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奔前途各有主张
日落之前,落马坡上的集市就已经散了。好多人家都是赶了几十里的山路过来的,不管卖了多少货物,肯定不能等天黑才走。毕竟山林内还是有狼群出没。夜晚行路,太不安全。
傅胤之沿着整个落马坡集市转了一圈,他也不买什么东西,就是东看看、细看看。若说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孩子,好奇,可他脸上的表情分明淡定极了,丝毫没有购买的欲望。若不是,那干嘛在集市上转悠个不停?难道寻宝?
跟随的下人都忍不住了,“少爷,您到底要看什么?”
傅胤之将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自己的脚丈量完毕,仰头,看着墨蓝沉郁的天空中那淡淡一抹晚霞,闭上眼,深深嗅着属于这片土地的气息,许久许久,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看天!看地!看这茫茫人世!”
“啊?”
没有人能听得懂他的话。傅胤之也不解释,哈哈笑了一声,让刚刚被高静媛气得满肚子火的侍卫牵来一头白马,异常矫健的上了马。骏马一声嘶鸣,猛的向前一纵,可傅胤之稳稳的坐在马上,仿佛控制自己身体一样控制着骏马,一抖缰绳,“走吧!”
“少爷,这不是去客栈的方向……”
“不去客栈了。今儿我们去本地的衙门。”
“哈哈,少爷终于要显露身份去衙门了!这几天都把我们憋坏了,见到官兵还得躲!”
这一夜,化名萧彦的傅胤之堂而皇之的进了云阳县县衙……后门。出来时,荷包里少了五百两的银票,多了一张地契。地契上的内容,却是把落马坡在内的一大片荒地都包括在内了!如果有人本地展开地图,会发现少年傅胤走后门也要买下的地段,呈几字形,落马坡为那一撇,是宽敞的平地,足以容纳千八百人,若是伐木开林,还能扩充更大;几字顶端,最为靠近大通河,地势平缓偏高,没有任何植被覆盖;那代钩的地方,则和大通河汇合,流向茫茫的远方了。
两个侍卫苦着脸,“少爷,这次我们是受罚出来,本来就没带几两银子。您又不让暴露身份,这……这,买了没用的荒地,可只剩下一百多两银子了!怎么办?”
傅胤之满不在乎,“一百多两,在平民手中是一笔聚财,足够五口之家过上二三十年。怎么,还坚持不到本公子到外祖家?”
“少爷怎么能跟那些下民相比!”
“什么下民上民!”傅胤之脸上的笑容淡了点,“本公子也就是运气好了点,生在傅家。不然……”他皱着眉,没有说下去。几个侍卫想到少爷受罚的经过,也是满怀郁闷,不敢多说什么。几人沉默着回到客栈,本以为这种小地方逗留一天就够了,没想到第二日,傅胤之下了个命令,
“你们找本地的地头蛇,帮我查两个人。一个叫高勿饶,一个叫高勿争,是一对兄弟,家住……呃,去查吧,反正小地方也没几个有名有姓的人。最迟明天晚上,我就要结果!”
……
汪汪!高老太养的大黑狗叫个不停,高静媛觉得它都快成精了,自家养的鸡,一只不咬,天黑之前看到在篱笆外逛游的母鸡,会一只一只赶回自家的宅院。若是混杂了其他家的么……当天晚上就有鸡汤喝了!
经过惊险的一次集市游后,回到高家,再看见熟悉的人和物,静媛跟以前的看法完全不同。
从前她被动接受,怎么都面对不了现实——凭什么,她得生活在重男轻女的高家,凭什么要忍受叔叔婶婶的漠视,凭什么要对堂姐堂弟一忍再忍?在现代社会她活得好好的,除了养父母给她介绍了未婚夫这一点不好外,其余可都是顺风顺水。大学毕业顺利进了堪比机关的……公立幼儿园,当了比公务员有趣的幼儿教师,工资不高,但经常有学生家长的红包、礼物。没有任何负担,父母用公积金付首付,帮她了楼上的房子,装潢什么的都做好了,算是嫁妆;她呢,用一年的工资买了一辆QQ,常常跟朋友出去旅游玩耍,除了爱情没有着落,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这样的她,怎么愿意接受无辜被穿的命运!真的好不甘心!不像其他人很快能面对现实,接受命运,然后全心为亲人家庭奔小康而努力,高静媛一点也不像个“穿越女主”,心理光是空想,身体却懒得行动。
因为努力有什么用呢?她以前的日子也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养父母收养她是他们无意中的选择,后来对她视若己出,却是她用二十年的“完美女儿”换来的!养父母不喜欢女孩儿疯疯癫癫,她就从来没跟同学追逐打闹过;养父母喜欢女儿会音乐,她就用心去学那些并不感兴趣的音符;养父母希望女儿出类拔萃,她在学校同年级的排名中,从来没下过前三!她把养父母当成了亲生父母,努力维护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才有后来人人羡慕的三好家庭。
可这一切,都没了。
没有一声通知,没有一点预兆,就把她二十年的辛苦抹杀了。
早知道付出那么大代价才获得的亲情,最后还是会失去,那她值得吗?
刘氏把她丢在人多杂乱的集市中,就是想吓唬吓唬她。却不知,让高静媛彻底醒悟了。原来,她有一个巨大的心结——她是孤儿,无论怎么聪明怎么奋斗,怎么取得别人做梦也达不到的成绩,永远无法获得的就是亲情,父母给孩子毫无保留的亲情!那是她作为幼儿时,看到邻居家小孩在父母怀里肆意撒娇就留下的巨大阴影……
养父母就是养父母,对她再好,她也从来没敢冲养母撅嘴撒娇过。
这一辈子,她还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远在天边,不知样貌的父母,生了四个孩子,独独把她丢在老家!
好吧,高静媛心想,那我承认了,认命了,再也不渴望父母的疼爱了。
所以,她不需要为获得亲情而活,只为自己而活!
第十八章 寻出路再次相会
“哎呦呦,我的腰啊!疼死了!”第二日的一大清早,刘氏故意在打水的时候摔了一跤,揉着腰回来了。高老太对她很不满,打个水还能把腰扭到,真是笨死了!可再不满能怎样,只能让她回屋休息去了。整整一天,刘氏什么活都不做,躺在炕上哎呦哎呦叫唤,不是叫高莺姐儿帮她揉腰,就是让高静媛帮她倒水,一刻不得歇。
“行了啊,你消停点。不就闪了一下腰吗,又没红又没肿的,至于嘛!”
刘氏的眼泪说下就下,“可是疼啊!我知道婆婆看我不顺眼,可我在这个家,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做家事闪了下腰,不找大夫给看看,连叫唤声都不能了。”
高老太脸色涨红,“咋地了,你这意思,是我亏待你了?好,你要看就看。咱家不是出不起钱!”
“别……”刘氏低着头,“也没啥大事,扭了下,歇息两天就好了。”
高老太闷声哼了下,末了道,“疼就忍忍!别嚷跟孩子似地,多大人了!”
数落完了,到底不好跟病号计较。高老太一个人围着灶台做一大家子的饭,完了得打水劈柴,得收拾屋子,还得给全家老小洗衣,喂猪喂鸡,忙得和陀螺似地!要是年轻时候,这点活计根本算不上什么,可她毕竟五六十岁的人了。一天下来,刘氏的腰没好,她也快直不起腰了。
晚上高祈德回来,听说家里的变故,打算明天不出去,就留在家里帮忙,遭到高老太和刘氏的一致反对。
“大老爷们儿,管家里的事情做什么。去去,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拒绝了青壮劳动力,高老太还想强撑着,等刘氏腰好。可她怎知,刘氏的腰啊,一时半会儿的好不了。没达到目的,刘氏怎可能罢休!
次日一早,她忙让高祈德把儿子送回娘家,算是减少了一部分负担。而高莺姐儿,半大孩子懂事早,也能帮忙喂鸡喂猪,擦擦灰什么的。唯独一个闲人——高静媛,啥事也不做。挖泥鳅,打小鸟,爬树,什么都干,光是乱跑疯玩。刘氏想着老娘的话,就撺掇高老太把高静媛送到三房去。
高老太一口拒绝,“咋地了,也不多她一个。”
刘氏咬咬唇,不甘心——她怕啊,怕高静媛一时口快,把她故意弄丢的事情抖搂出来。虽然在她心理不觉得高静媛有那么聪明,知道她是存心。她慢慢揉着腰,望着天棚顶胡糊强的纸,哼哼冷笑,管那丫头聪明不聪明呢,看到她就烦,不行,不趁机弄走她,不然受苦受累的都是自个儿!谁乐意替人养孩子!
等三房的妯娌过来看望,她故意说起高老太这两日有多么辛劳,家里家外都快顾不过来了。要给高二太爷和高祈德送饭,还得照顾元元和莺姐儿两个丫头。后者才是关键。三房的新媳妇沈氏很快听出了言下之意,皱着眉踌躇不定。
高莺姐儿肯定不能接回三房了。那元元……
沈氏嫁过来不足两年,当初为了一些陈年旧事,一直是住在城里。生了孩子才回到高家坡的。她对元元了解得不多,每次来二房都听刘氏数落元元怎么调皮捣蛋了。她想来想去,不敢拿主张,回去跟婆婆李氏透了点口风。李氏不含糊,立刻来二房把高静媛接走了。
“嫂子,这两天我亲自照看元元,等老九媳妇好了点,再送来。”
高老太本来不愿,可李氏人是笑着,眼睛却看着莺姐儿。
“唉,也好,这两天的确事多。元元,在三爷爷三奶、奶家里不准淘气,知道吗?”
高静媛睁着漆黑的大眼,望望这个,望望那个——在她刚准备融入这个家庭的时候,就把打包送走了?好吧,也没什么大不了!脆生生的应了,“哦。”
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不过拎个小包袱就跨出了大院。回头一看,高静媛总觉得背后有刘氏阴深深的笑容。其实刘氏真的多虑了,她会把集市那件事埋在心理,谁也不会说起。因为说了,有谁会信她!在这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高小宝就是刘氏的护身符,别说只是玩笑恶作剧,就真的把她弄丢了、卖了,难道还能判刘氏个无期徒刑?
没什么好说的,自己的命,自己稀罕。
就这样,高静媛开始了在三房生活的日子。李氏没跟老爷子商量一下就决定,因为接侄孙女过来小住几日,有什么大不了的?小事而已。可不出三五天,就听说刘氏有了身子,害喜非常严重。这下可好,高静媛在三房的日子延长到七八个月……也许更久。
……
“少爷,您要找的两个人,有下落了。”
“哦?快说!他们在哪里?”
“是,那两个兄弟,兄长高勿饶八年前就去世了。只剩下弟弟高勿争,就住在落马坡不远的高家坡!”
“高家坡?”傅胤之微微一皱眉,试图从尘封的记忆中找到一点印象,好容易想到了什么,立刻丢开手中的笔,站起身,“走!”
身后轻飘飘落下一张纸,上面写满了人名,“守礼……守拙……守诚……静娟……”
都是高家第三代的子孙。
当高头大马进入山明水秀的高家坡时,引起了不少轰动。小乡村,很少见到这么毛色纯白的骏马,很多小孩子过来好奇的观看,连大人也不例外。
“请问这里是高家坡吗?”
“是啊,几位是哪里人,到高家坡做什么?”
“我等是慕名而来,听说‘雾隐茶’乃是一位茶道精深的老师傅所制,特意前来拜访。”
说起茶,十里八乡没有几个是不懂行的,听说也不惊讶,笑眯眯的指着高家二房,“原来出找高二太爷的,喏,那边就是老爷子的住所!”
还有热心纯朴的乡民领着他们去了,主动介绍,“这里是慕名而来的外乡人,听说老爷子制茶功夫精湛,特意过来寻访高人的。”
高老太人逢喜事精神爽,小儿子成亲八年多来只有独子,终于又要开枝散叶了,乐得合不拢嘴,“贵客请进!”
傅胤之当先一步进去了,两个侍卫跟随。另外则有两三个侍卫,以“喂马”为名,留在外面。其中一个长相特别成熟的,名唤阿蒙,看到小丫头高静媛蹦蹦跳跳的身影,瞪得眼睛都圆了。
第十九章 逞心机各露马脚
“哎,我说你眼珠子瞪那么大干什么?没见过世面似的!”身旁一个侍卫看到阿蒙激动的样子,实在看不过,戳了戳他,指点道,“阿蒙,咱们现在可是代表少爷的脸面,你别像上次一样丢人了”。
“不不……是……是……”
“是什么啊?我说阿蒙,你怎么出来一趟,越来越笨了呢?连话都说不清了!”
阿蒙越急越说不清楚,干脆指着高静媛,“看她!看她!”
“怎么了?”那侍卫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三四个乡下孩子在玩耍,男孩扎着冲天辫,穿着开裆裤,鼻涕乱抹,女孩稍微好点。可穿得花花绿绿,丑死了,都不忍让人再看一眼!
“没什么啊?阿蒙,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声音变得严厉了,要是阿蒙老这样“抽风”,说不得只能请他回去了。少爷的身边,不能留下没用的废物!
“那个女孩啊,刘大哥,你没看出来,就是上次那个女孩!”
“啊?你说那个不识好人心,还打了你一拳的坏小孩?”刘大吃了一惊,不会这么巧吧?不过这里是高家坡,距离落马坡不远,是有这个可能的。他再努力看了看几个乡下孩子,发现他们长得几乎一样,都是脏兮兮、土里土气的,根本分辨不出来么!
“就是那个长得白白净净,小脸像玉兰花一样的女孩。”
“啊?像玉兰花?”那不是长得很好看?刘大伸头。伸了半天,发现土孩子几只,跟玉兰花压根不搭,好么!
阿蒙也急了,打了他的坏小孩那么显眼,别说丢进三五个孩子中,就算丢尽百八十个孩子群中,也能一眼认出来!
“就是那个啊,说话声音叮咚响,大眼睛跟星星一样,一闪一闪,可好看了!”
刘大在脑海里勾勒出粉雕玉琢、眼如寒星的小女孩形象,可任他伸长了脖子,眼珠子在几个土孩子中来回的望,还是没发现!
鸡同鸭讲了半天,刘大觉悟了,“你丫没见过世面!土孩子也能看出天仙来。难怪被个小丫头打了,灰头土脸的!行了,不管是不是她,你还能过去打回来?就当不认得罢!”
“那怎么行?少爷也说了,她当时非常害怕,我得问问她家里人,干嘛把孩子一个人丢在集市,害她可怜兮兮的等了那么久。”
“够了啊!这是人家的家事,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可告诉你,别耽误了少爷的大事!否则……哼!”
刘大是侍卫的头儿,认真沉下脸来,阿蒙只好听命了。可他对高静媛充满了好奇,眼睛不住的往那边瞟。
说来也奇怪,无端被打了,阿蒙本来是很生气的,可看见高静媛跟小孩子们嘻嘻哈哈欢乐、不见忧愁的模样,一点气都没了,好像看见她这么快活,就他心底的不郁也驱散了似地。
……
高二太爷白天一般不在家,所以傅胤之只进了高家院子,喝了一杯茶,留下拜帖,约定日后再来拜访就告辞了。路上刘大发现少爷的心情还不错,把阿蒙的事情说了,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这阿蒙不知怎么回事,要说府中的三等丫鬟他也见得不少,二等的也见过几个,怎么眼界这么狭小!竟把乡下的土孩子当成漂亮的美人了,还什么‘玉兰花’,‘天下的小星星’,真笑死个人!”
傅胤之诧异的看了刘大一眼,“那孩子我也看见了,破衣烂袄难掩水润灵姿,脸庞虽不如玉兰花静谧美好,不过大眼的确如星星闪烁。怎么,你没发现?”
刘大期期艾艾,摸了下头,“啊!少爷也瞧见了啊?小的,小的……真是有眼无珠了!”
傅胤之摇头,“有眼无珠用错了地方。一个小丫头而已,没认出来有什么打紧。以后别自称‘小的’了。你们都是跟我出府的人,不论之前如何,也不论你们个人资质,就凭‘忠心’这一条,我傅胤之认下了!将来我飞黄腾达,你们都是左膀右臂,切不能看轻了自个儿,也让人看轻了我!”
两三句话说得刘大等人都激动起来。谁也不会怀疑傅胤之将来的前途,那根本是板上钉钉——明摆的事情啊!
“少爷,我等必效死力,以保少爷之恩!”
傅胤之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很难让人联想到他的实际年龄。
才十二岁,就懂得收买人心了!而且做得水到渠成、不露痕迹,何等可怕!
三日后,傅胤之再次登门。这回,高二太爷在家迎候这位远方的贵客,虽不知傅胤之的真正身份,但那拜帖是烫金的诶!普通人家用得起么!
而阿蒙也再此看见了高静媛。这回没人拦着他了,他趁人不注意,偷偷的走过来,又从怀里掏出一堆零食,什么糖人、糕点,还有特意买的拨浪鼓,显摆似地,“喜不喜欢?”
高静媛黑线,小手迟疑的接过拨浪鼓,摇了摇,听小鼓发出的清脆响声,半响,憋出一句,“喜欢。”
阿蒙的脸,一瞬间变得年轻了,大大的笑容挂着,“你喜欢,下次我还给你带。”
傅胤之只停留了两盏茶时间,便告辞了。
路上阿蒙一个劲的笑着,刘大这回把高静媛仔仔细细看了,仍旧不觉得什么好看的,所以不明白这小子自己花月钱买一堆无用的,讨好小孩子的东西,干嘛啊?开玩笑,“你要是喜欢,直接送彩礼算了!就是等新娘子长大,得花十年功夫!”
阿蒙气咻咻的,“我才没那龌龊心思,就是觉得她可爱。”
刘大等人接着问,都跟可爱的坏小孩说什么了,一脸高兴样。阿蒙没什么好瞒的,一五一十的说了。说道他家少爷名讳“萧彦”,特意来拜访高勿饶、高勿争两位老爷子,而高勿饶已经过世,只剩下高勿争的时候,傅胤之跨下的白马发出长长一声嘶鸣,立定不动了。
几位侍卫的马奔出几丈远才反应过来,纷纷回过头来,只见傅胤之手拉缰绳,并不强壮的身体牢牢控制住马身,脸上似笑非笑,“你,还说了什么!”
“没、没了!”阿蒙后知后觉。
刘大气得不得了,“好好!你可真行,被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套出话!”
“行了,没说要紧的,我相信阿蒙也不至于糊涂到这地步。对了,你说了不少,可知道她的事情?”
“呃,她说她叫小元元。”
“还有呢?”
“今年六岁。”
“还有吗?”
“没,没了……”
第二十章 晚聚餐兄妹议论
傍晚,金乌西坠。天边火红的晚霞练成一片,那红彤彤的色彩如出自画家,浓烈而奔放。若问古代有什么比现代好的,估计也就是这天空,以及不含任何污染的空气了。
“小元元,吃饭嘞!”
八哥一声高呼,高静媛赶忙把多余的心思收起,撒丫子小跑着回到院子里,后面还跟着一只老黄狗,吭哧吭哧的摇尾巴。三房的人多,老老少少足有十五六个人,晚饭准备得十分丰盛。相比较二房高老太连米饭都舍不得的抠门,三奶、奶是个在吃食上绝不节俭的人,直径一米五左右的大圆桌上,摆满了各种菜肴,味道且不论,每盘菜都能看到油光——这在二房是根本见不到的事情!
高静媛想起之前在二房,高老太把油壶看得死紧,炒菜的时候只轻轻倾斜一点,末了还把逸出壶口外的油往里抹。刘氏多放了一点油,都要被她念叨许久,说是败家。从这么看来,在三房的日子还算不错,至少吃食上亏待不了自己那柔弱的肠胃。
因是二房的人,高静媛算半个客,是唯一一个坐在饭桌上的女孩,虽然是最下手。首座是高三太爷,他老人家别看一个乡下土老头的模样,在家却是绝对的权威。三个叔叔禄叔、寿叔、全叔都是高高大大,老爷子不发话,都不敢坐,只眼巴巴的望着老爷子身边摆着的那坛杏花酒。
老爷子慢悠悠的抽了一袋子旱烟,这才动了筷子,其他人陆陆续续坐下开始吃饭。大人们说的当然是连云山的茶园,看其神色,应该进行得非常顺利。小孩子们则有自己的世界。八哥高守诚坐在静媛的旁边,一边飞快的往嘴里塞东西,一边跟她说话,“你怎么接了那个大胡子的拨浪鼓?以前你不是说那东西给小孩玩的么?”
高静媛撇了下嘴,“是小孩玩的,我不给小十了啊!”
在她的旁边,是一个奶声奶气的男童,占着一大片空桌。据说是收养的小孩,名叫高守节,只有三岁大,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望着哥哥姐姐。高静媛以前了解的不多,现在到了三房生活,才疑惑——高家又不是没男孙,干嘛收养孩子?就算收养,也该是现在还没儿子的寿叔、全叔,怎么养到禄叔的名下?
她深深的怀疑,小十是禄叔亲生的,是他跟外面女人生的孩子。因为四哥、八哥和高萱姐儿的亲生母亲,卧床已经有五六年了,病病怏怏,估计……咳咳,长辈的房事不是她该问的,不过男人么,可以理解,三年五载守着不能碰的媳妇守活寡,有几个能忍住不到外面偷腥的?
小十睁着懵懂的大眼睛,一只手抓着高静媛给他的拨浪鼓,另一只手则抓着勺子。他不让人喂,四婶把他身边的桌子空出来,菜和肉都切得碎碎,放在他碗里。他人小个子矮,就站着,用勺子一勺一勺的挖着吃。挖得到处都是,还有从嘴里掉出来的饭粒。等他吃完了一碗,四婶又过来,把溅出来的饭菜划拉划拉,再放进碗里,小家伙继续用勺子挖。一顿饭要吃个半天。
刚开始,高静媛十分不习惯,好像看新闻一样看着小家伙。不过待了两天,忽然觉得这算不是“独立”?这么小的小孩就知道自己吃饭,比那些追着不肯吃饭的小孩子,强多了吧?
大人们对此也见怪不怪。
高家十分重男轻女,别看小十只是个私生子,生母不详,但他是男丁,就有上桌吃饭的资格。辛辛苦苦做了饭菜的三奶、奶李氏,都没这个资格。她得端着炖得烂烂的饭菜给太婆送去。如果那一天太婆心情好,希望看见一家子团团圆圆,这才让儿媳妇孙媳妇上桌,否则女人们都得在厨房吃。
包括三房最漂亮的萱姐儿。
高静媛来了三四天,就没跟这位姐姐一起吃饭过。她的心理啊,充满了许多不公不甘的念头。这要是换到现代,如高萱姐儿这样漂亮又乖巧的女儿,还不被父母当成眼珠子疼爱?可这个世界就不同了,再漂亮的女儿那是人家的人!呆得越久,高静媛越是深深刻的了解,在高家很难有出路。
老老实实的等到长大,然后跟猪猡一样论斤称两的卖掉?
这太不符合她的审美观了,也严重挑战她的底线。这几天,她一直寻思,自己应该怎么做?不想离开高家,那怎么在高家“闯”出个未来?帮助高家发家致富?算了吧,高家再富有,也不是她的钱。她还要担心高家富有了,奇货可居,把她卖出更高价码呢!
“小元元,你在想什么?跟你说话呢!”
“啊?八哥,什么事?”
高守诚郁闷的瞪了她一眼,“今天那个大胡子,一看就不是好人,以后少跟他热乎。”
说的是阿蒙?高静媛暗中嗤笑,心想那个大胡子应该年龄不大,就是毛发过于茂盛了些,让人误会他的真实年龄。
“八哥,我才没跟他热乎呢。”
“瞎说,我都看见了,你拿了他的糖!”高守诚化身义正严词的兄长,谆谆教育幼妹,“我爹都说了,外面有一种坏人,专门用糖啊,小东西什么的骗小孩!等你不注意,给你下药,等你醒过来,都离家八千里啦!”
“那我,我不是想吃么!”
“想吃也不行,忍着!”
四哥高守诺淡漠的看着几个弟妹,英俊的面容没有什么表情。就算小十挖饭的力度过大,米粒飞溅到他的衣服上,他也只是随意的拂掉。直到高静媛的嘟着嘴,
“哥哥都是坏蛋!八哥不让我吃糖,四哥也坏,我看到你把麦芽糖给陈家的娇娇吃了,就是不给我!”
高守诺脸上的淡然维持不住了,迎着父兄责怪的眼神,不得不辩解,“那是陈家哥哥托我送给她妹妹的。”
第二十一章 闻身份外乡访客(上)
一句话就解释完了,见祖父高三太爷和父亲高祈禄面色缓和,高守诺瞥了一眼小堂妹,竭力压制住自己的不满和愤怒。
对此,高静媛恍然不觉,失望的用筷子戳碗里的饭,“哦,是陈家哥哥带给陈家娇娇的?为什么都是哥哥,不给我带一点呢?”
轻轻的抱怨,听得高守诺额头青筋一跳——他为什么要带?简直无理取闹!
可是“家”是什么地方,从来不是你觉得有理,就能理直气壮的。高三太爷能允许高静媛上桌吃饭,就代表某种程度上对小姑娘的看重,咳了一声,看着自己的大孙子,“麦芽糖几个大钱?三五文能买一大包了!下次去镇上,带个几包来!”
末了,加上一句,“累不到你!”
是,是没多累,可凭什么啊?高守诺憋着气,胸口急剧起伏了两下,闷闷的应了,“是。”
高守诚见兄长一脸黑黑,连一个斜瞟都懒得丢过来,压低声音,偷偷的问高静媛,“你干嘛惹他啊?大哥最近心情不好。”
高静媛也低声说,“我心情也不好。”
“嘿,小丫头,你懂得什么。给你好吃的,你能乐上一整天!”
是么?她又那么傻大妞?
高静媛楞了一愣神,随即发现自己面前一盘土豆炸丸子快没了,立即抢了几个过来,狠狠瞪了一眼八哥高守诚,却看见后者一脸笑意,漆黑的眼睛分明在说——我说的没错吧?
高静媛:……
真是的,她明明心里藏着比大海还深沉的无奈,比天空还广阔的遗憾,比有情人不能相守一生还要刻骨的悲伤,怎么没人能看懂呢?
别说看懂,就连透过她稚嫩的六岁稚龄女童外表,看穿她内里芯子换了,高家上上下下多少双眼睛,竟木有一个人!
一个都木有!
所以,她比烟花还寂寞啊!
高静媛越发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好没劲儿。她害怕被人拐卖,落入不堪的下场,可留在高家。想想未来十几二十年,她永远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己,找不到理想的伴侣,甚至找不到真正关心她内心声音的人……这样的活着,也就是活着而已!
在高家三房住了七天,影响高静媛性格形成,乃至一生命运转换的契机来了。
可能有人要问,高静媛明明是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怎么会“性格形成”?她前世活了二十八岁,性格早就定型了啊!这就要重点阐述下——环境对一个人性格的重要影响。举例,众所周知,军队是个熔炉,尤其是那最优秀的尖刀部队,管什么胚子进去了,出来都是一块精铁、好钢。当过兵的人,和没有当过兵的人,绝对是两样。
在高静媛还是林芳雅的时候,是个在孤儿院待了不到两个月的孤儿,她懂事起就知道一定要讨好养父母。后来的二十年,她一直按照养父母的期望,要求自己,塑造自己。变成淑女不是她所愿,知性、沉静、淡然、优雅,并不是她本性。
至于穿来后的愤世嫉俗,愤怒不甘,伤心绝望,也不是她的本性。
过惯了压抑的日子,高静媛的本性是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如果那两个人再来的晚一两年,对他人情绪非常敏感的高静媛,或许为了伪装,就把本性中的头角缩回去。可来者太恰到好处,高静媛刚离开二房,短时间内不会回去了,跟三房的人还处在磨合期,她们就到了!
那一天,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天空很蓝,飘着几朵云。高静媛跟几个小伙伴在老槐树下晚“跳房子”。
这个游戏就是蹦蹦跳跳,说穿了,无聊至极。可几个小伙伴玩得不亦乐乎,你来我往的,单脚跳得满头大汗。
高静媛的身体里面毕竟禁锢的是成年人灵魂,教会了小伙伴玩法,就躲在老槐树下休息。数着脚底下忙忙碌碌的蚂蚁,用木棍制造诸多障碍,正如老天爷对她做的那样。
“小朋友,请问高老庄还有多远?”
高静媛抬起头,见是两个外乡人,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女的五十左右,穿得十分体面整齐,茫然的说,“啊,你找猪悟能啊?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姓朱的人欸!”
“啊?朱什么,不,我是说,我们不找姓朱的。小朋友,你知道高老庄吗?”
高静媛心说,我能不知道吗?高老庄有个高翠兰,差点让猪悟能放弃西天取经了。如果高翠兰能接受猪鼻子的猪悟能,或许后者就不会受戒离开高老庄,那西天的路上就少了一个人,西方也少了净坛使者。哎,她果真无聊了,这种假设有什么意义?
这世上,都没有一个人能听懂她的玩笑!
“小朋友,你怎么不说话啊?”
两个外乡人好言好语的问不出,有些生气,不过对着几岁的小孩子发作不得,就转头问其他孩子。其中的陈家娇娇,跟高静媛同岁,扎着俗气之极的麻花辫,歪着头,“高老庄?我不知道。”
外乡人心说问小孩估计问不出什么了,步行几步去问大人。一边说话一边比划,终于问清楚了,连忙背着包袱走了。
高静媛压根没放在心上。等陈家娇娇跳不动了,才到叉路口,各自回家散了。
“小元元,快过来。”
一回家,四婶婶沈氏一把拉过她,开心的说,“快跟我去,你外祖家的人到了!”
外祖家?难道是那两个外乡人?
高静媛一惊,随即无所谓了。古代跟现代的思想不一样,儿子女儿同样负有抚养义务。在古代,女儿嫁了人就是人家的人,外祖差了老远呢。比如说万一某天她亲爹亲妈都不在,有资格监护她的人只有叔伯,哪怕堂的,同族的,也比外祖一家更名正言顺!
第二十二章 闻身份外乡访客(下)
此时的高家二房热闹之极,里里外外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高老太难得换了年前新做的绸子花袄,头上抹了桂花油,抿得一丝不乱,坐在炕上。对面是那位五十多岁的老妇人。两个人客客气气的说着话。话里话外,不离远在他乡的高祈恩和房氏那对夫妻。
屋外,那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把带来的礼物一样样摆出来,东西不多,样样精致。常年在闭塞的小山村的高家坡人,哪里见过?这个也稀奇,那个也好奇,都睁着大眼过来看。
四婶婶沈氏拉着高静媛过来的时候,人群让开一条道,仿佛才意识到她是不同的,有一门显贵的亲戚!
高老太这几天喜事连连,脸上的皱纹都少了好些。“老姐姐,这是小元元,小孩子家家就知道调皮捣蛋,又疯哪去玩了!到处找不到你影儿!快过来!见过你外祖母的……”
高静媛反应快了些,赶忙脆生生叫人,“外祖母!”
吓得那名老妇人赶紧起来,福了半福,“媛媛小姐,奴婢可不敢当!奴婢是侍候您外祖母身边的下人,庄嬷嬷,这回是受托过来看望您。”
高静媛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对她使用敬称“您”!对方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
没等她深刻感慨封建社会的等级,就听高老太道,“老姐姐,你已经不是下人了,不是说,放了身契回家养老?干嘛还行礼,她小孩子家家的,受不住!”
好说歹说,总算把庄嬷嬷按在炕上继续说话。
“你也不容易,元宝出生的时候,我去你们侯府走过一遭,那规矩……啧啧,我那亲家常说,你跟她亲姐妹一样,要不是你守着她,她多半挺不过来。可怜她那么好的人,就这么去了!哎!”
“太姨奶/奶是笑着闭眼的,走前说自己有儿有女,没什么遗憾。亲家夫人也是有福的,太姨奶/奶每个月去法华寺六姑娘和六姑爷求签,次次都是上上。这回我那不成材的小子去了应州,听说六姑娘和姑爷精神可好呢,还有大少读书也好,已经进学了,将来跟他爹一样,金榜题名!”
“那就好,那就好!”高老太乐得合不拢嘴。
耳朵努力收集每一个字,分析其中的意思。高静媛茫然了,她一直以为自己穿到古代落后贫民之家,附身为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丫头。前途渺茫,看不到任何希望。
却不知,在古代,富不一定贵,穷,不一定低贱!
士农工商,某种程度上说,耕种的农家,比好多人家世清白呢!穷怎么了?朝廷每隔三年开科取士,不说全部,至少有一部分是鲤鱼跃龙门的寒门士子。
微乎其微的几率,竟砸到高静媛的头上。她那老爹,出门多年,不是去经商,而是在一个贫瘠之地当官。虽然是芝麻粒大小的官,没有油水,年节都寄回不了什么财物,反而跟家里要了不少,但,那是官啊!
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高静媛将来不会嫁给一个土老帽,少说也得跟门第匹配得上!
同时,外祖一家也不寻常。
竟是侯门之后!
当然,如烈火烹油的权势人家是不会吧女儿嫁给普通士子,庶出也不行。高静媛的外祖父,是最后一代的“云阳侯”,到她舅舅这一代,侯门的牌匾已经摘下来了,换上“威武将军府”。这威武将军,也不是什么实权人物,仅是封号而已。一句话,云阳侯府可不能跟尚了公主的林阳侯府相比,虽然两者的上五代老祖宗可能是同一批封侯的,关系莫逆。
高静媛理清了自个儿的身世关系,顿时感觉轻飘飘的。不是她轻浮,乍然知道自己身份不同,就以为自己不同寻常了。而是,她忽然明白了自己对于高家的意义!
不仅是一个孙女那么简单啊!
首先,她亲爹高祈恩,是高家目前最有出息(当官嘛)的人。她的母亲,是高家出身最高的媳妇。她的未来,很有可能是政治联姻,嫁给某某对父亲、兄长仕途有帮助的人家。应该说早已预定好了,不是高家随便谁谁都可以插嘴的——尤其是刘氏!
她的心中的大石落下,除非再一次天降红雨,大通河把两岸全都淹没,否则是不会出现她被卖的可能了。
做政治联姻的棋子……不好么?比起嫁给山沟沟的莽汉,一到天黑就熄灯OOXX,天亮了就没完没了的做家务,种田养猪,不到三十就头发干枯,双手粗糙,脸上满是沧桑岁月留下的痕迹,嫁到至少出身不差的人家,这意味着她至少不用吃物质上的苦了。
高静媛不觉得自己是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可不得不承认,当精神上永远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唯有物质的丰富才能弥补她无端被穿受到的心灵伤害。
庄嬷嬷母子逗留了两个多时辰,之后在依依不舍的目光中走了。留下诸多礼品,有的分给三房,有的则送了其他邻居。另外,庄嬷嬷塞给高静媛一个金灿灿的长命锁,这是无缘见面的外祖母留给她的。给高老太五十两左右的白银,说是裁衣服。
最后,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母亲大人送来的小木匣。
高静媛打开看了一眼,一脸悲催。
老天爷,非要这么绝,打开一道门,就得关上一扇窗吗?多给她留些余地行不?
第二十三章 生觊觎家庭不和
却说高静媛的父母千里迢迢托人带什么东西来了?小木匣一打开,高静媛的脸色就变了——竟然是一个包铜的小镜子。换到前世的旅游区,这么巴掌大的小镜子,估计能卖六七块钱?撑死了也不会超过十块。
但现在,这块镜子据说“价值不菲”,并充分说明了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不是不惦念大女儿,要不能特意送这块没有女人不爱的东西来?
高静媛拿到后,心里绝望——看来她别指望长大了,烧玻璃制镜子来发家致富了!随手拿着,看了下自己现在的容貌。头发黑中带黄,既细且柔,要不能叫“黄毛丫头”么!肤色还算行,比想象中的白一点,至于肌肤细腻光滑,小孩子的肌肤一般都比大人好吧!五官呢,额头不高不窄,小耳朵,小鼻子,小嘴巴,唯一值得称赞的是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双眼皮,给这张平淡无奇的脸孔增加了几分美感。
论容貌,不说比高家最漂亮的女儿高萱姐儿,就是比起高莺姐儿也略有不及。不过高静媛并不失望,女儿家长的那么漂亮做什么?在她没有丝毫自保能力,将来婚姻完全操控在他人之手的情况下,还是长相平凡更好!
小镜子玩了大约五分钟,她就腻了。
可是闻风而来的大姑娘、小媳妇,早听说大嘴巴的刘氏说起远方的哥嫂送来一样“奇物”,能把人的毫毛照的清清楚楚,纷纷又来到高家。有的带了点瓜子仁,有的带着糯米粑粑,客客气气的拉扯家常,不过眼睛却望高静媛身上使。
高静媛没那么小气,就把小镜子借给人,同时,暗暗观察个人的神色。那出嫁的小妇人,看见自己青春美貌,喜笑颜开;生了几个孩子的,脸上不同程度长了雀斑、皱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声叹息;还有年老抱孙子的,看到镜子里的自个儿,倒没怎么在意,笑着说起自己跟蔫了了青瓜似的,不水灵了。
看到她们,高静媛想到自己,不由得庆幸——幸好她的父亲鱼跃龙门,考上了进士,当了官。否则这些女人,就是她的未来!
高家坡足有五六十户人家,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家里的女人似乎约好的,都往高家去。最多的时候,小婶婶刘氏足足接待了十多个嫂嫂婶娘。因为镜子跟别的“奇物”不一样,哪有人会看厌自己的?刘氏见状,动了心思。
照镜子么,又不会吧镜子看坏了,要是留在她屋里,这也是一笔外财。
不得不说,刘氏的算盘打得贼精。却忘记了,高静媛为了避开她,已经去了三房住,还能对她进一步忍让?她想昧下,也得看人好不好欺负!
晚上,刘氏喜滋滋的把小镜子放在枕头边上,喝的醉醺醺的高祈德回来了,闷头到处翻箱倒柜的找。
“你干啥呀?”
“你把人家元元的东西放哪里了?”
“哦,我说什么东西!那个,我收起来了!”
高祈德伸手抓着刘氏的胳膊,“你个没脸没臊的,抢人家小孩东西干什么!”
“我那不是怕她小孩子家家,没轻没重,把东西摔坏了嘛!”刘氏一脸“我是好心”的表情。
“那是大哥大嫂给她的,就算摔坏了,也轮不到你使。”
刘氏气了,“怎么了,我咋就没资格使?我不是你媳妇,不是你孩子他妈?我亲,还是你侄女亲?我说你也长点心眼,别什么都是大哥大嫂的!家里的地是我们种的,爹妈是我们养的,连他们的女儿也是我们看了这么大。他们在外地当官做老爷夫人,我们呢,什么都没有!”
然后一句话东扯西扯,话题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数落个不停,“镜子值多少银子?好东西他们都留给自己孩子了,我们两个呢,没功劳也有苦劳,什么都没捞到!我就喜欢这块镜子怎么了?难不成我嫁到你们家八年,连块镜子都不能使了?你把你妈叫来,我们评评这个理!高祈德,你要不给我说个清楚,今天,就甭想睡觉了!”
高老太吵得头都大了,不得不压制自己的亲儿子——不然呢,儿媳妇怀着身孕呢!万一气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小九,你少说两句。镜子给你媳妇照两天,回头再给小元元送去。”
刘氏听到婆婆也站在她这一边,得意的冲高祈德扬起下巴。
高祈德的脸色涨红,他性格特别老实忠厚,侵占别人财物这种事,从来没做过!今天媳妇要撒泼耍赖要夺走小侄女的东西,这让他十分难堪。
“妈,你不能老惯着她。不是我们的,就不能要!”
高老太想要息事宁人,劝道,“又不是什么大物件,巴掌大的镜子而已。你大嫂娘家,连整个人大的镜子也有呢!再说,又不是借了不还。算了吧。”
刘氏接口,“就是,大哥大嫂是做官的人,怎么会计较小东西!尤其是大嫂,最善良大方的,说不定知道我喜欢,主动送我也说不准!”竟然曲解高老太的意思,打算趁机留在自己手里,不归还了。
高老太听说,心里也怒。高家最穷最穷的时候,那时候逃难吃树根,也没说抢占其他人的东西不还了啊!
高祈德则对媳妇怒目相向,“够了啊!其他事都由得你,镜子你必须还!今天就给我送回去。”
“凭什么!”刘氏跟刀割她心头肉一样尖叫起来,“我说不给就不给。”
高祈德无奈的对高老太说,“今天长房那边的人也听到信了,小元元说镜子被她小婶婶拿走了,想托大侄子写信给大哥大嫂。”
“什么?”高老太对大儿子最没脾气,一听说大儿子可能知道,就让刘氏赶快还回去,别让小元元写信了。
刘氏气的眼睛通红,“你们……都欺负我!我在这个家,连个毛丫头都不如了!”
说完,就把镜子给砸了!
前面说过,这块小镜子是包铜的,意味着它的做工也就一般,顿时碎成五六片。
第二十四章 都是镜子惹的祸
场面静了约有三四秒。在那一刻,刘氏自己也没有没反应过来——她还指望用镜子多赚点小财呢,哪是真想摔碎了啊!看到裂纹,她马上后悔了。不该一时冲动,把“财源”给坏了!
高祈德呢,早就受够了刘氏的无理取闹、撒泼耍赖,熊熊的怒火上来,一巴掌就扇过去!气的脸色都变了,“你作甚砸它!你作甚砸它!”老实人,再多骂人的话也骂不出来,反反复复就这两句。
刘氏被打蒙了,成亲这多年来,第一次挨嘴巴,顿时捂着脸,嚎啕大哭,“你打我!你打我!就为了这破东西,你打我!”她想上去跟高祈德拼命,可哪是高祈德的对手,一只手就按得她不能动。
刘氏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人家怀孕,家里上上下下当眼珠子看,生怕出一点事故,她倒好!还挨嘴巴子!越想越伤心,打不过大的,好,她打小的!
“我要你做什么!还没出生呢,你爹就往死里弄我,生了你也没用!干脆现在就弄掉你!”她在这个家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没得到一点尊重。喜欢点什么东西,已经到手了,还要夺走!她砸东西怎么了,自己得不到,也不让那毛丫头得意!
再说高老太。儿子媳妇当着她的面,都动手了,她心里那个火啊!老人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了。虽然地上碎了的镜子也挺值钱的,但怎么比不上她的宝贝孙子。忍不住呵斥,“阿九,算了,小东西而已,就算小元元真的写信告诉你哥,回头我跟他说。”
这是害怕大哥生气的事么?高祈德是对媳妇彻底失望,贪财能忍,连小孩子的东西也贪,仗着有孕可劲儿闹腾!没事也要生出事来,看到别人快活她心里就不高兴!他觉得刘氏面目可憎,心眼更是变黑了,再也无法同处一个屋檐下。不过亲娘的态度很明显,他不能不听,同时也觉得自己动手打女人实在太掉价,转过头,摔门就走了。
高老太在后面追,“阿九,你去哪!这么晚了,早点回来!”
“妈,我晚上不回来睡了!”
刘氏在后面哭得更厉害了,“你走你走,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最好死在狐狸精的窝里。”
高老太气的两手发颤,要不是看在刘氏肚子的面,她也想上去打两耳光。夫妻吵架是一回事,干嘛打自己的肚子!这是威胁谁呢?强忍着怒气,劝了刘氏两句。刘氏只是哭,眼泪哗哗的。高老太让她用水洗把脸,她也不依,冲门口喊,
“我就要给别人看看,他高祈德是怎么对我的!我现在怀着身孕,吃不好睡不好,唯一喜欢的就是这么个东西,他怎么也不能由着我的性子,让我多玩一会儿!他根本不关心我,根本不想要这个孩子!”
“胡说八道!你们成亲八年,才小宝一个。怎么会不想要孩子!”
高老太劝来劝去,没什么效果。末了,她想到碎镜子的主人,骂道,“小元元也是,好端端要给她爹妈写信干什么!”
要不是她说要给老大写信,阿九能愤怒的找媳妇算账?不着媳妇算账,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高老太以朴素且直观的思维逻辑,推延到高静媛身上,觉得过错都是小孩子家家不安分,挑拨家庭不和。第二日,就去三房找高静媛。
正巧,长房的高守礼也在三房。因远在千里之外的高祈恩,一直记挂着高守礼是家族中最有希望金榜题名的子孙,同样送了东西过来——一块说不清什么木料的镇纸。
高静媛见到礼物,心里对素面谋面的父亲有了一点清醒的认识。当官做的好坏不说,这寄回来的东西的确很讲究。比如镜子,非常罕有,应该说价值不菲,普通人买不起,有受贿的嫌疑。但这东西来路明显,稍微一查就能查到,所以反倒能撇清嫌疑。再比如这镇纸,木头的,非金非玉。木头的定价很难,普通的路边随手可见,贵的呢,比同样重量的黄金还昂贵!所以一块镇纸看不出什么,最苛责的人也无法以此定罪。
女人爱美,送镜子;镇纸寓意不同,送给侄子。
两样礼物选得都是再合适不过。
这样很好,她不希望亲爹是个糊涂官,将来连累到她变成犯官之女之类,那才倒霉呢!
“哦,小礼也在啊?”高老太看到高守礼,倒还客气。就是看到高静媛,忍不住瞪了她一眼,“你不玩去,在这里打扰你大哥哥在什么!”
“我不去玩,我等着大哥哥给我写信呢!”
“什么,你还真写信?”高老太眉毛一竖,拽着高静媛的衣领就往外拉,“写什么信,不准写!”
都是说写信闹的,高祈德一个晚上都没回家了。
高守礼十分奇怪,“二叔祖母,为何不让静媛给叔父、婶娘写信?别说那是她至亲父母,许久没有通信了。就算是别人,受到礼物也该回信表示感谢啊?”
“啊?什么?感谢?”高老太松开手。
高静媛低着头,撇撇嘴,再抬头时,换上天真无邪的表情,“阿婆,我想写信,问爹妈的身体好不好。还有我大哥,妹妹,还有弟弟,过的好不好。”
高守礼笑眯眯的看着小堂妹,“你放心,我一定写好。”
“写完给我看看。”
“哈哈!”高守礼觉得小堂妹很有趣,自己不认得字,还不放心他呢!
“好,好!一会儿大哥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你,好不好?”
高老太忽然发现自己误会了,原来小元元不是写信去告状,而是问候老大夫妻。也是,这么小的孩子,平时看起来傻乎乎的,没心没肺,但哪能不想念父母呢?要是她父母还在……怎么会让她住到三房去!
这么一想,对高静媛有些内疚。再想到那块碎裂的镜子,愧疚更多了。
第二十五章 父与子(上)
高老太一向大大咧咧,粗枝大叶的性子,难得良心发现。不过她的补偿想法非常简单,再把小元元带回家呗。她一个人实在顾不过来,怎么办呢?想来想去,想到三个嫁出去的女儿了。要不,回头喊女儿们回家住几天,轮流来?
高老太根本没意识到,二房现在家无宁日的根源在哪里,怎么做才能真正改善关系,只一心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结果呢,不仅没得到感激,反而人人含怨。这是后话,暂且不说。当高老太无奈的把破碎的镜子还给高静媛,后者其实没多大感触。
刘氏那个人什么性情,她还不知道吗?借给她的东西就没指望能回来。再说,一面小镜子,几块钱的东西,她至于小气的斤斤计较吗?不值啊。不过,身旁另一个人则吃惊的站起来,
“谁人这么不谨慎,摔坏了水晶镜子!不知道这枚镜子价值百金吗?”
“啥?小礼,你说啥?这镜子值多少?”
高守礼心痛的摇摇头,“二叔祖母,这不是钱的事情,而是有钱也买不到。我那同窗,为了给家中小妹的生辰礼上填上一面镜子,耗银百两也无用,最后搭上不少人情,才辗转得到一面,比这个还小呢。听说镜子之所以昂贵,原因是贵妃娘娘家的工坊研制出来,一年才出那么多,专供皇亲国戚。少数流落出来的,谁不是家家当宝?这面……竟然碎了,太可惜。”
一边说,一边叹息。
高老太知道高守礼是长房的长孙,吃的用的都是高家最好的,不是那种眼皮子浅的人,连他都直呼可惜,可见镜子是非常值钱了。这下,她也心痛,可碎了都碎了,能怎么着?
高守礼朝小堂妹高静媛眨了眨眼,唇边弯起一个弧度——虽说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他是高家的长子长孙,将来要做高家族长的,怎么可能对家里的鸡毛蒜皮毫无所知呢!
为高静媛写好了信,并再三保证,一定会寄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叔父婶娘,这才离开了三房,回了自己的家。
高家长房,坐落在一片青山秀水之间,四周没有什么农田,只栽种着几亩桃花树。现在桃花的花期过了,只有青色的小果藏在碧绿的叶片之间。高守礼漫步在桃花林之间的小道中,怡然自得。
他今年十四岁,在县学里二十多名同窗,不是没有比他家世更出色的,可无论为人处世,还是读书方面,都远胜同龄人,最受教谕的喜爱,也难怪他内心骄傲。自觉聪慧的他,轻易而举的“解决”了小堂妹的危局,不过用了几句巧妙的话。越是想,越是得意。
回想刚刚高老太那心痛又强忍着,自己宽慰自己的表情,他很是开心。不过,小堂妹还是太小了,浑浑噩噩,智商未开,恐怕压根不知道他说什么吧!不然,一定会对他这个大哥哥感激无比。
回到家中,先去了后宅母亲翁氏行礼问安,见了姐姐、妹妹、弟弟,送上礼物,随后才去了父亲的书房。以前不是这样的,应是先去父亲那边聆听教导,随后再去后宅与母亲相见,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共进晚餐。可因为他这两年在县学的时间太长,面对各色复杂的关系,难免有处置不当的,需要父亲的指导——有时父亲畅谈大论时,需要一两个时辰呢,不好让苦候儿子的翁氏等待太久,这才改了规矩,一回家先去看望母亲。
高家族长,高祈瑞坐在书房里等待长子。他相貌清俊,儒雅温厚,穿着蓝绸镶白色缎边的直缀,双手榜样的很好,大拇指带了一枚玉扳指。看得意的长子行礼,目光和善,摆摆手,让他坐在对面。
“最近在县学可好?”
“回父亲的话,儿子在县学一切安好。这几次教谕出题考验,儿子听了父亲的话,偶尔得个第一,平常跟同窗论论诗书,偶尔出去游玩参加宴会,该严肃的时候严肃,该玩笑的是后玩笑,倒是处得不错。再没人说儿子是出身乡野了。”
高祈瑞点点头,语重心长的说,“从前教你作诗,有一句话你总是不解‘功夫在诗外’,现在可懂了?”
高守礼笑着点头,“出去了,有了见识,心中自有沟壑。不然一直局限于一亩三分地,永远做不得好诗。”
高祈瑞叹息一声,“你有感悟,极好。不过世上有一种人,只能说是天赋异禀,不能与凡人并论。”说着,提到自己跟高祈恩年轻时候,去京城参加科考,遇到了一名奇才。
“那人七步成诗,天花乱坠,我与你叔父当场便惊了,方才知晓何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在县学里可能是出类拔萃,但放在整个郡城,放眼天下,不过通河里的鱼虾罢了。绝不可坐井观天,惹人嘲笑。”
“是,儿子记下了。”高守礼同时,还把那奇才的姓名“萧衍”记住了,预备将来去京城的时候问问,到底是哪家的奇才?如今官居何职?
高祈瑞说完正事,这才说起家事。
“前些日子,你去了二房吧!那个跟连云山管事签约,分担责任,也是你出的主意吧?”
高守礼连忙站起来,他知道父亲不希望他擦手二房和三房的事情,怕分了心,耽误了他的学业。可是,二房和三房,人口多,又贫穷,将来说句不好听的,都是他的拖累!哪怕他为官做宰的,也摆脱不掉。好不容易有个好机会,让二房三房自己发家致富,怎么能错过?
“爹,儿子是想……”
高祈瑞不听,摆摆手,“你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高守礼一听父亲语气中似乎有些萧索,连忙跪下了,“爹,请听儿子说一句。儿子并非冒失的建议,而是切实托人打听过了,连云山三五年内无人过问,二房三房的叔父,都是懂制茶的,只要不出现天灾,亏本的可能性极小。”
第二十六章 父与子(下)
高守礼以“利益”说明自己并不是胡闹,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凭他在县学结交的同窗,说不定在春茶、夏茶上市的时候,也能帮衬一二,绝不会让二房三房血本无归。但他完全误解了父亲的一片苦心。
“你当为父为何不愿意你插手二房三房的事情?”
“父亲不是说,怕儿子分心耽误学业么!”
“呵呵,你自幼聪慧,换在别人身上处理这些家庭琐事,怕是头晕目眩,不知如何是好了。可你……为父自己知道,你不是分不清主次的人。为父阻止你,是不愿意看到二房、三房富贵。”
“啊!”
高守礼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他听到了什么,自己一直敬仰的亲生父亲,竟然亲口承认藏着龌龊的心思,见不得家族的其他分支超过主枝?不应该啊!他脸上的神情变幻,一时惊,一时痛,片刻后,深深的垂下头。
“父亲,一定有苦衷。”
“哈哈!”高祈瑞拍了下儿子瘦弱的肩膀,“有些事情,也该跟你说明白了。你跟我来。”
父子两人来到祠堂。这间祠堂很是小,藏在碧树掩映之间。空空的屋子只放了几个人的灵位。最上,是高家长房的上任族长——高勿饶,以及他的两任妻室梁氏、马氏。下首,则放着高祈瑞的亲弟弟,高祈兆与妻子雍氏的灵位。
高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而是五十年前迁移来的。
亲手上了一炷香,高祈瑞叹息道,“为父以前跟你说过,我们高家,一个分过三次家。你可记得怎么分的?”
“孩儿当然清楚。”高守礼道,前不久,他还跟小堂妹高静媛一五一十说了一遍呢!
“你祖父分了三次家,每次都是把自己的家产平分,你不觉得不公平?若是没有用这种分法,说不定我们现在的家产至少富裕两倍。”
“祖父是长兄,理所应当照顾幼弟!”
“好一个理所应当!”高祈瑞很是欣慰长子胸怀宽广,没有盯着那点失去的家产。但他今天要说的,不是光有胸怀就够了。“为父相信你将来也能做到……不过,这世上本就没有谁欠谁的。即便是长兄,也不能次次包容。”
细弱绳线的香缓缓的飘散,那高悬着的高勿饶画像,仿佛笼罩了一层神秘感。
“你两个叔祖父和你祖父,是隔母的兄弟。不是一母同胞,那便差了许多。况且家婆……原本是个丫头,出身十分卑微。你在县学呆了有几年,可知道那些大户人家,嫡出、庶出有多大差别?尤其是那等丫头生出来的,有些连奴婢都不如。如果没有那件事发生,你祖父恐怕根本不知道你二叔祖、三叔祖的存在!
五十年前,通河、红河、敬江突发百年不遇的大水。河水倒灌,淹没了许多城池。当时你祖父被困在在一处别院中,四周都是茫茫大水,求生不能。”
高祈瑞淡然的说着旧年往事,了了几句,听的高守礼心惊肉跳——虽然知道祖父一定挺过来了,但当时有多么惊险啊!险象环生,说不定几次和死亡擦肩!
“你祖父是骑马摔断了腿,心情不畅,才到别院休养。谁知道竟然遇上了……哎,也是命。开始他组织了别院里的奴仆,带上细软,用平日里准备游玩的小舟逃生,倒也没有出什么乱。不过后期,听说整个云州都淹没了,家园被毁,亲人不见,人心便散了。有一天他醒来,发现自己身边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粮食没了,值钱的东西没了。连他那根镶金的拐杖也被偷走了。”
一个断腿的,不良于行的人,忽然发现身边所有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自己,该是何等着急难过?
“这个时候,家婆带着你二叔祖父、三叔祖父也在逃命,遇到你奄奄一息的祖父。她一个女人,大字不识几个,也没有什么本事,带两个孩子逃生本就艰难了。你祖父把身上仅剩的钱财给了她,让她自己逃命去。
世上就有这么傻的人,她拿了钱财,不但没有独自逃走,反而卷了几个破袭,拖着你祖父走了。一路从云州走来,你二叔祖父和三叔祖父是靠讨饭为生,每天讨了一丁点粮食,都分你祖父一半。饿不死,也活不长。直到落脚在这高家坡,才渐渐由了起色。”
高守礼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原来老一辈还有这样的纠缠,难怪祖父临终前,念叨二叔祖父和三叔祖父呢!
“可是父亲,那你为什么阻止二房三房富贵?明明有机会让他们过上富裕的生活!”
“你二叔祖父是什么人?你三叔祖父是什么人?”
高守礼沉默了,半响才道,“二叔祖父颇为倨傲,常常傲慢不搭理人。三叔祖父……”
“狭隘,自以为是!爹爹便直接跟你明说,他们都是成不了器的人。你二叔祖父还罢了,他这些年修身养性,比年轻时候不知所谓的狂傲强多了。可你三叔祖父,完全是得志便猖狂的小人一个!谁拦了他的路,他什么都不管,亲娘老子都不顾的。偏偏心眼小,爱记仇。三房若是贫穷些,最多被他心里恨上几日,没有大是非。可若三房富贵起来,为父都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情来!”
高守礼吸了一口气,“原来父亲担忧,自己有一日无法替三房出头,出不了头,因此才压制三房的!”
“不错!”高祈瑞点点头,转身看着父亲高勿饶的画像,“那等恩情,比骨肉血亲还胜几分。哦,一并告诉你吧。其实你祖父是有自己的嫡亲兄弟。可他们在危难时分,一个也没有想到你父亲,自顾自的逃了。后来,他们忏悔的想让你祖父回家,认祖归宗,你祖父拒绝了。”
“当然拒绝。他们这么绝情!孩儿实在无法想象,要跟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
高祈瑞嘴角溢出淡淡的笑意,“那如果为父告诉你,你祖父出身八大世家呢?还是嫡脉的嫡出!”
什么?
高守礼再一次觉得耳朵听差了,他他,他明明姓高啊,跟赫赫有名的八大世家有什么关联?要知道,八大世家,都是数百年的大世家,寻常人想搭上他们家的下人都难。何况是嫡脉的嫡出!陆傅张沈,陈云安顾,哪一个姓氏不显贵无比!
“你祖父怨恨本家的无情,便改了姓氏,跟家婆姓高。落籍时把过去的姓氏抛却了。”
“可是可是……”高守礼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思维混乱极了,理不清头绪。
“你还年轻,骤然知道一切,恐怕接受不了。回头细想吧。”
第二十七章 三条要求
高祈瑞把家族过往告知儿子,可是看见素来冷静自持的儿子脸色大变,不复平时的从容淡定,心里隐隐有点后悔。哎,守礼虽然聪慧过人,可毕竟只有一个十四岁,恐怕很难接受吧!及时停止话题,摆摆手,说了句“回头细想”,就不肯多说了。
晚饭时分,长房众人其乐融融的坐在花厅内共享晚餐。翁氏贤良,将家里的事情打理的井井有条。长女静娟高雅秀丽,小女儿静娴乖巧可爱,一家人聚在一起,气氛十分温馨。唯一不和谐的,高守礼紧皱眉头,一顿饭吃得是食不知味、魂不守舍,一时想的是长房深受二房、三房大恩,怕是很难还清了;一时又想,自己的祖父居然是出身大周八大世家之一,到底是哪一家呢?
他心里蠢蠢欲动,好想向父亲问个明白,他们父子原本应该姓什么?可看着父亲的表情,知道就算问了,父亲也不会告诉他。机械的吞咽两口饭,眉头清晰的写了个川字。
翁氏看见,不由得十分担心。儿子初进县学的时候,和同窗有些龃龉,有一次甚至额头青肿回来了。不过被丈夫开导过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烦心了。她是母亲,对外面的事情不大了解,只能求助的看向丈夫。
高祈瑞叹了口气,越发后悔,不该一时觉得儿子聪慧远胜同龄人,就告诉他这般隐秘。要是过个五六年,等他性子定了,再说就好了。不过,现在说了一半,恐怕更叫他悬心。
“守礼,等会儿跟我去书房。”
“是。”
高守礼一颗心马上回到肚子里,暗想一会儿一定要问清楚。他的祖父,就算对同胞手足失望,那也不该改了姓氏,跟家婆姓高!祖宗宗法是大事,是立人之本,怎能说丢就丢?
当然,也免不了想到八大世家嫡脉的嫡出,那是何等尊贵?仅次于皇亲国戚。要是他回到家族,何必辛辛苦苦读书,以求金榜题名呢?从前是没有办法,只能咬牙逼自己,现在终南有捷径!
对高守礼心里这些弯弯绕绕,他父亲一清二楚。因为他也是过来人啊!
“为父今天说得太多,或许不该提前告诉你。哎,你也大了,为父相信你会有自己的主见。关于要不要认祖归宗,本家但凡有一丁点顾念骨肉之情,你祖父也不会改了姓氏。”
“可是,人怎可忘祖?”高守礼不赞同。
“还记得你祖父的名讳吗?”
高勿饶,勿饶!
这是到死都怨恨着呢!
“你祖父自马上摔下,并不是伤筋动骨的大伤,养上两个月也就好了。便是遇到那场罕见的大洪水,以本家的强大,及时去接,病没有那么困难。怎会困在孤城里弹尽粮绝?最后,所有仆人抛下他,让他在绝望中等死,要不是遇见倔强的家婆,他恐怕要活生生饿死!”
八大世家的嫡子,还是嫡脉,若是这么屈辱的死去,恐怕也能青史留名了。至于后来家婆带着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身后拖着破席子,养一个不能走的废人,这么明显的目标,本家真的有心查访,会查不到吗?
高守礼不蠢,也想到了,但八大世家的招牌太诱人了,他忍不住心生侥幸,“或许是有其他误会!”
“呵呵,守礼,为父不是逼你做什么。你苦读八年,没有人比为父和你娘亲更希望你能展翅高飞、鹏程万里!若你想认祖归宗,为父不会阻拦,毕竟,将来的高家,还是你来做主。”
高祈瑞无疑是一个开明的家长,不会把上一辈的恩怨强加在后辈身上,慈和的道,
“正巧,为父有位知己好友住在上京城,你过去替我送上寿礼。也去看看八大世家的派头,想想你是不是真要认祖归宗。先说好,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有三件事,你一定要做到!一是家婆的供养。只要我高家还有一子一女,就要负担起家婆的衣食,绝不可有半点委屈!否则人神共厌之!”
高守礼肃然回答,“这个当然!”
“二是你两位叔祖父……他们的性子,为父都无可奈何,更别说你了。将来,万一有个那么一天,要保他们善终,风光大葬。三,就是将来无论长房、二房、三房有什么矛盾,香火不可断!记住了?”
高守礼一一铭记于心,重重的点一下头。
这三条,他当然能做到,也应该做到!
……
次日清晨,高守礼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以前他也自信,但出身乡下土财主家,跟出身八大世家之后,能相提并论么?现在他觉得,自己果然是出类拔萃的,不再斤斤计较几个月的读书时间,听从父亲的教诲,他决定向教谕告假——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么!
不过儿行千里母担忧,翁氏的提心吊胆也就可以理解了。“夫君,真的要让阿礼去上京城么?我怕那些人,不会放过他!”
“哼,就算我们阿礼不去,你以为他们就不闻不问了?前两年,孩子在县学过的不尽如人意,但小孩子聚在一块哪有不磕磕碰碰的,那才正常。反倒是这一年来,阿礼身边的同窗换了几批,各个出身豪奢……打的什么主意,当我不知道么!”说到这,高祈瑞真的是动怒了!
要不是他家教森严,恐怕寄予厚望的长子早被人潜移默化,改了性情。太可恨了!对自己无处使计,就冲孩子来!无耻啊!
“他们打什么算盘,当我毫不知情?哼,当年下死手残害父亲,半点不留情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既然他们始终不死心,好,我就让阿礼亲眼看看,那些所谓的豪门世家,到底什么德行!”
翁氏是普通的相夫教子的妇人,知道的只是皮毛——丈夫一家本是士族之后,因为家族倾扎才被迫离开本家。现在本家后悔了,想尽办法让他们一支回去。
至于为什么,本家出了什么变故,她一无所知,也不关心。反正丈夫儿子做什么决定,她都是支持的。
而知道始末缘由的……自然是那位有特殊经历的傅胤之、傅公子了。
此刻的他,终于收到了姗姗来迟的家书,信手丢在一旁,转而问起了高家坡的一名看似无关紧要的女孩。
“什么,高元元,是江於县令高祈恩的长女?”
第二十八章 生疑(上)
傅胤之紧紧皱着眉头,苦思不已。记忆中,江於县令高祈恩似乎有三个女儿,长女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二十九妹”,将来成了……的那位。
有关那位的传奇可是不少,年仅十三岁时就名动京城,排在京城八艳的最末,后来更是力争上流,成了她本家的护身符。八大世家中这一辈的世家女,属她最聪明有手腕,可见其本事!
不过,傅胤之摇摇头,觉得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说起来,见过那个女孩有三面了。第一次,在落马坡的农贸集市,当时小女孩孤身一人望着四周,大眼睛里充满着警惕,精神紧张;再,是高家坡二房的宅院外,小女孩穿着朴素的衣裳,跟小孩子们一起蹦蹦跳跳,言笑无忌,可怜可爱;第三次也是在高家坡,他跟高勿争会面,额外多看了一眼小女孩,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回来时知晓人家把他侍卫的口中套出不少话。
心机手段,似乎有些重合处。但容貌,差远了把?那位可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料想儿时也必定出落得楚楚动人,
否则后来能美得叫杀她的人都下不了手么!
那么美丽……对了,傅胤之忽然眼眸一睁,想到什么地方不对劲了。错了!她不是她!
准确的说,高元元不是他以为的那位。男女有别,他虽然没见过那位的真容,依稀记得有一张肖像画流传出来,顾盼生妍,姿态翩然,极尽妖娆,尤其惹人注意的是,眉心有一颗殷红的朱砂痣。可那个叫元元的小女孩,面孔白白净净,没有!
她不可能是那位,但侍卫们亲自打探回来的消息,也不会有假。这就奇怪了。高祈恩的长女,但不是那位?
那她是谁?
她的未来又是怎样的?
傅胤之努力思索着,结果仍是一片茫然。罢了,不过是个小女孩,现在的高家虽然算是……的分支,且因愧疚将来得到很多补偿,可进了那家的门,女孩想要出头太难了。
尤其是出身乡野,完全不符合大家闺秀的女孩。
“去高家坡。”
傅胤之只思索了片刻有关高静媛的未来,就丢到脑后。现在他动身前去,
是为了高家三房要接受连云山茶园的事情。记忆告诉他,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好比金山银窝,能重活回到现在,是老天都看不过去,要再给他一次机会呢,岂能放过!
不过,恐怕除了他,谁也无法看出穷乡僻野的,将来能富得流油。几个忠心耿耿的侍卫觉得总往高家坡有什么意思,不值得多耽误时间啊,忍不住开口劝道,“少爷,老爷和夫人来信,说是已经明白了那事的始末,错不在你。”
“嗯?”傅胤之扫了一眼桌案上的信笺,漫不经心的,“我看过了。怎么?”
什么怎么?侍卫们摸不着头脑,奇怪的道,“既然老爷都知道不关少爷的事情,那少爷就可以不必受惩罚去晋州本家跪祠堂了。”
“哦”傅胤之无喜也无悲,随意的应了一声,然后,然后没下文了。
见自家的少爷仿佛忘记了最关键的——不用受处罚,就可以回京了啊!实在按捺不住,“少爷,我们什么时候回京?”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回京?”
“可是老爷已经知道错不在少爷了啊!”
“这跟老爷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傅胤之用淡漠的眼神扫了一眼几个侍卫,轻笑一声,“也许你们觉得,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需要你们来提醒?”
这句话说的比较严厉了,素来跟侍卫们同吃同住、关系和善的傅胤之摆出主人面孔,这才让几个侍卫感觉到——平时关系有多么好,但身份毕竟是不同的。傅胤之哪怕再小,他也是说一不二的主子,不是能随便欺负的。
刘大陪着笑脸,“那少爷的打算?是继续去晋州,还是回京呢。也好让小的们心里有底。”
这一次,傅胤之没有让刘大把“小的”改口。以前改,是让其知晓,他不是一个十分在乎尊卑小节的人。现在不说,则是告诫所有人,他还是有尊卑之心的!不是什么时候,他能都接受下人对他耳提面命!
“哪儿都不去,我打算在这里呆上一个月。”
“啊?”
阿蒙最藏不住情绪,“为什么在这个小地方呆这么久?少爷,万一府中来信,催少爷回去,那该怎么办?”
“到时候再说!”傅胤之想起自己被冰冷的拒绝,赶到老家跪祠堂,心中的郁闷排遣不掉,摆摆手,“父亲大人只是来信说明,他知道我打了礼部尚书朱公子的原因,不怪罪我了,并没有让我立刻转回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自然要好好散心。”
“呃,少爷心情不好,散心也是应该。”
这个借口并不高明,因为傅胤之真的被父母误解而难过的话,他应该快马加鞭的回京,把误会解开,一家人和好啊!怎么可能在外逗留这么久……老是往高家坡跑!
……
高家二房,二老太爷再一次见到了颜容俊秀、举止洒脱的萧小公子,十分高兴,拿出生平最得意的小雾隐待客。这“小雾隐”又叫芽茶,是最好的茶树去其顶端的小芽制成,泉水泡后芳香扑鼻,叶片嫩绿,袅袅的水气升腾起来,仿佛置身碧树云海之中。
“多谢老爷子款待。此茶将来必定名扬天下,恐怕此地都得更名茶乡了。”
如此直白的奉承,惹得高二太爷十分开怀,大笑声隔得老远都能听得到。
而与此同时,高静媛笑眯眯的接近怪蜀黍阿蒙,
“你好啊,蒙牛大哥!”
可惜的是,人家知道她用心不存,闻言一跳,躲得老远的。
第二十九章 生疑(中)
高静媛还是第一次被当成身上有跳蚤的人呢,她撅着嘴,非常不高兴的说,“蒙牛大哥,你干嘛躲得那么远?你,你嫌弃我了吧?”
在这里,首先得承认一件事——容貌的杀伤力有多强?非常强!外貌协会的不用多说,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审美,对待自己喜欢欣赏的,难免多一份耐心。而换了讨厌的类型,对方做什么都冷淡,无动于衷。
高静媛通过一面小镜子观看过自己的容貌,但她前世习惯那张面孔了,你让她骤然接受一张稚嫩小女孩的脸,就是她的,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打心眼里认可。也就“哦,长成这样啊,没丑得不能见人”,就不关心了。
实在没办法坦然面对。
总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是外人,跟自己没多大关系。
没研究过,所以她还不知道她现在的面孔,跟漂亮美丽有点距离,可那粉粉嫩嫩的肌肤,大大的眼睛,挺而翘的睫毛,还有撅起的小嘴巴,有一个字专门用来形容——萌!好萌好萌的小丫头。
阿蒙一下子就被击中心房了,心底忽然生出一种渴望——好想捏捏她的脸哦!但是上一次的挫折还留下阴影呢!阿蒙并不蠢笨,以前去过多少人家,从来没发生过一次失察被套话的事,小丫头看起来可爱,内里么……于是在心里建了一层抵御设备。
“你真的不理我了吗?”
高静媛非常失望,眨这闪烁明亮的大眼睛,垂头丧气的转头走开。一步一回头,才走了两步,阿蒙那层薄薄的抵御设备就垮台了。让那么小的孩子伤心,简直是罪恶!这种罪恶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他恍惚,差点忘记了来时头儿的交代!
好在这次他聪明,不说话,而是直接把很多带过来的东西拿出来,如布偶娃娃,荷包香囊之类的塞给高静媛就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高守诚疑惑,“元元,他怎么了?脸色古怪,想笑还是想哭?”
“不知道,也许是大姨夫来了?”
“啊,什么大姨夫?元元,你才认识他几天,连他又什么亲戚都知道了?”
高静媛无奈的仰头望天,她的人生多么悲悯,连一个可以讨论大姨妈的人都没有!
闲话不说,高静媛看了眼四周,压低声音,“八哥,你都听到那个萧公子跟我爷爷说什么了吗?”
“嗯,听到了。你爷爷真奇怪,他不让九叔参与茶园的事,但这个萧公子一说愿意开拓销售渠道,帮忙介绍几家爱茶的大户人家,他立刻就同意了!还连连夸人家年纪虽小,却善于品茶,爱茶嗜茶,品性高洁——我就纳闷了,喝茶就喝茶呗,跟品性有什么关系!”
高静媛嘴角抽抽,不愿意被人贬低,“什么叫我爷爷好奇怪,他不也是你爷爷?”
说得高守诚举手投降,“是是,我说错话了。不过,你真不觉得奇怪?”
“不觉得。我只觉得小婶婶又要闹了!”
高守诚立刻拍手叫绝,“小元元你真未卜先知,我也估摸着,这回小婶婶怕是要大闹、特闹了!”
两个小孩子在这里嘀嘀咕咕,果不其然,傅胤之刚刚离开,那边厢刘氏就闹腾起来。起因,当然是为了茶园!
刘氏的小腹微微隆起,但她早早将紧身做活的衣服给换了,穿着一身粉紫色对襟长袄,长长的下摆跟戏服似的,要不是袖子太短,估计直接可以上台甩水袖了!
这次她嫌弃屋子里吵架太过憋闷,场地换到二房的院子里,尖锐的哭声、喊声、叫唤声,一下子就吵得鸡飞狗跳,周围人家都知道了——摆明闹事嘛!
“呜呜呜,我就是不懂,难道我家阿德不是亲生的,怎么三房一家都能,外面的小子也能,独独我家阿德不可以?前头说分产不分家,我们阿德分了什么啊,还有我这肚子,将来也不知是男是女。要是个丫头,养两年嫁出去就完了,要是个小子呢?呜呜,将来靠几亩田,能不能娶上媳妇还两说!”
高老太很是愤怒,但发财的事情硬是不准小儿子一家参与,心里有些亏欠——这种亏欠跟对高静媛的不同,是始终藏在心里没办法说出口的。只能好言好语的劝刘氏,“这话怎么说的,我们高家的孩子还有娶不到媳妇的?你别瞎操这个心了。”
“呜呜,那可不一定!”刘氏气恼的揉着袖子,“五个指头还有长有短,将来我肚子里的这个,要是没本事,不会撒娇讨巧,跟阿德和小宝似的,指不定被人忘到脑后——好事从来轮不到,一遇到受苦受累的,全摊身上了!”
刘氏的绝招指桑骂槐,杀伤力不小啊!
高静媛跟八哥躲在一边偷看,高守诚嘿嘿偷笑,“我奶、奶说了,你奶、奶最后悔的就是让九叔娶了小婶婶。你看看她,这么多人在呢,还打公婆的脸。她以为肚子里有了一块肉,就能无所顾忌啦?”
高静媛板着脸不出声。
高守诚看着她脸色,以为是为镜子的事,连忙道,“你看着吧,这回有她的苦头吃!正好给你出气!”
如果高静媛告诉他,她其实一点也不在乎镜子,而且她非常理解刘氏这个时候为什么要闹,为什么无所顾忌的大闹,恐怕高守诚肯定会惊骇得看外星人吧?
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在乎女人的利益。高二太爷想的是做官的儿子,哪怕再穷不能给大儿子增添一点授人把柄的事情;高祈德明知道自己利益受损,但为了孝道,为了家庭和睦,选择忍气吞声。高老太顺从丈夫,唯有刘氏看穿了自己和儿子不受重视的地位,心有不甘啊!
现在高静媛明白为什么刘氏总是讨厌自己了,嫉妒!
但明白归明白,要她原谅?不可能!一想到自己在集市上举目无亲,恐惧得不能自已,好似站在雷电夜的大树下,随时可能一道闪电劈死她,她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
刘氏?高老太?还有高二太爷?
她对他们没有半点感情啊,所以耍点小花招,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
第三十章 生疑(下)
生疑(下)
刘氏哭得不能自已,高老太和好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劝她“怀孕不能哭,不然要瞎了眼睛”,又哄又骗的。又说了村头的某某就是怀孕哭瞎的眼睛,真实案例摆在眼前,刘氏渐渐的不哭了。可仍旧抽抽噎噎的,一副委屈伤心模样。
本来谁家没有几句拌嘴吵架的事?过日子么,劝好了,也就过去了。但刘氏故意把高静媛丢在集市,小心眼的某人一直念念不忘要报复——她人小胳膊短,亲手报仇是不可能了,比较下,动动嘴巴,说上几句挑拨离间的话还是轻松。
回到三房,高静媛故意把阿蒙送她的东西在四婶婶沈氏面前玩那个玩偶布娃娃,又把荷包挂在双胞胎堂妹薇薇的脑门上,看起来是几个小孩子没有心机的打闹玩耍,其实就等着沈氏、蒋氏动疑呢!
“咦,这些是哪里来的?”
高静媛仰起天真无邪的小脸,“是蒙牛大哥给我玩的!”
“蒙牛是谁?”
蒙牛是奶制品的大品牌——想这个作甚?高静媛咧嘴笑了笑,“蒙牛就是那个萧公子的侍卫啊?昨天还到我家喝茶。”
“原来是那位……怪有心的,送这么多小孩子的玩意。也值不少钱吧。”
“蒙牛大哥说,没花多少。他一年有两百多两银子的俸禄呢,等过两年他功夫更好了,做萧公子的贴身侍卫,一年的俸禄加上年节礼,一年能有五百两!”
“天,小孩子家家的瞎说。你知道五百两是多少?人家跟你吹牛你还当真了!”沈氏不相信,三房一家包下茶园,预期最高也就能赚五百两罢了,那蒙牛应该是个侍卫吧,还不是最高等的那种,何德何能赚五百两?
高静媛表现的就跟普通儿童一样,喜欢犟嘴,不服气的说,“元元说的是真的,蒙牛大哥说,他家公子的一枚玉佩就值这个数。还有他头上戴的冠玉,要两千两!”
越说越离谱了!沈氏捂着嘴直笑,倒是稍微有点心眼的蒋氏记在心里。回头她立刻跟丈夫高祈寿说了。高祈寿听了也觉得奇怪,小元元从来没见过外人,五百、两千,没人告诉她,她怎么知道的?第二天就找人打听了。
打听的结果很是骇然。
傅胤之这次离京南下,带了二十多个侍卫,平常跟他出门的约有六个。见多世面的人,一看他们的身手就知道不好招惹。
高祈寿的好友偷偷告诉他:不要打听了,这群人非富即贵!身上的穿戴不好估价,但他曾亲眼看到一个侍卫胯下的腰刀,银光闪闪——似乎是官制的!
普通人能随身携带刀吗?敢出门带官制的腰刀吗?
十几个侍卫保护着一个未成年的少年,这少年的身份不用多说了!
高祈寿听的咋舌,回去后一五一十的跟婆娘说了,“不知这位贵人怎么会来高家坡。你回头跟四弟妹说两句,让她告诉二房的人,说这位萧公子是贵客!不可慢待!不管人家因为什么原因上门,不能得罪了!别让人家听说因他一来,家里就吵架。那谁还会登门?”
就这样,话经过沈氏的口,传到刘氏耳朵中。
刘氏的性格,说她自尊自强,太抬举了。但她的确比常人有更多的自尊心,换了良善明理的人,就当没听见,已经为这事吵过一回了,难道再吵?能吵出什么结果呢?
可她不,她就觉得自己吃亏了!吃了大亏!
萧公子是贵人,贵人看上了连云山的茶园,觉得是门好生意,想介绍给自己熟识的大户人家——这明摆着将来能赚大钱啊!可她一家偏偏不能参与,这不跟猫爪子在心里挠么?
她又不是沉得下性子慢慢等待的人,公婆偏心太过,她觉得自己要是不爆发,恐怕更得成透明人——没人在乎了!
这一次的大闹,都闹到长房那边去了。
高守礼刚从县学亲家回来,就听说二叔祖父要开祠堂,逼九叔休了有孕的媳妇。这要是别人,可能是玩笑话,媳妇有休,但没听说怀了自家骨肉的媳妇也要休!但高二太爷就不同了,他性子高傲执拗,大太爷高勿饶在的时候能制服他,旁的人……谁有这种本事?
高老太急得嘴上长泡,刘氏的行为太过分——上次的分产不作数,她要分家,还是要分大头,因为她觉得自己年轻,还能生,光分个几亩田地有个屁用?兄嫂一家去当官了,什么都不缺,怎么就不能给弟弟多分一份?
同时,刘氏还要参与连云山的茶园,她还让自己的娘家兄弟跟三房的人商量商量,将来有出产了,怎么分配才好?要立字为凭。
桩桩件件,都是打高家的脸。
高老太觉得刘氏做高家的媳妇,当没当自己是高家的人,对她十分失望,多年婆媳的感情都熬没了。偏巧,这个时候高老太的娘家人也听说连云山的茶园,厚着脸皮送来一袋面粉,说是也想加入。
高老太气得当场就晕过去了。
场面混乱得没法说清。可怜高家族长高祈瑞多么儒雅的人,两天下来听这个吵,那个闹,这个斩钉截铁非要休儿媳,那个苦求网开一面,头都大了一圈。为人子,高守礼自然不好现在就走,他也听了一耳朵闲言,向父亲献计,
“不如由儿子去劝说二叔祖父?”
“你?你有多大把握?”
高守礼朝父亲行了一礼,“父亲,二叔祖父不是不讲理的人,再者,孩儿毕竟是大长孙,孩儿说出的话,至少能听进去两句。若是无功而返,父亲再做劝解也不迟。”
高祈瑞点点头,虽然心里不做多大把握,但也只好如此了。
入夜,高守礼仍旧带着书童,举着一盏灯笼到了高家二房。进了屋,不提其他话,只说自己在县学请了假,要往京城一行,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不知叔祖父和叔祖母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他也好孝敬。
这么说话,高二太爷的神色自然缓和了,说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嘱咐“不可耽误读书”。
高守礼笑眯眯的应了,然后说高小宝年纪也不小了,该进学了,请什么老师好?光是啰唆谁家的秀才启蒙好,就是说了半个多时辰。高二太爷也不嫌烦,耐心的听着。
一个时辰后,高守礼告辞。
半点劝解的话也没说。
可高二太爷叹口气,熄了逼高祈德休妻的念头。
第三十一章 泄露
高家长房内,男主人哈哈大笑,难得丝毫不带谦虚的夸奖自己的儿子,“做得很好。你是怎么知道你二叔祖父一定会让步的?”
高守礼脸上挂着谦逊得体的微笑,依他这个年纪,能做到控制情绪已经很不容易。“呵呵,爹爹,二叔祖父并不是不讲理的人。孩儿不谈其他,只说小宝的塾师要请谁?他老人家想到孙子,只好退一步了。再者,二房没有分家,家里有休妻的事情,对三叔的前程也不好,二叔祖父全部的希望都在三叔身上,投鼠忌器,自然熄了念头。”
高祈瑞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个孩子,比他想象的还要聪慧。不仅是书本上的举一反三、一点就透,对人情世故上也有非凡的洞察力。如此优秀,除了让他骄傲外,心里也有些莫名的悲伤。
哎,造化弄人。如果没有那场洪水,父亲还是本家嫡脉的嫡出,身份贵重,不会吃尽了苦头,老死乡野;自己才能稀疏,就不多提;而守礼,凭他的才学、品德、样貌,再有本家的支持,将来的前途几乎不用多说,五十岁之前稳稳的拜相!
可现在……
高祈瑞忽然对儿子有些歉疚。虽然他说了,尊重儿子的选择,不会强求后辈一定要对二房三房的人报恩什么,可他根本就没打算回到本家!
若不然,只要他一句话,高家早就去了上京城,过上了锦衣玉食的奢侈生活,怎么会在穷乡僻壤里与草木同朽!
可怜高守礼再聪慧,也没看出生父的“心口不一”,一直以为父亲让他去京城,是提前了解本家的情况呢!
接下来的两天,高守礼继续收拾行囊,同时告别同窗友人,和母族的一些亲戚吃饭——好些人是一辈子没去过京城的,难免厚着面皮请求带些特色礼物,或是为老人祝寿,或是为女儿备嫁,种种不一而论。
等这些忙活完了,距离动身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这一日,高守礼跟母亲翁氏在一起,说着离别的话,大多数都是翁氏嘱咐他,千言万语珍重身体,守礼一一应了。
“母亲还不相信孩儿?凭孩儿的聪慧,什么都难不倒的!”
高守礼眨眨眼,笑着暗示连二房那种棘手的事情,他都解决了,何况外面呢!“孩儿跟商队一路,他们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很有经验,吃住都不用担忧。若说什么意外……您忘记了,孩儿有位同窗,是‘苏记钱庄’的少东家,他送了孩儿一块玉佩,凭玉佩可到任意一家‘苏记钱庄’提取五百两现银。孩儿保证,这块玉佩贴身收藏,有个万一也可以救急。”
翁氏叹一口气,“但愿用不到。”不过,对那位苏记的少东家十分感激,要求儿子将来一定要请人家过来做客。
高守礼笑着应了。
没过多久,一个丫头慌慌张张过来,“大事不好了,二房又出事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翁氏正是为儿子出行的事情依依不舍、满腹忧愁呢,又听见二房的糟心事!要不是多年修养,真的很想破口大骂了。
“到底怎么了?”
那丫头期期艾艾,半天才把话说清楚——原来,这回不是高二太爷逼子休妻了,而是刘氏这个儿媳妇,指责公婆动用她的嫁妆,大吵大闹要分家。
刘氏为什么底气硬了?上次以为肚子里有高家的骨肉,闹腾得差点被休,这回怎么敢?不怕真的被休吗?
“外面人说,说三老爷跟咱们老爷一起进京赶考,一路的盘缠不够,二老太爷就把九奶奶的嫁妆拿了一部分,说是请人去买地,其实根本没买,拿去跟三老爷赶考了。回来三老爷中举,这笔钱才回来,补上窟窿。”
翁氏听的一阵火大。
都是八九年前的旧事了,扯来扯去有意思吗?刘氏也太蠢,明知道丈夫兄弟是官身,吵闹出这个大家脸上很好看?聪明点暗中利用这个人情什么做不行?
“娘,有点古怪!”高守礼忽然脱口而出。
“嗯?怎么了?”
“呃!”高守礼反应过来,他只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万一只是他太多疑,就不好了。
“怎么了,孩子?”
“没,没什么!娘,孩儿有事出去下。”
高守礼离开长房的院落,远远的看到二房那边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心说可有新闻故事了!招了招手,书童子衿赶忙过来,
“少爷,有什么吩咐?”
“你帮我看看热闹去。记住,回来我想听听小婶婶这个月跟别人发生的所有过节,明白了么!”
“明白了!”
小间谍一溜烟钻进人群了。
晚上回来,高守礼在一张草纸上写满了人名。乖乖,跟刘氏结怨的人还真多。东边的米大婶子,西边的杨大姑,连公认脾气最好的陈母,也在名列。
从刘氏几次三番闹腾,高守礼看出背后似乎有人挑拨的迹象。他想找到这个人,等于消灭二房总是家无宁日的源头。
可惜,数来数去,这些人搬弄口舌尚可,怎么会知道高家的内部事?想来想去,高守礼忽然眼眸一睁,最后的停留在小堂妹高静媛的名字上面,迟疑片刻,还是落下了——重重的画了个圈圈。
会是她吗?刘氏把三叔三婶千里迢迢寄过来的镜子打碎了,所以小元元记恨于心,要折腾刘氏?
可她才六岁大啊!六岁的孩子,会哭会闹,知道些什么?
心里不相信,可直觉告诉他——就是她了。
除了她没别人。
……
刘氏撕心裂肺的哭,她的娘家也来人了,四个兄弟并排站在一起,太有压迫感了。高祈德一句话也不说。可越是这样,刘氏的心越是跟挤压揉碎了似的,
“你倒是说句话啊!咋一声不吭的?你说,这事情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真是好命啊,嫁了你这么个窝囊东西。你大哥,拿着我娘家的钱财赶考,你咋不跟他一起去呢,你也给我考个秀才,考个举人啊,我刘兰花绝对半句话不说!”
“高祈德,你没本事,没种,你看着他们欺负我,你对得起我吗?”
她已经不管“怀孕的女人流泪会哭瞎”,眼泪跟喷泉似的不停往外流,“这些年,我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他们当了官去享福,我还在你家做牛做马……”