,突然觉得胸前凉凉的,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脖颈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链子。
链子看起来十分眼熟,小小的星贝上镶嵌着无数切工完美的钻石,林向晚握着那条链子,微微怔了怔,然后轻巧地跳下了大床。
之后的两天,钟昆打电话过来向她抱怨,让林向晚把真的楚狄还给他,顺便再把这个总是没事露出傻笑,连签合同现场这样严谨的场合,人人都正襟危坐的时刻,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的家伙拎回去。
林向晚自然没有理会他,谎称电话信号不好,把钟昆匆匆打发了,挂了电话,像在楚狄平时那么严肃的人,居然也有今天,自己也就坐在那里傻笑不止。
苏岑在一旁看得全身发抖,感觉世界末日要来临一般。等到林向晚来向她交请假条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就签了字,批了条子,一副生怕林向晚把花痴传染给别的同事的模样。
又过了一个月,叶楠放了暑假,小孩儿早就收拾好了行李包,直接住进青训营,走之前还极为老道的拍了拍林向晚的背,祝她旅行愉快,记得带纪念品,还有,住最好的酒店。然后又略带威胁的看了一眼楚狄,不过到底是没说出什么过分的话。
至于楚昊,则被张阿姨接走回了乡下,林向晚给张阿姨放了假,张阿姨正好可以回去省亲。她的老家不在H市,是个南方的二线小城,夏天去避暑休闲最是合适,她见楚昊一个人没地方去,干脆也把他带上了。楚昊听说林向晚和楚狄要出门的时候,难过了几天,觉得自己是个包袱,让两人为难了,后来听说张阿姨要带她回老家,兴奋得几天没睡好觉。
把两个孩子都安顿好,林向晚也正式开始和楚狄的南疆之行。
从H市飞往香格里拉要几个小时,中间还要在昆明转机,林向晚不知是不是受了楚昊的影响,这几天也没睡踏实,上了飞机整个人就晕沉沉的,楚狄揽着她的肩,让她靠在自己身上,向空姐要了两条毛毯,把林向晚包得严严实实,让她一路睡了过去。
等飞机落地之后,也不着急转机,而是在昆明停留了两天。
林向晚的心脏不是原装货,楚狄怕突然去了高海拔的地方她受不了,于是就提议两人可以从昆明玩起,然后到丽江,最后上香格里拉,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在路上兜兜转转正好让林向晚的身体能够适应一下高海拔的情况。
楚狄看起来已经安排妥当,林向晚自然没有意见,反正楚狄临行时也说了,在家的时候大小事都听她的,等出门的时候,她吃他的喝他的,事情也就由他说了算。
楚狄早年来过云南,对这边的环境十分熟悉。他曾经跟许明翡一起深入滇缅边境,不过那时候都是为了生意,现在带着林向晚出来散心,他绝不会挑那种地方,只带她去好看好玩又安全的风景区。
抵达昆明的第一天,已经是下午时分,把行李放到酒店之后,他就拉着林向晚去了滇池。
滇池也叫昆明湖,湖边上有租自行车的,好多情侣都租了双人自行车,楚狄也租了一辆,两人慢悠悠的绕着湖开始骑车。林向晚在飞机上睡得迷迷乎乎,直到现在也没清醒过来,于是大多数时间都是楚狄骑,她在后面坐享其成。
楚狄知道她在偷懒,也不说什么,就带着她一路向前,两人在湖边绕了一个多小时,太阳落了山。
黄昏落日在湖面上留下片片金波,林向晚把脸贴在楚狄的背上,喃喃道,“好漂亮。”
楚狄笑着回头看她,“洱海,泸沽湖更美,据说去过那里的人,很多都不想回来了。”
“泸沽湖?女儿国?”林向晚突然想到电视里看到关于该地的介绍,“那里还是母系氏族,流行走婚吧?”
第93章 宁静岁月 5
“怎么会想到这个?”楚狄听林向晚提起这个话题,莫名地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林向晚则嘿嘿地笑了笑,“没事没事,入乡随俗嘛,你说我要不要也随一次人家的俗?”
所谓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模式。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日间,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会聚会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日间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的时候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类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其他人不要打扰。然后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
这样的婚姻关系说白了,其实就是很多次“一/夜情”,***好,第二天各不相干,就算有了孩子,也由女性抚育,和男人没关。
当然也有将一/夜情发展成N夜情的,然后就住在一起的,但这个确实是少数。
楚狄觉得自己的脸瞬间僵硬下来,连基本的笑容都维持不了,他直起身体,重重地叹出一口气,“你想试试?”
林向晚此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机,依然不怕死的道,“是啊是啊,既然都来了,不试一次的话好遗憾。哎呀,你不会有别的什么想法吧,我其实就只是好奇罢了,你要想试试也可以啊,少数民族的女子更具风情,万一你看上谁了呢,咱俩男未婚女未嫁,也不妨碍别的人,你说是不是?”
她故作天真状地瞧着楚狄,亮晶晶的大眼睛里全是戏谑的表情,楚狄咬牙切齿的回答,“那是当然,只不过你不怕人家到时候看上你,不让你走了么?”
“这个……”林向晚琢磨了一下,“我要是真留下了,害怕的应该是他们和她们才对吧。”
她的口气倒是真不小!楚狄继续咬牙,“那好,既然你已经动了心思,那看来我说什么也不管用了,你想玩就去玩好了,只不过……”他突然俯下身,在林向晚耳边磨牙低语,“丫头,你别后悔就是。”
从男人口中呼出热热的气息,掠得她脖根子一阵发痒,林向晚强忍着狂笑的念头,向后缩了缩,“楚先生,你生气了么?怎么脸都变成猪肝色了?我说了哪句话惹你不高兴?”
楚狄冷哼了一声,好男不与女斗,包子有肉不在褶上,现在说多了,到时候她有了防备反而不好了,小家伙不老实没关系,收拾收拾就老实了,总想燎老虎胡子,看大老虎啊呜一口怎么吃掉的!心里打定了主意,嘴上也就不再和她多计较,只是将她强拉到自己怀中,圈着她,一起看落日长天。
晚饭是在滇池附近的饭店里吃的,点了当地最有名的几道菜,云南菜口味偏重一些,林向晚因为身体问题,一直吃得很清淡,向来对偏咸或者偏辣的菜品不敢轻易染指,所以楚狄点菜的时候特意点了几道白灼的菜品专门给她,可没想到这家伙一入了滇地,立刻就改了风向,吃辣吃得风声水起,辣得眼圈红红得,仍是止不住下筷子,还一边倒吸着气,一边说好吃。
看她这样子,楚狄觉得自己不用吃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干嘛……嘶……光看我,自己不吃。不合胃口?要不要让他们换点别的?”在飞机上窝了半天,吃机餐吃得她胃里像是撒了把钉子,怎么样也不舒服,现在桌上一道道美食,虽然味道极重,但总算是将她的胃安抚下来。这个人不吃饭,只看她,难道看她就能看饱了?
刚刚在湖边已经被她气得八分饱,现在想来收卖他,门也没有!再说他现在饿得并不是胃,而是另外某些部位,楚狄假笑道,“秀色可餐。你吃你的吧,不用管我。早知道你喜欢吃这个,就带你去街边小店,那边虽然门面不大,但菜的味道更浓郁。”
“嘶,干净不干净?”林向晚灌了口白水,问道。果然是当了许多年医生的人,职业习惯总是改不了。
楚狄笑道,“想饱口腹之欲,还怕这怕那?在云南很多地方都是拿虫子当菜吃的,改天带你去尝尝。”
当年最初来这边,都是和许明翡一起来的,她做东道的时候,着实带着他去了很多很好的馆子,吃虫子虽然是当地一大特色,但也不是餐餐都有虫,楚狄这么说,只是想吓吓林向晚,可没想到林向晚却眼睛发亮道,“好啊!什么时候?”
忘记这个丫头是个胆大包天的了,世上的事怕是没有她不敢尝试的,楚狄笑着揉了揉她的头,让她别急,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
吃饱了饭,楚狄带着肚子圆滚滚的林向晚往酒店走,两人手拉着手,像是小年轻一样押马路。
途经一处街巷,林向晚见里面人头攒动,就停下脚步。
“是鲜花夜市。”楚狄见她好像很感兴趣,就拉她走过去。
昆明是春城,一年四季如春最适合花木生长,市里有许多大型的花市,一般来说清晨才是花市生意最好的时候,但不是每个爱花的人都能有时间起大早逛花市,于是政府就在市区里辟了一块地方,开了鲜花夜市。
夜市上不仅卖花,还卖一些小的纪念品,他们两人一路走走停停,看到有林向晚喜欢的,楚狄就停住脚步,看她和货主杀价。
华灯初上,廉价的灯泡灯光打在林向晚的脸上,形成一层淡淡的金辉,她剪去了长发,看上去清爽不少,虽少了几分阴柔,却多了些利索与干练。杀价的时候,嘴上毫不留情,但也是笑咪咪得,让人舍不得挪开目光。
“几块钱都不肯松口,还不让人家赚,这是谁家的丫头,这么吝啬。”见她买下喜欢的纪念品,楚狄忍不住揶揄。
林向晚一皱眉,“败家老爷们,你还说我,你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几块钱不是钱啊?再说了,杀价也不全为了省钱,我是在享受这个过程,你懂不懂?”
她一副姐最有理的模样,惹得楚狄又笑了起来,怎么会不懂她,以他们现在的收入,林向晚根本不需要为了那几块钱而斤斤计较,只不过……不杀掉那几块,她就是不舒服吧?
在内地,鲜花都是按枝算的,一枝几块,十几块更甚者还有几十块,可到了这里,几十块钱已经能买一大束很好的玫瑰。楚狄见街上的女孩子大多人手一捧鲜花,忍不住也想给林向晚来一束。
正想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叫好声。
年轻的男孩子,手捧着999朵的玫瑰花束,向女友求婚,女孩儿激动得眼含热泪,众人则叫好不停,好多姑娘都不住地拿眼睛瞟自家男友,而一旁的商家们也很激动,显然是看到了大生意的苗头。
这应该是所有女孩子都会喜欢的桥段吧,鲜花,单膝跪,艳羡的目光。楚狄心中一动,朝林向晚看了一眼,很显然林向晚的注意力也被那对男女吸引过去了,只不过她一边看,一边摇头不满道。
“现在的孩子,真是太纨绔了,花这么多钱,买点什么不好……”
一束999的玫瑰最多不过几百块,就被她扣上了纨绔的大帽子,楚狄想了想自己的那个念头,果断把它打飞了。
入住的酒店倒是最好的,不过也是在楚狄的强烈要求之下,要不然林向晚肯定会毅然决然地投入一百五一晚的经济酒店的怀抱。
楚狄的理由只有一个,笑话,要是被家里那个小鬼知道他们住经济酒店,回去不被他挤兑死?
酒店的设计十分欧化,澡盆紧贴着落地玻璃窗,泡澡的时候,正好可以欣赏全市夜景。
走了半天,腿有些酸涨,林向晚懒懒地坐在热水里,一手捧着装满红酒的玻璃杯,一手勾起楚狄的下颌,咪起眼睛像猫一般慵懒道,“小哥,手劲再大点,一会儿有你好处。”
楚狄穿着浴衣,轻揉着她脚底的穴道,脸上露出奸诈却可怜的笑容,“女大王,你要小的怎样就怎样,可你一定要对小的负责啊。”
林向晚“桀,桀”的怪笑,感觉自己颇像三流古装电视剧里逼良为那啥的黑山寨女寨主。“你放心,只要你好好伺候,大王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哦?那大王你想怎样?”楚狄说着,突然手上一用力,林向晚完全没防备,被他拉进热水里,呛了口水,刚要发作,却看见他也跟着进了浴缸。
男人眼底有暗色的火苗在涌动,林向晚觉得大事不妙,“你……你想干嘛?”
“大王不是要我好好伺候么?我这就来伺候了。”他说着,双手已经很不规矩的开始在她身上游走。
林向晚脸上骤红,她一个人泡澡是一回事,洗鸳鸯浴则是另外一回事,现在房间里灯火通明,虽然是几十层的高楼不会有人在外面偷窥,可是万一……
“灯灯,你至少要把灯关了吧。”林向晚做最后的挣扎。
楚狄伸出手,轻轻的按下了开关,室内一片旖旎,而窗外整个城市就像是一座星城,璀璨的灯光便是银海中闪亮的明星。
第95章 宁静岁月 6
昆明的海拔虽不是很高,但毕竟也算是高原地区,清晨的阳光穿过蔚蓝的天空,毫不遮挡的照在脸上,带着些许刺眼的炫目。
林向晚单手捂在眼睛前,不愿意起床,百般挣扎,仍是以失败告终。身体像是被压路机碾过,酸疼又酥软,连胳膊都不愿意抬一下。
而那个害她如此狼狈的男人,此刻正好整以暇地坐在餐桌前,啜着当日咖啡,嘴唇含笑地瞧着她。
是谁说的,男人一进入30岁,就正式走向衰老,身体各器官功能开始走下坡路?如果他这样也算是下坡路的话,那什么样的算是上坡路?话又说回来,自己当年是怎么熬过来的?想到当年,林向晚有点胆颤,那时候就是仗着年轻,哪一次不都是死去活来的,但歇一阵子又都缓过来,他发起狠来的样子让人害怕,但像昨晚那样柔情似水,更是要人命。
哦……禽兽呐……
纵欲要不得。
心里无声地呐喊着,林向晚把脸转向一旁,玻璃窗外是蓝得耀眼的天空,一不留神就会让人生出此刻正身处天际的错觉,远处的大湖上泛着层层的金光,像是有人将阳光打碎揉在其中。
“还要再睡一会儿?要不要我把机票退了?我们明天再走?”楚狄如一只野鹤似的迈着长腿走到床前,挡住阳光。她刚醒来的样子就像某种啮齿类的小动物,懵懵地双眼不聚焦的模样十分可爱。
林向晚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一下道,“不要了,睡得够多的了,再睡头都要睡扁了。”
昆明只是始发地,因为知道后面还有更值得期待的美景,所以他们并不打算在这里做长时间的停留,下一站,林向晚和楚狄打算去丽江,然后再从丽江去香格里拉,以及泸沽湖。只不过在楚狄心里,泸沽湖这个地方已经彻底地从他的计划中被无情地剔除了,不过他现在并不打算告诉林向晚,到时候再说。
“那就起来吧,吃点东西,出去遛遛就要出发了。能不能走?要不要我背你?”他好脾气地问道,不过林向晚越看他越像是蹲在鸡窝旁的狐狸,嘴边还残留着一根鸡毛。
“好啊,那麻烦你了。”林向晚躺平任调戏,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这男人也不会做什么,干脆将他一军。
楚狄笑得见牙不见眼,真的上前,一把将林向晚扛了起来。
林向晚也不客气,像只树熊似的用细长的手脚缠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脖颈处,细细的短发落在楚狄的耳窝上,顽皮地,痒痒的。
“抱好哦,不要掉下来。”他三步两步就把她带进卫生间,给她挤好牙膏,灌满水杯,然后将她放到浴台上,林向晚无辜的看看他,又看看牙刷,“手酸,拿不住。”
楚狄就像个二十四孝的老爸一样,把牙刷塞进她手中,然后自己握着她的手,一上一下刷起来。
银镜里的两个人,女的衣着不整,套着男式衬衫,满脸无赖,满嘴白沫笑得不成样子,男的虽衣着光鲜,但脸上却写满了无奈,眼中除了宠溺,再无其他。
林向晚被人伺候着刷好了牙,回头不忘张大嘴对楚狄说,“我刷干净了。”
她小时候,刚学会刷牙的时候,就是这样让叶衷检验自己刷牙成果的,没想到现在时光倒流,人长大了,心却活回去了。
楚狄很认真地看了看,严肃道,“嗯,不错,牙齿很白,可以拍电视广告了。不过你有颗蛀牙在后面。”
“骗人。”林向晚自觉自己这些年活得十分在意,又被他时时盯着,连晚睡都不能,简值堪比健康宝宝,所以一听楚狄挑自己的错处,立刻扭身去照镜子。楚狄趁机又把她扛起来,直接扛回房间,将她放到衣柜前,“快点穿衣服,不许耍赖。”
“不管,手酸,穿不上。”林向晚打定了主意,今天要赖上他,像根面条似的瘫在他身上,楚狄只能又打开衣柜给她找衣服搭配。
红的她说太热情,蓝的她说太理智,黄色的她说太幼稚,楚狄知道这丫头是故意和自己找碴,所以也不发作,就故意顺着她,一直到衣柜里的衣服都翻出来了,她还没找出一件合适的,他干脆大手一挥,“不穿了,今天果奔!”
“不行!你要让别人占我便宜?你昨天还说要对我一直好的!今天就变卦了。”林向晚不依不挠地指控。她平时在家的时候,因为有叶楠和楚昊两个小的在,所以总要做出一副当妈的样子,现在只有她和楚狄两人,不知怎么地就拿自己也当了小孩儿,事后再回想,觉得脸都丢到太平洋里去了,不过此刻她却享受得很。
楚狄受伤的时候,她跟老妈子似地围着他转,劳力不说,关键是操心。说不辛苦,那绝对是假的。现在楚狄没事了,怎么也该轮到她作威作福了。
楚狄哪里不知道她的小心思,也不戳破她,把她当女儿一样抱在怀里,“那你说怎么办,让你选,你说没合适的,不让你穿,你又不干。”
“我挑不出来,难道你不能替我做主?不是说出了门就听你的么?”林向晚望着他,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倒映出男人的影子。
楚狄莫名的心头一软。
她好像很久很久,没有这个依靠自己了,她一直是独自而坚强的,让他都忘了,她其实只是个女人而已。坚强不过是她的面具。
但这样的面具,戴太久了,就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那是她的真身。
他到底还是让她受了委屈,不是么?
心里面有点难受,楚狄默默的开始收捡铺了一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到林向晚面前比划,一直到选出他心里最合适的那一套。
林向晚靠在他肩上,突然觉得楚狄很可怜,像是被大房欺负了的小媳妇似的,呐,身为传说中的恶毒大房,她也觉得鸭梨很大呀,谁让他昨天晚上欺负过她的?不过此欺负非彼欺负,被欺负得那么狠,她也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
那么,就再欺负他一下下,就一下下就好了。否则的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到时候小妾炸毛就不好收拾了。
乖乖的穿上衣服,林向晚果然很有眼力价的不再撒泼(娇)。
让她去吃早饭,楚狄开始收拾行李,磨蹭了一上午,再不打包,只怕要错过飞机了。
林向晚飞快地堵饱肚子,见楚狄的脸色还是没有回转,以为他在生气,于是就蹭过去,“那个,我也来帮忙吧?”
“不用,你在一边看下电视,很快就收拾好了。”楚狄对她笑了笑。
他不笑还好,一笑让林向晚心里更不踏实,这算什么,苦中作乐嘛?她赶紧蹭得更紧了些,“我真的可以帮忙的哦,我虽然做饭不行,但收拾东西很拿手的,以前一个人带叶楠的时候,家里都是我收拾的,搬家也是我一个人。”
听了她的毛遂自荐,楚狄的脸色愈发难看,声音僵硬道,“真的不用了,你去休息吧。”
“可是哎……”
“林向晚,我说过你对我不离不弃,我这辈子一定会对你好,你当我开玩笑是不是?”
哎呀,小妾炸毛了。林向晚摸不清自己主动求合,还要帮忙干活,哪里惹到了楚狄,不过看他猪肝的脸色~~~自己还是不要惹他好了。
林向晚果断把自己团成一团,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偶尔偷看楚狄一眼,见他一脸不快,就飞快地把目光挪开。
气氛变得十分诡异,两个脑回路完全不在一条线的人,都以为是自己让对方感到不开心,而实际上……
呐,说起来谈恋爱,真的是件危险又深奥的学科啊。
诡异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了机场,从昆明飞往丽江的飞机,因为天气原因而延迟。楚狄去询问台问飞机时间,而林向晚则百无聊赖地坐在候机室里左右张望。
一对小年轻从她面前经过,甜腻得蜜里调油的样子让林向晚艳羡不已。
看看,人家这才叫谈恋爱,人家这才叫度蜜月,人家……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仔细再看,咦,那不是前晚在鲜花夜市当众上演浪漫求婚的那一对么?林向晚见这两个小年轻身上穿着十分专业的登山服,背后背着硕大的旅行包,直觉他们应该是资深驴友,想着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上去取取经,问问云南哪里最好玩,于是就走了过去。
“丽江古镇啊,以前还是不错的,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一/夜情的滋生地和酒吧一条街了,束河会好一点,不过也差不多,我和小安开始也打算去丽江的,但是现在决定直接去梅里了。”年轻的男孩子笑起来的时候格外阳光,听说林向晚见证了他的求婚,立刻十分热络地介绍道。
“对啊对啊,那个地方没什么好玩的了,商业气氛太浓,我劝你们还是直接去香格里拉吧,保证不会失望的,现在山里的野杜鹃都开了,可好看了,你们去的时间正合适。”小女生在一旁附和,林向晚听他们一说,立刻没了主意,一抬头,看见楚狄正朝这边走过来。
第96章 宁静岁月 7
林向晚和楚狄说了一下小年轻的建议,楚狄略微沉吟,就决定绕开丽江,直接飞往香格里拉。
他们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已经见过了太多的诱惑,来这片干净的天地,为了就是要与自己亲近,谁要再去搞那些花天酒地啊。
一做了决定,楚狄就去改机票,林向晚和小年轻继续聊天,等到两人快上飞机的时候,小姑娘送了她一本《消失的地平线》。
这本书是美国人写的,1933年出版的,后来经过多次再版,主要讲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四名西方人闯入了神秘的中国藏区,经历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件。而这四名西方人进入的地方,就是香格里拉。
小姑娘送给林向晚的书是英文原版的,封面已经有些破损。但彩页上的雪山却依然巍峨雄伟。
林向晚的英文功夫这些年虽然有些落下,但多亏了当年熬夜啃过那些大部头的医学著作,所以底子还在,翻了两页,就自动进入了英语阅读模式。
飞往香格里拉的飞机,一天就那么几班,白天的航班已经全部错过,楚狄只订到了晚上的票。
见她专心看书,他也不和她说话,就那么安静地坐在她身边,她看它,他看她
香格里拉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区,迪庆在藏语里意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林向晚在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在旅游杂志上不知多少次看见过这里的照片,雪域高原,满山遍野怒放的杜鹃花,波涛汹涌的澜沧江,还有连绵葱郁的原始森林。
她年少时从未离开过H市,就连上学也是在本地,内心向往自由,却一再被限制。当别的同学放寒暑假可以相约出行的时候,她大多要在家度过。
叶衷大概是因为往事的阴影,所以对她家教甚严,每天九点之前一定要回家,周末就算能出门,也要三个小时一汇报,叶衷虽然不看重她,但却十分看重她的名节。
再后来和楚狄在一起,自由对她来说,更是变成了笑话。身为情/妇,一天24小时待命,在金主需要的时候准时出现……旅行成了不可能的奢望,与其他的奢望一起,被她锁进了箱底。
林向晚合上书,发现窗外已是暮色四合,楚狄坐在她身旁的位置,低头看着手机上的旅行攻略。
因为临时改变了行程,酒店什么的都来不及订,他用一下午的时间安排好所有事情,还订了辆吉普车,方便他们日常出行。
林向晚见他为自己忙碌,心里涌上一股暖流,她记得自己曾经在佛经里看到过一句话,但凡难过,必然强求。
那是不是只要不强求,就不会难过?只要不难过,就不是强求?就如他们现在这样?可以欢欢喜喜的完成心中所愿,就算有个小疙瘩,小埋怨,也不伤大雅?
“饿了么?要不要吃点东西,飞机上不管晚餐的。”见林向晚合了书正专注地瞧着自己,楚狄揉了揉因为看久手机而发酸的脖颈问道。
林向晚摇头,“不吃了,中午吃的还没有消化,每天吃吃睡睡,要变成猪了。”
楚狄笑道,“出来玩不就是这样,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没事再吃吃喝喝的腐败一下,又没人盯梢,放纵一下也没关系,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
“我又不是国家领导人,有谁会在意我的行踪啊。”林向晚伸了个懒腰,外面的停机坪上停了几架小型客机,穿着整齐划一的空姐,正从飞机上缓缓走下。
楚狄的情绪看上去似乎比上午的时候好了一些,林向晚把小说装回自己的旅行包里,头枕在他的肩上,鼻息之间都是属于他的味道。
真奇怪,这个男人现在即不用古龙水,也很少抽烟,可她还是能嗅到他身上有种和别人完全不同的味道。都说恋人之间,有着超乎常人的默契度与灵犀,这就是他们的灵犀么?
“楚狄,我们以后就这样过,好不好?不吵架,也不对对方发脾气,如果有什么问题,就直接讲出来。你别生我的气,我知道自己的性子急,我会慢慢的改,你给我些时间,可以么?”她伸出手,与他十指交握,他们掌中都有薄茧,那是岁月的痕迹。
楚狄身上一凛,是因为没想到林向晚会突然在这个时候,对他敞开心扉。
“你怎么会想到这些?”他轻声问道。
林向晚答,“大概是因为太幸福了吧,突然有点害怕。”她仰起头,看着机场钢管纵横的天花板,“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很勇敢,什么也不怕,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扛下来。所以就算受了委屈,觉得难过,也不会和别人说。生怕别人会觉得自己好烦,只会抱怨。生了叶楠之后,更是如此。好害怕他会对我失望。可是这样过日子,真的好累。”
“我一直觉得现在的日子,就是我想要的,不需要大富大贵,只要我在意的人都好好的,我也好好的,没病没灾,一年有几十天休假,每个月工资按月打到卡上,我就很满足了。”她说着,笑着扭头看了楚狄一眼,“如果没有你,这样的日子,我也可以好好的过一辈子。可是……我有你。”
因为有你,所以开始不满足,开始向往着更美好的明天,开始患得患失。开始担心有一天会失去你……
尝过了糖果的甜蜜,谁还会稀罕白开水的平淡?
楚狄的心,猛地错跳了一拍。她极少对他讲出这些,她就像是一只蚌,把珠光紧紧地锁在自己的身体里,如果不是她愿意,没人能强迫她吐露心声。可是现在……
“我不会离开你的。我说过要照顾你一辈子,记得么?你不用担心,我是你的。”
你也是我的。
忙碌的机场,川流不息的旅客,每一个人都在匆匆地行走于自己人生的旅途。而这一刻,对他们来说,时间地是静止的。
他们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对方,只有对方。
“所以,我们和好了?”林向晚轻轻吐出一口气,心里的阴霾也像是随之一起被排出了身体。
楚狄挑眉,“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
林向晚张口,刚想揭穿他刚刚脸黑得像锅底似的真相,但一见楚狄眼中的笑意,立刻就把嘴巴又闭起来。
是啊,既然已经和好了,谁还要去再温习那些不愉快的回忆。
“只不过,以后再觉得委屈,一定要直接告诉我,不要让我猜,我没那么聪明,不一定能猜得中,到时候你不开心,我又摸不清头脑,这样就不好了。”楚狄摸了摸她的头,觉得自己真的像是养了个女儿,还是在青春叛逆期的。
乖的时候,让你恨不得把全世界双手捧着献给她,但是耍起性子,又让你咬牙切齿,好想打她屁股一顿。
“我什么时候觉得委屈了?”林向晚不解,反省一下自己这两天的行为,完全没有嘛。
“今天早上。”楚狄不动声色的回答,听到广告里提醒要登机,就接过林向晚手里的背包,背到身上。
“我早上做了什么?”林向晚继续回忆,也随着他的动作站起来,“啊。”她突然醒悟,“你不会以为我早上的所作所为是因为觉得委屈所以发脾气了吧?”
楚狄停下向前的脚步,“难道不是?那又是什么?”
“没……没什么……”林向晚默然,斟酌良久之后,决定不告诉他,她其实只是在撒娇而已……这次撒得不太好,她下回会记得改正的……
是谁说她在感情上迟钝啊?他明明也很迟钝的,好不好?!
白天在昆明的时候,天气明明还很炎热,穿短袖就可以,可谁想到,晚上从飞机一下来,林向晚立刻就体会到了高原气候的诡异多变,空气里像是浸了冰珠子,冷得让她头皮发麻。就算套上楚狄的外套,仍是止不住的发抖。
好在楚狄早有准备,果断地拉着她小跑到了停车场,那里早有人为他们准备好了一辆加满油的吉普车,随车还附赠厚实的军大衣两件。
林向晚把自己裹进军大衣,把车里的暖气开到最大,对着出风口坐了许久,才觉得又活了过来。
楚狄在一边调试着GPS,看着她笑,“本来还打算晚一点带你出去看银河的,我看也不用了,你一会儿就在酒店里休息好了,我自己去看。”
“那怎么行!我只是初来乍到没准备,才会觉得冷,多穿两件就好了。”银河,有多少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知道银河不是从教课书中,而是亲眼见过?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林向晚才不会让它从自己手中遛走。
见她冷得鼻头发红,但一脸坚毅的模样,楚狄还有什么是不能答应的,把车子启动,“知道了,不过还是先回酒店,吃点东西,喝点热乎的再出来,反正银河不会长腿跑掉,在这种地方万一感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高原不比平原地区,感冒吃点药就能抗过去,在这里,对于异乡人来说,有时候一场小感冒,会要人命的。
第97章 宁静岁月 8
将车子开到空旷的场地,楚狄抱出从酒店偷出来的厚毯子,先是在车顶上盖了一层,然后又让林向晚穿好了防风服加军大衣,才让她出了车子。
林向晚爬到车顶上的时候,觉得自己简值就像传说中的国宝,几次险些滚下来,幸好楚狄一直在旁边护着。
呼一口气,半空中就多出一团白雾,高原上的夜晚,真不是盖得,林向晚全身上下都被武装起来,唯独那张脸露在外面,对着楚狄傻笑。
楚狄比她略强一些有限,虽没有裹得像个球,但也是军大衣护体。
在城市里的时候,仰头看,天空总是灰蓝的,尾气,污染,各种各样的分子物质漂浮在空气中,给天空蒙上了一层淡青色的薄纱,让人看不清它的真面目。可是到了这里,没有绚烂的灯光,也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天空还原了它最真实的本色。
夜色如深色的幕布般,是接近黑的蓝,而群星,则是镶嵌于这块深蓝丝绒上的碎钻。
林向晚仰面躺在车顶上,楚狄就在她身边,伸长了手臂笨拙地抱着她,他们两人谁也没有交谈,只是安静地看着夜空,看那些璀璨的星群隔着数亿光年闪耀着它们动人的光芒。
林向晚努力地伸出手指,想在这些星星之中辨认出自己认识的那几颗,但没用多久,她就放弃了。
太多星了,由无数恒星组成的巨大银带,由东北向西南方向划开整个天空,那些细小而又遥远的光芒,好似冰晶的糖粉,撒满了整个天际。
“真漂亮,住在这儿的人,一定很幸福。”林向晚忍不住赞叹,初入此地,她却已经无数次地被美景赞叹,广沃的草原,似是触手可及的湛蓝天空,还有漫山遍野的野杜鹃,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生机勃勃,让人过目不忘。
怪不得有人称这里为传说中的伊甸园,它确实当之无愧。
“景色确实很好,但住在这里的人未必会有你这样的感触,你要知道,人是很容易习惯一样事物的,当习惯之后,这些美好就会变成寻常。”藏地的自然环境虽然是得天独厚,但藏民的生活却未必有都市中的繁华。
若不是因为从小生长于此,谁能甘心情愿地守着一片草原与牛羊度日?
“那也未必啊。”林向晚艰难地支起身子,身上包着的东西实在太多,让她难以维持平衡,才立起来,又摔倒在楚狄胸前。于是她干脆也不动了,像只树懒似的,匍匐在楚狄前胸,“旅游杂志里都写了,这里的康巴汉子,是最英武的男人,有很多内地来的姑娘,特意到这儿寻找她们的梦中情人。”
“你这都看得是什么杂志?我怎么没看过?”这丫头看来是皮痒了,最近有事没事地就拿话撩拨他,要不是因为怕她高原缺氧,身体受不了,他早就把她就地正法了。
林向晚尚不知自己又摸了老虎的臀部,懒洋洋道,“就在飞机上,你没看到?”
楚狄的脸上抽了抽,“什么破杂志,净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些姑娘特意大老远飞过来,也不过是因为猎奇心理而已,真正的藏民才看不上内地那绵绵的姑娘,中看不中用。也就是互相排解一下寂寞。”
“不中用?你打算怎么用啊?谁用太多用太狠也不行啊,小心铁杵磨成针啊。”林向晚不怀好意思的说。
楚狄咬牙,“我是指,那些姑娘,只不过是图一时的新鲜,谁能真正留下来和人家一起牧马放羊?你以为是什么?”
“我什么都没以为啊,我好单纯的。”要不是车顶上地方太小,林向晚只怕已经笑得滚起来。
楚狄见她那副模样,也忍不住想笑,一边笑着,一边抓着她往自己怀里按,抱得紧紧得,不让她再瞎折腾。
“哎,有件事情,我一直想问你的,那年在秋珀,你到底是怎么受的伤?”这个问题其实压在林向晚心里很久了,只不过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提出来。
“林向晚,你现在才想起来问我这个,会不会有点太晚了?”事情已经过了几年,她要是不提,楚狄自己都要忘记了。不过现在她提起来,某人立刻不乐意道。
他当年,好歹也是为了帮她的忙,才受了伤,在医院里躺了几周,可她倒好,不闻不问,根本就是不拿他当一回事的样子。好不容易他忘得一干二净了,她居然还敢提出来。
林向晚脸上有点热,自己也知道自己这事儿干得不厚道,要不是因为身在这个环境,让她想起在秋珀风餐露宿的那些日子,她只怕也把这事儿扔到太平洋去了。
不过提也提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就因为晚了所以才要问嘛,总比忘记了好吧?说嘛说嘛。”林向晚强装着不在意,鼓动道。
楚狄见她一脸雀跃,拿她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皱着眉头想了想,道,“把你送出去之后,我就去找小五,那时候雨下得太大了,村子里好多人家的房子都被冲垮,村里的壮劳力忙着修补自己家的房子都修不过来,谁都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后来我叫上小五的表兄,还有县里面的几个人,勉强凑成一队,进了山。”
“我们觉得他应该不会走太远,于是进了山之后,就散开了。我的运气不知道是好还是坏,走了没多久就碰见了小五……”楚狄讲到这儿,有点欲言又止。
林向晚疑惑道,“然后出了什么事?你遇见他,把他带回来就好了,怎么又会伤到腿?”
楚狄虽然不能说是功夫高手,但早年混过的,身体素质总不差,而且多少有些身手,若不是遇到什么突发状况,肯定不会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
但,到底是什么突发状况?
“这段我忘记了,能不能不问?”楚狄的脸色不太好看,明显不想再说下去。
林向晚不依不挠,“不能这样啊,把话题挑起来,然后又不说完,这样太不厚道了。”
楚狄嘴角抽了抽,话题又不是他挑起来的。“说了有什么好处?”
林向晚愕然,纠结半天才扭捏道,“好处……人家人都是你的了,还要什么好处……小气鬼……”
她难得露出这种模样,楚狄看得心头一软,就开口道,“也没遇到什么事……就是小五那个死孩子,实在是没脑子。我叫他名字,他就答应了,也不说自己到底出了什么事,等我走近的时候,才发现他是掉到猎人废弃的陷阱里出不来。我想去拉他上来,没想到雨水把陷阱的边缘冲垮了,所以我……”
所以他也就一失足成千古风流人物了。
这个受伤的方式确实不太英雄,而且考虑到当时的情况,他应该是以狗啃泥或者倒栽葱的姿态扎下去的,那个画面实在是……见楚狄一脸正色,林向晚也不好将欢脱的心情表达出来,捏了捏大腿,把想要暴笑的面部表情控制住,她轻声道,“哎呀,这也不是你的错,都是小五那孩子太不懂事了,连累你也要受伤,幸好你的伤并不严重。”
“你怎么知道不严重,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月。”虽然她没笑出来,但她的眼睛已经出卖了一切。
“现在的医院,随便有个小病小灾的就让人住院,好多收住院费嘛,再说你又是医院股东,为了讨好大老板,他们当然也要把文章做主。再说了,如果真伤得重,你还会继续给秋珀投药厂么?”楚狄当时去秋珀,除了赠药之外,还谈了和县里联合建药厂的事情,并在秋珀投了几百万下去,现在秋珀的药厂在远近十里八乡都是有名的,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穷得连电都通不上。
楚狄没好气地道,“我在你心里就那么小心眼?因为自己受了伤,所以就要让一村人的未来和生计都毁于我手?我有这么邪恶?”
你还当你心眼多大么?心眼大的话,怎么会和她纠缠这么多年?林向晚腹诽,不过嘴上却一点也没露出来,“当然不会了,你是谁啊,楚老板,公益大使,慈善家,大好人,经济周刊上都写着呢。”
“闭嘴吧,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吧。”楚狄说着把林向晚再次搂紧,顺便低下头,连她的嘴一起堵住。
满天的星光,无声的鉴证着时光的流转。
是啊,再美的景色,若看习惯了,也只是寻常。但就算如此,你也无法否认,它是美丽的。而对于看风景的人来说,风景的美丽与否,更多的在于和谁一起看,纵万水千山走过,对我来说,最美丽的风景,还是在你身旁的时光。
在香格里拉泡了近一周,最高也上了海拔四千多米的雪山,林向晚的身体渐渐地开始适应高原的环境,呼吸虽仍有些气闷,但已经不碍事。
因为绕过了丽江与泸沽湖,所以他们还余下了大把的时间没有用,两人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决定开车直奔西藏。
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西藏之行,将是让他们毕生难忘的……
第98章 宁静岁月 9
若非雨季,从云南到西藏的公路十分好走,楚狄一路开车,林向晚坐在副驾的位置上,盯着地图给他指路。
他们两个没有什么明确的计划,走到哪儿,见景色不错就停下来,散步拍照晒太阳,肆意地挥霍着时间,晚上找不到旅店的时候,就睡在车里睡袋里。
这样像是流浪似的旅行,虽然无拘无束,但也有它不方便的地方。
一遇到休息站或者旅馆,哪怕是藏民自己开的小旅社,林向晚就立刻冲过去,开了房间直奔浴室,而楚狄则去补充供给,尽量买多些新鲜又耐储藏的瓜果蔬菜。
等林向晚洗澡出来,就递给她一根新鲜的黄瓜,然后两人十分没有形象的坐在地上啃黄瓜。
高原上,夏天的阳光极灼人,没用几天的功夫,楚狄就被晒黑了,不过看起来依然很精神干练,笑起来的时候牙齿格外显眼。
和他比起来,林向晚不但没被晒黑,而且还胖了一圈,奶制品与肉食功不可没。
叶楠偶尔会打电话过来,和他们讲自己在青训营里的事情,林向晚拉着楚狄自拍了几张照片发给他,小孩儿老神在在的回信说,好像两个丐帮弟子。
时间似乎失去了意义,那一条时而曲折时面笔直的公路像是永远也没有尽头,天蓝得几近眩目,远处有无数座巍峨的雪山。
林向晚靠在车窗上睡午觉,醒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衣衫褴褛的藏民,他们从家乡出发,一拜一叩,一直到拉萨。
林向晚望着那些人出神。
“是朝圣的藏民,心中有大愿。”楚狄递过一瓶水给她,怕天气太热,她身体受不了。
林向晚接过水瓶,“什么算是大愿?中五百万?”
楚狄当然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于是就笑着回,“庸俗,钱怎么能是大愿。你没听人说过么,唯有钱不能解决的问题才是问题。”
“切,这话一定是有钱人说的,对于没钱的人来说,钱就是大愿。”林向晚忍不住抬杆,两人旅行还是有些寂寞了,不和他斗斗嘴,日子就像是做饭没放调料,没劲。
楚狄单手扶着方向盘,指了指窗外,“你觉得他们是有钱人么?他们好多人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确切的愿望想要实现,朝圣对他们来说只是因为心中向往,这大概就是信仰的力量。”
信仰?在美国的时候,每个周末林向晚楼下一个邻居都会上来劝她去参加教会的聚会,想让她皈依上帝,但无奈林向晚实在是没有那个时间,后来又搬了几次家,这个邻居才最终失望做罢。
她和楚狄都是没有信仰的人,或许是因为天生反骨,或许觉得信仰太沉重,比起相信渺茫的神明,他们更信自己。
“那你的大愿呢?你有没有什么一定想要实现的愿望?”林向晚喝完了瓶里的水,随意地用手背拭了拭嘴角。
楚狄回头对她笑了笑,一口白牙闪闪发亮,道,“你就是我的大愿。”
二十天后,他们抵达拉萨,一出收费站口,就立刻有人把开得风尘仆仆的大吉普接过来,换了一辆内外崭新加满油的切诺基。
楚狄上了车,对林向晚道,“他们还挺准时,我还以为我们得等一会儿。先去酒店吧?洗个澡换身衣服,我带你出去逛逛。”林向晚不知道楚狄是什么时候安排好了这一切的,她也不想操那份心。他说了出来玩,一切由他负责,她只要像条米虫似的享受就好。
办完入住手续,放下行李,楚狄就带着林向晚开始在城里走动,林向晚发现他这个人像是随身携带了一个隐形的GPS,不管在哪里都不会迷路。
肮脏杂乱的小市场,人来人往的茶店,他如鱼得水般穿梭于其中,让林向晚真切地感受到当地的风土人情。
到了下午时分,酥油茶店里挤满了当地人,楚狄与林向晚占了个靠窗的位置,安然地品着杯中浓郁的茶点。这些年西藏的旅游开放,当地人见惯了内地游客,所以对于他们的到来,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映,依然是用本地话大声地交谈着,手中的烟袋子时不时冒出袅袅的青烟。
林向晚把头探出去,小巷的尽头有家咖啡馆,馆子外面立了一块小黑板,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当日供应的咖啡,店里放着柔和的音乐,许多小年轻们坐在其中。
“我以为你会带我去那里。”她用手指了指咖啡店。
楚狄瞟了一眼,一边如当地人般用手把炸果子浸在酥油茶里,一边不在意的说,“你想去?”
林向晚摇摇头,那种店不管放在哪里,都是小资聚集地,看上去好像各有特色,但说穿了都是一样。装“哔——”圣地罢了。
比起那种高雅又精致的小店,她更喜欢这里,她虽然听不懂藏语,但处在藏人之中,她却有种熟悉的感觉,身体里对自由的向往,对异乡生活的渴望,都在这一刻被激发出来。
当地人的皮肤黝黑,因为太阳灼烈,所以大多显得比年纪要成熟一些,年长的康巴老爷们凑在一起,打着林向晚叫不出名字的骨牌,情绪与语调因为手里牌的好坏而起伏跌宕。
林向晚喝不惯酥油茶,只叫了甜茶,看着楚狄坐在大快朵颐,心里说不出的羡慕。他的适应能力一向比她好很多,好像不管把他扔在什么地方,他都可以活下去似的。
喝完了茶,楚狄就带着她去逛集市消食,路边的小摊子上摆满了红红绿绿的饰品,价格也不贵,想必质量也是一般。
楚狄进了一处卖藏刀的店铺,一下子就被里面的藏刀吸引,挪不动脚步,对林向晚来说,所有刀具里面,最让她感兴趣的还是手术刀,她在店里转了两圈,看上了一串绿松石和红珊瑚串成的手链。
绿松石与红珊瑚在藏地都是吉祥的向征,再加上那串手链做工精美,价格自然也就不在话下,林向晚有心和老板杀个价,还没等她开口,视线就被店外的一处引过去了。
衣着破旧,看上去不过十来岁的少年,靠在店铺前的石阶上休息,和所有朝圣的人一样,他的手掌上戴着百家布结成的护掌,掌心已经被磨得几乎穿透了。
吸引林向晚的,不是他的衣着,也不是他朝圣者的身份,而是他的目光。
她从未在某个人眼里见过如此清澈而单纯的目光,琥珀般的双眸遥望着远处的布达拉宫,像是一汪雪山顶上的清泉,不带任何杂质。
鬼使神差地,林向晚走了过去,她蹲在少年身旁,“你也要去那里?你心里有什么愿望?”这一路上,她见过许多朝圣者,但大多是年迈的老人,为了心中的圣地与信仰,不远万里赶到这里,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少年轻人,可像这个少年这个年纪的却是极少。
那少年听到她的话,把目光调转回来,他微笑地用极不熟悉的汉语回答,“我姆妈得了很重的病,没有医生能医得好,她一直想来拉萨,见见活佛,她不能来了,我替她来。”
少年家住在滇藏交界的草原,从那里到拉萨,他整整走了四个月,这四个月风餐露宿,从家里带来的粮食早就吃完,全靠沿路牧民的接济才能坚持到这里。
林向晚看着他,想到了叶楠,他和叶楠的年纪差不多,但命运却注定不同。
她心中酸软,翻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塞给少年,“拿着它,见了活佛,坐车回去,你姆妈病一定会好的。”
少年楞了楞,似乎没料到林向晚会这么做,他手里捧着钱,并不把它们收起来,而是从中随意地拿了几张,把其他的又都还给林向晚,咧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对她道,“姊姊,这些就够了,你是好人,你一定有好报的。”
楚狄买了几把藏刀,准备自己收藏,再送给钟昆做礼物。他一扭发现林向晚已经不在店里,而是坐在店前的台阶上。
他将她拉起来,拍了拍她裤子上的土,“干嘛坐在这儿?这里的地很凉,别落了病。”
林向晚听到他的话,才像是恍然回过神,那少年早已走得不见踪影,可她却怎么也忘不了他的目光。
她和他讲了刚刚发生的事情,楚狄还没说话,店里的老板听到了,立刻咂舌道,“小姐,你恐怕是遇到骗子了吧?”
见林向晚眉头紧锁,老板又道,“这个地方的人,现在可没以前那么厚道了,有些骗子专门骗你们这些外地的游客,把自己的身世说得特别惨,怎么惨怎么来,就是为了骗钱的。”
“他不会的。”林向晚直觉就要反驳老板,“如果他真是骗子,就应该把钱都拿走,怎么会还给我一些?”
“嘿,放长线,钓大鱼嘛。越是这样的越危险,等过些天,再假装和你偶遇,到时候把你骗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不是由他说了算。”店里的老板虽是好心相劝,但林向晚听着总觉得那么刺耳,她不相信那孩子有那样的心计,否则的话,他的眼睛不会如此干净。
可店老板毕竟也是在这里生活多年的,他说的话,或许也有一些道理。
第99章 宁静岁月 10
可店老板毕竟也是在这里生活多年的,他说的话,或许也有一些道理。
不过这算如此,林向晚也不想相信,比起别人的话,她更相信自己的直觉与判断。
楚狄也是知道她的,见她脸色不好看,就把她拉出店,“你只要清楚自己心里怎么想的就行,别人的话也只是听听,再说有我陪在你身边,也不会出什么事情。”
这倒是真的,有他陪在她身边,就算真遇到什么事情,自然有他来帮自己扛。
第二天一早两人就去了布达拉宫,布达拉宫因为门票限量,所以要提前几天才能预定到,楚狄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没有排队就买到了当天的票。
请了位导游,两人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宫殿转完,林向晚还买了三副小小的唐卡,打算分别送给叶楠,楚昊和小珍。
拿了东西出了宫殿,楚狄就带着林向晚去城中最正宗的藏族馆子吃藏餐。
原本是想打辆车过去的,可事情却在突然间起了不可预测的转变。
第一声枪响的时候,林向晚还以为自己把什么声音听错了,但楚狄已经警醒过来,他在极短暂地怔楞之后,在所有人都没有反映的时候,突然拉起林向晚的手朝着僻静的小巷子跑过去。
楚狄的脚步迈得极大,林向晚跟在他后面,高原地区,若是慢慢走路,或许还能呼吸正常,但真正跑起来,整个胸腔就像是要炸开似的,口中发苦,心都快吐出来了。一边跑着,林向晚一边听到自己身后的大街上响起了密集的枪声。
惨烈的叫声,异族的叫骂声,刀伐斧砍的声音,各种各样混乱又可怕地声音在她四周响起,林向晚一时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直觉自己不应该停下脚步,只要一停下,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就算胸膛要碎裂开了,她也紧跟住楚狄的步伐。
很多天以后,当林向晚回到H市,在新闻记录片里看到关于那天的录像,她才明白,自己当时与楚狄几乎丧命的奔跑,实际上救了他们一命。
那条街,在他们离开不到半小时之后,就变成了人间炼狱。其惨状,就算通过了黑白录像,打了无数的马赛克,依然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我……我……不行了……跑……跑不动了……”林向晚的心脏到底不是原装货,过度的紧张再加上高原气压,让她在跑了一千多米后,终于再也坚持不住。
楚狄见她的脸色白得好像一张纸,嘴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角淌下来,连后背的衣服都被浸湿了。他知道她不能再跑了,再跑的话,她就算不死在别人手里,也会自己把自己逼死。
可后面杂乱的声音并没有因为她的无法坚持而停止,相反得,它们越来越逼近。
他甚至听到了异族狂躁的咆哮,以及利器敲击在墙壁上时尖锐又刺耳的声音,他心里盘算了一下,然后把林向晚拉到小巷相对隐蔽拐角的地方,那里堆了一堆石灰包,可以让她暂时躲避一下。
“听着,林向晚。我现在要离开你一段时间,你要仔细听清我的话,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别从这里出来。”他说着,把腕子上的手表摘下戴到林向晚手上,“看着这个,等过半个小时,确定外面没有坏人了,再出来。哪里也别去,直接回酒店,那里应该是最安全的。在那里等我,如果我今天晚上还没有回去的话,你就给钟昆打电话,他在这边有朋友,会帮你离开。”
“你……你去哪?”林向晚紧抓着楚狄不放,她的脑子因为缺血而胀疼不已,但她也知道楚狄要干什么,他现在要离开自己,拿自己当一个饵来引开那些人,好让她能成功脱身。
“我也不知道。”楚狄向外看了看,他用手摸了摸林向晚的脸,“但我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咱们两在一起,目标太大,你跑不动了,我带着你也不方便,与其让两个人都陷进去,不如……”
身后的那些,都是残忍至极的暴徒,对于他们来说,他和林向晚的生命与鲜血,只是他们复仇之路上的一抹艳色,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他们杀也就杀了。
可是对于楚狄,林向晚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他不能让她受一点伤。他没有多伟大,他也不想死,但他清楚的认识到,如果拉着她,他们两个到最后或许都逃不过,都要死。
林向晚也知道他的做法是极正确的,但她就是没办法放手。
楚狄狠着心,一根一根地将她的手指掰开,“阿晚,别任性。咱们还有儿子,你不说过要看他结婚生子的么?我一个人跑得快,没准能把他们甩开了,你记得我说过的,乖乖回酒店。”
“我不!!我不!!”林向晚眼看着自己的手被楚狄掰开,她只能重复着这两个字。“我不要你走,你别……你别离开我。”
眼泪像是疯了一样涌出来,她曾经差点失去他,但那时候她并不知道,但现在,她正清楚地经历这一切,与他分离时的刺疼,让她内心鲜血直流。
楚狄按住她的手,不让她再抓到自己,然后一字一顿地对她说,“林向晚!!你难道非要和我死在一起才高兴是不是?!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懦弱?!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难道是我把你宠坏了?勇敢一点,别让我瞧不起你!!”
他说完,就将她向角落里狠狠地一堆,随即义无反顾地离开。
林向晚被撞得后背生疼,半天都没有爬起来,可是让她更疼的,却是她的心。
“混蛋!!充什么英雄?!混蛋楚狄!!”她低低地骂着,冰凉的泪水顺着热烫的面颊流淌而下。
她从来也不知道有一种离别,可以让人如此痛苦。就算是她自己在弥留之际,都未曾如此疼痛过。就像是生生地要把心剜出一块似的。
她的幸福,好不容易才抓到自己手中,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终于走到一起,可是命运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他们?既然不让他们在一起,为什么又要让他们纠缠许久?她不信,她也不服!林向晚眼中冒出怒火,人生七苦,爱别离、求不得,她不要一一尝过!
那男人是她的,除非她不要他,谁也不许把他从她身边带走!!死神也不行!命运也不行!谁都不行!
咬着牙爬起来,林向晚跌跌撞撞地冲出了拐角。
小巷子里原有些小店铺,一听到外面势头不对,纷纷都关上了店门。楚狄又向前跑了一阵子,想找间铺子藏身,但最终都被人挡在门外。
“你们这些外地人,快跑吧,他们太厉害,要是放你进来,我们也活不了了。”躲在店中的老板,战战兢兢道。
楚狄一听便知人家是决计不会给他开门的,谁都不会为了救一个陌生人,而搭上自己一家老小的命。于是他干脆地转身,打算继续向前。
可他才一扭头,就发现林向晚气喘吁吁地跟了过来。她跑得东倒西歪,好像马上就要跌到似的,但又强撑着不肯倒下。
“你怎么跑过来……”楚狄冲到她身边,咬牙道。这丫头也太不知道轻重了,她明不明白现在他们正在经历什么?如果一个不注意的话……
而林向晚则根本不给他继续说话的机会,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好像生怕他跑掉似的,“我什么?你傻啊?你把我一个人留在那里,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他们发现我,我怎么办?反正横竖是跑不掉了,我不管!死也死在一起!你答应我的,要完成我的心愿,你不能把我一个抛下!我不同意!我们要在一起的,你说过的,你不能再不要我了。我也不想,再和你分开了。楚狄,我们一起走,能走多远走多远,要是今天真逃不过去了,那我也认命。我不信我们的命那么差!叶楠的婚礼,我不要一个人参加!!”
我再也不想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带着孩子,一个人旅行,一个人上下班,我过够了独立又顽强的日子,我受够了一个人睡在双人床上的夜晚,我不要……再也不要……一个人了。
她说完一句话,立刻又喘得惊天动地,楚狄怔在那里,像是傻了一样,这一回,他怎么样也无法再把她推开了。
这是她第一次,对他表白,这样坚定,好像没有任何事,可以让她动摇。她从来也没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他等了那么久,完全没想到,她会在这个时候告诉他。
“那就……一起吧,死也死一块!”楚狄把心一横。一把抱住林向晚,拖着她的手,两个人一起朝着巷子深处走去。
巷子的尽头,是一条分岔路,两条截然不同方向的道路,谁也不知道该选哪一条,哪一条通往安全,而哪一条通向炼狱。
或者,哪条都不安全。
身后就是急促追击的脚步声,时间已经不容他们再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