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他不会认出她了吧?
林向晚真心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只过街的老鼠,是个人都不能见到她。
从车里走出的不是别人,正是沈士君。
沈士君身上还穿着大夫常穿的白大褂,一看就是刚从医院赶过来,瞧见叶楠脸上青紫一片,他的脸色立刻也就沉下来。
说来也奇怪,沈士君平时对她是最宽容大量的了,可这一次却能狠下心来过了这么久也不肯见她,可见被气得不轻,他平时去茶庄,也只挑林向晚不在跟前的时候,和龙纪威问两句她的近况就走,从来也不多留,让林向晚想捉他都不知道往哪儿下手。
现在远远地瞧见他,林向晚一阵心虚。
“你师兄脾气不大好。”徐云起认识沈士君,也算不打不相识,见沈士君先是走到叶楠身边,抬起他的脸看了看伤势,然后又起身和老师说了几句,虽然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看那女老师的表情越来越尴尬纠结,像是要哭了似的,也能猜出沈先生说的话,肯定是极不好听的。
林向晚撇嘴,“我师兄脾气最好了,只不过……肚皮黑了些……”
沈士君虽然披着叶楠干爹的外衣,但实则比亲爹还要亲,这些年她照顾不周的地方,沈士君事无巨细都给想到了,要不然也落不到一个沈大妈的名头。叶楠像这样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的还是第一回,再加上楚狄还在旁边,想必沈士君心里藏了火,话里话外都是轻易不饶人的。
“哦。他要结婚了,你知道不知道?”沈士君那边还在冷着脸批老师,叶楠却看不过去,上前拉他。沈士君低头看了一眼叶楠,眉头皱得跟麻花似的,倒是不再说话了。
“当然知道。”林向晚见沈士君抱起叶楠,拉着小珍,就要上车,知道自己今天的偷窥行动也要结束了。
“那你知道不知道他要娶谁。”
“这个……”一时语塞,林向晚抓了抓头,“肯定是门当户对的好姑娘啦。”
徐云起嗤笑一声,“原来你也不知道嘛,还人前人后的维护你师兄。”
林向晚不服气,“我这不是最近有事儿嘛,如果我守在他跟前,肯定能知道是谁……”
两人一边聊着天,徐云起就把车子发动起来,林向晚在茶庄里憋得太久,难得有个人可以说话,嘴就没闲着,说着说着,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抬起眼皮,心里一惊。
她看见楚狄不知何时已经过了马路,正在朝自己这个方向走过来,男人眼神直怔怔地盯着车子的方向,不知道是因为失神,还是因为发现了她。
林向晚嗷地叫了一声,赶紧拿手把脸挡住,一边狠拍了徐云起几下,“快开车快开车,快点走!!”
徐云起一踩油门,车子就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车窗几乎是擦着楚狄的衣袖飞驰而过。
车子开出去好远,林向晚才巍巍缩缩地把头扭回去张望,不过那时车来车往,已经看不见男人的身影。
他没认出自己吧?应该没有吧?离得那么远,车开得那么快,她又缩得这么小,他肯定是看不清的吧?林向晚心里碎碎念地,一直到徐云起把她送回了茶庄。
心事忡忡地进了茶庄大门,林向晚本是想这下子可以放松一些了,可没想到一进门,就有在茶庄里工作的大姐,跌跌撞撞的从茶庄里跑出来。
“林,林小姐,你快去看看吧,不得了了,龙,龙先生要杀人了!!”大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抓着林向晚的手就往里奔。
林向晚听得一头雾水,但知道是庄子里出了大事,就跟着她一起跑。龙纪威是个十分会享受的人,茶庄修得九曲十八弯,花影重重,最核心的地方盖了几间青瓦白墙的大房,冬暖夏凉住得十分舒服。
林向晚被大姐连拖带拽着,两个人一路疾行到了茶庄里面,推开一间偏房,林向晚看见里面一幕,也惊了。
这间偏房平时是用来当浴室用的,龙纪威让人在这间房子里挖了一个堪比游泳池的大浴池,引了温泉水进来,冬天的时候林向晚没事最喜欢窝在这儿。可现在正值夏天,温泉水冒着滚滚的热气,水汽氤氲里,林向晚看见龙纪威高大的身影泡在池水中,他手里泡着兀自昏睡的白静,正把她往池水里泡。
要是一般给白静泡澡林向晚也就不管了,人家小夫妻鸳鸯浴,她躲还来不及,可看龙纪威现在这个架式,是要把白静连身体带脑袋整个都浸在水里,这不是要憋死白静!!
林向晚也顾不得水烫,一个猛子跳进池子里,划拉着及腰深的池水就冲过去,“你疯了啊!!你这是要淹死她啊!!”
龙纪威听见她过来了,根本没理会,林向晚伸手去拉他,他只轻轻一摆手,就把林向晚推得老远,还呛了一口水。手指擦过林向晚手背的时候,林向晚觉得自己就像是被X当扫了一下,全身上下说不出的别扭,她知道比力气自己不是龙纪威的对手,于是只好另想办法。
一眼瞧见立在池子上边的穿衣架,林向晚二话不说,扭动着身子游到池岸,爬上岸,本想是拎着穿衣架下池子和龙纪威拼命,可没想到那衣架是纯红木制的,沉得要死,林向晚一拎没有拎动,再加上脚下打滑,整个人带着穿衣架一块摔下了池子。
池水被搅动起巨大的波澜,水波荡漾拍打在龙纪威脸上,龙纪威没有防备,被水拍得打了个机灵,林向晚趁着这个功夫,把白静从他手里抢了过来。
让大姐搭了把手,把白静抬上岸,林向晚检查了一下白静的心跳,发现她除了喝了几口水之外,倒没有什么大事,还是往常一样心无旁骛的沉睡着。
“你发什么病啊你?你是不是嫌她命长想把她折腾死啊?龙纪威,今天就是赶上我回来的早,我要是迟一步白静就死你手里了!你看她不顺眼就说话,我带她走!你这么欺负她什么意思?!嫌她碍事了么?”林向晚气得口不择言,平日里龙纪威积威已深,她就算有气也没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的发泄过,因为毕竟是在别人地盘里,人家要是真的一怒,把她赶出来,可就不美了。可今天他实在是做得太过分了,林向晚也打算豁出去了。
不过被披头盖脸的骂了一顿,龙纪威非但没有发作,反而显得有些呆呆的,站在池子里都没有上来,话也没回一句。
林向晚觉得有点不对劲,平时她要是这么嚣张恐怕早就被龙纪威吼死了,可现在龙纪威却这么老实,“现在装乖不觉得有点晚了么?赶快上来,把她给我背回去,我可弄不动她!”
虽然身体比前两年好了很多,但要凭她的力量把白静弄回去,还是不可能的。
龙纪威又呆了一会儿,像是在思索林向晚的话是什么意思,终于想明白了,就湿漉漉地从池子里翻了上来。
幸好是夏天,天气热,在水里折腾了这么半天,也不用担心着凉。
林向晚把白静送回房里,先是张罗着把她的衣服换了,再去换了自己的。等回房后,发现龙纪威仍然坐在白静身边,水珠子滴滴嗒嗒地从衣角滑落。
“说说吧,到底是入了什么魔障,还是鬼迷了心窍,怎么好好的就把人往死里折腾?你平时对她那么好,连我给她按摩手劲大点,你都不乐意,今天怎么下了这样的狠手?”
白静没事,林向晚的心也就踏实了,龙纪威这个人平时虽然嘴酸脸硬,但对白静实在是没话说的,她不信这个人会突然嫌白静麻烦,下了杀手,他这么做应该是有他的缘由。
听她这么问,龙纪威的眉头慢慢拢起,他轻抚着白静的右手,将她的手掌展开,然后仔细地抚摸着她每一根手指,“你应该知道,我和普通人不一样吧。”
“知道,你是X特警嘛。身怀绝技,不是一般人。”林向晚漫不经心的答着。
“那你知道不知道我是怎么和白静认识的?”
“这个……她还真没讲过。”白静嘴很紧,一起同学这么多年,她从来也没提到过龙纪威的名字,要不是因为自己查得细,恐怕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号人。
龙纪威点点头,“我的身份是不能轻易向人说的,她知道。她爸爸是做基因学的专家,而我,不过是个实验品。”
“所以呢?因为科学技术不够发达,所以你隔三差五就要抽一次疯?”林向晚大胆揣测,看龙纪威的眼神都带了几分提防。
龙纪威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没有一碰别人就恨不得把别人脑子里想什么都挖出来的。林向晚在找他帮忙的时候,就知道他不一般,不过那又怎样,世界上的怪人又不只他一个,他又没做伤天害理的事,她找他只是为了自保,只要能力够大就好,她才不在意他是什么样的人。
第11章 关心则乱
“林小姐,你的想象力太过丰富了。”龙纪威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白静的父亲是个好人,对我恩重如山。我在实验室里的时候,算是个危险品,没有人敢接近,可白父却从来也没把我当过怪物,周末的时候,他会带我回家。现在想想,他这么做有可能是因为实验安排,可就算是这样,我仍然感激他。因为他让我知道我至少还算是个人。我和白静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我几乎是看着她长起来的,我一直觉得我能够保护她……直到这一次……”
“她在出事之前联系过我,她说她感觉不太对劲,有人总在她家附近转佑,我还笑话她是神经紧张,如果我当时能再谨慎一些……”
林向晚听不下去,用手堵着耳朵打断了龙纪威的话,“拜托,不要再讲了,我今天已经听够了这种苦逼的故事,再听下去我会疯掉的。你再谨慎,防得了初一还能防得了十五?真要是想下手,人家怎么也能找到机会,你还能不吃不睡的守着她?事到如今,你只要想,至少她还活着,还有机会,就可以了。不过说了半天,你也没告诉我,你今天干嘛抽疯?”
听了徐云起的故事,已经让她够窝心了,就算她换了新的心脏,但他们也不能这样合起伙来一块拿苦情剧来折磨她。
“我今天带人过来给她做了脑部扫描,她头骨里的淤血有扩散的迹象,医生说她可能坚持不了多久了。他让我要尽快做决定,是给她做手术,还是……”龙纪威眉头紧锁,“开颅的危险太大,成功率只有20%不到,她可能在手术期间就无知无觉的死了。我想叫醒她,不管用什么方式,哪怕只有一天的时间也可以。”
“所以你就想用这种方式逼她醒过来?”林向晚绝倒,“龙先生,你的想象力比我还要丰富。”
白静昏着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期间龙纪威用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想要唤醒她,连最离谱的请巫师道士来做法都用过了,但依然无效。龙纪威的心情林向晚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做法,她实在无法苟同。
“说20%的成功率,只是保守估计,白静的身体状况不错,如果手术顺利的话,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你应该相信她。”林向晚想拍拍龙纪威的肩膀替他打气,但一想到这男人的特殊体质,她中途就停下来,虚扶了一下。
龙纪威手抚在额头上,闷道,“如果,我做事还没用过如果这两个字,如果手术不顺利呢?我不能冒这个险。”
“可你必须做决定。她只有你这个亲人了,只有你能在她的手术单上签字,难道你想让她就这么一直躺着,然后某一天突然停止了呼吸?”
这个假设让龙纪威全身一震,他深深地看了林向晚一眼,然后没有回答。
“嘿,我知道你不想让她危险,因为你担心她。你也应该知道白静的,她从来不是个胆小的人,她敢一个人跑到深山老林里去找中草药,她是她们那个学科里成绩最好的女生,没什么能够阻挡她前进的步伐,要是换了昏迷的人是你,她一定会做这个决定。”林向晚说着弯下腰,她轻抚着白静安然的面颊,“她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女孩子,没有之一,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我也不会和她成为朋友,你得试着相信她,相信她有能力保护她自己,就算她现在变成这个样子,她也愿意试一试,就算试过不成功……那也比因为害怕失败而没做过强。”
关心则乱,越是我们在乎的人,我们越难让他们身处险境,恨不得以己代之。
但有的时候,有些试练,是一定要他们自己走的。
林向晚知道龙纪威没有那么快接受她的劝慰,他需要时间思考,于是她起身,打算让他和白静独自在一起,好好想想。
走到门口,林向晚突然想起一件事,“关于徐云起……”
“我知道了。你自己做决定吧。”龙纪威低低地答了一句。
林向晚轻笑一下,推开门。
*
有了房主的同意,林向晚再去看叶楠的时候就变得理直气壮的多。
徐云起这阵子似乎也很空闲,没事的时候就经常开着车就穿梭于H市与B市之间,好像烧得不是汽油而是水。
有个免费司机当然是好的,只不过让林向晚唯一很困扰的就是免费的东西总有缺陷,徐云起开的二手车空调时常不灵光,天气越来越热,两人有时候一路开到H市,到了学校门口的时候,人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似得,全身都让汗湿透了。
“我说徐云起,你就不能花点钱把车子修修么?我快热死了。”用不了空调也就罢了,把窗子打开散散气也是好的,可是因为怕被人认出来,别说是开窗,这么热的天气,林向晚也只能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像个阿拉伯妇女似的,恨不得只露出一双眼睛。
徐云起下车买了冰棍给她,递过去,“你以为没修过么?修了不知道多少次,只是一用就坏,再忍忍吧,等我攒些钱,换个新车就好了。”
“那你什么时候能攒出钱啊?我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到那一天?”四下望望,没有看到楚狄的身影,林向晚急火火地把戴在头上的帽子摘下来,一边扇着风,一边将冰棍塞到嘴里。
冰棍一进嘴,冰凉的感觉立刻散开,林向晚刹那间明白了什么叫冰火两重天。
“很快的很快的,我现在公司刚刚步入正轨,等做完几笔生意就有钱了。别急。”
听徐云起说起公司,林向晚立刻支楞起耳朵,“什么公司?自己的公司么?干什么的?徐云起你看我长得怎么样?”
这几个问题实在是太有跳跃性,徐云起一时没想到关联,但他仍是很老实的答道,“是自己的公司,不过有几个朋友一起投了钱,主要做安保的,你……你挺好看的。”
被人夸,林向晚笑得像朵花一样,“当老板了,不错嘛,安保公司一定男多女少,你看我长得这么好,不如你收了我吧,我给你们当前台,当秘书怎么样?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在茶庄住得久了,林向晚总想出来找点事情做,医生是别想了,手抖成那样,严重的时候连铲子都拿不住,更别说手术刀。但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没出来,她也是有自己的苦衷的。
对于外面不知情的人来说,老的林向晚已经死了,化成灰了。现在的她即没有身份证,也没学历,更没有钱,所有钱都让沈士君卷走,说是要给叶楠当教育基金,其实估计就是怕她会到处乱跑惹是生非。以前身体不好,每天恹恹地不想动,倒也不觉得闷,现在林向晚身体健康了,一天到晚闲得没事,身上都快长出白毛,实在是太需要融入社会。
若是能到徐云起的公司上班,那是最好的选择,一是因为徐云起是熟人,知根知底的不怕他会泄密,二是因为公司是老徐自己的,面试什么也可以省了。
只不过对于林向晚热情的提议,徐云起这次却没接茬,“公司太小了,你去实在太大材小用了……”
“没事啊,我不介意。”林大材立刻表忠心。
徐云起笑道,“而且公司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现在刚起步,什么都还不成规模,就算你真的去了,恐怕也拿不到很高的薪水,而且事情会特别多。”
“这样也无所谓,管饭就行啊。”林向晚急不可待的想要把自己推销出去。
徐云起摆摆手,“让我再想想吧,也要和他们商量商量。你要是真的想去,我商量好了给你个准信。”
今天叶楠下学下得很准时,在校门外也就停留了不到两分钟,保姆车就跟着开过来,让林向晚只来及匆匆看了一眼。
等保姆车开走了,林向晚飞快地打开车从车子里跳出来。“我请客喝汽水。”
对面街上的小吃店门板上印着硕大的四个红字“冷气开放。”林向晚冲到店里,立刻觉得灵魂都被解放了,她买了两瓶可乐,递到徐云起手里,一边掏零钱一边得意道,“以后咱们盯梢应该选在这里,这边冷暖夏凉的,还有东西吃。”
可乐递出去,却没有人接,林向晚以为徐云起还没有跟进来,就回头看了一眼。
徐云起在冷饮店里,不光他在,还有别一个人也在。
林向晚看见那人,心中一惊,手一抖,可乐瓶子落在地上,咖啡色的液体飞溅而出,早就应该坐着保姆车离开的叶楠,不知为何会站在门口。他呆呆地瞧着林向晚,眼皮都不敢眨一下,好像生怕自己一不留神,林向晚就会从他眼前消失一般。
店里的小弟立刻过来收拾,林向晚知道自己此刻该道歉,该说些什么,可是她却一句话也说不出。
她下意识地别过头,想要逃走。
第12章 都是我的错
林向晚朝后面倒退了两步,手臂撞到小店里摆放着的桌椅,生生的疼。
她的腰上一紧。
“妈妈……是妈妈,对不对……是你的,对不对……别走,妈妈别走……”叶楠扑过来抱住她,低低地啜泣。
这孩子长高了呢,远远的看着,和这样近近的瞧,是不一样的,以前他对她撒娇,只不过能抱住她的小腿,可现在,他的头快及她的腰了。
林向晚一时心如刀绞,她的孩子啊,她朝朝暮暮,心心念念的孩子啊,就在她怀里,可她却不能抱他。
她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硬下心肠,推开他,对他说,小朋友,你认错人了哦,阿姨不是你妈妈。如果表演得当的话,她还会挤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可是,想要说出这些简单的话,却比杀她还难,她的手停在半空中,怎么也放不下。
那小小的身躯在她身前颤抖,慢慢的,被他紧抱的地方,有温湿的感觉缓缓散开。
林向晚就像是被烫伤,她的手止不住的颤抖。叶楠抱得很紧,细长的手臂,有着超出他这个年纪的力气与执拗,“他们说你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知道你不会的,你怎么能舍得离开我,妈妈,是你对不对,叶楠知道错了,叶楠做错了事,惹你不开心,所以你才会离开的,我以后乖乖的,再也不惹你生气,我会变强,我会保护妈妈,妈妈,你别走了好不好。"
以他的年纪,他还无法完全的理解林向晚离开的原因,但他已经知道怕了,那些没有母亲守护的岁月,就算沈家对他再好,也无法弥补他心灵上的缺失。
他怀念她的微笑,怀念她怀抱的温暖,怀念她抱着他笑得没心没肺和他没大没小的时光。
他想不出来,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他们分离,所以他把所有的错处都归结在自己身上,一定是他不好,所以林向晚发了脾气,才会走掉。
一走,就是两年。
原来一个人的消失,是这样可怕,你的生活里,满满的都是她的影子,她的相片,她用过的东西,她衣服上还残留着只属于她的味道,可是……你再也见不到她。
“傻瓜,你有什么错?谁说是你的错?是妈妈不好,妈妈是个坏妈妈,是个笨蛋。”林向晚忍不住低声开口,微颤的手掌轻轻地落在叶楠细幼的肩头上,她知道都完了。
她处心积顾,她的用心良苦,她藏了这么久,用那么长时间做了那么多准备,明明已经将他的生活完排到他18岁成年,无忧无虑。
可现在,都完了。
但她,竟一点也不后悔。
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什么对她来说,是值得留恋的,那一定就是叶楠。
她的生命,她明明已经不想要了,若不是沈士君紧抓着不放,她现在早就死透了。对于师兄这样执拗的做法,她起初并不能苟同,可是现在,她却觉得无比感激。
要是死了的话,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吧,再也无法听到他叫她妈妈了吧?
“妈妈不是,是叶楠不好,都是叶楠不好,妈妈别走了,叶楠以后乖乖的,叶楠好好上学,赚钱养活你,不让别人再欺负你,妈妈……别走了……别不要叶楠……”
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孩子低低的哀求着她,他还这么小,明明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可他却什么都明白,他知道他深爱的这个女人的幸福,不能交给任何别的人,只能由他亲手保护。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是她的血脉亲人之外,就再没别的人,所有人都会言而无信,都会不守承诺,而他不会。
他不会欺负她,不会让她难受,不会明知道她伤在何处,还偏向那里撒盐,所以他要快快的长大,长大了,就可以保护她。
林向晚泪如雨下,那一刻,心里除了难过,内疚,欣慰,失而复得的喜悦,还有说不出的轻松。
就这样吧,她想,去他娘的深入简出,去他娘的功亏一篑,她的儿子,她不能再放手了,不管出了什么事,她和他一起担就是了,不管有多大的麻烦,多少纠缠,还有那些好像是上辈子的孽恋情缘,她都不在乎了。
她只想好好的陪在叶楠身边,看他长大,不错过任何一个转瞬即逝的片刻。
叶楠本来是和小珍已经离开的了,不过后来因为小珍突然说口渴想喝橙汁,他才下来给她买水喝,没想到竟会遇见林向晚。两人在冷饮店里抱成一团的时候,小珍却在车里等得百爪挠头。
等了好久还不见叶楠回来,小珍有点慌神,想到上次叶楠被掳走的事情,她立刻再也坐不住,跳下车子一溜烟地跑过来。
一进冷饮店,就看到林向晚抱着叶楠,小珍立刻尖叫一声,“林阿姨,你穿越回来啦!!”
“你见到数字党了没有?你有没有被封王妃啊?你带没带宝贝回来?啊啊,叶楠,我就说林阿姨没有死,她一定是穿越了~~我妈小说里都是那么写的,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小珍十分得意地讲道,林向晚起初听得一头雾水,后来明白过来,哭笑不得。
叶楠是男孩子,平时轻易不哭的,现在哭得像个花猫一样,就算小珍是他玩熟了的好朋友,也觉得很不好意思。
于是他把头扎在林向晚怀里,胡乱地点着,就是不理小珍。
小珍以为他不赞同自己的话,就着急地扑腾道,“你还不信?你不信就问问林阿姨是不是这样么……哎,你怎么哭了……”
“别说了,笨丫头。”叶楠懊恼地把小珍拐过来,十分果断地捂住了她喋喋不休的小嘴。
*
叶楠见了林向晚,就再不肯松手,不管林向晚怎么跟他发誓赌咒,他都死死地拉着她的衣角,生怕她会跑掉一般。
林向晚无奈,只好带着他一起去见沈士君。
既然已经和儿子相认,总不好再跟沈士君隔阂着,林向晚打定了主意今天要和沈士君好好谈谈,如果运气不错,两人应该能重新恢复邦交正常。
毕竟自己家孩子放在人家那么长日子,人家管吃管喝还管上下学接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推一万步不说,林向晚这条小命还是沈士君一手捡回来的,总跟沈士君这样冷战,她心里也怪不是滋味的。
把小珍先送回了家,娘俩就坐着徐云起的车子一路到了第一人民医院,空调仍是不灵光,叶楠被热出了一头大汗,林向晚看着心疼,想要替他把窗子打大些吹吹风,她一动,叶楠立刻警醒起来,全身紧绷,胳膊死死地抱住林向晚。
这孩子怕是吓坏了。
林向晚心里自责,徐云起扫了他们两个一眼,笑道,“小家伙,找到你妈妈我可是出了大力,要不然她现在还在深山老林里藏着呢,你打算怎么谢我。”
本是玩笑之话,可没想到叶楠却极正经的挺直了腰背道,“谢谢你,徐叔叔。我现在还小,没办法用别的方式谢你,等以后我长大了,一定好好报答你。”
“呵,小子口气不小,那我就等你长大了报答我。”徐云起也笑着答。
林向晚摸着叶楠汗湿的头发,心疼道,“这么点孩子,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大恩不言谢,你徐叔叔也不是个小气的人,不图你报答的。”
“那不行。”徐云起还没开口,叶楠就抢先答,“干爹说了,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要是没有徐叔叔,我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妈妈,一定要谢的。”
“沈家的人要你涌泉相报了?”林向晚一听这话,就瞪了眼。在这件事儿上她确实有点小心眼,主要是因为孩子在别人家里养了两年,就算知道沈士君一定会对叶楠好,但沈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家大业大,人口众多,闲话肯定也不少,沈士君也许是无心一句话,听在别人耳朵里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到时候再传到叶楠耳朵里,不知道小孩子会不会多想,会不会伤心。
叶楠摇头,“不是的,干爹说对旁人都是如此,对自己的亲人就更要记得他们的好,我们往往对最亲近的人最不在意,结果就会伤了最亲近的人。”
呐,一句话,说得林向晚脸上热热的,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她却这么迟才懂。
最爱我的人,伤我最深,对于沈士君来说,是不是也是如此?
车子赶到沈士君所在的医院,林向晚就和叶楠下了车,徐云起知道自己不方便出现,就先行离开了。临走时还把自己的手机和几百块钱塞给林向晚,怕她得不到谅解,到时候又回不了茶庄,要和叶楠睡大马路。
叶楠带着林向晚在迷宫一样的医院里熟门熟路地走着,不多时就到了心外的科室外。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近亲情怯,林向晚站在沈士君办公室门口,硬是没勇气敲门,正犹豫着,突然听到门板内传来男人不愉的声音。
“这件事没的商量,你要是不想结婚就算了,大不了取消婚礼。拿这种事情来威胁我,你不觉得自己太幼稚了么?”
第13章 任性
很明显,沈士君此时正在气头上,林向晚本就有些畏缩的心情,因为听到这句话,更加踌躇起来,她扭脸看向叶楠,想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可叶楠却根本没体会她的用心良苦,轻敲了两下门,然后直接把门扭开,“干爹,你在忙么?”
沈士君的心情极不好。脸都是黑的,手里握手机,手背上青筋浮起,看样子若不是叶楠及时出现,这手机很快就要遭受致命的一击。
看见叶楠,沈士君的脸色稍好了些,但紧接着他看见了林向晚,刚刚放晴的脸立刻又黑成了锅底一样。
“谁让你来的?”沈士君的语气很坏,房间里气压极底。林向晚觉得自己和师兄混了这么久,还没听见过他如此凶巴巴的对自己讲话,心里发颤,就轻声道,“我……我和龙纪威打过招呼的。”
“哦?那看来你是想通了?打算重返人间了?”
沈士君心里本来就不舒坦,结婚这事虽说是他自己点头同意的,但不过也是因为怕这事情再拖下去麻烦而已。
他可受够了自己那位老妈每个周末像是开服装展销会一样,把各式各样的姑娘往他眼前摆的事件,索性下了狠心,订了婚,图个耳朵清静。
可现在一瞧见林向晚,旧事新事一起上了心头,沈士君立刻就觉得心里极不舒服,说话都是带着刺的。
她当初自做主张,做了那么多事,却不肯和他商量一下,如果不是沈父来找他,他根本不知道她到底打算下多么大的一盘棋,她是豁得出去命不要了,也不想想她的任意妄为会给别人带来多少困扰。
所有的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或许都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林向晚已死的事实,但他却不行,要真是让她死了,那和从他心里剜下一块肉来有什么区别?
他永远也忘不了她躺在病床上,全身是血,奄奄一息的那一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沈士君必须要靠自我催眠才能入睡,因为就算知道她已经脱离了危险,但她濒死的模样,总还是会出现在他的梦里。
他总梦到自己救不了她。
后来把她送到龙纪威那里,也是无奈之举,他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陪着她,就算是他能,他也不愿意。
一看见她的脸,就让他想起她做过的那些混帐事。这个他几乎是要捧在掌心里的女人,却把自己的命当成草芥一般,根本不在乎,想一想就让他火大。
可沈士君自己这么纠结,另外一个当事人却毫不知情,林向晚知道沈士君肯定是不待见她,但她决定以德服人,站在叶楠身后讪讪地陪着笑,不管沈士君怎么说,她都以一副不是在说我,和我无关的嘴脸来应对。
沈士君见她这样,更觉得自己一拳打在空气上,懊恼,无奈,又难过的心情一起涌上来,让他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房间里陡然安静下来,两个大人都不说话,叶楠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他小心的凑在沈士君旁边,拉了拉他的衣角道,“干爹,妈妈回来,你不高兴么?”
沈士君低头看他,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谁说的,你妈妈好好的,干爹比谁都高兴。只是干爹不知道她能好多久,这次好了,下次再遇到事情,她是不是还这么任性,干爹这颗心,一半给了你,一半给了你妈,你是乖孩子,你知道心疼干爹,不让干爹操心,难过。可是你妈妈……”
沈士君的声音低低的,听起来却有种让人十分难过的味道。林向晚想到这些年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好,不自觉地也润湿的眼眶。
“我知道错了,师兄,再原谅我一次好不好?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遇到事情,我绝不会自己偷偷的解决,不管什么事我都和你商量,你别生我气了好不好?师兄……”
虽然已经身为人母,但林向晚的模样其实看起来和几年前变化并不大,她这样低声地求他,让沈士君一下子想到第一次见她时的情景。
那么骄傲的女孩子,是谁将她一身的傲骨磨得平平整整,她何时向人这样低过头,虽然她低头的对象是自己,但他仍是不好过。
就像是看到一个孩子的成长,心里更多的不是欣慰,而是辛酸。
因为你知道,在她成长的背后,经历了怎样的峥嵘岁月。
“傻瓜,师兄怎么会真的和你生气,吓吓你罢了。看你的那点胆。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要是同样的事情,你再敢……”
“我当然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林向晚怯怯地说,“就算吃了熊心钓子胆……”
沈士君看她。
林向晚果断摇头道,“那也不敢!”
沈士君没忍住,就笑了起来,林向晚见他唇角微扬的模样,不禁心中叹惜,这样好的男人,怎么就落在她的魔爪之中。
“那我们,没事了?”
“嗯,没事了。”沈士君摸了摸她的头,知道她的可怜是有几分是装的,但仍是止不住心中怜惜。
林向晚见沈士君这样说,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了,心里一放松下来,嘴上立刻也哌噪起来,“师兄哎……既然咱俩没事了,那我能不能问问,我未来的师嫂……是谁啊?”
沈士君才放晴的脸色,因为林向晚的这句话,再次变得凝重,他沉吟片刻之后,才道,“其实你也认识她。”
“莫洛洛?”林向晚大胆揣测。
沈士君没说话。
关于结婚的人选,乃至这场婚姻,沈士君都没有投入太多的心思,就好像走上红毯的会是别人一样。他一直保持着旁观者的冷静。
林向晚见他没回答,但神情里已经是默认,就继续道,“真的是洛洛啊,她可是个好姑娘,可是师兄你为什么看起来不高兴呢。”
“我有什么好高兴的,她又不是我喜欢的人。娶个自己不喜欢的,也值得欢呼雀跃么?”
“可是……如果不喜欢她,为什么要娶她呢?”
……又是一段尴尬的冷场,冷场过后,沈士君才好似不情愿地道,“因为要负责任。”
林向晚听到自己大脑里传来“吱”的一声急响,她需要了近一分钟来平熄脑内沸腾的八卦因子之后,才结结巴巴地说道,“负……负责……你要对她负责任……难道说你……你们两个,那个了?”
那个?那个是哪个?!
沈士君显然并没预料到林向晚今天会来,当然也就更没预料到会和她讨论这个问题,他烦躁的摆了摆手,“不说这个了,总之就是要订婚了,你记得准备好红包。”
林向晚“哦。”了一下,难得十分老实地不再追问下去,虽然心里已经吵开了锅,但她知道自己再问下去,肯定没好果子吃,她才刚讨了沈大妈的欢心,不想这么快又把自己打入冷宫。
“对了,不说我的事情,龙纪威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找了件事给你做,你过几天就去面试吧。”
林向晚有些吃惊地抬头望向沈士君,“我以为他是在和我开玩笑,原来真的有这种事?去哪里,干什么?”
“苏岑还记得么?她那里最近急需招个专业人士,我觉得你应该可以,就替你报了名。”
苏岑,苏岑,这两个字在脑子里打了几个滚之后,林向晚突然想起了这个名字的主人。
苏岑,H大医学院的高材生,林向晚的师姨,H市最著名的女法医。
当初叶衷过世的时候,还是沈士君带她去找苏岑做的法医鉴定,她怎么可能忘记她。
“法医么?可是我根本没有经验,而且我现在连张高中毕业书都没有……”说起来,法医也是医生的一种,只不过他们的工作不是给人治病,而是研究人致命的原因。林向晚因为手伤,这辈子是彻底也别想上手术台了,可是如果可能的话,她还是希望可以从事和医疗有关的职业,至少在这个领域里,她曾经是最出色的。
比起什么秘书或者前台助理,法医或许是更适合她的一条路。
“这个事情你就别担心了,我已经和她大致说过你的情况,她们这次面临的情况好像有些特殊,就是想要招一个即是新人,但又要熟识医学专业的人,不过虽然我打过了招呼,你还是要经过面试,苏岑到时候会是面试官,她认识你,具体的事情,你可以问她。”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沈士君不光救了她的命,连她未来的路,他甚至都已经为她选好。他知道自己不能一辈子陪着她走下去,于是他给她指明了一条最平坦的大道,道路上的每一块砖,都是他亲手所铺。
林向晚突然觉得有些嫉妒,因为她知道,虽然现在沈士君说他是因为负责任才选择和莫洛洛结婚的,但她知道,只要莫洛洛不放弃,总有一天她能走进他的心,而被这个男人放在心里的女人,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只不过她没有这份福气,这样的幸福,她要不起。
第14章 不要再靠近我了
沈士君请林向晚和叶楠吃了饭,之后就亲自开车送林向晚回了茶庄。
因为第二天是周末,所以叶楠也留在了茶庄里。
小孩儿倒是不怕生,在茶庄里见了人就乖乖的喊人,就连龙纪威看见他,也只是挑了挑眉头,没挑出错来。
林向晚拉着他,娘俩像是有说不完的话,叶楠喋喋不休的和她讲着自从她诈死之后发生的事情,恨不得把所有一切相关的都告诉给她。
两个人席地而坐,茶庄里就算是地面也被打扫得十分干净,只有几片落叶衬在灰白的水泥地上,林向晚挨着叶楠,手握着他的手,听他说话,她偶尔会打断他,夹杂一两句自己的意见,但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安静的坐着一个最完美的听者。
或许这对别人来说,只是最寻常不过的事。但对于她来说,这已经是上天给给予她最好最好的恩赐了。
可以和叶楠平静度过的时光,她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来交换。
晚上两个人也睡在一起,林向晚去洗澡,叶楠就在床上等她。她从浴室出来后,看见小孩侧身躺着睡着了,他经过这一天的起伏跌宕,心情激动,也真的累了,林向晚靠在床头,正打算把他身上的外衣肿下来的时候,叶楠却突然翻身抓住她的手腕。
“妈妈……别走……别不要我……”小孩儿低低地吟语着,下意识地将林向晚拉向自己,小手握得紧紧的,就像是抓住了什么宝贝。
林向晚盯着他,然后眼泪掉了下来。
她无声地流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和他说着对不起,然后合衣躺在他身边,将他搂在自己的怀里,闭上眼睛。
第二天清晨,林向晚醒来的时候,叶楠已经睁着眼睛看她了。小孩儿一边看,一边用手指轻轻地触碰着她的面颊。
林向晚笑着问他,“在瞧什么,你妈我很美貌么。”
叶楠毫不迟疑的点点头,然后身子钻到林向晚怀里,“妈妈最好看了,比谁都好看。”
林向晚被人公然拍了马屁,心里就像是碰洒了一缸蜜糖,她揉了揉叶楠柔软的头发,然后吻了吻他的额头道,“甜言蜜语哈,我已经老了,不吃这一套了,你可以把它用在小珍身上。”
“小珍才不好看,小珍是可爱。”叶楠一本正经的纠正着林向晚的错误。
盥洗过后,用完了早餐,林向晚就带叶楠去见白静。每天到了这个时候,白静总是会在茶庄偏东一些的别院里晒太阳。
叶楠没见过白静,林向晚以前也很少提起,所以瞧见那个在青纱白闱间沉睡的女人时,叶楠不禁拉了拉林向晚的衣袖,“妈妈,她为什么一直在睡觉?”
“因为她的王子还没来。”林向晚信口胡说着,龙纪威坐在一旁,眼睛眯成一条线。
“妈妈又在骗我了,我不是小孩子了,我读过睡美人的故事。”对于林向晚的解释,叶楠好像不太满意,他蹭到白静身边,然后伸出手指轻轻地碰了碰白静的手。
林向晚嘿嘿笑了笑,“你不是小孩子,你是大孩子了,不过妈妈真的没骗你啊,你要知道现在的王子素质都不怎么样,又娘又受……”突然感觉到两道危险的视线正投在自己身上,林向晚立刻改口道,“但是这个姐姐的王子一点也不是娘,更不受,他现在一定正在想尽办法赶到这里来解救公主,等他来的时候,我介绍他给你认识。”
叶楠估计也是知道林向晚是在胡掰,所以她说什么他就听什么,最后乖乖地哦了一下,就当答应了。
龙纪威见林向晚改口,就轻轻哼了一声,把目光又转到报纸上。
林向晚帮白静做按摩的时候,叶楠就待在一边,有时候替林向晚端上一杯茶水,然后又退下去。等林向晚忙完手里的事情,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叶楠突然跑过来,抱住她的腰。
林向晚有点惊讶,问他是不是饿了。
叶楠摇摇头,小手抱得更紧,“幸好妈妈不是这样的……妈妈躺着不理人的时候,叶楠好害怕……生怕妈妈永远都是这样了……”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以后不会了。”除了抱歉,林向晚不知道该说什么,对于这个孩子,她亏欠实在太多,想要补救,都不知道从何着手。
龙纪威大概天生比一般人的感情细胞少一些,所以林向晚抱着儿子大发感慨的时候,龙纪威一直都在看报纸,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不过晚上龙纪威有事要出门,出去之前却特意交待了厨房做些好吃的给他们俩。
林向晚的厨艺仍是没有长劲,在茶庄养病时试着做了张烙饼,把饼烙得和铁饼一样,仍出去落地有声,后来那张烙饼被龙纪威拿去挂在墙上,当了飞镖钯子。
知道自己这方面是弱项,林向晚也不逞强,老老实实的和叶楠一边玩剪纸,一边等厨房开饭。
两个人吃完饭,林向晚给叶楠洗澡,脱衣服的时候叶楠有点不好意思,林向晚当时就炸了毛,“害什么羞啊,你是我生的,你身上哪块肉我没看过没摸过,快脱快脱,要不然我辣手摧花了啊。”
一边说着,一边心里感慨,吾家有儿初长成,不知道看自己儿子果体的日子还有多久,不知道以后儿子得便宜给了哪个丫头。
踏踏实实地又过了两天,周末结束,沈士君派人来接叶楠回去,叶楠不乐意,眼泪汪汪的抓着林向晚的衣角不肯走,一直到林向晚和他许诺,第二天就去接他下学,他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子,一直到车子开得老远,叶楠都扭着脑袋往回看,直到看不见了林向晚为止。
林向晚叹口气,往茶庄走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的裤兜里多了样东西,林向晚掏出来一看,乐了。
是张公交卡片,全市通用的,做长途车也行。估计是叶楠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放进来的,怕林向晚没顺风车搭,就不能去看他。只不过他忘了自己用的是学生卡,林向晚明显已经不能再假冒小学生了。
但这张公交卡却给林向晚提供了灵感,虽然这附近都是山路,但也会有长途车经过,如果能找到车站的话,就不怕到不了B市,虽然比坐私家车麻烦一些,但不用受制于人。
林向晚心里有了主意,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出去转转,看看附近最近的车站在哪里。
只不过等到第二天一早,林向晚的如意算盘就都被打破了。
从半夜开始,山里就下了小雨,雨水浠浠沥沥地落在茶园里,茶香四溢。清晨时分,天还没亮,林向晚就起来了,和茶庄里的人借了把雨伞,就往庄子外面走。
走到茶庄门口的时候,林向晚却不得已地停下了脚步。
因为隔着一扇大铁门,她看见一个人站在庄子外面。
雨水将他身上的衣物打得精湿,他站在一颗槐树下,晚开的槐花落在他的头顶上,也不知道他站了多久,白茫茫的槐花盖了他一头,远远看去就像是发如雪。
那是个让林向晚不得不停下脚步的人,纵然她知道自己和叶楠相认,就必然会有这么一天,但真的看到他,她仍是觉得心悸。
她站在铁门内,手掌下意识的扣在胸口上,胸膛中那颗本属于别人的健康的心脏,此刻也在激烈的跳动着,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够冷静的人,可是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她脑中一片空白。
如有灵犀,楚狄抬起头。雨雾缭乱里,不期然地,他与林向晚对视。
像是畏惧似的,林向晚朝后退了一步,这和在车里看见他,感觉完全不同。
在车里的时候,至少还有徐云起跟在她旁边,如果出了什么事情,想必徐云起会替她出头,可是现在,只有她自己。
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了他们两个。
楚狄盯着她,眼珠一错不错地盯着林向晚,他向前走了两步,林向晚突然伸出手,示意他停下,“别再走近了。别再过来了。楚先生,不要再靠近我了。”
据说在人的六感之中,对声音的记忆是最漫长的,时隔多年你可能会忘了一个人的体味,还有他的容貌,但只要他的声音不改,你就会在千万人之中一下子认出他。
所以当林向晚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长达两年的隐身藏匿,要就此终结。
雨水哗啦啦地落下,从楚狄的嘴角浸到他口中,像是吞了黄莲一般的苦楚在他口里漫长。“我知道你没死。我一直都知道你没死。”他坚定的开口道,“我只是没能找到你的下落,但我一直都知道,你没死。”
“哦,那又怎么样呢,我虽然没死,但也不是因为我不想死,只是因为有人不让我死,这和楚先生你有什么关系呢?我没记错的话,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应该没有任何关系了吧,你又何必这样死死不放,这样有什么意义?”
如果可以的话,林向晚其实很想演一出,啊,你是谁,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的经典剧幕,但她知道如果她真的这么干了,除了让楚狄看笑话之外,也没别的其他功效了。
PS:更的晚了些,感冒,又不能吃药,快把肺咳出来了。
第15章 爱一年,伤三年
楚狄不知该如何做答,对啊,这样念念不忘的,不肯放手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人人都说,爱一年,伤三年,而他与她之间,又何止三年五载可以解释,最可悲的是,他和她之间的纠葛,可能连爱都不是。
从最初的彼此仇视,到最后将对方视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百般算计,百般纠缠,却是生死相连,谁能告诉他,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感。
天空像是被打破了一个大洞,雨水点点滴滴地落在他们之间,形成一条让人无法逾越的天堑。
“或许对你来说,这不算什么。你一门心思只是想离开我。但是对我来说,我……我……”脑中一片混乱,从得知她的下落之后,一直到现在,他整个人都是处在一种极端混乱的状态。一夜一夜不能睡,想靠酒精来麻醉自己但最后依然是睁着双眼直到天亮,明知这女人就是他的劫难,若他脑子还有一丝清明就应该远离她。
可他就是做不到。
他心心念念想的,只有她一人。
这两年,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去她可能出现的地方巡视,他不知请了多少私家侦探,想要找出她的蛛丝马迹,连他身边最亲近的人对他这样如同魔障般的行为都无法苟同,但他依然不肯放手。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她。
见到她第一眼,知道她好端端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竟有种重回人世的感觉,好像起死回生的那个不是她,而是他自己。
雨点带着十足的劲道打得雨伞“澎,澎”做响,林向晚觉得有点冷,她用手搓了搓自己的小臂,“楚先生,执念如手持火把,迎风逆行,最终只会引火烧身。我对你做过的事,你对我做过的事,已经无法用对错来衡量,再继续纠缠下去,除了让彼此不快乐,再没别的可能。除了叶楠,我已一无所有,而你还好些,你至少还有母亲,过往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追究,希望你也能放开,再多余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你在商场上打拼这么多年,人情冷暖想必比我看过的要多的多,我愿你……此后再无烦恼,再不相见。”
她放下了?她真的放下了?曾经发誓要睚眦必报的女子,而此刻却可以宽容的放开一些。
这是她的胜利,却也是他无法容忍的。
她怎么能放下?她放下了,他该怎么办。
“你不能就这么说算就算了,我不同意,我……”楚狄想要上前,却在看见林向晚制止的手势时硬生生的停下脚步。
“那你想怎么样呢?再一次逼死我,或者假以人手将我谋杀?我有几条命能和你消耗,你知道我之所以能躲过这一次,全是因为阿刀和我相识太久,他再怎么丧心胆狂,下手杀死曾经的朋友的时候仍是会颤抖,就是因为这几毫米的差距,我才能侥幸活下来。可是下一次呢?如果下一次不是阿刀,换成别的人,那我还能这么好运气么?你想让叶楠,参加几次我的葬礼?”
林向晚说着,将雨伞放在一边,倾盆的大雨瞬间把她浇湿,她抬起手,从颈部开始,然后一颗一颗地将自己衬衫的扣子解开,楚狄的心随着她的动作而收紧。
她指着自己胸前一道丑陋而巨大的伤疤对他说,“你看这里,这里跳动的已经不是我的心脏,我所有的过往都已经随着那颗坏死的心而消失。不管是在法律层面,还是社会层面,林向晚都已经死了。我是个全新的人,如果你不说破这件事,那从此以后,我都会好好的生活,过我想过的事情,拥有新的让我觉得珍惜的事物,我以前很少求你,就算开口求了,也是因为逼不得已。可是这回……楚先生,我求求你,放过我吧,别再来找我,别再打扰我的人生,就把它当成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开口求你,可以么?我死过一次,真的不想再来一次了,太疼了,拜托你。”
她说着又将扣子扣好,将雨伞重新捡起来。
因为下雨,所以进山的车子很少,但这并不代表没有车子经过此处,雨下得太大,车外的视线十分不好。而楚狄所站的正是马路中央,车子从他身边飞驰而过,伴随着驾驶员的怒骂声一路飙远,他却像是什么也没有感觉到,一动不动。就像是被一柱巨大的钉子钉在马路中央,他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思考,在他脑子里来回翻滚的只有一句话。
“楚先生,我求求你,放过我吧。”
放过我吧。
他不说话,林向晚也不再多说,转身朝着茶庄里面走,她心中没有一丝波澜,只是稍稍有些惋惜,为自己不能成行的公车站寻找计划而遗憾。
这些话其实她很早就想对他说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终于说出口,就像是一块石头落了地。
她有了她的新生,纯白无瑕的生命,她不想再让别的事情将她污染。
他和她之间,早就应该分割清楚了。
过往的那些事,好像是身体里长了一颗毒瘤,你让它存在的时间越长,它就会伤你越深。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毒瘤亲手挖出去,挖得干干净净,这样你才能活下来。
可能会疼,可能会流血,但疼过以后,人就健康了。
有时候做人,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
就像现在,她明知道楚狄很危险,像他那样大雨天站在马路中央的行为和找死没什么区别,可是她仍是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
他的生死,和她有什么关系呢?你会对一个陌生人的生死而多费一丝心力么?你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喜怒而感到伤心或者担忧么?你不会的,因为那人不是你心里的人,所以他的所有的一切举动还有境遇,都与你无关。
林向晚走得十分坚定,从转身那一刻起就不再回头多看一眼,一直到身后传来一声急促刺耳的刹车声,她的身体也只是微微地颤了颤,没有停下步伐,继续向前走去。
等到中午时分,雨就停了,龙纪威抱白静出来晒太阳的时候,看见林向晚正坐在台阶上发呆。
他用脚尖踢了踢林向晚,林向晚懵懵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把身子往旁边挪了挪。
“你中邪了?坐在这儿干什么?不去找叶楠么?”将白静安置好,龙纪威难得的关照了林向晚一回。林向晚却懒懒得像是没什么心思理他,走到白静身边坐下,一脸没睡醒的样子。
“你明明知道的,干嘛还要问我。”
龙纪威挑了挑眉,没错,楚狄来找她,他一早知道了,还特意嘱咐人守在门口,万一要是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龙纪威其实心里一直有点看不起林向晚,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自行了断的行为实在是触了他的底线,因为白静就算是变成了这个样子,从来也没放弃过生命,林向晚和她比起来,不知道好了千百倍,却是因为那么一点爱恨情仇就活不下去,这实在是太让他鄙视了。
但林向晚今天的表现却很好,好得出乎了他的意料。
见到楚狄的时候,她没有嘶吼,没有咆哮,没有哭闹,没有像很多女人一样脆弱不堪,她只是平静的陈述,声音和目光,都没有丝毫的破绽,就像是讲述陌生人的事情一样,这样的女人,才是让龙纪威觉得合格的,能够承担起他人命运的女人,所以他破天荒的关照了她一回。
“你今天的表现不错,所以下午的时候我送你回H市吧,对了,关于工作的事情,你是怎么想的?”
“沈士君和我说过,是苏岑那里要人是吧,什么时候面试?我希望早点可以进入工作状态。”早点找到工作,就能早点拿工资,身无分文的状态实在是太苦逼了。
“哦?住腻我这里了?”
“寄人篱下,总不是件长久的事情,何况我也不能老当电灯泡。叶楠也快过暑假了,自己的儿子老是麻烦别人,实在不好意思。”林向晚淡淡地道,“你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先借我辆车?然后再借我点钱?我想租个房子搬出来,以后上班也方便。”
“你有驾照么?”龙纪威笑道,“想自立的心是不错的,但也不能一口个胖子。钱倒是可以借给你,不过要按银行按揭收利息,你确定自己还得起?”
这个奸商!!就是身上没长毛,长了毛比猴子还精!!按银行按揭收利息!他怎么不出去抢钱!!
林向晚心里恨得咬牙切齿,但一想到自己现在除了龙纪威以外,实在不方便向别人借钱,也只好忍了,脸上还要做出一副感恩的样子,只不过在龙纪威看不到的地方,她就举起沙包大的拳头屡屡做殴打状。
就在林向晚与龙纪威讨价还价的时候,楚狄也回到了H市。
他其实也弄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大货车急刹的声音,以及司机跳下车子的怒骂,还有拳头落在身上的疼感,似乎都成了遥远的回忆。
他只记得自己跟着导航仪里机械的女声指引,就把车子开回了H市,然后他就一直坐在车里,直到有人将他从车中拖出来。
第16章 倾尽所有
一上午的大雨,下得钟悦焦头烂额。
她原计划今天是去处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已经搬离了原有的家庭,但因为这场雨受害人担心孩子粗心大意没带雨具会生病,就私自出去回到原来的家,没想到受害人有暴力倾向的丈夫正好也在家中,两人相见,立刻撕打起来。
等钟悦赶过去的时候,女人已经丈夫用酒瓶打破了头,一头一脸血水的躺在地方,不知道死活,而受害人的丈夫却半点没有自责的心情,看见钟悦还威胁她说,如果她继续帮女人办理案件,下个变成这样的就是她!
钟悦是什么人?当年要不是她无意从商,现在掌管钟家大局的就应该是她!
不光是钟悦,这些大商家的儿女大多从小就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别说是个靠酒劲才敢向女人出拳头的恶棍,就是真枪实弹的雇佣军拿枪抵着她的额头,她的眉头可能都不会皱一下。
钟悦冷笑着瞧着男人在她面前大放厥词,等到男人骂累了之后,她上前,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就把男人撂倒在地。
脱下13厘米的高跟鞋,用尖得像锥子一样的鞋跟戳在男人眼窝上,钟悦狠道,“你要是跟再碰她一根手指头,我保证让你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将被吓得瘫软的男人抛到一旁,钟悦走到受害人身边,用手测了测她的脉搏。
还好,人还活着。
将女人送往医院,办好了住院手续,钟悦就忙着往家赶,身上沾了些血迹,不处理掉干净的话,下午律师楼的董事会上,那些老家伙恐怕又要拿着鸡毛当令箭,用这些小事来烦她。
钟悦其实几年前就已经具备了做合伙人的资格,但她一直没要求遣升,不肯升职,但不是因为她志趣高洁不看重这些,而是她实在懒得和那些老家伙周旋,有那些时间,她还能多处理几个案子。
可没想到钟悦才回到自己住所门口,就发现门前停了辆十分眼熟的车,车身上溅满了泥点子,一看就是在雨里狂奔过,钟悦凑过去,用手搭在玻璃上往车里看了看,果然看见了楚狄。
“嘿,找我有事么?怎么不进家里坐,干嘛坐车里啊?”钟悦拉到车门,戳了戳楚狄,楚狄像是从梦里惊醒似的全身抖了一下,然后低声道,“不知道怎么就开过来了。”
“你没事吧?脸色这么难看?进来坐儿吧,吃午饭没有?我叫快餐。”钟悦雷厉风行惯了,一边说着一边就把楚狄从车上拽下来。
等把他拖回家,才发现他全身上下都已经湿透了,湿衣服在汽车座椅上留下一大滩水渍,钟悦看了一眼,直接进浴室取了一条大毛巾,盖在楚狄头上。
“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你从哪儿赶过来的?楚狄,你是不是有事瞒着钟姐?”楚狄小时候在钟家住过挺长一段时间,所以钟悦拿他当自己弟弟看,自己家那几个弟弟这几年因为全在世界各地行商反而走得不如和楚狄这样近,关系这样亲。钟悦看楚狄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说不出有多难受,自从林向晚葬礼之只,他一直就是这个状态,人虽然没死,但心已经死透了。
“钟姐……我找到她了……可是她却让我放了她……呵,我要是能放,我早就放了,可我就是放不了手,我也知道我没出息,这么一点事,却总是拖拖拉拉断不了,可我真的不能……我一想到再也见不着她,我就觉得难受,难受得喘不上气,钟姐,你说我是不是特别没用?”楚狄把头埋在毛巾里,让人看不见他的脸。但从他说话的语气,就可以推测出他现在的感受。
钟悦怔了一下,反映过来他口中所说的她是谁,心中不禁有些惊讶,“林小姐没死?”
“没有。”
“她设局骗你?楚氏的事情,还有你家的事,都是她设计的对不对?”钟悦突然敏感地查觉到这些事情的联系性,然后脱口而出。
楚狄摇头,“她……没有。楚氏还有我家,都和她没有关系,做这些事情是我自己的决定。她从始至终只是个旁观者。”
“我信你才有鬼!”钟悦大叫出来,“她要是没插手,楚氏能这么快就关门大吉?你和她住在一起那么久,你公司的事情她比谁都清楚,她要是没弄鬼就怪了!你知道不知道她背后做的这些手脚,只要能拿出证据,可以关她几十年的?!楚狄你是不是傻了,人家这样对你,你还替她说话。要不是你早年在欧洲存了那些信托基金,你现在估计要睡大马路了!”
钟悦一直对林向晚和楚狄这事不报什么好感,现在把这些事情都串在一起后,知道林向晚把楚狄祸害得够呛,心里对她更有几分成见。楚狄要是不替她解释还好,他一开口,钟悦就心头噌噌冒火。
“真的和她无关。就算她不动手,楚氏帐目上那些窟窿迟早也要出问题,公司这些年发展得太快,根基根本不稳,会有今天的结局,也是在预料之中。我和她说过,她想要什么我都会给她,我已经亏欠她太多,这些身外之物,她愿意毁掉就毁掉,我也不在意。”钱这种东西,赚到了一定数目,就只是数字上的累积。
楚狄的态度让钟悦无话可说,就像是一脚踢在铁板上,满心满谷都是无奈。
“楚狄啊,你怎么这么傻。人家不要你,你能怎么办?”钟悦叹了口气道,“有些人离开就是离开了,渐渐地,你就会发现,没有他们的生活会变得没有什么不同,仿佛那个人不是消失了,而是从未曾出现过。这是我们所希望的,也是必需承认的。因为对于别人来说,每有一个人是那么重要,没有人是不可遗忘,面对时间,我们都一样。”
楚狄不语,这些道理他都懂,可是懂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
“钟姐,我不要她离开,我倾尽所有,都是为了留下她。我努力的试了两年,假装她不在了,再也见不到了。可是我做不到……如果没有她,那我这些年努力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她鉴证了我的人生,我的喜怒哀乐,都与她有关,如果她消失不见的话,我的过去又该如何安放?钟姐,我来找你,只想问问你,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还能问谁了。我请你帮帮我。”
眼前的男人再不是当初那个走投无路的少年,他的样子成熟了许多,脸上也没有青涩的表情,但钟悦却觉得,他比以前更可怜,更无助了。
钟悦长出一口气,“你真的下定了决心,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也要挽回她?”
“是的,不管最后成功不成功,我一定要试试。”
“那好吧,你把车钥匙给我,还有钱包,门卡。”楚狄听从着钟悦的安排,把身上值钱的东西一样一样地都交了出来,到最后,他的两个裤兜都被钟悦翻个底掉。
“这样就行了?”楚狄不解,钟悦皱着眉头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然后摇头,“当然不行,还有手表,哪有一无所有的人还戴着欧米茄的。”
“你让我这样去找她?”楚狄最近虽然不修边幅,但也从未有一刻像这样一穷二白,身上连一分钱也没有。
钟悦把他的个人物品随意地收到抽屉里,然后从钱包中抽了两张老人头递给他,“两百块,省着点花够支撑两个星期的了。既然她不肯接受过去的你,那你也换个新人给她,以前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你高高在上,施舍给她钱财和她需要的东西,现在你们身份转换了,换她接济你,如果她能发发善心收留你的话,没准你们还有可能。若是这样的关系你也能忍的话,那你就试一试。”
“我能忍,只不过你确定她会接受我?”
“我当然不确定。”钟悦完全不负责任的说道,“我只管出主意,又不管一定会成功,是你说要试的,所以我才给你指个明路,到底能不能走下去,还要看你的本事。”
“可她如果还是不肯接受我,怎么办?”说起来十分丢脸,明明两个人已经有了孩子,但楚狄觉得自己其实完全不了解林向晚,他只知道林向晚是个对自己很狠的女人,但是对别人……
钟悦翻翻白眼,“那还能怎么办!凉拌!那样的话只能说你没本事,连自己孩子的娘都搞不定,你也不要回来了,自生自灭吧!”
*
楚狄怀揣着两百块钱被钟悦推出大门之后,便毅然决然地又奔向茶庄。
只不过让他没想到的事,当天中午雨一停,林向晚就搭了龙纪威的车子赶回了H市。等叶楠下学的功夫,她接到了由苏岑从市局打来的电话,要求她第二天来局里面试。
林向晚当天夜里就住在了市里沈家一处私宅中,为面试做着准备,再没回过茶庄。
而楚狄则在茶庄外,傻傻的等了一天一夜。
第17章 面试
林向晚站在市局门口,对着一栋外观长得十分像一块坚石的建筑物,心中感叹。
数年前她第一次来这时,市局的新楼还没盖起来,她站在黄昏落日余辉之间,满心凄然。
而现在,她再次来到这里,心中平静无波。岁月对她格外的慷慨,虽然经历了少女到少妇的变化,但她看上去和过往并没太大差别,清秀的模样使很多人现在仍误以为她还只是一名大学生。
时光留给她的印记,全部烙在了她的心中,沟壑起伏,不一而足。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走进这栋外表雄壮威严的建筑物,然后使尽浑身解数,经过一场严格的面试,使自己成为其中一员。
苏岑在尸检楼门口等她,依旧是一身半长的白大褂,利落的短发,指尖夹着一枝香烟,烟雾袅袅地升起,把她整个人都笼在薄薄的青纱里。
如果换成别人,或许会觉得此情此景十分梦幻,但因为对象是苏岑,所以让林向晚一点梦幻的感觉也没有。
苏岑算是林向晚上学期间的一个偶像,至到如今她的很多做派都是从这位传说中的师姐身上传承的。
苏岑是个极倔强的人,性格坚毅,办事利索,其人无论是从品质上还是从作风上都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如果一定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她太不像女人了。
见到林向晚走近,苏岑把烟头弹飞出来,“不错,挺准时,小师妹,我当初就说你会投奔我,怎么样,现在服了吧?”
“师姐料事如神。”林向晚微笑着答,“今天的面试……”
想从苏岑这里打听一些关于面试的消息,毕竟她也有两年多没摸过手术刀了,虽然那些相关的专业知识都已经烙在她的脑子里,但到了临场发挥的时刻,她仍不免有些紧张。
苏岑摆摆手,不经意道,“没什么,其实这件事我都可以拍板的,但是你知道,这些政府机关内总有几个古板的老家伙,他们非要安排面试。不过也不能怪他们,这个职位的待遇不错,如果能招进来就是正科级的待遇,他们自己家里也有些亲戚想要安排进来,你别担心,好好发挥就是了,到时真出了什么事,有我顶着。”
苏岑是极欣赏林向晚的,不光是从学术角度,更重要的是,能下手把自己亲人的尸体剖开的女孩子,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多见。
这一方面说明她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了她对于真相不懈追寻的态度。
做法医最需要的就是这两个素质,因为人已经死了,不可能再向别人讲述案件的发生过程,唯一可以进行判断的就是他们的尸体,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坚定的态度,是无法替受害人找出真凶的。
正因为看好林向晚,所以苏岑才想尽办法从沈士君那里把她要了过来,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更相信林向晚的为人。
从外面走进检验楼,突如其来的冷气让林向晚轻轻的抖了抖,有很多人觉得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十分刺耳,但对于林向晚来说,这个味道只让她感觉到熟悉和亲切。
面试在检验楼的三层大会议室举行,林向晚他们到达的时候,会议室外已经等了六个人,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并且没经过什么挫折的年轻人脸上带着骄傲而矜持的表情。
林向晚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无意中瞥了一眼,发现每个人的简历上都罗列了十分精彩的求学经历,每个人的学校,提出来都是如雷贯耳。
林向晚心里稍稍有些压力。她看了一下苏岑,苏岑朝她投过一个让她安心的表情,林向晚点点头。
她不怕和这些新人比专业技术,她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份会出问题。因为现在她所有的身份文件都是新的,就像个新生儿一般,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沈士君替她办理身份证件的时候,连一张高中毕业证书都没给她准备。
不知道苏岑动了什么手脚,只不过在交简历的时候,苏岑抢先一步把印着林向晚名字的几张纸递了出去。
林向晚和几个高材生一起站在会议室中央,见坐在主席台位置上的几名老学究把他们几人的简历来回传递,脸上除了满意的表情之外,再看不出别的端倪,林向晚的心,轻轻地落了地。
老学究们提了几个很寻常的问题之后,这一关就算是过去了。下面的面试主要由苏岑来进行,她将人领出会议室,带到一间紧闭的大门前,苏岑停下脚步,问道,“我相信各位都是学术上的精英,但法医这项工作可不是光有书本知识就行的,最重要的是实验,下面就要实践操作了,在进解剖室之前,我想问一下各位,你们都吃早饭了么?”
虽然不知道苏岑提出这个和面试完全没关系的问题出于什么原因,但各位面试者仍是老实的点点头。
苏岑的表情立刻变得十分诡异,好像是准备看好戏一样,“既然大家都用过早餐了,那就好了。我相信下面的实操,一定会很有趣。”
门锁被打开,房间里漆黑一片,“嗒哒”一声,十几盏日光灯同时被点亮,看清房间里的一切时,跟在苏岑身后的面试者立刻齐齐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房间很大,里面横七竖八地摆着数具尸体,每个尸体身上都没有盖着白布单,失去生命的身体上残留着各种各样的可怕并致使的伤口。
“好了,各位精英们,请你们从这些尸首里分别找到一具因他杀身亡,以及自杀身亡的尸体,速度要快,你们只有十分钟。”苏岑信步走到房间中央,十分惬意地吩咐道,然后按下了手中的秒表。
片刻的沉寂之后,林向晚首先走进了房间,开始仔细地研究尸体上的伤处,另外几位男性面试者,也在几秒钟的犹豫之后,紧跟其后,最后走进房间的是两名看起来十分年轻的女生。
就算是在医学院里接触过尸体,但也从未像现在这样身处尸首堆之中,两个女生的脸变得苍白无比,看上去十分可怜。
两个女孩儿里,其中一个也是H大毕业的,但对于这个师妹,苏岑却一点爱心也没有,她冷眼在旁边看着,直到那位师妹因为呕吐而狂奔出实验室,苏岑立刻十分无良的将实验室的大门关闭,并且冷漠道,“这点刺激都受不了,她被淘汰了。”
剩下的几个人,见到苏岑如此严格,立刻迫使自己冷静下来,纷纷动手开始勘察尸体死因。
十分钟很快就过去,苏岑按下秒表,然后让大家停下手。
除了林向晚之外,几位年轻的面试者看上去脸色都有些青紫,每个人身边都按苏岑要求放了两具尸体,除了林向晚。
林向晚身旁,只有一具。
苏岑挨个看过来,不置可否,一直看到林向晚这里,才停下脚步道,“林小姐,你没有完成任务啊。”
林向晚两手一摊,“苏小姐,那是因为你的任务没办法被完成,我只找到他杀的尸体,没找到自杀的。”
苏岑怔一下,立刻喜笑颜开道,“十分不错,林小姐你的眼光很锐利啊,这些尸体里确实只有他杀的,没有自杀的。看来下面的面试也不用继续了,林小姐,请过来和我商谈一下日后的工作事宜吧。”
苏岑自说自话地就要去拉林向晚的手,站在实验室中央那几位呆若木鸡的面试者里立刻有人不满道,“这样不公平!她明明没有完成任务反而被录取了,这种结果我们不接受!他杀和自杀只通过目测怎么能这么快就分辨出来?面试官,我们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评价!”
真是出生牛犊不怕虎,说话的那个人大概是不知道苏岑的威名,所以敢讲这种话出来。
苏岑一听,脸色一沉,刚想开口道,老娘说你被淘汰你就被淘汰了,你有本事去申诉去告老娘啊。不过林向晚抢先一步拉住她的说,说道,“这位同学,你说他杀和自杀不能用目测分辨?这只说明了你的实操经验不丰富,就拿你挑出的那具因自杀身亡的尸体来说,你仔细看看那具尸体的右手和左手,被害人左手上有肉眼可见的老茧,说明被害人应该是个左撇子,那么她自杀的时候,一定是左手拿刀,在右腕上下刀,但她的伤口却在左手上……就算她不是左撇子,只看她腕子上的伤口,也能看出端倪,一般割腕自杀的伤品都是平滑深刻的,但她的伤口却有一个明显下挫的角度,而且伤口之深,几乎切断了腕骨,一般的女人更不可能有这种力度。”
“你再看这具尸体。”林向晚走向另一个面试者,“死者脖子上的淤青和绳子的花纹根本不匹配,一看就是先被人勒死,然后再伪装成上吊自尽的。”
林向晚一一地把房间里其他五位面试者所挑出的因自杀身亡的尸体挨个点评,一直说到最后一个人,所有最初不服气的人,最后都是一副心服口服的模样。
苏岑在一旁抄着手,微笑地瞧着这位小师妹,觉得得意极了。
第18章 我在心里种下一颗树
市局的做派十分老套,面试结束,苏岑和几位老先生亲手把任聘书发到林向晚手里,并鼓励她以后好好做,前途无量之后,才将她放回家。
林向晚怀里揣着聘书,十分激动,想和谁炫耀一下又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最后在马路上转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杀往沈士君所在的医院。
沈士君刚下了一台手术,正在办公室休息。因为他在医院的级别够高,再加上人缘不错,所以分诊室的时候上面特意给他分了间带里间的办公室。
沈士君在里间的办公室里放了一张单人床,平时下了手术就躺在上面睡一小会儿。今天林向晚来了,给他展示了一下她的聘书,沈士君夸了她两句,听说她昨天因为准备面试一个晚上没睡好,就把床让给她。
林向晚和沈士君是从来不客气的,她翻身上床,闲闲地与沈士君扯着家常,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沈士君坐在她身边,手里拿了一本书,许久都没有翻动一页。
他的目光,都锁在她身上。阳光明媚,照在林向晚脸上,她的脸色柔红,证明了身体无比健康,她睡得很舒坦,时不时地张张嘴,像是要说点什么,但当沈士君用手指轻轻擦过她的面颊时,她就安静下来。
沈士君在那一刻,觉得胸中满满的。有种混合地极复杂的感情充溢在他的胸膛之中,让他觉得心里沉甸甸的,踏实而感动。
就像是种了一颗树,你将一棵树苗种下,然后日夜悉心照顾,怕它长歪,怕它生虫,直到有一天,它长得枝茂叶茂,你才能真正放下心来。
你从种这颗树的伊始起,就知道它属于你,但你并不属于它,你是人,因为它是树,你们本来就不是一国的。它只能属于另外一颗树,而你所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圆你自己心中的一个梦想。
你喜欢她,那么那么喜欢她,但也只是喜欢而已。
看得太入神,沈士君甚至没有留意到自己的办公室已经出现了第三个人,莫洛洛站在门口,手掌紧握着黄铜的门把手,看着办公室里那一幕,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她一直知道沈士君心里有人,但至于那个人到底是谁,她却从来没有弄清楚过。
不想问,也不敢问。
怕问清楚了,自己心里会更难受。
而现在看来,她不用再问了,本来在心里影影绰绰的就有那么一个名字,只不过因为自己胆怯而一直不敢落实,现在看到这一幕,就是再蠢的人,也应该明白了。
沈士君,什么时候用这样的目光注视过一个女人?
恨不得要把那人禁锢在心里一辈子,又舍不得让她受一丁丁点委屈,这样的温柔的目光,什么时候落到过她身上?就算她快要成为他的妻,但她也心知肚明,在那男人心里,没有她半分位置。
他根本不爱她,他娶她,只是因为负责任。
多可笑,她莫家的女儿,何时会因男人负不负责任而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她不需要任何人替她负责任,身子是她自己的,她喜欢给谁就给谁,愿意给谁就给谁,就像她这颗心一样,她既然给出去了,就不怕要不回来。
若真是到了最后,输得一败涂地,那她也只怪自己的命不好。
“你来了?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来?”沈士君看到莫洛洛,眼里的温柔消失不见,只剩下平时的冷静与淡漠。
莫洛洛前几天因为几件小事和他弄得关系有点僵,这次来是想约他和叶楠一起出去玩,借机缓和一下两人的关系,但没想到一过来就看见这一幕,莫洛洛的心情有些低落,声音也变得僵硬道,“没事就不能来找你?”
沈士君没回答,见林向晚睡得正熟,便起身出了里间办公室,顺手把门关上。他做这些事的时候,莫洛洛一直鼓着脸看着他,直到他走到她面前,她的眼里已经涌起了泪光。她心里觉得委屈,纵然知道沈士君并不爱她,但她也即将是他的妻,也想分一些他的温柔。
看见莫洛洛哭,沈士君也是一楞。因为莫洛洛在他面前的时候,多是阳光灿烂的,就算有些不高兴的事情,她也总能想办法化解,这个女孩子就像是个小太阳,无时无刻地散发着光和热。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哭,明明已经委屈到了极点,但仍不想让眼泪落下来,她紧紧地抿着嘴,鼻翼一抽一抽的,好像这样就能阻止眼泪的汹涌而出。
“怎么哭了?不是说你不能来,我只是以为你要陪家里人,没功夫过来的。我这几天有几台大手术,挺忙的,所以才没去看你。上次的事……是我太着急了,我要向你道歉。”沈士君吸了口气,解释道。
她要是和电话里那样跟他吵架,沈士君或许还不会解释,还会继续和她怄气,但莫洛洛这个样子,实在是太让人心疼了,让他不忍心看下去。。
莫洛洛抽了抽气道,“大姐,大姐带着二姐去爬山了,我知道你最近忙,没功夫来看我,所以我才来看你的,你老是不按时吃饭,胃受不了的,我……我煮了粥给你,头一回做,做得不好,你尝尝看要是觉得味道不错,就别吃了。”
莫洛洛说着,就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拿出大小两个饭盒,饭盒上印着维尼小熊和粉色的小猪,与叶楠带去学校的便当盒是一套的。
大饭盒里装了稠稠的小米粥,小饭盒里装的是几样小菜,粥一看就是刚出锅的,拿在手里都是热热的。
沈士君接过饭盒,半晌也没有说话。
他把饭盒放到办公桌上,拉着莫洛洛坐下,从办公桌里摸出一些治烫伤的小药,抹在她被烫得红红的小指上,“家里不是有阿姨,你干嘛还要亲自动手?烫得疼不疼?”
“你给吹吹就不疼了。”莫洛洛红着脸道。
大姐说了,对男人要七分靠手段三分靠温柔,莫洛洛不是不懂,但她就是不想把那些花活心思用在沈士君身上,她是真的喜欢他,长这么大没这么喜欢过一个男人,觉得就算是把自己整个的都给他,仍是不满足。
沈士君神色一僵,然后笑道,“我是医生,你和我说这种办法完全一点科学道理也没有。”
莫洛洛心灰意冷,想要把手抽出来,可是沈士君却握紧了继续道,“不过偏方治大病,有时候没有科学依据也不是不能试。”
他说着,真的执起莫洛洛的手,放在自己唇边轻轻地吹起来。这完全是莫洛洛没料到的贵宾待遇,她的眼泪珠子就像断线的珍珠似的砸下来,她用没伤的那只手,小心翼翼地勾住沈士君的颈子,在他耳边抽抽泣泣道,“君君,你别生我的气了,前两天都是我不对,我不应该不听你的话,我以后都乖乖的,不和你吵架,你说什么我听什么,行不行?你以后做什么事情,都不用和我商量的,只要你觉得喜欢,我也会喜欢,我再也不任性,好不好,君君……”
沈士君听她像个小孩子似的在自己耳边道着歉,态度乖巧得让人心疼,忍不住心软下来,将她抱在自己怀里,轻吻着她的额头,不发一言。
办公室里间,林向晚躺得全身僵硬,听见办公室外两人和好如初,她不禁浅笑起来。心里暖洋洋的,只有一个念头:原来装睡真不是件人干的事啊。
*
林向晚自从拿了市局法医的聘书就再没回茶庄,不想再靠别人生存,她向苏岑预支了半个月的薪水,就在离上班地方不远的居民小区里租了一间单人房。
沈士君得知了,也没说什么,只是把她过去的一些衣服还有生活用品,连带叶楠的衣物和上学必备的东西,一起拿给了她。
没有回茶庄,林向晚当然不知道楚狄怀揣着两百块钱在茶庄外不眠不休地等了她几天几夜,等到她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四天后。
本来应该走马上任的林向晚,因为顶头大上司苏岑临时外出急调而得以休息几天,正赶上叶楠放了暑假,娘俩就藏在小屋里,天天腻在一起。
清晨时分,林向晚拎着菜袋子去小区不远处的菜市场赶集,一出楼门就看到邻居几位老太太聚在社区花园的空场,对着花园里某一处指指点点,林向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凑过去。
“哎哟,小林呀,你出来了,去买菜么?”大妈热心问道。
林向晚笑着点了点头,“怎么了?大家怎么都聚在这里?您怎么没去打太极?”
“哎,还说呢,昨天晚上我们跳舞的时候就看见那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后来大家散了,他还没离开。我们还以为他是喝醉了酒,就没理会,没想到今天早上一出来,发现那人还在那儿,样子好吓人哟。”有老太太嘀咕道,林向晚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果然,在中心花园水泥砌成的矮椅上坐着一个人,那人头低得深深的,身子时不时的打着晃,像是随时要摔倒一样。
第19章 这个世界,我最讨厌他了!
林向晚看见那人,心里一凛,她突然觉得那人的身影十分熟悉,但又不能确定。
她想不出来那个男人为什么会追到这里,她不觉得他对她的感情有那么深,或者说,她觉得自己已经和他讲得够清楚了。
也许并不是他?只是个和他长得极相似的家伙?林向晚心中各种念头丛生出来,一个没忍住就凑了过去。
离得越近,林向晚心里的鼓打得就越响,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再自欺欺己下去了,因为那人就是楚狄。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看不到他的脸,但只是一个身影就能让她确定那是他。看来在一起住了那么久,那些岁月,多多少少地都在他和她身上打下了关于彼此的印记。
楚狄浑浑噩噩地坐在台阶上,身子一阵阵地发冷,头疼得像是要炸开。他在茶庄外等了她很久,都没有等到人,最后从龙纪威口里要出她现在的地址,打车赶过来,花光了他所有的钱。
他觉得自己从来也没像现在这般狼狈过,身体极度不舒服,被雨淋湿的衣服被高烧的体温烫干,然后又被露水打湿,几天水米未打牙,他的胃里像是烧着了一把火,但他两个口袋空空的,简值比他的脸还要干净。
如果是别的人,恐怕早就支撑不住,但他因为心里藏着一个念头,所以一直挺到现在。
林向晚走近他,昏昏沉沉之中楚狄听见她的脚步声,他突然抬起头。
林向晚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因为看清他眼里布满了血丝,像是要吃人的模样,让她全身发紧,她突然感觉到危险,转身就想要逃,可没跑出两步,就被人从身后抱住然后一起摔倒在地。
现在是夏天,林向晚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连衣裙,赤.裸的手脚蹭在被露水打湿的泥地上,生疼生疼地,她怒从心中起,扭过头喝斥道,“你这人烦不烦啊?不是已经和你说过了么,别再来骚扰我的生活!粘粘乎乎的又想干什么?”
“林向晚,闭嘴!你要是心里没鬼,干什么躲着我?你越是躲,我就越是找你,我和你说,我就粘定你了,怎么样!”楚狄身上难受,心里更难受。他觉得她是故意躲他,才会带着叶楠连夜就赶回城里,他还有满心的委屈没说,林向晚反而恶人先告状先吼了他,楚狄不甘心是也吼回去。
他一开口林向晚又吃了一惊,这男人什么时候又开始变声期了?嗓子像公鸭子一样沙哑难听。
此时小区周围已经围了一些爱看热闹的老太太,林向晚可不想还没搬来多久,就成为别人口中的八卦元素,她忙不迭地想要甩开楚狄,但无奈就算是楚狄病了,体力仍是赢了她一大截,两个人在地上,你想逃,我偏不放地纠缠了片刻,围观的不明真相的老太太们越来越多了……
林向晚觉得自己的脸都要丢尽了,怎么她的命这么苦?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和这个丧门星扯上关系?叶楠还等着她买早餐回去,她要是迟迟不归,恐怕小孩儿会着急,心里想着叶楠,林向晚的口气就软下来,“你先放开我,我们有事回家说,这样免费给别人看戏,多难看。”
她说了一遍,楚狄没有回答,她以为他还在耍脾气,于是又按着性子再重复了一遍,结果没想到,楚狄还是没开口。
林向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男人从身上推下来,这才发现,楚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昏过去了,整个人全身烧得滚烫,脸像是煮熟的虾子一样,红得吓人。
这若是在个僻静的角落或者夜黑风高时,林向晚都能黑着心把楚狄扔在这里不管,可是现在旁边有那么多双眼睛注视着她,她就算有心扔下他,也要考虑考虑以后自己在小区里的名声。
舌头下面压死人,林向晚咬咬牙,最终背着楚狄回了自己的小斗室。
*
傍晚的阳光染红了夕阳,带着温暖的余辉落在楚狄身上,当楚狄醒来时,他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这是这副景像。
夕阳从桂花树的枝叶里透进来,打在淡黄色的窗帘上,窗帘底部缀着的蕾丝花边,随着风轻轻地划过他的面颊。
身上已经没有了那种像是火烧般的热度,虽然仍是不舒服,但比起刚才已经好了许多。从房间外传来青菜落入热油锅时的噼啪响声,还有食物的香味从门缝里飘了进来。
尽管像是从鬼门关处走了遭,但楚狄仍然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发现湿透的脏衣服已经被换掉,可能是因为林向晚这里没有男人的衣服,所以此刻他身上此刻穿了件淡粉色的女士T恤。
T恤的弹力十分强大,就算被扯得完全失去了曾经的形状,但也顽强地没有撕破,楚秋觉得喉头有些干涸,就想起身给自己找些喝水。
房门传来一阵轻响,叶楠端着一只盛满了白粥的大碗进来,或许是因为没有料到楚狄会醒,所以在对上他的眼神时,小孩儿明显一怔。
楚狄向他扯了扯嘴角,刚想开口说什么,叶楠却快步走过来,把大碗“咚。”地一声重重地放在桌子上,然后转身就要走。楚狄伸手拉他,小孩儿身子一拧,就听见一声闷响,叶楠的手臂打在桌子边沿,把粥碗横扫了下来。
滚烫的白米粥全都洒在地板上,有几颗米汤还飞溅到叶楠的小腿上,叶楠狠狠地盯着楚狄,“放手。我不是她,我不会那么心软。”
叶楠年纪虽然还小,但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了几分楚狄当日的气势,他的眉眼结合了楚狄与林向晚的特点,薄薄的嘴,略显寡情。
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你会觉得整个世界都被他点亮,可是要是他发了脾气……
楚狄满心苦涩,想要解释,但嗓子哑哑的发不出一个像样的音节。他只能讪讪地松开了手,看着叶楠跑了出去。
这个孩子,从来和他不亲,曾经他有机会走进他心里,可是他却错过了。他答应了他的事,他没有做到,不但没做到,还毁了所有让他可能再次相信他的基础。
钟悦说,如果她不爱你了,那没关系,那就让她重新爱上你,如果她不原谅你,也没关系,你可以努力的争取她的原谅,因为女人的心总是软的,你是她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男人,就算她不承认,但是你对她的影响她永远也无法忽略,因为是你把她从女孩儿变为女人,她永远也忘不掉你。
钟悦说的都对,从林向晚把他拎回家,就可以看出来这一点。
但钟悦却忘了告诉他,对于这个小小的男人,他该怎么办。
叶楠从小客房里跑出来,把门板摔得山响,他一路跑到厨房,像颗烧着的小炸弹似的冲到林向晚身后。
林向晚正在炒菜,就觉得腰上一紧。
“你干嘛要把他捡回来?我讨厌他!!!他是坏人!!他欺负妈妈!!我不要他在咱们家!!你赶他走!!!现在就赶他走!!”小孩儿委屈地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林向晚想要扭过身子看看他到底是怎么了,才一分钟不见,就气成这样,可叶楠抱得她极紧,让她没办法脱身。
没办法,林向晚只好把火关上,用手轻轻地抚着小孩儿的胳膊道,“他醒了?宝贝,不生气了好不好?咱们刚才不是说好了么,只要他醒了,没事了,妈妈就让他离开这里,他不会长住在这里的,就算是你同意了,妈妈也不同意,咱们好不容易才有了新的生活,以后都不会和他搅和在一起了,妈妈和你拉过勾的,你忘了?”
“我不管,我现在就要他走,他在这里多待一分钟,你就会多一分钟危险,我不要他留在这儿,这儿是咱们俩的家。我不要他把你抢走了,我不要……”叶楠越说越委屈,不光委屈,而且害怕,他好不容易才把林向晚又盼回来,他不能再失去她了。她是他的母亲,他一个人的,他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她,更不想和别人分享她。
而那个男人,那个顶着他父亲名头的男人,他是所有不幸的开始,就算没人和叶楠详细地讲过叶家与楚家这些年的纠结往事,但他自己凭着第六感,也能感觉到只要那个男人出现,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们在美国的时候,过得也很苦,虽然只有他和林向晚两个人,努力的生存着,但他却觉得很幸福。那时候林向晚的笑容是通透的,是明亮的,在见到他或者见到干爹的时候,她经常会笑,平时工作到多晚,她也会在第二天起床时,笑着向他道早安。
可是回了国之后,见到这个男人之后,她就算是笑着,叶楠也可以看得出,她的心在哭。
“我不要他住在我们家里,赶他走,你不好和他开口说,我就和他说!!我讨厌他!!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他了!!”
第20章 别人的死活,你根本不在乎
叶楠对于楚狄的抗拒,远远地超出了林向晚的预期,她也知道叶楠肯定不会喜欢楚狄,但她没想到,这小家伙居然会这么讨厌他。
林向晚一向是最护短的,就算叶楠真的错了,她也不会说他什么,何况这件事上叶楠并没有错。
沈家把叶楠教得很好,按叶楠的性子平素绝不会像此时这样任性,这回一下子爆发出来,可见他对楚狄的积怨有多深。就像是火山喷发,发出来虽然可怕,但也比憋着强,要是一直憋下去,恐怕结果会很难堪。
林向晚叹口气,又劝了劝叶楠让他放手,可是小孩儿坚决不从。她往锅里看了看,好不容易今天这种顿饭各种步骤都对,切菜没有切到手,热锅也记得放油,可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绿油油的菜心炒了一半,半生不熟的卖相十分难看,“送他走也行,那也要等他的衣服干了吧,否则的话,他穿着妈妈的衣服从咱们家走出去,你说邻居会怎么说我们?咱们才刚住到这儿不久,我可不愿意再搬家了,你说呢?”
林向晚换了个方式劝着叶楠道,“要不这样,你去阳台看看,要是他的衣服干了,就给他拿过去,让他马上就走,这样行了吧?”
小孩一听这话,立刻松开手往阳台奔去,林向晚他们这儿是老楼,两家人共用一个晒台,晒台在楼道外,离着林家还有段距离,林向晚听见自家房门闭合的声音,松了口气,想要重新把灶台点燃,一转身不期然却看见了楚狄。
他的样子很好笑,身上淡粉色的女士T恤被精壮的身子撑得变得形,像是电视里出现的劣质搞笑明星。可林向晚却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是老楼,所以房子的楼高很矮,楚狄一出现,就使本来就感觉逼仄的空间变得越发狭小不堪。
灶火明明已经熄灭,林向晚却觉得一阵阵的燥热从背后生起。
她向窗口靠了靠,将窗子尽量打开,道,“醒了?还挺快的。你有点发烧,不过应该没什么大事。叶楠给你拿衣服去了,你换了衣服,就走吧。”
刚刚她和叶楠的讲话,他多多少少也听见了一些,原以为林向晚把自己捡回来,她没准还会念些旧情,两人之间或多或少还能有些可能,但现在看起来,是他自做多情了。
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任何起伏,但话落在楚狄耳里,却是如金甲交鸣,他忍下心中的苦涩,开口回道,“你就这么不耐烦见到我?”
林向晚靠在窗边,吹着晚风,夏天的风虽然是热的,但看着远处街心花园中绿色的大杨树,以及熙熙攘攘的人群,还她心里的烦躁还是消退了许多,“那你觉得呢?你这么堂而皇之的找过来,在我们家楼下演了这么一出,你还想我怎么对待你?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么做了之后,让我们以后怎么办?别人会怎么说我们?本来孤儿寡母的就会遭人呱噪……对了,你又怎么会想得这么多,你想得都是对你自己有利的事情,至于别人的死活,你根本就不在乎。”
林向晚说得不急不徐,但话里话外都是责备楚狄的意思,楚狄知她心中厌烦自己,口里也是不饶人的,所以就算心里再难受,他也强抑着道,“我这么做,只是因为太心急了,我以为你带着叶楠又逃了。既然现在找到你了,以后你要是不愿意,我……我尽量少来打扰你就是了。林向晚,我知道你讨厌我,我也不期望你原谅,我只想问你一句,你们真的没可能了?”
“你指哪一种可能?是我目送我父亲火化的可能,还是我亲自再参加一次自己葬礼的可能?”林向晚冷冷的答,楚狄闭上眼,“我以为你说过,那些过去的事情,你不再追究了。”
“我是不追究,但并不意味着我可以忘记。你没听人说过么,忘记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背叛。别人背叛自己,那是不能强求的事情,但我自己要是也背叛了自己……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林向晚说着苦笑一下,“我这条命得来不宜,我不想像以前活得那么累了,我现在只想为我自己活着,把叶楠好好带大,至于别的事情,能埋的,能藏的,我都会把它们深深掩藏起来。楚狄,算了吧,这世上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女人,没有人离了谁是不能活的,你只是……不适应而已……慢慢的,就能忘了……”
林向晚说完这番话,不知为何,心里也涌上一阵难过,就算她表面掩饰得再平静,但发生过那么多事情,谁又能不受一点伤全身而退?她把目光投到窗外,不再看楚狄。
房间里许久都没有人再开口,过了一会儿,从房间外传来少年噔噔噔奔跑的声音,叶楠手里抱着一大叠衣服冲进来,看见楚狄就直接将手里的衣服抛到他脚边,“你的衣服,已经洗干净了,你走。”
叶楠不像林向晚,还能耐得下性子和楚狄说这么多话,叶楠讨厌这个伤害自己母亲的男人,在他小小脑瓜之中这个男人与所有欺负林向晚的人一样,都是要被远远地逐出他们生活的,所以对于楚狄他从来都是直截了当。
楚狄知道自己再待下去,已是没有半分意义,所以就慢吞吞地将衣物捡起来,牛仔裤还带着潮潮的湿度,抓在手中颇有几分重量,他犹豫一下之后,再次开口道,“我走也行,可是……我有件事要找你帮忙……我没有钱了……你能不能借我一些?”
林向晚听完他的话,直觉想要发笑,想和他说你楚先生是谁,家大业大怎么可能会和我一个小市民借钱?你这个套磁的方法也太老套了,怎么,现在借你钱,你以后再来还,然后又纠纠缠缠到了一起?
可是一看楚狄眉头蹙起,满脸踌躇的样子,又好像不像是在说假话,再一想到自己把他祸害得也够惨了,那么大的公司都没有了,估计他这两年也没干什么正经事儿,所以心里虽然不乐意,但仍是去掏钱包。
翻出三百块钱递给楚狄,“多的我也没有了,就预支了半个月的薪水,租房子都花完了,你……”林向晚还要再说些什么,叶楠已经唰地一下把钱夺了过来,然后从里面抽了一张,塞到楚狄手中,“不要和他说那么多话,钱给你,你走!别再来了!”
小孩儿说完,就不由分说地推着楚狄往门外去。等楚狄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人已经被叶楠推到了门外,身后的房门也关得严严得了,他一手攥着一百块钱,一手拿着自己的衣服,站在老旧阴暗的楼道里,沉默得站了很久。
*
日子在无声中流淌,如一条沉寂的河,当你发现时,它已经载着你驶过万重山。
苏岑的出差任务一结束,就意味着林向晚的假期也随之终结,本来以为自己去上班之后,叶楠的暑期生活就会变得很难熬,但万幸的是莫洛洛的几位姐妹来H市出游,莫洛洛做为地主,带着叶楠和小珍当坐陪,陪同着几位客人在H市的大小博物馆玩了个够,叶楠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间极少,林向晚也就不怕他会闷了。
莫洛洛的大姐和二姐虽长年久居国外,但却说着一口利落的国语,对中外文化,尤其是文物古籍方面的知识极有见地,她们似乎对每一件文物都了如指掌,说起历史故事也是引经据典,叶楠和小珍跟着她们几个走遍了H市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不但没觉得无趣,反而长了许多知识。
比起叶楠愉快的暑假,林向晚作为新丁法医初上任的日子就显得苦逼了许多。
苏岑是个工作狂。林向晚在走马上任之前就深知这一点,但她没想到,她那么狂,简值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
苏岑平时很好说话,没事的时候也经常请同事出去喝酒唱歌,大咧咧的个性让人经常忽略了她身为女性的身份,但只要按入到工作中,苏岑就像是变了个人,一个案件,如果交给苏岑办,她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内得出一个十分精确的法检数据,然后将数据核对后,再提供给别的同事,但一个法医检查并不是苏岑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了,需要一个组的同事配合。如果在此过程之中,有任何一个人拖延了时间,苏岑一定会勃然大怒,然后要求全组人留下加班,一直到拿到她想要的数据。
林向晚出来乍道,不知道苏岑的脾气,有一次因为一个实验没有在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差点被苏岑生剥活吃了。
苏岑将她拎到实验室外的走廊上,用食指指着她的额头,毫不客气的对她道,“我把你招进来,我也就能把你踢出去,你不要以为有沈士君给你撑腰,我就会对你另眼相看,每一个在我手下干活的人,都必须听我的!如果不能完成我交给的事情,那就滚吧!”
第21章 小伙计
林向晚长这么大,也没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过,苏岑训她的时候她竟忘了反驳,等苏岑吼完走人了,林向晚在原地站了许久才缓过来。
不高兴肯定是不高兴,但除了不高兴之外,好像也没有别的情绪了。
因为苏岑说的都对,她确实是没把事情做好,否则也不会让人拿到话柄。
林向晚是性子要强的人,从那以后凡是苏岑要的资料总会第一时间给她准备好,自己加班加点也绝不耽误苏岑一分钟,从此倒真的没再看过苏岑黑脸。
好在苏岑除了工作狂之外,别的事情上对自己人还是都挺好的,月底发了薪水,林向晚拿着比自己工资还要厚一答的加班费,笑得眼睛都见不着了。
再次靠自己双手赚钱的感觉真好,不依靠别人,可以独立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感觉真好。
心情大好,林向晚决定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和叶楠。
小区楼下有家便利店,便利店的老板是位老夫妻,儿子出国去了,留下这老两口看着店。
便利店不光买些日常用的杂货,到了夏天老两口还会拿一些亲手做的卤菜出来卖,林向晚一向不太喜欢买这些没经过卫生认证的食物,一是她有些洁癖,二是因为天气太热了,怕东西保存不好会变质。不过叶楠却一直很喜欢,每次经过便利店的时候,总是扭着小脑瓜,吸着空气中的香味,一路依依不舍的经过。
想想叶楠犯馋的样子,林向晚心疼极了,这孩子什么都好,但有时候就是太好了,知道她不善于厨艺,所以他就绝口不提自己的喜好,就算林向晚做的饭再难吃,他也是一副捧场的样子,只为了怕伤了林向晚的自尊心。可他越是这样,林向晚就越是难过。
她自己的童年不快乐,因为母亲的缘故,她总是在努力的讨着叶衷的欢心,想让他多看自己一眼,她太知道这种委屈自己满足别人的滋味了,她不想让叶楠再重新来一回。
不过厨艺水平实在不是一件一朝一夕就能提高的,所以林向晚决定给自己开个金手指。
她上班前特意去便利店和老店主商量了一下,让他给自己预备出今天新出锅的卤菜,并留下自己家的饭盒,交了订金,等到下班的时候就过去取,这样至少不用担心菜品质量会因为天气缘故有了变化。
老店主坐在便利店门口乘凉,看见林向晚拎着一大包东西走过来,就笑着和她打了声招呼,然后转身进了店里,一会儿就提出画着小熊的便当盒。
“老先生招了新伙计么?”林向晚接过饭盒的时候,看见便利店后面有个高大的身影一晃而过,她隐约想起便利店前些天贴出个招工的启示,就问道。
老店主笑着点点头,“是啊,我儿媳要生孙子了,老伴过去照顾她,只有我一个人看店忙不过来,前几天新招了伙计,人很能干,力气也大。就是不太爱说话,以后想买什么东西也可以打电话过来,我让他去送。”
“那太好了,不爱说话省得找麻烦。”林向晚笑着接茬道,“以后要经常麻烦他了。”
这边都是老居民区,楼高大概有七八层,但是因为建得时间早,所以都没有电梯,平时楼里有些老人腿脚不利索的,又想买些日用品,上下楼就成了大问题,现在可是好了,有小伙计送货,不知省了多少麻烦。夏天天热,林向晚自己到了周末也懒得出门,有了送货上门的服务,对她来说也是一项福音。
她说着又往便利店里探头看了一眼,不过便利店里此时早没了人影。手里的东西实在太沉,林向晚也没多想,拎着东西就往回家走,根本没有注意到,在她身后一直追随着两道深邃得几乎是贪婪的目光。
回了家,叶楠一看到林向晚手里的卤菜,一时没忍住就欢呼起来。
林向晚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让他把饭盒拿到厨房去。
“妈妈,莫姐姐说周末请你去博物馆玩哎。”遥遥地叶楠在厨房里嚷嚷道,林向晚提着别的东西跟过去,看见叶楠正在打开饭盒,小心翼翼地将盒里的食物倒在盒子中。
“是莫阿姨,她要嫁给干爹的,叫姐姐乱了辈分了。”林向晚无奈的再次强调到,大概是因为莫洛洛长得实在是太孩子气了,所以叶楠总是改不过口,见到她就姐姐姐姐地叫个不停,莫洛洛是高兴了,就是沈士君脸青得像锅底一样。
“哦……那我们要不要去?莫……阿姨说这个周末博物馆有莫内的画展出,很漂亮的,她说妈妈一定会喜欢。”叶楠将饭盒倒空,然后拿着空盒子放到洗碗池里。
林向晚将从超市买来的各种杂物一一分类往橱柜里放着,听到他的话,稍稍停了停动作,“莫内么?”
她是喜欢莫内,不过知道这件事的人却很少。
林向晚少年的时候有段时间,叶衷曾经对她很好,总带着她去古玩市场淘旧棋谱,知道莫内这个人,也是在那个时候。
古玩街上的东西大多都不是真的,能从假货里淘出真家伙,也是逛古玩街的一大爱好。林向晚对于那些不知尘封多久的灰暗器物其实并不太感兴趣,和很多女孩子一样,她更喜欢色彩丰富的东西,但因为叶衷的喜好,所以她就把自己的喜好淡忘到一旁。
直到有一次,叶衷带她去古玩街,她在许多胶制印刷的翻版名人字画里看到了莫内的睡莲系列,一下子就爱上了。
那样温柔的笔触,如梦幻般的色彩搭配,在漫漫的莲叶中,盛放着一朵又一朵娇羞的莲花……
虽然只是一幅翻版的假画,但它依然深深地触动了林向晚。那大概也是她第一次央求叶衷买下一样东西,虽然那幅画后来因为搬家早就不知丢到哪个角落,但莫内这个名字却深刻地烙在林向晚心里。
后来到了美国之后,沈士君给叶楠买画集的时候,林向晚曾经无意识地和他说起过一句,后来过圣诞节的时候,沈士君就送了她一本莫内的画册,林向晚一直带在身边。
这一次莫洛洛邀她去博物馆看画,恐怕也是沈士君拜托她的,大概是看她工作太辛苦,想要让她放松一下吧。
“妈妈,可以么?”叶楠满怀期望地瞧着她。他也知道林向晚刚找到工作,正是要努力的时候,所以虽然很希望她同往,但并不敢报太大的希望。
林向晚瞧着小孩儿水汪汪的大眼睛,实在不忍心让他失望。她在心里算了算,觉得手头上的事情在这个周末之前应该可以做完,就点了点头。
叶楠尖叫着欢呼起来,手舞足蹈地朝她奔过来,林向晚立刻抓住他,“万一老板要加班,我不能去,也不能说我食言啊……还有还有……你的手上的卤汁快去擦干净~~~我不要沾一身猪蹄味~~~”
*
四脚朝天的忙了一周,总算是在周末到来前把手头的工作做了一个了结,苏岑对林向晚的工作态度十分满意,大手一挥,慷慨的批了两天假给她。
林向晚许久没和叶楠一起出行游玩,对于这次参观娘俩都抱了极大的热情,等到周末特意起了个大早,等赶到博物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来晚了。
莫洛洛和她的两个姐姐已经等在博物馆门口,三个姐妹就像三朵花,招得无数男士驻足观望,就连林向晚这样的同性,在瞧见莫洛洛的两位姊妹时,仍是忍不住要叹息造物主的偏袒。
莫洛洛的两位姐姐和她是完全不同的风格,大姐莫婉如是传统的亚洲美人,长发及腰,面容清秀甜美,一身剪裁得体的唐装,让她如从古画中走出的仕女般,带着婉约温柔的气质,如空谷幽兰让人移不动目光,而二姐莫菁菁则是个时尚的都市女郎,穿了一条极短的短裤,紧绷绷的小上衣使她的好身材暴露无疑,凹凸有致,让人浮想联翩。
有这三个美人站在博物馆门口当活招牌,就算博物馆里没有莫内,恐怕也能多卖出几成的票。
林向晚牵着叶楠走过去,莫洛洛瞧见她,热情地扬了扬手臂。
“大姐,二姐,这位是林向晚,我和士君的好朋友。”莫洛洛向莫家二女介绍着林向晚。莫婉如温柔地笑了笑,刚想开口和林向晚打招呼,站在一旁的莫菁菁撇了撇嘴,低声道,“傻冒,看见情敌还这么高兴。”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在场的另外三个人却都听得清清楚楚,林向晚笑容一滞,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能尴尬得看向莫洛洛。
莫洛洛的表情也比她好不了多少,她不满地拉了拉莫菁菁的衣角,莫菁菁给了她一个白眼,自己往博物馆门口走去。
“林小姐别在意,我家这个二货说话从来是不经脑子的,洛洛在H市这段日子,承蒙你照顾了,还给她介绍了那么好的男朋友,我父母也很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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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心似莲花开
到底是大姐,说出的话水平不一般,不但不提林向晚和沈士君的事情,还旁敲侧击地告诉了她,莫洛洛与沈士君的事情,我父母也已经知道了,识趣的就赶紧离沈士君远远的,否则的话,哼哼哼……
有那样一个爆脾气的二姐,再加上这样一个八面玲珑的大姐,林向晚就算真有心和沈士君发展一段超乎于师兄师妹的感情,恐怕也要掂量一下了。
不过好在,这种念头,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她捏死在萌芽状态。
“莫大姐不用这么客气,师兄和我多年情谊,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孤家寡人不管,是不是?何况他还是叶楠的干爹,洛洛的性格和人品都是很好的,有她陪在师兄身边,我心里也踏实许多。”
莫婉如多聪明的人,一听林向晚这样说,就知道她和沈士君是没事的,立刻展颜道,“我家洛洛从小心眼就实在,认准的事情不撞南墙不回头……”
“姐,好好的说这个干什么。”莫洛洛在一边听得汗颜。
对于林向晚和沈士君的关系,要说她一点都不介意那是不可能,沈士君平时看着为人温柔谦逊,但实际上内里却是个很冷的人,除非是能进他心的人,否则他连多看都不会看一眼,可是为了林向晚,多少条规矩他都破了,求了多少人,费了多少心思,才把林向晚救回来,就算林向晚对沈士君没什么,就是沈士君对林向晚这份情谊,也值得人深思,
莫洛洛知道自己是后来者,比不得他们两人这么多年的感情,所以她也不着急,反正嫁给沈士君的是她,来日方长,她不信自己就不能在这个男人心里占一席之地。
林向晚见这事儿说开了,气氛又重新变得活跃,自己心里也轻了轻,遂笑道,“你们三的名字挺有意思的,大姐叫婉如,老二和老三却是叠字,有什么讲究么?”
莫婉如捂着嘴笑,“这说起来其实是个家丑,我父亲是欧洲人,母亲是华国人,母亲一直很喜欢华国的古典文学,所以生我的时候就取了婉如的名字,但后来父亲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太难念,拗口又不好写,所以再生老二的时候就改了用叠字,这样叫起来也好叫,他也可以少学一个汉字。”
林向晚听了这叫一个囧,这外国人得多怕麻烦啊,多一个汉字都懒得学。
话一说开,大家心情都变得好了许多,林向晚见离开馆还有段时间就寒暄道,“洛洛和师兄过些日子就要订婚,不知道莫夫人什么时候到,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别的事情我不行,不过接送个人还是可以的。”
“妈妈和爸爸在环球旅行,可能要过些日子才过来,酒店和接送车辆都已经准备好了,到时候只要林小姐来参加婚礼就好。”
“那是一定,到时候封个大红包给洛洛。”
莫洛洛见自己家大姐和林向晚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完全没了自己插嘴的份,心里也说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总有些怪怪的感觉。正纠结着要不要打断她们的时候,就看见沈士君从出租车里下来。
沈士君因为过些日子结婚要请假,所以这些天就特别的忙,不过再忙也抽出时间陪莫洛洛走这一趟,莫洛洛心里感激他,但又不知道他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林向晚在所以才来的。
沈士君几步就走了过来,莫家大姐和他打过招呼,想叫二姐过来,却发现二姐不知何时早就没了人影。这时候博物馆也到了开馆的时间,由于这次博物馆宣传做得好,又逢暑假,很多家长都带着孩子来看名画真迹,一时间博物馆门口人多得就像菜市场。
林向晚拉紧了叶楠的手,把他拥到自己身边,等第一波入馆的人群走开些,才跟在沈士君身后,也往门口蹭过去。
刚刚在外面,大人讲话的时候叶楠都是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乖乖听人说话,等一进了博物馆,莫洛几位姐妹走开的时候,他就恢复了小孩儿的心性,拉着林向晚就往珍宝馆里跑,想让她第一时间就看见她最喜欢的莫内,好像他们晚一步,就会让别人占了先进,让林向晚吃了亏似的。
林向晚知道叶楠的心思,所以也不挡着他,朝沈士君笑了笑,就任叶楠拉着自己疾行,沈士君则跟在他们左右,随时注意着一旁的人群,时不时的保护着叶楠,让他不要被人碰倒。
就算他们这么紧赶慢赶地,等赶到珍宝馆时,馆里已经有不少人,但隔着层层叠叠地人海,林向晚仍是看见了那一抹幽幽的蓝。
莫内的睡莲。
这一次的展品都是从美国纽约的现代艺术博物馆暂借过来的,巨大的油画占了珍宝馆半面馆壁。
这是莫内晚期的一组三片连接的巨幅《睡莲》。这一组中每一幅画都是2x
4.2米,
这样的睡莲组画除了法国本土之外,是世界上唯一的一组。在画这系列睡莲时,莫内已八十多岁,眼睛也因白内障而几乎失明。他的画风变得简洁,抽象,坦然和深邃。他已经看不到钟爱的睡莲,但是他从没停止过作画,呈现给世界的,是他心中刻下的睡莲。他画出的,是睡莲的灵魂和灵性。
越接近这组画,林向晚就觉得有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东西,从她心里涌出来。
佛门谒语,一花一天堂,一草一世界一树一菩提,一土一如来,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净,心似莲花开。
一念一清净,心似莲花开。
心似莲花开。
她低下头对叶楠笑了笑,突然觉得过往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就像她对楚狄所说,过去的她已经死了,现在的林向晚要重新开始。对他说这话的时候,她或许还有几分恨意,但现在……
叶楠见林向晚笑得舒畅,虽然不知道她笑什么,他也看不懂这画中的深意,但他仍然仰着头,对着林向晚回以一个甜美的笑脸。
我们只要有彼此就够了。
未来的路,不管多难,多坎坷,我们只要牵着彼此的手,就足够了,你给我的温暖,足够支撑我走下去的了。
沈士君在林向晚身边,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他扭头看她,却看见林向晚也在温柔地望着他。
沈士君心中一紧,听见林向晚对他说,“师兄,你一定要幸福。因为只有你幸福了,我才能幸福。当然,我也会很努力的幸福的活着,师兄,我们都要加油。”
那一刻,沈士君突然有种千言万语齐上心头,却不知该如何表达的感觉。他知道林向晚是最要强的,但他更知道她是被命运逼迫着,不得不强迫让自己长大,让自己坚强,可是现在,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林向晚是真的长大了,她知道自己最该保护的是什么,最该珍惜的是什么,她不再把自己囚禁在那个名叫往事的小牢宠里。
沈士君张张嘴,刚想对林向晚说些什么,就听见耳边传来尖锐的警报声。
随着警报铃声大作,在珍宝馆四周隐藏的保险门也在缓缓降落。
是火灾还是有别的状况发生?林向晚与沈士君交换了一个目光,然后两人齐齐地拉起叶楠,往游客最少的地方移动。
像市立博物馆这种地方,一般的防火防盗系统都是最先进的,就算真的有火灾发生,也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援,林向晚和沈士君担心得倒不是这类灾害,而是在这种情况下,情绪激动的人群会因为逃生而失了方寸,到时候若真发生踩踏事件,才是最要命的。
所以他们两个人当机立断选择了待在珍宝馆里,让汹涌的人群先冲过去一拔,然后再往外走。
沈士君掏出手机,给莫洛洛拔了过去,可手机里连响了许多声,就是没人接听,他不免心里着起急来。
“要不然,你先走,你一个男人好冲过去。没准洛洛她们姐妹已经出去了也说不定,等你见到她们我们再联系,我和叶楠暂时待在这里没事。”林向晚看出沈士君的心思,就推了推他。
那可是他未来的老婆和小姨子们,惹老婆发怒了还好补救,要是惹了小姨子……沈士君就等着穿一辈子小鞋吧。
沈士君皱着眉头想了想,“她们几个人都不是本市人,怕遇到这种事情会乱了阵脚,我出去找一找,你自己带着叶楠,要多加小心。千万别和人争抢。”
林向晚点了点头,把叶楠抱得更紧一些,看着沈士君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之中。
珍宝馆是博物馆里最大的展馆,人多的时候可以盛下几百人,林向晚抱着叶楠一直等了近半个小时,珍宝馆里的人才算走得差不多,警报仍是在响个不停,但空气中并没有什么烟尘的味道,林向晚推断,就算是博物馆里真的起了火,火灾现场肯定也离这边很远,所以林向晚倒也不着急了,拉着叶楠慢悠悠地跟在人群后面。
走着走着,就瞧见人群里有个极显眼的背影……
第23章 一共三十六块钱,谢谢
蜂腰,长腿,俏臀,玫红色的波浪长发,像是一团火焰似的,映在人眼里,就此烧到心中,再也无法忘怀。
这样的敢穿又有资本的大美人,除了莫菁菁,舍我其谁。
林向晚跟在人群后,看见莫菁菁左顾右盼的像是在寻找着谁,就拉着叶楠挤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
莫菁菁被拍了一下,全身一颤,待有些吃惊地回头看着这两人,随即松了口气笑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呀,我还怕你们被挤丢了呢,喂,小家伙,怕不怕?”
叶楠摇摇头,“我不怕,妈妈在身边的,姐姐怎么还没出去,迷路了么?”
莫菁菁与莫洛洛的气场虽然不同,但因为毕竟是一个妈生的,所以两人的相貌差别并不是很大,叶楠看见她就有种熟悉的感觉。莫菁菁嘿嘿笑了笑,似乎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她昂着头向远处望了望,此时警报已经消除,但人群移动的速度还是很慢,主要原因就是博物馆方面突然加强了出馆的警戒检查,每个出馆的参观者都需要经过安全检查才可以出去。
莫菁菁看清了远处的安检,不禁皱了皱眉头,不过她又扫了林向晚母子两个一眼,心里有了主意。“小家伙,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啊,姐姐落了东西在里面,等我取出来咱们再一起走。”
林向晚想问她到底是什么要紧的东西,在这个时候落下了,如果不重要的话就不要了,先出去再说。可话还没说出口,莫菁菁已经跑得没影,没办法林向晚只好拉着叶楠在原地不动,等莫菁菁返回的时候,给沈士君打了个电话。
沈士君已经出去了,刚刚还找到了莫家另外两个姑娘,林向晚听到这个消息,就看见莫菁菁像是一条红鱼似的穿过人群,又挤了回来。
她手里拿了两个圆圆的画筒,交到叶楠手中,“送给你的,塞尚的静物写真。”
这次和莫内的睡莲一起出展的,还有赛尚和高更的几副名画,主办方十分有心,将各位名家的大作制成印刷版出售,因为包装精美而且印刷效果出众,所以成为一时的热卖品。
林向晚本来也想买两幅回去挂在家里的,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情。现在突然得到莫菁菁的馈赠,她有些不好意思道,“这怎么好,东西怪贵的,小孩子也不是很懂。”
莫菁菁随意地挥挥手道,“这有什么,也要不了多少钱,就是花点心思罢了,送给他吧,就当是个见面礼。”
送礼的人这么大方,林向晚也不好再推辞,让叶楠道过谢,三个人就慢吞吞地随着队伍往前走。
走到安检门的时候,不知道什么人再次触动了警报机关,本来已经停歇的警铃再次大作,人群一个停滞后,又都朝着门口涌去,林向晚一个走神,莫菁菁就不知道被人流挤到哪里去了,人实在太多,林向晚也顾不上找她,只好紧紧地抱住了叶楠,两个人一起经过了安检通道。
出了大门,林向晚就看见早已等在外面的莫家三姐妹还有沈士君,她长长地出了口气,抱着叶楠就走了过去。
此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沈士君等得一头大汗,见到她出来了,他脸上凝重的表情骤然轻松了许多。
“没事吧?”他把叶楠接过去,叶楠献宝似的把莫菁菁的送他的画拿给沈士君。
“这是什么?”沈士君把画从画筒里抽出来,一瞬间,林向晚看到他脸上本已和煦的笑容突然就结成了冰,沈士君面色铁青地将叶楠放下,然后转过身将画筒杵到莫洛洛怀中,“你们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个?!”
林向晚觉得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沈士君的脸色如此难看,说话的时候都透着一股子要把人冻成冰坨的冷意。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就想凑过去看,沈士君却挡住了她,不让她上前。
莫洛洛惊讶地接过画筒,朝里面看了看,她的脸色也立刻变得苍白,“我……这个我……”
“有什么大不了的,是我送给小家伙的,怎么,妹夫不同意?”莫菁菁满不在乎的答道,莫洛洛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马上上前去拉莫菁菁的衣角,示意她别再说了,可是莫菁菁根本不在意,反而挑衅的望着沈士君。
沈士君冷漠地打量着莫家这三个姐妹,半晌才发出一声冷笑,“我有什么好不同意的,自己的路自己走,你们既然喜欢这条路,那我只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他说完之后,又转向林向晚晚,“你先走吧,我有事和洛洛讲,恐怕你不方便听。”
林向晚此刻已经完全被这几个人弄晕了头,但看他人脸色都不好看,再加上沈士君说了这么重的话,也知道事情不妙,她自己搞不清楚,也不愿多插嘴,怕说多了更会弄巧成拙,于是就带着叶楠和莫家三个姐妹告了别。
临走时,林向晚特意拉了拉沈士君,对他低语道,“你不要这么凶,有什么事情慢慢说,洛洛是好姑娘,真要是犯了什么错,你告诉她,她肯定会改的。”
沈士君头一回没有答理她,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因为博物馆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所以大多数游人都提前出来,附近连出租车都没的打,林向晚拉着叶楠,在太阳地里走了半站地才找到回家的公车站。
等娘儿俩回到家爬上楼梯开门进屋之后,已经累得一动也不想动了。
一大一小瘫倒在铺了竹席子的床上,林向晚哀号道,“我真是老了,以前带你出去玩一整天都不会累,现在可不行了。午饭我们就叫外卖来吧,好不好?妈妈煮点白粥,中午就凑合一下,晚上给你做好吃的,怎么样?”
叶楠也被热得够呛,根本没胃口吃东西,听到林向晚这么说,就恹恹地应了一声。
林向晚爬起来掏电话,和便利店的老板说了自己想要的几样卤菜之后,发现家里矿泉水的水桶也空了,又要了一桶水。
他们现在住在六楼,一桶矿泉水少说也有二十来斤重,要靠她一个人抬上来,简值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幸好便利店新添了送货的小伙计,要不然林向晚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把水桶搬上去。
没过十分钟,门外就传来轻轻的叩击声,林向晚顺口问了一句,是谁,门外传来一声闷闷的回答,说是便利店的。林向晚不禁有些惊讶,每天周末的时候,便利店的生意就很好,她还以为至少要等半个小时才能等到。
林向晚匆匆地摸出钱包,一边开门一边把该付的零钱准备出来,“辛苦你了,这么高的楼梯,要不是能送货,我……”
她说着抬起头,看到门口站着的人时,一把零钱散在地上。
楚狄身上穿了一件蓝色的衬衫,汗水透湿了衣服,留下盐浸的印子。像所有普通的在夏日靠体力维生的劳动者一样,他的头发理得短短的,额头上密布着一层细细的汗珠,他先是把手上拎着的卤菜袋子放到玄关的柜子上,然后又用空着的手抹了抹额间的汗水,问道,“要不要换上?”
林向晚呆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楚狄往屋里看了一眼,见房间中的水桶已经空了,就绕过呆若木鸡的林向晚,大步走进去,熟练地把新桶换好,最后目不斜视地又扛着旧桶出来,“一共三十六块。谢谢。”
楚狄低声地说着,见林向晚仍是没有反映。他就干脆自己蹲下腰,把地下的零钱捡起来,然后将钱塞到自己的口袋里,转身走了。
从他来,到他走,不过十几分钟的功夫。楚狄一共只问了两句话,再没一句多余的,他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
以至于在他走之后,林向晚久久都不能缓过神来,因为她无法确定自己刚才看见的到底是不是他,或者只是一个和他长得极相像的人。烈日如火,照着男人的身影愈发矫健。林向晚想开口叫住他,然后问问他,你到底是不是楚狄。可是她却怎么也发不出一个音节。
直到楚狄下楼的脚步声走远,她才像是冲破了定身穴,身体软软地靠在门板上滑了下去。
有风从过道里吹来,带着不知哪一家煎炒烹炸的味道,那是人间烟火的味道,活着的味道。
林向晚扭过头,看见一桶装满了清泉蓝盈盈的水桶里正在咕噜咕噜的吐着泡泡,时间宛如静止。
“便利店老板不知道走了什么运,从哪里招来那么能干的伙计,一个月只要不到两千块,却是天天从八点开店,一直守到十点关店。小伙子人很好啊,平时没事的时候,见我们拿了什么东西,也会过来帮忙,和现在的年轻人一点也不一样。”
林向晚坐在街心花园里,听着邻居霍奶奶喋喋不休说着便利店新伙计的好处,目光复杂地盯着便利店里那个高大的身影。
真的是他。
她自欺欺己了一个周末,因为担心出楼时会经常便利店,所以就像只鸵鸟一样躲在家里不肯出门,可最后,她的所有碉堡防卫,都被邻居霍老太太一句,“小楚,辛苦你了。”所打破。
楚在H市,并不是一个大姓,何况他和她记忆中的男人,长得是如此相像。
第24章 总是会看见他
打消脑中关于,也许这是楚狄早年走失的孪生兄弟,以及就算是姓楚,也不一定就是楚狄之类的不切实际的念头,林向晚决定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那就是他,昔日那个叱诧风云,在商场上兴风做浪的男人,现在蜗身于一间小小的杂货店,当了店的小伙计。
对林向晚来说,他是如此的陌生又熟悉。
熟悉的是他的模样,而陌生的却是他整个人。
他时常笑,因为小区里住得都是老人,所以需要他帮忙的地方就特别多,他在为那些老人服务的时候,总是笑的。虽然不像晴天烈日般灿烂的笑容,却也只是嘴角弯弯得,让人丝毫也看不出他往日冷酷的模样。
便利店里的生意很琐碎,往往都是十块二十块的小卖买,老年人的事情往往又是最多的,有时候能为一毛钱而争执不休,夏天天气这么热,他却可以耐得下性子,和他们仔细的解释着,是厂家长了一毛钱,不是店里随意涨价,一句话来来回回说个几十遍,也不见着急,直到把人劝走,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似乎变了很多,当年在他身上那些锋利的几乎要让人割伤的气质,如今都变成了温和圆润。
对于林向晚来说,让她感觉到他变化最大的地方,莫过于他对她的态度。
便利店在整个小区的东边,也就是小区入口的地方,出出入入地难免会经过那里,以前不知道他在,林向晚经过便利店的时候都是目不斜视,可是现在知道他在那里,心里就像是多了一桩惦记,再经过便利店的时候,总会忍不住扭头向里面张望。
十次有八次,是会看到楚狄的。
因为天气热,所以他总是站在靠门的地方,大概是想忙里偷闲的时候可以吹一吹穿堂风,他的身材高大,站在狭小的店里,就特别的显眼,说来也奇怪,每当林向晚看他的时候,他几乎是同个时间,也在看着她。
只不过,若是在以前,他一定会一眼不差的盯着她,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看在眼里,然后烙在心里一样。
可是现在,他只是看一眼,一眼瞟过去,然后就飞快的躲开,好像她是什么不能沾碰的病毒,只要多看一眼,就会让他生不如死。
这算是什么情况?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她负了他?林向晚心里气不过,但转瞬又换了念头,罢了,他们已经到了这步田地,身居闹市之中,成为这花花世界里最不起眼的两个人,还会有谁在意他们的事情?
所谓谁负了谁,不过是如过眼云烟,梦一场。
自己既然已经要放开,就不会再揪着这些过去的事情不放,他爱怎样都随他,因为那毕竟是他的人生。
想通了这一切,林向晚也就不再别扭,只不过经过便利店的时候仍是止不住地会看一眼,做贼一般,看过了又要心虚后悔老半天。
除此之外还有两件事,让林向晚担心的,其中一件就是叶楠的态度。
自从她知道楚狄在便利店做事之后,没过多久,叶楠也就知道了。
小孩子对于楚狄这种死缠烂打的招数十分厌恶,将小脸埋在林向晚手臂里,不乐意地嘟囔着,“妈妈,他为什么不走?你让他走好不好?我不喜欢他,他是坏人,他留在这里会给你惹麻烦的。”
“他现在又没在咱们家,如果在咱们家,妈妈可以让他出去,可人家现在在便利店工作,妈妈怎么能赶别人走?妈妈又不是便利店的老板,宝贝,不要太在意这些事情,我们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就好了。”对于叶楠的要求,林向晚实在没办法答应,而且不管怎么说楚狄也是叶楠的父亲,她不希望叶楠长大之后,会对今天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情感到后悔。
叶楠的希望落空,不高兴几天后,小珍一来,两人玩了会儿,也就不在意了。
林向晚算是了却一桩心事,现在只剩另一桩。
自从博物馆一别之后,林向晚就再没见过沈士君和莫洛洛两个,她心里惦记着这两只,给沈士君发过短信也打过电话,可都被沈士君几句我很忙,要做手术,要开会给差开,没说两句话就挂了。
林向晚知道这两人之间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儿,但到底是什么事,沈士君执意不说,她也不好问。
再加上后来市里出了一件大案,一个月里几个女性纷纷被害,做案手段残忍至极,苏岑却一直没有找到真正死因,气急攻心之下发了飙,让法医组一干人陪着她加班,林向晚忙得脚丫子打后脑勺,也就没功夫再管别人的事情了。
忙忙碌碌地加了半个月的班,法医组所有成员,每个人平均每天睡眠不到五个小时,林向晚顶着一双熊猫眼,泡在实验室里测血清浓度,一个不注意就打翻了放在一旁桌上的手术用具,手背上被手术刀划了一条血口子,幸好是没用过的刀子,不存在感染的危险,就是伤口有点深,有食指那么长,看起来挺吓人的。
苏岑瞧见林向晚手上的伤,也知道自己最近是有点魔障了,这案子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破的,就算自己把手下人逼得再紧,恐怕也得不出一个想要的答案,于是她沉思了片刻,对全组的人员吩咐道,“今天就这样了,大家按时下班吧。”
说完之后苏岑又回了实验室,组员们怔了几秒钟,然后集体像是脱了力般发出一声解放的叹息,甚至有人走到林向晚身边,语重心长的对她说,“小林,牺牲你一个,解救千万人呐,你这是公伤啊,伤得其所,伤得光荣,伤得伟大。”
……
因为天气太热,手上的伤口又是不大不小的,所以林向晚也没有包扎,怕包扎了以后出了汗再引起感染,干脆就涂了点白药,然后把伤口晾着。
难得准时回家,林向晚打算做点好吃的给叶楠,虽然知道自己手艺不是十分精湛,但难得的是心意,想必叶楠也不会太计较味道。
买了一堆菜,等拎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才想到家里可能没了盐,林向晚提着菜犯起了难。
如果现在再去超市的话,一来一回恐怕要一个小时,到时叶楠估计早在家被饿扁了,可如果不去超市……
她拿眼睛扫了扫便利店,看见店里此时没几个人,便利店老板正在柜台前招呼着客人,除此之外,并没有瞧见那个高大的身影,林向晚又左右衡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咬着牙低头进了便利店。
店老板正忙着帮一位老太太研究手机充值卡,也没瞧见林向晚,林向晚自己钻到货架之中去找盐袋子,找了一圈之后,终于让她在货架的最上层找到了。
货架有三四层,最高一层大概有两米左右,林向晚屏着呼吸,踮着脚尖,把胳膊抻到极限,才摸到盐袋子的边缘,她用手抓了一下,不但没抓住,反而还把盐袋子往里推了一些。
左右看看,也没瞧见有板凳梯子的可以借用,没办法林向晚只好把脚尖踮得更高,呲牙裂嘴地努力摸够着。就在她觉得自己全身的筋骨都要一次被抻开的时候,突然从身后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
楚狄送完货回来,一进店,就看见林向晚在货架后努力着,他本是不想过去,但见她的姿势实在太纠结,一个没忍住,就走了过去。
“我来。加碘低钠的,对不对?”男人一伸手,轻松地就把盐袋拿下来,塞到林向晚手里的时候,不经意就看见她手上的伤口。楚狄的瞳孔缩了缩。
林向晚接过盐袋子,匆匆地道了一声谢,货架与货架之间的空隙极窄,两个人凑在一起,几乎是身体贴着身体,林向晚闻到从楚狄身上传来淡淡的汗味,还有肥皂的味道,只觉得一颗心咚咚地跳个不停。
实在不想和他再多说什么,她拿了盐袋就慌张地往柜台去结账,等走到柜台前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往后看了一眼。
楚狄并没有跟上来。
林向晚轻轻地叹了口气,暗自算计着自己等忙完这阵子有必要去再看一看医生,她总觉得自己的心脏一定是又出了什么问题,否则的话,怎么只是离他近一些,就会慌成这个地步。
交了钱出了门,林向晚才觉得憋闷的胸膛像是被人打开了一个洞,总算畅快了许多。她拎着菜袋向前走了没几步,却突然觉得手上一轻。
楚狄不知什么时从店里出来了,走在她身后,顺手将她手里的菜袋拿了过去。
“你……盐我没交钱么?……”林向晚看见他脑子一顿,还以为自己刚刚出来的太紧,忘记交盐钱,赶紧就想翻出钱包拿钱给他。
楚狄嘴角向下沉了沉,没有接她递过来的票子,反而把菜袋子放在地上,然后从自己衣衫上衣掏出一块正方形的创口贴,仔细地擦开外面的包装,将创口贴端端正正地粘在林向晚手背上的伤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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